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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 計 畫 編 號 :99 林 發 保 -80) 委 託 單 位 : 執 行 單 位 : 計 畫 主 持 人 : 郭 育 任 共 同 主 持 人 : 劉 冠 妙 方 韻 如 計 畫 期 間 :2011 年 1 月 至 2012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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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1 一 計 畫 目 標 1 二 工 作 項 目 2 三 執 行 範 圍 2 四 執 行 成 果 3 第 二 章 人 員 專 業 成 長 5 一 召 開 工 作 會 議 暨 專 業 研 習 5 二 辦 理 海 外 參 訪 觀 摩 研 習 18 第 三 章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25 一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架 構 25 二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執 行 步 驟 26 三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內 容 26 第 四 章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發 展 49 一 各 館 策 略 發 展 流 程 49 二 專 家 現 勘 後 之 整 體 發 展 建 議 49 三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內 容 60 第 五 章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行 銷 推 廣 建 議 75 一 整 體 行 銷 構 想 75 二 研 擬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79

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目 錄 三 研 擬 規 劃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建 置 架 構 82 四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設 計 84 五 各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架 構 及 保 育 方 案 建 議 87 第 六 章 保 護 區 進 入 申 請 流 程 結 合 生 態 教 育 館 121 第 七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123 附 件 一 期 末 報 告 審 查 記 錄 及 回 覆 說 明 附 件 1 附 件 二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海 外 參 訪 心 得 手 冊 附 件 2 附 件 三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附 件 3 附 件 四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設 計 圖 附 件 4

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第 一 章 緒 論 一 計 畫 目 標 依 據 本 案 服 務 建 議 書 招 標 文 件 之 內 容, 本 計 畫 目 標 為 落 實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設 置 目 的, 以 符 合 教 育 遊 憩 研 究 的 形 式 與 機 能, 將 扮 演 林 務 局 自 然 保 護 留 區 解 說 教 育 中 心 角 色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藉 由 場 域 資 源 解 說 服 務 等 軟 硬 體 的 提 供, 達 成 正 規 教 育 系 統 ( 中 小 學 及 大 專 院 校 ) 的 生 態 教 育 與 研 究, 與 非 正 規 教 育 系 統 ( 社 區 民 眾 遊 客 及 民 間 社 團 組 織 ) 的 生 態 保 育 解 說 及 休 閒 旅 遊 等 功 能 計 畫 推 動 之 目 標 如 下 ( 一 ) 擬 定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中 程 發 展 策 略, 具 體 落 實 各 館 舍 之 功 能 依 據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整 體 策 略 規 劃, 召 開 工 作 會 議, 逐 步 擬 定 各 處 保 育 教 育 之 中 程 發 展 策 略, 並 確 立 各 館 舍 之 定 位 目 標 發 展 議 題 與 對 策, 並 逐 步 進 行 軟 硬 體 相 關 工 作 之 改 善 及 優 化, 規 劃 符 合 對 象 需 求 之 課 程 方 案, 期 能 使 大 眾 了 解 林 務 局 保 育 政 策 之 現 況 與 特 色 資 源, 並 強 化 大 眾 對 各 自 然 保 護 ( 留 ) 區 之 了 解, 有 效 落 實 自 然 保 護 區 之 解 說 教 育 功 能 ( 二 ) 強 化 相 關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提 供 優 質 專 業 之 保 育 教 育 服 務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業 務 之 推 動, 除 了 強 化 並 妥 善 應 用 現 有 的 八 處 館 舍 外, 相 關 人 員 的 素 質 更 應 持 續 提 昇 強 化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直 接 相 關 人 員, 包 括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保 育 業 務 人 員 各 館 舍 專 業 委 託 團 隊 成 員, 甚 至 是 外 部 合 作 的 社 區 團 體 等 單 位 人 員 本 計 畫 擬 藉 由 諮 詢 輔 導 團 隊 的 運 作 與 訪 視, 以 及 召 開 工 作 會 議 及 專 業 訓 練 課 程, 持 續 強 化 人 員 在 保 育 教 育 推 動 工 作 上 之 專 業 知 能 ( 三 ) 促 進 大 眾 對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之 認 識 與 支 持 為 促 進 大 眾 對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之 認 同 與 支 持, 本 計 畫 擬 配 合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整 體 策 略 規 劃, 擬 定 整 體 行 銷 策 略, 提 出 網 站 架 構 建 議, 編 製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以 供 大 眾 了 解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與 生 態 教 育 館 舍 之 共 同 方 針 與 特 色 1

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二 工 作 項 目 依 據 上 述 三 項 工 作 目 標, 本 計 畫 之 工 作 項 目 包 括 如 下 執 行 推 動 輔 導 工 作, 訂 定 發 展 策 略 擬 定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擬 訂 各 林 管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策 略, 提 出 長 程 發 展 建 議 召 開 至 少 8 場 次 的 工 作 會 議, 進 行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診 斷 及 提 出 具 體 應 改 善 的 措 施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專 業 諮 詢 與 輔 導 依 各 展 館 實 際 推 動 需 要,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策 劃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合 行 銷 構 想, 編 訂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提 出 整 體 行 銷 構 想 於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協 助 整 體 行 銷 事 宜 之 專 業 諮 詢 編 輯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1 式 ( 美 編 完 稿, 不 含 手 冊 印 製 ) 提 供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建 置 架 構 提 供 各 館 半 日 型 可 執 行 之 教 育 方 案 構 想 建 議 各 2 個 籌 劃 辦 理 生 態 教 育 展 示 場 域 之 觀 摩 訓 練 活 動 辦 理 1 場 次 之 觀 摩 訓 練 活 動 ( 不 含 參 與 人 員 之 差 旅 費 用 ) 協 助 擬 定 保 護 區 進 入 申 請 流 程 結 合 生 態 教 育 館 三 執 行 範 圍 本 計 畫 範 圍 以 林 務 局 目 前 已 設 置 之 8 處 生 態 展 示 場 域 為 主 要 執 行 範 圍, 分 別 為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員 山 森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火 炎 山 森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二 水 臺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等 處 另 外, 隨 著 本 計 畫 的 執 行, 嘉 義 處 的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訂 ) 已 進 行 初 步 規 劃, 而 屏 東 處 亦 規 劃 甲 仙 化 石 館 (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轄 管 ) 作 為 未 來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可 能 據 點, 而 東 勢 處 則 擬 以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為 主 要 訴 求, 規 劃 提 供 展 示 保 育 相 關 工 作 的 全 國 型 據 點, 雖 仍 需 與 局 進 行 相 關 研 商 工 作 2

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四 執 行 成 果 計 畫 團 隊 依 上 述 各 項 計 畫 內 容, 依 順 完 成 各 項 工 作 如 下 : 一 人 員 專 業 成 長 1. 辦 理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工 作 會 議 共 九 次 2. 辦 理 海 外 參 訪 觀 摩 研 習 二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1. 整 體 發 展 定 位 2. 短 中 程 發 展 目 標 與 長 程 發 展 遠 景 3. 各 期 發 展 計 畫 與 行 動 方 案 三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發 展 1. 各 館 定 位 及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2. 保 育 教 育 概 念 內 涵 及 課 程 方 案 建 議 四 整 體 行 銷 推 廣 建 議 1. 穩 定 基 礎 工 作 : 行 政 作 業 及 相 關 表 單 流 程 建 置 2. 加 強 大 眾 入 館 策 略 : 研 擬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內 文 並 進 行 美 術 設 計 發 展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12 寶 3. 加 強 網 路 博 物 館 之 運 用 - 建 置 網 站, 提 供 網 站 架 構 4. 加 強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 規 劃 系 統 化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辦 理 學 校 教 育 方 案 五 協 助 擬 定 保 護 區 進 入 申 請 流 程 結 合 生 態 教 育 館 3

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4

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第 二 章 人 員 專 業 成 長 本 計 畫 執 行 工 作, 在 人 員 專 業 成 長 部 份 可 以 區 分 為 兩 大 部 份 第 一 部 份 為 召 開 各 期 工 作 會 議 暨 專 業 研 習 目 標 有 三 : 一 為 了 解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現 況, 二 為 協 助 各 處 規 劃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三 則 藉 由 辦 理 工 作 會 議, 邀 請 顧 問 團 隊 成 員 及 外 部 專 家, 針 對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各 種 發 展 需 求 辦 理 專 業 研 習 及 講 座 第 二 部 份, 則 辦 理 海 外 參 訪 觀 摩 研 習 活 動, 參 訪 上 海 及 香 港 的 保 育 教 育 據 點, 進 行 實 地 訪 談 及 學 習, 共 計 參 訪 六 天 五 夜, 獲 取 海 外 重 要 的 推 動 經 驗 以 下 分 別 就 工 作 會 議 及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進 行 執 行 成 果 說 明 一 召 開 九 次 工 作 會 議 暨 專 業 研 習 本 計 畫 共 召 開 九 次 工 作 會 議 第 一 二 次 工 作 會 議 參 加 對 象 為 核 心 工 作 小 組 成 員, 主 要 研 商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定 位 角 色 功 能 等 上 位 發 展 依 據 第 三 次 至 第 六 次 工 作 會 議 則 結 合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團 隊 辦 理 研 習, 主 要 帶 領 參 與 者 了 解 計 畫 緣 由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重 點 工 作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特 色 及 團 隊 認 識, 研 商 林 務 局 及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之 發 展, 期 間 安 排 本 計 畫 顧 問 團 隊 進 行 專 業 研 習 與 講 座 分 享, 並 進 行 策 略 規 劃 實 作 演 練 第 七 及 第 八 次 工 作 會 議 中 辦 理 環 境 教 育 法 簡 介 行 銷 策 略 研 擬 以 及 海 外 參 訪 案 例 等 專 題 分 享, 並 於 第 八 次 會 議 中 邀 集 計 畫 顧 問 召 開 策 略 規 劃 檢 視 會 議, 提 出 整 體 修 正 建 議 第 九 次 參 加 人 員 則 為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承 辦 人 員, 確 認 各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內 容 與 手 冊 稿 件, 並 確 認 後 續 各 項 工 作 期 程 以 下 就 各 次 工 作 會 議 內 容 進 行 說 明 :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一 次 工 作 會 議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1 月 17 日 地 點 : 林 務 局 五 樓 會 議 室 會 議 主 席 : 保 育 組 張 弘 毅 科 長 會 議 記 錄 : 陳 至 瑩 技 士 出 席 人 員 : 郭 育 任 劉 冠 妙 方 韻 如 陳 映 婷 周 儒 盧 道 杰 賴 鵬 智 5

1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陳 維 立 李 芝 瑩 ( 如 簽 到 ) 郭 育 任 教 授 盧 道 杰 教 授 李 芝 瑩 小 姐 陳 維 立 教 授 方 韻 如 副 執 行 長 賴 鵬 智 總 經 理 張 弘 毅 科 長 周 儒 教 授 討 論 事 項 一 研 商 本 計 畫 執 行 架 構 及 工 作 期 程 之 適 宜 性 二 確 認 核 心 工 作 團 隊 組 成 及 分 工 三 研 商 核 心 工 作 團 隊 至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現 勘 行 程 及 日 期 四 林 務 局 新 設 之 管 理 站 與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關 聯 性 之 探 討 其 他 討 論 1. 國 際 上 保 護 留 區 相 關 議 題 之 關 切 重 點 2. 林 務 局 保 育 政 策 研 擬 之 重 要 性 3. 本 案 在 林 務 局 保 育 政 策 中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與 功 能 年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保 育 課 成 立 後, 應 發 揮 的 功 能 與 所 負 擔 的 權 責 5.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之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其 他 相 關 場 域 在 特 色 及 定 位 上 之 整 合 6. 本 案 策 略 規 劃 的 進 行 方 式 7. 確 認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定 位 之 向 度 依 據 8. 回 應 發 展 觀 光 條 例 裡 自 然 人 文 景 觀 區 開 放 參 觀 的 相 關 規 範 6

1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二 次 工 作 會 議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3 月 26 日 地 點 : 林 務 局 五 樓 會 議 室 會 議 主 席 : 保 育 組 張 弘 毅 科 長 會 議 記 錄 : 陳 至 瑩 技 士 出 席 人 員 : 郭 育 任 劉 冠 妙 方 韻 如 陳 映 婷 盧 道 杰 賴 鵬 智 陳 維 立 李 芝 瑩 陳 美 惠 許 毅 璿 王 順 美 羅 彥 棻 張 弘 毅 科 長 許 毅 璿 教 授 方 韻 如 副 執 行 長 羅 彥 棻 教 授 陳 美 惠 教 授 陳 維 立 教 授 郭 育 任 教 授 李 芝 瑩 小 姐 賴 鵬 智 總 經 理 王 順 美 教 授 盧 道 杰 教 授 討 論 事 項 一 確 認 生 態 教 育 館 在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系 統 內 之 定 位 與 功 能 二 確 認 後 續 各 次 工 作 會 議 的 日 期 研 習 主 題 及 主 講 人 7

1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三 次 工 作 會 議 暨 專 業 研 習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5 月 17 日 地 點 : 林 務 局 二 樓 會 議 室 目 標 : 1 了 解 計 畫 重 點 工 作 及 各 林 管 處 合 作 項 目 2 學 習 策 略 規 劃 的 原 理 與 執 行 步 驟 3 確 立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宗 旨 與 目 標 4 學 習 不 同 產 業 轉 型 發 展 的 方 法 並 加 以 轉 化 運 用 5 運 用 策 略 規 劃 方 法, 找 出 規 劃 端 與 執 行 端 之 落 差 6 建 立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人 員 之 團 隊 共 識 主 持 人 : 劉 冠 妙 計 畫 共 同 主 持 人 / 人 禾 環 境 倫 理 發 展 基 金 會 副 執 行 長 出 席 人 員 : 核 心 工 作 小 組 及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團 隊, 共 計 50 人 表 第 三 次 工 作 會 議 暨 專 業 研 習 議 程 時 間 議 程 主 持 人 暖 身 活 動 / 團 隊 認 識 背 景 資 訊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簡 介 方 法 學 學 方 法 運 用 策 略 規 劃 研 擬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策 略 背 景 資 訊 包 山 包 海 的 保 育 工 作 - 林 務 局 保 育 政 策 簡 介 休 息 / 午 餐 計 畫 共 同 主 持 人 劉 冠 妙 副 執 行 長 計 畫 主 持 人 郭 育 任 教 授 勤 益 大 學 企 管 系 邱 文 志 教 授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管 立 豪 組 長 / 張 弘 毅 科 長 借 鏡 學 習 傳 統 產 業 轉 型 觀 光 工 廠 之 成 功 要 素 黃 信 彰 老 師 團 隊 實 作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引 導 人 : 核 心 工 作 小 組 茶 敘 / 休 息 小 組 實 作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與 目 標 引 導 人 : 核 心 工 作 小 組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策 略 綜 合 整 理 下 次 工 作 會 議 及 研 習 預 告 管 立 豪 組 長 / 張 弘 毅 科 長 郭 育 任 教 授 8

1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研 習 照 片 嘉 義 處 分 享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籌 備 處 規 劃 構 想 東 勢 處 分 享 全 國 保 育 中 心 的 規 劃 構 想 邱 文 志 老 師 帶 領 策 略 規 劃 討 論 保 育 組 提 出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定 位 與 願 景 二 水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分 享 討 論 成 果 研 習 一 景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四 次 工 作 會 議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7 月 19 日 地 點 :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南 澳 工 作 站 會 議 室 參 與 人 員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團 隊, 約 50 人 時 間 議 程 主 持 人 集 合 ( 南 澳 工 作 站 ) 課 程 說 明 郭 育 任 教 授 地 主 帶 隊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簡 介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9

1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時 間 議 程 主 持 人 休 息 育 樂 課 及 南 澳 工 作 站 借 鏡 學 習 美 國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及 展 示 心 得 分 享 林 務 局 夏 榮 生 科 長 休 息 / 午 餐 專 業 學 習 環 境 解 說 理 論 與 實 務 之 人 員 解 說 篇 許 毅 璿 教 授 專 業 學 習 生 態 教 育 館 解 說 與 空 間 規 劃 郭 育 任 教 授 茶 敘 / 休 息 實 作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策 略 研 擬 案 例 計 畫 核 心 工 作 團 隊 1700 散 會 郭 育 任 教 授 簡 介 場 域 規 劃 設 計 注 意 事 項 許 毅 璿 教 授 針 對 環 境 解 說 主 題 授 課 分 享 生 態 教 育 館 伙 伴 認 識 南 澳 展 館 團 隊 伙 伴 認 識 南 澳 園 區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五 次 工 作 會 議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8 月 17 日 地 點 : 林 務 局 五 樓 會 議 室 參 與 人 員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團 隊, 約 50 人 會 議 主 席 : 保 育 組 張 弘 毅 科 長 10

1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會 議 議 程 時 間 議 程 主 持 人 簽 到 集 合 課 程 說 明 郭 育 任 教 授 專 業 學 習 環 境 學 習 中 心 發 展 及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推 廣 案 例 休 息 周 儒 教 授 師 大 環 境 教 育 研 究 所 專 業 學 習 推 動 社 區 保 育 工 作 及 生 態 旅 遊 實 務 經 驗 賴 鵬 智 總 經 理 野 FUN 生 態 實 業 公 司 休 息 / 午 餐 專 業 學 習 保 護 留 區 之 外 的 教 育 溝 通 與 協 力 分 組 分 享 找 出 團 隊 共 識 :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進 度 分 享 ( 每 館 5 分 鐘 ) 茶 敘 / 休 息 綜 合 討 論 實 作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策 略 研 擬 步 驟 一 擬 定 宗 旨 願 景 步 驟 二 進 行 現 況 分 析 步 驟 三 釐 清 發 展 議 題 陳 維 立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 旅 遊 系 郭 育 任 教 授 計 畫 主 持 人 計 畫 核 心 工 作 團 隊 周 儒 老 師 分 享 日 本 睡 鼠 保 育 教 育 推 動 案 例 賴 鵬 智 總 經 理 分 享 生 態 旅 遊 對 社 區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陳 維 立 教 授 分 享 保 護 留 區 的 教 育 溝 通 與 協 力 伙 伴 們 進 行 策 略 規 劃 實 務 操 作 11

1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六 次 工 作 會 議 暨 專 業 研 習 會 議 目 標 培 養 生 態 教 育 館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研 擬 林 務 局 及 各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策 略 規 劃 計 畫 透 過 交 流 討 論 與 經 驗 分 享 建 立 自 助 助 人 的 團 隊 默 契 日 期 時 間 民 國 100 年 9 月 18 日 ( 星 期 日 ) 至 19 日 ( 星 期 一 ) 研 習 地 點 林 務 局 臺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出 席 人 員 : 核 心 工 作 小 組 及 各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團 隊, 共 計 50 人 研 習 議 程 時 間 9/18( 日 ) 時 間 9/19( 一 ) 報 到 早 餐 長 官 致 詞 大 武 山 館 案 例 分 享 ( 台 東 處 育 樂 課 ) 茶 敘 大 武 山 館 館 內 解 說 與 議 題 討 論 ( 臺 東 處 育 樂 課 ) 團 隊 討 論 ( 接 續 前 一 天 ) 專 題 分 享 委 託 經 營 管 理 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案 例 分 享 ( 實 踐 大 學 企 管 系 羅 彥 棻 教 授 ) 茶 敘 專 題 分 享 自 然 資 源 之 調 查 監 測 與 推 廣 應 用 以 蛙 蛙 世 界 學 習 網 為 例 ( 東 華 大 學 環 境 學 院 楊 懿 如 教 授 ) 午 餐 午 餐 步 驟 三 操 作 : 釐 清 議 題 生 態 教 育 館 規 劃 成 果 報 告 ( 各 處 團 隊 ) ( 各 處 團 隊 ) 步 驟 四 練 習 : 尋 找 發 展 策 略 進 行 方 式 : 共 11 處 館 舍, 報 告 (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 分 鐘, 由 團 隊 評 選 出 前 三 名 茶 敘 茶 敘 步 驟 四 操 作 : 尋 找 發 展 策 略 ( 各 處 團 隊 ) 步 驟 五 練 習 : 擬 定 工 作 項 目 (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 晚 餐 休 息 步 驟 五 操 作 : 擬 定 工 作 項 目 計 畫 工 作 說 明 綜 合 座 談 1600 散 會 12

1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研 習 照 片 嘉 義 處 分 享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籌 備 處 規 劃 構 想 東 勢 處 分 享 全 國 保 育 中 心 的 規 劃 構 想 邱 文 志 老 師 帶 領 策 略 規 劃 討 論 保 育 組 提 出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定 位 與 願 景 二 水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分 享 討 論 成 果 研 習 一 景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七 次 工 作 會 議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11 月 日 地 點 : 林 務 局 二 樓 會 議 室 參 與 人 員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團 隊, 約 50 人 會 議 目 標 建 立 對 環 境 教 育 法 與 相 關 子 法 的 基 礎 認 識 學 習 國 外 保 護 留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及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的 推 動 情 形 學 習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推 廣 的 重 要 概 念 與 推 動 方 法 13

1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研 商 修 正 林 務 局 及 各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計 畫 並 進 行 經 費 研 擬 建 立 團 隊 人 員 分 享 交 流 與 自 助 助 人 的 團 隊 默 契 會 議 議 程 時 間 9/18( 日 ) 時 間 9/19( 一 ) 報 到 報 到 研 習 簡 介 專 案 計 畫 工 作 報 告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三 位 一 體 ~ 服 務 方 案 與 行 銷 李 芝 瑩 休 息 / 茶 敘 休 息 認 識 環 境 教 育 法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教 育 學 會 環 境 教 育 法 工 作 小 組 蕭 瑞 棠 專 案 經 理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階 段 成 果 討 論 與 經 費 研 擬 午 餐 1200 散 會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生 態 教 育 館 海 外 參 訪 簡 介 與 行 程 說 明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環 境 監 測 台 東 處 上 海 崇 明 島 西 灘 濕 地 暨 地 質 公 園 ~ 論 保 育 與 遊 憩 的 衝 擊 陳 至 瑩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 一 個 五 星 級 的 公 部 門 濕 地 教 育 場 域 新 竹 處 休 息 香 港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 環 保 署 與 香 港 大 學 的 合 作 範 例 東 勢 處 南 投 處 國 際 視 野 及 在 地 行 動 的 WWF-HK 及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嘉 義 處 從 保 護 區 管 理 到 社 區 合 作 ~ 談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及 社 區 合 作 案 例 羅 東 處 花 蓮 處 被 大 樓 圍 繞 的 海 中 仙 子 ~ 香 港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案 例 與 經 驗 夏 榮 生 許 曉 華 海 外 參 訪 心 得 與 應 用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二 次 期 中 簡 報 14

1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蕭 瑞 棠 經 理 分 享 環 境 教 育 法 發 展 現 況 及 應 用 保 育 組 分 享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心 得 羅 東 處 分 享 米 埔 濕 地 參 訪 心 得 李 芝 瑩 專 案 研 究 員 分 享 行 銷 推 廣 的 原 則 夥 伴 討 論 各 館 行 銷 推 廣 的 運 作 策 略 花 蓮 處 報 告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推 廣 策 略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八 次 工 作 會 議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8 日 地 點 : 林 務 局 五 樓 會 議 室 參 與 人 員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管 立 豪 組 長 張 弘 毅 科 長 陳 至 瑩 會 議 討 論 : 人 禾 環 境 倫 理 發 展 基 金 會 郭 育 任 劉 冠 妙 許 芷 瑋 計 畫 顧 問 周 儒 教 授 楊 秋 霖 秘 書 長 盧 道 杰 教 授 陳 維 立 教 授 王 順 美 教 授 楊 懿 如 教 授 賴 鵬 智 總 經 理 15

2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針 對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以 及 各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提 出 綜 合 建 議 研 商 各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整 合 分 工 之 策 略 與 建 議 計 畫 顧 問 : 楊 懿 如 教 授 盧 道 杰 教 授 周 儒 教 授 等 人 計 畫 主 持 人 郭 育 任 教 授 說 明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計 畫 顧 問 : 楊 秋 霖 秘 書 長 賴 鵬 智 總 經 理 王 順 美 教 授 等 人 計 畫 顧 問 周 儒 教 授 發 言, 左 手 邊 為 陳 維 立 教 授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第 九 次 工 作 會 議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3 月 19 日 地 點 : 林 務 局 七 樓 會 議 室 參 與 人 員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管 立 豪 組 長 張 弘 毅 科 長 陳 至 瑩 人 禾 環 境 倫 理 發 展 基 金 會 劉 冠 妙 洪 家 卿 林 務 局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承 辦 課 室 人 員 會 議 討 論 :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現 階 段 推 動 成 果 報 告 各 單 位 代 表 提 供 意 見 與 討 論 16

2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共 計 辦 理 九 次 專 業 成 長 暨 工 作 會 議, 各 次 研 習 中, 針 對 專 業 成 長 部 份, 各 邀 請 不 同 領 域 之 專 家 學 者 及 本 計 畫 之 執 行 顧 問 成 員 辦 理 專 題 講 座, 整 理 各 專 業 主 題 及 主 講 人 如 下 表 表 研 習 講 座 及 主 講 人 一 覽 表 研 習 場 次 講 座 名 稱 主 講 人 第 三 場 策 略 規 劃 簡 介 邱 文 志 第 三 場 林 務 局 保 育 政 策 簡 介 管 立 豪 第 三 場 傳 統 產 業 轉 型 觀 光 工 廠 之 成 功 要 素 黃 信 彰 第 四 場 美 國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及 展 示 心 得 夏 榮 生 第 四 場 環 境 解 說 理 論 與 實 務 許 毅 璿 第 四 場 生 態 教 育 館 解 說 與 空 間 規 劃 郭 育 任 第 五 場 環 境 學 習 中 心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推 廣 案 例 周 儒 第 五 場 推 動 社 區 保 育 工 作 及 生 態 旅 遊 實 務 經 驗 賴 鵬 智 第 五 場 保 護 留 區 之 外 的 教 育 溝 通 與 協 力 陳 維 立 第 六 場 組 織 文 化 羅 彥 棻 第 六 場 自 然 資 源 之 調 查 監 測 與 推 廣 應 用 - 以 蛙 蛙 世 界 學 習 網 為 例 楊 懿 如 第 七 場 環 境 教 育 法 簡 介 蕭 瑞 棠 第 七 場 三 位 一 體 的 行 銷 服 務 與 方 案 李 芝 瑩 第 四 場 * 南 澳 館 現 勘 解 說 羅 東 處 第 六 場 * 大 武 山 館 現 勘 解 說 台 東 處 第 七 場 * 上 海 香 港 參 訪 心 得 分 享 各 處 第 四 至 第 七 場 * 策 略 規 劃 實 作 各 處 17

2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二 辦 理 海 外 參 訪 觀 摩 研 習 為 加 強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團 隊 成 員 對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之 專 業 知 能, 本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規 劃 六 天 五 夜 的 海 外 研 習 參 訪 活 動, 參 訪 上 海 及 香 港 保 育 教 育 據 點, 以 了 解 生 態 教 育 館 應 發 揮 之 功 能, 實 際 的 執 行 做 法 與 策 略, 並 以 實 務 操 作 的 方 式, 強 化 相 關 人 員 強 化 保 育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經 營 管 理 社 區 合 作 等 面 向 之 專 業 知 能 本 次 共 計 同 行 參 訪 人 員 共 計 26 人, 含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管 立 豪 組 長 及 相 關 同 仁 共 計 18 名, 共 計 參 訪 七 個 不 同 主 題 的 保 育 教 育 據 點 及 推 動 方 案, 參 訪 成 果 已 於 第 七 次 工 作 會 議 中 進 行 分 享, 參 訪 成 果 請 參 見 附 件 資 料 -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心 得 報 告 以 下 說 明 執 行 成 果 及 整 體 建 議 1. 行 程 規 劃 參 訪 目 的 1 學 習 保 護 留 區 推 動 保 育 教 育 之 作 法 與 經 驗 2 學 習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生 態 教 育 館 舍 的 運 作 模 式 與 營 運 策 略 3 走 向 國 際, 建 立 與 相 關 單 位 之 夥 伴 關 係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0( 四 )-25 日 ( 二 ) 參 加 人 員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團 隊 成 員 本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成 員 共 計 26 人 費 用 預 算 : 約 新 台 幣 35,000 元 ( 多 退 少 補 ), 由 出 差 人 自 付 各 專 案 及 參 訪 據 點 網 址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上 海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米 埔 濕 地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中 華 白 海 豚 專 案 18

2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chiwhitedolphin/ 2. 後 續 工 作 : 回 台 後 擬 辦 理 參 訪 心 得 分 享, 並 繳 交 文 字 記 錄 及 影 像 記 錄 報 告 3. 參 訪 行 程 表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行 程 規 劃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說 明 10 月 20 日 ( 星 期 四 ) 10 月 21 日 ( 星 期 五 ) 搭 飛 機 前 往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上 午 CX463 桃 園 / 香 港 06:25 / 08:00 CX368 香 港 / 上 海 08:50 / 11:15 中 午 午 餐 後, 抵 達 下 塌 飯 店 午 餐 : 謙 黃 家 傳 菜 ( 公 費 ) 下 午 自 由 行 程 晚 上 晚 餐 : 浦 東 綠 波 廊 上 午 早 餐 : 飯 店 中 式 早 餐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中 午 午 餐 : 崇 明 島 本 幫 ( 公 費 ) 下 午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地 質 公 園 - 東 平 地 質 公 園 討 論 : 崇 明 東 灘 環 境 及 生 物 監 測 方 式 與 應 用 晚 上 晚 餐 : 崇 明 島 本 幫 ( 公 費 ) 上 海 五 角 場 智 選 假 日 飯 店 上 海 市 綠 化 管 理 局 ( 市 林 業 局 ) 上 海 市 綠 化 管 理 局 ( 市 林 業 局 ) 崇 明 島 源 華 度 假 村 月 22 日 ( 星 期 六 ) 10 月 23 日 ( 星 期 日 ) 10 月 24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下 午 早 餐 : 飯 店 內 早 餐 後 集 合 專 車 前 往 上 海 浦 東 國 際 機 場, 辦 理 手 續 前 往 香 港 赤 臘 角 機 場 WWF 派 車 接 送 前 往 住 宿 地 點 CX367 上 海 / 香 港 12:25 / 15:05( 機 上 午 餐 ) 傍 晚 晚 餐 ( 自 費 ) 衛 蘭 軒 酒 店 上 午 濕 地 公 園. 進 行 室 內 分 享, 參 觀 濕 地 公 園 討 論 : 公 部 門 在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上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中 午 濕 地 公 園 內 簡 餐 ( 公 費 )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下 午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環 保 署 / 香 港 大 學 晚 上 晚 餐 ( 自 費 ) 自 由 活 動 衛 蘭 軒 酒 店 上 午 米 埔 自 然 中 心 室 內 討 論 :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保 育 專 案 介 紹 中 午 午 餐 ( 公 費 ) 下 午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討 論 : 教 育 工 作 / 環 境 監 測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晚 上 與 WWF 伙 伴 共 進 晚 餐 ( 公 費 ) 衛 蘭 軒 酒 店 10 月 25 日 ( 星 期 二 ) 早 上 觀 察 中 華 白 海 豚 ( 實 地 考 察 ) 認 識 香 港 及 本 會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工 作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19

2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說 明 中 午 於 東 涌 市 午 膳 ( 自 費 ) 下 午 到 大 嶼 山 昂 坪 參 觀 ( 來 回 乘 坐 昂 坪 360)( 自 費 ) ( 回 程 10/25 CX464 香 港 / 桃 園 19:25 / 21:10 4. 參 加 名 單 表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參 加 人 員 名 單 編 號 中 文 姓 名 英 文 姓 名 單 位 性 別 1 管 立 豪 Kuan, Li-Hao 林 務 局 男 2 夏 榮 生 Shia, Jung-Sheng 林 務 局 女 3 許 曉 華 Hsu, Hsiao-Hua 林 務 局 女 4 陳 至 瑩 Chen, Chih-Ying 林 務 局 女 5 張 岱 Chang, Tai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男 6 許 玉 青 Hsu, Yu-Ching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女 7 黃 麗 萍 Huang, Li-Ping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女 8 余 建 勳 Yu, Chien-Hsun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男 9 謝 書 綺 Hsieh, Hsu-Chi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女 10 黃 群 策 Huang, Chium-Tse 台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男 11 莊 家 欣 Chuang, Chia-Hsin 台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女 12 蔡 碧 麗 Tsai, Pi-Li 南 投 林 區 管 理 處 女 13 王 元 均 Wang, Yuan-Jyun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男 14 洪 明 蕙 Hung, Ming-Huei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女 15 蔡 永 松 Tsai, Yung-Sung 東 勢 林 區 管 理 處 男 16 洪 幸 攸 Hung, Hsing-Yu 東 勢 林 區 管 理 處 女 17 廖 敏 君 Liao, Min-Chun 東 勢 林 區 管 理 處 女 18 紀 有 亭 CHI, YU-TING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男 19 郭 育 任 Guo, Yuh-Renn 計 畫 主 持 人 男 20 張 莉 莎 Chang, Li-Sa 陪 同 人 員 女 21 賴 鵬 智 Lai, Pong-Chih 計 畫 顧 問 男 22 洪 惠 璟 Lai, Hung Hui-Ching 陪 同 人 員 女 23 劉 冠 妙 Liu, Kuan Miao 計 畫 共 同 主 持 人 女 24 許 芷 瑋 Hsu, Chih-Wei 計 畫 執 行 人 員 女 25 葉 其 蓁 Yeh, Chi-Chen 計 畫 執 行 人 員 女 26 謝 伯 娟 Hsieh, Bo-Chuan 甲 仙 化 石 數 位 典 藏 計 畫 專 案 人 員 女 20

2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5. 參 訪 資 料 整 理 重 點 參 訪 地 點 分 工 與 重 點 整 理 崇 明 東 灘 國 家 級 ( 鳥 類 ) 自 然 保 護 區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 西 沙 濕 地 ) 場 域 介 紹 與 空 間 設 施 保 護 留 區 的 分 區 規 劃 與 經 營 管 理 環 境 調 查 與 監 測 的 方 法 及 其 應 用 在 地 社 區 合 作 場 域 空 間 分 佈 與 介 紹 公 營 企 業 的 運 作 模 式 地 質 公 園 的 代 表 性 特 殊 的 行 銷 口 號 與 成 果 保 育 與 遊 憩 的 衝 突 與 矛 盾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現 場 簡 介 環 保 署 與 學 術 單 位 的 合 作 模 式 政 府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合 約 模 式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空 間 場 域 規 劃 政 府 主 導 的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全 國 型 的 展 示 據 點 棲 地 補 償 措 施 與 實 質 效 益 WWF 及 教 育 專 案 簡 介 WWF 起 源 與 簡 介 香 港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及 社 區 合 作 WWF 香 港 的 教 育 據 點 教 育 專 案 類 別 與 內 容 跨 專 案 教 育 小 組 教 育 方 案 如 何 成 為 落 實 保 育 的 工 具 匯 豐 中 國 海 南 人 員 培 訓 專 案 米 埔 簡 介 Ramsar 公 約 與 香 港 法 規 分 區 管 理 原 則 與 做 法 經 費 來 源 與 運 用 環 境 監 測 與 研 究 如 何 進 行 社 區 合 作 與 參 訪 案 例 21

2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參 訪 地 點 分 工 與 重 點 整 理 香 港 中 華 白 海 豚 專 案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分 佈 WWF 之 科 學 研 究 與 應 用 遭 遇 威 脅 及 因 應 之 道 公 眾 教 育 及 其 他 作 法 6. 綜 合 建 議 根 據 此 行 參 訪 收 獲 及 隨 行 人 員 之 參 訪 心 得, 綜 合 整 理 以 下 各 項 建 議 1. 保 育 志 工 的 發 展 及 企 業 志 工 的 參 與 ( 濕 地 公 園 / 米 埔 / 崇 明 東 灘 )/WWF 保 育 大 使 的 培 訓 此 行 參 訪 後 發 現, 不 論 是 上 海 或 香 港 都 運 用 不 同 類 型 的 保 育 志 工 進 行 保 育 教 育 與 環 境 調 查 監 測 等 工 作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米 埔 及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甚 至 有 企 業 團 體 志 工 的 參 與, 進 行 外 來 種 移 除 或 現 場 教 育 宣 導 工 作 的 協 助 工 作 目 前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及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並 無 系 統 化 推 動 與 運 作 保 育 志 工 的 機 制, 海 外 的 經 驗 值 得 我 們 參 考 學 習 2. 與 WWF 的 交 流 ( 人 員 互 訪 )/WWF-HK 教 育 部 門 黃 碧 茵 總 監 此 行 香 港 部 份 的 行 程 安 排, 由 WWF 香 港 分 會 教 育 部 門 及 保 育 部 門 的 人 員 協 助 規 劃, 並 實 際 參 訪 米 埔 濕 地 及 WWF 香 港 分 會 的 各 項 保 育 教 育 專 案 工 作, 不 論 是 保 護 留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或 是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的 大 型 專 案 執 行 方 法, 均 有 很 大 的 收 獲 與 啟 發 參 訪 中, 也 與 WWF 香 港 分 會 的 教 育 部 門 黃 碧 茵 總 監 談 及 未 來 人 員 互 訪 與 專 業 交 流 的 可 行 性, 建 議 可 藉 由 簽 定 雙 方 合 作 備 忘 錄 的 方 式, 促 成 雙 方 人 員 互 訪 保 育 教 育 專 案 的 雙 方 合 作, 並 強 化 雙 方 在 保 育 工 作 上 的 合 作 及 交 流 3.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建 置 ( 濕 地 公 園 的 範 例 ) 有 鑑 於 台 灣 目 前 並 沒 有 規 劃 呈 現 全 台 整 體 保 育 工 作 的 大 型 館 舍, 建 議 可 參 考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內 的 大 型 展 示 館, 規 劃 以 全 台 保 育 工 作 為 主 題 的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舍, 向 大 眾 展 示 各 項 保 育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以 及 各 項 執 行 工 作 的 成 果, 將 有 助 於 大 眾 了 解 林 務 局 作 為 全 台 保 育 最 高 主 管 單 位, 推 動 保 育 教 育 的 決 心 4. 保 育 走 出 去 / 生 態 教 育 館 如 何 提 供 吸 引 力 與 親 和 力?(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的 親 和 力 ) 不 論 是 濕 地 公 園 或 是 此 行 參 訪 的 各 個 據 點, 都 具 有 將 保 育 知 識 轉 化 為 簡 單 易 懂 的 概 念 與 行 動 給 大 眾 的 推 廣 動 作 在 台 灣,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雖 為 大 眾 所 知, 但 卻 不 容 易 以 簡 單 有 趣 的 方 式 傳 達 給 分 眾 對 象, 以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為 例, 它 不 但 運 用 大 型 主 題 展 示 館 宣 導 濕 地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及 永 續 發 展 的 概 念, 也 運 用 各 式 的 教 育 方 案 與 宣 導 品 等, 充 份 把 握 與 大 眾 溝 通 的 機 會, 是 保 育 走 出 去, 展 示 親 和 力 與 吸 引 力 的 最 佳 示 範, 值 得 台 灣 參 考 22

2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5. 建 立 保 育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手 冊 (WWF Training Guideline) 在 WWF 香 港 分 會 所 參 與 的 各 項 保 育 專 案 中, 不 難 發 現 他 們 對 保 育 工 作 及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不 遺 餘 力, 而 如 何 將 長 久 參 與 的 經 驗 轉 移 至 新 進 人 員 的 工 作 中, 建 立 起 一 套 有 效 的 保 育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手 冊 則 成 為 很 好 的 教 學 工 具, 也 應 用 到 其 他 單 位 的 保 育 人 員 訓 練 課 程 中 在 台 灣 的 保 育 工 作 推 動 也 有 人 力 不 足 流 動 率 高 以 及 經 驗 不 易 傳 承 的 問 題, 建 議 可 參 考 WWF 香 港 分 會 所 整 理 的 保 育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手 冊 的 編 輯 方 式, 將 保 育 工 作 的 實 務 經 驗 加 以 累 積 轉 化 為 文 字, 製 作 一 式 標 準 化 的 教 育 訓 練 手 冊, 將 可 有 效 減 少 人 力 調 動 所 產 生 經 驗 不 易 傳 承 的 問 題, 並 可 有 效 推 廣 至 其 他 相 關 的 保 育 工 作 推 動 單 位 及 個 人 中 6.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的 細 緻 化 與 目 標 化 在 參 訪 中 得 知, 香 港 米 埔 濕 地 的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不 但 十 分 具 體, 而 且 明 確 擬 定 了 五 年 的 研 究 監 測 工 作 項 目 及 目 標, 包 括 物 種 與 環 境 的 調 查 各 種 數 據 資 料 的 蒐 集, 以 及 相 關 的 專 題 研 究 等, 都 做 得 十 分 落 實 而 且 細 緻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設 置 目 標 之 一 是 作 為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之 資 訊 平 台, 而 保 護 留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中 也 應 納 入 生 態 教 育 館 作 為 發 展 策 略 的 一 環, 當 然 如 何 具 體 擬 定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工 作 目 標 及 期 程 等, 也 成 為 我 們 在 執 行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時 必 然 要 考 慮 的 項 目 了 7. 社 區 參 與 (Wise Use Zone/ 基 圍 蝦 / 綠 魚 兒 計 畫 / 獵 人 伙 伴 計 畫 ) 此 行 參 訪 中 的 各 據 點 經 驗 中 可 以 看 到 不 少 與 社 區 合 作 共 同 參 與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的 案 例, 米 埔 濕 地 的 基 圍 蝦 運 用 在 地 傳 統 漁 業 方 式 繼 續 蝦 子 的 生 產, 綠 魚 兒 計 畫 則 結 合 原 本 是 阻 力 的 在 地 養 殖 漁 業, 以 友 善 環 境 的 方 式 創 造 保 育 的 另 一 種 可 能,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的 鳥 類 研 究 工 作 中, 也 結 合 了 過 去 獵 捕 鳥 類 的 獵 人, 運 用 其 神 乎 其 技 的 鳥 音 口 技 吸 引 鳥 類, 以 作 為 鳥 類 調 查 研 究 中 的 重 要 伙 伴 如 何 運 用 在 地 社 區 及 民 眾 的 力 量, 以 公 私 協 力 的 方 式 共 同 推 展 保 育 工 作, 也 是 我 們 值 得 參 考 的 案 例 8. 生 態 補 償 生 態 補 償 的 案 例 以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的 設 置 最 為 有 名 當 在 地 的 建 設 公 司 建 案 發 展 與 濕 地 環 境 的 保 育 保 存 間 如 何 共 存 雙 贏, 在 諸 多 要 項 的 考 量 下 當 不 得 不 開 發 時, 生 態 補 償 機 制 或 許 是 另 一 種 不 得 已 中 可 以 思 考 的 機 制, 也 足 以 作 為 台 灣 棲 地 保 育 保 存 工 作 的 參 考 案 例 之 一 23

2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24

2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第 三 章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本 計 畫 主 要 工 作 目 標 在 於 研 擬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並 協 助 各 處 提 出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短 中 程 發 展 策 略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之 進 行 方 式 以 策 略 規 劃 步 驟 為 主, 於 各 式 工 作 會 議 中 邀 集 林 務 局 各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員 共 同 提 出 策 略 規 劃 內 容 之 討 論, 並 由 執 行 團 隊 與 承 辦 科 人 員 共 同 研 擬 策 略 規 劃 細 部 內 容 以 下 將 各 次 工 作 會 議 中 討 論 完 成 之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規 劃 及 行 動 方 案 年 度 計 畫 及 相 關 預 算 等 其 中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期 末 報 告 之 會 議 結 論 提 及 : 全 國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置 一 事, 因 事 涉 全 國 保 育 業 務 展 示 及 推 廣, 需 再 慎 重 評 估, 故 本 案 暫 緩 執 行, 待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告 一 段 落 後, 再 考 量 設 置 地 點 此 結 論 事 關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之 行 動 方 案, 故 在 此 特 別 說 明, 並 於 後 續 各 項 行 動 方 案 中 予 以 刪 除 一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與 各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之 架 構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架 構 A-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羅 東 處 新 竹 處 南 投 處 台 東 處 花 蓮 處 東 勢 處 嘉 義 處 屏 東 處 育 樂 課 育 樂 課 育 樂 課 育 樂 課 育 樂 課 育 樂 課 育 樂 課 育 樂 課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二 水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全 國 性 保 育 生 態 教 育 館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B-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圖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架 構 之 發 展 策 略 規 劃 25

3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二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執 行 步 驟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執 行 策 略 規 劃 的 步 驟 如 下 首 先 建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團 隊 ( 包 括 主 辦 組 室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計 畫 顧 問 團 隊 及 各 處 承 辦 課 室 人 員 等 ), 逐 步 研 商 擬 定 整 體 發 展 的 定 位, 包 括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等, 並 強 化 相 關 人 員 對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之 認 同 第 二 部 份 則 依 據 所 擬 定 的 整 體 宗 旨 及 各 項 目 標, 蒐 集 資 料 進 行 現 況 分 析, 以 作 為 後 續 擬 定 策 略 之 參 考 依 據 第 三 及 第 四 部 份, 則 依 據 目 標 及 現 況, 確 認 整 體 發 展 工 作 中 所 需 解 決 的 發 展 議 題, 並 由 全 體 成 員 共 同 集 思 廣 義 思 考 可 能 的 解 決 策 略 第 五 步 則 依 據 上 述 的 各 項 對 策, 綜 合 整 理 出 可 以 解 決 發 展 議 題 並 達 成 目 標 的 行 動 方 案 及 計 畫, 進 行 分 年 分 期 工 作 的 安 排 與 經 費 預 算 構 想 之 規 劃 最 後 由 主 辦 單 位 實 際 執 行 各 項 方 案, 並 進 行 執 行 成 效 的 評 估 與 改 善 此 為 本 計 畫 策 略 規 劃 的 完 整 步 驟, 以 下 圖 示 之 宗 旨 願 景 與 目 標 信 念 現 況 分 析 釐 清 發 展 議 題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擬 定 行 動 方 案 及 計 畫 執 行 方 案 與 評 估 三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內 容 ( 一 )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宗 旨 願 景 與 定 位 宗 旨 林 務 局 宗 旨 : 維 護 森 林 生 態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1.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 宣 導 生 態 資 訊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作 為 大 眾 認 識 台 灣 自 然 環 境 及 保 護 ( 留 ) 區 相 關 資 訊 的 窗 口, 以 及 落 實 在 地 保 育 工 作 的 行 動 平 台 26

3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定 位 與 功 能 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之 定 位 與 功 能 定 位 整 合 : 將 生 態 教 育 館 納 入 保 護 ( 留 ) 區 經 營 管 理 及 林 務 局 保 育 業 務 之 推 動 據 點, 釐 清 角 色 定 位, 強 化 機 能 整 合 專 業 訓 練 : 辦 理 保 育 人 員 專 業 訓 練, 規 劃 並 執 行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專 業 培 訓 等 行 政 支 持 : 納 入 短 中 長 程 發 展 期 程, 擬 定 推 動 預 算, 執 行 成 效 評 量 整 體 行 銷 : 統 一 視 覺 ( 含 logo 出 版 品 制 服 等 ), 建 構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網 站 及 資 料 庫, 辦 理 聯 合 行 銷 活 動 等 專 業 結 盟 : 積 極 參 與 各 類 保 育 工 作 及 保 育 教 育 交 流 會 議, 主 動 辦 理 各 式 聚 會, 締 結 專 業 伙 伴 團 隊 國 際 接 軌 : 辦 理 國 外 參 訪 交 流 活 動 了 解 國 際 保 育 工 作 發 展 趨 勢 3.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定 位 與 功 能 學 習 場 域 : 提 供 生 態 環 境 及 周 邊 保 護 ( 留 ) 區 的 展 示 解 說 與 教 育 場 域 保 育 資 訊 : 作 為 推 廣 保 育 政 策, 落 實 保 育 工 作 的 地 區 窗 口 研 究 監 測 : 作 為 地 區 性 保 育 研 究 及 環 境 監 測 成 果 的 公 眾 平 台 培 力 據 點 : 作 為 社 區 保 育 教 育 及 研 究 監 測 人 才 培 育 的 學 習 據 點 關 切 主 題 4. 生 態 教 育 館 主 題 可 涵 蓋 保 護 ( 留 ) 區 生 態 特 色 重 要 性 面 臨 的 危 機 保 育 行 動 生 物 多 樣 性 外 來 入 侵 種 老 樹 保 護 環 境 及 物 種 長 期 調 查 監 測 物 種 保 育 ( 動 植 物 ) 特 殊 地 景 保 育 野 生 動 物 急 救 與 臨 時 收 容 國 內 外 保 育 法 規 社 區 林 業 服 務 項 目 5. 生 態 教 育 館 服 務 項 目 類 別 館 舍 服 務 ( 人 入 館 統 計 團 體 解 說 影 片 欣 賞 保 育 資 訊 生 態 旅 遊 資 27

3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訊 ) 保 育 研 習 ( 教 師 大 專 院 校 成 人 NGO 團 體 社 區 組 織 等 ) 學 校 教 育 ( 戶 外 教 學 及 到 校 推 廣 ) 主 題 活 動 ( 辦 理 主 題 式 教 育 宣 導 活 動 ) 網 路 生 態 館 ( 諮 詢 查 詢 功 能, 提 供 保 育 相 關 資 訊 ) 保 護 留 區 申 請 進 入 諮 詢 與 教 育 ( 二 )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長 程 發 展 目 標 五 年 願 景 提 供 所 在 地 區 完 整 的 保 護 留 區 解 說 展 示 教 育 研 究 平 台 建 立 保 護 留 區 與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完 整 鏈 結, 使 成 為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的 重 要 工 具 擁 有 具 保 育 調 查 環 境 監 測 與 經 營 管 理 專 業 的 伙 伴 團 隊 規 劃 辦 理 各 式 專 業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培 養 各 類 型 的 保 育 人 力 ( 社 區 民 間 團 體 學 生 大 眾 等 ) 成 為 地 區 團 體 社 區 大 眾 交 流 討 論 保 育 事 務 及 行 動 之 據 點 成 為 國 內 外 保 育 ( 生 態 教 育 館 ) 經 驗 交 流 平 台 作 為 國 內 外 保 育 資 訊 查 詢 入 口 資 料 庫 有 系 統 地 持 續 建 構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實 體 與 網 絡 將 台 灣 成 功 的 保 育 案 例 與 經 驗 推 向 國 際 三 年 目 標 生 態 教 育 館 有 效 成 為 保 護 ( 留 ) 區 及 保 育 教 育 窗 口 持 續 推 動 整 體 性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持 續 輔 導 改 善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域 空 間 及 解 說 展 示 機 能 輔 導 全 數 取 得 通 過 環 境 教 育 場 所 認 證 積 極 爭 取 獲 得 政 府 相 關 奬 項 肯 定 鼓 勵 在 地 保 育 團 隊 參 與 環 境 議 題, 產 生 地 方 保 育 行 動 鏈 結 保 護 ( 留 ) 區 長 期 調 查 監 測 及 經 營 管 理 工 作 一 年 目 標 明 確 建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在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及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之 定 位, 發 展 共 同 性 服 務 與 區 域 特 色 建 立 統 一 整 體 視 覺 形 象 (logo 制 服 出 版 品 等 ) 架 設 並 推 出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與 資 料 庫 加 強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之 保 育 教 育 知 名 度 建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穩 定 大 眾 入 館 基 本 服 務 品 質 提 升 使 用 館 舍 服 務 之 人 數 啟 動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域 空 間 改 善 計 畫 28

3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尋 找 並 建 立 在 地 專 業 伙 伴 團 隊 ( 含 保 育 教 育 專 業 與 經 營 管 理 專 業 ) 發 展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整 體 性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至 少 3 個 館 獲 得 環 境 教 育 場 所 認 證 ( 三 ) 組 織 成 員 信 念 與 價 值 觀 6. 我 們 相 信 我 們 相 信, 保 育 教 育 與 環 境 教 育 可 以 促 進 人 們 友 善 環 境 的 行 為, 達 成 環 境 保 育 與 資 源 永 續 的 目 標 我 們 相 信, 零 存 整 付, 對 環 境 的 長 期 了 解 與 監 測 是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的 重 要 基 礎 我 們 相 信, 結 合 不 同 專 業 領 域, 可 以 創 造 保 育 教 育 的 最 大 效 益 我 們 相 信, 生 態 教 育 館 是 落 實 在 地 保 育 工 作 的 重 要 平 台 我 們 相 信, 林 務 局 是 台 灣 保 育 資 訊 與 推 動 工 作 的 重 要 先 鋒 我 們 相 信, 經 過 我 們 有 系 統 的 努 力, 台 灣 的 保 育 教 育 推 動 工 作 有 能 力 站 上 國 際 舞 台 我 們 相 信, 透 過 團 隊 合 作 與 經 驗 交 流, 可 以 提 升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的 整 體 效 能 ( 四 ) 整 體 現 況 分 析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在 各 面 向 上 之 現 況 分 析, 包 括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營 運 管 理 參 加 對 象 人 力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硬 體 設 施 軟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文 資 源 等, 並 依 內 部 的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威 脅 進 行 分 項 表 列 優 勢 :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最 大 的 優 勢 在 於 具 有 八 處 已 運 作 之 生 態 教 育 館 館 舍, 可 以 運 用 系 統 化 的 推 動 機 制 創 造 整 體 效 益 另 外 因 為 是 公 部 門 所 屬 場 域, 在 經 費 來 源 上 較 穩 定 此 外, 林 務 局 長 期 以 來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服 務 已 累 積 不 少 經 驗, 都 可 以 作 為 整 體 發 展 之 參 考 依 據 劣 勢 : 雖 然 目 前 已 有 八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但 是 過 去 並 無 整 體 系 統 化 思 維, 大 多 單 打 獨 鬥 執 行 環 境 生 態 保 育 的 推 廣 工 作, 在 上 位 定 位 上 也 不 夠 明 確 再 加 上 各 展 館 的 可 替 換 性 低, 若 無 主 動 有 系 統 地 推 出 館 舍 的 各 項 分 眾 服 務, 長 久 下 來 吸 引 力 低, 再 加 上 執 行 人 力 數 量 及 專 業 知 能 的 不 足, 都 是 發 展 上 應 納 入 考 量 的 劣 勢 機 會 : 環 境 教 育 的 備 受 重 視, 以 及 環 境 教 育 法 的 推 動 都 算 是 現 階 段 社 會 環 境 提 供 最 大 的 機 會 了 而 逐 步 發 展 之 各 式 環 境 教 育 專 業 受 託 團 隊, 以 及 在 地 的 文 化 館 舍 社 區 協 會 大 專 院 校 等 單 位, 也 可 作 為 未 來 夥 伴 關 係 的 最 佳 助 益 威 脅 : 由 於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定 位 上 作 為 推 動 保 育 教 育 重 要 的 一 環, 而 保 護 留 29

3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區 的 關 切 也 是 極 重 要 的 一 部 份 但 在 保 護 留 區 的 整 體 推 動 工 作 中, 大 眾 對 相 關 法 規 的 了 解 及 配 合 程 度 仍 有 不 足, 且 在 未 取 得 共 識 前 易 與 在 地 社 區 產 生 資 源 運 用 上 的 差 異 另 外, 由 於 環 境 教 育 全 面 推 展 的 結 果, 各 單 位 均 推 出 各 式 的 生 態 環 境 課 程 或 活 動, 如 何 在 多 類 型 的 方 案 中 找 到 生 態 教 育 館 服 務 的 定 位, 也 是 要 面 臨 的 挑 戰 表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發 展 之 現 況 分 析 (SWOT) 表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保 育 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發 展 規 劃 正 在 進 行 中 過 去 欠 缺 長 期 發 展 策 略 支 持 部 分 區 域 劃 設 歸 屬 類 別 及 劃 設 方 式 不 利 於 合 理 或 有 效 經 營 環 境 教 育 法 已 實 施 大 眾 對 保 護 留 區 相 關 法 令 不 夠 了 解 部 份 法 令 影 響 人 與 保 護 留 區 的 使 用 方 式 具 有 公 務 預 算 支 持 推 動 工 作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為 案 例, 開 啟 經 費 核 銷 線 上 繳 費 等 之 先 例 保 育 年 度 預 算 刪 減, 經 費 有 限 林 務 局 各 組 室 及 林 管 處 內 部 經 費 的 排 擠 效 應 企 業 贊 助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契 機 環 境 教 育 法 之 環 境 教 育 基 金 公 務 預 算 逐 年 刪 減, 自 給 自 足 成 為 趨 勢 經 費 營 運 管 理 有 好 的 案 例 可 以 作 為 參 考 中 長 期 內 仍 有 穩 定 經 費 編 列, 可 支 持 各 館 正 常 經 營 管 理 欠 缺 整 體 營 運 管 理 的 經 驗 與 know how 受 限 於 採 購 法 的 詮 釋, 部 分 營 運 所 需 項 目 及 費 用 恐 無 法 納 入 可 參 考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館 舍 的 經 營 發 展 經 驗 若 原 有 團 隊 離 開, 新 接 團 隊 在 館 舍 營 運 上 出 現 斷 層 人 力 持 續 進 行 人 員 專 業 課 程 培 訓 有 意 願 及 誠 意 邀 請 並 委 託 專 業 執 行 團 隊 共 同 參 與 人 力 始 終 不 足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不 足 行 政 承 辦 人 員 業 務 調 動 頻 繁 經 營 團 隊 人 員 若 非 專 職, 對 教 育 館 的 工 作 外 部 民 間 團 隊 不 少, 如 保 育 團 體 學 校 社 團 民 間 社 團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等 專 業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不 易 尋 找 有 經 營 管 理 經 驗 人 員 可 能 被 挖 角 30

3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人 員 具 有 推 動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的 決 心 附 著 性 不 高 參 加 對 象 部 分 館 舍 鄰 近 社 區 聚 落 公 家 機 關 及 學 校 展 示 無 法 更 新, 鄰 近 居 民 及 學 生 多 曾 參 觀 過 館 舍, 對 原 有 展 品 已 無 新 鮮 感 部 分 館 舍 遠 離 保 護 留 區 公 務 員 需 參 加 四 小 時 環 境 教 育 研 習 企 業 員 工 參 與 保 育 工 作 意 願 逐 年 升 高 各 式 保 育 活 動 琳 瑯 滿 目 課 程 方 案 研 究 資 料 豐 富, 加 以 轉 化 即 可 運 用 具 天 然 戶 外 場 域 搭 配 ( 需 申 請 進 入 ) 各 館 俱 備 行 政 資 源 作 為 其 後 盾 保 育 組 委 託 許 多 團 體 已 設 計 出 不 少 生 物 多 樣 性 相 關 教 案 研 究 資 料 的 移 轉 不 足 目 前 較 少 保 育 方 案 之 推 出 方 案 規 劃 執 行 之 人 力 及 專 業 不 足 區 域 內 研 究 調 查 計 畫 未 有 更 新 資 料, 若 要 設 計 以 保 護 區 為 主 課 程 恐 受 限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的 經 驗 可 以 作 為 參 考 國 內 外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參 考 案 例 多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遊 程 具 市 場 性 相 關 保 育 課 程 及 活 動 方 案 未 盛 行, 仍 有 相 當 多 發 展 空 間 若 引 導 進 行 保 育 教 育 課 程 方 案 夥 伴 對 概 念 不 清 楚 時, 容 易 將 課 程 導 向 其 他 方 向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資 源 豐 富 具 有 法 規 保 護 部 分 保 護 留 區 位 置 偏 遠, 交 通 抵 達 不 易, 對 保 育 工 作 有 益 尚 未 落 實 管 理 區 域 內 研 究 調 查 計 畫 未 有 更 新 資 料 部 分 保 護 區 聯 外 道 路 受 阻, 交 通 工 具 不 易 進 入, 需 以 徒 步 方 式 進 入, 難 進 行 推 廣 工 作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效 益 評 估 計 畫 進 行 中 規 劃 階 段 性 完 全 各 保 護 區 普 查 工 作 保 護 區 聯 外 道 路 受 阻, 區 內 野 生 物 及 棲 地 得 以 休 養 生 息 民 眾 對 法 令 的 不 了 解 法 規 不 夠 周 全 保 護 區 與 民 眾 使 用 現 況 有 衝 突 部 分 保 護 區 域 恐 受 開 發 ( 採 礦 設 電 塔 開 路 ) 等 影 響 硬 體 設 施 現 已 有 八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作 為 在 地 據 點 其 他 處 具 有 潛 在 場 域, 可 部 份 館 舍 硬 體 老 舊 需 改 善 部 分 館 舍 原 有 設 計 多 非 作 為 展 示 使 用, 空 間 及 動 線 與 區 其 他 部 會 有 現 有 館 舍 可 納 入 潛 在 場 域 尚 有 部 分 閒 置 空 間 可 作 為 規 劃 使 用 館 舍 未 發 揮 功 能 時 易 轉 作 他 用 31

3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形 成 全 台 保 育 網 絡 位 上 先 天 不 足 軟 體 設 施 現 有 自 然 保 育 網 林 務 局 影 音 平 台 未 設 有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各 館 舍 現 況 資 料 收 集 不 足 主 題 保 護 區 域 拍 攝 影 片 過 於 陳 舊, 已 不 適 合 再 播 放 未 有 暨 定 框 架 限 制, 可 自 由 發 揮 想 像 進 行 規 劃 組 改 階 段 可 重 新 構 思 專 屬 網 站 資 料 若 無 定 期 更 新 資 料, 將 失 去 設 置 價 值 交 通 條 件 周 邊 道 路 暢 通 某 些 館 舍 鄰 近 保 護 留 區 某 些 館 舍 距 離 保 護 留 區 遠 通 常 未 有 交 通 位 置 指 示 牌 未 有 足 夠 腹 地 供 作 停 車 場 使 用 部 分 館 舍 鄰 近 熱 門 景 點, 有 機 會 吸 引 意 外 訪 客 部 分 館 舍 聯 外 道 路 恐 受 極 端 氣 候 中 斷 部 分 館 舍 未 位 於 區 域 旅 遊 動 線 上 人 文 資 源 因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執 行 多 年, 在 當 地 累 積 不 少 組 織 團 體 資 源 部 分 館 舍 位 於 人 口 老 化 區 域, 青 壯 年 人 力 參 與 不 足 結 合 外 部 環 境 的 原 民 文 化 或 社 區 文 化 共 同 發 展 可 成 為 在 地 輔 導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申 請 執 行 的 培 力 團 隊 因 執 法 關 係, 當 地 人 對 單 位 觀 感 不 佳 ( 五 ) 釐 清 發 展 議 題 為 了 達 成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的 宗 旨 與 目 標,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分 析 現 有 情 勢 後, 找 出 現 況 中 有 待 逐 步 解 決 議 題, 並 進 行 議 題 優 先 順 序 的 排 列, 經 過 團 隊 成 員 共 同 挑 選 出 的 重 要 議 題 及 處 理 的 優 先 順 序 如 下 表 在 下 列 的 重 要 發 展 議 題 中, 依 項 目 分 為 : 機 能 定 位 保 育 教 育 經 營 管 理 人 員 發 展 硬 體 設 施 經 費 預 算 以 及 行 銷 推 廣 等 項 目 其 中,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各 保 護 留 區 之 鏈 結 關 係 為 何 是 機 能 定 位 上 首 要 要 先 解 決 的 議 題, 另 外 兩 個 重 大 議 題 則 包 括 對 系 統 性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的 需 求, 以 及 委 託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的 公 私 合 作 不 易 找 尋 等 32

3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表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發 展 優 先 處 理 之 議 題 類 別 與 項 目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一 機 能 定 位 1-1 未 明 確 界 定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保 護 ( 留 ) 區 之 鏈 結 關 係 二 保 育 教 育 2-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三 經 營 管 理 3-1 專 業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及 合 作 3-2 一 年 一 案 的 委 託 方 式 較 難 建 立 長 期 專 業 合 作 四 人 員 發 展 4-1 欠 缺 人 力 ( 含 保 育 人 力 人 才 輔 導 團 隊 在 地 社 區 等 ) 4-2 團 隊 共 識 需 加 強 五 硬 體 設 施 5-1 展 示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5-2 部 份 場 域 動 線 不 佳,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六 經 費 預 算 6-1 保 育 經 費 的 年 度 預 算 縮 減 七 行 銷 推 廣 7-1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 六 ) 尋 找 議 題 對 策 根 據 上 述 議 題 的 優 先 順 序, 團 隊 成 員 共 同 腦 力 激 盪, 列 出 解 決 議 題 可 能 的 對 策, 以 下 各 表 分 別 為 各 項 議 題 及 可 能 的 對 策 1. 機 能 定 位 議 題 與 對 策 根 據 團 隊 成 員 討 論 出 發 現,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目 前 最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在 於 未 明 確 將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所 在 區 位 的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工 作 作 連 結, 以 致 於 館 舍 的 軟 硬 體 內 容 呈 現 較 無 明 確 主 題, 也 無 法 達 成 生 態 教 育 館 作 為 呈 現 保 護 留 區 解 說 教 育 研 究 的 目 的 團 隊 成 員 研 商 出 來 之 議 題 對 策 主 要 在 於 加 強 關 聯 性, 將 相 關 的 研 究 資 料 有 效 轉 移 在 解 說 教 育 及 展 示 之 呈 上, 加 強 人 員 參 與 保 護 留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及 相 關 的 能 力 建 構 課 程 等 另 外, 將 生 態 教 育 館 作 為 申 請 進 入 各 保 護 留 區 之 行 前 教 育 與 溝 通 的 窗 口, 也 是 團 隊 成 員 認 為 重 要 對 策 之 一 表 機 能 定 位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機 能 定 位 1-1 未 明 確 鏈 結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保 護 ( 留 ) 區 之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對 策 1. 強 化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保 護 留 區 之 關 聯 性 2. 建 置 保 護 ( 留 ) 區 監 測 調 查 研 究 資 料 之 有 效 移 轉 制 度 3. 生 態 教 育 館 人 員 應 參 與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及 能 力 建 構 4. 有 效 轉 化 保 護 留 區 監 測 調 查 研 究 資 料, 作 為 解 說 展 示 與 教 育 方 案 之 運 用 5. 生 態 教 育 館 作 為 申 請 進 入 保 護 留 區 之 行 前 教 育 與 溝 通 窗 口 6. 執 行 保 育 解 說 出 版 品 系 統 整 合 規 劃 33

3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2. 保 育 教 育 議 題 與 對 策 除 了 機 能 定 位 上 的 確 立, 缺 乏 系 統 化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是 團 隊 成 員 認 為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上 重 要 的 待 解 決 議 題 團 隊 成 員 表 示, 一 套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之 發 展, 不 但 有 助 於 強 化 大 眾 對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專 業 印 象, 更 有 助 於 推 動 全 民 的 保 育 觀 念,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在 保 育 教 育 的 議 題 上, 團 隊 成 員 提 出 確 認 基 本 訴 求 與 核 心 價 值 的 前 提, 整 理 國 內 外 保 育 教 育 之 方 案, 尋 求 專 業 團 隊 協 助 發 展 方 案 並 辦 理 人 員 專 業 訓 練, 以 利 後 續 整 體 推 動 表 保 育 教 育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保 育 教 育 2-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對 策 1. 確 認 核 心 價 值 確 認 各 館 及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之 基 本 訴 求 與 核 心 價 值 2. 爭 取 專 業 團 隊 協 助 委 託 保 育 教 育 專 業 團 隊 發 展 共 同 性 系 統 化 之 方 案 供 各 處 學 習 執 行 結 合 外 部 單 位 ( 學 校 社 區 或 青 輔 會 等 ), 對 外 徵 求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引 入 不 同 思 維 與 創 意 辦 理 教 案 徵 選 比 賽 3. 加 強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規 劃 研 習, 培 養 內 部 人 員 專 業 累 積 整 理 現 有 或 已 辦 理 之 方 案, 進 行 文 字 編 寫 4. 參 考 國 內 外 經 驗 進 行 國 內 外 相 關 單 位 參 訪 進 行 國 內 外 相 關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資 料 蒐 集 3.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與 對 策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項 目 的 議 題 有 二 個, 一 是 具 專 業 知 能 的 委 託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及 合 作, 另 外 則 是 針 對 策 託 年 限 ( 一 年 一 期 ) 的 方 式 表 示 有 改 善 的 空 間 在 專 業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的 議 題 中, 團 隊 成 員 提 出 的 可 能 對 策 則 包 括, 由 林 務 局 主 動 辦 理 各 式 專 業 培 訓 與 諮 詢 輔 導 工 作, 提 昇 目 前 已 有 的 團 隊 具 備 所 需 知 能, 另 外 也 鼓 勵 各 林 管 處 同 仁 在 小 型 專 業 合 作 中 尋 找 可 能 適 合 的 團 隊 名 單, 在 符 合 採 購 法 的 原 則 上 主 動 積 極 爭 取 專 業 團 隊 參 與 及 協 助 對 內 的 強 化 工 作 則 建 議 應 建 立 合 理 的 採 購 合 約 與 適 切 的 評 選 機 制, 34

3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並 以 開 放 的 心 態 與 團 隊 合 作, 進 行 適 切 的 委 託 與 分 工, 此 外, 也 應 加 強 內 部 人 員 的 專 業 知 能 以 因 應 經 營 管 理 上 的 需 求 表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1)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經 營 管 理 3-1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及 合 作 對 策 1. 自 主 培 訓 建 立 優 良 廠 商 建 議 名 單 由 林 務 局 進 行 各 團 隊 專 業 培 訓 與 諮 詢 輔 導 透 過 小 規 模 的 專 案 合 作, 找 出 適 合 的 團 隊 2. 開 發 多 元 管 道 主 動 出 擊 : 主 動 與 在 地 相 關 團 隊 聯 繫 大 專 院 校 建 教 合 作 : 加 強 與 在 地 大 專 院 校 學 術 合 作, 建 立 在 地 學 術 團 隊 合 作 模 式 在 地 團 隊 : 運 用 各 種 社 區 培 力 計 畫, 培 養 在 地 專 業 團 隊 請 相 關 單 位 引 薦 適 合 團 隊 3. 內 部 強 化 建 立 合 理 的 採 購 合 約 與 適 切 的 評 選 機 制 以 開 放 的 心 態 與 團 隊 合 作 讓 專 業 團 隊 做 專 業 的 事 ( 不 全 部 依 賴 專 業 團 隊, 相 對 壓 力 也 降 低 ) 把 適 當 的 人 擺 在 適 當 的 位 置 上 培 養 內 部 人 員 具 備 相 關 專 業 表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2)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經 營 管 理 3-2 一 年 一 案 的 委 託 方 式 較 難 建 立 長 期 專 業 合 作 對 策 1. 以 延 續 採 購 方 式 執 行, 用 擴 充 條 款 或 成 效 評 量 的 方 式 延 長 合 作 年 限 2. 蒐 集 資 優 廠 商 團 隊 名 單, 供 各 處 評 選 長 期 合 作 的 可 能 性 3. 編 訂 生 態 教 育 館 中 長 程 計 畫, 穩 定 經 費 來 源 4. 建 立 合 理 的 考 核 機 制, 以 作 為 合 約 年 限 的 訂 定 標 準 5. 自 營 方 式 聘 用 專 案 人 員 ( 不 委 託 經 營 ) 6. 合 作 初 期 採 一 年 一 案, 建 立 合 作 默 契 後 可 再 拉 長 合 約 年 限 35

4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4. 人 員 發 展 議 題 與 對 策 人 員 發 展 議 題 針 對 內 部 人 力 進 行 討 論, 主 要 有 二 個 議 題, 一 是 人 力 不 足, 二 是 團 隊 共 識 不 夠 在 人 力 不 足 的 部 份, 辦 理 內 部 人 員 培 力 是 首 要 的 共 識, 以 爭 取 獲 得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認 證 為 主 要 目 標, 另 外 也 強 調 專 職 人 力 的 增 聘 及 運 用, 包 括 保 育 專 職 及 採 用 約 僱 人 力 等, 保 育 志 工 的 招 募 與 運 用 也 是 人 力 不 足 可 運 用 的 重 要 對 策 之 一, 而 結 合 社 區 大 專 院 校 實 習 生 等 人 力 執 行 保 育 工 作, 也 可 作 為 研 擬 行 動 方 案 的 重 要 參 考 在 建 立 團 隊 共 識 的 議 題 部 份, 辦 理 專 業 培 訓 及 聚 會 交 流 可 促 進 團 隊 共 識, 因 此 有 必 要 有 可 以 互 動 交 流 的 對 話 機 制, 另 外, 生 態 教 育 館 應 建 立 統 一 視 覺 的 系 統, 並 整 理 提 出 執 行 成 果, 爭 取 獎 項 的 肯 定, 以 建 立 團 隊 的 向 心 力 並 獲 得 更 多 人 的 認 同 與 支 持 表 人 員 發 展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1) 議 題 類 別 人 員 發 展 議 題 項 目 4-1 欠 缺 人 力 ( 含 保 育 人 力 人 才 輔 導 團 隊 在 地 社 區 等 ) 對 策 1. 人 員 培 力 建 立 保 育 教 育 學 習 架 構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定 期 辦 理 工 作 或 討 論 會 以 擬 具 共 識 並 增 進 能 力 爭 取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認 證 2. 人 力 運 用 相 關 策 略 應 有 專 職 保 育 人 員 提 供 合 理 保 障 以 留 任 合 適 之 各 項 人 才 部 門 內 加 派 人 力 雇 用 臨 時 雇 員 ( 專 案 約 僱 ) 招 募 大 專 院 校 實 習 生 3. 發 展 保 育 志 工 招 募 保 育 志 工 鼓 勵 退 休 人 員 加 入 志 工 辦 理 工 作 假 期 4. 專 業 合 作 培 養 NGO 團 隊 合 適 之 核 心 人 員 以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輔 導 培 育 團 隊 人 力 與 社 區 或 學 校 合 作 培 養 專 業 人 才 委 託 經 營 36

4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議 題 類 別 人 員 發 展 議 題 項 目 4-1 欠 缺 人 力 ( 含 保 育 人 力 人 才 輔 導 團 隊 在 地 社 區 等 ) 5. 其 他 : 善 用 多 樣 媒 體 進 行 志 工 招 募 建 立 合 作 網 絡 ( 如 招 募 志 工 社 區 合 作 大 專 院 校 生 實 習 等 ) 依 人 力 需 求 的 不 同 專 業 加 以 分 群, 決 定 優 先 順 序, 重 組 相 關 資 源, 逐 步 解 決 表 人 員 發 展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2)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人 員 發 展 4-2 團 隊 共 識 需 加 強 對 策 1. 定 期 辦 理 聚 會 進 行 交 流 2. 持 續 辦 理 專 業 成 長 與 觀 摩 研 習 3. 參 與 共 同 的 任 務 以 建 立 團 隊 互 動 4. 執 行 適 當 的 鼓 勵 與 獎 勵 機 制 5. 辦 理 國 內 外 參 訪, 一 同 學 習, 增 進 情 感 6. 建 立 互 動 交 流 平 台 與 網 絡 7. 互 相 幫 助 解 決 問 題, 建 立 人 助 自 助 的 精 神 8. 申 請 認 證 或 爭 取 獲 獎, 激 勵 團 隊 士 氣 9. 製 作 一 致 性 的 logo 出 版 品 制 服 等 10. 努 力 爭 取 各 級 長 官 認 同 與 支 持 5. 硬 體 設 施 議 題 與 對 策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展 示 大 多 已 老 舊, 內 容 的 陳 列 與 保 護 留 區 的 主 軸 也 不 盡 相 同, 因 此 在 硬 體 設 施 議 題 上, 成 員 大 多 表 示 設 施 老 舊, 不 符 合 綠 建 築 思 維 且 欠 缺 整 體 規 劃, 以 致 於 部 份 展 館 的 空 間 使 用 不 當, 影 響 展 示 解 說 教 育 工 作 之 推 動 有 鑑 於 此, 團 隊 成 員 提 出 經 費 支 持 加 強 展 示 內 容 與 呈 現 方 式, 以 及 進 行 先 驅 場 域 的 規 劃 示 範 等 議 題 對 策 37

4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表 硬 體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硬 體 設 施 5-1 展 示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5-2 場 域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對 策 1. 經 費 支 持 編 列 經 費 預 算 逐 年 改 善 尋 找 企 業 募 款 與 認 養 2. 強 化 展 示 內 容 與 呈 現 方 式 加 強 保 護 ( 留 ) 區 資 源 特 色 研 究 成 果 及 保 育 議 題 之 轉 化 運 用 建 立 保 護 留 區 資 源 特 色 與 研 究 成 果 之 資 料 庫 增 加 當 地 人 文 連 結 與 新 科 技 接 軌 優 先 辦 理 短 期 主 題 展 示 新 增 多 功 能 或 互 動 性 設 施 3. 遴 選 先 驅 館 舍 進 行 示 範 整 修 及 成 效 評 估 新 設 場 域 應 符 合 節 能 減 碳 之 綠 建 築 規 範 6. 經 費 預 算 議 題 與 對 策 團 隊 成 員 表 示 保 育 經 費 年 度 預 算 縮 減 是 推 動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的 重 要 議 題, 因 此 在 對 策 上 提 出 應 可 爭 取 經 費 來 源 的 多 元 化, 例 如 爭 取 外 部 贊 助 推 廣 使 者 付 費 機 制 販 售 紀 念 品 等, 另 外, 加 強 大 眾 對 保 育 工 作 的 支 持, 具 體 提 出 執 行 成 果, 亦 有 助 於 爭 取 年 度 預 算, 而 更 重 要 的 則 是 應 釐 清 年 度 的 保 育 重 點 工 作, 專 案 管 理 並 有 效 運 用 現 有 經 費, 以 達 成 預 期 效 益 表 經 費 預 算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類 別 經 費 預 算 6-1 保 育 經 費 的 年 度 預 算 縮 減 策 略 1. 經 費 來 源 管 道 多 元 化 以 具 體 成 果 及 計 畫 向 長 官 爭 取 經 費 爭 取 其 他 部 會 相 關 經 費 支 持 尋 找 外 部 贊 助 ( 如 企 業 贊 助 ) 爭 取 部 份 使 用 者 付 費 機 制 販 售 相 關 商 品 ( 如 出 版 品 紀 念 品 等 ), 增 加 經 費 來 源 2. 展 現 執 行 成 果 加 強 保 育 工 作 與 成 效 之 展 現, 以 爭 取 經 費 加 強 大 眾 對 保 育 工 作 的 支 持 38

4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類 別 經 費 預 算 6-1 保 育 經 費 的 年 度 預 算 縮 減 3. 確 認 重 點 發 展 釐 清 各 年 度 工 作 重 點 要 求 保 育 經 費 專 款 專 用 有 效 控 制 經 費 使 用 7. 行 銷 推 廣 議 題 與 對 策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目 前 有 八 處 館 舍, 均 已 對 外 營 運, 而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甲 仙 化 石 館 也 已 逐 步 加 入 團 隊 運 作 的 系 統 中 由 於 過 去 都 採 個 自 運 作, 欠 缺 系 統 性 的 經 營 管 理 規 劃, 因 此 在 整 體 知 名 度 上 十 分 欠 缺, 也 未 有 所 謂 品 牌 的 概 念 產 生, 推 動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整 體 發 展, 行 銷 推 廣 於 是 成 了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針 對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議 題, 團 隊 成 員 提 出 應 確 立 整 體 發 展 相 關 工 作 及 期 程, 以 分 期 分 眾 行 銷 的 方 式 逐 一 建 立 大 眾 對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整 體 印 象, 另 外, 也 應 即 早 確 立 統 一 文 宣 及 視 覺 標 誌 系 統, 提 供 制 服 出 版 品 吉 祥 物 或 相 關 宣 傳 品 等 物 品 在 服 務 的 提 供 上, 穩 定 館 舍 的 基 本 服 務 功 能 是 口 碑 行 銷 的 基 本 工 作,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則 有 助 於 提 昇 保 育 教 育 的 專 業 形 象, 穩 定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則 可 以 擴 大 支 援 網 絡, 形 成 強 大 的 保 育 教 育 推 動 系 統 表 行 銷 推 廣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行 銷 推 廣 7-1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對 策 1. 確 認 整 體 發 展 工 作 釐 清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定 位 目 標 與 年 度 重 點 工 作 研 擬 分 年 分 期 目 標 與 策 略, 結 合 各 式 宣 傳 管 道 進 行 分 眾 行 銷 ( 官 網 部 落 格 臉 書 免 費 托 播 平 台 電 子 報 保 育 影 片 新 聞 稿 廣 播 電 視 報 紙 雜 誌 旅 遊 地 圖 等 ) 加 強 團 隊 默 契 與 目 標 共 識 2. 統 一 文 宣 及 視 覺 標 誌 系 統 整 合 出 版 品 資 料 中 英 文 名 稱 正 名 提 供 制 服 設 計 吉 祥 物 及 相 關 宣 傳 品 ( 可 考 慮 販 售 ) 39

4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行 銷 推 廣 7-1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3. 穩 定 館 舍 基 本 服 務 功 能 建 立 服 務 均 質 化, 加 強 口 碑 行 銷 進 行 遊 客 意 見 調 查, 確 保 服 務 品 質 4. 強 化 保 育 專 業 形 象 辦 理 大 型 宣 傳 或 系 列 教 育 方 案 加 強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提 昇 保 育 形 象 持 續 推 出 系 統 性 及 在 地 性 之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加 強 保 育 專 業 印 象 以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名 義 進 行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發 表 保 育 成 果 5. 建 立 伙 伴 關 係 建 立 在 地 性 的 活 動 連 結 建 立 國 內 外 專 業 伙 伴 團 隊 合 作 加 強 學 術 合 作 加 強 與 保 育 NGO 的 連 結 ( 七 ) 各 項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整 合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與 對 策, 提 出 對 應 議 題 的 行 動 方 案 及 行 動 計 畫, 並 提 出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及 可 能 期 程 規 劃 以 下 分 別 就 各 項 行 動 方 案 提 出 說 明 1. 保 育 教 育 與 人 員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依 據 保 育 教 育 與 人 員 發 展 需 求, 提 出 全 民 公 民 科 學 家 : 保 育 教 育 培 力 行 動 方 案, 包 含 三 個 行 動 計 畫, 分 別 為 :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計 畫 輔 導 培 力 以 及 成 效 評 估 等 四 個 行 動 計 畫 此 行 動 方 案 主 要 以 發 展 系 列 性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為 主, 方 案 發 展 應 辦 理 人 員 培 訓 研 習, 持 續 推 動 至 各 地, 並 進 行 成 果 評 量 40

4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表 保 育 教 育 與 人 員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對 應 議 題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保 育 教 育 人 員 發 展 1-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3-1 欠 缺 人 力 ( 含 保 育 人 力 人 才 輔 導 團 隊 在 地 社 區 等 ) 全 民 公 民 科 學 家 : 保 育 教 育 培 力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簡 略 說 明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計 畫 1. 建 立 調 查 研 究 資 料 的 有 效 移 轉 2. 蒐 集 國 內 外 相 關 資 料 3. 確 立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教 學 內 涵 4. 發 展 保 育 教 育 模 組 5. 辦 理 內 部 人 員 專 業 研 習 6. 進 行 方 案 編 排 設 計 及 出 版 7. 對 外 推 出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辦 理 教 師 研 習 及 到 校 推 廣 8. 規 劃 推 出 保 育 教 育 宣 傳 車 9. 累 積 執 行 成 果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外 部 團 隊 ( 學 術 或 NGO) 執 行 各 處 人 員 協 助 第 1 年 : 建 構 內 涵 執 行 先 驅 計 畫 第 2-3 年 : 持 續 發 展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輔 導 計 畫 1. 協 助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釐 清 保 護 留 區 核 心 價 值 2. 輔 導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進 行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之 研 擬 與 執 行 3. 辦 理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人 員 培 訓 4. 進 行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評 量 與 修 正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外 部 團 隊 ( 學 術 或 NGO) 執 行 各 處 人 員 協 助 第 1 年 : 尋 找 先 驅 場 域 進 行 輔 導 第 2-3 年 : 持 續 輔 導 館 舍 人 員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人 員 培 力 計 畫 1. 擬 定 推 廣 計 畫 2. 發 展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及 教 材 3. 培 訓 各 處 人 員 及 保 育 志 工 4. 分 區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人 員 培 力 計 畫 5. 累 積 保 育 教 育 人 員 培 力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6. 辦 理 分 享 會 保 育 組 主 辦 各 處 育 樂 課 協 辦 委 託 外 部 團 隊 規 劃 課 程 與 辦 理 培 訓 第 1 年 : 小 規 模 測 試 第 2-3 年 : 持 續 辦 理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與 諮 詢 輔 導 計 畫 1. 籌 組 諮 詢 輔 導 團 隊 2. 蒐 集 過 去 執 行 成 果 3. 辦 理 各 處 館 舍 座 談, 確 認 評 量 指 標 與 各 處 執 行 成 果 4. 提 出 初 步 成 果 5. 辦 理 講 座, 強 化 推 廣 工 作 6. 辦 理 研 討 會, 分 享 執 行 成 果 保 育 組 主 辦 各 處 育 樂 課 協 辦 委 託 外 部 團 隊 共 同 執 行 第 2 年 起 : 啟 動 輔 導 工 作 第 3 年 起 : 持 續 進 行 評 估 與 輔 導 41

4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2. 經 營 管 理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經 營 管 理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的 議 題, 草 擬 出 行 動 方 案 及 行 動 計 畫, 包 括 由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自 辦 的 網 絡 計 畫, 協 助 各 處 團 隊 建 立 對 話 平 台, 釐 清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合 作 項 目 及 相 關 工 作, 另 外 針 對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團 隊 辦 理 實 習 合 作 計 畫, 全 面 提 升 生 態 教 育 館 團 隊 之 專 業 能 力 表 經 營 管 理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經 營 管 理 對 應 議 題 2-1 一 年 一 案 的 委 託 方 式 難 有 長 期 專 業 合 作 2-2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及 合 作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生 態 教 育 館 委 託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推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簡 略 說 明 計 畫 內 容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我 們 都 是 一 家 人 網 絡 計 畫 1. 釐 清 各 館 舍 定 位 及 委 託 項 目 2. 籌 組 生 態 教 育 館 團 隊, 建 立 團 隊 名 單 3. 建 立 對 話 平 台 與 溝 通 機 制 4. 研 商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案 合 作 項 目 5. 每 月 一 次 持 續 進 行 相 關 議 題 的 研 商 討 論 與 修 正 保 育 組 自 辦 各 處 育 樂 課 協 助 持 續 辦 理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實 習 合 作 計 畫 1. 建 立 可 能 合 作 的 相 關 單 位 名 錄 2. 研 商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之 專 業 知 能 架 構 3. 辦 理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培 訓 及 實 習 計 畫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外 部 團 隊 辦 理 各 林 管 處 育 樂 課 協 助 二 年 持 續 辦 理 3. 人 員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人 員 發 展 所 提 出 之 人 力 欠 缺 與 團 隊 共 識 不 足, 提 出 三 個 行 動 方 案, 包 括 專 業 知 能 培 訓 計 畫 海 外 參 訪 與 交 流 計 畫, 以 及 保 育 志 工 培 訓 計 畫 等 三 項 42

4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表 人 員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對 應 議 題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人 員 發 展 3-1 欠 缺 人 力 ( 含 保 育 人 力 人 才 輔 導 團 隊 在 地 社 區 等 ) 3-2 團 隊 共 識 需 加 強 保 育 深 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簡 略 說 明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生 態 教 育 館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培 訓 計 畫 1. 研 擬 保 育 教 育 及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知 能 架 構 2. 持 續 辦 理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3. 建 立 學 習 護 照 機 制 4. 建 置 網 路 學 習 資 料 庫 及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5. 評 量 學 習 成 效 保 育 組 主 辦 或 自 辦 各 林 管 處 人 員 及 委 託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人 員 參 與 3 年 持 續 辦 理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海 外 參 訪 與 交 流 計 畫 1. 建 立 海 外 交 流 名 單 2. 辦 理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活 動 3. 辦 理 國 際 型 研 討 會 或 交 流 活 動 4. 參 與 國 際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保 育 組 主 辦 各 處 育 樂 課 參 與 3 年 持 續 辦 理 保 育 志 工 培 訓 計 畫 1. 研 擬 保 育 志 工 相 關 規 範 及 工 作 項 目 2. 各 林 管 處 招 募 保 育 志 工 3. 辦 理 保 育 工 作 培 訓 研 習 4. 執 行 各 項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及 推 動 工 作 保 育 組 規 劃 各 林 管 處 育 樂 課 主 辦 持 續 辦 理 4. 硬 體 設 施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硬 體 設 施 中 提 到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備 老 舊 以 及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的 議 題, 擬 定 行 動 方 案 進 行 整 體 提 昇, 包 括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劃 與 場 域 設 施 改 善 計 畫 ( 由 保 育 組 主 辦, 各 林 管 處 分 別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辦 理 ), 以 及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置 計 畫 等 43

4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表 硬 體 設 施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硬 體 設 施 對 應 議 題 4-1 展 示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4-2 部 份 場 域 動 線 不 佳,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與 場 域 設 施 提 昇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簡 略 說 明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與 場 域 設 施 分 期 改 善 計 畫 1. 進 行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現 勘, 了 解 館 舍 現 況 2. 辦 理 參 訪 與 研 習, 協 助 各 林 管 處 了 解 館 舍 改 善 注 意 事 項 3. 請 各 林 管 處 提 出 分 年 分 期 改 善 計 畫 及 經 費 需 求 4. 籌 組 諮 詢 團 隊, 提 供 各 處 諮 詢 建 議 5. 編 列 相 關 經 費, 研 擬 計 畫 期 程 6. 確 保 工 作 進 度 與 改 善 成 效 保 育 組 主 辦 各 處 育 樂 課 分 別 委 託 第 1 年 : 啟 動 改 善 計 畫 第 2-3 年 : 逐 年 改 善 完 成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置 計 畫 ( 註 :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暫 緩 實 施 ) 1. 籌 組 籌 備 小 組 2. 確 認 選 址 條 件 3.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4. 研 擬 細 部 設 計 及 館 舍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5. 執 行 施 作 計 畫 6. 完 工 驗 收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外 部 單 位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及 細 部 設 施 等 相 關 工 作 第 1 年 : 確 認 劃 設 需 求 與 場 域 位 置, 研 擬 整 體 規 劃 第 2-3 年 : 辦 理 細 部 設 計 及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實 際 施 作 5. 行 銷 推 廣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之 議 題,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提 出 三 項 行 動 計 畫, 包 括 統 一 視 覺 標 誌 設 計 執 行 計 畫 網 站 建 置 計 畫, 以 及 繪 本 說 故 事 計 畫 等 此 外,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內 的 各 式 方 案 推 動 工 作 也 符 合 行 銷 推 廣 中 提 到 行 銷 服 務 方 案 三 位 一 體 的 概 念 與 內 涵 44

4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表 行 銷 推 廣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行 銷 推 廣 對 應 議 題 6-1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行 銷 及 推 廣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簡 略 說 明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生 態 教 育 館 統 一 視 覺 標 誌 設 計 執 行 委 託 計 畫 1. 設 計 適 用 於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 含 各 館 舍 ) 之 logo 2. 研 擬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視 覺 規 範 ( 制 服 出 版 品 吉 祥 物 等 ) 3. 提 供 規 範 說 明, 辦 理 相 關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1 年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網 站 建 置 計 畫 1. 研 擬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網 站 架 構 2. 建 置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網 站 3. 提 供 使 用 規 範, 辦 理 相 關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1 年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推 廣 計 畫 1. 辦 理 一 系 列 行 銷 推 廣 方 案, 加 強 大 眾 印 象 2. 由 林 務 局 統 一 規 劃, 各 館 舍 配 合 執 行 3. 初 期 以 加 強 大 眾 入 館 為 目 標, 後 期 持 續 深 化 及 優 化 各 式 分 眾 的 保 育 方 案 服 務 4. 長 期 應 結 合 在 地 社 區, 加 強 地 區 合 作 與 人 員 培 力 工 作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共 3 年 45

5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 八 ) 綜 合 研 擬 執 行 計 畫 整 合 上 述 各 項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依 據 可 行 的 方 案 內 容, 整 合 出 以 下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提 出 五 項 重 要 的 計 畫 可 作 為 未 來 三 年 內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確 實 執 行 的 相 關 工 作 1. 方 案 發 展 暨 諮 詢 輔 導 計 畫 此 計 畫 內 含 幾 個 子 計 畫, 包 括 專 業 知 能 培 養 整 體 視 覺 規 劃, 以 及 方 案 發 展 場 域 設 施 及 經 營 管 理 之 諮 詢 輔 導 等 子 計 畫, 可 整 合 成 大 型 計 畫 或 依 不 同 專 業 需 求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2. 網 站 建 置 計 畫 : 建 置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並 進 行 人 員 管 理 訓 練 等 3.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與 館 舍 設 計 委 託 計 畫 : 為 落 實 全 台 保 育 教 育 觀 念 的 推 動, 建 議 規 劃 三 年 內 規 劃 設 置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名 ) ( 註 :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暫 緩 實 施 ) 4. 行 銷 推 廣 方 案 及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暨 推 廣 計 畫 : 辦 理 行 銷 推 廣 方 案, 持 續 發 展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系 統 方 案, 並 辦 理 人 員 培 訓, 執 行 到 校 推 廣 方 案, 以 全 面 提 昇 保 育 觀 念 與 行 動 落 實 5. 保 育 志 工 發 展 計 畫 : 為 增 加 保 育 工 作 之 人 力, 擬 招 募 保 育 志 工, 辦 理 培 訓 課 程, 協 助 保 育 工 作 之 推 動 46

5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表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內 容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分 工 權 屬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方 案 發 展 暨 諮 詢 輔 導 計 畫 各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各 館 經 營 管 理 諮 詢 輔 導 各 館 整 體 規 劃 與 設 施 改 善 輔 導 各 館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發 展 培 訓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視 覺 系 統 建 置 1. 輔 導 先 驅 場 域 進 行 發 展 2.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發 展 3. 整 體 視 覺 系 統 建 置 4. 各 館 保 育 研 習 方 案 規 劃 與 實 作 1.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實 作 推 動 2.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3. 場 域 改 善 輔 導 4. 經 營 管 理 經 驗 轉 移 與 分 享 1.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實 作 推 動 2.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3. 場 域 改 善 輔 導 4. 成 效 評 量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各 林 管 處 共 同 參 與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建 置 計 畫 建 置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網 站 蒐 集 保 育 出 版 品, 建 置 網 站 資 料 庫 辦 理 後 台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1. 網 站 規 劃 與 建 置 2.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3. 保 育 網 站 資 料 庫 1. 網 站 維 護 管 理 2. 保 育 資 料 庫 持 續 更 新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各 林 管 處 共 同 參 與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與 館 舍 設 計 委 託 計 畫 ( 註 :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暫 緩 實 施 ) 籌 組 團 隊 辦 理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選 址 委 託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委 託 進 行 館 舍 細 部 設 計 1. 籌 組 團 隊 2. 確 認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置 地 點 3. 辦 理 前 置 作 業 1. 委 託 進 行 需 求 評 估 2. 執 行 整 體 規 劃 3. 委 託 進 行 細 部 設 計 1. 細 部 設 計 完 成 2. 擬 定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東 勢 林 管 處 參 與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暨 推 廣 計 畫 確 認 保 育 教 育 項 目 與 內 涵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發 展 保 育 方 案 辦 理 種 子 教 師 人 員 訓 練 執 行 到 校 推 廣 辦 理 成 效 評 量 1. 整 理 林 務 局 現 有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2. 確 認 林 務 局 保 育 育 課 程 項 目 與 內 涵 1.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發 展 保 育 方 案 2. 進 行 先 驅 測 試 與 修 正 3.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1. 正 式 對 外 推 出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2. 辦 理 成 效 評 量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主 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各 林 管 處 共 同 參 與 林 務 局 保 育 志 工 發 展 計 畫 輔 導 各 處 成 立 保 育 志 工, 推 動 各 項 保 育 業 務 配 合 現 有 之 國 家 森 林 志 工 系 統 與 運 作 機 制 辦 理 志 工 培 訓 與 執 行 / 1. 輔 導 各 處 成 立 保 育 志 工 2. 辦 理 志 工 培 訓 與 執 行 動 1. 辦 理 志 工 培 訓 與 執 行 動 2. 持 續 推 動 各 項 保 育 業 務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輔 導 各 林 管 處 主 辦 47

5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48

5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第 四 章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發 展 除 了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本 計 畫 也 協 助 各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擬 定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以 下 針 對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發 展 流 程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家 現 勘 後 之 建 議 各 館 策 略 規 劃 成 果 分 項 提 出 說 明 一 各 館 策 略 發 展 流 程 各 館 策 略 規 劃 發 展 流 程, 與 整 體 發 展 計 畫 雷 同 較 大 的 差 別 是 在 計 畫 初 期, 由 本 案 計 畫 顧 問 進 行 各 館 的 場 域 現 勘, 分 別 針 對 各 館 的 現 況 提 出 發 展 定 位 服 務 對 象 發 展 議 題 及 可 能 的 解 決 策 略 提 出 建 議, 作 為 後 續 策 略 規 劃 之 參 考 依 據 而 在 第 三 次 至 第 七 次 工 作 會 議 中,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逐 步 引 導 各 處 人 員 研 討 不 同 位 置 不 同 條 件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在 宗 旨 目 標 定 位 議 題 與 對 策 上 的 釐 清 與 確 認, 並 於 各 次 工 作 會 議 中 逐 步 完 成 提 供 發 展 建 議 辦 理 專 家 現 勘 宗 旨 願 景 與 目 標 信 念 現 況 分 析 釐 清 發 展 議 題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擬 定 行 動 方 案 及 計 畫 執 行 方 案 與 評 估 二 專 家 現 勘 後 之 整 體 發 展 建 議 根 據 現 勘 結 果,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擬 出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建 議 一 覽 表 ( 如 下 頁 表 ) 作 為 各 處 發 展 之 參 考, 後 續 策 略 規 劃 流 程 也 參 考 此 建 議 持 續 深 化 各 項 討 論 1.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86 年 啟 用, 與 台 北 捷 運 紅 樹 林 站 共 構, 毗 鄰 淡 水 河 紅 樹 49

5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有 鑑 於 紅 樹 林 植 物 與 生 態 系 之 可 貴, 為 推 廣 保 護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理 念, 故 設 置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室 內 現 有 的 展 示 空 間 類 型 包 括 靜 態 展 示 空 間 與 多 媒 體 視 聽 空 間, 利 用 圖 文 海 報 燈 箱 與 多 媒 體 影 音, 介 紹 水 筆 仔 生 長 過 程 的 奧 妙 以, 及 紅 樹 林 中 的 招 潮 蟹 彈 塗 魚 與 水 鳥 生 態 設 有 觀 景 平 台, 可 近 距 離 觀 察 保 護 區, 或 透 過 視 野 極 佳 的 觀 景 窗, 一 覽 壯 觀 秀 麗 的 成 片 紅 樹 林 景 觀 淡 水 河 的 河 口 海 景 觀 音 山 的 山 色 及 壯 闊 鮮 紅 的 關 渡 大 橋 歷 經 多 年 的 發 展,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關 注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淡 水 河 議 題 之 入 口 平 台 以 淡 水 河 沿 岸 及 大 台 北 地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周 邊 社 區 與 學 校 捷 運 遊 客 自 行 車 騎 士 關 心 淡 水 河 環 境 議 題 者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館 內 外 動 線 不 良 未 建 置 紅 樹 林 長 期 調 查 監 測 資 料 缺 乏 保 育 概 念 之 課 程 方 案, 以 及 志 工 的 專 業 知 能, 以 及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長 期 運 作 合 作 等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與 捷 運 局 溝 通, 改 善 進 出 動 線 ; 主 動 出 擊, 規 劃 各 類 型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 長 期 監 測 淡 水 河 及 紅 樹 林 之 變 遷 ; 參 與 淡 北 快 速 道 路 議 題, 成 為 市 民 發 聲 窗 口 等 2.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於 民 國 86 年 啟 用, 原 為 林 務 局 南 澳 工 作 站 的 展 示 館 本 館 域 周 邊 保 育 資 源 豐 富, 鄰 近 烏 石 鼻 海 岸 自 然 保 留 區 南 澳 闊 葉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以 及 觀 音 海 岸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在 民 國 100 年 整 修 完 成 後 更 名 為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大 南 澳 地 區 生 態 研 究 與 環 境 教 育 的 入 口 平 台 館 內 包 括 靜 態 展 示 空 間 與 多 媒 體 視 聽 空 間, 以 展 品 或 影 音 介 紹 森 林 生 態 系 經 營 社 區 林 業 自 然 保 育 當 地 原 生 樹 木 以 及 周 邊 自 然 保 護 ( 留 ) 區 戶 外 則 設 有 解 說 體 驗 空 間, 讓 人 漫 步 在 原 樟 樹 造 林 地 的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中 認 識 種 類 豐 富 的 原 生 樹 種 目 前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大 南 澳 地 區 保 護 留 區 研 究 據 點 及 地 區 生 態 旅 遊 入 口 平 台 以 大 南 澳 地 區 地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在 地 社 區 居 民 專 程 參 加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行 程 者 行 經 南 澳 的 旅 行 者 以 及 在 羅 東 中 心 上 初 階 課 的 活 動 者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館 舍 老 舊 主 要 動 線 需 交 通 指 引 社 區 居 民 的 狩 獵 行 為, 以 及 社 區 居 民 對 保 護 留 區 的 認 同 與 參 與 等 因 此 提 出 50

5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進 行 館 舍 重 新 規 劃 與 改 善 工 程 持 續 進 行 在 地 社 區 保 育 溝 通 發 展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方 案 規 劃 並 執 行 保 育 留 區 長 期 監 測 計 畫 培 養 在 地 社 區 或 志 工 參 與 館 舍 運 作, 另 一 方 面 委 託 專 業 進 行 教 育 推 廣 計 畫 3.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座 落 於 宜 蘭 縣 員 山 鄉, 於 2009 年 4 月 28 日 正 式 開 館 啟 用,2009 年 3 月 起, 由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經 營 管 理, 期 待 結 合 館 內 既 有 的 展 示 設 施, 以 優 質 的 軟 體 規 劃, 提 供 一 般 民 眾 及 各 級 學 校 做 為 森 林 生 態 及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教 學 場 所, 同 時 成 為 前 往 宜 蘭 地 區 的 遊 客 一 個 知 性 的 參 觀 景 點, 進 而 喚 起 大 眾 共 同 關 懷 環 境 資 源 並 實 際 參 與 保 育 行 動, 以 達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的 員 山 館 為 一 兩 層 樓 建 築, 一 樓 主 要 為 森 林 生 態 系 展 示 空 間, 有 許 多 互 動 式 的 導 覽 設 施, 讓 遊 客 置 身 在 森 林 的 環 境 中 二 樓 主 要 展 出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區 內 步 道 暨 社 區 林 業 內 容, 提 供 旅 客 優 質 的 遊 憩 據 點 介 紹, 期 望 遊 客 們 能 前 往 親 身 體 驗, 凝 聚 土 地 認 同 意 識, 共 同 守 護 自 然 生 態 另 外 規 劃 有 視 廳 室, 定 期 更 新, 提 供 遊 客 與 推 廣 主 題 相 關 之 生 態 影 片 欣 賞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自 2009 年 4 月 正 式 開 館 營 運 後, 藉 由 主 動 推 出 的 各 式 方 案 己 逐 漸 獲 得 在 地 的 認 同, 也 有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經 由 專 家 委 員 的 現 勘, 以 及 團 隊 長 時 間 的 討 論, 將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社 區 型 保 育 教 育 與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建 議 優 先 服 務 館 舍 所 在 位 置 及 周 邊 的 社 區 對 象, 並 持 續 擴 大 至 宜 蘭 全 區 及 大 台 北 地 區 服 務 對 象 設 定 包 括 : 社 區 所 在 地 對 象 親 子 大 台 北 地 區 的 民 眾 至 宜 蘭 旅 遊 者, 尤 其 是 台 七 線 由 太 平 山 棲 蘭 方 向 下 山 旅 客, 另 外, 因 應 環 境 教 育 法 的 實 施, 提 供 宜 蘭 地 區 的 公 務 人 員 環 境 教 育 研 習 時 數, 也 可 以 是 未 來 的 服 務 對 象 為 了 促 成 員 山 館 更 長 久 穩 定 的 發 展, 員 山 館 目 前 有 幾 項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包 括 : 館 舍 外 觀 不 明 顯 缺 乏 停 車 空 間, 專 業 合 作 的 期 程 有 限, 無 法 規 劃 長 久 的 發 展 等 解 決 上 述 的 議 題 策 略, 包 括 改 善 外 觀 延 長 合 約 期 程, 穩 定 發 展 進 行 周 邊 環 境 長 期 監 測 加 強 與 社 區 的 互 動 與 交 流, 以 及 開 發 公 務 人 員 研 習 課 程 等 此 外, 為 了 對 應 保 護 留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與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也 建 議 能 找 出 對 應 的 51

5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保 護 留 區 進 行 相 關 的 研 究 調 查 與 教 育 宣 導 等 工 作, 就 專 業 分 工 的 角 度 而 言, 棲 蘭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及 宜 蘭 雙 連 埤 等 地 均 是 適 合 的 對 應 保 護 區 4.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位 於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入 口 處, 是 一 處 地 上 兩 層 地 下 三 層 的 五 層 樓 高 的 館 舍 自 民 國 92 年 6 月 啟 用 主 要 目 標 在 於 提 供 遊 客 對 拉 拉 山 地 區 及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整 體 解 說 與 教 育 服 務 館 舍 共 有 五 層 樓,1 樓 為 遊 客 中 心, 提 供 各 項 諮 詢 服 務,2 樓 為 會 議 室, 地 下 1 樓 為 生 態 展 示 室 : 拉 拉 山 生 態 系 及 人 文 簡 介, 地 下 2 樓 為 簡 易 販 賣 部, 地 下 3 樓 為 多 媒 體 播 放 室 館 內 不 但 提 供 多 媒 體 放 映 服 務, 假 日 及 旺 季 期 間 也 有 志 工 定 點 解 說 服 務, 團 體 滿 20 人 以 上 亦 可 現 場 申 請 解 說 服 務 由 於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位 置 就 在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拉 拉 山 國 有 林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入 口, 地 理 位 置 條 件 極 具 有 推 廣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觀 念 的 優 勢 累 積 長 久 的 運 作 經 營, 並 在 經 過 專 家 現 勘 及 團 隊 討 論 後, 將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館 舍 為 : 成 為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及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保 育 及 教 育 據 點, 關 切 的 範 圍 除 了 插 天 山 保 留 區 及 拉 拉 山 國 有 林 自 然 保 護 區 外, 也 考 量 北 橫 沿 線 及 拉 拉 山 風 景 特 定 區 範 圍 預 定 提 供 的 對 象 包 括 有 : 生 態 旅 遊 社 區 及 民 宿 業 者 入 園 遊 客 深 度 旅 遊 者, 以 及 預 定 參 與 研 究 監 測 的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及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等 現 勘 後 提 出 的 發 展 議 題 主 要 包 括 : 主 體 建 築 物 需 要 重 新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以 改 善 動 線 及 展 丕 內 容, 另 外, 夏 季 的 遊 客 量 所 形 成 遊 憩 壓 力, 也 對 生 態 館 推 動 深 度 的 研 習 方 案 有 所 影 響, 而 遊 憩 壓 力 帶 來 的 社 區 利 益, 在 未 完 整 約 束 管 理 的 狀 況 下 易 產 生 違 法 及 不 當 行 為 的 商 業 行 為, 最 後, 人 力 的 不 足, 以 及 缺 乏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都 是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為 解 決 上 述 議 題, 則 專 家 建 議 可 進 行 園 區 及 館 舍 整 體 規 劃 工 作, 改 善 空 間 配 置 及 動 線 ; 另 外 管 制 入 園 人 數, 並 於 當 地 業 者 溝 通 合 作, 創 立 良 好 優 質 的 遊 憩 模 式 ; 另 外 為 補 足 人 力 不 足 及 方 案 不 足, 則 建 議 加 強 志 工 的 培 訓 及 解 說 帶 領, 並 以 先 驅 測 試 的 方 式 推 出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至 於 執 行 人 力 則 可 以 再 結 合 專 業 團 隊 一 起 合 作 52

5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5.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於 民 國 94 年 4 月 啟 用, 是 為 一 幢 地 上 三 層 地 下 二 層 之 景 觀 建 築, 無 論 是 外 觀 或 內 部 設 計, 皆 呈 現 了 火 炎 山 獨 樹 一 格 的 天 然 特 色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共 有 四 層 樓, 地 下 一 樓 為 植 物 昆 蟲 與 人 文 的 生 態 解 說 展 館, 一 樓 則 是 旅 客 服 務 中 心, 民 眾 可 至 此 索 取 館 內 的 導 覽 資 訊, 二 樓 是 火 炎 山 主 題 館, 有 詳 盡 的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地 質 環 境 與 生 態 介 紹, 三 樓 則 為 放 映 生 態 影 片 的 多 媒 體 視 聽 教 室, 是 一 處 具 有 能 將 火 炎 山 特 殊 地 景 的 重 要 性 傳 遞 給 大 眾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由 於 火 炎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位 置 距 離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約 七 公 里, 距 離 適 中, 很 適 合 以 館 舍 作 為 對 大 眾 進 行 宣 傳 解 說 的 平 台, 若 有 需 要 深 度 的 探 索 調 查 研 究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動, 也 可 以 館 舍 為 據 點, 對 進 入 申 請 人 的 行 為 準 則 先 進 行 教 育 宣 導 工 作 經 過 長 期 的 運 作 經 驗 專 家 學 者 的 現 勘 建 議, 以 及 團 隊 的 討 論 後,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與 保 育 教 育 的 入 口 平 台, 關 切 的 場 域 範 圍 則 以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為 主, 另 外 擴 及 至 苗 栗 三 義 苑 里 地 區, 以 及 更 大 範 圍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台 中 等 地 而 服 務 的 對 象 主 要 鎖 定 在 周 邊 社 區 的 旅 遊 業 社 區 居 民 與 學 校 等, 另 外, 也 對 三 義 地 區 旅 遊 人 潮 進 行 保 育 教 育 的 宣 導, 此 外, 若 要 推 行 深 度 的 環 境 教 育 學 習 方 案, 則 對 地 質 保 育 有 興 趣 的 深 度 旅 遊 者, 以 及 關 心 特 殊 地 景 的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及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都 是 未 來 可 能 的 服 務 對 象 針 對 上 述 的 定 位, 現 勘 後 發 現 館 舍 目 前 在 硬 體 上 有 待 整 體 更 新 改 善, 館 舍 的 漏 水 問 題 及 內 部 展 示 的 正 確 性 都 有 待 更 正, 而 火 炎 山 特 殊 地 景 的 保 育 教 育 以 及 附 近 地 區 社 區 及 相 關 業 者 的 保 育 工 作 ( 砂 石 採 伐 ), 以 及 未 建 立 火 炎 山 地 區 特 殊 地 景 的 長 期 調 查 研 究 工 作 等, 都 是 極 需 努 力 的 方 向 因 應 上 述 的 發 展 議 題, 建 議 進 行 館 舍 內 外 的 硬 體 及 解 說 設 施 的 更 新 改 善, 持 續 推 出 並 辦 理 社 區 保 育 育 方 案, 另 外 針 對 深 入 學 習 的 需 求 者, 可 以 結 合 社 區 資 源 辦 理 生 態 旅 遊 活 動, 而 長 期 持 續 的 環 境 監 測 工 作 也 應 積 極 展 開 6. 二 水 臺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立 於 民 國 95 年 8 月, 位 於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區 內, 地 處 彰 化 縣 二 水 鄉 鼻 頭 子 段, 緊 鄰 彰 南 152 線 及 集 集 53

5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線 鐵 路 由 於 本 區 內 植 物 種 類 複 雜, 喬 灌 木 蕨 類 等 叢 生, 加 上 氣 候 適 宜, 吸 引 許 多 野 生 動 物 棲 息 其 間, 尤 以 台 灣 獼 猴 之 棲 息 活 動 最 為 著 稱 為 了 能 確 實 地 將 正 確 的 生 態 保 育 觀 念 推 廣 至 全 體 國 民, 將 區 內 原 有 之 獼 猴 監 測 站 原 地 規 劃 興 建 為 台 灣 第 一 座 以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為 主 題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館 內 精 心 打 造 了 模 擬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的 展 示 空 間, 除 了 最 基 本 的 森 林 以 及 獼 猴 模 型 之 外, 還 設 計 生 態 互 動 裝 置, 藉 由 簡 單 的 互 動 小 遊 戲, 讓 參 觀 民 眾 了 解 台 灣 獼 猴 生 活 環 境 另 外 館 外 環 境 也 新 設 了 賞 蝶 步 道 蝴 蝶 園 區 及 林 間 教 室 等 設 施, 提 供 了 多 樣 化 之 教 育 環 境 經 過 長 期 的 經 營 專 家 學 者 的 現 勘, 以 及 團 隊 成 員 長 期 的 討 論, 將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介 紹 研 究 調 查 保 育 觀 念 宣 導 的 平 台 以 彰 化 雲 林 南 投 地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在 地 社 區 居 民 學 校 團 體 以 及 外 來 旅 遊 者, 以 及 對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研 究 及 保 育 工 作 有 興 趣 之 學 術 單 位 或 民 間 團 體 等, 作 為 保 育 教 育 研 究 的 場 域 平 台 而 為 了 達 成 上 述 的 目 標,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提 出 發 展 議 題 為 : 室 內 空 間 不 足 一 二 樓 空 間 串 連 動 線 不 良 強 心 解 說 志 工 專 業 素 養 網 路 系 統 支 援 知 識 管 理 不 穩 定 等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加 強 台 灣 獼 猴 主 題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之 規 劃 執 行 持 續 進 行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監 測, 並 將 相 關 資 料 加 以 轉 化 呈 現 作 為 方 案 主 題, 另 外 持 續 辦 理 志 工 專 業 知 能 培 訓, 而 且 應 持 續 改 善 網 路 及 資 訊 系 統 7.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本 中 心 是 一 棟 結 合 生 態 人 文 展 示 及 教 育 訓 練 的 多 功 能 建 築, 為 使 民 眾 瞭 解 政 府 設 置 保 留 區 目 的 及 展 示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生 態 之 美, 提 供 各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訓 練, 故 設 立 大 武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為 四 樓 之 建 築 物, 一 樓 為 服 務 台 文 物 展 示 室 多 媒 體 放 映 室 辦 公 室 ; 二 樓 為 生 態 展 示 室 生 態 遊 憩 區 ; 三 樓 為 學 員 宿 舍 學 員 文 康 活 動 中 心 ; 四 樓 為 大 型 會 議 室 研 習 會 議 室 ; 地 下 室 為 學 員 餐 廳 健 身 房, 對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人 文 及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作 深 入 淺 出 的 介 紹, 並 為 一 具 現 代 化 設 備 之 訓 練 研 習 場 所, 可 使 民 眾 瞭 解 設 置 保 留 區 的 目 的 功 能 及 索 取 相 關 資 訊, 進 而 達 到 愛 護 環 境 自 然 保 育, 獲 得 環 境 教 育 之 知 識 54

5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目 前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保 育 基 地 及 全 台 灣 保 育 研 習 重 要 場 域 以 東 台 灣 地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參 與 保 育 主 題 研 習 人 員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人 員 社 區 原 住 民 部 落 以 及 對 大 武 山 生 態 研 究 及 保 育 工 作 有 興 趣 之 學 術 單 位 或 民 間 團 體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行 銷 不 足, 入 館 人 數 少, 館 舍 使 用 率 低 ; 二 樓 生 態 展 示 老 舊 ; 缺 乏 優 質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 大 武 山 地 區 狩 獵 壓 力 大 等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加 強 行 銷, 鼓 勵 相 關 單 位 使 用 ; 建 立 在 地 原 住 民 社 區 伙 伴 單 位, 規 劃 保 育 教 育 及 生 態 旅 遊 行 程 ; 進 行 二 樓 展 示 空 間 改 善 規 劃 工 作 ; 積 極 尋 覓 適 當 的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協 助 長 期 發 展 8.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位 處 中 央 山 脈, 一 般 民 眾 接 近 不 易, 無 法 親 身 體 會 其 豐 富 的 生 物 相, 有 鑑 於 此, 於 民 國 93 年 將 前 瑞 穗 工 作 站 重 新 改 建 規 劃, 並 於 94 年 成 立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以 提 供 花 蓮 縣 中 南 區 中 小 學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達 到 保 育 及 育 樂 功 能 並 增 加 遊 憩 休 閒 空 間 本 館 的 空 間 規 劃, 運 用 歷 年 研 究 調 查 結 果 與 保 育 成 效 加 以 整 合, 透 過 保 護 區 沿 革 歷 史 檜 木 林 帶 的 植 被 與 形 成 絢 麗 燦 爛 的 雲 海 景 觀 野 鳥 天 堂 暗 夜 精 靈 大 地 的 魔 術 師 - 水 鹿 保 育 理 念 與 作 為 等 大 型 解 說 看 板, 以 及 唯 妙 唯 肖 的 森 林 與 動 物 生 態 雕 塑 模 型 樹 木 拓 印 年 輪 展 示 足 跡 雕 鑄 鳥 類 聲 音 及 生 態 影 片 等 多 媒 體 的 展 示 與 播 放, 從 視 覺 聽 覺 與 觸 覺 等 不 同 的 角 度, 引 導 民 眾 去 認 識 與 欣 賞 本 保 護 區 繽 紛 多 樣 的 生 物 世 界, 進 而 支 持 並 參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保 育 工 作 同 時, 利 用 本 館 戶 外 有 限 的 空 地 設 置 蜜 源 植 物 解 說 區, 除 了 綠 美 化 環 境 外, 並 創 造 一 個 活 潑 有 生 氣 的 昆 蟲 樂 園, 藉 以 推 廣 生 態 造 園 的 理 念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希 望 藉 由 森 林 廊 道 動 植 物 模 型 鳥 類 聲 音 各 種 解 說 看 板 生 態 影 片 等 多 媒 體 展 示 讓 學 生 遊 客 可 以 一 窺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豐 富 動 植 物 資 源, 除 了 館 內 靜 態 固 定 設 施 陳 列 讓 遊 客 猶 如 置 森 林 區 域 外, 本 館 亦 積 極 每 季 辦 理 戶 外 動 態 活 動, 在 此 季 植 樹 活 動 將 地 點 拉 至 富 興 社 區 轄 內 之 富 興 步 道, 希 望 可 將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由 館 內 向 外 擴 展, 並 與 社 區 建 立 良 善 互 動 的 伙 伴 關 係 55

6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目 前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目 前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與 花 蓮 南 區 保 育 教 育 的 交 流 平 台 以 大 花 蓮 南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隣 近 的 社 區 居 民 及 民 間 團 體 花 蓮 南 區 的 學 校 花 蓮 地 區 旅 遊 者 以 及 大 專 院 校 相 關 科 系 保 育 實 習 人 員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缺 乏 經 營 管 理 及 教 育 推 廣 團 隊 及 人 力 地 處 偏 遠, 參 觀 者 少 空 間 動 線 不 良 需 重 新 規 劃 以 及 缺 乏 保 護 區 長 期 監 測 調 查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整 合 花 蓮 處 自 然 教 育 及 保 育 據 點, 加 以 分 工 ; 進 行 空 間 整 體 規 劃 及 改 善 工 程 ; 加 強 與 在 地 社 區 及 學 校 之 互 動 合 作 ; 邀 集 學 術 研 究 團 隊, 啟 動 保 護 區 監 測 機 制 ; 以 及 加 強 異 業 串 連 及 行 銷 宣 傳, 擴 大 旅 遊 知 名 度 等 9.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依 據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館 之 整 體 規 劃, 擬 於 各 處 運 用 舊 有 空 間 成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而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則 規 劃 運 用 舊 有 舊 阿 里 山 工 作 站 及 造 林 工 作 站 的 空 間, 分 年 規 劃, 逐 步 成 立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目 前 已 規 劃 完 成 山 椒 魚 故 事 館 以 及 一 葉 蘭 故 事 館 等 二 處 場 域, 未 來 擬 再 運 用 工 作 站 成 立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主 建 物, 向 大 眾 介 紹 阿 里 山 地 區 的 保 育 工 作 由 於 目 前 規 劃 中 的 二 處 館 舍 屬 於 舊 有 館 舍 再 利 用, 在 整 體 機 能 設 定 發 展 定 位 空 間 規 劃 及 展 示 設 計 等 都 可 依 據 目 前 的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逐 步 擬 定 而 針 對 專 家 學 者 及 籌 備 團 隊 於 現 場 現 勘 及 討 論 後, 提 出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整 體 定 位 為 : 作 為 阿 里 山 自 然 資 源 的 諾 亞 方 舟, 擔 任 展 示 研 究 教 育 及 解 說 的 平 台 以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阿 里 山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一 般 遊 客 深 度 旅 遊 之 遊 客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以 及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阿 里 山 遊 客 人 潮 多, 恐 造 成 遊 憩 壓 力 ; 三 個 館 舍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未 明 ; 空 間 老 舊, 需 要 重 新 規 劃 整 理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進 行 阿 里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全 區 場 域 整 體 規 劃 並 重 新 進 行 場 域 定 位 與 分 工 ; 界 定 三 個 館 舍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 持 續 進 行 周 邊 生 態 環 境 的 調 查 研 究 10. 甲 仙 化 石 館 依 據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館 之 整 體 規 劃, 擬 於 各 處 運 用 舊 有 空 間 成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而 屏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甲 仙 工 作 站 隣 近 的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56

6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護 區, 則 有 一 處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甲 仙 區 公 所 所 管 轄 的 甲 仙 化 石 館, 十 分 適 合 作 為 推 動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之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域 經 過 籌 備 團 隊 與 專 家 學 者 於 現 勘 後, 與 高 雄 市 政 府 甲 仙 區 公 所 協 商, 擬 將 甲 仙 化 石 館 轉 移 由 林 務 局 屏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進 行 整 體 空 間 改 善 規 劃 及 經 營 管 理 移 轉 之 用 歷 經 現 勘 與 團 隊 討 論 後, 提 出 未 來 的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全 國 性 化 石 保 育 教 育 推 動 基 地, 長 期 進 行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環 境 監 測 以 全 台 灣, 特 別 是 台 灣 南 部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周 邊 社 區 ( 志 工 ) 南 部 學 校 班 級 戶 外 教 學 參 加 深 度 活 動 者 ( 保 育 研 習 或 生 態 旅 遊 者 ) 以 及 進 行 研 究 調 查 的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或 大 專 院 校 另 外,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發 現 目 前 最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包 括 : 主 管 單 位 甲 仙 區 公 所 整 體 推 展 經 費 及 人 力 有 限, 整 體 空 間 與 展 示 已 老 舊 需 重 新 規 劃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進 行 場 域 空 間 的 整 體 規 劃 與 改 善 ; 由 林 務 局 與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商 合 作 機 制 ; 檢 視 現 有 展 品, 進 行 數 位 建 檔 工 作 ; 持 續 進 行 周 邊 環 境 調 查 研 究 ; 蒐 集 在 地 故 事, 作 為 解 說 教 材 ; 結 合 現 場 環 境 發 展 深 度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其 中 進 行 數 位 典 藏 計 畫 一 案,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由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進 行 相 關 委 託 執 行 完 成 11.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依 據 林 務 局 各 組 業 務 職 掌, 保 育 組 的 權 責 在 於 : 辦 理 各 類 自 然 保 護 區 域 設 置 規 劃 審 核 公 告 及 經 營 管 理 ; 野 生 物 與 保 育 類 動 物 之 採 集 獵 捕 輸 出 入 及 利 用 審 核 ; 保 育 國 際 事 務 連 絡 及 合 作 自 然 保 育 科 技 學 術 研 究 及 專 案 執 行 計 畫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之 推 動 自 然 保 育 社 區 參 與 之 推 動 等 業 務 而 這 些 業 務, 在 承 辦 組 提 供 之 環 境 資 源 部 森 林 及 保 育 署 臺 北 分 署 辦 事 細 則 草 案 裡, 則 提 到 以 下 各 項 職 掌, 可 以 作 為 後 續 發 展 之 參 考 工 作 職 掌 包 括 : 野 生 動 植 物 棲 息 地 自 然 地 景 地 質 公 園 珍 貴 老 樹 等 資 源 調 查 研 究 管 理 保 育 及 推 廣 之 執 行 自 然 地 景 自 然 保 護 ( 留 ) 區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海 洋 保 護 區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經 營 管 理 及 督 導 縣 ( 市 ) 政 府 計 畫 之 執 行 野 生 動 物 獵 捕 區 垂 釣 區 經 營 管 理 ; 基 於 學 術 研 究 或 教 育 目 的 原 住 民 族 基 於 傳 統 文 化 或 祭 儀 獵 捕 野 生 動 物 之 計 畫 擬 議 管 理 與 督 導 執 行 57

6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野 生 動 物 活 體 與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產 製 品 之 輸 出 入 審 查 外 來 入 侵 種 危 害 野 生 動 物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危 害 農 林 漁 牧 作 業 傳 播 疾 病 妨 礙 航 空 安 全 等 之 防 治 與 處 理 鯨 豚 及 海 洋 保 育 類 動 物 擱 淺 救 傷 與 處 理 無 主 或 沒 入 野 生 動 物 及 其 產 製 品 之 處 理 救 傷 收 容 保 管 與 銷 毀 保 育 類 營 利 性 野 生 動 物 之 飼 養 繁 殖 與 管 理, 商 業 性 放 生 管 理 並 督 導 縣 ( 市 ) 政 府 執 行 執 行 國 際 保 育 公 約 及 合 作 計 畫, 建 立 國 內 保 育 夥 伴 關 係,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研 擬 執 行 及 輔 導 其 他 有 關 生 物 多 樣 性 自 然 資 源 保 育 與 管 理 外 來 入 侵 種 防 治 之 執 行 事 項 依 據 上 述 職 掌, 林 務 局 為 台 灣 保 育 業 務 的 最 高 主 管 機 關, 對 台 灣 的 保 育 工 作 長 期 累 積 不 少 推 動 成 果 與 經 驗, 實 有 必 要 成 立 全 國 型 的 保 育 教 育 據 點, 以 培 養 更 多 的 保 育 人 員, 並 針 對 各 類 對 象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的 推 廣 工 作 在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由 於 全 國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置 一 事, 因 事 涉 及 全 國 保 育 業 務 展 示 及 推 廣, 需 再 慎 重 評 估, 故 本 案 暫 緩 執 行, 待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告 一 段 落 後, 再 考 量 設 置 地 點 但 因 東 勢 處 成 員 及 專 家 學 者 已 針 對 相 關 場 域 進 行 現 勘 並 提 供 相 關 建 議, 擬 定 未 來 發 展 構 想, 故 仍 在 此 列 出, 以 作 為 後 續 參 考 計 畫 執 行 過 程 中,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中 提 及 中 程 目 標, 希 望 能 擬 定 了 要 建 置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以 作 為 未 來 推 動 保 育 工 作 的 培 訓 據 點, 並 藉 此 全 國 型 的 館 舍 將 保 育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及 成 果 推 向 社 會 大 眾 而 專 家 學 者 現 勘 建 議 由 東 勢 林 區 管 理 處 所 屬 的 場 域 進 行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場 域, 而 第 二 次 期 中 簡 報 會 議 中 亦 決 議, 由 各 處 提 出 可 能 的 適 合 場 域 及 據 點, 以 評 選 的 方 式 遴 選 了 適 合 作 為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場 域 雖 然 此 案 暫 緩, 但 東 勢 林 管 處 同 仁 們 及 專 家 學 者, 已 於 初 步 現 勘 及 團 隊 前 期 討 論 中, 針 對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發 展, 定 位 在 : 以 國 家 級 保 育 博 物 館 為 主 題, 成 為 全 國 推 動 保 育 業 務 宣 導 窗 口 與 保 育 教 育 中 心, 並 設 定 潛 在 的 服 務 對 象 為 : 保 育 業 務 人 員 全 台 前 來 參 訪 進 行 戶 外 教 學 之 學 校 班 級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以 及 保 育 團 體 等, 初 步 針 對 現 勘 的 東 勢 林 業 展 示 館 轉 作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假 設, 擬 定 發 展 願 景 短 中 程 目 標, 並 進 行 東 勢 58

6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處 發 展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分 析 (SWOT 分 析 ), 及 可 能 的 發 展 策 略 與 行 動 方 案, 可 作 為 後 續 發 展 之 參 考 59

6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三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內 容 一 覽 表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已 完 成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整 理 下 表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一 覽 表 簡 要 說 明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定 位 與 目 標, 另 外, 整 理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一 覽 表 如 下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之 詳 細 內 容 請 參 見 附 件 資 料 60

6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表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建 議 一 覽 表 ( 第 一 次 期 中 簡 報 時 提 出 )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二 水 臺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置 管 理 站 淡 水 河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南 澳 闊 葉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無 將 針 對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規 劃 成 立 管 理 站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無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成 為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與 花 蓮 南 區 保 育 教 育 的 交 流 平 台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館 舍 機 能 定 位 成 為 關 注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淡 水 河 議 題 之 入 口 平 台 成 為 大 南 澳 地 區 保 護 留 區 研 究 據 點 及 地 區 生 態 旅 遊 入 口 平 台 成 為 社 區 型 保 育 教 育 與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成 為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及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保 育 及 教 育 據 點 成 為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與 保 育 教 育 的 入 口 平 台 成 為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介 紹 研 究 調 查 保 育 觀 念 宣 導 的 平 台 成 為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保 育 基 地 及 全 台 灣 保 育 研 習 重 要 場 域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淡 水 河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烏 石 鼻 海 岸 自 然 保 留 區 南 澳 闊 葉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觀 音 海 岸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棲 蘭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 新 竹 處 羅 東 處 ) 宜 蘭 縣 雙 連 埤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 羅 東 處 ) 宜 蘭 縣 雙 連 埤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 宜 蘭 縣 政 府 ) 宜 蘭 台 七 線 沿 線 往 太 平 山 方 向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拉 拉 山 國 有 林 自 然 保 護 區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原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自 然 保 護 區 (95 年 後 不 再 依 森 林 法 重 新 公 告 )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大 武 山 事 業 區 台 灣 穗 花 杉 自 然 保 留 區 大 武 山 台 灣 油 杉 自 然 保 護 區 設 定 服 務 範 圍 淡 水 河 沿 岸 大 台 北 地 區 大 南 澳 地 區 南 澳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北 橫 沿 線 拉 拉 山 風 景 特 地 區 苗 栗 三 義 苑 里 地 區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台 中 地 區 彰 化 雲 林 南 投 等 地 東 台 灣 全 台 灣 花 蓮 南 區 潛 在 服 務 對 象 周 邊 社 區 與 學 校 捷 運 遊 客 自 行 車 騎 士 關 心 淡 水 河 環 境 議 題 者 專 程 參 加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行 程 者 在 地 社 區 居 民 行 經 南 澳 的 旅 行 者 在 羅 東 中 心 上 初 階 課 的 活 動 者 社 區 居 民 學 校 民 間 團 體 參 加 活 動 的 親 子 前 往 宜 蘭 旅 遊 者, 尤 其 是 台 七 線 由 太 平 山 棲 蘭 方 向 下 山 旅 客 大 台 北 地 區 民 眾 宜 蘭 地 區 公 務 人 員 外 觀 不 明 顯, 有 待 改 善 缺 乏 停 車 空 間 經 營 管 理 委 託 合 約 時 程 可 再 加 長 社 區 生 態 旅 遊 業 者 民 宿 入 園 遊 客 深 度 旅 遊 者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及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社 區 旅 遊 業 者 社 區 居 民 與 學 校 三 義 地 區 旅 遊 人 潮 對 地 質 保 育 有 興 趣 之 深 度 旅 遊 者 關 心 特 殊 地 景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彰 化 雲 林 南 投 地 區 學 校 與 大 眾 在 地 社 區 團 體 及 居 民 外 來 旅 遊 者 對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研 究 及 保 育 工 作 有 興 趣 之 學 術 單 位 或 民 間 團 體 等 參 與 保 育 主 題 研 習 人 員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人 員 社 區 原 住 民 部 落 對 大 武 山 生 態 研 究 及 保 育 工 作 有 興 趣 之 學 術 單 位 或 民 間 團 體 隣 近 的 社 區 居 民 及 民 間 團 體 花 蓮 南 區 的 學 校 花 蓮 地 區 旅 遊 者 大 專 院 校 相 關 科 系 保 育 實 習 人 員 目 前 發 展 議 題 館 內 外 動 線 不 良 未 建 置 紅 樹 林 長 期 調 查 監 測 資 料 缺 乏 保 育 概 念 之 課 程 方 案 志 工 與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之 磨 合 館 舍 老 舊, 重 新 更 新 中 未 經 主 要 動 線, 需 交 通 指 引 社 區 居 民 的 狩 獵 行 為 社 區 居 民 對 保 護 留 區 的 認 同 與 參 與 場 域 空 間 有 待 改 善, 需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夏 季 的 遊 憩 人 潮 壓 力 社 區 業 者 的 違 法 或 不 當 行 為 未 發 展 適 合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人 力 不 足 進 行 園 區 及 館 舍 之 整 體 規 劃, 改 善 整 體 空 間 配 置 及 動 線 管 制 入 園 人 數, 與 當 地 業 者 進 行 充 份 溝 通 實 施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先 驅 計 畫 加 強 培 訓 志 工, 參 與 解 說 服 務 館 舍 漏 水 工 程 進 行 中 館 舍 內 部 展 示 應 全 面 更 新 缺 乏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缺 乏 火 炎 山 地 區 的 長 期 監 測 研 究 室 內 空 間 不 足 一 二 樓 空 間 串 連 動 線 不 良 解 說 志 工 素 質 需 要 更 強 化 網 路 傳 輸 速 度 慢 行 銷 不 足, 入 館 人 數 少, 館 舍 使 用 率 低 二 樓 生 態 展 示 老 舊 缺 乏 優 質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大 武 山 地 區 狩 獵 壓 力 大 缺 乏 經 營 管 理 及 教 育 推 廣 團 隊 及 人 力 地 處 偏 遠, 參 觀 者 少 空 間 動 線 不 良, 需 重 新 規 劃 缺 乏 保 護 區 長 期 監 測 調 查 後 續 工 作 建 議 與 捷 運 局 溝 通, 改 善 進 出 動 線 主 動 出 擊, 規 劃 各 類 型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長 期 監 測 淡 水 河 及 紅 樹 林 之 變 遷 參 與 淡 北 快 速 道 路 議 題, 成 為 市 民 發 聲 窗 口 進 行 館 舍 重 新 規 劃 與 改 善 工 程 持 續 進 行 在 地 社 區 保 育 溝 通 發 展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方 案 規 劃 並 執 行 保 育 留 區 長 期 監 測 計 畫 培 養 在 地 社 區 或 志 工 參 與 館 舍 運 作, 另 一 方 面 委 專 業 託 教 育 推 廣 計 畫 改 善 外 觀 延 長 合 約 期 程, 穩 定 發 展 進 行 周 邊 環 境 長 期 監 測 加 強 與 社 區 的 互 動 與 交 流 開 發 公 務 人 員 研 習 課 程 進 行 館 舍 內 外 改 善 工 程 辦 理 社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方 案 規 劃 具 保 育 教 育 目 標 之 生 態 旅 遊 行 程 持 續 進 行 火 炎 山 環 境 監 測 工 作 加 強 台 灣 獼 猴 主 題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之 規 劃 執 行 持 續 進 行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監 測, 加 以 轉 化 呈 現 持 續 辦 理 志 工 專 業 知 能 培 訓 改 善 網 路 傳 輸 速 度 加 強 行 銷, 鼓 勵 相 關 單 位 使 用 建 立 在 地 原 住 民 社 區 伙 伴 單 位, 規 劃 保 育 教 育 及 生 態 旅 遊 行 程 進 行 二 樓 展 示 空 間 改 善 規 劃 工 作 積 極 尋 覓 適 當 的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協 助 長 期 發 展 整 合 花 蓮 處 自 然 教 育 及 保 育 據 點, 加 以 分 工 進 行 空 間 整 體 規 劃 及 改 善 工 程 加 強 與 在 地 社 區 及 學 校 之 互 動 合 作 邀 集 學 術 研 究 團 隊, 啟 動 保 護 區 監 測 機 制 加 強 異 業 串 連 及 行 銷 宣 傳, 擴 大 旅 遊 知 名 度 61

6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表 林 務 局 已 營 運 之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一 覽 表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二 水 臺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藉 由 濕 地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廣 與 自 然 保 育 的 推 動 建 構 人 與 大 自 然 之 間 的 和 諧 關 係 保 育 深 耕 資 源 永 續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據 點 與 平 台 保 育 檜 木 林 生 態 環 境 提 供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監 測 調 查 讓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國 內 重 要 地 景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建 立 和 諧 人 猴 關 係 營 造 優 質 環 教 場 域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促 進 在 地 參 與 維 護 森 林 生 態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保 留 都 市 中 綠 地 的 活 力 與 希 望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成 為 林 務 局 北 台 灣 的 保 育 櫥 窗 成 為 大 台 北 地 區 紅 樹 林 濕 地 生 態 環 境 之 專 業 戶 外 學 習 場 域 大 南 澳 地 區 保 護 留 區 研 究 據 點 及 地 區 性 生 態 教 育 入 口 平 台.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團 體 的 資 訊 中 心 成 為 員 山 周 圍 社 區 推 動 保 育 工 作 的 諮 詢 平 台 使 大 眾 認 識 宜 蘭 地 區 的 保 育 工 作 推 動 現 況 使 周 遭 居 民 及 來 館 參 觀 的 民 眾 有 保 育 觀 念 與 具 體 行 動 成 為 國 內 檜 林 生 態 環 境 教 育 暨 研 究 重 要 場 域 提 供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及 場 域 保 護 區 永 續 經 營 環 境 教 育 在 地 經 營 保 育 研 究 中 台 灣 代 表 性 環 教 基 地 成 為 金 崙 地 區 生 態 旅 遊 首 要 服 務 平 臺 成 為 台 東 地 區 學 校 環 境 教 育 之 重 要 場 所 成 為 彙 集 及 保 存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重 要 資 源 資 料 之 場 所 與 周 邊 社 群 結 合, 共 同 推 動 生 態 旅 遊, 宣 達 保 育 理 念, 營 造 嶄 新 在 地 風 貌 促 進 與 金 崙 地 區 社 群 之 夥 伴 關 係, 及 在 地 文 化 持 色 產 業 之 永 續 發 展 發 揮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應 有 之 功 能 建 立 保 護 區 調 查 資 料 庫 成 為 花 蓮 南 區 首 屈 一 指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成 為 花 蓮 南 區 知 名 的 生 態 電 影 院 願 景 目 標 一 年 目 標 辦 理 到 校 推 廣 保 育 教 育 至 少 20 場 次 辦 理 1-2 次 之 大 型 公 關 行 銷 活 動 辦 理 保 育 相 關 講 座 環 境 教 育 主 題 活 動 等 提 升 使 用 館 舍 服 務 之 人 數 至 每 年 人 次 結 合 社 區 組 織, 加 強 推 廣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三 年 目 標 實 踐 環 境 教 育 大 眾 化, 推 廣 濕 地 生 態 保 育 概 念 與 倫 理 推 動 紅 樹 林 環 境 資 訊 普 及 化, 提 供 國 民 了 解 淡 水 紅 樹 林 的 管 道, 進 而 珍 惜 我 們 的 生 活 環 境, 參 與 環 境 保 護 行 動 提 供 專 業 知 識, 協 助 大 台 北 居 民 正 確 認 知 社 區 自 然 資 源, 達 到 全 民 參 與 生 態 保 育 的 目 標 達 成 自 然 資 源 之 永 續 經 營. 建 構 生 態 教 育 之 優 質 場 域. 維 繫 與 社 區 居 民 之 互 利 共 生. 型 塑 標 竿 學 習 之 核 心 價 值. 規 劃 辦 理 不 同 對 象 之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至 少 15 場 次 入 館 及 參 閱 保 育 訊 息 人 次 總 和 一 年 至 少 3000 人 次 建 立 與 在 地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及 保 育 團 體 之 夥 伴 關 係 一 年 目 標 專 業 團 隊 經 營 管 理 建 立 場 域 資 源 資 料 庫 提 供 台 灣 保 育 教 育 訓 練 場 所 三 年 目 標 建 置 生 態 資 源 長 期 監 測 制 度 環 境 教 育 方 案 規 劃 改 善 館 舍 設 施 提 供 生 態 觀 察 場 所 分 散 淡 旺 季 人 潮, 實 施 入 園 管 理 季 節 性 休 園, 減 低 對 園 區 生 態 干 擾 館 內 設 施 改 善 建 立 社 區 學 校 在 地 夥 伴 關 係 維 持 每 年 入 館 人 數 10,000 人 次 生 態 營 隊 年 5 場 特 展 每 年 4 場 專 題 講 座 2 場 到 校 解 說 服 務 每 年 20 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每 年 2 場 參 觀 人 次 年 成 長 率 5% 持 續 規 劃 舉 辦 多 元 性 環 教 活 動 建 立 多 管 道 行 銷 推 廣 渠 道 走 入 學 校 進 行 推 廣 環 教 活 動 之 辦 理 走 入 企 業 主 動 推 廣 環 境 與 生 態 保 育 蒐 集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動 植 物 資 源 及 人 文 等 相 關 資 料 推 廣 自 然 保 育 及 人 文 教 育 之 宣 導, 訓 練 在 地 居 民 成 為 專 業 在 地 解 說 員, 提 升 與 鄰 近 社 區 之 互 動 主 動 邀 請 各 級 機 關 學 校 民 間 團 體, 舉 辦 各 種 生 態 保 育 活 動, 喚 起 全 民 保 育 森 林 資 源 意 識 能 推 動 生 態 保 育 理 念, 吸 引 每 年 30,000 人 次 以 上 到 館 參 訪 推 動 生 態 保 育, 落 實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透 過 保 育 宣 導 讓 民 眾 尊 重 環 境, 愛 護 環 境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營 運,1 年 達 成 20 場 保 育 方 案 啟 動 保 護 區 監 測 機 制 完 成 保 護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等 教 育 課 程, 培 訓 講 師 並 執 行 10 場 授 課 完 成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或 人 員 認 證 定 期 舉 辦 生 態 特 展 及 講 習 完 成 來 館 遊 客 滿 意 度 調 查 年 度 入 館 人 數 超 過 5000 人 次 1 年 播 放 10 部 生 態 電 影, 每 部 放 映 10 場 ( 每 場 40 人 *10 場 *10 部 =4000 人 ) 62

6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二 水 臺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藉 由 濕 地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廣 與 自 然 保 育 的 推 動 建 構 人 與 大 自 然 之 間 的 和 諧 關 係 保 育 深 耕 資 源 永 續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據 點 與 平 台 保 育 檜 木 林 生 態 環 境 提 供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監 測 調 查 讓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國 內 重 要 地 景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建 立 和 諧 人 猴 關 係 營 造 優 質 環 教 場 域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促 進 在 地 參 與 維 護 森 林 生 態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信 念 我 們 相 信, 濕 地 是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天 堂, 所 以 必 須 確 保 濕 地 生 態 的 完 整 性 我 們 相 信, 走 在 紅 樹 林 生 態 小 徑, 親 身 體 驗 紅 樹 林 的 生 命 氣 息, 人 們 會 產 生 對 自 然 的 感 動, 並 且 身 體 力 行 保 護 我 們 的 紅 樹 林 我 們 相 信, 透 過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經 營 管 理,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一 定 會 有 顯 著 的 成 效 保 護 留 區 研 究 據 點 之 建 立 可 以 促 進 保 育 在 地 深 耕 生 根. 南 澳 地 區 山 的 沉 穩 內 斂 與 海 的 浩 瀚 奔 放 是 生 態 教 育 詮 釋 學 習 的 最 佳 場 所. 林 業 走 出 去 民 眾 走 進 來 的 社 區 林 業 社 區 共 管 模 式 可 以 為 南 澳 周 邊 社 區 帶 來 最 大 效 益. 標 竿 學 習 可 以 在 南 澳 獲 得 實 現.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是 培 養 民 眾 親 近 自 然 尊 重 自 然 的 好 地 方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以 給 予 保 育 工 作 相 當 的 助 力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以 作 為 社 區 保 育 資 訊 及 在 地 行 動 的 窗 口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提 供 環 境 教 育 宣 導 及 研 究 的 場 所 在 地 參 與 保 育 工 作 建 立 周 邊 關 係 人 與 政 府 溝 通 平 台 1 火 炎 山 是 國 家 重 要 的 自 然 地 景 生 態 環 境 2 透 過 環 境 教 育 可 提 升 自 然 保 育 知 能 我 們 相 信 凡 經 我 手 必 使 它 更 美 好 我 們 相 信 持 之 以 恆 滴 水 穿 石 我 們 相 信 辛 苦 耕 耘 必 歡 呼 收 割 我 們 相 信 用 心 就 能 感 動 每 一 位 遊 客 我 們 相 信 萬 丈 高 樓 起 於 壘 土 千 里 之 行 始 於 足 下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夠 成 為 台 東 地 區 重 要 自 然 保 育 及 環 境 教 育 場 所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是 一 處 學 習 自 然 環 境 及 人 文 教 育 的 重 要 場 域 透 過 與 在 地 社 區 ( 群 ) 之 互 動, 建 立 良 好 之 友 好 關 係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夠 提 升 民 眾 對 於 自 然 資 源 保 育 及 原 住 民 文 化 的 瞭 解 及 尊 重, 以 達 成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及 尊 重 在 地 文 化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標 我 們 可 以 引 領 遊 客 了 解 保 護 留 區 的 設 置 及 維 護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重 要 性 我 們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以 成 為 國 內 首 屈 一 指 的 保 育 及 自 然 教 育 據 點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未 來 可 以 一 一 達 成 所 設 定 之 目 標 及 願 景 在 團 隊 成 員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可 以 深 入 在 地 社 區 學 校 將 保 育 教 育 落 實 於 下 一 代, 並 提 供 良 好 保 育 教 育 場 域 及 課 程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以 做 為 附 近 社 區 及 學 校 的 快 樂 學 習 場 域 63

6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表 林 務 局 籌 劃 中 之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建 議 ( 第 一 次 期 中 簡 報 時 提 出 ) 東 勢 全 國 保 育 教 育 中 心 預 定 地 ( 註 :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暫 緩 實 施 )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預 定 地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預 定 地 原 有 場 域 東 勢 林 業 展 示 館 舊 阿 里 山 工 作 站 及 造 林 工 作 站 甲 仙 化 石 館 ( 甲 仙 區 公 所 所 有 ) 設 置 管 理 站 無 阿 里 山 一 葉 蘭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館 舍 機 能 定 位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設 定 服 務 範 圍 潛 在 服 務 對 象 目 前 發 展 議 題 後 續 工 作 建 議 以 國 家 級 保 育 博 物 館 為 主 題, 成 為 全 國 推 動 保 育 業 務 宣 導 窗 口 與 保 育 教 育 中 心 據 點 無 全 台 灣 保 育 業 務 人 員 培 訓 中 心 全 台 前 來 參 訪 進 行 戶 外 教 學 之 學 校 班 級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保 育 團 體 目 前 林 業 展 示 館 場 域 主 要 作 為 林 務 局 相 關 業 務 展 示 空 間, 是 否 轉 作 保 育 中 心 仍 有 待 確 認 與 林 務 局 確 認 全 國 保 育 教 育 中 心 的 可 行 性 與 執 行 期 程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工 作 定 位 為 阿 里 山 自 然 資 源 的 諾 亞 方 舟, 擔 任 展 示 研 究 教 育 及 解 說 的 平 台 阿 里 山 台 灣 一 葉 蘭 自 然 保 留 區 塔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鹿 林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阿 里 山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祝 山 觀 日 後 下 山 遊 客 ( 大 量 ) 參 與 深 度 旅 遊 之 遊 客 ( 小 眾 )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阿 里 山 遊 客 人 潮 多, 恐 造 成 遊 憩 壓 力 三 個 館 舍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未 明 空 間 老 舊, 需 要 重 新 規 劃 整 理 進 行 阿 里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全 區 場 域 整 體 規 劃 並 重 新 進 行 場 域 定 位 與 分 工 界 定 三 個 館 舍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1 阿 里 山 工 作 站 : 諾 亞 方 舟 常 設 展 研 究 教 學 辦 公 空 間 等 2 造 林 工 作 站 : 山 椒 魚 和 一 葉 蘭 中 心 持 續 進 行 周 邊 生 態 環 境 的 調 查 研 究 成 為 全 國 性 化 石 保 育 教 育 推 動 基 地, 長 期 進 行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環 境 監 測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全 台 灣 台 灣 南 部 周 邊 社 區 ( 志 工 ) 南 部 學 校 班 級 戶 外 教 學 參 加 深 度 活 動 者 ( 保 育 研 習 或 生 態 旅 遊 者 ) 進 行 研 究 調 查 的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或 大 專 院 校 主 管 單 位 甲 仙 區 公 所 無 充 足 經 費 與 人 力 整 體 空 間 與 展 示 已 老 舊, 需 重 新 規 劃 進 行 場 域 空 間 的 整 體 規 劃 與 改 善 由 林 務 局 與 高 雄 縣 政 府 研 商 合 作 機 制 檢 視 現 有 展 品, 進 行 數 位 建 檔 工 作 持 續 進 行 周 邊 環 境 調 查 研 究 蒐 集 在 地 故 事, 作 為 解 說 教 材 結 合 現 場 環 境 發 展 深 度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64

6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表 林 務 局 籌 劃 中 之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規 劃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一 覽 表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預 定 地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預 定 地 東 勢 全 國 保 育 教 育 中 心 預 定 地 ( 註 :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暫 緩 實 施 ) 宗 旨 大 自 然 的 展 示 櫥 窗, 連 結 人 與 自 然 間 的 臍 帶,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認 識 台 灣 的 生 態 之 美, 體 驗 阿 里 山 生 物 多 樣 性 宣 傳 保 育 觀 念 保 護 珍 貴 稀 有 化 石 尊 重 生 命 與 自 然 倫 理 的 和 諧, 珍 愛 地 球 與 生 物 共 存 的 環 境 願 景 目 標 成 為 台 灣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保 育 研 究 重 鎮 成 為 阿 里 山 地 區 的 環 境 教 育 專 業 成 長 場 所 申 請 保 留 區 進 入 前 導 教 育 宣 導 基 地 成 為 成 功 的 區 外 保 育 示 範 案 例 及 展 示 園 區 成 為 嘉 南 地 區 生 態 旅 遊 及 保 育 宣 導 核 心 地 區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監 測 研 究 調 查 成 果 展 示 ; 提 供 保 育 諮 詢 及 服 務 之 窗 口 學 術 單 位 研 究 的 前 進 基 地, 並 得 以 轉 化 長 期 監 測 及 資 源 調 查 成 果 為 宣 導 教 材 及 提 供 經 營 方 針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落 實 自 然 保 育 提 升 阿 里 山 地 區 旅 遊 深 度 及 廣 度, 宣 導 生 態 保 育 及 無 痕 山 林 的 理 念 成 為 最 容 易 親 近 化 石 認 識 化 石 的 地 方 成 為 全 國 保 育 教 育 重 點 發 展 及 方 案 中 心 完 成 生 態 展 示 室 之 建 置 結 合 甲 仙 區 公 所 之 化 石 館, 結 合 及 改 善 化 石 館 現 有 軟 硬 體 設 施, 建 立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民 眾 瞭 解 化 石 的 學 習 場 域 成 立 台 灣 保 育 資 訊 資 料 庫 為 從 都 市 走 向 自 然 環 境 的 窗 口 環 境 教 育 紮 根 傳 承 中 心 保 育 資 訊 提 供 及 專 家 轉 介 協 助 中 心 林 業 政 策 及 保 育 議 題 研 究 資 訊 轉 播 站 成 為 保 育 種 子 人 員 培 訓 重 要 場 域 成 為 保 育 成 果 展 現 及 發 表 的 重 要 場 域 為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前 進 保 護 留 區 諮 詢 中 心 成 為 全 國 陸 鳥 保 育 資 料 中 心 建 立 國 際 保 育 之 台 灣 推 廣 平 台 中 心 符 合 環 教 法 認 証 場 域 一 年 目 標 生 態 教 育 館 地 點 確 定 完 成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設 計 監 造 發 包 三 年 目 標 每 年 辦 理 6 場 生 態 講 座, 每 場 50 人 次 成 為 全 國 中 小 學 及 教 育 團 體, 保 育 參 訪 重 點 規 劃 場 域 每 週 服 務 2 所, 國 中 小 學 保 育 參 觀 服 務 每 週 提 供 專 業 成 長 團 體, 保 育 教 案 體 驗 1 65

7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預 定 地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預 定 地 東 勢 全 國 保 育 教 育 中 心 預 定 地 ( 註 :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暫 緩 實 施 ) 宗 旨 大 自 然 的 展 示 櫥 窗, 連 結 人 與 自 然 間 的 臍 帶,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認 識 台 灣 的 生 態 之 美, 體 驗 阿 里 山 生 物 多 樣 性 宣 傳 保 育 觀 念 保 護 珍 貴 稀 有 化 石 尊 重 生 命 與 自 然 倫 理 的 和 諧, 珍 愛 地 球 與 生 物 共 存 的 環 境 場 次 確 實 執 行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及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所 列 舉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供 民 眾 展 場 保 育 推 廣 及 諮 詢 服 務, 每 年 8000 人 次 每 年 編 定 2 組 教 育 模 組 每 週 舉 辦 3 場 生 態 影 片 播 放 每 年 辦 理 2 場 生 態 保 育 主 題 成 果 展 達 到 服 務 滿 意 度 達 85% 以 上 的 優 質 場 域 透 過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建 置, 可 讓 民 眾 走 進 保 育 學 堂, 讓 生 態 保 育 資 訊 廣 植 民 心 透 過 專 業 成 長, 可 使 員 工 除 專 業 技 能 外, 能 時 時 補 充 生 態 保 育 知 識 及 世 界 保 育 脈 動 透 過 網 路 平 台 的 建 置, 與 國 際 保 育 接 軌,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可 為 全 台 灣 保 育 知 識 即 時 補 給 站 透 過 來 訪 民 眾, 把 自 然 環 境 與 保 育 種 子, 發 散 全 台 灣 透 過 有 系 統 的 保 育 推 廣, 可 以 把 正 確 的 永 續 觀 念, 導 入 環 境 教 育, 並 讓 民 眾 共 同 參 與 保 育 方 案 信 念 土 地 明 智 區 劃 用 途, 才 能 解 決 經 濟 與 保 育 的 衝 突 設 置 保 護 ( 留 ) 區 是 人 類 尊 重 自 然 的 體 現 有 規 劃 的 展 示, 是 讓 人 們 瞭 解 並 支 持 自 然 保 育 的 必 要 工 作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是 提 升 保 育 認 知 及 行 動 的 不 二 法 門 在 真 實 的 環 境 中, 人 們 才 能 對 自 然 最 為 感 動 在 自 然 環 境 中, 能 造 就 人 們 對 自 然 的 敬 畏 之 心 人 們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裡 學 習 是 快 樂 的 人 們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裡 能 夠 學 習 到 地 質 方 面 的 知 識 人 們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裡, 透 過 觸 摸 化 石 親 近 化 石, 能 夠 瞭 解 化 石 資 源 的 形 成 不 易, 並 加 以 愛 護 66

7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策 略 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經 費 單 位 : 千 元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第 五 年 EC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TFB Ecocenter EC01 EC02 EC03 EC04 EC0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人 員 培 力 暨 輔 導 計 畫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建 置 計 畫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暨 推 廣 計 畫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與 館 舍 設 計 委 託 計 畫 ( 註 :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暫 緩 實 施 ) 林 務 局 保 育 志 工 發 展 計 畫 各 館 經 營 管 理 諮 詢 輔 導 各 館 整 體 規 劃 與 設 施 改 善 輔 導 各 館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發 展 培 訓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視 覺 系 統 建 置 建 置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網 站 蒐 集 保 育 出 版 品, 建 置 網 站 資 料 庫 辦 理 後 台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確 認 保 育 教 育 項 目 與 內 涵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發 展 保 育 方 案 辦 理 種 子 教 師 人 員 訓 練 執 行 到 校 推 廣 辦 理 成 效 評 量 籌 組 團 隊 辦 理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選 址 委 託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委 託 進 行 館 舍 細 部 設 計 輔 導 各 處 成 立 保 育 志 工, 推 動 各 項 保 育 業 務 配 合 現 有 之 國 家 森 林 志 工 系 統 與 運 作 機 制 辦 理 志 工 培 訓 與 執 行 經 營 管 理 行 銷 推 廣 專 業 服 務 整 體 規 劃 硬 體 設 施 志 工 團 隊 MG-EC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Mangrove Ecocenter MG01-1-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駐 館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專 業 服 務 MG01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服 務 MG01-2-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暨 推 廣 計 畫 ( 到 校 推 廣 環 境 教 育 主 題 推 廣 ) MG02-1- 紅 樹 林 保 育 志 工 招 募 計 畫 專 業 服 務 志 工 團 隊 200 MG02 紅 樹 林 志 工 服 務 精 進 計 畫 MG02-2- 志 工 專 業 計 畫 志 工 團 隊 MG02-3- 志 工 服 勤 計 畫 志 工 團 隊 MG03 紅 樹 林 教 育 館 維 護 管 理 MG03-1-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施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硬 體 設 施

7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第 五 年 NAO-EC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Nanao Ecocenter NAO01 保 育 教 育 發 展 及 推 動 方 案 NAO01-1 保 育 教 育 在 地 行 動 計 畫 ( 發 展 教 育 方 案. 保 育 教 育 研 習 ) 專 業 服 務 NAO02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施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NAO02-1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施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硬 體 設 施 NAO03 協 力 團 隊 發 展 傳 承 計 畫 NAO03-1 協 力 機 制 推 展 計 畫 ( 輔 導 在 地 社 區, 擴 大 在 地 林 業 經 營 ) 社 區 合 作 YS-EC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Yuanshan Ecocenter YS01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服 務 YS01-1-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 行 政 導 覽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 專 業 服 務 YS02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築 設 備 改 善 方 案 YS02-1-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築 設 備 改 善 計 畫 硬 體 設 施 1500 YS03 員 山 地 區 蝙 蝠 監 測 方 案 YS03-1- 員 山 鄉 枕 山 地 區 蝙 蝠 監 測 計 畫 ( 在 地 資 料 訪 談 社 區 ) 社 區 合 作 1000 LLS-EC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Lalashan Ecocenter LLS01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LLS01-1- 生 態 教 育 館 解 說 系 統 展 示 及 動 線 規 劃 整 體 規 劃 6,500 LLS02-1-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計 畫 1. 接 駁 系 統 場 域 設 施 LLS02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2. 入 園 申 請 系 統 場 域 設 施 公 用 電 腦 書 籍 場 域 設 施 200 LLS03 LLS04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建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方 案 LLS03-1-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1. 宣 導 + 申 請 經 營 管 理 宣 導 計 畫 2. 調 查 經 營 管 理 LLS04-1- 協 力 團 隊 建 立 專 業 服 務 LLS04-2- 人 員 精 進 專 業 服 務 LLS04-3- 自 然 保 育 教 育 計 畫 專 業 服 務 LLS05 連 結 在 地 社 群 LLS05-1-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與 合 作 計 畫 ( 社 區 溝 通 教 育 訓 練 到 校 服 務 社 區 林 業 等 ) 社 區 合 作 LLS06-1-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計 畫 1. 開 幕 行 銷 推 廣 600 LLS06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2. 其 他 ( 網 頁 建 置 與 更 新 logo 設 計 藝 術 創 作 平 台 行 銷 策 略 整 合 等 ) 行 銷 推 廣 LLS07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LLS07-1-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經 營 管 理

7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第 五 年 HYS-EC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Huoyanshan Ecocenter HYS01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HYS01-1- 生 態 教 育 館 解 說 系 統 展 示 及 動 線 規 劃 整 體 規 劃 HYS02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HYS02-1-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計 畫 ( 道 路 動 線 指 標 保 留 區 線 上 申 請 公 電 腦 ) 硬 體 設 施 HYS03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HYS03-1-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1. 規 劃 宣 導 在 地 結 合 志 工 培 訓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HYS04 保 育 教 育 HYS04-1- 自 然 保 育 教 育 計 畫 專 業 服 務 HYS05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HYS05-1-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經 營 管 理 100 HYS06-1-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計 畫 1. 開 幕 行 銷 推 廣 600 HYS06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2. 其 他 ( 網 頁 建 置 與 更 新 行 銷 方 案 藝 術 創 作 平 台 行 銷 策 略 整 合 等 ) 行 銷 推 廣 HYS07 連 結 在 地 社 群 HYS07-1-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與 合 作 計 畫 ( 地 方 講 座 企 業 合 作 保 育 研 究 通 報 深 耕 社 區 林 業 等 ) 社 區 合 作 ESFM-EC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Ershuei Formosan Macaque Ecocenter ESFM01 ESFM02 ESFM03 場 域 改 善 及 提 升 計 畫 人 力 資 源 培 養 與 強 化 服 務 均 值 化 標 準 化 及 活 動 文 宣 辦 理 ESFM01-1- 生 態 教 育 館 展 示 館 更 新 硬 體 設 施 1500 ESFM01-2- 生 態 教 育 館 服 務 中 心 及 公 廁 改 善 工 程 硬 體 設 施 800 ESFM01-3- 增 設 生 態 步 道 硬 體 設 施 100 ESFM01-4- 安 全 場 域 提 升 計 畫 硬 體 設 施 委 辦 費 ESFM02-1- 委 辦 核 心 管 理 執 行 人 員 培 養 專 業 成 長 委 辦 費 ESFM02-2- 永 續 發 展 計 畫 專 業 成 長 委 辦 費 ESFM02-3- 壯 志 林 雲 PRO 森 林 解 說 志 工 志 工 團 隊 90 ESFM03-1- 更 美 好 服 務 提 升 計 畫 ( 標 準 化 解 說 內 容 及 步 驟 ) 專 業 服 務 委 辦 費 ESFM03-2- 網 站 建 置 專 業 服 務 委 辦 費 ESFM03-3 多 媒 體 宣 導 專 業 服 務 委 辦 費 ESFM03-4- 活 動 辦 理 專 業 服 務 委 辦 費 DWS-EC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Dawushan Ecocenter DWS01 館 外 周 圍 場 域 擴 充 及 改 善 行 動 方 案 DWS01-1- 館 外 周 圍 場 域 擴 充 及 1. 買 奇 零 地 硬 體 設 施 改 善 計 畫 2. 周 邊 空 間 經 營 硬 體 設 施 DWS01-2- 整 體 意 象 營 造 計 畫 ( 結 合 社 區 ) 整 體 規 劃

7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第 五 年 DWS02 知 名 度 提 升 推 廣 行 動 計 畫 DWS02-1- 知 名 度 提 升 推 廣 行 動 計 畫 1. 網 站 設 立 行 銷 推 廣 廣 告 行 銷 行 銷 推 廣 設 計 教 案, 到 校 推 廣 行 銷 推 廣 100 DWS03 企 劃 與 專 業 人 員 績 效 提 升 行 動 方 案 DWS03-1- 現 有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提 1. 保 育 及 解 說 研 習 專 業 服 務 400 升 計 畫 2. 委 託 教 案 研 發 設 計 專 業 服 務 DWS03-2- 種 子 培 育 計 畫 ( 招 募 保 育 志 工 ) 志 工 團 隊 RS-EC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Rueisuei Ecocenter RS01 RS02 RS03 瑞 穗 生 態 館 場 域 空 間 改 善 方 案 瑞 穗 生 態 管 營 運 管 理 改 善 方 案 瑞 穗 生 態 館 行 銷 推 廣 方 案 RS01-1-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空 間 規 劃 整 體 規 劃 0 RS01-2- 瑞 穗 生 態 館 空 間 改 善 1. 委 託 設 計 硬 體 設 施 2000 再 利 用 計 畫 2. 施 工 硬 體 設 施 場 域 認 證 硬 體 設 施 2500 RS02-1- 基 本 服 務 提 升 計 畫 經 營 管 理 50 RS02-2- 專 業 團 隊 委 託 計 劃 專 業 服 務 2500 RS02-3- 教 學 志 工 培 訓 計 劃 志 工 團 隊 RS03-1- 網 路 推 廣 計 劃 ( 網 站 宣 傳 短 片 ) 行 銷 推 廣 0 RS03-2- 媒 體 行 銷 計 劃 ( 製 作 影 片 ) 行 銷 推 廣 2500 RS03-3- 在 地 策 略 聯 盟 計 畫 ( 周 邊 調 查 與 店 家 策 略 聯 盟 ) 社 區 合 作 100 RS04-1- 高 海 拔 保 護 區 巡 守 監 測 工 作 假 期 調 查 研 究 RS04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RS04-2- 在 地 監 測 員 培 訓 計 畫 調 查 研 究 500 ALS-EC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 Alishan Ecocenter ALS01 研 究 資 料 產 出 及 成 果 推 展 計 畫 ALS01-1- 一 葉 蘭 及 山 椒 魚 生 態 族 群 與 棲 地 關 係 研 究 調 查 研 究 ALS01-2- 一 葉 蘭 及 山 椒 魚 監 測 ( 初 期 制 定 監 測 SOP+ 後 續 監 測 ) 調 查 研 究 ALS01-3- 鼓 勵 學 術 團 體 上 山 研 究 調 查 研 究 ALS01-4- 研 究 成 果 知 識 網 建 置 計 畫 行 銷 推 廣 0 ALS01-5- 台 灣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會 行 銷 推 廣

7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第 五 年 ALS02 阿 里 山 保 育 教 育 專 業 場 域 發 展 計 畫 ALS01-6- 辦 理 一 葉 蘭 及 保 育 山 椒 魚 推 廣 活 動 行 銷 推 廣 ALS02-1- 新 宿 生 活 計 畫 ( 與 旅 社 寄 宿 舍 或 住 宿 點 結 合 ) 經 營 管 理 0 ALS02-2- 課 程 發 展 暨 種 子 培 育 計 畫 ( 初 期 學 校 合 作 ; 長 期 專 業 團 隊 為 主 志 工 為 輔 ) 專 案 服 務 ALS02-3- 館 舍 興 建 計 畫 硬 體 設 施 ALS03-1- 行 政 流 程 SOP 建 立 計 畫 經 營 管 理 0 ALS03 保 護 留 區 申 請 進 入 及 管 理 計 畫 ALS03-2- 進 入 保 護 區 核 定 分 工 計 ( 建 立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 經 營 管 理 0 ALS03-3-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引 入 ( 提 供 專 業 服 務 ) 同 ALS02-2 經 營 管 理 ALS04 棲 地 營 造 暨 教 學 方 案 規 劃 設 計 方 案 ALS04-1- 一 葉 蘭 山 椒 魚 棲 地 營 造 計 畫 ( 戶 外 場 域 建 置 1 式 ) ALS04-2-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引 入 ( 教 案 5 案 ) 同 ALS02-2 整 體 規 劃 0 經 營 管 理 ALS05-1- 山 與 海 串 聯 計 畫 ( 保 育 教 育 行 銷 及 策 略 聯 盟 ) 專 案 服 務 ALS05 嘉 南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伙 伴 串 聯 方 案 ALS05-2- 轄 內 場 域 教 案 整 合 計 畫 ( 保 育 教 育 行 銷 及 策 略 聯 盟 ) 行 銷 推 廣 ALS05-3- 南 區 環 境 教 育 交 流 座 談 會 ( 二 年 一 次 ) 社 區 合 作 JSF-EC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 Jiasian Fossil Ecocenter JSF01-1 生 態 展 示 室 建 置 行 動 計 畫 (101 年 ) 1. 空 間 規 劃 整 體 規 劃 0 2. 展 示 空 間 規 劃 整 體 規 劃 展 場 軟 體 規 劃 整 體 規 劃 300 JSF01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生 態 展 示 室 建 置 行 動 方 案 JSF02-1- 化 石 館 行 政 歸 屬 與 合 1. 確 認 行 政 歸 屬 經 營 管 理 0 JSF02 確 定 化 石 館 行 政 歸 屬 與 合 作 模 式 行 動 方 案 作 模 式 行 動 計 畫 (101~102 年 ) 2. 確 定 合 作 模 式 經 營 管 理 0 3. 化 石 館 整 體 規 劃 經 營 管 理 JSF03-1- 化 石 與 保 育 連 結 行 動 1. 找 出 化 石 特 殊 性 與 故 事 專 案 服 務 1000 JSF03 化 石 與 保 育 連 結 行 動 方 案 計 畫 2. 將 化 石 館 展 場 與 保 育 聯 結 ( 與 (101~102 年 )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專 案 服 務 JSF04 化 石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改 善 行 動 方 案 JSF04-1- 化 石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改 1. 化 石 館 空 間 及 動 線 研 擬 ( 與 整 體 規 劃

7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第 五 年 JSF05 尋 找 專 業 團 隊 行 動 方 案 JSF06 保 育 教 育 教 材 培 力 行 動 方 案 (103 年 ) JSF07 保 育 教 育 人 力 倍 增 行 動 方 案 (102~103 年 ) 善 行 動 計 畫 (102 年 ) JSF05-1- 尋 找 專 業 團 隊 行 動 計 畫 (101~103 年 ) JSF06-1- 保 育 教 育 教 材 培 力 行 動 計 畫 JSF07-1- 保 育 教 育 人 力 倍 增 行 動 計 畫 (102~103 年 ) JSF 與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2. 化 石 館 改 善 工 程 委 託 設 計 及 施 工 硬 體 設 施 展 示 內 容 整 理 及 補 強 ( 與 JSF 與 JSF 併 計 1000 硬 體 設 施 仟 元 ) 1. 向 外 尋 找 專 業 團 隊 或 向 內 尋 找 專 業 人 才 專 案 服 務 0 2. 利 用 社 區 林 業 等 計 畫 吸 引 社 團 或 專 家 學 者 合 作 社 區 合 作 委 託 進 行 經 營 管 理, 並 觀 查 合 作 情 形 ( 同 JSF07-1-3) 經 營 管 理 0 1.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設 計 專 案 服 務 發 展 適 合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專 案 服 務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推 廣 ( 同 JSF08-1-3) 專 案 服 務 建 立 適 合 的 專 業 團 隊 名 單 專 案 服 務 0 2. 辦 理 志 工 招 募 及 教 育 訓 練 ( 與 JSF JSF JSF 志 工 團 隊 100 併 計 1000 仟 元 ) 3. 委 託 專 業 團 體 經 營 管 理, 並 提 供 合 理 保 障 ( 同 JSF JSF JSF JSF 專 案 服 務 700 併 計 1000 仟 元 ) JSF08 化 石 館 知 名 度 提 升 行 動 方 案 JSF08-1- 知 名 度 提 升 行 動 計 畫 (101~103 年 ) 1. 化 石 館 資 源 數 位 典 藏 計 畫 調 查 研 究 化 石 館 網 站 建 置 計 畫 ( 與 JSF JSF 併 計 經 費 1000 行 銷 推 廣 300 仟 元 ) 3. 化 石 館 教 案 推 廣 計 畫 ( 同 JSF06-1-3) 專 案 服 務 0 4. 辦 理 系 列 活 動 或 移 展 至 大 型 博 物 館 ( 與 JSF JSF 行 銷 推 廣

7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第 五 年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5. 透 過 教 師 志 工 宣 傳, 利 用 網 站 電 台 等 行 銷 ( 與 JSF JSF JSF 併 計 1000 仟 行 銷 推 廣 100 元 ) 1. 尋 出 保 育 重 點 工 作 與 核 心 價 值 經 營 管 理 0 JSF09-1- 增 加 保 育 經 費 行 動 計 畫 (101~103 年 ) JSF09 增 加 保 育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2. 推 動 專 案 計 畫 以 爭 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0 3. 發 展 特 色 出 版 品 紀 念 品 等 行 銷 推 廣 100 TC-EC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 Taiwan Conservation Ecocenter TC01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域 規 劃 行 動 方 案 TC01-1-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團 隊 建 置 計 畫 整 體 規 劃 沒 寫 TC01-2- 生 態 教 育 館 委 託 規 劃 設 計 監 造 服 務 計 畫 整 體 規 劃 沒 寫 TC01-3-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建 工 作 整 體 規 劃 沒 寫 73

7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74

7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第 五 章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行 銷 推 廣 建 議 一 整 體 行 銷 構 想 行 銷 主 體 : 帶 出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是 全 民 的 保 育 萬 花 筒 的 印 象 行 銷 對 象 及 目 標 :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的 潛 在 目 標 對 象 及 目 標 包 括 以 下 社 會 大 眾 : 了 解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位 置, 提 供 的 服 務, 並 入 館 參 觀 學 校 師 生 : 鼓 勵 學 校 運 用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提 供 的 資 源, 在 學 校 推 行 各 項 保 育 工 作 周 邊 社 區 : 使 周 邊 社 區 運 用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平 台, 學 習 如 何 在 社 區 內 推 動 各 項 保 育 工 作, 具 體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大 專 院 校 : 結 合 學 術 研 究 與 現 場 實 習, 鼓 勵 大 專 院 校 相 關 係 所 師 生 運 用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培 養 未 來 保 育 工 作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民 間 團 體 : 使 周 邊 社 區 運 用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平 台, 學 習 如 何 在 團 體 內 推 動 各 項 保 育 工 作, 具 體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網 路 使 用 者 : 加 強 保 育 觀 念 的 推 廣, 鼓 勵 民 眾 使 用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網 站 或 部 落 格 進 行 保 育 資 訊 的 蒐 集 75

8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一 般 遊 客 網 路 瀏 覽 者 深 度 參 與 遊 客 學 校 班 級 等 林 業 及 保 育 從 業 人 員 志 工 大 專 院 校 社 區 團 隊 專 業 結 盟 館 內 解 說 定 時 導 覽 多 媒 體 放 映 基 本 服 務 等 內 容 連 結 強 度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電 子 報 等 多 媒 體 管 道 觸 及 深 度 及 廣 度 學 校 教 育 或 主 題 推 廣 活 動 專 業 研 習 實 習 合 作 保 育 專 題 等 圖 多 管 齊 下 的 行 銷 管 道 可 能 的 行 銷 策 略 ( 一 ) 確 認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系 統 之 一 致 性 與 多 樣 性 : 建 立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統 一 形 象 : 全 民 的 保 育 萬 花 筒 或 諾 亞 方 舟 的 秘 密 檔 案 統 一 識 別 標 誌 : 建 立 統 一 識 別 標 誌, 包 括 logo 制 服 出 版 品 視 覺 及 規 格, 建 立 專 業 形 象 塑 造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獨 特 性 : 監 測 研 究 不 同 的 保 護 ( 留 ) 區, 推 出 個 自 特 色 的 保 育 標 的 物, 作 為 個 別 行 銷 和 整 體 行 銷 之 意 象 ( 二 ) 提 供 大 眾 保 育 資 訊 蒐 集 平 台 建 構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 於 自 然 保 育 網 下 建 置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官 方 網 站, 提 供 民 眾 認 識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服 務 並 規 劃 建 構 保 育 教 育 資 料 庫, 蒐 集 林 務 局 歷 年 保 育 影 片 書 籍 研 究 成 果 文 獻 資 料 等, 提 供 民 眾 查 詢 使 用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應 主 動 提 供 民 眾 保 育 資 訊 : 藉 由 網 站 資 料 展 館 現 場 主 動 告 知 等 方 式, 提 供 民 眾 保 育 資 訊, 作 為 推 廣 保 育 觀 念 的 平 台 ( 三 ) 規 劃 推 出 各 類 保 育 教 育 出 版 品 規 劃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 整 理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立 緣 由 發 展 現 況 保 育 概 念 館 舍 介 紹 及 相 關 服 務 等 資 訊, 出 版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提 供 民 眾 作 為 了 解 生 態 教 育 館 76

8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的 資 料 配 合 各 館 的 保 育 標 的 物, 出 版 具 有 生 態 概 念 的 系 列 繪 本 出 版 保 育 教 育 教 材 : 規 劃 保 育 教 育 教 材, 提 供 學 校 教 師 使 使 用 主 題 可 包 括 : 生 物 多 樣 性 老 樹 保 育 入 侵 外 來 種 防 治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貿 易 活 動 之 管 制 等 提 供 學 校 教 師 使 用 規 劃 並 辦 理 守 則 ( 四 ) 規 劃 並 辦 系 列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持 續 辦 理 專 業 交 流 會 議 或 研 討 會, 促 進 相 關 單 位 的 互 動 學 習 保 育 人 員 培 訓 方 案 : 針 對 不 同 保 育 主 題 持 續 辦 理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社 區 民 間 團 體 人 員 之 培 訓 活 動 以 下 為 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之 構 想 與 可 能 的 課 程 架 構 表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構 想 館 舍 管 處 理 培 訓 對 象 營 隊 主 題 構 想 1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羅 東 處 社 區 大 專 保 紅 樹 林 監 測 淡 水 河 議 題 育 團 體 2 員 山 館 生 態 教 育 館 羅 東 處 社 區 大 專 宜 蘭 水 與 綠 生 物 多 樣 性 調 查 3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羅 東 處 社 區 大 專 低 海 拔 闊 葉 林 生 態 監 測 4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新 竹 處 社 區 大 專 導 神 木 群 長 期 監 測 調 查 覽 人 員 5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新 竹 處 社 區 大 專 保 火 炎 山 特 殊 地 景 保 存 議 題 育 團 體 6 二 水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投 處 社 區 大 專 獼 猴 族 群 影 響 長 期 監 測 7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花 蓮 處 社 區 大 專 保 生 物 多 樣 性 調 查 方 法 育 團 體 8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台 東 處 社 區 大 專 原 住 民 傳 統 文 化 與 自 然 保 育 9 *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嘉 義 處 大 專 保 育 團 體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保 育 工 作 10 * 甲 仙 化 石 館 屏 東 處 大 專 社 區 化 石 的 採 集 解 讀 與 保 存 11 * 全 國 型 保 育 中 心 東 勢 處 大 專 保 育 團 體 國 際 保 育 公 約 外 來 種 入 侵 與 危 害 等 77

8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實 作 規 劃 保 育 目 標 環 境 問 題 活 動 對 象 技 能 學 習 活 動 場 地 室 內 戶 外 主 辦 單 位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林 務 局 林 區 管 理 處 育 樂 課 專 業 團 隊 經 費 來 源 : 住 宿 地 點 : 在 地 社 區 餐 飲 選 擇 : 在 地 社 區 成 效 評 量 後 續 行 動 課 程 規 劃 表 表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實 作 規 劃 表 第 一 天 第 二 天 第 三 天 早 餐 早 餐 集 合 野 外 實 作 1 成 果 整 理 暖 身 計 畫 說 明 兩 天 流 程 野 外 實 作 2 資 料 上 傳 午 餐 午 餐 午 餐 訓 練 1 野 外 實 作 3 成 果 分 享 訓 練 2 野 外 實 作 4 結 業 式 晚 餐 / 休 息 晚 餐 / 休 息 夜 晚 活 動 1 夜 間 活 動 自 由 活 動 自 由 活 動 78

8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二 研 擬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內 容 將 包 括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簡 介 台 灣 保 護 留 區 位 置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與 介 紹 相 關 服 務 等 規 格 :14.5cmx18.5cm( 與 台 灣 地 景 夏 日 遊 同 規 格 ) 雙 面 列 印, 採 用 FSC 認 證 紙 張, 大 豆 油 墨 印 刷 頁 數 : 共 計 62 頁 ( 內 文 60 頁 及 封 面 封 底 2 頁 ) 適 用 對 象 : 國 小 五 年 級 以 上 設 計 成 品 如 附 件 所 示 79

8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80

85 8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8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三 研 擬 規 劃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建 置 架 構 本 計 畫 團 隊 初 步 擬 定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架 構 如 下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將 列 於 林 務 局 自 然 保 育 網 之 列, 在 保 育 法 規 之 下 列 出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選 項 生 態 教 育 館 進 入 生 態 教 育 館 頁 面 有 幾 個 子 目 錄, 包 括 最 新 消 息 基 本 介 紹 館 舍 簡 介 服 務 項 目, 以 及 線 上 生 態 館 ( 提 供 學 習 單 下 載 ), 此 外, 保 護 留 區 進 入 申 請 程 序 未 來 也 會 結 合 服 務 項 目 中 的 保 護 留 區 申 請 進 入 諮 詢 與 教 育 一 項 下 圖 呈 現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架 構 82

8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表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架 構 構 想 圖 83

8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四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設 計 為 加 強 大 眾 之 印 象, 建 議 在 前 期 推 動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列 行 銷 活 動,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於 期 中 報 告 中 提 出 針 對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計 一 款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並 應 用 在 行 銷 推 廣 工 作 上 目 前 已 完 成 設 計 如 下 : 生 態 教 育 館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水 筆 仔 南 澳 杜 鵑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二 水 臺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甲 仙 化 石 館 生 態 教 育 館 代 言 人 台 灣 無 尾 葉 鼻 蝠 紅 檜 台 灣 二 葉 松 ( 原 為 石 虎, 期 末 報 告 後 經 新 竹 處 建 議 更 改 為 台 灣 二 葉 松 ) 台 灣 獼 猴 熊 鷹 水 鹿 臺 灣 一 葉 蘭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甲 仙 翁 戎 螺 保 育 員 小 寶 相 關 延 伸 使 用 建 議 可 包 括 教 學 用 : 簡 介 保 育 吉 祥 物 生 物 與 棲 地 配 對 生 態 故 事 繪 本 現 場 用 : 蓋 章 集 點 底 圖 彩 繪 兒 童 拼 圖 84

8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註 :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設 計 圖 經 期 末 報 告 後, 建 議 延 用 原 有 生 態 館 獼 猴 設 計 圖 在 此 考 量 一 致 性, 故 仍 以 原 有 設 計 展 現, 但 在 導 覽 手 冊 上 採 用 原 生 態 館 代 表 圖 像 表 示 85

9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86

9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五 各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架 構 及 保 育 方 案 建 議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策 略 規 劃 中, 各 處 人 員 表 示, 林 務 局 欠 缺 整 體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而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也 未 能 提 供 釐 清 各 館 的 保 育 教 育 教 學 主 題 與 內 涵, 以 致 於 在 規 劃 方 案 時 較 無 法 掌 握 發 展 方 向 有 鑑 於 此,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在 提 出 各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前, 優 先 針 對 各 館 可 發 展 之 教 學 主 題 與 內 涵 進 行 腦 力 激 盪, 提 出 各 館 之 保 育 教 育 教 學 內 涵 概 念 圖, 分 別 如 下 8 圖 所 示, 另 外 再 提 出 半 日 型 方 案 作 為 未 來 各 處 發 展 之 參 考 以 下 分 別 就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員 山 森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火 炎 山 森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二 水 臺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等 已 運 作 之 館 舍 提 出 建 議, 另 針 對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以 及 甲 仙 化 石 館 等 三 處 規 劃 中 之 館 舍, 提 出 教 學 內 涵 建 議 87

9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一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水 筆 仔 紅 樹 林 淡 水 河 戶 外 經 驗 保 育 業 務 及 保 護 留 區 等 與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 修 正 ) 88

9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藉 由 濕 地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廣 與 自 然 保 育 的 推 動 建 構 人 與 大 自 然 之 間 的 和 諧 關 係 活 動 名 稱 河 口 濕 地 生 物 多 目 標 認 識 生 長 在 淡 水 河 河 口 濕 地 動 植 物 了 解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與 生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了 解 潮 汐 變 化 對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之 影 響 了 解 人 類 行 為 對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紅 樹 林 步 道 進 行 方 式 30 分 猜 猜 看 : 河 口 濕 地 生 物 分 佈 與 生 長 特 性 60 分 現 場 觀 察 : 淡 水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互 動 關 係 60 分 關 鍵 密 碼 : 潮 汐 變 化 對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與 人 類 活 動 的 影 響 30 分 分 享 回 饋 : 是 什 麼 影 響 潮 汐 變 化? 是 什 麼 影 響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消 長? 生 物 圖 卡 濕 地 剖 面 圖 觀 察 單 不 同 潮 汐 中 的 生 物 活 動 照 片 報 告 與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七 種 河 口 濕 地 生 物 學 生 能 說 出 河 口 濕 地 生 物 適 應 環 境 的 演 化 特 徵 學 生 安 靜 進 行 環 境 觀 察 與 記 錄 學 生 能 比 較 潮 汐 漲 退 時 的 生 物 活 動 與 人 類 活 動 之 差 異 學 生 能 明 白 河 口 濕 地 帶 來 人 類 經 濟 與 文 化 上 的 助 益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可 在 任 何 受 潮 汐 影 響 的 河 口 濕 地 環 境 間 進 行 現 場 觀 察 應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安 全 89

9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藉 由 濕 地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廣 與 自 然 保 育 的 推 動 建 構 人 與 大 自 然 之 間 的 和 諧 關 係 活 動 名 稱 淡 水 河 的 秘 密 檔 案 目 標 了 解 濕 地 定 義 及 類 型 認 識 淡 水 河 沿 岸 的 濕 地 環 境 及 功 能 了 解 淡 水 河 沿 岸 濕 地 與 人 類 生 活 的 關 係 認 識 淡 水 河 環 境 議 題 及 可 執 行 的 各 項 行 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淡 水 河 沿 岸 進 行 方 式 30 分 濕 地 是 什 麼, 濕 地 在 哪 裡? 濕 地 問 答 單 60 分 淡 水 河 古 今 地 圖 對 照 指 出 濕 地 環 境, 找 出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差 異, 理 解 產 業 變 化 對 濕 地 的 影 響 60 分 濕 地 的 功 能 實 驗 進 行 防 洪 保 水 等 功 能 的 實 驗 操 作 30 分 淡 水 河 何 去 處? 環 境 議 題 剪 報 中 找 出 議 題 及 可 能 的 行 動 方 案 淡 水 河 古 今 地 圖 實 驗 器 材 剪 報 資 料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濕 地 的 定 義 與 類 型 參 與 者 能 指 出 淡 水 河 濕 地 環 境 的 範 圍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淡 水 河 濕 地 環 境 相 關 的 產 業 變 化 參 與 者 能 藉 由 實 驗 了 解 濕 地 的 功 能 參 與 者 能 指 出 淡 水 河 濕 地 面 臨 的 環 境 議 題 參 與 者 能 了 解 面 對 濕 地 環 境 議 題 時 可 能 的 行 動 方 案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可 在 擴 大 至 淡 水 河 沿 岸 的 濕 地 環 境 進 行 現 場 觀 察 90

9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二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地 理 位 置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保 護 留 區 在 地 住 民 戶 外 經 驗, 以 及 保 育 業 務 等 與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 修 正 ) 91

9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深 耕 資 源 永 續 活 動 名 稱 植 物 大 中 小 目 標 1. 能 分 辨 草 木 灌 木 木 本 藤 本 之 異 同 2. 能 了 解 觀 察 辨 識 樹 木 的 方 法 3. 能 執 行 樹 木 觀 察 辨 識 與 記 錄 4. 能 運 用 自 然 素 材 進 行 藝 術 創 作 對 象 國 小 三 至 五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進 行 方 式 40 分 認 識 植 物 的 定 義, 進 行 類 別 區 分 植 物 高 度 剖 面 圖 40 分 學 習 樹 木 辨 識 的 方 法 : 樹 形 樹 葉 樹 幹 紋 路 葉 緣 葉 形 葉 脈 大 小 等 60 分 現 地 調 查 : 進 行 園 區 內 植 物 分 佈 調 查 與 統 計 40 分 晝 下 一 棵 樹 : 運 用 剛 才 學 習 觀 察 方 法 觀 察 一 棵 樹 並 進 行 記 錄 創 作 各 種 樹 木 圖 卡 辨 識 表 統 計 表 報 告 與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草 本 灌 木 喬 木 與 藤 本 之 間 的 差 異 學 生 能 說 出 五 種 辨 識 植 物 的 方 法 學 生 能 記 錄 並 分 辨 園 區 的 樹 木 特 徵 學 生 能 運 用 所 學 觀 察 植 物 並 加 以 記 錄 呈 現 學 生 能 清 楚 說 明 及 表 達 不 同 植 物 的 特 徵 注 意 事 項 強 調 原 生 樹 木 植 物 園 區 內 的 植 物 栽 種 是 依 據 分 類 方 法 人 工 栽 植 本 活 動 可 以 運 用 在 其 他 地 方 執 行 92

9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深 耕 資 源 永 續 活 動 名 稱 珍 寶 南 澳 ~ 認 識 南 澳 的 保 護 留 區 目 標 1. 認 識 南 澳 地 理 位 置 及 其 重 要 性 2. 了 解 保 護 留 區 劃 設 的 重 要 性 3. 了 解 南 澳 地 區 的 保 護 留 區 範 圍 及 功 能 4. 了 解 人 類 行 為 如 何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的 設 置 與 經 營 管 理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範 圍 進 行 方 式 30 分 認 識 南 澳 的 地 理 位 置 及 特 殊 性 南 澳 地 圖 地 形 圖 等 60 分 給 生 命 一 個 空 間 ( 棲 地 零 碎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喪 失 的 關 聯 ) 60 分 繪 製 保 護 留 區 地 圖 ( 以 疊 圖 的 方 式 了 解 保 護 區 劃 設 的 思 維 與 決 策 ) 30 分 我 的 保 育 行 動 計 畫 ( 討 論 人 類 行 為 如 何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 戶 外 場 域 投 影 片 筆 海 報 筆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棲 地 破 碎 化 對 生 態 的 影 響 參 加 者 能 說 出 劃 設 保 護 留 區 的 功 能 參 加 者 能 明 白 南 澳 地 區 保 護 留 區 的 珍 貴 性 及 生 態 地 位 參 加 者 能 說 出 三 種 個 人 參 與 保 育 行 動 的 方 式 注 意 事 項 本 活 動 關 於 棲 地 破 碎 化 及 保 護 留 區 概 念 之 內 容 亦 適 用 於 其 他 生 態 教 育 館 本 活 動 可 搭 配 各 處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執 行 93

9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三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森 林 與 水 資 源 生 態 旅 遊 與 社 區 發 展 戶 外 經 驗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業 務 等 與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 修 正 ) 94

9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據 點 與 平 台 活 動 名 稱 一 個 都 不 能 少 : 生 物 多 樣 性 到 校 推 廣 計 畫 目 標 1. 了 解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定 義 與 重 要 性 2. 認 識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各 種 價 值 3. 認 識 外 來 入 侵 種 對 本 土 生 物 造 成 的 影 響 4. 明 白 各 種 不 同 工 作 對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對 象 國 小 四 至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紅 樹 林 步 道 進 行 方 式 30 分 貓 抓 老 鼠 : 先 以 趣 味 問 答 的 方 式 提 振 孩 子 們 的 學 習 興 致, 並 從 中 帶 入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正 確 知 識 50 分 天 下 烏 鴉 一 般 黑? 讓 孩 子 將 各 式 生 物 進 行 分 類, 藉 此 認 識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物 種 多 樣 性 的 層 級 並 延 伸 深 入 介 紹 基 因 多 樣 性 與 棲 地 多 樣 性 60 分 小 青 蛙 成 長 日 記 : 以 遊 戲 角 色 扮 演 的 方 式, 認 識 動 物 生 存 繁 衍 所 需 的 條 件, 以 及 校 園 物 種 之 辨 識 並 進 一 步 瞭 解 危 害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原 因 之 一 為 外 來 入 侵 種 的 威 脅 40 分 一 個 都 不 能 少 : 分 組 討 論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強 化 正 向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動 機 以 及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方 法, 建 立 正 確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理 念 題 目 單 及 童 軍 繩 各 式 生 物 圖 卡 教 學 道 具 職 業 海 報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定 義 學 生 能 說 出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價 值 學 生 能 提 出 外 來 種 對 本 土 生 物 的 影 響 學 生 能 寫 出 各 種 職 業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可 能 的 幫 助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可 依 所 在 場 域 不 同 而 有 所 調 整 95

10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據 點 與 平 台 活 動 名 稱 台 灣 珍 寶 ~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目 標 1. 認 識 台 灣 的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判 定 方 法 2. 了 解 野 生 動 物 遭 遇 的 環 境 問 題 與 人 為 因 素 3. 了 解 野 生 動 物 與 人 類 生 活 的 關 係 4. 認 識 所 在 地 區 的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並 採 取 保 育 行 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社 區 進 行 方 式 30 分 超 級 偵 探 : 了 解 動 物 與 環 境 及 人 們 生 活 的 關 係 60 分 瀕 危 物 種 展 場 尋 寶 : 認 識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及 其 瀕 危 原 因 60 分 聽 聽 他 們 怎 麼 說 ~ 國 內 外 保 育 類 動 物 保 育 案 例 30 分 保 育 行 動 你 我 他 ~ 保 育 方 案 討 論 與 分 享 題 目 單 各 式 生 物 海 報 剪 報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野 生 動 物 與 人 類 生 活 的 密 切 關 係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五 種 台 灣 的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野 生 動 物 瀕 危 的 可 能 原 因 參 與 者 能 藉 由 保 育 案 例 學 習 保 育 工 作 的 類 型 參 與 者 能 提 出 生 活 中 有 助 於 保 育 類 動 物 生 存 的 行 為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可 搭 配 所 在 館 舍 之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模 型 進 行 教 學 96

10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四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檜 木 林 森 林 保 護 留 區 戶 外 經 驗 保 育 業 務 以 及 地 方 產 業 與 社 區 發 展 等 與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97

10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檜 木 林 生 態 環 境, 作 為 研 究 監 測 及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認 識 檜 木 爺 爺 目 標 1. 了 解 檜 木 在 全 球 的 分 佈 及 其 生 長 條 件 2. 認 識 檜 本 珍 貴 及 其 生 態 價 值 3. 了 解 人 們 運 用 山 林 資 源 的 方 式 及 其 影 響 4. 認 同 檜 木 保 育 與 研 究 工 作 人 員 的 工 作 過 程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以 上 親 子 或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步 道 進 行 方 式 30 分 繪 製 全 球 檜 木 地 圖 : 找 出 檜 本 的 生 長 位 置, 了 解 其 生 長 條 件 及 珍 貴 性 60 分 現 場 踏 查 : 實 際 走 入 步 道 觀 察 檜 木 生 長 的 環 境 與 條 件 60 分 幫 檜 木 爺 爺 標 價 : 從 不 同 角 色 的 需 求, 為 檜 木 標 價, 探 討 檜 木 的 多 元 價 值 30 分 山 林 巡 護 員 的 故 事 : 分 享 在 山 林 工 作 的 甘 苦, 以 及 新 林 業 政 策 的 推 動 方 針 全 球 地 圖 線 索 卡 觀 察 單 角 色 卡 真 實 案 例 或 照 片 成 效 評 量 能 指 出 全 球 檜 木 生 長 的 位 置 及 生 長 條 件 能 了 解 檜 木 在 台 灣 山 林 裡 的 生 態 區 位 能 提 出 檜 木 的 多 元 價 值 能 認 同 保 育 人 員 的 工 作 內 容 與 重 要 性 注 意 事 項 室 內 課 程 應 結 合 戶 外 觀 察, 加 強 體 驗 及 感 受 進 行 野 外 環 境 的 觀 察 時 應 注 意 天 候 變 化 98

10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檜 木 林 生 態 環 境, 作 為 研 究 監 測 及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台 灣 森 林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目 標 1. 了 解 台 灣 森 林 資 源 的 豐 富 與 成 因 2. 了 解 台 灣 森 林 的 價 值 與 功 能 3. 了 解 不 同 時 空 背 景 下 森 林 資 源 利 用 的 狀 況 4. 了 解 目 前 林 業 新 思 維 的 轉 變, 採 取 具 體 可 行 的 行 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步 道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台 灣 的 地 理 位 置 及 森 林 分 佈 全 球 地 圖 台 灣 地 圖 森 林 分 佈 圖 60 分 現 場 踏 查 : 實 際 走 入 步 道 觀 察 森 林 的 各 式 功 能 60 分 森 林 時 光 機 : 了 解 不 同 時 空 背 景 下 森 林 資 源 利 用 的 狀 況 30 分 新 林 業 思 維 : 綠 金 傳 奇 認 識 新 林 業 思 維 及 相 關 產 業 的 發 展, 了 解 森 林 作 為 可 再 生 資 源 的 永 續 利 用 價 值 觀 察 單 森 林 小 卡 剪 報 或 案 例 成 效 評 量 能 了 解 台 灣 森 林 形 成 的 原 因 與 珍 貴 能 了 解 台 灣 森 林 資 源 利 用 的 時 空 變 遷 能 明 白 森 林 作 為 可 再 生 資 源 的 重 要 性 與 運 用 的 方 式 注 意 事 項 室 內 課 程 應 結 合 戶 外 觀 察, 加 強 現 地 經 驗 及 感 受 99

10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五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戶 外 經 驗 保 育 業 務 地 理 位 置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以 及 保 護 留 區 等 與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100

10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讓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國 內 重 要 地 景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火 炎 山 的 前 世 今 生 目 標 1. 瞭 解 火 炎 山 地 質 地 形 的 特 殊 性 與 成 因 2. 瞭 解 火 炎 山 易 觀 察 的 地 理 地 質 現 象 可 以 如 何 解 釋 並 衍 伸 3. 瞭 解 環 境 敏 弱 因 子 與 共 存 之 道 4. 瞭 解 現 有 地 貌 處 理 方 式 的 潛 在 問 題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周 邊 範 圍 進 行 方 式 60 分 火 炎 山 印 象 認 識 火 炎 山 的 地 形 成 因 與 地 理 特 色 認 識 台 灣 島 嶼 地 形 成 因 的 縮 影 瞭 解 三 義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成 立 的 宗 旨 與 意 義 瞭 解 火 炎 山 對 氣 候 與 生 態 的 影 響 60 分 火 炎 山 的 前 世 今 生 認 識 火 炎 山 地 形 對 本 地 人 文 發 展 的 影 響 認 識 火 炎 山 地 形 與 地 質 環 境 形 成 的 生 態 特 色 60 分 火 炎 山 未 來 你 呈 現 火 炎 山 相 關 的 環 境 問 題 間 的 環 環 我 決 定 相 扣 角 色 扮 演 及 引 導, 討 論 火 炎 山 的 保 育 問 題 成 效 評 量 能 說 出 火 炎 山 地 形 形 成 成 因 與 地 理 特 色 能 說 出 火 炎 山 地 形 對 本 土 人 文 的 影 響 體 認 環 境 議 題 的 不 同 面 向 與 觀 點 差 異 注 意 事 項 宜 考 量 交 通 路 線, 結 合 館 舍 與 火 炎 山 現 地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可 延 長 至 全 天 較 充 裕 101

10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讓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國 內 重 要 地 景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石 虎 的 危 機 目 標 1. 認 識 台 灣 的 淺 山 生 態 系 及 其 生 態 對 象 成 人 2. 了 解 淺 山 生 物 與 人 類 生 活 之 間 的 關 係 3. 了 解 淺 山 生 物 的 生 存 現 況 與 危 機 4. 學 習 與 生 物 和 平 相 處 共 存 共 榮 的 方 法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周 邊 範 圍 進 行 方 式 60 分 生 物 調 查 認 識 火 炎 山 的 地 形 成 因 與 地 理 特 色 認 識 台 灣 島 嶼 地 形 成 因 的 縮 影 瞭 解 三 義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成 立 的 宗 旨 與 意 義 瞭 解 火 炎 山 對 氣 候 與 生 態 的 影 響 60 分 火 炎 山 的 前 世 今 生 認 識 火 炎 山 地 形 對 本 地 人 文 發 展 的 影 響 認 識 火 炎 山 地 形 與 地 質 環 境 形 成 的 生 態 特 色 60 分 火 炎 山 未 來 你 呈 現 火 炎 山 相 關 的 環 境 問 題 間 的 環 環 我 決 定 相 扣 角 色 扮 演 及 引 導, 討 論 火 炎 山 的 保 育 問 題 成 效 評 量 能 說 出 火 炎 山 地 形 形 成 成 因 與 地 理 特 色 能 說 出 火 炎 山 地 形 對 本 土 人 文 的 影 響 體 認 環 境 議 題 的 不 同 面 向 與 觀 點 差 異 注 意 事 項 宜 考 量 交 通 路 線, 結 合 館 舍 與 火 炎 山 現 地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可 延 長 至 全 天 較 充 裕 102

10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六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人 類 與 野 生 動 物 之 關 係 台 灣 獼 猴 戶 外 經 驗 保 護 留 區, 以 及 保 育 業 務 等 與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103

10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建 立 和 諧 人 猴 關 係 營 造 優 質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台 灣 獼 猴 知 多 少 目 標 1. 認 識 台 灣 獼 猴 的 特 徵 與 生 態 習 性 2. 了 解 台 灣 獼 猴 的 行 為 與 代 表 意 義 3. 認 識 台 灣 獼 猴 的 保 育 困 境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隣 近 場 域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台 灣 獼 猴 猜 一 猜 : 用 問 題 單 使 參 與 者 了 解 台 灣 獼 猴 的 生 態 習 性, 以 及 在 生 態 上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60 分 基 因 劇 場 : 認 識 不 同 種 類 猴 子 在 演 化 的 位 置, 以 及 與 環 境 間 之 相 互 關 係 30 分 猴 子 新 聞 : 閱 讀 與 獼 猴 有 關 的 新 聞 消 息, 了 解 獼 猴 保 育 的 現 況 60 分 獼 猴 保 育 好 兩 難 : 了 解 台 灣 獼 猴 在 山 林 環 境 面 臨 的 生 存 困 境 及 與 人 類 生 活 關 係, 思 考 如 何 兼 顧 保 育 與 發 展 問 題 單 戲 劇 演 出 說 故 事 影 片 欣 賞 獼 猴 新 聞 角 色 扮 演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明 白 台 灣 獼 猴 的 生 態 習 性 學 生 能 提 出 台 灣 獼 猴 的 保 育 現 況 與 難 題 學 生 能 理 解 面 對 保 育 與 發 展 時 可 能 碰 到 的 困 境, 並 學 習 理 解 不 同 角 色 的 差 異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規 劃 著 重 兩 難 議 題 之 討 論, 並 無 標 準 答 案 可 在 課 程 前 後 加 入 獼 猴 觀 察 或 影 片 欣 賞 之 活 動, 加 強 對 台 灣 獼 猴 的 印 象 104

10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建 立 和 諧 人 猴 關 係 營 造 優 質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我 的 動 物 隣 居 目 標 1. 認 識 出 現 在 人 類 生 活 周 遭 的 野 生 動 物 2. 了 解 人 類 與 野 生 動 物 間 可 能 產 生 的 衝 突 3. 學 習 預 防 及 降 低 人 與 生 物 衝 突 的 方 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隣 近 場 域 進 行 方 式 30 分 野 生 動 物 行 為 探 究 : 了 解 在 人 類 生 活 中 出 現 的 野 生 動 物 及 其 生 態 行 為 60 分 衝 突 劇 場 : 辦 別 衝 突 發 生 的 原 因, 找 出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案 30 分 思 考 一 下 減 少 人 與 生 物 之 間 衝 突 的 方 案, 製 作 宣 傳 海 報 60 分 方 案 成 果 分 享 國 內 外 成 功 案 例 簡 介 圖 片 故 事 戲 劇 演 出 說 故 事 影 片 欣 賞 海 報 筆 簡 報 成 效 評 量 參 加 者 能 明 白 台 灣 與 人 隣 近 生 物 的 生 態 習 性 參 加 者 能 說 出 發 生 衝 突 可 能 的 原 因 參 加 者 能 提 出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案, 並 產 生 實 際 的 保 育 行 動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規 劃 著 重 人 物 衝 突 與 解 決 之 討 論, 並 無 標 準 答 案 可 在 課 程 前 後 加 入 野 外 觀 察 或 訪 談 之 活 動, 加 以 映 證 105

11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七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生 態 旅 遊 與 社 區 發 展 保 護 留 區 戶 外 經 驗, 以 及 保 育 業 務 等 與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106

11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促 進 在 地 參 與 活 動 名 稱 山 神 的 恩 慧 前 人 的 智 慧 目 標 1. 了 解 原 住 民 族 與 山 林 的 關 係 2. 學 習 原 住 民 族 與 山 林 共 存 共 榮 的 傳 統 技 藝 3. 了 解 原 住 民 族 的 傳 統 技 藝 如 何 與 現 代 保 育 思 潮 結 合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社 區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與 技 術 分 享 傳 統 器 具 60 分 尋 找 山 林 的 資 源 : 在 自 然 界 中 找 出 原 住 民 文 化 使 用 的 各 式 資 源 60 分 山 林 的 智 慧 : 學 習 山 林 的 智 慧, 並 學 習 運 用 在 自 然 資 源 經 營 管 理 的 方 法 自 然 環 境 中 的 相 關 資 源 案 例 分 享 30 分 分 享 回 饋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在 地 的 原 住 民 傳 統 技 藝 參 與 者 能 分 辨 傳 統 技 藝 與 自 然 資 源 的 管 理 參 與 者 能 學 習 運 用 傳 統 智 慧 進 行 資 源 管 理 的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運 用 傳 統 器 具 引 導 參 與 者 了 解 自 然 資 源 的 運 用 與 傳 統 智 慧, 注 意 尊 重 在 地 文 化 此 活 動 可 延 伸 討 論 關 於 山 林 資 源 共 管 的 議 題 107

11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促 進 在 地 參 與 活 動 名 稱 大 武 山 - 台 東 的 母 親 目 標 1. 認 識 大 武 山 生 態 系 及 重 要 的 動 植 物 2. 了 解 大 武 山 對 台 東 人 的 影 響 與 重 要 性 3. 學 習 保 護 留 區 保 存 的 脆 弱 性 與 必 要 性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大 武 山 生 態 系 : 運 用 圖 卡 將 大 武 山 生 態 系 的 生 物 串 連 在 一 起 60 分 大 武 山 住 民 : 運 用 藝 術 文 化 生 活 用 品 等 事 物, 了 解 大 武 山 對 當 地 人 生 活 的 影 響 60 分 保 護 留 區 的 重 要 性 : 運 用 島 嶼 棲 地 的 活 動, 讓 參 與 者 理 解 大 型 保 護 區 的 重 要 性 生 物 圖 卡 線 生 活 事 物 藝 術 品 討 論 單 30 分 分 享 回 饋 : 如 何 做 好 保 護 留 區 的 規 劃 分 享 報 告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大 武 山 生 態 系 的 特 色 與 代 表 生 物 學 生 能 了 解 大 武 山 與 在 地 居 民 的 關 係 學 生 能 明 白 保 護 留 區 完 整 性 的 重 要 學 生 能 了 解 較 好 的 保 護 留 區 規 劃 原 則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運 用 動 態 活 動 引 導 了 解 棲 地 破 碎 化 的 概 念, 注 意 活 動 安 全 此 活 動 適 用 在 任 何 談 保 護 留 區 完 整 性 的 場 合 108

11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八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保 護 留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主 題 推 廣 保 育 業 務 戶 外 經 驗, 以 及 生 態 旅 遊 與 社 區 發 展 等 與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109

11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宣 導 生 態 資 訊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活 動 名 稱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野 生 新 視 界 目 標 1. 了 解 生 物 之 間 彼 此 息 息 相 關 的 關 聯 性 2. 了 解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定 義 3. 了 解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4. 了 解 花 蓮 地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面 臨 的 危 機 5. 了 解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方 法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社 區 及 自 然 場 域 進 行 方 式 30 分 世 界 像 一 張 網 : 串 連 生 物 與 非 生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了 解 萬 物 息 息 相 關 的 原 理 60 分 生 物 多 樣 性 表 演 : 學 習 生 態 系 提 供 的 各 種 免 費 服 務 60 分 生 物 關 聯 尋 寶 記 : 走 出 戶 外, 依 照 尋 寶 卡 上 的 提 示, 尋 找 生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30 分 職 業 選 擇 : 了 解 不 同 職 業 都 能 做 出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有 關 的 貢 獻 詞 卡 海 報 表 演 卡 尋 寶 卡 職 業 圖 卡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明 白 生 物 之 間 彼 此 息 息 相 關 學 生 能 說 出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定 義 學 生 能 分 享 並 提 出 戶 外 活 動 觀 察 結 果 學 生 能 提 出 不 同 職 業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貢 獻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規 劃 應 結 合 場 域 在 地 需 求 進 行 調 整 110

11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宣 導 生 態 資 訊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活 動 名 稱 外 來 種 移 除 工 作 假 期 目 標 1. 認 識 外 來 種 植 物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危 害 2. 了 解 花 蓮 地 區 的 外 來 種 及 其 特 徵 3. 了 解 如 何 進 行 外 來 種 移 除 工 作 4. 了 解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其 他 方 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社 區 及 自 然 場 域 進 行 方 式 30 分 認 識 花 蓮 的 外 來 種 圖 卡 60 分 外 來 種 的 影 響 : 認 識 外 來 種 對 本 土 動 植 物 的 影 響 案 例 或 簡 報 或 現 地 觀 察 60 分 進 行 外 來 種 移 除 工 作 移 除 工 具 30 分 了 解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其 他 方 法 案 例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外 來 種 的 影 響 與 危 害 參 與 者 能 實 地 進 行 外 來 種 移 除 工 作 參 與 者 能 分 辨 花 蓮 地 區 的 外 來 種 之 特 徵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外 來 種 防 治 的 重 要 性 及 做 法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規 劃 應 結 合 場 域 在 地 外 來 種 移 除 需 求 進 行 調 整 111

11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九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由 於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地 區 有 三 處 保 護 留 區, 包 括 阿 里 山 台 灣 一 葉 蘭 自 然 保 留 區 塔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鹿 林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等, 而 且 定 位 在 讓 大 眾 了 解 阿 里 山 地 區 豐 富 的 生 物 資 源, 因 此, 在 保 育 教 育 的 內 涵 設 定 上 介 定 出 以 下 主 題, 包 括 :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業 務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阿 里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以 及 戶 外 經 驗 等 項 目,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定 )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112

11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大 自 然 的 展 示 櫥 窗, 連 結 人 與 自 然 間 的 臍 帶,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認 識 台 灣 的 生 態 之 美, 體 驗 阿 里 山 生 物 多 樣 性 活 動 名 稱 山 椒 魚 的 世 界 目 標 1. 認 識 兩 棲 類 生 物 在 生 態 上 的 指 標 意 義 2. 了 解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生 態 特 性 分 佈 與 生 存 危 機 3. 了 解 研 究 人 員 如 何 進 行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保 育 及 研 究 工 作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阿 里 山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以 及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館 舍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山 椒 魚 的 故 事 : 用 說 故 事 的 方 式 呈 現 將 山 椒 魚 的 生 態 及 生 長 環 境 60 分 環 境 指 標 : 運 用 案 例 分 享 兩 棲 類 在 生 態 環 境 上 的 指 標 意 義 60 分 研 究 人 員 分 享 : 由 研 究 人 員 現 身 說 法, 分 享 研 究 方 法 過 程 以 及 相 關 發 現 30 分 山 椒 魚 的 美 好 棲 地 : 用 繪 圖 的 方 式 呈 現 山 椒 魚 生 長 的 環 境 山 椒 魚 的 故 事 兩 棲 類 的 生 存 案 例 人 員 或 影 片 或 照 片 紙 筆 成 效 評 量 能 說 出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生 態 環 境 特 徵 能 說 出 兩 棲 類 在 自 然 環 境 中 的 重 要 性 與 指 標 意 義 能 了 解 山 椒 魚 研 究 與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注 意 事 項 為 避 免 造 成 對 生 物 的 干 擾, 此 活 動 建 議 採 室 內 進 行 即 可 113

11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大 自 然 的 展 示 櫥 窗, 連 結 人 與 自 然 間 的 臍 帶,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認 識 台 灣 的 生 態 之 美, 體 驗 阿 里 山 生 物 多 樣 性 活 動 名 稱 一 葉 蘭 的 美 麗 與 哀 愁 目 標 1. 認 識 阿 里 山 一 葉 蘭 的 生 態 地 位 與 分 佈 2. 了 解 台 灣 蘭 花 的 生 態 價 值 與 經 濟 價 值 等 3. 了 解 台 灣 其 他 珍 貴 植 物 面 臨 的 生 存 危 機 4. 了 解 如 何 運 用 科 學 研 究 進 行 珍 貴 植 物 的 復 育 工 作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阿 里 山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以 及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館 舍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台 灣 的 蘭 產 業 ~ 野 生 蘭 花 的 生 態 地 位 與 蘭 產 業 的 興 起 故 事 案 例 60 分 台 灣 一 葉 蘭 的 生 存 危 機 台 灣 一 葉 蘭 的 故 事 60 分 科 學 研 究 與 物 種 復 育 的 成 果 人 員 或 影 片 或 照 片 30 分 植 物 代 言 人 : 幫 珍 貴 植 物 說 話 海 報 筆 成 效 評 量 能 明 白 台 灣 一 葉 蘭 的 多 樣 性 價 值 能 明 白 植 物 面 臨 的 各 種 生 存 危 機 能 明 白 物 種 的 價 值 不 能 只 用 金 錢 判 斷 能 明 白 科 技 對 保 育 的 影 響 及 幫 助 注 意 事 項 可 結 合 阿 里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的 場 域, 進 行 一 葉 蘭 的 現 場 觀 察 可 邀 請 台 灣 葉 花 的 專 家 學 者 擔 任 講 師, 進 行 主 題 分 享 114

11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十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由 於 甲 仙 化 石 館 就 隣 近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旁, 有 豐 富 的 化 石 資 源, 館 內 目 前 蒐 集 的 各 式 化 石 也 是 展 示 及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的 重 點, 因 此, 在 保 育 教 育 的 內 涵 設 定 上 介 定 出 以 下 主 題, 包 括 : 保 護 留 區 關 於 化 石 保 育 業 務 生 態 旅 遊 與 社 區 發 展 以 及 戶 外 經 驗 等 項 目,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甲 化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定 )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115

120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甲 仙 化 石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甲 仙 化 石 館 宗 旨 宣 傳 保 育 觀 念 保 護 珍 貴 稀 有 化 石 活 動 名 稱 土 地 公 的 寶 藏 ~ 化 石 目 標 1. 認 識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功 能 2. 了 解 化 石 形 成 的 原 因 與 珍 貴 性 3. 實 際 進 行 化 石 觀 察 與 記 錄 4. 感 受 化 石 之 美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甲 仙 化 石 館 及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土 地 公 的 時 光 機 : 運 用 圖 卡 了 解 化 石 形 成 的 原 因 與 歷 程 60 分 化 石 知 多 少 : 運 用 分 類, 統 計 甲 仙 化 石 館 內 的 各 種 化 石 及 總 類 60 分 現 場 觀 察 : 走 入 自 然 保 護 區 進 行 現 場 觀 察 與 記 錄 30 分 分 享 記 錄 : 描 繪 最 美 化 石, 分 享 課 程 心 得 時 光 圖 卡 化 石 圖 卡 記 錄 單 報 告 與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了 解 化 石 的 形 成 原 因 與 珍 貴 性 學 生 能 認 識 甲 仙 化 石 的 主 要 分 類 學 生 能 分 組 進 行 現 場 觀 察 並 完 整 記 錄 學 生 能 感 受 化 石 之 美 並 加 以 分 享 注 意 事 項 可 以 結 合 恐 龍 或 史 前 生 物 加 以 說 明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之 觀 察 活 動 應 注 意 安 全 116

12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甲 仙 化 石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甲 仙 化 石 館 宗 旨 宣 傳 保 育 觀 念 保 護 珍 貴 稀 有 化 石 活 動 名 稱 地 殼 變 動 目 標 1. 了 解 地 殼 變 動 的 成 因 與 結 果 2. 了 解 台 灣 在 地 球 史 上 的 角 色 與 位 置 3. 學 習 運 用 化 石 解 讀 地 球 歷 史 的 方 法 4. 學 習 科 學 調 查 方 法 之 應 用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甲 仙 化 石 館 及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地 球 的 海 陸 分 佈 與 成 因 黏 土 等 60 分 土 牛 翻 身 : 地 震 的 成 果 與 結 果 全 球 地 圖 60 分 解 讀 化 石 : 了 解 化 石 形 成 當 時 的 環 境 條 件 30 分 分 享 記 錄 : 學 習 運 用 科 學 調 查 的 方 式 了 解 過 去 發 生 的 重 大 事 件 化 石 標 本 及 記 錄 卡 報 告 與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了 解 地 殼 變 動 的 原 因 及 結 果 參 與 者 進 行 化 石 觀 察 之 外 的 時 空 背 景 解 讀 參 與 者 能 學 習 運 用 科 學 調 查 記 錄 等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可 以 運 用 全 球 古 地 圖 或 台 灣 古 地 圖 加 以 解 讀 化 石 具 有 不 可 恢 復 性, 化 石 觀 察 記 錄 時 應 小 心 謹 慎 避 免 破 壞 117

122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十 一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由 於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設 立 目 標 在 於 讓 全 民 能 了 解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讓 大 眾 了 解 保 育 成 果, 因 此 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的 設 定 上, 也 包 含 了 各 項 保 育 工 作 的 項 目 及 內 容, 因 此 設 定 的 主 題 包 括 : 外 來 種 保 護 留 區 野 生 動 植 物 保 育 法 規 地 質 地 景 保 育 人 員 救 傷 與 收 容 生 物 多 樣 性, 以 及 社 區 林 業 及 老 樹 保 育 等 各 種 主 題,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定 )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118

12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尊 重 生 命 與 自 然 倫 理 的 和 諧, 珍 愛 地 球 與 生 物 共 存 的 環 境 活 動 名 稱 保 育 保 育 類 目 標 1. 認 識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定 義 2. 了 解 台 灣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現 況 3. 認 同 保 育 工 作 的 工 作 內 容 與 重 要 性 4. 了 解 生 活 中 可 以 參 與 的 保 育 工 作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進 行 方 式 30 分 什 麼 是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 提 出 國 內 外 案 例, 了 解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定 義 與 目 的 60 分 台 灣 的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名 錄 : 運 用 統 計 圖 表, 了 解 台 灣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保 育 現 況 與 議 題 60 分 保 育 工 作 者 : 分 享 保 育 工 作 者 進 行 物 種 保 育 的 故 事, 了 解 相 關 人 員 的 工 作 內 容 30 分 生 活 中 的 保 育 工 作 : 運 用 分 類 的 方 式, 將 不 同 的 保 育 工 作 加 以 分 類, 思 考 生 活 中 可 落 實 的 項 目 國 內 外 案 例 統 計 圖 表 照 片 影 片 保 育 工 作 卡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保 育 類 的 定 義 與 目 的 學 生 能 明 白 保 育 類 動 植 物 在 台 灣 面 臨 的 生 存 危 機 學 生 能 明 白 有 各 種 保 育 工 作 正 在 進 行 學 生 能 舉 例 說 明 生 活 中 可 參 與 的 保 育 工 作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可 運 用 在 各 館 舍 推 動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工 作 上 此 方 案 可 結 合 救 傷 及 收 容 場 所 規 劃 整 天 或 長 天 數 的 營 隊 活 動 119

12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尊 重 生 命 與 自 然 倫 理 的 和 諧, 珍 愛 地 球 與 生 物 共 存 的 環 境 活 動 名 稱 保 育 保 育 類 目 標 1. 認 識 保 護 留 區 的 定 義 及 全 國 發 展 趨 勢 2. 認 識 台 灣 保 護 留 區 的 發 展 現 況 3. 了 解 保 護 留 區 的 重 要 性 4. 了 解 保 護 留 區 劃 設 的 原 則 與 依 據 5. 明 白 個 人 行 為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的 具 體 作 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進 行 方 式 30 分 保 護 留 區 保 護 什 麼?- 全 球 保 護 留 區 發 展 趨 勢 國 內 外 案 例 60 分 保 護 留 區 的 定 義 與 台 灣 分 佈 保 護 留 區 地 圖 60 分 給 生 命 留 一 個 空 間 : 台 灣 的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與 法 規 島 嶼 破 碎 化 活 動 30 分 如 何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的 推 動 工 作 保 育 工 作 卡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保 護 留 區 的 定 義 與 重 要 性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全 台 保 護 留 區 劃 設 的 原 則 參 與 者 能 知 道 保 護 留 區 的 相 關 法 規 與 相 關 保 育 工 作 參 與 者 能 舉 例 參 與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工 作 的 可 能 方 案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可 運 用 在 各 館 舍, 推 動 保 護 留 區 基 礎 觀 念 此 方 案 可 結 合 保 護 留 區 各 種 法 規 案 例 加 以 說 明 120

12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第 六 章 保 護 區 進 入 申 請 流 程 為 了 落 實 生 態 教 育 館 結 合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之 工 作, 因 此 本 計 畫 中 提 出 在 各 處 提 供 外 界 申 請 進 入 保 護 留 區 時 應 結 合 生 態 教 育 館 辦 理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並 研 擬 流 程 如 下 圖 所 示 申 請 人 / 申 請 單 位 原 住 民 祭 典 / 學 術 研 究 / 環 境 教 育 / 特 殊 需 要 申 請 表 格 式 回 回 覆 覆 管 信 道 函 與 現 場 申 請 網 路 申 請 公 文 申 請 對 口 單 位 辦 相 關 資 料 承? / 申 請 管 道 不 通 過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 工 作 站 / 管 理 站 審 核 通 過 通 通 知 知 管 信 道 函 與 審 核 機 制 法 令 規 範 口 人 員 各 林 管 處 對 特 殊 需 要 環 境 教 育 需 要 學 術 研 究 需 求 原 住 民 傳 統 祭 典 進 入 說 明 文 件 進 入 場 域 檢 核 表 ( 需 回 傳 ) 現 場 狀 況 回 報 表 ( 事 後 回 報 ) 生 態 教 育 館 / 管 理 站 教 育 宣 導 教 育 推 廣 :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與 特 殊 性 簡 報 進 入 說 明 文 件 進 入 場 域 檢 核 表 ( 現 場 確 認 ) 現 場 狀 況 回 報 表 ( 事 後 回 報 ) 進 入 說 明 文 件 進 入 場 域 檢 核 表 ( 需 回 傳 ) 現 場 狀 況 回 報 表 ( 事 後 回 報 ) 進 入 說 明 文 件 進 入 場 域 檢 核 表 ( 需 回 傳 ) 現 場 狀 況 回 報 表 ( 事 後 回 報 ) 進 入 現 場 網 路 回 報 機 制 121

126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122

12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第 七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依 據 本 案 服 務 建 議 書 招 標 文 件 之 內 容, 本 計 畫 目 標 為 落 實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設 置 目 的, 以 符 合 教 育 遊 憩 研 究 的 形 式 與 機 能, 將 扮 演 林 務 局 自 然 保 護 留 區 解 說 教 育 中 心 角 色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藉 由 場 域 資 源 解 說 服 務 等 軟 硬 體 的 提 供, 達 成 正 規 教 育 系 統 ( 中 小 學 及 大 專 院 校 ) 的 生 態 教 育 與 研 究, 與 非 正 規 教 育 系 統 ( 社 區 民 眾 遊 客 及 民 間 社 團 組 織 ) 的 生 態 保 育 解 說 及 休 閒 旅 遊 等 功 能 計 畫 推 動 之 目 標 包 括 : 擬 定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中 程 發 展 策 略, 具 體 落 實 各 館 舍 之 功 能 ; 強 化 相 關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提 供 優 質 專 業 之 保 育 教 育 服 務 ; 以 及 促 進 大 眾 對 林 務 局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之 認 識 與 支 持 等 三 項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依 合 約 規 範 完 成 工 作 會 議 九 次 辦 理 人 員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辦 理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活 動 擬 定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及 各 館 舍 短 中 程 發 展 策 略, 並 提 出 長 期 發 展 建 議, 另 外 也 針 對 行 銷 推 廣 工 作 完 成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一 式, 擬 定 行 銷 推 廣 策 略 建 議, 並 提 出 方 案 規 劃 之 建 議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針 對 本 案 執 行 歷 程 提 出 以 下 幾 點 結 論 建 議, 供 主 辦 單 位 未 來 持 續 發 展 之 參 考 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整 體 定 位 :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整 體 定 位 經 過 顧 問 群 及 多 次 會 議 上 的 討 論, 已 十 分 明 確 整 體 而 言,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主 軸 在 推 廣 保 育 教 育, 並 因 為 有 硬 體 館 舍 的 存 在, 兼 之 可 以 擔 負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資 訊, 以 及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保 育 業 務 與 大 眾 之 溝 通 平 台 在 此 定 位 下, 林 管 處 內 各 項 保 育 業 務 工 作, 均 可 運 用 生 態 教 育 館 作 為 推 廣 平 台, 持 續 推 廣 各 式 保 育 資 訊,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2. 系 統 化 的 推 動 有 助 於 落 實 生 態 教 育 館 功 能 雖 然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區 位 成 立 緣 由 生 態 特 色 都 不 盡 相 同, 但 經 過 本 案 執 行 過 程 中 委 員 訪 視 辦 理 工 作 會 議 及 專 業 研 習 海 外 參 訪 等 過 程, 各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團 隊 對 於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有 更 清 楚 的 了 解, 此 外, 在 推 動 的 整 體 性 上 也 持 續 朝 向 一 致 在 關 切 主 題 服 務 方 案 等 事 務 上, 也 逐 步 取 得 共 識, 整 體 推 動 相 較 於 各 館 自 行 摸 索 相 形 之 下 顯 得 更 能 發 揮 功 能 3. 策 略 規 劃 後 的 下 一 步 是 行 動 本 案 於 計 畫 期 間, 協 助 各 處 研 擬 生 態 教 育 館 各 項 策 略 與 行 動 方 案, 而 各 處 也 完 成 分 年 分 項 的 行 動 方 案 計 畫, 編 列 了 對 應 的 經 費 策 略 規 劃 的 重 要 性 在 於 能 夠 使 單 位 有 目 標 有 目 的 的 採 取 策 略 以 達 成 目 的, 而 最 重 要 的 在 於 要 有 執 行 行 動 及 檢 核 機 制 123

128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4. 海 外 參 訪 具 有 重 要 的 學 習 意 義, 值 得 持 續 辦 理 本 次 進 行 海 外 參 訪, 參 訪 上 海 及 香 港 共 計 七 個 方 案 據 點, 參 訪 過 程 中 不 論 是 正 向 或 負 面 教 材, 對 參 與 者 都 有 許 多 省 思 討 論 與 學 習 的 機 會 此 外, 針 對 發 展 成 熟 的 案 例 ( 如 香 港 WWF 的 米 埔 濕 地 環 境 監 測 ), 也 可 作 為 台 灣 保 育 研 究 教 育 等 發 展 的 參 考, 更 甚 至 建 立 未 來 的 合 作 關 係, 持 續 進 行 交 流 學 習 5. 持 續 學 習 成 長 的 必 要 性 在 本 案 中, 各 處 人 員 持 續 參 與 各 次 工 作 會 議, 並 在 工 作 會 議 中 辦 理 人 員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對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承 辦 人 員 及 現 場 執 行 人 員 而 言, 持 續 的 進 修 學 習 是 重 要 的 成 長, 也 是 面 對 工 作 挑 戰 及 創 新 的 養 份 來 源 建 請 局 承 辦 組 未 來 能 持 續 針 對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相 關 人 員 及 團 隊 辦 理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包 括 現 場 服 務 經 營 管 理 行 銷 推 廣 社 區 互 動 等, 都 可 作 為 持 續 進 修 學 習 的 主 題 6. 套 裝 課 程 運 用 於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整 體 推 動 由 於 生 態 教 育 館 目 前 的 經 營 管 理 模 式 不 一, 有 的 是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經 營, 有 些 館 舍 則 由 工 作 站 人 員 兼 任, 也 有 館 舍 是 交 由 臨 時 人 員 擔 任 現 場 服 務 解 說 有 鑑 於 人 力 素 質 時 間 等 因 素 之 不 均 質, 建 議 未 來 由 局 主 辦 規 劃 保 育 教 育 類 別 之 製 式 課 程 方 案, 經 標 準 化 流 程 後, 培 訓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進 行 帶 領, 以 解 決 人 力 不 足 又 達 成 保 育 教 育 宣 導 推 廣 之 目 的 124

129 附 錄 一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記 錄 一 時 間 :101 年 4 月 17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9 時 30 分 二 地 點 : 林 務 局 7 樓 會 議 室 三 主 持 人 : 林 主 任 秘 書 澔 貞 四 出 席 人 員 : 委 員 : 林 委 員 澔 貞 管 委 員 主 豪 袁 委 員 孝 維 列 席 者 : 羅 東 處 : 李 芬 蘭 新 竹 處 : 黃 麗 萍 鄒 兩 余 鄭 如 珍 東 勢 處 : 施 季 芳 何 伊 喬 南 投 處 : 蔡 碧 麗 嘉 義 處 : 康 素 菁 屏 東 處 : 陳 誼 台 東 處 : 黃 群 策 花 蓮 處 : 紀 有 亭 王 元 均 高 雋 保 育 組 : 張 弘 毅 陳 至 瑩 五 主 席 致 詞 ( 略 ) 六 記 錄 : 陳 至 瑩 七 會 議 結 論 : 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委 託 辦 理 案 期 末 報 告 審 查 通 過 2. 審 查 委 員 及 列 席 者 所 提 之 意 見, 請 研 究 計 畫 主 持 人 納 入 參 考, 並 將 處 理 情 形 列 表 附 於 成 果 報 告 中 3. 惟 自 然 萬 花 筒 生 態 教 育 館 導 覽 手 冊 一 書, 各 林 管 處 仍 有 許 多 建 議 及 資 料 需 受 託 單 位 更 新, 請 受 託 單 位 一 併 納 入 修 正, 並 於 101 年 5 月 30 日 前 以 公 文 將 修 正 手 冊 一 份 送 達 本 局, 待 本 局 審 核 通 過 後 始 能 辦 理 驗 收 4. 另 全 國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置 一 事, 因 事 涉 及 全 國 保 育 業 務 展 示 及 推 廣, 需 再 慎 重 評 估, 故 本 案 暫 緩 執 行, 待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告 一 段 落 後, 再 考 量 設 置 地 點 八 委 員 及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意 見 : 附 錄 1-1

130 委 員 名 稱 審 查 意 見 回 覆 說 明 袁 孝 維 委 員 林 澔 貞 委 員 管 委 員 立 豪 生 態 教 育 館 並 非 涵 蓋 了 所 有 林 務 局 的 保 護 ( 留 ) 區 系 統, 所 以 有 先 天 上 不 完 整 不 全 面 的 劣 勢 該 如 何 定 位? 如 何 行 銷 推 廣 不 受 到 限 制 各 教 育 館 的 人 力 可 以 執 行 這 麼 多 的 工 作 嗎?( 規 劃 軟 硬 體 改 善 志 工 行 銷?) 行 銷 策 略 有 效 用 嗎? 因 為 這 麼 多 的 Logo 與 不 同 目 標? 自 然 萬 花 筒 名 稱 是 否 恰 當? 與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橫 向 聯 絡 為 何? 目 前 呈 現 平 行 線 狀 況 手 冊 摺 頁 文 字 不 一 致, 有 些 活 潑, 有 些 生 硬, 請 先 行 確 認 讀 者 對 象 為 何? 生 態 教 育 館 除 了 館 內 解 說 服 務 外, 亦 有 到 校 服 務 的 工 作 項 目, 應 考 量 人 力 工 作 分 配 自 然 保 育 網 及 山 林 悠 遊 網 內 資 源, 未 來 應 可 整 合 有 關 保 護 留 區 進 入 申 請 及 生 態 教 育 館 連 結 之 規 範 不 明 確 全 國 性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主 題 應 輪 流 巡 迴 展 出, 以 全 面 展 示 保 育 組 執 掌 內 容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計 畫 請 各 處 再 檢 視 生 態 教 育 館 是 否 須 取 得 環 境 教 育 認 證 場 所, 才 能 夠 核 發 環 境 教 育 時 數? 志 工 服 務 應 由 各 林 管 處 視 需 求 配 置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國 際 合 作 的 內 容 為 何?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請 參 見 成 果 報 告 第 三 章 行 銷 推 廣 建 議 請 參 見 第 第 五 章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運 用 人 力 及 分 工 事 宜 已 於 工 作 會 議 中 建 議 各 處 納 入 未 來 執 行 行 動 方 案 之 考 量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行 銷 策 略 之 建 議 請 參 見 第 五 章 自 然 萬 花 筒 名 稱 經 與 局 討 論 後 更 名 為 : 自 然 之 窗 - 與 生 態 教 育 館 有 約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生 態 教 育 館 與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橫 向 聯 絡 建 請 局 進 行 內 部 討 論 並 建 立 橫 向 聯 絡 管 道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手 冊 文 字 已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對 象 為 一 般 大 眾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已 將 此 思 維 納 入 成 果 報 告 中 生 態 教 育 館 作 為 保 護 留 區 進 入 申 請 與 部 份 管 處 理 與 工 作 站 之 角 色 有 定 位 不 明 與 重 疊 之 處, 申 請 流 程 請 各 處 納 入 未 來 規 劃 之 參 考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環 境 教 育 法 並 未 指 定 須 已 認 證 之 環 境 教 育 設 施 場 所 方 能 作 為 環 境 教 育 時 數 之 場 域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定 位 請 參 見 第 三 章, 在 關 切 主 題 上 包 括 : 保 護 ( 留 ) 區 生 態 特 色 重 要 性 面 臨 的 危 機 保 育 行 動, 生 物 多 樣 性, 外 來 入 侵 種, 老 附 錄 1-2

131 委 員 名 稱 審 查 意 見 回 覆 說 明 樹 保 護, 環 境 及 物 種 長 期 調 查 監 測, 物 種 保 育 ( 動 植 物 ), 特 殊 地 景 保 育, 野 生 動 物 急 救 與 臨 時 收 容, 國 內 外 保 育 法 規, 社 區 林 業 等, 均 可 作 為 未 來 與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的 重 要 項 目 羅 東 處 李 技 正 芬 蘭 手 冊 當 中 採 用 的 相 片 應 更 新 為 近 期 期 末 報 告 書 中 內 容 請 協 助 修 正 : 1. 報 告 書 中 提 及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請 修 正 為 雙 連 埤 野 生 動 物 棲 息 環 境 (P 及 103) 2. 期 末 報 告 書 中 提 及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係 民 國 86 年 啟 用 (p47) 3. 期 末 報 告 書 中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周 邊 園 區 正 名 為 南 澳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所 以 p8 倒 數 第 7 行 原 生 植 物 標 本 園 請 修 正 為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4.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架 構 圖 (p82) 學 習 單 下 載 建 議 加 入 成 人 版 本 文 字 內 容 有 誤 處 請 修 正 如 下 : 1. P98 成 效 評 估 第 4 點 時 時 改 為 時 2. P100 各 方 案 建 議 第 2 行 相 開 之 類 別 改 為 相 關 之 類 別 3. P101 草 木 改 為 草 本 ; 木 本 改 為 喬 木 4. P105 注 意 事 項..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 模 式 ) 進 行 教 學 5. P73 ( 入 侵 ) 外 來 種 ( 防 治 )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貿 易 活 動 ( 之 管 制 ) 等 提 供 學 校 教 師 使 用 規 劃 並 辦 ( 理 守 ) 則 P64 紅 樹 林 志 工 P65 南 澳 NA001 NA002 員 山 YS02 YS03 及 自 然 萬 花 筒 等 修 正 另 案 提 供 尚 有 其 他 重 要 意 見 已 於 給 受 託 單 位 請 修 正 P75 手 冊 規 格 似 有 固 定 尺 寸 規 格 ; 建 感 謝 委 員 指 導 手 冊 中 之 各 照 片 已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部 份 內 容 已 修 正 唯 原 現 勘 委 員 建 議 之 棲 蘭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因 為 委 員 建 議, 且 各 工 作 會 議 討 論 均 以 棲 蘭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故 並 未 變 更 為 雙 連 埤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唯 手 冊 中 己 變 更 為 雙 連 埤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網 站 架 構 中 的 學 習 單 下 載, 高 中 大 學 的 分 類 視 同 成 人 感 謝 指 教, 已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已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已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附 錄 1-3

132 委 員 名 稱 審 查 意 見 回 覆 說 明 議 增 加 序 ; 主 題 改 為 目 錄 ; 傻 傻 分 不 清 楚 建 議 修 正 用 詞 ; 目 錄 建 議 以 整 體 加 構 臚 列 ; 建 議 增 加 保 育 心 得 ( 空 白 頁 ); 增 加 附 錄 及 索 引 正 東 勢 處 新 竹 處 P55, P56 環 境 資 源 部 森 林. 台 北 分 署 辦 事 細 則? P131 保 護 區 進 入 申 請 流 程 改 為 申 請 進 入 保 護 ( 留 ) 區 標 準 流 程 林 業 展 示 館 位 置 不 佳, 開 放 時 間 不 多, 建 議 可 使 用 大 雪 山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遊 客 管 理 中 心 一 樓 進 行 生 態 展 示 自 然 萬 花 筒 與 生 態 教 育 館 有 約 手 冊 風 格 走 可 愛 路 線, 但 希 望 不 要 失 真, 建 議 可 修 正 為 : 1. 封 面 人 員 手 持 單 眼 望 遠 鏡, 請 朝 天 空 看, 若 是 因 為 人 物 圖 像 已 固 定, 則 手 持 適 合 工 具, 如 放 大 鏡 登 山 杖 或 筆 等 2. 空 洞 的 地 底 可 以 加 繪 簡 易 的 地 下 生 態, 表 示 棲 息 環 境 的 多 樣 性, 不 只 地 表 上 3. 各 種 生 物 應 在 它 們 適 合 的 環 境 出 現, 如 山 椒 魚 周 邊 應 有 石 塊 或 腐 木 等 4. 樹 下 的 人 不 要 了 5. 內 容 交 通 資 訊 過 於 簡 單 (P23 29) 建 議 參 考 摺 頁 資 料 製 作 P25 31 的 地 圖 過 小, 失 去 本 圖 的 意 義 6. 火 炎 山 的 吉 祥 物 於 上 次 已 提 出, 為 避 免 與 未 來 石 虎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保 育 目 的 重 疊, 請 改 以 二 葉 松 果 針 葉 為 意 像, 或 以 火 炎 山 地 景 為 意 象 為 宜 7.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自 然 保 留 區 現 況 文 字 修 正, 另 提 供 修 正 8. P23 有 關 拉 拉 山 之 名 稱 學 名 應 修 正, 特 異 功 能 之 內 容, 應 為 生 長 緩 慢 為 宜 感 謝 指 教 本 細 則 來 源 為 本 業 務 承 辦 組 室 提 供, 謹 作 為 整 體 定 位 之 參 考 感 謝 指 教, 已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期 末 報 告 中 決 議 全 國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置 一 事, 因 事 涉 及 全 國 保 育 業 務 展 示 及 推 廣, 需 再 慎 重 評 估, 故 本 案 暫 緩 執 行, 待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告 一 段 落 後, 再 考 量 設 置 地 點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附 錄 1-4

133 委 員 名 稱 審 查 意 見 回 覆 說 明 9. P25 保 育 現 況 內 容 應 提 拉 拉 山 現 況 及 相 關 措 施, 內 容 提 及 " 每 年 遊 客 數 達 20 萬 人 次 以 上 遊 客 任 意 踐 踏 土 壤 造 成 水 保 不 良 已 兩 顆 局 木 倒 伐, 實 際 上 保 護 區 已 有 車 輛 管 制, 故 遊 客 人 數 下 降 至 20 萬 以 下, 且 倒 伐 巨 木 原 因 因 為 自 然 因 素 ( 如 颱 風 ) 造 成 倒 伏, 建 議 現 況 文 字 作 修 正, 另 提 供 內 容 文 字 作 修 正 10. 拉 拉 山 紅 檜 爺 爺 可 否 修 正 圖 案, 將 鬍 鬚 及 眉 毛 移 除, 樹 冠 層 應 為 展 開 樹 型, 原 圖 似 闊 葉 林, 樹 葉 層 建 議 能 夠 像 紅 檜 11. P6 建 議 可 以 加 上 中 央 山 脈 生 態 廊 道 為 臺 灣 地 圖 之 底 圖,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標 示 於 圖 上 12. P22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已 委 外 廠 商 作 整 體 規 劃 設 計, 故 簡 介 內 容 各 樓 層 介 紹 將 另 提 供 文 字 修 正 13. P22 拉 拉 山 頁 面 建 議 以 山 毛 櫸 月 變 色 的 葉 色 為 底 色 14. P23 聯 絡 方 式 電 話 應 為 (03)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15. P28 火 炎 山 頁 面 頻 閊 建 議 以 紅 偏 黃 色, 顯 示 火 炎 山 在 外 陽 下 的 光 澤 花 蓮 處 南 投 處 蔡 碧 麗 技 正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是 花 蓮 中 南 區 保 育 ( 環 境 ) 教 育 的 基 地, 仍 有 其 存 在 之 必 要, 未 來 花 蓮 處 將 更 新 館 內 基 礎 設 施, 並 導 入 專 業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或 是 與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作 鏈 結, 將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的 內 涵 及 環 境 教 育 的 工 作 在 此 呈 現 有 關 導 覽 手 冊 (P32) 館 舍 服 務 社 區 林 業 及 林 政 推 廣 洽 詢, 建 議 修 改 為 社 區 林 業 瑞 岩 溪 丹 大 雲 林 湖 本 八 色 鳥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及 九 九 峰 自 然 保 留 區 等 保 育 資 訊 諮 詢 保 護 留 區 進 入 申 請 與 行 前 教 育 之 進 入 申 請 建 議 刪 除 主 題 活 動 : 保 育 設 備 改 為 保 育 小 尖 兵 感 謝 指 教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附 錄 1-5

134 委 員 名 稱 審 查 意 見 回 覆 說 明 P33 交 通 位 置 圖 建 議 抽 換, 休 館 日 修 正 為 每 週 一, 農 曆 除 夕 初 一 初 二 台 灣 獼 猴 學 名 為 :Formosa Macaque, 外 觀 特 徵 : 成 體 頭 軀 幹 長 45 至 65 公 分, 尾 長 35 至 45 公 分 P34-35 建 議 修 正 為 介 紹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立 沿 革, 週 遭 地 理 環 境 特 徵 資 源 目 前 保 育 現 況 等 等 或 介 紹 雲 林 湖 本 八 色 鳥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P19 管 理 單 位 之 ( 委 託 單 位 ) 人 禾 環 境 倫 理 發 展 基 金 會 建 議 刪 除 ( 因 未 來 委 託 單 位 或 許 會 更 動 ) P11 及 P21 右 上 角 地 圖 太 小, 建 議 更 換 或 刪 除 台 灣 獼 猴 吉 祥 物 圖 樣 建 議 更 換 ( 如 附 檔 案 圖 樣 供 參 )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 民 國 101 年 至 105 年 ),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101 年 至 103 年 中 程 發 展 一 覽 表, 修 正 為 42 頁 方 案 經 費 概 估 為 101 年 至 103 年 ( 如 附 檔 案 資 料 ), 請 修 正 嘉 義 處 康 技 正 素 菁 屏 東 處 陳 技 正 誼 花 蓮 處 紀 課 長 有 亭 本 處 館 舍 請 統 一 為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例 如 P114 簡 報 手 冊 錯 別 字 請 修 正, 文 字 生 硬 須 口 語 化 教 育 館 相 對 位 置 於 台 灣 地 圖 上 不 合 理, 請 修 正 甲 仙 化 石 館 並 無 戶 外 教 學 到 校 推 廣 及 網 路 平 台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位 於 旗 山 事 業 區 第 4 林 班 之 一 部 份, 非 全 部 保 護 區 的 地 圖 太 小, 可 否 將 重 要 地 標 標 示 於 圖 上, 以 利 辨 識 ( 例 如 標 出 甲 仙 大 橋 位 置 等 ) 生 態 教 育 館 活 動 可 與 三 民 苗 圃 場 域 結 合 本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到 校 服 務 部 份 可 以 感 謝 指 教, 已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已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感 謝 指 教 附 錄 1-6

135 委 員 名 稱 審 查 意 見 回 覆 說 明 再 加 強 台 東 處 黃 課 長 群 策 應 加 強 生 態 教 育 館 周 邊 場 域 調 查 及 使 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交 通 較 不 便 利, 須 多 利 用 行 銷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人 潮 建 議 將 手 冊 名 稱 由 自 然 萬 花 筒 改 為 保 育 萬 花 筒 感 謝 指 教 感 謝 指 教 感 謝 指 教 手 冊 設 計 已 與 局 確 認 全 部 檢 視 修 正 附 錄 1-7

136 附 錄 1-8

137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心 得 報 告 ( 計 畫 編 號 :99 林 發 保 -80) 委 託 單 位 : 執 行 單 位 : 計 畫 主 持 人 : 郭 育 任 共 同 主 持 人 : 劉 冠 妙 方 韻 如 參 訪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10 月 日 附 錄 2-1

138 附 錄 2-2

13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心 得 報 告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說 明 參 加 人 員 名 單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資 料 整 理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自 然 保 護 區 ( 台 東 處 ) 上 海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 西 沙 濕 地 參 訪 ( 保 育 組 )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 東 勢 處 南 投 處 )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 新 竹 處 ) WWF 香 港 分 會 及 教 育 專 案 簡 介 ( 嘉 義 處 ) 米 埔 Ramsar 濕 地 參 訪 與 社 區 專 案 ( 花 蓮 處 羅 東 處 ) 海 中 粉 紅 精 靈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專 案 ( 林 務 局 ) 附 錄 2-3

140 附 錄 2-4

14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輔 導 提 昇 計 畫 2011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活 動 一 參 訪 目 的 3 學 習 保 護 留 區 推 動 保 育 教 育 之 作 法 與 經 驗 2 學 習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生 態 教 育 館 舍 的 運 作 模 式 與 營 運 策 略 3 走 向 國 際, 建 立 與 相 關 單 位 之 夥 伴 關 係 二 研 習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0( 四 )-25 日 ( 二 ) 三 參 訪 地 點 : 中 國 上 海 及 香 港 保 護 留 區 及 保 育 教 育 據 點 四 參 加 人 員 :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各 林 區 管 理 處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成 長 團 隊 成 員 本 計 畫 執 行 團 隊 成 員 共 計 28 人 ( 請 見 附 件 一 參 加 人 員 名 單 ) 五 行 政 事 務 聯 絡 人 : 劉 冠 妙 #12 / / [email protected] 陳 至 瑩 #656 / [email protected] / 六 機 票 住 宿 代 辦 旅 行 社 正 一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CHENG YI TRAVEL SERVICE CO., LTD. 台 北 市 松 江 路 185 號 8 樓 802 室 TEL : (886 2) FAX : (886 2) [email protected] 承 辦 人 : 張 尹 靜 七 住 宿 地 點 上 海 五 角 場 智 選 假 日 飯 店 (10/20) Holiday Inn Express Wujiaochang Shanghai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黄 兴 路 1729 号,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上 海 鴻 華 度 假 酒 店 (10/21) 地 址 : 上 海 市 崇 明 县 陈 海 公 路 4897 号 电 话 : 传 真 : 香 港 衛 蘭 軒 酒 店 (10/22-24, 共 3 晚 ) 房 間 不 大, 但 交 通 位 置 很 好 香 港 軒 尼 詩 道 22 號 e_wesley_hotel-hong_kong.html 附 錄 2-5

142 八 參 訪 行 程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說 明 搭 飛 機 前 往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CX463 桃 園 / 香 港 06:25 / 08:00 CX368 香 港 / 上 海 08:50 / 11:15 午 餐 : 謙 黃 家 傳 菜 ( 公 費 ) 上 午 需 於 香 港 轉 機 10 月 20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上 海 五 角 場 智 選 假 日 飯 店 (Holiday Inn) 下 午 午 餐 後, 抵 達 下 塌 飯 店 晚 餐 : 浦 東 綠 波 廊 參 觀 : 新 天 地, 東 方 明 珠 2 層, 夜 遊 外 灘 晚 上 10 月 21 日 ( 星 期 五 ) 10 月 22 日 ( 星 期 六 ) 10 月 23 日 ( 星 期 日 ) 上 午 早 餐 : 飯 店 中 式 早 餐 上 海 市 綠 化 管 理 局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 市 林 業 局 ) 中 午 午 餐 : 崇 明 島 本 幫 ( 公 費 ) 下 午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地 質 公 園 - 東 平 地 質 公 園 上 海 市 綠 化 管 理 局 ( 市 林 業 局 ) 晚 上 晚 餐 : 崇 明 島 本 幫 ( 公 費 ) 崇 明 島 鴻 華 度 假 村 早 餐 : 飯 店 內 早 餐 後 集 合 專 車 前 往 上 海 浦 東 上 午 國 際 機 場, 辦 理 手 續 前 往 香 港 赤 臘 角 機 場 CX367 上 海 / 香 港 12:25 / 15:05( 機 上 午 餐 ) 下 午 WWF 派 車 接 送 前 往 住 宿 地 點 傍 晚 自 由 活 動, 晚 餐 ( 自 費 ) 衛 蘭 軒 酒 店 濕 地 公 園 上 午 進 行 室 內 分 享, 參 觀 濕 地 公 園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公 部 門 在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上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中 午 濕 地 公 園 內 簡 餐 ( 公 費 ) 下 午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香 港 政 府 的 環 保 署 和 香 抵 達 住 宿 地 點 港 大 學 合 辦 晚 上 晚 餐 ( 自 費 自 理 ) 衛 蘭 軒 酒 店 上 午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及 自 然 中 心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10 月 24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午 餐 ( 公 費 ) 米 埔 內 下 午 淡 水 及 濕 地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分 享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晚 上 與 WWF 伙 伴 共 進 晚 餐 ( 公 費 ) 衛 蘭 軒 酒 店 早 上 出 海 拜 訪 中 華 白 海 豚, 分 享 交 流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10 月 25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於 東 涌 市 午 膳 ( 自 費 ) 下 午 到 大 嶼 山 昂 坪 參 觀 ( 來 回 乘 坐 昂 坪 360)( 自 費 ) 回 程 10/25 CX464 香 港 / 桃 園 19:25 / 21:10 附 錄 2-6

143 九 參 訪 據 點 網 址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上 海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濕 地 公 園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中 華 白 海 豚 附 錄 2-7

144 參 加 人 員 名 單 編 號 姓 名 英 文 姓 名 單 位 電 子 信 箱 1 管 立 豪 Kuan, Li-Hao 保 育 組 組 長 [email protected] 2 夏 榮 生 Shia, Jung-Sheng 林 務 局 推 廣 科 [email protected] 3 許 曉 華 Hsu, Hsiao-Hua 保 育 組 [email protected] 4 陳 至 瑩 Chen, Chih-Ying 保 育 組 [email protected] 5 張 岱 Chang, Tai 嘉 義 處 [email protected] 6 許 玉 青 Hsu, Yu-Ching 嘉 義 處 [email protected] 7 黃 麗 萍 Huang, Li-Ping 新 竹 處 [email protected] 8 余 建 勳 Yu, Chien-Hsun 新 竹 處 [email protected] 9 謝 書 綺 Hsieh, Shu-Chi 新 竹 處 [email protected] 10 黃 群 策 Huang, Chium-Tse 台 東 處 [email protected] 11 莊 家 欣 Chuang, Chia-Hsin 台 東 處 [email protected] 12 蔡 碧 麗 Tsai, Pi-Li 南 投 處 [email protected] 13 王 元 均 Wang, Yuan-Jyun 花 蓮 處 [email protected] 14 洪 明 蕙 Hung, Ming-Huei 羅 東 處 [email protected] 15 蔡 永 松 Tsai, Yung-Sung 東 勢 處 [email protected] 16 洪 幸 攸 Hung, Hsing-Yu 東 勢 處 [email protected] 17 廖 敏 君 Liao, Min-Chun 東 勢 處 [email protected] 18 紀 有 亭 CHI, Yu-Ting 花 蓮 處 [email protected] 19 郭 育 任 Guo, Yuh-Renn 計 畫 主 持 人 [email protected] 20 張 莉 莎 Chang, Li-Sa 陪 同 人 員 [email protected] 21 賴 鵬 智 Lai, Pong-Chih 計 畫 顧 問 [email protected] 22 洪 惠 璟 Lai, Hung Hui-Ching 陪 同 人 員 [email protected] 23 劉 冠 妙 Liu, Kuan Miao 共 同 主 持 人 [email protected] (10/22 日 起 3 人 房 ) 24 許 芷 瑋 Hsu, Chih-Wei 計 畫 執 行 人 員 [email protected] 25 葉 其 蓁 Yeh, Chi-Chen 計 畫 執 行 人 員 [email protected] 26 謝 伯 娟 Hsieh, Bo-Chuan 專 案 人 員 [email protected] 附 錄 2-8

14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海 外 參 訪 研 習 資 料 整 理 參 訪 據 點 基 本 介 紹 一 基 本 介 紹 參 訪 單 位 ( 名 稱 ) 電 話 地 址 網 址 等 宗 旨 目 標 參 訪 日 期 對 象 時 間 所 在 區 位 及 場 地 範 圍 環 境 特 色 與 重 要 性 二 成 立 緣 由 三 經 營 管 理 組 織 架 構 人 員 組 成 經 費 分 析 行 銷 推 廣 其 他 四 硬 體 設 施 場 域 範 圍 空 間 規 劃 硬 體 設 施 細 部 設 計 其 他 五 軟 體 服 務 教 學 方 案 學 術 研 究 六 外 部 合 作 夥 伴 團 體 國 際 單 位 大 型 專 案 七 參 訪 心 得 : 請 整 理 可 供 台 灣 發 展 借 鏡 之 處 附 錄 2-9

146 參 訪 重 點 與 分 工 參 訪 地 點 負 責 單 位 重 點 整 理 參 訪 行 程 規 劃 資 料 整 理 人 禾 環 境 倫 理 發 展 基 金 會 行 程 安 排 聯 繫 經 費 預 算 支 出 拍 照 記 錄 會 後 資 料 整 理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自 然 保 護 區 台 東 處 場 域 介 紹 與 空 間 設 施 保 護 留 區 的 分 區 規 劃 與 經 營 管 理 環 境 調 查 與 監 測 的 方 法 及 其 應 用 在 地 社 區 合 作 上 海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 西 沙 濕 地 參 訪 保 育 組 場 域 空 間 分 佈 與 介 紹 公 營 企 業 的 運 作 模 式 地 質 公 園 的 代 表 性? 特 殊 的 行 銷 口 號 與 成 果 保 育 與 遊 憩 的 衝 突 與 矛 盾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東 勢 處 + 南 投 處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現 場 簡 介 環 保 署 與 學 術 單 位 的 合 作 模 式 政 府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合 約 模 式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新 竹 處 空 間 場 域 規 劃 政 府 主 導 的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全 國 型 的 展 示 據 點 棲 地 補 償 措 施 與 實 質 效 益 WWF 香 港 分 會 及 教 育 專 案 簡 介 嘉 義 處 WWF 起 源 與 簡 介 WWF 香 港 的 教 育 據 點 教 育 專 案 類 別 與 內 容 跨 專 案 教 育 小 組 教 育 方 案 如 何 成 為 落 實 保 育 的 工 具 匯 豐 中 國 海 南 人 員 培 訓 專 案 米 埔 Ramsar 濕 地 參 訪 與 社 區 專 案 花 蓮 處 + 羅 東 處 米 埔 簡 介 Ramsar 公 約 與 香 港 法 規 分 區 管 理 原 則 與 做 法 經 費 來 源 與 運 用 環 境 監 測 與 研 究 如 何 進 行 社 區 合 作 與 參 訪 案 例 海 中 粉 紅 精 靈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專 案 林 務 局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分 佈 WWF 之 科 學 研 究 與 應 用 遭 遇 威 脅 及 因 應 之 道 公 眾 教 育 及 其 他 作 法 附 錄 2-10

14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自 然 保 護 區 書 面 報 告 台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黃 群 策 莊 家 欣 八 基 本 介 紹 參 訪 單 位 ( 名 稱 ):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自 然 保 護 區 電 話 : 傳 真 : 地 址 : 上 海 市 崇 明 縣 崇 明 東 灘 東 旺 大 道 郵 编 : 網 址 : 宗 旨 目 標 : 崇 明 東 灘 及 其 長 江 入 海 口 區 域 是 全 球 重 要 的 生 態 敏 感 區 域, 也 是 東 北 亞 鶴 類 遷 徙 路 線 東 亞 雁 鴨 類 遷 徙 路 線 東 亞 澳 大 利 西 亞 鴴 鷸 類 遷 徙 路 線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爲 過 境 水 鳥 ( 主 要 是 鴴 鷸 類 ) 停 歇 補 充 能 量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中 轉 驛 站, 同 時 也 是 水 生 生 物 的 產 卵 育 肥 的 重 要 場 所 和 洄 游 通 道 有 研 究 表 明, 上 海 地 區 的 濕 地 爲 上 海 市 提 供 了 90% 以 上 的 生 態 服 務 功 能, 崇 明 東 灘 作 爲 上 海 市 最 大 的 灘 塗 濕 地 之 一, 在 調 節 氣 候 淨 化 水 質 抵 禦 風 暴 潮 等 自 然 災 害 等 方 面 發 揮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享 有 上 海 之 腎 美 譽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是 以 遷 徙 鳥 類 及 其 棲 息 地 爲 主 要 保 護 對 象 的 濕 地 類 型 自 然 保 護 區, 其 特 殊 的 地 理 位 置 和 快 速 演 化 的 生 態 系 統 特 征 使 崇 明 東 灘 成 爲 具 有 國 際 意 義 的 重 要 生 態 敏 感 區 參 訪 日 期 對 象 時 間 :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1 日 上 午 09:00~12:00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自 然 保 護 區 管 理 處 官 員 及 展 示 館 棧 道 群 等 所 在 區 位 及 場 地 範 圍 : 位 於 長 江 入 海 口, 在 中 國 第 三 大 島 ( 誤, 不 算 台 灣 其 實 是 第 二 大 島 ) 崇 明 島 的 最 東 端 ( 東 經 , 北 緯 ), 由 崇 明 東 灘 團 結 沙 外 灘 東 旺 沙 外 灘 北 八 效 外 灘 及 其 相 臨 的 吳 淞 標 高 零 米 線 外 側 3000 米 以 内 的 河 口 水 域 四 大 部 分 組 成, 在 海 堤 外 呈 半 橢 圓 形 分 布 保 護 區 區 域 面 積 平 方 公 里, 約 占 上 海 市 濕 地 總 面 積 的 7.8% 其 中 核 心 區 平 方 公 里 緩 沖 區 10.7 平 方 公 里 試 驗 區 平 方 公 里 按 照 國 際 上 通 行 的 政 策, 自 然 保 護 區 分 為 三 部 分 : 核 心 區 緩 衝 區 和 實 驗 區 核 心 區 是 整 個 保 護 區 最 為 核 心 的 部 分, 是 為 野 生 動 物 留 出 的 一 塊 必 要 的 地 方, 嚴 禁 人 類 進 入 ( 經 自 然 保 護 區 主 管 部 門 批 准 的 科 學 研 究 活 動 除 外 ), 緩 衝 區 只 准 進 入 從 事 科 學 研 究 觀 測 活 動, 最 週 邊 的 實 驗 區 可 以 進 入 從 事 科 學 試 驗 教 學 實 習 參 觀 考 察 旅 遊, 以 及 馴 化 繁 殖 珍 稀 瀕 危 野 生 動 植 物 等 活 動 現 在 旅 遊 人 參 觀 所 行 的 棧 附 錄 2-11

148 道 大 部 分 區 域 位 於 保 護 區 的 緩 衝 區 而 基 於 對 互 花 米 草 治 理 工 程 灘 塗 淤 漲 變 化 和 鳥 類 棲 息 地 評 價 分 析 等, 一 些 長 期 關 注 保 護 區 工 作 的 專 家 建 議, 東 灘 大 堤 及 後 面 的 棧 道 等 區 域 可 以 進 行 一 些 功 能 性 的 調 整 環 境 特 色 與 重 要 性 : 保 護 區 是 由 長 江 徑 流 夾 帶 的 巨 量 泥 沙 在 江 海 的 相 互 作 用 下 沉 積 而 成, 目 前 仍 以 每 年 米 的 淤 長 速 度 向 東 海 推 進 它 是 長 江 口 規 模 最 大 發 育 最 完 善 的 河 口 型 潮 汐 灘 塗 濕 地, 其 南 北 狹, 東 西 寬, 區 内 潮 溝 密 布, 高 中 低 潮 灘 分 帶 十 分 明 顯, 是 亞 太 地 區 遷 徙 水 鳥 的 重 要 通 道, 也 是 多 種 生 物 周 年 性 溯 河 和 降 河 洄 游 的 必 經 通 道 目 前, 已 記 錄 到 的 鳥 類 有 17 目 50 科 288 種 (2005) 其 中 國 家 一 級 保 護 的 鳥 類 有 東 方 白 鸛 黑 鸛 白 頭 鶴 3 種 國 家 二 級 保 護 的 鳥 類 有 白 枕 鶴 黑 臉 琵 鷺 小 天 鵝 等 34 種 ; 列 入 中 國 瀕 危 動 物 紅 皮 書 的 鳥 類 20 種 ; 列 入 中 日 中 澳 政 府 間 候 鳥 及 其 棲 息 地 保 護 協 定 的 鳥 類 分 别 爲 156 種 和 54 種, 每 年 在 崇 明 東 灘 過 境 中 轉 和 越 冬 的 水 鳥 總 量 逾 百 萬 隻 此 外, 崇 明 東 灘 還 具 有 豐 富 的 魚 類 兩 棲 爬 行 類 無 脊 椎 動 物 資 源 和 以 蘆 葦 藨 草 群 落 爲 主 的 高 生 產 量 的 植 物 資 源 特 殊 的 地 理 位 置 和 快 速 演 化 的 生 態 系 統 特 征 使 崇 明 東 灘 成 爲 具 有 國 際 意 義 的 重 要 生 態 敏 感 區 附 錄 2-12

149 成 立 緣 由 : 一 九 九 二 年, 中 國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護 行 動 計 畫 將 崇 明 東 灘 列 入 優 先 保 護 序 列 一 九 九 八 年, 經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建 立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占 地 三 百 二 十 六 平 方 公 里 一 九 九 九 年,4 月 正 式 設 立 保 護 區 管 理 處, 現 為 隸 屬 上 海 市 綠 化 管 理 局 ( 市 林 業 局 ) 的 全 額 預 算 正 處 級 事 業 單 位, 編 制 35 人 一 九 九 九 年, 七 月 崇 明 東 灘 被 濕 地 國 際 亞 太 組 織 接 納 為 東 亞 澳 大 利 亞 涉 禽 保 護 區 網 路 成 員 單 位 二 二 年 一 月, 崇 明 東 灘 保 護 區 及 毗 鄰 的 84 平 方 公 里 人 工 濕 地 被 濕 地 公 約 秘 書 處 指 定 為 國 際 重 要 濕 地 二 二 年 九 月 十 四 日, 崇 明 縣 旅 遊 局 在 東 灘 九 八 堤 ( 即 大 石 頭 所 在 處 ) 附 近 開 展 生 態 旅 遊 並 在 長 堤 上 豎 巨 石 以 示 紀 念, 築 棧 橋 以 親 近 濕 地, 建 竹 樓 眺 東 海, 修 驛 站 供 遊 客 休 閒 保 護 區 管 理 處 表 示, 所 修 棧 道 有 三 分 之 一 棧 道 用 地 屬 於 上 實 集 團 所 有, 而 另 外 三 分 之 二 則 修 在 保 護 區 所 有 土 地 上 二 三 年, 得 知 旅 遊 局 在 此 進 行 開 發, 保 護 區 便 對 此 提 出 異 議, 並 要 求 其 進 行 拆 除 但 是 對 於 不 明 狀 況 的 遊 客 來 說, 他 們 並 沒 有 意 識 到 到 此 一 遊 會 對 保 護 區 產 生 影 響 於 是 遊 客 依 然 紛 紛 趕 來, 甚 至 還 有 很 多 遊 客 直 接 向 保 護 區 建 議 開 放 參 觀 二 五 年 七 月, 東 灘 濕 地 經 國 務 院 批 准 晉 升 為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後, 周 邊 的 旅 遊 開 發 建 設 停 了 下 來, 但 是 保 護 區 週 邊 的 大 石 頭 以 及 棧 道 依 然 免 費 向 遊 客 開 放 據 統 計, 自 從 二 九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長 江 隧 橋 剛 開 通 後, 崇 明 每 週 接 待 的 遊 客 都 在 三 十 萬 人 次 左 右, 相 當 於 隧 橋 開 通 前 三 個 月 的 遊 客 量 據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統 計, 在 今 年 初, 雙 休 日 日 均 接 待 遊 客 三 千 餘 人 ; 在 剛 剛 過 去 的 清 明 假 期, 保 護 區 日 均 接 待 遊 客 五 千 餘 人 附 錄 2-13

150 九 經 營 管 理 組 織 架 構 : 屬 於 上 海 上 海 市 綠 化 管 理 局 ( 前 身 為 市 林 業 局 ), 設 置 主 任 副 主 任 個 1 人 外 下 設 5 個 單 位, 分 別 為 辦 公 室 管 護 執 法 科 科 技 信 息 科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社 區 事 務 科 等 人 員 組 成 :27 正 式 職 員 ( 編 制 35 人 ) 34 個 技 術 工 ( 協 巡 人 員 政 府 採 購 社 會 購 買 服 務 ) 經 費 分 析 : 經 常 門, 每 年 約 9% 的 成 長, 以 2011 年 為 例, 經 營 管 理 經 費 約 580 萬 人 民 幣, 如 有 達 到 目 標 則 2012 年 約 為 638 萬 人 民 幣 基 礎 建 設 另 計 ( 資 本 門 ) 行 銷 推 廣 :1. 建 設 科 普 教 育 設 施, 完 成 4 室 不 同 功 能 的 場 館 供 遊 客 使 用 2. 解 說 系 統 建 置 3. 接 受 環 境 教 育 預 約 ( 以 解 說 及 展 示 管 介 紹 為 主 要 服 務 ) 4. 志 願 服 務 與 WWF 結 合 做 外 來 屬 清 除 及 監 測 工 作 十 硬 體 設 施 場 域 範 圍 上 海 崇 明 東 灘 鳥 類 國 家 自 然 保 護 區 目 前 有 四 座 展 館 並 為 東 灘 鳥 類 科 普 教 育 基 地 整 個 基 地 包 括, 長 約 八 百 米 的 棧 道, 兩 千 平 方 米 的 建 築, 其 中 有 鳥 類 標 本 館 遠 端 觀 鳥 館 生 命 之 旅 館 及 休 息 館 在 觀 鳥 館 內, 前 來 參 觀 的 人 可 以 通 過 核 心 區 內 的 高 清 晰 攝 像 頭 觀 測 到 核 心 區 的 鳥 類 活 動 情 況 目 前 鳥 類 標 本 館 展 示 鳥 類 標 本 共 計 有 百 五 十 多 種 硬 體 設 施 鳥 類 標 本 館 展 館 設 有 及 時 監 測 系 統 ( 崇 明 島 設 有 2 監 測 點 ) 生 命 之 旅 館 有 3D 動 畫 影 片 播 放 ( 海 龜 歷 險 記 ) 附 錄 2-14

151 十 一 軟 體 服 務 教 學 方 案 : 教 學 方 案 :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與 WWF 合 作 搭 成 依 教 育 平 臺, 因 上 海 企 業 家 較 多, 大 多 由 WWF 聯 繫 後 合 作 開 發 科 普 教 育 教 材, 建 立 環 境 教 育 系 統 學 術 研 究 : 配 合 委 託 保 護 區 調 查 監 測 計 畫 十 二 外 部 合 作 夥 伴 團 體 : 志 工 1. 專 案 設 計 與 培 訓 類 : 專 案 設 計 : 利 用 一 些 志 願 者 的 專 案 設 計 與 管 理 經 驗, 協 助 保 護 區 設 計 社 區 調 查 宣 教 等 專 案, 並 協 助 組 織 其 他 志 願 者 共 同 實 施 培 訓 : 通 過 一 段 時 間 的 志 願 者 工 作, 成 為 培 訓 師, 協 助 主 辦 單 位 開 展 對 新 來 志 願 者 的 培 訓 要 求 : 有 管 理 和 培 訓 經 驗, 有 社 會 學 或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方 面 背 景 的 優 先 能 夠 長 期 協 助 專 案 設 計 和 培 訓, 較 頻 繁 到 崇 明 進 行 志 願 者 服 務 2 巡 護 類 : 大 堤 巡 護 : 由 保 護 區 工 作 人 員 帶 領, 在 指 定 的 大 堤 區 域 騎 車 巡 護, 協 助 進 行 區 域 內 鳥 類 活 動 情 況 和 人 為 活 動 情 況 的 記 載, 對 入 區 人 員 進 行 通 行 證 檢 查 野 外 巡 護 : 由 工 作 人 員 帶 領, 在 指 定 的 區 域 內, 協 助 對 下 灘 作 業 人 員 進 行 管 理, 檢 查 灘 塗 作 業 情 況, 並 對 灘 面 物 品 進 行 清 理 要 求 : 身 體 健 康, 會 騎 車, 不 怕 髒 不 怕 苦, 有 二 天 或 以 上 時 間 進 行 志 願 者 服 務 附 錄 2-15

152 3 調 查 與 宣 教 類 : 社 區 調 查 與 宣 教 : 有 組 織 地 到 社 區 或 參 觀 遊 覽 點 上 開 展 問 卷 調 查 和 訪 談, 派 發 宣 傳 資 料, 並 進 行 講 解 學 生 宣 教 : 在 當 地 中 小 學 校 或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展 廳 對 參 觀 的 學 生 進 行 生 態 保 護 知 識 講 解 要 求 : 有 一 定 社 區 調 查 與 宣 教 經 驗 優 先 需 要 經 過 東 灘 管 理 處 相 關 知 識 培 訓, 並 保 證 一 年 累 計 10 天 以 上 的 志 願 者 工 作 時 間 ( 當 地 中 小 學 宣 教 需 要 在 非 週 末 時 間 進 行 ) 4 動 植 物 資 源 監 測 和 水 鳥 調 查 : 以 鳥 類 資 源 監 測 與 調 查 為 主, 需 要 有 一 定 的 專 業 水 準 及 野 外 認 鳥 能 力 5 生 境 ( 棲 地 ) 管 理 : 保 護 區 及 管 理 站 保 潔, 清 除 外 來 物 種 ( 如 互 花 米 草 ); 在 野 外 學 習 動 植 物 學 知 識, 協 助 開 展 生 境 管 理 規 劃 前 期 調 查 及 規 劃 制 定 要 求 : 對 自 然 及 動 植 物 興 趣 濃 厚, 並 願 意 提 供 體 力 勞 動 6 設 計 與 寫 作 : 為 保 護 區 進 行 宣 傳 材 料 和 設 施 的 設 計, 以 及 進 行 文 學 作 品 的 創 作 和 新 聞 報 導 要 求 : 具 有 寫 作 繪 畫 或 攝 影 等 能 力, 在 對 崇 明 東 灘 濕 地 進 行 實 地 瞭 解 後 按 照 要 求 完 成 設 計 與 寫 作 工 作 社 區 参 與 : 以 前 東 灘 地 區 很 多 捕 鳥 人, 獵 補 壓 力 嚴 重, 進 來 已 漸 漸 較 少, 成 立 保 護 區 後 與 當 地 捕 鳥 人 合 作, 聘 僱 繫 放 鳥 類 並 協 助 巡 護 管 理 工 作 國 際 單 位 :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長 期 與 許 多 高 校 企 業 ( 如 通 用 汽 車 ) 及 專 業 核 心 志 願 者 (WWF) 合 作, 成 立 長 期 志 願 服 務 隊, 且 為 志 願 服 務 無 任 何 津 貼 補 助 附 錄 2-16

153 尷 尬 的 管 理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是 長 江 口 地 區 規 模 最 大 發 育 最 完 善 的 河 口 型 潮 汐 灘 塗 濕 地, 是 亞 太 地 區 遷 徙 水 鳥 的 重 要 通 道 現 在, 保 護 區 除 了 受 到 遊 人 的 壓 力, 管 理 權 屬 也 一 直 處 於 尷 尬 的 境 地 二 三 年 五 月, 上 海 市 政 府 在 東 灘 鳥 類 自 然 保 護 區 管 理 辦 法 中 曾 明 確 規 定, 在 保 護 區 的 核 心 區 和 緩 衝 區 實 行 通 行 證 制 度, 任 何 人 不 得 擅 自 進 入 或 從 事 影 響 鳥 類 活 動 的 經 營 活 動 但 是, 由 於 地 方 漁 政 水 務 相 關 部 門 有 權 頒 發 證 件, 准 許 經 營 生 產 活 動, 導 致 保 護 區 內 的 管 理 權 長 時 間 不 能 統 一 一 九 九 八 年 最 初 規 劃 時, 崇 明 東 灘 大 堤 外 的 地 區 算 是 保 護 區 的 核 心 區, 是 人 類 不 可 以 隨 意 進 入 的 地 區 但 是 由 於 崇 明 島 旅 遊 局 對 東 灘 大 堤 開 發 得 比 較 早, 導 致 管 理 上 沒 有 接 軌, 故 在 管 理 上 確 實 存 在 著 許 多 的 問 題 據 科 學 新 聞 瞭 解, 二 五 年 崇 明 島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獲 批 為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前, 當 地 有 關 部 門 將 原 省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 三 百 二 十 六 平 方 公 里 ) 緩 衝 區 和 實 驗 區 的 部 分 土 地 八 十 四 平 方 公 里 劃 給 了 上 海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 上 實 集 團 ) 因 此 本 應 屬 於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土 地, 成 為 了 上 實 集 團 所 有 目 前, 整 個 保 護 區 占 地 二 四 一 點 五 五 平 方 公 里 這 就 留 下 了 隱 患, 現 在 保 護 區 想 要 開 展 工 作 很 困 難 包 括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所 處 位 置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都 是 屬 於 上 實 集 團 的 由 於 棧 道 有 一 部 分 在 保 護 區 的 地 界 內, 管 理 介 面 職 責 一 直 沒 有 厘 清, 保 護 區 管 理 處 對 於 遊 客 的 到 來 也 無 能 為 力 保 護 區 沒 法 進 行 有 效 的 管 理 遊 客 們 直 接 進 入 了 棧 道, 不 光 是 進 入 了 實 驗 區, 幾 乎 可 以 進 入 緩 衝 區 了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生 命 與 環 境 科 學 學 院 副 教 授 俞 偉 東 說 在 保 護 區 的 棧 道 上 行 走, 可 以 看 到 木 質 的 棧 道 很 多 處 出 現 了 損 壞, 棧 道 兩 旁 的 水 域 中 漂 著 飲 料 瓶 等 垃 圾 保 護 區 工 作 人 員 告 訴 記 者, 棧 道 應 該 是 上 實 集 團 負 責 維 護, 但 是 他 們 並 沒 有 對 此 進 行 關 注 棧 道 是 在 保 護 區 正 式 劃 界 之 前 也 就 是 二 一 年 修 建 的, 而 保 護 區 在 二 三 年 對 區 域 範 圍 和 功 能 區 劃 進 行 了 一 次 調 整, 這 是 一 個 遺 留 下 來 的 東 西 後 來, 上 實 集 團 接 受 了 這 些 資 產, 將 它 留 在 那 裏 也 不 拆, 但 是 也 沒 有 進 一 步 搞 什 麼 經 營 性 的 東 西 該 工 作 人 員 同 時 解 釋 目 前 大 石 頭 和 大 石 頭 所 在 的 大 堤 都 不 屬 於 保 護 區 地 界 附 錄 2-17

154 對 此, 科 學 新 聞 專 門 致 電 上 實 集 團 總 公 司, 對 方 告 知 所 有 有 關 東 灘 的 事 務 都 是 由 上 實 地 產 負 責 而 上 實 地 產 則 以 無 人 專 門 負 責, 必 須 實 名 制 找 人 為 由 拒 絕 諮 詢 外 敵 入 侵 據 悉, 東 灘 保 護 區 有 可 能 在 未 來 對 於 保 護 區 內 一 些 區 域 進 行 功 能 調 整 造 成 這 一 調 整 的 核 心 原 因 在 於 目 前 整 個 東 灘 還 正 面 臨 著 一 個 強 敵 外 來 物 種 互 花 米 草 的 進 攻 對 於 從 事 科 研 監 測 的 馬 強 來 說, 互 花 米 草 是 整 個 東 灘 保 護 區 最 可 怕 的 對 手 這 種 植 物 生 長 擴 散 能 力 也 是 比 較 強 通 過 江 水 飄 過 來, 便 可 以 成 活 一 年 可 以 擴 散 到 幾 百 米, 由 於 根 莖 深 達 六 十 釐 米, 所 以 一 般 的 化 學 除 草 劑 人 工 挖 掘 根 本 無 法 起 到 作 用 如 果 直 接 挖 掘 將 花 費 很 大 的 人 力 物 力 所 以 目 前 並 沒 有 很 好 地 被 控 制 互 花 米 草 是 破 壞 東 灘 生 態 的 殺 手 如 今, 整 個 東 灘 有 植 被 覆 蓋 的 土 地 上 有 近 一 半 被 互 花 米 草 佔 領, 而 蘆 葦 藨 草 和 海 三 棱 藨 草 這 些 本 土 植 物 根 本 不 是 它 的 對 手, 只 能 默 默 地 看 著 自 己 的 領 地 被 互 花 米 草 佔 領 蘆 葦 藨 草 和 海 三 棱 藨 草 的 減 少, 顯 著 降 低 了 大 型 底 棲 無 脊 椎 動 物 的 物 種 多 樣 性, 進 而 影 響 到 鳥 類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導 致 鳥 類 蝦 蟹 等 小 動 物 面 臨 食 物 短 缺 同 時, 由 於 互 花 米 草 十 分 密 集, 透 光 度 低, 空 隙 很 少, 造 成 了 其 他 物 種 的 糜 爛 雖 然 可 能 有 些 動 物 會 相 對 比 較 喜 歡 這 種 低 氧 的 環 境 但 其 確 實 導 致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減 少 為 瞭 解 決 互 花 米 草 氾 濫 的 問 題, 二 八 年 上 海 市 政 府 專 門 投 入 多 元 對 互 花 米 草 進 行 生 態 控 制 與 治 理, 並 對 退 化 的 濕 地 生 態 系 統 進 行 修 復, 以 更 好 地 滿 足 鳥 類 棲 息 地 的 要 求 基 於 這 個 項 目 實 施 以 後 的 效 果, 保 護 區 可 能 會 對 部 分 功 能 區 域 進 行 重 新 規 劃 調 整, 以 實 現 動 態 保 護 管 理 的 要 求 附 錄 2-18

155 新 專 案 新 辦 法 在 破 損 的 舊 棧 道 附 近, 一 條 新 棧 道 正 在 修 建, 它 的 負 責 人 既 不 是 旅 遊 局, 也 不 是 上 實 集 團, 而 是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據 介 紹, 在 今 年 五 月 底 這 裏 將 會 建 成 一 個 東 灘 鳥 類 科 普 教 育 基 地 整 個 基 地 包 括, 長 約 八 百 米 的 棧 道, 兩 千 平 方 米 的 建 築, 其 中 有 標 本 館 遠 端 觀 鳥 館 靜 態 展 示 館 及 休 息 館 在 觀 鳥 館 內, 前 來 參 觀 的 人 可 以 通 過 核 心 區 內 的 高 清 晰 攝 像 頭 觀 測 到 核 心 區 的 鳥 類 活 動 情 況 從 保 護 區 瞭 解 到, 之 所 以 建 立 這 個 科 普 基 地, 是 因 為 在 上 海 世 博 會 期 間 東 灘 預 計 將 會 迎 來 近 八 十 萬 的 遊 客 原 本 的 舊 棧 道 承 受 能 力 有 限, 為 了 保 護 遊 客 的 安 全 和 保 護 區 內 環 境, 保 護 區 出 資 在 此 修 建 科 普 基 地 與 此 同 時,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的 灘 塗 淤 積 仍 在 繼 續, 互 花 米 草 的 威 脅 仍 在 繼 續, 有 人 提 出 是 否 應 該 改 變 傳 統 的 保 護 區 功 能 劃 分 方 式, 即 不 再 是 按 照 原 有 的 三 塊 區 域 劃 分 原 則, 而 是 一 個 動 態 的 分 區 按 照 不 同 的 季 節 進 行 管 理 在 鳥 類 比 較 多 的 季 節 就 按 照 核 心 區 來 管 理 在 夏 天 沒 有 什 麼 鳥 的 時 候, 就 按 照 緩 衝 區 或 是 實 驗 區 來 進 行 管 理, 開 展 一 些 環 境 教 育 工 作 嚴 格 規 定 三 塊 區 域 的 做 法 應 該 沿 襲 下 去 因 為 東 灘 一 年 四 季 都 有 鳥 類 遷 徙, 只 有 七 八 月 鳥 類 較 少, 屬 於 休 整 期, 同 時, 人 去 了 以 後 會 留 下 一 些 人 為 活 動 的 印 記, 這 些 印 記 對 於 野 生 動 物 而 言 是 肯 定 會 受 影 響 所 以 應 嚴 格 禁 止 人 類 活 動, 這 是 必 須 的 附 錄 2-19

156 附 錄 2-20

157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上 海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 西 沙 濕 地 參 訪 書 面 報 告 保 育 組 陳 至 瑩 一 參 訪 活 動 簡 介 : ( 一 ) 參 訪 據 點 ( 名 稱 ): 上 海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 西 沙 濕 地 ( 二 ) 單 位 網 址 :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 崇 明 縣 人 民 政 府 : 二 參 訪 地 點 簡 介 : ( 一 ) 所 在 區 位 及 場 地 範 圍 : 1. 上 海 崇 明 島 地 質 國 家 公 園 崇 明 島 位 於 長 江 入 海 口, 東 西 寬 約 76 公 里, 南 北 寬 約 13~18 公 里, 面 積 约 1200 平 方 公 里, 為 世 界 第 一 大 河 口 沖 積 沙 島, 區 内 保 存 了 大 量 地 質 遺 跡 和 地 貌 景 觀 2. 上 海 崇 明 島 西 沙 濕 地 位 於 崇 明 島 西 端 綠 化 鎮 的 新 建 水 閘 以 東, 明 珠 湖 以 西, 沿 江 大 道 以 外 的 區 域, 西 沙 邊 灘 濕 地 觀 光 區 總 佔 地 達 500 公 頃, 實 際 規 劃 面 為 360 公 頃 ( 二 ) 環 境 特 色 與 重 要 性 : 1. 上 海 崇 明 島 地 質 國 家 公 園 崇 明 島 獨 特 地 形 不 僅 保 存 大 量 的 地 質 遺 跡 和 地 貌 景 觀, 而 且 完 整 的 大 河 口 三 角 洲 地 層 還 系 統 紀 錄 260 萬 年 來 海 平 面 的 變 化 崇 明 島 12 種 地 質 遺 跡, 包 括 古 老 的 沙 堤 海 塘 避 潮 墩 潮 溝 波 痕 陡 坎 等, 見 證 上 海 的 海 陸 變 遷, 也 代 表 典 型 淤 泥 質 的 潮 灘 地 貌 景 觀 複 雜 的 潮 汐 運 動 大 河 分 流 鹽 水 入 侵 及 最 大 混 濁 帶 景 觀, 更 塑 造 大 河 口 地 貌 的 典 型 動 力 2. 上 海 崇 明 島 西 沙 濕 地 上 海 崇 明 島 西 沙 濕 地 透 過 木 棧 道 向 遊 客 展 示 濕 地 實 際 的 潮 溝 及 沙 波 等 地 質 地 貌 和 生 態 景 觀 與 東 灘 不 同 的 是 西 沙 濕 地 具 有 周 而 復 始 的 潮 汐 附 錄 2-21

158 三 土 地 所 有 權 屬 : 現 象, 潮 水 漲 落 時 間 平 均 為 12 小 時 24 分 鐘 因 潮 汐 而 形 成 了 豐 富 的 地 形 地 貌, 亦 具 有 湖 泊 泥 灘 内 河 蘆 葦 叢 沼 澤 等 不 同 的 濕 地 形 態, 同 時 也 孕 育 了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濕 地 生 態 系 大 部 分 土 地 範 圍 均 為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所 有 四 成 立 緣 由 : 至 1999 年 此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土 資 源 部 啟 動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計 畫, 由 2000 年 以 來 正 式 發 展 了 四 批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申 報 評 選, 上 海 崇 明 縣 政 府 為 充 分 瞭 解 崇 明 地 質 地 貌 和 生 態 資 源, 於 2003 年 3 月 起 聯 合 上 海 地 質 調 查 研 究 院 執 行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相 關 研 究 和 申 報 任 務, 歷 時 二 年 多, 終 於 在 2005 年 9 月 19 日 正 式 通 過 評 審, 正 式 獲 准 成 立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五 經 營 管 理 模 式 : ( 一 ) 經 營 管 理 權 責 單 位 1. 上 海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由 上 海 崇 明 縣 人 民 政 府 ( 上 海 市 崇 明 縣 旅 遊 局 ) 管 理 2. 西 沙 濕 地 由 縣 人 民 政 府 委 外 由 官 股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 二 ) 規 劃 範 圍 為 崇 明 島 東 部 中 部 南 門 新 城 和 崇 明 西 部 綠 化 鎮 等 三 個 區 域, 總 面 積 約 174 平 方 公 里, 其 中 三 個 主 要 地 段 規 劃 為 核 心, 周 圍 主 要 地 質 地 貌 景 觀 區 為 遠 景 規 劃 區 ( 三 ) 規 劃 期 分 近 期 :2006 年 2010 年 中 期 :2011 年 2015 年 長 期 :2016 年 2020 年 ( 四 ) 總 體 規 劃 根 據 地 形 和 景 點 分 布 狀 況, 將 崇 明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劃 分 為 一 核 多 級, 分 别 是 一 核 世 界 河 流 博 物 館 ; 五 級 分 别 為 新 城 三 角 洲 文 化 區 西 沙 地 質 科 學 景 觀 區 東 灘 濕 地 遺 跡 生 態 景 觀 區 東 灘 灘 塗 國 際 候 鳥 景 觀 區 及 東 灘 河 口 中 華 鱘 生 態 景 觀 區 整 體 分 區 規 劃 如 下 : 1. 世 界 河 流 博 物 館, 是 整 個 地 質 公 園 建 設 的 核 心 工 程, 位 於 崇 明 新 城, 主 要 展 出 世 界 河 流 獨 特 自 然 生 態 水 利 工 程 及 文 化 遺 跡 附 錄 2-22

159 2. 新 城 三 角 洲 文 化 區, 是 地 質 公 園 重 要 的 景 觀 區, 位 於 崇 明 新 城 内, 管 制 總 面 積 為 300 公 頃, 規 劃 面 積 100 公 頃, 展 示 長 江 三 角 洲 文 化 和 崇 明 島 獨 特 的 圍 墾 文 化 等 3. 西 沙 地 質 科 學 景 觀 區, 位 於 崇 明 島 西 端 綠 化 鎮 的 新 建 水 閘 以 東, 明 珠 湖 以 西, 沿 江 大 道 以 外 的 區 域, 區 内 建 設 河 口 地 質 博 物 館 和 西 沙 邊 灘 濕 地 觀 光 區 其 中 河 口 地 質 博 物 館 管 理 範 圍 為 150 公 頃, 規 劃 範 圍 為 60 公 頃, 主 要 是 展 示 長 江 三 角 洲 獨 特 的 地 質 地 貌 ; 西 沙 邊 灘 濕 地 觀 光 區 管 理 範 圍 為 500 公 頃, 規 劃 範 圍 為 360 公 頃 顷, 建 造 木 棧 道 橋 供 遊 客 觀 察 濕 地 的 實 際 潮 溝 沙 波 等 地 質 地 貌 和 生 態 景 觀 4. 東 灘 濕 地 生 態 景 觀 區, 是 地 質 公 園 的 重 要 景 觀 區, 位 於 崇 明 東 灘 1992 大 堤 和 1998 大 堤 之 間, 管 制 面 積 為 200 公 頃, 預 計 規 劃 範 圍 為 150 公 頃 主 要 是 展 示 封 閉 型 的 潮 灘 濕 地 及 各 種 地 貌 生 態 遺 跡, 並 發 展 出 各 種 休 閒 娛 樂 活 動, 讓 遊 客 感 受 優 美 的 濕 地 生 態 環 境 5. 東 灘 國 際 候 鳥 生 態 景 觀 區, 是 地 質 公 園 的 核 心 生 態 景 觀 區, 位 於 崇 明 東 灘 1998 大 堤 之 外, 管 制 面 積 為 2000 公 頃, 預 計 規 劃 範 圍 為 600 公 頃 同 時 也 是 地 質 公 園 生 態 敏 感 區, 亦 是 國 際 候 鳥 觀 賞 區 和 保 護 區, 區 內 不 進 行 任 何 重 大 建 設 6. 東 灘 河 口 中 華 鱘 生 態 景 觀 區, 是 濕 地 地 質 公 園 的 主 要 景 區, 位 於 東 灘 南 側 贏 東 村 南 分 場, 管 制 面 積 為 70 公 頃, 預 計 規 劃 範 圍 為 10 公 頃, 是 河 口 珍 稀 魚 類 觀 賞 保 育 區 六 相 關 政 策 法 規 : ( 一 ) 中 國 濕 地 相 關 法 規 1. 國 家 濕 地 公 園 試 點 驗 收 辦 法 ( 試 行 ) 2. 國 家 濕 地 公 園 管 理 辦 法 ( 試 行 ) 3. 國 家 濕 地 公 園 評 估 標 準 4. 國 家 濕 地 公 園 建 設 規 範 5. 國 務 院 辦 公 廳 關 于 加 強 濕 地 保 護 管 理 的 通 知 ( 二 ) 中 國 地 質 公 園 相 關 法 規 1. 地 質 遺 跡 保 護 管 理 規 定 2. 關 於 加 強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申 報 審 批 工 作 的 通 知 3. 古 生 物 化 石 管 理 辦 法 4. 全 國 生 態 環 境 保 護 綱 要 5. 地 質 公 園 旅 遊 管 理 6.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規 劃 編 制 技 術 要 求 附 錄 2-23

160 ( 三 ) 中 國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法 規 7. 規 劃 環 境 影 響 評 價 條 例 8. 中 國 政 府 和 日 本 國 政 府 保 護 候 鳥 及 其 棲 息 環 境 協 定 9. 中 國 政 府 和 澳 大 利 亞 政 府 保 護 候 鳥 及 其 棲 息 環 境 的 協 定 七 歷 次 進 行 環 境 監 測 與 研 究 : ( 一 )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地 質 遺 跡 保 護 與 旅 遊 發 展 規 劃 ( 二 )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西 沙 地 質 科 学 景 觀 區 維 模 型 展 示 ( 三 ) 圍 墾 對 崇 明 島 潮 灘 地 質 遺 跡 變 化 研 究 報 告 ( 四 ) 外 來 物 種 對 潮 灘 的 作 用 及 其 治 理 和 控 制 研 究 報 告 ( 五 )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内 涵 與 形 象 標 示 典 型 設 計 制 作 ( 六 )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信 息 化 建 設 項 目 一 期 工 程 ( 執 行 中 ) 八 參 訪 心 得 ( 可 供 臺 灣 發 展 借 鏡 之 處 ): ( 一 ) 崇 明 島 國 家 地 質 公 園 面 積 包 括 了 整 個 崇 明 縣, 在 廣 大 面 積 上 分 區 規 劃 其 所 負 擔 之 機 能, 似 乎 相 當 符 合 地 質 公 園 設 置 的 想 像, 進 行 地 質 地 景 保 育 同 時, 亦 兼 顧 了 民 生 發 展 上 的 需 求 雖 然 本 次 參 訪 行 程 並 未 逐 一 走 訪 各 分 區, 僅 看 了 東 灘 鳥 類 保 護 區 及 西 沙 濕 地, 但 這 樣 的 分 區 規 劃 經 營 概 念 的 確 是 目 前 台 灣 發 展 地 質 公 園 的 參 考 ( 二 ) 走 訪 了 西 沙 濕 地, 見 證 了 崇 明 島 是 由 長 江 經 年 累 月 沖 積 而 形 成 的, 也 看 到 了 濕 地 孕 育 而 成 的 豐 富 生 態 系 參 訪 當 天 是 由 外 包 公 司 的 解 說 員 帶 領 著 我 們, 沿 途 亦 可 見 大 大 小 小 的 告 示 牌, 但 大 眾 似 乎 對 這 樣 的 警 告 標 誌 視 若 無 睹, 照 樣 捉 螃 蟹, 解 說 員 也 未 進 一 步 勸 阻, 似 乎 已 經 是 見 怪 不 怪 這 樣 的 情 景 讓 人 想 到 了 台 灣 的 高 美 濕 地 及 許 多 同 樣 情 形 的 保 護 區, 該 如 何 面 對 大 量 的 遊 憩 壓 力? 除 了 分 區 管 制 外, 強 力 執 法 保 育 教 育 宣 導 及 增 加 人 力 派 駐 等 作 法, 究 竟 是 那 種 方 式 能 夠 有 效 經 營 管 理 這 個 環 境, 對 每 個 地 方 來 說 限 制 因 子 各 有 不 同, 但 管 理 者 必 定 要 開 啟 經 營 管 理 循 環 模 式, 發 現 問 題 後 嘗 試 著 執 行 某 些 積 極 措 施, 再 從 當 中 找 出 適 當 或 是 進 一 步 調 整 的 方 式 式, 真 的 要 持 著 做 就 對 了 的 心 態, 才 不 會 一 再 的 將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淪 為 紙 上 談 兵 的 窠 臼 當 中 附 錄 2-24

16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書 面 報 告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黃 麗 萍 余 建 勳 謝 書 綺 一 基 本 介 紹 參 訪 單 位 : 香 港 溼 地 公 園 Hong Kong Wetland Park 網 址 : 地 址 : 香 港 新 界 天 水 圍 濕 地 公 園 路 開 放 時 間 :10:00~17:00, 每 周 二 休 園 聯 絡 方 式 : 電 話 : 園 區 09:00~17:00 (852) ( 一 般 查 詢 ) (852) ( 票 務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24 小 時 互 動 電 話 (852) 傳 真 :(852) ( 一 般 查 詢 ) (852) ( 票 務 ) [email protected] ( 一 般 查 詢 ) [email protected] ( 票 務 ) 使 命 及 目 標 : 使 命 : 加 強 民 眾 對 東 亞 溼 地 及 其 他 地 區 溼 地 的 了 解, 並 爭 取 民 眾 參 與 及 支 持 溼 地 保 育 工 作 目 標 : 展 示 香 港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並 強 調 必 須 加 以 保 護 建 設 一 個 國 際 級 的 旅 遊 景 點, 服 務 市 民 遊 客 對 野 生 生 物 和 生 態 學 有 興 趣 的 人 士 提 供 一 個 有 別 於 一 般 觀 光 地 區 的 景 點, 以 豐 富 外 國 遊 客 在 香 港 的 旅 遊 體 驗 切 合 本 港 居 民 的 康 樂 活 動 需 求 附 錄 2-25

162 提 供 可 與 米 埔 沼 澤 自 然 護 理 區 相 輔 相 成 的 設 施 提 供 教 育 機 會 和 加 強 市 民 對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認 識 參 訪 日 期 對 象 時 間 :2011 年 10 月 24 日 與 林 務 局 及 人 禾 倫 理 發 展 基 金 會 夥 伴 一 同 參 訪 所 在 區 位 及 場 地 範 圍 : 位 於 香 港 新 界 西 北 邊, 佔 地 約 61 公 頃, 當 中 包 括 面 積 約 1 萬 平 方 公 尺 的 室 內 訪 客 中 心, 和 超 過 60 公 頃 的 戶 外 公 園 和 沼 澤 等 人 工 溼 地 環 境 特 色 與 重 要 性 :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計 畫 是 香 港 政 府 指 定 的 千 禧 年 基 本 工 程 之 一, 是 天 水 圍 新 市 鎮 的 生 態 緩 衝 區, 在 此 展 示 了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多 樣 性 及 突 顯 保 護 它 們 的 重 要 性 是 以 濕 地 功 能 及 價 值 為 主 題 的 教 育 及 休 閒 場 地, 一 個 集 自 然 護 理 教 育 及 生 態 旅 遊 於 一 身 的 世 界 級 大 型 設 施 這 生 態 緩 衝 區 是 為 彌 補 因 發 展 天 水 圍 新 市 鎮 而 失 去 的 自 然 環 境, 同 時 亦 可 充 當 天 水 圍 與 米 埔 內 后 海 灣 濕 地 之 間 的 緩 衝 區 目 的 是 要 提 供 不 同 的 棲 地 發 揮 生 態 系 功 能, 包 括 濕 地 林 地 草 地 蘆 葦 床 魚 塘 紅 樹 林 和 潮 間 帶 泥 灘, 使 該 區 躍 升 為 世 界 級 生 態 旅 遊 景 點, 又 可 持 續 發 揮 其 生 態 緩 衝 功 能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計 劃 分 兩 期 進 行, 第 一 期 在 2000 年 12 月 完 工, 成 為 最 早 公 開 展 示 香 港 溼 地 生 物 多 樣 性 及 自 然 保 育 的 推 廣 場 所, 同 時 開 放 給 市 民 遊 覽, 藉 以 盡 早 宣 傳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計 劃 和 提 升 市 民 對 保 育 濕 地 的 意 識 公 園 第 一 期 開 放 後, 每 年 吸 引 大 約 10 萬 名 遊 客 到 訪,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並 提 供 導 覽 服 務 及 教 育 活 動, 市 民 可 預 約 參 加 第 二 期 工 程 由 建 築 署 負 責 策 劃 及 發 展, 於 2006 年 5 月 啟 用, 該 區 已 成 為 香 港 旅 遊 景 點 及 溼 地 保 育 教 育 中 心 二 成 立 緣 由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地 處 天 水 圍 北 側, 在 1980 年 代 以 前 這 個 地 區 全 是 魚 塘 和 紅 樹 林 濕 地,1990 年 代 後 期, 香 港 政 府 開 始 規 劃 將 此 區 開 發 為 天 水 圍 新 市 鎮 開 發 案, 在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報 告 中 強 調 有 需 對 毗 鄰 的 內 后 海 灣 地 區, 特 別 是 拉 姆 蕯 爾 濕 地 之 棲 地 喪 失 產 生 的 直 接 影 響 作 出 補 償 在 所 有 損 失 的 棲 地 中 最 重 要 的 是 淡 水 溼 地, 鳥 類 覓 食 和 繁 殖 的 棲 地, 故 建 議 規 劃 濕 地 公 園 作 為 生 態 緩 衝 區 在 1998 年,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與 香 港 旅 遊 協 會, 進 行 一 項 將 生 態 緩 衝 區 發 展 成 濕 地 生 態 旅 遊 景 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結 論 建 議 生 態 緩 衝 區 應 發 展 成 香 港 溼 地 公 園, 命 名 為 國 際 濕 地 公 園 及 訪 客 中 心, 在 這 片 重 建 濕 地 上 提 供 保 育 教 育 及 旅 遊 景 附 錄 2-26

163 點, 並 維 持 生 態 系 永 續 生 產 力 於 一 身 的 世 界 級 景 點 三 經 營 管 理 ( 一 ) 組 織 架 構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主 任 教 育 組 展 覽 組 建 築 營 繕 組 推 廣 組 儲 備 組 (Education) (Exhibition) (Operation) MKT& Reserve Administration 志 願 服 務 活 體 展 示 維 修 活 體 標 本 取 得 學 生 活 動 維 護 植 物 養 護 戶 外 研 習 發 展 巡 護 資 訊 部 ( 二 ) 人 員 組 成 經 營 管 理 人 員 由 三 部 份 組 成 : 第 一 部 份, 政 府 部 門 由 上 述 5 部 門 組 成, 共 80 人 ( 其 中 半 數 為 約 聘 ); 第 二 部 分 為 清 潔 保 安 及 剪 草 等 例 行 工 作 由 外 包 承 攬 廠 商 ; 第 三 部 份 為 志 願 服 務 人 員, 歷 年 培 訓 約 6000 名, 經 常 回 園 執 勤 約 1000 名, 假 日 約 名 志 工 執 勤 ( 平 日 無 志 工 需 求 ) ( 三 ) 經 費 分 析 興 建 溼 地 公 園 花 費 5 億 2000 萬 港 幣, 政 府 預 算 每 年 編 列 2000 多 萬 港 幣, 門 票 收 入 只 能 支 應 營 運 成 本 二 成, 其 餘 成 本 由 推 廣 組 另 尋 財 源 ( 例 : 尋 找 企 業 資 助 等 ) 區 內 小 型 維 護 財 務 採 購, 如 為 5 萬 港 幣 以 下, 為 小 額 採 購, 可 達 即 知 即 行 改 善 軟 硬 體 的 效 率 漁 護 署 亦 將 國 外 旅 客 人 數 占 總 入 園 人 數 2-3 成, 列 為 考 評 項 目 之 一, 間 接 鼓 舞 工 作 效 率 附 錄 2-27

164 ( 四 ) 行 銷 推 廣 網 路 管 道 健 全 發 展, 遊 客 出 發 前 習 慣 上 網 蒐 集 資 訊, 故 開 發 各 式 網 路 平 台 及 專 責 管 理 人 員, 提 供 消 費 者 第 一 手 訊 息 為 首 要 任 務 已 建 置 通 訊 (e news letter) 各 類 生 態 資 源 小 冊 子 摺 頁 facebook YouTube Channel iphone APP Android 等 平 台 適 時 運 用 媒 體 宣 傳 及 企 業 合 作 模 式, 提 高 國 際 知 名 度 及 認 同 感 四 硬 體 設 施 ( 一 ) 場 域 範 圍 佔 地 61 公 頃 的 香 港 溼 地 公 園, 及 1 萬 平 方 公 尺 的 室 內 訪 客 中 心 溼 地 互 動 世 界 ) 戶 外 是 經 謹 慎 設 計 的 再 造 濕 地, 包 括 淡 水 沼 澤 水 池 蘆 葦 床 泥 灘 紅 樹 林 草 地 及 林 地 等, 可 提 供 生 物 覓 食 庇 護 及 棲 息 場 所 直 至 2010 年, 公 園 內 共 紀 錄 到 235 種 鳥 類 12 種 蟹 20 種 淡 水 魚 49 種 蜻 蜓 32 種 兩 棲 及 爬 蟲 類 150 種 蝴 蠂 及 11 種 哺 乳 類 動 物, 沿 著 棧 道 旅 行 可 與 這 些 生 物 相 遇 ( 二 ) 空 間 規 劃 訪 客 中 心 有 5 大 展 覽 廊 放 映 室 禮 品 店 餐 廳 及 室 內 遊 戲 區 ( 小 朋 友 在 紅 樹 板 根 設 施 內 攀 爬, 辨 識 藤 蔓 及 纏 繞 樹 幹 的 蛇, 拿 起 傳 聲 筒 及 望 遠 鏡 看 世 界 ) 有 錄 音 導 覽 器 材 兒 童 天 地 潮 汐 資 料 及 濕 地 探 索 中 心 展 覽 廊 展 出 溼 地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呈 現 不 同 面 濕 地 功 能 與 價 值, 分 別 為 濕 地 知 多 少 濕 地 世 界 ( 北 地 苔 原 熱 帶 沼 澤 和 香 港 溼 地 ) 觀 景 廊 ( 設 置 望 遠 鏡 及 鳥 種 辨 識 板 ) 文 化 發 展 ( 河 流 如 何 成 為 人 類 文 化 的 泉 源 ) 人 類 對 濕 地 帶 來 的 影 響 ( 伐 木 酸 雨 及 過 度 捕 獵 及 外 來 種 乾 旱 及 全 球 暖 化 等 議 題, 讓 遊 客 化 身 記 者, 報 導 各 河 段 濕 地 受 威 脅 情 況 ), 從 不 同 角 度 展 示 濕 地 生 態 保 育 的 知 識 溼 地 保 護 區 的 溼 地 探 索 中 心, 溪 畔 漫 遊 徑 演 替 之 路 紅 樹 林 浮 橋 原 野 漫 遊 徑 蝴 蝶 園 及 觀 鳥 屋 引 領 訪 客 走 進 不 同 棲, 尋 訪 各 式 各 樣 的 有 趣 生 物 ( 三 ) 硬 體 設 施 遊 客 服 務 中 心 是 政 府 主 導 的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該 建 築 設 計 榮 獲 15 個 建 築 獎 章 建 築 材 料 以 天 然 物 料 為 主 ( 例 : 廢 料 煤 灰 木 材 大 理 石 及 蠔 殼 ), 並 以 灰 階 色 系 作 為 主 體 顏 色, 讓 整 個 建 物 可 與 四 周 環 境 結 合 ( 四 ) 細 部 設 計 展 場 內 場 設 施 採 適 應 性 設 計 方 式, 針 對 課 程 發 展, 與 時 俱 進 改 善 硬 體 設 施, 硬 體 設 計 原 則 以 棲 地 及 生 物 習 性 結 合 方 式 呈 現, 以 擬 真 同 理 心 方 式 帶 領 民 眾 進 入 要 表 達 的 主 題, 設 施 以 易 操 作 易 觀 察 易 觸 摸 且 易 維 護 之 原 則 附 錄 2-28

165 此 外 在 能 源 利 用 上, 設 計 上 採 用 了 通 風 且 明 亮 的 理 念, 大 量 採 用 自 然 光, 並 透 過 地 源 熱 泵 空 調 系 統 將 熱 氣 導 入 地 下, 大 大 減 少 空 調 及 光 源 的 能 源 使 用, 此 外 在 屋 頂 處 亦 架 設 太 陽 能 板 進 行 發 電, 提 供 部 分 電 力 來 源 ( 五 ) 其 他 溼 地 水 源 調 控, 藉 2 大 系 統 進 行, 其 一 由 鄰 近 社 區 蒐 集 來 的 雨 水, 經 自 然 系 統 過 濾 沉 澱 ( 蘆 葦 床 ), 另 一 為 人 工 管 理 系 統 過 濾, 大 部 分 園 區 內 的 水 會 不 斷 經 各 個 水 生 植 物 池 的 過 濾 淨 化 後, 重 複 循 環 再 利 用 五 軟 體 服 務 ( 一 ) 環 境 教 育 為 加 強 學 生 及 市 民 對 濕 地 的 認 識, 促 進 市 民 參 與 保 護 溼 地 工 作 依 據 CEPA Program 將 該 區 發 展 為 保 育 意 識 推 廣 的 重 點 區 域 經 調 查 入 園 且 參 與 活 動 的 遊 客 為 入 園 人 數 的 1/3 去 年 辦 理 18 場 環 境 教 育 活 動, 約 7000 人 參 加 參 與 溼 地 教 室, 課 程 方 案 自 由 搭 配, 由 專 業 人 員 帶 領, 讓 遊 客 獲 得 多 元 化 體 驗, 達 到 親 近 自 然 探 索 濕 地 生 態 及 環 境 問 題, 進 而 對 大 自 然 作 出 貢 獻, 環 境 教 育 方 式 可 分 為 學 校 活 動 公 眾 教 育 活 動 及 專 題 活 動 概 敘 如 下 : 1. 學 校 活 動 : 平 日 辦 理 導 覽 活 動, 課 程 分 為 幼 兒 小 學 中 學 及 大 學 4 層 次, 上 課 費 用 學 校 自 付 ( 教 育 部 無 補 助 ) 或 另 尋 企 業 補 助 教 師 工 作 坊 濕 地 體 驗 濕 地 教 室 生 態 專 題 研 習 學 校 戶 外 講 座 教 育 展 板 借 用 服 務 2. 公 眾 活 動 : 於 假 日 辦 理 工 作 坊 導 覽 團 公 眾 講 座 3. 專 題 活 動 : (1) 大 型 活 動 : 觀 鳥 節 (11 月 ) 世 界 濕 地 日 (1-2 月 ) 招 潮 蟹 (7-8 月 ) (2) 季 節 性 活 動 : 導 覽 活 動 生 態 保 育 章 蜻 蜓 節 昆 蟲 大 合 奏 2008 愛 蛙 年 工 作 坊 話 劇 ( 二 ) 教 學 方 案 : 由 政 府 部 門 自 行 開 發 以 不 同 形 式 的 1 日 型 活 動 約 21 種 教 案, 概 敘 如 下 :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訪 客 服 務 工 作 影 子 活 動 水 質 測 試 戶 外 溼 地 教 室 專 題 比 賽 展 覽 廊 學 習 計 畫 : 濕 地 生 態 定 向 運 動 溼 地 保 育 定 向 活 動 附 錄 2-29

166 課 堂 講 習 : 池 糖 三 生 物 濕 地 與 漁 業 香 港 的 河 溪 認 識 水 生 植 物 紅 樹 林 溼 地 保 育 工 作 專 業 學 習 : 綠 色 建 築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概 念 池 糖 生 趣 多 放 眼 小 水 滴 動 植 物 考 察 : 蜻 蜓 鳥 類 及 紅 樹 林 觀 察 蟲 蟲 秘 境 探 索 水 生 植 物 考 察 ( 三 ) 學 術 研 究 定 期 執 行 野 外 研 究 來 了 解 動 植 物 資 源 增 減 情 形, 也 利 用 暑 期 實 習 計 畫, 讓 學 生 來 照 護 動 物 六 外 部 合 作 ( 一 ) 夥 伴 團 體 行 銷 推 廣 組 審 核 形 象 良 好 的 企 業, 同 意 企 業 服 務 例 : 匯 豐 銀 行 恒 生 銀 行 JUSCO Timberland ( 二 ) 訓 練 計 劃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於 2002 年 推 出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義 工 計 劃, 鼓 勵 大 眾 參 與 義 務 工 作, 宣 導 及 推 廣 保 育 訊 息, 進 而 保 護 我 們 寶 貴 的 濕 地 志 工 形 式 分 為 個 人 及 團 體 義 工 個 人 義 工 : 為 了 解 濕 地 公 園 義 工 的 服 務 範 圍, 掌 握 基 礎 濕 地 知 識 須 參 加 義 工 簡 介 會 及 基 礎 訓 練 課 程, 以 並 完 成 12 小 時 義 工 體 驗 服 務 後, 將 成 為 正 式 義 工 內 容 包 括 義 工 訓 練 濕 地 護 理 工 作 展 覽 廊 及 濕 地 保 護 區 導 覽 服 務, 以 及 多 類 型 的 教 育 活 動 訓 練 課 程 包 括 生 態 基 礎 濕 地 保 護 區 及 展 館 導 賞 導 覽 技 巧, 還 有 辨 識 鳥 類 蜻 蜓 蝴 蝶 哺 乳 類 兩 棲 及 爬 蟲 類 等 另 為 表 揚 義 工 付 出, 依 服 務 時 數 及 個 人 表 現 頒 發 嘉 許 獎 狀 團 體 義 工 : 概 分 4 項 內 容, 學 校 伙 伴 計 劃 暑 期 實 習 計 劃 (eg. 飼 養 動 物 ) 社 區 義 工 網 絡 企 業 社 區 服 務 計 劃 ( 三 ) 國 際 單 位 與 倫 敦 濕 地 中 心 及 雙 溪 布 洛 沼 澤 保 護 區 締 結 為 伙 伴 濕 地 機 構 ( 四 ) 大 型 專 案 世 界 溼 地 日 2011 香 港 區 慶 祝 典 禮 : 紀 念 溼 地 公 約 簽 訂 40 周 年, 並 表 揚 夥 伴 機 構 和 義 工 的 貢 獻, 今 年 主 題 為 溼 地 與 樹 林, 使 遊 客 認 識 森 林 在 碳 吸 存 和 維 持 水 循 環 系 統 發 揮 重 要 作 用 附 錄 2-30

167 溼 地 有 蝠 活 動 : 響 應 聯 合 國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遷 徒 物 種 公 約, 將 本 年 度 訂 為 蝙 蝠 年, 在 春 節 期 間 舉 行 摺 紙 及 工 作 坊 觀 鳥 節 :11 至 12 月 舉 辦, 今 年 以 鴨 類 為 主 角, 首 度 結 合 漫 畫 明 星 阿 呢 做 推 廣 大 使, 陪 伴 遊 客 愉 快 地 認 識 可 愛 的 鴨 仔 區 內 外 運 用 公 眾 活 動 及 學 校 活 動 溼 地 處 處 主 題 巡 迴 展 :4 至 5 月 於 商 場 舉 行, 水 溼 地 及 人 類 生 存 主 題, 使 保 育 觀 念 落 實 生 活 中 有 吉 祥 物 合 照 DIY 工 作 坊 致 贈 推 廣 品 等 活 動 七 票 務 及 入 場 資 訊 : 開 放 時 間 :10:00~17:00, 每 周 二 休 園 交 通 便 利, 港 鐵 巴 士 直 達 及 每 日 限 量 39 輛 收 費 停 車 (HK$8/per hrs), 有 效 控 管 入 園 車 輛 門 票 可 網 路 預 購, 團 體 票 有 優 惠 設 置 票 卡 入 園 系 統, 便 利 民 眾 入 館 時 間 競 賽 慈 善 晚 會 商 業 活 動 攝 影 租 用 放 映 室 等 須 事 前 提 出 申 請, 會 於 3 個 工 作 天 內 審 核 完 畢 附 錄 2-31

168 八 參 訪 心 得 : 參 訪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是 一 段 讓 人 不 停 發 出 讚 嘆 的 旅 程, 從 入 門 前 看 到 一 大 群 香 港 恒 生 銀 行 的 企 業 志 工 開 始, 一 連 串 地 我 們 看 到 這 座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的 用 心 之 處, 在 入 口 處 我 們 一 行 人 被 一 隻 隻 製 作 精 美 的 金 屬 生 物 所 吸 引, 接 著 進 門 時 看 到 幾 位 身 穿 製 服 的 維 安 人 員 引 導 遊 客 使 用 門 票 刷 卡 進 入, 遊 客 中 心 的 室 內, 以 清 水 模 為 主 的 建 築 牆 面, 搭 配 一 大 片 面 對 濕 地 的 落 地 窗, 讓 人 置 身 其 中 感 到 清 鬆 自 在, 經 過 館 內 人 員 的 說 明, 更 了 解 到 經 營 團 隊 的 龐 大, 在 經 費 的 使 用 上 亦 是 令 我 們 羨 慕 在 館 內 巡 禮, 可 發 現 其 各 項 展 品 均 製 作 精 良 且 深 具 其 教 育 義 意, 過 程 中 遇 到 身 穿 製 服 的 小 男 生, 向 我 們 說 明 不 可 使 用 閃 光 灯 拍 照, 轉 個 彎, 發 現 一 群 小 朋 友 圍 在 志 工 身 旁, 仔 細 聆 聽 濕 地 生 物 的 小 故 事 走 出 戶 外, 行 走 於 木 棧 道 上, 欣 賞 著 園 區 精 心 種 植 的 原 生 植 物, 並 隨 時 觀 察 水 面 上 的 鳥 兒, 有 時 會 遇 到 和 館 內 一 樣 身 穿 製 服 的 學 生, 手 持 著 解 說 板, 向 過 往 的 遊 客 說 明 水 生 植 物 的 種 類 及 生 態 特 性 木 棧 道 終 點, 是 一 座 賞 鳥 台, 在 這 裡 可 見 到 為 數 不 少 的 鳥 兒 回 到 館 內 用 餐, 餐 飲 的 品 質 也 是 讓 我 們 印 象 深 刻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係 經 由 政 府 主 導 並 透 過 多 個 政 府 部 門 及 非 政 府 組 織 合 作 而 成 立, 其 管 理 維 護 的 規 模 絕 非 我 們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能 及, 簡 單 以 表 1 作 一 些 項 目 的 比 較, 便 能 看 出 其 中 的 差 異, 不 過 雖 然 我 們 在 基 礎 上 有 不 小 的 差 別, 但 在 一 些 軟 體 的 部 分, 仍 有 不 少 是 可 以 提 供 我 們 學 習 及 借 鏡 的, 以 下 分 項 討 論 之 : 1. 生 態 棲 地 補 償 :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的 建 置 主 要 是 為 了 作 為 天 水 圍 開 發 的 棲 地 補 償, 在 香 港 這 樣 的 補 償 方 式 及 相 關 法 令 均 相 完 善, 這 是 未 來 值 得 臺 灣 借 鏡 的, 當 一 處 生 態 環 境 非 得 進 行 開 發 時, 是 否 可 運 用 棲 地 補 償 的 概 念, 要 求 開 發 單 位 在 尋 求 另 一 處 地 方, 重 新 營 造 另 一 片 棲 地 以 作 為 補 償, 例 如 在 海 岸 林 上 設 置 發 電 用 風 機, 我 們 便 可 要 求 廠 商 另 外 找 地 來 進 行 海 岸 造 林, 以 補 償 設 置 風 機 而 造 成 的 海 岸 林 損 失 2. 多 元 的 志 工 來 源 及 培 訓 方 式 :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接 受 多 樣 的 志 工 來 源 及 性 質, 主 要 可 分 為 個 人 志 工 及 團 體 志 工, 志 工 依 其 需 求 可 接 受 不 同 的 教 育 訓 練, 然 後 到 現 場 後 從 事 不 同 的 服 務 項 目, 例 如 協 助 設 施 操 作 的 的 志 工, 其 所 需 的 知 能 不 需 太 多, 只 要 稍 加 培 訓 一 下 便 可 上 場, 這 樣 入 門 容 易 的 志 工 服 務, 深 獲 大 眾 的 喜 歡 另 外 在 展 場 內 外 可 見 到 身 穿 整 齊 制 服 的 年 輕 學 生, 協 助 現 場 秩 序 維 護 及 簡 單 的 解 說 導 覽 服 務, 這 群 小 朋 友 是 香 港 一 個 制 服 青 少 年 團 體 的 成 員, 這 樣 的 團 體 有 點 像 是 童 子 軍, 透 過 合 作 的 方 式, 讓 這 些 小 朋 友 能 到 濕 地 公 園 來 提 供 公 眾 服 務 過 去 林 務 局 所 招 募 的 義 工 都 只 有 一 種 來 源 及 方 式, 因 此 在 志 工 的 運 用 上 一 直 都 有 些 問 題, 未 來 可 考 慮 提 供 不 用 的 志 工 服 務 條 件, 讓 更 多 的 人 依 其 自 身 現 況 來 參 加, 例 如 : 一 日 志 工 的 方 式, 相 信 可 以 提 供 一 些 想 嚐 試 又 沒 太 多 時 間 的 人 來 參 與, 此 外 透 過 與 學 校 或 學 生 團 體 建 立 合 作 模 式, 以 提 供 志 工 服 務 機 會, 也 是 一 個 進 用 不 同 類 別 志 工 的 方 式, 志 工 形 式 一 附 錄 2-32

169 多, 便 可 靈 活 派 任 於 各 項 工 作, 不 易 發 生 人 才 缺 乏 問 題 3. 使 用 者 付 費 : 目 前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提 供 之 展 示 及 活 動 項 目 均 未 收 費, 然 在 使 用 者 付 費 的 原 則 下, 應 思 考 建 立 收 費 機 制, 除 透 過 使 用 者 付 費 方 式 讓 民 眾 珍 惜 環 境 教 育 資 源 外, 亦 可 利 用 所 收 費 用 專 款 專 用 在 提 升 場 域 或 展 示 品 質 上 4. 餐 飲 服 務 :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內 所 提 供 的 餐 飲 服 務 是 相 當 令 人 印 象 深 刻 的, 有 專 人 負 責 點 餐 收 費, 另 外 則 有 一 區 的 人 專 門 負 責 供 餐, 整 體 運 作 的 效 率 相 當 高, 而 餐 點 的 品 質 也 有 一 定 水 準 目 前 國 內 生 態 教 育 館 並 無 提 供 餐 點 服 務, 主 要 原 因 不 外 乎 地 處 偏 遠 遊 客 稀 少, 沒 有 廠 商 願 意 承 作 不 過 這 樣 的 餐 飲 品 質 仍 是 相 當 值 得 我 們 學 習 的, 未 來 若 轄 內 有 遊 樂 區 或 是 教 育 館 要 辦 理 餐 飲 時,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的 營 運 方 式 是 可 以 借 鏡 的 表 1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與 生 態 教 育 館 基 本 條 件 比 較 項 目 單 位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生 態 教 育 館 興 建 成 本 5 億 2 千 萬 港 幣 4 千 萬 台 幣 管 理 單 位 由 漁 農 署 直 接 管 轄 林 管 處 管 轄, 並 由 委 外 團 隊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80 正 式 員 工 ( 一 半 為 約 聘 )+ 人 力 外 包 + 志 工 1000 人 工 作 站 承 辦 1 人 + 經 營 團 隊 5 人 + 志 工 若 干 人 每 年 營 運 經 費 二 千 多 萬 港 幣 100 萬 台 幣 收 費 情 形 門 票 + 活 動 收 費 均 不 收 費 內 容 展 品 設 施 規 劃 良 好, 展 品 豐 富 且 精 良 老 舊 餐 飲 提 供 餐 點 豐 富 可 口, 點 餐 取 餐 效 率 高 無 供 餐 附 錄 2-33

170 附 錄 2-34

171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書 面 報 告 東 勢 林 區 管 理 處 洪 幸 攸 蔡 永 松 南 投 林 區 管 理 處 蔡 碧 麗 一 緣 起 簡 介 :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於 2008 年 4 月 由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署 及 香 港 大 學 合 作 成 立 中 心 的 日 常 營 運 由 香 港 大 學 嘉 道 理 研 究 所 負 責, 並 且 由 一 個 管 理 委 員 會 負 責 監 管, 成 員 包 括 環 保 署 及 香 港 大 學 的 代 表, 以 及 被 邀 請 成 為 增 選 委 員 的 環 境 教 育 界 別 專 家 二 地 理 背 景 :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位 於 香 港 香 港 島 龍 虎 山 麓, 鄰 近 香 港 大 學 地 址 : 香 港 半 山 旭 龢 道 50 號 電 話 : 傳 真 : 網 頁 : [email protected] 三 中 心 主 旨 及 目 標 : 藉 著 互 動 學 習 感 受 自 然 及 建 築 環 境 ( 一 ) 氣 候 變 化 與 社 會 ( 二 ) 龍 虎 山 及 西 半 山 具 保 育 價 值 的 生 態 物 種 及 文 物 建 築 四 組 織 架 構 :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是 由 公 部 門 的 環 境 保 護 署 和 香 港 大 學 合 作, 主 要 是 由 香 港 大 學 行 政 業 務, 環 境 保 護 署 是 提 供 建 築 物 修 繕 水 電 配 線 及 古 蹟 養 護 工 作, 每 年 人 員 薪 水 約 需 130 萬 港 幣, 經 費 是 由 兩 個 單 位 共 同 攤 支, 除 環 境 保 護 署 每 年 固 定 編 列 經 費 補 助 幾 十 萬 外, 香 港 大 學 相 關 環 境 委 託 計 畫 之 經 費 挹 注 教 育 中 心, 而 中 心 則 需 每 年 編 訂 次 年 計 畫 書, 經 香 港 大 學 審 核 後, 與 環 保 署 討 論 後, 再 提 供 確 定 的 經 費 額 度 據 現 場 人 員 表 示, 雖 然 香 港 大 學, 亦 付 出 相 當, 但 主 要 支 持 理 念, 除 環 境 教 育 本 身 外, 希 藉 由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讓 保 育 觀 念 種 子 深 植 香 港 人 民 心 中 目 前 教 育 中 心 有 6 位 專 業 教 師, 主 要 是 香 港 大 學 生 態 及 環 境 相 關 畢 業 生 所 組 成, 且 於 在 學 時 期 皆 有 選 修 計 畫 撰 寫 及 執 行 的 經 驗, 專 業 知 識 相 當 豐 富, 人 員 雖 附 錄 2-35

172 不 多, 但 陣 容 堅 強 當 有 專 業 團 隊 或 參 觀 團 體 較 多 時, 則 會 請 香 港 大 學 在 校 生 態 系 學 生 支 援, 若 課 程 安 排 至 較 遠 的 戶 外 實 施 時, 亦 會 請 當 地 的 人 員 輔 助 帶 隊 圖 1. 現 場 專 案 教 師 圖 2. 龍 虎 山 快 訊 五 場 域 設 施 : 龍 虎 山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面 積 僅 1 公 頃, 主 要 建 築 物 由 三 間 水 務 署 職 員 宿 舍 ( 年 建 造 ) 改 造 而 成, 可 說 是 麻 雀 雖 小, 五 臟 俱 全 的 場 域, 導 賞 內 容 包 括 介 紹 中 心 現 址 的 歷 史 ; 展 覽 廳 ( 匯 展 堂 ) 中 與 環 境 相 關 的 展 板 模 型 和 其 他 展 覽 品 以 及 花 園 中 的 生 機 池 和 太 陽 能 發 電 板 圖 3. 中 心 館 舍 內 部 除 了 兩 個 固 定 的 氣 候 變 化 模 型 和 展 板 外, 匯 展 堂 中 的 展 品 會 定 期 更 新, 現 時 於 中 心 內 展 出 的 展 品 如 下 : 圖 4. 氣 候 變 化 展 板 解 釋 碳 循 環 温 室 效 應 和 全 球 氣 候 轉 變 之 間 的 關 係 訪 客 可 觸 動 展 板 可 移 動 的 部 分 認 識 此 現 象 圖 5. 氣 候 變 化 模 型 展 示 全 球 氣 候 轉 變 的 現 象 及 其 解 決 方 法 訪 客 可 按 動 模 型 上 的 按 鈕 以 亮 着 或 移 動 模 型 上 的 物 件 而 與 模 型 互 動 附 錄 2-36

173 圖 6. 全 球 氣 候 轉 變 探 討 全 球 氣 候 轉 變 的 成 因 及 影 響, 亦 介 紹 了 碳 足 印 的 概 念 和 減 碳 行 動 圖 7. 龍 虎 山 的 陸 生 植 物 和 藥 用 植 物 龍 虎 山 的 面 積 不 大, 但 也 生 長 着 不 少 品 種 的 植 物 此 展 板 向 訪 客 介 紹 龍 虎 山 中 一 些 較 有 特 色 的 植 物 和 一 些 有 藥 用 價 值 的 植 物 圖 8. 海 報 展 覽 架 書 架 收 集 了 過 去 曾 在 中 心 展 出 的 展 板, 包 括 龍 虎 山 的 日 與 夜 龍 虎 山 的 雀 鳥 等 主 題, 歡 迎 訪 客 回 顧 圖 9. 毗 鄰 的 古 蹟 中 心 位 於 香 港 大 學 後 山, 除 了 大 學 校 園 內 的 古 蹟 外, 中 心 附 近 還 有 一 些 歷 史 遺 蹟 訪 客 可 以 參 考 此 展 板, 了 解 更 多 關 於 它 們 的 資 料 圖 10. 由 李 樂 詩 博 士 出 借 的 極 地 珍 藏 包 括 了 由 極 地 採 集 的 標 本, 極 地 探 險 的 用 具 以 及 關 於 極 地 的 資 料 圖 11. 由 香 港 大 學 許 士 芬 地 質 博 物 館 借 出 的 展 品 包 括 了 岩 石 標 本 以 及 關 於 香 港 地 質 和 岩 石 分 解 的 資 料 五 教 學 服 務 展 覽 館 服 務 開 放 時 間 為 每 星 期 二 星 期 四 至 日 上 午 10 時 30 分 至 17 時 30 分, 星 期 三 上 午 10 時 30 分 至 下 午 14 時 30 分 ; 而 星 期 一 全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新 年 農 曆 新 年 及 聖 誕 節 公 眾 假 期 則 休 館 教 學 服 務 除 了 認 識 龍 虎 山 自 然 資 源 外, 導 入 地 球 環 境 保 護 議 題, 主 要 可 分 為 環 境 導 覽 工 作 坊 及 外 展 ( 到 校 企 業 講 座 ) 服 務 每 年 約 有 1 千 多 人 參 加 主 題 活 動 及 工 作 坊, 每 年 約 有 7 千 多 人 參 觀 教 育 館, 每 梯 次 活 動 皆 有 人 數 限 制, 因 一 個 領 隊 只 可 以 帶 20 人, 超 過 20 人 會 有 保 險 及 無 法 顧 及 所 有 人 的 問 題, 解 說 活 動 會 視 颱 風 及 大 雨 及 土 石 流 警 報 而 有 備 案 或 暫 停 執 行 解 說 服 務 於 中 心 開 放 時 間 皆 可 安 排 附 錄 2-37

174 導 賞, 整 個 導 覽 約 需 45 分 鐘, 亦 鼓 勵 團 體 預 先 報 名 參 觀, 當 然 歡 迎 公 眾 人 士 於 中 心 開 放 時 間 內 自 由 參 觀 圖 12. 自 導 式 看 板 圖 13. 地 球 暖 化 展 板 相 關 主 題 活 動 ( 工 作 坊 ), 目 前 (2011 年 ) 中 心 共 設 計 約 有 六 條 路 線, 分 別 在 香 港 島 重 要 場 域 香 港 大 學 等, 主 要 是 接 小 學 生, 有 些 是 植 物 解 說 服 務, 再 依 不 同 的 路 線 遇 見 之 物 種, 進 行 植 物 鳥 類 來 解 說, 其 間 特 別 重 視 的 動 植 物 跟 香 港 的 生 態 相 關 知 識 灌 輸, 路 程 中 如 有 遇 見 歷 史 古 蹟 ( 如 炮 臺 ) 則 會 加 入 文 史 資 料 於 解 說 中 一 般 主 題 活 動 進 行 前 則 會 有 行 前 教 育, 告 訴 守 則 不 可 對 環 境 有 不 友 善 的 行 為, 而 學 員 有 特 殊 照 護 服 務 時, 則 派 專 人 照 顧, 相 關 活 動 訊 息 及 報 名 表 樣 態 如 附 錄, 活 動 則 依 性 質 不 同, 則 酌 收 取 費 用 圖 工 作 坊 回 收 資 源 DIY 成 品 ( 一 ) 中 心 教 案 分 享 ( 參 考 網 站 資 料 ) 1. 遊 戲 篇 大 自 然 尋 寶 ( 工 作 坊 編 號 : WSA01) 經 過 職 員 的 講 解, 參 加 者 會 被 分 為 數 組, 每 組 需 要 根 據 提 示 去 尋 找 藏 好 的 物 件 目 標 : 認 識 甚 麼 是 保 護 色 介 紹 各 種 動 植 物 的 特 徵 和 牠 們 的 生 境 訓 練 參 加 者 的 觀 察 力 思 考 及 判 斷 力 附 錄 2-38

175 2. 手 工 篇 繽 紛 填 色 樂 ( 工 作 坊 編 號 : WSB01) 經 過 職 員 講 解 有 關 不 同 動 物 的 特 徵 後 進 行 與 講 解 內 容 相 關 的 填 色 及 摺 紙 遊 戲, 使 參 加 者 能 把 剛 學 到 知 識 加 以 強 化 目 標 : 明 白 動 物 的 身 體 結 構 及 特 徵 加 強 參 加 者 的 創 意 訓 練 參 加 者 的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二 ) 外 展 服 務 ( 滾 動 式 服 務 ) 分 享 ( 參 考 網 站 資 料 ) 1. 動 手 做 堆 肥 吧! 眾 所 周 知, 香 港 堆 填 區 ( 掩 埋 場 ) 的 容 量 將 會 在 2015 年 完 全 飽 和, 但 其 實 有 28% 的 家 居 廢 物 包 括 農 林 廢 料 都 是 可 以 循 環 再 用 的, 在 社 區 內 進 行 堆 肥, 絕 對 能 進 一 步 減 低 廢 物 的 數 量 工 作 坊 中 教 授 兩 個 不 同 的 堆 肥 方 法, 而 希 望 在 參 加 者 親 力 親 為 製 作 堆 肥 的 學 習 過 程 中, 明 白 到 堆 肥 背 後 的 概 念 與 價 值 2. 講 座 該 中 心 提 供 與 生 態 或 環 境 相 關 的 講 座 給 學 校, 社 區 組 織 或 居 民 組 織 等 團 體, 現 有 的 主 題 如 下 : 濕 地 管 理, 生 態 導 賞, 香 港 生 物 多 樣 性, 回 收 知 多 少, 空 氣 污 染, 瀕 危 物 種, 西 貢 的 生 態 該 中 心 亦 可 以 為 團 體 設 計 切 合 他 們 需 要 而 又 與 生 態 或 環 境 有 關 的 講 座, 詳 情 可 與 中 心 職 員 聯 絡 3. 借 用 展 板 曾 在 中 心 展 出 的 展 板 可 供 給 學 校, 社 區 組 織 或 居 民 組 織 等 團 體 借 用, 可 借 用 的 展 板 主 題 如 下 : 龍 虎 山 常 見 雀 鳥, 龍 虎 山 常 見 蝴 蝶 品 種, 龍 虎 山 的 陸 生 及 藥 用 植 物, 龍 虎 山 的 日 與 夜 4. 保 育 大 使 培 訓 計 畫 此 計 畫 為 對 自 然 保 育 有 抱 負 及 承 擔 的 參 加 者 提 供 訓 練 計 畫 中 不 同 類 型 的 訓 練 能 為 參 加 者 在 生 態 環 境 保 護 市 區 樹 木 管 理 或 綠 色 生 活 方 面 提 供 深 入 的 認 識 完 成 課 程 後, 希 望 可 參 加 者 能 與 大 眾 分 享 這 些 技 能 及 知 識, 在 社 會 上 擔 當 發 展 香 港 自 然 保 育 的 重 要 角 色 ( 三 ) 近 期 訓 練 計 畫 包 括 ( 參 考 網 路 資 料 ) 1 生 態 導 賞 訓 練 對 象 : 非 營 利 團 體 的 野 外 領 袖 或 登 山 團 體 附 錄 2-39

176 生 態 導 賞 訓 練 希 望 為 有 志 成 為 生 態 導 賞 員 及 與 大 眾 分 享 香 港 生 態 的 有 趣 資 訊 的 參 加 者 提 供 更 資 深 的 訓 練 機 會 這 訓 練 計 畫 由 一 個 兩 小 時 的 講 座 及 一 次 西 貢 生 態 導 賞 組 成 2 齊 來 識 樹 對 象 : 中 四 或 以 上, 熱 心 樹 木 保 育 的 學 生 齊 來 識 樹 是 一 個 有 關 香 港 市 區 樹 木 管 理 的 準 備 課 程, 內 容 涵 蓋 了 市 區 樹 木 計 畫 管 理 及 保 育 的 理 論 和 概 念 這 課 程 由 兩 個 兩 小 時 的 講 座 及 兩 個 市 區 公 園 導 賞 組 成 七 推 廣 活 動 利 用 facebook 平 面 及 電 視 媒 體 及 參 訪 過 活 動 的 學 校 老 師 口 耳 相 傳, 來 達 到 知 名 度 提 昇 工 作, 並 藉 保 育 大 使 訓 練, 培 養 不 同 行 業 人 員, 讓 保 育 的 種 子 深 植 民 心 八 結 語 目 前 中 心 所 遇 到 困 擾 為, 因 為 場 地 而 限 制 發 展, 一 個 空 間 只 可 以 服 務 人 次, 無 法 同 時 接 納 太 多 學 員, 且 因 為 香 港 島 發 展 緣 故, 無 法 像 郊 區 ( 新 界 ) 擁 有 大 面 積 且 生 物 多 樣 性 豐 富 的 場 域 而 整 個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而 由 下 列 幾 點 值 得 我 們 分 享 : ( 一 ) 台 灣 目 前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大 都 由 原 來 的 監 測 站 或 工 作 站 ( 分 站 ) 改 置 而 成, 面 積 則 與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館 相 似, 皆 屬 小 而 美 的 方 式, 看 完 展 館 後, 則 可 效 法, 其 展 版 大 都 使 用 可 移 動 式 建 造 ( 如 大 型 海 報 板 ) 還 有 不 同 層 次 的 空 間 擺 設, 讓 最 小 的 空 間, 可 以 達 到 最 佳 的 視 覺 效 果 ( 二 ) 另 分 組 進 行 不 同 的 課 程 安 排, 則 可 以 消 化 同 一 班 級 人 數 過 多 問 題, 且 透 過 簡 單 的 DIY 製 作, 可 以 讓 學 生 親 手 行 動 及 翻 閱 觸 摸, 而 加 深 印 象 ( 三 ) 展 板 出 借 給 學 校 社 區 組 織 或 居 民 組 織, 廣 為 利 用 宣 導, 除 資 源 充 分 利 用 外, 並 可 與 鄰 近 學 校 社 區 組 織 建 立 伙 伴 關 係 ( 四 ) 活 動 進 行 前, 先 進 行 行 前 教 育 活 動 守 則 之 宣 示, 規 範 參 與 者 之 行 為, 再 透 過 親 身 體 驗 之 友 善 環 境 行 動, 瞭 解 大 自 然 資 源, 進 而 愛 護 保 育 環 境 附 錄 2-40

177 龍 虎 山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週 六 創 意 工 作 坊 電 話 : 傳 真 : 地 址 : 香 港 半 山 旭 龢 道 50 號 電 郵 : [email protected] 網 頁 : 彈 彈 箭 豬 週 六 下 午 2:30 開 班 目 標 介 紹 哺 乳 動 物 和 牠 們 的 生 境 引 發 參 加 者 對 哺 乳 動 物 的 興 趣 加 強 參 加 者 的 創 意 環 保 及 廢 物 循 環 再 用 的 意 識 建 議 參 與 年 紀 : 六 歲 或 以 上 時 間 : 約 2 小 時 建 議 參 與 人 數 : 1 至 12 人 備 註 : 參 加 者 請 自 備 膠 水 樽 一 個 ~ 現 階 段 的 創 意 工 作 坊 免 費 參 加, 中 心 設 有 捐 款 箱, 歡 迎 各 界 捐 款 支 持 以 作 中 心 營 運 及 發 展 之 用 ~ 附 錄 2-41

178 參 加 者 資 料 聯 絡 人 : 聯 絡 電 話 : 地 址 : 電 郵 : 傳 真 : 擬 定 工 作 坊 日 期 ( 只 限 週 六 ): ( 日 / 月 / 年 ) 參 加 者 姓 名 : 傷 殘 人 士 出 入 口 : 需 要 不 需 要 交 通 : 巴 士 -13/ 小 巴 -3 ( 中 環 天 星 碼 頭 至 旭 龢 道 ) 亦 可 以 從 香 港 大 學 往 後 山 ( 柏 立 基 學 院 後 ) 步 行 10 分 鐘 直 達 本 中 心 注 意 事 項 : 如 開 班 前 兩 小 時, 天 文 台 懸 掛 三 號 或 以 上 颱 風 訊 號 任 何 暴 雨 或 山 泥 傾 瀉 警 告, 工 作 坊 將 會 取 消 ( 天 文 台 熱 線 : ) 取 消 之 活 動 將 另 作 安 排 如 參 加 者 遵 從 本 中 心 職 員 指 示 進 行 工 作 坊, 參 加 者 均 受 第 三 者 保 險 保 障 如 欲 取 消 或 更 改 已 安 排 的 工 作 坊 日 期 或 參 加 人 數, 請 於 開 班 兩 小 時 前 提 出 請 於 工 作 坊 開 班 最 少 一 星 期 前 傳 真 ( ) 或 電 郵 ([email protected]) 已 填 妥 表 格 予 本 中 心, 申 請 先 到 先 得 收 到 申 請 表 後, 本 中 心 職 員 將 會 致 電 確 認 申 請 如 有 需 要 使 用 傷 殘 人 士 出 入 口, 請 於 活 動 前 一 星 期 與 中 心 職 員 聯 絡, 以 作 安 排 本 中 心 職 員 使 用 : 檢 查 確 認 遞 交 日 期 : 附 錄 2-42

179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WWF 香 港 分 會 及 教 育 專 案 簡 介 書 面 報 告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張 岱 許 玉 青 十 三 基 本 介 紹 參 訪 單 位 ( 名 稱 ): WWF-HK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 香 港 分 會 (World Fildlife Fund;1981 改 為 World wild fund for Nature Hong Kong) 電 話 地 址 網 址 等 網 址 : 24 小 時 專 線 :(+852) WWF 香 港 分 會 及 所 屬 中 心 辦 事 處 傳 真 聯 絡 Mail 灣 仔 辦 事 處 (852) [email protected]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 導 賞 活 動 (852) [email protected]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 教 育 中 心 (852) [email protected] 元 洲 仔 自 然 環 境 保 護 研 究 中 心 (852) [email protected] 海 下 灣 海 洋 生 物 中 心 (852) [email protected] 參 訪 日 期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4 參 訪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 教 育 中 心 附 錄 2-43

180 宗 旨 目 標 WWF 的 宗 旨 為 提 出 解 決 方 法, 締 造 生 生 不 息 的 地 球 其 使 命 目 標 是 希 望 遏 止 自 然 環 境 惡 化, 建 立 人 類 與 大 自 然 和 諧 共 存 的 未 來 所 在 區 位 及 場 地 範 圍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Mai Po Nature Reserve): 在 香 港 西 北 方 地 元 朗 區, 位 於 后 海 灣 地 東 南 側 保 護 區 於 1986 年 落 成 啟 用, 附 近 的 后 海 灣 濕 地 劃 為 拉 姆 薩 爾 濕 地, 設 有 展 覽 廳 視 聽 室 及 小 型 實 驗 室 外, 陸 續 增 設 觀 鳥 屋 教 育 徑 浮 橋 教 育 中 心 及 野 外 研 習 中 心 介 紹 基 圍 運 作 的 基 圍 博 物 館 及 水 禽 飼 養 池 等 在 1990 年 啟 用 斯 科 特 野 外 研 習 中 心, 為 到 訪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會 員 提 供 住 宿 設 施 元 洲 仔 自 然 環 境 保 護 研 究 中 心 : 位 於 新 界 大 埔 元 洲 仔, 原 為 政 務 司 官 邸, 於 1986 年 獲 授 予 管 理 權, 發 展 成 為 自 然 環 境 保 護 研 究 中 心 海 下 灣 海 洋 生 物 中 心 : 全 名 為 賽 馬 會 匯 豐 世 界 自 然 ( 香 港 ) 基 金 會 海 下 灣 海 洋 生 物 中 心, 位 於 西 貢 西 郊 野 公 園 的 北 端, 海 下 灣 在 1996 年 7 月 成 為 香 港 首 批 海 岸 公 園, 生 物 中 心 於 2003 年 成 立, 建 築 在 沒 有 珊 瑚 生 長 的 海 床 上, 總 面 積 達 834 平 方 米, 內 部 裝 修 工 程 於 2007 年 10 月 全 部 完 成 米 埔 元 洲 仔 海 下 灣 灣 仔 中 環 圖 一 香 港 地 圖 附 錄 2-44

181 WWF 灣 仔 辦 事 處 ( 纜 車 橋 下 )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教 育 中 心 元 洲 仔 自 然 研 究 中 心 海 下 灣 海 洋 生 物 中 心 環 境 特 色 與 重 要 性 WWF 具 有 米 埔 圓 洲 仔 及 海 下 灣 等 3 個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及 中 環 灣 仔 兩 個 辦 事 處, 其 環 境 特 色 如 下 : (1) 米 埔 :WWF 自 1983 年 起 管 理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378.1ha), 米 埔 屬 於 內 后 海 灣 濕 地 的 一 環, 在 1995 年 劃 為 國 際 重 要 濕 地 ( 根 據 拉 薩 姆 爾 公 約 ), 兼 具 教 育 休 閒 及 保 育 的 功 能 米 埔 的 棲 地 型 態 主 要 可 分 為 潮 間 帶 泥 灘 地 紅 樹 林 埤 塘 ( 基 圍 蝦 塘 ) 等 三 種, 亦 涵 蓋 了 水 域 到 陸 域 的 分 布 範 圍 (2) 元 洲 仔 : 為 大 埔 河 口 的 一 座 島 嶼, 為 前 政 務 司 官 邸 前 身, 在 1906 年 以 富 含 英 國 殖 民 地 風 格 的 紅 色 磚 瓦 興 建, 現 為 政 府 古 物 及 古 蹟 條 例 訂 定 的 法 定 古 蹟, 中 心 遍 植 本 地 及 外 來 各 種 植 物 以 提 供 教 學 研 究 一 般 並 無 開 放 參 觀 (3) 海 下 灣 : 在 1996 年 7 月 5 日 成 立 了 海 下 灣 海 岸 公 園, 具 有 全 港 最 良 好 的 水 質 及 多 樣 化 的 海 洋 生 物 有 超 過 60 種 珊 瑚 120 種 魚 類 及 廣 大 的 紅 樹 林, 另 有 著 名 的 海 洋 生 物 石 灰 窯 ( 利 用 珊 瑚 或 貝 類 製 作 石 灰 ) 遺 址 WWF 的 賽 馬 會 匯 豐 世 界 自 然 ( 香 港 ) 基 金 會 海 下 灣 海 洋 生 物 中 心 具 有 透 明 玻 璃 底 船, 能 讓 參 訪 者 欣 賞 海 底 珊 瑚 美 景 中 心 的 海 洋 教 育 項 目 適 合 高 小 中 學 大 專 的 學 生 教 師 制 服 隊 伍 環 保 大 使 及 社 區 中 心 參 加, 現 正 接 受 報 名 唯 中 心 並 無 提 供 公 眾 參 觀 團 附 錄 2-45

182 WWF-HK 的 重 要 性 : 為 香 港 最 大 最 有 組 織 的 保 育 相 關 NGO 團 體, 有 分 工 完 整 的 組 織 系 統, 就 行 政 層 面 而 言 串 聯 個 人 社 區 其 他 NGOs 團 體 公 司 學 校 及 政 府 機 構, 同 時 WWF 的 團 提 橫 跨 國 際, 在 全 球 67 個 重 要 都 市 即 超 過 100 個 國 家 都 設 有 辦 事 處,WWF 其 所 關 心 的 全 球 性 議 題 主 要 包 括 : 生 物 多 樣 性 (Biodiversity): 對 於 棲 地 及 物 種 的 保 育, 營 造 可 持 續 性 發 展 的 未 來 生 態 足 跡 (Ecological Footprint): 關 心 資 源 耗 用 問 題, 減 少 人 類 對 於 地 球 的 負 面 影 響, 維 持 地 球 自 然 資 源 的 公 平 分 配 ( 特 別 是 海 洋 資 源 ) 基 於 此 兩 個 核 心 架 構, 延 伸 許 多 實 踐 方 案 的 子 議 題 十 四 成 立 緣 由 圖 三 WWF 世 界 辦 事 處 分 布 範 圍 --WWF for HK 的 發 展 歷 史 :( 即 將 30 周 年 ) ( 資 料 來 源 :WWF for HK) 1961 非 營 利 組 織 -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 前 稱 世 界 野 生 生 物 基 金 會 ) 正 式 成 立, 總 部 設 於 瑞 士 格 蘭 德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成 立 ( 前 稱 世 界 自 然 ( 香 港 ) 基 金 會 ), 使 命 是 遏 止 自 然 環 境 惡 化, 建 立 人 類 與 大 自 然 和 諧 共 存 的 未 來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開 始 管 理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同 年 舉 辦 首 次 香 港 觀 鳥 大 賽, 為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籌 募 經 費, 購 買 基 圍 蝦 塘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舉 辦 學 校 導 賞 團 推 廣 保 育, 為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日 後 發 展 學 生 及 導 師 可 持 續 教 育 奠 定 基 礎 附 錄 2-46

183 海 下 灣 委 員 會 成 立, 開 展 了 爭 取 香 港 海 岸 公 園 之 長 征 ( 海 下 灣 在 1996 年 7 月 成 為 香 港 首 3 個 海 岸 公 園 之 一 米 埔 首 次 舉 行 米 埔 環 保 行 籌 款 活 動 這 項 一 年 一 度 的 活 動, 讓 公 眾 更 了 解 保 育 米 埔 和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的 運 作 活 動 為 保 育 及 教 育 項 目 籌 募 經 費, 現 改 名 為 步 走 大 自 然 每 年 有 約 3,000 名 參 加 者, 學 習 可 持 續 生 活 模 式, 為 本 會 作 出 捐 款 米 埔 及 內 后 海 灣 共 1,500 公 頃 的 濕 地 正 式 根 據 拉 姆 薩 爾 公 約 列 為 國 際 重 要 濕 地, 善 用 濕 地 推 廣 可 持 續 發 展 和 保 育 經 過 八 年 來 的 積 極 參 與, 包 括 協 助 政 府 擬 定 海 岸 公 園 及 海 岸 保 護 區 的 指 引 及 制 定 配 合 法 例 等, 海 下 灣 終 於 成 為 香 港 首 批 海 岸 公 園 為 了 直 接 與 公 司 聯 繫,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推 出 公 司 會 員 計 劃, 與 公 司 合 作, 為 它 們 提 供 指 引, 協 助 推 行 環 保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業 務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20 週 年 展 覽 會 舉 辦 首 次 海 下 大 行 動, 為 海 洋 保 育 及 教 育 項 目 籌 款 參 加 者 透 過 活 動, 探 索 海 下 灣 的 自 然 風 光 賽 馬 會 滙 豐 世 界 自 然 ( 香 港 ) 基 金 會 海 下 灣 海 洋 生 物 中 心 之 內 部 裝 修 工 程 於 2007 年 完 成, 成 為 亞 洲 首 個 海 上 班 房 氣 候 正 能 量 項 目 推 出 首 個 為 香 港 度 身 訂 造 的 碳 足 印 計 算 器, 為 香 港 市 民 提 供 對 抗 氣 候 變 化 的 方 法 2007 年, 影 片 絕 望 真 相 成 功 引 起 公 眾 對 氣 候 變 化 的 關 注, 香 港 更 進 行 了 首 次 氣 候 變 化 影 響 的 研 究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在 2004 年 推 出 拯 救 海 洋 大 行 動, 呼 籲 市 民 關 注 香 港 海 洋 生 態 系 統 急 速 惡 化 的 問 題 2008 年, 收 集 了 近 60,000 份 簽 名 請 願 書, 要 求 政 府 採 取 有 效 的 海 洋 保 育 措 施 及 發 展 可 持 續 發 展 漁 業 活 動 成 功 令 政 府 在 2008 年 度 行 政 長 官 施 政 報 告 中, 宣 佈 香 港 4 個 海 岸 公 園 均 禁 止 商 業 捕 魚 海 岸 公 園 佔 本 港 水 域 2%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長 期 保 育 國 際 重 要 濕 地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2008 年 是 香 港 觀 鳥 大 賽 25 週 年 誌 慶 香 港 與 全 球 數 億 人 一 起 參 與 地 球 一 小 時, 表 達 對 抗 氣 候 變 化 的 訴 求 活 動 當 晚, 本 港 近 300 萬 市 民 逾 1,800 座 大 廈 超 過 600 間 公 司 及 機 構 160 多 間 學 校 及 所 有 大 學, 均 熄 燈 支 持 中 電 在 大 鴉 洲 擬 建 液 化 天 然 氣 站, 對 棲 息 在 該 處 水 域 的 海 洋 生 物, 尤 其 中 華 白 海 豚 及 江 豚 構 成 嚴 重 威 脅 No Go at Soko 行 動 - 反 對 在 大 鴉 洲 興 建 液 化 天 然 氣 站 項 目 非 常 成 功, 在 2 星 期 內 收 集 到 20,000 多 個 簽 名 支 持 請 願 行 動, 保 護 中 華 白 海 豚 擬 建 氣 站 計 劃 最 終 遭 擱 置 附 錄 2-47

184 十 五 經 營 管 理 組 織 架 構 WWF HK 目 前 有 超 過 110 位 全 職 員 工, 於 灣 仔 中 環 大 埔 元 洲 仔 米 埔 及 海 下 灣 設 有 辦 事 處 主 要 在 董 事 會 理 事 下 分 為 六 個 部 門 : 操 作 管 理 部 門 (operation): 包 含 人 力 資 源 (HR) 資 訊 科 技 (IT) 保 育 研 究 部 門 (conservation + footprint: 針 對 保 育 的 棲 地 物 種 及 關 心 的 議 題 生 態 足 跡 等 進 行 研 究 監 測 教 育 宣 導 部 門 (education): 對 於 小 學 中 學 大 專 教 師 研 習 及 公 司 團 體 進 行 教 案 操 作, 及 解 說 教 學 課 程 教 案 設 計 發 展 營 運 部 門 (Development): 處 理 基 金 贊 助 捐 款 遺 產 贈 與 推 廣 品 販 售 行 銷 公 關 等 CFO( 首 席 財 務 官 ): 財 務 管 理 -- 其 架 構 圖 如 下 : 廣 大 的 受 託 人 及 行 政 會 議 首 席 執 行 長 (CEO) 保 育 部 門 教 育 部 門 發 展 部 門 操 作 部 門 CFO 氣 候 碳 足 跡 教 育 ( 含 場 域 ) 通 訊 募 款 人 資 管 理 帳 戶 管 理 在 地 生 物 多 樣 性 海 下 灣 生 物 中 心 個 人 會 員 合 作 團 體 資 訊 科 技 區 域 濕 地 米 埔 華 南 濕 地 受 託 人 交 易 禮 品 贊 助 服 務 亞 洲 濕 地 保 護 基 金 會 附 錄 2-48

185 人 員 組 成 目 前 WWF HK 有 超 過 110 位 的 全 職 員 工, 其 中 負 責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教 育 中 心 的 約 有 20 位 有 部 分 義 工 協 助 -- 人 員 的 組 織 架 構 ( 分 工 情 形 ): 保 育 產 出 平 衡 保 育 及 資 源 消 費 的 議 題 前 台 角 色 保 育 碳 足 跡 教 育 支 持 角 色 操 作 部 門 ( 財 政 管 理 ) 發 展 部 門 ( 通 訊 募 款 行 銷 ) 經 費 分 析 每 年 有 6000 多 萬 港 幣 的 收 入, 其 中 有 3-4 萬 港 幣 來 自 個 人 捐 款,100 多 萬 來 自 政 府 補 助, 其 餘 皆 為 自 籌 款 ( 包 括 : 企 業 捐 款 贊 助 合 作 計 畫 遺 產 基 金 會 推 廣 品 販 售 等 ) 行 銷 推 廣 熊 貓 禮 品 店 : 有 線 上 型 錄 可 參 考, 可 開 放 郵 購 訂 購 物 品 包 含 : 書 籍 衣 物 鑰 匙 圈 絨 毛 玩 具 帽 子 筆 記 本 等, 產 品 豐 富 多 元 以 熊 貓 為 機 構 logo: 以 宣 揚 保 護 瀕 臨 滅 絕 的 中 國 大 熊 貓, 以 可 愛 的 造 型 及 簡 單 易 記 的 熊 貓 圖 案 成 為 WWF 的 代 表 積 極 的 舉 辦 相 關 活 動 及 課 程 ( 需 報 名 ), 增 加 知 名 度 及 提 升 捐 款 機 會 有 專 門 的 部 門 負 責 網 站 社 群 新 聞 文 宣 的 經 營 維 護 附 錄 2-49

186 十 六 軟 體 服 務 教 學 方 案 : 教 育 專 案 的 類 別 及 內 容 1. 學 校 及 外 展 項 目 親 身 參 與 趣 味 活 動 體 驗 主 要 針 對 淡 水 及 濕 地 保 育 海 洋 保 育 及 生 態 足 跡 三 大 宗 旨 方 向 設 計, 區 分 為 不 同 年 齡 及 背 景 且 相 關 資 料 及 教 案 於 網 站 上 皆 有 齊 全 的 說 明, 使 欲 報 名 的 民 眾 可 以 清 楚 了 解 教 案 內 容 項 目 內 容 教 案 名 稱 小 學 教 育 項 目 (1 次 3 小 時 ; 配 合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進 度 與 內 容 ; 政 府 一 年 補 助 100 團 ) 1. 淡 水 及 濕 地 保 育 項 目 2. 海 洋 保 育 項 目 3. 生 態 足 跡 項 目 米 埔 點 蟲 蟲 (4-6 年 級 ) 小 鳥 的 故 事 (4-6 年 級 ) 濕 地 小 偵 探 (4-6 年 級 ) 海 下 小 偵 探 (4-6 年 級 ) 小 海 歷 險 記 (4-6 年 級 ) 海 洋 歷 奇 (1-6 年 級 ) 綠 Teen 日 記 (4-6 年 級 ) Step 可 持 續 性 生 活 模 式 教 育 計 畫 (1-6 年 級 ) 中 學 教 育 項 目 (1 次 4 小 時 ; 配 合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進 度 與 內 容 ; 政 府 補 助 一 年 300 團 ) 教 師 培 訓 氣 候 變 化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計 畫 1. 淡 水 及 濕 地 保 育 項 目 2. 海 洋 保 育 項 目 3. 生 態 足 跡 項 目 可 持 續 性 海 鮮 午 餐 飯 盒 計 畫 (1-6 年 級 ) 濕 地 保 育 全 接 觸 濕 地 解 構 之 旅 濕 地 生 態 學 家 米 埔 多 面 觀 后 海 灣 之 紅 樹 林 生 態 后 海 灣 規 劃 師 海 洋 大 考 察 海 洋 學 家 海 岸 生 態 學 家 大 埔 新 市 鎮 考 察 海 洋 與 你 健 康 一 起 4. 其 他 保 育 項 目 從 高 山 到 深 海 可 持 續 發 展 教 育 計 劃 (ESD) 網 絡 本 計 劃 內 容 按 照 新 主 要 對 象 為 任 教 通 識 教 育 科 生 物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科 課 科 地 理 科 及 綜 合 人 文 科 之 教 師 程 制 訂 教 師 將 會 參 與 講 座 工 作 坊 實 地 考 察, 了 解 氣 候 變 化 的 各 方 面 影 響, 包 括 生 活 質 素 自 然 環 境 社 會 政 策 全 球 化 等 等 附 錄 2-50

187 2. 社 區 項 目 : 主 要 為 海 洋 教 育 項 目 主 要 以 社 區 中 心 專 科 以 上 院 校 和 制 服 團 隊 提 供 以 海 洋 為 主 題 的 多 元 化 教 育 項 目 透 過 半 天 的 親 身 體 驗, 參 加 者 可 探 索 海 下 灣 海 岸 公 園 的 海 岸 環 境 及 生 態, 更 可 以 認 識 到 可 持 續 生 活 模 式 對 環 境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每 團 限 制 人, 一 團 6500HK, 可 以 乘 坐 玻 璃 底 船 賞 珊 瑚 1 小 時 教 案 內 容 包 括 以 下 6 種 : 附 錄 2-51

188 3. 地 區 性 項 目 : 1. 濕 地 管 理 計 畫 由 滙 豐 銀 行 贊 助, 在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進 行, 目 的 是 提 高 對 濕 地 生 態 系 統 的 關 注, 並 培 訓 濕 地 管 理 人 員 管 理 濕 地 及 保 護 區 的 基 本 技 巧 米 埔 是 最 佳 的 實 例, 體 現 出 有 效 的 濕 地 管 理 和 環 境 教 育 項 目 由 1991 年 起 推 行, 自 1998 年 承 蒙 滙 豐 銀 行 的 慷 慨 贊 助 來 自 東 亞 地 區 的 參 加 者 都 為 這 保 育 項 目 慕 名 而 來 項 目 包 括 每 年 12 次 培 訓 和 2-5 次 考 察 2. 華 南 濕 地 項 目 華 南 濕 地 項 目 是 可 持 續 發 展 教 育 計 劃 (ESD) 的 組 成 部 分, 提 高 市 民 對 華 南 地 區 的 濕 地 資 源 保 護 和 合 理 利 用 的 公 眾 意 識 承 蒙 滙 豐 集 團 的 慷 慨 贊 助, 項 目 自 2005 年 展 開, 為 本 地 教 育 者 和 保 護 區 職 員 提 供 培 訓 項 目 也 興 建 了 教 育 設 施, 及 向 本 地 學 校 推 廣 正 統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教 育 項 目 學 術 研 究 1. 保 育 - 淡 水 及 濕 地 海 洋 環 境 監 測 物 種 保 育 1. 管 理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建 立 基 本 環 境 監 測 資 料 2. 位 於 東 亞 - 澳 大 拉 西 亞 飛 行 航 道 的 保 育 工 作 (EAAF): 有 250 種 水 鳥 28 瀕 危 水 鳥 進 行 溼 地 管 理 培 訓, 於 福 建 省 漳 江 口 廣 東 省 海 風 自 然 保 護 區 成 立 保 育 示 範 濕 地 ; 對 於 水 鳥 遷 徙 的 研 究 包 括 野 鴨 衛 星 追 蹤 計 畫 及 濱 鳥 繫 放 計 畫 3. 魚 塘 保 育 及 河 流 保 護 2. 出 版 - 生 命 之 延 熊 貓 會 報 季 刊 及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年 報 十 七 外 部 合 作 夥 伴 團 體 : 香 港 從 事 相 關 保 育 行 為 的 團 體 除 了 學 術 單 位 ( 香 港 大 學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等 ) 還 有 其 他 NGOs, 如 嘉 道 理 農 場 Green Power 等, 政 府 單 位 則 屬 於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為 主 要 國 際 單 位 :WWF 於 世 界 各 重 要 城 市 均 有 設 辦 事 處, 請 參 考 WWF 的 環 境 特 色 及 重 要 性 大 型 專 案 地 球 一 小 時 : 每 年 三 月 最 後 一 個 星 期 六, 全 球 響 應 熄 燈 一 小 時 以 減 少 能 源 耗 用 及 光 害 附 錄 2-52

189 食 用 可 持 續 海 鮮 : 將 海 鮮 依 據 產 地 / 養 殖 或 捕 撈 分 為 建 議 食 用 ( 綠 色 ) 想 清 楚 ( 黃 色 ) 避 免 ( 紅 色 ) 供 民 眾 選 購 參 考 選 用 FSC 紙 張 及 木 材 :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奉 行 3R 原 則, 循 環 再 造 (Recycle) 再 用 (Reuse) 和 減 省 用 量 (Reduce), 並 鼓 勵 使 用 經 林 業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證 (FSC) 的 木 材, 確 保 木 材 來 自 經 認 證 及 以 可 持 續 方 式 管 理 的 森 林 成 為 氣 候 正 能 量 : 低 碳 塑 未 來 低 碳 辦 公 室 低 碳 電 器 選 購 指 南 低 碳 製 造 計 畫 等 方 案 步 走 大 自 然 : 透 過 步 行 ( 健 行 ) 米 埔 濕 地, 認 識 與 親 近 大 自 然, 進 而 引 導 保 育 的 觀 念 全 球 物 種 保 育 : 老 虎 大 熊 貓 綠 海 龜 中 華 白 海 豚 黑 面 琵 鷺 藍 鰭 吞 拿 魚 等 重 要 瀕 危 物 種 環 保 生 活 錦 囊 舉 報 汙 染 情 形 十 八 參 訪 心 得 : 請 整 理 可 供 台 灣 發 展 借 鏡 之 處 茲 將 個 人 認 為 可 以 供 台 灣 借 鏡 之 處 提 供 以 下 幾 點 參 考 : 保 育 ( 林 業 ) 走 出 去 : 林 務 局 為 保 育 的 核 心 執 掌 單 位, 但 許 多 民 眾 公 私 部 門 甚 至 是 林 務 局 員 工 本 身 都 不 知 情 ( 或 是 不 認 同 ) 投 入 非 常 多 心 力, 但 常 常 不 為 人 知, 應 加 強 公 關 宣 傳 及 網 路 文 宣 的 部 分, 雖 然 為 善 不 欲 人 知, 但 打 出 保 育 的 名 聲 及 實 際 行 動 相 吻 合, 在 日 後 推 廣 保 育 相 關 活 動 能 順 利 許 多 正 如 同 WWF 的 金 字 招 牌, 對 於 一 般 民 眾 及 公 私 部 門 能 夠 具 有 說 服 力 及 正 面 影 響 力, 正 是 品 牌 的 經 營 成 功, 這 是 林 務 單 位 值 得 學 習 的 部 分 創 造 力 : 公 部 門 最 常 為 人 詬 病 的 是 淪 為 制 式 窠 臼, 缺 乏 活 力 及 創 造 力 不 論 是 教 案 的 設 計 活 動 的 宣 傳 推 廣 網 站 經 營 等 皆 缺 乏 多 角 性 及 即 時 性 應 加 強 此 部 分 的 規 劃 設 計, 甚 至 可 以 參 加 不 同 社 群, 以 活 潑 創 新 的 形 象 來 宣 導 活 動, 能 吸 引 更 多 族 群 更 廣 年 齡 層 的 參 與 國 際 串 聯 : 台 灣 在 國 際 的 能 見 度 雖 然 受 兩 岸 局 勢 影 響, 但 在 一 些 非 正 式 國 際 會 議 或 是 國 際 關 注 的 活 動 上 仍 是 能 積 極 參 與, 以 增 加 台 灣 在 國 際 上 的 資 源 及 經 驗 分 享 台 灣 的 保 育 行 動 若 能 獲 得 國 際 的 支 持, 而 不 僅 僅 只 是 在 學 術 上 擁 有 卓 越 的 成 果, 必 能 從 他 國 經 驗 獲 取 更 多 值 得 學 習 的 地 方 多 元 觸 角 : 將 觸 角 伸 向 國 小 國 中 大 專 公 私 人 團 體 企 業, 並 針 對 不 同 團 體 的 需 求 設 計 不 同 的 教 案 或 活 動, 除 了 能 達 到 更 事 半 功 倍 的 宣 傳 效 果, 也 能 因 量 身 訂 做 的 客 製 化 設 計 得 到 民 眾 的 認 同 附 錄 2-53

190 善 用 資 源 : 許 多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保 護 區 的 網 站 及 文 宣 資 料 都 太 過 簡 略 且 通 俗, 常 常 僅 用 單 一 入 口 網 的 制 式 化 經 營 為 響 應 環 保 同 時 提 供 民 眾 在 進 行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時 更 豐 富 的 事 前 資 訊, 網 站 的 經 營 十 分 重 要 可 以 將 摺 頁 及 相 關 資 訊 ( 包 括 淺 至 深 ) 的 資 料 放 於 網 路 上, 國 外 民 眾 要 也 可 以 透 過 網 路 進 行 瞭 解 甚 至 應 該 考 慮 時 下 民 眾 經 常 使 用 的 行 動 上 網 FB 等 系 統 進 行 導 覽 及 提 供 資 訊 專 業 分 工 : 林 業 人 員 可 能 專 業 背 景 在 於 林 木 相 關 及 保 育 知 識, 對 於 行 銷 大 眾 傳 播 電 腦 資 訊 設 計 規 劃 庭 園 造 景 等 知 識 較 嫌 不 足, 應 仰 賴 不 同 專 業 背 景 的 人 員 或 公 司, 以 達 到 最 妥 適 的 合 作 教 案 分 享 : 統 合 各 個 單 位 的 教 案, 雖 然 場 域 不 同, 但 許 多 教 案 經 驗 可 以 分 享 且 略 作 修 正 應 用 在 不 同 場 域, 將 眾 人 的 心 血 結 晶 得 以 廣 泛 運 用 八 補 充 項 目 ( 一 ) 教 育 方 案 如 何 成 為 落 實 保 育 的 工 具 : 如 蘇 眉 保 護 行 動 蘇 眉 為 一 種 高 價 珊 瑚 魚 類, 在 幼 年 時 即 被 捕 撈, 導 致 數 量 銳 減 在 米 埔 濕 地 的 教 育 活 動 除 了 宣 導 對 於 物 種 及 棲 地 的 認 識, 同 時 藉 由 募 款 步 行 活 動 公 開 張 貼 海 報 公 開 展 覽 及 簽 名 活 動, 由 碩 將 此 種 物 種 列 入 華 盛 頓 公 約 中, 提 高 公 眾 保 育 意 識 ( 二 ) 匯 豐 中 國 海 南 人 員 培 訓 專 案 : 匯 豐 集 團 捐 助 為 期 五 年 的 保 育 示 範 濕 地 計 畫 ( ), 使 WWF 於 褔 建 省 漳 江 口 國 家 級 自 然 保 護 區 及 廣 東 省 海 豐 自 然 保 護 區 推 行 保 育 項 目, 並 與 福 建 與 廣 東 省 林 業 部 門 建 立 良 好 合 作 關 係 本 會 於 這 些 保 護 區 推 行 的 生 境 管 理 社 區 參 與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教 育 等 工 作, 透 過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及 內 后 海 灣 濕 地, 成 為 中 國 內 地 其 他 濕 地 區 樹 立 良 好 榜 樣, 亦 是 東 亞 澳 大 拉 西 亞 飛 行 航 道 的 保 育 工 作 的 一 環 字 1999 年 7 月 至 2006 年 6 月 以 舉 辦 超 過 135 項 培 訓 課 程 和 研 習 團, 逾 1600 亞 洲 地 區 學 員 參 與 主 要 行 動 包 括 : 1. 培 訓 當 地 政 府 官 員 識 別 水 鳥 調 查 中 國 沿 海 鳥 況 以 確 定 需 要 保 育 重 點 區 域 2. 開 辦 公 眾 意 識 推 廣 和 教 育 項 目, 教 育 公 眾 如 何 善 用 濕 地 附 錄 2-54

191 相 片 集 錦 : 米 埔 保 護 區 自 然 中 心 綠 魚 兒 計 畫 - 漁 民 濕 地 小 偵 探 教 案 米 埔 多 面 觀 附 錄 2-55

192 附 錄 2-56

193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米 埔 Ramsar 濕 地 參 訪 與 社 區 專 案 書 面 報 告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紀 有 亭 王 元 均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洪 明 蕙 九 參 訪 活 動 簡 介 : 1 參 訪 據 點 ( 名 稱 ): 米 埔 Ramsar 濕 地 ( 包 括 米 埔 自 然 護 理 區 ) 2 單 位 網 址 : WWF(HK): AFCD: 3 宗 旨 目 標 : 瞭 解 Ramsar 濕 地 米 埔 自 然 護 理 區 設 立 營 運 及 經 營 管 理 相 關 之 政 策 法 令 人 事 及 預 算 編 列 事 宜 十 參 訪 地 點 簡 介 : 1 所 在 區 位 及 場 地 範 圍 : 米 埔 Ramsar 濕 地 位 置 : 香 港 新 界 西 北 部 ( 圖 1) 座 標 : 北 緯 ; 東 經 海 拔 :0 M 面 積 :1,540 公 頃 2 環 境 特 色 與 重 要 性 : 米 埔 濕 地 是 元 朗 盆 地 內 一 處 天 然 潛 水 河 口 濕 地,1995 年 9 月 4 日 指 定 為 Ramsar 濕 地, 臨 海 地 帶 為 廣 闊 潮 間 帶 泥 灘 ( 圖 2), 灘 後 有 紅 樹 林 ( 面 積 為 香 港 最 大 ) 潮 間 帶 蝦 塘 ( 基 圍 ) ( 圖 3) 及 魚 塘, 沿 岸 部 份 基 圍 長 有 蘆 葦 ( 廣 東 省 最 大, 圖 4); 本 濕 地 為 候 鳥 南 北 遷 徙 的 重 要 基 地, 約 有 300 種 鳥 類 紀 錄, 佔 全 港 70%, 其 中 有 16 種 世 界 瀕 危 及 7 種 受 威 脅 鳥 種 經 常 棲 息, 平 均 每 年 有 超 過 50,000 隻 水 鳥 渡 冬 最 高 有 近 10,000 隻 水 鳥 ( 圖 5), 黑 面 琵 鷺 ( 圖 6) 及 黑 嘴 鷗 數 量 佔 全 求 族 群 1% 以 上 3 土 地 所 有 權 屬 : 大 部 分 土 地 範 圍 均 為 政 府 所 有 地, 但 魚 塘 多 已 透 過 租 約 或 其 他 方 式 提 供 予 民 眾 養 魚 附 錄 2-57

194 4 成 立 緣 由 : 米 埔 內 后 灣 濕 地 是 遷 徙 候 鳥 從 北 極 圈 俄 羅 斯 飛 至 澳 洲 期 間 的 渡 冬 棲 身 地 和 補 給 站 在 這 片 濕 地 停 留 的 候 鳥 可 能 最 多 達 12 萬 隻, 包 括 黑 面 琵 鷺 黑 嘴 鷗 卷 羽 鵜 鹕 等 世 界 性 瀕 危 鳥 種 1976 年 英 國 加 入 Ramsar 公 約, 其 條 款 於 1979 年 延 伸 至 殖 民 地 香 港,1984 年 港 英 政 府 將 米 埔 濕 地 交 予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管 理,1995 年 米 埔 濕 地 正 式 依 據 Ramsar 公 約 列 為 國 際 重 要 濕 地,1997 年 香 港 主 權 轉 移 後, 改 列 為 中 國 重 要 濕 地 5 經 營 管 理 模 式 : 現 主 管 機 關 為 香 港 特 別 政 府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經 營 管 理 單 位 為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是 一 透 過 政 府 NGO 和 跨 國 機 構 建 立 合 作 關 係, 鼓 勵 市 民 大 眾 以 行 動 作 出 改 變 的 理 念 經 營 模 式 十 一 相 關 政 策 法 規 : 1 國 際 面 :Ramsar 公 約 ( 國 際 重 要 濕 地 公 約 ) 2 國 內 面 : 為 一 國 際 公 約,1971 年 2 月 2 日 於 伊 朗 Ramsar 市 簽 署 成 立,1975 年 獲 得 聯 合 國 科 教 文 組 織 認 可 正 式 生 效, 至 2011 年 為 止, 共 有 160 個 締 約 國 1,964 處 指 定 濕 地 面 積 達 190,715,541 公 頃 Ramsar 公 約 的 任 務 在 於 通 過 當 地 區 域 和 國 家 行 動 以 及 國 際 合 作, 保 護 並 合 理 利 用 所 有 濕 地, 以 期 在 全 世 界 實 現 可 持 續 發 展, 公 約 全 文 多 為 建 議 性 敘 述, 並 無 特 別 制 裁 性 條 文 締 約 國 大 會 (COP) 透 過 制 定 與 實 施 國 家 濕 地 政 策 準 則 來 協 助 會 員 國 制 定 國 家 濕 地 政 策, 公 約 最 根 本 目 標 在 於 保 育 濕 地, 並 獲 得 最 明 智 的 使 用, 每 個 會 員 國 需 確 保 其 境 內 濕 地 受 到 上 述 照 護 一 般 而 言 有 4 項 重 要 工 作 : I. 劃 設 濕 地 ( 公 約 第 2 條 ) II. 合 理 利 用 ( 公 約 第 3 條 ) III. 保 護 和 訓 練 ( 公 約 第 4 條 ) IV. 國 際 合 作 ( 公 約 第 5 條 ) I. 香 港 法 例 第 170 章 -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條 例 : 旨 在 就 野 生 動 物 的 保 護 及 相 關 事 宜 訂 定 條 文 第 4 條 禁 止 狩 獵 受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第 5 條 保 護 巢 及 蛋 第 13 條 進 入 限 制 區 域 第 16 條 自 然 護 理 員 附 錄 2-58

195 附 表 2 受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將 所 有 野 生 雀 鳥 列 為 受 保 護 動 物 附 表 4 限 制 進 入 或 處 於 其 內 的 地 區 地 區 B. 米 埔 沼 澤 區, 所 有 與 該 沼 澤 區 接 鄰 的 紅 樹 林 沼 澤 以 及 內 后 海 灣 的 潮 間 帶 泥 灘 及 淺 水 區 域 II. 香 港 法 例 第 131 章 城 市 規 劃 條 例 : 第 3 條 及 第 4 條 :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可 依 職 能 劃 定 促 進 環 境 自 然 十 二 分 區 管 理 經 營 與 作 法 : 1 保 護 區 的 管 理 計 畫 : 保 育 或 保 護 之 指 定 用 途 區 域 1997 年 時 由 當 時 於 漁 農 署 ( 今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 擬 訂 Ramsar 溼 地 管 理 計 畫 ( 一 )(RSMP I), 於 次 年 實 施, 並 定 期 檢 討 管 理 計 畫 和 評 估 受 關 注 事 項 ; 在 RSMP I 中, 將 溼 地 劃 分 不 同 管 理 分 區 為 重 要 項 目, 整 片 溼 地 共 劃 分 為 5 個 管 理 分 區 :(1) 核 心 區 (2) 生 物 多 樣 性 區 (3) 資 源 善 用 區 (4) 公 眾 使 用 區 和 (5) 私 人 土 地 等 不 同 區 域 ; 各 有 不 同 管 理 及 護 理 重 點, 及 衍 生 出 之 獨 特 管 理 目 標 ( 圖 7 表 1), 整 體 RSMP I 共 提 出 200 宗 不 同 管 理 目 的 和 目 標 之 項 目, 並 建 立 推 行 的 優 先 順 序 後 香 港 政 府 依 據 締 約 國 大 會 決 議 之 年 Ramsar 策 略 計 畫 及 年 Ramsar 公 約 傳 播 教 育 參 與 及 意 識 推 廣 計 畫 (CEPA) 重 點, 重 新 檢 討 RSMP I, 檢 視 原 擬 定 執 行 項 目 達 成 率 (94%), 並 擬 定 RSMP II 計 畫, 於 2011 年 公 告 執 行 2 RSMP II 計 畫 目 標 簡 述 : 目 標 1: 維 護 或 如 有 可 能 增 加 或 適 用 於 華 南 沿 海 地 區 的 棲 地 類 型 及 本 地 物 種 的 豐 富 度 進 行 分 區 管 理 : 不 同 區 域 有 不 同 管 理 及 護 理 重 點, 及 衍 生 出 之 獨 特 管 理 目 標 提 供 不 同 鳥 種 棲 息 地 類 型 維 護 和 管 理 紅 樹 林 蘆 葦 及 淡 水 棲 地 維 護 傳 統 基 圍 及 景 觀 清 除 外 來 物 種 - 薇 柑 菊 ( 小 花 蔓 澤 蘭 ) 目 標 2: 促 進 該 地 區 成 為 進 行 學 生 及 公 眾 教 育 地 點 目 標 3: 作 為 國 際 重 要 濕 地 的 一 部 份, 開 發 其 培 訓 潛 能, 促 進 在 東 亞 - 澳 洲 候 鳥 遷 徙 的 溼 地 保 育 和 合 理 利 用 ( 特 別 在 中 國 ) 附 錄 2-59

196 目 標 4: 促 進 與 溼 地 及 其 生 物 組 成 的 管 理 和 保 護 相 關 的 研 究 蘆 葦 管 理 的 研 究 鳥 類 調 查 專 題 研 究 目 標 5: 促 進 和 支 援 有 關 降 低 和 減 少 保 護 區 內 野 生 動 物 和 棲 地 之 外 部 威 脅 的 措 施 豐 樂 圍 計 畫 :5% 作 住 宅 開 發,95% 作 溼 地 保 育 社 區 合 作 計 畫 : 綠 魚 兒 計 畫 十 三 經 費 來 源 與 應 用 : WWF 運 用 於 米 補 自 然 保 護 區 之 經 費 包 括 政 府 公 部 門 預 算 40% 籌 款 30% 其 他 30%, 其 中 公 部 門 預 算 來 源 包 含 農 漁 自 然 護 理 署 用 於 棲 地 管 理 100 萬 港 幣 / 年 及 教 育 局 用 於 中 小 學 科 普 教 育 之 160 萬 港 幣 ( 用 於 100 梯 次 的 小 學 生 及 300 梯 次 的 中 學 生 ) 籌 款 部 份 多 藉 由 個 人 或 企 業 捐 款 所 得 ; 其 它 為 舉 辦 香 港 觀 鳥 大 賽 或 出 版 品 紀 念 品 等 籌 募 財 源 十 四 環 境 監 測 與 研 究 :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內 有 許 多 如 香 港 政 府 部 門 學 術 機 構 觀 鳥 會 以 及 個 人 的 科 學 研 究 等 進 行 各 種 生 態 研 究 監 測 工 作 自 2003 年 起,WWF 設 立 研 究 及 監 測 部 門 駐 守 保 護 區, 有 兩 個 目 標.. 評 估 WWF 在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棲 地 管 理 工 作 上 的 成 效 增 加 關 於 具 保 育 價 值 的 濕 地 物 種 的 生 態 及 管 理 需 要 方 面 的 基 礎 知 識 監 測 研 究 項 目 包 括 三 大 類 : 1. 基 線 生 態 監 測 : 基 線 監 測 (baseline surveys) 主 要 是 密 切 留 意 一 些 環 境 指 標 或 特 徵 是 否 有 所 改 變, 如 警 示 系 統, 可 預 先 發 現 對 保 護 區 及 當 中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威 脅 之 收 集 之 數 據 包 括, 監 測 保 護 區 內 鳥 類 無 脊 椎 動 物 棲 地 水 質 的 特 徵 等 2. 專 題 研 究 : 專 題 研 究 工 作 為 經 特 別 設 計 者, 目 的 是 增 加 自 然 保 護 區 內 個 別 野 生 動 植 物 物 種 或 種 群, 以 及 對 物 種 的 棲 地 的 認 識 研 究 過 程 及 成 果 有 助 改 善 管 理 技 術, 並 藉 此 提 高 生 物 多 樣 性 一 般 而 言, 這 類 研 究 都 牽 涉 棲 地 管 理 試 驗 計 劃 或 了 解 現 行 的 管 理 措 施 的 成 效, 或 物 種 的 生 存 條 件 等 3. 物 種 目 標 : 為 評 估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管 理 工 作 的 成 效, 制 定 了 一 些 針 對 主 要 物 種 或 種 群 的 目 標, 例 如, 黑 面 琵 鷺 水 鴨 和 鷸 鴴 之 調 查 等 此 類 監 測 研 究 務 求 可 快 速 地 評 估 影 響 有 關 目 標 的 管 理 工 作 成 效, 包 括 控 制 水 位 及 植 物 高 度 等, 並 在 有 需 要 的 時 候, 採 取 補 救 工 作 附 錄 2-60

197 另,WWF 為 因 應 米 埔 管 理 計 畫 (2006) 中 明 列 研 究 及 監 測 需 求 更 廣 範 香 港 各 行 政 部 門 之 間 的 法 律 合 約 現 行 的 生 態 基 線 調 查 計 畫 已 過 時 及 與 后 海 灣 濕 地 相 關 之 研 究 量 下 降 等 因 素, 依 據 以 往 經 營 管 理 的 經 驗 及 專 家 學 者 意 見, 於 2007 年 撰 寫 有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研 究 及 監 測 項 目 計 劃 , 明 列 研 究 及 監 測 項 目, 以 對 應 保 護 區 之 管 理 計 畫, 並 輔 助 棲 地 管 理 之 決 策 過 程 該 計 畫 之 地 理 範 圍 為 以 保 護 區 為 中 心 之 週 邊 約 40,000 公 頃 ( 米 埔 內 后 海 灣 拉 姆 薩 爾 濕 地 面 積 約 為 1,500 公 頃, 含 保 護 區 面 積 380 公 頃 ), 包 含 周 邊 與 保 護 區 環 境 相 關 之 集 水 區 域 明 定 有 研 究 及 監 測 項 目 目 標 (Programme Objective) 之 重 要 性 順 序 監 測 或 研 究 計 畫 執 行 之 考 慮 因 素 ( 如 是 否 與 管 理 計 畫 相 符 人 力 能 力 預 算 經 費 特 殊 考 量 等 ) 依 據 上 述 的 項 目 目 標, 亦 詳 列 出 24 項 具 體 目 標 (Component Objective) 及 各 具 體 目 標 之 ( 行 動 ) 時 間 表 並 於 附 錄 中 說 明 管 理 計 畫 之 環 境 監 測 與 研 究 需 求 重 點 物 種 或 種 群 名 錄 ( 分 級 ) 重 點 棲 地 類 型 后 海 灣 濕 地 生 物 多 樣 性 重 大 威 脅 野 外 資 料 蒐 集 時 間 表 等 簡 言 之, 米 埔 自 然 保 護 區 研 究 及 監 測 項 目 計 劃 為 該 地 區 執 行 研 究 及 監 測 之 重 要 辦 理 依 據 及 參 考 十 五 何 進 行 社 區 合 作 與 參 訪 案 例 : 米 埔 內 后 海 灣 拉 姆 薩 爾 濕 地 之 善 用 資 源 區, 期 望 以 傳 統 魚 塘 之 經 營 模 式, 為 漁 民 社 區 帶 來 直 接 經 濟 利 益, 亦 間 接 惠 及 野 生 物 ( 水 鳥 ), 提 供 生 態 效 益 即 善 用 濕 地 的 原 則, 使 野 生 生 物 及 人 類 也 能 從 濕 地 資 源 中 受 惠, 而 無 損 濕 地 的 重 要 生 態 功 能 該 區 產 業 威 脅 為 市 場 衝 擊 經 營 成 本 上 升 人 口 老 化 保 護 區 水 鳥 爭 食 等 漁 民 因 利 潤 下 降 而 放 棄 養 殖 產 業 或 改 進 行 密 集 養 殖, 卻 更 凸 顯 該 區 水 鳥 棲 地 與 養 殖 業 之 衝 突 因 此 以 平 衡 人 的 重 要 性 及 生 態 保 育 的 價 值 為 考 量, 自 然 環 境 不 能 夠 脫 離 人 的 影 響, 生 態 保 育 需 要 人 的 支 持 才 能 持 續 向 前, 從 只 談 經 濟 價 值 及 只 看 生 態 效 益 ( 尤 其 在 政 府 補 貼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卻 讓 漁 民 承 擔 鳥 類 覓 食 損 失, 讓 漁 民 成 為 生 態 保 育 之 犧 牲 者 ), 到 把 人 的 價 值 凸 顯 並 作 為 魚 塘 保 育 工 作 的 重 要 基 礎 ; 從 專 注 科 學 技 術 之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到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並 經 由 協 商 找 出 可 行 策 略 之 共 同 管 理 並 以 管 理 協 議 及 公 私 夥 伴 關 係 (PPP;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為 管 理 之 有 效 方 法 2006 年 啟 動 之 綠 魚 兒 計 劃 (Eco-fish Farming Scheme ) 即 是 WWF 與 養 漁 戶 簽 訂 管 理 協 議, 以 當 地 養 魚 業 及 野 生 生 物 皆 有 利 之 可 持 續 使 用 及 發 展 原 則 下 從 事 塘 魚 養 殖 行 業, 可 達 到 漁 塘 濕 地 資 源 保 育 效 益, 亦 為 養 魚 戶 帶 來 新 機 遇, 消 費 者 同 時 獲 提 供 優 質 生 態 魚 的 綠 色 食 品 選 擇, 對 漁 業 環 境 及 市 民 締 造 三 贏 局 面 計 畫 之 第 一 階 段 為 探 討 技 術 之 可 行 性, 建 立 養 殖 守 則 及 漁 民 對 於 守 則 之 可 接 受 程 度 ; 第 二 階 段 為 邁 向 市 場, 包 括 市 調 品 牌 建 立 及 銷 售 網 絡 ; 第 三 階 段 為 逐 步 撤 出, 並 訂 出 撤 出 策 略 及 各 工 作 項 目 之 承 接 者 附 錄 2-61

198 計 畫 的 過 程 期 望 通 過 漁 民 自 己 的 努 力 發 展 有 尊 嚴 能 夠 自 力 更 生 的 生 態 養 殖 模 式, 讓 人 類 的 下 一 代 鳥 類 的 下 一 代 都 能 永 續 地 使 用 並 享 受 珍 貴 的 濕 地 資 源 十 六 參 訪 心 得 ( 可 供 臺 灣 發 展 借 鏡 之 處 ): 1. 溼 地 公 約 組 織 的 輔 導, 台 灣 雖 非 締 約 國, 但 仍 可 積 極 參 與 Ramsar 公 約 活 動 ( 以 觀 察 員 身 份 ) 2. 台 灣 保 護 區 多 為 公 有 土 地, 然 香 港 地 小 人 綢 且 土 地 分 屬 不 同 性 質 之 協 調 合 作 經 營 管 理 模 式 可 供 作 台 灣 借 鏡 3. 有 強 力 而 有 組 織 之 NGO 協 助 經 營 管 理, 並 透 過 和 企 業 合 作, 形 成 堅 固 的 伙 伴 關 係 4. 有 組 織 有 目 標 地 擬 訂 Ramsar 溼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並 確 實 執 行 與 定 期 檢 討 經 營 指 標 是 否 達 成 5. 完 善 的 研 究 及 監 測 項 目 計 劃 (5 年 期 ) 可 為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單 之 準 則 並 有 效 的 輔 助 棲 地 管 理 之 決 策 6. 保 育 須 結 合 合 理 的 利 用 ( 具 有 經 濟 效 應 ), 才 可 能 達 到 永 續 經 營, 如 豐 樂 圍 計 畫 綠 魚 兒 計 畫 等 附 錄 2-62

199 十 七 表 : 表 1. 米 埔 Ramsar 濕 地 管 理 分 區 一 覽 表 管 理 分 區 現 況 概 述 經 營 管 理 內 容 核 心 區 廣 大 的 未 受 干 擾 之 河 維 持 自 然 演 替 狀 態 Core Zone 口 沿 岸 泥 灘 地 與 紅 樹 林, 同 時 具 有 高 度 科 學 僅 接 受 必 要 之 管 理, 監 測 及 科 學 研 究 之 干 擾 研 究 價 值 生 物 多 樣 性 區 米 埔 自 然 護 理 區 之 魚 塘 提 供 水 鳥 庇 護 所 Biodiversity Management Zone 及 溼 地 型 棲 地 著 重 於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教 育 及 訓 練 資 源 善 用 區 Wise Use Zone 魚 塘 鼓 勵 以 生 態 方 式, 持 續 經 營 運 作 同 時 擔 任 溼 地 保 護 區 之 緩 衝 地 帶 公 眾 使 用 區 Public Access Zone 魚 塘 基 於 公 眾 教 育 目 的, 使 訪 客 可 以 不 受 限 制 進 入 Ramsar Site( 有 時 必 須 取 得 私 有 地 主 之 合 作 ) 成 為 Ramsar Site 外 圍 具 有 額 外 功 能 之 緩 衝 區 域 私 人 土 地 魚 塘 承 認 土 地 私 有 狀 態 Private Land 和 地 主 合 作 以 生 態 方 式 經 營 管 理 鄰 接 保 護 區 之 魚 塘 附 錄 2-63

200 十 八 圖 : 圖 1. 米 埔 Ramsar Site 所 在 位 置 ( 資 料 來 源 WWF) 圖 2. 廣 闊 潮 間 帶 泥 灘 附 錄 2-64

201 圖 3. 潮 間 帶 蝦 塘 ( 基 圍 ) 圖 4. 廣 大 的 蘆 葦 叢 附 錄 2-65

202 圖 5. 米 埔 及 內 后 海 灣 Ramsar 溼 地 水 鳥 監 測 ( 資 料 來 源 WWF) 圖 6. 米 埔 及 內 后 海 灣 Ramsar 溼 地 黑 面 琵 鷺 監 測 ( 資 料 來 源 WWF) 附 錄 2-66

203 圖 7. Ramsar 溼 地 內 不 同 管 理 分 區 圖 ( 資 料 來 源 WWF) 十 九 參 考 文 獻 : 網 路 資 料 :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香 港 分 會 : 香 港 政 府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網 頁 : 香 港 政 府 律 政 司 網 頁 : Ramsar Convention Site: 書 面 資 料 : HSBC Wetland Training Program Ramsar Handbook WWF(HK) 2011 林 務 局 香 港 米 埔 參 訪 簡 報 檔. 附 錄 2-67

204 附 錄 2-68

205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動 輔 導 計 畫 海 中 粉 紅 精 靈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專 案 書 面 報 告 林 務 局 夏 榮 生 許 曉 華 一 中 華 白 海 豚 生 態 概 況 ( 一 ) 分 類 中 華 白 海 豚 ( 學 名 Sousa chinensis), 屬 鯨 目 海 豚 科 白 海 豚 屬 物 種, 屬 CITES 附 錄 I 物 種, 亦 為 農 委 會 依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公 告 之 瀕 臨 絕 種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2008 年 8 月 世 界 自 然 保 育 聯 盟 (IUCN) 紅 皮 書 將 其 列 為 Near Threatened (NT- 近 危 ) 等 級 之 族 群 ( 二 ) 分 布 及 活 動 範 圍 中 華 白 海 豚 分 布 範 圍 覆 蓋 整 個 印 度 洋 及 太 平 洋 西 岸 的 近 岸 水 域 ( 大 多 海 豚 或 是 鯨 魚 都 住 在 深 水 處 ), 包 括 澳 洲 北 部 ; 概 由 華 南 長 江 以 南 沿 岸 地 區, 經 印 度 半 島 到 東 非 沿 岸 中 國 沿 海 部 分, 整 個 珠 江 口 和 廈 門 海 域 是 其 重 要 的 棲 息 地 ; 香 港 區 塊 分 布 西 部 水 域 沿 岸 ; 臺 灣 亦 集 中 出 現 於 西 部 沿 岸 ( 三 ) 發 現 紀 錄 西 方 文 獻 有 關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最 早 紀 錄 是 在 1637 年, 由 探 險 家 彼 得 文 地 (Peter Mundy) 在 珠 江 口 發 現, 而 中 國 大 陸 的 最 早 紀 錄 是 在 唐 朝 中 華 白 海 豚 外 型 上, 因 其 背 鰭 下 方 及 後 緣 成 駝 峰 形 狀, 因 此 英 文 俗 名 叫 印 度 太 平 洋 駝 背 豚 ( 印 太 洋 駝 海 豚 印 度 洋 駝 背 豚 ) 清 朝 初 期, 廣 東 珠 江 口 一 帶 稱 牠 為 盧 亭, 也 有 漁 民 稱 之 為 白 忌 和 海 豬, 其 他 俗 名 尚 有 媽 祖 魚 粉 紅 海 豚 鎮 江 魚 白 鯃 2005 年 經 中 國 大 陸 香 港 和 臺 灣 三 地 學 者 商 討 後 同 意, 統 一 稱 呼 為 中 華 白 海 豚 出 生 時 體 長 約 1 公 尺, 成 體 可 達 約 2.5 公 尺, 體 重 約 200~250 公 斤, 喙 部 突 出 狹 長, 背 鰭 矮 而 呈 鐮 刀 形 或 三 角 型 雖 然 名 為 白 海 豚, 幼 年 時 期 體 色 呈 灰 色, 長 大 後 體 色 逐 漸 轉 淡, 少 年 時 期 身 體 出 現 斑 點, 成 體 的 斑 點 逐 漸 減 少 消 失, 最 後 體 色 會 呈 現 白 或 粉 紅 色 ( 四 ) 族 群 數 量 及 食 性 印 度 太 平 洋 廣 泛 分 布, 並 有 多 個 獨 立 的 種 群 分 布 在 多 個 國 家 ; 香 港 數 目 約 200 多 隻, 整 個 珠 江 口 中 華 白 海 豚 種 群 約 有 1500 隻 ( 包 括 香 港 ) 至 2010 年 初, 調 查 臺 灣 地 區 中 華 白 海 豚 族 群 量 約 隻 科 學 家 可 以 透 過 檢 驗 牙 齒 測 定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年 齡, 資 料 顯 示, 中 華 白 海 豚 頗 為 長 壽, 可 活 至 40 歲 附 錄 2-69

206 牠 們 一 般 愛 吃 河 口 環 境 生 活 的 魚 類, 如 黃 花 獅 子 頭 九 肚 魚 牙 帶 倉 魚, 卻 似 乎 對 魷 魚 蝦 蟹 等 海 鮮 沒 甚 麼 興 趣 ( 洪 嘉 耀,2004 中 華 白 海 豚 - 香 港 的 一 顆 明 珠 ) 目 前 臺 灣 沒 有 白 海 豚 胃 內 含 物 標 本 可 供 實 證 白 海 豚 的 食 餌, 但 其 分 佈 範 圍 依 國 外 研 究 比 對, 潛 在 的 食 餌 包 括 石 首 魚 科 ( Sciaenidae ) 帶 魚 科 (Trichiuridae ) 鯷 科 (Engraulidae ) 及 鯡 科 (Clupeidae) 與 海 鯰 (Arius spp.) 鯔 (Mugil spp.) 比 目 魚 沙 丁 魚 及 糯 鰻 (Conger spp.) 等 魚 種 ( 五 ) 受 保 護 狀 況 1 世 界 自 然 保 護 聯 盟 紅 色 名 錄 2008 列 為 近 危 品 種 2 瀕 危 野 生 動 植 物 種 國 際 貿 易 公 約 ( 又 名 華 盛 頓 公 約 ) 列 附 件 一 名 錄 ( 附 件 一 包 括 了 受 到 滅 絕 威 脅 的 物 種, 這 些 物 種 通 常 禁 止 在 國 際 間 交 易, 除 非 有 特 別 的 必 要 性 ) 3 遷 移 物 種 公 約 列 入 附 件 二 之 遷 移 物 種 ( 受 保 護 的 情 況 不 理 想, 如 國 際 社 會 通 力 合 作 保 護 物 種, 情 況 可 大 為 改 善 ) 4 中 國 : 列 為 國 家 一 級 保 護 動 物 香 港 : 受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條 例 和 保 護 瀕 危 動 植 物 物 種 條 例 兩 個 條 例 所 保 護 臺 灣 :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列 為 瀕 臨 絕 種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二 香 港 地 區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概 況 中 華 白 海 豚 在 中 國 內 地 有 4 個 族 群, 分 佈 於 珠 江 河 口 廈 門 北 部 灣 及 雷 州 灣, 最 大 的 群 種 聚 居 於 珠 江 河 口, 包 括 香 港 及 澳 門 在 香 港, 中 華 白 海 豚 聚 居 在 西 部 水 域 沿 岸, 經 常 在 北 大 嶼 山 近 青 山 水 域 沙 洲 及 龍 鼓 洲 海 岸 公 園 赤 臘 角, 以 及 大 澳 一 帶 水 域 出 沒, 另 南 大 嶼 山 的 分 流 及 大 小 鴉 洲 一 帶 亦 有 發 現 記 錄 2000 年 香 港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已 制 定 對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保 育 及 行 動 計 畫, 但 除 了 進 行 長 期 監 測 觀 察 外, 少 有 付 諸 實 際 行 動 之 措 施 如, 沙 洲 及 龍 鼓 洲 海 岸 公 園 於 1996 年 成 立, 旨 在 保 護 中 華 白 海 豚 在 港 其 中 一 個 最 重 要 的 生 境 地, 但 該 區 仍 有 開 發 項 目 進 行, 且 仍 然 准 許 領 有 許 可 證 的 商 業 捕 魚 活 動 香 港 ( 及 珠 江 河 口 )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正 備 受 以 下 威 脅.. ( 一 ) 沿 岸 發 展 造 成 生 境 消 失 中 華 白 海 豚 一 般 在 近 岸 水 深 不 超 過 十 米 的 淺 水 處 覓 食 填 海 工 程, 如 赤 鱲 角 機 場 港 珠 澳 大 橋 和 第 三 條 機 場 跑 道 等 項 目, 都 將 造 成 海 豚 重 要 的 生 境 消 失, 中 斷 其 遷 徙 通 道 ; 沿 岸 蓬 勃 發 展, 更 直 接 擾 亂 牠 們 的 繁 殖 生 長 及 覓 食 等 附 錄 2-70

207 ( 二 ) 水 質 污 染 魚 類 及 甲 殼 類 動 物 是 海 豚 的 主 要 食 物, 相 關 工 程 挖 泥 期 間, 海 水 內 沉 積 物 增 加, 使 得 魚 鰓 更 易 堵 塞, 減 慢 魚 類 生 長 速 度, 及 阻 礙 魚 卵 及 幼 魚 的 生 長 ; 另 挖 泥 會 降 低 水 裡 的 溶 氧 濃 度, 致 魚 類 死 亡, 也 減 少 海 豚 食 物 來 源 再 則 海 上 污 泥 卸 置 設 施 所 進 行 的 污 泥 傾 倒 作 業 ( 現 時 於 沙 洲 東 部, 及 未 來 於 大 小 磨 刀 以 南 ), 將 污 染 物 的 有 機 氯 及 重 金 屬 溶 解 到 海 裡, 繼 而 在 中 華 白 海 豚 體 內 積 聚, 成 為 白 海 豚 潛 在 的 健 康 隱 憂 ( 三 ) 海 上 繁 忙 的 交 通 自 1999 至 2009 年, 香 港 西 部 海 域 的 交 通 流 量, 增 加 了 1 倍, 船 隻 發 出 的 高 噪 音, 讓 依 賴 回 聲 偵 測 距 離 進 行 獵 食 溝 通 及 定 位 的 海 豚, 受 到 騷 擾 或 傷 害, 造 成 接 收 回 聲 更 困 難 另 海 底 工 程 有 時 會 使 用 撞 擊 式 打 樁, 將 擾 亂 海 豚 對 聲 音 的 判 斷, 有 機 會 導 致 海 豚 死 亡 ( 四 ) 漁 船 撞 擊 及 誤 傷 中 華 白 海 豚 在 近 海 或 跟 隨 漁 船 後 覓 食, 常 有 被 漁 船 撞 傷 被 漁 網 纏 傷 ( 死 ) 及 被 船 葉 打 傷 ( 死 ) 的 機 會 時 在 海 豚 鰭 上 身 體 上, 可 見 到 各 式 疤 痕, 這 些 疤 痕 多 因 漁 具 螺 旋 槳 造 成 ( 五 ) 過 度 捕 魚 香 港 並 無 規 例 或 管 制 限 制 漁 獲 數 量, 造 成 過 度 捕 魚, 魚 數 量 減 少, 即 海 豚 的 食 物 減 少 另 部 分 漁 民 使 用 拖 網 捕 魚, 有 違 漁 業 持 續 發 展 標 的 三 WWF 香 港 分 會 對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保 護 工 作 ( 一 ) 建 議 政 府 採 取 的 政 策 1 與 中 國 內 地 作 跨 境 合 作, 並 制 定 跨 境 合 作 管 理 珠 江 河 口 的 保 育 計 畫 2 要 求 落 實 在 大 嶼 山 西 南 部 及 大 小 鴉 洲, 增 設 海 岸 公 園 的 政 策 ; 另 監 督 興 建 港 珠 澳 大 橋 造 成 的 生 態 影 響 的 補 償 方 案, 增 闢 大 小 磨 刀 洲 海 岸 公 園 的 進 度 3 檢 討 現 行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制 度, 確 保 累 積 影 響 會 計 算 在 評 估 內 4 應 為 香 港 西 部 海 域 制 定 綜 合 性 環 境 策 略 評 估, 確 保 發 展 項 目 避 開 環 境 敏 感 地 區 5 透 過 拯 救 海 洋 大 行 動 (Save Our Seas), 推 動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漁 業 管 理 ( 二 ) 減 少 發 展 項 目 帶 來 的 影 響 1 提 供 避 免 減 少 紓 緩 對 中 華 白 海 豚 環 境 潛 在 影 響 的 最 佳 方 法 2 爭 取 並 確 保 發 展 項 目 對 環 境 敏 感 地 區 的 累 積 影 響, 減 至 最 低 3 如 有 大 型 基 建 進 行, 策 劃 行 動 以 爭 取 加 強 海 豚 的 保 育 力 度 附 錄 2-71

208 ( 二 ) 科 學 研 究 及 研 討 會 1 目 的 : 為 了 保 護 棲 息 於 中 國 沿 海 地 區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1) 透 過 促 進 中 國 鯨 豚 科 研 人 員 進 行 研 究 工 作, 更 深 入 認 識 棲 息 於 珠 江 流 域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狀 況 (2) 利 用 調 查 所 得 的 群 落 狀 況 數 據, 幫 助 設 計 及 規 劃 良 好 做 法 和 保 護 方 案, 幫 助 確 保 中 華 白 海 豚 族 群 能 處 於 健 康 的 狀 況 2 策 略 : (1)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研 究 : 種 群 生 物 學 研 究 及 生 態 環 境 研 究 (2) 公 眾 教 育 及 宣 導 : 舉 辦 公 眾 活 動 提 高 社 會 關 注 (3) 政 府 關 係 連 結 : 贏 得 決 策 者 的 認 同 與 支 持 (4) 與 相 關 人 士 建 立 關 係 (5) 培 訓 與 能 力 建 立 : 增 強 研 究 人 員 的 知 識 和 能 力 3 執 行 2008 年 WWF 與 香 港 海 豚 保 育 協 會 合 作 舉 行 鯨 豚 專 家 研 討 會, 邀 請 國 際 知 名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專 家, 就 十 年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管 理 計 畫 保 育 措 施 及 保 護 立 法 進 行 研 討 審 閱 所 蒐 集 有 關 該 種 群 的 各 種 信 息, 對 海 豚 的 生 物 學 知 識 發 展 階 段 和 面 臨 威 脅 予 以 估 計, 詳 細 制 定 未 來 保 護 方 向 擬 訂 為 期 三 年 的 保 育 計 畫, 確 定 中 華 白 海 豚 在 目 前 中 國 沿 岸 出 沒 的 範 圍, 並 評 估 牠 們 的 現 況 該 計 畫 獲 資 生 堂 旗 下 品 牌 歐 珀 萊 贊 助, 共 同 推 動 中 國 各 地 海 洋 哺 乳 類 研 究 人 員 的 學 術 交 流, 支 持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地 區 性 保 育 工 作, 同 時 提 高 大 眾 對 這 獨 特 的 粉 紅 海 豚 所 面 臨 困 境 的 認 識 歐 珀 萊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護 項 目 : 1 科 學 研 究 :WWF 結 合 中 國 南 海 水 產 研 究 所 和 國 家 海 洋 局 第 三 海 洋 研 究 所, 在 南 中 國 海 域 進 行 為 期 一 年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研 究, 包 括 : (1) 進 行 船 隻 調 查, 收 集 關 於 珠 江 河 口 地 區 西 部 水 域 中 華 白 海 豚 種 群 分 布 數 量 及 棲 息 地 利 用 數 據 (2) 透 過 漁 民 訪 談, 收 集 中 華 白 海 豚 在 廈 門 及 珠 江 河 口 間 沿 岸 的 出 現 狀 況 資 料 (3) 將 分 析 利 用 所 得 的 樣 條 線 和 照 片 辨 認 技 術 數 據, 進 一 步 了 解 中 華 白 海 豚 於 珠 江 河 口 至 廈 門 一 帶 水 域 最 新 的 數 量 分 佈 和 保 育 情 況 2 公 眾 教 育 及 宣 導 : (1) 歐 珀 萊 網 站 : 建 置 鄺 博 士 博 客 研 究 調 查 海 上 觀 察 每 月 進 展 附 錄 2-72

209 (2)WWF 香 港 網 站 雅 虎 新 聞 網 微 博 (3) 拍 攝 粉 紅 海 豚, 粉 紅 愛 心 公 益 片 (4)WWF 生 命 之 延 季 刊 刊 登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相 關 訊 息 (5) 辦 理 觀 豚 活 動 3 政 府 關 係 連 結 : (1) 澳 港 合 作 框 架 協 議 (2) 港 珠 澳 大 橋 聯 合 環 境 聯 絡 小 組 (3) 香 港 漁 農 及 自 然 護 理 署 - 鯨 豚 保 育 小 組 4 與 相 關 人 士 建 立 關 係 : (1) 探 訪 第 三 海 洋 研 究 所 (2) 探 訪 珠 海 國 家 級 海 豚 保 護 區 (3) 與 其 他 海 豚 專 家 開 會 溝 通 (4) 向 漁 護 處 報 告 初 步 研 究 結 果 (5) 向 廣 東 省 政 府 官 員 介 紹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工 作 項 目 5 培 訓 與 能 力 建 立 : (1) 香 港 大 學 2010 年 12 月 舉 辦 鯨 豚 研 究 工 作 訓 練 研 討 會 (2) 第 三 海 洋 研 究 所 12 月 派 一 名 代 表 至 珠 海 接 受 南 海 水 產 研 究 所 帶 領 的 4 天 船 隻 調 查 及 技 巧 提 升 訓 練 ( 四 ) 接 續 工 作 項 目 1 進 行 中 華 白 海 豚 分 布 及 魚 類 數 量 之 關 係 研 究 2 進 行 歐 珀 萊 中 華 白 海 豚 可 持 續 發 展 教 育 項 目 四 臺 灣 地 區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概 況 ( 一 ) 臺 灣 大 學 周 蓮 香 團 隊 自 2005 年 開 始 針 對 臺 灣 地 區 中 華 白 海 豚 進 行 普 查 工 作, 至 2010 年 2 月 於 苗 栗 台 中 彰 化 雲 林 嘉 義 共 目 擊 約 270 群 次 的 中 華 白 海 豚 ; 另 於 臺 南 縣 將 軍 有 零 星 紀 錄 ( 臺 東 有 一 隻 疑 為 迷 途 的 紀 錄 ) ( 二 ) 生 活 的 海 域 非 常 靠 近 西 部 沿 岸, 活 動 範 圍 的 南 北 界 位 於 臺 南 將 軍 鄉 ( 南 界 ) 與 苗 栗 龍 鳳 漁 港 ( 北 界 ) 間, 西 界 水 深 32 公 尺 ( 主 要 <15 公 尺 ) 離 岸 6 公 里 ( 主 要 <6 公 里 ) 以 內 的 狹 長 水 域 ; 南 北 邊 各 有 一 處 出 現 密 度 較 高 的 熱 區, 分 別 為 北 熱 區 由 苗 栗 龍 鳳 港 以 南 至 梧 棲 漁 港 北 岸, 南 熱 區 由 麥 寮 港 北 堤 以 南 ( 含 航 道 ) 經 臺 子 村 至 外 傘 頂 洲 西 側 南 端, 族 群 數 量 推 估 不 超 過 100 隻 附 錄 2-73

210 ( 三 ) 海 豚 能 發 出 寬 頻 回 聲 定 位 聲 音 及 窄 頻 哨 叫 聲, 以 最 小 多 邊 形 法, 推 算 個 體 平 均 活 動 範 圍 約 為 195 平 方 公 里, 個 體 之 間 有 極 大 的 差 異, 隨 年 齡 增 長 而 減 少, 少 年 的 活 動 範 圍 大 約 為 242 平 方 公 里, 約 為 老 年 個 體 的 四 倍 族 群 整 體 活 動 範 圍 的 面 積 推 算 約 為 754 平 方 公 里 ( 四 ) 大 多 以 小 群 出 現, 臺 灣 族 群 的 每 群 成 員 平 均 4.7 隻 ( 範 圍 1 ~ 16 隻 ) 包 含 母 子 對 的 群 體 出 現 率 約 佔 41%, 全 區 範 圍 皆 有 出 現, 未 有 特 別 的 育 幼 特 定 海 域 臺 灣 地 區 中 華 白 海 豚 面 臨 的 五 大 威 脅 : 1 漁 業 衝 擊 : 漁 民 過 度 捕 撈 漁 具 混 獲 2 噪 音 干 擾 : 來 往 船 隻 交 通 水 下 工 程 3 環 境 汙 染 : 水 質 重 金 屬 汙 染 有 機 汙 染 4 棲 地 破 壞 及 消 失 : 海 岸 開 發 填 海 造 地 棲 地 破 碎 化 5 淡 水 減 少 : 生 物 資 源 匱 乏 五 農 委 會 對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保 護 工 作 ( 一 ) 成 立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專 案 小 組 : 由 農 委 會 林 務 局 與 漁 業 署 共 同 組 成, 已 召 開 6 次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進 行 保 育 中 華 白 海 豚 分 工 協 調 及 問 題 對 策 研 商 等 事 宜 ( 二 ) 強 化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補 助 辦 理 研 討 會 : 1 補 助 國 立 海 洋 博 物 館 辦 理 第 一 屆 臺 灣 海 域 中 華 白 海 豚 Sousa chinensis 保 育 研 究 研 討 會 暨 工 作 會 議 (2004 年 ) 第 二 屆 臺 灣 海 域 中 華 白 海 豚 研 討 會 暨 保 育 研 究 工 作 會 議 (2007 年 ) 2 委 託 辦 理 中 華 白 海 豚 族 群 生 態 及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方 案 規 劃 研 究 (2010 年 ) 年 持 續 委 託 辦 理 中 華 白 海 豚 族 群 生 態 監 測 及 聲 學 監 測 系 統 規 劃 及 漁 業 對 中 華 白 海 豚 干 擾 混 獲 及 防 範 機 制 等 研 究 調 查 計 畫 ( 三 ) 持 續 推 動 保 育 教 育 : 協 調 中 華 白 海 豚 之 救 傷 安 置 與 野 放 事 宜, 加 強 民 眾 漁 民 及 漁 村 之 保 育 教 育 宣 導, 輔 導 漁 民 轉 型 操 作 海 上 生 態 旅 遊 ( 四 ) 研 擬 中 華 白 海 豚 族 群 保 育 方 案 : 年 7 月 26 日 初 擬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策 略, 提 出 保 護 中 華 白 海 豚 現 存 之 棲 息 環 境 深 化 中 華 白 海 豚 生 態 與 生 活 史 研 究 及 減 緩 人 為 干 擾 三 項 保 育 策 略 附 錄 2-74

211 2 9 月 10 日 邀 集 專 家 學 者 召 開 研 商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方 案 會 議, 完 成 修 正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中 華 白 海 豚 保 育 方 案 ( 草 案 ) ( 五 ) 劃 設 中 華 白 海 豚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 年 2 月 15 日 完 成 中 華 白 海 豚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規 劃, 其 範 圍 橫 跨 苗 栗 台 中 彰 化 雲 林 等 四 縣 市, 總 面 積 約 658 平 方 公 里 2 上 揭 規 劃 案 於 5 月 11 日 依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提 經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諮 詢 委 員 會 第 8 屆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認 可 惟 針 對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之 西 部 界 線 請 規 劃 團 隊 再 予 研 究 修 正, 再 辦 理 劃 設 公 告 事 宜, 另 在 公 告 中 華 白 海 豚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前, 應 與 當 地 漁 民 及 漁 會 溝 通, 促 使 漁 民 認 同, 以 期 獲 得 助 力 年 7 月 9 日 召 開 中 華 白 海 豚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劃 設 邊 界 確 認 會 議, 結 論 為 : (1) 邊 界 應 以 科 學 資 料 為 基 礎, 應 因 區 制 宜, 其 西 界 仍 宜 以 海 岸 基 線 為 準 向 外 延 伸, 且 為 利 於 執 法, 西 界 應 為 直 線, 並 於 各 轉 折 處 標 明 坐 標 (2)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於 各 河 口 之 範 圍 界 定 排 除 水 利 署 劃 定 之 河 川 區 (3) 港 區 ( 港 內 錨 泊 區 堤 防 ) 以 及 已 編 定 及 通 過 環 評 之 工 業 區 與 填 海 造 陸 區 域 等 是 否 排 除, 將 待 後 續 確 認 各 標 的 及 其 範 圍 後, 再 進 行 研 議 ( 六 )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 1 持 續 委 請 專 業 機 構 針 對 中 華 白 海 豚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之 海 圖 進 行 蒐 集, 以 及 針 對 此 廣 大 區 域 內 之 港 口 海 堤 工 業 區 等 進 行 完 整 之 調 查, 始 能 提 出 棲 息 環 境 各 邊 界 之 確 切 圖 層 資 料 以 進 行 公 告 作 業 2 於 各 邊 界 確 認 後, 依 照 保 育 諮 詢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與 範 圍 內 之 重 要 權 益 關 係 人, 如 漁 民 團 體 等 進 行 宣 導 溝 通 附 錄 2-75

212 附 錄 2-76

213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1

214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民 國 86 年 啟 用, 與 台 北 捷 運 紅 樹 林 站 共 構, 毗 鄰 淡 水 河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有 鑑 於 紅 樹 林 植 物 與 生 態 系 之 可 貴, 為 推 廣 保 護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理 念, 故 設 置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室 內 現 有 的 展 示 空 間 類 型 包 括 靜 態 展 示 空 間 與 多 媒 體 視 聽 空 間, 利 用 圖 文 海 報 燈 箱 與 多 媒 體 影 音, 介 紹 水 筆 仔 生 長 過 程 的 奧 妙 以, 及 紅 樹 林 中 的 招 潮 蟹 彈 塗 魚 與 水 鳥 生 態 設 有 觀 景 平 台, 可 近 距 離 觀 察 保 護 區, 或 透 過 視 野 極 佳 的 觀 景 窗, 一 覽 壯 觀 秀 麗 的 成 片 紅 樹 林 景 觀 淡 水 河 的 河 口 海 景 觀 音 山 的 山 色 及 壯 闊 鮮 紅 的 關 渡 大 橋 歷 經 多 年 的 發 展,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關 注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淡 水 河 議 題 之 入 口 平 台 以 淡 水 河 沿 岸 及 大 台 北 地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周 邊 社 區 與 學 校 捷 運 遊 客 自 行 車 騎 士 關 心 淡 水 河 環 境 議 題 者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館 內 外 動 線 不 良 未 建 置 紅 樹 林 長 期 調 查 監 測 資 料 缺 乏 保 育 概 念 之 課 程 方 案, 以 及 志 工 的 專 業 知 能, 以 及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長 期 運 作 合 作 等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與 捷 運 局 溝 通, 改 善 進 出 動 線 ; 主 動 出 擊, 規 劃 各 類 型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 長 期 監 測 淡 水 河 及 紅 樹 林 之 變 遷 ; 參 與 淡 北 快 速 道 路 議 題, 成 為 市 民 發 聲 窗 口 等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藉 由 濕 地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廣 與 自 然 保 育 的 推 動 建 構 人 與 大 自 然 之 間 的 和 諧 關 係 五 年 願 景 保 留 都 市 中 綠 地 的 活 力 與 希 望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成 為 林 務 局 北 台 灣 的 保 育 櫥 窗 成 為 大 台 北 地 區 紅 樹 林 濕 地 生 態 環 境 之 專 業 戶 外 學 習 場 域 附 錄 3-2

215 一 年 目 標 辦 理 到 校 推 廣 保 育 教 育 至 少 20 場 次 辦 理 1-2 次 之 大 型 公 關 行 銷 活 動 辦 理 保 育 相 關 講 座 環 境 教 育 主 題 活 動 等 提 升 使 用 館 舍 服 務 之 人 數 至 每 年 人 次 結 合 社 區 組 織, 加 強 推 廣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三 年 目 標 實 踐 環 境 教 育 大 眾 化, 推 廣 濕 地 生 態 保 育 概 念 與 倫 理 推 動 紅 樹 林 環 境 資 訊 普 及 化, 提 供 國 民 了 解 淡 水 紅 樹 林 的 管 道, 進 而 珍 惜 我 們 的 生 活 環 境, 參 與 環 境 保 護 行 動 發 展 信 念 提 供 專 業 知 識, 協 助 大 台 北 居 民 正 確 認 知 社 區 自 然 資 源, 達 到 全 民 參 與 生 態 保 育 的 目 標 我 們 相 信, 濕 地 是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天 堂, 所 以 必 須 確 保 濕 地 生 態 的 完 整 性 我 們 相 信, 走 在 紅 樹 林 生 態 小 徑, 親 身 體 驗 紅 樹 林 的 生 命 氣 息, 人 們 會 產 生 對 自 然 的 感 動, 並 且 身 體 力 行 保 護 我 們 的 紅 樹 林 我 們 相 信, 透 過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經 營 管 理,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一 定 會 有 顯 著 的 成 效 附 錄 3-3

216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限 制 開 發 行 為, 保 護 棲 地 之 完 整 性 文 資 法 限 制 於 保 留 區 內 進 行 大 型 推 廣 活 動 經 營 管 理 受 法 令 限 制, 範 圍 調 整 受 限, 不 易 落 實 實 際 管 理 層 面 易 受 外 在 政 經 天 候 衞 生 等 因 素 影 響 環 教 法 通 過, 環 教 場 域 及 環 教 活 動 之 執 行 及 發 展 文 資 法 地 景 保 育 討 論 修 正 之 必 要 兩 岸 交 流 熱 絡 ( 政 府 政 策 ), 陸 客 來 訪 增 多 文 資 法 限 制 嚴 格, 不 易 落 實 環 境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相 關 法 規 配 套 及 執 行 經 驗 之 不 足 經 費 公 部 門 預 算 支 應 經 費 充 裕 時 可 豐 富 展 館 設 備, 提 昇 形 象 固 定 經 費, 運 作 效 率 較 高 擬 定 完 成 之 工 作 僅 能 分 年 分 期 逐 步 完 成, 無 法 一 次 到 位 當 經 費 不 足 時, 已 規 劃 之 工 作 可 能 面 臨 暫 緩 執 行 之 窘 境, 而 無 法 達 到 預 定 目 標 私 部 門 對 於 公 益 形 象 建 立 可 能 於 此 投 注 的 經 費 提 倡 企 業 認 養 或 贊 助 大 型 活 動 或 軟 體 設 備, 如 即 時 影 像 監 測 設 備 等 組 織 再 造, 保 育 預 算 的 不 確 定 性 私 部 門 之 公 益 投 入 對 象 選 擇 性 多 ( 周 邊 類 似 濕 地 環 教 場 域 ), 可 能 無 法 獲 得 最 有 利 資 源 企 業 贊 助 或 投 入 容 易 造 成 利 潤 獲 得 重 於 教 育 目 標 達 成 之 情 形 營 運 管 理 部 分 服 務 委 外, 可 減 少 人 力 資 源 並 將 原 有 人 力 運 用 至 其 它 業 務 委 外 經 營, 管 理 富 彈 性 確 實 執 行 生 態 教 育 之 功 能 無 須 承 擔 盈 虧 館 舍 位 於 捷 運 站 內, 相 關 措 施 受 管 理 機 關 之 規 範 及 限 制 委 外 合 約 期 滿 之 限 制, 難 以 長 程 規 劃 難 委 由 環 教 專 業 團 隊 進 行 多 方 及 創 新 發 展 因 委 外, 可 以 瞭 解 自 行 管 理 及 委 外 之 問 題 館 內 商 品 企 業 化 的 可 能 性 高 委 外 單 位 若 經 驗 不 足 或 缺 乏 經 驗, 易 影 響 成 效 未 來 承 包 之 委 外 團 體 之 素 質 及 專 業 度 無 法 掌 控 較 無 效 率 的 經 營 模 式, 影 響 生 態 館 設 立 價 附 錄 3-4

217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硬 體 設 施 之 風 險 值 擁 有 經 驗 豐 富 之 志 工 人 力 委 外 管 理 可 以 減 輕 同 仁 業 務 量 及 駐 館 人 力 戶 外 教 學 服 務 客 群 學 校 市 民 大 眾 紅 樹 林 解 說 出 版 品 委 外 規 劃 山 水 海 景 課 程 資 源 活 潑 館 舍 臨 近 保 留 區, 又 有 步 道 可 親 近 棲 地, 體 驗 效 果 佳 現 有 生 態 小 徑 可 近 距 離 觀 察 濕 地 生 態 與 捷 運 站 合 體, 交 通 便 利 人 員 業 務 異 動, 易 使 人 心 不 安, 規 劃 及 執 行 不 易 延 續 駐 館 服 務 缺 乏 熱 忱, 易 影 響 訪 客 觀 感 捷 運 旅 客 及 停 車 場 遊 客 週 遭 環 境 隸 屬 於 不 同 機 官 ( 構 ), 辦 理 大 型 活 動 時 須 協 調 眾 多 單 位 且 而 費 時 館 舍 內 空 間 狹 小 腹 地 不 大, 辦 理 大 型 活 動 不 易 若 無 解 說 員 引 導 帶 領, 一 般 遊 客 無 法 深 入 瞭 解 硬 體 設 施 與 自 然 景 觀 不 協 調, 造 成 負 面 觀 感 設 備 老 舊 更 新 不 易 與 捷 運 站 合 體, 空 間 調 整 及 整 修 不 易 促 進 NGO 或 社 團 參 與 環 教 場 域, 提 昇 雙 方 知 名 度 大 台 北 地 區 人 口 眾 多 民 眾 對 駐 館 人 員 的 印 象 直 接 影 響 林 務 局 形 象 辦 理 到 校 推 廣 活 動 藉 此 擴 大 服 務 學 校 的 範 圍 濕 地 生 態 保 育 及 環 境 開 發 利 用 議 題 正 夯 可 串 連 周 邊 環 教 場 ( 關 渡 挖 仔 尾 淡 水 河 沿 線 濕 地 等 ) 域 規 劃 完 整 濕 地 生 態 課 程 現 階 段 開 發 壓 力, 增 進 民 眾 關 注 機 會 藍 色 公 路 的 休 憩 旅 遊 型 態, 可 遠 眺 保 留 區 並 避 免 進 入 從 硬 體 設 施 檢 討 改 進, 以 期 更 符 合 環 境 之 設 施 材 料 政 府 的 組 織 再 造, 館 舍 區 位 的 調 整 機 會 志 工 人 力 老 化 服 務 人 員 之 學 經 歷 不 足, 易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服 務 對 象 定 位 不 明 旅 行 社 商 業 團 體 利 用 不 收 門 票 的 商 業 招 欖 行 為 與 企 業 合 辦 之 公 關 行 銷 活 動 可 能 失 去 保 育 教 育 原 意 快 速 道 路 及 自 行 車 道 開 發 及 使 用 壓 力 底 棲 生 物 易 受 干 擾 或 被 破 壞 都 會 區 硬 體 設 施 設 計 或 維 護 常 受 批 評 指 責 組 織 變 革 帶 來 不 確 定 性 及 經 營 權 責 及 模 糊 地 帶 軟 體 設 施 易 達 到 環 境 教 育 目 標 紅 樹 林 濕 地 生 態 主 軸 明 確 2-3 年 或 一 段 時 間 須 更 新 資 料 或 靜 態 展 示 板 等 軟 體 維 護 的 人 力 不 足 展 館 解 說 展 示 內 容 更 新 館 舍 臨 近 保 留 區, 有 利 宣 導 環 境 教 育 法 的 通 過 委 外 之 現 場 駐 館 服 務 人 員 不 一 定 可 協 助 軟 體 之 維 護 附 錄 3-5

218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交 通 條 件 捷 運 公 車 自 行 開 車, 停 車 設 備 便 利 館 舍 不 在 遊 客 活 動 主 要 動 線 之 上 藍 色 公 路 發 展 淡 北 快 速 道 路 工 程 開 發 淡 水 自 行 車 道 路 設 置 人 口 現 況 淡 水 ( 滬 尾 地 區 ) 人 文 豐 富 新 居 民 的 移 入 當 地 淡 水 地 區 人 文 社 區 組 織 成 熟 都 市 的 快 速 開 發, 傳 統 文 化 式 微 人 文 資 源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限 制 開 發 行 為, 保 護 棲 地 之 完 整 性 文 資 法 限 制 於 保 留 區 內 進 行 大 型 推 廣 活 動 經 營 管 理 受 法 令 限 制, 範 圍 調 整 受 限, 不 易 落 實 實 際 管 理 層 面 易 受 外 在 政 經 天 候 等 因 素 影 響 環 教 法 通 過, 環 教 場 域 及 環 教 活 動 之 執 行 及 發 展 文 資 法 地 景 保 育 討 論 修 正 之 必 要 兩 岸 交 流 熱 絡 ( 政 府 政 策 ), 陸 客 來 訪 增 多 文 資 法 限 制 嚴 格, 不 易 落 實 環 境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相 關 法 規 配 套 及 執 行 經 驗 之 不 足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其 中,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是 重 要 的 關 鍵, 在 硬 體 空 間 規 劃 部 份, 指 標 及 入 口 意 象 的 建 立, 以 及 整 體 空 間 的 適 切 性 也 是 有 待 改 善 的 重 要 議 題 議 題 類 別 一 保 育 教 育 二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項 目 1-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2-1 缺 乏 整 體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三 人 員 發 展 3-1 環 境 教 育 專 業 團 隊 缺 乏 3-2 志 工 服 務 能 量 有 限 四 硬 體 設 施 4-1 整 體 空 間 規 劃 不 適 當 4-2 雙 語 系 統 用 詞 受 法 規 限 制 政 策 反 覆 五 經 費 預 算 六 行 銷 推 廣 七 組 織 政 策 5-1 經 費 不 足 經 費 且 預 算 科 目 與 實 際 運 用 之 項 目 不 盡 相 符 6-1 指 標 及 入 口 意 象 不 明 顯 6-2 有 效 行 銷 管 道 未 建 立 7-1 相 關 法 令 限 制 7-2 申 請 環 境 教 育 機 構 認 證 能 力 及 專 業 不 足 附 錄 3-6

219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保 育 教 育 1-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1. 確 認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淡 水 河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基 本 訴 求 與 核 心 價 值 2. 結 合 保 育 教 育 專 業 團 隊, 對 外 徵 求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引 入 不 同 思 維 與 創 意 3.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規 劃 研 習, 培 養 紅 樹 林 志 工 環 境 教 育 之 專 業 能 力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經 營 管 理 2-1 缺 乏 整 體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1. 配 合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育 館 發 展 計 畫, 擬 定 適 切 完 整 之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人 員 發 展 3-1 環 境 教 育 專 業 團 隊 缺 乏 3-2 志 工 服 務 能 量 有 限 1. 持 續 尋 求 專 業 並 具 有 執 行 力 之 環 境 教 育 團 隊, 加 強 工 作 需 求 溝 同 及 履 約 品 質 管 理 2. 辦 理 志 工 專 業 培 訓, 提 升 志 工 服 務 品 質 及 專 業 性 3. 招 募 新 進 志 工, 補 足 現 有 志 工 服 務 空 缺 及 能 量 提 升 議 題 類 別 硬 體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4-1 整 體 空 間 規 劃 不 適 當 4-2 雙 語 系 統 用 詞 受 法 規 限 制 政 策 反 覆 議 題 對 策 1. 建 立 與 場 域 主 管 單 位 ( 臺 北 捷 運 ) 之 溝 通 平 台 2. 就 符 合 空 間 使 用 規 範 下, 加 強 引 導 遊 客 並 調 整 解 說 覽 導 覽 設 施 動 線 附 錄 3-7

220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經 費 預 算 5-1 經 費 不 足 經 費 且 預 算 科 目 與 實 際 運 用 之 項 目 不 盡 相 符 1. 於 年 底 提 出 次 年 完 整 工 作 計 畫, 並 於 年 初 先 行 辦 理 經 費 簽 控 程 序 2. 建 立 短 中 長 程 目 標 並 依 序 完 成 3. 避 免 非 規 劃 內 之 工 作 因 外 在 因 素 而 排 擠 既 有 之 計 畫 議 題 類 別 行 銷 推 廣 議 題 項 目 6-1 指 標 及 入 口 意 象 不 明 顯 6-2 有 效 行 銷 管 道 未 建 立 議 題 對 策 1. 檢 視 不 同 交 通 方 式 之 遊 客 動 線 ( 捷 運 自 行 開 車 公 車 自 行 車 步 行 等 ), 改 善 指 標 系 統 2. 持 續 與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溝 通, 強 化 捷 運 站 體 之 紅 樹 林 意 象 3. 於 捷 運 站 沿 線, 加 強 廣 告 行 銷 4. 分 析 並 建 立 大 臺 北 地 區 之 活 動 露 出 及 宣 傳 管 道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組 織 政 策 7-1 相 關 法 令 限 制 7-2 申 請 環 境 教 育 機 構 認 證 能 力 及 專 業 不 足 1. 將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等 推 廣 列 入 保 留 區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之 重 要 工 作 項 附 錄 3-8

221 五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保 育 教 育 人 員 發 展 及 硬 體 設 施 三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除 了 長 期 的 駐 館 委 託 業 服 務 外, 針 對 志 工 團 隊 規 劃 有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暨 推 廣 計 畫, 另 外 為 加 強 志 工 團 隊 運 作, 也 規 劃 志 工 服 務 精 進 計 畫, 在 硬 體 部 份 則 強 化 館 內 設 施 運 作 穩 定 性, 並 與 捷 運 局 合 作 改 善 整 體 空 間 利 用 及 相 關 動 線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表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保 育 教 育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MG01-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服 務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MG01-1-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駐 館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MG01-2-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政 庶 務 服 務 系 統 等 執 行 到 校 推 廣 經 費 來 源 育 樂 課 3 年 1250/ 年 業 務 費 臺 北 工 作 站 紅 樹 林 志 工 暨 推 廣 計 畫 環 境 教 育 主 題 推 廣 育 樂 課 紅 樹 林 志 工 3 年 200/ 年 業 務 費 3 年 500/ 年 業 務 費 議 題 類 別 人 員 發 展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MG02-1- 紅 樹 林 保 育 志 工 招 募 計 畫 MG02- 紅 樹 林 志 工 服 務 精 進 計 畫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增 加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暨 保 育 推 廣 工 作 志 工 參 與 機 會 2. 讓 志 工 隊 年 齡 層 年 輕 化 3. 強 化 生 態 教 育 館 對 外 服 務 機 能 4. 依 據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國 家 森 林 解 說 宣 導 志 工 運 用 管 理 作 業 要 附 錄 3-9 育 樂 課 臺 北 工 作 站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業 務 費

222 議 題 類 別 人 員 發 展 經 費 點 辦 理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MG02-2- 志 工 專 業 計 畫 MG02-3- 志 工 服 勤 計 畫 1. 增 進 志 工 夥 伴 團 隊 共 識 及 專 業 知 能 2. 強 化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暨 保 育 推 廣 工 作 服 務 機 能 3. 課 程 內 容 為 環 境 教 育 活 動 方 案 規 劃, 目 標 以 志 工 夥 伴 可 進 行 活 動 規 劃 計 畫 書 撰 寫 執 行 品 質 管 控 等 4. 依 據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國 家 森 林 解 說 宣 導 志 工 運 用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1. 志 工 隊 協 助 解 說 服 務 戶 外 教 學 攤 位 推 廣 外 展 等 2. 依 據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國 家 森 林 解 說 宣 導 志 工 運 用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育 樂 課 臺 北 工 作 站 臺 北 工 作 站 3 年 200/ 年 業 務 費 3 年 300/ 年 業 務 費 議 題 類 別 硬 體 設 施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MG03-1-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施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MG03- 紅 樹 林 教 育 館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確 保 館 內 設 施 及 附 屬 設 施 之 正 常 運 作 改 善 或 調 整 捷 運 站 體 遊 客 引 導 系 臺 北 工 作 站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 年 業 務 費 育 樂 課 / 年 業 務 費 附 錄 3-10

223 六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編 號 MG-EC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Mangrove Ecocenter MG01 MG01-1-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駐 館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MG02 MG03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服 務 紅 樹 林 志 工 服 務 精 進 計 畫 紅 樹 林 教 育 館 維 護 管 理 MG01-1-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發 展 暨 推 廣 計 畫 ( 到 校 推 廣 環 境 教 育 主 題 推 廣 ) MG02-1- 紅 樹 林 保 育 志 工 招 募 計 畫 MG02-2- 志 工 專 業 計 畫 MG02-3- 志 工 服 勤 計 畫 MG03-1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施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附 錄 3-11

224 七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水 筆 仔 紅 樹 林 淡 水 河 戶 外 經 驗 保 育 業 務 及 保 護 留 區 等 與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 修 正 ) 附 錄 3-12

225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藉 由 濕 地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廣 與 自 然 保 育 的 推 動 建 構 人 與 大 自 然 之 間 的 和 諧 關 係 活 動 名 稱 河 口 濕 地 生 物 多 目 標 認 識 生 長 在 淡 水 河 河 口 濕 地 動 植 物 了 解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與 生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了 解 潮 汐 變 化 對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之 影 響 了 解 人 類 行 為 對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紅 樹 林 步 道 進 行 方 式 30 分 猜 猜 看 : 河 口 濕 地 生 物 分 佈 與 生 長 特 性 60 分 現 場 觀 察 : 淡 水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互 動 關 係 60 分 關 鍵 密 碼 : 潮 汐 變 化 對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與 人 類 活 動 的 影 響 30 分 分 享 回 饋 : 是 什 麼 影 響 潮 汐 變 化? 是 什 麼 影 響 河 口 濕 地 生 態 系 的 消 長? 生 物 圖 卡 濕 地 剖 面 圖 觀 察 單 不 同 潮 汐 中 的 生 物 活 動 照 片 報 告 與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七 種 河 口 濕 地 生 物 學 生 能 說 出 河 口 濕 地 生 物 適 應 環 境 的 演 化 特 徵 學 生 安 靜 進 行 環 境 觀 察 與 記 錄 學 生 能 比 較 潮 汐 漲 退 時 時 的 生 物 活 動 與 人 類 活 動 之 差 異 學 生 能 明 白 河 口 濕 地 帶 來 人 類 經 濟 與 文 化 上 的 助 益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可 在 任 何 受 潮 汐 影 響 的 河 口 濕 地 環 境 間 進 行 現 場 觀 察 應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安 全 附 錄 3-13

226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藉 由 濕 地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廣 與 自 然 保 育 的 推 動 建 構 人 與 大 自 然 之 間 的 和 諧 關 係 活 動 名 稱 淡 水 河 的 秘 密 檔 案 目 標 了 解 濕 地 定 義 及 類 型 認 識 淡 水 河 沿 岸 的 濕 地 環 境 及 功 能 了 解 淡 水 河 沿 岸 濕 地 與 人 類 生 活 的 關 係 認 識 淡 水 河 環 境 議 題 及 可 執 行 的 各 項 行 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淡 水 河 沿 岸 進 行 方 式 30 分 濕 地 是 什 麼, 濕 地 在 哪 裡? 濕 地 問 答 單 60 分 淡 水 河 古 今 地 圖 對 照 指 出 濕 地 環 境, 找 出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差 異, 理 解 產 業 變 化 對 濕 地 的 影 響 60 分 濕 地 的 功 能 實 驗 進 行 防 洪 保 水 等 功 能 的 實 驗 操 作 30 分 淡 水 河 何 去 處? 環 境 議 題 剪 報 中 找 出 議 題 及 可 能 的 行 動 方 案 淡 水 河 古 今 地 圖 實 驗 器 材 剪 報 資 料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濕 地 的 定 義 與 類 型 參 與 者 能 指 出 淡 水 河 濕 地 環 境 的 範 圍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淡 水 河 濕 地 環 境 相 關 的 產 業 變 化 參 與 者 能 藉 由 實 驗 了 解 濕 地 的 功 能 參 與 者 能 指 出 淡 水 河 濕 地 面 臨 的 環 境 議 題 參 與 者 能 了 解 面 對 濕 地 環 境 議 題 時 可 能 的 行 動 方 案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可 在 擴 大 至 淡 水 河 沿 岸 的 濕 地 環 境 進 行 現 場 觀 察 附 錄 3-14

227 八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水 筆 仔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考 量 紅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所 在 地 及 重 要 的 保 育 物 種 - 紅 樹 林, 故 以 水 筆 仔 作 為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水 筆 仔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館 舍 名 稱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名 稱 水 筆 仔 學 名 Kandelia obovata 外 觀 屬 於 常 綠 小 喬 木 樹 皮 為 灰 褐 色, 有 很 多 莖 節 及 分 枝 特 徵 葉 對 生, 長 橢 圓 形, 全 緣, 葉 厚 革 質, 光 亮 花 期 5 至 8 月 看 似 舌 狀 花 瓣 的 其 實 是 花 萼 ( 5 裂 ); 花 瓣 5 枚, 白 色 ; 每 枚 2 裂, 裂 片 細 裂 為 絲 狀 因 幼 苗 像 是 一 枝 枝 懸 掛 的 筆, 而 得 名 生 長 生 長 在 熱 帶 亞 熱 帶 地 區 河 口 及 海 岸 沼 澤 區 域, 是 一 種 紅 樹 林 植 物, 屬 於 耐 鹽 性 常 綠 灌 木 或 喬 木 植 物 環 境 特 異 功 能 耐 鹽, 可 減 少 土 壤 中 的 鹽 分 為 海 岸 防 風 定 砂 具 有 護 岸 防 止 土 喪 流 失 的 功 能 為 了 讓 種 子 順 利 生 長, 發 展 出 胎 生 苗 的 繁 殖 現 象 胎 生 苗 比 水 輕 可 漂 流, 具 有 單 寧 質 能 避 免 動 物 啃 食 附 錄 3-15

228 附 錄 3-16

229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17

230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於 民 國 86 年 啟 用, 原 為 林 務 局 南 澳 工 作 站 的 展 示 館 本 館 域 周 邊 保 育 資 源 豐 富, 鄰 近 烏 石 鼻 海 岸 自 然 保 留 區 南 澳 闊 葉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以 及 觀 音 海 岸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在 民 國 100 年 整 修 完 成 後 更 名 為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大 南 澳 地 區 生 態 研 究 與 環 境 教 育 的 入 口 平 台 館 內 包 括 靜 態 展 示 空 間 與 多 媒 體 視 聽 空 間, 以 展 品 或 影 音 介 紹 森 林 生 態 系 經 營 社 區 林 業 自 然 保 育 當 地 原 生 樹 木 以 及 周 邊 自 然 保 護 ( 留 ) 區 戶 外 則 設 有 解 說 體 驗 空 間, 讓 人 漫 步 在 原 樟 樹 造 林 地 的 原 生 植 物 標 本 園 中 認 識 種 類 豐 富 的 原 生 樹 種 目 前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大 南 澳 地 區 保 護 留 區 研 究 據 點 及 地 區 生 態 旅 遊 入 口 平 台 以 大 南 澳 地 區 地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在 地 社 區 居 民 專 程 參 加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行 程 者 行 經 南 澳 的 旅 行 者 以 及 在 羅 東 中 心 上 初 階 課 的 活 動 者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館 舍 老 舊 主 要 動 線 需 交 通 指 引 社 區 居 民 的 狩 獵 行 為, 以 及 社 區 居 民 對 保 護 留 區 的 認 同 與 參 與 等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進 行 館 舍 重 新 規 劃 與 改 善 工 程 持 續 進 行 在 地 社 區 保 育 溝 通 發 展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方 案 規 劃 並 執 行 保 育 留 區 長 期 監 測 計 畫 培 養 在 地 社 區 或 志 工 參 與 館 舍 運 作, 另 一 方 面 委 託 專 業 進 行 教 育 推 廣 計 畫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保 育 深 耕 資 源 永 續 族 群 共 榮 五 年 願 景 達 成 自 然 資 源 之 永 續 經 營 建 構 生 態 教 育 之 優 質 場 域 型 塑 標 竿 學 習 之 核 心 價 值 維 繫 與 社 區 居 民 之 互 利 共 生 附 錄 3-18

231 一 年 目 標 大 南 澳 地 區 生 態 教 育 及 生 態 旅 遊 資 訊 入 口 平 台 三 年 目 標 樹 立 地 區 性 生 態 旅 遊 領 銜 角 色 庚 續 保 留 ( 護 ) 區 與 自 然 步 道 之 永 續 經 營 匯 流 資 源 保 育 與 原 住 民 技 藝 傳 承 之 經 營 體 系 發 展 信 念 我 們 相 信,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建 立, 可 促 進 保 育 的 在 地 深 耕 生 根 我 們 相 信, 大 南 澳 地 區 之 多 元 生 態 人 文 體 系 是 生 態 教 育 學 習 與 提 供 導 覽 的 最 佳 場 所 我 們 相 信, 標 竿 學 習 可 以 在 南 澳 獲 得 實 現 我 們 相 信, 族 群 共 榮 與 社 區 協 力 參 與 之 目 標, 可 藉 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發 展 計 畫 獲 得 落 實, 並 為 南 澳 週 邊 社 區 帶 來 最 適 之 生 態 環 境 與 最 大 之 經 濟 效 益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團 隊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森 林 法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間, 能 有 效 競 合 森 林 法 與 原 住 民 族 基 本 法 規 間, 欠 缺 完 整 的 競 合 規 章, 產 生 較 大 的 行 政 執 行 齟 齬. 原 住 民 族 對 法 令 規 章 的 態 度 已 逐 漸 從 對 抗 情 感 理 解 認 識, 而 逐 漸 有 依 法 行 政 之 觀 念 原 住 民 因 經 濟 需 求 與 法 規 理 解 因 素, 游 走 法 令 邊 緣 經 費 逐 年 編 列 年 度 預 算 經 費 短 絀 常 無 法 因 應 實 際 運 用 需 求 機 關 內 部 的 協 調 與 勻 支, 已 能 在 法 令 規 範 下 逐 漸 獲 得 支 持 與 推 展 因 經 費 編 列 無 法 滿 足 需 求, 以 往 各 項 調 查 研 究 作 業 僅 能 粗 曠 性 觀 察 紀 錄, 對 於 系 統 附 錄 3-19

232 團 隊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營 運 管 理 人 力 服 務 對 象 編 制 內 技 術 士 有 四 位 在 地 住 民, 能 適 當 傳 達 保 育 及 法 制 觀 念 工 作 站 協 力 支 援 : 由 於 工 作 站 人 員 對 業 務 較 為 熟 稔, 有 助 於 生 態 教 育 館 業 務 推 動, 且 較 不 需 要 再 進 行 行 前 教 育 訓 練 本 處 ( 站 ) 員 工 的 在 職 訓 練 場 域 有 意 參 加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行 程 或 行 經 南 澳 的 旅 行 者 在 地 社 區 居 社 區 居 民 對 保 護 留 區 的 認 同 與 參 與 感 不 足 工 作 站 人 力 短 絀, 人 力 抽 調 影 響 既 有 林 業 經 營 需 求 缺 乏 健 全 之 志 工 團 隊 由 於 經 濟 因 素 考 量, 社 區 有 意 願 參 與 者 有 限 社 區 存 在 派 系 糾 葛 情 況, 不 利 專 業 人 力 投 入 交 通 不 便, 服 務 對 象 難 以 擴 展. 地 方 耆 老 對 傳 統 觀 念 與 技 藝 傳 承 斷 層 的 危 機 感 日 益 迫 切 運 用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培 養 在 地 社 區 及 志 工 參 與 館 舍 合 作 多 元 化 的 專 業 團 隊 進 駐 委 託 專 業 教 育 推 廣 計 畫. 經 由 社 區 訪 談, 鼓 勵 居 民 正 向 思 考, 串 聯 志 同 道 合 人 士, 鼓 勵 進 行 計 畫 性 之 社 區 林 業 人 力 串 聯, 併 與 傳 統 民 俗 技 藝 傳 承 結 合 藉 由 地 方 民 意 領 袖 協 助 推 動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地 區 的 區 域 林 業 經 營 模 式, 突 破 以 往 部 落 自 主 的 封 閉 經 營 型 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軟 硬 體 設 備 更 新 與 工 作 站 彈 性 人 力 運 用, 為 未 來 的 經 營 型 態 提 供 多 元 經 營 窗 口 工 作 站 推 動 自 主 標 竿 學 習 與 鼓 勵 個 人 利 用 公 餘 時 間 進 行 特 色 發 展, 已 取 得 部 分 成 效 性 的 永 續 經 營 計 畫 有 隱 藏 性 的 資 訊 風 險 難 以 評 估 由 於 原 住 民 傳 統 觀 念 及 技 術 斷 層, 導 致 不 合 理 的 原 住 民 狩 獵 及 盜 伐 採 森 林 主 副 產 物 行 為, 長 期 影 響 林 業 經 營 平 均 經 濟 水 平 不 高, 提 高 社 區 居 民 參 與 意 願 困 難 地 區 性 天 然 資 源 豐 富, 外 來 不 肖 份 子 勾 串 在 地 人 力 進 行 非 法 行 為 以 攫 取 暴 利, 而 目 前 經 營 型 態 並 無 法 於 短 期 內 提 高 個 人 經 濟 水 平 無 法 晉 用 新 進 人 力, 現 場 職 能 傳 承 已 逐 漸 面 臨 失 傳 窘 境, 未 來 如 何 輔 導 社 區 人 力 進 行 永 續 林 業 經 營, 或 者 步 入 部 落 傳 承 後 附 錄 3-20

233 團 隊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民 塵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硬 體 設 施 在 羅 東 中 心 上 初 階 課 程 的 活 動 者 人 文 及 資 源 多 元, 可 供 發 展 的 研 習 課 題 眾 多 資 源 及 景 觀 多 元, 人 文 及 歷 史 遺 蹟 豐 富, 具 有 知 性 特 色 保 留 護 區 : 神 秘 湖 烏 石 鼻 觀 音 海 岸 步 道 : 蘇 花 朝 陽 南 澳 古 道. 其 它 : 朝 陽 漁 港 解 說 平 台 ( 館 舍 部 分 ) 於 網 路 宣 傳 下 具 有 吸 引 外 客 進 入 之 積 極 成 效. 師 資 取 得 與 整 體 規 劃 之 執 行 架 構 尚 未 完 成 對 地 區 性 的 需 求 仍 未 充 分 了 解 尚 未 建 立 主 題 式 的 教 學 合 作 模 式 ( 如 地 區 性 高 國 中 小 學 的 校 外 教 學 課 程 ) 4. 地 區 性 史 料 與 資 源 型 態 結 構 尚 未 完 成, 對 生 態 系 的 演 變 過 程 也 欠 缺 量 化 的 研 究 成 果 欠 缺 持 續 性 的 系 統 研 究 計 畫 欠 缺 持 續 性 的 行 政 維 護 經 費 支 持 館 舍 老 舊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之 排 水 系 統 亟 須 辦 理 整 體 規 劃 與 改 善 神 秘 湖 水 域 之 演 替 進 程 似 乎 有 隨 時 間 加 乘 效 果, 未 來 的 經 營 型 態 如 何 因 應 應 提 早 規 劃 附 錄 3-21 藉 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推 展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方 案 可 逐 步 進 行 主 題 式 社 區 訪 談 與 教 學 合 作 座 談 十 年 樹 木 百 年 樹 人, 藉 由 年 輕 族 群 的 參 與, 有 利 於 加 速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觀 念 之 推 展 規 劃 並 執 行 保 護 留 區 長 期 監 測 計 畫 持 續 進 行 在 地 社 區 保 育 溝 通 南 澳 闊 葉 樹 林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設 置 莫 那 努 道 影 片 莎 韻 之 鐘 林 克 信 山 難 事 件 等 議 題 發 酵,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形 成 社 會 注 目 議 題 進 行 館 舍 重 新 規 劃 與 改 善 工 程 利 用 在 地 土 方, 並 藉 由 空 隙 地 綠 美 化 作 業, 營 造 區 域 性 的 自 然 土 堤, 逐 步 改 善 建 築 物 設 施 淹 水 情 況 部 分 生 態 旅 遊 地 區 之 交 通 可 及 性 與 經 濟 支 出 恐 形 成 推 展 障 礙 工 作 站 現 有 解 說 能 量 無 法 因 應, 恐 因 有 效 人 力 無 法 適 時 調 整 造 成 反 效 果 一 般 性 保 育 計 畫 經 營 作 業 因 工 作 站 人 力 短 絀 且 欠 缺 新 進 人 員 接 受 傳 承 歷 練, 如 何 持 續 推 展 未 來 的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有 待 觀 察 主 觀 性 的 自 主 旅 遊 人 士 常 無 法 於 短 期 內 吸 收 自 然 資 源 永 續 經 營 及 注 意 自 然 的 危 險 性, 形 成 不 可 預 知 風 險 受 理 委 託 團 隊 欠 缺 深 入 的 保 育 涵 養, 規 劃 方 案 無 法 獲 得 全 盤 的 整 體 架 構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內 之 苗 木 種 植 及 配 置 欠 缺 整 體 景 觀 規 劃, 難 以 顯 現 林 業 美 學 效 果, 且 現 有 生 態 少 有

234 團 隊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軟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大 南 澳 地 區 ( 東 澳 灣 山 蘇 園 香 菇 產 業 飛 魚 牽 罟 東 澳 嶺 山 湧 泉 ) 的 在 地 產 業 多 元 豐 富 蘇 花 南 澳 朝 陽 古 道 形 成 地 區 性 生 態 產 業 的 火 車 頭 3 南 澳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已 逐 漸 成 為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的 導 覽 窗 口 具 有 多 元 的 交 通 路 線 蘇 花 公 路 北 迴 鐵 路 和 平 金 洋 鹿 皮 林 道 烏 石 鼻 戰 備 道 欠 缺 結 合 地 區 特 色 的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解 說 資 訊, 常 須 藉 由 專 業 人 力 加 以 輔 導, 難 以 形 成 自 導 式 的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模 式 解 說 平 台 等 播 放 系 統 設 備 老 舊, 也 欠 缺 專 業 製 作 的 播 放 影 片 各 生 態 旅 遊 景 點 未 經 主 要 動 線, 需 要 交 通 指 引 蘇 花 公 路 經 常 性 零 星 落 石 及 道 路 坍 塌 外 來 遊 客 欠 缺 在 地 或 大 眾 運 輸 交 通 工 具 接 駁, 無 法 順 利 進 入 各 景 點 林 道 及 巡 護 道 路 常 因 欠 缺 持 續 性 維 護 經 費 支 持 無 法 保 障 道 路 使 用 安 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統 包 委 外 計 畫 已 逐 漸 接 近 完 工, 或 許 能 有 效 紓 解 目 前 困 境 依 據 輕 重 緩 急 訂 定 軟 體 設 施 之 製 作 更 新 期 程, 有 利 於 未 來 軟 體 設 施 之 經 營 管 理 與 維 護 蘇 花 公 路 山 區 路 段 改 善 計 畫 ( 簡 稱 蘇 花 改 ) 以 目 前 蘇 花 公 路 肇 事 率 最 高 的 蘇 澳 東 澳 路 段 坍 塌 頻 繁 的 南 澳 和 平 路 段 ; 改 善 路 段 全 長 38.4 公 里, 經 費 492 億 元, 經 費 龐 大 南 澳 鄉 公 所 提 供 定 點 旅 遊 公 車, 建 議 協 商 調 整 適 當 交 通 動 線 中 下 層 植 被 架 構, 於 生 物 安 全 架 構 考 量 下 值 得 憂 慮 自 然 演 替 期 程 之 不 確 定 性 與 原 住 民 傳 統 技 藝 之 逐 漸 失 落, 如 何 在 有 限 時 間 中 加 速 推 展 大 南 澳 生 態 系 的 精 緻 旅 遊 行 程, 以 現 有 人 力 與 專 業 能 量 是 否 足 以 因 應 有 待 觀 察 現 有 生 態 旅 遊 景 點 欠 缺 安 全 及 保 險 規 劃, 也 少 有 預 先 告 知 窗 口, 參 加 旅 遊 民 眾 或 在 地 居 民 並 無 法 取 得 完 整 性 的 旅 遊 風 險 資 訊 地 區 性 救 護 體 系 尚 未 完 備, 且 交 通 路 線 多 係 屬 產 業 道 路 延 伸 接 軌 型 態, 影 響 出 入 人 車 安 全 人 口 現 況 泰 雅 編 織 藝 術 泰 雅 紋 面 泰 雅 舞 碼 泰 雅 運 動 會 ( 祖 祭 ) 泰 雅 竹 屋 狩 獵 技 藝 欠 缺 系 統 性 的 傳 承 方 式 狩 獵 活 動 空 間 因 生 態 分 布 傳 統 狩 獵 精 神 斷 層 及 法 令 競 合 未 備, 造 成 零 星 衝 突 不 斷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之 土 地 利 用 分 區 及 公 有 地 有 待 輔 導 開 發 利 用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之 分 級 分 區 劃 定 及 整 體 土 地 利 用 規 劃 逐 漸 推 展 有 利 於 未 來 整 體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體 系 架 構 之 建 立 社 區 派 系 利 益 衝 突 下 的 淳 樸 原 住 民 是 否 能 維 護 傳 統 技 藝 與 順 利 傳 承, 頗 為 憂 慮. 土 地 分 級 分 區 規 劃 牽 涉 大 部 分 私 有 地, 牽 涉 的 派 系 利 益 競 合 有 增 無 減 附 錄 3-22

235 團 隊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大 部 分 原 住 民 有 虔 誠 的 信 仰 且 仍 保 有 天 真 的 自 然 本 性 狩 獵 型 態 改 變 造 成 疾 病 感 染 與 生 態 危 害 人 文 資 源 森 林 法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間, 能 有 效 競 合 森 林 法 與 原 住 民 族 基 本 法 規 間, 欠 缺 完 整 的 競 合 規 章, 產 生 較 大 的 行 政 執 行 齟 齬. 原 住 民 族 對 法 令 規 章 的 態 度 已 逐 漸 從 對 抗 情 感 理 解 認 識, 而 逐 漸 有 依 法 行 政 之 觀 念 原 住 民 因 經 濟 需 求 與 法 規 理 解 因 素, 游 走 法 令 邊 緣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目 前 本 館 在 經 營 面 上, 缺 乏 全 面 性 管 理 行 銷 計 畫 以 及 足 夠 的 人 力 來 推 展 各 項 活 動 在 硬 體 空 間 規 劃 部 份, 除 了 整 體 空 間 的 適 切 性 有 待 改 善 外, 對 現 有 資 源 的 掌 握 是 可 以 先 著 手 的 面 向 議 題 類 別 一 保 育 教 育 二 經 營 管 理 三 人 員 發 展 四 硬 體 設 施 五 經 費 預 算 六 行 銷 推 廣 七 其 他 議 題 項 目 1-1 缺 乏 且 無 法 落 實 整 體 性 之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2-1 缺 乏 全 面 性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3-1 欠 缺 人 力 及 專 業 夥 伴 團 隊, 且 缺 乏 新 血 注 入, 現 場 職 能 難 以 傳 承 4-1 館 舍 老 舊 周 邊 設 施 不 良 5-1 經 費 短 絀 且 無 法 依 實 際 規 劃 分 配 之 方 向 執 行 6-1 道 路 交 通 動 線 不 良 不 利 推 廣 行 銷 6-2 欠 缺 結 合 地 區 特 色 的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服 務 窗 口 及 解 說 資 訊 7-1 自 然 資 源 之 調 查 及 維 護 計 畫 無 法 持 續 性 進 行 7-2 神 秘 湖 未 來 之 經 營 型 態 未 明 附 錄 3-23

236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保 育 教 育 1-1 缺 乏 且 無 法 落 實 整 體 性 之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1 籌 組 保 育 教 育 模 組 開 發 小 組 2 發 展 在 地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3 召 募 保 育 教 育 在 地 青 年 種 子 教 師 4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研 習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經 營 管 理 2-1 缺 乏 全 面 性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1 建 置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執 行 方 案 2 推 動 大 南 澳 地 區 自 然 保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行 動 計 畫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人 員 發 展 3-1 欠 缺 人 力 及 專 業 團 隊, 且 缺 乏 新 血 注 入, 現 場 職 能 難 以 傳 承 1 專 業 團 隊 進 駐 2 協 力 機 制 建 立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硬 體 設 施 4-1 館 舍 老 舊 周 邊 設 施 不 良 1 進 行 館 舍 重 新 規 劃 與 改 善 工 程 2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統 包 委 外 計 畫 已 逐 漸 接 近 完 工, 或 許 能 有 效 紓 解 目 前 困 境 3 依 據 輕 重 緩 急 訂 定 設 施 製 作 時 程 更 新 期 程, 以 利 未 來 展 館 設 施 之 經 營 管 理 與 維 護 附 錄 3-24

237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經 費 預 算 5-1 經 費 短 絀 且 無 法 依 實 際 規 劃 分 配 之 方 向 執 行 1 加 強 與 各 單 位 橫 向 及 縱 向 之 聯 繫 溝 通 2 明 訂 短 中 長 程 計 畫 並 確 實 依 期 程 執 行 3 保 留 部 分 預 算 以 供 臨 時 性 計 畫 施 行 之 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行 銷 推 廣 6-1 道 路 交 通 動 線 不 良 不 利 推 廣 行 銷 1 協 調 南 澳 鄉 公 所 提 供 定 點 旅 遊 公 車, 並 調 整 適 當 交 通 動 線 2 劃 分 交 通 路 線, 區 劃 旅 遊 景 點 遊 憩 容 納 量 3 建 立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景 點 之 評 量 制 度 4 提 昇 道 路 規 格 的 安 全 性 並 製 作 交 通 導 覽 指 示 牌 5 建 立 生 態 旅 遊 景 點 交 通 導 覽, 並 推 動 三 生 一 體 的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路 線 6 增 進 大 眾 運 輸 交 通 工 具 的 景 點 接 駁 及 串 聯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行 銷 推 廣 6-2 欠 缺 結 合 地 區 特 色 的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服 務 窗 口 及 解 說 資 訊 1 設 置 大 南 澳 地 區 生 態 旅 遊 平 台 2 建 立 大 南 澳 生 態 旅 遊 景 點 之 評 量 制 度 3 進 行 遊 客 之 滿 意 度 調 查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其 他 7-1 自 然 資 源 之 調 查 及 維 護 計 畫 無 法 持 續 性 進 行 1 未 有 相 對 應 之 解 決 方 法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其 他 7-2 神 秘 湖 未 來 之 經 營 型 態 未 明 1 未 有 相 對 應 之 解 決 方 法 附 錄 3-25

238 五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保 育 教 育 經 營 管 理 及 人 員 發 展 三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除 了 以 現 有 資 源 持 續 推 動 在 地 保 育 推 廣 外, 尋 求 專 業 團 隊 進 駐 並 與 在 地 社 區 建 立 協 力 機 制, 為 首 要 目 標 另 在 硬 體 部 份 則 進 行 場 域 空 間 的 改 善, 作 為 後 續 發 展 之 基 礎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表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保 育 教 育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NAO01- 保 育 教 育 發 展 及 推 動 方 案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NAO01-1 保 育 教 育 在 地 行 動 計 畫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發 展 在 地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2.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研 習 羅 東 處 羅 東 處 及 南 澳 站 經 費 來 源 3 年 300/ 年 業 務 費 議 題 類 別 硬 體 設 施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NAO02-1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施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NAO02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確 保 館 內 設 施 及 附 屬 設 施 之 正 常 運 作 2. 建 立 遊 客 引 導 系 統 發 展 南 澳 工 作 站 育 樂 課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2 500/ 年 業 務 費 議 題 類 別 人 員 發 展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NAO03-1 協 力 機 制 推 展 計 畫 NAO03- 協 力 團 隊 發 展 傳 承 計 畫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以 大 南 澳 社 區 經 營 概 念, 輔 導 在 地 社 區, 串 聯 部 落 人 力, 建 立 協 力 機 制 2. 擴 大 林 業 經 營 之 在 地 人 力 運 用 羅 東 處 及 南 澳 站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3 年 1000/ 年 業 務 費 附 錄 3-26

239 六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年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編 號 NAO-EC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Nanao Ecocenter NAO01 保 育 教 育 發 展 及 推 動 方 案 NAO01-1 保 育 教 育 在 地 行 動 計 畫 NAO02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維 護 管 理 NAO02-1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施 維 護 管 理 計 畫 NAO03 協 力 團 隊 發 展 傳 承 計 畫 NAO03-1 協 力 機 制 推 展 計 畫 附 錄 3-27

240 七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地 理 位 置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保 護 留 區 在 地 住 民 戶 外 經 驗, 以 及 保 育 業 務 等 與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 修 正 ) 附 錄 3-28

241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深 耕 資 源 永 續 活 動 名 稱 植 物 大 中 小 目 標 1. 能 分 辨 草 木 灌 木 木 本 藤 本 之 異 同 2. 能 了 解 觀 察 辨 識 樹 木 的 方 法 3. 能 執 行 樹 木 觀 察 辨 識 與 記 錄 4. 能 運 用 自 然 素 材 進 行 藝 術 創 作 對 象 國 小 三 至 五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原 生 樹 木 園 區 進 行 方 式 40 分 認 識 植 物 的 定 義, 進 行 類 別 區 分 植 物 高 度 剖 面 圖 40 分 學 習 樹 木 辨 識 的 方 法 : 樹 形 樹 葉 樹 幹 紋 路 葉 緣 葉 形 葉 脈 大 小 等 各 種 樹 木 圖 卡 辨 識 表 60 分 現 地 調 查 : 進 行 園 區 內 植 物 分 佈 調 查 與 統 計 40 分 晝 下 一 棵 樹 : 運 用 剛 才 學 習 觀 察 方 法 觀 察 一 棵 樹 並 進 行 記 錄 創 作 統 計 表 報 告 與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草 本 灌 木 喬 木 與 藤 本 之 間 的 差 異 學 生 能 說 出 五 種 辨 識 植 物 的 方 法 學 生 能 記 錄 並 分 辨 園 區 的 樹 木 特 徵 學 生 能 運 用 所 學 觀 察 植 物 並 加 以 記 錄 呈 現 學 生 能 清 楚 說 明 及 表 達 不 同 植 物 的 特 徵 注 意 事 項 強 調 原 生 樹 木 植 物 園 區 內 的 植 物 栽 種 是 依 據 分 類 方 法 人 工 栽 植 本 活 動 可 以 運 用 在 其 他 地 方 執 行 附 錄 3-29

242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深 耕 資 源 永 續 活 動 名 稱 珍 寶 南 澳 ~ 認 識 南 澳 的 保 護 留 區 目 標 1. 認 識 南 澳 地 理 位 置 及 其 重 要 性 2. 了 解 保 護 留 區 劃 設 的 重 要 性 3. 了 解 南 澳 地 區 的 保 護 留 區 範 圍 及 功 能 4. 了 解 人 類 行 為 如 何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的 設 置 與 經 營 管 理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範 圍 進 行 方 式 30 分 認 識 南 澳 的 地 理 位 置 及 特 殊 性 南 澳 地 圖 地 形 圖 等 60 分 給 生 命 一 個 空 間 ( 棲 地 零 碎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喪 失 的 關 聯 ) 60 分 繪 製 保 護 留 區 地 圖 ( 以 疊 圖 的 方 式 了 解 保 護 區 劃 設 的 思 維 與 決 策 ) 30 分 我 的 保 育 行 動 計 畫 ( 討 論 人 類 行 為 如 何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 戶 外 場 域 投 影 片 筆 海 報 筆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棲 地 破 碎 化 對 生 態 的 影 響 參 加 者 能 說 出 劃 設 保 護 留 區 的 功 能 參 加 者 能 明 白 南 澳 地 區 保 護 留 區 的 珍 貴 性 及 生 態 地 位 參 加 者 能 說 出 三 種 個 人 參 與 保 育 行 動 的 方 式 注 意 事 項 本 活 動 關 於 棲 地 破 碎 化 及 保 護 留 區 概 念 之 內 容 亦 適 用 於 其 他 生 態 教 育 館 本 活 動 可 搭 配 各 處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執 行 附 錄 3-30

243 八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南 澳 杜 鵑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考 量 所 在 地 區 隣 近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重 要 的 保 育 物 種 - 南 澳 杜 鵑, 故 以 南 澳 杜 鵑 作 為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南 澳 杜 鵑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館 舍 名 稱 南 澳 生 態 教 育 館 名 稱 南 澳 杜 鵑 學 名 Rhododendron breviperulatum 外 觀 特 徵 常 綠 性 灌 木, 株 高 1 至 2m 幼 枝 密 佈 黃 褐 色 剛 毛 ; 葉 長 橢 圓 形, 紙 質, 葉 側 脈 約 4 至 5 對, 葉 表 葉 背 脈 及 葉 柄 有 剛 毛 ; 葉 互 生 花 : 莖 頂 端 萌 發 1 至 5 朵 粉 紅 色 花, 花 冠 闊 漏 斗 形, 花 5 裂, 雄 蕊 5 枚 不 等 長 ; 花 單 出 或 繖 形 花 序 生 長 環 境 又 稱 埔 里 杜 鵑, 在 中 央 山 脈 東 西 側 均 可 見 其 蹤 跡 主 要 位 於 臺 灣 中 高 海 拔 (500 至 2800 公 尺 ) 山 區 向 陽 面 特 異 功 能 台 灣 特 有 種 春 天 開 花, 花 期 自 二 月 至 五 月 主 要 生 長 於 陡 坡 崩 塌 地, 適 應 貧 瘠 土 壤 環 境 附 錄 3-31

244 附 錄 3-32

245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33

246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座 落 於 宜 蘭 縣 員 山 鄉, 於 2009 年 4 月 28 日 正 式 開 館 啟 用, 2009 年 3 月 起, 由 林 務 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經 營 管 理, 期 待 結 合 館 內 既 有 的 展 示 設 施, 以 優 質 的 軟 體 規 劃, 提 供 一 般 民 眾 及 各 級 學 校 做 為 森 林 生 態 及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教 學 場 所, 同 時 成 為 前 往 宜 蘭 地 區 的 遊 客 一 個 知 性 的 參 觀 景 點, 進 而 喚 起 大 眾 共 同 關 懷 環 境 資 源 並 實 際 參 與 保 育 行 動, 以 達 環 境 教 育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的 員 山 館 為 一 兩 層 樓 建 築, 一 樓 主 要 為 森 林 生 態 系 展 示 空 間, 有 許 多 互 動 式 的 導 覽 設 施, 讓 遊 客 置 身 在 森 林 的 環 境 中 二 樓 主 要 展 出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區 內 步 道 暨 社 區 林 業 內 容, 提 供 旅 客 優 質 的 遊 憩 據 點 介 紹, 期 望 遊 客 們 能 前 往 親 身 體 驗, 凝 聚 土 地 認 同 意 識, 共 同 守 護 自 然 生 態 另 外 規 劃 有 視 廳 室, 定 期 更 新, 提 供 遊 客 與 推 廣 主 題 相 關 之 生 態 影 片 欣 賞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自 2009 年 4 月 正 式 開 館 營 運 後, 藉 由 主 動 推 出 的 各 式 方 案 己 逐 漸 獲 得 在 地 的 認 同, 也 有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經 由 專 家 委 員 的 現 勘, 以 及 團 隊 長 時 間 的 討 論, 將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社 區 型 保 育 教 育 與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建 議 優 先 服 務 館 舍 所 在 位 置 及 周 邊 的 社 區 對 象, 並 持 續 擴 大 至 宜 蘭 全 區 及 大 台 北 地 區 服 務 對 象 設 定 包 括 : 社 區 所 在 地 對 象 親 子 大 台 北 地 區 的 民 眾 至 宜 蘭 旅 遊 者, 尤 其 是 台 七 線 由 太 平 山 棲 蘭 方 向 下 山 旅 客, 另 外, 因 應 環 境 教 育 法 的 實 施, 提 供 宜 蘭 地 區 的 公 務 人 員 環 境 教 育 研 習 時 數, 也 可 以 是 未 來 的 服 務 對 象 為 了 促 成 員 山 館 更 長 久 穩 定 的 發 展, 員 山 館 目 前 有 幾 項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包 括 : 館 舍 外 觀 不 明 顯 缺 乏 停 車 空 間, 專 業 合 作 的 期 程 有 限, 無 法 規 劃 長 久 的 發 展 等 解 決 上 述 的 議 題 策 略, 包 括 改 善 外 觀 延 長 合 約 期 程, 穩 定 發 展 進 行 周 邊 環 境 長 期 監 測 加 強 與 社 區 的 互 動 與 交 流, 以 及 開 發 公 務 人 員 研 習 課 程 等 此 外, 為 了 對 應 保 護 留 區 的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與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也 建 議 能 找 出 對 應 的 保 護 留 區 進 行 相 關 的 研 究 調 查 與 教 育 宣 導 等 工 作, 就 專 業 分 工 的 角 度 而 言, 棲 蘭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是 較 適 合 的 對 應 保 護 區 羅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附 錄 3-34

247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林 務 局 宗 旨 : 維 護 森 林 生 態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 提 供 環 境 資 訊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據 點 與 平 台 五 年 願 景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團 體 的 資 訊 中 心 成 為 員 山 周 圍 社 區 推 動 保 育 工 作 的 諮 詢 平 台 使 大 眾 認 識 宜 蘭 地 區 的 保 育 工 作 推 動 現 況 使 周 遭 居 民 及 來 館 參 觀 民 眾 有 具 體 保 育 觀 念 與 方 法 一 年 目 標 規 劃 辦 理 不 同 對 象 之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至 少 15 場 次 入 館 及 參 閱 保 育 訊 息 人 次 總 和 一 年 至 少 3000 人 次 建 立 與 在 地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及 保 育 團 體 之 夥 伴 關 係 三 年 目 標 通 過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的 認 證 成 為 環 境 教 育 的 場 所 成 為 在 地 保 育 諮 詢 環 教 推 廣 及 政 策 宣 導 的 窗 口 發 展 信 念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是 培 養 民 眾 親 近 自 然 尊 重 自 然 的 好 地 方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以 給 予 保 育 工 作 相 當 的 助 力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以 作 為 社 區 保 育 資 訊 及 在 地 行 動 的 窗 口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附 錄 3-35

248 團 隊 名 稱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營 運 管 理 人 力 服 務 對 象 活 動 方 案 課 程 方 案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 內 部 ) 弱 勢 ( 內 部 ) 機 會 ( 外 部 ) 威 脅 ( 外 部 )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硬 體 設 施 環 境 教 育 法 的 推 行 林 務 局 近 年 所 推 動 的 政 策 之 一 公 務 預 算 逐 年 編 列 豐 富 多 樣 的 硬 體 設 施 完 善 的 解 說 設 施 明 確 的 解 說 機 制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進 駐 社 區 林 管 處 同 仁 學 校 一 般 民 眾 各 類 型 對 象 皆 有 活 動 課 程 方 案 具 有 專 業 的 發 課 程 規 劃 執 行 團 隊 雙 連 埤 地 區 廣 為 在 地 民 眾 熟 知 周 邊 具 有 豐 富 的 水 域 環 境 及 生 態 互 動 性 高 設 計 新 穎 有 趣 營 造 逼 真 之 森 林 實 境 欠 缺 長 期 發 展 策 略 支 持 單 年 度 預 算 無 法 規 劃 長 期 性 或 跨 年 度 監 測 或 活 動 經 營 方 式 不 明 確 受 限 經 費 人 力 配 額 不 足 內 部 參 與 機 會 多, 參 與 度 下 降 缺 乏 具 代 表 性 的 主 題, 作 為 本 館 活 動 課 程 規 畫 的 核 心 方 向 距 離 保 護 區 較 遙 遠 教 育 館 與 雙 連 埤 保 護 區 非 同 一 管 理 單 位 展 館 設 備 維 修 速 度 緩 慢 展 館 空 間 小, 容 納 遊 客 數 量 有 限 伴 隨 環 境 教 育 法 之 推 動, 許 多 如 教 育 單 位 公 務 機 關 具 環 教 意 識 申 請 其 他 如 教 育 部 環 保 小 組 支 應 部 分 戶 外 教 學 費 用 環 境 教 育 法 之 環 境 教 育 基 金 國 外 先 進 之 例 子 參 考 相 關 觀 念 之 交 流 與 傳 授 與 周 遭 社 區 之 合 作, 如 社 區 解 說 員 講 師 等 等 進 行 更 廣 泛 的 業 務 交 流 與 周 邊 高 中 或 大 學 合 作, 進 行 小 隊 培 力 活 動 或 課 程 延 伸 至 周 邊 社 區 或 景 點, 與 社 區 建 立 友 善 關 係, 並 帶 動 觀 光 發 展 跨 單 位 之 合 作 與 社 區 居 民 重 新 建 立 良 好 互 動 關 係 遊 客 隊 外 之 口 耳 相 傳 與 推 廣 部 分 法 令 規 範 影 響 業 務 執 行 ( 會 計 核 帳 等 ) 經 費 有 限, 爭 取 單 位 眾 多 團 隊 競 爭 若 原 有 團 隊 離 開, 新 接 團 隊 在 館 舍 營 運 上 出 現 斷 層 當 外 界 提 供 更 優 渥 且 專 業 成 長 之 機 會 時, 人 才 容 易 流 失 外 部 資 源 多 樣 化 其 他 單 位 課 程 方 案 之 重 疊 部 分 社 區 或 團 體 之 排 他 性 硬 體 設 施 日 新 月 異 軟 體 設 施 委 託 專 業 團 在 地 人 文 自 鄰 近 社 區 並 人 為 之 軟 體 附 錄 3-36

249 團 隊 名 稱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人 文 資 源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 內 部 ) 弱 勢 ( 內 部 ) 機 會 ( 外 部 ) 威 脅 ( 外 部 ) 隊 管 理 然 資 料 收 集 地 處 重 要 旅 設 施 之 破 壞 充 足 之 資 訊 不 足 遊 幹 線, 可 作 易 因 團 隊 更 提 供 缺 乏 主 題 性 的 發 展 議 題 為 保 育 旅 遊 政 策 宣 導 的 窗 口 替, 失 去 原 本 與 社 區 或 其 他 團 體 的 連 結 位 處 台 七 線 上 為 前 往 太 平 山 必 經 之 路 社 區 居 民 人 情 味 濃 厚 環 境 教 育 法 的 推 行 林 務 局 近 年 所 推 動 的 政 策 之 一 位 處 熱 鬧 商 圈, 停 車 困 難 人 文 歷 史 資 料 蒐 集 不 足 欠 缺 長 期 發 展 策 略 支 持 鄰 近 熱 門 景 點, 有 機 會 吸 引 遊 客 意 外 參 訪 和 周 邊 社 區 商 家 休 閒 農 業 及 民 宿 業 者 等 等 之 交 流 伴 隨 環 境 教 育 法 之 推 動, 許 多 如 教 育 單 位 公 務 機 關 具 環 教 意 識 與 周 邊 商 家 易 因 停 車 問 題 發 生 糾 紛 商 業 氣 息 濃 厚, 促 使 團 隊 活 動 不 易 與 周 邊 商 家 融 合 部 分 法 令 規 範 影 響 業 務 執 行 ( 會 計 核 帳 等 )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其 中,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全 方 位 品 牌 形 象 的 建 立 與 長 期 經 營 是 首 要 目 標, 其 次 為 深 入 了 解 在 地 文 化 而 在 硬 體 部 份, 空 間 規 劃 與 設 施 的 定 期 保 養 維 修, 也 是 重 要 議 題 議 題 類 別 一 場 域 議 題 項 目 1-1 生 態 教 育 館 位 置 的 辨 識 度 的 改 善 1-2 停 車 場 所 的 規 劃 1-3 課 程 活 動 場 域 不 足 二 設 施 三 當 地 資 源 四 行 銷 推 廣 2-1 展 館 設 施 的 維 修 3-1 欠 缺 在 地 資 料 的 了 解 4-1 強 化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附 錄 3-37

250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議 題 項 目 1-1 生 態 教 育 館 位 置 的 辨 識 度 的 改 善 議 題 對 策 1. 意 象 設 置 2. 增 設 道 路 指 標 3. 外 牆 的 改 善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議 題 項 目 1-2 停 車 場 所 的 規 劃 議 題 對 策 1. 停 車 路 線 規 劃 2. 與 周 邊 機 關 協 調 3. 重 新 規 劃 館 外 場 域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場 域 1-3 課 程 活 動 場 域 不 足 1. 以 員 山 館 為 核 心, 配 合 附 近 景 點 之 延 伸 以 彌 補 場 域 之 不 足 2. 調 整 導 覽 路 線 及 時 間, 增 加 入 館 容 納 人 數 議 題 類 別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2-1 展 館 設 施 維 修 的 改 善 議 題 對 策 1. 編 列 經 費 2. 更 新 設 備, 減 少 故 障 率 及 維 修 方 便 性 議 題 類 別 當 地 資 源 議 題 項 目 3-1 欠 缺 在 地 資 料 的 了 解 議 題 對 策 1. 蒐 集 彙 整 在 地 文 獻 書 籍 資 料 2. 訪 問 耆 老 及 社 區 民 眾 3. 委 託 在 地 學 校 或 團 體 進 行 研 究 附 錄 3-38

251 議 題 類 別 行 銷 推 廣 議 題 項 目 4-1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議 題 對 策 1. 建 立 員 山 館 的 主 題 特 色 活 動 2. 增 加 與 在 地 居 民 的 接 觸 3. 強 化 網 路 行 銷 推 廣 作 業 五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場 域 設 施 當 地 資 源 及 行 銷 推 廣 四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除 了 長 期 駐 館 委 託 業 務 外, 針 對 社 區 發 展 議 題 蒐 集 地 方 人 文 自 然 資 料 另 在 硬 體 部 份, 提 昇 館 建 築 的 辨 識 度 改 善 空 間 缺 乏 的 劣 勢, 強 化 整 體 運 作 的 流 暢 度 為 首 要 的 行 動 議 題 表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保 育 教 育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YS01-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服 務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YS01-1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簡 略 說 明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政 庶 務 解 說 導 覽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等 執 行 經 費 來 源 育 樂 課 / 年 業 務 費 議 題 類 別 設 施 場 域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YS02-1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築 設 備 改 善 計 畫 YS02-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築 設 備 改 善 方 案 簡 略 說 明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改 善 館 建 築 的 辨 識 度 2. 改 善 展 館 設 備 的 維 修 速 度 3. 改 善 周 邊 停 車 空 間 經 費 來 源 育 樂 課 / 年 設 備 及 投 資 附 錄 3-39

252 議 題 類 別 資 源 調 查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YS03-1 員 山 鄉 枕 山 地 區 蝙 蝠 監 測 計 畫 YS03 員 山 地 區 蝙 蝠 監 測 方 案 簡 略 說 明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蒐 集 並 了 解 在 地 蝙 蝠 相 關 資 料 2. 調 查 蝙 蝠 資 源 鄰 近 周 邊 環 境 概 況 ( 含 土 地 所 有 權 屬 ) 3. 與 土 地 所 有 人 協 商 並 建 立 保 護 蝙 蝠 資 源 之 共 識 4. 建 構 蝙 蝠 監 測 系 統 5. 建 立 蝙 蝠 影 像 傳 輸 系 統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育 樂 課 / 年 業 務 費 附 錄 3-40

253 六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號 YS-EC YS01 YS02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Yuanshan Ecocenter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服 務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築 設 備 改 善 方 案 YS01-1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NAO02-1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築 設 備 改 善 計 畫 YS03 員 山 無 尾 葉 鼻 蝠 研 究 方 案 NAO03-1 員 山 無 尾 葉 鼻 蝠 調 查 計 畫 附 錄 3-41

254 七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森 林 與 水 資 源 生 態 旅 遊 與 社 區 發 展 戶 外 經 驗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業 務 等 與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 修 正 ) 附 錄 3-42

255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據 點 與 平 台 活 動 名 稱 一 個 都 不 能 少 : 生 物 多 樣 性 到 校 推 廣 計 畫 目 標 1. 了 解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定 義 與 重 要 性 2. 認 識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各 種 價 值 3. 認 識 外 來 入 侵 種 對 本 土 生 物 造 成 的 影 響 4. 明 白 各 種 不 同 工 作 對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對 象 國 小 四 至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紅 樹 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紅 樹 林 步 道 進 行 方 式 30 分 貓 抓 老 鼠 : 先 以 趣 味 問 答 的 方 式 提 振 孩 子 們 的 學 習 興 致, 並 從 中 帶 入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正 確 知 識 50 分 天 下 烏 鴉 一 般 黑? 讓 孩 子 將 各 式 生 物 進 行 分 類, 藉 此 認 識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物 種 多 樣 性 的 層 級 並 延 伸 深 入 介 紹 基 因 多 樣 性 與 棲 地 多 樣 性 60 分 小 青 蛙 成 長 日 記 : 以 遊 戲 角 色 扮 演 的 方 式, 認 識 動 物 生 存 繁 衍 所 需 的 條 件, 以 及 校 園 物 種 之 辨 識 並 進 一 步 瞭 解 危 害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原 因 之 一 為 外 來 入 侵 種 的 威 脅 40 分 一 個 都 不 能 少 : 分 組 討 論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強 化 正 向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動 機 以 及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方 法, 建 立 正 確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理 念 題 目 單 及 童 軍 繩 各 式 生 物 圖 卡 教 學 道 具 職 業 海 報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定 義 學 生 能 說 出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價 值 學 生 能 提 出 外 來 種 對 本 土 生 物 的 影 響 學 生 能 寫 出 各 種 職 業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可 能 的 幫 助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可 依 所 在 場 域 不 同 而 有 所 調 整 附 錄 3-43

256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成 為 宜 蘭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廣 據 點 與 平 台 活 動 名 稱 台 灣 珍 寶 ~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目 標 1. 認 識 台 灣 的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判 定 方 法 2. 了 解 野 生 動 物 遭 遇 的 環 境 問 題 與 人 為 因 素 3. 了 解 野 生 動 物 與 人 類 生 活 的 關 係 4. 認 識 所 在 地 區 的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並 採 取 保 育 行 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社 區 進 行 方 式 30 分 超 級 偵 探 : 了 解 動 物 與 環 境 及 人 們 生 活 的 關 係 60 分 瀕 危 物 種 展 場 尋 寶 : 認 識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及 其 瀕 危 原 因 60 分 聽 聽 他 們 怎 麼 說 ~ 國 內 外 保 育 類 動 物 保 育 案 例 30 分 保 育 行 動 你 我 他 ~ 保 育 方 案 討 論 與 分 享 題 目 單 各 式 生 物 海 報 剪 報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野 生 動 物 與 人 類 生 活 的 密 切 關 係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五 種 台 灣 的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野 生 動 物 瀕 危 的 可 能 原 因 參 與 者 能 藉 由 保 育 案 例 學 習 保 育 工 作 的 類 型 參 與 者 能 提 出 生 活 中 有 助 於 保 育 類 動 物 生 存 的 行 為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可 搭 配 所 在 館 舍 之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進 行 教 學 附 錄 3-44

257 八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無 尾 葉 鼻 蝠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地 區 ( 員 山 ) 有 台 灣 保 育 類 的 無 尾 葉 鼻 蝠 穩 定 族 群, 因 此 在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選 擇 上, 決 定 以 無 尾 葉 鼻 蝠 為 代 表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無 尾 葉 鼻 蝠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館 舍 名 稱 員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名 稱 台 灣 無 尾 葉 鼻 蝠 學 名 Coelops frithi formosanus 外 觀 特 徵 尾 部 萎 縮, 其 長 度 不 及 0.2 公 分 毛 色 灰 棕 色, 耳 寬 大 末 端 尖 鼻 部 特 化 為 葉 狀, 可 分 為 上 中 下 鼻 葉, 下 鼻 葉 兩 側 各 有 一 個 側 鼻 葉 生 長 環 境 棲 息 於 中 低 海 拔 天 然 或 人 工 洞 穴 中 常 與 台 灣 葉 鼻 蝠 及 台 灣 小 蹄 鼻 蝠 等 共 棲 息 與 一 洞 穴 屬 於 台 灣 特 有 種,2008 年 列 入 珍 貴 稀 有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零 星 分 佈 在 屏 東 縣, 花 蓮 縣, 宜 蘭 縣, 南 投 縣 等 地 特 異 功 能 夜 行 性 哺 乳 類, 生 殖 母 蝠 具 有 明 顯 假 乳 頭 供 幼 蝠 攀 附 之 用 零 星 發 生, 族 群 數 量 少, 僅 數 隻 至 數 十 隻, 生 性 敏 感 易 被 干 擾 主 要 捕 食 蜘 蛛 繁 殖 期 : 每 年 三 月 中 懷 孕, 五 月 至 七 月 為 育 幼 期, 一 胎 一 仔 附 錄 3-45

258 附 錄 3-46

259 林 務 局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47

260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位 於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入 口 處, 是 一 處 地 上 兩 層 地 下 三 層 的 五 層 樓 高 的 館 舍 自 民 國 92 年 6 月 啟 用 主 要 目 標 在 於 提 供 遊 客 對 拉 拉 山 地 區 及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整 體 解 說 與 教 育 服 務 館 舍 共 有 五 層 樓,1 樓 為 遊 客 中 心, 提 供 各 項 諮 詢 服 務,2 樓 為 會 議 室, 地 下 1 樓 為 生 態 展 示 室 : 拉 拉 山 生 態 系 及 人 文 簡 介, 地 下 2 樓 為 簡 易 販 賣 部, 地 下 3 樓 為 多 媒 體 播 放 室 館 內 不 但 提 供 多 媒 體 放 映 服 務, 假 日 及 旺 季 期 間 也 有 志 工 定 點 解 說 服 務, 團 體 滿 20 人 以 上 亦 可 現 場 申 請 解 說 服 務 由 於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位 置 就 在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拉 拉 山 國 有 林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入 口, 地 理 位 置 條 件 極 具 有 推 廣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觀 念 的 優 勢 累 積 長 久 的 運 作 經 營, 並 在 經 過 專 家 現 勘 及 團 隊 討 論 後, 將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館 舍 為 : 成 為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及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之 保 育 及 教 育 據 點, 關 切 的 範 圍 除 了 插 天 山 保 留 區 及 拉 拉 山 國 有 林 自 然 保 護 區 外, 也 考 量 北 橫 沿 線 及 拉 拉 山 風 景 特 定 區 範 圍 預 定 提 供 的 對 象 包 括 有 : 生 態 旅 遊 社 區 及 民 宿 業 者 入 園 遊 客 深 度 旅 遊 者, 以 及 預 定 參 與 研 究 監 測 的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及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等 現 勘 後 提 出 的 發 展 議 題 主 要 包 括 : 主 體 建 築 物 需 要 重 新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以 改 善 動 線 及 展 丕 內 容, 另 外, 夏 季 的 遊 客 量 所 形 成 遊 憩 壓 力, 也 對 生 態 館 推 動 深 度 的 研 習 方 案 有 所 影 響, 而 遊 憩 壓 力 帶 來 的 社 區 利 益, 在 未 完 整 約 束 管 理 的 狀 況 下 易 產 生 違 法 及 不 當 行 為 的 商 業 行 為, 最 後, 人 力 的 不 足, 以 及 缺 乏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都 是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為 解 決 上 述 議 題, 則 專 家 建 議 可 進 行 園 區 及 館 舍 整 體 規 劃 工 作, 改 善 空 間 配 置 及 動 線 ; 另 外 管 制 入 園 人 數, 並 於 當 地 業 者 溝 通 合 作, 創 立 良 好 優 質 的 遊 憩 模 式 ; 另 外 為 補 足 人 力 不 足 及 方 案 不 足, 則 建 議 加 強 志 工 的 培 訓 及 解 說 帶 領, 並 以 先 驅 測 試 的 方 式 推 出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至 於 執 行 人 力 則 可 以 再 結 合 專 業 團 隊 一 起 合 作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附 錄 3-48

261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保 育 檜 木 林 生 態 環 境 提 供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監 測 調 查 五 年 願 景 成 為 國 內 檜 林 生 態 環 境 教 育 暨 研 究 重 要 場 域 提 供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及 場 域 保 護 區 永 續 經 營 一 年 目 標 專 業 團 隊 經 營 管 理 建 立 場 域 資 源 資 料 庫 提 供 台 灣 保 育 教 育 訓 練 場 所 三 年 目 標 建 置 生 態 資 源 長 期 監 測 制 度 環 境 教 育 方 案 規 劃 改 善 館 舍 設 施 提 供 生 態 觀 察 場 所 分 散 淡 旺 季 人 潮, 實 施 入 園 管 理 季 節 性 休 園, 減 低 對 園 區 生 態 干 擾 發 展 信 念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提 供 環 境 教 育 宣 導 及 研 究 的 場 所 在 地 參 與 保 育 工 作 建 立 周 邊 關 係 人 與 政 府 溝 通 平 台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附 錄 3-49

262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環 境 教 育 法 森 林 法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原 住 民 族 基 本 法 自 然 保 護 區 設 置 管 理 辦 法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與 復 興 鄉 華 陵 村 原 住 民 族 資 源 共 同 管 理 會 設 置 要 點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資 源 共 同 管 理 辦 法 保 護 區 重 新 核 定 公 告 經 費 有 編 列 公 務 預 算 撰 寫 企 畫 書 向 教 育 部 申 請 經 費 保 育 為 劣 勢, 經 費 逐 年 減 少 成 立 檜 木 信 託 基 金 會 組 織 再 造 經 費 預 期 減 少 營 運 管 理 園 區 特 色 單 純 明 確 步 道 系 統 提 供 遊 客 明 確 動 線 完 整 解 說 設 施 具 備 拉 拉 山 管 理 站 及 拉 拉 山 生 態 館 場 域 停 車 腹 地 狹 小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協 同 建 立 環 境 教 育 及 研 究 制 度 委 外 經 營 廠 商 進 駐 入 園 管 理, 平 衡 淡 旺 季 人 數 區 內 計 程 車 業 者 品 質 良 莠 不 齊, 影 響 機 關 形 象 持 續 維 持 森 林 健 康 入 園 遊 客 投 保 公 共 意 外 險 依 法 規 完 成 核 定 公 告 自 然 保 護 區 生 物 繁 殖 季 節 休 園 人 力 拉 拉 山 管 理 站 人 員, 現 場 管 理 經 驗 豐 富 專 業 國 家 森 林 志 工 旺 季 每 日 提 供 解 說 人 員 遇 缺 不 補 專 業 人 才 缺 乏 業 務 繁 多, 橫 向 聯 繫 稍 嫌 不 足 環 境 教 育 團 體 加 入 加 強 與 學 習, 延 伸 服 務 廣 度 與 深 度 招 募 義 工 約 聘 護 管 員 聘 用 時 間 短, 異 動 頻 繁 良 莠 不 齊 的 解 說 團 體 提 供 錯 誤 訊 息 未 經 申 請 進 入 保 留 區 服 務 對 象 散 客 ( 家 族 朋 友 ) 旅 行 社 帶 團 教 師 研 習 中 小 學 生 參 訪 較 少 轉 型 以 環 境 教 育 結 合 社 區 辦 理 生 態 旅 遊 對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工 作 認 知 不 足, 不 尊 重 域 場 國 外 專 業 參 訪 團 體 課 程 方 案 宣 導 保 育 觀 念, 親 身 體 驗 自 然, 產 生 感 北 台 灣 地 質 教 案 以 水 蜜 桃 客 洽 詢 當 地 原 住 民 文 化 推 廣 可 行 性 路 程 遙 遠 附 錄 3-50

263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動, 並 力 行 保 護 環 境 及 神 木 客 為 主, 缺 乏 行 前 教 育 及 系 統 性 解 說 服 與 學 校 合 作 開 發 適 合 中 小 學 教 案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團 隊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毗 鄰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東 眼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滿 月 圓 森 林 遊 樂 區 鄰 近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無 明 顯 界 線, 貴 重 木 易 覬 覦 建 立 部 落 協 助 巡 護 及 宣 導 機 制 盜 伐 盜 獵 巨 木 是 水 蜜 桃 季 的 搖 錢 樹 硬 體 設 施 館 內 設 施 具 有 生 態 館 遊 客 中 心 販 賣 部 多 媒 體 放 映 室 DIY 教 室 辦 公 人 員 住 宿 空 間 設 備 老 舊, 規 劃 不 符 需 求 場 域 通 風 不 良 生 態 館 空 間 規 劃 工 程 利 潤 低 距 離 遠 廠 商 意 願 不 高 規 劃 及 施 工 期 短 促 軟 體 設 施 園 區 特 色, 明 確 呈 現 無 法 因 應 最 新 保 育 議 題, 即 時 更 新 委 託 單 位 專 業 團 體 撰 寫 文 稿 增 加 媒 體 曝 光 度 服 務 團 隊 經 驗 無 法 即 時 累 積 而 呈 現 外 界 網 站 免 費 刊 登 訊 息 交 通 條 件 客 運 往 返 至 保 護 區 門 口 中 巴 停 放 於 距 園 區 6km 處 客 運 班 次 少 路 幅 狹 小, 未 來 可 發 展 林 道 賞 鳥 遊 程 車 輛 管 理 危 及 計 程 車 既 有 利 益 林 道 邊 坡 不 穩 定 人 口 現 況 農 耕 為 主 具 山 林 生 活 經 驗 多 老 弱 婦 孺, 缺 乏 保 育 觀 念 及 學 習 動 機 提 供 就 業 機 會 缺 乏 人 力 經 費 及 培 訓 資 源 人 文 資 源 泰 雅 族 及 漢 人 業 者, 經 營 民 宿, 餐 飲, 果 園 及 休 閒 農 場 有 一 致 的 宗 教 信 仰 社 區 及 協 會 內 聚 力 不 足, 共 識 困 難 缺 乏 文 化 資 料 重 新 整 合 及 推 動 收 集 並 訪 談 地 方 長 者 及 耆 老 生 活 經 驗 缺 乏 誘 因 說 得 比 做 得 多 附 錄 3-51

264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其 中, 場 域 設 施 需 要 整 合 規 劃 調 整, 駐 館 團 隊 合 作 機 制 的 建 立, 與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和 整 體 行 銷 宣 傳 的 提 昇 都 是 有 待 改 善 的 重 要 議 題 議 題 類 別 一 場 域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1-1 展 場 與 保 護 留 區 軟 硬 體 整 合 規 劃 1-2 場 域 設 施 停 車 場 域 不 足 1-3 保 護 留 區 宣 導 不 足 二 人 力 資 源 三 社 區 合 作 四 行 銷 推 廣 五 人 員 發 展 經 營 管 理 2-1 駐 館 團 隊 扮 演 功 能 待 建 立 3-1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及 合 作 不 足 4-1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缺 乏 系 統 行 銷 策 略 5-1 未 建 立 在 地 團 隊 及 適 切 的 經 營 管 理 機 制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場 域 設 施 1-1 展 場 與 保 護 留 區 軟 硬 體 整 合 規 劃 議 題 對 策 1. 宣 導 目 標 及 定 位 2. 服 務 項 目 提 供 3. 尋 求 空 間 規 劃 廠 商 4. 場 域 設 施 規 劃 可 參 考 經 營 團 隊 之 意 見 5. 組 織 空 間 評 選 委 員 會 ( 內 外 聘 )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場 域 設 施 1-2 場 域 設 施 停 車 場 域 不 足 議 題 對 策 1. 發 展 接 駁 車 附 錄 3-52

265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場 域 設 施 1-3 保 護 留 區 宣 導 不 足 議 題 對 策 1. 利 用 網 路 摺 頁 2. 新 聞 稿 發 布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人 力 資 源 2-1 駐 館 團 隊 扮 演 功 能 待 建 立 議 題 對 策 1. 先 期 測 試 績 優 廠 商, 並 提 出 未 來 發 展 藍 圖 2. 駐 館 人 力 與 專 業 團 隊 分 工 事 項 確 認 3. 確 認 研 究 與 監 測 主 題, 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執 行 4. 培 訓 及 招 募 志 工 5. 與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合 作 (ex. 教 案 開 發 )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社 區 合 作 3-1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及 合 作 不 足 議 題 對 策 1. 藉 增 加 活 動 場 次, 吸 引 人 潮, 提 升 在 地 住 宿 收 入 2. 提 供 居 民 教 育 訓 練 機 會, 增 進 對 當 地 生 態 資 源 認 識 暨 認 同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行 銷 推 廣 4-1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缺 乏 系 統 行 銷 策 略 1. 待 填 寫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人 員 發 展 經 營 管 理 5-1 未 建 立 在 地 團 隊 及 適 切 的 經 營 管 理 機 制 1. 待 填 寫 附 錄 3-53

266 五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年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場 域 設 施 人 力 資 源 社 區 合 作 行 銷 推 廣 以 及 人 員 發 展 與 經 營 管 理 五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除 了 尋 求 駐 適 合 館 團 隊 外, 規 劃 建 置 館 內 的 軟 硬 體 設 施, 加 強 行 銷 與 整 體 空 間 意 象 經 營, 並 宣 導 保 護 ( 護 ) 留 區 的 申 請 進 入 辦 法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表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LLS01-1- 生 態 教 育 館 解 說 系 統 展 示 及 動 線 規 劃 經 費 來 源 LLS01-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6500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對 未 來 需 求 提 出 空 間 配 置 2 展 示 主 題 規 劃 3 遊 客 動 線 規 劃 4 入 口 意 象 更 新 5 拉 拉 山 管 理 佔 門 面 更 新 新 竹 林 管 處 1 6,500/ 年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LLS02-1-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計 畫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LLS02-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1850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聯 外 道 路 尋 求 客 運 聯 盟 發 展 接 駁 車 系 統 2 人 車 入 園 申 請 系 統 上 線, 掌 握 每 日 入 園 人 車 3 建 立 共 用 電 腦, 供 民 眾 查 詢 匭 內 及 各 保 護 ( 留 ) 區 資 訊 4 提 供 書 籍 共 民 眾 參 閱 新 竹 林 管 處 3 500/ 年 50/ 年 200 附 錄 3-54

267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LLS03-1-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LLS03-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950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宣 導 進 入 保 護 ( 留 ) 區 者 依 規 辦 理 申 請 2 全 年 階 段 性 休 園, 提 供 棲 地 自 然 復 育 3 連 結 滿 月 圓 及 東 眼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持 續 宣 導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之 進 入 申 請 4 提 供 自 然 保 護 ( 留 ) 區 研 究 調 查 成 果, 持 續 突 顯 保 護 ( 留 ) 區 功 能, 建 立 與 生 態 教 與 館 的 聯 結 新 竹 林 管 處 大 溪 工 作 站 3 300/ 年 50 議 題 類 別 人 力 資 源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LLS04-1- 協 力 團 隊 建 立 經 費 來 源 LLS04- 建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方 案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團 隊, 協 助 服 務 及 保 育 宣 導 2 多 方 洽 詢 連 結 各 教 育 展 館, 資 訊 互 相 使 用 3 強 化 同 仁 及 志 工 知 能, 建 立 長 期 環 境 資 源 普 查 與 監 測 新 竹 林 管 處 大 溪 工 作 站 委 外 專 業 團 隊 / 年 LLS04-2- 人 員 精 進 1 精 進 志 工 服 務 禮 儀 內 容 及 相 關 知 能 2 依 服 務 性 質 舉 辦 各 類 教 育 知 能 研 習 3 配 合 國 際 保 育 議 題, 辦 理 特 展 活 動 研 習 或 講 座 新 竹 林 管 處 大 溪 工 作 站 委 外 專 業 團 隊 5 300/ 年 4 舉 辦 討 論 會, 邀 請 相 關 單 位 人 員 進 行 分 享 討 論 附 錄 3-55

268 議 題 類 別 人 力 資 源 經 費 5 舉 辦 各 工 作 站 經 驗 交 流, 加 強 查 緝 非 法 盜 獵 能 力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LLS04-3- 自 然 保 育 教 育 計 畫 1 強 化 與 各 單 位 合 作, 發 展 自 然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 配 合 不 同 時 節 教 育 對 象 發 展 合 適 教 育 方 案 ) 2 納 入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拉 拉 山 自 然 保 護 區 研 究 調 查 及 保 育 工 作 成 果, 宣 導 其 重 要 性 新 竹 林 管 處 大 溪 工 作 站 委 託 專 業 合 作 單 位 5 100/ 年 3 與 滿 月 圓 及 東 眼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合 作, 開 發 整 體 教 育 方 案 議 題 類 別 社 區 合 作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LLS05-1-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與 合 作 計 畫 附 錄 3-56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LLS05- 連 結 在 地 社 群 900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建 立 溝 通 平 台, 增 加 社 區 交 流 機 會 凝 聚 社 區 力 量 2 服 務 在 地 居 民 為 出 發 點, 提 升 週 邊 民 宿 經 營 品 質, 增 加 在 地 收 入 3 與 在 地 居 民 合 作 發 展 在 地 教 育 訓 練, 增 進 在 地 社 區 保 育 意 識, 協 助 執 行 保 育 工 作 4 在 地 校 園 到 校 教 育 解 說 推 廣 服 務 5 召 募 在 地 保 育 教 師 解 說 人 員, 增 進 在 地 區 民 發 展 機 會 6 協 助 發 展 社 區 林 業, 居 新 竹 林 管 處 大 溪 工 作 站 5 100/ 年 300/ 年

269 議 題 類 別 社 區 合 作 經 費 ( 千 元 ) 民 自 主 經 營 管 理 200/ 年 經 費 來 源 300/ 年 議 題 類 別 行 銷 推 廣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LLS06-1-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計 畫 經 費 來 源 LLS06-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2400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生 態 教 育 館 重 新 開 幕 活 動 2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建 置 並 管 理 網 頁 3 強 化 各 項 活 動 訊 息 生 態 教 育 館 參 觀 資 訊 及 服 務 項 目 的 宣 達 4 建 立 並 維 護 社 群 網 站, 隨 時 更 新 最 新 資 訊 5 宣 達 研 究 監 測 及 保 育 工 作 成 果 6 Logo 設 計 7 持 續 增 加 教 育 活 動 營 隊 活 動 之 能 見 度 8 提 供 生 態 藝 術 創 作 平 台, 讓 藝 術 家 及 生 態 觀 察 家 與 民 眾 建 立 連 結 9 辦 理 新 聞 稿 撰 寫 培 訓, 強 化 新 聞 稿 撰 寫 能 力 10 整 合 週 邊 社 群 結 盟 行 銷 新 竹 林 管 處 大 溪 工 作 站 / 年 100/ 年 50/ 年 150/ 年 附 錄 3-57

270 議 題 類 別 人 員 發 展 經 營 管 理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LLS07-1-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LLS07-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100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制 定 統 一 標 準 之 工 作 報 告 格 式 ( 巡 護 監 測 教 育 活 動 工 作 等 ) 2 建 立 災 害 緊 急 搶 修 作 業 標 準, 提 升 處 理 緊 急 事 件 效 能 3 發 展 成 效 評 估 機 制, 檢 討 並 持 續 改 善 工 作 效 能 及 內 容 ( 遊 客 問 卷 評 分 表 等 ) 新 竹 林 管 處 大 溪 工 作 站 1 100/ 年 附 錄 3-58

271 六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號 LLS-EC LLS01 LLS02 LLS03 LLS04 LLS05 LLS06 LLS07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Lalashan Ecocenter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建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方 案 連 結 在 地 社 群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LLS01-1- 生 態 教 育 館 解 說 系 統 展 示 及 動 線 規 劃 LLS02-1-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計 畫 LLS03-1-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LLS04-1- 協 力 團 隊 建 立 LLS04-2- 人 員 精 進 LLS04-3- 自 然 保 育 教 育 計 畫 LLS05-1-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與 合 作 計 畫 LLS06-1-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計 畫 LLS07-1-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附 錄 3-59

272 七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檜 木 林 森 林 保 護 留 區 戶 外 經 驗 保 育 業 務 以 及 地 方 產 業 與 社 區 發 展 等 與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附 錄 3-60

273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檜 木 林 生 態 環 境, 作 為 研 究 監 測 及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認 識 檜 木 爺 爺 目 標 1. 了 解 檜 木 在 全 球 的 分 佈 及 其 生 長 條 件 2. 認 識 檜 本 珍 貴 及 其 生 態 價 值 3. 了 解 人 們 運 用 山 林 資 源 的 方 式 及 其 影 響 4. 認 同 檜 木 保 育 與 研 究 工 作 人 員 的 工 作 過 程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以 上 親 子 或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步 道 進 行 方 式 30 分 繪 製 全 球 檜 木 地 圖 : 找 出 檜 本 的 生 長 位 置, 了 解 其 生 長 條 件 及 珍 貴 性 60 分 現 場 踏 查 : 實 際 走 入 步 道 觀 察 檜 木 生 長 的 環 境 與 條 件 60 分 幫 檜 木 爺 爺 標 價 : 從 不 同 角 色 的 需 求, 為 檜 木 標 價, 探 討 檜 木 的 多 元 價 值 30 分 山 林 巡 護 員 的 故 事 : 分 享 在 山 林 工 作 的 甘 苦, 以 及 新 林 業 政 策 的 推 動 方 針 全 球 地 圖 線 索 卡 觀 察 單 角 色 卡 真 實 案 例 或 照 片 成 效 評 量 能 指 出 全 球 檜 木 生 長 的 位 置 及 生 長 條 件 能 了 解 檜 木 在 台 灣 山 林 裡 的 生 態 區 位 能 提 出 檜 木 的 多 元 價 值 能 認 同 保 育 人 員 的 工 作 內 容 與 重 要 性 注 意 事 項 室 內 課 程 應 結 合 戶 外 觀 察, 加 強 體 驗 及 感 受 進 行 野 外 環 境 的 觀 察 時 應 注 意 天 候 變 化 附 錄 3-61

274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檜 木 林 生 態 環 境, 作 為 研 究 監 測 及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台 灣 森 林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目 標 1. 了 解 台 灣 森 林 資 源 的 豐 富 與 成 因 2. 了 解 台 灣 森 林 的 價 值 與 功 能 3. 了 解 不 同 時 空 背 景 下 森 林 資 源 利 用 的 狀 況 4. 了 解 目 前 林 業 新 思 維 的 轉 變, 採 取 具 體 可 行 的 行 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步 道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台 灣 的 地 理 位 置 及 森 林 分 佈 全 球 地 圖 台 灣 地 圖 森 林 分 佈 圖 60 分 現 場 踏 查 : 實 際 走 入 步 道 觀 察 森 林 的 各 式 功 能 60 分 森 林 時 光 機 : 了 解 不 同 時 空 背 景 下 森 林 資 源 利 用 的 狀 況 30 分 新 林 業 思 維 : 綠 金 傳 奇 認 識 新 林 業 思 維 及 相 關 產 業 的 發 展, 了 解 森 林 作 為 可 再 生 資 源 的 永 續 利 用 價 值 觀 察 單 森 林 小 卡 剪 報 或 案 例 成 效 評 量 能 了 解 台 灣 森 林 形 成 的 原 因 與 珍 貴 能 了 解 台 灣 森 林 資 源 利 用 的 時 空 變 遷 能 明 白 森 林 作 為 可 再 生 資 源 的 重 要 性 與 運 用 的 方 式 注 意 事 項 室 內 課 程 應 結 合 戶 外 觀 察, 加 強 現 地 經 驗 及 感 受 附 錄 3-62

275 八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紅 檜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對 應 之 範 圍 為 插 天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拉 拉 山 國 有 林 自 然 保 護 區, 具 有 十 分 珍 貴 稀 有 的 檜 木 純 林 ( 紅 檜 ), 因 此 在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選 擇 上, 決 定 以 紅 檜 為 代 表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紅 檜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名 稱 紅 檜 學 名 Chamaecyparis formosensi 外 觀 特 徵 常 綠 大 喬 木, 樹 皮 薄 呈 淡 紅 褐 色 葉 片 呈 鱗 片 狀, 三 角 形, 側 葉 則 為 V 形 果 實 為 毬 果 橢 圓 形, 果 鱗 1-13 枚, 每 枚 有 種 子 1-2, 種 子 有 薄 翅 生 長 環 境 臺 灣 全 島 海 拔 1000~2600 公 尺 左 右 之 霧 林 帶 森 林 特 異 功 能 生 長 快 速, 為 造 林 樹 種, 可 供 建 築 傢 俱 使 用 壽 命 千 年, 阿 里 山 神 木 拉 拉 山 神 木 皆 為 本 種 紅 檜 幼 苗 易 生 長 在 倒 木 上, 形 成 多 代 共 處 一 地 的 跨 騎 現 象 附 錄 3-63

276 附 錄 3-64

277 林 務 局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65

278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於 民 國 94 年 4 月 啟 用, 是 為 一 幢 地 上 三 層 地 下 二 層 之 景 觀 建 築, 無 論 是 外 觀 或 內 部 設 計, 皆 呈 現 了 火 炎 山 獨 樹 一 格 的 天 然 特 色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共 有 四 層 樓, 地 下 一 樓 為 植 物 昆 蟲 與 人 文 的 生 態 解 說 展 館, 一 樓 則 是 旅 客 服 務 中 心, 民 眾 可 至 此 索 取 館 內 的 導 覽 資 訊, 二 樓 是 火 炎 山 主 題 館, 有 詳 盡 的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地 質 環 境 與 生 態 介 紹, 三 樓 則 為 放 映 生 態 影 片 的 多 媒 體 視 聽 教 室, 是 一 處 具 有 能 將 火 炎 山 特 殊 地 景 的 重 要 性 傳 遞 給 大 眾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由 於 火 炎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位 置 距 離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約 七 公 里, 距 離 適 中, 很 適 合 以 館 舍 作 為 對 大 眾 進 行 宣 傳 解 說 的 平 台, 若 有 需 要 深 度 的 探 索 調 查 研 究 或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動, 也 可 以 館 舍 為 據 點, 對 進 入 申 請 人 的 行 為 準 則 先 進 行 教 育 宣 導 工 作 經 過 長 期 的 運 作 經 驗 專 家 學 者 的 現 勘 建 議, 以 及 團 隊 的 討 論 後,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與 保 育 教 育 的 入 口 平 台, 關 切 的 場 域 範 圍 則 以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為 主, 另 外 擴 及 至 苗 栗 三 義 苑 里 地 區, 以 及 更 大 範 圍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台 中 等 地 而 服 務 的 對 象 主 要 鎖 定 在 周 邊 社 區 的 旅 遊 業 社 區 居 民 與 學 校 等, 另 外, 也 對 三 義 地 區 旅 遊 人 潮 進 行 保 育 教 育 的 宣 導, 此 外, 若 要 推 行 深 度 的 環 境 教 育 學 習 方 案, 則 對 地 質 保 育 有 興 趣 的 深 度 旅 遊 者, 以 及 關 心 特 殊 地 景 的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及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都 是 未 來 可 能 的 服 務 對 象 針 對 上 述 的 定 位, 現 勘 後 發 現 館 舍 目 前 在 硬 體 上 有 待 整 體 更 新 改 善, 館 舍 的 漏 水 問 題 及 內 部 展 示 的 正 確 性 都 有 待 更 正, 而 火 炎 山 特 殊 地 景 的 保 育 教 育 以 及 附 近 地 區 社 區 及 相 關 業 者 的 保 育 工 作 ( 砂 石 採 伐 ), 以 及 未 建 立 火 炎 山 地 區 特 殊 地 景 的 長 期 調 查 研 究 工 作 等, 都 是 極 需 努 力 的 方 向 因 應 上 述 的 發 展 議 題, 建 議 進 行 館 舍 內 外 的 硬 體 及 解 說 設 施 的 更 新 改 善, 持 續 推 出 並 辦 理 社 區 保 育 育 方 案, 另 外 針 對 深 入 學 習 的 需 求 者, 可 以 結 合 社 區 資 源 辦 理 生 態 旅 遊 活 動, 而 長 期 持 續 的 環 境 監 測 工 作 也 應 積 極 展 開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附 錄 3-66

279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讓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國 內 重 要 地 景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五 年 願 景 環 境 教 育 在 地 經 營 保 育 研 究 目 標 館 內 設 施 改 善 建 立 社 區 學 校 在 地 夥 伴 關 係 維 持 每 年 入 館 人 數 10,000 人 次 生 態 營 隊 年 5 場 特 展 每 年 4 場 專 題 講 座 2 場 到 校 解 說 服 務 每 年 20 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每 年 2 場 發 展 信 念 火 炎 山 是 國 家 重 要 的 自 然 地 景 生 態 環 境 透 過 環 境 教 育 可 提 升 自 然 保 育 知 能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附 錄 3-67

280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森 林 法 野 動 法 國 有 林 事 業 區 出 租 之 造 林 地 管 理 要 點 環 境 教 育 法 國 有 林 事 業 區 出 租 補 償 作 業 要 點 地 方 自 治 法 經 費 中 央 款 保 育 工 作 為 弱 勢, 每 年 被 立 法 院 刪 除 預 算 成 立 天 然 災 害 土 石 清 除 販 售 基 金 政 府 改 組 後 經 費 預 期 檢 減 少 營 運 管 理 具 獨 立 健 全 的 館 舍 完 整 的 生 態 體 驗 場 域 火 炎 山 管 理 站 成 後 與 生 態 館 相 互 支 援 環 境 教 育 收 費 標 準 未 定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不 足 地 質 專 業 不 足 中 小 學 環 境 教 育 及 戶 外 教 學 等 場 域 需 求 行 銷 宣 傳 機 制 不 足 對 社 區 回 饋 機 制 未 建 立 人 力 健 全 的 團 隊 業 務 執 行 人 員 配 合 意 願 強 現 場 人 員 具 生 態 專 業 素 養 現 場 管 理 人 力 不 足 現 場 人 員 地 質 專 業 素 養 不 足 相 關 環 教 團 隊 加 入 民 間 環 境 教 育 團 體 (NGO) 陸 續 成 立 人 員 訓 練 機 制 未 定 服 務 一 般 民 眾 學 校 社 區 團 隊 部 份 團 體 僅 入 館 使 用 廁 所 及 休 息 到 校 服 務 及 營 隊 活 動 引 入 新 的 客 源 對 象 媒 體 曝 光 率 提 高 增 加 詢 問 及 入 館 人 數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臨 近 140 線 可 及 性 高 具 明 顯 地 質 景 觀 石 虎 棲 息 環 境 具 生 態 館 太 遠 沖 蝕 問 題 ( 土 石 流 及 向 源 侵 蝕 ) 區 內 租 地 造 林 及 暫 准 建 地 成 立 天 然 災 害 土 石 清 除 販 售 基 金 石 虎 議 題 石 礫 材 質 佳, 不 肖 份 子 與 縣 政 府 覬 覦 著 名 登 山 景 點 松 樹 族 群 恢 復 情 形 尚 佳 硬 體 設 施 館 所 場 域 大 具 有 冷 氣 電 梯 視 廳 室 DIY 教 室 陳 舊 毀 損 重 新 規 劃 整 修 具 創 意 之 規 劃 團 隊 不 易 尋 找 軟 體 設 施 有 己 建 立 之 教 案 課 程 蒐 集 之 標 本 資 料 缺 乏 地 質 等 資 料 庫 新 團 隊 加 入 資 料 重 新 建 置 傳 承 過 程 資 料 遺 失 團 隊 館 員 異 動 附 錄 3-68

281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交 通 臨 近 三 義 市 區 距 火 車 站 及 客 運 站 近 無 明 顯 指 標 未 來 三 義 開 闢 外 環 道 路, 交 通 便 捷 假 日 交 通 雍 塞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位 於 市 區, 人 多 三 義 旅 遊 盛, 吸 引 年 青 人 返 鄉 創 業, 外 來 人 口 投 資 餐 飲 民 宿 少 子 化 人 文 資 源 鐵 道 歷 史 木 雕 文 化 客 家 文 化 桐 花 季 重 點 觀 光 發 展 區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其 中, 場 域 設 施 需 要 整 合 性 的 規 劃, 駐 館 團 隊 合 作 機 制 的 建 立 與 業 務 分 工, 以 及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都 是 有 待 改 善 的 重 要 議 題 議 題 類 別 一 場 域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1-1 展 示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1-2 指 標 不 明 顯 1-3 入 口 意 象 二 業 務 分 工 2-1 民 眾 進 入 保 留 區 申 請 之 業 務 授 權 分 工 2-2 解 說 志 工 核 派 機 制 三 人 力 資 源 四 公 關 行 銷 五 在 地 機 制 3-1 專 業 團 隊, 人 力 不 易 得 4-1 管 道 不 足 4-2 網 頁 缺 乏 專 職 管 理 5-1 在 地 社 群 連 結 機 制 未 建 全 附 錄 3-69

282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1-1 展 示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策 略 1. 規 劃 更 新 2. 館 內 空 間 舉 辦 特 展 補 充 更 新 前 之 不 足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1-2 指 標 不 明 顯 策 略 1. 與 在 地 商 家. 旅 宿 業 者 合 作, 進 行 指 標 結 合 或 置 入 地 方 導 覽 地 圖 2. 持 續 與 公 路 單 位. 地 方 政 府 協 調 3. 製 作 摺 頁 放 置 周 邊 景 點 遊 客 中 心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策 略 場 域 設 施 1-3 入 口 意 象 1. 規 劃 設 計 明 顯 具 特 色 之 入 口 意 象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策 略 業 務 分 工 2-1 民 眾 進 入 保 留 區 申 請 之 業 務 授 權 分 工 2-2 為 簡 化 民 眾 申 請 進 入 保 留 區 手 續, 制 訂 授 權 機 制, 由 火 炎 山 管 理 站 核 准 進 入 之 遊 客 申 請. 附 錄 3-70

283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策 略 人 力 資 源 3-1 專 業 團 隊, 人 力 不 易 得 1. 積 極 尋 求 專 業 團 隊 2.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提 升 駐 員 能 力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策 略 公 關 行 銷 4-1 管 道 不 足 1. 尋 求 專 業 行 銷 團 隊 進 入 2. 加 強 新 聞 稿 撰 撰 寫 能 力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策 略 公 關 行 銷 4-2 網 頁 缺 乏 專 職 管 理 網 頁 建 置, 專 人 管 理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策 略 在 地 機 制 5-1 在 地 社 群 連 結 機 制 未 建 全 1. 建 立 與 在 地 社 群 合 作 培 訓 機 制 2. 加 強 在 地 公 務 機 關 合 作 機 關 3. 結 合 周 邊 景 點. 商 家 策 略 聯 盟 附 錄 3-71

284 五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場 域 設 施 業 務 分 工 人 力 資 源 公 關 行 銷 在 地 機 制,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籌 備 開 幕 階 段, 需 要 生 態 教 育 館 軟 體 體 的 整 體 規 劃, 並 建 立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經 營 後 續 加 強 保 護 留 區 業 務 的 分 工 與 宣 導 人 員 的 訓 練 保 育 推 廣 與 環 境 資 源 監 測 表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HYS01-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HYS01-1- 生 態 教 育 館 解 說 系 統 展 示 及 動 線 規 劃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對 未 來 需 求 提 出 空 間 配 置 規 劃 2 展 示 主 題 分 年 重 新 規 劃 3 入 口 意 象 更 新 4 生 態 館 周 邊 環 境 改 善 新 竹 林 管 處 經 費 來 源 7,800 綠 資 源 維 護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HYS02-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HYS02-1-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計 畫 經 費 來 源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600 綠 資 源 維 護 ( 年 ) 1 聯 外 道 路 動 線 指 標 設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置 處 規 劃 進 入 保 留 區 線 上 申 請 系 統 大 湖 工 作 站 3 館 內 電 腦 提 供 民 眾 或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200 社 區 伙 伴 使 用 留 區 管 理 站 4 提 供 館 內 設 施 租 借 辦 理 火 炎 山 生 態 館 附 錄 3-72

285 議 題 類 別 業 務 分 工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HYS03-1-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HYS03- 進 入 保 護 ( 護 ) 留 區 申 請 宣 導 計 畫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1 規 劃 每 日 申 請 進 入 保 留 區 之 人 數 2 結 合 在 地 社 區 人 力, 在 進 入 保 留 區 之 出 入 口 進 行 人 員 宣 導 工 作 3 辦 理 區 域 性 地 方 座 談, 加 強 保 留 區 與 在 地 之 結 合, 達 宣 導 之 效 益 4 加 強 培 訓 志 工, 以 對 申 請 進 入 保 留 區 環 境 教 育 團 體 進 行 宣 導 5 建 立 生 態 教 為 保 留 區 對 外 的 聯 繫 窗 口, 持 續 由 館 定 期 與 地 方 和 保 育 團 體 分 享 成 果, 及 受 理 核 准 進 入 保 留 區 之 申 請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大 湖 工 作 站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火 炎 山 生 態 館 ( 年 ) 3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3700 綠 資 源 維 ( 每 年 00 的 研 究 畫 ) 護 議 題 類 別 人 力 資 源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HYS04-1- 自 然 保 育 教 育 計 畫 經 費 來 源 HYS04- 保 育 教 育 2000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強 化 同 仁 及 志 工 知 能, 建 立 長 期 環 境 資 源 普 查 與 監 測 2 多 方 連 結 各 教 育 展 館, 資 訊 互 相 使 用 或 支 授 3 配 合 國 際 保 育 議 題, 辦 理 特 展 活 動 研 習 或 講 座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大 湖 工 作 站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火 炎 山 生 態 館 附 錄 3-73

286 議 題 類 別 人 力 資 源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HYS05-1-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HYS05-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100 綠 資 源 維 護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建 立 館 內 各 項 服 務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2 制 定 簡 便 工 作 報 告 格 式 ( 遊 客 問 卷 巡 護 監 測 工 作 等 ) 3 建 立 災 難 通 報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提 升 處 理 緊 急 事 件 效 能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大 湖 工 作 站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火 炎 山 生 態 館 議 題 類 別 公 關 行 銷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HYS06-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HYS06-1-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銷 計 畫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生 態 教 育 館 重 新 開 幕 活 動 2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3 建 置 並 加 強 網 頁 管 理 4 整 合 週 邊 社 群 結 盟 行 銷, 強 化 各 項 活 動 訊 息 生 態 教 育 館 參 觀 資 訊 及 服 務 項 目 的 宣 達 5 定 期 辦 理 特 展 會 議 研 習 營 隊 活 動 等 等 6 辦 理 新 聞 稿 撰 寫 培 訓, 強 化 新 聞 稿 撰 寫 能 力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大 湖 工 作 站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火 炎 山 生 態 館 ( 分 3 年 經 費 來 源 綠 資 源 維 護 附 錄 3-74

287 議 題 類 別 在 地 機 制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HYS07-1-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與 合 作 計 畫 HYS07- 連 結 在 地 社 群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1 透 過 地 方 座 談 議 題, 多 方 結 合 相 關 關 係 人 與 社 區 伙 伴 及 保 育 團 體 ( 含 文 史 工 作 ) 2 與 地 方 企 業 合 作, 定 期 辦 理 結 合 企 業 產 業 或 文 化 藝 術 產 業 與 環 境 資 源 調 查 成 果 展 3 以 生 態 館 為 基 地, 規 劃 簡 易 監 測 調 查 項 目, 培 訓 在 地 社 群 伙 伴, 發 展 合 作 機 制, 進 行 保 育 監 測 工 作 及 通 報 4 協 助 發 展 社 區 林 業 深 耕 新 竹 林 區 管 理 處 大 湖 工 作 站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火 炎 山 生 態 館 3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綠 資 源 維 護 600 附 錄 3-75

288 六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年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HYS-EC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Huoyanshan Ecocenter HYS01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HYS01-1- 生 態 教 育 館 解 說 系 統 展 示 及 動 線 規 劃 整 體 規 劃 HYS02 設 施 場 域 HYS02-1- 設 施 場 域 改 善 計 畫 硬 體 改 善 ( 道 路 動 線 指 標 保 留 區 線 上 申 設 施 請 公 電 腦 ) HYS03 進 入 保 護 HYS03-1- 進 1. 規 劃 宣 經 營 ( 護 ) 留 區 入 保 護 ( 護 ) 留 導 在 地 結 管 理 申 請 宣 導 區 申 請 宣 導 合 志 工 培 訓 計 畫 計 畫 2. 研 究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HYS04 保 育 教 育 HYS04-1- 自 然 保 育 教 育 計 畫 專 業 服 務 HYS05 現 場 經 營 HYS05-1- 現 場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經 營 管 理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管 理 作 業 流 程 建 立 HYS06 生 態 教 育 HYS06-1- 生 1. 開 幕 行 銷 館 行 銷 態 教 育 館 行 推 廣 銷 計 畫 2. 其 他 ( 網 頁 行 銷 建 置 與 更 新 推 廣 行 銷 方 案 藝 術 創 作 平 台 行 銷 策 略 整 合 等 ) HYS07 連 結 在 地 HYS07-1- 在 地 社 區 連 結 與 合 社 區 社 群 作 計 畫 ( 地 方 講 座 企 業 合 作 合 作 保 育 研 究 通 報 深 耕 社 區 林 業 等 ) 附 錄 3-76

289 七 拉 拉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戶 外 經 驗 保 育 業 務 地 理 位 置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以 及 保 護 留 區 等 與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附 錄 3-77

290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讓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國 內 重 要 地 景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火 炎 山 的 前 世 今 生 目 標 1. 瞭 解 火 炎 山 地 質 地 形 的 特 殊 性 與 成 因 2. 瞭 解 火 炎 山 易 觀 察 的 地 理 地 質 現 象 可 以 如 何 解 釋 並 衍 伸 3. 瞭 解 環 境 敏 弱 因 子 與 共 存 之 道 4. 瞭 解 現 有 地 貌 處 理 方 式 的 潛 在 問 題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周 邊 範 圍 進 行 方 式 60 分 火 炎 山 印 象 認 識 火 炎 山 的 地 形 成 因 與 地 理 特 色 認 識 台 灣 島 嶼 地 形 成 因 的 縮 影 瞭 解 三 義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成 立 的 宗 旨 與 意 義 瞭 解 火 炎 山 對 氣 候 與 生 態 的 影 響 60 分 火 炎 山 的 前 世 今 生 認 識 火 炎 山 地 形 對 本 地 人 文 發 展 的 影 響 認 識 火 炎 山 地 形 與 地 質 環 境 形 成 的 生 態 特 色 60 分 火 炎 山 未 來 你 我 決 定 呈 現 火 炎 山 相 關 的 環 境 問 題 間 的 環 環 相 扣 角 色 扮 演 及 引 導, 討 論 火 炎 山 的 保 育 問 題 成 效 評 量 能 說 出 火 炎 山 地 形 形 成 成 因 與 地 理 特 色 能 說 出 火 炎 山 地 形 對 本 土 人 文 的 影 響 體 認 環 境 議 題 的 不 同 面 向 與 觀 點 差 異 注 意 事 項 宜 考 量 交 通 路 線, 結 合 館 舍 與 火 炎 山 現 地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可 延 長 至 全 天 較 充 裕 附 錄 3-78

291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讓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國 內 重 要 地 景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石 虎 的 危 機 目 標 1. 認 識 台 灣 的 淺 山 生 態 系 及 其 生 態 對 象 成 人 2. 了 解 淺 山 生 物 與 人 類 生 活 之 間 的 關 係 3. 了 解 淺 山 生 物 的 生 存 現 況 與 危 機 4. 學 習 與 生 物 和 平 相 處 共 存 共 榮 的 方 法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周 邊 範 圍 進 行 方 式 60 分 生 物 調 查 認 識 火 炎 山 的 地 形 成 因 與 地 理 特 色 認 識 台 灣 島 嶼 地 形 成 因 的 縮 影 瞭 解 三 義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成 立 的 宗 旨 與 意 義 瞭 解 火 炎 山 對 氣 候 與 生 態 的 影 響 60 分 火 炎 山 的 前 世 今 生 認 識 火 炎 山 地 形 對 本 地 人 文 發 展 的 影 響 認 識 火 炎 山 地 形 與 地 質 環 境 形 成 的 生 態 特 色 60 分 火 炎 山 未 來 你 我 決 定 呈 現 火 炎 山 相 關 的 環 境 問 題 間 的 環 環 相 扣 角 色 扮 演 及 引 導, 討 論 火 炎 山 的 保 育 問 題 成 效 評 量 能 說 出 火 炎 山 地 形 形 成 成 因 與 地 理 特 色 能 說 出 火 炎 山 地 形 對 本 土 人 文 的 影 響 體 認 環 境 議 題 的 不 同 面 向 與 觀 點 差 異 注 意 事 項 宜 考 量 交 通 路 線, 結 合 館 舍 與 火 炎 山 現 地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可 延 長 至 全 天 較 充 裕 附 錄 3-79

292 八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台 灣 二 葉 松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火 炎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對 應 之 範 圍 為 火 炎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在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選 擇 上, 決 定 以 台 灣 二 葉 松 為 代 表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其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名 稱 臺 灣 二 葉 松 學 名 Pinus taiwanensis 外 觀 特 徵 常 綠 大 喬 木, 樹 高 可 達 30 公 尺, 分 枝 平 伸 樹 皮 深 灰 褐 或 紅 褐 色, 呈 不 規 則 開 裂 針 葉 2 針 一 束, 長 8~11 公 分 毬 果 卵 圓 形, 毬 果 長 5-8 公 分, 成 熟 時 種 子 具 翅 長 約 2 公 分 生 長 環 境 廣 泛 分 布 於 本 島 中 央 山 脈 海 拔 700~3200 公 尺 山 區, 特 別 以 大 甲 溪 沿 岸 最 多, 常 成 純 林 特 異 功 能 樹 幹 富 含 油 脂, 可 採 松 脂 毬 果 內 的 種 子 有 翅, 會 隨 風 飛 揚 屬 於 適 火 性 樹 種, 可 以 適 應 向 陽 的 崩 塌 地 及 裸 露 的 岩 壁 地 形 附 錄 3-80

293 附 錄 3-81

294 附 錄 3-82

295 林 務 局 南 投 林 區 管 理 處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83

296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立 於 民 國 95 年 8 月, 位 於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區 內, 地 處 彰 化 縣 二 水 鄉 鼻 頭 子 段, 緊 鄰 彰 南 152 線 及 集 集 線 鐵 路 由 於 本 區 內 植 物 種 類 複 雜, 喬 灌 木 蕨 類 等 叢 生, 加 上 氣 候 適 宜, 吸 引 許 多 野 生 動 物 棲 息 其 間, 尤 以 台 灣 獼 猴 之 棲 息 活 動 最 為 著 稱 為 了 能 確 實 地 將 正 確 的 生 態 保 育 觀 念 推 廣 至 全 體 國 民, 將 區 內 原 有 之 獼 猴 監 測 站 原 地 規 劃 興 建 為 台 灣 第 一 座 以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為 主 題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館 內 精 心 打 造 了 模 擬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的 展 示 空 間, 除 了 最 基 本 的 森 林 以 及 獼 猴 模 型 之 外, 還 設 計 生 態 互 動 裝 置, 藉 由 簡 單 的 互 動 小 遊 戲, 讓 參 觀 民 眾 了 解 台 灣 獼 猴 生 活 環 境 另 外 館 外 環 境 也 新 設 了 賞 蝶 步 道 蝴 蝶 園 區 及 林 間 教 室 等 設 施, 提 供 了 多 樣 化 之 教 育 環 境 經 過 長 期 的 經 營 專 家 學 者 的 現 勘, 以 及 團 隊 成 員 長 期 的 討 論, 將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介 紹 研 究 調 查 保 育 觀 念 宣 導 的 平 台 以 彰 化 雲 林 南 投 地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在 地 社 區 居 民 學 校 團 體 以 及 外 來 旅 遊 者, 以 及 對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研 究 及 保 育 工 作 有 興 趣 之 學 術 單 位 或 民 間 團 體 等, 作 為 保 育 教 育 研 究 的 場 域 平 台 而 為 了 達 成 上 述 的 目 標,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提 出 發 展 議 題 為 : 室 內 空 間 不 足 一 二 樓 空 間 串 連 動 線 不 良 強 心 解 說 志 工 專 業 素 養 網 路 系 統 支 援 知 識 管 理 不 穩 定 等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加 強 台 灣 獼 猴 主 題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之 規 劃 執 行 持 續 進 行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監 測, 並 將 相 關 資 料 加 以 轉 化 呈 現 作 為 方 案 主 題, 另 外 持 續 辦 理 志 工 專 業 知 能 培 訓, 而 且 應 持 續 改 善 網 路 及 資 訊 系 統 南 投 林 區 管 理 處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附 錄 3-84

297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藉 建 立 和 諧 人 猴 關 係 營 造 優 質 環 教 場 域 五 年 願 景 保 留 都 市 中 綠 地 的 活 力 與 希 望 中 台 灣 代 表 性 環 教 基 地 目 標 參 觀 人 次 年 成 長 率 5% 持 續 規 劃 舉 辦 多 元 性 環 教 活 動 建 立 多 管 道 行 銷 推 廣 渠 道 走 入 學 校 進 行 推 廣 環 教 活 動 之 辦 理 走 入 企 業 主 動 推 廣 環 境 與 生 態 保 育 發 展 信 念 我 們 相 信 凡 經 我 手 必 使 它 更 美 好 我 們 相 信 持 之 以 恆 滴 水 穿 石 我 們 相 信 辛 苦 耕 耘 必 歡 呼 收 割 我 們 相 信 用 心 就 能 感 動 每 一 位 遊 客 我 們 相 信 萬 丈 高 樓 起 於 壘 土 千 里 之 行 始 於 足 下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附 錄 3-85

298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舘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環 教 法 實 施 使 民 眾 與 學 校 正 視 環 境 教 育 工 作 無 法 源 依 據 對 餵 食 台 灣 獼 猴 進 行 強 制 處 分 環 境 保 育 議 題 越 來 越 受 國 民 重 視 法 規 規 範 不 了 無 視 勸 導 的 群 眾 經 費 每 年 有 固 定 之 預 算 編 列 預 算 財 源 不 足 及 編 列 後 運 用 彈 性 有 限 無 法 自 籌 財 源 在 預 算 支 持 下 可 做 中 長 期 及 大 型 場 域 規 劃 預 算 不 足 無 法 留 任 優 良 NGO 廠 商 核 心 經 營 管 理 成 員 營 運 管 理 與 NGO 團 隊 擁 有 良 好 互 動 與 默 契 保 育 志 工 配 合 度 高, 在 地 性, 機 動 力 強 一 年 一 約 無 法 確 保 政 策 目 標 與 良 好 互 動 可 持 續 在 有 限 的 經 費 下 發 揮 最 大 的 效 益 一 年 一 約 存 在 著 經 營 管 理 的 不 穩 定 性 得 標 廠 商 的 素 質 亦 存 在 著 另 一 項 不 確 定 性 人 力 志 工 夥 伴 的 協 助 NGO 團 隊 的 投 入 協 助 舘 內 經 營 人 員 缺 乏 工 作 保 障 留 任 不 易 大 量 遊 客 時 服 務 人 員 不 足 集 結 大 量 志 願 服 務 熱 心 民 眾 需 強 化 志 工 之 解 說 能 力 及 服 務 之 標 準 化 服 務 對 象 中 部 學 校 之 優 質 環 教 場 地 對 舘 區 服 務 項 目 認 識 不 足 來 舘 遊 客 實 際 感 受 大 於 期 望 滿 意 度 高 餵 食 獼 猴 宣 導 不 易 課 程 方 案 結 合 獼 猴 地 方 文 史 及 舘 區 植 物 的 多 樣 性 特 色 活 動 執 行 人 員 人 力 不 足 地 方 及 教 育 舘 結 合 特 色 鮮 明 收 費 活 動 降 低 參 與 意 願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無 無 無 無 硬 體 設 施 今 年 增 設 電 腦 使 舘 內 各 項 作 業 標 準 E 化 靜 態 展 示 舘 老 舊 窄 小 蝴 蝶 蜜 源 區 維 護 不 易 廁 所 及 停 車 場 空 間 不 足 人 為 建 設 少, 規 劃 改 善 空 間 大 遊 客 對 舘 內 設 施 會 出 現 不 滿 意 評 價 周 邊 休 閒 飲 食 取 的 不 易 舘 區 本 身 不 提 供 軟 體 設 施 設 計 多 種 統 計 分 析 表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解 說 技 巧 及 內 容 需 加 強 教 育 訓 練 多 舉 辦 教 育 解 說 訓 練 將 可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加 強 進 階 解 說 教 育 結 合 環 教 施 行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速 度 慢 電 話 通 訊 不 穩 定 無 法 提 供 餐 飲 服 務 交 通 條 件 交 通 便 利, 位 於 152 線 道 旁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152 線 砂 石 車 多, 舘 區 恰 逢 大 彎 處, 交 通 適 合 自 行 車 活 動 參 訪 公 車 班 次 不 足 與 二 水 火 車 站 附 錄 3-86

299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舘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即 可 到 達 安 全 隱 憂 尚 有 一 段 距 離 鄰 近 集 集 線 源 泉 火 車 站 自 行 開 車 亦 極 方 便 人 口 現 況 鄰 近 社 區 及 學 校 對 舘 區 認 同 度 高 二 水 民 間 鄉 人 口 少 舘 內 陳 舊 窄 小 主 要 由 外 地 人 員 來 舘 進 行 參 訪 可 能 性 高 當 地 人 錯 誤 的 保 育 觀 念 影 響 外 地 人 的 觀 念 行 為, 也 造 成 本 處 人 員 及 志 工 執 行 保 育 宣 導 之 阻 饒 人 文 資 源 台 灣 大 禹 林 先 生 廟 及 八 堡 圳 謝 東 閔 故 居 陳 氏 古 厝 缺 乏 吸 引 小 朋 友 之 遊 樂 設 施 農 村 生 活 與 生 態 保 育 結 合 收 費 活 動 影 響 民 眾 參 與 意 願 二 水 三 鐵 附 錄 3-87

300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目 前 欠 缺 穩 定 專 業 合 作 的 優 勢, 欠 缺 穩 定 人 力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與 場 域 的 整 體 動 線 設 計 與 安 全 規 劃, 另 在 保 育 經 費 上 預 算 不 足 且 應 變 彈 性 低 除 此 之 外 台 灣 獼 猴 餵 食 問 題 需 要 取 得 法 源 依 據 與 宣 導 管 理 議 題 類 別 一 保 育 教 育 二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項 目 1-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2-1 一 年 一 案 的 委 託 方 式 難 有 穩 定 專 業 合 作 2-2 專 業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及 合 作 2-3 如 何 培 養 核 心 專 案 執 行 人 員 三 人 員 發 展 3-1 欠 缺 人 力 ( 含 保 育 人 力 人 才 輔 導 團 隊 在 地 社 區 等 ) 3-2 NGO 團 隊 之 培 養 規 劃 與 生 涯 規 劃 四 場 域 設 施 4-1 展 示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部 份 場 域 動 線 不 佳,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4-2 場 域 安 全 維 護 五 經 費 預 算 六 法 定 法 規 5-1 保 育 經 費 的 年 度 預 算 不 足 以 及 費 用 編 列 後 應 變 彈 性 低 6-1 NGO 團 隊 活 動 辦 理 收 費 問 題 6-2 取 締 台 灣 獼 猴 餵 食 問 題 七 組 織 政 策 7-1 保 育 組 及 保 育 課 定 位 與 權 屬 變 動 性 高, 不 夠 明 確 7-2 承 辦 人 員 是 否 會 面 臨 異 動 7-3 承 辦 人 員 事 務 繁 多 無 力 兼 顧 各 項 細 節 附 錄 3-88

301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保 育 教 育 1-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議 題 對 策 待 填 寫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經 營 管 理 2-1 一 年 一 案 的 委 託 方 式 難 有 穩 定 專 業 合 作 議 題 對 策 1. 以 考 核 取 代 一 年 一 約 2. 修 正 為 兩 年 以 上 之 約 3. 增 加 NGO 委 辦 經 費 增 加 專 業 人 員 投 入 意 願 4. 委 託 內 容 明 確 分 類 ( 基 本 事 務 外 由 管 理 處 專 案 簽 辦 )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經 營 管 理 2-2 專 業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及 合 作 議 題 對 策 1. 培 養 目 前 團 隊 朝 目 標 預 期 靠 攏 2. 聘 請 專 業 人 士 予 以 定 期 輔 導 3. 尋 求 與 大 學 環 教 系 所 進 行 整 合 連 結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經 營 管 理 2-3 如 何 培 養 核 心 專 案 執 行 人 員 1. 合 理 薪 酬 及 就 業 保 障 2. 學 習 環 教 保 育 文 化, 同 步 執 行 各 項 政 策 3. 培 養 專 業 能 力 4. 盡 可 能 的 生 涯 規 劃 與 諮 詢 協 助 5. 定 期 的 溝 通 與 互 動 提 升 向 心 力 附 錄 3-89

302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人 員 發 展 3-1 欠 缺 人 力 問 題 1. 招 募 解 說 志 工 注 入 新 血 2. 尋 求 與 社 區 合 作 推 廣 契 機 3. 平 日 志 工 排 班 服 務 4. 設 計 活 動 促 使 大 學 生 志 願 參 與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人 員 發 展 3-2 NGO 團 隊 的 培 養 與 職 涯 規 劃 1. 編 定 符 合 法 令 之 合 理 預 算 2. 不 定 期 進 行 討 論 溝 通 政 策 與 現 況 3. 積 極 參 與 教 育 館 經 營 管 理 增 加 互 動 4. 秉 持 永 續 經 營 之 精 神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場 域 設 施 4-1 展 示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部 份 場 域 動 線 不 佳,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1. 規 劃 聘 請 專 業 人 員 進 行 規 劃 更 新 2. 協 調 局 裡 教 育 館 整 體 規 劃 辦 理 3. 辦 理 同 類 型 教 育 館 參 訪 活 動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場 域 設 施 4-2 場 域 安 全 維 護 1. 把 握 隨 時 了 解 遊 客 所 在 區 域 2. 場 域 進 入 安 全 解 說 3. 安 全 顧 慮 地 點 製 作 明 顯 標 示 4. 安 排 定 期 場 域 巡 視 及 設 施 檢 查 維 護 附 錄 3-90

303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經 費 預 算 5-1 保 育 經 費 的 年 度 預 算 不 足 以 及 費 用 編 列 後 應 變 彈 性 低 議 題 對 策 待 填 寫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法 令 法 規 6-1 NGO 團 隊 活 動 辦 理 收 費 問 題 1. 協 助 了 解 法 源 依 據 並 依 法 辦 理 2. 以 專 案 經 費 補 助 辦 理 3. 於 委 辦 經 費 中 從 寬 編 列 予 以 辦 理 不 另 收 費 4. 由 NGO 團 隊 自 行 辦 理, 教 育 館 僅 提 供 部 分 原 有 服 務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法 令 法 規 6-2 取 締 台 灣 獼 猴 餵 食 問 題 1. 促 請 地 方 自 治 條 例 立 法 取 得 法 源 依 據 2. 配 合 森 林 警 察 巡 邏 嚇 阻 餵 食 3. 與 鄉 鎮 公 所 配 合 以 環 保 法 規 予 以 勸 導 4. 加 強 與 當 地 社 區 人 員 的 互 動 溝 通 獼 猴 保 育 議 題 類 別 組 織 政 策 議 題 項 目 7-1 保 育 組 及 保 育 課 定 位 與 權 屬 變 動 性 高, 不 夠 明 確 議 題 對 策 待 填 寫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組 織 政 策 7-2 承 辦 人 員 面 臨 異 動 議 題 對 策 待 填 寫 附 錄 3-91

304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組 織 政 策 7-3 承 辦 人 員 事 務 繁 多 無 力 兼 顧 各 項 細 節 議 題 對 策 待 填 寫 五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保 育 教 育 人 員 發 展 以 及 服 務 及 推 廣 三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從 教 育 館 場 域 改 善, 增 設 外 部 生 態 步 道, 加 強 人 員 訓 練 提 高 人 員 專 業 度 與 提 供 保 障 合 理, 制 定 標 準 化 服 務 流 程 為 主 要 目 標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表 二 水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保 育 教 育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ESFM01- 場 域 改 善 及 提 升 計 畫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ESFM 生 態 教 育 館 展 示 館 更 新 ESFM 生 態 教 育 館 服 務 中 心 及 公 廁 改 善 工 程 ESFM 增 設 生 態 步 道 ESFM 安 全 場 域 提 升 計 畫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聘 請 專 業 人 員 進 行 規 劃 改 善, 提 高 展 示 館 內 容 之 深 度 廣 度 真 實 度, 落 實 環 教 推 廣 效 益 聘 請 專 業 人 員 進 行 規 劃, 修 正 因 原 設 計 不 良 或 因 遊 客 增 加 造 成 不 敷 使 用 之 舊 館 設 為 延 伸 館 內 參 觀 動 線 至 東 北 方 約 150 公 尺 百 年 樟 樹, 增 設 生 態 步 道 工 程, 以 利 志 工 帶 領 參 觀 解 說 建 立 場 域 維 護 巡 查 作 業 標 準, 設 置 入 園 安 全 事 項 解 說 簡 報 ( 約 3 分 鐘 ), 以 營 造 相 對 安 全 之 場 域 育 樂 課 委 辦 1 年 1500 育 樂 課 1 年 800 育 樂 課 1 年 100 育 樂 課 NGO 團 隊 1 年 委 辦 經 費 經 費 來 源 附 錄 3-92

305 議 題 類 別 人 員 發 展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ESFM 委 辦 核 心 管 理 執 行 人 員 培 養 ESFM 永 續 發 展 計 畫 ESFM 壯 志 林 雲 PRO 森 林 解 說 志 工 ESFM02- 人 力 資 源 培 養 與 強 化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培 養 認 同 並 了 解 管 理 處 賦 予 教 育 館 之 期 待 與 任 務 之 專 業 人 員, 以 利 教 育 館 各 項 活 動 辦 理 與 推 展 工 作 將 教 育 館 夥 伴 之 職 涯 規 劃 及 保 障 合 理 化, 以 激 發 並 提 高 專 業 人 員 參 與 意 願 以 培 養 具 有 專 業 之 解 說 技 巧 與 內 涵, 明 確 志 工 倫 理 守 則, 提 升 教 育 館 志 工 解 說 形 象 ( 千 元 ) 育 樂 課 1 年 委 辦 經 費 育 樂 課 NGO 團 隊 1 年 委 辦 經 費 育 樂 課 1 年 90 經 費 來 源 議 題 類 別 服 務 及 推 廣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ESFM03-1- 更 美 好 服 務 提 升 計 畫 ESFM03-2- 網 站 建 置 ESFM03-3- 多 媒 體 宣 導 ESFM03-4- 活 動 辦 理 ESFM03- 服 務 均 值 化 標 準 化 及 活 動 文 宣 辦 理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制 定 標 準 化 解 說 內 容 及 步 驟, 使 遊 客 感 受 一 致 性 與 專 業 度 使 教 育 館 提 供 更 方 便 民 眾 與 志 工 獲 知 公 告 訊 息 與 發 表 建 議 預 約 導 覽 等 多 功 能 之 互 動 式 交 流 平 台 預 計 使 用 露 天 多 媒 體 進 行 教 育 館 本 身 環 境 與 生 態 保 育 之 宣 導, 並 可 搭 配 活 動 之 辦 理 進 行 公 告 及 廣 告 等 功 效 預 計 辦 理 多 場 大 型 之 活 動, 結 合 社 區 與 民 眾 擴 大 環 境 生 態 保 育 宣 導 之 功 效 ( 千 元 ) NGO 團 隊 1 年 委 辦 經 費 育 樂 課 NGO 團 隊 1 年 委 辦 經 費 NGO 團 隊 1 年 委 辦 經 費 NGO 團 隊 1 年 委 辦 經 費 經 費 來 源 附 錄 3-93

306 六 二 水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ESFM-EC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Ershuei Formosan Macaque Ecocenter ESFM01 ESFM02 ESFM03 場 域 改 善 及 提 升 計 畫 人 力 資 源 培 養 與 強 化 服 務 均 值 化 標 準 化 及 活 動 文 宣 辦 理 ESFM01-1- 生 態 教 育 館 展 示 館 更 新 ESFM01-2- 生 態 教 育 館 服 務 中 心 及 公 廁 改 善 工 程 ESFM01-3- 增 設 生 態 步 道 ESFM01-4- 安 全 場 域 提 升 計 畫 ESFM02-1- 委 辦 核 心 管 理 執 行 人 員 培 養 ESFM02-2- 永 續 發 展 計 畫 ESFM02-3- 壯 志 林 雲 PRO 森 林 解 說 志 工 ESFM03-1- 更 美 好 服 務 提 升 計 畫 ( 標 準 化 解 說 內 容 及 步 驟 ) ESFM03-2- 網 站 建 置 ESFM03-3 多 媒 體 宣 導 ESFM03-4- 活 動 辦 理 硬 體 設 施 硬 體 設 施 硬 體 設 施 硬 體 設 施 專 業 成 長 專 業 成 長 專 業 成 長 專 業 服 務 專 業 服 務 專 業 服 務 專 業 服 務 委 辦 費 委 辦 費 委 辦 費 90 委 辦 費 委 辦 費 委 辦 費 委 辦 費 附 錄 3-94

307 七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人 類 與 野 生 動 物 之 關 係 台 灣 獼 猴 戶 外 經 驗 保 護 留 區, 以 及 保 育 業 務 等 與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閞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附 錄 3-95

308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建 立 和 諧 人 猴 關 係 營 造 優 質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台 灣 獼 猴 知 多 少 目 標 1. 認 識 台 灣 獼 猴 的 特 徵 與 生 態 習 性 2. 了 解 台 灣 獼 猴 的 行 為 與 代 表 意 義 3. 認 識 台 灣 獼 猴 的 保 育 困 境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隣 近 場 域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台 灣 獼 猴 猜 一 猜 : 用 問 題 單 使 參 與 者 了 解 台 灣 獼 猴 的 生 態 習 性, 以 及 在 生 態 上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60 分 基 因 劇 場 : 認 識 不 同 種 類 猴 子 在 演 化 的 位 置, 以 及 與 環 境 間 之 相 互 關 係 30 分 猴 子 新 聞 : 閱 讀 與 獼 猴 有 關 的 新 聞 消 息, 了 解 獼 猴 保 育 的 現 況 60 分 獼 猴 保 育 好 兩 難 : 了 解 台 灣 獼 猴 在 山 林 環 境 面 臨 的 生 存 困 境 及 與 人 類 生 活 關 係, 思 考 如 何 兼 顧 保 育 與 發 展 問 題 單 戲 劇 演 出 說 故 事 影 片 欣 賞 獼 猴 新 聞 角 色 扮 演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明 白 台 灣 獼 猴 的 生 態 習 性 學 生 能 提 出 台 灣 獼 猴 的 保 育 現 況 與 難 題 學 生 能 理 解 面 對 保 育 與 發 展 時 可 能 碰 到 的 困 境, 並 學 習 理 解 不 同 角 色 的 差 異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規 劃 著 重 兩 難 議 題 之 討 論, 並 無 標 準 答 案 可 在 課 程 前 後 加 入 獼 猴 觀 察 或 影 片 欣 賞 之 活 動, 加 強 對 台 灣 獼 猴 的 印 象 附 錄 3-96

309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建 立 和 諧 人 猴 關 係 營 造 優 質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活 動 名 稱 我 的 動 物 隣 居 目 標 1. 認 識 出 現 在 人 類 生 活 周 遭 的 野 生 動 物 2. 了 解 人 類 與 野 生 動 物 間 可 能 產 生 的 衝 突 3. 學 習 預 防 及 降 低 人 與 生 物 衝 突 的 方 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隣 近 場 域 進 行 方 式 30 分 野 生 動 物 行 為 探 究 : 了 解 在 人 類 生 活 中 出 現 的 野 生 動 物 及 其 生 態 行 為 60 分 衝 突 劇 場 : 辦 別 衝 突 發 生 的 原 因, 找 出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案 30 分 思 考 一 下 減 少 人 與 生 物 之 間 衝 突 的 方 案, 製 作 宣 傳 海 報 60 分 方 案 成 果 分 享 國 內 外 成 功 案 例 簡 介 圖 片 故 事 戲 劇 演 出 說 故 事 影 片 欣 賞 海 報 筆 簡 報 成 效 評 量 參 加 者 能 明 白 台 灣 與 人 隣 近 生 物 的 生 態 習 性 參 加 者 能 說 出 發 生 衝 突 可 能 的 原 因 參 加 者 能 提 出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案, 並 產 生 實 際 的 保 育 行 動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規 劃 著 重 人 物 衝 突 與 解 決 之 討 論, 並 無 標 準 答 案 可 在 課 程 前 後 加 入 野 外 觀 察 或 訪 談 之 活 動, 加 以 映 證 附 錄 3-97

310 八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台 灣 獼 猴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周 邊 雖 然 無 適 切 的 保 護 留 區 對 應, 但 是 設 置 原 由, 以 長 期 經 營 的 方 式, 以 及 周 邊 自 然 環 境 對 台 灣 獼 猴 都 顯 示 出 適 當 的 關 切 因 此, 在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選 擇 上 決 定 以 台 灣 獼 猴 為 代 表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已 有 獼 猴 意 象, 希 望 延 續 使 用, 故 本 案 中 依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之 原 有 設 計 圖 為 主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台 灣 獼 猴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館 舍 名 稱 二 水 台 灣 獼 猴 生 態 教 育 館 名 稱 台 灣 獼 猴 學 名 Macaca cyclopis 外 觀 特 徵 成 體 頭 軀 幹 長 45 至 65 公 分, 尾 長 35 至 45cm 全 身 被 厚 而 軟 的 毛, 背 側 毛 冬 季 偏 棕 灰 色, 夏 季 偏 棕 綠 色, 腹 面 毛 偏 灰 白 頭 圓, 臉 扁, 額 裸 出, 顏 面 呈 淡 粉 色, 深 淺 有 個 體 差 異 雌 猴 體 型 較 雄 猴 小 前 肢 比 後 肢 短, 各 肢 具 有 五 趾 臉 部 周 圍 長 有 粗 雜 的 毛, 尾 粗 被 毛, 屁 股 有 顯 著 的 紅 棕 色 胼 胝 生 長 環 境 主 要 棲 息 於 森 林 性 棲 地, 也 會 在 岩 石 裸 露 地 且 近 水 源 之 處 活 動 從 平 地 到 3300 公 尺 的 高 山 皆 有 分 布, 其 中 以 低 中 海 拔 分 布 最 多 特 異 功 能 晝 行 性 且 群 體 生 活 雜 食 性 動 物, 以 果 實 為 主 要 食 物 來 源, 各 植 物 部 位 食 用 比 例 依 季 節 而 不 同 也 取 食 昆 蟲 節 肢 動 物 和 軟 體 動 物 等 在 林 間 活 動 肢 體 靈 活, 善 於 跳 躍 攀 爬 行 走 游 泳 附 錄 3-98

311 林 務 局 台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99

312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本 中 心 是 一 棟 結 合 生 態 人 文 展 示 及 教 育 訓 練 的 多 功 能 建 築, 為 使 民 眾 瞭 解 政 府 設 置 保 留 區 目 的 及 展 示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生 態 之 美, 提 供 各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訓 練, 故 設 立 大 武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為 四 樓 之 建 築 物, 一 樓 為 服 務 台 文 物 展 示 室 多 媒 體 放 映 室 辦 公 室 ; 二 樓 為 生 態 展 示 室 生 態 遊 憩 區 ; 三 樓 為 學 員 宿 舍 學 員 文 康 活 動 中 心 ; 四 樓 為 大 型 會 議 室 研 習 會 議 室 ; 地 下 室 為 學 員 餐 廳 健 身 房, 對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人 文 及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作 深 入 淺 出 的 介 紹, 並 為 一 具 現 代 化 設 備 之 訓 練 研 習 場 所, 可 使 民 眾 瞭 解 設 置 保 留 區 的 目 的 功 能 及 索 取 相 關 資 訊, 進 而 達 到 愛 護 環 境 自 然 保 育, 獲 得 環 境 教 育 之 知 識 目 前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保 育 基 地 及 全 台 灣 保 育 研 習 重 要 場 域 以 東 台 灣 地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參 與 保 育 主 題 研 習 人 員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人 員 社 區 原 住 民 部 落 以 及 對 大 武 山 生 態 研 究 及 保 育 工 作 有 興 趣 之 學 術 單 位 或 民 間 團 體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行 銷 不 足, 入 館 人 數 少, 館 舍 使 用 率 低 ; 二 樓 生 態 展 示 老 舊 ; 缺 乏 優 質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 大 武 山 地 區 狩 獵 壓 力 大 等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加 強 行 銷, 鼓 勵 相 關 單 位 使 用 ; 建 立 在 地 原 住 民 社 區 伙 伴 單 位, 規 劃 保 育 教 育 及 生 態 旅 遊 行 程 ; 進 行 二 樓 展 示 空 間 改 善 規 劃 工 作 ; 積 極 尋 覓 適 當 的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協 助 長 期 發 展 台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的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附 錄 3-100

313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促 進 在 地 參 與 五 年 願 景 達 成 自 然 資 源 之 永 續 經 營 成 為 金 崙 地 區 生 態 旅 遊 首 要 服 務 平 臺 成 為 台 東 地 區 學 校 環 境 教 育 之 重 要 場 所 成 為 彙 集 及 保 存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重 要 資 源 資 料 之 場 所 目 標 與 周 邊 社 群 結 合, 共 同 推 動 生 態 旅 遊, 宣 達 保 育 理 念, 營 造 嶄 新 在 地 風 貌 促 進 與 金 崙 地 區 社 群 之 夥 伴 關 係, 及 在 地 文 化 持 色 產 業 之 永 續 發 展 蒐 集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動 植 物 資 源 及 人 文 等 相 關 資 料 推 廣 自 然 保 育 及 人 文 教 育 之 宣 導, 訓 練 在 地 居 民 成 為 專 業 在 地 解 說 員, 提 升 與 鄰 近 社 區 之 互 動 主 動 邀 請 各 級 機 關 學 校 民 間 團 體, 舉 辦 各 種 生 態 保 育 活 動, 喚 起 全 民 保 育 森 林 資 源 意 識 能 推 動 生 態 保 育 理 念, 吸 引 每 年 30,000 人 次 以 上 到 館 參 訪 發 展 信 念 推 動 生 態 保 育, 落 實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透 過 保 育 宣 導 讓 民 眾 尊 重 環 境, 愛 護 環 境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夠 成 為 台 東 地 區 重 要 自 然 保 育 及 環 境 教 育 場 所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是 一 處 學 習 自 然 環 境 及 人 文 教 育 的 重 要 場 域 透 過 與 在 地 社 區 ( 群 ) 之 互 動, 建 立 良 好 之 友 好 關 係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夠 提 升 民 眾 對 於 自 然 資 源 保 育 及 原 住 民 文 化 的 瞭 解 及 尊 重, 以 達 成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及 尊 重 在 地 文 化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標 我 們 可 以 引 領 遊 客 了 解 保 護 留 區 的 設 置 及 維 護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重 要 性 我 們 的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以 成 為 國 內 首 屈 一 指 的 保 育 及 自 然 教 育 據 點 附 錄 3-101

314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營 運 管 理 人 力 服 務 對 象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野 保 法 法 條 明 確 逐 年 編 列 年 度 預 算 完 善 教 育 訓 練 研 習 場 域 及 展 示 室 知 本 以 南 至 安 朔 是 唯 一 結 合 自 然 生 態 及 原 住 民 文 物 的 展 示 館 鄰 近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對 解 說 自 然 保 育 及 人 文 教 育, 生 態 館 的 地 點 適 切 管 理 人 及 服 務 人 員 均 為 當 地 人 服 務 人 員 服 務 態 度 熱 忱, 親 切 台 東 地 區 學 生 鄰 近 地 區 機 關 訓 練 人 員 外 縣 市 遊 客, 文 化 資 保 存 法 太 嚴 苛 建 議 分 區 經 營 經 費 預 算 逐 年 減 少 缺 乏 DIY 合 適 場 所 停 車 場 與 社 區 互 動 待 加 強, 社 區 居 民 運 用 率 低 因 地 處 偏 遠, 較 缺 乏 師 資 或 專 業 輔 導 團 隊 進 駐 或 協 助 溫 泉 設 備 維 護 不 易 服 務 對 象 定 位 不 明 確, 缺 少 主 題 性 活 動 吸 引 民 眾 參 與 教 育 館 本 身 知 名 度 宣 傳 不 夠 無 特 色 缺 乏 社 區 及 NGO 團 體 参 與 解 說 人 員 的 缺 乏, 無 有 志 青 年 的 投 入 無 專 職 人 力 無 法 投 入 單 依 業 務 知 名 度 不 足, 所 以 遊 客 人 數 不 多, 服 務 對 象 定 位 不 明 確 文 資 法 修 法 原 住 民 保 障 環 境 教 育 法 通 過 等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爭 取 經 費 公 務 預 算 爭 取 不 易 中 小 學 環 境 地 處 偏 遠, 容 教 育 及 戶 外 易 受 天 氣 ( 如 教 學 等 場 域 颱 風 豪 雨 ) 需 求 影 響, 道 路 交 通 不 便 結 合 鄰 近 周 邊 社 區 特 色 餐 飲, 促 進 地 方 繁 榮 委 外 經 營 引 入 專 業 團 隊, 負 責 教 案 及 管 舍 管 理 結 合 社 區 培 訓 在 地 解 說 員 委 外 經 營 因 還 教 法 通 過, 可 與 機 關 學 校 合 作 辦 理 課 程 設 計 不 同 遊 委 外 經 營 人 力 基 於 採 購 法 必 須 受 雇 在 地 人 才, 願 配 合 者 少, 素 質 待 商 榷 外 界 對 教 育 館 及 其 他 單 位 同 性 質 的 館 設 功 能 認 知 模 糊 附 錄 3-102

315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硬 體 設 施 軟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團 體 以 自 然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及 原 住 民 文 化 為 主 透 過 小 型 活 動, 與 居 民 或 外 來 遊 客 互 動 轄 內 有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生 態 豐 富 保 留 區 因 可 及 性 低, 較 少 干 擾 及 迫 壞 排 灣 族 及 魯 凱 族 文 物 館 完 整 大 武 山 動 植 物 生 態 展 示 室 已 完 成 完 善 的 住 宿 設 施, 提 供 研 習 開 會 之 場 所 泡 湯 區 導 覽 影 片 ( 大 武 山 自 然 篇 及 人 文 篇 ) 內 容 豐 富, 遊 客 反 應 非 常 好 豐 富 自 然 環 境 及 動 植 物 資 源 有 客 運 可 到 達 本 館 ( 一 天 4 個 班 次 ) 有 火 車 可 到 達 缺 乏 活 動 及 課 程 無 主 題 式 活 動 訂 定 無 專 案 小 組 或 團 隊 進 行 系 列 規 劃 設 計 礙 於 法 令 規 定, 目 前 暫 無 對 外 推 廣 遊 程 較 難 到 達, 巡 視 及 不 法 行 為 較 難 管 理 互 動 設 施 太 少 入 口 殘 障 專 用 道 應 改 善 針 對 兒 童 的 書 籍 太 少 DIY 活 動 無 適 當 的 場 域 立 年 成 果 資 料 為 具 體 呈 現 地 處 偏 遠 離 火 車 站 有 一 段 距 離, 要 前 往 生 態 館 需 步 行 約 30 分 鐘 地 處 偏 僻, 需 開 車 前 往 較 方 便 無 停 車 場 設 施 路 況 易 受 天 候 影 響 程 服 務 不 同 對 象, 讓 生 態 館 內 容 豐 富 多 元 化 考 其 他 單 位 的 活 動 教 案 未 來 可 委 外 專 業 團 體 或 團 隊 規 劃 設 計 活 動 方 案 未 來 修 法 適 度 開 放, 可 實 地 解 說 保 育 之 重 要 性 與 在 地 社 區 結 合 金 崙 地 區 除 生 態 教 育 館 外 並 無 相 關 生 態 教 育 場 所 保 留 區 立 年 研 究 資 料 眾 多, 可 整 理 呈 現 可 與 台 東 縣 政 府 結 合 台 灣 好 行 等 等 重 建 會 列 入 重 點 工 作, 加 強 改 善 交 通 及 入 口 意 象 量 大 無 法 負 荷 以 解 說 為 主 課 程 不 易 盜 伐 盜 獵 壓 力, 及 未 經 申 請 之 遊 憩 行 為 造 成 干 擾 硬 體 設 施 維 護 不 易 生 態 館 離 金 崙 火 車 站 尚 有 一 段 距 離, 需 設 立 相 關 告 示 牌 指 示 資 料 無 定 期 更 新, 將 失 去 設 立 價 值 為 土 石 流 潛 勢 區, 易 受 環 境 變 遷 之 影 響 附 錄 3-103

316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人 口 現 況 人 文 資 源 遊 客 每 年 約 人 金 崙 地 區 人 文 資 源 豐 富, 族 群 包 含 排 灣 族 魯 凱 族 阿 美 族 閩 南 人 外 省 人 等 遊 客 不 會 特 地 至 館 內 参 觀 缺 乏 統 整, 無 法 傳 達 當 地 特 色 風 貌 人 口 外 移, 部 份 歷 史 已 失 傳 結 合 鄉 公 所 辦 理 金 針 花 季 及 溫 泉 港 為 宣 傳 生 態 舘 招 攬 遊 客 透 過 各 單 位 補 助 計 畫 挹 注, 促 使 社 區 凝 聚 共 識, 營 造 社 區 整 體 發 展 結 合 社 區 部 落 發 展 遊 客 多 則 難 以 負 荷 社 區 整 合 較 不 易 以 經 濟 產 業 為 主, 較 無 明 顯 地 方 特 色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目 前 本 館 在 經 營 面 上, 缺 乏 穩 定 經 營 計 畫 以 提 供 足 夠 的 人 力 來 推 展 各 項 活 動, 且 與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連 結 性 低 此 外, 整 體 空 間 的 適 切 性 有 待 改 善 議 題 類 別 一 場 域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1-1 生 態 館 用 地 腹 地 不 足, 導 致 整 體 規 劃 困 難 1-2 節 能 減 碳 設 施 不 足 1-3 生 態 館 外 觀 意 象 不 明 ( 足 ) 1-4 教 學 場 域 不 足 二 交 通 2-1 交 通 動 線 不 明 ( 指 示 牌 誌 少 ) 2-2 大 眾 交 通 工 具 班 次 少, 交 通 不 便 利 2-3 地 點 偏 僻 三 經 營 管 理 四 人 力 3-1 人 力 銜 接 的 危 機 3-2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不 足 3-3 與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連 結 性 低 3-4 企 劃 與 專 業 人 力 不 足 3-5 經 費 不 足 3-6 地 區 機 關 NGO 在 地 社 群 整 合 不 易 4-1 正 式 編 制 人 員 不 足 4-2 專 業 知 能 訓 練 不 足 4-3 找 不 到 專 業 輔 導 團 隊 4-4 缺 乏 與 在 地 社 群 ( 區 ) 合 作 4-5 缺 乏 志 工 人 力 附 錄 3-104

317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議 題 項 目 1-1 生 態 館 用 地 腹 地 不 足, 導 致 整 體 規 劃 困 難 議 題 對 策 1. 無 論 如 何 買 到 館 前 之 土 地 2. 增 加 外 圍 綠 美 化 或 休 閒 空 間 及 休 息 區 3. 結 合 社 區 進 行 綠 化 及 動 線 引 導 規 劃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經 營 管 理 3-4 企 劃 與 專 業 人 力 不 足 1. 委 託 輔 導 團 隊 2. 外 包 ( 委 外 經 營 ) 3. 凝 聚 共 識, 增 加 管 理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提 昇 現 有 人 員 保 育 知 識 4. 增 加 觀 摩 機 會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經 營 管 理 3-6 地 區 機 關 NGO 在 地 社 群 整 合 不 易 1. 觀 念 溝 通 2. 培 養 在 地 團 隊 3. 策 略 聯 盟 4. 釋 出 利 多, 優 惠 專 案 ( 如 會 議 室 租 借 不 用 錢 等 )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人 力 4-1 正 式 編 制 人 員 不 足 4-2 專 業 知 能 訓 練 不 足 4-3 找 不 到 專 業 輔 導 團 隊 4-4 缺 乏 與 在 地 社 群 ( 區 ) 合 作 議 題 對 策 4-5 缺 乏 志 工 人 力 1. 待 填 寫 附 錄 3-105

318 五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保 育 教 育 經 營 管 理 及 人 力 三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首 要 目 標 為 展 館 周 邊 場 域 擴 充 及 改 善, 並 利 用 媒 體 或 推 廣 活 動 提 升 知 名 度, 以 及 培 養 專 業 人 員 與 企 劃 適 合 教 案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表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設 施 場 域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DWS01-1- 館 外 周 圍 場 域 擴 充 及 改 善 計 畫 DWS01-2- 整 體 意 象 營 造 計 畫 經 費 來 源 DWS01- 館 外 周 圍 場 域 擴 充 及 改 善 行 動 方 案 600 林 務 局 預 算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買 到 館 前 的 奇 零 地 育 樂 課 周 圍 空 間 美 化 及 休 閒 空 間 營 造. 結 合 金 崙 賓 茂 溫 泉 等 在 地 社 區 進 行 整 體 區 域 意 向 營 造 育 樂 課 作 業 課 育 樂 課 作 業 課 議 題 類 別 經 營 管 理 經 費 ( 千 元 )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DWS02-1 知 名 度 提 升 推 廣 行 動 計 畫 經 費 來 源 DWS02- 知 名 度 提 升 推 廣 行 動 計 畫 500 林 務 局 預 算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網 站 宣 導 ( 網 站 設 立 ) 育 樂 課 利 用 臉 書 Google+ 發 布 新 聞 稿 電 台 等 進 行 廣 告 行 銷. 林 政 課 設 計 有 關 自 然 保 育 相 關 教 案, 並 到 校 推 廣. 育 樂 課 附 錄 3-106

319 議 題 類 別 人 力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DWS03-1- 現 有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提 升 計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DWS03- 企 劃 與 專 業 人 員 績 效 提 升 行 動 方 案 1400 林 務 局 預 算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辦 理 保 育 及 解 說 相 關 訓 練 研 習 育 樂 課 畫 委 託 教 案 研 發 設 計 DWS03-2- 種 子 培 育 計 畫 招 募 保 育 志 工, 強 化 生 態 教 育 館 對 外 服 務 機 能 育 樂 課 附 錄 3-107

320 六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DWS-EC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Dawushan Ecocenter DWS01 DWS02 DWS03 館 外 周 圍 場 域 擴 充 及 改 善 行 動 方 案 知 名 度 提 升 推 廣 行 動 計 畫 企 劃 與 專 業 人 員 績 效 提 升 行 動 方 案 DWS01-1- 館 外 周 圍 場 域 擴 充 及 改 善 計 畫 1. 買 奇 零 地 2. 周 邊 空 間 經 營 DWS01-2- 整 體 意 象 營 造 計 畫 ( 結 合 社 區 ) DWS02-1- 知 名 度 提 升 推 廣 行 動 計 畫 DWS03-1- 現 有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提 升 計 畫 1. 網 站 設 立 2. 廣 告 行 銷 3. 設 計 教 案, 到 校 推 廣 1. 保 育 及 解 說 研 習 2. 委 託 教 案 研 發 設 計 DWS03-2- 種 子 培 育 計 畫 ( 招 募 保 育 志 工 ) 硬 體 設 施 硬 體 設 施 整 體 規 劃 行 銷 推 廣 行 銷 推 廣 行 銷 推 廣 專 業 服 務 專 業 服 務 專 業 服 務 附 錄 3-108

321 七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生 態 旅 遊 與 社 區 發 展 保 護 留 區 戶 外 經 驗, 以 及 保 育 業 務 等 與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閞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附 錄 3-109

322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促 進 在 地 參 與 活 動 名 稱 山 神 的 恩 慧 前 人 的 智 慧 目 標 1. 了 解 原 住 民 族 與 山 林 的 關 係 2. 學 習 原 住 民 族 與 山 林 共 存 共 榮 的 傳 統 技 藝 3. 了 解 原 住 民 族 的 傳 統 技 藝 如 何 與 現 代 保 育 思 潮 結 合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社 區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與 技 術 分 享 傳 統 器 具 60 分 尋 找 山 林 的 資 源 : 在 自 然 界 中 找 出 原 住 民 文 化 使 用 的 各 式 資 源 60 分 山 林 的 智 慧 : 學 習 山 林 的 智 慧, 並 學 習 運 用 在 自 然 資 源 經 營 管 理 的 方 法 自 然 環 境 中 的 相 關 資 源 案 例 分 享 30 分 分 享 回 饋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在 地 的 原 住 民 傳 統 技 藝 參 與 者 能 分 辨 傳 統 技 藝 與 自 然 資 源 的 管 理 參 與 者 能 學 習 運 用 傳 統 智 慧 進 行 資 源 管 理 的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運 用 傳 統 器 具 引 導 參 與 者 了 解 自 然 資 源 的 運 用 與 傳 統 智 慧, 注 意 尊 重 在 地 文 化 此 活 動 可 延 伸 討 論 關 於 山 林 資 源 共 管 的 議 題 附 錄 3-110

323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促 進 在 地 參 與 活 動 名 稱 大 武 山 - 台 東 的 母 親 目 標 1. 認 識 大 武 山 生 態 系 及 重 要 的 動 植 物 2. 了 解 大 武 山 對 台 東 人 的 影 響 與 重 要 性 3. 學 習 保 護 留 區 保 存 的 脆 弱 性 與 必 要 性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大 武 山 生 態 系 : 運 用 圖 卡 將 大 武 山 生 態 系 的 生 物 串 連 在 一 起 60 分 大 武 山 住 民 : 運 用 藝 術 文 化 生 活 用 品 等 事 物, 了 解 大 武 山 對 當 地 人 生 活 的 影 響 60 分 保 護 留 區 的 重 要 性 : 運 用 島 嶼 棲 地 的 活 動, 讓 參 與 者 理 解 大 型 保 護 區 的 重 要 性 30 分 分 享 回 饋 : 如 何 做 好 保 護 留 區 的 規 劃 生 物 圖 卡 線 生 活 事 物 藝 術 品 討 論 單 分 享 報 告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大 武 山 生 態 系 的 特 色 與 代 表 生 物 學 生 能 了 解 大 武 山 與 在 地 居 民 的 關 係 學 生 能 明 白 保 護 留 區 完 整 性 的 重 要 學 生 能 了 解 較 好 的 保 護 留 區 規 劃 原 則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運 用 動 態 活 動 引 導 了 解 棲 地 破 碎 化 的 概 念, 注 意 活 動 安 全 此 活 動 適 用 在 任 何 談 保 護 留 區 完 整 性 的 場 合 附 錄 3-111

324 八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熊 鷹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大 武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周 邊 有 全 台 灣 最 大 的 大 武 山 自 然 保 留 區, 而 長 久 研 究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台 灣 珍 貴 少 見 的 猛 禽 - 熊 鷹, 在 大 武 山 的 範 圍 內 有 一 穩 定 的 族 群 考 量 猛 禽 在 生 態 上 頂 極 的 高 級 消 費 者 角 色, 因 此, 在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選 擇 上 決 定 以 熊 鷹 為 代 表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熊 鷹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名 稱 熊 鷹 學 名 Spizaetus nipalensis 外 觀 特 徵 體 長 80 公 分, 展 翼 達 180 公 分 為 臺 灣 最 大 型 鷹 類 上 身 褐 色, 有 黑 白 色 縱 斑 長 而 豎 起 的 羽 冠 紅 褐 色 的 尾 有 十 條 橫 紋 嘴 黑, 眼 睛 虹 膜 橘 黃 色 ; 腳 趾 淡 黃 色 鳴 聲 為 悠 長 的 尖 叫 生 長 環 境 分 布 於 公 尺 的 中 高 海 拔 原 始 闊 葉 林 與 針 闊 混 合 林 偏 好 有 大 樹 的 天 然 森 林 特 異 功 能 飛 翔 能 力 優 越, 捕 獵 精 準, 除 人 類 外 幾 乎 無 天 敵 性 甚 安 靜, 少 鳴 叫 食 物 鏈 最 頂 層 物 種, 數 量 少 繁 殖 慢 領 域 大 以 小 型 哺 乳 動 物 鳥 類 蛇 為 主 食 捕 獵 方 式 採 伏 擊 獵 食, 凌 空 獵 殺 樹 上 築 窩 每 次 只 生 一 顆 蛋 附 錄 3-112

325 附 錄 3-113

326 附 錄 3-114

327 林 務 局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115

328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位 處 中 央 山 脈, 一 般 民 眾 接 近 不 易, 無 法 親 身 體 會 其 豐 富 的 生 物 相, 有 鑑 於 此, 於 民 國 93 年 將 前 瑞 穗 工 作 站 重 新 改 建 規 劃, 並 於 94 年 成 立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以 提 供 花 蓮 縣 中 南 區 中 小 學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達 到 保 育 及 育 樂 功 能 並 增 加 遊 憩 休 閒 空 間 本 館 的 空 間 規 劃, 運 用 歷 年 研 究 調 查 結 果 與 保 育 成 效 加 以 整 合, 透 過 保 護 區 沿 革 歷 史 檜 木 林 帶 的 植 被 與 形 成 絢 麗 燦 爛 的 雲 海 景 觀 野 鳥 天 堂 暗 夜 精 靈 大 地 的 魔 術 師 - 水 鹿 保 育 理 念 與 作 為 等 大 型 解 說 看 板, 以 及 唯 妙 唯 肖 的 森 林 與 動 物 生 態 雕 塑 模 型 樹 木 拓 印 年 輪 展 示 足 跡 雕 鑄 鳥 類 聲 音 及 生 態 影 片 等 多 媒 體 的 展 示 與 播 放, 從 視 覺 聽 覺 與 觸 覺 等 不 同 的 角 度, 引 導 民 眾 去 認 識 與 欣 賞 本 保 護 區 繽 紛 多 樣 的 生 物 世 界, 進 而 支 持 並 參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保 育 工 作 同 時, 利 用 本 館 戶 外 有 限 的 空 地 設 置 蜜 源 植 物 解 說 區, 除 了 綠 美 化 環 境 外, 並 創 造 一 個 活 潑 有 生 氣 的 昆 蟲 樂 園, 藉 以 推 廣 生 態 造 園 的 理 念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希 望 藉 由 森 林 廊 道 動 植 物 模 型 鳥 類 聲 音 各 種 解 說 看 板 生 態 影 片 等 多 媒 體 展 示 讓 學 生 遊 客 可 以 一 窺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豐 富 動 植 物 資 源, 除 了 館 內 靜 態 固 定 設 施 陳 列 讓 遊 客 猶 如 置 森 林 區 域 外, 本 館 亦 積 極 每 季 辦 理 戶 外 動 態 活 動, 在 此 季 植 樹 活 動 將 地 點 拉 至 富 興 社 區 轄 內 之 富 興 步 道, 希 望 可 將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由 館 內 向 外 擴 展, 並 與 社 區 建 立 良 善 互 動 的 伙 伴 關 係 目 前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目 前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環 境 監 測 的 據 點 與 花 蓮 南 區 保 育 教 育 的 交 流 平 台 以 大 花 蓮 南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隣 近 的 社 區 居 民 及 民 間 團 體 花 蓮 南 區 的 學 校 花 蓮 地 區 旅 遊 者 以 及 大 專 院 校 相 關 科 系 保 育 實 習 人 員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缺 乏 經 營 管 理 及 教 育 推 廣 團 隊 及 人 力 地 處 偏 遠, 參 觀 者 少 空 間 動 線 不 良 需 重 新 規 劃 以 及 缺 乏 保 護 區 長 期 監 測 調 查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整 合 花 蓮 處 自 然 教 育 及 保 育 據 點, 加 以 分 工 ; 進 行 空 間 整 體 規 劃 及 改 善 工 程 ; 加 強 與 在 地 社 區 及 學 校 之 互 動 合 作 ; 邀 集 學 術 研 究 團 隊, 啟 動 保 護 區 監 測 機 制 ; 以 及 加 強 異 業 串 連 及 行 銷 宣 傳, 擴 大 旅 遊 知 名 度 等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附 錄 3-116

329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維 護 森 林 生 態 保 育 自 然 資 源 五 年 願 景 發 揮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應 有 之 功 能 建 立 保 護 區 調 查 資 料 庫 成 為 花 蓮 南 區 首 屈 一 指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成 為 花 蓮 南 區 知 名 的 生 態 電 影 院 目 標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營 運,1 年 達 成 20 場 保 育 方 案 啟 動 保 護 區 監 測 機 制 完 成 保 護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等 教 育 課 程, 培 訓 講 師 並 執 行 10 場 授 課 完 成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或 人 員 認 證 定 期 舉 辦 生 態 特 展 及 講 習 完 成 來 館 遊 客 滿 意 度 調 查 年 度 入 館 人 數 超 過 5000 人 次 1 年 播 放 10 部 生 態 電 影, 每 部 放 映 10 場 ( 每 場 40 人 *10 場 *10 部 =4000 人 ) 發 展 信 念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未 來 可 以 一 一 達 成 所 設 定 之 目 標 及 願 景 在 團 隊 成 員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可 以 深 入 在 地 社 區 學 校 將 保 育 教 育 落 實 於 下 一 代, 並 提 供 良 好 保 育 教 育 場 域 及 課 程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以 做 為 附 近 社 區 及 學 校 的 快 樂 學 習 場 域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附 錄 3-117

330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環 教 法 經 費 短 缺, 無 法 提 供 學 校 來 館 交 通 補 助 營 運 管 理 停 車 空 間 充 足, 視 聽 室 設 備 良 好 未 編 制 正 職 人 員 位 於 國 中 小 對 面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位 處 偏 遠, 知 名 度 低 人 力 團 隊 氣 氛 佳 缺 乏 專 業 人 力 及 志 工 駐 館 人 員 流 動 大 人 員 訓 練 機 制 未 定 服 務 對 象 鄰 近 國 中 小 居 民 生 態 保 育 意 識 提 升 周 邊 民 營 生 態 園 區 林 立, 分 散 一 般 遊 客 課 程 方 案 保 護 區 相 關 課 程 缺 乏 專 業 人 才 結 合 在 地 NGO 團 體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保 護 區 自 然 資 源 良 好 已 成 立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不 易 到 達 監 測 工 作 不 易 落 實 與 當 地 部 落 互 動 少 受 天 候 影 響 林 道 易 中 斷 不 易 到 達 硬 體 設 施 綠 建 築 完 善 的 視 聽 設 備 動 線 及 空 間 規 劃 有 待 改 善 無 障 礙 空 間 軟 體 設 施 以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為 設 計 主 軸 部 分 陳 列 品 老 舊 損 壞 交 通 條 件 鄰 近 火 車 站 附 近 未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且 班 次 不 多 火 車 站 至 本 館 無 接 駁 車, 需 步 行 約 15 分 鐘 停 車 空 間 充 足 人 口 現 況 位 處 花 蓮 南 區 人 口 稀 少 假 日 外 地 遊 客 人 口 外 移 少 子 化 人 文 資 源 族 群 多 元 周 邊 缺 乏 高 等 教 育 學 校 其 他 與 附 近 商 家 民 宿 關 係 良 好 附 錄 3-118

331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目 前 本 館 在 經 營 面 上, 缺 乏 專 業 團 隊 帶 領 推 展 各 項 活 動, 此 外 整 體 空 間 的 適 切 性 仍 有 待 改 善 外, 對 外 知 名 度 也 需 提 升 加 強 議 題 類 別 一 場 域 設 施 二 營 運 管 理 三 行 銷 推 廣 議 題 項 目 1-1 場 館 空 間 不 足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動 線 不 佳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2-1 缺 乏 專 業 團 隊 場 館 人 員 3-1 知 名 度 不 足 3-2 來 館 人 數 有 待 加 強 四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4-1 未 聯 結 保 護 留 區 關 切 內 容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場 域 設 施 1-1 場 館 空 間 不 足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動 線 不 佳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議 題 對 策 1. 組 織 關 規 劃 小 組 2. 確 認 環 教 場 域 認 證 所 需 3. 釐 清 場 館 個 空 間 功 能 目 的 4. 規 劃 室 內 外 各 空 間 5. 委 託 設 計 附 錄 3-119

332 議 題 類 別 營 運 管 理 議 題 項 目 2-1 缺 乏 專 業 團 隊 場 館 人 員 議 題 對 策 1. 洽 談 評 估 專 業 團 隊 適 合 度 2. 建 立 與 國 中 小 大 學 合 作 機 制 3. 跟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取 經 合 作 培 育 專 屬 在 地 志 工 4. 與 在 地 社 區 合 作 5. Working Holiday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行 銷 推 廣 3-1 知 名 度, 來 館 人 數 不 足 議 題 對 策 1. 網 路 宣 傳 2. 服 務 SOP 3. 與 國 中 小 大 學 老 師 建 立 合 作 機 制 更 新 課 程 設 計 4. 主 題 式 展 覽 規 劃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4-1 未 聯 結 保 護 留 區 關 切 內 容 待 填 寫 五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年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場 域 設 施 營 運 管 理 及 行 銷 推 廣 三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目 前 除 了 將 空 間 規 劃 改 善 的 更 符 合 實 際 利 用 外, 尋 求 專 業 團 隊 進 駐 並 與 在 地 社 區 建 立 協 力 機 制, 為 首 要 目 標 另 積 極 取 得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認 證, 並 舉 辦 各 種 推 廣 活 動 工 作 假 期, 增 加 生 態 館 的 知 名 度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附 錄 3-120

333 表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RS01- 保 育 教 育 發 展 及 推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RS01-1-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空 間 規 劃 RS01-2- 瑞 穗 生 態 館 空 間 改 善 再 利 用 計 畫 1. 成 立 小 組 針 對 環 教 法 場 域 認 證 所 需, 規 畫 館 內 室 外 各 空 間 利 用 目 的 功 能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玉 里 工 作 站 2. 提 出 各 空 間 需 改 善 內 容 1.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規 劃 設 計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1. 採 分 期 方 式 發 包 施 工 2. 完 成 環 境 教 育 法 場 域 認 證 101 年 0 ( 現 有 人 力 編 組 ) 101 年 2, 年 綠 資 源 計 畫 編 列 102 年 2, 年 103 年 2,500 綠 資 源 計 畫 預 算 議 題 類 別 營 運 管 理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RS02- 瑞 穗 生 態 館 營 運 管 理 改 善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RS02-1- 基 本 1. 完 成 場 館 人 員 服 務 規 章 花 蓮 林 區 管 101 年 年 綠 資 服 務 提 升 計 畫 2.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理 處 源 計 畫 業 3. 重 新 設 計 調 查 問 卷 玉 里 工 作 站 務 費 4. 建 立 檢 討 機 制 ( 服 務 績 效 遊 客 分 析 ) RS02-2- 專 業 1. 委 託 在 地 專 業 團 隊 協 助 花 蓮 林 區 管 101 年 2, 年 度 綠 團 隊 委 託 計 劃 教 育 推 廣 資 料 建 置 等 理 處 資 源 計 畫 2. 建 立 量 化 評 估 機 制 委 辦 費 3. 結 合 保 護 區 調 查 資 料 規 畫 教 案, 完 成 教 師 及 學 生 手 冊 附 錄 3-121

334 議 題 類 別 營 運 管 理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4. 舉 辦 生 態 電 影 主 題 展 覽 等 活 動 RS02-3- 教 學 1. 招 募 花 蓮 南 區 教 學 志 工 花 蓮 林 區 管 102 年 年 度 編 志 工 培 訓 計 劃 2. 結 合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志 工 理 處 年 500 列 綠 資 源 環 境 教 學 組 教 育 訓 練 玉 里 工 作 站 計 畫 委 辦 費 議 題 類 別 行 銷 推 廣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RS03- 瑞 穗 生 態 館 行 銷 推 廣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RS03-1- 網 路 1. 配 合 發 展 計 畫 規 劃 網 站 花 蓮 林 區 管 101 年 0 推 廣 計 劃 2. 利 用 社 群 網 站 廣 告 宣 傳 理 處 3. 培 育 館 務 人 員 定 期 更 新 玉 里 工 作 站 維 護 網 路 資 訊 4. 製 作 網 路 宣 傳 短 片 RS03-2- 媒 體 1. 評 估 製 作 場 館 保 護 區 影 花 蓮 林 區 管 101 年 評 行 銷 計 劃 片 可 行 性 洽 詢 廠 商 理 處 估 綠 資 源 維 2. 發 包 製 作 影 片 玉 里 工 作 站 103 年 完 2,500 護 計 畫 委 成 辦 費 RS03-3- 在 地 1. 週 邊 地 區 基 礎 資 訊 調 查 花 蓮 林 區 管 101 年 度 年 綠 策 略 聯 盟 計 畫 2. 於 附 近 學 校 車 站 商 理 處 調 查 資 源 計 畫 店 便 利 商 店 民 宿 放 至 玉 里 工 作 站 103 年 度 業 務 費 DM 形 成 策 略 3. 與 民 宿 腳 踏 車 店 形 成 策 聯 盟 略 聯 盟 附 錄 3-122

335 議 題 類 別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RS04-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在 地 參 與 經 營 管 理 方 案 經 費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RS04-1- 高 海 1. 舉 辦 保 護 區 工 作 假 期 活 花 蓮 林 區 管 101 年 度 0 拔 保 護 區 巡 守 動 理 處 評 估 保 護 監 測 工 作 假 期 2. 保 護 區 及 環 教 概 念 推 廣 玉 里 工 作 站 區 現 況 及 3. 結 合 在 地 居 民 參 與 藉 由 可 行 性 提 供 收 入 改 變 資 源 利 用 102 年 試 觀 念 辦 年 綠 4. 解 決 保 護 區 巡 守 不 足 問 103 年 度 資 源 計 畫 推 行 年 綠 資 源 計 畫 RS04-2- 在 地 1. 配 合 工 作 假 期 等 活 動 建 花 蓮 林 區 管 103 年 年 綠 監 測 員 培 訓 計 立 並 培 育 在 地 巡 守 隊 理 處 資 源 計 畫 畫 2. 提 供 在 地 居 民 就 業 機 會 玉 里 工 作 站 3.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在 地 化 附 錄 3-123

336 六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RS-EC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Rueisuei Ecocenter RS01 瑞 穗 生 態 館 場 域 空 間 改 RS01-1-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空 間 規 劃 整 體 規 劃 0 善 方 案 RS01-2- 瑞 穗 生 態 館 空 間 1. 委 託 設 計 硬 體 設 施 2000 改 善 再 利 用 計 畫 2. 施 工 硬 體 設 施 場 域 認 證 硬 體 設 施 2500 RS02 瑞 穗 生 態 管 營 運 管 理 改 RS02-1- 基 本 服 務 提 升 計 畫 經 營 管 理 50 善 方 案 RS02-2- 專 業 團 隊 委 託 計 劃 專 業 服 務 2500 RS02-3- 教 學 志 工 培 訓 計 劃 志 工 團 隊 RS03 瑞 穗 生 態 館 行 銷 推 廣 方 RS03-1- 網 路 推 廣 計 劃 ( 網 站 宣 傳 短 片 ) 行 銷 推 廣 0 案 RS03-2- 媒 體 行 銷 計 劃 ( 製 作 影 片 ) 行 銷 推 廣 2500 RS03-3- 在 地 策 略 聯 盟 計 畫 ( 周 邊 調 查 與 店 家 策 略 聯 盟 ) 社 區 合 作 100 RS04 保 護 區 經 營 管 理 RS04-1- 高 海 拔 保 護 區 巡 守 監 測 工 作 假 期 調 查 研 究 RS04-2- 在 地 監 測 員 培 訓 計 畫 調 查 研 究 500 附 錄 3-124

337 七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為 確 保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能 在 各 項 主 題 展 示 教 學 方 案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中 融 入 保 育 教 育 的 概 念 特 研 擬 出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提 出 包 括 保 護 留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主 題 推 廣 保 育 業 務 戶 外 經 驗, 以 及 生 態 旅 遊 與 社 區 發 展 等 與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相 關 之 類 別,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附 錄 3-125

338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宣 導 生 態 資 訊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活 動 名 稱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野 生 新 視 界 目 標 1. 了 解 生 物 之 間 彼 此 息 息 相 關 的 關 聯 性 2. 了 解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定 義 3. 了 解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4. 了 解 花 蓮 地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面 臨 的 危 機 5. 了 解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方 法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社 區 及 自 然 場 域 進 行 方 式 30 分 世 界 像 一 張 網 : 串 連 生 物 與 非 生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了 解 萬 物 息 息 相 關 的 原 理 60 分 生 物 多 樣 性 表 演 : 學 習 生 態 系 提 供 的 各 種 免 費 服 務 60 分 生 物 關 聯 尋 寶 記 : 走 出 戶 外, 依 照 尋 寶 卡 上 的 提 示, 尋 找 生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30 分 職 業 選 擇 : 了 解 不 同 職 業 都 能 做 出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有 關 的 貢 獻 詞 卡 海 報 表 演 卡 尋 寶 卡 職 業 圖 卡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明 白 生 物 之 間 彼 此 息 息 相 關 學 生 能 說 出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定 義 學 生 能 分 享 並 提 出 戶 外 活 動 觀 察 結 果 學 生 能 提 出 不 同 職 業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貢 獻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規 劃 應 結 合 場 域 在 地 需 求 進 行 調 整 附 錄 3-126

339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宣 導 生 態 資 訊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活 動 名 稱 外 來 種 移 除 工 作 假 期 目 標 1. 認 識 外 來 種 植 物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危 害 2. 了 解 花 蓮 地 區 的 外 來 種 及 其 特 徵 3. 了 解 如 何 進 行 外 來 種 移 除 工 作 4. 了 解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其 他 方 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及 周 邊 社 區 及 自 然 場 域 進 行 方 式 30 分 認 識 花 蓮 的 外 來 種 圖 卡 60 分 外 來 種 的 影 響 : 認 識 外 來 種 對 本 土 動 植 物 的 影 響 案 例 或 簡 報 或 現 地 觀 察 60 分 進 行 外 來 種 移 除 工 作 移 除 工 具 30 分 了 解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其 他 方 法 案 例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外 來 種 的 影 響 與 危 害 參 與 者 能 實 地 進 行 外 來 種 移 除 工 作 參 與 者 能 分 辨 花 蓮 地 區 的 外 來 種 之 特 徵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外 來 種 防 治 的 重 要 性 及 做 法 注 意 事 項 此 活 動 規 劃 應 結 合 場 域 在 地 外 來 種 移 除 需 求 進 行 調 整 附 錄 3-127

340 八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台 灣 水 鹿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瑞 穗 生 態 教 育 館 周 邊 有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雖 然 距 離 很 遠 抵 達 不 易, 但 在 主 題 的 關 切 上 仍 是 重 點 經 過 長 久 研 究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由 於 玉 里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有 穩 定 且 常 見 特 有 亞 種 - 台 灣 水 鹿, 以 此 作 為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水 鹿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名 稱 臺 灣 水 鹿 學 名 Rusa unicolor swinhoei 外 觀 特 徵 雄 鹿 肩 高 約 120 公 分, 雌 鹿 約 80 公 分 頭 軀 幹 長 約 178 公 分, 尾 長 約 15 公 分 冬 季 體 色 為 黑 褐 色, 夏 季 體 色 較 淡 為 黃 褐 色 眼 下 具 有 明 顯 的 眼 下 腺, 生 氣 或 興 奮 時 會 張 開 雄 鹿 有 叉 角, 每 一 支 最 後 形 成 三 尖 二 叉 生 長 環 境 分 布 於 海 拔 1500 公 尺 以 上 之 原 始 森 林 中 喜 活 動 於 高 山 水 源 地 或 近 溪 流 草 原 地 特 異 功 能 善 用 環 境 保 護 色, 體 色 與 生 活 環 境 相 當 的 接 近 群 居 性 動 物, 但 公 鹿 喜 單 獨 行 動 擅 游 泳, 聚 集 水 邊 覓 食 活 動 清 晨 與 黃 昏 為 活 動 高 峰 水 鹿 會 將 眼 下 腺 的 分 泌 物, 摩 擦 塗 抹 於 生 活 領 域 中 的 樹 上 做 記 號 附 錄 3-128

341 附 錄 3-129

342 附 錄 3-130

343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131

344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依 據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館 之 整 體 規 劃, 擬 於 各 處 運 用 舊 有 空 間 成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而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則 規 劃 運 用 舊 有 舊 阿 里 山 工 作 站 及 造 林 工 作 站 的 空 間, 分 年 規 劃, 逐 步 成 立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目 前 已 規 定 完 成 山 椒 魚 故 事 館 以 及 一 葉 蘭 故 事 館 等 二 處 場 域, 未 來 擬 再 運 用 工 作 站 成 立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主 建 物, 向 大 眾 介 紹 阿 里 山 地 區 的 保 育 工 作 由 於 目 前 規 劃 中 的 二 處 館 舍 屬 於 舊 有 館 舍 再 利 用, 在 整 體 機 能 設 定 發 展 定 位 空 間 規 劃 及 展 示 設 計 等 都 可 依 據 目 前 的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逐 步 擬 定 而 針 對 專 家 學 者 及 籌 備 團 隊 於 現 場 現 勘 及 討 論 後, 提 出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整 體 定 位 為 : 作 為 阿 里 山 自 然 資 源 的 諾 亞 方 舟, 擔 任 展 示 研 究 教 育 及 解 說 的 平 台 以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阿 里 山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一 般 遊 客 深 度 旅 遊 之 遊 客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以 及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的 議 題 包 括 : 阿 里 山 遊 客 人 潮 多, 恐 造 成 遊 憩 壓 力 ; 三 個 館 舍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未 明 ; 空 間 老 舊, 需 要 重 新 規 劃 整 理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進 行 阿 里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全 區 場 域 整 體 規 劃 並 重 新 進 行 場 域 定 位 與 分 工 ; 界 定 三 個 館 舍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 持 續 進 行 周 邊 生 態 環 境 的 調 查 研 究 嘉 義 林 區 管 理 處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大 自 然 的 展 示 櫥 窗, 連 結 人 與 自 然 間 的 臍 帶,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認 識 台 灣 的 生 態 之 美, 體 驗 阿 里 山 生 物 多 樣 性 五 年 願 景 成 為 台 灣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保 育 研 究 重 鎮 成 為 阿 里 山 地 區 的 環 境 教 育 專 業 成 長 場 所 申 請 保 留 區 進 入 前 導 教 育 宣 導 基 地 成 為 成 功 的 區 外 保 育 示 範 案 例 及 展 示 園 區 附 錄 3-132

345 成 為 嘉 南 地 區 生 態 旅 遊 及 保 育 宣 導 核 心 地 區 一 年 目 標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生 態 調 查 與 成 果 展 示 展 場 建 置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保 育 推 廣 及 教 案 研 發 建 立 進 入 自 然 保 護 區 域 申 請 行 前 宣 導 教 育 SOP 志 工 培 訓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進 駐 及 專 業 教 師 研 習 三 年 目 標 通 過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認 證 加 強 生 態 教 育 館 知 名 度 及 策 略 聯 盟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研 究 產 學 合 作, 持 續 研 究 產 出 文 創 品 研 發 如 :( 如 書 籍 布 偶 ) 地 區 性 生 態 旅 遊 領 銜 角 色 發 展 信 念 土 地 明 智 區 劃 用 途, 才 能 解 決 經 濟 與 保 育 的 衝 突 設 置 保 護 ( 留 ) 區 是 人 類 尊 重 自 然 的 體 現 有 規 劃 的 展 示, 是 讓 人 們 瞭 解 並 支 持 自 然 保 育 的 必 要 工 作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是 提 升 保 育 認 知 及 行 動 的 不 二 法 門 在 真 實 的 環 境 中, 人 們 才 能 對 自 然 最 為 感 動 在 自 然 環 境 中, 能 造 就 人 們 對 自 然 的 敬 畏 之 心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附 錄 3-133

346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保 留 區 ( 文 資 法 )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 野 動 法 ) 於 法 有 據 ; 林 務 局 推 動 自 然 教 育 政 策 明 確 建 管 法 規 (2 棟 木 構 建 物 無 建 照 / 使 照 ) 依 據 文 資 法, 保 留 區 進 入 需 事 先 申 請 ( 未 申 請 者 的 取 締 / 勸 導 / 監 控 ) 林 務 局 改 隸 環 資 部, 保 育 推 動 更 順 利 環 教 法 通 過 後, 提 供 解 說 教 育 環 境 開 放 陸 客 觀 光, 大 量 湧 入 排 擠 台 灣 遊 客 及 外 國 遊 客 上 山 意 願 ; 陸 客 觀 光 型 態 偏 重 瀏 覽,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功 能 可 能 較 低 經 費 建 設 相 關 經 費 已 編 列 長 期 經 營 需 經 費 ; 後 續 需 列 短 中 長 期 的 經 營 計 畫, 並 排 入 各 年 度 預 算 內 委 託 團 隊 經 營 推 動 相 關 活 動 可 採 使 用 者 付 費 的 方 式, 如 : 營 隊 DIY 課 程 排 擠 其 他 保 育 經 費 營 運 管 理 山 上 生 活 機 能 方 便 ( 大 眾 運 輸 ) 由 管 理 處 - 工 作 站 等 組 織 架 構 負 責 營 運 管 裡, 階 層 及 分 工 完 備 尚 未 建 立 完 整 制 度 客 源 不 絕 委 外 經 營 引 入 專 業 團 隊, 負 責 教 案 及 館 舍 管 理 ; 管 理 處 及 工 作 站 負 責 監 督 及 維 持 夥 伴 關 係 共 同 成 長, 能 節 省 人 力 提 高 市 場 競 爭 力 創 造 具 吸 引 力 的 新 服 務 國 中 小 學 戶 外 教 學 而 言, 路 途 遙 遠 委 外 經 營 團 隊 的 篩 選 及 後 續 監 督 及 績 效 考 核 機 制 須 確 實 ; 若 經 營 團 隊 退 場, 後 續 善 後 及 工 作 站 獨 自 經 營 的 人 力 考 量 人 力 管 理 處 及 工 作 站 的 專 業 人 力 水 準 高 ( 經 驗 豐 富 ), 對 於 保 留 區 及 棲 地 十 分 瞭 解 無 相 關 專 職 人 力 編 制, 無 法 投 入 單 一 業 務 研 究 機 構 距 離 較 遠 缺 乏 社 區 及 NGO 參 與 工 作 輪 調, 相 同 工 作 團 隊 可 能 無 法 持 續 委 外 經 營 ( 引 進 不 同 專 業 人 力, 如 觀 光 設 計 行 銷 建 築 管 理 等 ), 為 林 業 注 入 新 活 力 營 造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故 事 性, 創 造 阿 里 山 的 新 景 點 與 委 外 團 隊 的 磨 合 其 人 力 素 質 及 培 訓 需 確 實 監 督 服 務 對 象 知 名 度 高, 一 般 遊 客 量 多 遊 客 多 樣 性 高, 涵 蓋 不 同 族 群 及 年 齡 層 需 住 宿 才 能 深 入 體 驗 遊 客 一 般 以 觀 光 旅 遊 為 主 ( 認 知 ) 機 關 學 校 因 環 教 法 上 阿 里 山 可 至 本 館 體 驗 不 同 的 遊 客 團 體, 能 設 計 不 同 的 課 程 及 活 動, 生 態 教 育 館 內 容 豐 富 多 元 量 大 無 法 負 荷 ( 可 能 須 採 預 約 制 ) 未 鎖 定 客 群 可 能 造 成 經 營 方 針 及 活 動 方 案 較 難 以 思 考 ( 太 龐 雜 ) 附 錄 3-134

347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課 程 方 案 活 動 方 案 素 材 豐 富 周 遭 場 域 可 充 分 配 合 課 程 運 用 ( 如 : 阿 里 山 尋 寶 趣 自 導 式 教 案 ) 缺 乏 主 題 活 動 課 程 及 專 業 研 習 的 教 案 環 教 法 結 合 志 工 觸 口 及 研 究 成 果 發 展 方 案 一 般 遊 客 數 量 眾 多, 不 利 活 動 方 案 深 入 及 精 緻 化 周 邊 保 護 留 周 區 現 況 轄 區 內 有 一 葉 蘭 保 留 區 塔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鹿 林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等 生 態 教 育 館 臨 近 保 留 區 且 非 位 於 保 留 區 內, 可 減 少 人 為 干 擾, 又 提 供 豐 富 解 說 題 材 周 圍 保 留 區 因 可 及 性 低, 較 少 干 擾 及 破 壞 因 難 以 到 達, 故 保 育 及 不 法 行 為 的 巡 護 次 數 較 低, 監 測 資 料 的 回 收 時 間 相 對 也 拉 長 受 限 於 文 資 法 ( 84) 及 其 他 法 規 的 規 定, 保 留 區 內 無 法 疏 伐 修 枝 及 其 他 變 更, 亦 不 能 將 種 源 移 地 保 育 ( 僅 能 維 持 現 狀 ) 附 近 有 一 葉 蘭 展 示 區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復 育 區, 可 彌 補 無 法 至 保 留 區 現 場 之 缺 陷 生 態 教 育 館 周 圍 為 森 林 環 境, 又 有 一 葉 蘭 展 示 區 檜 木 林 及 山 椒 魚 復 育 棲 地, 可 延 伸 至 戶 外 進 行 實 地 生 態 教 育 展 館 亦 可 遠 眺 塔 山 地 景, 具 豐 富 自 然 資 源 題 材 前 往 一 葉 蘭 保 留 區 及 塔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路 線 為 崩 塌 地, 幾 乎 無 法 進 入 ( 鹿 林 山 需 開 車 前 往 ), 可 及 性 低 風 災 後 保 留 區 及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地 質 脆 弱, 環 境 變 動 性 大, 長 期 監 測 資 料 較 難 以 串 聯 保 留 區 及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大 部 分 皆 為 單 一 出 入 口, 管 理 較 方 便 硬 體 設 施 舊 建 物 再 利 用 解 說 牌 永 久 樣 區 告 示 牌 等 皆 已 部 份 設 立 現 已 架 設 紅 外 線 照 相 機 進 行 監 測 ; 監 視 系 統 業 已 開 始 裝 設 腹 地 小, 容 納 量 不 足, 後 續 擴 充 困 難 ; 木 構 建 築 格 局 固 定 無 法 變 更 生 態 教 育 館 外 觀 及 位 置 較 不 明 顯 木 構 造 建 築 需 定 期 維 護, 加 強 除 濕 及 排 水 設 備 近 沼 平 車 站, 祝 山 觀 日 步 道 在 旅 遊 動 線 上 阿 里 山 地 區 除 山 腳 下 有 觸 口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山 上 並 無 相 關 公 / 私 人 生 態 教 育 場 所 2 棟 木 構 建 築 無 建 照 使 照, 且 申 請 上 有 問 題 ( 環 教 法 申 請 場 域 認 證 有 困 難 ) 生 態 教 育 館 位 於 沼 平 車 站 對 面, 需 步 行 一 段 路 才 能 到 達, 且 位 置 較 隱 密 ( 需 規 劃 外 觀 設 計 及 引 附 錄 3-135

348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導 標 示 ) 軟 體 設 施 豐 富 的 自 然 環 境 及 動 植 物 資 源 阿 里 山 台 灣 一 葉 蘭 保 育 工 作 站 正 式 掛 牌 成 立 ; 生 態 教 育 館 具 有 進 入 保 留 區 前 教 育 宣 導 任 務 人 力 不 足 缺 乏 保 留 區 及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基 礎 資 料 ; 歷 年 研 究 成 果 未 具 體 呈 現 ( 如 : 發 表 期 刊 ) 等 可 妥 善 規 劃 ( 從 無 到 有 ), 較 無 侷 限 保 留 區 及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歷 年 來 投 入 學 術 研 究 眾 多, 資 料 及 題 材 豐 富 除 了 觀 光 外, 引 入 保 育 教 育 及 生 態 等 資 源, 有 助 於 提 升 阿 里 山 旅 遊 質 感 ( 過 去 商 業 化 濃 厚 ), 與 其 他 景 點 有 所 區 隔 需 有 完 整 的 構 想, 初 期 設 置 需 大 量 蒐 集 資 料 及 評 比 廠 商 ( 萬 事 起 頭 難 ), 方 針 及 規 劃 內 容 要 逐 步 修 正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園 區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園 區, 涵 蓋 一 葉 蘭 故 事 館 山 椒 魚 故 事 管 及 周 遭 棲 地 交 通 條 件 區 內 步 行 或 乘 遊 園 車 及 森 林 鐵 路 路 況 易 受 天 候 影 響 路 途 遙 遠, 阿 里 山 公 路 容 易 崩 塌 重 建 會 列 入 重 點 工 作, 交 通 改 善 持 續 進 行 中 有 大 眾 運 輸, 巴 士 可 到 達 阿 里 山 環 境 變 遷 雨 量 大 且 集 中 道 路 惡 化 中 人 口 現 況 ( 遊 客 ) 每 年 有 超 過 100 萬 人 至 阿 里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山 椒 魚 故 事 管 及 周 遭 棲 地 臨 近 沼 平 車 站, 因 交 通 之 便 可 吸 引 遊 客 至 遊 樂 區 遊 客 可 能 不 會 特 地 至 館 內 參 觀 生 態 旅 遊 意 識 抬 頭, 對 於 生 態 體 驗 的 需 求 提 高 目 前 阿 里 山 遊 客 參 觀 時 間 集 中, 館 內 難 以 負 荷 人 文 資 源 阿 里 山 地 區 具 深 厚 林 業 文 化 歷 史 背 景, 及 豐 富 動 植 物 資 源 ; 日 治 時 期 重 要 伐 木 基 地 留 下 許 多 古 蹟 及 歷 史 建 物 以 往 相 關 林 業 文 化 並 未 進 行 詳 細 記 錄 及 統 整 介 紹 ; 部 分 歷 史 已 隨 人 口 外 移 老 化 而 凋 零 具 有 多 元 文 化 的 包 容 性 及 阿 里 山 悠 久 豐 富 的 歷 史 文 化, 亦 可 結 合 自 然 環 境 ( 如 不 同 宗 教 廟 宇 不 同 族 群 的 遊 遊 樂 區 內 傳 統 產 業 沒 落, 以 商 業 為 主 要 營 生 方 式, 較 無 明 顯 且 強 烈 的 地 方 特 色 與 當 地 居 民 如 有 利 益 上 衝 附 錄 3-136

349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為 鄒 族 主 要 活 動 區 域 之 ㄧ 貴 賓 館 為 以 前 蔣 公 行 館, 具 歷 史 意 義 阿 里 山 森 林 鐵 路 曾 提 列 文 建 會 世 界 襲 產 潛 力 點, 意 義 非 凡 客 枯 球 羅 紋 蛾 ) 管 理 單 位 已 積 極 進 行 阿 里 山 林 業 史 料 及 圖 片 蒐 集 工 作 突, 易 造 成 強 烈 反 彈 及 抗 爭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目 前 本 館 未 來 主 要 議 題 著 重 在 永 續 的 研 究 發 展, 專 業 人 力 的 募 集 與 訓 練, 以 及 區 外 保 育 示 範 展 示 場 域 的 建 置, 並 與 鄰 近 的 場 域 串 連 議 題 類 別 一 成 為 台 灣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保 育 研 究 重 鎮 二 成 為 阿 里 山 地 區 專 業 成 長 場 所 三 申 請 進 入 保 留 區 內 前 導 教 育 宣 導 及 保 育 場 所 四 區 外 保 育 示 範 展 示 場 域 五 嘉 南 地 區 保 育 宣 導 核 心 地 區 議 題 項 目 1-1 如 何 持 續 產 出 研 究 2-1 培 訓 種 子 教 師 3-1 制 度 建 立 4-1 示 範 場 域 建 置 5-1 轄 內 場 域 串 聯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附 錄 3-137

350 表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成 為 台 灣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保 育 研 究 重 鎮 1-1 如 何 持 續 產 出 研 究 1. 誘 因 吸 引 學 術 研 究 提 供 研 究 基 地 2. 初 期 委 託 辦 理 生 態 研 究 及 監 測 模 式 建 立 3. 推 廣 一 葉 蘭 及 山 椒 魚 保 育 引 起 社 區 大 眾 關 心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成 為 阿 里 山 地 區 專 業 成 長 場 所 2-1 培 訓 種 子 教 師 1. 新 宿 計 畫 2. 種 子 培 育 計 畫 3. 連 結 其 他 場 域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申 請 進 入 保 留 區 內 前 導 教 育 宣 導 及 保 育 場 所 3-1 制 度 建 立 1. 申 請 進 入 行 政 流 程 sop 建 立 2. 處 內 人 員 分 工 3. 連 結 其 他 場 域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區 外 保 育 示 範 展 示 場 域 4-1 示 範 場 域 建 置 1.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及 一 葉 蘭 棲 地 營 造 計 畫 2.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引 入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嘉 南 地 區 保 育 宣 導 核 心 地 區 5-1 轄 內 場 域 串 聯 1. 山 與 海 串 聯 計 畫 2. 轄 內 場 域 教 案 整 合 計 畫 附 錄 3-138

351 五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年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研 究 發 展 保 育 教 育 申 請 進 入 保 留 區 作 業 區 外 保 育 示 範 展 示 場 域 以 及 與 鄰 近 的 場 域 串 連 五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表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成 為 台 灣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保 育 研 究 重 鎮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ALS01- 研 究 資 料 產 出 及 成 果 推 廣 計 畫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ALS01-1- 一 葉 蘭 及 山 椒 魚 生 態 族 群 與 棲 地 關 係 研 究 調 查 物 種 生 態 習 性 棲 地 族 群 分 布 範 圍 及 族 群 數 量 的 繁 衍, 並 劃 設 樣 區 持 續 監 測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永 續 1600 林 務 局 ALS01-2- 一 葉 蘭 及 山 椒 魚 監 測 ALS01-3- 鼓 勵 學 術 團 體 上 山 研 究 ALS01-4- 研 究 成 果 知 識 網 建 置 計 畫 ALS01-5- 台 灣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會 制 訂 一 葉 蘭 及 山 椒 魚 監 測 SOP 流 程 初 期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 制 定 監 測 SOP); 後 續 由 工 作 站 自 行 監 測 初 期 委 辦 ; 後 續 自 行 監 測 年 內 建 構 完 整 棲 地 及 資 本 資 料 ; 後 續 由 工 作 站 同 仁 持 續 監 測 及 彙 整 監 測 成 果 200 林 務 局 提 供 研 究 場 域 及 住 宿 場 所 管 理 處 永 續 400 於 林 務 局 自 然 保 育 網 研 究 林 務 局 自 辦 已 有 網 站 0 成 果 上 傳 資 料 庫 舉 辦 研 討 會 ; 結 合 台 灣 一 與 研 究 單 位 及 學 視 研 究 成 果 300 林 務 局 葉 蘭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及 阿 校 合 辦 舉 辦 2-3 年 里 山 地 區 保 育 相 關 議 題 一 辦 理 一 次 併 辦 理 發 表 附 錄 3-139

352 ALS01-6- 辦 理 1. 印 製 宣 導 品 發 表 新 管 理 處 及 工 作 站 永 續 500 林 務 局 一 葉 蘭 及 保 育 聞 稿 社 區 教 育 生 分 工 年 山 椒 魚 推 廣 活 物 多 樣 性 活 動 的 舉 辦 為 初 期 加 強 動 來 推 廣 民 眾 認 識 宣 傳 期 ; 之 後 2. 經 營 網 站 社 群 發 每 年 設 計 不 行 電 子 報 季 刊 等 同 保 育 主 題 3. 以 影 片 廣 播 攝 影 活 動 QR code 等 多 元 方 式 宣 傳 議 題 類 別 成 為 阿 里 山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專 業 場 域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ALS02- 阿 里 山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專 業 場 域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ALS02-1- 新 宿 與 旅 社 寄 宿 舍 或 住 宿 點 管 理 處 主 辦 ; 當 永 續 ( 直 至 可 0 生 活 計 畫 結 合 地 業 者 協 辦 ( 策 自 行 提 供 住 略 聯 盟 ) 宿 場 所 ) ALS02-2- 課 程 發 展 暨 種 子 培 育 計 畫 ALS02-3- 館 舍 興 建 計 畫 ( 館 舍 1 座 ) 1. 委 託 計 畫 案 的 老 師 培 訓 專 業 人 員 2. 本 處 經 營 管 理 人 員 專 業 成 長 3. 教 案 研 發 設 計 副 館 二 棟 於 101 年 3 月 完 成, 主 館 擬 由 舊 阿 里 山 工 作 站 整 建 併 作 保 留 區 管 理 站 委 託 辦 理 初 期 ( 年 ) 與 鄰 近 學 校 合 作 ; 長 期 仍 以 專 業 團 隊 為 主, 志 工 為 輔 1500/ 年 林 務 局 管 理 處 主 辦 林 務 局 分 年 附 錄 3-140

353 議 題 類 別 申 請 進 入 保 留 區 內 前 導 教 育 宣 導 及 保 育 場 所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ALS03- 保 護 留 區 申 請 進 入 及 管 理 計 畫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ALS03-1- 行 政 1. 申 請 進 入 保 護 留 區 的 管 理 處 主 辦 ; 工 林 務 局 流 程 SOP 建 立 步 驟 及 宣 導 教 育 處 理 作 站 協 辦 計 畫 (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以 及 相 關 法 規 流 程 乙 式 ) 表 單 的 填 寫 權 責 分 屬 2. 保 護 區 經 驗 值 分 級 ALS03-2- 進 入 第 一 次 進 入 向 管 理 處 申 管 理 處 主 辦 ; 工 年 0 林 務 局 保 護 區 核 定 分 請 經 核 定 後 續 由 工 作 站 作 站 協 辦 規 劃 完 畢 ; 永 工 計 畫 ( 建 立 標 進 行 行 前 教 育 ; 之 後 每 次 續 準 作 業 流 程 ) 進 入 僅 需 向 管 制 站 報 到 即 可, 工 作 站 視 情 況 進 行 教 育 ALS03-3- 專 業 引 入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以 解 管 理 處 主 辦, 工 年 1500/ 年 ALS02-2 經 營 團 隊 引 入 決 人 力 不 足 問 題 作 站 進 行 監 督 與 專 業 經 營 ( 提 供 專 業 服 團 隊 簽 約 務 ) 議 題 類 別 區 外 保 育 示 範 展 示 場 域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ALS04- 棲 地 營 造 暨 教 學 方 案 規 劃 設 計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ALS04-1- 一 葉 蘭 山 椒 魚 棲 地 營 造 計 畫 ( 戶 外 場 域 建 置 1 式 ) ALS04-2-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引 入 ( 教 案 5 案 ) 館 區 周 遭 棲 地 的 規 劃 建 立 ; 後 續 維 護 由 工 作 站 持 續 進 行 引 入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以 解 決 人 力 不 足 問 題 工 作 站 主 辦 100 年 已 完 成 0 林 務 局 管 理 處 主 辦, 工 年 與 1500/ 年 ALS02-2 作 站 進 行 監 督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簽 約 附 錄 3-141

354 議 題 類 別 嘉 南 地 區 保 育 宣 導 核 心 地 區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ALS05- 轄 區 內 保 育 場 域 串 聯 ALS7- 嘉 南 地 區 保 育 教 育 推 動 領 頭 地 位 之 建 立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ALS05-1- 山 與 海 串 聯 計 畫 ( 保 育 教 育 行 銷 及 策 略 聯 盟 ) ALS05-2- 轄 內 場 域 教 案 整 合 計 畫 ( 保 育 教 育 行 銷 及 策 略 聯 盟 ) ALS05-3- 南 區 環 境 教 育 交 流 座 談 會 結 合 嘉 義 處 轄 管 鰲 鼓 觸 口 水 社 寮 阿 里 山 等 區 域 教 育 館 及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規 劃 教 育 及 保 育 活 動 方 案 擬 定 適 合 各 場 域 的 活 動 教 案 及 系 統 性 串 連 教 案 與 學 校 NGO 團 體 相 關 場 域 中 心 合 交 流 經 驗 管 理 處 主 辦 工 作 站 協 辦 永 續 ; 成 為 每 年 辦 理 之 常 態 活 動 從 年 度 經 費 中 運 用 辦 理 林 務 局 委 辦 初 期 從 年 度 ( ) 設 經 費 中 計 教 案 資 料 運 用 辦 庫 ; 之 後 持 續 理 更 新 及 調 整 與 各 團 體 合 辦 二 年 一 次 200 林 務 局 附 錄 3-142

355 六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年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ALS-EC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 Alishan Ecocenter ALS01 研 究 資 料 產 出 及 成 果 推 展 計 畫 ALS02 阿 里 山 保 育 教 育 專 業 場 域 發 展 計 畫 ALS03 保 護 留 區 申 請 進 入 及 管 理 計 畫 ALS01-1- 一 葉 蘭 及 山 椒 魚 生 態 族 群 與 棲 地 關 係 研 究 ALS01-2- 一 葉 蘭 及 山 椒 魚 監 測 ( 初 期 制 定 監 測 SOP+ 後 續 監 測 ) ALS01-3- 鼓 勵 學 術 團 體 上 山 研 究 ALS01-4- 研 究 成 果 知 識 網 建 置 計 畫 ALS01-5- 台 灣 一 葉 蘭 及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會 ALS01-6- 辦 理 一 葉 蘭 及 保 育 山 椒 魚 推 廣 活 動 ALS02-1- 新 宿 生 活 計 畫 ( 與 旅 社 寄 宿 舍 或 住 宿 點 結 合 ) ALS02-2- 課 程 發 展 暨 種 子 培 育 計 畫 ( 初 期 學 校 合 作 ; 長 期 專 業 團 隊 為 主 志 工 為 輔 ) ALS02-3- 館 舍 興 建 計 畫 ALS03-1- 行 政 流 程 SOP 建 立 計 畫 ALS03-2- 進 入 保 護 區 核 定 分 工 計 ( 建 立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 調 查 研 究 調 查 研 究 調 查 研 究 行 銷 0 推 廣 行 銷 推 廣 行 銷 推 廣 經 營 0 管 理 專 案 服 務 硬 體 設 施 經 營 0 管 理 經 營 0 管 理 ALS03-3- 專 業 經 營 團 經 營 附 錄 3-143

356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隊 引 入 ( 提 供 專 業 服 管 理 務 ) 同 ALS02-2 ALS04 棲 地 營 造 暨 教 學 方 案 規 劃 設 計 方 案 ALS04-1- 一 葉 蘭 山 椒 魚 棲 地 營 造 計 畫 ( 戶 外 場 域 建 置 1 式 ) ALS04-2- 專 業 經 營 團 整 體 規 劃 經 營 隊 引 入 ( 教 案 5 案 ) 同 ALS02-2 管 理 ALS05 嘉 南 地 區 保 ALS05-1- 山 與 海 串 聯 專 案 育 教 育 伙 伴 串 聯 方 案 計 畫 ( 保 育 教 育 行 銷 及 策 略 聯 盟 ) ALS05-2- 轄 內 場 域 教 案 整 合 計 畫 ( 保 育 教 育 行 銷 及 策 略 聯 盟 ) 服 務 行 銷 推 廣 ALS05-3- 南 區 環 境 教 育 交 流 座 談 會 ( 二 年 一 次 ) 社 區 合 作 附 錄 3-144

357 七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由 於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所 在 地 區 有 三 處 保 護 留 區, 包 括 阿 里 山 台 灣 一 葉 蘭 自 然 保 留 區 塔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鹿 林 山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等, 而 且 定 位 在 讓 大 眾 了 解 阿 里 山 地 區 豐 富 的 生 物 資 源, 因 此, 在 保 育 教 育 的 內 涵 設 定 上 界 定 出 以 下 主 題, 包 括 :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業 務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阿 里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以 及 戶 外 經 驗 等 項 目,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定 )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附 錄 3-145

358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大 自 然 的 展 示 櫥 窗, 連 結 人 與 自 然 間 的 臍 帶,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認 識 台 灣 的 生 態 之 美, 體 驗 阿 里 山 生 物 多 樣 性 活 動 名 稱 山 椒 魚 的 世 界 目 標 1. 認 識 兩 棲 類 生 物 在 生 態 上 的 指 標 意 義 2. 了 解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生 態 特 性 分 佈 與 生 存 危 機 3. 了 解 研 究 人 員 如 何 進 行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保 育 及 研 究 工 作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阿 里 山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以 及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館 舍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山 椒 魚 的 故 事 : 用 說 故 事 的 方 式 呈 現 將 山 椒 魚 的 生 態 及 生 長 環 境 60 分 環 境 指 標 : 運 用 案 例 分 享 兩 棲 類 在 生 態 環 境 上 的 指 標 意 義 60 分 研 究 人 員 分 享 : 由 研 究 人 員 現 身 說 法, 分 享 研 究 方 法 過 程 以 及 相 關 發 現 30 分 山 椒 魚 的 美 好 棲 地 : 用 繪 圖 的 方 式 呈 現 山 椒 魚 生 長 的 環 境 山 椒 魚 的 故 事 兩 棲 類 的 生 存 案 例 人 員 或 影 片 或 照 片 紙 筆 成 效 評 量 能 說 出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生 態 環 境 特 徵 能 說 出 兩 棲 類 在 自 然 環 境 中 的 重 要 性 與 指 標 意 義 能 了 解 山 椒 魚 研 究 與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注 意 事 項 為 避 免 造 成 對 生 物 的 干 擾, 此 活 動 建 議 採 室 內 進 行 即 可 附 錄 3-146

359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大 自 然 的 展 示 櫥 窗, 連 結 人 與 自 然 間 的 臍 帶,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認 識 台 灣 的 生 態 之 美, 體 驗 阿 里 山 生 物 多 樣 性 活 動 名 稱 一 葉 蘭 的 美 麗 與 哀 愁 目 標 1. 認 識 阿 里 山 一 葉 蘭 的 生 態 地 位 與 分 佈 2. 了 解 台 灣 蘭 花 的 生 態 價 值 與 經 濟 價 值 等 3. 了 解 台 灣 其 他 珍 貴 植 物 面 臨 的 生 存 危 機 4. 了 解 如 何 運 用 科 學 研 究 進 行 珍 貴 植 物 的 復 育 工 作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阿 里 山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以 及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館 舍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台 灣 的 蘭 產 業 ~ 野 生 蘭 花 的 生 態 地 位 與 蘭 產 業 的 興 起 故 事 案 例 60 分 台 灣 一 葉 蘭 的 生 存 危 機 台 灣 一 葉 蘭 的 故 事 60 分 科 學 研 究 與 物 種 復 育 的 成 果 人 員 或 影 片 或 照 片 30 分 植 物 代 言 人 : 幫 珍 貴 植 物 說 話 海 報 筆 成 效 評 量 能 明 白 台 灣 一 葉 蘭 的 多 樣 性 價 值 能 明 白 植 物 面 臨 的 各 種 生 存 危 機 能 明 白 物 種 的 價 值 不 能 只 用 金 錢 判 斷 能 明 白 科 技 對 保 育 的 影 響 及 幫 助 注 意 事 項 可 結 合 阿 里 山 森 林 遊 樂 區 內 的 場 域, 進 行 一 葉 蘭 的 現 場 觀 察 可 邀 請 台 灣 葉 花 的 專 家 學 者 擔 任 講 師, 進 行 主 題 分 享 附 錄 3-147

360 八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與 一 葉 蘭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阿 里 山 生 態 教 育 館 目 前 預 計 有 一 個 主 要 館 舍 與 二 個 保 育 物 故 事 館 ( 分 別 為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與 台 灣 一 葉 蘭 ), 為 了 向 大 眾 推 廣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特 以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和 一 葉 蘭, 作 為 在 地 的 保 育 關 切 的 代 表 物 ( 一 )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及 特 殊 能 力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名 稱 阿 里 山 山 椒 魚 學 名 Hynobius arisanensis 外 觀 特 徵 全 長 最 大 約 12 公 分 身 體 外 表 光 滑, 顏 色 為 咖 啡 色 或 淺 褐 色, 幼 小 個 體 偏 黑 褐 色, 大 部 份 個 體 無 花 紋 眼 小 且 為 黑 色 突 出, 四 肢 細 小, 皮 膚 柔 軟 黏 滑 生 長 環 境 分 布 於 阿 里 山 及 玉 山 山 系, 海 拔 範 圍 約 介 於 1800 至 3650 公 尺 之 間, 溪 流 岸 邊 森 林 底 層 的 岩 石 或 腐 木 下 特 異 功 能 白 天 藏 匿 於 石 頭 或 枯 倒 木 下, 夜 間 出 沒 覓 食 受 刺 激 時, 體 表 所 分 泌 的 味 道 類 似 山 椒, 故 稱 山 椒 魚 幼 時 以 鰓 呼 吸, 成 體 改 為 肺 和 皮 膚 呼 吸, 並 離 開 水 域 全 世 界 分 布 最 南, 海 拔 紀 錄 最 高 的 一 種 山 椒 魚 冰 河 時 期 的 孑 遺 生 物 附 錄 3-148

361 附 錄 3-149

362 ( 二 ) 台 灣 一 葉 蘭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台 灣 一 葉 蘭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及 特 殊 能 力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名 稱 臺 灣 一 葉 蘭 學 名 Pleione formosana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特 異 功 能 臺 灣 一 葉 蘭 為 落 葉 性 多 年 生 草 本, 由 假 球 莖 和 一 枚 葉 片 組 成, 故 名 一 葉 蘭 葉 片 長 披 針 形, 長 15~25 公 分, 寬 3~5 公 分 花 多 為 單 生, 唇 瓣 上 有 黃 褐 或 紫 紅 斑, 前 端 邊 緣 碎 裂 為 鬚 狀, 花 色 多 變, 有 紅 色 粉 紅 及 淡 紫 生 長 於 海 拔 1,500~2,500 公 尺 森 林 蒼 鬱 山 區 的 潮 濕 岩 壁 或 樹 幹 上 著 生 於 陡 直 岩 壁 或 稀 疏 光 可 透 入 之 林 地, 球 莖 埋 於 水 苔 或 腐 葉 內, 或 著 生 於 倒 伏 樹 幹 上 常 成 群 附 生 在 布 滿 苔 蘚 的 潮 濕 樹 幹 或 岩 壁 上, 一 旦 花 季 ( 三 至 四 月 ) 來 臨, 十 分 醒 目 花 期 約 一 個 月 除 採 球 莖 無 性 生 殖 外, 亦 可 透 過 開 花 結 果 以 種 子 傳 播 附 錄 3-150

363 附 錄 3-151

364 附 錄 3-152

365 屏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153

366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依 據 林 務 局 生 態 教 館 之 整 體 規 劃, 擬 於 各 處 運 用 舊 有 空 間 成 立 生 態 教 育 館, 而 屏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甲 仙 工 作 站 隣 近 的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則 有 一 處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甲 仙 市 公 所 所 管 轄 的 甲 仙 化 石 館, 十 分 適 合 作 為 推 動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保 育 教 育 工 作 之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域 經 過 籌 備 團 隊 與 專 家 學 者 於 現 勘 後, 與 高 雄 市 政 府 甲 仙 區 公 所 協 商, 擬 將 甲 仙 化 石 館 轉 移 由 林 務 局 屏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進 行 整 體 空 間 改 善 規 劃 及 經 營 管 理 移 轉 之 用 歷 經 現 勘 與 團 隊 討 論 後, 提 出 未 來 的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定 位 在 : 成 為 全 國 性 化 石 保 育 教 育 推 動 基 地, 長 期 進 行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環 境 監 測 以 全 台 灣, 特 別 是 台 灣 南 部 為 主 要 的 服 務 範 圍, 提 供 服 務 給 周 邊 社 區 ( 志 工 ) 南 部 學 校 班 級 戶 外 教 學 參 加 深 度 活 動 者 ( 保 育 研 習 或 生 態 旅 遊 者 ) 以 及 進 行 研 究 調 查 的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或 大 專 院 校 另 外, 經 過 專 家 顧 問 現 勘 後 發 現 目 前 最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包 括 : 主 管 單 位 甲 仙 區 公 所 整 體 推 展 經 費 及 人 力 有 限, 整 體 空 間 與 展 示 已 老 舊 需 重 新 規 劃 因 此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包 括 : 進 行 場 域 空 間 的 整 體 規 劃 與 改 善 ; 由 林 務 局 與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商 合 作 機 制 ; 檢 視 現 有 展 品, 進 行 數 位 建 檔 工 作 ; 持 續 進 行 周 邊 環 境 調 查 研 究 ; 蒐 集 在 地 故 事, 作 為 解 說 教 材 ; 結 合 現 場 環 境 發 展 深 度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其 中 進 行 數 位 典 藏 計 畫 一 案,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由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進 行 相 關 委 託 執 行 完 成 屏 東 林 區 管 理 處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101 年 至 103 年 的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宣 傳 保 育 觀 念 保 護 珍 貴 稀 有 化 石 五 年 願 景 成 為 最 容 易 親 近 化 石 認 識 化 石 的 地 方 目 標 完 成 生 態 展 示 室 之 建 置 附 錄 3-154

367 結 合 甲 仙 區 公 所 之 化 石 館, 結 合 及 改 善 化 石 館 現 有 軟 硬 體 設 施, 建 立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生 態 教 育 館 成 為 民 眾 瞭 解 化 石 的 學 習 場 域 發 展 信 念 人 們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裡 學 習 是 快 樂 的 人 們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裡 能 夠 學 習 到 地 質 方 面 的 知 識 人 們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裡, 透 過 觸 摸 化 石 親 近 化 石, 能 夠 瞭 解 化 石 資 源 的 形 成 不 易, 並 加 以 愛 護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發 展 規 劃 正 在 進 行 中 過 去 欠 缺 長 期 發 展 策 略 支 持 環 境 教 育 法 已 實 施 大 眾 對 保 護 留 區 相 關 法 令 不 夠 了 解 法 令 政 策 部 份 法 令 影 響 人 與 保 護 留 區 的 使 用 方 式 缺 乏 化 石 採 集 準 則 與 配 套 措 施 經 費 具 有 公 務 預 算 支 持 推 動 工 作 預 算 刪 減 經 費 的 排 擠 效 應 企 業 贊 助 與 環 境 教 育 法 之 環 境 教 育 基 金 國 庫 經 費 有 限, 爭 取 單 位 眾 多, 導 致 經 費 爭 取 不 易 營 運 管 理 中 長 期 內 仍 有 穩 定 經 費 編 列, 可 支 持 館 舍 欠 缺 整 體 營 運 管 理 的 經 驗 與 know how 可 參 考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館 舍 的 經 營 發 展 經 驗 與 甲 仙 區 公 所 化 石 館 合 作 或 撥 用 的 動 向 目 附 錄 3-155

368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正 常 經 營 管 理 可 利 用 化 石 作 為 教 案 材 料 受 限 於 採 購 法, 部 分 營 運 所 需 項 目 及 費 用 恐 無 法 納 入 透 過 生 態 教 育 館 讓 林 務 局 與 區 公 所 資 源 整 合 前 尚 不 明 確 行 銷 宣 傳 不 足 營 運 方 式 尚 未 確 定 民 眾 對 保 育 工 作 逐 漸 認 同 人 力 現 場 人 員 配 合 意 願 尚 佳, 林 務 局 亦 持 續 進 行 人 員 培 訓 有 意 願 及 誠 意 邀 請 並 委 託 專 業 執 行 團 隊 共 同 參 與 未 有 專 職 人 員 或 專 業 經 營 團 隊 人 員 專 業 知 能 不 足 行 政 人 員 業 務 調 動 頻 繁 民 間 環 境 教 育 團 隊 陸 續 增 加, 有 助 於 觀 念 交 流 與 傳 授, 且 可 委 託 團 隊 經 營 管 理 可 與 周 遭 社 區 之 解 說 員 講 師 合 作, 培 養 在 地 志 工 參 與 專 業 經 營 管 理 團 隊 不 易 尋 找, 且 有 經 營 管 理 經 驗 人 員 可 能 被 挖 角 社 區 有 意 願 參 與 者 有 限 服 務 對 象 社 區 居 民 公 家 機 關 之 員 工, 及 學 校 教 師 學 生 林 管 處 同 仁 至 南 橫 沿 線 及 甲 仙 地 區 旅 遊 者 鄰 近 居 民 及 學 生 多 曾 參 觀 過 館 舍, 對 原 有 展 品 已 無 新 鮮 感 內 部 參 與 機 會 多, 參 與 度 下 降 公 務 員 需 參 加 四 小 時 環 境 教 育 研 習 生 態 旅 遊 已 成 潮 流, 企 業 員 工 及 一 般 民 眾 參 與 保 育 意 願 逐 漸 增 加 各 式 保 育 活 動 琳 瑯 滿 目 課 程 方 案 具 備 行 政 資 源 作 為 後 盾 許 多 團 體 已 設 計 出 不 少 生 物 多 樣 性 相 關 教 案 具 天 然 戶 外 場 域 搭 配 ( 需 申 請 進 入 ) 主 題 明 確 ( 化 石 ) 規 劃 執 行 之 人 力 及 專 業 不 足, 致 目 前 未 有 完 整 的 活 動 課 程 方 案 方 案 歷 年 研 究 資 料 較 為 欠 缺 且 未 有 更 新 資 料, 不 易 轉 化 為 教 材 自 然 教 育 中 心 經 驗, 及 國 內 外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可 作 為 參 考 深 度 生 態 旅 遊 遊 程 具 市 場 性 相 關 保 育 課 程 及 活 動 方 案 未 盛 行, 仍 有 相 當 多 發 展 空 間 若 引 導 進 行 保 育 教 育 課 程 方 案 夥 伴 對 概 念 不 清 楚 時, 容 易 將 課 程 導 向 其 他 方 向 與 其 他 單 位 課 程 方 案 重 疊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鄰 近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資 源 豐 富 保 護 區 具 有 法 規 保 護 保 護 區 易 進 入, 落 實 管 理 較 為 困 難 區 域 內 研 究 調 查 計 畫 未 有 更 新 資 料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已 設 置 保 護 留 區 經 營 管 理 效 能 評 估 正 在 執 行 民 眾 對 法 令 的 不 了 解 法 規 不 夠 周 全 保 護 區 與 民 眾 使 用 現 況 有 衝 突 附 錄 3-156

369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保 護 區 內 化 石 資 源 易 因 大 雨 而 受 到 沖 蝕 保 護 區 內 仍 有 租 地 規 劃 階 段 性 保 護 留 區 資 源 普 查 及 長 期 監 測 計 畫 硬 體 設 施 已 有 既 存 館 舍 及 停 車 場, 各 項 硬 體 設 備 已 大 致 完 成 館 館 舍 老 舊, 欠 缺 完 善 的 解 說 設 施, 空 間 及 動 線 需 重 新 規 劃 生 態 旅 遊 風 潮 帶 動 環 境 教 育 場 域 需 求 進 行 館 舍 改 善 工 程, 可 將 整 理 空 間 重 新 規 劃 整 體 設 施 需 重 新 規 劃, 所 需 經 費 較 多, 且 需 大 量 蒐 集 資 料 及 完 整 的 構 想, 以 做 為 將 來 發 展 的 方 向 軟 體 設 施 正 在 進 行 現 有 化 石 資 源 數 位 典 藏 計 畫 尚 未 有 完 整 的 教 案 規 劃 館 舍 化 石 資 源 需 重 新 整 理 規 劃 未 有 暨 定 框 架 限 制, 可 自 由 發 揮 想 像 進 行 規 劃 資 料 若 無 定 期 更 新 資 料, 將 失 去 設 置 價 值 人 為 易 破 壞 既 有 設 施 需 再 廣 泛 收 集 在 地 故 事, 以 補 充 解 說 題 材 交 通 條 件 鄰 近 甲 仙 市 區, 周 邊 道 路 暢 通 館 舍 鄰 近 保 護 區 未 經 主 要 動 線, 需 交 通 指 引 大 眾 交 通 運 輸 工 具 的 班 次 較 少 鄰 近 甲 仙 市 區, 為 南 橫 公 路 上 之 知 名 景 點, 有 機 會 吸 引 意 外 訪 客 距 大 都 會 路 程 較 遠, 外 地 民 眾 較 少 到 達 聯 外 道 路 易 因 大 雨 而 中 斷 可 透 過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吸 引 在 地 社 團 參 與 保 育 工 作 館 舍 位 於 人 口 老 化 區 域, 青 壯 年 人 力 參 與 不 足 第 一 章 在 地 社 團 關 心 保 育 議 題, 可 結 合 地 方 共 同 發 展 第 四 章 因 執 法 關 係, 與 當 地 人 可 能 有 衝 突 人 口 現 況 生 態 旅 遊 風 潮 有 可 能 促 進 青 年 人 口 回 到 在 地 工 作 缺 乏 人 文 故 事 資 料 第 二 章 可 訪 談 地 方 長 者, 蒐 集 在 地 特 色 人 文 歷 史 資 料 第 三 章 傳 統 筍 芋 節 可 吸 引 人 潮 人 文 資 源 生 態 教 育 館 策 略 發 展 規 劃 正 在 進 行 中 過 去 欠 缺 長 期 發 展 策 略 支 持 環 境 教 育 法 已 實 施 大 眾 對 保 護 留 區 相 關 法 令 不 夠 了 解 部 份 法 令 影 響 附 錄 3-157

370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人 與 保 護 留 區 的 使 用 方 式 缺 乏 化 石 採 集 準 則 與 配 套 措 施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本 館 尚 在 規 劃 階 段, 與 場 域 產 權 單 位 尚 未 達 到 合 作 模 式, 目 前 需 要 研 擬 硬 體 設 備 的 改 善 規 劃, 與 未 來 專 業 人 才 的 進 駐, 以 達 到 完 整 的 保 育 教 育 功 能, 樹 立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議 題 類 別 一 設 施 場 域 議 題 項 目 1-1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展 示 室 尚 未 完 成 1-2 化 石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二 其 他 2-1 化 石 館 屬 於 高 雄 市 甲 仙 區 公 所 產 權, 行 政 歸 屬 與 合 作 模 式 尚 未 達 成 三 經 營 管 理 3-1 化 石 館 目 前 的 管 理 模 式 及 展 品 解 說 內 容, 跟 保 護 區 ( 保 育 ) 連 結 有 限 3-2 專 業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及 合 作 四 保 育 教 育 4-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五 人 力 5-1 欠 缺 人 力 ( 含 保 育 人 力 人 才 輔 導 團 隊 在 地 社 區 等 ) 六 行 銷 推 廣 七 經 費 預 算 6-1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7-1 保 育 經 費 的 年 度 預 算 有 限 附 錄 3-158

371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議 題 對 策 設 施 場 域 1-1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展 示 室 尚 未 完 成 4. 請 地 理 化 石 及 保 育 背 景 知 識 之 學 校 團 體, 就 內 部 空 間 做 展 示 規 劃 5. 以 規 劃 方 案 需 求 為 基 礎, 委 託 專 業 建 築 師 就 硬 體 設 施 進 行 整 體 空 間 設 計 6. 硬 體 改 善 完 成 後, 補 強 未 來 展 示 的 內 容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設 施 場 域 1-1 化 石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老 舊,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議 題 對 策 1. 拆 掉 重 新 規 劃 興 建 2. 整 體 規 畫, 分 年 分 期 逐 步 更 新 改 善 3. 增 強 當 地 人 文 連 結, 居 民 貢 獻 文 物 放 館 內 議 題 類 別 其 他 議 題 項 目 2-1 化 石 館 屬 高 雄 市 甲 仙 區 公 所 產 權, 行 政 歸 屬 與 合 作 模 式 尚 未 達 成 議 題 對 策 1. 儘 速 與 區 公 所 進 行 溝 通 協 商, 聯 繫 討 論 與 相 關 之 行 政 程 序, 以 確 認 化 石 館 行 政 歸 屬, 並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2. 先 確 定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之 定 位 後, 擬 定 各 式 合 作 模 式, 與 對 方 會 談 3. 找 對 的 人 ( 關 鍵 人 物 ) 談 合 作 模 式 附 錄 3-159

372 議 題 類 別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項 目 3-1 化 石 館 目 前 的 管 理 模 式 及 展 品 解 說 內 容, 跟 保 護 區 ( 保 育 ) 的 連 結 有 限 議 題 對 策 1. 化 石 為 獨 特 性 的 保 育 主 題 與 對 象, 應 建 立 化 石 與 保 育 核 心 價 值 之 關 聯 性 2. 依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宗 旨 願 景 及 目 標,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並 於 建 置 過 程 中 邊 作 邊 修 3. 就 近 與 保 護 區 地 方 政 府 結 合, 落 實 保 育 行 動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經 營 管 理 3-2 專 業 團 隊 不 易 找 尋 及 合 作 議 題 對 策 1. 藉 由 其 他 管 理 處, 或 與 環 境 教 育 有 關 的 團 體 老 師 介 紹 引 薦, 並 主 動 出 擊 2. 利 用 各 種 社 區 培 力 計 畫, 多 與 NGO 團 隊 或 學 校 接 觸, 以 建 立 未 來 合 作 之 可 能 性 3. 委 任 在 地 團 體 團 隊 經 營, 以 培 養 在 地 社 團 或 學 校 4. 提 供 優 惠 誘 因 吸 引 專 業 團 隊 前 來 5. 不 過 度 依 賴 專 業 團 隊, 以 開 放 的 心 態 跟 團 隊 合 作 6. 徵 求 計 畫 競 賽 7. 培 養 自 己 的 專 業, 或 自 己 培 養 專 業 團 隊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保 育 教 育 4-1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議 題 對 策 1. 與 學 校 或 社 團 等 專 業 單 位 合 作, 針 對 化 石 的 相 關 資 訊 ( 成 因 重 要 性 等 ) 進 行 教 案 設 計, 並 配 合 發 展 相 關 商 品 2. 在 未 能 進 行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整 修 前, 先 與 甲 仙 區 公 所 合 作 相 關 環 教 方 案 的 推 動 3. 進 行 國 內 外 相 關 單 位 參 訪 4. 進 行 國 內 外 相 關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資 料 蒐 集 5. 確 認 保 護 區 之 基 本 訴 求 與 核 心 價 值 6.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徵 選 比 賽, 引 入 不 同 思 維 與 創 意 7. 鼓 勵 員 工 參 加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規 劃 相 關 研 習, 培 養 內 部 專 業 人 才 附 錄 3-160

373 議 題 類 別 人 力 議 題 項 目 5-1 欠 缺 人 力 ( 含 保 育 人 力 人 才 輔 導 團 隊 在 地 社 區 等 ) 議 題 對 策 1. 增 加 辦 理 保 育 的 人 力 2. 人 力 委 外 經 營 管 理 (NGO 社 區 學 校 等 ) 3. 提 供 高 薪 禮 聘 及 合 理 保 障, 以 留 任 合 適 之 各 項 人 才 4. 提 供 資 源 誘 因 與 學 校 或 社 團 合 作, 以 雇 用 培 養 專 業 人 員 5. 吸 引 社 區 伙 伴 工 作 假 期 退 休 人 員 大 專 院 校 實 習 生 等 加 入 志 工 6.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以 培 訓 內 部 員 工 志 工 外 部 人 員 社 區 人 員 之 專 業 能 力 7. 定 期 辦 理 工 作 或 討 論 會 議, 以 凝 聚 共 識 並 增 進 能 力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行 銷 推 廣 6-1 生 態 教 育 館 系 統 欠 缺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議 題 對 策 1. 將 化 石 館 現 有 化 石 資 源 數 位 典 藏 建 立 2. 建 立 網 站 並 利 用 網 站 電 台 等 進 行 廣 告 行 銷 3. 辦 理 結 合 展 館 的 系 列 活 動, 以 增 加 曝 光 率 及 人 氣, 並 加 強 維 護 更 新 及 互 動 4. 移 展 至 大 型 博 物 館, 行 銷 知 名 度 5. 到 校 推 廣 數 位 典 藏 網 站, 設 計 符 合 課 程 的 教 案 6. 善 用 志 工 及 種 子 教 師 進 行 宣 傳 7. 進 入 化 石 館 參 觀 後, 可 引 導 至 保 護 區 周 圍 巡 禮 ( 遠 觀, 不 進 入 保 護 區 ), 以 增 加 吸 引 力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經 費 預 算 7-1 保 育 經 費 的 年 度 預 算 有 限 議 題 對 策 1. 尋 出 年 度 保 育 重 點 工 作 與 核 心 價 值, 重 點 投 入 經 費 2. 增 加 預 算 並 專 款 專 用 3. 以 具 體 成 果 及 計 畫 爭 取 更 多 經 費 4. 推 動 專 案 計 畫 以 爭 取 經 費 5. 販 售 出 版 品 紀 念 品 等, 增 加 經 費 來 源 6. 爭 取 其 他 部 會 相 關 經 費 支 持, 或 尋 求 企 業 贊 助 7. 使 用 者 付 費 附 錄 3-161

374 五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設 施 場 域 經 營 管 理 保 育 教 育 人 力 行 銷 推 廣 及 經 費 預 算 六 項,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除 了 規 劃 整 置 未 來 場 域 空 間 外, 尋 求 專 業 團 隊 進 駐 並 與 在 地 社 區 建 立 協 力 機 制, 發 展 合 適 的 保 育 推 廣 方 案, 皆 為 重 要 的 目 標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表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設 施 場 域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JSF01-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生 態 展 示 室 建 置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JSF01-1- 生 態 展 示 室 建 置 行 1 生 態 展 示 室 空 間 規 劃 研 擬 屏 東 處 專 家 學 者 1 (101 年 ) 動 計 畫 (101 年 ) 2 進 行 生 態 展 示 室 整 修 工 程 屏 東 處 1 (101 年 ) 3 展 場 內 軟 體 規 劃 及 設 置 屏 東 處 1 專 家 學 者 (101 年 ) 0 無 ( 自 辦 ) 2,200 公 務 預 算 300 公 務 預 算 議 題 類 別 其 他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JSF02- 確 定 化 石 館 行 政 歸 屬 與 合 作 模 式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JSF02-1- 化 石 館 行 政 歸 屬 與 1 確 定 化 石 館 行 政 歸 屬 屏 東 處 2 (101 年 ) 合 作 模 式 行 動 2 確 定 化 石 館 合 作 模 式 屏 東 處 2 計 畫 (101~102 甲 仙 區 公 所 (101 年 ) 年 ) 3 化 石 館 整 體 規 劃 ( 與 屏 東 處 2 JSF 合 計 經 費 甲 仙 區 公 所 (102 年 ) 1,000 仟 元 ) 專 家 學 者 在 地 社 團 0/ 年 無 0/ 年 無 500/ 年 公 務 預 算 附 錄 3-162

375 議 題 類 別 經 營 管 理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JSF03- 化 石 與 保 育 連 結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JSF03-1- 化 石 與 保 育 連 結 行 1 找 出 化 石 特 殊 性 與 故 事 性 屏 東 處 專 家 學 者 2 (101 年 ) 動 計 畫 2 將 化 石 館 展 場 與 保 育 聯 結 屏 東 處 2 (101~102 年 ) ( 與 JSF 合 計 經 費 專 家 學 者 (102 年 ) 1,000 仟 元 ) 1,000 公 務 預 算 500 公 務 預 算 議 題 類 別 設 施 場 域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JSF04- 化 石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改 善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JSF04-1- 化 石 館 軟 硬 體 設 施 改 善 行 動 計 畫 (102 年 ) 1 化 石 館 空 間 及 動 線 研 擬 ( 與 JSF JSF08-1-2, 經 費 合 計 1,000 仟 元 ) 屏 東 處 專 家 學 者 1 (102 年 ) 2 化 石 館 改 善 工 程 委 託 設 計 屏 東 處 1 及 施 工 (102 年 ) 3 展 示 內 容 整 理 及 補 強 屏 東 處 1 ( 與 JSF 專 家 學 者 (102 年 ) JSF08-1-2, 經 費 合 計 1,000 仟 元 ) 300 無 5,000 公 務 預 算 400 公 務 預 算 附 錄 3-163

376 議 題 類 別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經 營 管 理 JSF05- 尋 找 專 業 團 隊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經 費 經 費 來 源 ( 千 元 ) JSF05-1- 尋 找 1 向 外 尋 找 專 業 團 隊 或 向 屏 東 處 3 0 無 專 業 團 隊 行 動 計 畫 (101~103 年 ) 內 尋 找 專 業 人 才 2 利 用 社 區 林 業 等 計 畫 吸 引 社 團 或 專 家 學 者 合 作 3 委 託 進 行 經 營 管 理, 並 觀 查 合 作 情 形 ( 同 JSF07-1-3) 專 家 學 者 屏 東 處 民 間 社 團 屏 東 處 旗 山 站 (102 年 ) 3 (101~103) 3 (103 年 ) 公 務 預 算 公 務 預 算 議 題 類 別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保 育 教 育 JSF06- 保 育 教 育 教 材 培 力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JSF06-1- 保 育 1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設 計 屏 東 處 1 教 育 教 材 培 力 (103 年 ) 行 動 計 畫 2 發 展 及 確 定 適 合 的 保 育 教 屏 東 處 1 (103 年 ) 育 方 案 專 業 團 隊 (103 年 ) 3 保 育 教 育 方 案 推 廣 ( 同 屏 東 處 1 JSF08-1-3) 旗 山 站 (103 年 ) 經 費 經 費 來 源 ( 千 元 ) 200 公 務 預 算 600 公 務 預 算 200 公 務 預 算 議 題 類 別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人 力 JSF07- 保 育 教 育 人 力 倍 增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JSF07-1- 保 育 1 建 立 適 合 的 專 業 團 隊 名 單 屏 東 處 2 教 育 人 力 倍 增 (102 年 ) 行 動 計 畫 2 辦 理 志 工 招 募 及 教 育 訓 練 屏 東 處 2 (102~103 年 ) ( 與 JSF (103 年 ) JSF JSF 合 計 經 費 1,000 仟 元 ) 經 費 經 費 來 源 ( 千 元 ) 0 無 100 公 務 預 算 附 錄 3-164

377 議 題 類 別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人 力 JSF07- 保 育 教 育 人 力 倍 增 行 動 方 案 3 委 託 專 業 團 體 經 營 管 理, 屏 東 處 公 務 預 算 並 提 供 合 理 保 障, 以 留 任 專 業 團 隊 (103 年 ) 合 適 人 才 ( 同 JSF05-1-3, 與 JSF JSF JSF 合 計 經 費 1,000 仟 元 ) 議 題 類 別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行 銷 推 廣 JSF08- 化 石 館 知 名 度 提 升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JSF08-1- 知 名 1 化 石 館 資 源 數 位 典 藏 計 畫 屏 東 處 3 度 提 升 行 動 計 (101 年 ) 畫 2 化 石 館 網 站 建 置 計 畫 屏 東 處 3 (101~103 年 ) ( 與 JSF (102 年 ) JSF04-1-3, 經 費 合 計 1,000 仟 元 ) 3 化 石 館 教 案 推 廣 計 畫 ( 同 屏 東 處 3 JSF06-1-3) 專 業 團 隊 (103 年 ) 4 辦 理 系 列 活 動 或 移 展 至 大 屏 東 處 3 型 博 物 館, 以 增 加 知 名 度 專 業 團 隊 (103 年 ) ( 與 JSF JSF JSF 合 計 經 費 1,000 仟 元 ) 5 透 過 教 師 志 工 宣 傳, 或 屏 東 處 3 利 用 網 站 電 台 等 行 銷 (103 年 ) ( 與 JSF JSF JSF 合 計 經 費 1,000 仟 元 ) 經 費 經 費 來 源 ( 千 元 ) 300 公 務 預 算 300 公 務 預 算 0 公 務 預 算 100 公 務 預 算 100 公 務 預 算 附 錄 3-165

378 議 題 類 別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經 費 預 算 JSF09- 增 加 保 育 經 費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JSF09-1- 增 加 1 尋 出 保 育 重 點 工 作 與 核 心 屏 東 處 1 保 育 經 費 行 動 價 值, 重 點 投 入 經 費 (101 年 ) 計 畫 2 推 動 專 案 計 畫 以 爭 取 經 費 屏 東 處 1 (101~103 年 ) (102 年 ) 3 發 展 特 色 出 版 品 紀 念 品 屏 東 處 1 等, 增 加 經 費 來 源 (103 年 ) 經 費 經 費 來 源 ( 千 元 ) 0 無 0 無 100 公 務 預 算 附 錄 3-166

379 六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號 JSF-EC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 Jiasian Fossil Ecocenter JSF01 保 護 區 管 理 站 生 態 展 示 室 建 置 行 動 方 案 JSF02 確 定 化 石 館 行 政 歸 屬 與 合 作 模 式 行 動 方 案 JSF03 化 石 與 保 育 連 結 行 動 方 案 JSF01-1 生 1. 空 間 規 劃 整 體 0 態 展 示 室 規 劃 整 體 2200 規 劃 整 體 300 規 劃 經 營 0 管 理 經 營 0 管 理 經 營 管 理 專 案 服 務 1000 專 案 服 務 建 置 行 動 計 畫 ( 展 示 空 間 規 劃 年 ) 3. 展 場 軟 體 規 劃 JSF 確 認 行 政 歸 化 石 館 行 屬 政 歸 屬 與 2. 確 定 合 作 模 合 作 模 式 式 行 動 計 畫 3. 化 石 館 整 體 (101~102 規 劃 年 ) JSF 找 出 化 石 特 化 石 與 保 殊 性 與 故 事 育 連 結 行 2. 將 化 石 館 展 動 計 畫 場 與 保 育 聯 (101~102 年 ) 結 ( 與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JSF04 化 石 館 軟 JSF 化 石 館 空 間 整 體 0 硬 體 設 施 化 石 館 軟 及 動 線 研 擬 規 劃 改 善 行 動 硬 體 設 施 ( 與 JSF 方 案 改 善 行 動 與 JSF 併 計 畫 (102 計 1000 仟 元 ) 300 年 ) 2. 化 石 館 改 善 硬 體 工 程 委 託 設 設 施 計 及 施 工 3. 展 示 內 容 整 硬 體 理 及 補 強 ( 與 設 施 JSF 與 附 錄 3-167

380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JSF05 尋 找 專 業 JSF 向 外 尋 找 專 專 案 團 隊 行 動 尋 找 專 業 業 團 隊 或 向 服 務 方 案 團 隊 行 動 內 尋 找 專 業 計 畫 人 才 0 (101~ 利 用 社 區 林 社 區 年 ) 業 等 計 畫 吸 合 作 引 社 團 或 專 家 學 者 合 作 3. 委 託 進 行 經 經 營 0 營 管 理, 並 觀 管 理 查 合 作 情 形 ( 同 JSF07-1-3) JSF06 保 育 教 育 JSF 保 育 教 育 方 專 案 教 材 培 力 保 育 教 育 案 設 計 服 務 200 行 動 方 案 教 材 培 力 2. 發 展 及 確 定 專 案 600 (103 年 ) 行 動 計 畫 適 合 的 保 育 服 務 教 育 方 案 3. 保 育 教 育 方 專 案 200 案 推 廣 ( 同 服 務 JSF08-1-3) JSF07 保 育 教 育 JSF 建 立 適 合 的 專 案 人 力 倍 增 保 育 教 育 專 業 團 隊 名 服 務 行 動 方 案 人 力 倍 增 單 0 (102~103 行 動 計 畫 2. 辦 理 志 工 招 志 工 100 年 ) (102~103 募 及 教 育 訓 團 隊 年 ) 練 ( 與 JSF JSF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3. 委 託 專 業 團 專 案 700 體 經 營 管 服 務 理, 並 提 供 合 理 保 障 ( 同 附 錄 3-168

381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JSF JSF JSF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JSF08 化 石 館 知 JSF 化 石 館 資 源 調 查 名 度 提 升 知 名 度 提 數 位 典 藏 計 研 究 行 動 方 案 升 行 動 計 畫 300 畫 2. 化 石 館 網 站 行 銷 300 (101~103 建 置 計 畫 ( 與 推 廣 年 ) JSF JSF 併 計 經 費 1000 仟 元 ) 3. 化 石 館 教 案 專 案 0 推 廣 計 畫 ( 同 服 務 JSF06-1-3) 4. 辦 理 系 列 活 行 銷 100 動 或 移 展 至 推 廣 大 型 博 物 館 ( 與 JSF JSF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5. 透 過 教 師 行 銷 100 志 工 宣 傳, 利 推 廣 用 網 站 電 台 等 行 銷 ( 與 JSF JSF JSF 併 計 1000 仟 元 ) JSF09 增 加 保 育 JSF 尋 出 保 育 重 經 營 經 費 行 動 增 加 保 育 點 工 作 與 核 管 理 方 案 經 費 行 動 心 價 值 0 計 畫 2. 推 動 專 案 計 經 營 0 (101~103 畫 以 爭 取 經 管 理 附 錄 3-169

382 方 案 編 號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屬 性 年 ) 費 3. 發 展 特 色 出 版 品 紀 念 品 等 行 銷 推 廣 100 附 錄 3-170

383 七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由 於 甲 仙 化 石 館 就 隣 近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旁, 有 豐 富 的 化 石 資 源, 館 內 目 前 蒐 集 的 各 式 化 石 也 是 展 示 及 教 育 推 廣 工 作 的 重 點, 因 此, 在 保 育 教 育 的 內 涵 設 定 上 介 定 出 以 下 主 題, 包 括 : 保 護 留 區 關 於 化 石 保 育 業 務 生 態 旅 遊 與 社 區 發 展 以 及 戶 外 經 驗 等 項 目,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甲 化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定 )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附 錄 3-171

384 附 錄 3-172

385 甲 仙 化 石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甲 仙 化 石 館 宗 旨 宣 傳 保 育 觀 念 保 護 珍 貴 稀 有 化 石 活 動 名 稱 土 地 公 的 寶 藏 ~ 化 石 目 標 1. 認 識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的 功 能 2. 了 解 化 石 形 成 的 原 因 與 珍 貴 性 3. 實 際 進 行 化 石 觀 察 與 記 錄 4. 感 受 化 石 之 美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甲 仙 化 石 館 及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土 地 公 的 時 光 機 : 運 用 圖 卡 了 解 化 石 形 成 的 原 因 與 歷 程 60 分 化 石 知 多 少 : 運 用 分 類, 統 計 甲 仙 化 石 館 內 的 各 種 化 石 及 總 類 60 分 現 場 觀 察 : 走 入 自 然 保 護 區 進 行 現 場 觀 察 與 記 錄 30 分 分 享 記 錄 : 描 繪 最 美 化 石, 分 享 課 程 心 得 時 光 圖 卡 化 石 圖 卡 記 錄 單 報 告 與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了 解 化 石 的 形 成 原 因 與 珍 貴 性 學 生 能 認 識 甲 仙 化 石 的 主 要 分 類 學 生 能 分 組 進 行 現 場 觀 察 並 完 整 記 錄 學 生 能 感 受 化 石 之 美 並 加 以 分 享 注 意 事 項 可 以 結 合 恐 龍 或 史 前 生 物 加 以 說 明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之 觀 察 活 動 應 注 意 安 全 附 錄 3-173

386 甲 仙 化 石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甲 仙 化 石 館 宗 旨 宣 傳 保 育 觀 念 保 護 珍 貴 稀 有 化 石 活 動 名 稱 地 殼 變 動 目 標 1. 了 解 地 殼 變 動 的 成 因 與 結 果 2. 了 解 台 灣 在 地 球 史 上 的 角 色 與 位 置 3. 學 習 運 用 化 石 解 讀 地 球 歷 史 的 方 法 4. 學 習 科 學 調 查 方 法 之 應 用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甲 仙 化 石 館 及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自 然 保 護 區 進 行 方 式 30 分 地 球 的 海 陸 分 佈 與 成 因 黏 土 等 60 分 土 牛 翻 身 : 地 震 的 成 果 與 結 果 全 球 地 圖 60 分 解 讀 化 石 : 了 解 化 石 形 成 當 時 的 環 境 條 件 30 分 分 享 記 錄 : 學 習 運 用 科 學 調 查 的 方 式 了 解 過 去 發 生 的 重 大 事 件 化 石 標 本 及 記 錄 卡 報 告 與 分 享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了 解 地 殼 變 動 的 原 因 及 結 果 參 與 者 進 行 化 石 觀 察 之 外 的 時 空 背 景 解 讀 參 與 者 能 學 習 運 用 科 學 調 查 記 錄 等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可 以 運 用 全 球 古 地 圖 或 台 灣 古 地 圖 加 以 解 讀 化 石 具 有 不 可 恢 復 性, 化 石 觀 察 記 錄 時 應 小 心 謹 慎 避 免 破 壞 附 錄 3-174

387 八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甲 仙 翁 戎 螺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甲 化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周 邊 有 甲 仙 四 德 化 石 保 護 區, 區 內 各 種 珍 貴 的 貝 類 化 石 是 最 數 量 最 多, 最 珍 貴 的 就 屬 甲 仙 翁 戎 螺, 因 此 作 為 甲 仙 化 石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的 吉 祥 物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甲 仙 翁 戎 螺 的 外 觀 特 徵 生 長 環 境 以 及 適 合 生 長 環 境 所 發 展 出 的 特 殊 適 合 能 力 等 ( 特 異 功 能 )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名 稱 甲 仙 翁 戎 螺 學 名 Perotrochus chiasienus Lai 外 觀 特 徵 已 發 現 最 大 直 徑 為 19.5 公 分, 高 11 公 分 螺 體 大, 螺 塔 為 低 腰 型, 有 7 個 圓 而 凸 的 螺 圈 殼 底 有 大 臍 孔 但 不 深, 表 面 有 橫 紋 生 長 線 生 長 環 境 推 測 棲 息 在 灣 內 有 砂 或 泥 的 海 底 由 出 土 化 石 顯 示 其 生 長 在 波 靜 的 深 海 特 異 功 能 數 量 稀 少 珍 貴, 有 百 萬 富 翁 螺 之 稱 翁 戎 螺 的 身 體 構 造 保 持 著 極 原 始 的 左 右 對 稱 型 雌 雄 異 體, 行 體 外 受 精 據 說 以 海 綿 為 食 附 錄 3-175

388 附 錄 3-176

389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及 東 勢 林 區 管 理 處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附 錄 3-177

390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背 景 說 明 依 據 林 務 局 各 組 業 務 職 掌, 保 育 組 的 權 責 在 於 : 辦 理 各 類 自 然 保 護 區 域 設 置 規 劃 審 核 公 告 及 經 營 管 理 ; 野 生 物 與 保 育 類 動 物 之 採 集 獵 捕 輸 出 入 及 利 用 審 核 ; 保 育 國 際 事 務 連 絡 及 合 作 自 然 保 育 科 技 學 術 研 究 及 專 案 執 行 計 畫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之 推 動 自 然 保 育 社 區 參 與 之 推 動 等 業 務 而 這 些 業 務, 在 環 境 資 源 部 森 林 及 保 育 署 臺 北 分 署 辦 事 細 則 草 案 裡, 則 提 到 以 下 各 項 職 掌, 包 括 : 1. 野 生 動 植 物 棲 息 地 自 然 地 景 地 質 公 園 珍 貴 老 樹 等 資 源 調 查 研 究 管 理 保 育 及 推 廣 之 執 行 2. 自 然 地 景 自 然 保 護 ( 留 ) 區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海 洋 保 護 區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經 營 管 理 及 督 導 縣 ( 市 ) 政 府 計 畫 之 執 行 3. 野 生 動 物 獵 捕 區 垂 釣 區 經 營 管 理 ; 基 於 學 術 研 究 或 教 育 目 的 原 住 民 族 基 於 傳 統 文 化 或 祭 儀 獵 捕 野 生 動 物 之 計 畫 擬 議 管 理 與 督 導 執 行 4. 野 生 動 物 活 體 與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產 製 品 之 輸 出 入 審 查 5. 外 來 入 侵 種 危 害 野 生 動 物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危 害 農 林 漁 牧 作 業 傳 播 疾 病 妨 礙 航 空 安 全 等 之 防 治 與 處 理 6. 鯨 豚 及 海 洋 保 育 類 動 物 擱 淺 救 傷 與 處 理 7. 無 主 或 沒 入 野 生 動 物 及 其 產 製 品 之 處 理 救 傷 收 容 保 管 與 銷 毀 8. 保 育 類 營 利 性 野 生 動 物 之 飼 養 繁 殖 與 管 理, 商 業 性 放 生 管 理 並 督 導 縣 ( 市 ) 政 府 執 行 9. 執 行 國 際 保 育 公 約 及 合 作 計 畫, 建 立 國 內 保 育 夥 伴 關 係,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研 擬 執 行 及 輔 導 10. 其 他 有 關 生 物 多 樣 性 自 然 資 源 保 育 與 管 理 外 來 入 侵 種 防 治 之 執 行 事 項 依 據 上 述 職 掌, 林 務 局 為 台 灣 保 育 業 務 的 最 高 主 管 機 關, 對 台 灣 的 保 育 工 作 長 期 累 積 不 少 推 動 成 果 與 經 驗, 實 有 必 要 成 立 全 國 型 的 保 育 教 育 據 點, 以 培 養 更 多 的 保 育 人 員, 並 針 對 各 類 對 象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的 推 廣 工 作 附 錄 3-178

391 依 據 上 述 職 掌, 林 務 局 為 台 灣 保 育 業 務 的 最 高 主 管 機 關, 對 台 灣 的 保 育 工 作 長 期 累 積 不 少 推 動 成 果 與 經 驗, 實 有 必 要 成 立 全 國 型 的 保 育 教 育 據 點, 以 培 養 更 多 的 保 育 人 員, 並 針 對 各 類 對 象 辦 理 保 育 教 育 的 推 廣 工 作 在 期 末 報 告 中 會 議 決 議, 由 於 全 國 生 態 教 育 館 設 置 一 事, 因 事 涉 及 全 國 保 育 業 務 展 示 及 推 廣, 需 再 慎 重 評 估, 故 本 案 暫 緩 執 行, 待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告 一 段 落 後, 再 考 量 設 置 地 點 但 因 東 勢 處 成 員 及 專 家 學 者 已 針 對 相 關 場 域 進 行 現 勘 並 提 供 相 關 建 議, 擬 定 未 來 發 展 構 想, 故 仍 在 此 列 出, 以 作 為 後 續 參 考 在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的 短 中 程 目 標 中, 擬 定 了 要 建 置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以 作 為 未 來 推 動 保 育 工 作 的 培 訓 據 點, 並 藉 此 全 國 型 的 館 舍 將 保 育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及 成 果 推 向 社 會 大 眾 在 專 家 學 者 現 勘 建 議 由 東 勢 林 區 管 理 處 所 屬 的 場 域 進 行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場 域, 而 第 二 次 期 中 簡 報 會 議 中 亦 決 議, 由 各 處 提 出 可 能 的 適 合 場 域 及 據 點, 以 評 選 的 方 式 遴 選 了 適 合 作 為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場 域 雖 然 目 前 並 未 遴 選 出 適 切 的 場 域, 但 東 勢 林 管 處 同 仁 們 及 專 家 學 者, 已 於 初 步 現 勘 及 團 隊 前 期 討 論 中, 針 對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發 展, 定 位 在 : 以 國 家 級 保 育 博 物 館 為 主 題, 成 為 全 國 推 動 保 育 業 務 宣 導 窗 口 與 保 育 教 育 中 心, 並 設 定 潛 在 的 服 務 對 象 為 : 保 育 業 務 人 員 全 台 前 來 參 訪 進 行 戶 外 教 學 之 學 校 班 級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以 及 保 育 團 體 等, 初 步 針 對 現 勘 的 東 勢 林 業 展 示 館 轉 作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之 假 設, 擬 定 發 展 願 景 短 中 程 目 標, 並 進 行 東 勢 處 發 展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分 析 (SWOT 分 析 ), 及 可 能 的 發 展 策 略 與 行 動 方 案 確 定 之 場 域 有 待 討 論 後 決 議 以 下 針 對 東 勢 林 區 管 理 處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籌 備 團 隊, 歷 經 策 略 規 劃 相 關 步 驟 及 討 論, 提 出 短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下 一 宗 旨 願 景 目 標 與 信 念 宗 旨 : 尊 重 生 命 與 自 然 倫 理 的 和 諧, 珍 愛 地 球 與 生 物 共 存 的 環 境 五 年 願 景 成 為 全 國 保 育 教 育 重 點 發 展 及 方 案 中 心 成 立 台 灣 保 育 資 訊 資 料 庫 為 從 都 市 走 向 自 然 環 境 的 窗 口 環 境 教 育 與 社 會 的 紮 根 傳 承 中 心 保 育 資 訊 提 供 及 專 家 轉 介 協 助 中 心 林 業 政 策 及 保 育 議 題 研 究 資 訊 轉 播 站 成 為 保 育 種 子 人 員 培 訓 重 要 場 域 附 錄 3-179

392 成 為 保 育 成 果 展 現 及 發 表 的 重 要 場 域 為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前 進 保 護 留 區 諮 詢 中 心 成 為 全 國 陸 鳥 保 育 資 料 中 心 建 立 國 際 保 育 之 台 灣 推 廣 平 台 中 心 符 合 環 教 法 認 証 場 域 一 年 目 標 生 態 教 育 館 地 點 確 定 完 成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設 計 監 造 發 包 三 年 目 標 每 年 辦 理 6 場 生 態 講 座, 每 場 50 人 次 成 為 全 國 中 小 學 及 教 育 團 體, 保 育 參 訪 重 點 規 劃 場 域 每 週 服 務 2 所, 國 中 小 學 保 育 參 觀 服 務 每 週 提 供 專 業 成 長 團 體, 保 育 教 案 體 驗 1 場 次 提 供 民 眾 展 場 保 育 推 廣 及 諮 詢 服 務, 每 年 人 次 每 年 編 定 2 組 教 育 模 組 每 週 舉 辦 3 場 生 態 影 片 播 放 每 年 辦 理 2 場 生 態 保 育 主 題 成 果 展 達 到 服 務 滿 意 度 達 85% 以 上 的 優 質 場 域 發 展 信 念 透 過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建 置, 可 讓 民 眾 走 進 保 育 學 堂, 讓 生 態 保 育 資 訊 廣 植 民 心 透 過 專 業 成 長, 可 使 員 工 除 專 業 技 能 外, 能 時 時 補 充 生 態 保 育 知 識 及 世 界 保 育 脈 動 透 過 網 路 平 台 的 建 置, 與 國 際 保 育 接 軌, 生 態 教 育 館 網 站 可 為 全 台 灣 保 育 知 識 即 時 補 給 站 透 過 來 訪 民 眾, 把 自 然 環 境 與 保 育 種 子, 發 散 全 台 灣 透 過 有 系 統 的 保 育 推 廣, 可 以 把 正 確 的 永 續 觀 念, 導 入 環 境 教 育, 並 讓 民 眾 共 同 參 與 保 育 方 案 附 錄 3-180

393 二 現 況 分 析 與 整 理 針 對 東 勢 處 成 立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現 況 (2011 年 10 前 ) 進 行 SWOT 分 析, 找 出 各 項 目 在 整 體 發 展 的 內 部 優 劣 勢 及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考 量 的 項 目 包 括 : 法 令 政 策 經 費 經 營 管 理 人 力 參 加 對 象 課 程 方 案 周 邊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軟 硬 體 設 施 交 通 條 件 人 口 現 況 及 人 文 資 源 等 SWOT 分 析 整 理 如 下 :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法 令 政 策 文 資 法 野 保 法 森 林 法 法 條 明 確 可 請 教 資 深 承 辦 人 員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人 員 不 熟 悉 相 關 法 令 及 法 條 執 行 不 易 保 護 ( 留 ) 區 之 前 線 工 作 人 員 調 動 頻 繁 透 過 法 令 研 習 訓 練, 增 加 基 本 法 律 智 能 組 織 再 造 後, 可 增 加 與 國 家 公 園 橫 向 連 繫 民 眾 對 法 規 不 明 瞭 經 費 公 務 預 算 支 持 每 年 經 費 穩 定 經 費 易 流 用 其 他 項 目 組 織 再 造 後, 中 長 期 預 算 不 明 採 使 用 者 付 費 原 則, 增 加 財 源 委 外 經 營 可 減 少 人 力 經 費 支 應 其 他 保 育 經 費 之 競 合 營 運 管 理 經 營 管 理 方 便 及 機 動 機 能 性 高 承 辦 人 員 皆 為 兼 辦 可 委 外 經 營 管 理, 引 入 專 業 團 隊 草 創 階 段, 名 氣 未 打 出, 影 響 客 源 及 參 訪 意 願 人 力 管 理 人 員 知 識 水 準 高 可 運 用 現 有 展 場 志 工 承 辦 人 員 皆 為 兼 辦 志 工 重 新 訓 練 需 有 一 定 時 間 建 立 臨 近 社 團 伙 伴 關 係 委 外 經 營 委 外 團 隊 評 估 及 養 成 費 時 及 消 耗 人 力 服 務 對 象 一 般 民 眾 及 中 小 學 學 生 每 週 僅 二 四 六 開 放 利 用 在 地 教 育 ( 師 ) 輔 導 團, 加 強 宣 導 服 務 人 數 受 執 勤 人 數 影 響, 無 法 短 時 間 服 務 大 量 客 群 課 程 方 案 針 對 不 同 場 域 編 訂 豐 富 課 程 目 前 無 課 程 可 參 考 可 評 選 績 優 團 隊 服 務 無 名 氣, 且 短 期 課 程 與 學 校 課 程 需 磨 合 硬 體 設 施 舊 有 建 物 重 新 美 化, 可 依 所 需 更 建 於 市 區 施 工 方 便 建 務 老 舊, 管 線 需 重 新 規 劃 從 新 設 計, 符 合 需 求 重 新 整 建, 初 期 經 費 較 多 附 錄 3-181

394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項 目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威 脅 軟 體 設 施 可 與 舊 設 施 中, 導 入 新 保 育 元 素 志 工 年 紀 稍 大, 非 傳 統 解 說 形 式, 配 合 需 有 磨 合 期 從 無 到 有, 較 具 新 氣 象 招 募 新 血 加 入 施 工 設 計 單 位, 素 質 不 明 需 大 量 蒐 集 展 館 建 立 相 關 資 訊 交 通 條 件 鄰 近 豐 原 火 車 站 高 速 公 路 學 校 至 教 育 館 耗 時 少 附 近 無 其 他 知 名 景 點 需 從 管 理 處 大 門 進 出, 親 近 度 較 差 於 各 大 路 口 建 立 指 引 看 板 受 限 台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大 樓 停 車 場, 進 入 本 處 路 幅 較 窄 人 口 現 況 市 區 中 小 學 多, 客 源 充 足 現 有 場 域 參 觀 人 數 少 透 過 教 育 團 宣 導, 可 提 高 知 名 度 本 處 非 主 管 全 國 教 育 單 位, 指 揮 不 易 人 文 資 源 林 業 文 化 資 源 豐 富 人 員 退 休, 林 業 文 化 傳 承 斷 層 透 過 退 休 人 員 年 會, 掌 握 耆 老, 聘 任 顧 問 對 地 方 人 文 供 獻 度 有 限 三 釐 清 議 題 領 域 與 項 目 根 據 上 述 各 項 考 量 的 現 況 分 析 結 果, 團 隊 整 理 出 重 要 的 發 展 議 題 類 別 及 項 目 分 別 如 下 目 前 本 館 在 規 劃 上, 需 要 整 體 規 劃 及 資 金 評 估, 已 規 劃 未 來 展 館 位 置 及 開 展 經 營 管 理 與 執 行 議 題 分 析 議 題 類 別 一 經 營 管 理 議 題 項 目 1-1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域 選 址 1-2 整 體 規 劃 及 資 金 評 估 1-3 經 營 管 理 執 行 議 題 分 析 四 尋 找 議 題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表 中 各 項 議 題 項 目, 分 項 目 集 思 廣 義 尋 找 可 能 對 策 包 括 如 下 : 表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議 題 項 目 與 對 策 一 覽 表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策 略 經 營 管 理 1-1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域 選 址 1. 成 立 選 址 團 隊, 收 集 合 適 地 點 資 料 附 錄 3-182

395 2. 由 團 隊 分 析 前 項 地 點 可 行 性 及 優 缺 點 3. 提 報 林 務 局 核 定 並 確 定 方 向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場 域 規 劃 設 計 1-2 整 體 規 劃 及 資 金 評 估 策 略 1. 館 舍 定 位 及 可 提 供 服 務 內 容 ( 含 經 費 及 發 展 規 模 評 估 ) 2. 服 務 建 議 書 審 查 作 業 及 委 託 專 業 規 劃 團 隊 尋 求 優 化 環 境 ( 含 細 部 設 計 施 工 ) 議 題 類 別 議 題 項 目 策 略 經 營 管 理 1-3 經 營 管 理 執 行 議 題 分 析 1. 人 力 取 得 :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及 教 案 推 動 2. 館 舍 服 務 : 團 體 預 約 制 度 建 立 並 提 供 散 客 諮 詢 服 務 3. 展 場 維 護 : 每 年 編 訂 經 費 4. SOP: 通 過 相 關 認 證 5. 行 銷 : 策 略 聯 盟 機 制 建 立 6. 效 益 評 估 : 導 入 專 業 團 體 檢 視 成 效 五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年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針 對 上 述 各 項 議 題 對 策,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針 對 經 營 管 理, 擬 定 相 關 的 行 動 方 案, 其 下 又 有 不 同 的 行 動 計 畫 目 前 著 重 在 生 態 教 育 館 建 築 物 的 選 點 以 及 建 置 工 作, 並 透 過 專 業 團 隊 協 助 規 劃 詳 細 內 容 請 見 下 表 表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行 動 方 案 與 行 動 計 畫 構 想 表 議 題 類 別 場 域 設 施 經 費 ( 千 元 ) 經 費 來 源 行 動 方 案 名 稱 TC01-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域 規 劃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目 標 分 工 權 屬 期 程 ( 年 ) TC01-1- 生 態 教 育 館 專 業 團 1. 確 認 建 置 地 點 定 位 林 務 局 ( 主 ) 東 勢 處 ( 協 ) 1 林 務 局 附 錄 3-183

396 隊 建 置 計 畫 2. 協 助 規 劃 設 計 前 置 作 業 3. 提 供 規 劃 單 位 諮 詢 及 專 業 知 識 建 議 TC01-2- 生 態 教 育 館 委 託 規 劃 設 計 監 造 服 務 計 畫 1. 完 成 館 舍 建 設 藍 圖 及 細 部 設 計 2. 擬 定 工 程 招 標 預 算 明 細 3. 工 程 督 導 及 監 造 林 務 局 ( 主 ) 東 勢 處 ( 協 ) 2 林 務 局 TC01-3-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建 工 作 1. 完 成 教 育 館 整 建 2. 完 成 教 育 館 啟 用 林 務 局 ( 主 ) 東 勢 處 ( 協 ) 3 林 務 局 六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民 國 年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一 覽 表 方 案 編 號 TC-EC TC01 行 動 方 案 行 動 計 畫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Taiwan Conservation Ecocenter 生 態 教 育 館 場 TC01-1- 生 態 教 育 館 域 規 劃 行 動 方 專 業 團 隊 建 置 計 畫 案 TC01-2- 生 態 教 育 館 委 託 規 劃 設 計 監 造 服 務 計 畫 TC01-3- 生 態 教 育 館 整 建 工 作 附 錄 3-184

397 七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及 方 案 建 議 由 於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設 立 目 標 在 於 讓 全 民 能 了 解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讓 大 眾 了 解 保 育 成 果, 因 此 在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的 設 定 上, 也 包 含 了 各 項 保 育 工 作 的 項 目 及 內 容, 因 此 設 定 的 主 題 包 括 : 外 來 種 保 護 留 區 野 生 動 植 物 保 育 法 規 地 質 地 景 保 育 人 員 救 傷 與 收 容 生 物 多 樣 性, 以 及 社 區 林 業 及 老 樹 保 育 等 各 種 主 題, 並 分 別 提 出 不 等 的 內 涵 概 念, 以 作 為 後 續 規 劃 執 行 相 關 展 示 或 方 案 之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並 提 出 二 個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可 供 參 考 的 課 程 方 案 規 劃 構 想 圖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 暫 定 ) 保 育 教 育 內 涵 概 念 圖 附 錄 3-185

398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一 館 舍 名 稱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尊 重 生 命 與 自 然 倫 理 的 和 諧, 珍 愛 地 球 與 生 物 共 存 的 環 境 活 動 名 稱 保 育 保 育 類 目 標 1. 認 識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定 義 2. 了 解 台 灣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現 況 3. 認 同 保 育 工 作 的 工 作 內 容 與 重 要 性 4. 了 解 生 活 中 可 以 參 與 的 保 育 工 作 對 象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進 行 方 式 30 分 什 麼 是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 提 出 國 內 外 案 例, 了 解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定 義 與 目 的 60 分 台 灣 的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名 錄 : 運 用 統 計 圖 表, 了 解 台 灣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保 育 現 況 與 議 題 60 分 保 育 工 作 者 : 分 享 保 育 工 作 者 進 行 物 種 保 育 的 故 事, 了 解 相 關 人 員 的 工 作 內 容 30 分 生 活 中 的 保 育 工 作 : 運 用 分 類 的 方 式, 將 不 同 的 保 育 工 作 加 以 分 類, 思 考 生 活 中 可 落 實 的 項 目 國 內 外 案 例 統 計 圖 表 照 片 影 片 保 育 工 作 卡 成 效 評 量 學 生 能 說 出 保 育 類 的 定 義 與 目 的 學 生 能 明 白 保 育 類 動 植 物 在 台 灣 面 臨 的 生 存 危 機 學 生 能 明 白 有 各 種 保 育 工 作 正 在 進 行 學 生 能 舉 例 說 明 生 活 中 可 參 與 的 保 育 工 作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可 運 用 在 各 館 舍 推 動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植 物 的 工 作 上 此 方 案 可 結 合 救 傷 及 收 容 場 所 規 劃 整 天 或 長 天 數 的 營 隊 活 動 附 錄 3-186

399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半 日 型 方 案 建 議 二 館 舍 名 稱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宗 旨 尊 重 生 命 與 自 然 倫 理 的 和 諧, 珍 愛 地 球 與 生 物 共 存 的 環 境 活 動 名 稱 保 育 保 育 類 目 標 1. 認 識 保 護 留 區 的 定 義 及 全 國 發 展 趨 勢 2. 認 識 台 灣 保 護 留 區 的 發 展 現 況 3. 了 解 保 護 留 區 的 重 要 性 4. 了 解 保 護 留 區 劃 設 的 原 則 與 依 據 5. 明 白 個 人 行 為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的 具 體 作 法 對 象 成 人 時 間 三 小 時 ( 或 ) 地 點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進 行 方 式 30 分 保 護 留 區 保 護 什 麼?- 全 球 保 護 留 區 發 展 趨 勢 國 內 外 案 例 60 分 保 護 留 區 的 定 義 與 台 灣 分 佈 保 護 留 區 地 圖 60 分 給 生 命 留 一 個 空 間 : 台 灣 的 保 護 留 區 現 況 與 法 規 島 嶼 破 碎 化 活 動 30 分 如 何 支 持 保 護 留 區 的 推 動 工 作 保 育 工 作 卡 成 效 評 量 參 與 者 能 說 出 保 護 留 區 的 定 義 與 重 要 性 參 與 者 能 明 白 全 台 保 護 留 區 劃 設 的 原 則 參 與 者 能 知 道 保 護 留 區 的 相 關 法 規 與 相 關 保 育 工 作 參 與 者 能 舉 例 參 與 保 護 留 區 保 育 工 作 的 可 能 方 案 注 意 事 項 此 方 案 可 運 用 在 各 館 舍, 推 動 保 護 留 區 基 礎 觀 念 此 方 案 可 結 合 保 護 留 區 各 種 法 規 案 例 加 以 說 明 附 錄 3-187

400 八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 保 育 人 員 ( 小 寶 ) 為 有 效 進 行 行 銷 宣 傳, 林 務 局 各 生 態 教 育 館 均 規 劃 有 一 代 表 性 的 保 育 關 切 吉 祥 物,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的 使 命 在 於 讓 大 家 了 解 保 育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因 此 設 定 保 育 關 切 的 代 表 人 物 為 保 育 人 員, 以 小 寶 作 為 保 育 關 切 代 言 人 視 覺 設 計 如 右 圖 所 示 : 另 為 了 進 行 後 續 宣 傳 規 劃, 也 描 繪 保 育 人 員 的 角 色 能 力 及 相 關 配 備 等 分 別 如 下 表 所 示 : 館 舍 名 稱 全 國 型 生 態 教 育 館 名 稱 保 育 人 員 - 小 寶 學 名 Homo sapiens 外 觀 特 徵 敏 銳 的 雙 眼, 靈 活 的 四 肢 經 常 穿 著 野 外 活 動 用, 大 地 色 系 的 衣 服 身 上 的 配 備 包 括 : 帽 子 望 遠 鏡 放 大 鏡 筆 記 本 後 背 式 背 包 登 山 鞋 生 長 環 境 特 異 功 能 與 一 般 人 類 相 同, 喜 好 出 沒 於 野 地 喜 歡 與 他 人 接 觸, 分 享 自 然 的 美 好 熱 愛 大 自 然 的 一 草 一 木 熱 心 於 保 育 工 作, 具 有 科 學 調 查 與 保 育 行 動 的 能 力 喜 歡 與 他 人 分 享 自 然 的 美 好 附 錄 3-188

401 附 錄 3-189

402 附 錄 3-190

403 附 件 4 自 然 之 窗 - 與 生 態 教 育 館 有 約 導 覽 手 冊 附 錄 4-1

404 附 錄 4-2

405 附 錄 4-3

406 附 錄 4-4

407 附 錄 4-5

408 附 錄 4-6

409 附 錄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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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附 錄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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