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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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的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4 人, 董事秦峰先生 朱洪策先生 杜建中先生 谢荣兴先生 李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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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章程 的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 ; 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 :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陈贵樟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马峻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证券代码:000977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其中董事谢小梅女士和刘燕平女士由于工作原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 : 交易方式 标的资产及交易 对方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3 议案名称 : 对价支付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丁韫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 出席 4 人, 其中董事丁毅 毛英 周学军 张洁 祝守新 邹峻 许倩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12 人, 董事常玲 权忠光及李冬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 出席 7 人, 监事闫锋 高海英 李杰 孙秀杰及李瑞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3 董事

8,036,05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二 会议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 98,876,05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8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 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A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份总数的 其中 :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 ( 四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由公司副董事长黄小文先生主持,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会规则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 所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童玉祥先生 王健英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 出席 5 人, 薛炳海先生因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 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 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5 人, 董事长杜应流先生 董事丁邦满先生 董事胡晓玲女士 董事李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3 李峰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 关于本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入厂审批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 编号:2005-临001

( 六 ) 融资融券 转融通 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 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6 年 4 月 2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 公司连廊会议室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38 号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 出席 6 人, 其中董事长刘锋杰因公出差, 授权董事王巧兰代为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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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1 关于并购 KSS Holdings, Inc. 并签署 合并协议 等有关交易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 : 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 反对 弃权 2 议案名称 :2 关于与 TechniSat Digital GmbH,Daun 签署 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1 人, 代表股份数 383,872,72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10 人, 代表股份数为 377,006,6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6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018 年 6 月 29 日 ) 一 会议时间 :2018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5:00 二 会议地点 : 太原市长风街 115 号世纪广场 B 座 21 层会议室三 会议召集人 : 公司董事会四 会议主持人 : 董事长王为民先生五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张华民 高绪文 柴文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建新 副总经理周中杰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

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披露本次重组方案以及签订相关协议的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356,4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 ( 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 ) 合计 24 人, 代表股份 37,919,7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 出席 5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欣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估报告 ( 儒林矿评字 [2017] 第 053 号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 股权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 山西省河津市 ) ( 晋国昇元地评字 (2017) 第 005 号 ) 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拟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董事朱松青 独立董事张保华 独立董事何德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82,121, , ,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审议结果 : 通过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4D F736F F D D B9D8D3DAB5F7D5FBD6D8B4F3D7CAB2FAD6D8D7E9B7BDB0B8B5C4B9ABB8E62E646F6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福鞍股份公告编号 :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4 人, 代表 5 家股东,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05,373,1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6,657,178 股,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其中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资产负债表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48,956,4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现场会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 人, 代表公司股份 48,915,05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

附件1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 代表股份 160,387,76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人, 代表股份 7,961,3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 代表股份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00七年度工作报告(讨论稿)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证券代码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证券代码:300610

(1)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

股票简称:深天马A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

1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 会议议程 二 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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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90 股票简称 : 中房股份编号 : 临 2018-020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一 )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二 ) 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 ( 三 ) 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 ( 四 )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 ; ( 五 )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2016 年 8 月 19 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忠旺精制 ) 所持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忠旺集团 )100% 股权, 同时向北京盛世龙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 ) 2016 年 8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和 关于 <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9 月 6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重组方案涉及的配套融资相关议案未获通过, 其他议案均获通过 同时, 前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组方案, 授权有效期至 2017 年 9 月 6 日 2017 年 9 月 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本次重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延长至 2018 年 9 月 6 日, 且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授权的有效期已延长至 2018 年 9 月 6 日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本次配套融资并相应调整重组方案 ( 以下简称 本次方案调整 ), 调整后的重组方案为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忠旺精制所持忠旺集团 100% 股权 除取消配套融资的调整外, 本次重组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二 )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 定, 取消配套融资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因此, 公司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对 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三 )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 四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 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二 )> 的议案 ; 鉴于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过户尚未实施完毕,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持续 有效 顺利进行, 公司拟与忠旺精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二 ), 约定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及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280,000 万元 350,000 万元 420,000 万元 480,000 万元及 500,000 万元 议案 ; ( 五 ) 审议通过了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 审核报告和评估报告的 鉴于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材料所使用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已届满, 公司编制了 2017 年的财务报告, 该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 公司编制了置出资产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的财务报告, 该财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 公司还根据重组后的架构编制了备考财务报告, 备考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 拟注入的标的公司忠旺集团编制了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的模拟财务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就忠旺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 就忠旺集团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了专项说明, 就忠旺集团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就忠旺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就忠旺集团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鉴于中联评估和亚太评估分别出具的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 换和发行股份方式收购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中联评报字 [2016]1399 号 ) 和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

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 亚评报字 [2016]176 号 ) 涉及的评估结论有效期已届满, 中联评估和亚太评估分别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 对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分别出具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收购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中联评报字 [2017] 第 1668 号 ) 和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 亚评报字 [2018]23 号 ) 评估报告, 置入资产评估值为 3,035,866.28 万元, 置出资产评估值为 26,581.82 万元, 标的资产的价值未发生不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变化 因此, 按照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价格继续实施本次重组, 即标的资产仍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 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 282 亿元, 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为 2 亿元 ), 定价合理,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 上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 六 ) 审议通过了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鉴于中联评估和亚太评估分别出具的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收购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中联评报字 [2016]1399 号 ) 和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 亚评报字 [2016]176 号 ) 涉及的评估结论有效期已届满, 中联评估和亚太评估分别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 对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分别出具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收购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中联评报字 [2017] 第 1668 号 ) 和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 亚评报字 [2018]23 号 ) 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 :

1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 该等机构及其经办评估 师与公司 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 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现实的 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 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均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执行, 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 有合理性 3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 客观性 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 选用的参照数据 资料可靠 ;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 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 公司以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根据补充评估的评估结果, 标的资产的价值未发生不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变化, 因此, 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综上所述,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 定价公允 ( 七 ) 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本次重组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双方友好协商, 公司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同意终止本次重组法律顾问的 服务协议 ; 公司拟新聘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 继续推 进公司的本次重组事项 ( 八 ) 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向上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 有效 ( 九 ) 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 项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 公司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 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