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 公司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实践鼎聚投资有限公司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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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 以下简称 分配方案 ) 为 :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 ( 含税 ), 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1 名, 其中合伙企业 7 名, 自然人股东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1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

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5,607,7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34%;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 可瑞尔国际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即 Career Internationa

2018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7 号 ) 核准,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73,097,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配售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0,592,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德科技 公司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

数量为 万股 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经调整后,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492 人变更为 484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公司股东 董事陈开和, 公司股东 副总经理周智勇, 公司股东 原副总经理朱明轩承诺 :(1) 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三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小天鹅A 小天鹅B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1)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公司法人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做出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 自国科微电子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国科微电子回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总计 % 2016 年 5 月 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 70,7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47,430,727 股 ( 三 )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朗博科技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 元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比例 禤达燕竞价交易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股本为 5,170 万股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完成授予 125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至 5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 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双杰电气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德邦股份公告编号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16 年 12 月 7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确定 2016 年 12 月 7 日为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首次授予日,

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行股份数量为 3,190,000 股 9,595,600 股 5,200,000 股及 720,364 股,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 20,000 吨磷酸铁在建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税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4D F736F F D203138A1A2C2C9CAA6CAC2CEF1CBF9B3F6BEDFB5C4B9D8D3DA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5C4B7A8C2C9D2E2BCFBCAE9>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九洲药业公告编号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森 1,142,857 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82%( 其中复星创富 4.500%, 唐斌 0.113%, 张良森 0.169%)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创富及唐斌 张良森出具的 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 10 名董事 监事

性股票, 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2%; (4) 本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 222 名 ; (5) 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6)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02号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4D F736F F D203236C0D6B8E8B9C9B7DD2DB7A2D0D0C9CFCAD0B7A8C2C9D2E2BCFBCAE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汇金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等议案, 另经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 318 名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骓蹑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0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承诺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自维格娜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有限合伙持有的维格娜丝股份, 也不由维格娜丝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 本有限合伙无减持维格娜丝股票意向 ; 在上述锁定

2013 年 5 月 23 日, 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共授予 124 名激励对象 2,224,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由 140,000,000 股变更为 142,224,000 股, 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6,336,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

18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石大胜华公告编号 : 临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赵利宾 董事 副总 经理 11,520, % 2,880, % 0.89% 5,700,000 杜建平 副总经理 11,520, % 2,880, % 0.89% 5,300,000 董事会秘 华梦阳 书 副总经 11,520,000 3.

股东大会决议

宋全启认购的 24,733,334 股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 534,234,844 股变更为 616,679,288 股 2016 年 4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6,679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向首次 40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 年 9 月 2 日,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 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9,200,000 股增至 131,000,000 股

一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仅供公司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律师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在对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上市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营业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

续遵守以下原朱明国持有股份的限售承诺, 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原朱明国自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受让的 12.5 万股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剩余 37.5 万股公司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 ( 股 ) 限售期 6 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柏瑞基金 - 上海银行 - 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9,00 36 个月 合计 30,590,7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

untitled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本独立财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票中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 即该等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锁定期自 2013 年 2 月 8 日至 2016 年 2 月 7 日 上述锁定期结束, 上述股东委托公司办理限售股份的解除限 售工作 二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042,397,394 股增至 2,084,794,788 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2,084,794,788 股,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68,232,007 股, 占比 22.46%; 限售流通股 1,616,562,781 股, 占

年 4 月, 公司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位对象发行 252,525,25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已完成登记和发行工作, 公司总股份增至 4,368,416,750

本次发行 167,162,280 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 2,379,790,218 股 2018 年 5 月 16 日, 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每 10 股转增 5 股, 公司总股本由 2,379,790,218 股增加至 3,569,685,327 股, 投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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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汇冠股份公告编号 :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362,570 股,

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74.77% 2013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股东赵俊伟解除限售股份为 1,212,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5% 公司总股本为 142,224,000 股, 本次变动后,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5,124,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73.91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 ( 股 ) 1 马庆华 30,693,099 2 马力平 3,138,354 3 马拓 690,437 4 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393,694 5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3,835 6 北京森淼润信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份购买相关资产, 向三十所非公开发行 10,887,02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此次发行的股份即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2014 年 6 月 24 日, 四川蜀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四川发展 )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4 年 12 月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 二 )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疼痛管理及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产品研发 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产品包括微电脑注药泵 一次性注药泵 无线镇痛管理系统 脉搏血氧仪及传感器等疼痛管理领域用医疗器械和鼻腔护理喷雾器等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 其中, 疼痛管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主要用于术后 分娩 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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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68 证券简称 : 星源材质公告编号 :2017-08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数量为 81,744,0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750%;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54,361,5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133%;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 ( 星期五 )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6]2534 号 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星源材质 )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0,000,000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65 元, 并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90,000,000 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 根据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 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6 元人民币 ( 含税 ), 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92,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总股本为 192,000,000 股, 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44,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一 )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 公司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实践鼎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深圳市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深圳市华商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深圳市佳利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宇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亚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中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 15 名非国有机构股东, 公司股东陈辉 陈勇 董广英 龚一峰 黄锦荣 金惟 雷普瑞 李砚利 刘永红 龙海军 罗教明 梅金平 秦梅 宋海兵 王斌 王维珍 吴永松 杨梅 张鲲 植志忠 韩宏 黄日新 李万和 李昭伟 林志高 刘词 刘倩 容圭国 王力钧 王艳 王永国 杨敬德 曾彪等 33 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 深圳市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还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自陈蔚蓉 刘淑英受让取得的公司 1,127,777 股股份 ( 经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 上述股份增加至 1,804,443 股 ),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刘守贵( 任期届满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离任 ) 韩雪松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杨佳富( 已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辞职 ) 许刚( 已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辞职 ) 周国星 王昌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担任公司监事的自然人股东李志民 ( 任期届满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离任 ) 王大红 郑汉 ( 任期届满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离任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刘守贵 ( 任期届满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离任 ) 韩雪松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杨佳富 ( 已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辞职 ) 许刚 ( 已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辞职 ) 周国星 王昌红, 及担任公司监事的自然人股东李志民 ( 任期届满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离任 ) 王大红 郑汉( 任期届满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离任 ) 承诺 : 上述限售期满后的任职期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若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若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与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 (1) 减持数量 : 本机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 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2) 减持方式 : 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 3) 减持价格 :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 ) 的 100% (4) 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 : 若本机构拟减持公司股份, 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计划,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 减持期限届满后, 若拟继续减持股份, 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 本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 以下时除外 )

若上述机构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其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6.32% 降至 4.74%,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39% 降至 4.05%, 不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 ( 二 )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 三 ) 其他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了上述承诺外, 不存在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也不存在后续追加的承诺 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 四 ) 履行承诺情况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 五 ) 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 ( 星期五 )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数量为 81,744,0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750%;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54,361,5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133%;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 57 人, 其中非国有机构股东 15 人, 自然人股东 42 人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 量 ( 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股 ) 注 1 1 宋海兵 480,000 480,000 480,000 2 董广英 58,320 58,320 58,320 3 陈辉 48,000 48,000 48,000 4 秦梅 14,520 14,520 14,520 5 李昭伟 145,680 145,680 145,680 6 韩宏 116,520 116,520 116,520 7 刘词 80,000 80,000 80,000 8 刘倩 116,520 116,520 116,520 9 刘永红 32,000 32,000 32,000 10 杨佳富 160,000 160,000 0 注 2 11 林志高 58,320 58,320 58,320 12 黄锦荣 2,331,480 2,331,480 123,480 注 3 13 梅金平 1,142,880 1,142,880 0 注 4 14 韩雪松 857,160 857,160 57,160 注 5 15 郑汉 58,320 58,320 0 注 6 16 李志民 291,480 291,480 0 注 7 17 雷普瑞 1,282,840 1,282,840 482,840 注 8 18 王维珍 1,142,880 1,142,880 1,142,880 19 龚一峰 171,480 171,480 171,480 20 张鲲 171,480 171,480 171,480 21 黄日新 145,680 145,680 145,680 22 金惟 171,480 171,480 171,480 23 王大红 32,000 32,000 8,000 注 9 24 许刚 160,000 160,000 0 注 10 25 周国星 171,480 171,480 42,870 注 11 26 容圭国 116,520 116,520 116,520 27 王艳 142,800 142,800 142,800 28 罗教明 571,440 571,440 571,440 29 李万和 116,520 116,520 116,520 30 李砚利 582,840 582,840 582,840 31 王永国 64,000 64,000 64,000 32 王力钧 64,000 64,000 64,000 33 杨敬德 80,000 80,000 80,000 34 陈勇 160,000 160,000 40,000 注 12 35 杨梅 58,320 58,320 58,320 36 王斌 14,520 14,520 14,520 37 龙海军 285,720 285,720 285,720 38 吴永松 582,840 582,840 582,840 39 植志忠 728,520 728,520 728,520 备注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 量 ( 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股 ) 注 1 40 曾彪 142,800 142,800 0 注 13 41 王昌红 160,000 160,000 35,000 注 14 42 刘守贵 320,000 320,000 0 注 15 43 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44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45 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46 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47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 48 深圳亚能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49 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50 深圳市佳利泰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51 深圳市信宇实业有限公 司 52 深圳市华商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53 四川中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54 河北实践顶聚投资有限 公司 55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56 深圳市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57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 说明 : 限公司 6,214,280 6,214,280 1,414,280 注 16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5,600,000 5,600,000 5,600,000 5,815,440 5,815,440 5,815,440 7,767,880 7,767,880 7,767,880 857,160 857,160 857,160 1,600,000 1,600,000 262,000 注 17 800,000 800,000 0 注 18 2,914,320 2,914,320 2,914,32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6,171,480 6,171,480 80 注 19 2,080,000 2,080,000 2,080,000 10,874,960 10,874,960 10,874,960 2,924,443 1,120,000 1,120,000 注 20 9,097,160 9,097,160 1,305,160 注 21 合计 83,548,483 81,744,040 54,361,550 注 1: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指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扣除质押 冻结 高 管 75% 锁定 自愿延长锁定等情形后的股份 上述股东减持上述股份时需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 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注 2: 股东杨佳富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 若本人 备注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的承诺, 杨佳富所持公司股份将在其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杨佳富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注 3: 股东黄锦荣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331,48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331,48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2,208,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黄锦荣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3,480 股 注 4: 股东梅金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142,88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42,88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1,142,880 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梅金平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注 5: 股东韩雪松现担任公司董事,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57,160 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57,160 股, 韩雪松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8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上市流通,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7,160 股 另外, 韩雪松在公司担任董事的任职期间, 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 6: 股东郑汉因任期届满已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 若其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承诺, 郑汉所持公司股份将在其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郑汉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注 7: 股东李志民因任期届满已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 若其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承诺, 李志民所持公司股份将在其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李志民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注 8: 股东雷普瑞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282,84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82,84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8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雷普瑞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82,840 股 注 9: 股东王大红现担任公司监事,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2,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2,000 股, 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 王大红在公司担任监事的任职期间, 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故王大红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000 股 注 10: 股东许刚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 若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的承诺, 许刚所持公司股份将在其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许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注 11: 股东周国星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1,480 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71,480 股, 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 周国星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期间, 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周国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2,870 股 注 12: 股东陈勇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60,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0,000 股, 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 陈勇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的任职期间, 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陈勇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0,000 股 注 13: 股东曾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42,8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2,80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142,8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曾彪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注 14: 股东王昌红现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60,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0,000 股, 王昌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125,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流通, 且王昌红在公司担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的任职期间, 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王昌红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5,000 股 注 15: 股东刘守贵因任期届满已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 若其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承诺, 刘守贵所持公司股份将在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刘守贵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注 16: 股东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214,28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214,28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4,8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414,280 股 注 17: 股东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600,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600,00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1,338,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62,000 股 注 18: 股东深圳市佳利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00,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8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故深圳市佳利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注 19: 股东四川中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171,48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171,48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6,171,4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故四川中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0 股 注 20: 股东深圳市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924,443 股,

深圳市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自陈蔚蓉 刘淑英受让取得的公司 1,127,777 股股份 ( 经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 上述股份增加至 1,804,443 股 ),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此,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20,000 股, 深圳市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司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20,000 股 注 21: 股东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9,097,16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97,160 股,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7,792,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305,160 股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 : 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增减减少数量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000,000 75.00% 81,744,040 62,255,960 32.42% 首发前限售股份 144,000,000 75.00% 81,744,040 62,255,960 32.42%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000,000 25.00% 81,744,040 129,744,040 67.58% 人民币普通股 48,000,000 25.00% 81,744,040 129,744,040 67.58% 三 总股本 192,000,000 100.00% 192,000,000 100.00%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 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天风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认为 : 1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2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的要求 ; 3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申请股份限售解除的股东均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 4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2.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3.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