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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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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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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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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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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上备忘录合称为 股权激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 ;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公司完成了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 : 普邦 JLC1, 期权代码 :037642, 授予数量 :1,260 万份, 行权价格 :14.68 元, 授予人数 :195 人 年 5 月 28 日, 公司第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环旭电子公告编号 : 临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9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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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议案 5 根据美的集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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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监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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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监事会公告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黄河旋风公告编号 : 临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007-00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1-0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万股, 确定 2016 年 2 月 16 日为授予日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4 月 22 日, 公

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1-0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权激励解锁业绩条件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无反馈记录 2017 年 9 月 3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福星晓程 公告编号:2013—047

所有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相关文件的原件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且于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 公司已提供了必须的 真实的 全部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 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 ; 公

(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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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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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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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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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 意见, 而不对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本 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所涉及的事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 )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 ( 含税 ) 同时,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由于 7 人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 名激励对象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原则, 对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所仅就与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 为出具本法律

银江股份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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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 GLG/SZ/A2061/FY/ 致 :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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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变更后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公司董事袁建成 朱文丰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在会议中回避了表决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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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8]AN101-2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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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17 证券简称 : 网宿科技公告编号 :2018-090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决定取消上述 1 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5 万份 ( 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 ) 本次调整完成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 10 名, 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6.5 万份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一 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 2017 年 12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 :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 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 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并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 含预留部分 ) 并办理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 :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为授予日, 授予 567 名激励对象合计 1,765.25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 484 名激励对象合计 1,688.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为授予日, 授予 11 名激励对象合计 161.5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 15 名激励对象合计 23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 2018 年 1 月 3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有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 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取消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254,500 份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有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 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取消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00 股, 另有 13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10,500 股 本次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

数为 559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739.80 万份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68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40.30 万股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 : 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同意对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59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68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6 2018 年 4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有 1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有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相关决议内容, 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经审议, 同意取消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72.90 万份, 同意取消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50 万股, 回购价格为 5.11 元 / 股, 回购总金额为 792,050 元,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调整完成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59 人调整为 543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39.80 万份调整为 1,666.90 万份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68 名调整为 462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40.30 万股调整为 1,624.80 万股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 : 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同意本次调整事宜 本次调整完成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43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62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7 2018 年 5 月 3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9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完成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43 人调整为 514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66.90 万份调整为 1,573.05 万份, 行权价格由 10.22 元调整为 10.19 元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62 名调整为 457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24.80 万股调整为 1,594.45 万股, 回购价格由 5.11 元调整为 5.08 元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35 万股, 回购总金额为 154.18 万元,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64 元调整为 10.61 元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32 元调整为 5.29 元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5.50 万股, 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 回购价格由 5.11 元调整为 5.08 元, 回购总金额由 792,050 元调整为 787,400 元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 : 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同意本次调整事宜 本次调整完成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14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57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8 2018 年 6 月 1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 :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18 年 6 月 11 日为授予日, 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合计 42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合计 328.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剩余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8 年 8 月 24 日, 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剩余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进展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 经公司与拟授予股票期权的 16 名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的 64 名激励对象沟通, 因资金筹措等原因, 激励对象决定放弃该次授予, 因此公司将不再办理该次授予涉及的相关授予手续 9 2018 年 9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截至目前,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4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取消上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43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99.2 万份 ; 同意取消上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6 万股, 回购价格为 5.08 元 / 股, 回购总金额为 170.688 万元,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 同意取消上述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1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预留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5 万份 本次调整完成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14 人调整为 471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573.05 万份调整为 1,473.85 万份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57 人调整为 438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94.45 万股调整为 1,560.85 万股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 人调整为 10 人,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1.5 万份调整为 156.5 万份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 : 上述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上述调整事宜 本次调整完成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471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38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10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二 本次调整情况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 人,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61.5 万份 2018 年 9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截至目前,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取消上述 1 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 5 万份 本次调整完成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 人调整为 10 人,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1.5 万份调整为 156.5 万份 本次调整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权数量 ( 万份 ) 占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 黄莎琳副总经理 37.50 23.96% 0.0154% 肖蒨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27.50 17.57% 0.0113% 董事 副总经理 周丽萍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7 人 ) 27.50 17.57% 0.0113% 64.00 40.89% 0.0263% 合计 156.5 100% 0.0643%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首次及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完成后, 本激励计划 ( 含预留部分 ) 预计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 各年度应确认的费用 ( 万元 ) 激励计划剩余费用 ( 万元 ) 2018 年 10 月 -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782.93 1,892.80 3,362.56 1,527.57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 我们认为 : 本次调整符合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 草案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次调整完成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 人调整为 10 人,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1.5 万份调整为 156.5 万份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宜 五 监事会核查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 : 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本次调整事宜 本次调整完成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10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六 律师意见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备忘录 8 号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及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并申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