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主題 1 導論 壹 投資型保險商品之發展 一 起源與市場概況 投資型保險商品簡稱 投資型保單, 其發展可追溯至 20 世紀 50 年代的歐洲 年代 國家 市場概況 ( 佔總保費比重 ) 1956 年 荷蘭 40% 1961 年 英國 加拿大 40% 1970 年 法國 德國 義大利 1976 年 美國 40% 1986 年 日本 1992 年 新加坡 70% 1999 年 中國大陸 60% 2001 年 台灣 二 保單結構概要 ( 一 ) 分離帳戶 投資型保單帳戶分為一般帳戶與分離帳戶, 即保戶繳納之保費, 2
第一章 依照特定之規則分配於此兩個帳戶 分配至一般帳戶內之資金, 係按傳統壽險模式運作, 因應未來保險理賠之用 分離帳戶的部 分, 則非保險公司所有, 其權利屬保戶 依據保險法第一二三條 第二項規定 : 投資型保險契約之投資資產, 非各該投資型保險之 受益人不得主張, 亦不得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 ( 二 ) 保戶自負投資風險 : 投資型保單係將投資的選擇權利與風險同時轉移給保戶, 即保險 公司一方面轉嫁投資風險, 另一方面藉投資的選擇權利吸引客 戶 補充說明 傳統壽險保單, 係由保險公司將保戶所繳交之危險保費, 用以進行投資管理操作, 藉此為公司本身創造獲利, 並使保戶之保單價值有所增長 換言之, 壽險保費之投資風險, 係由保險公司負責承擔, 非由保戶承擔 ( 三 ) 投資型保單商品保費運用流程 保戶 受付保險公司 保費 扣除純危險保費及保單相關前置費用 專設帳簿 ( 分離帳戶 ) 投資標的 A 投資標的 B 投資標的 C 投資帳戶價值 解約或到期 解約金 年金或年滿金 身故 身故保險金 受益人 3
貳 投資型保險商品與其他商品之差異一 傳統型保單 V.S. 投資型保單 ( 一 ) 結構差異 1. 傳統型保單 : (1) 保費特性 : A. 平準保費 : 多數之終身險以及少數之長年期定期險, 均採平準費率收費, 即保險期間每年繳交之保費均相同 B. 保額與保費之變化 : (A) 保額隨年齡的增加而減少 : 在相同之保費水準下, 年齡越大, 被保險人所能投保之危險保額越低 (B) 責任準備金隨年齡之增加而增加 : 投保之保戶年齡越大, 保險公司須從中提撥的責任準備金就越高 ( 死亡給付 ) 保額 危險保額 ( 純保障 ) 責任準備金 ( 現金價值 ) ( 預定利率固定 ) 年齡 2. 投資型保單 : (1) 自然保費 : 投資型保單之壽險保費, 係採自然費率收費, 即保險期間, 隨著年齡之增加而提高保費 4
第一章 (2) 保障 + 投資 : 一般壽險帳戶搭配分離投資帳戶, 使保戶獲得壽險保障之同時, 亦享有投資獲利之空間, 惟相關投資風險, 亦由保戶自行承擔 ( 二 ) 其他差異歸納差異項目傳統型保單投資型保單 保單功能提供被保險人保障 保險金額保險金額固定 提供被保險人保障 + 投資 保險金額變動 產品風險 透明度 保險公司 ( 保險人 ) 承擔投資風險 被保險人死亡風險 費用風險純保費帳戶運用情形不透明 保險公司 ( 保險人 ) 承擔被保險人死亡風險 費用風險分離帳戶資金獨立 現金價值確定 保費金額保費為定期定額 法律規範保險法 同時由分離帳戶決定 ( 不確定 ) 保費具彈性, 保險金額可調整分離帳戶 : 證交法 + 信託法 ( 三 ) 觀念補充 自然保費 V.S. 平準保費 項目自然保費平準保費 保費變化隨年齡的增加而增加 調整與否平均 1~5 年調高保費 保險期間之各期保費相同 保費不變 優點 缺點 初期繳費較無壓力 ( 保障可隨時調整 ) 保費逐年增加, 年齡越大, 保費負擔越重 後期繳費繳無壓力 ( 已先將日後應繳之高額保費於每期分攤 ) 投保初期須負擔較高之保費支出 5
二 投資型保單 V.S. 共同基金或其他投資工具 差異項目 投資型保單 一般投資工具 原因 費用率較高較低 稅負優惠較優較差 保障功能有無 投資型保單同時包含投資管理費以及保險服務費, 故費用率往往高於其他投資工具 1. 保險給付可免繳所得稅及遺產稅, 可使投資報酬率增加 2. 稅負遞延效果使投資報酬率提高 一般投資工具 保險, 無保障之功能 牛刀小試 1. 有關投資型保險商品之敘述, 下列何者為真? (A) 此類商品並不適合消費者短期的財務需求 (B) 不願接受風險的消費者最適合購買此類商品 (C) 投資報酬較高是購買此類商品最主要的考量 (D) 以上皆是 2. 下列何者並非投資型保險之特點? (A) 投資保險資金單獨設立帳戶, 管理透明 (B) 保單的現金價值會隨著投資績效而每天不一樣 (C) 保戶承擔資金運用的全部風險, 而保險人則承擔死亡風險和費用風險 (D) 變額萬能壽險的保費繳納是定期定額的, 且加保時須重置保單 3. 投資型保險商品具備投資功能, 其特色之一為? (A) 其現金給付的額度, 依保險公司的投資報酬情形而定 (B) 其現金給付與保險給付的額度, 依要保人所指定之投資工具的報酬情形而定 (C) 其現金給付與保險給付的額度, 依契約條款約定與保證情形而定 (D) 其現金給付與保險給付的額度, 依保險公司的國外投資報酬情形而定 4. 下列對投資型保險之敘述何者為真? (A) 消費者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B) 消費者自行承擔人身風險 (C) 保險人承擔費差損益風險 死差損益風險和利差損益風險 (D) 消費者自行承擔財務風險 A D B A 6
第一章 5. 下列有關投資型保險商品的敘述, 何者為誤? (A) 美國常見的此類商品包括變額壽險及萬能壽險 (B) 指由消費者承擔投資風險的保險商品 (C) 不提供保證利率及最低保單價值 (D) 商品設計結合保險與基金 債券等投資理財工具 A 主題 2 投資型保險商品之種類 壹 變額壽險一 定義顧名思義, 即保額得變動 ( 保險金不固定 ) 之壽險保單, 通常有約定最低死亡給付保證, 並依據往後的投資績效調整保險給付 二 特性 ( 一 ) 保費繳納方式為固定繳費, 可選擇躉繳或分期繳 ( 二 ) 保障期限與傳統終身壽險均為終身保單, 於保單簽發時接載明保單面額 三 變額壽險 V.S. 傳統終身壽險項目傳統終身壽險變額壽險保費金額固定固定繳費方式固定固定 保險金 固定 不固定 ( 有最低死亡給付保證 ) 現金價值保證不保證 投資模式 死亡給付準備金 一般帳戶, 由保險公司運 用並分紅 一般帳戶 分離帳戶, 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 最低死亡給付保證, 存放於一般帳戶, 其餘則存放於分離帳戶 7
貳 萬能壽險嚴格而論, 萬能壽險與一般帳戶指數年金, 兩者均無分離帳戶, 故不屬於投資型保單, 但卻容易為一般人將其與變額萬能壽險混淆 一 定義結合 保險 與 儲蓄 雙效合一的商品, 投資人除了享有保險的保障外, 還可享有高於銀行的存款利率 換言之, 投資人所繳的保費, 一部份 ( 淨保費 ) 以保險公司公告的現行利率, 以月複利滾存的方式計息存款, 使保單現金價值成長 剩餘的部份 ( 附加保費 ) 則拿來買定期險 保費 附加保費 淨保費 利 息 保終險身公定司期險 保險成本月管理費 保戶 保單價值 計息方式 以現行利率, 採月複利滾存方式計息 二 特性將原本終身壽險保單給付的壽險保額與保單現金價值拆開 使保單所有人對於現金價值的累積有較多自主權 依據保額與保單現金價值的變化程度, 可區分為 : 8
第一章 ( 一 )A 型 : 又稱為平準型萬能壽險 淨危險保額 + 保單現金價值 = 身故保險 金 ( 死亡給付 ) 1. 平準死亡給付 : 淨危險保額 (Net Amount at Risk,NAR) 於每一保險期間 ( 常 見為每月 ) 進行調整, 以使 NAR 與保單現金價值之總和, 等 於一平準死亡給付 2. 迴廊保額 : 於保單期間之後期, 死亡給付呈現遞增, 導致其中淨危險保額 的部分, 形成迴廊比例 (Corridor), 即保單後期受到保單現 金價值的推升, 導致死亡給付遞增, 然而在保單現金價值佔死 亡給付比例上升的同時, 淨危險保額佔死亡給付的比例, 仍維 持不變 補充說明 萬能壽險 A 型之死亡給付, 在保單的後期設計為遞增型, 方可符合美國國稅局 (IRS) 的稅負優惠條件 保單在被保險人 95 歲以前, 必須維持一定金額以上之危險保障 ( 淨危險保額 ), 此即門檻法則 選擇 A( 平準型 ) 基本保額 淨危險保額 迴廊比例 死亡理賠 保單價值 9
( 二 )B 型 : 又稱為增值型萬能壽險 : 固定淨危險保額 ( 基本保額 )+ 保單現金價值 = 身故保險金 ( 死亡給付 ) 1. 死亡給付完全決定於保單現金價值的增減 2. 淨危險保額固定 ( 基本保額 ) 選擇 B( 增值型 ) 保單價值 死亡理賠 基本保額 參 變額萬能壽險一 定義同時結合變額壽險及萬能壽險, 不僅有變額壽險分離帳戶之性質, 亦包含萬能壽險保費繳交彈性之特性, 故目前市場上以變額萬能壽險為主流 二 特性 ( 一 ) 在限度內可自行決定繳費時間及支付金額 保費富彈性 ( 二 ) 可選擇調高或降低保額 保額富彈性 ( 三 ) 保單持有人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 四 ) 現金價值與變額壽險一般高低起伏, 也可能降至零, 此時若未再繼續繳付保費, 則該保單將因而停效 ( 五 ) 分離帳戶的資金與保險公司的資產獨立, 故當保險公司遇到財務困難時, 分離帳戶可以對保單持有人提供另外的保障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