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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禹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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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組 別 編 號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職 訓 就 服 中 心 辦 理 104 年 第 2 次 約 聘 ( 僱 用 ) 臨 時 人 員 甄 試 職 缺 一 覽 表 單 位 職 稱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1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公 所 約 僱 人 員 C 口 試 2 臺 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科 ) 約 聘 社 工 員 B B 口 試 3 臺 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約 用 社 會 工 作 員 D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觀 光 旅 遊 局 ( 臺 南 市 虎 頭 埤 風 景 區 管 理 所 )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 國 民 健 康 科 )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 國 民 健 康 科 ) 約 僱 人 員 C 口 試 約 用 人 員 D 筆 試 + 口 試 約 用 人 員 D 筆 試 + 口 試 7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約 用 人 員 D 筆 試 + 口 試 8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公 所 約 用 人 員 D 口 試 9 臺 南 市 政 府 地 政 局 約 用 人 員 D 口 試 10 臺 南 市 政 府 地 政 局 約 用 人 員 D D 口 試 11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約 聘 人 員 B 筆 試 + 口 試 12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約 僱 人 員 C 筆 試 + 口 試 13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約 用 人 員 D 筆 試 + 口 試 14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約 用 人 員 D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 勞 動 條 件 科 )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 勞 動 條 件 科 ) 17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聘 用 檢 查 員 B018005~B 口 試 聘 用 檢 查 員 B018025~B 口 試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個 案 管 理 員 D 口 試 18 臺 南 市 政 府 主 計 處 約 聘 人 員 B 筆 試 + 口 試 19 臺 南 市 政 府 經 濟 發 展 局 約 僱 人 員 C 口 試 20 臺 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約 聘 人 員 B 口 試 21 臺 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約 用 人 員 D 口 試 第 1 頁
2 組 別 編 號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職 訓 就 服 中 心 辦 理 104 年 第 2 次 約 聘 ( 僱 用 ) 臨 時 人 員 甄 試 職 缺 一 覽 表 單 位 職 稱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22 臺 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約 用 人 員 D 口 試 23 臺 南 市 政 府 觀 光 旅 遊 局 約 僱 人 員 C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水 利 局 ( 雨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科 ) 約 用 人 員 D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所 屬 專 設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職 員 3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課 程 發 展 科 ) 約 僱 人 員 C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約 僱 人 員 C 會 1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藝 術 發 展 科 ) 約 聘 人 員 B 筆 試 + 口 試 29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公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30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公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31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公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32 臺 南 市 大 內 區 公 所 臨 時 單 工 1 口 試 33 臺 南 市 龍 崎 區 公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34 臺 南 市 政 府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 臺 南 市 殯 葬 管 理 所 ) 臺 南 市 政 府 經 濟 發 展 局 ( 臺 南 市 市 場 處 ) 臨 時 技 術 工 2 口 試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37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文 化 園 區 管 理 科 )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古 蹟 營 運 科 )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古 蹟 營 運 科 )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古 蹟 營 運 科 ) 臺 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 臺 南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科 ) 臨 時 人 員 1 口 試 臨 時 人 員 1 口 試 臨 時 人 員 1 口 試 臨 時 人 員 3 口 試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臨 時 人 員 1 筆 試 + 口 試 第 2 頁
3 組 別 編 號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職 訓 就 服 中 心 辦 理 104 年 第 2 次 約 聘 ( 僱 用 ) 臨 時 人 員 甄 試 職 缺 一 覽 表 單 位 職 稱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44 臺 南 市 動 物 防 疫 保 護 處 臨 時 技 術 工 2 口 試 45 臺 南 市 政 府 地 政 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46 臺 南 市 政 府 麻 豆 地 政 事 務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 身 心 障 礙 保 障 名 額 ) 1 口 試 47 臺 南 市 政 府 鹽 水 地 政 事 務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48 臺 南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49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 勞 資 關 係 科 )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50 臺 南 市 白 河 區 白 河 國 民 小 學 臨 時 單 工 ( 身 心 障 礙 保 障 名 額 ) 1 口 試 51 臺 南 市 立 南 寧 高 級 中 學 游 泳 池 管 理 員 1 口 試 52 臺 南 市 南 化 區 公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53 臺 南 市 佳 里 區 公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54 臺 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55 臺 南 市 善 化 區 公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56 臺 南 市 善 化 區 公 所 臨 時 技 術 工 1 筆 試 + 口 試 57 臺 南 市 政 府 水 利 局 臨 時 技 術 工 1 口 試 合 計 98 * 報 名 表 範 例 請 第 3 頁 參 閱 第 頁
4 組 別 編 號 1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公 所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C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1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辦 體 育 場 業 務 2. 協 辦 統 計 調 查 員 業 務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2 等 薪 點 :190 待 遇 : 新 台 幣 23,009 元 1. 國 中 畢 業 資 格 條 件 2. 一 年 以 上 樹 木 修 剪 園 藝 等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仁 德 運 動 公 園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吳 東 婷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4 頁
5 組 別 編 號 2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科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 職 稱 約 聘 社 工 員 B B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2 名 ; 取 : 4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辦 理 ICF 需 求 評 估 業 務 2.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六 等 二 階 薪 點 :296 薪 點 待 遇 : 新 台 幣 35,845 元 資 格 條 件 1.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社 會 工 作 科 系 組 所 畢 業 或 符 合 社 會 工 作 師 應 考 資 格 之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者 2. 需 有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工 作 經 驗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永 華 市 政 中 心 -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二 段 6 號 民 治 市 政 中 心 -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府 西 路 36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黃 珮 淳 電 話 : *5969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2. 以 領 有 社 會 工 作 師 證 照 者 為 佳 第 5 頁
6 組 別 編 號 3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社 會 工 作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5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 生 活 扶 助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 社 區 照 顧 民 容 間 團 體 補 助 婦 女 福 利 案 件 之 申 請 及 核 銷 本 市 婦 女 福 利 活 動 規 劃 辦 理 ( 含 婦 女 團 體 培 力 性 別 意 識 培 力 婦 女 權 益 維 護 婦 女 溝 通 平 台 )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約 用 五 等 薪 點 :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33,908 元 資 格 條 國 內 公 立 或 以 立 案 之 私 立 或 經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國 外 大 專 院 校 以 上 件 社 會 工 作 系 組 所 畢 業 或 符 合 社 會 工 作 師 應 考 資 格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自 報 到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台 南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中 華 西 路 二 段 315 號 5 樓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張 綺 芬 電 話 : 分 機 6545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6 頁
7 組 別 編 號 4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虎 頭 埤 風 景 區 管 理 所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C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虎 頭 埤 風 景 區 管 理 所 公 共 造 產 基 金 營 運 管 理 2. 出 納 / 票 據 收 付 作 業 帳 務 處 理 銀 行 往 來 ( 存 款 提 款 匯 款 ) 3. 園 區 生 態 歷 史 解 說 4. 電 腦 文 書 處 理 工 作 5. 其 它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五 等 薪 點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33,908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或 高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有 2 年 以 上 會 計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兩 年 以 上 會 計 相 關 工 作 證 明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104 年 7 月 底 (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新 化 區 中 興 路 42 巷 36 號 虎 頭 埤 風 景 區 管 理 所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阮 俊 強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須 配 合 假 日 上 班 2. 須 配 合 夜 間 輪 值 3. 熟 悉 電 腦 操 作 4. 配 合 園 區 及 太 陽 能 船 上 生 態 歷 史 解 說 5.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7 頁
8 組 別 編 號 5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國 民 健 康 科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1 名 甄 試 方 式 工 作 內 容 筆 試 後 口 試 筆 試 科 目 : 公 共 衛 生 社 區 護 理 命 題 方 式 : 選 擇 題 40 題 以 筆 試 成 績 擇 優 取 前 5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協 助 國 民 健 康 相 關 之 活 動 及 課 程, 含 社 區 團 體 衛 教 個 別 指 導 之 辦 理,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薪 點 : 待 遇 : 新 台 幣 30,600 元 資 格 條 件 1. 經 教 育 部 認 定 之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2. 具 辦 理 社 區 相 關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經 驗 1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東 興 路 163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黃 吟 青 電 話 : #316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熟 悉 office 所 有 應 用 軟 體 及 具 spss 統 計 分 析 能 力 2. 須 具 撰 寫 計 畫 及 經 費 核 銷 之 獨 立 作 業 經 驗 及 能 力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8 頁
9 組 別 編 號 6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國 民 健 康 科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職 稱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1 名 筆 試 後 口 試 甄 試 方 式 筆 試 科 目 : 公 共 衛 生 社 區 護 理 命 題 方 式 : 選 擇 題 40 題 以 筆 試 成 績 擇 優 取 前 5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工 作 內 容 辦 理 104 年 度 癌 症 篩 檢 管 理 中 心 計 畫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職 等 : 薪 點 : 待 遇 : 新 台 幣 30,275 元 待 遇 / 每 月 資 格 條 件 具 有 公 衛 護 理 等 相 關 背 景, 且 工 作 經 驗 1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東 興 路 163 號 及 支 援 本 市 各 區 衛 生 所 聯 絡 人 : 黃 吟 青 電 話 : #316 傳 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室 聯 絡 人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而 定 第 9 頁
10 組 別 編 號 7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工 作 內 容 筆 試 後 口 試 筆 試 科 目 : 藥 事 法 及 藥 物 化 粧 品 廣 告 業 務 命 題 方 式 : 選 擇 題 50 題 以 筆 試 成 績 擇 優 取 前 6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一 辦 理 藥 物 化 粧 品 廣 告 審 查 業 務 : ( 一 ) 辦 理 藥 物 化 粧 品 廣 告 初 審 ( 二 ) 辦 理 核 准 廣 告 內 容 上 傳 作 業 等 電 腦 輸 入 作 業 二 食 品 突 發 案 件 處 理 三 其 他 交 辦 工 作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四 等 薪 點 :250 俸 點 待 遇 : 新 台 幣 30,275 元 資 格 條 件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台 南 市 東 區 林 森 路 一 段 418 號 聯 絡 人 : 黃 吟 青 電 話 : #316 傳 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室 聯 絡 人 1. 須 熟 悉 電 腦 作 業 軟 體 操 作 ( 如 Word Excel 等 ) 2.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10 頁
11 組 別 編 號 8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公 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1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景 觀 土 木 工 程 案 件 之 規 劃 設 計 監 造 及 結 算 2. 補 助 款 申 請 提 案 撰 寫 3.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五 等 薪 點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33,908 元 資 格 條 件 1. 經 教 育 部 認 定 之 國 內 外 大 專 院 校 土 木 建 築 相 關 系 所 畢 業 2. 具 美 工 景 觀 設 計, 土 木 工 程 相 關 之 工 作 經 驗 1. 報 名 表 2. 身 分 證 影 本 3. 最 高 學 歷 證 書 影 本 4. 美 工 景 觀 設 計, 土 木 工 程 相 關 之 工 作 服 務 證 明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育 平 路 316 號 (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公 所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陳 淑 芬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具 有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能 力 2. 具 有 電 腦 美 工 能 力 3. 須 配 合 中 午 值 班 及 假 日 活 動 出 勤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11 頁
12 組 別 編 號 9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地 政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3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辦 平 實 營 區 重 劃 區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發 包 施 工 驗 收 及 土 地 改 良 物 拆 遷 相 關 事 宜 2.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五 等 薪 點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33,908 元 資 格 條 件 大 學 以 上 土 木 相 關 系 所 畢 業 並 具 2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台 南 市 安 平 區 建 平 路 321 號 3 樓 ( 臺 南 地 政 事 務 所 3 樓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黃 茂 全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12 頁
13 組 別 編 號 10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地 政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2 名 ; 取 :6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辦 平 實 營 區 新 營 客 運 重 劃 區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發 包 施 工 驗 收 及 土 地 改 良 物 拆 遷 相 關 事 宜 2.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七 等 四 階 薪 點 :376 待 遇 : 新 台 幣 45,534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外 研 究 院 所 土 木 營 建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畢 業 獲 有 碩 士 學 位, 並 具 擬 任 工 作 有 關 之 重 要 工 作 經 驗 二 年 以 上 者 或 國 內 外 大 學 土 木 營 建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具 有 與 擬 任 工 作 有 關 之 重 要 工 作 經 驗 四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台 南 市 安 平 區 建 平 路 321 號 3 樓 ( 臺 南 地 政 事 務 所 3 樓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黃 茂 全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13 頁
14 組 別 編 號 11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B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 4 名 筆 試 後 口 試 說 明 : 甄 試 方 式 工 作 內 容 待 遇 / 每 月 資 格 條 件 1. 筆 試 命 題 方 式 : 測 驗 題 ( 選 擇 題 及 是 非 題, 共 25 題 ) 2. 筆 試 測 驗 科 目 及 範 圍 : 法 規 及 現 行 政 策 重 點 3. 筆 試 擇 優 錄 取 前 10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1. 公 害 陳 情 案 件 稽 查 等 相 關 業 務 2.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新 台 幣 約 33,908 元 1. 國 內 外 研 究 所 以 上 環 境 化 學 土 木 水 利 等 相 關 工 程 或 管 理 系 研 究 所 畢 業 ; 或 國 內 外 研 究 所 畢 業 且 具 有 環 保 稽 查 相 關 業 務 1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2. 並 需 具 汽 機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符 合 學 歷 資 格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3. 工 作 經 歷 證 明 ( 國 內 外 研 究 所 以 上 畢 業 並 具 環 保 稽 查 相 關 業 務 1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者 須 檢 附 並 載 明 工 作 內 容 及 起 迄 時 間 ) 4. 汽 機 車 駕 照 正 反 面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室 聯 絡 人 臺 南 市 聯 絡 人 : 助 理 員 孔 慶 凱 電 話 : #126 傳 真 :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因 稽 查 業 務 需 求, 需 具 汽 機 車 駕 照, 有 實 際 駕 駛 經 驗 尤 佳 4.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1)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2)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5. 需 要 配 合 加 班 及 夜 間 假 日 輪 值 第 14 頁
15 組 別 編 號 12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職 稱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 4 名 約 僱 人 員 :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C 筆 試 後 口 試 1. 筆 試 命 題 方 式 : 測 驗 題 ( 選 擇 題 及 是 非 題, 共 25 題 ) 甄 試 方 式 2. 筆 試 測 驗 科 目 及 範 圍 : ( 一 ) 環 境 教 育 及 志 願 服 務 相 關 法 規 辦 法 ( 二 ) 環 保 政 策 3. 筆 試 擇 優 錄 取 前 10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 1. 各 項 環 境 污 染 稽 查 等 環 保 相 關 業 務 工 作 內 2. 環 境 教 育 相 關 宣 導 業 務 容 3. 環 保 志 義 工 隊 管 理 保 險 表 揚 相 關 業 務 4.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約 33,908 元 1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環 境 化 學 土 木 水 利 等 相 關 工 程 或 管 理 系 所 畢 業 ; 或 國 內 外 資 格 條 件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並 具 環 保 相 關 業 務 1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2 並 需 具 汽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符 合 學 歷 資 格 畢 業 證 書 3. 工 作 經 歷 證 明 (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並 具 環 保 相 關 業 務 1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者 需 檢 附 並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4. 汽 車 駕 照 正 反 面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助 理 員 孔 慶 凱 電 話 : #126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具 服 務 熱 忱 者 2.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簡 報 操 作 3.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4. 因 業 務 宣 導 需 求, 需 具 汽 車 駕 照, 有 實 際 駕 駛 經 驗 尤 佳 5. 具 全 民 英 檢 及 格 證 書 或 其 他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及 格 證 書 尤 佳 6.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1)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2)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7. 需 要 配 合 加 班 及 假 日 輪 值 第 15 頁
16 組 別 編 號 13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4 名 甄 試 方 式 工 作 內 容 筆 試 後 口 試 1. 筆 試 命 題 方 式 : 測 驗 題 ( 選 擇 題 及 是 非 題, 共 25 題 ) 2. 筆 試 測 驗 科 目 及 範 圍 : 環 保 政 策 與 法 規 及 環 保 污 染 調 查 及 查 證 技 術 3. 筆 試 擇 優 錄 取 前 10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1. 辦 理 事 業 廢 棄 物 各 項 許 可 審 查 市 民 陳 情 案 件 處 理 各 項 環 境 污 染 稽 查 環 保 業 務 之 相 關 工 作 2.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約 30,275 元 資 格 條 件 1.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環 境 化 學 土 木 水 利 土 壤 地 理 及 地 質 等 相 關 工 程 或 管 理 系 所 畢 業 ; 或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並 具 環 保 相 關 業 務 1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2. 並 需 具 汽 機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符 合 學 歷 資 格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3. 工 作 經 歷 證 件 (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畢 業 並 具 環 保 相 關 業 務 1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者 須 檢 附 並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4. 汽 機 車 駕 照 正 反 面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助 理 員 孔 慶 凱 電 話 : #126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具 服 務 熱 誠 者 2.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因 稽 查 業 務 需 求, 需 具 汽 機 車 駕 照, 有 實 際 駕 駛 經 驗 尤 佳 4. 具 全 民 英 檢 及 格 證 書 或 其 他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及 格 證 書 尤 佳 5. 無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第 26 條 迴 避 任 用 及 第 28 條 各 款 之 一 不 得 任 用 情 事 者 6.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1)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2)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7. 需 要 配 合 加 班 及 假 日 輪 值 第 16 頁
17 組 別 編 號 14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辦 理 資 遣 通 報 與 就 業 保 險 法 非 自 願 離 職 名 冊 查 核 比 對 2.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薪 點 : 待 遇 :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歷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二 段 6 號 8 樓 聯 絡 人 : 陳 英 祺 電 話 : 傳 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eee @yahoo.com.tw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17 頁
18 組 別 編 號 15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 勞 動 條 件 科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 職 稱 聘 用 檢 查 員 B018005~B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20 名 ; 取 :10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辦 理 轄 內 申 訴 檢 查 專 案 檢 查 及 一 般 檢 查, 其 檢 查 範 圍 包 含 勞 動 基 準 法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勞 資 爭 議 處 理 法 ( 協 助 調 查 事 實 部 分 ) 等 其 他 勞 動 條 件 相 關 法 令 2. 檢 查 後 續 配 合 事 項, 例 如 : 處 分 訴 願 答 辯 登 錄 與 統 計 檢 查 結 果 及 提 出 報 告 3. 逐 案 填 寫 勞 動 條 件 檢 查 會 談 紀 錄, 並 視 需 要 製 作 談 話 紀 錄 4. 其 他 上 級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聘 用 人 員 七 等 一 階 薪 點 : 328 待 遇 : 新 臺 幣 39,720 元 資 格 條 件 1. 需 為 勞 工 社 會 法 律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 相 關 科 系 一 覽 表 如 附 件 1), 並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1) 國 內 外 研 究 院 所 畢 業 得 有 碩 士 學 位 者 (2) 國 內 外 大 學 畢 業, 並 具 有 與 擬 任 工 作 相 當 之 專 業 訓 練 或 研 究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著 有 成 績 或 具 有 與 擬 任 工 作 有 關 之 重 要 工 作 經 驗 二 年 以 上 者 (3) 具 有 與 擬 任 工 作 性 質 程 度 相 當 之 訓 練 或 工 作 經 驗 者 2. 具 汽 ( 機 )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碩 士 學 位 者, 可 免 附 ) 4. 汽 ( 機 ) 車 駕 照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1.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治 路 36 號 世 紀 大 樓 7 樓 2.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2 段 6 號 8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人 事 黃 主 任 電 話 : 分 機 5116 室 聯 絡 人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 中 央 補 助 經 費 ) 第 18 頁
19 組 別 編 號 16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 勞 動 條 件 科 職 稱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5 名 ; 取 :10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約 聘 人 員 : 職 稱 聘 用 檢 查 員 B018025~B 辦 理 轄 內 申 訴 檢 查 專 案 檢 查 及 一 般 檢 查, 其 檢 查 範 圍 包 含 勞 動 基 準 法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勞 資 爭 議 處 理 法 ( 協 助 調 查 事 實 部 分 ) 等 其 他 勞 動 條 件 相 關 法 令 2. 檢 查 後 續 配 合 事 項, 例 如 : 處 分 訴 願 答 辯 登 錄 與 統 計 檢 查 結 果 及 提 出 報 告 3. 逐 案 填 寫 勞 動 條 件 檢 查 會 談 紀 錄, 並 視 需 要 製 作 談 話 紀 錄 4. 其 他 上 級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聘 用 人 員 七 等 一 階 薪 點 : 328 待 遇 : 新 臺 幣 39,720 元 資 格 條 件 1. 需 為 勞 工 社 會 法 律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 相 關 科 系 一 覽 表 如 附 件 1), 並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1) 國 內 外 研 究 院 所 畢 業 得 有 碩 士 學 位 者 (2) 國 內 外 大 學 畢 業, 並 具 有 與 擬 任 工 作 相 當 之 專 業 訓 練 或 研 究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著 有 成 績 或 具 有 與 擬 任 工 作 有 關 之 重 要 工 作 經 驗 二 年 以 上 者 (3) 具 有 與 擬 任 工 作 性 質 程 度 相 當 之 訓 練 或 工 作 經 驗 者 2. 具 汽 ( 機 )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碩 士 學 位 者, 可 免 附 ) 4. 汽 ( 機 ) 車 駕 照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高 雄 市 新 興 區 七 賢 1 路 386 號 7-12F ( 勞 動 部 職 安 署 南 區 職 安 中 心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人 事 黃 主 任 電 話 : 分 機 5116 室 聯 絡 人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 中 央 補 助 經 費 ) 第 19 頁
20 第 20 頁 附 件 1
21 組 別 編 號 17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個 案 管 理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1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助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個 案 管 理 相 關 工 作 2.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專 科 畢 業 31,531 元 / 月 學 士 學 位 33,923 元 / 月 碩 士 學 位 38,174 元 / 月 資 格 條 件 1. 依 照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專 業 人 員 遴 用 及 培 訓 準 則 第 八 條 之 規 定 辦 理 ( 如 附 件 2), 並 於 進 用 前 完 成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個 案 管 理 員 專 業 訓 練 36 小 時 以 上, 成 績 及 格 取 得 結 訓 證 明 2. 經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國 內 外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個 案 管 理 員 專 業 訓 練 36 小 時 以 上, 成 績 及 格 之 結 訓 證 明 文 件 4.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台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2 段 6 號 8 樓 ( 視 狀 況 調 整 新 營 區 民 治 辦 公 室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王 琇 柔 電 話 : #6287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2.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3. 以 具 汽 車 駕 照 且 能 親 駕 者 為 佳 第 21 頁
22 附 件 2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專 業 人 員 遴 用 及 培 訓 準 則 修 正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二 月 十 二 日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職 特 字 第 號 令 訂 定 發 布 全 文 15 條 ; 並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職 特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全 文 16 條 ; 並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中 華 民 國 一 0 三 年 二 月 十 四 日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職 特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全 文 19 條 ; 除 第 10 條 第 14 條 條 文, 自 發 布 後 二 年 施 行 者 外,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第 八 條 職 業 重 建 個 案 管 理 員 應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並 於 進 用 前 完 成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個 案 管 理 員 專 業 訓 練 三 十 六 小 時 以 上, 成 績 及 格 取 得 結 訓 證 明 : 一 領 有 社 會 工 作 師 職 能 治 療 師 物 理 治 療 師 心 理 師 或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證 書, 從 事 全 職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服 務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或 成 人 個 案 管 理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二 大 專 校 院 復 健 諮 商 研 究 所 畢 業, 從 事 全 職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服 務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或 成 人 個 案 管 理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三 大 專 校 院 社 會 工 作 職 能 治 療 物 理 治 療 特 殊 教 育 勞 工 關 係 人 力 資 源 心 理 或 輔 導 之 相 關 科 系 所 畢 業, 或 取 得 就 業 服 務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從 事 全 職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服 務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或 成 人 個 案 管 理 工 作 二 年 以 上 本 準 則 生 效 前, 已 進 用 仍 在 職 而 未 完 成 前 項 訓 練 之 職 業 重 建 個 案 管 理 員, 應 自 本 準 則 生 效 日 起 一 年 內 完 成 訓 練, 成 績 及 格 取 得 結 訓 證 明, 始 得 繼 續 提 供 服 務 第 22 頁
23 組 別 編 號 18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主 計 處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B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工 作 內 容 筆 試 後 口 試 1. 筆 試 命 題 方 式 : 選 擇 題 15 題 是 非 題 10 題, 共 25 題 2. 筆 試 測 驗 科 目 及 範 圍 : 資 料 結 構 程 式 語 言 電 腦 網 路 系 統 分 析 與 設 計 資 料 庫 應 用 資 訊 管 理 與 資 通 安 全 3. 筆 試 擇 優 錄 取 前 10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1. 辦 理 本 市 公 務 預 算 會 計 系 統 財 務 管 理 系 統 支 付 出 納 系 統 基 金 預 算 會 計 系 統 之 規 劃 設 計 維 護 招 標 等 業 務 2. 辦 理 主 計 財 政 系 統 訓 練 講 習 網 頁 維 護 及 其 他 與 資 訊 有 關 事 項 3.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六 等 一 階 薪 點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月 薪 33,908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資 訊 相 關 系 所 畢 業 且 曾 修 畢 會 計 相 關 課 程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檢 附 會 計 課 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上 班 地 點 台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2 段 6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潘 柏 蓉 電 話 : #7839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u @mail.tainan.gov.tw 1.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2.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23 頁
24 組 別 編 號 19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經 濟 發 展 局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C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產 業 發 展 業 務 2. 國 內 外 產 業 展 覽 3. 產 業 出 版 品 之 發 行 4.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 詳 洽 林 股 長 #6458)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三 等 薪 點 :220 待 遇 : 新 台 幣 26,642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 外 ) 大 專 畢 業 並 具 有 一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治 路 36 號 聯 絡 人 : 黃 家 玲 電 話 : 傳 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室 聯 絡 人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為 應 業 務 需 要, 需 配 合 加 班 或 假 日 輪 值 4.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24 頁
25 組 別 編 號 20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B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助 審 理 建 築 執 照 開 工 及 更 正 業 務 2. 建 管 資 訊 化 業 務 3. 協 助 審 理 營 造 業 技 師 管 理 業 務 4.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七 等 一 階 薪 點 : 328 待 遇 : 新 台 幣 39,720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外 建 築 相 關 科 系 研 究 所 畢 業 者 或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建 築 科 系 畢 業 且 具 有 二 年 以 上 辦 理 建 築 相 關 業 務 經 驗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建 築 科 系 畢 業 者 須 檢 附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治 路 36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李 先 生 電 話 : 分 機 8764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25 頁
26 組 別 編 號 21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辦 理 道 路 橋 梁 等 用 地 取 得 相 關 工 作 業 務 2.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五 等 薪 點 :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33,908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土 木 建 築 水 利 都 計 不 動 產 地 政 等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二 段 6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李 先 生 電 話 : 分 機 8764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26 頁
27 組 別 編 號 22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助 工 程 設 計 測 量 監 工 2.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四 等 薪 點 : 250 待 遇 : 新 台 幣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外 大 專 以 上 土 木 建 築 水 利 製 圖 等 工 程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二 段 6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李 先 生 電 話 : 分 機 8764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27 頁
28 組 別 編 號 23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觀 光 旅 遊 局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C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轄 管 風 景 區 現 地 經 營 管 理 行 銷 活 化 及 遊 憩 管 理 2. 園 區 委 外 案 及 委 外 廠 商 履 約 管 理 3. 轄 管 景 點 設 施 巡 查 修 繕 及 環 境 清 潔 維 護 管 理 4. 其 他 風 景 區 管 理 相 關 業 務 5.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五 等 薪 點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觀 光 休 閒 景 觀 土 木 工 程 或 企 業 管 理 相 關 科 系 所 畢 業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治 路 36 號 世 紀 大 樓 6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劉 耿 睿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能 配 合 出 差 或 假 日 出 勤 者 2. 具 園 區 之 行 銷 經 營 管 理 實 務 經 驗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28 頁
29 組 別 編 號 24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水 利 局 雨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科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 職 稱 約 用 人 員 D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雨 水 下 水 道 暨 水 利 工 程 之 設 計 測 量 監 工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五 等 薪 點 :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33,908 元 資 格 條 件 經 教 育 部 認 定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水 利 工 程 系 畢 業, 並 具 有 與 擬 任 工 作 性 質 相 當 之 二 年 以 上 經 驗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健 康 路 3 段 15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戴 小 姐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29 頁
30 組 別 編 號 25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所 屬 專 設 幼 兒 園 職 稱 需 求 人 數 契 約 進 用 職 員 : 職 稱 : 職 員 正 取 : 3 名 ; 取 :15 名 ( 取 人 員 有 效 資 格 至 105 年 4 月 30 日 止, 本 市 公 立 幼 兒 園 職 員 如 有 缺 額, 得 由 教 育 局 依 取 人 員 順 序 通 知 報 到, 經 通 知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保 留 資 格, 逾 期 未 報 到 者 視 同 棄 權 )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 口 試 分 數 應 達 80 分 以 上 始 得 錄 取 ) 1. 公 文 收 發 及 檔 管 工 作 內 2. 人 事 差 假 管 理 3. 圖 書 系 統 操 作 及 教 具 管 理 4. 薪 資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登 錄 管 理 5. 郵 局 薪 資 匯 款 系 統 登 錄 管 理 容 6. 庶 務 管 理 7.4 省 財 產 管 理 8. 學 生 各 項 補 助 請 領 幼 兒 平 安 保 險 業 務 9. 文 書 總 務 出 納 餐 點 管 理 消 防 公 安 相 關 業 務 10.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 工 作 內 容 由 各 園 視 實 際 需 求 進 行 增 刪 ) 待 遇 / 每 月 新 臺 幣 26,642 元 資 格 條 件 1.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幼 兒 保 育 或 幼 兒 教 育 等 相 關 科 系 組 所 畢 業 或 國 內 外 大 學 教 育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者 2. 具 幼 兒 保 ( 教 ) 育 或 教 育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2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104 年 8 月 1 日 起 上 班 地 點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1. 臺 南 市 立 新 市 幼 兒 園 ( 臺 南 市 新 市 區 富 強 路 16 巷 1 號 ) 2. 臺 南 市 立 第 四 幼 兒 園 ( 臺 南 市 長 溪 路 三 段 247 號 ) 3. 臺 南 市 立 仁 德 幼 兒 園 (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上 崙 里 9 鄰 民 安 路 2 段 436 號 ) ( 上 班 地 點 必 要 時 得 配 合 園 方 本 園 及 分 班 需 要 作 合 理 之 調 動 ) 依 總 成 績 高 者 優 先 選 擇 服 務 園 所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鄭 如 婷 電 話 : #8967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 具 word 文 書 處 理 等 相 關 證 照 尤 佳 )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休 假 日 之 安 排, 必 要 時 需 配 合 園 務 推 動 進 行 調 整 4. 熱 忱 抗 壓 力 佳 5. 契 約 進 用 職 員 屬 不 定 期 契 約 從 事 繼 續 性 的 工 作, 除 了 依 幼 兒 教 育 照 顧 法 或 其 他 相 關 法 令 之 法 定 事 由 外 不 得 任 意 終 止 契 約 6. 本 契 約 進 用 職 員 屬 不 定 期 契 約, 依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之 進 用 考 核 及 待 遇 辦 法 進 用 7.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用 人 需 求 終 止 第 30 頁
31 組 別 編 號 26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課 程 發 展 科 )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C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3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 工 作 內 容 1. 辦 理 教 育 局 推 動 第 二 官 方 語 相 關 計 畫 及 事 項 2. 辦 理 國 際 教 育 相 關 計 畫 及 事 項 3. 非 實 驗 學 校 型 態 ( 含 在 家 自 學 教 育 ) 業 務 4. 科 學 教 育 ( 含 科 學 展 覽 ) 5.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新 台 幣 約 33,908 元 資 格 條 件 1. 國 內 外 大 專 ( 含 ) 以 上 外 文 或 商 管 等 相 關 系 所 畢 業 2. 具 相 當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以 上 或 多 益 達 750 分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相 當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以 上 或 多 益 達 750 分 以 上 之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2 段 6 號 7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鄭 如 婷 電 話 : #8967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具 專 案 企 劃 等 工 作 經 驗 者 1 年 以 上 尤 佳 4.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31 頁
32 組 別 編 號 27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 職 稱 約 僱 人 員 C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1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人 民 陳 情 案 件 服 務 及 管 考 追 蹤 業 務 2. 志 工 業 務 督 導 3.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五 等 薪 點 :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33,908 元 資 格 條 件 大 專 院 校 ( 含 ) 以 上 畢 業 並 具 1 年 以 上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1. 報 名 表 2.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3. 相 關 經 歷 證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2 段 6 號 1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曾 慧 萍 電 話 : #7814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32 頁
33 組 別 編 號 28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藝 術 發 展 科 )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 職 稱 約 聘 人 員 B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筆 試 後 口 試 甄 試 方 1. 筆 試 方 式 : 撰 寫 活 動 企 畫 1 份 (50%) 及 英 文 書 信 1 篇 (50%) 式 2. 筆 試 時 間 :1 小 時 3. 筆 試 分 數 達 60 分 以 上 擇 優 前 5 名 參 加 口 試 4.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1. 辦 理 臺 南 藝 術 節 活 動 工 作 內 容 2. 辦 理 南 瀛 國 際 民 俗 藝 術 節 活 動 3.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約 聘 六 等 一 階 薪 點 :280 待 遇 : 新 台 幣 33,908 元 1. 教 育 部 認 定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以 上 藝 術 相 關 系 所 畢 業, 並 具 有 相 關 工 作 經 資 格 條 件 驗 一 年 以 上 者 2. 具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以 上 ( 或 同 等 英 語 檢 定 資 格 ) 證 明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訖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4. 英 文 檢 定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二 段 6 號 13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鄭 茵 蓮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能 配 合 加 班 假 日 出 勤 2. 能 配 合 國 外 團 隊 時 間 於 夜 間 或 假 日 聯 繫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33 頁
34 組 別 編 號 29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1. 納 骨 堂 及 示 範 公 墓 管 理 容 2. 環 境 整 理 3.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1.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2. 報 名 表 上 班 地 點 仁 德 區 中 洲 示 範 公 墓 暨 納 骨 堂 (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中 洲 里 中 洲 1-27 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吳 明 憲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2.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者 尤 佳 第 34 頁
35 組 別 編 號 30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圖 書 館 閱 讀 推 廣 相 關 業 務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仁 德 區 圖 書 館 ( 仁 德 區 正 義 一 街 39 號 二 樓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吳 明 憲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35 頁
36 組 別 編 號 31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仁 德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中 洲 體 育 公 園 仁 德 運 動 公 園 環 境 整 理 2. 區 內 各 鄰 里 公 園 環 境 整 理 3.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1.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2. 須 自 用 小 客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自 用 小 客 車 駕 照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台 南 市 仁 德 區 中 正 路 三 段 五 號 仁 德 區 公 所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吳 明 憲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熟 割 草 機 電 鋸 等 小 型 手 工 機 具 操 作 2.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105 年 是 否 繼 續 雇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36 頁
37 組 別 編 號 32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大 內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單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協 助 健 保 相 關 業 務 社 會 課 櫃 台 接 案 服 務 及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19,273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大 內 區 大 內 里 1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郭 凌 志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第 37 頁
38 組 別 編 號 33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龍 崎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1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虎 形 山 公 園 東 側 木 棧 道 徒 步 區 兒 童 遊 樂 場 管 理 整 潔 各 項 器 材 維 護 容 管 理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頂.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中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龍 崎 區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龎 欽 吉 電 話 : 分 機 19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38 頁
39 組 別 編 號 34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1. 協 助 臺 南 市 西 拉 雅 文 化 會 館 管 理 及 營 運 2. 協 助 會 議 等 相 關 資 料 統 整 工 作 工 作 內 容 3. 協 助 相 關 文 化 活 動 之 辦 理 事 務 性 連 繫 工 作 4.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1. 持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身 分 證 者 2. 學 歷 :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或 具 西 拉 雅 文 化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業 務 資 歷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或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1. 臺 南 市 新 化 區 永 新 路 11 號 ( 西 拉 雅 文 化 會 館 ) 2.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2 段 6 號 ( 永 華 市 政 中 心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李 沅 珊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因 應 業 務 需 要, 需 配 合 會 館 時 間 ( 星 期 二 至 星 期 六 ) 上 班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4. 具 電 腦 文 書 處 理 能 力 ( 證 照 尤 佳 ) 5. 具 有 辦 理 文 化 活 動 實 務 經 驗 者 為 佳 6. 對 西 拉 雅 事 務 具 有 熱 忱 者 為 佳 7. 工 作 態 度 良 好 積 極 主 動, 有 責 任 感 及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並 具 溝 通 協 調 能 力 第 39 頁
40 組 別 編 號 35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殯 葬 管 理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2 名 ; 取 : 6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殯 儀 館 火 化 場 納 骨 塔 公 墓 等 殯 葬 業 務 及 一 般 行 政 相 關 工 作 2.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月 薪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南 區 國 民 路 268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劉 秋 虹 電 話 : 分 機 332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能 配 合 加 班 或 假 日 夜 間 輪 值 2. 有 殯 葬 工 作 經 歷 尤 佳 3. 須 具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能 力 4. 具 喪 禮 服 務 相 關 證 照 者 佳 ( 有 相 關 證 照 者 附 上 相 關 證 明 ) 5. 具 汽 車 駕 照 者 佳 ( 有 相 關 證 照 者 附 上 相 關 證 明 ) 6.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1)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2)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40 頁
41 組 別 編 號 36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市 場 處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3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市 場 內 外 公 共 區 域 辦 公 室 清 掃 2. 收 集 垃 圾 及 垃 圾 收 集 區 域 垃 圾 間 車 清 潔 維 護 3. 市 場 公 廁 清 洗 水 溝 清 掃 4. 臨 時 交 辦 各 項 事 項 ( 詳 洽 周 管 理 員 )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或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小 學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大 內 公 有 零 售 市 場 ( 臺 南 市 大 內 區 大 內 里 1-49 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陳 靖 惠 電 話 : #137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1.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3. 須 配 合 加 班 或 假 日 值 班 第 41 頁
42 組 別 編 號 37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辦 理 空 氣 污 染 公 害 陳 情 案 件 處 理 等 相 關 業 務 2. 陳 情 電 話 接 聽 事 宜 3.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1.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且 具 有 環 保 稽 查 相 關 業 務 1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2. 並 需 具 汽 機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符 合 學 歷 資 格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3. 工 作 經 歷 證 明 4. 汽 機 車 駕 照 正 反 面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衛 生 稽 查 員 簡 滄 銘 電 話 : #214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因 稽 查 業 務 需 求, 需 具 汽 機 車 駕 照, 有 實 際 駕 駛 經 驗 尤 佳 4. 需 要 配 合 加 班 及 夜 間 假 日 輪 值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42 頁
43 組 別 編 號 38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文 化 園 區 管 理 科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總 爺 藝 文 中 心 帳 務 管 理 ; 2. 園 區 相 關 販 售 事 宜 ; 3. 協 助 各 項 活 動 支 援 ; 4.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並 具 1 年 以 上 與 帳 務 管 理 相 關 之 工 作 經 驗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3. 與 帳 務 管 理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總 爺 藝 文 中 心 ( 臺 南 市 麻 豆 區 南 勢 里 總 爺 5 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高 麗 英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具 服 務 熱 忱, 能 配 合 業 務 需 要 加 班 及 假 日 出 勤 2.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43 頁
44 組 別 編 號 39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古 蹟 營 運 科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3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鶯 料 理 夜 間 清 潔 工 作 ( 每 日 上 班 4 小 時 :17 時 30 分 至 21 時 30 分 ) 2.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10,125 元 ( 每 日 上 班 4 小 時 )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具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1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或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鶯 料 理 ( 臺 南 市 中 西 區 忠 義 路 2 段 84 巷 18 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程 崑 峰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2. 未 來 視 業 務 需 要, 可 能 調 整 工 作 地 點 及 工 作 內 容 ( 如 赤 崁 樓 夜 間 清 潔 工 作 ) 第 44 頁
45 組 別 編 號 40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古 蹟 營 運 科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販 賣 部 商 品 展 售, 收 入 表 報 存 貨 管 理 2. 售 驗 票 工 作 收 入 及 參 觀 人 數 統 計 等 工 作 3.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具 展 售 服 務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1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或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延 平 郡 王 祠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程 崑 峰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2. 未 來 視 業 務 需 要, 可 能 調 整 工 作 地 點 及 工 作 內 容 ( 如 清 潔 工 作 或 售 驗 票 等 ) 第 45 頁
46 組 別 編 號 41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 古 蹟 營 運 科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3 名 ; 取 :5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古 蹟 景 點 清 潔 維 護 工 作 2.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具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1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或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中 西 區 或 安 平 區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程 崑 峰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46 頁
47 組 別 編 號 42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 臺 南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本 處 處 長 行 程 安 排 登 錄 2. 處 長 室 公 文 進 出 控 管 3. 議 員 交 辦 案 件 追 蹤 4. 協 助 登 記 桌 收 發 文 作 業 5.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外 高 中 職 ( 含 )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中 西 區 永 華 路 1 段 36 號 4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李 育 威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2. 熟 悉 Word Excel 等 文 書 軟 體 操 作 第 47 頁
48 組 別 編 號 43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科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2 名 甄 試 方 式 工 作 內 容 筆 試 後 口 試 ( 筆 試 後 口 試 請 說 明 :1. 命 題 方 式 : 測 驗 題 40 題 2. 筆 試 科 目 : 藥 事 法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化 妝 品 衛 生 管 理 條 例 相 關 法 規 3. 筆 試 擇 優 錄 取 前 5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 1. 協 助 監 錄 違 規 藥 物 化 粧 品 及 食 品 廣 告 工 作 2. 協 助 查 核 不 法 藥 物 處 理 3. 送 檢 驗 案 件 及 協 助 推 動 用 藥 安 全 宣 導 作 業 4. 其 他 交 辦 工 作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時 薪 115 元 ( 每 日 上 班 8 小 時 ; 每 月 上 班 天 數 最 多 22 天 ) 資 格 條 件 1.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2. 具 護 理 醫 藥 食 品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者 或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半 年 以 上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3. 服 務 證 明 相 關 文 件 ( 具 護 理 醫 藥 食 品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者, 可 免 附 )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東 興 辦 公 室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科 (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東 興 路 163 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陳 淑 純 技 士 電 話 : *215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 2. 須 熟 悉 電 腦 作 業 軟 體 操 作 ( 如 Word Excel 等 ) 第 48 頁
49 組 別 編 號 44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動 物 防 疫 保 護 處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2 名 ; 取 : 4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辦 理 動 物 管 制 工 作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 需 輪 班 )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薪 點 : 待 遇 :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1. 高 中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2. 需 有 手 排 小 客 車 駕 照 並 能 駕 駛 廂 型 貨 車 ( 動 物 管 制 車 ) 1. 報 名 表 2.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影 本 3. 中 華 民 國 手 排 小 客 車 駕 駛 執 照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善 化 區 東 昌 里 東 勢 寮 1-19 號 ( 臺 南 市 動 物 之 家 善 化 站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林 彥 均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配 合 24 小 時 三 班 輪 值 ( 含 假 日 ) 及 緊 急 案 件 配 合 加 班 2. 曾 從 事 犬 貓 等 動 物 相 關 工 作 並 具 有 熱 誠 者 尤 佳 3. 具 基 礎 文 書 處 理 能 力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49 頁
50 組 別 編 號 45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地 政 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4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協 助 辦 理 零 用 金 管 理 薪 資 製 作 出 納 業 務 公 文 收 發 及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約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歷, 且 具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1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地 址 :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二 段 6 號 9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陳 厚 理 電 話 : #8946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50 頁
51 組 別 編 號 46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麻 豆 地 政 事 務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 身 心 障 礙 保 障 名 額 )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4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助 辦 理 收 發 文 檔 案 文 書 管 理 用 地 編 定 物 品 管 理 及 其 他 相 關 地 政 業 務 2 環 境 清 潔 整 理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約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1 國 內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歷, 且 具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1 年 以 上 者 2 具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4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影 本 ( 有 效 期 間 內 )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1)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2)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麻 豆 地 政 事 務 所 地 址 : 臺 南 市 麻 豆 區 興 國 路 26 號 3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黃 揚 政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工 作 地 點 位 於 3 樓, 本 所 無 電 梯 設 2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3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第 51 頁
52 組 別 編 號 47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鹽 水 地 政 事 務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4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土 地 登 記 案 件 之 登 簿 領 件 窗 口 核 發 謄 本 及 其 他 相 關 業 務 2 環 境 區 域 清 潔 打 掃 整 理 花 圃 及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約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歷, 且 具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1 年 以 上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鹽 水 地 政 事 務 所 地 址 : 臺 南 市 鹽 水 區 武 廟 路 1-1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鄭 旭 昌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52 頁
53 組 別 編 號 48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助 都 市 計 畫 變 更 及 執 行 相 關 行 政 作 業 ; 2. 收 發 文 及 公 文 交 換 預 算 推 算 物 品 管 理 統 計 報 表 查 填 ; 3.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新 臺 幣 約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民 治 市 政 中 心 世 紀 大 樓 6 樓 都 市 發 展 局 都 市 規 劃 科 (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治 路 36 號 世 紀 大 樓 6 樓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李 德 泰 電 話 :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hn @mail.tainan.gov.tw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2.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3. 具 公 務 經 驗 尤 佳 第 53 頁
54 組 別 編 號 49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勞 資 關 係 科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3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經 費 管 控 及 月 年 報 表 等 編 製 2. 協 助 製 作 業 務 簡 報 及 業 務 資 料 建 檔 3.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國 內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外 學 歷 需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二 段 六 號 8 樓 聯 絡 人 : 蔡 旺 庭 科 長 電 話 : 傳 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黃 琡 媖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須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以 具 商 科 相 關 科 系 為 佳 3.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第 54 頁
55 組 別 編 號 50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白 河 區 白 河 國 民 小 學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單 工 ( 身 心 障 礙 保 障 名 額 )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協 助 文 書 工 作 及 郵 件 收 發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19,273 元 資 格 條 件 2. 協 助 行 政 業 務 資 訊 處 理 與 網 頁 資 料 建 置 管 理 3. 協 助 總 務 處 庶 務 工 作 及 各 處 室 交 辦 事 項 1. 具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2. 高 中 職 以 上 資 訊 相 關 科 系 組 所 畢 業, 具 有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3. 具 網 頁 建 置 相 關 證 照 者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3.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影 本 4. 與 資 格 條 件 相 符 之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 須 載 明 工 作 起 迄 時 間 )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5. 網 頁 建 置 相 關 證 照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白 河 區 三 民 路 448 號 白 河 國 民 小 學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陳 明 昌 電 話 : #2014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網 頁 建 置 管 理 能 力 者 尤 佳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55 頁
56 組 別 編 號 51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立 南 寧 高 級 中 學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游 泳 池 管 理 員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 一 ) 協 助 游 泳 教 學 及 對 外 開 放 ( 二 ) 控 管 游 泳 池 涉 水 池 及 其 他 附 屬 水 池 之 衛 生, 應 符 合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標 準 游 泳 池 水 質 ( 三 ) 游 泳 池 設 操 作 維 護 及 機 房 管 理 游 泳 池 環 境 清 潔 整 理 ( 四 ) 填 寫 工 作 日 誌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 五 ) 參 與 學 校 會 議 及 相 關 校 務 活 動 ( 六 ) 游 泳 池 休 館 期 間 協 助 甲 方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未 有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第 二 十 八 條 各 款 之 一 情 事 者, 符 合 以 下 條 件 者 :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證 書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立 南 寧 高 級 中 學 游 泳 池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陳 怡 平 電 話 : *14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於 錄 取 報 到 時 應 繳 公 立 醫 院 1 個 月 內 體 格 檢 驗 合 格 證 明 具 有 合 格 救 生 員 證 照 者 為 佳 第 56 頁
57 組 別 編 號 52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南 化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1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協 助 辦 理 南 化 水 庫 保 育 與 回 饋 計 畫 施 行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業 務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1.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2. 具 重 型 機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重 型 機 車 駕 照 影 本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南 化 區 公 所 ( 臺 南 市 南 化 區 南 化 里 230 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童 婉 禎 電 話 : *136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具 公 文 撰 寫 能 力 者 尤 佳 3. 需 配 合 加 班 ( 例 假 日 或 下 班 後 加 班, 無 加 班 費 但 可 補 休 ) 4.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1)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2)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57 頁
58 組 別 編 號 53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佳 里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圖 書 館 櫃 台 流 通 業 務 2. 圖 書 館 環 境 清 掃 及 圖 書 編 目 整 理 業 務 3. 協 助 圖 書 館 活 動 辦 理 4. 其 他 上 級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佳 里 區 安 北 路 118 號 ( 佳 里 圖 書 館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魏 巧 倫 電 話 : *232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1.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2.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3. 具 英 語 能 力 者 尤 佳 4. 具 服 務 熱 忱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樂 於 溝 通 者 尤 佳 5. 須 配 合 機 動 性 及 假 日 輪 班 第 58 頁
59 組 別 編 號 54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公 園 行 道 樹 路 燈 管 理 等 相 關 業 務 資 料 彙 整 暨 辦 理 公 文 收 發 2.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1.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2. 具 汽 車 或 機 車 駕 照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3. 汽 車 或 機 車 駕 照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台 南 市 安 平 區 永 華 路 二 段 6 號 ( 永 華 市 政 中 心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史 侑 召 電 話 : #8876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email protected]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之 操 作 第 59 頁
60 組 別 編 號 55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善 化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善 化 區 文 康 育 樂 中 心 現 場 管 理 場 內 及 週 邊 環 境 清 潔 整 理 花 草 修 剪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善 化 區 進 學 路 150 號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李 虹 蓁 電 話 : 轉 103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jane @mail.tainan.gov.tw 1. 須 具 基 本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能 力 2. 須 配 合 機 動 性 輪 班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60 頁
61 組 別 編 號 56 用 人 單 位 臺 南 市 善 化 區 公 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1 名 ; 取 : 2 名 甄 試 方 式 工 作 內 容 筆 試 後 口 試 ( 筆 試 後 口 試 請 說 明 :1. 筆 試 命 題 方 式 : 選 擇 題 25 題 2. 筆 試 測 驗 科 目 及 範 圍 : 公 共 圖 書 館 相 關 法 令 及 電 腦 常 識 3. 筆 試 擇 優 錄 取 前 10 名 參 加 口 試, 口 試 成 績 須 達 80 分,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 社 區 閱 讀 推 廣 生 活 工 藝 之 家 活 動 推 廣 圖 書 館 網 頁 維 護 讀 者 意 見 箱 藝 文 班 查 堂 工 作 協 辦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愛 的 書 庫 計 畫 推 廣 待 遇 / 每 月 待 遇 :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預 定 進 用 期 間 依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善 化 區 中 山 路 377 號 3 樓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聯 絡 人 : 李 虹 蓁 電 話 : 轉 103 傳 真 : 室 聯 絡 人 電 子 郵 件 :jane @mail.tainan.gov.tw 1. 基 本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能 力 2. 上 班 採 排 班 制 ( 週 一 至 週 五 : 早 班 07:45-15:45; 午 班 :13:00-21:00, 星 期 六 日 :8:00-17:30) 輪 休 3.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61 頁
62 組 別 編 號 57 用 人 單 位 台 南 市 政 府 水 利 局 職 稱 臨 時 人 員 : 職 稱 臨 時 技 術 工 需 求 人 數 正 取 : 1 名 ; 取 : 3 名 甄 試 方 式 口 試 工 作 內 容 1. 電 子 收 文 發 文 及 紙 本 發 文, 整 理 交 換 公 文 協 助 檔 案 歸 檔 ( 公 文 掃 描 點 收 案 卷 整 理 ) 2.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待 遇 / 每 月 職 等 : 薪 點 : 待 遇 : 新 台 幣 20,250 元 資 格 條 件 高 中 以 上 畢 業 1. 報 名 表 2.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國 內 外 學 歷 須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 上 班 地 點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民 治 路 36 號 世 紀 大 樓 聯 絡 人 : 詹 煥 榮 電 話 : 傳 真 : 人 事 室 或 秘 書 電 子 郵 件 : @mail.tainan.gov.tw 室 聯 絡 人 1. 需 熟 諳 電 腦 文 書 操 作 2. 經 費 可 支 付 期 間 : 僱 用 期 間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05 年 是 否 繼 續 僱 用, 須 視 104 年 考 核 結 果 與 105 年 預 算 經 費 來 源 情 形 決 定 第 62 頁
63 104 年 第 2 次 臺 南 市 政 府 約 聘 ( 僱 用 ) 臨 時 人 員 甄 試 報 名 表 ( 範 例 ) 甄 試 號 次 由 用 人 機 關 填 寫 填 表 前, 請 詳 閱 並 同 意 遵 守 報 名 須 知 報 考 人 甄 試 組 別 僅 能 擇 一 報 考, 重 複 報 考 者, 一 律 取 消 報 名 資 格 組 別 編 號 29 用 人 機 關 姓 名 陳 筱 玲 性 別 女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職 訓 就 服 中 心 出 生 日 期 A 住 宅 電 話 職 稱 57 年 6 月 5 日 共 2 頁, 第 1 頁 臨 時 技 術 工 通 訊 地 址 學 歷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葫 洲 里 1 鄰 民 權 東 路 六 段 283 巷 165 弄 218 號 行 動 電 話 畢 業 學 校 及 科 系 ( 請 填 寫 與 報 考 組 別 相 關 之 最 高 學 歷 及 學 位, 大 學 以 上 學 歷 者, 請 詳 列 大 學 及 研 究 所 學 歷 資 料 ) 高 中 學 校 普 通 科 系 ( 科 )/ 研 究 所 學 位 75 年 6 月 10 日 畢 業 ( 肄 業 ) 學 校 系 ( 科 )/ 研 究 所 學 位 年 月 日 畢 業 ( 肄 業 ) 相 關 工 作 經 歷 專 業 證 照 工 作 單 位 職 稱 工 作 內 容 起 迄 時 間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臨 時 人 員 協 助 辦 理 公 文 歸 檔 等 業 務 自 96 年 1 月 至 99 年 5 月 公 司 作 業 員 生 產 線 作 業 自 90 年 1 月 至 95 年 9 月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證 照 名 稱 等 級 發 照 機 構 證 照 號 碼 就 業 服 務 技 術 士 乙 級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相 關 訓 練 訓 練 單 位 訓 練 名 稱 訓 練 內 容 起 迄 時 間 電 腦 補 習 班 辦 公 室 軟 體 課 程 辦 公 室 軟 體 操 作 運 用 自 100 年 12 月 至 101 年 6 月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報 考 人 同 意 不 同 意 將 上 述 個 人 資 料 登 錄 全 國 就 業 e 網 ( ( 須 親 筆 簽 名 或 蓋 章, 視 同 同 意 遵 守 報 名 須 知 ) 第 63 頁
64 104 年 第 2 次 臺 南 市 政 府 約 聘 ( 僱 用 ) 臨 時 人 員 甄 試 報 名 表 ( 自 傳 )(500 字 以 內 ) 共 2 頁, 第 2 頁 自 傳 務 必 填 寫 審 查 結 果 符 合 資 格 資 格 條 件 不 符 資 格, 原 因 : 審 查 人 簽 章 : 第 64 頁
組別編號
臺 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職 訓 就 服 中 心 辦 理 101 年 第 2 次 約 聘 ( 僱 用 ) 臨 時 人 員 甄 試 職 缺 一 覽 表 編 號 單 位 職 稱 名 額 備 註 1 臺 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國 小 教 育 科 約 用 人 員 D011064 1 口 試 2 臺 南 市 體 育 處 約 聘 人 員 B113002 1 口 試 + 筆 試 3 臺 南 市 政 府
務 相 關 的 約 點 及 內 容 / 托 嬰 契 約 (2) 居 家 托 育 人 員 在 中 心 托 育 人 員 2. 瞭 解 契 約 ( 到 ) 宅 托 兒 契 約 一 天 的 工 作 重 的 意 義 (3) 契 約 的 意 義 分 點 及 內 容 法 律 效 類 自 由 與 限 制 及 2.
附 件 課 程 類 別 一 嬰 幼 兒 托 育 服 務 導 論 訓 練 時 數 三 小 時 課 程 範 圍 課 程 目 標 相 關 知 識 建 議 課 程 主 題 參 訓 對 象 ( 一 ) 兒 童 1. 瞭 解 兒 童 (1) 我 國 兒 童 福 利 政 策 福 利 政 策 福 利 政 策 及 措 施 1. 兒 童 福 利 服 務 及 及 法 規 及 措 施 (2) 兒 童 保 護 法 令 法 規
第一章 系统概述
江 苏 省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清 查 信 息 系 统 用 户 手 册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2016 年 5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系 统 概 述... 3 1.1 简 介... 3 1.2 清 查 基 准 日 和 清 查 范 围... 3 1.3 清 查 工 作 要 求... 3 1.4 清 查 工 作 流 程... 4 1.5 固 定 资 产 盘 点... 4 1.6
一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 会 计 二 入 学 要 求 与 基 本 学 制 入 学 要 求 : 初 中 毕 业 生 基 本 学 制 : 三 年 ; 其 中 前 二 年 为 在 校 学 习 时 间, 最 后 一 年 为 企 业 实 习 时 间 层 次 : 中 职 三 培 养 目 标 本 专
安 徽 省 滁 州 市 明 光 职 业 高 级 中 学 会 计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一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 会 计 二 入 学 要 求 与 基 本 学 制 入 学 要 求 : 初 中 毕 业 生 基 本 学 制 : 三 年 ; 其 中 前 二 年 为 在 校 学 习 时 间, 最 后 一 年 为 企 业 实 习 时 间 层 次 : 中 职 三 培 养 目 标 本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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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学 生 手 册 ( 本 科 生 )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二 〇 一 五 年 七 月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学 生 手 册 ( 本 科 生 ) 编 委 会 主 编 于 成 文 盛 佳 伟 编 委 ( 按 姓 氏 笔 画 排 序 ) 丁 煦 生 尹 兆 华 龙 洋 史 立 伟 曲 涛 刘 晓 东 杜 振 民 杨 雄 何 进 宋 波 张 卫 冬 张 卫 钢 张 文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桂 林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 市 人 社 发 2012 60 号 桂 林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2012 年 秘 书 等 十 八 个 职 业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全 国 全 区 统 一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2012 年 国
Microsoft Word 年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doc
南 工 (2015) 研 字 第 3 号 关 于 选 拔 2015 年 度 硕 博 连 读 研 究 生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学 院 : 为 适 应 我 国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和 建 设 创 新 型 国 家 的 战 略 需 要, 加 快 拔 尖 创 新 人 才 的 培 养, 我 校 决 定 继 续 推 荐 和 选 拔 一 批 基 本 素 质 好 业 务 基 础 强 品 学 兼
里 再 说 吓 唬 了 孩 子, 肯 定 方 宁 不 忍 所 以 她 不 死 便 罢, 倘 若 死, 只 有 到 办 公 室 沈 若 鱼 冷 静 得 好 像 在 评 点 某 一 电 视 剧 中 的 女 主 角 你 说 她 是 怎 么 死 的? 先 生 又 感 惊 骇 吃 安 眠 药 沈 若 鱼 成
沈 若 鱼 和 母 亲 自 南 方 旅 游 归 来 时, 晒 得 像 一 段 黑 檀 木 先 生 到 机 场 接 她 们, 小 心 翼 翼 好 像 母 女 俩 是 砍 开 的 半 个 椰 子, 一 碰 就 会 汁 液 横 流 本 想 把 母 亲 接 到 自 家, 但 老 人 坚 持 回 干 休 所 送 母 亲 回 去 安 歇 后, 先 生 的 精 神 才 舒 缓 一 些 告 诉 你 一 件 事, 可
黔卫计发〔2015〕64号(两单位)(人事处)(上网版)
贵 州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贵 州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文 件 黔 卫 计 发 2015 64 号 关 于 2015 年 度 全 省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聘 任 工 作 安 排 的 意 见 各 市 自 治 州 卫 生 计 生 委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贵 安 新 区 卫 生 和 人 口 计 生 局 党 工 委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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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报 告 基 于 2012 年 新 闻 出 版 统 计 年 报 数 据 报 告 的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的 时 段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信 息 采 集 年 度 为 2012 年 本 报 告 所 涉 数 据 的 统 计 范 围 包 括 图 书 出 版 期 刊 出 版 报 纸 出 版 音 像 制 品 出 版 电 子 出 版 物 出 版 印 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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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作業申請流程圖
實 習 申 請 流 程 圖 實 習 單 位 發 函 ( 函 覆 03/11) 實 習 公 告 (03/17) 實 習 受 理 申 請 截 止 (04/20) 面 試 及 媒 合 (05/19) 實 習 教 育 訓 練 -1 (05/26) 實 習 生 單 位 分 配 公 告, 函 知 實 習 單 位 簽 署 實 習 契 約 書 (5 月 中 下 旬 ) 實 習 行 前 會 (6 月 上 旬, 領 取
( 二 ) 拓 展 岗 位 ( 群 ) 1. 餐 厅 服 务 岗 位 群 在 大 中 型 餐 饮 企 业 星 级 饭 店 主 要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的 有 关 工 作, 如 服 务 员 点 菜 师 茶 艺 师 咖 啡 师 调 酒 师 等 2. 食 品 加 工 岗 位 群 主 要 从 事 餐 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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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学生会部员调查问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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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县 可 服 务 产 品 服 务 中 心 名 称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安 徽 安 庆 市 大 观 电 视 机 影 音 及 配 件 产 品 小 家 电 产 品 安 庆 市 仁 和 家 用 电 器 维 修 部 安 庆 市 德 宽 路 109 号 0556-5515163 0556-5515163 246004 安 徽 安 庆 市 潜 山 县 小 家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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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新 闻 出 版 产 业 分 析 报 告 ( 正 文 摘 要 ) 中 国 新 闻 出 版 研 究 院 2014 年 7 月 说 明 本 报 告 基 于 2013 年 新 闻 出 版 统 计 年 报 数 据 报 告 的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的 时 段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信 息 采 集 年 度 为 2013 年 本 报 告 所 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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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100 學 年 度 商 業 類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商 業 簡 報 職 種 競 賽 規 則 修 訂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05 日 25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2 時 整 貳 地 點 : 豐 原 高 商 圖 書 館 一 樓 參 主 席 : 潘 教 授 偉 華 肆 出 席 單 位 及 人 員 :( 如 簽 到 表
第壹拾篇
- 目 次 - 目 次 表 目 次... 1 圖 目 次... 1 凡 例... 1 本 鎮 宗 教 禮 俗 篇 大 事 記... 1 緒 論... 1 第 一 章 宗 教 亯 伖... 3 第 一 節 傳 統 民 間 宗 教... 3 第 二 節 天 主 教 與 基 督 教... 31 第 三 節 日 本 神 社... 35 第 二 章 風 俗 習 慣... 38 第 一 節 歲 時 禮 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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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編 號 1 臺 北 市 政 府 產 業 發 展 局 聘 用 研 究 員 1. 統 籌 臺 北 市 經 貿 交 流 投 資 服 務 與 招 商 推 展 事 務 2. 本 市 科 技 產 業 國 際 合 作 交 流 網 絡 建 立 與 推 動 等 相 關 事 務 規 劃 執 行 事 宜 工 作 內 容 3. 臺 北 市 科 技 產 業 廠 商 服 務 交 流 等 聯 繫 協 調 整 合 與 執
2. 论 痘 疹 受 病 之 由 2.1. 夫 小 儿 在 胎 之 时. 乃 母 五 脏 之 液 所 养 成 形 也. 其 母 不 知 禁 戒. 纵 情 浓 味. 好 啖 辛 酸. 或 食 毒 物. 其 气 传 于 胞 胎 之 中. 此 毒 发 为 疮 疹. 名 曰 三 秽 液 毒. 一 五 脏 六
1. 序 1.1. 尝 谓 小 儿 病 证 虽 多. 而 疮 疹 最 为 重 病. 何 则. 疮 疹 之 病. 盖 初 起 疑 似 难 辨. 投 以 他 药. 不 惟 无 益. 抑 又 害 之. 况 不 言 受 病 之 状. 孰 知 畏 恶 之 由. 父 母 爱 子. 急 于 救 疗 医 者 失 察. 用 药 差 舛. 鲜 有 不 致 夭 横 者. 文 中 每 思 及 此. 恻 然 于 心. 因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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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学平台教师简明使用手册 Version 9.0 得实信息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编制 2015年10月 目录 前期准备... 3 用户登录... 3 网络课程的建设... 4 第一步 编辑课程基本信息 老师... 4 第二步 编辑课程结构... 5 第三步 上传课程资源... 7 第四步 建设课程内容... 8 第五步 建设作业和试卷... 13 第六步 交流互动设计... 16 第七步 开展网络教学...
《人员招聘与任用》
人 员 招 聘 与 任 用 课 程 整 体 教 学 设 计 ( 03~ 04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 课 程 名 称 : 人 员 招 聘 与 任 用 所 属 系 部 : 管 理 系 制 定 人 : 合 作 人 : 王 舜 华 张 桂 清 张 俊 娜 制 定 时 间 : 03 年 0 月 河 北 政 法 职 业 学 院 课 程 整 体 教 学 设 计 一 课 程 基 本 信 息 课 程 名 称 :
英语专业(中英文)
英 语 专 业 课 程 体 系 框 架 图 课 程 类 别 学 时 数 ( 其 开 课 设 课 目 的 ( 阐 述 该 课 程 在 培 养 学 生 品 德 知 识 能 力 体 育 或 美 育 的 作 课 程 名 称 中 实 验 ) 学 期 用 在 课 程 体 系 中 与 前 后 课 程 的 关 系 ) 所 属 课 程 群 开 课 学 院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基 本 立 场 观 点 和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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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编 号:
2015 年 新 闻 出 版 产 业 分 析 报 告 ( 摘 要 版 )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2016 年 8 月 1 说 明 本 报 告 基 于 2015 年 新 闻 出 版 统 计 年 报 数 据 报 告 的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的 时 段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 息 采 集 年 度 为 2015 年 本 报 告 所
前言
作 为 新 中 国 最 早 设 立 的 专 业 教 育 出 版 机 构,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始 终 坚 持 植 根 教 育 弘 扬 学 术 繁 荣 文 化 服 务 社 会 的 办 社 理 念, 开 拓 创 新, 砥 砺 前 行, 伴 随 着 新 中 国 教 育 事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经 过 60 年 的 奋 斗, 高 教 社 已 经 发 展 成 为 以 出 版 高 等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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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05号)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苏 政 发 2016 105 号 省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外 贸 回 稳 向 好 的 实 施 意 见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各 委 办 厅 局, 省 各 直 属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外 贸 回 稳 向 好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6 27 号 ), 促 进 我 省 外 贸 回 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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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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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教 发 2014 86 号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铜 仁 市 2014 年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教 师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招 聘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区 ( 县 自 治 县 ) 教 育 局 : 根 据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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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院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23 日 院 台 人 四 字 第 1000001531 號 訂 定 司 法 院 遴 選 律 師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轉 任 法 院 法 官 審 查 辦 法 附 司 法 院 遴 選 律 師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轉 任 法 院 法 官 審 查 辦 法 院 長 賴 浩 敏 司 法 院 遴 選 律 師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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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九十二學年度高三跑班選課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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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序 的 是 ( ) A. 卷 筒 切 筒 装 药 造 粒 B. 搬 运 造 粒 切 引 装 药 C. 造 粒 切 引 包 装 检 验 D. 切 引 包 装 检 验 运 输 7. 甲 公 司 将 其 实 施 工 项 目 发 包 给 乙 公 司, 乙 公 司 将 其 中 部 分 业 务 分 包 给
2013 年 安 全 工 程 师 法 律 知 识 答 案 解 析 一 单 选 择 题 1. 某 省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布 实 施 了 某 省 安 全 生 产 条 例, 随 后 省 政 府 公 布 实 施 了 某 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规 定, 下 列 关 于 两 者 法 律 地 位 和 效 力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某 省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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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作 就 是 力 量 得 獎 者 : 張 毓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郁 棻 一 塊 香 甜 又 酥 脆 的 餅 乾 屑 掉 在 地 上, 首 先 出 來 偵 查 的 螞 蟻 並 不 自 己 獨 佔, 反 而 伸 伸 觸 角, 將 美 食 的 訊 息 告 知 其 他 螞 蟻, 不 久 螞 蟻
想 要 與 需 要 得 獎 者 : 陳 印 義 指 導 老 師 : 李 郁 棻 你 是 否 曾 有 眼 紅 的 時 候? 看 到 別 人 優 渥 的 物 質 生 活, 便 心 生 羨 慕 也 想 要 得 到, 但 想 要 和 需 要 是 不 一 樣 的 有 人 說 : 欲 望 是 一 把 火, 要 滿 足 它 不 在 於 增 加 柴 火, 而 在 於 減 少 火 人 們 需 要 不 多, 想 要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