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汇聚宝 HJB12002-V 美元汇市争锋 ( 个人客户 ) 特别提示 : 投资者本着 充分了解风险 自主选择购买 的原则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认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符合投资者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 审慎尽责地开展结构性理财业务 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的表述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 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 亦不构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支付给客户的为准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仔细阅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及客户交易信息确认表 客户权益须知 本产品最不利情形是 : 如果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未达到产品说明书定义的获得较高收益的条件, 则投资者到期拿回 100% 本金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获得保底投资收益率 本产品最不利情形示例 : 假定产品挂钩指标 ( 即美元兑加元即期汇率 ) 的期初价格为 0.9880, 则观察区间下限为 0.9380 ( 期初价格 -500bp), 观察区间上限为 1.0280( 期初价格 +400bp ) 假定某投资者认购本产品 10 万美元, 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 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上限 ( 即 1.0280), 或者小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下限 ( 即 0.9380), 则产品到期时该投资者拿回全额认购资金 10 万美元, 并按照 0.40%( 年率 ) 的保底投资收益率获得从投资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投资收益 80.00 美元 (100,000*0.40%*73/365=80.00) 下面关于本产品的评级和相关描述,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料, 仅供投资者参考 风险评级 2 低风险产品本产品本金安全, 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 本产品投资期限在一个月 ( 不含 ) 至六个月 ( 含 ) 之间, 但中国银行 流动性评级 中 股份有限公司不提供本产品的提前赎回报价, 不能完全满足投资者的 流动性需求 适合客户类别 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风险评估问卷 评定为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的 稳健型 平衡型 成长型 进取型客户 1 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汇聚宝 HJB12002-V( 美元汇市争锋 ) 产品简称 汇聚宝 HJB12002-V 产品代码 HJB12002-V 产品类别 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收益起算日 2012 年 04 月 20 日 到期日 2012 年 07 月 02 日 第 1 页共 5 页
认购资金 / 认购资金返还 / 投资收益币种认购资金返还投资收益计算 美元 / 美元 / 美元产品到期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投资者全额认购资金投资收益按照认购资金 实际投资收益率和收益期以单利形式计算, 实际投资收益率以观察期内投资收益率的观察结果为准 收益期 从产品投资收益起算日 ( 含 ) 至到期日 ( 不含 ) 挂钩指标 名称 定义 美元 / 加元即期汇率 路透 CAD= 版面公布的美元兑加元汇率买入价 投资收益率 ( 年率 ) 条件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 挂钩指标从未大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上限, 并且从未小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下限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 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上限, 或者小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下限 投资收益率 4.40% 0.40% 观察区间观察区间上限期初价格 + 0.0400 观察区间下限期初价格 0.0500 期初价格基准日观察期观察日 基准日北京时间下午 2 点彭搏 BFIX USDCAD 版面公布的美元兑加元即期汇率买入价 2012 年 04 月 20 日从基准日北京时间下午 2 点至 2012 年 06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下午 2 点观察期内每个工作日 收益计算基础 A/365( 即一整年按照 365 个日历日计算, 收益期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 投资收益支付和认购 资金返还方式 产品到期时, 一次性支付所有收益期累计投资收益和返还认购资金, 相应 的到期日即为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 工作日观察日采用纽约和多伦多的银行工作日 ; 投资收益支付日和认购资金返还日采用纽约和北京的银行工作日 投资者资金到账日 计算行 到期日后的 [ 3] 个工作日内 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 不计利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认购 2.1 本产品认购期为 2012 年 4 月 19 日至 2012 年 4 月 20 日 12:00 截止 2.2 本产品适合于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的个人投资者, 认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 8,000 美元, 产品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 100 美元整数倍累进认购 2.3 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活期一本通账户, 该活期一本通账户是投资者认购理财产品时, 中 第 2 页共 5 页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扣划或冻结认购资金的资金账户 投资者应在资金账户中预留足够的认购资金, 预留资金不足的, 视为认购无效 投资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认购理财产品并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扣划或冻结相应认购资金 如果投资者的资金账户发生变更的, 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支付投资收益或认购资金返还前收到的最后一份书面变更通知中的资金账户为准 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认购日扣划或冻结投资者资金账户中的认购资金 2.5 认购期利息 : 投资者认购生效后至投资收益起算日 ( 不含 ) 期间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认购期内的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3 赎回和提前终止 3.1 本产品到期日之前, 投资者不具有主动申请该产品赎回权利, 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 3.2 本产品到期日之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3.3 本产品到期日之前, 理财产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遇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 要求本理财产品终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4 投资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 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了投资收益率 但该投资收益率不构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投资者在整个投资收益期内取得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最高投资收益率的承诺 本产品到期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一次性支付投资收益, 该日为投资收益支付日 4.2 投资收益率及说明 4.2.1 投资收益率的测算依据 : 理财产品到期年收益率指在理财产品到期日, 根据挂钩指标的表现, 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产品投资人可以获得的相应实际投资收益年率 本理财产品持有到期的年收益率以本产品说明书第一条规定为准 4.2.2 收益测算示例 : 以 HJB12002-V 产品为例, 假设产品挂钩指标 ( 即美元兑加元即期汇率 ) 的期初价格为 0.9880, 则观察区间下限为 0.9380 ( 期初价格 -500bp), 观察区间上限为 1.0280( 期初价格 +400bp) 假定某投资者认购该产品 100,000 美元, 可能的投资情况如下 : 4.2.2.1 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 从未大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上限 ( 即 1.0280), 并且从未小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下限 ( 即 0.9380), 则产品到期时该投资者拿回全额认购资金 100,000 美元, 并获得 880.00 美元的投资收益 (100,000*4.40%*73/365=880.00); 4.2.2.2 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 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上限 ( 即 1.0280), 或者小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下限 ( 即 0.9380), 则产品到期时该投资者拿回全额认购资金 100,000 美元, 并获得 80.00 美元的投资收益 (100,000*0.40%*73/365=80.00) 注 : 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 不代表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 4.3 提前终止日 投资收益支付日 认购资金返还日如遇相关国家的节假日, 调整方式为 延后, 即延后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不管该工作日是否落入相同或不同的日历月份 投资收益计算调整方式为 跟随调整, 即 延后 适用于当期投资收益的计算 第 3 页共 5 页
5 投资方向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运作管理, 投资于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 票据 拆借等国内外金融市场工具以及外汇 黄金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 6 理财产品的成立 6.1 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 : 认购期届满, 募集资金累计金额超过等值 300 万美元, 理财产品在投资收益起算日成立 6.2 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在营业网点张贴公告 或我行官方网站 (www.boc.cn) 对外公布, 并将投资者认购资金在认购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者, 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7 风险提示 7.1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 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不保证理财收益, 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7.2 投资者认购该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 7.2.1 市场风险 : 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 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 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 外汇汇率和美元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导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波动, 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理财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7.2.2 流动性风险 : 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每日赎回机制, 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7.2.3 信用风险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 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7.3 除上述风险以外, 投资者还应关注本产品的下述风险 : 7.3.1 在本产品提前终止或到期日之前, 国际金融市场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投资者无法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率 8 信息披露 8.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披露事项的报告 报表或通知制作完毕后, 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报告给投资者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www.boc.c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备查 电子邮件 电话 以信函形式邮寄 手机短信等 8.2 在发生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理财产品不成立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必要的事项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向认购该款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8.3 投资者将及时登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浏览和阅读上述信息, 或前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查询上述信息 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 ( 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 ) 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 特殊情况下的调整原则 9.1 如果理财产品中某一挂钩指标在基准日出现市场中断事件, 则以最近下一个可以获得上述价格的工作日所公布的挂钩指标价格为准 ; 如果该事件持续 5 个工作日或更长时间, 则中国银行有权在该第 5 个工作日 ( 不第 4 页共 5 页
论该日是否发生市场中断事件 ) 以合理的方式核定该挂钩指标的价格 10 特别提示本产品说明书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共同规范投资者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产品说明书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不一致的, 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 此处至产品认购信息 签字与盖章前为空白处, 无正文 ) 第 5 页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