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台灣名品博覽會」
|
|
- 麟摄 宁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2016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第 一 次 聯 合 徵 展 參 加 作 業 規 範 一 辦 理 單 位 主 辦 單 位 :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執 行 單 位 : 外 貿 協 會 ( 台 灣 貿 易 中 心 ) 二 聯 合 徵 展 說 明 ( 一 ) 為 簡 化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報 名 手 續, 外 貿 協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將 於 本 (2016) 年 度 首 度 採 取 聯 合 徵 展 方 式, 參 展 商 請 配 合 完 成 以 下 報 名 手 續 : 1. 上 網 ( 填 寫 報 名 表 2. 勾 選 欲 報 名 之 展 覽 ( 至 多 可 複 選 4 個 展 覽 ) 展 區 ( 每 展 僅 能 單 選 1 個 ) 申 請 攤 位 類 型 ( 每 展 僅 能 單 選 其 中 1 項 ) 及 攤 位 數 量 3. 附 上 公 司 及 欲 展 出 之 產 品 書 面 資 料, 若 各 展 展 出 產 品 皆 相 同, 產 品 資 料 僅 需 檢 附 乙 次 4. 請 依 本 規 範 第 11 頁 第 七 條 ( 報 名 手 續 ) 繳 交 紙 本 資 料 至 本 會, 即 可 完 成 此 次 聯 合 徵 展 報 名 手 續 ( 二 ) 本 次 為 本 年 度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系 列 展 第 一 次 聯 合 徵 展, 開 放 以 下 4 展 報 名 : 序 號 展 名 展 出 日 期 展 出 地 點 甘 肅 ( 蘭 州 )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 以 下 簡 稱 甘 肅 ) 4/15( 五 ) 至 4/18(ㄧ) 甘 肅 國 際 會 展 中 心 地 址 : 蘭 州 市 城 關 區 北 濱 河 東 路 69 號 河 北 ( 邯 鄲 )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 以 下 簡 稱 河 北 ) 2016 內 蒙 古 ( 呼 和 浩 特 )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 以 下 簡 稱 內 蒙 古 ) 2016 天 津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 以 下 簡 稱 天 津 ) 5/13( 五 ) 至 5/16(ㄧ) 6/10( 五 ) 至 6/13(ㄧ) 7/7( 四 ) 至 7/10( 日 ) 邯 鄲 國 際 會 展 中 心 地 址 : 邯 鄲 市 叢 台 區 滏 東 北 大 街 555 號 內 蒙 古 國 際 會 展 中 心 地 址 : 內 蒙 古 呼 和 浩 特 市 大 學 東 街 東 口 天 津 市 梅 江 會 展 中 心 地 址 : 天 津 市 河 西 區 友 誼 南 路 18 號 * 請 各 位 參 展 廠 商 依 展 覽 檔 期 欲 展 出 產 品 與 舉 辦 地 市 場 適 銷 性 公 司 行 銷 策 略 等 方 向 選 擇 報 名 參 加 之 展 覽 及 合 適 展 區 ( 三 ) 本 會 於 收 到 聯 合 徵 展 報 名 表 後 將 逐 展 審 核, 並 於 各 展 廠 商 協 調 會 前 通 知 審 核 結 果 及 繳 費, 惟 每 展 規 模 大 小 不 一, 展 區 規 劃 及 分 配 亦 有 所 不 同, 爰 單 一 展 覽 審 核 通 過 並 不 代 表 其 它 展 覽 亦 同
2 三 展 區 規 劃 及 展 品 範 圍 ( 一 ) 展 品 範 圍 須 以 專 業 產 品 展 示 區 呈 現 台 灣 優 良 產 品 形 象, 參 展 廠 商 須 依 下 列 產 品 屬 性, 選 擇 適 合 之 展 區 報 名 參 展, 惟 本 會 有 最 後 調 整 之 權 利 : 展 區 名 稱 1 農 產 食 品 區 2 寶 島 名 茶 名 酒 區 3 文 創 禮 品 區 4 家 居 生 活 區 5 美 容 生 技 區 6 樂 齡 健 康 區 7 運 動 休 閒 區 8 機 能 紡 織 區 9 親 子 產 品 區 10 連 鎖 加 盟 及 臺 灣 美 食 區 1 展 品 內 容 冷 凍 食 品 ; 休 閒 食 品 ; 糖 果 餅 乾 ; 醬 料 ; 飲 料 ; 臺 灣 生 產 之 生 鮮 蔬 果 ; 精 緻 農 業 臺 灣 栽 植 烘 培 具 臺 灣 產 地 認 證 之 茶 葉 ( 須 提 供 如 茶 葉 產 銷 履 歷 茶 產 地 標 章 等 證 明 ); 臺 灣 產 製 之 酒 類 ( 如 有 財 政 部 優 質 酒 類 認 證 標 誌 者, 優 先 錄 取 ) 工 藝 美 術 精 品 ; 藝 術 畫 作 珍 藏 ; 數 位 內 容 ( 動 漫 動 畫 遊 戲 等 ); 時 尚 文 化 產 品 ; 臺 灣 創 作 之 各 類 圖 書 ( 限 獲 大 陸 允 許 出 版 者 ); 各 類 禮 品 文 具 ; 鐘 錶 ; 皮 飾 ; 宗 教 禮 用 品 ; 節 慶 飾 品 ; 臺 灣 設 計 師 文 創 產 品 ( 由 臺 灣 設 計, 具 文 創 元 素 之 文 具 家 具 禮 品 家 用 品 等 ) 餐 廚 用 品 ; 寢 具 ; 衛 浴 用 品 ; 生 活 用 品 ; 家 居 裝 飾 品 ; 個 人 配 件 ; 箱 包 美 妝 ; 美 容 ; 醫 美 ; 養 身 ; 生 物 科 技 產 品 ( 美 妝 產 品 若 需 於 展 會 現 場 試 銷 者, 應 通 過 中 國 大 陸 美 妝 三 証 驗 證 ), 相 關 網 頁 如 附 : 行 動 輔 具 ; 意 外 預 防 用 品 ; 診 斷 器 材 ; 居 家 照 護 ; 安 養 服 務 ; 定 位 系 統 ; 遠 距 照 護 ; 健 康 食 品 ; 營 養 輔 助 品 ; 樂 齡 用 居 家 衛 浴 用 品 ; 樂 齡 相 關 建 材 ( 如 防 滑 防 撞 等 ); 按 摩 設 備 運 動 用 品 ; 運 動 服 飾 ; 健 身 器 材 ; 自 行 車 ; 戶 外 產 品 ; 各 類 休 閒 用 品 具 機 能 性 ( 如 抗 UV 吸 濕 排 汗 抗 菌 防 霉 除 臭 遠 紅 外 線 降 溫 發 熱 等 ) 之 紡 織 品 產 品 ( 須 提 供 臺 灣 機 能 性 紡 織 品 驗 證 標 章 等 證 明 文 件 ) 孕 婦 產 品 暨 服 務 ( 孕 婦 服 裝 配 件 用 品 服 務 等 ); 產 婦 產 品 暨 服 務 ( 月 子 中 心 月 子 餐 等 ); 學 齡 前 幼 兒 產 品 暨 服 務 ( 消 費 性 產 品 安 全 用 品 書 籍 服 務 等 ); 學 齡 兒 童 產 品 暨 服 務 ( 消 耗 性 產 品 書 籍 服 務 課 程 等 ); 娛 樂 學 習 ; 親 子 課 程 ; 各 式 親 子 相 關 服 務 ; 玩 具 暨 兒 童 用 品 臺 灣 各 式 精 緻 美 食 連 鎖 加 盟 品 牌 業 者, 惟 嚴 禁 展 售 氣 味 濃 郁 之 食 物 ( 如 牛 排 烤 肉 串 臭 豆 腐 炸 魷 魚 等 ), 本 區 可 烹 調, 但 不 可 使 用 明 火 及 煎 烤 炸 11 清 真 產 品 區 通 過 清 真 認 證 的 產 品 ( 須 提 供 HALAL 認 證 文 件 ) 12 汽 機 車 精 品 與 服 汽 機 車 周 邊 消 費 產 品 ;GPS 及 車 載 電 子 產 品 ; 汽 車 換 修 ; 汽
3 務 區 車 美 容 ; 保 養 設 備 廠 商 ; 汽 車 服 務 業 13 環 保 用 品 區 綠 色 環 保 產 品 ; 環 境 安 全 產 品 ; 淨 水 設 備 ; 空 氣 清 潔 設 備 ; 防 汙 用 品 ( 如 口 罩 ) 14 寵 物 用 品 區 寵 物 美 容 ; 清 潔 ; 保 健 用 品 ; 寵 物 配 件 ; 飼 料 等 15 觀 光 旅 遊 區 臺 灣 觀 光 相 關 產 業 ; 航 空 ; 飯 店 ; 旅 行 社 ; 旅 遊 服 務 等 16 消 費 電 子 產 品 區 電 腦 ; 智 慧 手 機 ; 數 位 相 機 ; 電 視 機 ; 影 音 播 放 設 備 ; 穿 戴 式 電 子 裝 置 ; 安 全 監 控 設 備 ;LED 及 照 明 產 品 ; 網 路 產 品 ; 3D 印 表 機 及 耗 材 ; 機 器 人 產 品 ; 電 腦 相 機 手 機 周 邊 產 品 ; 電 子 遊 戲 周 邊 產 品 及 配 件 ; 其 他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等 ( 若 需 於 現 場 試 銷 者, 應 通 過 中 國 大 陸 資 通 訊 商 品 之 3C 強 制 性 產 品 認 證 驗 證 ) ( 二 ) 本 次 聯 合 徵 展 各 展 覽 及 展 區 規 劃 如 下 :( 代 表 該 展 有 設 立 該 展 區 ) 甘 肅 河 北 內 蒙 古 天 津 農 產 食 品 區 寶 島 名 茶 名 酒 區 文 創 禮 品 區 家 居 生 活 區 美 容 生 技 區 樂 齡 健 康 區 運 動 休 閒 區 機 能 紡 織 區 親 子 產 業 區 連 鎖 加 盟 及 臺 灣 美 食 區 清 真 產 品 區 汽 機 車 精 品 與 服 務 區 環 保 用 品 區 觀 光 旅 遊 區 城 市 特 色 產 品 區 * 特 別 說 明 事 項 : 內 蒙 古 ( 呼 和 浩 特 )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將 不 設 立 寶 島 名 茶 區, 僅 規 劃 寶 島 名 酒 區 2. 城 市 特 色 產 品 區 僅 於 2016 天 津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及 2016 南 京 台 灣 名 品 交 易 會 設 立 3. 由 於 各 展 所 規 劃 展 區 不 同, 請 參 展 廠 商 上 網 填 寫 時 慎 選 欲 參 加 之 展 覽 及 展 區, 本 會 保 留 修 改 及 調 整 的 權 利 2
4 4. 若 勾 選 該 展 且 通 知 審 核 通 過 及 繳 費, 但 未 在 繳 費 期 限 前 主 動 書 面 通 知 本 會 取 消 參 加, 將 影 響 後 續 展 覽 獲 選 資 格, 爰 請 審 慎 評 估 展 覽 檔 期 後 勾 選 ( 三 ) 展 品 注 意 事 項 1. 展 品 須 符 合 大 陸 地 區 進 口 法 規, 參 展 廠 商 務 必 隨 身 攜 帶 進 口 展 品 清 單 報 關 單 完 稅 證 明 等 備 查 2. 參 展 廠 商 應 如 實 申 報 單 貨 相 符 若 由 於 單 貨 不 符 申 報 不 全 而 造 成 不 能 順 利 通 關 不 能 按 時 送 貨 展 中 受 到 大 陸 地 區 稽 查 員 查 處 等, 參 展 廠 商 應 自 行 承 擔 責 任 3. 如 因 法 律 規 定 其 他 原 因 導 致 展 品 不 能 進 口, 未 能 及 時 運 抵 展 覽 場 地 等 情 況, 相 關 風 險 由 參 展 廠 商 自 行 承 擔, 參 展 廠 商 仍 應 支 付 全 部 參 展 費 用 4. 大 陸 地 區 政 府 禁 止 進 口 產 品, 均 不 得 在 本 系 列 展 展 出 5.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系 列 展 係 推 廣 臺 灣 名 品, 故 除 臺 商 區 外, 展 出 展 品 應 為 臺 灣 製 之 優 質 產 品, 以 及 獲 得 政 府 主 辦 支 持 之 產 品 設 計 品 質 競 賽 相 關 獎 項 之 產 品 6. 貨 物 包 裝 注 意 事 項 : (1) 請 依 我 國 出 口 規 定 及 進 口 地 市 場 之 規 定 辦 理, 以 免 通 關 受 阻, 徒 生 爭 議 (2) 貨 品 外 箱 及 包 裝 現 場 陳 列 之 文 宣 品 請 勿 出 現 國 旗 等 圖 樣 (3) 製 造 日 期 及 有 效 日 期 請 標 示 西 元 年, 勿 標 示 中 華 民 國 年 分, 避 免 產 生 通 關 客 訴 糾 紛 四 參 展 資 格 : ( 一 ) 已 在 我 國 完 成 設 立 登 記, 經 營 相 關 產 品 之 臺 灣 製 造 商 貿 易 商 ( 二 ) 無 貿 易 糾 紛 不 良 參 展 紀 錄 其 他 不 良 紀 錄 者 ( 以 政 府 單 位 及 本 會 資 料 為 準 ), 且 配 合 填 寫 主 辦 單 位 所 發 參 展 廠 商 意 見 調 查 表 者 五 參 展 資 格 審 查 注 意 事 項 及 罰 則 : ( 一 ) 資 格 審 查 順 序 : 外 貿 協 會 將 依 據 廠 商 報 名 資 料 及 下 述 條 件 優 先 順 序 審 查 參 展 廠 商 資 格, 審 查 合 格 之 參 展 廠 商 須 於 接 到 通 知 後 在 期 限 內 繳 交 參 展 分 攤 費 及 保 證 金 年 後 ( 含 2014 年 ) 有 出 口 實 績 無 不 良 參 展 紀 錄 者, 出 口 實 績 高 者 優 先 年 後 ( 含 2013 年 ) 曾 獲 台 灣 精 品 獎 國 內 外 產 品 設 計 獎 項 ( 德 國 if 3
5 德 國 reddot 美 國 IDEA 日 本 G-mark 臺 灣 金 點 設 計 獎 等 ) 國 內 重 要 經 貿 獎 項 ( 金 貿 獎 國 家 磐 石 獎 小 巨 人 獎 等 ) 者 3. 獲 得 臺 灣 製 產 品 MIT 標 章 證 明 者 4. 具 有 鄧 白 氏 企 業 認 證 (D&B D-U-N-S Registered TM ) 者 5. 生 鮮 蔬 果 業 者 : 須 為 登 錄 合 格 之 臺 灣 廠 商 及 農 民 團 體 ( 以 政 府 單 位 及 本 會 資 料 為 準 ), 且 產 地 以 在 臺 灣 為 限 6. 農 產 食 品 業 者 : 展 品 以 臺 灣 生 產 並 取 得 國 際 性 驗 證 ( 如 HACCP ISO) 國 內 輔 導 認 證 ( 如 GMP CAS 優 良 食 品 GAP 吉 園 圃 有 機 認 證 國 產 優 良 品 牌 水 果 蔬 菜 等 ) 者 優 先 錄 取 7. 茶 葉 業 者 : 展 品 限 以 臺 灣 生 產 並 取 得 政 府 認 證 標 章 ( 如 茶 葉 產 銷 履 歷 茶 產 地 標 章 等 ) 者 方 可 錄 取 8. 機 能 紡 織 業 者 : 展 品 以 臺 灣 生 產 並 通 過 認 證 ( 如 臺 灣 機 能 性 紡 織 品 驗 證 標 章 等 ) 者 優 先 錄 取 9. 清 真 產 品 業 者 : 展 品 限 已 獲 得 HALAL 認 證 產 品, 並 檢 附 HALAL 證 書 影 本 者 方 可 錄 取 * 有 關 申 請 清 真 驗 證 事 務, 請 參 考 台 灣 清 真 產 業 品 質 保 證 推 廣 協 會 網 站 : 電 該 會 : 向 台 灣 清 真 產 業 品 質 保 證 推 廣 協 會 提 出 申 請 10. 酒 類 業 者 : 展 品 以 臺 灣 生 產 並 通 過 認 證 ( 如 財 政 部 優 質 酒 類 認 證 標 誌 者 等 ) 者 優 先 錄 取 以 上 條 件 皆 相 同 者, 則 以 完 成 報 名 時 間 較 早 者 ( 二 ) 參 展 注 意 事 項 及 罰 則 : 1. 本 會 有 權 視 展 品 性 質 展 區 規 模 大 小 及 參 展 廠 商 以 往 參 加 本 會 所 辦 理 之 國 內 外 推 廣 活 動 之 紀 錄, 決 定 是 否 接 受 報 名 2. 申 請 空 地 攤 位 之 參 展 廠 商, 除 須 具 備 2014 年 後 ( 含 2014 年 ) 出 口 實 績 超 過 100 萬 美 元 者, 本 會 將 視 過 去 參 展 裝 潢 形 象 紀 錄 及 裝 潢 實 圖 後 決 定 是 否 同 意 租 用 空 地, 審 圖 未 過 者, 本 會 得 要 求 改 用 標 準 攤 位 3. 如 參 展 廠 商 報 名 攤 位 數, 超 過 大 會 可 分 配 數, 本 會 將 依 本 參 加 作 業 規 範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選 定 合 適 展 出 產 品 之 參 展 廠 商, 並 對 報 名 攤 位 數 及 展 區 進 行 調 整, 參 展 廠 商 不 得 異 議 4. 參 展 廠 商 於 協 調 會 後, 不 得 變 更 產 品 品 項, 參 展 廠 商 若 展 出 非 屬 報 名 品 項, 一 經 本 展 巡 查 小 組 查 證 屬 實 並 登 記, 本 會 得 隨 時 停 止 其 展 出, 直 到 參 4
6 展 廠 商 承 諾 不 再 展 出 違 規 產 品 ; 經 巡 查 小 組 於 同 一 展 期 內, 登 記 3 次 以 上 者, 本 會 得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參 加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並 得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5. 參 展 廠 商 報 名 後, 不 得 更 改 原 報 名 之 公 司 名 稱 ; 大 會 手 冊 及 攤 位 招 牌 板 只 能 標 示 原 報 名 之 公 司 名 稱, 如 有 違 反, 將 立 即 取 消 參 展 資 格, 停 止 展 出, 同 時 將 沒 收 參 展 廠 商 之 保 證 金, 並 得 以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及 非 報 名 廠 商 參 加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6. 參 展 廠 商 所 租 攤 位, 不 得 私 自 分 租 轉 讓 以 非 報 名 時 申 請 之 公 司 名 稱 參 展 如 有 違 反, 本 會 除 立 即 收 回 分 租 轉 讓 之 攤 位, 停 止 非 報 名 廠 商 繼 續 展 出 外, 同 時 將 沒 收 參 展 廠 商 之 保 證 金 及 取 消 展 出 資 格, 並 得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及 非 報 名 廠 商 參 加 1 至 3 年 內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7. 嚴 禁 展 示 侵 害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產 品 : 為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本 展 覽 嚴 禁 展 示 侵 害 他 人 專 利 權 商 標 權 著 作 權 營 業 秘 密 等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產 品 參 展 廠 商 如 明 知 其 參 展 產 品 業 經 法 院 判 決 確 定 有 侵 害 他 人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情 事, 而 仍 予 以 陳 列 時, 一 經 發 覺, 本 會 除 立 即 停 止 其 全 部 產 品 之 展 出 及 沒 收 其 所 繳 保 證 金 外, 並 得 於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禁 止 其 參 加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參 展 廠 商 於 參 展 期 間 若 遭 人 檢 舉 展 示 之 產 品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本 會 將 立 即 停 止 該 項 產 品 之 展 出 及 沒 收 其 所 繳 保 證 金, 並 得 於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禁 止 其 參 加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 (1) 經 法 院 一 審 判 決 確 屬 智 慧 財 產 權 有 侵 害 他 人 權 利 之 事 實 者 (2) 經 著 作 權 審 議 及 調 解 委 員 會 調 解 認 定 確 屬 該 著 作 有 侵 害 他 人 著 作 權 之 事 實 者 (3) 疑 受 有 專 利 權 侵 害 之 廠 商 已 將 可 能 侵 害 專 利 權 之 產 品 其 目 標 物 送 請 專 業 機 構 鑒 定, 取 得 鑒 定 報 告, 且 事 先 同 時 通 知 可 能 侵 害 之 製 造 商 參 展 廠 商, 要 求 前 述 製 造 商 參 展 廠 商 排 除 侵 害 者 * 本 會 如 因 此 牽 連 涉 訟 受 有 其 他 損 害, 參 展 廠 商 須 負 一 切 賠 償 責 任 8. 嚴 禁 展 示 未 經 有 權 廠 商 自 然 人 授 權 展 示 販 賣 及 / 有 違 我 國 及 當 地 民 法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公 平 交 易 法 商 品 標 示 法 商 品 檢 驗 法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食 品 安 全 法 等 相 關 法 令 之 產 品 參 展 廠 商 如 明 知 其 參 展 產 品 有 前 述 違 法 之 情 事, 而 仍 予 以 陳 列 時, 一 經 發 覺, 本 會 除 得 立 即 停 止 其 全 部 產 品 之 展 出 及 沒 收 保 證 金 外, 並 得 於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禁 止 其 參 加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5
7 * 本 會 如 因 此 牽 連 涉 訟 受 有 其 他 損 害, 參 展 廠 商 須 負 一 切 賠 償 責 任 9. 展 覽 結 束 前 ( 每 展 展 覽 最 後 一 日 下 午 5 時 ) 撤 離 攤 位 者, 經 巡 查 小 組 登 記 者, 本 會 將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10. 展 覽 期 間 禁 止 使 用 擴 音 設 備 ( 含 隨 身 式 擴 音 機, 俗 稱 小 蜜 蜂 ) 現 場 叫 賣 解 說, 因 現 場 操 作 導 致 發 出 噪 音 ( 超 過 85 分 貝 ) 灰 塵 惡 臭 導 致 走 道 壅 塞, 影 響 其 他 參 展 廠 商 之 展 示 時 展 品 大 量 堆 疊 攤 位 內 超 過 接 待 桌 高 度 影 響 整 體 形 象 者, 經 巡 查 小 組 於 同 一 展 期 內, 登 記 3 次 以 上 者, 本 會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並 得 視 情 節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參 加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11. 參 展 廠 商 之 展 示 範 圍 僅 限 於 各 自 攤 位 內, 不 得 在 攤 位 以 外 區 域 如 公 共 設 施 走 道 牆 柱 上 陳 列 商 品 張 貼 任 何 宣 傳 物 品 分 發 型 錄 出 版 品 紀 念 品 等 宣 傳 資 料, 如 有 違 反 並 經 巡 查 小 組 連 續 登 記 3 次 以 上 者, 本 會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12. 為 維 護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形 象, 嚴 禁 參 展 商 於 攤 位 門 楣 及 攤 位 立 柱 懸 掛 及 張 貼 宣 傳 用 品 及 展 品, 如 有 違 反 並 經 巡 查 小 組 連 續 登 記 3 次 以 上 者, 本 會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13. 參 展 廠 商 展 出 販 售 贈 送 過 期 即 期 食 品, 經 客 戶 反 映 巡 查 小 組 查 獲 者, 本 會 除 得 立 即 停 止 其 全 部 產 品 之 展 出 及 沒 收 保 證 金 外, 並 得 於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禁 止 其 參 加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14. 參 展 廠 商 對 其 現 場 試 銷 產 品 負 有 法 律 責 任, 如 有 品 質 瑕 疵 與 宣 傳 不 符 者 : (1) 展 中 參 展 廠 商 應 給 予 客 戶 無 條 件 退 換 貨, 並 應 立 即 將 該 項 產 品 下 架 及 停 止 試 銷, 必 要 時 得 依 照 當 地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法 等 相 關 法 規, 負 擔 賠 償 責 任 (2) 展 覽 結 束 後 若 客 戶 向 本 會 申 訴, 參 展 廠 商 同 意 本 會 有 權 以 該 參 展 廠 商 所 繳 保 證 金 代 為 償 付 (3) 展 中 暨 展 覽 結 束 後 參 展 廠 商 若 未 妥 善 處 理 客 訴, 本 會 得 隨 時 禁 止 其 展 出 權 利, 並 得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參 加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15. 為 維 護 臺 灣 產 品 之 優 良 商 譽, 參 展 廠 商 之 產 品 標 示 須 符 合 我 國 及 當 地 法 令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如 中 國 大 陸 之 產 品 質 量 法 廣 告 法 反 不 正 當 競 爭 法 等 ), 且 定 價 須 具 備 公 平 合 理 性, 若 有 每 日 價 格 浮 動 不 一 哄 抬 售 價 等 危 害 臺 灣 名 品 商 譽 之 情 節, 經 稽 查 單 位 巡 查 小 組 查 獲, 且 於 同 一 展 覽 因 同 一 事 由 登 記 2 次 以 上 者, 本 會 將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並 得 視 情 節 禁 止 參 展 6
8 廠 商 參 加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16. 本 展 係 推 廣 臺 灣 名 品 為 目 的, 參 展 廠 商 若 展 出 非 屬 臺 灣 產 品, 一 經 本 展 巡 查 小 組 查 證 屬 實 並 登 記, 本 會 得 隨 時 停 止 該 項 產 品 展 出, 直 到 參 展 廠 商 承 諾 不 再 展 出 違 規 產 品 ; 經 巡 查 小 組 於 同 一 展 期 內, 登 記 3 次 以 上 者, 本 會 得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參 加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並 得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17. 本 會 提 供 之 標 準 攤 位 所 附 插 座 僅 含 供 筆 記 型 電 腦 使 用 之 基 本 用 電, 嚴 禁 廠 商 使 用 擴 充 座 延 長 線 燈 具 及 高 耗 能 電 器, 如 : 煮 水 壺 等, 若 因 廠 商 私 自 使 用 上 述 設 備 導 致 跳 電, 本 會 將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 廠 商 如 需 使 用 高 耗 能 電 器, 請 自 行 向 主 場 裝 潢 商 申 請 額 外 用 電 並 應 另 行 付 費 18. 本 系 列 展 一 律 禁 止 廠 商 私 架 燈 具 未 經 許 可 進 行 任 何 危 害 安 全 之 用 電 行 為, 如 需 增 加 燈 具 務 必 洽 本 展 合 約 裝 潢 公 司 申 請 付 費 後 由 合 格 之 電 工 進 行 安 裝 若 參 展 廠 商 私 架 燈 具, 本 會 將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並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參 加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六 攤 位 費 用 及 付 款 辦 法 ( 一 ) 攤 位 費 用 : 費 用 項 目 甘 肅 河 北 內 蒙 古 NT$26,000 NT$26,000 NT$26,000 參 展 分 攤 費 (9M 2 / 攤 位 ) USD$810 USD$810 USD$810 標 準 攤 位 空 地 攤 位 參 展 保 證 金 (9M 2 / 攤 位 ) 參 展 分 攤 費 (36M 2 /4 個 攤 位 ) 參 展 保 證 金 (36M 2 /4 個 攤 位 ) NT$20,000 USD$645 NT$30,000 USD$966 NT$20,000 USD$645 NT$20,000 USD$645 NT$30,000 USD$966 NT$20,000 USD$645 NT$20,000 USD$645 NT$30,000 USD$966 NT$20,000 USD$645 7
9 天 津 展 一 般 攤 位 連 鎖 加 盟 及 美 食 區 NT$31,000 參 展 分 攤 費 參 展 分 攤 費 (9M 2 / 攤 位 ) (15M USD$1,000 2 / 攤 位 ) 標 準 攤 位 空 地 攤 位 參 展 保 證 金 (9M 2 / 攤 位 ) 參 展 分 攤 費 (36M 2 /4 個 攤 位 ) 參 展 保 證 金 (36M 2 /4 個 攤 位 ) NT$25,000 USD$800 NT$33,000 USD$1,065 NT$25,000 USD$800 參 展 保 證 金 (15M 2 / 攤 位 ) 參 展 分 攤 費 (36M 2 /4 個 攤 位 ) 參 展 保 證 金 (36M 2 /4 個 攤 位 ) NT$40,000 USD$1,290 NT$25,000 USD$800 NT$42,000 USD$1,355 NT$25,000 USD$800 參 展 廠 商 繳 交 保 證 金, 即 確 認 履 行 參 展 承 諾, 且 保 證 全 程 參 與 期 間 無 違 反 本 參 加 作 業 規 範 規 定, 本 會 將 於 活 動 結 束, 自 保 證 金 中 扣 除 參 展 廠 商 應 繳 付 費 用 後, 無 息 返 還 餘 額 1. 標 準 攤 位 : A. 每 一 攤 位 (9 平 方 米 ), 由 本 會 統 一 設 計, 提 供 配 備 包 含 : 地 毯 隔 間 板 公 司 招 牌 乙 式 洽 談 桌 洽 談 椅 垃 圾 桶 長 臂 燈 (4 個 ) 插 座 乙 個 ( 與 攤 位 內 照 明 / 招 牌 看 板 / 燈 柱 共 同 電 力, 若 需 特 殊 規 格 用 電 需 大 量 用 電 者, 需 自 行 向 主 場 裝 潢 商 申 請 並 付 費 ) B. 連 鎖 加 盟 及 美 食 區 : 每 一 攤 位 (15 平 方 米, 其 中 6 平 方 米 是 倉 儲 室 ), 提 供 配 備 包 含 : 地 毯 隔 間 板 公 司 招 牌 乙 式 洽 談 椅 垃 圾 桶 長 臂 燈 (4 個 ) 插 座 二 個 ( 與 攤 位 內 照 明 / 招 牌 看 板 / 燈 柱 共 同 電 力, 若 需 特 殊 規 格 用 電 需 大 量 用 電 者, 需 自 行 向 主 場 裝 潢 商 申 請 並 付 費 ) C. 轉 角 攤 位 分 攤 費 : 即 2 面 開 之 轉 角 攤 位 每 轉 角 攤 位 加 收 特 殊 攤 位 分 攤 費 新 臺 幣 3,000 元 美 金 100 元 整 2. 空 地 攤 位 : A. 單 一 企 業 一 次 須 租 用 4 個 空 地 攤 位 (36 平 方 米 ) 以 上 ( 雙 數 ), 自 費 裝 潢 施 工, 且 攤 位 設 計 及 變 更 均 須 經 本 會 審 核 同 意, 現 場 攤 位 設 計 不 符 合 規 定 者 本 會 有 權 利 禁 止 展 出 B. 連 鎖 加 盟 及 美 食 區 每 一 攤 位 9 平 方 米, 單 一 企 業 一 次 須 租 用 4 個 空 地 攤 位 (36 平 方 米 ) 以 上 ( 雙 數 ), 自 費 裝 潢 施 工, 且 攤 位 設 計 及 變 更 均 須 經 本 會 審 核 同 意, 現 場 攤 位 設 計 不 符 合 規 定 者 本 會 有 權 利 禁 止 展 出 8
10 上 述 標 準 及 空 地 攤 位 參 展 分 攤 費 均 不 含 展 品 關 稅 通 關 及 運 輸 電 費 ( 標 準 攤 位 含 基 本 用 電 ) 安 裝 電 話 電 信 費 進 出 場 搬 運 費 各 地 展 覽 館 館 方 收 取 之 施 工 管 理 費 及 押 金 ( 二 ) 付 款 規 定 : 1. 本 會 將 在 審 查 參 展 資 格 後 通 知 參 展 廠 商 並 發 送 繳 款 通 知 單, 請 收 到 繳 款 通 知 單 再 行 繳 款 2. 請 依 照 繳 款 通 知 單 所 列 參 展 分 攤 費 及 保 證 金, 並 於 所 示 期 限 內 繳 交 費 用 3. 完 成 繳 費 之 參 展 廠 商 始 得 出 席 協 調 會 進 行 攤 位 分 配, 未 於 期 限 內 繳 費 則 視 為 自 動 放 棄 參 展, 其 報 名 之 攤 位 由 本 會 收 回, 並 通 知 候 補 廠 商 遞 補, 參 展 廠 商 不 得 異 議 4. 廠 商 協 調 會 中 選 取 轉 角 攤 位 之 參 展 廠 商, 轉 角 攤 位 分 攤 費 將 從 參 展 廠 商 繳 交 之 參 展 保 證 金 中 直 接 扣 除 收 取 ( 三 ) 繳 費 方 式 : 請 以 新 臺 幣 即 期 支 票 銀 行 電 匯 方 式 繳 付 參 展 分 攤 費 及 保 證 金 足 額 : 1. 即 期 支 票 付 款 : 受 款 人 抬 頭 為 中 華 民 國 對 外 貿 易 發 展 協 會, 並 加 劃 線 及 禁 止 背 書 轉 讓 字 樣 及 於 信 封 上 註 明 報 名 展 區, 以 掛 號 郵 寄 110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4 樓 401 室, 外 貿 協 會 拓 展 處 黃 雅 雯 小 姐 杜 耀 羽 先 生 許 家 瑋 先 生 收 2. 銀 行 電 匯 付 款 : 請 以 新 臺 幣 匯 付 至 合 作 金 庫 世 貿 分 行 中 華 民 國 對 外 貿 易 發 展 協 會 帳 戶, 並 註 明 : (1) 展 覽 之 活 動 名 稱 (2) 貴 公 司 名 稱 (3) 繳 款 通 知 單 號 ( 英 文 字 母 P 加 上 十 碼 阿 拉 伯 數 字 ) 及 展 覽 之 活 動 名 稱 3. 大 陸 臺 商 繳 費 方 式 : 請 以 美 元 匯 付 至 臺 灣 銀 行 世 貿 分 行 帳 號 : , 並 註 明 繳 款 通 知 單 號 及 欲 參 加 展 覽 之 活 動 名 稱 9
11 七 報 名 手 續 ( 一 ) 報 名 日 期 : 自 即 日 起 至 各 展 報 名 截 止 日 額 滿 為 止 報 名 時 間 一 律 以 向 中 華 郵 政 公 司 各 分 局 投 郵 之 郵 戳 時 間 為 憑 ; 親 交 者 以 本 會 收 據 時 間 為 憑 甘 肅 河 北 內 蒙 古 天 津 欲 報 名 甘 肅 及 其 餘 三 展 : 1 月 22 日 前 欲 報 名 河 北 及 其 餘 二 展 : 2 月 15 日 前 欲 報 名 內 蒙 古 及 天 津 展 : 3 月 11 日 前 欲 報 名 天 津 展 : 4 月 1 日 前 報 名 截 止 日 ( 二 ) 報 名 資 料 : 請 於 報 名 時 備 齊 下 列 書 表 ( 報 名 後 十 日 內 未 繳 齊 相 關 書 表 者, 本 會 將 不 另 行 通 知, 即 視 同 未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 1. 報 名 表 1 份 ( 請 上 網 至 聯 合 徵 展 報 名 網 站 : 填 寫 完 成 後 印 出, 並 加 蓋 公 司 及 負 責 人 印 鑒 ) 2. 公 司 登 記 證 影 本 1 份 : 得 以 列 印 公 開 於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網 站 之 資 料 代 之 3. 公 司 產 品 型 錄 2 份 4. 如 於 報 名 表 上 勾 選 國 內 外 獲 獎 紀 錄 及 認 證, 應 附 上 國 內 外 獲 獎 紀 錄 認 證 檔 影 本 1 份, 若 未 檢 附 檔 影 本 者 視 同 未 完 成 報 名, 相 關 展 區 如 下 : A. 農 產 食 品 產 業 區 報 名 廠 商 若 有 各 項 食 品 認 證 與 驗 證 書 影 本 ( 如 HACCP ISO GMP CAS 等 ); B. 清 真 產 品 區 報 名 廠 商 須 有 HALAL 認 證 ; C. 機 能 紡 織 產 業 區 報 名 廠 商 須 有 國 內 認 證 ( 如 臺 灣 機 能 性 紡 織 品 驗 證 標 章 等 ); D. 寶 島 名 茶 區 報 名 廠 商 須 有 國 內 認 證 ( 如 茶 葉 產 銷 履 歷 茶 產 地 標 章 等 ); E. 寶 島 名 酒 區 報 名 廠 商 須 以 臺 灣 生 產 者 且 獲 有 國 內 認 證 ( 如 財 政 部 優 質 酒 類 認 證 標 誌 ) 等 ; 5. 攤 位 示 意 圖 1 份 ( 申 請 空 地 攤 位 之 廠 商 ) 10
12 ( 三 ) 報 名 方 式 : 一 律 採 取 線 上 報 名, 其 紙 本 報 名 資 料 可 用 下 列 兩 種 方 式 繳 交 : 1. 通 訊 繳 交 : 報 名 資 料 請 以 掛 號, 並 於 信 封 上 註 明 報 名 展 區, 郵 寄 至 : 110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4 樓 401 室 外 貿 協 會 拓 展 處 黃 雅 雯 小 姐 杜 耀 羽 先 生 許 家 瑋 先 生 收, 信 封 請 註 明 台 灣 名 品 展 第 一 次 聯 合 徵 展 2. 現 場 繳 交 : 請 親 自 繳 交 報 名 文 件 至 110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4 樓 401 室 外 貿 協 會 拓 展 處 黃 雅 雯 小 姐 杜 耀 羽 先 生 許 家 瑋 先 生 八 攤 位 分 配 ( 一 ) 完 成 繳 費 之 參 展 廠 商 始 得 派 員 出 席 協 調 會 以 分 配 展 覽 攤 位, 並 分 發 參 展 手 冊 等 相 關 文 件 ( 二 ) 攤 位 分 配 原 則 1. 參 展 廠 商 於 依 報 名 時 所 選 擇 擬 展 出 之 產 品 區 圈 選 攤 位, 同 一 產 品 區, 由 參 展 攤 位 數 目 較 多 者 先 選 ; 攤 位 數 相 同 者, 依 下 列 順 序 決 定 先 後 排 序 (1) 攤 位 類 型 : 空 地 攤 位 先 於 標 準 攤 位 (2) 完 成 繳 交 費 用 時 間 (3) 完 整 報 名 書 表 送 達 時 間 2. 同 一 參 展 廠 商 之 攤 位 均 應 相 連 接, 且 不 得 跨 越 走 道 選 位, 攤 位 一 旦 選 定 後, 參 展 廠 商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本 會 要 求 更 換 攤 位 產 品 區 3. 協 調 會 中 臨 時 放 棄 部 分 攤 位 者, 選 位 順 序 須 待 減 位 後 相 同 攤 位 之 廠 商 選 完 後 才 得 選 位 ; 參 展 廠 商 於 協 調 會 現 場, 不 得 要 求 增 租 空 出 攤 位 4. 本 會 有 權 視 展 場 容 納 及 實 際 狀 況, 調 整 廠 商 專 業 區 別 及 參 展 攤 位 數, 參 展 廠 商 不 得 異 議 5. 未 出 席 協 調 會 之 參 展 廠 商 ( 含 委 託 本 會 及 未 以 書 面 委 託 代 理 人 選 位 者 ), 選 位 順 序 則 調 為 該 攤 位 大 小 順 位 最 後, 並 由 本 會 分 配 攤 位, 參 展 廠 商 不 得 異 議 九 退 展 ( 一 ) 基 於 保 障 本 系 列 展 會 順 利 運 行 及 保 障 其 他 參 展 廠 商 之 權 益, 於 廠 商 協 調 會 日 期 前 一 日 以 公 司 大 小 章 蓋 印 之 書 面 向 本 會 申 請 退 展 者 且 經 本 會 同 意, 參 展 分 攤 費 及 保 證 金 將 無 息 退 還 ; 於 廠 商 協 調 會 當 日 當 日 後 申 請 退 展 者, 所 訂 攤 位 視 同 自 動 放 棄, 參 展 分 攤 費 及 保 證 金 將 不 予 退 還,( 接 下 頁 ) 11
13 ( 二 ) 參 展 廠 商 應 派 員 準 時 參 加 展 覽 如 未 依 時 參 加 展 覽, 所 訂 攤 位 視 同 自 動 放 棄, 本 會 將 不 退 還 所 繳 交 之 參 展 分 攤 費 及 保 證 金, 且 得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於 1 年 內 參 加 由 本 會 於 大 陸 辦 理 之 推 廣 活 動 十 攤 位 裝 潢 須 知 ( 一 ) 標 準 攤 位 廠 商 不 得 要 求 主 場 裝 潢 商 自 行 將 標 準 攤 位 間 之 隔 間 板 任 意 拆 除, 以 維 護 展 覽 形 象 ( 二 ) 空 地 攤 位 搭 建 限 高 5 公 尺,4 公 尺 以 上 5 公 尺 以 下 之 建 築 物, 周 邊 必 須 自 走 道 外 緣 內 縮 1 公 尺 ( 三 ) 四 面 臨 走 道 之 攤 位 裝 潢, 其 中 一 牆 面 可 做 為 背 牆, 其 餘 三 面 不 得 採 封 閉 式 設 計, 須 採 視 覺 穿 透 之 設 計, 若 採 視 覺 穿 透 設 計 之 牆 面, 其 連 續 牆 面 之 長 度 不 可 超 過 該 面 攤 位 長 度 二 分 之 一 ( 四 ) 空 地 攤 位 面 臨 走 道 相 鄰 攤 位 之 隔 牆 背 牆 及 招 牌 背 板 應 予 以 美 化, 與 隔 鄰 攤 位 相 鄰 之 隔 牆 背 牆 不 得 出 現 公 司 品 牌 及 產 品 之 名 稱 圖 樣 ( 五 ) 空 地 攤 位 廠 商 應 依 據 本 系 列 展 展 館 裝 修 施 工 管 理 規 定 自 行 搭 建 裝 潢 攤 位 ; 詳 細 裝 潢 須 知 及 展 館 相 關 規 定 將 列 於 參 展 手 冊, 於 廠 商 協 調 會 時 分 發 十 一 其 它 條 款 ( 一 ) 一 般 條 款 : 1.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 本 會 不 承 擔 超 出 其 合 理 控 制 範 圍 所 導 致 的 任 何 違 約 不 履 行 遲 延 履 約, 包 括 任 何 自 然 災 害 ( 火 災 洪 水 爆 炸 地 震 暴 雨 其 他 災 難 ); 罷 工 勞 動 爭 議 ; 伺 服 器 癱 瘓 備 份 問 題 ; 瘟 疫 疾 病 隔 離 限 制 ; 差 旅 受 限 ; 任 何 政 府 民 事 軍 事 機 構 的 行 為 ( 禁 運 戰 爭 暴 亂 民 眾 騷 亂 材 料 供 應 短 缺 ) 等 2. 展 覽 更 改 取 消 : 本 會 保 留 在 任 何 時 候 取 消 展 會 對 其 作 出 實 質 性 更 改 縮 小 規 模 延 長 縮 短 重 新 安 排 展 會 舉 辦 時 間 的 權 利 本 會 將 在 公 正 合 理 和 適 當 前 提 下, 決 定 是 否 無 息 退 還 參 展 廠 商 所 繳 納 與 展 會 相 關 的 款 項, 將 該 筆 款 項 轉 到 延 期 舉 行 的 展 會 3. 責 任 排 除 : 外 貿 協 會 對 下 列 情 況 概 不 負 責 : (1) 廠 商 商 品 財 產 的 任 何 遺 失 遭 竊 損 壞 (2) 對 參 展 廠 商 其 雇 員 代 表 代 理 商 損 害 傷 亡, 除 非 由 於 本 會 員 工 的 故 意 過 失 引 起 12
14 (3) 因 與 本 系 列 展 有 關 的 服 務 商 合 約 商 的 行 為 所 造 成 參 展 廠 商 的 任 何 損 失 ( 二 ) 參 展 人 員 嚴 禁 於 展 館 內 吸 菸, 若 經 稽 查 單 位 巡 查 小 組 查 獲 者, 除 自 行 承 擔 相 關 法 令 罰 鍰 外, 本 會 將 沒 收 其 參 展 保 證 金, 並 得 視 情 節 禁 止 參 展 廠 商 參 加 未 來 1 至 3 年 內 由 本 會 辦 理 之 海 外 推 廣 活 動 ; 另 參 展 廠 商 須 確 實 遵 守 當 地 展 館 之 安 全 管 理 及 防 火 規 定, 並 不 得 使 用 明 火, 相 關 規 定 將 列 於 參 展 手 冊, 於 廠 商 協 調 會 時 分 發 ( 三 ) 所 有 參 展 廠 商 應 於 開 展 首 日 配 合 出 席 主 辦 單 位 所 辦 理 之 一 對 一 採 購 洽 談 會, 展 覽 活 動 期 間 內 亦 應 派 員 在 場 照 料 樣 品 與 接 洽 交 易, 並 適 時 提 供 洽 談 成 效 現 場 成 交 情 形 後 續 商 機 參 展 績 效 等 資 料 及 完 整 填 寫 參 展 廠 商 意 見 調 查 表, 俾 本 會 統 計 拓 銷 成 果, 評 估 參 展 效 益 其 中 如 涉 及 業 務 機 密 部 分, 本 會 將 予 審 慎 保 密 ( 四 ) 參 展 廠 商 於 參 展 報 名 表 中 提 供 之 個 人 資 料, 僅 供 本 會 於 年 透 過 電 話 郵 件 等 通 訊 方 式 與 之 聯 繫 接 洽 及 進 行 本 會 相 同 類 似 活 動 推 廣 用 提 供 資 料 之 個 人 可 就 其 個 人 資 料 向 本 會 進 行 下 列 請 求 : 1. 答 覆 查 詢 提 供 閱 覽 2. 製 給 複 製 本 3. 補 充 更 正 4. 停 止 蒐 集 處 理 利 用 5. 刪 除 其 餘 有 關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之 未 盡 事 宜,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辦 理 十 二 連 鎖 加 盟 及 美 食 區 參 展 注 意 事 項 ( 一 ) 請 儘 量 在 自 己 攤 位 清 洗 食 材 器 具 因 洗 滌 區 空 間 有 限, 請 參 展 商 自 備 置 物 箱 收 納 用 具 在 攤 位 上 清 洗 食 材, 請 將 要 傾 倒 的 廢 水 濾 掉 殘 渣 後 方 可 倒 進 洗 滌 區 流 理 台, 並 嚴 禁 在 衛 生 間 清 洗 食 材 器 具, 因 衛 生 間 是 供 大 眾 使 用 不 能 當 做 洗 滌 區 ( 二 ) 嚴 禁 在 洗 滌 區 及 衛 生 間 傾 倒 有 殘 渣 的 廚 餘 請 務 必 將 要 傾 倒 的 廚 餘 在 用 濾 網 過 濾 後 丟 入 廚 餘 桶, 方 可 把 廢 水 倒 進 洗 滌 區 流 理 台, 另 外, 有 販 賣 油 炸 食 品 的 參 展 商, 請 將 油 炸 廢 油 預 冷 後 裝 在 油 桶 中, 請 清 潔 人 員 收 走, 請 勿 直 接 倒 入 洗 滌 區 流 理 台 ( 三 ) 嚴 禁 在 洗 滌 區 及 衛 生 間 清 洗 油 膩 鍋 具 展 館 展 覽 時 間 到 下 午 5 點, 請 需 要 清 理 鍋 具 的 參 展 商 預 先 保 留 時 間, 敬 請 配 合 預 先 準 備 抹 布 餐 巾 紙, 將 鍋 具 油 膩 部 分 及 殘 渣 先 行 擦 拭 丟 棄, 再 至 13
15 洗 滌 區 略 為 清 洗, 清 洗 完 畢 後 請 將 流 理 臺 上 的 油 漬 水 痕 擦 拭 乾 淨, 方 可 離 開, 現 場 將 視 使 用 人 數, 安 排 排 隊 動 線 並 規 定 使 用 每 家 使 用 時 間, 同 時 並 嚴 禁 在 衛 生 間 清 洗 ( 四 ) 現 場 人 員 請 注 意 衛 生 局 相 關 規 定 美 食 區 操 作 人 員 請 一 律 戴 口 罩 ( 建 議 配 戴 透 明 防 塵 口 罩, 方 便 交 談 ) 及 帽 子, 雙 手 須 使 用 消 毒 水 酒 精 清 洗, 操 作 時 請 配 戴 一 次 性 手 套 ; 並 要 求 有 呼 吸 道 腸 胃 等 疾 病 與 皮 膚 感 染 症 狀 者, 嚴 格 禁 止 擔 任 烹 調 食 品 工 作, 並 請 準 備 健 康 證 臺 灣 健 康 檢 查 報 告 書 以 備 查 驗 ( 五 ) 請 依 規 定 申 請 使 用 電 力, 嚴 禁 私 接 電 器 電 箱 及 電 線 旁 邊 禁 止 擺 放 水 桶 及 有 液 體 的 容 器, 以 免 觸 電 造 成 危 險, 嚴 禁 將 照 明 設 備 插 座 私 接 電 器 使 用 延 長 線 接 通 多 樣 電 器 若 需 特 殊 規 格 用 電 需 大 量 用 電 者, 需 自 行 向 主 場 裝 潢 商 展 館 申 請 並 完 成 付 費, 方 會 派 工 處 理 ( 六 ) 展 館 內 部 全 面 禁 煙, 現 場 禁 止 抽 煙 吃 檳 榔, 發 現 違 規 事 項 將 拍 照 並 開 立 違 規 單, 如 情 節 重 大 者, 將 由 衛 生 局 人 員 進 行 告 發 布 展 期 間 請 密 切 注 意 布 展 進 度, 以 免 造 成 不 必 要 的 支 出, 各 項 參 展 注 意 事 項 請 參 展 商 詳 讀 本 會 之 參 展 手 冊 十 三 本 系 列 展 承 辦 人 及 聯 絡 方 式 外 貿 協 會 ( 台 灣 貿 易 中 心 ) 地 址 :110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4 樓 401 室 市 場 拓 展 處 大 陸 組 黃 雅 雯 小 姐 / 杜 耀 羽 先 生 / 許 家 瑋 先 生 / 林 君 翰 先 生 電 話 : 分 機 1510 / 1484 / 1540 /1517 yaoyu@taitra.org.tw / irene4812@taitra.org.tw / william@taitra.org.tw / vincentlin@taitra.org.tw 傳 真 : / 十 四 本 參 加 作 業 規 範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適 用 臺 灣 民 法 其 他 相 關 法 律 規 定, 且 本 會 得 隨 時 修 訂 本 參 加 作 業 規 範 14
16 報 名 期 限 : 請 參 照 各 展 報 名 期 限, 一 律 採 取 線 上 報 名 方 式 2016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第 一 次 聯 合 徵 展 公 司 資 料 ( 以 下 資 料 將 印 製 為 團 員 名 冊, 請 以 正 楷 填 寫 ) 統 一 編 號 報 名 序 號 ( 由 貿 協 填 寫 ) 公 司 名 稱 公 司 地 址 中 文 中 文 電 話 ( ) - 傳 真 ( ) - 負 責 人 網 址 URL 展 覽 聯 絡 人 先 生 女 士 聯 絡 電 話 ( ) - 行 動 電 話 主 要 產 品 及 報 名 展 覽 產 品 品 名 ( 限 10 項 以 內 ) 序 號 甘 肅 河 北 內 蒙 古 天 津 備 註 : 1. 參 展 產 品 需 與 本 欄 相 符 2. 若 參 展 商 4 系 列 展 皆 有 意 參 加, 且 參 展 產 品 4 展 皆 同, 參 展 商 可 於 甘 肅 展 填 寫 參 展 產 品 乙 次, 其 餘 系 列 展 之 參 展 產 品 可 填 同 左 品 牌 無 有 品 牌 名 稱 : 說 明 : 申 請 報 名 展 覽 展 區 及 攤 位 數 量 ( 請 於 欲 報 名 之 展 覽 及 設 有 該 展 區 之 塗 黑, 並 填 寫 申 請 攤 位 數 ) 展 覽 ( 複 選 ) 展 區 ( 單 選 ) 甘 肅 (4/15~18) 河 北 (5/13~16) 內 蒙 古 (6/10~13) 天 津 (7/7~7/10) 農 產 食 品 區 寶 島 名 茶 名 酒 區 文 創 禮 品 區 家 居 生 活 區 美 容 生 技 區 15
17 獎 項 標 章 ( 請 檢 附 影 本 ) 茶 葉 認 證 ( 請 檢 附 影 本 ) 農 產 食 品 獲 頒 認 證 ( 請 檢 附 影 本 ) 清 真 食 品 獲 頒 認 證 ( 請 檢 附 影 本 ) 機 能 紡 織 獲 頒 認 證 ( 請 檢 附 影 本 ) 樂 齡 健 康 區 運 動 休 閒 區 機 能 紡 織 區 親 子 產 業 區 連 鎖 加 盟 及 臺 灣 美 食 區 清 真 產 品 區 汽 機 車 精 品 與 服 務 區 環 保 用 品 區 觀 光 旅 遊 區 城 市 特 色 產 品 區 申 請 標 準 攤 位 數 量 申 請 空 地 攤 位 數 量 * 請 注 意 : 1. 至 多 可 複 選 4 個 展 覽 2. 每 展 僅 能 單 選 1 個 展 區 3. 每 展 僅 能 單 選 申 請 攤 位 類 型 其 中 1 項 4. 參 展 廠 商 及 攤 位 數 需 經 外 貿 協 會 審 核 同 意 無 台 灣 精 品 獎 國 家 磐 石 獎 小 巨 人 獎 金 貿 獎 if Red Dot IDEA G-Mark MIT 微 笑 標 章 其 他 : 無 茶 葉 產 銷 履 歷 茶 產 地 標 章 無 CAS GMP SO-9001 ISO-9002 HACCP 有 機 認 證 無 HALAL 證 書 無 TFT( 臺 灣 機 能 性 紡 織 品 驗 證 標 章 認 證 ) 本 公 司 ( 單 位 ) 願 遵 守 貴 會 2016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第 一 次 聯 合 徵 展 參 展 辦 法 所 有 規 定 事 項, 本 公 司 ( 單 位 ) 亦 了 解 貴 會 保 留 是 否 接 受 本 公 司 ( 單 位 ) 參 加 之 權 利 此 致 中 華 民 國 對 外 貿 易 發 展 協 會 公 司 印 鑑 : 負 責 人 印 鑑 : 報 名 日 期 : 年 月 日 以 上 個 人 資 料 僅 供 本 會 年 度 透 過 電 話 郵 件 等 通 訊 方 式 與 提 供 資 料 之 個 人 聯 繫 接 洽 用 提 供 資 料 之 個 人 可 就 其 個 人 資 料 : 一 查 詢 請 求 閱 覽 二 請 求 製 給 複 製 本 三 請 求 補 充 更 正 四 請 求 停 止 蒐 集 處 理 利 用 五 請 求 刪 除 如 欲 行 使 以 上 權 利 可 洽 本 會 拓 展 處 林 君 翰 專 員 ( 分 機 1517) 若 不 提 供 個 人 資 料, 可 能 無 法 獲 得 本 會 即 時 之 相 關 資 訊 16
「2011年北京台灣名品博覽會」
2016 天 津 台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天 津 台 商 參 加 作 業 規 範 目 錄 一 辦 理 單 位 1 二 展 出 時 間 地 點 1 三 展 區 規 劃 及 展 品 範 圍 1 四 參 展 資 格 3 五 參 展 資 格 審 查 注 意 事 項 及 罰 則 3 六 攤 位 費 用 及 付 款 辦 法 7 七 報 名 手 續 8 八 攤 位 分 配 9 九 退 展 10 十 攤 位 裝
More information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度(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起至八十八年六月止)工作報告
高 雄 市 政 府 農 業 局 業 務 報 告 壹 前 言 復 進 欣 逢 貴 會 第 1 屆 第 2 次 大 會 開 議, 應 邀 前 來 提 出 業 務 報 告, 甚 感 榮 幸 承 蒙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對 本 局 各 項 業 復 進 務 不 吝 賜 教 與 督 導, 使 本 局 業 務 能 順 利 推 展, 在 此 先 表 示 最 誠 摯 的 感 謝 本 市 耕 地 面 積 為
More information(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的签章页)
国 盛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汉 中 珑 津 茶 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推 荐 报 告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股 转 公 司 ) 下 发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More information廣 告
廣 告 目 錄 CAS 專 題 宣 導 2/ 臺 灣 食 品 大 事 紀 關 鍵 人 士 採 訪 - 林 子 清 CAS 產 業 報 導 5/ 運 動 家 所 成 立 的 食 品 公 司 ~ 吉 康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 產 製 一 條 線 堅 持 用 心 創 新 打 造 優 質 美 味 豬 肉 王 國 ~ 思 牧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高 津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More information2003 1 2003 2003 2003 2003 2 2003 2003 2003 2003 2003 216,908.54 8.90% 100,071.86 16.70% 2003 2002 216,908.54 199,184.58 17,723.96 8.90% 100,071.86 85,755.00 14,316.86 16.70% 36,702.59 33,022.18 3,680.41
More information福 建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科 技 下 乡 双 百 行 动 工 作 报 告 ( 十 二 ) 福 建 省 区 域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报 告 (2013 年 ) 福 建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2013 年 12 月 福 建 省 区 域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报 告 (2013 年 ) 福 建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科 技 下 乡 双 百 行 动 领 导 小 组 主 编
More information2014 年 3 月 完 成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的 修 订,8 月 完 成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办 法 的 修 订, 于 1 月 和 11 月 分 别 对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修 订 ; 积 极 维 护 与 投 资 者 的 互 动 平 台,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和
中 牧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一 综 述 本 报 告 通 过 真 实 客 观 地 反 映 公 司 在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员 工 权 益 保 护 客 户 和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环 境 保 护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共 关 系 和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等 方 面 所 做 的 努 力, 从 而 向 社 会 展 现 公 司 在 追
More information2016 173 2016 7 27 1 2016 2020 2 2011 2015 2015 3 4 98% GMP GSP 100% 100 19 12331 12345 6 521 5 6 12345 12331 2015 7000 98% 200 150 7 8 9 10 11 1 2 3 4 12 13 1 98% 100% 2 45% 40 3 60% 95% 4 2017 80% HACCP
More information1-1配股说明书.PDF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110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 1120 1121 1122 1123 1124 1125 1126 1127 1128 1129 1130 1131 1132 1133 1134 1135 1136 1137 1138 1139 1140 1141 1142
More information中餐烹調丙級95.6.27.doc
076029103013 92 12 2 93 3 9 93 9 7 93 10 22 94 11 2 95 6 29 ...1...2...3...26...32...34 3 6 6 6 () 6 () () () () () 1 () () () () 2 () 1 () 2 3 07602-910301 ( )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10.
More information中餐烹調乙級940930.doc
076029102013 93 3 9 93 9 7 94 3 14 94 11 2 95 6 29 ...1...2...3...6...9...11...17 4 7 7 7 () 6 () () () () () 1 2 1 2 3 07602-910201 1. 2. 3. 4. 5. 6. 4 07602-910202 1. 2. 3. 5 07602-910203 1. 2. 3. 4.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Some_regulation_on_drug_bulk_pruchasing.doc
关 于 印 发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工 作 规 范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卫 生 厅 ( 局 ), 计 委 ( 物 价 局 ), 经 贸 委, 药 品 监 管 局, 中 医 药 局, 纠 风 办 : 上 海 会 议 以 来,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试 点
More information49 2015 5 4 2015 5 4 44 2015 5 4 2015 5 4 62 2015 5 4 2015 5 4 314
45 2015 5 4 2015 5 4 44 2001 8 8 2001 8 8 33 2015 5 4 2015 5 4 45 2006 2 27 2006 2 27 64 2015 5 4 2015 5 4 34 2014 5 1 2015 5 4 313 49 2015 5 4 2015 5 4 44 2015 5 4 2015 5 4 62 2015 5 4 2015 5 4 314 45
More informationbnbqw.PDF
1 2 ( ) ( 3,956,424,598.96 3,759,181,789.81 3,770,902,604.23 5.25% 4,034,773,517.03 4,064,957,672.94 4,066,031,765.87-0.74% 7,242,241,407.50 6,943,135,944.56 6,958,987,345.18 4.31% 2,528,876,071.85 2,435,374,469.93
More information02年报.PDF
2002 1 2002 2 7 2002 3 2002 =( ) 4 2002 5 2002 65% 10% 25% 1965 2000 1989 1214 6 2002 7 2002 8 2002 9 2002 5 29 2002 10 2002 11 2002 GMP GMP 2002 2003 12 2002 GMP 2000 587 2002 GMP 2003 13 2002 14 2002
More information和 资 金, 建 立 企 业 型 的 专 业 团 队 运 营 平 台 模 式 和 机 制 预 计 到 2012 年, 联 合 研 究 院 将 吸 引 国 内 外 高 水 平 研 发 团 队 100 个 以 上, 研 发 项 目 100 个 以 上, 研 究 型 企 业 50 个 以 上, 申 请 发
总 第 91 期 月 刊 2009 年 8 月 主 办 天 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协 办 德 勤 华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分 所 ( 天 津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商 务 顾 问 ) 天 津 国 际 生 物 医 药 联 合 研 究 院 挂 牌 作 为 国 家 生 物 医 药 国 际 创 新 园 的 研 发 核 心 区, 天 津 国 际
More information关 于 本 报 告 本 报 告 是 北 京 三 元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三 元 公 司 或 我 们 ) 发 布 的 第 一 份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披 露 了 三 元 及 所 属 单 位 在 经 济 环 境 和 社 会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绩 效,
北 京 三 元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2015 年 4 月 1 关 于 本 报 告 本 报 告 是 北 京 三 元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三 元 公 司 或 我 们 ) 发 布 的 第 一 份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披 露 了 三 元 及 所 属 单 位 在 经 济 环 境 和 社 会 等 方 面 的 工
More informationBaby output.indb
2009 A. (1) (2) (3) (4) (5) 66 (6) (7) (8) B. (1) 67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 68 (3) (4) (5) (6) (7) C. D. 69 [2004]63 GB10767-1997 GB10765-1997 I I GB10766-1997 II III II III
More information展 位 号 :N4012-N4013 单 位 名 称 : 四 川 省 三 合 堂 生 态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万 永 吉 职 务 : 总 经 理 展 品 信 息 : 野 生 天 麻 加 工, 销 售, 批 发 企 业 简 介 : 我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野 生 天 麻
292 展 位 号 :N4012-N4013 单 位 名 称 : 四 川 省 三 合 堂 生 态 农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万 永 吉 职 务 : 总 经 理 展 品 信 息 : 野 生 天 麻 加 工, 销 售, 批 发 企 业 简 介 : 我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野 生 天 麻 的 人 工 育 种, 仿 野 生 栽 培, 基 地 面 积 3000 亩, 年 产 天 麻
More information董事会议案
2002 2002 OO 1 2002 2002 2003 5 21 2002 2002 2002 2003 2002 2 2002 2002 OO 18,737.75 2001 5.38% 10,016.33, 32.86% 5,059.31 18.73% GMP 1999 60 GMP 2000 2002 1 4 2002 8 2002 9 GMP ISO14001 ISO14001 1,348.88
More information,,,,, ( [2001 ]318 ),,,,,,,,,,,,,,,,,,,, : : (010) : (010) : ,,,,,,,,;,,, :
,,,,,,,, : : : : : : : ( ) [2002 ]107,:,,,,, ( ),, (),,,, :,,,,, 2002 14 47 ,,,,, ( [2001 ]318 ),,,,,,,,,,,,,,,,,,,, : : (010) 68792406 68792407 : (010) 68792408 :11 2-11 2-21 2-31 3-11 3-21 3-31 1,,,,,,,,;,,,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1 3... 3... 27... 49... 61... 75... 87... 95... 111 121 ( ) 102 ~ ( ) ( ) http://doie.coa.gov.tw/culture/ ( ) 102 ~ 1 2013 07/20( ) 07/27( ) 72 ( ) 14 ( ) 2013 2013 07/21 100 07/27 700 08/26~08/30 5 600
More information股份公司1999年度报告_全_.PDF
1 28 2 28 http://www.cninfo.com.cn 1999 1998 1998 ( ) ( ) 1997 1 462349897.42 412915734.28 412915734.28 416985857.65 2 77489405.99 58737824.93 63309505.5 64278644.56 3 1032802692.21 560319600.34 564891280.91
More information使 小 趙 有 機 可 趁 二 員 工 法 紀 觀 念 薄 弱 小 趙 身 為 主 管, 竟 假 藉 職 務 之 便, 利 用 平 時 得 經 常 申 請 出 差 之 機 會, 虛 立 出 差 名 目, 實 係 法 紀 觀 念 薄 弱 使 然 肆 具 體 改 進 措 施 或 建 議 一 訂 定 或
案 例 一 未 實 際 出 差, 詐 領 差 旅 費 壹 案 情 摘 要 小 趙 為 某 機 關 主 管, 負 責 該 機 關 業 務 之 進 行 及 督 導 等 職 務, 為 依 法 令 服 務 於 國 家 所 屬 機 關 而 具 有 法 定 職 務 權 限 之 公 務 員 小 趙 自 101 年 9 月 19 日 起, 意 圖 為 自 己 不 法 所 有, 利 用 出 差 督 導 辦 理 業 務
More information说 明 根 据 上 海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归 集 和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沪 府 令 38 号 ) 和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全 过 程 信 用 管 理 要 求 第 3 部 分 : 应 用 清 单 编 制 指 南 相 关 要 求, 本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应 用 事
应 用 清 单 上 海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应 用 目 录 (2016 版 ) 2016 年 4 月 说 明 根 据 上 海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归 集 和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沪 府 令 38 号 ) 和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全 过 程 信 用 管 理 要 求 第 3 部 分 : 应 用 清 单 编 制 指 南 相 关 要 求, 本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应
More information审计署关于北京市密云县2012年机构运转支出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审 计 署 关 于 北 京 市 密 云 县 2012 年 机 构 运 转 支 出 情 况 的 审 计 调 查 结 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审 计 法 规 定,2013 年 8 月 至 9 1 月, 审 计 署 对 北 京 市 密 云 县 2012 年 机 构 运 转 支 出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计 调 查 现 将 审 计 调 查 结 果 公 告 如 下 : 一 基 本 情 况 2012
More information2014zb9
西 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政 府 办 公 厅 2014 年 第 9 期 ( 总 第 559 期 ) 目 录 西 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令 关 于 西 藏 自 治 区 退 役 士 兵 安 置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1) 西 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西 藏 自 治 区 整 改 落 实 国 务 院 消 防 工 作 考 核 意 见 方 案 的 通 知
More information(
屏 東 縣 高 屏 信 鴿 聯 合 會 競 翔 比 賽 規 則 一 百 零 一 年 五 月 一 日 起 實 施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會 定 名 屏 東 縣 高 屏 信 鴿 聯 合 會 第 二 條 : 本 會 以 連 絡 會 員 感 情 提 倡 高 尚 風 氣, 以 公 正 公 平 公 開 之 原 則 下 進 行 比 賽, 促 進 養 鴿 技 術, 陶 冶 身 心 康 樂 為 宗
More information中華民國山岳協會所屬隊會登山途徑說明
中 華 民 國 山 岳 協 會 所 屬 隊 會 7~8 月 份 登 山 活 動 預 定 表 日 期 7.1 7.2 6.25~7.2 ( 六 ~ 六 ) 7.3 7.3 7.3 7.3 7.5 7.6 ( 三 ) 7.7 ( 四 ) 7.8 7.9 7.10 7.10 7.10 7.10 7.12 目 的 地 乘 車 地 點 下 車 集 合 出 發 里 附 交 通 工 具 路 線 嚮 導 員 時 間
More information2009年总站工作计划-2009-0102
附 件 : 全 国 地 表 水 国 控 断 面 基 础 信 息 调 查 表 序 号 省 份 流 域 城 市 河 流 断 面 名 称 1 安 徽 长 江 安 庆 市 长 江 前 江 口 2 安 徽 长 江 安 庆 市 长 江 皖 河 口 3 安 徽 长 江 池 州 市 秋 浦 河 入 江 口 4 安 徽 长 江 滁 州 市 滁 河 汊 河 5 安 徽 长 江 马 鞍 山 长 江 江 宁 县 三 兴 村
More information600247物华股份_ bnbqw.PDF
1 2 3 4 5 2003 1 24 700 2003 1 27 2003 1 27 2005 1 27 2003 1 28 2004 1 28 2003 2 24 1250 2003 11 24 2003 2 26 1250 2004 2 25 6 7 8,, 34.81% 15.55%, 20% 7.84%, 1.58% 0.32%, 43.60% 76.29% 28.37%, 10.41%
More information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标 准 为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结 合 各 行 业 工 程 设 计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21 个 行 业 的 相 应 工 程 设 计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More information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3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学 习 目 标 知 识 目 标 : 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性 质 作 用 和 职 能 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原 则 性 与 灵 活 性 认 识 办 公 室 秘 书 应 具 备 的 职 业 素 养 能 力 目 标 : 培 养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工 作 悟 性 完 善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能
More informationnbqw.PDF
2002 2 2002 3 2002 4 2002 5 2002 2002 497,436,769.87 398,874,507.07 359,317,320.34 1,009,717,057.82 6,259,557.58 331,224,008.07 78,162,839.02 82,594,331.83 5,455,590.95 742,195,671.99-28,879,459.87 6 2002
More informationModern Ideas of Government Reform ...
现 代 政 府 改 革 理 念 与 澳 门 公 共 行 政 改 革 周 谭 陈 瑞 莲 澳 门 回 归 后, 市 民 对 澳 门 公 共 行 政 改 革 的 要 求 强 烈, 希 望 通 过 改 革 重 建 政 府 公 务 员 与 整 个 行 政 架 构 的 运 作 效 率, 使 社 会 走 向 开 放 与 透 明 政 府 也 希 望 通 过 公 共 行 政 改 革 赢 回 市 民 的 信 心 回
More information(35 )
2004 20 2004 19 2004 22 2004 21 2004 2656 2004 1973 (35 ) 2004 72 2005 29 ()() 2005 983 2005 23 2005 31 2005 28 2004 1927 2005 76 () 2005 1392 2005 907 2004 164 2004 27 2004 20 2004 7 16 1 2 3 4 5 6 7
More informationnbqw.PDF
2002 2002 3 3 4 6 8 11 13 14 26 28 32 60 2002 2003 1 18 2002 2002 5 31 3100001006917 310115739764252 310115739764252 312,377,217.73 360,048,073.09 360,048,073.09 204,681,114.81 204,681,114.81 2,253,777.58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977A656BBB2BEC9A4E2A5555FA4BDA769AAA92E646F6378>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102 學 年 度 餐 旅 職 前 教 師 定 向 輔 導 暨 產 業 參 訪 研 習 活 動 手 冊 Teacher-2013 主 辦 單 位 :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協 辦 單 位 : 臺 南 高 商 南 英 商 工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第 九 屆 系 學 會 活 動 日 期 :102 年 10 月
More information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组 织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汇 编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目 录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3 关 于 建 立 组 织 员 制 度 的 意 见...6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在 职 教 工 党 支 部 书 记 待 遇 的 意 见...8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附 錄 九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 可 自 行 影 印 所 需 使 用 份 數 ) 甲 方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乙 方 : 留 學 獎 學 金 甄 試 錄 取 者 ( 以 下 簡 稱 留 獎 生 ) ( 填 寫 時 務 請 詳 閱 契 約 內 容 ) 茲 經 甲 乙
More information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及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組 織 設 立, 定 名 為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以 辦 理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促 進 社 會 福 利 及 工 商 繁 榮 為 宗 旨 第 三 條 : 本 公 司 設 總
More information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美 國 頂 尖 醫 生 談 癌 症 - 太 珍 貴 了!! 我 可 以 向 你 們 保 證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實, 請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從 醫 15 年 來, 我 也 反 覆 告 訴 病 人 這 些 事 實, 但 是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聽, 更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相 信 或 許, 我 們 的 同 胞 們 真 的 需 要 清 醒 了 說 的 直 白 一 點, 癌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00 分 地 點 : 斜 坡 視 廳 教 室 主 席 : 湯 主 任 誌 龍 參 加 人 員 : 通 識 專 任 ( 詳 如 簽 到 名 冊 ) 應 到 人 數 : 56 人 出 席 人 數 : 39 位 缺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多 空 盈 家 合 約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委 任 契 約 立 契 約 書 人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凱 基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茲 因 甲 方 就 投 資 台 灣 地 區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委 任 乙 方 提 供 投 資 諮 詢 顧 問 服 務 事 項, 乙 方 已 於 本 契 約 簽 訂 三 日 前 交 付
More information高校发展动态
2010 NO.29 2010 No.4 ( 29 ) 20010-06-30 2010 No.4 28 ) [0] 2010 () 2010 04 ( 29 ) 2010 6 30 (0459)6819372-8602 E-mail 2010 20+20 60% 32 : 30 70 7700 3% 61 2010 No.4( 29 ) [1] 2010 T T 2010 No.4( 29 ) [2]
More information一 個 傳 播 教 育 的 新 嘗 試 慈 濟 大 學 傳 播 學 系 成 立 於 2001 年, 當 1999 年 向 育 部 送 案 申 請 增 設 時, 台 灣 傳 播 科 系 早 已 林 立, 並 且 集 中 於 北 部, 花 東 地 區 並 無 傳 播 科 系 當 時 台 灣 傳 播 相 關 科 系 紛 立, 招 生 名 額 暴 增, 各 校 教 育 內 涵 雖 趨 向 多 元 發 展,
More information1.indd, page Normalize ( 1.indd )
2006 WTO 96 1 97 34 36 1.2. 3.4. HACCP GMP ISO22000 2,805 38 3 78 97 MIT P Product Promotion People Price Place Logo MIT 40 MIT LED 2008 10 MIT MITLogo 3 Logo 20 35 30Logo 5450 7 5 MIT MIT 2007 2008 17
More information江 西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曝 光 台 写 入 两 会 报 告 摘 要 1 月 27 日, 江 西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五 次 会 议 举 行 第 二 次 全 体 会 议,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张 忠 厚 向 大 会 作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安 徽 : 道 德 信 贷 帮 助 想 干 事 的 好 人 干 成 事 摘 要 安 徽 省 实 施 道 德 信 贷 工 程 两 年 多 来, 通 过 对 道 德 模 范 和 身 边 好 人 优 先 评 级 授 信 优 惠 贷 款 利 率 等 举 措, 为 有 需 要 的 道 德 模 范 和 身 边 好 人 化 解 资 金 之 渴 道 德 模 范 和 身 边 好 人 用 善 行 义 举 温 暖 了 社
More information形 式 审 查 不 通 过, 将 说 明 原 因 并 予 退 回, 不 予 重 新 修 改 提 交 ( 形 式 审 查 常 见 主 要 问 题 参 考 附 件 3) ( 三 ) 申 请 人 下 载 打 印 网 上 状 态 为 请 交 纸 质 材 料 至 窗 口 受 理 的 申 报 书, 报 送 项
关 于 申 报 2016 年 度 广 东 省 基 础 与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专 项 资 金 (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 项 目 的 通 知 来 源 :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基 础 研 究 与 科 研 条 件 处 发 布 日 期 : 2015-08-12 粤 科 函 基 字 (2015)1150 号 按 照 广 东 省 省 级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规 定,2016
More information撤 离 你 听 到 了 吗? 它 们 已 经 进 了 墙 里 边 了 那 些 金 属 的 撞 击 声 在 狂 风 之 中 很 难 听 清, 但 断 然 不 会 有 错 围 坐 在 桌 边 的 四 人 靠 得 更 紧 了 些, 并 不 是 因 为 害 怕, 而 是 为 了 取 暖 你 们 觉 得 呢?
撤 离 你 听 到 了 吗? 它 们 已 经 进 了 墙 里 边 了 那 些 金 属 的 撞 击 声 在 狂 风 之 中 很 难 听 清, 但 断 然 不 会 有 错 围 坐 在 桌 边 的 四 人 靠 得 更 紧 了 些, 并 不 是 因 为 害 怕, 而 是 为 了 取 暖 你 们 觉 得 呢? 普 雷 斯 科 特 完 全 没 有 掩 饰 他 的 紧 张, 我 想 那 些 墙 壁 很 厚, 它
More information第 2 版 编 者 按 :2011 年 度 交 通 运 输 重 大 科 技 专 项 的 启 动 实 施 受 到 了 行 业 的 高 度 关 注, 交 通 部 西 部 交 通 建 设 科 技 项 目 简 报 第 198 期 专 刊 对 2011 年 度 交 通 运 输 重 大 科 技 专 项 启 动
交 通 部 西 部 交 通 建 设 科 技 项 目 简 报 2011 年 第 15 期 ( 总 199 期 ) 交 通 部 西 部 交 通 建 设 科 技 项 目 管 理 中 心 2011 年 8 月 9 日 专 刊 :2011 年 度 交 通 运 输 重 大 科 技 专 项 介 绍 本 期 主 要 内 容 特 大 型 桥 梁 防 灾 减 灾 与 安 全 控 制 技 术 黄 金 水 道 通 过 能
More information、,
敬 啟 者 : 招 標 承 投 小 食 部 營 辦 商 及 學 生 午 膳 飯 盒 服 務 現 誠 邀 7 月 31 日 貴 機 構 承 投 提 供 隨 付 的 投 標 附 表 上 所 列 的 服 務, 合 約 期 由 2016 年 9 月 1 日 至 2019 年 投 標 書 及 報 價 表 ( 見 附 件 一 ) 必 須 填 具 一 式 兩 份, 並 放 置 信 封 內 封 密 信 封 面 應
More information日 0750 時 等 計 4 次 逾 時 返 艦, 且 均 未 向 艦 隊 部 報 告 ( 二 )2 次 不 假 離 營 : 1 陸 海 空 軍 懲 罰 法 第 8 條 規 定 : 陸 海 空 軍 現 役 軍 人 應 受 懲 罰 之 過 犯 如 左 : 九 怠 忽 職 責 或 託 故 圖 免 勤 務
懲 戒 議 決 書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議 決 書 102 年 度 鑑 字 第 12455 號 102 年 3 月 8 日 被 付 懲 戒 人 方 自 仁 海 軍 艦 隊 指 揮 部 艦 隊 作 戰 中 心 上 校 主 任 上 列 被 付 懲 戒 人 因 違 法 失 職 案 件 經 監 察 院 送 請 審 議 本 會 議 決 如 下 : 主 文 方 自 仁 記 過 貳 次 理 由 一 被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32C2E0BEC7A6D2A4ADB14DB0EAA4E52DB8D5C344A8F72E646F63>
一 選 擇 題 1. 師 說 : 巫 醫 樂 師 百 工 之 人, 君 子 不 齒, 今 其 智 乃 反 不 能 及 君 子 不 齒 意 謂 : (A) 不 足 君 子 掛 齒 (B) 君 子 不 屑 與 之 同 列 (C) 使 君 子 不 敢 輕 視 (D) 使 君 子 感 到 羞 辱 2. 道 之 所 存, 師 之 所 存 也 意 謂 : (A) 凡 通 曉 道 業 之 人, 皆 可 為 吾 師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5E3BFC6B7A2CCF5A1B232303135A1B3313430BAC5B9D8D3DAB9ABB2BC32303135C4EACAA1BCB6B8DFD0C2BCBCCAF5C6F3D2B5D1D0BEBFBFAAB7A2D6D0D0C4C8CFB6A8BDE1B9FBB5C4CDA8D6AA2E646F63>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文 件 浙 科 发 条 2015 140 号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关 于 公 布 2015 年 省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认 定 结 果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科 技 局 ( 委 ),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浙 江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管 理 办 法 ( 浙 科 发
More information2002年报正文.doc
1 2 2002 2001 2000 1,420,777,335.68 1,319,651,093.96 1,112,497,578.60 53,047,837.92 61,148,580.30 58,791,195.26 1,121,004,178.32 1,131,902,158.45 978,774,412.13 3 339,909,618.78 298,281,070.50 259,231,177.16
More information2 14 3 20 4 24 5 * 27 7 * 2015 * 2015 2016 2017 2015 2015 1 1 2015 12 31 ir@sinotrans.com * 2015 02 03 2015 ISO 9001 2008/ISO 14001 2004/ OHSAS 18001 2007 2015 LED 1 2003 2 13H 2015 2015 309 223 3,655
More information外 开 放 程 度 加 深, 对 外 贸 易 开 始 兴 旺, 受 政 策 制 约 较 少 的 植 物 提 取 物 行 业 开 始 发 展 起 来 21 世 纪 以 来, 植 物 提 取 物 行 业 进 入 了 黄 金 时 期 这 一 方 面 源 于 生 活 水 平 的 改 善 和 健 康 意 识
植 物 提 取 物 : 天 然 的 吸 引 力 投 资 银 行 部 杨 棕 越 吴 双 麟 摘 要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改 善 和 健 康 意 识 的 增 强, 人 们 对 药 品 食 品 的 绿 色 安 全 性 功 能 保 健 性 越 发 关 注, 天 然 健 康 的 植 物 提 取 物 产 品 受 到 了 越 来 越 多 消 费 者 的 欢 迎 和 推 崇, 市 场 规 模 持 续 扩
More information松 區 ( 專 1 部 1) 仁 武 區 ( 專 1 部 4) 大 合 計 40 名 樹 區 ( 部 5) 岡 山 區 ( 專 2 部 4) 燕 巢 區 ( 部 3) 湖 內 第 4 組 路 竹 區 路 竹 國 小 區 ( 專 1 部 2) 橋 頭 區 ( 專 1 部 3) 永 安 區 ( 部 2)
高 雄 市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廚 工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一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二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之 進 用 考 核 及 待 遇 辦 法 三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貳 甄 選 資 格 一 基 本 條 件 ( 一 )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 二 ) 無 幼 兒 教
More information誠泰綜合版申請表格 共六頁
新 光 銀 行 晶 片 COMBO 卡 申 請 書 填 寫 完 畢 請 寄 : 台 北 郵 局 第 36-282 號 信 箱 新 光 銀 行 信 用 卡 部 收 信 用 卡 申 請 說 明 一 申 請 條 件 正 卡, 須 年 滿 20 歲 且 小 於 75 歲 : 附 卡, 須 年 滿 15 歲 且 小 於 75 歲 : ( 一 ) 僅 限 正 卡 人 之 父 母 配 偶 子 女 兄 弟 姐 妹
More information000597C.DOC
1993 6 10 (1993)32 1996 5 3 199642, 4500 A 1998 5 1997 194,750,000 103 1999 5 1998 253,175,000 10 2 2004 303,810,000 182,520,000 12,480,000 108,810,000 21010011010121-1 1 1 1 12 31 4 5 6 7 1 2, ; 3 8 1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98年報_9大分組完整版_.doc
0 壹 種 原 發 展 : 一 種 猪 : 台 灣 畜 牧 業 以 毛 猪 產 值 為 最 大 宗, 因 此 種 猪 性 能 改 良 是 養 猪 產 業 發 展 之 根 本, 為 持 續 改 良 種 猪 生 產 與 繁 殖 性 能 及 增 進 養 猪 產 業 的 生 產 效 率, 完 成 種 猪 登 錄 4,411 頭 移 轉 血 統 登 記 3,662 頭 處 理 種 猪 配 種 10,257 次
More information目 录 公 司 概 况 2 责 任 专 题 6 责 任 管 理 13 为 股 东 实 现 价 值 创 造 16 为 员 工 建 设 幸 福 家 园 18 以 客 户 为 依 归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与 服 务 27 与 合 作 伙 伴 携 手 共 赢 30 与 社 会 和 谐 共 存 32 缔
分享 信任 你我的怡宝 2013 华润怡宝饮料 中国 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 目 录 公 司 概 况 2 责 任 专 题 6 责 任 管 理 13 为 股 东 实 现 价 值 创 造 16 为 员 工 建 设 幸 福 家 园 18 以 客 户 为 依 归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与 服 务 27 与 合 作 伙 伴 携 手 共 赢 30 与 社 会 和 谐 共 存 32 缔 造 可 持 续 生 态
More information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舟 山 海 洋 综 合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注 册 金 额 : 人 民 币 16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 人 民 币 10 亿 元 发 行 期 限 担 保 方 式 : 365 天 : 无 担 保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信 用 评 级 结 果
More information壹、教務處
參 總 務 處 一 組 織 系 統 總 務 處 組 織 架 構 圖 總 務 長 1. 總 務 會 議 2. 檔 案 保 存 鑑 定 小 組 3.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4. 宿 舍 管 理 委 員 會 5. 珍 貴 動 產 不 動 產 評 審 委 員 會 6. 車 輛 管 理 委 員 會 文 書 組 出 納 組 事 務 組 保 管 組 營 繕 組 民 雄 校 區 總 務 組 駐 衛 警 察 隊
More informationAz b.doc
2 3 1002 A 28-29 kdl2000@163.net 4 ( ) % 3,393,749,214.71 3,273,980,343.05 3.66% 2,360,180,498.76 2,296,580,689.47 2.77% 4,174,797,415.06 4,110,437,177.16 1.57% 1,136,492,340.64 1,141,524,993.32-0.44%
More information2003 -------2 -------3 -------4 -------5 -------5 -------7 -------9 ------36 ------37 1 2003 2 2003 Jinling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 A A 000919 58 238 210009 HTTP//www.jlyy000919.com info@jlyy000919.com
More informationndbg217.PDF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0% 22 - 5000 95% 23 24 2 4 GMP 2002 7 2002 12 31 2062.11 89.66% 2002 12 2003 1 1000 2002 7 2002 12 31 2068.55 76.61% 2002 12 GMP 2003 1 2002 12 2002
More information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二十).doc
................................. I ............................... II ...... 2000.................... III IV............................ ...... V 2 9 10 20 6 8 [2000] 34 - - 21
More information六 填 報 105 學 年 度 職 業 學 校 課 程 綱 要, 並 寄 送 台 中 家 商 審 查 七 1/15,18,19,20 辦 理 本 學 期 期 末 考 註 冊 組 報 告 : 一 12 月 25 日 完 成 105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統 測 報 名 作 業, 共 775 位
國 立 嘉 義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6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壹 開 會 時 間 :105 年 01 月 05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8 時 30 分 貳 開 會 地 點 :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三 樓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林 校 長 文 河 記 錄 : 紀 茂 媚 肆 : 出 列 席 單 位 及 人 員 :
More information2
内 部 资 料 全 国 主 要 获 批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天 津 滨 海 综 合 发 展 研 究 院 二 〇 一 〇 年 三 月 1 2 目 录 甘 肃 省 循 环 经 济 总 体 规 划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实 施 5 黄 河 三 角 洲 高 效 生 态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9 促 进 中 部 地 区 崛 起 规 划 55 关 中 天 水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91 广 西
More information高雄市政府(機關名稱)97年度施政績效成果報告
高 雄 市 政 府 農 業 局 101 年 度 施 政 績 效 成 果 報 告 重 要 施 政 項 目 執 行 成 果 與 效 益 壹 農 產 行 銷 輔 導 一 農 產 運 銷 ( 一 ) 輔 導 農 民 團 體 建 立 國 產 水 果 品 牌, 實 施 農 產 品 共 同 運 銷 措 施, 提 升 運 銷 效 率 及 市 場 競 爭 力 ( 二 ) 水 果 花 卉 產 銷 失 衡 調 節 業 務
More information国科〔2013〕号
苏 南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5-2020 年 ) 二 一 五 年 八 月 1 目 录 前 言 6 一 基 础 与 形 势 7 ( 一 ) 基 础 条 件 7 ( 二 ) 发 展 形 势 10 二 总 体 要 求 12 ( 一 ) 指 导 思 想 12 ( 二 ) 战 略 定 位 13 ( 三 ) 推 进 思 路 15 ( 四 ) 发 展 目 标 16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118 号 进 出 口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09 年 2 月 23 日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局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09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局 长 二 〇 〇 九 年 七 月
More information, - - 2
XIN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CO.,LTD. ANNUAL REPORT 2003 - - 1 , - - 2 ----------------------------------------------------4 -------------------------------------5 -------------------------------------------6
More information台 灣 優 良 農 產 品 雙 月 報 2009 年 8 月 第 21 期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 北 郵 局 許 可 證 台 北 字 第 3632 號 本 期 焦 點 協 會 第 七 屆 董 事 長 張 晁 祥 先 生 上 任 感 言 賀 本 協 會 常 務 董 事 劉 廷 英 博 士 榮 獲
台 灣 優 良 農 產 品 雙 月 報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輔 導 發 行 人 : 張 晁 祥 顧 問 : 許 桂 森. 林 子 清. 陳 樹 功 陳 育 信. 翁 榮 洲 編 輯 委 員 沈 永 銘. 楊 明 全. 蔡 弘 聰. 盧 巧 玲 洪 美 英. 張 淑 美 執 行 編 輯 : 楊 明 全. 盧 巧 玲. 莊 佳 燕 發 行 所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優 良 農 產 品 發
More information/ 50 60 2
CAS http://www.cas.org.tw/content/popularize/c6.asp C 22 26 99 7 CAS 2 6 菓 CAS 10 CAS 14 CAS 2010 15 10074 2010 18 51 1 11 02-23567417 02-23567416 www.cas.org.tw E-mail service@cas.org.tw 24 2010 26 0800-025-888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2012年第9期 封面.doc
质 量 月 专 刊 ( 总 第 64 期 )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风 险 管 理 处 2012 年 10 月 9 日 食 品 农 产 品 目 录 出 口 茶 叶 高 端 市 场 农 残 壁 垒 浅 析 1 进 出 口 宠 物 食 品 质 量 解 读 5 浅 析 农 产 品 贸 易 中 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的 特 点 11 带 鱼 质 量 常 识 15 应 对 国 外 药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0D3AB7EA569A6E6A9CAB5FBA6F4B3F8A769A C4A62E646F63>
商 品 可 行 性 評 估 報 告 WW 藻 目 錄 總 論...1 壹 市 場 面 分 析...11 一 商 品 概 述...11 二 市 場 概 況 分 析... 13 三 競 爭 者 分 析... 17 貳 技 術 面 分 析...23 一 商 品 安 全 性... 23 二 主 功 能 成 分 確 認... 24 三 生 產 技 術 確 認... 25 四 生 產 成 本 預 估... 26
More information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uZhou QianJin Pharmaceutical CO.,Ltd. 2004 1 1 2 5 8 12 13 15 24 25 28 69 2004 1 2 3 4 1 ZhuZhou QianJin Pharmaceutical CO.,Ltd. 2 3 15 0733-2493927 0733-2496088 E-mail cgy7399@sina.com 15 0733-2496088
More informationC09003706.doc
- 1 - 2001-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19951030 (www.ficdc.com.cn - 10 - 50 21-11 - GMPCAS WTO HACCP GMP 19-1991 - 12 - 1700-13 - ( ) CTMRI X - 14 - - 15 - 1-2 - 16 - 30 70 120 119-17
More information制 定 人 员 : 龚 萍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副 教 授 余 虹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讲 师 执 笔 人 : 龚 萍 审 核 部 门 : 药 学 院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实 施 部 门 :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批 准 部 门 : 教 务 处
重 庆 医 药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药 学 专 业 (015 年 ) 药 事 与 法 规 课 程 标 准 重 庆 医 药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印 制 制 定 人 员 : 龚 萍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副 教 授 余 虹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讲 师 执 笔 人 : 龚 萍 审 核 部 门 : 药 学 院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实 施 部 门 :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批
More informationI 我国中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分析
中 国 中 药 行 业 分 析 报 告 (2002 年 4 季 度 ) 出 版 日 期 : 2003 年 2 月 WWW.CEI.GOV.CN 编 写 说 明 本 期 报 告 由 中 药 协 会 军 事 医 学 科 学 院 专 家 分 析 撰 写 而 成 报 告 还 附 上 第 四 批 国 家 非 处 方 药 药 品 目 录 之 中 成 药 部 分, 力 图 为 专 业 市 场 沟 通 提 供 最
More information600530招股书.PDF
5000 A 2001 6 18 5000 A 2001 6 17 2 00---6 30 2001 6 17 2 00 6 30 http://chinaroadshow.com http://www.homeway.com.cn 2001 6 17 2 00 4 00 55 2001 6 13 1.00 13.77 0.465 13.305 50,000,00 0 688,500,000 23,252,250
More information公 司 声 明 1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预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2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简 称 : 太 龙 药 业 证 券 代 码 :600222 编 号 : 临 2012-16 河 南 太 龙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2012 年 6 月 公 司 声 明 1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预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More informationOO 3..3..4..6..8.....12.....14. 15..... 22. 24......28.29.30-2 NORTHEAST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NEP 37 024-25806963 024-25806888 dystock@negpf.com.cn 110141 37 110026 dystock@negpf.com.cn 3 http://www.cninfo.com.cn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530393232CAB3C6B7D6CAC1BFD3EBB0B2C8ABBCE0B9DCD7A8D2B5BDCCD1A7CDC5B6D3BDA8C9E8B7BDB0B82E646F63>
食 品 质 量 与 安 全 监 管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方 案 一 现 有 基 础 食 品 质 量 与 安 全 监 管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是 一 支 朝 气 蓬 勃 的 团 队, 一 直 以 来 始 终 坚 持 职 业 教 育 的 方 向, 紧 跟 职 业 教 育 前 沿, 注 重 文 化 传 承 和 理 念 创 新, 现 已 成 为 广 东 省 重 点 专 业 团 队 广 东 省
More information城 乡 建 设 亩 在 此 基 础 上, 上 报 纳 入 增 减 挂 钩 试 点 管 理 使 用 先 行 复 垦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用 地 17 个 批 次, 上 报 用 地 总 面 积 6792 亩 ( 农 用 地 6095 亩 ), 其 中 : 市 本 级 上 报 3 个
宣 城 年 鉴 城 乡 建 设 国 土 管 理 概 况 2011 年, 全 市 国 土 资 源 系 统 以 保 障 科 学 发 展, 保 护 耕 地 红 线 为 主 线, 以 服 务 保 增 长, 调 结 构, 惠 民 生 为 抓 手, 主 动 服 务 保 障 发 展, 严 格 规 范 保 护 资 源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荣 获 2010 年 度 全 省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目 标
More information±±¾©Ë³öÎÅ©Òµ¹É·ÝÓÐÏÞ¹«Ë¾
2003 0 1 1 2 5. 8 10 13 14 23 26. 28. 64 2 1. BEIJING SHUNXIN AGRICULTURE CO.,LTD 2. 3. 010 69420860 69428900 010 81499846 tjg396@sohu.com 4. 101300 : http:// www.0860.com.cn :sxnygf@public.bta.net.cn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hinesequestionnaire_wave2_final.doc
问 卷 编 号 : 企 业 调 查 问 卷 ( 总 经 理 /CEO 问 卷 ) A8 请 问 您 是 在 哪 一 年 开 始 担 任 贵 企 业 总 经 理 /CEO 的? A11.1 请 问 您 是 否 做 过 国 有 企 业 的 经 理? 1. 是 0. 否 [ 再 访 企 业 使 用 原 来 的 问 卷 号 ; 新 企 业 问 卷 号 从 200 开 始 比 如 上 海 新 企 业 编 号
More information2004 ( ) 1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 : (0871) (0871)
2004 2004 1 2 4 6 7 9 9 1 42 2004 ( ) 1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2 000538 3 : :650118 www.ynby.com.cn ynby@ynby.cn 4 5 (0871)8324159 han@ynby.cn (0871)5350538 maqing@ynby.cn 222 (0871)8324169 6 http://www.cninfo.com.cn
More informationWIPO对第9版尼斯分类的修订
对 第 九 版 商 标 注 册 用 商 品 和 服 务 国 际 分 类 的 修 订 根 据 尼 斯 联 盟 专 家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整 理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二 〇 一 一 年 十 月 印 制 二 〇 一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执 行 说 明 我 国 自 1988 年 11 月 1 日 起 采 用 商 标 注 册 用 商 品 和
More informationAn b.PDF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000 025 22 10 2 23 1999 12 31 1990.03.09 RMB8,200 100% 1992.10.14 RMB2,000 100% 2.1 2.2 1 1 12 31 2.3 2.4 2.5 24 2.6 2.7 2.8 25 2.9 2.10 (1) (2) (3)
More informationwyihao
昆 明 地 区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质 量 分 析 报 告 2015 年 11 月 目 录 前 言... 1 1 昆 明 地 区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发 展 现 状...2 1.1 基 本 概 况...2 1.1.1 昆 明 地 区 生 物 医 药 工 业 经 济 主 要 指 标 完 成 情 况...2 1.1.2 昆 明 地 区 生 物 医 药 商 业 企 业 经 济 指 标 完 成 情
More information金钗石斛 功效女医明妃传中提到铁皮石斛的药效 君必强新品仙人鞭成
金 钗 石 斛 功 效 女 医 明 妃 传 中 提 到 铁 皮 石 斛 的 药 效 君 必 强 新 品 仙 人 鞭 成 铁 皮 石 斛 3 http://gr-n.cn 金 钗 石 斛 功 效 女 医 明 妃 传 中 提 到 铁 皮 石 斛 的 药 效 君 必 强 新 品 仙 人 鞭 成 生 产 厂 家 4 滋 阴 润 肺 养 胃 生 津 健 脑 明 目 补 五 脏 虚 劳 主 原 成 份 2 对
More information廣 告
廣 告 目 錄 CAS 專 題 宣 導 2/ CAS MART 臺 灣 館 開 幕 暨 新 聞 發 佈 會 CAS 產 業 報 導 4/ 便 利 商 店 鮮 食 工 廠 用 心 堅 持 的 好 鄰 居 ~ 晉 欣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產 銷 一 體 快 樂 無 比 ~ 保 證 責 任 嘉 義 縣 崙 尾 果 菜 運 銷 合 作 社 CAS 驗 證 單 元 10/ 米 食 加 工 製
More information( )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 ) ( ) ( ) : ww
2 3 4 8 11 12 13 21 22 23 60 1 60 ( )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 ) ( ) 222 0871-8324159 han@ynby.cn han4707@sina.com 222 0871-8350538 maqing@ynby.cn 0871-8324169 ( ) : 222 650118 www.yunnanbaiyao.com.cn
More information04-HS129.doc
2004129 2002 9 12 2005 1 1 1 2 1000 1000 5 1 4 4 1 1 5 1 3 4 6 3 100 60 4 2 5 5 5 2 3 5 5 6 5 6 1 6 1 6 2 1 7 1 2005 1 1 2002 9 12 8 1 9 2 10 11 / 1 2 (1) (2) 3 (1) (2) 4 (1) (2) (3) 5 1 (2)GPS 12 (1)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