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 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50 万股变为 6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减少至 581 万股, 预留股份数量由 65 万股减少至 64 万股 ; 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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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

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权激励解锁业绩条件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高新兴公告编号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由于 7 人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 名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福星晓程 公告编号:2013—047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007-001

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登记工作,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29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法律意见书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董事会公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二〇一九年四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 )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年 7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同时因有 6 名激励对象离职, 调整激励对象为 728 人, 授予数量为 1, 万股, 授予价格为 9.9 元 / 股 预留的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在首次授予日后 12 个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 ;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54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156 人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

董事会决议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及确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6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向 158 名激励对象按 3.32 元 / 股的价格首次授予共计 80,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11 月 1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并披露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首期 ) 年 11 月 9 日,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 )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 ( 含税 ) 同时,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确认, 公司完成了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 : 普邦 JLC1, 期权代码 :037642, 授予数量 :1,260 万份, 行权价格 :14.68 元, 授予人数 :195 人 年 5 月 28 日, 公司第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 :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24,681,700 股, 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年 7 月 20 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议案 5 根据美的集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划的批复 ( 珠国资 号 ), 经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 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 粤国资函 号 ),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在上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或 本计划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5 年 5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8 月 18 日 年 9 月 24 日, 公司完成三星电气股权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5 年 5 月 4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授予 20,67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19,644 万股, 授予价格为 3.23 元 / 股, 预留不超过 1,034 万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预留部分按照相关程序将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 年 11 月 1

万股, 确定 2016 年 2 月 16 日为授予日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4 月 22 日, 公

议案一: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002421 证券简称 : 达实智能公告编号 :2018-02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拟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2,119,950 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5.2321%, 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02%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 3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2015 年 1 月 5 日, 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2015 年 1 月 5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 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50 万股变为 6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减少至 581 万股, 预留股份数量由 65 万股减少至 64 万股 ; 激励对象由 196 人减少至 194 名 6 2015 年 2 月 6 日,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流通 在授予过程中, 激励对象汪鹏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 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 193 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 580 万股 7 2015 年 5 月 12 日, 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580 万股调整为 1276 万股 8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 同意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140.8 万股, 授予日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 9 2016 年 3 月 25 日,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上市流通, 在授予过程中, 因 6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2 名激励对象减少认购数量, 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 18 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 74.6 万股 10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次解锁事宜, 解锁数量为 312.18 万股 同日,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合计 82.94 万股 11 2016 年 5 月 5 日,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 12 2016 年 6 月 17 日,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第二期激励计划全部授予股份由 1,350.60 万股减少至 1,267.66 万股, 激励对象由 208 人减少至 204 人 13 2016 年 9 月 12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张红萍 黄正根 孙爱萍 陈伟峰 陈舟杰 沈洋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 同意根据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15 2017 年 1 月 11 日,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16 2017 年 4 月 13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解锁数量为 9,454,425 股 同日,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合计 3,132,075 股 2017 年 5 月 10 日, 上述解锁股份上市流通 17 2017 年 9 月 7 日,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二 本次回购原因 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 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 激励对象离职因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刘少华 万祖岩已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述 2 人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将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合计 264,000 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0.6516%, 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37% (2)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实际解锁数量等于该批可解锁额度上限与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解锁系数的乘积 具体如下 : 考核结果为杰出, 解锁 100%; 考核结果为优秀, 解锁 75%; 考核结果为良好, 解锁 50%; 考核结果为合格, 解锁 25%; 考核结果为需改进, 解锁 0% 根据 2017 年度绩效考核实际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

中 6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优秀, 实际解锁股份为 316,800 股, 注销股份 105,600 股 ;36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的考核结果为良好, 实际解锁股份为 1,689,600 股, 注销股份 1,689,600 股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优秀, 实际解锁股份为 99,000 股, 注销股份 33,000 股 ;2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的考核结果为良好, 实际解锁股份 27,750 股, 注销股份 27,750 股 对上述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注销 1,855,950 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4.5806%, 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65% 本次合计注销 2,119,950 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5.2321%, 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02% 2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 派息 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 除息处理的情况时, 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 P=P 0 (1+n) 其中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的比率 (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或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比例 );P 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 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15 年 5 月 12 日, 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 2015 年 03 月 05 日的公司总股本 261,6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 实施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5.76/(1+1.2)=7.16 元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实施了 2016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 以公司总股本 642,399,392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 不送红股, 不派发现金红利 实施后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由 7.16 元 / 股调整为 2.39 元 / 股, 预留股份的回购价格由 10.84 元 / 股调整为 3.61 元 / 股 三 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且不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后, 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923,597,501 股减 少至 1,921,477,551 股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5,140,795.5 元,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 股 ) 比例 % 回购注销数量 ( 股 ) 股份数量 ( 股 ) 比例 % 一 限售流通股 ( 或非流通股 ) 518,742,564 26.97 2,119,950 516,622,614 26.89 二 无限售流通股 1,404,854,937 73.03 1,404,854,937 73.11 三 总股本 1,923,597,501 100.00 2,119,950 1,921,477,551 100.00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依据 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核实, 公司回购注销该部 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程序合法 合规, 同意公司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 :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数量和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 及 激励计划 的规定, 除尚待办理减资的工商备案手续和股份注 销登记手续外,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七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