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 ) 學 生 曠 缺 請 假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68 二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 一 ) 申 請 就 學 貸 款 須 知 69 ( 二 ) 就 學 貸 款 辦 理 流 程 71 ( 三 ) 學 雜 費 減 免 須 知 72 ( 四 )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助 學 計 畫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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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導 師 手 冊 目 錄 編 輯 序 壹 說 明 篇 一 輔 導 注 意 事 項 1 二 102 學 年 度 學 務 處 相 關 單 位 與 導 師 工 作 相 關 業 務 彙 整 表 2 三 導 師 處 理 學 生 事 件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10 四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簡 介 11 五 服 務 流 程 申 請 ( 個 案 輔 導 心 理 測 驗 班 級 輔 導 ) 14 六 資 源 教 室 介 紹 17 七 導 師 聘 任 及 導 師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22 八 績 優 導 師 獎 勵 要 點 及 評 分 表 24 貳 憂 鬱 與 自 我 傷 害 防 治 一 憂 鬱 認 識 小 常 識 與 協 助 27 二 導 師 於 憂 鬱 與 自 我 傷 害 三 級 預 防 工 作 角 色 與 功 能 29 三 自 殺 防 治 與 處 遇 31 四 認 識 校 園 霸 凌 34 叁 發 掘 潛 才 生 涯 篇 一 發 展 潛 才, 適 性 發 展 39 二 大 學 生 生 涯 困 擾 輔 導 策 略 與 生 涯 規 劃 歷 程 40 三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UCAN 簡 介 43 肆 校 內 外 資 源 一 覽 表 55 伍 附 錄 一 生 活 輔 導 組 ( 一 ) 校 園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事 件 調 查 處 理 申 請 表 57 ( 二 ) 學 生 懷 孕 事 件 輔 導 與 處 理 流 程 58 ( 三 ) 學 生 操 行 成 績 考 核 辦 法 59 ( 四 ) 學 生 請 假 規 則 60 ( 五 ) 學 生 獎 懲 辦 法 62 ( 六 ) 學 生 懲 罰 存 記 及 改 過 銷 過 實 施 要 點 66

2 ( 七 ) 學 生 曠 缺 請 假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68 二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 一 ) 申 請 就 學 貸 款 須 知 69 ( 二 ) 就 學 貸 款 辦 理 流 程 71 ( 三 ) 學 雜 費 減 免 須 知 72 ( 四 )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助 學 計 畫 74 ( 五 )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服 務 學 習 實 施 要 點 81 ( 六 ) 學 生 急 難 慰 助 學 金 施 行 細 則 及 申 請 表 83 ( 七 ) 遭 遇 急 難 學 生 申 請 協 助 申 請 表 84 三 衛 生 保 健 組 ( 一 ) 緊 急 傷 病 處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圖 85 ( 二 ) 學 生 平 安 保 險 申 請 流 程 86 四 服 務 學 習 組 ( 一 )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計 畫 表 87 ( 二 ) 志 工 基 礎 訓 練 報 名 表 88 ( 三 ) 志 工 特 殊 訓 練 報 名 表 89 五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 一 ) 學 生 申 訴 處 理 辦 法 及 申 訴 書 91 ( 二 ) 個 案 輔 導 轉 介 單 95 ( 三 ) 導 師 訪 談 回 覆 紀 錄 表 ( 學 生 ) 96 六 學 務 資 訊 組 ( 一 ) 學 務 e-care 操 作 說 明 97 七 軍 訓 室 ( 一 ) 教 育 部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指 導 手 冊 大 專 導 師 版 115

3 編 輯 序 導 師 工 作 是 輔 導 工 作 中 最 重 要 的 環 節 之 一, 是 一 項 發 展 性 與 預 防 性 的 工 作, 導 師 除 了 面 對 學 生 在 課 業 中 所 遭 遇 的 問 題 外, 還 必 須 協 助 生 活 中 所 遭 遇 的 困 難, 已 經 不 是 每 星 期 兩 小 時 就 可 完 成, 若 是 遇 到 高 關 懷 群 ( 自 傷 憂 鬱 精 神 分 裂 人 格 疾 患 等 ) 導 師 更 是 疲 於 奔 命, 雖 然 導 師 工 作 是 吃 力 的, 但 看 到 學 生 的 成 長 與 快 樂, 瞬 間 所 有 的 辛 勞 都 變 得 值 得, 學 生 的 成 長 與 進 步, 將 是 老 師 們 前 進 的 動 力 為 能 提 昇 導 師 班 級 經 營 與 輔 導 知 能, 學 輔 中 心 每 年 舉 辦 導 師 會 議 2 場, 提 供 導 師 與 行 政 事 務 溝 通 的 平 台, 並 舉 辦 多 場 導 師 知 能 研 習, 如 績 優 導 師 經 驗 分 享 高 關 懷 學 生 之 關 懷 自 殺 防 治 網 路 成 癮 等 議 題, 使 導 師 能 順 利 的 協 助 學 生 成 長 與 學 習, 提 升 班 級 團 結 的 氛 圍 與 增 進 學 生 向 心 力 由 於 多 元 的 社 會 與 入 學 管 道, 導 師 所 面 對 的 學 生 問 題 也 是 多 樣 的, 根 據 101 學 年 度 全 校 個 別 諮 商 問 題 類 型 統 計 中, 學 生 在 自 我 探 索 方 面 最 高, 其 次 是 生 涯 與 情 緒 方 面, 表 示 學 生 除 了 要 探 索 與 了 解 自 我 外, 同 時 也 要 面 對 生 涯 就 業 方 向 的 不 確 定 感, 以 及 自 己 情 緒 上 的 困 擾 因 此, 為 協 助 解 決 同 學 在 心 理 健 康 層 面 的 困 擾,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定 期 舉 辦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心 理 健 康 自 我 探 索 工 作 坊 生 涯 輔 導 系 列 關 懷 教 師.. 等 等 活 動, 期 望 學 生 能 夠 從 演 講 活 動 宣 傳 及 關 懷 教 師 的 影 響, 來 解 決 日 常 所 遭 遇 的 困 擾 根 據 101 年 教 育 部 生 命 教 育 巡 迴 輔 導 視 導 計 畫 之 訪 視 報 告 指 出 [1], 從 100 年 1 月 1 日 到 101 年 6 月 18 日 曾 發 生 自 殺 案 件 的 學 校, 計 有 大 專 校 院 47 校, 訪 視 報 告 指 出 學 生 自 我 傷 害 是 有 徵 兆 可 循 的, 而 且 普 遍 存 在 於 高 年 級, 如 休 學 轉 學 延 畢 退 學.. 等 等 學 習 狀 況, 高 年 級 學 生 因 承 受 不 起 退 學 的 打 擊, 不 知 如 何 對 父 母 交 代 與 無 顏 見 江 東 父 老, 選 擇 在 寒 暑 假 回 家 前 自 我 了 斷 因 此, 學 生 事 務 處 為 讓 導 師 了 解 學 生 出 席 與 成 績 紀 錄, 減 少 導 師 文 件 的 填 寫, 並 降 低 導 師 的 負 擔, 於 去 年 商 請 學 務 資 訊 服 務 組 將 導 師 業 務 資 訊 化, 內 容 涵 蓋 導 師 名 單 班 級 名 條 學 生 資 料 查 詢 通 訊 錄 班 會 紀 錄 輔 導 訪 談 與 個 案 轉 介... 等 單 元, 導 師 與 系 主 任 可 以 透 過 學 務 行 政 e 化 資 訊 平 台 -ecare 查 詢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建 立 晤 談 班 會 紀 錄 通 訊 錄 與 輔 導 資 料, 使 導 師 能 掌 握 學 生 期 中 考 成 績 與 缺 曠 課 紀 錄, 適 時 的 輔 導 學 生, 避 免 發 生 不 幸 的 事 件

4 導 師 手 冊 分 成 幾 個 部 分,1. 說 明 篇 : 本 單 元 中 彙 整 幾 項 資 料 如 輔 導 注 意 事 項 導 師 相 關 單 位 業 務 彙 整 導 師 處 理 標 準 流 程 學 輔 中 心 之 功 能... 等 等 ;2. 三 級 預 防 與 自 殺 危 機 處 遇 : 蒐 集 自 殺 防 治 與 處 遇 校 園 霸 凌 等, 協 助 導 師 了 解 與 預 防 ;3. 發 掘 潛 材 生 涯 篇 : 收 錄 生 涯 輔 導 策 略, 協 助 學 生 發 掘 自 我 能 力 適 性 發 展, 並 作 生 涯 規 劃 近 年 來, 教 育 部 推 廣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UCAN), 非 常 適 合 學 生 探 索 職 業 生 涯 發 展 方 向 診 斷 專 業 能 力 與 規 劃 學 習 方 向 ;4. 校 內 外 資 源 之 彙 整 ;5. 附 錄 : 收 錄 學 生 常 使 用 的 表 格 與 學 務 行 政 e 化 平 台 之 使 用 手 冊 本 手 冊 在 前 幾 任 主 任 的 編 撰 與 學 生 事 務 處 各 組 的 支 援 下 完 成, 感 謝 中 心 團 隊 協 助 彙 整, 希 望 能 讓 擔 任 導 師 之 同 仁, 能 夠 順 利 找 到 所 需 的 資 料 與 協 助 本 手 冊 在 收 錄 上 尚 有 些 不 完 善 之 處, 若 有 疏 漏 之 處, 尚 祈 各 位 導 師 們 給 予 更 多 指 導 與 寶 貴 意 見 校 長 2013 年 9 月 [1] 林 綺 雲,"101 年 度 教 育 部 生 命 教 育 巡 迴 輔 導 團 視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 教 育 部 學 生 事 務 與 特 殊 教 育 司 (http: // 訊 息 公 告 > 資 料 下 載,

5 壹 說 明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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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輔 導 注 意 事 項 1. 導 師 時 間 應 妥 善 利 用, 以 促 進 師 生 關 係, 並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及 生 活 上 各 方 面 的 情 況 2. 導 師 時 間 除 了 利 用 班 會 時 間 外, 請 班 導 師 另 外 安 排 個 別 或 小 組 訪 談 時 間, 藉 此 得 以 和 學 生 建 立 良 好 的 互 動 關 係 3. 每 學 期 和 學 生 的 個 別 訪 談 次 數 至 少 一 次, 小 組 訪 談 人 數 不 宜 超 過 10 位 學 生 每 次 訪 談 後, 請 導 師 將 訪 談 內 容 填 寫 於 學 務 e-care 系 統 中 導 師 訪 談 紀 錄 " 內, 並 請 受 訪 學 生 在 一 週 內 將 訪 談 心 得 填 寫 於 導 師 訪 談 回 覆 紀 錄 " 後 繳 交 給 導 師 4. 導 師 訪 談 紀 錄 " 和 導 師 訪 談 回 覆 紀 錄 " 為 學 期 紀 錄, 將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逐 年 歸 檔 於 學 務 處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新 接 任 的 導 師 於 訪 談 後, 對 個 別 學 生 有 特 別 關 懷 時, 得 以 調 閱 該 生 過 去 的 訪 談 資 料 5. 藉 由 導 師 個 別 或 小 組 訪 談, 除 了 得 以 促 進 師 生 良 好 互 動 外, 也 希 望 透 過 訪 談 方 式 去 過 濾 部 分 心 理 或 行 為 偏 差 學 生 6. 對 於 心 理 或 行 為 偏 差 學 生 的 個 別 輔 導, 請 導 師 於 諮 商 預 約 系 統 上 填 寫 個 案 轉 介 單 ", 由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 分 機 :5926 / 位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2 樓 ), 進 行 個 案 輔 導 敬 請 導 師 在 登 錄 個 案 轉 介 單 " 之 前, 先 與 學 生 取 得 個 案 轉 介 輔 導 共 識 7. 導 師 訪 談 記 錄 " 和 導 師 訪 談 回 覆 紀 錄 " 請 務 必 親 自 填 寫 8. 導 師 訪 談 紀 錄 " 和 導 師 訪 談 回 覆 紀 錄 " 請 勿 外 流 -1-

8 102 學 年 度 學 務 處 及 相 關 單 位 與 導 師 工 作 相 關 業 務 彙 整 表 業 序 號 業 務 項 目 單 務 經 辦 者 分 機 備 註 位 學 務 主 管 1 綜 理 學 生 事 務 處 全 盤 事 宜 學 務 長 洪 櫻 花 協 助 學 務 長, 綜 理 學 生 事 務 處 全 盤 事 宜 副 學 務 長 王 秀 鑾 5140 綜 理 生 活 輔 導 組 全 般 事 宜 3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 財 金 系 企 管 系 經 管 所 ) 生 輔 組 協 助 全 校 性 典 禮 及 活 動 安 全 維 護 組 長 校 安 值 勤 黃 慶 新 5128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綜 理 課 外 活 動 組 相 關 業 務 規 劃 與 執 行 4 規 劃 課 外 活 動 組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課 指 組 襄 助 有 關 學 生 校 內 外 活 動 之 策 劃 與 督 導 組 長 李 知 灝 5140 輔 導 社 團 發 展 特 色 企 管 系 財 經 系 5 綜 理 衛 生 保 健 組 業 務 策 劃 督 導 各 項 衛 生 保 健 業 務 執 行 衛 保 組 組 長 葉 怡 玲 綜 理 服 務 學 習 組 業 務 策 劃 督 導 各 項 服 務 學 習 組 業 務 執 行 服 學 組 組 長 張 文 陽 5916 負 責 心 理 輔 導 諮 商 計 劃 之 擬 訂 推 行 輔 導 與 考 核 7 負 責 校 內 外 有 關 輔 導 諮 商 活 動 業 務 之 聯 繫 綜 理 有 關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工 作 事 項 學 輔 中 心 主 任 吳 文 忠 5152 負 責 行 政 業 務 工 作 執 行 之 督 導 8 綜 理 學 生 軍 訓 工 作 之 計 畫 督 導 執 行 9 統 籌 學 務 資 訊 服 務 組 業 務 規 劃 與 監 督 負 責 推 動 學 務 行 政 資 訊 化, 並 促 進 學 務 行 政 流 程 精 簡 再 造 學 務 長 室 業 務 職 掌 軍 訓 室 主 任 資 訊 組 組 長 郭 岳 麟 5160 蘇 慈 蓮 5066 學 生 事 務 處 各 項 會 議 及 資 料 綜 整 業 務 10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業 務 申 訴 窗 口 行 政 大 樓 服 務 台 管 理 諮 詢 訪 客 接 待 等 各 項 業 務 學 生 事 務 處 登 記 桌 公 文 辦 理 學 務 處 組 員 王 春 敏 5138 學 務 處 相 關 學 生 建 議 回 覆 追 蹤 -2-

9 學 務 處 處 務 會 議 及 內 部 相 關 會 議 之 召 開 承 辦 親 善 志 工 隊 指 導 並 協 助 大 型 校 內 外 活 動 接 待 服 務 其 他 交 辦 事 項 生 活 輔 導 組 業 務 職 掌 深 化 紫 錐 花 運 動 ( 原 春 暉 專 案 ) 失 ( 拾 ) 物 招 領 學 生 宿 舍 住 宿 輔 導 宿 治 會 輔 導 及 辦 理 宿 舍 各 項 活 動 召 開 宿 舍 管 理 委 員 會 議 及 住 宿 生 座 談 會 學 生 宿 舍 防 災 教 育 宣 導 業 務 工 讀 經 費 申 請 事 宜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 資 工 系 光 電 系 光 材 所 電 子 系 ) 協 助 全 校 性 典 禮 及 活 動 安 全 維 護 校 安 值 勤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擬 訂 學 生 校 外 賃 居 輔 導 政 策 與 執 行 召 開 房 東 座 談 會 及 辦 理 房 東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作 業 辦 理 租 屋 安 全 評 核 及 雲 端 租 屋 平 台 系 統 申 請 業 務 辦 理 大 雲 林 小 蝸 牛 策 略 聯 盟 相 關 業 務 辦 理 租 屋 博 覽 會 辦 理 法 治 教 育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 飛 機 系 材 料 系 航 電 所 材 料 所 ) 協 助 全 校 性 典 禮 及 活 動 安 全 維 護 校 安 值 勤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資 工 系 光 電 系 電 子 系 11 生 輔 組 鐘 金 富 生 輔 組 廖 玉 峰 5130 飛 機 系 材 料 系 學 生 操 行 成 績 相 關 業 務 學 生 獎 懲 相 關 業 務 學 生 缺 曠 課 請 假 相 關 業 務 召 開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及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電 子 公 文 收 發 延 修 生 資 料 建 立 學 務 處 智 慧 財 產 權 相 關 業 務 彙 整 技 專 校 院 校 務 基 本 資 料 庫 表 7-4 學 校 辦 理 各 項 社 會 關 切 教 育 之 主 題 執 行 情 況 表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13 生 輔 組 唐 賞 娟

10 14 學 生 宿 舍 住 退 宿 申 請 作 業 學 生 宿 舍 人 員 管 制 及 各 類 統 計 資 料 建 立 學 生 宿 舍 設 施 ( 備 ) 請 購 修 繕 案 件 管 制 學 生 宿 舍 預 算 編 制 與 執 行 學 生 宿 舍 門 禁 系 統 管 制 與 維 護 協 助 學 生 宿 舍 管 理 員 工 作 執 行 學 生 宿 舍 工 讀 生 選 訓 用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生 輔 組 黃 光 瑞 學 生 宿 舍 學 習 資 源 中 心 綜 合 行 政 業 務 各 舍 學 習 資 源 中 心 秩 序 環 境 維 護 及 軟 硬 體 設 備 管 理 住 宿 生 個 案 輔 導 及 辦 理 輔 導 系 列 活 動 學 生 宿 舍 教 學 助 理 選 訓 用 辦 理 宿 舍 英 文 讀 書 會 主 題 輔 導 演 講 愛 心 誠 實 小 鋪 業 務 學 生 宿 舍 品 德 教 育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執 行 與 彙 辦 負 責 女 一 舍 建 築 物 設 施 ( 備 ) 財 產 保 管 及 修 繕 督 導 女 一 舍 內 ( 含 公 共 區 域 ) 外 環 境 清 潔 維 護 點 名 未 到 學 生 通 知 家 長 女 一 舍 門 禁 管 制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負 責 男 二 舍 建 築 物 設 施 ( 備 ) 財 產 保 管 及 修 繕 督 導 男 二 舍 內 ( 含 公 共 區 域 ) 外 環 境 清 潔 維 護 點 名 未 到 學 生 通 知 家 長 男 二 舍 門 禁 管 制 與 安 全 維 護 學 生 宿 舍 夜 間 輪 值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負 責 男 三 舍 建 築 物 設 施 ( 備 ) 財 產 保 管 及 修 繕 督 導 男 三 舍 內 ( 含 公 共 區 域 ) 外 環 境 清 潔 維 護 點 名 未 到 學 生 通 知 家 長 男 三 舍 門 禁 管 制 與 安 全 維 護 學 生 宿 舍 夜 間 輪 值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業 務 職 掌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業 務 辦 理 新 生 始 業 講 習 辦 理 學 雜 費 減 免 輔 導 服 務 性 社 團 及 相 關 系 列 活 動 生 輔 組 5135 生 輔 組 生 輔 組 生 輔 組 蔡 季 珍 ( 一 舍 ) 5171 林 福 元 ( 二 舍 ) 5172 林 盛 財 ( 三 舍 ) 5173 課 指 組 唐 智 蘭

11 主 導 畢 業 週 活 動 校 內 外 音 樂 廳 借 用 及 歸 還 事 宜 本 組 公 關 事 宜 及 活 動 新 聞 稿 撰 寫 與 發 送 負 責 品 德 教 育 相 關 規 劃 與 執 行 回 答 有 關 本 組 之 留 言 板 問 題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學 雜 費 3% 之 學 生 公 費 部 份 ( 工 讀 金 就 學 獎 補 助 學 金 ) 辦 理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助 學 計 畫 辦 理 校 內 工 讀 業 務 本 校 學 生 急 難 慰 問 教 育 部 學 產 急 難 救 助 與 其 他 校 外 急 難 救 助 申 請 等 學 生 申 請 校 內 外 各 項 獎 學 金 相 關 事 宜 定 期 聯 絡 獎 學 金 委 員 會 及 就 學 獎 補 助 金 委 員 會 召 開 會 議 主 導 煙 花 三 月 藝 文 季 活 動 維 護 本 組 網 頁 及 校 內 其 他 單 位 來 文 協 助 辦 理 綜 合 性 業 務 主 導 尋 夢 之 夜 及 下 學 期 社 團 聯 合 招 生 活 動 輔 導 自 治 性 學 藝 性 社 團 及 相 關 系 列 活 動 辦 理 校 際 民 間 團 體 來 文 主 辦 校 慶 週 學 生 活 動 辦 理 社 團 評 鑑 相 關 事 務 輔 導 學 生 辦 理 學 生 會 會 長 議 長 改 選 主 導 社 長 交 接 活 動 辦 理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評 比 鐘 點 費 及 聘 書 發 放 本 組 經 費 簽 證 主 導 新 生 註 冊 週 社 團 聯 合 服 務 活 動 輔 導 體 能 性 聯 誼 性 康 樂 性 社 團 及 相 關 系 列 活 動 辦 理 中 央 及 地 方 單 位 來 文 主 辦 耶 誕 週 學 生 活 動 及 三 校 聯 合 演 唱 會 辦 理 社 團 申 請 教 育 優 先 區 與 帶 動 中 小 學 活 動 辦 理 全 校 社 長 幹 部 訓 練 活 動 督 導 社 團 網 頁 製 作 與 更 新 衛 生 保 健 組 業 務 職 掌 新 生 健 康 檢 查 健 康 促 進 計 劃 申 辦 ( 輪 流 申 請 ) 行 政 及 公 文 系 統 ( 二 級 登 記 桌 ) 辦 理 衛 生 委 員 會 餐 飲 衛 生 管 理 舉 辦 捐 血 活 動 課 指 組 賴 威 秀 5950 課 指 組 黃 麗 香 5143 課 指 組 郭 秋 儀 5141 衛 保 組 陳 玉 梅

12 24 25 特 殊 個 案 管 理 ( 工 程 文 理 ) 辦 理 特 約 醫 院 簽 約 規 劃 醫 師 駐 診 營 養 師 辦 理 醫 護 支 援 緊 急 傷 病 處 理 臨 時 交 辦 事 宜 辦 理 教 職 員 工 健 檢 推 展 傳 染 病 防 治 ( 肺 結 核 禽 流 感 ) 辦 理 急 救 教 育 訓 練 協 助 健 康 促 進 計 劃 辦 理 辦 理 健 康 週 活 動 辦 理 學 生 團 體 平 安 保 險 醫 護 志 工 訓 練 舉 辦 衛 生 股 長 會 議 衛 生 專 欄 跑 馬 燈 宣 傳 特 殊 個 案 管 理 ( 電 資 管 理 進 修 推 廣 部 ) 推 展 戒 菸 輔 導 緊 急 傷 病 處 理 臨 時 交 辦 事 宜 服 務 學 習 組 業 務 職 掌 服 務 學 習 教 育 業 務 執 行 志 工 服 務 教 育 業 務 執 行 服 務 學 習 組 工 讀 生 工 作 督 導 與 考 核 工 讀 金 簽 證 行 政 業 務 公 文 管 理 及 會 議 召 開 等 事 項 辦 理 服 務 學 習 教 育 及 志 願 服 務 教 育 各 項 會 議 研 習 座 談 及 教 育 訓 練 活 動 維 護 本 組 網 頁 及 學 生 問 題 回 覆 預 算 編 列 經 費 請 購 簽 證 經 辦 與 核 銷 作 業 設 備 採 購 維 修 財 產 登 記 與 保 管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業 務 職 掌 衛 保 組 蔣 宛 津 5911 服 學 組 黃 雅 惠 5176 行 政 簽 收 文 綜 合 行 政 業 務 個 案 輔 導 / 班 級 輔 導 行 政 庶 務 窗 口 26 中 心 物 品 財 產 保 管 主 題 輔 導 週 系 列 活 動 學 輔 中 心 張 瑟 芬 5153 心 理 衛 生 教 育 資 料 宣 導 編 輯 輔 導 專 欄 與 宣 導 辦 理 導 師 業 務 -6-

13 舉 辦 導 師 會 議 辦 理 全 校 家 長 座 談 會 輔 導 志 工 招 募 與 培 訓 個 別 諮 商 / 團 體 諮 商 高 關 懷 篩 檢 / 危 機 處 理 心 理 測 驗 班 級 輔 導 新 生 心 理 健 康 評 量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主 題 輔 導 週 系 列 活 動 關 懷 股 長 推 動 工 作 性 別 平 等 系 列 活 動 推 廣 學 生 輔 導 委 員 會 個 案 管 理 類 型 統 計 與 分 析 兼 任 輔 導 老 師 聘 任 與 管 理 實 習 諮 商 心 理 師 之 招 募 與 管 理 個 別 諮 商 / 團 體 諮 商 高 關 懷 篩 檢 / 危 機 處 理 心 理 測 驗 班 級 輔 導 新 生 定 向 輔 導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UCAN)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主 題 輔 導 週 系 列 活 動 關 懷 股 長 推 動 工 作 生 命 教 育 計 畫 推 廣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新 生 家 長 座 談 會 擬 定 輔 導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工 作 計 畫 行 事 曆 輔 導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工 作 計 畫 之 計 畫 案 申 請 資 源 教 室 綜 合 行 政 業 務 資 源 教 室 成 長 團 體 活 動 電 資 學 院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輔 導 及 轉 銜 資 料 填 報 安 排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基 礎 學 科 及 專 業 科 目 課 後 輔 導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新 生 基 礎 學 科 先 修 班 課 程 相 關 事 宜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辦 理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優 先 住 宿 申 請 資 源 教 室 圖 書 增 購 與 雜 誌 訂 閱 身 心 障 礙 應 屆 畢 業 生 就 業 轉 銜 會 議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相 關 工 作 業 務 特 教 通 報 網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維 護 資 源 教 室 設 備 及 物 品 保 管 學 輔 中 心 詹 寓 婷 5926 學 輔 中 心 林 涵 雲 5965 學 輔 中 心 何 明 珠 5085 資 源 教 室 -7-

14 30 31 文 理 與 管 理 學 院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輔 導 及 轉 銜 資 料 填 報 資 源 教 室 學 生 課 外 活 動 辦 理 ( 慶 生 會 迎 新 送 舊 與 相 見 歡 餐 會 自 強 活 動 全 國 聽 障 生 運 動 會 ) 辦 理 職 業 輔 導 主 題 活 動 學 輔 中 心 林 家 如 5156 辦 理 關 懷 週 - 有 愛 無 礙, 關 心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之 融 合 資 源 教 室 教 育 主 題 週 活 動 協 助 特 殊 教 育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資 源 教 室 設 備 及 物 品 保 管 教 育 部 補 助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系 科 設 備 費 申 請 與 結 案 輔 導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工 作 計 畫 之 初 ( 末 ) 工 作 會 報 暨 ( 親 ) 師 生 座 談 會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暨 座 談 會 輔 導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工 作 計 畫 經 費 控 管 及 結 案 工 程 學 院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輔 導 及 轉 銜 資 料 填 報 學 輔 中 心 安 排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同 儕 輔 導 張 惠 音 5189 資 源 教 室 招 募 資 源 教 室 志 工 資 源 教 室 設 備 及 物 品 保 管 招 募 及 辦 理 關 懷 教 師 系 列 活 動 關 懷 股 長 推 動 工 作 軍 訓 室 業 務 職 掌 32 軍 訓 課 程 排 定, 軍 訓 教 材 設 備 保 管 申 購 及 保 管 軍 訓 處 ( 室 ) 通 訊 員 軍 訓 教 育 策 劃 與 執 行 ( 軍 訓 教 學 研 討 會 ) 軍 訓 教 官 校 內 地 區 專 業 研 習 及 工 作 研 習 辦 理 兵 役 役 期 抵 免 業 務 校 內 各 項 會 議 ( 如 行 政 會 議 學 務 會 議 導 師 會 議 等 ) 資 料 彙 整 軍 訓 室 中 長 程 計 畫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校 安 中 心 值 勤 軍 訓 人 事 績 優 人 員 表 揚 退 伍 晉 支 任 免 補 充 進 修 出 國 申 訴 考 績 累 功 換 章 獎 勵 及 相 關 人 評 會 議 召 開 等 全 般 事 宜 軍 訓 後 勤 各 項 事 務 業 務 職 掌 及 各 系 所 輔 導 分 配 大 專 預 備 軍 ( 士 ) 官 考 選 報 名 選 填 志 願 及 分 發 校 安 中 心 值 勤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軍 訓 室 沈 蕙 萍 5166 資 管 系 工 管 系 33 黃 慶 新 軍 訓 室 沈 蕙 萍 5165 鐘 金 富 -8-

15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策 畫 與 執 行 委 員 會 成 立 與 召 開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社 團 教 室 與 網 頁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月 ( 週 ) 軍 訓 室 網 頁 管 理 彙 辦 友 善 校 園 人 權 環 境 指 標 及 評 估 量 表 學 生 戰 時 青 年 服 勤 軍 訓 室 賈 維 忠 5162 國 軍 志 願 役 班 隊 招 募 與 替 代 役 招 生 報 考 事 宜 軍 訓 室 綜 合 資 料 業 務 學 生 圓 夢 計 畫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學 生 兵 役 緩 徵 ( 儘 召 ) 申 請 與 管 制 作 業 辦 理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知 性 之 旅 約 用 助 理 人 事 業 務 軍 訓 室 蔣 坤 庭 5163 學 生 戰 時 青 年 服 勤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校 安 中 心 值 勤 校 區 整 體 潛 在 災 害 分 析 與 評 估 及 統 整 校 園 安 全 工 作 管 理 並 策 訂 校 園 安 全 計 畫 擬 訂 校 園 安 全 各 種 意 外 事 件 處 理 程 序 網 頁 網 頁 建 立 與 資 料 更 新 校 園 安 全 教 育 與 實 況 演 練 校 安 中 心 設 施 維 護 與 更 新 校 安 會 議 準 備 與 召 開 值 勤 編 排 與 更 換 值 勤 室 整 理 與 管 理 辦 理 校 外 警 政 單 位 及 校 外 會 治 安 與 校 安 事 宜 軍 訓 室 王 世 宗 5167 校 外 工 讀 生 座 談 會 輔 導 與 訪 視 辦 理 學 生 幹 部 安 全 講 習 消 費 者 權 益 宣 導 教 育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校 安 中 心 值 勤 僑 委 會 各 項 協 調 聯 繫 事 宜 僑 聯 會 社 團 輔 導 事 宜 僑 生 住 宿 及 相 關 權 益 事 宜 寒 暑 假 及 各 項 家 長 聯 繫 函 軍 訓 室 張 雅 鈞 5083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生 輔 導 與 安 全 維 護 校 安 中 心 值 勤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學 務 資 訊 組 業 務 職 掌 應 外 系 休 閒 系 多 媒 體 系 生 科 系 機 電 輔 系 機 械 設 計 系 電 機 系 車 輛 系 動 機 系 自 動 化 系 進 修 部 38 協 助 學 務 行 政 資 訊 化 推 動 事 宜, 負 責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及 維 護 協 助 學 務 處 網 頁 伺 服 器 平 台 管 理 維 護 協 助 學 生 eportfolio 伺 服 器 平 台 管 理 維 護 負 責 工 讀 系 統 開 發 及 維 護 資 訊 組 翟 鴻 榮

16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導 師 處 理 學 生 事 件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學 生 事 件 一 般 學 生 事 件 校 園 自 傷 & 精 神 疾 病 緊 急 事 件 緊 急 傷 病 事 件 校 園 性 侵 害 / 性 騷 擾 事 件 聯 繫 執 勤 教 官 (Tel: ) 系 主 任 導 師 家 長 聯 繫 執 勤 教 官 系 主 任 導 師 家 長 諮 商 中 心 及 衛 保 組 通 知 119 衛 保 組 執 勤 教 官 系 主 任 導 師 及 家 長 處 理 性 平 申 訴 專 線 5258, 通 報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 生 輔 組 填 寫 申 請 單 ) 判 斷 是 否 送 醫 否 是 安 排 同 學 照 護 ( 或 依 個 別 狀 況 協 同 處 理 ) 至 醫 院 瞭 解 個 案 情 況, 給 予 適 當 協 助 交 通 工 具 救 護 車 2. 總 務 處 公 務 車 3. 計 程 車 詳 細 紀 錄 個 案 處 理 情 況, 並 依 嚴 重 程 度 報 告 主 管 及 通 知 所 屬 單 位 衛 保 組 生 輔 組 教 官 室 諮 商 中 心 系 所 辦 公 室 (5119) (5128) (5167) (5965) 提 供 同 學 生 生 活 個 案 追 蹤 及 安 排 個 案 持 續 之 中 請 班 代 協 助 安 排 同 學 學 及 家 協 助 回 報 長 期 心 理 諮 商 照 顧 長 相 關 評 估 是 否 符 身 亡 時, 提 供 家 長 慰 問 支 持 學 業 輔 導 醫 療 諮 合 申 請 急 難 或 同 儕 哀 傷 輔 導 請 系 所 主 管 協 助 請 詢 救 助 後 續 處 理 及 回 報 假 補 課 事 宜 協 助 申 請 協 助 重 大 傷 患 事 件 請 平 安 中, 家 境 清 寒 致 就 學 保 險 困 難 者 申 請 急 難 救 助 -10-

17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簡 介 為 增 進 本 校 學 生 心 理 及 生 理 健 康 而 設 立, 協 助 發 揮 潛 能, 擁 有 愉 快 有 意 義 的 精 神 生 活 輔 導 法 規 與 組 織 建 制 中 心 年 度 計 畫 及 作 業 流 程 輔 導 諮 商 人 力 配 置 及 專 業 進 修 輔 導 諮 商 設 備 運 用 諮 商 輔 導 與 心 理 測 驗 預 防 性 輔 導 工 作 - 新 生 篩 檢 班 級 輔 導 心 理 衛 生 教 育 宣 導 活 動 - 主 題 週 系 列 特 色 活 動 - 關 懷 系 列 ( 關 懷 教 師 關 懷 股 長 ) 專 案 活 動 導 師 業 務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實 施 輔 導 管 理 志 工 之 運 用 學 生 申 訴 事 件 -11-

18 空 間 配 置 -12-

19 你 卡 住 了 嗎? 在 學 業 愛 情 社 團 三 大 學 分 的 修 習 過 程 中, 難 免 有 時 會 面 臨 1/2 甚 至 2/3 的 危 險, 不 管 你 面 臨 的 是 哪 一 種, 學 輔 中 心 隨 時 有 一 群 受 過 嚴 格 訓 練 的 專 業 輔 導 老 師 在 此 親 切 為 你 服 務, 協 助 你 一 起 探 索 一 起 分 享 一 起 找 出 你 卡 住 的 地 方, 讓 學 業 愛 情 社 團 三 大 學 分 修 不 只 All Pass, 還 讓 你 找 出 自 己 的 天 空! 學 輔 中 心 的 心 理 測 驗 工 具, 紙 本 測 驗 有 15 種, 線 上 測 驗 有 UCAN(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 以 及 心 情 檢 測 站, 歡 迎 您 選 擇 所 需 的 工 具 來 增 加 自 我 的 認 識 除 了 個 別 測 驗 外, 也 非 常 歡 迎 班 級 透 過 關 懷 股 長 或 導 師 至 學 輔 中 心 預 約 導 師 ( 班 代 或 關 懷 股 長 ) 以 班 為 單 位 提 出 班 級 輔 導 申 請, 擬 定 欲 邀 請 之 老 師 與 主 題, 學 輔 老 師 將 透 過 專 題 演 講 座 談 會 工 作 坊 團 體 測 驗 等 方 式, 提 升 學 生 心 理 學 習 暨 生 活 之 適 應, 促 進 學 生 充 分 發 展 其 潛 能, 創 造 充 實 且 具 意 義 的 大 學 生 活 學 輔 中 心 每 學 期 定 期 舉 辦 團 體 工 作 坊 主 題 週 系 列 活 動, 透 過 多 元 的 主 題 活 動, 例 如 : 課 程 訓 練 團 體 活 動 電 影 座 談 主 題 演 講 行 動 劇 測 驗 諮 詢 等, 讓 同 學 可 以 透 過 活 動 探 索 自 我 生 涯 人 際 關 係 與 生 命 意 義 等, 進 而 對 自 己 更 加 了 解, 提 升 個 人 的 發 展 潛 能 -13-

20 個 案 輔 導 諮 商 流 程 導 師 或 教 官 轉 介 填 寫 轉 介 單 並 親 自 帶 自 行 上 網 預 約 同 學 至 學 輔 中 心 登 入 諮 商 服 務 預 約 系 統 (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 填 寫 : 基 本 資 料 表 預 約 : 選 擇 輔 導 老 師 和 時 段 個 別 輔 導 諮 商 諮 商 : 諮 商 同 意 書, 說 明 個 別 諮 商 服 務 規 定 個 別 諮 商 紀 錄 晤 談 次 數 匯 整 表 轉 介 相 關 資 源 服 務 結 案 結 案 紀 錄 * 資 料 歸 檔 追 蹤 輔 導

21 心 理 測 驗 服 務 流 程 導 師 或 教 官 轉 介 學 生 個 別 需 求 前 來 中 心 預 約 時 段 登 記 請 同 學 參 考 本 流 程 說 明, 分 別 於 : 1. 個 別 輔 導 登 記 表 登 錄 資 料 2. 輔 導 老 師 登 記 表 預 約 時 段 安 排 心 理 測 驗 1. 評 估 : 輔 導 老 師 評 估 同 學 需 求, 建 議 適 宜 心 理 測 驗 2. 填 表 : 請 同 學 填 寫 心 理 測 驗 預 約 表 (1) 安 排 施 測 時 間 (2) 預 約 解 釋 時 間 3. 施 測 : 施 測 時 間 由 輔 導 老 師 借 用 測 驗 協 助 施 測 4. 計 分 : 中 心 工 讀 同 學 負 責 測 驗 計 分, 並 將 結 果 交 給 輔 導 老 師 測 驗 結 果 解 釋 1. 解 釋 : 輔 導 老 師 解 釋 測 驗 結 果 2. 視 需 要 安 排 進 一 步 諮 商 3. 資 料 歸 檔

22 班 級 輔 導 服 務 流 程 班 級 輔 導 課 程 籌 備 班 級 輔 導 老 師 輔 導 課 題 時 段 與 主 題 班 級 輔 導 課 程 宣 導 於 期 初 導 師 知 能 研 習 本 校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網 頁 學 校 首 頁 作 及 全 校 教 師 信 箱 做 宣 導 發 送 班 級 座 談 預 約 通 知 於 每 學 期 初 發 送 導 師 班 代 關 懷 股 長 預 約 方 式 : 由 班 代 關 懷 股 長 協 助 班 級 預 約 或 導 師 預 約 宣 傳 以 海 報 宣 傳 單 訊 息 公 告 及 其 他 各 種 管 道 進 行 宣 傳 班 級 輔 導 預 約 班 級 確 認 班 級 輔 導 之 主 題 與 時 間 班 級 座 談 相 關 資 料 匯 整 歸 檔

23 資 源 教 室 介 紹 一 屬 於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專 屬 園 地 資 源 教 室 位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一 樓, 資 源 教 室 輔 導 老 師 依 據 在 學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學 生 個 別 狀 況, 安 排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課 業 加 強 輔 導 及 生 活 協 助, 以 抵 銷 學 習 弱 勢, 達 成 教 育 平 權 的 目 的 並 辦 理 關 懷 週 - 有 愛 無 礙, 關 懷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主 題 活 動, 讓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認 識 身 心 障 礙 類 別 與 特 質, 以 接 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適 時 給 予 協 助, 並 達 成 融 合 教 育 目 的 於 學 期 中 辦 理 各 項 課 外 活 動, 促 進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間 的 學 習 與 成 長 經 驗 交 流, 並 鼓 勵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邀 請 一 般 生 同 學 一 起 參 加 活 動, 讓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與 一 般 生 之 間 互 相 分 享 學 習 與 成 長 經 驗, 建 立 良 好 的 社 交 網 絡 二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在 學 之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權 益 如 下 1. 申 請 學 雜 費 減 免 2. 申 請 特 殊 教 育 獎 助 學 金, 辦 法 請 參 閱 附 件 一 3. 申 請 課 業 輔 導 及 同 儕 給 予 生 活 協 助 4. 新 生 暑 期 基 礎 學 科 ( 英 文 物 理 及 微 積 分 ) 先 修 班 課 程 5. 聽 障 生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與 實 習 替 代 課 程 6. 聽 障 生 及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無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限 制 7. 依 個 別 化 支 持 計 畫 會 議 訂 定 調 整 評 量 方 式, 如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或 是 以 電 腦 應 答, 取 代 紙 筆 測 驗 8. 不 因 學 業 成 績 不 理 想 被 退 學 及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四 年 9. 優 先 安 排 學 校 住 宿 床 位 10. 向 教 育 部 委 辦 三 個 學 習 輔 具 中 心 ( 淡 江 大 學 盲 生 資 源 中 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肢 障 輔 具 中 心 及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聽 語 障 輔 具 中 心 ) 借 用 輔 具, 如 FM 調 頻 助 聽 器 溝 通 板 電 動 輪 椅 代 步 車 升 降 課 桌 翻 書 機 等 輔 具 11. 參 加 資 源 教 室 辦 理 之 各 項 課 外 活 動, 如 成 長 團 體 職 業 輔 導 系 列 活 動 自 強 活 動 迎 新 及 送 舊 餐 會 慶 生 餐 會 12. 使 用 資 源 教 室 設 備 : 列 印 講 義 借 用 工 程 用 計 算 機 或 翻 譯 機 借 用 愛 心 傘 閱 讀 報 章 雜 誌 借 閱 中 英 文 圖 書 等 三 新 增 個 案 鑑 定 流 程 一 般 大 學 生 於 此 教 育 階 段 造 成 身 心 障 礙 主 因 是 車 禍 意 外, 成 為 肢 體 障 礙 生, 或 是 精 神 狀 況 或 罕 見 疾 病 狀 況 出 問 題 所 致, 而 通 常 這 樣 的 學 生 需 要 請 導 師 轉 知 資 源 教 室 輔 導 老 師, 才 能 向 大 專 校 院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鑑 定 與 就 學 輔 導 會 提 報 鑑 定, 並 於 鑑 定 為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學 生 之 後 納 入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 如 此 學 生 才 得 以 享 有 在 學 期 間 之 特 殊 教 育 權 益, 大 專 校 院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鑑 定 流 程 請 參 閱 附 件 二 -17-

24 附 件 一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獎 補 助 施 行 細 則 九 十 年 四 月 二 十 四 日 就 學 獎 助 學 金 調 度 審 查 委 員 會 議 九 十 年 十 月 十 六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6 月 13 日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十 三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 年 1 月 23 日 九 十 五 學 年 第 六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0 年 06 月 14 日 99 學 年 度 第 11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一 為 鼓 勵 並 協 助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就 學, 本 校 依 據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獎 補 助 辦 法 訂 定 本 施 行 細 則 二 具 本 校 學 籍 之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得 依 下 列 規 定 每 學 年 申 請 ㄧ 次 為 限 : ( 一 )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 1. 上 學 年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在 八 十 分 以 上, 且 品 行 優 良 無 不 良 紀 錄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2. 上 學 年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在 七 十 分 以 上, 未 滿 八 十 分, 且 品 行 優 良 無 不 良 紀 錄 者, 發 給 補 助 金 3. 參 加 政 府 核 定 有 案 之 國 際 性 競 賽 或 展 覽, 獲 得 前 五 名 之 成 績 或 相 當 前 五 名 之 獎 項, 並 領 有 證 明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4. 參 加 政 府 核 定 有 案 之 國 內 競 賽 或 展 覽, 獲 得 前 三 名 之 成 績 或 相 當 前 三 名 之 獎 項, 並 領 有 證 明 者, 發 給 補 助 金 ( 二 )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 參 加 政 府 核 定 有 案 之 國 際 性 競 賽 或 展 覽, 獲 得 前 五 名 之 成 績 或 相 當 前 五 名 之 獎 項, 並 領 有 證 明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申 請 前 項 獎 學 金 之 優 異 證 明, 不 得 重 覆 使 用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同 時 具 備 第 一 款 與 第 二 款 資 格 者, 應 擇 一 申 領 ; 其 已 依 其 他 規 定 領 取 政 府 提 供 或 本 辦 法 規 定 同 性 質 申 領 資 格 之 補 助 費 獎 學 金 或 獎 金 者, 不 得 再 依 本 辦 法 申 領 獎 補 助 金 三 前 條 所 定 獎 學 金 補 助 金 之 類 別 及 金 額 如 下 : 獎 學 金 補 助 金 之 類 別 及 金 額 表 類 別 障 礙 等 級 獎 學 金 補 助 金 ( 依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規 定 之 ( 單 : 新 臺 幣 元 ) ( 單 位 : 新 臺 幣 元 ) 等 級 ) 視 覺 障 礙 聽 覺 障 礙 語 言 障 礙 輕 度 三 萬 一 萬 中 度 以 上 四 萬 兩 萬 肢 體 障 礙 輕 度 一 萬 二 千 一 萬 中 度 以 上 二 萬 二 千 二 萬 多 重 障 礙 四 萬 兩 萬 其 他 障 礙 輕 度 一 萬 二 千 一 萬 中 度 以 上 二 萬 一 萬 二 千 資 賦 優 異 符 合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四 條 所 四 萬 定 學 術 性 向 資 賦 優 異 藝 術 才 能 資 賦 優 異 創 造 能 力 資 賦 優 異 領 導 能 力 資 賦 優 異 或 其 他 特 殊 才 能 資 賦 優 異 之 學 生 未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經 各 級 主 關 機 關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鑑 定 及 就 學 輔 導 會 鑑 定 通 過 之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其 獎 補 助 金 額, 比 照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其 他 障 礙 類 別 輕 度 等 級 規 定 辦 理 四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就 讀 碩 士 班 或 博 士 班, 申 請 獎 補 助 者, 其 每 年 修 習 學 分 數 至 少 十 二 學 分, 就 學 期 間 申 請 次 數, 不 得 超 過 其 修 業 年 限 五 本 施 行 細 則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佈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8-

25 ( 附 表 一 )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獎 補 助 金 申 請 表 學 生 姓 名 性 別 年 級 科 系 類 別 障 礙 等 級 學 業 成 績 申 請 獎 學 金 金 額 新 臺 幣 申 請 助 學 金 金 額 新 臺 幣 注 意 事 項 萬 元 整 萬 元 整 身 心 障 礙 資 賦 優 異 檢 附 規 定 證 件 名 稱 ( 請 打 勾 ) 政 府 核 定 有 案 國 際 性 競 賽 或 展 覽 名 稱 或 成 績 1.( ) 學 生 證 影 本 2.( )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影 本 3.( ) 學 業 成 績 證 明 與 品 行 優 良 證 明 4.( ) 政 府 核 定 有 案 國 際 競 賽 或 展 覽 成 績 優 異 證 明 ㄧ 具 本 校 學 籍 之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得 依 下 列 規 定 每 學 年 申 請 ㄧ 次 為 限 : ( 一 )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 5. 上 學 年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在 八 十 分 以 上, 且 品 行 優 良 無 不 良 紀 錄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6. 上 學 年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在 七 十 分 以 上, 未 滿 八 十 分, 且 品 行 優 良 無 不 良 紀 錄 者, 發 給 補 助 金 7. 參 加 政 府 核 定 有 案 之 國 際 性 競 賽 或 展 覽, 獲 得 前 五 名 之 成 績 或 相 當 前 五 名 之 獎 項, 並 領 有 證 明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8. 參 加 政 府 核 定 有 案 之 國 內 競 賽 或 展 覽, 獲 得 前 三 名 之 成 績 或 相 當 前 三 名 之 獎 項, 並 領 有 證 明 者, 發 給 補 助 金 ( 二 )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 參 加 政 府 核 定 有 案 之 國 際 性 競 賽 或 展 覽, 獲 得 前 五 名 之 成 績 或 相 當 前 五 名 之 獎 項, 並 領 有 證 明 者, 發 給 獎 學 金 申 請 前 項 獎 學 金 之 優 異 證 明, 不 得 重 覆 使 用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同 時 具 備 第 一 款 與 第 二 款 資 格 者, 應 擇 一 申 領 ; 其 已 依 其 他 規 定 領 取 政 府 提 供 或 本 辦 法 規 定 同 性 質 申 領 資 格 之 補 助 費 獎 學 金 或 獎 金 者, 不 得 再 依 本 辦 法 申 領 獎 補 助 金 二 申 請 流 程 : (ㄧ) 就 讀 公 立 大 專 校 院 之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填 具 申 請 表 ( 附 表 一 ), 並 檢 附 證 件 影 本 向 就 讀 學 校 提 出 申 請 學 校 審 核 符 合 規 定 後, 由 學 校 經 費 預 算 下 發 予 獎 補 助 金, 惟 獎 學 金 應 公 開 頒 發 接 受 申 請 之 學 校 應 於 每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填 報 統 計 表 ( 附 表 二 ), 免 備 文 逕 寄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 二 ) 就 讀 私 立 大 專 校 院 之 學 生, 填 具 申 請 表 ( 附 表 一 ), 並 檢 附 證 件 影 本 向 就 讀 學 校 提 出 申 請 由 學 校 審 查 符 合 規 定 後, 將 申 請 資 料 留 存 於 學 校, 並 由 學 校 彙 整 填 具 統 計 表 ( 附 表 二 ) 印 領 清 冊 ( 附 表 三 ) 及 領 據, 於 每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前 函 文 報 部 申 請 補 助 獎 學 金 應 依 規 定 公 開 頒 發 三 本 獎 項 係 屬 事 後 獎 助, 一 年 級 新 生 須 於 二 年 級 上 學 期 提 出 申 請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後 持 應 屆 畢 業 該 學 年 學 業 成 績 ( 其 屬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者 則 為 優 異 證 明 ) 等 規 定 資 料 提 出 申 請, 俟 教 育 部 核 撥 經 費 後, 由 學 校 依 聯 絡 地 址 逕 行 郵 寄 或 通 知 到 校 領 款 申 請 人 簽 章 : 導 師 簽 章 : 審 核 人 簽 章 : -19-

26 附 件 二 A 表 大 專 校 院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鑑 定 作 業 流 程 適 用 學 生 : 一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 手 冊 ) 二 領 有 鑑 輔 會 證 明 由 本 人 監 護 人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或 教 師 填 寫 鑑 定 申 請 書 各 校 業 務 承 辦 人 於 教 育 部 特 教 通 報 網 申 請 鑑 定, 並 將 申 請 清 冊 送 往 分 區 學 校 上 學 期 : 最 慢 於 9/30 前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2/28 前 分 區 學 校 檢 核 各 校 資 料 ( 檢 附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 手 冊 )/ 鑑 輔 會 證 明 與 鑑 定 需 求 評 估 表 等 ), 並 將 初 審 會 議 結 果 資 料 送 交 總 召 學 校 上 學 期 : 最 慢 於 10/7 前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3/25 前 總 召 學 校 彙 整 後, 提 交 至 大 專 校 院 鑑 輔 小 組 複 審, 並 由 大 專 校 院 鑑 輔 小 組 將 結 果 送 至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鑑 輔 會 上 學 期 : 最 慢 於 10/24 10/31 前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4/9 4/19 前 總 召 學 校 將 鑑 定 結 果 及 鑑 定 證 明 送 達 各 校, 並 副 知 分 區 學 校 上 學 期 : 最 慢 於 11/14 前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4/30 前 -20-

27 B 表 適 用 學 生 : 疑 似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 新 增 個 案 ) 由 本 人 監 護 人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或 教 師 填 寫 鑑 定 申 請 書, 並 由 校 內 業 務 承 辦 人 上 網 申 請 鑑 定 各 校 蒐 集 鑑 定 障 礙 類 別 所 需 相 關 資 料, 彙 整 申 請 表 件 至 分 區 學 校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2/28 前 視 需 要 重 新 鑑 定 補 件 否 分 區 學 校 彙 整 並 初 步 審 核 申 請 表 件 及 相 關 資 料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是 分 區 學 校 視 需 要 派 案 至 心 評 人 員, 完 成 綜 合 評 估 報 告 並 召 開 鑑 定 初 審 會 議 決 議 是 否 通 過, 並 將 鑑 定 初 審 會 議 結 果 資 料 送 交 總 召 學 校 ( 新 提 報 之 生 理 障 礙 類 學 生, 以 醫 學 檢 查 結 果 為 主 )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3/25 前 總 召 學 校 彙 整 各 分 區 清 冊, 提 交 大 專 校 院 鑑 輔 小 組 複 審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4/9 前 大 專 校 院 鑑 輔 小 組 將 複 審 結 果 送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鑑 輔 會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4/19 前 總 召 學 校 將 審 議 結 果 及 鑑 定 證 明 送 達 各 校, 並 副 知 分 區 學 校, 請 各 校 轉 交 學 生 本 人 監 護 人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下 學 期 : 最 慢 於 4/30 前 成 立 學 生 監 護 人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對 鑑 定 結 果 是 否 有 異 議 無 異 議 疑 似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非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本 人 監 護 人 法 定 代 理 人 或 教 師 提 出 申 復 有 異 議 -21-

28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導 師 聘 任 及 導 師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九 十 二 年 十 月 十 四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九 十 三 年 九 月 十 四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五 年 五 月 十 六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十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九 十 九 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發 揮 與 落 實 導 師 功 能, 促 進 學 生 各 方 面 之 適 應 與 發 展, 特 依 據 教 師 法 第 17 條 暨 斟 酌 本 校 實 際 情 況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校 原 則 每 班 設 導 師 一 人, 由 校 長 聘 請 講 師 以 上 之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之, 負 責 輔 導 該 班 學 生 心 理 學 業 品 德 行 為 及 生 涯 發 展 第 三 條 本 校 各 學 院 設 院 導 師 一 人 各 系 ( 所 ) 設 主 任 導 師 一 人, 由 校 長 聘 請 各 院 長 及 系 ( 所 ) 主 任 兼 任 之, 負 責 協 商 各 該 院 及 系 ( 所 ) 之 導 師, 實 施 指 導 工 作 第 四 條 各 班 導 師 聘 任, 由 各 系 ( 所 ) 主 任 導 師 就 專 任 教 師 中 直 接 推 薦, 並 經 院 長 同 意 後 送 學 生 事 務 處 彙 整 審 核, 簽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第 五 條 院 導 師 主 任 導 師 講 師 以 上 教 師 兼 任 導 師 者, 其 每 月 發 給 之 導 師 費 依 教 師 職 級 及 實 際 授 課 時 數 核 實 支 給 第 六 條 導 師 對 學 生 之 思 想 行 為, 學 業 及 身 心 健 康, 均 應 體 察 個 性 及 個 別 差 異, 並 施 以 適 當 之 指 導, 鼓 勵 學 生 優 良 表 現, 使 其 正 常 發 展, 養 成 健 全 之 人 格 第 七 條 導 師 應 妥 為 安 排 適 當 時 間 指 導 學 生 舉 行 座 談 會 討 論 會 以 及 其 他 有 關 團 體 生 活 之 指 導, 並 將 上 開 實 施 情 形 扼 要 記 載, 隨 時 指 導 學 生 改 進 缺 點, 與 學 生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聯 繫, 如 平 時 發 現 學 生 有 不 良 習 性 或 其 他 特 殊 事 項, 應 隨 時 通 知 家 長 注 意 第 八 條 導 師 應 參 加 輔 導 知 能 之 進 修 或 研 習, 以 增 進 專 業 知 能, 提 昇 輔 導 學 生 之 能 力 第 九 條 導 師 輔 導 學 生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移 請 本 校 學 務 輔 導 單 位 或 其 他 相 關 單 位 協 助 處 理 第 十 條 院 導 師 系 ( 所 ) 主 任 導 師 對 本 院 或 系 ( 所 ) 各 班 之 團 體 生 活 輔 導 應 輪 流 參 加 第 十 一 條 各 班 之 導 師 因 故 請 假 或 出 缺 時, 系 ( 所 ) 主 任 應 安 排 各 系 ( 所 ) 適 當 人 員 代 理 導 師 職 務, 並 經 院 長 同 意 後, 知 會 學 生 事 務 處 ( 進 修 推 廣 部 知 會 學 生 事 務 組 ) 第 十 二 條 學 生 事 務 處 為 明 瞭 學 生 事 務 實 施 情 形 研 討 改 進 方 法, 每 學 期 應 召 開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至 少 一 次, 各 院 導 師 系 ( 所 ) 主 任 導 師 為 明 瞭 並 指 導 各 班 之 實 施 情 形, 應 定 期 召 開 院 系 ( 所 ) 導 師 會 議 各 院 導 師 會 議 參 加 人 員 為 各 系 ( 所 ) 主 任 導 師, 由 院 導 師 召 集 之 ; 各 系 ( 所 ) 導 師 會 議 參 加 人 員, 為 各 系 ( 所 ) 主 任 導 師 系 ( 所 ) 教 官 及 各 導 師 等, 並 邀 請 該 院 院 長 出 席, 由 各 系 ( 所 ) 主 任 導 師 召 集 之 第 十 三 條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參 加 人 員, 為 學 生 事 務 長 各 院 導 師 各 系 ( 所 ) 主 任 導 師 各 導 師 各 系 ( 所 ) 教 官 學 務 處 所 屬 二 級 主 管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進 修 推 廣 部 系 ( 副 ) 主 任 導 師 進 修 推 廣 部 各 導 師 及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生 事 務 組 組 長 等, 並 邀 請 一 級 單 位 主 管 列 席, 由 校 長 任 主 席 第 十 四 條 各 班 導 師 指 導 學 生, 日 間 部 每 週 至 少 兩 小 時 固 定 時 間 進 修 推 廣 部 每 週 至 少 -22-

29 一 小 時 固 定 時 間, 由 學 生 事 務 處 商 同 教 務 處 ( 進 修 推 廣 部 由 學 生 事 務 組 商 同 教 務 組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各 系 所 妥 為 安 排 適 當 時 間, 列 入 課 程 表 公 告 實 施 第 十 五 條 為 落 實 導 師 功 能, 得 制 訂 本 校 相 關 績 效 考 核 機 制 第 十 六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佈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3-

30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績 優 導 師 獎 勵 要 點 95 年 6 月 13 日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十 三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96 年 4 月 24 日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第 八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96 年 7 月 25 日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第 十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98 年 元 月 06 日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101 年 9 月 5 日 一 0 一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一 為 落 實 導 師 制 度 的 實 施, 增 進 師 生 互 動, 鼓 勵 導 師 積 極 參 與 班 級 經 營, 並 強 化 導 師 輔 導 功 能, 特 依 據 本 校 導 師 聘 任 及 導 師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要 點 所 稱 導 師, 係 指 全 體 班 級 導 師 三 導 師 有 下 列 情 事 者, 所 屬 學 系 得 推 薦 為 績 優 導 師 候 選 人 : ( 一 ) 積 極 參 與 導 生 班 校 內 外 團 體 活 動, 並 配 合 系 主 任 處 理 相 關 事 宜 ( 二 ) 依 規 定 積 極 參 與 校 慶 運 動 會 畢 業 典 禮 及 各 類 重 要 集 會 等 活 動 ( 三 ) 班 級 經 營 創 新 作 法 並 有 具 體 事 實 ( 四 ) 其 他 特 殊 事 蹟 四 各 系 所 班 級 數 十 班 以 內 者 得 推 薦 候 選 人 一 名, 班 級 數 十 班 ( 含 ) 以 上 者 得 增 加 候 選 人 一 人, 各 院 至 多 推 薦 三 名, 經 各 學 院 院 長 會 簽 後, 於 每 年 九 月 底 前 將 推 薦 相 關 資 料 送 交 學 生 事 務 處 彙 整 五 績 優 導 師 由 績 優 導 師 遴 選 會 議 遴 選 之 遴 選 會 議 由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軍 訓 室 主 任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主 任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院 教 師 代 表 一 人 出 席, 並 請 提 供 資 料 之 單 位 主 管 與 績 優 導 師 候 選 人 列 席 會 議, 以 學 務 長 為 召 集 人 六 績 優 導 師 評 量 標 準 依 本 校 績 優 導 師 評 分 表 評 定 之 本 校 評 分 表 另 訂 之 七 每 學 年 績 優 導 師 至 多 六 名, 頒 發 獎 牌 乙 面, 獎 金 新 台 幣 三 萬 元 於 本 校 重 大 活 動 中 公 開 表 揚 及 頒 獎 外, 並 得 將 優 良 事 蹟 送 請 各 院 做 為 教 師 服 務 成 績 參 考 獲 獎 之 績 優 導 師 應 於 導 師 知 能 研 習 中 分 享 班 級 經 營 的 方 法 與 心 得, 以 做 為 導 師 班 級 經 營 的 參 考 八 凡 獲 當 選 為 績 優 導 師 者, 次 學 年 不 得 接 受 推 薦 九 績 優 導 師 遴 選 作 業 由 學 生 事 務 處 承 辦, 相 關 時 程 及 配 合 事 項 依 書 函 辦 理 之 十 經 費 來 源 : 績 優 導 師 獎 勵 金 款 項, 由 校 務 基 金 中 等 學 雜 費 收 入 及 5 項 自 籌 收 入 支 出 十 一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佈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4-

31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績 優 導 師 評 分 表 量 化 部 分 評 分 項 目 計 分 方 式 得 分 認 證 單 位 1 系 導 師 會 議 出 席 次 數 2.5 分 / 次 ( 最 多 5 分 ) 系 所 2 參 加 導 師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2 分 / 次 ( 最 多 8 分 ) 學 輔 中 心 3 參 加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2.5 分 / 次 ( 最 多 5 分 ) 學 輔 中 心 4 5 班 會 紀 錄 繳 交 次 數 ( 上 下 學 期 共 16 次 ) 導 師 時 間 實 施 暨 學 生 訪 談 紀 錄 填 寫 ( 每 位 學 生 以 訪 談 1 次 為 基 準 ) 6 填 寫 班 上 校 外 賃 居 同 學 訪 談 紀 錄 7 填 寫 班 上 校 外 工 讀 訪 談 紀 錄 0.5 分 / 次 ( 最 多 8 分 ) 學 輔 中 心 最 多 加 10 分 ( 完 成 一 位 學 生 以 0.25 分 計 ) 最 多 加 8 分 ( 完 成 一 位 學 生 以 0.2 分 計 ) 最 多 加 2 分 ( 完 成 一 位 學 生 以 0.2 分 計 ) 學 輔 中 心 生 活 輔 導 組 軍 訓 室 8 協 助 學 校 ( 系 上 ) 舉 辦 學 生 團 體 活 動 1.5 分 / 次 ( 最 多 3 分 ) 系 / 學 輔 中 心 9 辦 理 校 內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 如 處 理 學 生 特 殊 及 重 大 事 件 擔 任 關 懷 教 師 等 ) 2 分 / 次 ( 最 多 6 分 ) 學 輔 中 心 10 學 生 對 導 師 之 評 量 11 班 級 經 營 活 動 ( 對 班 級 同 學 關 懷 的 活 動, 有 助 於 提 升 班 級 氛 圍 : 如 班 級 聚 會 與 出 遊 於 社 群 網 站 成 立 班 級 社 團 等 活 動 ) 依 照 學 生 評 量 成 績 平 均 之 ( 學 生 填 答 人 數 超 過 20 位 始 得 計 分, 最 多 12 分 ) 2 分 / 次 ( 最 多 8 分 ) 學 輔 中 心 學 輔 中 心 量 化 成 績 小 計 ( 上 限 75 分 ) 質 化 部 分 評 分 項 目 資 料 呈 現 計 分 方 式 得 分 1 班 上 校 外 工 讀 訪 談 記 錄 ( 訪 談 內 容 ) 2 班 上 校 外 賃 居 同 學 訪 談 紀 錄 ( 訪 談 內 容 ) 3 班 上 學 生 訪 談 記 錄 簿 ( 每 位 學 生 訪 談 次 數 與 內 容 ) 4 班 會 記 錄 簿 ( 內 容 呈 現 ) 5 班 級 經 營 創 新 作 法 之 具 體 事 實 6 關 懷 學 生 輔 導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與 活 動 之 具 體 成 效 7 處 理 學 生 特 殊 及 重 大 事 件 之 具 體 事 實 8 其 他 具 體 事 實 備 註 由 相 關 輔 導 資 料 進 行 評 分 由 績 優 導 師 候 選 人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進 行 審 查 質 化 成 績 小 計 ( 上 限 25 分 ) 最 多 15 分 最 多 10 分 1. 本 表 依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績 優 導 師 獎 勵 要 點 第 六 點 訂 定 之 2. 本 表 分 為 量 化 與 質 化 兩 部 分 分 別 評 分, 績 優 導 師 量 化 評 分 以 參 與 遴 選 當 年 度 為 依 據 3. 量 化 成 績 必 須 達 40 分 以 上, 且 前 六 項 不 得 為 零 分, 始 能 符 合 績 優 導 師 的 規 定 ; 量 化 成 績 總 分 75 分 4. 質 化 評 分 方 面, 由 委 員 認 定 之, 依 據 呈 現 的 資 料 進 行 評 定, 如 書 面 照 片 或 影 音 等 方 式 呈 現, 提 升 班 級 氛 圍, 質 化 成 績 總 分 25 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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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貳 三 級 預 防 與 自 殺 危 機 處 遇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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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憂 鬱 認 識 小 常 識 與 協 助 特 別 容 易 出 現 憂 鬱 症 狀 有 幾 類 族 群 容 易 用 單 一 角 度 來 看 事 情 對 事 情 判 斷 過 度 兩 極 ( 不 是 黑 就 是 白 ) 對 某 件 事 情 過 度 執 著 等 人 際 網 絡 不 足 : 例 如 缺 乏 可 以 吐 露 心 事 傾 吐 煩 惱 的 知 心 朋 友 家 庭 支 持 系 統 不 足 : 例 如 親 子 間 的 互 動 溝 通 較 少 或 是 常 被 父 母 拿 來 與 兄 弟 姊 妹 作 比 較 等, 都 比 較 容 易 與 當 事 者 感 到 孤 單 或 不 受 重 視 對 自 我 要 求 過 高 ( 例 如 完 美 性 格 者 ) 等 憂 鬱 與 憂 鬱 症 有 什 麼 不 同? 憂 鬱 指 的 是 一 般 人 都 會 出 現 的 一 種 低 落 感 受 不 到 愉 快 沮 喪 的 情 緒, 而 憂 鬱 症 則 是 一 種 疾 病 每 個 人 都 會 有 心 情 不 好 的 時 候, 有 時 心 情 不 好 是 有 明 顯 的 壓 力 這 些 壓 力 可 能 與 人 ( 情 人 朋 友 同 事 ) 的 紛 擾 有 關 或 是 事 ( 考 試 工 作 身 體 有 疾 病 等 ) 的 不 順 遂 有 關 ; 或 是 心 情 低 落 有 可 能 就 是 沒 來 由 ( 沒 有 明 顯 的 壓 力 非 月 經 週 期 也 非 身 體 疾 病 的 副 作 用 ) 當 你 有 明 確 的 壓 力 而 造 成 心 情 低 落, 並 且 幾 天 後 你 的 心 情 就 會 逐 漸 變 好 了, 或 是 事 情 發 生 後 ( 失 戀 二 分 之 一 的 科 目 當 而 慘 遭 退 學 親 人 過 世 等 ) 你 的 憂 鬱 情 緒 程 度 及 持 續 的 時 間 與 周 遭 和 你 有 相 同 際 遇 朋 友 的 憂 鬱 情 形 相 似, 那 麼 你 只 是 處 在 憂 鬱 情 緒 中, 也 就 是 鬱 卒 的 狀 態 憂 鬱 症 的 症 狀 主 要 如 下 列 9 項, 憂 鬱 症 必 須 包 含 第 1 2 項, 且 具 備 以 下 其 他 幾 項 症 狀, 如 果 只 是 暫 時 具 備 這 些 症 狀, 不 代 表 得 了 憂 鬱 症 要 判 斷 是 否 得 了 憂 鬱 症, 需 要 從 很 多 的 方 面 作 評 估, 並 進 一 步 尋 求 醫 師 的 專 業 分 析, 以 下 幾 個 向 度 可 供 參 考 : 1. 情 緒 低 落 6. 容 易 疲 倦 或 去 活 力 2. 明 顯 對 事 物 失 去 興 趣 7. 無 價 值 感 或 強 烈 罪 惡 感 3. 體 重 下 降 或 上 升 8.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或 猶 豫 不 決 4. 失 眠 或 嗜 睡 9. 經 常 出 現 負 面 想 法 5. 動 作 遲 緩 ( 連 續 兩 週, 幾 乎 每 天 出 現 以 上 五 種 的 狀 況, 並 包 含 1 和 2) 大 學 生 憂 鬱 症 不 同 於 成 年 憂 鬱 症 的 睡 不 著 吃 不 下, 部 分 的 大 學 生 憂 鬱 症 會 出 現 暴 飲 暴 食 嗜 睡 等 症 狀 在 人 際 關 係 與 課 業 學 習, 會 減 少 與 同 學 的 互 動 往 來 不 想 上 課 缺 課 次 數 增 加, 常 有 負 面 想 法 出 現 資 料 來 源 : 莎 呦 那 拉, 憂 鬱 手 冊, 董 氏 基 金 會 發 行 -27-

36 如 何 協 助 有 憂 鬱 症 情 緒 的 學 生? * 陪 伴 者 的 六 不 : 不 要 罵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或 否 定 他 的 想 法 他 做 的 事 或 他 的 計 畫 不 要 急 於 將 自 己 的 意 見 或 價 值 觀 強 加 於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的 身 上, 應 該 先 聽 聽 當 事 人 的 說 法 不 勉 強 強 迫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照 著 自 己 的 方 式 去 做 不 要 強 迫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做 他 不 想 做 的 事 不 指 責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的 無 理 或 情 緒, 如 果 他 出 現 極 端 負 面 想 法, 可 以 提 供 不 同 的 想 法, 讓 他 們 參 考 不 要 用 負 面 的 舉 例 或 是 激 將 法 刺 激 或 處 理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的 情 緒 不 要 失 去 耐 心 : 失 去 陪 伴 的 耐 心, 往 往 會 將 陪 伴 者 的 情 緒 不 小 心 發 洩 出 來, 容 易 影 響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情 緒, 或 使 其 再 受 傷 不 要 一 昧 地 詢 問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你 為 什 麼 不 快 樂? 或 是 口 頭 上 說 不 要 再 憂 鬱 不 要 想 太 多 之 類 的 話 語 * 協 助 方 向 : 在 陪 伴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的 時 候, 我 們 該 做 些 什 麼 呢? 有 幾 個 方 向 : 對 憂 鬱 有 正 確 的 認 知 及 瞭 解, 如 有 必 要, 需 協 助 就 醫 或 配 合 心 理 諮 商 及 治 療, 並 與 醫 師 充 分 的 配 合 積 極 的 傾 聽 : 好 好 地 聽 他 想 說 的 話 給 與 正 面 的 鼓 勵 及 支 持, 支 持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想 做 喜 歡 做 的 事 多 鼓 勵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讓 他 看 到 自 己 的 優 點 允 許 : 諒 解 憂 鬱 情 緒 當 事 人 有 情 緒 無 法 控 制 的 障 礙, 允 許 其 可 能 會 有 的 行 為, 如 功 課 可 能 會 退 步, 或 是 可 能 出 現 的 依 賴 主 動 給 予 情 緒 憂 鬱 當 事 人 問 候, 表 示 可 以 隨 時 接 他 電 話 或 隨 時 歡 迎 他 來 訪 資 料 來 源 : 有 你, 真 好! 陪 他 走 過 憂 鬱 手 冊, 董 氏 基 金 會 發 行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中 心

37 導 師 於 憂 鬱 與 自 我 傷 害 三 級 預 防 工 作 之 角 色 與 功 能 壹 憂 鬱 與 自 我 傷 害 三 級 預 防 工 作 目 標 一 初 級 預 防 : 增 進 學 生 心 理 健 康, 免 於 憂 鬱 自 傷 二 二 級 預 防 : 早 期 發 現 早 期 介 入, 減 少 憂 鬱 自 傷 發 生 或 嚴 重 化 之 可 能 性 三 三 級 預 防 : 預 防 自 殺 未 遂 者 與 自 殺 身 亡 的 周 遭 朋 友 或 親 友 模 仿 自 殺 貳 憂 鬱 與 自 我 傷 害 三 級 預 防 工 作 策 略 一 初 級 預 防 : 增 加 保 護 因 子, 降 低 危 險 因 子 二 二 級 預 防 : 篩 選 高 關 懷 群, 即 時 介 入 三 三 級 預 防 : 建 立 自 殺 與 自 殺 企 圖 之 危 機 處 理 與 善 後 處 置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參 導 師 於 三 級 預 防 工 作 之 角 色 與 功 能 一 初 級 預 防 : 1. 確 實 執 行 導 師 時 間, 利 用 導 師 時 間 班 會 與 學 生 做 接 觸, 了 解 學 生 生 活 動 態 學 業 學 習 人 際 互 動 等 情 形, 並 給 予 同 學 同 理 支 持 與 傾 聽 2. 建 立 班 級 支 持 網 絡, 提 供 需 協 助 同 學 相 關 資 源 與 支 持 3. 建 立 班 級 通 報 系 統, 指 定 幹 部 主 動 通 報 有 異 常 舉 動 之 同 學 4. 定 時 訪 談 校 外 賃 居 生, 了 解 校 外 賃 居 生 相 關 狀 況, 必 要 時 提 供 協 助 與 支 持, 並 連 結 相 關 資 源 5. 留 意 學 生 出 缺 席 狀 況, 與 相 關 任 課 老 師 保 持 聯 繫, 了 解 學 生 在 校 情 形, 並 與 家 長 保 持 聯 繫 與 良 好 溝 通 6. 同 學 需 要 相 關 心 理 諮 商 輔 導 協 助 時, 適 時 與 學 輔 中 心 聯 繫 與 溝 通 學 生 狀 況, 提 出 轉 介 需 求 7. 積 極 參 與 導 師 會 議 與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提 升 相 關 輔 導 知 能 二 二 級 預 防 : 1. 對 高 關 懷 學 生 主 動 表 示 關 心, 同 理 接 納 其 困 難, 傾 聽 其 心 事, 並 提 供 相 關 資 源 連 結 2. 鼓 勵 或 帶 領 學 生 向 學 輔 中 心 尋 求 資 源 協 助 3. 營 造 班 級 溫 暖 接 納 氣 氛, 鼓 勵 同 學 關 心 陪 伴 與 同 理 高 關 懷 學 生 4. 對 於 有 自 殺 之 虞 之 學 生, 通 知 學 校 相 關 人 員 ( 如 教 官 諮 商 師 ), 並 提 供 學 校 緊 急 連 絡 電 話 對 於 十 分 危 急 之 個 案, 與 相 關 人 員 ( 如 教 官 諮 商 師 同 學 個 案 家 人 等 ) 形 成 支 持 的 網 絡, 隨 時 有 人 陪 伴 個 案 6. 參 與 個 案 研 討 會 議

38 三 三 級 預 防 : 對 採 取 自 我 傷 害 行 動, 但 未 成 功 之 個 案 : 1. 立 即 啟 動 危 機 處 理 機 制, 聯 絡 相 關 人 員 ( 系 教 官 諮 商 師 家 長 ), 並 立 即 將 個 案 送 醫 急 救 2. 協 同 學 輔 中 心 安 撫 其 他 同 學 情 緒, 並 實 施 團 體 輔 導 3. 接 納 同 理 個 案 情 緒, 傾 聽 個 案 困 擾, 並 陪 伴 個 案 至 其 情 緒 平 復 4. 協 助 學 輔 中 心 蒐 集 個 案 相 關 資 料, 以 了 解 個 案 相 關 狀 況 5. 與 個 案 及 班 上 其 他 同 學 討 論 除 自 我 傷 害 外 的 問 題 解 決 策 略 6. 鼓 勵 班 上 同 學 向 個 案 表 達 關 懷 與 接 納, 建 立 班 級 支 持 網 絡, 協 助 個 案 重 返 班 級 與 學 校 生 活 7. 拒 絕 媒 體 採 訪, 統 一 由 校 方 代 表 對 外 說 明 8. 參 加 個 案 研 討 會 議 9. 全 力 配 合 學 校 處 理 機 制 與 措 施 對 採 取 自 我 傷 害 行 動 成 功 之 個 案 : 1. 協 助 學 生 紓 解 悲 傷 情 緒, 並 實 施 生 命 教 育, 讓 學 生 對 死 亡 有 正 確 概 念, 釐 清 學 生 錯 誤 想 法, 降 低 自 殺 模 仿 效 應 2. 過 濾 受 事 件 影 響 最 深 之 高 關 懷 群, 主 動 關 心 並 提 供 相 關 協 助 與 資 源 3. 協 助 學 輔 中 心 進 行 班 級 輔 導 或 團 體 諮 商 4. 全 力 配 合 協 助 學 校 後 續 處 理 事 宜

39 導 師 時 間 訪 談 紀 錄 自 殺 防 治 與 處 遇 依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統 計 於 民 國 99 年 資 料 顯 示, 自 殺 位 居 歲 青 年 人 十 大 死 因 之 第 二 位 整 體 而 言, 不 論 國 界, 自 殺 一 詞, 早 已 從 個 人 的 生 死 抉 擇 演 變 成 為 嚴 重 的 社 會 問 題 近 年 來 的 台 灣, 隨 著 政 治 經 濟 與 社 會 情 況 的 變 化, 自 殺 率 持 續 地 上 升, 自 殺 者 的 年 齡 也 不 斷 地 下 降, 青 年 人 在 遇 到 挫 折 與 困 難 時, 選 擇 以 結 束 自 我 生 命 來 回 應 問 題 的 案 例 愈 來 愈 多, 因 此 面 對 青 年 人 自 殺 的 預 防, 是 刻 不 容 緩 的 議 題 一 自 殺 的 成 因 ( 一 ) 個 人 問 題 1 人 格 及 情 緒 處 理 之 模 式 較 不 成 熟 2 環 境 適 應 能 力 及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較 弱 3 對 死 亡 的 概 念 不 正 確, 缺 乏 積 極 的 生 命 價 值 觀 ( 二 ) 環 境 因 素 家 庭 學 校 人 際 關 係 及 社 會 文 化 等 原 素, 致 使 個 體 陷 於 不 良 的 身 心 狀 態, 如.. 家 庭 功 能 不 彰 親 子 衝 突 溝 通 不 良 同 儕 關 係 不 良 或 相 互 影 響 引 發 之 群 集 效 應 等 ( 三 ) 疾 病 因 素 憂 鬱 症 酒 精 濫 用 藥 物 濫 用 人 格 障 礙 精 神 分 裂 病 等 尤 其 當 有 了 自 殺 的 念 頭 後, 為 了 壓 抑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常 以 藥 物 酒 精 或 毒 品 來 自 我 麻 醉, 一 旦 使 用 這 些 物 品, 判 斷 力 遭 破 壞 或 變 差, 更 助 長 了 自 殺 的 衝 動 ( 四 ) 急 性 因 素 引 爆 自 殺 行 為 的 危 險 歷 程, 例 如.. 生 活 上 的 重 大 變 化 壓 力 與 情 緒 調 適 的 問 題 二 自 殺 的 徵 兆 大 部 分 成 功 的 自 殺 都 有 計 畫 的, 且 之 前 是 有 徵 兆 可 循 的, 自 殺 者 當 中 三 分 之 二 曾 表 達 過 自 殺 意 念, 三 分 之 一 曾 有 明 顯 的 自 殺 企 圖, 有 時 可 以 從 日 常 生 活 中, 發 現 一 些 蛛 絲 馬 跡 ( 一 ) 語 言 方 面 藉 由 交 談 家 庭 聯 絡 簿 日 記 週 記 等, 表 現 出 想 死 的 念 頭, 或 常 以 死 亡 為 話 題

40 導 師 時 間 訪 談 紀 錄 ( 二 ) 情 緒 方 面 情 緒 低 落, 覺 得 絕 望 孤 寂 無 助, 把 自 己 孤 立 起 來 拒 絕 能 幫 助 他 的 人, 常 與 人 對 立 衝 突 等 ( 三 ) 想 法 方 面 負 面 的 想 法 較 多, 常 認 為 我 什 麼 都 做 不 好 我 沒 有 用 只 要 我 消 失, 所 有 問 題 才 會 結 束 沒 有 人 能 幫 我 等 ( 四 ) 行 為 方 面 突 然 的 明 顯 的 行 為 改 變, 如.. 立 遺 囑 由 開 朗 變 退 縮 凡 是 變 得 興 趣 缺 缺 原 本 冷 靜 理 性 的 個 性, 突 然 不 斷 犯 錯 或 常 與 人 爭 吵, 或 者 突 然 把 心 愛 的 東 西 送 人, 甚 至 會 去 看 地 圖 找 橋 樑 ( 五 ) 環 境 方 面 重 要 人 際 關 係 的 結 束 或 從 社 交 圈 中 退 縮 下 來, 如.. 親 友 死 亡 失 戀 搬 家 失 去 好 友 等 生 活 上 重 大 變 動, 如.. 考 試 成 績 不 如 預 期 等 壓 力 ( 六 ) 外 表 方 面 睡 眠 與 飲 食 狀 況 混 亂 表 情 淡 漠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情 緒 不 穩 常 魂 不 守 舍 三 當 學 生 有 自 殺 問 題 時, 該 做 些 什 麼? ( 一 ) 預 防 重 於 事 後 補 救 1 建 立 親 密 關 係 尊 重 關 懷 師 長 父 母 們, 平 時 應 多 一 點 耐 性 傾 聽 學 生 的 看 法 與 見 解, 如 此 他 們 遇 到 困 難 瓶 頸 時, 願 意 主 動 訴 說, 尋 求 協 助 2 多 注 意 異 常 的 行 為 平 日 應 多 注 意 學 生 的 行 為 表 現, 當 發 現 異 於 平 日 的 表 現 時, 這 就 是 一 種 警 訊, 提 醒 我 們 多 注 意 其 後 續 動 作 自 殺 總 存 在 著 很 多 比 較 特 殊 明 顯 的 跡 象, 只 要 稍 加 留 心, 是 不 難 發 現 的 3 加 強 學 生 的 情 緒 管 理 學 生 的 情 緒 不 當 反 應, 常 是 憂 鬱 情 緒 的 指 標, 當 發 生 不 愉 快 的 事 時, 能 協 助 學 生 以 合 理 的 情 緒 反 應 化 解, 而 不 是 壓 抑, 導 致 一 發 不 可 收 拾 的 局 面 4 社 會 支 持 系 統 的 功 能 為 預 防 學 生 自 殺, 讓 其 了 解 遇 到 困 難 時 可 尋 求 協 助 的 管 道, 例 如 學 校 的 輔 導 室 生 命 線 天 使 專 線 張 老 師 專 線, 將 是 提 供 兒 童 少 年 一 個 專 屬 的 求 助 管 道, 有 效 的 發 揮 防 微 杜 漸 的 預 防 治 療 效 果

41 導 師 時 間 訪 談 紀 錄 ( 二 ) 當 出 現 自 殺 警 訊 時 1 相 信 他 當 學 生 談 及 自 殺 的 念 頭, 需 認 真 看 待, 相 信 其 可 能 性, 並 且 試 著 把 焦 點 放 在 問 題 本 身 如 果 擁 有 良 好 信 任 關 係, 可 表 明 關 切, 直 接 探 問 學 生 想 輕 生 的 想 法 2 同 理 心 與 傾 聽 當 個 人 欲 自 殺 時, 其 情 緒 狀 態 必 定 面 臨 危 機, 需 要 他 人 的 聆 聽, 同 理 他 的 痛 苦, 認 可 他 的 無 助 感, 對 當 事 人 而 言 就 是 一 種 支 持 力 量 3 尋 求 專 業 支 援 當 學 生 透 露 自 殺 訊 息 時, 常 會 要 求 對 方 保 密, 這 時 絕 不 能 輕 易 答 應 保 密, 應 與 學 生 討 論 自 殺 的 念 頭 與 計 畫, 並 向 外 尋 求 其 他 專 業 的 協 助, 例 如 校 內 學 生 輔 導 與 諮 商 中 心 的 心 理 師 或 是 精 神 科 醫 師, 當 發 現 當 事 人 有 急 迫 性 自 殺 危 機 時, 千 萬 不 要 任 其 獨 處, 應 馬 上 打 電 話 求 援 參 考 資 料 : 李 淑 美 (2008), 預 防 學 生 自 殺 教 師 與 父 母 應 該 知 道 的 事 諮 商 與 輔 導 271,55-58 紀 櫻 珍 (2008), 學 生 自 殺 防 治 策 略 北 市 醫 學 雜 誌 5(3), 年 死 因 統 計 結 果 分 析 (2011)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10 年 8 月 15 日, 取 自 :

42 認 識 校 園 霸 凌 偉 偉 的 故 事 自 從 轉 學 到 新 學 校 之 後, 偉 偉 就 一 直 悶 悶 不 樂, 他 在 班 上 沒 有 什 麼 朋 友, 而 且 所 有 的 同 學 都 不 喜 歡 他, 甚 至 還 一 起 排 擠 他 更 過 分 的 是, 有 些 人 還 會 當 著 他 的 面, 嘲 笑 他 是 娘 娘 腔, 讓 他 覺 得 心 裡 很 受 傷 有 一 天, 阿 強 突 然 搶 走 他 的 書 包, 而 且 打 他 威 脅 他 不 准 跟 老 師 說 這 件 事, 之 後 更 變 本 加 厲 地 假 借 各 種 理 由 向 他 借 錢, 稍 有 不 從 便 對 他 拳 打 腳 踢, 偉 偉 感 到 非 常 害 怕 卻 又 不 知 如 何 是 好, 只 要 一 想 到 每 天 上 學 都 要 面 對 這 些 同 學, 他 就 覺 得 生 不 如 死 剛 開 始 偉 偉 偶 爾 會 假 裝 生 病 或 是 杜 撰 各 種 藉 口 拒 絕 上 學, 到 了 最 後, 無 論 爸 媽 說 什 麼 他 也 不 肯 去 學 校 了 什 麼 是 霸 凌 (Bully) 根 據 Olweus(1993:9) 的 定 義, 一 個 學 生 長 時 間 重 複 地 被 暴 露 在 一 個 或 多 個 學 生 的 負 面 行 動 中, 並 進 行 欺 負 騷 擾, 或 被 鎖 定 成 為 出 氣 筒 的 情 形, 即 為 霸 凌, 且 按 照 欺 凌 手 段 方 式 的 不 同, 大 致 可 區 分 為 關 係 霸 凌 言 語 霸 凌 肢 體 霸 凌 性 霸 凌 反 擊 型 霸 凌 網 路 霸 凌 六 大 類 另 依 照 霸 凌 對 象 的 不 同, 可 分 為 霸 凌 兒 童 受 凌 兒 童 旁 觀 者 三 類 : 霸 凌 兒 童 ( 胖 虎 型,bully): 一 個 在 學 校 或 團 體 中 不 停 地 對 其 他 同 儕 或 某 些 特 定 對 象 進 行 傷 害 恐 嚇 威 脅 或 刻 意 排 擠 的 兒 童 受 凌 兒 童 ( 大 雄 型,targeted children): 為 主 要 被 欺 負 的 對 象, 這 些 孩 子 長 期 被 欺 負 下, 對 身 心 健 康 及 發 展 會 有 深 遠 的 負 面 影 響 旁 觀 者 ( 小 夫 型,by standers): 是 任 何 一 位 知 道 霸 凌 正 在 發 生 的 人, 旁 觀 者 看 熱 鬧 的 心 態, 會 鼓 勵 協 助 霸 凌 兒 童 進 行 傷 害 性 的 行 為 國 外 的 經 驗 國 外 研 究 發 現, 平 均 每 七 分 鐘 就 有 一 個 孩 子 被 欺 負 ; 在 美 國, 每 四 個 孩 子 就 有 一 人 被 霸 凌, 其 中 有 8% 的 學 生 因 為 害 怕 被 霸 凌 而 一 個 月 缺 課 一 天 ; 而 紐 西 蘭 的 經 驗 是 約 有 75% 的 學 生 一 年 內 被 霸 凌 至 少 一 次 ; 在 英 國, 則 是 約 有 21-27% 是 經 常 被 霸 凌 的 出 氣 筒 台 灣 的 狀 況 在 台 灣 約 有 六 成 左 右 的 國 小 學 童 曾 經 被 霸 凌 過, 平 均 每 兩 個 孩 子 就 有 一 人 有 被 霸 凌 的 經 驗 ; 其 中, 約 一 成 左 右 的 孩 子 經 常 甚 至 每 天 都 會 被 同 學 欺 負 資 料 來 源 :2004 年 國 小 兒 童 校 園 霸 凌 現 象 調 查 報 告

43 關 係 霸 凌 最 常 見, 容 易 被 忽 視 個 案 小 故 事 每 次 小 美 只 要 成 績 比 阿 宏 好, 阿 宏 就 會 跟 其 他 同 學 說 是 小 美 作 弊 的 緣 故, 大 家 卻 都 相 信 了, 小 美 覺 得 自 己 被 陷 害 又 被 班 上 同 學 排 擠, 她 想 在 最 後 一 個 月 的 小 學 生 活 留 下 美 好 的 回 憶, 現 在 卻 像 是 一 個 遙 遠 的 夢 小 君 認 為 小 怡 搶 走 她 的 男 朋 友, 因 此 非 常 討 厭 她, 還 叫 大 家 不 要 理 她, 如 果 有 些 同 學 私 下 跟 小 怡 一 起 玩, 就 會 被 小 君 警 告, 久 而 久 之, 小 怡 再 也 沒 有 任 何 朋 友 了 什 麼 是 關 係 霸 凌 關 係 上 的 霸 凌 是 最 常 見, 也 是 最 容 易 被 忽 視 的, 通 常 是 透 過 說 服 同 儕 排 擠 某 人, 使 弱 勢 同 儕 被 排 拒 在 團 體 之 外, 或 藉 此 切 斷 他 們 的 社 會 連 結, 讓 他 們 覺 得 被 排 擠 這 一 類 型 的 霸 凌 往 往 牽 涉 到 言 語 的 霸 凌, 常 會 牽 涉 散 播 不 實 的 謠 言, 或 是 排 擠 離 間 小 團 體 的 成 員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此 類 霸 凌 伴 隨 而 來 的 人 際 疏 離 感, 經 常 讓 受 害 者 覺 得 無 助 沮 喪 資 料 來 源 :2005 年 兒 童 校 園 非 肢 體 霸 凌 現 況 調 查 報 告 言 語 霸 凌 肉 眼 看 不 到 傷 口, 心 理 傷 害 大 個 案 小 故 事 曉 玲 自 從 戴 牙 套 之 後, 就 開 始 了 一 連 串 的 夢 靨, 班 上 同 學 給 她 取 了 個 牙 套 妹 醜 八 怪 等 一 些 難 聽 的 綽 號, 而 且 不 管 她 走 到 哪 裡, 這 些 綽 號 就 會 緊 跟 著 她, 曉 玲 覺 得 很 生 氣 又 難 過 文 清 因 為 家 境 清 寒, 家 裡 無 水 可 用, 常 常 沒 辦 法 洗 澡, 因 而 身 上 發 出 異 味, 同 學 都 會 取 笑 他 是 垃 圾 髒 鬼 什 麼 是 言 語 霸 凌 此 類 霸 凌 亦 相 當 常 見, 主 要 是 係 透 過 語 言 來 刺 傷 或 嘲 笑 別 人, 這 種 方 式 很 容 易 使 人 心 理 受 傷, 既 快 又 刺 中 要 害, 雖 然 肉 眼 看 不 到 傷 口, 但 它 所 造 成 的 心 理 傷 害 有 時 比 身 體 上 的 攻 擊 來 得 更 嚴 重, 而 且 言 語 上 的 欺 負 與 嘲 笑 很 可 能 是 肢 體 霸 凌 的 前 奏 曲 資 料 來 源 :2005 年 兒 童 校 園 非 肢 體 霸 凌 現 況 調 查 報 告

44 性 霸 凌 校 園 裡 大 開 黃 腔 個 案 小 故 事 小 培 很 討 厭 班 上 的 一 個 女 生 小 珍, 覺 得 她 很 三 八 而 且 屁 股 大, 所 以 每 次 看 到 她 就 說 : 大 屁 股, 你 好 啊! 你 的 內 褲 都 是 訂 作 的 吧! 同 學 都 笑 小 志 是 娘 娘 腔, 他 覺 得 很 難 過, 他 只 是 不 喜 歡 打 籃 球 那 種 激 烈 的 活 動, 也 不 喜 歡 跟 女 生 打 打 鬧 鬧, 小 志 不 了 解 為 什 麼 這 樣 就 要 說 他 是 娘 娘 腔, 他 心 裡 覺 得 很 不 舒 服 什 麼 是 性 霸 凌 類 似 性 騷 擾 性 暴 力, 包 括 有 關 性 或 身 體 部 位 的 嘲 諷 玩 笑 評 論 或 譏 笑 對 性 別 取 向 的 譏 笑 傳 閱 與 性 有 關 令 人 討 厭 的 紙 條 或 謠 言 身 體 上 侵 犯 的 行 為, 如 以 性 的 方 式 摩 擦 或 抓 某 人 的 身 體, 或 是 迫 使 某 人 涉 入 非 自 願 的 性 行 為 等 根 據 McMaster(1997) 的 研 究, 認 為 性 霸 凌 的 具 體 表 現 行 為 如 下 : 有 關 性 或 身 體 部 位 的 有 害 玩 笑 評 論 或 譏 笑 : 如 黃 色 笑 話 波 霸 飛 機 場 矮 冬 瓜 等 對 性 取 向 的 譏 笑 或 是 對 性 行 為 的 嘲 諷 : 男 人 婆 娘 娘 腔 同 性 戀 都 是 常 見 對 性 取 向 性 行 為 的 嘲 笑 傳 遞 與 性 有 關 令 人 討 厭 的 紙 條 或 謠 言 : 孩 子 之 間 會 流 傳 關 於 性 的 謠 言, 如 誰 和 誰 在 廁 所 接 吻, 或 是 誰 和 誰 發 生 性 關 係 身 體 上 侵 犯 的 行 為 : 以 性 的 方 式 摩 擦 或 抓 某 人 的 身 體, 或 是 迫 使 某 人 涉 入 非 自 願 的 性 行 為 中 ; 除 嚴 重 的 性 侵 害 外, 舉 凡 觸 碰 下 體 屁 股 胸 部 脫 褲 子 掀 裙 子 偷 看 上 廁 所 偷 看 換 衣 服, 或 是 學 童 間 流 行 的 遊 戲 俗 稱 阿 魯 巴 草 上 飛 千 年 殺 皆 屬 此 類 資 料 來 源 :2006 年 兒 童 校 園 性 霸 凌 現 況 調 查 報 告

45 網 路 霸 凌 速 度 快 管 道 多 殺 傷 力 大 個 案 小 故 事 一 名 國 小 三 年 級 男 生, 只 因 不 滿 同 桌 隔 壁 女 生 在 課 桌 上 越 線, 竟 冒 用 她 姓 名 及 家 中 電 話, 上 網 散 布 援 交 消 息 整 人, 害 女 生 家 中 接 到 大 量 詢 問 援 交 的 電 話, 令 家 長 困 擾 不 已 什 麼 是 網 路 霸 凌 隨 著 網 路 世 界 的 發 展, 另 一 種 新 興 的 霸 凌 方 式 - 網 路 霸 凌 (cyber bully) 也 開 始 出 現 ; 孩 子 身 處 資 訊 爆 炸 的 環 境, 能 以 快 速 多 元 且 便 利 的 管 道 來 交 友 聊 天 玩 遊 戲, 而 在 網 路 的 世 界 裡, 由 於 隱 匿 性 高 傳 播 範 圍 無 遠 弗 屆, 孩 子 很 容 易 成 為 網 路 世 界 的 霸 凌 者 網 路 霸 凌 行 為 包 括 : 孩 子 使 用 網 路 散 佈 謠 言 留 下 辱 罵 或 嘲 笑 的 字 眼 等, 倘 若 孩 子 經 常 從 事 這 些 行 為, 就 是 網 路 世 界 的 霸 凌 者, 依 霸 凌 程 度 可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 網 路 小 搗 蛋 : 已 經 做 出 一 些 會 對 別 人 造 成 傷 害 的 玩 笑 舉 動, 但 自 己 可 能 毫 無 自 覺 網 路 小 混 混 : 經 常 做 一 些 危 險 錯 誤 且 應 該 受 管 教 和 約 束 的 行 為 網 路 小 霸 王 : 重 複 且 多 次 在 網 路 上 做 出 各 種 傷 害 人 的 舉 動, 而 且 已 有 犯 罪 之 虞, 需 特 別 注 意 資 料 來 源 :2007 年 校 園 霸 凌 者 現 況 調 查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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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叁 發 掘 潛 才 生 涯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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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 掘 潛 才, 適 性 發 展 我 對 我 的 生 涯 充 滿 疑 惑? 該 怎 麼 辦? 我 不 知 道 以 後 要 幹 嘛? 我 沒 有 特 別 的 興 趣? 要 唸 研 究 所 好? 還 是 就 業 呢? 我 想 要 做 這 個 工 作 可 是 跟 我 唸 科 系 無 關? 當 學 生 反 映 這 樣 的 心 聲, 導 師 如 何 協 助 學 生 找 到 方 向 適 性 發 展? 一 安 排 測 驗 : 學 輔 中 心 提 供 了 多 樣 化 的 心 理 測 驗, 可 透 過 所 需 的 工 具 協 助 學 生 自 我 探 索, 了 解 自 我 興 趣 能 力 及 特 質 例 如 : 賴 氏 人 格 測 驗 生 涯 發 展 阻 隔 因 素 量 表 職 業 興 趣 組 合 卡 等 等 除 了 可 個 別 測 驗 外, 也 可 透 過 關 懷 股 長 至 學 輔 中 心 預 約 班 級 測 驗 及 輔 導 二 提 供 相 關 資 訊 : 除 了 自 身 的 條 件 及 興 趣 是 不 夠 的 所 以 要 了 解 當 今 職 業 市 場 的 現 況 跟 需 求, 學 生 可 透 過 對 職 業 世 界 的 認 識, 建 構 自 我 規 劃 此 外, 可 提 供 就 業 升 學 等 管 道 的 資 訊, 讓 學 生 有 更 多 元 的 選 擇 提 供 建 議 或 重 要 資 訊, 協 助 解 除 學 生 面 臨 的 考 驗 及 問 題, 我 們 是 協 助 者 的 角 色, 當 學 生 有 自 己 的 決 定, 應 給 予 鼓 勵 支 持 及 肯 定 三 生 涯 輔 導 主 題 週 活 動 :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每 學 期 辦 理 生 涯 主 題 相 關 活 動, 包 含 演 講 座 談 工 作 坊 電 影 賞 析 等 邀 請 各 界 學 者 專 家 蒞 校, 讓 學 生 透 過 活 動 的 參 與, 建 立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態 度 與 職 業 道 德 此 外, 網 路 資 源 發 達, 可 以 建 構 校 友 聯 繫 網 路 資 訊, 掌 握 就 業 狀 況 或 舉 辦 座 談 分 享, 讓 在 校 生 可 以 了 解 畢 業 後 未 來 的 出 路 四 鼓 勵 學 生 尋 求 專 業 協 助 :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等 單 位 備 有 具 信 效 度 的 生 涯 性 向 心 理 測 驗 及 受 過 訓 練 的 生 涯 諮 商 師, 可 以 請 求 給 予 協 助, 畢 竟 他 們 是 這 個 領 域 的 權 威, 透 過 他 們 可 以 協 助 學 生 整 合 自 己 的 條 件 及 工 作 做 比 照, 抉 擇 自 己 所 喜 歡 的 生 涯 路 徑 五 持 續 的 追 蹤 : 不 定 時 聯 絡 學 生 並 與 家 長 保 持 聯 繫, 除 了 可 以 了 解 家 長 對 孩 子 本 身 的 期 許, 也 可 以 成 為 親 子 與 學 校 的 溝 通 橋 樑, 讓 父 母 了 解 孩 子 的 想 法, 給 予 支 持 -39-

50 大 學 生 生 涯 困 擾 輔 導 策 略 與 生 涯 規 劃 歷 程 大 學 生 涯 對 於 一 個 青 年 而 言, 是 一 個 知 識 累 積 的 時 期, 是 一 個 需 要 在 知 上 充 分 努 力 的 人 生 階 段 因 此 完 善 的 大 學 學 府, 莫 不 被 要 求 要 有 良 好 的 圖 書 館 實 驗 室 和 優 秀 教 師, 同 時 也 會 提 供 一 個 恬 靜 的 環 境, 以 供 師 生 學 習 思 考 及 對 話, 進 而 使 知 性 的 活 動 能 有 最 大 的 效 果 對 於 初 入 大 學 的 青 年, 面 對 與 高 中 完 全 不 同 的 學 習 環 境, 首 先 即 要 了 解 大 學 生 涯 的 意 義, 並 由 此 優 良 的 學 習 環 境 中 獲 取 最 大 的 知 識, 增 進 個 人 的 素 質, 以 符 合 社 會 對 大 學 畢 業 生 的 期 許 一 大 學 生 的 生 涯 困 擾 類 型 撰 文 : 林 育 琪 1. 對 就 讀 科 系 不 感 興 趣, 沒 動 機 學 習 ; 另 一 方 面, 學 習 困 難, 質 疑 未 來 是 否 有 能 力 面 對 接 下 來 的 課 業 2. 對 學 校 班 級 課 業 的 認 同 不 強, 甚 至 因 為 不 認 同 只 想 離 開 3. 對 自 己 未 來 很 茫 然 無 目 標 也 無 想 法 4. 社 團 外 務 活 動 太 多 或 沉 迷 線 上 遊 戲 疏 忽 課 業 5. 對 於 畢 業 找 工 作 與 就 業, 能 力 缺 乏 職 業 選 擇 與 就 業 面 試 上 的 擔 心 二 導 師 可 採 取 的 輔 導 策 略 面 對 大 學 生 所 主 要 的 困 擾, 同 儕 支 持 雖 是 最 先 尋 求 幫 助, 或 是 最 前 線 的 反 應 者, 但 班 級 導 師 及 課 堂 教 師 也 可 以 從 課 間 或 班 級 經 營 著 手, 蔡 淑 慧 (2006) 提 出 七 點 建 議 : 1. 利 用 課 堂 或 班 會 時 間 分 享 自 己 的 經 驗, 讓 學 生 從 教 師 的 經 驗 學 習 甚 至 認 同 教 師, 進 一 步 建 立 好 的 關 係 2. 分 析 目 前 業 界 的 狀 況, 讓 學 生 了 解 產 業 的 生 態, 激 發 其 興 趣 或 動 力 3. 針 對 有 課 業 危 機 之 學 生 進 行 了 解, 若 是 學 習 上 有 困 難, 可 以 進 行 課 業 輔 導 ; 若 是 其 他 重 大 生 活 事 件 影 響, 如 家 庭 經 濟 人 際 關 係 等, 可 視 嚴 重 程 度 轉 介 至 相 關 單 位 4. 教 師 多 帶 領 全 班 學 生 參 與 學 校 重 要 活 動, 如 運 動 會 戲 劇 和 合 唱 比 賽 等 培 養 班 級 的 認 同 感 增 進 師 生 的 情 誼 5. 與 學 生 分 批 聚 餐 聊 天, 藉 此 了 解 班 上 人 際 互 動 狀 況, 並 藉 由 學 生 的 人 際 網 絡 掌 握 學 生 生 活 狀 況 6. 開 放 固 定 時 間 給 學 生 預 約 來 談, 讓 學 生 知 道 有 事 情 時, 可 以 在 什 麼 時 間 什 麼 地 點 找 到 人 幫 忙 7. 教 師 可 以 在 班 上 舉 辦 小 活 動, 例 如 小 天 使 與 小 主 人 遊 戲, 以 增 進 同 學 彼 此 的 情 感 交 流 即 將 進 入 社 會 的 大 學 生, 在 多 彩 的 大 學 生 活 中, 統 整 自 我 認 同 良 好 社 會 關 係 和 職 業 的 準 備 Chickering 過 去 也 從 研 究 中, 發 現 18 到 22 歲 的 大 學 生, 在 大 學 時 代 需 要 發 展 :(1) 對 自 己 的 勝 任 感 ;(2) 處 理 情 緒 的 能 力 ;(3) 自 主 性 的 發 展 ; -40-

51 (4) 自 我 認 同 ;(5) 開 放 的 人 際 關 係 ;(6) 未 來 目 標 的 發 展 ;(7) 統 整 的 發 展 七 種 任 務 所 以, 在 短 短 的 四 年 中, 除 了 處 於 競 爭 激 烈 價 值 觀 多 變 的 文 化 中, 尚 未 穩 定 的 自 我 卻 須 面 對 這 麼 多 的 發 展 任 務 當 遇 到 困 擾 和 壓 力 事 件, 難 免 會 有 緊 張 不 安 空 虛 孤 單 無 所 適 從 的 感 覺 可 經 由 他 人 的 支 持 陪 伴 與 自 我 幫 助, 逐 漸 蛻 變, 了 解 與 探 索 自 我 三 大 學 生 四 年 生 涯 規 劃 階 段 撰 文 : 東 吳 大 學 生 涯 發 展 中 心 高 世 平 以 下 列 舉 大 學 生 大 一 至 大 四 階 段 的 生 涯 規 劃 歷 程, 以 其 協 助 大 學 生 了 解 大 學 四 年 應 培 養 之 生 涯 觀 念 及 生 涯 規 劃, 畢 業 後 面 對 龐 大 就 業 市 場 時 不 至 徬 徨 無 助 ( 一 ) 大 一 新 生 探 索 期 確 認 自 己 的 興 趣 及 科 系 所 修 學 分 內 容 若 不 相 符, 想 轉 系 的 話, 應 提 早 去 所 喜 歡 的 科 系 旁 聽 課 程, 並 了 解 轉 系 之 相 關 條 件 和 申 請 時 間 充 分 了 解 各 項 資 源, 可 提 早 適 應 校 園 環 境, 並 有 助 於 生 涯 之 擴 展 大 學 不 只 提 供 專 業 之 訓 練, 更 是 進 入 社 會 前 的 前 哨 站, 如 何 具 備 良 好 的 團 隊 精 神 溝 通 能 力 抗 壓 指 數 協 調 能 力 等, 投 入 學 生 組 織 或 社 團 將 是 最 好 的 選 擇 就 輔 單 位 服 務 提 供 工 讀 資 訊 企 業 徵 才 說 明 會 及 各 類 講 座 等 ( 二 ) 大 二 確 立 期 確 認 你 的 主 修 科 系 是 否 符 合 興 趣 及 未 來 想 發 展 的 方 向, 考 慮 以 雙 主 修 輔 系 修 學 程 等 方 式 建 立 第 二 專 長 運 用 測 驗 或 晤 談, 釐 清 自 己 的 興 趣 人 格 特 質 價 值 觀 技 能 等, 做 為 未 來 生 涯 生 涯 抉 擇 的 參 考 依 據 開 始 思 考 畢 業 後 要 選 擇 繼 續 升 學 或 直 接 就 業 藉 由 擔 任 社 團 幹 部 當 志 工 工 讀 參 加 實 習 等 各 種 機 會, 培 養 溝 通 合 作 領 導 負 責 等 能 力 與 態 度 如 考 慮 升 學, 開 始 與 老 師 建 立 關 係, 確 保 能 得 到 研 究 所 需 要 的 推 薦 信, 如 考 慮 就 業, 把 握 各 種 機 會 接 觸 感 興 趣 的 行 職 業 ( 三 ) 大 三 強 化 期 思 考 個 人 興 趣 性 向 價 值 觀 等 因 素, 訂 定 個 人 生 涯 目 標 無 論 升 學 留 學 就 業 國 家 考 試 證 照 考 試 職 業 訓 練 等 不 同 生 涯 目 標, 應 有 不 同 的 收 集 資 料 及 準 備 的 方 法 藉 著 與 企 業 接 觸, 瞭 解 企 業 用 人 的 標 準 對 員 工 的 期 許 及 學 習 良 好 的 工 作 方 法 與 態 度 學 習 如 何 作 好 自 我 包 裝 與 行 銷, 及 以 企 業 角 度 瞭 解 其 所 需 人 才 及 如 何 徵 選 -41-

52 研 究 所 抉 擇 應 多 方 面 思 考 釐 清 考 取 證 照 的 意 義, 及 與 未 來 發 展 的 關 聯 性 建 立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 四 ) 大 四 接 軌 期 不 論 是 升 學 或 就 業 都 應 該 有 確 定 的 方 向, 朝 著 目 標 努 力 前 進 因 應 個 人 的 發 展 方 向, 準 備 應 考 所 需 之 相 關 資 格 證 明 或 證 照 升 學 考 試 包 含 碩 士 班 推 甄 碩 士 班 考 試 申 請 留 學 的 資 格 考 試 瞭 解 職 場 趨 勢, 確 認 自 己 想 要 從 事 的 職 務 工 作 或 產 業, 做 好 求 職 前 的 各 項 準 備 申 請 中 英 文 成 績 單 畢 業 證 書 等 各 類 證 明 文 件 -42-

53 平 台 緣 起 與 目 的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介 -UCAN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UCAN 簡 介 為 有 效 協 助 學 生 瞭 解 自 己 的 職 涯 發 展 方 向, 能 更 有 目 標 動 機 的 加 強 其 職 場 就 業 相 關 職 能, 教 育 部 推 出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UCAN ( 結 合 職 業 興 趣 探 索 及 職 能 診 斷, 以 貼 近 產 業 需 求 的 職 能 為 依 據, 增 加 學 生 對 職 場 的 瞭 解, 並 透 過 職 能 自 我 評 估, 規 劃 自 我 能 力 養 成 計 畫, 針 對 能 力 缺 口 進 行 學 習, 以 具 備 正 確 的 職 場 職 能, 提 高 個 人 職 場 競 爭 力 主 要 功 能 圖 1 UCAN 平 台 之 發 展 概 念 UCAN 平 台 的 主 要 功 能 包 含 職 業 查 詢 職 業 興 趣 探 索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診 斷 專 業 職 能 診 斷 能 力 養 成 計 畫 診 斷 諮 詢 服 務 及 檔 案 紀 錄, 使 用 者 可 依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不 同 使 用 流 程, 概 念 如 下 : C 2011 教 育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圖 2 UCAN 使 用 流 程 建 議 步 驟 -43- 頁 1

54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介 -UCAN 職 建 涯 類 型 就 業 途 徑 職 涯 類 型 就 業 途 徑 天 築 然 營 資 造 源 食 品 與 農 業 建 營 食 築 造 規 及 劃 維 設 護 計 休 閒 與 觀 光 旅 遊 餐 飲 館 植 動 品 生 產 加 工 旅 遊 管 理 自 物 然 研 資 究 源 發 保 展 育 與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休 網 資 閒 路 訊 遊 規 支 憩 劃 援 管 理 建 服 置 務 管 理 藝 文 與 影 音 傳 播 環 農 影 境 業 保 經 護 營 與 衛 生 數 軟 位 體 內 開 容 發 與 及 傳 程 播 印 式 設 計 視 視 司 法 法 律 與 公 共 安 全 司 法 表 刷 覺 演 出 藝 版 術 行 銷 與 銷 售 公 法 共 律 安 服 管 全 務 理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新 通 一 聞 訊 傳 播 專 行 業 銷 銷 傳 售 企 播 人 般 業 力 資 訊 源 管 理 製 造 市 零 生 場 售 產 分 與 析 通 研 路 究 管 理 教 運 行 籌 政 管 支 理 援 製 設 程 備 研 發 裝 維 護 金 育 融 與 財 訓 務 練 教 證 育 學 行 政 品 資 質 材 管 理 財 庫 存 規 劃 銀 券 務 行 及 金 投 融 資 業 務 科 學 技 術 工 程 數 學 工 數 業 程 學 安 及 全 技 科 管 術 學 理 政 府 公 共 事 務 保 會 國 險 計 防 物 流 運 輸 物 流 作 工 業 程 個 人 及 社 會 服 務 外 公 學 交 共 與 行 國 政 際 事 務 醫 療 保 健 運 醫 輸 療 規 服 劃 務 管 理 心 社 前 及 教 育 長 期 照 護 服 務 育 部 個 理 會 人 諮 工 照 詢 作 護 服 務 公 健 生 共 康 技 衛 產 研 生 業 發 及 醫 務 管 理 頁 All C 2011 教 1. 職 業 查 詢 依 據 國 內 產 業 及 職 業 概 況 歸 納 出 16 種 職 涯 類 型 66 項 就 業 途 徑 及 600 多 項 相 關 職 業 職 涯 類 型 及 就 業 途 徑 之 區 分 及 歸 屬 如 下 表 rights reserved 表 1 16 個 職 涯 類 型 及 其 下 之 66 個 就 業 途 徑 -44-2

55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介 -UCAN 而 本 平 台 之 職 能 資 訊 呈 現 概 念 如 下 圖 以 休 閒 與 觀 光 旅 遊 為 例, 其 下 就 業 途 徑 有 四 : 休 閒 遊 憩 規 劃 餐 飲 管 理 旅 館 管 理 旅 遊 規 劃 各 就 業 途 徑 下 亦 有 其 詳 細 介 紹 專 業 職 能 相 關 職 業 列 舉 及 其 工 作 描 述 圖 3 職 涯 類 型 就 業 途 徑 相 關 職 業 之 架 構 UCAN 平 台 上 職 業 查 詢 所 呈 現 之 就 業 途 徑 畫 面 : 就 及 技 照 相 能 業 關 檢 途 徑 執 定 業 及 之 簡 資 相 格 關 介 證, 圖 4 職 業 查 詢 所 呈 現 之 就 業 途 徑 畫 面 C 2011 教 育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45- 頁 3

56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UCAN 介 圖 5 職 能 的 呈 現 架 構 此 舉 及 就 其 業 途 說 徑 明 下 的 相 關 職 業 列 業 途 徑 內 容 畫 面 圖 6 就 C 2011 教 育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46- 頁 4

57 2. 職 業 興 趣 探 索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介 -UCAN 提 供 職 業 興 趣 探 索, 依 據 我 最 喜 歡 哪 些 活 動 我 認 為 自 己 有 哪 些 特 質 及 我 喜 歡 哪 些 科 目 三 個 面 向 進 行 自 我 評 量, 瞭 解 個 人 較 感 興 趣 的 職 涯 類 型 有 哪 些, 以 作 為 未 來 職 涯 方 向 的 參 考 業 興 趣 探 索 畫 面 圖 7 職 業 診 斷 結 果 畫 面 C 2011 教 育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圖 8 職 -47- 頁 5

58 3. 職 能 診 斷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介 -UCAN UCAN 平 台 以 貼 近 產 業 需 求 的 職 能 為 內 容 重 點, 分 為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與 專 業 職 能 兩 大 診 斷 區 塊, 目 的 在 於 透 過 自 我 職 能 評 估, 協 助 瞭 解 個 人 能 力 強 弱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是 從 事 各 種 不 同 的 職 業 類 型 都 需 要 具 備 的 能 力 ; 專 業 職 能 診 斷 則 為 從 事 66 項 專 業 就 業 途 徑 的 相 關 職 業 時 所 須 具 備 的 專 業 能 力 平 台 之 職 能 架 構 圖 9 UCAN << 共 通 職 能 >>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部 分,UCAN 平 台 參 酌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及 業 界 學 界 專 家 建 議, 列 舉 八 項 共 通 職 能 : 溝 通 表 達 持 續 學 習 人 際 互 動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創 新 工 作 責 任 及 紀 律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共 通 職 能 診 斷 畫 面 如 下 : C 2011 教 育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48- 頁 6

59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介 通 職 能 診 斷 畫 面 -UCAN 圖 10 共 共 通 職 能 診 斷 結 束 後, 會 以 下 列 圖 表 呈 現 診 斷 結 果, 並 且 搭 配 適 當 文 字 說 明, 讓 學 生 瞭 解 分 數 意 義 並 規 劃 後 續 相 關 學 習 行 動 以 協 助 能 力 養 成 C 2011 教 育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49- 頁 7

60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UCAN 介 專 業 職 能 共 通 職 能 診 斷 結 果 畫 面 圖 11 << >> 職 場 專 業 職 能 部 分,UCAN 平 台 收 集 各 方 產 業 資 訊 及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並 邀 請 學 界 業 界 專 家 召 開 專 家 會 議 修 訂 職 能 內 容, 並 以 問 卷 方 式 蒐 集 業 界 在 職 人 士 意 見, 共 計 產 出 66 個 就 業 途 徑 之 專 業 職 能 以 職 涯 類 型 個 人 及 社 會 服 務 下 之 社 會 工 作 服 務 為 例, 專 業 職 能 診 斷 畫 面 及 結 果 畫 面 如 下 : 圖 12 專 業 職 能 診 斷 畫 面 C 2011 教 育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50- 頁 8

61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簡 -UCAN 介 C 2011 教 這 強 知 化 項 職 哪 能 些 相 需 要 關 可 識 與 技 能? 活 職 動 透 過 來 參 培 養 與 哪 這 項 些 查 能? 可 關 協 知 詢 哪 助 識 些 養 與 成 技 課 程 相 能 育 部 All 4. 能 力 養 成 計 畫 rights reserved 專 業 職 能 診 斷 結 果 畫 面 圖 13 分 為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及 專 業 職 能 兩 部 分, 針 對 各 項 職 能 列 出 相 關 的 知 識 技 能 及 有 關 的 學 習 活 動 項 目, 以 引 導 學 習 者 依 個 人 所 需, 規 劃 個 人 能 力 養 成 計 畫 透 過 選 擇 養 成 項 目 規 劃 及 管 理 能 力 養 成 計 畫 的 歷 程, 協 助 學 生 規 劃 養 成 所 需 職 能 圖 14 能 力 養 成 計 畫 畫 面 頁 -51-9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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