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Transcription

1 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7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2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 107 年 9 月 28 日 ( 五 ) 網路報名 現場報名 ( 高雄大學管理學院 1 樓 EMBA 中心 ) 通訊報名 網路公告面試時間 地點及場次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至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 止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至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 止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至 108 年 1 月 3 日 ( 四 )( 以郵戳為憑 ) 108 年 1 月 17 日 ( 四 ) 前 面試 108 年 1 月 20 日 ( 日 ) 寄發成績單 108 年 1 月 23 日 ( 三 ) 受理成績複查申請截止日 108 年 1 月 25 日 ( 五 ) 錄取名單公告放榜 108 年 1 月 29 日 ( 二 ) 正取生驗證與報到 108 年 1 月 31 日 ( 四 ) 提前入學就讀申請 108 年 2 月 1 日 ( 五 ) 前 備取生遞補作業截止日 至 108 學年度開學日 註冊入學 註冊時程由 EMBA 中心另行通知 正式上課 註冊時程由 EMBA 中心另行通知 考生應試時務請攜帶 有效證件 正本 ( 有效證件指 : 國民身分證 有效期限內之 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或 汽機車駕照 四種之一 ), 以便查驗 未攜帶上述證件者, 將依本校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本校相關通知將以電子郵件 ( ) 方式寄送, 請保持電子郵件信箱暢通, 個人電子郵件信箱之收件問題, 由考生自行負責, 若未於公告期限內收到通知, 亦可上本校招生網站查詢 以上各階段訊息同時間公告於招生訊息網頁上 (

3 目 錄 壹 報考資格 :... 1 貳 修業年限 :... 1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 1 肆 招生碩士學程專班別 報名資格 招生名額 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 5 伍 考試地點 :... 6 陸 考試時間表 :... 6 柒 成績計算方式 :... 6 捌 複查 :... 6 玖 錄取標準 :... 6 壹拾 放榜 :... 7 壹拾壹 驗證與報到 :... 7 壹拾貳 註冊與入學 :... 7 壹拾參 申訴 :... 8 壹拾肆 簡章網路下載... 8 壹拾伍 其他注意事項... 8 壹拾陸 其他未盡事宜以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8 附錄一 :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9 附錄二 : 網路填表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附錄三 : 國立高雄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附錄四 :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附錄五 :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附件一 : 郵寄信封封面 附件二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報名表 ( 通訊報名 現場報名用 ) 附件三 : 資料審查表 附件四 : 工作服務年資證明書 附件五 : 推薦信 附件六 : 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覆表 附件七 :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附件八 : 金門國礎國小交通路線示意圖 附件九 : 金門國礎國小交通路線示意圖 附件十 : 國立高雄大學交通路線示意圖 附件十一 : 國立高雄大學校內大樓位置 考生服務電話 : 高雄大學 EMBA 中心 : 轉 8140~8142 傳真 : 高雄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 轉 8241~8243 傳真 : 相關招生訊息 1

4 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壹 報考資格 : 必須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一 學歷 : 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 ( 一 ) 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 含應屆或提前畢業 ), 取得學 士學位者, 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 含應屆 或提前畢業 ), 取得學士學位者 ( 二 ) 符合教育部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請詳閱附錄一 ) 中有關碩士 班報考資格規定者 ( 三 ) 持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 請依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告之 大陸地區學 歷採認辦法 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 ( 請參照簡章附錄五 ), 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寄回, 經查驗具備所需學歷 ( 力 ) 文件後始完成報名程序 ; 但其所有學 歷 ( 力 ) 經歷證件均於錄取後驗證, 若經驗證後不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 四 )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 需繳交下列文件 ( 繳交之證件, 一概不予退還 ):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原國外畢業學校畢業證書正本 2.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 3. 內政部出入境管理局核發之出入境紀錄, 包含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時間 ( 外國人或僑民免附 ) 二 經歷 : 有相當年限之工作經驗, 並持有證明 ( 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 自工作證明 書所載日期起算, 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 ) 三 符合招生系所專班要求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貳 修業年限 : 一 1 至 4 年 ; 但未在規定之修業期限內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 得酌予延 長 2 年 二 有關保留入學資格 註冊 選課 請假 休學等相關規定, 請參考 國立高雄大 學學則 ( 網址 : ) 畢業 條件及應修習學分數 學分抵免等相關規定, 請參考系所修業規章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 一 報名日期 : ( 一 ) 網路報名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起至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 止 ( 二 ) 現場報名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起至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 止 地點 :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 1 樓高階管理人才培育中心 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國定假日除外 ) 上午九到十二點 下午二到五點 ( 三 ) 通訊報名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起至錯誤! 找不到參照來源 ( 以郵戳 為憑 ) 二 報名方式 : ( 一 ) 網路報名 : 上網填寫報名表 : 請至本校網路報名系統登錄資料, 網址 : 1

5 點選 高階管理專班 EMBA EMBA 報名作業 EMBA 網路報名網址, 進入 網路報名系統 填妥報名資料並詳細核對, 填妥報名資料後即可, 無須印出報名表 ( 報名成功 信用卡繳費成功 EMBA 中心審核通過皆會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 ) ( 二 ) 現場報名 : 1. 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辦 ( 報名表皆須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 ) 2. 報名地點 :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 1 樓 EMBA 中心 ( 三 ) 通訊報名 : 1. 詳填本簡章附件一至附件五 2. 各項報名資料, 請於規定時間內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 EMBA 中心 收 三 報名程序 : ( 一 ) 繳交報名費 : 新臺幣貳仟參佰元整 ( 含報名費 審查資料費及面試費 ) 1. 網路報名 : (1) 信用卡 : 應考人限以本人持有之 VISA MasterCard JBC 信用卡進行繳款 為保持應考人網路交易安全與杜絕網路盜刷, 配合國際組織採用 Visa 3D Secure 及 Master Secure Code 網路安全認證機制 若應考人有網路安全認證機制之註冊或其他問題, 請依信用卡背面服務電話, 去電至發卡行進行詢問 (2) 匯款 : 可透過匯款至 國立高雄大學 401 專戶 ( 匯款帳號 ), 再將匯款單據上傳至網路報名系統中 2. 通訊報名 : 請於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 前以 新臺幣匯款 方式繳交報名費, 電匯入土地銀行高雄分行 ( 銀行國內代碼 :005; 銀行國際代碼 :LBOTTWTP033), 匯款帳號 , 戶名 國立高雄大學 401 專戶 請務必在匯款單之備註欄中註明 考生姓名 面試地點 上課地點 及 報名參加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 等字樣 3. 現場報名 : 請至 國立高雄大學 EMBA 中心 現場報名繳費 ( 二 ) 報名表件 : 繳交之證件, 不論錄取與否一概不予退還 請將以下報名資料填妥後, 依序裝入自備 B4 信封 ( 貼上 郵寄信封封面, 請詳見附件一 ), 並於信封上註明姓名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及報考組別 通訊報名者 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填寫報名表各項資料時, 請核對清楚無誤後再寄送資料, 以免權益損失 1. 報名表 : 貼妥國民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文件之影本於報名正表上 須將所繳交報名費之 電匯收據 正本黏貼於指定處 ( 現場報名者 : 由收款人員開立收據, 並於浮貼欄註記收據流水號及加蓋經 2

6 手人戳章, 以示繳款證明 ), 並請於報名正表之切結書內之簽名處簽章並填寫日期 2. 資料審查表 3. 持持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 請依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告之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 ( 請參照簡章附錄五 ),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4.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 需繳交下列文件 : A. 境外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 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 非英語系國家之學位證書另須繳交中譯本或英譯本之學位證書 ( 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或送我國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 ) B. 境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 ( 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 非英語系國家之歷年成績單另須繳交中譯本或英譯本之歷年成績單 ( 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或送我國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 ) C. 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 ( 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時間, 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 未加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者, 可進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看 驗證外國學歷參考事項 辦理驗證手續 5. 系所規定報名時須繳交之審查資料 ( 含畢業證書影本 工作服務年資證明, 請詳見附件五 ) 6. 報名文件及資料請依 郵寄信封封面 正面註明之編號順序, 由上而下依序排列, 用迴紋針或夾子於左上角夾妥 ( 三 ) 身心障礙考生如需安排特殊服務 ( 一律安排於高雄考區 ), 請於報名時須檢附 身心障礙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 請自行上網列印 ) 及 診斷證明書 等文件以傳真方式提出申請, 請於錯誤! 找不到參照來源 17: 00 前傳真至 (07)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07) 轉 8241~8243), 本校將於審查後, 視考生個別情況提供服務 四 報名注意事項 : ( 一 ) 報考生之報考資格 ( 含學歷 ( 力 ) 經歷) 之認定, 以報名表上資料為依據, 所有學歷 ( 力 ) 經歷證件均於錄取後報到時驗證; 若經驗證與報名表上資料不符或證件假借 冒用 偽造或變造, 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報考考生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 二 ) 考生繳納考試報名費後, 如有特殊原因欲申請退費者, 請至本校招生組網頁 表單下載 處自行下載 報名考生退費申請表 ( 網址 : ), 並於報名截止後 7 日內提出申請 ( 郵戳為憑, 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 所繳報名費用經扣除郵資及審查資格等行政作業費後, 一律退還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 ( 三 ) 男性於考上後報到驗證時, 須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 現役國軍義務役人員, 則須繳交服役部隊出具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始上課日 前 3

7 可以退伍或解除召集之證明文件影本 ( 四 ) 凡專科學校改制為學院者, 專科畢業生均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本招生考試 ; 違者若經查覺, 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 ;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 即開除學籍 ; 畢業後始查覺者, 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 並撤銷其畢業資格 ( 五 )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 如師範院校公費生 軍警院校生 現役軍人 警察等, 報考時除應符合本校報考資格之規定外, 並應自行考量是否符合因其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 ; 若經報考獲錄取, 不得以前述身分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 六 ) 具有僑居加簽身分役男於國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再返國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學校, 並不符合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 4 條第 2 項之在學緩徵條件 ( 七 ) 本校學生得具校內外雙重學籍 ( 八 ) 寄信封封面, 請詳閱附件一 報名表, 請詳閱附件二 資料審查表, 請詳閱附件三 服務年資證明書, 請詳閱附件四 推薦信, 請詳閱附件五 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覆表, 請詳閱附件六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請詳閱附件七 4

8 肆 招生碩士學程專班別 報名資格 招生名額 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 招生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班別 招生名額 1. 臺灣地區或金門地區軍 公教及各公司行號之中高階主管 2. 預計招收 45 名, 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考試科目及佔總成績比例 1. 凡具有本國教育部承認之大學學位 學歷 ( 力 ) 2. 具有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資格 ( 參考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 認定標準 之第五條及第六條 ) 1. 工作年資經歷條件 : (1) 以 學士學位 或 入學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 報考者, 須有 3 年工作年資經驗 (2) 以 碩士學位 或 入學大學博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 報考者, 須有 2 經 歷 年工作年資經驗 (3) 以博士學位報考者, 不限工作年資經驗, 但須具有工作年資經驗 上述之 工作年資經驗, 計算至 108 年 6 月 30 日為止, 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 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 )( 服務年資證明格式見本簡章附件五 ) 2. 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面試日期 108 年 1 月 20 日 ( 日 ) 資料審查 ( 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佔總成績 50%): 1. 畢業證書影本 服務年資證明書 ( 見本簡章附件五 ) 2. 填寫本簡章附件四之 資料審查表 3. 繳交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證明或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 例如 : 推薦信 第一階段曾參加之進修或相關訓練證明 專業證照 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 語文證明文件 (GMAT TOEFL TOEIC 全民英檢 IELTS) 等相關證明資料影印本 ) 審查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 第二階段面試 ( 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佔總成績 50%) 1. 總成績 = 資料審查原始成績 50%+ 面試原始成績 50% 總成績 2. 以上各單項原始成績滿分均為 100 分 計算方式 3.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錄取標準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資料審查 (2) 面試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1. 本學程修業期限一至六年, 畢業學分數 45 學分 ( 含碩士論文 6 學分 ), 完成後授予管理碩士學位 2. 每學年分三階段授課, 上下學期上課時間 : 週六及週日 ( 隔週上課 ); 暑期階段須回高雄上課, 依當學期開課情況調整上課時間 3. 經本專班招生考試錄取入學之學生, 每階段需繳交學雜費基數 學分費 ( 按每階段所修學分計列 ) 與其它費用至其畢業止, 每學年之學雜費基數與學分費得依實際需要調整,108 學年度收費標準屆時請依 108 年 8 月本校所公告收費標準收取 其他規定 4. 本專班得缺額錄取, 另本學程係為專班上課, 入學後, 除曾經修習本校 EMBA 專班之學分者外, 均不得辦理學分抵免也不可轉其它學制 5. 本班受理於 108 年 1 月 31 日前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者, 申請於 108 年 2 月提前入學 ( 申請表見本簡章附件八 ) 6.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本校招生訊息 / 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網頁公告, 網址 : 備註 聯絡電話 : 陳冠婷小姐 張智傑先生 李盈璇小姐傳真電話 :

9 伍 考試地點 : 面試地點 一 金門考區 : 國礎國小 ( 金門縣金寧鄉榜林村榜林 21 號 2 樓 ) 二 高雄考區 : 國立高雄大學 (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 網路公告面試時間 :108 年 1 月 17 日 ( 四 ) 下午 5:00 前 考生應依規定應攜帶 有效證件 正本入場應試 ( 有效證件指 : 國民身分證 有效期限內之 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或 汽機車駕照 四種 ), 未依規定攜帶者, 依本校 試場規則及違處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辦理 在考試期間, 如遇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 請注意收聽由廣播公司或電 陸 考試時間表 : 視臺統一發佈之緊急措施消息 面試日程表 ( 一 ) 面試日期 :108 年 1 月 20 日 ( 日 ) ( 二 ) 面試時間詳細時間另行通知, 或於 108 年 1 月 17 日 ( 四 ) 上網查詢 ( 網址 : 在考試期間, 如遇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 請注意收聽由廣播公司或電 視臺統一發佈之緊急措施消息 柒 成績計算方式 : 捌 複查 : 一 資料審查與面試成績除另有規定註明者外, 原始成績滿分均為 100 分, 並取至小數點第二位 ( 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 二 總成績計算方式, 請詳見本簡章第 4 頁 三 總成績均取至小數點第二位 ( 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 一 複查期限 : 本考試成績單不列正取分數及備取分數, 成績單寄出後, 考生對成績有疑義時, 應於 108 年 1 月 25 日 ( 五 ) 前提出複查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二 複查辦法 : 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覆表 ( 附件八 ) 與成績單 ( 可上網列印 ) 以傳真方式傳至國立高雄大學 (Fax) , 以便複查, 查詢結果以 傳真回覆 三 系所之 資料審查 與 面試 成績, 以成績有否登錄錯誤 加總錯誤 漏閱答案等情形為範圍, 不得提出重閱或重審, 亦不得要求檢視 經複查成績若因分數增減致錄取結果有所異動者, 申請複查之考生本人不得提出異議 四 同一科目或項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玖 錄取標準 : 一 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各系所最低錄取標準, 在此標準以上之非正取生, 得列為備取生, 達最低錄取標準者, 以總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依序錄取正取生至核定之招生名額為止, 並得列備取生若干人 二 總成績相同時, 依系所規定之 總成績相同者其錄取之順序 決定其錄取順序, 如比較至最後一項之結果分數仍相同而使錄取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 則超額之同分比較者均予錄取 三 正取生有缺額時, 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到原核定招生名額數為止 四 本校得視成績採不足額錄取, 惟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 不列備取生 五 考生應考科目如有一科零分或一科缺考者, 即使總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標準, 亦不予錄取 6

10 壹拾 放榜 : 一 放榜日期 : 預定於 108 年 1 月 29 日 ( 二 ) 公告 本校得視實際作業情形, 予以提前或延緩公告放榜 二 放榜方式 : ( 一 ) 請利用本校網際網路查詢 : 招生訊息 ( 二 ) 正取生之錄取暨報到通知書以掛號寄送 壹拾壹 驗證與報到 : 一 正取生報到時間 :108 年 1 月 31 日 ( 四 ) 依報到通知單規定時間報到 二 正取生辦理驗證與報到地點 :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大樓 1 樓高階管理人才培育中心 三 正取生若於報到日前仍未收到錄取暨報到通知書者, 仍應如期辦理驗證與報到 四 正取生凡未依規定時間辦理驗證與報到者, 即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五 遞補之備取生須於錄取暨報到通知書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辦理驗證與報到, 逾期未報到者, 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六 備取生遞補作業最後截止日期至本校當學年度當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止 七 錄取生 ( 含正 備取生 ) 驗證時, 應持以下相符之資料證件辦理 : ( 一 ) 錄取暨報到通知書 ( 未收到者得以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文件之正本替代 ) ( 二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文件之正本 ( 三 ) 畢業證書正本 ( 報名時所填學歷之證書正本 ) ( 四 ) 以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中有關碩士班報考錄取之考生, 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 五 ) 男性於考上後報到驗證時, 須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正本 ; 現役國軍義務役人員, 則須繳交服役部隊出具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始上課日 前可以退伍或解除召集之證明文件正本 ( 六 ) 教育部立案之香港各校院經核准報考錄取後, 應繳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或學校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之四下肄業證明, 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章 ( 七 ) 服務機關開具之服務年資證明書正本 六 凡錄取生經驗證時, 發現所繳驗證件與報名表上所載報考資格及學經歷 ( 含年資 ) 不符或與報考資格不符者, 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七 錄取生所繳學經歷證明文件, 如有假借 冒用 偽造 變造不實或考試舞弊等情事, 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 取消其錄取資格 ;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 即開除學籍, 並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 ; 畢業後始查覺者, 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 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 八 錄取生保留入學資格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壹拾貳 註冊與入學 : 一 錄取生於報到後, 仍應依規定辦理註冊 入學手續, 否則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 錄取生之繳費與註冊入學等預定於 108 年 8 月初繳交 7

11 三 錄取生入學後, 其修業規定 學籍 應修學分 科目與畢業資格等事項, 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四 每學期 ( 一學年分三學期授課 ) 均需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及學分費 ( 按每學期所修學分計列 ) 與其他費用 學生註冊時須繳交學雜費基數 學分費與其他費用 107 學年度收費標準請詳見本校首頁之學雜費專區 ;108 學年度之收費標準預計在 108 年 8 月於本校首頁之學雜費專區公告 五 錄取生如有其他入學考試舞弊情事, 經有關學校查證屬實, 或判刑確定者, 取消入學資格 壹拾參 申訴 : 考生對本項招生考試有疑義或認違反性別平等原則有損及權益時, 得於榜單公告次日起一週內以書面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訴, 申訴書內容應書明申訴人真實姓名 報考系所組別 准考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及詳細申訴事由, 方予受理 本校調查處理後於 1 個月內回覆 ; 必要時, 簽請主任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處理 壹拾肆 簡章網路下載 網路免費下載位址 : 招生訊息 壹拾伍 其他注意事項一 新生入學須經公立醫院 ( 不含衛生所 ) 或公私立醫學中心完成教育部規定之體檢項目後, 方可入學 二 如遇不可抗力情事無法如期舉行考試時, 本校除於考試前利用新聞媒體公告通知外, 當日並於本校網路公告延期舉行相關事宜 三 請考生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 如地址 聯絡電話 等 ), 若所填資料錯誤導致本校無法聯繫上考生, 因而影響考生權益 ( 如備取資格 ), 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 考生提供之基本資料及成績資料, 僅做為本校招生相關試 ( 事 ) 務使用, 不做為它用 五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請詳見附錄四 六 本班受理 108 年 1 月 31 日前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錄取生, 申請提前於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入學 欲申請者請填列附件九表格, 於 108 年 2 月 1 日 ( 星期五 ) 前經系所主管核章後由申請人或代辦人持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壹拾陸 其他未盡事宜以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8

12 附錄一 :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教育部民國 106 年 6 月 2 日臺教高通字第 B 號令修正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三 )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 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 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9

13 第三條 ( 一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三 )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三 年滿十八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一百五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學校主管機構認可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二 ) 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四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書 十五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八十學分以上,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三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或退學三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10

14 第四條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或退學三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四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二百二十學分以上,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 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空中大學 ) 肄業, 修滿二年級下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七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 二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八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 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九 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十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五年制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 準用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 本標準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 已修習前項第八款第二目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或三年級 : 一 學士班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11

15 ( 一 ) 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二年級上學期 ( 二 ) 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二年級下學期 ( 三 ) 修業累計滿四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三年級上學期 ( 四 ) 修業累計滿五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三年級下學期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 修滿一年級上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五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 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六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一年級下學期 : 一 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空中大學 ) 肄業學生, 修滿三年級上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 修業累計滿一個學期者,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 : 一 取得碩士以上學位 二 取得學士學位後,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第一項第一款 第三款及前項第一款規定 12

16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 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 已修習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轉學考生報考第一項及第二項轉學考試, 依原就讀學校及擬報考學校之雙重學籍規定, 擬於轉學錄取時選擇同時就讀者, 得僅檢附歷年成績單 第五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在學士班肄業, 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退學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 ( 包括實習 ) 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 四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 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 ; 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 ; 取得專科進修 ( 補習 ) 學校資格證明書 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 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 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 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六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 二 ) 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第六條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前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七條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第五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八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碩士班學生修業滿二年且修畢畢業應修科目與學分 ( 不包括論文 ), 因故未能畢業, 經退學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及檢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二 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修業期滿, 未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或博士學位考試,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及檢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三 修業年限六年以上之學系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經有關專業訓練二年以 13

17 第九條 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四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且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前項各款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由各大學自行認定 ; 其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得以創作 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有關專業訓練及第四款 第五款所定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 由學校自行認定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 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 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三款 第二項與第三項第一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持前項香港 澳門學校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科技大學 技術學院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第五項 前項 第十項及第十二項所定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 力 ) 證件及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香港 澳門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 及第十項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證書, 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 或行政院在香港 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驗證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公布生效後, 臺灣地區人民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 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外國人 香港或澳門居民,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 14

18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 一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認可名冊, 且無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八條不予採認之情形 二 其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 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或持大陸地區學士學位,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修習第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之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 持前三項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報考者, 其相關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 應準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程度成績單 學歷 ( 力 ) 證件, 及經當地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證明得於當地報考大學之證明文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者, 得以同等學歷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得視期於國外或香港 澳門之修業情形, 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軍警校院學歷, 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 除下列情形者外, 自規定起算日,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 一 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 : 自歷年成績單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 :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15

19 附錄二 : 網路填表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網路填表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國立高雄大學網路填表報名招生系統是在全球資訊網上操作的系統, 考生使用網路填 表報名系統僅須一台可上網電腦 瀏覽器 (Internet Explorer 4.0 以上 ) 與印表機即可進行 網路填表報名 列印及各項網站查詢服務 為了美觀與使用方便, 本系統建議最佳解析度 為 800*600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MBA/ 網路報名起迄時間 :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起至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 止 註冊新帳號輸入帳號 : 身分證字號輸入密碼 :( 自行設定 ) 考試報名 / 點選報名 Step1. 基本資料填寫 Step2. 審查資料填寫 報名者須詳閱簡章中各項權利義務規定, 如因未詳閱簡章各項規定而影響應考或入學資格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輸入報名資料如需造字, 請先 以 # 代替 ( 例如 : 陳薜玲, 請輸入陳 # 玲 ) Step3. 上傳證明文件 Step4. 上傳其他佐證資料 文件上傳限制 : 單一檔案最大 4MB 個人最多上傳 50 MB * 只接受以下檔案格式 : txt, doc, docx, xls, xlsx, pdf, jpg, jpeg, png * 報名截止日前資料可依需求隨時更新 Step5. 資料確認 繳費方式 : 繳費 1. 信用卡繳費 ( 線上刷卡 ) 2. 匯款 :( 繳費完畢需上傳匯款單 ) 銀行名稱 :005 土地銀行高雄分行銀行國際代碼 :LBOTTWTP033 匯款帳號 : 帳戶名稱 : 國立高雄大學 401 專戶 16

20 附錄三 : 國立高雄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國立高雄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100 年 09 月 20 日本校 100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核定通過 105 年 03 月 25 日本校 104 學年度第 6 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第一條國立高雄大學為維護本校各項招生考試之試場秩序與考試公平, 訂定國立高雄大 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 ( 有效證件指 : 國民身分證 有效期 限內之護照 附加相片之健保卡或汽機車駕照四種, 以下稱有效證件 ) 准考證未帶或遺失者, 應向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未帶准考證或有效證件入 場, 如經主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 先准予應試, 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前所缺之准考證或有效證件仍未送達或仍未申請補發者, 則扣減該 科原始成績二分 考試結束前仍未出示有效證件者, 應於該節考試畢由主監試人員陪同至試務辦公 室簽立切結書及拍照存證以備日後查驗, 考生不得拒絕, 違者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第三條考生應按准考證規定之時間入場考試或於面試通知規定之指定地點報到 考生於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不得入場 ; 考生入場後至考試開始六十分鐘內, 未經 主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場, 惟該節考試時間不超過六十分鐘者, 四十分鐘內不得 出場, 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 經制止仍強行入場或離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入場後, 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主監試人員同意在未達前項規定出場時間出場 者, 應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至前項規定可以出場之時間為止, 違者依其情 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面試遲到者得視情節扣減成績或取消面試資格 入場考試或報到時間如有修正 調整情事, 另從其規定 第四條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 在開始作答前, 應先檢查答案卷 座位及准考證三者之 號碼, 均須完全相同, 答案卷上 考試科目 與試題上 考試科目 二者需相符, 如有不符, 應即刻舉手, 請主監試人員查明處理 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應試者,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 一 )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且於作答前,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換至 編定之座位作答, 不扣減其原始成績 ( 二 )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或於作答後,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換至 編定之座位作答,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 三 ) 經主監試人員發現者, 不論考生作答與否, 均扣減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並 得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17 試

21 誤入同一分區之試場且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發現者, 由試務人員陪同至編定之試場應試, 並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 一 ) 於作答前,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 二 ) 於作答後,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 三 ) 經主監試人員發現者, 不論考生作答與否, 均扣減該科原始成績十分, 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誤入不同分區之試場應試者, 或誤入同一分區之試場應試且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發現者, 一律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第五條考生在開始作答前, 應先檢查答案卷, 如有缺漏 污損 印刷不清或准考證號碼錯誤, 應即舉手請主監試人員處理 錯用答案卷者, 由主監試人員記載於試場記載表, 考生以錯用之答案卷繼續作答, 並不得延長考試時間 第六條考生入座後, 應將准考證及有效證件正本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 並於每節考試時在考生名冊上以中文正楷親自簽名, 考生不得拒絕亦不得據以請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 ; 經主監試人員勸導後仍拒絕簽名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七條考生發現試題錯誤 缺漏 污損或印刷不清時, 得舉手請主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第八條考生書寫答案卷, 限用黑色或藍色筆書寫, 並依試題及答案卷上之規定作答, 在作答區外書寫答案或任何文字符號者, 扣減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第九條考生入場後, 除准考證 有效證件 考試必用文具及手錶 ( 未附計算器及收發訊息功能者 ) 外, 所有物品均應立即放置於臨時置物區, 並迅速對號就座, 經主監試人員指示仍不放妥非考試必須用品或就坐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考生應試時不得將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 書籍 紙張 具有計算或記憶等功能之物品及其他足以影響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置於抽屜中 桌椅下 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違者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個人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須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主監試人員查驗後方可使用, 違者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考生攜帶入場之手錶 行動電話及所有物品, 不得發出聲響或有其他影響試場安寧之情形, 違者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條考生不得有夾帶 抄襲 傳遞 交換答案卷 相互交談 窺視他人答案 以自誦或暗號告知他人答案或故意將答案供人窺視抄襲等舞弊情事,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考生亦不得請人頂替或偽造證件進入試場應試,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考生與相關人員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18

22 第十一條考生不得在考桌 文具 准考證 肢體或其他物品上書寫與考試科目有關之文字 符號等, 違者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二條考生應保持答案卷之清潔與完整, 違者按下列規定論處 : ( 一 ) 竄改答案卷之准考證號碼及條碼者, 該科不予計分 ( 二 ) 無故污損 破壞答案卷或在其上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 三 ) 答案卷上顯示自己身分之文字符號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三條考生應於考試離場前將答案卷與試題併交主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攜出試場外, 違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第十四條考生於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 應即停止作答, 靜候主監試人員收取答案卷及試題紙, 違者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 一 ) 鈴聲響畢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 二 ) 經主監試人員警告後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 三 ) 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五條考生未經主監試人員許可, 一經離座, 即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扣減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考生因病 因故 ( 如廁等 ) 須暫時離座者, 須經主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 始准離座, 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 如考試尚未結束, 則仍可繼續考試, 但不得請求延長應考時間或補考 第十六條考生交完答案卷及試題紙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嘩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七條考生不得在試場內飲食 抽菸 嚼食口香糖 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警告 ; 如勸告不理, 則勒令出場 ( 如尚未達依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之出場時間, 應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並陪同至可以出場之時間為止 ), 該科不予計分,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列扣減違規考生成績之規定, 均以扣減該科原始成績至零分為限 第十九條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之行為或發生特殊事故時, 得由主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 提請招生委員會依其情節輕重做適當處理 第二十條考生在本年度內參加本校招生考試及其他入學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 經查證屬實者, 得通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第二十一條考生之答案卷若於試場內或考試結束後遺失, 考生應依規定補考, 拒絕者其該 19

23 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二十二條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 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 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 考生應予充分配合, 違者扣減該科原始成績十分, 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出現侵犯其他考生 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之人身安全, 或嚴重擾亂試場秩 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時, 得中止其該節考試或取消其考試資格, 並依法追 究其責任 第二十三條招生簡章另有規定者, 遵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經本校招生委員會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 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實施 20

24 附錄四 :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 1 條 第 2 條 第 3 條 第 4 條 第 5 條 第 6 條 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5 日教育部臺教高 ( 五 ) 字第 B 號令修正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大學辦理持國外學歷入學學生之學歷採認事宜, 應依本辦法規定為 之 本辦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採認 : 指受理學校就申請人所檢附之國外學歷文件所為與國內同 級同類學校相當學歷之認定 二 參考名冊 : 指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就外國大專校院, 收錄其 名稱 地址所彙集而成並經公告之名冊 三 驗證 : 指申請人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 成績證明等證件, 向我國 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 ( 以下簡 稱駐外館處 ) 申請證明文件為真 四 查證 : 指學校查明證實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 專業評鑑團體對學校認可情形與其入學資格 修業期限及修習課 程等事項 國外學歷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始得採認 : 一 畢 ( 肄 ) 業學校應為已列入參考名冊者 ; 未列入參考名冊者, 應 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 可 二 修業期限 修習課程, 應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申請人申請國外學歷採認, 應自行檢具下列文件, 送各校辦理 : 一 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 二 包括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一份 但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 免附 三 其他學校規定之相關文件 前項第一款文件, 受理學校得逕向申請人國外畢業學校查證 函請我 國駐外館處協助查證, 或請申請人辦理驗證 第六條第八項及第九項之申請人, 得以經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 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出具之證明文件代替第一項第二款資料 第四條第二款所稱修業期限, 指申請人停留於當地學校之修業時間, 其規定如下 : 一 持高級中等學校學歷者, 累計修業時間應符合當地國學制之規定 二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三十二個月 三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八個月 四 持博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十六個月 五 碩士 博士學位同時於同校系 ( 所 ) 修習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 須滿二十四個月 六 以專科學校畢業學歷或具專科學校畢業同等學力進修學士學位 21

25 第 7 條 第 8 條 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十六個月 前項修業期限, 各校應對照國內外學制情形, 以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當地國學制 修業期間學校行事曆及入出國紀錄等綜合判斷, 其所停留期間非屬學校正規學制及行事曆所示修課時間者, 不予採計 修讀學士學位表現優異者, 其修業期限, 得由各校衡酌各該國外大學學制規定及實際情況, 予以酌減 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者, 其修業期限, 得由各校衡酌各該國外大學學制 身心障礙程度及其他實際情況, 予以酌減 經由國際學術合作模式, 同時在國內外大學修讀同級學位者, 不得全程於國內大學修業 ; 其修業期限, 得累計其停留於各當地大學之修業時間, 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不適用第一項規定 : 一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三十二個月 二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十二個月 三 持博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二十四個月 前項申請人於國內外大學修習之學分數, 累計應各達獲頒學位所需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以上 申請人修業時間達第一項或第五項所定修業期限三分之二以上, 其修業期限得由學校就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當地國學制 修業期間學校行事曆 入出國紀錄及國內同級同類學校學制等綜合判斷是否符合大學入學同等學力後予以採認 申請人入學所持國外學歷依國外學校規定須跨國 ( 不包括我國 ) 修習者, 由申請人出具國外學校證明文件並經學校查證認定後, 其跨國之修業期限得併計為第一項所定之當地修業期限, 且該跨國修習學校應符合第四條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 申請人持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設立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學歷入學者, 其停留國內大學之修業期限得併計為第一項及第五項所定之修業期限 第四條第二款所定修習課程, 如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 取得國外學校學歷者, 應在符合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之學校修習科目學分, 或經由國際學術合作在國內大學修習學分, 其學分數並符合國內遠距教學之規定 各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 除藝術類文憑, 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查證後採認外, 應依下列程序為之 : 一 國外高級中等學校學歷或已列入參考名冊之國外學校學歷, 由各校依本辦法規定採認 二 未列入參考名冊之國外學校學歷, 各校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查證後採認 前項採認如有疑義時, 學校應組成學歷採認審議小組進行採認 ; 該小組之組織及運作規定, 由學校定之 經前項學校審議小組審議後仍無法逕行採認者, 學校得敘明疑義, 並 22

26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部協助 第 9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2 條第 13 條 各校辦理國外學歷查證, 應由申請人出具授權查證之同意書及相關文件 各校向申請人國外畢業學校查證, 或函請駐外館處協助查證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之項目如下 : 一 入學資格 二 修業期限 三 修習課程 四 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對學校認可情形 五 其他必要查證事項 國外學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予採認 : 一 經函授方式取得 二 各類研習班所取得之修課證書 ( 明 ) 三 取得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未獲得博士學位, 申請採認相當於碩士學位資格 四 未經註冊入學及修業, 僅以論文著作取得博士學位 五 名 ( 榮 ) 譽學位 六 非使用中文之國家或地區, 以中文授課所頒授之學歷 但不包括高級中等學校學歷 七 未經本部核定, 在我國所設分校 分部及學位專班, 或以國外學校名義委託機構在國內招生授課取得之學歷 八 以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學歷不符第七條規定者 申請人所提供之各項證件, 有偽造 變造 冒用等不實情事, 經調查屬實者, 應予撤銷其學歷之採認 獲錄取者, 撤銷其入學許可 ; 已註冊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 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 ; 畢業後發現者, 撤銷畢業資格, 並請申請人繳還及註銷學位證書 ; 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國內各用人或考試機構採認國外學歷者, 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參照本辦法規定辦理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3

27 附錄五 :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24 民國 102 年 4 月 30 日修正 第一條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以下簡稱本條例 )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本辦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大陸地區學歷證件 : 指由大陸地區各級各類學校或學位授予機構 ( 以下簡稱機構 ) 發給之 學歷證件, 包括學位證 ( 明 ) 書 畢業證 ( 明 ) 書及肄業證 ( 明 ) 書 二 查驗 : 指查核驗明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 且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 間團體驗證之相關證件, 或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及其他依本 辦法規定應檢具之相關證件 三 查證 : 指依大陸地區學歷證件 成績證明 論文等文件 資料, 查明證實當地政府權責機 關對學校或機構認可情形與其入學資格 修業期限及修習課程等事項 四 採認 : 指就大陸地區學歷完成查驗 查證, 認定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相當之學歷 五 認可名冊 : 指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就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研究及教學品質進行 認可後, 收錄其名稱 地址所彙集並公告之名冊 第三條下列人民持有大陸地區學歷證件者, 得依本辦法申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 一 臺灣地區人民 二 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三 申請於臺灣地區大專校院依法於境外開設之專班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四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五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前項人民, 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修正生效後, 於當學期或以後學期入學於大陸 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 始得依本辦法申請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採認 第四條符合前條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 : ( 一 ) 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學歷證件 畢業證 ( 明 ) 書或肄業證 ( 明 ) 書 及公證書影 本 ; 必要時, 另應檢附歷年成績證明 ( 二 ) 前目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 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二 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 : ( 一 ) 肄業 : 1 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肄業證 ( 明 ) 書 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影本 2 本目之 1 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 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 二 ) 畢業 : 1 畢業證 ( 明 ) 書

28 2 學位證( 明 ) 書及歷年成績 但高等學校或機構專科學歷, 得免檢具學位證 ( 明 ) 書 3 本目之 1 及之 2 文件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4 碩士以上學歷者, 並應檢具學位論文 前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至之 3 文件, 經本部依第六條規定查證認定有疑義時, 並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前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及之 2 文件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影本 二 前款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除應依前二項規定辦理外, 並應檢具居留證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除應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外, 並應檢具國民身分證 第五條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學歷採認, 除準用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規定檢具文件外, 並應檢具國民身分證明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臺灣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大學就讀後, 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 經由學術合作, 同時在本部認可名冊內所列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修讀學位者, 其申請學歷採認, 得免檢具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畢業證 ( 明 ) 書 第六條大陸地區學歷之採認,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持大陸地區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除第二款以外, 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 二 持大陸地區中等學校學歷 高等學校或機構專科學歷擬就讀學士學位, 或持大陸地區中等學校學歷擬就讀二專副學士學位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由就讀學校辦理查驗後, 送本部辦理查證及認定 三 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碩士 博士學位, 或申請於臺灣地區大專校院依法於境外開設之專班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由就讀學校辦理查驗後, 送本部辦理查證及認定 四 持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除前款以外, 由本部辦理採認 前項第一款所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指申請學歷採認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無戶籍者, 指申請學歷採認當事人擬就讀學校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本部辦理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查證 認定及第四款採認, 必要時, 得委託學校 機關 ( 構 ) 或團體為之 第七條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修業期間及修習課程, 應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各級學歷或學位之修業期間, 規定如下 : 一 持專科學歷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二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三十二個月 三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八個月 四 持博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25

29 五 碩士 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二十四個月 六 以專科學校畢業學歷或具專科學校畢業同等學力進修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 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經由學術合作, 同時在臺灣地區大學及本部認可名冊內所列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修讀學 位者, 該二校修業期間, 得依下列規定予以併計, 不適用前項規定 但在二校當地修習學分數, 累計應各達獲頒學位所需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以上 : 一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三十二個月 二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二個月 三 博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二十四個月 前二項修業期間, 應以申請人所持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行事曆及相關文件綜合判斷 第八條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採認, 應以認可名冊內所列者為限 ; 其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 不予採認 : 一 非經正式入學管道入學 二 採函授或遠距方式教學 三 經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方式通過後入學 四 在分校就讀 五 大學下設獨立學院授予之學歷 六 非正規學制之高等學校 七 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相關之學歷 八 學士以上學位未同時取得畢業證 ( 明 ) 書及學位證 ( 明 ) 書 九 其他經本部公告不予採認之情形 第九條經本部採認之大陸地區學歷, 不得以該學歷辦理臺灣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之審查及教師資格之取得 第十條外國人 香港及澳門居民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準用本辦法所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採認之 規定 第十一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自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制定生效後, 至九十九 年九月三日修正生效前, 已於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 其所取得之學歷或學 位, 符合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 得申請參加本部自行或委託學校 機關 ( 構 ) 或團體辦 理之學歷甄試 ; 經甄試通過者, 由本部核發相當學歷證明 前項甄試, 得以筆試 口試 論文審查或本部公告之方式辦理 申請參加學歷甄試應檢具之文件, 準用第四條規定 第十二條申請人所提供之各項證件, 有偽造 變造 冒用情事者, 應予撤銷其學歷之採認, 涉及 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6

30 21 附件一 : 郵寄信封封面 ( 通訊報名 現場報名用 ) 考生資料 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 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通訊報名專用信封 報考人 : 聯絡電話 : 通訊地址 : 上課地點 : 高雄 金門 考生自行 貼足限時 掛號郵資 面試地點 : 高雄 金門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國立高雄大學 EMBA 中心收 考生繳交資料 注意事項 1 報名表: 繳交報名費之 電匯收據 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文件之影本 ) 2 資料審查表 3 持持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 請依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告之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 ( 請參照簡章附錄五 ),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4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 請繳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原國外畢業學校畢業證書正本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 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出入境紀錄 5 專班所規定報名時須繳交之審查資料( 含資格審查表 畢業證書影本及工作服務年資證明 ) 1 請依編號順序逐一確認並於方框內打勾 2 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 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 裝入 B4 信封內 3 每一信封以裝一份報名表為限, 並請以限時掛號寄件 ; 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而致無法報名者, 責任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4 網路報名日期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起至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 止 5 繳費及郵寄報名表件日期 : 錯誤! 找不到參照來源 止, 以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6 現場報名日期 :107 年 11 月 30 日 ( 五 ) 起至 108 年 1 月 3 日 ( 四 ) 止 27

31 附件二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報名表 ( 通訊報名 現場報名用 ) 准考證號碼 : ( 考生勿填 ) 考生姓名 身分證字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民國年月日 上課地點 面試地點 高雄 金門 高雄 金門 行動不便考生 是 否 其他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及 聯絡電話 緊急連絡人 ( 一 ) 緊急連絡人 ( 二 ) 地址 : 電話 :( 公 ) ( 宅 ) ( 行動 ) (Fax) 與本人關係 與本人關係 兵役狀況 已退役 國軍志願現役人員 免服兵役 消息來源 報考資格 學歷 ( 力 ) 資格 28 緊急連絡人電話 ( 含行動 ) 緊急連絡人電話 ( 含行動 ) 國軍義務現役人員, 於考上後報到業證時須檢附服役部隊出具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始上課日 前可以退伍或解除召集之證明文件正本 親友介紹 電台 公車 捷運 招生說明會 社區大樓 里長宣傳 企業或公務機關海報 本校網頁 本校 LINE 官方社群 本校宣傳單張 本校師長同學宣傳 FB 廣告 其他 大學畢業 碩士畢業 博士畢業 在學士班肄業, 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退學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 ( 含實習 ) 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 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 ; 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 ; 取得專科進修 ( 補習 ) 學校資格證明書 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 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者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 二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32 經歷資格 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具 學士學位 或 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 者, 須有 3 年工作年資經驗 具 碩士學位 或 報考大學博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 者, 須有 2 年工作年資經驗 具博士學位者, 不限工作年資經驗, 但須具有工作年資經驗 畢 ( 肄 ) 業學校畢 ( 肄 ) 業科系畢 ( 肄 ) 業年月 畢 ( 肄 ) 業學校國別 中華民國 大陸地區 外國學歷 切結書 本人保證上述所填資料與事實相符, 事後若經發現學 經歷證件與報考資格不符者, 同意取消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考生簽章中華民國年月日 繳交報名費之匯款收據正本浮貼欄 報名費 : 新臺幣貳仟參佰元整, 請以 電匯入土地銀行高雄分行 ( 銀行國內代碼 :005; 銀行國際代碼 :LBOTTWTP033) 匯款帳號 , 戶名 國立高雄大學 401 專戶 方式繳交報名費 請務必在匯款單之備註欄中註明 考生姓名 報考組別 及 報名參加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 等字樣並將匯款之收據正本浮貼於本欄上 現場報名者 : 由收款人員開立收據, 並於浮貼欄註記收據流水號及加蓋經手人戳章, 以示繳款證明 收據流水號 : 經手人 : 身分證正面影本黏貼欄 資格審查簽章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反面影本黏貼欄 29

33 ( ) 附件三 : 資料審查表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資料審查表 為提供入學之依據與審查評分之參考, 請詳細確實填寫以下各項資料, 本資料僅供本專班審查之用, 對外絕對保密 考生姓名 學 歷 資 料 現任職機構基本資料 從最高學歷回溯至專科 擅長外國語言任職機構名稱 准考證號碼 校名科系學位起訖年月 自年月至年月 自年月至年月 自年月至年月 英文 其他 ( ) 若有證明文件敬請檢附影本 任職部門職稱 任職機構總員工數 主要服務項目 ( 或主力產品 ) 職位下管理員工數 年預算額 ( 或營業額 ) 任職機構資本額 億 億 ( 考生勿填 ) 萬元 萬元 現職年資自民國年月日至民國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曾任職機構(從現職回溯) 機構名稱 職 稱 任職期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機構名稱 職 稱 任職期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機構名稱 職 稱 任職期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請簡述個人攻讀 EMBA 的主要動機 ( 請扼要簡述 ) 就 讀 動 機 30

34 請簡述個人最有意義的領導與失敗經驗, 並解釋為何失敗及學習經驗 ( 請扼要簡述 ) 學 習 經 驗 個人專業成就或傑出事項 未 含曾獲得之榮譽 證照 考試資料 特殊表現 曾參加進修課程 等, 並得檢附相關資料證書影印本 ; 請擇優至多填寫五項 請簡述個人對未來的生涯規劃 目標及期望 ( 請扼要簡述 ) 來 期 望 以上所填之資料完全屬實, 同時, 本人並授權國立高雄大學查明上述資料 若所述不實, 願接受國立高雄大學入學資格裁決 無 有介紹人 : 報名人簽名 / 蓋章 : 備註說明 : 1. 以上各項如有證明文件, 請提供書面影印資料, 並依順序排妥以利審查, 所附資料均不予退還 2. 本表填妥後,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3. 可用電腦打字或親筆填寫 填寫時, 務必字跡工整, 若因字跡潦草無法辨識影響權益, 由考生自行負責 4. 不敷使用時, 請自行影印 31

35 附件四 : 工作服務年資證明書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報名考生工作服務年資證明書 准考證 號碼 ( 考生勿填 ) 上課地點 高雄 金門 面試地點 高雄 金門 考生姓名服務機關服務部門服務年資 性別 男 女 地址 : 電話 : 職稱 身分證 字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月 工作內容概述 說明 : 一 每一份工作填寫一張, 不敷使用時, 請自行影印 二 本服務機關保證上表各欄所填均屬事實, 報名後如查證不實, 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 本證明書僅供服務年資證明之用 四 服務機關另有統一格式者, 可依其規定, 但應包括本表全部內容 五 本證明書請事先申請兩份, 一份供資料審查使用, 另一份於錄取後驗證報到時使用 ( 蓋服務機關及首長 負責人 印信處 ) 中華民國年月日 32

36 附件五 : 推薦信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推薦信 一 報考人基本資料 : 姓 名 身分證 字 號 性別 學 歷 學系 ( 科 ) 大學 ( 專科學校 ) 年 月畢業 組 報 班 考 EMBA 別 班 二 推薦人資料 :( 請推薦人親自填寫 ) ** 本項資料列為機密, 不予公開 ** 推薦人姓名服務單位 聯絡 電話 職稱 ( ) 聯絡 地址 縣區鄉村街 市市鎮里路段巷弄號 三 對申請人之評價 : 1. 學習研究 5 傑出 4 優良 3 頗佳 2 良好 1 普通 0 待觀察 2. 專業技能 5 傑出 4 優良 3 頗佳 2 良好 1 普通 0 待觀察 3. 特殊才藝 5 傑出 4 優良 3 頗佳 2 良好 1 普通 0 待觀察 4. 組織能力 5 傑出 4 優良 3 頗佳 2 良好 1 普通 0 待觀察 5. 表達能力 5 傑出 4 優良 3 頗佳 2 良好 1 普通 0 待觀察 6. 社會服務 5 傑出 4 優良 3 頗佳 2 良好 1 普通 0 待觀察 7. 領導能力 5 傑出 4 優良 3 頗佳 2 良好 1 普通 0 待觀察 8. 綜合表現 5 傑出 4 優良 3 頗佳 2 良好 1 普通 0 待觀察 9. 其他傑出事蹟 : 評語 : 推薦人簽章 : 共 頁中華民國年月日 1. 本張若不敷使用, 可以規格相同之紙張書寫 2. 本推薦函請推薦人置入自備信封袋, 親自彌封, 並於封口簽章 ; 交報考人連同報名表 件 審查資料及文件裝入專用報名信封袋, 寄回本校 ( 請依所需份數, 自行影印備用 ) 33

37 附件六 : 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覆表 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覆表 考生姓名 報考組別 准考證號碼 複查科目 ( 項目 ) 查覆後分數 複查回覆說明 : 申請人簽章 :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 年月日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 複查申請期限 : 請於 108 年 1 月 25 日 ( 五 ) 前提出申請 二 申請方式 : 成績單 ( 可上網列印 ) 與本表以傳真方式傳至國立高雄大學 (Fax)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07) 轉 8241~8243), 以便複查, 查詢結果以傳真或電話回覆 三 本表正面 准考證號碼 姓名 報考組別 申請日期 複查項目名稱 要填寫清楚正確 ; 同一科目或項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四 資料審查 與 面試 成績, 以成績有否登錄錯誤 加總錯誤 漏閱答案等情形為範圍, 不得提出重閱或重審, 亦不得要求檢視 經複查成績若因分數增減致錄取結果有所異動者, 申請複查之考生本人不得提出異議 34

38 附件七 :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准考證號碼姓名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之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考生簽章日期年月日 第一聯 國立高雄大學 EMBA 中心存查 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准考證號碼姓名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 108 學年度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之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考生簽章日期年月日 國立高雄大學 EMBA 中心蓋章 : 注意事項 : 第二聯 寄還考生留存 一 錄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 請填妥本聲明書後將 聲明書 及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郵寄或親送 :81148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 EMBA 中心 收 信封上請註明 放棄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錄取資格 二 本聲明書經 EMBA 中心核章後, 第一聯由 EMBA 中心存查, 第二聯寄還考生留存 三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請考生慎重考慮 35

39 附件八 : 金門國礎國小交通路線示意圖 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生錄取新生 提前於 108 年 2 月入學申請表 申請人 准 考 證 號 碼 錄 取 系 所 組 別 學系 ( 碩 碩專 博 ) 士班 組 一般生 在職生 入 學 學 歷中華民國 年 月 及 年 月 大學 通 訊 地 址 系 ( 研究所 ) 畢業 e - m a i l 電 話 通訊 :( ) 戶籍 :( ) 手機 : 申 請 人 ( 簽章 ) 年 月 日 申請人不同於代辦人者, 請填寫下列資料 : 代理人 : ( 簽章 ) 代 辦 人電子郵件 : 電話 : 手機 : 流程 ( 本表填寫後請依序至下列單位辦理 ): 1. 系所主管 2. 教務處註冊組 新生學號 : 領取新生入學資訊 一 提前入學申請期間 : 自 108 年 1 月 31 日 ( 四 ) 起至 108 年 2 月 1 日 ( 五 ) 止 二 本申請表連同學歷證書影本乙份 ( 正本須留存入學就讀系所 ) 經系所主管核章後由申請人或代辦人持送教務處註冊組 36

40 附件九 : 金門國礎國小交通路線示意圖金門國礎國小交通路線示意圖 網址 : 地址 : 金門縣金寧鄉榜林村榜林 21 號 2 樓電話 :

41 附件十 : 國立高雄大學交通路線示意圖 國立高雄大學交通路線示意圖 38

42 40 附件十一 : 國立高雄大學校內大樓位置 國立高雄大學校內大樓位置 39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名稱修正日期法規類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 106 年 06 月 02 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 1 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列印時間 :106/06/21 10:05 第 2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條文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 為建構終身學習社會及因應國民升學及繼續進修需求, 本部遂依國際視野 制度彈性 學用密合及確保品質等原則, 全面檢討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報考資格之規範條件, 以促使本標準之規定更合乎國家與社會實際需要及人民需求, 爰修正本標準, 其修正要點如次 : 一 增訂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發布,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家長教育選擇權, 配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之修正, 及配合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推動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制度, 並因應大學藥學系六年臨床藥學學制之設立, 以符合六年臨床藥學學制的實際狀況與規劃, 且基於鼓勵並回應國民升學需要,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華梵大學八十八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招生簡章

華梵大學八十八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招生簡章 108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 校址 :22301 新北市石碇區華梵路 1 號電話 :02-26632102 轉 2230~2236 傳真 :02-26633763 網址 :http://www.hfu.edu.tw LINE 官方線上咨詢服務 ID:@gotoHFU - 1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報名日期書面審查資料上傳期限口試日期 108 年 3 月 28 日

More information

2015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mail.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5 年 0 5 月 2 0 日 2015... 2... 3... 4... 6... 6... 7....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國立高雄大學 105 學年度海西國際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IEMBA)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4 學年度第 4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目 重要日程表..1 簡章內容壹 報考資格... 2 貳 修業年限... 2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2 肆 招生碩士學程專班別 報考資格 招生名額 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5 伍 考試地點...

More information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1 2 102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護理類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修訂表 貳 登記資格 ( 二 ) 同等學力 : 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增訂之 第 2-1 條條文及第 5 條修訂, 修正對照表如下表所示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1.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 5. 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 1. 原第 5 條修 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正為第 1 條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7EMLBA\302\262\263\271.doc)

(Microsoft Word - 97EMLBA\302\262\263\271.doc)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臺高 ( 一 ) 字第 九二 一一二九七號函核定之國立高雄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辦法訂定 國立高雄大學九十七學年度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LBA) 招生考試簡章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九十六學年度第三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招生公告與簡章發售 96 年 11 月 28 日 ( 三 ) 網路報名 96 年 12 月 25 日 ( 二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附錄一 報名表填表說明 一 本表為報考本校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考試專用 二 本表除 報名序號 由本校作業人員填寫外, 其餘各欄由報考考生親自以正楷詳細填寫, 字體切勿潦草 三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應與所繳交學歷證件相符 ( 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互不一致, 應先向戶籍機關 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後, 或附上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始得據以報考 ) 四 通訊住址欄, 請填寫本年九月以前不變更且報考人最易準時收件之地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3 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3,105 網址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碩士在職專班 : 教育研究所學系電話 :(03)265-6801 招生名額考試科目及配分 組別 ( 身份別 ) 代號名額組別項目滿分 佔總成績比例 教育行政組 7661N 14 教育行 審查資料 100 50% 學校諮商輔導組 7663N 8 政組 面試 100 50% 科學教育組 7662N 18 合計 40 名 入學資格 : 1. 大學畢業或滿足大學同等學歷 ( 力 ) 資格 2. 工作滿 1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 107 學年度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107 學年度 原住民專班招生簡章 高齡健康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報名日期 : 107 年 0 1 月 10 日至 0 2 月 26 日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招生諮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More information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06-5979566 # 7011 網址 :http://www.feu.edu.tw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目錄 壹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重要日程 1 貳 報考資格 1 參 修業年限 1 肆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伍 資格審查及寄發准考證 2 陸 招生系所 名額 考試科目時間...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30 日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臺東大學 104 學年度產業管理與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校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報名查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http://coce.nttu.edu.tw/bin/home.php 網路報名系統 :http://enro.nttu.edu.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25 日 截止日 105 年 1 月 25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105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6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5 學年度第 8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目錄 重要日程公告... 1 簡章內容 壹 報考資格... 2 貳 修業年限... 2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注意事項... 2 肆 招生系所 錄取名額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考試項目與方式 總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標 準... 6 伍 口試 面試時間表...

More information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月 25 日 ( 二 )108 年 6 月 08 日 ( 三 )108 年 6 月 22 日 ( 四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2 日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 106 學年度綠色產業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簡章 ( 本簡章節錄自本校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 報名日期 105 年 12 月 19 日至 106 年 01 月 23 日止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依教育部 103.02.21 臺教學 ( 四 ) 字第 1030020376 號函辦理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 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一律由本校網站下載 校址 :24305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 3 段 22 號專線 :( 日 ) 02-22964275 傳真 :( 日 ) 02-22964276 網址 :http://www.lit.edu.tw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4_101\267s\245[\251Y\261M\257Z\251\333\245\315\302\262\263\271-\275T\251w\252\251.doc)

(Microsoft Word - 04_101\267s\245[\251Y\261M\257Z\251\333\245\315\302\262\263\271-\275T\251w\252\251.doc) 2012 年 4 月 18 日本校 101 學年度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第 7 次會議通過 學年度 ( 新加坡 ) 輔導與諮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目錄 重要日程表 -------------------------------------------------2 考試資訊 ---------------------------------------------------3 壹 修業年限 -----------------------------------------------4

More information

東南技術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東南技術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醒吾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招生入學簡章 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30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1132 號函核定 醒吾科技大學碩士班招生委員會 校 址 :24452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 1 段 101 號 電話總機 :02-26015310 資訊科技應用系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轉分機 3301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轉分機

More information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33662388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aca.ntu.edu.tw/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p/ 編印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108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105 年 12 月 12 日至 106 年 1 月 6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0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www.gf.ntnu.edu.tw/ (105 年 10 月 2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107 學年度招生簡章 校址 :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 臺南校區 ) 網址 :www.ukn.edu.tw 電話 :06-2559000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More information

學 國立臺北大學 106 學年度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校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招生專線 :02-86741111#66119 招生傳真 :02-86718006 招生資訊網 :www.ntpu.edu.tw/exam 105.10.27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目 錄 試務重要日程表 -----------------------------------------------------------------------------------2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www.nqu.edu.tw 電話 :(082)313367 傳真 :(082)312347 1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網路報名 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寄送截止日 104 年 11 月 16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104 學年度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重要日程表... 3 壹 法令依據 :... 4 貳 報考資格 :... 4 參 修業年限與授課地點 :... 4 肆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 5 伍 考試資訊及成績規定... 6 陸 錄取標準... 7 柒 放榜... 7 捌 驗證與報到 :..

目錄 104 學年度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重要日程表... 3 壹 法令依據 :... 4 貳 報考資格 :... 4 參 修業年限與授課地點 :... 4 肆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 5 伍 考試資訊及成績規定... 6 陸 錄取標準... 7 柒 放榜... 7 捌 驗證與報到 :.. 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12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境外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國立屏東大學境外招生委員會編印地址.. 90004 屏東市民生東路 51 號 ( 屏商校區 ) 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查詢電話..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08)7663800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6 年 10 月 26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2~1105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6 學年度研究所碩 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5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公告 日期 105.09.23( 五 ) 下午五點 網路報名 105.10.13( 四 )~105.10.26( 三 ) 報名費轉帳截止日 105.10.27( 四 ) 書面審查資料暨報名表件郵寄截止日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康寧大學 招生委員會 編印 709 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www.ukn.edu.tw 06-2559000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More information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主辦本招生,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的目的下, 進行處理 利用及授權查核 本校將善盡良善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本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校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主辦本招生,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的目的下, 進行處理 利用及授權查核 本校將善盡良善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本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校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107 年 10 月 17 日 108 學年度招生策略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中州科技大學招生入學服務中心校址 :510-03 彰化縣員林市山腳路 3 段 2 巷 6 號電話 :(04)8359000 轉分機 1241 ~ 1243 傳真 :(04)8344542 網址 :http://www.ccut.edu.tw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貳 報名資訊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貳 報名資訊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 1 貳 報名資訊 ---------------------------------------------------------------------------- 1 參 招生學系分則 ( 學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教專簡章-網路.doc

Microsoft Word - 104教專簡章-網路.doc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104 學年度 教師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招生班別經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2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30130082 號函核定招生簡章經 103 年 11 月 18 日本校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地址 :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電話 :(03)5213132 轉 2304 2300 傳真 :(03)5617287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nhcue.edu.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23 日 截止日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二 )~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准考證寄出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7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1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311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7 年 10 月 25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4 1105 1138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7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5 學年度研究所碩 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4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公告 日期 104.09.25( 五 ) 下午 5 時起 網路報名 104.10.15( 四 )~104.10.28( 三 ) 報名費轉帳截止日 104.10.29( 四 ) 書面審查資料暨報名表件郵寄截止日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7 年 10 月 25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4 1105 1138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105 學年度秋季班 )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招生簡章 招生網址 :http://www.ncnu-com.com/emba/c/ 本校地址 :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TEL:+886-49-2910960 轉 4591 4592;+886-49-2918270 FAX:+886-49-2915722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國立中興大學 105 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 一般生請詳第 1~3 頁, 大陸地區學生請詳第 4 頁及外國學生請詳第 5 頁 ) 一至四年級 管理 法政學 院 1 ( 含五年級 ) 學費 16,530 16,530 16,670 16,710 16,670 雜費 6,860 7,210 10,440 11,170 10,660 合計 23,390 23,740 27,110 27,880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 研究所碩士班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6 學年度第 3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目錄 重要日程表 1 簡章內容壹 報考資格... 2 貳 修業年限... 2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注意事項... 2 肆 各系所招生名額總表... 7 伍 招生系所 身分別 招生名額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考試科目與方式 總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標準...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 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6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公告 日期 106.09.29( 五 ) 下午五點 網路報名 106.10.19( 四 )~106.10.26( 四 ) 報名費轉帳截止日 106.10.27( 五 ) 書面審查資料暨報名表件郵寄截止日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1 日本校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2,103 網址 :http://www.tnu.edu.tw/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 管理學院 EMBA 華南專班 招生簡章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管理學院 EMBA 華南專班招生委員會簡章網址 :http://www.emba.ntut.edu.tw 報名文件郵寄地址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進修部本校招生委員會電話 :+886-2-2771-2171 轉 1723 江小姐洽詢時間 : 週一至週五,13:30~21:00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1-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午 5 時 3.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5 年 6 月 08 日 ( 週三 ) -2- 簡章在本校招生網站上免費下載,

More information

103N_GenlReg

103N_GenlReg 103 年 10 月 3 日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104 年 9 月 17 日 105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104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 2 段 58 號網址 : http://www.oit.edu.tw 招生專線 : (02)7738-7708 傳真 : (02)7738-6471 中華民國 : 104 年 1 月 29 日 亞東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編印 Creativity Consideration Communication Cooperation 亞東技術學院 104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學年度 碩士班招生簡章 ( 附件 ) 106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14 日報名 107 年 2 月 4 日筆試地點 : 臺北考區與臺南考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85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msentry

More information

華梵大學八十八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招生簡章

華梵大學八十八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招生簡章 108 學年度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校址 :22301 新北市石碇區華梵路 1 號電話 :02-26632102 轉 2230~2236 傳真 :02-26633763 網址 :http://www.hfu.edu.tw LINE 官方線上咨詢服務 ID:@gotoHFU - 1 - 重要日期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3 月 28 日 報 書面審查組 名 面試組

More information

ZX 102 國 文 科 大 甲 高 中 朱 碧 霞 老 師 壹 前 言 102 99.07.29 1. 2. 3. 4. 99 101 38 2 76 1 24 102 1. 20 2. 6 18 1 貳 試 題 分 析 99 101 102 一 選 擇 題 1 99~101 年 試 卷 架 構

ZX 102 國 文 科 大 甲 高 中 朱 碧 霞 老 師 壹 前 言 102 99.07.29 1. 2. 3. 4. 99 101 38 2 76 1 24 102 1. 20 2. 6 18 1 貳 試 題 分 析 99 101 102 一 選 擇 題 1 99~101 年 試 卷 架 構 102 四技二專 統一入學測驗 大甲高中 朱碧霞 老師 共同科目 國文 發行人 陳炳亨 總召集 周耀琨 總編輯 蔣海燕 主 編 陳俊龍 校 對 黃筱閔 美 編 林靖雨.本書內容同步刊載於翰林我的網 出 版 民國一 二年一月 發行所 7 0 2 4 8 臺南市新樂路 76 號 編輯部 7 0 2 5 2 臺南市新忠路 8-1 號 電 話 (06)2619621#314 E-mail periodical@hanlin.com.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附件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與美國德州大學阿靈頓分校高階管理碩士雙聯學位 E M B A 專班招生簡章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與美國德州大學阿靈頓分校高階管理碩士雙聯學位 EMBA 專班招生委員會簡章網址 :http://www.emba.ntut.edu.tw 報名文件繳交地址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進修部電話 :(02)2771-2171 轉 1700 1725 傳真 :(02)2752-4269

More information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公告簡章 104 年 6 月 10 日 ( 三 ) 簡章下載網址 報名及繳交資料 申請入學審查作業 1. 網路及通訊報名 : 104 年 6 月 30 日 (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公告簡章 104 年 6 月 10 日 ( 三 ) 簡章下載網址  報名及繳交資料 申請入學審查作業 1. 網路及通訊報名 : 104 年 6 月 30 日 ( 中華民國一 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三經本校一 三學年度第十次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校址 :613 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 51 號電話 :(05)3623133 或 (05)3622889 轉 223 225 311 招生處傳真 :(05)3622505 網址 :http://www.toko.edu.tw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1 0 4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 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7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公告 日期 107.09.28( 五 ) 下午五點 網路報名 107.10.18( 四 )~107.10.25( 四 ) 報名費轉帳截止日 107.10.26( 五 ) 書面審查資料暨報名表件郵寄截止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方案招生簡章 103 年 12 月 12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招生學系 簡章發售問題 放榜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午 3.. 00 至 10.. 00, 寒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招生學系相關問題

More information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30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1 次委員會議通過 105 學年度二技進修部 現役軍人在職專班 單獨招生簡章 育達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校 網 址 :36143 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 168 號 址 :http://www.ydu.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037)651-188 分機 1301~1303 招生事務中心 考生專線 :(037)651-088

More information

年 月 日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

年    月    日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 景文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24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00085844 號函核定之招生辦法辦理 102 年 10 月 7 日本校 103 學年度日間部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校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99 號電話 :(02)82122000 分機 2170 2174 傳真 :(02)82122199 網址 :http://www.j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105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15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msptentry (105 年 10 月 2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97年 月 日本校98學年度

97年  月  日本校98學年度 107 年 1 月 31 日本校 107 學年度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 一律網路報名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編印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招生重要日程 簡章下載 網路報名及資料繳交 准考證列印 項目日期備註 即日起 107.02.21( 三 )~ 107.03.13( 二 ) 107.03.21(

More information

97AMBA

97AMBA 97 年 3 月 11 日本校 9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6 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97 學年度商管專業學院碩士班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 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 電話 :(05)537-2636 目錄 壹 招生依據 ----------------------------------------------------------------------------------------------------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7 年 12 月 4 日 9:00 至 108 年 5 月 28 日 12:00 止繳費期間 :107 年 12 月 4 日 9:00 至 108 年 5 月 28 日 15:30 止 報名網址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招生系統 :icare.cycu.edu.tw 招生信箱

More information

一貫道崇德學院

一貫道崇德學院 一貫道崇德學院 I.K. T. Chong-De School 108 學年度一貫道研究所本國學生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學校地址 : 54552 南投縣埔里鎮鯉魚路 25-8 號招生資訊網 : www.iktcds.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 (049)2988675#206 FAX:( 049)2989314 一貫道崇德學院招生考試委員會編製 107 年 12 月 27 日經本校校級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More information

臺大EMBA103招生簡章

臺大EMBA103招生簡章 104 學年度 臺大 - 復旦 EMBA 境外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管理學院 EMBA 辦公室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3366-5406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emba.ntu.edu.tw 報名登入網址 : http://gra103.aca.ntu.edu.tw/fudan 編印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臺大 - 復旦 EMBA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108 年 01 月 07 日臺教技 ( 一 ) 字第 1070230375 號函辦理 黎明技術學院 108 學年度 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一律由本校網站下載 校址 :24305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 3 段 22 號專線 :( 日 ) 02-22964275 傳真 :( 日 ) 02-22964276 網址 :http://www.lit.edu.tw 黎明技術學院 108 學年度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下載 網路登錄 免費提供網路下載, 不發售紙本簡章 https://enter.apic.edu.tw/enter/ 截止時間 :105 年 05 月 25 日 ( 三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下載 網路登錄 免費提供網路下載, 不發售紙本簡章 https://enter.apic.edu.tw/enter/ 截止時間 :105 年 05 月 25 日 ( 三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編 地 印 :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 址 :35153 苗栗縣頭份市珊湖里學府路 110 號 電話 :037-605599 傳真 :037-605594 網址 :http://enter.apic.edu.tw/enter/ 本簡章無販售紙本, 請自行下載列印 一律網路報名, 報名費及相關報名表件寄件, 以郵戳為憑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11114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華岡路 55 號電話 :(02)2861-0511 傳真(02)2861-8701 http://www.pccu.edu.tw 中國文化大學 106 學年度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不販售紙本簡章 ) 106.1.4 (三) 網 路 報 名 網路上傳資料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繳交報名費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 ) 106.2.8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6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106 年 3 月 16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放榜及簡章問題諮詢 試場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 午 3.. 00 至 10.. 00,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試場 (02)2905-2224

More information

一、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一、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考試入學 招生簡章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5 花蓮市建國路二段 880 號報名網址 :https://linuxweb.tcust.edu.tw/recruit/index.html 電話 :(03)8572158 轉 2728 2729 2730 (107 年 12 月 19 日經本校 108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技術專刊 103-2 (NO.158) 與 應用 作 製 定價 新臺幣30元 行 政 院 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中華民國103年6月 編印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More information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Creativity Consideration Communication Cooperation 亞東技術學院 101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說明 簡章公告 101.1.18( 星期三 ) 至本校招生資訊網自行下載, 不另販售 報名 101.3.14 上午 9:00 ~101.4.12 下午 17:00 ( 星期三 ~ 星期四 ) 一律網路報名網址 :http://recruit.oit.edu.tw/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4 學年度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招生簡章 本學程採全英語授課 報名期間 104 年 1 月 13 日 ( 二 )09:00 至 104 年 2 月 10 日 ( 二 )12:00 止 繳費期間 104 年 1 月 13 日 ( 二 )09:00 至 104 年 2 月 10 日 ( 二 )15:30 止 報名網址 :http://www.icare.cycu.edu.tw/ 點選 網路報名 104

More information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National Kaoshiung Normal University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公告網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章上網日期 :105 年 12 月 5 日至 106 年 1 月 13 日 簡章免費下載 報名及准考證下載網址 :http://sso.nknu.edu.tw/recruit/art-aboriginal.aspx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106 學年度 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106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3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79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singleentry (105 年 11 月 1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4學年度產業碩士專班招生簡章 105年春季班 報名期間 104 年 12 月 1 日 二 9 00 至 104 年 12 月 22 日 二 12 00 止 繳費期間 104 年 12 月 1 日 二 9 00 至 104 年 12 月 22 日 二 15 30 止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 招生系統 http://www.icare.cycu.edu.tw 招生信箱 icare@cycu.edu.tw

More information

龍華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

龍華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 104 學年度龍華科技大學進修部 風雲再起 - 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8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第 10409 次會議決議通過 校址 :33306 桃園市龜山區 ( 新莊 廻龍 ) 萬壽路 1 段 300 號網址 :http://www.lhu.edu.tw 電話 :(02)8209-3211 轉 3913~3917( 洽公時間 15:00~20:00) 傳真 :(02)8209-6391

More information

中州科技大學102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中州科技大學102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107 年 2 月 7 日 107 學年招生委員會第 5 次會議通過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招生簡章 中州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校址 :510-03 彰化縣員林市山腳路 3 段 2 巷 6 號電話 :(04)8359000 轉 1240 ~ 1244 傳真 :(04)8344542 網址 :http://www.ccut.edu.tw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3D5A468AF5AA6D2B8D5A44ABEC7A9DBA5CDC2B2B3B931322E3136A4BDA769>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3D5A468AF5AA6D2B8D5A44ABEC7A9DBA5CDC2B2B3B931322E3136A4BDA769> 106 學年度 博士班考試入學 中國文化大學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中國文化大學 106 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重要日期 項目日期 網路公告簡章 ( 不販售紙本 ) 105 年 12 月 16 日 ( 五 )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 送審 相當於碩士學位論文之著作 日期 1. 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2. 上傳備審資料 1. 列印繳費單 報名表 2. 繳交報名費 1. 列印准考證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1 重要日程表... 2 報名作業流程... 3 壹 招生系別 名額 書面審查項目... 4 貳 報考資格... 5 參 報名應注意事項... 6 肆 報名方式及日期... 6 伍 應繳交資料... 6 陸 成績計算與成績查詢... 7 柒 成績複查

目錄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1 重要日程表... 2 報名作業流程... 3 壹 招生系別 名額 書面審查項目... 4 貳 報考資格... 5 參 報名應注意事項... 6 肆 報名方式及日期... 6 伍 應繳交資料... 6 陸 成績計算與成績查詢... 7 柒 成績複查 依據 107 年 8 月 9 日本校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 招生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會議通過 明新科技大學 Minghs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 單獨招生簡章 免筆試 本簡章自行於本校網頁下載, 不另行發售 招生網址 : http://webs.must.edu.tw/ocmust100/index.php/2018-03-05-01-11-32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校址 :709 台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 600 號電話 :(06) 2873337 或 (06) 2870023 傳真 :06-2873536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本校 104 年 10 月 26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原住民族專班招生簡章 原住民族健康休閒與文化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90003 屏東市民生路 4 之 18 號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聯絡電話 :(08)7663800 轉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