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Transcription

1 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 研究所碩士班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6 學年度第 3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2 目錄 重要日程表 1 簡章內容壹 報考資格... 2 貳 修業年限... 2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注意事項... 2 肆 各系所招生名額總表... 7 伍 招生系所 身分別 招生名額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考試科目與方式 總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標準... 8 陸 考試地點 柒 考試科目時間表 捌 成績計算 玖 複查 壹拾 錄取標準 壹拾壹 放榜 壹拾貳 驗證與報到 壹拾參 註冊與入學 壹拾肆 申訴 壹拾伍 簡章網路下載 壹拾陸 其他注意事項 附錄一 :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附錄二 : 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附錄三 : 國立高雄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附錄四 :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附件一 : 進修同意書與在職證明書 附件二 : 報名 2 個 ( 含 ) 系所退費單 附件三 :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附件四 :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附件五 : 往返高雄大學交通資訊 附件六 : 國立高雄大學交通路線示意圖 附件七 : 國立高雄大學校內大樓位置圖 本校地址 :81148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考生服務電話 :(07) 轉 8241~8243 傳真號碼 :(07) 相關招生訊息 :

3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公告 106 年 11 月 24 日 ( 五 ) 網路報名 ( 一律採網路報名 ) 建築學系 應用經濟學系 資訊管理學系 應用數學系 ( 數據科學組 ) 生命科學系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只設高雄考區 ; 報名時請務必注意 繳交報名費截止日 上網列印准考證 106 年 12 月 14 日 ( 四 ) 起至 107 年 1 月 10 日 ( 三 ) 止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止 107 年 1 月 29 日 ( 一 ) 中午 12:00 起 考生請自行上網列印准考證 網路公告試場分配 107 年 1 月 29 日 ( 一 ) 筆試 107 年 2 月 3 日 ( 六 ) 寄發總成績單 107 年 2 月 9 日 ( 五 ) 總成績複查申請截止日 107 年 2 月 11 日 ( 日 ) 錄取名單公告放榜 107 年 2 月 13 日 ( 二 ) 下午五時 正取生驗證報到 107 年 2 月 26 日 ( 一 ) 註冊入學 107 年 9 月中旬 本校網路報名表無須寄回 考生請自行上網列印准考證, 本校不再另行寄發准考證 筆試 面試當天請持准考證及有效證件正本應試 ( 有效證件指 : 國民身分證 有效期限內之 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或 汽機車駕照 四種 ), 以便查驗 未攜帶上述證件者, 將依本校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持大陸地區學歷或國外學歷報考者, 報名資料請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前以限時掛號寄至高雄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 ( 以郵戳為憑 ) 1

4 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招生簡章 壹 報考資格 : 一 一般生 :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並符合本招生簡章中各系所所訂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者, 得報名參加本招生考試 : ( 一 ) 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 含應屆或提前畢業 ), 取得學士學位者, 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 含應屆或提前畢業 ), 取得學士學位者 ( 二 ) 符合教育部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請詳閱附錄一 ) 中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規定者 二 在職生 : 除具有一般生報考資格外, 並須於考上後報到驗證時, 提供現職單位出具之進修同意書與在職證明書 ( 格式可參考附件一 ) 貳 修業年限 : 一至四年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注意事項 : 一律網路報名 一 報名日期 : ( 一 ) 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106 年 12 月 14 日 ( 四 ) 起至 107 年 1 月 10 日 ( 三 ) 止 ( 二 ) 報名費轉帳截止日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 三 ) 如欲更正報名表資料, 請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前, 每日 8:30~17:00 傳真至 (07)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07) 轉 8241~8243) 二 報名方式 : 一律採網路報名, 完成繳費並依各系所規定郵寄資料 ( 未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報名 繳費並寄出資料者, 視同報名未成功 ), 請詳閱附錄二 ( 一 ) 上網填寫報名表 : 1. 請至本校網站報名系統登錄資料, 網址 點選 碩士班報名作業 107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網路報名, 進入 網路報名系統 填妥報名資料後, 並詳細核對, 報名資料一旦確認傳送後就無法再作修改 報考二個系所 ( 含 ) 以上者, 請分別報名 分別繳費 ; 操作方式同上 2. 報考資料確認後送出, 即出現考生專屬 ATM 轉帳帳號, 並依此帳號進行報名費轉帳作業 本考試不限制考生報考系所數, 每一筆報考系所產生的 14 碼帳號皆不同, 繳費前請務必確認匯款帳號 ; 匯款後, 不得以匯錯帳號別或報考系所錯誤, 要求應考未繳費之系所 3. 輸入報名表各項資料時請謹慎小心, 並核對清楚無誤後再傳送資料, 以免權益受損 ( 例如 : 地址輸入錯誤, 致准考證及成績通知單無法寄達 ; 輸入錯誤, 致無法通知報名繳費狀態 傳送報到資料等情形,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 若於繳費前發現報錯系所或資料有誤, 可重新登錄報名, 依報名系統另產生之繳費帳號繳費 ( 原報名系統給予之繳費帳號作廢不得使用 ) 2

5 繳費完成 ( 約 2~3 小時 ) 可至系統查詢報名狀況, 若出現准考證號即為完成報名程序, 並依報考系所要求於時程內寄送資料審查資料即可 4. 考生可一次報考多個系所, 但考試時間是否衝突請考生自行斟酌 ( 請考生參閱本簡章 P.20~P.21 考試科目時間表, 考試時間不衝突者, 考生均得同時報考多個系所並參加考試, 若擬報考之系所為筆試及面試, 其面試時間與筆試衝突者, 請與面試系所電話聯繫以協調調整面試時間即可 ), 考生報名繳費後不得因此要求退費 同時報考二個系所 ( 含 ) 以上者, 請分別報名 分別繳款並分別裝袋寄送 ( 二 ) 繳交報名費 : 1. 考試報名費 : (1) 報考各一系所 : 報名費為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 ( 不含 ATM 轉帳手續費 ) (2) 報考二個系所 ( 含 ) 以上者 : 第二個系所開始, 每個系所報名費為新台幣陸佰元整 請考生特別注意 : 因系統設定關係, 報名二個系所 ( 含 ) 以上者, 報名繳費時仍需先繳交各一系所報名費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 ( 例如 : 同時報考亞太工商管理學系及經營管理研究所 2 個系所, 考生依亞太工商管理學系專屬 14 碼帳號匯款壹仟貳佰元, 另依經營管理研究所專屬 14 碼帳號匯款壹仟貳佰元 ; 報考 3 個系所 ( 含 ) 以上者依此類推 ) 本校於報名時間截止後二個禮拜內, 清查各考生報考系所狀況後, 造冊退還考生報名費 ( 即報考 2 個系所者, 退還報名費陸佰元整 ; 報考 3 個系所者, 退還報名費壹仟貳佰元整 ; 依次類推 ) 凡報考本招生考試 2 個學系 ( 含 ) 以上且符合該項退費標準者, 請於 107 年 1 月 18 日 ( 四 ) 17:00 前傳真退費單 ( 請參照附件二 ) 及退費入帳帳戶影本 ( 限學生本人帳戶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 (07)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07) 轉 8241~8243) 2. 繳費方式 : (1) 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 : A 持台灣土地銀行金融卡 ( 免手續費 ): 插入金融卡 轉帳 輸入 個人帳號 金額 完成繳費 B 持台灣土地銀行以外之金融卡 : 插入金融卡 轉帳 輸入銀行代號 005 ( 台灣土地銀行 ) 輸入 個人帳號 金額 完成繳費 (2) 至郵局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 : 插入金融卡 跨行轉帳 非約定帳戶 輸入銀行代號 005 ( 台灣土地銀行 ) 輸入 個人帳號 金額 完成繳費 (3) 臨櫃繳款 : 限台灣土地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 ( 請自行填寫存摺類 - 存款憑條 ) 入帳行 : 台灣土地銀行高雄分行 3

6 戶名 : 國立高雄大學 401 專戶帳號 : 個人專屬帳號共計十四碼 3. 低收入戶考生, 免繳報名費 : (1) 凡報考本招生考試之低收入戶者, 須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17: 00 前傳真下列文件至 (07)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07) 轉 8241~8243) A. 台灣省所屬各縣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 高雄市政府 福建省金門縣政府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及各鄉鎮市 ( 區 ) 公所, 所開具之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非清寒證明 ) 影本 B. 網路列印之報名表 (2) 凡是未於上述期限內繳交資料者, 則需補繳報名費, 否則視同報名未完成 (3) 經審件後, 若有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 應於接獲通知後立即補繳報名費, 否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4. 中低收入戶考生, 減免報名費 60%: 辦理該項減免之考生請提供所屬各縣市政府開具之 中低收入戶證明 影本及網路列印之報名表, 並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前, 傳真至 (07)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 (07) 轉 8241~8243), 未依限繳交或審核未獲通過者, 則需補繳報名費, 否則視同報名未完成 5. 應考人可同時報名多系所, 惟報考系所若為同時段考試, 只得選擇並不衝突之一系所應考, 請考生注意 ( 三 ) 完成繳費作業後即可上網列印報名表, 並詳細核對資料 如不慎輸入錯誤或需造字, 請更正 ( 更正處旁請簽章 ) 後並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17:00 前, 傳真至 (07)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07) 轉 8241~8243), 若核對無誤, 報名表請自行留存 ( 四 ) 報名資料一旦確認傳送後就不能再修正, 一經網路確認傳送,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 組別 考區 選考科目等之更正 只設高雄考區之 6 個學系 建築學系 應用經濟學系 資訊管理學系 應用數學系 ( 數據科學組 ) 生命科學系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只設高雄考區, 填寫報名資料時, 請勿選擇台北考區, 並核對清楚無誤後再傳送資料, 以免權益受損 ( 五 ) 持大陸地區學歷或國外學歷報考者 : 請將以下報名資料, 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高雄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1 持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 請依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告之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 ( 請參照簡章附錄四 ),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回, 經查驗具備所需學歷 ( 力 ) 文件後始完成報名程序 ; 但其所有學歷 ( 力 ) 經歷證件均於錄取後驗證, 若經驗證後不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2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 檢附以下資料 : 4

7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原國外畢業學校畢業證書正本 (2)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 (3) 內政部出入境管理局核發之出入境紀錄, 包含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時間 ( 外國人或僑民免附 ) ( 六 ) 身心障礙考生如需安排特殊服務 ( 一律安排於高雄考區 ), 請至本校招生組網頁 表單下載 處自行下載 身心障礙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 網址 : ), 填妥後連同 診斷證明書, 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17:00 前傳真至 (07)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07) 轉 8241~8243), 本校將於審查後, 視考生個別情況提供服務 三 報名注意事項 : ( 一 ) 報考生之報考資格 ( 含學歷 ( 力 ) 經歷) 之認定, 以網路上輸入資料為依據, 所有學歷 ( 力 ) 經歷證件均於錄取後驗證; 若經驗證與網路上輸入資料不符或證件假借 冒用 偽造或變造, 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報考考生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 二 ) 退費事宜 : 如有特殊原因欲申請退費者, 請至本校招生組網頁 表單下載 處自行下載 報名考生退費申請表 ( 網址 : ), 並於網路報名截止後 7 日內提出申請 ( 郵戳為憑, 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 經核准後退還報名費新臺幣捌佰元 ( 中低收入戶學生退還報名費新臺幣參佰貳拾元 ) ( 三 ) 報名表無須寄回 ( 請考生列印核對後自行留存 ) ( 四 ) 考生報名所繳交之文件資料, 由本校留存備查, 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 五 ) 凡專科學校經改制為學院者, 其專科畢業生均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本招生考試 ; 違者若經查覺, 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 ;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 即開除學籍 ; 畢業後始查覺者, 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 並撤銷其畢業資格 ( 六 )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 如師範院校公費生 軍警院校生 現役軍人 警察等, 報考時除應符合本校報考資格之規定外, 並應自行考量是否符合因其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 ; 若經報考獲錄取, 不得以前述身分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 七 ) 依內政部 服役須知 規定, 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生未經核定, 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者, 不得緩徵 ( 八 ) 教育部立案之香港各校院學生經准入境, 得憑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或學校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之四下肄業證明, 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章後, 准予報考 錄取後, 應繳驗正式畢業證書, 並依 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 之規定辦理入學 ( 九 ) 具有僑居加簽身分役男於國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再返國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學校, 並不符合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 4 5

8 條第 2 項之在學緩徵條件 ( 十 ) 進修同意書與在職證明書, 請詳閱附件一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請詳閱附件三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請詳閱附件四 往返高雄大學交通資訊, 請詳閱附件五 交通路線示意圖, 請詳閱附件六 高雄大學校內大樓位置圖, 請詳閱附件七 6

9 肆 各系所招生名額總表 : 系所別組別招生名額合計名額 西洋語文學系 文學文化與教學實務學程 語言學與教學實務學程 1 1 運動健康與休閒學系 6 6 建築學系 法律學系 甲組 ( 建築組 ) 2 乙組 ( 都市發展組 ) 2 丙組 ( 學士後建築組 ) 2 甲組 ( 民商法組 ) 5 乙組 ( 刑法組 ) 4 丙組 ( 公法組 ) 5 政治法律系公法組 5 5 財經法律學系 應用經濟學系 3 3 亞太工商管理學系 金融管理學系 資訊管理學系 6 6 經營管理研究所 6 6 應用數學系 一般生 ( 應用數學組 ) 2 一般生 ( 數據科學組 ) 2 在職生 ( 應用數學組 ) 1 應用化學系 應用物理學系 3 3 統計學研究所 6 6 生命科學系 7 7 電機工程學系 7 7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 土木工程組 5 環境工程組 4 化學工程及材料工程學系 9 9 資訊工程學系 5 5 合計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甄試招生考試各系所錄取生報到後所遺缺額, 於 107 年 1 月 31 日前得併入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各系所招生名額中, 最終 107 學年度碩士班各系所招生名額將於 107 年 1 月 31 日 ( 三 ) 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請各位考生密切注意 惟本校得視成績採不足額錄取

10 伍 招生系所 身分別 招生名額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考試科目與方式 總成績計算方式 及錄取標準 : *107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之錄取名額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 除系所另有規定, 其缺額 於 107 年 1 月 31 日前得併入碩士班入學考試之招生名額內 *107 學年度各系所招生名額業經教育部核定, 本招生簡章各系所名額於核定後若有異動將 另行公告於本校招生組網頁, 請考生密切注意 *107 學年度本校各學系碩士班分組均屬招生分組, 畢業證書不會另行加註分組名稱, 課程 悉依各學系安排 * 下列各系所考試時間若不衝突, 考生均得自由選擇報考二個系所 ( 含 ) 以上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 招生名額 筆試 科目名稱 1. 英文作文 2. 英文閱讀 文學文化與教學實務學程 總成績一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計算方式二 各組總成績滿分為 200 分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西洋語文學系一般生 1 名語言學與教學實務實程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 依 (1) 英文作文 (2) 英文閱讀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本系碩士班分為文學文化與教學實務學程及語言學與教學實務學程, 鍵入報名資料時請確實選定學程組別, 錄取後不得轉換學程組別 二 107 學年度本所碩士班甄試之錄取名額於備取生遞補後如有缺額, 其缺額併入碩士班入學考試之招生名額 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潘柏彤先生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招生名額 筆試 科目名稱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運動健康與休閒學系一般生計 6 名一 英文 ( 必考 ) 二 運動科學概論 休閒遊憩概論 健康促進概論 ( 三選一 ) 一 總成績 = 英文標準化成績 + 選考科目標準化成績 二 標準化成績 =( 該科原始成績 - 該科之平均分數 )/ 該科之標準差 三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運動科學概論或休閒遊憩概論或健康促進概論標準化成績 (2) 英文標準化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各科標準化成績可能因其他考生複查成績而有所變動 ( 其他考生原始成績不受影響 ), 最後標準化成績以網路公告為準 二 若該選考科目僅一人報考, 則該成績併入平均值較接近之選考科目計算 三 缺考者不列入標準化成績計算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蕭美娟小姐 8

11 系所別身份別 9 建築學系碩士班一般生 甄試名額甲組 : 建築組 2 名乙組 : 都市發展組 2 名丙組 : 學士後建築組 2 名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甄試項目 資料審查 面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項目 參加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或獨一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立學院建築 都學院建築 室內設市計畫 景觀 計 空間設計以及地政 土木 環相關設計規劃學境工程之相關學系畢業 ( 含應系畢業 ( 含應屆 ), 取得學士學屆 ), 取得學士學位者 位者 二 接受與建築密切相二 接受與建築密切關領域之同等學相關領域之同等力資格報考 學力資格報考 一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正本 三 彌封推薦信至少一封 四 讀書計畫 五 作品集 已發表之論文或其他足以表現個人研究能力資料 一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正本 三 彌封推薦信至少一封 四 讀書計畫 五 作品集 已發表之論文或其他足以表現個人研究能力資料 一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非建築相關或非建築專業設計學系畢業 ( 含應屆 ), 取得學士學位者 二 接受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一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正本 三 彌封推薦信至少一封 四 讀書計畫 五 作品集 已發表之論文或其他足以表現個人研究能力資料 上述審查資料若報考資料不符或缺任一項資料者, 不得參加面試 資料審查符合後始得參加面試作業 上述審查資料, 請於完成報名手續後 (107 年 1 月 11 日前, 郵戳日期為憑 ) 以掛號郵寄至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收,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報考研究所碩士班審查資料 - 組別 - 請填寫報考組別 報考本系碩士班之全體考生 一 資料審查成績 50% + 面試成績 50% 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三 以上各單項原始成績滿分均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面試成績 (2) 資料審查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以其他學系報考之錄取生在本系畢業後, 依考選部規定, 需修習足夠建築專業與設計學分, 始得報考建築專業高等考試 二 錄取生在前一修業期間, 未修過相關設計學分者, 需補修建築設計學分, 一 以其他學系報考之錄取生在本系畢業後, 依考選部規定, 需修習足夠建築專業與設計學分, 始得報考建築專業高等考試 二 本組錄取名額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 依序得流用甲組與丙組 一 本組錄取名額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 依序得流用甲組與乙組 二 本組新生入學後, 須補修學士班相關專業學分 大學為室內設計 空間設計科系畢業考生, 得檢具大學相關課程修畢學分證明, 並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審

12 備註 至少 18 學分 三 本組錄取名額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 依序得流用乙組與丙組 四 關於本系研究生應於畢業前通過外語能力測驗規定, 請參閱本所碩士班提升外語能力實施要點 五 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查詢網址 : 三 關於本系研究生應於畢業前通過外語能力測驗規定, 請參閱本所碩士班提升外語能力實施要點 四 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查詢網址 : 系所聯絡電話 : 林小姐 查通過後, 始得抵免原訂高考報考資格認定的下修大學部課程, 抵免比例由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之 三 本組研究生修完相關學分後, 並需符合考選部建築專業高等考試的規定, 得具報考資格 四 關於本系研究生應於畢業前通過外語能力測驗規定, 請參閱本所碩士班提升外語能力實施要點 k.edu.tw 五 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查詢網址 : k.edu.tw 10

13 考試項目 系所別身份別 招生名額 筆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科目名稱 法律學系 一般生 計 14 名 甲組 ( 民商法組 ):5 名 乙組 ( 刑法組 ):4 名 丙組 ( 公法組 ):5 名 一 民法 一 民法 一 民法 二 刑法 二 刑法 二 刑法 三 商事法 三 刑事訴訟法 三 行政法 一 甲組 : 民法原始成績 40%+ 刑法原始成績 20%+ 商事法原始成績 40 % 二 乙組 : 民法原始成績 20%+ 刑法原始成績 40%+ 刑事訴訟法原始成績 40% 三 丙組 : 民法原始成績 25%+ 刑法原始成績 25%+ 行政法原始成績 50 % 四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五 各組總成績滿分皆為 100 分 一 甲組 :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商事法原始成績 (2) 民法原始成績 (3) 刑法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二 乙組 :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刑事訴訟法原始成績 (2) 刑法原始成績 (3) 民法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三 丙組 :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行政法原始成績 (2) 民法原始成績 (3) 刑法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各組錄取名額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 可互相流用 二 各組考生錄取後不得轉組 三 報考本系丙組考生, 其行政法與政治法律學系公法組為同一試卷, 得同時報考政治法律學系公法組 四 其他未盡事宜依系上規定辦理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郭雅婷小姐 11

14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分別招生名額 政治法律學系一般生公法組 :5 名 科目筆試行政法名稱一 行政法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總成績計算方式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行政法題號順序 ( 如下 ) 之成績分數高低之順序錄取 錄取標準一 第一題 第二題 第三題 第四題 二 第一題之 ( 一 ) ( 二 ) 第二題之( 一 ) ( 二 ) 一 以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政治及法律學系以外其他學系之學歷 或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本系碩士班者, 於錄取入學後, 須補修下列大學部學分 : 憲法 4 學分 行政法總論 4 學分 其他規定前項學分之修習, 以大學部課程為限, 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 二 報考本系公法組考生, 其行政法與法律學系丙組為同一試卷, 得同時報考法律學系丙組 備註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鄭金萍小姐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 招生名額 筆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科目名稱 財經法律學系一般生 計 11 名 一 民事財產法 ( 民總 債總 債各 物權 ) 二 刑法總則一 民事財產法原始成績 + 刑法總則原始成績 二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總成績滿分為 2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民事財產法 (2) 刑法總則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以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法律相關學系以外其他學系之學歷 或以同學力資格報考本系碩士班者, 於錄取入學後, 須補修下列法律科目相關學分 : 民法總則 -4 學分 民法債編總論 -4 學分 刑法總則 -4 學分 行政法 -4 學分, 共計 16 學分 二 本所課程依據設所目標為培養財經法律專業人才, 課程規劃上設有 財經法律專業學群 本所學生入學後依其個人興趣與生涯規劃, 選擇修習相關學群課程 本所學生必須至少修滿其學程所開設之財經專業科目達 12 個學分以上, 始能符合畢業條件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鍾心茹小姐 12

15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 招生名額 資料審查 面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項目名稱 科目名稱 應用經濟學系一般生 計 3 名 資料審查應繳交下列資料 : ( 一 )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 二 )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正本 ( 三 ) 履歷 自傳 讀書計畫 研究計畫 ( 四 )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 如推薦函 等 ) 上述審查資料, 請於完成報名手續後 (107 年 1 月 11 日前, 郵戳日期為憑 ) 以掛號郵寄至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應用經濟學系收,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報考研究所碩士班審查資料 全部考生於 107 年 2 月 3 日 ( 六 ) 參加面試 ( 面試順序及時間於 1 月 29 日 ( 一 ) 下午 3:00 後公佈於網站上, 請自行上網查閱 ) 一 資料審查成績原始成績 40%+ 面試原始成績 60% 二 以上資料審查及面試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面試原始成績 (2) 資料審查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面試缺考或零分者, 不予錄取 二 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陳姿宇小姐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招生名額 筆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科目名稱 經濟學 管理學或統計學 ( 三選一 ) 亞太工商管理學系一般生計 10 名 一 經濟學或管理學或統計學成績依標準化成績計算 ( 標準化成績 = 該科原始成績 / 該科最高原始成績 100) 二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標準化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標準化成績錄取 ; 標準化成績相同時, 依科目選考人數之高低順序錄取 ; 若仍相同, 依該科目題號順序, 比較各題得分錄取 一 統計學統一使用本校提供之計算機 二 經濟學 管理學或統計學標準化成績可能因其他考生複查成績而有所變動 ( 原始成績不受影響 ), 最後標準化成績以網路公告為準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曾郁茹小姐 13

16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招生名額 筆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科目名稱 金融管理學系一般生計 11 名 一 財務管理二 統計學三 經濟學 ( 三選二 ) 一 標準化成績 =( 該科原始成績 - 該科之平均分數 )/ 該科之標準差 二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總分及名次依選考之兩科標準化成績總和做排序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財務管理 (2) 統計學 (3) 經濟學之高低順序錄取 財務管理 統計學 經濟學統一使用本校提供之計算機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吳玉婷小姐 系所別身份別 招生名額 面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科目名稱 資訊管理學系一般生 計 6 名 一 面試參加資格 : 報考本系碩士班之全體考生 二 面試內容包括自我介紹 ( 可以使用 PPT) 報考動機 資訊管理相關專業知識 未來研究方向等問題 三 報考考生請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前將下列檔案傳送至 im2017@nuk.edu.tw: 1. 3 分鐘 PPT 自我介紹電子檔 2. 在學期間成績單電子檔 ( 面試順序及時間於 1 月 29 日 ( 一 ) 下午 3:00 後公佈於網站上, 請自行上網查閱 ) 一 面試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面試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面試缺考或零分者, 不予錄取 二 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陳明君小姐 14

17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 招生名額 筆試 科目名稱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統計學 經濟學 管理學 ( 三選一 ) 經營管理研究所一般生 計 6 名 一 統計學 經濟學 管理學成績依標準化成績計算 計算公式 =50+10*( 該科原始成績 - 該科平均數 )/ 該科標準差 二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標準化成績介於 0 到 100 分 比較標準化成績錄取 ; 標準化成績相同時, 依 (1) 第 I 題 (2) 第 II 題 (3) 第 III 題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一 統計學 經濟學統一使用本校提供之計算機 二 統計學 經濟學或管理學標準化成績可能因其他考生複查成績而有所變動 ( 原始成績不受影響 ), 最後標準化成績以網路公告為準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陳冠婷小姐 系所別 應用數學系 身份別一般生在職生招生名額應用數學組 :2 名數據科學組 :2 名應用數學組 :1 名 筆試 : 報考應用數學組 ( 包含一般生 在職生 ) 之全體考生一 微積分二 線性代數 考試科目 筆試 / 口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科目名稱 口試 : 報考數據科學組之全體考生一 口試內容包括自我介紹 報考動機 未來研究方向等問題 二 報考考生請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前將下列檔案傳送至 : math@nuk.edu.tw 1. 自我介紹電子檔 2. 在學期間成績單電子檔 應用數學組總成績計算方式 : 一 微積分原始成績 + 線性代數原始成績 二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總成績滿分為 200 分 數據科學組總成績計算方式 : 一 面試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一 應用數學組 :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微積分 (2) 線性代數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二 數據科學組 :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面試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15

18 其他規定 備註 一 不可同時報考一般生及在職生 二 一般生及在職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 得互相流用 三 107 學年度本系碩士班甄試之錄取名額於備取生遞補流用後依然有缺額之情形, 則缺額回歸原身分別 ( 即一般生之缺額併入碩士班入學考試之一般生名額內, 在職生之缺額併入碩士班入學考試之在職生名額內 ) 四 在職生與一般生係合班上課, 不另開課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黃雅鳳小姐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招生名額 筆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科目名稱 普通化學 應用化學系一般生計 10 名 一 普通化學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普通化學非選擇題成績分數之高低順序錄取 ; 若仍相同, 依普通化學非選擇題題號順序, 比較各題得分錄取 普通化學統一使用本校提供之計算機 備註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楊淑蕙小姐 考試科目 系所別 身分別招生名額 資料審查 科目名稱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應用物理學系 一般生計 3 名 所需資料 : ( 一 )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 二 )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正本 ( 三 )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上述資料, 請於完成報名手續後 (107 年 1 月 11 日前, 郵戳日期為憑 ) 以掛號郵寄至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應用物理學系收,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報考研究所碩士班審查資料 一 資料審查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依資料審查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無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陳俊凱先生 16

19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分別招生名額 筆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科目名稱 統計學研究所一般生 6 名 一 微積分二 統計學一 微積分原始成績 + 統計學原始成績 二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總成績滿分為 200 分 錄取標準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統計學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 若仍相同, 依統計學題號順序, 比較各題得分錄取 其他規定 備註 無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吳蘭屏小姐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 招生名額 資料審查 面試 項目名稱 科目名稱 資料審查應繳交下列資料 : ( 一 )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 二 ) 彌封推薦信一封 ( 三 ) 自傳 ( 含讀書計畫 ) ( 四 )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生命科學系一般生 計 7 名 上述審查資料, 請於完成報名手續後 (107 年 1 月 11 日前, 郵戳日期為憑 ) 以掛號郵寄至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生命科學系收,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報考研究所碩士班審查資料 全部考生於 107 年 2 月 3 日 ( 六 ) 參加面試 ( 面試順序及時間於 1 月 29 日 ( 一 ) 下午 3:00 後公佈於網站上, 請自行上網查閱 )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一 資料審查成績原始成績 50%+ 面試原始成績 50% 二 以上資料審查及面試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面試原始成績 (2) 資料審查原始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面試缺考或零分者, 不予錄取 二 如有未盡事宜, 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張美純小姐 17

20 考試科目 系所別 招生名額 科目筆試名稱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工程數學 ( 含線性代數 微分方程 ) 電機工程學系 計 7 名 一 工程數學 ( 含線性代數 微分方程 ) 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工程數學第一題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倘第一題成績仍相同者, 續以第二題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依序類推 工程數學統一使用本校提供之計算機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王小姐 考試科目 系所別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招生名額 土木工程組 :5 名 環境工程組 :4 名 一 面試參加資格 : 報考本系碩士班之全體考生 二 面試內容將涉及專業理論之口頭詢問與闡釋推演 三 面試考生應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前以 繳交 : 面試 1. 3 分鐘 PPT 自我介紹電子檔科目 2. 在學期間成績單電子檔名稱 3. 自我簡介資料表 ( 至本系網頁招生訊息中碩士班考試分類下載 ) cee2001@nuk.edu.tw ( 面試順序及時間於 1 月 29 日 ( 一 ) 下午 3:00 後公佈於網站上, 請自行上 網查閱 ) 總成績 一 面試原始成績滿分為 100 分 計算方式 二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依面試細項成績高低錄取 錄取標準 1. 學科思考能力 表達能力 2. 興趣 性向 校系認同 ( 對土木環工的認知與興趣 ) 3. 特殊才能 一 107 學年度本所碩士班甄試之錄取名額於備取生遞補後如有缺額, 其 其他規定 缺額併入 原組別 之碩士班入學考試之招生名額 二 各組招生名額於備取生遞補後如仍有缺額, 得相互流用 三 各組考生錄取後不得轉組 備註 系所聯絡電話 : 聯絡人 : 吳凱瑛小姐 18

21 考試科目 系所別身份別 招生名額 資料審查 筆試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項目名稱 科目名稱 化學工程及材料工程學系一般生 計 9 名 資料審查應繳交下列資料 : ( 一 ) 大學歷年成績單 ( 必附 ) ( 二 )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 若無免附 ) 上述審查資料, 請於完成報名手續後 (107 年 1 月 11 日前, 郵戳日期為憑 ) 以掛號郵寄至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化學工程及材料工程學系收,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報考研究所碩士班審查資料 由下列四科中任選一科報考 : 一 輸送現象二 化工動力學三 材料科學導論四 普通化學筆試成績計算 : 一 選考科目成績依標準化成績計算 標準化成績 =( 選考科目原始成績 / 選考科目最高原始成績 )*100 二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標準化成績滿分為 100 分 總成績計算 : 一 筆試標準化成績 80%+ 資料審查原始成績 20% 二 以上筆試標準化成績 資料審查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筆試標準化成績中, 科目選考人數之高低順序錄取 一 鍵入報名資料時請留意選考科目 二 選考科目標準化成績可能因其他考生複查成績而有所變動 ( 原始成績不受影響 ), 最後標準化成績以網路公告為準 三 缺考者不列入標準化成績計算 四 若有選考科目少於 5 人 ( 含 ) 報名, 則該等考生成績併入與其平均值較接近之另一選考科目計算 五 以上各科統一使用本校提供之計算機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陸亞貞小姐 考試科目 系所別 身分別招生名額科目筆試名稱 總成績計算方式 錄取標準 其他規定 備註 資訊工程學系 一般生計 5 名一 計算機結構與作業系統二 離散數學與資料結構一 計算機結構與作業系統原始成績 + 離散數學與資料結構原始成績 二 以上每科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三 總成績滿分為 200 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 (1) 計算機結構與作業系統 (2) 離散數學與資料結構之高低順序錄取 以上考科均不使用計算機 系所聯絡電話 : ; 聯絡人 : 陳淑真小姐 19

22 陸 考試地點 : 一 筆試 : 高雄考區 : 國立高雄大學 (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 台北考區 : 另行公告 ; 敬請考生密切注意本校招生訊息公告 ( 網址 : ) 二 面試 : 國立高雄大學 (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 建築學系 應用經濟學系 資訊管理學系 應用數學系 ( 數據科學組 ) 生命科學系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只設高雄考區 網路公告筆試試場時間 :107 年 1 月 29 日 ( 一 ) 下午五時前 筆試試場開放查看時間 :107 年 2 月 2 日 ( 五 ) 下午三時至五時 建築學系 應用經濟學系 資訊管理學系 應用數學系 ( 數據科學組 ) 生命科學系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等 6 個系 ( 組 ) 面試時間 :107 年 2 月 3 日 ( 六 ) 面試順序及時間於 107 年 1 月 29 日 ( 一 ) 下午 3:00 後公佈於網站上, 請自行上網查閱 ) 考生請於 107 年 1 月 29 日 ( 一 ) 中午 12:00 起自行上網列印准考證, 本校不再另行寄發准考證 ; 應試時務請攜帶 准考證 及 有效證件 正本擇一 ( 有效證件指 : 國民身分證 有效期限內之 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或 汽機車駕照 四種 ) 柒 考試科目時間表 : 一 筆試日程表 科目時間 系所組別 / 身分別 西洋語文學系 運動健康與休閒學系 上午 107 年 2 月 3 日 ( 六 ) 下午 8:20 8:30-10:10 10:30 10:40-12:20 1:30 1:40-3:20 文學文化與教學實務學程 預備 英文作文 預備 英文閱讀 語言學與教學實務學程 --- 預備英文預備 建築學系建築組面試 ( 依公告面試時間為準 ) 運動科學概論或休閒遊憩概論或健康促進概論 甲組預備商事法預備民法預備刑法 法律學系 乙組預備刑事訴訟法預備民法預備刑法 丙組 預備 行政法 預備 民法 預備 刑法 政治法律學系 公法組 預備 行政法 財經法律學系 --- 預備民事財產法預備 刑法總則 應用經濟學系 --- 面試 ( 依公告面試時間為準 ) 20

23 科目時間 系所組別 / 身分別 亞太工商管理學系 金融管理學系 ( 考生依選考科目時間應試 - 三選二 ) --- 預備 上午 107 年 2 月 3 日 ( 六 ) 下午 8:20 8:30-10:10 10:30 10:40-12:20 1:30 1:40-3:20 經濟學或管理學或 統計學 預備 統計學預備 經濟學預備 財務管理 資訊管理學系 --- 面試 ( 依公告面試時間為準 ) 經營管理研究所 預備 統計學或 經濟學或管理學 一般生預備應用數學組 線性代數 預備 微積分 預備 --- 應用數學系 一般生口試 ( 依公告面試時間為準 ) 數據科學組 在職生預備應用數學組 線性代數 預備 微積分 預備 --- 應用化學系 預備 普通化學 統計學研究所 一般生 在職生 預備統計學預備微積分 生命科學系 --- 面試 ( 依公告面試時間為準 ) 電機工程學系 --- 預備 工程數學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 化學工程及材料工程學系 土木工程組面試 ( 依公告面試時間為準 ) 環境工程組面試 ( 依公告面試時間為準 ) --- 預備 資訊工程學系 輸送現象或 化工動力學或 材料科學導論或 普通化學 計算機結構與作業系統 預備 離散數學與資料結構 * 若考試有需使用計算機 ( 註記 者 ), 一律使用本校提供之計算機 ( 僅具有 + - % M+ M- MR MC 基本功能, 但不具三角函數 對數 指數 儲存程式 電子字典功能 ), 不得自行攜帶計算機進入試場 * 筆試遲到逾二十分鐘者, 不得入場 ; 已入場應試, 六十分鐘者內不得出場 * 考生應依規定攜帶 准考證 及 有效證件 正本入場應試 ( 有效證件指 : 國民身分證 有效期限內之 護照 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或 汽機車駕照 四種 ), 未依規定攜帶者, 依本校 試場規則及違處理辦法 第一條規定辦理 21

24 二 面試日程表 日期系所別科目時間 建築學系 資審 + 面試 107 年 2 月 3 日 ( 六 ) 應用經濟學系資訊管理學系應用數學系生命科學系 資審 + 面試面試口試資審 + 面試 107 年 1 月 29 日 下午 3:00 後 公佈於網站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 面試 捌 成績計算 : 筆試各科成績及面試成績除另有規定註明者外, 原始成績滿分各為 100 分, 並取至小數點第二位 ( 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 總成績計算方式, 請詳見本簡章第 8 至 19 頁各系所分則之相關規定 玖 複查 : 一 複查期限 : 本考試之成績單均不列參加面試標準 正取分數 備取分數及各科成績標準 ( 頂標 前標 均標 後標 底標 ), 成績單寄出後, 系統同時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考生若對成績有疑義時, 應於 107 年 2 月 11 日 ( 日 ) 前提出申請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 複查辦法 : 一律以書面申請 ( 如附件一 ), 連同成績單 ( 可上網自行列印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複查費每一科目伍拾元 ( 請購買 郵政匯票, 受款人 國立高雄大學 ) 及內附貼足郵資, 書明姓名 地址 郵遞區號之回郵信封一個,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本校招生委員會收, 否則不予受理 三 系所之 資審 筆試 及 面試 成績複查以成績有否登錄錯誤 加總錯誤 漏閱答案等情形為範圍, 不得提出重閱或重審, 亦不得要求檢視 經複查成績若因分數增減致錄取結果有所異動者, 申請複查之考生本人不得提出異議 四 同一科目或項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壹拾 錄取標準 : 一 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各系所最低錄取標準, 在此標準以上之非正取生, 得列為備取生, 達最低錄取標準者, 以總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依序錄取正取生至核定之招生名額為止, 並得列備取生若干人 ; 總成績相同時, 依各系所所規定之 總成績相同者其錄取之順序 決定其錄取順序, 如比較至最後一項之結果分數仍相同而使錄取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 則超額之同分比較者均予錄取 ; 如正取生有缺額時, 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到原核定招生名額數為止 二 本校得視成績採不足額錄取, 惟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 不列備取生 三 考生應考科目如有一科零分或一科缺考者, 即使總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標準, 亦不予錄取 四 本校同一系所分組之招生名額, 於該系所 ( 組 ) 之錄取名額全數備取生遞補後, 如尚有缺額, 依各系所之規定流用 ( 請詳見本簡章第 8 至 19 頁各系所分則之其他規定 ), 若無規定者, 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是否流用 五 報考 電機工程學系與資訊工程學系聯招, 依考生成績於個別系所排名, 並依錄取 22

25 壹拾壹 放榜 : 系所之通知及規定完成報到手續 ( 考生若同時正取 2 系所以上者, 僅得於其中之 1 系 所報到, 若僅錄取 1 系所正取生, 其餘系所備取資格仍然有效 ) 一 放榜日期 : 預計於 107 年 2 月 13 日 ( 二 ) 下午五時公告榜單 本校得視實際作業情形, 予以提前或延緩公告放榜 二 放榜方式 : ( 一 ) 請利用本校網際網路查詢 : 招生訊息 ( 二 ) 正取生之錄取暨報到通知書以掛號寄送 壹拾貳 驗證與報到 : 一 正取生應於 107 年 2 月 26 日 ( 一 ), 至指定地點辦理驗證與報到 正取生若於報到日 前仍未收到錄取暨報到通知書者, 仍應如期辦理驗證與報到 二 正取生凡未依規定時間辦理驗證與報到者, 即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不得以任何 理由 ( 如未接獲通知為由 ) 要求補救措施,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三 遞補之備取生, 系所另以電話 掛號郵件 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通知 ( 以上通知方式 依各系所作業方式為之 ), 考生須於接獲通知後, 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辦理驗證 與報到, 逾期未報到者, 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考生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要 求補救措施 四 備取生遞補作業至本校當學年度當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止 五 錄取生 ( 含正 備取生 ) 驗證時, 應持以下之資料證件正本辦理 : ( 一 ) 錄取暨報到通知書 ( 未收到者得以國民身分證正本替代 ) ( 二 ) 國民身分證正本 ( 三 ) 畢業證書 ( 報名時所填學歷之證書正本, 應屆畢業生須繳驗學生證正本, 已畢業 生須繳交畢業證書正本 ) ( 四 ) 以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三條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 須繳驗相關證明 文件正本 ( 五 ) 在職生另繳交現在機構進修同意書及在職證明書 ( 如附件一 ), 否則視同未完成報 到 ( 六 ) 教育部立案之香港各校院經准報考錄取後, 應繳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或學校 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之四下肄業證明, 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章 六 錄取生報到時尚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者, 應填具切結書, 於切結期限 內補繳, 逾期仍未補繳者, 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七 凡錄取生經驗證時, 發現所繳驗證件與報考資格不符者, 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 不得異議,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八 錄取生所繳學經歷證明文件, 如有假借 冒用 偽造 變造不實或考試舞弊等情事, 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 取消其錄取資格 ;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 即開除學籍, 並 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 ; 畢業後始查覺者, 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 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 九 本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甄試第一階段報到備取作業截止後之缺額, 併入本招生考試 之招生名額內 ; 第二階段報到後如有缺額, 則由本招生考試之備取生遞補 十 錄取生保留入學資格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十一 於本校規定之開學日前應報到而未報到者, 自動取消錄取資格, 其缺額由備取生 23

26 遞補 壹拾參 註冊與入學 : 一 錄取生於報到後, 仍應依規定辦理註冊 入學手續, 否則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 錄取生之註冊入學等相關須知預定於 8 月公告於本校 新生入學資訊網 ( ), 相關事宜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三 錄取生入學後, 其有關保留入學資格 休學 修業規定 畢業條件及應修學分 科目 學分抵免等學籍相關規定, 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請逕洽本校教務處網頁 ( ) 查詢 四 本校學生得具校內雙重學籍, 相關規定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五 碩士班前二年每學期收取學雜費合計 ( 含基本學分費 ) 與其他費用, 不另收學分費 ; 而第三年起每學期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與其他費用 ( 至其畢業止 ) 106 學年度收費標準請詳見本校首頁之學雜費專區 ;107 學年度之收費標準預計在 107 年 8 月於本校首頁之學雜費專區公告 六 錄取生如有其他入學考試舞弊情事, 經有關學校查證屬實, 或判刑確定者, 取消入學資格 壹拾肆 申訴 : 考生對本項招生考試有疑義或認違反性別平等原則有損及權益時, 得於榜單公告次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訴, 申訴書內容應書明申訴人真實姓名 報考系所組別 准考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及詳細申訴事由, 方予受理 本校調查處理後於 1 個月內回覆 ; 必要時, 簽請主任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處理 壹拾伍 簡章網路下載 : 本校簡章一律網路下載, 不另行發售紙本簡章, 下載網址 : 壹拾陸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新生入學須經公立醫院 ( 不含衛生所 ) 或公私立醫學中心完成教育部規定之體檢項目後, 方可入學 二 准考證請於 107 年 1 月 29 日 ( 一 ) 中午 12 時起自行上網列印, 考生准考證須妥為保存, 考試當日如有毀損或遺失, 須備妥身分證件, 向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三 如遇不可抗力情事無法如期舉行考試時, 本校除於考試前利用新聞媒體公告通知外, 當日並於本校公告延期舉行相關事宜 四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請詳見附錄三 五 有關本校學生各類獎助學金 就學貸款 工讀及租賃等資料, 請逕洽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電話 :(07) , 分機 :8320 網址: 六 其他未盡事宜以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24

27 附錄一 :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一條 第二條 教育部民國 106 年 6 月 2 日臺教高通字第 B 號令修正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三 )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 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 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 25

28 第三條 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三 )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三 年滿十八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一百五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學校主管機構認可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二 ) 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四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書 十五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八十學分以上,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三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或退學三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或退學三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26

29 第四條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四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二百二十學分以上,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 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空中大學 ) 肄業, 修滿二年級下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七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 二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八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 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九 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十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五年制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 準用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 本標準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 已修習前項第八款第二目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或三年級 : 一 學士班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 一 ) 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二年級上學期 ( 二 ) 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二年級下學期 ( 三 ) 修業累計滿四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三年級上學期 27

30 ( 四 ) 修業累計滿五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三年級下學期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 修滿一年級上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五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 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六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一年級下學期 : 一 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空中大學 ) 肄業學生, 修滿三年級上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 修業累計滿一個學期者,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 : 一 取得碩士以上學位 二 取得學士學位後,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第一項第一款 第三款及前項第一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 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 已修習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轉學考生報考第一項及第二項轉學考試, 依原就讀學校及擬報考學校之雙 28

31 重學籍規定, 擬於轉學錄取時選擇同時就讀者, 得僅檢附歷年成績單 第五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第六條 第七條 一 在學士班肄業, 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退學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 ( 包括實習 ) 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 四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 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 ; 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 ; 取得專科進修 ( 補習 ) 學校資格證明書 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 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 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 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六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 二 ) 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前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第五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八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碩士班學生修業滿二年且修畢畢業應修科目與學分 ( 不包括論文 ), 因故未能畢業, 經退學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及檢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二 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修業期滿, 未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或博士學位考試,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及檢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三 修業年限六年以上之學系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經有關專業訓練二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四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且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六 29

32 第九條 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前項各款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由各大學自行認定 ; 其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得以創作 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有關專業訓練及第四款 第五款所定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 由學校自行認定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 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 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三款 第二項與第三項第一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持前項香港 澳門學校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科技大學 技術學院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第五項 前項 第十項及第十二項所定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 力 ) 證件及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香港 澳門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 及第十項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證書, 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 或行政院在香港 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驗證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公布生效後, 臺灣地區人民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 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外國人 香港或澳門居民,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 一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認可名冊, 且無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八條不予採認之情形 30

33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二 其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 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或持大陸地區學士學位,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修習第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之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 持前三項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報考者, 其相關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 應準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程度成績單 學歷 ( 力 ) 證件, 及經當地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證明得於當地報考大學之證明文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者, 得以同等學歷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得視期於國外或香港 澳門之修業情形, 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軍警校院學歷, 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 除下列情形者外, 自規定起算日,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 一 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 : 自歷年成績單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 :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31

34 附錄二 : 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國立高雄大學網路報名招生系統是在全球資訊網上操作的系統, 考生使用網路填表報 名系統僅須一台可上網電腦 瀏覽器 (Internet Explorer 4.0 以上 ) 與印表機即可進行網路填 表報名 列印及各項網站查詢服務 為了美觀與使用方便, 本系統建議最佳解析度為 800 *600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php?Lang=zh-tw 點選 碩士班報名作業 107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網路報名 進入 網路報名系統 先行註冊 輸入帳號 : 身分證字號 輸入密碼 :( 請自行設定 ) 網路報名登錄起迄時間 : 自 106 年 12 月 14 日 ( 四 ) 起至 107 年 1 月 10 日 ( 三 ) 止 建築學系 應用經濟學系 資訊管理學系 應用數學系 ( 數據科學組 ) 生命科學系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只設高雄考區 網路報名權益書 輸入報名資料 核對報名資料 報名者須詳閱簡章中各項權利義務規定, 如因未詳閱簡章各項規定而影響應考或入學資格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輸入報名資料如需造字, 請先以 # 代替 ( 例如 : 陳薜玲, 請輸入陳 # 玲 ) 或須修正, 列印報名表後填寫缺字或訂正, 並在旁 簽章 至 ATM 轉帳繳款或至土地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銀行代碼 :005( 台灣土地銀行 ) 繳費帳號 : 個人所取得之專屬 ATM 轉帳帳號繳費金額 :1200 元 請於 107 年 1 月 11 日 ( 四 ) 前完成轉帳繳費, 未於期限內完成轉帳繳費將無法進行報名表列印作業! 報名費繳交結果 報到等相關通知皆以 傳送, 請務必填寫有效之資料, 並隨時接收 列印網路報名表核對 請自行核對表件資料, 若核對無誤, 表件請自行留存 特殊考生將規定繳交 資料郵寄或傳真至本校 如持大陸地區或外國學歷報考者請將規定繳交之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 32

35 附錄三 : 國立高雄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國立高雄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100 年 09 月 20 日本校 100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核定通過 105 年 03 月 25 日本校 104 學年度第 6 次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第一條國立高雄大學為維護本校各項招生考試之試場秩序與考試公平, 訂定國立高雄大 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 ( 有效證件指 : 國民身分證 有效期 限內之護照 附加相片之健保卡或汽機車駕照四種, 以下稱有效證件 ) 准考證未帶或遺失者, 應向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未帶准考證或有效證件入 場, 如經主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 先准予應試, 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前所缺之准考證或有效證件仍未送達或仍未申請補發者, 則扣減該 科原始成績二分 考試結束前仍未出示有效證件者, 應於該節考試畢由主監試人員陪同至試務辦公 室簽立切結書及拍照存證以備日後查驗, 考生不得拒絕, 違者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第三條考生應按准考證規定之時間入場考試或於面試通知規定之指定地點報到 考生於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不得入場 ; 考生入場後至考試開始六十分鐘內, 未經 主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場, 惟該節考試時間不超過六十分鐘者, 四十分鐘內不得 出場, 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 經制止仍強行入場或離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入場後, 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主監試人員同意在未達前項規定出場時間出場 者, 應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至前項規定可以出場之時間為止, 違者依其情 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面試遲到者得視情節扣減成績或取消面試資格 入場考試或報到時間如有修正 調整情事, 另從其規定 第四條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 在開始作答前, 應先檢查答案卷 座位及准考證三者之 號碼, 均須完全相同, 答案卷上 考試科目 與試題上 考試科目 二者需相符, 如有不符, 應即刻舉手, 請主監試人員查明處理 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應試者,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 一 )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且於作答前,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換至 編定之座位作答, 不扣減其原始成績 ( 二 ) 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或於作答後,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換至 編定之座位作答,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 三 ) 經主監試人員發現者, 不論考生作答與否, 均扣減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並 得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誤入同一分區之試場且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發現者, 由試務人員陪同至 編定之試場應試, 並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33 試

36 ( 一 ) 於作答前,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 二 ) 於作答後,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 三 ) 經主監試人員發現者, 不論考生作答與否, 均扣減該科原始成績十分, 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誤入不同分區之試場應試者, 或誤入同一分區之試場應試且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發現者, 一律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第五條考生在開始作答前, 應先檢查答案卷, 如有缺漏 污損 印刷不清或准考證號碼錯誤, 應即舉手請主監試人員處理 錯用答案卷者, 由主監試人員記載於試場記載表, 考生以錯用之答案卷繼續作答, 並不得延長考試時間 第六條考生入座後, 應將准考證及有效證件正本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 並於每節考試時在考生名冊上以中文正楷親自簽名, 考生不得拒絕亦不得據以請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 ; 經主監試人員勸導後仍拒絕簽名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七條考生發現試題錯誤 缺漏 污損或印刷不清時, 得舉手請主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第八條考生書寫答案卷, 限用黑色或藍色筆書寫, 並依試題及答案卷上之規定作答, 在作答區外書寫答案或任何文字符號者, 扣減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第九條考生入場後, 除准考證 有效證件 考試必用文具及手錶 ( 未附計算器及收發訊息功能者 ) 外, 所有物品均應立即放置於臨時置物區, 並迅速對號就座, 經主監試人員指示仍不放妥非考試必須用品或就坐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考生應試時不得將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 書籍 紙張 具有計算或記憶等功能之物品及其他足以影響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置於抽屜中 桌椅下 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違者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個人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須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主監試人員查驗後方可使用, 違者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考生攜帶入場之手錶 行動電話及所有物品, 不得發出聲響或有其他影響試場安寧之情形, 違者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條考生不得有夾帶 抄襲 傳遞 交換答案卷 相互交談 窺視他人答案 以自誦或暗號告知他人答案或故意將答案供人窺視抄襲等舞弊情事,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考生亦不得請人頂替或偽造證件進入試場應試,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考生與相關人員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考生不得在考桌 文具 准考證 肢體或其他物品上書寫與考試科目有關之文字 符號等, 違者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34

37 第十二條考生應保持答案卷之清潔與完整, 違者按下列規定論處 : ( 一 ) 竄改答案卷之准考證號碼及條碼者, 該科不予計分 ( 二 ) 無故污損 破壞答案卷或在其上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 三 ) 答案卷上顯示自己身分之文字符號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三條考生應於考試離場前將答案卷與試題併交主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攜出試場外, 違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第十四條考生於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 應即停止作答, 靜候主監試人員收取答案卷及試題紙, 違者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 一 ) 鈴聲響畢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 二 ) 經主監試人員警告後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 三 ) 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五條考生未經主監試人員許可, 一經離座, 即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扣減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考生因病 因故 ( 如廁等 ) 須暫時離座者, 須經主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 始准離座, 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 如考試尚未結束, 則仍可繼續考試, 但不得請求延長應考時間或補考 第十六條考生交完答案卷及試題紙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嘩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扣減其該科原始成績五分, 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至該科零分為止 第十七條考生不得在試場內飲食 抽菸 嚼食口香糖 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警告 ; 如勸告不理, 則勒令出場 ( 如尚未達依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之出場時間, 應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並陪同至可以出場之時間為止 ), 該科不予計分,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列扣減違規考生成績之規定, 均以扣減該科原始成績至零分為限 第十九條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之行為或發生特殊事故時, 得由主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 提請招生委員會依其情節輕重做適當處理 第二十條考生在本年度內參加本校招生考試及其他入學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 經查證屬實者, 得通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第二十一條考生之答案卷若於試場內或考試結束後遺失, 考生應依規定補考, 拒絕者其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二十二條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 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 考生應予充分配合, 違者扣減該科原始成績十分, 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35

38 考生出現侵犯其他考生 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之人身安全, 或嚴重擾亂試場秩 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時, 得中止其該節考試或取消其考試資格, 並依法追 究其責任 第二十三條招生簡章另有規定者, 遵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經本校招生委員會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 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實施 36

39 附錄四 :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37 民國 102 年 4 月 30 日修正 第一條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以下簡稱本條例 )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本辦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大陸地區學歷證件 : 指由大陸地區各級各類學校或學位授予機構 ( 以下簡稱機構 ) 發給之 學歷證件, 包括學位證 ( 明 ) 書 畢業證 ( 明 ) 書及肄業證 ( 明 ) 書 二 查驗 : 指查核驗明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 且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 間團體驗證之相關證件, 或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及其他依本 辦法規定應檢具之相關證件 三 查證 : 指依大陸地區學歷證件 成績證明 論文等文件 資料, 查明證實當地政府權責機 關對學校或機構認可情形與其入學資格 修業期限及修習課程等事項 四 採認 : 指就大陸地區學歷完成查驗 查證, 認定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相當之學歷 五 認可名冊 : 指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就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研究及教學品質進行 認可後, 收錄其名稱 地址所彙集並公告之名冊 第三條下列人民持有大陸地區學歷證件者, 得依本辦法申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 一 臺灣地區人民 二 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三 申請於臺灣地區大專校院依法於境外開設之專班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四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五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前項人民, 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修正生效後, 於當學期或以後學期入學於大陸 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 始得依本辦法申請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採認 第四條符合前條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 : ( 一 ) 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學歷證件 畢業證 ( 明 ) 書或肄業證 ( 明 ) 書 及公證書影 本 ; 必要時, 另應檢附歷年成績證明 ( 二 ) 前目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 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二 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 : ( 一 ) 肄業 : 1 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肄業證 ( 明 ) 書 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影本 2 本目之 1 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 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 二 ) 畢業 : 1 畢業證 ( 明 ) 書 2 學位證 ( 明 ) 書及歷年成績 但高等學校或機構專科學歷, 得免檢具學位證 ( 明 ) 書

40 3 本目之 1 及之 2 文件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4 碩士以上學歷者, 並應檢具學位論文 前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至之 3 文件, 經本部依第六條規定查證認定有疑義時, 並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前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及之 2 文件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影本 二 前款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除應依前二項規定辦理外, 並應檢具居留證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除應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外, 並應檢具國民身分證 第五條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學歷採認, 除準用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規定檢具文件外, 並應檢具國民身分證明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臺灣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大學就讀後, 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 經由學術合作, 同時在本部認可名冊內所列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修讀學位者, 其申請學歷採認, 得免檢具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畢業證 ( 明 ) 書 第六條大陸地區學歷之採認,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持大陸地區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除第二款以外, 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 二 持大陸地區中等學校學歷 高等學校或機構專科學歷擬就讀學士學位, 或持大陸地區中等學校學歷擬就讀二專副學士學位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由就讀學校辦理查驗後, 送本部辦理查證及認定 三 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碩士 博士學位, 或申請於臺灣地區大專校院依法於境外開設之專班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由就讀學校辦理查驗後, 送本部辦理查證及認定 四 持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除前款以外, 由本部辦理採認 前項第一款所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指申請學歷採認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無戶籍者, 指申請學歷採認當事人擬就讀學校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本部辦理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查證 認定及第四款採認, 必要時, 得委託學校 機關 ( 構 ) 或團體為之 第七條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修業期間及修習課程, 應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各級學歷或學位之修業期間, 規定如下 : 一 持專科學歷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二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三十二個月 三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八個月 四 持博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五 碩士 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二十四個月 38

41 六 以專科學校畢業學歷或具專科學校畢業同等學力進修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經由學術合作, 同時在臺灣地區大學及本部認可名冊內所列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修讀學位者, 該二校修業期間, 得依下列規定予以併計, 不適用前項規定 但在二校當地修習學分數, 累計應各達獲頒學位所需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以上 : 一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三十二個月 二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二個月 三 博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二十四個月 前二項修業期間, 應以申請人所持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行事曆及相關文件綜合判斷 第八條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採認, 應以認可名冊內所列者為限 ; 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予採認 : 一 非經正式入學管道入學 二 採函授或遠距方式教學 三 經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方式通過後入學 四 在分校就讀 五 大學下設獨立學院授予之學歷 六 非正規學制之高等學校 七 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相關之學歷 八 學士以上學位未同時取得畢業證 ( 明 ) 書及學位證 ( 明 ) 書 九 其他經本部公告不予採認之情形 第九條經本部採認之大陸地區學歷, 不得以該學歷辦理臺灣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審查及教師資格之取得 第十條外國人 香港及澳門居民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準用本辦法所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採認之規定 第十一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自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制定生效後, 至九十九年九月三日修正生效前, 已於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 其所取得之學歷或學位, 符合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 得申請參加本部自行或委託學校 機關 ( 構 ) 或團體辦理之學歷甄試 ; 經甄試通過者, 由本部核發相當學歷證明 前項甄試, 得以筆試 口試 論文審查或本部公告之方式辦理 申請參加學歷甄試應檢具之文件, 準用第四條規定 第十二條申請人所提供之各項證件, 有偽造 變造 冒用情事者, 應予撤銷其學歷之採認, 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39

42 附件一 : 進修同意書與在職證明書 在職生錄取考生報到驗證用 ( 機關全銜 ) 在職人員 薦送進修國立高雄大學同意書與在職證明書 進修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服務部門 職務 服務年資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月 薦送報考研究所碩士班別 研究所碩士班 一 本機構保證上表各欄所填均屬事實, 如將來查證不實, 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概無異議 二 薦送報考人員經考試錄取, 本機構同意其在職進修 薦送機構 : 負責人 : 地址 : 電話 : ( 蓋薦送機構及負責人印信處 ) 中華民國年月日 40

43 附件二 : 報名 2 個 ( 含 ) 系所退費單 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招生考試報名 2 個 ( 含 ) 系所退費單 考生姓名 報名系所 ( 必填, 入帳時通知 ) 聯絡電話 ( 日 ) ( 夜 ) ( 手機 ) 報名費退費入帳帳戶 ( 限本人帳戶, 否則不予受理 ) 銀行 / 或郵局名稱 : 分行名稱 : 銀行 / 郵局代號 : 帳號 / 局號 : 戶名 : 應附證件 ( 不予退還 ) 退費程序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退費帳號存摺封面影本 ( 限申請退費本人帳戶 ) 一 凡報考本招生考試 2 個 ( 含 ) 學系者, 請於 107 年 1 月 18 日 ( 四 ) 17:00 前傳真此退費單及退費入帳帳戶影本 ( 限學生本人帳戶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07) ( 傳真後請立即來電確認, 電話 :(07) 轉 8241~8243) 二 退費單經本校審查核准後, 其費用逕匯入各申請人所附帳號, 請務必提供電子郵件信箱, 以供入帳時 通知之用 41

44 附件三 :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招生考試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報考系所組別 複查科目 ( 項目 ) 查覆後分數 複查回覆說明 : 申請人簽章 :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 複查申請期限 : 應於 107 年 2 月 11 日 ( 日 ) 前提出申請 ( 以郵戳為憑 ), 逾期不予受理 二 本表正面 准考證號碼 姓名 報考系所 及申請日期 複查項目名稱 要填寫清楚正確 ; 同一科目或項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三 請檢附成績通知單 ( 若未收到者, 可上網查詢自行列印 ) 身份證影本, 連同複查費用 ( 每科伍拾元 ; 請購買 郵政匯票, 匯票受款人請寫 國立高雄大學 ) 及寫明收件人姓名 地址, 貼足回郵信封一個, 一併裝入信封, 寄請複查 四 複查函件請限時掛號郵寄至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 收 考生本人或託人來校查詢者, 恕不受理 五 系所之 資審 筆試 及 面試 成績複查以成績有否登錄錯誤 加總錯誤 漏閱答案等情形為範圍, 不得提出重閱或重審, 亦不得要求檢視 經複查成績若因分數增減致錄取結果有所異動者, 申請複查之考生本人不得提出異議 42

45 附件四 :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招生考試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准考證號碼姓名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系所 ( 組別 ) 之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招生考試之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考生簽章日期年月日 第一聯 國立高雄大學錄取系所存查 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招生考試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准考證號碼姓名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系所 ( 組別 ) 之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招生考試之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考生簽章日期年月日 國立高雄大學錄取系所蓋章 : 第二聯寄還考生留存注意事項 : 一 請填妥本說明書及國民身分證影本郵寄或親送 :81148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 國立高雄大學 錄取系所名稱 收 信封上請註明 放棄研究所碩士班錄取資格 二 本聲明書經招生系所核章後, 第一聯由錄取系所存查, 第二聯寄還考生留存 三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請考生慎重考慮 四 於本校規定之開學日前應報到而未報到者, 自動取消錄取資格, 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43

46 附件五 : 往返高雄大學交通資訊往返高雄大學交通資訊搭乘公車或客運 Bus 一 搭乘公車客運 Kaohsiung City Bus 詳細資訊可參考高雄市公車客運 號公車路線及時間表 二 高雄客運 Kaohsiung Bus 1. 從茄萣 湖內有 606 線車 2. 在岡山可以搭 等線車 3. 從彌陀 梓官可以搭 ( 梓官 ) 等線車 4. 在林園 鳳山可以搭 ( 林園 ) 等線車 5. 在高雄火車站 左營可以搭 等線車 搭乘飛機 1. 抵達高雄機場出關後在航廈大廳外右側 機場幹線候車處, 搭高雄市公車往加昌站 301 號 到終點站, 轉搭 245 號公車到校區 2. 搭乘高雄捷運至楠梓加工區轉接駁公車 " 紅 56" 號到高雄大學下車 ( 詳細資訊請參閱下文捷運資訊 ) 搭乘火車 高雄火車站 : 走出高雄火車站前站, 在右前方 高雄市公車候車亭, 搭往加昌站 245 路公車到學校, 或搭 301 路公車到終點站, 轉搭 245 公車到校區或轉搭捷運系統到楠梓加工區轉接駁公車 " 紅 56" 號到高雄大學下車 搭乘高鐵到新左營站下車, 然後轉搭捷運到楠梓加工區轉接駁公車 " 紅 56" 號到高雄大學下車 搭乘捷運坐到楠梓加工區站下車轉搭接駁公車 " 紅 56" 號到高雄大學下車 本訊息僅供參考, 最新公車及客運車時刻表及路線圖, 請查閱相關網站 44

47 附件六 : 國立高雄大學交通路線示意圖 國立高雄大學交通路線示意圖 45

48 46 附件七 : 國國立高雄大學校內大樓位置圖雄大學校內大樓位置圖 46

49 47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名稱修正日期法規類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 106 年 06 月 02 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 1 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列印時間 :106/06/21 10:05 第 2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條文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 為建構終身學習社會及因應國民升學及繼續進修需求, 本部遂依國際視野 制度彈性 學用密合及確保品質等原則, 全面檢討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報考資格之規範條件, 以促使本標準之規定更合乎國家與社會實際需要及人民需求, 爰修正本標準, 其修正要點如次 : 一 增訂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發布,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家長教育選擇權, 配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之修正, 及配合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推動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制度, 並因應大學藥學系六年臨床藥學學制之設立, 以符合六年臨床藥學學制的實際狀況與規劃, 且基於鼓勵並回應國民升學需要,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3 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3,105 網址

More information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1 2 102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護理類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修訂表 貳 登記資格 ( 二 ) 同等學力 : 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增訂之 第 2-1 條條文及第 5 條修訂, 修正對照表如下表所示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1.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 5. 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 1. 原第 5 條修 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正為第 1 條 (1)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6 學年度研究所碩 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5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公告 日期 105.09.23( 五 ) 下午五點 網路報名 105.10.13( 四 )~105.10.26( 三 ) 報名費轉帳截止日 105.10.27( 四 ) 書面審查資料暨報名表件郵寄截止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5 學年度研究所碩 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4 學年度第 1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公告 日期 104.09.25( 五 ) 下午 5 時起 網路報名 104.10.15( 四 )~104.10.28( 三 ) 報名費轉帳截止日 104.10.29( 四 ) 書面審查資料暨報名表件郵寄截止日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 107 學年度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107 學年度 原住民專班招生簡章 高齡健康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報名日期 : 107 年 0 1 月 10 日至 0 2 月 26 日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招生諮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碩士在職專班 : 教育研究所學系電話 :(03)265-6801 招生名額考試科目及配分 組別 ( 身份別 ) 代號名額組別項目滿分 佔總成績比例 教育行政組 7661N 14 教育行 審查資料 100 50% 學校諮商輔導組 7663N 8 政組 面試 100 50% 科學教育組 7662N 18 合計 40 名 入學資格 : 1. 大學畢業或滿足大學同等學歷 ( 力 ) 資格 2. 工作滿 1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附錄一 報名表填表說明 一 本表為報考本校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考試專用 二 本表除 報名序號 由本校作業人員填寫外, 其餘各欄由報考考生親自以正楷詳細填寫, 字體切勿潦草 三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應與所繳交學歷證件相符 ( 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互不一致, 應先向戶籍機關 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後, 或附上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始得據以報考 ) 四 通訊住址欄, 請填寫本年九月以前不變更且報考人最易準時收件之地址,

More information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壹、修業年限:碩士班:一至四年 國立高雄大學 107 學年度研究所碩 博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6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招生公告與簡章下載公告 日期 106.09.29( 五 ) 下午五點 網路報名 106.10.19( 四 )~106.10.26( 四 ) 報名費轉帳截止日 106.10.27( 五 ) 書面審查資料暨報名表件郵寄截止日

More information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國立高雄大學 105 學年度海西國際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IEMBA)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4 學年度第 4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目 重要日程表..1 簡章內容壹 報考資格... 2 貳 修業年限... 2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2 肆 招生碩士學程專班別 報考資格 招生名額 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5 伍 考試地點...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30 日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臺東大學 104 學年度產業管理與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校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報名查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http://coce.nttu.edu.tw/bin/home.php 網路報名系統 :http://enro.nttu.edu.tw/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06-5979566 # 7011 網址 :http://www.feu.edu.tw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目錄 壹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重要日程 1 貳 報考資格 1 參 修業年限 1 肆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伍 資格審查及寄發准考證 2 陸 招生系所 名額 考試科目時間...

More information

東海大學授予各級各類學位名稱一覽表

東海大學授予各級各類學位名稱一覽表 東海大學 103 學年度各學系畢業生授予學位中 英文名稱一覽表 學院別系所 ( 組 ) 別學士學位名稱碩士學位名稱博士學位名稱 中國文學系 Arts Arts 文學博士 中國文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Arts 外國語文學系 Arts 文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英語教學組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英美文學組 歷史學系 Arts 英語教學碩士 Arts Arts in English/American Literature

More information

2015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mail.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5 年 0 5 月 2 0 日 2015... 2... 3... 4... 6... 6... 7....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107 學年度招生簡章 校址 :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 臺南校區 ) 網址 :www.ukn.edu.tw 電話 :06-2559000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依教育部 103.02.21 臺教學 ( 四 ) 字第 1030020376 號函辦理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 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一律由本校網站下載 校址 :24305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 3 段 22 號專線 :( 日 ) 02-22964275 傳真 :( 日 ) 02-22964276 網址 :http://www.lit.edu.tw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More information

東南技術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東南技術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醒吾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招生入學簡章 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30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1132 號函核定 醒吾科技大學碩士班招生委員會 校 址 :24452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 1 段 101 號 電話總機 :02-26015310 資訊科技應用系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轉分機 3301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轉分機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4_101\267s\245[\251Y\261M\257Z\251\333\245\315\302\262\263\271-\275T\251w\252\251.doc)

(Microsoft Word - 04_101\267s\245[\251Y\261M\257Z\251\333\245\315\302\262\263\271-\275T\251w\252\251.doc) 2012 年 4 月 18 日本校 101 學年度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第 7 次會議通過 學年度 ( 新加坡 ) 輔導與諮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目錄 重要日程表 -------------------------------------------------2 考試資訊 ---------------------------------------------------3 壹 修業年限 -----------------------------------------------4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康寧大學 招生委員會 編印 709 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www.ukn.edu.tw 06-2559000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25 日 截止日 105 年 1 月 25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105

More information

學 國立臺北大學 106 學年度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校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招生專線 :02-86741111#66119 招生傳真 :02-86718006 招生資訊網 :www.ntpu.edu.tw/exam 105.10.27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目 錄 試務重要日程表 -----------------------------------------------------------------------------------2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國立中興大學 105 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 一般生請詳第 1~3 頁, 大陸地區學生請詳第 4 頁及外國學生請詳第 5 頁 ) 一至四年級 管理 法政學 院 1 ( 含五年級 ) 學費 16,530 16,530 16,670 16,710 16,670 雜費 6,860 7,210 10,440 11,170 10,660 合計 23,390 23,740 27,110 27,880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6 年 10 月 26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2~1105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2 日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 106 學年度綠色產業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簡章 ( 本簡章節錄自本校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 報名日期 105 年 12 月 19 日至 106 年 01 月 23 日止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23 日 截止日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二 )~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准考證寄出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1-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午 5 時 3.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5 年 6 月 08 日 ( 週三 ) -2- 簡章在本校招生網站上免費下載,

More information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8 383 現行考銓制度 補充教材 國家考試知多少 / 謝連參 現行考銓制度 第一次開課時 有幾位同學分別問及有關參加國家考 試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如何蒐集應試科目有關資料 如何準備考試 以及考 試答題技巧等問題 茲依據相關規定及個人經驗說明如下 一 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之規定一向寬鬆 以報考人數較多的高考三 級 大專畢業 普考 高中 職畢業 為例 行政類如一般行政 一般民 政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www.nqu.edu.tw 電話 :(082)313367 傳真 :(082)312347 1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網路報名 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寄送截止日 104 年 11 月 16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105 年 12 月 12 日至 106 年 1 月 6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0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www.gf.ntnu.edu.tw/ (105 年 10 月 2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教專簡章-網路.doc

Microsoft Word - 104教專簡章-網路.doc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104 學年度 教師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招生班別經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2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30130082 號函核定招生簡章經 103 年 11 月 18 日本校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地址 :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電話 :(03)5213132 轉 2304 2300 傳真 :(03)5617287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nhcue.edu.tw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1 日本校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2,103 網址 :http://www.tnu.edu.tw/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7 年 10 月 25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4 1105 1138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7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1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311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4D F736F F D B669ADD7BEC7A468AF5AA6A8A448B1D0A87CA9DBA5CDC2B2B3B B315D2E646F63>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鼓勵成人就讀大學方案招生簡章 103 年 12 月 12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招生學系 簡章發售問題 放榜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午 3.. 00 至 10.. 00, 寒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招生學系相關問題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貳 報名資訊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貳 報名資訊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 1 貳 報名資訊 ---------------------------------------------------------------------------- 1 參 招生學系分則 ( 學系

More information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National Kaoshiung Normal University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公告網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章上網日期 :105 年 12 月 5 日至 106 年 1 月 13 日 簡章免費下載 報名及准考證下載網址 :http://sso.nknu.edu.tw/recruit/art-aboriginal.aspx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104 學年度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重要日程表... 3 壹 法令依據 :... 4 貳 報考資格 :... 4 參 修業年限與授課地點 :... 4 肆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 5 伍 考試資訊及成績規定... 6 陸 錄取標準... 7 柒 放榜... 7 捌 驗證與報到 :..

目錄 104 學年度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重要日程表... 3 壹 法令依據 :... 4 貳 報考資格 :... 4 參 修業年限與授課地點 :... 4 肆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 5 伍 考試資訊及成績規定... 6 陸 錄取標準... 7 柒 放榜... 7 捌 驗證與報到 :.. 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12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境外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國立屏東大學境外招生委員會編印地址.. 90004 屏東市民生東路 51 號 ( 屏商校區 ) 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查詢電話..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08)7663800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6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106 年 3 月 16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報名 放榜及簡章問題諮詢 試場 報到及註冊入學問題諮詢.. ( 上班日下 午 3.. 00 至 10.. 00, 暑假作息請至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查詢 ) 項 目 電 話 單 位 報名 (02)2905-2869 放榜 (02)2905-2224 招生中心 試場 (02)2905-2224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7 年 10 月 25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4 1105 1138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學年度 碩士班招生簡章 ( 附件 ) 106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14 日報名 107 年 2 月 4 日筆試地點 : 臺北考區與臺南考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85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msentry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7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主辦本招生,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的目的下, 進行處理 利用及授權查核 本校將善盡良善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本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校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主辦本招生,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的目的下, 進行處理 利用及授權查核 本校將善盡良善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本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校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107 年 10 月 17 日 108 學年度招生策略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中州科技大學招生入學服務中心校址 :510-03 彰化縣員林市山腳路 3 段 2 巷 6 號電話 :(04)8359000 轉分機 1241 ~ 1243 傳真 :(04)8344542 網址 :http://www.ccut.edu.tw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More information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下載 網路登錄 免費提供網路下載, 不發售紙本簡章 https://enter.apic.edu.tw/enter/ 截止時間 :105 年 05 月 25 日 ( 三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下載 網路登錄 免費提供網路下載, 不發售紙本簡章 https://enter.apic.edu.tw/enter/ 截止時間 :105 年 05 月 25 日 ( 三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編 地 印 :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 址 :35153 苗栗縣頭份市珊湖里學府路 110 號 電話 :037-605599 傳真 :037-605594 網址 :http://enter.apic.edu.tw/enter/ 本簡章無販售紙本, 請自行下載列印 一律網路報名, 報名費及相關報名表件寄件, 以郵戳為憑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105 學年度碩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More information

年 月 日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

年    月    日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 景文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24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00085844 號函核定之招生辦法辦理 102 年 10 月 7 日本校 103 學年度日間部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校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99 號電話 :(02)82122000 分機 2170 2174 傳真 :(02)82122199 網址 :http://www.j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月 25 日 ( 二 )108 年 6 月 08 日 ( 三 )108 年 6 月 22 日 ( 四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105 學年度秋季班 )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招生簡章 招生網址 :http://www.ncnu-com.com/emba/c/ 本校地址 :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TEL:+886-49-2910960 轉 4591 4592;+886-49-2918270 FAX:+886-49-2915722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7EMLBA\302\262\263\271.doc)

(Microsoft Word - 97EMLBA\302\262\263\271.doc)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臺高 ( 一 ) 字第 九二 一一二九七號函核定之國立高雄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辦法訂定 國立高雄大學九十七學年度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LBA) 招生考試簡章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九十六學年度第三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招生公告與簡章發售 96 年 11 月 28 日 ( 三 ) 網路報名 96 年 12 月 25 日 ( 二

More information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30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1 次委員會議通過 105 學年度二技進修部 現役軍人在職專班 單獨招生簡章 育達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校 網 址 :36143 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 168 號 址 :http://www.ydu.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037)651-188 分機 1301~1303 招生事務中心 考生專線 :(037)651-088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7 年 12 月 4 日 9:00 至 108 年 5 月 28 日 12:00 止繳費期間 :107 年 12 月 4 日 9:00 至 108 年 5 月 28 日 15:30 止 報名網址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招生系統 :icare.cycu.edu.tw 招生信箱

More information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104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 2 段 58 號網址 : http://www.oit.edu.tw 招生專線 : (02)7738-7708 傳真 : (02)7738-6471 中華民國 : 104 年 1 月 29 日 亞東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編印 Creativity Consideration Communication Cooperation 亞東技術學院 104

More information

一、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一、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108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考試入學 招生簡章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5 花蓮市建國路二段 880 號報名網址 :https://linuxweb.tcust.edu.tw/recruit/index.html 電話 :(03)8572158 轉 2728 2729 2730 (107 年 12 月 19 日經本校 108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本校 104 年 10 月 26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原住民族專班招生簡章 原住民族健康休閒與文化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90003 屏東市民生路 4 之 18 號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聯絡電話 :(08)7663800 轉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11114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華岡路 55 號電話 :(02)2861-0511 傳真(02)2861-8701 http://www.pccu.edu.tw 中國文化大學 106 學年度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不販售紙本簡章 ) 106.1.4 (三) 網 路 報 名 網路上傳資料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繳交報名費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 ) 106.2.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106 學年度 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106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3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79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singleentry (105 年 11 月 1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碩士推甄簡章

Microsoft Word 碩士推甄簡章 國立嘉義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班推薦甄選招生簡章 地址 :60004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 服務專線 : 教務處招生組 05-2717040 本校網址 :www.ncyu.edu.tw 國立嘉義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班推薦甄選招生簡章 壹 修業年限及報考資格 : 103 年 9 月 16 日第 1 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 修業年限 : 一般生 1 至 4 年 ; 在職生 1 至 5 年 二

More information

簡章

簡章 103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3 年 03 月 07 日本校 103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碩博士班招生第四次會議決議通過 一律網路報名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07 臺北市基隆路四段 43 號入學資訊網址 : http://www.admission.ntust.edu.tw/ 網路報名網址 : http://www.ntust.edu.tw/103entry4 報名諮詢電話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104 年 9 月 17 日 105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碩博士甄試招生簡章

碩博士甄試招生簡章 元智大學 106 學年度碩 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壹 招考類別及報考資格 碩士班報考資格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之 一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獲有學士學位者 ( 含應屆畢業生 ) 二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獲有學士學位者 ( 含應屆畢業生 )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 須依教育部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More information

一貫道崇德學院

一貫道崇德學院 一貫道崇德學院 I.K. T. Chong-De School 108 學年度一貫道研究所本國學生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學校地址 : 54552 南投縣埔里鎮鯉魚路 25-8 號招生資訊網 : www.iktcds.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 (049)2988675#206 FAX:( 049)2989314 一貫道崇德學院招生考試委員會編製 107 年 12 月 27 日經本校校級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¾ú¥v¬ì²Ä8¦¸-«ü¦Ò«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BEFAA576ACECB2C438A6B82DABFCA6D2ABCAADB12E646F63> )

¾ú¥v¬ì²Ä8¦¸-«ü¦Ò«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BEFAA576ACECB2C438A6B82DABFCA6D2ABCAADB12E646F63> ) 80 2B NO.99352001 102-E8 第壹部分 : 選擇題 ( 占 80 分 ) 72 1 說明 : 第 1 題至第 n 題, 每題有 4 個選項, 其中只有一個是正確或最適當的選項, 請畫記在 答案卡之 選擇題答案區 各題答對者, 得 2 分 ; 答錯 未作答或畫記多於一個選 項者, 該題以零分計算 1 1873 C. Douglas 1923 Thomas Barclay A B

More information

33期.indd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More information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Creativity Consideration Communication Cooperation 亞東技術學院 101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說明 簡章公告 101.1.18( 星期三 ) 至本校招生資訊網自行下載, 不另販售 報名 101.3.14 上午 9:00 ~101.4.12 下午 17:00 ( 星期三 ~ 星期四 ) 一律網路報名網址 :http://recruit.oit.edu.tw/

More information

103N_GenlReg

103N_GenlReg 103 年 10 月 3 日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105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15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msptentry (105 年 10 月 2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佛光大學 107 學年度佛教學系學士班獨立招生簡章 目錄 招生重要日程... 2 壹 修業年限... 3 貳 招生名額... 3 參 報考資格... 3 肆 報名... 3 伍 注意事項... 5 陸 招生名額 考試科目及錄取方式... 6 柒 筆試 口試時間及地點... 7 捌 考試時間表...

佛光大學 107 學年度佛教學系學士班獨立招生簡章 目錄 招生重要日程... 2 壹 修業年限... 3 貳 招生名額... 3 參 報考資格... 3 肆 報名... 3 伍 注意事項... 5 陸 招生名額 考試科目及錄取方式... 6 柒 筆試 口試時間及地點... 7 捌 考試時間表... 107 學年度 佛教學系學士班 獨立招生簡章 一律網路報名 本校首頁http://www.fgu.edu.tw/ 新鮮人 入口網 招生報名系統 進入系統輸入 報名資料 26247 宜蘭縣礁溪鄉林美村林尾路 160 號 電話 03 9871000 轉 27201~3 網址 http://www.fgu.edu.tw 佛光大學招生委員會 編印 佛光大學 107 學年度佛教學系學士班獨立招生簡章 目錄 招生重要日程...

More information

2014 : 706 2 3 4 5 6 12 15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 3 3,796 4,738 3,796 4,738 4 1,983 1,837 (27,319) (26,934) (21,540) (20,359) 5 (64) (92) (21,604) (20,451) 6 159 196 期 7 (21,445) (20,255)

More information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0500402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0500480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0440389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M0422533 北京科技大學 工學院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 D0438679 西安交通大學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校址 :709 台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 600 號電話 :(06) 2873337 或 (06) 2870023 傳真 :06-2873536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More information

101年系所楷模封面

101年系所楷模封面 目錄 Contents 103年 系所友楷模 01 03 04 07 土木工程學系(所)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所) 01 環境工程學系(所) 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所) 工學院 綠色科技學程碩士在職專班 09 11 12 14 食品科學系(所) 09 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所) 園藝學系(所) 生物機電工程學系(所) 17 生物資源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9 外國語文學系 21 應用經濟與管理學系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4 學年度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招生簡章 本學程採全英語授課 報名期間 104 年 1 月 13 日 ( 二 )09:00 至 104 年 2 月 10 日 ( 二 )12:00 止 繳費期間 104 年 1 月 13 日 ( 二 )09:00 至 104 年 2 月 10 日 ( 二 )15:30 止 報名網址 :http://www.icare.cycu.edu.tw/ 點選 網路報名 104

More information

107臺北市立大學獨招簡章

107臺北市立大學獨招簡章 108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107.9.18.) 臺北市立大學 108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入學招生簡章 網路報名 107 年 11 月 5 日 ( 一 ) 上午 9 時起至 107 年 11 月 23 日 ( 五 ) 下午 3 時 30 分止 招生系統 http://exam.utaipei.edu.tw/enroll/index.jsp?enrollid=13 博愛校區地址 :10048

More information

中國科技大學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中國科技大學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景文科技大學 105 學年度 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18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41292 號函核定之招生規定辦理 105 年 1 月 18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5 次會議討論通過校址 :231-54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99 號電話 :(02)82122000 分機 2170 2174 傳真 :(02)82122199 網址

More information

高雄醫學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研究生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高雄醫學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研究生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高雄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 腎臟照護學系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依 104 年 12 月 28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校址 :807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 100 號招生通訊信箱 :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本校總機 :07-3121101~9 招生專線 :07-3234133,07-3234135 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委員會招生網頁 :https://enr.kmu.edu.tw/

More information

臺大EMBA103招生簡章

臺大EMBA103招生簡章 104 學年度 臺大 - 復旦 EMBA 境外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管理學院 EMBA 辦公室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3366-5406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emba.ntu.edu.tw 報名登入網址 : http://gra103.aca.ntu.edu.tw/fudan 編印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臺大 - 復旦 EMBA

More information

必修科目 專業選修科目 資訊工程學系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次系課程委員會訂定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理工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核定通過 輔系專業 ( 門 ) 必修科目 科目名稱 學分 微積分 (

必修科目 專業選修科目 資訊工程學系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次系課程委員會訂定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理工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核定通過 輔系專業 ( 門 ) 必修科目 科目名稱 學分 微積分 ( 理工學院 資訊工程學系... 化學系... 2 生命科學系... 光電工程學系... 4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5 物理學系... 6 電機工程學系... 7 應用數學系統計組... 8 應用數學系數學科學組... 9 必修科目 專業選修科目 資訊工程學系 0.0. 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次系課程委員會訂定 0.04.29 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理工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0.05.4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B669BEC7AF5A2DABFCA6D2A6A8C15AA5D3BDD0A44ABEC7C2B2B3B92D2E646F63>

<4D F736F F D DB669BEC7AF5A2DABFCA6D2A6A8C15AA5D3BDD0A44ABEC7C2B2B3B92D2E646F63> 國立嘉義大學 101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指考成績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日 期 辦 理 事 項 簡章公告 100.12. 101.7.26 至 101.7.31 101.7.26 至 101.8.1 101.8.1 本校不發售招生簡章亦不印製紙本簡章, 請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參閱 網路報名時間 繳交報名費期限 報名完成後請繳費, 並於 8 月 1 日前上網查詢 繳費是否完成 考生郵寄繳交表件截止日 (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4學年度產業碩士專班招生簡章 105年春季班 報名期間 104 年 12 月 1 日 二 9 00 至 104 年 12 月 22 日 二 12 00 止 繳費期間 104 年 12 月 1 日 二 9 00 至 104 年 12 月 22 日 二 15 30 止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 招生系統 http://www.icare.cycu.edu.tw 招生信箱 icare@cycu.edu.tw

More information

107

107 天主教輔仁大學 107 學年度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學位 (MBA * ) 學程招生簡章 106 年 12 月 8 日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 教育部於民國 95 年遴選台大 政大 輔大等七所學校為商管專業學院試辦學校, 輔仁大學管理學院因而結合全院師資成立本 MBA 碩士班 ( 正式名稱為 : 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 以培養具國際視野且實務導向的專業經理人, 修業期滿符合畢業條件者, 授予企業管理碩士

More information

臺南一中 / 程美鐘老師國文考科 壹前 言 貳選擇題命題趨勢分析 101 年 ~104 年學測題型統計表 測驗目標 年度 基礎形音義 字音 字形 字 詞義 成語 文法與修辭 理解與

臺南一中 / 程美鐘老師國文考科 壹前 言 貳選擇題命題趨勢分析 101 年 ~104 年學測題型統計表 測驗目標 年度 基礎形音義 字音 字形 字 詞義 成語 文法與修辭 理解與 臺南一中 / 程美鐘老師 發行人 陳炳亨出版 民國一 四年九月 總召集 周耀琨 總編輯 蔣海燕 發行所 7 0 2 4 8 臺南市新樂路 76 號 編輯部 7 0 2 5 2 臺南市新忠路 8-1 號 主編 江欣穎電話 (06)2619621 #314 校對 陳慧君 E-mail periodical@hanlin.com.tw 美編 李懿娟 杜政賢翰林我的網 http://www.worldone.com.tw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九十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真理大學九十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真理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注意事項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4 年 1 月 30 日 ( 星期五 ) 起 簡章在本校網站上免費下載, 不另行發售紙本 2. 網路報名 104 年 2 月 24 日 ( 星期二 ) 104 年 3 月 9 日 ( 星期一 ) 考生須於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並繳交報名費 800 元或 500 元後, 郵寄報名表件 招生考試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