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專宗學院佛學研究所 第三屆研究生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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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華 嚴 專 宗 學 院 研 究 所 第 三 屆 畢 業 論 文 華 嚴 三 祖 法 藏 十 門 唯 識 說 的 研 究 指 導 教 授 : 高 明 道 教 授 研 究 生 : 釋 慧 學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六 月

2 序 言 華 嚴 宗 是 闡 揚 大 乘 佛 法 圓 滿 教 義 的 宗 派 ( 註 一 ) 開 創 華 嚴 宗 風, 集 其 大 成 的 是 唐 朝 法 藏 大 師 法 藏 上 承 智 儼, 智 儼 師 於 杜 順, 因 彼 皆 力 宏 華 嚴 教 義, 所 以 世 稱 華 嚴 三 祖 ( 註 二 ) 十 重 唯 識 說, 出 於 探 玄 記, 是 法 藏 大 師 解 說 華 嚴 十 地 品 經 文 中, 六 地 菩 蕯 的 智 境 所 提 出 來 的 重 要 理 念 ( 註 三 ) 為 要 說 明 三 界 虛 妄, 但 一 心 作 的 義 理 ( 註 四 ), 法 藏 引 用 諸 多 聖 教, 歸 納 成 十 門, 以 證 成 三 界 虛 妄, 但 一 心 作 的 正 見 十 門 的 正 見, 即 是 十 重 唯 識 說 十 重 唯 識 的 特 色, 在 於 使 用 簡 潔 提 要 的 詞 句, 將 吾 人 心 識 的 真 相 變 化 予 以 系 統 性 地 歸 納, 尤 其 能 將 唯 識 的 義 朗 朗 於 外, 加 以 一 乘 教 義 密 切 配 合, 使 人 通 明 法 相, 融 於 法 性, 不 滯 不 昧, 源 源 不 竭, 誠 屬 不 可 多 得 的 唯 識 學 佳 作 若 以 玄 奘 大 師 的 八 識 規 矩 頌 說 為 唯 識 學 的 綱 要 ( 註 五 ), 則 法 藏 的 十 重 唯 識 說, 或 可 說 是 唯 識 學 的 精 華, 以 其 文 字 簡 明 而 涉 義 廣 博, 三 乘 一 乘 五 教 通 說 面 面 俱 到 而 突 顯 佛 之 大 知 見 也 本 學 說 距 今 一 千 三 百 年 ( 十 重 唯 識 說 出 於 探 玄 記, 探 玄 記 應 撰 成 於 唐 朝 魏 國 西 寺 時, 即 太 原 見 法 藏 二 九 頁 ), 縱 觀 今 日 世 界 哲 理 論 紛 陳, 或 唯 心 唯 物 科 學 論 證 等 說 ( 註 六 ), 以 其 大 多 計 論 當 前 現 狀, 少 論 及 超 越 人 生 以 外 的 意 境, 故 吾 以 為 值 得 再 提 出 來 研 究, 而 期 許 關 心 宇 宙 人 生 問 題 者 參 考 領 會 之 註 解 : 註 一 : 八 宗 綱 要 二 八 二 頁 十 五 行 凝 然 大 德 原 著 佛 光 八 十 年 版 註 二 : 中 國 佛 教 史 一 八 九 頁 十 四 行 鎌 田 茂 雄 著 關 世 謙 譯 新 文 豐 七 十 一 年 版 註 三 : 華 嚴 經 探 玄 記 卷 第 十 三 大 正 三 五 卷 三 四 六 頁 下 欄 二 六 行 ~ 三 四 七 頁 下 欄 四 行 註 四 : 六 十 華 嚴 經 卷 第 廿 五 大 正 九 卷 五 五 八 頁 十 行 註 五 : 八 識 規 矩 頌 講 記 二 七 頁 七 行, 演 培 法 師 論 及 作 者 造 作 偈 頌 的 義 趣 說 : 及 至 奘 公 在 印 度 修 學 無 著 世 親 唯 識 學 回 來, 想 將 諸 論 師 解 釋 三 十 頌 的 論 文 譯 出, 但 因 感 於 思 想 的 過 於 紛 歧, 恐 學 唯 識 學 的, 不 知 誰 是 世 親 的 本 意, 乃 集 十 大 論 師 的 心 學, 糅 合 譯 成 十 卷 成 唯 識 論, 以 顯 摧 邪 顯 正 的 究 竟 義 理 其 後 奘 公 - 1 -

3 又 復 感 於 唯 識 義 理 太 過 深 廣, 不 是 一 般 人 所 能 深 入 探 究, 特 又 約 義 楷 成 規 矩, 演 成 八 識 規 矩 頌, 揭 示 唯 識 的 綱 要, 不 特 成 為 唯 識 法 相 鎖 鑰, 亦 是 唯 識 義 海 的 指 南, 誠 堪 稱 為 崇 高 偉 大 的 不 朽 之 業 ( 菩 提 樹 雜 社 六 十 八 年 版 ) 註 六 : 唯 心 論 的 西 方 代 表 者, 可 以 蘇 格 拉 底 柏 拉 圖 亞 里 士 多 德 等 人 為 代 表 唯 物 論 及 標 舉 科 學 論 證 的 代 表 人 物, 概 以 古 代 原 子 論 的 德 謨 克 利 特 士 物 競 天 擇 的 達 爾 文 及 創 辯 證 唯 物 論 的 馬 克 斯 等 人 ( 參 閱 三 唯 論, 王 止 峻 著, 學 生 書 局 七 十 一 年 版 ) 第 一 章 十 重 唯 識 說 的 名 義 一 ) 探 玄 記 所 論 十 重 唯 識 文, 若 專 就 文 義 而 論, 應 稱 為 十 門 唯 識 說, 如 原 文 說 :( 註 前 中 言 三 界 虛 妄 但 一 心 作 者, 此 之 一 文, 諸 論 同 引 證 成 唯 識 今 此 所 說, 是 何 等 心? 云 何 名 作? 今 釋 此 義 一 相 見 俱 存, 故 說 唯 識 ( 以 下 釋 文 從 略 ) 二 攝 相 歸 見, 故 說 唯 識 三 攝 數 歸 王, 故 說 唯 識 四 以 末 歸 本, 故 說 唯 識 五 攝 相 歸 性, 故 說 唯 識 六 轉 真 成 事, 故 說 唯 識 七 理 事 俱 融, 故 說 唯 識 八 融 事 相 入, 故 說 唯 識 九 全 事 相 即, 故 說 唯 識 十 帝 網 無 礙, 故 說 唯 識 上 來 十 門 唯 識 道 理, 於 中 初 三 門 初 教 說, 次 四 門 約 終 教 頓 教 說, 後 三 門 約 圓 教 中 別 教 說 總 具 十 門 約 同 教 說 上 來 所 明 通 一 部 經, 非 局 此 地 又 是 約 教 就 解 而 說, 若 就 觀 行 亦 有 十 重, 如 一 卷 華 嚴 三 昧 中 說 - 2 -

4 綜 觀 上 文, 可 明 瞭 法 藏 係 依 各 種 聖 教 經 論 的 義 理 來 說 明 十 門 唯 識 道 理, 並 將 之 歸 類 於 自 所 創 立 的 五 教 判 中 其 說 與 教 判 的 配 合 容 後 作 說 明, 今 且 論 法 藏 的 後 敘 本 十 門 唯 識 道 理 是 約 教 就 解 而 說, 若 就 觀 行 亦 有 十 重, 如 一 卷 華 嚴 三 昧 中 說, 這 說 明 前 列 十 門 唯 識, 僅 係 文 字 般 若, 尚 未 達 到 修 觀 的 條 件, 因 此 附 帶 說 明 唯 識 的 觀 行 法 門 在 華 嚴 三 昧 卷 中 可 以 得 到 華 嚴 三 昧 卷 即 是 發 菩 提 心 章 的 別 名 ( 註 二 ), 其 中 指 出 修 習 華 嚴 三 昧 的 方 法 約 有 四 種 :( 以 下 簡 略 錄 出 )( 註 三 ) 一 發 三 : 發 菩 提 心 - 直 心 十 心 深 心 十 心 大 悲 心 十 心 二 簡 教 : 最 究 竟 的 修 行 方 法 是 - 常 觀 理 而 不 礙 持 教, 恒 誦 習 而 不 礙 觀 空 此 即 理 事 俱 融 合 成 一 觀 三 顯 過 : 釐 清 色 空 空 色 間 的 妄 見, 而 以 四 句 義 會 通 於 人 法 非 即 非 非 即 非 俱 非 非 俱 以 闡 明 聖 凡 不 雜 亂, 而 凡 有 成 聖 之 可 能 二 諦 不 失 法 體, 而 顯 緣 起 俗 諦, 不 壞 真 諦 ( 會 色 歸 空 ) 的 正 知 見 四 顯 德 ( 五 門 ) ( 一 ) 真 空 觀 ( 二 ) 理 事 無 礙 觀 ( 三 ) 周 遍 含 容 觀 ( 四 ) 色 空 章 ( 十 門 止 觀 ) 第 一 會 相 歸 性 門 ( 下 略 ) 第 二 依 理 成 事 門 第 三 理 事 無 礙 門 第 四 理 事 雙 絕 門 第 五 心 境 融 通 門 第 六 事 事 相 在 門 第 七 彼 此 相 是 門 第 八 即 入 無 礙 門 第 九 帝 網 重 現 門 第 十 主 伴 圓 備 門 ( 五 ) 理 事 圓 融 義 ( 十 門 ) - 3 -

5 以 上 所 錄 華 嚴 三 昧 一 文, 其 中 第 四 題 德 中 所 列 的 十 門 止 觀, 即 是 法 藏 在 探 玄 記 所 謂 的 十 重 觀 行, 這 與 前 列 的 十 門 唯 識 道 理 相 比 較, 可 說 是 從 第 五 攝 相 歸 性 故 說 唯 識 門 以 後 進 入 觀 行 的 所 以 就 二 者 的 差 異 而 言, 前 十 門 唯 識 說, 是 專 就 經 論 泛 談 吾 人 心 識 的 實 相, 十 門 止 觀 則 是 依 一 定 的 次 第 精 鍊 的 過 程, 更 清 晰 地 止 觀 雙 運, 以 實 際 功 用 而 施 作 佛 事 註 解 : 註 一 : 大 正 三 五 卷 三 四 六 頁 下 欄 至 三 四 七 頁 註 二 : 華 嚴 學 論 集 華 嚴 學 的 典 籍 及 研 究 文 獻 之 五, 中 國 華 嚴 宗 的 典 籍 ( 三 ) 法 藏, 三 三 三 頁 十 一 行 ~ 三 三 四 頁 四 行 世 界 佛 學 名 著 譯 叢 六 一 冊 華 宇 出 版 社 七 十 七 年 版 ) 註 三 : 大 正 四 五 卷 六 五 一 頁 上 八 行 ~ 六 五 六 頁 上 九 行 ( 本 華 嚴 菩 提 心 章 的 凡 例, 由 ( 日 ) 曼 陀 羅 院 校 正, 指 出 考 世 所 題 為 三 昧 章 者, 總 無 其 文, 故 知 彼 非 其 於 探 玄 記 所 指 者 必 矣! 今 引 註 二 的 資 料, 從 古 日 本 凝 然 大 德 的 通 路 記 及 中 國 楊 文 會 長 者, 從 日 本 學 者 南 條 文 雄 處 得 高 麗 藏 本 華 嚴 三 昧 章 ( 見 金 陵 刻 經 處 版 華 藏 淨 宗 學 會 八 十 一 年 印 華 嚴 義 海 所 錄 一 篇 ), 即 可 澄 清 目 前 大 正 藏 經 第 四 五 卷, 編 號 一 八 七 八 所 錄 的 華 嚴 發 菩 提 心 章 就 是 法 藏 所 著 探 玄 記 中 所 提 到 的 華 嚴 三 昧 章, 然 大 正 藏 補 進 第 四 顯 德 中 前 三 觀 的 釋 文, 金 版 則 缺, 此 即 見 大 正 藏 的 參 訂 校 正 之 功 效 第 一 節 十 門 義 解 華 嚴 宗 對 於 教 理 的 闡 釋 多 有 使 用 十 門 或 十 重 的 慣 例, 上 文 即 有 十 門 和 十 重 混 用 的 現 象 - 如 於 十 門 唯 識 道 理 一 文 之 後 論 及 的 十 重 觀 行, 鑑 對 於 華 嚴 三 昧 章 時, 則 又 名 為 十 門 止 觀, 可 見 法 藏 對 於 十 門 與 十 重 的 用 法 並 不 很 嚴 謹 的 分 別 因 此 十 門 唯 識 說 與 十 重 唯 識 說, 或 十 門 唯 識 觀 與 十 重 唯 識 觀, 這 些 名 目 可 理 所 當 然 的 引 用 無 疑 華 嚴 圓 教, 說 諸 法 之 數 量, 總 以 十 為 一 定 數, 以 此 來 顯 現 圓 滿 無 盡 的 意 境 如 法 藏 在 探 玄 記 卷 三, 描 述 華 嚴 經 的 十 數 特 色 說 : - 4 -

6 但 此 經 所 明 皆 應 十 種, 以 顯 無 盡 故, 設 有 七 八 十 二 等 數, 皆 是 增 減 之 十 ( 註 一 ) 又 如 宋 朝 覺 苑 法 師 在 顯 密 鈔 中 所 言 : 十 數 表 圓, 以 彰 無 盡 ( 註 二 ) 從 兩 位 法 師 的 詮 釋, 約 可 理 解 十 數 法 門 的 用 法 而 關 於 十 門 的 用 法 呢? 我 想 這 應 是 由 沿 襲 而 來, 諸 如 : 一 ( 唐 ) 智 儼 的 十 玄 門 - 其 門 即 表 能 通 之 義 ( 十 種 玄 妙 之 門 能 通 達 華 嚴 藏 海 故 ) ( 註 三 ) 二 法 華 經 的 一 門 : 經 云 : 唯 有 一 門 - 譬 佛 所 說 一 乘 之 教, 則 能 通 於 實 相 之 理 此 門 也 是 能 通 之 義 ( 註 四 ) 三 大 智 度 論 的 二 門 : 福 德 門 與 智 慧 門, 這 二 門 是 通 往 除 罪 滿 願 生 死 自 在 的 二 個 修 持 的 重 要 門 路 ( 註 五 ) 四 大 智 度 論 之 三 昧 門 : 種 種 三 昧 的 差 別, 稱 為 門 又 菩 薩 所 得 的 三 昧, 是 入 於 佛 所 具 無 量 三 昧 的 門 戶 ( 註 六 ) 五 華 嚴 經 四 十 二 字 門 : 眾 聖 所 由, 名 之 為 門 華 嚴 經 中 : 善 知 眾 藝 童 子 告 善 財 言 : 我 恆 唱 持 此 之 字 母 入 無 量 無 數 般 若 波 羅 蜜 門 ( 註 七 ) 綜 論 之, 門 意 指 能 通 - 尤 特 指 佛 法 中 的 各 種 解 脫 法 門 層 層 漸 進, 深 淺 有 別, 故 又 有 差 別 義 那 麼 十 門 唯 識 說, 應 兼 含 這 兩 種 意 義 十 種 不 同 而 又 密 切 關 連 的 唯 識 道 理, 若 能 通 達 會 通, 則 能 悟 入 圓 融 無 礙 的 境 界 ( 由 以 上 所 列 舉 五 種 資 料, 顯 示 法 藏 不 無 受 彼 等 用 法 的 影 響, 故 亦 使 用 十 門 以 顯 無 盡 之 理 ) 註 解 : 註 一 : 大 正 三 五 卷 一 六 五 頁, 上 欄 一 ~ 三 行 註 二 : 卍 續 藏 第 三 十 七 冊 註 三 : 三 藏 法 數 四 二 頁 - 5 -

7 註 四 : 同 上 二 頁 下 註 五 : 大 智 度 論 卷 十 五 大 正 二 五 卷 一 七 二 頁 中 十 一 行 註 六 : 大 正 二 五 卷 二 六 六 頁 註 七 : 華 嚴 經 入 法 界 第 三 十 九 之 十 七 大 正 第 十 卷 四 一 八 頁 上 八 行 至 下 二 行 第 二 節 十 重 會 意 重, 若 比 之 於 物, 為 層 之 意, 如 塔 是 高 顯 德, 安 置 舍 利 的 處 所, 其 種 類 有 三 重 五 重 及 至 十 三 重 等 之 多 若 約 意 而 言, 則 重 有 自 淺 而 深, 由 下 而 上 的 含 意, 更 有 相 輔 相 成, 互 攝 不 離 的 意 義 無 二 不 名 重 宗 密 法 師 在 潢 華 嚴 法 界 觀 門 中, 論 及 三 重 觀 門 的 含 意 是 : 此 三 但 是 一 道 豎 窮, 展 轉 玄 妙, 非 初 法 界 外, 別 有 第 二 第 三, 既 不 旁 橫, 故 云 三 重, 不 云 三 段 這 也 許 可 作 為 重 的 詮 釋 的 參 考 即 重 表 高 豎 而 層 次 分 明 關 係 密 切 不 即 不 離 卻 又 缺 一 不 可 之 法 的 形 容 詞 ( 註 一 ) 又 佛 光 大 辭 典 四 卷 述 有 : 又 以 十 中 之 每 一 者 皆 含 有 十, 十 十 互 具 則 成 百, 百 百 互 具 則 成 千, 千 千 互 具 則 成 萬, 無 盡 重 重, 重 重 無 盡, 以 喻 各 種 現 象 之 存 在, 皆 具 有 無 限 之 關 係, 互 相 融 攝, 互 相 作 用 ( 註 二 ) 這 或 可 印 證 十 門 唯 識 說 中, 雖 具 有 五 教 的 分 別, 但 總 具 十 種 則 是 圓 教 同 教 說 的 意 境, 也 因 此 後 人 不 對 十 門 唯 識 與 十 重 唯 識 兩 種 名 詞 加 以 嚴 密 的 區 別 註 解 : 註 一 : 注 華 嚴 法 界 觀 門 宗 密 著 大 乘 講 堂 八 十 二 年 版 註 二 : 佛 光 大 辭 典 三 九 八 四 頁 七 行 第 二 章 十 門 唯 識 說 法 藏 大 師 解 釋 華 嚴 經 十 地 品 的 現 前 地 時, 特 將 一 段 經 文 予 以 論 述 - 6 -

8 經 曰 : 是 菩 薩 作 是 念 : 三 界 虛 妄, 但 是 一 心 作 法 藏 以 為 三 界 虛 妄, 但 是 一 心 作 的 義 理, 在 許 多 經 論 中 都 曾 論 證 過 一 心 與 唯 識 二 者 的 相 同 處, 為 了 再 申 論 心 是 何 等 心? 作 又 是 如 何 做 便 依 許 多 聖 教 的 說 法 歸 納 成 十 門 唯 識 說 這 十 門 唯 識 的 說 法, 從 淺 至 深, 都 是 大 乘 獨 特 的 思 想, 與 小 乘 教 不 一 不 共 但 其 中 仍 有 偏 有 圓 的 層 次 分 別, 主 要 因 素 應 在 於 適 應 眾 生 的 各 種 根 性 而 設 教, 若 貫 通 十 門 法 予 以 融 會 理 解, 則 一 圓 一 切 圓, 何 處 不 通 暢? 所 謂 法 有 八 萬 四 千 種, 皆 是 療 眾 生 癡 妄 病 如 華 嚴 經 卷 第 十 五 偈 : 三 世 一 切 最 勝 法 菩 薩 悉 能 諦 分 別 淨 心 攝 取 一 切 法 如 是 莊 嚴 諸 佛 剎 ( 註 一 ) 註 一 :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 六 十 卷 ) 金 剛 幢 菩 薩 十 迴 向 品 第 二 十 一 之 二 大 正 四 九 九 頁 中 欄 十 三 行 第 一 節 相 見 俱 存 唯 識 說 一 生 死 根 本 的 建 立 - 阿 賴 耶 識 與 心 所 法 ( 原 文 ) 謂 通 八 識 及 諸 心 并 所 變 相 分, 本 影 具 足, 由 有 支 等 熏 習 力 故, 變 現 三 界 依 正 等 報, 如 攝 大 乘 及 唯 識 等 諸 論 廣 說 相 見 俱 存 唯 識 說, 乃 在 說 明 有 關 有 情 眾 生 輪 迴 生 死 的 問 題 生 從 何 來? 死 往 何 去? 凡 夫 肉 眼 所 見 世 間 有 生 命 的 物 類, 不 外 乎 各 種 膚 色 的 人 類 與 飛 禽 走 獸 海 底 生 物 等 在 佛 經 中 則 以 佛 的 體 證, 確 立 三 大 類 別 而 含 蓋 一 切 生 命 的 形 態 與 存 活 方 式 -( 一 ) 世 間 ( 二 ) 出 世 間 ( 三 ) 出 出 世 間 ( 一 ) 世 間 : 意 指 煩 惱 未 盡 的 眾 生, 計 有 三 界 四 生 六 道 九 地 二 十 五 有 ;( 二 ) 出 世 間 : 指 已 登 聖 位 永 斷 煩 惱 的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及 常 行 化 他 的 七 地 菩 薩 ( 三 ) 出 出 世 間 : 八 地 以 上 的 菩 薩 及 佛, 三 種 合 稱 為 十 法 界 - 7 -

9 ( 註 一 ) 出 出 世 間 ( 一 ) 佛 法 界 : ( 二 )-1 菩 薩 法 界 ( 十 地 九 地 八 地 菩 薩 )( 註 二 ) 出 世 間 ( 二 )-2 菩 薩 法 界 ( 七 地 ) ( 三 ) 緣 覺 法 界 ( 六 地 ) 十 ( 四 ) 聲 聞 法 界 ( 五 地 四 地 ) 法 世 間 界 ( 五 ) 天 法 界 - 無 色 界 色 界 ( 三 地 ) 六 欲 天 ( 二 地 六 天 ) ( 六 ) 人 法 界 ( 初 地 ) ( 七 ) 阿 修 羅 法 界 ( 八 ) 鬼 法 界 欲 界 ( 九 ) 畜 生 法 界 ( 十 ) 地 獄 法 界 以 上 十 法 界 眾 生, 各 各 造 因, 各 受 果 報 本 等 一 門 唯 識 說, 主 要 在 闡 述 因 迷 見 而 造 業 流 轉 的 三 界 眾 生, 其 造 業 的 本 體 及 原 因 三 界 內 的 眾 生, 執 取 各 種 見 解, 或 受 邪 師 邪 友 的 惑 動 而 投 入 各 道, 以 苦 為 樂, 不 知 出 離 ( 註 三 ) 這 三 界 的 眾 生, 在 天 界 的 樂 多 苦 少, 人 界 的 苦 多 樂 少, 四 惡 趣 的 眾 生 多 是 苦 報 眾 生 死 死 生 生, 往 來 流 轉, 或 深 或 沈 或 苦 或 樂 ( 註 四 ), 其 所 依 賴 的 本 體 是 什 麼 呢? 依 攝 大 乘 論 的 說 法, 眾 生 的 所 知 依 體 在 於 阿 賴 耶 識, 它 是 執 持 吾 人 一 期 生 命 的 根 本, 阿 賴 耶 識 若 離 開 色 身, 人 的 身 體 必 定 要 枯 死 不 中 用 ( 註 五 ) 阿 賴 耶 識 一 般 稱 為 八 識, 又 名 為 心, 它 是 建 立 在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末 那 識 等 七 識 之 上 而 得 名, 由 於 八 識 的 功 能 在 凡 夫 境 界 上, 能 貯 存 或 接 受 各 種 事 物 善 惡 - 8 -

10 不 善 不 惡 ( 無 記 ) 等 的 記 憶, 因 此 也 影 響 到 來 生 的 果 報 ( 註 六 ) 心 是 主 體, 如 王 的 領 導 功 能, 相 對 有 部 屬 的 應 合, 而 能 造 作 種 種 的 事 業 這 部 屬 的 應 合, 名 為 心 所 或 心 所 有 法 五 事 毗 婆 沙 論 下 卷 云 :( 註 七 ) 何 謂 心 所 法, 如 何 知 別 有? 答 : 所 有 受 等 名 心 所 法, 經 為 量 故, 知 別 有 體 如 世 尊 說 : 眼 色 二 緣, 生 於 眼 識, 三 和 合 故 觸, 與 觸 俱 起 有 受 想 思 乃 至 廣 說 顯 揚 聖 教 論 也 論 及, 心 所 法 是 從 阿 賴 耶 識 種 子 所 生, 依 心 所 起, 與 心 俱 轉 相 應, 共 有 六 類 五 十 一 種 ( 註 八 ) 八 識 與 心 所 法 相 應, 如 眼 見 物 體 ( 色 ) 作 意, 而 產 生 眼 識, 這 是 直 接 的 感 物, 直 接 的 感 物 名 為 觸, 由 觸 而 起 心 動 念, 有 所 感 受 或 想 念 思 索 等, 這 是 人 類 與 外 界 接 觸 的 必 然 過 程, 因 之 名 為 五 遍 行 此 外 尚 有 別 境 善 煩 惱 隨 煩 惱 不 定 等 心 所 法, 結 合 心 識 身 根 外 境 ( 六 塵 ) 及 因 緣 時 節 而 顯 示 故 佛 教 除 說 明 微 細 的 心 念 活 動 外, 並 總 列 十 二 因 緣, 來 探 討 人 類 生 死 流 轉 的 關 鍵 華 嚴 經 十 地 品 詳 說 十 二 因 緣 為 :( 註 九 ) 是 菩 薩 觀 一 切 法 如 是 相, 大 悲 為 首, 增 長 大 悲 故, 觀 世 間 生 滅 相, 作 是 念 : 世 間 所 有 受 身 生 處, 皆 以 貪 著 我 故, 若 離 著 我, 則 無 生 處 又 舉 出 : 一 切 凡 夫, 常 隨 邪 念, 行 邪 妄 道, 愚 癡 所 盲, 貪 著 於 我, 習 起 三 行 罪 行 福 行 不 動 行 ( 註 十 ) 以 是 行 故, 起 有 漏 心 種 子 有 漏 有 取 心 故, 起 生 死 身, 所 謂 業 為 地, 識 為 種 子, 無 明 覆 敝, 愛 水 為 潤, 我 心 灌 溉 種 種 諸 見, 令 得 增 長 生 名 色 芽, 因 名 色 故 生 諸 根, 諸 根 合 故 有 觸, 從 觸 生 受, 樂 受 故 生 愛, 愛 增 長 故 有 取, 取 因 緣 故 有 有, 於 有 起 五 陰 身 名 為 生, 五 陰 變, 名 為 老, 五 陰 滅, 名 為 死, 老 死 因 緣 有 憂 悲 熱 惱, 眾 苦 聚 集 是 十 二 因 緣, - 9 -

11 無 有 集 者, 無 有 散 者, 緣 合 則 有, 緣 散 則 無 其 中 十 二 因 緣 的 有, 即 本 門 所 說 的 有 支 眾 生 依 過 去 業 力 的 種 子, 無 明 為 動 力 而 受 生 三 界, 這 在 十 二 因 緣 中 以 有 支 為 一 關 卡 另 一 番 生 死 的 關 卡 本 門 論 說 的 重 點, 在 於 凡 夫 肉 眼 所 見 的 萬 物, 以 及 自 身 造 作 的 業, 和 所 受 的 果 報 - 依 報 是 山 河 大 地 國 土 等, 正 報 是 自 屬 的 色 身 等 無 論 所 面 對 的 國 土 己 身 他 身 等 萬 物 境 相, 都 是 心 識 的 變 現, 所 以 外 境 稱 為 心 識 所 密 切 牽 連 的 相 分, 不 是 外 境 為 外 境, 心 識 自 歸 心 識, 而 是 二 者 成 一 連 線 有 心 識 才 有 所 謂 的 外 境 存 在 而 認 知 外 境 以 為 取 捨 了 別 的 心 念 活 動, 則 稱 為 見 分, 有 見 分 才 有 各 種 業 的 造 作, 否 則 即 使 心 境 相 合, 生 滅 仍 無 所 從 來 的 因 此 相 分 見 分 的 說 法 用 來 解 釋 人 生 的 實 相,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如 攝 大 乘 論 所 知 相 分 第 三 說 :( 註 十 一 ) 復 次 云 何 安 立 如 是 諸 識 成 唯 識 性? 略 由 三 相 : 一 由 唯 識 無 有 義 故 二 由 二 性 有 相 有 見, 二 識 別 故 三 由 種 種 種 種 行 相 而 生 起 故 有 相 是 所 取 的 相, 有 見 是 能 取 的 見, 一 般 人 以 為 相 是 外 境, 見 是 內 心, 實 際 上 兩 種 都 是 識 的 變 現 ( 註 十 二 ) 在 相 見 二 性 的 心 境 交 涉 下 而 有 種 種 行 相, 這 即 是 唯 識 的 功 用 註 解 : 註 一 :( 一 ) 參 閱 華 嚴 一 乘 教 義 分 齊 章 卷 第 一 建 立 一 乘 第 一 大 正 四 五 卷, 四 七 七 頁 下 二 十 一 行 ( 二 ) 十 法 界 的 名 義 由 天 台 家 建 立, 為 塵 沙 事 相 所 立 的 十 種 類 別 參 閱 摩 訶 止 觀 卷 第 五 : 大 乘 亦 明 心 生 一 切 法, 謂 十 法 界 也 ( 大 正 四 六 卷 五 二 頁 中 二 三 行 至 五 三 上 十 一 行 ) 註 二 : 十 法 界 表 中 菩 薩 法 界 以 下 配 合 十 地 寄 位 表, 同 註 一 原 載 : 如 本 業 經 仁 王 經 及 地 論 梁 攝 論 等, 皆 以 初 二 三 地 寄 在 世 間, 四 地 至 七 地 寄 出 世 間, 八 地 以 上 寄 出 出 世 間 於 出 世 間 中, 四 地 五 地 寄 聲 聞 法, 六 地 寄 緣 覺 法, 七 地 寄 菩 薩 法, 八 地 以 上 寄 一 乘 法

12 註 三 : 眾 生 界 ( 世 間 法 界 ) 表, 參 閱 佛 學 大 辭 典 七 五 六 頁 四 生 條 佛 光 大 辭 典 五 八 五 頁 三 界 條 註 四 : 法 界 安 立 圖 卷 中 之 上 遍 觀 三 界 章, 六 七 頁 起 至 一 五 頁 ( 釋 仁 潮 集 錄 瑞 成 書 局 七 十 五 年 版 ) 註 五 : 攝 大 乘 論 卷 上 所 知 依 分 第 二 大 正 三 一 卷, 一 三 三 頁 中 十 二 行 及 下 一 行 : 有 色 諸 根 由 此 執 受, 無 有 失 壞, 盡 壽 隨 轉 註 六 : 同 上 一 三 三 頁 中 欄 二 五 行 及 下 欄 五 行 : 阿 賴 耶 識 以 其 形 相 意 義 深 細 難 測, 故 又 名 阿 陀 那 識, 又 名 為 心 一 三 五 頁 上 七 行 解 釋 云 : 心 體 第 三 ( 心 意 識 ), 若 離 阿 賴 耶 識, 無 別 可 得, 是 故 成 就 阿 賴 耶 識 以 為 心 體 註 七 : 法 相 辭 典 卷 上 心 所 法 三 四 九 頁 下 欄 一 行 註 八 : 顯 揚 聖 教 論 大 正 三 一 卷 四 八 中 ~ 四 八 一 上 欄 十 二 行 附 百 法 明 門 論 表 解 五 十 一 心 所 法 性 業 表 ( 二 九 頁 蓮 因 寺 七 十 七 年 版 ) 五 十 一 心 所 法 性 業 表 作 意 驚 覺 應 起 心 種 為 性 引 心 令 趣 自 境 為 業 觸 令 心 心 所 觸 境 為 性 ---- 受 想 思 等 所 依 為 業 徧 行 受 領 納 順 違 俱 非 境 相 為 性 - 起 欲 為 業 想 於 境 取 像 為 性 施 設 種 種 名 言 為 業 思 令 心 造 作 為 性 於 善 品 等, 役 心 為 業 欲 於 所 樂 境, 希 望 為 性 ---- 勤 依 為 業 勝 解 於 決 定 境, 印 持 為 性 ---- 不 可 引 轉 為 業 別 境 念 於 曾 習 境, 令 心 明 記 不 忘 為 性 - 定 依 為 業 定 於 所 觀 境, 令 心 專 注 不 散 為 性 - 智 依 為 業 慧 於 所 觀 境, 揀 擇 為 性 斷 疑 為 業 信 於 實 德 能 深 忍 樂 欲, 心 淨 為 性 ---- 對 治 不 信, 樂 善 為 業 精 進 於 善 惡 品, 修 斷 事 中, 勇 捍 為 性 對 治 懈 怠, 滿 善 為 業 慚 依 自 法 力, 崇 重 賢 善 為 性 對 治 無 慚, 止 息 惡 行 為 業 愧 依 世 間 力, 輕 拒 暴 惡 為 性 對 治 無 愧, 止 息 惡 行 為 業 無 貪 於 有 有 具, 無 著 為 性 對 治 貪 著, 作 善 為 業 善 無 瞋 於 苦 苦 具, 無 恚 為 性 對 治 瞋 恚, 作 善 為 業 無 癡 於 諸 事 理, 明 解 為 性 對 治 愚 癡, 作 善 為 業 輕 安 遠 離 麤 重, 調 暢 身 心, 堪 任 為 性 對 治 昏 沈, 轉 依 為 業 不 放 逸 精 進 三 根, 於 所 斷 修, 防 修 為 性 對 治 放 逸, 成 滿 一 切 世 出 世 善 事 為 業 行 捨 精 進 三 根, 令 心 平 等, 正 直 無 功 用 住 為 性 - 對 治 掉 舉, 靜 住 為 業 不 害 於 諸 有 情, 不 為 損 惱, 無 瞋 為 性 能 對 治 害, 悲 愍 為 業 貪 於 有 有 具, 染 著 為 性 能 障 無 貪, 生 苦 為 業 瞋 於 苦 苦 具, 憎 恚 為 性 能 障 無 瞋, 不 安 隱 性, 惡 行 所 依 為 業 煩 惱 癡 於 諸 理 事, 迷 間 為 性 能 障 無 癡, 一 切 雜 染 所 依 為 業 慢 恃 己 於 他, 高 舉 為 性 能 障 不 慢, 生 苦 為 業 疑 於 諸 諦 理, 猶 豫 為 性 能 障 不 疑, 善 品 為 業 不 正 見 於 諸 諦 理, 顛 倒 推 度, 染 慧 為 性 能 障 善 見, 招 苦 為 業

13 忿 依 對 現 前 不 饒 益 境, 憤 發 為 性 能 障 不 忿, 執 杖 為 業 恨 由 忿 為 先, 懷 惡 不 捨, 結 冤 為 性 能 障 不 恨, 熱 惱 為 業 惱 忿 恨 為 先, 追 觸 暴 熱, 狠 戾 為 性 能 障 不 惱, 蛆 螫 為 業 覆 於 自 作 罪, 恐 失 利 譽, 隱 藏 為 性 能 障 不 覆, 悔 惱 為 業 誑 為 獲 利 譽, 矯 現 有 德, 詭 詐 為 性 能 障 不 誑, 邪 命 為 業 諂 為 罔 他 故, 矯 設 異 儀, 諂 曲 為 性 能 障 不 諂, 教 誨 為 業 憍 於 自 盛 事, 深 生 染 著, 醉 傲 為 性 能 障 不 憍, 染 依 為 業 害 於 諸 有 情, 心 無 悲 愍, 損 惱 為 性 能 障 不 害, 逼 惱 為 業 嫉 殉 自 名 利, 不 耐 他 榮, 妒 忌 為 性 能 障 不 嫉, 憂 慼 為 業 慳 耽 著 法 財, 不 能 惠 捨, 秘 客 為 性 能 障 不 慳, 鄙 畜 為 業 隨 煩 惱 無 慚 不 顧 自 法, 輕 拒 賢 善 為 性 能 障 礙 慚, 生 長 惡 行 為 業 無 愧 不 顧 世 間, 崇 重 暴 惡 為 性 能 障 礙 愧, 生 長 惡 行 為 業 不 信 於 實 德 能, 不 忍 樂 欲, 心 穢 為 性 --- 能 障 淨 心, 墮 依 為 業 懈 怠 於 善 惡 品, 修 斷 事 中, 懶 惰 為 性 能 障 精 進, 增 染 為 業 放 逸 於 染 淨 品 不 能 防 修, 縱 蕩 為 性 障 不 放 逸, 增 惡 損 善 所 依 為 業 昏 沈 令 心 於 境, 無 堪 任 為 性 能 障 輕 安, 毗 鉢 舍 那 為 業 掉 舉 令 心 於 境, 不 寂 靜 為 性 能 障 行 捨, 奢 摩 他 為 業 失 念 於 諸 所 緣, 不 能 明 記 為 性 能 障 正 念, 散 亂 所 依 為 業 不 正 知 於 所 觀 境, 謬 解 為 性 能 障 正 知, 毀 犯 為 業 散 亂 令 心 流 蕩 為 性 能 障 正 定, 惡 慧 所 依 為 業 ( 睡 眠 令 身 不 自 在, 昧 略 為 性 障 觀 為 業 心 惡 作 惡 所 作 業, 追 悔 為 性 障 止 為 業 所 不 定 法 尋 令 心 忽 遽, 於 意 言 境, 麤 轉 為 性 以 安 不 安 住 身 心 分 位 所 依 為 業 ) 伺 令 心 忽 遽, 於 意 言 境, 細 轉 為 性 以 安 不 安 住 身 心 分 位 所 依 為 業 註 九 : 六 十 華 嚴 ( 大 正 第 九 卷, 五 五 八 頁 中 欄 十 二 行 ) 註 十 : 大 智 度 論 卷 八 十 八 : 是 人 若 不 信 罪 福, 起 三 種 不 善 業 ; 若 信 罪 福 起 三 種 善 業 - 善 不 善 不 動 善 名 欲 界 中 善 法 喜 樂 果 報 ; 不 善 名 憂 愁 苦 惱 果 報 ; 不 動 名 生 色 無 色 界 因 緣 業 大 正 二 五 卷, 六 八 一 頁 中 一 四 行 註 十 一 : 大 正 三 一 卷, 一 三 八 頁 下 十 三 行 註 十 二 : 參 閱 攝 大 乘 論 講 記 二 八 頁 ( 印 順 導 師 著, 七 十 六 年 版 ) 二 摧 邪 顯 正 的 初 步 ( 一 ) 破 外 道 見 人 的 生 命 個 體 與 世 界 的 形 成, 是 如 何 完 成 的, 或 由 誰 支 配 的? 自 古 以 來 探 討 人 類 生 死 問 題 最 有 力 的, 應 屬 於 印 度 的 哲 學 系 ( 參 閱 印 度 哲 學 導 論 註 一 ) 印 度 哲 學 派 系 在 正 統 與 非 正 統 中, 無 論 其 傳 承 的 先 後, 總 在 人 生 一 面 及 輪 迴 問 題

14 上, 給 予 相 當 的 答 案, 並 號 召 傳 播 其 思 想, 進 而 構 成 修 行 的 一 套 體 系 處 : 茲 將 各 學 派 的 某 些 觀 點 列 出, 以 顯 出 他 們 和 上 述 法 藏 依 佛 教 所 立 的 唯 識 說 的 差 別 1. 加 爾 瓦 卡 學 派 :( 物 質 主 義 者 的 代 表 )( 註 二 ) (1) 信 任 知 覺 即 直 接 認 識 面 對 的 一 切 推 證 聽 聞 (2) 確 定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元 素 是 構 成 世 界 萬 物 的 元 素 (3) 人 類 包 括 感 官 也 都 純 屬 物 質 的 組 成, 無 所 謂 非 物 質 的 精 神 存 在 結 論 是 : 世 界 的 成 因, 可 能 是 物 質 元 素 的 自 動 組 元 既 不 是 上 帝 的 創 造, 自 然 不 受 他 的 支 配 與 獎 懲 因 此 主 張 人 生 最 高 之 福 祉, 即 是 現 世 的 盡 情 享 樂, 即 是 避 免 痛 苦 的 方 法 2. 耆 那 學 派 :( 註 三 ) (1) 反 對 加 爾 瓦 卡 的 知 覺 是 有 效 知 識 之 唯 一 來 源 的 觀 點 (2) 不 相 信 上 帝, 而 以 所 有 解 脫 聖 者 的 神 聖 力 量 無 所 不 知 之 全 知 者 取 代 之 ( 也 即 是 只 相 信 眼 前 所 見 到 的 ) (3) 分 別 眾 生 的 靈 魂 存 在 每 一 種 生 物 體 中, 並 認 定 人 及 某 些 高 級 動 物 具 有 五 種 感 官 意 識 (4) 主 張 修 行 是 解 脫 的 唯 一 途 徑 : 正 信 耆 那 祖 師 們 的 教 義 正 知 理 解 教 義 的 知 識 實 踐 不 殺 不 妄 不 盜 不 淫 不 逸 樂 五 戒 以 上 兩 學 派 說 法, 前 說 不 相 信 上 帝 的 存 在, 犯 了 無 神 論 的 缺 失, 佛 教 承 認 上 帝 的 存 在, 但 不 同 意 其 主 宰 世 界 及 創 造 人 類 的 說 法, 故 將 之 歸 為 一 切 唯 心 造, 也 即 是 業 因 的 成 熟 果 報 說 而 其 不 承 認 精 神 的 存 在, 則 是 極 荒 謬 的 思 想, 可 說 墮 入 無 因 果 及 輪 迴 的 斷 見, 是 不 可 取 不 能 效 學 的 又 耆 那 學 派 雖 具 有 慈 悲 愍 眾 的 觀 念, 但 全 信 現 生 者, 不 信 有 上 帝 等, 則 等 於 不 信 其 他 非 耆 那 派 系 的 過 往 聖 者 神 明, 這 不 合 乎 推 證 理 法

15 其 只 信 耆 那 教 義, 只 守 五 戒, 以 為 可 以 澈 底 得 到 解 脫 境 界, 事 實 則 只 能 得 到 再 生 人 界 的 果 報 ( 依 佛 經 言, 修 五 戒 法 得 生 人 界 )( 註 四 ) 也 未 必 真 能 澈 底 得 到 永 遠 的 解 脫 快 樂 可 見 耆 那 教 派 所 分 析 之 法 理 猶 欠 深 思 3. 正 論 學 派 : (1) 確 認 上 帝 是 世 界 的 創 造 維 持 破 產 的 終 極 因 創 造 一 切 的 心 靈 與 靈 魂, 否 認 其 他 個 體 有 創 造 世 界 的 能 力 (2) 各 個 自 我, 應 無 任 何 意 志 的 自 由, 而 全 然 由 上 帝 的 關 懷, 才 能 獲 致 正 確 的 知 識 及 解 脫 ( 註 五 ) 正 論 學 派 的 說 法, 否 定 了 一 切 眾 生 的 潛 能, 以 為 眾 生 都 是 上 帝 的 屬 民, 而 忽 略 了 其 他 聖 者 的 存 在, 這 也 犯 了 推 證 的 錯 誤, 其 似 乎 是 臆 測, 且 不 能 肯 定 確 認 上 帝 的 實 在 動 向 及 其 身 處 的 居 所, 是 此 學 說 在 論 證 資 料 上 的 缺 憾 4. 勝 論 學 派 : 學 說 類 似 於 正 論 派 ( 註 六 ) 5. 數 論 派 以 為 神 我 是 一 種 原 理, 永 恆 的 智 慧, 他 只 是 一 旁 觀 者 見 證 人, 自 己 並 不 活 動 變 化 如 這 般 說 法, 則 是 忽 略 了 神 我 的 變 化 性 假 設 神 我 意 指 天 神 或 上 帝, 則 它 怎 麼 會 是 不 活 動 變 化 的 呢? 數 論 派 以 為 物 質 東 西 如 床 藥 之 存 在, 都 是 為 了 人 類 之 享 樂 ; 而 不 是 為 了 他 自 己 既 然 神 我 也 是 實 際 存 在 的, 那 麼 對 於 神 我 的 生 存 方 式 與 形 態, 數 論 派 的 理 解 與 說 明 是 缺 乏 的 這 與 上 節 所 論 及 的 三 界 六 道 眾 生 的 說 明 相 較, 數 論 派 便 顯 得 簡 陋 而 不 明 確 了 6. 瑜 伽 學 派 : 證 明 上 帝 的 存 在 : 上 帝 是 完 全 知 識 的 代 表 神 我 與 自 性 之 聯 合 即 是 世 界 之 進 化 ; 如 果 停 止 一 聯 合 即 是 世 界 的 解 消 其 實 神 我 與 自 性 均 不 能 自 行 解 消 與 聯 合, 因 此, 必 須 有 一 超 存 在 之 上 帝 根 據 各 個 靈 魂 之 功 過 來 關 係 神 我 與 自 性, 而 作 為 二 者 之 間 的 解 消 原 因 ( 註 七 )

16 瑜 伽 學 派 也 以 上 帝 為 支 配 人 類 與 世 界 的 主 導 者, 這 與 唯 識 本 門 所 說 人 由 自 己 的 識 體 及 妄 想 境 界 的 聯 合 造 作, 而 獲 得 善 或 惡 的 個 體 果 報 自 身 的 家 世 地 位 或 色 身 美 醜 國 土 的 安 定 或 大 小 豐 瘠 等 差 別 的 說 法 相 比 較, 二 者 截 然 不 同 若 依 他 的 論 法, 那 麼 瑜 伽 學 派 的 冥 思 守 戒 等 修 行 的 結 果 解 脫 境 界, 則 必 將 永 遠 處 於 上 帝 之 下, 而 難 以 超 越 了 7. 彌 曼 沙 學 派 : 關 於 靈 魂 論 : 靈 魂 是 永 恆 無 限 之 本 質, 在 真 實 的 世 界 中 與 真 實 的 身 體 相 關 聯 在 人 死 後 仍 能 保 留, 以 收 穫 它 在 此 生 所 實 踐 儀 規 犧 牲 的 結 果 ( 註 八 ) 此 學 說 依 舊 無 法 確 切 說 明 人 死 後, 靈 魂 收 穫 其 前 生 所 實 踐 的 儀 軌 或 犧 牲, 其 應 得 的 報 應 如 何? 投 生 在 何 地? 8. 吠 檀 多 學 派 : 在 宇 宙 中, 客 體 分 子 之 有 實 體 往 往 被 人 否 認 ; 但 在 整 個 客 體 世 界 有 統 一 體, 此 一 實 體 之 真 實, 則 是 一 直 為 人 所 承 認 的 此 一 大 實 體 即 是 上 帝, 即 是 宇 宙 靈, 不 是 多 元 性, 而 是 無 限 之 意 識 無 限 之 福 祉 ( 註 九 ) 吠 檀 多 的 實 體 上 帝 說 觀 念, 否 定 了 所 有 眾 生 的 自 性 實 體 的 上 帝 怎 忍 心 創 造 出 惡 人 與 悲 哀 的 境 界? 想 到 不 善 的 事 例 竟 出 自 於 實 體 上 帝 的 分 流, 實 在 是 令 人 難 以 置 信 的 以 上 略 述 八 種 印 度 哲 學 思 想 學 派 及 其 與 佛 教 不 同 的 論 點 這 些 學 派 都 是 古 今 印 度 思 想 家 們 對 哲 學 創 作 之 思 考 成 果 與 傳 承, 其 中 認 真 而 純 粹 為 宇 宙 生 命 的 探 討, 并 利 濟 眾 生 的 學 派 不 乏 其 人, 而 詭 詐 現 異 專 求 利 養 的 亦 豈 非 無 人? 佛 教 基 於 真 實 解 脫 的 立 場, 以 彼 等 不 能 在 修 行 理 論 上 獲 得 實 際 解 脫 的 利 益, 故 通 稱 之 為 外 道 ( 註 十 ) 印 度 哲 學 導 論 中 指 出 : 在 早 期 的 佛 教 經 典 中, 我 們 還 可 片 斷 地 發 現 曾 提 到 過 一 些 懷 疑 主 義 者 不 可 知 論 者 詭 辯 者 及 物 質 主 義 等 佛 陀 曾 指 責 過 他 們 的

17 又 說 在 長 阿 含 的 沙 門 果 經 提 到 四 種 學 派 如 否 蘭 迦 葉 末 伽 梨 阿 耆 多 散 若 夷 等 否 定 道 德 善 行 的 外 道 學 說 ( 註 十 一 ) 而 後 增 一 阿 含 經 也 提 到, 佛 世 之 時, 總 有 九 十 六 種 外 道, 如 經 說 : 鹿 頭 梵 志 白 世 尊 語 我 能 盡 知 九 十 六 種 外 道 所 趣 向 者 ( 註 十 二 ) 無 著 菩 薩 所 著 的 攝 大 乘 論 則 索 性 將 種 種 愚 癡 的 或 不 正 知 的 見 解, 歸 納 於 二 種 緣 起 的 愚 昧 無 知 :( 註 十 三 ) 第 一 : 不 能 明 了 阿 賴 耶 識 是 諸 法 生 起 的 依 止, 名 為 愚 於 分 別 自 性 緣 起 者 如 : 1 分 別 自 性 為 因 的 數 論 派 師 ( 註 十 四 ) 2 分 別 宿 作 為 因 的 宿 命 論 者 3 分 別 自 在 變 化 為 因 的 婆 羅 門 ( 以 大 自 在 天 是 變 化 萬 有 的 主 因 ) 4 分 別 實 我 為 因 的 吠 檀 多 ( 主 張 梵 我 是 萬 有 的 本 質 ) 5 分 別 無 因 無 緣 的 外 道 ( 以 為 一 切 萬 有 自 然 的 生 成 死 亡, 沒 有 任 何 因 素 的 影 響 ) 第 二 : 不 能 明 了 十 二 因 緣 是 詮 釋 眾 生 的 業 感 差 別 的 原 理, 名 為 愚 於 分 別 愛 非 愛 緣 起 者 如 : 1 執 著 我 為 受 者 的 數 論 外 導 ( 受 報 者 ) 2 執 著 我 為 作 者 的 數 論 及 一 般 外 道 ( 造 業 的 主 因 在 我 ) 以 上 列 舉 諸 外 道 的 見 解, 以 顯 明 法 藏 大 師 所 說 明 的 聖 教 所 說 證 成 唯 識 的 立 場 印 順 法 師 在 攝 大 乘 論 講 記 第 二 章 所 知 依 的 大 乘 甚 深 緣 起 的 論 述 中 說 :( 註 十 五 ) 當 時 印 度 有 這 麼 多 的 外 道 妄 執, 所 以 佛 教 建 立 阿 賴 耶 識, 糾 正 他 們 對 於 宇 宙 人 生 的 計 執 依 賴 耶 中 的 有 支 熏 習, 建 立 第 二 緣 起, 否 認 自 我 靈 魂 的 存 在, 但 並 不 否 認 生 命 的 相 續 ; 業 果 的 循 環, 確 乎 是 有 的 依 賴 耶 中 的 名 言 熏 習 ( 註 十 六 ), 建 立 第 一 緣 起 他 們 所 說 的 自 性 等, 是 常 住 不

18 變 的 常 住 的 東 西, 怎 可 變 化 為 諸 法 的 因 呢? 無 因 論 者, 抹 煞 一 切 因 果 的 關 係, 是 同 樣 的 錯 誤 佛 教 說 的 阿 賴 耶 識 就 不 同, 賴 耶 受 種 種 雜 染 法 的 熏 習, 所 以 能 生 種 種 法, 並 不 是 一 因 所 生, 也 不 是 無 因 故 依 賴 耶 建 立 緣 起, 不 同 於 外 道 所 計 執 的 總 之, 與 許 多 學 派 相 同 的, 希 望 為 宇 宙 人 生 的 生 起, 作 一 番 合 理 的 說 明, 佛 教 的 唯 識 說 是 超 越 於 其 他 學 派 的 思 想 領 域 的 註 解 : 註 一 : 印 度 哲 學 導 論 李 志 夫 譯 (D. M. Dattak S. C. Chatteyee 著 ) 幼 獅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七 十 九 年 版 註 二 : 同 上 書 二 六 頁 以 下 僅 是 例 舉 各 派 學 說 的 一 部 分 觀 點, 並 非 全 然 地 否 定 其 所 有 的 學 說 成 果 註 三 : 同 上 二 七 頁 一 行 二 九 頁 註 四 : 大 智 度 論 卷 第 十 三 釋 初 品 中 尸 羅 波 羅 蜜 品 : 尸 羅 者, 略 說 身 口 律 儀 有 八 種 : 不 惱 害 不 劫 盜 不 邪 淫 不 妄 語 不 兩 舌 不 綺 語 不 飲 酒 及 淨 命, 是 名 戒 若 不 護 放 捨 是 名 破 戒 破 此 戒 者 墮 三 惡 導 中, 若 下 持 戒 生 人 中 大 正 二 五 卷 一 五 三 頁 中 九 行 耆 那 教 的 五 戒 不 及 上 述 所 列 八 種 佛 教 以 聖 言 量 ( 實 際 的 體 證 ) 尚 說 持 此 戒 僅 能 生 人 天 中, 彼 徨 論 能 得 解 脫? 是 其 中 可 疑 處 註 五 :(1) 同 註 一, 三 五 頁 十 一 行 (2) 同 註 一, 三 六 頁 四 行 以 上 係 屬 摘 錄 部 分 文 句 註 六 : 同 上 三 九 頁 九 行 註 七 : 同 上 四 四 頁 三 行 以 下 的 摘 錄 註 八 : 同 上 書 三 六 八 頁 一 行 註 九 : 同 上 四 七 頁 十 二 行 註 十 : 外 道 一 語 的 詮 釋 有 不 少 種 說 法 : 大 正 四 六 卷, 一 三 二 頁 錄 有 天 台 智 者 摩 訶 止 觀 卷 十 的 總 說 三 類 外 道 佛 法 外 外 道 : 是 佛 法 以 外 的 學 派 附 佛 法 外 道 : 如 小 乘 的 犢 子 部 及 大 乘 的 方 廣 道 人, 附 託 佛 法, 而 立 邪 計 者

19 學 佛 法 成 外 道 : 謬 解 佛 之 教 門, 而 陷 邪 計 者 註 十 一 : 印 度 哲 學 導 論 七 三 頁 末 行 註 十 二 : 這 是 引 用 增 壹 阿 含 經 卷 第 二 十 聲 聞 品 第 二 十 八 之 四 佛 世 尊 在 大 畏 塚 間, 取 死 人 髑 髏 考 驗 鹿 頭 梵 志 的 智 慧, 而 鹿 頭 梵 志 都 能 一 一 說 出 他 們 是 男 是 女 生 何 病 應 如 何 治 生 何 趣 持 何 戒 等 直 至 佛 取 出 般 涅 槃 的 阿 羅 漢 髑 髏 詢 問 時, 梵 志 即 迷 惑 不 能 得 知, 於 是 折 伏 慢 心, 出 家 學 道 成 阿 羅 漢 其 所 悟 四 界 八 界 義, 猶 為 佛 所 指 正 實 仍 稱 之 四 界, 以 內 四 界 無 常 有 變 易, 外 四 界 恆 住 不 變 易 故 大 正 二 卷 六 五 一 頁 下 二 十 九 行 註 十 三 : 大 正 三 一 卷 一 三 四 頁 下 二 八 行 至 一 三 五 頁 上 欄 註 十 四 : 自 以 下 諸 條 與 數 論 派 師 宿 命 論 者 等 文 是 比 照 參 考 印 老 攝 大 乘 論 講 記 中 的 說 法 ( 九 頁 起 )( 正 聞 出 版 社 七 十 六 年 版 ) 註 十 五 : 同 書 九 二 頁 一 行 起 註 十 六 : 名 言 熏 習 是 阿 賴 耶 識 的 三 種 差 別 相 之 一 是 指 心 識 解 了 種 種 行 相 ( 又 稱 顯 境 名 言 ) 後 動 之 以 言 語 或 文 字 ( 表 義 名 言 ) 所 謂 熏 習, 即 是 二 種 名 言 的 密 切 影 響 作 用 - 因 言 語 傳 達 而 引 生 思 想, 透 過 思 想 而 有 諸 言 語 ( 參 閱 同 書 一 六 四 頁 ) ( 二 ) 破 二 乘 見 ( 小 乘 教 ) 聲 聞 人 與 緣 覺 人 合 稱 二 乘, 是 聽 聞 佛 說 四 諦 法 與 十 二 因 緣 法 而 悟 道 的 行 者 因 厭 離 世 間 不 樂 善 行, 急 取 涅 槃, 故 佛 稱 之 為 焦 芽 敗 種, 以 其 不 能 延 續 正 法, 廣 利 眾 生 故 二 乘 人 的 自 利 見 解, 若 相 對 於 佛 道 的 圓 滿 境 界, 則 仍 被 稱 為 愚 法 二 乘 ( 註 一 ) 相 對 於 大 乘, 則 稱 為 小 乘 ( 清 ) 續 法 法 師 引 賢 首 ( 法 藏 ) 的 五 教 說 言 : 初 小 教 中 說 有 七 十 五 法, 唯 明 人 空 不 明 法 空, 縱 說 法 空, 少 不 明 顯 其 中 更 指 出 小 乘 教 異 於 大 乘 的 觀 點, 茲 歸 納 為 十 種 : 一 說 唯 六 識 義, 分 為 心 意 識 二 除 佛 一 人 有 菩 提 性, 餘 諸 眾 生 無 佛 種 性

20 三 方 便 資 加, 見 修 證 中, 修 至 忍 位 得 不 退 轉 四 聲 聞 下 根, 極 疾 三 生 得 阿 羅 漢 果 ; 最 極 遲 者 經 六 十 劫 獨 覺 中 根, 極 疾 四 生, 遲 經 百 劫 ; 如 來 上 根, 定 滿 三 衹 五 但 分 段 身 至 究 竟 位 六 斷 煩 惱 障 證 我 空 理 七 既 趣 寂 後, 皆 無 回 心 八 佛 果 相 好, 唯 是 無 常 九 娑 婆 閻 浮 為 佛 報 土, 三 千 百 億 即 攝 化 境 十 此 釋 迦 身 乃 是 實 報, 非 法 非 化, 或 立 為 二, 即 有 生 身 化 身 佛 別 ( 註 二 ) 以 上 十 點 是 諍 議 的 焦 點 ( 大 小 乘 之 間 ), 理 念 的 差 異, 是 導 致 行 法 結 果 殊 途 的 主 因 就 第 一 點 而 言 : 小 乘 但 依 六 識 三 毒 建 立 染 淨 根 本, 如 阿 含 云 : 貪 恚 愚 癡 是 世 間 根 本 等 ( 註 三 ) 依 攝 大 乘 論 的 說 法, 事 實 上 佛 在 聲 聞 眾 中, 曾 提 示 過 阿 賴 耶 識 的 重 要 性, 根 據 諸 部, 所 結 集 的 經 典 中, 可 以 看 得 出, 如 : 一 增 一 阿 笈 摩 ( 增 一 阿 含 ):( 註 四 ) 世 間 眾 生, 愛 阿 賴 耶 樂 阿 賴 耶 欣 阿 賴 耶 憙 阿 賴 耶 ; 為 斷 如 是 阿 賴 耶 故, 說 正 法 時, 恭 敬 攝 耳, 住 求 解 心, 法 隨 法 行, 如 來 出 世, 如 是 甚 奇 希 有 正 法, 出 現 世 間 聲 聞 乘 如 來 出 現 四 德 經 中, 已 是 異 門 密 意 地 顯 示 阿 賴 耶 識 了 二 大 乘 部 阿 笈 摩 ( 阿 含 ): 說 此 名 根 本 識, 如 樹 依 根 三 化 地 部 : 說 此 名 窮 生 死 蘊 有 處 有 時 見 色 心 斷, 非 阿 賴 耶 識 中 彼 種 有 斷 ( 種 子 不 斷 滅 說 )

21 小 乘 人 把 心 意 識 說 是 六 識 的 內 涵, 且 是 義 一 文 異 而 沒 有 差 別, 而 實 際 上, 意 識 兩 義 是 有 所 差 別 的 ( 如 第 一 節 所 說 ) 小 乘 人 誤 解 阿 賴 耶 識 的 情 形, 約 略 有 三 種 : 一 以 五 取 蘊 名 阿 賴 耶 : 賴 耶 是 一 切 眾 生 所 普 遍 染 著 的, 但 五 取 薀, 雖 有 一 部 分 有 情 對 它 發 生 愛 著, 卻 並 不 普 遍 如 此, 比 如 墮 在 惡 趣 受 苦 的 有 情, 對 這 最 可 厭 逆 的 五 取 蘊, 常 常 希 求 脫 離, 一 向 不 起 愛 樂 假 如 說 它 於 五 取 蘊 中, 執 之 而 生 起 愛 著, 這 道 理 是 說 不 通 的 二 以 貪 俱 樂 受, 名 阿 賴 耶 : 貪 俱 樂 受, 在 三 界 中, 唯 欲 界 及 色 界 初 二 三 襌 的 有 情 才 有, 從 色 界 的 第 四 靜 慮 以 上 至 無 色 界 的 諸 天, 貪 俱 樂 受 就 沒 有 了 若 以 此 為 阿 賴 耶, 那 生 處 於 四 襌 以 上 果 報 的 有 情, 他 們 都 常 有 捨 離 這 樂 受 的 觀 念, 說 他 還 有 執 藏 阿 賴 耶, 怎 麼 合 理 呢? 三 以 薩 迦 耶 見 名 阿 賴 耶 : 薩 迦 耶 見 固 然 是 有 情 的 一 種 迷 執, 但 若 於 正 法 中, 已 能 信 解 無 我 而 不 疑 的 有 情 ( 指 未 證 無 我 未 斷 我 見, 見 道 以 前 加 行 位 的 有 情 若 見 道 以 後, 已 斷 我 見, 已 證 無 我, 那 就 名 為 證 悟 無 我 了 ), 他 是 常 恆 厭 逆 迦 耶 見 的, 說 他 還 於 中 執 藏 名 阿 賴 耶, 這 理 論 也 說 不 通 總 之, 相 見 俱 存 的 唯 識 觀, 在 建 立 眾 生 生 死 流 轉 的 依 止 體 上, 給 予 這 相 當 深 度 的 解 說, 尤 以 辨 明 諸 多 邪 見 迷 解 為 先, 為 其 生 起 正 信 的 起 步 奠 定 深 厚 的 基 礎

22 註 解 : 註 一 : 愚 法 二 乘, 賢 首 五 教 儀 : 初 小 乘 教 者, 即 愚 法 二 乘 教 ( 清 續 法 法 師 集 錄 佛 陀 教 育 基 金 會 八 十 二 年 版 ) 註 二 : 同 上 一 二 四 ~ 一 二 五 頁 註 三 : 同 上 一 二 四 頁 三 行 註 四 : 攝 大 乘 論 卷 上 大 正 三 一 卷 一 三 四 頁 上 欄 十 七 行 起 以 下 大 題 之 說 明, 參 考 印 老 講 記 六 九 ~ 七 頁 的 註 解 第 二 節 攝 相 歸 見 唯 識 說 - 論 相 分 的 依 止 者 原 文 : 攝 相 歸 見, 故 說 唯 識 : 謂 亦 通 八 識 王 數 差 別, 所 變 相 分, 無 別 種 生, 能 見 識 生, 帶 彼 影 起 如 解 深 密 經 二 十 唯 識 觀 所 緣 論, 具 說 斯 義 第 二 門 的 唯 識 說 指 出 : 見 相 二 分 之 中, 相 分 不 離 心 相 分 是 心 內 所 現 的 影 像, 而 其 影 相 是 屬 於 能 見 之 識, 除 了 能 見 之 識 外, 再 沒 有 能 使 影 相 成 立 的 因 素 了 這 個 說 法 並 非 完 全 否 定 其 他 因 緣 - 如 對 境 的 花, 吾 人 的 眼 及 心,( 甚 至 花 的 生 成 條 件 等 ), 只 是 再 要 探 討 吾 人 心 行 的 變 化 歷 程, 可 說 相 分 已 不 是 重 要 的 部 分, 相 分 連 繫 於 見 分 之 下, 見 分 不 起 作 用 時, 一 切 的 外 境 及 思 想 等, 都 對 於 吾 人 本 身 沒 有 意 義 與 生 成 的 機 會 了 這 樣 的 說 法 在 各 經 論 中, 可 引 證 的 約 有 一 經 二 論 : 依 觀 所 緣 緣 論 中 指 出 : 識 上 色 功 能 名 五 根 應 理 功 能 與 境 色 無 始 互 為 因 ( 註 一 ) 造 立 也 即 是 說, 因 能 啓 用 識 覺, 才 知 有 眼 等 五 根, 那 麼 這 功 能 的 力 用 絕 不 是 由 外 物 所

23 又 說 : 本 識 上 五 色 功 能 名 眼 等 根, 亦 不 違 理 功 能 發 識 理 無 別 故, 在 識 在 餘 雖 不 可 說, 而 外 諸 法 理 非 有 故, 定 應 許 此 在 識 非 餘 此 根 功 能 與 前 境 色, 從 無 始 際 展 轉 為 因, 謂 此 功 能 至 成 熟 位, 生 現 識 上 五 內 境 色 此 內 境 色 復 能 引 起 異 熟 識 上 五 根 功 能, 根 境 二 色 與 識 - 異 或 非 異, 隨 樂 應 說 如 是 諸 識 唯 內 境 相 為 所 緣 緣, 理 善 成 立 以 上 成 立 諸 識 內 境 相 的 說 法, 即 是 攝 相 分 歸 於 見 分 的 唯 識 說 第 三 節 攝 數 歸 王 唯 識 說 - 心 所 的 衍 生 者 原 文 : 攝 數 歸 王, 故 說 唯 識 : 謂 亦 通 具 八 識 心 王, 以 彼 心 所, 依 於 心 王, 無 自 體 故, 許 彼 亦 是 心 所 變 故, 如 莊 嚴 論 說 數 是 心 數, 是 心 所 的 舊 譯 ; 王 是 心 王 涅 槃 經 : 頭 為 殿 堂, 心 王 居 中, 成 實 論 日 : 處 處 經 中 說 心 為 王 ( 註 二 ) 前 文 曾 附 載 的 心 所 法 中, 從 五 遍 行 至 不 定 等 皆 是 心 所 法, 是 與 心 王 相 應, 對 境 起 貪 瞋 等 作 用 的 伴 隨 者 據 莊 嚴 論 說 :( 全 名 大 乘 莊 嚴 經 論 )( 註 三 ) 心 外 無 有 物, 物 無 心 亦 無 以 解 二 無 故 善 住 真 法 界 此 偈 顯 心 外 無 有 所 取 物, 況 心 所 法 等, 是 故 心 所 法 依 心 而 起, 心 若 無 所 取, 心 所 即 不 為 所 取 物, 兩 不 相 應, 無 所 作 為 即 知 心 王 有 八, 阿 賴 耶 識 為 執 藏 者, 末 那 識 執 著 八 識 的 見 分 為 所 緣, 意 識 乃 隨 末

24 那 而 生 心 王 的 作 用 末 那 識 內 涵 的 理 解, 是 很 重 要 的 課 題 ( 註 四 ) 第 四 節 以 末 歸 本 唯 識 說 - 八 識 根 本 論 原 文 : 以 末 歸 本, 故 說 唯 識 謂 七 轉 識 皆 是 本 識 差 別 功 能, 無 別 體 故 楞 伽 云 : 藏 識 海 常 住 境 界 風 所 動 ( 註 五 ) 種 種 諸 識 浪 騰 躍 而 轉 生 又 云 : 譬 如 巨 海 浪 無 有 若 干 相 諸 識 心 如 是 異 ( 實 ) 亦 不 可 得 解 云 : 既 離 水 無 別 有 浪, 明 離 本 識, 無 別 六 七, 廣 如 彼 說 眼 識 : 這 門 所 說 又 從 心 王 中, 進 求 阿 賴 耶 識 為 本 體 了 楞 伽 經 說 : 人 依 四 種 緣 而 生 一 不 在 意 地 隨 心 而 動 二 無 始 以 來 執 著 些 虛 妄 色 等 的 習 氣 三 識 本 性 故 四 樂 見 種 種 色 相 故 因 為 這 四 種 原 因 的 結 合, 阿 賴 耶 識 便 猶 如 瀑 布, 流 出 諸 識 浪 因 此 前 七 識 只 是 八 識 的 差 別 功 能, 別 無 實 體 故 以 七 識 (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末 那 識 等 ) 為 末, 不 識 為 本 不 取 諸 境 名 為 識 滅, 是 修 行 者 入 於 三 昧 的 首 要 方 法, 但 諸 識 滅 時, 習 氣 種 猶 不 滅, 這 即 是 本 識 的 特 性 楞 伽 經 說 明 藏 識 ( 八 識 ) 的 行 相 非 常 微 細, 只 有 佛 及 住 地 菩 薩 能 知 若 希 望 得 知 的 行 者, 亦 可 由 一 種 方 法 進 入, 而 得 知 其 中 實 義 :

25 修 行 如 實 行 者, 以 智 慧 力, 了 諸 地 相, 善 達 句 義 ; 無 邊 佛 所, 廣 集 善 根, 不 妄 分 別 自 心 所 見 ( 註 六 ) 第 五 節 攝 相 歸 性 唯 識 說 - 五 法 自 性 說 原 文 : 攝 相 歸 性, 故 說 唯 識 謂 此 八 識 皆 無 自 體, 唯 是 如 來 藏 平 等 顯 現, 餘 相 皆 盡 經 云 : 一 切 眾 生 即 涅 槃 相, 不 復 更 滅 等 楞 伽 云 : 不 壞 相 有 八, 無 相 亦 無 相 如 是 等 文, 誠 證 非 一 訴 他 : 楞 伽 經 卷 第 五, 大 慧 菩 薩 請 示 世 尊 - 眾 生 生 滅 的 本 體 是 什 麼? 世 尊 明 白 地 告 如 來 藏 是 善 不 善 因, 能 遍 興 造 一 切 趣 生 譬 如 伎 兒 變 現 諸 趣, 離 我 我 所, 以 不 覺 故 三 緣 和 合 而 有 果 生, 外 道 不 知 執 為 作 者, 無 始 虛 偽 惡 習 所 熏, 名 為 藏 識, 生 於 七 識 無 明 住 地 譬 如 大 海 而 有 波 浪, 其 體 相 續 恆 注 不 斷, 本 性 清 淨, 離 無 常 過, 離 於 我 論 ( 註 七 ) 故 又 偈 曰 : 甚 深 如 來 藏 而 與 七 識 俱 執 著 二 種 生 了 知 則 遠 離 無 始 習 所 熏 如 像 現 於 心 若 能 如 實 觀 境 相 悉 無 有 ( 註 七 )

26 原 來 藏 識 ( 阿 賴 耶 識 ) 之 名 淨 除 後, 即 是 如 來 藏 識 的 顯 現 必 須 深 刻 觀 察 五 法 自 性, 諸 法 無 法, 便 能 轉 變 一 切 外 道 二 乘 諸 修 行 者 僅 證 得 人 無 我 性 的 缺 憾 不 為 外 道 惡 見 所 動, 住 不 動 地, 得 於 十 種 三 昧 樂 門 - - 為 三 昧 力 諸 佛 所 持 觀 察 不 思 議 佛 法 及 本 願 力 不 住 實 際 及 三 昧 樂, 獲 自 證 智, 不 與 二 乘 諸 外 道 共 得 十 聖 種 性 道 及 意 生 智 身, 離 於 諸 行 所 謂 五 法 自 性 ( 諸 識 無 我 差 別 之 相 )- 名 相 分 別 正 智 如 如 一 名 - 名 是 假 名, 凡 愚 不 知 而 計 著 隨 染, 造 業 覆 障 聖 智 二 相 - 是 眼 識 所 見 色 等 及 餘 識 所 對 諸 外 塵 境 三 分 別 - 施 設 眾 名, 顯 示 諸 相, 如 象 馬 車 步 男 女 等 名 而 顯 其 相, 此 事 如 是 決 定 不 異 四 正 智 - 觀 其 相 互 為 其 客, 識 心 不 起 不 斷 不 常 不 隨 外 道 二 乘 之 地 五 如 如 - 以 正 智 觀 察 名 相, 非 有 非 無, 遠 離 損 益 二 邊 惡 見, 名 相 及 識 本 來 不 起 ( 註 八 ) 而 一 切 眾 生 即 涅 槃 相, 無 相 亦 無 相, 誠 然 如 上 五 法, 則 生 本 無 生, 涅 槃 又 有 何 滅? 生 既 無 有 相, 涅 槃 是 也 無 相 也 如 楞 伽 經 說 : 大 慧! 非 於 生 死 外 有 涅 槃, 非 於 涅 槃 外 有 生 死 生 死 涅 槃 無 相 違 相 如 生 死 涅 槃, 一 切 法 如 是, 是 名 無 二 相 偈 曰 : 我 常 說 空 法 遠 離 於 斷 常 生 死 如 幻 夢 而 業 亦 不 壞 虛 空 及 幼 槃 滅 二 亦 如 是 愚 夫 妄 分 別 諸 聖 離 有 無 ( 註 九 ) 攝 此 妄 相 歸 於 圓 成 實 性, 是 本 門 的 要 點 五 法 中 名 及 相 是 妄 計 性, 以 依 諸 分 別 心, 心 所 法 而 生 起, 好 比 日 與 光 的 緣 起 性 而 正 智 和 如 如, 是 不 可 壞, 是 圓 成 性

27 第 六 節 轉 真 成 事 唯 識 說 如 來 藏 的 利 用 原 文 : 轉 真 成 事, 故 說 唯 識 謂 如 來 藏 不 守 自 性, 隨 緣 顯 現 八 識 王 數, 相 見 種 現 故 楞 伽 云 : 如 來 藏 為 無 始 惡 習 所 熏 習 故, 名 為 識 藏 密 嚴 經 云 : 佛 說 如 來 藏, 以 為 阿 賴 耶, 惡 慧 不 能 知, 藏 即 賴 耶 識 又 云 :( 註 十 ) 如 來 清 淨 藏, 世 間 阿 賴 耶, 如 金 作 指 環, 展 轉 無 差 別 ( 註 十 一 ) 又 勝 鬘 經 寶 性 論 起 信 論, 皆 說 此 義, 誠 證 非 一 第 六 門 轉 真 成 事 唯 識 說, 由 前 已 知 五 法 自 性 諸 識 無 我 的 正 見, 這 裡 更 指 明 一 切 眾 生 皆 有 如 來 藏, 而 且 是 遍 一 切 時 一 切 的 眾 生 所 具 有 的 如 寶 性 論 說 : 一 切 眾 生 界 不 離 諸 佛 智 以 彼 淨 無 垢 性 體 不 二 故 ( 註 十 二 ) 又 說 : 真 如 有 雜 垢 及 遠 離 諸 垢 佛 無 量 功 德 及 佛 所 作 業 如 是 妙 境 界 是 諸 佛 所 知 依 此 妙 法 身 出 生 於 三 寶 ( 註 十 三 ) 因 此 具 真 的 如 來 藏 有 兩 種, 一 是 遠 離 諸 垢 煩 惱 的 諸 佛 如 來 藏, 一 是 有 雜 垢 惡 習 熏 習 的 凡 夫 如 來 藏, 而 事 實 一 切 如 來 藏 體 畢 竟 無 垢 諸 佛 ( 菩 薩 ) 由 於 如 實 知 此 如 來 藏 性, 不 復 經 歷 老 死 生 滅 的 苦 惱, 雖 離 於 生 死, 但 為 憐 憨 眾 生 故, 示 現 有 生 滅 一 般 凡 夫 是 依 業 煩 惱 而 生, 菩 薩 則 是 依 善 根 結 使 而 生, 這 稱 之 為 住 世 間 善 根 相 應 煩 惱

28 因 為 菩 薩 以 上 求 佛 道 下 化 眾 生 為 目 標, 因 之 : (1) 集 諸 善 根, 無 有 厭 足 (2) 以 心 願 生, 攝 取 諸 有 情 (3) 求 見 一 切 諸 佛 (4) 教 化 一 切 眾 生 心 不 疲 倦 (5) 攝 取 一 切 諸 佛 妙 法 (6) 於 諸 於 生 常 作 利 益 (7) 常 不 捨 離 樂 貪 諸 法 結 使 (8) 常 不 捨 離 諸 波 羅 蜜 結 使 ( 註 十 四 ) 依 這 些 世 間 善 根 相 應 而 得 的 煩 惱, 菩 薩 因 此 生 於 三 界 受 種 種 苦, 卻 不 為 三 界 煩 惱 過 患 之 所 染 污 這 即 是 轉 真 ( 離 垢 的 真 如 藏 ) 而 成 事 ( 雜 垢 的 真 如 藏 ) 的 妙 用 第 七 節 理 事 俱 融 唯 識 說 一 心 二 諦 無 礙 原 文 : 理 事 俱 融, 故 說 唯 識 謂 如 來 藏 舉 體 隨 緣, 成 辦 諸 事, 而 其 自 性 本 不 生 滅, 即 此 理 事 混 融 無 礙, 是 故 一 心 二 諦 皆 無 障 礙 起 信 論 云 : 依 一 心 法 有 二 種 門 : 一 心 真 如 門 ; 二 心 生 滅 門, 然 此 二 門 皆 各 總 攝 一 切 法 勝 鬘 經 云 : 自 性 清 淨 心, 不 染 而 染, 難 可 了 知 ; 染 而 不 染, 亦 難 可 了 知 解 云 : 不 染 而 染 明 性 淨 隨 染, 舉 體 成 俗, 即 生 滅 門 也 染 而 不 染, 明 即 染 常 淨 本 來 真 諦, 即 真 如 門 也

29 此 明 即 淨 之 染, 不 礙 真 而 恆 俗 ; 即 染 之 淨, 不 破 俗 而 恆 真 是 故 不 礙 一 心, 雙 存 二 諦 此 中 有 味, 深 思 當 見 經 云 : 於 諦 常 自 二, 於 解 常 自 一 ( 二 是 二 諦 ; 一 是 一 心 ) 論 云 : 智 障 極 盲 闇 謂 真 俗 別 執, 皆 此 義 也 這 舉 體 隨 緣 的 如 來 藏 ( 理 ), 以 大 悲 心 的 發 起, 而 成 辦 許 多 利 生 的 佛 事 ( 生 滅 門 ), 即 是 理 不 礙 俗 事 的 成 就, 事 不 礙 真 如 的 引 導, 二 者 皆 出 於 一 心 的 開 發, 故 稱 之 為 理 事 俱 融 第 八 節 融 事 相 入 唯 識 說 一 多 相 容 說 : 原 文 : 融 事 相 入, 故 說 唯 識 無 所 障 礙 謂 由 理 性 圓 融 無 礙, 以 理 成 事, 事 亦 鎔 融, 互 不 相 礙 或 一 入 一 切, 一 切 入 一, 上 文 云 : 一 中 解 無 量, 無 量 中 解 一 等 舍 那 品 云 : 於 此 蓮 華 藏, 世 界 海 之 內, 一 一 微 塵 中, 見 一 切 法 界 又 此 品 下 云 : 於 一 微 塵 中, 現 有 三 惡 道, 天 人 阿 修 羅, 各 各 受 業 報 如 是 等 文 廣 多 無 量, 如 上 下 經 說 本 門 如 華 嚴 一 乘 十 玄 門 中 第 四 門 : 微 細 相 容 安 立 門 - 小 至 微 塵, 大 如 佛 國 及 須 彌 山, 直 以 緣 起 實 德 無 礙 自 在, 致 使 相 容, 不 是 天 人 所 作 而 安 立 ( 註 十 五 ) 第 九 節 全 事 相 即 唯 識 說 諸 法 相 即 自 在 說 原 文 : 全 事 相 即, 故 說 唯 識 謂 依 理 之 事, 事 無 別 事, 理 既 無 此 彼 之 異, 令 事 亦 一 即 一 切 上 經 云 :

30 知 一 世 界 即 一 切 世 界, 知 一 切 世 界 即 一 世 界 又 云 : 知 一 即 多, 多 即 一 等, 廣 如 經 文 說 這 一 門 猶 如 十 玄 門 的 第 八 諸 法 相 即 自 在 門 如 一 即 一 切, 一 切 即 一 之 說, 可 以 初 發 心 時 便 成 正 覺 而 喻 之 : 所 謂 : 初 心 即 成 佛, 成 外 無 別 修, 其 相 如 虛 空 所 以 所 說 初 心 成 佛 的, 並 非 指 不 具 足 一 切 功 德 的 ( 註 十 六 ) 第 十 節 帝 網 無 礙 唯 識 說 - 因 陀 羅 網 境 界 說 原 文 : 帝 網 無 礙, 故 說 唯 識 謂 一 中 有 一 切, 彼 一 切 中 復 有 一 切 既 一 門 中 如 是 重 重 不 可 窮 盡, 餘 一 一 門 皆 各 如 是, 思 準 可 知 如 因 陀 羅 重 重 影 現, 皆 是 心 識 如 來 藏 法 性 圓 融 故, 令 彼 事 項 如 是 無 礙, 廣 如 上 下 文 說 此 門 約 譬 喻 而 論 : 因 陀 羅 網 是 帝 釋 天 的 殿 網 這 帝 網 的 形 相 好 比 眾 鏡 相 照, 眾 鏡 之 影 現 於 一 鏡 中, 如 是 影 中 互 現 眾 影, 一 一 影 中 復 現 眾 影, 即 重 重 現 影, 成 其 無 盡 復 無 盡 也 由 此 等 事 項 無 礙, 諸 佛 能 行 無 礙 佛 事, 此 中 有 三 類 : 智 正 覺 世 間 : 於 一 微 塵 中, 各 示 那 由 他 無 量 無 邊 佛, 於 中 而 說 法 器 世 間 : 於 一 微 塵 中, 現 無 量 佛 國, 須 彌 金 剛 圍, 世 間 不 迫 迮 眾 生 世 間 : 於 一 微 塵 中, 現 有 三 惡 道, 天 人 阿 修 羅, 各 各 受 業 報 而 每 一 微 塵 所 示 現 的 國 土, 其 他 無 量 微 塵 也 同 樣 地 示 現, 每 一 國 土 中 的 微 塵 又 示 現 無 量 的 國 土, 如 此 成 就 無 盡 又 無 盡 的 境 界, 這 即 是 法 界 緣 起 - 如 智 如 理, 實 德 如 此, 而 並 非 為 某 些 相 對 的 緣 故, 才 生 起 的 方 便 變 化 這 是 一 乘 的 說 法, 有 別 於 一 般 大 乘 對 上 述 無 盡 的 境 界 所 說 的 神 力 變 化 使 大 小 事 物 能 相 入 ; 或 說 是 菩 薩 的 力 量 他 成 就 等 無 盡 更 有 無 盡, 而 不 失 因 果 先 後 次 第, 體 無 增 減 : 如 經 說 : 一 切 眾 生 盡 成 佛,

31 佛 界 亦 不 增, 眾 生 界 亦 不 減 ; 若 無 一 眾 生 成 佛, 眾 生 界 亦 不 增, 佛 界 亦 不 減 也 這 不 增 不 減 的 體 性, 即 是 如 來 藏 的 特 性 第 三 章 十 門 唯 識 說 的 歷 史 演 變 就 十 門 唯 識 說 的 名 義 而 言, 自 唐 朝 以 至 民 國, 在 名 稱 上 已 有 變 化, 今 略 舉 四 種 : 一 法 藏 探 玄 記 - 十 門 唯 識 道 理 ( 六 四 三 ~ 七 一 二 )( 註 一 ) 二 澄 觀 華 嚴 經 疏 演 義 鈔 ( 七 三 八 ~ 八 三 九 )( 註 二 )- 十 門 一 心 ( 註 三 )( 註 四 ) 三 凝 然 法 界 義 鏡 ( 一 二 四 ~ 一 三 二 一 )( 註 五 )- 將 十 重 唯 識 思 想, 直 顯 唯 識 觀 的 妙 論 四 律 藏 遊 心 法 界 記 講 辯, 將 探 玄 記 的 唯 識 觀 列 入 華 嚴 三 種 觀 法 之 一 的 約 教 淺 深 門 ( 註 六 ) 以 上 是 屬 於 早 期 的 大 德 著 作, 從 中 可 看 出 十 重 唯 識 觀 的 立 名, 至 少 在 日 本 凝 然 大 德 時 即 已 成 立 ( 相 當 中 國 元 朝 )( 註 七 ) 如 高 峰 了 州 華 嚴 思 想 史 法 藏 大 師 及 其 華 嚴 教 學 之 成 立 : 關 於 藏 大 師 的 教 學 體 系 中, 有 關 實 踐 門 的 觀 法 組 織 又 依 凝 然 大 德 的 說 法, 即 將 十 重 唯 識 思 想, 直 顯 唯 識 觀 的 妙 論 ; 即 以 理 論 的 教 說, 直 趨 於 實 踐 觀 門 為 待 徵 ( 註 八 ) 凝 然 系 依 智 儼 孔 目 章 的 十 八 種 觀 之 唯 識 觀, 而 將 法 藏 的 十 重 唯 識 道 理 列 入 唯 識 觀 中, 並 先 後 作 了 三 種 註 釋 ( 註 九 ), 著 述 年 代 距 今 約 三 百 二 十 六 年 ( 日 本 正 應 五 年 五 六 七 月 分 別 述 作, 當 於 中 國 清 康 熙 七 年 ) 時 代 頗 久 遠, 筆 者 近 時 無 法 得 知 其 大 著 之 妙 意, 謹 願 日 後 參 研 今 但 引 用 現 代 今 日 本 學 者 鎌 田 茂 雄 在 華 嚴 思 想 華 嚴 哲 學 的 根 本 立 場 一 章 中 對 律 藏 論 著 的 紹 介 : 他 ( 律 藏 ) 在 遊 心 法 界 記 講 辯 卷 上, 將 華 嚴 觀 法 分 三 門 : (1) 約 教 淺 深 門 (2) 直 顯 奧 旨 門

32 (3) 寄 顯 染 淨 門 在 (1) 約 教 淺 深 門, 配 合 五 教 止 觀 游 心 法 界 記, 探 玄 唯 識 觀, 在 (2) 直 顯 奧 旨 門 乃 舉 出 法 界 觀 門 妄 盡 還 源 觀 普 賢 觀 華 嚴 世 界 觀 三 聖 圓 融 觀 華 嚴 心 要 觀, 在 (3) 寄 顯 染 淨 門 乃 配 著 十 二 因 緣 觀 鎌 田 茂 雄 更 指 出 律 藏 的 觀 感 : 約 教 淺 深 門 的 五 教 止 觀, 或 十 門 唯 識 觀, 是 醬 應 悟 入 法 界 之 過 程, 作 階 段 性 的 說 明 從 這 段 文 字, 我 人 便 可 理 解, 這 唯 識 觀 的 觀, 應 是 一 種 理 念 說 明 而 與 觀 行 有 別 況 且 忠 實 於 法 藏 原 著 而 言, 則 是 就 教 ( 經 教 ) 而 解 ( 理 解 ) 的 十 重 唯 識 道 理, 古 德 稱 為 十 重 唯 識 觀, 或 許 附 和 於 法 相 宗 的 五 重 唯 識 觀?( 註 十 ) 也 可 以 說, 名 之 為 十 重 唯 識 觀, 在 文 辭 名 義 上 比 較 簡 潔 明 切, 是 不 可 忽 略 的 近 代 學 者 方 立 天 將 十 重 唯 識 觀 與 五 重 唯 識 觀 作 一 番 比 較, 發 覺 二 者 關 係 不 無 密 切, 卻 又 在 性 相 之 間 的 觀 點 顯 示 兩 宗 的 差 別 立 場 ( 參 閱 法 藏 註 十 一 ) 註 解 : 註 一 : 法 藏 十 九 頁, 方 立 天 著, 東 大 圖 書 公 司 八 十 年 版 註 二 : 佛 光 大 辭 典 第 七 冊 六 一 四 頁 註 三 : 大 正 藏 三 五 卷, 八 六 頁,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疏 卷 第 四 十 中 欄 二 八 行 ~ 八 七 頁 上 欄 十 一 行 註 四 : 演 義 鈔, 大 正 藏 三 六 卷 全 名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隨 疏 演 義 鈔, 五 二 五 頁 下 欄 ~ 五 二 七 頁 上 欄 本 文 係 就 華 嚴 疏 鈔 廣 加 論 究 註 五 : 華 嚴 思 想 史, 一 八 八 頁,( 日 ) 高 峰 了 州 著, 釋 慧 嶽 譯, 彌 勒 出 版 社 72 年 版 ( 現 代 佛 學 大 系 37) 註 六 : 參 閱 華 嚴 思 想 四 五 五 頁 二 一 行 至 四 五 六 頁 一 行 ( 本 書 第 七 章 華 嚴 哲 學 的 根 本 立 場, 鎌 田 茂 雄 著 ) 法 爾 出 版 社 78 年 版 ( 律 藏 應 為 日 本 學 者, 其 出 生 年 代 待 查 ) 註 七 : 凝 然 著 華 嚴 法 界 義 鏡 於 日 永 仁 三 年 ( 一 二 九 五 ) 參 閱 八 宗 綱 要 第 八 頁 及

33 佛 教 史 年 表 二 九 頁 ( 慈 怡 主 編 佛 光 出 版 社 76 年 版 ) 註 八 : 華 嚴 思 想 史 一 八 八 頁 註 九 : 佛 教 唯 心 論 ( 日 ) 村 上 玄 精 著 三 二 六 頁 : 華 嚴 十 重 唯 識 瓊 鑑 章 一 卷 華 嚴 十 重 唯 識 圓 鑑 記 二 卷 華 嚴 十 重 唯 識 瑺 鑑 記 七 卷 創 光 社 昭 和 十 八 年 版 註 十 : 五 重 唯 識 觀 - 一 遣 虛 存 實 識 二 捨 濫 留 純 識 三 攝 末 歸 本 識 四 隱 劣 顯 勝 識 五 遣 相 證 性 識 見 大 藏 三 三 卷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心 經 幽 贊 卷 上 五 二 六 頁 下 欄 十 七 行 至 五 二 七 頁 中 欄, 及 同 ( 唐 ) 窺 基 法 師 著 大 乘 法 苑 義 林 章 卷 第 一 二 五 八 頁 中 欄 二 十 一 行 至 二 五 九 頁 上 欄 註 十 一 : 法 藏 二 一 六 頁 至 二 一 九 頁 第 一 節 論 觀 的 相 關 性 觀, 非 寺 觀 庵 院 的 觀, 也 非 俱 舍 七 十 五 的 隨 煩 惱 法 - 尋 伺 的 觀 ( 伺 舊 譯 為 觀 )( 註 一 ) ( 註 二 ) 觀, 是 一 種 修 行 的 方 式, 特 注 重 在 心 理 意 識 上 的 運 作, 與 一 般 動 態 的 修 行 有 異 大 凡 修 行 法 門 概 有 十 種 ( 細 說 則 有 無 量 萬 行 ), 若 能 通 達 諸 行, 深 刻 實 踐, 則 必 定 獲 得 解 脫 境 界, 並 具 無 量 福 德 依 顯 揚 聖 教 論 中 說 有 十 種 法 行 :( 註 三 ) 今 將 三 種 論 典 所 述 的 十 法 行 列 出 :( 註 四 ) 十 法 行 : 辨 中 邊 論 顯 揚 聖 教 論 瑜 伽 師 地 論 (1) 書 寫 (1) 於 菩 薩 藏 法 若 多 若 少 (1) 於 大 乘 相 應 菩 薩 藏 攝 尊 重 恭 敬 書 持 法 行 契 經 等 法 書 持 (2) 供 養 (2) 若 劣 若 勝 諸 供 養 具 (2) 供 養 供 養 法 行 (3) 施 他 (3) 若 自 書 已 由 矜 愍 心 (3) 惠 施 於 他 施 他 法 行 (4) 若 他 誦 讀 (4) 若 他 發 意 恭 敬 尊 重 以 微 妙 (4) 若 他 正 說 專 心 諦 聽 聲 宣 揚 闡 讀 由 宗 仰 故 諦 聽 法 行 恭 敬 聽 聞 (5) 自 披 讀 (5) 發 淨 信 解 恭 敬 重 心 (5) 或 自 翫 讀 披 讀 法 行 (6) 受 持 (6) 為 欲 修 習 法 隨 法 行 從 師 (6) 或 復 領 受 受 已 諷 誦 法 行 (7) 正 為 他 開 (7) 既 諷 誦 已 為 堅 持 故 以 廣 妙 音 (7) 受 已 廣 音

34 演 文 義 溫 習 法 行 而 為 諷 誦 (8) 諷 誦 (8) 悲 愍 他 故 傳 授 與 彼, 隨 其 廣 (8) 或 復 為 他 略 開 演 法 行 廣 說 開 示 (9) 思 惟 (9) 獨 處 閑 靜 極 善 研 尋 稱 理 觀 察 (9) 獨 處 空 閑 思 惟 法 行 思 量 觀 察 (10) 修 習 行 (10) 如 所 思 惟 修 行 者 摩 他 毗 鉢 (10) 隨 入 修 相 舍 那 為 欲 趣 入 乃 至 為 令 諸 所 求 義 成 就 法 行 十 法 行 似 乎 偏 重 於 經 典 的 受 持 ( 尤 其 大 乘 經 典 所 含 攝 的 ), 而 經 典 不 外 是 佛 弟 子 們 結 集 佛 所 說 法 而 成, 其 中 詳 載 各 種 修 行 法 門 與 觀 法 大 乘 經 典 所 含 攝 的 經 法, 依 攝 大 乘 論 說 有 大 乘 三 藏 - 即 經 律 論 具 足 - 華 嚴 等 經 為 經 藏 梵 網 經 等 為 律 藏, 阿 毗 達 摩 經 等 為 論 藏 ( 註 五 ) 透 過 三 藏 的 十 法 行, 而 於 第 十 實 際 的 修 習 終 獲 解 脫 的 利 益 : 如 瑜 伽 論 卷 第 七 十 四 問 答 中 指 出 :( 註 六 ) 一 遍 修 十 法 行 能 生 廣 大 福 德 二 第 九 思 惟 法 行 屬 於 加 行 道 ( 為 斷 疑 惑 煩 惱, 而 勤 修 於 法 ) 三 第 十 修 習 行 是 淨 障 道 ( 修 習 成 就 即 得 淨 除 煩 惱 障 業 障 報 障 等 障 礙 涅 槃 墮 落 生 死 輪 迴 的 苦 惱 )( 註 七 ) 有 關 第 十 修 習 行 中, 以 止 觀 雙 運 成 就 為 要 ( 奢 摩 他 - 止, 毗 砵 舍 那 - 觀 ) 大 乘 起 信 論 談 及 五 種 修 行 法 門 中, 有 第 五 止 觀 門 : 云 何 修 行 止 觀 門? 所 言 止 者 : 謂 止 一 切 境 界 相, 隨 順 奢 摩 他 觀 義 故 所 言 觀 者 : 謂 分 別 因 緣 生 滅 相, 隨 順 毗 砵 奢 那 義 故 又 強 調 隨 順 的 重 點, 必 須 止 觀 二 義 漸 漸 修 習, 不 相 捨 離 ( 註 八 ) 靜 處 修 止, 端 坐 除 一 切 雜 念, 住 於 正 念 - 唯 心 無 外 境 界 此 心 亦 無 自 相 這 樣 子 久 習 淳 熟 無 論 端 坐 或 起 行 時, 也 都 保 持 這 個 正 念, 便 能 使 心 安 住 入 真 如

35 三 昧 真 如 三 昧 的 殊 勝 處 約 有 七 點 : 一 深 伏 煩 惱 二 信 心 增 長 三 速 成 不 退 四 依 真 如 三 昧 能 知 法 界 一 相 諸 佛 法 身 與 眾 生 身 平 等 無 二 即 是 得 一 行 三 昧 五 以 真 如 三 昧 為 根 本, 持 續 修 行, 漸 漸 能 生 無 量 三 昧 六 得 入 如 來 種 性 七 現 世 得 十 方 諸 佛 菩 薩 護 念 等 十 種 利 益 而 修 觀, 則 是 配 合 長 期 修 止 的 行 者, 所 可 能 生 的 三 種 弊 病 : 一 惛 沈 懈 怠 二 厭 行 眾 善 三 遠 離 大 悲 所 以 修 習 觀 來 幫 助 行 者 達 到 正 定 的 成 就 起 信 論 談 觀 的 要 點 有 : 一 觀 三 世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 一 切 世 間 有 為 法 如 夢 如 電 如 雲, 皆 是 無 常, 以 是 吾 人 心 行 也, 隨 之 念 念 生 滅 ; 故 苦 二 觀 世 間 一 切 有 身 的 都 是 不 淨 穢 污 不 可 樂 念 一 切 眾 生 從 無 始 來, 皆 因 無 明 妄 念 故 令 心 生 滅, 過 去 已 受 一 切 身 心 大 苦, 現 在 即 有 無 量 逼 迫, 未 來 將 受 苦 亦 難 計 難 以 捨 離 起 信 論 將 菩 薩 救 苦 的 誓 願, 配 合 於 觀 之 中, 除 端 坐 專 念 於 止 外, 凡 有 所 念 皆 把 握 以 下 兩 項 重 點 : 一 雖 念 諸 法 自 性 不 生, 更 念 因 緣 和 合 的 善 惡 業 苦 樂 等 果 報 不 失 不 壞 二 雖 念 因 緣 善 惡 業 報, 且 明 了 這 念 性 空 不 可 得 又 指 出 止 觀 對 於 入 菩 提 道 的 重 要 性 :

36 修 止 - 對 治 凡 夫 貪 著 世 間 的 顛 倒 習 性 捨 離 二 乘 ( 聲 聞 緣 覺 ) 人 的 怯 弱 不 勇 猛 的 弊 病 修 觀 - 對 治 二 乘 不 起 大 悲 狹 窄 低 劣 的 心 態 遠 離 凡 夫 不 修 善 根 的 偏 見 以 是 止 觀 相 輔 相 成 不 能 單 輪 獨 一, 否 則 難 以 得 入 菩 提 道 的 從 上 述 的 止 觀 二 門 中, 約 可 窺 見 四 念 住 ( 註 九 ) 的 內 涵 中 阿 含 經 二 十 四 卷 念 處 經 中 強 調 : 若 能 七 年 乃 至 七 日 夜, 不 斷 正 心 立 住 於 四 念 處 的 比 丘 比 丘 尼, 必 定 得 二 果 或 現 法 得 究 竟 智, 或 阿 那 含 ( 三 果 )( 註 十 ), 這 與 大 乘 止 觀 的 果 報 稍 有 差 異, 也 許 在 於 - 彼 常 遠 離 利 他 的 誓 願 和 廣 大 的 修 習 法 門 吧? 所 以 大 乘 人 所 修 得 的 是 菩 提 道 ( 佛 道 ), 二 乘 則 唯 得 小 乘 究 竟 果 位 ( 阿 羅 漢 位 ) 註 解 : 註 一 : 佛 光 大 辭 典 觀 二 四 一 九 上 二 六 四 中 註 二 : 大 正 三 十 一 卷, 顯 揚 聖 教 論 卷 第 二, 論 觀 : 觀 者, 謂 於 如 所 聞 思 法 中 正 修 行 時, 由 緣 三 摩 地 影 像 境 作 意 故, 得 安 三 摩 地 故, 簡 擇 諸 法 ( 四 九 頁 中 欄 二 十 三 行 ) 及 顯 揚 聖 教 論 卷 第 二 頌 曰 : 居 處 及 所 依 發 心 與 悲 愍 諸 行 通 達 性 地 波 羅 蜜 多 諸 行 指 十 法 行 ( 大 正 二 一 一 卷 四 九 頁 中 二 六 行 ) 註 三 :(1) 同 上 五 頁 上 欄 十 四 行 (2) 瑜 伽 師 地 論 卷 第 七 十 四 : 大 正 第 三 卷 七 六 頁 下 欄 二 十 二 行 (3) 辨 中 邊 論 卷 下 : 大 正 第 三 一 卷 四 七 四 頁 中 欄 二 十 行 註 四 : 瑜 伽 師 地 論 指 出 十 法 行 能 令 菩 薩 成 就 度 化 眾 生 的 悲 願, 並 能 獲 得 廣 大 的 福 德 ; 辨 中 邊 論 以 為 十 種 法 行 是 作 意 正 行 三 慧 ( 聞 思 修 等 所 成 慧 ) 的 助 行, 能 令 善 根 增 長 悟 入 實 義 所 作 皆 辦, 自 證 勝 果 攝 受 饒 益 眾 生, 故 所 獲 福 德 無 量 無 邊 ; 顯 揚 聖 教 論 則 將 十 法 行, 列 入 發 菩 提 心 的 菩 薩 們 所 專 修 的 課 程 註 五 : 佛 學 大 辭 典 三 六 三 頁 中 欄 大 乘 三 藏 條 註 六 : 大 正 三 卷 七 六 頁 下 二 七 行 二 九 行 註 七 : 佛 名 經 卷 一 大 正 十 四 卷 一 八 八 頁 中 欄 十 二 行

37 註 八 : 大 乘 起 信 論 馬 鳴 菩 薩 造,( 梁 ) 真 諦 譯, 大 正 三 二 卷 五 八 二 頁 上 十 二 行 註 九 : 四 念 住 : 瑜 伽 師 地 論 卷 第 二 十 八 : 又 為 對 治 四 顛 倒 故, 世 尊 建 立 四 種 念 住 ( 大 正 三 卷 四 四 一 頁 下 七 行 即 對 治 眾 生 於 非 常 樂 我 淨 中, 誤 執 以 為 常 樂 我 淨, 故 立 身 念 住 ( 觀 不 淨 ) 受 念 住 ( 觀 是 苦 ) 心 念 住 ( 觀 無 常 ) 法 念 住 ( 觀 無 我 ) 註 十 : 大 正 一 卷 五 八 四 頁 中 十 六 行 究 竟 智 的 所 緣 境 界, 顯 示 所 知 義 為 盡 無 生 智 ( 大 乘 阿 毗 達 磨 雜 集 論 卷 第 三 大 正 三 一 卷 七 五 頁 中 九 行 ) 即 是 煩 惱 永 盡, 不 復 生 死 的 境 界 第 二 節 觀 法 分 類 自 佛 出 世 以 來 至 於 今 日, 對 於 佛 孝 中 的 修 持 法 門, 能 有 系 統 地 予 以 簡 要 而 適 切 圓 融 地 分 類 說 明 的, 筆 者 以 為 中 國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是 第 一 ( 註 一 ) 以 其 相 當 契 機 於 中 國 人 的 根 性 吧 智 者 秉 承 其 師 慧 思 襌 的 理 念, 建 立 三 種 止 觀, 涵 蓋 了 所 有 止 觀 法 門, 使 修 學 者 瀝 瀝 分 明 地 信 解 修 持 如 摩 訶 止 觀 卷 一 : 天 台 傳 南 岳 ( 指 慧 思 襌 師 ) 三 種 止 觀 一 漸 次 二 不 定 三 圓 頓 皆 是 大 乘, 俱 緣 實 相, 同 名 止 觀 漸 次 止 觀 : 係 過 實 相 法 的 引 導, 知 難 行 易, 從 初 受 三 歸 五 戒, 改 邪 歸 正, 斷 惡 道 因, 行 十 善 業 更 漸 修 離 欲 色 無 色 無 漏 諸 定, 永 出 三 界, 進 修 菩 薩 道 及 中 道 實 相 法, 究 竟 證 入 常 住 道 不 定 止 觀 的 特 色, 在 於 沒 有 特 定 的 階 位 與 修 法, 時 淺 時 深 時 前 時 後 或 淺 深 互 用, 或 事 理 分 得, 四 悉 檀 法 通 達 明 用 ( 世 界 對 治 各 各 為 人 第 一 義 悉 檀 等 ), 或 專 修 止 門, 或 止 觀 並 進 等 圓 頓 止 觀, 心 緣 實 相 所 對 諸 境, 即 能 以 中 道 觀 之, 則 一 切 皆 符 合 真 實 道 理 法 界 六 塵 心 佛 眾 生 皆 是 一 念 中 道 三 無 差 別 ; 五 蘊 無 苦, 能 捨 無 明 塵 勞 即 是 菩 提, 故 無 集 可 斷 ; 邊 見 等 五 利 使 皆 中 正, 故 無 道 可 修 ; 生 死 即 涅 槃, 故 無 滅 可 證 無 苦 無

38 集 故 無 世 間 ; 無 道 無 滅 故 無 出 世 間 純 一 實 相, 實 相 外 更 無 別 法, 法 性 寂 然 名 止, 寂 而 常 照 名 觀 雖 言 初 後, 然 卻 無 二 無 差 別 從 以 上 三 類 止 觀 的 內 涵 來 看, 華 嚴 宗 的 十 重 唯 識 道 理, 應 可 列 入 圓 頓 止 觀 中, 而 稱 之 為 十 重 唯 識 觀, 以 圓 頓 止 觀 是 教 即 觀 如 智 者 大 師 言 : 此 菩 薩 聞 圓 法 起 圓 信 立 圓 行 住 圓 位 以 圓 功 德 而 自 莊 嚴 以 圓 力 用 建 立 眾 生 ( 註 二 ) 這 是 說 明 初 發 心 菩 薩 從 聞 生 死 即 法 身 等 圓 法, 即 起 信 解 一 切 法 即 空 即 假 即 是 中 道 義 這 不 啻 是 教 即 觀 之 義 ( 註 三 ) 那 麼 從 初 至 終 皆 是 圓 皆 是 中 道 皆 是 中 道 皆 是 實 相, 以 這 樣 的 理 念 來 比 對 華 嚴 宗 法 藏 大 師 的 十 重 唯 識 道 理, 又 可 印 證 其 應 不 止 是 附 合 於 法 相 宗 的 五 重 唯 識 觀 而 已 ( 彼 應 屬 漸 次 止 觀 ), 而 是 闡 揚 圓 教 思 想 的 實 相, 所 以 在 此 觀 點 上, 凝 然 等 諸 大 德 們 稱 之 為 唯 識 觀 便 是 妥 當 了 這 可 以 佛 祖 統 記 所 說 為 證 : 本 書 卷 第 二 十 九 云 : 賢 首 ( 法 藏 ) 即 自 立 五 教, 至 起 信 論 觀 法, 則 云 : 修 之 次 第, 如 天 台 摩 訶 止 觀 ( 註 四 ) 可 見 華 嚴 宗 八 不 但 肯 定 天 台 宗 的 說 法, 尤 比 天 台 宗 更 專 門 發 揮 圓 教 的 義 理 又 據 真 諦 三 藏 的 說 法, 印 度 諸 論 師 的 教 判 說 有 三 類 : 一 或 說 四 教, 所 謂 四 諦 教 ( 小 乘 ) 無 相 教 ( 般 若 ) 二 或 說 法 相, 如 楞 伽 等 ( 法 相 教 ) 三 或 說 觀 行, 如 華 嚴 等 ( 觀 行 教 )( 註 五 ) 以 上 引 文 判 華 嚴 是 觀 行 教, 即 是 古 大 德 的 有 力 說 法 華 嚴 教 學 是 依 華 嚴 經 教 義 而 展 開 的, 從 以 上 的 說 法, 認 十 重 唯 識 即 是 觀 法 且 是 圓 教, 是 可 理 解 的

39 註 解 : 註 一 : 參 閱 天 台 教 學 史 緖 言 : 中 國 佛 教 的 教 學 思 想 中, 三 論 宗 華 嚴 宗 法 相 宗, 是 精 緻 於 論 理 而 貫 穿 哲 學 的 極 致, 但 襌 宗 律 宗 密 宗 淨 土 宗 等, 卻 獨 置 重 於 實 踐 行 持 方 面, 然 其 中, 能 論 理 和 觀 行 兼 備 教 觀 雙 美 的 宗 派, 那 就 要 推 讓 天 台 宗 的 教 學 了 ( 釋 慧 嶽 編 著, 中 華 佛 教 文 化 編 撰 社 七 十 八 年 版 ) 註 二 : 大 正 四 六 卷 ( 諸 宗 部 三 ) 一 頁 下 一 行 起 至 二 頁 上 欄 註 三 : 日 本 學 者 龜 川 教 信 在 華 嚴 學 第 九 章, 論 及 華 嚴 觀 法 的 特 色 華 嚴 觀 法 除 教 義 之 外 別 無 觀 法, 不 談 論 限 定 或 特 定 的 觀 法, 是 其 特 色 在 上 文 中 每 有 機 會 皆 已 說 及 那 不 是 華 嚴 特 別 在 行 道 上, 不 重 視 觀 法 之 意 義 又, 而 不 停 滯 在 一 切 之 教 義 的 知 解 上, 而 於 行 儀 上 能 予 體 認 自 證, 作 為 說 明 其 特 異 性 ( 原 書 三 二 頁 一 行 ) 又 說 : 教 是 於 義 學 上 之 觀, 觀 是 於 行 學 上 之 教, 方 能 說 教 即 觀 之 道 理 ( 原 書 三 二 二 頁 六 行, 釋 印 海 譯 無 量 壽 出 版 社 一 九 八 八 年 版 ) 註 四 : 引 自 華 嚴 學 三 三 五 頁 註 解 24 的 資 料 註 五 : 同 上 三 二 四 頁 註 一 結 論 十 重 唯 識 說, 始 自 破 除 外 道 二 乘 惡 見 而 建 立 賴 耶 說, 以 至 於 闡 揚 唯 識 無 境 藏 識 自 性 如 來 藏 平 等 自 性, 真 有 普 熏 眾 生 而 又 任 運 自 在 之 妙 法 藏 大 師 在 構 成 圓 教 一 乘 教 法 的 系 統 上, 有 心 地 且 成 功 地 運 用 各 種 重 要 的 唯 識 論 典 及 大 乘 經 典 文 句, 統 合 融 入 華 嚴 經 教 中, 來 確 立 三 界 唯 心 的 宗 旨, 其 成 果 可 說 是 層 次 井 然, 嚴 謹 不 謬 的 從 原 文 的 結 語 觀 之, 前 三 門 配 以 初 教 的 階 位, 次 四 門 為 終 頓 教 位 ; 後 三 門 為 圓 教 之 別 教 所 屬, 總 具 十 門 則 為 同 教 說 這 些 說 法 都 有 經 證 的, 今 列 表 以 明 之 : 十 重 唯 識 五 教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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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如 表 中 所 列, 法 藏 以 十 門 唯 識 道 理, 漸 次 論 破, 去 執 遣 相 以 至 無 盡 法 界 的 呈 現, 對 於 吾 人 理 解 一 乘 佛 法, 有 很 重 要 的 啓 發 性 另 外, 在 名 目 及 釋 文 的 創 意 上, 法 藏 不 拘 於 各 宗 派 的 用 詞, 而 專 以 各 經 論 的 文 句, 並 緊 扣 華 嚴 宗 祖 師 的 教 法, 由 是 開 發 出 其 頗 具 特 色 的 教 化 里 程,( 比 如 第 六 門 轉 真 成 事 說 與 第 五 門 以 前 的 性 相 唯 識 說 等, 可 說 是 不 同 類 別 不 同 內 容 的 湊 合 ) 註 解 : 註 一 : 觀 所 緣 緣 論, 陳 那 菩 薩 造 玄 奘 譯 ( 大 正 三 一 卷 八 八 八 頁 二 九 行 ~ 八 八 九 頁 上 ) 註 二 : 見 心 王 條, 佛 學 大 辭 典 七 一 頁 中 下 註 三 : 大 乘 莊 嚴 經 論 卷 第 二 發 心 品 第 五 大 正 三 一 卷 五 九 九 頁 上 十 九 行 註 四 : 參 閱 八 識 規 矩 頌 講 義 第 七 識 章, 一 六 頁 起 聖 德 法 師 著, 般 若 精 舍 八 十 三 年 版 註 五 : 楞 伽 經 全 名 大 乘 入 楞 伽 經 卷 第 二, 集 一 切 法 品 第 二 之 二 大 正 十 六 卷 五 五 九 四 頁 下 十 三 行 及 二 十 三 行 然 二 十 三 行 為 譬 如 海 波 浪, 是 則 無 差 別, 其 他 譯 本 也 無 如 原 文 之 文 句 者, 可 能 是 引 用 相 似 語 註 六 : 同 註 五, 五 九 四 頁 中 十 行 至 下 五 行 註 七 : 同 上 六 一 九 頁 中 大 乘 入 楞 伽 經 剎 那 品 第 六 及 下 欄 一 ~ 六 行 註 八 : 同 上 六 二 頁 上 二 九 行 ~ 中 十 五 行 註 九 : 同 上 五 九 九 頁 上 十 六 行 註 十 : 大 乘 密 嚴 經 卷 下 不 空 三 藏 譯 大 正 十 六 卷 七 七 六 頁 上 十 五 行 註 十 一 : 同 上, 十 三 行 註 十 二 : 寶 性 論 ( 全 名 究 竟 一 乘 寶 性 論 ) 卷 第 三 一 切 眾 生 有 如 來 藏 品 第 五, 大 正 三 一 卷 八 二 八 頁 中 八 行 註 十 三 : 同 上 八 二 八 頁 上 欄 十 九 行 註 十 四 : 同 上 八 三 三 頁 中 二 六 行 ~ 下 二 四 行 註 十 五 : 華 嚴 義 海 二 頁 註 十 六 : 同 上 二 九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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