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乙字第1329号 SXJTHB(2012)- H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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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329 号 SXJTHB(2015)-H020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晋 中 城 际 铁 路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201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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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前 言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是 太 原 都 市 区 城 际 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于 加 快 太 原 - 晋 中 ( 榆 次 ) 同 城 化 步 伐, 适 应 太 原 都 市 区 规 划, 实 现 太 原 中 心 城 区 科 技 创 新 城 榆 次 区 一 体 化 发 展 等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受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中 铁 第 一 勘 察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4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目 前 该 工 可 报 告 已 经 山 西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审 查 通 过 拟 建 工 程 位 于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境 内, 路 线 起 点 位 于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小 店 南 站, 自 西 向 东 分 别 沿 在 建 十 号 路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布 设 ; 途 经 汾 东 商 务 区 科 教 园 区 科 创 城, 下 穿 大 西 客 专 及 太 中 银 铁 路, 上 跨 南 同 蒲 铁 路 至 晋 中 市 主 城 区, 终 点 位 于 迎 宾 街 和 环 城 东 路 交 叉 口 拟 建 工 程 路 线 全 长 km, 其 中 高 架 段 km, 地 下 段 0.991km, 地 面 段 0.688km; 全 线 共 设 置 高 架 车 站 11 座, 地 下 站 1 座 ; 全 线 设 1 处 车 辆 段,1 处 运 营 控 制 中 心,2 处 主 变 电 站 ; 车 型 为 B 车 型, 最 高 速 度 为 80km/h; 工 程 投 资 亿 元 为 做 好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与 要 求, 晋 中 城 际 铁 路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委 托 承 担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建 设 单 位 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 至 9 月 14 日 期 间 就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相 关 信 息 在 晋 中 信 息 网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公 告 接 受 委 托 后, 环 评 单 位 成 立 了 项 目 组, 并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工 作 计 划 项 目 组 分 别 于 2015 年 9 月 和 11 月 两 次 对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进 行 了 详 细 调 研 和 实 地 踏 勘, 走 访 了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政 府 及 其 环 保 水 利 建 设 国 土 林 业 等 主 管 单 位, 广 泛 地 搜 集 了 有 关 资 料, 同 时 在 沿 线 主 要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现 场 公 示 2015 年 9 月,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监 测 单 位 对 项 目 沿 线 环 境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在 认 真 研 读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成 果 及 相 关 资 料 总 结 现 场 踏 勘 以 及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的 基 础 上, 项 目 组 于 2015 年 11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初 稿, 并 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23 日 期 间 在 晋 中 信 息 网 对 报 告 书 简 本 进 行 了 公 示 在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后, 项 目 组 采 取 单 位 调 查 户 级 访 谈 和 群 体 访 谈 等 方 式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充 分 收 集 了 沿 线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和 居 民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并 及 时 向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了 反 馈, 建 设 单 位 对 这 些 意 见 给 出 了 答 复 在 完 成 以 上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项 目 组 于 2016 年 5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在 工 作 过 程 中, 项 目 组 得 到 了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太 原 市 晋 中 市 政 府 及 其 所 辖 的 交 通 环 保 水 利 国 土 林 业 城 建 文 物 保 护 统 计 公 安 消 防 等 主 管 部 门 沿 线 各 乡 镇 政 府 本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晋 中 城 际 铁 路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工 可 编 制 单 位 中 铁 第 一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有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的 大 力 支 持, 在 此 深 表 谢 意! I

4 目 录 目 录 目 录 总 论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主 要 工 程 特 性 及 项 目 建 设 意 义 评 价 目 的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内 容 与 工 作 重 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与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方 法 及 技 术 路 线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线 路 方 案 建 设 规 模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设 计 年 度 及 列 车 对 数 工 程 征 占 地 及 拆 迁 情 况 土 石 方 平 衡 临 时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及 资 金 筹 措 建 设 工 期 及 主 要 工 程 单 元 施 工 方 案 工 程 分 析 工 程 沿 线 和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沿 线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振 动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7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来 源 及 种 类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设 计 阶 段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营 运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土 地 补 偿 措 施 及 耕 地 保 护 方 案 替 代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路 线 布 设 方 案 简 述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结 论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项 目 区 水 土 流 失 及 防 治 现 状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分 区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布 设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投 资 估 算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公 共 参 与 过 程 公 众 参 与 户 级 访 谈 公 众 参 与 群 体 访 谈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简 本 公 示 及 反 馈 情 况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处 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与 建 议

6 目 录 16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效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损 失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及 其 效 益 简 析 环 境 影 响 综 合 损 益 分 析 污 染 物 总 量 排 放 及 控 制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工 程 沿 线 和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固 体 废 物 生 态 方 案 比 选 水 土 保 持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附 图 : ( 略 ) 附 件 : ( 略 ) 附 表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4

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总 论 1.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主 要 工 程 特 性 及 项 目 建 设 意 义 地 理 位 置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位 于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境 内, 路 线 起 点 位 于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小 店 南 站, 自 西 向 东 沿 十 号 路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布 设 ; 途 经 汾 东 商 务 区 科 教 园 区 科 创 城, 下 穿 大 西 客 专 及 太 中 银 铁 路, 上 跨 南 同 蒲 铁 路 至 晋 中 市 主 城 区, 终 点 位 于 迎 宾 街 和 环 城 东 路 交 叉 口 正 线 全 长 km ( 其 中 晋 中 市 13.14km, 太 原 市 6.62km ) 地 理 坐 标 位 于 东 经 ~112 46, 北 纬 ~37 42 之 间 主 要 工 程 特 性 主 体 工 程 配 套 工 程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工 程 特 性 见 表 1-1 表 1-1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工 程 特 性 表 工 程 名 称 单 位 工 程 型 式 和 数 量 线 路 工 程 全 长 , 其 中 高 架 段 地 正 线 km 下 段 和 路 基 段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km 1.26 辅 助 线 其 他 - 折 返 线 渡 线 存 车 线 安 全 线 等 高 架 段 桥 孔 孔 395 桥 梁 工 程 标 准 桥 桥 跨 m 30 节 点 桥 ( 跨 越 现 有 道 路 等 ) 座 55 隧 道 工 程 隧 道 km / 处 0.991/1 隧 道 最 大 挖 深 m 27 路 基 工 程 正 线 km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km 正 线 数 目 - 双 线 轨 距 mm 1435 线 路 条 件 - 无 缝 线 路 轨 道 工 程 钢 轨 kg/m 正 线 及 辅 助 线 :60; 车 场 线 :50 道 床 - 短 枕 承 轨 台 式 无 砟 轨 道 扣 件 - 地 下 线 地 面 线 高 架 线 : 改 进 型 单 趾 弹 簧 扣 件 ; 车 场 线 : 弹 条 Ⅰ 型 扣 件 道 岔 - 正 线 辅 助 线 :9 号 ; 车 场 线 :7 号 车 站 工 程 地 下 站 座 1 高 架 站 座 11 车 辆 段 hm 2 / 座 25.21/1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 与 车 辆 段 合 建 ) 处 1 主 变 电 所 ( 与 车 站 合 建 ) 处 2 车 型 - B 型 车 车 辆 工 程 编 组 辆 4 列 车 长 度 m 76 征 地 拆 迁 永 久 占 地 hm 拆 迁 建 筑 物 m

8 1 总 论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表 1-1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工 程 特 性 表 ( 续 ) 工 程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供 电 - 集 中 供 电, 牵 引 采 用 DC1500V 供 电, 正 线 及 车 场 线 采 用 接 触 轨 供 电 供 暖 - 城 市 集 中 供 暖 给 水 - 利 用 市 政 集 中 供 水 排 水 利 用 市 政 雨 污 管 网,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降 噪 措 施 声 屏 障 m 生 态 恢 复 临 时 占 地 绿 化 hm 措 施 临 时 占 地 复 垦 hm 2 3 大 气 保 护 措 厨 房 油 烟 净 化 处 理 系 统 套 1 施 维 修 中 心 废 气 净 化 设 施 套 1 固 废 处 理 措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座 1 施 垃 圾 箱 个 140 化 粪 池 处 13 车 辆 段 厨 房 隔 油 池 处 1 污 水 处 理 措 车 辆 段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施 处 1 ( 油 水 分 离 消 毒 ) 调 节 沉 淀 池 处 项 目 建 设 意 义 拟 建 工 程 是 太 原 都 市 区 城 际 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于 加 快 太 原 - 晋 中 ( 榆 次 ) 同 城 化 步 伐, 适 应 太 原 都 市 区 规 划, 实 现 太 原 中 心 城 区 科 技 创 新 城 榆 次 区 一 体 化 发 展 等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1.2 评 价 目 的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拟 建 工 程 属 可 能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对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全 面 评 价 通 过 对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以 期 达 到 如 下 目 的 : (1)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论 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并 对 现 有 的 局 部 工 程 替 代 方 案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进 行 综 合 比 选, 为 工 程 方 案 的 选 择 提 供 必 要 的 科 学 依 据 (2) 通 过 对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自 然 环 境 的 调 查 研 究,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营 各 阶 段, 预 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提 出 相 应 的 优 化 建 议 和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对 策 (3) 将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建 议 和 评 价 结 论 反 馈 于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为 优 化 工 程 设 计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以 减 少 或 减 缓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而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的 负 面 影 响 (4) 为 该 项 目 的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以 及 沿 线 的 经 济 发 展 城 市 建 设 及 环 境 规 划 提 供 辅 助 信 息 和 科 学 依 据 1.3 编 制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2

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修 订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第 二 次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修 订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修 正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 施 行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施 行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 施 行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 施 行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施 行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 修 正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铁 路 法 ( 发 布, 修 正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 修 正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实 施 条 例 ( 修 正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 施 行 ); (1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 施 行 ); (1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施 行 ); (19)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施 行 ); (20) 土 地 复 垦 条 例 ( 施 行 ); (21) 铁 路 运 输 安 全 保 护 条 例 ( 施 行 ); (22)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施 行 ); (23)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施 行 ); (24)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 施 行 ); (25)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施 行 ); (26) 山 西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施 行 ); (27) 山 西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施 行 )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的 意 见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 (2)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的 通 知 ( 国 务 院, 国 发 号 ); (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4); (4) 关 于 加 强 铁 路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铁 道 部, 环 发 号 ); 3

10 1 总 论 (5)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铁 路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号 ); (6) 关 于 发 布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号 ); (7)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分 散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办 [2010]132 号 ); (8)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改 善 城 乡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号 ); (9) 关 于 发 布 <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办 法 > 和 <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铁 道 部, 铁 计 号 ); (10) 铁 路 环 境 保 护 规 定 ( 铁 道 部, 铁 计 号 ); (11) 关 于 印 发 <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振 动 源 强 取 值 和 治 理 原 则 指 导 意 见 > 的 通 知 ( 铁 道 部, 铁 计 号 ); (12)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贯 彻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晋 政 发 号 ); (13)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办 法 的 通 知 (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晋 政 办 发 号 ); (14)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全 省 征 地 统 一 年 产 值 标 准 的 通 知 (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晋 政 发 号 ); (15) 关 于 加 强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排 污 费 核 定 征 收 工 作 的 通 知 (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晋 环 发 号 ); (16)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晋 环 发 号 ); (17) 关 于 印 发 <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核 定 办 法 > 的 通 知 (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晋 环 函 号 ); (18)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转 发 < 环 境 保 护 部 关 于 发 布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编 制 要 求 > 的 公 告 > 的 通 知 (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晋 环 函 号 ) 标 准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4

1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HJ ); (8)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9) 新 建 铁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 建 标 号 ); (10) 防 治 城 市 扬 尘 污 染 技 术 规 范 (HJ/T ); (11)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GB ); (12) 山 西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2014.2) 相 关 规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 太 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0~2020) ; (2) 晋 中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4~2030) ; (3) 山 西 省 地 方 铁 路 ( 城 际 ) 建 设 规 划 研 究 报 告 ; (4) 太 原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2012~2018) ; (5) 太 原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规 划 ; (6) 山 西 科 技 创 新 城 主 体 区 总 体 规 划 (2014~2030); (7) 城 镇 化 地 区 综 合 交 通 网 规 划 技 术 文 件 (1) 关 于 委 托 编 制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函 ( 晋 中 城 际 铁 路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2015.8); (2)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中 铁 第 一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2016.4); (3) 山 西 省 地 方 铁 路 ( 城 际 ) 建 设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山 西 省 环 境 规 划 院,2016.5) 其 它 参 考 资 料 (1) 山 西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 山 西 省 文 物 局 ) 1.4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依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特 点 和 沿 线 地 区 环 境 特 征,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 HJ HJ/T HJ HJ HJ HJ )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本 项 目 各 专 题 的 评 价 等 级 见 表 1-2 表 1-2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及 依 据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生 态 三 级 拟 建 工 程 长 度 小 于 50km, 占 地 面 积 小 于 2km 2, 评 价 范 围 不 涉 及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地 表 水 环 境 三 级 拟 建 工 程 产 生 的 污 水 成 分 简 单 且 为 非 持 久 性, 车 辆 段 等 生 产 生 活 设 施 污 水 排 放 量 <1000m 3 /d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不 设 机 务 段, 根 据 地 下 水 导 则, 为 Ⅳ 类 建 设 项 目 ; 车 辆 段 具 有 检 修 功 能, 报 告 中 对 区 域 水 源 地 分 布 情 况 及 实 际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以 及 车 辆 段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5

12 1 总 论 表 1-2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及 依 据 ( 续 )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声 环 境 一 级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2 类 和 4 类 区,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为 5dB(A) 以 上 振 动 环 境 二 级 拟 建 工 程 大 部 分 为 地 上 线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的 振 动 敏 感 建 筑, 其 工 程 运 营 前 后 振 动 级 变 化 量 在 5dB 以 下, 参 考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HJ )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环 境 空 气 三 级 列 车 运 行 无 废 气 排 放 ; 车 辆 段 检 修 车 间 排 放 少 量 生 产 废 气 ; 食 堂 排 放 少 量 油 烟 ; 风 亭 排 放 含 异 味 废 气 评 价 范 围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范 围, 即 正 线 km 和 附 属 设 施 ( 包 括 12 处 车 站 车 辆 段 及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1 处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2 处 变 电 站 )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按 照 拟 建 工 程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特 点 和 各 路 段 的 自 然 环 境 特 点 确 定, 本 项 目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1-3 评 价 内 容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表 1-3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域 :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一 般 路 段 为 线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以 内 区 域 ; 车 辆 段 取 土 场 临 时 工 程 等 占 地 界 外 100m 以 内 区 域 拟 建 车 站 和 车 辆 段 污 水 排 放 口 沿 线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和 居 民 饮 用 水 井 主 线 及 车 辆 出 入 段 两 侧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200m 以 内 范 围 ; 风 亭 冷 却 塔 50m 以 内 范 围 ; 车 辆 段 厂 界 外 1m 和 敏 感 点 源 涡 村 线 路 两 侧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60m 以 内 范 围 施 工 场 界 周 围 100m, 风 亭 周 围 50m 1.5 评 价 内 容 与 工 作 重 点 评 价 内 容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特 点 和 其 所 经 地 区 的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特 征, 综 合 现 场 踏 勘 及 调 研 成 果, 确 定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工 程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前 期 工 作 研 究 成 果 进 行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并 对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进 行 分 析 (2)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述 包 括 对 太 原 市 晋 中 市 城 市 规 划 等 各 类 规 划 拆 迁 安 置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及 对 山 西 省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猫 儿 岭 墓 群 等 影 响 的 分 析 评 述 (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通 过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对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在 此 基 础 上, 根 据 相 应 规 范 采 取 模 式 法 进 行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6

1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声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与 建 议, 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噪 声 治 理 工 程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4)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通 过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环 境 振 动 监 测, 对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振 动 进 行 现 状 评 价 在 此 基 础 上, 根 据 相 应 规 范 采 取 模 式 预 测 法 进 行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提 出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与 建 议, 为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环 境 振 动 治 理 和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调 查 沿 线 污 水 排 放 去 向, 分 析 预 测 铁 路 的 建 设 与 运 营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水 质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并 提 出 技 术 可 行 可 操 作 性 强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地 下 水 监 测 和 饮 用 水 源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分 析 铁 路 建 设 与 运 营 对 沿 线 地 下 水 水 质 和 饮 用 水 源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并 提 出 技 术 可 行 可 操 作 性 强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通 过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评 价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分 析 营 运 期 车 辆 段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8)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固 体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和 处 置 措 施 (9) 生 态 影 响 与 景 观 评 价 包 括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对 土 地 利 用 城 市 生 态 农 业 生 态 植 被 损 失 及 恢 复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以 及 区 域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评 价 从 美 学 的 角 度 对 铁 路 沿 线 景 观 现 状 及 铁 路 建 设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与 评 价 除 以 上 评 价 内 容 外, 本 次 评 价 还 包 括 线 路 方 案 环 保 比 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总 量 控 制 公 众 参 与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等 内 容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及 环 境 影 响 特 点,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重 点 为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其 中 : (1)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点 为 营 运 期 铁 路 噪 声 和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2)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点 为 工 程 建 设 及 运 营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振 动 影 响 1.6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包 括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土 地 利 用 沿 线 被 征 地 拆 迁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两 侧 居 民 7

14 1 总 论 的 日 常 交 往 城 市 规 划 区 猫 儿 岭 墓 群 旅 游 资 源 以 及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等, 详 见 表 1-4 表 1-4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主 要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序 号 保 护 对 象 位 置 主 要 保 护 内 容 相 关 关 系 及 具 体 说 明 太 原 市 小 1 被 征 地 店 区 晋 基 本 生 产 条 件 保 原 有 的 居 住 条 件 受 到 影 响, 耕 地 被 征 拆 迁 户 中 市 榆 次 障 用, 部 分 村 庄 涉 及 居 民 房 屋 被 拆 迁 区 2 城 市 规 划 区 太 原 市 城 市 规 划 区 晋 中 市 城 市 规 划 区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3 文 物 古 迹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1-5 CK0+300 ~CK CK7+150 ~CK 全 线 CK ~CK 段 部 分 车 辆 出 入 段 及 车 辆 段 太 原 市 城 市 规 划 布 局 及 相 关 城 市 建 设 晋 中 市 城 市 规 划 布 局 及 相 关 城 市 建 设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规 划 布 局 山 西 省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猫 儿 岭 墓 群 拟 建 工 程 在 CK0+300~CK7+150 长 约 6.62km 的 路 段 穿 越 太 原 市 城 市 规 划 区, 将 在 一 定 的 程 度 上 影 响 未 来 城 市 规 划 建 设, 但 同 时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有 促 进 作 用 拟 建 工 程 在 CK7+150~CK 长 约 13.14km 的 路 段 穿 越 晋 中 市 城 市 规 划 区, 将 在 一 定 的 程 度 上 影 响 未 来 城 市 规 划 建 设, 但 同 时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有 促 进 作 用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位 于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规 划 范 围 内, 其 中 CK6+100~CK9+850 长 3.75km 路 段 穿 越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核 心 区, 将 在 一 定 的 程 度 上 影 响 其 规 划 布 局, 但 同 时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带 动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的 开 发 建 设 拟 建 工 程 在 CK18+000~CK 段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总 长 约 为 2.29km, 其 中 正 线 CK18+500~CK 段 长 约 1.67km 位 于 该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内, 正 线 CK18+000~CK 正 线 CK20+170~CK 段 长 约 0.62km 位 于 该 墓 群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另 外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长 约 890m 部 分 车 辆 段 位 于 该 文 物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包 括 植 被 野 生 动 物 耕 地 以 及 临 时 工 程 占 地 区 的 植 被 和 土 壤, 详 见 表 表 1-5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主 要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敏 感 目 标 及 位 置 敏 感 目 标 特 征 相 关 关 系 主 要 影 响 及 时 段 沿 线 植 被 以 人 工 植 被 为 主, 主 要 分 布 于 农 田 道 路 两 侧, 以 粮 食 作 物 经 济 作 物 与 道 路 绿 化 植 被 为 主 自 然 植 土 地 占 用 将 造 成 植 被 植 被 被 主 要 分 布 于 河 沟 和 田 间 地 头 的 沟 占 用 的 损 失, 影 响 时 段 为 施 ( 全 线 ) 渠 里, 以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主 要 有 白 草 工 期 铁 杆 蒿 阿 尔 泰 狗 娃 花 野 苜 蓿 羊 胡 草 等 8

1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1-5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主 要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 续 ) 敏 感 目 标 及 位 置 敏 感 目 标 特 征 相 关 关 系 主 要 影 响 及 时 段 施 工 将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路 线 两 侧 300m 范 围 内 无 国 家 和 山 西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环 境 造 成 破 坏, 造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以 常 见 的 评 价 范 围 ( 全 线 ) 成 其 被 动 迁 徙, 营 运 期 小 型 兽 类 鸟 类 为 主 阻 隔 影 响 小 耕 地 ( 全 线 ) 临 时 工 程 占 地 区 的 植 被 和 土 壤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33.98hm 2 包 括 取 土 场 和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其 中 取 土 场 设 置 1 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包 括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生 产 生 活 区 和 集 中 设 置 的 生 产 生 活 区 2 处, 上 述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29.47hm 2 占 用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参 见 图 10-3 占 用, 取 土 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设 置 情 况 见 附 图 4 土 地 占 用 造 成 耕 地 的 减 少, 影 响 时 段 为 施 工 期 土 地 占 用 将 造 成 植 被 的 损 失 和 水 土 的 流 失, 影 响 时 段 为 施 工 期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山 西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中 划 定 的 河 流 和 水 库, 拟 建 工 程 不 涉 及 地 表 饮 用 水 源 地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经 现 场 调 查 和 咨 询 沿 线 各 市 县 环 境 保 护 与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拟 建 工 程 不 涉 及 泉 域, 地 下 水 保 护 目 标 为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和 晋 中 市 城 区 源 涡 水 源 地, 详 见 表 1-6 ( 略 ) 声 环 境 及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拟 建 工 程 外 轨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区 域 内 共 有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85 处, 其 中 学 校 9 处, 医 院 5 处, 详 见 表 1-7 和 图 振 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拟 建 工 程 外 轨 中 心 线 两 侧 60m 区 域 内 共 有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50 处, 详 见 表 1-8 和 图 1-1 9

16 1 总 论 站 间 区 段 小 店 南 站 ~ 大 运 路 站 大 运 路 站 ~ 科 教 园 站 科 教 园 站 ~ 马 练 营 路 站 六 堡 路 站 ~ 灵 石 路 站 灵 石 路 站 ~ 银 泰 路 站 序 号 桩 号 表 1-7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与 新 建 线 位 置 关 系 (m) 敏 感 点 工 程 形 环 境 特 征 名 称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式 1 CK1+550~ CK1+650 温 家 堡 小 区 右 侧 高 架 CK3+350~ CK3+800 西 攒 村 左 侧 高 架 CK4+750~ CK4+850 太 原 旅 游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左 侧 高 架 CK5+380~ CK5+650 太 原 大 学 左 侧 高 架 CK6+160~ CK6+270 在 建 安 居 住 宅 小 区 左 侧 高 架 CK6+050~ CK6+350 横 河 村 右 侧 高 架 70-8 和 田 国 际 广 7 CK11+750~CK 场 B 座 项 目 部 晋 中 市 中 心 8 CK11+900~CK 血 站 山 西 省 煤 炭 9 CK12+000~CK 地 质 物 探 测 绘 院 山 西 晋 中 市 10 CK12+220~CK 卫 生 学 校 德 国 小 镇 住 11 CK12+210~CK 宅 小 区 左 侧 高 架 左 侧 高 架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小 店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砖 混 居 民 楼, 面 向, 以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评 价 范 围 户 数 总 4a 类 2 类 计 隶 属 小 店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73 户, 面 向, 主 要 为 砖 瓦 平 房, 以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小 店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1 栋 5 层 教 学 楼, 面 向, 以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小 店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1 栋 办 公 楼,1 栋 图 书 馆, 面 向, 以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小 店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5 栋 30 层 居 民 楼,3 栋 层 居 民 楼, 面 向, 以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640 隶 属 小 店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20 户, 平 房 住 宅, 背 向, 以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20 / 20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3 栋 30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主 1 栋 8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主 1 栋 1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 / / / / /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主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12 层 住 宅 楼,3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路,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1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站 间 区 段 灵 石 路 站 ~ 银 泰 路 站 序 号 桩 号 12 CK12+450~CK CK12+450~CK CK12+870~CK CK12+900~CK CK12+770~CK 表 1-7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新 建 线 位 置 关 系 (m) 敏 感 点 工 程 形 环 境 特 征 名 称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式 万 豪 美 悦 国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7 层 酒 店,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际 酒 店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柏 林 春 天 住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9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右 侧 高 架 宅 小 区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晋 中 军 分 区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2 层 教 学 楼,120 人, 右 侧 高 架 40-9 机 关 幼 儿 园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晋 中 陆 军 预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4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右 侧 高 架 备 役 高 炮 团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武 装 警 察 部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2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左 侧 高 架 队 晋 中 支 队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89 户, 平 房 住 宅,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中 铁 十 局 办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50-9 公 楼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得 一 嘉 园 住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3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70-7 宅 小 区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银 海 心 悦 小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8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区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山 煤 国 际 晋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8 层 酒 店, 面 向, 以 交 左 侧 高 架 50-9 中 公 司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汉 庭 快 捷 酒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7 层 酒 店, 面 向, 以 交 左 侧 高 架 40-9 店 1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如 家 快 捷 酒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9 层 酒 店, 面 向, 以 交 右 侧 高 架 40-9 店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9 层 酒 店,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17 CK13+050~CK 北 韩 村 两 侧 高 架 CK13+450~CK CK13+450~CK CK13+550~CK CK13+700~CK CK13+800~ K CK13+600~CK CK13+700~CK 泰 鑫 商 务 楼 右 侧 高 架 40-9 评 价 范 围 户 数 总 4a 类 2 类 计 / / / 304 / 304 / / / / / / / / / 71 / 71 / / / 72 / / 192 / / / / / / / / / / / / 11

18 1 总 论 站 间 区 段 灵 石 路 站 ~ 银 泰 路 站 银 泰 路 站 ~ 汇 通 路 站 表 1-7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新 建 线 位 置 关 系 (m) 评 价 范 围 户 数 序 敏 感 点 桩 号 工 程 形 环 境 特 征 总 号 名 称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4a 类 2 类 式 计 鑫 发 住 宅 小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6 栋 6 层 住 宅 小 区, 面 向, 25 CK13+880~CK 右 侧 高 架 区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216 晋 中 长 线 电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26 CK13+880~CK 右 侧 高 架 60-9 信 商 务 局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晋 中 开 发 区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2 层 医 院, 面 向, 以 27 CK14+030~CK 右 侧 高 架 人 民 医 院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晋 中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经 济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28 CK13+760~CK 右 侧 高 架 开 发 区 税 务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分 局 金 玉 华 府 小 29 CK14+420~CK 区 兴 业 银 行 办 30 CK14+560~CK 公 楼 山 西 省 晋 中 31 CK14+650~CK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开 发 区 管 委 32 CK14+580~CK 会 右 侧 高 架 左 侧 高 架 40-9 左 侧 高 架 50-9 右 侧 高 架 CK14+730~CK 佳 地 花 园 左 侧 高 架 40-9 华 夏 银 行 办 34 CK14+690~CK 公 楼 晋 中 市 交 通 35 CK15+180~CK 运 输 局 右 侧 高 架 50-9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9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380 / 380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2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5 栋 3 层 居 民 住 宅 楼,8 栋 层 居 民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400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8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0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12

19 站 间 区 段 银 泰 路 站 ~ 汇 通 路 站 汇 通 路 站 ~ 迎 宾 广 场 站 序 号 桩 号 36 CK15+140~CK CK15+270~K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1-7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新 建 线 位 置 关 系 (m) 敏 感 点 工 程 形 环 境 特 征 名 称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式 晋 中 市 商 业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银 行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晋 中 市 交 通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执 法 局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评 价 范 围 户 数 总 计 4a 类 2 类 / / / / / / 晋 中 市 交 通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0 栋 6 层 居 民 楼, 面 向, 38 CK15+280~CK 执 法 局 住 宅 左 侧 高 架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小 区 480 / 480 晋 中 市 工 商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8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39 CK15+280~CK 右 侧 高 架 管 理 局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中 国 农 业 发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40 CK15+400~CK 右 侧 高 架 展 银 行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晋 中 榆 次 区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41 CK15+450~CK 右 侧 高 架 地 税 局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在 建 华 颐 摩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26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42 CK15+480~CK 左 侧 高 架 尔 住 宅 楼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43 CK15+700~CK 中 国 银 行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8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迎 宾 合 作 住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44 CK15+800~CK 右 侧 高 架 宅 小 区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48 / CK15+950~CK 榆 次 国 土 局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榆 次 第 一 幼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教 学 楼,200 人, 46 CK15+650~CK 右 侧 高 架 儿 园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太 原 铁 建 榆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5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47 CK16+150~CK 右 侧 高 架 次 家 园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240 / 240 铁 路 单 身 宿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以 48 CK16+150~CK 左 侧 高 架 舍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48 / 48 13

20 1 总 论 站 间 区 段 汇 通 路 站 ~ 迎 宾 广 场 站 序 号 桩 号 49 CK16+420~CK CK16+550~CK 表 1-7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新 建 线 位 置 关 系 (m) 敏 感 点 工 程 形 环 境 特 征 名 称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式 理 工 大 家 属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4 栋 6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院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新 建 美 术 馆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9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办 公 楼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1 栋 6 层 住 院 部,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金 华 苑 大 酒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以 左 侧 高 架 70-7 店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邮 电 住 宅 小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右 侧 高 架 60-7 区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御 璟 豪 庭 住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20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左 侧 高 架 70-8 宅 小 区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51 CK16+630~CK 东 方 宾 馆 左 侧 高 架 CK16+700~CK 晋 华 医 院 右 侧 高 架 CK16+830~CK CK16+480~CK CK16+890~CK CK16+870~CK CK16+940~CK 晋 中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晋 中 市 艺 术 学 校 中 铁 三 局 住 58 CK17+100~CK 宅 小 区 中 铁 三 局 运 59 CK17+180~CK 输 工 程 分 公 司 右 侧 高 架 55-8 右 侧 高 架 40-8 左 侧 高 架 50-8 左 侧 高 架 CK17+220~CK 晋 中 城 建 局 右 侧 高 架 6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教 学 楼,1 栋 4 层 宿 舍 楼,1 栋 5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3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4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评 价 范 围 户 数 总 4a 类 2 类 计 48 / 48 / / / / / / / / / / / / 12 / / 60 / / / / / / 72 / 72 / / / / / / 14

21 站 间 区 段 汇 通 路 站 ~ 迎 宾 广 场 站 迎 宾 广 场 站 ~ 锦 纶 路 站 序 号 桩 号 61 CK17+340~CK 表 1-7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新 建 线 位 置 关 系 (m) 敏 感 点 工 程 形 环 境 特 征 名 称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式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2 右 侧 高 架 CK17+730~CK 晋 中 工 商 局 左 侧 高 架 晋 中 粮 食 局 63 CK18+000~CK 宿 舍 晋 中 电 力 医 64 CK18+050~CK 院 晋 中 市 国 家 65 CK18+070~CK 电 网 晋 中 市 供 电 66 CK18+190~CK 局 晋 中 市 银 监 67 CK18+080~CK 局 右 侧 高 架 左 侧 高 架 左 侧 高 架 左 侧 高 架 右 侧 高 架 CK18+420~CK 武 警 医 院 左 侧 高 架 CK18+270~CK 军 事 管 理 区 左 侧 高 架 CK18+270~CK 榆 次 一 中 住 宅 小 区 右 侧 高 架 CK18+350~CK 榆 次 一 中 右 侧 高 架 CK18+520~CK 晋 中 市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左 侧 高 架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8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评 价 范 围 户 数 总 4a 2 类 计 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9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9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240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240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7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9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72 / 72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3 层 艺 术 楼,1 栋 4 层 教 学 楼, 学 生 人 数 4000 人,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 / /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教 学 楼, 学 生 和 老 师 共 计 400 人,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15

22 1 总 论 站 间 区 段 迎 宾 广 场 站 ~ 锦 纶 路 站 锦 纶 路 站 ~ 环 城 东 路 站 车 辆 出 入 段 序 号 桩 号 73 CK18+570~CK CK18+590~CK 蓄 办 公 楼 天 星 锦 苑 住 75 CK18+660~CK 宅 小 区 表 1-7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新 建 线 位 置 关 系 (m) 敏 感 点 环 境 特 征 名 称 工 程 形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式 榆 次 太 行 小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教 学 楼, 有 学 生 右 侧 高 架 学 2000 人,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中 国 邮 政 储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2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左 侧 高 架 右 侧 高 架 CK19+800~CK 荣 和 家 园 右 侧 高 架 CK19+900~CK 农 机 局 宿 舍 右 侧 高 架 晋 中 市 体 育 78 CK19+980~CK 局 宿 舍 在 建 泰 锐 豪 79 CK19+980~CK 庭 住 宅 小 区 晋 中 市 自 来 80 CK20+050~CK 水 公 司 宿 舍 晋 中 气 象 局 81 CK20+190~CK 宿 舍 晋 中 市 畜 牧 82 HZ+000~HZ+060 兽 局 右 侧 高 架 左 侧 高 架 右 侧 高 架 左 侧 高 架 右 侧 高 架 HZ+000~HZ+050 晋 中 气 象 局 左 侧 高 架 HZ+190~HZ+300 国 家 安 全 局 左 侧 高 架 70 0 车 辆 85 / 源 涡 村 右 侧 / 20 0 段 注 :(1) 距 离 是 指 工 程 拆 迁 后 的 敏 感 点 主 要 建 筑 物 至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的 最 近 距 离 ; (2) 高 差 中 - 表 示 敏 感 点 地 面 低 于 铁 路 轨 面, + 表 示 敏 感 点 地 面 高 于 铁 路 轨 面 ; (3) 位 置 是 指 敏 感 点 位 于 线 路 里 程 增 加 方 向 的 左 侧 右 侧 或 两 侧 评 价 范 围 户 数 总 4a 类 2 类 计 / / /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6 栋 20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3 栋 21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672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72 / 72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72 / 72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6 栋 18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864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72 / 72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72 / 72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7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侧 向 公 路,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 / /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00 户,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100 /

23 序 号 桩 号 CK3+350~ CK3+800 CK6+160~ CK6+270 CK11+750~ CK CK12+000~ CK CK12+210~C K CK12+450~ CK CK12+870~ CK CK12+900~ CK CK13+050~ CK CK13+450~ CK CK13+550~ CK CK13+800~ CK CK13+600~ CK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1-8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与 外 轨 中 心 线 位 置 关 系 敏 感 点 (m) 环 境 特 征 执 行 标 准 建 筑 结 构 名 称 工 程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西 攒 村 左 侧 高 架 15-8 隶 属 小 店 区 西 温 庄 乡,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12 户, 面 向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为 砖 瓦 平 房 居 民 文 教 区 砖 混 结 构 在 建 安 居 隶 属 小 店 区 西 温 庄 乡,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3 栋 30 层 居 民 楼,1 栋 左 侧 高 架 15-8 住 宅 小 区 17 层 居 民 楼, 面 向 拟 建 工 程 居 民 文 教 区 框 架 结 构 和 田 国 际 广 场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30 层 办 公 楼, 面 对 拟 建 工 程 左 侧 高 架 B 座 项 目 部 和 迎 宾 西 街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山 西 省 煤 炭 地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主 1 栋 16 层 办 公 楼, 面 对 拟 建 工 右 侧 高 架 质 物 探 测 绘 院 程 和 迎 宾 西 街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德 国 小 镇 住 宅 小 区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12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柏 林 春 天 住 宅 小 区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9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军 分 区 机 关 幼 儿 园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2 层 教 学 楼, 面 向 居 民 文 教 区 砖 混 结 构 晋 中 陆 军 预 备 役 高 炮 团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北 韩 村 两 侧 高 架 40-7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0 户, 平 房 住 宅,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砖 混 结 构 中 铁 十 局 办 公 楼 左 侧 高 架 5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银 海 心 悦 小 区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1 左 侧 高 架 4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酒 店,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如 家 快 捷 酒 店 右 侧 高 架 4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酒 店,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17

24 1 总 论 序 号 桩 号 CK13+700~ CK CK13+700~C K CK14+560~ CK CK14+650~ CK CK14+580~ CK CK14+730~ CK CK14+690~ CK CK15+180~ CK CK15+140~ CK CK15+270~ CK CK15+280~ CK CK15+450~ CK CK15+480~ CK1+620 敏 感 点 名 称 表 1-8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外 轨 中 心 线 位 置 关 系 (m) 环 境 特 征 执 行 标 准 建 筑 结 构 工 程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泰 鑫 商 务 楼 右 侧 高 架 4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9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山 煤 国 际 晋 中 公 司 兴 业 银 行 办 公 楼 山 西 省 晋 中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左 侧 高 架 5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7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左 侧 高 架 4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2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左 侧 高 架 5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右 侧 高 架 55-8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佳 地 花 园 左 侧 高 架 4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3 层 办 公 楼,2 栋 6 层 居 民 楼,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面 向 华 夏 银 行 办 公 楼 右 侧 高 架 50-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8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0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市 商 业 银 行 办 公 楼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2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市 交 通 执 法 局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8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地 税 局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在 建 华 颐 摩 尔 办 公 楼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26 层 购 物 中 心 兼 办 公 楼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18

25 序 号 桩 号 CK15+700~ CK CK15+950~ CK CK16+150~ CK CK16+150~ CK CK16+420~ CK CK16+550~ CK CK16+630~ CK CK16+700~ CK CK16+870~ CK CK16+940~ CK CK17+100~ CK CK17+180~ CK CK17+340~ CK 敏 感 点 名 称 中 国 银 行 办 公 楼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1-8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外 轨 中 心 线 位 置 关 系 (m) 环 境 特 征 执 行 标 准 建 筑 结 构 工 程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8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榆 次 国 土 局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太 原 铁 建 榆 次 家 园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5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铁 路 单 身 宿 舍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砖 混 结 构 理 工 大 家 属 院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4 栋 6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新 建 美 术 馆 办 公 楼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东 方 宾 馆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酒 店,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华 医 院 右 侧 高 架 45-9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1 栋 6 层 住 院 部,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面 向 晋 中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右 侧 高 架 55-8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市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4 层 教 学 楼,1 栋 4 层 宿 舍 楼, 右 侧 高 架 40-8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砖 混 结 构 艺 术 学 校 1 栋 5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中 铁 三 局 住 宅 小 区 左 侧 高 架 50-8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中 铁 三 局 运 输 工 程 分 公 司 左 侧 高 架 30-8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2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8 层 住 宿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19

26 1 总 论 序 号 桩 号 CK17+730~ CK CK18+050~ CK CK18+070~ CK CK18+080~ CK CK18+270~ CK CK18+520~ CK CK18+590~ CK CK18+660~C 47 K CK19+980~C K CK19+800~C 49 K 敏 感 点 名 称 表 1-8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 续 ) 与 外 轨 中 心 线 位 置 关 系 (m) 环 境 特 征 执 行 标 准 建 筑 结 构 工 程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晋 中 工 商 局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9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电 力 医 院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砖 混 结 构 晋 中 市 国 家 电 网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晋 中 市 银 监 局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5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榆 次 一 中 住 宅 小 区 晋 中 市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办 公 楼 天 星 锦 苑 住 宅 小 区 在 建 泰 锐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6 层 教 学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12 层 办 公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20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左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2 栋 18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以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为 主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荣 和 家 园 右 侧 高 架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为 1 栋 21 层 住 宅 楼,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框 架 结 构 50 车 辆 段 源 涡 村 右 侧 地 面 线 20 0 隶 属 榆 次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15 户, 背 向 车 辆 段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砖 混 结 构 注 :(1) 距 离 是 指 工 程 拆 迁 后 的 敏 感 点 主 要 建 筑 物 至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的 最 近 距 离 ; (2) 高 差 中 - 表 示 敏 感 点 地 面 低 于 铁 路 轨 面, + 表 示 敏 感 点 地 面 高 于 铁 路 轨 面 ; (3) 位 置 是 指 敏 感 点 位 于 线 路 里 程 增 加 方 向 的 左 侧 右 侧 或 两 侧 20

2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温 家 堡 小 区 1 温 家 堡 小 区 2 西 攒 村 2 西 攒 村 3 太 原 旅 游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3 太 原 旅 游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4 太 原 大 学 4 太 原 大 学 5 在 建 安 居 住 宅 小 区 5 在 建 安 居 住 宅 小 区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21

28 1 总 论 6 横 河 村 6 横 河 村 7 和 田 国 际 广 场 B 座 写 字 楼 7 和 田 国 际 广 场 B 座 写 字 楼 8 晋 中 市 中 心 血 站 8 晋 中 市 中 心 血 站 9 山 西 省 煤 炭 测 绘 院 9 山 西 省 煤 炭 测 绘 院 10 山 西 省 晋 中 市 卫 生 学 校 10 山 西 省 晋 中 市 卫 生 学 校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22

2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1 德 国 小 镇 住 宅 小 区 11 德 国 小 镇 住 宅 小 区 12 万 豪 美 悦 国 际 酒 店 12 万 豪 美 悦 国 际 酒 店 13 柏 林 春 天 住 宅 小 区 13 柏 林 春 天 住 宅 小 区 14 晋 中 军 分 区 机 关 幼 儿 园 14 晋 中 军 分 区 机 关 幼 儿 园 15 晋 中 陆 军 预 备 役 高 炮 团 15 晋 中 陆 军 预 备 役 高 炮 团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23

30 1 总 论 16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晋 中 支 队 16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晋 中 支 队 17 北 韩 村 17 北 韩 村 18 中 铁 十 局 办 公 楼 18 中 铁 十 局 办 公 楼 19 得 一 嘉 园 住 宅 小 区 19 得 一 嘉 园 住 宅 小 区 20 银 海 心 悦 小 区 20 银 海 心 悦 小 区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24

3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1 山 煤 国 际 晋 中 公 司 21 山 煤 国 际 晋 中 公 司 22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1 22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1 23 如 家 快 捷 酒 店 23 如 家 快 捷 酒 店 24 泰 鑫 商 务 楼 24 泰 鑫 商 务 楼 25 鑫 发 小 区 25 鑫 发 小 区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25

32 1 总 论 26 晋 中 长 线 电 信 商 务 局 26 晋 中 长 线 电 信 商 务 局 27 晋 中 开 发 区 人 民 医 院 27 晋 中 开 发 区 人 民 医 院 28 晋 中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经 济 开 发 区 税 务 分 局 28 晋 中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经 济 开 发 区 税 务 分 局 29 金 玉 华 府 小 区 29 金 玉 华 府 小 区 30 兴 业 银 行 30 兴 业 银 行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26

3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31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31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32 山 西 省 晋 中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32 山 西 省 晋 中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33 佳 地 花 园 33 佳 地 花 园 34 华 夏 银 行 办 公 楼 34 华 夏 银 行 办 公 楼 35 晋 中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35 晋 中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27

34 1 总 论 36 晋 中 市 商 业 银 行 36 晋 中 市 商 业 银 行 37 晋 中 市 交 通 执 法 局 37 晋 中 市 交 通 执 法 局 38 晋 中 市 交 通 执 法 局 住 宅 小 区 38 晋 中 市 交 通 执 法 局 住 宅 小 区 39 晋 中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39 晋 中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40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40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28

3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41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地 税 局 41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地 税 局 42 在 建 华 颐 摩 尔 住 宅 楼 42 在 建 华 颐 摩 尔 住 宅 楼 43 中 国 银 行 43 中 国 银 行 44 迎 宾 合 作 住 宅 小 区 44 迎 宾 合 作 住 宅 小 区 45 榆 次 国 土 局 45 榆 次 国 土 局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29

36 1 总 论 46 榆 次 第 一 幼 儿 园 46 榆 次 第 一 幼 儿 园 47 太 原 铁 建 榆 次 家 园 47 太 原 铁 建 榆 次 家 园 48 铁 路 局 单 身 宿 舍 48 铁 路 局 单 身 宿 舍 49 理 工 大 职 工 宿 舍 楼 49 理 工 大 职 工 宿 舍 楼 50 新 建 美 术 馆 50 新 建 美 术 馆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30

3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51 东 方 宾 馆 51 东 方 宾 馆 52 晋 华 医 院 52 晋 华 医 院 53 金 华 苑 酒 店 53 金 华 苑 酒 店 54 邮 电 住 宅 小 区 54 邮 电 住 宅 小 区 55 御 璟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55 御 璟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31

38 1 总 论 56 晋 中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56 晋 中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57 晋 中 市 艺 术 学 校 57 晋 中 市 艺 术 学 校 58 中 铁 三 局 住 宅 小 区 58 中 铁 三 局 住 宅 小 区 59 中 铁 三 局 运 输 工 程 分 公 司 59 中 铁 三 局 运 输 工 程 分 公 司 60 晋 中 市 城 建 局 60 晋 中 市 城 建 局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32

3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61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2 61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2 62 晋 中 工 商 局 62 晋 中 工 商 局 63 晋 中 粮 食 局 宿 舍 63 晋 中 粮 食 局 宿 舍 64 晋 中 电 力 医 院 64 晋 中 电 力 医 院 65 晋 中 市 国 家 电 网 65 晋 中 市 国 家 电 网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33

40 1 总 论 66 晋 中 市 供 电 局 66 晋 中 市 供 电 局 67 晋 中 市 银 监 局 67 晋 中 市 银 监 局 68 军 事 管 理 区 68 军 事 管 理 区 69 榆 次 一 中 小 区 69 榆 次 一 中 小 区 70 榆 次 一 中 70 榆 次 一 中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34

4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71 武 警 医 院 71 武 警 医 院 72 晋 中 市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72 晋 中 市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73 榆 次 太 行 小 学 73 榆 次 太 行 小 学 74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74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75 天 星 锦 苑 住 宅 小 区 75 天 星 锦 苑 住 宅 小 区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35

42 1 总 论 76 荣 和 家 园 76 荣 和 家 园 77 农 机 局 宿 舍 77 农 机 局 宿 舍 78 晋 中 市 体 育 局 宿 舍 78 晋 中 市 体 育 局 宿 舍 79 在 建 泰 锐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79 在 建 泰 锐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80 晋 中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宿 舍 80 晋 中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宿 舍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36

4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81 晋 中 市 畜 牧 兽 局 81 晋 中 市 畜 牧 兽 局 82 晋 中 市 气 象 局 82 晋 中 市 气 象 局 83 晋 中 市 气 象 局 宿 舍 83 晋 中 市 气 象 局 宿 舍 84 国 家 安 全 局 84 国 家 安 全 局 85 源 涡 村 85 源 涡 村 图 1-1 沿 线 声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拟 建 工 程 关 系 的 平 面 示 意 图 及 现 状 照 片 ( 续 ) 37

44 1 总 论 1.7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与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功 能 区 属 性 情 况 见 表 1-9 环 境 因 子 生 态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表 1-9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山 西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及 其 图 件,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位 于 太 原 榆 次 城 镇 发 展 与 城 郊 农 业 生 态 功 能 区 (ⅢB-1) 不 涉 及 河 流 水 库 及 地 表 饮 用 水 源 地 不 涉 及 泉 域, 不 穿 越 地 下 饮 用 水 源 地 沿 线 以 农 村 居 民 点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为 主, 本 项 目 沿 线 为 4 类 和 2 类 功 能 区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为 城 市 规 划 区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均 为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功 能 区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拟 执 行 标 准 如 下 : (1) 地 面 水 环 境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位 于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沿 线 污 水 均 有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接 纳 条 件, 排 放 水 质 参 考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B 等 级 的 规 定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10 表 1-10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摘 录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项 目 ph COD Cr BOD 5 SS 石 油 类 B 等 级 6.5~ (2)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其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11 表 1-11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摘 录 ) 项 目 标 准 (mg/l) 项 目 标 准 (mg/l) ph 6.5~8.5( 无 量 纲 ) 氟 化 物 1.0 总 硬 度 450 砷 0.05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1000 汞 氨 氮 0.2 镉 0.01 硝 酸 盐 氮 20 六 价 铬 0.05 亚 硝 酸 盐 氮 0.02 铁 0.3 挥 发 酚 锰 0.1 硫 酸 盐 250 大 肠 菌 群 3.0( 个 /L)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3.0 (3)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交 通 干 线 边 界 线 外 35m 以 内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4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35m 以 外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当 临 街 建 筑 38

4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时, 将 临 街 建 筑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一 侧 至 交 通 干 线 边 界 线 的 区 域 定 为 4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以 外 区 域 为 2 类 声 功 能 区 ;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学 校 医 院 敬 老 院 等 特 殊 敏 感 点, 室 外 执 行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有 住 宿 功 能 ) 的 标 准 2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营 运 期 新 建 铁 路 外 侧 轨 道 中 心 线 30m 处 执 行 铁 路 边 界 噪 声 限 值 及 其 测 量 方 法 (GB ) 修 改 方 案 表 2 限 值, 即 昼 间 70dB(A), 夜 间 60dB(A) 车 辆 段 厂 界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其 中 南 侧 厂 界 紧 邻 既 有 铁 路, 执 行 4 类 标 准 ; 东 北 西 厂 界 执 行 2 类 标 准 ; 主 变 电 站 等 其 他 场 站 位 于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执 行 4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相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1-12;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见 表 1-13 表 1-12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单 位 :db(a) 类 别 或 敏 感 目 标 昼 间 夜 间 2 类 类 表 1-13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 昼 间 夜 间 单 位 :db(a) (4) 振 动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在 地 区 为 城 市 规 划 区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沿 线 振 动 敏 感 点 均 位 于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区 域, 现 状 评 价 和 预 测 评 价 均 执 行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中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的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14 表 1-14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适 用 地 带 范 围 昼 间 夜 间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5)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见 表 1-15 取 值 时 间 表 1-1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B )( 摘 录 ) 单 位 :μg/m 3 污 染 物 单 位 :db TSP PM 10 SO 2 CO NO 2 备 注 24 小 时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6) 固 体 废 物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39

46 1 总 论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标 准 参 照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执 行 1.8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时 段 综 合 考 虑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并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近 远 期 研 究 年 度, 选 择 2023 年 2030 年 和 2045 年 代 表 营 运 初 期 近 期 和 远 期 ; 施 工 期 评 价 年 限 为 施 工 期 间 (2016 年 ~2018 年 ) 1.9 评 价 方 法 及 技 术 路 线 本 项 目 为 大 型 线 型 建 设 项 目, 具 有 敏 感 点 多 和 影 响 面 广 等 特 点 经 沿 线 实 地 调 研 及 踏 勘 结 果,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较 高, 路 段 沿 线 环 境 状 况 基 本 相 似 因 此, 本 评 价 按 照 以 点 和 代 表 性 区 段 为 主 点 段 结 合 反 馈 全 线 的 原 则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中 社 会 环 境 生 活 质 量 的 评 述 主 要 采 用 调 查 分 析 对 比 方 法, 营 运 期 的 铁 路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采 用 模 式 分 析 计 算 法, 铁 路 振 动 影 响 评 价 采 用 模 式 预 测 法,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采 用 类 比 分 析 的 方 法,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采 用 调 查 类 比 和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对 水 环 境 则 采 用 现 状 监 测 和 类 比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本 评 价 工 作 技 术 路 线 参 见 图

4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1-2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示 意 图 41

48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2.1 线 路 方 案 线 路 方 案 布 设 情 况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总 体 走 向 呈 东 西 向, 西 接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小 店 南 站, 东 至 榆 次 环 城 东 路 在 服 从 线 路 大 走 向 的 前 提 下, 结 合 周 边 地 形 地 质 情 况 等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提 出 了 1 个 推 荐 方 案 和 11 个 局 部 比 选 方 案, 详 见 表 2-1 表 2-1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方 案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项 目 内 容 具 体 情 况 备 注 线 路 平 面 走 沿 十 号 路 从 货 运 站 高 铁 站 北 侧 绕 行 推 荐 方 案 向 方 案 比 选 敷 设 从 货 运 站 高 铁 站 南 侧 绕 行 - 1 ( 小 店 南 站 沿 十 二 号 路 敷 沿 十 二 号 路 布 设, 下 穿 大 西 客 专 后 穿 出 地 - 至 六 堡 路 段 ) 设 面, 折 向 东 北, 沿 站 前 街 行 至 迎 宾 西 街 十 号 路 路 北 敷 设 推 荐 方 案 十 号 路 十 号 路 路 中 敷 设 - 敷 设 方 案 十 号 路 路 南 敷 设 - 上 跨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下 穿 高 压 线 - 穿 越 太 中 银 铁 下 穿 大 西 客 北 侧 下 穿 推 荐 方 案 路 大 西 客 专 运 专 线 及 高 下 穿 环 岛 - 方 案 压 线 方 案 南 侧 下 穿 线 路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比 选 车 辆 段 选 址 方 案 推 荐 方 案 线 路 走 向 六 堡 路 站 至 环 城 东 路 站 段 迎 宾 街 走 行 方 案 银 泰 路 至 迎 宾 广 场 段 ( 汇 通 路 至 迎 宾 桥 ) 方 案 跨 越 锦 纶 路 方 案 车 辆 段 选 址 方 案 路 中 走 行 推 荐 方 案 路 侧 走 行 -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上 跨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左 右 线 盾 构 下 穿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明 挖 下 穿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迎 宾 街 上 跨 锦 纶 路, 城 际 上 跨 迎 宾 街 推 荐 方 案 - - 推 荐 方 案 源 涡 村 方 案 推 荐 方 案 百 草 坡 植 物 园 方 案 - 线 路 起 自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小 店 南 站, 自 西 向 东 分 别 沿 规 划 十 号 路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布 设, 途 经 汾 东 商 务 区 科 教 园 区 科 创 城 晋 中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晋 中 主 城 区 ; 在 十 号 路 至 迎 宾 西 街 段 沿 道 路 北 侧 高 架 敷 设, 下 穿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后 沿 迎 宾 街 路 中 高 架 敷 设, 至 环 城 东 路 正 线 全 长 km( 其 中 晋 中 市 13.14km, 太 原 市 6.62km), 其 中 高 架 段 长 km, 地 下 段 0.991km, 地 面 段 0.688km 拟 建 工 程 推 荐 方 案 线 路 平 纵 断 面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1 42

49 2.2 建 设 规 模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拟 建 工 程 正 线 全 长 km, 全 线 共 设 置 车 站 12 座, 其 中 高 架 车 站 11 座, 地 下 车 站 1 座 ; 全 线 设 1 处 车 辆 段,1 处 运 营 控 制 中 心,2 处 主 变 电 站 ; 所 选 车 型 为 B 车 型, 运 行 最 高 速 度 为 80km/h; 工 程 总 投 资 亿 元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见 表 2-2 主 体 工 程 配 套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表 2-2 工 程 组 成 一 览 表 工 程 名 称 单 位 工 程 型 式 和 数 量 线 路 工 程 全 长 , 其 中 高 架 段 地 正 线 km 下 段 和 路 基 段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km 1.26 辅 助 线 其 他 - 折 返 线 渡 线 存 车 线 安 全 线 等 高 架 段 桥 孔 孔 395 桥 梁 工 程 标 准 桥 桥 跨 m 30 节 点 桥 ( 跨 越 现 有 道 路 等 ) 座 55 隧 道 工 程 隧 道 km / 处 0.991/1 隧 道 最 大 挖 深 m 27 路 基 工 程 正 线 km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km 正 线 数 目 - 双 线 轨 距 mm 1435 线 路 条 件 - 无 缝 线 路 轨 道 工 程 钢 轨 kg/m 正 线 及 辅 助 线 :60; 车 场 线 :50 道 床 - 短 枕 承 轨 台 式 无 砟 轨 道 扣 件 - 地 下 线 地 面 线 高 架 线 : 改 进 型 单 趾 弹 簧 扣 件 ; 车 场 线 : 弹 条 Ⅰ 型 扣 件 道 岔 - 正 线 辅 助 线 :9 号 ; 车 场 线 :7 号 车 站 工 程 地 下 站 座 1 高 架 站 座 11 车 辆 段 hm 2 / 座 25.21/1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 与 车 辆 段 合 建 ) 处 1 主 变 电 所 ( 与 车 站 合 建 ) 处 2 车 型 - B 型 车 车 辆 工 程 编 组 辆 4 列 车 长 度 m 76 征 地 拆 迁 永 久 占 地 hm 拆 迁 建 筑 物 m 供 电 - 集 中 供 电, 牵 引 采 用 DC1500V 供 电, 正 线 及 车 场 线 采 用 接 触 轨 供 电 供 暖 - 城 市 集 中 供 暖 给 水 - 利 用 市 政 集 中 供 水 排 水 利 用 市 政 雨 污 管 网,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43

50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环 保 工 程 表 2-2 工 程 组 成 一 览 表 ( 续 ) 工 程 名 称 单 位 工 程 型 式 和 数 量 降 噪 措 施 声 屏 障 m 生 态 恢 复 临 时 占 地 绿 化 hm 措 施 临 时 占 地 复 垦 hm 2 3 大 气 保 护 措 厨 房 油 烟 净 化 处 理 系 统 套 1 施 维 修 中 心 废 气 净 化 设 施 套 1 固 废 处 理 措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座 1 施 垃 圾 箱 个 140 化 粪 池 处 13 车 辆 段 餐 饮 废 水 隔 油 池 处 1 调 节 沉 淀 池 处 13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车 辆 段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 油 水 分 离 消 毒 沉 淀 ) 处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线 路 工 程 (1) 技 术 标 准 线 路 正 线 为 双 线, 采 用 右 侧 行 车 制 式 和 1435mm 标 准 轨 距, 设 计 最 高 速 度 80km/h ( 允 许 瞬 间 超 速 5km/h),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具 体 如 下 : 1 最 小 平 面 曲 线 半 径 区 间 正 线 : 一 般 情 况 450m, 困 难 情 况 350m 车 站 正 线 : 一 般 以 直 线, 困 难 条 件 下 1000m 辅 助 线 : 一 般 情 况 200m, 困 难 情 况 150m 2 线 路 纵 断 面 最 大 坡 度 正 线 :30, 困 难 情 况 35 辅 助 线 :35, 困 难 情 况 40 车 站 : 地 下 车 站 宜 用 2, 高 架 车 站 一 般 为 平 坡, 困 难 时 3 车 场 线 :1.5 折 返 线 存 车 线 : 地 下 线 为 2 ( 面 向 车 挡 下 坡 ) 高 架 线 不 宜 大 于 1.5 ( 面 向 车 挡 下 坡 ) 3 最 小 竖 曲 线 半 径 区 间 正 线 :5000m, 困 难 情 况 下 为 2500m 车 站 端 部 :3000m, 困 难 情 况 下 为 2000m 联 络 线 出 入 线 车 场 线 :2000m 4 正 线 最 小 线 间 距 高 架 线 : 一 般 地 段 为 4.2m, 地 下 线 : 一 般 地 段 13.5m (2) 正 线 推 荐 方 案 正 线 全 长 km( 其 中 晋 中 市 km, 科 创 城 4.0km, 太 原 市 44

51 CK CK CK CK CK6+560 CK8+303 CK CK CK AK0+300 CK0+340 CK2+807 CK4+760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5.55km), 线 路 起 自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小 店 南 站, 自 西 向 东 分 别 沿 规 划 十 号 路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布 设, 途 经 汾 东 商 务 区 科 教 园 区 科 创 城 晋 中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晋 中 主 城 区 ; 其 中 在 十 号 路 至 迎 宾 西 街 段 沿 道 路 北 侧 高 架 敷 设, 下 穿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后 沿 迎 宾 街 路 中 高 架 敷 设 至 环 城 东 路, 其 中 高 架 线 路 长 km, 占 线 路 全 长 91.50%, 地 下 线 路 长 0.991km, 占 线 路 全 长 5.02%, 路 基 段 落 长 0.688km, 占 线 路 全 长 3.48% (3) 辅 助 线 辅 助 线 包 括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车 站 配 线 ( 折 返 线 渡 线 存 车 线 安 全 线 ) 以 及 联 络 线 根 据 运 营 需 要, 拟 建 工 程 在 小 店 南 科 教 园 科 创 城 灵 石 路 银 泰 路 迎 宾 广 场 路 环 城 东 路 站 设 置 了 不 同 形 式 的 配 线, 工 程 配 线 位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2-1, 按 照 使 用 功 能 可 分 为 以 下 五 类 : 1 折 返 线 : 拟 建 工 程 在 小 店 南 站 站 前 设 折 返 线, 环 城 东 路 站 站 后 折 返 线 与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合 设 2 故 障 列 车 待 避 线 : 拟 建 工 程 在 根 据 运 营 需 要 在 科 教 园 灵 石 路 站 设 置 故 障 列 车 待 避 线 3 渡 线 : 拟 建 工 程 在 在 小 店 南 科 教 园 科 创 城 灵 石 路 银 泰 路 迎 宾 广 场 环 城 东 路 设 置 了 单 渡 线 4 车 辆 段 ( 停 车 场 ) 出 入 线 : 拟 建 工 程 环 城 东 路 车 辆 段 出 入 段 线 接 入 环 城 东 路 车 站,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从 环 城 东 路 站 后 正 线 之 间 接 出, 上 跨 正 线 后 以 200m 半 径 的 曲 线 左 转, 接 入 车 辆 段 西 端, 该 出 入 段 线 长 度 为 1260m( 双 线 ) 5 联 络 线 : 拟 建 工 程 在 小 店 南 站 与 太 原 2 号 线 设 置 了 联 络 线, 可 实 现 晋 中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与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之 间 的 联 络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车 站 配 线 方 案 示 意 图 小 店 2080 小 店 南 大 运 路 科 教 园 号 线 2 号 线 车 辆 段 5 号 线 1800 马 练 营 1743 科 创 城 六 堡 路 灵 石 路 银 泰 路 号 线 汇 通 路 迎 宾 广 场 锦 纶 路 环 城 东 路 L1 线 车 辆 段 图 2-1 拟 建 工 程 配 线 示 意 图 45

52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桥 梁 工 程 (1) 桥 梁 敷 设 方 案 推 荐 方 案 正 线 全 长 km, 其 中 高 架 线 路 长 km, 占 线 路 全 长 91.50%, 另 有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桥 梁 全 长 205m, 桥 梁 工 程 为 拟 建 工 程 的 主 要 工 程 型 式 主 线 高 架 区 段 根 据 与 现 有 道 路 的 位 置 关 系 主 要 分 以 下 二 种 布 设 型 式 1 路 北 高 架 敷 设 段 线 路 自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小 店 南 站 引 出, 在 太 原 区 段 内 主 要 沿 太 原 市 域 10 号 路 北 侧 高 架 敷 设, 进 入 晋 中 境 内 后 沿 迎 宾 西 路 北 侧 敷 设 至 下 穿 大 西 高 铁, 经 过 的 主 要 交 叉 路 口 有 真 武 路 太 太 路 大 昌 路 马 练 营 路 和 机 场 东 路 等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路 北 高 架 敷 设 后 道 路 横 断 面 图 见 图 2-2, 车 站 处 横 断 面 见 图 2-3 图 2-2 太 原 十 号 路 路 北 敷 设 方 案 道 路 断 面 示 意 图 2 路 中 高 架 敷 设 段 图 2-3 太 原 十 号 路 路 北 敷 设 方 案 道 路 断 面 示 意 图 ( 车 站 处 ) 46

5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下 穿 大 西 高 铁 后 沿 晋 中 市 迎 宾 西 路 迎 宾 路 路 中 敷 设, 向 东 经 过 的 的 主 要 交 叉 路 口 有 环 城 西 路 园 区 路 汇 通 路 中 都 路 锦 纶 路 和 环 城 东 路, 其 中 在 中 都 路 和 汇 通 路 之 间 跨 越 南 同 蒲 铁 路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路 中 高 架 敷 设 后 道 路 横 断 面 图 见 图 2-4, 车 站 处 横 断 面 见 图 2-5 图 2-4 迎 宾 路 路 中 敷 设 方 案 道 路 断 面 示 意 图 图 2-5 迎 宾 路 路 中 敷 设 方 案 道 路 断 面 示 意 图 ( 车 站 处 ) 47

54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2) 桥 梁 技 术 指 标 1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 100 年 2 设 计 速 度 : 最 大 设 计 时 速 80km/h 3 正 线 数 目 : 双 线 4 轨 道 : 轨 距 为 1435mm,60kg/m 钢 轨 5 线 间 距 : 标 准 直 线 区 间 4.2m, 曲 线 地 段 按 曲 线 半 径 及 线 间 距 加 宽 要 求 加 宽 6 桥 面 布 置 及 建 筑 限 界 : 桥 下 净 空 跨 越 快 速 路 或 城 市 主 干 道 净 高 不 小 于 5.5m, 跨 越 城 市 其 他 次 干 道 净 高 不 小 于 5.0m 考 虑 到 桥 下 道 路 翻 修 和 施 工 误 差 的 影 响, 再 留 0.2m 的 富 余 量 正 线 跨 越 七 五 三 铁 路 专 用 线 桥 下 净 空 不 小 于 5.85m; 正 线 跨 越 南 同 蒲 铁 路 桥 榆 次 火 车 站 迎 宾 地 道 桥 时 桥 下 净 空 不 小 于 7.96m( 双 层 集 装 箱 ), 施 工 高 度 根 据 结 构 施 工 方 案 预 留 (3) 标 准 桥 跨 结 构 方 案 1 标 准 跨 度 本 线 高 架 区 间 占 比 很 大, 桥 梁 标 准 跨 度 选 取 时 结 合 了 桥 梁 高 度 地 质 条 件 施 工 方 法 技 术 经 济 及 桥 梁 美 观 等 方 面 综 合 考 虑, 可 研 阶 段 推 荐 30m 跨 度 为 高 架 桥 梁 的 标 准 拟 建 工 程 除 跨 越 主 要 道 口 的 特 殊 跨 度 桥 梁 外, 其 余 区 段 标 准 梁 跨 有 395 孔 2 标 准 梁 断 面 结 合 沿 线 区 域 规 划 道 路 交 通 状 况 及 建 设 环 境 等 因 素, 拟 建 工 程 采 用 舒 适 性 好 外 观 简 洁 大 方 景 观 效 果 好 的 整 体 箱 梁 方 案, 并 采 用 整 孔 预 制 架 桥 机 架 设 的 施 工 方 法, 降 低 对 地 面 交 通 影 响 标 准 梁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单 箱 单 室 整 体 箱 梁 截 面, 梁 高 1.8m, 宽 10m, 箱 梁 腹 板 采 用 斜 腹 板, 单 箱 单 室 箱 梁 断 面 见 图 2-6, 整 体 箱 梁 效 果 图 见 图 2-7 图 2-6 整 体 箱 梁 断 面 图 ( 单 位 :mm) 48

5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2-7 整 体 箱 梁 效 果 图 3 桥 墩 及 基 础 拟 建 工 程 结 合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所 选 择 的 断 面 形 式 以 及 沿 线 周 边 环 境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工 可 推 荐 采 用 矩 形 截 面 独 柱 花 瓶 式 桥 墩, 泥 浆 护 壁 成 孔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桥 墩 及 基 础 方 案 见 图 2-8 图 2-8 桥 墩 及 基 础 设 计 方 案 (3) 节 点 桥 方 案 本 线 高 架 区 间 桥 梁 全 长 km, 除 395 孔 30m 跨 度 标 准 桥 梁 外, 跨 越 现 有 道 路 等 节 点 桥 梁 总 计 55 座 ( 含 出 入 段 线 特 殊 桥 梁 一 座 ), 总 长 5.944km, 节 点 桥 梁 主 要 结 构 型 式 为 不 同 跨 度 组 合 的 连 续 梁 及 系 杆 拱 桥, 连 续 梁 视 梁 型 及 跨 度 组 合 等 具 体 情 况 采 用 悬 臂 灌 注 施 工 或 满 堂 支 架 现 浇 施 工 全 线 节 点 桥 梁 见 表 见 表

56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中 心 里 程 跨 越 道 路 名 称 红 线 宽 度 (m) 表 2-3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表 斜 交 角 度 ( ) 桥 跨 布 置 施 工 方 法 备 注 1 CK0+270 人 民 南 路 70 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2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联 络 线 上 三 线 桥 3 CK0+850 规 划 路 43 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单 渡 线 道 岔 区 4 CK2+032 规 划 路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5 CK2+667 规 划 路 38 8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6 CK2+938 大 运 路 69 8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7 CK3+228 规 划 路 4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8 CK3+550 规 划 路 4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9 CK3+900 规 划 路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10 CK4+425 故 障 牵 引 线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道 岔 区 三 线 桥 11 CK4+510 故 障 牵 引 线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道 岔 区 三 线 桥 12 CK4+595 故 障 牵 引 线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道 岔 区 三 线 桥 13 CK4+680 单 渡 线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单 渡 线 道 岔 区 14 CK4+884 规 划 路 50 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喇 叭 口 15 CK6+100 规 划 路 60 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16 CK6+438 规 划 路 24 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17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400 曲 线 上 弯 梁 18 CK6+749 规 划 路 38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19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400 曲 线 上 弯 梁 20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600 曲 线 上 弯 梁 21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600 曲 线 上 弯 梁 22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600 曲 线 上 弯 梁 23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600 曲 线 上 弯 梁 24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600 曲 线 上 弯 梁 25 CK8+182 太 原 地 铁 1 号 线 40 2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26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单 渡 线 道 岔 区 27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450 曲 线 上 弯 梁 28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450 曲 线 上 弯 梁 29 CK 国 道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30 CK 灵 石 路 36 1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31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单 渡 线 道 岔 区 32 CK 故 障 牵 引 线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道 岔 区 三 线 桥 33 CK 高 村 路 30 0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道 岔 区 三 线 桥 34 CK 故 障 牵 引 线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道 岔 区 三 线 桥 35 CK 箕 城 路 36 6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36 CK 规 划 路 52 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37 AK 银 泰 路 30 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50

57 序 号 中 心 里 程 跨 越 道 路 名 称 红 线 宽 度 (m)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2-3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表 ( 续 ) 斜 交 角 度 ( ) 桥 跨 布 置 施 工 方 法 备 注 38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单 渡 线 道 岔 区 39 CK 规 划 路 45 0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40 CK 诚 信 路 25 4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41 CK 汇 通 路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跨 立 交 桥 42 CK 规 划 路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43 CK 榆 次 车 站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44 CK 新 建 北 路 50 1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45 CK 正 太 路 20 2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46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单 渡 线 道 岔 区 47 CK 中 都 路 40 4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48 CK 玉 湖 北 路 20-6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49 CK 铁 路 20-4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50 CK 锦 纶 路 45 2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51 CK 岭 南 路 30 1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52 CK 东 升 路 42 5 ( )m 连 续 箱 梁 悬 臂 灌 注 53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单 渡 线 道 岔 区 54 CK ( )m 连 续 箱 梁 支 架 现 浇 折 返 区 55 LK0+136 环 城 东 路 m 系 杆 拱 支 架 现 浇 出 入 段 线 隧 道 工 程 推 荐 方 案 正 线 全 长 km, 其 中 地 下 线 路 长 0.991km, 占 线 路 全 长 5.02% 拟 建 工 程 地 下 区 间 需 要 下 穿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和 太 中 银 铁 路, 区 间 隧 道 左 线 距 离 大 西 客 专 铁 路 桥 墩 桩 基 最 短 距 离 为 6.7m, 右 线 距 离 太 中 银 铁 路 桥 墩 桩 基 最 短 距 离 为 4.5m, 施 工 时 采 取 相 关 加 固 措 施 本 项 目 隧 道 施 工 采 取 明 挖 法 和 盾 构 法 施 工, 盾 构 段 起 讫 里 程 为 CK9+900~CK10+327, 长 427m, 断 面 分 别 见 图 2-9 和 图 2-10 双 线 矩 形 明 挖 隧 道 单 线 矩 形 明 挖 隧 道 图 2-9 区 间 隧 道 明 挖 断 面 ( 单 位 mm) 51

58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2-10 区 间 盾 构 隧 道 断 面 图 路 基 工 程 (1) 概 况 推 荐 方 案 正 线 全 长 km, 除 高 架 线 路 km 和 地 下 线 路 0.991km 外, 高 架 线 和 地 下 线 段 过 渡 段 有 2 处 路 基 段 落, 共 长 0.688km, 占 线 路 全 长 3.48% 另 外 在 车 辆 段 及 出 入 段 线 包 括 路 基 长 418m (2) 路 基 面 宽 度 及 形 状 路 基 面 宽 度 应 根 据 正 线 数 目 配 线 情 况 线 间 距 轨 道 结 构 尺 寸 路 基 面 形 状 曲 线 加 宽 路 肩 宽 度 等 计 算 确 定 拟 建 工 程 路 基 为 无 砟 轨 道, 直 线 段 路 基 面 形 状 为 梯 形, 双 线 ( 线 间 距 4.2m) 无 砟 轨 道 路 基 面 宽 8.7m, 混 凝 土 支 承 层 基 础 边 缘 以 外 设 4% 的 横 向 排 水 坡 路 基 段 标 准 横 断 面 见 图

5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线 间 距 地 面 线 1 1 地 面 线 图 2-11 路 基 段 标 准 横 断 面 (3) 坡 面 防 护 为 确 保 坡 面 稳 定, 绿 化 环 境, 在 路 堤 路 堑 边 坡 上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路 堤 边 坡 : 当 边 坡 高 度 <4m 时, 边 坡 采 用 空 心 砖 内 栽 植 灌 木 和 植 草 防 护 ; 当 边 坡 高 度 4m 时, 边 坡 设 拱 型 骨 架 护 坡, 骨 架 空 心 砖 内 栽 植 灌 木 和 植 草 防 护 ; 当 边 坡 高 度 5m 时, 边 坡 两 侧 铺 设 土 工 格 栅 加 固 边 坡 路 堑 边 坡 : 当 边 坡 高 度 <4m 时, 边 坡 采 用 空 心 砖 内 栽 植 灌 木 和 植 草 防 护 ; 当 边 坡 高 度 4m 时, 边 坡 设 拱 型 骨 架 护 坡, 骨 架 空 心 砖 内 穴 植 灌 木 和 植 草 防 护 车 辆 段 具 备 放 坡 条 件 段 落, 采 用 骨 架 护 坡, 栽 植 灌 木 绿 化 (4) 路 基 排 水 拟 建 工 程 路 基 段 设 置 有 完 善 的 排 水 系 统, 路 基 排 水 纵 坡 不 小 于 2, 并 充 分 利 用 市 政 排 水 设 施, 并 满 足 流 量 要 求 同 时 路 基 排 水 设 施 与 桥 涵 隧 道 车 站 等 排 水 设 施 有 效 衔 接, 能 够 保 证 排 水 通 畅 轨 道 工 程 (1) 钢 轨 正 线 及 辅 助 线 均 铺 设 无 缝 钢 轨 正 线 及 辅 助 线 车 辆 段 出 入 段 线 采 用 60kg/m 钢 轨, 车 场 线 采 用 50kg/m 钢 轨 (2) 道 床 高 架 线 地 下 线 地 面 线 均 采 用 短 枕 承 轨 台 式 无 砟 轨 道 停 车 线 联 络 线 牵 出 线 采 用 碎 石 道 床 (3) 道 岔 正 线 采 用 9 号 道 岔, 车 场 线 采 用 7 号 道 岔 53

60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4) 减 振 措 施 全 线 采 取 的 综 合 性 减 振 措 施 a. 铺 设 60kg/m 重 型 钢 轨, 以 增 大 钢 轨 质 量 和 截 面 刚 度, 从 而 减 小 振 动 b. 全 线 铺 设 无 缝 线 路,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钢 轨 接 头, 保 证 轨 面 的 连 续 和 平 顺, 减 少 轮 轨 间 的 冲 击 和 振 动, 从 而 减 少 振 动 噪 声 c. 采 用 耐 磨 钢 轨 并 对 轨 顶 不 平 度 进 行 打 磨, 使 轨 面 平 顺, 轮 轨 接 触 良 好, 减 少 振 动 和 噪 声 d. 小 半 径 曲 线 地 段, 对 钢 轨 涂 油 和 打 磨 钢 轨 e. 采 用 减 振 性 能 良 好 的 弹 性 扣 件, 加 快 钢 轨 振 动 衰 减, 起 到 减 振 降 噪 作 用 f. 严 格 控 制 轨 道 施 工 质 量, 并 对 轨 道 进 行 定 期 的 维 护 养 护 特 殊 路 段 采 取 的 减 振 措 施 a. 采 用 中 等 减 振 措 施, 可 减 少 振 动 5dB b. 采 用 高 等 减 振 措 施, 可 减 少 振 动 5~10dB c. 采 用 特 殊 减 振 措 施, 减 振 指 标 为 10dB 以 上 车 站 工 程 (1) 车 站 布 设 拟 建 工 程 正 线 全 长 km, 共 设 车 站 12 座, 其 中 高 架 车 站 11 座, 地 下 车 站 1 座, 最 大 站 间 距 2.26km, 最 小 站 间 距 1.09km, 平 均 站 间 距 1.77km 具 体 站 位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2-4 序 号 站 名 中 心 里 程 结 构 类 型 1 小 店 南 站 CK 大 运 路 站 CK 科 教 园 站 CK 马 练 营 站 CK 科 创 城 站 CK 六 堡 路 站 CK 灵 石 路 站 CK 银 泰 路 站 CK 汇 通 路 站 CK 表 2-4 车 站 设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下 一 层 单 柱 双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结 构 永 久 征 地 面 积 (m 2 ) 有 效 站 台 宽 (m) 长 ( m) 站 台 形 式 80 侧 式 侧 式 换 乘 关 系 与 太 原 2 号 线 换 乘 与 太 原 5 号 线 换 乘 侧 式 中 间 站 侧 式 中 间 站 侧 式 与 1 号 线 换 乘 侧 式 中 间 站 侧 式 中 间 站 侧 式 中 间 站 侧 式 中 间 站 54

61 序 号 10 站 名 中 心 里 程 结 构 类 型 迎 宾 广 场 站 CK 锦 纶 路 站 CK 环 城 东 路 站 CK (2) 车 站 建 筑 方 案 1 小 店 南 站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2-4 车 站 设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 续 )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结 构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结 构 永 久 征 地 面 积 (m 2 ) 有 效 站 台 宽 (m) 长 ( m) 站 台 形 式 侧 式 换 乘 关 系 与 晋 中 至 太 原 南 城 际 换 乘 侧 式 中 间 站 侧 式 终 点 站 小 店 南 站 为 起 点 站, 位 于 10 号 路 与 人 民 南 路 十 字 路 口 东 北 角 地 块 内, 车 站 沿 10 号 道 路 东 西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及 人 员 转 换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7476m 2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为 地 下 车 站, 与 该 站 采 用 付 费 区 通 道 换 乘 的 形 式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2-12 图 2-12 小 店 南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2 大 运 路 站 大 运 路 站 为 第 二 个 车 站, 位 于 10 号 路 与 大 运 路 西 北 角 地 块 内, 车 站 沿 10 号 道 路 东 西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7476 m2 规 划 太 原 地 铁 5 号 线 为 地 下 车 站, 该 站 预 留 换 乘 节 点, 与 5 号 线 采 用 付 费 区 通 道 换 乘 的 形 式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62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2-13 大 运 路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3 科 教 园 站 科 教 园 站 为 第 三 个 车 站, 位 于 10 号 路 与 一 号 路 西 北 角 规 划 市 政 绿 地 内, 车 站 沿 规 10 号 道 路 东 西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6863m 2, 为 中 间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2-14 图 2-14 科 教 园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4 马 练 营 站 马 练 营 站 为 第 四 个 车 站, 位 于 规 划 10 号 路 与 西 温 庄 西 路 西 北 角 规 划 市 政 绿 地 内, 车 站 沿 规 划 10 号 道 路 东 西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6993m 2, 为 中 间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6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2-15 马 练 营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5 科 创 城 站 科 创 城 站 为 第 五 个 车 站, 位 于 迎 宾 西 街 与 机 场 公 路 东 北 角 市 政 规 划 绿 地 内, 车 站 沿 迎 宾 西 街 东 西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四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7606m 2 规 划 太 原 地 铁 1 号 线 为 地 下 车 站, 该 站 预 留 换 乘 节 点, 与 1 号 线 采 用 付 费 区 通 道 换 乘 的 形 式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2-16 图 2-16 科 创 城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6 六 堡 路 站 六 堡 路 站 为 第 六 个 车 站, 位 于 迎 宾 西 街 与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交 汇 东 侧 路 中, 呈 西 南 至 东 北 方 向 布 置 为 地 下 一 层 明 挖 侧 式 车 站, 地 下 一 层 站 台 站 厅 同 层 布 置,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7839m 2, 为 中 间 站 车 站 通 风 采 用 可 调 风 口 的 站 台 门 通 风 系 统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64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2-17 六 堡 路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7 灵 石 路 站 灵 石 路 站 为 第 七 个 车 站, 位 于 灵 石 路 与 迎 宾 西 街 十 字 路 口 东 侧, 在 迎 宾 西 街 路 中 呈 东 西 方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5707m 2, 为 中 间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2-18 图 2-18 灵 石 路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8 银 泰 路 站 银 泰 路 站 为 第 八 个 车 站, 位 于 银 泰 路 与 迎 宾 西 路 十 字 路 口 东 侧, 在 迎 宾 西 街 路 中 呈 东 西 方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5707m 2, 为 中 间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6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2-19 银 泰 路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9 汇 通 路 站 汇 通 路 站 为 第 九 个 车 站, 位 于 汇 通 北 路 与 迎 宾 西 街 十 字 路 口 东 侧, 沿 迎 宾 西 街 路 中 呈 东 西 方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5707m 2, 为 中 间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2-20 图 2-20 汇 通 路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10 迎 宾 广 场 站 迎 宾 广 场 站 为 第 十 个 车 站, 位 于 迎 宾 街 与 中 都 路 十 字 路 口 西 侧, 沿 迎 宾 西 街 路 中 呈 东 西 方 向 布 置 该 站 为 本 线 与 晋 中 至 太 原 南 城 际 的 换 乘 站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6100m 2 规 划 晋 中 至 太 原 L1 号 线 为 地 下 车 站, 该 站 预 留 换 乘 节 点, 与 L1 号 线 采 用 通 道 换 乘 的 形 式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66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2-21 迎 宾 广 场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11 锦 纶 路 站 锦 纶 路 站 为 第 十 一 个 车 站, 位 于 迎 宾 街 与 锦 纶 路 十 字 路 口 东 侧, 沿 迎 宾 街 路 中 呈 东 西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5707m 2, 为 中 间 站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2-22 图 2-22 锦 纶 路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12 锦 纶 路 站 锦 纶 路 站 为 为 本 线 终 点 站, 位 于 迎 宾 东 街 与 规 划 路 西 侧 路 中, 车 站 沿 迎 宾 东 街 东 西 向 布 置 车 站 为 地 上 三 层 双 柱 三 跨 侧 式 车 站, 地 上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地 上 二 层 为 站 厅 层, 地 上 三 层 为 站 台 层, 车 站 总 建 筑 面 积 5843m 2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图 2-23 图 2-23 锦 纶 路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60

6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车 辆 段 与 综 合 基 地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与 综 合 基 地 场 址 位 于 环 城 东 路 东 侧 石 太 铁 路 北 侧 的 区 域 内, 占 地 面 积 约 25.21hm 2, 车 辆 段 与 综 合 基 地 现 状 为 荒 地 该 车 辆 段 与 综 合 基 地 服 务 于 本 线, 包 括 车 辆 段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预 留 停 车 场 综 合 维 修 中 心 物 资 总 库 和 培 训 中 心, 承 担 本 线 的 定 修 周 月 检 及 停 车 列 检 功 能, 通 过 出 入 线 与 主 线 连 接 车 辆 段 选 址 示 意 见 图 2-24 图 2-24 车 辆 段 选 址 示 意 图 运 用 库 : 由 东 向 西 依 次 布 置 为 : 轮 镟 线 1 股 道, 库 长 60m; 停 车 列 检 线 8 股 道 ; 机 走 线 2 股 道 ; 周 月 检 库 设 2 股 道 ; 定 临 修 库 2 股 道 ; 吹 扫 线 1 股 道 ; 预 留 大 架 修 库 2 股 道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 全 线 设 置 1 处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房 屋 工 程 建 筑 面 积 20000m 2, 位 于 车 辆 段 场 区 内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是 全 线 各 系 统 中 央 级 设 备 的 设 置 场 所, 是 对 全 线 列 车 运 行 牵 引 供 电 环 境 与 设 备 及 火 灾 报 警 实 行 监 控 和 调 度 指 挥 的 中 心 调 度 人 员 可 对 线 路 运 行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集 中 监 控 和 管 理 其 他 设 施 : 场 内 还 设 有 混 合 变 电 所 物 资 总 库 生 产 综 合 楼 控 制 中 心 等 生 产 生 活 办 公 设 施 车 辆 段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车 辆 工 程 (1) 车 辆 选 型 车 辆 拟 采 用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标 准 中 的 B 型 地 铁 列 车, 材 料 采 用 铝 合 金 车 体 (2) 列 车 编 组 列 车 编 组 初 近 期 远 期 均 为 4 辆 61

68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推 荐 采 用 3 动 1 拖 的 单 元 编 组 形 式 (3) 车 辆 运 行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车 辆 采 用 接 触 轨 受 电 方 式, 额 定 电 压 为 DC1500V, 车 内 设 空 调 车 辆 长 宽 高 = (mm) 车 辆 重 量 : 动 车 (M) 32t; 动 车 (Tc) 35t; 轴 重 14 t 列 车 最 高 运 行 速 度 为 80km/h, 构 造 速 度 90km/h 公 用 工 程 (1) 供 电 拟 建 工 程 采 用 集 中 供 电 方 式, 中 压 环 网 电 压 等 级 为 35kV, 设 置 2 座 主 变 电 所, 一 座 位 于 大 运 路 站 附 近, 与 规 划 太 原 地 铁 五 号 线 共 享, 一 座 位 于 车 辆 段 附 近, 与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一 号 线 共 享 主 变 电 所 引 入 两 路 独 立 可 靠 的 110kV 电 源 正 线 共 设 牵 引 降 压 混 合 变 电 所 7 座, 在 车 辆 段 单 独 设 置 1 座 牵 引 降 压 混 合 变 电 所, 科 教 园 科 创 城 灵 石 路 汇 通 路 锦 纶 路 站 各 设 降 压 变 电 所 1 座, 控 制 中 心 设 降 压 变 电 所 1 座, 共 6 座 车 辆 段 内 设 跟 随 式 降 压 变 电 所 2 座 牵 引 供 电 采 用 DC1500V 供 电, 根 据 本 线 特 点, 正 线 及 车 场 线 采 用 接 触 轨 供 电 (2) 通 风 空 调 与 采 暖 工 程 地 下 部 分 由 车 站 公 共 区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 大 系 统 ) 车 站 设 备 管 理 用 房 空 调 通 风 与 采 暖 系 统 ( 小 系 统 ) 车 站 空 调 水 系 统 区 间 隧 道 通 风 统 和 车 站 轨 道 排 热 系 统 组 成 空 调 通 风 设 备 设 于 地 下 车 站 两 端 的 通 风 空 调 机 房 内, 通 风 空 调 电 控 室 邻 近 机 房 设 置 ; 车 辆 段 及 车 站 冬 季 采 取 城 市 管 网 集 中 供 暖 方 式 取 暖 (3) 给 排 水 拟 建 工 程 给 排 水 均 依 托 市 政 给 水 和 污 水 管 网 车 辆 段 内 针 对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化 粪 池 调 节 沉 淀 池 预 处 理 后 纳 入 榆 次 区 污 水 管 网, 餐 饮 废 水 预 先 设 隔 油 池 处 理 ; 生 产 废 水 推 荐 采 用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后 纳 入 榆 次 区 污 水 管 网 ; 其 余 车 站 生 活 用 水 采 用 化 粪 池 调 节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纳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环 保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预 测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预 测 设 置 声 屏 障 10040m, 并 在 其 他 高 架 路 段 预 留 设 置 声 屏 障 条 件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 工 程 设 1 处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绿 化, 绿 化 面 积 6.41hm 2 ; 全 线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地 貌 ;1#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施 工 结 束 后 复 垦, 复 垦 面 积 3.0 hm 2 大 气 处 理 措 施 : 车 辆 段 食 堂 产 生 的 油 烟 经 油 烟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 车 辆 段 车 间 修 理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废 气 净 化 设 施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固 废 处 理 措 施 : 车 辆 段 检 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油 抹 布 废 机 油 等, 要 求 维 修 中 心 设 置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收 集 后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其 他 一 般 废 物 通 过 垃 圾 桶 分 类 62

69 收 集 后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 沿 线 12 处 车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调 节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接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 车 辆 段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化 粪 池 和 调 节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接 入 榆 次 区 污 水 管 网, 生 产 废 水 经 隔 油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进 入 榆 次 区 污 水 管 网 2.4 设 计 年 度 及 列 车 对 数 设 计 年 度 初 期 2023 年, 近 期 2030 年, 远 期 2045 年 设 计 客 流 量 拟 建 工 程 各 预 测 年 度 客 流 量 见 表 2-5 表 2-5 拟 建 工 程 全 天 客 流 一 览 表 名 称 线 路 长 度 高 峰 单 向 断 面 客 流 日 客 流 量 周 转 量 客 流 强 度 平 均 乘 距 km 万 人 次 万 人 次 km 万 人 次 万 人 次 /km km/ 乘 次 2023 年 年 年 日 行 车 计 划 拟 建 工 程 的 运 营 时 间 为 5:00~23:00, 全 天 运 营 18 小 时, 其 余 时 间 用 于 设 备 维 护 和 检 修 拟 建 工 程 的 全 日 行 车 计 划 见 表 2-6 图 2-25 表 2-6 拟 建 工 程 全 日 行 车 计 划 一 览 表 运 行 时 间 段 列 车 对 数 ( 对 /h) 初 期 近 期 远 期 5:00~6: :00~7: :00~8: :00~9: :00~10: :00~11: :00~12: :00~13: :00~14: :00~15: :00~16: :00~17: :00~18: :00~19: :00~20: :00~21: :00~22: :00~23: 总 对 数 合 计 昼 间 对 数 夜 间 对 数

70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2.5 工 程 征 占 地 及 拆 迁 情 况 (1) 工 程 征 占 地 图 2-25 列 车 运 行 交 路 图 拟 建 工 程 征 占 用 土 地 85.69hm 2, 其 中 永 久 用 地 56.22hm 2,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中 估 算 施 工 期 临 时 占 地 29.47hm 2, 征 占 用 土 地 类 型 及 数 量 详 见 表 2-7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行 政 区 划 太 原 市 太 原 市 晋 中 市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工 程 单 元 表 2-7 拟 建 工 程 征 占 土 地 情 况 一 览 表 农 用 地 占 地 类 型 及 面 积 (hm 2 ) 建 设 用 地 城 镇 住 宅 用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 计 桥 梁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车 站 场 站 工 程 主 变 电 所 小 计 小 计 桥 梁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车 站 场 站 工 程 车 辆 段 主 变 电 所 场 站 工 程 控 制 中 心 小 计 小 计 小 计 取 土 场 沿 路 线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集 中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小 计 合 计 注 :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来 自 本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2) 拆 迁 安 置 64

7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共 计 拆 迁 房 屋 16455m 2, 其 中 小 店 区 境 内 的 西 攒 村 横 河 村 和 榆 次 境 内 的 源 涡 村 涉 及 居 民 房 屋 拆 迁 拟 建 工 程 拆 除 建 筑 物 数 量 见 表 2-8 表 2-8 拆 迁 建 筑 物 情 况 一 览 表 里 程 桩 号 所 属 村 庄 砖 混 结 构 房 围 墙 间 数 面 积 (m 2 ) 长 度 (m) 备 注 CK3+300~CK3+800 西 攒 村 居 民 房 屋 CK5+600~CK 企 业 厂 房 CK6+000~CK6+400 横 河 村 居 民 房 屋 CK10+300~CK 企 业 厂 房 终 点 车 辆 段 源 涡 村 居 民 房 屋 合 计 土 石 方 平 衡 拟 建 工 程 土 石 方 总 量 为 万 m 3, 其 中 挖 方 万 m 3, 填 方 万 m 3, 外 借 土 方 万 m 3, 拟 建 工 程 分 段 土 石 方 平 衡 见 表 2-9 序 号 项 目 表 2-9 拟 建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表 开 挖 回 填 调 入 调 出 外 借 废 弃 土 方 土 方 土 方 来 源 土 方 去 向 土 方 1 桥 梁 车 辆 段 2 路 基 隧 道 车 辆 隧 道 ( 含 地 下 站 ) 场 站 车 站 ( 高 架 站 ) 主 变 电 所 车 辆 段 控 制 中 心 段 路 基 车 辆 段 其 他 项 目 组 成 小 计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合 计 注 : 1 主 变 电 所 控 制 中 心 和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土 石 方 为 水 保 方 案 估 算 数 据 ; 2 空 白 表 示 无 该 项 数 据 2.7 临 时 工 程 拟 建 工 程 临 时 工 程 主 要 取 土 场 和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由 于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及 周 边 交 通 发 达, 施 工 便 道 可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不 新 增 施 工 便 道 上 述 临 时 工 程 平 面 位 置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4 (1) 取 土 场 根 据 土 石 方 平 衡 结 果, 拟 建 工 程 挖 方 作 为 路 基 填 筑 材 料 进 行 回 填 利 用 外, 仍 需 来 源 取 土 场 土 方 去 向 65

72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要 借 方 万 m 3,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的 基 础 上, 经 与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水 保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共 同 协 商, 初 步 拟 定 了 取 土 场 1 处, 占 地 6.41hm 2, 现 状 为 临 时 堆 土, 详 见 表 2-10 取 土 场 防 护 措 施 典 型 设 计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5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包 括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和 集 中 设 置 的 生 产 生 活 区, 其 中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设 置 于 线 路 路 侧, 宽 度 为 10m, 共 计 占 地 20.06hm 2, 土 地 类 型 为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用 以 材 料 堆 放 临 时 堆 土 场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通 行 及 其 他 施 工 作 业 的 临 时 占 地 此 外, 集 中 设 置 2 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分 别 位 于 太 原 市 和 晋 中 市 境 内 各 1 处, 其 中 太 原 市 境 内 设 在 CK0+300 路 右 100m, 占 地 3.00hm 2, 土 地 类 型 为 旱 地 ; 晋 中 市 境 内 设 在 终 点 车 辆 段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上 述 2 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用 作 施 工 营 地 桥 梁 预 制 场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临 时 堆 土 场 及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其 布 设 情 况 见 表 2-10 施 工 生 活 生 活 区 防 护 措 施 典 型 设 计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6 序 号 S1 M0 M1 M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类 型 取 土 场 沿 路 线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1#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所 在 位 置 终 点 车 辆 段 北 面 800m 处 表 2-10 临 时 工 程 设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占 地 面 积 (hm 2 ) 农 用 地 旱 地 建 设 用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全 线 备 注 该 取 土 场 为 附 近 施 工 单 位 的 临 时 弃 土 场, 该 弃 土 满 足 工 程 用 土 的 要 求, 现 状 为 临 时 堆 土, 周 围 300m 无 集 中 居 民 点 及 其 他 重 要 设 施, 取 土 后 恢 复 绿 化 设 置 在 线 路 路 侧, 宽 度 为 10m, 现 状 为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貌 CK0+300 右 100m 现 状 主 要 为 旱 地, 用 后 复 耕 终 点 车 辆 段 利 用 终 点 车 辆 段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合 计 投 资 估 算 及 资 金 筹 措 拟 建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总 额 为 亿 元 建 设 资 本 金 部 分 由 晋 中 市 太 原 市 和 山 西 科 技 创 新 城 按 属 地 里 程 数 出 资, 其 余 资 金 通 过 沿 线 土 地 收 益 和 银 行 贷 款 解 决 ; 项 目 总 投 资 所 需 的 另 外 60% 的 资 金 向 国 内 商 业 银 行 借 款 2.9 建 设 工 期 及 主 要 工 程 单 元 施 工 方 案 (1) 建 设 工 期 拟 建 工 程 计 划 于 2016 年 底 开 工,2020 年 建 成, 建 设 工 期 4 年 项 目 具 体 开 工 时 间 及 建 设 工 期 根 据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进 展 确 定 为 配 合 工 程 地 质 勘 查 等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项 目 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 先 行 建 设 有 长 66

7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600m 的 试 验 段,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为 20 孔 跨 径 30m 的 高 架 桥, 位 于 山 西 科 创 城 段 迎 宾 西 街 道 路 北 侧 目 前 试 验 段 桩 基 工 程 ( 共 100 根 桩 ) 已 全 部 完 成, 承 台 完 成 14 处 ( 占 比 70%), 墩 柱 完 成 8 处 ( 占 比 40%) (2) 施 工 工 艺 全 线 区 盾 构 施 工 区 间 占 区 间 长 度 的 约 2.3%; 明 挖 段 区 间 路 基 和 高 架 段 合 计 所 占 比 例 为 97.7%, 其 施 工 方 法 见 表 2-11 表 2-11 工 程 全 线 区 间 工 法 统 计 表 序 号 区 间 工 法 1 小 店 南 站 ~ 大 运 路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2 大 运 路 站 ~ 科 教 园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3 科 教 园 站 ~ 马 练 营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4 马 练 营 站 ~ 科 创 城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5 科 创 城 站 ~ 六 堡 路 站 明 挖 盾 构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6 六 堡 路 站 ~ 灵 石 路 站 明 挖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7 灵 石 路 站 ~ 银 泰 路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8 银 泰 路 站 ~ 汇 通 路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9 汇 通 路 站 ~ 迎 宾 广 场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10 迎 宾 广 场 站 ~ 锦 纶 路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11 锦 纶 路 站 ~ 环 城 东 路 站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12 环 城 东 路 站 ~ 设 计 终 点 高 架 区 间 ( 标 准 梁 集 中 预 制 架 设 连 续 梁 支 架 现 浇 其 他 现 浇 ) 1 桥 梁 工 程 标 准 桥 梁 上 部 为 整 体 箱 梁, 采 用 移 动 模 架 造 桥 施 工 ; 桥 墩 采 用 矩 形 截 面 独 柱 花 瓶 式 桥 墩, 采 用 泥 浆 护 壁 成 孔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 节 点 桥 梁 主 要 结 构 型 式 为 不 同 跨 度 组 合 的 连 续 梁 及 系 杆 拱 桥, 连 续 梁 视 梁 型 及 跨 度 组 合 等 具 体 情 况 采 用 悬 臂 灌 注 施 工 或 满 堂 支 架 现 浇 施 工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74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2-26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2 隧 道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分 为 明 挖 法 和 盾 构 法 两 种 方 法 进 行 施 工 明 挖 法 : 明 挖 法 区 间 隧 道 适 用 于 结 构 埋 深 较 浅 施 工 场 地 开 阔 建 筑 物 稀 少 交 通 及 环 境 允 许 的 地 区 明 挖 法 施 工 的 区 间 隧 道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基 坑 应 尽 量 采 用 放 坡 开 挖, 以 降 低 工 程 造 价, 若 无 放 坡 开 挖 的 条 件, 采 用 围 护 结 构 采 用 排 桩 钢 支 撑 体 系 盾 构 法 : 盾 构 段 起 讫 里 程 为 CK9+900~CK10+327, 长 427m, 区 间 隧 道 建 筑 限 界 为 φ5200mm, 考 虑 隧 道 的 施 工 误 差 等 因 素, 隧 道 内 径 为 5400mm, 管 片 厚 度 为 300mm, 衬 砌 环 全 环 由 六 块 组 成, 即 一 块 小 封 顶 两 块 邻 接 块 和 三 块 标 准 块 构 成, 环 间 采 用 错 缝 拼 接 方 式 为 了 减 少 对 管 片 有 效 厚 度 的 削 弱, 环 与 环 块 与 块 间 均 采 用 弯 螺 栓 连 接, 环 宽 为 1500mm 为 减 小 盾 构 隧 道 掘 进 施 工 对 大 西 客 专 桥 墩 造 成 的 扰 动, 预 先 在 盾 构 穿 越 段 两 侧 各 打 设 一 排 φ800 的 钻 孔 桩 和 一 排 φ600 旋 喷 桩 加 固 ; 旋 喷 桩 与 盾 构 隧 道 净 距 1m, 并 在 围 护 桩 桩 顶 设 置 圈 梁, 两 排 圈 梁 间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连 系 梁 支 撑 ;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片 单 层 装 配 式 衬 砌 区 间 盾 构 隧 道 断 面 图 见 图 地 下 车 站 工 程 拟 建 工 程 地 下 车 站 ( 六 堡 路 站 ) 采 用 明 挖 车 站, 围 护 结 构 拟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 锚 索 型 式, 基 坑 外 降 水 明 挖 车 站 结 构 横 剖 面 见 图

7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2-27 明 挖 车 站 结 构 横 剖 面 图 2.10 工 程 分 析 不 同 阶 段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城 际 铁 路 的 建 设 对 沿 线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与 工 程 建 设 各 个 阶 段 的 实 际 进 展 密 切 相 关, 不 同 的 工 程 行 为 对 环 境 各 要 素 的 影 响 也 不 尽 相 同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可 按 照 勘 察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三 个 阶 段 进 行 分 析 (1) 勘 察 设 计 期 本 阶 段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线 路 走 向 与 总 体 布 局 方 案 的 选 择, 其 本 身 不 会 产 生 环 境 污 染 与 生 态 破 坏, 但 直 接 决 定 了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阶 段 潜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如 下 : 1 线 路 的 走 向 方 案 可 能 对 沿 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乡 镇 体 系 规 划 产 生 影 响, 以 及 沿 线 区 域 的 国 土 资 源 开 发 规 划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工 程 附 近 区 域 的 人 群 生 活 质 量 等 造 成 影 响 2 线 路 的 走 向 方 案 关 系 到 居 民 的 征 地 拆 迁 问 题, 从 而 影 响 沿 线 居 民 的 工 农 业 生 产 和 生 活 质 量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经 过 村 庄 等 建 筑 物 时, 为 减 少 扰 民 和 拆 迁 工 程, 尽 量 采 用 绕 避 措 施 3 工 程 总 体 布 局 直 接 决 定 了 施 工 扰 动 原 地 表 损 坏 土 地 及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的 面 积, 将 对 区 域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产 生 影 响 4 线 路 走 向 与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选 择 将 影 响 植 被 与 动 植 物 资 源 耕 地 和 林 地 资 源 沿 线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完 整 性 生 态 功 能 区 域 景 观 环 境 河 流 水 文 农 田 灌 溉 水 利 设 施 防 洪 及 土 地 利 用, 从 而 对 区 域 生 态 产 生 影 响 5 线 位 布 设 直 接 关 系 到 铁 路 建 设 及 运 营 期 间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域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数 量 (2) 施 工 期 69

76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1 施 工 准 备 期 拟 建 工 程 永 久 征 用 土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共 计 85.69hm 2, 从 而 影 响 到 当 地 农 林 业 生 产 部 分 居 民 单 位 的 房 屋 等 将 被 拆 迁, 在 短 期 内 会 对 其 生 活 质 量 和 生 产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2 全 面 施 工 阶 段 铁 路 建 设 在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有 非 污 染 生 态 影 响 和 污 染 影 响 两 方 面, 主 要 表 现 为 前 者 a. 生 态 影 响 全 线 永 久 占 地 56.22hm 2, 工 程 占 用 土 地 将 改 变 土 地 的 使 用 功 能, 对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农 业 生 产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会 降 低 沿 线 的 植 被 覆 盖 度, 使 城 际 铁 路 沿 线 局 部 区 域 植 被 在 空 间 分 布 上 不 连 续, 影 响 原 有 生 态 系 统 的 能 量 与 物 质 交 换 但 是 由 于 拟 建 工 程 所 占 用 土 地 呈 窄 条 带 状, 横 向 影 响 范 围 较 狭 窄, 不 会 使 区 域 内 的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农 业 生 产 原 有 生 态 系 统 发 生 本 质 变 化 施 工 期 占 压 土 地 将 破 坏 地 表 附 着 植 被,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取 土 场 的 占 地 施 工 噪 声 生 活 区 夜 间 灯 光 人 员 活 动 等 占 用 土 地 使 土 地 丧 失 原 有 生 态 功 能, 将 不 可 避 免 对 沿 线 水 土 资 源 产 生 影 响, 使 地 表 土 层 松 动 植 被 破 坏, 土 壤 抗 蚀 性 下 降,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林 木 砍 伐 及 植 被 破 坏, 致 使 土 地 涵 养 水 源 和 保 持 水 土 的 功 能 下 降, 生 态 质 量 下 降 线 路 通 过 不 良 地 质 路 段 边 坡 支 挡 防 护 不 当 和 取 土 场 选 址 不 宜, 将 会 加 剧 地 区 水 土 流 失 或 诱 发 滑 坡 等 地 质 灾 害 b.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及 材 料 运 输 中 的 各 种 施 工 设 备 运 输 车 辆 作 业 c. 振 动 环 境 施 工 期 振 动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施 工 机 械 及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振 动 d.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冲 洗 水 桥 梁 施 工 隧 道 施 工 产 生 的 污 水 及 施 工 队 伍 的 生 活 污 水 e.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施 工 过 程 中 开 挖 回 填 拆 迁 及 沙 石 灰 料 装 卸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以 及 物 料 运 输 过 程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过 程 应 加 强 管 理, 采 取 合 理 完 善 的 防 尘 措 施, 保 证 施 工 过 程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f.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施 工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作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3) 营 运 期 70

7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城 际 铁 路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正 面 影 响, 同 时 也 存 在 城 际 铁 路 运 输 造 成 污 染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污 染 影 响, 包 括 : 1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城 际 铁 路 噪 声 主 要 是 列 车 运 行 过 程 中 牵 引 噪 声, 车 辆 与 轨 道 相 互 作 用 产 生 的 轮 轨 噪 声 鸣 笛 噪 声 制 动 噪 声 等 2 对 振 动 环 境 的 影 响 城 际 铁 路 振 动 主 要 是 在 列 车 运 行 过 程 中 轮 轨 相 互 作 用 激 励 产 生 的 机 械 振 动, 经 过 空 气 及 大 地 介 质 传 播, 通 过 空 气 传 播 的 振 动 即 成 为 列 车 噪 声 中 的 轮 轨 部 分, 通 过 道 床 桥 梁 路 基 传 播 到 大 地 中 的 部 分 以 振 动 的 形 式 表 现 出 来 3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各 站 ( 所 ) 产 生 的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污 水,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BOD 5 COD cr 和 石 油 类 等 4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车 站 及 车 辆 段 均 位 于 城 市 集 中 供 暖 覆 盖 范 围, 采 取 城 市 集 中 供 暖 方 式 采 暖 过 程 不 会 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 拟 建 工 程 1 处 地 下 车 站 风 亭 周 围 50m 以 内 不 存 在 敏 感 点, 在 地 铁 运 行 初 期 应 适 当 加 大 排 风 量, 使 装 修 异 味 尽 快 排 出, 减 少 风 亭 排 气 异 味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 车 辆 段 职 工 食 堂 炉 灶 燃 料 应 采 用 天 然 气 等 气 体 燃 料, 产 生 的 油 烟 须 经 油 烟 收 集 装 置 收 集 后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减 小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5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站 ( 所 ) 职 工 等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的 识 别 分 类 与 筛 选 (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的 性 质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特 征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将 本 工 程 行 为 对 各 类 环 境 要 素 产 生 的 影 响 按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制 成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的 矩 阵 筛 选 识 别 表 评 价 时 段 施 工 期 工 程 内 容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表 2-12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的 矩 阵 筛 选 识 别 表 施 工 与 设 备 噪 声 振 动 废 水 评 价 项 目 大 气 弃 土 生 态 固 废 社 会 环 境 单 一 影 响 程 度 判 定 征 地 -1-2 一 般 拆 迁 一 般 树 木 伐 移 绿 地 占 用 -1-1 较 小 道 路 破 碎 一 般 运 输 -2-2 一 般 71

78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评 价 时 段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工 程 内 容 车 站 地 下 高 架 区 间 施 工 表 2-12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的 矩 阵 筛 选 识 别 表 ( 续 ) 施 工 与 设 备 噪 声 振 动 废 水 评 价 项 目 大 气 弃 土 生 态 固 废 社 会 环 境 单 一 影 响 程 度 判 定 基 础 开 挖 一 般 连 续 墙 维 护 混 凝 土 浇 筑 较 小 地 下 工 程 施 工 较 小 钻 孔 打 桩 较 大 运 输 一 般 综 合 影 响 程 度 判 定 一 般 较 小 较 小 较 大 较 小 较 小 较 小 较 大 列 车 运 行 地 下 线 路 -1-2 较 小 高 架 线 路 -3-1 较 大 车 站 运 营 乘 客 与 职 工 活 动 较 小 变 电 站 ( 所 ) 变 压 器 -1 较 小 地 面 设 施 设 备 风 亭 较 小 车 辆 段 列 车 出 入 检 修 调 车 较 小 生 产 与 生 活 较 小 综 合 影 响 程 度 判 定 较 大 一 般 较 小 较 小 较 小 较 小 / 注 : + 为 正 面 影 响 ; - 为 负 面 影 响 ; -1 为 较 小 影 响 ; -2 为 一 般 影 响 ; -3 为 较 大 影 响 由 上 表 可 知, 施 工 期 仅 征 地 拆 迁 等 工 程 活 动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属 于 永 久 性 的 影 响, 其 余 均 为 暂 时 性 影 响,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后, 可 使 受 影 响 的 环 境 要 素 得 到 恢 复, 受 施 工 活 动 影 响 的 环 境 因 子 主 要 是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等 运 营 期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是 噪 声 振 动 两 个 方 面, 对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2)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的 结 果, 本 项 目 主 要 评 价 因 子 选 择 如 表 2-13 表 2-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环 境 要 素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 铁 路 运 输 城 镇 等 规 划 社 会 环 境 土 地 占 用 土 地 占 用 土 地 利 用 价 值 拆 迁 安 置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文 物 古 迹 文 物 古 迹 城 市 生 态 城 市 景 观 耕 地 占 用 及 保 护 方 案 - 生 态 农 作 物 及 自 然 植 被 防 护 工 程 及 生 态 恢 复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工 程 野 生 动 物 - 72

7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2-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 续 ) 环 境 要 素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SS 石 油 类 COD 地 表 水 环 境 cr 沿 线 场 站 的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SS BOD 5 石 油 类 COD cr BOD 5 环 境 噪 声 铁 路 噪 声 : 等 效 A 声 级 声 环 境 施 工 噪 声 : 等 效 A 声 级 L eq 突 发 噪 声 振 动 环 境 施 工 机 械 振 动 : 铅 垂 向 Z 振 级 L eq 环 境 振 动 铁 路 运 行 振 动 : 铅 垂 向 Z 振 级 大 气 环 境 TSP SO 2 NO 2 CO 风 亭 排 放 : 余 热 余 湿 粉 尘 CO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1) 水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1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对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的 调 查, 一 般 每 个 标 段 有 施 工 人 员 100 人 左 右, 每 人 每 天 按 0.04m 3 用 水 量 计, 每 个 标 段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4m 3 /d, 污 水 中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COD cr 悬 浮 物 及 石 油 类 等 ; 排 放 水 质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B 等 级 标 准 要 求, 见 表 2-14 表 2-14 施 工 单 位 标 段 废 水 排 放 预 测 废 水 类 型 排 水 量 (m 3 /d) COD(mg/L) 石 油 类 (mg/l) SS(mg/L) 生 活 污 水 ~300 <5.0 20~80 施 工 场 地 冲 洗 排 水 5 50~80 1.0~ ~200 2 营 运 期 车 站 ( 所 ) 生 活 污 水 拟 建 工 程 设 置 车 站 12 座 车 辆 段 1 处 主 变 电 站 2 处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1 处, 其 中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与 车 辆 段 合 建, 主 变 电 站 与 车 站 合 建, 全 线 共 13 处 场 站 经 估 算, 拟 建 工 程 废 水 排 放 共 计 344.5m 3 /d( 初 期 ), 具 体 见 表 2-15 表 2-15 拟 建 工 程 废 水 排 放 量 预 测 表 排 水 来 源 废 水 性 质 排 水 量 (m 3 /d) 备 注 工 作 人 员 初 期 远 期 分 别 为 初 远 期 分 别 为 人, 车 站 生 活 污 水 按 100L/ 人 d 计 算 乘 客 生 活 污 水 89.9 以 各 卫 生 器 具 每 小 时 用 水 量 计 算 冲 洗 废 水 24 每 个 车 站 排 水 量 约 2m 3 /d 车 辆 段 初 远 期 分 别 为 72.8 初 远 期 分 别 为 人, 生 活 污 水 91.1 按 100L/ 人 d 计 算 类 比 青 岛 地 铁 3 号 线, 兼 顾 车 辆 冲 洗 生 产 废 水 100 场 地 浇 洒 合 计 初 期 344.5; 远 期 车 站 车 辆 段 等 场 站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一 般 呈 中 性,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和 SS 本 项 目 生 活 废 水 浓 度 类 比 已 建 上 海 市 地 铁 1 号 线 车 站 排 水 浓 度, 浓 度 为 :ph:7.5~8.0, COD:150~350mg/L,SS:40~200mg/L, 氨 氮 :10~25 mg/l 车 辆 段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车 辆 检 修 废 水 及 冲 洗 车 辆 排 水, 本 项 目 车 辆 段 的 生 产 废 水 73

80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水 质, 类 比 国 内 其 它 地 区 既 有 地 铁 车 辆 段 的 生 产 废 水 水 质 数 据, 见 表 2-16 表 2-16 国 内 既 有 地 铁 车 辆 段 污 水 水 质 调 查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 污 染 物 浓 度 类 比 车 辆 段 名 称 废 水 性 质 ph COD SS 石 油 类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LAS 检 修 废 水 / / / 北 京 太 平 湖 生 活 污 水 / / 上 海 2 号 线 龙 阳 路 洗 车 废 水 ~ / / 16.8 广 州 地 铁 2 号 线 首 生 活 污 水 / / 期 工 程 (2) 主 要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1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要 使 用 许 多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这 些 设 备 会 辐 射 出 强 烈 的 噪 声,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产 生 影 响 其 中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空 压 机 破 路 机 推 土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破 碎 机 压 路 机 等, 运 输 车 辆 包 括 各 种 载 重 汽 车 卡 车 自 卸 车 这 些 设 备 的 运 行 噪 声 见 表 2-17 表 2-17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噪 声 级 名 称 声 源 与 测 点 距 离 (m) A 声 级 值 平 均 值 打 桩 机 10 93~ ~ 空 压 机 10 80~ ~80 78 破 路 机 10 80~ ~80 76 推 土 机 10 78~96 88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10 75~88 82 破 碎 机 10 80~90 85 载 重 汽 车 10 75~ 列 车 噪 声 源 强 依 据 本 工 程 组 成 内 容, 结 合 既 有 轨 道 交 通 噪 声 源 研 究 和 调 查 成 果,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噪 声 源 主 要 由 高 架 区 段 车 辆 行 驶 的 轮 轨 噪 声 地 下 区 段 车 站 风 亭 冷 却 塔 噪 声 车 辆 段 设 备 噪 声 主 变 电 所 噪 声 等 四 方 面 构 成 : a.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查 询, 北 京 地 铁 13 号 线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主 要 有 机 车 牵 引 噪 声 机 车 与 轨 道 相 互 作 用 产 生 的 轮 轨 噪 声 减 速 箱 产 生 的 噪 声 列 车 制 动 噪 声 站 场 内 广 播 噪 声 等 拟 建 工 程 通 过 类 比 北 京 地 铁 13 号 线 确 定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强, 类 比 条 件 见 表 2-18, 本 项 目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2-19 表 号 线 与 本 项 目 轨 道 交 通 噪 声 源 强 参 数 类 比 分 析 表 序 号 运 营 线 路 列 车 类 型 编 组 源 强 参 数 线 路 型 式 1 北 京 地 铁 13 号 线 B 型 车 6 列 整 体 道 床 60kg/m 无 缝 长 钢 轨 高 架 线 路 2 本 项 目 B 型 车 4 列 整 体 道 床 改 进 型 单 趾 弹 簧 扣 件 60kg/m 无 缝 长 钢 轨 高 架 线 路 74

8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2-19 拟 建 工 程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源 强 表 运 营 线 路 列 车 类 型 编 组 线 路 类 型 测 点 和 轨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车 速 (km/h) 声 级 (dba) 地 面 段 ( 路 北 京 地 铁 13 号 线 B 型 车 6 列 7.5m ~86.0 堤 高 3m) 本 项 目 B 型 车 4 列 b. 环 控 系 统 噪 声 源 强 高 架 线 ( 桥 高 8~10m) 7.5 m 地 下 段 的 噪 声 影 响 主 要 来 源 于 风 亭 冷 却 塔 等 环 控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类 比 上 海 地 铁 6 号 线 的 监 测 结 果, 风 亭 源 强 如 下 表 2-20 噪 声 源 类 别 测 点 距 风 亭 当 量 距 离 (m) 表 2-20 风 亭 噪 声 源 强 A 声 级 (db(a)) 活 塞 / 机 械 风 亭 排 风 亭 新 风 亭 备 注 排 风 口 矩 形 边 长 为 4 4m, 机 械 风 机 为 地 铁 运 营 时 段 前 后 各 运 行 30min, 风 亭 实 施 长 约 3m 的 消 声 器 排 风 口 矩 形 边 长 为 4 4m, 正 常 运 营 时 段 前 30min 至 停 运 后 30min, 风 亭 实 施 长 约 3m 的 消 声 器 ; 为 评 价 主 要 采 用 源 强 排 风 口 矩 形 边 长 为 4 4m, 风 亭 实 施 长 约 3m 的 消 声 器 拟 建 工 程 经 过 榆 次 城 区, 人 口 密 集, 冷 却 塔 采 用 超 低 噪 声 冷 却 塔, 该 设 备 技 术 成 熟, 已 广 泛 使 用 于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等 城 市, 本 次 冷 却 塔 源 强 类 比 上 海 地 铁 6 号 线 的 监 测 结 果, 如 下 表 2-21 表 2-21 冷 却 塔 噪 声 源 强 冷 却 塔 型 号 测 点 位 置 测 点 距 离 (m) A 声 级 (db) 2 台 马 利 牌 冷 却 塔 SC-125LX2 ( 电 机 功 率 : 4KW, 流 量 :125m 3 /h) 距 冷 却 塔 外 缘 水 平 距 离 2m, 高 于 地 面 1.2m 距 冷 却 塔 外 缘 水 平 距 离 4m, 高 于 地 面 1.2m c. 车 辆 段 噪 声 源 强 车 辆 段 日 常 运 行 的 高 噪 声 设 施 有 引 入 线 洗 车 库 修 车 库 以 及 镟 轮 库 其 中, 洗 车 库 等 设 施 仅 昼 间 运 行 ; 车 辆 段 内 停 车 库, 行 车 速 度 极 低 (<5km/h), 噪 声 级 较 小 车 辆 段 内 主 要 固 定 噪 声 源 强 见 下 表 2-22 表 2-22 车 辆 段 主 要 固 定 噪 声 源 源 强 联 合 检 修 不 落 轮 镟 车 声 源 名 称 大 架 修 库 洗 车 库 维 修 中 心 变 电 所 库 间 距 声 源 距 离 (m) 声 源 源 强 (db(a)) 75~ 间 断, 偶 昼 间, 按 昼 间, 按 4h 昼 间, 按 运 转 情 况 昼 夜 不 定 期 尔 使 用 4h 计 计 4h 计 75

82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d. 主 变 电 所 噪 声 源 强 地 面 主 变 电 站 噪 声 主 要 由 变 压 器 冷 却 风 机 噪 声 组 成 变 压 器 噪 声 是 由 交 替 变 化 的 磁 场 激 发 金 属 零 部 件 和 空 气 间 隙 周 期 性 振 动 而 引 发 的 电 磁 噪 声, 主 要 分 布 在 1000Hz 以 上 的 高 频 区 域 本 次 评 价 选 择 武 汉 轨 道 交 通 一 号 线 和 上 海 明 珠 线 一 期 工 程 主 变 电 站 监 测 资 料, 检 测 结 果 见 表 2-23 表 2-23 主 变 电 站 噪 声 类 比 调 查 与 监 测 结 果 噪 声 源 类 别 监 测 位 置 A 声 级 (db(a)) 测 点 相 关 条 件 地 面 主 变 电 站 距 变 压 器 1m KV, 室 内 1 台 距 变 压 器 2m 68.8 室 外 1m 台 主 变 同 时 工 作 室 外 20m 低 于 KV 主 变 电 站 室 外 40m 低 于 50 类 比 工 程 ( 资 料 来 源 ) 武 汉 轨 道 交 通 一 号 线 汉 江 路 站 主 变 电 站 上 海 明 珠 线 一 期 工 程 验 收 数 据 根 据 以 上 监 测 结 果,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地 面 主 变 电 站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2-24 表 2-24 地 面 主 变 电 站 噪 声 源 强 表 噪 声 类 型 测 点 位 置 源 强 条 件 地 面 主 变 电 站 室 外 1m 台 主 变 同 时 工 作 (3) 列 车 振 动 源 强 1 施 工 期 振 动 源 强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振 动 主 要 来 自 于 高 架 桥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施 工 地 下 区 间 明 挖 施 工 车 站 车 辆 段 及 主 变 电 所 土 建 施 工, 施 工 振 动 主 要 来 自 于 如 钻 孔 机 风 镐 装 载 车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平 地 机 空 压 机 振 捣 棒 吊 车 等 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振 动 源 强 见 表 2-25 设 备 表 2-25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振 动 值 单 位 :db 距 离 5m 10m 20m 30m 风 稿 88~92 83~ ~75 挖 掘 机 82~84 78~80 74~76 69~71 推 土 机 空 压 机 84~ ~78 70~76 振 动 打 桩 锤 重 型 运 输 车 80~82 74~76 69~71 64~66 柴 油 打 桩 机 104~106 98~99 88~92 83~88 钻 孔 - 灌 浆 机 63 2 列 车 运 营 振 动 源 强 根 据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和 噪 声 控 制 简 明 手 册, 本 项 目 地 下 段 和 地 面 段 列 车 运 营 振 动 源 强 可 类 比 北 京 地 铁 的 地 下 段 和 上 海 明 珠 线 一 起 的 地 面 线 的 列 车 振 动 源 强, 见 表

83 序 号 1 2 运 营 线 路 北 京 地 铁 1 2 号 线 上 海 明 珠 线 一 期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2-26 拟 建 工 程 与 其 它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源 强 参 数 类 比 分 析 表 源 强 参 数 列 车 类 型 编 组 线 路 条 件 线 路 型 式 B 型 车 A 型 车 6 列 6 列 3 本 项 目 B 型 车 4 列 整 体 道 床 混 凝 土 枕 DT-VI 扣 件 60kg/m 接 缝 钢 轨 整 体 道 床 混 凝 土 短 枕 WJ-2 扣 件 60kg/m 长 轨 短 枕 式 无 砟 整 体 道 床 弹 性 扣 件 60kg/m 钢 轨 无 缝 线 路 车 速 (km/h) 振 动 级 (db) 地 下 段 地 面 线 50~ 地 下 段 40~ 地 面 线 40~ 拟 建 工 程 高 架 段 的 振 动 源 强 可 类 比 上 海 地 铁 二 号 线 龙 阳 路 站 ~ 张 江 高 科 站 区 段 的 振 动 实 测 数 据, 见 表 2-27 所 示, 距 离 为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距 离 表 2-27 上 海 地 铁 二 号 线 高 架 段 振 动 类 比 监 测 结 果 VL zmax (db) 类 比 条 件 测 量 车 速 高 架 桥 断 次 数 7.5m 15m 30m 道 床 (km/h) 面 形 式 桥 高 6m, 支 承 块 承 轨 箱 型 梁 台 式 整 体 道 ~60 圆 柱 形 独 床 ( 混 凝 土 平 均 值 柱 墩 整 体 道 床 ) 扣 件 WJ-2 型 类 比 地 点 龙 阳 路 站 ~ 张 江 高 科 站 高 架 线 拟 建 工 程 高 架 段 桥 高 10m 左 右, 采 用 箱 型 梁 矩 形 截 面 独 柱 花 瓶 式 桥 墩, 道 床 采 用 短 轨 枕 式 无 砟 整 体 道 床, 扣 件 为 弹 性 扣 件, 高 架 段 振 动 源 强 可 类 比 上 述 源 强, 即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7.5m 处 振 动 值 为 70.3dB (4) 大 气 排 放 源 强 1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施 工 扬 尘 和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排 放 的 废 气, 其 中 施 工 扬 尘 主 要 包 括 运 输 扬 尘 场 地 扬 尘 和 拌 合 扬 尘 等 2 营 运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拟 建 工 程 牵 引 类 型 为 电 力 机 车, 无 机 车 废 气 排 放, 车 站 车 辆 段 等 场 站 采 暖 为 城 市 集 中 供 暖 和 空 调 系 统, 主 要 空 气 污 染 源 有 地 下 车 站 风 亭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余 热 余 湿 粉 尘 CO 2 等 ; 车 辆 段 内 维 修 中 心 生 产 废 气 职 工 食 堂 油 烟 等 拟 建 工 程 设 1 处 地 下 车 站, 运 营 初 期 风 亭 排 气 异 味 较 大,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这 部 分 气 体 将 逐 渐 减 少, 风 亭 下 风 向 20m 以 外 基 本 感 觉 不 到 异 味 (5)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源 强 拟 建 工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营 运 初 期 各 车 站 职 工 等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各 车 站 年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共 95.34t/a, 生 产 垃 圾 产 生 量 5.01t/a( 含 危 险 废 物 1.5t/a),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后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 生 产 垃 圾 分 类 处 置,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的, 要 求 设 置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收 集 后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其 余 生 产 垃 圾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77

84 3 工 程 沿 线 和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3 工 程 沿 线 和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3.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 略 ) 3.2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 略 ) 3.3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状 况 拟 建 工 程 大 部 分 路 段 位 于 城 市 建 成 区, 公 路 沿 线 噪 声 部 分 超 标,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受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和 居 民 社 会 噪 声 的 影 响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以 城 市 规 划 区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为 主, 由 于 只 受 既 有 公 路 的 振 动 影 响,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振 动 值 能 够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的 要 求, 振 动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好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大 型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来 源 为 现 有 道 路 汽 车 尾 气 道 路 扬 尘 以 及 人 群 生 产 生 活 所 产 生 的 一 氧 化 碳 和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等,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在 小 店 区 环 保 局 和 晋 中 市 环 保 局 收 集 到 了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区 域 PM 10 PM 2.5 CO 有 少 量 超 标, 而 区 域 的 SO 2 NO 2 臭 氧 1 小 时 和 臭 氧 8 小 时 均 能 达 标, 污 染 指 数 较 小, 沿 线 环 境 容 量 较 大,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总 体 良 好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区 属 黄 河 流 域 汾 河 上 中 游 区 的 汾 河 水 系, 区 内 的 河 流 有 汾 河 和 潇 河,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山 西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中 划 定 的 河 流 和 水 库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位 于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给 水 水 源 采 用 城 市 自 来 水, 沿 线 有 较 完 善 的 市 政 给 水 管 网, 分 别 分 布 于 十 号 路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也 有 较 完 善 的 市 政 雨 污 水 管 网 区 域 内 工 矿 企 业 排 污 生 活 污 水 及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是 沿 线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根 据 晋 中 市 2014 年 环 境 质 量 公 报, 潇 河 郝 村 断 面 为 Ⅳ 类 水 体, 属 于 轻 度 污 染 除 氨 氮 化 学 需 氧 量 超 标 外, 其 他 各 项 指 标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良 好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拟 建 工 程 不 涉 及 泉 域 和 地 下 饮 用 水 源 地, 项 目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无 大 型 工 业 污 染 源,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有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晋 中 市 城 区 源 涡 水 源 地 以 及 个 别 村 庄 居 民 饮 用 水 井 根 据 沿 线 的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环 境 保 护 区 划 报 告 表 明, 上 述 水 源 78

8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的 水 质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的 III 类 标 准, 而 沿 线 村 庄 居 民 饮 用 水 井 的 水 质 指 标 中 除 了 总 硬 度 轻 微 超 标 外, 其 余 均 能 够 满 足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III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总 体 较 好 生 态 质 量 现 状 太 原 市 全 市 林 地 面 积 达 到 万 亩, 其 天 然 林 主 要 分 布 在 太 原 林 场 阳 曲 县 东 山 林 场 古 交 市 阁 上 林 场 类 烦 县 汾 河 林 场 管 辖 范 围 内 天 龙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太 原 市 东 山 西 山 汾 河 两 岸 每 一 山 脊 以 内 崛 围 山 龙 山 清 徐 县 马 鬣 寺 周 边 1000m 以 内 等 地 市 域 范 围 内 风 景 区 有 5 处, 自 然 保 护 区 有 4 处 市 域 生 物 资 源 比 较 丰 富, 约 有 各 类 植 物 1626 种 其 中 天 龙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西 南 36km, 山 坡 上 植 被 覆 盖 面 积 达 80% 以 上, 阴 坡 油 松 白 皮 松 混 交, 阳 坡 多 侧 柏 太 原 市 城 市 绿 化 覆 盖 率 37.59%, 绿 地 率 30.59%, 人 均 公 共 绿 地 8.81m 2, 城 市 园 林 绿 地 面 积 达 hm 2, 居 住 区 绿 地 达 578hm 2, 单 位 附 属 绿 地 达 2085hm 2, 生 产 绿 地 达 527hm 2 晋 中 市 全 市 森 林 总 面 积 ( 包 括 经 济 林 和 四 旁 植 树 )506.3 万 亩, 主 要 分 布 于 东 部 山 区, 森 林 覆 盖 率 为 20.59% 市 域 范 围 内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辖 区 有 4 个, 分 别 为 榆 次 乌 金 ) 灵 石 石 膏 山 寿 阳 方 山 左 权 龙 泉 山 全 市 有 天 然 草 地 资 源 万 亩, 其 中 300 亩 以 上 连 片 性 草 地 万 亩 植 物 种 类 齐 全, 主 要 有 油 松 山 杨 白 桦 辽 东 栎 侧 柏 白 皮 松 杜 松 等, 森 林 资 源 集 中 分 布 在 太 行 山 和 太 岳 山 脉 主 脊 两 侧, 以 老 庙 山 万 山 人 头 山 跑 马 坪 四 县 垴 蒙 山 绵 山 石 膏 山 一 线 为 多, 其 次 是 白 羊 山 阳 曲 山 观 音 垴 南 天 池 乌 金 山 罕 山 方 山 等 山 地 晋 中 市 城 市 绿 化 覆 盖 率 39.50%, 绿 地 率 34.04%, 人 均 公 共 绿 地 10.89m 2, 城 市 园 林 绿 地 面 积 达 hm 2, 居 住 区 绿 地 达 459hm 2, 单 位 附 属 绿 地 达 1851hm 2, 生 产 绿 地 达 472hm 沿 线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声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以 城 市 规 划 区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为 主, 本 项 目 沿 线 为 4a 类 和 2 类 功 能 区 振 动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以 城 市 规 划 区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为 主, 根 据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沿 线 振 动 敏 感 点 均 位 于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区 域, 执 行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中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的 标 准 限 值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以 城 市 规 划 区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为 主 根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分 类 的 规 定,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均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功 能 区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79

86 3 工 程 沿 线 和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山 西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中 划 定 的 河 流 和 水 库, 拟 建 工 程 不 涉 及 地 表 饮 用 水 源 地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工 程 不 涉 及 泉 域, 不 穿 越 地 下 饮 用 水 源 地, 执 行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III 类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山 西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及 其 图 件,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位 于 太 原 榆 次 城 镇 发 展 与 城 郊 农 业 生 态 功 能 区 (ⅢB-1), 具 体 位 置 见 图 3-12 (1) 功 能 区 概 况 该 区 总 面 积 2807km 2, 包 括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迎 泽 区 晋 源 区 杏 花 岭 区 尖 草 坪 区 万 柏 林 区 六 个 城 区, 清 徐 县 平 川 地 区, 阳 曲 县 大 运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 海 拔 约 1000m 以 下 区 域 )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平 川 地 区 该 区 太 原 市 城 区 面 积 大, 中 部 以 迎 泽 街 为 中 心 城 区 ; 北 部 以 钢 厂 化 工 机 械 电 力 为 主 的 工 业 区, 以 及 北 郊 和 阳 曲 为 黄 土 丘 陵 区, 主 要 为 农 业 区 ; 西 部 主 要 是 以 煤 焦 化 重 机 电 力 轻 纺 为 主 的 地 区 ; 南 部 以 文 化 科 研 高 新 园 区, 以 及 城 郊 和 清 徐 县, 主 要 为 农 业 区 (2) 功 能 区 主 要 生 态 问 题 人 口 密 度 大, 环 境 压 力 大 ; 工 业 和 生 活 污 染 物 大 量 排 放, 造 成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严 重 水 环 境 污 染 严 重 ; 水 资 源 严 重 不 足 地 下 水 超 采, 胁 迫 性 极 强 极 敏 感 ; 城 市 绿 地 面 积 少 (3)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及 发 展 方 向 1 太 原 市 既 要 发 展 为 多 功 能 文 化 城 市, 又 要 建 设 成 为 生 态 城 市 2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提 质 增 量 增 效, 发 展 生 态 型 清 洁 性 工 业 3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严 格 控 制 三 废 排 放, 加 强 城 镇 环 境 污 染 综 合 治 理 4 科 学 规 划, 适 度 控 制 人 口, 发 展 第 三 产 业 5 调 整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建 立 优 质 粮 食 生 产 基 地 无 公 害 菜 篮 子 基 地 优 质 果 品 基 地 和 优 质 苗 木 花 卉 基 地, 发 展 城 郊 型 生 态 农 业 6 因 地 制 宜, 建 设 风 景 林 地 经 济 林 城 市 绿 色 防 护 林 屏 障 体 系, 城 市 绿 地 生 态 体 系, 创 造 良 好 人 居 环 境 7 防 治 超 采 地 下 水, 科 学 规 划, 合 理 调 剂, 实 现 保 水 节 水 蓄 水 工 程 80

8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4.1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1)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以 城 市 建 成 区 和 郊 区 为 主, 交 通 干 线 边 界 线 外 35m 以 内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4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35m 以 外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当 临 街 建 筑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时, 将 临 街 建 筑 面 向 交 通 干 线 一 侧 至 交 通 干 线 边 界 线 的 区 域 定 为 4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以 外 区 域 为 2 类 声 功 能 区 ;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学 校 医 院 敬 老 院 等 特 殊 敏 感 点, 室 外 执 行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有 住 宿 功 能 ) 的 标 准 (2) 主 要 噪 声 污 染 源 经 现 场 调 查,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噪 声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现 有 交 通 噪 声 居 民 的 生 活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产 生 强 噪 声 的 大 型 工 矿 企 业 分 布 (3)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经 调 查,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分 布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85 个, 各 敏 感 点 情 况 详 见 表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布 点 高 架 段 :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进 行 现 状 监 测, 对 于 高 层 敏 感 建 筑 垂 向 监 测 层 ; 在 迎 宾 街 选 取 1 个 水 平 衰 减 断 面 进 行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同 步 记 录 车 流 量 车 辆 段 : 对 厂 界 处 的 环 境 噪 声 和 敏 感 点 源 涡 村 进 行 现 状 监 测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所 经 区 域 的 环 境 特 征 噪 声 污 染 源 和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现 状 情 况, 本 着 以 点 和 代 表 性 区 段 为 主, 点 段 结 合, 反 馈 全 线 的 评 价 原 则, 选 择 有 代 表 性 的 65 ( 含 车 辆 段 敏 感 点 源 涡 村 ) 个 敏 感 点 和 车 辆 段 厂 界 处 的 环 境 背 景 噪 声 进 行 了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点 位 要 求 位 于 房 屋 窗 前 1m, 离 地 面 或 楼 层 楼 面 高 度 1.2m 具 体 监 测 点 位 见 表 4-1 和 附 图 3 81

88 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4-1 拟 建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情 况 表 序 号 桩 号 CK1+550~ CK1+650 CK3+350~ CK3+800 CK4+750~ CK4+850 CK5+380~ CK5+650 CK6+160~ CK6+270 CK6+050~ CK6+350 CK11+750~ CK CK11+900~ CK CK12+000~ CK CK12+220~ CK CK12+210~ CK CK12+450~ CK CK12+450~ CK CK12+870~ CK CK13+050~ CK CK13+450~ CK CK13+550~ CK CK13+700~ CK CK13+700~ CK CK13+880~ CK CK13+880~ CK CK14+030~ CK CK14+420~ CK CK14+560~ CK 监 测 点 名 称 方 位 及 距 离 (m) 温 家 堡 小 区 右 110 西 攒 村 左 15 太 原 旅 游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左 140 太 原 大 学 左 180 在 建 安 居 住 宅 小 区 左 15 横 河 村 右 70 和 田 国 际 广 场 B 座 项 目 部 晋 中 市 中 心 血 站 山 西 省 煤 炭 地 质 物 探 测 绘 院 晋 中 市 卫 生 学 校 德 国 小 镇 住 宅 小 区 万 豪 美 悦 国 际 酒 店 柏 林 春 天 住 宅 小 区 晋 中 军 分 区 机 关 幼 儿 园 左 40 左 80 右 55 左 110 右 40 左 70 右 40 右 40 北 韩 村 右 40 得 一 嘉 园 住 宅 小 区 左 70 银 海 心 悦 小 区 左 40 山 煤 国 际 晋 中 公 司 左 50 泰 鑫 商 务 楼 右 40 鑫 发 住 宅 小 区 右 60 晋 中 长 线 电 信 商 务 局 晋 中 开 发 区 人 民 医 院 右 60 右 65 金 玉 华 府 小 区 右 70 兴 业 银 行 办 公 楼 左 40 测 点 位 置 在 楼 设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1 楼 设 点 临 路 第 1 排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噪 声 监 测 类 型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代 表 的 敏 感 点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晋 中 支 队 晋 中 陆 军 预 备 役 高 炮 团 中 铁 十 局 办 公 楼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1 如 家 快 捷 酒 店 晋 中 国 家 税 务 局 经 济 开 发 区 税 务 分 局 山 西 省 晋 中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监 测 布 点 要 求 环 境 噪 声 临 近 拟 建 工 程 一 侧 的 第 一 排 房 屋 窗 前 1m, 离 地 面 或 楼 层 楼 面 高 度 1.2m 82

8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4-1 拟 建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情 况 表 ( 续 ) 序 号 桩 号 CK14+580~ CK CK14+730~ CK CK15+180~ CK CK15+280~ CK CK15+280~ CK CK15+480~ CK CK15+700~ CK CK15+800~ CK CK15+650~ CK CK16+150~ CK CK16+150~ CK CK16+420~ CK CK16+630~ CK CK16+700~ CK CK16+830~ CK CK16+480~ CK CK16+890~ CK CK16+870~ CK CK16+940~ CK CK17+100~ CK CK17+180~ CK CK17+220~ CK CK17+340~ CK CK17+730~ CK CK18+000~ CK 监 测 点 名 称 方 位 及 距 离 (m)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右 55 佳 地 花 园 左 40 晋 中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晋 中 市 交 通 执 法 局 住 宅 小 区 晋 中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在 建 华 颐 摩 尔 住 宅 楼 中 国 银 行 办 公 楼 迎 宾 合 作 住 宅 小 区 榆 次 第 一 幼 儿 园 太 原 铁 建 榆 次 家 园 右 50 左 60 右 50 左 40 左 50 右 80 右 70 右 40 铁 路 单 身 宿 舍 左 40 理 工 大 家 属 院 左 50 东 方 宾 馆 右 40 晋 华 医 院 右 45 金 华 苑 大 酒 店 左 70 邮 电 住 宅 小 区 右 60 御 璟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晋 中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左 70 右 55 晋 中 艺 术 学 校 右 40 中 铁 三 局 住 宅 小 区 中 铁 三 局 运 输 工 程 分 公 司 左 50 左 30 晋 中 城 建 局 右 60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2 右 35 晋 中 工 商 局 左 40 晋 中 粮 食 局 宿 舍 右 70 测 点 位 置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1 3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1 3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1 3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噪 声 监 测 类 型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代 表 的 敏 感 点 华 夏 银 行 办 公 楼 晋 中 市 交 通 执 法 局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晋 中 地 税 晋 中 国 家 税 务 局 经 济 开 发 区 税 务 分 局 榆 次 国 土 局 新 建 美 术 办 公 楼 监 测 布 点 要 求 环 境 噪 声 临 近 拟 建 工 程 一 侧 的 第 一 排 房 屋 窗 前 1m, 离 地 面 或 楼 层 楼 面 高 度 1.2m 83

90 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桩 号 CK18+070~ CK CK18+420~ CK CK18+270~ CK CK18+350~ CK CK18+570~ CK CK18+520~ CK CK18+590~ CK CK18+660~ CK CK19+800~ CK CK19+900~ CK CK19+980~ CK HZ+000~ HZ+060 CK20+190~ CK HZ+000~ HZ+050 HZ+190~ HZ+300 车 辆 段 敏 感 点 表 4-1 拟 建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情 况 表 ( 续 ) 监 测 点 名 称 晋 中 市 国 家 电 网 方 位 及 距 离 (m) 左 50 武 警 医 院 左 80 榆 次 一 中 住 宅 小 区 右 50 榆 次 一 中 右 60 榆 次 太 行 小 学 右 130 晋 中 市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办 公 楼 天 星 锦 苑 住 宅 小 区 左 35 左 40 右 40 荣 和 家 园 右 40 农 机 局 宿 舍 右 70 晋 中 市 体 育 局 宿 舍 晋 中 市 畜 牧 兽 局 晋 中 气 象 局 宿 舍 右 60 右 70 左 130 晋 中 气 象 局 左 65 国 家 安 全 局 左 70 源 涡 村 右 车 辆 段 车 辆 段 - 测 点 位 置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1 3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在 楼 设 点 临 路 第 1 排 沿 厂 界 外 1m, 布 设 4 个 点 噪 声 监 测 类 型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代 表 的 敏 感 点 晋 中 市 供 电 局 晋 中 电 力 医 院 军 事 管 理 区 晋 中 银 监 局 在 建 泰 锐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自 来 水 公 司 宿 舍 监 测 布 点 要 求 环 境 噪 声 临 近 拟 建 工 程 一 侧 的 第 一 排 房 屋 窗 前 1m, 离 地 面 或 楼 层 楼 面 高 度 1.2m (2) 监 测 项 目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3) 监 测 频 次 每 个 监 测 点 连 续 监 测 2 天, 昼 间 夜 间 各 测 1 次, 夜 间 监 测 时 间 在 22:00 以 后 进 行, 每 次 测 量 20min, 记 录 Leq L10 L50 L90 值 ; 在 晋 中 市 晋 商 文 化 广 场 进 行 交 通 噪 声 水 平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15m,30m,60m), 并 同 步 记 录 车 流 量 ; 另 外 对 车 辆 段 厂 界 噪 声 进 行 现 状 监 测 (4) 监 测 方 法 按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方 法 ( GB/T ) 执 行 84

9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5) 监 测 仪 器 HS6288 声 级 计 (6) 监 测 结 果 1 各 敏 感 点 监 测 点 监 测 结 果 达 标 情 况 见 表 4-2 ( 略 ) 2 交 通 噪 声 断 面 监 测 晋 中 市 迎 宾 街 ( 晋 商 文 化 广 场 段 ) 交 通 噪 声 水 平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4 ( 略 )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1) 敏 感 点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从 表 4-2 中 可 以 看 出 : 拟 建 工 程 主 线 及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监 测 64 处, 其 中 有 26 处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较 多 从 全 线 来 看, 起 点 至 六 堡 路 站 ( 大 西 高 铁 ) 段 位 于 城 市 郊 区, 现 状 道 路 为 新 建 园 区 道 路, 交 通 量 较 小, 环 境 噪 声 基 本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相 应 标 准, 超 标 现 象 少 ; 六 堡 路 站 至 终 点 段 穿 越 城 区, 沿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布 线, 环 境 噪 声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明 显, 其 中 汇 通 路 至 环 城 东 路 段 车 流 量 大, 监 测 期 间 夜 间 有 部 分 施 工 车 辆 通 行, 夜 间 超 标 严 重 (2) 迎 宾 街 交 通 噪 声 水 平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从 表 4-4 可 以 看 出 : 迎 宾 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随 着 距 离 的 增 加 逐 渐 降 低,4a 类 区 内 30m 处 昼 间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4a 类 标 准,60m 处 夜 间 能 达 标 ;2 类 区 160m 处 昼 间 和 夜 间 均 能 达 标 (3) 车 辆 段 厂 界 噪 声 及 源 涡 村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车 辆 段 4 个 厂 界 现 状 噪 声 昼 间 和 夜 间 均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源 涡 村 昼 间 和 夜 间 亦 能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4.2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有 几 个 特 点 : 施 工 期 长, 历 时 4 年 ; 施 工 范 围 较 大, 线 路 较 长, 全 长 km; 施 工 过 程 使 用 多 台 强 噪 声 振 动 的 机 械 设 备 ; 施 工 影 响 区 主 要 为 榆 次 主 城 区, 工 程 项 目 两 侧 的 敏 感 点 多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的 污 染 主 要 是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作 业 噪 声, 如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搅 拌 机 空 压 机 等 施 工 噪 声 传 播 的 声 源 具 有 点 多 面 广 分 散, 而 源 强 又 具 有 间 隙 性 起 伏 性 突 发 性 的 特 点, 对 人 体 的 健 康 影 响 尤 为 突 出 (1)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辐 射 的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应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GB ) 规 定 施 工 设 备 都 是 点 声 源, 其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为 : 85

92 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L i Ri L0 20lg R 0 L 式 中 :L i 和 L 0 分 别 为 距 离 R i 和 R 0 处 的 设 备 噪 声 级 ;ΔL 为 障 碍 物 植 被 等 产 生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对 于 多 台 施 工 机 械 对 某 个 预 测 点 的 影 响, 应 进 行 声 级 迭 加, 其 预 测 模 式 为 : L 10lg Li (2)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与 监 测, 施 工 期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的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4-5 表 4-5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噪 声 级 施 工 阶 段 序 号 施 工 设 备 声 源 与 测 点 距 离 (m) Lmax(dBA) 1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5 84 土 方 阶 段 3 轮 胎 式 装 载 机 各 类 钻 井 机 卡 车 各 类 打 桩 机 10 93~112 基 础 阶 段 7 平 地 机 空 压 机 风 锤 振 捣 机 混 凝 土 泵 5 85 结 构 阶 段 12 气 动 扳 手 移 动 式 吊 车 各 类 压 路 机 5 76~86 15 摊 铺 机 5 87 各 阶 段 16 发 电 机 5 98 在 两 种 机 械 共 同 满 负 荷 施 工 情 况 有 : 装 载 机 和 挖 掘 机 共 同 施 工 为 90dB, 平 地 机 和 压 路 机 共 同 施 工 为 94dB, 两 台 压 路 机 共 同 作 业 为 89.0dB, 最 大 噪 声 为 两 台 打 桩 机 共 同 施 工 为 96dB 实 际 情 况, 同 时 作 业, 并 不 是 所 有 的 时 间 同 时 达 到 最 大 噪 声 辐 射, 实 际 值 要 低 于 计 算 值 另 外 由 于 工 程 作 业 的 地 形 限 制, 作 业 场 所 与 敏 感 点 有 高 差 传 播 路 线 有 遮 挡, 每 天 的 作 业 时 间 不 连 续, 路 基 路 面 施 工 的 机 械 不 一 样 等, 根 据 其 它 铁 路 工 程 调 查 86

9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监 测 分 析, 噪 声 实 际 大 小 影 响 时 间 影 响 程 度 要 较 预 测 小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沿 线 居 民 密 集,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多, 其 中 有 9 处 学 校,5 处 医 院, 昼 间 施 工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干 扰 ; 夜 间 施 工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将 会 对 居 民 的 休 息 产 生 较 大 的 干 扰, 所 以 应 严 格 控 制 作 业 时 间 施 工 噪 声 是 社 会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短 期 污 染 行 为, 一 般 居 民 能 够 理 解 和 接 受 但 为 了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和 休 息 以 及 学 校 的 正 常 教 学, 施 工 单 位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降 低 施 工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预 测 方 法 和 模 式 本 次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L PA, 1 当 单 列 车 通 过 时, 对 某 一 预 测 点 处 产 生 的 噪 声 级 : L L C P, A P0, i L P 0, i 列 车 最 大 垂 向 指 向 性 方 向 辐 射 的 噪 声 源 强,dB; C 噪 声 修 正 项,dB 2 预 测 时 间 T 内 的 列 车 在 某 一 预 测 点 处 的 等 效 声 级 Leq 列 车 : C C C C C C C C C v t d a g b f, i C v 速 度 修 正 值,dB; C t 线 路 和 轨 道 结 构 的 修 正,dB; C d 几 何 发 散 衰 减,dB; C a 空 气 吸 收 衰 减,dB; C g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衰 减,dB; C b 屏 障 插 入 损 失,dB; C 垂 向 指 向 性 修 正,dB; C f, i 频 率 计 权 修 正,dB; 2 预 测 时 间 T 内 的 列 车 在 某 一 预 测 点 处 的 等 效 声 级 L Aeq, p 列 车 : L Aeq, p 1 T 0.1 Lp, A 10lg[ ( nteq10 ) 3 预 测 点 处 的 总 等 效 声 级 Leq 0.1LAeq, i 0.1Leq, i L 10log(10 10 ) eq (2) 预 测 评 价 内 容 87

94 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预 测 昼 间 (Ld) 夜 间 (Ln)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并 以 此 作 为 评 价 量, 为 给 噪 声 防 治 提 供 参 考, 预 测 了 夜 间 列 车 运 营 时 段 内 (2h) 的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n) (3) 预 测 参 数 1 声 源 强 度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资 料 确 定 声 源 源 强 为 87 db(a) 2 车 流 量 表 4-6 拟 建 工 程 车 流 量 单 位 : 列 路 段 时 段 昼 间 夜 间 全 线 初 期 全 线 近 期 全 线 远 期 声 源 等 效 作 用 时 间 ( t eq )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等 效 作 用 时 间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t eq l d (1 0.8 ) v l 式 中 : l 为 列 车 长 度 (m),b 型 列 车 4 辆 编 组 长 度 76m; d 预 测 点 与 线 路 的 垂 直 距 离 (m); v 列 车 运 行 速 度 (m / s), 取 列 车 运 行 平 均 速 度 60km/h 4 线 路 和 轨 道 结 构 的 修 正 C t 拟 建 工 程 90% 路 段 为 混 凝 土 高 架 桥 结 构, 相 对 于 地 面 轨 道 噪 声 级 高 3~5 db(a), 本 次 预 测 取 修 正 值 3 db(a) 5 几 何 扩 散 衰 减 因 子 C d 列 车 声 源 可 视 为 有 限 长 线 声 源, 按 照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其 几 何 扩 散 衰 减 因 子 为 : C d 2 l 2l d arctan 2 d 4 d l 10lg l 2l d arctan 2 d 4 d l 式 中 :d 0 为 参 考 距 离 ;l 为 列 车 长 度,m;d 为 预 测 点 至 声 源 的 垂 直 距 离,m 6 声 屏 障 衰 减 修 正 因 子 Cbi; 88

9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高 架 轨 道 噪 声 在 传 播 过 程 中, 受 到 障 碍 物 ( 桥 梁 梁 沿 ) 的 阻 挡 时, 产 生 的 衰 减 量 将 按 下 式 计 算 : 屏 障 ( 无 限 长 ) 在 有 限 长 线 源 条 件 下 的 A 计 权 声 插 入 损 失 C : b C b 2 3 (1 t ) 10lg 1 t 4arc tan 1 t 2 10lg 3 ( t 1) 2ln( 2 t t 1) 10f t 1 3c 10f t 1 3c 其 中 : 声 速 c=340m/s,f 为 等 效 频 率 f=500hz,δ 为 声 程 差,m 7 声 源 的 垂 向 指 向 性 修 正 因 子 C 声 源 垂 直 向 指 向 性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当 -10 o θ<24 o 时, 当 24 o θ<50 o 时, C 0.012(24 ) C 0.075( 24) 风 亭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风 亭 冷 却 塔 噪 声 等 级 基 本 预 算 公 示 如 下 ; L Aeq, p 1 T 0.1 Lp, A 10lg[ ( t10 )] 式 中 :t 风 亭 冷 却 塔 运 行 时 间,s; T 规 定 的 评 价 时 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面 段 噪 声 预 测 (1) 不 同 运 营 期 不 同 时 段 距 路 边 不 同 距 离 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由 于 拟 建 工 程 路 面 与 预 测 点 地 面 之 间 的 高 差 不 断 变 化, 出 于 预 测 的 可 行 性 考 虑, 预 测 基 于 每 个 路 段 桥 梁 与 地 面 高 度 差 ( 按 均 值 8m 考 虑 ), 预 测 点 高 度 取 距 轨 面 上 1.2m 处, 预 测 中 考 虑 箱 梁 梁 沿 建 筑 高 度 ( 高 出 轨 面 1.5m)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4-7 表 4-7 拟 建 工 程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评 价 外 轨 中 心 线 外 不 同 水 平 距 离 下 的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达 标 距 离 (m) 时 段 20m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90m 100m 120m 150m 4 类 2 类 初 期 昼 间 < 20.0 < 20.0 夜 间

96 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评 价 外 轨 中 心 线 外 不 同 水 平 距 离 下 的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达 标 距 离 (m) 时 段 20m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90m 100m 120m 150m 4 类 2 类 近 期 远 期 昼 间 < 20.0 < 20.0 夜 间 昼 间 < 20.0 < 20.0 夜 间 从 表 4-7 中 可 以 看 出 : 按 4 类 标 准 评 价, 铁 路 沿 线 的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营 运 初 期 最 少 应 不 小 于 20m, 营 运 近 期 不 小 于 25m, 营 运 远 期 不 小 于 34m; 按 2 类 标 准 评 价, 铁 路 沿 线 的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营 运 初 期 最 少 应 不 小 于 49m, 营 运 近 期 不 小 于 63m, 营 运 远 期 不 小 于 75m (2) 同 一 时 段 同 一 距 离 垂 向 断 面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工 程 沿 十 号 路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布 设,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道 路 两 侧 有 6 层 ~20 层 建 筑 本 次 预 测 对 迎 宾 街 已 建 成 的 御 璟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CK16+890~CK17+030) 做 垂 向 噪 声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4-8( 略 ) 由 表 4-8 可 以 看 出, 柏 林 春 天 住 宅 小 区 为 19 层 住 宅, 与 外 轨 中 心 线 距 离 40m, 预 测 噪 声 贡 献 值 1-8 层 逐 渐 增 加, 第 9 层 最 高, 贡 献 值 近 期 昼 间 62.5dB, 夜 间 60.5dB,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9-20 层 逐 渐 降 低 (2)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与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正 线 及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为 84 处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由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交 通 噪 声 值 和 环 境 噪 声 本 底 值 叠 加 而 得 到 从 表 4-9 可 以 看 出, 沿 线 敏 感 点 有 42 处 预 测 超 标, 其 余 敏 感 点 预 测 值 均 达 标, 近 期 昼 间 超 标 量 为 0.4~7.2dB, 夜 间 超 标 量 为 0.1~8.7dB 超 标 原 因 一 方 面 拟 建 工 程 交 通 噪 声 对 其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另 一 方 面 各 敏 感 点 受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明 显, 环 境 噪 声 本 底 值 偏 高 90

9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91

98 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其 他 噪 声 预 测 (1) 风 亭 地 下 区 段 主 要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是 风 亭 噪 声 对 附 近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产 生 影 响 本 项 目 风 亭 噪 声 源 强 采 取 类 比 国 内 已 建 轨 道 交 通 项 目 的 实 测 值, 调 查 结 果 见 表 2-20 根 据 风 亭 的 噪 声 源 强, 将 各 声 源 ( 不 考 虑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值, 开 阔 无 遮 挡 ) 的 达 标 距 离 汇 于 表 4-9 表 4-9 不 同 环 境 噪 声 功 能 区 达 标 距 离 单 位 :m 2 类 区 4a 类 区 噪 声 源 防 护 措 施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风 亭 风 道 设 置 片 式 消 声 器 冷 却 塔 (1 台 ) 风 亭 + 冷 却 塔 风 道 设 置 片 式 消 声 器 从 表 中 可 看 出, 考 虑 风 亭 单 独 影 响,2 4 类 区 的 防 护 距 离 分 别 为 7m 和 4m; 考 虑 风 亭 和 冷 却 塔 (1 台 ) 的 共 同 影 响,2 4 类 区 的 防 护 距 离 分 别 为 28m 和 16m 拟 建 工 程 风 亭 周 围 50m 范 围 内 没 有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新 建 声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建 议 距 离 本 项 目 风 亭 最 小 28m, 项 目 风 亭 的 建 设 对 声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2) 车 辆 段 拟 建 工 程 仅 在 环 城 东 路 以 东 石 太 铁 路 以 北 设 车 辆 段 1 处 车 辆 段 厂 址 附 近 有 1 处 敏 感 点 源 涡 村, 位 于 南 厂 界 外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南 厂 界 临 界 规 划 路 和 现 有 铁 路, 厂 界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 ) 中 4 类 区 标 准 ; 其 余 厂 界 执 行 2 类 区 标 准 车 辆 段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流 动 噪 声 源 主 要 指 列 车 进 出 车 辆 段 时 的 运 行 噪 声 和 车 辆 段 试 车 线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1 列 车 进 出 车 辆 段 运 行 噪 声 列 车 进 出 车 辆 段 速 度 一 般 在 5~35km/h, 采 用 前 述 线 路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模 式 计 算, 达 到 2 类 区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的 达 标 距 离 在 30m 左 右 2 试 车 线 车 辆 运 行 噪 声 列 车 在 试 车 线 上 运 行 时 产 生 噪 声, 主 要 包 括 轮 轨 噪 声 制 动 噪 声 等 试 车 线 上 列 车 运 行 的 频 率 及 速 度 目 前 无 法 确 定 根 据 调 查 北 京 地 铁 运 行 经 验, 车 辆 磨 合 期 内 试 车 线 使 用 频 率 较 高, 车 辆 磨 合 期 结 束 后 使 用 频 率 将 大 大 降 低, 且 试 车 作 业 一 般 在 昼 间 进 行 因 此 预 计 本 项 目 车 辆 段 试 车 线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明 显 考 虑 固 定 噪 声 源 和 出 入 线 的 影 响, 固 定 噪 声 源 采 取 点 源 衰 减 模 式, 车 辆 段 的 厂 界 和 敏 感 点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见 表 4-10 表

99 预 测 点 表 4-10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车 辆 段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噪 声 贡 献 值 标 准 限 值 超 标 情 况 与 厂 界 位 置 关 系 (m) db(a) db(a) db(a) 洗 车 库 大 架 修 库 变 电 所 不 落 轮 镟 车 间 联 合 检 修 库 维 修 中 心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北 厂 界 超 标 超 标 东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南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西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预 测 点 源 涡 村 位 置 南 侧 厂 界 外 20m 与 厂 界 位 置 关 系 (m ) 洗 车 库 大 架 修 库 变 电 所 表 4-11 车 辆 段 周 边 敏 感 点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不 落 轮 镟 车 间 联 合 检 修 库 现 状 值 db(a) 噪 声 贡 献 值 db(a) 预 测 值 db(a) 现 状 增 加 值 db(a) 标 准 限 值 db(a) 超 标 情 况 db(a) 维 修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中 心 达 标 达 标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厂 界 周 围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1 处 敏 感 目 标 源 涡 村, 昼 间 夜 间 均 不 超 标 ; 车 辆 段 仅 北 厂 界 超 标, 其 余 厂 界 昼 间 夜 间 均 达 标 ; 北 厂 界 超 标 原 因 是 为 了 避 让 南 侧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源 涡 村, 大 架 修 库 和 维 修 中 心 均 位 于 厂 址 北 侧 布 置, 北 侧 用 地 为 绿 化 用 地, 声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布 局 较 为 合 理 (3) 主 变 电 所 变 电 所 噪 声 主 要 是 由 交 替 变 化 的 电 磁 场 激 发 金 属 零 部 件 和 空 气 间 隙 周 期 性 振 动 而 引 发 的 电 磁 噪 声 域 根 据 国 内 相 关 工 程 监 测 结 果, 单 台 变 压 器 噪 声 为 72.7dB(A), 关 门 后 室 外 1m 处 为 61dB(A), 距 离 10m 以 外, 噪 声 可 降 至 50dB 以 下 本 工 程 两 座 主 变 电 所 分 别 位 于 大 运 路 站 和 迎 宾 广 场 站 附 近, 均 位 于 现 有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执 行 4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标 准, 本 环 评 建 议 主 变 电 站 应 选 在 周 围 10m 范 围 内 无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位 置 93

100 5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1 振 动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振 动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调 查 范 围 为 拟 建 工 程 外 轨 中 心 线 两 侧 60m 范 围 调 查 对 象 为 学 校 居 民 住 宅 企 事 业 办 公 楼 等 环 境 振 动 敏 感 点 调 查 方 法 是 : 按 照 沿 线 地 形 图, 察 看 沿 线 敏 感 建 筑 物, 询 问 当 地 人 群, 了 解 该 区 域 实 际 概 况, 记 录 相 关 信 息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以 城 市 规 划 区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为 主, 由 于 只 受 既 有 公 路 的 振 动 影 响, 振 动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好 在 郊 区 地 区, 敏 感 点 主 要 以 零 散 分 布 的 1~2 层 砖 混 砖 瓦 建 筑 物 为 主, 主 要 为 III 类 结 构 在 城 市 地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振 动 敏 感 点 多 为 砖 混 结 构 及 框 架 结 构, 分 别 为 II 类 结 构 和 I 类 结 构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及 其 概 况 见 表 振 动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执 行 的 标 准 和 规 范 环 境 振 动 测 量 执 行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测 量 方 法 (GB ) (2) 测 量 实 施 方 案 1 测 量 仪 器 现 状 监 测 仪 器 为 HS5933A 环 境 振 动 分 析 仪, 其 性 能 符 合 GB 人 承 受 全 身 振 动 评 价 (ISO2631) 及 人 体 响 应 振 动 计 (ISO ) 对 2 型 振 动 测 量 仪 器 的 要 求 2 测 量 时 间 环 境 振 动 测 量 时 间 选 择 在 昼 间 (6:00~22:00) 和 夜 间 (22:00~6:00) 3 测 量 方 法 及 监 测 量 本 次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监 测 量 均 为 铅 垂 Z 振 级 敏 感 点 现 状 监 测 振 动 现 状 测 量 遵 照 GB 中 的 无 规 振 动 测 量 方 法 进 行, 即 每 次 连 续 测 量 不 少 于 1000s, 采 样 间 隔 0.1s, 读 取 累 计 百 分 Z 振 级, 以 VL z10 作 为 评 价 量, 测 量 时 记 录 主 要 振 动 来 源 4 监 测 布 点 原 则 针 对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建 筑 物 布 点, 选 择 沿 线 使 用 功 能 不 同 建 筑 类 型 相 对 于 拟 建 工 程 距 离 等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敏 感 建 筑 物 布 设 室 外 监 测 点 (3) 测 点 布 设 本 次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监 测 对 代 表 性 的 敏 感 点 均 布 点 监 测, 共 布 设 了 34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布 点 详 见 表 5-1 和 附 图 3 94

10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5-1 拟 建 工 程 振 动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情 况 表 方 位 序 噪 声 监 测 桩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及 距 测 点 位 置 号 类 型 离 ( m) 1 CK3+400 西 攒 村 左 15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 CK6+200 在 建 安 居 住 宅 小 区 左 15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3 CK 和 田 国 际 广 场 B 座 项 目 部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4 CK 山 西 省 煤 炭 测 绘 院 右 55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5 CK 德 国 小 镇 住 宅 小 区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6 CK 柏 林 春 天 住 宅 小 区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7 CK 晋 中 军 分 区 机 关 幼 儿 园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8 CK 北 韩 村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9 CK 山 煤 国 际 晋 中 公 司 左 5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0 CK 泰 鑫 商 务 楼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1 CK 兴 业 银 行 办 公 楼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2 CK 晋 中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右 5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3 CK 晋 中 市 交 通 执 法 局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4 CK 晋 中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右 5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5 CK 在 建 华 颐 摩 尔 住 宅 楼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6 CK 中 国 银 行 办 公 楼 左 5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7 CK 太 原 铁 建 榆 次 家 园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8 CK 铁 路 单 身 宿 舍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19 CK 理 工 大 家 属 院 左 5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0 CK 东 方 宾 馆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1 CK 晋 华 医 院 右 45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2 CK 晋 中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右 55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3 CK 晋 中 市 艺 术 学 校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4 CK 中 铁 三 局 住 宅 小 区 左 5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5 CK 中 铁 三 局 运 输 工 程 分 公 司 左 3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6 CK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2 右 35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7 CK 晋 中 工 商 局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8 CK 晋 中 电 力 医 院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29 CK 榆 次 一 中 住 宅 小 区 右 5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30 CK 晋 中 市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左 35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31 CK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办 公 楼 左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32 CK 天 星 锦 苑 住 宅 小 区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33 CK 荣 和 家 园 右 4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34 车 辆 段 源 涡 村 右 20 建 筑 物 前 0.5m 环 境 振 动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昼 间 和 夜 间 各 监 测 一 次, 即 每 次 连 续 测 量 不 少 于 1000s (4) 监 测 结 果 各 监 测 点 监 测 结 果 达 标 情 况 见 表 5-2( 略 ) 95

102 5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96

10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振 动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从 监 测 结 果 可 知,34 个 代 表 性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昼 间 和 夜 间 振 动 环 境 监 测 值, 均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中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的 要 求, 沿 线 各 敏 感 点 振 动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受 现 状 道 路 影 响 小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及 咨 询 沿 线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拟 建 工 程 在 CK18+000~CK 段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总 长 约 为 2.29km, 其 中 主 线 CK18+500~CK 段 长 约 1.67km 位 于 该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内, 主 线 CK18+000~CK 主 线 CK20+170~CK 段 长 约 0.62km 位 于 该 墓 群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另 外 车 辆 出 入 段 长 约 890m 终 点 部 分 车 辆 段 位 于 该 文 物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根 据 古 建 筑 防 工 业 振 动 技 术 规 范 (GB/T ), 省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古 建 筑 石 结 构 的 容 许 振 动 速 度 为 0.36mm/s 猫 儿 岭 墓 群 为 地 下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位 于 城 市 建 成 区, 既 有 道 路 迎 宾 街 两 侧, 类 比 该 规 范 中 表 地 面 振 动 速 度 的 监 测 数 据, 距 离 汽 车 源 50m 处 的 振 动 速 度 为 0.230mm/s, 满 足 其 容 许 振 动 速 度 限 值 5.2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1) 施 工 机 械 振 动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振 动 主 要 来 自 于 高 架 桥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施 工 地 下 区 间 明 挖 施 工 车 站 车 辆 段 及 主 变 电 所 土 建 施 工, 施 工 振 动 主 要 来 自 于 如 钻 孔 机 风 镐 装 载 车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平 地 机 空 压 机 振 捣 棒 吊 车 等 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振 动 源 强 见 表 5-3 表 5-3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振 动 值 单 位 :db(a) 距 离 设 备 5m 10m 20m 30m 风 稿 88~92 83~ ~75 挖 掘 机 82~84 78~80 74~76 69~71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空 压 机 84~ ~78 70~76 振 动 打 桩 锤 重 型 运 输 车 80~82 74~76 69~71 64~66 柴 油 打 桩 机 104~106 98~99 88~92 83~88 钻 孔 - 灌 浆 机 (2) 施 工 机 械 振 动 控 制 对 策 为 了 使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振 动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须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采 取 97

104 5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控 制 对 策 : 1 合 理 布 局 施 工 现 场 科 学 的 施 工 现 场 布 局 是 降 低 施 工 振 动 的 重 要 途 径, 应 在 保 证 施 工 作 业 的 前 提 下, 适 当 考 虑 现 场 布 置 与 环 境 的 关 系, 尤 其 在 城 区 附 近 施 工 时 a. 选 择 环 境 要 求 较 低 的 位 置 作 为 固 定 制 作 作 业 场 地, 例 如 梁 体 制 作 等 场 地 应 避 免 靠 近 居 民 住 宅 和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区 ( 点 ) b. 施 工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型 运 输 车 辆 运 行 通 路, 应 尽 量 避 开 振 动 敏 感 区 域 c. 参 照 表 5-3, 尽 可 能 将 产 生 振 动 的 施 工 设 备 置 于 距 振 动 敏 感 区 较 远 的 位 置, 以 避 免 振 动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d. 在 靠 近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区 段 施 工 时, 应 禁 止 使 用 打 桩 机 夯 土 式 压 路 机 等 强 振 动 机 械 2 科 学 管 理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和 文 明 施 工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倡 导 科 学 管 理 ; 由 于 技 术 条 件 施 工 现 场 客 观 环 境 限 制, 即 使 采 用 了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和 对 策, 施 工 振 动 仍 有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为 此 向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和 单 位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以 提 高 人 们 对 不 利 影 响 的 心 理 承 受 力 ; 做 好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的 教 育 ; 大 力 倡 导 文 明 施 工 的 自 觉 性, 尽 量 降 低 人 为 因 素 造 成 施 工 振 动 的 加 重 3 为 了 有 效 地 控 制 施 工 振 动 对 城 市 环 境 的 影 响, 除 落 实 有 关 的 控 制 措 施 外, 还 必 须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根 据 国 家 和 各 地 市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施 工 单 位 应 主 动 接 受 环 保 等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营 运 期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预 测 方 法 (1) 预 测 量 拟 建 工 程 以 高 架 段 为 主, 地 下 段 周 围 及 垂 直 上 方 不 存 在 敏 感 点, 因 此 只 需 关 注 列 车 运 行 的 振 动 预 测 量 为 建 筑 物 外 地 面 垂 向 Z 振 级 VL Zmax,VL Z10 按 比 VL Zmax 小 3dB 计 (2) 预 测 方 法 预 测 模 式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HJ ) 选 取, 采 用 模 式 预 测 法 (3) 模 式 预 测 法 基 本 计 算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VL z 预 测 可 以 按 式 5.1 式 计 算 : 1 n VLZ VLZ 0, i n i 1 C ( 式 5.1) 式 中 :VL z0,i 振 动 源 强, 列 车 通 过 时 段 的 最 大 Z 计 权 振 动 级, 单 位 为 db; C i 第 i 列 列 车 的 振 动 修 正 项, 单 位 为 db; 98

105 n 列 车 通 过 的 列 数,n 5 (4) 模 式 参 数 的 确 定 1 振 动 源 强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根 据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和 噪 声 控 制 简 明 手 册, 拟 建 工 程 地 下 段 和 地 面 段 列 车 运 营 振 动 源 强 可 类 比 北 京 地 铁 的 地 下 段 和 上 海 明 珠 线 一 起 的 地 面 线 的 列 车 振 动 源 强, 见 表 5-4 序 号 1 2 运 营 线 路 北 京 地 铁 1 2 号 线 上 海 明 珠 线 一 期 表 5-4 拟 建 工 程 与 其 它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源 强 参 数 类 比 分 析 表 源 强 参 数 列 车 类 型 编 组 线 路 条 件 线 路 型 式 B 型 车 A 型 车 6 列 6 列 3 本 项 目 B 型 车 4 列 整 体 道 床 混 凝 土 枕 DT-VI 扣 件 60kg/m 接 缝 钢 轨 整 体 道 床 混 凝 土 短 枕 WJ-2 扣 件 60kg/m 长 轨 短 枕 式 无 砟 整 体 道 床 弹 性 扣 件 60kg/m 钢 轨 无 缝 线 路 车 速 (km/h) 振 动 级 (db) 地 下 段 地 面 线 50~ 地 下 段 40~ 地 面 线 40~ 本 项 目 高 架 段 的 振 动 源 强 可 类 比 上 海 地 铁 二 号 线 龙 阳 路 站 ~ 张 江 高 科 站 区 段 的 振 动 实 测 数 据, 见 表 5-5 所 示, 距 离 为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距 离 表 5-5 上 海 地 铁 二 号 线 高 架 段 振 动 类 比 监 测 结 果 VL zmax (db) 类 比 条 件 测 量 车 速 高 架 桥 断 次 数 7.5m 15m 30m 道 床 (km/h) 面 形 式 桥 高 6m, 支 承 块 承 轨 箱 型 梁 台 式 整 体 道 ~60 圆 柱 形 独 床 ( 混 凝 土 平 均 值 柱 墩 整 体 道 床 ) 扣 件 WJ-2 型 类 比 地 点 龙 阳 路 站 ~ 张 江 高 科 站 高 架 线 拟 建 工 程 高 架 段 桥 高 10m 左 右, 采 用 箱 型 梁 矩 形 截 面 独 柱 花 瓶 式 桥 墩, 道 床 采 用 短 轨 枕 式 无 砟 整 体 道 床, 扣 件 为 弹 性 扣 件, 高 架 段 振 动 源 强 可 类 比 上 述 源 强, 即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7.5m 处 振 动 值 为 70.3dB 1 振 动 修 正 项 C 振 动 修 正 项 C 按 式 5.2 计 算 C=C V +C W +C L +C R +C H +C D +C B ( 式 5.2) 式 中 :C V 速 度 修 正 值, 单 位 为 db; C W 轴 重 修 正 值, 单 位 为 db; C L 轨 道 结 构 修 正 值, 单 位 为 db; C R 轮 轨 条 件 修 正 值, 单 位 为 db; C H 隧 道 结 构 修 正 值, 单 位 为 db; C D 距 离 修 正 值, 单 位 为 db; C B 建 筑 物 类 型 修 正, 单 位 为 db 99

106 5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a. 速 度 修 正 C V 速 度 修 正 Cv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Cv 20lg 式 中 :V0 源 强 的 参 考 速 度, 单 位 km/h; V 列 车 通 过 预 测 点 的 运 行 速 度, 单 位 km/h 本 次 预 测 速 度 与 源 强 速 度 一 致,C V 取 0 b. 轴 重 衰 减 修 正 C W 当 列 车 轴 重 与 源 强 表 中 给 定 的 轴 重 不 同 时, 可 按 式 5.4 修 正 ; 式 中 :W 0 参 考 轴 重 ;W 预 测 车 辆 的 轴 重 C w v v 0 W 20lg W 0 ( 式 5.3) ( 式 5.4) c. 轨 道 类 型 修 正 C L 轨 道 结 构 修 正 C L 可 参 考 表 5-6 确 定 表 5-6 不 同 轨 道 结 构 修 正 量 轨 道 结 构 类 型 修 正 量 (db) 普 通 钢 筋 混 凝 土 整 体 道 床 0 轨 道 减 振 器 式 整 体 道 床 -3~-5 弹 性 短 轨 枕 式 整 体 道 床 -8~-12 橡 胶 浮 置 板 式 整 体 道 床 -15~-25 钢 弹 簧 浮 置 板 式 整 体 道 床 -20~-30 d. 轮 轨 条 件 修 正 C R 轮 轨 条 件 修 正 C R 可 参 考 表 5-7 确 定 表 5-7 不 同 轮 轨 条 件 修 正 量 轮 轨 条 件 修 正 量 (db) 无 缝 线 路 车 轮 圆 整 钢 轨 表 面 平 顺 0 短 轨 线 路 车 轮 不 圆 整 钢 轨 表 面 不 平 顺 5~-10 本 工 程 采 用 无 缝 线 路,C R =0 e. 隧 道 结 构 修 正 隧 道 结 构 尺 寸 形 状 及 隧 道 结 构 厚 度 都 直 接 影 响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的 传 播 不 同 隧 道 结 构 振 动 修 正 量 C H 可 参 考 表 5-8 确 定 本 工 程 起 点 段 隧 道 为 单 洞 隧 道,C H 取 0 100

10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5-8 不 同 隧 道 结 构 振 动 修 量 隧 道 结 构 类 型 减 振 量 (db) 矩 形 隧 道 +1 单 洞 隧 道 0 双 洞 隧 道 -2 三 洞 隧 道 和 车 站 区 段 隧 道 -4 f. 距 离 修 正 C D 1) 隧 道 两 侧 地 面 预 测 点 针 对 土 层 地 质 参 照 上 海 地 铁 中 的 经 验 公 式, 如 式 5.4 所 示 C D =-20lgR+12 ( 式 5.4) 式 中 :R 预 测 点 至 隧 道 底 部 外 轨 中 心 的 直 线 距 离,m; L 预 测 点 至 外 轨 中 心 线 水 平 距 离,m; H 隧 道 轨 面 距 地 面 的 距 离 (m) 2) 高 架 段 两 侧 地 面 预 测 点 参 考 广 州 市 轨 道 交 通 四 号 线 工 程 ( 新 造 冲 尾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高 架 段 两 侧 的 经 验 公 式, 见 式 5.5 C D =-28.21lg(d/7.5) ( 式 5.5) 式 中 :d 预 测 点 到 外 轨 中 心 线 的 水 平 距 离,m, 下 同 g. 建 筑 物 类 型 修 正 C B 不 同 地 面 建 筑 物 对 振 动 的 响 应 是 不 同 的 一 般 而 言, 质 量 大 基 础 好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框 架 建 筑 ( 楼 层 在 8~10 层 以 上 ) 对 振 动 有 较 大 的 衰 减 的 建 筑 物 称 为 Ⅰ 类 ; 基 础 一 般 的 砖 混 砖 木 结 构 楼 房 ( 楼 高 3~8 层 或 质 量 较 好 的 平 房 2~3 层 住 宅 ) 称 为 Ⅱ 类 ; 基 础 较 差 的 低 矮 陈 旧 建 筑 或 轻 质 结 构 房 屋, 其 自 身 振 频 率 接 近 于 地 表, 受 激 励 后 易 产 生 共 振, 对 振 动 产 生 放 大 作 用 的 建 筑 物 称 为 Ⅲ 类 各 类 建 筑 物 的 振 动 修 正 值 C B 如 表 5-9 所 列 表 5-9 不 同 建 筑 物 类 型 的 振 动 修 正 值 CB 单 位 :db(a) 建 筑 物 类 型 建 筑 物 结 构 及 特 性 振 动 修 正 值 Lb I 基 础 良 好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 高 层 建 筑 ) -6~-12 II III (5) 预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基 础 一 般 的 砖 混 砖 木 结 构 建 筑 ( 中 层 建 筑 或 质 量 较 好 的 低 层 建 筑 ) 基 础 较 差 的 轻 质 老 旧 房 屋 ( 质 量 较 差 的 低 层 建 筑 或 简 易 临 时 建 筑 ) -3~0( 新 ) -6~-3( 老 ) 根 据 沿 线 敏 感 点 与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之 间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以 及 工 程 技 术 条 件 列 车 运 行 状 况 等 因 素, 采 用 前 述 预 测 公 式 预 测 出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振 动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5-10 ( 略 ) 0~3 101

108 5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02

109 根 据 表 5-10 的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50 处 环 境 振 动 敏 感 点 均 位 于 线 路 两 侧 15~60m 之 间,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的 预 测 值 较 小, 经 统 计,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VL Z10 预 测 值 在 35.7~59.2dB 之 间,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VL ZMAX 预 测 值 在 38.7dB~62.2dB 之 间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对 环 境 振 动 敏 感 点 的 室 外 振 动 值 贡 献 值 较 小, 敏 感 点 的 室 外 振 动 VL Z10 昼 间 预 测 值 在 59.3~63.7dB 之 间 室 外 振 动 VL Z10 夜 间 预 测 值 在 57.3~63.0dB 之 间, 均 能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中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的 昼 夜 限 值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降 低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振 动 影 响, 本 评 价 要 求 在 项 目 运 营 后 加 强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振 动 跟 踪 监 测, 如 有 超 标 情 况, 应 立 即 采 取 合 适 的 减 振 措 施 进 行 消 振 振 动 达 标 距 离 预 测 为 便 于 规 划 控 制, 考 虑 到 轨 道 结 构 修 正 和 建 筑 物 类 型 修 正 的 影 响 后, 在 此 给 出 地 下 线 路 地 面 线 路 和 高 架 线 路 的 振 动 达 标 距 离, 结 果 见 表 5-11 线 路 形 式 行 车 速 度 表 5-11 沿 线 地 表 振 动 的 达 标 距 离 ( 单 位 :m)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或 混 合 区 商 业 中 心 区 居 民 文 教 区 昼 间 (75dB) 夜 间 (72dB) 昼 间 (70dB) 夜 间 (67dB) 地 下 段 地 面 线 高 架 线 路 由 表 5-11 中 数 据 显 示 : 高 架 段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5.94m 以 外 区 域 的 地 表 振 动 可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之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标 准 要 求,8.93m 以 外 区 域 的 地 表 振 动 可 满 足 居 民 文 教 区 标 准 要 求 ; 地 面 线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13.43m 以 外 区 域 的 地 表 振 动 可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之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标 准 要 求,20.2m 以 外 区 域 的 地 表 振 动 可 满 足 居 民 文 教 区 标 准 要 求 ; 地 下 段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20.0m 以 外 区 域 的 地 表 振 动 可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之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标 准 要 求,35.6m 以 外 区 域 的 地 表 振 动 可 满 足 居 民 文 教 区 标 准 要 求 城 市 规 划 应 参 考 上 述 达 标 距 离 控 制 建 设 地 带 营 运 期 古 建 筑 振 动 评 价 根 据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对 文 物 振 动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的 研 究 ( 铁 道 勘 测 与 设 计, 2011(1)) 可 知, 我 国 文 物 众 多, 文 物 结 构 类 型 多 样, 除 了 厅 堂 楼 阁 外, 还 有 很 多 如 遗 址 纤 道 等 类 型 的 文 物, 这 类 文 物 很 多 无 建 筑 本 体, 对 振 动 并 不 敏 感 从 文 物 安 全 角 度 来 说,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不 会 对 其 产 生 影 响, 无 需 制 定 相 应 的 文 物 振 动 标 准 拟 建 工 程 涉 及 的 猫 儿 岭 墓 群 属 于 无 建 筑 本 体, 对 振 动 不 敏 感 的 文 物,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该 文 物 的 影 响 很 小 但 在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应 加 强 对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文 物 振 动 响 应 的 跟 踪 监 测, 如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采 取 隔 振 措 施 以 确 保 文 物 的 安 全 103

110 6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1 地 表 水 环 境 调 查 与 评 价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地 表 水 体 调 查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山 西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中 划 定 的 河 流 和 水 库, 拟 建 工 程 不 涉 及 地 表 饮 用 水 源 地 沿 线 河 流 水 系 分 布 示 意 图 见 图 6-1 图 6-1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水 系 分 布 示 意 图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拟 建 工 程 涉 及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给 水 水 源 采 用 城 市 自 来 水, 沿 线 有 较 完 善 的 市 政 给 水 管 网, 分 别 分 布 于 十 号 路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有 较 完 善 的 市 政 雨 污 水 管 网, 其 中 小 店 区 十 号 线 太 原 市 城 市 排 水 体 制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榆 次 区 迎 宾 西 街 段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迎 宾 街 段 采 用 雨 污 合 流 制 工 矿 企 业 排 污 生 活 污 水 及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是 沿 线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根 据 晋 中 市 2014 年 环 境 质 量 公 报, 潇 河 郝 村 断 面 为 Ⅳ 类 水 体, 属 于 轻 度 污 染 除 氨 氮 化 学 需 氧 量 超 标 外, 其 他 各 项 指 标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潇 河 郝 村 断 面 水 质 见 表 6-1 河 流 水 体 类 别 断 面 名 称 潇 河 Ⅳ 类 郝 村 表 6-1 潇 河 郝 村 断 面 水 质 现 状 生 化 需 高 锰 酸 盐 指 标 PH 值 氨 氮 化 学 需 氧 量 氧 量 指 数 平 均 值 (mg/l) 超 标 率 (%) %

111 6.1.3 区 域 水 环 境 治 理 现 状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前, 太 原 市 有 污 水 处 理 厂 7 座, 晋 中 市 有 污 水 处 理 厂 2 座, 如 表 6-2 所 示 ( 略 ) 近 期, 太 原 市 规 划 了 太 原 市 汾 东 污 水 处 理 厂, 选 址 位 于 太 原 市 南 部 区 域, 侯 家 寨 村 西 侧, 东 草 寨 村 南 侧, 三 贤 村 北 侧 选 址 范 围 在 太 榆 退 水 渠 东 干 渠 和 西 南 环 铁 路 线 之 内, 占 地 面 积 36.14hm 2, 将 进 一 步 促 进 太 原 市 的 污 水 处 理 及 节 能 减 排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工 程 位 于 太 原 市 及 晋 中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服 务 范 围, 沿 线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设 施 完 善, 处 理 规 模 大, 能 够 容 纳 拟 建 工 程 的 污 水 排 放 量 拟 建 工 程 前 段 位 于 小 店 区 十 号 路, 后 段 位 于 晋 中 市 主 城 区 迎 宾 街, 均 设 有 完 善 的 市 政 管 网, 可 确 保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不 影 响 周 围 水 环 境 6.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废 水 主 要 有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高 架 桥 基 础 开 挖 道 路 切 割 隧 道 施 工 涌 水 铺 轨 基 地 制 存 梁 场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等 大 临 工 程 的 生 产 废 水, 施 工 机 械 生 产 及 维 修 废 水 等, 污 染 物 以 SS 石 油 类 为 主 (1)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施 工 营 地, 其 中 主 要 是 施 工 人 员 就 餐 和 洗 涤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粪 便 污 水 根 据 对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的 调 查, 一 般 每 个 标 段 有 施 工 人 员 100 人 左 右, 每 人 每 天 按 0.04m 3 用 水 量 计, 每 个 标 段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4m 3 /d, 污 水 中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BOD 5 COD cr 氨 氮 悬 浮 物 动 植 物 油 脂 以 及 石 油 类 等 ; 排 放 水 质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B 等 级 标 准 要 求 拟 建 工 程 单 位 标 段 施 工 废 水 量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指 标 如 表 6-3 所 示 表 6-3 施 工 单 位 标 段 废 水 排 放 预 测 废 水 类 型 排 水 量 (m 3 /d) COD(mg/L) 石 油 类 (mg/l) SS(mg/L) 生 活 污 水 ~300 <5.0 20~80 施 工 场 地 冲 洗 排 水 5 50~80 1.0~ ~200 拟 建 工 程 前 段 位 于 小 店 区 十 号 路, 所 设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需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 拟 建 工 程 后 段 位 于 晋 中 市 主 城 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设 置 于 线 路 路 侧, 宽 度 为 10m, 施 工 人 员 利 用 城 市 原 有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2)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1 地 面 施 工 废 水 本 项 目 沿 线 周 围 均 有 现 状 和 规 划 的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施 工 过 程 应 结 合 现 场 布 局 设 置 排 水 沟 和 沉 淀 池, 施 工 废 水 如 钻 孔 产 生 的 废 水 需 集 中 收 集, 经 格 栅 沉 淀 池 充 分 预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运 输 车 辆 的 冲 洗 及 工 地 的 喷 淋 控 尘, 含 油 生 产 废 水 先 除 油 再 处 理, 不 能 回 用 的 废 水 就 近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道 不 得 随 意 排 放 105

112 6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管 理, 所 有 建 筑 及 生 活 垃 圾 均 须 妥 善 收 集 并 及 时 清 运, 严 禁 施 工 生 产 及 生 活 污 水 乱 排 乱 流 污 染 道 路 周 围 环 境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强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养 护 维 修 管 理, 台 车 下 铺 垫 棉 纱 等 吸 油 材 料, 用 以 吸 收 滴 漏 油 污, 其 他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等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采 用 棉 纱 吸 收 后 将 其 打 包 外 运 至 垃 圾 场 集 中 处 理,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产 污 量 2 地 下 工 程 排 水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地 下 区 间 及 地 下 车 站 的 地 质 结 构 简 单,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人 工 填 筑 土 粉 土 细 砂, 区 间 隧 道 地 层 主 要 为 粉 土 及 细 砂,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第 四 系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潜 水, 地 下 水 位 埋 深 3~7.5m, 粉 土 及 细 砂 富 水 性 较 弱, 含 水 量 较 小 拟 建 工 程 在 CK9+587~CK10+870( 科 创 城 以 东 至 六 堡 路 以 东 ) 路 段 为 地 下 工 程 段, 隧 道 最 大 挖 深 27m, 六 堡 路 站 挖 深 10m, 将 进 入 浅 层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含 水 层, 不 可 避 免 抽 排 一 部 分 地 下 水 隧 道 施 工 工 艺 有 明 挖 法 和 盾 构 法 两 种, 六 堡 路 站 采 用 明 挖 施 工, 明 挖 施 工 采 用 人 工 挖 孔 桩 土 钉 墙 锚 喷 护 坡 灌 注 桩 板 墙 等 对 基 坑 进 行 围 护, 盾 构 施 工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片 单 层 装 配 式 衬 砌, 能 有 效 对 地 下 水 进 行 封 堵, 减 少 地 下 水 排 放 隧 道 施 工 排 水 的 具 有 悬 浮 物 浓 度 高 水 量 小 间 歇 集 中 排 放 等 特 点 ; 施 工 涌 水 则 具 有 突 发 性 一 次 性 流 量 大 以 及 重 金 属 含 量 高 等 特 点, 若 直 接 排 入 环 境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拟 建 工 程 各 隧 道 进 出 口 远 离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从 保 护 环 境 的 角 度 出 发, 要 求 在 隧 道 进 出 口 设 置 沉 淀 池 等 处 理 设 施, 对 隧 道 排 水 沉 淀 处 理 后 排 入 迎 宾 西 街 雨 水 管 网, 生 产 废 水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和 冲 洗 车 辆 等, 不 外 排 营 运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废 水 来 源 及 性 质 拟 建 工 程 运 营 期 废 水 排 放 包 括 车 站 车 辆 段 主 变 电 站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等 场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各 场 站 工 作 人 员 的 的 洗 漱 用 水 厕 所 冲 洗 水 等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水 特 点 为 BOD 5 COD SS 浓 度 较 高, 还 含 有 一 定 量 的 阴 离 子 洗 涤 剂 (LAS) 车 站 定 期 冲 洗 还 排 放 一 部 分 冲 洗 废 水 车 辆 段 生 产 废 水 来 源 主 要 为 车 辆 维 修 等 作 业 排 放 的 含 油 废 水 以 及 车 辆 洗 刷 洗 车 废 水, 废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石 油 类 COD SS 等 (2) 污 水 量 估 算 及 水 质 分 析 1 污 水 量 估 算 拟 建 工 程 设 置 车 站 12 座 车 辆 段 1 处 主 变 电 站 2 处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1 处, 其 中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与 车 辆 段 合 建, 主 变 电 站 与 车 站 合 建, 共 13 处 场 站 经 估 算, 本 工 程 废 水 排 放 共 计 344.5m 3 /d( 初 期 ), 具 体 见 表

11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6-4 工 程 废 水 排 放 量 预 测 表 排 水 来 源 废 水 性 质 排 水 量 (m 3 /d) 备 注 工 作 人 员 初 期 远 期 分 别 为 初 远 期 分 别 为 人, 车 站 生 活 污 水 按 100L/ 人 d 计 算 乘 客 生 活 污 水 89.9 以 各 卫 生 器 具 每 小 时 用 水 量 计 算 冲 洗 废 水 24 每 个 车 站 排 水 量 约 2m 3 /d 车 辆 段 初 远 期 分 别 为 72.8 初 远 期 分 别 为 人, 生 活 污 水 91.1 按 100L/ 人 d 计 算 类 比 青 岛 地 铁 3 号 线, 兼 顾 车 辆 冲 洗 生 产 废 水 100 场 地 浇 洒 合 计 初 期 344.5; 远 期 污 水 水 质 预 测 分 析 a. 生 活 废 水 车 站 车 辆 段 等 场 站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一 般 呈 中 性,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氨 氮 和 SS 本 项 目 生 活 废 水 浓 度 类 比 已 建 上 海 市 地 铁 1 号 线 车 站 排 水 浓 度, 浓 度 为 :ph: 7.5~8.0,COD:150~350mg/L,SS:40~200mg/L, 氨 氮 :10~25 mg/l b. 生 产 废 水 车 辆 段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车 辆 检 修 废 水 及 冲 洗 车 辆 排 水, 类 比 国 内 其 它 地 区 既 有 地 铁 车 辆 段 的 生 产 废 水 水 质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车 辆 段 的 生 产 废 水 水 质, 类 比 数 据 见 表 6-5 表 6-5 国 内 既 有 地 铁 车 辆 段 污 水 水 质 调 查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 污 染 物 浓 度 类 比 车 辆 段 名 称 废 水 性 质 ph COD SS 石 油 类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LAS 检 修 废 水 / / / 北 京 太 平 湖 生 活 污 水 / 上 海 2 号 线 龙 阳 路 洗 车 废 水 / / 16.8 广 州 地 铁 2 号 线 首 生 活 污 水 / / 期 工 程 由 表 6-5 可 知, 车 辆 段 排 放 的 废 水 ph 值 为 6.9~8.1, 呈 中 性 ; 污 染 物 主 要 以 COD 和 石 油 类 为 主, 其 中 COD 浓 度 在 16.6~326mg/L 之 间, 石 油 类 浓 度 在 23~64mg/L 之 间, 浓 度 变 化 较 大 可 见, 运 营 期 间 车 辆 段 产 生 的 废 水 存 在 一 定 的 污 染 强 度, 应 当 采 取 有 效 的 净 化 措 施 (3) 污 水 处 理 方 案 及 排 放 去 向 1 污 水 纳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位 于 太 原 市 及 晋 中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服 务 范 围, 沿 线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设 施 完 善, 处 理 规 模 大, 能 够 容 纳 拟 建 工 程 的 污 水 排 放 量 拟 建 工 程 前 段 位 于 小 店 区 十 号 路, 后 段 位 于 晋 中 市 主 城 区 迎 宾 西 街 和 迎 宾 街, 均 设 有 完 善 的 市 政 管 网, 可 确 保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不 影 响 周 围 水 环 境 107

114 6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 污 水 处 理 方 案 a. 生 活 废 水 拟 建 工 程 所 设 的 车 站 车 辆 段 等 产 生 的 污 水 应 经 预 处 理 后 再 纳 管 排 放, 以 防 止 对 市 政 污 水 管 造 成 堵 塞, 或 使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中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骤 然 升 高, 不 利 于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后 续 处 理 由 于 生 活 污 水 有 机 物 浓 度 适 中, 可 生 化 性 较 好, 可 经 化 粪 池 ( 隔 油 池 ) 和 调 节 沉 淀 池 预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B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附 近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流 程 见 图 6-2 图 6-2 生 活 废 水 纳 管 前 预 处 理 工 艺 建 议 流 程 图 b. 生 产 废 水 拟 建 工 程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车 辆 段, 主 要 为 检 修 废 水 以 及 车 辆 洗 刷 废 水, 污 水 中 COD SS 较 高, 还 含 油 洗 涤 剂 等 冲 洗 车 辆 时 使 用 的 洗 涤 剂 和 化 学 药 品 应 符 合 相 关 环 保 条 例, 尽 量 使 用 无 磷 易 降 解 的 洗 涤 剂, 以 减 小 对 环 境 的 不 良 影 响 场 内 洗 车 库 配 有 洗 车 水 循 环 处 理 设 备, 可 以 将 洗 车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并 循 环 利 用, 降 低 污 染, 环 保 节 能 其 处 理 工 艺 见 图 6-3 图 6-3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3 污 水 排 放 对 策 及 回 用 的 可 行 性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工 程 位 于 太 原 市 及 晋 中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服 务 范 围, 各 场 站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及 调 节 沉 淀 池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B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 车 辆 段 生 产 废 水 设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 含 油 水 分 离 调 节 消 毒 等 功 能 ) 处 理 后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处 理 后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进 入 相 应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工 程 场 站 废 水 排 放 对 沿 线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改 变 区 域 水 环 境 整 体 功 能 现 状 108

11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7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1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工 程 沿 线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项 目 区 属 于 华 北 地 台 中 西 部 的 二 级 构 造 单 元 山 西 断 隆, 其 三 级 构 造 单 元 为 太 原 晋 中 盆 地 盆 地 内 新 构 造 运 动 强 烈, 以 断 裂 和 断 块 活 动 为 特 征, 运 动 方 式 多 以 垂 直 升 降 运 动 为 主, 伴 随 有 一 定 的 水 平 运 动 区 内 断 裂 主 要 有 田 庄 断 裂 北 田 断 裂 及 王 湖 断 裂 拟 建 工 程 位 于 太 原 晋 中 盆 地 东 北 部, 由 西 向 东 分 属 汾 河 冲 洪 积 平 原 区 及 黄 土 台 塬 区, 海 拔 高 程 在 760~840m 之 间, 地 形 平 坦 开 阔, 略 有 起 伏, 地 势 东 高 南 低 沿 线 及 场 区 地 层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人 工 填 土 及 冲 积 层 覆 盖, 厚 度 大 于 50m, 岩 性 以 素 填 土, 杂 填 土, 黄 土 状 土, 粉 质 黏 土, 粉 土, 粉 细 砂, 中 粗 砾 砂, 细 圆 砾 土 等 组 成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冲 积 层 孔 隙 潜 水, 地 下 水 位 埋 深 3~7.5m, 主 要 赋 存 于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冲 积 粉 土 粉 质 黏 土 粉 细 砂 等 地 层 中, 富 水 性 较 弱, 水 量 较 小 地 下 水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和 地 表 水 体 入 渗 补 给, 排 泄 方 式 以 蒸 发 和 地 下 水 的 开 采 为 主 车 辆 段 所 在 地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车 辆 段 位 于 环 城 东 路 东 侧 石 太 铁 路 北 侧 的 区 域 内, 占 地 面 积 约 25.21hm 2,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停 车 场 综 合 维 修 中 心 ( 机 车 检 修 库 ) 物 资 总 库 和 培 训 中 心 等 车 辆 段 现 状 为 荒 地, 地 貌 类 型 为 黄 土 台 塬 区, 分 布 第 四 系 黄 土, 主 要 以 新 黄 土 粉 质 黏 土 及 粉 细 砂 层 为 主, 局 部 为 粉 土 中 砂 表 层 新 黄 土 具 自 重 湿 陷 性 车 辆 段 所 在 位 置 地 表 第 四 系 黄 土 覆 盖, 地 层 依 次 为 第 四 系 黄 土 (140m) 三 叠 系 砂 页 岩 ( 二 马 营 组 50m 和 尚 沟 组 140m 和 刘 家 沟 组 大 于 400m) 和 奥 陶 系 碳 酸 盐 岩 等, 其 中 第 四 系 黄 土 中 上 伏 风 积 层 下 伏 上 更 新 统 冲 积 层, 其 中 冲 积 层 为 含 水 层, 含 水 层 埋 深 约 90m, 含 水 层 厚 度 约 30m 地 下 水 类 型 有 第 四 系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和 三 叠 系 碎 屑 岩 类 裂 隙 水, 埋 深 分 别 为 90m 150m 由 于 人 为 大 量 开 采, 该 处 地 下 水 下 降 较 为 明 显, 周 边 地 区 碎 屑 岩 类 裂 隙 水 存 在 疏 干 现 象 工 程 沿 线 饮 用 水 水 源 经 现 场 调 查 和 咨 询 沿 线 各 市 区 环 境 保 护 与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地 有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晋 中 市 城 区 源 涡 水 源 地, 其 中 路 线 在 CK2+950~CK3+050 长 约 100m 的 路 段 与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1 号 井 一 级 保 护 区 临 近, 与 其 边 界 的 最 近 距 离 为 240m; 车 辆 段 东 南 侧 分 布 有 源 涡 水 源 地, 场 界 与 水 源 地 10# 井 一 级 保 护 区 的 距 离 较 近, 最 近 距 离 约 20m 拟 建 工 程 均 未 进 入 上 述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范 围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分 布 情 况 见 表 7-1( 略 ) 109

116 7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1 水 源 地 概 况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位 于 西 温 庄 乡, 服 务 对 象 为 西 温 庄 乡 的 居 民 及 周 边 企 业 学 校 等, 供 水 人 口 约 1.5 万 人, 供 水 量 63 万 t/a, 属 于 小 型 水 源 地 水 源 地 共 有 2 个 水 源 井,1 号 井 位 于 西 攒 村 西 北 150m, 开 采 松 散 层 孔 隙 承 压 水 ;2 号 井 位 于 西 温 庄 乡 西 南 160m, 开 采 松 散 层 孔 隙 承 压 水 水 源 地 水 井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7-2( 略 ) 2 地 下 水 水 质 根 据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乡 镇 集 中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技 术 报 告,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1 号 井 2009 年 4 月 的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总 硬 度 等 16 项 水 质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的 III 类 标 准, 各 水 质 指 标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7-3 表 7-3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2009 年 4 月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标 准 (mg/l)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标 准 (mg/l) ph ~8.5 ( 无 量 纲 ) 氟 化 物 总 硬 度 砷 硫 酸 盐 汞 ND 氨 氮 ND 0.2 镉 ND 0.01 亚 硝 酸 盐 氮 六 价 铬 ND

11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7-3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2009 年 4 月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 续 )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标 准 (mg/l)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标 准 (mg/l) 氰 化 物 ND 0.05 总 大 肠 菌 群 0 3.0( 个 /L)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铅 ND 0.05 氯 化 物 硒 ND 保 护 区 划 分 该 水 源 地 开 采 承 压 水, 只 划 分 一 级 保 护 区, 分 别 以 1 号 井 和 2 号 井 为 中 心, 半 径 为 50m 的 圆 形 区 域, 单 井 总 面 积 0.008km 2, 周 长 314m 4 拟 建 工 程 与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位 置 关 系 拟 建 工 程 CK2+950~CK3+050 长 约 100m 的 高 架 桥 路 段 距 离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1 号 井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约 240m, 具 体 位 置 关 系 见 图 7-1( 略 ) (2) 晋 中 市 城 区 源 涡 水 源 地 1 水 源 地 概 况 晋 中 市 城 区 源 涡 水 源 地 位 于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源 涡 村, 服 务 对 象 为 晋 中 市 榆 次 城 区, 水 源 地 共 有 2 个 水 源 井, 均 位 于 源 涡 村 东 北, 开 采 第 四 系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水 源 地 水 源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和 东 侧 东 北 侧 基 岩 裂 隙 水 侧 向 补 给 水 源 地 水 井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7-4( 略 ) 2 地 下 水 水 质 根 据 晋 中 市 城 市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环 境 保 护 区 划 及 源 涡 水 源 地 10 号 井 2015 年 5 月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源 涡 水 源 地 10 号 井 总 硬 度 等 16 项 水 质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的 III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7-5 表 7-5 源 涡 水 源 地 10 号 井 2015 年 5 月 水 质 例 行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标 准 (mg/l)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标 准 (mg/l) ph ~8.5 ( 无 量 纲 ) 铅 ND 0.05 总 硬 度 氟 化 物 硫 酸 盐 砷 氨 氮 ND 0.2 汞 ND 亚 硝 酸 盐 氮 ND 0.02 镉 ND 0.01 氰 化 物 ND 0.05 六 价 铬 ND 0.0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大 肠 菌 群 <3 3.0( 个 /L) 氯 化 物 硒 保 护 区 划 分 源 涡 水 源 地 划 分 一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未 设 二 级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分 别 为 以 10 号 井 和 12 号 井 为 中 心, 半 径 为 200m 的 圆 形 区 域, 面 积 0.126km 2 ; 准 保 护 区 为 水 源 地 上 游 补 给 区 和 径 流 区 4 拟 建 工 程 与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位 置 关 系 111

118 7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南 边 界 距 离 晋 中 城 区 源 涡 水 源 地 集 中 饮 用 水 源 地 10 号 井 12 号 井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分 别 为 20m 730m, 车 辆 段 不 在 上 述 两 个 水 井 的 上 游 径 流 区 和 补 给 区 具 体 位 置 关 系 见 图 7-2( 略 )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拟 建 工 程 起 点 段 和 终 点 段 分 别 收 集 了 西 温 庄 水 源 地 1# 井 和 源 涡 水 源 地 10# 井 的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地 下 水 环 境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因 此, 选 择 线 路 中 段 的 上 营 村 饮 用 水 水 井 进 行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项 目 为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中 要 求 的 地 下 水 常 规 监 测 必 测 项 目, 详 见 表 7-6 序 号 1 点 位 名 称 上 营 村 水 井 表 7-6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表 监 测 水 井 位 置 水 源 类 型 因 子 CK9+300 右 侧 500m 2 监 测 时 间 及 采 样 频 率 松 散 层 孔 隙 承 压 水 监 测 项 目 为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挥 发 酚 总 氰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氟 化 物 砷 汞 镉 六 价 铬 铁 锰 大 肠 菌 群 和 细 菌 总 数, 同 时 记 录 井 深 水 位 和 水 温 评 价 标 准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III 类 标 准 本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 至 12 日, 连 续 监 测 3 天, 每 天 1 次 3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样 品 分 析 执 行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4 监 测 结 果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附 件 7 (2)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根 据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的 项 目 与 结 果,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指 数 >1, 表 明 该 水 质 因 子 已 超 过 了 规 定 的 水 质 标 准, 指 数 值 越 大, 超 标 越 严 重 标 准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分 为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1 对 于 评 价 标 准 为 定 值 的 水 质 因 子, 其 标 准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 式 中 : C Pi C P 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标 准 指 数, 无 量 纲 ; C 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监 测 浓 度 值,mg/L; i Si 112

11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C 0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标 准 浓 度 值,mg/L 2 对 于 评 价 标 准 为 区 间 的 水 质 因 子 ( 如 ph 值 ), 其 标 准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 P phj =(7.0-pH)/(7.0-pH sd ) (ph 7 时 ) P ph =(ph-7.0)/(ph su -7.0) (ph>7 时 ) 式 中 :P phj ph 的 标 准 指 数, 无 量 纲 ; ph ph 监 测 值 ; ph sd 标 准 中 ph 的 下 限 值 ; ph su 标 准 中 ph 的 上 限 值 拟 建 工 程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达 标 分 析 详 见 表 7-7( 略 ) 从 表 7-7 中 可 以 看 出, 上 营 村 水 井 地 下 水 各 水 质 因 子 中, 除 了 总 硬 度 轻 微 超 标 外, 其 余 均 能 够 满 足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III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项 目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无 大 型 工 业 污 染 源,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总 体 较 好 7.2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拟 建 铁 路 高 架 段 总 长 约 km, 占 比 高 达 91.50%, 跨 越 现 有 道 路 等 节 点 桥 55 座, 其 余 区 段 标 准 桥 梁 跨 为 395 孔, 跨 度 30m 节 点 桥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不 同 跨 度 组 合 的 连 续 梁 及 系 杆 拱 桥 ( 见 表 2-3), 连 续 梁 视 梁 型 及 跨 度 组 合 等 具 体 情 况 采 用 悬 臂 灌 注 施 工 或 满 堂 支 架 现 浇 施 工 ; 标 准 桥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整 体 箱 梁 方 案, 采 用 整 孔 预 制 架 桥 机 架 设 的 施 工 方 法 桥 梁 预 制 现 浇 和 架 设 本 身 对 沿 线 地 下 水 水 质 影 响 小 全 线 高 架 桥 桥 面 ( 轨 面 ) 设 计 高 程 约 780m, 所 在 地 面 高 程 约 770m, 桥 梁 桩 基 埋 深 约 40m 沿 线 第 四 系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埋 深 3~7.5m,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可 能 影 响 第 四 系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采 用 泥 浆 护 壁 成 孔 钻 孔 灌 注 桩 工 艺, 其 施 工 污 染 物 可 能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质, 影 响 因 素 包 括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护 壁 泥 浆 和 桥 梁 钻 渣 将 污 染 物 带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机 械 油 污 等 桥 梁 基 础 沿 线 路 呈 点 状 开 挖, 扰 动 地 下 水 的 范 围 小,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工 艺 后 与 施 工 周 围 地 下 水 的 接 触 少, 其 污 染 影 响 有 限 本 项 目 桥 梁 施 工 产 生 的 泥 浆 设 泥 浆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循 环 使 用, 施 工 过 程 中 不 抽 排 地 下 水, 只 要 施 工 中 加 强 施 工 机 械 维 护, 杜 绝 随 意 堆 弃 施 工 泥 浆, 桥 梁 施 工 对 沿 线 地 下 水 的 水 质 影 响 小 (2) 地 下 工 程 ( 隧 道 和 六 堡 路 站 )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在 CK9+587~CK10+870( 科 创 城 以 东 至 六 堡 路 以 东 ) 路 段 为 地 下 工 程 段, 其 施 工 工 艺 有 明 挖 法 和 盾 构 法 两 种, 隧 道 最 大 挖 深 27m, 六 堡 路 站 采 用 明 挖 施 工, 挖 深 10m, 将 进 入 浅 层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含 水 层, 施 工 污 染 物 若 处 理 不 当 将 对 局 部 地 下 水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地 下 工 程 明 挖 施 工 采 用 人 工 挖 孔 桩 土 钉 墙 锚 喷 护 坡 灌 注 桩 板 墙 等 对 基 坑 113

120 7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进 行 围 护, 盾 构 施 工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片 单 层 装 配 式 衬 砌, 能 有 效 封 堵 地 下 水, 并 隔 断 施 工 与 周 边 地 下 水 的 接 触, 施 工 中 只 要 加 强 施 工 机 械 维 护, 不 向 基 坑 外 随 意 排 放 施 工 废 水, 地 下 工 程 施 工 对 当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小 此 外, 根 据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工 程 施 工 将 抽 排 一 部 分 地 下 水, 这 部 分 地 下 水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处 理 后 排 入 迎 宾 西 街 雨 水 管 网,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3) 路 基 车 辆 段 等 地 面 工 程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地 面 工 程 路 段 较 短, 均 为 填 方, 施 工 接 触 不 到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地 面 工 程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小 拟 建 工 程 车 站 除 了 六 堡 路 站 以 外 均 为 高 架 车 站, 车 站 施 工 本 身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轻 微 ; 主 变 电 站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车 辆 段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各 场 站 中 楼 房 基 坑 开 挖 可 能 扰 动 浅 层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机 械 油 污 等 可 能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质, 只 要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加 强 机 械 维 护, 施 工 中 严 禁 向 基 坑 内 排 放 和 储 存 施 工 废 水, 工 程 基 坑 开 挖 呈 点 状 分 布, 不 会 对 当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车 辆 段 位 于 源 涡 水 源 地 10 号 井 西 北 侧 台 地 上, 与 10 号 井 的 距 离 约 220m, 与 其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的 距 离 约 20m, 距 离 较 近, 施 工 中 施 工 物 料 松 散 土 方 及 施 工 废 水 等 若 不 妥 善 管 理, 可 能 进 入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进 而 影 响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因 此, 车 辆 段 施 工 要 求 在 临 近 源 涡 水 源 地 的 一 侧 设 置 临 时 围 挡, 施 工 物 料 施 工 机 械 等 放 置 于 场 地 西 南 角, 远 离 水 源 地 堆 放, 防 止 施 工 物 料 等 进 入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由 于 车 辆 段 不 在 水 源 地 上 游 补 给 区 和 径 流 区, 不 涉 及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且 施 工 以 填 方 为 主, 扰 动 地 面 高 出 10 号 井 井 口 高 程 15m 以 上, 不 会 接 触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对 源 涡 水 源 地 饮 用 水 源 的 影 响 轻 微 营 运 期 车 辆 段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车 站 等 场 站 生 活 污 水 经 收 集 预 处 理 后 全 部 纳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不 外 排,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车 辆 段 设 有 综 合 维 修 中 心 ( 机 车 检 修 库 ), 具 有 机 车 检 修 功 能, 可 能 产 生 废 机 油 废 棉 纱 等 危 险 废 物, 且 车 辆 段 与 源 涡 水 源 地 10 号 井 的 距 离 较 近, 下 面 重 点 分 析 车 辆 段 对 源 涡 水 源 地 的 影 响 车 辆 段 位 于 源 涡 水 源 地 东 北 侧 台 地 上, 与 源 涡 水 源 地 10 号 井 的 距 离 约 220m, 地 面 高 程 与 10 号 井 井 口 高 程 高 出 15m, 中 间 有 村 庄 房 屋 和 铁 路 相 隔 10 号 井 开 采 第 四 系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潜 水, 水 源 埋 深 80m, 含 水 层 厚 度 30m,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和 基 层 裂 隙 水 侧 向 补 给, 上 游 补 给 区 域 主 要 为 水 井 东 侧 和 东 北 侧 车 辆 段 不 在 10 号 井 的 主 要 补 给 区 和 径 流 区 内, 正 常 情 况 下 车 辆 段 污 染 物 不 会 影 响 到 10 号 井 水 源 水 质 但 是, 若 车 辆 段 向 东 侧 荒 沟 排 放 废 水 和 堆 放 废 物, 污 染 物 可 能 经 雨 水 带 入 10 号 井 开 采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威 胁 饮 用 水 源 安 全 114

12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总 体 上 讲,10 号 井 水 源 埋 深 较 大, 车 辆 段 没 有 位 于 其 水 源 补 给 区 和 径 流 区, 只 要 落 实 以 下 保 护 措 施, 车 辆 段 对 源 涡 水 源 地 环 境 及 其 水 源 的 影 响 小 (1) 优 化 车 辆 段 各 建 筑 物 布 局,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宜 布 局 于 场 区 西 侧, 除 绿 化 区 域 和 轨 道 外 全 部 进 行 硬 化, 综 合 维 修 中 心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场 地 等 加 强 防 渗 处 理 (2) 场 区 高 程 由 东 向 西 逐 渐 降 低, 场 区 雨 污 通 道 由 东 向 西 汇 集, 场 内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汇 集 于 场 区 西 南 角 处 理 达 标 后 纳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3) 加 强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维 护 管 理, 沉 淀 池 等 及 时 清 理, 保 证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进 入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4) 严 禁 向 车 辆 段 东 侧 荒 沟 等 场 区 外 环 境 排 放 废 水 和 堆 放 废 物, 尤 其 杜 绝 丢 弃 堆 放 任 何 废 棉 纱 等 危 险 废 物 拟 建 工 程 对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1) 对 西 温 庄 水 源 地 的 影 响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开 采 承 压 水, 饮 用 水 源 不 易 受 到 地 表 污 染 物 污 染 拟 建 工 程 位 于 西 温 庄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的 南 侧, 即 位 于 水 源 地 2 个 水 源 井 的 下 游, 且 与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保 持 有 一 定 的 距 离, 工 程 施 工 只 要 不 进 入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内 从 事 施 工 活 动, 不 会 对 该 水 源 地 产 生 影 响 (2) 对 源 涡 水 源 地 的 影 响 根 据 营 运 期 车 辆 段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保 护 措 施 后,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对 源 涡 水 源 地 的 影 响 小 拟 建 工 程 若 影 响 到 沿 线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用 水, 建 设 单 位 应 出 资 在 相 应 村 庄 附 近 打 井 开 辟 临 时 的 水 源, 包 括 筑 建 储 水 池 和 专 用 运 水 车, 运 水 车 负 责 每 天 向 有 影 响 居 民 运 水, 以 保 证 居 民 正 常 饮 水 临 时 水 源 按 照 现 有 现 有 水 源 地 服 务 人 口 和 供 水 规 模 修 建 所 有 费 用 由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115

122 8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1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调 查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8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为 城 市 规 划 区 根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分 类 的 规 定,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均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功 能 区 (2) 大 气 污 染 源 及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现 状 调 查 现 场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大 型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来 源 为 现 有 道 路 汽 车 尾 气 道 路 扬 尘 以 及 人 群 生 产 生 活 所 产 生 的 一 氧 化 碳 和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等,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良 好 拟 建 工 程 推 荐 方 案 沿 线 共 有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85 处, 其 中 有 9 处 学 校,5 处 医 院, 各 敏 感 点 情 况 详 见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本 项 目 在 小 店 区 环 保 局 和 榆 次 区 环 保 局 收 集 到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空 气 的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24 小 时 平 均 值 ), 见 表 8-1 表 8-1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μg/m 3 区 域 日 期 SO 2 NO 2 PM 10 CO 臭 氧 1 臭 氧 8 小 时 小 时 小 店 区 榆 次 区 锦 纶 小 区 榆 次 区 政 府 PM

123 8.1.3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方 法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以 列 表 的 方 式 给 出 各 点 位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监 测 范 围, 计 算 超 标 率 和 最 大 浓 度 对 应 的 占 标 率, 并 评 价 达 标 情 况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占 标 率 指 标 进 行 评 价, 其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Ci pi C 其 中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i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 最 大 值 (μg/m 3 ); Coi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值 (μg/m 3 ) (2)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按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类 区 标 准 执 行 (3) 评 价 结 果 根 据 上 述 计 算 公 式, 对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达 标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8-2 监 测 点 位 小 店 区 榆 次 区 锦 纶 小 区 榆 次 区 政 府 评 价 标 准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oi 表 8-2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达 标 统 计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C i Co i 最 大 浓 度 (μg/m 3 ) (μg/m 3 超 标 率 ) 占 标 率 达 标 情 况 SO 2 48~ % P 均 <1.0, 达 标 NO 2 20~ % P 均 <1.0, 达 标 PM ~ % 106% P 均 <1.0, 达 标 CO 2762~ % P 均 <1.0, 达 标 臭 氧 1 小 时 110~ % P 均 <1.0, 达 标 臭 氧 8 小 时 16~ % P 均 <1.0, 达 标 PM ~ % P 均 <1.0, 达 标 SO 2 44~ % P 均 <1.0, 达 标 NO 2 16~ % P 均 <1.0, 达 标 PM 10 48~ % P 均 <1.0, 达 标 CO 1300~ % P 均 <1.0, 达 标 臭 氧 1 小 时 15~ % P 均 <1.0, 达 标 臭 氧 8 小 时 14~ % P 均 <1.0, 达 标 PM ~ % P 均 <1.0, 达 标 SO 2 33~ % 142.7% P 均 <1.0, 达 标 NO 2 32~ % P 均 <1.0, 达 标 PM 10 40~ % P 均 <1.0, 达 标 CO 800~ % 102.5% P 均 <1.0, 达 标 臭 氧 1 小 时 9~ % P 均 <1.0, 达 标 臭 氧 8 小 时 7~ % P 均 <1.0, 达 标 PM ~ % 120% P 均 <1.0, 达 标 117

124 8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从 表 8-2 中 可 以 看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数 据 中 SO 2 NO 2 臭 氧 1 小 时 和 臭 氧 8 小 时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均 小 于 100%, 表 明 SO 2 NO 2 臭 氧 1 小 时 和 臭 氧 8 小 时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PM 10 PM 2.5 CO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106% 120% 和 102.5%, 但 是 上 述 各 指 标 的 平 均 浓 度 均 能 达 标 (4)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结 果,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经 地 区 为 城 市 规 划 区, 存 在 一 些 建 设 项 目, 再 加 之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严 重, 导 致 区 域 PM 10 PM 2.5 CO 超 标, 而 区 域 的 SO 2 NO 2 臭 氧 1 小 时 和 臭 氧 8 小 时 均 能 达 标, 污 染 指 数 较 小, 沿 线 环 境 容 量 较 大 8.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大 部 分 线 路 为 高 架 桥, 采 用 整 孔 预 制 架 设 施 工, 整 体 箱 梁 在 预 制 场 完 成, 地 下 区 间 和 地 下 车 站 主 要 采 用 明 挖 法 施 工 高 架 线 路 中 六 堡 路 至 环 城 东 路 段 采 用 迎 宾 街 路 中 布 设 方 案, 需 将 既 有 三 幅 道 路 改 造 为 四 幅 道 路, 并 设 置 10m 宽 中 央 分 隔 带, 满 足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敷 设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是 施 工 场 地 土 石 方 和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排 放 的 废 气 ; 在 明 挖 施 工 的 工 点 和 安 放 施 工 机 具 的 地 方, 施 工 扬 尘 和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排 放 的 废 气 也 会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主 要 包 括 运 输 扬 尘 场 地 扬 尘 和 拌 合 扬 尘 (1) 运 输 扬 尘 拟 建 工 程 材 料 运 输 可 利 用 区 域 现 有 道 路, 石 灰 和 沙 石 等 散 体 物 质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极 易 引 起 粉 尘 污 染, 影 响 范 围 可 达 下 风 向 150m( 在 下 风 向 150m 处,TSP 污 染 仍 然 可 能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的 4 倍 之 多 ), 因 此 应 加 强 运 输 散 体 物 质 车 辆 管 理, 可 采 用 加 盖 蓬 布 或 将 物 料 洒 水 等 防 护 措 施 (2) 场 地 扬 尘 石 灰 和 水 泥 等 散 体 材 料 储 料 场 以 及 取 土 场 在 风 力 作 用 下 也 易 发 生 扬 尘 其 扬 尘 基 本 上 集 中 在 下 风 向 50m 条 带 范 围 内, 考 虑 到 对 人 体 和 植 物 的 有 害 作 用, 存 放 时 应 做 好 防 护 工 作 通 过 洒 水 蓬 布 遮 挡 等 措 施, 可 有 效 地 防 止 风 吹 扬 尘 拟 建 工 程 在 进 行 路 面 铣 刨 切 割 破 碎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扬 尘, 推 荐 使 用 本 身 带 有 喷 淋 系 统 的 铣 刨 机 器, 对 铣 刨 部 位 进 行 喷 水 降 温, 能 够 很 大 程 度 上 抑 制 了 扬 尘 的 发 生, 同 时, 本 工 程 仅 对 沥 青 面 层 进 行 铣 刨, 由 于 沥 青 的 粘 质 特 性, 铣 刨 过 程 中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有 限 (3) 拌 合 扬 尘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要 设 立 灰 土 拌 合 站, 其 具 体 位 置 将 在 施 工 期 确 定 根 据 有 关 测 试 成 果, 在 拌 和 站 下 风 向 50m 处 大 气 中 TSP 浓 度 为 8.849mg/m 3,100m 处 为 118

12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703mg/m 3,150m 处 为 0.483mg/m 3, 在 200m 外 基 本 上 能 达 到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按 上 述 监 测 数 据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衡 量, 并 考 虑 到 沿 线 地 区 施 工 季 节 的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应 将 上 述 拌 和 站 设 在 村 庄 敏 感 点 所 在 地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300m 之 外 (4) 施 工 扬 尘 防 治 措 施 据 统 计, 施 工 期 间 扬 尘 60% 是 由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造 成 的 一 般 情 况 下, 在 自 然 风 作 用 下 产 生 的 扬 尘 一 般 影 响 范 围 在 100m~150m 内 如 果 施 工 阶 段 对 汽 车 行 驶 路 面 勤 洒 水 ( 每 天 4 次 ~5 次 ), 可 以 使 空 气 中 粉 尘 量 减 少 70% 左 右, 可 以 收 到 很 好 的 降 尘 效 果 当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频 率 为 4 次 / 天 时 ~5 次 / 天 时, 扬 尘 造 成 的 TSP 污 染 距 离 可 缩 小 到 20m~50m 范 围 内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应 采 取 适 当 的 扬 尘 抑 制 措 施, 减 弱 施 工 扬 尘 对 场 地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 施 工 车 辆 运 输 时 应 科 学 选 择 运 输 路 线, 运 输 道 路 应 定 时 洒 水, 土 水 泥 石 灰 等 材 料 运 输 禁 止 超 载, 并 盖 篷 布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是 轻 微 且 暂 时 性 的,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牵 引 类 型 为 电 动 机 车, 没 有 机 车 废 气 排 放, 车 辆 段 控 制 中 心 主 变 电 站 等 场 站 采 暖 采 用 城 市 暖 气 系 统 和 空 调 系 统 项 目 主 要 空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有 : 地 下 车 站 排 风 亭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余 热 余 湿 粉 尘 CO 2 等 ; 车 辆 段 内 检 修 厂 房 生 产 废 气 ; 车 辆 段 职 工 食 堂 燃 气 炉 灶 和 厨 房 产 生 和 排 放 油 烟 风 亭 排 放 异 味 气 体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分 析 (1) 风 亭 排 放 异 味 的 成 因 地 下 车 站 排 风 亭 所 排 气 体, 因 地 下 车 站 内 长 期 不 见 阳 光, 在 阴 暗 潮 湿 的 环 境 下 会 滋 生 霉 菌 从 而 散 发 处 霉 味 ; 车 辆 运 行 时 的 动 力 系 统 会 使 地 下 空 间 环 境 空 气 温 度 升 高 ; 车 辆 运 行 和 乘 客 的 进 入 会 给 地 下 车 站 带 进 大 量 的 灰 土 使 其 含 尘 量 增 高 ; 人 群 呼 出 的 CO 2 气 体 会 使 空 气 中 CO 2 的 浓 度 增 高 ; 车 辆 受 电 与 接 触 装 置 间 的 高 压 电 火 花 会 在 空 气 中 激 发 产 生 臭 氧 ; 人 的 汗 液 挥 发 地 下 车 站 内 部 装 修 工 程 采 用 的 各 种 复 合 材 料 也 会 散 发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等 太 原 市 气 候 较 干 旱, 与 北 京 市 气 候 有 一 定 类 似, 根 据 北 京 市 既 有 运 营 的 地 铁 车 站 排 风 亭 异 味 调 查, 霉 味 是 地 下 车 站 风 亭 排 气 异 味 的 主 要 成 因, 而 且 在 运 营 初 期 较 为 明 显 (2) 风 亭 异 味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在 南 方 城 市, 地 铁 运 营 初 期 排 风 亭 异 味 气 体 的 影 响, 一 般 在 下 风 向 0~20m 范 围 内 明 显 有 异 味 ;20~40m 范 围 内 异 味 较 小 ;50m 以 外 无 异 味 经 过 几 年 运 营 后, 风 亭 排 风 异 味 较 运 营 初 期 有 明 显 降 低, 下 风 向 10~20m 为 嗅 阈 值 或 无 异 味,20m 以 外 已 感 觉 不 到 风 亭 异 味 在 冬 季, 风 亭 排 放 的 异 味 气 体 不 明 显, 主 要 是 因 为 冬 季 温 度 低, 空 气 干 燥, 分 119

126 8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子 活 性 下 降, 不 利 于 细 菌 生 长, 地 下 区 间 和 车 站 空 气 中 细 菌 种 群 数 量 大 量 减 少, 排 出 气 体 在 冬 季 异 味 明 显 减 小, 而 且 设 在 道 路 边 的 风 亭 由 于 受 道 路 边 汽 车 尾 气 的 影 响 也 基 本 上 感 觉 不 到 异 味 在 北 方, 地 下 车 站 风 亭 排 放 异 味 比 南 方 影 响 范 围 小, 一 般 在 下 风 向 10m 以 内 会 有 异 味 感 觉,10m 以 外 几 乎 感 觉 不 到 异 味 运 营 初 期 风 亭 异 味 明 显, 这 与 地 下 车 站 内 部 装 修 工 程 采 用 的 各 种 复 合 材 料 也 会 散 发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有 关,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这 部 分 气 体 将 逐 渐 减 少 另 外,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减 少 地 面 道 路 上 机 动 车 的 数 量 和 拥 挤 程 度, 相 应 减 少 了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量, 对 改 善 太 原 晋 中 市 城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起 到 积 极 的 作 用 北 京 市 亦 庄 铁 路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阶 段 对 排 风 亭 气 味 进 行 了 实 际 监 测, 具 体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8-3 表 8-3 北 京 市 亦 庄 铁 路 工 程 排 风 亭 异 味 监 测 结 果 污 染 源 亦 庄 线 小 红 门 站 1 号 高 风 亭 采 样 监 测 结 果 采 样 位 置 标 准 备 注 编 号 8:00 10:00 12:00 14:00 1 排 风 口 外 1m <10 <10 <10 <10 达 标 2 排 风 口 外 5m <10 <10 <10 <10 达 标 20 3 排 风 口 外 10m <10 <10 <10 <10 达 标 4 排 风 口 外 15m <10 <10 <10 <10 达 标 由 表 8-3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在 小 红 门 站 1 号 风 亭 排 风 口 周 边 区 域 内 臭 气 浓 度 最 大 值 <10( 无 量 纲 ), 均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厂 界 二 级 新 建 中 20( 无 量 纲 ) 的 标 准 要 求 (3) 拟 建 工 程 运 营 期 风 亭 排 风 异 味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设 1 处 地 下 车 站, 为 六 堡 路 站, 有 2 处 风 亭, 分 别 位 于 车 站 东 北 角 和 西 北 角 根 据 风 亭 异 味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太 原 市 晋 中 市 的 主 导 风 向 等 因 素, 预 测 距 离 风 亭 50m 范 围 以 内 受 拟 建 工 程 地 下 车 站 风 亭 排 气 异 味 影 响 程 度, 见 表 8-4 序 号 1 2 车 站 风 亭 六 堡 路 站 1# 风 亭 ( 车 站 东 北 角 ) 六 堡 路 站 2# 风 亭 ( 车 站 西 北 角 ) 表 8-4 地 下 车 站 风 亭 排 气 异 味 影 响 分 析 最 近 建 位 置 风 向 受 影 响 程 度 筑 物 工 厂 工 厂 车 站 北 侧 40m 车 站 北 侧 40m 上 风 向 上 风 向 初 期 影 响 甚 微, 运 营 后 期 无 影 响 初 期 影 响 甚 微, 运 营 后 期 无 影 响 由 8-4 可 知, 拟 建 工 程 地 下 车 站 风 亭 周 围 50m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显 著 影 响 车 辆 段 检 修 厂 房 生 产 废 气 的 影 响 分 析 120

12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设 有 检 修 厂 房, 维 修 过 程 会 产 生 机 械 废 气 和 粉 尘, 喷 漆 过 程 会 产 生 漆 雾,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等 有 害 气 体 检 修 厂 房 应 设 置 全 面 的 通 风 装 置, 并 设 置 废 气 净 化 设 施, 将 废 气 净 化 处 理 后 排 放, 不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燃 气 炉 灶 和 厨 房 油 烟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终 点 设 置 车 辆 段 一 处, 职 工 食 堂 炉 灶 燃 料 采 用 煤 气 或 液 化 石 油 气 等 气 体 燃 料, 产 生 的 油 烟 须 经 油 烟 收 集 装 置 收 集 后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处 理 后 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DB37/ ) 规 定 要 求 (1.0mg/m 3 ) 要 求, 经 排 烟 井 高 空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均 较 小, 通 过 污 染 控 制 均 可 达 到 相 应 的 标 准,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另 外,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减 少 地 面 道 路 上 机 动 车 的 数 量 和 拥 挤 程 度, 相 应 减 少 了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量, 对 改 善 太 原 晋 中 市 城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起 到 积 极 的 作 用 121

128 9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1 固 体 废 物 来 源 及 种 类 9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工 程 弃 土 及 房 屋 拆 迁 的 建 筑 垃 圾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沿 线 车 站 乘 客 的 生 活 垃 圾, 车 站 车 辆 段 及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和 少 量 的 维 修 生 产 垃 圾, 其 归 类 于 生 活 垃 圾 和 生 产 垃 圾 主 要 来 源 及 种 类 分 析 见 表 9-1 表 9-1 固 体 废 物 来 源 及 种 类 产 生 阶 段 种 类 来 源 分 析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为 餐 饮 垃 圾 施 工 人 员 施 工 期 隧 道 区 间 及 车 站 开 挖 施 工, 房 屋 生 产 垃 圾 工 程 弃 土 建 筑 废 料 拆 迁 一 次 性 水 杯 矿 泉 水 瓶 饮 料 瓶 产 生 的 数 量 不 大, 主 要 是 旅 客 在 塑 料 袋 果 皮 果 核 等 车 站 候 车 厅 和 车 上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废 弃 报 纸 杂 志 等 营 运 期 餐 饮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车 辆 段 工 作 人 员 日 常 排 放 的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车 辆 段 保 养 维 护 等 产 金 属 切 屑 废 泡 沫 废 蓄 电 池 等 生 产 垃 圾 生 的 少 量 生 产 垃 圾 废 油 抹 布 废 机 油 等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9.2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工 程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拆 迁 建 筑 物 16455m 2, 根 据 以 往 施 工 经 验, 拆 迁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0.68m 3 /m 2, 估 算 工 程 拆 迁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m 3 这 些 垃 圾 包 括 废 弃 砖 瓦 木 材 生 活 垃 圾 等, 若 堆 放 处 理 不 当, 将 直 接 破 坏 沿 线 的 农 作 物 植 被, 堵 塞 农 灌 沟 渠, 妨 碍 农 业 生 产, 还 将 引 起 扬 尘 污 染 和 水 土 流 失 ; 长 期 堆 放 还 将 使 细 菌 蚊 蝇 的 大 量 繁 殖, 导 致 当 地 传 染 病 发 病 率 提 高 等 一 系 列 卫 生 问 题 工 程 拆 迁 垃 圾 不 涉 及 危 险 废 物, 及 时 运 至 附 近 城 市 垃 圾 填 埋 场 处 理 (2)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为 线 路 施 工 沿 线 及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产 生 的 筑 路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石 料 砂 石 灰 水 泥 钢 材 木 料 预 制 构 件 等 这 些 筑 路 材 料 均 是 按 施 工 进 度 有 计 划 购 置 的, 但 铁 路 工 程 规 模 及 工 程 量 大, 不 可 避 免 的 有 少 量 的 筑 路 材 料 剩 余, 若 放 置 在 工 棚 里 或 露 天 堆 放 杂 乱 无 序, 则 从 宏 观 上 与 周 围 环 境 很 不 协 调, 造 成 视 觉 污 染 若 石 灰 或 水 泥 随 水 渗 入 地 下, 将 使 土 壤 板 结 ph 值 升 高, 同 时 还 会 污 染 地 下 水, 使 该 块 土 地 失 去 生 产 能 力, 浪 费 了 珍 贵 的 土 地 资 源 为 降 低 和 消 除 上 述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首 先 是 按 计 划 和 施 工 的 操 作 规 程, 严 格 控 制, 尽 122

12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量 减 少 余 下 的 物 料 一 旦 有 余 下 的 材 料, 将 其 有 序 地 存 放 好, 妥 善 保 管, 可 供 周 边 地 区 修 补 乡 村 道 路 或 建 筑 使 用, 这 样 就 可 减 轻 建 筑 垃 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少 量 不 可 利 用 的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运 至 当 地 垃 圾 填 埋 场 处 理 (3)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人 员 在 施 工 中 避 免 不 了 要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这 些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日 常 生 活 垃 圾, 无 危 险 废 物, 但 是 易 腐 败 变 质, 滋 生 蚊 蝇 并 传 播 疾 病,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健 康 和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需 要 及 时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集 中 统 一 收 集 运 至 当 地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处 理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预 测 1 生 活 垃 圾 本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来 源 于 旅 客 候 车 乘 车 时 丢 弃 各 类 垃 圾 和 沿 线 附 属 工 程 管 理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旅 客 候 车 乘 车 时 丢 弃 的 垃 圾 主 要 是 果 皮 果 核 包 装 纸 袋 及 饮 料 瓶 罐 等, 本 项 目 设 置 12 处 车 站, 按 25kg/ 站 日 计 算, 营 运 期 客 运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吨 / 年 根 据 项 目 工 可 报 告,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12 处 车 站 1 处 车 辆 段 和 1 处 运 营 管 理 中 心, 投 入 营 运 后, 预 计 管 理 人 员 数 量 初 期 为 1306 人, 近 期 为 1434 人, 远 期 为 1543 人, 生 活 垃 圾 按 0.2kg/ 人 日 估 算, 营 运 初 期 每 年 的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吨 / 年, 营 运 近 期 每 年 的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吨 / 年, 营 运 远 期 每 年 的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吨 / 年 3 生 产 垃 圾 生 产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车 辆 段 检 修 保 养 清 洗 和 少 量 的 机 械 加 工 等 作 业 根 据 工 可 报 告, 本 项 目 设 置 1 处 车 辆 段 车 辆 段 承 担 本 线 列 车 的 日 常 检 查 维 修 清 扫 洗 刷 设 施 日 常 巡 检 养 护 工 作 根 据 对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类 比 调 查, 工 程 车 辆 段 车 辆 段 内 生 产 垃 圾 性 质 主 要 为 金 属 切 屑 废 蓄 电 池 废 油 抹 布 废 机 油 及 车 辆 段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等, 产 生 数 量 初 期 约 5.01t/ 年, 其 中 废 油 抹 布 废 机 油 及 车 辆 段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数 量 初 期 约 1.5t/ 年 这 些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虽 然 少, 但 仍 应 按 不 同 类 别 进 行 分 类 处 置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的 种 类 及 数 量 见 表 9-2 表 9-2 固 体 废 物 的 种 类 及 数 量 表 生 产 垃 圾 来 源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车 辆 段 初 期 95.34t/ 年 初 期 3.51t/ 年 初 期 1.5 t/ 年 (2)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沿 线 车 站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23

130 9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地 铁 的 乘 车 和 候 车 时 间 短, 旅 客 流 动 性 大, 垃 圾 产 生 量 不 大, 并 且 随 着 文 明 程 度 的 提 高, 垃 圾 乱 抛 乱 弃 的 现 象 进 一 步 减 少, 地 面 卫 生 条 件 将 会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改 善 根 据 对 现 有 地 铁 运 营 车 站 现 场 调 查, 车 站 内 的 垃 圾 主 要 是 乘 客 丢 弃 的 饮 料 纸 杯 ( 塑 料 杯 软 包 装 盒 ) 塑 料 瓶 塑 料 袋 以 及 报 纸 等, 数 量 较 小, 且 每 个 车 站 内 配 有 垃 圾 箱 ( 桶 ), 垃 圾 基 本 收 集, 交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没 有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按 照 上 述 来 管 理, 也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2 车 辆 段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车 辆 段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后,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统 一 收 集, 交 由 地 方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场 内 检 修 维 护 生 产 车 间 产 生 的 金 属 切 屑 边 角 料 等 生 产 垃 圾, 分 类 集 中 堆 放, 可 通 过 回 收 利 用, 做 到 资 源 化 利 用,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车 辆 上 使 用 的 蓄 电 池 采 用 免 维 修 蓄 电 池, 由 生 产 厂 家 统 一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车 辆 段 检 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油 抹 布 废 机 油 及 车 辆 段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等,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应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的 规 定 专 门 设 置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暂 存, 同 时 如 实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申 报, 定 期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本 报 告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配 套 建 设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暂 存 间 应 独 立 设 置, 建 议 设 置 在 地 面 用 坚 固 防 渗 等 材 料 制 造, 具 备 耐 腐 蚀 的 硬 化 地 面, 且 表 面 无 缝 ; 同 时 车 辆 段 维 修 工 房 设 置 废 棉 纱 和 废 机 油 的 收 集 桶, 收 集 桶 有 密 闭 功 能 且 材 质 与 废 棉 纱 飞 废 机 油 兼 容 124

13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10.1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对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位 于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晋 中 市 境 内, 是 太 原 市 与 晋 中 市 联 系 的 重 要 交 通 走 廊, 是 太 原 晋 中 同 城 化 综 合 交 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山 西 省 城 际 铁 路 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1) 对 沿 线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加 强 太 原 市 与 晋 中 市 之 间 的 联 系, 对 于 构 建 太 原 经 济 圈 战 略 加 快 太 原 晋 中 同 城 化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支 撑 作 用 对 于 太 原 市 和 晋 中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实 施 加 快 山 西 省 城 际 铁 路 网 建 设 缓 解 交 通 供 需 矛 盾 完 善 城 市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加 快 晋 中 西 部 地 区 太 原 南 部 地 区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等 的 开 发 建 设, 引 导 沿 线 土 地 综 合 开 发 利 用 沿 线 大 规 模 的 物 业 开 发 和 榆 次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具 有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实 施 对 于 提 升 太 原 晋 中 城 市 地 位 和 竞 争 力, 提 高 城 市 品 质, 加 快 区 域 城 镇 化 进 程, 改 善 城 市 沿 线 环 境, 贯 彻 国 家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发 展 绿 色 交 通 和 低 碳 经 济 等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2) 对 沿 线 地 区 产 业 结 构 及 劳 动 力 构 成 的 影 响 根 据 太 原 市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未 来 太 原 将 坚 持 把 加 快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放 在 突 出 位 置, 并 强 化 绿 色 理 念 在 结 构 调 整 中 的 指 导 作 用, 以 自 主 创 新 为 战 略 基 点 和 中 心 环 节, 以 先 进 适 用 技 术 改 造 传 统 产 业, 以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引 领 产 业 升 级, 大 力 实 施 名 牌 战 略, 加 强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全 面 提 升 产 业 整 体 素 质, 增 强 经 济 的 自 主 发 展 能 力 和 发 展 后 劲, 将 太 原 建 设 成 为 立 足 山 西 面 向 中 西 部 的 生 产 与 服 务 复 合 中 心, 以 及 具 有 三 晋 文 化 特 色 的 综 合 性 现 代 化 和 生 态 型 都 市 根 据 晋 中 市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将 以 科 学 发 展 为 主 题, 以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为 主 线, 以 建 设 山 西 省 四 化 率 先 发 展 区 为 统 领, 实 施 经 济 转 型 赶 超 发 展 两 大 战 略, 做 大 经 济 总 量, 提 高 发 展 质 量, 做 强 八 大 产 业, 加 快 新 型 化 工 业 强 市 现 代 化 农 业 大 市 文 化 旅 游 名 市 城 镇 化 新 市 建 设, 推 动 转 型 发 展 先 行 晋 商 文 化 复 兴, 打 造 宜 居 生 态 环 境, 着 力 改 善 民 生, 努 力 建 成 山 西 省 最 重 要 的 装 备 制 造 中 心 和 新 型 煤 化 工 基 地 中 部 地 区 现 代 物 流 枢 纽 全 国 优 秀 旅 游 目 的 地 因 此, 本 项 目 实 施 将 构 建 太 原 经 济 圈 发 展 战 略 和 太 原 都 市 圈 太 原 都 市 区 太 原 晋 中 同 城 化 发 展 战 略, 促 进 太 原 晋 中 产 业 布 局 高 度 融 合 随 着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和 产 业 结 构 的 变 化, 以 及 投 资 环 境 的 进 一 步 改 善, 不 仅 为 城 镇 发 展 提 供 了 更 多 的 就 业 机 会, 进 而 增 加 从 业 人 数, 而 且 其 构 成 比 例 会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职 工 和 城 镇 劳 动 者 人 数 将 有 更 多 的 增 长, 而 农 村 劳 动 人 数 将 有 所 下 降, 三 种 产 业 人 数 比 例 进 一 步 得 到 合 理 调 整 125

132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3)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设 通 过 积 极 争 取 省 财 政 加 大 均 衡 性 转 移 支 付 和 基 础 设 施 公 共 服 务 等 专 项 转 移 支 付 力 度, 逐 步 提 高 市 区 财 政 在 基 础 设 施 生 态 环 境 和 民 生 等 领 域 的 投 入 力 度 根 据 适 度 超 前 的 原 则, 加 快 基 础 设 施 和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形 成 便 捷 通 达 的 公 共 交 通 体 系 随 着 拟 建 工 程 的 建 成, 将 使 沿 线 交 通 条 件 得 到 改 善, 将 太 原 市 南 北 向 主 客 流 走 廊 及 晋 中 市 东 西 向 主 客 流 走 廊 进 行 了 有 效 衔 接, 是 沿 线 各 组 团 城 市 建 设 的 重 要 基 础 设 施, 对 适 应 城 市 发 展 方 向 加 快 沿 线 各 组 团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将 起 到 重 要 的 促 进 作 用 由 于 交 通 条 件 的 改 善, 促 进 沿 线 第 三 产 业 的 兴 起 和 资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使 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不 断 提 高, 地 区 的 经 济 将 会 得 到 长 足 发 展, 同 时 也 为 社 会 提 供 大 量 的 就 业 机 会, 提 高 沿 线 人 民 收 入 水 平 随 着 人 民 物 质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对 卫 生 教 育 通 讯 文 化 娱 乐 等 精 神 生 活 的 要 求 日 益 强 烈, 将 有 力 促 进 社 会 医 疗 卫 生 文 化 教 育 事 业 的 发 展 对 沿 线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分 析 (1) 与 沿 线 铁 路 公 路 的 交 叉 干 扰 问 题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既 有 铁 路 有 太 中 银 铁 路 大 西 客 专 南 同 蒲 铁 路, 路 线 在 迎 宾 西 街 采 用 环 岛 下 穿 太 中 银 铁 路 和 大 西 客 专, 在 迎 宾 街 上 跨 南 同 蒲 铁 路 拟 建 工 程 的 设 计 在 满 足 既 有 线 现 状 要 求 之 外, 考 虑 到 太 中 银 铁 路 大 西 客 专 南 同 蒲 铁 路 及 太 焦 线 等 外 部 通 道 均 规 划 为 电 力, 为 与 外 部 通 道 保 持 一 致, 预 留 电 气 化 改 造 条 件, 以 便 将 来 进 行 衔 接 新 建 铁 路 设 计 桥 梁 的 孔 跨 依 据 既 有 铁 路 桥 梁 孔 跨 经 行 布 置, 保 证 设 计 洪 水 以 内 的 各 级 洪 水 和 泥 沙 安 全 通 过, 考 虑 了 新 建 铁 路 位 于 既 有 铁 路 下 游 时, 壅 水 对 既 有 铁 路 的 影 响 沿 线 公 路 较 为 发 达, 太 原 与 晋 中 之 间 有 国 道 108 太 榆 路 等 国 省 干 线 县 乡 道 路 及 城 市 快 速 路 拟 建 工 程 设 计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各 种 道 路 与 铁 路 的 关 系, 线 路 与 各 种 道 路 交 叉 一 般 采 用 立 交 形 式 对 等 级 公 路 按 照 公 路 部 门 的 规 定, 设 置 合 理 净 空 ; 对 非 等 级 道 路, 根 据 沿 线 分 布 情 况 或 设 置 立 交, 或 改 移 合 并, 或 封 闭 (2) 与 沿 线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衔 接 拟 建 工 程 为 晋 中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规 划 ( 年 ) 中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为 晋 中 中 心 城 区 与 太 原 南 部 提 供 东 西 向 的 便 捷 联 系, 促 进 太 ( 太 原 南 部 ) 榆 ( 榆 次 ) 中 心 城 区 的 发 展, 对 太 原 市 南 部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的 加 密 和 延 长, 加 快 太 原 晋 中 同 城 化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支 撑 作 用 同 时, 其 实 施 后 与 太 原 地 铁 号 线 和 太 原 - 榆 次 城 际 铁 路 L1 线 衔 接 换 乘, 尽 快 满 足 了 榆 次 主 城 区 与 太 原 主 城 区 间 的 向 心 客 流, 符 合 快 速 轨 道 交 通 线 的 功 能 从 与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的 衔 接 关 系 及 换 乘 上 分 析, 本 项 目 与 晋 中 和 太 原 的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衔 接 良 好, 与 太 原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中 的 多 条 线 路 及 太 原 - 榆 次 城 际 铁 路 线 可 以 实 现 换 乘, 从 交 通 需 求 上 具 有 明 显 的 适 应 性 和 协 调 性 126

13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与 沿 线 相 关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与 城 镇 化 地 区 综 合 交 通 网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拟 建 工 程 为 城 镇 化 地 区 综 合 交 通 网 规 划 中 太 原 地 区 阳 曲 至 榆 次 城 际 铁 路 中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晋 中 - 太 原 间 的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是 晋 中 市 与 太 原 市 联 系 的 重 要 交 通 走 廊, 也 是 太 原 晋 中 同 城 化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本 项 目 实 施 对 于 形 成 太 原 综 合 交 通 枢 纽 为 支 点 的 K 型 放 射 状 快 速 城 际 交 通 网 络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对 于 完 善 太 原 市 城 镇 化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加 快 晋 中 西 部 地 区 太 原 南 部 地 区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等 的 开 发 建 设, 引 导 沿 线 土 地 综 合 开 发 利 用 沿 线 大 规 模 的 物 业 开 发 和 榆 次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具 有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因 此, 其 建 设 符 合 城 镇 化 地 区 综 合 交 通 网 规 划 中 太 原 地 区 综 合 交 通 网 规 划 与 山 西 省 地 方 铁 路 ( 城 际 )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拟 建 工 程 为 山 西 省 地 方 铁 路 ( 城 际 ) 规 划 (2013~2020) 中 阳 太 榆 城 际 ( 市 域 ) 中 小 店 - 榆 次 (22.0km) 城 际 铁 路 线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为 太 原 都 市 区 近 期 (2020 年 前 ) 建 设 项 目 本 项 目 沿 晋 中 市 东 西 向 主 客 流 通 道 敷 设, 至 太 原 市 南 部 重 点 发 展 区 域, 基 本 覆 盖 了 榆 次 主 城 区 和 晋 中 太 原 的 重 点 发 展 区 域, 线 路 运 行 在 城 市 区 域 内, 客 流 集 散 点 较 多, 主 要 承 担 晋 中 西 部 区 域 太 原 南 部 区 域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晋 中 高 速 火 车 站 榆 次 老 城 等 客 流 集 散 点 的 旅 客 运 输 任 务 目 前 山 西 省 地 方 铁 路 ( 城 际 ) 规 划 (2013~2020)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已 通 过 环 保 部 组 织 的 专 家 审 查, 报 告 书 及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对 本 项 目 提 出 的 文 物 古 迹 等 制 约 问 题, 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中 已 妥 善 解 决 因 此, 本 项 目 其 建 设 符 合 山 西 省 地 方 铁 路 ( 城 际 )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与 沿 线 城 市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地 区 是 重 要 的 服 务 对 象, 与 沿 线 城 市 建 设 与 发 展 规 划 合 理 衔 接, 不 仅 可 以 提 高 公 路 对 社 会 的 服 务 水 平 和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而 且 能 促 进 和 带 动 沿 线 经 济 更 快 发 展 (1) 与 太 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在 CK0+300~CK7+150 长 约 6.62km 的 路 段 穿 越 太 原 市 城 市 规 划 区 南 部 区 域, 路 线 主 要 涉 及 该 区 域 规 划 用 地 类 型 为 居 住 用 地 商 业 用 地 绿 地 教 育 科 研 用 地 根 据 太 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中 心 城 区 空 间 发 展 策 略 为 疏 解 老 城 延 承 历 史, 提 升 外 围 挖 潜 存 量, 建 设 新 城 协 调 太 原 晋 中 两 市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将 对 太 原 市 南 部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很 大 的 带 动 作 用, 能 够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也 有 利 于 其 他 组 团 进 一 步 实 施,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可 以 很 好 的 与 周 边 未 来 规 划 用 地 类 型 相 协 调, 对 城 市 现 有 格 局 的 影 响 较 小 (2) 与 晋 中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在 CK7+150~CK 长 约 13.14km 的 路 段 穿 越 晋 中 市 城 市 规 划 区, 127

134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路 线 主 要 涉 及 该 区 域 规 划 用 地 类 型 为 居 住 用 地 商 业 用 地 工 业 和 仓 储 物 流 用 地, 尤 其 是 穿 越 了 现 有 晋 中 市 主 城 区 根 据 晋 中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年 ), 中 心 城 区 空 间 发 展 策 略 主 要 是 围 绕 城 市 主 中 心 向 北 向 西 拓 展, 适 度 向 南 发 展 ; 北 部 重 点 发 展 文 化 高 教 园 区 及 生 活 服 务 业 ; 东 部 重 点 发 展 汽 车 产 业 ; 西 侧 科 技 城 发 展 研 发 服 务 科 教 等 生 产 服 务 业 职 能 拟 建 工 程 线 路 自 西 向 东 先 后 穿 越 新 城 区 和 旧 城 区, 符 合 晋 中 市 中 心 城 区 空 间 发 展 要 求, 同 时 路 线 在 迎 宾 街 路 中 心 布 线, 有 效 削 减 了 城 区 的 新 增 占 地, 为 未 来 的 城 市 发 展 留 有 空 间, 尽 量 减 轻 对 城 市 发 展 的 不 利 影 响, 尤 其 是 使 得 噪 声 振 动 的 影 响 范 围 尽 量 维 持 既 有 水 平, 对 晋 中 市 城 市 规 划 影 响 降 低 到 较 低 水 平 (3) 与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位 于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规 划 范 围 内, 其 中 CK6+100~CK9+850 长 3.75km 路 段 穿 越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核 心 区, 路 线 主 要 涉 及 该 区 域 规 划 用 地 类 型 为 居 住 用 地 商 业 用 地 和 教 育 科 研 用 地 根 据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总 体 规 划 ( 年 ), 核 心 区 构 建 一 心 两 轴 一 环 六 元 的 空 间 结 构 ; 产 业 区 构 筑 两 心 三 轴 多 组 团 的 空 间 结 构 本 项 目 位 于 核 心 区 中 两 轴 中 的 东 西 向 轴 线, 即 智 慧 生 活 轴 ( 太 榆 文 化 轴 ), 向 东 联 系 汾 东 中 心, 向 西 联 系 榆 次 中 心 因 此, 本 项 目 实 施 符 合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空 间 结 构 的 要 求, 有 利 于 带 动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的 开 发 建 设, 促 进 构 建 太 原 经 济 圈 发 展 战 略 和 太 原 都 市 圈 太 原 都 市 区 太 原 晋 中 同 城 化 发 展 战 略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太 原 市 晋 中 市 及 科 技 创 新 城 近 期 发 展 方 向 及 重 点 发 展 区 域, 本 项 目 将 太 原 市 南 北 向 主 客 流 走 廊 及 晋 中 市 东 西 向 主 客 流 走 廊 进 行 了 有 效 衔 接, 是 沿 线 各 组 团 城 市 建 设 的 重 要 基 础 设 施, 对 适 应 城 市 发 展 方 向 加 快 沿 线 各 组 团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将 起 到 重 要 的 促 进 作 用, 是 实 施 太 原 市 晋 中 市 和 科 技 创 新 城 总 体 规 划 的 需 要 对 沿 线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旅 游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区 有 丰 富 的 旅 游 资 源, 有 着 悠 久 的 历 史 和 丰 厚 的 自 然 人 文 资 源, 人 文 古 迹 众 多 太 原 市 有 著 名 的 有 晋 祠 天 龙 山 石 窟 永 祚 寺 纯 阳 宫 崇 善 寺 窦 大 夫 祠, 晋 中 市 有 猫 儿 岭 古 墓 群 榆 次 城 隍 庙 常 家 庄 园 榆 次 老 城 以 及 山 西 省 乌 金 山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随 着 游 客 对 旅 游 出 行 快 捷 和 舒 适 程 度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交 通 环 境 路 网 结 构 也 需 要 不 断 地 完 善, 旅 游 业 的 兴 旺 发 展 需 要 交 通 运 输 业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支 撑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仅 引 导 沿 线 土 地 综 合 开 发 利 用 和 沿 线 大 规 模 的 物 业 开 发, 改 善 区 域 内 的 旅 游 交 通 条 件, 而 且 对 加 强 旅 游 产 业 集 聚 区 建 设, 开 发 区 域 内 旅 游 资 源 等 具 有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对 文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涉 及 山 西 省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猫 儿 岭 墓 群, 不 涉 及 其 他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128

13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与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位 置 关 系 拟 建 工 程 正 线 在 CK18+000~CK 段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总 长 约 为 2.29km, 其 中 正 线 CK18+500~CK 段 长 约 1.67km 位 于 该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内, 正 线 CK18+000~CK 正 线 CK20+170~CK 段 长 约 0.62km 位 于 该 墓 群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另 外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长 约 890m 部 分 车 辆 段 位 于 该 文 物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拟 建 工 程 与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位 置 关 系 图 见 图 3-10 (2) 拟 建 工 程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唯 一 性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以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线 网 规 划 为 前 提, 线 路 起 于 太 原 轨 道 2 号 线 人 民 南 路 站, 止 于 晋 中 环 城 东 路, 途 经 太 原 人 民 南 路 站 山 西 科 创 城 核 心 区 南 侧 晋 中 站 北 侧 迎 宾 西 街 迎 宾 街 晋 中 环 城 东 路 猫 儿 岭 墓 群 位 于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的 主 城 区 因 此, 受 项 目 受 地 形 主 要 控 制 点 技 术 指 标 及 终 点 规 划 等 因 素 的 限 制, 拟 建 工 程 无 法 避 让 猫 儿 岭 墓 群, 路 线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重 点 保 护 区 和 一 般 保 护 区 (3) 涉 及 猫 儿 岭 墓 群 路 段 工 程 内 容 拟 建 工 程 涉 及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工 程 有 正 线 CK18+000~CK 段 为 桥 梁 工 程,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为 路 基 工 程, 同 时 包 括 车 站 2 处 终 点 车 辆 段 1 处, 该 车 辆 段 部 分 工 程 位 于 猫 儿 岭 墓 群 内, 上 述 工 程 投 影 占 地 面 积 约 5.12hm 2, 实 际 占 地 面 积 约 2.944hm 2, 具 体 工 程 见 表 10-1( 略 ) (4) 影 响 分 析 1 环 境 风 貌 的 影 响 猫 儿 岭 墓 群 位 于 榆 次 市 市 区 以 东 的 猫 儿 岭 上, 古 墓 葬 密 集 地 分 布 在 南 北 长 3000m, 东 西 宽 1500m 的 范 围 内 根 据 该 文 物 相 关 资 料, 近 几 年 先 后 出 土 春 秋 战 国 秦 汉 唐 宋 等 历 史 墓 葬 600 余 座, 先 后 出 土 文 物 5000 多 件, 已 出 土 的 文 物 有 春 秋 陶 俑, 战 国 青 铜 剑, 陶 制 的 豆 鼎 壶 等, 秦 代 铁 权 铜 车 和 篆 刻 铜 印, 此 外 还 有 春 秋 贝 币 战 国 刀 币 汉 代 五 铢 钱 和 唐 代 石 碑 等 拟 建 工 程 路 线 穿 越 墓 群 的 重 点 保 护 区 和 一 般 保 护 区, 将 会 对 墓 群 部 分 区 域 风 貌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由 于 该 墓 群 位 于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的 主 城 区, 区 域 内 主 要 是 城 市 景 观 环 境, 且 项 目 属 于 城 市 交 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设 计 阶 段 充 分 考 虑 城 市 区 域 景 观 环 境 特 点, 与 城 市 沿 线 建 筑 物 相 协 调, 故 不 会 对 猫 儿 岭 墓 群 环 境 风 貌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2 施 工 期 对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影 响 a. 对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路 段 主 要 包 括 正 线 CK18+500~CK 锦 纶 路 站, 其 中 正 线 CK18+500~CK 为 高 架 桥 工 程, 桥 梁 跨 径 为 30m, 设 约 56 个 桥 墩, 桥 梁 桩 基 埋 深 40~50m, 该 段 桥 梁 工 程 长 1.67km, 投 影 占 地 1.67hm 2, 实 际 占 地 0.083hm 2 ; 锦 纶 路 站 为 地 上 站, 建 设 在 高 架 桥 上, 未 实 际 占 地 拟 建 工 程 涉 129

136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及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高 架 段 及 车 站 断 面 示 意 图 见 图 桥 梁 工 程 涉 及 桥 梁 桩 基 的 施 工 可 能 扰 动 墓 群 内 的 地 下 文 物,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在 路 基 地 表 清 除 后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前, 先 进 行 文 物 勘 探 和 发 掘, 待 考 古 工 作 完 成 后 方 可 施 工 b. 对 墓 群 一 般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一 般 保 护 区 路 段 主 要 包 括 正 线 CK18+000~CK CK20+170~CK 环 城 东 路 站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及 终 点 车 辆 段 停 车 场, 其 中 正 线 CK18+000~CK CK20+170~CK 为 高 架 桥 工 程, 桥 梁 跨 径 为 30m, 共 设 约 21 个 桥 墩, 桥 梁 桩 基 埋 深 50m, 该 段 桥 梁 工 程 长 616m, 投 影 占 地 0.62hm 2, 实 际 占 地 0.031hm 2 ; 环 城 东 路 站 为 地 上 站, 建 设 在 高 架 桥 上, 未 实 际 占 地 ;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为 路 基 工 程, 以 挖 方 路 段 为 主, 最 大 挖 方 高 度 15m, 该 段 路 基 工 程 长 890m, 占 地 1.27hm 2 ; 终 点 车 辆 段 部 分 工 程 位 于 猫 儿 岭 墓 群 内, 主 要 为 车 辆 段 内 检 修 停 放 车 辆 的 场 地, 占 地 约 1.56hm 2 图 10-1 迎 宾 路 高 架 段 断 面 示 意 图 130

13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10-2 迎 宾 路 车 站 断 面 示 意 图 施 工 期 桥 梁 桩 基 和 路 基 的 施 工, 可 能 扰 动 墓 群 内 的 地 下 文 物,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在 路 基 地 表 清 除 后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前, 先 进 行 文 物 勘 探 和 发 掘, 待 考 古 工 作 完 成 后 方 可 施 工 此 外, 拟 建 工 程 在 墓 群 保 护 区 内 建 设 终 点 车 辆 段, 该 服 务 设 施 的 占 地 面 积 较 大, 占 地 面 积 25.21hm 2 在 项 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设 计 初 期, 该 车 辆 段 及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全 部 位 于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建 控 地 带 内, 工 可 设 计 单 位 经 过 现 场 调 查, 将 车 辆 段 位 置 及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路 线 进 行 了 优 化 调 整, 目 前 车 辆 段 仅 有 部 分 工 程 位 于 墓 群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为 车 辆 段 内 检 修 停 放 车 辆 的 场 地,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也 仅 890m 涉 及 墓 群 内, 上 述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较 小 且 填 挖 方 量 较 小, 仅 限 于 对 地 表 的 扰 动 建 议 在 下 一 阶 段 的 设 计 中 进 一 步 优 化 车 辆 段 的 选 址, 尽 量 避 开 猫 儿 岭 墓 群, 避 免 对 其 产 生 影 响 3 运 营 期 振 动 对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影 响 根 据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对 文 物 振 动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的 研 究 ( 铁 道 勘 测 与 设 计, 2011(1)) 的 研 究 可 知, 我 国 文 物 众 多, 文 物 结 构 类 型 多 样, 除 了 厅 堂 楼 阁 外, 还 有 很 多 如 遗 址 纤 道 等 类 型 的 文 物, 这 类 文 物 很 多 无 建 筑 本 体, 从 文 物 安 全 角 度 来 说, 轨 道 交 通 振 动 对 其 影 响 不 大 由 于 拟 建 工 程 涉 及 的 猫 儿 岭 墓 群, 属 于 遗 址 墓 群 类, 无 建 筑 本 体,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振 动 对 该 文 物 的 影 响 很 小 但 在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应 加 强 对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文 物 振 动 响 应 的 跟 踪 监 测, 如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采 取 隔 振 措 施 以 确 保 文 物 的 安 全 (5) 拟 建 工 程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可 行 性 由 于 起 终 点 位 置 已 确 定 等 原 因, 路 线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不 可 避 免, 主 要 工 程 为 桥 梁 工 程 路 基 工 程 及 终 点 车 辆 段 131

138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于 文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桥 梁 施 工 中 的 桩 基 施 工 振 动 对 文 物 的 扰 动, 路 基 和 终 点 车 辆 段 施 工 扰 动 墓 群 内 的 地 下 文 物 及 对 文 物 保 护 区 土 地 的 大 面 积 压 占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施 工 中 应 加 强 地 面 振 动 监 测, 尽 量 避 免 对 地 下 文 物 的 扰 动 ; 施 工 期 间 加 强 组 织 管 理, 在 该 墓 群 周 边 设 置 界 限 标 志 警 示 标 志, 标 识 文 物 保 护 区 界 限 范 围, 禁 止 施 工 人 员 和 施 工 车 辆 直 接 穿 行 墓 群, 同 时 在 重 点 保 护 区 和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划 定 固 定 的 施 工 车 辆 和 人 员 行 径 路 线, 尽 量 绕 行 墓 群, 避 免 随 意 穿 越 在 重 点 保 护 区 和 一 般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地 下 古 墓 葬 等 文 物, 施 工 单 位 应 及 时 通 报 文 物 管 理 部 门, 并 对 文 物 进 行 看 管 保 护, 等 待 文 物 管 理 保 护 部 门 的 进 一 步 调 查 处 理 营 运 期 对 于 文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车 辆 通 行 产 生 的 振 动 对 文 物 的 扰 动, 只 要 在 营 运 期 加 强 对 地 下 文 物 的 监 测, 加 强 管 理, 营 运 期 对 于 文 物 的 影 响 较 小 2015 年 9 月, 山 西 省 文 物 局 组 织 专 家 对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和 一 般 保 护 区 的 路 线 方 案 进 行 了 充 分 论 证, 同 意 路 线 选 线 方 案, 并 报 送 山 西 省 文 物 局 审 批 山 西 省 文 物 局 国 家 文 物 局 的 意 见 以 文 物 保 函 号 关 于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人 民 南 路 站 ~ 环 城 东 路 ) 选 线 方 案 的 批 复, 原 则 同 意 拟 建 工 程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选 线 方 案, 并 提 出 保 护 意 见, 详 见 附 件 4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工 程 受 项 目 起 终 点 限 制, 无 法 避 让 猫 儿 岭 墓 群, 路 线 穿 越 该 文 物 的 重 点 保 护 区 和 一 般 保 护 区, 对 文 物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在 采 取 严 格 的 文 物 保 护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是 可 行 的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1) 工 程 征 地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的 工 可 报 告, 全 线 将 永 久 征 用 土 地 56.22hm 2, 其 中 占 用 耕 地 33.98hm 2 拟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将 对 区 域 的 耕 地 资 源 和 农 业 生 产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在 设 计 中, 严 格 贯 彻 了 十 分 珍 惜 合 理 利 用 土 地 和 切 实 保 护 耕 地 的 基 本 国 策, 遵 循 经 济 合 理 节 约 用 地 少 占 良 田 的 原 则, 尽 可 能 保 护 好 沿 线 土 壤 植 被 和 水 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四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征 收 土 地 的, 按 照 被 征 收 土 地 的 原 有 用 途 给 予 补 偿 在 可 行 性 研 究 中 按 照 占 用 土 地 的 不 同 类 型 实 施 补 偿 根 据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全 省 征 地 统 一 年 产 值 标 准 的 通 知 ( 晋 政 发 号 )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耕 地 占 用 税 暂 行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11 号 ) 的 规 定, 确 定 土 地 征 用 补 偿 费 征 地 关 系 到 群 众 的 切 身 利 益, 会 直 接 影 响 到 农 民 的 经 济 利 益, 本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以 旱 地 为 主, 导 致 农 业 生 产 方 面 的 经 济 收 入 可 能 减 少, 对 被 占 地 的 农 民 生 活 将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由 于 路 线 所 经 过 的 各 村 被 征 用 土 地 数 量 不 一, 故 其 受 影 响 的 程 度 也 不 同 被 征 地 较 多 的 村 镇, 无 论 在 土 地 调 整 还 是 在 劳 动 力 重 新 安 置 上 遇 到 的 问 题 会 增 多, 被 征 地 户 生 活 受 影 响 的 程 度 也 会 增 大 失 去 部 分 土 地 的 农 民 可 通 过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就 业 安 置 使 生 活 逐 步 得 到 提 高 和 改 善 因 耕 地 减 少 对 区 域 农 村 经 济 造 成 的 经 济 132

13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损 失 可 从 铁 路 兴 建 对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促 进 作 用 中 得 到 补 偿 铁 路 占 地 和 穿 越 农 田 林 地, 会 给 农 林 业 生 产 带 来 不 便 和 一 些 损 失, 影 响 局 部 景 观, 但 同 时 也 会 促 进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的 调 整, 促 进 沿 线 第 二 三 产 业 的 发 展 (2) 工 程 拆 迁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将 造 成 一 定 数 量 居 民 房 屋 的 拆 迁, 建 设 单 位 重 视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根 据 国 家 和 山 西 省 有 关 规 定, 按 照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全 省 征 地 统 一 年 产 值 标 准 的 通 知 ( 晋 政 发 号 ) 中 规 定 的 补 偿 标 准, 充 分 考 虑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确 保 拆 迁 补 偿 费 足 额 按 时 发 放 到 拆 迁 户 手 中, 保 证 受 影 响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不 降 低 根 据 调 查, 工 可 报 告 中 估 算 工 程 拆 迁 居 民 房 屋 面 积 约 16455m 2, 拆 迁 房 屋 主 要 集 中 在 小 店 区 境 内 西 攒 村 横 河 村 及 榆 次 区 源 涡 村, 这 些 村 庄 政 府 均 已 建 设 集 中 居 民 小 区 本 项 目 采 取 货 币 补 偿 方 式, 具 体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由 沿 线 政 府 组 织 实 施 10.2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植 物 资 源 现 状 调 查 (1) 现 状 调 查 方 法 现 状 调 查 方 法 包 括 文 献 资 料 收 集 和 野 外 实 地 考 察 方 法, 调 查 范 围 为 铁 路 车 辆 段 两 侧 300m 范 围, 车 辆 段 占 地 界 外 100m 以 内 区 域 1 文 献 资 料 收 集 收 集 整 理 项 目 涉 及 区 域 现 有 生 物 多 样 性 资 料, 包 括 沿 线 各 县 统 计 年 鉴 以 及 林 业 环 保 水 利 农 业 国 土 资 源 等 部 门 提 供 的 相 关 资 料, 并 且 参 考 山 西 植 被 小 店 区 志 榆 次 区 志 等 文 献 以 及 多 篇 已 经 正 式 发 表 的 与 研 究 区 动 植 物 有 关 的 科 研 论 文 2 野 外 实 地 考 察 在 对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进 行 现 场 踏 勘 时, 选 取 区 域 典 型 植 被 类 型 进 行 调 查, 在 卫 星 遥 感 影 像 判 读 植 被 类 型 和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室 内 判 读 的 植 被 与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初 图, 现 场 核 实 判 读 的 正 误 率 实 地 调 查 采 取 线 路 调 查 与 重 点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对 于 植 被 覆 盖 度 较 低 的 区 域 采 取 线 路 调 查, 在 重 点 施 工 区 域 以 及 植 被 覆 盖 状 况 良 好 的 区 域 进 行 重 点 调 查 线 路 调 查 时, 记 录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特 征 植 被 类 型 以 及 植 物 种 类, 并 在 1:10000 地 形 图 上 现 场 勾 绘 评 价 范 围 内 植 被 类 型, 拍 照 记 录 (2) 项 目 区 植 被 分 布 调 查 依 据 山 西 省 植 被 区 划, 项 目 区 处 于 暖 温 带 落 叶 阔 叶 林 带 北 暖 温 带 落 叶 阔 叶 林 亚 地 带 晋 中 部 山 地 丘 陵 盆 地 杆 林 油 松 林 辽 东 栎 林 地 区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因 受 地 形 地 貌 及 气 候 因 素 影 响, 地 势 平 坦, 项 目 区 因 人 类 活 动 的 干 扰, 沿 线 天 然 植 被 分 布 较 少, 沿 线 植 被 以 人 工 植 被 为 主, 植 被 比 较 单 一, 主 要 分 布 于 农 田 道 路 两 侧, 其 中 从 起 点 ~CK 路 段 两 侧 主 要 为 耕 地, 以 粮 食 作 物 和 133

140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经 济 作 物 为 主, 主 要 有 玉 米 小 麦 蔬 菜 等 ; 从 CK11+000~ 终 点 路 段 两 侧 以 道 路 绿 化 植 被 为 主, 包 括 杨 柳 槐 松 等 以 及 常 见 的 绿 化 灌 木 和 花 卉 自 然 植 被 主 要 分 布 于 河 沟 和 田 间 地 头 的 沟 渠 里, 以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主 要 有 白 草 铁 杆 蒿 阿 尔 泰 狗 娃 花 野 苜 蓿 羊 胡 草 等 (3) 项 目 区 城 市 绿 化 现 状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暖 温 带 落 叶 阔 叶 林 带 区,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所 在 的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土 壤 种 类 主 要 有 褐 土 小 店 区 城 市 绿 化 树 种 共 计 48 科 100 属 141 种, 其 中 常 绿 乔 木 9 种 落 叶 乔 木 61 种 常 绿 灌 木 6 种 落 叶 灌 木 43 种, 多 年 生 花 卉 15 种 草 类 7 种, 其 中 常 绿 乔 木 有 白 皮 松 油 松 华 山 松 等, 落 叶 乔 木 有 新 疆 杨 国 槐 银 杏 垂 柳 栾 树 白 蜡 五 角 枫 火 炬 碧 桃 玉 兰 紫 叶 李 等, 灌 木 有 丁 香 连 翘 珍 珠 梅 山 梅 花 紫 荆 木 绣 球, 花 卉 有 月 季 绣 线 菊 八 宝 景 天 牡 丹 等 榆 次 区 城 市 绿 化 树 种 共 计 42 科 94 属 154 种, 其 中 常 绿 乔 木 10 种 落 叶 乔 木 63 种 常 绿 灌 木 11 种 落 叶 灌 木 46 种, 多 年 生 花 卉 16 种 草 类 8 种 常 见 的 乔 木 树 种 有 侧 柏 园 柏 白 皮 松 油 松 刺 槐 国 槐 香 花 槐 臭 椿 银 白 杨 栾 树 元 宝 枫 紫 叶 李 紫 叶 矮 樱 山 桃 山 杏 等, 灌 木 有 华 北 卫 矛 黄 刺 玫 连 翘 珍 珠 梅 紫 叶 小 檗 绿 叶 小 糪 沙 地 柏 木 香 等, 花 卉 有 地 锦 月 季 景 天 菊 类 等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项 目 所 经 过 的 小 店 区 路 段 主 要 为 城 市 规 划 区, 现 状 为 农 耕 地 区, 榆 次 区 路 段 大 部 分 是 城 市 建 成 区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城 市 绿 化 区 域 集 中 在 榆 次 区, 主 要 包 括 城 市 道 路 绿 化 和 广 场 公 园 绿 化, 植 物 主 要 是 园 林 植 物, 植 物 品 种 有 白 皮 松 油 松 侧 柏 国 槐 香 花 槐 银 白 杨 栾 树 元 宝 枫 山 桃 山 杏 华 北 卫 矛 碧 桃 紫 叶 矮 樱 紫 叶 李 连 翘 珍 珠 梅 紫 叶 小 檗 地 锦 月 季 景 天 万 寿 菊 等 (4)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和 古 树 名 木 根 据 调 查 和 现 场 踏 勘, 并 参 考 相 关 资 料 以 及 对 沿 线 林 业 部 门 的 咨 询,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国 家 和 山 西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分 布, 无 古 树 名 木 分 布 动 物 资 源 现 状 调 查 (1) 调 查 方 法 采 用 线 路 调 查 访 问 调 查 与 资 料 收 集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1 线 路 调 查 兽 类 利 用 调 查 线 路 直 接 观 察, 调 查 时 记 录 两 侧 300m 内 所 看 到 的 兽 类 个 体 和 数 量, 为 弥 补 有 的 兽 类 夜 间 活 动 不 便 观 测 的 不 足, 主 要 采 取 访 问 群 众 的 方 法 收 集 资 料 2 访 问 调 查 及 资 料 收 集 项 目 组 先 后 向 小 店 区 林 业 局 榆 次 区 林 业 局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及 拟 建 工 程 所 涉 及 的 乡 镇 政 府 工 作 人 员 详 细 咨 询 了 解 当 地 的 野 生 动 物 的 种 类 和 变 动 情 况, 走 访 了 拟 建 工 程 周 边 的 群 众, 了 解 野 生 动 物 的 种 类 和 变 动 情 况 同 时, 查 阅 了 小 店 区 志 榆 134

14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次 区 志 等 文 献, 并 根 据 对 沿 线 动 物 资 源 情 况 的 现 状 调 查 进 行 综 合 判 断 (2) 评 价 范 围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现 状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相 关 资 料 综 合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部 分 路 段 是 农 业 耕 作 区, 食 物 和 水 源 较 为 丰 富, 为 沿 线 动 物 的 栖 息 繁 衍 和 生 长 发 育 提 供 了 较 好 的 环 境 条 件, 但 由 于 受 人 类 活 动 的 干 扰, 沿 线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不 多, 主 要 以 爬 虫 类 小 型 啮 齿 类 - 鼠 类 为 主, 还 有 部 分 当 地 鸟 类 此 外 为 家 畜 家 禽, 饲 养 的 有 牛 羊 狗 马 驴 骡 猪 等, 无 国 家 和 山 西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及 分 析 (1)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在 现 场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GPS RS 和 GIS 相 结 合 的 地 理 信 息 技 术, 进 行 地 面 类 型 的 数 字 化 判 读, 完 成 数 字 化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进 行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的 定 性 和 定 量 评 价 本 次 调 查 选 用 项 目 区 2014 年 6 月 资 源 3 号 卫 星 影 像 图 片, 影 像 原 始 分 辨 率 为 5.8m, 满 足 评 价 要 求, 结 合 路 线 调 查 记 录 和 等 高 线 坡 度 坡 向 等 信 息, 进 行 目 视 解 译 校 正, 得 到 符 合 精 度 要 求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根 据 遥 感 判 读 结 果, 拟 建 工 程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范 围 内 及 车 辆 段 占 地 界 外 100m 以 内 区 域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统 计 情 况 见 表 10-2 和 图 10-3 表 10-2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土 地 类 型 面 积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耕 地 林 地 灌 草 地 建 设 用 地 合 计 面 积 (hm 2 ) 比 例 (%) 从 图 10-3 和 表 10-2 可 以 看 出,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主 要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为 建 设 用 地 和 耕 地, 其 面 积 分 别 占 评 价 范 围 总 土 地 面 积 的 比 例 为 60.76% 和 22.96%, 其 次 为 林 地 和 灌 草 地, 所 占 比 例 分 别 为 13.33% 和 2.95% 拟 建 工 程 所 经 过 的 小 店 区 路 段 主 要 为 城 市 规 划 区, 现 状 为 农 耕 地 区, 农 业 开 发 历 史 悠 久, 土 地 垦 殖 率 较 高, 沿 线 原 生 植 被 已 破 坏 殆 尽, 自 然 植 被 主 要 为 次 生 性 极 强 的 灌 草 丛 ; 所 经 过 的 榆 次 区 路 段 大 部 分 是 城 市 建 成 区, 沿 线 土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建 设 用 地 和 林 地, 其 中 林 地 以 道 路 绿 化 植 被 为 主, 包 括 杨 柳 槐 松 等 以 及 常 见 的 绿 化 灌 木 和 花 卉 (2) 耕 地 资 源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根 据 沿 线 各 区 土 地 利 用 统 计 资 料, 沿 线 各 区 耕 地 资 源 基 本 上 以 水 浇 地 为 主,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率 不 等, 平 均 为 72.32%, 其 中 榆 次 区 的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率 较 高, 达 74.42%; 沿 线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相 对 较 少, 在 hm 2 ~0.096hm 2 之 间 具 体 见 表 10-3 行 政 区 划 耕 地 面 积 (hm 2 ) 表 10-3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耕 地 数 量 统 计 表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hm 2 / 人 )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面 积 (hm 2 ) 保 护 率 (%) 小 店 区 榆 次 区

142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合 计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景 观 环 境 包 括 铁 路 本 身 形 成 的 景 观 ( 即 内 部 景 观 ), 也 包 括 其 沿 线 的 自 然 景 观 和 人 文 景 观 ( 即 外 部 景 观 ), 它 是 铁 路 与 其 周 围 景 观 的 综 合 景 观 体 系, 可 划 分 为 铁 路 内 部 景 观 与 外 部 景 观 本 报 告 中 景 观 环 境 评 价 仅 对 项 目 的 外 部 景 观 进 行 评 价, 并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与 运 营 对 外 部 景 观 的 影 响 方 式 和 强 度, 提 出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和 建 议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以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为 视 点, 两 侧 人 眼 可 视 范 围 之 内 的 区 域 为 调 查 与 评 价 的 范 围 (1)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类 型 构 成 及 分 布 概 况 根 据 沿 线 区 域 气 候 地 貌 植 被 及 人 类 活 动 的 影 响 特 点, 区 域 景 观 可 划 分 为 农 田 景 观 集 镇 与 村 落 景 观 和 道 路 景 观 等 4 种 景 观 类 型 各 景 观 类 型 分 布 情 况 见 表 10-4 和 图 10-4 景 观 类 型 农 田 景 观 城 市 景 观 集 镇 与 村 落 景 观 道 路 景 观 表 10-4 沿 线 景 观 类 型 及 其 分 布 情 况 一 览 表 分 布 路 段 主 要 集 中 在 起 点 ~CK 路 段, 以 旱 地 为 主 主 要 在 榆 次 区 主 城 区 迎 宾 西 街 和 迎 宾 街 两 侧 点 状 分 布 于 沿 线, 有 小 店 区 西 攒 村 和 横 河 村 榆 次 区 北 韩 村 等 村 镇 景 观 包 括 铁 路 景 观 和 公 路 景 观, 现 有 铁 路 有 太 中 银 铁 路 大 西 客 专 南 同 蒲 铁 路 ; 现 有 公 路 景 观 有 小 店 区 十 号 线 榆 次 区 迎 宾 西 街 和 迎 宾 街 等 农 田 景 观 城 市 景 观 ( 迎 宾 西 街 两 侧 ) 136

14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城 市 景 观 ( 迎 宾 街 两 侧 ) 集 镇 与 村 落 景 观 道 路 景 观 ( 铁 路 ) 道 路 景 观 ( 公 路 ) 图 10-4 沿 线 主 要 景 观 类 型 照 片 (2) 项 目 沿 线 重 要 景 观 类 型 识 别 项 目 建 设 重 要 景 观 识 别 的 目 的 在 于 识 别 和 发 现 铁 路 沿 线 最 具 有 保 护 意 义, 评 价 铁 路 建 设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破 坏 和 影 响 程 度, 以 便 合 理 的 保 护 和 利 用 铁 路 沿 线 景 观 资 源, 防 止 铁 路 修 筑 过 程 中 破 坏 这 些 资 源 或 使 资 源 的 观 赏 价 值 受 到 影 响 1 景 观 敏 感 性 分 析 项 目 景 观 敏 感 度 是 铁 路 周 围 环 境 景 观 被 人 们 所 注 意 的 程 度 的 量 度, 是 环 境 景 观 的 可 见 性 清 晰 性 以 及 醒 目 程 度 等 多 方 面 的 综 合 反 映 根 据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资 源 构 成 特 点 和 现 场 调 查 结 果, 选 用 视 距 相 对 坡 度 特 殊 性 相 融 性 以 及 出 现 几 率 等 五 个 指 标, 采 用 专 家 打 分 法, 对 铁 路 沿 线 景 观 资 源 的 五 个 指 标 得 分 进 行 加 权 平 均, 评 价 结 果 按 差 值 百 分 比 分 级 法 将 景 观 敏 感 程 度 分 为 高 度 敏 感 中 等 敏 感 低 敏 感 三 个 等 级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结 果 详 见 表 景 观 阈 值 分 析 景 观 阈 值 是 景 观 对 外 界 干 扰 的 忍 受 能 力 同 化 能 力 和 遭 到 破 坏 后 的 自 我 恢 复 能 力 的 量 度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阈 值 将 在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基 础 之 上, 针 对 铁 路 景 观 敏 感 目 标, 依 据 地 形 地 貌 稳 定 度 景 观 资 源 的 丰 富 度 珍 稀 度 以 及 铁 路 建 设 对 其 的 破 坏 程 度 等 因 素, 通 过 专 家 打 分 法 将 铁 路 沿 线 景 观 阈 值 区 划 分 为 三 个 等 级, 其 阈 值 按 从 小 到 大 137

144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的 顺 序 代 表 了 景 观 对 铁 路 建 设 干 扰 的 忍 受 能 力 由 强 到 弱 其 中 : 一 级 阈 值 区 为 地 势 平 缓 土 地 开 垦 程 度 高 人 口 密 集, 景 观 资 源 少, 且 多 数 为 常 见 景 观, 能 够 容 忍 铁 路 建 设 所 造 成 的 破 坏 活 动 的 区 域 ; 二 级 阈 值 区 为 地 势 相 对 平 缓, 土 地 开 垦 程 度 较 高, 区 内 保 留 有 部 分 自 然 植 被, 但 面 积 较 小, 铁 路 建 设 活 动 会 带 来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的 区 域 ; 具 有 较 多 的 景 观 资 源, 景 观 较 独 特, 铁 路 建 设 所 造 在 的 破 坏 活 动 对 景 观 影 响 较 大 三 级 阈 值 区 为 目 前 保 留 有 较 完 好 的 自 然 植 被 面 积, 但 坡 度 较 陡, 一 旦 植 被 破 坏, 在 生 态 上 和 视 觉 上 都 会 带 来 较 大 的 冲 击 的 区 域 ; 或 景 观 资 源 丰 富, 且 独 特 稀 有, 景 观 一 旦 被 破 坏 将 无 法 恢 复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阈 值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景 观 质 量 评 价 铁 路 景 观 具 有 构 成 要 素 的 多 元 性 人 类 作 用 的 主 导 性 和 景 观 空 间 的 多 维 性 等 特 点, 景 观 质 量 评 价 为 多 因 子 评 价,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将 在 敏 感 性 分 析 和 阈 值 评 价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毛 文 永 建 设 项 目 景 观 影 响 评 价 一 书 中 景 观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和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法, 以 景 观 美 学 质 量 评 估 为 重 点, 通 过 专 家 打 分 法 计 算 出 铁 路 景 观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法, 并 由 该 指 数 差 值 百 分 比 将 景 观 质 量 分 为 好 较 好 一 般 差 四 个 等 级 评 价 结 果 详 见 表 10-5 表 10-5 沿 线 景 观 重 要 性 判 定 一 览 表 景 观 类 型 评 价 指 标 敏 感 度 阈 值 景 观 质 量 农 田 景 观 低 一 级 一 般 城 市 景 观 中 一 级 较 好 集 镇 与 村 落 景 观 低 一 级 一 般 道 路 景 观 低 一 级 一 般 根 据 表 10-5, 采 用 专 家 咨 询 法 识 别 出 项 目 沿 线 的 重 要 景 观 是 城 市 景 观 (3)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可 划 分 为 农 田 景 观 城 市 景 观 集 镇 与 村 落 景 观 和 道 路 景 观 等 4 种 景 观 类 型 其 中, 城 市 景 观 的 敏 感 性 中 等 阈 值 低 景 观 质 量 较 好, 是 项 目 建 设 中 应 重 点 保 护 的 景 观 类 型 生 态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与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山 西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及 其 图 件,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位 于 太 原 榆 次 城 镇 发 展 与 城 郊 农 业 生 态 功 能 区 (ⅢB-1)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破 坏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造 成 植 被 损 失, 开 挖 形 成 的 裸 露 地 表 施 工 便 道 等 区 域 将 成 为 新 的 水 土 流 失 源, 这 些 不 利 于 该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保 护 ; 施 工 废 水 排 放 等 污 染 物 进 入 环 境, 将 不 利 于 水 环 境 保 护 ; 施 工 扬 尘 等 会 造 成 局 部 大 气 污 染 在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上 述 影 响 将 大 大 降 低, 并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对 该 区 生 态 功 能 和 发 展 方 向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138

14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在 设 计 与 施 工 阶 段 采 取 措 施 如 下 :1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及 时 采 取 绿 化 措 施, 应 将 工 程 防 护 与 生 物 防 护 相 结 合, 排 水 系 统 做 到 永 临 结 合, 临 时 设 施 应 尽 量 设 置 在 工 程 征 地 范 围 内, 以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施 工 结 束 后 临 时 用 地 及 时 清 理 松 土 整 平, 恢 复 其 植 被 或 进 行 复 垦 ;2 开 工 前 对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的 规 划 要 进 行 严 格 的 审 查, 以 达 到 既 少 占 农 田 林 地, 又 方 便 施 工 的 目 的 ;3 对 工 程 破 坏 绿 化 植 被, 及 时 进 行 补 偿 恢 复, 不 减 少 沿 线 绿 化 面 积 ;4 施 工 期 生 产 生 活 区 生 活 污 水 设 置 化 粪 池 处 理,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对 沿 线 水 环 境 影 响 小 拟 建 工 程 建 成 后, 对 加 快 晋 中 西 部 区 域 太 原 南 部 地 区 山 西 省 科 技 创 新 城 的 开 发 建 设, 引 导 沿 线 土 地 综 合 开 发 利 用 和 沿 线 大 规 模 的 物 业 开 发, 改 善 区 域 内 的 旅 游 交 通 条 件, 加 强 旅 游 产 业 集 聚 区 建 设, 开 发 区 域 内 旅 游 资 源 等 具 有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与 该 生 态 功 能 区 区 划 要 求 和 发 展 方 向 是 一 致 的 对 沿 线 植 被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影 响 主 要 反 映 在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中 主 线 建 设 车 辆 段 及 车 辆 出 入 段 占 用 部 分 道 路 绿 化 用 地 栽 培 植 被 和 灌 草 丛 等 植 被, 二 是 取 土 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等 施 工 期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本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中 占 用 林 地 为 1.79hm 2 栽 培 植 被 为 33.98hm 2, 其 中 林 地 主 要 以 道 路 绿 化 植 被 为 主, 包 括 杨 柳 槐 松 等 以 及 常 见 的 绿 化 灌 木 和 花 卉, 不 占 用 自 然 植 被 ; 此 外 临 时 占 地 中 占 用 灌 草 丛 为 6.41hm 2 栽 培 植 被 为 15.30hm 2, 其 中 灌 草 丛 以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主 要 有 白 草 铁 杆 蒿 阿 尔 泰 狗 娃 花 等 ; 上 述 永 临 工 程 共 计 占 用 林 地 为 1.79hm 2 灌 草 丛 为 6.41hm 2 栽 培 植 被 为 49.28hm 2 虽 然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以 桥 梁 形 式 布 线,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影 响 但 是 铁 路 建 设 中 仍 将 对 区 域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包 括 自 然 植 被 和 人 工 绿 化 植 被 的 损 失 等 这 些 破 坏 是 永 久 的 不 可 逆 的, 也 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所 不 可 避 免 的 总 的 说 来, 拟 建 工 程 占 用 的 植 被 以 栽 培 植 被 为 主, 此 外 占 用 一 定 数 量 的 人 工 绿 化 植 被, 沿 线 自 然 植 被 的 分 布 面 积 较 小, 自 然 植 被 以 灌 草 丛 为 主, 且 群 落 结 构 极 为 简 单, 物 种 组 成 较 为 单 一 常 见 区 域 现 有 植 被 类 型 组 成 及 分 布 格 局 不 会 因 拟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而 发 生 改 变, 拟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生 态 完 整 性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小 对 动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铁 路 施 工 和 运 营 对 陆 栖 动 物 的 影 响 具 体 表 现 为 破 坏 植 被 导 致 动 物 栖 息 地 受 到 损 害, 可 能 影 响 动 物 活 动 路 线, 施 工 与 运 营 噪 声 对 动 物 的 不 良 影 响 等 方 面 (1) 对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的 影 响 从 植 被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区 因 人 类 活 动 的 干 扰, 沿 线 天 然 植 被 分 布 较 少, 沿 线 植 被 以 人 工 植 被 为 主, 植 被 比 较 单 一, 主 要 分 布 于 农 田 道 路 两 侧, 其 中 从 起 点 ~CK 路 段 两 侧 主 要 为 栽 培 植 被, 而 从 CK11+000~ 终 点 路 段 两 侧 以 道 路 绿 化 植 被 为 主 ; 自 然 植 被 主 要 分 布 于 河 沟 和 田 间 地 头 的 沟 渠 里, 以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139

146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有 白 草 铁 杆 蒿 阿 尔 泰 狗 娃 花 野 苜 蓿 羊 胡 草 等, 故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主 要 分 布 在 从 起 点 ~CK 路 段 由 于 缺 乏 适 宜 生 境, 沿 线 存 在 的 野 生 动 物 中 绝 大 多 数 是 小 型 常 见 种 类, 其 中 多 数 种 类 主 要 生 境 为 灌 草 丛 四 旁 林 及 农 田, 这 些 动 物 对 人 类 活 动 已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适 应, 虽 然 工 程 建 设 会 对 部 分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地 形 成 破 坏, 但 区 域 内 适 于 大 多 数 动 物 生 存 的 人 工 林 农 田 以 及 灌 丛 植 被 的 分 布 面 积 较 广, 野 生 动 物 可 迁 徙 到 铁 路 附 近 区 域 新 的 栖 息 地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的 破 坏 影 响 小 (2) 对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的 影 响 经 过 项 目 组 现 场 调 查,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未 发 现 两 栖 爬 行 和 兽 类 大 型 的 迁 移 路 线, 且 主 要 以 桥 梁 形 式 布 线, 这 些 构 造 物 的 设 置 基 本 能 够 满 足 陆 栖 动 物 迁 徙 的 需 要, 故 铁 路 建 成 后 对 两 栖 类 爬 行 类 以 及 兽 类 等 野 生 动 物 的 迁 徙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此 外, 沿 线 区 域 鸟 类 绝 大 多 数 为 留 鸟, 少 部 分 的 候 鸟 其 迁 徙 多 在 高 空 进 行 故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和 营 运 不 会 对 候 鸟 迁 徙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3) 噪 声 与 机 车 废 气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噪 声 和 机 车 废 气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一 般 认 为 会 迫 使 野 生 动 物 迁 徙 它 处 铁 路 绝 大 部 分 路 段 沿 城 市 建 成 区 布 线, 均 为 人 类 开 发 强 度 较 为 剧 烈 的 地 区, 当 地 常 见 的 主 要 是 一 些 小 型 动 物, 对 人 类 干 扰 有 相 当 的 适 应 因 此, 噪 声 和 机 车 废 气 对 当 地 野 生 动 物 的 不 良 影 响 较 小 工 程 可 能 迫 使 一 些 动 物 向 铁 路 两 侧 迁 移, 但 对 该 地 区 陆 栖 脊 椎 动 物 整 体 的 物 种 数 量 和 个 体 数 量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分 析 (1) 永 久 占 地 拟 建 工 程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共 56.22hm 2, 其 中 占 用 耕 地 面 积 33.98hm 2, 占 总 面 积 的 60.42% 拟 建 工 程 占 用 耕 地 后 沿 线 各 区 人 均 耕 地 减 少 情 况 见 表 10-6 行 政 区 划 表 10-6 拟 建 工 程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情 况 表 占 耕 地 面 积 (hm 2 ) 耕 地 面 积 (hm 2 ) 征 用 比 例 (%) 项 目 建 设 前 人 均 耕 地 (hm 2 / 人 ) 项 目 建 设 后 减 少 面 积 小 店 区 榆 次 区 合 计 根 据 表 10-6 数 据 及 本 项 目 工 程 特 点,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占 各 区 耕 地 面 积 比 例 不 等, 介 于 0.039%~0.047% 之 间, 其 中 榆 次 区 占 用 耕 地 比 例 较 高 从 人 均 耕 地 减 少 面 积 看, 影 响 最 大 也 是 榆 次 区, 为 hm 2 此 外, 铁 路 选 线 占 用 的 基 本 为 旱 地, 对 沿 线 农 业 生 产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的 影 响,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应 会 同 当 地 政 府 一 起 切 实 做 好 土 地 调 整 和 征 地 补 偿 工 作, 尽 量 减 少 不 利 影 响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土 地 预 审 研 究 结 果, 拟 建 工 程 占 用 的 耕 地 中 不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因 140

14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此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对 沿 线 乡 镇 基 本 农 田 产 生 影 响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耕 地 保 护 的 规 定, 应 实 现 占 补 平 衡 首 先, 铁 路 建 设 所 占 耕 地 须 经 国 土 部 门 批 准 ; 其 次, 批 准 占 用 损 失 的 耕 地 须 通 过 开 垦 新 的 农 田 来 予 以 补 偿 耕 地 占 用 量 可 采 取 由 建 设 单 位 向 当 地 国 土 部 门 交 纳 耕 地 补 偿 费, 由 国 土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对 占 用 耕 地 进 行 补 偿, 达 到 耕 地 总 量 平 衡 的 要 求 耕 地 补 偿 方 式 主 要 有 本 区 开 荒 造 田 或 异 地 造 田 等 两 种 方 式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下 一 阶 段 占 地 数 量 和 位 置 确 定 以 后, 尽 快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程 序 办 理 土 地 征 用 手 续, 并 在 沿 线 政 府 及 土 地 主 管 部 门 的 配 合 下 制 定 详 细 的 耕 地 补 偿 方 案, 并 落 实 补 偿 款 项, 保 质 保 量 地 完 成 土 地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造 地 任 务, 实 现 占 补 平 衡 (2) 临 时 占 地 临 时 工 程 的 影 响 虽 是 暂 时 的, 但 如 不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也 会 给 当 地 生 态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本 项 目 临 时 工 程 包 括 取 土 场 和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其 中 取 土 利 用 榆 次 市 政 施 工 临 时 堆 土 由 于 项 目 周 边 交 通 发 达, 施 工 便 道 可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不 新 增 施 工 便 道 1 取 土 场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a. 取 土 场 的 环 境 选 址 及 恢 复 原 则 拟 建 工 程 采 用 集 中 取 土, 尽 量 减 少 取 土 场 的 个 数, 取 土 场 尽 量 选 择 在 荒 坡 地 劣 质 地, 避 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和 林 地, 严 禁 设 置 在 沿 线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山 西 省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猫 儿 岭 墓 群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 尽 量 选 在 比 较 隐 蔽 的 区 域, 远 离 河 道, 以 减 少 取 土 场 水 土 流 失 对 河 道 水 质 的 影 响 ; 应 交 通 便 利, 避 免 运 距 过 长 而 增 加 施 工 便 道 的 修 建 对 沿 线 耕 地 等 资 源 的 破 坏 ; 取 土 施 工 完 毕 后 根 据 周 围 植 被 地 形 地 貌 恢 复 成 耕 地 或 者 绿 化 b. 取 土 场 的 设 置 及 施 工 方 式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的 基 础 上, 经 与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水 保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共 同 协 商, 初 步 拟 定 了 取 土 场 1 处, 该 取 土 场 为 附 近 市 政 施 工 的 临 时 弃 土 场, 占 地 类 型 为 未 利 用 地, 弃 土 面 积 约 8.32hm 2, 弃 土 高 度 15m~20m, 土 量 约 140 万 m 3, 目 前 该 临 时 弃 土 场 未 采 用 工 程 和 植 被 防 护 措 施 经 土 石 方 平 衡 本 项 目 共 需 取 土 量 万 m 3, 取 土 面 积 约 6.41hm 2 取 土 场 施 工 一 般 采 取 挖 掘 机 开 采 自 卸 汽 车 运 输, 车 厢 加 盖, 防 止 路 上 抛 洒 和 大 风 吹 扬 施 工 前 首 先 根 据 该 临 时 弃 土 场 地 形 土 方 储 量 及 借 方 数 量, 经 过 计 算 确 定 土 场 边 界, 在 土 场 的 边 界 外 3m 处 布 设 截 排 水 工 程, 并 修 建 相 应 临 时 排 水 设 施 施 工 过 程 中 遇 大 雨 停 工 时, 对 临 时 弃 土 场 坡 面 进 行 临 时 覆 盖 防 护, 在 施 工 完 成 后 进 行 绿 化 c. 取 土 场 设 置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通 过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可 知, 工 程 需 借 方 为 万 m 3, 计 划 利 用 终 点 附 近 施 工 单 位 的 临 时 弃 土 场, 该 临 时 弃 土 场 位 于 终 点 车 辆 段 北 面 800m 处, 可 取 土 量 约 140 万 m 3, 能 满 足 工 程 用 土 需 求 该 临 时 弃 土 场 占 地 类 型 为 灌 草 地, 未 占 用 耕 地 资 源, 141

148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并 且 合 理 利 用 了 现 有 土 地 资 源, 减 少 了 对 地 表 扰 动 面 积, 减 少 了 对 区 域 植 被 破 坏 该 临 时 弃 土 场 取 土 后 进 行 绿 化, 对 取 土 坡 面 进 行 工 程 和 植 被 防 护, 并 设 置 合 理 的 排 截 水 沟 急 流 槽 并 布 设 相 应 的 植 物 措 施, 不 会 产 生 排 水 等 问 题, 水 土 流 失 也 会 得 到 遏 制 ; 取 土 场 未 涉 及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山 西 省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猫 儿 岭 墓 群 等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与 附 近 河 流 保 持 有 一 定 的 距 离,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 取 土 场 周 围 300m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分 布 因 此, 取 土 场 的 设 置 从 环 境 的 角 度 是 合 理 的 取 土 场 现 状 见 图 10-5 图 10-5 取 土 场 现 状 d. 取 土 场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取 土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取 土 施 工 作 业 中, 不 可 避 免 地 有 表 土 和 土 方 临 时 堆 置, 由 于 地 表 植 被 破 坏, 如 遇 雨 天 易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改 变 局 部 土 壤 水 势, 影 响 土 壤 养 分 运 移, 进 而 影 响 植 被 的 生 长 ; 机 械 运 输 碾 压 土 壤, 致 使 土 壤 肥 力 破 坏 ; 此 外, 土 方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和 道 路 扬 尘 会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产 生 一 定 的 干 扰 影 响 因 此, 要 求 取 土 前 应 事 先 进 行 取 土 场 的 进 场 开 挖 堆 放 料 及 后 期 的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设 计, 并 按 设 计 事 先 修 建 必 要 的 截 排 水 措 施 取 土 时 应 严 格 按 设 计 进 行 施 工, 注 意 开 挖 的 稳 定 性, 尽 量 减 少 开 挖 面, 对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渣, 不 得 随 意 倾 倒, 应 专 门 堆 放, 并 设 拦 渣 设 施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周 边 地 区 取 土 结 束 后, 应 立 即 对 取 土 场 进 行 后 期 恢 复 治 理,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平 整 后 进 行 绿 化 取 土 场 防 护 应 采 取 工 程 防 护 和 生 物 防 护 相 结 合, 在 保 障 边 坡 安 全 稳 定 的 情 况 下, 尽 可 能 恢 复 植 被 以 改 善 生 态 和 视 觉 效 果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包 括 铺 轨 基 地 施 工 营 地 桥 梁 预 制 场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临 时 堆 土 场 及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等 这 些 临 时 工 程 共 占 地 23.06hm 2, 其 影 响 虽 是 暂 时 的, 但 如 不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也 会 给 当 地 生 态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设 置 原 则 如 下 : a.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营 地 尽 量 选 择 在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尽 量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b. 施 工 场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选 用 荒 坡 和 劣 质 的 土 地, 远 离 村 庄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目 标, 一 般 要 选 在 处 于 上 述 敏 感 目 标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142

14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c. 施 工 场 地 要 远 离 河 道 以 减 少 对 河 道 水 质 的 影 响, 其 中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要 设 置 沉 淀 池, 不 得 向 河 道 倾 倒 泥 沙 和 建 筑 施 工 垃 圾 d.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禁 止 设 置 于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2 设 置 位 置 及 工 程 内 容 拟 建 工 程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包 括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和 集 中 设 置 的 生 产 生 活 区, 其 中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设 置 于 线 路 路 侧, 宽 度 为 10m, 用 以 材 料 堆 放 土 方 存 放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通 行 及 其 他 施 工 作 业 的 临 时 占 地 此 外, 本 项 目 集 中 设 置 2 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分 别 位 于 太 原 市 和 晋 中 市 境 内 各 1 处, 其 中 太 原 市 境 内 设 在 CK0+300 路 右 100m; 晋 中 市 境 内 设 在 利 用 终 点 车 辆 段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上 述 2 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用 作 桥 梁 预 制 场 施 工 营 地 材 料 堆 放 土 方 存 放 及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上 述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新 增 临 时 占 地 23.06hm 2, 包 括 旱 地 3.00hm 2 和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20.06hm 2, 详 见 表 10-7 序 号 类 型 沿 路 线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1#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表 10-7 桩 号 位 置 全 线 CK0+300 右 100m 终 点 车 辆 段 拟 建 工 程 生 产 生 活 区 工 程 数 量 一 览 表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铺 轨 基 地 材 料 堆 放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桥 梁 预 制 场 施 工 营 地 材 料 堆 放 场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临 时 堆 土 场 临 时 占 地 类 型 (hm 2 ) 交 通 运 灌 草 旱 地 输 用 地 地 环 境 现 状 及 恢 复 方 向 设 置 在 线 路 路 侧, 宽 度 为 10m, 现 状 为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貌 现 状 主 要 为 旱 地, 用 后 复 耕 ; 最 近 敏 感 点 为 西 桥 村, 距 离 其 400m 利 用 终 点 车 辆 段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 最 近 敏 感 点 为 源 涡 村, 距 离 其 450m 合 计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通 过 现 场 踏 勘, 结 合 沿 线 地 形 地 貌 及 工 程 特 点, 沿 线 主 要 为 城 市 建 成 区 和 规 划 区, 地 势 平 坦, 所 以 在 设 置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时 首 先 考 虑 尽 量 设 置 在 工 程 永 久 征 地 范 围 内, 没 有 可 供 选 择 的 灌 草 地 时 占 用 旱 地 拟 建 工 程 集 中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包 括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和 集 中 设 置 的 生 产 生 活 区, 其 中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设 置 于 线 路 路 侧, 宽 度 为 10m, 共 计 占 地 20.06hm 2, 土 地 类 型 为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貌 ; 集 中 设 置 2 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1#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3.00hm 2, 占 地 为 旱 地,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利 用 终 点 车 辆 段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不 新 增 临 时 占 地, 减 少 了 对 沿 线 土 地 的 破 坏 由 于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率 较 高, 基 本 全 部 被 开 垦 为 耕 地, 因 此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不 可 避 免 地 占 用 了 一 定 数 量 的 耕 地 资 源, 故 在 施 工 完 成 后 对 于 旱 地 全 部 进 行 复 耕 或 绿 化, 一 定 程 度 上 能 够 补 偿 一 部 分 工 程 占 地 带 来 的 损 失 另 外,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占 用 的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在 143

150 10 社 会 及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土 地 功 能, 继 续 作 为 道 路 用 地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2 处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周 围 300m 以 内 均 没 有 村 庄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目 标, 同 时 上 述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不 涉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来 看, 本 项 目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的 选 址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对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工 程 建 设 对 城 市 景 观 的 影 响 根 据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结 果, 城 市 景 观 为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的 重 要 景 观 类 型, 城 市 景 观 是 自 然 景 观 建 筑 景 观 文 化 景 观 的 综 合 体, 其 要 求 协 调 自 然 景 观 城 市 建 筑 城 市 资 源 开 发 经 济 发 展 与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关 系, 使 城 市 有 序 地 发 展, 形 成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的 良 性 循 环 1 城 市 景 观 的 筛 选 与 识 别 本 工 程 线 路 全 长 km, 其 中 高 架 段 km, 地 下 段 0.991km, 地 面 段 0.688km, 全 线 共 设 置 高 架 车 站 11 座, 地 下 站 1 座, 另 外 设 置 车 辆 段 1 处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1 处 主 变 电 所 2 处 因 此, 工 程 建 成 后 对 城 市 景 观 产 生 影 响 的 工 程 主 要 为 主 线 高 架 段 地 面 段 高 架 车 站 及 运 营 管 理 附 属 建 筑 物, 本 次 景 观 评 价 主 要 就 上 述 工 程 的 静 态 景 观 进 行 评 价 2 高 架 段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采 用 高 架 桥 的 形 式 布 线, 共 长 km, 占 路 线 总 长 的 92% 结 合 降 噪 要 求, 桥 梁 一 般 梁 型 选 择 外 观 视 觉 效 果 相 对 美 观 的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形 梁, 在 跨 道 路 等 处 采 用 优 美 弧 线 条 的 连 续 梁 桥 方 案, 并 结 合 沿 线 环 境 特 点 综 合 考 虑, 选 择 适 应 环 境 又 不 突 显 桥 梁 的 桥 式 桥 跨 结 构, 使 之 与 环 境 成 为 一 个 和 谐 统 一 的 整 体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建 议 合 理 选 择 桥 梁 结 构 整 体 或 局 部 长 宽 高 之 间 的 大 小 比 例, 整 体 与 局 部 的 比 例 关 系, 主 跨 与 边 跨 的 设 置, 使 各 部 位 的 比 例 尺 寸 匀 称, 协 调 ; 注 重 体 量 美, 体 现 城 市 高 架 桥 梁 的 纤 细 美, 在 梁 型 墩 型 的 选 择 搭 配 尺 寸 方 面, 做 到 稳 定 安 全 轻 巧 通 透 简 洁 明 快 线 条 流 畅, 富 有 时 代 感, 减 少 压 抑 感 高 架 结 构 的 建 筑 造 型 方 面, 注 重 主 从 与 对 称 均 衡 与 稳 定 的 统 一 关 系, 结 构 比 例 与 尺 度 和 谐 ; 截 面 形 状 上 表 现 出 轻 巧 纤 细 的 美 感, 体 现 体 量 纤 细 的 桥 梁 美 学 原 理 在 有 声 屏 障 的 地 段, 可 对 声 屏 障 外 侧 进 行 装 饰 美 化, 并 可 为 广 告 所 用 从 桥 梁 整 体 来 说, 可 结 合 沿 线 道 路 及 周 边 环 境, 引 入 新 的 设 计 理 念, 在 立 交 交 叉 路 口 等 处 对 桥 墩 进 行 绿 化 或 美 化, 如 涂 覆 色 彩 装 饰 字 画 脸 谱 小 型 雕 塑 等, 使 其 具 有 浓 郁 的 人 文 色 彩 和 当 地 特 色, 让 生 硬 的 混 凝 土 桥 梁 具 有 社 会 文 化 风 韵 3 地 面 段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地 面 段 主 要 为 填 方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将 严 重 破 坏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地 表 植 被, 形 成 与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环 境 反 差 极 大 不 相 融 的 裸 地 景 观, 从 而 对 施 工 场 所 周 围 人 群 的 视 觉 产 生 极 大 冲 击 尤 其 是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对 人 的 视 线 形 成 阻 断 影 响 更 为 144

15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严 重 的 是, 由 于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完 全 破 坏 和 工 程 区 土 壤 的 扰 动, 在 雨 季 松 散 裸 露 的 坡 面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导 致 区 域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增 大, 对 下 游 植 被 和 水 体 产 生 影 响, 从 而 对 区 域 景 观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而 在 旱 季, 松 散 的 地 表 在 有 风 时 易 形 成 扬 尘, 扬 尘 覆 盖 在 施 工 场 所 以 外 植 被 表 面, 使 周 围 景 观 的 美 景 度 大 大 降 低 4 车 站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共 设 置 车 站 12 处, 其 中 高 架 车 站 11 座 上 述 车 站 周 边 主 要 为 道 路 绿 化 带 和 人 行 道, 项 目 所 经 过 的 小 店 区 路 段 主 要 为 城 市 规 划 区, 而 榆 次 区 路 段 大 部 分 是 城 市 建 成 区, 是 榆 次 区 的 城 市 中 心, 人 流 量 大, 附 近 建 筑 现 代 化 气 息 浓 厚 本 评 价 建 议 根 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及 所 属 区 域 的 性 质, 结 合 周 边 地 区 建 筑 物 的 建 筑 结 构 和 形 式, 车 站 尽 可 能 与 城 市 周 围 的 商 业 交 通 平 台 共 享, 合 并 建 筑 体 量, 缩 短 乘 客 进 站 距 离, 同 时 在 以 功 能 为 主 的 前 提 下, 适 度 装 饰, 通 过 一 些 关 键 视 点 的 室 内 视 觉 设 计, 起 到 画 龙 点 睛 的 作 用, 提 高 整 个 空 间 的 艺 术 层 次 车 站 内 部 建 筑 材 料 地 面 设 计 吊 顶 采 用 简 洁 的 形 式, 站 厅 站 台 公 共 区 保 证 足 够 的 净 高, 避 免 给 乘 客 产 生 压 抑 感, 材 料 的 颜 色 选 择 以 淡 雅 为 主, 不 宜 过 于 鲜 艳, 应 尽 量 采 用 不 易 沾 污 容 易 清 洁 的 材 料 同 时, 车 站 建 筑 应 与 周 围 绿 化 相 结 合, 避 开 人 行 道, 周 围 的 绿 化 地 最 好 不 要 兼 做 他 用, 夜 间 可 配 些 彩 灯, 以 增 加 美 感 同 时, 可 考 虑 街 心 花 园 绿 色 花 坛 和 建 筑 小 品, 配 合 具 有 当 地 文 化 特 色 的 雕 塑 喷 泉 衬 托, 形 成 城 市 一 景 5 运 营 管 理 附 属 建 筑 物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在 环 城 东 路 以 东 石 太 铁 路 以 北 设 车 辆 段 1 处, 在 迎 宾 广 场 附 近 设 1 处 运 营 控 制 中 心, 在 大 运 路 站 和 迎 宾 广 场 站 各 设 1 处 主 变 电 所 上 述 附 属 工 程 在 规 划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城 市 区 域 地 块 性 质 及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做 到 与 城 市 风 格 协 调 统 一 平 面 布 局 清 晰 空 间 展 开 序 列 完 整, 以 及 形 体 色 彩 质 感 处 理 协 调, 从 而 构 建 与 环 境 协 调, 激 发 美 感 的 人 工 景 观 建 筑 物 风 格 可 采 用 不 同 的 造 型, 且 与 周 围 建 筑 物 相 协 调, 点 缀 城 市 景 观, 美 化 城 市 生 活 环 境, 而 建 筑 形 式 上 的 呆 板, 会 给 出 行 的 人 们 带 来 心 理 压 抑 感, 因 此 应 注 重 对 其 美 化 装 饰 (2) 取 土 场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取 土 场 的 设 置, 将 直 接 破 坏 选 址 的 原 地 形 地 貌 及 植 被 取 土 场 取 土 开 挖 基 坑 形 成 突 兀 不 规 则 的 堆 状 物, 与 周 围 景 观 形 成 反 差 同 时, 取 土 及 运 输 作 业 过 程 中, 旱 季 易 形 成 扬 尘, 雨 季 易 产 生 土 壤 侵 蚀, 对 周 围 景 观 产 生 破 坏 和 影 响 (3) 临 时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设 施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临 时 工 程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营 地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桥 梁 预 制 场 等 根 据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施 工 期 间 排 放 出 的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若 不 经 处 置 而 直 接 排 放, 易 对 水 体 形 成 污 染, 影 响 水 体 景 观 环 境 质 量 ;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施 工 期 间 排 放 出 烟 尘, 产 生 扬 尘, 对 周 围 景 观 环 境 形 成 不 和 谐 的 空 气 污 染 145

152 11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1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1.1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根 据 现 状 调 查 及 咨 询 当 地 管 理 部 门 和 居 民, 近 些 年 来,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和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市 的 辐 射 环 境 状 况 正 常, 没 有 辐 射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沿 线 地 区 为 城 市 规 划 区 和 城 市 建 成 区, 两 侧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50m 内 的 敏 感 点 有 47 处, 具 体 情 况 见 振 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1-8 所 示 上 述 敏 感 点 处 有 线 电 视 普 及 率 很 高, 绝 大 多 数 用 户 均 采 用 有 线 电 视 接 收, 接 收 质 量 较 好 本 工 程 采 用 集 中 供 电 方 式, 主 变 电 所 引 入 两 路 独 立 可 靠 的 110kV 电 源, 共 设 置 2 座 主 变 电 所, 一 座 位 于 大 运 路 站 附 近, 与 规 划 太 原 地 铁 五 号 线 共 享, 一 座 位 于 车 辆 段 附 近, 与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一 号 线 共 享, 主 变 电 站 边 界 外 50m 内 不 涉 及 敏 感 点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查 阅 相 关 资 料, 本 工 程 所 建 设 的 变 电 所 及 无 线 电 通 信 基 站 选 址 处 背 景 工 频 电 磁 环 境 水 平 很 低, 有 着 较 好 的 电 磁 环 境 容 量 11.2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电 磁 辐 射 主 要 来 自 列 车 运 行 接 触 轨 系 统 主 变 电 所 和 无 线 电 通 信 基 站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轨 道 交 通 列 车 启 动 时 电 磁 辐 射 的 频 率 范 围 在 2~26MHz, 产 生 的 电 磁 辐 射 场 的 场 量 参 数 远 小 于 GB 电 磁 辐 射 防 护 规 定 限 值 ; 轨 道 列 车 运 行 时 的 电 磁 辐 射 的 频 率 范 围 在 3.2~13.5MHz, 产 生 的 电 磁 波 辐 射 强 度 远 小 于 GB 环 境 电 磁 波 卫 生 标 准 中 的 一 级 ( 安 全 区 ) 限 值 要 求, 不 会 对 附 近 居 民 及 乘 客 的 健 康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牵 引 变 电 所 电 磁 影 响 本 工 程 设 牵 引 主 变 电 所 2 座, 周 围 内 无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等 敏 感 目 标 牵 引 主 变 电 站 产 生 的 工 频 电 场 和 工 频 磁 场 在 围 墙 外 低 于 限 值 要 求, 不 会 对 周 围 居 民 健 康 造 成 影 响 根 据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主 变 电 站 围 墙 外 20m 范 围 内 不 宜 有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等 敏 感 目 标, 本 次 工 程 主 变 电 选 址 均 满 足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无 线 电 通 信 基 站 电 磁 影 响 另 外, 本 工 程 高 架 区 段 产 生 的 电 磁 辐 射 可 能 会 对 沿 线 尚 未 接 入 有 线 电 视 网 的 居 民 影 响 其 收 看 电 视 根 据 类 比 监 测 结 果, 无 线 电 干 扰 值 在 0.5~30MHz 频 率 范 围 均 小 于 修 正 后 相 应 的 限 值, 无 线 电 通 信 基 站 覆 盖 范 围 小, 无 线 电 发 射 形 成 的 电 磁 辐 射 强 度 小, 但 其 工 作 频 率 接 近 电 视 频 道 的 高 端, 在 我 国 电 视 频 道 的 13~49 频 道 之 间 根 据 现 场 考 察, 有 的 居 民 楼 距 所 要 建 的 车 站 很 近, 若 车 站 发 射 机 工 作 时 居 民 在 收 看 电 视, 会 对 某 些 频 道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干 扰 列 车 运 行 电 磁 影 响 列 车 在 地 下 线 和 高 架 线 路 上 运 行 时, 由 于 授 流 器 与 接 触 轨 之 间 的 不 均 匀 摩 擦 和 146

15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短 暂 分 离 所 产 生 的 火 花 放 电, 特 别 是 列 车 通 过 断 电 区 时 有 时 会 产 生 很 强 烈 的 电 火 花, 均 属 于 不 稳 定 的 脉 冲 电 磁 辐 射 源 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在 北 京 市 地 铁 古 城 车 辆 段 对 地 铁 列 车 启 动 及 运 行 时 的 测 试 结 果 和 电 磁 辐 射 防 护 规 定 限 值 列 于 表 11-1 和 表 11-2 中, 表 中 的 测 量 值 为 整 个 测 量 过 程 中 记 录 的 场 强 峰 值 序 号 频 率 MHz 天 线 系 数 db/m 表 11-1 距 列 车 5m 处 的 电 磁 辐 射 值 ( 启 动 时 ) 频 谱 仪 测 量 值 dbuv 辐 射 场 强 dbuv/m 表 11-2 距 列 车 30m 处 的 电 磁 辐 射 值 ( 启 动 时 ) 序 号 频 率 MHz 天 线 系 数 db/m 频 谱 仪 测 量 值 dbuv 辐 射 场 强 dbuv/m l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GB 环 境 电 磁 波 容 许 辐 射 强 度 分 级 标 准 一 级 ( 安 全 区 ) 10v/m=140dBuuV/m 电 磁 辐 射 居 民 楼 安 全 限 值 0dB=1 dbuv/m V/m 一 级 ( 安 仝 区 ) 10V/m=140 dbuv/m 一 级 ( 安 全 区 )5V/m=134dBuV/m 147

154 11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由 表 11-1 和 表 11-2 可 知, 列 车 启 动 时 的 电 磁 辐 射 频 率 范 围 为 2~26MHz 之 间, 辐 射 场 强 为 41.3l~54.8dBuv/m, 远 小 于 GB 电 磁 辐 射 防 护 规 定 限 值 ; 列 车 运 行 时 ( 距 列 车 30m 处 ) 的 电 磁 辐 射 场 强 为 39.5~52.45Buv/m, 远 小 于 GB 环 境 电 磁 波 卫 生 标 准 中 的 标 准 限 制, 可 见, 列 车 的 运 行 及 启 动 所 产 生 的 电 磁 波 不 会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健 康 生 活 产 生 不 利 的 影 响 此 外, 由 于 启 动 及 运 行 产 生 的 电 磁 波 其 频 率 在 30MHz 以 下, 低 于 电 视 频 道 频 率, 同 时 以 目 前 情 况 来 看 沿 线 居 民 的 电 视 接 收 方 式 以 有 线 电 视 有 主, 故 也 不 会 影 响 电 视 的 收 视 效 果 148

15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2.1 设 计 阶 段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设 计 中 已 采 取 的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线 路 选 择 贯 彻 了 保 护 生 态 节 约 用 地 的 原 则, 注 意 与 沿 线 环 境 和 景 观 的 协 调, 保 护 自 然 生 态,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城 市 规 划 发 展 的 影 响 (2) 线 路 与 沿 线 既 有 铁 路 公 路 等 基 础 设 施 交 叉, 均 设 置 了 隧 道 下 穿 或 桥 梁 上 跨 等 工 程, 保 证 了 与 相 关 设 施 的 有 序 衔 接, 造 成 的 干 扰 影 响 小 (3) 工 程 布 局 采 取 了 以 桥 代 路 以 隧 代 挖 等 设 计 手 段, 合 理 设 置 了 桥 梁 和 隧 道, 有 效 地 减 少 了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和 土 石 方 量 (4) 设 计 中 沿 线 各 场 站 采 暖 采 用 集 中 供 热, 避 免 了 设 置 燃 煤 锅 炉 设 计 阶 段 进 一 步 环 保 要 求 (1) 声 环 境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空 气 1 根 据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振 动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和 原 则, 对 于 营 运 近 期 环 境 噪 声 和 环 境 振 动 预 测 结 果 超 标 的 各 个 敏 感 点 进 行 降 噪 和 减 振 措 施 设 计 2 严 格 按 规 范 要 求 对 隧 道 进 行 通 风 设 计 ; 风 亭 施 工 便 道 预 制 厂 及 拌 和 站 等 临 时 工 程 设 施 的 选 址 应 远 离 学 校 和 居 民 点 (2) 水 环 境 1 进 一 步 调 查 沿 线 地 表 水 系 分 布 和 地 下 水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加 强 地 下 工 程 段 地 质 勘 探 工 作, 制 定 合 理 的 桥 梁 基 础 工 程 和 地 下 工 程 施 工 工 艺, 减 小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2 进 一 步 调 查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水 源 情 况, 进 行 必 要 的 避 让, 确 保 工 程 建 设 不 影 响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工 程 建 设 一 旦 影 响 沿 线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用 水,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暂 停 施 工,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组 织 建 设 备 用 水 源, 确 保 沿 线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用 水 3 优 化 车 辆 段 选 址, 场 址 应 尽 量 西 移, 不 得 进 入 源 涡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4 车 辆 段 场 区 除 绿 化 区 域 和 轨 道 外 进 行 硬 化 防 渗 处 理, 场 区 高 程 由 东 向 西 逐 渐 降 低, 场 区 雨 污 通 道 由 东 向 西 汇 集, 场 内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汇 集 于 场 区 西 南 角 处 理 后 纳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场 区 内 设 置 维 修 中 心 化 粪 池 和 隔 油 沉 淀 池 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必 须 加 强 防 渗 处 理 5 拟 建 工 程 所 设 的 车 站 车 辆 段 等 场 站 产 生 的 污 水 应 经 预 处 理 后 再 纳 管 排 放 到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流 程 见 图

156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图 12-1 生 活 废 水 纳 管 前 预 处 理 工 艺 建 议 流 程 图 拟 建 工 程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车 辆 段, 主 要 为 检 修 废 水 及 车 辆 洗 刷 废 水, 污 水 中 COD SS 较 高, 还 含 油 洗 涤 剂 等, 车 辆 段 生 产 及 生 活 污 水 的 处 理 工 艺 见 图 12-2 图 122 车 辆 段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设 置 13 处 化 粪 池 1 处 餐 饮 废 水 隔 油 池 ( 车 辆 段 ) 和 13 处 调 节 沉 淀 池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后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 车 辆 段 生 产 废 水 设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 含 油 水 分 离 调 节 消 毒 等 功 能 ) 处 理 后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3) 社 会 环 境 1 进 一 步 对 沿 线 郊 区 和 城 区 分 布 居 民 出 行 方 式 与 习 惯 等 进 行 调 查, 并 充 分 征 求 地 方 政 府 和 沿 线 居 民 的 意 见, 以 便 于 两 侧 居 民 出 行 和 交 往 2 在 对 沿 线 基 础 设 施 进 一 步 深 入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优 化 局 部 路 线 方 案 尽 可 能 地 减 少 对 既 有 铁 路 公 路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和 电 网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干 扰 问 题 3 在 下 阶 段 进 一 步 优 化 线 路 走 向, 尽 量 减 少 对 耕 地 资 源 的 压 占 4 对 山 西 省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猫 儿 岭 墓 群 措 施 a. 经 过 综 合 比 选, 在 无 法 完 全 避 让 的 前 提 下, 选 择 了 对 猫 儿 岭 墓 群 影 响 较 小 的 路 线 设 计 方 案, 即 在 猫 儿 岭 墓 群 范 围 内 主 要 采 用 高 架 桥 方 案, 实 际 占 地 仅 2.944hm 2, 同 时 拟 建 工 程 在 榆 次 区 迎 宾 路 段 路 中 心 布 线, 减 少 了 对 该 墓 群 内 地 下 文 物 的 扰 动 b. 在 项 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设 计 初 期, 该 车 辆 段 及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全 部 位 于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建 控 地 带 内, 工 可 设 计 单 位 经 过 现 场 调 查, 将 车 辆 段 位 置 及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路 线 进 行 了 优 化 调 整, 目 前 车 辆 段 仅 有 部 分 工 程 位 于 墓 群 一 般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为 车 辆 段 内 检 修 停 放 车 辆 的 场 地,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也 仅 890m 涉 及 墓 群 内, 上 述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较 小 且 填 挖 方 量 较 小, 仅 限 于 对 地 表 的 扰 动, 见 图 12-3 c. 控 制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部 分 车 辆 段 路 基 填 挖 高 度 结 合 实 际 地 形, 优 化 路 线 纵 150

15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断 面 地 势 空 旷 平 坦 区 可 采 用 较 低 的 填 方 标 高, 限 制 填 方 边 坡 的 高 度 和 级 数, 以 减 少 工 程 量 和 边 坡 占 地 范 围, 从 而 避 免 高 填 方 路 基 给 墓 群 整 体 视 觉 效 果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尽 可 能 在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采 取 填 方 路 段 通 过, 以 减 小 对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d. 优 化 施 工 工 艺 设 计 方 案 针 对 拟 建 工 程 路 线 走 廊 带 进 行 详 细 勘 测, 对 保 存 完 好 的 墓 群 采 集 实 地 坐 标, 以 便 进 一 步 优 化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在 可 能 临 近 墓 群 的 路 段 采 用 施 工 振 动 影 响 较 小 的 施 工 工 艺 e. 为 减 轻 列 车 运 行 对 文 物 所 产 生 的 振 动 和 噪 声 干 扰, 工 可 设 计 单 位 经 过 现 场 调 查, 将 涉 及 文 物 路 段 作 为 中 等 减 振 地 段 进 行 考 虑, 设 计 中 采 用 压 缩 型 减 振 扣 件 进 行 减 振 降 噪, 见 图 12-4 下 一 阶 段 设 计 中 建 议 涉 及 文 物 路 段 作 为 高 等 减 振 地 段 进 行 考 虑, 设 计 中 采 用 减 振 橡 胶 道 垫 质 量 弹 簧 体 系 进 行 减 振 降 噪, 见 图 12-5 图 12-3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优 化 调 整 方 案 示 意 图 图 12-4 件 GJ-Ⅲ 型 减 振 扣 图 12-5 减 振 橡 胶 道 垫 质 量 弹 簧 系 统 151

158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f. 对 于 路 线 无 法 避 让 的 猫 儿 岭 墓 群, 应 及 时 向 有 关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汇 报, 尽 早 取 得 省 文 物 局 的 同 意 文 件, 为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发 掘 保 护 工 作 留 有 充 分 的 时 间 g. 对 涉 及 该 墓 群 路 段 制 定 考 古 调 查 勘 探 发 掘 等 工 作 方 案, 并 在 设 计 中 预 留 该 项 目 各 项 保 护 费 用 (4) 生 态 1 取 土 场 的 选 址 要 求 a. 取 土 场 严 禁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 b. 取 土 场 严 禁 设 于 沿 线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文 物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 c. 尽 量 避 免 将 取 土 场 设 置 在 耕 地 或 成 片 林 地 内, 同 时 也 不 得 设 置 在 滑 坡 崩 塌 软 土 等 不 良 地 质 临 近 区 域, 取 土 可 利 用 附 近 市 政 施 工 弃 土 2 取 土 场 防 治 措 施 a. 截 排 水 工 程 取 土 前 于 取 土 场 周 边 设 置 截 排 水 工 程, 以 导 流 上 游 来 水, 避 免 其 对 取 土 场 形 成 冲 蚀 对 于 取 土 形 成 的 边 坡, 需 分 级 时, 坡 面 平 台 应 设 置 横 向 排 水 沟 b. 削 坡 开 级 对 于 取 土 后 造 成 的 裸 露 边 坡, 需 进 行 削 坡 处 理, 土 质 边 坡 坡 度 一 般 不 大 于 1:15 坡 高 大 于 10.0m 时, 需 对 其 进 行 分 级 处 理, 每 级 边 坡 高 按 6.0m 设 置, 根 据 当 地 降 雨 及 径 流 情 况, 每 级 平 台 宽 度 不 小 于 2m, 平 台 成 1~2% 的 倒 坡, 以 防 止 上 方 来 水 直 接 下 泄, 同 时 将 平 台 设 置 成 弓 背 形 ( 中 间 高 两 头 低 ) 沿 平 台 内 侧 边 缘 设 横 向 排 水 沟, 将 汇 水 排 出 取 土 场 之 外 c. 土 地 整 治 取 土 场 取 土 完 毕 以 后, 及 时 对 取 土 场 进 行 平 整 覆 土, 为 植 被 恢 复 提 供 条 件 首 先 根 据 地 块 大 小 和 平 整 程 度 进 行 合 理 的 规 划, 沿 等 高 线 方 向 标 示 地 埂 线, 并 分 块 将 各 单 元 的 平 地 和 边 坡 初 步 整 平 并 夯 实 ; 对 整 平 夯 实 后 的 土 地 采 用 整 体 薄 层 覆 土 和 局 部 深 层 覆 土 两 种 方 式 进 行 覆 土, 即 对 于 取 土 场 各 级 平 台 进 行 全 面 均 匀 覆 土, 根 据 该 铁 路 沿 线 原 始 土 层 降 雨 条 件 以 及 植 被 的 生 长 特 点, 确 定 整 体 覆 土 的 厚 度 为 30cm; 同 时 对 每 个 植 树 穴 进 行 局 部 深 覆 土, 局 部 覆 土 厚 度 根 据 植 树 穴 规 格 而 确 定 3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明 确 对 主 体 工 程 和 临 时 工 程 所 占 耕 地 肥 力 较 高 的 表 土 层 的 临 时 剥 离 堆 放 方 案 及 其 水 土 流 失 预 防 措 施 设 计, 确 保 将 这 些 表 层 熟 土 用 于 工 程 后 期 的 土 地 复 耕 或 景 观 绿 化 美 化 工 程 4 开 展 工 程 景 观 绿 化 设 计, 对 铁 路 路 域 范 围 及 取 土 场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设 计 (5) 景 观 保 护 措 施 与 景 观 规 划 设 计 铁 路 景 观 环 境 规 划 设 计 就 是 对 铁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 铁 路 自 身 ) 和 带 状 走 廊 的 自 然 景 观 和 人 文 景 观 进 行 保 护 利 用 开 发 创 造 设 计 和 完 善 其 中, 对 用 地 152

15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范 围 内, 即 铁 路 自 身 的 景 观 规 划 与 设 计 主 要 内 容 为 铁 路 构 筑 物 ( 桥 涵 隧 道 场 站 等 ) 及 路 线 造 型 ( 曲 率 坡 度 ) 铁 路 绿 化 美 化 等 铁 路 绿 色 通 道 应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坚 持 景 观 效 果 生 态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并 重 的 原 则, 营 造 多 结 构 多 功 能 的 复 垦 生 态 群 落 和 绿 化 景 观, 使 铁 路 绿 化 具 有 层 次 美 观 赏 美 和 生 态 美 的 效 果, 并 注 意 选 用 当 地 适 用 的 乔 灌 草 种 12.2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1) 建 立 高 效 务 实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体 系 1 建 立 信 息 沟 通 渠 道, 接 受 各 级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2 成 立 工 程 环 保 管 理 机 构,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环 境 管 理 办 法 a. 成 立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 任 组 长 分 管 领 导 任 副 组 长,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成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领 导 小 组, 对 整 个 项 目 的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负 责, 办 事 机 构 环 境 保 护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工 程 处 ; 承 包 商 成 立 以 项 目 经 理 为 组 长 项 目 总 工 为 副 组 长, 项 目 部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各 施 工 队 队 长 为 组 员 的 项 目 部 环 保 实 施 小 组, 负 责 本 单 位 施 工 标 段 内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办 事 机 构 环 保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总 工 办 b. 根 据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制 定 系 统 的 分 阶 段 环 境 管 理 目 标 方 针, 确 定 与 项 目 建 设 有 关 单 位 的 环 境 保 护 义 务 职 责 和 管 理 办 法 c.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与 实 施 效 果 的 监 督 体 系, 制 定 激 励 和 奖 惩 措 施 d.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知 识 普 及 和 宣 教 活 动 e. 监 控 评 价 和 改 进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3 委 托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按 照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落 实 施 工 期 污 染 控 制 与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建 立 完 善 的 监 测 结 果 报 告 制 度 4 促 使 施 工 建 设 管 理 与 环 境 管 理 的 有 机 结 合, 为 实 现 工 程 的 环 境 管 理 目 标 提 供 充 足 的 资 源 保 证, 包 括 合 格 的 环 境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和 治 理 资 金 的 到 位 等 5 充 分 利 用 工 程 支 付 的 调 节 手 段, 将 工 程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6 做 好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文 档 的 归 档 管 理 工 作 (2) 加 强 工 程 招 投 标 工 作 中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1 招 标 阶 段 a. 招 标 文 件 编 制 应 体 现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成 果, 明 确 制 定 每 一 标 段 中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明 确 工 程 承 包 商 对 国 土 基 本 农 田 生 物 多 样 性 以 及 生 态 保 护 水 土 保 持 人 群 健 康 和 环 境 整 治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b. 对 各 标 段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提 出 具 体 的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要 求 编 制 环 境 保 护 实 施 计 划, 并 配 备 相 应 的 环 境 管 理 人 员 和 环 保 设 施 c. 规 范 标 底 的 编 制 和 审 定 工 作, 保 证 工 程 承 包 商 的 合 理 利 润, 使 其 能 够 实 施 其 环 境 保 护 计 划 153

160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2 投 标 阶 段 a. 投 标 文 件 必 须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问 题 的 要 求, 制 定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和 实 施 措 施, 配 备 相 应 的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和 相 应 的 设 施 b. 投 标 文 件 报 价 应 根 据 标 段 的 具 体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合 理 地 制 定 其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和 对 策 所 需 的 投 资 费 用 预 算 c. 承 包 商 应 承 诺 其 环 境 保 护 责 任 和 义 务, 自 愿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和 地 方 环 保 单 位 的 监 督 3 评 标 阶 段 a. 建 立 高 素 质 的 评 标 专 家 队 伍, 注 意 引 进 高 素 质 的 环 保 专 家 参 与 评 标 b. 认 真 审 查 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和 文 明 施 工 的 内 容, 尤 其 应 对 其 环 境 保 护 保 障 条 件 加 强 审 查, 禁 止 那 些 旨 在 中 标 而 随 意 压 低 环 保 投 入 的 工 程 承 包 商 入 围 (3) 加 强 工 程 的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1 建 设 单 位 a. 将 环 境 监 理 纳 入 工 程 监 理 内 容 进 行 招 标, 并 应 加 强 工 程 监 理 的 招 投 标 工 作, 保 证 合 理 的 监 理 费 用, 使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能 够 独 立 开 展 工 程 质 量 环 境 保 护 的 监 理 工 作 b. 通 过 招 标 选 择 优 秀 的 监 理 队 伍, 严 把 监 理 上 岗 资 质 关 能 力 关, 明 确 提 出 配 备 具 有 一 定 环 保 素 质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以 及 相 应 的 检 测 设 备 的 要 求 c. 保 证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的 正 常 条 件 和 独 立 行 使 监 理 功 能 的 权 利, 并 将 其 包 括 环 境 监 理 在 内 的 监 理 权 力 的 内 容 明 确 通 告 施 工 单 位 d. 建 立 工 程 监 理 监 督 的 有 效 体 制, 杜 绝 监 理 人 员 的 不 端 行 为 2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a. 按 监 理 合 同 配 备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保 素 质 的 监 理 人 员 和 相 应 的 检 测 设 备, 并 就 监 理 服 务 的 内 容 强 化 所 有 现 场 监 理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知 识 培 训, 提 高 监 理 人 员 的 环 保 专 业 技 能 b. 监 督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实 施, 工 程 变 更 必 须 经 过 环 保 论 证, 经 监 理 单 位 审 批 后 方 可 实 施 c.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是 对 承 包 商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进 行 控 制 的 最 关 键 的 环 节, 因 此 必 须 加 大 现 场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力 度, 及 时 发 现 并 处 理 环 境 问 题 d. 监 理 单 位 应 加 大 对 生 态 影 响 较 大 的 土 方 工 程 监 理 力 度, 包 括 有 肥 力 的 表 土 层 的 剥 离 和 临 时 储 存 土 方 运 送 及 堆 放 桥 梁 施 工 弃 渣 的 处 置 和 防 护 等, 杜 绝 土 壤 资 源 浪 费 和 土 壤 侵 蚀 现 象 出 现 e. 在 施 工 单 位 自 检 基 础 上, 进 行 其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终 检 评 定 和 验 收, 确 保 工 程 正 常 有 序 地 进 行 154

16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f. 工 程 交 工 验 收 时,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应 提 交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执 行 报 告 (4) 为 及 时 消 除 因 设 计 缺 陷 导 致 的 环 保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强 公 路 设 计 后 续 服 务 的 管 理 工 作 1 要 求 设 计 单 位 根 据 工 程 进 展 情 况 及 时 派 遣 驻 地 环 保 设 计 代 表, 设 计 代 表 的 能 力 应 与 施 工 工 序 相 适 应 2 对 驻 地 设 计 代 表 的 职 责 权 限 和 设 计 变 更 的 程 序 进 行 明 文 规 定 3 配 合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加 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监 督, 并 对 设 计 变 更 进 行 环 保 优 化 比 选 (5) 施 工 单 位 1 作 为 具 体 的 施 工 机 构, 其 施 工 行 为 直 接 关 系 到 能 否 将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破 坏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自 觉 遵 守 和 维 护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政 策 法 规, 教 育 好 队 伍 人 员 爱 护 施 工 路 段 周 围 的 一 草 一 木 在 施 工 前 对 施 工 平 面 图 设 计 进 行 科 学 合 理 的 规 划, 充 分 利 用 原 有 的 地 形 地 物, 以 尽 量 少 占 农 田 林 地 为 原 则, 施 工 中 严 格 按 设 计 的 弃 渣 场 规 定 弃 渣, 严 禁 乱 挖 乱 弃,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规 范 施 工, 按 设 计 施 工 2 施 工 单 位 应 合 理 进 行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精 心 组 织 施 工 管 理, 严 格 将 工 程 施 工 区 控 制 在 工 程 征 地 范 围 内, 在 工 程 开 挖 过 程 中, 尽 量 减 小 和 有 效 控 制 对 施 工 区 生 态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3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季 节 和 作 业 时 间,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减 少 废 弃 土 石 方 的 临 时 堆 放, 并 尽 量 避 免 在 雨 季 进 行 大 量 动 土 和 开 挖 工 程, 有 效 减 小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从 而 减 小 对 生 态 的 破 坏 4 强 化 大 临 工 程 等 施 工 迹 地 的 整 治 与 生 态 景 观 的 恢 复 和 重 建 工 作 声 环 境 保 护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二 十 七 二 十 八 二 十 九 三 十 条 的 规 定,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应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标 准 ; 在 开 工 之 五 日 前 向 工 程 所 在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报 本 工 程 的 项 目 名 称 施 工 场 所 和 期 限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噪 声 值 以 及 所 采 取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情 况 ; 在 声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集 中 区 域,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施 工 作 业, 因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作 业 的, 须 有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并 将 批 准 的 夜 间 作 业 公 告 附 近 居 民 结 合 拟 建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对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提 出 以 下 对 策 措 施 和 建 议 : (1) 噪 声 较 大 的 机 械 如 发 电 机 空 压 机 等 应 尽 量 布 置 在 偏 僻 处, 并 远 离 居 民 区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难 以 选 择 合 理 地 点 的, 应 采 取 封 闭 隔 噪 措 施, 并 对 机 械 定 期 保 养, 严 格 操 作 规 程 (2)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夜 间 尽 量 不 进 行 施 工 或 安 排 低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声 级 高 的 施 工 机 械 ( 例 如 打 桩 机 ) 在 夜 间 (22:00- 次 日 6:00) 应 停 止 施 工 若 因 特 殊 需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必 须 事 前 得 到 有 关 部 门 的 批 准, 并 同 时 做 好 居 民 的 沟 通 工 作 155

162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3) 在 线 路 经 过 城 区 路 段 及 周 围 敏 感 建 筑 较 多 的 施 工 点, 建 议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采 用 临 时 挡 护 等 措 施, 对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围 护, 减 小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4) 进 行 现 场 管 理 和 监 督, 尤 其 是 靠 近 学 校 医 院 居 民 区 等 的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便 道 要 尽 可 能 远 离 居 民 区 协 调 好 车 辆 通 行 的 时 间, 避 免 交 通 堵 塞 夜 间 运 输 要 采 取 减 速 缓 行 禁 止 鸣 笛 等 措 施 (5)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将 建 筑 施 工 环 境 噪 声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在 施 工 招 投 标 时, 将 降 低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措 施 列 为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内 容, 并 在 合 同 中 予 以 明 确 (6)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沿 线 各 施 工 标 段 设 置 公 众 投 诉 电 话, 对 投 诉 问 题, 业 主 应 及 时 会 同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给 以 解 决, 以 免 产 生 环 保 纠 纷 振 动 环 境 保 护 为 了 使 拟 建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振 动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须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采 取 控 制 对 策 : (1) 合 理 布 局 施 工 现 场 科 学 的 施 工 现 场 布 局 是 降 低 施 工 振 动 的 重 要 途 径, 应 在 保 证 施 工 作 业 的 前 提 下, 适 当 考 虑 现 场 布 置 与 环 境 的 关 系, 尤 其 在 城 区 附 近 施 工 时 a. 选 择 环 境 要 求 较 低 的 位 置 作 为 固 定 制 作 作 业 场 地, 例 如 梁 体 制 作 等 场 地 应 避 免 靠 近 居 民 住 宅 和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区 ( 点 ) b. 施 工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型 运 输 车 辆 运 行 通 路, 应 尽 量 避 开 振 动 敏 感 区 域 c. 参 照 表 5-3, 尽 可 能 将 产 生 振 动 的 施 工 设 备 置 于 距 振 动 敏 感 区 较 远 的 位 置, 以 避 免 振 动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d. 在 靠 近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区 段 施 工 时, 应 禁 止 使 用 打 桩 机 夯 土 式 压 路 机 等 强 振 动 机 械 (2) 科 学 管 理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和 文 明 施 工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倡 导 科 学 管 理 ; 由 于 技 术 条 件 施 工 现 场 客 观 环 境 限 制, 即 使 采 用 了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和 对 策, 施 工 振 动 仍 有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为 此 向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和 单 位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以 提 高 人 们 对 不 利 影 响 的 心 理 承 受 力 ; 做 好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的 教 育 ; 大 力 倡 导 文 明 施 工 的 自 觉 性, 尽 量 降 低 人 为 因 素 造 成 施 工 振 动 的 加 重 (3) 为 了 有 效 地 控 制 施 工 振 动 对 城 市 环 境 的 影 响, 除 落 实 有 关 的 控 制 措 施 外, 还 必 须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根 据 国 家 和 各 地 市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施 工 单 位 应 主 动 接 受 环 保 等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1)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拟 建 工 程 前 段 位 于 小 店 区 十 号 路, 所 设 的 施 工 营 地 需 设 置 化 粪 池, 产 生 的 生 活 156

16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污 水 需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 拟 建 工 程 后 段 位 于 晋 中 市 主 城 区, 施 工 队 伍 生 产 生 活 区 位 于 路 段 两 侧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城 市 原 有 设 施, 不 外 排 (2)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1 地 面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过 程 应 结 合 现 场 布 局 设 置 排 水 沟 和 沉 淀 池, 生 产 废 水 进 行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洒 水 抑 尘, 含 油 生 产 废 水 先 除 油 再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和 临 时 保 护 措 施, 不 影 响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2 地 下 工 程 施 工 排 水 拟 建 工 程 隧 道 进 出 口 远 离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要 求 在 隧 道 进 出 口 设 置 沉 淀 池 等 处 理 设 施, 对 隧 道 排 水 沉 淀 处 理 后 排 入 迎 宾 西 街 雨 水 管 网, 其 余 生 产 废 水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和 冲 洗 车 辆 等, 不 外 排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除 了 上 述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外, 针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提 出 以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拟 建 工 程 高 架 桥 路 段 比 例 大, 要 求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工 艺, 加 强 基 坑 围 护, 减 少 施 工 机 械 与 周 围 地 下 水 的 接 触, 降 低 污 染 物 进 入 环 境 的 概 率 ; 妥 善 处 理 施 工 泥 浆,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沉 淀 池, 泥 浆 循 环 使 用, 严 禁 将 废 泥 浆 直 接 排 放, 钻 渣 和 废 弃 泥 浆 晾 晒 后 全 部 用 于 填 筑 钻 孔 周 围 路 基 ; 加 强 施 工 机 械 维 护, 以 减 少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2) 地 下 工 程 路 段 加 强 地 质 勘 探 工 作, 加 强 基 坑 围 护, 制 定 合 理 施 工 方 案 ; 隧 道 出 口 设 置 沉 淀 池 处 理 施 工 排 水, 施 工 排 水 处 理 后 排 入 迎 宾 西 街 雨 水 管 网 (3) 做 好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处 置 回 用 工 作, 确 保 不 外 排 (4) 严 禁 进 入 西 温 庄 水 源 地 和 源 涡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从 事 任 何 施 工 活 动, 严 禁 破 坏 水 源 地 蓄 水 塔 输 水 管 线 等 设 施, 确 保 沿 线 各 水 源 地 不 受 工 程 建 设 的 影 响 (5) 车 辆 段 临 近 源 涡 水 源 地, 东 侧 和 南 侧 施 工 要 求 设 置 临 时 围 挡, 防 止 施 工 物 料 垃 圾 等 经 雨 水 冲 刷 进 入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 严 禁 向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及 上 游 补 给 区 径 流 区 排 放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严 禁 堆 放 施 工 物 料 和 堆 弃 各 种 垃 圾 (6) 供 水 预 案 拟 建 工 程 若 影 响 到 附 近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用 水, 建 设 单 位 出 资 在 相 应 村 庄 附 近 打 井 开 辟 临 时 的 水 源, 包 括 筑 建 储 水 池 和 专 用 运 水 车, 运 水 车 负 责 每 天 向 有 影 响 居 民 运 水, 以 保 证 居 民 正 常 饮 水 临 时 水 源 按 照 现 有 现 有 水 源 地 服 务 人 口 和 供 水 规 模 修 建 所 有 费 用 由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保 护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是 施 工 场 地 土 石 方 和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排 放 的 废 气 应 采 取 以 下 控 制 措 施 : 157

164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 加 强 运 输 散 体 物 质 车 辆 管 理, 可 采 用 加 盖 蓬 布 或 将 物 料 洒 水 等 防 护 措 施 (2) 物 料 的 临 时 堆 场 及 取 土 场 应 做 好 防 护 工 作, 通 过 洒 水 蓬 布 遮 挡 等 措 施, 可 有 效 地 防 止 风 吹 扬 尘 (3) 拟 建 工 程 在 进 行 路 面 铣 刨 切 割 破 碎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扬 尘, 推 荐 使 用 本 身 带 有 喷 淋 系 统 的 铣 刨 机 器, 对 铣 刨 部 位 进 行 喷 水 降 温, 能 够 很 大 程 度 上 抑 制 了 扬 尘 的 发 生 (4)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采 取 适 当 的 扬 尘 抑 制 措 施, 减 弱 施 工 扬 尘 对 场 地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 施 工 车 辆 运 输 时 应 科 学 选 择 运 输 路 线, 运 输 道 路 应 定 时 洒 水, 土 水 泥 石 灰 等 材 料 运 输 禁 止 超 载, 并 盖 篷 布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工 程 拆 迁 建 筑 物 和 固 体 废 物 应 尽 量 循 环 利 用, 不 能 循 环 利 用 的 固 废 和 建 筑 垃 圾 就 近 运 往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堆 场, 可 得 到 合 理 处 置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1) 依 靠 沿 线 各 级 政 府 做 好 征 地 拆 迁 工 作, 采 用 货 币 拆 迁 制 严 格 按 照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全 省 征 地 统 一 年 产 值 标 准 的 通 知 ( 晋 政 发 [2013]22 号 ) 等 国 家 和 山 西 省 有 关 政 策 和 补 偿 标 准, 及 时 支 付 各 种 补 偿 费 用 (2) 地 方 政 府 应 做 好 拆 迁 和 安 置 的 衔 接 过 渡 工 作, 做 到 先 安 置 后 拆 迁 在 安 置 时 结 合 城 镇 规 划 统 一 建 房 地 点, 防 止 乱 占 土 地, 保 证 他 们 的 生 活 水 平 不 低 于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前 的 水 平 (3) 施 工 期 临 时 用 地 的 补 偿 款 应 直 接 发 放 至 被 征 用 土 地 的 农 户, 以 补 偿 因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经 济 收 入 的 减 少, 并 且 优 先 雇 佣 失 去 土 地 的 村 民, 以 解 决 其 短 期 内 的 生 活 经 济 来 源 (4) 施 工 便 道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严 禁 随 意 占 用 耕 地 和 破 坏 农 作 物 (5) 施 工 期 间 现 有 公 路 将 被 用 作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施 工 便 道, 交 通 负 担 会 在 短 时 间 内 急 剧 增 大, 承 包 商 应 与 当 地 交 通 公 安 部 门 充 分 协 商, 合 理 堆 放 建 筑 材 料, 加 强 交 通 运 输 管 理, 尽 量 减 少 公 路 施 工 对 现 有 交 通 的 干 扰 ; 因 工 程 需 要 局 部 阻 隔 道 路 时, 需 设 置 临 时 便 道 与 原 道 路 接 通 (6) 施 工 现 场 悬 挂 施 工 标 牌, 标 明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负 责 人 施 工 许 可 证 和 投 诉 电 话 等 内 容, 接 受 社 会 各 界 和 居 民 监 督 ; 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备 1~2 名 专 职 环 保 人 员 负 责 环 境 管 理 (7) 对 山 西 省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猫 儿 岭 墓 群 措 施 1 在 路 线 穿 越 猫 儿 岭 墓 群 路 段, 施 工 期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格 按 照 文 物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施 工, 避 免 采 用 长 时 间 强 振 动 的 施 工 工 艺, 加 强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对 施 工 人 员 开 展 文 物 保 护 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以 避 免 因 工 程 施 工 给 遗 址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2 施 工 便 道 尽 量 占 用 现 有 迎 宾 街 道 路 用 地, 不 在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施 工 便 158

16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道 3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在 路 基 地 表 清 除 后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前 车 辆 段 出 入 线 和 车 辆 段 施 工 前, 先 进 行 文 物 勘 探 和 发 掘, 待 考 古 工 作 完 成 后 方 可 施 工 4 施 工 期 间 做 好 文 物 环 境 保 护 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重 要 地 点 建 围 栏 或 警 戒 线 5 建 议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内 废 弃 物 进 行 处 置, 尽 量 修 复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内 的 环 境 条 件, 对 施 工 迹 地 及 时 进 行 恢 复 6 不 在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取 土 场 拌 和 站 预 制 场 等 临 时 用 地, 不 得 随 意 破 坏 植 被, 尽 可 能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废 水 不 得 随 意 排 放 生 态 保 护 (1) 生 态 保 护 管 理 措 施 1 开 工 前 对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的 规 划 要 进 行 严 格 的 审 查, 以 达 到 既 少 占 农 田 林 地, 又 方 便 施 工 的 目 的 2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文 件 确 定 征 占 土 地 范 围,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的 清 理 工 作 3 严 格 控 制 路 基 开 挖 施 工 作 业 面, 避 免 超 挖 破 坏 周 围 植 被 4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严 格 按 设 计 规 定 的 取 土 场 进 行 取 土 作 业 ; 严 格 控 制 取 土 面 积 和 取 土 深 度, 不 得 随 意 扩 大 取 土 范 围 及 破 坏 周 围 农 田 植 被 取 土 场 禁 止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5 施 工 期 临 时 工 程 等 临 时 设 施 用 地 尽 量 选 择 在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凡 因 施 工 破 坏 植 被 而 裸 露 的 土 地 ( 包 括 路 界 内 外 ) 均 应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立 即 整 治 利 用, 恢 复 植 被 或 造 田 还 耕 6 主 体 工 程 应 尽 量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对 于 坡 面 工 程 应 及 时 采 取 工 程 或 植 物 措 施 加 以 防 护 以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现 象 发 生 7 及 时 处 理 固 体 废 物, 以 减 少 对 生 态 的 污 染 影 响 8 砂 石 料 均 采 取 外 购 方 式 在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单 位 应 注 意 选 择 有 开 采 手 续 的 合 法 砂 石 料 场 供 应 商, 在 砂 石 料 购 买 合 同 明 确 环 境 保 护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2)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建 议 1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工 作, 禁 止 施 工 人 员 随 意 破 坏 植 被 和 猎 捕 野 生 动 物 开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对 施 工 人 员 开 展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宣 传 教 育 2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文 件 确 定 征 占 土 地 范 围,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的 清 理 工 作 ;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作 业 面, 避 免 超 挖 破 坏 周 围 植 被 3 加 大 沿 线 绿 化 力 度, 在 坡 脚 至 路 界 有 条 件 绿 化 的 路 段 均 进 行 绿 化, 以 补 偿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林 地 造 成 的 损 失 4 铺 轨 基 地 等 临 时 建 筑 尽 可 能 采 用 成 品 或 简 易 拼 装 方 式, 尽 量 减 轻 对 土 壤 及 植 被 的 破 坏 ; 除 施 工 必 须 外, 不 随 意 砍 伐 植 物 5 施 工 单 位 和 人 员 要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令, 坚 决 禁 止 捕 猎 任 何 野 生 动 物 ; 同 时 159

166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减 少 夜 间 作 业, 避 免 灯 光 噪 声 对 夜 间 动 物 活 动 的 惊 扰 (3)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1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认 真 搞 好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科 学 规 划 施 工 场 地,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进 度, 将 施 工 措 施 计 划 做 深 做 细, 尽 量 减 少 临 时 工 程 占 地, 缩 短 临 时 占 地 使 用 时 间, 及 时 恢 复 土 地 原 有 功 能 2 尽 可 能 地 缩 短 疏 松 地 面 坡 面 的 裸 露 时 间,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尽 量 避 开 大 风 和 雨 天 施 工 3 路 基 边 坡 在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后 应 迅 速 进 行 防 护, 同 时 做 好 坡 面 坡 脚 排 水, 做 到 施 工 一 处, 及 时 治 理 保 护 一 处 4 在 雨 季 和 汛 期 到 来 之 前, 应 备 齐 土 体 临 时 防 护 用 的 物 料 及 各 种 防 汛 物 资, 随 时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以 减 轻 雨 水 对 主 体 工 程 的 破 坏 和 减 少 土 壤 的 流 失 5 施 工 机 械 和 施 工 人 员 要 按 照 施 工 总 体 平 面 布 置 图 进 行 作 业, 不 得 乱 占 土 地, 施 工 机 械 及 其 它 建 筑 材 料 不 得 乱 停 乱 放, 防 止 破 坏 植 被,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6 施 工 期 应 限 制 施 工 区 域, 限 制 人 的 活 动 范 围, 所 有 车 辆 按 选 定 的 道 路 走 一 字 型 作 业 法, 走 同 一 车 辙, 避 免 加 开 新 路,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地 表 的 破 坏 7 对 于 剥 离 的 表 土 应 在 就 近 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堆 放, 并 进 行 苫 盖, 防 治 扬 尘 对 于 剥 离 的 表 土 资 源 加 强 防 护, 集 中 堆 置 高 度 2m~3m, 并 适 当 压 实 土 堆 周 边 设 临 时 挡 墙, 由 装 土 编 织 袋 码 砌, 断 面 呈 梯 形, 边 坡 坡 率 1:1, 高 1.0m, 上 底 宽 0.5m 根 据 计 算, 临 时 挡 墙 每 延 米 工 程 数 量 1.5m 3 雨 季 和 大 风 时 用 无 纺 布 覆 盖 表 土 裸 露 坡 面 和 顶 部, 防 止 扬 尘 和 水 土 流 失, 相 邻 无 纺 布 搭 接 宽 度 不 小 于 10cm, 并 用 砖 或 片 石 压 固 (4) 占 用 林 地 保 护 措 施 及 补 偿 方 案 拟 建 工 程 将 占 用 一 定 数 量 的 林 地, 林 地 主 要 以 道 路 绿 化 植 被 为 主, 包 括 杨 柳 槐 松 等 以 及 常 见 的 绿 化 灌 木 和 花 卉, 占 用 林 地 不 涉 及 重 点 生 态 公 益 林 和 国 有 林 等 其 他 特 种 用 途 林, 不 会 改 变 当 地 林 地 的 格 局, 对 当 地 生 态 的 影 响 小 但 是 要 对 线 路 所 占 用 林 地 的 树 木 及 时 进 行 补 偿, 一 方 面 主 管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相 关 征 地 补 偿 中 砍 伐 树 木 补 偿 标 准 加 以 补 偿, 另 一 方 面 通 过 绿 化 措 施 加 以 补 偿, 尽 量 保 证 林 地 覆 盖 率 此 外, 对 工 程 永 久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林 木 能 移 植 的 尽 量 移 植, 不 能 移 植 的 应 该 在 异 地 进 行 补 种, 应 保 证 林 地 面 积 和 林 木 质 量, 铺 轨 基 地 等 临 时 用 地 不 得 砍 伐 征 地 范 围 以 外 的 林 木, 同 时 通 过 沿 线 绿 化 工 程,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也 能 补 充 一 定 数 量 的 林 木 (5) 临 时 工 程 设 置 要 求 及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土 地 复 耕 的 规 定, 在 施 工 结 束 时 对 各 类 临 时 用 地 及 时 复 耕, 对 于 有 进 场 耕 作 条 件 的 土 地 尽 量 复 耕 利 用, 无 条 件 的 则 种 植 乔 灌 草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160

167 1 取 土 场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拟 建 工 程 取 土 利 用 附 近 市 政 施 工 的 临 时 弃 土, 应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方 案 取 土, 杜 绝 任 意 从 规 定 范 围 外 取 土 ; 取 土 场 取 土 要 做 到 边 开 采 边 平 整, 及 时 覆 土 绿 化 ; 杜 绝 路 边 随 意 取 土, 并 做 好 土 石 方 纵 向 调 运 的 规 划 拟 建 工 程 取 土 场 生 态 恢 复 包 括 取 土 迹 地 平 面 取 土 平 台 和 边 坡 三 个 部 分, 其 中, 取 土 平 台 采 用 植 灌 木 和 撒 草 籽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绿 化, 边 坡 采 用 撒 草 籽 的 方 式 绿 化 本 项 目 取 土 场 按 以 上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进 行 恢 复, 恢 复 绿 化 面 积 6.41m 2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拟 建 工 程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包 括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和 集 中 设 置 的 生 产 生 活 区, 共 计 新 增 临 时 占 地 23.06hm 2, 包 括 旱 地 3.00hm 2 和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20.06hm 2 沿 路 线 布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占 地 20.06hm 2, 土 地 类 型 为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貌 集 中 设 置 2 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1#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3.00hm 2, 占 地 为 旱 地,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利 用 终 点 车 辆 段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故 对 1#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占 用 的 旱 地 复 垦 为 耕 地 本 项 目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经 过 具 体 的 恢 复 措 施 后, 共 复 耕 3.00hm 2, 同 时 将 占 用 的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20.06hm 2 ) 恢 复 原 土 地 功 能, 继 续 作 为 道 路 用 地, 具 体 见 表 12-1 序 号 1 2 类 型 沿 路 线 设 置 的 施 工 生 产 区 表 12-1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占 地 恢 复 一 览 表 桩 号 位 置 面 积 (hm 2 ) 交 通 运 输 复 耕 用 地 全 线 环 境 现 状 及 恢 复 方 向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占 用 的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恢 复 原 土 地 功 能, 继 续 作 为 道 路 用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覆 30cm 表 层 种 植 土, 进 行 复 垦 1# 施 工 生 产 生 CK1+000 右 活 区 100m 合 计 注 : 利 用 永 久 占 地 的 临 时 工 程 未 列 入 此 表 12.3 营 运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声 环 境 保 护 (1) 噪 声 污 染 治 理 原 则 一 般 防 治 交 通 噪 声 可 以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着 手 : 第 一, 做 好 规 划 设 计 工 作, 合 理 选 择 线 路 和 建 设 方 案 同 样, 规 划 居 民 住 宅 区 学 校 医 院 等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时, 也 应 使 其 远 离 交 通 干 道 ; 第 二,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控 制 和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的 危 害 一 般 来 说, 可 供 选 择 的 降 噪 措 施 有 : 修 建 声 屏 障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居 民 住 宅 环 保 搬 迁 等 结 拟 建 工 程 特 点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以 及 其 它 工 程 和 环 境 条 件, 将 拟 建 工 程 各 敏 感 点 适 宜 采 取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列 于 表

168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治 理 措 施 设 置 声 屏 障 设 置 隔 声 窗 敏 感 点 房 屋 拆 迁 效 果 分 析 3m 左 右 直 立 式 屏 障 降 噪 量 4~8dB(A) 半 封 闭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7~10dB(A) 25dBA 以 上 的 隔 声 效 果 可 根 本 避 免 噪 声 影 响 表 12-2 噪 声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经 济 技 术 比 较 表 投 资 比 优 缺 点 比 较 较 优 点 : 可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完 工, 同 时 改 善 室 内 室 外 环 境, 不 影 响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优 点 : 可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完 工, 同 时 改 善 室 内 室 外 环 境, 不 影 响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缺 点 : 造 价 较 高 6000 元 / 延 米 元 / 延 米 优 点 : 针 对 室 外 所 有 声 源 均 能 起 到 隔 声 效 果, 使 得 室 内 环 境 满 足 使 用 功 能 要 求 500 元 缺 点 : 主 要 影 响 自 然 通 风 换 气, 后 续 问 题 较 多, 且 无 法 满 足 室 外 功 能 区 达 标 要 求 /m 2 优 点 : 对 敏 感 点 而 言 是 效 果 最 好 的 措 施 缺 点 : 前 排 拆 迁 后, 后 排 暴 露 出 来, 整 体 拆 迁 投 资 巨 大, 并 且 引 起 其 他 安 置 征 地 等 问 题 ; 城 区 路 段 多 为 企 事 业 单 位 等 公 用 房 屋, 为 固 有 城 市 布 局, 实 施 难 度 大 工 程 投 资 增 加 大 适 宜 的 敏 感 点 类 型 适 于 线 路 区 间 敏 感 建 筑 物 高 度 以 低 层 (6 层 及 以 下 ) 为 主, 超 标 量 不 大 路 段 适 于 线 路 区 间, 距 铁 路 30~100m 范 围 的 建 筑 密 度 相 对 较 高, 敏 感 建 筑 物 高 度 以 中 高 层 (6 层 以 上 ) 为 主, 超 标 量 较 大 路 段 一 般 在 声 屏 障 措 施 不 能 达 标 时 使 用, 适 用 于 规 模 较 小, 房 屋 较 分 散 的 居 民 区, 或 降 噪 量 大, 声 屏 障 措 施 不 能 完 全 达 标 时 采 用 的 辅 助 措 施 结 合 振 动 防 治 措 施 使 用, 拆 迁 近 处 受 交 通 影 响 较 大 的 房 屋 (2) 拟 建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交 通 噪 声 防 治 相 关 规 定, 对 于 噪 声 超 标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优 先 采 用 声 屏 障 的 降 噪 措 施,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 敏 感 点 特 征 超 标 状 况 等 ), 本 项 目 全 线 全 部 采 用 声 屏 障 降 噪 措 施, 具 体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设 置 声 屏 障 : 1 区 间 敏 感 建 筑 物 高 度 以 中 高 层 (6 层 以 上 ) 为 主, 超 标 量 较 大 敏 感 点, 采 取 半 封 闭 声 屏 障 2 区 间 敏 感 建 筑 物 高 度 以 低 层 (6 层 及 以 下 ) 为 主 的 敏 感 点, 采 取 3.5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 含 桥 梁 梁 沿 等 基 础 结 构 1.5m) 3 结 合 乘 客 感 受 和 景 观 要 求, 两 处 声 屏 障 间 隔 在 200m 以 内 的, 不 留 空 隙, 使 得 声 屏 障 相 连 接, 同 时 同 一 段 落 尽 量 采 用 同 一 种 形 式 的 声 屏 障 4 高 架 段 路 段 未 设 置 声 屏 障 路 段 预 留 设 置 声 屏 障 条 件 5 下 阶 段 设 计 中,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对 声 屏 障 工 程 进 行 专 项 设 计, 使 得 符 合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等 规 范 要 求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对 近 期 超 标 的 42 处 敏 感 点 全 部 设 置 声 屏 障 的 降 噪 措 施 ( 具 体 见 表 12-3), 累 计 设 置 声 屏 障 10040m, 其 中 半 封 闭 声 屏 障 3130m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6910m, 162

16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投 资 6520 万 元 在 采 取 措 施 后, 沿 线 全 部 敏 感 点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3) 严 格 落 实 环 发 号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中 噪 声 防 治 要 求,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进 行 跟 踪 监 测, 及 时 补 充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在 城 市 铁 路 噪 声 控 制 中, 规 划 对 策 应 属 预 防 措 施 中 最 经 济 有 效 的 措 施 之 一 如 果 在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铁 路 规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用 地 规 划 建 筑 物 合 理 布 局 等 方 面, 全 面 考 虑 铁 路 噪 声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考 虑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势 必 会 起 到 积 极 的 作 用 拟 建 工 程 所 穿 越 太 原 市 和 晋 中 市 城 市 规 划 区, 营 运 近 期 4 类 区 的 达 标 距 离 不 小 于 25m,2 类 区 的 达 标 距 离 不 小 于 63m 建 议 城 市 相 关 部 门 在 土 地 利 用 建 设 的 规 划 中, 能 将 城 镇 建 设 规 划 与 本 工 程 建 设 有 机 结 合, 参 照 本 报 告 书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合 理 规 划 铁 路 两 侧 土 地 功 能 163

170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序 号 方 位 名 称 外 轨 中 心 距 离 /m 表 12-3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敏 感 点 1 右 德 国 小 镇 住 宅 小 区 40 CK12+210~CK ~3.5 2 右 柏 林 春 天 住 宅 小 区 40 CK12+450~CK ~3.1 3 右 晋 中 军 分 区 机 关 幼 儿 园 40 CK12+870~CK 右 如 家 快 捷 酒 店 40 CK13+600~CK ~3.3 5 右 晋 中 开 发 区 人 民 医 院 65 CK14+030~CK ~ ~5.2 桩 号 6 右 晋 中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65 CK13+760~CK ~2.7 / 7 右 金 玉 华 府 小 区 70 CK14+420~CK ~3.8 8 右 迎 宾 合 作 住 宅 小 区 80 CK15+800~CK ~ ~3.2 9 右 榆 次 第 一 幼 儿 园 70 CK15+650~CK ~4.6 / 10 右 太 原 铁 建 榆 次 家 园 40 CK16+150~CK 右 东 方 宾 馆 40 CK16+630~CK ~ 右 晋 华 医 院 45 CK16+700~CK ~ ~ 右 晋 中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55 CK16+870~CK ~ ~ 右 晋 中 市 艺 术 学 校 40 CK16+940~CK ~ ~ 右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2 35 CK17+340~CK ~ 右 粮 食 局 宿 舍 70 CK18+000~CK ~ 右 榆 次 一 中 住 宅 小 区 50 CK18+270~CK ~ 右 榆 次 一 中 60 CK18+350~CK ~ ~6.1 声 屏 障 措 施 近 期 超 标 量 长 度 (m) 桩 号 昼 间 夜 间 半 封 闭 直 立 投 资 ( 万 元 ) CK12+210~ CK CK13+600~ CK CK15+680~ CK CK16+600~ CK CK17+850~ CK 右 天 星 锦 苑 住 宅 小 区 40 CK18+660~CK ~4.4 CK18+650~CK 右 荣 和 家 园 40 CK19+800~CK ~ 右 农 机 局 宿 舍 70 CK19+900~CK ~ 右 体 育 局 宿 舍 60 CK19+980~CK ~ 右 自 来 水 公 司 宿 舍 60 CK20+050~CK ~2.8 CK19+770~CK

171 序 号 方 位 名 称 外 轨 中 心 距 离 /m 表 12-3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续 ) 敏 感 点 桩 号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声 屏 障 措 施 近 期 超 标 量 长 度 (m) 桩 号 昼 间 夜 间 半 封 闭 直 立 24 左 在 建 安 居 小 区 15 CK6+160~CK ~8.7 CK6+100~ CK 左 万 豪 美 悦 国 际 酒 店 70 CK12+450~CK ~ 左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晋 中 支 队 70 CK12+770~CK ~ ~ 左 得 一 嘉 园 住 宅 小 区 70 CK13+450~CK ~ 左 银 海 心 悦 住 宅 小 区 40 CK13+550~CK ~ 左 汉 庭 快 捷 酒 店 1 40 CK13+800~CK ~ 左 佳 地 花 园 45 CK14+730~CK ~ 左 交 通 执 法 局 住 宅 小 区 60 CK15+280~CK 左 在 建 华 颐 摩 尔 住 宅 楼 40 CK15+480~CK ~ 左 铁 路 局 单 身 宿 舍 40 CK16+150~CK 左 理 工 大 家 属 院 50 CK16+420~CK 左 金 华 苑 大 酒 店 70 CK16+830~CK ~ ~ 左 御 璟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70 CK16+890~CK ~ ~ 左 中 铁 三 局 住 宅 小 区 50 CK17+100~CK ~ 左 晋 中 电 力 医 院 40 CK18+050~CK 左 武 警 医 院 80 CK18+420~CK ~ 左 军 事 管 理 区 70 CK18+270~CK ~ 左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35 CK18+520~CK ~6.7 / 投 资 ( 万 元 ) CK12+240~ CK CK14+550~ CK CK16+050~ CK CK16+890~CK CK18+050~CK 左 在 建 泰 锐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50 CK19+980~ CK ~3.9 CK19+950~ CK 合 计 共 42 处

172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振 动 环 境 保 护 (1) 经 预 测,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VLZ 10 预 测 值 在 35.7~59.2dB 之 间,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VLZ MAX 预 测 值 在 38.7dB~62.2dB 之 间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对 环 境 振 动 敏 感 点 的 室 外 振 动 值 贡 献 值 较 小, 敏 感 点 的 室 外 振 动 VLZ 10 昼 间 预 测 值 在 59.3~63.7dB 之 间 室 外 振 动 VLZ 10 夜 间 预 测 值 在 57.3~63.0dB 之 间, 均 能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 中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的 昼 夜 限 值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降 低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振 动 影 响, 本 评 价 要 求 在 项 目 运 营 后 加 强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振 动 跟 踪 监 测, 如 有 超 标 情 况, 应 立 即 采 取 合 适 的 减 振 措 施 进 行 消 振 (2) 在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应 加 强 对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文 物 振 动 响 应 的 跟 踪 监 测, 如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采 取 隔 振 措 施 以 确 保 文 物 的 安 全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1) 拟 建 工 程 所 设 的 车 站 车 辆 段 等 场 站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和 调 节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不 外 排 ; 车 辆 段 生 产 废 水 设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 含 油 水 分 离 调 节 消 毒 等 功 能 ) 处 理 后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2) 拟 建 工 程 所 设 置 的 化 粪 池 等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定 期 维 护 管 养, 保 证 经 处 理 后 的 污 水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B 级 标 准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1) 优 化 车 辆 段 各 建 筑 物 布 局,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宜 布 局 于 场 区 西 侧, 除 绿 化 区 域 和 轨 道 外 全 部 进 行 硬 化, 综 合 维 修 中 心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场 地 等 加 强 防 渗 处 理 (2) 场 区 高 程 由 东 向 西 逐 渐 降 低, 场 区 雨 污 通 道 由 东 向 西 汇 集, 场 内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汇 集 于 场 区 西 南 角 处 理 达 标 后 纳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3) 加 强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维 护 管 理, 沉 淀 池 等 及 时 清 理, 保 证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进 入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4) 严 禁 向 车 辆 段 东 侧 荒 沟 等 场 区 外 环 境 排 放 废 水 和 堆 放 废 物, 尤 其 杜 绝 丢 弃 堆 放 任 何 废 棉 纱 等 危 险 废 物 (5) 确 保 沿 线 车 站 生 活 污 水 全 部 进 行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防 止 进 入 环 境 污 染 沿 线 地 下 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保 护 拟 建 工 程 牵 引 类 型 为 电 动 机 车, 没 有 机 车 废 气 排 放, 车 辆 段 控 制 中 心 主 变 电 站 等 场 站 采 暖 采 用 城 市 暖 气 系 统 和 空 调 系 统 项 目 主 要 空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有 : 地 下 车 站 排 风 亭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余 热 余 湿 粉 尘 CO 2 等 ; 车 辆 段 内 检 修 厂 房 生 产 废 气 ; 车 辆 段 职 工 食 堂 燃 气 炉 灶 和 厨 房 产 生 和 排 放 油 烟 (1)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设 检 修 厂 房 应 设 置 全 面 的 通 风 装 置, 并 设 置 废 气 净 化 设 施, 将 废 气 净 化 处 理 后 排 放, 不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2) 拟 建 工 程 车 辆 段 职 工 食 堂 炉 灶 燃 料 采 用 煤 气 或 液 化 石 油 气 等 气 体 燃 料, 产 166

173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生 的 油 烟 须 经 油 烟 收 集 装 置 收 集 后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处 理 后 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DB37/ ) 规 定 要 求 (1.0mg/m 3 ) 要 求, 经 排 烟 井 高 空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1) 拟 建 工 程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较 少,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门 的 人 员 进 行 打 扫 和 收 集 后, 交 由 当 地 的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 检 修 与 维 护 产 生 的 少 量 金 属 切 屑 废 边 角 料 可 回 收 再 利 用, 做 到 资 源 化 (2) 车 辆 上 使 用 的 蓄 电 池 采 用 免 维 修 蓄 电 池, 由 生 产 厂 家 统 一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3) 车 辆 段 检 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油 抹 布 废 机 油 及 车 辆 段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等,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本 报 告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配 套 建 设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暂 存 间 应 独 立 设 置, 建 议 设 置 在 地 面 用 坚 固 防 渗 等 材 料 制 造, 具 备 耐 腐 蚀 的 硬 化 地 面, 且 表 面 无 缝, 定 期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同 时 车 辆 段 维 修 工 房 设 置 废 棉 纱 和 废 机 油 的 收 集 桶, 收 集 桶 有 密 闭 功 能 且 材 质 与 废 棉 纱 飞 废 机 油 兼 容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1) 加 强 主 体 工 程 和 附 属 设 施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通 道 畅 通, 以 便 沿 线 居 民 出 行 (2) 为 保 证 沿 线 城 镇 建 设 规 划 与 拟 建 工 程 景 观 建 设 相 协 调, 建 议 主 管 部 门 加 强 路 侧 用 地 的 规 划 工 作, 对 沿 线 建 筑 物 的 性 质 规 模 和 建 筑 风 格 的 严 格 审 批 (3) 对 山 西 省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猫 儿 岭 墓 群 措 施 1 运 营 期 要 不 断 完 善 路 基 和 站 场 工 程 排 水 系 统, 强 对 排 水 设 施 的 管 理 和 修 缮, 不 使 路 面 排 水 随 意 排 入 墓 群 重 点 保 护 区,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破 坏 墓 葬 保 存 的 自 然 环 境 2 养 护 部 门 应 及 时 对 固 体 废 弃 物 收 集 转 运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建 立 专 用 的 废 料 弃 置 场 地 车 辆 段 等 生 活 垃 圾 和 废 水 应 集 中 处 置,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和 排 放, 避 免 对 墓 群 保 护 区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3 考 虑 到 文 物 的 重 要 性, 要 求 该 区 段 需 采 取 高 等 级 的 减 振 措 施, 推 荐 采 用 液 态 阻 尼 钢 弹 簧 复 制 板 道 床, 加 之 高 架 桥 的 减 振 效 果, 能 够 明 显 降 低 其 水 平 振 动 速 度, 使 其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在 运 营 期 应 加 强 对 猫 儿 岭 墓 群 的 文 物 振 动 响 应 的 跟 踪 监 测, 如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采 取 隔 振 措 施 以 确 保 文 物 的 安 全 生 态 保 护 (1) 及 时 实 施 铁 路 绿 化 工 程, 并 加 强 对 绿 化 植 物 的 管 理 与 养 护, 使 之 保 证 成 活 (2) 强 化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治 理 的 监 督 工 作, 车 站 车 辆 段 和 运 营 管 理 中 心 等 沿 线 设 施 设 置 垃 圾 箱, 对 产 生 的 餐 饮 生 活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均 要 组 织 回 收 分 类, 并 且 定 期 收 集 后 运 至 当 地 垃 圾 填 埋 场 进 行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堆 弃 于 环 境 167

174 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2.4 土 地 补 偿 措 施 及 耕 地 保 护 方 案 建 设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概 况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33.98hm 2, 不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拟 建 工 程 主 管 部 门 应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山 西 省 土 地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占 地 补 偿 土 地 补 偿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及 政 府 有 关 政 策 对 耕 地 保 护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占 用 的 耕 地 进 行 补 偿 补 偿 款 由 项 目 组 织 机 构 一 次 性 拨 付 给 当 地 县 乡 政 府 统 一 安 排, 并 由 土 地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开 垦 与 所 占 耕 地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或 者 开 垦 的 耕 地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必 须 按 照 规 定 向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部 门 缴 纳 或 者 补 足 涉 及 耕 地 造 地 费 修 建 铁 路 时, 结 合 当 地 耕 地 情 况, 经 乡 村 政 府 统 一 调 配, 使 被 征 占 土 地 农 户 的 生 产 生 活 不 至 于 受 到 影 响 耕 地 保 护 方 案 (1) 设 计 阶 段 1 在 设 计 中 应 优 化 设 计 方 案,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线 路 方 案 应 结 合 用 地 情 况 和 占 用 农 田 情 况 进 行 多 方 案 论 证 比 选, 确 定 合 理 的 线 位 方 案, 在 工 程 量 增 加 不 大 的 情 况 下, 应 优 先 选 择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节 约 土 地 保 护 耕 地 的 方 案, 要 充 分 利 用 荒 山 荒 坡 地 废 弃 地 劣 质 地 2 认 真 勘 察 仔 细 计 算, 合 理 调 配 土 石 方, 在 经 济 运 距 内 充 分 利 用 移 挖 作 填, 严 格 控 制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应 合 理 设 置 取 土 场 等, 并 尽 量 不 占 或 少 占 耕 地, 将 取 弃 土 和 改 地 造 田 结 合 起 来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要 尽 量 采 用 符 合 技 术 标 准 的 工 业 废 料 建 筑 废 渣 填 筑 路 基 对 于 占 用 耕 地 的 取 土 场 等 临 时 占 地, 使 用 结 束 后 必 须 覆 盖 种 植 土, 进 行 复 垦 3 合 理 确 定 车 站 和 线 路 所 等 站 场 的 功 能 和 规 模, 尽 量 利 用 废 弃 地 荒 山 和 坡 地, 或 结 合 取 土 场 设 置 4 铁 路 建 设 用 地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建 设 用 地 审 批 手 续, 其 中 涉 及 占 用 耕 地 的 必 须 做 到 占 补 平 衡 经 批 准 占 用 的 耕 地,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认 真 执 行 耕 地 补 偿 制 度 (2) 施 工 阶 段 1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时, 应 将 耕 地 保 护 的 有 关 条 款 列 入 招 标 文 件, 并 严 格 执 行 合 同 段 划 分 要 以 能 够 合 理 调 配 土 石 方, 减 少 取 土 数 量 和 临 时 用 地 数 量 为 原 则 ; 项 目 实 施 中 要 合 理 利 用 所 占 耕 地 地 表 的 耕 作 层, 用 于 重 新 造 地 ; 要 合 理 设 置 取 土 场 2 建 设 单 位 要 增 强 耕 地 保 护 意 识, 统 筹 工 程 实 施 临 时 用 地, 加 强 科 学 指 导 ; 监 理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占 地 情 况 的 监 督,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土 地 保 护 措 施 在 组 织 交 工 验 收 时, 应 对 土 地 利 用 和 恢 复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168

17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3 施 工 单 位 要 严 格 控 制 临 时 用 地 数 量, 施 工 便 道 铺 轨 基 地 存 梁 场 拌 和 站 要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统 筹 考 虑, 尽 可 能 设 置 在 铁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或 利 用 荒 坡 废 弃 地 解 决, 避 免 占 用 农 田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农 田, 项 目 完 工 后 临 时 用 地 要 按 照 合 同 条 款 要 求 认 真 恢 复 4 铁 路 建 设 中 废 弃 的 老 路 及 各 临 时 占 地 要 尽 可 能 造 地 复 耕, 不 能 复 耕 的 要 尽 量 绿 化, 避 免 闲 置 浪 费 (3) 耕 地 占 补 平 衡 方 案 经 调 查, 项 目 沿 线 各 区 可 通 过 修 建 水 利 工 程 提 高 农 田 等 级 结 合 耕 地 建 设 和 中 低 产 田 改 造, 将 其 中 的 零 星 闲 散 地 废 弃 路 和 田 坎 整 理 等 措 施, 有 效 的 补 偿 永 久 征 用 土 地 的 损 失, 根 据 沿 线 各 区 土 地 利 用 开 发 规 划, 沿 线 各 区 耕 地 占 补 平 衡 如 下 表 12-4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采 取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的 方 式 委 托 当 地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补 充 耕 地 表 12-4 沿 线 各 县 耕 地 占 补 平 衡 情 况 表 沿 线 乡 镇 占 用 耕 地 (hm 2 耕 地 开 发 复 垦 (hm 2 可 补 充 面 积 ) ) (hm 2 ) 小 店 区 榆 次 区 合 计 注 : 表 中 耕 地 开 发 复 垦 数 据 来 自 各 县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报 告 根 据 上 表, 可 补 充 耕 地 面 积 合 计 为 hm 2,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约 33.98hm 2, 可 以 实 现 占 补 平 衡, 同 时 临 时 工 程 使 用 后 也 可 复 耕 改 造 为 农 田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下 一 阶 段 占 地 数 量 和 位 置 确 定 以 后, 尽 快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程 序 办 理 土 地 征 用 手 续, 并 在 沿 线 政 府 及 土 地 主 管 部 门 的 配 合 下 制 定 详 细 的 耕 地 补 偿 方 案, 并 落 实 补 偿 款 项, 保 质 保 量 地 完 成 土 地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造 地 任 务, 实 现 占 补 平 衡 169

176 13 替 代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3.1 路 线 布 设 方 案 简 述 13 替 代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推 荐 方 案 线 路 走 行 及 各 车 站 等 设 施 布 设 情 况 简 述 如 下 : 起 点 小 店 南 站 位 于 人 民 南 路 与 十 号 路 十 字 东 北 地 块 内, 线 路 自 小 店 南 站 引 出 后, 沿 十 号 路 北 侧 向 东 走 行, 依 次 跨 真 武 路 大 运 路 太 太 路 太 昌 路 马 练 营 路, 设 大 运 路 站 ( 与 太 原 地 铁 5 号 线 换 乘 ) 和 科 教 园 站 ; 之 后 进 入 科 创 城 规 划 区 沿 迎 宾 西 街 北 侧 走 行, 经 太 原 物 流 中 心 科 创 城 等, 在 与 规 划 横 向 道 路 交 叉 附 近, 分 别 设 马 练 营 路 站 科 创 城 站 ( 与 太 原 地 铁 1 号 线 换 乘 ); 然 后 线 路 下 穿 大 西 客 专 等 铁 路 后 进 入 晋 中 市, 经 六 堡 路 灵 石 路 银 泰 路 经 纬 路 诚 信 路 汇 通 路 等 道 路, 途 径 山 西 医 科 大 学 晋 中 学 院 得 一 嘉 园 小 区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政 府 佳 德 花 园 小 区 德 国 小 镇 小 区 柏 林 春 天 小 区 翔 龙 商 务 大 厦 泰 鑫 商 务 楼 金 玉 华 府 小 区 等, 分 别 设 六 堡 路 灵 石 路 银 泰 路 汇 通 路 站 ; 之 后 上 跨 南 同 蒲 铁 路 继 续 向 东 走 行, 经 新 建 路 中 都 路 锦 纶 路 岭 南 路 东 升 路, 沿 线 途 经 太 原 理 工 大 学 轻 纺 学 院 御 景 豪 庭 小 区 铁 路 局 运 输 处 小 区 北 海 商 城 新 东 方 国 际 语 言 学 校 晋 中 气 象 局 榆 次 火 车 站 晋 中 市 艺 术 学 校 迎 宾 广 场 榆 次 区 劳 动 局 榆 次 一 中 榆 次 太 行 小 学 天 星 商 务 晋 中 市 体 育 局 等, 分 别 设 迎 宾 广 场 ( 与 晋 中 至 太 原 南 城 际 换 乘 ) 锦 纶 路 环 城 东 路 站 线 路 全 长 km, 共 设 12 座 车 站, 其 中 地 下 站 1 座, 高 架 站 11 座, 平 均 站 间 距 1.77km 车 辆 段 设 于 环 城 东 路 东 侧 石 太 铁 路 北 侧 源 涡 村 附 近, 占 地 25.21hm 2, 出 入 段 线 长 1260m; 晋 中 市 规 划 两 条 城 际 线 共 用 一 个 控 制 中 心, 位 于 迎 宾 广 场 附 近 全 线 设 主 变 电 所 2 座, 分 别 位 于 大 运 路 站 与 迎 宾 广 场 站 附 近 推 荐 方 案 路 线 走 向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1 工 可 报 告 以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线 网 规 划 为 前 提, 结 合 城 市 及 道 路 既 有 现 状 和 规 划 情 况, 围 绕 线 路 技 术 条 件 客 流 吸 引 度 工 程 实 施 条 件 换 乘 条 件 工 程 投 资 及 与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等 因 素 对 线 路 方 案 进 行 了 全 方 位 研 究 比 选 主 要 进 行 了 以 下 方 案 比 选 : 1 线 路 平 面 走 向 方 案 比 选 ;2 路 线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比 选 ;3 车 辆 段 选 址 方 案 比 选 各 方 案 比 选 中 又 包 括 了 不 同 控 制 点 的 方 案 比 选 情 况 各 比 选 方 案 的 情 况 如 表 13-1 所 示 表 13-1 拟 建 工 程 方 案 比 选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项 目 内 容 具 体 情 况 备 注 线 路 平 面 走 沿 十 号 路 从 货 运 站 高 铁 站 北 侧 绕 行 推 荐 方 案 向 方 案 比 选 敷 设 从 货 运 站 高 铁 站 南 侧 绕 行 - 1 ( 小 店 南 站 沿 十 二 号 路 敷 沿 十 二 号 路 布 设, 下 穿 大 西 客 专 后 穿 出 地 - 至 六 堡 路 段 ) 设 面, 折 向 东 北, 沿 站 前 街 行 至 迎 宾 西 街 十 号 路 路 北 敷 设 推 荐 方 案 线 路 平 面 布 十 号 路 2 十 号 路 路 中 敷 设 - 置 方 案 比 选 敷 设 方 案 十 号 路 路 南 敷 设 - 170

177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13-1 拟 建 工 程 方 案 比 选 一 览 表 ( 续 ) 序 号 名 称 项 目 内 容 具 体 情 况 备 注 上 跨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下 穿 高 压 线 - 穿 越 太 中 银 铁 下 穿 大 西 客 北 侧 下 穿 推 荐 方 案 路 大 西 客 专 运 专 线 及 高 下 穿 环 岛 - 方 案 压 线 方 案 南 侧 下 穿 线 路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比 选 车 辆 段 选 址 方 案 13.2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六 堡 路 站 至 环 城 东 路 站 段 迎 宾 街 走 行 方 案 银 泰 路 至 迎 宾 广 场 段 ( 汇 通 路 至 迎 宾 桥 ) 方 案 跨 越 锦 纶 路 方 案 车 辆 段 选 址 方 案 路 中 走 行 推 荐 方 案 路 侧 走 行 -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上 跨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左 右 线 盾 构 下 穿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明 挖 下 穿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迎 宾 街 上 跨 锦 纶 路, 城 际 上 跨 迎 宾 街 线 路 平 面 走 向 方 案 比 选 ( 小 店 南 站 至 六 堡 路 段 ) (1) 方 案 概 述 推 荐 方 案 - - 推 荐 方 案 源 涡 村 方 案 推 荐 方 案 百 草 坡 植 物 园 方 案 - 工 可 报 告 就 本 线 是 否 经 过 晋 中 高 铁 站 提 出 了 沿 十 号 路 走 行 十 二 号 路 与 铁 路 通 道 走 行 及 综 合 两 通 道 方 案 的 三 种 方 案, 三 种 方 案 的 走 向 示 意 图 如 图 13-1 所 示 图 13-1 线 路 平 面 走 向 方 案 比 选 示 意 图 方 案 一 : 线 路 自 起 点 小 店 南 站 引 出, 向 东 沿 规 划 十 号 路 布 设, 自 太 原 大 学 新 校 区 ( 规 划 的 科 教 园 区 ) 南 侧 经 过, 至 正 建 的 集 装 箱 货 运 站 折 向 东 北, 沿 迎 宾 街 向 东 至 六 堡 路 站 本 方 案 线 路 长 度 10.4km, 其 中 高 架 段 长 度 8.85km, 地 下 段 1.13km, 路 基 及 敞 口 段 长 度 0.63km 设 大 运 路 科 教 园 马 练 营 路 科 创 城 4 处 车 站 171

178 13 替 代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方 案 二 : 线 路 在 方 案 一 的 基 础 上, 沿 十 号 路 布 设 过 马 练 营 车 站 后 折 向 南 自 集 装 箱 货 运 站 西 侧 通 过, 然 后 下 穿 大 西 客 专 后 折 向 东 北, 出 地 面 沿 大 西 客 专 布 设, 并 在 晋 中 高 铁 站 前 设 高 架 站, 沿 站 前 街 行 进 至 迎 宾 西 路 接 入 六 堡 路 站 至 方 案 比 较 终 点 本 段 线 路 长 度 12.07km, 其 中 高 架 段 长 10.17km, 地 下 段 1.2km, 路 基 及 敞 口 段 长 度 0.7km 设 大 运 路 开 发 区 马 练 营 高 铁 站 4 座 车 站 方 案 三 : 线 路 由 起 点 小 店 南 站 引 出, 之 后 转 向 规 划 十 号 路 向 东 走 行, 在 太 原 地 铁 2 号 线 小 店 南 车 辆 地 块 的 东 侧 转 向 南 走 行, 随 后 沿 规 划 十 二 号 路 布 设, 下 穿 大 西 客 专 后 折 向 东 北, 之 后 穿 出 地 面, 在 晋 中 高 铁 站 前 设 高 架 车 站, 沿 站 前 街 行 进 至 迎 宾 西 路 接 入 六 堡 路 站 至 方 案 比 较 终 点 本 段 线 路 长 度 11.01km, 其 中 高 架 段 长 度 9.11km, 地 下 段 1.1km, 路 基 及 敞 口 段 长 度 0.8km (2) 方 案 比 选 线 路 平 面 走 向 方 案 比 选 情 况 见 表 13-2 表 13-2 线 路 平 面 走 向 方 案 比 选 表 序 线 路 平 面 走 向 方 案 项 目 号 方 案 一 方 案 二 方 案 三 1 服 务 客 流 辐 射 可 兼 顾 高 铁 晋 中 站 换 乘 客 方 便 旅 客 高 铁 换 乘 本 线 进 出 市 区, 但 线 水 平 较 高 流 路 偏 离 主 城 区, 客 流 辐 射 范 围 2 工 程 投 资 工 程 投 资 较 少 线 路 长 投 资 大 线 路 长 投 资 大 3 工 程 难 度 建 设 条 件 较 好, 线 形 条 件 较 差, 线 路 较 长 线 形 条 件 较 差, 线 路 较 长 难 度 一 般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路 网, 对 晋 中 站 集 线 路 偏 离 主 城 区 偏 离 两 市 交 通 主 轴, 路 网 装 箱 货 场 规 划 影 响 较 大 对 科 教 园 科 创 城 等 组 团 带 动 作 用 受 限 4 占 地 一 般 较 多, 切 割 地 块 较 多, 切 割 地 块 环 境 比 选 环 境 敏 感 点 5 个 敏 感 点 7 个 敏 感 点 7 个 敏 感 点 综 合 比 较 意 见 推 荐 不 推 荐 不 推 荐 综 上, 方 案 一 线 路 长 度 短, 线 形 指 标 高, 旅 客 舒 适 度 好, 与 城 市 规 划 协 调 性 好, 投 资 最 省, 沿 线 敏 感 点 较 少, 环 境 影 响 小, 故 推 荐 该 方 案 线 路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比 选 (1) 太 原 市 十 号 路 敷 设 段 方 案 太 原 市 十 号 路 现 状 为 正 建 市 政 道 路, 人 民 南 路 至 太 太 路 段 两 侧 多 为 村 庄 和 农 田, 太 太 路 至 马 练 营 路 段 道 路 南 侧 为 在 建 工 业 厂 房, 路 北 为 太 原 大 学 小 店 校 区 及 居 民 安 置 小 区 等 十 号 路 跨 北 张 退 水 渠 桥 梁 路 中 铺 设 的 大 型 排 水 管 线 及 其 他 管 线 均 已 施 工 完 毕 十 号 路 规 划 绿 线 79m, 规 划 红 线 69m, 道 路 两 侧 各 规 划 7m 绿 化 带, 在 172

179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保 持 道 路 路 面 现 状 的 条 件 下, 具 备 在 道 路 两 侧 高 架 敷 设 条 件, 可 研 报 告 结 合 十 号 路 周 边 规 划 和 现 状, 提 出 了 路 北 路 中 路 南 三 类 敷 设 方 案 1 十 号 路 路 北 敷 设 方 案 因 太 原 市 规 划 主 要 居 住 区 基 本 在 十 号 路 北 侧, 故 首 先 选 择 线 路 走 行 于 十 号 路 北 侧 绿 化 带 外 市 政 绿 地 中 采 用 高 架 线 敷 设 的 方 案, 线 路 中 线 距 离 道 路 用 地 红 线 11.1m, 区 间 断 面 示 意 图 如 图 13-2 所 示 图 13-2 太 原 十 号 路 路 北 方 案 区 间 处 道 路 断 面 示 意 图 2 十 号 路 路 中 敷 设 方 案 十 号 路 目 前 规 划 为 双 向 8 车 道, 路 中 有 4m 宽 绿 化 带, 不 能 满 足 路 中 敷 设 断 面 要 求, 需 要 调 整 道 路 断 面, 以 满 足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中 高 架 敷 设 条 件 区 间 调 整 后 道 路 断 面 形 式 如 图 13-3 所 示 图 13-3 太 原 十 号 路 路 中 方 案 区 间 处 道 路 示 意 图 173

180 13 替 代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 十 号 路 路 南 敷 设 方 案 十 号 路 既 有 道 路 断 面 保 持 不 变, 本 线 在 十 号 路 道 路 南 侧 布 置 走 行 方 案, 线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道 路 用 地 红 线 距 离 为 11.1m, 区 间 断 面 示 意 图 如 图 13-4 所 示 4 方 案 比 选 图 13-4 太 原 十 号 路 路 南 方 案 区 间 处 示 意 图 太 原 市 十 号 路 敷 设 段 方 案 比 选 情 况 见 表 13-3 表 13-3 太 原 市 十 号 路 敷 设 段 方 案 比 选 表 序 线 路 平 面 走 向 方 案 项 目 号 十 号 路 路 北 敷 设 方 案 十 号 路 路 中 敷 设 方 案 十 号 路 路 南 敷 设 方 案 与 路 网 规 划 适 应 性 高, 拉 长 了 客 流 集 结 距 离, 1 服 务 需 改 造 刚 刚 建 成 的 道 路 客 流 辐 射 水 平 较 高 旅 客 换 乘 距 离 较 长 2 工 程 投 资 工 程 投 资 较 少 投 资 较 大 工 程 投 资 稍 大 建 设 条 件 较 好, 需 改 造 现 有 道 路, 需 穿 越 现 有 道 路, 3 工 程 难 度 难 度 一 般 工 程 复 杂 工 程 复 杂 4 环 境 比 选 环 境 敏 感 点 5 个 敏 感 点 6 个 敏 感 点 6 个 敏 感 点 综 合 比 较 意 见 推 荐 不 推 荐 不 推 荐 综 合 上 表 比 选 结 果, 十 号 路 北 侧 方 案 与 路 网 规 划 适 应 性 较 好, 从 旅 客 出 行 距 离 和 工 程 可 行 性 上 看 方 案 较 为 合 理, 沿 线 敏 感 点 较 少, 环 境 影 响 小, 推 荐 该 方 案 (2) 线 路 穿 越 太 中 银 铁 路 大 西 客 专 方 案 科 创 城 至 六 堡 路 区 间 线 路 从 科 创 城 规 划 区 沿 迎 宾 西 街 北 侧 布 设, 需 要 穿 越 在 建 的 西 南 环 线 铁 路 和 既 有 的 太 中 银 铁 路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及 500KV 高 压 线 两 条 工 可 报 告 主 要 针 对 上 跨 和 下 穿 铁 路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研 究 1 上 跨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下 穿 高 压 线 方 案 目 前 迎 宾 西 街 与 大 西 客 专 立 交 处,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采 用 48m 连 续 梁 跨 越 ( 轨 面 高 程 m);500kv 高 压 线 距 离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仅 550m, 即 使 本 线 跨 越 大 西 客 运 专 174

181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线 采 用 30 的 最 大 坡 度 及 550m 的 坡 长 进 行 设 计, 在 高 压 线 下 轨 面 高 程 最 低 为 m, 因 该 电 力 线 位 于 迎 宾 街 最 低 点 悬 线 弧 垂 高 程 为 798m, 仍 不 能 满 足 500KV 电 力 线 与 电 气 化 铁 路 交 叉 净 空 16m 的 规 范 安 全 要 求 上 述 跨 越 状 况 如 图 13-5 所 示 图 13-5 高 架 方 案 纵 断 面 图 若 要 实 现 该 方 案, 需 将 两 条 500KV 高 等 级 电 力 路 进 行 改 迁, 即 加 高 铁 塔 约 10m 才 能 满 足 规 范 安 全 要 求 2 下 穿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及 高 压 线 方 案 根 据 科 技 创 新 城 以 及 晋 中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最 新 用 地 规 划 在 建 西 南 环 线 铁 路 设 计 资 料 以 及 太 中 银 铁 路 和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桥 梁 桥 梁 墩 台 控 制 位 置, 提 出 三 个 下 穿 方 案 进 行 综 合 研 究, 如 图 13-6 所 示 图 13-6 穿 越 太 中 银 铁 路 大 西 客 专 方 案 示 意 图 方 案 一 ( 南 侧 下 穿 方 案 ): 线 路 从 迎 宾 西 街 北 侧 引 出 后, 采 用 左 右 线 及 分 别 绕 行 采 用 盾 构 法 下 穿 迎 宾 西 街 太 中 银 铁 路 路 基 段 和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桥 梁 段 右 线 距 离 大 西 桥 墩 最 小 距 离 为 8.5m, 左 线 距 离 桥 墩 最 小 距 离 为 5.8m, 并 采 用 350m 曲 线 半 径 绕 避 在 建 山 西 国 际 能 源 集 团 晋 中 环 保 产 业 园 脱 硝 催 化 剂 工 厂, 在 规 划 绿 地 走 廊 下 设 六 堡 路 地 下 一 层 岛 式 车 站, 之 后 下 穿 奥 维 集 团 工 厂 进 入 迎 宾 西 街 路 中 敷 设, 由 地 下 转 为 高 架, 如 图 13-7 所 示 175

182 13 替 代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图 13-7 南 侧 下 穿 方 案 示 意 图 方 案 二 ( 下 穿 环 岛 方 案 ): 线 路 从 迎 宾 西 街 北 侧 引 出 后, 采 用 一 组 450m 350m 反 向 曲 线 半 径 左 右 线 分 别 绕 行 及 采 用 盾 构 法 下 穿 道 路 环 岛 太 中 银 铁 路 桥 梁 段 和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桥 梁 段 右 线 距 离 大 西 桥 墩 最 小 距 离 为 3.5m, 左 线 距 离 桥 墩 最 小 距 离 为 3.3m, 如 图 13-8 所 示 图 13-8 迎 宾 西 街 环 岛 下 穿 太 中 银 铁 路 桥 梁 方 案 示 意 图 方 案 三 ( 北 侧 下 穿 方 案 ): 线 路 从 迎 宾 西 街 北 侧 引 出 后, 采 用 一 组 350m 曲 线 半 径, 进 入 在 科 技 创 新 城 规 划 绿 地 范 围 迂 回 下 穿 在 建 西 南 环 线 铁 路 既 有 太 中 银 铁 路 及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三 条 铁 路 后, 在 迎 宾 西 街 路 中 设 六 堡 路 车 站 右 线 距 离 桥 梁 墩 台 最 小 距 离 4.5m, 左 线 距 离 桥 梁 墩 台 最 小 距 离 6.7m, 均 能 满 足 盾 构 一 倍 洞 径 距 离 要 求 ; 区 间 下 穿 铁 路 埋 深 12.7m, 符 合 盾 构 施 工 要 求 图 13-9 北 侧 下 穿 太 中 银 铁 路 桥 梁 方 案 示 意 图 176

183 序 号 方 案 比 选 :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线 路 穿 越 太 中 银 铁 路 大 西 客 专 方 案 比 选 情 况 见 表 13-4 项 目 社 会 规 划 工 程 内 容 工 程 难 度 环 境 比 选 服 务 占 地 环 境 敏 感 点 综 合 比 较 意 见 表 13-4 线 路 穿 越 太 中 银 铁 路 大 西 客 专 方 案 比 选 方 案 比 选 表 上 跨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下 穿 高 压 线 方 案 500KV 高 压 线 为 国 家 主 要 电 网 输 送 线 路, 改 迁 协 调 难 度 大 改 迁 两 条 500KV 高 压 线 ; 曲 线 半 径 小, 线 形 采 用 90m 连 续 梁 ( 梁 高 约 条 件 差, 线 路 长 4.5m) 跨 越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需 在 铁 路 天 窗 时 间 施 工, 项 目 审 批 施 工 组 织 复 杂, 施 工 难 度 较 大 电 力 铁 路 影 响 较 大 较 多 下 穿 大 西 客 运 专 线 及 高 压 线 方 案 南 侧 下 穿 方 案 下 穿 环 岛 方 案 北 侧 下 穿 方 案 右 线 侵 入 南 侧 工 业 切 割 科 创 城 北 侧 影 响 南 侧 工 业 规 划 地 块 切 割 地 块 较 地 块 近 700m 切 项 目 需 拆 迁 工 厂 多 需 拆 迁 加 油 站 割 规 划 绿 地 难 度 一 般 曲 线 半 径 小, 线 形 条 件 差 线 路 距 既 有 桥 墩 距 离 较 小, 可 实 施 性 较 差, 施 工 风 险 大 采 用 一 组 小 曲 线 半 径 穿 越 既 有 铁 路 桥 梁 段, 线 路 顺 直, 线 型 条 件 较 好 工 程 形 式 简 单, 可 实 施 性 强, 施 工 风 险 小 站 间 距 大 不 平 均 站 间 距 大 不 平 均 站 间 距 平 均 合 理 占 用 规 划 地 块 较 多 占 用 切 割 规 划 地 块 较 多 占 用 规 划 地 块 较 少 无 无 无 无 不 推 荐 不 推 荐 不 推 荐 推 荐 综 合 上 表 比 选 结 果, 北 侧 下 穿 方 案 符 合 城 市 规 划 占 用 规 划 大 宗 用 地 较 少 工 程 实 施 难 度 小 的, 沿 线 无 敏 感 点, 环 境 和 社 会 影 响 较 小, 推 荐 该 方 案 (3) 六 堡 路 至 环 城 东 路 段 迎 宾 街 路 中 路 侧 走 行 方 案 本 段 线 路 走 行 迎 宾 街 和 迎 宾 东 街, 为 晋 中 市 城 市 中 心 道 路, 两 侧 人 口 密 集, 工 商 业 集 中 繁 华, 道 路 南 北 侧 大 多 以 居 住 用 地 为 主 迎 宾 街 规 划 道 路 红 线 为 52m, 为 双 向 6 车 道 城 市 道 路, 现 状 两 侧 居 住 小 区 学 校 办 公 楼 基 本 按 道 路 红 线 建 成, 部 分 老 旧 楼 盘 和 商 铺 侵 占 规 划 道 路 红 线, 若 采 用 路 侧 敷 设 方 案, 道 路 南 侧 方 案 和 道 路 北 侧 方 案 都 将 引 起 大 规 模 的 拆 迁, 且 对 线 路 敷 设 路 侧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干 扰 工 可 推 荐 迎 宾 街 路 中 布 设 方 案, 需 将 既 有 三 幅 道 路 改 造 为 四 幅 道 路 即 设 置 10m 宽 中 央 分 隔 带, 满 足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敷 设 该 方 案 能 够 兼 顾 两 侧 居 民 出 行, 车 站 还 有 兼 顾 迎 宾 街 过 街 天 桥 功 能 改 造 后 迎 宾 街 道 路 断 面 与 轨 道 关 系 如 图 所 示 南 中 北 侧 方 案 均 为 高 架 方 案, 沿 线 敏 感 点 及 环 境 影 响 基 本 一 致, 综 合 比 较, 推 荐 工 程 实 施 难 度 小 拆 迁 少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的 路 中 敷 设 方 案 177

184 13 替 代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图 改 造 后 城 际 区 间 段 落 迎 宾 街 路 中 敷 设 方 案 断 面 示 意 图 (4) 银 泰 路 至 迎 宾 广 场 段 ( 汇 通 路 至 迎 宾 桥 ) 方 案 1 方 案 简 述 银 泰 路 至 迎 宾 广 场 段 主 要 控 制 因 素 有 既 有 汇 通 路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既 有 铁 路 迎 宾 铁 路 桥 ( 南 同 蒲 铁 路 石 太 铁 路 ) 等, 工 可 报 告 研 究 了 三 个 通 过 方 案 方 案 一 : 该 方 案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铁 路 上 跨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在 立 面 高 程 方 面 受 上 跨 汇 通 路 控 制 ; 上 跨 南 同 蒲 铁 路 采 用 100m 连 续 梁 转 体 施 工, 轨 面 距 迎 宾 桥 处 路 面 高 约 24m, 方 案 一 平 面 立 面 示 意 图 如 图 所 示 图 方 案 一 平 面 位 置 关 系 图 图 方 案 一 立 面 位 置 关 系 图 178

185 晋 中 至 太 原 城 际 铁 路 ( 小 店 南 ~ 环 城 东 路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方 案 二 : 该 方 案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左 右 线 盾 构 下 穿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 汇 通 路 站 设 地 下 二 层 岛 式 车 站 方 案 二 平 面 立 面 示 意 图 如 图 所 示 图 方 案 二 平 面 位 置 关 系 图 图 方 案 二 平 面 位 置 关 系 图 方 案 三 : 本 方 案 规 划 汇 通 路 高 架 线 上 跨 迎 宾 街, 城 际 明 挖 下 穿 汇 通 路 迎 宾 桥 城 际 铁 路 提 前 由 路 中 高 架 转 为 地 下 线, 下 穿 迎 宾 路 与 汇 通 路 十 字 交 叉 口, 设 置 汇 通 路 地 下 一 层 侧 式 车 站, 然 后 占 用 迎 宾 桥 中 孔 穿 行 通 过, 之 后 线 路 出 地 面 转 为 高 架 敷 设 方 案 三 平 面 立 面 示 意 图 如 图 所 示 图 方 案 三 平 面 位 置 关 系 图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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