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最终出资人 ( 包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股东 出资人 合伙人等 ) 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之间均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3. 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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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发 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预计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四 ) 本次解禁股东的锁定期安排 序号 名称 认购股数限售期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古少波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配偶的姐妹房秀兰和本人兄弟古少扬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3 公司实际控制人 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宁 徐兵 冯伟江 叶留金 贺安鹰 丁小异 朱华明 郭伟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徐兵 葛宁 冯伟江 叶留金 贺安鹰 丁小异 陈枫 张洪发 李永盛 朱华明 杨胜铭 管晓明 张浩 李剑 ) 均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 爱施德 ) 的控股股东, 就爱施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会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 不存在且未来也不会发生直接或间接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余爱乐投资管理

1998年股东大会有关文件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件1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声 明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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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证券代码:000977

(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长飞光纤公告编号 : 临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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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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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份的 6.00% 5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的 3.93% 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的 12.00% 7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的 6.00% 8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的 4.00% 9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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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福星股份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项目 金额 ( 万元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 537, 减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注 1) 70, 减 : 已支付及已置换的发行费用 1, 加 : 利息收入 手续费支出净额 加 : 截至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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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股利 3.10 元人民币 ( 含税 ), 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完成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为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9,848,044 股 ( 三 ) 发行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应流

(4) 产品年化收益率 :3.30%; (5) 认购金额 :3 亿元人民币 ; (6) : 2. (1) 产品名称 : 人民币 步步为赢 结构性存款 期 ; (2) 产品类型 : ; (3) 产品起息及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 ; (4) :3

欢迎辞

金 陵 饭 店 中 兴 华 已 报 备 按 照 国 资 委 要 求 定 期 轮 换 天 衡 已 报 备 按 照 国 资 委 要 求 定 期 轮 换 *ST 中 富 中 喜 已 报 备 业 务 约 定 书 到 期 普

辉 丰 股 份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南 方 轴 承 临 时 停 牌 德 力 股 份 临 时 停 牌 瑞 丰 光 电 临 时 停 牌 联 建 光 电 临 时 停 牌 卡 奴 迪 路 临 时 停 牌

日 涨 幅 偏 离 值 达 到 7% 的 前 五 只 证 券 : 温 氏 股 份 ( 代 码 ) 涨 幅 偏 离 值 :11.68% 成 交 量 :1752 万 股 成 交 金 额 : 万 元 机 构 专 用 机 构 专 用

东 华 能 源 江 苏 苏 亚 金 诚 已 报 备 因 地 域 及 审 计 时 间 安 排 等 原 因 中 兴 华 已 报 备 客 户 重 新 选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亿 帆 鑫 富 立 信 已 报 备 客

昆 明 机 床 瑞 华 已 报 备 前 任 服 务 年 限 较 长 毕 马 威 华 振 已 报 备 未 与 客 户 未 就 2015 年 审 计 收 费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中 国 核 电 天 健 已 报 备 定

金 利 科 技 临 时 停 牌 凤 凰 光 学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安 源 煤 业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万 泽 股 份 临 时 停 牌 爱 康 科 技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郑 州 煤 电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金 圆 股 份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永 鼎 股 份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长 城 影 视 临 时 停 牌 天 兴 仪 表 临 时 停 牌

卧 龙 地 产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春 兴 精 工 临 时 停 牌 *ST 沧 大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天 地 源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汇 冠 股 份

金 圆 股 份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长 城 影 视 临 时 停 牌 天 兴 仪 表 临 时 停 牌 商 赢 环 球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荣 安 地 产 临 时 停 牌 中 南 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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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城 大 华 标 准 70 万 70 万 驰 宏 锌 锗 瑞 华 标 准 140 万 150 万 亚 星 锚 链 江 苏 公 证 天 业 标 准 80 万 80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信息公告( )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

光 一 科 技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茂 业 商 业 重 要 事 项 未 公 告, 连 续 停 牌 浙 富 控 股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键 桥 通 讯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黑 牛 食 品 重 大 事 项, 特 停

证券代码:000776   股票简称:延边公路   编号:2003-0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勘设股份公告编号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定 2014 年 11 月 3 日, 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时限内, 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单有效申购报价单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按照 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和时间优先 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38

东方花旗

资产负债表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3 本公司及关联方承诺, 锁定期满认购对象遵守相关规定 ( 包括但不限于短线交易 内幕交易 信息披露等规定 ) 减持亚泰集团股份时, 不配合减持操纵股价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

元后,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62,8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8-2 号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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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行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 每 10 股派 2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6 年 6 月 7 日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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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即 元 / 股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27,388,531 股, 符合发行人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江先生符合其第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 ( 含 20,000 万元 ) 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通过的使用期限结束之日 (2019 年 2 月 7 日 ) 起延期 6 个月 ( 不得超过 6 个月 ), 公司前述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

元后,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62,8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8-2 号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 ( 含 30,000 万元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16,000 万元 ( 含 16,000 万元 ) 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通过

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 : 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 光明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98, , 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79, , 迈瑞南京生物试剂制造中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

海特高新发行情况报告书

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 股转系统函 [2015]8632 号 )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董事会发布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票发行 万股, 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

交易均价的 70%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70%, 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发行期首日前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后,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62,8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8-2 号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

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批准的发行数量上限 2,800 万股 ( 三 )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认为 4 名, 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序认购价格 ( 元 / 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苏州市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本岗位排名是否进入面试面试候考室 1 阳澄湖投资有限公司内审员 是候考室 (2) 2 阳澄湖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及造价管理 是候考室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16 年 4 月 11 日, 四创电子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36,702,04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 ( 含税 ) 2016 年 6 月 7 日, 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

除下述表格中披露的情形以外,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在龙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 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2015 年 7 月 16 日 ) 无减持龙生 股份股票的情形 主体 买入 / 卖出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 ( 万股 ) 交易价格 ( 元 / 股 ) 俞龙生 二级市场卖出

:02:58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股东单位直接 间接 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业务 保费收入 :02:58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股东单位直接 间接 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业务 保费收入

宋全启认购的 24,733,334 股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 534,234,844 股变更为 616,679,288 股 2016 年 4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6,67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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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59 证券简称 :*ST 中富公告编号 :2016-02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珠海中富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受理并反馈,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洲投资 ) 深圳市和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和丰投资 ) 深圳市铁木真资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铁木真资本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财通基金 ) 赣州星星之火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星星之火 ) 深圳前海正丰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正丰鼎盛 ) 以及深圳市汉华同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汉华同盟 ), 发行对象共 7 名 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公司承诺发行人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作出的承诺如下 : 1.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目前没有 且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亦不会存在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 即 : 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深圳市和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市汉华同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财通基金 - 富春定增 542 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其委托人 赣州星星之火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前海正丰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市铁木真资本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以及以上认购对象

的最终出资人 ( 包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股东 出资人 合伙人等 ) 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之间均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3. 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承诺如下 : (1) 公司将开设专门银行账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 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该专门账户内的资金严格按照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中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2) 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借款 ; (3)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实际需要量, 偿还目前负债后, 视生产经营需要不排除以负债的形式筹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公司不存在计划新增负债用于其他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等构成变相使用募集资金等违反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30 号 ) 第十条有关规定的情形 (4)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三个月内, 公司承诺不会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范围, 参照 公司章程 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变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4. 公司目前没有在发行完毕后 12 个月内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资产的计划, 也没有影响公司股价的其他重大事项尚未披露 未来, 随着国家政策调整 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业务的发展 市场环境的变化等, 公司如果筹划上述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就珠海中富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作出如下承诺 : 1.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目前没有 且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亦不会存在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 即 : 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深圳市和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市汉华同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财通基金 - 富春定增 542 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其委托人 赣州星星之火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前海正丰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市铁木真资本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以及以上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人 ( 包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股东 出资人 合伙人等 ) 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3. 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 本公司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有且仅有以下两家 : (1) 深圳捷安德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深圳汇洲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4.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签署日, 不存在减持珠海中富股份的情况 ;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不会减持珠海中富股份 三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刘锦钟先生作为珠海中富的实际控制人, 就珠海中富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作出如下承诺 : 1.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目前没有 且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亦不会存在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 即 : 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深圳市和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市汉华同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财通基金 - 富春定增 542 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其委托人 赣州星星之火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前海正丰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市铁木真资本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以及以上认购对象的

最终出资人 ( 包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股东 出资人 合伙人等 ) 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四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珠海中富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珠海中富的关联方, 就珠海中富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作出如下承诺 : 1.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目前没有 且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亦不会存在违反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 即 : 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股东 深圳市和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市汉华同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财通基金 - 富春定增 542 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其委托人 赣州星星之火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前海正丰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深圳市铁木真资本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合伙人, 以及以上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人 ( 包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股东 出资人 合伙人等 ) 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五 认购对象的承诺 ( 一 ) 长洲投资 和丰投资 铁木真资本 财通基金 星星之火 正丰鼎盛 汉华同盟的承诺长洲投资 和丰投资 铁木真资本 财通基金 星星之火 正丰鼎盛 汉华同盟作为珠海中富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就相关事宜作出如下陈述和承诺 : 1 本公司/ 合伙企业参与认购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本公司 / 合伙企业真实意思表示, 本公司 / 合伙企业参与认购珠海中富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股东 / 合伙人 /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本公司/ 合伙企业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以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 3 本公司/ 合伙企业参与认购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 系本公司 / 合伙企业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代其他第三方持有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任何形式的代持情形, 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况 4 本公司/ 合伙企业本次认购珠海中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 结构化设计 分级收益等安排, 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安排 5 本公司/ 合伙企业目前没有 未来亦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珠海中富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不存在认购资金来自于珠海中富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的情形 6 本公司/ 合伙企业未与其他第三方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有类似安排 ; 与参与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 其他认购对象的股东 / 合伙人 /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以及其他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人之间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7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公司 / 合伙企业与珠海中富 珠海中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包括珠海中富及其控股子公司 ) 之间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也未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有类似安排 8 在珠海中富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本次发行方案报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前, 本公司 / 合伙企业承诺将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额缴付至珠海中富 ; 若本公司 / 合伙企业未能将认购资金足额缴付至珠海中富, 本公司 / 合伙企业将向珠海中富支付相当于认购金额 10% 的违约金 ( 二 ) 长洲投资的其他承诺 1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认购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系出于财务投

资的目的, 本公司在取得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 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年内不增持珠海中富股票, 也不会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投票权委托等方式与珠海中富的其他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并且, 在本次发行后三年内, 本公司不会向珠海中富提名或推荐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不会谋求珠海中富的控制权 2 本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新疆宝隆矿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签署日, 不存在减持珠海中富股份的情况 ; 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取得的珠海中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 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 本公司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有且仅有新疆宝隆矿业有限公司 化州市松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六 认购对象最终出资人的承诺 ( 一 ) 长洲投资 和丰投资 铁木真资本 星星之火 正丰鼎盛 汉华同盟最终出资人的承诺 1 本人在参与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中的出资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本人参与认购珠海中富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本人参与认购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出资, 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代其他第三方持有等任何形式的代持情形, 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况 3 本人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以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 4 本人与认购对象其他股东/ 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本人对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 结构化设计 分级收益等安排, 也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安排 5 本人目前没有 未来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接受珠海中富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不存在认购资金

来自于珠海中富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的情形 6 本人未与其他第三方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有类似安排; 本人与参与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 认购对象的其他股东 / 合伙人 其他认购对象的股东 / 合伙人 /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以及其他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人之间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7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人与珠海中富 珠海中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包括珠海中富及其控股子公司 ) 之间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也未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有类似安排 8 本人承诺, 在珠海中富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本次发行方案报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前, 将按照本人在认购对象中的出资比例, 将认购对象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额缴付至认购对象 如本人未按上述约定及时缴足认购资金的, 本人将按未缴付资金数额的 10% 向认购对象支付违约金 9 在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珠海中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 ( 即锁定期 ), 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认购对象的出资份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主动退出公司 / 合伙企业 ( 二 ) 长洲投资最终出资人的其他承诺长洲投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尚松其他承诺如下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宝隆矿业有限公司和化州市松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签署日, 不存在减持珠海中富股份的情况 ; 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取得的珠海中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 三 ) 财通基金资管计划委托人的承诺 1 本人在参与珠海中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资管计划中的出资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本人参与认购珠海中富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本人参与认购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出资, 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代其他第三方持有等任何形式的代持情形, 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况 3 本人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以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 4 本人与资管计划其他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本人对资管计划的最终认购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 结构化设计 分级收益等安排, 也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安排 5 本人目前没有 未来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接受珠海中富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不存在认购资金来自于珠海中富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的情形 6 本人未与其他第三方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有类似安排; 本人与参与珠海中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 其他认购对象的股东 / 合伙人 资产管理计划的其他委托人以及其他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人之间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7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人与珠海中富 珠海中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包括珠海中富及其控股子公司 ) 之间不存在任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也未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有类似安排 8 本人承诺, 在珠海中富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 本次发行方案报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前, 将按照本人认购的资管计划份额, 将资管计划用于认

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额缴付至资管计划 如本人未按上述约定及时缴足认购资金的, 本人将按未缴付资金数额的 10% 向资管计划的受托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9 在资管计划本次认购的珠海中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 ( 即锁定期 ) 内, 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资管计划份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主动退出资管计划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