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第 八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办 理 其 募 集 的 基 金 产 品 的 销 售 业 务 商 业 银 行 ( 含 在 华 外 资 法 人 银 行, 下 同 ) 证 券 公 司 期 货 公 司 保 险 机 构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独 立 基 金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 二 章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第 八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办 理 其 募 集 的 基 金 产 品 的 销 售 业 务 商 业 银 行 ( 含 在 华 外 资 法 人 银 行, 下 同 ) 证 券 公 司 期 货 公 司 保 险 机 构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独 立 基 金"

Transcription

1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基 金 ) 的 销 售 活 动, 促 进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证 券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基 金 销 售, 包 括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宣 传 推 介 基 金, 发 售 基 金 份 额,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赎 回 等 活 动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是 指 基 金 管 理 人 以 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注 册 的 其 他 机 构 其 他 基 金 服 务 机 构 就 其 参 与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环 节 适 用 本 办 法 其 他 基 金 服 务 机 构 包 括 为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提 供 支 付 结 算 服 务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监 督 份 额 登 记 等 与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相 关 服 务 的 机 构 第 三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应 当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不 得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和 基 金 投 资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应 当 遵 守 基 金 合 同 基 金 销 售 协 议 的 约 定, 遵 循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诚 实 守 信, 勤 勉 尽 责,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和 行 为 规 范 第 五 条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是 基 金 投 资 人 的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涉 及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专 用 账 户 开 立 使 用 监 督 的 机 构 不 得 将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归 入 其 自 有 财 产 禁 止 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以 任 何 形 式 挪 用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相 关 机 构 破 产 或 者 清 算 时,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不 属 于 其 破 产 财 产 或 者 清 算 财 产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是 指 由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机 构 或 者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等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机 构 归 集 的, 在 基 金 投 资 人 结 算 账 户 与 基 金 财 产 托 管 账 户 之 间 划 转 的 基 金 申 购 ( 认 购 ) 赎 回 现 金 分 红 等 资 金 第 六 条 施 监 督 管 理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对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实 第 七 条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 以 下 简 称 基 金 业 协 会 )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自 律 规 则, 对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进 行 自 律 管 理, 并 对 基 金 销 售 人 员 进 行 资 格 管 理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及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机 构 可 以 加 入 基 金 业 协 会, 接 受 行 业 协 会 的 自 律 管 理

2 第 二 章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第 八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办 理 其 募 集 的 基 金 产 品 的 销 售 业 务 商 业 银 行 ( 含 在 华 外 资 法 人 银 行, 下 同 ) 证 券 公 司 期 货 公 司 保 险 机 构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应 向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所 在 地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进 行 注 册 并 取 得 相 应 资 格 第 九 条 商 业 银 行 证 券 公 司 期 货 公 司 保 险 机 构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机 构 申 请 注 册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具 有 健 全 的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和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并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 ( 二 )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运 作 规 范 稳 定 ; ( 三 ) 有 与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营 业 场 所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和 其 他 设 施 ; ( 四 ) 有 安 全 高 效 的 办 理 基 金 发 售 申 购 和 赎 回 等 业 务 的 技 术 设 施, 且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有 关 要 求,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技 术 系 统 已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公 司 相 应 的 技 术 系 统 进 行 了 联 网 测 试, 测 试 结 果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标 准 ; ( 五 )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资 金 清 算 流 程, 资 金 管 理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管 理 的 有 关 要 求 ; ( 六 ) 有 评 价 基 金 投 资 人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和 基 金 产 品 风 险 等 级 的 方 法 体 系 ; ( 七 )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业 务 流 程 销 售 人 员 执 业 操 守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关 要 求 ; ( 八 ) 有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反 洗 钱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 九 )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第 十 条 商 业 银 行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除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有 专 门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 ( 二 ) 资 本 充 足 率 符 合 国 务 院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的 有 关 规 定 ; ( 三 ) 最 近 3 年 内 没 有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刑 事 处 罚 ; ( 四 ) 公 司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低 于 该 部 门 员 工 人 数 的 1/2,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在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公 司 主 要 分 支 机 构 基

3 金 销 售 业 务 负 责 人 均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 五 )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以 及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等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人 员 不 少 于 30 人 ;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在 华 外 资 法 人 银 行 等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人 员 不 少 于 20 人 第 十 一 条 证 券 公 司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除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有 专 门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 ( 二 ) 净 资 本 等 财 务 风 险 监 控 指 标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 ( 三 ) 最 近 3 年 没 有 挪 用 客 户 资 产 等 损 害 客 户 利 益 的 行 为 ; ( 四 ) 没 有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正 在 被 监 管 机 构 调 查 或 者 正 处 于 整 改 期 间, 最 近 3 年 内 没 有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刑 事 处 罚 ; ( 五 ) 没 有 发 生 已 经 影 响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正 常 运 作 的 重 大 变 更 事 项, 或 者 诉 讼 仲 裁 等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 ( 六 ) 公 司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低 于 该 部 门 员 工 人 数 的 1/2,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在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公 司 主 要 分 支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负 责 人 均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 七 )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30 人 第 十 二 条 期 货 公 司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除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有 专 门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 ( 二 ) 净 资 本 等 财 务 风 险 监 控 指 标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 ( 三 ) 最 近 3 年 没 有 挪 用 客 户 保 证 金 等 损 害 客 户 利 益 的 行 为 ; ( 四 ) 没 有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正 在 被 监 管 机 构 调 查 或 者 正 处 于 整 改 期 间, 最 近 3 年 内 没 有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刑 事 处 罚 ; ( 五 ) 没 有 发 生 已 经 影 响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正 常 运 作 的 重 大 变 更 事 项, 或 者 诉 讼 仲 裁 等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 ( 六 ) 公 司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低 于 该 部 门 员 工 人 数 的

4 1/2,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在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公 司 主 要 分 支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负 责 人 均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 七 )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20 人 第 十 三 条 保 险 机 构 是 指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经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设 立 的 保 险 公 司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和 保 险 代 理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除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有 专 门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 ( 二 ) 注 册 资 本 不 低 于 5 亿 元 人 民 币 ; ( 三 ) 偿 付 能 力 充 足 率 符 合 国 务 院 保 险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的 有 关 规 定 ; ( 四 ) 没 有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正 在 被 监 管 机 构 调 查 或 者 正 处 于 整 改 期 间, 最 近 3 年 内 没 有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刑 事 处 罚 ; ( 五 ) 没 有 发 生 已 经 影 响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正 常 运 作 的 重 大 变 更 或 者 诉 讼 仲 裁 等 重 大 事 项 ; ( 六 ) 公 司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低 于 该 部 门 员 工 人 数 的 1/2,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在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公 司 主 要 分 支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负 责 人 均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 七 )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30 人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和 保 险 代 理 公 司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除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有 专 门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 ( 二 ) 注 册 资 本 不 低 于 5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且 必 须 为 实 缴 货 币 资 本 ; ( 三 ) 公 司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在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 四 ) 没 有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正 在 被 监 管 机 构 调 查 或 者 正 处 于 整 改 期 间, 最 近 3 年 内 没 有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刑 事 处 罚 ;

5 ( 五 ) 没 有 发 生 已 经 影 响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正 常 运 作 的 重 大 变 更 或 者 诉 讼 仲 裁 等 重 大 事 项 ; ( 六 ) 公 司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低 于 该 部 门 员 工 人 数 的 1/2,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在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公 司 主 要 分 支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负 责 人 均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 七 )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10 人 第 十 四 条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除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有 专 门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 ( 二 ) 注 册 资 本 不 低 于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且 必 须 为 实 缴 货 币 资 本 ; ( 三 ) 公 司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在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 四 ) 持 续 从 事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3 个 以 上 完 整 会 计 年 度 ; ( 五 ) 最 近 3 年 没 有 代 理 投 资 人 从 事 证 券 买 卖 的 行 为 ; ( 六 ) 没 有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正 在 被 监 管 机 构 调 查, 或 者 正 处 于 整 改 期 间 ; 最 近 3 年 内 没 有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刑 事 处 罚 ; ( 七 ) 没 有 发 生 已 经 影 响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正 常 运 作 的 重 大 变 更 事 项, 或 者 诉 讼 仲 裁 等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 ( 八 ) 公 司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低 于 该 部 门 员 工 人 数 的 1/2,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公 司 主 要 分 支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负 责 人 均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 九 )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10 人 第 十 五 条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可 以 专 业 从 事 基 金 及 其 他 金 融 理 财 产 品 销 售, 其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除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为 依 法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合 伙 企 业 或 者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形 式 ; ( 二 ) 有 符 合 规 定 的 经 营 范 围 ;

6 ( 三 ) 注 册 资 本 或 者 出 资 不 低 于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且 必 须 为 实 缴 货 币 资 本 ; ( 四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或 者 合 伙 企 业 合 伙 人 符 合 本 办 法 规 定 ; ( 五 ) 没 有 发 生 已 经 影 响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机 构 正 常 运 作 的 重 大 变 更 事 项, 或 者 诉 讼 仲 裁 等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 ( 六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熟 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并 具 备 从 事 基 金 业 务 2 年 以 上 或 者 在 其 他 金 融 相 关 机 构 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 七 )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10 人 第 十 六 条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形 式 设 立 的, 其 股 东 可 以 是 企 业 法 人 或 者 自 然 人 企 业 法 人 参 股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 一 ) 持 续 经 营 3 个 以 上 完 整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运 作 规 范 稳 定 ; ( 二 ) 最 近 3 年 没 有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 ( 三 ) 最 近 3 年 没 有 受 到 金 融 监 管 行 业 监 管 工 商 税 务 等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罚 ; ( 四 ) 最 近 3 年 在 自 律 管 理 商 业 银 行 等 机 构 无 不 良 记 录 ; ( 五 ) 没 有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正 在 被 监 管 机 构 调 查 或 者 正 处 于 整 改 期 间 自 然 人 参 股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 一 ) 有 从 事 证 券 基 金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业 务 10 年 以 上 或 者 证 券 基 金 业 务 部 门 管 理 5 年 以 上 或 者 担 任 证 券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 二 ) 最 近 3 年 没 有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 ( 三 ) 最 近 3 年 没 有 受 到 金 融 监 管 行 业 监 管 工 商 税 务 等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罚 ; ( 四 ) 在 自 律 管 理 商 业 银 行 等 机 构 无 不 良 记 录 ; ( 五 ) 无 到 期 未 清 偿 的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 ( 六 ) 最 近 3 年 无 其 他 重 大 不 良 诚 信 记 录 第 十 七 条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以 合 伙 企 业 形 式 设 立 的, 其 合 伙 人 应 当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 一 ) 有 从 事 证 券 基 金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业 务 10 年 以 上 或 者 证 券 基 金 业 务 部 门 管 理 5

7 年 以 上 或 者 担 任 证 券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 二 ) 最 近 3 年 没 有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 ( 三 ) 最 近 3 年 没 有 受 到 金 融 监 管 工 商 税 务 等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罚 ; ( 四 ) 在 自 律 管 理 商 业 银 行 等 机 构 无 不 良 记 录 ; ( 五 ) 无 到 期 未 清 偿 的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 ( 六 ) 最 近 3 年 无 其 他 重 大 不 良 诚 信 记 录 第 十 八 条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申 请 期 间 申 请 材 料 涉 及 的 事 项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申 请 人 应 当 自 变 化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所 在 地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提 交 更 新 材 料 第 十 九 条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依 照 行 政 许 可 法 的 规 定, 受 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注 册 申 请, 并 进 行 审 查, 作 出 注 册 或 不 予 注 册 的 决 定 第 二 十 条 依 法 必 须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的, 申 请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批 准 文 件 后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第 二 十 一 条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申 请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的,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内 部 控 制 完 善, 经 营 稳 定, 有 较 强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能 有 效 控 制 分 支 机 构 风 险 ; ( 二 ) 最 近 1 年 内 没 有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刑 事 处 罚 ; ( 三 ) 没 有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正 在 被 监 管 机 构 调 查, 或 者 正 处 于 整 改 期 间 ; ( 四 ) 拟 设 立 的 分 支 机 构 有 符 合 规 定 的 办 公 场 所 业 务 人 员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和 与 业 务 有 关 的 其 他 设 施 ; ( 五 ) 拟 设 立 的 分 支 机 构 有 明 确 的 职 责 和 完 善 的 管 理 制 度 ; ( 六 ) 拟 设 立 的 分 支 机 构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少 于 2 人 ; ( 七 )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申 请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时 已 经 设 立 的 分 支 机 构, 应 当 符 合 上 述 条 件 第 二 十 二 条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变 更 经 营 范 围 注 册 资 本 或 者 出 资 股 东 或 者 合 伙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应 当 在 变 更 前 将 变 更 方 案 报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备 案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经 营 期 间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少 于 10 人 或 者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期 间 取 得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少 于 2 人 的, 应 当 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8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报 告, 并 于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人 员 调 整 至 规 定 要 求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按 照 前 款 规 定 备 案 后,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根 据 本 办 法 第 十 五 条 第 十 六 条 第 十 七 条 第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进 行 持 续 动 态 监 管 对 于 不 符 合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资 质 条 件 的 机 构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未 予 改 正 的, 取 消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第 二 十 三 条 取 得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将 机 构 基 本 信 息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并 予 以 定 期 更 新 第 二 十 四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合 并 分 立,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按 下 述 原 则 管 理 : ( 一 )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新 设 合 并 的, 新 公 司 应 当 根 据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向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所 在 地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进 行 注 册, 在 新 公 司 未 完 成 注 册 前, 合 并 方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部 分 终 止, 新 公 司 6 个 月 内 仍 未 完 成 注 册 的, 合 并 方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终 止 ; ( 二 )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吸 收 合 并 且 存 续 方 不 具 备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存 续 方 应 当 根 据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向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所 在 地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进 行 注 册, 在 存 续 方 完 成 注 册 前, 被 合 并 方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部 分 终 止, 存 续 方 6 个 月 内 仍 未 完 成 注 册 的, 被 合 并 方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终 止 ; ( 三 )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吸 收 合 并 且 被 合 并 方 不 具 备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在 被 合 并 方 分 支 机 构 ( 网 点 ) 符 合 基 金 销 售 规 范 要 求 后, 按 本 办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二 十 三 条 的 要 求 备 案, 同 时 按 照 基 金 销 售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相 关 要 求 将 系 统 整 合 报 告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 四 )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吸 收 合 并, 合 并 方 和 被 合 并 方 均 具 备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合 并 方 应 当 按 照 基 金 销 售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相 关 要 求 将 系 统 整 合 报 告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 五 )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分 立 的, 新 公 司 应 当 根 据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向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所 在 地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进 行 注 册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部 分 终 止 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可 以 办 理 销 户 赎 回 转 托 管 转 出 等 业 务, 不 得 办 理 开 户 认 购 申 购 等 业 务 第 三 章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第 二 十 五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可 以 选 择 商 业 银 行 或 者 支 付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机 构 应 当 确 保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安 全 及 时 高 效 的 划 付 第 二 十 六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选 择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的 商 业 银 行 或 者 支 付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9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 ( 一 ) 有 安 全 高 效 的 办 理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的 信 息 系 统 该 信 息 系 统 应 当 具 有 合 法 的 知 识 产 权, 且 与 合 作 机 构 及 监 管 机 构 完 成 联 网 测 试, 测 试 结 果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 ( 二 ) 制 订 了 有 效 的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 ( 三 )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第 二 十 七 条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的 商 业 银 行 除 应 当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二 十 六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具 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商 业 银 行 为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提 供 支 付 结 算 服 务 的, 应 当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从 事 支 付 结 算 服 务 的 价 格 收 取 相 关 费 用 商 业 银 行 收 取 超 出 支 付 结 算 服 务 费 用 的, 应 当 与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签 订 销 售 协 议, 并 提 供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服 务, 履 行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责 任 第 二 十 八 条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的 支 付 机 构 除 应 当 具 备 本 办 法 第 二 十 六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外, 还 应 当 取 得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颁 发 的 支 付 业 务 许 可 证, 且 公 司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账 户 应 当 与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账 户 有 效 隔 离 第 二 十 九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机 构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可 以 在 具 备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商 业 银 行 或 者 从 事 客 户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存 管 的 指 定 商 业 银 行 开 立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专 用 账 户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机 构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开 立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专 用 账 户 时, 应 当 就 账 户 性 质 账 户 功 能 账 户 使 用 的 具 体 内 容 监 督 方 式 账 户 异 常 处 理 等 事 项 以 监 督 协 议 的 形 式 与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监 督 机 构 做 出 约 定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专 用 账 户 是 指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机 构 或 者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用 于 归 集 暂 存 划 转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的 专 用 账 户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监 督 机 构 是 指 在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流 转 过 程 中, 对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机 构 开 立 使 用 销 售 账 户 的 行 为 和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划 转 流 程 承 担 监 督 职 责 的 商 业 银 行 或 者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第 三 十 条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专 用 账 户 的 启 用 变 更 和 撤 销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账 户 开 立 人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备 案 第 三 十 一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以 基 金 投 资 人 的 结 算 账 户 作 为 其 申 购 资 金 的 银 行 账 户 第 四 章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10 第 三 十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是 指 为 推 介 基 金 向 公 众 分 发 或 者 公 布, 使 公 众 可 以 普 遍 获 得 的 书 面 电 子 或 者 其 他 介 质 的 信 息, 包 括 : ( 一 ) 公 开 出 版 资 料 ; ( 二 ) 宣 传 单 手 册 信 函 传 真 非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上 刊 发 的 与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的 公 告 等 面 向 公 众 的 宣 传 资 料 ; ( 三 ) 海 报 户 外 广 告 ; ( 四 ) 电 视 电 影 广 播 互 联 网 资 料 公 共 网 站 链 接 广 告 短 信 及 其 他 音 像 通 讯 资 料 ; ( 五 )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材 料 第 三 十 三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应 当 事 先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督 察 长 检 查, 出 具 合 规 意 见 书, 并 自 向 公 众 分 发 或 者 发 布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报 主 要 经 营 活 动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备 案 其 他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的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应 当 事 先 经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和 合 规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检 查, 出 具 合 规 意 见 书, 并 自 向 公 众 分 发 或 者 发 布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报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机 构 备 案 第 三 十 四 条 制 作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对 其 内 容 负 责, 保 证 其 内 容 的 合 规 性, 并 确 保 向 公 众 分 发 公 布 的 材 料 与 备 案 的 材 料 一 致 第 三 十 五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必 须 真 实 准 确, 与 基 金 合 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相 符, 不 得 有 下 列 情 形 : ( 一 )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 二 ) 预 测 基 金 的 证 券 投 资 业 绩 ; ( 三 ) 违 规 承 诺 收 益 或 者 承 担 损 失 ; ( 四 ) 诋 毁 其 他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或 者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或 者 其 他 基 金 管 理 人 募 集 或 者 管 理 的 基 金 ; ( 五 ) 夸 大 或 者 片 面 宣 传 基 金, 违 规 使 用 安 全 保 证 承 诺 保 险 避 险 有 保 障 高 收 益 无 风 险 等 可 能 使 投 资 人 认 为 没 有 风 险 的 或 者 片 面 强 调 集 中 营 销 时 间 限 制 的 表 述 ; ( 六 ) 登 载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推 荐 性 文 字 ; ( 七 )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11 第 三 十 六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可 以 登 载 该 基 金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但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不 足 6 个 月 的 除 外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登 载 过 往 业 绩 的, 应 当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 一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6 个 月 以 上 但 不 满 1 年 的, 应 当 登 载 从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计 算 的 业 绩 ; ( 二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1 年 以 上 但 不 满 10 年 的, 应 当 登 载 自 合 同 生 效 当 年 开 始 所 有 完 整 会 计 年 度 的 业 绩,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公 布 日 在 下 半 年 的, 还 应 当 登 载 当 年 上 半 年 度 的 业 绩 ; ( 三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10 年 以 上 的, 应 当 登 载 最 近 10 个 完 整 会 计 年 度 的 业 绩 ; ( 四 ) 业 绩 登 载 期 间 基 金 合 同 中 投 资 目 标 投 资 范 围 和 投 资 策 略 发 生 改 变 的, 应 当 予 以 特 别 说 明 第 三 十 七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登 载 该 基 金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应 当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 一 )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或 者 行 业 公 认 的 准 则 计 算 基 金 的 业 绩 表 现 数 据 ; ( 二 ) 引 用 的 统 计 数 据 和 资 料 应 当 真 实 准 确, 并 注 明 出 处, 不 得 引 用 未 经 核 实 尚 未 发 生 或 者 模 拟 的 数 据 ; 对 于 推 介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等 需 要 模 拟 历 史 业 绩 的, 应 当 采 用 我 国 证 券 市 场 或 者 境 外 成 熟 证 券 市 场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指 数, 对 其 过 往 足 够 长 时 间 的 实 际 收 益 率 进 行 模 拟, 同 时 注 明 相 应 的 复 合 年 平 均 收 益 率 ; 此 外, 还 应 当 说 明 模 拟 数 据 的 来 源 模 拟 方 法 及 主 要 计 算 公 式, 并 进 行 相 应 的 风 险 提 示 ; ( 三 ) 真 实 准 确 合 理 地 表 述 基 金 业 绩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水 平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数 据 应 当 经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或 者 摘 取 自 基 金 定 期 报 告 第 三 十 八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登 载 基 金 过 往 业 绩 的, 应 当 特 别 声 明,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第 三 十 九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对 不 同 基 金 的 业 绩 进 行 比 较 的, 应 当 使 用 可 比 的 数 据 来 源 统 计 方 法 和 比 较 期 间, 并 且 有 关 数 据 来 源 统 计 方 法 应 当 公 平 准 确, 具 有 关 联 性 第 四 十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附 有 统 计 图 表 的, 应 当 清 晰 准 确 第 四 十 一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提 及 基 金 评 价 机 构 评 价 结 果 的, 应 当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基 金 评 价 结 果 引 用 的 相 关 规 范, 并 应 当 列 明 基 金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及 评 价 日 期

12 第 四 十 二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登 载 基 金 管 理 人 股 东 背 景 时, 应 当 特 别 声 明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股 东 之 间 实 行 业 务 隔 离 制 度, 股 东 并 不 直 接 参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投 资 运 作 第 四 十 三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中 推 介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应 当 提 示 基 金 投 资 人, 购 买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并 不 等 于 将 资 金 作 为 存 款 存 放 在 银 行 或 者 存 款 类 金 融 机 构, 基 金 管 理 人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第 四 十 四 条 基 金 宣 传 材 料 中 推 介 保 本 基 金 的, 应 当 充 分 揭 示 保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说 明 投 资 者 投 资 于 保 本 基 金 并 不 等 于 将 资 金 作 为 存 款 存 放 在 银 行 或 者 存 款 类 金 融 机 构, 并 说 明 保 本 基 金 在 极 端 情 况 下 仍 然 存 在 本 金 损 失 的 风 险 保 本 基 金 在 保 本 期 间 开 放 申 购 的, 应 当 在 相 关 业 务 公 告 以 及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中 说 明 开 放 申 购 期 间, 投 资 者 的 申 购 金 额 是 否 保 本 第 四 十 五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应 当 含 有 明 确 醒 目 的 风 险 提 示 和 警 示 性 文 字, 以 提 醒 投 资 人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仔 细 阅 读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了 解 基 金 的 具 体 情 况 有 足 够 平 面 空 间 的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应 当 在 材 料 中 加 入 具 有 符 合 规 定 的 必 备 内 容 的 风 险 提 示 函 电 视 电 影 互 联 网 资 料 公 共 网 站 链 接 形 式 的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应 当 包 括 为 时 至 少 5 秒 钟 的 影 像 显 示, 提 示 投 资 人 注 意 风 险 并 参 考 该 基 金 的 销 售 文 件 电 台 广 播 应 当 以 旁 白 形 式 表 达 上 述 内 容 第 四 十 六 条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含 有 基 金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内 容 的, 应 当 特 别 声 明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核 准 并 不 代 表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该 基 金 的 风 险 和 收 益 做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推 荐 或 者 保 证 第 五 章 基 金 销 售 费 用 第 四 十 七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基 金 合 同 招 募 说 明 书 或 者 公 告 中 载 明 收 取 销 售 费 用 的 项 目 条 件 和 方 式,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或 者 公 告 中 载 明 费 率 标 准 及 费 用 计 算 方 法 第 四 十 八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办 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可 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和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约 定 向 投 资 人 收 取 认 购 费 申 购 费 赎 回 费 转 换 费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等 费 用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收 取 基 金 销 售 费 用 的, 应 当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基 金 销 售 费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第 四 十 九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为 基 金 投 资 人 提 供 增 值 服 务 的, 可 以 向 基 金 投 资 人 收 取 增 值 服 务 费 增 值 服 务 是 指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在 销 售 基 金 产 品 的 过 程 中, 在 确 保 遵 守 基 金 和 相 关 产 品 销 售 适 用 性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向 投 资 人 提 供 的 除 法 定 或 者 基 金 合 同 招 募 说 明 书 约 定 服 务 以 外 的 附 加 服 务

13 第 五 十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收 取 增 值 服 务 费 的,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 一 ) 遵 循 合 理 公 开 质 价 相 符 的 定 价 原 则 ; ( 二 ) 所 有 开 办 增 值 服 务 的 营 业 网 点 应 当 公 示 增 值 服 务 的 内 容 ; ( 三 ) 统 一 印 制 服 务 协 议, 明 确 增 值 服 务 的 内 容 方 式 收 费 标 准 期 限 及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等 ; ( 四 ) 基 金 投 资 人 应 当 享 有 自 主 选 择 增 值 服 务 的 权 利, 选 择 接 受 增 值 服 务 的 基 金 投 资 人 应 当 在 服 务 协 议 上 签 字 确 认 ; ( 五 ) 增 值 服 务 费 应 当 单 独 缴 纳, 不 应 从 申 购 ( 认 购 ) 资 金 中 扣 除 ; ( 六 ) 提 供 增 值 服 务 和 签 订 服 务 协 议 的 主 体 应 当 是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任 何 销 售 人 员 不 得 私 自 收 取 增 值 服 务 费 ; ( 七 )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提 供 增 值 服 务 并 以 此 向 投 资 人 收 取 增 值 服 务 费 的, 应 当 将 统 一 印 制 的 服 务 协 议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第 五 十 一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可 以 在 基 金 销 售 协 议 中 约 定 依 据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销 售 基 金 的 保 有 量 提 取 一 定 比 例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用 以 向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支 付 客 户 服 务 及 销 售 活 动 中 产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收 取 客 户 维 护 费 的, 应 当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基 金 销 售 费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第 五 十 二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在 基 金 销 售 协 议 或 者 其 补 充 协 议 中 约 定, 双 方 在 申 购 ( 认 购 ) 费 赎 回 费 销 售 服 务 费 等 销 售 费 用 的 分 成 比 例, 并 据 此 就 各 自 实 际 取 得 的 销 售 费 用 确 认 基 金 销 售 收 入, 如 实 核 算 记 账, 依 法 纳 税 第 五 十 三 条 基 金 业 协 会 可 以 在 自 律 规 则 中 规 定 基 金 销 售 费 用 的 最 低 标 准 第 六 章 销 售 业 务 规 范 第 五 十 四 条 办 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或 者 办 理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业 务, 并 向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收 取 以 基 金 交 易 ( 含 开 户 ) 为 基 础 的 相 关 佣 金 的 机 构 应 当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进 行 注 册 或 者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未 经 注 册 并 取 得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或 者 未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机 构, 不 得 办 理 基 金 的 销 售 或 者 相 关 业 务 任 何 个 人 不 得 以 个 人 名 义 办 理 基 金 的 销 售 或 者 相 关 业 务

14 第 五 十 五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并 有 效 执 行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制 度, 加 强 对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合 规 运 作 的 检 查 和 监 督, 确 保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执 行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关 要 求 第 五 十 六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确 保 基 金 销 售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安 全 高 效 运 行, 且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有 关 要 求 第 五 十 七 条 未 经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聘 任, 任 何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中 国 证 监 会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宣 传 推 介 基 金 的 人 员 基 金 销 售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运 营 维 护 人 员 等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人 员 应 当 取 得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并 有 效 执 行 基 金 销 售 人 员 的 持 续 培 训 制 度, 加 强 对 基 金 销 售 人 员 行 为 规 范 的 检 查 和 监 督 第 五 十 八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完 善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账 户 和 资 金 账 户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资 金 的 存 取 程 序 和 授 权 审 批 制 度 第 五 十 九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在 销 售 基 金 和 相 关 产 品 的 过 程 中, 应 当 坚 持 投 资 人 利 益 优 先 原 则, 注 重 根 据 投 资 人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销 售 不 同 风 险 等 级 的 产 品, 把 合 适 的 产 品 销 售 给 合 适 的 基 金 投 资 人 第 六 十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基 金 销 售 适 用 性 管 理 制 度,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进 行 审 慎 调 查 的 方 式 和 方 法 ; ( 二 ) 对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等 级 进 行 设 置 对 基 金 产 品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的 方 式 和 方 法 ; ( 三 ) 对 基 金 投 资 人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进 行 调 查 和 评 价 的 方 式 和 方 法 ; ( 四 ) 对 基 金 产 品 和 基 金 投 资 人 进 行 匹 配 的 方 法 第 六 十 一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所 使 用 的 基 金 产 品 风 险 评 价 方 法 及 其 说 明 应 当 向 基 金 投 资 人 公 开 第 六 十 二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选 择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时 应 当 对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进 行 审 慎 调 查,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选 择 销 售 基 金 产 品 应 当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进 行 审 慎 调 查 第 六 十 三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加 强 投 资 者 教 育, 引 导 投 资 者 充 分 认 识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特 征, 保 障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第 六 十 四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办 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时 应 当 根 据 反 洗 钱 法 规 相 关 要 求 识 别 客 户 身 份, 核 对 客 户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登 记 客 户 身 份 基 本 信 息, 确 保 基 金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与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中 记 载 的 名 称 一 致, 并 留 存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的 复 印 件 或 者 影 印 件

15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销 售 基 金 产 品 时 委 托 其 他 机 构 进 行 客 户 身 份 识 别 的, 应 当 通 过 合 同 协 议 或 者 其 他 书 面 文 件, 明 确 双 方 在 客 户 身 份 识 别 客 户 身 份 资 料 和 交 易 记 录 保 存 与 信 息 交 换 大 额 交 易 和 可 疑 交 易 报 告 等 方 面 的 反 洗 钱 职 责 和 程 序 第 六 十 五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妥 善 保 管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开 户 资 料 和 与 销 售 业 务 有 关 的 其 他 资 料 客 户 身 份 资 料 自 业 务 关 系 结 束 当 年 计 起 至 少 保 存 15 年, 与 销 售 业 务 有 关 的 其 他 资 料 自 业 务 发 生 当 年 计 起 至 少 保 存 15 年 第 六 十 六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办 理 基 金 的 销 售 业 务, 应 当 由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签 订 书 面 销 售 协 议,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并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销 售 费 用 分 配 的 比 例 和 方 式 ; ( 二 ) 基 金 持 有 人 联 系 方 式 等 客 户 资 料 的 保 存 方 式 ; ( 三 ) 对 基 金 持 有 人 的 持 续 服 务 责 任 ; ( 四 ) 反 洗 钱 义 务 履 行 及 责 任 划 分 ; ( 五 ) 基 金 销 售 信 息 交 换 及 资 金 交 收 权 利 义 务 未 经 签 订 书 面 销 售 协 议,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不 得 办 理 基 金 的 销 售 第 六 十 七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证 明 文 件 置 备 于 基 金 销 售 网 点 的 显 著 位 置 或 者 在 其 网 站 予 以 公 示 第 六 十 八 条 基 金 募 集 申 请 在 完 成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注 册 前,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不 得 办 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不 得 向 公 众 分 发 公 布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或 者 发 售 基 金 份 额 第 六 十 九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选 择 合 作 的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机 构 应 当 符 合 监 管 部 门 的 资 质 要 求, 并 建 立 完 善 的 合 作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机 构 选 择 标 准 和 业 务 流 程, 充 分 评 估 相 关 风 险,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第 七 十 条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是 指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的 登 记 过 户 存 管 和 结 算 等 业 务 的 机 构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可 办 理 投 资 人 基 金 账 户 的 建 立 和 管 理 基 金 份 额 注 册 登 记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确 认 清 算 和 结 算 代 理 发 放 红 利 建 立 并 保 管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名 册 等 业 务 第 七 十 一 条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应 当 确 保 基 金 份 额 的 登 记 过 户 存 管 和 结 算 业 务 处 理 安 全 准 确 及 时 高 效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 一 ) 建 立 并 管 理 投 资 人 基 金 份 额 账 户 ; ( 二 ) 负 责 基 金 份 额 的 登 记 ;

16 ( 三 ) 基 金 交 易 确 认 ; ( 四 ) 代 理 发 放 红 利 ; ( 五 ) 建 立 并 保 管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名 册 ; ( 六 ) 登 记 代 理 协 议 规 定 的 其 他 职 责 第 七 十 二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变 更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的, 应 当 在 变 更 前 将 变 更 方 案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第 七 十 三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应 当 通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技 术 平 台 进 行 数 据 交 换, 并 完 成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数 据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机 构 的 集 中 备 份 存 储 数 据 交 换 应 当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范 第 七 十 四 条 开 放 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销 售 协 议 的 约 定,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赎 回, 不 得 擅 自 停 止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的 发 售 或 者 拒 绝 接 受 投 资 人 的 申 购 赎 回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人 暂 停 或 者 开 放 申 购 赎 回 等 业 务 的, 应 当 在 公 告 中 说 明 具 体 原 因 和 依 据 第 七 十 五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不 得 在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之 外 的 日 期 或 者 时 间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赎 回 或 者 转 换 投 资 人 在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之 外 的 日 期 和 时 间 提 出 申 购 赎 回 或 者 转 换 申 请 的, 作 为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交 易 处 理, 其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为 下 次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赎 回 时 间 所 在 开 放 日 的 价 格 第 七 十 六 条 投 资 人 申 购 基 金 份 额 时, 必 须 全 额 交 付 申 购 款 项,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特 殊 基 金 品 种 除 外 ; 投 资 人 按 规 定 提 交 申 购 申 请 并 全 额 交 付 款 项 的, 申 购 申 请 即 为 成 立 ; 申 购 申 请 是 否 生 效 以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机 构 确 认 为 准 第 七 十 七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提 供 有 效 途 径 供 基 金 投 资 人 查 询 基 金 合 同 招 募 说 明 书 等 基 金 销 售 文 件 第 七 十 八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招 募 说 明 书 和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协 议 的 约 定 向 投 资 人 收 取 销 售 费 用, 并 如 实 核 算 记 账 ; 未 经 基 金 合 同 招 募 说 明 书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协 议 约 定, 不 得 向 投 资 人 收 取 额 外 费 用 ; 未 经 招 募 说 明 书 载 明 并 公 告, 不 得 对 不 同 投 资 人 适 用 不 同 费 率 第 七 十 九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及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机 构 应 当 依 法 为 投 资 人 保 守 秘 密 第 八 十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和 基 金 销 售 相 关 机 构 通 过 互 联 网 开 展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的, 应 当 报

17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网 络 内 容 服 务 商 备 案, 其 信 息 系 统 应 当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的 有 关 要 求, 并 在 向 投 资 人 开 通 前 将 基 金 销 售 网 站 地 址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第 八 十 一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公 开 发 售 以 基 金 为 投 资 标 的 的 理 财 产 品 等 活 动 的 管 理 规 定, 由 中 国 证 监 会 另 行 规 定 第 八 十 二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不 得 有 下 列 情 形 : ( 一 ) 以 排 挤 竞 争 对 手 为 目 的, 压 低 基 金 的 收 费 水 平 ; ( 二 ) 采 取 抽 奖 回 扣 或 者 送 实 物 保 险 基 金 份 额 等 方 式 销 售 基 金 ; ( 三 ) 以 低 于 成 本 的 销 售 费 用 销 售 基 金 ; ( 四 ) 承 诺 利 用 基 金 资 产 进 行 利 益 输 送 ; ( 五 ) 进 行 预 约 认 购 或 者 预 约 申 购 (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除 外 ), 未 按 规 定 公 告 擅 自 变 更 基 金 的 发 售 日 期 ; ( 六 ) 挪 用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 ( 七 ) 本 办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 ( 八 )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禁 止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七 章 监 督 管 理 和 法 律 责 任 第 八 十 三 条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自 与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签 订 销 售 协 议 之 日 起 7 日 内, 将 销 售 协 议 报 送 其 主 要 经 营 活 动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第 八 十 四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相 关 人 员 的 离 任 审 计 或 者 离 任 审 查 制 度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的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离 任 或 者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退 伙 的, 应 当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进 行 审 计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的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保 险 代 理 公 司 和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部 门 负 责 人 离 任 的, 应 当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进 行 审 查 第 八 十 五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负 责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监 察 稽 核 人 员 应 当 及 时 检 查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合 法 合 规 情 况, 并 于 年 度 结 束 一 个 季 度 内 完 成 上 年 度 监 察 稽 核 报 告, 予 以 存 档 备 查 第 八 十 六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要 求 履 行 信 息 报 送 义 务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对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的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或 者 不 定 期 检 查,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应 当 予 以 配 合

18 第 八 十 七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违 反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可 以 责 令 改 正, 出 具 警 示 函 暂 停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可 以 采 取 监 管 谈 话 出 具 警 示 函 暂 停 履 行 职 务 认 定 为 不 适 宜 担 任 相 关 职 务 者 等 行 政 监 管 措 施 第 八 十 八 条 商 业 银 行 证 券 公 司 期 货 公 司 保 险 机 构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独 立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机 构 进 行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注 册 时,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不 予 接 受 ; 已 经 接 受 的, 不 予 注 册, 并 处 以 警 告 第 八 十 九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将 依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对 相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进 行 处 罚 未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注 册 或 认 定, 擅 自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 未 向 投 资 人 充 分 揭 示 投 资 风 险 并 误 导 其 购 买 与 其 风 险 承 担 能 力 不 相 当 的 基 金 产 品 ; 挪 用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或 者 基 金 份 额 的 ; 未 建 立 应 急 等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和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或 者 泄 露 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相 关 的 非 公 开 信 息 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存 在 上 述 情 形, 情 节 严 重 的, 责 令 暂 停 或 者 终 止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移 送 司 法 机 构,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第 九 十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责 令 改 正, 单 处 或 者 并 处 警 告 三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单 处 或 者 并 处 警 告 三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 一 )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与 未 取 得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资 质 认 定 的 机 构 或 者 个 人 合 作, 开 办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 ( 二 ) 未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二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开 立 与 基 金 销 售 有 关 的 账 户 ; ( 三 ) 未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三 十 四 条 的 规 定 使 用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 ( 四 )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允 许 未 经 聘 任 的 人 员 销 售 基 金 或 者 未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人 员 宣 传 推 介 基 金 ; ( 五 ) 未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六 十 六 条 的 规 定 签 订 书 面 销 售 协 议 ; ( 六 )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六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擅 自 向 公 众 分 发 公 布 基 金 宣 传 推 介 材 料 ; ( 七 )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七 十 四 条 的 规 定, 擅 自 停 止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或 者 拒 绝 投 资 人 的 申 购 赎 回 ;

19 ( 八 )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七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确 定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 ( 九 ) 未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七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收 取 销 售 费 用 并 核 算 记 账 ; ( 十 ) 从 事 本 办 法 第 八 十 二 条 规 定 禁 止 的 行 为 ; ( 十 一 ) 未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八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进 行 自 查, 并 编 制 监 察 稽 核 报 告 ; ( 十 二 ) 未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的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报 送 义 务 或 者 配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存 在 上 述 情 形, 情 节 严 重 的, 责 令 暂 停 或 者 终 止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移 送 司 法 机 构,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第 九 十 一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获 得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后 1 年 内 未 开 展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将 终 止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第 九 十 二 条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被 责 令 暂 停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暂 停 期 间 不 得 从 事 下 列 活 动 : ( 一 ) 签 订 新 的 销 售 协 议 ; ( 二 ) 宣 传 推 介 基 金 ; ( 三 ) 发 售 基 金 份 额 ; ( 四 )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被 责 令 终 止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应 当 停 止 基 金 销 售 活 动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被 责 令 暂 停 或 者 终 止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配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中 介 机 构 妥 善 处 理 有 关 投 资 人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赎 回 转 托 管 等 业 务, 并 可 按 照 销 售 协 议 的 约 定, 依 法 要 求 销 售 机 构 赔 偿 有 关 损 失 第 九 十 三 条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机 构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活 动,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将 依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对 相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进 行 处 罚 未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擅 自 开 办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的 ; 未 按 照 规 定 划 付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的 ; 挪 用 基 金 销 售 结 算 资 金 或 者 基 金 份 额 的 ; ( 四 ) 未 建 立 应 急 等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和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或 者 泄 露 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相 关 的 非 公 开 信 息 的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机 构 存 在 上 述 情 形, 情 节 严 重 的, 责 令 暂 停 或 者 终 止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20 算 业 务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移 送 司 法 机 构,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第 九 十 四 条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机 构 被 暂 停 或 者 终 止 基 金 销 售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和 监 督 机 构 应 当 配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中 介 机 构 妥 善 处 理 有 关 投 资 人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赎 回 转 托 管 等 业 务, 并 可 按 相 关 协 议 的 约 定, 依 法 追 偿 有 关 损 失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九 十 五 条 本 办 法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2011 年 6 月 9 日 发 布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证 监 会 令 第 72 号 ) 同 时 废 止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在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增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代 销 业 务 及 开 办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业 务 和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的 公 告 根 据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 与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第 七 条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应 当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 ( 一 ) 对 拟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拟 任 人 )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的

第 七 条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应 当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 ( 一 ) 对 拟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拟 任 人 )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管 理, 保 护 投 资 人 及 相 关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More informatio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126 号 文 核 准,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联 电 子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非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解 读 一 什 么 是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又 称 信 用 交 易, 是 指 投 资 者 向 具 有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资 格 的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物, 借 入 资 金 买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或 借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并 卖 出 的 行 为 与 现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54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08-001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08-001 证 券 代 码 :600271 证 券 简 称 : 航 天 信 息 编 号 :2015-064 证 券 代 码 :110031 证 券 简 称 : 航 信 转 债 航 天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航 信 转 债 开 始 转 股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中 的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20080527a.doc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20080527a.doc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大 宗 交 易 系 统 专 场 业 务 办 理 指 南 ( 试 行 ) 发 文 机 关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文 时 间 :2008-05-27 目 录 一 专 场 业 务 概 述... 2 二 业 务 类 型... 3 三 参 与 者 及 其 作 用... 4 四 资 格 管 理... 6 五 大 宗 股 份 出 售 业 务 的 办 理 流 程... 10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股 票 代 码 :600094 900940 股 票 简 称 : 大 名 城 大 名 城 B 编 号 :2014-066 上 海 大 名 城 企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新 华 积 极 价 值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通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并 参 与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优 惠 活 动 的 公 告 公 告 送 出 日 期 :2016-3-18 一 公 告 内 容 为 答 谢 广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 2013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证 券 代 码 :300015 证 券 简 称 : 爱 尔 眼 科 编 号 :2013-047 爱 尔 眼 科 医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预 留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鉴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代码:000936 证 券 代 码 :000936 证 券 简 称 : 华 西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2016-031 江 苏 华 西 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五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C6ECCFC2BBF9BDF0D0C2D4F6C9CFBAA3CCECCCECBBF9BDF0CFFACADBD3D0CFDEB9ABCBBECEAAB4FACFFABBFAB9B9B2A2B2CED3EBC9CFBAA3CCECCCECBBF9BDF0CFFACADBD3D0CFDE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C6ECCFC2BBF9BDF0D0C2D4F6C9CFBAA3CCECCCECBBF9BDF0CFFACADBD3D0CFDEB9ABCBBECEAAB4FACFFABBFAB9B9B2A2B2CED3EBC9CFBAA3CCECCCECBBF9BDF0CFFACADBD3D0CFDEB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 金 新 增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为 代 销 机 构 并 参 与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的 公 告 根 据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 与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More informatio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More information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报 告 必 须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度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 二 )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 ; ( 三 ) 最 近 一 年 的 股 本 变 动 情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报 告 必 须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度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 二 )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 ; ( 三 ) 最 近 一 年 的 股 本 变 动 情 上 海 阀 门 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上 海 阀 门 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工 作, 保 护 公 司 股 东 债 权 人 及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规 范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行 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 关 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设 立 及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申 请 有 关 事 宜 的 问 答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国 务 院 关 于 管 理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函 [2013]132 号 ) 及 相 关 规 定, 针 对 业 界 关 心 的 基 金 管 理 公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07 年 6 月 27 日 实 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2012 年 5 月 31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 第 三 次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管 理, 保 护 期 货 交 易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海 润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京 昆 仑 万 维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 国 北 京 电 话 :010-62159696; 传 真 :010-88381869 二 〇 一 五 年 一 月 北 京 市 海 润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京 昆 仑 万 维

More information

gongGaoMingCheng

gongGaoMingCheng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在 上 海 中 正 达 广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放 转 换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的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5 月 6 日 第 1 页 共 7 页 1 基 本 信 息 基 金 名 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双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优 加 生

More information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订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部 分 条 款 的 公 告 为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根 据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原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约 定, 博 时 基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2015-026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2015-026 证 券 代 码 :600221 900945 股 票 简 称 : 海 南 航 空 海 航 B 股 编 号 : 临 2015-027 海 南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A4C8AFB9ABCBBEBFCDBBA7D7CAB2FAB9DCC0EDD2B5CEF1CAD4D0D0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A4C8AFB9ABCBBEBFCDBBA7D7CAB2FAB9DCC0EDD2B5CEF1CAD4D0D0B0ECB7A8>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试 行 办 法 (2003 年 12 月 18 日 证 监 会 令 第 17 号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活 动,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证 券 市 场 秩 序, 根 据 证 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More information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证 券 公 司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活 动, 完 善 证 券 交 易 机 制, 防 范 证 券 公 司 的 风 险, 保 护 证 券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促 进 证 券 市 场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证 券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 东 海 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存 储 及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证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四 川 久 远 银 海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2015 年 修 订 ) ( 深 证 上 [2015]65 号 ) 及 相 关 格 式 指 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More information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之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1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902 13.10B 2012 2013 3 20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深 圳 市 海 王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公 司 依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的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汇 总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9DCC0EDB9ABCBBE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9DCC0EDB9ABCBBE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令 ( 第 22 号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04 年 6 月 29 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第 98 次 主 席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并 于 2004 年 8 月 12 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现 予 公 布,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设 置 了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清 晰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工 作 岗 位 ; ( 七 ) 有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监 察 稽 核 风 险 控 制 等 内 部 监 控 制 度 ; ( 八 )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 六 ) 设 置 了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清 晰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工 作 岗 位 ; ( 七 ) 有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监 察 稽 核 风 险 控 制 等 内 部 监 控 制 度 ; ( 八 )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对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的 监 督 管 理,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的 行 为, 保 护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及 相 关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More information

2015-089: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5-089: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股 票 代 码 :002235 股 票 简 称 : 安 妮 股 份 编 号 :2015-089 厦 门 安 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相 关 公 告 的 更 正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More information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证 券 代 码 :000869 200869 证 券 简 称 : 张 裕 A 张 裕 B 公 告 编 号 :2016-005 烟 台 张 裕 葡 萄 酿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烟 台 张 裕 葡 萄 酿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就 提 名 王 仕 刚 为 烟 台 张 裕 葡 萄 酿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独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业 务 规 则 1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21130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doc

Microsoft Word - 20121130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doc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增 加 深 圳 众 禄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为 代 销 机 构 的 公 告 根 据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与 深 圳 众 禄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众 禄 基 金 ) 签 署 的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More information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 方 国 际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一 董 事 会 会 议 召 开 情

More information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自律规范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自律规范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规 范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和 促 进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根 据 证 券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管 理 办 法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实 施 细 则 ( 以 下 简

More information

证监发[2000] 号

证监发[2000]  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令 72 号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已 由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第 282 次 主 席 办 公 会 议 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修 订 通 过,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公 布, 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中 国 证 券 监

More information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暂行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暂行办法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制 度 暂 行 办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2003 年 10 月 15 日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行 为, 提 高 上 市 公 司 质 量 和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执 业 水 平,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证 券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制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