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24)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任 会 议 关 于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 草 案 ) 的 说 明 胡 家 榕 (28)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24)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任 会 议 关 于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 草 案 ) 的 说 明 胡 家 榕 (28)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Transcription

1 目 录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议 程 (1)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日 程 安 排 表 (2) 在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郑 道 溪 (3)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召 开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的 决 定 (5)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任 会 议 关 于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召 开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的 决 定 ( 草 案 ) 的 说 明 胡 家 榕 (5)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接 受 张 美 彪 黄 鹤 麟 辞 去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职 务 的 请 求 的 决 定 (6)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任 命 的 检 察 人 员 名 单 (6)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议 程 (7)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日 程 安 排 表 (8) 厦 门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公 告 ( 第 五 号 ) (12)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12)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的 说 明 罗 才 福 (16)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教 育 科 学 文 化 卫 生 委 员 会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的 初 审 报 告 杨 益 坚 (18)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修 改 情 况 的 汇 报 郭 晓 芳 (20) 厦 门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公 告 ( 第 六 号 ) (24)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报 2013 年 第 1 号 ( 总 第 146 号 )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审 议 结 果 的 报 告 郭 晓 芳 (22) 主 办 单 位 : 厦 门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 表 决 稿 ) 的 说 明 (23) 地 址 : 厦 门 市 湖 滨 北 路 61 号 联 系 电 话 : 邮 政 编 码 :361018

2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24)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任 会 议 关 于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 草 案 ) 的 说 明 胡 家 榕 (28)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 草 案 ) 修 改 情 况 的 说 明 胡 家 榕 (29)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报 2013 年 第 1 号 ( 总 第 146 号 ) 主 办 单 位 : 厦 门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地 址 : 厦 门 市 湖 滨 北 路 61 号 联 系 电 话 : 邮 政 编 码 :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尽 快 调 整 完 善 市 区 财 政 体 制, 促 进 岛 内 外 一 体 化 建 设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黄 强 (31)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财 政 经 济 委 员 会 关 于 尽 快 调 整 完 善 市 区 财 政 体 制, 促 进 岛 内 外 一 体 化 建 设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黄 清 河 (36)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吕 参 军 (37)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内 务 司 法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张 玉 生 (41)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我 市 交 通 需 求 管 理 工 作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王 宝 贵 (43)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内 务 司 法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我 市 交 通 需 求 管 理 工 作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黄 志 杰 (46)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以 促 进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为 核 心, 推 动 和 谐 企 业 创 建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李 钦 辉 (48)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内 务 司 法 委 员 会 关 于 以 促 进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为 核 心, 推 动 和 谐 企 业 创 建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黄 志 杰 (52)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征 地 拆 迁, 推 进 忠 仑 公 园 建 设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王 伟 军 (54)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城 市 建 设 环 境 资 源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快 征 地 拆 迁, 推 进 忠 仑 公 园 建 设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王 唯 山 (56)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限 制 和 控 制 厦 门 本 岛 开 发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赵 燕 菁 (57)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城 市 建 设 环 境 资 源 委 员 会 关 于 限 制 和 控 制 厦 门 本 岛 开 发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边 经 卫 (59)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尽 快 出 台 扶 持 我 市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的 专 项 财 政 政 策 和 用 地 政 策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罗 才 福 (62)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教 育 科 学 文 化 卫 生 委 员 会 关 于 尽 快 出 台 扶 持 我 市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的 专 项 财 政 政 策 和 用 地 政 策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杨 益 坚 (65)

3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我 市 多 元 化 办 医 格 局 形 成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杨 叔 禹 (66)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教 育 科 学 文 化 卫 生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快 我 市 多 元 化 办 医 格 局 形 成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杨 益 坚 (72)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做 大 做 强 厦 门 对 台 旅 游, 提 升 海 峡 旅 游 品 牌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黄 国 彬 (74)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侨 务 外 事 委 员 会 关 于 做 大 做 强 厦 门 对 台 旅 游, 提 升 海 峡 旅 游 品 牌 的 议 案 办 理 结 果 的 审 议 报 告 陈 鸿 萍 (79)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2011 年 度 市 本 级 预 算 执 行 和 其 他 财 政 收 支 审 计 中 发 现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的 报 告 李 伟 华 (80)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一 次 会 议 期 间 代 表 提 出 的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李 伟 华 (85)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室 关 于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一 次 会 议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90)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厦 门 东 南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建 设 情 况 的 报 告 蔡 良 涯 (92)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财 政 经 济 委 员 会 关 于 厦 门 东 南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建 设 情 况 的 调 查 报 告 (96) 厦 门 海 事 法 院 2012 年 工 作 报 告 黄 勇 民 (98)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主 席 团 和 秘 书 长 建 议 名 单 (103)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列 席 人 员 安 排 意 见 (104)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任 会 议 关 于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有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胡 家 榕 (105) 关 于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工 作 报 告 ( 稿 ) 的 起 草 说 明 胡 家 榕 (110)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代 表 资 格 审 查 委 员 会 关 于 市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资 格 审 查 情 况 的 报 告 杜 明 聪 (112)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报 2013 年 第 1 号 ( 总 第 146 号 ) 主 办 单 位 : 厦 门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厦 门 市 2012 年 1-6 月 地 址 : 厦 门 市 湖 滨 北 路 61 号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审 议 意 见 研 究 处 理 联 系 电 话 : 情 况 的 报 告 (113) 邮 政 编 码 :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厦 门 市 2012 年 1-6 月

4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报 2013 年 第 1 号 ( 总 第 146 号 )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及 全 年 预 算 变 更 草 案 的 报 告 审 议 意 见 研 究 处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117)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加 强 岛 外 治 安 防 控 体 系 建 设 情 况 的 报 告 审 议 意 见 研 究 处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119)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对 厦 门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 厦 门 市 物 业 管 理 若 干 规 定 >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及 审 议 意 见 研 究 处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123)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任 免 的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名 单 (125) 主 办 单 位 : 厦 门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地 址 : 厦 门 市 湖 滨 北 路 61 号 联 系 电 话 : 邮 政 编 码 :361018

5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议 程 (2012 年 12 月 5 日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 1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 2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召 开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的 决 定 ( 草 案 ) ; 3 人 事 事 项 1

6 2

7 在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任 郑 道 溪 各 位 委 员 : 11 月 17 日, 市 委 召 开 常 委 ( 扩 大 ) 会 议, 传 达 学 习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和 省 委 常 委 ( 扩 大 ) 会 议 精 神, 提 出 我 市 初 步 贯 彻 意 见 市 人 大 办 公 厅 已 将 于 伟 国 书 记 在 会 上 的 重 要 讲 话 印 发 给 大 家, 请 大 家 认 真 学 习,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根 据 中 央 省 委 市 委 的 部 署,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党 组 召 开 大 会, 对 人 大 机 关 迅 速 兴 起 学 习 十 八 大 精 神 的 热 潮 进 行 周 密 部 署 各 位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都 已 参 加 过 所 在 单 位 的 学 习 活 动 最 近,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发 表 了 一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提 出 许 多 重 要 要 求 今 天 的 常 委 会 是 党 的 十 八 大 召 开 后 的 第 一 次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是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的 常 设 机 关, 肩 负 着 全 市 人 民 的 重 托, 行 使 着 立 法 监 督 决 定 任 免 等 重 要 职 权, 在 全 市 改 革 发 展 稳 定 中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我 们 要 结 合 自 身 工 作 实 际, 进 行 再 学 习 再 部 署, 进 一 步 加 深 对 十 八 大 精 神 和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的 一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的 学 习, 进 一 步 把 握 精 神 实 质, 统 一 思 想 行 动, 理 清 工 作 思 路, 更 好 地 履 行 宪 法 和 法 律 赋 予 的 神 圣 职 责, 不 断 把 人 大 工 作 推 向 前 进, 为 推 进 我 市 民 主 法 制 建 设, 发 展 我 市 政 治 文 明 作 出 更 大 贡 献 下 面, 我 谈 两 点 意 见 : 一 认 真 学 习, 深 刻 领 会, 进 一 步 统 一 思 想 认 识 党 的 十 八 大 是 在 我 国 进 入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决 定 性 阶 段 召 开 的 一 次 十 分 重 要 的 大 会 这 次 大 会 全 面 总 结 了 党 的 十 六 大 以 来 党 团 结 带 领 全 国 各 族 人 民 坚 持 和 发 展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的 历 史 进 程 和 宝 贵 经 验, 科 学 制 定 了 适 应 时 代 要 求 和 人 民 愿 望 的 行 动 纲 领 和 大 政 方 针, 确 立 了 科 学 发 展 观 在 全 党 的 指 导 地 位, 这 是 对 马 克 思 主 义 中 国 化 成 果 的 丰 富 和 发 展, 是 引 领 中 华 民 族 走 向 伟 大 复 兴 的 旗 帜 我 们 要 把 学 习 十 八 大 精 神 作 为 当 前 和 今 后 一 段 时 期 的 首 要 政 治 任 务, 把 学 习 十 八 大 精 神 与 学 习 领 会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中 央 政 治 局 会 议 中 央 政 治 局 第 一 次 集 体 学 习 会 和 参 观 复 兴 之 路 展 览 纪 念 现 行 宪 法 公 布 实 施 30 周 年 时 的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结 合 起 来, 切 实 把 思 想 和 行 动 统 一 到 党 中 央 作 出 的 重 大 决 策 部 署 和 重 大 工 作 要 求 上 来, 始 终 保 持 人 大 工 作 的 正 确 政 治 方 向 一 要 在 深 刻 领 会 精 神 实 质 上 下 功 夫 要 原 原 本 本 学 习 十 八 大 文 件 和 党 章, 做 到 七 个 深 刻 领 会, 准 确 把 握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是 党 和 人 民 长 期 实 践 取 得 的 根 本 成 就, 准 确 把 握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是 由 道 路 理 论 体 系 制 度 三 位 一 体 构 成 的, 准 确 把 握 建 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的 总 依 据 总 布 局 总 任 务, 准 确 把 握 夺 取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新 胜 利 的 基 本 要 求, 准 确 把 握 确 保 党 始 终 成 为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 坚 强 领 导 核 心 要 始 终 保 持 昂 扬 向 上 积 极 进 取 的 精 神 风 貌, 坚 持 干 在 实 处 走 在 前 列, 实 干 兴 邦 空 谈 误 国, 把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转 化 为 建 设 五 个 厦 门 的 实 际 行 动, 转 化 为 做 好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工 作 的 具 体 举 措, 转 化 为 全 面 推 进 跨 岛 发 展 战 略, 扎 实 推 进 厦 门 科 学 发 展 跨 越 发 展 作 出 应 有 的 贡 献 二 要 在 学 以 致 用 上 下 功 夫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要 结 合 常 委 会 工 作 实 际 学, 带 着 问 题 学, 重 点 围 绕 如 何 理 解 人 大 制 度 为 政 治 建 设 的 首 要 任 务 ; 如 何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实 现 人 民 民 主 的 目 标 ; 如 何 提 高 监 督 水 平, 开 展 全 口 径 政 府 预 决 算 审 查 和 监 督 ; 如 何 完 善 代 表 联 络 机 构, 加 强 与 人 民 群 众 的 联 系, 进 一 步 发 挥 代 表 的 主 体 作 用 ; 如 何 加 强 人 大 常 委 会 自 身 建 设 等 方 面, 深 入 学 习, 进 一 步 增 强 做 好 人 大 工 作 的 责 任 感 和 使 命 感, 真 正 用 十 八 大 精 神 来 武 装 头 脑 指 导 实 践 推 进 工 作 二 以 十 八 大 精 神 为 指 导, 不 断 开 创 人 大 工 作 新 局 面 3

8 党 的 十 八 大 报 告 关 于 人 大 制 度 直 接 论 述 是 历 次 报 告 中 篇 幅 最 长 内 容 最 丰 富 阐 述 最 具 体 的 一 次 我 们 要 以 十 八 大 精 神 为 指 导, 不 断 开 创 人 大 工 作 新 局 面 一 要 坚 持 科 学 立 法 用 好 用 足 两 个 立 法 权, 加 强 立 法 工 作 的 组 织 协 调, 发 挥 人 大 立 法 主 导 作 用, 按 照 五 位 一 体 的 总 体 布 局, 落 实 五 年 立 法 规 划, 精 心 谋 划 年 度 立 法 计 划, 在 抓 好 经 济 立 法 的 同 时, 下 大 力 气 抓 好 文 化 社 会 民 生 生 态 等 领 域 立 法 要 坚 持 民 主 立 法 开 门 立 法, 完 善 法 规 公 开 征 集 意 见 建 议 制 度, 增 强 立 法 的 公 开 透 明 度, 扩 大 人 民 有 序 参 与 立 法 途 径, 把 立 法 的 过 程 变 成 倾 听 民 声 协 调 利 益 化 解 矛 盾 宣 传 法 规 的 过 程, 不 断 提 升 立 法 质 量 二 要 加 强 监 督 工 作 紧 紧 围 绕 五 位 一 体 的 总 体 布 局, 紧 紧 围 绕 我 市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大 局, 紧 紧 围 绕 人 民 群 众 关 心 的 热 点 难 点 问 题, 选 准 监 督 议 题, 创 新 监 督 方 式, 提 升 监 督 实 效 围 绕 宪 法 法 律 和 地 方 性 法 规 在 我 市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法 律 监 督, 切 实 维 护 人 民 群 众 的 合 法 利 益, 促 进 依 法 行 政 和 公 正 司 法, 推 动 依 法 治 市 进 程 充 分 发 挥 先 行 先 试 作 用, 率 先 探 索 开 展 对 政 府 全 口 径 预 算 决 算 的 审 查 和 监 督 的 新 路 子, 在 公 共 财 政 土 地 基 金 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开 展 预 算 监 督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加 强 对 社 保 基 金 政 府 债 务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资 金 支 出 的 监 督 和 审 查, 继 续 在 预 算 审 查 监 督 上 走 在 地 方 人 大 的 前 列, 真 正 为 老 百 姓 看 紧 看 好 钱 袋 子, 不 断 提 高 财 政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三 要 充 分 发 挥 代 表 主 体 作 用 认 真 落 实 十 八 大 提 出 的 有 关 代 表 工 作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健 全 代 表 联 络 机 构, 完 善 代 表 联 系 群 众 制 度, 提 高 基 层 人 大 代 表 特 别 是 一 线 工 人 农 民 知 识 分 子 代 表 比 例, 降 低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代 表 比 例, 进 一 步 加 强 代 表 工 作, 支 持 规 范 和 保 证 代 表 依 法 履 职, 充 分 发 挥 人 大 代 表 的 主 体 作 用, 支 持 和 保 证 人 民 通 过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行 使 国 家 权 力 四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常 委 会 自 身 建 设 常 委 会 自 身 建 设 至 关 重 要, 整 体 素 质 和 能 力 强, 则 常 委 会 工 作 水 平 高 结 合 常 委 会 自 身 建 设 的 实 际, 要 把 常 委 会 建 设 成 为 学 习 型 创 新 型 服 务 型 常 委 会 学 习 是 基 础, 创 新 是 动 力, 服 务 是 目 的, 三 者 统 一 于 常 委 会 工 作 中 我 们 要 以 学 习 来 提 升 能 力 素 质, 以 创 新 来 提 升 审 议 水 平, 以 服 务 来 提 升 人 大 常 委 会 的 总 体 形 象 学 习 型, 就 是 面 对 知 识 快 速 更 新 和 常 委 会 方 方 面 面 的 议 题, 我 们 一 定 要 把 学 习 作 为 履 职 的 重 要 前 提 作 为 一 种 政 治 责 任, 善 于 从 服 务 党 和 国 家 全 局 的 高 度, 从 推 进 我 市 民 主 法 制 建 设 的 高 度 来 充 分 认 识 加 强 学 习 的 重 要 性 必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要 认 真 学 习 深 刻 领 会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始 终 保 持 坚 定 的 政 治 立 场 和 清 醒 的 政 治 头 脑, 始 终 保 持 人 大 工 作 的 正 确 政 治 方 向 学 习 才 能 履 好 职 要 向 书 本 学 向 实 践 学 向 群 众 学, 学 习 有 关 人 大 工 作 知 识, 学 习 经 济 建 设 文 化 建 设 社 会 管 理 城 市 建 设 生 态 建 设 等 各 方 面 的 知 识, 把 集 中 学 习 与 自 学 结 合 起 来, 坚 持 缺 什 么 就 学 什 么, 带 着 问 题 学, 结 合 议 题 学, 增 强 学 习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不 断 提 升 常 委 会 审 议 水 平 创 新 型, 就 是 要 深 入 了 解 世 情 党 情 国 情 和 市 情, 坚 持 解 放 思 想 实 事 求 是 与 时 俱 进, 主 动 适 应 新 形 势 新 情 况, 研 究 新 问 题, 不 断 提 出 现 实 可 行 的 新 对 策, 以 新 的 思 路 新 的 举 措 提 升 人 大 工 作 的 整 体 水 平 服 务 型, 就 是 要 牢 记 人 民 的 重 托, 牢 记 围 绕 中 心 服 务 大 局, 把 参 加 常 委 会 审 议 作 为 服 务 全 市 人 民 推 动 科 学 发 展 体 现 人 生 价 值 的 宝 贵 机 遇 和 重 要 平 台 坚 持 常 委 会 领 导 联 系 委 员 专 委 会 领 导 联 系 代 表 代 表 联 系 选 民 的 制 度, 问 政 于 民 问 需 于 民 问 计 于 民, 进 一 步 密 切 与 人 民 联 系 群 众 的 血 肉 联 系, 把 人 民 群 众 的 力 量 和 智 慧 凝 聚 起 来, 扎 实 行 使 各 项 职 权, 把 人 民 赋 予 的 权 力 始 终 用 来 为 人 民 谋 利 益 4

9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召 开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的 决 定 (2012 年 12 月 5 日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决 定 :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3 年 1 月 7 日 召 开 建 议 会 议 主 要 议 程 是 :1 听 取 和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 听 取 和 审 查 并 批 准 厦 门 市 2012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与 2013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3 听 取 和 审 查 2012 年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与 2013 年 财 政 预 算 草 案, 批 准 2012 年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与 2013 年 市 本 级 预 算 ;4 听 取 和 审 议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工 作 报 告 ;5 听 取 和 审 议 厦 门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6 听 取 和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7 选 举 福 建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 其 他 选 举 事 项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任 会 议 关 于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召 开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的 决 定 ( 草 案 ) 的 说 明 2012 年 12 月 5 日 在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秘 书 长 胡 家 榕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受 主 任 会 议 委 托, 现 在 我 就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召 开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的 决 定 ( 草 案 ) 作 如 下 说 明 : 一 关 于 会 议 召 开 的 时 间 和 会 期 根 据 地 方 组 织 法 第 十 一 条 关 于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每 年 至 少 举 行 一 次 以 及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三 条 关 于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每 年 至 少 举 行 一 次, 于 当 年 第 一 季 度 举 行 的 规 定 根 据 省 委 关 于 全 省 设 区 市 应 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 前 选 出 新 一 届 省 人 大 代 表 的 要 求, 经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主 任 会 议 研 究 建 议, 报 市 委 常 委 会 议 研 究 同 意,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拟 于 2013 年 1 月 7 日 开 幕,10 日 上 午 闭 幕, 会 期 四 天 根 据 地 方 组 织 法 第 十 三 条 关 于 县 以 上 的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每 次 会 议 举 行 预 备 会 议 的 规 定, 建 议 1 月 6 日 下 午 代 表 报 到 之 后, 即 召 开 大 会 预 备 会 议 二 关 于 会 议 的 主 要 议 程 根 据 地 方 组 织 法 第 八 条 关 于 县 级 以 上 的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职 权 的 规 定, 建 议 厦 门 市 第 十 5

10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的 主 要 议 程 为 :1 听 取 和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 审 查 和 批 准 厦 门 市 2012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与 2013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3 审 查 2012 年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与 2013 年 财 政 预 算 草 案, 批 准 2012 年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与 2013 年 市 本 级 预 算 ;4 听 取 和 审 议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工 作 报 告 ;5 听 取 和 审 议 厦 门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6 听 取 和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7 选 举 福 建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 其 他 选 举 事 项 以 上 说 明 及 决 定 ( 草 案 ) 妥 否, 请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接 受 张 美 彪 黄 鹤 麟 辞 去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职 务 的 请 求 的 决 定 (2012 年 12 月 5 日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 张 美 彪 黄 鹤 麟 因 工 作 变 动, 请 求 辞 去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职 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法 第 二 十 七 条 厦 门 市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人 事 任 免 办 法 第 二 十 四 条 的 规 定,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决 定 : 接 受 张 美 彪 黄 鹤 麟 辞 去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职 务 的 请 求, 并 报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备 案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任 命 的 检 察 人 员 名 单 (2012 年 12 月 5 日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 任 命 : 林 丽 玲 ( 女 ) 为 厦 门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副 检 察 长 检 察 委 员 会 委 员 检 察 员 6

11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议 程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 1 审 议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 草 案 ) ( 三 审 ); 2 审 议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 三 审 ); 3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尽 快 调 整 完 善 市 区 财 政 体 制, 促 进 岛 内 外 一 体 化 建 设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4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5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我 市 交 通 需 求 管 理 工 作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6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以 促 进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为 核 心, 推 动 和 谐 企 业 创 建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7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征 地 拆 迁, 推 进 忠 仑 公 园 建 设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8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限 制 和 控 制 厦 门 本 岛 开 发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9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尽 快 出 台 扶 持 我 市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的 专 项 财 政 政 策 和 用 地 政 策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10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我 市 多 元 化 办 医 格 局 形 成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11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做 大 做 强 厦 门 对 台 旅 游, 提 升 海 峡 旅 游 品 牌 的 议 案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12 听 取 市 政 府 关 于 2011 年 度 市 本 级 预 算 执 行 和 其 他 财 政 收 支 审 计 中 发 现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的 报 告 ; 13 听 取 市 政 府 关 于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一 次 会 议 期 间 代 表 提 出 的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14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政 府 关 于 厦 门 东 南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建 设 情 况 的 报 告 ; 15 讨 论 关 于 召 开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二 次 会 议 的 有 关 事 项 ; 16 讨 论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工 作 报 告 ( 稿 ); 17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 草 案 ) ; 18 听 取 和 审 议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代 表 资 格 审 查 委 员 会 关 于 部 分 代 表 的 代 表 资 格 的 审 查 报 告 ; 19 听 取 厦 门 海 事 法 院 2012 年 工 作 报 告 ; 20 人 事 任 免 ; 21 书 面 报 告 : 1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室 关 于 市 十 四 届 人 大 一 次 会 议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2 市 政 府 关 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厦 门 市 2012 年 1-6 月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审 议 意 见 研 究 处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3 市 政 府 关 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厦 门 市 2012 年 1-6 月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及 全 年 预 算 变 更 草 案 的 报 告 审 议 意 见 研 究 处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4 市 政 府 关 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加 强 岛 外 治 安 防 控 体 系 建 设 情 况 的 报 告 审 议 意 见 研 究 处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 5 市 政 府 关 于 对 厦 门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执 法 检 查 组 关 于 检 查 < 厦 门 市 物 业 管 理 若 干 规 定 > 实 施 情 况 的 报 告 及 审 议 意 见 研 究 处 理 情 况 的 报 告 7

12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 1 3 1 8

13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 13 1 9

14 10

15 11

16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五 号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已 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 经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3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12 年 12 月 29 日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2012 年 12 月 21 日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和 文 化 市 场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维 护 文 化 市 场 秩 序, 促 进 文 化 市 场 发 展 与 繁 荣, 遵 循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基 本 原 则, 结 合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实 际, 制 定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下 列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适 用 本 条 例 : ( 一 ) 歌 舞 游 艺 等 营 业 性 活 动 ; ( 二 )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 ( 三 ) 营 业 性 演 出 ; ( 四 )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技 术 进 行 文 化 经 营 ; ( 五 ) 电 影 制 作 发 行 放 映 ; ( 六 ) 广 播 电 视 节 目 制 作 经 营 ; ( 七 ) 卫 星 地 面 接 收 设 施 安 装 和 使 用 ; ( 八 ) 车 载 楼 宇 户 外 等 公 共 视 听 载 体 传 播 广 播 电 视 节 目 ; ( 九 ) 出 版 物 及 其 他 印 刷 品 的 出 版 制 作 印 刷 或 者 复 制 进 口 发 行 运 输 仓 储 ; ( 十 ) 国 家 允 许 的 文 物 经 营 ; ( 十 一 ) 艺 术 品 经 营 ; ( 十 二 ) 文 化 经 纪 ; ( 十 三 ) 其 他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第 三 条 市 区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以 下 称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工 作, 其 他 有 关 行 政 部 门 在 各 自 的 职 责 范 围 内 负 责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相 关 工 作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按 照 规 定 职 责 负 责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工 作 第 四 条 依 法 成 立 的 文 化 市 场 相 关 行 业 协 会 应 当 加 强 行 业 自 律, 倡 导 诚 信 守 法 经 营, 依 法 维 护 正 常 的 经 营 秩 序 以 及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经 营 者 和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二 章 经 营 与 管 理 第 五 条 申 请 从 事 本 条 例 第 二 条 规 定 的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的, 依 法 实 行 许 可 或 者 备 案 制 度 第 六 条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会 同 公 安 环 保 卫 生 工 商 等 有 关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文 化 12

17 经 营 活 动 审 批 的 流 程 时 限 和 具 体 要 求, 并 向 社 会 公 开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实 行 集 中 办 理 制 度, 为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申 请 者 提 供 高 效 便 民 快 捷 的 服 务 第 七 条 禁 止 从 事 含 有 下 列 内 容 的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 ( 一 ) 违 反 宪 法 确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的 ; ( 二 ) 危 害 国 家 统 一 主 权 或 者 领 土 完 整 的 ; ( 三 )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或 者 损 害 国 家 荣 誉 利 益 的 ; ( 四 ) 煽 动 民 族 仇 恨 民 族 歧 视, 伤 害 民 族 感 情 或 者 侵 害 民 族 风 俗 习 惯, 破 坏 民 族 团 结 的 ; ( 五 ) 违 反 国 家 宗 教 政 策, 宣 扬 邪 教 迷 信 的 ; ( 六 ) 宣 扬 淫 秽 赌 博 暴 力 以 及 与 毒 品 有 关 的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或 者 教 唆 犯 罪 的 ; ( 七 ) 违 背 社 会 公 德 或 者 民 族 优 秀 文 化 传 统 的 ; ( 八 ) 诽 谤 侮 辱 他 人, 侵 害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 ( 九 ) 泄 露 国 家 秘 密 的 ; ( 十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其 他 内 容 第 八 条 禁 止 文 化 经 营 场 所 有 下 列 行 为 : ( 一 ) 播 放 演 奏 演 唱 含 有 本 条 例 第 七 条 所 列 内 容 的 节 目 ; ( 二 ) 包 庇 纵 容 卖 淫 嫖 娼 活 动 或 者 提 供 色 情 服 务 ; ( 三 ) 携 带 枪 支 弹 药 管 制 刀 具 易 燃 易 爆 剧 毒 腐 蚀 放 射 性 等 危 险 物 品 入 场 ; ( 四 ) 赌 博 打 架 斗 殴 侮 辱 妇 女 ; ( 五 ) 为 未 经 批 准 的 营 业 性 演 出 活 动 提 供 演 出 场 地 ; ( 六 ) 聘 用 和 接 纳 未 经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境 外 演 出 团 体 以 及 个 体 演 员 进 行 演 出 ; ( 七 ) 拍 卖 经 营 国 家 禁 止 拍 卖 经 营 的 艺 术 品 ; ( 八 )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转 播 非 法 链 接 集 成 境 外 广 播 电 视 节 目 及 境 外 网 站 传 播 的 视 听 节 目, 转 播 非 法 开 办 的 广 播 电 视 节 目 ; ( 九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其 他 行 为 第 九 条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的 经 营 者 应 当 依 法 制 定 安 全 工 作 方 案 和 应 急 预 案, 维 护 经 营 场 所 的 正 常 秩 序, 保 障 经 营 场 所 的 公 共 安 全 第 十 条 营 业 性 歌 舞 娱 乐 场 所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的 经 营 者 不 得 接 纳 未 成 年 人 ; 设 置 电 子 游 戏 机 的 游 艺 娱 乐 场 所, 在 非 法 定 节 假 日 不 得 向 未 成 年 人 提 供 电 子 游 戏 服 务 对 于 难 以 判 明 是 否 已 成 年 的, 前 款 规 定 场 所 的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要 求 其 出 示 有 效 证 件 第 十 一 条 营 业 性 歌 舞 娱 乐 场 所 游 艺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者 对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实 施 的 经 营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不 得 拒 绝 实 施 中 断 运 行 擅 自 修 改 或 者 变 更 发 生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的 情 形 时, 应 当 在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对 经 营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的 运 行 状 态 进 行 监 测, 发 现 技 术 故 障 的, 应 当 及 时 维 修 第 十 二 条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为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办 理 接 入 服 务 时, 应 当 根 据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供 的 已 取 得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单 位 名 单, 核 实 经 营 单 位 的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 对 未 取 得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不 得 提 供 接 入 服 务 对 被 吊 销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被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的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通 信 管 理 部 门 接 到 市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协 助 通 知 书 及 所 附 的 处 罚 决 定 书 后, 应 当 要 求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终 止 接 入 服 务 对 擅 自 设 立 的 或 者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通 信 管 理 部 门 接 到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协 助 通 知 书 或 者 处 罚 决 定 书 后, 应 当 要 求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终 止 接 入 服 务 13

18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当 在 接 到 通 信 管 理 部 门 通 知 后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终 止 接 入 服 务 第 十 三 条 举 办 境 外 文 艺 表 演 团 体 个 人 参 加 的 营 业 性 演 出 的, 演 出 举 办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前 款 规 定 中 属 于 台 湾 地 区 的 文 艺 表 演 团 体 个 人 参 加 的 营 业 性 演 出, 演 出 举 办 单 位 应 当 向 市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市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自 受 理 之 日 起 二 十 日 内 作 出 决 定 第 十 四 条 从 事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涉 及 他 人 著 作 权 的, 应 当 取 得 权 利 人 的 使 用 许 可, 不 得 侵 犯 他 人 著 作 权 或 者 与 著 作 权 相 关 的 权 利,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第 十 五 条 从 事 出 版 物 批 发 零 售 出 租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应 当 具 有 合 法 的 来 源 证 明, 不 得 存 储 托 运 邮 寄 运 输 违 法 出 版 物 第 十 六 条 从 事 文 物 拍 卖 的 企 业,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文 物 拍 卖 许 可 证 不 具 备 文 物 拍 卖 资 质 的 拍 卖 企 业, 不 得 拍 卖 文 物, 不 得 在 拍 卖 品 中 夹 带 文 物 第 三 章 执 法 与 监 督 第 十 七 条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的 规 定, 指 导 组 织 协 调 监 督 检 查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和 综 合 执 法 工 作 第 十 八 条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人 员 进 行 执 法 检 查, 可 以 依 法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 一 ) 进 入 被 检 查 单 位 或 者 现 场 进 行 调 查 检 查 ; ( 二 ) 制 止 和 纠 正 正 在 发 生 的 违 法 行 为 ; ( 三 ) 查 阅 调 阅 复 制 拍 摄 录 制 有 关 证 据 材 料, 抽 样 取 证 或 者 先 行 登 记 保 存 有 关 证 据 ; ( 四 )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对 有 关 物 品 工 具 进 行 查 封 或 者 扣 押 ; ( 五 )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措 施 第 十 九 条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行 使 下 列 行 政 处 罚 权 : ( 一 ) 营 业 性 歌 舞 游 艺 营 业 性 演 出 艺 术 品 经 营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技 术 进 行 文 化 经 营 等 文 化 行 政 管 理 领 域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 ( 二 ) 电 影 广 播 电 视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卫 星 地 面 接 收 设 施 安 装 和 使 用 等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管 理 领 域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 ( 三 ) 出 版 印 刷 发 行 等 新 闻 出 版 行 政 管 理 领 域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 ( 四 ) 著 作 权 等 行 政 管 理 领 域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 ( 五 ) 违 法 购 销 文 物 等 文 物 行 政 管 理 领 域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公 安 环 保 工 商 城 市 管 理 执 法 等 有 关 行 政 部 门 依 法 在 各 自 的 职 责 范 围 内, 负 责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的 相 关 工 作 第 二 十 条 市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管 辖 跨 区 域 专 业 性 强 以 及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文 化 市 场 违 法 案 件 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管 辖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文 化 市 场 违 法 案 件 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之 间 对 文 化 市 场 行 政 违 法 案 件 管 辖 发 生 争 议 的, 报 请 市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指 定 管 辖 市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应 当 加 强 对 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的 业 务 指 导 和 监 督 第 二 十 一 条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协 作 机 制, 加 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与 公 安 环 保 工 商 城 市 管 理 执 法 通 信 管 理 等 有 关 行 政 执 法 的 协 调, 定 期 通 报 相 关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处 罚 行 政 强 制 情 况 和 文 化 市 场 动 态, 研 究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的 重 要 专 项 行 动 及 工 作 方 案, 协 调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工 作 中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第 二 十 二 条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文 化 市 场 违 法 行 为 举 报 制 度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接 到 举 报 应 当 登 记 并 及 时 核 实 处 理, 并 对 举 报 人 的 有 关 信 息 保 密 14

19 第 二 十 三 条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应 当 主 动 将 职 责 范 围 执 法 依 据 执 法 程 序 处 罚 标 准 等 执 法 管 理 信 息 向 社 会 公 开,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第 二 十 四 条 公 民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发 现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及 其 执 法 人 员 在 执 法 活 动 中 有 违 法 或 者 不 当 行 为 的, 有 权 向 其 所 在 单 位 上 级 行 政 机 关 或 者 监 察 机 关 检 举 控 告 申 诉 接 到 检 举 控 告 申 诉 的 部 门 应 当 及 时 核 实 处 理 第 四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二 十 五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第 十 一 条 规 定, 营 业 性 歌 舞 娱 乐 场 所 游 艺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单 位 拒 绝 实 施 中 断 运 行 擅 自 修 改 或 者 变 更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实 施 的 经 营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的, 由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公 安 机 关 依 照 各 自 职 责 予 以 警 告, 并 处 三 千 元 以 上 一 万 五 千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情 节 严 重 的,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一 个 月 至 三 个 月 发 现 经 营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未 在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的, 由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公 安 机 关 依 照 各 自 职 责 予 以 警 告, 责 令 改 正 ; 拒 不 改 正 的, 处 以 一 千 元 以 上 五 千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第 二 十 六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第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为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办 理 接 入 服 务 时 未 核 实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对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拒 不 实 施 终 止 接 入 服 务 的, 由 通 信 管 理 部 门 给 予 警 告, 处 以 五 千 元 以 上 三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第 二 十 七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文 化 经 营 单 位 侵 犯 著 作 权 或 者 与 著 作 权 有 关 的 权 利 行 为, 同 时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的, 由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责 令 停 止 侵 权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没 收 销 毁 侵 权 复 制 品, 并 处 一 万 元 以 上 五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第 二 十 八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出 版 物 批 发 单 位 和 从 事 出 版 物 零 售 出 租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存 储 托 运 邮 寄 或 者 运 输 违 法 出 版 物 的, 由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予 以 警 告, 没 收 违 法 的 出 版 物, 并 处 三 千 元 以 上 二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第 二 十 九 条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对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作 出 的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不 服 的, 可 以 依 法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或 者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第 三 十 条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及 其 他 有 关 行 政 部 门 的 工 作 人 员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徇 私 舞 弊 的,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条 例 自 2013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15

20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的 说 明 2012 年 8 月 28 日 在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厦 门 市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局 局 长 罗 才 福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我 受 市 政 府 委 托, 向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报 告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的 起 草 说 明, 请 予 审 议 一 制 定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的 必 要 性 我 市 作 为 经 济 特 区 东 南 沿 海 开 放 城 市, 按 照 市 委 市 政 府 有 关 文 化 强 市 的 要 求, 迫 切 需 要 建 设 一 个 统 一 开 放 健 康 有 序 的 文 化 市 场 在 历 届 市 委 市 政 府 的 正 确 领 导 下, 目 前 我 市 已 经 在 文 化 广 播 电 视 新 闻 出 版 等 方 面 基 本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文 化 市 场 体 系, 并 对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多 样 化 多 层 次 多 方 面 的 精 神 文 化 需 求 推 动 我 市 经 济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但 由 于 长 期 以 来 所 形 成 的 执 法 体 制 不 顺 问 题, 加 之 现 行 有 关 文 化 市 场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相 对 滞 后, 无 法 完 全 适 应 文 化 大 发 展 大 繁 荣 以 及 深 化 两 岸 文 化 交 流 合 作 的 新 形 势 新 要 求, 因 此, 有 必 要 结 合 我 市 文 化 市 场 实 际, 制 定 出 台 一 部 具 有 厦 门 特 色 的 文 化 市 场 法 规 与 此 同 时, 也 非 常 有 必 要 将 我 市 近 年 来 出 台 的, 行 之 有 效 的 鼓 励 文 化 市 场 发 展 繁 荣 的 政 策 措 施 予 以 固 化 和 提 升, 从 而 以 法 规 的 形 式 为 我 市 文 化 市 场 的 发 展 与 繁 荣 提 供 制 度 保 障 二 条 例 的 起 草 过 程 2011 年,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市 政 府 将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列 为 法 规 备 选 项 目, 确 定 市 文 广 新 局 为 法 规 草 案 的 起 草 单 位 今 年, 市 人 大 和 市 政 府 再 次 将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列 入 年 度 立 法 计 划, 并 确 定 为 法 规 正 式 项 目 为 了 做 好 立 法 工 作, 市 文 广 新 局 成 立 立 法 工 作 小 组, 制 订 立 法 工 作 方 案, 对 我 市 文 化 市 场 现 状 进 行 充 分 调 研, 并 征 求 了 公 安 工 商 等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和 建 议, 学 习 借 鉴 了 外 地 的 成 熟 经 验 与 做 法, 在 此 基 础 上, 经 过 反 复 研 究 与 修 改, 形 成 了 条 例 ( 送 审 稿 ), 于 今 年 4 月 报 送 市 法 制 局 审 查 市 法 制 局 收 到 送 审 稿 后, 即 按 照 相 关 立 法 程 序 及 时 书 面 征 求 了 市 人 大 相 关 专 委 会 各 区 政 府 市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和 有 关 单 位 的 意 见, 召 开 了 专 家 论 证 会 和 相 关 部 门 及 单 位 参 加 的 征 求 意 见 会, 并 通 过 市 政 府 网 站 和 厦 门 市 法 制 局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意 见 征 求 系 统 广 泛 听 取 社 会 各 界 意 见 在 综 合 各 方 面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市 法 制 局 会 同 市 文 广 新 局 对 送 审 稿 多 次 进 行 了 修 改 和 完 善, 采 纳 了 大 部 分 意 见 和 建 议, 形 成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草 案 ) ), 并 上 报 市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研 究 6 月 28 日, 市 政 府 第 7 次 常 务 会 议 研 究 通 过 了 条 例 ( 草 案 ) 现 提 请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审 议 三 主 要 问 题 的 说 明 ( 一 ) 关 于 文 化 市 场 执 法 主 体 及 监 管 体 制 问 题 理 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体 制 是 条 例 ( 草 案 ) 所 要 解 决 的 重 要 问 题 之 一 随 着 我 市 行 政 体 制 改 革 的 有 序 推 进, 原 来 的 市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三 局 合 一, 成 立 新 的 市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局,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的 管 理 体 制 得 到 了 进 一 步 理 顺 和 明 晰, 为 通 过 立 法 彻 底 解 决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队 伍 的 执 法 主 体 资 格 问 题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契 机 为 此, 条 例 ( 草 案 ) 以 法 规 的 形 式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市 区 两 级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的 监 管 职 责, 16

21 同 时 授 权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具 体 负 责 文 化 市 场 的 行 政 执 法 工 作, 赋 予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执 法 主 体 资 格 ( 第 四 条 ) ( 二 ) 关 于 服 务 与 促 进 根 据 党 的 十 七 届 六 中 全 会 关 于 推 动 文 化 大 发 展 大 繁 荣, 以 及 厦 门 市 深 化 两 岸 交 流 合 作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总 体 方 案 关 于 创 新 两 岸 文 化 交 流 合 作 的 体 制 机 制 的 要 求, 条 例 ( 草 案 ) 在 近 几 年 市 委 市 政 府 出 台 的 中 共 厦 门 市 委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七 届 六 中 全 会 精 神 推 动 文 化 强 市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等 一 系 列 关 于 促 进 文 化 发 展 繁 荣 的 政 策 措 施 基 础 上, 以 法 规 的 形 式 将 一 些 有 之 有 效 的 举 措 进 行 了 固 化 和 提 升,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鼓 励 利 用 三 旧 场 所 从 事 相 关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规 定 利 用 工 业 厂 房 仓 储 用 房 传 统 商 业 街 等 存 量 房 产 土 地 资 源 等 场 所 从 事 属 于 本 市 重 点 发 展 文 化 产 业 门 类 的 活 动, 可 按 规 定 予 以 减 免 土 地 出 让 金 土 地 收 益 金 ( 第 八 条 ) 二 是 规 定 利 用 有 关 文 化 产 品 和 服 务 交 易 平 台, 推 动 文 化 产 品 和 服 务 出 口 ( 第 九 条 ) 三 是 立 足 厦 门 实 际, 突 出 体 现 对 台 先 行 先 试, 为 推 动 两 岸 文 化 的 交 流 与 发 展 提 供 有 利 条 件 ( 第 十 条 第 十 二 条 ) ( 三 ) 关 于 经 营 与 管 理 为 了 加 强 对 文 化 市 场 的 管 理, 维 护 文 化 市 场 的 健 康 有 序, 条 例 在 现 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定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我 市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实 际, 并 按 照 厦 门 市 深 化 两 岸 交 流 合 作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总 体 方 案 要 求, 有 针 对 性 地 补 充 和 增 加 了 相 应 的 管 理 措 施 : 一 是 根 据 厦 门 市 深 化 两 岸 交 流 合 作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总 体 方 案 的 精 神, 将 已 经 下 放 至 我 市 审 批 的 举 办 台 湾 地 区 的 文 艺 表 演 团 体 个 人 参 加 的 营 业 性 演 出 " 的 权 限 直 接 在 法 规 中 体 现, 即 " 举 办 台 湾 地 区 的 文 艺 表 演 团 体 个 人 参 加 的 营 业 性 演 出, 演 出 举 办 单 位 应 当 向 市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市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自 受 理 之 日 起 二 十 日 内 作 出 决 定 ( 第 二 十 条 ); 二 是 针 对 黑 网 吧 屡 禁 不 止 的 情 形, 从 源 头 上 强 化 了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为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办 理 接 入 服 务 时 应 当 履 行 的 义 务 ( 第 十 九 条 ); 三 是 严 格 规 定 歌 舞 娱 乐 场 所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不 得 接 纳 未 成 年 人, 并 借 鉴 外 地 立 法 经 验 进 行 了 一 些 细 化 规 定, 如 对 难 以 判 明 是 否 是 未 成 年 人 的 增 加 了 经 营 场 所 的 工 作 人 员 可 以 要 求 其 出 示 有 效 证 件 ( 第 十 七 条 ); 四 是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对 个 体 演 员 的 管 理, 规 定 个 体 演 员 从 事 营 业 性 演 出 的, 应 当 取 得 艺 术 表 演 能 力 证 明 等 ( 第 二 十 一 条 ) ( 四 ) 关 于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由 于 目 前 市 编 办 已 正 式 批 准 成 立 市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支 队, 各 区 文 化 市 场 执 法 大 队 也 相 应 建 立, 为 了 明 确 职 责 强 化 监 督, 条 例 ( 草 案 ) 专 门 设 计 了 第 四 章 执 法 与 监 督, 分 别 从 行 使 行 政 处 罚 权 的 范 围 ( 第 二 十 五 条 )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可 采 取 的 行 政 措 施 ( 第 二 十 六 条 ) 市 区 两 级 的 管 辖 分 工 ( 第 二 十 七 条 ) 与 相 关 部 门 执 法 协 作 机 制 的 建 立 ( 第 二 十 八 条 ) 执 法 公 开 监 督 机 制 ( 第 三 十 条 第 三 十 一 条 ) 等 方 面 作 了 专 门 规 定 而 涉 及 到 相 关 执 法 程 序 时 限 等 内 容, 由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管 理 规 定 ( 文 化 部 令 第 52 号 )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均 有 明 确 规 定, 故 条 例 ( 草 案 ) 未 作 重 复 规 定 ( 五 ) 关 于 法 律 责 任 条 例 ( 草 案 ) 在 法 律 责 任 一 章 作 了 以 下 制 度 设 计 : 一 是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有 针 对 性 地 对 一 些 违 法 行 为 设 定 或 者 细 化 了 相 应 的 行 政 处 罚, 如 对 未 取 得 艺 术 表 演 能 力 证 明 从 事 营 业 性 演 出 的 行 为 设 定 了 行 政 处 罚 ( 第 三 十 四 条 ); 对 侵 犯 著 作 权 或 者 著 作 权 有 关 权 利 的 行 为 以 及 托 运 邮 寄 或 者 运 输 违 法 音 像 制 品 的 行 为 则 在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部 门 规 章 的 基 础 上 细 化 了 罚 则 (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三 十 六 条 ) 等 二 是 规 定 了 行 政 相 对 人 的 相 应 救 济 权 利 以 及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 第 三 十 七 条 第 三 十 八 条 ) 我 的 说 明 完 了 17

22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教 育 科 学 文 化 卫 生 委 员 会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的 初 审 报 告 2012 年 8 月 28 日 在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教 育 科 学 文 化 卫 生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杨 益 坚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2 年 7 月 23 日, 厦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向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提 出 关 于 审 议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 以 下 简 称 草 案 ) 的 议 案 7 月 中 下 旬, 市 人 大 教 科 文 卫 委 组 织 部 分 市 人 大 代 表 对 我 市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情 况 进 行 了 视 察, 分 别 召 开 了 由 有 关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及 各 类 文 化 企 业 负 责 人 参 加 的 征 求 意 见 座 谈 会 此 外, 根 据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立 法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8 月 1 日 在 厦 门 日 报 和 厦 门 人 大 网 站 全 文 刊 登 草 案, 公 开 征 求 修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之 后, 结 合 该 法 规 的 前 期 调 研 和 论 证 情 况, 对 收 集 到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进 行 归 纳 整 理, 并 就 修 改 内 容 与 市 人 大 法 制 委 市 文 广 新 局 法 制 局 通 信 管 理 局 等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沟 通 和 协 调, 达 成 共 识 8 月 16 日, 市 人 大 教 科 文 卫 委 召 开 第 二 次 全 体 会 议, 对 草 案 进 行 审 议, 形 成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修 改 建 议 稿 ) 现 将 有 关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 一 制 定 法 规 的 必 要 性 党 的 十 七 届 六 中 全 会 提 出 了 推 动 文 化 大 发 展 大 繁 荣 的 要 求, 厦 门 市 委 市 政 府 出 台 了 中 共 厦 门 市 委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七 届 六 中 全 会 精 神 推 动 文 化 强 市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充 分 体 现 了 国 家 和 地 方 政 府 对 文 化 发 展 的 高 度 重 视, 也 说 明 了 文 化 发 展 的 重 要 性 近 年 来, 在 政 策 的 推 动 下, 我 市 经 济 体 制 不 断 完 善, 文 化 市 场 规 模 不 断 壮 大,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文 化 市 场 体 系 但 是, 我 市 文 化 市 场 在 日 益 繁 荣 的 同 时, 也 存 在 着 一 些 亟 待 解 决 的 问 题, 如 现 行 的 文 化 市 场 法 律 法 规 相 对 滞 后 缺 乏 可 操 作 性 ; 文 化 市 场 执 法 队 伍 职 责 不 清 交 叉 重 叠 ;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审 批 流 程 衔 接 不 畅 办 事 效 率 过 低 服 务 水 平 不 高 监 管 手 段 不 足 等, 无 法 适 应 当 前 文 化 大 发 展 大 繁 荣 的 新 形 势 新 要 求 因 此, 有 必 要 制 定 一 部 符 合 我 市 实 际 适 应 文 化 市 场 发 展 需 求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进 一 步 规 范 文 化 市 场, 促 进 文 化 市 场 健 康 繁 荣 发 展 二 对 草 案 的 基 本 评 价 教 科 文 卫 委 审 议 认 为, 草 案 从 我 市 实 际 出 发, 结 合 厦 门 市 深 化 两 岸 交 流 合 作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总 体 方 案 中 关 于 创 新 两 岸 文 化 交 流 合 作 的 体 制 机 制 的 要 求, 针 对 当 前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经 营 服 务 与 促 进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了 立 法 规 范 草 案 立 足 于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放 眼 于 文 化 市 场 服 务 与 促 进, 紧 抓 两 岸 文 化 交 流 合 作 新 契 机, 将 促 进 文 化 市 场 发 展 的 有 关 政 策 进 行 了 整 合 和 提 升, 强 调 了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与 促 进 并 举 的 立 法 思 路 草 案 授 权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具 体 负 责 文 化 市 场 的 行 政 执 法 工 作, 赋 予 了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的 执 法 主 体 资 格, 明 确 了 市 区 两 级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的 职 责 分 工, 进 一 步 理 顺 了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体 制 草 案 针 对 我 市 黑 网 吧 管 理 存 在 的 问 题 从 源 头 入 手, 规 定 了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当 履 行 的 社 会 责 任 此 外, 草 案 在 上 位 法 已 有 规 定 基 础 之 上, 对 文 化 市 场 违 法 行 为 的 处 理 作 了 进 一 步 细 化 规 定 总 体 而 言, 草 案 的 框 架 和 内 容 基 本 可 行, 但 针 对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还 有 待 于 进 18

23 一 步 加 强 三 对 草 案 的 几 点 修 改 建 议 ( 一 ) 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审 批 程 序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由 于 文 化 市 场 经 营 活 动 的 特 殊 性, 法 律 法 规 对 一 些 经 营 活 动 规 定 了 前 置 审 批 要 求, 如 娱 乐 场 所 经 营 活 动 就 需 要 办 理 文 化 消 防 卫 生 环 境 保 护 等 多 项 审 批 手 续 但 是, 目 前 上 位 法 尚 未 明 确 规 定 这 些 审 批 部 门 的 先 后 顺 序, 导 致 申 请 人 不 明 了 审 批 的 流 程 和 各 个 审 批 环 节 的 具 体 要 求, 出 现 跑 冤 枉 路 花 冤 枉 钱 的 现 象, 也 不 利 于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部 门 间 依 法 建 立 协 作 机 制 形 成 管 理 合 力, 推 动 文 化 市 场 健 康 可 持 续 发 展 为 此, 教 科 文 卫 委 认 为, 应 在 草 案 第 二 章 服 务 与 促 进 中 增 加 关 于 提 高 审 批 部 门 服 务 水 平 的 规 定 因 此, 建 议 在 草 案 第 二 章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十 条, 具 体 内 容 为 :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会 同 公 安 消 防 环 保 卫 生 工 商 等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申 请 的 流 程 时 限 和 具 体 要 求, 并 向 社 会 公 开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应 当 实 行 集 中 办 理 制 度, 为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申 请 者 提 供 高 效 便 民 快 捷 的 服 务 此 外, 为 使 上 述 规 定 落 到 实 处, 专 门 设 计 了 第 三 款, 规 定 将 上 述 内 容 纳 入 政 府 绩 效 考 核 范 畴 ( 二 ) 关 于 外 地 文 化 市 场 经 营 者 来 厦 提 供 技 术 咨 询 活 动 草 案 第 十 一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鼓 励 本 市 以 外 的 影 视 动 漫 电 子 游 艺 网 络 游 戏 等 文 化 市 场 经 营 者 在 本 市 提 供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此 规 定 中 提 到 的 本 市 以 外 根 据 厦 门 市 深 化 两 岸 交 流 合 作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总 体 方 案 精 神, 本 是 指 台 湾 地 区 因 此, 建 议 将 本 市 以 外 明 确 为 台 湾 地 区 ( 三 ) 关 于 删 除 第 十 五 条 第 五 项 草 案 第 十 五 条 第 五 项 禁 止 营 业 性 歌 舞 娱 乐 场 所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接 纳 未 成 年 人 的 规 定, 与 草 案 第 十 七 条 第 一 句 内 容 重 复 因 此, 建 议 删 除 第 十 五 条 第 五 项 ( 四 ) 关 于 对 娱 乐 场 所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的 监 管 1 草 案 第 十 八 条 要 求 娱 乐 场 所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者 必 须 接 受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实 施 的 经 营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发 现 技 术 故 障 的, 应 当 在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其 中 技 术 故 障 的 表 述 不 准 确, 因 为 本 条 立 法 本 意 是 确 保 上 述 两 项 措 施 的 落 实, 一 旦 发 生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情 形, 都 应 及 时 报 告 为 此, 建 议 将 发 现 技 术 故 障 的 的 表 述 修 改 为 一 旦 发 生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的 情 形 此 外, 该 条 只 规 定 了 经 营 者 应 承 担 的 义 务, 未 规 定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应 尽 的 义 务, 因 此 在 该 条 增 加 一 句 :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对 经 营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的 运 行 状 态 进 行 监 测, 发 现 技 术 故 障 的, 应 当 及 时 维 修 2 草 案 第 三 十 二 条 是 针 对 第 十 八 条 设 定 的 处 罚, 但 此 条 只 对 拒 绝 实 施 中 断 运 行 擅 自 修 改 或 者 变 更 的 情 形 规 定 了 处 罚, 对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又 不 及 时 报 告 的 情 形 却 没 有 设 定 处 罚, 不 利 于 网 吧 的 日 常 监 管 因 此, 建 议 在 该 条 增 设 一 款 罚 责, 即 : 违 反 本 条 例 第 十 九 条 规 定, 发 现 经 营 管 理 技 术 措 施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未 在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的, 由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公 安 机 关 依 照 各 自 职 责 予 以 警 告, 责 令 改 正 ; 拒 不 改 正 的, 处 以 一 千 元 罚 款 ( 五 ) 关 于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的 责 任 1 草 案 第 十 九 条 第 一 款 赋 予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查 验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之 义 务, 为 确 保 验 证 的 准 确,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根 据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供 的 已 取 得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单 位 名 单, 对 经 营 单 位 的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进 行 核 实 2 草 案 第 十 九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过 于 原 则, 可 操 作 性 不 强, 建 议 分 情 形 予 以 进 一 步 细 化, 明 确 各 19

24 单 位 的 职 责, 修 改 为 : 对 被 吊 销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被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的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通 信 管 理 部 门 接 到 市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书 面 通 知 及 相 关 处 罚 决 定 后, 应 当 要 求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终 止 接 入 服 务 对 擅 自 设 立 的 或 者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的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通 信 管 理 部 门 接 到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书 面 通 知 及 相 关 处 罚 决 定 后, 应 当 要 求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终 止 接 入 服 务 此 外, 为 了 使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及 时 履 行 义 务, 最 后 一 款 专 门 做 了 时 限 上 的 规 定, 即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当 在 接 到 通 信 管 理 部 门 通 知 后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终 止 接 入 服 务 3 草 案 第 三 十 三 条 是 对 违 反 第 十 九 规 定 设 置 的 处 罚, 为 此, 对 该 条 做 了 文 字 表 述 及 执 法 主 体 方 面 的 修 改 ( 六 ) 关 于 出 版 物 与 音 像 制 品 国 务 院 出 台 的 出 版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条 明 确 规 定 出 版 物 包 含 音 像 制 品, 为 避 免 在 表 述 上 产 生 歧 义, 建 议 草 案 统 一 使 用 出 版 物 这 一 提 法, 为 此, 对 草 案 第 二 条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三 十 六 条 进 行 了 相 应 修 改 ( 七 ) 关 于 行 政 处 罚 权 的 类 别 划 分 草 案 第 二 十 五 条 第 三 项 将 分 属 不 同 类 别 的 著 作 权 行 政 处 罚 权 与 出 版 印 刷 音 像 制 品 互 联 网 出 版 行 政 处 罚 权 合 并 表 述, 不 利 于 准 确 执 法, 而 且 出 版 已 包 含 音 像 制 品 互 联 网 出 版 因 此, 建 议 根 据 上 位 法 相 关 规 定, 对 行 政 处 罚 权 类 别 进 行 准 确 划 分, 将 该 项 分 为 两 项, 修 改 为 : ( 三 ) 出 版 印 刷 发 行 等 新 闻 出 版 行 政 管 理 领 域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 四 ) 著 作 权 等 行 政 管 理 领 域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 八 ) 关 于 草 案 内 容 需 进 一 步 完 善 的 问 题 教 科 文 卫 委 认 为, 草 案 第 二 章 服 务 与 促 进, 内 容 略 显 单 薄, 可 操 作 的 规 定 不 多 ; 草 案 第 三 章 经 营 与 管 理, 未 提 及 电 影 文 物 等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存 在 着 对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规 范 不 全 面 管 理 不 一 致 等 问 题, 建 议 常 委 会 对 这 些 问 题 予 以 进 一 步 审 议 此 外, 还 对 草 案 中 的 个 别 文 字 作 了 修 改, 个 别 条 序 作 了 调 整, 这 里 不 作 一 一 说 明 以 上 报 告 妥 否, 请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修 改 情 况 的 汇 报 2012 年 10 月 23 日 在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上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郭 晓 芳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2 年 8 月 30 日,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 以 下 简 称 草 案 )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审 议 会 后, 法 制 委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对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逐 条 进 行 了 研 究, 在 教 科 文 卫 委 初 审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对 草 案 进 行 了 修 改, 形 成 了 修 改 稿 初 稿 9 月 中 下 旬, 法 制 委 分 别 召 开 了 市 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负 责 人 员 20

25 管 理 相 对 人 专 家 等 参 加 的 座 谈 会, 进 一 步 征 求 各 方 面 的 意 见 在 此 基 础 上, 法 制 委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集 中 对 草 案 进 行 了 认 真 讨 论 和 修 改, 形 成 了 草 案 修 改 稿 10 月 12 日, 法 制 委 召 开 第 五 次 全 体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草 案 修 改 稿 现 将 有 关 修 改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 一 关 于 法 规 标 题 和 第 二 章 常 委 会 审 议 时, 多 位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提 出, 本 法 规 的 立 法 目 的 主 要 是 规 范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完 善 文 化 市 场 执 法 体 制 机 制, 推 动 建 立 良 好 的 文 化 市 场 秩 序, 并 提 出, 文 化 市 场 文 化 产 业 文 化 事 业 是 三 个 互 有 联 系 但 又 存 在 明 显 区 别 的 板 块, 草 案 的 第 二 章 单 章 规 定 服 务 和 促 进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内 容 显 得 单 薄 为 此, 建 议 删 除 第 二 章, 待 将 来 条 件 成 熟 时 另 行 制 定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促 进 条 例, 同 时 建 议 将 法 规 标 题 修 改 为 管 理 条 例 关 于 法 规 标 题, 也 有 意 见 提 出, 可 以 使 用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管 理 条 例 而 鉴 于 国 家 文 化 部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针 对 市 场 管 理 的 行 为, 都 是 使 用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的 概 念, 如 文 化 部 的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管 理 办 法 等, 业 界 也 已 约 定 俗 成, 因 此, 建 议 保 留 2012 年 度 立 法 计 划 中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的 标 题 与 删 除 第 二 章 和 修 改 标 题 相 对 应, 建 议 删 除 第 三 条, 并 对 第 一 条 关 于 立 法 目 的 作 相 应 调 整 和 补 充 二 关 于 许 可 备 案 的 表 述 有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提 出, 草 案 第 十 三 条 关 于 许 可 备 案 的 规 定, 不 够 明 确, 建 议 在 法 规 中 详 细 列 举 法 制 委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研 究 认 为, 为 了 便 于 广 大 文 化 市 场 经 营 者 明 确, 建 议 直 接 写 明 对 第 二 条 规 定 的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实 行 许 可 或 者 备 案 制 度 ( 参 见 修 改 稿 第 五 条 ) 三 关 于 对 个 体 演 员 演 出 能 力 的 要 求 多 位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提 出, 有 许 多 民 间 个 体 演 员 没 有 草 案 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表 演 能 力 证 明, 但 其 演 出 是 广 大 群 众 所 喜 闻 乐 见 的, 立 法 应 当 考 虑 社 会 实 际, 反 映 社 会 多 层 次 的 需 求, 鼓 励 民 间 演 艺 人 员 的 创 造 力, 对 个 体 演 员 的 演 出 门 槛 应 当 低 一 些 据 此, 建 议 删 除 草 案 第 二 十 一 条, 相 应 删 除 第 三 十 四 条 有 关 法 律 责 任 的 规 定 四 关 于 文 物 拍 卖 的 规 范 管 理 有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提 出, 第 三 章 的 规 定 不 够 完 整, 仅 规 定 了 第 二 条 列 举 的 部 分 内 容 法 制 委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研 究 认 为, 第 三 章 是 在 国 家 已 有 规 定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我 市 实 际, 进 行 补 充 和 细 化, 没 有 将 全 部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的 项 目 和 类 别 一 一 列 出, 但 有 些 方 面 的 内 容 也 确 需 增 加 到 法 规 中 来 经 与 有 关 部 门 研 究, 建 议 将 目 前 存 在 较 多 问 题 的 不 具 备 文 物 拍 卖 资 质 的 拍 卖 企 业, 在 拍 卖 品 中 夹 带 文 物 等 方 面 的 行 为, 在 第 三 章 中 予 以 规 范 ( 参 见 修 改 稿 第 十 六 条 ) 五 关 于 增 加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保 障 条 件 的 规 定 座 谈 会 上 有 意 见 提 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的 体 制 机 制 形 成 不 久, 办 公 场 所 和 执 法 所 必 须 的 调 查 取 证 等 方 面 的 基 本 条 件 尚 不 完 善, 特 别 是 区 级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在 这 方 面 需 要 加 强 经 与 有 关 单 位 研 究, 并 专 函 征 求 了 市 财 政 局 的 意 见, 建 议 参 照 国 家 文 化 部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管 理 规 定 的 有 关 规 定,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十 九 条 ( 参 见 修 改 稿 第 十 九 条 ) 六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的 执 法 行 为 与 有 关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履 行 法 律 规 定 的 文 化 市 场 执 法 行 为 之 间 的 关 系 有 意 见 提 出, 应 明 确 相 关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在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中 的 有 关 职 责, 法 制 委 建 议 在 第 二 十 条 增 加 一 款 作 为 第 二 款, 表 述 为 公 安 工 商 城 市 管 理 执 法 环 保 等 有 关 行 政 部 门 依 法 在 各 自 的 职 责 范 围 内, 负 责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的 相 关 工 作 ( 参 见 修 改 稿 第 二 十 条 ) 七 关 于 市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与 区 文 化 21

26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之 间 的 关 系 根 据 有 关 规 定,2011 年 2 月 厦 门 市 文 化 市 场 稽 查 队 更 名 为 厦 门 市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支 队, 负 责 市 一 级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工 作 此 后, 各 区 也 相 继 成 立 了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大 队, 但 市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支 队 与 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大 队 之 间 的 关 系 不 够 明 确, 而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两 者 之 间 存 在 着 业 务 上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关 系, 因 为 全 市 的 文 化 市 场 是 紧 密 联 系 的 一 个 整 体, 执 法 标 准 法 律 文 书 疑 难 案 件 业 务 培 训 专 项 行 动 群 众 投 诉 等 需 要 有 个 统 一 协 调 的 体 制 和 机 制, 为 此, 建 议 在 草 案 第 二 十 七 条 增 加 一 款 作 为 第 三 款, 对 此 进 行 规 范 ( 参 见 修 改 稿 第 二 十 一 条 ) 八 关 于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与 各 相 关 部 门 之 间 的 协 调 与 配 合 按 照 国 家 的 规 定, 文 化 市 场 行 政 管 理 和 行 政 执 法 实 行 的 是 以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为 主, 有 关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法 定 职 责 行 使 相 应 管 理 职 权 的 体 制, 但 在 有 关 行 政 执 法 和 行 政 处 罚 方 面, 存 在 交 叉 和 衔 接 关 系 为 此, 需 要 进 一 步 理 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与 各 相 关 部 门 之 间 的 协 调 与 配 合 关 系 经 与 有 关 方 面 共 同 研 究, 建 议 对 草 案 第 二 十 八 条 进 行 梳 理, 进 一 步 明 确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机 构 与 公 安 工 商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通 信 管 理 环 保 等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之 间 的 执 法 协 作, 明 确 定 期 通 报 相 关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处 罚 行 政 强 制 的 情 况 和 文 化 市 场 动 态, 研 究 文 化 市 场 的 重 要 专 项 行 动 及 方 案, 以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参 见 修 改 稿 第 二 十 二 条 ) 此 外, 法 制 委 还 对 草 案 中 的 部 分 文 字 和 条 序 进 行 了 修 改 和 调 整 草 案 修 改 稿 和 以 上 报 告 妥 否, 请 审 议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审 议 结 果 的 报 告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在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上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郭 晓 芳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2012 年 10 月 24 日,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条 例 ( 草 案 ) ( 以 下 简 称 草 案 )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审 议 会 后, 法 制 委 会 同 市 人 大 教 科 文 卫 委 市 法 制 局 文 广 新 局 等 单 位 对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进 行 了 研 究, 形 成 了 修 改 稿 二 稿 12 月 4 日, 法 制 委 召 开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草 案 修 改 二 稿 现 将 有 关 修 改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 一 关 于 第 一 条 的 修 改 根 据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鉴 于 原 第 二 章 服 务 与 促 进 已 删 除, 相 应 地 删 除 第 一 条 立 法 目 的 中 关 于 丰 富 人 民 群 众 文 化 生 活 的 表 述 二 关 于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与 文 化 市 场 经 营 活 动 等 的 表 述 有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提 出, 草 案 存 在 文 化 经 营 活 动 文 化 市 场 经 营 和 文 化 市 场 经 营 活 动 等 不 一 致 的 表 述 法 制 委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进 行 了 研 究, 并 根 据 文 化 部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 管 理 规 定 和 有 关 规 定 的 表 述, 统 一 作 了 调 整 和 修 改 三 关 于 第 六 条 第 三 款 的 问 题 根 据 多 位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经 与 22

27 有 关 单 位 研 究, 建 议 删 除 第 六 条 第 三 款 本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款 内 容 纳 入 政 府 绩 效 考 核 范 畴 的 规 定 四 关 于 第 八 条 第 五 项 的 表 述 根 据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经 对 照 国 务 院 营 业 性 演 出 管 理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将 第 八 条 第 五 项 修 改 为 聘 用 和 接 纳 未 经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境 外 演 出 团 体 及 个 体 演 员 进 行 演 出, 专 门 规 范 来 自 境 外 的 演 出 行 为 五 关 于 加 强 文 物 拍 卖 的 规 范 管 理 根 据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在 第 十 六 条 增 加 一 款 作 为 第 一 款, 表 述 为 从 事 文 物 拍 卖 的 企 业,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文 物 拍 卖 许 可 证 ( 参 见 修 改 稿 第 十 六 条 ) 此 外, 法 制 委 还 根 据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对 草 案 中 的 个 别 文 字 进 行 了 修 改 和 调 整 草 案 修 改 二 稿 和 以 上 报 告 妥 否, 请 审 议 关 于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 表 决 稿 ) 的 说 明 2012 年 12 月 21 日 在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上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郭 晓 芳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12 月 19 日,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对 厦 门 经 济 特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 修 改 二 稿 ) 进 行 了 分 组 审 议 法 制 委 工 作 机 构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对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提 出 的 审 议 意 见 和 建 议 进 行 了 研 究, 现 将 修 改 情 况 说 明 如 下 : 一 根 据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将 第 十 条 第 二 款 中 的 可 以 改 为 应 当, 表 述 为 对 于 难 以 判 明 是 否 已 成 年 的, 前 款 规 定 场 所 的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要 求 其 出 示 有 效 证 件 二 根 据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删 除 第 十 九 条 条 序 也 相 应 作 了 调 整 三 根 据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审 议 意 见, 将 原 第 二 十 条 第 二 十 二 条 有 关 行 政 机 关 的 排 序 统 一 进 行 了 调 整 此 外, 还 根 据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意 见, 对 个 别 标 点 符 号 进 行 了 修 改 23

28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六 号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已 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 经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2012 年 12 月 21 日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 以 下 简 称 代 表 ) 的 活 动 方 式, 引 导 和 发 挥 代 表 依 法 执 行 职 务 的 积 极 性, 充 分 发 挥 代 表 作 用, 根 据 宪 法 和 有 关 法 律, 结 合 本 市 代 表 工 作 实 际,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代 表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选 举 产 生, 代 表 人 民 的 利 益 和 意 志, 依 照 宪 法 和 法 律 赋 予 本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的 各 项 职 权, 参 加 行 使 国 家 权 力 第 三 条 代 表 依 法 执 行 职 务 的 行 为 受 法 律 保 护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应 当 为 代 表 依 法 执 行 职 务 的 行 为 提 供 条 件 第 四 条 代 表 出 席 本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参 加 闭 会 期 间 统 一 组 织 的 履 职 活 动, 应 当 安 排 好 本 人 的 生 产 和 工 作, 优 先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第 五 条 代 表 受 原 选 举 单 位 的 监 督 第 二 章 代 表 在 会 议 期 间 的 工 作 第 六 条 代 表 应 当 按 规 定 出 席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 以 下 简 称 大 会 ), 参 加 各 项 议 程,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第 七 条 代 表 在 大 会 期 间 的 主 要 工 作 为 : ( 一 ) 听 取 和 审 查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的 工 作 报 告 ; ( 二 ) 审 查 和 批 准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及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审 查 和 批 准 市 本 级 预 算 和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 ( 三 ) 审 议 列 入 大 会 议 程 的 法 规 案 和 其 他 议 案 ; ( 四 ) 参 加 大 会 的 各 项 选 举 和 表 决 ; ( 五 ) 依 法 提 出 代 表 议 案 ; ( 六 ) 依 法 提 出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第 八 条 代 表 应 当 认 真 审 议 大 会 各 项 报 告 和 议 案, 积 极 参 与 大 会 期 间 的 选 举 和 表 决 第 九 条 出 席 大 会 是 代 表 参 与 行 使 国 家 权 力 的 重 要 方 式, 不 得 无 故 缺 席 如 确 有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请 假 的, 会 前 应 当 向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请 假, 会 议 期 间 向 所 在 代 表 团 团 长 请 假, 由 代 表 团 报 大 会 秘 书 处 请 假 须 书 面 提 出, 经 批 准 后 方 为 有 效 第 十 条 大 会 期 间, 未 经 批 准 不 出 席 会 议 的, 视 情 况 向 全 体 代 表 通 报, 或 者 劝 其 辞 去 代 表 职 务 未 经 批 准 两 次 不 出 席 大 会 的, 代 表 资 格 终 止 24

29 第 三 章 代 表 在 闭 会 期 间 的 活 动 第 十 一 条 代 表 在 闭 会 期 间 的 活 动, 是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知 情 知 政 提 出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为 出 席 大 会 审 议 各 项 报 告 和 提 出 议 案 作 准 备 的 过 程 第 十 二 条 闭 会 期 间, 按 照 代 表 回 原 选 举 单 位 活 动 和 便 于 组 织 开 展 活 动 的 原 则 划 分 成 若 干 代 表 小 组 担 任 市 人 大 各 专 委 会 委 员 的 代 表, 以 参 加 专 委 会 组 织 的 代 表 小 组 活 动 为 主, 但 每 年 参 加 原 选 举 单 位 组 织 的 代 表 活 动 不 少 于 两 次 各 专 委 会 组 织 代 表 小 组 活 动 时, 可 以 根 据 活 动 内 容 邀 请 其 他 代 表 参 加 第 十 三 条 代 表 在 闭 会 期 间 的 活 动 每 季 度 不 少 于 一 次, 以 集 体 活 动 为 主, 以 代 表 小 组 活 动 为 基 本 形 式 第 十 四 条 各 区 的 市 人 大 代 表 小 组 活 动, 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委 托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组 织 各 专 委 会 代 表 小 组 活 动, 由 相 应 的 市 人 大 专 委 会 组 织 驻 厦 部 队 的 代 表 小 组 活 动, 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机 构 和 厦 门 警 备 区 政 治 部 共 同 安 排 第 十 五 条 代 表 在 闭 会 期 间 的 活 动 主 要 为 : ( 一 ) 参 加 集 中 学 习 政 情 通 报 ; ( 二 ) 参 加 视 察 和 专 题 调 研 ; ( 三 ) 参 加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组 织 的 执 法 检 查 ; ( 四 ) 参 加 市 人 大 专 委 会 组 织 的 立 法 调 研 ; ( 五 ) 出 席 或 者 列 席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会 议 ; ( 六 ) 应 邀 列 席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会 议 ; ( 七 ) 依 法 列 席 区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 ( 八 ) 向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提 出 对 各 方 面 工 作 的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 ( 九 ) 回 原 选 举 单 位 报 告 履 职 情 况, 接 受 原 选 举 单 位 的 监 督 ; ( 十 ) 联 系 人 民 群 众, 听 取 群 众 意 见 等 第 十 六 条 代 表 视 察 可 以 采 取 下 列 形 式 进 行 : ( 一 ) 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组 织,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事 机 构 统 一 协 调 实 施 视 察 ; ( 二 ) 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组 织, 相 关 专 委 会 具 体 负 责, 围 绕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工 作 要 点 立 法 计 划 执 法 检 查 项 目 专 项 报 告 议 案 办 理 专 题 调 研 等 进 行 视 察 ; ( 三 ) 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委 托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组 织, 进 行 会 前 视 察 和 专 题 视 察 ; ( 四 ) 由 代 表 单 独 或 者 几 位 代 表 联 合, 持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颁 发 的 代 表 证 进 行 视 察 代 表 持 证 视 察, 一 般 应 当 在 其 工 作 或 者 居 住 地 就 地 进 行 代 表 在 持 证 视 察 前, 可 以 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机 构 或 者 原 选 举 单 位 联 系 市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机 构 根 据 代 表 要 求, 协 助 联 系 安 排 代 表 持 证 视 察 活 动 的 相 关 事 宜 第 十 七 条 代 表 回 原 选 举 单 位 报 告 履 职 情 况, 以 书 面 报 告 为 主 各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可 以 安 排 若 干 名 市 人 大 代 表 在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上 报 告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的 情 况 第 十 八 条 根 据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的 安 排, 密 切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领 导 与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委 员 市 人 大 专 委 会 委 员 与 代 表 代 表 与 人 民 群 众 的 联 系 闭 会 期 间, 代 表 要 进 社 区 进 农 村 进 学 校 进 企 业, 通 过 召 开 座 谈 会 实 地 走 访, 或 者 通 过 代 表 电 子 信 箱 人 大 网 站 等 方 式, 听 取 和 反 映 原 选 举 单 位 和 人 民 群 众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第 十 九 条 代 表 应 当 积 极 参 加 闭 会 期 间 的 各 项 活 动 确 因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参 加 的, 应 当 向 组 织 者 或 者 邀 请 单 位 说 明 原 因, 履 行 请 假 手 续 第 四 章 代 表 议 案 建 议 的 提 出 和 办 理 第 二 十 条 代 表 提 出 议 案, 提 出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是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参 加 行 使 国 家 权 力 的 一 项 重 要 工 作 第 二 十 一 条 市 人 大 专 委 会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25

30 办 事 机 构 和 工 作 机 构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事 机 构 和 工 作 机 构 应 当 为 代 表 提 出 议 案, 提 出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提 供 必 要 的 条 件 和 服 务 第 二 十 二 条 代 表 提 出 议 案, 按 照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议 案 提 出 和 处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内 容 格 式 和 时 间 要 求 提 出 第 二 十 三 条 代 表 议 案 应 当 一 事 一 案, 由 案 由 案 据 和 方 案 三 个 部 分 构 成 案 由 应 当 明 确 清 楚, 案 据 应 当 充 分 合 理, 方 案 应 当 提 出 解 决 问 题 的 具 体 办 法 或 者 建 议 第 二 十 四 条 代 表 提 出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按 照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内 容 格 式 和 要 求 提 出 第 二 十 五 条 代 表 提 出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应 当 一 事 一 议, 标 题 明 确, 内 容 具 体, 书 写 清 楚 第 二 十 六 条 大 会 设 立 代 表 议 案 审 查 委 员 会 代 表 议 案 审 查 委 员 会 对 代 表 提 出 的 议 案 从 形 式 和 内 容 进 行 审 议,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报 告 第 二 十 七 条 大 会 秘 书 处 设 议 案 组, 对 大 会 秘 书 处 和 代 表 议 案 审 查 委 员 会 负 责 议 案 组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 一 ) 负 责 收 集 代 表 提 出 的 议 案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 ( 二 ) 负 责 对 代 表 提 出 的 议 案 进 行 整 理 分 类 和 分 析, 并 进 行 形 式 审 查 对 不 符 合 代 表 议 案 的 内 容 格 式 要 求 的, 应 当 建 议 提 议 案 代 表 进 行 修 改 或 者 将 议 案 改 作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提 出 ; ( 三 ) 提 出 并 起 草 代 表 议 案 处 理 意 见 报 告 ; ( 四 ) 负 责 议 案 审 查 委 员 会 的 会 务 工 作 ; ( 五 ) 负 责 代 表 提 出 的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的 交 办 工 作 第 二 十 八 条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机 构 负 责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的 一 般 督 办 回 复 征 求 代 表 意 见 工 作 健 全 完 善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统 一 交 办 分 级 负 责 沟 通 协 调 答 复 反 馈 等 办 理 工 作 制 度 第 二 十 九 条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每 年 从 转 为 代 表 建 议 办 理 的 代 表 议 案 和 代 表 在 大 会 期 间 提 出 的 建 议 中 确 定 部 分 建 议, 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领 导 和 有 关 专 委 会 负 责 重 点 跟 踪 督 办 第 三 十 条 认 真 处 理 代 表 议 案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是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或 者 机 构 的 法 定 职 责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厦 门 海 事 法 院 及 有 关 机 关 组 织 应 当 按 照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议 案 提 出 和 处 理 办 法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认 真 办 理 代 表 议 案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切 实 加 强 与 代 表 的 沟 通 协 商, 努 力 提 高 办 理 实 效 第 三 十 一 条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代 表 议 案, 需 要 交 由 市 人 民 政 府 和 有 关 机 关 组 织 办 理 的, 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事 机 构 交 由 市 人 民 政 府 和 有 关 机 关 组 织 办 理, 并 由 有 关 专 委 会 督 促 办 理 工 作 每 年 中 期,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主 任 会 议 专 题 听 取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人 大 有 关 专 委 会 对 代 表 议 案 办 理 进 展 情 况 的 汇 报 第 三 十 二 条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厦 门 海 事 法 院 应 当 在 下 次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召 开 前 分 别 将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工 作 情 况 向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报 告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应 当 将 办 理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的 综 合 情 况 报 告 印 发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第 三 十 三 条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推 动 代 表 议 案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情 况 和 结 果 向 社 会 公 开, 并 对 优 秀 代 表 议 案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办 理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个 人 进 行 表 彰 第 五 章 代 表 活 动 的 组 织 与 实 施 第 三 十 四 条 代 表 小 组 应 当 根 据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的 年 度 工 作 要 点, 制 定 年 度 代 表 活 动 计 划, 经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机 构 平 衡, 报 主 任 会 议 通 过 后 实 施 26

31 第 三 十 五 条 根 据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的 统 一 安 排, 组 织 代 表 集 中 学 习 政 情 通 报 代 表 视 察 执 法 检 查 和 专 题 调 研 等 活 动 第 三 十 六 条 组 织 代 表 活 动, 组 织 者 应 当 进 行 认 真 准 备, 做 好 与 代 表 活 动 有 关 的 调 研 工 作, 制 定 周 密 的 活 动 方 案,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第 三 十 七 条 组 织 代 表 活 动, 组 织 者 应 当 至 少 提 前 七 天 向 参 加 活 动 的 代 表 提 供 与 活 动 内 容 视 察 单 位 有 关 的 背 景 资 料, 提 供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代 表 活 动 前, 组 织 者 应 当 提 前 七 天 以 有 效 方 式 通 知 有 关 代 表 第 三 十 八 条 活 动 过 程 中, 一 般 要 听 取 有 关 机 关 组 织 的 汇 报, 进 行 现 场 视 察, 组 织 代 表 讨 论 第 三 十 九 条 代 表 小 组 应 当 汇 总 代 表 在 活 动 过 程 中 提 出 的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形 成 代 表 视 察 报 告 或 者 执 法 检 查 报 告 视 察 或 者 执 法 检 查 结 束 后, 组 织 者 应 当 向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提 交 书 面 报 告, 并 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事 机 构 抄 送 有 关 机 关 组 织 要 求 反 馈 的, 有 关 机 关 组 织 应 当 在 三 个 月 内 反 馈 视 察 报 告 应 当 写 明 视 察 的 时 间 内 容 视 察 中 发 现 的 主 要 问 题 以 及 代 表 提 出 的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执 法 检 查 报 告 应 当 写 明 执 法 检 查 的 时 间 内 容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情 况 法 律 法 规 本 身 存 在 的 问 题 相 关 建 议 和 意 见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可 以 就 代 表 视 察 报 告 或 者 执 法 检 查 报 告 提 出 的 重 大 问 题 作 出 相 应 决 议 或 者 决 定 第 四 十 条 代 表 小 组 要 提 高 代 表 参 加 各 项 活 动 的 出 勤 率, 提 高 代 表 活 动 质 量 建 立 代 表 活 动 考 勤 制 度, 建 立 代 表 履 职 档 案 和 代 表 活 动 记 录, 每 年 年 底 交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机 构 汇 总 统 计 第 四 十 一 条 闭 会 期 间, 每 年 在 全 体 代 表 中 通 报 代 表 执 行 职 务 的 情 况 第 六 章 代 表 活 动 的 服 务 与 保 障 第 四 十 二 条 代 表 是 地 方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的 组 成 人 员, 一 切 组 织 和 个 人 都 必 须 尊 重 代 表 的 权 利, 支 持 代 表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市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应 当 为 代 表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提 供 必 要 的 条 件 市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的 办 事 机 构 和 工 作 机 构 是 代 表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的 集 体 服 务 机 构, 为 代 表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提 供 服 务 保 障 第 四 十 三 条 代 表 参 加 市 人 大 组 织 的 各 种 会 议 和 活 动 是 执 行 代 表 职 务 的 行 为, 依 法 受 到 保 护 代 表 在 各 级 人 大 组 织 的 各 种 会 议 和 活 动 上 的 发 言, 不 受 法 律 追 究 代 表 的 人 身 权 受 到 法 律 保 护, 大 会 期 间, 非 经 大 会 主 席 团 许 可, 闭 会 期 间, 非 经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许 可, 不 受 逮 捕 或 者 刑 事 审 判 如 果 采 取 法 律 规 定 的 其 他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的 措 施, 应 当 经 大 会 主 席 团 或 者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许 可 第 四 十 四 条 完 善 邀 请 代 表 列 席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会 议 的 制 度 市 人 大 各 专 委 会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可 以 邀 请 有 关 代 表 列 席 专 委 会 会 议, 参 与 专 委 会 的 视 察 调 研 等 工 作 第 四 十 五 条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制 定 立 法 规 划 立 法 计 划 和 年 度 工 作 安 排, 要 听 取 代 表 的 意 见 ; 审 议 的 法 规 案, 可 以 根 据 情 况, 将 草 案 发 给 有 关 代 表 征 求 意 见 ; 组 织 执 法 检 查, 可 以 邀 请 代 表 参 加 ; 到 基 层 视 察 调 研, 应 当 听 取 所 在 地 的 代 表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第 四 十 六 条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保 障 代 表 的 知 情 权, 为 代 表 审 议 各 项 报 告 和 议 案 提 供 信 息 创 造 条 件 第 四 十 七 条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每 年 举 行 政 情 通 报 会, 邀 请 市 人 民 政 府 向 代 表 通 报 我 市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情 况, 并 可 以 将 有 关 材 料 印 发 代 表 第 四 十 八 条 闭 会 期 间,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事 机 构 应 当 向 代 表 通 报 常 委 会 会 议 常 委 会 重 要 工 27

32 作 安 排 和 重 要 活 动 情 况, 寄 送 常 委 会 公 报 以 及 常 委 会 听 取 和 审 议 的 专 题 工 作 报 告 执 法 检 查 报 告 和 与 全 市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有 关 的 重 要 信 息 资 料 等, 为 代 表 订 阅 有 关 报 刊 杂 志 各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印 发 区 人 大 代 表 的 资 料, 同 时 印 发 本 选 举 单 位 选 出 的 市 人 大 代 表 第 四 十 九 条 代 表 活 动 经 费 列 入 市 财 政 预 算, 统 一 用 于 组 织 代 表 活 动 代 表 活 动 经 费 应 专 款 专 用, 严 格 管 理 第 五 十 条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代 表 参 加 各 级 人 大 常 委 会 组 织 的 活 动, 其 所 在 单 位 部 门 必 须 依 法 给 予 时 间 工 资 奖 金 和 其 他 福 利 待 遇 等 各 项 保 障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五 十 一 条 本 规 定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第 五 十 二 条 本 市 各 区 人 大 镇 人 大 代 表 工 作, 可 参 照 执 行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任 会 议 关 于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 草 案 ) 的 说 明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在 厦 门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上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秘 书 长 胡 家 榕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 受 主 任 会 议 委 托, 现 在 我 就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 草 案 ) 作 说 明 为 了 更 好 地 发 挥 代 表 作 用, 推 动 我 市 人 大 代 表 工 作 规 范 化, 根 据 代 表 法, 结 合 省 市 人 大 有 关 法 规 和 规 定, 我 市 代 表 工 作 实 际 调 研 中 收 集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人 事 代 表 工 作 室 草 拟 了 厦 门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工 作 若 干 规 定 ( 草 案 ) ( 以 下 简 称 草 案 ) 起 草 工 作 完 成 后, 征 求 了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法 工 委 联 络 局 市 人 大 各 专 委 会 各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厦 门 警 备 区 政 治 部 和 全 体 市 人 大 代 表 的 意 见, 并 根 据 各 方 面 意 见 进 行 了 修 改 现 将 有 关 情 况 说 明 如 下 : 一 关 于 草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草 案 共 分 七 章, 力 图 比 较 全 面 地 规 范 代 表 在 大 会 期 间 的 工 作 闭 会 期 间 的 活 动 代 表 议 案 建 议 的 提 出 和 办 理 代 表 活 动 的 组 织 和 实 施 代 表 活 动 的 服 务 和 保 障 从 代 表 的 角 度, 草 案 主 要 就 履 职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方 式 进 行 明 确 ; 从 机 关 工 作 的 角 度, 草 案 主 要 就 程 序 和 细 节 服 务 和 管 理 进 行 规 范 据 我 们 初 步 了 解, 全 国 各 级 人 大 关 于 人 大 代 表 工 作 的 各 种 规 定 不 少, 但 还 没 有 发 现 完 整 系 统 的 工 作 制 度 因 此, 我 们 在 起 草 时, 既 力 求 系 统 的 完 整 性, 又 尽 量 避 免 与 现 有 法 律 法 规 和 文 件 的 大 量 重 复, 同 时 也 努 力 注 意 对 实 践 经 验 的 总 结 二 关 于 代 表 履 职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代 表 在 会 议 期 间 的 工 作 闭 会 期 间 的 活 动 主 要 内 容 与 代 表 法 中 央 九 号 文 件 的 基 本 要 求 保 持 一 致 第 八 条 第 九 条 明 确 了 审 议 和 表 决 的 要 求, 第 十 条 第 十 一 条 严 肃 了 出 席 大 会 的 纪 律, 主 要 目 的 是 确 保 大 会 的 出 席 率 和 大 会 各 项 议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对 于 闭 会 期 间 的 活 动, 草 案 重 点 对 代 表 视 察 调 研 集 中 学 习 政 情 通 报 这 几 种 最 常 见 的 代 表 活 动 形 式 进 行 了 规 范, 结 合 第 五 章 代 表 活 动 的 组 织 与 实 施, 整 个 闭 会 期 间 的 活 动 从 内 容 方 式 程 序 要 求 事 前 准 备 和 后 续 处 理 等 都 较 为 明 确 28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More information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田 子 渝 武 汉 抗 战 时 期 是 国 共 第 二 次 合 作 的 最 好 时 期 在 国 共 合 作 的 基 础 上 出 现 了 抗 日 救 亡 共 御 外 侮 的 局 面 这 个 大 好 局 面 的 出 现 与 中 共 长 江 局 的 丰 功 伟 绩 是 分 不 开 的 但 长 期 以 来 由 于 有 一 个 王 明 的 右 倾 错 误 直 接 影 响 了 对 它 的 全 面 科 学 准 确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面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排 名 1620001 526343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32.4 72.4 64.62 1 1620001 531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44.4 65.2 62.22 2 1620001 524292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24.6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张 荣 芳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张 荣 芳 男 广 东 廉 江 人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我 们 要 打 破 以 前 学 术 界 上 的 一 切 偶 像 以 前 学 术 界 的 一 切 成 见 屏 除 我 们 要 实 地 搜 罗 材 料 到 民 众 中 寻 方 言 到 古 文 化 的 遗 址 去 发 掘 到 各 种 的 人 间 社 会 去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郑 长 德 教 育 的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的 开 发 是 决 定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未 来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是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提 高 其 经 济 竞 争 力 和 综 合 实 力 的 重 要 保 障 本 文 从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教 育 发 展 的 现 状 入 手 指 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成 立 多 年 来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命 名 表 彰 领 军 人 才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和 青 年 尖 子 1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GONGZUO JUJIAO 旻 3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青 年 尖 子 名 单 4 GONGZUO JUJIAO 宝 山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禹 城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工 业 品 专 刊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WTO 研 究 室 ) 2010 年 05 月 27 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专 家 参 加 欧 盟 洗 衣 机 洗 碗 机 能 效 及 生 态 设 计 通 报 评 议 会 1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举 办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研 讨 会 2 台 州 出 口 鞋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本 文 从 贫 困 概 念 及 演 化 提 出 新 贫 困 人 口 的 定 义 和 类 型 认 为 新 贫 困 人 口 是 我 国 计 划 经 济 向 市 场 经 济 制 度 转 轨 过 程 中 的 利 益 受 损 者 解 决 新 贫 困 人 口 的 生 存 权 和 发 展 权 问 题 是 政 府 的 基 本 责 任 由 此 从 社 会 保 障 的 内 涵 功 能 和 价 值 基 础 等 角 度 阐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软 科 学 年 第 期!!!

中 国 软 科 学 年 第 期!!! 山 寨 模 式 的 形 成 机 理 及 其 对 组 织 创 新 的 启 示 山 寨 模 式 的 形 成 机 理 及 其 对 组 织 创 新 的 启 示 陶 厚 永 李 燕 萍 骆 振 心 武 汉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武 汉 大 学 中 国 产 学 研 合 作 问 题 研 究 中 心 湖 北 武 汉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研 究 所 光 华 天 成 博 士 后 工 作 站 北 京 本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安 康 市 城 市 规 划 监 察 支 队 71.8 2015 安 康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进 入 面 试 资 格 复 审 人 员 名 单 安 康 市 公 安 局 汉 滨 分 局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15008011905 执 法 监 察 008 15009011910 刑 事 管 理 00

安 康 市 城 市 规 划 监 察 支 队 71.8 2015 安 康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进 入 面 试 资 格 复 审 人 员 名 单 安 康 市 公 安 局 汉 滨 分 局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15008011905 执 法 监 察 008 15009011910 刑 事 管 理 00 安 康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15001010201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210 财 务 管 理 001 67 15001010213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226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327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402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409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416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 晓 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马 俊 峰 在 社 会 公 正 问 题 的 大 讨 论 中 罗 尔 斯 诺 齐 克 哈 耶 克 麦 金 泰 尔 等 当 代 西 方 思 想 家 的 论 述 被 反 复 引 用 和 申 说 而 将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等 经 典 作 家 的 观 点 置 于 一 种 被 忽 视 甚 至 被 忘 却 的 状 态 形 成 这 种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1,131,129.33 1,047,975.67 0.00 30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1 表 部 门 :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收 入 支 出 行 次 决 算 数 行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1,047,975.67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27 10,679.54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0.00 二 外 交 支 出 28 0.00 三 事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解 决 困 扰 事 业 单 位 高 效 运 行 的 人 员 编 制 难 题 应 摒 弃 既 有 经 验 化 判 断 的 思 维 限 囿 经 由 规 范 化 程 式 化 维 度 专 注 于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编 制 的 标 准 管 理 考 虑 到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编 制 的 复 杂 性 和 公 益 导 向 宜 在 编 制 标 准 定 位 上 确 定 整 体 性 发 展 性 公 益 性 取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中 国 中 煤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 五 年 六 月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2 会 议 议 程... 4 会 议 通 知... 6 议 案 一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19 议 案 二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的 议 案... 21 议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中 标 公 示 工 程 编 码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LYS201405001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舍 改 造 项 目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工 程 类 别 施 工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 建 设 地 点 溧 阳 市 上 沛 小 学 校 内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州 溧 阳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三武一宗灭佛研究

三武一宗灭佛研究 四 川 大 学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三 武 一 宗 灭 佛 研 究 姓 名 : 张 箭 申 请 学 位 级 别 : 博 士 专 业 : 中 国 古 代 史 指 导 教 师 : 杨 耀 坤 20020101 三

More information

!!!!!

!!!!! 美 国 旧 金 山 湾 区 田 野 调 查 札 记 !!!!! ! 个 案 一 男 士 年 龄 岁 籍 贯 沈 阳! !! 个 案 二 女 士 年 龄 岁 籍 贯 沈 阳!! !!! 一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移 民 理 论 的 解 释!! 二 制 度 层 面 的 原 因! 三 社 会 资 本 理 论 与 东 北 人 移 民 网 络 !!!!!! 四 社 会 关 系 网 络 资 源 配 置 理 论

More information

防 城 港 市 财 政 防 城 港 市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中 心 稽 核 人 员 一 (06013003001) 133.3 防 城 港 市 江 山 半 岛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防 城 港 市 江 山 半 岛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06014001001

防 城 港 市 财 政 防 城 港 市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中 心 稽 核 人 员 一 (06013003001) 133.3 防 城 港 市 江 山 半 岛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防 城 港 市 江 山 半 岛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06014001001 2014 年 防 城 港 公 务 员 各 岗 位 最 低 入 面 分 数 线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报 考 职 位 进 入 面 试 范 围 人 选 最 低 笔 试 成 绩 ( 含 照 顾 加 分 ) 防 城 港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防 城 港 市 中 级 人 民 (06002001001) 110.3 防 城 港 市 统 计 防 城 港 市 普 查 中 心 统 计 人 员 一 (06004001001)

More information

FOREWORD 为 推 动 党 和 国 家 事 业 发 展 作 出 新 贡 献 TONGLING ZHENG XIE 宣 传 政 协 工 作 展 示 委 员 风 采 汇 集 诤 言 良 策 反 映 社 情 民 意 研 讨 政 协 理 论 珺 交 流 履 职 经 验 构 建 学 习 平 台 促 进 团 结 民 主 政 协 铜 陵 市 委 员 会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政 协 铜 陵 市

More information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曹 大 臣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本 利 用 宏 济 善 堂 在 华 中 进 行 毒 化 活 动 在 不 到 年 时 间 里 宏 济 善 堂 牟 取 了 亿 日 元 之 巨 利 为 侵 华 战 争 提 供 了 相 当 于 艘 航 空 母 舰 的 物 力 支 持 并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弱 化 了 中 国 人 民 的 抗 日 意 志 因 日 人 败 降 时 销 匿 了 宏 济 善 堂 相 关 资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482.54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482.54 万 元, 2016 年 中 共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部 门 预 算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东 莞 市 委 党 史 研 究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一 )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省 委 和 市 委 有 关 党 史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制 定 全 市 党 史 工 作 规 划, 指 导 全 市 各 部 门 各 镇 街 的 党 史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