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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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权日为 2014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WHJ

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 :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 )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 ( 含税 ) 同时,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 关于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 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 授予价格为 5.65 元 / 股 独立董事对公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Administrator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6 万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4 月 17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市流通手续, 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简述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Administrator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授予条件根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九节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的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

4 授予价格 : (1) 首次授予价格为 6.50 元 / 股 (2017 年度分红派息后调整为 6.47 元 / 股 ); (2)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 4.87 元 / 股 5 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1)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满足解锁条件的, 激励 对象可以在解锁期内按

及登记工作,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29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

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先进数通公告编号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年 2 月 13 日, 公司完成了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8 月 18 日 年 9 月 24 日, 公司完成三星电气股权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5 年 5 月 4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 公示了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董事会决议

年 7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6 年 7 月 7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 在授予日后 12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 (2)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 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24 个月后 36 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年 9 月 6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

(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年 4 月 24 日,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1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 2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 3 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1 人, 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技术 管理骨干人员 ; 4 授予价格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10 月 1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下 : 1. 授予股票的种类 : 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 2. 标的股票来源 :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3. 授予日 :2015 年 11 月 4 日 ; 4. 上市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 ; 5. 授予价格 : 每股 5.67 元 / 股 ; 6.

电话 (TEL):( 0791) , , 传真 (FAX):( 0791)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

6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向 158 名激励对象按 3.32 元 / 股的价格首次授予共计 80,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11 月 1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

于 < 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东方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年 7 月 15 日, 公司 2014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 关于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 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文件 ( 以下统称 股权激励相关法规 ) 以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对东软集团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解锁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核查过程中, 东软集团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求其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和顺电气编号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期

目录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解锁的解锁期... 6 二 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 6 三 关于本次解锁条件的满足... 7 四 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 8 五 结论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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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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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激励计划 及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授权议案 ) 以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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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1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鼎信通讯公告编号 :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张初全董事 总经理 % 0.26% 陈少琳 董事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 0.11% 曹耀峰副总经理 % 0.09%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 员 (76 人 ) % 1.54% 合计 (79 人 ) 280.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如下 : 1 标的种类: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众信旅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 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91 人,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员 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及董事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300406 证券简称 : 九强生物公告编号 :2017-042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 名,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6,383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71%;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 名,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59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17%; 共计 15 名激励对象, 共计 694,973 股的限制性股票,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88% 2 公司将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 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 1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考核办法 )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认本次股权激励共授予限制性股票 108.5903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 97.7313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10.8590 万股, 第一次激励对象共计 13 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在 2016 年实施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原总股本 249,837,31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 : 授予限制性股票 217.1806 万股, 首次授予 195.4626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21.7180 万股 2

4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确定 2016 年 6 月 7 日作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全体 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 21.718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激励计划规定按照预留部分授予情况的摘要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确定, 即 9.79 元 /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5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 根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 13 名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实施解锁, 解锁期自 2016 年 6 月 25 日起的第一个交易日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可解锁比例为 30%, 可解锁股份合计 586,383 股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解锁相关事 3

宜 6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 根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 13 名对象授予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解锁期自 2017 年 6 月 25 日起的第一个交易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可解锁比例为 30%, 可解锁股份合计 586,383 股 ; 决定对符合条件的 2 名对象授予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解锁期自 2017 年 6 月 7 日起的第一个交易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可解锁比例为 50%, 可解锁股份合计 108,590 股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解锁相关事宜 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 ( 一 ) 解锁时间安排 : 首次授予给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 自授予之日起计 锁定期满后, 若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可分三期申请解锁 : 解锁安排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30% 30%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根据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满足解锁条 件的, 激励对象可以分两期申请解锁 : 预留解锁期第一次预留解锁第二次预留解锁 解锁时间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50%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 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 二 ) 解锁条件 : 在解锁日, 激励对象申请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5

情形 ; (4)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第三次解锁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4 年净利润 (20,364.32 万元 ) 和营业收入 (50,827.43 万元 ) 为基数,20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14 年净利润 (20,364.32 万元 ) 和营业收入 (50,827.43 万元 ) 为基数,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14 年净利润 (20,364.32 万元 ) 和营业收入 (50,827.43 万元 ) 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 解锁安排 第一个预留解锁期 第二个预留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4 年净利润 (20,364.32 万元 ) 和营业收入 (50,827.43 万元 ) 为基数,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14 年净利润 (20,364.32 万元 ) 和营业收入 (50,827.43 万元 ) 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上 净利润 净利润增长率 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营业收入 以主营业务收入为计算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在满足此前提之下, 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第二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 这部分限制性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 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一起解锁 ; 若 6

下一年仍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回购注销 ; 第三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 这部分限制性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 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一起解锁 ; 若下一年仍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回购注销 ; 第二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回购注销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根据公司 考核办法, 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四档 考核结果为优秀 良好及合格的激励对象即通过考核,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即未通过考核 未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 其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 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三 解锁条件完成情况说明 ( 一 ) 锁定期届满根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015 年 6 月 25 日 ) 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二次解锁的解锁时间, 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比例为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6 月 25 日届满 7

根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016 年 6 月 7 日 )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预留部分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解锁时间, 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比例为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50%,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届满 8

( 二 )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序号解锁条件完成情况 1 2 3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锁条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件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 ;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员 ;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 以行政处罚 ; (3)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 (4)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情形 锁条件 (1) 公司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6,729.86 万元, 较 2014 年增长率为 31.26%; 公司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66,740.27 万元, 较 2014 年增长率 31.31%, 达到解锁条件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公司业绩条件 : 份授予日 (2015 年 6 月 25 日 ) 前 (1) 以 2014 年净利润 (20,364.32 万元 ) 和营业收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2 年 2013 (50,827.43 万元 ) 为基数,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年 2014 年 ) 的平均净利润为于 2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上 净利润 17,609.61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净利润增长率 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益后的平均净利润为 17,265.48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营业收入 以主营业务收万元, 锁定期 2016 年度的净利润入为计算依据 ) 为 27,164.61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 (2)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损益后的净利润 26,729.86 万元,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均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符合解锁条件 (3)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7 日 ) 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 的平均净利润为 21,210.72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净利润为 20,725.68, 锁定期 2016 年度净利润为 9

4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达标 27,164.61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6,729.86 万元, 均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符合解锁条件 该 15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考核 均为合格及以上, 达到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 董事会认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已满足决定对 13 名授予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第二次解锁 认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满足, 决定对 2 名授予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第一次解锁 四 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1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 姓名 职务 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股 )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 股 ) 本次解锁数量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于建平 副总经理 368,798 110,639 30.00% 张宜 副总经理 368,798 110,639 30.00% 刘伟 财务总监 110,638 33,191 30.00% 闫铭锐 大区销售经理 292,140 87,642 30.00% 刘成文 大区销售经理 169,222 50,766 30.00% 马晓明 大区销售经理 147,570 44,271 30.00% 张利斌 大区销售经理 126,146 37,843 30.00% 陈磊 大区销售经理 91,322 27,396 30.00% 缪霞红 大区销售经理 72,010 21,603 30.00% 丁永进 大区销售经理 61,444 18,433 30.00% 薛丽伟 大区销售经理 59,258 17,777 30.00% 张立学 大区销售经理 44,728 13,418 30.00% 谢建梅 大区销售经理 42,552 12,765 30.00% 10

合计 1,954,626 586,383 30.00% 2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 姓名 职务 获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 ( 股 ) 本次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 ( 股 ) 本次解锁数量 占其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比例 薛玉炜 副总经理 108,590 54,295 50.00% 王建民 董事会秘书 108,590 54,295 50.00% 预留部分合计 217,180 108,590 50.00% 注 : 以上激励对象所持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后, 其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应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中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的规定,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 相关承诺以及 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 五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一 )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6,383 股 ( 二 )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590 股 ( 三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五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 公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激励对象中于建平 张宜 刘伟 王建民 薛玉炜本次所持限制 11

性股票解除限售后,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 剩余 75% 股份将继续锁定, 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 三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单位 : 股 )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645,738-694,973 291,950,76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182,871 694,973 208,877,844 总计 500,828,609 500,828,609 六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核查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和激励对象名单, 认为本次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 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 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 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 本次解锁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 有效 七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 公司本次解锁事项, 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及 北京九强 12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锁条件, 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同意公司依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八 监事会意见经过对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按照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 公司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可解锁比例为 30%, 可解锁股份合计 586,383 股 ; 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可解锁比例为 50%, 可解锁股份合计 108,590 股 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的 15 名激励对象共计 694,973 股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手续 九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13

一次解锁的法律意见认为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锁条件, 公司已按照 管理办法 备忘录 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履行了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内部批准程序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 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十 备查文件 1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独立意见 ; 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法律意见 ;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