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一 参评对象和评审组织参评对象根据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和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2014 年修订 ) 等文件精神确定 学院成立由院长 书记 分管研究生副院长 副书记 研究生教务员 研究生辅导员 导师代表 学生代表等分别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对研究生奖学金的等级进行评审 由研究生教务员和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 负责有关奖学金申请资料收集 审核 数据统计和综合成绩计算 二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 一 )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比例和标准见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 二 ) 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 第 1 2 学期 : 本时间段内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根据入学成绩确定, 方法如下 : 按照免试生和统考生两类分组按成绩排序, 按照比例确定每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免试生原则上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各等级名额由研究生院下 1
达 校外免试生单独排序, 根据复试成绩和来源学校 ( 加权 ) 确定等级 本校免试生按学科群分组, 根据复试综合成绩以及各等级名额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统考生按学科群分组, 根据全国统考英语和数学成绩之和排序 ( 如果在同一排序线上有多名同分数者, 再依次按初试总分和复试综合成绩来排序 ) 以及各等级名额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2. 第 3 4 学期 : 本时间段内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根据上一年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 综合成绩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30+ 科研工作附加分 + 社会工作附加分注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科研工作附加分和社会工作附加分计算标准见附件 等级 第 3 4 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并积极参加导师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申请奖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3. 第 5 学期 : 本时间段内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根据前二学年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 综合成绩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10+ 科研工作附加分 + 社会工作附加分注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科研工作附加分和社会工作附加分计算标准见附件 3 4 5 学期学业奖学金评审以学科群为单位, 按基本条件 综合成绩和各等级名额分别排队, 评定奖学金等级 等级 第 5 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 2
一等 二等 三等 1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2 发表 1 篇论文, 或在国内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 1 篇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科研工作突出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并积极参加导师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申请奖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 三 ) 学业奖学金评审的时间安排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于每学年初开始实施, 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在入学前完成 三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 一 )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评定比例和发放标准见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 二 ) 奖学金的评审办法第 1 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奖学金名额, 依据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所获表彰奖励 科研及学术成果等进行评定 一年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博士生考核选拔中同步进行 第 2 3 4 学年, 以年级为单位, 由学院根据上一年综合成绩按学科群分组分别排队确定等级 各等级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见如下 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等级一等二等三等 申请条件 1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2 发表 2 篇论文, 其中有 1 篇是一级刊物 或在本学科境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 2 篇论文 1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2 发表 1 篇论文 修完规定的学位课程, 并积极参加导师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申请奖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3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三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发表 3 篇论文, 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 1 其中 2 篇被 SCI 收录 2 其中 1 篇被 SCI 收录, 并在本学科境外重要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博士研究生本人论文 1 篇 3 其中 1 篇被 SCI 收录, 并且博士研究生 ( 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 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 件 4 其中 1 篇被 SCI 收录, 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1 项 ( 证书 ) 发表 3 篇论文 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 1 其中 2 篇被 EI 收录 ( 或一级刊物 ); 2 其中 1 篇被 EI 收录 ( 或一级刊物 ), 同时在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 1 篇 3 其中 1 篇被 EI 收录, 并且博士研究生 ( 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 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 件 4 其中 1 篇被 EI 收录, 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1 项 ( 证书 ) 修完规定的学位课程, 并积极参加导师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申请奖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综合成绩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10+ 科研工作附加分 + 社会工作附加分 注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科研工作附加分和社会工作附加分 计算标准见附件 ( 三 ) 学业奖学金评审的时间安排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于每学年初开始实施, 新生学业 奖学金评审工作在入学前完成 四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 一 )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主要依据是硕士研究生阶段基 本条件 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等 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 综合成绩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10+ 科研工作附加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 1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2 发表 1 篇论文, 或在国内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 1 篇 4
3 积极参加导师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科研工作突出 4 申请奖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 二 )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依据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主要依据是博士研究生阶段基 本条件 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等 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 综合成绩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10+ 科研工作附加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 1 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 2 发表 2 篇论文, 其中 1 篇被 SCI 收录 3 积极参加导师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科研工作突出 4 申请奖学金者必须有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推荐意见 ( 三 ) 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 再次申报国家奖学金 时, 仅以最近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之后的科研成果列入综合成绩 计算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零分 ) ( 四 ) 破格申请的条件 如在道德风尚 科学研究 学科竞赛 创新发明 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可破格 申请国家奖学金 ( 以下荣誉或成果需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具有见义勇为 助人为乐 奉献爱心 服务社会 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 在本校 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 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有助于树立良好的 社会风尚, 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性 荣誉称号 (2) 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 博士生在 science nature 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及以上科研成果 ( 含自然科学 / 技术发明 / 科技进步 ); 硕士生在 SCI SSCI A&HCI 源刊上正式发表论文 ( 申请者为第一作者 ) 或获得部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 ( 含自然科学 / 技术发明 / 5
科技进步 ) 中申请者排名前六 (3) 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 ( 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认定 ) 获得一等奖的第 1 获奖人 获得特等奖的第 1 和第 2 获奖人 ( 五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进行公开答辩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 参加答辩人数与学校分配名额比按不低于 1.1:1 的比例进入公开答辩, 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组根据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 现场表现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和打分, 采取评委投票计分方式统计评审结果 五 奖学金的发放办法及期限根据学校实施细则执行 六 奖学金的停发和恢复根据学校实施细则执行 七 申诉程序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 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 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 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联系电话 :025-84315431( 电光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 6
附件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说明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学科或学院为单位, 将课程分为 : 政治课 外语课 学科基础课及专业选修课四类, 每类课程设置不同的权重, 四类课程权重分别为 0.7,0.7,1.0 和 0.7, 按权重对归一化处理后的成绩求出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计算公式如下 : ( 课程标准成绩 学分 权重 )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 ; ( 课程学分 权重 ) 成绩处理说明标准化成绩计算方法 : C C Z C C 70 10... C s 0...... C 60 60 学生本门课程的原始成绩本门课程的平均分 S 本门课程成绩的标准差 Z n 学生本门课程的有效分数均分计算方法 C 共有 n 个学生选修该门课程 C 1 n 标准差的计算方法 s n 1 ( C C) n 2 7
科研工作附加分计算标准 科研工作附加分为学术论文 专利 专著 ( 教材 ) 科研成果和各类学科竞赛等得分之和, 具体标准如下 表 A1 学术论文分值计算标准表 序号 发表场合 分值 1 SCI 分区表中一区论文 1000 2 SCI 分区表中二区论文 500 3 SCI 分区表中三区论文 200 4 SCI 其他刊物 100 5 EI 核心版刊物 60 6 核心刊物 EI 刊物增刊 40 7 一般学术刊物 核心刊物增刊 25 8 SCI 检索国际会议 60 9 EI ISTP 检索国际会议 50 10 其他国际会议 40 11 全国性学术会议 [ 公开发行会议论文集 ( 包括全国博士研究 生论坛 )] 20 12 全国性学术会议 ( 没有公开发行, 有论文集 ) 10 注 :1 学术论文指以第一作者( 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 在相关专业学术核心期刊上并以 南京理工大学 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 ( 申请表提交前见刊为准 );2 刊物级别认定参照学校文件;3 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 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 不累加 ;4 会议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 原分值提高 20%; 5 需要出具论文原件 8
表 A2 科研获奖加分计算标准 获奖级别获奖等级分值备注 一等 1000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二等 800 三等 600 一等 600 二等 400 三等 200 一等 200 二等 150 三等 100 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团队获奖可以加分, 但仅以获奖证书为准 ( 需提供证书原件 ) 如评奖项目有特等奖项, 按一等奖计分, 其它等级降一级计分 说明 : 科研获奖指由市级以上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并由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 包括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 技术发明奖等 表 A3 发明专利奖分值计算标准表 授权发明专利 ( 有专利证书 ) 申请发明专利 ( 有受理号 ) 200 分 30 分 注 : 专利指以第一发明人 ( 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 ), 以 南 京理工大学 为第一专利所有权单位申请或授权并与论文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 ; 申请发明专利总分不超过 100 分 其它 : 1 参与专著 教材编写: 专著 20 分 /10 万字 教材 10 分 /10 万字 2 申请并获批准省级以上创新基金 20 分 / 项 9
表 A4 科技 学术竞赛获奖加分计算标准 获奖级别获奖等级总分值备注 特等 1000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一等 700 二等 400 三等 200 一等 200 二等 160 三等 120 一等 60 二等 40 三等 20 由参赛团队成员在指导教师监督下自行分配, 个人得分不超过总分值的 30%, 所有成员得分之和不超过总分值 说明 :1 科技 学术竞赛获奖包括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 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 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 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挑战杯等全国性研究生创新竞赛活动 ( 未尽赛事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 2 获奖级别认定参照学校文件;3 作品获不同级别奖励, 取最高分计, 不累加 ;4 竞赛获奖加分分配方案须在提交奖学金评审申请前确定, 所有成员签字, 事后不得调整 5 科技 学术竞赛获奖加分不超过 3 项 10
社会工作附加分计算标准 研究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承担社会工作任务的, 给予社会工作附加分, 具体标准为 : 表 A5 社会工作附加分分值计算标准表 具体项目分值说明 1 校 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2 学院研究生助管 助理 1 班级班长 党支部书记 2 校 院研究生会部长 副部长 40 30 1. 由学院开具加分证明 ; 2. 学院可结合工作实际, 对各组织学生骨干进行考核, 并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对加分分值进行调整, 但最高分不能超过本表格中的分值 注 : 社会工作附加分须在奖学金评审前确定, 并公示 所有取得成果的有效期为研究生入学以来至奖学金评审年度 8 月 31 日为止 最后一次参加奖学金评审的研究生在奖学金评审时, 提供 8 月 31 日之后见刊的论文, 按一半论文标准分计入综合成绩 南京理工大学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