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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菁最 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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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98 年 度 就 業 服 務 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學 科 測 試 試 題 本 試 卷 有 選 擇 題 80 題, 每 題 1.25 分, 皆 為 單 選 選 擇 題, 測 試 時 間 為 100 分 鐘, 請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答 錯 不 倒 扣 ; 未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准 考 證 號 碼 : 姓 名 : 選 擇 題 : 1. (3) 與 一 般 的 倫 理 規 範 相 互 比 較 之 下, 特 別 針 對 職 業 領 域 中 的 人 員 所 制 定 之 道 德 規 範 稱 為 何 者? 工 作 倫 理 專 業 倫 理 職 業 倫 理 勞 動 倫 理 2. (4) 依 據 現 行 的 就 業 服 務 法 規 定, 當 民 眾 遇 到 不 實 的 求 才 廣 告 時, 要 舉 證 向 哪 一 個 機 關 提 出 檢 舉 申 訴? 經 濟 部 內 政 部 衛 生 署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3. (3) 下 列 何 種 勞 工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不 得 請 領 生 育 給 付? 參 加 保 險 滿 二 百 八 十 日 後 分 娩 者 參 加 保 險 滿 一 百 八 十 一 日 後 早 產 者 參 加 保 險 滿 八 十 日 內 流 產 者 參 加 保 險 滿 八 十 四 日 後 流 產 者 4. () 有 沒 有 工 作 是 認 定 一 個 勞 工 是 否 失 業 的 主 要 指 標 之 一 請 問 根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的 標 準, 一 個 勞 工 一 週 從 事 無 酬 家 屬 工 作 最 少 超 過 幾 個 小 時 就 會 被 歸 類 為 有 工 作? 25 小 時 15 小 時 5 小 時 1 小 時 5. (4) 美 美 到 影 視 公 司 應 徵 模 特 兒 經 錄 取, 被 公 司 安 排 到 某 公 司 尾 牙 表 演 脫 衣 秀, 經 他 舉 證 向 主 管 機 關 提 出 檢 舉, 經 查 違 反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5 條 屬 實, 該 公 司 依 就 業 服 務 法 應 處 以 罰 鍰 新 臺 幣 多 少 元? 10 萬 元 以 上 50 萬 元 以 下 20 萬 元 以 上 100 萬 元 以 下 30 萬 元 以 上 120 萬 元 以 下 30 萬 元 以 上 150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6. (2) 一 份 測 驗 沒 有 複 本 且 只 能 施 測 一 次 情 況 下, 可 採 取 何 種 方 法 來 分 析 其 信 度? 再 測 信 度 法 折 半 信 度 法 複 本 信 度 法 評 分 者 信 度 法 7. (1) 根 據 行 職 業 分 類 標 準, 當 勞 工 從 事 二 項 以 上 工 作 時, 應 以 下 列 哪 一 項 標 準 來 判 定 其 職 業? 以 工 作 時 間 較 長 者 以 公 司 規 模 較 大 者 由 勞 工 自 行 選 擇 以 工 作 年 資 較 久 者 8. (4) 基 氏 人 格 測 驗 量 表 (The Guilford Martin Personality Inventory) 係 J.P.Guilford 博 士 所 創, 用 來 探 討 分 析 受 測 者 之 人 格 特 質, 以 協 助 受 測 者 做 自 我 之 調 適 與 修 正 之 參 考 其 五 種 典 型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為 非? A 型, 平 均 型 (Average type), 此 類 型 者 是 平 凡 人, 被 動 性 格 B 型, 偏 右 型, 此 類 型 者, 情 緒 不 安, 又 稱 暴 力 型 (Blacklist type) C 型, 偏 左 型, 此 類 型 者, 情 緒 安 定, 又 稱 鎮 靜 型 (Calm type) D 型, 右 下 型, 此 類 型 消 極 內 向 的 性 格, 又 稱 怪 癖 型 (Eccentric type) 9. (1) 下 列 何 者 是 勞 動 力 過 剩 會 出 現 的 現 象? 失 業 率 上 升 工 資 率 上 升 失 業 率 下 降 缺 工 率 上 升 10. (2)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依 法 多 久 應 以 公 開 會 議 協 調 方 式 辦 理 接 續 聘 僱 外 國 人 之 作 業? 每 日 每 週 每 月 每 季 11. (4) 有 關 就 業 服 務 人 員 必 備 之 相 關 知 識 中,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較 為 不 當 的 運 用? 尊 重 而 不 侵 犯 案 主 之 權 益 應 儘 可 能 對 案 主 做 正 確 的 判 斷 增 加 案 主 適 應 能 力 影 響 案 主 之 選 擇 12. (1) 依 就 業 服 務 法 之 罰 則 規 定,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雇 主 之 處 罰 得 為 有 期 徒 刑 拘 役 科 或 併 科 罰 金 私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之 處 罰 僅 限 科 處 罰 金 外 國 人 之 處 罰 得 為 有 期 徒 刑 拘 役 科 或 併 科 罰 金 未 經 許 可 從 事 就 業 服 務 業 務 之 處 罰 得 為 拘 役 或 科 處 罰 金 13. (2) 針 對 助 人 關 係 的 描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輔 導 者 自 我 實 現 的 關 係 輔 導 者 協 助 受 輔 導 者 自 我 成 長 與 自 我 充 實 的 關 係 輔 導 者 自 我 成 長 的 關 係 輔 導 者 發 揮 專 業 能 力 助 人 的 關 係 14. (4) 依 就 業 保 險 法 規 定, 就 業 諮 詢 不 包 括 下 列 哪 一 項? 提 供 選 擇 職 業 之 諮 詢 提 供 就 業 促 進 研 習 活 動 協 助 工 作 適 應 發 放 各 項 津 貼 給 付 15. (1)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遇 到 下 列 哪 一 情 況 時, 雇 主 得 不 經 預 告 勞 工 終 止 勞 動 契 約? 違 反 勞 動 契 約 情 節 重 大 者 勞 工 無 正 當 理 由 一 個 月 內 矌 工 五 日 者 勞 工 對 於 所 擔 任 的 工 作 確 實 不 能 勝 任 不 可 抗 力 暫 停 工 作 在 一 個 月 以 上 者 16. (1) 艾 立 斯 (Ellis) 的 理 情 療 法 (RET) 在 人 格 結 構 理 論 強 調 ABC 模 式, 其 中 所 指 的 B 是 代 098 就 業 服 務 乙 5-1( 序 001 )
2 表 何 者? 信 念 結 果 事 件 行 為 17. (2) 達 文 斯 和 羅 夫 魁 斯 特 (Dawise & Lofquist) 的 工 作 調 適 理 論 對 工 作 的 預 估 強 調 2 個 向 度, 其 中 個 人 對 自 身 工 作 表 現 之 滿 意 程 度 稱 為? 適 任 度 滿 意 度 調 適 度 深 度 18. (1) 我 國 勞 動 力 計 算 的 年 齡 下 限 是 多 少 歲? 15 歲 18 歲 20 歲 無 年 齡 下 限 19. (2) 何 倫 (Holland) 的 人 格 類 型 理 論 將 人 格 分 成 6 種 類 型, 以 下 敘 述 何 者 是 正 確 的? R 是 藝 術 型 S 是 社 交 型 I 是 務 實 型 A 是 守 規 型 20. (4) 同 理 心 與 下 列 何 項 輔 導 技 術 較 無 直 接 關 係? 瞭 解 傾 聽 專 注 轉 介 21. (1) 雇 主 申 請 聘 僱 外 籍 製 造 工, 應 先 辦 理 國 內 求 才 登 記, 並 刊 登 求 才 廣 告 3 日, 自 刊 登 求 才 廣 告 期 滿 之 次 日 起, 至 少 幾 日 辦 理 招 募 本 國 勞 工? 21 日 14 日 7 日 28 日 22. (3)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行 業 的 分 類? 製 造 業 銀 行 業 司 機 工 商 服 務 業 23. (1) 根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的 調 查, 下 列 哪 一 種 尋 職 方 法 是 目 前 國 內 一 般 勞 工 最 常 使 用 的 方 式? 透 過 親 友 介 紹 向 公 立 就 服 機 構 登 記 求 職 向 私 立 就 服 機 構 登 記 求 職 參 加 政 府 考 試 24. (4) 有 關 就 業 服 務 諮 商 人 員 在 為 個 案 解 釋 測 驗 之 結 果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應 力 求 客 觀 正 確 應 避 免 主 觀 成 見 與 偏 見 解 釋 之 資 料 應 視 為 專 業 之 機 密 不 須 配 合 其 他 資 料 以 免 畫 蛇 添 足 25. (1) 短 期 補 習 班 聘 僱 外 籍 語 文 教 師 入 國 工 作 3 個 月 以 上 者, 應 檢 具 該 外 國 人 由 指 定 醫 院 核 發 之 最 近 幾 個 月 內 之 健 康 檢 查 合 格 證 明, 申 請 聘 僱 許 可? 3 個 月 4 個 月 5 個 月 6 個 月 26. (1) 定 型 化 契 約 條 款 有 下 列 哪 一 項 情 事 者, 為 違 反 平 等 互 惠 原 則? 消 費 者 違 約 時, 應 負 擔 顯 不 相 當 的 賠 償 責 任 消 費 者 應 負 擔 其 所 能 控 制 的 危 險 當 事 人 之 間 的 給 付 與 對 待 給 付 相 當 者 消 費 者 違 約 時, 不 應 負 擔 賠 償 責 任 27. (4) 勞 動 基 準 法 有 關 勞 工 請 假 的 規 定, 下 列 哪 一 項 是 正 確 的? 勞 工 婚 假 十 天, 工 資 照 給 勞 工 事 假 一 年 內 不 超 過 三 週 雇 主 得 因 勞 工 請 喪 假, 扣 發 全 勤 獎 金 勞 工 因 普 通 傷 病 必 須 治 療 未 住 院 者, 一 年 內 合 計 不 超 過 三 十 日 28. () 如 果 從 事 有 酬 工 作, 則 每 週 至 少 工 作 幾 個 小 時 才 能 符 合 就 業 條 件? 1 小 時 5 小 時 10 小 時 15 小 時 29. (1) 公 務 機 關 對 個 人 資 料 的 利 用, 有 下 列 哪 一 項 情 形 時, 尚 非 得 為 特 定 目 的 以 外 的 利 用? 經 當 事 人 口 頭 同 意 有 利 於 當 事 人 權 益 為 維 護 國 家 安 全 為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30. (1) 營 利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接 受 本 國 求 職 人 委 任 辦 理 就 業 服 務 業 務, 其 向 求 職 人 收 取 之 登 記 費 及 介 紹 費, 合 計 不 得 超 過 求 職 人 第 1 個 月 薪 資 百 分 之 多 少? 百 分 之 五 百 分 之 十 五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百 分 之 三 十 五 31. (1) 小 銘 看 到 報 紙 某 一 公 司 徵 求 公 關 經 理 便 前 去 應 徵, 結 果 面 試 主 管 要 他 先 訂 做 制 服 繳 交 制 服 費 方 能 工 作, 這 是 屬 於 求 職 防 騙 的 哪 一 個 案 例? 不 實 徵 人 求 才 不 實 演 藝 人 員 不 實 經 紀 公 司 不 實 伴 遊 32. (2) 參 加 同 一 職 類 級 別 之 技 能 檢 定, 其 成 績 僅 學 科 或 術 科 測 試 1 項 及 格 者, 該 項 測 試 成 績 自 下 年 度 起 最 多 幾 年 內 參 加 檢 定 時, 得 予 保 留? 2 年 3 年 4 年 5 年 33. (2) 雇 主 聘 僱 未 經 許 可 之 外 國 人 從 事 工 作, 依 就 業 服 務 法 處 新 臺 幣 多 少 元 之 罰 鍰? 30 萬 元 以 上 150 萬 元 以 下 15 萬 元 以 上 75 萬 元 以 下 3 萬 元 以 上 15 萬 元 以 下 50 萬 元 以 上 250 萬 元 以 下 34. (3) 請 問 下 列 哪 一 項 不 是 政 府 降 低 鋼 鐵 進 口 關 稅 之 後 可 能 會 產 生 的 影 響? 國 內 汽 車 業 薪 資 上 漲 國 內 汽 車 業 就 業 人 數 增 加 國 內 鋼 鐵 業 薪 資 上 漲 國 內 鋼 鐵 業 就 業 人 數 減 少 35. (4) 雇 主 僱 用 年 滿 15 歲 以 上 60 歲 以 下 之 本 國 籍 勞 工, 違 反 就 業 保 險 法 規 定, 將 投 保 薪 資 金 額 以 多 報 少 或 以 少 報 多 者, 自 事 實 發 生 之 日 起, 按 其 短 報 或 多 報 之 保 險 金 額, 處 以 幾 倍 罰 鍰? 1 倍 2 倍 3 倍 4 倍 36. (1) 有 關 輔 導 諮 商 服 務 具 有 的 特 性,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較 不 恰 當? 僅 是 一 種 語 言 溝 通 的 傳 達 信 息 之 表 現 是 一 種 助 人 信 念 的 表 現 是 一 種 專 業 知 能 的 動 態 歷 程 之 表 現 是 一 種 真 誠 平 等 對 待 關 098 就 業 服 務 乙 5-2( 序 001 )
3 係 的 表 現 37. (2) 如 果 就 業 市 場 中 有 大 量 長 期 失 業, 又 有 缺 工 現 象, 請 問 這 種 失 業 屬 於 哪 種 失 業? 循 環 性 失 業 結 構 性 失 業 摩 擦 性 失 業 季 節 性 失 業 38. (4) 雇 主 僱 用 勞 工 在 多 少 人 以 上 者, 應 訂 立 工 作 規 則? 5 人 10 人 20 人 30 人 39. (3)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有 時 會 針 對 就 業 市 場 情 勢 需 要, 選 定 主 題 ( 如 產 業 人 力 需 求 狀 況 等 ), 利 用 抽 樣 調 查 方 式, 蒐 集 業 務 區 內 與 主 題 有 關 的 資 訊, 再 輔 以 可 用 相 關 資 料, 做 綜 合 性 深 入 分 析, 編 印 成 專 題 性 或 突 發 性 就 業 問 題 之 研 究 報 告 發 布, 供 做 勞 動 供 需 參 考 之 就 業 市 場 資 訊 報 告 稱 為 就 業 市 場 快 報 就 業 市 場 月 報 就 業 市 場 特 報 就 業 市 場 季 報 40. (1) 雇 主 聘 僱 何 類 外 籍 勞 工, 所 需 繳 納 之 就 業 安 定 費 數 額 最 高? 家 庭 幫 傭 營 造 業 勞 工 家 庭 看 護 工 製 造 業 勞 工 41. (1) 請 問 下 列 哪 一 種 抽 樣 方 法 適 合 用 來 調 查 國 內 企 業 使 用 派 遣 勞 動 的 情 形? 滾 雪 球 抽 樣 分 層 抽 樣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群 集 抽 樣 42. (1) 當 家 庭 成 員 發 生 嚴 重 之 疾 病 或 其 他 重 大 事 故 須 親 自 照 顧 時, 依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規 定, 受 僱 於 僱 用 至 少 幾 人 以 上 雇 主 之 受 僱 者, 得 請 家 庭 照 顧 假? 5 人 10 人 20 人 30 人 43. (3) 團 體 測 驗 開 始 在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何 國 之 陸 軍 使 用 之 測 驗? 英 國 德 國 美 國 義 大 利 44. (1) 工 作 價 值 觀 (Work Value Inventory) 係 美 國 Dr.Donald E.Super 於 一 九 七 O 年 所 創, 我 國 陳 英 豪 等 修 訂 其 目 的 在 藉 由 受 測 者 測 驗 得 分, 幫 助 其 了 解 自 己 在 選 擇 工 作 時 所 秉 持 的 價 值 觀, 進 而 做 適 合 自 己 之 職 業 選 擇 有 關 本 量 表 內 容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為 非? 自 利 主 義 創 意 尋 求 管 理 的 權 力 變 量 性 45. (1) 依 據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之 就 業 服 務 統 計 速 報 所 指 : 具 有 工 作 能 力 者, 前 往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登 記 求 職, 或 自 行 在 全 國 就 業 e 網 登 錄 求 職 之 人 數 稱 為 什 麼? 求 職 人 數 求 才 人 數 求 供 倍 數 求 職 求 才 人 數 46. (3) 孫 中 山 先 生 說 : 人 生 以 服 務 為 目 的, 可 見 服 務 動 機 的 重 要 性, 下 列 有 關 阻 礙 服 務 動 機 的 死 水 之 敘 述, 何 者 較 不 妥 適? 有 思 想 沒 感 覺 有 耳 聞 無 動 機 有 耳 聞 有 動 機 有 行 動 力 不 喜 歡 受 拘 束 47. (2) 下 列 那 一 項 非 屬 依 就 業 促 進 津 貼 實 施 辦 法 所 發 放 之 津 貼? 臨 時 工 作 津 貼 勞 工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金 求 職 交 通 補 助 金 職 業 訓 練 生 活 津 貼 48. (1) 消 費 者 保 護 委 員 會 的 組 成, 不 包 括 以 下 哪 些 人 員? 行 政 院 院 長 全 國 性 消 費 者 保 護 團 體 代 表 全 國 性 企 業 經 營 者 代 表 學 者 專 家 49. (4) 有 關 求 職 人 員 的 安 全 守 則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穿 著 正 式 服 裝 不 支 付 任 何 保 證 金 第 一 天 上 班 前 問 明 勞 健 保 情 況 穿 著 緊 身 短 裙 50. (2) 根 據 就 業 保 險 法 規 定, 投 保 就 業 保 險 者 對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推 介 之 工 作, 若 其 工 資 低 於 其 離 職 退 保 前 六 個 月 平 均 月 投 保 薪 資 多 少 者, 仍 得 請 領 失 業 給 付? 百 分 之 七 十 百 分 之 六 十 百 分 之 五 十 百 分 之 四 十 51. (3) 下 列 何 者 是 結 構 式 的 助 人 關 係? 朋 友 助 人 關 係 家 人 助 人 關 係 輔 導 員 助 人 關 係 社 團 成 員 助 人 關 係 52. (1) 勞 動 力 調 查 無 法 提 供 哪 些 資 訊? 缺 工 人 數 就 業 人 數 失 業 人 數 失 業 週 數 53. (2) 雇 主 延 長 勞 工 之 工 作 時 間, 如 其 延 長 在 2 小 時 之 內 者, 應 按 平 日 每 小 時 工 資 額 加 給 多 少?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五 分 之 一 以 上 54. (1) 下 列 哪 一 種 親 屬 人 員 不 得 列 計 雇 主 得 申 請 聘 僱 外 籍 家 庭 幫 傭 條 件 之 點 數? 配 偶 子 女 直 系 血 親 尊 親 屬 一 親 等 姻 親 尊 親 屬 55. (2) 下 列 哪 種 統 計 方 法 可 以 預 測 未 來 當 經 濟 成 長 率 增 加 一 個 百 分 點 時, 就 業 人 數 會 增 加 多 少 個 百 分 點? 次 數 分 配 迴 歸 分 析 變 異 數 分 析 均 值 檢 定 56. (1)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犯 罪 矯 治 職 業 輔 導 諮 詢 ( 商 ) 人 員 之 基 本 工 作 態 度? 有 條 件 接 受 求 職 者 真 誠 對 待 求 職 者 不 專 門 為 工 作 人 員 選 擇 案 主 恪 守 專 業 道 德 098 就 業 服 務 乙 5-3( 序 001 )
4 57. (3) 一 般 而 言, 測 驗 的 基 本 原 理 包 括 四 種, 即 信 度 效 度 常 模 實 用 性 等, 其 中 強 調 測 驗 的 意 義 常 需 藉 由 哪 一 個 原 理 解 釋 其 意 義? 信 度 效 度 常 模 實 用 性 58. (2) 依 據 就 業 保 險 法 規 定, 受 推 介 工 作 的 工 作 地 點 距 離 申 請 人 日 常 居 住 處 所 多 少 公 里 以 上 而 不 接 受 者, 仍 得 請 領 失 業 給 付? 二 十 公 里 三 十 公 里 四 十 公 里 五 十 公 里 59. (4) 有 關 就 業 媒 合 會 談 目 標 與 功 能,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較 恰 當? 僅 能 有 效 處 理 已 發 生 的 困 難 與 問 題 直 接 幫 助 得 到 應 有 照 顧 與 享 有 之 最 高 生 活 權 利 改 善 社 會 環 境 協 助 個 人 運 用 社 區 組 織 力 量 與 發 展 方 式, 強 化 生 活 適 應 能 力 60. (3) 有 關 職 業 心 理 測 驗 類 別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是 正 確 的? 測 量 案 主 能 不 能 做 是 興 趣 測 驗 測 量 案 主 願 不 願 做 是 性 向 測 驗 測 量 案 主 追 求 什 麼 價 值 是 性 格 測 驗 測 量 案 主 採 用 什 麼 方 式 去 做 是 智 力 測 驗 61. (3)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規 定, 女 性 受 僱 者 分 娩 前 後, 雇 主 應 給 予 多 久 之 產 假? 6 週 7 週 8 週 9 週 62. (1) 在 以 下 哪 一 情 形 下, 定 型 化 契 約 全 部 無 效? 違 反 誠 信 原 則, 對 消 費 者 顯 失 公 平 一 般 條 款 牴 觸 非 一 般 條 款 之 約 定 者 非 一 般 條 款 牴 觸 一 般 條 款 之 約 定 者 定 型 化 契 約 條 款 有 疑 義 者 63. (4) 請 問 下 列 哪 一 種 就 業 歧 視 可 以 透 過 加 強 就 業 媒 合 服 務 而 獲 得 改 善? 雇 主 歧 視 同 儕 歧 視 顧 客 歧 視 統 計 歧 視 64. (3) a. 了 解 當 事 人 的 世 界 ;b. 建 立 關 係 ;c. 接 案 ;d. 個 案 概 念 化 ;e. 結 案 ;f. 介 入 協 助 改 變, 以 上 是 一 般 的 諮 商 歷 程 要 素, 如 果 依 開 始 到 結 束 進 行 排 序, 則 下 列 的 組 合 何 者 是 對 的? a.c.b.e.d.f. c.a.d.b.f.e. c.b.a.d.f.e. a.d.f.e.c.b. 65. (2) 工 作 氣 質 測 驗 ( 個 人 工 作 態 度 問 卷 ) 的 建 立, 係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委 託 依 據 美 國 就 業 服 務 局 根 據 工 作 分 析 與 氣 質 分 析 的 結 果 所 擬 定 之 十 三 種 工 作 氣 質, 本 測 驗 結 果 的 實 際 應 用,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為 非? 適 合 做 為 職 業 輔 導 的 參 考 較 不 適 用 做 為 工 作 分 析 之 用 適 合 做 為 制 定 前 程 輔 導 的 依 據 適 合 做 為 人 員 甄 選 及 安 置 的 指 標 66. (3)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無 酬 家 屬 工 作? 照 顧 失 能 的 父 親 修 理 自 家 的 電 視 幫 助 父 親 看 店 打 掃 自 家 廚 房 67. (2) 根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雇 主 所 提 撥 的 退 休 準 備 金, 應 由 勞 工 與 雇 主 共 同 組 織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監 督 之, 委 員 會 中 勞 工 代 表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 二 分 之 一 三 分 之 二 四 分 之 三 五 分 之 四 68. (2) 一 般 而 言 就 業 媒 合 是 扮 演 著 下 列 哪 二 者 間 之 橋 樑? 物 與 人 事 與 人 物 與 事 職 務 與 福 利 69. (1) 有 關 就 業 服 務 的 社 會 人 力 資 源 之 敘 述 不 包 括 下 列 何 項? 民 間 贊 助 經 費 各 行 各 業 專 業 資 源 組 織 資 源 內 在 創 新 知 識 資 源 70. (3) 請 問 下 列 哪 一 項 調 查 可 以 提 供 各 行 職 業 本 國 勞 工 ( 不 含 外 籍 勞 工 ) 的 平 均 薪 資 資 料? 職 類 別 薪 資 調 查 受 僱 員 工 動 向 調 查 人 力 運 用 調 查 事 業 人 力 僱 用 狀 況 調 查 71. (3)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為 提 供 求 職 求 才 者 24 小 時 之 就 業 服 務 資 訊 諮 詢 服 務, 成 立 了 就 業 服 務 科 技 客 服 中 心, 其 免 付 費 電 話 號 碼 為 何? (3) 下 列 那 一 項 工 作 性 質 不 宜 做 為 職 業 分 類 的 參 考 原 則 : 專 業 知 識 工 作 環 境 工 作 待 遇 職 務 責 任 73. (2) 根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在 一 般 情 形 下, 女 性 勞 工 不 得 於 下 列 哪 一 項 時 間 內 工 作? 午 後 八 時 到 翌 晨 六 時 午 後 十 時 到 翌 晨 六 時 午 後 九 時 到 翌 晨 六 時 午 後 七 時 到 翌 晨 六 時 74. (3) 大 量 解 僱 事 件 之 勞 工 個 別 申 請 訴 訟 補 助 者, 每 一 審 級 最 高 補 助 金 額 為? 新 臺 幣 二 萬 元 新 臺 幣 三 萬 元 新 臺 幣 四 萬 元 新 臺 幣 五 萬 元 75. (4) 關 於 就 業 會 談 前 應 準 備 事 項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是 錯 誤 的? 環 境 佈 置 了 解 案 主 需 求 心 理 準 備 誠 懇 語 言 76. (4) 職 業 探 索 量 表 (The Vocational Self-directe Search Inventory) 係 Dr.JohnHolland 所 著 的 098 就 業 服 務 乙 5-4( 序 001 )
5 自 我 引 導 探 索, 路 君 約 等 修 訂 該 測 驗 量 表 共 包 括 五 大 分 測 驗,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為 非? 職 業 憧 憬 職 業 興 趣 能 力 活 動 變 異 量 評 估 77. (4) 下 列 有 關 勞 資 爭 議 處 理 法 之 敘 述, 何 者 是 錯 誤 的? 勞 資 爭 議 包 括 權 利 事 項 與 調 整 事 項 之 爭 議 勞 資 爭 議 之 主 管 機 關, 在 地 方 是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勞 資 爭 議 經 調 解 成 立 或 仲 裁 者, 當 事 人 一 方 不 履 行, 他 方 得 聲 請 法 院 裁 定 強 制 執 行 勞 資 爭 議 處 理 是 一 法 定 強 制 程 序, 當 事 人 遇 有 爭 議 即 須 遵 行 78. (1) 助 人 的 基 本 態 度,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適 合 受 輔 導 者 的 需 求 符 合 輔 導 者 的 期 望 適 合 輔 導 者 的 專 業 促 成 輔 導 者 的 成 績 79. (1) 傾 聽 在 諮 商 過 程 中 是 一 種 專 業 技 術, 尤 其 完 全 的 傾 聽 更 是 重 要, 下 列 要 件 何 者 是 心 理 專 注? 集 中 注 意 力 眼 神 表 情 輕 鬆 自 然 80. (3) 助 人 協 議 的 主 要 內 涵, 下 列 何 者 較 正 確? 一 種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契 約 規 定 受 輔 導 者 行 為 的 條 文 協 助 受 輔 導 者 成 長 的 協 定 規 定 輔 導 者 行 為 的 條 文 098 就 業 服 務 乙 5-5( 序 001 )
第一章
台南市立大內國民中學母語教學檔案 兒童文學 台灣兒童歌謠 壹 前言 我國的童謠 始於列子之康衢之謠 堯乃微服遊於康衢 兒童曰 立我烝民 莫匪爾極 不識不知 順序之則 後漢書 獻帝初 京師童謠曰 千里草 何青青 十日卜 不得生 前者歌頌帝堯德政 之廣被 後者諷刺董卓之虐政 人民將身受其殃 皆係含有政治作用的 歌謠 今日所說童謠 爾雅曾說 徒歌謂之謠 所謂徒歌即是隨口吟 唱 不加伴奏 也無固定旋律 隨興之所至啍唱
A 单 位 负 责 人 B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C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D 会 计 人 员 多 选 题 : 1. 单 位 伪 造 变 造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编 制 虚 假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的,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可 以 依 法 行 使 的
(6.13 考 生 原 题 ) 原 始 资 料 请 勿 外 泄, 违 者 必 究! 单 选 题 : 1. 下 列 税 种 中, 不 属 于 行 为 税 的 是 ( ) A 车 船 使 用 牌 照 税 B 耕 地 占 用 税 C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D 车 辆 购 置 税 2. 根 据 人 民 币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非 经 营 性 的 存 款 人 违 反 规
记 忆 155 期 北 京 大 学 文 革 专 辑 (9) 目 录 专 稿 章 铎 从 高 云 鹏 的 遭 遇, 看 迟 群 之 流 的 专 制 附 : 高 云 鹏 给 胡 宗 式 章 铎 的 信 (2015 年 11 月 19 日 ) 评 论 马 云 龙 王 复 兴 抢 救 记 忆 : 一 个 北
记 忆 155 期 北 京 大 学 文 革 专 辑 (9) 目 录 专 稿 章 铎 从 高 云 鹏 的 遭 遇, 看 迟 群 之 流 的 专 制 附 : 高 云 鹏 给 胡 宗 式 章 铎 的 信 (2015 年 11 月 19 日 ) 评 论 马 云 龙 王 复 兴 抢 救 记 忆 : 一 个 北 大 学 生 的 文 革 回 忆 录 序 扬 子 浪 洗 涤 我 们 被 污 损 的 灵 魂 读 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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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 风 云 人 物 27 三 风 云 人 物 武 进 人 杰 地 灵, 历 代 名 人 辈 出 千 年 悠 悠, 无 数 志 士 仁 人 名 贤 巨 贾 荟 萃 于 此, 给 这 片 土 地 带 来 了 富 庶 和 文 明, 留 下 了 数 不 尽 的 动 人 故 事, 在 武 进 历 史 的 演 进 中 刻 上 深 深 的 烙 印 1 延 陵 君 子 季 札 春 秋 末 期 的 季 札 被 武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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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 摘 体 自 采 粮 访 该 做 和 不 农 该 组 做 织 的 媒 事 体 情 关 系 处 编 制 的 一 份 该 做 和 不 该 做 的 事 情 清 单 积 简 单 极 地 主 回 动 当 媒 体 打 来 应 电 质 话 询 并 不 确 保 每 次 都 能 传 递 你 的 关 键 信 息 通 过 下 列 问 是 您 题 哪 贵 个 确 保 单 姓? 你 位 的 能? 完 全 明 白 你 在 同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公 司 代 码 :601231 公 司 简 称 : 环 旭 电 子 环 旭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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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始 于 世 纪 末 的 汉 阳 铁 厂 以 及 之 后 的 汉 冶 萍 公 司 为 了 获 得 本 土 的 技 术 能 力 汉 冶 萍 公 司 先 后 选 送 了 约 名 中 国 学 生 赴 英 德 美 等 西 方 国 家 学 习 冶 金 技 术 从 而 产 生 了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的 首 批 本 土 工 程 师 这 批 工 程 师 在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盟 新 老 成 员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比 较 仇 雨 临 黄 小 勇 面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日 趋 严 重 经 济 与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化 以 及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挑 战 欧 盟 国 家 普 遍 进 行 了 养 老 金 制 度 的 改 革 新 老 成 员 国 由 于 既 遭 遇 相 同 问 题 又 面 对 不 同 挑 战 因 此 在 改 革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战 争 与 社 会 转 型 中 的 中 国 基 督 教 会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边 疆 服 务 研 究 年 代 后 期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发 起 了 一 场 旨 在 服 务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以 巩 固 抗 战 后 方 的 运 动 号 召 教 会 内 外 有 为 之 士 到 当 时 被 称 为! 边 疆 的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开 展 生
数 据 库!!
黄 玺 瑛 魏 东 平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状 态 对 于 地 学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研 究 意 义 重 大 因 此 测 量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并 绘 制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图 一 直 受 到 国 际 地 学 界 广 泛 关 注 年 开 始 实 施 的 世 界 应 力 图 计 划 以 下 简 称 经 各 国 专 家 多 年 合 作 和 努 力 工 作 现 已 出 版 了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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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人 事 法 規 簡 介 報 告 人 : 黃 韻 如 您 好, 歡 迎 光 臨! 人 事 室 同 仁 及 業 務 職 掌 介 紹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職 掌 電 話 主 任 黃 韻 如 綜 理 人 事 業 務 #2100 祕 書 吳 佩 君 組 織 編 制 聘 任 升 等 送 審 借 調 兼 課 兼 職 教 師 兼 行 政 主 管 聘 任 發 布 作 業 #2101 專 員 馬 君 敬 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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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 毅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试 图 创 造 一 种 抗 争 文 体 ( ) 一 种 期 望 打 开 个 体 抗 争 经 验 的 崭 新 可 能 性 的 次 文 学 ( ) 这 种 抗 争 文 体 浪 迹 于 一 个 身 体 痛 楚 的 地 带 :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特 区 工 厂 生 活 中 的 尖 叫 ( ) 和 梦 魇 ( ) 我 将 追 溯 一 个 来 自 农 村 的 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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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員 : 周 樂 然 姜 歷 強 容 艷 娟 陳 曉 丹 謝 立 瓊 組 長 : 陳 春 苗 1 目 錄 家 庭 教 育 對 小 孩 成 長 的 影 響 3 朋 友 和 同 學 如 何 影 響 小 孩 子 的 成 長 5 電 視 文 化 對 小 孩 子 成 長 的 影 響 7 現 代 文 明 的 影 響 10 小 孩 子 的 教 育 情 況 12 附 件 1.. 拉 五 米 家 小 孩 子 生 活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作 者 : 江 佩 珊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許 祐 甄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張 詠 晴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指 導 老 師 : 洪 雅 津 壹 前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年 第 期 南 洋 问 题 研 究 总 第 期 试 论 近 代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原 因 兼 与 华 人 移 民 东 南 亚 之 比 较 曹 善 玉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世 纪 年 代 到 世 纪 年 代 大 批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表 面 上 看 政 治 强 制 曾 是 导 致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突 出 原 因 但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黄 正 林 位 于 黄 土 高 原 内 蒙 古 高 原 和 青 藏 高 原 交 会 处 的 甘 肃 宁 夏 青 海 是 一 个 农 业 牧 业 和 农 牧 交 错 的 地 区 又 是 一 个 少 数 民 族 集 聚 的 地 区 由 于 居 民 的 生 产 方 式 生 活 方 式 和 宗 教 信 仰 的 不 同 农 村 市 场 的 构 成 也 不 同 在 以 农 业 经 济 为 主 的 地 区 以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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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陈 静 北 平 沦 陷 后 伪 华 北 临 时 政 府 对 北 平 金 融 强 行 统 制 建 立 了 伪 中 央 银 行 中 国 联 合 准 备 银 行 随 后 排 挤 中 国 法 币 发 行 联 银 券 统 一 华 北 的 货 币 市 场 太 平 洋 战 争 后 又 掠 夺 滞 留 在 平 津 租 界 内 中 国 政 府 的 巨 额 白 银 打 击 中 国 本 土 的 民 族 金 融 资 本 整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大 會 師 全 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10 分 ~11 時 30 分 地 點 : 臺 中 潮 港 城 國 際 美 食 廣 場 2 樓 ( 臺 中 市 南 屯 區 環 中 路 四 段 2 號 ) 主 席 : 施 文 仁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總 會 長 司 儀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职 业 流 动 与 城 市 劳 动 者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二 元 路 径 模 式 吴 愈 晓 使 用 年 中 国 社 会 网 络 与 职 业 经 历 调 查 广 州 上 海 厦 门 济 南 和 西 安 城 市 数 据 检 验 了 改 革 以 后 影 响 中 国 城 市 劳 动 者 职 业 流 动 模 式 以 及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因 素 研 究 结 果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拉 康 论 自 恋 侵 略 性 与 妄 想 狂 的 自 我 严 泽 胜 对 人 类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及 其 妄 想 狂 结 构 的 揭 示 是 拉 康 主 体 解 构 战 略 的 重 要 一 环 拉 康 认 为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源 于 它 是 基 于 自 恋 认 同 的 产 物 而 这 种 自 恋 认 同 模 式 又 生 发 出 自 我 的 侵 略 性 自 恋 与 侵 略 性 之 间
张 飞 龙 何 豪 亮 胎 骨 是 漆 器 制 作 的 骨 架 可 以 髹 漆 的 胎 体 种 类 繁 多 主 要 有 木 胎 陶 胎 金 属 胎 纸 胎 竹 胎 皮 胎 裱 胎 脱 胎 树 脂 胎 等 其 中 以 木 胎 应 用 最 广 本 文 着 重 探 讨 了 漆 器 底 胎 工 艺 的 制 作 技 法 不 同 胎 骨 做 地 工 艺 虽 有 差 异 但 基 本 类 似 主 要 包 括 制 胎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葛 洪 义!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 + % & #, # 二 追 求 作 为 主 体 理 性
书 评 :,,,, :,,,,, ( ),, :?,,,, ( ),,, ( ), :,,, :,,?,?,,,,,,,,
: 兼 评 边 燕 杰 丘 海 雄 的 企 业 的 社 会 资 本 及 其 功 效 刘 林 平,,,,,,,,,,,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社 会 学 研 究.,,,,, :,,,,,,, 1,,,,,,,, (. ),,,,,,,, (, : ) :,, 1 亚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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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摩 西 的 时 刻 出 32:1-35 在 人 的 一 生 中, 总 会 有 一 些 特 别 的 时 刻, 这 种 时 刻, 可 能 让 人 经 历 无 与 伦 比 的 成 功, 或 是 惨 不 忍 睹 的 失 败 在 出 埃 及 记 32 章 里, 摩 西 就 经 历 了 这 样 的 特 别 时 刻 他 在 西 奈 山 上, 为 着 以 色 列 民 众 在 神 面 前 的 祷 告, 是 他 一 生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邮 政 编 码 朱 咏 梅 安 徽 省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230001 倪 朝 民 安 徽 省 立 医 院 230001 吴 建 贤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230601 林 惠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杜 艳 玉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陈 彦 平 包 头 市 第 四 医 院 014030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目 錄 ( 一 ) 04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04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10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12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15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22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25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27 (
中 职 生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教 育 策 略 的 研 究 以 北 京 市 某 一 中 职 学 校 为 例 马 娟 国 立 教 育 学 院 2014
中 职 生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教 育 策 略 的 研 究 以 北 京 市 某 一 中 职 学 校 为 例 马 娟 国 立 教 育 学 院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2014 中 职 生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教 育 策 略 的 研 究 以 北 京 市 某 一 中 职 学 校 为 例 马 娟 国 立 教 育 学 院 2014 致 谢 有 幸 走 出 国 门, 来 到 狮 城, 走 进 名 校,
∞∞∞∞∞∞∞∞∞∞ 徵 信 芳 名 錄 ∞∞∞∞∞∞∞∞∞∞∞∞∞
98.01. 97.12. 扶 助 人 數 :175 戶 360 名 兒 童 ; 另 助 學 兒 童 366 名 扶 助 金 發 放 共 617,100. 元, 禮 金 發 放 共 146,160. 元, 急 難 救 助 金 共 50,000. 元, 獎 助 學 金 共 177,500. 元 感 謝 孫 鴻 發 先 生 繼 中 秋 節 贈 送 菜 香 耕 172 盒 月 餅 後, 再 贈 172 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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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防 波 堤 : 石 斑 雀 鯛 方 蟹 岩 蟹 貳 海 岸 生 態 一 棲 地 生 態 1 潮 上 飛 沫 區 林 投 沙 岸 : 藍 綠 藻 海 蟑 螂 陸 蟹 沙 蟹 扁 跳 蝦 寄 居 蟹 2 礁 岩 礫 石 區 姑 婆 嶼 巨 礫 海 岸 : 螺 類 貝 類 海 膽 青 海 菜 紫 菜
澎 湖 海 邊 常 見 的 生 物 閱 讀 劄 記 ( 資 料 來 源 : 洪 國 雄 2000.12 澎 湖 海 邊 常 見 的 生 物 澎 湖 縣 文 化 局 366.92024 / 生 物 海 洋 澎 湖 縣 ) 東 笠 2012.10.10 壹 海 岸 地 景 一 天 然 地 景 1 海 蝕 崖 : 海 蟑 螂 蟹 類 ( 較 乾 燥 ) 2 海 成 階 地 = 海 蝕 平 台 + 海 積
很 活 潑, 和 氣 的 像 一 家 人 在 張 主 任 慈 祥 的 臉 上, 常 帶 著 微 笑, 在 手 術 或 特 別 檢 查 時, 跟 隨 他 身 邊 會 給 我 扼 要 性 的 解 釋, 可 惜 他 英 年 早 逝, 我 常 念 著 他 陳 振 武 教 授, 沉 默 寡 言, 在 學 術
桑 榆 隨 筆 之 一 從 牧 童 到 醫 師 呂 濟 棠 再 過 一 年, 就 八 十 歲 啦! 在 心 態 上, 一 生 好 像 一 陣 風, 從 往 而 今 難 忘 自 己 經 歷 的 事, 快 速 走 進 老 人 六 十 歲, 學 書 法, 七 十 三 歲 學 畫, 耆 年 才 學 寫 作 每 讀 中 眼, 文 從 字 順, 美 不 勝 收, 心 裡 在 動 眼 科 做 了 幾 十 年, 一
產 品 名 稱 衛 生 局 回 報 情 形 统 香 豬 油 33 桶 已 退 回 強 冠 公 縣 市 地 址 項 目 38 特 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並 銷 毀 不 合 格 產 品 共 87.kg 膠 ) 39 海 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膠 ) 40 蔥 抓
咖 哩 酥 李 鵠 餅 店 2 綠 豆 沙 椪 3 基 隆 油 蔥 店 油 蔥 酥 產 品 ( 散 裝 ) 4 濃 縮 肉 燥 5 紅 蔥 醬 6 聯 華 食 品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國 民 炒 米 粉 (03.05.5 已 停 產 ) 03.09.05 更 換 新 油, 並 進 行 回 收 03.09.04 以 前 製 作 之 產 品, 惟 拒 不 提 供 下 游 名 單,9/9 予 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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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文 宏 阮 丹 青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运 用 年 天 津 城 乡 居 民 社 会 网 的 问 卷 调 查 资 料, 对 市 民 和 农 民 的 社 会 支 持 网 进 行 了 比 较 研 究 我 们 的 研 究 发 现 :( ) 亲 属 在 城 乡 居 民 的 财 务 支 持 网 中 发 挥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 ) 亲 属 在 精 神 支 持 网 中 的 作 用 也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靈 花 友, 始 終 如
祈 光 空 間 113 宇 宙 訊 息 傳 人 間 花 開 傳 愛 淨 人 心 本 刊 使 用 環 保 大 豆 油 墨 印 刷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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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善 美 幼 兒 園 102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小 廚 師 阿 諾 @ 活 動 日 期 :2/12~4/11 @ 活 動 班 級 : 獅 子 班 @ 製 作 編 輯 : 徐 淑 芬 *. *. 主 題 目 標. *. * 一. 能 分 享 自 己 長 大 的 志 願 二. 認 識 食 物 金 字 塔 以 及 食 物 的 營 養 三. 透 過 戶 外 教 學 到 傳 統 市 場 挑 選 新
A Community Guide to Environmental Health
14 农 药 本 章 内 容 农 药 与 疾 病 252 儿 童 与 农 药 中 毒 253 让 儿 童 远 离 农 药 254 故 事 : 抵 制 农 药 254 农 药 中 毒 的 应 急 处 理 256 看 图 讨 论 : 农 药 是 怎 样 进 入 人 体 的? 260 农 药 对 健 康 的 长 期 影 响 261 辨 别 农 药 中 毒 264 故 事 : 有 时 医 生 也 不 便 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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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竹 北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080901~20080905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494940127 陳 亭 昕 494940402 林 書 瑜 1 報 告 撰 寫 工 作 分 配 : 陳 亭 昕 --- 課 程 安 排 部 分 的 說 明 林 書 瑜 --- 前 言 部 分 的 說 明 照 片 總 整 理 一 前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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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 的 深 不 管 是 怎 樣, 對 方 真 的 要 結 束 同 居 關 係, 真 的 都 會 好 好 講 清 楚 和 溝 通, 傷 害 是 一 定 會 有, 但 不 要 用 到 雙 方 像 敵 人 一 樣, 這 樣 對 雙 方 來 說, 有 什 麼 意 義 存 在 呢?! 因 為 彼 此 之 間
同 居 優 缺 點 分 析 優 異 學 生 作 業 觀 摩 班 級 : 企 管 三 美 學 號 :96409187 姓 名 : 顏 欣 儀 優 點 : 1. 彼 此 之 間 更 加 了 解 對 方 2. 可 以 更 了 解 彼 此 的 生 活 型 態 和 真 面 貌 3. 可 以 互 相 省 錢 ( 共 同 分 擔 家 計 ) 還 有 如 果 是 在 熱 戀 中 的 話, 那 一 定 是 每 天 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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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義 大 附 設 實 驗 國 小 附 幼 黃 娟 娟 - 國 立 嘉 義 大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附 幼 黃 娟 娟 壹 實 習 輔 導 理 念 如 何 讓 實 習 師 快 速 儲 存 能 獨 當 一 面 的 能 力 和 自 信, 是 輔 導 師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個 課 題 若 實 習 輔 導 師 能 和 實 習 師 形 成 夥 伴 關 係, 共 同 經 歷 實 習 的 旅 程,
5. 閱 讀 下 文, 推 斷 內 最 適 合 填 入 的 詞 語 依 序 為 何? 人 也 真 是 一 個 絕 字, 一 邊 向 左, 一 邊 向 右, 一 副 的 樣 子, 偏 又 相 連 著, 各 說 各 話 各 走 各 路, 卻 又 人, 這 麼 一 個 簡 單 的 字, 竟 包 含 如 此
103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國 文 試 題 一 選 擇 題 ( 一 ) 綜 合 測 驗 20 題 1. 下 列 各 組 內 的 字, 何 者 讀 音 不 同? (A) 諮 諏 善 道 / 渡 大 海, 入 荒 陬 (B) 傴 僂 提 攜 / 嘔 啞 嘲 哳 難 為 聽 (C) 跫 音 不 響 / 秋 蟬 兒 噪 罷 寒 蛩 兒 叫 (D) 形 容 枯 槁 / 阿 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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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 " 丽 水 市 政 协 专 题 调 研 组 住 房 问 题 是 事 关 人 民 群 众 安 居 乐 业 的 大 问 题 而 房 价 高 低 更 是 牵 动 千 千 万 万 老 百 姓 的 心 从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房 价 格 步 步 攀 升 年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销 售 价 为 元 至 今 年 月 份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预 售 价 已 高 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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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PowerPoint - 自我探索與職涯發展-中華科大-講義 [相容模式]
自 我 探 索 與 職 涯 發 展 講 師 : 張 智 勇 博 士 行 政 院 青 輔 會 產 業 與 職 涯 校 園 講 座 講 師 英 國 倫 敦 城 市 技 能 專 業 學 會 (City&Guilds) 台 灣 地 區 發 展 中 心 評 鑑 委 員 暨 品 質 指 導 員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創 業 諮 詢 輔 導 創 業 顧 問 師 勞 委 會 企 訓 聯 絡 網 人 力 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