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 AA6BB0EAA4DABEA4A6D2B9EEB3F8A769A7B9BEE3AAA E31322E32302E646F63>
|
|
- 的 诺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考 察 ) 法 國 ( 巴 黎 ) 勞 動 政 策 考 察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臺 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姓 名 職 稱 : 張 基 煜 副 局 長 梁 蒼 淇 科 長 葉 思 延 股 長 派 赴 國 家 : 法 國 ( 巴 黎 ) 出 國 期 間 :2011 年 9 月 14 日 至 9 月 24 日 報 告 日 期 :2011 年 12 月 23 日
2
3 摘 要 目 次 壹 前 言 1 貳 先 期 準 備 與 規 劃 2 一 研 定 參 訪 要 項 2 二 確 定 參 訪 對 象 與 行 程 安 排.3 參 法 國 台 商 經 營 實 務 概 況 5 肆 法 國 政 府 勞 動 及 就 業 部 門 參 訪 紀 實 6 一 勞 動 總 署 (DGT)..6 二 就 業 暨 職 業 訓 練 總 署 (DGEFP) 13 三 研 究 報 告 暨 統 計 局 (DARES)...18 四 巴 黎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20 伍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巴 黎 地 區 支 會 參 訪 紀 實.30 陸 特 別 經 驗 與 觀 察.34 一 巴 黎 市 政 廳 展 示 34 二 法 國 施 工 架 搭 設 36 柒 考 察 心 得 與 建 議.38 一 工 時 政 策 方 面 38 二 勞 資 關 係 方 面 42 三 就 業 安 全 方 面 44 附 件 一 名 詞 翻 譯 與 參 考 資 料 47 二 法 國 ( 巴 黎 ) 勞 動 政 策 考 察 參 訪 計 劃 50 三 參 訪 預 擬 問 題 54 四 參 訪 照 片 節 錄 60 I
4 表 圖 目 次 表 1: 臺 灣 與 法 國 主 要 勞 動 經 濟 指 標 比 較 1 表 2:2011 年 法 國 ( 巴 黎 ) 勞 動 政 策 參 訪 行 程 表. 3 表 3: 法 國 失 業 保 險 補 助 津 貼 比 較 26 圖 1: 法 國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勞 動 部 門 組 織 8 圖 2: 法 國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就 業 部 門 組 織 15 圖 3: 法 國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 組 織 圖 20 圖 4: 巴 黎 市 政 廳 展 示 縮 影 35 圖 5: 巴 黎 施 工 架 搭 設 縮 影...37 II
5 摘 要 我 國 勞 動 基 準 法 明 文 規 定 雙 週 正 常 工 作 時 間 84 小 時, 每 月 延 長 工 作 時 間 以 46 小 時 為 上 限 但 長 時 間 的 加 班 與 責 任 制, 長 期 為 企 業 主 所 錯 用 濫 用, 致 使 勞 工 普 遍 有 工 時 過 長 的 現 象 近 年 來 過 勞 死 事 件 頻 傳, 輿 論 亦 大 幅 報 導, 引 發 社 會 矚 目, 政 府 部 門 應 予 正 視 面 對, 並 適 時 進 行 工 時 政 策 的 調 整 法 國 係 全 世 界 法 定 工 時 最 低 的 國 家, 迄 今 已 實 施 10 年, 且 其 政 策 目 的 包 含 促 進 就 業 促 進 勞 資 協 商 提 昇 勞 工 收 入 及 促 使 產 業 升 級 本 次 參 訪 在 瞭 解 法 國 政 府 實 施 過 程 面 臨 的 困 難, 解 決 方 式 及 實 施 成 效 ; 並 探 訪 促 進 就 業 措 施 之 經 驗, 作 為 未 來 制 訂 相 關 政 策 的 重 要 參 考 法 國 工 時 降 低 及 彈 性 化 措 施, 亦 屬 先 進 的 勞 工 政 策, 其 基 礎 建 立 於 勞 資 雙 方 協 商 的 機 制 法 國 運 用 社 會 稅 捐 減 免 之 政 策 工 具, 每 週 35 小 時 工 時 制 度, 不 僅 達 到 縮 短 工 時 政 策, 制 度 上 建 立 透 過 勞 資 協 商 的 過 程, 使 勞 資 雙 方 制 訂 具 彈 性, 且 適 合 企 業 使 用 的 工 時 安 排, 同 時 也 促 使 企 業 改 善 生 產 效 能 實 施 迄 今, 僅 就 業 促 進 的 效 果, 仍 有 待 評 估 但 為 了 維 持 生 產 力, 工 時 降 低 同 時 也 帶 來 勞 工 工 作 密 度 及 壓 力 提 高 的 影 響 建 議 政 府 應 可 大 幅 著 力 於 勞 資 關 係 的 改 善, 提 升 勞 工 團 體 協 商 的 能 力, 進 一 步 營 造 社 會 對 話 的 機 制 ; 工 時 彈 性 化 應 以 透 過 企 業 內 部 或 產 業 的 協 商 予 以 落 實 在 提 高 勞 動 基 準 法 罰 則 之 際, 應 再 增 加 勞 動 條 件 檢 查 效 能, 加 強 勞 工 工 作 時 間 的 稽 查, 促 使 企 業 確 實 遵 守 法 令, 維 護 勞 工 權 益 與 身 心 健 康 法 國 就 業 安 全 制 度 的 觀 念, 透 過 不 斷 簡 化 求 職 者 申 請 的 流 程, 提 供 更 多 資 源, 致 力 於 求 職 者 量 身 訂 做 的 求 職 方 向 與 職 位, 使 失 業 者 不 但 能 進 一 步 瞭 解 自 我 的 性 向, 找 到 更 適 切 的 工 作 職 位, 發 展 職 涯 並 提 供 求 才 求 職 者 熱 線 服 務, 直 接 獲 得 專 業 諮 詢 建 議 應 朝 向 強 化 個 人 化 服 務, 增 加 專 業 諮 詢 人 員, 使 求 職 者 失 業 者 獲 得 量 身 訂 做 的 服 務 其 次, 擴 展 職 能 培 育 項 目 範 圍 及 期 限, 提 高 企 業 補 助, 結 合 產 業 訓 練 與 民 間 職 業 訓 練 機 構, 增 加 培 育 管 道 及 諮 詢 人 員, 落 實 行 動 化 服 務, 讓 民 眾 得 以 隨 時 隨 地 掌 握 運 用 就 業 訊 息, 設 置 一 套 簡 潔 方 便 就 業 服 務 APP 程 式, 可 以 是 發 展 的 方 向 III
6 巴 黎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法 國 總 工 會. IV
7 壹 前 言 參 考 法 國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於 1998 年 正 式 通 過 每 週 工 作 35 小 時 法 案 (The Act No of 13 June 1998), 並 於 2000 年 方 正 式 施 行 且 同 年 國 會 正 式 通 過 每 週 35 工 時 修 正 法 案 (The Act No of 19 January 2000, 俗 稱 The Aubry Acts ) 2000 年 執 行 第 一 階 段 僅 適 用 20 人 以 上 部 分 事 業 單 位,2002 年 始 全 面 實 施, 成 為 全 球 法 定 工 時 最 低 的 國 家 2008 年 8 月 24 日 法 國 國 會 通 過 修 正 法 案, 藉 由 企 業 層 次 進 行 集 體 協 商, 對 於 加 班 工 作 時 數 予 以 調 整, 希 望 使 工 時 制 度 更 能 符 合 僱 主 與 勞 工 的 期 待 其 政 策 內 涵 包 括 : 促 進 就 業 增 進 勞 資 協 商 機 制 改 善 勞 工 生 活 水 準 及 促 使 產 業 升 級 根 據 經 濟 合 作 與 發 展 組 織 (OECD) 統 計 資 料 顯 示,2009 年 法 國 年 平 均 工 時 僅 1,554 小 時 平 均 每 週 工 作 時 間 39 小 時 但 2010 年 法 國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則 高 達 69.5%( 表 1) 1 觀 察 法 國 的 就 業 政 策, 長 期 以 來 均 是 勞 動 政 策 的 重 點, 並 試 圖 解 決 長 期 嚴 重 的 失 業 問 題, 工 時 與 就 業 政 策 之 關 聯 性 值 得 探 討 項 目 總 人 口 數 ( 萬 人 ) 國 家 別 法 國 6,264 表 1: 臺 灣 與 法 國 主 要 勞 動 經 濟 指 標 比 較. 平 均 每 人 國 內 失 業 率 生 產 毛 (%) 額 (GDP)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 全 體 男 性 女 性 40, ( 美 元 ) 基 本 ( 最 低 ) 工 資 ( 時 薪 ) 8.82 歐 元 / 時 美 元 年 平 均 工 時 1,554 台 灣 2,322 18,603 ( 美 元 ) 新 臺 幣 98 元 / 時 2.87 美 元 備 註 : 基 本 工 資 及 年 平 均 工 時 統 計 係 2009 年, 其 餘 項 目 均 係 2010 年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OECD 統 計 我 國 於 2001 年 開 始 實 施 雙 週 84 小 時, 每 月 加 班 不 得 超 過 46 小 時 的 工 時 制 度 根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統 計 顯 示, 年 總 工 時 高 達 2,120 小 時 (2009), 1 參 閱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組 織 (OECD),2011, 月 15 日 1
8 但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卻 僅 有 58.07%(2010) 此 外,2008 年 發 生 全 球 性 的 金 融 海 嘯 後, 我 國 產 業 也 受 到 嚴 重 衝 擊, 導 致 失 業 情 形 惡 化 2009 年 平 均 失 業 率 達 5.85%,2010 年 失 業 率 5.21%, 2 如 何 因 應 結 構 性 失 業 以 及 摩 擦 性 失 業 產 生 之 嚴 重 問 題, 工 時 與 就 業 政 策 顯 得 格 外 重 要 綜 上, 台 灣 與 法 國 的 就 業 市 場 狀 況 和 勞 動 條 件 雖 存 在 著 差 異, 但 仍 值 得 參 訪 觀 摩 參 訪 小 組 希 望 能 夠 借 鏡 法 國 在 工 時 制 度 就 業 促 進 政 策 等 方 面 的 寶 貴 經 驗, 並 進 一 步 瞭 解 工 會 組 織 在 勞 動 政 策 形 成 過 程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與 影 響 力, 作 為 未 來 勞 動 事 務 規 劃 與 執 行 參 考 本 次 參 訪 為 取 得 法 國 勞 動 政 策 最 新 訊 息, 考 量 節 省 交 通 時 間 及 費 用, 規 劃 之 初, 參 訪 地 點 即 鎖 定 巴 黎 市 一 處, 俾 能 充 分 利 用 時 間, 拜 會 法 國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Ministre du Travail, de l'emploi et de la Santé) 所 屬 更 多 的 單 位 與 對 象, 使 預 算 得 以 充 分 運 用, 期 獲 致 較 佳 之 成 果 因 此, 本 次 參 訪 11 日 ( 含 飛 航 時 間, 實 際 訪 談 8 日 ) 行 程, 全 部 以 位 處 法 國 首 都 巴 黎 市 之 中 央 勞 動 政 策 部 門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工 會 以 及 法 國 台 商 企 業 為 對 象 貳 先 期 準 備 與 規 劃 一 研 定 參 訪 計 畫 參 訪 小 組 自 本 (2011) 年 5 月 起 即 透 過 相 關 網 站 或 圖 書 資 訊, 積 極 蒐 集 查 詢 參 閱 有 關 法 國 勞 動 組 織 彈 性 工 時 法 國 35 工 時 立 法 過 程 等 相 關 資 料 ( 附 件 一 ), 3 並 研 擬 法 國 勞 動 政 策 考 察 參 訪 計 畫 ( 附 件 二 ) 與 參 訪 預 擬 問 題 ( 附 件 三 ), 確 定 參 訪 重 點 目 的 及 期 待 參 訪 對 象 由 於 相 關 資 料 多 為 法 文, 本 次 參 訪 前 之 準 備, 特 別 情 商 留 學 法 國, 原 服 務 於 本 局 之 同 仁 李 韶 芬 小 姐 協 助 介 紹, 並 將 前 述 參 訪 計 畫 與 預 擬 問 題 翻 譯 成 法 文, 作 為 轉 請 外 交 部 駐 法 國 代 表 處 洽 詢 參 訪 對 象 之 參 考 ( 一 ) 參 訪 重 點 及 目 的 1. 勞 動 工 時 彈 性 化 政 策 考 量 與 勞 工 保 護 法 制 等 議 題 2. 工 時 制 度 變 革 對 於 法 國 產 業 經 濟 發 展 之 影 響 3. 企 業 面 對 工 時 制 度 之 衝 擊 及 落 實 之 情 形 2 行 政 院 主 計 處,2011, 月 15 日 3 彙 集 內 容 包 括 : 各 類 機 構 單 位 與 重 要 政 策 名 稱 翻 譯, 以 及 參 考 文 獻 資 料 來 源 與 主 題 內 容 和 網 站 2
9 4. 工 時 制 度 對 於 勞 工 工 作 型 態 勞 動 條 件 及 就 業 機 會 的 改 變 5. 就 業 促 進 及 協 助 措 施 6. 工 會 組 織 在 勞 動 政 策 形 成 過 程 的 角 色 與 影 響 力 ( 二 ) 期 待 參 訪 對 象 1. 政 府 部 門 a.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勞 動 總 署 勞 動 政 策 暨 勞 動 檢 查 部 門 b.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勞 動 總 署 勞 動 關 係 暨 勞 動 條 件 部 門 ( 集 體 個 體 勞 動 關 係 部 門 ( 工 時 暨 薪 資 科 ) c.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就 業 暨 職 業 訓 練 總 署 政 策 部 門 d. 巴 黎 市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2. 勞 工 團 體 :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3. 學 術 單 位 : 巴 黎 第 一 大 學 4. 法 國 台 灣 商 會 臺 商 企 業 二 確 定 參 訪 對 象 與 行 程 安 排 本 次 參 訪 承 蒙 外 交 部 及 駐 法 國 代 表 處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之 協 助, 得 以 順 利 完 成 尤 其 是 駐 法 國 代 表 處 王 雅 慧 秘 書 鼎 力 相 助, 4 參 照 參 訪 小 組 所 提 出 之 單 位 對 象 積 極 協 商, 歷 經 逾 2 個 月 的 聯 繫 作 業, 始 確 定 自 9 月 14 日 至 同 月 24 日 止 ( 含 飛 航 時 間 ), 參 訪 法 國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所 屬 機 構 勞 動 總 署 (DGT) 就 業 暨 職 訓 總 署 (DGEFP) 巴 黎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等 單 位 之 時 間 地 點 與 訪 問 對 象 5 另 外, 亦 特 別 協 助 聯 繫 台 灣 商 會 會 長 邱 世 璿 伉 儷 台 商 Asialand( 資 訊 產 品 ) 公 司 負 責 人 黃 行 德 ( 僑 務 諮 詢 委 員 ) 伉 儷, 接 受 參 訪 小 組 座 談 ( 表 2) 表 2:2011 年 法 國 ( 巴 黎 ) 勞 動 政 策 參 訪 行 程 表. 日 期 參 訪 單 位 接 待 者 及 聯 絡 資 訊 9 月 15 日 ( 週 四 ) 法 國 時 間 上 午 7 時 45 分 抵 達 戴 高 樂 機 場 ( 長 榮 BR087 班 機 ) 4 本 次 參 訪 期 間, 承 外 交 部 駐 法 國 代 表 處 協 助 確 定 行 程, 並 由 呂 慶 龍 大 使 古 文 劍 組 長 陳 奕 芳 一 等 秘 書 王 雅 慧 秘 書 偕 同 參 訪 小 組, 拜 訪 臺 商 一 起 參 與 座 談 另 外, 參 訪 小 組 訪 問 法 國 各 單 位 期 間, 亦 均 由 王 雅 慧 秘 書 全 程 陪 同, 並 積 極 參 與 協 助 翻 譯, 均 特 致 誠 摯 感 謝 5 原 參 訪 計 畫 期 待 參 訪 對 象 之 學 術 單 位 : 巴 黎 第 一 大 學, 因 未 獲 回 復 而 取 消 3
10 9 月 16 日 ( 週 五 ) 9 月 17 日 ( 週 六 ) 9 月 18 日 ( 週 日 ) 9 月 19 日 ( 週 一 ) 9 月 20 日 ( 週 二 ) 9 月 21 日 ( 週 三 ) 拜 會 外 交 部 駐 法 國 代 表 處 法 國 台 灣 商 會 會 長 邱 世 璿 夫 婦 台 商 Asialand( 資 訊 產 品 ) 公 司 負 責 人 : 黃 行 德 夫 婦 世 界 遺 產 日 世 界 遺 產 日 就 業 暨 職 業 訓 練 總 署 (DGEFP) 就 業 變 遷 與 產 業 發 展 副 處 (Sous-direction Mutations de l Emploi et du Développement de l Activité) 勞 動 總 署 (DGT) (A) 工 時 暨 薪 資 科 (Bureau de la durée du travail et des revenus) (B) 勞 工 政 策 執 行 暨 管 控 部 (Département de l animation de la politique du travail et du contrôle) 研 究 報 告 暨 統 計 局 (DARES) 職 業 關 係 暨 工 時 部 門 (Département des relations professionnelles et du temps de travail) 就 業 暨 職 業 訓 練 總 署 (DGEFP) 勞 工 就 業 與 再 就 業 工 程 副 處 (Sous-direction Ingénierie de l Accès et du Retour à l Emploi)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巴 黎 地 區 支 會 地 址 :78, rue de l Université 地 址 :56, avenue Ivry 地 址 :7, avenue Guterberg Bussy St Georges Marne La Vallée 參 訪 法 國 眾 議 院 整 理 參 訪 資 料 與 討 論 參 觀 巴 黎 市 政 廳 整 理 參 訪 資 料 與 討 論 地 址 :7, square Max-Hymans Paris métro Montparnasse Bienvenüe 接 待 人 : 處 長 Jean-François Robinet 地 址 : 39/43 quai André Citroën Paris 15ème en salle 接 待 人 : 科 長 Benjamin Raigneau 部 長 Robert Salomon 部 長 Julien Deroyon 聯 絡 人 : Marie-Christine BAUDURET 地 址 :7, square Max-Hymans Paris Metro:Montparnasse Bienvenüe 接 待 人 : 處 長 Gabrielle Hoppé 聯 絡 人 Mme. Céline J. Roulmann TEL: 地 址 :85 rue Charlot 接 待 人 : 秘 書 長 4
11 9 月 22 日 ( 週 四 ) 9 月 23 日 ( 週 五 ) 9 月 24 日 ( 週 六 ) 巴 黎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 法 國 時 間 上 午 11 時 20 分 搭 乘 長 榮 BR088 班 機 返 國 台 灣 時 間 上 午 6 時 35 分 抵 達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Mme.Sandra Buaillon Mme.Marie Lemoine 地 址 :1, avenue du Docteur Gley Paris 20 ème, métro Porte des Lilas 聯 絡 人 Olivier LE CARDINAL 接 待 人 Josiane Chevalier 參 法 國 台 商 經 營 實 務 概 況 本 (2011) 年 9 月 15 日 ( 法 國 時 間 ) 上 午 參 訪 小 組 抵 達 巴 黎, 隨 即 前 往 外 交 部 駐 法 國 代 表 處 拜 會, 並 由 呂 慶 龍 大 使 等 3 人 偕 同 拜 會 法 國 台 灣 商 會 會 長 邱 世 璿 伉 儷 其 在 巴 黎 經 營 房 地 產 公 司, 廣 泛 交 換 臺 灣 與 法 國 經 濟 與 勞 動 市 場 情 況 ; 並 告 知 甚 多 法 國 有 關 不 動 產 市 場 交 易 秩 序 從 業 員 工 之 勞 動 條 件 與 當 地 法 律 規 範 諸 如 : 法 國 不 動 產 市 場 交 易 經 營 者 尚 有 保 留 部 分 世 襲 制 舊 城 區 建 築 物 買 賣 價 格 改 建 修 繕 之 限 制 等 等 翌 日, 參 訪 小 組 再 偕 同 駐 法 國 代 表 處 呂 慶 龍 大 使 及 所 屬 4 人 前 往 巴 黎 郊 區, 參 訪 台 商 Asialand 公 司, 並 邀 請 負 責 人 黃 行 德 伉 儷 參 與 座 談 Asialand 公 司 在 法 國 成 立 已 達 20 年, 從 事 電 腦 資 訊 零 組 件 商 品 批 發 配 銷 業 黃 行 德 先 生 向 我 們 分 享 法 國 今 年 的 市 場 概 況 表 示 : 西 歐 市 場 因 近 期 受 到 景 氣 影 響, 於 2011 年 第 二 季 時, 整 體 電 腦 零 售 銷 售 業 績 大 幅 下 降, 僅 APPLE 的 產 品 呈 現 成 長 惟 可 看 好 網 路 銷 售 市 場, 認 為 應 該 仍 會 持 續 成 長 參 訪 期 間 除 了 談 到 市 場 的 趨 勢 及 風 險, 還 談 及 現 行 經 營 上 遇 到 的 問 題 2009 年 將 公 司 遷 至 科 學 園 區 的 現 址, 週 邊 雖 鄰 近 高 速 公 路, 廠 區 亦 極 為 廣 闊, 但 為 維 護 安 全, 避 免 公 司 遭 受 巨 大 損 失, 在 夜 間 或 假 日 均 需 以 僱 用 保 全 擔 負 警 戒 工 作, 無 形 中 也 增 加 了 額 外 的 成 本 當 討 論 到 法 國 的 勞 資 關 係 時 表 示 : 法 國 勞 工 相 當 瞭 解, 也 勇 於 爭 取 自 5
12 身 勞 動 權 益 法 國 法 律 要 求 僱 用 一 定 數 額 以 上 勞 工, 須 成 立 勞 工 代 表 會 這 些 勞 工 代 表 相 當 強 勢, 透 過 許 多 手 段 給 予 企 業 壓 力, 要 求 加 薪 或 增 加 員 工 權 益 以 自 家 公 司 為 例, 他 表 示 目 前 聘 僱 的 勞 工 多 為 在 法 國 之 亞 裔 籍, 尚 願 意 配 合 公 司 的 工 時 排 定 及 加 班 另 外, 在 法 國 僱 用 勞 工 的 成 本 相 當 高, 以 月 薪 1,400 為 例, 雇 主 便 須 額 外 支 付 約 700 社 會 保 險 費 用 ( 包 含 失 業 保 險 職 業 訓 練 費 用 退 休 金 等 等 ) 繳 交 予 政 府, 而 勞 工 也 須 負 擔 約 工 資 之 20% 的 社 會 稅 捐 在 35 工 時 制 度 實 施 前,1991 年 至 2000 年 之 間 處 於 黃 金 時 期, 生 意 訂 單 相 當 理 想 公 司 上 班 時 間 經 常 需 要 加 班 至 晚 上 10 點, 甚 至 11 點 實 施 35 工 時 制 度 後, 從 原 本 法 定 每 週 39 工 時 下 降 至 35 工 時, 成 本 即 增 加 了 11 % 而 且 在 推 行 當 年, 政 府 要 求 事 業 單 位 必 須 於 前 半 年, 完 成 與 勞 工 簽 訂 工 時 協 定 ; 後 半 年 未 完 成 締 約 者, 必 須 配 合 政 府 的 工 時 規 定 另 外, 客 戶 也 因 為 35 工 時 制 度, 下 班 時 間 也 提 早 至 傍 晚 6 點, 通 常 習 慣 於 下 午 3 點 至 4 點 才 下 訂 單 因 此, 公 司 必 須 調 整 經 營 型 態, 利 用 網 路 訂 單 系 統 平 台, 節 省 訂 單 處 理 的 時 間 同 時 也 得 與 個 別 勞 工 協 商 說 明, 調 整 工 作 時 間 以 倉 儲 勞 工 來 說, 其 工 作 時 間 就 得 延 後 1 小 時, 處 理 客 戶 訂 單 的 業 務 特 別 是 星 期 三 是 法 國 學 校 放 假 的 日 子, 許 多 女 性 勞 工 大 多 選 擇 星 期 三 排 假, 雇 主 也 得 思 考 如 何 排 班 最 後, 黃 行 德 先 生 說 :35 工 時 制 度 是 法 國 政 府 政 策 與 積 極 推 行 之 法 令 規 定, 事 業 單 位 本 應 遵 守 但 因 工 時 減 少 後, 導 致 的 人 力 短 缺 問 題, 雇 主 基 於 增 聘 勞 工, 需 負 擔 更 多 人 事 成 本, 寧 願 維 持 現 有 人 力, 以 調 整 延 長 工 作 時 間 來 因 應 肆 法 國 政 府 勞 動 及 就 業 部 門 參 訪 紀 實 法 國 政 府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主 要 分 為 三 大 業 務 體 系 : 勞 動 部 門 就 業 部 門 暨 健 康 部 門 ; 另 設 置 一 處 獨 立 之 研 究 統 計 機 構 本 次 參 訪 法 國 中 央 政 府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所 屬 主 要 單 位 包 括 :(a) 勞 動 總 署 (DGT);(b) 就 業 暨 職 業 訓 練 總 署 (DGEFP);(c) 研 究 報 告 暨 統 計 局 (DARES);(d) 巴 黎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 茲 依 序 說 明 參 訪 實 錄 一 勞 動 總 署 (DGT) 勞 動 總 署 (DGT,Direc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 隸 屬 於 法 國 中 央 政 府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的 勞 動 部 門 任 務 體 系 ( 圖 1), 主 責 勞 動 政 策 勞 動 條 件 勞 動 檢 查 及 安 全 衛 生 等 業 務 本 次 訪 談 單 位 為 勞 動 總 署 所 屬 6
13 勞 工 政 策 執 行 暨 管 控 部 (Département de l animation de la politique du travail et du contrôle) 與 隸 屬 於 集 體 個 體 勞 動 關 係 部 門 (Sous direction des relations indivduelles et collective du travail) 之 工 時 暨 薪 資 科 (Bureau de la durée du travail et des revenus) ( 一 ) 參 訪 單 位 簡 介 勞 工 政 策 執 行 暨 管 控 部 處 長 Robert Salomon 先 生, 首 先 熱 心 地 為 參 訪 小 組 介 紹 勞 動 總 署 的 主 要 的 任 務 與 編 制 勞 動 總 署 主 要 負 責 改 善 企 業 中 勞 動 條 件 及 勞 資 關 係, 提 升 勞 動 法 令 的 品 質 與 效 果 在 勞 資 關 係 中, 勞 動 總 署 持 續 監 測 團 體 協 約 落 實 情 形, 維 護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以 及 其 他 勞 動 條 件 為 了 徹 底 落 實 勞 動 法 的 執 法 情 形, 勞 動 總 署 建 立 全 國 各 地 區 勞 動 檢 查 聯 繫 網 絡, 並 強 化 這 些 檢 查 人 員 對 措 施 的 重 視 與 內 容 瞭 解 另 外, 為 了 與 歐 盟 (EU) 相 關 法 令 接 軌, 勞 動 總 署 還 需 擔 任 與 歐 盟 國 家 間 有 關 勞 工 領 域 的 協 調 角 色, 確 保 歐 盟 (EU) 法 規 得 以 內 化 為 法 國 國 內 法 案 Robert Salomon 先 生 進 一 步 表 示 法 國 勞 動 政 策 主 要 有 四 大 主 要 領 域 :(a) 實 現 社 會 對 話 及 社 會 民 主 ;(b) 工 作 健 康 與 安 全 ;(c) 法 案 的 品 質 與 效 果 ;(d) 非 法 工 作 的 對 抗 由 於 社 會 經 濟 情 況 不 斷 改 變, 社 會 上 出 現 許 多 不 同 的 利 益 團 體, 有 其 各 自 不 同 的 需 求, 致 使 必 須 使 用 不 同 的 社 會 對 話 模 式, 來 推 行 新 的 措 施 或 法 案 也 因 此, 勞 動 總 署 不 斷 地 鼓 勵 勞 資 集 體 協 商 機 制, 創 造 社 會 對 話 的 有 利 條 件, 不 僅 在 於 國 家 層 級 或 是 地 區 性 對 話, 甚 至 也 延 伸 至 專 業 的 領 域 在 安 全 衛 生 領 域 中, 身 為 主 管 機 關 勞 動 總 署 有 責 任 監 督 預 防 職 業 災 害 的 發 生, 以 及 因 應 職 業 災 害 衍 生 的 長 期 影 響 在 法 案 制 訂 上, 除 了 注 重 經 濟 層 面 與 社 會 需 求 的 平 衡, 更 著 重 於 勞 動 市 場 的 性 別 平 等, 預 防 工 作 歧 視 此 外, 勞 動 總 署 也 提 供 勞 資 雙 方 充 分 的 法 律 諮 詢, 使 民 眾 更 能 了 解 法 案 的 觀 念, 有 助 於 案 令 推 行 勞 動 總 署 亦 實 施 產 業 法 庭 (industry tribunal), 並 給 予 這 些 仲 裁 人 員 訓 練 適 度 的 補 助 在 法 國, 非 法 工 作 的 情 形 日 益 嚴 重, 透 過 勞 動 檢 查 機 構 法 院 警 政 機 關 以 及 稅 務 單 位 等 相 關 單 位 聯 手 合 作, 持 續 追 蹤 這 些 非 法 勞 工, 並 給 予 處 分 Robert Salomon 先 生 補 充 說 明 : 為 了 給 勞 工 最 完 善 的 保 護, 必 須 完 成 許 多 不 同 的 任 務, 要 完 成 這 些 任 務 並 非 易 事 由 於 法 國 幅 員 遼 闊, 勞 動 總 署 採 取 分 權 治 理, 於 法 國 各 地 區 及 各 省 皆 設 置 勞 動 檢 查 機 構 (labor 7
14 inspector and auditor,prevetion engineer work inspector-doctor)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機 構 統 計 國 家 勞 動 條 件 機 構 等 相 關 單 位 執 行 任 務 勞 動 總 署 內 部 亦 成 立 國 家 勞 動 就 業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負 責 培 訓 相 關 執 法 及 行 政 人 員 勞 動 總 署 有 兩 大 業 務 領 域, 分 別 是 勞 動 安 全 健 康 條 件 部 門 (Sous direction des conditions de travail, de la santé et de la sécurité au travail) 與 集 體 個 體 勞 動 關 係 部 門 (Sous direction des relations indivduelles et collective du travail) 其 中, 本 次 參 訪 的 單 位 工 時 暨 薪 資 科 (Bureau de la durée du travail et des revenus) 則 隸 屬 於 後 者 該 單 位 負 責 業 務 有 : 1 制 訂 工 時 休 假 相 關 法 案 ( 如 : 例 假 日 <Sunday rest> 薪 資 基 本 工 資... 等 ) 2 遭 遇 雇 主 破 產 情 形, 勞 工 保 障 措 施 3 促 進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4 管 理 企 業 分 紅 股 利 股 票 及 勞 工 儲 蓄 等 事 項 圖 1: 法 國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勞 動 部 門 組 織. 資 料 來 源 : 參 訪 小 組 彙 整 譯 製. 8
15 ( 二 ) 訪 談 紀 實 訪 談 當 日 勞 動 總 署 分 別 安 排 勞 工 政 策 執 行 暨 管 控 部 處 長 Robert Salomon 先 生 工 時 暨 薪 資 科 (Bureau de la durée du travail et des revenus) 科 長 Benjamin Raigneau 先 生 一 同 出 席, 並 由 Benjamin Raigneau 先 生 解 說 法 國 35 工 時 制 度 之 立 法 目 標 及 制 訂 歷 程 Benjamin Raigneau 先 生 表 示 20 世 紀 的 法 國 勞 動 法 案 與 19 世 紀 的 法 案 最 大 的 不 同 之 處 :19 世 紀 的 勞 動 法 案 重 點 在 於 童 工 的 勞 動 條 件 的 保 護 與 改 善 而 1998 年 開 始 推 動 的 工 時 法 案 有 一 項 很 重 要 的 重 點, 係 政 府 工 會 以 及 企 業 三 方 的 聯 結 關 係, 並 同 時 考 量 企 業 生 產 力, 因 應 季 節 性 生 產 與 促 進 就 業 的 因 素 Benjamin Raigneau 先 生 指 出 工 時 法 案 具 有 三 大 精 神 與 內 涵 : 1 勞 工 健 康 及 安 全 歐 盟 (EU) 針 對 最 高 工 作 時 數 每 日 休 息 時 間 及 休 假 訂 有 相 關 規 章, 係 法 國 政 府 制 訂 工 時 法 案 的 原 則 指 標 35 工 時 政 策 從 1998 年 開 始 宣 導, 自 2000 年 第 一 波 實 施 ;2002 年 開 始 全 面 適 用, 屬 於 法 國 相 當 重 大 的 工 時 政 策 改 革 一 直 到 2008 年, 工 時 法 案 有 了 制 度 上 的 調 整, 其 重 點 為 夜 間 工 作 週 末 工 作 的 放 寬 係 為 了 因 應 全 球 化 資 訊 化 的 商 業 競 爭, 許 多 企 業 ( 如 百 貨 公 司 物 流 業 ) 夜 間 或 週 末 必 須 營 業, 夜 間 工 作 需 要 有 彈 性 的 空 間 不 過, 僅 能 使 勞 工 於 夜 間 工 作 8 小 時 ( 晚 上 9 時 至 凌 晨 5 時 ), 如 經 與 工 會 協 商 同 意, 得 將 工 作 時 間 再 向 後 調 整 ( 晚 上 10 時 至 凌 晨 6 時 ) 2 工 作 時 間 分 配 方 式 工 時 法 案 強 制 規 定, 雇 主 必 須 與 勞 工 共 同 協 商 工 作 時 間 的 分 配, 並 簽 訂 書 面 協 議 書 如 果 個 別 企 業 無 法 自 行 與 勞 工 協 商 工 時, 則 必 須 遵 守 由 各 職 ( 產 ) 業 工 會 與 雇 主 團 體 協 商 之 各 職 ( 產 ) 業 工 作 者 之 工 時 協 議 規 範 如 果 以 上 兩 者 皆 無 法 自 行 達 成 協 議, 則 由 政 府 出 面 制 訂 相 關 工 時 規 定 實 務 上, 大 型 企 業 較 容 易 與 勞 工 代 表 協 商 出 結 論, 原 因 主 要 有 兩 項 : 其 一, 法 令 規 範 50 人 以 上 之 企 業 強 制 要 選 舉 勞 方 代 表 其 二, 大 型 企 業 較 容 易 評 估 中 長 期 生 產 目 標, 可 預 期 勞 力 使 用 的 情 形 相 對 地, 中 小 型 企 業 易 受 景 氣 市 場 影 響, 訂 單 較 不 穩 定, 員 工 人 數 不 多, 用 人 上 較 難 具 有 彈 性 若 遇 到 員 工 代 表 離 職 或 退 休, 而 新 進 或 原 有 員 工 不 願 9
16 選 任 員 工 代 表 時, 雇 主 面 臨 無 法 與 勞 工 協 商 的 情 況, 必 須 適 用 由 各 職 ( 產 ) 業 工 會 與 雇 主 團 體 協 商 之 各 職 ( 產 ) 業 工 作 者 之 工 時 協 議 規 範, 也 無 法 得 到 政 府 的 補 助 3 提 升 購 買 力 透 過 加 班 費 時 薪 之 增 加, 提 升 勞 工 工 資 收 入 法 案 要 求 在 降 低 正 常 工 作 時 間 的 同 時, 原 有 薪 資 條 件 不 得 降 低 因 此, 勞 工 之 時 薪 將 隨 之 提 高, 或 是 以 同 樣 的 工 作 時 數, 勞 工 勢 必 能 夠 換 取 更 多 的 加 班 費, 造 成 增 加 收 入 的 效 果, 連 帶 提 昇 民 眾 消 費 能 力 及 意 願 Benjamin Raigneau 先 生 說 明, 法 國 今 年 基 本 工 資 (SMIC) 為 每 小 時 9, 如 以 每 月 169 小 時 計, 每 月 為 1,521 他 進 一 步 說 明 法 國 加 班 費 計 算 方 式, 即 雇 主 使 勞 工 工 作 超 過 每 週 35 小 時, 即 自 第 36 小 時 開 始 必 須 給 付 加 班 費 於 加 班 8 小 時 以 內 ( 即 工 作 第 36 小 時 至 第 42 小 時 ), 雇 主 需 多 給 時 薪 之 25% 再 工 作 8 小 時 者 ( 即 工 作 第 43 小 時 以 上 ) 者, 雇 主 需 多 給 時 薪 之 50% 不 過,35 工 時 制 度 實 施 迄 今, 提 升 購 買 力 的 功 能 有 兩 派 主 張, 一 派 認 為 增 加 工 作 時 間, 就 能 增 加 加 班 費, 勞 工 收 入 自 然 增 加 另 一 派 認 為 企 業 應 該 減 少 每 位 勞 工 工 作 時 間, 多 聘 用 勞 工, 促 進 就 業, 使 多 數 勞 工 有 收 入, 也 能 夠 提 昇 整 體 消 費 力 長 久 以 來 的 爭 論, 尚 未 有 定 論 此 外, 工 時 法 案 制 訂 得 以 減 免 雇 主 負 擔 及 勞 工 稅 捐 的 措 施, 到 目 前 為 止, 效 果 未 明 另 外, 參 訪 小 組 詢 問 政 策 制 訂 與 實 施 的 過 程, 有 遇 到 何 種 阻 礙 及 困 難 Benjamin Raigneau 先 生 回 答 : 工 時 減 少 政 策 ( 簡 稱 為 RTT, Réduction du temps de Travail) 一 直 是 法 國 重 要 的 政 策 方 向, 並 自 19 世 紀 經 濟 成 長 以 來, 被 視 為 現 代 重 要 的 產 業 革 命 政 策 目 標 著 重 於 改 善 勞 工 生 活 條 件, 並 藉 由 生 產 力 提 昇 達 成 在 經 濟 危 機 期 間, 政 策 亦 可 提 供 工 作 共 享 (work sharing) 的 方 式 事 實 上,35 工 時 制 度 並 非 法 國 第 一 次 縮 短 工 時 的 政 策, 從 1980 年 代 就 從 每 週 工 時 42 小 時 降 至 39 小 時 1998 年 修 訂 之 工 時 制 度 ( 法 案 名 稱 為 : The Act No of 13 June 1998 ), 法 案 具 體 明 訂 每 週 35 小 時 之 限 制 由 於 該 法 案 係 1997 年 時 任 勞 工 就 業 部 長, 現 任 法 國 社 會 黨 第 一 書 記 ( 相 當 於 我 國 黨 主 席 ) Martine Aubry 推 動, 並 於 1998 年 由 國 會 通 過, 故 被 稱 為 The Aubry Acts 自 2000 年 1 月 1 日 起 首 先 適 用 聘 僱 20 人 以 上 之 事 業 單 位 其 10
17 法 案 重 點 在 於 勞 資 雙 方 協 商 機 制, 政 府 主 要 鼓 勵 協 助 勞 資 雙 方 自 行 協 商, 被 稱 為 Aubry Ⅰ 而 2000 年 工 時 法 案 ( 法 案 名 稱 為 :The Act No of 19 January 2000) 修 正 通 過, 稱 為 Aubry Ⅱ 其 法 案 修 正 重 點 在 於 如 何 落 實 工 時 制 度 的 執 行 與 實 施, 明 定 相 關 程 序 與 細 節, 訂 立 新 法 定 每 週 工 時 制 度, 每 年 工 作 時 間 為 1,600 小 時 該 法 案 規 範 每 月 最 低 月 薪 的 保 障, 維 護 那 些 領 取 法 定 基 本 工 資 (SMIC) 勞 工 的 權 益 過 去 事 業 單 位 僅 能 在 就 業 機 會 的 維 持 或 增 加 的 方 式, 來 獲 得 社 會 安 全 貢 獻 (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 的 優 惠 該 法 案 亦 提 供 事 業 單 位 可 透 過 工 資 的 提 昇, 來 減 少 社 會 安 全 貢 獻 的 支 出 1998 年 2000 年 兩 次 修 訂 工 時 制 度 有 四 個 主 要 的 目 標 : 就 業 績 效 休 息 時 間 及 協 商 機 制 工 時 法 案 之 制 訂, 固 然 希 望 帶 來 就 業 及 勞 工 生 活 條 件 的 正 面 效 應 然 而, 從 經 濟 層 面 上,2 年 內, 雖 遭 遇 經 濟 成 長 持 續 停 滯 及 失 業 率 超 過 一 年 以 上 者, 雖 有 攀 升 情 形 ; 但 法 案 實 施 5 年 內, 仍 有 創 造 或 維 持 30 萬 個 工 作 機 會 每 週 35 小 時 工 時 制 度 對 企 業 而 言, 被 認 為 過 於 嚴 苛, 且 就 某 些 產 業 來 說, 部 分 勞 工 將 面 對 工 資 停 滯 的 困 境 除 此 之 外, 勞 工 的 工 作 負 擔 將 會 提 高, 企 業 也 將 要 求 勞 工 應 具 備 更 多 技 能 法 國 近 年 來 透 過 其 他 修 正 法 案, 給 予 企 業 多 項 利 多 措 施 以 2003 年 的 修 正 法 案 來 說, 雖 未 直 接 挑 戰 35 小 時 工 時 制 度 的 架 構, 但 提 供 較 為 鬆 綁 的 措 施, 希 望 能 達 到 完 全 就 業 及 促 進 社 會 對 話 舉 例 來 說, 企 業 每 年 可 使 勞 工 加 班 時 數 增 加 至 180 小 時, 而 社 會 稅 捐 的 優 惠 也 不 再 僅 限 於 降 低 工 時, 其 他 勞 動 成 本 亦 可 作 為 優 惠 條 件, 這 些 措 施 使 小 型 企 業 在 適 用 35 小 時 工 時 制 度 上 更 有 彈 性 其 他 如 :2005 年 法 案 (Act 2005 of 31 March 2005) 給 於 企 業 在 團 體 協 商 上 更 具 有 彈 性 2007 年 的 補 助 工 作 就 業 及 購 買 力 法 案 (Act of 21 August 2007 to benefit work, employment and purchasing power) 提 供 企 業 給 付 加 班 費 上 之 成 本, 可 以 有 社 會 稅 捐 的 免 除 最 後,Benjamin Raigneau 先 生 苦 笑 說 : 由 於 工 時 制 度 相 當 複 雜, 重 新 制 訂 新 法 案 是 一 件 非 常 困 難 的 事 情 政 府 現 階 段 不 願 再 重 新 解 釋 或 制 訂, 僅 在 法 案 細 節 上 做 部 分 的 調 整 此 外,Robert Salmon 先 生 補 充 說 明, 工 時 制 度 很 重 要 的 目 的 之 一, 是 為 了 增 加 新 進 員 工 構 想 上, 希 望 透 過 工 時 減 少, 就 能 使 得 就 業 11
18 機 會 增 加 由 於 35 工 時 制 度 將 提 高 雇 主 成 本, 如 果 勞 資 雙 方 達 成 工 時 協 商, 員 工 的 讓 步 是 2 至 3 年 內 不 要 求 雇 主 調 漲 薪 資 在 Aubry Ⅰ 階 段, 法 案 規 定 僱 用 勞 工 11 人 以 上 之 企 業, 雇 主 有 義 務 辦 理 員 工 代 表 之 選 舉 僱 用 勞 工 50 人 以 上 之 企 業, 法 案 強 制 規 定, 雇 主 必 須 辦 理 選 舉 出 員 工 代 表, 並 組 成 委 員 會 然 而, 小 型 企 業 的 雇 主 在 工 時 協 商 上, 其 實 是 相 當 困 難 原 因 在 於 員 工 代 表 人 數 過 少, 如 果 員 工 退 休 或 離 職, 常 出 現 找 不 到 人 來 擔 任 員 工 代 表 倘 若 發 生 這 類 情 事, 沒 有 勞 工 願 意 出 來 選 舉, 其 責 任 便 不 在 於 雇 主, 但 雇 主 就 得 依 照 各 職 ( 產 ) 業 工 會 團 體 與 各 職 ( 產 ) 業 資 方 代 表 團 體, 協 商 出 之 工 時 標 準 辦 理 在 Aubry Ⅱ 階 段, 該 修 正 法 案 並 無 強 制 規 定, 雇 主 必 須 增 加 新 進 員 工 因 認 為 工 時 減 少, 雇 主 自 然 會 增 加 員 工 僱 用 此 外, Aubry Ⅱ 在 規 範 上 較 具 彈 性 以 休 息 時 間 為 例, 過 去 法 案 規 定 休 息 時 間 必 須 記 入 工 作 時 間, Aubry Ⅱ 允 許 經 勞 資 雙 方 協 商 後, 休 息 時 間 不 需 記 入 工 作 時 間 由 於 Robert Salmon 先 生 曾 經 參 與 工 時 制 度 甫 推 行 時 等 實 務 工 作, 在 工 時 協 商 的 過 程, 經 歷 相 當 多 他 向 參 訪 小 組 分 享 他 的 寶 貴 經 驗 其 表 示 法 國 工 時 政 策 的 推 行 方 式, 主 要 有 下 列 幾 點 : 1 政 府 提 供 相 關 措 施 制 訂 協 助 及 建 議, 不 介 入 勞 資 雙 方 協 商 的 過 程 2 勞 資 雙 方 自 主 達 成 共 識, 且 簽 署 工 時 協 議 後, 雇 主 方 可 有 稅 捐 減 免 政 府 提 供 鼓 勵 雇 主 動 協 商 之 誘 因, 但 不 介 入 3 政 府 輔 導 企 業 告 知 法 案 的 限 制 事 項, 並 提 供 法 律 諮 詢, 協 助 與 員 工 達 成 協 議 4 由 法 國 地 方 ( 省 級 區 級 ) 勞 動 檢 查 員 進 行 宣 導 5 勞 資 雙 方 工 時 協 商, 並 簽 訂 協 議 後, 該 協 議 內 容 必 須 送 交 省 級 勞 動 檢 查 機 構 審 查, 其 內 容 不 得 牴 觸 或 低 於 法 案 規 定 其 次, 除 了 減 少 工 時 是 國 家 政 策 方 向, 雇 主 縱 然 得 以 享 受 免 稅 的 福 利, 但 其 實 免 稅 並 非 雇 主 執 行 的 最 大 誘 因 有 很 大 的 原 因, 係 工 時 政 策 是 相 當 現 代 化 的 政 策 如 面 對 忙 季 時, 雇 主 透 過 與 勞 工 的 協 商, 可 更 彈 性 地 運 用 勞 動 力, 且 不 需 要 增 加 許 多 加 班 費 的 成 本 因 此, 工 時 彈 性 化 對 於 大 型 企 業 或 季 節 性 企 業 更 為 有 利, 符 合 企 業 所 需 對 勞 工 而 言, 過 去 必 須 維 持 固 定 的 工 作 時 段, 現 在 得 以 年 總 工 時 與 雇 主 協 商, 12
19 另 外, 多 數 主 管 人 員 之 工 時 協 議, 常 以 某 期 間 工 作 密 度 極 高, 密 集 工 作 後 再 放 長 假 的 方 式 處 理 然 而, 有 些 工 會 認 為 這 是 不 合 理, 甚 至 有 違 憲 之 虞 但 法 國 法 院 卻 認 為, 只 要 這 些 主 管 人 員 於 休 假 期 間, 能 夠 充 分 休 息, 不 需 要 處 理 公 事, 這 樣 的 協 定 是 被 允 許 的 2012 年, 法 國 政 府 將 著 重 於 幹 部 主 管 人 員 的 休 假 權 利, 落 實 這 些 主 管 人 員 是 否 有 確 實 補 休 Robert Salmon 先 生 特 別 指 出 : 地 方 勞 動 檢 查 機 構 的 工 作 項 目 主 要 有 :(a) 協 助 勞 資 雙 方 工 時 協 商 ;(b). 監 管 企 業 是 否 有 落 實 工 時 制 度, 增 加 員 工 聘 用 ;(c). 政 府 的 補 助 是 否 有 到 位 ;(d). 是 否 有 出 現 違 法 事 項, 如 使 勞 工 超 時 工 作 沒 給 加 班 費 等 情 形 勞 動 檢 查 均 可 落 實 工 時 法 案 的 執 行 二 就 業 暨 職 業 訓 練 總 署 (DGEFP) 就 業 暨 職 業 訓 練 總 署 (DGEFP) 隸 屬 於 法 國 中 央 政 府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之 就 業 部 門 任 務 體 系 ( 圖 2), 主 責 就 業 暨 職 業 訓 練 政 策 財 務 及 現 代 化 服 務 等 業 務 本 次 訪 談 單 位 為 就 業 暨 職 訓 總 署 (DGEFP) 所 屬 之 就 業 變 遷 與 產 業 發 展 副 處 (Sous-direction Mutations de l Emploi et du Développement de l Activité) 與 勞 工 就 業 與 再 就 業 工 程 副 處 (Sous-direction Ingénierie de l Accès et du Retour à l Emploi) ( 一 ) 就 業 變 遷 與 產 業 發 展 副 處 (Sous-direction Mutations de l Emploi et du Développement de l Activité) 1 參 訪 單 位 介 紹 就 業 變 遷 與 產 業 發 展 副 處 (Sous-direction Mutations de l Emploi et du Développement de l Activité) 之 主 要 業 務 包 括 : 企 業 因 環 境 變 遷 景 氣 循 環 導 致 歇 業 倒 閉, 提 供 企 業 勞 工 相 關 因 應 措 施 員 工 編 制 約 有 300 多 名, 管 轄 全 國 22 個 地 區 業 務 中 心 在 全 國 市 鎮 設 有 2 萬 多 個 據 點 推 動 工 作, 並 與 地 區 就 業 中 心 (Pélo emploi) 企 業 與 各 地 區 民 意 代 表 保 持 溝 通 及 合 作 2 訪 談 紀 實 就 業 變 遷 與 產 業 發 展 副 處 (Sous-direction Mutations de l Emploi et du Développement de l Activité) 由 處 長 Jean-François Robinet 先 生 與 參 訪 小 組 分 享 其 業 務 推 展 經 驗 首 先, 他 針 對 企 業 面 對 關 廠 歇 業, 說 明 雇 主 應 負 何 種 義 務 與 行 政 程 序 他 說 : 倘 若 企 業 面 臨 關 廠 歇 業 時, 應 向 當 地 政 府 提 交 捍 衛 勞 工 計 13
20 畫 書, 規 定 內 容 包 括 解 僱 勞 工 如 何 協 助 勞 工 轉 職 或 維 持 企 業 經 營 等 計 畫 當 企 業 將 捍 衛 勞 工 計 畫 書 提 交 給 各 地 方 勞 動 行 政 機 關 時, 審 查 機 關 有 權 拒 絕 企 業 所 提 出 之 計 畫, 要 求 企 業 補 充 修 正 計 畫 書 內 容, 並 持 續 關 注 這 些 勞 工 權 益 如 果 大 型 企 業 ( 過 去 曾 有 IBM 寶 獅 汽 車 (PEUGEOT)... 等 ) 有 大 規 模 的 關 廠 計 畫 時, 政 府 機 關 會 要 求 他 們 提 出 更 詳 盡 的 財 務 數 字 經 濟 報 告, 有 時 也 可 讓 當 地 的 民 意 代 表 得 知, 中 央 部 會 首 長 也 希 望 得 到 相 關 資 訊 倘 若 企 業 有 意 要 先 行 改 善 其 企 業 體 質, 政 府 將 提 供 相 關 協 助 措 施 以 勞 工 工 資 為 例, 企 業 工 資 給 付 之 補 助, 總 計 補 助 金 額 為 每 位 勞 工 每 小 時 8 亦 即 政 府 補 助 每 小 時 3.4, 其 餘 則 由 工 商 就 業 聯 盟 (Unédic) 提 供 補 助 一 般 補 助 期 間 為 3 個 月, 如 有 必 要 且 經 審 查 通 過 者, 得 予 延 長 Jean-François Robinet 先 生 也 談 及 計 畫 審 查 的 實 際 標 準, 主 要 有 : 1 企 業 需 輔 導 勞 工 轉 職 再 就 業 之 方 案, 並 應 提 供 勞 工 2,000 至 3,000 職 業 訓 練 或 轉 職 訓 練 之 費 用 2 如 大 型 企 業 確 實 要 關 廠, 有 義 務 找 到 另 一 家 事 業 單 位 於 原 址 設 廠, 並 提 供 新 設 廠 雇 主 企 業 補 助 金 3 評 估 組 織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如 無 法 自 行 重 整, 政 府 工 商 就 業 聯 盟 (Unédic) 將 出 手 進 行 改 造 最 後,Jean-François Robinet 先 生 表 示 : 企 業 面 臨 關 廠 歇 業 時, 政 府 在 不 同 的 階 段 會 扮 演 不 同 的 角 色, 從 最 初 階 段, 政 府 受 理 這 些 面 臨 關 廠 企 業 的 通 報 受 理 通 報 後, 政 府 開 始 介 入 評 估 企 業 虧 損 的 情 況, 試 圖 解 決 企 業 的 債 務 問 題 以 及 勞 工 薪 資 轉 職 問 題, 提 供 勞 資 雙 方 諮 詢 或 補 助 的 措 施 最 後, 期 盼 企 業 能 夠 重 新 恢 復 正 常 運 作 也 就 是 扮 演 通 報 陪 伴 以 及 再 生 的 夥 伴 關 係 14
21 圖 2: 法 國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就 業 部 門 組 織. 資 料 來 源 : 參 訪 小 組 彙 整 譯 製. 15
22 ( 二 ) 勞 工 就 業 與 再 就 業 工 程 副 處 (Sous-direction Ingénierie de l Accès et du Retour à l Emploi) 1 參 訪 單 位 介 紹 勞 工 就 業 與 再 就 業 工 程 副 處 (Sous-direction Ingénierie de l Accès et du Retour à l Emploi) 主 要 的 工 作 職 掌 : 係 負 責 制 訂 對 求 職 困 難 者 給 予 協 助 協 助 失 業 者 求 職 協 助 青 年 就 業 幫 助 失 業 者 創 業 等 相 關 措 施, 並 與 各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 緊 密 地 合 作 2 訪 談 紀 實 勞 工 就 業 與 再 就 業 工 程 副 處 (Sous-direction Ingénierie de l Accès et du Retour à l Emploi) 由 處 長 Gabrielle Hoppé 女 士 與 參 訪 小 組 分 享 其 業 務 推 展 經 驗 參 訪 人 員 針 對 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後, 對 於 全 球 就 業 市 場 造 成 很 大 衝 擊, 詢 問 法 國 政 府 近 年 來, 有 何 種 具 體 促 進 就 業 的 措 施 Gabrielle Hoppé 女 士 表 示 : 金 融 海 嘯 後 確 實 也 給 予 法 國 經 濟 很 大 的 衝 擊 與 影 響, 因 為 經 濟 景 氣 問 題, 也 產 生 嚴 重 的 失 業 問 題 法 國 政 府 有 許 多 加 強 就 業 措 施, 尤 其 是 對 青 年 就 業 部 分, 其 中 較 重 要 的 措 施 有 : 1 增 加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 之 資 源, 挹 注 更 多 的 青 年 就 業 政 策 經 費 2 進 一 步 協 助 16 歲 至 25 歲 青 年 獲 得 駕 照 或 其 他 特 定 技 能 的 證 照, 並 提 供 50,000 個 職 業 訓 練 機 會 3 鼓 勵 企 業 建 教 合 作, 使 在 學 學 生 與 企 業 簽 署 職 業 訓 練 契 約, 協 助 在 學 學 生 習 得 一 技 之 長, 得 以 順 利 銜 接 職 場 生 活 對 企 業 來 說, 可 享 有 免 除 相 關 的 稅 捐, 如 果 使 受 訓 的 學 生 順 利 就 業 獲 取 的 證 照, 亦 會 提 供 企 業 獎 金 年 至 2010 年 期 間, 少 於 10 人 的 小 型 企 業 如 增 聘 青 年 或 中 高 齡 勞 工, 得 以 減 除 社 會 稅 捐, 亦 即 社 會 稅 捐 零 負 擔 政 策 Gabrielle Hoppé 女 士 進 一 步 強 調, 協 助 性 勞 動 契 約 係 法 國 政 府 目 前 持 續 推 動, 且 較 為 重 要 的 就 業 政 策 主 要 政 策 內 容 為 : 針 對 失 業 1 年 以 上 長 期 性 失 業 者 ( 不 分 年 齡 性 別 ), 只 要 事 業 單 位 僱 用 這 些 失 業 者, 並 與 其 簽 訂 協 助 性 勞 動 契 約, 政 府 將 補 助 70% 的 薪 資 以 2010 年 來 看, 非 營 利 性 事 業 單 位 如 : 學 校 養 護 機 構 ( 安 養 中 心 ) 民 間 社 團 地 方 政 府 托 兒 所, 共 計 有 42 萬 人 次 簽 訂 協 助 性 勞 動 契 約 ; 營 利 性 事 業 單 位 ( 即 一 般 企 業 ), 共 有 12 萬 人 次 簽 訂 協 助 性 勞 動 契 約 由 於 促 進 16
23 就 業 的 效 果 明 顯,2011 年, 法 國 政 府 目 標 希 望 將 非 營 利 性 事 業 單 位 契 約 數 量 提 升 至 44 萬 人 次 協 助 性 勞 動 契 約 的 申 請 程 序 : 失 業 者 至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申 請 申 請 者 資 料 進 入 電 腦 系 統 透 過 就 業 媒 合 雇 主 正 式 僱 用 給 付 勞 工 薪 資 政 府 專 責 機 構 匯 款 70% 工 資 予 雇 主 實 務 上, 該 處 與 各 省 省 長 有 密 切 的 聯 繫 與 結 合, 中 央 政 府 視 各 省 經 濟 情 形 失 業 嚴 重 狀 況 給 予 補 助 經 費 各 省 省 長 或 各 地 區 首 長 亦 得 依 據 地 方 失 業 情 況, 有 權 制 訂 相 關 補 助 辦 法, 於 中 央 補 助 經 費 總 額 範 圍 內, 進 而 調 整 薪 資 補 助 的 比 例 Gabrielle Hoppé 女 士 也 為 參 訪 小 組 分 享 其 他 不 同 的 就 業 促 進 措 施, 她 提 到 由 於 郊 區 或 敏 感 地 區 的 失 業 問 題 相 當 嚴 重, 法 國 政 府 特 別 針 對 這 些 地 區 的 青 年 推 動 自 主 性 契 約 實 施 方 式 : 由 政 府 提 供 經 費, 再 授 權 給 私 立 職 業 訓 練 機 構 辦 理 這 些 機 構 專 門 提 供 郊 區 失 業 青 年 6 個 月 的 職 業 訓 練, 政 府 補 助 受 訓 者 部 份 訓 練 費 用, 且 訓 練 機 構 如 幫 助 這 些 失 業 者 訓 練 後 找 到 工 作, 政 府 再 給 予 獎 勵 或 津 貼 此 外, 法 國 政 府 另 設 置 第 二 機 會 學 校, 作 為 協 助 青 年 就 業 措 施 主 要 係 針 對 16 歲 至 26 歲, 因 就 學 困 難 等 原 因 輟 學 之 青 年, 提 供 這 些 青 年 再 一 次 學 習 的 機 會, 因 為 這 些 青 年 在 就 業 市 場 上 往 往 是 相 對 弱 勢 的 族 群 此 計 畫 使 這 些 青 年 得 以 在 第 二 機 會 學 校 中 獲 得 12 個 月, 最 長 可 至 18 個 月 的 個 人 化 專 業 進 修 ( 量 身 訂 做 ), 進 修 內 容 涵 蓋 一 般 學 業 職 業 訓 練 以 及 至 企 業 實 習 完 整 的 訓 練 計 畫 創 業 協 助 專 案 : 失 業 者 想 要 創 業 者, 政 府 將 給 予 最 長 3 年 的 協 助 具 體 內 容 為 : 政 府 與 各 地 方 私 立 創 業 協 助 輔 導 機 構 簽 約 合 作, 失 業 者 可 至 這 些 機 構 申 請, 機 構 將 協 助 向 銀 行 貸 款 融 資 申 請 專 利 服 務 企 業 成 立 後, 協 助 維 持 企 業 營 運 及 評 估 企 業 體 質, 提 出 改 善 計 畫 等 服 務 項 目 另 外, 創 業 者 亦 可 享 有 免 稅 的 優 惠 由 於 在 法 國 小 型 企 業 的 平 均 壽 命 大 約 為 三 年, 政 府 希 望 透 過 這 樣 的 協 助 可 以 延 長 並 維 持 企 業 經 營 對 於 創 業 輔 導 機 構 的 審 查, 法 國 全 國 約 計 有 200 至 300 家 輔 導 機 構 政 府 要 求 這 些 機 構 需 每 3 至 6 個 月 提 出 報 告, 審 核 評 估 輔 導 機 構 是 否 有 達 成 目 標, 如 評 估 未 通 過, 政 府 可 取 消 其 資 格 訪 談 最 後, 參 訪 小 組 問 及 Gabrielle Hoppé 女 士, 長 期 於 就 業 服 務 體 系 工 作, 對 於 未 來 的 經 濟 發 展 及 就 業 市 場 前 景 有 何 看 法 她 回 應 表 示 : 經 17
24 濟 情 形 瞬 息 萬 變, 要 精 準 預 測 並 非 易 事, 當 前 金 融 危 機 情 形 較 為 趨 緩, 經 濟 情 形 應 該 會 有 較 好 的 發 展 法 國 政 府 目 前 仍 持 續 評 估 現 行 就 業 措 施 的 效 果, 決 定 是 否 繼 續 實 施 或 停 止, 單 位 的 目 標 重 點 在 於 : 如 何 維 持 預 算 減 少 赤 字, 提 高 就 業 率 至 於 評 估 措 施 的 方 式, 法 國 政 府 設 立 中 央 與 省 級 資 訊 交 流 平 台, 從 資 訊 平 台 皆 可 清 楚 看 到 每 月, 甚 至 每 週 各 個 就 業 計 畫 經 費 使 用 的 情 形 此 外, 每 年 都 會 在 勞 工 就 業 與 再 就 業 工 程 副 處 召 開 管 理 協 商 會 議, 相 關 單 位 ( 各 省 省 長 各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負 責 人 ) 會 一 同 討 論 相 關 措 施 的 執 行 成 效, 擬 訂 未 來 一 年 的 政 策 目 標, 加 強 特 殊 的 工 作 項 目 會 議 當 中 也 會 有 統 計 局 DARES 的 人 員 出 席, 提 供 相 關 統 計 數 字, 反 應 政 策 的 成 效 法 國 審 計 法 院 針 對 所 有 政 府 部 門 經 費 支 出 的 情 形 進 行 審 查, 當 然 國 會 也 會 監 督 預 算 經 費 運 用 的 情 形 三 研 究 報 告 暨 統 計 局 (DARES) 研 究 報 告 暨 統 計 局 (DARES,Direction de l'animation de la recherche, des études et des statistiques) 係 直 接 隸 屬 於 法 國 中 央 政 府 勞 動 就 業 暨 健 康 部 之 獨 立 機 關, 主 責 勞 動 力 市 場 統 計 分 析 勞 動 就 業 政 策 效 益 之 調 查 統 計 等 業 務 本 次 訪 談 單 位 為 研 究 報 告 暨 統 計 局 (DARES) 所 屬 之 職 業 關 係 暨 工 時 部 門 (Département des relations professionnelles et du temps de travail) ( 一 ) 參 訪 單 位 介 紹 研 究 報 告 暨 統 計 局 主 要 從 事 法 國 勞 動 力 市 場 相 關 統 計 分 析, 並 與 就 業 中 心 緊 密 合 作, 計 有 兩 項 重 要 的 功 能 : 1 著 重 於 蒐 集 定 期 統 計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研 究, 評 論 公 共 政 策 就 業 促 進 執 行 效 果, 勞 動 市 場 等 領 域 之 科 學 研 究 2 監 測 公 共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況, 以 及 從 事 政 策 預 測 分 析, 評 價 政 策 效 益 3 出 版 失 業 和 就 業 研 究 報 告, 供 外 界 參 考 使 用 ( 二 ) 訪 談 紀 實 Julien Deroyon 先 生 係 研 究 報 告 暨 統 計 局 (DARES) 之 職 業 關 係 暨 工 時 部 門 首 長, 為 參 訪 小 組 詳 細 說 明 35 工 時 制 度 實 施 後 的 相 關 影 響 及 數 據 如 下 : 由 於 每 週 35 工 時 制 度 比 起 1982 年 所 實 施 之 每 週 42 小 時, 降 低 至 39 小 時 之 改 革, 所 適 用 範 圍 更 為 廣 泛 因 此, 法 國 政 府 決 定 分 階 段 實 施, 第 一 階 段 自 2000 年 開 始 適 用 於 僱 用 20 人 以 上 之 事 業 單 位, 將 每 週 工 時 降 低 10%, 於 2002 年 再 全 面 適 用 18
25 35 工 時 的 政 策 目 標, 除 了 能 夠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的 目 的 外, 減 少 工 時 政 策 亦 希 望 達 成 藉 由 生 產 力 重 組, 促 成 企 業 生 產 力 提 升 ; 提 高 勞 工 每 小 時 生 產 力 ; 藉 由 免 除 雇 主 稅 捐 負 擔, 減 緩 勞 動 成 本 提 高 等 目 的 每 週 工 時 縮 短 得 以 造 成 時 薪 成 長 之 效 果, 由 於 法 令 規 定 工 時 減 少, 並 不 能 影 響 勞 工 原 來 的 工 資 水 準 因 此, 月 薪 制 勞 工 所 領 取 工 資 數 額 不 改 變 的 情 況 下, 每 月 工 時 總 數 下 降, 其 時 薪 水 準 將 相 對 提 昇, 進 而 增 加 消 費 能 力,3 年 內 提 升 11.4% 為 了 維 持 生 產 力, 工 時 減 少 另 一 個 效 果 : 促 使 雇 主 與 勞 工 皆 需 思 考 如 何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進 而 造 成 新 的 工 作 型 態 產 生 勞 工 透 過 團 體 工 作 分 享, 衍 生 新 式 工 作 型 態, 以 提 昇 整 體 工 作 的 效 率 而 雇 主 也 引 進 許 多 自 動 化 生 產 設 備, 提 高 生 產 效 能 因 此, 工 時 減 少 10%, 生 產 力 沒 有 減 少, 反 倒 發 現 每 小 時 的 生 產 力 卻 能 提 昇 1/3, 甚 至 於 1/2 法 國 政 府 評 估 發 現 工 時 減 少 後, 事 實 上 並 沒 有 如 預 期 般 對 雇 主 衝 擊 很 大 主 因 在 於 生 產 力 提 高 政 府 有 補 助 措 施 實 際 工 時 調 降, 並 沒 有 下 降 很 多, 以 及 工 資 緩 慢 成 長 此 外, 工 時 制 度 對 於 勞 資 關 係 也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改 善 包 括 : 在 企 業 層 級, 勞 資 協 商 有 增 加 的 情 形 有 些 雇 主 為 了 提 升 協 商 的 能 力, 還 出 現 中 小 企 業 聯 盟 組 織 關 於 35 工 時 制 度 對 勞 工 的 感 受, 經 法 國 政 府 統 計, 約 1/4 勞 工 ( 主 要 為 基 層 員 工 ) 認 為 工 作 條 件 變 差 ; 約 1/4 勞 工 ( 主 要 為 主 管 人 員 ) 認 為 變 好 ; 約 1/2 勞 工 認 為 並 沒 有 太 大 影 響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地 方 層 級 的 檢 查 員 發 現 工 時 減 少 後, 對 於 工 作 安 全 也 有 影 響 譬 如 工 作 數 量 密 度 及 壓 力 都 會 提 高, 為 維 持 同 樣 的 生 產 力, 對 於 勞 工 心 理 及 生 理 狀 態 都 有 影 響, 也 容 易 造 成 勞 工 焦 慮 以 2008 年 為 例, 年 度 總 工 作 時 數, 法 國 與 美 國 日 本 相 較, 時 數 大 約 少 了 200 小 時 但 與 其 他 歐 盟 國 家 平 均 數 值 比 較, 其 實 相 去 不 遠, 甚 至 還 有 較 高 的 趨 勢 從 1998 年 開 始, 法 國 年 度 總 工 時 就 開 始 下 降,2000 年 開 始 實 施 工 時 減 少 政 策, 工 時 開 始 大 幅 減 少 法 國 相 當 重 視 工 作 分 享 (Work sharing) 的 概 念, 把 就 業 市 場 比 喻 成 為 蛋 糕, 盡 可 能 將 蛋 糕 可 以 均 衡 地 分 配 給 每 位 勞 工, 讓 大 家 都 有 工 作, 更 進 一 步 將 蛋 糕 做 大, 使 更 多 的 勞 工 可 以 分 享 就 業 的 大 蛋 糕 19
26 四 巴 黎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 ( 一 ) 參 訪 單 位 介 紹 1 組 織 改 制 2008 年 12 月 19 日, 法 國 政 府 將 全 國 就 業 總 局 (ANPE,Agence Nationale Pour l Emploi) 及 工 商 就 業 協 會 (ASSEDIC,Association pour l Emploi Dans l Industrie et le Commerce) 合 併, 成 立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élo Emploi, 圖 3) 過 去, 全 國 就 業 總 局 (ANPE)( 屬 公 務 單 位 ) 主 要 是 提 供 就 業 服 務 職 業 進 修 等 相 關 服 務 及 諮 詢 工 商 聯 盟 協 會 (ASSEDIC) ( 屬 民 營 機 構 ) 負 責 提 供 失 業 保 險 等 相 關 給 付 其 中,50,000 名 員 工 可 選 擇 成 為 公 務 人 員 或 是 一 般 勞 工, 高 達 80% 的 員 工 選 擇 成 為 一 般 勞 工 圖 3: 法 國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ôle emploi) 組 織 圖. 資 料 來 源 : 參 訪 小 組 彙 整 譯 製. 20
27 2 組 織 預 算 現 在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人 員 編 制 約 有 50,000 名, 全 法 國 約 有 900 個 服 務 據 點, 總 預 算 49 億 歐 元 其 中 62% 來 自 勞 資 雙 方 繳 交 之 稅 捐,28% 係 政 府 提 供 之 經 費,10% 屬 其 他 經 濟 來 源 ( 歐 洲 就 業 基 金 政 府 特 殊 補 助 及 工 商 就 業 聯 盟 協 會 ), 政 府 提 供 失 業 補 助 津 貼 高 達 300 億 歐 元 3 董 事 會 成 員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設 有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的 成 員 包 括 五 大 工 會 (CGT CFDT FO CFTC CFE-CGC) 的 勞 工 團 體 代 表 全 國 企 業 聯 盟 (MEDEF) 等 資 方 團 體 代 表 政 府 代 表 以 及 專 家 學 者 ( 二 ) 訪 談 紀 實 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來 為 參 訪 小 組 簡 報, 其 內 容 大 致 分 為 : 法 國 勞 動 市 場 概 述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簡 介 消 極 性 就 業 措 施 ( 失 業 保 險 ) 積 極 性 就 業 政 策 1 法 國 勞 動 市 場 概 述 法 國 就 業 人 口 約 6,500 萬 人, 勞 動 力 人 口 約 2,500 萬 人, 積 極 尋 找 就 業 機 會 人 口 有 257 萬 7 千 人 60 歲 以 上 勞 動 人 口 有 1,200 萬 人 2,000 萬 名 勞 工 為 不 定 期 勞 動 契 約 (CDI),200 萬 名 勞 工 為 定 期 勞 動 契 約 (CDD) 法 國 定 期 契 約 主 要 屬 於 有 取 代 性 或 替 代 性 質, 如 企 業 員 工 因 產 假 病 假 或 進 修 等 因 素 暫 時 離 開 崗 位, 或 者 企 業 因 臨 時 的 業 務 增 長, 必 須 簽 訂 一 批 定 期 契 約 人 員 來 因 應 業 務 需 求 之 增 加 截 至 2011 年 6 月 統 計 顯 示, 共 有 272 萬 失 業 人 口, 與 去 年 相 較 增 加 了 1.5%, 即 增 加 了 12 萬 5 千 人 其 中, 女 性 勞 工 失 業 增 加 了 4.1%,50 歲 以 上 勞 工 失 業 人 口 增 加 13%, 長 期 失 業 人 口 ( 指 失 業 期 間 達 1 年 以 上 者 ) 增 加 10% 惟 僱 用 勞 工 10 人 以 上 之 企 業, 其 就 業 人 口 有 增 加 趨 勢 工 作 機 會 增 加 的 產 業, 主 要 以 服 務 業 增 加 幅 度 較 大, 行 政 業 及 照 護 服 務 業 也 有 增 加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法 國 香 檳 地 區 (La Champagne) 諾 曼 第 地 區 (Normandie) 以 及 洛 林 地 區 (Lorraine) 失 業 情 況 較 嚴 重 其 中, 洛 林 地 區 因 為 曾 經 是 工 礦 業 聚 集 的 地 區, 如 今 沒 落 了, 導 致 長 期 以 來, 成 為 失 業 最 嚴 重 的 地 區 以 歐 盟 就 業 目 標 顯 示, 總 就 業 率 目 標 為 70% 女 性 勞 工 就 業 率 應 達 60% 55 歲 至 64 歲 勞 工 就 業 率 為 50% 反 觀 法 國 就 業 情 形, 總 就 業 率 64% ( 部 分 工 時 工 作 者 佔 17.8%) 女 性 勞 工 就 業 率 59.9%( 部 分 工 時 工 作 者 21
28 佔 很 高 比 例 ) 55 歲 至 64 歲 勞 工 就 業 率 為 41.3% 2011 年, 就 業 率 成 長 較 高 的 行 業 有 個 人 照 顧 服 務 業 ( 如 老 人 照 護 看 護 人 員 醫 護 人 員 ) 社 會 文 化 推 動 工 作 者 銀 行 業 交 通 業 清 潔 服 務 業 工 程 人 員 電 腦 工 程 師, 農 業 勞 動 人 口 有 特 別 季 節 性 人 力 需 求, 餐 飲 業 也 有 提 昇 2010 年 第 一 季 經 濟 成 長 率 大 幅 成 長 0.9%, 係 自 2006 年 以 來 最 高 但 2009 年 的 經 濟 成 長 率 則 是 負 成 長 -2.6% 此 外,2011 年 3 至 5 月 家 庭 消 費 率 逐 漸 下 降, 外 貿 赤 字 也 逐 步 攀 升, 青 年 中 高 齡 勞 動 者 失 業 率 也 是 居 高 不 下 2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élo emploi) 簡 介 (1) 組 織 概 況 a. 組 織 特 色 : 雖 然 屬 於 政 府 部 門, 但 其 財 政 體 系 卻 屬 於 私 部 門 體 系, 原 因 是 因 其 基 金 主 要 來 自 資 方 每 月 提 撥 之 失 業 保 險 稅 捐 此 外, 員 工 選 擇 成 為 公 務 人 員, 其 薪 資 福 利 就 是 由 政 府 支 出, 政 府 政 策 朝 向 減 少 人 事 成 本 支 出, 政 府 亦 鼓 勵 員 工 選 擇 一 般 勞 工 身 份 其 中, 很 大 的 原 因 為 工 商 聯 盟 協 會 (ASSEDIC) 本 是 屬 於 私 人 機 構, 所 屬 勞 工 也 大 都 維 持 原 來 的 身 份, 在 合 併 之 時, 有 與 勞 工 簽 署 團 體 協 約, 員 工 得 自 行 選 擇 身 份 b 組 織 服 務 : 主 要 服 務 項 目 有 : 對 求 職 者 ( 失 業 者 轉 業 者 ) 服 務 對 求 才 者 ( 企 業 ) 服 務, 就 業 媒 合 措 施, 以 及 提 供 失 業 補 助 金 ( 失 業 給 付 ) 等 在 求 職 求 才 服 務 服 務 中, 有 兩 項 重 要 的 觀 念 : 其 一, 簡 化 服 務 流 程, 其 二,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2) 求 職 者 具 體 服 務 措 施 a 提 供 單 站 服 務 (One-Stop Service) 的 概 念 求 職 者 只 需 要 透 過 任 何 就 業 服 務 媒 介 ( 如 :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網 站 (pole-empoi,fr)) 或 是 3949 專 線 電 話, 即 可 登 錄 個 人 資 訊 求 職 意 願 等 相 關 資 訊, 並 直 接 獲 得 充 分 的 就 業 諮 詢 或 媒 合 b 就 業 服 務 管 道 的 多 元 化 便 利 性 (a) 增 加 各 地 區 就 業 服 務 據 點 的 設 置 : 於 2010 年, 共 有 921 個 服 務 據 點, 提 供 就 業 諮 詢 服 務 及 失 業 津 貼 之 撥 付, 總 計 提 供 330 億 歐 元 失 業 補 助 金 額 (b) 設 置 3949 求 職 熱 線 服 務 : 除 了 增 加 熱 線 電 話 服 務 人 員, 法 國 政 府 於 2009 年 9 月 1 日 成 立 國 家 就 業 電 信 平 台, 以 提 供 更 多 電 話 諮 詢 服 22
29 務, 使 得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電 信 服 務 績 效 提 升 10% 以 上 據 統 計,2009 年 3949 熱 線 服 務 電 話 計 有 3200 萬 通, 平 均 每 月 有 220 萬 通 以 上 撥 打 數,2010 年 撥 打 數 更 來 到 7200 萬 通 (c)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網 站 設 置 : 每 月 有 2,800 萬 點 閱 率, 提 供 註 冊 登 錄, 更 新 個 人 津 貼 資 料 以 及 法 令 查 詢 c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作 為 (a) 除 了 簡 化 登 錄 就 業 服 務 以 及 津 貼 發 放 的 流 程, 法 國 政 府 致 力 於 改 善 組 織 效 能, 強 化 電 話 諮 詢 網 站 導 引 等 功 能, 讓 使 用 者 得 以 更 簡 易 來 利 用, 增 加 民 眾 使 用 的 意 願 (b) 增 加 行 政 人 員 之 效 率 : 首 次 申 請 者, 有 94% 的 送 件 得 以 在 5 日 內 處 理 完 成 (c) 提 供 EID(l Entretien d Inscription et de Diagnostic,Registration and Analysis Interview) 服 務 法 國 政 府 於 2010 年 開 始 推 行 EID 服 務, 是 一 種 個 人 化 專 業 全 程 服 務 求 職 者 自 申 請 登 錄 起, 便 有 專 人 提 供 就 業 諮 詢, 職 場 性 向 測 驗, 並 依 個 人 的 特 質 給 予 職 業 訓 練 或 就 業 媒 合, 如 無 法 順 利 回 到 職 場, 也 可 獲 得 失 業 給 付 昔 日 失 業 者 求 職 時, 必 須 先 至 就 服 中 心 網 站 或 臨 櫃 填 寫 相 關 求 職 表 單 及 個 人 資 料, 再 等 待 就 服 中 心 人 員 通 知 前 往 面 談 測 驗 就 業 傾 向 就 業 諮 商 媒 合, 過 程 相 當 繁 瑣 花 費 時 間 因 此, 推 行 EID 服 務, 希 望 求 職 者 從 登 記 轉 業 需 求 諮 詢 提 供 失 業 津 貼, 都 有 專 人 全 程 服 務, 推 行 個 人 化 服 務 專 業 服 務 人 員 能 夠 更 瞭 解 求 職 者 的 特 質 及 需 求, 給 予 更 適 切 的 建 議 及 就 業 媒 合, 免 去 繁 複 的 行 政 程 序 自 從 法 國 政 府 推 動 EID 計 畫, 提 升 了 求 職 者 就 業 媒 合 率, 達 到 21,312,000 媒 合 次 數, 較 上 年 度 增 加 11.5% 提 供 ROME 就 業 職 業 人 力 需 求 資 料 庫, 求 才 者 ( 雇 主 ) 隨 時 都 可 以 進 入 資 料 庫, 迅 速 尋 找 適 合 自 己 的 人 才 (3) 求 才 者 具 體 服 務 措 施 a. 協 助 企 業 求 職 之 促 進 措 施 法 國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以 企 業 招 募 者 之 諮 詢 夥 伴 自 居, 每 位 諮 詢 人 員 每 個 星 期 都 會 花 費 一 天 的 時 間, 提 供 企 業 相 關 服 務, 並 擴 大 服 務 範 圍, 給 予 企 業 如 3995 專 線 服 務 僱 用 協 助 以 及 人 力 資 源 (H.R.) 諮 詢 等 服 務 歸 功 於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其 所 屬 就 業 機 構 以 及 3995 專 線 資 訊 平 台, 增 加 與 企 業 溝 通 的 機 會, 使 得 2010 年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所 提 供 的 就 業 機 會, 比 較 23
30 2009 年 提 升 了 10%, 未 來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將 會 致 力 改 善 或 擴 大 服 務 的 效 能 與 範 圍 b. 增 進 諮 詢 人 員 知 識, 提 供 更 優 質 服 務 有 鑑 於 商 業 活 動 及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瞬 息 萬 變, 法 國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不 斷 地 調 整 服 務 的 項 目, 盡 可 能 地 符 合 企 業 求 才 的 需 求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設 定 的 兩 項 目 標 : 一 是 提 供 服 務 人 員 進 修, 更 能 瞭 解 現 今 企 業 人 力 資 源 的 變 化 ; 二 是 與 其 他 諮 詢 機 構 發 展 夥 伴 關 係 自 2010 年 起,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舉 辦 相 當 多 場 國 家 級 地 區 級 的 會 議, 與 企 業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者 進 行 對 話 與 討 論 此 外,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與 Crédoc 合 作, 每 年 出 版 BMO 人 力 需 求 調 查 報 告, 對 於 企 業 人 力 需 求 就 業 市 場 的 概 況, 提 供 分 析 報 告 c. 提 供 3995 熱 線 服 務 與 3949 求 職 者 熱 線 服 務 相 同,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亦 提 供 企 業 求 才 者 熱 線 諮 詢 服 務 3995 企 業 透 過 這 支 熱 線 電 話, 不 但 能 夠 更 簡 易 地 建 立 職 缺 檔 案, 也 能 快 速 擷 取 協 助 招 募 措 施 契 約 補 助 等 官 方 資 料, 全 法 國 3995 熱 線 服 務,80% 由 電 話 服 務 中 心 諮 詢 人 員 服 務, 另 20% 由 地 方 就 服 機 構 諮 詢 人 員 服 務 對 企 業 主 來 說, 自 從 提 供 3995 熱 線 服 務 後, 大 幅 增 加 服 務 的 便 利 性, 隨 時 隨 地 得 以 撥 打 熱 線 電 話, 獲 取 必 須 的 資 訊, 使 用 率 也 相 當 高 根 據 統 計 顯 示, 電 話 服 務 中 心 平 均 每 天 接 獲 2,000 通 次 諮 詢 電 話, 每 月 回 覆 率 亦 達 90% 自 2010 年 春 季 開 通 後, 平 均 每 月 有 10,200 通 次 諮 詢 電 話 d. 提 供 量 身 訂 做 服 務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設 置 帳 戶 管 理 者 的 團 隊, 主 要 負 責 個 案 管 理, 自 企 業 申 請 開 始, 提 供 一 系 列 的 就 業 媒 合 諮 詢 服 務, 無 非 是 為 了 瞭 解 企 業 經 營 的 需 求, 並 提 供 必 要 的 人 才 3 消 極 性 就 業 措 施 ( 失 業 保 險 ) 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表 示 : 消 極 性 就 業 措 施 主 要 內 容 為 提 供 失 業 救 濟 金, 補 助 方 式 及 內 容 係 依 據 失 業 保 險 協 定 規 定 失 業 保 險 協 定 由 全 國 工 會 代 表 跟 資 方 團 體 簽 訂, 上 次 的 協 議 於 2009 年 2 月 19 日 簽 訂 完 成, 為 期 3 年 不 過 因 2010 年 遭 逢 金 融 危 機, 衝 擊 就 業 市 場, 最 新 的 失 業 保 險 協 定 於 2011 年 5 月 6 日 簽 訂 完 成, 為 期 2 年 兩 個 協 議 內 容 並 無 太 多 的 差 異, 主 要 在 提 高 因 季 節 性 失 業 之 補 助 金 額, 強 化 職 業 傷 害 的 津 貼 給 付 另 外, 24
31 補 充 一 點, 簽 署 這 項 協 議 不 需 要 全 部 的 工 會 或 資 方 團 體 同 意, 只 需 要 其 中 五 大 工 會 之 一 代 表 跟 資 方 團 體 代 表 簽 訂 後, 其 內 容 由 勞 工 部 長 公 布, 即 產 生 效 力 法 國 的 失 業 保 險 制 度 於 1958 年 建 立, 並 由 全 國 工 商 就 業 聯 盟 (Unédic,Union Nationale pour l Emploi Dans l Industrie et le Commerce) 負 責 收 支 管 理 勞 資 雙 方 繳 交 之 失 業 保 險 相 關 費 用, 制 訂 失 業 保 險 法 令, 發 放 失 業 給 付 法 國 政 府 另 設 置 社 會 保 險 暨 家 庭 補 助 聯 盟 (URSSAF,Union de recouvrement des cotisations de Sécurité sociale et d allocations familiales), 係 將 社 會 補 助 金 ( 含 失 業 保 險 傷 病 保 險 家 庭 補 助 金 ) 集 中 於 該 單 位 統 籌 管 理, 並 有 效 地 分 配 再 將 給 付 經 費 撥 給 相 關 單 位, 如 失 業 保 險 經 費 撥 給 工 商 就 業 聯 盟 (Unédic) 發 放 (1) 法 國 失 業 保 險 制 度 介 紹 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指 出 法 國 失 業 津 貼, 主 要 分 為 兩 階 段 之 機 制 : 第 一 階 段 ( 重 返 就 業 協 助 津 貼,ARE,Allocation d Aide au Retour à l Emploi); 第 二 階 段 ( 團 結 互 助 津 貼,ASS,Allocation de Solidarité Spécifique), 說 明 如 下 ( 表 3): a. 第 一 階 段 重 返 就 業 協 助 津 貼 (ARE), 每 月 由 勞 資 雙 方 繳 交 之 失 業 保 險 費 用,2011 年 度 總 經 費 約 277 億 歐 元, 其 給 付 方 式 係 依 據 離 職 前 薪 資 水 準 作 為 基 準, 大 約 為 未 稅 前 粗 收 入 的 57.4% 然 而, 此 發 費 標 準 也 引 來 一 些 批 評, 有 些 人 每 月 得 以 領 到 5,000, 但 有 些 人 就 僅 能 領 到 1,000, 造 成 給 付 不 均 的 現 象 以 主 管 人 員 為 例, 主 管 人 員 每 月 薪 資 之 30% 需 作 為 失 業 保 險 費 用, 一 旦 失 業 則 僅 能 領 取 約 失 業 之 前 薪 資 的 18% 失 業 救 濟 金, 實 際 上 有 很 大 的 差 距 b. 第 二 階 段 團 結 互 助 津 貼 (ASS), 主 要 由 政 府 提 供 經 費,2011 年 總 預 算 為 39 億 歐 元, 按 日 計 算 給 予 屬 於 協 助 性 質 將 定 期 評 估 每 戶 家 庭, 並 非 個 人 之 經 濟 情 況 失 業 救 濟 金 補 助 之 工 作 者 : 勞 工 雇 主 雇 主 之 配 偶 公 職 人 員 邊 境 工 作 者 以 及 法 籍 駐 外 工 作 者 等 25
32 名 稱 項 目 資 金 來 源 給 付 對 象 給 付 方 式 給 付 期 間 其 他 給 付 項 目 表 3: 法 國 失 業 保 險 補 助 津 貼 比 較. 重 返 就 業 協 助 津 貼 (ARE) 團 結 互 助 津 貼 (ASS) (Allocation d Aide au Retour à (Allocation de Solidarité l Emploi) Spécifique) 政 府 預 算 每 月 勞 資 雙 方 定 期 繳 納 之 失 業 保 險 費 用 (2011 年 度 預 算 數 為 39 億 ) (2011 年 度 預 算 數 為 277 億 ) (1) 過 去 28 個 月 至 少 工 作 4 個 月 以 上 者 (2) 特 定 對 象 (2) 非 自 願 性 離 職 (3) 身 體 狀 況 仍 可 工 作 者 (1) 已 領 畢 ARE 者 (3) 請 領 時, 於 10 年 內 具 有 5 年 工 作 年 資 者 (4) 未 滿 60 歲 者 ( 未 來 需 視 法 定 退 休 年 (4) 單 身 者, 每 月 收 入 於 1,075.9 齡 而 調 整 ) 以 下 者 有 配 偶 者, 每 戶 每 月 收 入 不 得 超 過 1,690.7 (1) 需 先 行 與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olé emploi) 登 記 (2) 離 職 前 12 個 月 的 薪 資 水 準 為 依 據 ( 含 底 薪 加 一 般 職 務 獎 金 等 報 酬, (1) 需 先 行 與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olé 不 含 資 遣 費 與 休 假 津 貼 ), 最 高 薪 資 emploi) 登 記 等 級 為 (2) 每 人 每 日 得 請 領 (3) 每 月 給 付 金 額 等 同 於 57.7% 的 上 開 (3) 不 得 同 時 請 領 相 同 類 型 補 助 薪 資 水 準 (4) 每 日 請 領 津 貼 最 低 不 得 少 於 (5) 部 分 工 時 勞 工 之 請 領 金 額 依 其 薪 資 水 準 遞 減 (1) 未 滿 50 歲 者, 給 付 期 限 不 得 超 過 24 個 月 (2) 50 歲 以 上 者, 給 付 期 限 不 得 超 過 36 為 期 6 個 月 個 月 視 有 必 要 得 以 續 領, 最 高 為 12 個 月 (3) 年 滿 60 歲 未 達 法 定 請 領 退 休 金 年 資 者, 於 達 到 退 休 金 年 資 前 皆 可 請 領, 最 長 得 請 領 至 65 歲 (1) 被 保 險 人 之 特 別 休 假 ( 年 假 ) 津 貼 (2) 被 保 險 人 之 死 亡 津 貼
33 (2) 其 他 失 業 保 險 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進 一 步 補 充 其 他 失 業 保 險 種 類, 尚 有 積 極 互 助 收 入 措 施 (RSA,Revenu de Solidarité Active) 臨 時 救 助 津 貼 (ATA, AllocationsTemporaire d attente) 與 職 業 訓 練 津 貼 (AFDEF, Allocation en Feveur des demandeurs d emploi en Formation) a. 積 極 互 助 收 入 措 施 (RSA,Revenu de Solidarite Active) 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說 明 RSA 係 使 重 新 就 業 的 低 收 入 者, 仍 可 保 留 部 份 補 助 金, 以 使 總 收 入 不 至 於 因 恢 復 工 作 反 而 降 低, 從 而 鼓 勵 再 就 業 此 外,25 歲 以 上 低 收 入 者, 月 薪 少 於 1, 歐 元, 亦 即 收 入 少 於 法 定 每 月 基 本 工 資 (SMIC)1.04% 的 人, 可 獲 得 除 工 資 以 外 的 補 助 金 低 收 入 者 的 收 入 底 限, 也 會 視 家 庭 情 況 而 提 高 另 外, 失 業 者 可 領 取 全 額 RSA 補 助 ( 即 448 歐 元, 相 當 於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金 的 金 額 ) 工 資 很 低 的 勞 工 亦 可 領 取 RSA, 但 隨 著 工 資 的 增 多, 補 助 金 額 將 逐 步 減 少 RSA 措 施 的 目 的 : 一 方 面 為 了 鼓 勵 失 業 者 再 就 業, 另 一 方 面 也 為 了 減 少 法 國 的 貧 困 人 口 該 措 施 於 2009 年 7 月 1 日 起 全 面 實 施 b. 臨 時 救 助 津 貼 (ATA,AllocationsTemporaire d attente) ATA 給 付 對 象 包 括 : 受 政 治 庇 護 者 無 國 籍 者 海 外 移 民 者 更 生 人 等 給 付 條 件 與 RSA 相 同, 須 先 行 至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登 記 給 付 期 間 12 個 月 c. 職 業 訓 練 津 貼 (AFDEF, Allocation en Feveur des demandeurs d emploi en Formation) AFDEF 給 付 對 象 為 尚 在 領 取 重 返 就 業 協 助 津 貼 (ARE) 期 間 且 參 加 職 業 訓 練 者 給 付 金 額 與 重 返 就 業 協 助 津 貼 (ARE) 相 同 給 付 條 件 以 參 加 職 業 訓 練 結 束 後, 就 業 上 仍 發 生 困 難 者, 予 以 補 助, 須 先 行 與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登 記 4 積 極 性 就 業 政 策 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表 示 : 法 國 政 府 為 了 增 加 就 業 促 進 的 政 策 效 果, 提 供 幾 項 重 要 措 施 法 國 政 府 提 供 企 業 獎 金, 促 使 增 加 僱 用 員 工, 減 少 成 本 減 輕 或 免 除 社 會 稅 捐, 增 加 就 業 補 助 措 施, 促 使 企 業 願 意 提 高 僱 用 率, 以 提 升 企 業 增 加 就 業 的 誘 因 政 府 亦 提 供 就 業 者 在 職 進 修 或 求 職 者 失 業 進 修 的 機 會,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提 供 最 長 12 個 月 的 進 修 如 果 企 業 僱 用 訓 練 者 且 使 其 工 作 12 個 月 以 上,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將 會 補 助 訓 練 者 訓 練 期 間 之 費 用, 以 提 升 勞 工 的 技 職 能 力, 增 加 職 場 競 爭 27
34 力 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補 充 說 明, 法 國 政 府 現 已 不 採 取 過 去 長 期 進 修 的 訓 練 模 式, 以 醫 護 人 員 為 例, 提 供 醫 護 人 員 3 年 的 專 業 進 修, 其 條 件 是 需 在 醫 療 機 構 內 服 務 10~15 年, 但 現 在 已 不 提 供 這 類 訓 練 另 外, 政 府 也 增 加 許 多 專 業 諮 詢 人 才,2008 年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élo emploi) 甫 成 立 時, 自 全 國 成 人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AFPA) 聘 僱 約 1,000 名 心 理 諮 詢 專 業 人 員, 協 助 失 業 者 瞭 解 工 作 性 向, 可 進 一 步 從 事 適 當 的 職 業 訓 練 或 是 職 業 選 擇 增 進 就 業 市 場 彈 性 化, 契 約 終 止 改 善 勞 資 關 係 之 措 施 因 應 勞 資 雙 方 終 止 勞 動 契 約 時, 時 常 發 生 爭 議 可 能 導 致 興 訟, 曠 日 費 時, 促 使 減 少 爭 議 及 訴 訟 的 產 生 其 他 積 極 性 就 業 政 策 簡 介 如 下 : (1) 學 習 性 契 約 (Contrat D Apprentissage) (1) 16 歲 至 30 歲 青 年 實 施 對 象 (2) 殘 障 人 士 (3) 欲 創 業 者 (1) 需 先 行 技 職 訓 練 中 心 (CFA,Centre de Formation des Apprentis) 登 記 實 施 方 式 (2) 雇 主 應 簽 訂 1 至 3 年 之 契 約 (3) 雇 主 應 依 簽 訂 者 之 年 齡 工 作 資 歷 給 予 不 同 的 薪 資 水 準 (1) 雇 主 得 以 免 除 全 部 或 部 分 應 負 擔 之 社 會 稅 捐 (2) 地 方 政 府 將 直 接 撥 付 補 助 金 額 雇 主 優 惠 措 施 (3) 招 募 人 才 之 協 助 (4) 減 稅 優 惠 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舉 例 說 明, 麵 包 師 學 徒 學 習 製 作 麵 包 且 取 得 證 照, 需 先 至 CFA 地 方 技 職 中 心 登 記, 並 與 雇 主 簽 訂 1 至 3 年 的 學 習 性 契 約, 倘 雇 主 協 助 學 徒 取 得 麵 包 師 證 照, 雇 主 得 享 有 相 關 優 惠 措 施, 該 學 徒 亦 可 獲 得 補 助 28
35 (2) 專 業 性 契 約 (Contrat de Professionnalisation) (1) 16 歲 至 26 歲 之 青 年 (2) 26 歲 以 上 之 求 職 者 實 施 對 象 (3) RSA 及 團 結 互 助 津 貼 (ASS) 受 領 者 (4) 領 取 殘 廢 津 貼 資 格 之 成 人 (1) 雇 主 應 與 勞 工 簽 訂 不 定 期 專 業 工 作 契 約 (CDI), 至 少 維 持 6 至 12 個 月, 或 簽 訂 含 在 職 培 訓 之 6 至 12 個 月 定 期 契 約 實 施 方 式 (CDD) (2) 雇 主 應 依 簽 訂 者 之 年 齡 工 作 資 歷, 給 予 55% 至 80% 之 基 本 工 資 水 準, 或 至 少 給 付 基 本 工 資 (1) 雇 主 得 以 免 除 全 部 或 部 分 應 負 擔 之 社 會 稅 捐 雇 主 優 惠 (2) 由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給 予 招 募 上 的 協 助 措 施 (3) 有 可 能 資 助 雇 主 職 業 訓 練 費 用 (3) 就 業 啟 動 契 約 (Cui-cie,Contrat Unique D Insertion Dans Le Secteur Marchand: Le Contrat D Initiative Emploi) 針 對 具 有 特 殊 就 業 困 難 者 ( 各 地 區 層 級 首 長 有 權 利 選 擇 優 先 實 施 對 象 補 助 對 象 ) (1) 雇 主 應 與 勞 工 簽 訂 不 定 期 契 約 (CDI) 或 簽 訂 含 在 職 培 訓 實 施 方 式 之 6 個 月 定 期 契 約 (CDD) 最 長 可 延 長 至 24 個 月, (2) 雇 主 給 付 之 薪 資 不 得 低 於 基 本 工 資 (1) 雇 主 每 月 得 以 獲 得 政 府 補 助 ( 最 低 補 助 金 額 為 基 本 工 資 額 雇 主 優 惠 的 47%) 措 施 (2) 契 約 期 間 終 止 即 停 止 補 助 29
36 (4) 失 業 者 創 業 協 助 措 施 (Aide a la Creation D Entreprise) (1) 領 取 失 業 保 險 者 ( 重 返 就 業 協 助 津 貼 (ARE) 團 結 互 助 津 貼 (ASS)) 或 RSA 者 實 施 對 象 (2) 年 齡 限 制 :18 歲 至 26 歲 (3) 於 都 市 敏 感 地 區 ( 治 安 較 差 貧 困 地 區 ) 創 業 (1) 免 除 12 個 月 的 社 會 保 險 費 用, 最 高 不 得 超 過 1.2 倍 基 本 工 資 受 補 助 者 之 (2) 能 獲 得 社 會 保 險 最 低 的 保 障 優 惠 措 施 (3) 創 業 初 期, 仍 可 支 領 半 數 失 業 給 付 ( 簡 稱 ARCE ) (4) 創 業 前 3 年, 能 獲 得 政 府 免 費 的 諮 詢 及 技 術 支 援, 且 可 享 貸 款 零 利 率 ( 簡 稱 NACRE ) 最 後,Josiane Chevalier 女 士 提 到 : 以 上 介 紹 的 就 業 促 進 措 施, 係 大 型 企 業 申 請 居 多, 因 其 制 度 人 員 較 為 完 善, 經 費 資 源 也 較 為 充 裕, 比 較 可 以 充 分 評 估 制 度 是 否 適 合 自 身 需 求 相 對 中 小 型 企 業 人 力 較 不 充 裕, 往 往 無 法 得 知 或 充 分 瞭 解 就 業 政 策 伍 法 國 總 工 會 (CGT,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 巴 黎 地 區 支 會 參 訪 紀 實 一 參 訪 單 位 簡 介 ( 一 )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於 1895 年 9 月 23 日 成 立, 是 法 國 最 早 成 立 的 工 會 聯 盟, 目 前 工 會 會 員 人 數 約 70 萬 人, 為 法 國 最 大 兩 大 工 會 聯 盟 之 一, 屬 於 左 派 的 工 會 在 法 律 地 位 上,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是 法 國 勞 動 法 所 明 訂, 擁 有 談 判 及 制 訂 全 國 性 政 策 協 議 權 利 的 五 大 工 會 之 一 其 他 四 大 工 會, 分 別 為 法 國 工 人 民 主 聯 盟 (CFDT,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émocratique du Travail) 天 主 教 工 會 聯 盟 (CFTC,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s Travailleurs Chrétiens) 法 國 工 人 力 量 總 工 會 (FO,Force Ouvriére) 法 國 管 理 人 員 暨 執 行 人 員 總 工 會 (CFE-CGC,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 l encadrement- 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es cadres)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的 起 源 是 由 各 職 業 勞 工 聯 盟 組 合, 再 逐 漸 往 各 省 成 立 地 區 性 支 會 總 會 長 是 Bernard Thibault 先 生, 總 會 位 於 Montreuil 省, 本 次 參 訪 單 位 係 為 巴 黎 地 區 支 會 30
37 此 外, 法 國 總 工 會 (CGT) 也 是 2010 年 發 動 反 對 執 政 黨 薩 克 奇 (Nicolas Sarközy) 政 府, 提 高 退 休 年 齡 政 策 的 抗 爭 運 動 的 重 要 幕 後 推 手 事 實 上, 法 國 勞 工 工 會 參 加 率 僅 有 8%, 為 歐 洲 國 家 最 低 由 於 法 國 工 會 擁 有 強 大 的 動 員 能 力, 因 此, 組 織 罷 工 或 是 示 威 抗 爭, 皆 能 展 現 其 強 烈 的 抗 爭 意 志, 致 使 政 府 雇 主 團 體 必 須 有 所 妥 協, 進 行 協 商 ( 二 ) 會 談 人 員 介 紹 1. Patrick Picard 先 生 : 曾 任 職 法 國 電 力 公 司 員 工, 現 專 職 於 法 國 總 工 會 巴 黎 支 會 秘 書 長 職 務 2. Sandra Buaillon 女 士 : 現 任 法 國 總 工 會 分 會 巴 黎 支 會 行 政 人 員, 兼 任 春 天 百 貨 工 會 代 表 3. Marie Lemoine 女 士 : 現 任 法 國 總 工 會 分 會 巴 黎 支 會 行 政 人 員, 兼 任 春 天 百 貨 工 會 代 表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olé emploi) 工 會 代 表 二 訪 談 紀 實 1. 由 於 法 國 工 會 素 來 以 激 烈 抗 爭 聞 名, 參 訪 小 組 詢 問 工 會 組 織 型 態, 以 及 支 會 與 工 會 總 會 間 聯 繫 關 係 運 作 為 何? Patrick Picard 先 生 回 答 : 在 法 國 勞 工 先 成 立 30 人 以 下 之 小 型 工 會, 這 些 小 型 工 會 隸 屬 於 各 省 或 各 地 區 之 職 業 工 會 聯 盟 由 於 巴 黎 市 較 為 特 別, 其 地 位 等 同 於 省, 且 共 分 為 20 行 政 區, 每 區 中 各 有 屬 於 工 會 職 業 聯 盟, 巴 黎 支 會 統 籌 聯 繫 輔 導 整 個 大 巴 黎 地 區 共 22 個 行 政 區 內 的 區 級 工 會 聯 盟 此 外, 因 法 國 工 會 採 取 聯 盟 主 義, 彼 此 間 並 無 隸 屬 關 係 所 以 不 論 是 省 或 地 區 性 工 會 各 自 有 獨 立 自 主 性 高, 彼 此 相 互 協 助 支 援 每 三 年 會 召 開 全 國 大 會, 各 工 會 領 袖 都 會 參 與 討 論, 並 非 屬 於 中 央 集 權, 由 總 會 發 號 施 令, 各 會 員 工 會 再 予 以 執 行 2. 詢 問 每 個 工 會 都 有 獨 立 自 主 運 作 的 能 力,CGT 巴 黎 分 會 是 否 能 獨 立 罷 工? 是 否 可 舉 例 最 近 一 兩 年 或 是 未 來 將 從 事 的 工 會 運 動 具 體 說 明? Patrick Picard 先 生 解 釋, 罷 工 權 是 憲 法 保 障 至 高 無 上 的 權 力 當 然 每 個 工 會 皆 有 罷 工 的 權 力, 但 實 際 上, 唯 有 每 個 勞 工 工 會 團 結 一 致, 所 做 出 的 行 動 才 會 有 效 果 罷 工 的 方 式 有 很 多 態 樣, 從 企 業 層 級 來 說, 每 個 企 業 都 有 員 工 代 表 或 工 會 代 表 號 召 企 業 內 部 員 工 罷 工 地 區 性 層 級, 則 由 31
38 各 職 業 工 會 聯 盟 號 召 同 一 職 業 工 會 會 員 或 勞 工 進 行 罷 工 當 然, 全 國 性 總 工 會 則 號 召 全 國 性 罷 工, 便 可 發 揮 更 大 的 力 量, 端 看 每 次 罷 工 訴 求 為 何 以 2008 年 法 國 總 工 會 主 導 之 示 威 罷 工 為 例, 主 要 針 對 亞 洲 及 非 洲 之 非 法 移 民, 為 其 爭 取 自 由 工 作 的 權 利 因 為 法 國 移 民 政 策, 左 派 及 右 派 的 意 見 差 距 非 常 大, 右 派 完 全 否 定 這 些 非 法 移 民 的 重 要 性, 由 於 這 些 移 民 在 法 國 居 住 工 作 很 多 年, 也 繳 了 房 租, 甚 至 後 代 都 已 經 在 學 校 唸 書, 但 這 些 人 依 然 沒 有 取 得 合 法 的 身 份 及 居 留 權, 一 旦 被 抓 到 了, 就 被 遣 返 回 國 這 些 非 法 移 民 從 事 的 工 作 相 當 廣 泛, 包 括 保 全 人 員 餐 廳 服 務 人 員 清 潔 人 員 營 造 工 人 及 紡 織 工 人 等 工 會 相 當 不 滿 現 今 政 府 選 擇 性 移 民 政 策, 使 得 許 多 非 洲 亞 洲 移 民 都 無 法 順 利 取 得 合 法 身 份, 對 這 些 移 民 非 常 不 公 平 因 此, 在 2008 年 法 國 總 工 會 號 召 了 6,000 多 名 非 洲 亞 洲 非 法 移 民 的 勞 工, 上 街 頭 示 威 抗 議 之 後, 政 府 即 願 意 與 工 會 協 商, 達 成 一 部 分 的 訴 求, 但 未 完 成 最 終 目 標, 工 會 將 持 續 努 力 如 果 罷 工 的 議 題 係 針 對 公 部 門 的 相 關 議 題, 法 定 規 定 是 必 須 於 5 天 前 事 先 告 知 政 府 及 相 關 單 位 倘 針 對 私 部 門 的 議 題, 不 需 要 事 先 告 知, 即 可 進 行 罷 工 如 果 雇 主 事 先 知 道 工 會 將 進 行 罷 工, 通 常 會 在 罷 工 之 前 就 跟 工 會 代 表 進 行 面 談, 其 實 可 以 減 少 罷 工 發 生 對 勞 工 來 說, 罷 工 也 有 其 風 險, 罷 工 期 間 就 沒 有 工 資 可 領, 罷 工 之 前 可 以 與 雇 主 談 判 出 一 定 的 結 果, 也 是 勞 工 工 會 所 樂 見 的 3. 法 國 工 會 制 度 係 採 取 自 由 入 會 或 是 強 制 入 會? Patrick Picard 先 生 回 復, 法 國 是 採 取 自 由 入 會 制 度, 所 以 並 不 是 所 有 企 業 都 有 工 會 的 存 在 由 於 工 時 法 案 規 定,11 人 以 上 的 事 業 單 位 強 制 必 須 選 舉 出 員 工 代 表, 與 雇 主 協 商 工 作 時 數 的 分 配 至 於 10 人 以 下 的 事 業 單 位, 則 沒 有 選 舉 員 工 代 表 或 是 有 工 會 的 企 業 法 國 總 工 會 扮 演 協 助 員 工 組 織 工 會 協 助 與 雇 主 協 商 或 如 何 爭 取 自 身 權 益 等 角 色 4. 對 於 2000 年 開 始 工 時 改 革 政 策 措 施 的 看 法?35 工 時 法 案 強 調 勞 資 雙 方 的 協 商 機 制, 是 否 對 於 社 會 對 話 或 工 會 組 織 率 會 員 成 長 有 所 影 響? Patrick Picard 先 生 說 :35 工 時 政 策 很 大 一 個 政 策 目 標, 在 於 勞 資 協 商 部 分, 不 論 是 企 業 與 工 會 都 得 加 入 討 論 而 且 透 過 協 商, 一 週 工 作 時 間 得 超 過 35 小 時, 但 下 一 週 就 得 少 於 35 小 時 總 而 言 之, 平 均 每 週 工 時 需 維 持 在 35 小 時, 甚 至 可 以 以 年 作 為 計 算 單 位 32
39 在 法 國 工 時 減 少 政 策 並 非 第 一 次 實 施, 其 實 早 在 1981 年 開 始 推 動, 從 42 工 時 降 為 39 工 時 不 過 這 次 政 策 的 目 標 之 一, 係 必 須 維 持 生 產 力 以 醫 護 人 員 為 例, 工 時 減 少 導 致 工 作 量 相 對 增 加, 但 醫 護 人 員 卻 沒 有 等 比 例 增 加 對 於 這 些 醫 護 從 業 工 作 者, 工 作 壓 力 及 工 作 量 卻 是 倍 數 提 昇, 影 響 其 心 理 及 健 康 情 形 根 據 工 會 觀 察,35 工 時 制 度 對 於 那 些 於 外 省 工 作, 必 須 花 費 相 當 通 勤 時 間 的 勞 工, 其 實 是 很 有 利 的 措 施 這 些 工 作 者 可 以 彈 性 運 用 工 作 時 間, 能 得 到 更 多 休 閒 時 間, 尤 其 在 不 影 響 原 來 薪 資 及 勞 動 條 件 前 提 下, 是 個 很 好 的 政 策 Patrick Picard 先 生 笑 說, 看 見 台 灣 自 2001 年 以 來 的 年 度 總 工 時 達 到 2,000 多 小 時 的 數 據, 實 在 很 高, 而 且 10 年 來 看 起 來 也 沒 有 減 少 的 趨 勢, 實 在 叫 人 吃 驚 5. 對 於 政 府 的 就 業 政 策, 工 會 有 何 看 法 或 提 出 何 種 看 法? Marie Lemoine 女 士 表 示 : 政 府 在 近 年 來, 將 全 國 就 業 中 心 ANPE 與 ASSEDIC 合 併 成 為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Polé emploi), 給 予 失 業 者 失 業 補 助 津 貼, 促 進 勞 工 就 業 及 職 業 訓 練 相 關 工 作, 本 來 就 屬 政 府 的 業 務 範 疇, 看 不 出 具 體 成 效, 不 管 就 業 津 貼 或 是 職 業 訓 練, 政 府 所 做 仍 稍 有 不 足 法 國 總 工 會 是 屬 於 抗 爭 型 工 會, 倘 若 我 們 認 為 政 府 所 做 不 夠, 我 們 將 集 結 力 量, 以 罷 工 方 式 抗 爭 使 政 府 與 雇 主 聽 到 訴 求, 並 使 政 府 雇 主 團 體 能 就 訴 求 事 項 與 工 會 坐 下 來 協 商 討 論 現 在 的 政 府 比 較 偏 向 資 本 主 義, 不 會 特 別 保 護 勞 工 的 工 作 權, 使 雇 主 得 以 較 輕 易 地 裁 員 6. 法 國 也 是 歐 盟 經 濟 體 的 一 員, 近 年 來, 歐 盟 經 濟 問 題 頻 生, 工 會 是 否 有 關 注 新 的 勞 動 議 題 或 焦 點? Marie Lemoine 女 士 說 : 雖 然 法 國 的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自 二 次 大 戰 後 開 始 發 展, 相 較 其 他 國 家 來 說, 已 屬 進 步 完 善 但 執 政 黨 薩 克 奇 政 府 仍 屬 保 守, 我 們 仍 致 力 要 求 改 善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此 外, 工 會 還 致 力 於 社 會 分 配 公 平 化, 現 今 社 會 還 是 有 許 多 財 富 利 潤 落 入 少 數 人 股 東 當 中 因 此, 推 動 建 立 一 個 職 業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是 必 要 的, 這 個 制 度 的 理 想 是, 景 氣 變 差 的 後 果, 不 應 犧 牲 勞 工 權 益, 由 勞 工 來 承 擔, 需 要 有 一 個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來 保 障 這 些 勞 工 7. 最 後, 參 訪 人 員 詢 問 Sandra Buaillon 及 Marie Lemoine 兩 位 女 士 擔 任 員 工 代 表, 是 否 會 帶 來 任 何 影 響 或 感 想? 33
40 Sandra Buaillon 回 答 : 由 於 春 天 百 貨 已 經 是 很 悠 久 的 企 業, 對 於 勞 資 協 商 制 度 有 一 定 熟 悉 的 程 度 勞 雇 雙 方 大 致 瞭 解 彼 此 的 需 求, 存 在 著 默 契, 因 此 在 春 天 百 貨 擔 任 員 工 代 表 其 實 並 不 困 難 Marie Lemoine 女 士 表 示 : 在 就 服 中 心 擔 任 員 工 代 表 的 經 驗, 員 工 代 表 常 在 很 多 議 題 需 要 與 僱 方 對 立, 即 使 是 公 務 單 位, 也 不 是 很 喜 歡 這 樣 的 勞 工 所 以 很 多 同 仁 都 有 調 薪 或 升 遷, 自 己 在 擔 任 員 工 代 表 期 間, 卻 都 沒 有 獲 得 正 常 的 升 遷 因 此, 有 時 候 也 必 須 透 過 上 級 工 會 協 助, 促 使 資 方 改 善 陸 特 別 經 驗 與 觀 察 一 巴 黎 市 政 廳 (Hôtel de Ville) 展 示 本 次 參 訪 小 組 在 法 國 巴 黎 期 間, 由 於 經 接 洽 同 意 參 訪 之 單 位 高 達 10 處, 行 程 異 常 緊 湊, 惟 相 當 難 得 的 是 9 月 日 ( 週 六 週 日 ) 適 逢 當 地 世 界 遺 產 日, 開 放 各 處 古 蹟 博 物 館 等 處 所, 讓 民 眾 免 費 入 場 參 觀 參 訪 小 組 在 閱 覽 整 理 準 備 資 料 之 餘, 善 加 利 用 此 一 難 得 免 費 機 會 考 量 參 訪 小 組 工 作 性 質 係 屬 公 務 行 政 部 門, 經 與 翻 譯 人 員 研 商, 最 後, 特 別 選 擇 較 有 幫 助 之 機 構, 前 往 法 國 眾 議 院 (Assemblée nationale) 與 巴 黎 市 政 廳 (Hôtel de Ville) 參 觀, 期 能 充 實 參 訪 效 益 法 國 歷 史 悠 久, 亦 為 民 主 演 進 之 先 河 眾 議 院 (Assemblée nationale) 正 是 代 表 法 國 大 革 命, 高 舉 天 賦 人 權 的 最 好 結 果 證 明 其 建 築 物 宏 偉 壯 觀, 議 場 及 其 他 附 屬 場 所 佈 置 陳 設, 高 雅 精 美 豪 氣 古 色 古 香, 嘆 為 觀 止 引 導 議 長 進 入 議 場 主 持 會 議 之 儀 隊, 亦 是 莊 嚴 隆 重 實 有 不 同 凡 響 的 氣 派 設 置 於 眾 議 院 內 之 圖 書 館, 更 是 讓 人 讚 嘆 與 欽 羡! 直 有 不 知 今 夕 是 何 夕 之 感! 巴 黎 市 政 廳 (Hôtel de Ville) 本 身 即 是 一 棟 精 緻 古 蹟 和 藝 術 建 築 物, 當 日 配 合 展 出 的 內 涵, 主 角 配 角 竟 然 都 不 是 巴 黎 市 長 或 市 政 的 豐 功 偉 業 與 政 績, 而 是, 平 日 裝 飾 修 繕 維 護 市 政 廳 古 蹟 的 底 層 作 業 人 員 與 器 具 ( 圖 4) 擔 任 現 場 解 說 的 市 政 廳 工 作 人 員, 有 禮 貌 地 巨 細 靡 遺 的 娓 娓 道 來, 告 訴 參 觀 者 因 應 修 繕 需 要 的 特 殊 工 法 與 材 料, 自 己 製 作 改 良 使 用 的 專 屬 器 具 充 滿 自 信 的 專 業 技 術, 驕 傲 且 純 熟 的 說 明 維 護 作 業 程 序 與 步 驟, 誠 讓 參 訪 小 組 肅 然 而 產 生 感 動 佩 服 與 尊 敬 也 許, 臺 北 在 未 來 的 某 一 天 或 某 一 場 合, 亦 有 機 會 能 看 到 類 似 讓 人 感 動 的 展 示? 34
untitled
联 合 国 A 大 会 Distr. GENERAL A/HRC/8/47 3 June 200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 权 理 事 会 第 八 届 会 议 议 程 项 目 6 普 遍 定 期 审 议 普 遍 定 期 审 议 工 作 组 报 告 法 国 * * 此 前 曾 以 文 号 A/HRC/WG.6/2/L.13 印 发 ; 现 根 据 成 员 国 按 暂 定
More information目 录
0 目 录 聚 焦 全 球... 1 英 国 高 校 的 欧 洲 学 生 人 数 增 加... 1 英 国 2010 年 预 算 将 增 加 20,000 个 高 校 招 生 名 额... 1 美 国 总 统 奥 巴 马 签 署 立 法 对 学 生 贷 款 项 目 进 行 革 新... 2 英 国 提 高 大 学 学 费 可 增 进 社 会 公 正... 3 日 本 大 学 数 量 增 加 维 持
More information( 二 ) 早 期 療 育 服 務... 105 ( 三 ) 弱 勢 家 庭 扶 助... 120 ( 四 ) 其 他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措 施... 122 六 創 造 兩 性 帄 等... 123 ( 一 ) 勞 委 會 推 動 情 形... 123 ( 二 ) 內 政 部 推 動 情 形
目 錄 壹 題 目.1 貳 專 案 調 查 研 究 主 旨 1 一 研 究 緣 貣... 1 二 研 究 目 的... 1 三 研 究 範 疇... 1 參 問 題 背 景 與 現 況 分 析 2 一 我 國 少 子 女 化 現 象 之 成 因... 2 ( 一 ) 生 育 水 準 下 滑... 2 ( 二 ) 婚 姻 與 生 育 變 化... 6 二 少 子 女 化 現 象 之 衝 擊... 10
More information最新执法工作手册(九十八)
..................... I ...................................... II ............................... III ' ' 24 9 11 [2000]25 12 2001 1 20 ?br>
More information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实务全书(八十六)
I......... 75..................... II...... 1995..... 1995........................... 21... ........................ III 1993 2010 6000 1993 12 1994 1995 1994 1995 3 19951999 1991 1. 2. 3.
More information2001 4,353 2011 24,958 19.1% GDP 1978 2008 12 31 32.0 2013 12 31 76.6 19.1%2011 2011 2012 2013 14.3% 15.6% 13.9% 80,000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30
2008 2013 GDP314,045 568,845 12.6% 2010 2011 GDP GDP 2008 23,7082013 41,805 12.0% GDP GDP GDP 2008 2013 2008 2013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9.6% 31,405 9.2% 34,090 10.4% 40,151 47,288 51,932 56,885
More information2001 4, , % GDP % % 15.6% 75,000 60, % 50,920 58,190 67,290 35% 28%
2008 2012 GDP314,045 519,322 13.4% 2010 2011 GDP GDP 2008 23,7082012 38,354 16.1% GDP GDP GDP 2008 2012 2008 2012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9.6% 31,405 9.2% 34,090 10.4% 40,151 51,932 47,288 9.3% 7.8%
More information2000巴黎文化之旅
2000 巴 黎 文 化 之 旅 赴 法 短 期 參 訪 交 流 團 體 報 告 書 林 明 德 邱 逸 明 楊 蕙 菁 陳 姿 仰 葉 玲 伶 王 雲 玉 合 編 日 期 :90 年 2 月 15 日 2000 巴 黎 文 化 之 旅 赴 法 短 期 參 訪 交 流 團 體 報 告 書 目 錄 壹 緣 起 1 貳 中 央 文 化 行 政 組 織 3 一 文 化 部 組 織 架 構. 3 二 文 化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設 施 設 計 規 範 內 政 部 97 年 4 年 10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0970802190 號 令 訂 定, 自 97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內 政 部 97 年 12 年 19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0970809360 號 令 修 正 內 政 部 101 年 11 年 16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1010810415 號 令 修 正 目 錄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I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生 和 专 业 结 构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的 一 项
More information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1...1...4...15...18...19...24...26...31...35...39...48...57...60...62...66...68...72 I ...73...88...91...92... 100... 104... 144... 146... 146... 147... 148... 148... 148... 149... 149... 150... 151...
More information疾病诊治实务(一)
...1...4...5...8...13...14...15...18...18...19...22...25...26...27...29...30...32...35 I ...38...42...43...45...48...51...53...56...59...60...60...61...63...65...67...69...72...74...77...80...82...84 II
More information名人养生.doc
I...1...3...4...6... 11...14...18...22...26...29...31...38...45...49...56...57...59...61...67 ...72...73...75...77...80...83...85...91...92...93...95...96...97... 103... 107... 109... 110... 112... 118...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嘉 義 地 區 客 家 禮 俗 研 究 第 一 章 前 言 嘉 義 地 區 的 客 家 族 群 約 略 可 分 為 福 佬 客 詔 安 客 與 北 部 客 等 三 種 類 別, 其 分 佈 區 域 以 海 線 地 區 平 原 地 形 沿 山 地 區 為 主 有 相 當 多 的 北 部 客 家 人, 是 二 次 大 戰 末 期 和 戰 後 初 期 才 移 民 嘉 義, 是 什 麼 因 素 令 許 多
More information05301930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法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河 川 砂 石 法 規 範 之 探 討 - 以 採 取 土 石 及 挖 掘 河 川 認 定 基 準 為 主 指 導 教 授 : 盧 映 潔 博 士 研 究 生 : 王 瑞 德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五 月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3 第 三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1...2...3...4...5...6...8...9... 11 - -...13...15...17...18...20...22...23...25...26...28 I II...30...32...34...35...38...40...42...44...46...47...48...50...52...53 X...55...56...57...58...60...61...63...65
More information23 29 15.6% 23 29 26.2% 3 25 2 15 1 5 1,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125 25 2 15 1 5 5,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485 23 24 25 26
4, 197823 2916.3%29 335, 23 29.5% 23 29 16.3% 14 35 33,535 14 135 13 125 1,292 1,3 1,38 1,314 1,321 1,328 1,335 3 25 2 15 1 5 1. 1.1 13,582 15,988 1.4 18,322 11.6 11.9 21,192 24,953 3,67 9. 8.7 12 1 8
More information海淀区、房山区(四)
...1...1...2...7...8...9... 11... 15... 17... 17... 18... 19... 20... 21... 23... 25... 28... 31... 32 I ... 35... 36... 37... 39... 42... 43... 48... 53... 54... 58... 63... 64... 65... 66... 68... 71...
More information穨ecr1_c.PDF
i ii iii iv 1 2 3 4 5 5555522 6664422 77722 6 7 8 9 10 11 22266 12833 1894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8.14 2.15 2.18 26 27 28 29 30 31 2.16 2.18 5.23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穨2005_-c.PDF
2005 10 1 1 1 2 2 3 5 4 6 2 7 3 11 4 1 13 2 13 3 14 4 14 5 15 6 16 7 16 8 17 9 18 10 18 2005 10 1 1. 1.1 2 1.2 / / 1.3 69(2) 70(2) 1.4 1.5 1.6 2005 10 1 2. 2.1 2.2 485 20(8) (a) (i) (ii) (iii) (iv) 571
More information北京理工大学.doc
( )...1...6...8...10...20...22...24...28...30...32...40 I ...53...55...61 ( )...62...71...74 ( )...77...81...84...86...88...89...91...92...96...99... 110...111... 112 II ... 113... 114... 115... 116...
More information尲㐵.⸮⸮⸮⸮⸮
I...1...2...3...4...5...6...8...9...10... 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 II...27...28...28...29...30...31...32...34...35...36...37...38...39...39...40...41...43...43...44...45...46...47...48...48...49...50
More information东城区(下)
...1...1...2...3...9...9... 12... 12... 17... 17... 18... 19... 20... 29... 31... 37... 41... 70... 73 I ... 74... 78... 78... 79... 80... 85... 86... 88... 90... 90... 90... 92... 93... 95... 95... 96...
More information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 ) ...1...1...3...10... 11...12...15...17...18...19...20...22...23...24...26...27...28...30...31...32 I ...36...38...40...41...42...44...45...47...48...49...50...51...52...53...55...58...59...60...61...62...66...67
More information物质结构_二_.doc
I...1...3...6...8 --...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2 --...34 --...35 --...37 --...38...40 II...41...44...46...47...48...49...51...52...55...58
More information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華 嚴 一 真 法 界 思 想 研 究 指 導 教 授 : 王 俊 彥 研 究 生 : 許 瑞 菁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自 序 在 佛 教 經 典 中 最 初 接 觸 的 是 佛 說 無 量 壽 經, 此 經 乃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的 精 華 版 綱 要 版 為 了 瞭 解 經 義, 深 知 宇 宙 運
More information水力发电(九)
...1...17...20...26...27...30...33...34...36...37...44...47...49...58...77...79...90...96...107 I ...114...115...132...134...137...138...139...140...142...142...144...146...146...146...148...148...149...149...150...151...151...152
More information中国古代文学家(八).doc
...1...5...26...27...43...44...48...50...52...54...55...57...60...61...62...63...65...67...68 I ...69...70...71...75...77...78...82...84...95...98...99... 101... 103... 107... 108... 109... 110...111...
More information景观植物(一)
...1...5...6...8... 11...13...15...18...21...23...26...29...43...51 5...53...58...62...63...65 I ...67...70...72...74...76...77...78...80...81...84...85...87...88...90...92...94...97... 109... 113... 115...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目录.doc
教 学 管 理 文 件 汇 编 目 录 教 育 法 规 和 指 导 性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8 3.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12 4.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18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19 6.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管 理 要 点
More information园林植物卷(三).doc
I II III IV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84k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More information厨房小知识_一_
... 1... 1... 2... 3... 3... 5... 6... 7... 7... 8... 10...11... 12... 13... 15... 17... 18... 19... 19... 20... 23... 24... 24 ... 26... 26... 29... 30... 31... 32... 33... 34... 37... 38... 40... 41...
More information中南财经大学(七).doc
...1...16...20...22...31...32...34...37...38...40...44...46...54...58...59...60...61 I ...62...63...70...77...79...81...84...90...93...95...95...97... 100... 102... 104... 105... 106... 107... 109... 113
More information1...................................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赵飞燕外传、四美艳史演义
\ I... 1...1...8... 9... 9...9...11...13...16...19...22...25...28...33...36...39...42 II...46...48...51...55...58...62... 67...67...70...73...76...79...83...86...89...92...96...99... 102... 105... 108...
More information厨房小知识(五)
I...1...2...3...4...5...6 ()...7 ()...9...10...10... 11...12...13...14...15...15...16...18...19...20...20...21...21 II...24...27...28...29...29...31...32...33...34...35...36...38...38...39...40...40...41...42...42...43...44...44...47...48...50...50
More information最新监察执法全书(十八).doc
.............. I ..................................................... II .......................................... III ... 2003......... IV ,
More information园林植物卷(十二).doc
... 1... 4... 8... 8... 9... 9...11... 13... 15... 20... 23... 30... 31... 36... 39... 40... 43 I ... 47... 52... 57... 60 1... 65 2... 71 (3)... 78... 81... 87... 89... 91... 94... 95... 97 ( )... 100...
More information华东师范大学.doc
...1...3...4...5...6...7 ( )...9 ( )...10...16...19...21...22...23...27...27...31...31 I II...33...34 ( )...36 () ( )...44 () ( ) ( )...49 ( )...54...56...60 ( )...64...70...81...89 2004...95...97...99...
More information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I...1...1...4...4...6...6...13...24...29...44...44...45...46...47...48...50...50...56...60...64...68...73...73...85...92...99...105...113...121...127 ...127...131...135...142...145...148 II III IV 1 2
More information乳业竞争_一_
...1...7...10... 11...14...17...18...19...21...23...25...26...28 50...30...31 48...31 3000...34...35...37 I ...40...44...45...48...50...51...55...56...58...58...60 ()...62 ()...66...71...72...72...73...76...77
More information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doc
......................................... I ......... 2003....................................... II III............................................................ IV..............................................................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1 1...1...3...5...6...8...8...15...16...19 21...21...24...25...26...29...30...33...36...38...41...41 ( )...41...42...48...48...57...57...63...67...67...67...67...71...74 I ...76...76...79...81...82...82...83...83...83...84...84...85...85...85
More information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六)
............................................. I ................................... II ........................... 2001......... III IV......................................... ........................
More information中国政法大学(六).doc
...1...6...8 2004... 11...15 2003...16...20...29...32...34...38...39...42...43...44...48 I ...53...58...61...63...71...75...77...79...83...91...94...95...98... 100... 102... 102... 105... 106... 107...
More information胎儿健康成长.doc
...1...2...5...6...7...8...9... 11...13...15...16...17...19...22...22...23...24...25 I II...26...27...30...31...32...33...36...38...38...39...40...43...44...46...46...47...48...50...52...54...55...59 ...62
More informationbnbqw.PDF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1 2 16 1608 100004 1 ( 2003 2002 6 30 12 31 7 2,768,544 3,140,926 8 29,054,561 40,313,774 9 11,815,996 10,566,353 11 10,007,641 9,052,657 12 4,344,697
More information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異 3. 太醫以王命聚之 中的 以 字與下列哪一項的 以 意思相同 A. 以齧人 B. 而吾以捕蛇獨存
More informationnb.PDF
3 4 5 7 8 9..10..15..16..19..52 -3,402,247-699,783-1,611,620 1,790,627 : - - -7,493 - -1,687 2,863 1,176 2,863 - -148,617 - - 12,131 51,325 - -12,131-2,165 14-2,157 8-3,393,968-794,198-1,620,094 1,781,367
More information第三章
第 三 章 :2017 年 行 政 長 官 產 生 辦 法 - 可 考 慮 的 議 題 行 政 長 官 的 憲 制 及 法 律 地 位 3.01 基 本 法 第 四 十 三 條 規 定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首 長, 代 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依 照 本 法 的 規 定 對 中 央 人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1993 79 2010 9 80 180,000 (a) (b) 81 20031,230 2009 10,610 43 2003 2009 1,200 1,000 924 1,061 800 717 600 530 440 400 333 200 123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500 2003 15,238 2009 31,4532003 2009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edu-re~1.doc
前 言 學 習, 可 以 為 個 創 造 未 來 ; 教 育, 能 夠 為 社 會 開 拓 明 對 個 而 言, 教 育 可 以 幫 助 每 個 發 展 潛 能 建 構 知 識 及 提 升 個 素 質 ; 它 賦 予 每 個 掌 握 前 途 和 開 拓 未 來 的 能 力 對 社 會 而 言, 教 育 不 單 可 以 培 育 才, 而 且 具 有 ㆒ 個 更 深 層 的 意 義, 它 給 予 社 會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08 单元一儿童文学理论
单 元 ( 一 ) 儿 童 文 学 理 论 内 容 提 要 : 本 单 元 共 分 成 三 个 小 课 目, 即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儿 童 文 学 创 作 和 儿 童 文 学 的 鉴 赏 与 阅 读 指 导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内 容 包 括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含 义 儿 童 文 学 读 者 儿 童 文 学 与 儿 童 年 龄 特 征 和 儿 童 文 学
More information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 華 大 學 哲 學 與 生 命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呂 氏 春 秋 音 樂 思 想 研 究 研 究 生 : 何 貞 宜 指 導 教 授 : 陳 章 錫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六 月 六 日 誌 謝 論 文 得 以 完 成, 最 重 要 的, 是 要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陳 章 錫 博 士, 老 師 總 是 不 辭 辛 勞 仔 細 閱 讀 我 的 拙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3.3.1 -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光 明 英 來 學 校 ( 中 國 文 學 之 旅 --- 散 文 小 說 教 學 ) 一 年 級 : 成 語 ( 主 題 : 勤 學 ) 節 數 : 六 教 節 ( 每 課 題 一 教 節 ) 課 題 : 守 株 待 兔 半 途 而 廢 愚 公 移 山 鐵 杵 磨 針 孟 母 三 遷 教 學 目 的 : 1. 透 過 活 動, 學 生 能 說 出 成 語 背 後 的 含 意 2. 學 生 能 指
More information第32回独立行政法人評価委員会日本貿易保険部会 資料1-1 平成22年度財務諸表等
1 12,403 2,892 264,553 19,517 238,008 10,132 989 36 9,869 2,218 250 122 ( 126 108 1,563 278 159 260 478 35,563 1,073 74 190,283 104,352 140,658 20,349 16,733 21,607 (21,607) 58,689 303,699 339,262 339,262
More information項 訴 求 在 考 慮 到 整 體 的 財 政 承 擔 以 及 資 源 分 配 的 公 平 性 下, 政 府 採 取 了 較 簡 單 直 接 的 一 次 性 減 稅 和 增 加 免 稅 額 方 式, 以 回 應 中 產 家 庭 的 不 同 訴 求 ( 三 ) 取 消 外 傭 徵 費 6. 行 政 長
2013 年 1 月 23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葛 珮 帆 議 員 就 幫 助 中 產 動 議 的 議 案 ( 經 單 仲 偕 議 員 及 莫 乃 光 議 員 修 正 ) 進 度 報 告 在 2013 年 1 月 23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由 葛 珮 帆 議 員 就 幫 助 中 產 動 議 的 議 案, 經 單 仲 偕 議 員 及 莫 乃 光 議 員 修 正 後 獲 得 通 過
More information(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a) (b) (c) (d) (e) 207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17.29 17.29 13.16A(1) 13.18 (a) (b) 13.16A (b) 12 (a) 209 13.19 (a) 13.16A 12 13.18(1) 13.18(4) 155 17.43(1) (4) (b) 13.19 17.43 17.29
More information71 亡 環 境 鴛 應 該 叫 叫 叫 ' 般 稱 或 仔 指 它 且 叫 少 ; 淡 冬 于 冬 海 淡 誤 它 感 潮 鹹 淡 感 潮 漲 潮 貨 運 汐 止 峽 等 岸 算 海 延 伸 並 l l.-a' 108 字 義 航 運 稱 江 接 著 才 谷 此 格 講 並 和 俗 稱 雷 仔 '
遷 避 五 千 禹 觀 念 搬 扛 喝 及 灌 溉 愈 近 愈 瀕 居 災 鄰 回 宋 楚 瑜.. 奇 怪! 什 整 像 萊 茵 7 野 107 格 算 常 同 陸 江 歐 洲 腦 般 每 真 71 亡 環 境 鴛 應 該 叫 叫 叫 ' 般 稱 或 仔 指 它 且 叫 少 ; 淡 冬 于 冬 海 淡 誤 它 感 潮 鹹 淡 感 潮 漲 潮 貨 運 汐 止 峽 等 岸 算 海 延 伸 並 l l.-a'
More informationCour de Cass CN - 100516
Présentation de la Cour de cassation 1 1790 11 27 Tribunal de cassation12 28 Parlement 1947 Assemblée plénière Chambre mixte 19 2 Commission nationale de réparation des détentions Commission de révision
More informationII
I II 前 言 就 业 质 量 不 仅 是 高 校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重 要 体 现, 同 时 也 是 社 会 需 求 的 真 实 反 映 编 制 就 业 质 量 报 告, 一 方 面 有 助 于 向 社 会 反 馈 真 实 的 就 业 状 况, 积 极 回 应 对 于 大 学 生 就 业 问 题 的 关 注, 另 一 方 面 也 有 助 于 高 校 获 取 和 分 析 社 会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温州人在巴黎 2014-04-19.indd
法 国 华 人 丛 书 法 理 查 贝 拉 阿 RICHARD BERAHA La Chine à Paris 温 州 人 奋 斗 他 乡 的 篇 章 éditions pacifi ca 巴 黎 太 平 洋 通 出 版 社 法 文 原 版 标 题 : L'édition originale a été publiée sous le titre La Chine à Paris - Enquête
More information1 ( Albert Camus )1913 11 17 ( Mondovi ) 1848 1870 ( Napoléon III ) ( Alsace ) ( L Affaire Dreyfus ) 2 1960 1 4 Sens 1957 I. 1 2 参 1976 53 1
Albert Camus L enfant du soleil 1 ( Albert Camus )1913 11 17 ( Mondovi ) 1848 1870 ( Napoléon III ) ( Alsace ) ( L Affaire Dreyfus ) 2 1960 1 4 Sens 1957 I. 1 2 参 1976 53 1 3 4 II. ( L Étranger, 1942 )
More information認 股 權 證 證 券 代 號 11338 與 認 股 權 證 相 關 的 股 份 12,000,000 數 目 上 限 推 出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發 行 日 2016 年 7 月 6 日 上 市 日 期 2016 年 7 月 8 日 估 值 日 ² 緊 接 期 滿 日 前 的 五
2016 年 7 月 6 日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交 易 所 )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聯 交 所 )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全 部 或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174002 (Chi)_Application Proof_.indb
FibroScan FibroMeterFibroView FibroScan 20151231 7 FibroScanVCTE VCTE1999 FibroScan VCTE1,200VCTETE FibroScan FibroScanFibroScan FibroScan 201320142015FibroScan86.0% 84.4%82.3%2016430FibroScan2003 FibroScan3,300
More information城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提 高 中 小 学 教 师 队 伍 质 量 研 究 城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研 究 上 海 教 科 院 智 力 开 发 研 究 所 课 题 组 2008 年 11 月 目 录 一 城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队 伍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主 要 成 就... 2 ( 一 ) 城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的 基 本 情 况... 2 ( 二 ) 城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的 敬
More information2 5 全 國 策 略 會 議 書 3
法規之充與 落組 2 5 全 國 策 略 會 議 書 3 全 國 策 略 會 議 法 規 之 充 與 落 組 書 法 規 之 充 與 落 召 集 人 : 姚 思 遠 院 長 撰 稿 人 : 吳 志 光 副 教 授 陳 盈 君 副 主 任 研 議 成 員 : 吳 志 光 副 教 授 林 誠 二 教 授 葉 文 裕 主 任 委 員 ( 依 姓 名 筆 劃 序 ) 姚 思 遠 劉 建 宏 林 信 和 陳
More information★ 江苏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教 育 部 卓 越 工 程 师 教 育 培 养 计 划 高 校 江 苏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江 苏 省 大 学 生 创 业 教 育 示 范 校 江 苏 省 大 学 生 创 业 示 范 基 地 徐 州 市 青 年 创 业 培 训 基 地 2015 年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前 言...1 一 2015 届
More information村 地 区 的 老 年 人 口 抚 养 比 会 达 到 34.4%, 而 城 镇 地 区 则 为 21.1% 随 着 人 口 年 龄 结 构 的 转 型 以 及 农 村 年 轻 人 口 不 断 往 城 市 迁 移, 农 村 家 庭 未 来 为 老 年 人 提 供 养 老 保 障 的 压 力 会 越
中 国 农 村 老 年 人 口 及 其 养 老 保 障 : 挑 战 与 前 景 概 要 虽 然 自 从 上 世 纪 80 年 代 以 来, 中 国 的 人 均 收 入 一 路 飙 升, 人 们 越 来 越 关 注 的 一 个 问 题 是, 农 村 老 年 人 从 收 入 上 涨 所 获 得 的 好 处 远 远 不 及 年 轻 人 及 城 镇 老 人 对 于 农 村 老 人 福 利 状 况 的 关 注
More information權 證 證 券 代 號 26138 26139 26140 到 期 時 就 每 個 買 賣 單 位 應 付 的 現 金 結 算 額 ( 如 有 ) 如 屬 一 系 列 認 購 權 證 : 權 利 x ( 平 均 價 - 行 使 價 ) x 一 個 買 賣 單 位 每 份 權 利 的 權 證 數 目
2016 年 2 月 1 日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交 易 所 )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聯 交 所 )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全 部 或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頁 次 董 事 會 函 件..................................................... 1 I. 序 言................................................. 1 II. 續 聘 本 公 司 2016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 下 對 本 通 函 任 何 內 容 如 有 疑 問, 應 諮 詢 理 律 師 專 業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專 業 顧 問 閣 下 的 股 票 經 紀 或 其 他 註 冊 證 券 交 易 商 銀 行 經 閣 下 如 已 售 出 或 轉 讓 名 下 所 有 中 國 國 際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應 立 即 將 本 通 函 交 予 買 方 或 承
More information路易十四时代重要的布尔式镶嵌艺术壁炉钟 爱战胜时间 路易十四时代是 公认的西方历史 上 最 辉煌的一个 时代之一 它可以和 雅 典 的伯 利克 里时代 罗马的奥古 斯 都时代与意 大 利的 文 艺复 兴时代 相 媲 美 也被 人们 看做 是法兰西 艺术 的 金 色时代 这 是在 路易十 四这位 雄
钟 CLOCK 法国精准校时器及其应用 摆钟艺廊钟表精选 撰文 / 张羿 中山大学数学系教授 广东省钟表行业协会收藏专业委员会顾问 俄罗斯冬宫博物馆钟表与古乐器部顾问 法国巴黎摆钟艺廊顾问 我们在这里精选了几个摆钟艺廊中笔者认为相当有历史价值与艺 术价值的法国古代宫廷钟表进行比较详细的介绍 我们顺便也介 绍一下制造了这些钟表的伟大艺术家们 希望读者可以理解到这 些珍贵的装饰艺术品是伟大艺术家们思想的结晶
More information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第 1 页 目 录 雅 歌 简 介... 2 雅 歌 第 一 章... 2 雅 歌 第 二 章... 10 雅 歌 第 三 章... 16 雅 歌 第 四 章... 20 雅 歌 第 五 章... 25 雅 歌 第 六 章... 32 雅 歌 第 七 章... 36 雅 歌 第 八 章... 39 第 2 页 雅 歌 简 介 我 们 坚 信 圣 经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 提 摩 太 后 书
More information中国行业季度分析报告
中 国 饮 料 行 业 分 析 报 告 (2010 年 2 季 度 ) 出 版 日 期 :2010 年 8 月 WWW.CEI.GOV.CN 编 写 说 明 2010 年 上 半 年, 国 民 经 济 快 速 增 长,GDP 增 长 11.1%, 比 上 年 同 期 加 快 3.7 个 百 分 点 ;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增 长 10.2%,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现 金
More information搜寻巴黎中餐
搜 寻 巴 黎 中 餐 鲁 菜 / 北 方 口 味 : 北 京 食 堂 Le Bistrot De Pékin: 价 位 略 高, 川 菜 北 京 菜 都 挺 好 营 业 时 间 : 全 年 无 休, 从 中 午 12 点 到 下 午 15 点, 夜 晚 18.30 到 23.30 地 址 :38 Rue de Ponthieu 75008 Paris 电 话 :0142565086 评 价 : 香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联 合 国 A/HRC/WG.6/7/AGO/1 大 会 Distr.: General 30 November 2009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人 权 理 事 会 普 遍 定 期 审 议 工 作 组 第 七 届 会 议 2010 年 2 月 8 日 至 19 日, 日 内 瓦 根 据 人 权 理 事 会 第 5/1 号 决 议 附 件 第 15(a) 段 提 交 的 国
More information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附 件 B 有 关 政 策 局 推 行 或 正 在 策 划 的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措 施 下 文 载 述 有 关 政 策 局 / 部 门 为 加 强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的 工 作, 以 及 为 配 合 委 员 会 工 作, 在 过 去 十 一 个 月 公 布 及 正 在 策 划 的 新 政 策 和 措 施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i) 综 合 儿 童 发 展 服 务 2.
More information(1) (2) (3) 1. (1) 2
0386 71.32% 14A 1 (1) (2) (3) 1. (1) 2 (a) (b) (i) (ii) (iii) 3 (iv) (a) (b) (c) (d) 6% 4 2013 3 26 [2013]624 10 5 2013 6 28 [2013]1246 2015 3 [2015]351 0.2 6 [2015]748 180C 7 * * 8 14A (2) 417,800,000
More information目 录 一 本 科 教 育 基 本 情 况... 1 ( 一 )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1 ( 二 ) 专 业 设 置 情 况... 1 ( 三 ) 在 校 生 及 招 生 情 况... 2 二 师 资 队 伍 情 况... 3 ( 一 ) 教 职 工 数 量... 3 ( 二 ) 专 任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报 告 (2014 年 度 )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一 本 科 教 育 基 本 情 况... 1 ( 一 )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1 ( 二 ) 专 业 设 置 情 况... 1 ( 三 ) 在 校 生 及 招 生 情 况... 2 二 师 资 队 伍 情 况... 3 ( 一 ) 教 职 工 数 量... 3 ( 二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12-2\256\325\260\310\267|\304\263\254\366\277\375.doc)
國 立 屏 北 高 級 中 學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壹 會 議 名 稱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貳 時 間 :102 年 6 月 28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3 時 10 分 參 地 點 : 本 校 圖 書 館 四 樓 視 聽 會 議 室 肆 出 列 席 人 員 : 詳 如 簽 到 簿 伍 主
More information, , ,143 48, , , ,094 (558,982) (53,622) 346, , ,494 5, ,446 72,477 7,425 (12,189
SILVER GRANT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LIMITED 171 1 2017 12 31 3 100,439 120,280 3 90,143 48,814 3 715,158 905,740 169,094 (558,982) (53,622) 346,758 115,472 3 23,494 5,216 4 95,446 72,477 7,425 (12,189)
More information(i) (ii) (iii) (iv) 380,000 [ ] , , % % % 5.5% 6.5%
[] [] [] [] [] [] [] 1961 40 2,000 1990 [] (i) (ii) 38 (i) (ii) (iii) (iv) 380,000 [ ] 201017,763 201422,457 20152020 7.1% 2010 2020 2010 2015 6.2% 20152020 2010 2015 20152020 7.1% 5.5% 6.5% 2010 2011
More information厨房小知识(四)
I...1...2...3...4...4...5...6...6...7...9...10... 11...12...12...13...14...15...16...17...18...18...19...22...22 II...23...24...25...26...27...27...28...29...29...30...31...31?...32...32...33?...33...34...34...35...36...36...37...37...38...38...40
More information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1...2...3...5...6...7 40...8... 11...13...14...16...17...19...20...21...26...29...30...32 I ...34...35...37...41...46...50...51...52...53...54...55...58...64...65 X...67...68...70...70...74...76...78...79
More information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1...2...3...5...7...7...9... 11...13...14...15...16...32...34...34...36...37...39 I ...39...40...41...42...43...48...50...54...56...57...59...59...60...61...63...65...66...66...68...68...70...70 II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聘 僱 人 員 管 理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序 人 事 是 政 通 人 和 的 關 鍵 是 百 事 俱 興 的 基 礎, 也 是 追 求 卓 越 的 張 本 唯 有 人 事 健 全, 業 務 才 能 順 利 推 動, 政 府 施 政 自 然 績 效 斐 然 本 總 處 做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政 策 幕 僚 機
More information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1...4...10... 11...13...14...15...17...18...19...20...21...22...23...24...26...27...30...31 I ...32...33...36...37...38...40...41...43...44...45...46...47...50...51...51...53...54...55...56...58...59
More information避孕知识(下).doc
...1...3...6...13...13...14...15...16...17...17...18...19...19...20...20...23...24...24...25 I ...25...26...26...27...28...28...29...30...30...31...32...34...35 11...36...37...38...40...42...43...44...44...46
More information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1...2...5...9 7...9...14...15...16...18...22...23...24...25...27...29...31...32...34 I ...35...36...37...39...40...40...42...44...46...48...51...52...53...53...54...55...56...56...58...61...64 II ...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80...83...85...87...88
More information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 ) ...1...1...4...5...6...7...8...9...10... 11...13...14...17...18...21...23...24...26 I ...28 70...30...33...35...36...37...39...40...41...49...50...52...53...54...56...58...59...60...67...68...70...71
More information中老年保健必读(十一).doc
...1...2...4...6...8...9...10...12...14...15...17...18...20...22...23...25...27...29 I ...30...32...35...38...40...42...43...45...46...48...52...55...56...59...62...63...66...67...69...71...74 II ...76...78...79...81...84...86...87...88...89...90...91...93...96...99...
More informationi
i ii iii iv v vi 1 2 3 4 5 (b) (a) (b) (c) = 100% (a) 6 7 (b) (a) (b) (c) = 100% (a) 2 456 329 13% 12 120 7.1 0.06%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a) (b) (c)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
More information怎样使孩子更加聪明健康(七).doc
...1...2...2...4...5 7 8...6...7...9 1 3... 11...12...14...15...16...17...18...19...20...21...22 I II...23...24...26 1 3...27...29...31...31...33...33...35...35...37...39...41...43...44...45 3 4...47...48...49...51...52
More informationi
i ii iii iv v vi 1 g j 2 3 4 ==== ==== ==== 5 ==== ======= 6 ==== ======= 7 ==== ==== ==== 8 [(d) = (a) (b)] [(e) = (c) (b)] 9 ===== ===== ===== =====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 ] 18 19
More information女性美容保健(四).doc
...1...4...6...8...9...10... 11...12...13...15...18...20...21...22...26...33...39...43 I II...47...52...53...59...60...63...65...68...69...71...73 1.5 ml...78...79...85...88...90...94...95...97...98...
More information學 習 內 容 元 素 一 直 透 過 中 小 學 校 課 程 相 關 課 題 培 養, 如 : 小 學 常 識 科 人 文 學 科 和 科 學 科 等 這 些 從 沒 有 因 為 德 育 及 國 民 教 育 科 課 程 指 引 在 2012 年 擱 置 而 有 任 何 改 變 4. 教 育 局 持
立 法 會 CB(4)1287/14-15(01) 2015 年 7 月 15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學 校 推 行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前 言 本 文 件 旨 在 就 學 校 教 育 中 推 行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的 進 展 ( 包 括 基 本 法 教 育 及 推 廣 對 一 國 兩 制 的 認 識 ), 匯 報 德 育 及 公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