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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 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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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4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第 1 次 修 正 申 覆 後 支 用 計 畫 書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4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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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4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第 1 次 修 正 申 覆 後 支 用 計 畫 書 學 校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校 長 簽 章 填 表 單 位 研 發 處 人 事 室 填 表 單 位 主 管 簽 章 填 表 日 期 104 年 6 月 22 日 學 校 聯 絡 人 姓 名 : 翁 育 萍 單 位 及 職 稱 : 研 發 處 研 究 發 展 組 組 長 電 話 : ext 333 傳 真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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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壹 學 校 現 況... 1 一 學 校 現 有 資 源... 1 二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及 執 行 重 點 特 色... 5 三 本 (104)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貳 支 用 計 畫 書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規 劃 之 關 聯 一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規 劃 關 聯 性 二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規 劃 關 聯 性 參 經 費 支 用 原 則 一 經 費 分 配 原 則 與 程 序 二 相 關 組 織 會 議 資 料 及 成 員 名 單 三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支 用 相 關 辦 法 或 制 度 肆 以 往 執 行 成 效 一 最 近 3 年 (101~103) 經 常 門 改 善 教 學 及 師 資 結 構 情 形 二 最 近 2 年 (102~103) 資 本 門 電 腦 週 邊 及 電 子 化 教 學 設 備 採 購 數 量 及 經 費 統 計 三 最 近 3 年 已 建 立 之 學 校 特 色 伍 預 期 成 效 一 本 年 度 規 劃 具 體 措 施 ( 附 表 一 至 十 ) 二 預 期 實 施 成 效 陸 檢 附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乙 份 附 表 一 經 費 支 用 內 容 ( 填 表 金 額 以 整 數 為 準, 小 數 點 不 予 計 算 ) 附 表 二 資 本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附 表 三 經 常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附 表 四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附 表 五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6 附 表 六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軟 體 教 學 資 源 規 格 說 明 書 附 表 七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附 表 八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其 他 項 目 規 格 說 明 書 附 表 九 經 常 門 經 費 需 求 項 目 明 細 表 附 表 十 經 常 門 經 費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明 細 表
7 壹 學 校 現 況 一 學 校 現 有 資 源 ( 一 ) 師 資 結 構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合 計 293 人, 其 中 教 授 23 人 副 教 授 90 人 助 理 教 授 86 人 ( 另 助 理 教 授 級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1 位 ) 講 師 88 人 ( 另 講 師 級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2 位 ),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佔 教 師 總 人 數 為 69.28% 其 中 具 博 士 學 位 有 150 人, 佔 51.19% 資 料 基 準 日 104 年 2 月 1 日 ( 二 ) 圖 書 軟 體 資 源 本 校 圖 書 館 主 要 設 置 的 目 的 為 支 援 教 師 及 學 生 在 教 學 及 研 究 上 的 需 求, 除 了 增 加 館 藏 量 外, 亦 加 強 圖 書 館 館 藏 質 的 成 長, 包 含 西 文 期 刊 電 子 資 料 庫 電 子 書 電 子 期 刊 等, 都 是 近 幾 年 圖 書 館 在 擴 充 館 藏 資 源 時 所 考 量 的 重 要 項 目, 期 能 以 更 專 業 的 館 藏 資 源, 支 援 教 師 及 學 生 的 教 學 及 研 究, 以 充 分 達 到 圖 書 館 所 扮 演 的 功 能 本 館 至 103 年 7 月 31 日 止, 館 藏 資 料 中 之 中 西 文 圖 書 期 刊 合 訂 本 與 電 子 書 館 藏 量 已 達 455,676 冊, 且 持 續 增 購 中 圖 書 館 各 項 館 藏 資 源 統 計 如 下 表 所 示 : 種 類 單 位 數 量 (103 年 7 月 ) 備 註 圖 書 中 文 圖 書 冊 180,042 西 文 圖 書 冊 16,902 現 期 中 文 期 刊 種 435 期 刊 現 期 西 文 期 刊 種 148 期 刊 合 訂 本 種 17,200 電 子 資 源 線 上 資 料 庫 種 83 電 子 書 冊 241,532 視 聽 資 料 件 8,060 此 外, 為 充 分 有 效 利 用 與 充 實 圖 書 資 源, 本 館 也 加 入 多 個 館 合 聯 盟, 例 如 : 全 國 文 獻 傳 遞 服 務 虛 擬 館 際 互 借 代 借 代 還 服 務 雲 嘉 南 大 學 校 院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圖 書 資 源 共 享 CONCERT 台 灣 學 術 電 子 資 源 永 續 發 展 計 劃 - 共 用 性 電 子 資 料 庫 購 置 計 劃 電 子 書 供 給 合 作 社 等 等, 以 增 進 圖 書 資 源 質 與 量 的 成 長 與 聯 合 採 購 的 優 勢 1
8 ( 三 ) 教 學 設 備 本 校 一 班 教 室 e 化 設 備 包 括 數 位 講 桌 和 電 腦 單 槍 等 均 已 設 置 完 善, 另 外 專 用 電 腦 教 學 設 備 包 括 4 間 上 課 電 腦 教 室 1 間 自 修 電 腦 教 室 及 1 間 供 研 習 訓 練 之 百 人 階 梯 教 室, 可 支 援 各 系 所 電 腦 課 程 教 學 以 及 全 校 師 生 自 修 和 訓 練 使 用 資 訊 中 心 亦 建 置 有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一 間, 提 供 教 師 製 作 數 位 學 習 之 教 材 使 用, 除 基 本 多 媒 體 電 腦 軟 硬 體 設 備 外, 並 設 有 專 業 攝 影 棚 一 座, 可 提 供 授 課 教 師 進 行 高 品 質 的 教 學 影 片 使 用 對 外 網 路 方 面, 以 新 世 代 骨 幹 網 路 200Mbps 銜 接 台 灣 學 術 網 路, 對 外 另 建 置 5 路 FTTB 12Mbps HiNet, 對 Hinet 頻 寬 達 60Mbps, 用 以 舒 解 原 有 TANet 連 往 國 外 之 網 路 擁 塞 情 況, 並 可 作 為 TANet 斷 訊 時 之 備 援 線 路, 因 此 本 校 對 外 總 頻 寬 達 260M 對 內 網 路 方 面, 校 園 骨 幹 為 1Gbps, 並 在 各 大 樓 開 放 空 間 架 設 54Mbps 無 線 網 路, 以 建 立 多 元 教 學 環 境 於 102 學 年 度 已 進 行 校 園 骨 幹 核 心 頻 寬 擴 充 更 新 至 10Gbps 目 前 全 校 可 無 線 上 網 區 域 ( 需 認 證 ) 為 : 民 生 科 技 大 樓 全 棟 (98/7), 基 地 台 SSID 名 稱 為 K 開 頭 科 技 教 學 大 樓 全 棟 (98/8), 基 地 台 SSID 名 稱 為 J 開 頭 華 醫 公 園 全 區 (98/8) 行 政 大 樓 前 廣 場 (98/8) 幼 保 大 樓 暨 妝 管 大 樓 全 棟 (98/9, T 字 型 幼 保 妝 管 大 樓 均 可 ), 基 地 台 SSID 名 稱 為 E 開 頭 圖 書 館 大 樓 全 棟 (98/10) 醫 技 系 大 樓 全 棟 (98/10) 生 科 系 大 樓 全 棟 (98/10) 職 安 系 大 樓 全 棟 (98/10) 環 安 系 大 樓 全 棟 (98/10) 食 營 系 大 樓 全 棟 (98/10) 等 目 前 全 校 網 路 使 用 環 境 均 逐 步 在 汰 換 更 新, 例 如 新 基 地 台 的 擴 充 和 老 舊 無 線 基 地 台 之 汰 換 外, 並 進 一 步 更 新 整 理 無 線 網 路 前 端 管 理 設 備,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良 好 的 無 線 網 路 使 用 環 境 配 合 智 財 權 的 維 護 與 資 安 管 理 強 化, 今 年 則 預 定 加 強 網 路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之 建 置 ( 四 ) 新 生 來 源 分 析 103 學 年 學 制 縣 市 入 學 新 生 人 數 男 女 103 碩 士 班 新 北 市 碩 士 班 新 竹 縣 碩 士 班 臺 中 市 碩 士 班 臺 南 市 碩 士 班 高 雄 市 碩 士 班 屏 東 縣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總 人 數 四 技 ( 日 ) 基 隆 市 四 技 ( 日 ) 臺 北 市 四 技 ( 日 ) 新 北 市 四 技 ( 日 ) 新 竹 市 四 技 ( 日 ) 新 竹 縣 四 技 ( 日 ) 桃 園 縣 四 技 ( 日 ) 苗 栗 縣 四 技 ( 日 ) 臺 中 市 四 技 ( 日 ) 彰 化 縣
9 103 四 技 ( 日 ) 雲 林 縣 四 技 ( 日 ) 嘉 義 市 四 技 ( 日 ) 嘉 義 縣 四 技 ( 日 ) 南 投 縣 四 技 ( 日 ) 臺 南 市 四 技 ( 日 ) 高 雄 市 四 技 ( 日 ) 屏 東 縣 四 技 ( 日 ) 台 東 縣 四 技 ( 日 ) 宜 蘭 縣 四 技 ( 日 ) 花 蓮 縣 四 技 ( 日 ) 澎 湖 縣 學 年 度 四 技 ( 日 ) 總 人 數 四 技 進 修 部 台 北 市 四 技 進 修 部 新 北 市 四 技 進 修 部 新 竹 市 四 技 進 修 部 桃 園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苗 栗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臺 中 市 四 技 進 修 部 彰 化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雲 林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嘉 義 市 四 技 進 修 部 嘉 義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南 投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臺 南 市 四 技 進 修 部 高 雄 市 四 技 進 修 部 屏 東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臺 東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花 蓮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金 門 縣 四 技 進 修 部 澎 湖 縣 學 年 度 四 技 進 修 部 總 人 數 二 技 ( 日 ) 台 北 市 二 技 ( 日 ) 新 北 市 二 技 ( 日 ) 新 竹 縣 二 技 ( 日 ) 桃 園 縣 二 技 ( 日 ) 苗 栗 縣 二 技 ( 日 ) 臺 中 市 二 技 ( 日 ) 彰 化 縣 二 技 ( 日 ) 雲 林 縣 二 技 ( 日 ) 嘉 義 市 二 技 ( 日 ) 嘉 義 縣
10 103 二 技 ( 日 ) 南 投 縣 二 技 ( 日 ) 臺 南 市 二 技 ( 日 ) 高 雄 市 二 技 ( 日 ) 屏 東 縣 二 技 ( 日 ) 台 東 縣 二 技 ( 日 ) 宜 蘭 縣 二 技 ( 日 ) 花 蓮 縣 二 技 ( 日 ) 金 門 縣 學 年 度 二 技 ( 日 ) 總 人 數 二 技 進 修 部 基 隆 市 二 技 進 修 部 台 北 市 二 技 進 修 部 新 北 市 二 技 進 修 部 桃 園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苗 栗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臺 中 市 二 技 進 修 部 彰 化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雲 林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嘉 義 市 二 技 進 修 部 嘉 義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南 投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臺 南 市 二 技 進 修 部 高 雄 市 二 技 進 修 部 屏 東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台 東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宜 蘭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花 蓮 縣 二 技 進 修 部 金 門 縣 學 年 度 二 技 進 修 部 總 人 數 五 專 ( 日 ) 台 北 市 五 專 ( 日 ) 新 北 市 五 專 ( 日 ) 新 竹 縣 五 專 ( 日 ) 桃 園 縣 五 專 ( 日 ) 臺 中 市 五 專 ( 日 ) 彰 化 縣 五 專 ( 日 ) 雲 林 縣 五 專 ( 日 ) 嘉 義 市 五 專 ( 日 ) 嘉 義 縣 五 專 ( 日 ) 南 投 縣 五 專 ( 日 ) 臺 南 市 五 專 ( 日 ) 高 雄 市 五 專 ( 日 ) 屏 東 縣 1 7 4
11 103 五 專 ( 日 ) 台 東 縣 五 專 ( 日 ) 花 蓮 縣 五 專 ( 日 ) 金 門 縣 五 專 ( 日 ) 澎 湖 縣 學 年 度 五 專 ( 日 ) 總 人 數 二 專 ( 日 ) 新 北 市 二 專 ( 日 ) 雲 林 縣 二 專 ( 日 ) 嘉 義 市 二 專 ( 日 ) 臺 南 市 二 專 ( 日 ) 高 雄 市 二 專 ( 日 ) 屏 東 縣 學 年 度 二 專 ( 日 ) 總 人 數 學 年 度 新 生 總 人 數 二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及 執 行 重 點 特 色 ( 一 ) 學 務 處 大 學 教 育 不 僅 是 技 能 與 知 識 的 傳 授, 更 要 陶 冶 學 生 人 格 的 健 全 發 展, 故 本 校 學 生 事 務 處 (The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的 工 作 目 標 即 以 循 循 善 誘 的 輔 導 方 式, 協 助 學 生 做 好 生 涯 規 劃, 使 其 人 格 發 展 臻 於 圓 融 成 熟, 進 而 達 到 熱 愛 生 命 追 求 真 理 豁 達 健 朗 的 人 生 觀, 成 為 一 個 具 有 社 會 責 任 與 使 命 感 的 現 代 青 年 本 年 度 發 展 方 向 及 執 行 重 點 特 色 : 1. 積 極 推 動 本 校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各 級 學 生 幹 部 訓 練, 培 養 具 備 自 治 與 負 責 之 精 神 2. 提 升 社 團 參 與 計 畫, 舉 辦 多 采 多 姿 課 外 活 動 3. 汰 舊 換 新 與 新 購 社 團 設 備, 提 升 學 生 參 與 社 團 之 意 願 4. 營 造 溫 馨 宿 舍 生 活 實 施 計 畫, 使 離 開 家 庭 及 父 母 的 學 子, 於 學 校 宿 舍 裡, 能 感 受 到 學 校 及 師 長 們 溫 馨 的 關 懷 與 快 樂 的 生 活 5.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實 施 計 畫, 營 造 身 心 平 衡 的 學 習 校 園, 養 成 自 己 為 健 康 負 責, 協 助 積 極 建 立 健 康 生 活, 實 踐 健 康 知 能 推 行 急 救 教 育, 身 體 力 行 防 疫 自 主 健 康 管 理 事 宜, 促 進 身 心 靈 之 健 康, 營 造 健 康 促 進 卓 越 優 質 化 校 園 6. 依 據 外 部 社 會 環 境 的 變 遷 及 學 生 需 求, 訂 定 合 適 而 有 效 的 諮 商 輔 導 制 度 與 執 行 策 略 7. 依 據 學 生 的 個 別 性 質 與 特 質, 建 立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的 制 度 與 推 動 措 施 8. 制 訂 校 園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與 執 行 策 略 5
12 ( 二 )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含 碩 士 班 本 系 發 展 之 特 色 目 標, 在 教 學 上 強 調 由 學 經 歷 具 備 醫 檢 專 長 之 教 師 任 教, 並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的 訓 練 除 針 對 專 業 能 力 培 育 目 標 開 設 基 礎 及 臨 床 應 用 課 程 外, 並 會 輔 導 幫 助 同 學 進 行 生 涯 規 劃, 培 育 具 有 醫 檢 倫 理 觀 念 的 檢 驗 專 業 人 才 醫 技 系 將 104 學 年 度 獎 補 助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以 配 合 本 系 於 年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規 畫 104 學 年 度 發 展 目 標 : 第 一 是 更 新 醫 用 生 物 化 學 實 驗 之 硬 體 設 備 ; 第 二 改 善 臨 床 微 生 物 及 臨 床 鏡 檢 學 實 驗 顯 微 鏡 檢 教 學 品 質, 增 購 影 像 教 學 設 備 ; 第 三 強 化 分 子 生 物 檢 驗 之 硬 體 設 備, 以 利 發 展 臨 床 分 子 檢 驗 技 術, 讓 全 體 師 生 可 以 熟 悉 21 世 紀 核 心 產 業 與 提 升 學 生 進 入 臨 床 分 子 醫 學 的 水 準 益 增 進 學 生 更 多 其 他 臨 床 專 業 知 識, 加 強 本 系 畢 業 生 職 場 競 爭 力 最 後, 因 應 新 的 檢 驗 技 術 及 研 究 方 法 之 進 步, 原 有 之 設 備 並 不 敷 使 用, 所 以 增 購 臨 床 生 化 實 驗 課 程 及 細 胞 培 養 儀 器 設 備 以 配 合 教 學, 強 化 學 生 之 醫 學 檢 驗 及 生 物 技 術 之 應 用 及 研 究 技 能 及 增 強 醫 檢 本 位 之 實 驗 教 學 ( 三 ) 生 物 科 技 系 暨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近 年 來 本 系 ( 所 ) 持 續 以 發 展 生 物 醫 學 科 技 為 重 點 方 向, 逐 步 在 教 學 與 研 究 的 軟 硬 體 設 備 上 奠 立 了 良 好 基 礎 為 進 一 步 結 合 南 部 生 醫 科 技 產 業 人 才 之 需 求, 創 建 優 質 的 學 習 環 境 與 研 發 資 源, 本 系 ( 所 )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提 升 實 務 專 長 能 力, 並 持 續 強 化 各 實 驗 室 儀 器 設 備,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專 業 技 能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並 增 進 本 校 產 學 研 發 能 量, 達 到 高 品 質 教 育 的 目 標 其 次, 本 系 將 專 利 與 技 轉 列 為 產 學 研 發 之 重 要 執 行 成 效, 希 望 能 藉 由 系 屬 之 機 能 性 保 健 用 品 研 發 中 心 與 蛋 白 質 核 心 服 務 中 心 兩 個 中 心, 並 配 合 院 屬 之 機 能 性 益 生 菌 研 發 中 心, 並 餘 名 年 度 將 整 合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成 立 機 能 性 產 品 研 發 特 色 實 驗 室, 積 極 結 合 南 部 工 業 區 與 科 學 園 區 之 生 技 與 製 藥 產 業 發 展 特 色, 整 合 校 內 資 源 進 行 校 外 產 學 合 作, 提 供 學 生 更 佳 的 學 習 環 境 與 產 業 實 務 經 驗 ( 四 ) 護 理 系 本 校 為 一 所 醫 事 健 康 大 學, 為 彰 顯 此 學 校 特 色, 本 系 配 合 學 校 與 醫 學 與 生 命 學 院 特 色, 護 理 系 課 程 設 計 期 許 護 理 系 ( 科 ) 學 生 在 畢 業 後, 皆 能 具 備 護 理 系 學 生 應 有 的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與 學 養, 包 括 : 批 判 性 思 考 能 力 一 般 臨 床 護 理 技 能 基 礎 生 物 醫 學 科 學 溝 通 與 合 作 關 愛 倫 理 素 養 克 盡 職 責 性 與 終 身 學 習 等 八 大 項 基 於 以 上 的 教 育 理 念 與 課 程 目 標, 護 理 系 的 培 育 總 目 標 於 95 學 年 度 初 次 確 認,98 學 年 再 度 確 認 本 系 的 培 育 總 目 標,99 學 年 度 修 正 確 認 培 育 總 目 標 與 次 目 標 如 下 : 專 科 部 : 培 養 臨 床 護 理 之 基 礎 專 業 實 用 人 才 專 科 部 培 育 總 目 標 可 分 成 三 個 次 要 培 育 目 標 : 能 運 用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於 護 理 實 務, 能 具 備 關 愛 倫 理 與 盡 職 之 人 文 素 養, 能 瞭 解 終 身 學 習 於 護 理 職 場 之 必 要 性 大 學 部 : 培 養 具 有 全 人 照 護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積 極 自 我 成 長 的 護 理 實 用 人 才 大 學 部 培 育 總 目 標 可 分 成 三 個 培 育 次 目 標 : 能 分 析 並 綜 合 運 用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於 護 理 實 務 能 展 現 關 愛 倫 理 與 盡 職 之 行 為 能 藉 由 多 元 方 式 展 現 終 身 學 習 之 能 力 轉 換 能 力 之 實 用 護 理 人 才 為 達 成 以 上 辦 學 目 標, 本 校 護 理 系 的 中 長 程 共 有 五 大 發 展 主 軸 : 統 整 與 銜 接 課 程 以 提 升 學 生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提 昇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與 研 發 能 力 落 實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展 現 護 理 系 特 色, 與 提 升 畢 業 生 國 考 率 與 就 業 率 6
13 ( 五 ) 長 期 照 顧 系 秉 承 本 校 人 本 健 康 創 意 服 務 辦 學 理 念, 本 系 配 合 國 家 政 策 及 產 業 需 求, 從 學 生 本 位 出 發, 提 供 高 品 質 之 教 學, 培 育 具 備 人 文 關 懷 精 神 及 優 質 多 元 健 康 照 顧 與 管 理 知 能 之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實 用 人 才, 使 其 成 為 健 康 照 護 及 健 康 管 理 產 業 主 之 最 愛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為 : 1 健 全 長 期 照 顧 實 務 課 程 之 規 劃 2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與 教 學 能 力 3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4 提 昇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能 力 5 落 實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與 社 會 貢 獻 6 開 發 學 生 就 業 機 會 本 系 之 執 行 重 點 為 : 1. 設 置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及 療 癒 環 境 特 色 教 室, 以 利 教 學 與 實 習 : 擬 提 供 給 學 生 進 行 長 期 照 顧 技 術 與 實 驗 長 期 照 顧 與 療 癒 環 境 與 輔 助 與 另 類 療 法 等 課 程 及 已 獲 中 部 辦 公 室 審 核 通 過, 准 允 開 辦 照 服 員 丙 級 證 照 術 科 複 習 之 推 廣 教 育 班 與 身 心 靈 照 護 之 實 務 演 練 使 用 2. 加 強 社 區 實 務 與 就 業 輔 導 : 本 校 為 技 職 體 系, 首 重 實 務 能 力 之 培 養 且 本 系 以 照 護 社 區 化 為 發 展 主 軸, 且 因 應 全 球 高 齡 化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人 才 及 本 系 學 生 適 才 適 性 的 發 展 需 求, 除 了 在 校 時 配 合 課 程 進 行 社 區 實 務 實 習 外, 尚 於 學 期 中 與 就 業 輔 導 組 合 作 安 全 就 業 相 關 的 輔 導 演 講, 並 於 畢 業 前 安 排 長 照 相 關 機 構 與 廠 商 進 行 校 園 徵 才 活 動 以 協 助 學 生 未 來 就 業 之 發 展 3. 注 重 實 習 見 習 : 本 系 重 視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結 合, 教 學 上 由 任 課 教 師 安 排 到 社 區 及 長 照 協 會 暨 相 關 機 構 參 觀 見 習, 及 學 生 必 修 實 習 等 課 程 4. 深 耕 地 方, 服 務 學 習, 營 造 社 區 : 與 台 南 市 金 華 里 簽 署 為 本 系 之 關 懷 社 區 據 點, 發 揮 環 保 概 念 協 助 社 區 健 康 之 促 進 等 社 區 服 務 與 建 立 友 善 高 齡 社 區 為 目 標 5. 成 為 中 南 部 長 期 照 護 人 力 及 專 業 人 才 之 培 育 中 心 本 系 招 收 高 中 職 及 專 科 畢 業 學 生, 協 助 建 構 在 專 科 其 所 學 不 足 之 長 期 照 顧 知 能, 尤 其 是 在 管 理 及 進 階 長 期 照 顧 方 面 經 由 本 系 的 培 育 計 劃, 將 可 培 育 出 長 期 照 護 專 業 人 員, 而 這 些 人 員 也 具 有 長 期 照 護 管 理 的 知 能, 將 來 可 能 成 為 長 期 照 護 管 理 師 或 照 顧 管 理 督 導 之 人 選, 協 助 社 區 老 人 及 弱 勢 居 民 之 生 活 品 質 照 顧 及 健 康 管 理 本 系 期 望 培 育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成 為 具 管 理 及 照 護 之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人 才 ( 六 ) 視 光 系 本 系 設 立 主 要 目 的 是 為 國 家 培 養 視 光 專 業 人 才, 以 為 國 人 視 力 保 健 把 關 ; 此 外, 本 系 是 目 前 南 臺 灣 的 大 學 中 唯 一 的 視 光 系 本 系 除 了 每 年 接 受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的 支 援 發 展 外, 亦 與 大 學 眼 科 集 團 及 其 他 相 關 視 光 業 界 積 極 進 行 產 學 及 建 教 合 作, 且 亦 積 極 爭 取 國 家 各 項 計 劃 以 達 到 產 官 學 合 作 的 發 展 面 向, 如 此 不 僅 讓 學 生 能 夠 畢 業 即 就 業, 更 使 視 光 領 域 除 了 有 視 光 專 業 技 術 外, 亦 能 夠 不 斷 地 累 積 研 究 發 展 能 量, 臻 至 與 國 際 接 軌 的 境 界 為 了 提 昇 南 部 區 域 驗 光 配 鏡 等 相 關 技 術 之 專 業 水 準, 基 於 醫 事 教 育 單 位 必 須 能 充 分 提 供 教 學 資 源 來 培 育 視 光 學 檢 查 人 才, 設 立 本 校 視 光 系, 以 充 分 滿 足 視 光 產 業 對 視 光 學 技 術 人 才 的 迫 切 需 求, 並 符 合 本 校 持 續 發 展 醫 事 技 術 特 色 及 永 續 經 營 之 發 展 目 標 ( 七 )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本 校 為 一 所 科 技 大 學, 特 著 重 於 醫 藥 相 關 學 科, 不 只 為 醫 藥 相 關 業 界 培 育 相 關 人 才 同 實 也 為 業 界 提 供 相 關 服 務, 本 系 本 此 精 神 本 學 年 度 設 立 本 系 在 人 才 培 育 方 面, 本 系 以 培 育 製 劑 製 造 業 界 培 養 製 造 檢 測 及 生 產 管 理 人 才 為 主, 為 使 培 育 之 人 才 能 為 製 製 界 所 用, 即 符 合 製 劑 業 界 之 需 求, 因 此 在 學 生 實 驗 ( 實 習 ) 部 分, 在 經 費 許 可 7
14 下, 為 本 系 學 生 準 備 之 設 備, 以 符 合 製 劑 廠 標 準 者 為 選 擇 之 標 準, 此 等 設 備 之 選 擇 不 只 符 合 訓 練 學 生 的 需 求, 同 時 可 作 為 教 師 執 行 產 學 合 作 案 之 用 本 系 課 程 開 設 原 則, 乃 將 製 劑 製 造 工 廠 區 為 品 質 系 統 設 施 與 設 備 系 統 物 料 系 統 生 產 系 統 包 裝 及 標 示 系 統 和 實 驗 室 控 制 系 統 等 六 大 系 統, 雖 已 有 固 定 之 課 程 安 排, 但 業 界 之 需 求 常 因 社 會 之 變 動 而 改 變, 為 使 課 程 能 符 合 社 會 的 脈 動, 除 將 邀 請 業 界 人 士 作 為 本 系 建 言 之 外, 藉 由 產 學 案 之 執 行 了 解 業 界 之 需 求 改 進 課 程 內 容, 以 使 課 程 安 排 緊 緊 扣 住 業 界 之 需 要 ( 八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 所 ) 我 國 近 年 來 隨 著 經 濟 的 快 速 成 長, 與 生 產 密 切 相 關 之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問 題 已 受 到 國 人 普 遍 的 關 切, 因 此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之 推 動 與 避 免 職 業 災 害 之 發 生 實 為 當 務 之 急 因 應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於 102 年 7 月 修 正 通 過, 本 系 即 以 培 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之 專 業 人 才, 提 升 國 內 事 業 單 位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人 員 之 素 質, 以 改 善 工 作 環 境 避 免 職 業 災 害 促 進 勞 資 和 諧 為 主 要 培 育 宗 旨 隨 著 政 府 以 高 科 技 產 業 ( 如 半 導 體 光 電 與 生 物 科 技 等 ) 為 經 濟 發 展 重 點, 以 及 台 南 與 路 竹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之 相 繼 成 立 本 系 之 發 展 重 點 除 了 基 本 上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預 期 認 知 評 估 並 進 而 管 制 作 業 環 境 危 害 與 意 外 事 故 的 知 能 並 藉 由 實 際 儀 器 設 備 操 作 應 用 及 現 場 實 習 訓 練, 學 習 專 業 技 術 與 培 養 管 理 溝 通 能 力, 並 取 得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有 關 的 專 業 證 照, 以 達 到 執 行 相 關 工 作 所 需 的 專 業 水 準 之 外, 並 加 強 化 學 工 業 及 電 子 電 氣 工 業 營 建 以 及 生 物 科 技 等 方 面 之 安 全 衛 生 課 程 使 學 生 有 能 力 於 一 般 工 廠 高 科 技 廠 房 或 政 府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檢 查 等 相 關 部 門 執 行 任 務, 或 在 學 術 機 構 從 事 進 一 步 的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之 研 究 工 作 以 期 達 到 符 合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的 使 命 要 求 由 於 過 去 傳 統 之 安 全 衛 生 部 分, 並 無 太 多 之 探 討 與 研 究 隨 著 科 技 不 斷 的 進 步, 產 業 不 斷 推 陳 出 新, 許 多 新 興 熱 門 產 業 尤 其 是 科 技 產 業 所 引 發 之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問 題 在 全 球 化 之 下 快 速 頻 繁 之 往 來 中 檢 疫 過 程 所 面 臨 安 全 衛 生 問 題, 又 如 醫 院 工 作 者 在 SARS 流 行 期 間 所 面 臨 職 場 生 物 安 全 衛 生 議 題 即 便 在 傳 統 之 產 業 中 亦 不 斷 有 生 物 性 危 害 被 發 現, 同 時 面 臨 恐 怖 組 織 之 生 化 戰 威 脅 在 人 們 面 臨 快 速 變 遷 之 職 場 與 環 境 所 產 生 之 安 全 衛 生 問 題, 需 要 具 有 獨 立 自 主 研 究 發 展 能 力 並 提 升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水 準, 以 期 能 迅 速 遏 止 及 預 防 危 害 之 發 生 ( 九 ) 食 品 營 養 系 為 了 突 顯 技 職 教 育 的 特 色 與 學 校 的 發 展 特 色, 並 提 昇 學 生 考 照 成 效 及 實 務 能 力, 授 課 內 容 亦 隨 學 生 及 社 會 的 變 遷 而 有 所 變 動 課 程 的 改 變, 除 了 授 課 內 容 的 修 訂, 最 主 要 的 還 是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的 配 合 因 此, 在 儀 器 設 備 的 規 劃 上, 在 食 品 相 關 課 程 方 面, 添 購 食 品 化 學,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食 品 加 工 實 習 相 關 設 備, 以 配 合 學 生 實 習 及 證 照 考 試 之 需 要 及 老 師 專 業 研 究 ; 營 養 相 關 課 程 方 面, 編 列 預 算 購 入 營 養 成 份 分 析 相 關 的 儀 器 設 備 及 汰 舊 更 新 設 備, 及 中 式 米 麵 食 實 驗 室 設 備 新 增, 以 配 合 教 學 實 習 與 研 究 及 產 品 技 術 創 新, 及 達 到 因 應 教 學 與 技 能 訓 練, 包 括 : 食 品 相 關 營 養 成 分 分 析 團 膳 設 計 與 製 作 實 習 技 能 訓 練 及 食 品 技 術 研 發 與 研 究 之 整 合 ( 十 )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隨 著 近 年 來 環 工 領 域 研 究 與 發 展, 顯 示 傳 統 之 環 境 工 程 領 域 所 培 育 人 才 除 日 漸 飽 和 外, 其 所 學 亦 漸 無 法 應 付 此 十 倍 速 時 代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因 此, 跨 領 域 之 人 才 將 具 有 更 大 的 競 爭 力 8
15 本 系 整 合 傳 統 環 工 與 安 全 衛 生 領 域, 配 合 政 府 以 高 科 技 產 業 ( 如 半 導 體 光 電 與 生 物 科 技 等 ) 為 經 濟 發 展 重 點, 以 及 臺 南 與 路 竹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之 相 繼 成 立, 本 系 之 發 展 重 點 除 了 基 本 上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預 期 認 知 評 估 並 進 而 管 制 作 業 環 境 危 害 與 意 外 事 故 的 知 能, 以 及 藉 由 實 際 儀 器 設 備 操 作 應 用 及 現 場 實 習 訓 練, 學 習 專 業 技 術 與 培 養 管 理 溝 通 能 力, 並 取 得 環 境 工 程 與 工 業 安 全 相 關 的 專 業 證 照, 如 甲 乙 級 廢 水 處 理 空 污 毒 物 物 性 環 測 化 性 環 測 工 安 衛 管 理 員 消 防 管 理 員 等, 及 環 工 技 師, 消 防 管 理 師, 工 安 技 師, 工 衛 技 師, 工 礦 技 師, 工 安 工 衛 管 理 師 等 以 達 到 執 行 相 關 工 作 所 需 的 專 業 水 準 之 外, 並 加 強 固 體 廢 棄 物 水 污 染 處 理 空 氣 污 染 防 治 化 學 工 業 及 電 子 及 電 氣 工 業 等 方 面 之 環 境 與 安 全 課 程, 使 學 生 有 能 力 於 一 般 工 廠 高 科 技 廠 房 或 政 府 等 相 關 部 門 執 行 任 務, 或 在 學 術 機 構 從 事 進 一 步 的 環 境 與 安 全 工 程 之 研 究 工 作 以 期 達 到 符 合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的 使 命 要 求 此 外, 環 保 署 於 99 年 2 月 3 日 公 告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汙 染 整 治 法 後, 並 成 立 土 壤 地 下 水 汙 染 整 治 基 金 管 理 會, 針 對 受 土 壤 與 地 下 水 汙 染 整 治 法 列 管 之 場 址 與 相 關 技 術 編 列 研 究 預 算, 並 進 行 補 助 由 環 保 署 之 政 策 導 向 顯 示 重 金 屬 與 土 壤 地 下 水 汙 染 皆 為 受 到 相 當 程 度 之 重 視, 因 此 本 系 之 設 備 購 買 之 一 正 為 配 合 此 趨 勢 除 可 承 接 政 府 與 業 界 之 相 關 專 案 計 畫, 提 升 環 境 分 析 實 驗 教 學 品 質, 訓 練 學 生 專 題 製 作 結 合 升 學 計 畫 另 外, 本 系 也 將 發 展 消 防 人 才 之 培 育, 故 購 買 可 提 供 消 防 及 工 程 圖 學 等 教 學 之 軟 體 設 備 使 103 學 年 入 學 之 學 生 除 了 環 工 職 業 安 全 專 業 外 將 有 計 畫 的 於 二 年 級 下 學 期 可 修 足 足 夠 的 學 分 以 報 考 消 防 設 備 士, 將 於 104 年 底 評 鑑 時, 提 供 本 系 之 特 色, 作 為 評 鑑 加 分 之 功 用 ( 十 一 ) 幼 兒 保 育 系 本 校 幼 兒 保 育 系 成 立 於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以 培 養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之 幼 保 專 才 為 目 標, 目 前 有 日 間 部 四 技 二 技 與 五 專 共 9 班, 進 修 部 四 技 及 二 技 共 6 班, 總 計 共 15 班 專 任 師 資 17 人, 其 中,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共 有 13 人, 師 資 陣 容 強 在 設 備 方 面, 設 有 蒙 特 梭 利 教 室 活 動 設 計 教 室 教 材 教 具 製 作 教 室 音 樂 律 動 教 室 嬰 幼 兒 保 育 教 室 急 救 與 護 理 教 室 基 礎 醫 學 教 室 視 聽 教 室 專 題 討 論 教 室 鍵 盤 樂 教 室 教 學 資 源 教 室 多 功 能 教 室 及 附 設 托 兒 所 等 14 個 專 業 教 室 與 場 地 本 系 以 培 養 術 德 兼 備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具 社 會 關 懷 現 代 人 文 素 養 及 終 身 學 習 理 念 之 專 業 幼 保 人 員 為 主 要 目 標 隨 著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的 確 立, 幼 兒 保 育 系 未 來 發 展 更 趨 向 全 方 位 化, 幼 兒 保 育 系 學 生 除 了 需 具 備 嬰 幼 兒 護 理 保 育 學 科 基 本 能 力 外, 也 要 具 有 專 業 幼 兒 教 育 學 科 的 訓 練, 以 因 應 幼 托 合 流 後 的 師 資 需 求, 因 此, 本 系 配 合 101 年 起 實 施 之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走 向 學 生 出 路 考 量 及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之 需 要, 編 列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採 購 優 先 序, 依 次 為 歡 樂 動 手 演 故 事 ( 設 備 編 號 : ) 幼 兒 桌 遊 組 ( 設 備 編 號 : ) 小 平 鼓 ( 設 備 編 號 : ) 教 學 娃 娃 模 特 兒 組 ( 設 備 編 號 : ) 宮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桶 胴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締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3D 列 印 機 ( 設 備 編 號 : )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 內 含 一 般 型 電 腦 及 螢 幕, 設 備 編 號 : , ) 墨 馬 棒 鐘 組 ( 設 備 編 號 : ) 全 身 心 肺 復 甦 嬰 兒 ( 含 單 機 版 監 測 儀, 設 備 編 號 : ) 配 合 課 程 的 設 計, 本 系 之 規 劃 以 能 提 供 一 個 塑 造 兒 童 保 育 教 育 全 方 位 能 力 的 學 習 環 境 為 原 則, 提 高 未 來 教 保 員 的 專 業 素 養, 以 使 兒 童 的 教 育 照 護 得 到 更 好 的 保 障 ( 十 二 ) 餐 旅 管 理 系 9
16 本 系 乃 以 人 本 健 康 創 意 服 務 為 基 礎 而 創 立 的 科 系, 在 厚 實 的 健 康 產 業 背 景 與 資 源 配 合 下, 發 展 各 種 具 有 健 康 特 色 的 餐 旅 管 理 服 務 技 術, 以 培 育 具 餐 飲 技 術 與 健 康 產 品 開 發 人 才 和 餐 飲 及 旅 館 服 務 與 管 理 人 才 為 教 學 目 標 本 系 特 色 如 下 : 1. 配 合 校 院 培 育 目 標 與 職 場 需 求 發 展 成 為 以 健 康 餐 旅 領 域 為 主 軸 之 教 學 特 色 2. 學 生 社 團 積 極 參 與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落 實 餐 旅 人 服 務 學 習 的 精 神 3. 完 善 的 實 驗 室 設 備 可 因 應 各 項 教 學 需 求 4. 教 師 積 極 進 行 各 項 產 學 合 作 案, 對 產 業 界 有 實 際 貢 獻 5. 中 高 階 餐 旅 相 關 技 能 檢 定 即 測 即 評 考 場 設 置 申 請,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乙 級 證 照 6. 積 極 國 際 化, 增 進 學 生 國 際 觀 7. 積 極 參 與 全 國 性 的 餐 旅 競 賽 與 活 動 ( 十 三 )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本 系 於 102 學 年 度, 由 醫 管 系 更 名 為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多 年 來 以 培 育 健 康 產 業 管 理 與 行 政 人 才 為 目 標, 以 提 昇 國 內 醫 療 機 構 健 康 事 業 單 位 行 政 事 務 管 理 人 員 之 素 質, 改 善 醫 療 管 理 流 程,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減 少 醫 療 糾 紛, 促 進 醫 病 關 係 的 和 諧 為 落 實 理 論 與 實 務 技 能 之 配 合,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醫 務 相 關 專 業 管 理 知 能, 及 學 習 專 業 實 務 技 能 與 養 成 管 理 溝 通 能 力, 本 系 充 分 運 用 輔 助 教 學 的 儀 器 設 備, 努 力 推 展 教 學 科 技 化, 及 提 供 學 生 實 際 操 作 的 學 習 機 會, 使 其 不 但 能 達 到 執 行 相 關 工 作 所 需 的 專 業 水 準, 且 能 因 應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迅 速 更 新 專 業 知 識, 然 而 面 對 全 民 健 保 方 案 之 實 施, 醫 療 科 技 快 速 變 遷, 人 力 與 醫 療 結 構 變 動 是 前 所 未 有 的 狀 況, 即 所 謂 的 新 經 驗 醫 管 系 需 要 因 應 新 情 勢, 不 斷 的 改 善 與 成 長, 才 能 創 造 競 爭 優 勢 本 系 乃 以 提 昇 職 能, 學 習 再 造 為 核 心 概 念, 規 劃 改 進 計 畫, 檢 驗 系 科 組 織 結 構 與 運 作 的 方 式, 重 新 思 考 並 設 計 系 科 培 育 及 教 學 目 標, 發 展 特 色 課 程, 提 昇 師 資 人 力 及 研 究 教 學 實 務 職 能, 並 重 視 產 學 合 作 的 服 務 與 相 互 學 習 功 能 培 育 理 論 知 識 與 實 務 應 用 兼 備 的 醫 務 管 理 專 業 人 力, 使 具 備 各 類 醫 務 管 理 之 思 考 邏 輯 應 用 整 合 能 力 及 倫 理 道 德 責 任, 以 配 合 國 家 衛 生 政 策 及 健 康 照 護 體 系 的 需 求, 裨 益 提 昇 國 內 醫 療 院 所 資 源 運 作 的 效 能 培 養 學 生 具 醫 務 行 政 管 理 健 康 產 業 服 務 與 專 案 規 劃 之 管 理 能 力 本 系 以 醫 務 管 理 系 現 有 教 師 為 對 象, 設 計 提 昇 並 再 造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及 實 務 等 知 能 的 執 行 計 畫, 期 望 藉 由 此 計 畫 提 供 教 師 學 習 的 機 會, 以 改 進 其 教 學 品 質 其 次, 鑑 於 科 技 化 已 為 未 來 教 學 之 趨 勢, 前 述 三 項 知 能 強 化 重 點 皆 須 涵 蓋 科 技 化 的 配 套 辦 法 與 措 施, 並 期 望 能 透 過 科 技 化 的 設 備 與 工 具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的 提 昇 預 期 藉 由 方 案 的 執 行, 完 成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提 昇 的 目 標 : 目 標 一 : 協 助 教 師 強 化 教 學 及 研 究 知 能 目 標 二 : 協 助 教 師 強 化 專 業 及 實 務 知 能 目 標 三 : 擴 充 本 系 教 學 工 具 與 設 備 配 合 科 技 的 快 速 進 步, 針 對 專 業 核 心 課 程, 加 強 教 學 科 技 化, 建 構 符 合 產 官 學 需 求 的 學 習 環 境, 提 供 師 生 能 快 速 便 捷 汲 取 保 存 擴 散 分 享 與 管 理 知 識, 具 備 應 用 知 識 之 能 力 發 展 方 向 1. 全 方 位 實 務 教 學 導 向 :(1) 課 程 規 劃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培 植 學 生 實 作 企 劃 專 題 製 作 與 文 案 撰 寫 能 力 (2) 提 供 學 生 醫 療 健 康 產 業 機 構 服 務 見 習 實 習 之 機 會 (3) 聘 請 醫 療 院 所 專 業 及 實 務 經 驗 豐 富 師 資 授 課, 提 供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的 養 成 2. 與 醫 療 院 所 及 健 康 相 關 機 構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關 係, 以 符 合 醫 療 健 康 產 業 之 需 求 與 發 展 趨 勢 10
17 3. 由 學 生 本 位 出 發, 提 供 課 業 生 活 心 理 生 涯 考 照 就 業 等 輔 導 執 行 重 點 特 色 1. 設 備 完 善 (1) 教 師 研 究 室 空 間 寛 闊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之 專 任 師 資 皆 有 個 人 之 研 究 室, 講 師 則 以 兩 人 共 用 一 間 研 究 室 為 原 則, 每 間 研 究 室 皆 備 有 電 腦 列 表 機 等 設 備, 以 利 其 專 注 教 學 規 劃 與 學 術 研 究 (2) 設 置 專 業 管 理 實 驗 室, 培 植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建 構 疾 病 分 類 教 室 及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研 究 室 智 慧 型 教 室 等 具 特 色 實 驗 室, 軟 硬 體 設 施 佳, 提 升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學 習 效 果 (3) 教 學 數 位 化, 電 腦 教 學 軟 硬 體 設 備 充 足 教 學 方 法 教 具 教 材 數 位 化 :90% 的 課 程 使 用 媒 體 教 材 輔 助 教 學 另 本 系 逐 年 編 列 採 購 預 算, 汰 舊 換 新 或 增 置 儀 器 設 備 與 教 學 軟 體 ; 每 年 分 批 汰 舊 更 新 電 腦 教 室 電 腦 實 習 教 室 及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研 究 室 之 硬 體 設 備 電 腦 設 備 及 教 學 軟 體 版 本 醫 療 資 訊 軟 體 ( 批 價 掛 號 及 醫 院 行 政 ) 醫 院 評 鑑 暨 管 理 系 統 軟 體 會 計 教 學 系 統 SPSS 統 計 軟 體, ICD-10-PCS 網 路 版 等,, 並 建 置 智 慧 教 室 (4) 建 構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研 究 室 運 用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研 究 室 設 備 與 軟 體, 建 立 教 師 與 學 生 健 康 體 位 調 查, 配 合 問 卷 了 解 飲 食 運 動 作 息 等 生 活 型 態, 建 立 資 料 庫, 進 行 分 析, 做 為 擬 定 適 當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基 礎 自 98 學 年 度 起, 第 一 階 段 增 購 生 理 量 測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雲 端 情 境 展 示 系 統 健 康 資 料 管 理 系 統, 第 二 階 段 增 購 可 固 定 型 雷 射 式 Barcode Scanner RFID 讀 取 器 網 路 攝 影 機 病 歷 照 片 影 像 擷 取 模 組 軟 體 非 侵 入 性 動 脈 硬 化 篩 檢 儀 四 用 血 糖 檢 測 儀 攜 帶 式 身 體 組 成 分 析 儀 攜 帶 式 骨 質 疏 鬆 密 度 測 定 儀 及 經 絡 磁 波 檢 測 系 統 等 硬 體, 第 三 階 段 持 續 增 購 健 康 管 理 儀 器 包 括 血 管 老 化 及 自 律 神 經 檢 測 評 估 分 析 儀 非 侵 入 式 血 糖 血 壓 心 跳 檢 測 儀 血 氧 度 檢 測 儀 等 2. 課 程 規 劃 理 論 與 實 務 兼 具 (1) 強 調 實 務 教 學, 並 積 極 與 醫 療 機 構 及 健 康 事 業 機 構 互 動 合 作 除 聘 請 實 務 經 驗 豐 富 師 資 授 課 提 供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的 養 成, 並 有 以 下 之 措 施 : A. 開 設 就 業 學 程 B. 提 供 機 構 見 習 與 實 習 C. 提 昇 教 師 產 學 合 作 與 學 術 研 究 D. 配 合 產 業 需 求, 修 正 課 程 (2) 課 程 發 展 能 強 調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及 多 元 能 力 之 培 養 A. 堅 守 醫 務 管 理 本 位 並 擴 展 至 健 康 相 關 事 業 B. 提 昇 專 案 規 劃 與 研 究 能 力 C. 培 養 跨 領 域 能 力 ( 跨 科 系 學 程 課 程 ) 3. 以 全 人 教 育 為 本, 培 養 學 生 服 務 精 神 ( 十 四 ) 資 訊 管 理 系 隸 屬 於 健 康 與 管 理 學 院 的 資 訊 管 理 系 成 立 於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目 前 現 有 兩 種 學 制 共 計 十 二 個 班 ; 日 間 部 四 技 每 年 招 生 兩 班,103 學 年 度 四 個 年 級 註 冊 總 人 數 為 311 人, 進 修 部 四 技 每 年 招 生 一 班,103 學 年 度 四 個 年 級 註 冊 總 人 數 為 101 人, 並 於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招 收 在 職 專 班 一 班 共 7 11
18 人, 日 四 技 迄 今 已 有 8 屆 畢 業 生, 而 第 一 屆 進 修 部 四 技 學 生 於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畢 業 本 系 培 育 目 標 為 培 養 具 資 訊 系 統 應 用 能 力 的 管 理 人 才, 在 此 目 標 下 本 系 的 發 展 方 向 以 健 康 資 訊 為 發 展 目 標 ( 十 五 )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本 系 自 89 學 年 度 開 始 招 收 日 間 部 二 年 制 專 科 部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科 學 生, 以 紮 實 的 基 礎 理 論 科 學 教 育 與 嚴 謹 的 實 務 訓 練, 培 育 具 備 美 容 保 健 專 業 知 識 與 化 妝 品 科 技 運 用 概 念, 並 具 有 專 業 創 新 健 康 關 懷 之 特 質 與 人 文 藝 術 之 涵 養, 以 符 合 產 業 發 展 需 求 之 健 康 美 容 化 妝 品 科 技 的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發 展 並 規 劃 符 合 產 業 發 展 需 求 及 本 校 醫 事 背 景 特 色 之 本 系 專 業 核 心 課 程 模 組, 強 化 專 業 與 資 訊 的 養 成 教 育 朝 向 職 場 實 務 導 向 之 研 究 發 展 理 念 產 業 服 務 及 實 習 就 業 輔 導, 以 突 顯 技 職 科 系 實 務 教 學 研 究 與 服 務 之 特 色, 並 以 培 養 兼 具 化 妝 品 專 業 知 識 與 實 用 技 術 之 專 業 人 才, 使 能 勝 任 化 妝 品 製 造 檢 驗 管 理 應 用 等 工 作, 以 提 昇 化 妝 品 製 造 銷 售 及 應 用 水 準, 促 進 我 國 化 妝 品 工 業 昇 級 進 入 國 際 市 場 為 培 育 發 展 目 標 近 來 化 妝 保 養 品 產 業 被 列 入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劃 中 的 重 點 推 動 的 產 業 之 一, 本 系 為 配 合 整 體 的 產 業 發 展 及 因 應 變 動 趨 勢 發 展 特 色, 規 劃 有 健 康 美 容 化 妝 品 科 技 課 程 模 組, 配 合 課 程 模 組 發 展 及 發 揮 技 職 教 育 特 色, 成 立 化 妝 品 檢 測 服 務 中 心 與 美 膚 SPA 生 活 館 前 者 提 供 教 學 研 究 教 師 執 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及 業 界 服 務 之 用 ; 後 者 提 供 校 內 實 務 訓 練 場 所 營 造 情 境 教 學, 並 配 合 美 容 沙 龍 經 營 管 理 與 實 習 課 程 及 SPA 館 營 運, 對 校 內 師 生 提 供 服 務, 期 使 教 學 與 實 務 能 更 緊 密 相 結 合 ( 中 長 程 計 畫 書 組 織 特 色 ) 1. 依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需 求, 規 劃 化 妝 品 科 技 健 康 美 容 二 大 就 業 課 程 模 組 及 醫 學 美 容 套 裝 課 程 2. 配 合 課 程 模 組 發 展, 成 立 化 妝 品 檢 測 服 務 中 心 與 美 膚 SPA 生 活 館 發 揮 技 職 特 色 3. 規 劃 皮 膚 諮 詢 檢 測 及 畢 業 成 果 展 將 視 覺 系 統 建 置 與 相 關 周 邊 產 品 設 計 包 裝 形 象 代 言 創 意 造 型 並 與 多 媒 體 結 合, 提 昇 能 力 指 標, 強 化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學 生 之 實 作 能 力 4. 積 極 輔 導 並 落 實 學 生 專 業 證 照 及 國 際 證 照 之 取 得 能 力, 強 化 就 業 競 爭 力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寵 物 美 容 學 士 學 位 是 一 個 年 輕 且 充 滿 未 來 的 科 系, 預 計 104 學 年 度 開 始 招 收 日 間 部 四 技 學 生 寵 物 美 容 學 士 學 位 的 教 育 目 標 為 培 育 具 有 美 學 素 養 及 術 德 兼 具 的 寵 物 美 容 師 寵 物 美 容 師 助 理 寵 物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行 銷 及 獸 醫 助 理 等 技 術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本 學 程 目 前 正 積 極 規 劃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專 業 教 室, 如 寵 物 造 型 實 習 教 室 及 寵 物 清 洗 實 習 室, 專 業 教 室 將 採 購 目 前 業 界 最 新 最 常 使 用 之 設 備 以 供 同 學 實 習 使 用, 使 學 生 能 夠 順 利 與 就 業 職 場 銜 接 12
19 ( 十 六 )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本 系 因 應 國 家 政 策 與 社 會 需 要 及 週 休 二 日 的 實 施, 促 使 國 人 追 求 身 心 健 康 生 活 品 質 的 理 念 提 高, 因 此 配 合 推 動 健 康 照 護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計 劃, 特 成 立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目 前 在 運 動 休 閒 已 是 現 代 人 生 活 的 主 要 部 份 之 一, 也 是 人 類 維 護 與 促 進 健 康 的 必 然 趨 勢 目 前 社 會 大 眾 以 透 過 運 動 休 閒, 追 求 健 康 的 民 眾 已 經 有 大 幅 度 的 增 加, 所 以 運 動 健 康 休 閒 之 相 關 產 業, 顯 然 已 成 為 現 今 重 要 產 業 之 一 本 系 亦 以 培 育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專 業 人 才 及 具 備 尊 重 生 命 價 值 職 業 倫 理 道 德 服 務 至 上 的 人 文 素 養 為 發 展 方 向 與 目 標 本 系 目 前 主 要 以 強 化 教 學 設 備 及 相 關 環 境, 並 加 強 培 育 本 系 學 生 在 運 動 休 閒 健 康 相 關 產 業 上 的 專 業 能 力, 為 主 要 執 行 之 重 點 並 針 對 如 何 以 產 業 界 具 體 實 務 的 相 接 合, 經 可 有 雙 方 有 經 驗 之 師 資 共 同 合 做 教 學 以 提 升 本 系 學 生 之 專 業 能 力 並 加 強 充 實 相 關 教 學 設 備 和 提 升 學 習 環 境 目 前 本 系 針 對 104 學 年 度 加 強 規 劃, 並 增 加 休 閒 產 業 旅 遊 導 覽 專 業 教 室 之 相 關 儀 器 設 備, 及 補 強 實 習 旅 行 社, 等 相 關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並 提 升 學 生 在 課 程 上 的 實 務 練 習, 藉 由 實 務 學 習 之 執 行 來 提 升 本 系 學 生 對 休 閒 旅 遊 管 理 規 劃 等 相 關 專 項 能 力,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的 提 升, 可 幫 助 學 生 對 畢 業 後, 在 就 業 職 場 上 才 有 良 好 的 競 爭 能 力 另 外 也 規 劃 水 域 休 閒 活 動 及 健 康 休 閒 等 相 關 課 程 之 儀 器 設 備, 藉 由 設 備 來 促 進 服 務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及 社 區 民 眾, 進 而 可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及 提 升 休 閒 產 業 活 動, 可 使 民 眾 在 身 心 靈 上 達 到 健 康 和 快 樂 以 上 相 關 儀 器 設 備 規 劃 乃 依 據 學 校 之 總 體 目 標, 擬 將 本 校 發 展 成 為 具 人 本 健 康 創 新 服 務, 全 人 品 質 之 醫 事 大 學 ( 十 七 ) 圖 書 資 訊 處 圖 書 館 本 校 屬 醫 護 類 型 學 校, 學 系 設 置 涵 蓋 醫 學 相 關 環 境 衛 安 飲 食 餐 旅 幼 保.. 等 等 學 系, 資 源 採 購 均 以 醫 護 相 關 為 主 每 年 均 透 過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購 置 各 種 領 域 專 業 中 外 文 圖 書 資 料 庫 及 資 訊 設 備, 以 充 實 圖 書 館 軟 硬 體 設 備 等, 以 符 合 師 生 之 需 求 圖 書 館 功 能 已 由 以 往 的 圖 書 典 藏, 借 還 書 業 務, 逐 漸 轉 變 為 網 路 資 源 運 用 查 詢, 同 時 亦 為 師 生 知 性 閱 讀 甚 至 於 是 娛 樂 舒 壓 的 重 要 資 源 因 此, 增 加 館 藏 與 自 動 化 服 務 是 中 長 程 計 畫 之 執 行 重 點 另 外, 本 館 亦 利 用 現 有 人 力 設 備 專 業 知 能, 預 計 積 極 回 饋 社 區 及 一 些 伙 伴 學 校 或 合 作 單 位 資 訊 中 心 資 訊 中 心 將 建 立 具 有 特 色 的 數 位 學 習, 包 括 改 善 數 位 學 習 環 境 建 立 穩 定 的 校 園 網 路 使 用 環 境 獎 勵 教 師 課 程 教 學 內 容 數 位 化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課 程 提 昇 校 內 數 位 教 學 素 養 等 ; 另 外, 對 於 使 用 軟 體 之 合 法 授 權, 亦 加 強 全 面 推 廣 104 學 年 度 我 們 仍 然 繼 續 推 動 例 行 性 業 務, 包 括 1. 全 校 教 學 網 點 架 設 與 更 新 2. 提 供 高 速 穩 定 網 路 環 境 3. 落 實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4. 加 強 個 人 資 訊 隱 私 與 保 障 5. 提 高 同 仁 使 用 E 化 系 統 能 力 6. 建 置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及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歷 程 7. 落 實 業 務 E 化 8. 輔 導 教 師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9.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10.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11. 確 立 服 務 目 標 12. 教 職 員 生 資 訊 能 力 學 校 整 體 競 爭 力 等 另 外, 為 了 服 務 學 生 以 及 配 合 學 校 推 動 實 務 教 學 業 務, 本 校 亦 將 建 立 流 量 監 控 系 統, 成 立 即 測 即 評 中 心, 則 將 汰 換 老 舊 電 腦, 協 助 學 生 考 取 證 照 13
20 ( 十 八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成 立 於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之 施 行 秉 持 仁 愛 精 誠 校 訓 精 神, 以 及 人 本 健 康 創 意 服 務 辦 學 理 念, 基 於 學 術 領 域 均 衡 發 展 的 原 則, 除 教 導 專 業 務 實 的 知 識 與 技 術 之 外, 並 注 重 多 元 潛 能 的 開 發, 進 而 啟 發 對 人 對 社 會 對 環 境 的 關 懷 與 責 任, 以 實 施 全 人 教 育 為 重 點 目 標 1. 周 全 完 整 的 組 織 系 統 本 校 為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於 九 十 一 年 設 置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屬 一 級 單 位 陸 續 完 成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課 程 委 員 會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圖 儀 規 劃 委 員 會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會 議 自 我 評 鑑 小 組 等 組 織, 各 組 織 正 常 運 作 2. 具 體 明 確 的 通 識 目 標 通 識 教 育 以 實 施 全 人 教 育 為 目 標 秉 持 仁 愛 精 誠 校 訓 精 神, 以 及 人 本 健 康 創 意 服 務 辦 學 理 念, 除 教 導 專 業 務 實 的 知 識 與 技 術 之 外, 並 注 重 情 意 陶 冶 潛 能 開 發, 進 而 啟 發 對 人 對 社 會 對 環 境 的 關 懷 與 責 任 3. 統 整 全 面 的 通 識 課 程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包 括 正 式 課 程 非 正 式 課 程 及 潛 在 課 程 正 式 課 程 包 括 核 心 通 識 與 分 類 通 識 課 程 非 正 式 課 程 結 合 學 務 處 各 系 學 會 辦 理 多 樣 化 通 識 活 動 潛 在 課 程 則 結 合 總 務 處, 學 校 校 舍 建 築 環 境 規 畫 融 入 通 識 人 文 精 神, 讓 學 生 潛 移 默 化 陶 冶 氣 質 4. 廣 博 多 元 的 通 識 講 座 聘 請 國 內 知 名 學 者 專 家 擔 任 講 座, 主 題 包 括 藝 術 音 樂 法 律 醫 學 自 然 生 態 自 我 探 索 生 涯 規 畫 公 民 社 會 等 修 習 學 生 上 課 聽 講 需 作 札 記 卡, 並 撰 寫 期 中 心 得 報 告 期 末 專 題 報 告 等 5. 確 保 品 質 的 教 學 評 鑑 為 確 保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的 教 學 品 質, 每 學 期 期 中 期 末, 由 學 生 針 對 所 修 習 之 通 識 課 程 進 行 線 上 教 學 評 鑑 評 鑑 得 分 在 3.6 分 以 下 之 教 師, 由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面 談, 並 提 通 識 課 程 委 員 會 作 為 審 核 開 課 之 參 考 6. 結 合 他 校 的 通 識 資 源 本 校 現 為 南 台 灣 大 學 校 院 通 識 教 育 策 略 聯 盟 會 員 之 一, 並 被 票 選 為 執 行 委 員 學 校 結 合 他 校 師 資 及 資 源 辦 理 台 南 地 區 大 學 院 校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巡 迴 講 座 通 識 教 育 理 念 與 實 務 研 討 會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7. 務 實 精 進 的 改 善 機 制 本 校 祕 書 室 規 劃 以 兩 年 一 輪 的 方 式 辦 理 自 我 評 鑑, 規 格 比 照 科 技 大 學 評 鑑 模 式 辦 理, 本 中 心 在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下 設 置 自 我 評 鑑 小 組, 配 合 本 校 自 我 評 鑑 時 程 完 成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經 校 級 自 我 評 鑑 小 組 審 定 書 面 報 告 內 容, 由 校 長 遴 聘 學 界 業 界 評 鑑 委 員 進 行 書 面 及 實 地 評 鑑 工 作 依 據 通 識 自 評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本 中 心 自 我 評 鑑 小 組 作 出 具 體 改 善 計 畫, 訂 定 時 程 進 行 改 善 並 配 合 祕 書 室 作 追 蹤 督 考 ( 十 九 ) 體 育 室 本 校 體 育 教 學 指 導 原 則, 在 加 強 落 實 體 育 正 課 及 興 趣 選 項 分 組 教 學 ; 除 滿 足 學 生 求 知 的 興 趣 與 落 實 自 我 學 習 能 力 的 養 成 外, 更 希 望 成 就 學 生 的 運 動 習 慣, 促 進 良 性 休 閒 生 活, 以 鍛 鍊 14
21 強 健 的 體 魄, 培 養 積 極 人 生 觀, 從 團 體 生 活 中 發 展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養 成 終 身 運 動 之 習 慣, 以 為 提 倡 全 民 運 動 之 基 礎 目 前 本 校 五 專 一 至 三 年 級 四 技 一 為 必 修 一 般 體 育 課, 四 技 二 年 級 為 必 修 興 趣 選 項, 可 見 學 校 對 於 體 育 教 學 重 視 之 程 度 學 校 對 於 體 育 運 動 器 材 與 場 所 之 規 劃 興 建, 體 育 教 學 課 程 之 設 計 實 施, 運 動 代 表 隊 之 訓 練, 校 內 外 師 生 體 育 活 動 之 倡 導 等 業 務, 均 極 為 重 視, 並 給 予 最 大 之 支 持 體 育 室 在 校 方 大 力 支 持 下 持 續 發 展 本 校 特 色 運 動 本 校 運 動 代 表 隊 近 三 年 參 加 大 專 運 動 會 之 總 獎 牌 數, 於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中 均 排 名 於 前 10 名 內 ; 教 職 員 運 動 代 表 隊, 年 年 參 加 大 專 體 總 所 辦 之 競 賽 獲 獎 無 數, 無 論 學 生 或 教 職 員 均 有 優 異 之 成 績 表 現, 儼 然 成 為 體 育 室 之 一 大 特 色 今 年 招 收 棒 球 代 表 隊, 希 望 能 由 校 隊 的 成 立 進 而 帶 動 校 園 有 更 蓬 勃 的 運 動 風 氣 另 每 年 均 舉 辦 全 校 運 動 會 輔 導 與 協 助 運 動 性 社 團 舉 辦 各 類 競 賽 各 項 運 動 聯 誼 賽, 藉 由 運 動 讓 教 職 員 工 生 在 教 學 工 作 及 上 課 之 餘, 都 能 讓 身 心 獲 得 紓 解, 達 到 健 康 休 閒 之 效 果, 進 而 建 構 一 個 樂 活 健 康 的 校 園 每 年 辦 理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之 單 獨 招 生, 提 供 擁 有 運 動 專 長 之 學 生 進 入 本 校 之 後, 不 僅 可 持 續 其 術 科 之 訓 練, 更 能 提 供 運 動 績 優 生 培 養 第 二 專 長, 使 其 在 本 校 畢 業 後 更 具 競 爭 力 另 外, 為 提 升 本 校 學 生 的 基 本 體 能 及 養 成 規 律 運 動 習 慣, 達 到 促 進 健 康 和 疾 病 預 防 之 效 果, 建 構 健 康 樂 活 校 園 之 氛 圍, 訂 有 體 適 能 基 本 能 力 為 畢 業 門 檻, 所 有 五 專 及 四 技 一 年 級 新 生, 均 須 通 過 體 適 能 之 檢 測 才 得 以 畢 業 ( 二 十 ) 環 安 衛 中 心 1. 組 織 現 況 本 校 為 落 實 校 園 環 境 管 理 及 維 護 全 體 教 職 員 工 生 的 安 全 與 健 康, 致 力 消 除 實 驗 場 所 可 能 導 致 災 害 污 染 及 人 員 傷 害 疾 病 等 相 關 危 險 因 子,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由 原 總 務 處 環 安 組 升 格 成 立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中 心, 在 學 校 的 行 政 位 階 上, 屬 於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以 推 動 校 園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等 相 關 業 務, 提 供 大 家 一 個 安 全 衛 生 的 學 習 與 工 作 環 境 本 中 心 為 本 校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設 置 中 心 主 任 1 人, 中 心 下 分 別 設 置 安 全 衛 生 組 及 環 境 保 護 組 兩 組, 每 組 編 制 組 長 1 人, 中 心 組 員 1 人 雇 員 6 人 及 工 讀 生 1 人 2. 組 織 特 色 (1).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中 心 定 位 為 本 校 行 政 一 級 單 位, 顯 示 校 方 對 校 園 安 全 衛 生 及 環 境 保 護 之 重 視, 並 可 增 進 相 關 業 務 推 動 之 效 率 (2). 中 心 下 設 置 安 全 衛 生 及 環 境 保 護 兩 組, 彼 此 分 工 合 作, 可 全 面 落 實 校 園 之 安 全 衛 生 及 環 境 管 理 3. 執 行 重 點 環 安 衛 中 心 配 合 本 校 中 長 程 目 標, 擬 定 出 本 中 心 之 兩 大 策 略, 分 別 為 : 強 化 實 驗 場 所 安 全 衛 生 策 略 及 提 升 校 園 環 境 保 護 策 略 並 根 據 這 二 項 策 略 方 案 規 劃 出 各 項 重 要 行 動 計 畫, 茲 將 其 列 表 如 下 : 表 1 環 安 衛 中 心 未 來 發 展 重 點 策 略 特 色 方 案 與 規 劃 時 程 執 行 單 位 策 略 單 位 特 色 與 方 案 規 劃 時 程 心 中 衛 安 環 強 化 實 驗 場 所 1. 提 升 安 全 衛 生 意 識 訓 練 方 案 短 程 中 程 長 程 安 全 衛 生 策 略 15
22 執 行 單 位 策 略 單 位 特 色 與 方 案 規 劃 時 程 2. 健 全 安 全 衛 生 硬 體 設 備 方 案 短 程 中 程 長 程 環 安 衛 中 心 提 升 校 園 環 境 保 護 策 略 1. 落 實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與 廢 棄 物 管 理 方 案 2. 校 園 垃 圾 減 量 汙 水 處 理 與 飲 用 水 管 理 方 案 短 程 中 程 長 程 短 程 中 程 長 程 3. 落 實 環 境 保 護 方 案 短 程 中 程 長 程 ( 二 十 一 ) 軍 訓 室 1. 發 展 方 向 (1) 強 化 學 輔 工 作, 塑 造 友 善 校 園 文 化 (2) 強 化 校 園 安 全 作 為 及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2. 執 行 重 點 : (1) 強 化 教 育 部 紫 錐 花 反 毒 運 動 及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成 效 (2) 強 化 校 園 安 全 巡 查 效 能 3. 執 行 特 色 : (1) 透 過 本 校 紫 錐 花 學 生 社 團 及 交 通 服 務 社,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社 區 資 源 辦 理 宣 導 活 動, 並 主 動 協 調 講 座, 藉 由 法 律 常 識 及 實 際 案 例 宣 教, 增 進 學 生 正 確 認 知 (2) 增 購 電 動 機 車, 強 化 巡 邏 協 助 處 理 交 通 事 故 機 動 性 與 協 助 學 生 偶 發 事 件 之 處 理 時 效 16
23 三 本 (104)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 一 ) 學 務 處 1. 推 動 服 務 學 習, 將 服 務 學 習 理 念 納 入 新 生 訓 練 課 程,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各 種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2. 推 動 溫 馨 關 懷 志 工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並 融 入 服 務 學 習 理 念 3. 整 合 服 務 學 習 資 源, 以 利 學 生 社 團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4. 舉 辦 服 務 學 習 優 良 社 團 評 鑑 審 及 服 務 學 習 達 人 選 拔, 利 用 全 校 性 活 動 予 以 表 揚 5. 運 用 多 元 化 的 宣 導, 及 連 結 健 康 照 護 網 路, 提 供 健 康 資 訊 6. 結 合 校 內 社 團 與 校 外 資 源, 提 供 建 全 照 護 網 與 專 業 服 務 7. 藉 由 讀 書 會 的 推 動, 學 生 勇 於 參 與 團 體 討 論 對 話 分 享, 增 進 多 元 思 考 能 力, 發 展 自 我, 強 化 終 身 學 習 8. 積 極 推 動 各 級 學 生 幹 部 訓 練, 培 養 自 治 負 責 精 神 9. 提 升 社 團 參 與 計 畫, 舉 辦 多 采 多 姿 課 外 活 動 10. 汰 舊 換 新 與 新 購 社 團 設 備, 提 升 學 生 參 與 社 團 意 願 11. 營 造 溫 馨 宿 舍 生 活 實 施 計 畫, 使 離 開 家 庭 及 父 母 的 學 子, 於 學 校 宿 舍 裡, 能 感 受 到 學 校 及 師 長 們 溫 馨 的 關 懷 與 快 樂 的 生 活 12.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實 施 計 畫, 營 造 身 心 平 衡 的 學 習 校 園, 養 成 自 己 為 健 康 負 責, 協 助 積 極 建 立 健 康 生 活, 實 踐 健 康 知 能 推 行 急 救 教 育 身 體 力 行 防 疫 自 主 健 康 管 理 事 宜, 促 進 身 心 靈 之 健 康, 營 造 健 康 促 進 卓 越 優 質 化 校 園 13. 落 實 品 德 深 耕, 將 品 德 教 育 融 入 相 關 課 程 或 活 動, 使 學 生 透 過 實 踐 體 驗 與 省 思, 建 構 內 化 的 意 義, 引 導 學 生 思 辨 澄 清 接 納, 進 而 願 意 實 踐 14. 推 廣 紫 錐 花 反 毒 運 動, 讓 學 生 具 有 堅 強 的 意 志 力 抗 拒 不 健 康 的 誘 惑, 用 真 誠 的 心 來 建 立 無 毒 家 園, 傳 達 良 好 的 拒 絕 毒 品 的 觀 念, 讓 學 生 深 刻 了 解 拒 絕 毒 品 能 使 身 心 靈 健 康 也 能 消 除 人 類 病 態 文 化! ( 二 )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含 碩 士 班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預 定 於 104 年 度 新 添 購 或 汰 舊 換 新 多 項 學 生 實 驗 室 設 備, 增 進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以 利 學 生 將 來 進 入 實 習 單 位 或 職 場 實 務 之 順 利 接 軌, 因 此 本 系 提 出 包 含 以 下 幾 項 儀 器 設 備 之 採 購 需 求 1. 連 續 波 長 微 量 盤 分 光 光 譜 : 工 作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2. 正 立 顯 微 鏡 ( 照 相 兼 投 影 含 電 腦 ) : 工 作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3. 數 位 式 核 酸 電 泳 分 析 系 統 : 工 作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4. 無 菌 操 作 台 : 工 作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5. 雙 眼 光 學 顯 微 鏡 : 工 作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17
24 ( 三 ) 生 物 科 技 系 暨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本 系 ( 所 ) 致 力 於 整 合 基 因 工 程 實 驗 室 分 子 檢 測 實 驗 室 生 物 培 養 實 驗 室 基 因 改 造 生 物 實 驗 室 應 用 微 生 物 實 驗 室 共 同 儀 器 室 動 物 研 究 核 心 實 驗 室 育 成 研 究 室 產 業 實 驗 中 心 機 能 性 用 品 學 生 實 習 工 廠, 以 及 結 合 院 屬 之 機 能 性 益 生 菌 研 發 中 心 等 各 項 軟 硬 體 設 備 資 源, 並 將 整 合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成 立 機 能 性 產 品 研 發 特 色 實 驗 室, 同 時 符 合 學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發 展 主 軸 C 之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因 此 本 系 ( 所 ) 中 長 程 計 畫 104 年 度 擬 將 C3-2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及 實 務 知 能 研 習 行 動 方 案 (C3-2-1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創 新 與 實 務 知 能 計 畫 ) 之 部 分 經 費, 優 先 用 於 補 強 儀 器 設 備 而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與 提 升 研 發 能 量, 希 望 能 激 勵 各 專 業 領 域 教 師 發 揮 專 長, 落 實 本 位 課 程 之 授 課 規 劃, 創 造 優 秀 生 技 人 才 之 培 育 環 境 尤 其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發 展 特 色 鎖 定 以 機 能 性 保 健 食 品 以 及 醫 學 美 容 保 養 品 等 為 特 色 研 究 發 展 方 向 希 望 進 一 步 結 合 本 系 ( 所 ) 具 有 天 然 物 有 效 成 份 萃 取 分 子 檢 測 植 病 檢 測 醫 用 蛋 白 質 生 物 晶 片 抗 癌 藥 物 製 劑 工 程 等 專 長 之 師 資, 共 同 發 揮 特 色 教 學, 提 升 實 務 教 學 品 質, 並 協 助 生 技 產 業 相 關 公 司, 優 先 導 向 有 關 機 能 性 保 健 產 品 之 開 發 以 及 檢 測 平 台 之 建 立 ( 四 ) 護 理 系 本 系 104 年 發 展 重 點 為 在 在 未 來 的 五 大 發 展 主 軸 ( 統 整 與 銜 接 課 程 以 提 升 學 生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提 昇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與 研 發 能 力, 落 實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展 現 護 理 系 特 色, 提 升 畢 業 生 的 國 考 率 與 就 業 力 ) 中, 於 每 個 主 軸 中, 以 數 個 重 點 策 略 達 成 年 度 目 標 其 中,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的 主 軸 中, 配 合 教 師 e- 化 教 學, 增 加 學 生 於 情 境 模 擬 教 室 之 自 學 率, 與 逐 漸 建 構 各 專 業 科 目 之 模 擬 情 境 教 學, 各 教 學 小 組 需 購 置 以 下 資 本 門 之 設 備 共 14 項 以 達 成 年 度 目 標 重 要 的 是, 本 系 另 一 重 要 的 發 展 主 軸 落 實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展 現 護 理 系 特 色 的 104 年 度 計 畫 中, 配 合 校 方 發 展 成 為 健 康 照 護 特 色 的 學 校, 以 及 本 系 正 式 與 非 正 式 的 服 務 學 期 課 程,104 年 購 置 的 經 常 門 教 學 設 備 中, 大 部 分 為 運 用 落 實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的 發 展 主 軸 之 重 要 教 學 設 備 ( 五 ) 長 期 照 顧 系 本 系 104 年 度 資 本 門 之 儀 器 設 備 採 購 規 劃 完 全 符 合 該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之 發 展 重 點 本 系 為 有 效 強 化 長 期 照 顧 系 畢 業 生 之 照 顧 能 力, 並 因 應 現 今 長 期 照 顧 實 務 需 求 為 導 向, 建 構 多 元 化 學 習 環 境, 特 別 是 優 先 建 置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以 符 合 發 展 目 標 中 之 精 進 教 學 專 業 主 軸 中, 配 合 本 系 發 展 策 略 中 B4-2 推 廣 教 育 品 牌 形 象 C1-4 精 進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預 計 達 成 長 期 照 顧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的 行 動 方 案 之 B4-2-1, C1-4-2 建 置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完 備 即 測 即 評 試 場 之 教 學 設 備, 並 希 望 能 優 先 增 加 長 期 照 顧 與 療 癒 環 境 失 智 症 照 護 緩 和 療 護 與 另 類 與 輔 助 療 法 等 課 程 所 需 之 設 備, 以 強 化 學 生 提 供 全 人 照 顧 與 失 智 症 患 者 照 護 等 的 操 作 能 力, 進 一 步 促 使 專 業 實 務 教 學 品 質 提 升, 縮 短 學 校 照 護 教 育 與 職 場 實 務 的 落 差 故 本 年 度 持 續 以 療 癒 環 境 教 學 資 源 與 建 構 為 本 系 重 要 發 展 特 色 之 一, 也 是 本 校 培 育 實 用 長 期 照 顧 人 才 之 重 要 規 劃 之 一 故 療 癒 環 境 教 學 為 達 到 本 系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於 發 展 目 標 中 之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主 軸 中, 配 合 本 系 發 展 策 略 中 C2 增 設 模 擬 情 境 實 驗 室 教 學 設 施, 預 計 達 成 長 期 照 顧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的 行 動 方 案 之 C2-6-1 強 化 並 落 實 實 務 課 18
25 程 計 畫 建 置 療 癒 環 境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設 施 與 教 學 設 備, 於 104 年 度 購 置 共 11 項 相 關 之 資 本 門 之 教 學 設 備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期 待 藉 由 104 年 度 所 添 購 之 多 項 學 生 音 樂 照 顧 暨 實 驗 室 設 備, 以 提 供 學 生 最 優 質 的 長 期 照 顧 多 元 早 療 照 護 技 術 實 習 操 作 及 情 境 模 擬 的 學 習 環 境, 方 便 學 生 實 際 操 作 早 療 照 護 技 術 並 實 務 體 驗, 以 求 學 生 從 學 校 實 驗 課 程 之 操 作 與 進 入 實 習 單 位 或 職 場 實 務 經 歷 之 順 利 接 軌, 故 本 系 因 應 學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發 展 主 軸 B 之 深 耕 推 廣 教 育 (B4-2 推 廣 教 育 品 牌 形 象 行 動 方 案 ) 及 C 之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C1-4 精 進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行 動 方 案 ) (C2-6 開 設 健 康 照 護 多 元 課 程 行 動 方 案 ) (C5-6 推 動 教 學 品 保 制 度 行 動 方 案 ), 而 提 出 包 含 以 下 幾 項 重 點 儀 器 設 備 之 採 購 需 求, 以 優 先 用 於 補 強 儀 器 設 備 而 提 升 長 照 技 術 及 療 癒 環 境 教 學 能 量, 希 望 能 激 勵 學 生, 落 實 本 位 課 程 之 技 術 與 實 驗 及 療 癒 環 境 課 程 之 授 課 規 劃, 創 造 優 質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人 才 之 技 能 培 育 環 境 未 來 擬 持 續 購 買 機 構 社 區 及 居 家 照 顧 的 相 關 輔 具 設 備 及 教 材, 特 別 是 早 療 與 失 智 症 患 者 照 護 之 機 構 社 區 及 居 家 照 顧 的 相 關 輔 具 設 備 及 教 材 藉 此, 專 業 教 師 的 產 學 合 作 或 研 究 成 果 將 密 切 融 入 相 關 課 程 之 教 學 内 容, 同 時 更 深 化 與 南 部 地 區 長 照 相 關 產 業 之 密 切 合 作, 使 學 生 未 來 更 具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此 外, 為 促 進 及 提 昇 本 校 整 合 鄰 近 社 區 產 業 資 源, 營 造 友 善 產 學 環 境, 本 系 擬 藉 此 計 畫 之 執 行, 購 置 購 買 機 構 社 區 及 居 家 照 顧 的 相 關 輔 具 設 備 及 教 材 並 建 置 研 發 服 務 團 隊, 積 極 與 社 區 或 企 業 界 合 作, 進 而 使 照 護 技 術 研 發 人 才 培 育 及 技 術 移 轉 與 產 業 更 加 緊 密 結 合 最 終 目 標 乃 以 培 育 出 符 合 產 業 結 構 的 人 力, 創 造 學 生 就 業 以 及 海 外 知 名 企 業 實 習 機 會 1.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 (1) 多 功 能 假 病 人 -1 具 : 工 作 (B4-2-1;C1-4-1;C1-4-2); 設 備 代 碼 ( ) (2) 4 階 段 褥 瘡 模 型 -1 組 : 工 作 (C1-4-1;C1-4-2); 設 備 代 碼 ( ) (3) 管 灌 飲 食 訓 練 模 型 -1 個 : 工 作 (C1-4-1;C1-4-2;C2-6-1); 設 備 代 碼 ( ) (4) 嬰 兒 急 救 模 型 -4 組 : 工 作 (C1-4-1;C1-4-2;C2-6-1) ; 設 備 代 碼 ( ) (5) 嬰 兒 哽 塞 模 型 -2 組 : 工 作 (C1-4-1;C1-4-2;C2-6-1) ; 設 備 代 碼 ( ) (6) 老 人 口 腔 清 潔 實 習 模 型 -1 組 : 工 作 (C1-4-1;C1-4-2;C2-6-1) ; 設 備 代 碼 ( ) (7) 輕 量 洗 髮 器 -3 組 : 工 作 (C1-4-1;C1-4-2;C2-6-1) ; 設 備 代 碼 ( ) 2. 療 癒 環 境 特 色 教 室 : (8) 32 鍵 桌 上 鐵 琴 組 -1 組 : 工 作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9) 手 轉 式 音 樂 盒 1 組 : 工 作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10) 健 康 環 2 組 : 工 作 (C2-6-1); 設 備 代 碼 ( ) (11) 手 指 棒 -2 組 : 工 作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 六 ) 視 光 系 專 業 證 照 方 面 課 程 規 劃 積 極 朝 輔 導 學 生 能 具 備 視 光 專 業 能 力 與 未 來 考 取 證 照 之 方 向 教 學 和 安 排 相 關 實 驗 操 作, 並 期 於 經 過 視 光 相 關 專 業 學 科 訓 練 過 後, 報 考 勞 委 會 所 舉 辦 之 眼 鏡 片 製 作 技 術 士 證 照, 及 未 來 待 實 施 驗 光 師 法 後, 鼓 勵 學 生 能 參 加 考 試, 爭 取 職 業 證 照, 在 視 光 技 術 類 專 業 證 19
26 照 外, 本 系 也 積 極 培 育 學 生 於 商 業 類 如 門 市 服 務 等, 於 經 營 事 業 所 需 之 專 業 證 照 考 試, 使 同 學 於 未 來 人 生 規 劃 發 展 的 道 路 上 更 為 寬 廣 產 業 實 習 上 規 劃 朝 緊 密 與 相 關 視 光 產 業 需 求 人 才 項 目 結 合, 於 學 生 學 習 完 學 校 課 程 後, 安 排 進 入 眼 科 醫 療 機 構 學 習 視 光 相 關 醫 療 資 訊 和 實 地 觀 摩 各 項 眼 科 診 療 儀 器 之 操 作 與 紀 錄 數 據 之 方 式, 再 實 地 到 相 關 視 光 眼 鏡 門 市, 實 務 操 作 眼 鏡 驗 光 配 鏡 與 隱 形 眼 鏡 之 實 習 和 服 務 流 程, 期 能 使 學 生 快 速 進 入 視 光 相 關 產 業 和 畢 業 後 立 即 可 到 業 界 服 務, 期 能 達 到 無 縫 產 學 合 作, 提 高 學 生 就 業 比 率, 服 務 社 會 和 貢 獻 所 長 國 際 化 課 程 上 於 課 程 規 劃 中 安 排 相 關 外 語 授 課, 除 視 光 專 用 術 語 與 英 文 會 話 之 外 與 訓 練 課 程 外, 並 開 設 有 專 業 科 目 配 鏡 學 以 英 語 授 課, 練 習 口 說 英 語 方 式 與 視 光 專 業 術 語 做 連 結, 讓 學 生 於 面 對 外 語 人 士 時, 能 溝 通 無 礙, 以 順 利 進 行 相 關 視 光 驗 配 動 作, 使 得 操 作 流 程 準 確 無 礙 專 業 服 務 上 為 提 升 本 系 學 生 除 了 專 業 領 域 學 習, 並 妥 善 運 用 社 區 社 福 相 關 團 體 的 資 源 與 具 有 善 心 的 視 光 產 業 廠 商 和 視 光 畢 業 系 友 的 熱 心 資 源 支 援, 不 但 可 以 為 社 會 服 務 盡 一 份 心 力, 更 可 以 為 學 生 在 學 習 專 業 相 關 技 術 與 正 確 的 態 度 上 有 更 多 的 學 習 的 機 會 與 空 間 因 此, 本 系 針 對 視 光 專 業 相 關 領 域, 並 結 合 社 區 與 相 關 社 福 團 體 的 資 源, 一 起 舉 辦 多 場 到 社 區 與 弱 勢 團 體 及 國 高 中 職 的 驗 光 配 鏡 義 診 等 相 關 以 社 會 服 務 及 學 生 學 習 為 目 的 相 關 活 動 在 這 一 系 列 多 場 的 社 會 關 懷 服 務 中, 系 上 一 共 出 動 師 生 達 超 過 300 人 次, 服 務 對 象 超 過 1200 人 次, 贈 送 相 關 育 幼 院 院 童 與 國 高 中 職 學 校 的 學 生 眼 鏡 超 過 100 副 對 於 被 服 務 的 單 位 與 民 眾, 均 十 分 讚 賞 本 系 所 提 供 的 相 關 視 光 專 業 服 務, 本 系 也 獲 贈 許 多 感 謝 狀 與 感 謝 獎 牌, 並 在 多 家 新 聞 媒 體 均 有 報 導 本 系 在 社 會 關 懷 服 務 上 所 做 的 努 力 與 肯 定 另 外, 也 自 民 國 101 年 起 舉 辦 環 島 義 診, 到 偏 鄉 地 區 與 育 幼 院 關 懷 需 要 驗 光 配 鏡 的 弱 勢 兒 童, 並 免 費 製 作 眼 鏡 以 保 護 院 童 們 的 視 力 另 外, 學 生 也 在 多 場 的 服 務 中, 藉 由 反 思 活 動 的 進 行 與 反 思 單 的 填 寫, 了 解 多 數 學 生 均 對 本 系 所 舉 辦 的 服 務 活 動 十 分 肯 定, 並 表 達 了 許 多 學 生 在 進 行 服 務 學 習 相 關 活 動 時, 學 習 並 體 驗 了 很 多 過 去 不 曾 瞭 解 之 生 活 體 驗 與 工 作 態 度, 學 生 們 一 致 認 為 這 樣 的 學 習 方 式 對 於 他 們 未 來 的 人 生 發 展 具 有 正 向 的 意 義 ( 七 )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固 體 製 劑 為 製 劑 的 主 流, 對 於 固 體 製 劑 不 論 是 製 備 方 法 所 需 材 料 評 估 方 法 生 產 管 理 和 檢 測 等 均 能 能 應 用 於 其 他 兩 類 製 劑, 本 系 自 創 系 以 來 先 以 固 體 為 主 要 發 展 方 向 至 今, 教 學 和 研 究 已 具 一 定 能 力, 今 後 除 再 強 化 固 體 製 劑 的 教 研 究 能 力 之 外, 以 發 展 半 固 體 製 劑 為 主 要 方 向 ( 八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 所 ) 本 系 以 培 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之 專 業 人 才, 提 升 國 內 事 業 單 位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人 員 之 素 質, 以 改 善 工 作 環 境 避 免 職 業 災 害 促 進 勞 資 和 諧 為 主 要 培 育 宗 旨 隨 著 政 府 以 高 科 技 產 業 ( 如 半 導 體 光 電 與 生 物 科 技 等 ) 為 經 濟 發 展 重 點, 以 及 台 南 與 路 竹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之 相 繼 成 立, 本 系 之 發 展 重 點 除 了 基 本 上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預 期 認 知 評 估 並 進 而 管 制 作 業 環 境 危 害 與 意 外 事 20
27 故 的 知 能 以 及 藉 由 實 際 儀 器 設 備 操 作 應 用 及 現 場 實 習 訓 練, 學 習 專 業 技 術 與 培 養 管 理 溝 通 能 力, 並 取 得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有 關 的 專 業 證 照, 以 達 到 執 行 相 關 工 作 所 需 的 專 業 水 準 之 外 並 加 強 化 學 工 業 及 電 子 電 氣 工 業 營 建 以 及 生 物 科 技 等 方 面 之 安 全 衛 生 課 程, 使 學 生 有 能 力 於 一 般 工 廠 高 科 技 廠 房 或 政 府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檢 查 等 相 關 部 門 執 行 任 務 或 在 學 術 機 構 從 事 進 一 步 的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之 研 究 工 作, 以 期 達 到 符 合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的 使 命 要 求 並 透 過 企 業 實 習 方 案 增 加 實 務 經 驗, 使 本 系 的 畢 業 生 修 習 後 即 可 為 企 業 所 用, 藉 以 縮 短 科 技 產 業 人 才 供 需 落 差 規 劃 重 點 及 特 色 : 本 特 色 實 驗 室 以 安 全 衛 生 情 境 模 擬 實 務 為 主, 建 構 數 個 可 攜 式 的 實 驗 單 元 因 此 不 僅 可 運 用 於 實 驗 課 程 一 般 正 常 課 程 : 如 工 業 安 全 工 業 衛 生 機 電 防 護 等 相 關 課 程 因 易 於 攜 帶 皆 可 配 合 課 程 內 容 現 場 模 擬, 更 容 易 讓 學 生 深 入 其 境, 提 高 學 生 實 務 經 驗 再 搭 配 高 年 級 校 外 實 習, 建 立 起 由 完 整 的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體 系 及 加 強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的 第 一 步 驟 並 且 朝 向 規 劃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訓 練 課 程, 與 各 相 關 產 業 進 行 配 套 計 劃, 以 提 高 學 生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本 特 色 教 室 建 置 是 以 既 有 的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實 驗 室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實 驗 室 環 境 模 擬 暴 露 艙 風 險 評 估 實 驗 室 工 業 通 風 實 驗 室 及 勞 動 生 理 實 驗 室 之 儀 器 設 備, 然 後 再 增 加 依 據 職 場 常 見 的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問 題 所 設 計 的 教 具 規 劃 完 成 希 望 能 與 工 業 界 等 有 關 之 機 構, 建 立 密 切 之 建 教 合 作 藉 以 提 供 技 術 服 務 及 加 速 相 關 單 位 之 進 步, 也 藉 此 使 產 學 研 用 無 落 差 104 年 度 將 以 勞 動 生 理 實 驗 課 程 設 備 的 汰 舊 更 新 為 優 先, 將 添 購 3D 紅 外 線 動 作 捕 捉 機 掌 上 型 血 氧 濃 度 儀 血 壓 監 測 器 及 採 購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實 驗 課 程 的 相 關 儀 器 等 設 備 以 強 化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專 業 技 術 士 證 照, 增 進 職 場 競 爭 力 ( 九 ) 食 品 營 養 系 近 年 來 食 品 安 全 備 受 重 視, 如 何 吃 的 健 康 及 營 養 與 安 全 是 目 前 民 眾 對 食 品 品 質 訴 求 的 重 點, 也 是 未 來 食 品 業 應 秉 持 的 食 品 製 造 生 產 的 一 貫 原 則 本 系 發 展 目 標 在 培 育 學 生 具 有 食 品 營 養 專 業 技 能 與 專 長, 因 此, 教 學 著 重 於 培 訓 具 備 :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檢 驗 食 品 營 養 分 析 健 康 餐 飲 設 計 團 膳 設 計 與 製 作 食 品 加 工 製 作 與 研 發, 及 營 養 諮 詢 與 營 養 成 份 分 析 等 為 達 到 產 學 合 一, 讓 學 生 能 學 以 致 用, 具 備 產 業 界 需 求 之 專 業 人 員 專 業 技 能, 故 本 年 度 之 發 展 重 點 著 重 於 : 1.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實 驗 室 更 新 計 畫 :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是 目 前 食 品 業 界 及 消 費 民 眾 最 關 注 的 食 品 安 全 議 題, 亦 是 學 生 未 來 重 要 的 證 照 考 試 發 展 方 向 本 系 在 現 有 的 基 礎 上, 建 立 具 有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技 術 之 實 驗 設 備, 及 培 訓 學 生 具 備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專 業 技 能, 以 提 升 學 生 畢 業 之 就 業 競 爭 力 (G2-2-1); 水 活 性 測 定 儀 - 設 備 代 碼 ( ); 黏 度 計 -- 設 備 代 碼 ( ); ABBE 曲 折 計 - 設 備 代 碼 ( ); 可 調 式 分 注 器 - 設 備 代 碼 ( ); 精 密 電 子 分 析 天 平 - 設 備 代 碼 ( ); 雙 門 電 冰 箱 - 設 備 代 碼 ( ); 紫 外 線 燈 - 設 備 代 碼 ( ); 酸 氣 中 和 裝 置 - 設 備 代 碼 ( ); 微 電 腦 ph/ 氧 化 還 原 電 位 / 溫 度 測 定 器 - 設 備 代 碼 ( ) 2. 食 品 加 工 廠 生 產 建 置 與 更 新 計 畫 : 為 落 實 產 業 同 步 化 教 學, 新 增 現 有 教 學 設 備, 建 立 特 色 產 品 生 產 線, 在 學 生 實 習 教 學 外, 並 可 建 立 本 系 特 色 (G4-3-1); 多 功 能 冰 品 製 造 機 - 設 備 代 碼 ( ); 製 冰 機 - 設 備 代 碼 ( ); 氣 泡 水 機 - 設 備 代 碼 ( ); 轉 鍋 肉 鬆 機 - 設 備 代 碼 ( ); 真 空 包 裝 機 - 設 備 代 碼 ( ); 罐 頭 封 罐 機 軋 頭 - 設 備 代 碼 ( ) 21
28 3. 教 學 設 備 更 新 計 畫 : 營 養 實 驗 室 與 中 式 米 麵 食 考 照 教 室 設 備 汰 舊 更 新, 以 提 昇 教 學 學 習 成 效 (C5-6-1); 高 效 能 液 相 層 析 儀 - 設 備 代 碼 ( ); 核 酸 複 製 儀 器 - 設 備 代 碼 ( ); 低 溫 恆 溫 培 養 箱 - 設 備 代 碼 ( ); 切 麵 機 油 麵 切 刀 - 設 備 代 碼 ( ) ( 十 )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為 因 應 國 內 整 體 經 濟 發 展 趨 勢, 以 及 本 校 長 遠 發 展, 本 校 原 環 境 與 安 全 工 程 系 已 於 九 十 三 學 年 度 更 名 為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除 了 延 續 原 有 之 設 立 宗 旨 與 發 展 重 點 外, 更 開 設 多 樣 化 之 課 程, 增 加 課 程 內 容 之 廣 度 與 深 度, 使 學 生 能 依 其 興 趣 選 讀 適 當 課 程, 而 進 一 步 提 升 其 專 業 素 養 本 系 於 九 十 三 學 年 度 搬 遷 至 環 安 新 系 館, 為 使 學 生 和 教 職 員 更 能 在 優 良 的 環 境 下 達 到 教 學 相 長 的 目 的, 因 此,103 年 度 儀 器 設 備 之 購 置 除 延 續 充 實 新 系 館 優 良 環 境 設 置 及 日 常 授 課 需 求 為 主 外, 即 新 系 館 實 驗 室 基 本 實 驗 硬 體 設 施 之 設 置 各 單 元 實 驗 室 儀 器 設 備 添 購 以 期 能 開 辦 相 關 課 程 教 師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補 充 以 提 升 研 究 水 準 等 103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 依 本 校 民 生 科 技 學 院 與 本 系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本 系 於 103 年 度 計 畫 結 合 相 關 科 系 專 長 教 師, 依 據 其 對 綠 色 工 程 環 境 工 程 或 安 衛 工 程 之 興 趣 成 立 研 究 群 組 並 協 助 本 系 相 關 課 程 之 教 學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未 來 預 定 103 年 度 新 添 購 或 更 新 多 項 學 生 實 驗 室 設 備, 以 利 學 生 使 用 最 新 型 之 儀 器 設 備, 以 求 學 生 從 學 校 實 驗 課 程 之 操 作 與 進 入 實 習 單 位 或 職 場 實 務 經 歷 之 順 利 接 軌, 因 此 本 系 提 出 包 含 以 下 幾 項 重 點 儀 器 設 備 之 採 購 需 求 1. 空 污 固 廢 實 驗 室 : 磁 控 發 射 機 制 紅 外 溫 控 酸 消 系 統 1 台 ( 工 作 - G1-1-1) ( 設 備 代 碼 : ) 2. 機 電 防 護 實 驗 室 :Autodesk 創 意 學 苑 大 專 科 系 方 案 一 年 期 1 套 ( 工 作 - G3-2-1) ( 設 備 代 碼 : ) 本 系 之 特 色 將 囊 括 土 壤 中 重 金 屬 分 析 與 消 防 人 才 之 培 育 本 實 驗 室 係 以 結 合 學 生 職 場 實 習 與 升 學 專 題 訓 練 為 目 的, 並 符 合 市 場 重 金 屬 與 土 壤 地 下 水 檢 測 分 析 之 需 求, 此 購 買 設 備 將 與 本 系 所 開 設 之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上 應 用, 例 如 : 土 壤 地 下 水 汙 染 儀 器 分 析 實 驗 消 防 圖 學 工 程 圖 學 等, 與 專 業 課 程 內 容 相 互 結 合, 大 幅 提 升 本 系 之 教 學 品 質 ( 十 一 ) 餐 旅 管 理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的 教 學 目 標 為 培 育 具 備 宏 觀 視 野 的 餐 旅 產 業 服 務 人 才, 以 符 合 國 內 外 需 求 的 餐 旅 管 理 人 才 餐 旅 管 理 系 強 調 全 方 位 的 教 育 理 念, 講 求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加 強 外 語 能 力, 使 學 生 畢 業 後 擁 有 多 元 技 能 研 發 創 新 熱 忱 服 務 宏 觀 視 野 與 溝 通 協 調 的 職 場 能 力, 強 化 畢 業 生 在 職 場 的 競 爭 力 本 系 加 強 與 各 大 飯 店 進 行 產 學 合 作, 藉 由 餐 旅 實 務 性 的 研 究, 提 升 餐 旅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品 質 未 來 將 透 過 本 系 教 師 與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及 開 設 各 項 認 證 課 程, 增 強 學 生 的 餐 旅 實 務 專 業 能 力 同 時 積 極 進 行 各 項 研 究 與 籌 劃 社 區 推 廣 教 育, 結 合 學 校 與 社 會 資 源, 加 強 推 廣 教 育, 延 伸 餐 飲 技 術 與 餐 旅 服 務 精 神 到 社 區, 以 達 到 服 務 人 群 的 目 的 本 年 度 儀 器 設 備 規 劃 發 展 重 點, 在 行 動 方 案 J2-6 實 驗 場 所 設 備 充 實 與 更 新 部 分 之 行 動 方 案 中, 包 含 1. 實 習 旅 館 的 佈 置 與 環 境 維 護 計 畫 (J2-6-1) 2. 多 元 餐 飲 專 業 示 範 教 室 設 備 充 實 計 畫 (J2-6-3) 3. 專 業 教 學 設 備 更 新 與 添 購 計 畫 (J2-6-4) 22
29 ( 十 二 ) 幼 兒 保 育 系 因 應 社 會 少 子 女 化 現 象 來 臨, 幼 兒 保 育 除 需 朝 精 緻 化 優 質 化 發 展 外, 更 應 將 幼 兒 保 育 範 圍 擴 大 為 兒 童 照 護 及 服 務 產 業, 並 結 合 產 業 經 營 行 銷 及 設 計 等 理 念, 以 創 造 高 價 質 的 兒 童 產 業 為 目 標 針 對 台 灣 南 部 地 區 兒 童 產 業 之 環 境 需 求, 並 結 合 本 系 教 師 同 仁 專 長 領 域, 本 系 所 擬 定 的 發 展 重 點 如 下 : 1. 發 展 本 位 課 程, 培 育 多 元 人 才 配 合 幼 兒 教 育 與 保 育 專 業 特 性 社 會 及 產 業 需 求 學 生 特 質, 以 及 培 育 目 標, 以 培 養 學 生 專 業 實 務 能 力 及 人 文 素 養 為 首 要 考 量, 並 納 入 業 界 校 外 學 者 校 友 及 學 生 之 意 見, 進 行 系 本 位 課 程 之 規 畫 運 作 及 檢 討 改 善 2. 提 升 師 資 結 構, 增 進 教 師 實 務 教 師 增 續 聘 以 系 發 展 目 標 為 第 一 考 量 師 資 學 位 進 修 研 究 或 技 術 領 域 與 學 生 培 育 目 標 專 業 課 程 規 劃 與 系 務 發 展 密 切 配 合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進 修 升 等, 提 升 高 階 師 資 比 例 鼓 勵 教 師 申 請 國 科 會 計 畫 教 育 部 幼 稚 園 輔 導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業 界 服 務 等, 提 升 教 保 實 務 專 長 3. 充 實 教 學 資 源, 確 保 教 學 品 質 依 據 系 務 發 展 需 求, 逐 步 添 購 圖 儀 設 備 等 資 源, 以 有 效 支 援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與 學 生 學 習 鼓 勵 教 師 根 據 教 保 專 業 特 性 學 生 特 質 及 產 業 需 求, 採 用 多 元 化 教 學 及 評 量 策 略, 靈 活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及 數 位 學 習, 並 結 合 教 保 產 業 資 源, 以 確 保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及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4. 重 視 證 照 輔 導, 促 進 就 業 技 能 通 識 與 專 業 課 程 著 重 基 礎 知 識 引 導, 並 強 化 實 務 應 用 的 技 巧 和 能 力 制 訂 有 效 生 活 學 習 及 就 業 輔 導 機 制, 強 化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專 業 能 力 及 學 習 歷 程 建 立 教 保 見 習 實 習 制 度, 提 供 學 生 實 務 及 職 場 學 習 機 會 制 訂 專 業 證 照 檢 定 暨 輔 導 辦 法, 開 設 專 業 證 照 輔 導 班, 獎 勵 學 生 考 取 證 照, 提 升 學 生 專 業 技 能, 促 進 就 業 競 爭 力 5.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成 果 反 饋 教 學 加 強 與 文 教 產 業 界 結 盟 合 作, 積 極 進 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引 導 學 生 參 與, 訓 練 其 專 業 實 務 知 能, 並 將 產 學 研 發 成 果 及 實 務 經 驗, 反 饋 至 教 學 與 課 程 發 展 引 進 文 教 產 業 界 優 秀 人 才, 進 行 業 師 協 同 教 學, 提 升 學 生 教 保 實 務 能 力 6. 加 強 學 術 研 究, 落 實 推 廣 服 務 鼓 勵 教 師 組 織 研 究 團 隊, 以 合 作 模 式 發 展 研 究 計 畫 在 少 子 女 化 趨 勢 幼 托 整 合 與 未 來 幼 兒 園 新 課 綱 帶 動 之 下, 結 合 教 學 學 生 實 習 及 產 業 需 求, 加 強 教 保 實 務 及 兒 童 產 業 相 關 課 題 之 研 究 持 續 辦 理 幼 兒 保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分 享 交 流 研 究 成 果 落 實 教 師 學 術 專 長 之 推 廣 輔 導 服 務, 增 進 與 教 保 產 業 聯 盟 關 係, 拓 展 學 生 實 習 機 構 多 元 性 在 六 項 發 展 重 點 的 引 領 下,103 年 度 配 合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 計 畫 名 稱 :K1-1-1 建 構 e 化 學 習 情 境 實 施 計 畫 ;K2-1-1 充 實 實 習 教 學 設 備 實 施 計 畫 ), 分 別 購 置 教 學 設 備 依 次 為 依 次 為 歡 樂 動 手 演 故 事 ( 設 備 編 號 : ) 幼 兒 桌 遊 組 ( 設 備 編 號 : ) 小 平 鼓 ( 設 備 編 號 : ) 教 學 娃 娃 模 特 兒 組 ( 設 備 編 號 : ) 宮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桶 胴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締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3D 列 印 機 ( 設 備 編 號 : )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 內 含 一 般 型 電 腦 及 螢 幕, 設 備 編 號 : , ) 墨 馬 棒 鐘 組 ( 設 備 編 號 : ), 全 身 心 肺 復 甦 嬰 兒 含 單 機 版 監 測 儀, 設 備 編 號 ;
30 ( 十 三 )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依 據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配 合 校 院 發 展 主 軸 方 向 與 策 略, 擬 定 本 系 103 年 度 發 展 的 行 動 方 案 與 工 作 計 劃 如 下 : 教 室 行 動 方 案 工 作 計 畫 設 備 項 目 說 明 J703 疾 病 分 類 教 室 J707 J708 電 腦 教 室 I3-3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I3-3-1 強 化 學 生 資 訊 能 力,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ICD-10-PCS 版 國 際 疾 病 分 類 教 學 使 用 J706 主 機 房 J705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研 究 室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7,8 樓 專 業 教 室 J705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研 究 室 J702,J703, J802 門 巿 服 務 乙 級 證 照 即 測 即 評 考 場 I3-2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I3-2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I3-2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F3-1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校 園 C2-6 開 設 健 康 照 護 多 元 課 程, ( 十 四 ) 資 訊 管 理 系 I3-2-1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I3-2-1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I3-2-1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F3-1-1 教 師 與 學 生 健 康 體 位 與 生 活 行 態 調 查 分 析 C2-6-7 開 設 門 市 服 務 乙 級 相 關 課 程 及 設 置 考 場 1. 不 斷 電 系 統 2. 伺 服 器 電 腦 主 機 1. 手 持 式 掃 描 器 2.X 型 展 示 架 3. 展 示 看 板 1. 血 管 老 化 及 自 律 神 經 檢 測 評 估 分 析 儀 2. 非 侵 入 式 血 糖 血 壓 心 跳 檢 測 儀 3. 血 氧 濃 度 檢 測 儀 1. 不 鏽 鋼 四 折 屏 風 2. 塑 鋼 折 合 桌 3. 鐡 合 椅 4. 桌 巾 24 健 康 管 理 教 學 軟 體 系 統 安 裝 使 用 主 機 房 設 備 及 伺 服 器 使 用 配 合 健 康 管 理 服 務 相 關 課 程 之 軟 體 與 教 學 使 用 含 資 健 康 資 料 庫 處 理 生 理 量 測 系 統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健 康 管 理 健 康 促 進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等 配 合 電 腦 教 學 與 實 務 運 用, 提 供 學 生 列 印 呈 現 學 習 成 果, 與 所 有 利 用 e 化 教 材 教 授 課 程 校 園 及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與 課 程 使 用 使 學 生 能 接 觸 門 市 服 務 課 程 掌 握 個 人 的 服 務 學 習 競 爭 力 以 資 訊 管 理 技 術 為 基 礎, 朝 向 3D 設 計 電 字 商 務 與 APP 開 發, 是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系 104 年 度 發 展 主 軸 本 系 有 醫 事 技 術 的 學 校 發 展 背 景 做 為 學 術 研 究 支 援, 將 可 以 發 展 出 與 眾 多 資 管 系 所 不 同 之 特 色 同 時 因 應 學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發 展 主 軸 C 之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因 此 本 系 ( 所 ) 中 長 程 計 畫 103 年 度 擬 將 C5-2 建 置 學 生 學 習 回 饋 機 制 行 動 方 案 (C5-2-1 訂 定 各 科 目 教 學 產 出 項 目 ) 之 部 分 經 費, 優 先 用 於 課 程 會 議 討 論 提 案, 由 課 程 委 員
31 會 擬 定, 並 由 系 務 會 議 認 可, 以 作 為 評 鑑 指 標 依 據, 協 同 教 學 績 效 再 者, 亦 將 主 軸 G 之 G4-1 整 合 校 內 研 發 資 源 行 動 方 案 (G4-1-1 醫 療 照 護 資 訊 與 醫 管 護 理 長 照 等 系 資 源 整 合 ) 與 (G4-1-2 健 康 生 活 資 訊 與 運 休 妝 管 餐 旅 等 系 資 源 整 合 ), 透 過 相 關 研 究 計 畫, 已 落 實 實 務 增 能 績 效 ( 十 五 )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化 妝 品 產 業 是 結 合 科 技 與 美 學 多 采 多 姿 之 精 密 化 學 工 業, 也 是 低 污 染 高 附 加 價 值 形 象 好 親 合 力 佳 之 科 技 產 業 過 去 化 妝 品 多 被 視 為 奢 侈 品, 但 近 年 來 由 於 社 會 經 濟 的 發 展 國 民 生 活 水 準 的 提 昇, 目 前 化 妝 品 已 多 被 視 為 日 常 生 活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必 需 品, 其 發 展 與 流 行 趨 勢 變 化 息 息 相 關 隨 著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來 臨, 以 及 使 用 者 年 齡 層 下 降, 近 來 生 技 業 者 和 相 關 生 物 技 術 大 量 流 入 化 妝 品 產 業, 化 妝 品 市 場 規 模 逐 年 擴 大, 對 社 會 文 化 的 影 響 日 漸 顯 著 為 因 應 社 會 發 展 之 需 要, 提 昇 化 妝 品 產 業 專 業 素 養, 配 合 本 校 醫 事 背 景 特 色, 考 量 學 生 未 來 生 涯 發 展,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有 健 康 美 容 與 化 妝 品 科 技 課 程 模 組, 以 培 育 兼 具 人 文 藝 術 涵 養 及 保 健 知 識 之 健 康 美 容 化 妝 品 科 技 的 專 業 人 才 在 104 年 度 本 系 發 展 重 點 有 : (1) 在 化 妝 品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擬 充 實 化 妝 品 調 製 及 化 妝 品 有 效 性 檢 測 設 備, 使 學 生 有 更 多 的 上 機 實 習 機 會, 增 強 化 妝 品 調 製 及 檢 驗 能 力, 並 可 產 出 產 品 做 為 成 果 展 示 用 ( 中 長 程 計 畫, 工 作 E3-2-1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與 專 題 製 作 展 ) (2) 在 健 康 美 容 學 習 課 程 上, 課 程 經 絡 按 摩 美 膚 實 習 芳 香 療 法 規 劃 的 籌 備, 因 此 104 年 度 擬 增 加 教 室 設 備 及 改 善 教 學 環 境 ( 中 長 程 計 畫, 工 作 E3-2-1 展 現 學 習 成 效 同 儕 觀 摩 學 習 ) (3) 在 畢 業 成 果 展 將 視 覺 系 統 建 置 與 相 關 周 邊 產 品 設 計 包 裝 形 象 代 言 創 意 造 型 並 與 多 媒 體 結 合, 提 昇 能 力 指 標, 強 化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學 生 之 實 作 能 力 及 化 妝 品 行 銷 企 畫 等 職 場 能 量 ( 中 長 程 計 畫, 工 作 E3-2-1 與 學 術 與 業 界 的 接 軌 ), 期 能 配 合 本 系 整 體 培 育 特 色 及 中 長 程 發 展 目 標, 並 兼 顧 產 業 需 求, 以 提 升 教 學 效 果 並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寵 物 美 容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本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104 年 度 目 前 正 積 極 規 劃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專 業 教 室, 如 寵 物 造 型 實 習 教 室 及 寵 物 清 洗 實 習 室, 專 業 教 室 將 採 購 目 前 業 界 最 新 最 常 使 用 之 設 備 以 供 同 學 實 習 使 用, 使 學 生 能 夠 順 利 與 就 業 職 場 銜 接 ( 十 六 ) 圖 書 資 訊 處 圖 書 館 本 處 本 年 度 重 點 發 展 乃 銜 接 發 展 主 軸 C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與 發 展 主 軸 J 建 構 綠 色 校 園, 營 造 活 力 健 康 氛 圍 其 中 電 子 資 源 採 購 工 作 計 畫 (C1-1-3) 配 合 主 軸 C, 充 份 支 援 系 所 教 學 與 研 究, 以 提 昇 教 師 專 業 學 術 涵 養 (C1-1) 另 外, 本 館 將 運 用 學 校 自 籌 及 一 般 款, 配 合 發 展 主 軸 J 建 構 綠 色 校 園, 營 造 活 力 健 康 氛 圍, 進 行 空 間 改 善 工 作, 提 供 舒 適 的 學 習 環 境, 配 合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支 援 行 動 載 具 的 使 用, 進 而 提 昇 圖 書 使 用 效 率, 落 實 建 構 健 康 活 力 之 友 善 校 園 之 目 標 本 年 度 之 主 要 發 展 重 點 工 作 包 括 : 25
32 行 動 方 案 工 作 計 畫 C1-1 提 昇 教 師 專 業 學 術 涵 養 C1-1-1 中 西 文 圖 書 採 購 計 畫 C1-1-2 中 西 文 期 刊 採 購 計 畫 C1-1-3 電 子 資 源 採 購 計 畫 E4-3 增 購 通 識 領 域 圖 書 與 相 關 資 料 E4-3-1 館 藏 採 購 計 畫 E5-1 運 用 圖 書 館 資 源 支 援 通 識 教 學 E5-1-1 電 子 資 源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F1-6 提 升 智 慧 財 產 保 護 意 識 F1-6-1 視 聽 影 片 採 購 計 畫 J2-2 設 置 華 醫 交 誼 廳 J2-1-1 圖 書 館 服 務 空 間 活 化 計 畫 資 訊 中 心 資 訊 中 心 每 年 均 依 中 長 程 計 畫 推 動 相 關 業 務, 本 年 度 將 以 提 供 高 速 穩 定 網 路 環 境 落 實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以 及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為 重 點, 以 提 供 學 生 優 質 的 學 習 環 境 由 優 先 因 此, 預 定 採 購 項 目 包 括 網 路 即 時 流 量 監 控 系 統 以 及 電 腦 設 備, 藉 以 維 護 資 訊 安 全 維 持 網 路 暢 通, 以 及 協 助 各 系 推 動 實 務 技 能 教 學 與 檢 測, 期 望 提 高 學 生 考 照 率, 增 加 就 業 技 能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其 他 項 目 則 依 學 校 年 度 計 畫, 由 一 般 款 支 應 採 購, 繼 續 充 實 設 備 104 學 年 度 各 項 發 展 重 點 特 色 與 採 購 計 畫 說 明 如 下 : 行 動 方 案 說 明 I1-1 全 校 教 室 網 點 佈 署 擴 充 及 汰 換 老 舊 基 地 台 ( 由 學 校 一 般 款 支 應 ) I1-2 提 供 高 速 穩 定 網 路 環 境 添 購 網 路 即 時 流 量 監 控 系 統, 提 供 教 學 單 位 安 全 穩 定 無 線 網 路 使 用 環 境, 提 升 無 線 網 路 頻 寬 與 品 質 I3-2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添 購 即 測 即 評 教 室 電 腦, 協 助 各 系 推 動 線 上 檢 測 ( 十 七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本 中 心 之 使 命 在 推 動 實 施 務 實 致 用 導 向 重 視 人 文 關 懷 與 職 業 倫 理 的 通 識 教 育 內 涵, 以 落 實 全 人 教 育 精 神, 並 結 合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培 育 出 具 生 命 關 懷 特 質 的 醫 事 健 康 領 域 專 業 人 才 本 單 位 的 發 展 目 標 如 下 : 1. 配 合 教 務 處 規 劃 整 合 專 業 課 程 與 通 識 課 程 之 學 習 目 標, 以 增 進 學 生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提 升 人 文 素 養 與 心 靈 能 量, 培 育 學 生 全 人 教 育 發 展 2. 透 過 正 式 與 非 正 式 通 識 課 程 之 規 劃 與 實 施, 培 養 學 生 獨 立 思 考 解 決 問 題 主 動 探 究 以 及 自 我 成 長, 開 展 學 生 多 元 潛 能 3. 規 劃 廣 博 多 元 的 通 識 教 育 內 涵, 增 進 學 生 對 己 對 人 對 社 會 與 環 境 各 種 基 礎 層 面 的 認 知, 追 求 自 我 群 己 天 人 和 諧 的 健 康 人 生 26
33 4. 整 合 校 內 資 源 全 面 推 動 學 生 通 識 與 專 業 領 域 之 服 務 學 習 體 驗, 運 用 多 元 化 教 學 策 略, 培 養 學 生 積 極 樂 觀 與 熱 愛 生 命 的 人 生 態 度, 進 而 能 關 懷 社 區 及 環 境, 並 貢 獻 所 學 服 務 人 群 與 社 會, 達 成 自 我 實 現 的 目 標 本 單 位 配 合 學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發 展 主 軸 C 之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與 發 展 主 軸 E: 精 進 通 識 知 能, 落 實 全 人 教 育 涵 養,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將 C4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暨 E2 開 設 多 元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列 入 重 點 策 略, 並 規 劃 C4-6 推 動 補 救 教 學 機 制,C4-7 辦 理 核 心 能 力 檢 核 及 C4-8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E2-1 和 E2-2 開 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以 及 專 業 融 入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著 重 發 揮 人 本, 創 意, 健 康, 服 務 的 精 神, 落 實 於 生 命 關 懷 與 人 文 素 養 之 體 驗 學 習 四 個 具 體 的 行 動 方 案,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用 於 補 強 英 語 學 習 與 測 驗 軟 體 系 統, 以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學 習 效 能, 並 激 勵 英 語 及 通 識 相 關 領 域 教 師 發 揮 專 長, 結 合 本 位 課 程 之 授 課 規 劃, 培 育 出 具 優 異 語 文 溝 通 能 力 的 醫 事 健 康 領 域 專 業 人 才 ; 電 腦 用 於 課 後 語 音 輔 導 教 學, 單 眼 相 機 使 用 於 專 業 融 入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的 戶 外 教 學, 拍 攝 紀 錄 製 作 成 果 之 用 依 據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配 合 校 發 展 主 軸 方 向 與 策 略, 擬 定 本 單 位 104 年 度 發 展 的 行 動 方 案 與 工 作 計 劃 如 下 : 年 度 行 動 方 案 工 作 計 畫 說 明 C4-6 推 動 C4-6-1 通 識 課 程 通 識 課 程 教 師 全 面 數 位 教 材 上 網, 學 生 若 有 課 業 問 題 104 補 救 教 學 補 救 教 學 時, 可 以 至 中 心 申 請, 課 後 語 音 輔 導 教 學 機 制 C4-7 辦 理 核 心 能 力 檢 核 C4-7 辦 理 核 心 能 力 檢 核 C4-8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E2-2 開 設 多 元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 十 八 ) 體 育 室 C4-7-1 國 語 文 基 本 能 力 檢 測 計 畫 C4-7-2 英 語 基 本 能 力 檢 測 計 畫 C4-8-1 提 升 英 語 能 力 計 畫 E2-2-1 服 務 學 習 內 涵 融 入 專 業 課 程 計 畫 每 學 年 定 期 辦 理 國 語 文 基 本 能 力 檢 測, 並 落 實 檢 測 後 追 蹤 輔 導 機 制 以 確 保 學 生 之 國 語 文 基 本 能 力 每 學 年 定 期 辦 理 英 語 基 本 能 力 檢 測, 並 落 實 檢 測 後 追 蹤 輔 導 機 制 以 確 保 學 生 之 英 語 基 本 能 力 每 學 年 定 期 舉 辦 英 語 週 活 動, 聚 集 多 元 化 英 語 教 學 活 動 與 各 類 競 賽, 以 營 造 英 與 學 習 環 境 氛 圍, 並 進 一 步 提 升 學 生 之 英 語 能 力 每 系 開 設 一 門 將 服 務 學 習 內 涵 融 入 專 業 領 域 之 代 表 課 程 每 系 一 門 共 15 門 體 育 室 擬 定 之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規 劃 有 :A 形 塑 學 校 形 象, 成 為 醫 事 健 康 搖 籃 C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F 強 化 學 輔 工 作, 塑 造 友 善 校 園 文 化 I 建 置 E 化 校 園, 強 化 校 園 行 政 效 能 等 四 大 主 軸 其 中 更 以 A 主 軸 : 形 塑 學 校 形 象, 成 為 醫 事 健 康 搖 籃 之 A3: 建 立 品 牌 形 象 A3-1 強 化 學 校 形 象, 及 F 主 軸 : 強 化 學 輔 工 作, 塑 造 友 善 校 園 文 化 之 F3: 營 造 健 康 促 進 校 園 文 化 F3-1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校 園, 為 主 要 之 發 展 重 點 策 略 與 行 動 方 案 另 在 A3-1 強 化 學 校 形 象 中 規 劃 有 A3-1-1 爭 取 主 辦 大 型 運 動 賽 會 計 畫,F3-1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校 園 中 規 劃 有 F3-1-2 改 善 運 動 設 施 計 畫 等 工 作 計 畫 希 望 藉 由 擬 定 之 發 展 計 畫, 協 助 本 校 學 生 充 分 瞭 解 多 元 運 動 知 能 提 升 專 項 運 動 技 術 培 養 運 動 賞 析 能 力 充 實 運 動 品 德 素 養 之 養 成 及 終 身 運 動 之 習 慣 ; 另 結 合 體 育 室 所 有 同 仁 之 各 專 長 能 力 與 本 校 對 於 體 育 室 各 項 業 務 之 支 27
34 持, 讓 本 校 不 論 在 課 程 與 教 學 競 賽 與 活 動 行 政 與 服 務, 都 能 成 為 在 國 內 非 體 育 相 關 大 學 院 校 中 之 標 竿 ( 十 九 ) 環 安 衛 中 心 環 安 衛 中 心 根 據 上 述 二 項 策 略 方 案 規 劃 出 本 (104)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並 將 各 項 重 要 行 動 計 畫, 茲 將 其 列 表 如 下 : 表 2 強 化 實 驗 場 所 安 全 衛 生 策 略 學 年 度 行 動 方 案 工 作 計 畫 說 明 每 季 至 少 進 行 全 校 J3-1 提 升 實 驗 場 所 安 104 性 實 試 驗 室 安 全 衛 安 全 衛 生 巡 檢 每 年 4 次 以 上 全 衛 生 防 護 生 巡 檢 一 次 以 上 J3-2 進 行 教 職 員 工 生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J3-3 進 行 安 全 衛 生 宣 導 演 練 每 學 期 實 施 至 少 六 小 時 的 教 職 員 工 生 的 安 全 衛 生 訓 練 每 學 期 至 少 進 行 一 次 安 全 衛 生 宣 導 或 演 練 活 動 每 年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的 教 育 訓 練 12 小 時 以 上 每 年 二 次 以 上 的 宣 導 或 演 練 表 3 提 升 校 園 環 境 保 護 策 略 學 年 度 行 動 方 案 工 作 計 畫 說 明 104 J1-1 成 立 節 能 減 碳 巡 守 隊 J1-1-1 每 季 檢 討 節 能 減 碳 巡 守 隊 執 行 成 效 一 次 以 上 本 校 每 年 用 電 與 用 油 量, 以 每 年 平 均 減 少 1% 以 上 為 原 則 104 J2-1 美 化 校 園 環 境 J2-1-1 每 季 檢 討 校 園 環 境 美 化 成 效 一 次 以 上 全 校 每 季 資 源 回 收 量 成 長 1% 以 上 ( 二 十 )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高 齡 化 社 會 來 臨, 老 人 服 務 需 求 量 也 隨 之 增 加, 如 酸 痛 舒 壓 之 需 求 倍 增 此 外, 現 代 社 會 緊 張 忙 碌, 人 們 壓 力 過 大, 導 致 壓 力 症 候 群 的 發 生, 適 當 的 解 除 壓 力 是 可 以 大 幅 增 進 身 心 健 康 此 外 內 勤 工 作 者 長 期 坐 在 辦 公 桌 前, 運 動 量 不 足 又 加 上 姿 勢 不 正 確, 腰 酸 背 痛 的 比 率 增 加 上 述 症 狀 大 都 可 藉 由 推 拿 按 摩 得 到 適 當 的 改 善, 進 而 維 持 個 體 的 健 康, 如 此 可 達 到 預 防 醫 學 的 目 的 目 前 台 灣 推 拿 整 復 人 員 之 素 質 良 莠 不 齊, 又 缺 乏 國 家 級 專 業 技 能 檢 定 之 認 證, 故 為 確 保 人 員 之 優 良 素 質, 專 業 知 識 與 實 務 技 能 之 整 合 將 是 未 來 的 趨 勢 此 外 為 了 因 應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經 學 校 教 育, 考 取 執 照, 配 合 未 來 政 策 及 法 令 的 更 新, 才 有 可 能 從 事 臨 床 行 為 ; 因 此 對 於 廣 大 的 在 職 民 俗 調 理 人 員 及 相 關 領 域 工 作 之 民 眾 而 言, 本 科 是 其 唯 一 選 擇 104 度 本 科 發 展 重 點 有 : 1. 完 成 建 置 第 二 間 專 業 教 室 之 儀 器 與 設 備, 強 化 培 育 專 業 人 才 重 點 特 色 ( A3-1-1) 28
35 2. 完 備 數 位 學 習 環 境,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 I3-2-1) ( 二 十 一 ) 軍 訓 室 1. 強 化 教 育 部 紫 錐 花 反 毒 運 動 及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成 效, 充 實 相 關 資 訊 設 備, 並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社 區 資 源 辦 理 宣 導 活 動 2. 強 化 校 園 安 全 巡 查 效 能, 增 購 電 動 機 車, 強 化 巡 邏 協 助 處 理 交 通 事 故 機 動 性 與 協 助 學 生 偶 發 事 件 之 處 理 時 效 29
36 貳 支 用 計 畫 書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規 劃 之 關 聯 一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規 劃 關 聯 性 ( 一 ) 學 務 處 1. A1-1-1 提 升 學 務 行 政 服 務 品 質 計 畫 : 提 升 學 務 行 政 業 務 服 務 品 質 與 設 備 2. D2-1-2 提 升 社 團 參 與 計 畫 : 辦 理 社 團 永 續 經 營 相 關 活 動 及 社 團 文 化 祭,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各 種 社 團 活 動, 充 實 社 團 設 備, 鼓 勵 學 生 積 極 參 與, 提 升 本 校 社 團 實 施 成 效,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社 團 表 演, 提 升 人 際 互 動 與 團 隊 之 向 心 力, 學 生 能 藉 由 參 與 康 樂 性 社 團, 陶 冶 音 樂 素 養 3. F1-2-2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 為 使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法 規 相 關 內 容 能 有 所 了 解, 培 養 學 生 遵 守 交 通 秩 序 的 良 好 道 德 與 生 活 習 慣 4. F3-1-1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實 施 計 畫 : 健 康 校 園 與 優 質 的 學 習 環 境 方 能 孕 育 出 卓 越 的 優 秀 人, 達 到 教 育 的 目 標 而 近 年 來,e 世 代 人 類 生 活 方 式 急 遽 轉 變, 衍 生 出 諸 多 現 代 生 活 品 質 問 題, 使 得 健 康 的 體 適 能 及 身 心 健 康 成 為 重 要 的 議 題, 為 保 障 學 生 的 受 教 權 及 優 質 的 學 習 環 境, 並 發 揮 本 校 為 醫 護 學 校 的 本 位 特 色, 整 合 全 校 資 源, 營 造 身 心 平 衡 與 無 煙 害 的 學 習 環 境 推 行 急 救 教 育, 強 調 自 己 為 健 康 負 責, 協 助 積 極 建 立 健 康 生 活, 實 踐 健 康 知 能, 身 體 力 行 防 疫 自 主 健 康 管 理 事 宜, 營 造 健 康 促 進 校 園, 追 求 卓 越 優 質 化 的 健 康 校 園 ( 二 )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含 碩 士 班 本 年 度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是 依 據 本 系 104 年 中 長 程 計 畫 擴 充 本 系 基 因 重 組 實 驗 室 臨 床 微 生 物 實 驗 室 分 子 生 物 學 實 驗 室 細 胞 培 養 實 驗 室 與 臨 床 鏡 檢 學 實 驗 室 之 學 生 實 驗 課 程 所 需 之 設 備 本 系 將 持 續 進 行 學 生 專 業 實 驗 室 儀 器 設 備 汰 換 及 新 增 儀 器 以 提 供 本 系 學 生 實 務 增 能, 詳 細 資 料 請 參 考 附 表 四 之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教 學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三 ) 生 物 科 技 系 暨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本 系 104 年 度 資 本 門 之 儀 器 設 備 採 購 規 劃 完 全 符 合 該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之 發 展 重 點 本 系 希 望 能 優 先 增 加 細 胞 培 養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製 劑 學 實 驗 分 子 生 物 學 實 驗 微 生 物 學 實 驗 應 用 微 生 物 學 等 課 程 所 需 之 儀 器 設 備, 以 強 化 學 生 在 分 子 檢 測 定 量 系 統 益 生 菌 培 養 植 病 檢 測 以 及 製 劑 學 實 驗 等 操 作 能 力, 進 一 步 促 使 專 業 實 務 教 學 品 質 提 升 藉 此, 專 業 教 師 的 生 技 產 學 合 作 或 研 究 成 果 將 密 切 融 入 相 關 課 程 之 教 學 内 容, 同 時 更 深 化 與 南 部 地 區 生 技 產 業 之 密 切 合 作, 使 學 生 未 來 更 具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此 外, 為 促 進 及 提 昇 本 校 整 合 鄰 近 區 域 產 業 資 源, 營 造 親 產 學 環 境, 本 系 擬 藉 此 計 畫 之 執 行, 購 置 儀 器 設 備 並 建 置 研 發 團 隊, 積 極 與 企 業 界 成 立 共 同 實 驗 室, 進 而 使 產 品 研 發 人 才 培 育 及 技 術 移 轉 與 產 業 更 加 緊 密 結 合 最 終 目 標 乃 以 培 育 出 符 合 產 業 結 構 的 人 力, 創 造 學 生 就 業 以 及 海 外 知 名 企 業 實 習 機 會 30
37 ( 四 ) 長 期 照 顧 系 本 系 104 年 度 資 本 門 之 儀 器 設 備 採 購 規 劃 完 全 符 合 該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之 發 展 重 點 本 系 為 有 效 強 化 長 期 照 顧 系 畢 業 生 之 照 顧 能 力, 並 因 應 現 今 長 期 照 顧 實 務 需 求 為 導 向, 建 構 多 元 化 學 習 環 境, 特 別 是 優 先 建 置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以 符 合 發 展 目 標 中 之 精 進 教 學 專 業 主 軸 中, 配 合 本 系 發 展 策 略 中 B4-2 推 廣 教 育 品 牌 形 象 C1-4 精 進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預 計 達 成 長 期 照 顧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的 行 動 方 案 之 B4-2-1, C1-4-2 建 置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完 備 即 測 即 評 試 場 之 教 學 設 備, 並 希 望 能 優 先 增 加 長 期 照 顧 與 療 癒 環 境 失 智 症 照 護 緩 和 療 護 與 另 類 與 輔 助 療 法 等 課 程 所 需 之 設 備, 以 強 化 學 生 提 供 全 人 照 顧 與 失 智 症 患 者 照 護 等 的 操 作 能 力, 進 一 步 促 使 專 業 實 務 教 學 品 質 提 升, 縮 短 學 校 照 護 教 育 與 職 場 實 務 的 落 差 故 本 年 度 持 續 以 療 癒 環 境 教 學 資 源 與 建 構 為 本 系 重 要 發 展 特 色 之 一, 也 是 本 校 培 育 實 用 長 期 照 顧 人 才 之 重 要 規 劃 之 一 故 療 癒 環 境 教 學 為 達 到 本 系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於 發 展 目 標 中 之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主 軸 中, 配 合 本 系 發 展 策 略 中 C2 增 設 模 擬 情 境 實 驗 室 教 學 設 施, 預 計 達 成 長 期 照 顧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的 行 動 方 案 之 C2-6-1 強 化 並 落 實 實 務 課 程 計 畫 建 置 療 癒 環 境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設 施 與 教 學 設 備, 於 104 年 度 購 置 共 11 項 相 關 之 資 本 門 之 教 學 設 備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期 待 藉 由 104 年 度 所 添 購 之 多 項 學 生 音 樂 照 顧 暨 實 驗 室 設 備, 以 提 供 學 生 最 優 質 的 長 期 照 顧 多 元 早 療 照 護 技 術 實 習 操 作 及 情 境 模 擬 的 學 習 環 境, 方 便 學 生 實 際 操 作 早 療 照 護 技 術 並 實 務 體 驗, 以 求 學 生 從 學 校 實 驗 課 程 之 操 作 與 進 入 實 習 單 位 或 職 場 實 務 經 歷 之 順 利 接 軌, 故 本 系 因 應 學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發 展 主 軸 B 之 深 耕 推 廣 教 育 (B4-2 推 廣 教 育 品 牌 形 象 行 動 方 案 ) 及 C 之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C1-4 精 進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行 動 方 案 ) (C2-6 開 設 健 康 照 護 多 元 課 程 行 動 方 案 ) (C5-6 推 動 教 學 品 保 制 度 行 動 方 案 ), 而 提 出 包 含 以 下 幾 項 重 點 儀 器 設 備 之 採 購 需 求, 以 優 先 用 於 補 強 儀 器 設 備 而 提 升 長 照 技 術 及 療 癒 環 境 教 學 能 量, 希 望 能 激 勵 學 生, 落 實 本 位 課 程 之 技 術 與 實 驗 及 療 癒 環 境 課 程 之 授 課 規 劃, 創 造 優 質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人 才 之 技 能 培 育 環 境 未 來 擬 持 續 購 買 機 構 社 區 及 居 家 照 顧 的 相 關 輔 具 設 備 及 教 材, 特 別 是 早 療 與 失 智 症 患 者 照 護 之 機 構 社 區 及 居 家 照 顧 的 相 關 輔 具 設 備 及 教 材 藉 此, 專 業 教 師 的 產 學 合 作 或 研 究 成 果 將 密 切 融 入 相 關 課 程 之 教 學 内 容, 同 時 更 深 化 與 南 部 地 區 長 照 相 關 產 業 之 密 切 合 作, 使 學 生 未 來 更 具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此 外, 為 促 進 及 提 昇 本 校 整 合 鄰 近 社 區 產 業 資 源, 營 造 友 善 產 學 環 境, 本 系 擬 藉 此 計 畫 之 執 行, 購 置 購 買 機 構 社 區 及 居 家 照 顧 的 相 關 輔 具 設 備 及 教 材 並 建 置 研 發 服 務 團 隊, 積 極 與 社 區 或 企 業 界 合 作, 進 而 使 照 護 技 術 研 發 人 才 培 育 及 技 術 移 轉 與 產 業 更 加 緊 密 結 合 最 終 目 標 乃 以 培 育 出 符 合 產 業 結 構 的 人 力, 創 造 學 生 就 業 以 及 海 外 知 名 企 業 實 習 機 會 1.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 (1) 多 功 能 假 病 人 -1 具 : 工 作 (B4-2-1;C1-4-1;C1-4-2); 設 備 代 碼 ( ) (2) 4 階 段 褥 瘡 模 型 -1 組 : 工 作 (C1-4-1;C1-4-2); 設 備 代 碼 ( ) (3) 管 灌 飲 食 訓 練 模 型 -1 個 : 工 作 (C1-4-1;C1-4-2;C2-6-1); 設 備 代 碼 ( ) (4) 嬰 兒 急 救 模 型 -4 組 : 工 作 (C1-4-1;C1-4-2;C2-6-1) ; 設 備 代 碼 ( ) 31
38 (5) 嬰 兒 哽 塞 模 型 -2 組 : 工 作 (C1-4-1;C1-4-2;C2-6-1) ; 設 備 代 碼 ( ) (6) 老 人 口 腔 清 潔 實 習 模 型 -1 組 : 工 作 (C1-4-1;C1-4-2;C2-6-1) ; 設 備 代 碼 ( ) (7) 輕 量 洗 髮 器 -3 組 : 工 作 (C1-4-1;C1-4-2;C2-6-1) ; 設 備 代 碼 ( ) 2. 療 癒 環 境 特 色 教 室 : (8) 32 鍵 桌 上 鐵 琴 組 -1 組 : 工 作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9) 手 轉 式 音 樂 盒 1 組 : 工 作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10) 健 康 環 2 組 : 工 作 (C2-6-1); 設 備 代 碼 ( ) (11) 手 指 棒 -2 組 : 工 作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 五 ) 護 理 系 為 有 效 強 化 護 理 系 畢 業 生 之 臨 床 照 顧 能 力, 縮 短 學 校 護 理 教 育 與 臨 床 的 差 距, 使 護 理 畢 業 生 能 持 續 留 任 於 臨 床 上, 進 而 減 少 國 內 護 理 人 力 持 續 不 足 的 狀 況, 故 護 理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為 本 校 護 理 系 近 年 來 的 發 展 重 點 之 一 因 此, 為 彰 顯 本 校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之 特 色, 配 合 國 內 護 理 健 康 照 顧 人 才 之 需 求 不 斷 的 增 加, 本 年 度 護 理 系 積 極 發 展 本 系 的 第 二 個 主 軸 目 標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並 培 訓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師 資 另 外, 客 觀 結 構 式 臨 床 技 能 測 驗 (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 OSCE) 在 醫 學 教 育 發 展 多 年 後, 目 前 逐 漸 被 應 用 於 護 理 臨 床 教 學 與 評 量, 將 來 亦 可 能 列 入 護 理 師 國 考 項 目, 故 本 年 度 模 擬 情 境 教 學 資 源 建 構 為 學 校 與 護 理 系 的 重 要 發 展 特 色 之 一, 也 是 本 校 培 育 實 用 護 理 人 才 之 重 要 規 劃 之 一 本 系 為 達 到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於 發 展 目 標 中 之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主 軸 中, 配 合 本 系 發 展 策 略 中 B3 增 設 情 境 模 擬 教 室 教 學 設 施, 預 計 達 成 護 理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的 行 動 方 案 之 B3-1 擴 充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設 施 與 各 教 學 小 組 教 學 設 備 與 B3-2 情 境 模 擬 應 用 於 教 學, 於 104 年 度 購 置 共 14 項 與 相 關 之 資 本 門 之 教 學 設 備 ( 六 ) 視 光 系 本 校 一 本 培 育 各 項 醫 事 人 才 之 初 衷, 為 了 提 昇 南 部 區 域 驗 光 配 鏡 等 相 關 技 術 之 專 業 水 準, 基 於 醫 事 教 育 單 位 必 須 能 充 分 提 供 教 學 資 源 來 培 育 視 光 學 檢 查 人 才, 設 立 本 校 視 光 系, 以 充 分 滿 足 視 光 產 業 對 視 光 學 技 術 人 才 的 迫 切 需 求, 並 符 合 本 校 持 續 發 展 醫 事 技 術 特 色 及 永 續 經 營 之 發 展 目 標 本 系 於 100 學 年 度 由 招 生 一 班 四 技 學 生, 成 長 至 招 生 二 班 四 技 學 生, 在 硬 體 設 備 上, 除 建 構 視 光 產 學 導 向 實 驗 室 外, 並 於 100 年 度 強 化 驗 光 實 驗 室 隱 形 眼 鏡 實 驗 室 及 配 鏡 實 驗 室 之 設 備 之 設 備, 以 符 合 增 加 班 及 及 學 生 數 的 需 求 此 外 亦 邀 請 相 關 產 業 人 士 商 議 共 同 開 課 進 修 與 合 作 研 發 等 事 項, 進 一 步 配 合 本 校 既 有 儀 器 設 備, 使 專 業 實 驗 所 需 之 儀 器 設 備 更 加 完 整 32
39 ( 七 )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本 系 目 成 立 以 來, 即 以 培 育 製 劑 製 人 才 為 最 主 要 任 務, 因 此 充 實 的 學 生 製 劑 實 作 場 所 為 努 力 的 目 標 製 劑 成 分 為 固 體 製 劑 液 體 製 劑 和 半 固 體 製 劑, 其 中 固 體 製 劑 的 相 關 技 術 和 理 論 可 以 應 用 於 其 他 兩 種 製 劑, 本 階 段 將 重 點 放 在 構 構 半 固 體 製 劑 的 GMP 級 製 造 場 所, 所 購 置 的 設 備 將 可 培 養 學 生 萃 取 天 然 物 並 製 備 成 半 體 製 劑 可 以 為 學 生 奠 下 製 劑 製 造 的 基 礎, 同 時 專 業 教 師 可 藉 此 從 事 產 學 合 作 案, 而 此 等 研 發 案 之 成 果 亦 將 密 切 融 入 相 關 課 程 之 開 設 與 教 學 內 容, 使 學 生 未 來 更 具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 八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 所 ) 本 系 今 年 資 本 門 之 採 購 主 要 以 安 全 衛 生 儀 器 設 備 為 主, 重 點 為 配 合 研 究 所 成 立 後 之 發 展, 建 立 系 所 資 源 共 享 及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之 功 能 特 色 實 驗 室 之 開 設 不 僅 提 升 專 業 教 學 之 品 質, 促 進 本 系 大 學 部 學 生 及 研 究 生 之 專 業 學 習 及 研 究 品 質, 同 時 更 可 兼 顧 教 師 之 研 究, 與 業 界 技 術 服 務 藉 此 提 升 學 校 之 學 術 水 準 及 聲 望, 同 時 增 加 產 學 合 作 的 機 會 本 系 研 究 所 今 年 資 本 門 之 採 購 主 要 以 環 境 作 業 測 定 儀 器 分 析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檢 測 設 備 為 主 重 點 為 研 究 所 招 生 後 之 積 極 發 展 及 培 養 高 階 人 才, 並 銜 接 及 支 援 本 校 職 安 系 之 人 才 培 養 系 統 及 開 發 研 究 潛 能, 建 立 系 所 資 源 共 享 及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之 功 能 隨 著 政 府 以 高 科 技 產 業 ( 如 半 導 體 光 電 與 生 物 科 技 等 ) 為 經 濟 發 展 重 點, 以 及 台 南 與 路 竹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之 相 繼 成 立 本 系 之 發 展 重 點 除 了 基 本 上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預 期 認 知 評 估 並 進 而 管 制 作 業 環 境 危 害 與 意 外 事 故 的 知 能 藉 由 實 際 儀 器 設 備 操 作 應 用 及 現 場 實 習 訓 練, 學 習 專 業 技 術 與 培 養 管 理 溝 通 能 力, 並 取 得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有 關 的 專 業 證 照 達 到 執 行 相 關 工 作 所 需 的 專 業 水 準 之 外, 並 加 強 化 學 工 業 及 電 子 電 氣 工 業 營 建 以 及 生 物 科 技 等 方 面 之 安 全 衛 生 課 程 使 學 生 有 能 力 於 一 般 工 廠 高 科 技 廠 房 或 政 府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檢 查 等 相 關 部 門 執 行 任 務 或 在 學 術 機 構 從 事 進 一 步 的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之 研 究 工 作 以 期 達 到 符 合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的 使 命 要 求 並 透 過 企 業 實 習 方 案 增 加 實 務 經 驗, 期 使 畢 業 生 修 習 後 即 可 為 企 業 所 用, 藉 以 縮 短 科 技 產 業 人 才 供 需 無 學 用 落 差 如 此, 可 強 化 本 系 培 育 之 學 生 能 強 化 室 內 品 質 之 檢 測 技 術, 並 能 補 強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管 理 法 通 過 後 所 需 之 人 才 ( 九 ) 食 品 營 養 系 為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並 建 立 發 展 系 科 本 位 特 色, 以 學 生 就 業 生 涯 規 劃 為 目 標, 提 升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訓 練 學 生 在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食 品 加 工 食 品 營 養 烹 調 中 式 米 麵 食 製 作 及 飲 食 衛 生 之 實 務 經 驗 加 強 在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食 品 製 作 研 發 營 養 教 育 和 團 膳 規 畫 管 理 與 製 作 等 多 元 的 專 業 能 力, 連 結 食 品 業 團 膳 公 司 及 醫 院 學 校 營 養 師 之 就 業 市 場, 強 化 技 職 體 系 之 學 生 就 業 市 場 競 爭 能 力 配 合 學 校 辦 學 宗 旨 健 康 人 本 創 意 服 務 因 應 未 來 食 品 品 管 研 發 與 健 康 食 品 相 關 的 食 品 檢 驗 膳 食 營 養 設 計 及 食 品 加 工 的 整 合 發 展, 除 了 授 課 內 容 的 修 訂, 最 主 要 以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的 配 合 教 學 為 配 合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劃 計 畫, 在 專 業 核 心 科 目 相 關 的 實 驗 室 - 營 養 精 密 儀 器 室 食 品 加 工 廠 中 式 米 麵 食 考 照 教 室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與 食 品 化 學 實 驗 室 添 購 學 生 專 業 技 能 訓 練 所 需 的 設 備, 讓 老 師 能 從 事 食 品 營 養 之 教 學 及 研 究 與 技 術 研 發, 並 使 學 生 在 學 習 專 業 知 識 外, 配 合 實 務 技 能 訓 練, 達 到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之 目 的 33
40 ( 十 )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環 安 系 所 屬 實 驗 室 目 前 之 儀 器 設 備 因 大 部 分 為 由 原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轉 移 而 來, 因 此 儀 器 設 備 稍 嫌 老 舊, 故 更 新 各 實 驗 室 之 老 舊 儀 器 為 本 學 年 度 補 助 款 項 之 用 重 點, 除 此 之 外, 因 本 系 成 立 時 間 尚 短, 環 境 分 析 之 精 密 儀 器 設 備 較 為 不 足, 因 此, 於 本 學 期 開 始 規 劃 較 精 密 之 儀 器 設 備 本 系 已 規 劃 計 有 水 質 分 析 與 單 元 操 作 實 驗 室 儀 器 分 析 實 驗 室 環 境 微 生 物 實 驗 室 機 電 安 全 實 驗 室 空 污 固 廢 實 驗 室 作 業 環 測 實 驗 室 工 業 安 全 實 驗 室 等 六 間 實 驗 室 與 五 間 教 師 研 究 室 在 空 污 固 廢 實 驗 室 課 程 方 面, 擬 購 買 磁 控 發 射 機 制 紅 外 溫 控 酸 消 系 統 1 台 在 消 防 圖 學 課 課 程 方 面, 擬 購 買 Autodesk 創 意 學 苑 大 專 科 系 方 案 一 年 期 一 套, 列 本 年 度 之 優 先 重 點 項 目 上 述 購 買 之 目 的 均 為 為 發 展 本 系 特 色 土 壤 或 固 體 廢 棄 物 中 重 金 屬 之 分 析, 及 培 養 消 防 專 業 人 才 希 望 可 訓 練 本 系 同 學 與 職 場 無 縫 接 軌 並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與 相 關 之 標 竿 企 業 學 習,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之 模 式, 以 達 到 教 學 研 究 產 學 合 作 整 合 發 展 之 目 的 ( 十 一 ) 餐 旅 管 理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發 展 依 據 餐 旅 系 之 SWOT 分 析, 並 配 合 校 方 之 整 體 發 展 計 畫 主 軸 與 重 點 策 略 而 制 訂 本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主 要 配 合 學 校 建 構 綠 色 校 園, 營 造 活 力 健 康 氛 圍 之 發 展 主 軸, 重 點 策 略 為 建 構 健 康 活 力 之 友 善 校 園 在 行 動 方 案 J2-6 實 驗 場 所 設 備 充 實 與 更 新 部 分 之 行 動 方 案 中, 包 含 1. 多 元 餐 飲 專 業 示 範 教 室 設 備 充 實 計 畫 (J2-6-3) 2. 專 業 教 學 設 備 更 新 與 添 購 計 畫 (J2-6-4) 在 多 元 餐 飲 專 業 示 範 教 室 設 備 充 實 計 畫 (J2-6-3) 部 分, 擬 增 加 大 理 石 檯 面 工 作 台 櫥 櫃 ; 在 專 業 教 學 設 備 更 新 與 添 購 計 畫 (J2-6-4), 則 以 製 冰 機 ( 碎 冰 ) 全 大 理 石 麵 食 工 作 台 雙 層 電 烤 爐 材 料 工 作 台 櫃 攪 拌 機 發 酵 櫃 萬 能 蒸 烤 箱 四 半 門 冷 凍 冰 箱 四 半 門 冷 藏 冰 箱 不 鏽 鋼 電 熱 爐 多 媒 體 教 學 設 備 不 鏽 鋼 麵 粉 桶 車 攪 拌 機 置 放 台 單 水 槽 工 作 檯 不 銹 鋼 丹 麥 壓 麵 機 急 速 冷 凍 冰 箱 更 新 烘 焙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 更 新 中 餐 實 習 教 室 中 式 雙 口 快 速 爐 爐 台 ; 增 購 低 溫 烹 調 機 瓦 斯 咖 啡 豆 烘 焙 機 以 充 實 實 習 課 程 實 驗 設 備 ( 十 二 ) 幼 兒 保 育 系 隨 著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的 確 立, 幼 兒 保 育 系 未 來 發 展 更 趨 向 全 方 位 化, 幼 兒 保 育 系 學 生 除 了 需 具 備 嬰 幼 兒 護 理 保 育 學 科 基 本 能 力 外, 也 要 具 有 專 業 幼 兒 教 育 學 科 的 訓 練, 以 因 應 幼 托 合 流 後 的 師 資 需 求, 因 此, 本 系 配 合 101 年 起 實 施 之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走 向 學 生 出 路 考 量 及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之 需 要, 編 列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採 購 優 先 序, 依 次 為 宮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桶 胴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締 太 鼓 ( 設 備 編 號 : ) 3D 列 印 機 ( 設 備 編 號 : )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 內 含 一 般 型 電 腦 及 螢 幕, 設 備 編 號 : , ) 墨 馬 棒 鐘 組 ( 設 備 編 號 : ) 全 身 心 肺 復 甦 嬰 兒 含 單 機 版 監 測 儀, 設 備 編 號 : 配 合 課 程 的 設 計, 本 系 之 規 劃 以 能 提 供 一 個 塑 造 兒 童 保 育 教 育 全 方 位 能 力 的 學 習 環 境 為 原 則, 提 高 未 來 教 保 員 的 專 業 素 養, 以 使 兒 童 的 教 育 照 護 得 到 更 好 的 保 障 34
41 ( 十 三 )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配 合 本 校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劃, 依 據 本 系 發 展 目 標, 本 系 今 年 資 本 門 之 採 購 主 要 以 持 續 充 實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教 學 及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儀 器, 以 及 更 新 健 康 服 務 教 學 軟 體 所 使 用 電 腦 與 支 援 設 備,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等 為 發 展 重 點 規 劃 104 年 度 因 應 學 校 整 體 教 學 科 技 化 及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配 合 改 名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致 力 推 展 健 康 管 理 服 務 實 務 教 學, 運 用 健 康 產 業 業 界 實 用 之 儀 器 及 資 訊 化 設 備, 提 昇 學 習 效 率,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強 化 能 與 實 務 接 軌 之 教 學 品 質 依 行 動 方 案 I3-2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在 工 作 計 畫 I3-2-1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方 面, 包 括 :1. 電 腦 主 機 伺 服 器 及 不 斷 電 系 統 依 行 動 方 案 F3-1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校 園, 在 工 作 計 畫 F3-3-1 教 師 與 學 生 健 康 體 位 與 生 活 型 態 調 查 分 析 方 面, 包 括 :1. 血 管 老 化 及 自 律 神 經 檢 測 評 估 分 析 儀 2. 非 侵 入 式 血 糖 血 壓 心 跳 檢 測 儀 ( 十 四 ) 資 訊 管 理 系 ( 一 ) 電 腦 設 施 : 1. 桌 上 型 電 腦, 共 需 經 費 560,000, 佔 總 金 額 比 例 % 2. 中 階 3D 印 表 機, 共 需 經 費 110,000, 佔 總 金 額 比 例 % 3. 初 階 3D 印 表 機, 共 需 經 費 121,600, 佔 總 金 額 比 例 % ( 二 ) 教 學 設 備 : 1. 初 階 3D 掃 描 器, 共 需 經 費 38,000, 佔 總 金 額 比 例 4.20 % 2. 3D 列 印 STL 網 格 修 復 軟 體 10 人 版, 共 需 經 費 75,000, 佔 總 金 額 比 例 8.29 % 預 期 成 效 為 1. 淘 汰 老 舊 設 備, 提 昇 本 系 之 教 學 硬 體 設 備 2. 培 養 學 生 3D 設 計 能 力 3.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意 願 與 學 習 成 效 ( 十 五 )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本 校 為 醫 事 背 景 學 校, 因 此 本 系 配 合 學 校 特 色, 將 培 育 具 備 醫 事 相 關 及 現 代 化 妝 品 科 技 人 才, 使 之 不 僅 具 備 化 妝 品 科 技 知 識 及 技 術, 並 擁 有 服 務 關 懷 的 本 質, 得 以 發 揮 本 校 醫 事 保 健 特 色, 推 廣 正 確 美 容 保 健 管 理, 促 進 地 區 經 濟 發 展, 並 提 昇 民 生 品 質 因 此, 本 系 104 年 將 於 現 有 之 軟 硬 體 基 礎 上, 在 化 妝 品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擬 充 實 化 妝 品 調 製 及 化 妝 品 有 效 性 檢 驗 設 備, 如 : 攪 拌 機, 組 織 均 質 機 組, 電 子 天 平, 全 臉 美 白 評 估 儀 組 等 ; 在 畢 業 成 果 展 將 視 覺 系 統 建 置 與 相 關 周 邊 產 品 設 計 包 裝 等 設 備 將 擬 增 添 教 學 設 備 高 溫 實 驗 窯, 真 磨 釉 機,3D 印 表 機 等, 在 健 康 美 容 學 習 課 程 上, 課 程 經 絡 按 摩 美 膚 實 習 芳 香 療 法 規 劃 的 設 備 中 擬 增 部 份 按 摩 床 椅 並 改 善 舊 有 教 學 設 備 操 作 不 便 與 效 果 不 佳 影 響 教 學 成 效 之 環 境 經 由 以 上 設 備 的 添 加 與 更 新 儲 備 在 校 生 的 職 場 技 能, 提 供 社 區 服 務, 讓 學 術 與 業 界 接 軌, 並 以 配 合 輔 導 學 生 通 過 相 關 領 域 技 能 檢 定 之 目 標, 從 而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培 育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之 化 妝 品 應 用 發 展 的 人 才, 達 到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相 配 合 之 目 的 35
42 ( 十 六 )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依 據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中 之 依 據 F3-1-1 改 善 休 閒 運 動 設 施 計 畫, 預 計 購 置 有 : 雙 人 平 台 式 獨 木 舟 組 單 人 平 台 式 獨 木 舟 組 潛 水 電 腦 表 TRX-SFCSTR ( 訓 練 架 底 座 滾 輪 ) 休 閒 露 營 設 備 組, 藉 由 上 列 購 置 之 儀 器 設 備 來 提 升 本 系, 專 業 教 學 之 設 備, 並 可 大 大 提 昇 本 系 多 元 化 教 學 目 標, 並 可 用 於 健 身 指 導 理 論 與 實 務 水 域 休 閒 活 動 探 索 教 育 健 康 促 進 等 相 關 課 程, 使 得 本 系 在 休 閒 與 健 康 領 域 等 相 關 課 程 中 之 儀 器 設 備 能 更 加 完 善 健 全 另 依 據 D2-1-1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計 畫 預 計 購 置 有 : 電 子 看 板 管 理 軟 體 全 彩 LED 字 幕 機, 藉 由 上 列 購 置 之 儀 器 設 備 來 補 強 提 升 本 系 實 習 旅 行 社,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使 用 及 領 隊 導 遊 實 務 觀 光 旅 遊 實 務 等 相 關 課 程 教 學 使 用, 進 而 提 昇 本 系 學 生 於 各 相 關 儀 器 設 備 之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也 能 服 務 於 本 校 全 體 教 職 員 工 生 之 常 態 性 旅 遊 活 動 並 也 能 使 學 生 走 入 社 區 服 務 更 多 社 區 民 眾, 建 立 華 醫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於 南 部 地 區 首 屈 一 指 之 品 牌 代 表 另 依 據 A1-1-2 友 善 行 政 組 織 運 作 計 畫 預 計 購 置 有 : 桌 上 型 電 腦, 藉 由 購 置 之 儀 器 設 備 來 補 強 提 升 本 系, 視 聽 教 室 及 會 議 教 室 之 設 備, 並 可 提 昇 本 系 多 元 數 位 化 教 學 目 標 依 據 本 系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G1-1-2 改 善 實 習 單 位 建 教 合 作 計 畫,I3-2-1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計 畫, 並 針 對 104 學 年 度 規 劃, 增 設 休 閒 產 業 旅 遊 導 覽 實 習 專 業 教 室 之 相 關 儀 器 設 備 有 : 觸 控 式 觀 光 景 點 自 動 化 語 音 導 覽 平 台 60 吋 多 媒 體 顯 示 器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含 螢 幕 多 屏 導 覽 系 統 伺 服 器 主 機 壓 克 力 教 學 看 板 製 作 地 方 特 色 解 說 教 育 平 台 景 點 深 度 導 遊 問 答 設 備 景 點 深 度 導 遊 問 答 系 統 平 板 電 腦 藉 由 上 列 購 置 之 儀 器 設 備 來 提 升 及 改 善 本 系 實 習 之 專 業 教 學 設 備 ( 十 七 ) 圖 書 資 訊 處 圖 書 館 圖 書 館 資 源 採 購 以 支 援 教 學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主, 因 此, 包 括 館 藏 採 購 自 動 化 系 統 以 及 空 間 活 化 均 依 循 本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進 行 特 別 是 配 合 發 展 主 軸 C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為 年 度 採 購 重 點 館 藏 採 購 均 依 各 教 學 單 位 提 出, 包 括 專 業 紙 本 或 電 子 期 刊 及 圖 書, 一 可 滿 足 教 師 教 學 及 研 究 特 色 之 的 需 要, 再 則 可 增 進 圖 書 館 專 業 館 藏 之 發 展 視 聽 多 媒 體 中 心 及 圖 書 館 利 用 性 作 逐 步 性 的 計 劃 改 善 及 發 展 搭 配 現 有 之 多 媒 體 視 聽 設 備 使 用 狀 況, 持 續 採 購 寓 教 於 樂 等 教 育 類 休 閒 類 館 藏, 除 可 增 強 使 用 率, 並 可 協 助 各 專 業 及 通 識 教 師 執 行 輔 助 教 學 功 能 另 外, 為 未 來 少 子 化 之 影 響 下 人 力 配 置 之 需 求 以 及 自 動 化 服 務 功 能 的 提 升, 自 動 化 系 統 逐 年 更 新 亦 為 近 幾 年 之 工 作 重 點 其 中 多 媒 體 隨 選 視 訊 之 建 置 亦 為 提 供 師 生 多 媒 體 影 片 隨 時 隨 選 的 重 要 服 務 預 估 104 年 度 圖 書 軟 體 資 源 為 :(104 年 7 月 ) 種 類 單 位 數 量 (104 年 7 月 ) 備 註 中 文 圖 書 冊 中 長 程 編 號 圖 書 西 文 圖 書 冊 期 刊 中 文 期 刊 種
43 西 文 期 刊 種 148 期 刊 合 訂 本 種 電 子 資 源 線 上 資 料 庫 種 94 電 子 書 冊 視 聽 資 料 件 8293 資 訊 中 心 在 資 本 門 部 分, 本 年 度 將 以 提 供 高 速 穩 定 網 路 環 境 落 實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以 及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為 重 點, 以 提 供 學 生 優 質 的 學 習 環 境 由 優 先 因 此, 預 定 採 購 項 目 包 括 網 路 即 時 流 量 監 控 系 統 以 及 電 腦 設 備, 藉 以 維 護 資 訊 安 全 維 持 網 路 暢 通, 以 及 協 助 各 系 推 動 實 務 技 能 教 學 與 檢 測, 期 望 提 高 學 生 考 照 率, 增 加 就 業 技 能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其 他 項 目 則 依 學 校 年 度 計 畫, 由 一 般 款 支 應 採 購, 繼 續 充 實 設 備 另 外, 今 年 資 訊 中 心 將 配 合 年 度 計 畫 的 推 動, 將 提 升 教 職 員 工 資 訊 能 力 以 及 資 訊 安 全 以 及 智 財 權 保 護 方 面 之 推 動, 作 為 行 政 業 務 之 重 點 工 作 ( 十 八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配 合 學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發 展 主 軸 C 之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與 發 展 主 軸 E: 精 進 通 識 知 能, 落 實 全 人 教 育 涵 養, 本 單 位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將 C4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暨 E2 開 設 多 元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列 入 重 點 策 略, 並 規 劃 C4-6 推 動 補 救 教 學 機 制,C4-7 辦 理 核 心 能 力 檢 核 及 C4-8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E2-1 和 E2-2 開 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以 及 專 業 融 入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四 個 具 體 的 行 動 方 案,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 電 腦 用 於 課 後 語 音 輔 導 教 學 補 強 英 語 學 習 與 測 驗 軟 體 系 統, 用 以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學 習 效 能 單 眼 相 機 使 用 於 專 業 融 入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的 戶 外 教 學, 拍 攝 紀 錄 製 作 成 果 之 用 本 單 位 104 年 度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規 劃 關 聯 性 如 下 : C4-6 推 動 補 救 教 學 機 制 行 動 方 案 ~ 工 作 計 畫 C4-6-1 資 本 門 設 備 需 求 設 備 代 碼 設 備 代 碼 預 計 添 購 設 備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含 螢 幕 支 援 項 目 ( 如 : 課 程 社 團 或 行 政 業 務 等 ) 通 識 課 程 補 救 教 學 37 放 置 地 點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4-6-1 經 費 來 源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E2-2 鼓 勵 各 系 將 服 務 學 習 內 容 融 入 專 業 課 程 行 動 方 案 ~ 工 作 計 畫 E2-2-1 資 本 門 設 備 需 求 預 計 添 購 設 備 單 眼 相 機 支 援 項 目 ( 如 : 課 程 社 團 或 行 政 業 務 等 ) 戶 外 教 學, 拍 攝 紀 錄 製 作 成 果 放 置 地 點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C4-8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行 動 方 案 ~ 工 作 計 畫 C4-8-1 資 本 門 設 備 需 求 支 援 項 目 設 備 代 碼 預 計 添 購 設 備 ( 如 : 課 程 社 團 或 行 政 業 務 等 ) 放 置 地 點 英 語 線 上 學 習 及 提 升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英 文 自 學 評 量 系 統 補 強 英 語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E2-2-1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4-8-1 經 費 來 源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經 費 來 源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44 ( 十 九 ) 體 育 室 依 據 體 育 室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中 之 A3-1-1 爭 取 主 辦 大 專 排 球 運 動 賽 會 計 畫, 預 計 再 購 置 活 動 式 排 球 墊, 用 以 補 強 於 體 育 二 館 場 地 的 完 整 性, 藉 由 完 善 的 競 賽 環 境, 爭 取 更 多 大 型 運 動 賽 會 於 本 校 舉 辦, 因 應 棒 球 隊 成 立, 特 別 增 購 一 台 投 球 機 及 測 速 槍 一 支, 提 昇 本 校 之 曝 光 率 與 知 名 度 也 可 讓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擁 有 一 個 多 元 安 全 便 利 的 運 動 休 閒 環 境, 更 可 提 供 給 在 地 社 區 居 民 平 常 休 閒 運 動 的 場 所 ( 二 十 )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本 科 配 合 學 校 醫 事 特 色, 培 育 具 備 醫 事 技 術 及 醫 學 知 識 之 推 拿 整 復 人 才, 使 之 不 僅 具 備 專 業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並 擁 有 服 務 關 懷 的 本 質, 得 以 發 揮 本 校 醫 事 保 健 特 色, 推 廣 正 確 按 摩 保 健 養 生 的 預 防 醫 學, 促 進 地 區 經 濟 發 展, 並 提 昇 健 康 生 活 品 質 因 此, 本 科 104 年 將 利 用 經 費 加 強 基 礎 建 設, 陸 續 完 成 數 位 化 教 學 設 備 專 業 儀 器 精 緻 化 方 面 進 行, 期 能 建 立 完 善 的 教 學 實 習 環 境 並 配 合 輔 導 學 生 通 過 相 關 領 域 技 能 檢 定 之 目 標, 從 而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培 育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之 推 拿 整 復 的 人 才, 達 到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相 配 合 之 目 的 1. 強 化 數 位 化 教 學 設 備 : 為 了 配 合 數 位 化 學 習 及 網 路 多 媒 體 環 境 依 中 長 程 計 畫 擬 增 設 : 超 短 焦 投 影 機 ( I3-2-1) 單 頻 無 線 擴 音 機 ( I3-2-1) 無 線 簡 報 器 ( I3-2-1) 2. 強 化 專 業 儀 器 設 備 : 本 年 度 的 儀 器 設 備 以 充 實 第 二 間 專 業 實 習 教 室 規 劃 為 主, 使 學 生 可 以 有 實 際 操 專 業 儀 器 之 經 驗, 增 加 畢 業 後 就 業 機 會 ; 依 中 長 程 計 畫 擬 增 設 : 手 動 升 降 按 摩 床 ( A3-1-1) 全 身 骨 骼 模 型 ( A3-1-1) 針 灸 銅 人 模 型 ( A3-1-1) 攜 帶 式 推 拿 床 ( A3-1-1) ( 二 十 一 ) 環 安 衛 中 心 依 環 保 署 飲 用 水 設 備 使 用 及 維 護 管 理 辦 法 第 七 條 規 定 : 接 用 自 來 水 者, 經 飲 用 水 設 備 處 理 後 水 質, 應 每 隔 三 個 月 檢 測 大 腸 桿 菌 群 第 八 條 規 定 : 飲 水 機 水 質 狀 況, 每 三 個 月 應 抽 驗 台 數 之 比 例 為 全 校 八 分 之 一 台 目 前 本 校 校 區 含 教 室 宿 舍 圖 書 館 等 共 155 台 飲 水 機, 每 台 飲 水 機 平 均 每 二 年 都 會 由 專 業 環 境 檢 測 公 司 檢 驗 一 次 近 年 來 由 於 飲 料 中 含 塑 化 劑 等 食 安 問 題 層 出 不 窮, 為 鼓 勵 師 生 多 喝 白 開 水, 促 進 師 生 健 康 本 單 位 配 合 飲 用 水 設 備 使 用 及 維 護 管 理 辦 法 購 置 攜 帶 式 毒 性 及 生 物 冷 光 偵 測 儀 由 本 校 自 行 檢 測 公 共 空 間 的 飲 水 機 台, 希 望 藉 由 水 質 檢 測 頻 率 的 增 加 來 提 升 本 校 飲 用 水 品 質, 確 保 飲 用 水 安 全 衛 生, 維 護 本 校 師 生 健 康 ( 二 十 二 ) 軍 訓 室 1. 強 化 學 輔 工 作, 塑 造 友 善 校 園 文 化 (1) 以 教 育 部 紫 錐 花 反 毒 運 動 及 交 通 安 全 為 主 題, 透 過 本 校 紫 錐 花 學 生 社 團 及 交 通 服 務 社,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社 區 資 源 辦 理 宣 導 活 動, 並 主 動 協 調 講 座, 藉 由 法 律 常 識 及 實 際 案 例 宣 教, 增 進 學 生 正 確 認 知 為 提 昇 宣 教 成 效, 規 劃 增 購 相 關 設 備 ( 電 腦 資 訊 設 備 - 筆 記 型 電 腦, 與 視 聽 影 音 週 邊 設 備 - 單 槍 投 影 機 ) 2. 強 化 校 園 安 全 作 為 及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38
45 效 (1) 增 購 電 動 機 車, 強 化 巡 邏 協 助 處 理 交 通 事 故 機 動 性 與 協 助 學 生 偶 發 事 件 之 處 理 時 二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規 劃 關 聯 性 1. 研 究 : 激 勵 教 師 進 行 學 術 研 究, 累 積 研 究 成 果 促 進 教 師 升 等, 改 善 師 資 素 質 及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2. 進 修 : 獎 助 教 師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以 提 升 師 資 素 質 及 教 學 品 貿 並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3. 著 作 : 獎 勵 教 師 之 論 文 發 表, 間 接 促 進 教 師 之 研 究 發 展. 從 而 增 進 教 師 之 升 等 及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4. 研 習 : 獎 助 教 師 參 與 學 術 暨 教 學 研 討 會, 促 進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以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5. 改 進 教 學 : 獎 勵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高 學 生 之 素 質 6. 編 撰 教 材 : 獎 勵 教 師 編 撰 教 材,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高 學 生 之 素 質 7. 製 作 教 具 : 獎 勵 教 師 製 作 教 具,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高 學 生 之 素 質 8. 升 等 送 審 : 鼓 勵 教 師 升 等, 以 提 高 師 資 素 質, 並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以 達 成 預 定 目 標 9.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相 關 經 費 : 用 於 辦 理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相 關 工 作 10. 改 善 教 學 之 相 關 物 品 : 添 購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以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11. 行 政 人 員 研 習 及 進 修 : 獎 助 行 政 人 員 研 習 及 進 修, 以 提 高 行 政 人 員 素 質 及 改 善 服 務 品 質 12. 新 聘 教 師 薪 資 : 聘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高 階 師 資, 以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提 高 教 師 學 術 及 專 業 素 質 13. 補 助 現 有 教 師 薪 資 : 補 助 新 進 教 師 之 薪 資, 降 低 教 師 流 動 性, 提 升 師 資 結 構 ( 一 ) 學 務 處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相 關 經 費 - 補 助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相 關 經 費 :400,000 元 104 年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目 標 : 1. 推 動 服 務 學 習 培 育 熱 愛 鄉 土 及 具 有 世 界 觀 之 社 會 公 民 : (1) 大 手 攜 小 手 - 社 團 偏 遠 地 區 國 中 小 服 務 鼓 勵 社 團 紮 根 本 土 前 進 偏 遠 地 區 國 中 小 服 務, 將 專 業 和 關 懷 化 為 實 際 行 動, 藉 由 進 入 國 中 小 學 並 與 當 地 教 育 團 隊 合 作, 體 會 服 務 學 習 之 真 諦 (2) 推 動 服 務 學 習 工 作 結 合 服 務 學 習 概 念, 引 導 學 生 社 團 帶 領 志 工 隊 舉 辦 各 種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如 : 社 區 多 元 健 康 諮 詢 服 務 衛 教 活 動 希 望 之 光 - 弱 勢 兒 童 心 靈 成 長 營 等 社 會 服 務 活 動, 並 引 導 活 動 後 反 思 之 學 習 促 成 全 人 教 育 之 學 習 2. 促 進 和 諧 關 係 (1) 社 團 志 工 隊 聯 誼 暨 學 務 工 作 聯 誼 為 健 全 社 團 及 志 工 隊 之 組 織 運 作, 促 進 社 團 及 志 工 隊 之 永 續 發 展 方 向, 辦 理 社 團 志 工 隊 與 學 務 團 隊 聯 誼 活 動, 增 進 社 團 向 心 力, 鼓 勵 更 多 學 生 利 用 假 日 投 入 學 生 事 務 工 作 之 服 務 行 列 39
46 (2) 班 會 輔 導 活 動 經 營 與 導 師 功 能 強 化 活 動 舉 辦 家 族 導 師 與 業 師 座 談 會 議 與 導 師 工 作 等 會 議, 協 助 導 師 規 劃 班 會 輔 導 活 動, 提 升 班 會 時 間 執 行 成 效 另 亦 舉 辦 彈 性 班 會 經 驗 分 享 等 會 議 3. 促 進 適 性 揚 才 自 我 實 現 服 務 學 習 深 耕 華 醫 : 把 愛 傳 出 去 創 意 活 動 鼓 勵 各 系 學 會 社 團 辦 理 各 式 創 意 活 動, 培 養 學 生 創 新 能 力, 促 進 適 性 揚 才 自 我 特 色 之 實 現, 並 達 到 服 務 學 習 深 耕 華 醫 : 把 愛 傳 出 去 的 自 我 實 現 真 意 4. 建 立 專 業 化 之 學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及 學 習 型 組 織 (1) 跨 校 學 務 研 習 及 觀 摩 充 實 學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人 員 之 專 業 與 管 理 知 識, 舉 辦 系 列 攜 手 合 作 計 畫 協 調 會 學 務 工 作 經 驗 分 享 座 談 會 輔 導 工 作 觀 摩 及 學 務 處 每 學 期 舉 辦 之 學 務 工 作 會 議 與 研 討 會 (2) 社 團 老 師 指 導 費 聘 請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參 加 校 內 外 各 項 社 團 指 導 活 動, 並 負 責 學 生 安 全 與 活 動 規 劃 (3) 學 務 工 作 精 進 活 動 辦 理 系 列 訓 練 課 程, 以 提 升 學 務 工 作 人 員 積 極 熱 忱 的 態 度 學 習 正 向 面 對 改 變 及 工 作 壓 力, 增 加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二 )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含 碩 士 班 本 年 度 醫 技 系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是 配 合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改 善 添 購 臨 床 鏡 檢 實 驗 室 ( 臨 床 鏡 檢 學 實 驗 ) 血 液 學 實 驗 室 ( 血 液 學 實 驗 ) 分 子 生 物 學 實 驗 室 ( 分 子 生 物 實 驗 ) 生 理 學 實 驗 室 ( 醫 用 生 理 學 / 臨 床 生 理 學 ) 病 理 切 片 實 驗 室 ( 病 理 切 片 技 術 ) 及 基 因 表 達 實 驗 室 ( 分 子 生 物 含 實 驗 及 細 胞 生 物 學 含 實 驗 ) 之 小 型 儀 器 設 備 為 重 點, 以 利 相 關 教 學 活 動 之 進 行,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預 定 採 購 物 請 參 考 附 表 十 之 經 常 門 經 費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明 細 表 ( 三 ) 生 物 科 技 系 暨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本 系 104 年 度 經 常 門 之 小 型 儀 器 設 備 採 購 規 劃 完 全 符 合 該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之 發 展 重 點 本 系 希 望 能 優 先 增 加 生 物 化 學 實 驗 分 子 生 物 學 實 驗 微 生 物 學 實 驗 應 用 微 生 物 學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等 課 程 所 需 之 儀 器 設 備, 以 強 化 學 生 在 分 子 檢 測 定 量 系 統 益 生 菌 培 養 植 病 檢 測 以 及 蛋 白 質 純 化 分 離 技 術 等 操 作 能 力, 進 一 步 促 使 專 業 實 務 教 學 品 質 提 升 藉 此, 專 業 教 師 的 生 技 產 學 合 作 或 研 究 成 果 將 密 切 融 入 相 關 課 程 之 教 學 内 容, 同 時 更 深 化 與 南 部 地 區 生 技 產 業 之 密 切 合 作, 使 學 生 未 來 更 具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 四 ) 護 理 系 本 系 為 達 到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於 發 展 目 標 中 之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主 軸 中, 配 合 本 系 發 展 策 略 中 B3 增 設 情 境 模 擬 教 室 教 學 設 施, 預 計 達 成 護 理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的 行 動 方 案 之 B3-1 擴 充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設 施 與 各 教 學 小 組 教 學 設 備 與 B3-2 情 境 模 擬 應 用 於 教 學, 於 104 年 度 購 置 共 14 項 與 相 關 之 資 本 門 之 教 學 設 備 40
47 本 系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發 展 主 軸 中, 其 中 重 點 策 略 模 擬 病 房 情 境 讓 學 生 增 加 技 術 熟 練 度 則 需 部 份 經 常 門 中 提 出 的 小 型 設 備 作 為 輔 助 教 學 之 用 重 要 的 是, 本 系 另 一 重 要 的 發 展 主 軸 落 實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展 現 護 理 系 特 色 中, 為 配 合 校 方 發 展 成 為 健 康 照 護 特 色 的 學 校, 以 及 本 系 正 式 與 非 正 式 的 服 務 學 期 課 程,104 年 購 置 的 經 常 門 教 學 設 備 中, 大 部 分 為 運 用 落 實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的 發 展 主 軸 的 重 要 設 備 ( 五 ) 長 期 照 顧 系 依 本 系 之 中 長 程 計 畫, 持 續 邀 請 業 界 專 家 學 者 與 本 校 專 業 老 師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以 符 合 本 系 培 育 目 標, 與 現 今 長 期 照 顧 實 務 需 求 為 導 向, 持 續 檢 討 課 程 規 劃, 及 課 程 橫 向 銜 接 之 評 量 並 改 善 缺 失, 持 續 評 值 各 年 級 學 生 之 培 育 目 標 達 成 狀 況, 並 針 對 問 題 提 出 改 善 方 案 並 實 施 補 救 措 施 因 應 老 化 時 代 需 求, 建 構 多 元 化 學 習 環 境, 特 別 是 優 先 建 置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懷 舊 療 癒 環 境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實 施 e 化 教 學 建 立 學 長 姐 輔 導 學 習 制 度 未 來 擬 持 續 購 買 機 構 社 區 及 居 家 照 顧 的 相 關 輔 具 設 備 及 教 材, 特 別 是 失 智 症 患 者 照 護 之 機 構 社 區 及 居 家 照 顧 的 相 關 輔 具 設 備 及 教 材 定 期 參 訪 長 期 照 顧 相 關 單 位 持 續 邀 請 長 照 產 官 學 界 人 士 到 校 演 講 本 單 位 所 購 買 設 備 依 據 下 列 中 長 程 計 畫 方 向 執 行 (1) 研 究 : 激 勵 教 師 進 行 學 術 研 究, 由 研 究 成 果 促 進 教 師 升 等 及 論 文 發 表, 間 接 達 成 改 善 師 資 素 質 及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C1-4-1,C2-4-1) (2) 研 習 : 舉 辦 學 術 研 討 會 或 獎 助 教 師 參 與 學 術 研 討 會, 間 接 促 進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以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3) 改 進 教 學 : 獎 勵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高 學 生 之 素 質 (A3-1-1,B4-2- 1,C1-4-1,C2-4-1,C2-6-1,C5-6-1) (4) 編 撰 教 材 : 獎 勵 教 師 編 撰 教 材,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高 學 生 之 素 質 (C1-4-1,C2-4-1) (5) 製 作 教 具 : 獎 勵 教 師 製 作 教 具,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高 學 生 之 素 質 (A3-1-1) (6) 升 等 送 審 : 鼓 勵 教 師 升 等, 以 提 高 師 資 素 質, 並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以 達 成 預 定 目 標 (A3-1-1,C1-4-1,C2-4-1) (7)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相 關 經 費 : 用 於 辦 理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相 關 工 作 (A3-1-1) (8) 改 善 教 學 之 相 關 物 品 : 添 購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以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A3-1-1,B4-2-1,C1-4-1, C2-4-1,C2-6-1,C5-6-1) (9) 促 進 社 區 關 懷 與 經 營 之 服 務 品 質 (A3-1-1) 104 擬 添 置 之 設 備 : 療 癒 環 境 特 色 教 室 : (1) BodyTemple 白 金 陶 瓷 超 音 波 水 氧 機 1 台 : (C2-6-1) (2) 撥 盤 電 話 1 台 : (C2-6-1) (3) 懶 骨 頭 沙 發 6 組 : (C2-6-1) (4) 可 拆 式 牙 齒 放 大 模 型 -5 組 : (C2-6-1) (5) 彩 繪 響 板 ( 山 茶 花 )-6 支 : (C2-6-1) (6) 平 板 電 腦 1 台 : (C2-6-1, A3-1-1) 41
48 (7) 掃 描 器 1 台 : (C2-6-1) (8) 折 疊 式 會 議 桌 -4 張 : (C2-6-1) (9) 標 籤 印 表 機 -1 台 : (C2-6-1) (10) 耳 溫 計 -4 台 : (C2-6-1) (11) 血 壓 計 -4 台 : (C2-6-1) (12) 體 脂 計 -2 台 : (C2-6-1) ( 六 ) 視 光 系 視 光 系 經 常 門 支 用 以 改 進 視 覺 訓 練 及 雙 眼 視 覺 學 等 課 程 為 主, 與 視 光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C2-3-1 具 體 連 結 ( 七 )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本 系 課 程 之 開 設 與 教 學 内 容 安 排 方 面, 以 能 學 習 到 製 劑 製 造 廠 所 要 的 能 為 要, 故 而 實 作 課 程 將 佔 大 部 分, 所 需 要 材 料 和 設 備 將 盡 量 和 製 劑 廠 所 使 用 的 原 理 相 似, 以 期 學 生 能 於 校 內 即 能 習 得 與 職 場 相 似 的 經 驗, 本 階 段 以 建 構 GMP 級 的 製 劑 製 造 設 備 和 環 境, 以 期 學 生 於 在 校 學 習 期 即 得 到 相 當 的 實 務 經 驗, 並 希 望 藉 由 這 樣 的 教 學 工 作, 切 合 產 業 界 的 需 求, 提 昇 學 升 學 生 的 場 競 爭 力 ( 八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 所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課 程 最 重 要 之 設 備 採 樣 分 析, 這 些 儀 器 是 做 為 化 學 性 因 子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實 驗 課 程 使 用 該 課 程 的 學 生 約 30~50 人, 現 有 的 儀 器 學 生 約 5~8 人 使 用 壹 台 儀 器 因 學 生 使 用 時 間 有 限, 以 致 學 習 效 果 無 法 達 到 最 佳 若 能 增 加 儀 器 數 量, 使 學 生 約 2~3 人 使 用 壹 台 儀 器, 則 學 習 效 果 應 能 達 到 最 佳 在 研 究 用 途 方 面, 這 些 儀 器 可 研 究 事 業 單 位 有 關 勞 工 暴 露 有 害 物 之 濃 度 是 否 超 過 規 定 值 利 用 儀 器 分 析 及 生 物 偵 測 相 關 課 程 來 加 強 學 生 的 實 際 操 作 經 驗, 以 增 加 其 專 業 技 能, 並 提 升 本 系 學 生 之 專 業 競 爭 力 同 時 期 使 未 來 本 系 能 爭 取 產 業 合 作 與 分 析 檢 驗 之 機 會, 並 提 升 本 系 未 來 在 專 業 領 域 之 聲 望 ( 九 ) 食 品 營 養 系 本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主 要 配 合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以 教 學 實 驗 設 備 更 新 與 提 昇 學 生 考 照 能 力, 強 化 實 務 經 驗 為 主 軸, 重 點 策 略 為 培 育 食 品 檢 驗 與 中 式 米 麵 食 之 實 務 專 業 人 才 支 用 項 目 包 括 : 推 動 教 學 設 備 更 新 計 畫 (C5-6-1); 食 品 分 析 檢 驗 實 驗 室 更 新 計 畫 (G2-2-1) 與 食 品 加 工 廠 生 產 建 置 與 更 新 計 畫 (G4-3-1) ( 十 ) 餐 旅 管 理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發 展 依 據 餐 旅 系 之 SWOT 分 析, 並 配 合 校 方 之 整 體 發 展 計 畫 主 軸 與 重 點 策 略 而 制 訂 本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主 要 配 合 學 校 建 構 綠 色 校 園, 營 造 活 力 健 康 氛 圍 之 發 展 主 軸, 重 點 策 略 為 建 構 健 康 活 力 之 友 善 校 園 在 行 動 方 案 J2-6 實 驗 場 所 設 備 充 實 與 更 新 部 分 之 行 動 方 案 中, 包 含 1. 實 習 旅 館 的 佈 置 與 環 境 維 護 計 畫 (J2-6-1), 主 要 添 購 防 盜 電 腦 主 機 櫃, 以 供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42
49 2. 專 業 教 學 設 備 更 新 與 添 購 計 畫 (J2-6-4), 主 要 添 購 更 新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之 30 人 份 營 業 用 電 子 鍋 不 銹 鋼 鏡 面 盤, 以 供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及 充 實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以 供 學 生 實 習 檢 定 術 科 所 需 之 西 餐 檢 定 篩 網 器 具 西 餐 檢 定 配 菜 組 義 式 麵 疙 瘩 器 不 銹 鋼 鋼 盆 及 洗 菜 過 濾 鋼 盆 組 西 餐 檢 定 調 味 醬 煮 鍋 組 西 餐 檢 定 平 底 鍋 組 西 餐 檢 定 烹 調 工 具 組 西 餐 檢 定 用 配 菜 盒 組 西 餐 檢 定 用 四 色 抗 菌 砧 板 組 ( 十 一 ) 幼 兒 保 育 系 隨 著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的 確 立, 幼 兒 保 育 系 未 來 發 展 更 趨 向 全 方 位 化, 幼 兒 保 育 系 學 生 除 了 需 具 備 嬰 幼 兒 護 理 保 育 學 科 基 本 能 力 外, 也 要 具 有 專 業 幼 兒 教 育 學 科 的 訓 練, 以 因 應 幼 托 合 流 後 的 師 資 需 求, 因 此, 本 系 配 合 101 年 起 實 施 之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走 向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 計 畫 名 稱 :K2-1-1 充 實 實 習 教 學 設 備 實 施 計 畫 ) 學 生 出 路 考 量 及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之 需 要, 編 列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經 常 門 採 購 優 先 序, 依 次 為 歡 樂 動 手 演 故 事 ( 設 備 編 號 : ) 幼 兒 桌 遊 組 ( 設 備 編 號 : ) 小 平 鼓 ( 設 備 編 號 : ) 教 學 娃 娃 模 特 兒 組 ( 設 備 編 號 : ) ( 十 二 )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發 展 依 據 SWOT 分 析, 並 配 合 校 方 之 整 體 發 展 計 畫 主 軸 與 重 點 策 略 而 制 訂 本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主 要 配 合 學 校 建 構 綠 色 校 園, 營 造 活 力 健 康 氛 圍 之 發 展 主 軸, 重 點 策 略 為 深 耕 數 位 學 習 重 點 策 略 I3-3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與 F3-1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校 園 包 括 行 動 方 案 I3-3-1 強 化 學 生 資 訊 能 力,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與 F3-1-1 教 師 與 學 生 健 康 體 位 與 生 活 行 態 調 查 分 析 之 工 作 計 劃 中, 主 要 添 購 ICD-10-PCS 版 手 持 式 掃 描 器 海 報 展 示 架 等, 以 及 3. 血 氧 濃 度 檢 測 儀, 使 教 學 模 式 多 元 化,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呈 現 學 習 成 果,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並 持 續 推 動 校 園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與 課 程 另 依 行 動 方 案 C2-6 開 設 健 康 照 護 多 元 課 程, 工 作 計 畫 C2-6-7 開 設 門 市 服 務 乙 級 相 關 課 程 及 設 置 考 場, 設 備 包 括 1. 不 鏽 鋼 四 折 屏 風 2. 塑 鋼 折 合 桌 3. 鐡 合 椅 4. 桌 巾 等 ( 十 三 ) 資 訊 管 理 系 以 資 訊 管 理 技 術 為 基 礎, 朝 向 3D 設 計 電 字 商 務 與 APP 開 發, 是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系 104 年 度 發 展 主 軸 本 系 有 醫 事 技 術 的 學 校 發 展 背 景 做 為 學 術 研 究 支 援, 將 可 以 發 展 出 與 眾 多 資 管 系 所 不 同 之 特 色 同 時 因 應 學 校 中 長 程 計 畫 發 展 主 軸 C 之 發 展 卓 越 教 學, 創 造 優 質 教 學 品 質, 因 此 本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104 年 度 擬 將 C5-2 建 置 學 生 學 習 回 饋 機 制 行 動 方 案 (C5-2-1 訂 定 各 科 目 教 學 產 出 項 目 ) 之 部 分 經 費, 優 先 用 於 課 程 會 議 討 論 提 案, 由 課 程 委 員 會 擬 定, 並 由 系 務 會 議 認 可, 以 作 為 評 鑑 指 標 依 據, 協 同 教 學 績 效 再 者, 亦 將 主 軸 G 之 G4-1 整 合 校 內 研 發 資 源 行 動 方 案 (G4-1-1 醫 療 照 護 資 訊 與 醫 管 護 理 長 照 等 系 資 源 整 合 ) 與 (G4-1-2 健 康 生 活 資 訊 與 運 休 妝 管 餐 旅 等 系 資 源 整 合 ), 透 過 相 關 研 究 計 畫, 已 落 實 實 務 增 能 績 效 43
50 ( 十 四 )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本 系 配 合 學 校 特 色, 將 培 育 具 備 醫 事 相 關 及 現 代 化 妝 品 科 技 人 才, 使 之 不 僅 具 備 化 妝 品 科 技 知 識 及 技 術, 並 擁 有 服 務 關 懷 的 本 質, 得 以 發 揮 本 校 醫 事 保 健 特 色, 推 廣 正 確 美 容 保 健 管 理, 促 進 地 區 經 濟 發 展, 並 提 昇 民 生 品 質 因 此, 本 系 104 年 將 於 現 有 之 軟 硬 體 基 礎 上, 加 強 學 生 們 化 妝 品 調 製 及 檢 驗 能 力, 規 劃 皮 膚 諮 詢 檢 測 及 畢 業 成 果 展 將 視 覺 系 統 建 置 與 相 關 周 邊 產 品 設 計 包 裝 形 象 代 言 創 意 造 型 並 與 多 媒 體 結 合, 提 昇 能 力 指 標, 強 化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學 生 之 實 作 能 力, 儲 備 在 校 生 的 職 場 技 能, 提 供 社 區 服 務, 讓 學 術 與 業 界 接 軌, 並 以 配 合 輔 導 學 生 通 過 相 關 領 域 技 能 檢 定 之 目 標, 從 而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培 育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之 化 妝 品 應 用 發 展 的 人 才, 達 到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相 配 合 之 目 的 ( 十 五 )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依 據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中 之 F3-1-1 改 善 休 閒 運 動 設 施 計 畫, 預 計 購 置 有 : 羽 球 拍 桌 球 拍, 可 用 於 羽 球 理 論 與 實 務 桌 球 理 論 與 實 務 等 相 關 課 程 上 課 教 學 使 用, 進 而 能 使 本 系 在 運 動 教 育 與 健 康 領 域 相 關 課 程 中 之 儀 器 設 備 更 加 健 全, 藉 由 上 列 儀 器 設 備 之 購 置, 可 提 昇 本 系 學 生 於 各 相 關 儀 器 設 備 之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進 而 走 入 社 區 服 務 更 多 社 區 民 眾, 建 立 華 醫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於 南 部 地 區 首 屈 一 指 之 品 牌 代 表 另 依 據 D2-1-1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計 畫 預 計 購 置 有 : 影 像 矩 陣 切 換 器 頭 載 式 無 線 麥 克 風 可 用 於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使 用 及 領 隊 導 遊 實 務 觀 光 旅 遊 實 務 等 相 關 課 程 教 學 使 用, 並 可 提 昇 本 系 多 元 數 位 化 教 學 目 標 ( 十 六 ) 資 訊 中 心 本 年 度 資 訊 中 心 於 經 常 門 經 費 部 分, 首 先 推 廣 合 法 使 用 校 園 授 權 軟 體, 以 配 合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計 劃 並 持 續 提 升 校 園 授 權 軟 體 的 支 援 性, 針 對 教 學 單 位 與 行 政 單 位 的 需 求 來 執 行 相 關 經 費 此 外, 針 對 提 升 全 校 教 職 員 生 的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加 強 上, 預 計 針 對 以 下 所 提 之 行 動 方 案 來 執 行 : I3-1 輔 導 教 師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I3-2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I3-3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I4-1 確 立 服 務 目 標 與 I4-2 教 職 員 生 資 訊 能 力 學 校 整 體 競 爭 力 ( 十 七 ) 環 安 衛 中 心 行 動 方 案 工 作 計 畫 J1-1 成 立 節 能 減 碳 巡 守 隊 每 季 檢 討 節 能 減 碳 巡 守 隊 執 行 成 效 一 次 以 上 預 期 量 化 績 效 量 化 指 標 本 校 每 年 用 電 與 用 油 量, 以 每 年 平 均 減 少 1% 以 上 為 原 則 數 值 單 位 1 % 經 費 預 算 ( 仟 元 ) 經 費 來 源 資 本 經 常 門 門 學 校 款 50 獎 補 助 款 政 府 機 關 補 助 績 效 指 標 校 園 節 能 績 效 44
51 J2-1 美 化 校 園 環 境 J3-1 提 升 實 驗 場 所 安 全 衛 生 防 護 J3-2 進 行 教 職 員 工 生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J3-3 進 行 安 全 衛 生 宣 導 演 練 每 季 檢 討 校 園 環 境 美 化 成 效 一 次 以 上 每 季 至 少 進 行 全 校 性 實 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巡 檢 一 次 以 上 每 學 期 實 施 至 少 六 小 時 的 教 職 員 工 生 的 安 全 衛 生 訓 練 每 學 期 至 少 進 行 一 次 安 全 衛 生 宣 導 或 演 練 活 動 全 校 每 季 資 源 回 收 量 成 長 1% 以 上 安 全 衛 生 巡 檢 每 年 4 次 以 上 每 年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的 教 育 訓 練 12 小 時 以 上 每 年 二 次 以 上 的 宣 導 或 演 練 1 % 4 次 12 小 時 2 次 學 校 款 400 獎 補 助 款 政 府 機 關 補 助 學 校 款 50 獎 補 助 款 政 府 機 關 補 助 學 校 款 20 獎 補 助 款 政 府 機 關 補 助 學 校 款 50 獎 補 助 款 政 府 機 關 補 助 校 園 環 境 保 護 管 理 績 效 實 驗 場 所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績 效 實 驗 場 所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績 效 實 驗 場 所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績 效 ( 十 八 )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購 置 設 備 用 於 推 拿 整 復 相 關 課 程 教 學 使 用, 進 而 使 本 科 在 調 理 保 健 課 程 中 之 儀 器 設 備 更 加 健 全, 並 藉 由 本 項 設 備 之 購 置, 加 強 學 生 於 各 相 關 儀 器 設 備 之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1 教 學 模 型 : 增 加 學 生 對 部 位 與 穴 位 認 知 依 中 長 程 計 畫 擬 增 設 : 全 身 骨 骼 模 型 針 灸 銅 人 模 型 (A3-1-1) 2 教 學 設 備 :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依 中 長 程 計 畫 擬 增 設 : 手 動 升 降 按 摩 床 攜 帶 推 拿 床 (A3-1-1) 45
52 參 經 費 支 用 原 則 一 經 費 分 配 原 則 與 程 序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補 助 發 展 經 費 各 單 位 金 額 分 配 申 請 項 目 及 優 先 序, 係 依 據 104 年 度 第 一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 ) 本 年 度 之 獎 補 助 發 展 經 費 申 請 總 額 為 5,517 萬 5,559 元 整, 其 中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分 別 佔 獎 補 助 經 費 總 額 的 70% 及 30% 資 本 門 含 自 籌 款 分 配 金 額 為 3,865 萬 791 元, 經 常 門 含 自 籌 款 分 配 金 額 為 1,652 萬 4,768 元 資 本 門 的 分 配 額 度 如 下 所 示 ( 一 ) 學 校 共 同 單 位 之 經 費 編 列 狀 況 ( 資 本 門 ) 預 算 為 8,000,000 元 整 單 位 分 配 金 額 ( 元 ) 學 務 處 ( 含 軍 訓 室 ) 1,090,800 圖 書 資 訊 處 5,093,200 通 識 中 心 355,000 體 育 室 791,000 總 務 處 270,000 環 安 衛 中 心 400,000 合 計 8,000,000 ( 二 ) 各 系 ( 所 ) 本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預 算 為 30,000,000 元 整, 其 分 配 依 據 如 下 : 1 分 配 原 則 104 年 獎 補 助 款 ( 資 本 門 含 自 籌 款 ) 分 配 原 則 : (1). 教 學 單 位 預 估 經 費 預 算 為 3,000 萬 元 將 結 合 各 系 特 色 及 中 長 程 計 畫 績 效 指 標, 依 以 下 原 則 分 配 : a. 分 配 型 金 額 1,500 萬 元 主 要 依 據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核 配 指 標, 並 依 本 校 實 際 狀 況 調 整 之 b. 特 色 型 金 額 750 萬 元 請 各 系 撰 寫 計 畫 提 出 申 請, 建 議 提 出 三 年 期 然 每 一 年 均 可 獨 力 完 成 之 大 型 計 畫, 請 各 系 著 力 於 展 現 特 色 商 品 化 並 可 申 請 專 利 c. 校 長 統 籌 型 金 額 750 萬 元 用 於 除 前 述 分 配 項 目 外 之 其 他 重 大 需 求 ( 如 新 系 成 立 建 立 學 校 重 要 政 策 或 設 備 等 ), 由 校 長 依 本 校 實 際 狀 況 統 籌 分 配 2 補 助 指 標 ( 占 35%), 著 重 辦 學 特 色, 其 分 配 依 據 如 下 : 現 有 規 模 60% 學 生 數 67% 46
53 教 師 數 24% 職 員 人 數 9% 助 學 措 施 成 效 25% 助 學 金 及 生 活 助 學 金 總 額 60% 補 助 弱 勢 學 生 40% 政 策 推 動 績 效 15% 學 校 智 慧 財 產 權 保 護 推 動 績 效 學 生 事 務 推 動 績 效 校 園 環 境 安 全 及 衛 生 推 動 績 效 18% 36% 46% 獎 助 指 標 ( 占 65%), 著 重 辦 學 成 效, 其 分 配 依 據 如 下 : 辦 學 特 色 70%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36% 核 心 指 標 64% 行 政 運 作 30% 前 一 年 度 經 費 及 財 務 執 行 成 40% 果 整 體 資 源 投 入 60% ( 三 ) 校 優 先 續 編 列 原 則 考 量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使 用, 於 教 學 相 關 設 備 規 定 比 例 須 大 於 60%, 故 104 年 本 校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分 配 乃 依 以 上 說 明, 以 分 配 型 ( 三 院 每 年 輪 流 ) 最 優 先, 其 次 是 特 色 型, 最 後 為 校 長 統 籌 型 排 列 優 先 續 47
54 二 相 關 組 織 會 議 資 料 及 成 員 名 單 ( 一 ) 專 責 小 組 1. 組 織 辦 法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本 校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專 責 規 劃 小 組 組 織 章 程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依 據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申 請 原 則 及 注 意 事 項 之 規 定 成 立 專 責 規 劃 小 組 ( 以 下 簡 稱 本 小 組 ) 第 二 條 依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之 原 則, 充 分 運 用 教 育 部 之 獎 補 助 款 第 三 條 本 小 組 之 委 員 由 下 列 人 員 組 成 : 一 當 然 委 員 : 校 長 主 任 秘 書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總 務 長 研 發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人 事 主 任 會 計 主 任 圖 書 資 訊 處 處 長 入 學 服 務 處 處 長 進 修 部 主 任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體 育 室 主 任 各 系 ( 所 ) 主 任 二 選 任 委 員 : 由 各 系 ( 所 ) 自 行 推 舉 產 生 教 師 代 表 組 成, 其 中 教 師 代 表 人 數 不 少 於 全 部 成 員 三 分 之 一 內 部 控 制 稽 核 委 員 不 得 為 專 責 小 組 成 員 第 四 條 召 集 人 兼 主 席 由 校 長 擔 任 第 五 條 本 小 組 之 任 務 如 下 : 一 策 劃 協 調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之 運 用 二 審 查 核 定 及 分 配 獎 補 助 款 第 六 條 本 小 組 委 員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聘 得 連 任 第 七 條 本 小 組 委 員 為 無 給 職, 視 需 要 召 開 會 議, 每 年 至 少 二 次 為 原 則 開 會 時 應 有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出 席 始 得 開 議, 議 決 事 項 應 有 出 席 委 員 二 分 之 ㄧ 以 上 同 意 第 八 條 本 小 組 開 會, 如 有 必 要 時 得 邀 請 相 關 人 員 列 席 第 九 條 本 章 程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48
55 2. 成 員 名 單 104 年 度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成 員 名 單 : 曾 信 超 校 長 姜 泰 安 主 秘 楊 堉 麟 教 務 長 丁 若 愚 學 務 長 鄭 粲 煌 總 務 長 王 志 達 研 發 長 林 志 宏 院 長 謝 正 悅 院 長 孫 逸 民 院 長 殷 立 德 主 任 陳 惠 雪 主 任 郭 秀 蘭 處 長 廖 東 南 處 長 王 順 寬 主 任 胡 振 祿 主 任 王 文 正 主 任 曾 雅 詩 主 任 張 文 騰 主 任 黃 惠 子 主 任 陳 美 珠 主 任 陳 昆 祥 主 任 王 澤 川 主 任 黃 瓊 瑤 主 任 林 士 民 主 任 陳 南 吟 主 任 莊 侑 哲 主 任 劉 保 文 主 任 張 耀 宗 主 任 王 素 真 主 任 曾 雅 芬 主 任 楊 佳 璋 主 任 醫 技 系 陳 明 資 生 科 系 朱 木 貴 護 理 系 林 育 娟 長 照 系 吳 淑 鈴 視 光 系 林 明 勳 製 劑 系 姚 俊 旭 調 保 科 倪 紹 仲 食 營 系 林 金 鵬 餐 旅 系 謝 仁 哲 職 安 系 莊 書 豪 環 安 系 程 麗 君 幼 保 系 鄭 文 達 醫 管 系 呂 昀 霖 妝 管 系 侯 瑞 雪 資 管 系 羅 逸 文 運 休 系 盧 彥 丞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莊 尊 仁 體 育 室 黃 瑞 臻 中 文 姓 名 服 務 系 所 / 單 位 職 級 行 政 職 務 曾 信 超 餐 旅 管 理 系 教 授 校 長 姜 泰 安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教 授 主 任 秘 書 楊 堉 麟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教 授 教 務 長 丁 若 愚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副 教 授 學 務 長 鄭 粲 煌 生 物 科 技 系 助 理 教 授 總 務 長 王 志 達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教 授 研 發 長 林 志 宏 視 光 系 教 授 醫 學 與 生 命 學 院 院 長 謝 正 悅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教 授 民 生 與 科 技 學 院 院 長 孫 逸 民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教 授 健 康 與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殷 立 德 視 光 系 副 教 授 人 事 室 主 任 陳 惠 雪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講 師 會 計 室 主 任 郭 秀 蘭 食 品 營 養 系 教 授 圖 書 資 訊 處 處 長 廖 東 南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副 教 授 入 學 服 務 處 處 長 王 順 寬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副 教 授 進 修 部 主 任 胡 振 祿 長 期 照 顧 學 位 學 程 助 理 教 授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王 文 正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教 授 體 育 室 主 任 /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主 任 曾 雅 詩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助 理 教 授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主 任 張 文 騰 生 物 科 技 系 助 理 教 授 生 物 科 技 系 主 任 黃 惠 子 護 理 系 副 教 授 護 理 系 主 任 陳 美 珠 長 期 照 顧 學 位 學 程 副 教 授 長 期 照 顧 系 主 任 陳 昆 祥 視 光 系 助 理 教 授 視 光 系 主 任 王 澤 川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助 理 教 授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主 任 黃 瓊 瑤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助 理 教 授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主 任 林 士 民 食 品 營 養 系 副 教 授 食 營 系 主 任 陳 南 吟 餐 旅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餐 旅 管 理 系 主 任 莊 侑 哲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副 教 授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主 任 劉 保 文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副 教 授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主 任 張 耀 宗 幼 兒 保 育 系 副 教 授 幼 兒 保 育 系 主 任 王 素 真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主 49
56 任 曾 雅 芬 資 訊 管 理 系 助 理 教 授 資 訊 管 理 系 主 任 楊 佳 璋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助 理 教 授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主 任 陳 明 資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助 理 教 授 朱 木 貴 生 物 科 技 系 助 理 教 授 林 育 娟 護 理 系 副 教 授 吳 淑 鈴 長 期 照 顧 學 位 學 程 講 師 林 明 勳 視 光 系 講 師 姚 俊 旭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副 教 授 倪 紹 仲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講 師 林 金 鵬 食 品 營 養 系 教 授 謝 仁 哲 餐 旅 管 理 系 講 師 莊 書 豪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教 授 程 麗 君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助 理 教 授 鄭 文 達 幼 兒 保 育 系 講 師 呂 昀 霖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講 師 侯 瑞 雪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羅 逸 文 資 訊 管 理 系 助 理 教 授 盧 彥 丞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助 理 教 授 莊 尊 仁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黃 瑞 臻 體 育 室 講 師 50
57 3. 審 議 本 (104) 年 度 支 用 計 畫 相 關 會 議 記 錄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整 體 發 展 獎 補 助 經 費 第 一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紀 錄 壹 開 會 時 間 :103 年 11 月 25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00~13:30 貳 開 會 地 點 :4E 階 梯 教 室 及 J602 電 腦 教 室 參 主 席 : 曾 信 超 校 長 肆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翁 育 萍 伍 宣 布 開 會 :12:30 宣 布 開 會 陸 主 席 致 詞 : 委 員 應 到 48 人, 實 到 45 人, 已 達 法 定 人 數, 宣 布 開 會 會 議 開 始, 先 請 校 長 報 告 此 次 會 議 討 論 事 項 柒 報 告 事 項 : 一 討 論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支 用 計 劃 書 之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金 額 分 配 申 請 項 目 及 優 先 續 ( 請 參 考 附 件 一 至 九 ) 二 為 推 行 無 紙 化 運 動, 會 議 中 所 有 附 件 請 參 酌 下 列 網 址 : 捌 討 論 事 項 : 提 案 1:104 年 教 育 部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之 規 畫 與 申 請 說 明 : 一 分 配 原 則 104 年 獎 補 助 款 資 本 門 ( 含 自 籌 款 ) 分 配 原 則 : 1. 行 政 單 位 預 估 經 費 預 算 為 800 萬 元 2. 教 學 單 位 預 估 經 費 預 算 為 3,000 萬 元 將 結 合 各 系 特 色 及 中 長 程 計 畫 績 效 指 標, 依 以 下 原 則 分 配 : a. 分 配 型 金 額 1,500 萬 元 各 系 分 配 指 標 如 附 件, 主 要 依 據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核 配 指 標, 並 依 本 校 實 際 狀 況 調 整 之 b. 特 色 型 金 額 750 萬 元 請 各 系 撰 寫 計 畫 提 出 申 請, 建 議 提 出 三 年 期 然 每 一 年 均 可 獨 力 完 成 之 大 型 計 畫, 請 各 系 著 力 於 展 現 特 色 商 品 化 並 可 申 請 專 利 c. 校 長 統 籌 型 金 額 750 萬 元 用 於 除 前 述 分 配 項 目 外 之 其 他 重 大 需 求 ( 如 新 系 成 立 建 立 學 校 重 要 政 策 等 ), 由 校 長 依 本 校 實 際 狀 況 統 籌 分 配 104 年 度 重 點 在 建 立 即 測 即 評 考 場 設 備, 將 原 有 的 丙 級 考 場 規 模 提 升 至 乙 級 考 場 決 議 : 主 秘 室 已 公 布 特 色 型 獲 選 名 單 與 校 長 統 籌 款 補 助 金 額 ( 詳 見 附 件 一 ) 1. 特 色 型 : 餐 旅 系 600 萬 ; 生 科 系 150 萬 共 750 萬 2. 校 長 統 籌 款 : 食 營 系 150 萬 ; 職 安 系 100 萬 ;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100 萬 ; 民 生 科 技 學 院 51
58 100 萬 ; 環 安 衛 中 心 150 萬 ; 運 休 系 150 萬 共 750 萬 提 案 2:104 年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分 配 型 特 色 型 校 長 統 籌 款 及 行 政 單 位 之 儀 器 設 備 申 請, 已 經 本 校 設 備 暨 耗 材 審 議 委 員 會 討 論, 結 論 如 下 : 說 明 : 詳 見 附 件 二 1. 審 核 各 單 位 所 申 請 之 10 萬 元 以 上 資 本 門 儀 器 設 備, 對 照 本 校 財 產 清 單, 發 現 多 有 重 覆 申 請 情 形, 已 請 3 院 院 長 協 助 統 籌 各 單 位 儀 器 設 備, 務 必 以 資 源 共 享 及 節 約 為 原 則, 將 經 費 使 用 於 本 校 未 曾 購 置 之 設 備 或 明 顯 可 讓 學 生 感 受 到 設 備 更 新 的 呈 現 上 2. 若 所 購 置 申 請 之 設 備 是 使 用 於 執 行 特 色 型 計 畫, 請 申 請 單 位 留 意 所 提 出 之 設 備 申 請 是 否 足 以 完 成 計 畫 書 中 所 撰 寫 的 成 效 3. 資 本 門 每 項 設 備 之 申 請, 請 注 意 規 格 內 的 每 項 子 設 備 必 須 單 價 在 萬 元 以 上 4. 儀 器 設 備 項 目 名 稱 若 為 系 統, 或 者 組, 請 將 項 目 內 可 分 項 的 設 備 拆 開 申 請, 以 利 財 產 認 列, 各 單 位 可 於 系 優 先 序 末 碼 中 編 序 號 註 明, 研 發 處 會 協 助 於 校 優 先 序 註 記, 總 務 處 招 標 會 以 同 一 案 進 行 決 議 : 1. 醫 技 系 須 修 正 分 光 光 度 計 之 申 請, 改 申 請 顯 微 鏡 2. 環 安 衛 中 心 所 提 的 攜 帶 式 毒 性 及 生 物 冷 光 偵 測 儀 設 備, 依 其 用 途, 將 其 優 先 序 排 在 附 表 八 最 後 一 項 3. 附 表 四 中, 於 p.59 頁, 環 安 系 申 請 設 備 品 名 為 Autodesk 創 意 學 苑 大 專 科 系 方 案 一 年 期, 應 將 一 年 期 刪 除, 注 意 資 本 門 認 列 原 則 : 金 額 超 過 一 萬 元 以 上 且 使 用 年 限 在 二 年 以 上 之 機 械 設 備 交 通 及 運 輸 設 備 什 項 設 備 4. p.76 頁 護 理 系 申 請 設 備 品 名 為 散 裝 全 身 人 體 骨 骼 模 型, 規 格 中 應 刪 除 SOMSO 專 利 字 樣, 避 免 未 來 採 購 會 有 限 制 性 招 標 問 題 5. 附 表 七 中 p.5 頁, 請 刪 除 品 名 為 電 動 機 車 之 申 請, 此 項 不 宜 使 用 獎 補 助 經 費 購 置 提 案 3: 有 關 104 年 度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明 細, 請 審 議 說 明 : 年 度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如 附 件 三 2. 其 中 研 究 獎 助 預 算 提 高 至 320 萬, 主 要 使 用 於 提 供 各 系 提 出 特 色 型 研 究 計 畫 之 申 請, 並 列 有 績 效 考 核 教 師 研 習 預 算 亦 提 高 至 110 萬 元, 作 為 本 校 目 前 正 推 動 的 教 師 暑 ( 寒 ) 假 參 與 企 業 研 習 經 費 之 支 出 3. 改 善 教 學 一 萬 元 以 下 物 品 經 費 分 配 目 前 各 單 位 共 提 出 3,452,274 元 之 申 請 4. 新 聘 師 資, 將 以 2 年 內 新 聘 教 師 ( 約 4 人 ), 使 用 此 經 費 決 議 : 1. 附 表 十 中 p.4 頁, 品 名 為 歡 樂 動 手 演 故 事, 因 1 組 單 價 高 於 1 萬 元, 無 法 於 附 表 十 中 申 請, 請 刪 除, 或 分 不 同 品 名 購 置, 單 價 必 須 為 萬 元 以 下 52
59 2. 附 表 十 中 有 許 多 單 位 所 申 請 之 物 品, 單 價 偏 低, 建 議 單 價 在 1,000 以 上 者 才 使 用 獎 補 助 經 費 購 置, 單 價 在 1,000 元 以 下 之 物 品 請 刪 除 3. 因 本 校 目 前 針 對 彩 色 雷 射 印 表 機 均 以 租 賃 方 式 供 各 單 位 使 用, 附 表 十 中 請 刪 除 彩 色 雷 射 印 表 機 之 購 置 4. 請 各 單 位 評 估 平 板 電 腦 及 高 腳 椅 是 否 可 使 用 於 教 學 改 善 措 施 之 運 用, 可 於 附 表 十 中 提 出 申 請 提 案 4: 有 關 104 年 度 資 本 門 各 單 位 每 項 設 備 申 請 之 校 優 先 續 排 列 相 關 事 宜, 請 審 議 說 明 :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核 配 及 申 請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整 體 發 展 支 用 計 畫 書 占 總 經 費 比 例 的 5%, 較 103 年 度 提 高 2. 支 用 計 畫 書 內 容 撰 寫 重 點 之 一, 必 須 說 明 資 本 門 每 項 設 備 申 請 之 校 優 先 續 原 由 決 議 : 委 員 決 議 資 本 門 各 單 位 每 項 設 備 申 請 之 校 優 先 續 依 主 秘 室 分 配 原 則, 以 分 配 型 ( 三 院 輪 流 ) 排 序 優 先, 其 次 是 特 色 型, 最 後 為 校 長 統 籌 款 之 運 用 玖 臨 時 動 議 : 有 關 104 年 度 資 本 門 設 備 申 請 表 中 須 填 入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聯 結 相 關 事 宜 104 年 各 單 位 所 提 出 的 設 備 申 請, 有 些 是 新 規 劃 產 生 的, 尚 未 撰 寫 於 中 長 程 計 畫 書 中 待 主 秘 室 啟 動 各 單 位 修 正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時, 擬 請 各 單 位 務 必 將 104 年 度 於 支 用 計 畫 書 各 附 表 中 所 提 出 之 新 設 備 撰 寫 於 新 修 正 的 中 長 程 計 畫 書 中 壹 拾 散 會 : 下 午 14:00 散 會 53
60 54
61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發 展 經 費 第 1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議 程 開 會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5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 時 開 會 地 點 :4E 階 梯 教 室 及 J602 電 腦 教 室 主 持 人 : 曾 信 超 校 長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會 議 記 錄 : 翁 育 萍 宣 布 開 會 主 席 致 詞 報 告 事 項 討 論 事 項 一 討 論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支 用 計 劃 書 之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金 額 分 配 申 請 項 目 及 優 先 續 ( 請 參 考 附 件 一 至 八 ) 臨 時 動 議 有 關 104 年 度 資 本 門 設 備 申 請 表 中 須 填 入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聯 結 相 關 事 宜 104 年 各 單 位 所 提 出 的 設 備 申 請, 有 些 是 新 規 劃 產 生 的, 尚 未 撰 寫 於 中 長 程 計 畫 書 中 待 主 秘 室 啟 動 各 單 位 修 正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時, 擬 請 各 單 位 務 必 將 104 年 度 於 支 用 計 畫 書 各 附 表 中 所 提 出 之 新 設 備 撰 寫 於 新 修 正 的 中 長 程 計 畫 書 中 散 會 附 件 ( 請 至 下 載 ) 104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及 經 常 門 萬 元 以 下 各 單 位 分 配 表 ( 附 件 一 ) 104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及 經 常 門 萬 元 以 下 各 單 位 申 請 明 細 表 ( 附 件 二 ) 55
62 104 獎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分 配 明 細 表 ( 附 件 三 ) 附 表 四 _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附 件 四 ) 附 表 五 _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附 件 五 ) 附 表 六 _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軟 體 教 學 資 源 規 格 說 明 書 ( 附 件 六 ) 附 表 七 _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附 件 七 ) 附 表 八 _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其 他 項 目 規 格 說 明 書 ( 附 件 八 ) 附 表 十 _ 經 常 門 經 費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明 細 表 ( 附 件 九 ) 56
63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提 案 單 104 年 度 第 一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單 位 主 秘 室 系 所 提 案 一 104 年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經 費 之 規 畫 與 申 請 提 案 時 間 103 年 11 月 25 日 說 明 一 分 配 原 則 104 年 獎 補 助 款 ( 資 本 門 含 自 籌 款 ) 分 配 原 則 : 行 政 單 位 預 估 經 費 預 算 為 800 萬 元 教 學 單 位 預 估 經 費 預 算 為 3,000 萬 元 將 結 合 各 系 特 色 及 中 長 程 計 畫 績 效 指 標, 依 以 下 原 則 分 配 : a. 分 配 型 金 額 1,500 萬 元 各 系 分 配 指 標 如 附 件, 主 要 依 據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核 配 指 標, 並 依 本 校 實 際 狀 況 調 整 之 b. 特 色 型 金 額 750 萬 元 請 各 系 撰 寫 計 畫 提 出 申 請, 建 議 提 出 三 年 期 然 每 一 年 均 可 獨 力 完 成 之 大 型 計 畫, 請 各 系 著 力 於 展 現 特 色 商 品 化 並 可 申 請 專 利 c. 校 長 統 籌 型 金 額 750 萬 元 用 於 除 前 述 分 配 項 目 外 之 其 他 重 大 需 求 ( 如 新 系 建 議 方 案 單 位 系 所 提 案 二 成 立 建 立 學 校 重 要 設 備 等 ), 由 校 長 依 本 校 實 際 狀 況 統 籌 分 配 主 秘 室 已 公 布 特 色 型 獲 選 名 單 與 校 長 統 籌 款 補 助 金 額 特 色 型 : 餐 旅 系 600 萬 ; 生 科 系 150 萬 共 750 萬 校 長 統 籌 款 : 食 營 系 150 萬 ; 職 安 系 100 萬 ;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100 萬 ; 民 生 科 技 學 院 100 萬 ; 環 安 衛 中 心 150 萬 ; 運 休 系 150 萬 共 750 萬 總 務 處 104 年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分 配 型 特 色 型 校 長 統 籌 款 及 行 政 單 位 之 儀 器 設 備 申 請, 已 經 設 備 暨 耗 材 審 議 委 員 會 討 論, 結 論 如 下 : 提 案 時 間 103 年 11 月 25 日 說 明 1. 審 核 各 單 位 所 申 請 之 10 萬 元 以 上 資 本 門 儀 器 設 備, 對 照 本 校 財 產 清 單, 發 現 多 有 重 覆 申 請 情 形, 請 3 院 院 長 協 助 統 籌 各 單 位 儀 器 設 備, 務 必 以 資 源 共 享 及 節 約 為 原 則, 將 經 費 使 用 於 本 校 未 曾 購 置 之 設 備 或 明 顯 可 讓 學 生 感 受 到 設 備 更 新 的 呈 現 上 2. 若 所 購 置 申 請 之 設 備 是 使 用 於 執 行 特 色 型 計 畫, 請 申 請 單 位 留 意 所 提 出 之 設 備 申 請 是 否 足 以 完 成 計 畫 書 中 所 撰 寫 的 成 效 3. 各 單 位 於 星 期 五 前 所 修 正 之 設 備 申 請, 將 提 於 11 月 24 日 主 管 會 議 討 論, 未 依 修 正 之 單 位, 將 於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中 決 議 取 消 申 請 資 格 4. 資 本 門 每 項 設 備 之 申 請, 請 注 意 規 格 內 的 每 項 子 設 備 必 須 單 價 在 萬 元 以 上 5. 儀 器 設 備 項 目 名 稱 若 為 系 統, 或 者 組, 請 將 項 目 內 可 分 項 的 設 備 拆 開 申 請, 以 利 財 產 認 列, 各 單 位 可 於 系 優 先 序 末 碼 中 編 序 號 註 明, 研 發 處 會 協 助 於 校 優 先 序 註 記, 總 務 處 招 標 會 以 同 一 案 進 行 建 議 方 案 1. 醫 技 系 須 修 正 分 光 光 度 計 之 申 請, 改 申 請 顯 微 鏡 2. 環 安 衛 中 心 所 提 的 攜 帶 式 毒 性 及 生 物 冷 光 偵 測 儀 設 備, 依 其 用 途, 將 其 優 先 序 排 在 附 表 八 最 後 一 項 57
64 單 位 系 所 提 案 三 說 明 建 議 方 案 單 位 系 所 提 案 四 說 明 建 議 方 案 人 事 室 有 關 104 年 度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明 細, 請 審 議 提 案 時 間 103 年 11 月 25 日 年 度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如 附 件 三 2. 其 中 改 善 教 學 一 萬 元 以 下 物 品 經 費 分 配 目 前 各 單 位 共 提 出 3,452,274 元 之 申 請 擬 請 各 位 委 員 審 議, 是 否 以 此 經 費 預 算 報 部 研 發 處 有 關 104 年 度 資 本 門 各 單 位 每 項 設 備 申 請 之 校 優 先 續 排 列 相 關 事 宜 提 案 時 間 103 年 11 月 25 日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核 配 及 申 請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整 體 發 展 支 用 計 畫 書 占 總 經 費 比 例 的 5%, 較 103 年 度 提 高 2. 支 用 計 畫 書 內 容 撰 寫 重 點 之 一, 必 須 說 明 資 本 門 每 項 設 備 申 請 之 校 優 先 續 原 由 資 本 門 各 單 位 每 項 設 備 申 請 之 校 優 先 續 是 否 依 以 上 主 秘 室 分 配 原 則, 分 配 型 ( 三 院 輪 流 )> 特 色 型 > 校 長 統 籌 型 排 列 優 先 續, 擬 請 各 位 委 員 審 議 58
65 附 件 一 59
66 60
67 附 件 二 61
68 62
69 附 件 三 63
70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整 體 發 展 獎 補 助 經 費 第 二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紀 錄 壹 開 會 時 間 :104 年 3 月 26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00~13:30 貳 開 會 地 點 :4E 階 梯 教 室 及 J603 電 腦 教 室 參 主 席 : 曾 信 超 校 長 肆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翁 育 萍 伍 宣 布 開 會 :12:30 宣 布 開 會 陸 主 席 致 詞 : 委 員 應 到 49 人, 實 到 47 人, 已 達 法 定 人 數, 宣 布 開 會 會 議 開 始, 先 請 校 長 報 告 此 次 會 議 討 論 事 項 柒 報 告 事 項 : 一 討 論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修 正 支 用 計 劃 書 之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金 額 及 標 餘 款 分 配 ( 請 參 考 104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附 表 四 五 六 七 與 八 ; 104 獎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附 表 十 ; 經 常 門 經 費 編 列 一 覽 表 ) 二 為 推 行 無 紙 化 運 動, 會 議 中 所 有 附 件 請 參 酌 下 列 網 址 : 捌 討 論 事 項 : 提 案 1: 討 論 104 年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申 請 金 額 與 核 定 金 額 經 費 差 異 如 何 調 整 與 分 配 說 明 : 1. 本 校 104 年 度 支 用 計 畫 書 資 本 門 原 申 請 金 額 為 38,650,791( 含 自 籌 款 ), 而 教 育 部 核 定 金 額 為 25,253,552 元, 若 加 自 籌 款, 資 本 門 經 費 將 減 少 1 千 多 萬 元 2. 因 應 今 年 度 通 過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與 設 備 更 新 計 畫, 學 校 須 配 合 自 籌 款, 因 此 104 年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之 執 行, 要 刪 除 學 校 自 有 款 購 置 年 3 月 23 日 設 備 暨 耗 材 審 議 委 員 會 中 已 決 議, 總 務 處 依 往 年 經 驗, 若 資 本 門 為 2,800 萬, 會 產 生 300 至 400 萬 標 餘 款, 故 原 104 年 度 申 請 的 資 本 門 經 費, 必 須 先 刪 除 約 500 萬 儀 器 設 備 4. 考 量 各 科 系 未 來 發 展, 不 應 齊 頭 式 刪 減 各 單 位 經 費, 應 酌 情 刪 減, 例 如 : 有 通 過 設 備 更 新 計 畫 的 醫 技 系 與 護 理 系 應 先 刪 減 部 分 設 備, 分 配 有 特 色 型 或 校 長 統 籌 型 之 科 系 經 費 應 優 先 刪 除 部 分 設 備 決 議 : 1. 醫 技 系 刪 除 原 申 請 的 雙 眼 光 學 顯 微 鏡, 金 額 為 369,000 元 2. 護 理 系 修 改 原 散 裝 全 身 人 體 骨 骼 模 型, 原 6 組 改 為 3 組, 金 額 刪 減 10,500 元 ; 男 性 導 尿 管, 原 4 組 改 為 3 組, 金 額 刪 減 62,000; 刪 除 男 女 性 導 尿 訓 練 模 型, 金 額 150,000 元, 共 刪 減 222,500 元 3. 生 科 系 原 倒 立 式 顯 微 鏡 ( 含 影 像 擷 取 系 統 ) 原 3 組 改 為 2 組, 金 額 刪 減 200,000 元 ; 刪 除 原 側 噴 式 噴 霧 包 衣 系 統 金 額 共 690,000 元 64
71 4. 職 安 系 原 校 長 統 籌 款, 使 用 於 建 構 物 理 性 因 子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乙 級 及 甲 級 課 程 之 設 備, 即 時 音 頻 分 析 儀 高 流 量 廣 用 定 速 空 氣 採 樣 器 及 計 數 型 低 流 量 空 氣 採 樣 器 三 項 設 備 刪 除, 金 額 共 1,043,000 元 5. 食 營 系 因 考 量 部 份 校 長 統 籌 款 是 使 用 於 建 構 食 品 分 析 課 程, 故 刪 除 經 費 約 70 萬, 自 行 酌 量 刪 除 隸 屬 分 配 型 或 校 長 統 籌 型 設 備 刪 除 了 原 溫 度 梯 度 核 酸 複 製 儀 器 氣 泡 水 機 與 真 空 包 裝 機 ; 原 精 密 電 子 分 析 天 平,4 台 改 為 3 台, 總 金 額 改 為 元 ; 原 紫 外 線 燈,4 組 改 為 3 組, 總 金 額 改 為 52,950 元 共 刪 除 696,375 元 6. 運 修 系 亦 是 刪 除 經 費 約 70 萬, 自 行 酌 量 刪 除 隸 屬 分 配 型 或 校 長 統 籌 型 之 設 備, 刪 除 了 原 TRX-SFCSTR ( 訓 練 架 底 座 滾 輪 )Suspension Frame - TTZ Elevated 30ft 特 色 景 點 影 像 處 理 設 備 景 點 深 度 導 遊 問 答 設 備 景 點 深 度 導 遊 問 答 系 統 ; 原 休 閒 露 營 設 備 組,5 頂 改 為 2 頂, 總 金 額 改 為 33,600 元 原 潛 水 電 腦 表,3 只 改 為 2 只, 總 金 額 改 為 40,000 元 電 腦 主 機,2 台 改 為 1 台, 總 金 額 改 為 22,400 元 休 閒 露 營 圓 頂 透 氣 網 屋 /400 設 備,2 頂 改 為 1 頂, 總 金 額 改 為 18,800 元 吋 多 媒 體 顯 示 器,5 台 改 為 3 台, 總 金 額 改 為 165,000 元, 共 刪 減 724,100 元 7. 環 安 衛 中 心 刪 除 自 動 採 水 器 及 採 水 幫 浦, 金 額 為 848,000 元, 其 餘 設 備 保 留 8. 圖 書 資 訊 中 心 刪 除 智 慧 型 翼 閘 門 門 禁 系 統, 金 額 為 850,000 元 提 案 2: 討 論 104 年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申 請 金 額 與 核 定 金 額 經 費 差 異 如 何 調 整 與 分 配 說 明 : 年 度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修 正 支 用 計 畫 書 中 經 常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請 詳 見 經 常 門 經 費 編 列 一 覽 表 年 度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修 正 支 用 計 畫 書 中 經 常 門 經 費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原 申 請 經 費 為 3,550,934 元, 現 刪 減 至 2,420,000 元 決 議 : 各 單 位 經 常 門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經 費 依 額 度 重 新 分 配 ( 詳 見 104 年 教 育 部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萬 元 以 下 各 單 位 分 配 及 申 請 一 覽 表 ), 但 因 考 量 會 有 標 餘 款, 請 各 單 位 將 重 新 分 配 之 金 額 多 加 10% 提 案 3: 變 更 視 光 系 104 年 專 責 會 議 選 任 委 員 說 明 : 1. 視 光 系 104 年 專 責 會 議 選 任 委 員 原 為 林 明 勳 老 師 2. 林 明 勳 老 師 現 調 至 調 保 科 決 議 : 1. 視 光 系 104 年 專 責 會 議 選 任 委 員 改 為 陳 月 茸 老 師 玖 臨 時 動 議 : 65
72 說 明 : 事 務 組 建 議 原 項 目 名 稱 休 閒 露 營 設 備 組 應 改 成 改 休 閒 露 營 帳 較 適 宜 決 議 : 委 員 同 意 更 改 項 目 名 稱 壹 拾 散 會 : 下 午 14:00 散 會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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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發 展 經 費 第 2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議 程 開 會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26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開 會 地 點 :4E 階 梯 教 室 及 J603 電 腦 教 室 主 持 人 : 曾 信 超 校 長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會 議 記 錄 : 翁 育 萍 宣 布 開 會 主 席 致 詞 報 告 事 項 討 論 事 項 一 討 論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修 正 支 用 計 劃 書 之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金 額 及 標 餘 款 分 配 ( 請 參 考 104 獎 補 助 經 費 資 本 門 附 表 四 五 六 七 與 八 ; 附 表 四 與 附 表 八 標 餘 款 ;104 獎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附 表 十 ; 經 常 門 經 費 編 列 一 覽 表 ) 二 為 推 行 無 紙 化 運 動, 會 議 中 所 有 附 件 請 參 酌 下 列 網 址 : 臨 時 動 議 是 否 針 對 104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預 估 版 支 用 計 畫 書 審 查 意 見 提 請 討 論 與 修 正 散 會 附 件 附 表 四 五 六 七 八 與 十 經 常 門 經 費 編 列 一 覽 表 各 單 位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分 配 一 覽 表 支 用 計 畫 書 審 查 意 見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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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整 體 發 展 獎 補 助 經 費 第 三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紀 錄 壹 開 會 時 間 :104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00~13:30 貳 開 會 地 點 : 第 一 會 議 廳 參 主 席 : 曾 信 超 校 長 肆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翁 育 萍 伍 宣 布 開 會 :12:30 宣 布 開 會 陸 主 席 致 詞 : 委 員 應 到 49 人, 實 到 34 人, 已 達 法 定 人 數, 宣 布 開 會 會 議 開 始, 校 長 連 同 諸 位 系 主 任 需 招 待 外 賓, 無 法 出 席, 先 請 副 校 長 報 告 此 次 會 議 討 論 事 項 柒 報 告 事 項 : 一 討 論 教 育 部 104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不 予 核 配 案 回 復 原 扣 減 金 額 10 萬 元 乙 案,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如 何 支 用 分 配 二 環 安 系 學 務 處 與 食 營 系 儀 器 規 格 修 正 說 明 捌 討 論 事 項 : 提 案 1: 討 論 教 育 部 104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不 予 核 配 案 回 復 原 扣 減 金 額 10 萬 元 乙 案,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如 何 支 用 分 配 說 明 :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原 核 配 共 計 3,607 萬 6,503 元 ( 經 常 門 1,082 萬 2,951 元, 資 本 門 2,525 萬 3,552 元 ) 經 申 覆 後 回 復 原 扣 減 金 額 10 萬 元, 修 正 後 之 經 費 共 計 3,617 萬 6,503 元 ( 經 常 門 1,085 萬 2,951 元, 資 本 門 2,532 萬 3,552 元 ), 經 常 門 分 配 3 萬 元, 資 本 門 分 配 7 萬 元 2. 原 104 年 度 第 1 次 修 正 支 用 計 畫 書 報 部 經 費 請 參 見 附 件 決 議 : 年 度 第 1 次 修 正 支 用 計 畫 書 資 本 門 附 表 四 ( 各 系 所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 原 報 部 至 校 優 先 續 ( 微 電 腦 ph/ 氧 化 還 原 電 位 / 溫 度 測 定 器 ), 金 額 共 2,185 萬 6,616 元, 是 否 將 獎 補 助 經 費 7 萬 元 用 於 原 規 畫 附 表 四 標 餘 款 設 備 項 目, 則 可 購 置 至 校 優 先 續 ( 轉 鍋 肉 鬆 機 ), 金 額 共 2,201 萬 6,616 元 資 本 門 共 增 加 16 萬 元, 其 中 9 萬 元 由 自 籌 款 支 應 2. 為 符 合 自 籌 款 須 達 獎 補 助 10% 以 上, 經 常 門 部 分 則 將 3.3 萬 分 配 於 研 究 項 目 ( 獎 補 助 款 3 萬 元, 自 籌 款 3 千 元 ), 以 達 改 善 師 資 素 質 及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目 標 提 案 2: 環 安 系 有 關 磁 控 發 射 機 制 紅 外 溫 控 酸 消 系 統 規 格 說 明 說 明 : 72
79 1. 原 規 格 單 內 容 較 簡 易, 為 避 免 廠 商 投 標 困 擾, 擬 提 出 修 正 2. 修 正 單 如 附 件 決 議 : 1. 委 員 同 意 修 改 規 格 2. 委 員 建 議 新 規 格 書 中 有 提 及 電 源 需 求 為 230V, 請 環 安 系 須 先 行 確 認 裝 設 該 項 儀 器 設 備 場 地 是 否 有 此 電 源 供 應 提 案 3: 學 務 處 有 關 表 演 鋼 架 舞 台 規 格 說 明 說 明 : 1. 原 規 格 單 內 容 較 簡 易, 為 避 免 廠 商 投 標 困 擾, 擬 提 出 修 正 2. 修 正 單 如 附 件 決 議 : 1. 委 員 同 意 修 改 規 格 2. 委 員 建 議 發 標 前 應 先 現 地 勘 查 場 地 實 際 狀 況, 使 所 購 置 之 表 演 舞 台 不 易 受 場 地 限 制 提 案 4: 食 營 系 有 關 精 密 電 子 分 析 天 平 規 格 說 明 1. 原 規 格 單 內 容 定 的 太 嚴 範 圍 太 窄, 不 利 廠 商 投 標, 擬 提 出 修 正 2. 修 正 單 如 附 件 決 議 : 委 員 同 意 修 改 規 格 玖 臨 時 動 議 : 說 明 : 有 關 104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核 定 版 支 用 計 畫 書 審 查 意 見 中 提 及 以 下 審 查 意 見, 需 請 各 單 位 注 意 : 1. 依 教 育 部 104 年 2 月 16 日 臺 教 技 ( 三 ) 字 第 B 號 函,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不 得 支 用 於 工 程 款 項, 各 類 相 關 文 件 均 不 得 出 現 工 程 字 樣, 建 議 其 他 類 似 字 眼 亦 請 儘 量 避 免, 例 如, 附 表 四 優 先 序 # 等 項 目 之 規 格 說 明 列 有 施 工 字 樣, 以 免 令 人 產 生 不 必 要 之 疑 慮 2. 部 分 支 用 項 目 之 規 格 說 明 出 現?, 例 如, 優 先 序 # 等, 有 待 學 校 釐 清 是 否 申 請 單 位 無 法 確 認 所 需 規 格 為 何 73
80 3. 部 分 支 用 項 目 對 於 非 主 要 功 能 之 規 格 訂 定 有 過 於 僵 硬 欠 缺 彈 性 之 虞, 例 如, 附 表 四 優 先 序 # 低 溫 冷 凍 櫃, 要 求 外 觀 尺 寸 為 77*80*200cm, 且 未 容 許 誤 差, 恐 難 以 合 乎 公 平 合 理 原 則 另 優 先 序 # 等 設 備 亦 為 類 似 情 形 建 議 採 購 規 格 之 訂 定, 宜 參 酌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26 條 規 定, 依 功 能 或 效 益 加 以 訂 定, 避 免 引 發 限 制 競 爭 之 疑 慮 決 議 : 請 相 關 單 位 檢 查 所 提 出 之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擬 請 相 關 單 位 配 合 修 正 後, 研 發 處 再 彙 整 並 以 新 版 修 正 申 覆 後 支 用 計 畫 書 報 部 1. 規 格 內 不 可 含 任 何 工 程 字 眼, 請 修 正 為 安 裝, 此 部 分 研 發 處 會 統 一 從 管 理 系 統 中 協 助 相 關 單 位 修 正 2. 有 關 規 格 中 出 現?, 研 發 處 將 匯 整 相 關 資 料, 擬 請 相 關 單 位 配 合 修 正 3. 有 關 外 觀 尺 寸 所 開 立 之 規 格 內 容 欠 缺 彈 性, 未 容 許 誤 差, 研 發 處 亦 配 合 匯 整 相 關 資 料, 擬 請 相 關 單 位 配 合 修 正 壹 拾 散 會 : 下 午 13:30 散 會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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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發 展 經 費 第 3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議 程 開 會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 時 開 會 地 點 : 第 一 會 議 廳 主 持 人 : 曾 信 超 校 長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會 議 記 錄 : 翁 育 萍 宣 布 開 會 主 席 致 詞 報 告 事 項 討 論 事 項 一 討 論 教 育 部 104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不 予 核 配 案 回 復 原 扣 減 金 額 10 萬 元 乙 案,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如 何 支 用 分 配 二 環 安 系 學 務 處 與 食 營 系 儀 器 規 格 修 正 說 明 臨 時 動 議 散 會 附 件 1. 原 104 年 度 第 1 次 修 正 支 用 計 畫 書 報 部 經 費, 附 表 一 至 附 表 四 2. 環 安 系 修 正 後 磁 控 發 射 機 制 紅 外 溫 控 酸 消 系 統 規 格 說 明 3. 學 務 處 修 正 後 表 演 鋼 架 舞 台 規 格 說 明 4. 食 營 系 修 正 後 精 密 電 子 分 析 天 平 規 格 說 明 76
83 單 位 系 所 提 案 一 說 明 建 議 方 案 單 位 系 所 提 案 二 研 發 處 / 人 事 室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提 案 單 104 年 度 第 三 次 專 責 小 組 會 議 討 論 教 育 部 104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不 予 核 配 案 回 復 原 扣 減 金 額 10 提 案 時 間 104 年 6 月 16 日 萬 元 乙 案, 資 本 門 與 經 常 門 如 何 支 用 分 配 年 度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原 核 配 共 計 3,607 萬 6,503 元 ( 經 常 門 1,082 萬 2,951 元, 資 本 門 2,525 萬 3,552 元 ) 經 申 覆 後 回 復 原 扣 減 金 額 10 萬 元, 修 正 後 之 經 費 共 計 3,617 萬 6,503 元 ( 經 常 門 1,085 萬 2,951 元, 資 本 門 2,532 萬 3,552 元 ), 經 常 門 分 配 3 萬 元, 資 本 門 分 配 7 萬 元 2. 原 104 年 度 第 1 次 修 正 支 用 計 畫 書 報 部 經 費 請 參 見 附 件 年 度 第 1 次 修 正 支 用 計 畫 書 資 本 門 附 表 四 ( 各 系 所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 原 報 部 至 校 優 先 續 ( 微 電 腦 ph/ 氧 化 還 原 電 位 / 溫 度 測 定 器 ), 金 額 共 2,185 萬 6,616 元, 是 否 將 獎 補 助 經 費 7 萬 元 用 於 原 規 畫 附 表 四 標 餘 款 設 備 項 目, 則 可 購 置 至 校 優 先 續 ( 轉 鍋 肉 鬆 機 ), 金 額 共 2,201 萬 6,616 元 資 本 門 共 增 加 16 萬 元, 其 中 9 萬 元 由 自 籌 款 支 應 2. 為 符 合 自 籌 款 須 達 獎 補 助 10% 以 上, 經 常 門 部 分 則 將 3.3 萬 分 配 於 研 究 項 目 ( 獎 補 助 款 3 萬 元, 自 籌 款 3 千 元 ), 以 達 改 善 師 資 素 質 及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目 標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有 關 磁 控 發 射 機 制 紅 外 溫 控 酸 消 系 統 規 格 說 明 提 案 時 間 104 年 6 月 16 日 說 明 1. 原 規 格 單 內 容 較 簡 易, 為 避 免 廠 商 投 標 困 擾, 擬 提 出 修 正 2. 修 正 單 如 附 件 建 議 方 案 單 位 系 所 敬 請 委 員 同 意 修 改 規 格 學 務 處 提 案 三 有 關 表 演 鋼 架 舞 台 規 格 說 明 提 案 時 間 104 年 6 月 16 日 說 明 1. 原 規 格 單 內 容 較 簡 易, 為 避 免 廠 商 投 標 困 擾, 擬 提 出 修 正 2. 修 正 單 如 附 件 77
84 建 議 方 案 單 位 系 所 敬 請 委 員 同 意 修 改 規 格 食 營 系 提 案 四 有 關 精 密 電 子 分 析 天 平 規 格 說 明 提 案 時 間 104 年 6 月 16 日 說 明 建 議 方 案 1. 原 規 格 單 內 容 定 的 太 嚴 範 圍 太 窄, 不 利 廠 商 投 標, 擬 提 出 修 正 2. 修 正 單 如 附 件 敬 請 委 員 同 意 修 改 規 格 78
85 相 關 附 件 附 表 一 經 費 支 用 內 容 ( 填 表 金 額 以 整 數 為 準, 小 數 點 不 予 計 算 ) 104 年 度 獎 勵 補 助 款 經 費 明 細 補 助 款 (1) 獎 勵 款 (2) 總 預 算 (3)=(1)+(2) 自 籌 款 (4) ( 獎 勵 補 助 款 10% 以 上 ) 總 經 費 (5)=(3)+(4) $16,290,122 $19,786,381 $36,076,503 $3,715,560 39,792,063 補 助 款 資 本 門 獎 勵 款 自 籌 款 (70.9%) 經 常 門 補 助 款 獎 勵 款 自 籌 款 (29.1%) 金 額 $11,403,085 $13,850,467 $2,633,264 $4,887,037 $5,935,914 $1,082,296 合 計 $27,886,816 $11,905,247 占 總 經 費 比 例 70.1% 29.9% 註 一 : 資 本 門 及 經 常 門 各 占 獎 勵 補 助 款 總 預 算 70% 及 30% 實 際 執 行 時, 經 常 門 預 算 至 多 得 流 用 5% 至 資 本 門, 流 用 後 資 本 門 不 得 高 於 75%, 經 常 門 不 得 低 於 25% 如 有 特 殊 需 求 必 須 變 更 經 常 門 及 資 本 門 比 例 者, 應 經 專 案 核 定 後 並 列 於 支 用 計 畫 書 中 經 資 門 之 劃 分 應 依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發 布 之 財 物 標 準 分 類 規 定 辦 理 註 二 :10% 以 上 自 籌 款 ( 不 限 定 經 常 門 及 資 本 門 之 支 用 比 例 ) 79
86 附 表 二 資 本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是 否 支 用 重 大 修 繕 維 護 工 程 是,$, 占 資 本 門 %( 註 三 ) 否 項 目 一 各 所 系 科 中 心 之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 至 少 占 資 本 門 經 費 60% 以 上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二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及 圖 書 期 刊 教 學 媒 體 ( 應 達 資 本 門 經 費 10%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獎 勵 補 助 款 自 籌 款 金 額 比 例 (%) 金 額 比 例 (%) 備 註 請 另 填 寫 $19,223, % $2,633, % 附 表 四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設 備 $1,048, % $0 0% 圖 書 期 刊 教 學 媒 體 三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設 備 ( 應 達 資 本 門 經 費 2%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四 其 他 ( 省 水 器 材 實 習 實 驗 校 園 安 全 設 備 與 環 保 廢 棄 物 處 理 無 障 礙 空 間 其 他 永 續 校 園 綠 化 等 相 關 設 施 ) 請 另 填 寫 附 表 $2,345, % $0 0% 五 六 小 計 $3,393, % $0 0% 請 另 填 寫 $1,095, % $0 0% 附 表 七 請 另 填 寫 $1,542, % $0 0% 附 表 八 總 計 $25,253, % $2,633, % 註 三 : 本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不 得 支 用 於 興 建 校 舍 工 程 建 築 及 興 建 建 築 貸 款 利 息 補 助 但 因 重 大 天 然 災 害 及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所 致 需 修 繕 之 校 舍 工 程, 得 優 先 支 用 本 項 經 費, 於 支 用 計 畫 中 敘 明 理 由 並 報 部 核 定 後, 於 資 本 門 經 費 50% 內 勻 支, 未 經 報 核 不 得 支 用 註 四 : 自 籌 款 不 限 定 資 本 門 各 項 目 之 支 用 比 例 80
87 附 表 三 經 常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項 目 一 改 善 教 學 及 師 資 結 構 ( 占 經 常 門 經 費 30% 以 上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二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工 作 ( 占 經 常 門 經 費 2% 以 上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獎 勵 補 助 款 自 籌 款 金 額 比 例 金 額 比 例 備 註 編 纂 教 材 $550, % $20, % 製 作 教 具 $80, % $5, % 改 進 教 學 $350, % $10, % 研 究 $2,800, % $100, % 研 習 $280, % $60, % 進 修 $580, % $50, % ( 註 六 ) 著 作 $900, % $50, % 升 等 送 審 $360, % $100, % 小 計 $5,900, % $395, % 外 聘 社 團 指 導 教 師 鐘 點 費 其 他 學 輔 工 作 經 費 三 行 政 人 員 相 關 業 務 研 習 及 進 修 ( 占 經 常 門 經 費 5% 以 內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四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五 其 他 $0 0% $0 0% $330, % $33, % 小 計 $330, % $33, % $170, % $50, % $2,200, % $221, % 請 另 填 寫 附 表 十 新 聘 教 師 薪 資 (2 年 內 ) $2,000, % $250, % 現 有 教 師 薪 資 $222, % $132, % 資 料 庫 訂 閱 費 $0 0% $0 0% ( 註 七 ) 軟 體 訂 購 費 $0 0% $0 0% 其 他 $0 0% $0 0% 小 計 $2,222,951 0% $382, % 總 計 $10,822, % $1,082, % 81
88 附 表 四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微 電 腦 ph/ 氧 化 還 原 電 位 / 溫 度 測 定 器 SUNTEX ( 型 號 : SP ) 微 電 腦 ph/ 氧 化 還 原 電 位 / 溫 度 測 定 器 ( 或 同 等 級 品 ) 範 圍 : ph ~ 電 位 : -1999~ 溫 度 : -10 ~ +110 解 析 度 : ph: 0.01pH, 電 位 :1 mv, 溫 度 :0.1 精 確 度 :ph: ±0.01pH, 電 位 : ±0.05%, 溫 度 : ±0.2 溫 度 補 償 : 自 動 或 手 動, 自 動 判 定 PT1000/NTC30K, 可 修 正 誤 差 值 輸 入 鍵 : 旋 鈕 及 觸 摸 式 按 鍵 具 自 動 讀 值 (ENT), 可 手 動 旋 鈕 兩 點 校 正 或 自 動 確 認 標 準 液, 做 單 雙 三 點 自 動 校 正 顯 示 幕 : 大 型 LCD 背 光 面 板 顯 示, 可 同 時 顯 示 測 值 溫 度 及 操 作 狀 態 之 符 號 指 示 記 錄 輸 出 : 具 類 比 訊 號 及 RS232 介 面 輸 出 電 源 : 6V AA 電 池 或 100V~240 AC, 交 直 流 兩 用 附 件 (ph 玻 璃 電 極 (LE 409) 溫 度 探 棒 標 準 液 ph 7.00, 4.00 各 500 m1 伸 縮 電 極 架 AC Adaptor) 食 品 分 析 1 台 14,600 14,600 乙 級 課 程 合 計 21,856,616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82
89 附 表 四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標 餘 款 採 購 ) 優 先 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使 用 單 位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備 註 轉 鍋 肉 鬆 機 電 源 :1/2HP 0.375kw 2 尺 寸 : 620*620*900mm(+-10%) 3. 加 熱 : 瓦 斯 4. 不 鏽 鋼 製 含 安 裝 試 機 教 學 食 品 營 1 台 160, ,000 實 習 課 程 養 系 (G4-3-1); 設 備 代 碼 ( ) 半 自 動 封 罐 機 維 修. 調 整. 更 換 封 罐 模 具 1.# 301(4 號 ) 軋 頭 一 個 2. 捲 輪 兩 個 3. 捲 輪 梢 罐 頭 封 罐 兩 支 4. 捲 輪 培 林 兩 個 平 面 軸 承 兩 機 軋 頭 組 6. 含 一 級 保 養. 拆 卸 清 潔 組 裝. 潤 滑 油. 調 整 及 試 車 寵 物 用 烘 箱 外 觀 大 小 : W66CM*L97CM*H19~129CM 電 壓 : 單 相 220V 20A 有 接 地 線 結 構 規 格 : 箱 體 中 間 附 有 隔 板, 一 邊 有 不 銹 鋼 包 覆, 附 一 ㄇ 字 型 把 手, 隔 板 下 方 有 一 缺 角, 為 防 止 隔 板 滑 出 來 之 設 計, 可 將 箱 體 一 分 為 二, 兩 邊 獨 立 空 間, 獨 立 門 板, 獨 立 電 源 開 關, 獨 立 溫 度 控 制, 獨 立 溫 度 顯 示, 獨 力 加 溫 指 示 燈, 獨 力 照 明, 獨 立 底 網, 獨 立 底 盤, 箱 體 底 部 為 不 銹 鋼 可 調 節 式 腳 座 食 品 營 1 台 56,000 56,000 實 習 課 程 養 系 1 台 58,000 58,000 寵 物 美 寵 物 美 容 容 學 位 學 實 習 程 (G4-3-1); 設 備 代 碼 ( ) 83
90 磁 控 發 射 機 制 紅 外 溫 控 酸 消 系 統 規 格 說 明 書 規 格 一 主 機 1. 控 制 器 : 內 建 觸 控 抗 酸 蝕 彩 色 螢 幕 系 統 2. 磁 電 管 頻 率 :2450MHz 3. 磁 電 管 : 可 輸 出 1600W( 含 ) 以 上 功 率, 連 續 式 微 波 輸 出 4. 磁 電 管 保 護 裝 置 : 可 隔 離 並 消 除 爐 腔 反 射 的 多 餘 微 波 5. 爐 腔 : 可 抗 酸 鹼 腐 蝕 6. 爐 腔 門 安 全 機 制 : 需 提 供 至 少 3 道 爐 門 安 全 感 應 裝 置 7. 爐 門 有 視 窗, 若 爐 門 不 具 有 可 以 直 視 爐 腔 內 消 化 運 作 狀 況 之 功 用, 亦 可 另 附 內 視 鏡 頭 供 觀 看 爐 腔 內 消 化 運 作 狀 況 8. 排 風 裝 置 : 排 風 量 需 足 夠 以 避 免 酸 氣 累 積 內 爐 腔 體, 造 成 腔 體 遭 受 酸 蝕 9. 電 源 :230V 60Hz 15A 二 軟 體 與 電 腦 控 制 系 統 1. 內 建 最 佳 化 的 消 化 方 法 資 料 庫 ( 方 法 含 樣 品 類 別 建 議 使 用 的 試 劑 與 用 量 等 ) 2. 自 行 編 輯 功 能 : 可 建 立 方 法 設 定 微 波 功 率 溫 度 加 熱 與 冷 卻 時 間 等 參 數 3. 圖 形 式 顯 示 完 整 消 化 過 程 : 可 直 接 觀 看 消 化 過 程 中 的 溫 度 變 化 與 微 波 功 率 輸 出 等 主 要 操 作 參 數 4. 瓶 組 壓 力 安 全 監 控 系 統 : 當 超 過 設 定 值 或 瓶 組 有 異 常 洩 壓 時, 系 統 能 自 動 停 止 微 波 輸 出, 確 保 安 全 ; 或 其 他 等 同 裝 置 具 異 常 洩 壓 時, 會 自 動 停 止 微 波 輸 出 三 具 可 追 溯 校 正 溫 度 感 測 回 饋 控 制 系 統 1. 以 紅 外 線 溫 度 感 測 器 監 控 消 化 瓶 內 瓶 溫 度, 無 法 直 接 量 測 內 瓶 溫 度 者 需 提 供 同 時 提 供 內 置 式 溫 度 感 測 器 2. 溫 度 範 圍 : 室 溫 ~ 紅 外 線 溫 度 感 測 器 準 確 度 :±2, 準 確 度 需 以 具 追 溯 性 之 校 正 器 校 正 之 4. 加 熱 程 式 : 以 升 溫 率 控 制 之, 可 設 定 單 段 或 多 段 升 溫 率 與 定 溫 點, 自 動 調 降 功 率 四 須 配 備 高 壓 反 應 瓶 套 組 之 規 格 1. 以 下 所 附 微 波 消 化 瓶 等 設 備 需 能 符 合 所 購 買 之 機 台 使 用 2. 瓶 組 承 轉 盤 一 個 : 每 組 承 載 轉 盤 可 同 時 放 置 24 瓶 樣 品 瓶 ( 或 以 上 ), 並 均 含 與 可 放 置 樣 品 數 同 數 量 之 完 整 強 力 抗 壓 複 合 材 質 外 瓶 套 筒 3. 高 壓 反 應 瓶 (20 ml 以 上 )24 瓶 高 壓 反 應 瓶, 每 瓶 應 包 含 內 瓶 瓶 蓋 高 壓 內 塞 等 組 件 規 格 如 下 : (1) 外 瓶 材 質 : 強 力 抗 壓 複 合 材 質 或 同 等 材 質 (2) 內 瓶 材 質 :TFM 鐵 氟 龍 或 更 佳 材 質 (3) 自 動 控 壓 : 瓶 蓋 具 有 自 行 調 壓 閥, 可 控 制 壓 力 在 350psi 以 下 (4) 最 高 耐 壓 與 耐 溫 :500psi(33bar) 與 250 以 上 (5) 具 有 手 動 鎖 瓶 工 具 1 組 五 安 裝 測 試 及 人 員 訓 練 1. 設 備 安 裝 完 成 後, 進 行 溫 度 感 測 器 之 校 正, 須 符 合 溫 度 校 正 器 之 校 正 點, 誤 差 須 <±2 2. 需 提 供 至 少 6 小 時 之 人 員 訓 練, 並 訓 練 至 熟 悉 操 作 步 驟 六 以 上 規 格 可 以 附 屬 配 件 均 完 整 之 同 級 品 投 標 84
91 表 演 鋼 架 舞 台 規 格 說 明 書 規 格 :720cm*480cm*H60cm(1%) 材 質 : 骨 架 - 鋁 合 金 表 面 - 防 水 塑 料 荷 重 :300KG/(30cm*30cm) 以 上 含 骨 架 同 材 質 可 移 動 背 板 外 框 與 防 水 內 板 120cm*H240cm(1%) 含 骨 架 同 材 質 階 梯 240cm*120cm*H 二 階 (1%) 附 可 覆 蓋 全 舞 台 防 水 帆 布 全 組 舞 台 可 拆 卸 與 組 裝, 可 調 整 高 度 含 保 固 與 產 品 責 任 險 85
92 規 格 精 密 電 子 分 析 天 平 規 格 說 明 書 -- 食 營 系 1. 稱 重 範 圍 : 0~210g 2. 精 度 : 0.1mg 3. 線 性 : ±0.3mg 4. 穩 定 時 間 : 3.5 秒 5. 圓 型 秤 盤 : 85mm 6.LCD 液 晶 顯 示 幕 7. 風 罩 為 可 拆 式 玻 璃, 易 於 清 潔 與 秤 量 操 作 8. 內 藏 砝 碼 全 天 候 自 動 偵 測 環 境 校 正, 當 溫 度 有 變 化 時, 天 平 即 做 全 自 動 自 我 校 正, 完 全 不 須 要 按 鍵 操 作 碼 自 動 校 正 功 能 若 有 標 準 砝 碼 (E2 級 ) 亦 可 以 外 砝 碼 校 正, 並 可 修 正 內 藏 砝 碼 與 標 準 砝 碼 的 差 異 9. 荷 重 系 統 : 採 可 維 修 式 電 磁 力 補 償 原 理 荷 重 元, 損 壞 時 不 須 更 換 昂 貴 的 整 顆 荷 重 元 10. 自 動 歸 零 : 可 設 定 個 讀 值 範 圍 作 自 動 歸 零, 或 取 消 自 動 歸 零 功 能 11. 自 動 扣 重 : 可 啟 用 或 關 閉 自 動 扣 重 功 能 12.RS-232C 雙 向 介 面 卡 為 標 準 附 件 13. 需 設 置 水 平 調 節 裝 置 14. 具 記 憶 體 功 能, 可 儲 存 至 少 100 組 秤 重 數 據, 供 使 用 者 隨 時 讀 取 15.. 需 附 原 廠 原 文 目 錄 或 中 文 操 作 手 冊, 將 規 格 功 能 註 明 標 示 清 楚 86
93 ( 二 ) 內 部 專 兼 任 稽 核 人 員 1. 選 任 或 組 成 機 制 ( 辦 法 )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內 部 稽 核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 修 訂 版 ) 100 年 11 月 28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101 年 11 月 7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103 年 11 月 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104 年 4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第 一 條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依 據 教 育 部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及 所 設 立 私 立 學 校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及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三 十 一 條 之 規 定, 特 設 置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內 部 稽 核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委 員 會 ), 並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委 員 會 置 委 員 十 一 人, 其 產 生 方 式 由 校 長 遴 聘 專 任 教 職 員 擔 任, 其 中 至 少 三 人 應 具 備 會 計 財 務 或 法 治 相 關 專 長 者 擔 任 本 校 總 務 會 計 及 人 事 相 關 人 員 不 得 擔 任 本 委 員 會 之 委 員 委 員 會 之 委 員 不 得 兼 任 本 校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專 責 規 劃 小 組 成 員 第 三 條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校 長 委 任 之, 或 校 長 委 由 稽 核 委 員 互 選 之, 協 助 召 開 會 議, 協 調 分 配 委 員 任 務 以 及 稽 核 計 畫 報 告 撰 寫 與 陳 核 事 宜 任 期 為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一 次 第 四 條 本 委 員 會 選 任 委 員 任 期 為 二 年, 為 兼 任 無 給 職, 聘 期 屆 滿 前 2 個 月 開 始 改 組 遴 聘, 改 組 以 不 逾 二 分 之 一 委 員 數 為 宜 改 組 由 主 秘 室 製 作 推 薦 名 冊, 推 薦 人 數 須 逾 1.5 倍 稽 核 人 員 數, 陳 校 長 遴 選 之 委 員 聘 書 由 主 秘 室 製 作 及 發 聘 第 五 條 本 委 員 會 之 職 權 如 下 所 列 : 一 依 據 教 育 部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及 所 設 私 立 學 校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第 條 之 規 定 辦 理 二 選 定 風 險 指 標, 針 對 可 能 發 生 重 大 危 害 之 項 目, 給 予 提 前 管 控 及 稽 核 三 針 對 各 營 運 事 項 主 辦 單 位 自 評 報 告 進 行 抽 樣 覆 核, 查 核 相 關 記 錄 及 作 業 流 程 是 否 符 合 規 定 四 典 範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各 類 計 畫 及 各 獎 勵 補 助 款 之 內 部 稽 核 五 其 他 有 效 進 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實 施 之 改 善 建 議 事 項 六 接 受 董 事 會 指 派, 進 行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運 作 事 項 之 事 後 查 核 第 六 條 得 視 業 務 需 要, 調 度 主 要 核 心 或 高 風 險 業 務 單 位 人 員 組 成 稽 核 小 組 辦 理, 該 等 人 員 應 迴 避 參 與 相 關 採 購 程 序, 並 不 得 擔 任 自 己 單 位 內 部 稽 核 工 作, 以 保 持 內 部 稽 核 之 獨 立 性 第 七 條 本 委 員 會 應 秉 持 超 然 獨 立 之 精 神, 以 客 觀 公 正 之 立 場, 確 實 執 行 職 務, 並 得 調 閱 或 請 相 關 人 員 提 供 有 關 帳 冊 憑 證 文 件 及 其 他 稽 核 所 需 之 資 料 第 八 條 各 受 稽 核 單 位 若 對 本 委 員 會 之 稽 核 項 目 有 疑 義, 得 陳 請 校 長 召 集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並 作 成 紀 錄 87
94 第 九 條 本 委 員 會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會 議 兩 次, 遇 有 重 要 事 項,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第 十 條 本 委 員 會 所 需 經 費 由 本 校 年 度 相 關 經 費 勻 應 ; 管 理 文 卷 編 輯 文 書 公 文 處 理 等 事 務 由 行 政 單 位 協 助 第 十 一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長 發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內 部 控 制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103 年 11 月 5 日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一 為 健 全 本 校 各 單 位 內 部 控 制, 提 升 整 體 效 能 與 達 到 興 利 及 防 弊 功 能, 依 據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三 十 一 條 設 置 內 部 控 制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委 員 會 ) 二 本 委 員 會 任 務 如 下 : ( 一 ) 提 供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重 要 政 策 規 劃 發 展 策 略 之 建 議 ( 二 ) 審 議 或 備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重 要 事 項 ( 三 ) 督 導 與 審 議 內 部 控 制 作 業 落 實 執 行 情 形 ( 四 ) 主 管 機 關 重 要 審 核 意 見 有 關 內 部 控 制 之 檢 討 與 強 化 ( 五 ) 規 劃 辦 理 內 部 控 制 作 業 之 宣 導 與 教 育 訓 練 三 本 委 員 會 由 校 長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 兼 召 集 人 ); 副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主 任 秘 書 兼 任 ; 置 委 員 十 一 人, 由 主 任 委 員 自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及 各 學 院 院 長 遴 選 聘 兼 四 本 委 會 員 至 少 每 學 期 召 開 會 議 一 次,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召 集 人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時, 由 副 主 任 委 員 代 理 ; 委 員 應 親 自 出 席 會 議, 不 克 出 席 會 議 時, 得 指 派 代 表 出 席 五 本 委 員 會 召 開 會 議 時, 各 單 位 應 提 報 內 部 控 制 作 業 落 實 執 行 情 形 本 委 員 會 得 視 議 題 需 要, 邀 請 相 關 機 關 或 學 者 專 家 列 席 六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議 討 論,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自 公 布 日 起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2. 稽 核 人 員 名 單 請 見 下 表 3. 稽 核 人 員 相 關 背 景 及 專 長 說 明 請 見 下 表 任 期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職 稱 姓 名 服 務 系 所 職 級 行 政 職 務 畢 業 學 校 科 系 學 位 專 長 職 司 稽 核 單 位 執 行 秘 書 黃 登 淵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教 授 無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系 博 士 電 腦 應 用 人 力 資 源 健 康 管 理 通 論 研 究 方 人 事 研 發 學 術 學 務 88
95 委 員 紀 學 斌 餐 旅 管 理 系 教 授 無 美 國 密 西 西 比 州 立 大 學 食 品 科 學 所 委 員 葉 文 隆 護 理 系 教 授 無 美 聖 母 大 學 教 育 領 導 研 究 所 委 員 方 松 傳 食 品 營 養 教 授 無 中 原 大 學 化 學 系 研 究 所 委 員 趙 育 漳 食 品 營 養 系 委 員 陳 惠 敏 護 理 系 委 員 楊 榮 文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委 員 李 蓓 芬 餐 旅 管 理 系 委 員 陳 住 銘 醫 務 管 理 系 委 員 歐 錦 綢 化 妝 品 應 勇 與 管 理 系 委 員 蕭 潤 漢 生 活 輔 導 組 副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副 教 授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台 灣 大 學 食 品 科 技 研 究 所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護 理 所 成 功 大 學 化 工 所 南 達 可 達 大 學 教 育 所 加 州 州 立 大 學 電 腦 科 學 研 究 所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化 工 所 組 員 有 輔 仁 大 學 法 律 系 法 概 論 博 士 食 品 加 工 食 品 添 加 物 餐 旅 行 銷 餐 飲 衛 生 安 全 碩 士 排 球 羽 球 博 士 普 通 化 學 有 機 化 學 及 實 驗 抗 癌 藥 物 研 究 博 士 食 物 學 原 理 食 品 加 工 食 品 化 學 食 品 分 析 博 士 周 產 期 護 理 護 理 專 業 研 討 另 類 與 輔 助 療 法 博 士 妝 品 配 方 設 計 高 分 子 合 成 資 訊 系 統 分 析 博 士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會 展 服 務 管 理 市 場 調 查 博 士 會 計 學 財 務 管 理 財 報 分 析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博 士 化 妝 品 配 方 調 製 化 妝 品 分 析 包 裝 設 計 學 士 法 律 諮 詢 人 事 管 理 活 動 研 發 人 事 學 務 教 務 學 術 學 務 總 務 學 務 人 事 學 術 教 務 學 術 學 務 教 務 學 術 學 務 總 務 研 發 學 術 會 計 總 務 學 術 會 計 總 務 學 術 人 事 學 術 學 務 會 計 總 務 人 事 89
96 三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支 用 相 關 辦 法 或 制 度 ( 一 ) 經 常 門 獎 勵 補 助 教 師 行 政 人 員 相 關 辦 法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教 育 部 台 (81) 技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育 部 台 (89) 技 ( 三 ) 字 第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教 育 部 台 技 ( 三 ) 字 第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依 照 大 學 法 第 二 十 條 及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三 十 一 條 之 規 定, 設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第 二 條 本 會 之 任 務 如 下 : 一 審 議 本 校 關 於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解 聘 停 聘 不 續 聘 學 術 研 究 ( 含 進 修 ) 延 長 服 務 等 事 項 之 單 行 規 章 二 評 審 有 關 教 師 之 聘 任 解 聘 停 聘 不 續 聘 延 長 服 務 等 事 項 三 評 審 有 關 教 師 之 教 學 研 究 發 明 專 門 著 作 服 務 貢 獻 暨 升 等 等 事 項 四 評 審 有 關 教 師 參 加 國 內 外 進 修 事 項 五 關 於 教 師 資 遣 原 因 認 定 之 審 查 事 項 六 評 審 有 關 教 師 資 深 優 良 獎 勵 暨 請 頒 服 務 獎 章 報 部 事 宜 七 其 他 有 關 教 師 應 行 評 審 事 項 及 校 長 交 議 事 項 之 審 議 第 三 條 本 會 置 委 員 二 十 五 人 至 三 十 三 人, 由 下 列 人 員 組 成 : 一 當 然 委 員 : 校 長 主 任 秘 書 教 務 長 學 生 事 務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研 發 長 進 修 部 主 任 外, 由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體 育 室 之 主 管 互 選 1 人 及 各 學 院 所 屬 之 系 所 主 管 互 選 1 人 為 當 然 委 員 二 選 任 委 員 : 由 各 學 院 公 開 推 選 未 兼 行 政 職 務 或 董 事 之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五 人 擔 任,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含 體 育 室 ) 公 開 推 選 未 兼 行 政 職 務 或 董 事 之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二 人 擔 任 ; 同 票 90
97 時 以 職 級 高 者 為 優 先 並 應 同 時 選 候 補 委 員 各 一 人 為 遞 補 校 長 得 指 派 四 位 副 教 授 以 上 委 員 人 選, 以 符 合 適 當 性 別 比 例 之 規 定 委 員 連 續 二 次 無 故 不 出 席 會 議, 則 視 同 放 棄 職 權, 應 解 除 其 委 員 職 務, 由 所 屬 單 位 候 補 委 員 遞 補 之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應 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但 任 一 性 別 教 師 人 數 少 於 委 員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者, 不 在 此 限 教 授 未 兼 行 政 或 董 事 之 委 員 不 得 低 於 全 部 委 員 二 分 之 一 第 四 條 院 教 評 會 ( 含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評 會 ) 置 委 員 九 至 十 九 人, 以 院 長 該 學 院 系 所 主 管 為 當 然 委 員, 餘 由 各 系 公 開 推 選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為 選 任 委 員 每 系 所 至 少 應 有 一 名 選 任 委 員, 任 期 為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之 選 任 委 員 二 次 不 出 席 會 議, 則 視 同 放 棄 職 權, 應 解 除 其 委 員 職 務 院 教 評 會 由 院 長 召 集, 開 會 時 擔 任 主 席, 如 不 在 時, 由 當 次 出 席 委 員 互 推 一 人 為 主 席 第 五 條 系 教 評 會 ( 含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各 組 教 評 會 ) 置 委 員 五 至 十 一 人, 系 主 任 ( 所 長 ) 為 當 然 委 員, 餘 於 系 所 務 會 議 中 公 開 推 選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為 委 員, 如 仍 不 足 時, 再 自 助 理 教 授 中 推 選 之 選 任 委 員 任 期 為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之 系 教 評 會 由 系 主 任 召 集, 開 會 時 擔 任 主 席, 如 不 在 時, 由 當 次 出 席 委 員 互 推 一 人 為 主 席 各 系 所 如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人 數 尚 少 或 不 足 時, 得 自 性 質 相 近 系 所 或 校 外 相 關 副 教 授 級 以 上 教 師 中 由 系 所 主 管 提 經 系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循 行 政 程 序, 簽 陳 院 長 校 長 同 意 聘 請 為 委 員 第 六 條 本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委 員 互 選 一 人 兼 任 ;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由 人 事 主 任 兼 任 開 會 時 主 任 委 員 因 事 不 能 主 持 會 議 時, 由 出 席 委 員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第 七 條 委 員 會 視 需 要 不 定 期 召 開 開 會 時 除 依 教 師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七 及 第 九 款 規 定 以 及 審 議 升 等 等 重 大 案 件 應 有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出 席 外, 其 餘 開 會 人 數 應 達 全 體 委 員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出 席 議 決 前 述 教 師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七 及 第 九 款 規 定 及 重 大 案 件 應 有 出 席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議 決 升 等 及 其 餘 事 項 應 有 出 席 委 員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委 員 公 出 或 請 假 不 得 由 其 他 人 員 代 理 ; 遇 有 關 本 人 或 配 偶 三 等 親 內 親 屬 提 會 評 審 事 項 時, 應 自 行 迴 避, 並 由 候 補 委 員 遞 補 之 第 八 條 有 關 教 師 升 等 案 之 審 查, 對 於 研 究 成 果 之 評 審, 應 建 立 嚴 謹 之 外 審 制 度, 不 宜 有 低 階 高 審 情 形 教 評 會 須 尊 重 外 審 之 專 業 認 定 因 考 量 升 等 名 額 之 限 制 或 對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年 資 等 做 綜 合 評 鑑 後, 亦 得 以 無 記 名 投 票 方 式 做 成 決 定, 教 評 會 委 員 職 級 未 高 於 申 請 者, 不 得 參 與 該 案 之 議 決 對 於 不 同 意 升 等 之 決 議, 應 具 體 敘 明 理 由 第 九 條 教 師 對 本 會 決 議 有 關 其 個 人 之 措 施, 認 為 違 法 或 不 當, 致 損 害 其 權 益 者, 除 得 依 本 校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組 織 及 評 議 要 點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出 申 訴 外, 有 關 升 等 審 查 亦 得 先 提 出 申 覆 ; 申 請 人 不 服 本 會 之 決 議, 應 於 收 到 決 議 通 知 書 之 次 日 起 30 日 內, 以 書 面 敘 明 理 由 並 檢 具 有 關 資 料, 向 本 會 提 出 申 請 再 審 議 本 會 應 於 收 到 申 請 書 後, 由 召 集 人 邀 請 本 會 委 員 5 至 7 人 組 成 專 案 小 組, 於 15 日 內 完 成 再 審 議 並 提 出 書 面 具 體 之 結 論 本 會 針 對 專 案 小 組 所 提 結 論 認 為 申 覆 有 理 由, 應 重 行 審 議 該 升 等 案, 並 將 結 果 通 知 當 事 人 及 其 所 屬 學 術 單 位 申 覆 以 一 次 為 限, 但 對 於 著 作 ( 作 品 ) 外 審 結 果 之 申 覆 不 予 受 理 申 請 人 不 服 91
98 本 會 決 議 結 果, 如 已 向 本 校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訴 者, 不 得 再 提 出 申 覆, 已 進 行 中 之 申 覆 亦 應 即 停 止 審 議 第 十 條 本 校 各 學 院 應 組 織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含 體 育 室 ) 亦 應 比 照 共 同 組 織 相 當 院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該 單 位 有 關 教 師 評 審 事 項 院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準 則 另 訂 之 各 院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亦 得 比 照 本 會 訂 定 有 關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不 通 過 時 之 申 覆 機 制 第 十 一 條 本 會 業 務, 由 人 事 室 會 同 教 務 處 辦 理 第 十 二 條 本 會 成 員 均 無 給 職, 連 選 得 連 任 第 十 三 條 本 會 開 會 時 得 視 需 要 邀 請 有 關 單 位 及 人 員 列 席 報 告 或 說 明 第 十 四 條 教 師 解 聘 停 聘 及 不 續 聘 如 事 證 明 確, 而 各 學 院 級 教 評 會 所 做 之 決 議 與 法 律 顯 然 不 合 時, 本 會 得 逕 依 規 定 審 議 變 更 之 第 十 五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並 呈 請 校 長 核 可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92
99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及 升 等 審 查 辦 法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辦 理 教 師 聘 任 暨 升 等 除 依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暨 其 施 行 細 則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及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及 其 他 相 關 法 規 辦 理 外, 悉 依 本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之 第 二 條 本 校 教 師 之 聘 任 ( 含 新 聘 解 聘 停 聘 及 不 續 聘 ) 及 升 等, 分 三 級 審 查 初 審 由 系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系 教 評 會 ) 辦 理, 複 審 由 院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院 教 評 會 ) 辦 理, 決 審 由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校 教 評 會 ) 辦 理 各 系 ( 所 ) 學 院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應 訂 定 其 教 師 聘 任 暨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並 經 系 ( 所 )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呈 上 一 級 教 評 會 核 備 第 二 章 新 聘 第 三 條 本 校 新 聘 各 級 教 師, 除 須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資 格 外, 須 品 德 優 良 教 學 認 真 學 養 豐 富, 具 服 務 熱 忱, 且 對 教 學 與 研 究 確 有 助 益 新 聘 教 師 應 依 下 列 程 序 辦 理 : 一 系 教 評 會 依 授 課 需 要 及 聘 任 有 關 證 件 資 料 ( 含 學 位 證 書 查 驗 )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等 進 行 初 審 二 複 審 依 初 審 結 果, 排 列 新 聘 人 選 優 先 順 序 後, 提 送 校 教 評 會 決 審 三 決 審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聘 第 四 條 各 系 ( 所 )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新 聘 專 任 教 師, 第 一 學 期 擬 聘 者, 應 於 六 月 底 前 簽 聘 為 原 則 ; 第 二 學 期 擬 聘 者, 應 於 前 一 年 十 二 月 底 前 簽 聘 為 原 則 第 五 條 新 聘 教 師 之 送 審, 其 學 位 論 文 及 相 關 資 格 審 查 要 件 提 送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其 審 查 流 程 如 下 : 93
100 一 系 教 評 會 就 新 聘 專 任 教 師 之 各 項 學 經 歷 學 位 論 文 及 參 考 著 作 教 學 等 相 關 資 料 進 行 初 審, 審 核 結 果 再 送 交 所 屬 院 教 評 會 進 行 複 審 二 院 教 評 會 依 初 審 結 果 進 行 複 審, 審 核 結 果 及 新 聘 專 任 教 師 之 各 項 學 經 歷 學 位 論 文 及 參 考 著 作 教 學 等 相 關 資 料 送 人 事 室 三 人 事 室 依 本 校 辦 理 教 師 著 作 外 審 作 業 要 點 之 規 定, 聘 請 六 位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進 行 著 作 校 外 審 查, 著 作 審 查 結 果 連 同 複 審 結 果 由 人 事 室 提 送 校 教 評 會 進 行 審 議 四 校 教 評 會 依 複 審 資 料 及 著 作 校 外 審 查 結 果 進 行 決 審, 通 過 後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發 教 師 證 書 著 作 校 外 審 查 之 代 表 作 (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須 與 任 教 科 目 性 質 相 符 著 作 校 外 審 查, 四 位 外 審 委 員 成 績 達 70 分 ( 含 ) 以 上 者, 視 為 通 過 新 聘 專 任 教 師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17 條 第 1 款 送 審 副 教 授 職 級 或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18 條 第 1 款 送 審 教 授 職 級 之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應 依 本 條 文 第 一 項 規 定 辦 理 新 聘 專 兼 任 教 師 著 作 校 外 審 查 未 通 過 者, 講 師 或 助 理 教 授 即 撤 銷 其 聘 任 ; 副 教 授 或 教 授 即 降 一 級 聘 用 第 六 條 新 聘 教 師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16 條 第 1 款 送 審 講 師 或 第 16-1 條 第 1 款 送 審 助 理 教 授 資 格 者, 則 以 學 位 論 文 做 為 評 審 成 績 優 良 與 否 之 項 目, 如 持 國 外 碩 士 學 歷 送 審 而 無 學 位 論 文 者, 得 以 專 門 著 作 研 究 報 告 等 取 代 以 國 外 學 歷 送 審 者, 其 國 外 學 歷 修 業 期 限 須 符 合 教 育 部 規 定, 如 係 大 專 校 院 畢 業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者, 累 計 在 當 地 修 業 時 間 須 滿 8 個 月 ;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者, 須 滿 16 個 月 ; 連 續 修 讀 碩 博 士 學 位 者, 須 滿 24 個 月 前 項 國 外 學 歷 審 查 相 關 要 件 包 括 : 一 國 外 學 位 畢 業 證 書 ( 須 列 名 於 教 育 部 參 考 名 冊 內 並 已 辦 理 當 地 駐 外 單 位 驗 證 ) 二 國 外 學 校 歷 年 成 績 單 ( 已 辦 理 驗 證 ) 三 國 外 修 業 情 形 一 覽 表 ( 請 於 本 校 人 事 室 網 頁 下 載 ) 四 個 人 入 出 境 紀 錄 ( 檢 附 內 政 部 核 發 之 文 件 ) 五 未 修 習 課 程 者, 請 檢 附 學 校 行 事 曆 及 簡 介 第 七 條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之 遴 聘 得 由 各 單 位 逕 提 人 選, 並 經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程 序, 唯 其 資 格 仍 須 符 合 相 關 規 定 兼 任 教 師 送 審 以 辦 理 學 位 審 查 為 原 則 但 符 合 下 列 三 款 資 格 聘 用 之 兼 任 教 師, 如 提 出 教 師 證 書 資 格 審 查, 專 門 著 作 應 比 照 專 任 教 師 之 送 審 標 準, 並 依 本 辦 法 第 八 條 及 第 十 條 規 定 辦 理 送 審 一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醫 學 系 中 醫 學 系 牙 醫 學 系 畢 業, 擔 任 臨 床 工 作 九 年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曾 任 醫 學 中 心 主 治 醫 師 四 年,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送 審 助 理 教 授 資 格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相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送 審 副 教 授 資 格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且 取 得 副 教 授 證 書 後 兼 任 教 學 工 作 六 年 以 上, 並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八 年 以 上, 有 創 作 或 發 明, 在 學 術 上 有 重 要 貢 獻 或 重 要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送 審 教 授 資 格 94
101 第 三 章 升 等 第 八 條 本 校 各 級 專 任 教 師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符 合 升 等 條 件, 擬 提 出 專 門 著 作 (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升 等 送 審 者, 其 代 表 作 須 與 任 教 科 目 性 質 相 符, 且 係 前 一 等 級 至 送 審 前 五 年 內 在 國 內 外 具 審 查 制 度 之 學 術 刊 物 發 表 或 經 出 版 公 開 發 行 者 ; 參 考 著 作 應 為 取 得 前 一 等 級 教 師 資 格 後 及 送 審 前 七 年 內 之 著 作, 送 審 教 師 曾 於 前 述 期 限 內 懷 孕 或 生 產 者, 得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申 請 延 長 前 述 年 限 二 年 著 作 送 審 各 級 教 師 升 等 時, 須 符 合 各 學 院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申 請 升 等 門 檻 標 準, 其 標 準 由 各 學 院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訂 之, 並 經 校 教 評 會 核 備 第 八 條 之 一 本 校 教 師 得 以 教 學 實 務 成 果 或 產 業 實 務 應 用 成 果 ( 以 下 簡 稱 實 務 成 果 ) 替 代 專 門 著 作 之 代 表 著 作 提 送 升 等 前 項 審 查 基 準 由 校 教 評 會 定 之 第 九 條 專 任 教 師 申 請 升 等 案 件, 如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之 一 者, 各 級 教 評 會 應 不 予 受 理 審 查 : 一 以 教 師 名 義 擔 任 行 政 工 作 而 未 實 際 任 教 二 實 際 教 學 未 滿 升 等 規 定 年 資 三 在 本 校 任 教 未 滿 一 年 四 教 學 輔 導 及 服 務 成 績 综 合 考 評 未 達 70 分 五 代 表 著 作 或 論 文 之 研 究 內 容 與 教 師 任 教 科 目 性 質 無 關 六 所 提 代 表 著 作 為 上 次 升 等 前 之 著 作 或 5 年 以 上 之 著 作 七 所 提 代 表 著 作 為 上 次 升 等 已 送 交 外 審 委 員 審 查 完 成 之 著 作 八 再 提 升 等 送 審 之 代 表 著 作 其 論 文 題 目 或 內 容 並 未 做 大 幅 度 修 改 九 所 提 代 表 著 作 或 論 文, 未 出 版 公 開 發 行 或 未 在 國 內 外 知 名 學 術 刊 物 發 表, 依 第 八 條 之 一 規 定 提 送 升 等 者, 不 受 此 項 規 定 限 制 十 已 辦 理 留 職 停 薪 者 十 一 未 符 合 所 屬 學 院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之 申 請 升 等 門 檻 標 準 十 二 符 合 教 師 法 第 14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至 第 十 一 款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1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至 第 九 款 規 定, 應 予 免 職 解 聘 停 聘 或 不 續 聘 者 十 三 前 升 等 案 件 尚 未 經 教 育 部 審 定 十 四 涉 嫌 抄 襲 案 件 尚 在 審 議 中 十 五 升 等 著 作 涉 嫌 抄 襲, 經 查 證 屬 實, 尚 在 五 年 不 受 理 期 間 內 十 六 前 一 年 度 考 核 為 丙 等 或 丁 等 十 七 未 執 行 前 一 年 度 及 本 年 度 本 校 提 昇 教 師 執 行 公 民 營 機 構 專 案 計 畫 意 願 要 點 ( 一 師 一 案 ) 者 第 十 條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之 送 審 審 查 程 序 比 照 專 任 老 師 辦 理 兼 任 教 師 送 審 及 申 請 教 師 證 書 資 格 審 查 要 件 如 下 : 一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送 審 及 申 請 教 師 證 書 案 件, 如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ㄧ 者, 各 級 教 評 會 應 不 予 受 理 審 查 : ( 一 ) 在 其 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擔 任 專 任 教 職 者 ( 二 ) 五 年 內 無 以 本 校 名 義 進 行 產 學 合 作 或 業 界 服 務 成 果 者 95
102 ( 三 ) 未 檢 附 切 結 書 保 證 未 在 其 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送 審 者 二 兼 任 老 師 在 本 校 兼 課 服 務 年 資 限 制 : ( 一 ) 在 本 校 兼 課 滿 兩 年 ( 或 4 學 期 ) ( 二 ) 與 本 校 各 系 簽 訂 實 習 合 約 單 位 之 兼 任 老 師, 至 少 必 須 在 本 校 兼 課 滿 一 年 ( 或 2 學 期 ), 且 送 審 名 額 須 有 一 定 限 制, 各 系 送 審 名 額 應 送 校 教 評 會 議 決 通 過 後 實 施 ( 三 ) 本 校 編 制 內 之 職 員 與 約 聘 護 理 實 習 指 導 老 師 必 須 兼 課 滿 一 年 ( 或 2 學 期 ) ( 四 ) 與 本 校 簽 訂 專 案 合 約 單 位 之 兼 任 老 師, 不 受 兼 課 年 資 限 制 三 本 校 辦 理 兼 任 教 師 送 審 以 一 學 期 辦 理 一 次 為 原 則, 應 分 別 於 每 年 6 12 月 底 以 前 向 各 系 ( 所 )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提 出, 並 檢 附 各 項 升 等 相 關 表 件 資 料 及 著 作, 未 備 齊 資 料 或 逾 期 者 不 予 辦 理 第 十 一 條 各 學 院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應 於 每 年 三 月 份 或 九 月 份 ( 須 經 系 級 及 院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通 過 ) 將 送 審 人 專 門 著 作 ( 包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及 其 相 關 資 格 審 查 要 件 送 交 人 事 室 辦 理 著 作 外 審 送 審 人 送 件 時 程 及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時 程 如 下 : 送 審 人 申 請 及 送 交 資 料 2 8 月 底 止 系 教 評 會 完 成 初 審 3 月 15 日 9 月 15 日 以 前 院 教 評 會 完 成 複 審 4 月 15 日 10 月 15 日 以 前 著 作 外 審 作 業 時 程 5-7 月 11-1 月 校 教 評 會 完 成 決 審 7 1 月 底 前 報 部 核 備 請 領 證 書 或 進 行 部 審 一 人 事 室 辦 理 校 外 審 查 案 件 如 遇 窒 礙 難 行 或 寒 暑 假 期 等 因 素, 無 法 於 當 學 期 內 之 校 教 評 會 交 付 審 議, 得 予 順 延 至 下 次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二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案 件 如 遇 有 需 補 件 或 說 明 之 情 事, 除 有 特 殊 理 由 外, 送 審 教 師 應 自 通 知 之 日 起 一 星 期 內 補 件 或 說 明, 屆 期 未 補 件 或 說 明 者 不 予 受 理, 並 將 原 件 退 還 送 審 教 師 第 十 二 條 升 等 審 查 流 程 及 規 定 如 下 : 一 初 審 : ( 一 ) 系 級 教 評 會 依 據 系 級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辦 法 辦 理 之 ( 二 ) 系 級 教 評 會 就 提 出 升 等 教 師 之 各 項 學 經 歷 與 專 門 著 作 (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及 相 關 資 料 予 以 審 查, 審 查 結 果 應 符 合 學 院 訂 定 之 門 檻 標 準 ( 三 ) 系 級 教 評 會 應 就 初 審 通 過 之 教 師, 依 教 學 輔 導 及 服 務 計 分 表 評 分 後, 將 教 學 服 務 及 輔 導 計 分 表 系 級 教 評 會 會 議 記 錄 專 門 著 作 (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及 相 關 資 料 等, 應 於 系 教 評 會 初 審 通 過 一 星 期 內 送 請 院 教 評 會 複 審 二 複 審 : ( 一 ) 院 級 教 評 會 依 據 院 級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辦 法 辦 理 之 ( 二 ) 院 教 評 會 就 初 審 通 過 之 教 師 各 項 相 關 資 料 包 括 : 學 經 歷 教 學 輔 導 及 服 務 計 分 表 成 績 專 門 著 作 (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及 相 關 資 料 等 予 以 審 查 96
103 ( 三 ) 為 因 應 教 育 部 授 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自 行 審 查 教 師 資 格 方 案 提 升 本 校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及 學 術 研 究 水 準, 有 關 本 校 專 任 講 師 以 專 門 著 作 ( 含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升 等 助 理 教 授 案 件, 院 級 教 評 會 應 就 送 審 者 之 教 學 輔 導 及 服 務 計 分 表 成 績, 擇 優 推 薦 予 校 教 評 會 審 查 ( 四 ) 院 級 教 評 會 應 就 複 審 通 過 之 教 師 ( 含 獲 推 薦 之 教 師 人 選 ), 將 教 學 輔 導 及 服 務 計 分 表 成 績 院 級 教 評 會 會 議 記 錄 專 門 著 作 (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及 相 關 資 料 等, 應 於 院 教 評 會 複 審 通 過 一 星 期 內 送 交 人 事 室 辦 理 三 決 審 : ( 一 )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辦 理 決 審 事 宜 ( 二 ) 人 事 室 及 校 教 評 會 應 將 院 級 單 位 所 送 升 等 教 師 資 料 集 中 陳 列, 各 評 審 委 員 應 於 一 定 時 間 內 親 往 詳 閱 所 陳 資 料 ( 三 ) 人 事 室 及 校 教 評 會 應 依 本 校 辦 理 教 師 著 作 外 審 作 業 要 點 之 規 定, 聘 請 六 位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進 行 專 門 著 作 外 審 審 查, 專 門 著 作 (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審 查 成 績 四 位 以 上 達 70 分 ( 含 ) 以 上, 視 為 著 作 外 審 通 過 現 任 專 任 講 師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16-1 條 第 1 款 送 審 助 理 教 授 資 格 者, 適 用 本 辦 法 第 五 條 相 關 程 序 辦 理 升 等 事 宜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時 得 邀 請 每 位 申 請 人 與 會 報 告 說 明,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結 果 應 以 書 面 通 知 送 審 教 師, 對 不 同 意 其 升 等 之 決 定 需 敘 明 理 由 第 十 三 條 本 校 教 師 升 等 評 審 項 目 及 標 準 如 下 : 本 校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之 權 重 比 例 為 : 專 門 著 作 ( 含 學 位 論 文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或 成 就 證 明 實 務 成 果 ) 成 績 佔 70%; 教 學 輔 導 及 服 務 佔 30% 教 學 輔 導 及 服 務 之 考 評 資 料, 需 為 升 等 時 前 一 等 級 期 間 前 一 學 年 度 之 教 師 評 鑑 相 關 資 料 102 年 6 月 及 12 月 送 審 教 師 適 用 舊 教 師 教 學 輔 導 與 服 務 成 績 計 分 標 準 表 第 十 四 條 申 請 升 等 教 師 任 教 年 資 之 計 算, 以 歷 年 所 實 際 接 受 之 聘 書, 配 合 教 育 部 所 頒 現 職 證 書 所 載 起 資 年 月, 推 算 至 向 系 所 提 出 申 請 之 日 止 凡 全 時 間 在 國 內 外 進 修 講 學 實 習 研 究 時 間 之 年 資 ( 留 職 停 薪 ), 均 不 得 採 計 為 升 等 年 資 第 十 五 條 各 級 教 評 會 應 以 書 面 通 知 送 審 教 師 送 審 結 果, 教 師 升 等 案 經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議 未 獲 通 過 時, 應 具 體 敘 明 未 通 過 之 理 由 及 告 知 對 決 定 不 服 時 之 救 濟 管 道, 並 以 書 面 通 知 升 等 教 師 ; 若 為 外 審 不 通 過 之 事 實, 書 面 通 知 應 一 併 檢 附 著 作 審 查 意 見 表 影 本 升 等 教 師 可 於 接 到 教 評 會 之 決 議 通 知 後 30 日 內, 檢 具 申 復 書 向 教 評 會 提 出 書 面 申 復, 申 復 以 一 次 為 限 前 項 規 定 對 於 著 作 外 審 不 通 過 之 案 件 不 適 用 之 同 一 申 復 案 被 否 決 後 不 得 再 提 申 復, 各 級 教 評 會 對 升 等 申 復 案 件 未 通 過 者 所 作 之 決 議 均 應 檢 附 理 由 教 師 對 申 復 結 果 仍 不 服 時, 得 向 本 校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會 提 出 申 訴 申 訴 案 審 理 中 得 以 不 同 之 代 表 作 再 提 請 升 等 第 十 六 條 凡 曾 於 本 校 系 院 教 評 會 審 查 通 過, 但 經 校 外 專 家 學 者 審 定 未 達 規 定 標 準 經 校 教 評 會 不 通 過 者, 擬 另 送 專 門 著 作 再 審 者, 自 原 審 查 通 過 之 系 教 評 會 日 期 起 經 過 6 個 月 後, 得 依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審 查 流 程 向 系 教 評 會 提 出 申 請 審 查 97
104 第 十 七 條 擬 以 代 表 著 作 或 技 術 報 告 送 審 者, 除 代 表 著 作 或 技 術 報 告 外, 另 須 附 上 參 考 著 作, 作 為 外 審 審 查 評 分 之 依 據 第 十 八 條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申 請 人 送 審 相 關 資 料 時, 不 得 低 階 高 審, 必 要 時 得 外 聘 教 評 委 員 各 級 教 評 會 委 員 對 其 配 偶 或 三 親 等 內 或 代 表 著 作 合 著 人 之 升 等 案 件, 應 行 迴 避, 迴 避 人 員 人 數 不 列 入 該 議 案 出 席 人 數 及 決 議 人 數 第 十 九 條 各 級 教 評 會 對 於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審 查 結 果, 除 能 提 出 具 有 專 業 學 術 依 據 之 具 體 理 由, 動 搖 該 專 業 審 查 之 可 信 度 與 正 確 性, 否 則 應 尊 重 其 專 業 判 斷 當 有 外 審 委 員 之 評 語 與 分 數 產 生 極 大 落 差 時, 必 須 由 教 評 會 審 議 議 決 另 送 一 位 外 審 委 員 評 審 之, 外 審 結 果 之 認 定 同 第 十 二 條 決 審 規 定 辦 理 第 二 十 條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得 依 各 系 ( 所 室 ) 學 院 需 要 就 評 審 項 目 與 評 審 標 準 部 份 另 訂 門 檻 或 評 審 細 則, 提 報 校 教 評 會 會 議 審 查 第 四 章 續 聘 不 續 聘 停 聘 解 聘 第 二 十 一 條 本 校 教 師 之 聘 期 以 一 年 一 聘 為 原 則 本 校 教 師 如 因 教 學 需 要 在 聘 期 內 職 級 變 更 或 聘 任 系 ( 所 )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變 更 者 仍 維 持 原 聘 期, 聘 期 之 計 算 不 予 以 中 斷 第 二 十 二 條 本 校 教 師 如 發 生 不 予 續 聘 或 應 予 停 聘 解 聘 資 遣 之 情 事 者, 應 由 各 系 ( 所 中 心 ) 詳 述 理 由 及 法 令 依 據, 經 系 級 教 評 會 初 審, 再 提 院 級 教 評 會 複 審 及 校 教 評 會 決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於 轉 報 教 育 部 核 准 後 不 予 續 聘 或 停 聘 解 聘 資 遣 之 附 則 第 二 十 三 條 民 國 86 年 3 月 21 日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修 正 前 已 取 得 講 師 證 書 之 現 職 人 員 且 繼 續 任 教 未 中 斷, 並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者, 得 選 擇 逕 送 副 教 授 資 格, 並 依 本 辦 法 第 五 條 條 文 辦 理, 如 審 查 未 獲 通 過, 得 申 請 送 審 助 理 教 授 資 格, 同 樣 依 本 辦 法 第 五 條 條 文 辦 理 升 等 事 宜 但 如 選 擇 送 審 助 理 教 授 資 格 通 過, 則 不 得 再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0 條 之 1 規 定, 以 該 學 位 論 文 或 相 同 著 作 送 審 副 教 授 資 格 第 二 十 四 條 本 辦 法 所 規 定 之 著 作 審 查 費 用, 每 位 審 查 委 員 之 費 用 新 台 幣 三 千 元 至 五 千 元 專 任 教 師 著 作 審 查 費 用 由 學 校 支 付 兼 任 教 師 之 審 查 費 用 則 由 送 審 教 師 支 付 第 二 十 五 條 本 辦 法 經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通 過, 再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第 二 十 六 條 本 辦 法 未 盡 事 宜 依 其 他 現 行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98
105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辦 理 教 師 著 作 外 審 作 業 要 點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一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辦 理 教 師 聘 任 及 升 等 著 作 外 審 作 業,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校 辦 理 教 師 著 作 送 請 校 外 相 關 領 域 學 者 專 家 評 審, 送 審 作 業 均 採 秘 密 方 式 進 行 之, 審 查 過 程 及 內 容 均 不 公 開, 相 關 承 辦 人 於 審 查 作 業 中 須 負 保 密 之 責 任 ; 外 審 委 員 本 人 未 予 保 密 者, 不 得 再 聘 為 本 校 外 審 委 員 申 請 人 於 審 查 過 程 中 不 得 向 業 務 相 關 承 辦 人 詢 問 相 關 審 查 事 項, 如 有 干 擾 審 查 人 之 情 事, 經 查 明 屬 實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審 查, 並 駁 回 其 申 請 三 教 師 送 審 之 著 作 須 符 合 以 下 規 定 : ( 一 ) 代 表 著 作 須 為 取 得 前 一 等 級 教 師 資 格 後 且 為 送 審 前 五 年 內 在 各 系 ( 所 中 心 )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具 審 查 制 度 專 業 期 刊 發 表 或 已 接 受 且 出 具 證 明 所 載 日 期 起 一 年 內 將 定 期 發 表, 或 經 公 開 發 行 出 版 者 ( 以 學 位 論 文 為 代 表 著 作 者 送 審 者 不 在 此 限 ) 未 能 於 一 年 內 發 表 者, 應 檢 附 該 刊 物 出 具 未 能 發 表 原 因 及 確 定 發 表 時 間 證 明, 向 學 校 教 評 會 申 請 展 延, 並 以 該 刊 物 出 具 接 受 證 明 之 日 起 三 年 內 為 限 並 依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第 十 五 條 規 定 辦 理 其 屬 一 系 列 之 相 關 研 究 者, 可 合 併 為 代 表 著 作 代 表 作 須 以 本 校 名 義 發 表 ( 兼 任 教 師 除 外 ) 且 為 單 獨 作 者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訊 作 者, 如 為 合 著 者 應 以 書 面 說 明 本 人 參 與 部 份 並 由 合 著 者 簽 章 證 明 ( 二 ) 參 考 著 作 須 為 取 得 前 一 等 級 教 師 資 格 後 且 為 送 審 前 七 年 內 之 專 書 ( 須 出 版 公 開 發 行 ) 或 在 各 系 ( 所 中 心 ) 指 定 之 國 內 外 知 名 學 術 或 專 業 刊 物 發 表 或 已 接 受 且 出 具 證 明 將 定 期 發 表, 或 在 國 內 外 具 有 正 式 審 查 程 序 研 討 會 發 表 且 集 結 成 冊 出 版 公 開 發 行 者 以 上 著 作 內 容 撰 寫 語 文 不 限, 代 表 作 以 外 文 撰 寫 者 應 附 中 文 提 要 送 審 著 作 須 分 成 代 表 著 作 參 考 著 作 分 別 裝 訂 成 冊 一 式 八 份 並 附 著 作 送 審 申 請 表 及 相 關 資 格 資 料, 未 依 以 上 規 定 辦 理 送 審 者, 不 予 受 理 送 審 四 教 師 著 作 送 校 外 審 查 包 括 以 學 位 論 文 送 審 及 以 專 門 著 作 或 以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以 作 品 成 就 證 明 或 技 術 報 告 代 替 專 門 著 作 送 審, 其 審 查 應 備 資 料 如 下 : ( 一 ) 以 學 位 論 文 送 審 教 師 資 格 : 1. 學 位 論 文 2. 參 考 著 作 3.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履 歷 表 ( 二 ) 以 專 門 著 作 或 技 術 報 告 送 審 升 等 教 師 資 格 : 1. 代 表 著 作 2. 參 考 著 作 3.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履 歷 表 99
106 技 術 報 告 送 審 依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之 附 表 二 規 定,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送 校 外 審 查 ( 三 ) 以 作 品 成 就 證 明 代 替 專 門 著 作 送 審 升 等 教 師 資 格 : 依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第 18 條 及 該 辦 法 之 附 表 一 附 表 三 規 定,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送 校 外 審 查 教 師 申 請 送 審 專 門 著 作 ( 包 含 學 位 論 文 ) 或 技 術 報 告 應 具 創 見 並 具 有 獨 立 研 究 能 力, 專 門 著 作 或 技 術 報 告 應 與 任 教 科 目 性 質 相 符, 於 院 級 及 系 級 教 評 會 初 審 時 應 審 查 之 五 校 外 審 查 委 員 產 生 ( 一 ) 專 門 著 作 ( 含 技 術 報 告 作 品 及 成 就 證 明 送 審 ) 或 學 位 論 文 之 校 外 審 查 學 者 專 家 須 以 中 研 院 經 教 育 部 授 權 自 審 之 大 學 科 技 大 學 或 科 技 部 審 查 各 學 門 領 域 名 單 中 具 審 查 資 格 者 為 限, 以 學 位 論 文 送 審 助 理 教 授 與 講 師 職 級 之 校 外 審 查 學 者 須 具 審 查 資 格 者 為 原 則 產 生 名 單 方 式 如 下 : 1. 送 審 教 師 不 得 提 供 系 教 評 會 推 薦 外 審 名 單 2. 由 系 級 教 評 會 推 薦 4 位 院 長 ( 通 識 中 心 主 任 ) 推 薦 4 位 教 務 長 推 薦 4 位 及 校 長 推 薦 4 位 校 外 相 關 領 域 學 者 專 家 外 審 委 員 名 單, 送 請 系 級 主 管 院 級 主 管 及 校 級 主 管 簽 核 保 密 推 薦 ( 系 級 院 級 校 級 主 管 如 為 送 審 當 事 人 須 迴 避 保 密 推 薦 ) 3. 外 審 作 業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主 席 以 圈 選 方 式 決 定 外 審 人 員 名 單 外 審 人 員 名 單 決 定 後, 由 人 事 室 承 辦 人 員 聯 絡, 不 得 外 洩 ( 二 ) 本 校 申 請 送 審 教 師, 可 提 出 外 審 迴 避 名 單 至 多 3 人 供 校 教 評 會 主 任 委 員 擇 送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評 審 參 考 ( 三 ) 外 審 委 員 不 得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與 送 審 人 為 師 生 關 係 或 碩 博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2. 與 送 審 人 為 三 親 等 內 之 血 親 3. 與 送 審 人 為 配 偶 或 三 親 等 內 之 姻 親 或 曾 有 此 關 係 4. 與 送 審 人 為 學 術 合 作 關 係 5. 與 送 審 人 畢 業 學 校 相 同 或 曾 與 送 審 人 同 一 系 所 服 務 者 6. 與 送 審 人 為 相 關 利 害 關 係 人 7. 依 其 他 法 規 應 予 迴 避 ( 四 ) 特 殊 性 類 科 ( 如 語 文 藝 術 設 計 及 醫 學 等 ) 或 外 審 委 員 不 易 遴 聘 者, 得 由 國 立 大 學 或 經 教 育 部 授 權 自 審 教 師 資 格 之 私 立 大 學 遴 聘 外 審 委 員, 必 要 時 得 遴 選 國 外 大 學 教 授 擔 任 委 員 違 反 以 上 規 定, 未 迴 避 審 查 者, 該 評 審 結 果 不 予 採 計 惟 其 餘 有 效 之 評 審, 仍 得 計 入 審 查 結 果 有 效 外 審 人 數 不 足 時, 應 就 不 足 之 人 數 另 行 送 審 補 正 六 著 作 校 外 審 查 通 過 標 準 :6 位 外 審 委 員 審 查 成 績,4 位 達 70 分 ( 含 ) 以 上 者, 視 為 通 過 七 本 要 點 經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通 過,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00
107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進 修 獎 助 辦 法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教 評 會 修 正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培 養 及 提 高 師 資 素 質, 增 進 教 學 效 能, 特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所 稱 進 修, 係 指 教 師 在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學 校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或 修 讀 經 學 校 同 意 之 第 二 專 長 學 位 : 第 三 條 進 修 條 件 : ( 一 ) 進 修 學 位 須 符 合 本 校 需 要 ( 二 ) 須 經 系 院 校 三 級 教 評 會 通 過 並 獲 校 長 同 意 者 若 新 聘 教 師 到 校 時 已 就 讀 博 士 班 者 不 受 服 務 二 年 之 限 制 ( 三 ) 教 師 進 修 學 位, 以 不 影 響 教 學 為 原 則 第 四 條 國 內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或 第 二 專 長 學 位 之 教 師, 以 留 職 留 薪 並 回 校 任 教 為 原 則, 並 全 額 補 助 學 分 費 學 雜 費, 但 每 年 最 高 不 超 過 十 五 萬 元 若 因 學 校 教 學 或 研 究 之 特 殊 需 求 而 前 往 國 內 外 學 術 機 構 從 事 研 究, 其 時 間 在 一 年 以 內 者 補 助 原 薪 俸 ; 時 間 在 一 年 以 上 者, 補 助 原 薪 俸 二 分 之 一 第 五 條 國 外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或 第 二 專 長 學 位 之 教 師, 予 留 職 停 薪 並 全 額 補 助 學 分 費 學 雜 費 與 交 通 費 ( 來 回 機 票 一 趟 ), 但 每 年 最 高 不 超 過 十 五 萬 元 第 六 條 經 核 准 進 修 者, 應 於 九 月 一 日 前 完 成 簽 訂 教 師 進 修 返 校 服 務 契 約 書 手 續, 逾 期 未 完 成 手 續 者, 視 同 放 棄 進 修 中 止 或 期 滿 均 須 立 即 返 校 服 務, 不 得 稽 延 取 得 學 位 返 校 任 教 服 務 時 間 不 得 少 於 進 修 時 間, 如 未 履 行 規 定 者 : ( 一 ) 留 職 停 薪 進 修 後 未 能 返 校 任 教 者 或 服 務 年 限 未 達 規 定 者, 服 務 年 限 每 少 一 年 須 繳 付 相 當 二 個 月 薪 水 之 賠 償 金, 餘 依 此 類 推 ( 未 滿 一 年 以 一 年 計 算, 以 在 職 最 後 一 個 月 之 薪 水 為 準 ) ( 二 ) 留 職 留 薪 在 國 內 進 修, 並 每 週 返 校 授 課 者, 未 能 返 校 任 教 者 或 服 務 年 限 未 達 規 定 者, 服 務 年 限 每 少 一 年 須 繳 付 相 當 三 個 月 薪 水 之 賠 償 金, 餘 依 此 類 推 ( 未 滿 一 年 以 一 年 計 算, 以 在 職 最 後 一 個 月 之 薪 水 為 準 ) 101
108 ( 三 ) 留 職 留 薪 畢 業 後 未 返 校 上 課 者, 則 應 加 倍 追 繳 進 修 期 間 所 領 薪 水 ( 四 ) 如 不 能 履 行 上 述 規 定 者, 視 為 違 約, 除 扣 留 其 離 職 證 明 書 外, 並 依 法 究 辦 第 七 條 獎 助 進 修 申 請 程 序 規 定 如 下 : ( 一 ) 申 請 進 修 教 師 先 經 系 院 教 評 會 審 核 通 過, 再 由 單 位 主 管 推 薦 並 經 校 教 評 會 同 意, 再 呈 請 校 長 核 准 始 得 報 考 國 內 各 大 學 研 究 所 或 國 外 大 學 申 請 進 修 碩 博 士 學 位, 若 未 經 同 意 者, 不 予 獎 助 ( 二 ) 國 內 部 分 : 考 取 後 辦 理 簽 約 並 檢 附 註 冊 證 明 及 繳 費 收 據 送 人 事 室 辦 理 獎 助 手 續 ( 三 ) 國 外 部 分 : 自 費 出 國 者 須 取 得 入 學 許 可 證 明 辦 理 簽 約, 並 檢 附 註 冊 證 明 繳 費 收 據 與 機 票 票 根 送 人 事 室 辦 理 獎 助 手 續 ( 申 請 人 應 檢 附 繳 款 日 之 匯 率 表, 如 無 檢 附 匯 率 表 則 以 註 冊 當 日 匯 率 為 基 準 ) ( 四 ) 申 請 期 限 : 每 年 十 月 一 日 起 至 十 月 卅 一 日 止 第 八 條 進 修 獎 助 年 限 及 名 額 限 制 : 博 士 班 五 年 內 仍 未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者, 停 止 獎 助 博 士 班 帶 職 帶 薪 並 回 校 任 教 者 不 超 過 各 該 系 所 教 師 總 數 百 分 之 三 十, 留 職 停 薪 者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第 九 條 修 業 年 限 : 博 士 班 不 超 過 八 年, 碩 士 班 不 超 過 四 年, 若 超 過 年 限 或 中 止 進 修 而 未 能 取 得 學 位 者, 須 繳 回 全 部 獎 助 款 第 十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教 評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亦 同 102
109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職 員 進 修 學 位 獎 助 辦 法 實 施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鼓 勵 職 員 終 身 學 習, 提 升 素 質 能 力,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所 稱 職 員 係 指 本 校 編 制 內 合 格 專 任 職 員 所 指 進 修 係 指 利 用 下 班 時 間 在 本 校 或 至 校 外 進 修 二 種 第 三 條 進 修 人 員 須 具 備 下 列 各 條 件 : 一 在 本 校 連 續 擔 任 編 制 內 專 任 職 務 二 學 年 以 上 二 最 近 二 學 年 無 品 德 不 良 紀 錄 未 受 刑 事 處 分 及 考 核 記 過 以 上 之 懲 罰 三 最 近 二 學 年 度 之 考 核 均 列 甲 等 以 上 第 四 條 職 員 參 加 進 修, 應 辦 妥 相 關 手 續 進 修 時 間 不 得 佔 用 上 班 時 間 並 不 得 要 求 減 少 或 免 除 其 職 責 範 圍 內 應 盡 責 任, 如 有 影 響, 必 須 辦 理 留 職 停 薪 擔 任 主 管 職 務 之 職 員 參 加 進 修, 校 方 得 調 整 為 非 主 管 職 務 同 一 單 位 同 一 時 期 僅 限 一 人 參 加 進 修 但 有 特 殊 表 現 或 需 求 者, 得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第 五 條 職 員 之 進 修, 須 經 單 位 主 管 允 許 及 單 位 相 關 會 議 之 同 意 決 議, 並 提 交 人 事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核 准 其 申 辦 作 業 流 程 如 下 : 一 每 年 一 月 底 前 將 準 備 報 考 之 進 修 計 畫 及 進 修 申 請 表 陳 送 單 位 主 管 同 意 後, 送 交 人 事 室 提 請 召 開 人 事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准 其 進 修 二 經 核 准 進 修 人 員, 應 於 七 月 底 前 繳 交 錄 取 通 知 單 並 至 人 事 室 簽 訂 進 修 返 校 服 務 同 意 書 手 續, 逾 期 未 完 成 手 續 者, 視 同 放 棄 第 六 條 本 辦 法 申 請 進 修 者, 應 遵 守 下 列 規 定 : 一 留 職 停 薪 進 修 後, 未 能 返 校 繼 續 服 務 或 服 務 年 限 未 達 規 定 者, 則 服 務 年 限 每 少 一 年 須 繳 付 相 當 三 個 月 薪 水 之 賠 償 金, 餘 依 此 類 推 ( 未 滿 一 年 以 一 年 計 算, 以 在 職 最 後 一 個 月 之 薪 水 為 準 ) 二 留 職 留 薪 未 返 校 服 務 者, 則 應 加 倍 追 繳 進 修 期 間 所 領 薪 水 及 一 切 費 用 三 如 不 能 履 行 上 述 規 定 者, 視 為 違 約, 除 扣 留 其 離 職 證 明 書 外, 並 依 法 究 辦 第 七 條 進 修 員 工 可 以 申 請 進 修 獎 助, 獎 助 金 額 即 規 定 如 下 : 一 全 額 補 助 學 分 費 與 學 雜 費, 但 每 年 最 多 不 超 過 十 萬 元 二 修 業 獎 助 期 限 : 博 士 班 五 年 碩 士 班 三 年 四 技 ( 空 大 ) 五 年 二 專 及 二 技 三 年 為 限 三 取 得 學 位 後, 如 欲 進 修 更 高 學 位, 須 經 二 年 後 始 可 申 請 進 修 獎 助 四 凡 未 經 申 請 或 未 獲 核 准 或 違 反 辦 法 規 定 者,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獎 勵 或 補 助 第 八 條 申 請 獎 助 期 限 及 程 序 : 每 年 十 月 一 日 起 至 十 月 卅 一 日 止 檢 附 註 冊 證 明 及 繳 費 收 據 經 單 位 主 管 簽 核 後 送 人 事 室 ( 申 請 表 如 附 件 ) 第 九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呈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參 與 研 討 ( 習 ) 會 處 理 要 點 103
110 教 評 會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第 一 條 為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學 術 活 動, 促 進 教 學 專 業 實 務 與 研 究 經 驗 交 流, 以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訂 定 本 校 教 師 參 與 研 討 ( 習 ) 會 暨 寒 暑 假 赴 企 業 研 習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申 請 資 格 :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第 三 條 補 助 項 目 : ( 一 ) 教 師 參 加 國 內 研 討 ( 習 ) 會 教 師 依 教 學 成 長 之 專 業 需 求 申 請 參 加 國 內 研 討 ( 習 ) 會, 經 核 准 者, 補 助 : 1. 報 名 費 : 二 千 元 以 下, 全 額 補 助, 二 千 元 以 上 則 補 助 其 超 過 部 份 的 1/2( 每 次 各 系 最 高 以 壹 萬 元 為 限 ) 2. 於 國 內 之 會 議 期 間 補 助 交 通 費 ( 二 ) 教 師 國 內 發 表 論 文 教 師 如 以 本 校 名 義 在 國 內 發 表 論 文 ( 口 頭 發 表 或 壁 報 論 文 均 以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訊 作 者 為 限 ), 經 申 請 核 准 者, 得 核 支 差 旅 費 及 本 條 第 一 款 規 定 之 報 名 費 ( 三 ) 教 師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教 師 如 以 本 校 名 義 在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 口 頭 發 表 或 壁 報 論 文 均 以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訊 作 者 為 限 ), 經 審 查 小 組 審 查 通 過 者, 得 依 路 程 遠 近 向 學 校 申 請 補 助, 各 項 補 助 費 用 上 限 如 下 : 1. 歐 美 地 區 三 萬 元 2. 紐 澳 非 洲 中 東 印 度 二 萬 五 千 元 3. 日 本 一 萬 六 千 元 4. 韓 國 新 加 坡 一 萬 二 千 元 5. 香 港 澳 門 六 千 元 6. 其 他 地 區 一 萬 元 已 獲 國 科 會 教 育 部 等 其 他 單 位 補 助 者, 不 得 提 出 申 請 ( 四 ) 教 師 寒 暑 假 參 與 國 內 企 業 研 習 教 師 寒 暑 假 申 請 參 與 國 內 企 業 研 習, 經 申 請 審 查 暨 成 果 審 核 通 過 者, 依 本 校 出 差 旅 費 支 給 標 準, 補 助 研 習 期 間 生 活 費 及 交 通 費 104
111 第 四 條 申 請 期 間 : 每 年 1 月 1 日 至 11 月 15 日 止 ( 期 間 外, 得 經 簽 請 核 准 後, 以 該 系 系 務 經 費 支 付 之 ) 第 五 條 申 請 次 數 : 教 師 參 與 國 內 外 研 討 ( 習 ) 活 動 以 不 影 響 教 師 正 常 上 課 為 原 則, 若 影 響 上 課 且 超 過 ( 含 ) 一 週 者, 不 得 在 學 期 中 進 行, 惟 教 師 赴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每 年 度 以 二 次 為 限 教 師 參 與 國 內 外 研 討 ( 習 ) 活 動 均 應 依 規 定 補 課 第 六 條 申 請 程 序 : ( 一 ) 教 師 參 加 國 內 研 討 ( 習 ) 會 國 內 發 表 論 文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教 師 申 請 參 加 國 內 外 研 ( 討 ) 習 會 應 完 整 填 寫 申 請 單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提 出 申 請 : 1. 研 討 ( 習 ) 會 公 函 議 程 表 及 相 關 訊 息 2. 研 討 ( 習 ) 會 正 式 邀 請 函 或 論 文 接 受 函 3. 擬 宣 讀 之 論 文 摘 要 教 師 於 國 內 發 表 論 文 及 參 加 國 內 研 ( 討 ) 習 活 動 需 於 一 週 前 提 出 申 請, 應 先 由 系 主 任 ( 或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 推 薦 並 會 簽 各 有 關 單 位, 經 校 長 核 准 後 執 行 教 師 赴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需 於 二 週 前 提 出 申 請, 應 先 由 系 主 任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 推 薦 後 送 人 事 室 彙 整, 並 經 審 查 小 組 審 查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執 行 申 請 案 有 下 列 情 形 者 將 退 件 不 予 受 理 : 1. 申 請 單 填 寫 不 完 整 2. 檢 附 文 件 不 齊 全 3. 不 符 合 本 辦 法 規 定 之 申 請 期 間 ( 限 ) 4. 申 請 次 數 或 補 助 金 額 超 過 本 要 點 規 定 上 限 5. 不 符 合 本 要 點 規 定 補 助 項 目 ( 二 ) 教 師 寒 暑 假 參 與 國 內 企 業 研 習 參 與 寒 暑 假 企 業 研 習 教 師 應 填 寫 教 師 寒 暑 假 企 業 研 習 申 請 表, 並 檢 具 研 習 企 業 同 意 函 及 有 關 資 料 向 所 屬 系 所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相 關 規 定 依 本 校 教 師 寒 暑 假 參 與 企 業 研 習 作 業 辦 法 辦 理 第 七 條 審 查 小 組 : 審 查 小 組 由 校 長 主 任 秘 書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會 計 室 主 任 及 人 事 室 主 任 組 成, 每 月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由 校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第 八 條 核 銷 程 序 : ( 一 ) 教 師 參 加 國 內 研 討 ( 習 ) 會 國 內 發 表 論 文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本 辦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款 至 第 三 款 參 與 人 員, 應 於 活 動 結 束 後 三 週 內 檢 附 論 文 摘 要 研 討 會 議 程 及 心 得 報 告 各 兩 份, 並 檢 附 報 名 費 ( 或 註 冊 費 ) 交 通 費 或 旅 館 費 ( 旅 館 費 僅 限 於 發 表 論 文 教 師 ) 等 單 據 辦 理 核 銷,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二 ) 教 師 寒 暑 假 參 與 國 內 企 業 研 習 本 辦 法 第 三 條 第 四 款 教 師 寒 暑 假 參 與 企 業 研 習 參 與 人 員, 依 規 定 繳 交 經 研 習 單 位 核 章 之 教 師 寒 暑 期 企 業 研 習 成 果 報 告 書 兩 份, 送 教 務 處 及 研 發 處 審 核 審 核 通 過 後 三 週 內 應 檢 附 經 核 定 之 成 果 報 告 書 企 業 研 習 申 請 表 各 兩 份 及 交 通 費 單 據 辦 理 核 銷,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第 九 條 教 師 寒 暑 假 參 與 企 業 研 習 教 師 於 國 內 發 表 論 文 及 參 加 國 內 研 討 ( 習 ) 會, 三 項 累 計 每 人 每 年 補 助 最 高 限 額 為 三 萬 元 教 師 赴 國 外 發 表 論 文, 每 人 每 年 補 助 最 高 限 額 為 六 萬 元 教 師 若 有 溢 領 之 情 形 者, 應 依 規 定 繳 回 第 十 條 本 辦 法 經 費 補 助 由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款 及 本 校 配 合 款 支 應, 並 依 本 校 專 責 小 組 核 定 通 過 105
112 之 當 年 度 預 算 為 限 第 十 一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06
113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職 員 工 參 加 研 討 ( 習 ) 處 理 要 點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一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鼓 勵 職 員 學 習 新 知, 充 實 專 業 知 識, 以 提 升 行 政 效 能, 並 促 進 行 政 革 新, 訂 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職 員 工 參 加 研 討 ( 習 ) 處 理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本 校 鼓 勵 職 員 工 經 申 請 參 加 各 公 民 營 機 構 所 舉 辦 有 助 行 政 之 各 項 研 討 ( 習 ) 等 活 動 三 經 費 補 助 ( 一 ) 報 名 費 : 每 一 課 程 以 肆 仟 元 為 原 則, 超 過 則 需 以 專 案 簽 報 校 長 核 准 ( 二 ) 交 通 膳 雜 費 : 依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差 旅 費 規 定 支 給 ( 三 ) 主 辦 單 位 有 提 供 之 部 分, 不 再 補 助 四 各 項 研 討 ( 習 ) 會, 每 人 每 年 補 助 最 高 限 額 為 參 萬 元 如 因 業 務 特 殊 需 求, 由 學 校 指 派 參 加 之 研 討 ( 習 ) 會, 得 專 案 簽 報 校 長 核 准 後 予 以 補 助 五 申 請 程 序 應 於 一 週 前, 併 同 本 校 職 員 工 參 加 研 討 ( 習 ) 會 申 請 表, 經 單 位 主 管 簽 核, 報 請 校 長 核 可 後 方 得 補 助 經 費 ; 事 後 補 辦 者 不 予 獎 助 六 各 項 研 討 ( 習 ) 應 於 研 討 ( 習 ) 結 束 兩 週 內, 將 研 討 ( 習 ) 心 得 及 支 出 單 據 送 交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辦 理 核 銷 結 案 未 繳 交 研 討 ( 習 ) 心 得 者, 不 予 補 助 七 本 要 點 經 費 來 源 包 括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與 學 校 配 合 款 八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議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07
114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出 差 旅 費 支 給 標 準 通 過 修 正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因 公 出 差 支 給 差 旅 費 除 另 定 差 旅 費 支 給 標 準 表 外 ( 如 附 表 一 ), 均 按 本 規 則 辦 理 第 二 條 旅 費 為 交 通 費 住 宿 費 及 膳 雜 費 各 職 務 等 級 ( 職 等 ) 人 員 其 支 給 標 準 如 附 表 一 所 定 分 類 職 位 九 等 薦 任 ( 本 俸 最 高 為 薦 任 一 級 ) 人 員 支 年 功 薪 者 按 簡 任 級 人 員 ( 分 類 職 位 十 至 十 四 等 ) 標 準 支 給 之, 約 聘 ( 僱 ) 人 員 依 其 原 定 職 等 按 前 表 分 等 支 給 之 本 校 邀 請 之 各 類 演 講 評 鑑 審 查 及 相 關 校 務 諮 詢 之 專 家 業 者 學 者 等, 差 旅 費 比 照 本 校 副 教 授 級 標 準 支 給 之 奉 核 准 赴 國 外 洽 公 者 得 支 領 國 外 日 支 費, 凡 屬 團 體 方 式 辦 理 者, 日 支 費 得 按 科 技 部 每 年 公 告 支 給 標 準 之 6 折 辦 理 ; 凡 屬 個 別 方 試 辦 理 者, 日 支 費 得 按 科 技 部 每 年 公 告 支 給 標 準 之 7 折 辦 理 第 三 條 出 差 旅 費 自 起 程 日 起 至 差 竣 日 止, 除 患 病 及 因 故 阻 滯 有 確 實 證 明 者, 按 實 計 算 外, 非 因 特 殊 原 因, 不 得 延 長 出 差 日 期 第 四 條 旅 費 按 照 出 差 必 經 順 路 計 算 差 旅, 其 有 特 殊 情 形 者, 非 經 核 准 不 得 支 給, 如 以 緊 急 公 務 或 事 實 上 之 需 要, 須 搭 乘 飛 機 者, 未 經 事 前 核 准 不 得 支 報 第 五 條 凡 組 長 ( 薦 任 級 ) 以 下 人 員 因 相 同 任 務 隨 同 處 主 任 ( 簡 任 級 ) 以 上 人 員 出 差 者, 或 因 時 間 急 迫 當 時 必 須 搭 乘 自 強 號 等 交 通 工 具 者, 其 交 通 費 不 受 其 規 定 等 級 之 限 制 第 六 條 交 通 費 旅 館 費 按 支 給 標 準 填 報, 發 給 超 過 支 給 標 準 者, 仍 照 標 準 發 給, 但 經 核 准 超 等 級 支 給 者, 必 須 憑 證 明 單 據 報 銷 發 給, 但 計 程 車 費 未 經 特 別 指 示 者, 不 准 報 銷 ( 如 經 奉 准 者 不 在 此 限 ) 108
115 第 七 條 一 參 加 受 訓 之 差 旅 費 ( 如 業 務 講 習 ) 三 天 以 內 者 按 支 給 標 準 發 給, 三 天 以 上 者 按 報 到 日 及 結 訓 日 兩 天 支 給 全 日 差 旅 費 外, 其 他 按 支 給 標 準 規 定 半 數 支 給 差 旅 費 如 係 參 加 業 務 研 習 等 而 主 辦 單 位 給 住 宿 或 旅 費 者, 不 得 重 複 報 支, 但 經 主 辦 單 位 委 託 代 辦 明 定 費 用 自 行 負 擔 者, 得 依 規 定 檢 據 報 領 差 旅 費 二 因 公 赴 北 部 地 區 參 加 會 議 或 其 他 公 務 出 差 旅 費 支 給 標 準 如 下 : ( 一 ) 如 時 間 規 定 上 午 報 到 者, 得 列 報 前 一 天 晚 餐 往 返 交 通 費 旅 館 費 一 宿 ( 二 ) 如 時 間 規 定 下 午 報 到 且 當 天 能 回 程 者, 只 支 給 交 通 費 膳 雜 費, 不 得 列 報 旅 館 費, 如 業 務 上 確 有 需 要, 不 能 當 日 回 程, 經 核 准 者 不 在 此 限 ( 三 ) 當 日 回 程 深 夜 抵 達 者, 得 准 報 支 計 程 車 費 貳 佰 元 第 八 條 臨 時 費 包 括 郵 電 費 及 因 特 別 情 事, 臨 時 僱 用 人 車 及 其 他 一 切 因 公 必 須 之 費 用, 均 應 按 實 檢 據 列 報 第 九 條 一 短 程 差 旅 費 規 定, 距 離 以 六 十 公 里 以 內 計 算 之 屏 東 以 北, 嘉 義 以 南 只 支 給 交 通 費 及 膳 雜 費, 不 得 列 報 旅 館 費 二 因 公 赴 台 南 市 區 歸 仁 關 廟 仁 德 永 康 等 地 方 參 加 會 議 或 其 他 公 務 之 出 差, 因 視 同 在 校 辦 公, 不 得 列 報 差 旅 費 第 十 條 出 差 如 由 旅 行 業 代 辦 含 住 宿 及 交 通 之 套 裝 行 程, 得 在 不 超 過 住 宿 費 加 計 交 通 費 之 規 定 數 額 內, 以 旅 行 業 代 收 轉 付 收 據 報 支 ; 搭 乘 飛 機 高 鐵 者, 須 另 檢 附 票 根 第 十 一 條 參 加 校 內 各 項 活 動 除 由 承 辦 單 位 簽 准 有 案 經 費 者 外, 一 律 不 支 給 膳 食 費, 但 由 總 務 處 奉 准 辦 理 及 統 一 購 餐 者, 不 受 本 條 之 限 制 第 十 二 條 報 支 差 旅 費 時, 應 檢 附 下 列 證 明 文 件 : 一 公 文 函 件 或 開 會 通 知 二 交 通 費 及 住 宿 費 等 憑 證 第 十 三 條 本 規 定 自 即 日 起 實 施,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隨 時 簽 呈 校 長 核 准 修 正 之 109
116 附 表 一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國 內 出 差 旅 費 支 數 額 表 100 年 01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3 年 11 月 3 日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 費 別 職 級 校 長 一 二 級 主 管 或 副 教 授 ( 含 ) 以 上 人 員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職 員 等 技 工 司 機 工 友 六 十 公 里 以 外 地 區 交 通 費 每 日 住 宿 費 新 臺 幣 每 日 膳 雜 費 新 臺 幣 搭 乘 飛 機 及 高 鐵 者, 校 長 得 搭 乘 商 務 艙 ( 車 廂 ) 或 相 同 之 座 ( 艙 ) 位, 其 餘 人 員 搭 乘 經 濟 ( 標 準 ) 座 ( 艙 車 ) 位, 並 均 應 檢 據 核 實 列 支 其 餘 交 通 工 具, 不 分 等 次 按 實 開 支 2,200 1,800 1,600 1,400 檢 據 核 實 列 支 400 元 400 元 400 元 400 元 里 以 內 地 區 六 十 公 交 通 費 每 日 膳 雜 費 新 臺 幣 火 車 客 運 300 元 備 註 1. 本 表 所 列 支 給 標 準 係 參 照 行 政 院 發 布 之 國 內 出 差 旅 費 報 支 要 點 訂 定 2. 駕 駛 自 用 汽 ( 機 ) 車 出 差 者, 其 交 通 費 得 按 同 路 段 公 民 營 客 運 汽 車 最 高 等 級 之 票 價 報 支 但 不 得 另 行 報 支 油 料 過 路 ( 橋 ) 停 車 等 費 用 ( 請 至 臺 灣 省 各 公 民 營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一 覽 表 網 頁, 查 詢 各 客 運 公 司 網 址, 下 載 票 價 資 訊 辦 理 核 銷 ( 3. 專 案 簽 奉 核 准 者, 住 宿 費 及 膳 食 費 得 檢 據 核 實 報 銷 4. 本 校 邀 請 之 各 類 演 講 評 鑑 審 查 及 相 關 校 務 諮 詢 之 專 家 業 者 學 者 等, 差 旅 費 比 照 本 校 副 教 授 級 標 準 支 給 之 5. 於 出 差 任 務 地 搭 乘 計 程 車 者 ( 以 單 趟 為 限 ), 於 出 差 旅 費 申 請 書 註 明 起 迄 地 點, 附 開 會 通 知 及 車 費 收 據 報 支, 其 金 額 在 300 元 範 圍 內 者, 授 權 會 計 主 任 決 行, 超 過 授 權 金 額 者, 簽 陳 校 長 核 准 後 再 行 報 支 110
117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暨 教 材 教 具 製 作 獎 勵 辦 法 民 國 90 年 9 月 19 日 校 教 評 會 通 過 民 國 90 年 10 月 3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3 月 17 日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3 月 18 日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4 日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鼓 勵 教 師 致 力 改 進 教 學 製 作 優 良 教 材 教 具,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特 訂 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暨 教 材 教 具 製 作 獎 勵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獎 勵 事 項 包 含 改 進 教 學 編 撰 教 材 及 製 作 教 具 : 一 改 進 教 學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從 事 下 列 事 項, 成 績 優 良 者 : 1. 參 加 校 外 改 進 教 學 競 賽 及 教 學 媒 體 製 作 比 賽, 錄 取 或 獲 獎 者 2. 指 導 學 生 參 加 國 內 外 技 術 競 賽 學 會 發 表 與 學 術 研 討 會, 錄 取 發 表 或 獲 獎 者 3. 指 導 學 生 獲 得 國 科 會 或 其 他 政 府 部 會 之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4. 教 師 考 取 與 教 授 科 目 相 關 之 證 照 或 取 得 實 務 經 驗 資 格 認 定 者 5. 使 用 創 新 教 學 策 略, 或 其 他 有 關 改 進 教 學 相 關 事 項, 並 有 具 體 成 果 者 二 編 撰 教 材 1. 教 師 編 撰 之 書 籍 實 驗 手 冊 或 教 材 ( 自 編 及 翻 譯 均 可, 需 載 明 為 本 校 教 師 所 著, 內 容 適 用 大 專 用 書 並 已 申 請 ISBN 公 開 發 行 ) 同 一 作 品 不 分 新 版 或 修 訂 版, 只 能 申 請 一 次 2. 教 師 自 製 之 數 位 教 材 ( 以 建 置 於 本 校 之 數 位 學 習 網 站 及 教 育 部 課 程 與 教 材 認 證 為 主 ) 三 製 作 教 具 以 課 程 內 容 需 要 所 研 發 設 計 及 製 作 教 學 教 具, 包 含 實 體 模 型 教 學 器 材 掛 圖 圖 表 教 學 標 本 教 學 圖 卡 等 廠 商 所 提 供 之 數 位 化 教 材 教 具 及 教 學 軟 體 不 得 提 出 申 請 獎 助 教 師 教 材 不 得 有 抄 襲 或 其 他 侵 害 他 人 著 作 權 之 情 事, 有 關 涉 及 著 作 權 之 侵 涉, 由 製 作 教 師 自 行 負 責 第 三 條 申 請 本 辦 法 各 項 獎 勵 應 具 備 下 列 條 件 : 一 為 本 校 專 任 老 師 二 應 以 本 校 現 有 學 科 及 個 人 專 長 性 質 相 近 者 第 四 條 申 請 與 審 查 程 序 一 申 請 人 填 寫 申 請 表 ( 如 附 件 ) 並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作 品, 於 每 年 六 月 一 日 以 前 向 各 系 教 評 會 提 出 申 請 各 系 教 評 會 於 六 月 十 五 日 以 前 辦 理 初 審, 並 將 所 有 相 關 資 料 作 品 與 初 審 結 果 彙 交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111
118 二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組 成 審 查 小 組, 並 以 九 月 底 以 前 完 成 複 審, 並 將 複 審 結 果 送 交 校 教 評 會 進 行 決 審 三 申 請 案 經 校 評 會 決 審 審 核 通 過 後, 簽 報 校 長 核 定 第 五 條 審 查 核 定 點 數 : 一 改 進 教 學 1. 指 導 學 生 參 加 技 術 競 賽 或 專 題 製 作 比 賽 與 發 表 會 之 點 數 說 明, 國 外 入 選 者 以 0.5 點 計, 列 為 佳 作 或 第 5 至 第 8 名 者 以 1 點 計, 第 3 至 第 4 名 者 以 1.5 點 計, 第 1 至 第 2 名 者 以 2 點 計 ; 國 內 入 選 者 以 0.3 點 計, 列 為 佳 作 或 第 5 至 第 8 名 者 以 0.5 點 計, 第 3 至 第 4 名 者 以 0.7 點 計, 第 1 至 第 2 名 者 以 1 點 計 本 校 系 院 級 舉 辦 之 技 術 競 賽 或 專 題 製 作 比 賽 與 發 表 會 不 採 計 點 數 同 一 作 品 參 加 同 一 活 動 而 獲 得 兩 種 以 上 獎 項 者, 擇 較 高 點 數 項 目 獎 勵 之 ; 同 一 作 品 參 加 不 同 競 賽 或 展 覽 活 動 而 均 獲 得 獎 項 者, 擇 較 高 點 數 項 次 之 獎 助 全 額 獎 勵 ; 而 次 之 點 數 項 次 則 給 予 1/2 獎 勵, 同 一 作 品 參 與 第 三 項 競 賽 或 展 覽 活 動 時 則 不 再 給 予 重 複 補 助 2. 指 導 學 生 獲 國 科 會 大 專 學 生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以 及 其 他 政 府 部 會 計 劃 案 以 2.5 點 計 3. 教 師 考 取 與 教 授 科 目 相 關 之 證 照 之 點 數 說 明 需 以 列 入 技 專 資 料 庫 者 為 基 準, 且 需 兩 年 內 取 得 者, 甲 級 ( 或 等 同 者 ) 計 5 點, 乙 級 ( 或 等 同 者 ) 計 2.5 點 ( 同 一 張 證 照 限 獎 勵 一 次 ) 4. 教 師 取 得 實 務 經 驗 資 格 認 定 者, 需 以 列 入 技 專 資 料 庫 者 為 基 準, 且 需 與 兩 年 內 教 授 課 程 有 直 接 關 聯 者, 計 3 點 二 編 撰 教 材 1. 教 師 編 撰 之 書 籍 實 驗 手 冊 或 教 材 點 數 說 明 : 全 書 至 少 200 頁, 未 達 200 頁 者 按 比 例 計 算 點 數 ; 申 請 教 師 撰 寫 章 節 ( 或 頁 數 ), 按 全 書 比 例 計 算 點 數 ; 未 明 白 標 出 撰 寫 章 節 者, 按 作 者 數 比 例 計 算 點 數 ; 累 計 最 高 不 超 過 2 點 無 ISBN 或 超 過 2 年 以 上 不 予 補 助 2. 教 師 自 製 之 數 位 教 材 點 數 說 明 : 上 傳 至 本 校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之 影 音 單 元 數 (1 單 元 為 1 週 之 學 習 進 度 ) 每 單 元 0.2 點, 有 前 導 單 元 ( 課 程 簡 介 課 程 目 標 學 習 策 略 學 習 進 度 表 課 程 架 構 概 述 成 績 考 評 方 式 與 標 準 等 6 項, 須 有 3 項 以 上, 以 ppt 或 影 音 製 作 ) 加 0.3 點, 累 計 最 高 不 超 過 2.5 點 獲 教 育 部 課 程 或 教 材 認 證 通 過 者 以 5 點 計, 首 次 送 教 育 部 認 證 未 獲 通 過 者 以 0.5 點 計 三 製 作 教 具 審 查 委 員 視 具 體 成 果 評 核 點 數 前 述 三 項 未 明 列 點 數 者, 審 查 委 員 視 具 體 成 果 評 核 點 數, 並 註 明 評 核 意 見 ( 評 核 點 數 範 圍 0 點 -2 點 ) 第 六 條 獎 助 金 額 : 112
119 係 以 審 查 核 定 點 數 方 式 進 行, 實 際 獎 勵 金 額 依 當 年 度 預 算, 按 點 數 比 例 分 配, 另 本 項 每 人 每 年 合 計 不 得 超 過 新 台 幣 十 萬 元 第 七 條 申 請 作 品 或 成 果 係 多 人 合 作 完 成, 須 由 參 加 人 員 共 同 提 出 申 請, 並 平 均 分 配 獎 助 金 額 第 八 條 教 師 申 請 本 獎 勵 以 申 請 日 前 二 年 內 完 成 者 為 限 相 同 之 獎 勵 事 項 限 申 請 一 次 第 九 條 本 辦 法 所 需 經 費, 得 配 合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經 常 門 之 改 善 教 學 與 師 資 結 構 項 目 辦 理 第 十 條 同 一 年 度 改 進 教 學 製 作 優 良 教 材 與 教 具 等 項 目, 得 再 遴 選 出 特 優 的 作 品 進 行 觀 摩 展 示, 獲 選 教 師 有 展 示 與 解 說 義 務, 每 項 作 品 依 需 求 酌 增 編 列 1 點 製 作 費 用 第 十 一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13
120 114
121 115
122 116
123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優 良 教 學 審 查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民 國 101 年 7 月 3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3 月 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鼓 勵 教 師 之 優 良 教 學, 肯 定 其 在 教 學 上 的 努 力 與 貢 獻,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特 設 立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優 良 教 學 審 查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委 員 會 ) 第 二 條 本 委 員 會 由 校 長 主 任 秘 書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研 發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以 及 各 學 院 代 表 各 1 人 共 同 成 立, 必 要 時 得 聘 請 校 外 專 家 學 者 參 與, 任 期 一 年 審 查 委 員 會 設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由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副 主 任 擔 任 之, 負 責 辦 理 相 關 業 務 第 三 條 本 委 員 會 之 職 掌 為 遴 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審 查 改 進 教 學 暨 教 材 教 具 製 作 獎 勵 其 他 優 良 教 學 獎 勵 ( 助 ) 之 審 查 第 四 條 本 委 員 會 進 行 審 查 時, 視 其 審 查 項 目 所 對 應 之 辦 法 辦 理 第 五 條 開 會 時 應 有 全 體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出 席, 始 得 開 會, 出 席 委 員 過 半 數 同 意, 方 得 決 議 第 六 條 本 委 員 會 對 審 查 案 件 有 疑 義 時, 得 調 閱 有 關 資 料, 必 要 時 得 通 知 申 請 人 有 關 人 員 或 其 單 位 主 管 到 會 備 詢, 詢 畢 退 席 第 七 條 本 委 員 會 及 與 會 工 作 人 員, 對 審 查 結 果 及 討 論 過 程 應 嚴 守 秘 密, 不 得 洩 漏, 對 涉 及 本 身 之 審 查 事 項 應 行 迴 避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第 九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17
124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選 拔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實 施 辦 法 民 國 99 年 1 月 15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3 月 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鼓 勵 教 學 優 良 專 任 教 師, 肯 定 其 在 教 學 上 的 努 力 與 貢 獻, 提 升 本 校 教 學 品 質, 並 配 合 教 育 部 獎 勵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之 遴 選,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候 選 人 資 格 : 一 基 本 條 件 凡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在 校 連 續 任 教 滿 三 年 以 上 者, 均 得 被 推 薦 候 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 惟 已 獲 本 獎 勵 之 教 師, 需 隔 二 年 方 得 再 受 推 薦 參 與 候 選 二 教 學 優 良 參 考 條 件 ( 一 ) 品 格 足 為 師 生 典 範 者 ( 二 ) 課 外 熱 心 指 導 學 生 學 業 者 ( 三 ) 致 力 於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風 氣 卓 有 成 效 者 ( 四 ) 配 合 教 學 需 要 在 課 程 與 教 材 開 發 上 有 具 體 成 效 ( 五 ) 教 法 新 穎 能 充 分 契 合 課 程 需 要 ( 六 ) 其 他 與 教 學 有 關 之 重 大 事 蹟 第 三 條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之 遴 選 應 由 校 長 主 任 秘 書 教 務 長 學 務 長 研 發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以 及 各 學 院 代 表 各 1 人 共 同 成 立 教 師 優 良 教 學 審 查 委 員 會, 必 要 時 得 聘 請 校 外 專 家 學 者 參 與, 任 期 一 年 審 查 委 員 會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由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副 主 任 擔 任 之, 負 責 辦 理 相 關 業 務 第 四 條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推 薦 作 業 時 間 為 每 年 5 月 1 日, 由 各 學 院 薦 送 候 選 教 師 至 本 校 教 師 優 良 教 學 審 查 委 員 會 (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 第 五 條 審 查 內 容 一 教 學 榮 譽 : 獲 得 校 內 外 教 學 獎 項 獎 勵 二 教 學 規 劃 : 任 教 課 程 之 教 材 編 撰 教 科 專 書 教 材 上 網 數 位 教 材 及 實 施 e 化 輔 助 教 學 三 執 行 教 學 相 關 計 畫 : 申 請 或 參 與 提 升 教 學 計 畫 並 有 具 體 成 效 四 學 習 指 導 : 指 導 學 生 專 題 研 究 或 實 作 參 與 競 賽 或 展 演 輔 導 考 取 證 照 五 參 與 教 學 成 長 研 習 : 參 與 教 學 相 關 研 討 會 活 動 及 訓 練 並 取 得 相 關 證 明 六 教 學 評 鑑 : 任 教 課 程 之 學 年 平 均 評 量 成 績 七 其 他 特 殊 教 學 表 現 八 教 務 行 政 參 與 及 配 合 情 形 : 針 對 教 師 教 學 大 綱 與 教 學 進 度 上 傳 學 期 成 績 上 傳 等 事 項 上 述 內 容 須 羅 列 佐 證 資 料, 如 未 檢 附 佐 證 資 料 則 視 同 放 棄 第 六 條 遴 選 過 程 分 三 階 段 進 行 : 各 階 段 依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推 薦 表 之 教 學 優 良 事 蹟 及 其 佐 證 資 料, 配 合 適 切 評 分 方 式 進 行 遴 選 第 一 階 段 : 由 各 系 推 薦 該 系 專 任 教 師 總 數 百 分 之 八 ( 採 小 數 點 第 一 位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之 ) 為 系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參 與 所 屬 院 級 遴 選 118
125 第 二 階 段 : 由 各 學 院 推 薦 該 院 專 任 教 師 總 數 百 分 之 三 ( 採 小 數 點 第 一 位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之 ) 為 院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參 與 校 級 遴 選 第 三 階 段 : 由 本 校 教 師 優 良 教 學 審 查 委 員 會, 依 各 學 院 推 薦 之 院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中, 遴 選 三 名 為 本 校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 師 鐸 獎 ) 如 無 適 當 之 人 選 得 以 從 缺 專 任 教 師 係 指 該 學 年 度 專 任 講 師 職 級 ( 含 ) 以 上 教 師 第 七 條 獎 勵 及 義 務 一 獎 勵 ( 一 ) 系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頒 發 獎 狀 乙 只, 記 嘉 獎 乙 次 ( 二 ) 院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頒 發 獎 金 元, 獎 狀 乙 只, 記 小 功 乙 次 ( 三 ) 校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頒 發 獎 金 元, 獎 狀 乙 只, 記 小 功 兩 次 二 義 務 ( 一 ) 獲 獎 教 師 應 積 極 參 與 學 校 教 學 相 關 研 討 活 動,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 二 ) 擔 任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教 學 諮 詢 委 員 一 年, 協 助 輔 導 有 需 求 教 師 ( 三 ) 院 校 級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需 配 合 錄 製 教 學 觀 摩 影 帶 ( 至 少 1 堂 課 ), 以 提 供 本 校 教 師 相 互 學 習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所 需 經 費, 得 配 合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經 常 門 之 改 善 教 學 與 師 資 結 構 項 目 辦 理 第 九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19
126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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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辦 法 78 年 5 月 4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83 年 3 月 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84 年 1 月 17 日 教 評 會 通 過 84 年 2 月 25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89 年 6 月 29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4 月 13 日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目 的 : 為 獎 勵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利 用 課 餘 時 間 從 事 研 究 工 作, 以 提 高 學 術 研 究 水 準 第 二 條 獎 勵 項 目 : ( 一 )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 二 ) 專 利 第 三 條 申 請 資 格 :( 一 )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 二 ) 教 師 所 提 之 研 究 成 果 必 須 符 合 其 所 服 務 學 科 之 教 學 研 究 特 色 與 定 位 第 四 條 申 請 期 限 : 每 年 六 月 一 日 至 六 月 三 十 日 檢 具 申 請 日 前 近 兩 年 內 研 究 成 果 抽 印 本 ( 專 利 証 書 影 本 ) 一 式 兩 份 暨 申 請 書 ( 曾 接 受 過 獎 勵 之 案 件 不 可 重 複 申 請 ), 向 系 ( 所 ) 提 出 申 請, 並 經 系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再 送 人 事 室 彙 辦 第 五 條 本 辦 法 獎 勵 案 之 評 審, 分 初 評 與 復 評 兩 個 階 段 : 1. 初 評 : 由 各 系 教 評 會 辦 理 審 查 2. 復 評 : 由 校 教 評 會 進 行 最 後 之 審 查 第 六 條 獎 勵 標 準 : ( 一 )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獎 勵 原 則 : 1. 獎 勵 金 額 係 以 計 點 方 式 計 進 行, 實 際 獎 勵 金 額 依 當 年 度 預 算, 按 點 數 比 例 分 配 2.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之 計 點 方 式 如 下 : 每 篇 論 文 依 下 列 期 刊 排 名 加 權 點 數 乘 以 作 者 排 名 倍 數 後, 即 為 該 篇 論 文 之 計 點 3. 每 一 案 一 筆 獎 金, 申 請 論 文 係 本 校 多 人 合 作 完 成, 以 案 為 單 位 由 參 加 人 員 共 同 提 出 申 請, 獎 勵 金 之 分 配 由 申 請 人 自 行 決 定 4. 申 請 之 期 刊 論 文 必 須 刊 登 在 有 匿 名 審 查 制 度 之 刊 物 122
129 1. 學 術 論 文 刊 登 期 刊 排 名 加 權 點 數 期 刊 種 類 ( 含 電 子 期 刊 ) 加 權 點 數 SCI SSCI 期 刊 各 學 門 最 佳 排 名 ( 商 數 0.1) 4.0 SCI SSCI 期 刊 各 學 門 最 佳 排 名 ( 商 數 0.3),A&HI 2.5 SCI SSCI 期 刊 各 學 門 最 佳 排 名 ( 商 數 0.5) 2.0 SCI SSCI 期 刊 各 學 門 最 佳 排 名 ( 商 數 0.7),TSSCI 1.5 SCI SSCI 期 刊 各 學 門 最 佳 排 名 ( 商 數 0.9) 1.2 SCI SSCI 期 刊 各 學 門 最 佳 排 名 ( 商 數 >0.9) 1.0 EI 期 刊 0.8 國 科 會 評 定 國 內 優 等 優 良 期 刊 與 國 外 非 SCI SSCI EI 期 刊 0.5 國 內 期 刊 0.3 華 醫 與 社 會 人 文 學 報 或 其 他 大 學 校 院 之 學 報 作 者 排 名 : 作 者 序 倍 數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信 作 者 乘 以 1 第 二 作 者 乘 以 1/3 第 三 作 者 乘 以 1/5 ( 二 ) 專 利 獎 勵 原 則 : 1. 申 請 者 須 為 專 利 發 明 人 且 專 利 所 有 人 為 本 校 或 申 請 者 2. 已 接 受 本 校 專 利 申 請 補 助 之 專 利 案, 不 得 提 出 此 專 利 獎 勵 3. 申 請 應 提 出 專 利 證 書, 專 利 獎 勵 金 標 準 如 下 : 專 利 項 目 中 華 民 國 中 國 大 陸 發 明 專 利 中 華 民 國 設 計 專 利 中 國 大 陸 外 觀 設 計 專 利 中 華 民 國 新 型 專 利 中 國 大 陸 實 用 新 型 專 利 美 國 歐 洲 及 日 本 專 利 個 人 為 專 利 權 人 ( 點 ) 個 人 與 學 校 共 同 為 專 利 權 人 ( 點 ) 學 校 為 專 利 權 人 ( 點 ) 第 七 條 每 人 每 年 獎 勵 總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十 萬 元 為 限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123
130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校 評 會 修 正 校 教 評 會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發 展 提 高 校 內 研 究 風 氣 以 提 高 學 術 水 準, 促 進 國 家 建 設, 特 設 置 研 究 獎 助 金 第 二 條 研 究 獎 助 金 限 專 任 教 師, 其 獎 助 費 依 實 際 狀 況, 每 年 訂 定 之 第 三 條 研 究 計 畫 概 要 應 包 括 : ( 一 ) 專 題 名 稱 ( 二 ) 研 究 目 的 ( 三 ) 研 究 項 目 ( 四 ) 研 究 方 法 ( 五 ) 需 要 經 費 概 算 ( 六 ) 預 期 結 果 ( 七 ) 重 要 參 考 文 獻 第 四 條 申 請 期 限 : 每 年 計 畫 公 告 日 起 受 理 申 請 申 請 人 須 填 寫 申 請 表 及 研 究 計 畫 概 述 各 一 份, 向 系 ( 所 ) 申 請, 並 經 系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再 送 研 發 處 彙 辦 第 五 條 評 審 : 分 初 評 複 評 與 決 評 等 三 個 階 段 : ( 一 ) 初 評 : 由 各 系 教 評 會 辦 理 審 查 ( 二 ) 複 評 : 每 件 申 請 案 件 均 送 校 外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比 ( 三 ) 決 評 : 由 研 發 委 員 會 進 行 最 後 之 審 查 第 六 條 獎 助 標 準 : 獎 助 金 之 申 請 以 未 接 受 其 他 單 位 獎 助 之 申 請 人 個 人 為 對 象, 獎 助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十 萬 元 為 限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研 究 專 題 以 能 於 計 畫 通 過 日 期 後 至 當 年 十 二 月 卅 一 日 止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經 校 教 評 會 同 意 可 延 長, 至 多 不 超 過 三 個 月 研 究 工 作 屆 滿 應 提 出 成 果 報 告 三 份 ( 二 份 存 研 發 處 一 份 存 圖 書 館 ), 至 遲 於 翌 年 三 月 底 前 提 繳 124
131 第 九 條 研 究 計 畫 執 行 過 程 中, 由 審 查 委 員 依 計 劃 申 請 中 之 預 定 進 度 實 施 追 蹤 考 核, 如 發 現 預 期 成 果 無 法 達 成, 或 研 究 計 畫 中 途 無 法 繼 續 進 行 時, 得 予 以 結 束 計 劃, 並 收 回 已 支 用 之 研 究 金 第 十 條 獲 得 獎 助 之 專 題 研 究 成 果 必 須 於 年 度 成 果 發 表 會 中 發 表 第 十 一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之, 修 正 時 亦 同 125
13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產 學 合 作 成 果 獎 勵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7 日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產 學 合 作 研 究 發 展 提 高 校 內 研 發 風 氣, 以 提 高 學 術 水 準 與 師 生 實 務 能 力, 促 進 國 家 建 設, 特 設 置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產 學 合 作 成 果 獎 勵 金 限 專 任 教 師, 其 獎 勵 費 依 實 際 狀 況, 每 年 訂 定 之 第 三 條 獎 勵 項 目 :( 一 ) 技 術 移 轉 ( 二 ) 校 外 計 畫 案 第 四 條 申 請 期 限 : 每 年 六 月 一 日 至 六 月 三 十 日 檢 具 申 請 表 與 申 請 日 前 近 兩 年 內 所 執 行 技 術 移 轉 校 外 計 畫 案 合 約 書 或 核 定 公 文 一 式 兩 份 ( 曾 接 受 過 獎 助 之 案 件 不 可 重 複 申 請 ), 向 系 ( 所 ) 提 出 申 請, 並 經 系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再 送 研 發 處 彙 辦 第 五 條 評 審 : 分 初 評 與 復 評 兩 個 階 段 : ( 一 ) 初 評 : 由 各 系 教 評 會 辦 理 審 查 ( 二 ) 複 評 : 由 校 教 評 會 進 行 最 後 之 審 查 第 六 條 獎 勵 標 準 : ( 一 ) 技 術 移 轉 : 1. 獎 助 金 為 每 件 技 術 移 轉 案 收 入 之 5% 2. 每 件 案 件 獎 助 金 不 得 高 於 5 萬 元 整 ( 二 ) 校 外 計 畫 案 : 1. 獎 勵 項 目 : (1) 從 事 研 訂 各 項 專 案 或 執 行 非 研 究 型 計 畫 獲 政 府 機 關 專 案 補 助 者 (2) 獲 政 府 機 構 或 法 人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案 補 助 款 者 ( 含 國 科 會 與 教 育 部 產 學 計 畫 ) (3) 執 行 業 界 及 公 私 立 醫 院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者 2. 獎 勵 標 準 : (1) 合 於 上 述 獎 助 項 目 第 1 點 者, 依 專 案 補 助 款 之 數 額 給 予 獎 金 ; 在 補 助 款 金 額 在 十 萬 元 以 下 者 不 給 予 獎 金, 十 萬 元 至 五 十 萬 元 給 予 五 千 元, 五 十 萬 元 以 上 至 一 百 萬 元 給 予 一 萬 元, 一 百 萬 元 以 上 則 每 百 萬 元 增 加 五 千 元 ( 每 一 案 一 筆 獎 金 ) (2) 合 於 上 述 獎 助 項 目 第 2 點 者, 依 其 補 助 款 核 定 之 數 額 給 予 獎 金 ; 在 補 助 款 三 十 萬 以 下 者 給 予 五 千 元, 三 十 萬 以 上 則 每 五 萬 元 增 加 五 百 元 (3) 合 於 上 述 獎 助 項 目 第 3 點 者, 依 其 計 畫 核 定 之 金 額 數 ( 不 含 本 校 配 合 款 ) 給 予 獎 金 ; 獎 助 金 額 為 計 畫 金 額 之 5%, 每 案 最 高 3 萬 元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之, 修 正 時 亦 同 126
133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獎 助 施 行 細 則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推 動 及 提 昇 本 校 學 術 研 究 風 氣, 鼓 勵 校 內 學 者 積 極 從 事 研 究, 特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設 置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獎 助 施 行 細 則 ( 以 下 簡 本 細 則 ) 第 二 條 計 畫 類 型 : 研 究 計 畫 領 域 需 符 合 本 校 年 度 規 畫 或 教 育 部 之 重 點 領 域 及 發 展 特 色 ; 研 提 計 畫 需 為 個 別 型 或 整 合 型 計 畫, 若 為 整 合 型 計 畫, 則 每 一 整 合 型 計 畫 需 含 總 計 畫 與 三 件 以 上 子 計 畫, 總 計 畫 主 持 人 需 同 時 主 持 一 件 子 計 畫 第 三 條 申 請 資 格 : 計 畫 主 持 人 須 為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第 四 條 計 畫 需 於 公 告 日 期 內 申 請 辦 理, 申 請 人 須 繳 交 研 究 計 畫 申 請 表 及 申 請 書 各 1 式 3 份 ( 研 發 處 網 站 下 載 ), 經 由 系 ( 所 ) 轉 送 研 究 發 展 處 彙 辦 第 五 條 申 請 教 師 研 究 獎 助 案, 由 研 發 處 研 發 委 員 與 所 邀 外 審 委 員 共 同 審 核, 經 審 查 未 獲 獎 助 者, 得 於 接 獲 通 知 後 一 週 內 提 出 申 覆, 但 以 乙 次 為 限 每 位 計 畫 主 持 人 所 核 定 金 額 每 年 最 多 不 超 過 10 萬 元 整 第 六 條 計 畫 執 行 期 限 為 當 年 度 公 告 日 起 至 該 年 度 12 月 31 日 截 止 第 七 條 獲 得 獎 助 之 計 畫 主 持 人 需 與 校 方 簽 訂 合 約 ( 合 約 書 格 式 請 至 研 發 處 網 站 下 載 ), 核 銷 截 止 日 為 當 年 之 11 月 30 日 第 八 條 計 畫 執 行 結 束 後 3 個 月 內 需 繳 交 書 面 成 果 報 告 1 式 3 份 (1 份 存 系 所 1 份 存 研 發 處 1 份 存 圖 書 館, 成 果 報 告 格 式 請 至 研 發 處 網 站 下 載 ) 及 PDF 電 子 檔 第 九 條 計 畫 主 持 人 欲 申 請 下 次 計 畫 時, 需 提 交 前 次 計 畫 執 行 之 績 效 考 核 表, 如 附 表 1, 做 為 下 次 計 畫 申 請 之 審 核 參 考 第 十 條 主 持 人 如 違 反 第 七 條 規 定, 校 方 依 相 關 法 規 追 討 計 畫 研 究 獎 助 金, 並 限 制 主 持 人 3 年 內 不 准 提 出 申 請 本 研 究 獎 助 第 十 一 條 本 細 則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亦 同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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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二 ) 請 採 購 規 定 及 作 業 流 程 請 採 購 規 定 及 作 業 流 程 中 華 民 國 92 年 6 月 23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6 月 25 日 董 事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7 年 3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25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16 日 董 事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 日 董 事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2 日 董 事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章 一 般 性 之 採 購 第 一 條 : 凡 本 校 一 切 財 物 之 購 置 均 需 透 過 年 度 預 算 之 編 列, 未 列 入 年 度 資 本 或 事 務 性 用 品 之 採 購 者, 除 緊 急 性 或 維 護 學 校 資 材 避 免 重 大 災 害 或 天 然 災 害 之 維 修 支 出 外, 不 得 動 支 學 校 經 費, 其 採 購 是 否 為 緊 急 性 由 校 長 核 定 第 二 條 : 請 購 作 業 之 申 請 單 位 為 預 算 使 用 單 位, 除 共 同 性 之 設 備 由 相 關 單 位 會 簽 外, 需 求 單 位 ( 即 預 算 使 用 單 位 ) 為 請 購 單 位 第 三 條 : 消 耗 品 及 儀 器 設 備 之 請 購 應 由 請 購 單 位 依 附 件 1 之 請 採 購 作 業 流 程 上 線 填 寫 請 購 單, 依 核 准 程 序 報 准 後, 由 採 購 單 位 列 印 核 准 後 之 請 購 單, 並 以 此 為 憑 據 進 行 採 購 儀 器 設 備 之 請 購 應 依 附 件 2 另 行 填 寫 儀 器 設 備 規 格 書 作 為 附 件 第 四 條 : 設 備 物 品 損 壞 申 請 維 修 時, 應 由 請 修 人 依 附 件 3 之 修 繕 作 業 流 程 上 線 填 寫 請 修 單, 依 核 准 程 序 報 准 後, 由 營 繕 組 或 計 網 中 心 列 印 核 准 後 之 請 修 單, 並 以 此 為 憑 據 進 行 修 繕 經 營 繕 組 或 計 網 中 心 評 估 此 一 維 修 須 進 行 零 組 件 之 採 購 時, 依 前 條 方 式 辦 理 第 五 條 : 勞 務 承 攬 之 請 購 由 需 求 單 位 以 簽 呈 提 出 ; 重 大 工 程 及 土 地 需 求 案 除 具 備 簽 呈 外, 應 另 備 妥 計 畫 書 第 六 條 : 請 購 單 位 應 於 需 用 二 個 星 期 前 提 出 申 請, 須 向 國 外 採 購 財 物 者, 請 購 單 位 應 於 需 用 日 之 半 年 前 提 出 申 請 第 七 條 :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接 到 核 准 之 請 購 單 後, 依 採 購 金 額 大 小 分 別 辦 理 ( 其 作 業 流 程 如 附 件 1 之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所 示 ), 如 屬 專 業 性 設 備 採 購, 請 購 單 位 應 協 助 事 務 組 完 成 採 購 第 八 條 : 總 務 處 營 繕 組 或 計 網 中 心 於 受 理 請 修 單 後, 應 依 附 件 3 之 修 繕 作 業 流 程 作 自 行 修 復 或 委 外 修 復 之 判 斷, 若 屬 不 堪 修 復 擬 申 請 報 廢 時, 則 依 本 校 財 產 管 理 辦 法 之 固 定 資 產 處 置 作 業 程 序 辦 理 129
136 第 九 條 : 辦 理 一 萬 元 ( 不 含 ) 以 下 之 採 購 時, 得 由 事 務 組 統 一 辦 理 或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中 之 授 權 程 序 委 由 請 購 單 位 自 行 採 購, 免 附 估 價 單 第 十 條 : 採 購 金 額 在 1 萬 元 以 上 至 10 萬 元 ( 不 含 ) 以 下 時, 請 購 單 經 行 政 程 序 核 准 後, 事 務 組 應 與 請 購 單 位 合 辦, 得 邀 請 三 家 以 上 廠 商 提 供 規 格 功 能 及 報 價 後, 由 事 務 組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中 之 比 價 議 價 程 序 辦 理, 並 向 價 格 最 低 之 廠 商 訂 貨, 同 時 要 求 廠 商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交 貨 至 請 購 單 位 逾 10 萬 元 ( 含 ) 以 上 至 100 萬 元 ( 不 含 ) 以 下 之 採 購 案 由 事 務 組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中 之 招 標 程 序 ( 公 開 徵 求 或 選 擇 性 招 標 或 限 制 性 招 標 ) 辦 理, 並 由 總 務 長 擔 任 開 標 作 業 主 持 人, 會 計 室 派 員 監 辦, 除 適 用 限 制 性 招 標 之 情 形 外 應 採 上 網 公 告 或 其 他 公 告 方 式 尋 求 廠 商 報 價 逾 100 萬 元 ( 含 ) 以 上 之 採 購 案 由 事 務 組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中 之 招 標 程 序 辦 理, 除 適 用 限 制 性 或 選 擇 性 招 標 情 形 外, 應 採 公 開 招 標 方 式, 並 由 校 長 或 其 授 權 人 員 擔 任 開 標 作 業 主 持 人, 會 計 室 及 秘 書 室 派 員 監 辦 相 關 核 銷 資 料 應 先 經 由 內 部 控 制 稽 核 委 員 會 審 查 後 方 得 陳 報 教 育 部 第 十 一 條 : 儀 器 設 備 採 購 金 額 在 10 萬 元 ( 含 ) 以 上, 工 程 採 購 金 額 在 50 萬 元 ( 含 ) 以 上 時, 除 依 請 採 購 流 程 之 招 標 程 序 辦 理 外, 總 務 處 應 擬 定 採 購 契 約, 會 簽 會 計 室 並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與 得 標 廠 商 簽 訂 定 正 式 契 約 第 十 二 條 : 得 標 廠 商 應 於 3 日 內 至 事 務 組 簽 訂 採 購 契 約, 廠 商 應 於 期 限 內 交 貨 至 使 用 單 位, 送 貨 單 由 使 用 單 位 簽 收 後, 繳 交 至 保 管 組, 保 管 組 在 送 貨 單 簽 收 日 起 30 日 內 依 驗 收 作 業 流 程 ( 附 件 5) 辦 理 驗 收 作 業 ( 驗 收 紀 錄 之 格 式 如 附 件 6 所 示 ) 第 十 三 條 : 採 購 單 位 應 要 求 廠 商 於 送 貨 時 隨 貨 附 上 送 貨 單 且 詳 註 標 的 名 稱 廠 牌 規 格 附 件 及 送 貨 日 期 等, 以 確 保 交 貨 品 質 無 誤 第 十 四 條 : 財 物 之 採 購 或 維 修, 僅 有 獨 家 廠 商 經 營 或 必 須 指 定 一 家 廠 牌 或 係 由 其 他 機 構 讓 受 或 緊 急 採 購, 應 敘 明 理 由, 併 同 請 購 單, 呈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得 採 限 制 性 招 標 方 式 辦 理 第 十 五 條 :1 萬 元 ( 不 含 ) 以 下 之 採 購 案, 承 包 廠 商 於 送 貨 時, 一 併 開 立 發 票 送 至 該 採 購 承 辦 人 員, 由 承 辦 人 員 將 其 貼 於 憑 證 黏 貼, 經 單 位 主 管 保 管 組 總 務 長 會 計 室 審 核 及 校 長 核 定 後, 由 會 計 室 開 立 傳 票, 出 納 組 開 立 支 票 等 程 序 完 成 後, 付 款 予 廠 商 1 萬 元 以 上 之 採 購 案, 承 包 廠 商 於 送 貨 時, 一 併 開 立 發 票 送 至 事 務 組, 由 承 辦 人 員 將 其 貼 於 憑 證 黏 貼, 依 財 務 採 購 驗 收 流 程, 經 單 位 主 管 保 管 組 總 務 長 會 計 室 審 核 及 校 長 核 定 後, 由 會 計 室 開 立 傳 票, 出 納 組 開 立 支 票 等 程 序 完 成 後, 付 款 予 廠 商 第 十 六 條 : 針 對 校 內 經 常 性 之 採 購, 得 採 選 擇 性 招 標, 其 方 式 應 先 辦 理 廠 商 資 格 審 查, 建 立 6 家 以 上 合 格 廠 商 名 單 辦 理 廠 商 資 格 審 查 後, 邀 請 所 有 符 合 資 格 之 廠 商 投 標 130
137 第 二 章 營 繕 及 資 訊 工 程 之 採 購 第 十 七 條 : 營 繕 或 資 訊 工 程 之 規 劃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 現 有 設 備 或 設 施, 因 正 常 使 用 而 損 壞 者, 應 由 保 管 單 位 上 線 填 寫 請 修 單 並 填 列 請 修 項 目 及 財 產 編 號 ( 若 無 則 免 ) 二 使 用 單 位 上 線 填 寫 增 設 工 程 之 請 購 單 時, 附 件 須 檢 具 設 施 圖 說 施 工 位 置 詳 細 工 程 標 單 細 目 或 單 價 分 析 表 三 營 繕 ( 修 繕 ) 或 資 訊 工 程 辦 理 優 先 順 序, 以 必 要 且 無 替 代 方 案 者 為 第 一 優 先, 經 常 使 用 者 次 之, 擴 充 使 用 功 能 事 項 再 次 之, 依 序 辦 理 有 一 定 完 工 期 限 案 件, 應 由 保 管 單 位 或 使 用 單 位 會 同 營 繕 組 或 計 網 中 心 預 估 所 需 作 業 時 間 預 先 申 請 辦 理 四 重 大 工 程 須 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方 可 施 行 第 十 八 條 : 營 繕 工 程 之 設 計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 建 築 師 依 據 草 圖 完 成 設 計, 經 使 用 單 位 同 意 及 校 長 核 定 後, 向 台 南 縣 政 府 申 請 建 照 二 建 築 師 應 依 施 工 詳 圖 計 算 數 量, 並 編 製 估 價 單, 估 價 單 內 容, 舉 凡 人 工 材 料 及 施 工 項 目 均 應 逐 條 詳 加 列 計, 主 要 施 工 項 目 應 附 單 價 分 析, 對 工 程 所 需 材 料 價 格 及 工 資, 應 參 考 市 場 行 情, 並 確 實 詢 價 後, 逐 項 填 列 適 當 價 格 三 估 價 單 應 連 同 施 工 詳 圖 及 數 量 計 算 表, 由 營 繕 組 長 初 核, 總 務 長 複 核, 密 封 後 呈 請 校 長 核 定, 作 為 招 標 底 價 第 十 九 條 : 營 繕 或 資 訊 工 程 之 發 包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 發 包 方 式 依 工 程 性 質 及 金 額 多 寡 以 下 列 方 式 進 行 : 1. 工 程 金 額 10 萬 元 以 上,100 萬 元 以 下 者, 採 公 開 取 得 報 價 單 或 企 畫 書, 有 限 制 性 因 素 者, 得 採 限 制 性 招 標 2. 工 程 金 額 100 萬 元 ( 含 ) 以 上 者, 採 公 開 招 標 二 主 辦 單 位 接 到 設 計 完 妥 之 工 程 採 購 案 後, 應 擬 具 招 標 ( 比 價 ) 公 告 稿 及 投 標 須 知, 經 核 定 後 依 前 款 金 額 辦 理 各 項 採 購 作 業 流 程 三 將 招 標 公 告 公 開 刊 登 於 媒 體 或 公 告 於 本 校 門 首 四 投 標 廠 商 之 證 照 資 格 及 工 程 經 歷, 應 詳 填 投 標 廠 商 聲 明 書 五 開 標 作 業 依 第 一 章 第 十 條 辦 理 六 開 標 ( 比 價 ) 時, 應 當 場 辦 理 投 標 廠 商 資 格 審 查, 且 須 有 三 家 以 上 廠 商 於 截 止 期 限 投 標, 始 得 開 標, 限 制 性 招 標 除 外 第 二 次 以 後 之 投 標 得 不 受 三 家 以 上 之 限 制 決 標 後, 未 得 標 廠 商 所 繳 之 押 標 金 當 場 無 息 發 還, 流 標 時 亦 同 七 開 標 ( 比 價 ) 時, 若 所 有 報 價 皆 超 逾 底 價, 應 由 最 低 標 廠 商 優 先 減 價 一 次, 如 最 低 標 廠 商 不 願 減 價 或 優 先 減 價 後 仍 超 過 底 價 時, 由 該 案 所 有 合 格 廠 商 進 行 比 減 價 格, 惟 比 減 價 格 以 三 次 為 限, 最 後 一 次 比 減 價 格 結 果, 仍 超 過 底 價 時, 應 宣 佈 廢 標 131
138 八 除 零 星 工 程 外, 本 校 營 繕 工 程 一 律 由 營 造 廠 承 包, 避 免 由 包 工 或 工 頭 承 包 而 發 生 取 得 非 承 包 商 發 票 之 困 擾 九 營 繕 工 程 超 過 新 台 幣 50 萬 元 ( 含 ) 以 上 者 應 訂 定 承 攬 合 約, 承 攬 合 約 之 印 花 稅 負 擔 之 方 式 應 予 明 訂 十 工 程 合 約 中 應 明 定 施 工 責 任 之 歸 屬 及 相 關 意 外 險 履 約 險 之 投 保 義 務 十 一 工 程 招 標 應 於 投 標 須 知 中 註 明 承 包 商 不 得 轉 包, 否 則 取 消 其 承 包 資 格, 並 依 契 約 文 件 賠 償 契 約 價 金 之 ㄧ 定 比 例 十 二 工 程 決 標 後, 應 將 全 案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第 二 十 條 : 營 繕 工 程 之 監 造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 由 受 託 建 築 師 負 責 監 造 二 本 校 營 繕 組 會 同 建 築 師 監 工 分 期 估 驗 檢 驗 以 確 保 工 程 品 質 三 工 程 決 標 價 低 於 底 價 百 分 之 八 十 者 應 將 該 工 程 列 為 特 殊 重 點 查 核 工 程, 加 強 查 核 四 監 工 人 員 應 確 實 督 促 承 包 商 依 約 施 工, 逐 日 記 載 監 工 日 誌 控 制 施 工 進 度, 並 注 意 各 種 環 保, 交 通 及 安 全 措 施 第 二 十 一 條 : 營 繕 工 程 之 變 更 設 計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 工 程 施 工 中 應 以 不 變 更 設 計 為 原 則, 但 實 地 情 形 與 設 計 不 符, 致 不 能 完 全 按 設 計 圖 施 工 或 為 配 合 實 際 需 要, 工 程 項 目 數 量 必 須 變 更 或 增 減, 應 辦 理 變 更 設 計 時, 主 辦 單 位 須 述 明 理 由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後, 呈 報 董 事 會 認 可 後 始 得 為 之 二 變 更 設 計 後 發 包 工 程 費 增 加 金 額 以 未 達 契 約 總 價 百 分 之 十 為 原 則, 否 則 應 責 成 建 築 師 重 新 檢 討 三 工 程 已 施 工 部 份, 因 變 更 設 計 必 須 拆 除 者, 主 辦 單 位 應 辦 理 會 勘 拍 照 存 證 四 增 減 之 工 期 應 依 照 合 約 規 定 核 算 後, 併 入 全 部 工 程 工 期 辦 理 第 二 十 二 條 : 營 繕 工 程 分 期 估 驗 及 驗 收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 依 合 約 施 工 進 度, 廠 商 請 領 分 期 款 時, 營 繕 組 應 會 同 設 計 ( 技 ) 師 及 承 包 廠 商 辦 理 估 驗, 並 依 附 件 7 填 寫 未 完 工 程 估 驗 單, 俾 會 計 室 憑 以 辦 理 工 程 期 款 之 付 款 程 序 二 工 程 完 工 時, 由 營 繕 組 依 附 件 8 之 工 程 採 購 驗 收 流 程, 會 同 使 用 單 位 設 計 ( 技 ) 師 承 包 廠 商 及 本 校 監 驗 人 員 辦 理 驗 收, 並 填 寫 附 件 9 之 初 驗 紀 錄 ( 無 初 驗 程 序 者 免 ) 或 填 寫 附 件 6 之 驗 收 紀 錄 三 驗 收 程 序 應 依 附 件 8 工 程 採 購 驗 收 流 程 進 行, 驗 收 合 格 者, 由 所 有 出 席 驗 收 人 員 於 驗 收 紀 錄 簽 章, 如 驗 收 不 合 格, 應 將 不 合 格 部 分 請 承 包 商 限 期 改 善, 至 合 格 為 止 如 仍 無 法 改 善 者, 應 由 校 方 另 行 招 商 改 善, 費 用 由 該 工 程 款 內 扣 抵 四 依 工 程 圖 說 合 約 書 及 使 用 執 照 辦 理 驗 收 決 算 後, 申 請 建 物 第 一 次 登 記 及 登 錄 財 產 增 加 五 廠 商 依 合 約 之 保 固 期 間, 若 工 程 採 購 金 額 高 於 50 萬 元 ( 含 ) 以 上, 應 於 合 約 中 簽 訂 一 定 成 數 之 保 固 金, 以 保 障 施 工 品 質 六 辦 理 驗 收 前 應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工 程 範 圍 內 環 境 應 徹 底 清 理, 施 工 後 殘 料, 廢 土 等 均 應 運 離 工 地 132
139 2. 各 項 試 ( 檢 ) 驗 報 告, 應 彙 集 齊 全, 已 備 查 驗 3. 施 工 期 間 暫 時 遷 移 之 都 市 計 劃 椿, 應 予 以 回 復 4. 施 工 期 間 損 及 之 公 共 設 施, 應 予 以 修 復 5. 下 水 道 及 側 溝 之 淤 積 物, 模 板 支 撐 等, 應 徹 底 清 除 6. 妨 礙 公 共 設 施, 交 通 安 全 之 桿 線, 應 妥 為 處 理 7. 玻 璃 應 擦 拭 乾 淨, 地 板 應 打 蠟, 附 屬 設 備 均 完 善 齊 備 8. 工 棚 預 拌 混 凝 拌 合 場 等 有 關 之 臨 時 設 施 均 應 拆 除 完 畢, 並 回 復 原 狀 9. 施 工 期 間 損 及 毗 鄰 建 築 物 者, 應 協 調 解 決 第 二 十 三 條 : 營 繕 工 程 結 案 : 驗 收 完 妥 後 交 使 用 單 位 管 理 維 護 第 二 十 四 條 : 以 上 程 序 如 有 须 適 用 政 府 採 購 法 之 情 形 者,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133
140 第 三 章 土 地 之 採 購 第 二 十 五 條 : 土 地 之 採 購 作 業 程 序 ( 附 件 五 )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 擬 具 計 畫 及 編 列 預 算, 總 務 處 預 估 未 來 校 務 發 展 之 需 要, 依 學 校 財 務 狀 況, 擬 具 購 置 計 劃 ( 如 需 貸 款 併 附 償 還 計 畫 ), 報 請 校 長 校 務 會 議 及 董 事 會 同 意 後, 陳 報 教 育 部 核 准 購 置 二 選 定 擬 購 置 之 土 地, 應 注 意 下 列 情 形 : 1. 毗 鄰 之 土 地 或 畸 零 地 之 購 置, 係 能 與 校 區 合 併 使 用 為 優 先 2. 購 置 土 地 須 備 齊 相 關 所 有 權 狀 影 本 位 置 略 圖 地 籍 圖 謄 本 土 地 登 記 簿, 都 市 計 畫 套 繪 圖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證 明, 讓 售 同 意 書 及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3. 查 核 土 地 之 地 段 地 號 地 目 等 則 及 都 市 計 劃 使 用 分 區 或 區 域 計 劃 使 用 分 區 容 積 率 建 蔽 率 限 制 等 資 料 4. 可 向 當 地 縣 市 政 府 查 對 擬 購 土 地 有 無 道 路 公 園 或 其 他 公 共 設 施 等 之 預 定 地 用 地 計 畫, 如 在 都 市 計 畫 區 外, 應 查 明 有 無 禁 建, 限 建 等 限 制 使 用 規 定 5. 擬 購 土 地 周 圍 環 境 及 其 對 外 交 通 噪 音 或 污 染 等 是 否 有 影 響 教 學 品 質 6. 擬 購 土 地 之 水 電 供 應 電 信 設 施 排 水 及 廢 棄 物 處 理 情 形 是 否 良 好 7. 如 有 租 賃 情 形 或 設 定 有 典 權 抵 押 權 地 上 權 地 役 權 等 擔 保 用 益 物 權 或 依 法 有 優 先 購 買 權 人 時, 應 取 得 承 租 人 或 優 先 購 買 權 人 之 書 面 同 意 8. 如 屬 耕 者 有 其 田 之 放 領 地, 被 放 領 人 應 繳 清 地 價 ; 如 屬 三 七 五 減 租 地, 出 租 人 應 提 出 核 准 撤 銷 租 約 之 證 明 三 購 買 價 格 須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公 有 或 公 營 事 業 機 關 土 地 以 各 該 機 關 評 定 價 格 為 準 2. 調 查 市 場 行 情, 可 向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土 地 登 記 專 業 代 理 人 或 經 營 公 產 機 關 查 詢 鄰 近 房 地 產 交 易 案 例 或 一 般 市 場 行 情 3. 由 總 務 處 編 製 預 計 購 置 價 格 後 簽 訂 校 長 核 定 四 議 價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辨 理 : 1. 由 校 長 指 派 一 員 為 議 價 委 員, 會 計 室 總 務 處 各 派 專 人 會 同 辦 理 2. 議 價 時 賣 方 應 攜 帶 產 權 憑 證 正 本 及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親 自 出 席, 或 委 託 代 理 人 席 ( 附 委 託 書 ) 3. 如 有 出 租 產 權 糾 紛 被 他 人 佔 用 或 已 設 定 他 項 權 利, 應 由 賣 方 限 期 負 責 解 決, 所 需 費 用 由 賣 方 自 理 4. 議 價 時, 賣 方 報 價 超 過 底 價, 雙 方 未 能 達 成 協 議, 得 於 一 週 內 提 出 同 意 減 價 申 議 書, 經 校 方 同 意 後 得 定 期 續 議 5. 議 價 時, 出 席 人 員 均 須 於 議 價 紀 錄 簽 名, 紀 錄 內 文 字 刪 增 及 騎 縫 處 則 由 校 方 代 表 賣 方 簽 名 或 蓋 章 五 簽 約 時 主 辦 單 位 應 根 據 議 價 紀 錄 及 協 議 事 項, 擬 訂 買 賣 契 約 稿 呈 請 校 長 核 定 並 送 董 事 會 審 查 決 議 134
141 六 辦 理 過 戶 須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產 權 移 轉 手 續, 由 校 方 辦 理 為 原 則, 校 方 應 覓 妥 信 譽 良 好 之 土 地 登 記 專 業 代 理 人 協 助 辦 理 2. 賣 方 應 於 簽 約 後, 將 申 辦 產 權 移 轉 登 記 所 需 各 項 證 件 暨 書 表 ( 請 賣 方 先 蓋 妥 印 章 ) 送 交 校 方 辦 理 登 記, 以 免 逾 越 土 地 法 第 七 十 三 條 及 土 地 登 記 規 則 第 七 十 九 條 應 自 移 轉 之 日 起 一 個 月 內 請 登 記 之 規 定 逾 期 者 應 加 繳 罰 緩 3. 土 地 權 屬 應 登 記 為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名 義 七 接 管 與 驗 收 : 辦 理 產 權 過 戶 登 記, 取 得 土 地 所 有 權 狀 土 地 登 記 簿 謄 本 及 地 藉 圖 謄 本 後, 應 即 核 對 地 號 地 目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權 屬 是 否 與 契 約 所 載 買 賣 標 的 物 及 內 容 相 符, 如 均 查 明 無 誤, 及 辦 理 驗 收 手 續 並 接 管 八 申 請 免 稅 : 產 權 移 轉 後, 主 辦 單 位 應 依 土 地 稅 減 免 規 則 第 七 條 第 一 項 第 五 款 規 定, 向 稅 捐 機 關 申 請 免 徵 地 價 稅 135
142 第 四 章 政 府 採 購 辦 法 之 採 購 第 二 十 六 條 : 本 校 所 購 置 資 產 之 經 費 來 源 若 符 合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四 條 規 定 : 法 人 或 團 體 接 受 機 關 補 助 辦 理 採 購, 其 補 助 金 額 占 採 購 金 額 半 數 以 上, 且 補 助 金 額 在 公 告 金 額 以 上 者, 適 用 本 法 之 規 定, 並 應 受 該 機 關 之 監 督, 應 從 其 規 定 第 二 十 七 條 : 辦 理 100 萬 元 ( 含 ) 以 上 之 採 購, 除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中 之 招 標 程 序 辦 理 外, 另 應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十 九 條 規 定 辦 理 公 開 招 標, 並 公 開 於 政 府 採 購 資 訊 網 站 第 二 十 八 條 : 辦 理 100 萬 元 ( 含 ) 以 上 之 採 購, 除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中 之 招 標 程 序 辦 理 外, 另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一 項 各 款 規 定, 報 經 補 助 機 關 核 准 後, 得 採 選 擇 性 招 標 第 二 十 九 條 : 辦 理 100 萬 元 ( 含 ) 以 上 之 採 購, 除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中 之 招 標 程 序 辦 理 外, 另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各 款 規 定, 應 由 需 求 使 用 單 位 或 事 務 組, 就 個 案 敘 明 符 合 各 款 之 情 形, 報 經 補 助 機 關 核 准 後, 得 採 限 制 性 招 標 第 三 十 條 : 公 告 金 額 及 查 核 金 額 如 下 : 採 購 金 額 採 購 性 質 工 程 財 物 勞 務 公 告 金 額 100 萬 查 核 金 額 5,000 萬 1,000 萬 第 三 十 一 條 : 未 達 公 告 金 額 之 採 購,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四 十 九 條 規 定, 其 金 額 逾 公 告 金 額 十 分 之 ㄧ 者, 除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各 款 情 形 外, 仍 應 公 開 取 得 三 家 以 上 廠 商 之 書 面 報 價 或 企 劃 書, 其 公 開 方 式 為 公 開 於 政 府 採 購 資 訊 網 站 第 三 十 二 條 : 政 府 採 購 法 公 開 招 標 流 程 其 作 業 程 序, 依 下 列 事 項 辦 理 : 一 請 購 單 位 依 核 准 之 專 案 預 算,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上 線 填 寫 請 購 單 或 依 附 件 3 學 校 修 繕 流 程 上 線 填 寫 請 修 單, 如 屬 儀 器 設 備 須 附 上 儀 器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後, 會 簽 單 位 主 管 總 務 處 會 計 室 及 校 長 核 准 ( 以 下 請 購 方 式 均 比 照 辦 理 ) 二 由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依 附 件 1 學 校 請 採 購 流 程 研 判 採 購 方 式, 若 須 進 行 招 標, 統 一 由 事 物 組 製 作 招 標 文 件 三 招 標 文 件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須 於 政 府 採 購 資 訊 網 站 進 行 招 標 公 告 並 刊 登 於 政 府 採 購 公 報 四 自 公 告 日 或 邀 標 日 起 至 截 止 投 標 日 止, 若 屬 公 開 招 標 者 須 訂 定 14 日 以 上, 若 屬 公 開 取 得 三 家 以 上 廠 商 之 書 面 報 價 或 企 畫 書 者 須 訂 定 5 日 以 上 之 合 理 期 限 之 等 標 期 136
143 五 公 開 招 標 之 招 標 文 件, 自 公 告 日 起 至 截 止 投 標 日 或 收 件 日 止, 公 開 發 給 發 售 及 郵 遞 方 式 辦 理 六 廠 商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將 投 標 文 件 依 公 告 規 定, 以 郵 遞 或 專 人 送 達 至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七 開 標 時 由 事 務 組 於 開 ( 決 ) 標 紀 錄 表 ( 如 附 件 4) 中 記 錄 投 標 廠 商 投 標 金 額 及 決 ( 流 廢 ) 標 結 果,10 萬 元 以 下 之 招 標 案 由 事 務 組 組 長 擔 任 招 標 作 業 主 持 人, 得 免 派 員 監 辦 ;10 萬 元 以 上 100 萬 元 以 內 之 招 標 案 由 總 務 長 擔 任 開 標 作 業 主 持 人, 並 由 會 計 室 派 員 監 辦 ;100 萬 元 以 上 由 校 長 或 其 授 權 人 員 擔 任 開 標 作 業 主 持 人, 並 由 會 計 室 及 秘 書 室 派 員 監 辦 八 採 購 之 決 標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五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各 款 及 採 購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62 條 辦 理, 並 將 決 標 結 果 刊 登 於 政 府 採 購 資 訊 網 九 未 得 標 之 廠 商, 學 校 於 當 場 無 息 退 還 押 標 金, 並 由 廠 商 簽 收 十 得 標 者, 依 投 標 須 知 之 規 定 收 取 履 約 保 證 金 十 一 決 標 結 果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通 知 廠 商 訂 定 契 約 交 貨 或 進 行 施 工 十 二 工 程 合 約 中 應 明 定 施 工 責 任 之 歸 屬 及 相 關 意 外 險 履 約 險 之 投 保 義 務 十 三 學 校 辦 理 財 物 工 程 採 購, 應 分 別 依 附 件 5 之 財 物 採 購 驗 收 流 程 及 附 件 8 之 工 程 採 購 驗 收 流 程 辦 理 驗 收, 並 得 辦 理 部 分 驗 收, 有 初 驗 程 序 者 填 具 附 件 9 之 初 驗 紀 錄, 無 初 驗 程 序 者 填 具 附 件 6 之 驗 收 紀 錄 財 物 採 購 於 接 獲 廠 商 送 貨 單 並 在 接 收 單 位 簽 收 後 工 程 採 購 於 接 獲 廠 商 竣 工 書 面 通 知 後 分 別 由 保 管 組 營 繕 組 或 計 網 中 心 陳 核 驗 收 計 畫 主 驗 人 之 權 限 : 財 物 採 購 10 萬 元 以 上 至 100 萬 元 以 內 為 保 管 組 組 長 100 萬 元 以 上 至 1000 萬 元 以 內 為 總 務 長 1000 萬 元 以 上 為 校 長 ; 工 程 採 購 50 萬 元 以 上 至 1000 萬 元 以 內 為 營 繕 組 組 長 或 計 網 中 心 主 任 1000 萬 元 以 上 至 2000 萬 元 以 內 為 總 務 長 2000 萬 元 以 上 為 校 長 若 有 必 要, 應 請 工 程 師 建 築 師 勘 驗 十 四 驗 收 合 格 後, 由 事 務 組 營 繕 組 或 計 網 中 心 經 辦 人 憑 辦, 並 將 請 購 單 估 價 單 招 標 契 約 文 件 招 標 紀 錄 表 財 物 或 工 程 採 購 驗 收 紀 錄 等 附 於 粘 貼 憑 證 後, 並 註 明 用 途 及 金 額 以 便 辦 理 核 銷 手 續 第 三 十 三 條 : 政 府 採 購 法 選 擇 性 招 標 流 程 : 選 擇 性 招 標 流 程 除 對 報 價 廠 商 先 辦 理 資 格 審 查, 建 立 合 格 廠 商 名 單 ( 經 常 性 採 購, 應 建 立 六 家 以 上 之 合 格 廠 商 名 單 ) 後 邀 請 經 審 查 合 格 之 廠 商 報 價 外, 其 餘 流 程 與 上 述 公 開 招 標 流 程 相 同 第 三 十 四 條 : 政 府 採 購 法 限 制 性 招 標 流 程 : 凡 符 合 採 購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各 款, 簽 請 校 長 及 補 助 機 關 核 准 後, 不 經 公 告 程 序, 邀 請 兩 家 以 上 廠 商 比 價 或 邀 請 一 家 廠 商 議 價, 其 餘 流 程 與 上 述 公 開 招 標 流 程 相 同 第 三 十 五 條 : 辦 理 各 項 採 購, 底 價 之 訂 定 授 權 : 採 購 金 額 在 10 萬 元 以 上 至 100 萬 元 以 下, 由 總 務 長 核 定 ;100 萬 元 ( 含 ) 以 上, 由 校 長 核 定 第 三 十 六 條 : 驗 收 : 137
144 一 驗 收 人 員 分 工 辦 理 工 程 財 物 勞 務 採 購, 應 分 別 依 附 件 8 及 附 件 5 之 驗 收 流 程 辦 理 驗 收, 並 得 辦 理 部 分 驗 收 驗 收 時 應 依 下 列 之 規 定, 由 校 長 或 其 授 權 人 員 指 派 適 當 人 員 擔 任 主 驗, 通 知 接 管 單 位 或 使 用 單 位 會 驗 承 辦 採 購 單 位 之 人 員 不 得 為 所 辦 採 購 之 主 驗 人 或 樣 品 及 材 料 之 檢 驗 人 1 主 驗 人 員 : 主 持 驗 收 程 序, 抽 查 驗 核 廠 商 履 約 結 果 有 無 與 契 約 圖 說 或 貨 樣 規 格 不 符, 並 決 定 不 符 時 之 處 置 財 物 採 購 10 萬 元 以 上 至 100 萬 元 以 內 由 保 管 組 組 長 擔 任 主 驗 100 萬 元 以 上 至 1000 萬 元 以 內 由 總 務 長 擔 任 主 驗 1000 萬 元 以 上 由 校 長 或 其 授 權 人 員 擔 任 主 驗 ; 工 程 採 購 50 萬 元 以 上 至 1000 萬 元 以 內 由 營 繕 組 組 長 或 計 網 中 心 主 任 擔 任 主 驗 1000 萬 元 以 上 至 2000 萬 元 以 內 由 總 務 長 擔 任 主 驗 2000 萬 元 以 上 由 校 長 擔 任 主 驗 2 會 驗 人 員 : 會 同 抽 查 驗 核 廠 商 履 約 結 果 有 無 與 契 約 圖 說 或 貨 樣 規 格 不 符, 並 決 定 不 符 時 之 處 置 ( 使 用 單 位 及 使 用 單 位 主 管 ) 3 協 驗 人 員 : 協 助 辦 理 驗 收 有 關 作 業 ( 設 計 監 造 承 辦 採 購 單 位 人 員 或 機 關 委 託 之 專 業 人 員 ) 4 監 驗 人 員 : 監 視 驗 收 程 序 (10 萬 元 以 上 由 會 計 室 監 驗,100 萬 元 以 上 須 由 會 計 室 與 秘 書 室 共 同 監 驗 ) 二 工 程 或 財 物 驗 收 表 單 工 程 或 財 物 採 購 之 驗 收 除 填 寫 附 件 6 之 驗 收 紀 錄 外, 達 公 告 金 額 以 上 之 採 購 案 應 於 驗 收 完 畢 後 十 五 日 內 填 具 附 件 10 之 財 物 結 算 驗 收 證 明 書 或 附 件 11 之 工 程 結 算 驗 收 證 明 書, 並 經 主 驗 及 監 驗 人 員 分 別 簽 認 但 有 特 殊 情 形 必 須 延 期, 經 機 關 首 長 或 授 權 人 員 核 准 者, 不 在 此 限 第 三 十 七 條 : 凡 請 採 購 及 驗 收 相 關 規 定 未 詳 載 於 本 規 定 者, 均 依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所 頒 布 之 政 府 採 購 法 令 辦 理 第 三 十 八 條 : 本 採 購 規 定 及 作 業 流 程 經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陳 報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38
145 肆 以 往 執 行 成 效 一 最 近 3 年 (101~103) 經 常 門 改 善 教 學 及 師 資 結 構 情 形 本 校 最 近 3 年 經 常 門 改 善 教 學 及 師 資 結 構 情 形 如 以 下 附 表 附 表 一 本 校 最 近 3 年 經 常 門 改 善 教 學 情 形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合 計 新 聘 教 師 6 人 2 人 4 人 12 人 研 究 獎 助 196 人 182 人 220 人 598 人 2,465,960 元 2,449,812 元 2,512,753 元 7,428,525 元 著 作 獎 勵 研 習 126 人 次 116 人 150 人 392 人 1,366,234 元 1,364,583 元 1,261,431 元 3,992,248 元 106 人 136 人 79 人 321 人 368,419 元 450,668 元 456,778 元 1,275,865 元 進 修 獎 助 26 人 26 人 22 人 74 人 998,629 元 1,015,211 元 905,236 元 2,919,076 元 改 善 教 學 51 人 92 人 110 人 253 人 598,600 元 1,134,900 元 1,331,800 元 3,065,300 元 升 等 教 授 3 人 副 教 授 9 人 助 理 教 授 16 人 教 授 3 人 副 教 授 4 人 助 理 教 授 10 人 教 授 4 人 副 教 授 8 人 助 理 教 授 11 人 教 授 10 人 副 教 授 21 人 助 理 教 授 37 人 註 :103 年 度 計 畫 執 行 中 139
146 附 表 二 本 校 最 近 3 年 經 常 門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情 形 職 級 學 年 度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總 人 數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百 分 比 備 註 98 學 年 度 % 99 學 年 度 % 100 學 年 度 % 101 學 年 度 102 學 年 度 103 學 年 度 % % % 102 學 年 度 講 師 進 修 博 士 總 人 數 26 人 基 準 日 : 每 年 8 月 1 日 140
147 二 最 近 2 年 (102~103) 資 本 門 電 腦 週 邊 及 電 子 化 教 學 設 備 採 購 數 量 及 經 費 統 計 年 度 項 目 採 購 數 量 經 費 統 計 備 註 電 腦 週 邊 桌 上 型 電 腦 0 0 筆 記 型 電 腦 5 107,500 液 晶 螢 幕 0 0 印 表 機 3 34, 電 子 化 教 電 子 黑 板 0 0 年 度 學 設 備 電 動 螢 幕 0 0 單 槍 投 影 機 6 89,400 數 位 照 相 機 0 0 錄 影 機 0 0 電 腦 週 邊 桌 上 型 電 腦 0 0 筆 記 型 電 腦 3 82,500 液 晶 螢 幕 0 0 印 表 機 2 78, 年 度 電 子 化 教 學 設 備 電 子 黑 板 0 0 電 動 螢 幕 0 0 單 槍 投 影 機 ,000 數 位 照 相 機 0 0 錄 影 機 0 0 三 最 近 3 年 已 建 立 之 學 校 特 色 1. 本 校 為 台 灣 唯 一 以 醫 事 健 康 為 教 學 與 研 究 發 展 主 軸 之 科 技 大 學 2. 在 科 技 大 學 對 傳 授 學 生 知 識 之 教 育 部 分, 博 雅 樂 活 管 理 服 務 生 命 品 質 為 本 校 的 經 營 願 景, 而 人 本 健 康 創 意 服 務 為 本 校 辦 學 理 念, 並 以 數 位 學 習. 關 懷 服 務. 創 意 特 色. 環 境 生 態. 友 善 校 園. 知 識 價 值. 品 德 格 局. 人 文 素 養. 終 身 學 習. 尊 重 生 命. 扶 持 弱 勢. 國 際 視 野 等 12 面 向 為 發 展 主 軸, 據 此 提 昇 人 的 品 質 本 校 轄 下 三 個 學 院, 其 教 學 與 研 究 發 展 特 色 分 別 為 下 : 醫 學 與 生 命 學 院 是 以 提 昇 生 命 素 質 為 本, 民 生 與 科 技 學 院 是 以 生 存 有 序 為 準, 而 健 康 與 管 理 學 院 則 是 以 促 進 生 活 內 涵 為 要 3. 實 習 實 驗 課 程 充 足, 可 發 揮 技 職 體 系 學 生 動 手 做 之 特 性, 絕 大 部 分 科 系 均 有 校 外 實 習 參 訪 課 程, 以 擴 大 學 生 視 野, 並 能 使 學 生 立 即 銜 接 職 場 141
148 伍 預 期 成 效 一 本 年 度 規 劃 具 體 措 施 ( 附 表 一 至 十 ) ( 一 ) 附 表 一 經 費 支 用 內 容 ( 二 ) 附 表 二 資 本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 三 ) 附 表 三 經 常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 四 ) 附 表 四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五 ) 附 表 五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六 ) 附 表 六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軟 體 教 學 資 源 規 格 說 明 書 ( 七 ) 附 表 七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八 ) 附 表 八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其 他 項 目 規 格 說 明 書 ( 九 ) 附 表 九 經 常 門 經 費 需 求 項 目 明 細 表 ( 十 ) 附 表 十 經 常 門 經 費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明 細 表 二 預 期 實 施 成 效 ( 一 ) 學 務 處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社 團 活 動 1. 混 音 器 2. 監 聽 喇 叭 3. 被 動 式 喇 叭 4. 主 動 式 喇 叭 5. Bass 音 箱 6. 吉 他 音 箱 7. 數 位 電 子 琴 音 箱 8. 數 位 電 子 琴 9. 造 型 氣 球 拱 門 10. 表 演 鋼 架 舞 台 11. TRUSS 鋁 合 金 背 板 架 908,000 音 樂 性 及 康 樂 性 社 團 增 加 辦 理 社 團 課 程 與 表 演 之 用 運 動 性 社 團 增 加 辦 理 社 團 課 程 與 比 賽 之 用 輔 導 新 成 社 增 加 社 團 器 材 課 外 活 動 組 支 援 各 社 團 與 自 治 會 辦 理 活 動 之 用 運 動 性 社 團 增 加 訓 練 設 備 康 樂 性 社 團 辦 理 社 團 83% 課 程 與 活 動 之 用 音 樂 性 社 團 增 加 辦 理 社 團 課 程 與 表 演 之 用 學 務 處 處 理 學 生 隱 匿 性 資 料 銷 毀 之 用 12. 攜 帶 式 音 響 13. 系 統 行 動 音 響 14. 手 提 式 無 線 擴 音 機 15. 古 箏 16. 筆 記 型 電 腦 推 動 健 康 1.AED 訓 練 機 71, % 衛 生 保 健 組 提 高 服 務 學 生 機 142
149 促 進 學 校 實 施 計 畫 營 造 溫 馨 宿 舍 生 活 實 施 計 畫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2. 單 眼 數 位 相 機 3. 哽 塞 訓 練 用 背 心 (ActFast); 哈 姆 立 克 衣 1. 單 眼 數 位 相 機 1. 單 槍 投 影 機 2. 高 畫 質 數 位 攝 影 機 3. 筆 記 型 電 腦 22,000 2% 94, % 合 計 1,095, % 動 性 之 用 訓 練 操 作 AED 及 哽 塞 訓 練 用 背 心 (ActFast); 哈 姆 立 克 衣 之 用 並 將 活 動 做 一 活 動 紀 錄 記 錄 宿 舍 生 在 學 參 與 活 動 概 況 為 使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法 規 相 關 內 容 能 有 所 了 解, 培 養 學 生 遵 守 交 通 秩 序 的 良 好 道 德 與 生 活 習 慣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社 團 活 動 壘 球 棒 6, % 音 樂 性 及 康 樂 性 社 團 增 加 辦 社 團 活 動 羽 球 拍 15, % 理 社 團 課 程 與 表 演 之 用 運 社 團 活 動 FRS 無 線 對 講 機 24, % 動 性 社 團 增 加 辦 理 社 團 課 程 社 團 活 動 VHF UHF 雙 頻 對 講 與 比 賽 之 用 輔 導 新 成 社 增 50, % 機 加 社 團 器 材 課 外 活 動 組 支 社 團 活 動 護 貝 機 4, % 援 各 社 團 與 自 治 會 辦 理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工 業 級 動 力 延 長 電 之 用 運 動 性 社 團 增 加 訓 練 2, % 纜 輪 座 設 備 康 樂 性 社 團 辦 理 社 團 課 程 與 活 動 之 用 音 樂 性 社 合 計 101,000 團 增 加 辦 理 社 團 課 程 與 表 演 100% 之 用 學 務 處 處 理 學 生 隱 匿 性 資 料 銷 毀 之 用 ( 二 )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含 碩 士 班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重 點 設 備 名 稱 1. 連 續 波 長 微 量 盤 分 光 光 譜 2. 正 立 顯 微 鏡 ( 照 相 兼 投 影 含 電 腦 ) 3. 數 位 式 核 酸 電 泳 分 析 系 統 需 補 助 經 費 ( 元 ) 143 金 額 比 例 460, % 193, % 165, % 4. 無 菌 操 作 台 69, % 合 計 887, % 預 期 成 效 一 持 續 加 強 學 生 醫 學 檢 驗 技 能, 本 年 度 以 改 善 基 因 重 組 實 驗 室 臨 床 微 生 物 實 驗 室 分 子 生 物 學 實 驗 室 臨 床 血 液 實 驗 室 細 胞 培 養 實 驗 室 與 臨 床 鏡 檢 學 實 驗 室 等 之 儀 器 設 備, 以 強 化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150 二 配 合 時 代 之 演 進, 使 學 生 使 用 較 新 穎 的 儀 器 設 備, 有 助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之 學 習 與 觀 念 之 落 實, 不 至 於 與 產 業 脫 節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設 備 名 稱 需 補 助 經 ( 元 ) 金 額 比 例 實 驗 教 學 手 持 式 折 光 儀 儀 器 設 備 9, % 實 驗 教 學 可 充 電 式 電 動 吸 取 儀 器 設 備 器 52, % 實 驗 教 學 可 調 式 微 量 吸 管 儀 器 設 備 (20-200μl) 4, % 實 驗 教 學 可 調 式 微 量 吸 管 儀 器 設 備 ( μl) 4, % 實 驗 教 學 高 腳 椅 儀 器 設 備 11, % 實 驗 教 學 水 銀 血 壓 計 儀 器 設 備 10, % 實 驗 教 學 微 量 迴 轉 震 盪 器 儀 器 設 備 9, % 實 驗 教 學 桌 上 型 迷 你 離 心 機 儀 器 設 備 5, % 實 驗 教 學 真 空 幫 浦 儀 器 設 備 8, % 實 驗 教 學 微 波 爐 儀 器 設 備 7, % 實 驗 教 學 水 平 電 泳 槽 儀 器 設 備 19, % 實 驗 教 學 顯 微 鏡 目 鏡 轉 接 環 儀 器 設 備 6, % 實 驗 教 學 顯 微 照 相 系 統 儀 器 設 備 9, % 合 計 156, % 預 期 成 效 一 醫 學 檢 驗 技 能, 本 年 度 以 改 善 臨 床 鏡 檢 學 實 驗 室 臨 床 血 液 學 實 驗 室 臨 床 生 理 學 驗 室 病 理 切 片 實 驗 室 分 子 生 物 學 實 驗 室 臨 床 微 生 物 實 驗 室 與 基 因 表 達 實 驗 室 等 實 驗 室 之 儀 器 設 備, 以 強 化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二 配 合 時 代 之 演 進, 使 學 生 使 用 較 新 穎 的 儀 器 設 備, 有 助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之 學 習 與 觀 念 之 落 實, 不 至 於 與 產 業 脫 節 預 期 成 效 : 發 展 醫 學 檢 驗 技 能, 增 加 教 學 配 備, 期 提 昇 教 師 實 驗 教 學 效 果, 使 學 生 能 跟 進 臨 床 常 用 儀 器 設 備, 有 助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之 學 習 與 觀 念 之 落 實, 銜 接 未 來 進 入 職 場 所 需 144
151 ( 三 ) 生 物 科 技 系 暨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 設 備 代 碼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 設 備 代 碼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 設 備 代 碼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 設 備 代 碼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 設 備 代 碼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 設 備 代 碼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 設 備 代 碼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 設 備 代 碼 ) 倒 立 式 顯 微 鏡 400, % 小 型 植 物 工 廠 設 備 60, % 多 功 能 超 音 波 萃 取 設 備 150, % 低 溫 冷 凍 櫃 95, % 微 電 腦 氮 氣 防 潮 櫃 42, % 遠 紅 外 線 滾 筒 式 茶 葉 烘 焙 機 127, % 真 空 乳 化 機 858, % 包 料 機 120, % 合 計 1,853, % 充 實 本 系 分 子 生 物 學 實 驗 生 物 化 學 實 驗 微 生 物 學 實 驗 應 用 微 生 物 學 細 胞 培 養 實 驗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製 劑 學 實 驗 等 課 程 所 需 之 儀 器 設 備, 以 期 提 昇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增 進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真 空 幫 浦 18,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氧 氣 濃 度 計 16,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鋰 電 調 速 式 電 動 吸 取 器 30,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微 電 腦 筆 型 酸 鹼 度 計 19,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電 泳 槽 ( 含 電 源 供 應 器 ) 30, % 充 實 本 系 分 子 生 物 學 實 驗 生 物 化 學 實 驗 微 生 物 學 實 驗 應 用 微 生 物 學 細 胞 培 養 實 驗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製 劑 學 實 驗 等 課 程 所 需 之 儀 器 設 備, 以 期 提 145
152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軟 膏 充 填 封 尾 機 16,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直 熱 式 腳 壓 封 口 機 14, % 昇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增 進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合 計 144, % ( 四 ) 護 理 系 根 據 本 系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於 B3-1-1 擴 充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設 施 與 擴 充 各 教 學 小 組 教 學 設 備 的 預 期 成 效 包 括 : (1) 建 構 本 校 護 理 系 實 驗 室 之 重 點 特 色,(2) 各 科 護 理 學 情 境 教 學 多 元 化 並 與 臨 床 實 習 有 效 銜 接 另 外, 本 系 B3-2-1 為 落 實 情 境 模 擬 教 學 設 施 之 使 用 之 預 期 成 效 包 含 :(1) 各 專 業 教 學 小 組 設 備 擴 增 至 足 以 進 行 情 境 模 擬 教 學,(2) 104 每 學 期 至 少 2-3 門 課 使 用 高 擬 真 模 擬 病 人 進 行 情 境 教 學 本 系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於 D1-1-1 服 務 學 習 內 容 融 入 專 業 課 程 與 D1-1-2 服 務 學 習 內 容 融 入 潛 在 課 程 的 計 畫 成 效 中, 預 計 本 系 約 有 50% 師 生 從 事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達 到 本 校 以 健 康 照 護, 與 服 務 為 特 色 的 大 學 之 特 色 資 本 門 預 期 成 效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金 額 經 費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母 乳 哺 育 練 習 模 型 68, %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成 人 氣 道 處 置 訓 練 模 型 85, % 建 構 本 校 護 理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情 境 模 擬 人 操 作 介 面 中 文 化 版 本 90, % 系 實 驗 室 之 重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多 功 能 假 病 人 360, % 點 特 色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乳 癌 觸 診 模 型 ( 桌 上 型 ) 60, % 各 科 護 理 學 情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高 齡 者 模 擬 體 驗 裝 置 62, % 境 教 學 多 元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散 裝 全 身 人 體 骨 骼 模 型 105, % 化, 與 臨 床 實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4 分 解 大 型 帶 血 管 心 臟 模 型 75, % 習 有 效 銜 接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男 性 導 尿 模 型 186, %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護 理 假 病 人 315, %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4 階 段 褥 瘡 模 型 98, %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護 理 系 實 習 資 訊 與 評 量 系 統 40, % 合 計 1,544, % 支 用 項 目 經 常 門 預 期 成 效 項 目 146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二 段 式 指 針 型 負 壓 錶 36, % 預 期 本 系 約 有 超 過 一 半 的 師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氧 氣 流 量 錶 ( 單 錶 式 ) 8, %
153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皮 下 脂 肪 測 定 器 ( 皮 脂 夾 ) 48, % 生 從 事 社 區 關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手 指 型 血 氧 濃 度 分 析 儀 37, % 懷 服 務, 達 到 本 校 以 健 康 照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一 般 型 聽 診 器 18, % 護, 與 服 務 為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雙 人 聽 診 器 14, % 特 色 的 大 學 之 實 驗 室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PreSep 中 心 靜 脈 氧 飽 和 度 導 管 (ScvO2) 16, % 特 色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手 臂 式 電 子 血 壓 計 34, %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皮 內 注 射 墊 54, %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教 學 型 聽 診 器 10, %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高 腳 椅 8, %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平 板 電 腦 9, % 合 計 295, % ( 五 ) 長 期 照 顧 系 為 有 效 強 化 長 期 照 顧 系 畢 業 生 之 實 務 照 顧 能 力, 縮 短 學 校 長 期 照 顧 教 育 與 實 務 的 差 距, 使 本 系 畢 業 生 能 於 畢 業 後 可 直 接 從 事 長 期 照 顧 實 務 工 作, 以 因 應 社 會 人 才 之 所 趨 故 本 年 度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之 建 置 為 學 校 與 長 期 照 顧 系 的 重 要 發 展 特 色 之 一, 也 是 本 校 培 育 長 期 照 顧 實 用 人 才 之 重 要 規 劃 之 一 本 系 為 達 到 104 年 度 中 長 程 計 畫, 於 發 展 目 標 中 之 建 構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主 軸 中, 配 合 本 學 程 發 展 策 略 中 強 化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教 室 之 建 置, 並 促 使 情 境 教 學 多 元 化, 與 實 務 實 習 能 有 效 銜 接, 預 計 達 成 長 期 照 顧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的 行 動 方 案 之 C1-4-1 強 化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教 學 設 備 C2-6-1 強 化 並 落 實 實 務 課 程 計 畫 與 C5-6-1 落 實 模 擬 情 境 教 學 設 施 之 運 用, 於 104 年 度 購 置 共 11 項 與 相 關 之 資 本 門 之 教 學 設 備 資 本 門 預 期 成 效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長 期 照 顧 專 業 技 術 示 範 實 驗 室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多 功 能 假 病 人 130, % 4 階 段 褥 瘡 模 型 98, % 管 灌 飲 食 訓 練 模 型 180, % 嬰 兒 急 救 模 型 196, % 充 實 長 期 照 顧 技 術 與 實 驗 及 實 習 等 課 程 所 需 技 術 演 練 設 備, 以 期 提 昇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並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嬰 兒 哽 塞 模 型 22, % 147
154 老 人 口 腔 清 潔 實 習 模 型 85, % 療 癒 環 境 特 色 教 室 教 學 設 備 輕 量 洗 髮 器 84, % 32 鍵 桌 上 鐵 琴 組 15, % 手 轉 式 音 樂 盒 11, % 健 康 環 35, % 手 指 棒 52, % 合 計 909, % 1. 提 供 長 照 系 長 期 照 顧 與 療 癒 環 境 等 課 程 之 實 習 場 所 及 所 需 身 心 靈 照 護 情 境 設 備, 以 期 提 昇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並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2.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與 社 區 民 眾 一 具 身 心 靈 療 癒 之 音 樂 照 顧, 以 獲 得 放 鬆 與 舒 適 的 寧 靜 感 觸 3. 展 現 本 系 友 善 高 齡 與 失 智 療 癒 環 境 發 展 的 目 標 4.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或 樂 齡 大 學 長 輩 們 一 音 樂 照 顧 療 癒 環 境 之 專 業 服 務 處 所, 以 發 揮 社 會 服 務 之 具 體 貢 獻 經 常 門 預 期 成 效 支 用 項 目 項 目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專 促 使 療 癒 環 境 撥 盤 電 話 2, % 業 教 室 物 品 教 學 多 元 化,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專 並 建 立 支 持 本 懶 骨 頭 沙 發 21, % 業 教 室 物 品 系 師 生 從 事 社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區 關 懷 服 務, 可 拆 式 牙 齒 放 大 模 型 16, % 習 實 驗 物 品 達 到 本 校 以 健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專 康 照 護, 與 服 彩 繪 響 板 ( 山 茶 花 ) 9, % 業 教 室 物 品 務 為 特 色 的 科 148
155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資 訊 器 材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 六 ) 視 光 系 掃 描 器 3, % 折 疊 式 會 議 桌 8, % 體 脂 計 8, % 耳 溫 計 14, % 血 壓 計 14, % 合 計 97, % 技 大 學 之 特 色 本 系 積 極 協 助 學 校 爭 取 與 執 行 教 育 部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建 立 特 色 典 範 計 畫, 希 望 建 構 視 光 產 學 導 向 實 驗 室 此 外 亦 邀 請 相 關 產 業 人 士 商 議 共 同 開 課 進 修 與 合 作 研 發 等 事 項, 進 一 步 配 合 本 校 既 有 儀 器 設 備, 使 專 業 實 驗 所 需 之 儀 器 設 備 更 加 完 整 未 來 將 建 立 行 動 義 診 團 隊 與 學 齡 兒 童 視 力 維 護 模 式 為 目 標, 分 別 在 硬 體 環 境 上 建 構 行 動 視 覺 照 護 系 統, 與 眼 鏡 製 作 與 造 型 設 計 先 導 教 室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果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電 腦 驗 光 機 200, % 自 覺 式 驗 光 機 310, % 光 學 實 驗 箱 70, % 視 網 膜 鏡 138, % 視 力 訓 練 一 組 90, % 1. 充 實 視 覺 訓 練 檢 測 實 驗 所 需 設 備 2. 建 構 基 礎 光 學 之 研 究 平 台 3. 充 實 屈 光 檢 驗 實 驗 所 需 設 備 4.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強 化 產 學 合 作 5. 建 購 行 動 視 覺 照 護 系 統 6. 建 購 眼 鏡 製 作 與 造 型 設 計 先 導 教 室 合 計 808, % 149
156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果 實 驗 教 學 小 型 儀 器 設 備 6 支 組 翻 轉 棒 架 9, % KEELER 眼 底 鏡 頭 68, % 20D LENS 黃 斑 部 視 神 經 盤 放 大 鏡 9, % 合 計 87, % 改 進 配 鏡 眼 鏡 製 作 與 造 型 設 計 等 課 程 為 主, 與 視 光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中 C2-3-1 具 體 連 結 ( 七 )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本 年 度 的 重 點 工 作 在 於 建 構 半 固 體 製 劑 製 造 環 境, 及 改 善 微 生 物 教 學 工 作, 本 年 度 之 資 本 門 經 費 用 以 改 善 微 生 物 教 學 工 作 ; 資 本 門 經 費 則 用 於 提 升 半 固 體 製 劑 的 教 學 品 質, 所 需 經 費 合 計 約 69 萬 元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雙 眼 學 生 型 LED 充 實 微 生 物 教 546, % 設 備 光 源 顯 微 鏡 學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光 學 專 用 儲 存 系 統 53, % 合 計 599, %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索 氏 (Soxhlet Apparatus) 脂 肪 抽 出 裝 置 日 製 接 目 測 微 器 硬 殼 加 熱 包 包 微 量 注 射 針 組 桌 上 型 粉 碎 機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21, % 12, % 46, % 5, % 7, % 150 預 期 成 效 充 實 半 固 體 製 造 環 境 及 植 物 萃 取 空 間
157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風 尚 四 層 櫃 ( 附 輪 ) 2, % 合 計 96, % ( 八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 所 ) 評 鑑 指 標 : 歷 年 評 鑑 皆 建 議 增 加 學 生 較 多 實 務 訓 練 提 高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的 比 例 本 年 度 採 購 以 健 康 促 進 勞 動 生 理 實 驗 與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實 驗 等 課 程 為 主, 符 合 評 鑑 委 員 及 教 育 部 朝 向 規 劃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訓 練 課 程, 以 提 高 學 生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的 指 標 對 學 生 實 務 經 驗 提 升 之 具 體 效 益 : 1. 使 學 生 修 習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課 程 後, 能 有 實 際 演 練 的 機 會 2. 使 學 生 務 必 能 親 自 動 手 操 作 儀 器 設 備, 培 養 自 動 自 發 及 設 計 創 造 的 能 力 並 能 於 操 作 過 程 中 發 現 問 題 且 尋 找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法 3. 培 養 學 生 獨 立 自 主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能 力 4. 可 攜 式 實 驗 單 元, 方 便 任 課 教 師 攜 帶 至 教 室, 並 可 配 合 課 程 內 容 到 現 場 模 擬, 更 容 易 讓 學 生 深 入 其 境, 提 高 學 生 實 務 經 驗 學 生 考 照 : 本 系 所 志 在 培 育 安 全 衛 生 之 專 業 人 才, 因 此 特 別 重 視 學 生 安 全 衛 生 實 務 管 理 及 專 業 評 析 能 力 之 養 成 除 了 加 強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例 如 : 物 理 性 及 化 學 性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員 ( 師 ) 消 防 技 術 士 ( 師 ) 本 特 色 實 驗 室 課 程 之 規 劃 均 輔 以 實 務 操 作 練 習, 以 提 升 學 生 考 照 能 力 學 生 就 業 : 將 學 校 理 論 學 習 與 實 務 進 行 整 合, 配 合 高 年 級 校 外 實 習 機 制, 透 過 企 業 實 習 方 案 增 加 實 務 經 驗, 建 立 實 習 生 與 實 習 單 位 的 互 動 聯 繫, 保 有 良 好 的 溝 通 管 道, 持 續 於 畢 業 或 退 伍 後 的 交 流, 作 為 就 業 的 保 障 推 廣 教 育 : 作 為 未 來 招 生 工 作 學 生 體 驗 安 全 衛 生 情 境 模 擬 最 佳 實 驗 場 所, 並 與 推 廣 教 育 結 合, 預 計 每 年 至 少 2 班 次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3D 紅 外 線 動 作 捕 捉 機 450, % 掌 上 型 血 氧 濃 度 儀 140, % 血 壓 監 視 器 190, % 合 計 780, % 151 以 增 進 學 生 實 務 及 輔 導 考 取 專 業 照 為 主, 符 合 評 鑑 委 員 及 教 育 部 朝 向 規 劃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訓 練 課 程, 以 提 高 學 生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的 要 求
158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體 脂 計 12, % 耳 溫 計 21, % 耳 窺 鏡 附 耳 套 14, % 音 叉 16, % 扣 診 搥 26, % 心 率 監 測 器 行 動 藍 芽 手 錶 35, % 合 計 125, % 預 期 成 效 以 增 進 學 生 實 務 及 輔 導 考 取 專 業 照 為 主, 符 合 評 鑑 委 員 及 教 育 部 朝 向 規 劃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訓 練 課 程, 以 提 高 學 生 職 場 就 業 能 力 的 要 求 ( 九 ) 食 品 營 養 系 ( 一 ) 食 品 營 養 系 資 本 門 本 系 今 年 度 之 預 期 成 效 包 括, 建 構 本 系 實 驗 室 之 重 點 特 色 與 實 習 教 學 多 元 化,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技 能 及 展 現 實 習 成 效, 並 培 育 符 合 本 系 特 色 之 食 品 與 營 養 專 業 人 才 152
159 資 本 門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多 功 能 冰 品 製 造 機 320,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製 冰 機 95,500 與 教 學 成 效 轉 鍋 肉 鬆 機 160, 添 購 教 學 設 食 品 加 工 教 學 設 備 31.08% 備 罐 頭 封 罐 機 軋 頭 56, 建 立 食 品 加 工 實 習 課 程 生 產 線 1.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中 式 米 麵 食 考 照 設 2. 添 購 教 學 設 切 麵 機 油 麵 切 刀 54, % 備 備 3. 提 升 學 生 考 照 學 習 成 效 水 活 性 測 試 儀 105,000 食 品 分 析 教 學 設 備 營 養 儀 器 教 學 設 備 經 常 門 黏 度 計 75,500 ABBE 曲 折 計 168,000 可 調 式 分 注 器 100,000 精 密 電 子 分 析 天 平 123,000 低 溫 恆 溫 培 養 箱 156,000 雙 門 電 冰 箱 23,000 紫 外 線 燈 52,950 酸 氣 中 和 裝 置 208,500 微 電 腦 ph/ 氧 化 還 原 電 位 / 溫 度 測 定 器 14,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2. 添 購 教 學 設 50.5% 備 3. 提 升 學 生 考 照 學 習 成 效 1.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高 效 能 液 相 層 析 儀 視 差 與 教 學 成 效 320, % 偵 測 器 2. 添 購 教 學 設 備 合 計 2,032, %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電 磁 加 熱 攪 拌 器 16, % 4 公 升 製 酒 機 ( 電 熱 式 ) 7, % 平 底 煎 板 24, % 紅 龜 印 模 19, % 糕 仔 印 模 37, % 1.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2. 添 購 教 學 設 備 3. 提 升 學 生 考 照 學 習 成 效 153
160 糖 度 計 8, % 電 子 秤 7, % 紅 外 線 雷 射 溫 度 計 6, % 厚 度 計 1, % 厚 薄 規 5, % 月 餅 模 型 6, % 龍 鳳 喜 餅 模 28, % 蒸 籠 6, % 二 氧 化 硫 蒸 餾 裝 置 18, % 硫 巴 比 妥 蒸 餾 裝 置 6, % 凱 氏 定 氮 蒸 餾 裝 置 12, % 電 子 計 重 秤 17, % 合 計 231, % ( 十 )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預 期 成 效 : 1. 提 升 人 才 培 育 部 分 :(1) 培 育 專 題 生 升 學 人 數 達 15 人 次 以 上 (2) 推 動 跨 校 性 聯 盟, 提 供 參 與 高 中 職 或 團 體 參 訪, 每 年 至 少 4 次 (3) 培 育 學 生 參 展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競 賽, 至 少 每 年 10 人 次 2. 本 系 所 開 立 之 專 業 課 程 包 含 地 下 污 染 物 概 論 環 境 分 析 實 驗 儀 器 分 析 消 防 圖 學 等 皆 可 搭 配 課 程 規 劃 進 一 步 使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提 升, 並 且 透 過 實 際 操 作 增 加 學 生 實 務 經 驗 3. 強 化 產 學 合 作 部 分 :(1) 受 補 助 單 位 回 饋 學 校 管 理 費 達 到 年 計 畫 補 助 金 額 5% (2) 政 府 部 門 或 民 間 產 學 補 助 計 畫 金 額 達 到 200 萬 以 上 (3) 從 補 助 中 衍 生 產 學 融 入 教 學 至 少 2 件 以 上 (4) 每 年 度 至 少 承 接 3 家 廠 商 委 託 分 析 4. 此 些 購 買 儀 器, 除 了 上 述 對 於 學 生 們 實 際 幫 助 外, 另 外 一 項 重 要 指 標 為 增 加 系 所 評 鑑 特 色 本 系 所 之 特 色 實 驗 室 建 立 可 配 合 104 年 科 大 評 鑑, 建 立 環 安 系 所 重 點 發 展 特 色 項 目, 本 實 驗 室 為 目 前 環 安 衛 類 科 中, 唯 一 完 整 且 可 進 行 認 證 之 土 水 分 析 實 驗 室, 以 增 加 系 所 發 展 優 勢, 可 為 評 鑑 結 果 帶 來 加 分 作 用 154
161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提 升 作 業 教 學 示 範 使 用 磁 控 發 射 機 制 紅 外 空 污 固 廢 教 661, % 溫 控 酸 消 系 統 學 品 質 及 產 學 合 作 績 效 教 學 示 範 使 用 Autodesk 創 意 學 苑 90, % 提 升 消 防 圖 學 課 程 教 學 品 質 合 計 751, %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平 板 電 腦 9, % 合 計 9, % 預 期 成 效 提 升 作 業 空 污 固 廢 教 學 品 質 及 產 學 合 作 績 效 ( 十 一 ) 餐 旅 管 理 系 資 本 門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製 冰 機 ( 碎 冰 )2 台 320,000 全 大 理 石 麵 食 工 作 台 15 台 795,000 J2-6-4 學 生 實 習 ( 驗 ) 設 備 ~ 烘 焙 實 習 教 室 雙 層 電 烤 爐 8 台 1,800,000 材 料 工 作 台 櫃 2 台 56,000 攪 拌 機 15 台 600, % 1. 配 合 中 長 期 計 劃 添 購 實 習 教 室 教 學 設 備 2. 充 實 學 生 實 務 實 習 設 備, 增 加 實 務 教 學 產 品 的 多 樣 性 發 酵 櫃 4 台 520,000 萬 能 蒸 烤 箱 1 台 380,
162 四 半 門 冷 凍 冰 箱 2 台 100,000 四 半 門 冷 藏 冰 箱 2 台 80,000 不 鏽 鋼 電 熱 爐 15 台 255,000 多 媒 體 教 學 設 備 1 組 450,000 不 鏽 鋼 麵 粉 桶 車 6 台 90,000 攪 拌 機 置 放 台 15 台 210,000 單 水 槽 工 作 檯 15 台 240,000 不 銹 鋼 丹 麥 壓 麵 機 2 台 190,000 急 速 冷 凍 冰 箱 1 台 270,000 J2-6-4 學 生 實 習 ( 驗 ) 設 備 ~ 中 餐 實 習 教 室 J2-6-4 學 生 實 習 ( 驗 ) 設 備 ~ 飲 調 實 習 教 室 J2-6-4 學 生 實 習 ( 驗 ) 設 備 ~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J2-6-3 學 生 實 習 ( 驗 ) 設 備 ~ 多 元 餐 飲 示 範 教 室 中 式 雙 口 快 速 爐 爐 台 13 組 624, % 瓦 斯 咖 啡 豆 烘 焙 機 1 台 140, % 低 溫 烹 調 機 2 組 84, % 大 理 石 檯 面 工 作 台 櫥 櫃 1 台 45, % 合 計 7,249, % 156
163 經 常 門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J2-6-1 實 習 旅 館 的 佈 置 與 環 境 維 護 計 畫 項 目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主 機 櫃 ( 附 鎖 ) 3, % 西 餐 檢 定 烹 調 工 具 組 42, % 西 餐 檢 定 用 配 菜 盒 組 42, % 西 餐 檢 定 用 四 色 抗 菌 砧 板 組 18, % 西 餐 檢 定 平 底 鍋 組 91, % 西 餐 檢 定 調 味 醬 煮 鍋 組 110, % 義 式 麵 疙 瘩 器 14, % 合 計 321, % 預 期 成 效 充 實 實 習 旅 館 設 備 以 供 學 生 實 習 所 需 ( 十 二 ) 幼 兒 保 育 系 資 本 門 幼 兒 保 育 系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K1-1-1 建 構 E 化 學 習 情 境 實 施 計 畫 項 目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 含 一 般 型 電 腦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130, % 宮 太 鼓 75, % 預 期 成 效 建 構 E 化 學 習 情 境,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K2-1-1 充 實 實 習 教 學 設 備 實 施 計 畫 桶 胴 太 鼓 37, % 締 太 鼓 40, % 3D 列 印 機 32, % 墨 馬 棒 鐘 組 120, % 全 身 心 肺 復 甦 嬰 兒 ( 含 單 機 版 監 測 儀 ) 392, % 合 計 827, % 提 昇 學 生 幼 兒 音 樂 教 保 模 式 嬰 幼 兒 保 育 實 務 及 教 保 實 習 等 相 關 課 程 教 學 與 學 習 成 效 157
164 經 常 門 幼 兒 保 育 系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項 目 體 連 結 K2-1-1 充 實 實 習 教 學 設 備 實 施 計 畫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小 平 鼓 教 學 娃 娃 模 特 兒 組 22,500 30, % 57.9% 提 昇 學 生 幼 兒 戲 劇 幼 兒 音 樂 幼 兒 體 能 與 律 動 與 教 保 實 習 等 相 關 課 程 教 學 與 學 習 成 效 合 計 53, % ( 十 三 )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輔 助 教 學 器 材 血 管 老 化 及 自 律 神 經 檢 測 評 估 分 析 儀 460, % 強 化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研 究 室 教 學 配 備 輔 助 教 學 器 材 非 侵 入 式 血 醣 / 血 壓 / 心 跳 檢 測 儀 280, % 強 化 健 康 服 務 管 理 研 究 室 教 學 配 備 輔 助 教 學 器 材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 含 還 原 卡 )(6 台 ) 152, % 配 合 數 位 學 習 及 多 樣 化 教 學 需 求,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輔 助 教 學 器 材 輔 助 教 學 器 材 伺 服 器 64, % 不 斷 電 系 統 24, % 合 計 981, % 配 合 數 位 學 習 及 多 樣 化 教 學 需 求,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配 合 數 位 學 習 及 多 樣 化 教 學 需 求, 提 昇 教 學 成 效 158
165 經 常 門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F3-1-1 教 師 與 學 生 健 康 體 位 與 生 活 行 態 調 查 分 析 I3-3-1 強 化 學 生 資 訊 能 力,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I3-2-1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I3-2-1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I3-2-1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I3-2-1 擴 展 學 生 學 習 管 道, 提 升 數 位 教 學 品 質 C2-6-7 開 設 門 市 服 務 乙 級 相 關 課 程 及 設 置 考 場 項 目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血 氧 濃 度 檢 測 儀 (2 台 ) 2014ICD-10- CM/PCS 版 (25 套 ) 手 持 式 掃 描 器 (2 台 ) X 展 示 架 (3 座 ) 展 示 看 板 ( 方 管 ) (3 座 ) 數 位 相 機 (2 台 ) 不 銹 鋼 四 折 屏 風 (8 台 ) 7, % 97, % 7, % 3, % 16, % 19, % 38, % 合 計 190, % 提 昇 校 園 及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與 課 程 之 成 效 強 化 學 生 專 業 及 資 訊 能 力, 提 高 競 爭 力 提 昇 校 園 及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與 課 程 之 成 效 提 昇 校 園 及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與 課 程 之 成 效 提 昇 校 園 及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與 課 程 之 成 效 提 昇 校 園 及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與 課 程 之 成 效 使 學 生 能 接 觸 門 市 服 務 課 程 掌 握 個 人 的 服 務 學 習 競 爭 力 ( 十 四 )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本 門 項 目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桌 上 型 電 腦 560, % 教 學 輔 助 用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C1-4-2); 設 備 代 碼 (
166 1) 中 階 3D 印 表 機 110, % 輔 助 教 學 用 初 階 3D 印 表 機 121, % 輔 助 教 學 用 初 階 3D 掃 描 器 38, % 教 學 輔 助 用 3D 列 印 STL 網 格 修 復 軟 體 10 人 版 75, % 教 學 輔 助 用 合 計 904, % (C1-4-2); 設 備 代 碼 ( ) (C1-4-2); 設 備 代 碼 ( ) (C1-4-2); 設 備 代 碼 ( ) (C1-4-2); 設 備 代 碼 ( ) 經 常 門 項 目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平 板 電 腦 9, % 教 學 輔 助 用 (C1-4-2); 無 線 掃 描 器 11, % 輔 助 教 學 用 (C1-4-2); (C1-4-2); 設 備 代 碼 ( ) 5, % 輔 助 教 學 用 (C1-4-2); 標 籤 印 表 機 9, % 輔 助 教 學 用 (C1-4-2); 數 位 相 機 19, % 輔 助 教 學 用 (C1-4-2); 多 功 能 複 合 機 17, % 輔 助 教 學 用 (C1-4-2); Smart Apps Creator 多 媒 體 互 動 App 製 作 工 具 7, % 輔 助 教 學 用 (C1-4-2); 繪 圖 板 25, % 輔 助 教 學 用 (C1-4-2); 合 計 103, % 160
167 ( 十 五 )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1. 提 升 化 妝 品 調 攪 拌 機 80, % 設 備 製 及 化 妝 品 有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組 織 均 質 機 性 檢 驗 之 技 能 水 102, % 設 備 ( 含 均 質 刀 頭 ) 平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內 校 式 精 密 電 子 天 2. 強 化 技 職 教 育 60, % 設 備 平 體 系 學 生 之 產 品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計 創 意 造 型 全 臉 美 白 評 估 儀 275, % 設 備 之 實 作 能 力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高 溫 實 驗 窯 69,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磨 釉 機 41,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3D 印 表 機 88, % 合 計 716, %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1. 提 升 化 妝 品 調 恆 溫 水 浴 器 19, % 設 備 製 及 化 妝 品 有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性 檢 驗 之 技 能 水 微 量 定 量 吸 管 4, % 設 備 平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2. 強 化 技 職 教 育 微 量 定 量 吸 管 4, % 設 備 體 系 學 生 之 產 品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計 創 意 造 型 精 密 電 子 天 平 14, % 設 備 之 實 作 能 力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攜 帶 式 兩 用 按 摩 床 13,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美 容 椅 15,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平 板 電 腦 9, % 合 計 79, % 161
168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強 化 技 職 教 育 體 寵 物 用 烘 箱 58, % 設 備 系 學 生 之 產 品 設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計 創 意 造 型 之 寵 物 用 水 槽 616, % 設 備 實 作 能 力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儲 存 式 電 熱 水 器 70,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寵 物 用 直 立 式 吹 風 設 備 機 280, % 合 計 1,024, % 經 常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強 化 技 職 教 育 體 美 容 桌 108, % 設 備 系 學 生 之 產 品 設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計 創 意 造 型 之 美 容 椅 67, % 設 備 實 作 能 力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寵 物 用 吹 水 機 16, % 實 驗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伸 縮 延 長 線 200, % 合 計 391, % ( 十 六 )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會 議 室 及 視 聽 教 室 設 備 健 身 訓 練 指 導 法 探 索 教 育 水 域 休 閒 活 動 等 1. 桌 上 型 電 腦 主 機 休 閒 露 營 設 備 組 休 閒 露 營 圓 頂 透 氣 網 屋 /400 22, % 33,600 18, % 搭 配 原 有 之 幼 兒 體 適 能 指 導 概 論 等 相 關 課 程, 可 大 大 提 昇 本 系 多 元 數 位 化 的 教 學 能 力, 進 而 可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 使 得 本 系 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領 域 相 關 課 程 中 之 儀 器 設 備 更 加 健
169 相 關 課 程 教 學 設 備 設 備 全 雙 人 平 台 式 獨 木 舟 組 392,000 單 人 平 台 式 獨 木 舟 組 76,000 潛 水 電 腦 表 40,000 電 子 看 板 管 理 軟 體 23,000 全 彩 LED 字 幕 機 39, % 提 升 學 生 在 專 業 實 習 方 面, 亦 可 增 進 學 生 就 業 技 能 和 增 進 教 師 與 產 業 界 接 軌 實 習 旅 行 社 相 關 設 備 休 閒 旅 遊 導 覽 專 業 教 室 觸 控 式 觀 光 景 點 自 動 化 語 音 導 覽 平 台 60 吋 多 媒 體 顯 示 器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含 螢 幕 多 屏 導 覽 系 統 188, ,000 56,000 26,000 伺 服 器 主 機 55,000 壓 克 力 教 學 看 板 製 作 65, % 地 方 特 色 解 說 270,000 教 育 平 台 相 關 儀 器 設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備 桌 ( 含 電 腦 螢 64,000 幕 ) 120 吋 電 動 銀 幕 13, 流 明 單 槍 投 影 機 38,000 平 板 電 腦 45,000 合 計 1,629, % 發 展 業 界 雙 師 教 學,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與 成 效, 更 可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學 習 和 產 學 合 作 之 質 與 量 163
170 經 常 門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F3-1-1 改 善 休 閒 運 動 設 施 D2-1-1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計 畫 項 目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羽 球 拍 45, % 頭 載 式 無 線 麥 克 風 3, % D2-1-1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計 畫 影 像 矩 陣 切 換 器 9, % F3-1-1 改 善 休 閒 運 動 設 施 D2-1-1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計 畫 D2-1-1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計 畫 ( 十 七 ) 圖 書 資 訊 處 圖 書 館 桌 球 拍 45, % 掃 描 器 3, % 平 板 電 腦 9, % 合 計 115, % 增 設 教 學 設 備 2.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1. 增 設 教 學 設 備 2.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1. 增 設 教 學 設 備 2.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1. 增 設 教 學 設 備 2.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1. 增 設 教 學 設 備 2.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1. 增 設 教 學 設 備 2.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與 教 學 成 效 項 目 重 點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 元 ) 中 文 圖 書 紙 本 圖 書 1,050, % 提 升 館 藏 資 源 使 用 效 率 西 文 圖 書 紙 本 圖 書 1,295, % 提 升 館 藏 資 源 使 用 效 率 公 用 電 腦 虛 擬 管 虛 擬 化 158, % 提 升 電 子 資 源 使
171 理 系 統 磁 碟 陣 列 多 媒 體 隨 選 視 訊 250, % 多 媒 體 隨 選 視 訊 系 統 資 訊 安 全 640, % 合 計 3,393, % 用 效 率 提 升 多 媒 體 資 源 使 用 效 率 提 升 網 路 流 量 與 資 訊 安 全 資 訊 中 心 針 對 104 學 年 度 各 項 經 費 支 用 的 成 效, 概 略 述 說 如 下 表 : 資 本 門 項 目 重 點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網 路 即 時 流 量 監 控 系 統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含 螢 幕 本 校 網 路 欠 缺 有 效 工 具 進 行 妥 善 管 理, 常 因 外 部 攻 擊 或 內 部 病 毒 流 竄, 使 網 路 速 度 減 慢, 進 而 導 致 無 形 資 產 大 量 流 失, 常 造 成 行 政 效 能 降 低, 人 力 減 弱. 汰 換 原 5E 電 腦 教 室 電 腦, 原 設 備 為 97 年 設 備. 850, % 1,020, % 避 免 學 生 收 到 大 量 不 當 資 訊 之 廣 告 郵 件, 提 昇 學 習 成 效 提 供 整 合 單 一 入 口 群 組 郵 件 發 送 功 能 合 計 1,870, % 經 常 門 部 分, 購 置 合 法 授 權 軟 體, 保 障 智 慧 財 產 權, 提 供 師 生 合 法 教 學 使 用 環 境 ( 十 八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教 學 輔 助 設 備 單 眼 相 機 35,000 * 充 實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過 程 記 錄 設 備 10.2% * 提 升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之 學 習 成 效 * 充 實 通 識 課 程 補 救 教 學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教 學 輔 助 設 備 58, % 設 備 機 含 螢 幕 *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提 升 英 語 學 習 環 境 充 英 語 線 上 學 習 及 評 教 學 輔 助 設 備 248, % 實 視 聽 教 學 設 備 量 系 統 * 加 強 課 程 電 腦 多 媒 體 化 165
172 ( 十 九 ) 體 育 室 合 計 341, % 程 度,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 增 進 英 語 教 學 品 質 * 營 造 校 園 英 語 情 境 * 提 昇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教 學 競 賽 訓 練 設 讓 一 般 班 級 上 課 可 使 用 室 內 備 棒 球 雷 射 測 速 槍 73, % 排 球 場 地, 也 可 以 舉 辦 全 國 性 的 排 球 賽 棒 球 投 球 機 116, % 提 昇 投 手 球 員 球 速 增 進 的 能 力 提 昇 本 校 曝 光 率 與 知 名 度 排 球 墊 600, % 提 升 棒 球 隊 打 擊 的 能 力 合 計 789, % 166
173 ( 二 十 )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資 本 門 支 用 項 目 重 點 ( 設 備 名 稱 )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專 業 教 學 設 備 (A3-1-1) 手 動 升 降 按 摩 床 375,000 提 供 技 術 課 程 操 作, 使 64.0% 學 生 熟 悉 業 界 器 械 之 操 作, 增 加 就 業 能 力 全 身 骨 骼 模 型 138, %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針 灸 銅 人 模 型 12, %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數 位 化 教 學 設 備 (I3-1-1) 超 短 焦 投 影 機 28, %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單 頻 無 線 擴 音 機 32, %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合 計 585, % 經 常 門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專 業 教 學 設 備 (A3-1-1) 數 位 化 教 學 設 備 (I3-1-1) ( 二 十 一 ) 環 安 衛 中 心 項 目 需 補 助 經 費 金 額 比 例 預 期 成 效 攜 帶 推 拿 床 64, % 167 提 供 技 術 課 程 操 作, 使 學 生 熟 悉 業 界 器 械 之 操 作, 增 加 就 業 能 力 無 線 簡 報 器 7, %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合 計 71, % 計 畫 名 稱 預 期 成 效 全 校 節 能 減 碳 計 畫 本 校 每 年 用 電 與 用 水 量, 以 每 年 平 均 減 少 1% 以 上 為 原 則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管 理 及 改 善 進 行 圖 書 館 附 設 幼 兒 園 電 腦 教 室 及 視 聽 教 室 的 計 畫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監 測 及 檢 討 改 善 以 符 合 相 關 標 準 資 源 回 收 汙 水 處 理 及 飲 用 增 加 可 再 利 用 資 源 的 回 收 並 逐 年 降 低 垃 圾 產 出 量 水 管 理 計 畫 落 實 飲 用 水 設 備 水 質 檢 查, 增 進 飲 用 水 安 全 衛 生 毒 化 物 及 廢 棄 物 管 理 計 畫 確 實 掌 握 毒 化 物 運 作 及 廢 液 處 理 狀 況, 降 低 災 害 發 生 風 險 提 升 實 驗 場 所 安 全 衛 生 防 護 功 能 推 動 校 園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建 立 安 全 衛 生 校 園 環 境, 提 升 災 害 應 變 技 能 統 提 升 教 職 員 工 生 安 全 衛 生 觀 念 以 減 少 意 外 災 害 發 生
174 陸 檢 附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乙 份 168
175 附 表 一 經 費 支 用 內 容 ( 填 表 金 額 以 整 數 為 準, 小 數 點 不 予 計 算 ) 104 年 度 獎 勵 補 助 款 經 費 明 細 補 助 款 (1) 獎 勵 款 (2) 總 預 算 (3)=(1)+(2) 自 籌 款 (4) ( 獎 勵 補 助 款 10% 以 上 ) 總 經 費 (5)=(3)+(4) $16,290,122 $19,886,381 $36,176,503 $3,808,560 39,985,063 金 額 合 計 占 總 經 費 比 例 補 助 款 資 本 門 獎 勵 款 自 籌 款 (71.5%) 補 助 款 獎 勵 款 經 常 門 自 籌 款 (28.5%) $11,403,085 $13,920,467 $2,723,264 $4,887,037 $5,965,914 $1,085,296 $28,046,816 $11,938, % 29.9% 註 一 : 資 本 門 及 經 常 門 各 占 獎 勵 補 助 款 總 預 算 70% 及 30% 實 際 執 行 時, 經 常 門 預 算 至 多 得 流 用 5% 至 資 本 門, 流 用 後 資 本 門 不 得 高 於 75%, 經 常 門 不 得 低 於 25% 如 有 特 殊 需 求 必 須 變 更 經 常 門 及 資 本 門 比 例 者, 應 經 專 案 核 定 後 並 列 於 支 用 計 畫 書 中 經 資 門 之 劃 分 應 依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發 布 之 財 物 標 準 分 類 規 定 辦 理 註 二 :10% 以 上 自 籌 款 ( 不 限 定 經 常 門 及 資 本 門 之 支 用 比 例 ) 169
176 附 表 二 資 本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是 否 支 用 重 大 修 繕 維 護 工 程 是,$, 占 資 本 門 %( 註 三 ) 否 獎 勵 補 助 款 自 籌 款 項 目 比 例 比 例 金 額 金 額 (%) (%) 一 各 所 系 科 中 心 之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 至 少 占 資 本 門 經 費 60% 以 上 $19,293, % $2,723, %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二 圖 書 館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及 圖 自 動 化 $1,048, % $0 0% 書 期 刊 教 設 備 學 媒 體 ( 應 圖 書 期 達 資 本 門 經 刊 教 $2,345, % $0 0% 費 10% 不 學 媒 體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小 計 $3,393, % $0 0% 三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設 備 ( 應 達 資 本 門 經 費 2% $1,095, % $0 0%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四 其 他 ( 省 水 器 材 實 習 實 驗 校 園 安 全 設 備 與 環 保 廢 棄 物 處 理 $1,542, % $0 0% 無 障 礙 空 間 其 他 永 續 校 園 綠 化 等 相 關 設 施 ) 備 註 請 另 填 寫 附 表 四 請 另 填 寫 附 表 五 六 請 另 填 寫 附 表 七 請 另 填 寫 附 表 八 總 計 $25,323, % $2,723, % 註 三 : 本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不 得 支 用 於 興 建 校 舍 工 程 建 築 及 興 建 建 築 貸 款 利 息 補 助 但 因 重 大 天 然 災 害 及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所 致 需 修 繕 之 校 舍 工 程, 得 優 先 支 用 本 項 經 費, 於 支 用 計 畫 中 敘 明 理 由 並 報 部 核 定 後, 於 資 本 門 經 費 50% 內 勻 支, 未 經 報 核 不 得 支 用 註 四 : 自 籌 款 不 限 定 資 本 門 各 項 目 之 支 用 比 例 170
177 附 表 三 經 常 門 經 費 支 用 項 目 金 額 與 比 例 表 項 目 一 改 善 教 學 及 師 資 結 構 ( 占 經 常 門 經 費 30% 以 上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二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工 作 ( 占 經 常 門 經 費 2% 以 上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三 行 政 人 員 相 關 業 務 研 習 及 進 修 ( 占 經 常 門 經 費 5% 以 內 不 含 自 籌 款 金 額 ) 四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五 其 他 獎 勵 補 助 款 171 自 籌 款 金 額 比 例 金 額 比 例 備 註 編 纂 教 材 $550, % $20, % 製 作 教 具 $80, % $5, % 改 進 教 學 $350, % $10, % 研 究 $2,830, % $103, % 研 習 $280, % $60, % 進 修 $580, % $50, % ( 註 六 ) 著 作 $900, % $50, % 升 等 送 審 $360, % $100, % 小 計 $5,930, % $398, % 外 聘 社 團 指 導 教 師 $0 0% $0 0% 鐘 點 費 其 他 學 輔 工 作 經 費 $330, % $33, % 小 計 $330, % $33, % $170, % $50, % $2,200, % $221, % 請 另 填 寫 附 表 十 新 聘 教 師 薪 資 (2 年 $2,000, % $250, % 內 ) 現 有 教 師 薪 資 $222, % $132, % 資 料 庫 訂 閱 費 $0 0% $0 0% ( 註 七 ) 軟 體 訂 購 費 $0 0% $0 0% 其 他 $0 0% $0 0% 小 計 $2,222, % $382, % 總 計 $10,852, % $1,085, %
178 註 五 : 請 另 填 經 常 門 經 費 需 求 項 目 明 細 表 ( 附 表 九 ) 註 六 : 護 理 高 階 師 資 不 足 之 學 校, 須 優 先 選 送 教 師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註 七 : 授 權 年 限 2 年 以 內 之 電 子 資 料 庫 訂 閱 費 不 得 由 經 常 門 改 善 教 學 及 師 資 結 構 項 目 ( 應 占 經 常 門 獎 勵 補 助 款 30% 以 上 ) 支 應, 應 置 於 經 常 門 其 他 項 下 註 八 : 本 項 經 費 得 用 於 改 善 教 學 及 師 資 結 構 之 教 師 薪 資 獎 助, 其 教 師 應 符 合 校 內 專 任 教 師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之 規 定 ; 無 授 課 事 實 之 教 師 公 立 學 校 或 政 府 機 關 退 休 至 私 校 服 務, 領 有 月 退 俸 之 教 師, 其 薪 資 應 由 學 校 其 他 經 費 支 付 註 九 : 本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經 常 門 不 得 用 於 校 內 人 員 出 席 費 審 查 費 工 作 費 主 持 費 引 言 費 諮 詢 費 訪 視 費 評 鑑 費 註 十 : 自 籌 款 不 限 定 經 常 門 各 項 目 之 支 用 比 例 註 十 一 : 經 常 門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工 作 經 費 使 用 注 意 事 項 : 1. 經 常 門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用 於 辦 理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工 作, 其 中 至 多 1/4 得 用 於 部 分 外 聘 社 團 指 導 教 師 之 鐘 點 費 2. 其 餘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工 作 經 費 使 用, 比 照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私 立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經 費 及 學 校 配 合 款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3. 上 開 經 費 使 用 項 目 應 由 學 務 處 統 籌 規 劃 辦 理 172
179 附 表 四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優 先 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使 用 單 位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備 註 連 續 波 長 微 量 盤 分 光 光 譜 1. 波 長 精 確 度 :< ±2.0 nm 可 適 用 96 孔 微 量 盤 2. 波 長 選 擇 範 圍 : 340~850 nm( 或 更 廣 ) 3. 須 具 單 色 分 光 管 (monochromator), 為 連 續 波 長 且 一 次 至 少 可 測 量 2 種 不 同 波 長 的 吸 光 值, 可 隨 意 調 整 所 需 波 長, 不 需 要 更 換 濾 鏡 (filter), 可 調 波 長 限 度 :1.0 nm ( 含 以 上 ) 4. 光 譜 隙 寬 : 2.0 nm 5. 波 長 再 現 性 :± 0.2 nm 6. 光 學 範 圍 :0.0 ~ 4.0 OD 7. 迷 光 : 0.05% at 340 nm 8. 燈 源 須 為 氙 燈 光 源 (Xenon flash lamp), 燈 泡 壽 命 長, 平 均 壽 命 約 10 億 閃 爍 次 數 ; 利 用 光 纖 傳 輸, 且 具 至 少 8 組 光 束, 可 同 時 偵 測 8 個 微 量 盤 孔 9. 光 學 偵 測 器 系 統 須 為 光 電 兩 極 管 (Silicon photodiode), 且 具 至 少 8 組 sample diodes + 8 reference diodes, 可 大 幅 提 升 每 個 樣 品 的 準 確 性 10. 測 量 時 間 : 終 點 測 讀 模 式 : 12 秒 ; 動 力 學 測 讀 模 式 ( 最 短 時 間 間 隔 ): 9 秒 可 選 擇 自 動 測 讀, 盤 間 的 時 間 間 隔 從 0 到 秒 ( 或 更 廣 ), 自 行 設 定 11. 儀 器 需 可 控 制 溫 度, 溫 度 控 制 範 圍 : 常 1 台 460, ,000 學 生 實 驗 課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173
180 溫 以 上 4 至 45 ( 溫 度 準 確 度 :± 1.0 ), 溫 度 調 節 至 少 具 有 四 個 感 應 器, 以 確 保 溫 度 調 節 的 準 確 度 高 12. 微 量 盤 須 具 有 震 盪 功 能, 振 盪 時 間 設 定 範 圍 從 0 到 999 秒 ( 或 更 廣 ), 並 可 自 行 設 定 13. 儀 器 可 搭 配 自 動 機 械 手 臂, 以 符 合 未 來 實 驗 使 用 量 14. 須 可 搭 配 石 英 吸 收 光 校 正 盤 進 行 儀 器 校 正 15. 儀 器 需 搭 配 分 析 軟 體 : a. 須 可 相 容 WindowsR 及 MacintoshR 系 統 b. 所 有 參 數 皆 可 自 由 設 定 以 符 合 特 殊 需 求 c. 內 建 至 少 120 種 分 析 模 式 供 使 用 者 選 擇 d. 提 供 Linear Semi-Log Log-Log Quadratic 4-Parameter (logistic) 5- Parameter Log-Logit Point-to-Point Exponential 和 Cubic Spline ( 線 性 對 數 四 分 法 4 數 據 點 對 點 立 體 合 據 等 ), 共 10 種 以 上 圖 表 來 分 析 呈 現 數 據 e. 可 以 布 林 數 學 運 算 分 析 偵 測 數 據 為 如 果 和 或 者 沒 有 錯 誤 真 實 的 結 果 f. 須 具 有 多 種 運 算 公 式, 可 自 行 運 算, 不 需 export 到 Excel ( 測 讀 結 果 也 可 以 Excel 或 Word 檔 開 啟 ) 16 配 備 電 腦 設 備 一 組, 規 格 : (1) Intel 等 級 中 央 處 理 器 (2) 系 統 記 憶 體 至 少 4GB DDR3 (3) 儲 存 空 間 至 少 500GB SATA, (4) 作 業 系 統 Windows 7 Home Premium (5) 鍵 盤 / 滑 鼠 各 一 台 (6) 螢 幕 尺 寸 18 吋 以 上 LCD monitor 174
181 正 立 顯 微 鏡 ( 照 相 兼 投 影 含 電 腦 ) 1. 顯 微 鏡 主 體 : 無 限 遠 平 行 光 路 系 統, 載 物 台 升 高 最 高 度 2. 設 訂 定 裝 置, 觀 察 筒 防 墜 保 護 鎖 ( 非 固 定 螺 桿 ) 3. 三 眼 觀 察 筒 : 可 調 整 眼 距, 一 眼 可 調 屈 光 度, 分 光 光 路 (50% 視 野,50% 影 像 ) 4. 目 鏡 :10 倍 廣 角 視 野 20mm(2 顆 ) 5. 物 鏡 : a.4x N.A W.D. 27.8mm 1 顆 b.10x N.A W.D. 8.0mm 1 顆 c.40x N.A W.D. 0.6mm 1 顆 d.100x N.A W.D. 0.13mm 1 顆 6. 鼻 輪 : 固 定 型 內 藏 式 卡 榫 定 位 7. 光 源 : 穿 透 式 光 源 0.5WLED 燈, 無 段 式 調 光 及 分 離 式 電 源 線, 適 用 V 50/60Hz 電 源 8. 載 物 台 : 移 動 裝 置,XY 軸 移 動, 無 齒 桿 外 推 線 控 模 式 9. 聚 光 透 鏡 :ABBE 式 聚 光 鏡 N.A. 1.25, 有 物 鏡 倍 數 位 置 刻 度 10. 焦 距 調 整 : 具 鬆 緊 度 調 節 環, 及 鎖 焦 裝 置 可 依 個 人 習 慣 調 出 適 當 調 焦 鬆 緊 度 11. 附 件 : 防 塵 罩 鏡 油 12. 影 像 格 式 時 取 像 速 度 a.2048x , 7.5, 5, 3.75 fps b.1024x , 30, 15, 10 fps c.2048x , 7.5, 5, 3.75 fps d.1024x , 30, 15, 10 fps 13. 感 光 度 0.5 lx 14. 動 態 範 圍 8 位 元 15. 信 噪 比 模 擬 / 數 位 轉 換 器 : 8 位 25 C, 增 益 0 db 16. 快 門 捲 簾 17. 格 式 1/2 " 18. 解 析 度 水 平 : 2048, 垂 直 : 畫 素 水 平 : 3.2 μm, 垂 直 : 3.2 μm 20. 供 應 電 壓 4.5 到 5.5 VDC 21. 消 耗 電 流 約 VDC 22. 快 門 1/10000 到 4 s 1 組 193, ,000 學 生 實 驗 課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175
182 23. 增 益 0 到 18 db 24. 白 平 衡 -6 db 到 +6 db 25. 電 腦 設 備 26. 含 : 影 像 系 統 液 晶 投 射 儀 及 移 動 式 推 車 數 位 式 核 酸 電 泳 分 析 系 統 無 菌 操 作 台 規 格 : 1. 解 析 度 : 有 效 畫 素 1200 萬 ( 誤 差 範 圍 10%) 2.1/1.7 英 吋 CCD( 誤 差 範 圍 20%) 3. 鏡 頭 : 5X 光 學 放 大, 光 圈 : F1.8( 廣 角 ) ; F2.8( 望 遠 ) ( 誤 差 範 圍 10%) 4. 顯 示 幕 : 7 彩 色 TFT. ( 誤 差 範 圍 30%) 5. 微 記 憶 體 16GB 及 判 讀 機 ( 誤 差 範 圍 10%). 6. 多 功 能 暗 箱, 可 固 定 相 機 及 攝 影 機 系 統. 7. 焦 距 範 圍 :0.3m 至 無 限 遠. ( 誤 差 範 圍 10%) 8. 曝 光 : 快 門 速 度 1/ 秒. ( 誤 差 範 圍 10%) 9. 可 接 熱 感 紙 printer, 直 接 輸 出 高 解 析 的 影 像. 10. 顯 示 幕 可 調 高 低 及 任 意 角 度 11. 影 像 可 以 利 用 傳 輸 線 或 記 憶 卡 轉 移 配 件 1.UV 紫 外 線 照 射 臺 UV box: 反 射 光 源 :4W 白 光 2 支 紫 外 線 波 長 : 306nm, 15W 紫 外 燈 x6 支, 紫 外 線 外 洩 安 全 指 示 計, UV 強 弱 兩 段 開 關 100% or 33%-1 台. ( 誤 差 範 圍 10%) 2. 可 直 接 連 熱 感 式 列 表 機 1280 點, 256 灰 階 影 像 輸 出 1 台. ( 誤 差 範 圍 10%) 3. 熱 感 紙 4 卷 無 菌 無 塵 操 作 台 4 尺 垂 直 落 地 型 規 格 : (Laminar Flow) * 結 構 : 本 體 鐵 板 烤 漆, 操 作 範 圍 及 檯 面 為 SUS304 不 銹 鋼 材 質 * 外 部 尺 寸 :1300±50(W) 780±50 (D) 2020±50(H)mm * 內 部 尺 寸 : 1170±50(W) 590±50(D) 560±50 (H)mm * 玻 璃 拉 門 :5mm 厚, 透 明 強 化 1 組 165, ,000 1 台 69,000 69,000 學 生 實 驗 課 學 生 實 驗 課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1-4-1) ; 設 備 代 碼 ( ) 176
183 玻 璃, 可 任 意 調 整 高 度 * 清 潔 度 : 以 微 塵 測 試 器 (Particle Counter) 於 操 作 範 圍 內 之 任 意 點 測 試 ( 含 前 後 上 下 左 右 ), 0.5micron 以 上 之 塵 粒, 每 分 鐘 每 立 方 英 呎 之 風 量 測 試, 不 超 過 10 個, 符 合 聯 邦 209E,10 級 之 標 準 * 高 效 率 過 濾 網 : 高 效 率 過 濾 網 以 D.O.P. 測 試, 過 濾 0.3u 以 上 之 塵 粒,(HEPA Filter) 效 率 高 達 99.99% 以 上, 本 體 採 陽 極 處 理 鋁 框, 且 雙 面 具 陽 極 處 理 鋁 保 護 網 24"" 48"" 3"" 一 片 " * 排 氣 濾 網 : 效 率 99.99% 以 上, 本 體 採 陽 極 處 理 鋁 框, 且 雙 面 具 陽 極 處 理 鋁 保 護 網 12"" 12"" 3"" 一 片 " * 預 濾 網 : 採 用 鋁 框 不 織 布 顆 粒 活 性 碳, 可 過 濾 較 大 微 塵 及 異 味 (Pre-filter) 延 長 HEPA " 壽 命 13.5"" 22.5"" 1"" 二 片 " * 風 車 馬 達 : 雙 邊 吸 氣 送 風 式, 美 國 DAYTON 廠 牌 或 同 級 品, 震 動 小, 噪 音 低 1/2HP * 風 速 : 三 段 速 度 可 供 調 整 * 計 時 器 : 累 計 操 作 時 間, 作 為 濾 網 是 否 需 更 換 之 參 考 * 電 源 : 110V, 單 向 60HZ * 照 明 :T5 21ω 日 光 燈 二 組 T8 15ω 殺 菌 燈 一 組, 日 光 燈 與 殺 菌 燈 無 法 同 時 開 啟, 保 障 操 作 人 員 安 全 * 標 準 配 件 :1. 二 連 式 插 座 2. 瓦 斯 烤 克 177
184 倒 立 式 顯 微 鏡 ( 含 影 像 擷 取 系 統 ) 1. 光 學 系 統..UIS2(Universal Infinitycorrected ) 無 限 遠 平 光 系 統, 折 疊 防 霉 3 眼 觀 察 筒, 視 野 20mm, 斜 30 度 可 調, 眼 距 48~75mm 分 光 比 率 50% 觀 察 50% 照 相 2. 機 座.. 固 定 式 4 孔 鼻 輪, 螢 光 配 件 用 預 留 孔 道 粗 微 調 同 軸, 手 平 貼 桌 面 調 焦, 粗 調 具 交 聚 定 位 鎖 粗 調 36.8mm, 微 調 0.2mm. 3. 光 源.. 使 用 電 壓 100~120V 及 220~240V 自 動 變 壓 6V30W 鹵 素 燈, 防 熱 霧 玻 璃 濾 片 4. 聚 光 透 鏡..N.A. 0.3, 工 作 距 離 72mm 附 相 位 差 環 裝 置 5. 方 形 載 物 台 160mm(L) X250mm (W), 機 械 移 動 X 120mm Y 78mm 6. D.I.N. 規 格 位 相 差 專 用 接 物 鏡.. PLCN4X N.A. 0.1 WD 18.5m CPLN10XPH N.A WD 10mm LCACHN20XPH N.A. 0.4 WD 3.2mm LCACHN40XPH N.A WD 2.2mm 7. 廣 視 野 目 鏡 WHB10X, 視 野 20mm, 濾 光 片 組 : 白 平 衡 濾 片 綠 光 濾 片 25% 減 光 片 8. 原 廠 轉 接 環 9. 德 製 300 萬 畫 素 攝 影 機 規 格 如 下 : 一 般 性 能 影 像 格 式 時 取 像 速 度 2048x , 7.5, 5, 3.75 fps 1024x , 30, 15, 10 fps 2048x , 7.5, 5, 3.75 fps 1024x , 30, 15, 10 fps 感 光 度 0.5 lx 動 態 範 圍 8 位 元 信 噪 比 模 擬 / 數 位 轉 換 器 : 8 位 25 C, 增 益 0 db 介 面 ( 光 學 ) 紅 外 線 濾 鏡 是 感 光 元 件 規 格 MT9T031 [ KB] 快 門 捲 簾 格 式 1/2 " 2 組 200, , 基 因 轉 殖 技 術 與 應 用 細 胞 培 養 實 驗 課 程 所 需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設 備 代 碼 ( )
185 解 析 度 水 平 : 2048, 垂 直 : 1536 畫 素 水 平 : 3.2 μm, 垂 直 : 3.2 μm 使 用 鏡 頭 C/CS 介 面 ( 電 气 ) 供 應 電 壓 4.5 到 5.5 VDC 消 耗 電 流 約 VDC 介 面 ( 機 械 ) 體 積 高 度 : 50.6 mm, 寬 度 : 50.6 mm, 長 度 : 29 mm 重 量 140 g 調 整 ( 手 動 ) 快 門 1/10000 到 4 s 增 益 0 到 18 db 白 平 衡 -6 db 到 +6 db 調 整 ( 自 動 ) 快 門 1/10000 到 4 s 增 益 0 到 18 db 白 平 衡 -6 db 到 +6 db 環 境 最 高 温 度 ( 操 作 ) -5 C 至 45 C 最 高 温 度 ( 存 放 ) -20 C 至 60 C 最 高 濕 度 ( 操 作 ) 20 % 至 80 % 不 凝 結 最 高 濕 度 ( 存 放 ) 20 % 至 95 % 不 凝 結 小 型 植 物 工 廠 設 備 4 支 不 鏽 鋼 支 柱 (1800*25*25mm) 14 支 長 不 鏽 鋼 橫 桿 (1030*25*25mm) 14 支 短 不 鏽 鋼 橫 桿 (630*25*25mm) 4 隻 腳 座 (ψ48*l75mm) 5 個 大 不 鏽 鋼 水 盆 (1020*620*85mm) 1 個 小 不 鏽 鋼 水 盆 (615*305*30mm) 1 個 小 不 鏽 鋼 水 盆 (500*325*150mm) 1 個 中 不 鏽 鋼 水 盆 (650*500*245mm) 16 片 燈 板 (310*500mm) 1 個 變 壓 器 (42.5V*600W) 2 個 循 環 馬 達 ( 電 壓 :AC230/115V, 頻 率 : 50/60Hz, 功 率 :12W, 揚 程 :1.5m, 流 量 750L/H) 5 個 風 扇 (150*150*50mm) 1 組 管 線 接 頭 (3/8" 3 分 ) 2 個 控 制 器 (24H 機 械 式 定 時 器,AC 110~250V, 同 時 具 NO/NC 接 點, 最 小 定 時 間 隔 :15 分 鐘,SIZE: 72L*72W*35Hmm) 1 個 無 熔 絲 開 關 (2P, 1 式 60,600 60,600 植 物 生 理 學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課 程 所 需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設 備 代 碼 ( ) 179
186 10A) 2 片 壓 克 力 封 板 (1800*700*3mm) 1 片 壓 克 力 封 板 (1800*1100*3mm) 2 片 壓 克 力 封 板 (1800*550*3mm) 上 述 規 格 均 容 許 正 負 2% 之 誤 差 範 圍 多 功 能 超 音 波 萃 取 設 備 主 機 功 率 :600W 機 台 材 質 :SUS304/ 桶 槽 SUS316 桶 槽 尺 寸 : 內 尺 寸 Φ300*240mm( 誤 差 範 圍 正 負 3%) 外 觀 尺 寸 600*800*1270mm( 誤 差 範 圍 正 負 3%) 使 用 溫 度 : 常 溫 ~100 最 大 容 量 :17L 加 熱 器 :3.5Kw 控 制 系 統 : 觸 控 式 彩 色 人 機 操 作 介 面 1 台 150, ,000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製 劑 學 實 驗 課 程 所 需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設 備 代 碼 ( ) 低 溫 冷 凍 櫃 -30, 尺 寸 :77*80*200(±5%)cm 內 容 量 :600L 形 式 : 雙 門 式 保 溫 棉 厚 度 : 6cm 1 台 95,000 95,000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細 胞 培 養 實 驗 製 劑 學 實 驗 課 程 所 需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設 備 代 碼 ( ) 180
187 微 電 腦 氮 氣 防 潮 櫃 1. 除 濕 系 統 : 微 電 腦 冷 凍 式 除 濕 結 構 恆 濕 數 位 程 式 控 制 2. 外 箱 尺 寸 : W890XD810XH1055(±5%)mm 重 量 約 50kg 3. 內 箱 尺 寸 : W888XD755XH896(±5%)mm 有 效 容 積 568L 4. 箱 體 材 質 : 採 1mm 高 張 力 鍍 鋅 鋼 板 靜 電 粉 體 烤 漆, 鋼 板 門 框 5mm 強 化 玻 璃, 自 吸 式 無 磁 害 氣 密 門 墊, 左 右 雙 開 門. 附 梅 花 鎖 2 組 5. 控 制 方 式 : 微 電 腦 恆 濕 程 式 控 制, 具 當 機 自 動 復 歸 功 能,. 溫 度 自 動 補 償, 不 受 氣 候 影 響, 精 確 控 制 濕 度 在 設 定 值 2%RH 內, 箱 內 濕 度 均 勻 上, 下, 左, 右 誤 差 值 小 於 5%RH 6. 除 濕 心 臟 : 主 機 機 殼 採 用 防 火 塑 材 可 分 離 卡 式 心 臟, 超 靜 音, 無 返 潮, 無 熱 效 應, 置 於 箱 內 下 方. 具 穩 壓 電 路 系 統, 防 靜 電, 如 故 障 可 DIY 自 行 換 修 7. 控 制 面 板 : 19x190mm5 鍵 觸 控 薄 膜 開 關,5 只 LED 動 作 指 示 燈, 二 組 LED 雙 字 數 位 顯 示 濕 度 及 溫 度 置 於 右 上 方 8. 濕 度 設 定 :20~60%RH 觸 摸 開 關 無 段 調 整 並 顯 示 濕 度 設 定 值, 具 停 電 記 憶 功 能 9. 除 濕 元 件 : 採 用 美 國 半 導 體 冷 凍 晶 片 ( 附 進 口 証 明 )10. 除 濕 功 能 : 超 強 除 濕 20%RH. 空 箱 3 小 時 濕 度 從 80%RH 除 濕 可 達 40%RH 以 下 11. 濕 度 感 測 : 日 本 製 電 子 精 密 濕 度 感 測 器 ( 附 進 口 証 明 ) 誤 差 值 小 於 5%RH 12. 隔 板 3 片 高 低 可 調 13. 電 源 :AC110V 10V 60Hz, 最 大 耗 電 量 60w/ 平 均 耗 電 量 14. 附 流 量 計 及 控 制 電 磁 閥 1 台 42,000 42,000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製 劑 學 實 驗 課 程 所 需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設 備 代 碼 ( ) 181
188 母 乳 哺 育 練 習 模 型 成 人 氣 道 處 置 訓 練 模 型 廠 牌 : Limbs & Things, 型 號 : 40103( 或 同 等 級 品 ) 1. 乳 膠 材 質 製 成, 摸 起 來 有 溫 潤 似 真 人 2. 乳 房 模 型 內 部 包 覆 四 個 特 殊 的 模 擬 母 乳 容 器, 並 設 計 如 真 人 乳 房 15 至 20 個 的 輸 乳 竇 3. 如 果 只 用 手 扭 轉 奶 頭 將 無 法 順 利 將 模 擬 母 乳 擠 出 4. 模 型 可 站 立 於 桌 面 或 置 於 身 上 示 範 操 做 5. 附 500ml 原 廠 模 擬 母 乳 6. 附 模 型 清 潔 用 幫 浦 7. 附 英 文 操 作 手 冊 8. 包 裝 重 量 : 約 3.4(±0.5) kg 9. 包 裝 尺 寸 : 約 520 x 430 x 250 mm, ( 長 寬 高 誤 差 範 圍 ±20 mm). 1. 成 人 模 型, 逼 真 的 解 剖 構 造 組 織 和 皮 膚, 可 真 實 的 演 練 清 除 氣 道 阻 塞 或 抽 吸 技 術 2. 具 外 露 之 立 體 軟 式 肺 臟, 方 便 進 氣 時 之 肺 部 鼓 脹 狀 態 觀 察 3. 可 練 習 口 / 鼻 咽 插 管 技 術 4. 可 練 習 使 用 喉 罩 (LMA) 及 食 道 氣 管 插 管 (Combitube) 5. 可 模 擬 急 救 甦 醒 球 / 閥 及 面 罩 (BVM) 通 氣 練 習, 可 觀 看 肺 部 起 伏 狀 況 6. 可 由 進 氣 肺 部 鼓 脹 時, 藉 由 胸 前 聽 診 以 確 認 插 管 位 置 正 確 與 否 7. 擬 真 的 生 理 結 構, 提 供 訓 練 Sellick 手 法 操 作 及 喉 頭 痙 攣 狀 況 模 擬 8. 具 模 擬 胃 液 抽 吸 9. 具 氣 道 剖 解 模 型 以 利 教 學 時 講 授 使 用 10. 具 訓 練 專 用 噴 霧 性 潤 滑 劑 以 潤 滑 氣 道, 材 質 以 甘 油 為 主 成 分 (80% 以 上 ) 11. 具 固 定 底 座, 可 穩 定 演 練 時 的 狀 況 12. 提 供 硬 質 提 箱, 方 便 攜 帶 及 貯 藏 13. 具 模 型 專 用 之 清 潔 器 具, 內 含 唧 筒 液 體 盛 盆 及 1 具 68,000 68,000 1 具 85,000 85,000 母 育 實 驗 室 課 程 教 學 內 外 科 護 理 學 實 驗 室 課 程 教 學 護 理 系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B3-1-1); 設 備 代 碼 ( ) 182
189 管 路 附 件 說 明 : 1. 模 型 固 定 底 座 1 組 2. 氣 道 實 體 模 型 1 組 3. 模 擬 胃 液 1 瓶 4. 噴 霧 性 潤 滑 劑 1 罐 5. 清 潔 器 具 1 組 6. 提 箱 1 只 情 境 模 擬 人 操 作 介 面 中 文 化 版 本 多 功 能 假 病 人 Muse1.1 升 級 為 Muse 2.1( 或 同 等 級 品 ) 1.MUSE 2.1 提 供 10 種 語 言 - 英 文 法 文 日 文 韓 文 俄 文 波 蘭 文 西 班 牙 文 中 文 ( 繁 簡 ) 及 德 文 2. 教 師 可 以 上 傳 病 歷, 實 驗 報 告,X 射 線 和 音 頻 和 視 頻 文 件, 可 讓 學 習 者 觀 看 實 時 的 情 況 3. 新 功 能 使 教 案 編 輯 更 加 容 易, 包 括 記 錄 事 件 並 保 存 病 人 狀 態 的 功 能 4.MUSE 2.1 同 時 支 持 Mac 和 Windows 系 統 5. 可 於 無 線 模 擬 人 執 行 模 擬 情 境 尺 寸 : 身 高 158(±3) 公 分 體 重 13(±0.5) 公 斤, 亞 洲 人 膚 色 1. 材 質 : 特 殊 軟 質 樹 脂 製 作 四 肢 一 體 成 型 無 接 縫, 四 肢 關 節 無 螺 絲 模 擬 真 人 骨 骼 設 計, 有 手 紋 可 將 手 指 髖 膝 關 節 固 定 彎 曲 2. 頭 部 似 真 人 可 觸 摸 到 額 骨 顴 骨 下 顎 骨 及 眼 窩, 頭 髮 以 磁 扣 式 設 計 易 於 拆 除 清 洗 3. 操 作 練 習 : a. 可 利 用 32 或 28 號 胸 管 插 入 右 腋 中 線 做 胸 腔 引 流 護 理 練 習 b. 透 明 立 體 胃 部 ( 約 500ml(±50)), 可 從 口 鼻 做 鼻 胃 管 灌 食 及 清 潔 實 習, 特 殊 閥 門 設 計 不 逆 流 且 具 有 快 速 接 頭 拆 裝 便 利 c. 上 下 排 牙 齒 可 拆 卸, 做 口 腔 清 潔 練 習 下 顎 可 配 合 練 習 做 移 動 d. 利 用 號 氣 切 管, 可 做 氣 切 護 理 及 抽 痰 術 操 做 練 習 e. 可 做 結 腸 造 廔 1 式 90,000 90,000 3 具 120, ,000 情 境 模 擬 教 室 課 程 教 學 內 外 科 護 理 學 實 驗 室 課 程 教 學 護 理 系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B3-1-1); 設 備 代 碼 ( ) 183
190 乳 癌 觸 診 模 型 ( 桌 上 型 ) 護 理 灌 洗 及 清 潔 換 藥 ( 軟 質 造 廔 內 接 腸 道 約 20cm, 可 實 際 操 作 並 將 清 水 直 接 由 腸 道 排 出 模 型 體 外 ) f. 可 做 會 陰 沖 洗 及 導 尿 練 習 膀 胱 內 有 立 體 儲 水 容 器, 不 需 另 外 使 用 儲 水 袋 及 止 水 夾 控 制, 內 部 具 有 特 殊 閥 門 設 計 液 體 不 逆 流 外 漏 g. 可 更 換 男 女 性 外 生 殖 器 ( 男 性 外 生 殖 器 需 要 時 再 另 購 ) h. 模 型 內 部 有 透 明 立 體 模 擬 腸 道 ( 內 容 量 約 300ml(±50)) i. 穿 戴 式 注 射 肌 肉 塊, 可 練 習 上 臂 及 大 腿 肌 肉 注 射 皮 下 注 射 技 術 臀 部 肌 肉 注 射 塊 附 著 於 模 型 上 練 習 肌 肉 注 射 j. 其 他 練 習 項 目 如 : 全 身 清 潔 洗 髮 更 衣 體 位 變 換 運 送 病 患 肢 體 包 紮 等 4. 基 本 配 件 : a 立 體 透 明 胃 約 500ml*1 個 b 穿 戴 式 手 臂 及 大 腿 肌 肉 注 射 墊 各 1 個 c 女 性 生 殖 器 官 ( 含 膀 胱 約 200ml(±50))*1 組 d 膀 胱 注 水 幫 浦 約 280ml(±50)* 1 個 e 立 體 軟 質 造 廔 接 腸 道 ( 長 約 20cm(±5))*1 個 f 磁 扣 拆 卸 式 頭 髮 *1 組 g 拆 卸 式 上 下 排 牙 齒 *1 組 h 衣 服 * 一 套 1. 材 質 : 軟 性 特 殊 樹 脂 製 為 了 學 習 乳 癌 觸 診 教 育 及 自 我 檢 查 乳 癌, 而 使 用 類 似 生 體 的 新 開 發 皮 膚 材 料, 所 做 成 的 乳 房 腫 癌 觸 診 模 型 2. 尺 寸 ( 付 收 納 盒 ): W200(±10%) D280(±10%) H150(±10%) (mm) 3. 特 徵. (1) 世 界 首 創 可 進 行 dimple 症 候 ( 凹 陷 症 候 ) 觸 診 的 模 型 3 具 20,000 60,000 身 體 評 估 實 驗 室 課 程 教 學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184
191 (2) 可 用 來 鑑 別 乳 癌. 纖 維 囊 腫. 乳 腺 症 等 不 同 症 狀 的 模 型 (3) 以 極 為 柔 軟 的 乳 房, 讓 觸 感 非 常 酷 似 生 體 乳 房 (4) 也 會 以 近 似 人 體 的 狀 態 下 展 現 肋 骨 以 進 行 觸 診 疾 患 名 稱 (A) 伴 隨 凹 陷 症 候 癌 (B) 伴 隨 皮 膚 凹 陷 癌 (C) 纖 維 囊 腫 (C) 乳 腺 症 高 齡 者 模 擬 體 驗 裝 置 1. 特 製 安 全 背 心, 魔 鬼 氈 式 設 計, 背 部 以 彈 簧 片 設 計 ( 非 扣 環 式 或 加 重 背 心 架 型 式 ), 可 以 強 迫 呈 駝 背 狀 態, 若 遇 地 震 火 災 跌 倒 擁 擠 身 體 不 適 等 情 況 也 能 立 即 脫 困, 避 免 意 外 發 生 2. 全 套 所 有 體 驗 裝 置 之 穿 戴 ( 除 護 目 鏡 及 耳 塞 外 ), 皆 為 魔 鬼 氈 式 設 計, 方 便 穿 脫 3. 胸 部 及 腹 臀 部 各 以 兩 條 寬 版 魔 鬼 氈 包 覆 身 體 固 定, 不 會 造 成 肩 頸 的 負 擔 胸 部 寬 約 10cm±0.5cm 及 腹 部 寬 約 19cm±1cm 4. 安 全 背 心 內 之 彈 簧 片 可 取 出, 方 便 將 背 心 及 其 他 配 件 清 洗 保 養 5. 模 擬 高 齡 者 身 體 機 能 退 化 狀 態 : a. 特 殊 黃 化 護 目 鏡 : 模 擬 高 齡 者 眼 睛 機 能 退 化 視 野 狹 窄 罹 患 白 內 障 的 狀 態, 並 體 驗 對 顏 色 分 辨 困 難 對 光 線 反 應 減 弱 的 情 形 b. 耳 栓 : 可 以 體 驗 聽 力 衰 退 對 高 頻 聲 音 反 應 不 佳 c. 手 指 手 肘 及 膝 蓋 彈 性 拘 束 及 固 定 裝 置 :( 一 邊 兩 個 ) 可 以 模 擬 高 齡 者 關 節 退 化 僵 硬 之 情 形, 模 擬 上 下 階 梯 的 困 難 度 d. 手 腕 及 踝 關 節 加 重 裝 置 : 模 擬 高 齡 者 行 動 不 變 的 情 形 5. 著 裝 範 圍 : 170~185cm 的 高 大 壯 碩 的 人 穿 著 亦 可 配 1 組 62,000 62,000 身 體 評 估 實 驗 室 課 程 教 學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185
192 件 內 容 : 1. 耳 栓 特 殊 護 目 鏡 1 3. 手 套 手 指 固 定 裝 置 x2 ( 左 右 各 一,L 號 ) 5. 二 折 式 簧 片 魔 鬼 氈 式 安 全 背 心 (68x23cm, 長 和 寬 誤 差 值 ±2 cm, L 號 ) 1 6. 魔 鬼 氈 式 手 肘 拘 束 裝 置 含 長 條 狀 固 定 裝 袋 2 ( 左 右 各 一,L 號 ) 7. 魔 鬼 氈 式 膝 部 拘 束 裝 置 含 長 條 狀 固 定 裝 置 2 ( 左 右 各 一,L 號 ) 8. 魔 鬼 氈 式 手 腕 加 重 裝 置 (500±10g) 2 9. 魔 鬼 氈 式 腳 踝 關 節 加 重 裝 置 (1000±20g) 五 折 式 可 收 納 柺 杖 大 腿 ABS 固 定 裝 置 (25x28cm, 長 和 寬 誤 差 值 ±0.5 cm) x4 12. 手 肘 ABS 固 定 裝 置 (2x22cm, 長 和 寬 誤 差 值 ±0.5 cm) x4 13. 高 齡 者 體 驗 中 前 胸 背 後 中 文 掛 布 x1 14. 原 廠 攜 行 提 袋 x1 15. 體 驗 活 動 教 學 範 例 手 冊 ( 繁 體 中 文 )x 散 裝 全 身 人 體 骨 骼 模 型 1. 仿 真 實 比 例 的 骨 骼 模 型 2. 包 括 全 身 206 塊 散 裝 骨 骼 3. 附 收 納 盒 3 具 35, ,000 人 體 解 剖 學 課 程 教 學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分 解 大 型 帶 血 管 心 臟 模 型 1. 實 物 的 兩 倍 大, 可 分 解 成 四 個 部 分 2. 打 開 此 模 型 可 看 到 內 部 心 房 心 室 及 辦 模 3. 須 帶 有 冠 狀 動 靜 脈 分 支, 及 上 下 腔 靜 脈 及 主 動 脈 肺 動 脈 4. 此 模 型 可 拆 卸 3 具 25,000 75,000 人 體 解 剖 學 課 程 教 學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186
193 男 性 導 尿 模 型 護 理 假 病 人 材 質 : 合 成 樹 脂 製 品 ( 無 乳 膠 成 分 ) 1. 尺 寸 :60x45x45cm( 長 寬 高 誤 差 範 圍 ±5 公 分 ), 重 約 10.8±0.5kg 2. 具 真 實 尿 道 括 約 肌 的 阻 力 3. 具 柔 軟 的 陰 莖 及 可 伸 縮 的 包 皮 4.1(±10%) 公 升 的 儲 液 袋 可 提 供 有 壓 力 的 液 體 流 量 5. 含 重 複 使 用 的 套 管, 可 教 導 使 用 者 導 管 無 菌 正 確 使 用 方 法 整 組 組 件 : 1. 男 性 生 殖 器 組 x1; 2. 包 皮 x3 片 ; 3. 恥 骨 上 方 導 尿 塞 子 x1; 4. 普 通 恥 骨 塞 子 x1; 5. 抗 菌 劑 (250ml)x1; 6. 無 菌 之 導 尿 套 管 x2; 7. 注 射 器 x1; 8. 水 性 潤 滑 劑 ( 模 擬 麻 醉 劑 )x1; 9. 男 性 膚 色 下 半 身 外 框 x1; 10. 點 滴 架 儲 液 袋 及 底 盤 各 一 ; 11.2 公 升 水 壺 及 水 滴 盆 各 1; 號 導 管 ( 男 性 用 )x1; 13. 原 廠 攜 行 提 袋 x1 尺 寸 / 重 量 : 約 158±3cm, 重 約 1±0.51kg 1. 頭 部 手 肘 手 腕 肩 部 腰 部 膝 關 節 2. 練 習 口 腔 護 理 技 術 3. 經 口 鼻 灌 食 及 胃 部 的 灌 食 與 灌 洗 的 技 術 ( 容 量 約 370±20ml) 髖 關 節 和 腳 踝 均 可 活 動 4. 軀 幹 及 四 肢 為 硬 質 塑 膠 製 ; 注 射 墊 和 外 生 殖 器 為 軟 質 塑 膠 製 5. 重 量 適 中, 搬 運 病 人 時 不 費 力, 降 低 損 壞 率, 但 仍 可 達 到 練 習 效 果 6. 練 習 滴 入 眼 藥 水 7. 練 習 氣 切 照 護 和 抽 吸 動 作 ( 具 氣 切 口 構 造 ) 8. 全 身 共 有 8 個 注 射 處 可 練 習 ( 嵌 入 式 注 射 墊, 非 外 掛 式 避 免 遺 失, 可 實 際 注 射 ) 雙 側 手 臂 ( 單 側 兩 處, 共 四 處 ) 雙 側 大 腿 上 方 及 雙 側 臀 3 具 62, ,000 3 具 105, ,000 基 本 護 理 學 實 驗 室 課 程 教 學 基 本 護 理 學 實 驗 室 課 程 教 學 護 理 系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B3-1-1); 設 備 代 碼 ( ) 187
194 階 段 褥 瘡 模 型 部 皆 有 注 射 處 9. 實 際 執 行 導 尿 ( 選 配, 容 量 約 310±20ml) 灌 腸 ( 選 配, 直 腸 容 量 約 370±20ml) 和 造 瘻 口 護 理 ( 容 量 約 35±5ml, 為 軟 質 造 瘻 口 ) 10. 可 練 習 四 肢 手 掌 及 腳 掌 的 按 摩 更 衣 姿 勢 變 換 輪 椅 推 送 及 擦 澡 清 潔 等 整 組 包 含 : 1. 全 身 假 病 人 x1 2. 男 女 外 生 殖 器 各 1 個 ( 出 廠 時 女 性 外 生 殖 器 裝 於 模 型 上 ) 3. 軟 質 造 瘻 口 x1 ( 出 廠 時 已 裝 於 模 型 上 ) 1. 尺 寸 :39x22x10cm(±5%)/ 個 ; 重 量 : 1kg(±5%)/ 個 2. 一 套 共 四 個 穿 戴 模 型 : a. 第 一 段 : 皮 膚 表 皮 無 破 損 但 可 看 到 少 許 發 紅 b. 第 二 段 : 表 皮 剝 離 及 少 量 滲 血 c. 第 三 段 : 已 損 傷 到 肌 肉 層, 筋 膜 正 在 復 原 d. 第 四 段 : 筋 膜 骨 膜 皮 下 組 織 分 離, 表 皮 層 與 肌 肉 層 剝 離 3. 模 型 為 軟 質 合 成 橡 膠 製, 觸 感 似 真 人 皮 膚 4. 模 型 可 穿 著 於 人 體 身 上 實 際 操 作 傷 口 護 理, 並 可 直 接 塗 抹 藥 物, 洗 滌 方 便 整 套 組 件 : 1. 穿 戴 式 褥 瘡 模 型 x4 ( 共 四 階 段 ) 2. 綁 帶 x1 1 具 98,000 98,000 社 區 衛 生 護 理 學 實 習 課 程 教 學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188
195 護 理 系 實 習 資 訊 與 評 量 系 統 一 前 端 系 統 功 能 1. 會 員 登 入 功 能 : (1) 會 員 : 確 認 學 制 班 級 及 個 人 身 分 後 登 入 後 進 行 功 能 使 用 2. 實 習 反 應 評 量 問 卷 填 寫 : (1) 學 生 於 實 習 結 束 後, 始 可 填 寫 問 卷 (2) 系 統 可 自 動 發 送 信 件, 通 知 學 生 填 寫 問 卷 3. 學 生 實 習 資 料 : (3) 顯 示 學 生 實 習 單 位 時 間 之 紀 錄 4. 學 生 個 人 資 料 : (1) 顯 示 學 生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實 習 所 需 健 檢 報 告 二 後 端 管 理 功 能 1. 系 統 管 理 者 可 對 於 所 有 前 端 介 面 的 各 類 功 能 進 行 管 理 2. 實 習 輪 值 列 表 設 計 (1) 所 有 實 習 單 位 實 習 科 別 實 習 時 間 指 導 老 師 設 定 (2) 學 生 實 習 單 位 科 別 時 間 設 定 3. 實 習 分 配 表 學 生 名 冊 等 文 件 匯 出, 提 供 實 習 單 位 或 其 他 機 關 4. 實 習 反 映 評 量 問 卷 設 計 5. 實 習 反 映 評 量 問 卷 分 析 (1) 可 進 行 質 與 量 分 析 (2) 可 依 個 人 批 次 學 期 學 年 進 行 統 計, 並 匯 出 統 計 資 料 6. 會 員 帳 號 管 理 : 管 理 者 可 對 會 員 狀 態 做 批 次 管 理, 或 將 整 批 會 員 資 料 匯 入, 並 可 將 會 員 之 權 限 做 更 動 三 系 統 版 面 設 計 1. 可 供 IE Firefox 與 Chrome 瀏 覽 器 介 面 正 常 瀏 覽 2. 設 計 圖 像 元 素 需 使 用 無 侵 犯 著 作 權 圖 庫 及 校 景 圖 片 3. 使 用 國 際 規 範 的 CSS 語 法 轉 換 為 網 頁 模 板 4. 網 站 參 照 教 育 部 大 專 院 校 網 站 建 置 原 則, 根 據 教 育 部 民 國 98 年 3 月 20 日 台 電 字 第 號 函, 頒 布 大 專 院 校 網 站 建 置 參 考 原 則 要 點 進 行 設 計 四 系 統 技 1 式 40,000 40,000 護 理 系 實 習 資 訊 與 評 量 系 統 護 理 系 (B3-1-1); 設 備 代 碼 ( ) 189
196 術 管 理 1. 以 ASPX 程 式 語 言 開 發, 搭 配 MS-SQL 為 資 料 庫 平 台 2. 所 有 網 站 平 台 應 使 用 同 一 系 列 程 式 語 言 資 料 庫, 後 台 功 能 列 使 用 單 一 的 操 作 介 面, 增 進 操 作 的 便 利 性 及 一 致 性, 維 持 系 統 24 小 時 正 常 運 作 3. 介 面 使 用 者 類 別 : (1) 一 般 使 用 者 : 可 於 前 端 ( 使 用 者 介 面 ) 進 行 一 般 資 料 瀏 覽 報 名 填 寫 (2) 管 理 者 : 能 進 行 各 項 系 統 管 理 工 作, 例 如 帳 號 權 限 控 管 資 訊 發 布 資 料 檔 案 上 傳 匯 出 等 管 理 功 能 4. 不 需 於 Client 端 安 裝 任 何 程 式, 即 可 透 過 瀏 覽 器 (IE Firefox google chrome 等 ) 使 用 5. 系 統 管 理 者 密 碼 經 加 密 處 理, 增 加 系 統 資 料 安 全 性 6. 網 站 程 式 需 運 用 工 具 進 行 程 式 碼 安 全 檢 測 通 過 SQL injection Cross Site Scripting 等 程 式 碼 弱 點 掃 描 五 系 統 測 試 驗 收 1. 依 本 規 格 執 行 系 統 建 置 工 作 時 程 自 簽 約 日 次 日 起 計 算,40 個 日 曆 天 完 成 所 有 系 統 建 置 測 試 及 上 線 2. 需 交 付 下 列 文 件 : (1)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2) 原 始 程 式 碼 光 碟 片 3. 年 期 保 固 ( 自 驗 收 完 成 次 日 起, 提 供 一 年 之 免 費 系 統 維 護 故 障 排 除 與 使 用 技 術 之 電 話 諮 詢 服 務 ) 4. 建 置 完 成 之 系 統 及 其 程 式 碼, 為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所 擁 有, 得 基 於 系 統 維 護 或 擴 充 需 要, 授 權 與 系 統 相 關 之 利 用 六 系 統 維 護 與 保 固 1. 網 站 整 體 建 置 完 成 後 需 安 裝 至 指 定 之 伺 服 器 確 保 其 上 190
197 線 運 作 2. 一 年 期 保 固 ( 自 驗 收 完 成 次 日 起, 提 供 一 年 之 免 費 系 統 維 護 故 障 排 除 與 使 用 技 術 之 電 話 諮 詢 服 務 ) 3. 客 戶 服 務 範 圍 需 包 含 網 站 障 礙 與 使 用 疑 難 排 除 及 代 為 設 定 較 困 難 之 網 站 管 理 功 能, 以 補 足 管 理 人 員 可 能 的 使 用 障 礙, 並 於 24 小 時 內 回 應 4. 若 發 生 系 統 主 機 無 法 運 作 之 障 礙 時, 需 於 5 日 內 完 成 備 份 還 原, 並 且 一 個 月 備 份 一 次 電 腦 驗 光 機 1. 屈 光 度 測 量 範 圍 : 球 面 度 數 (S): 測 量 範 圍 [-30D~±22D(VD = 12) -22D~ ±30D(VD=0)] / 級 距 : [0.12D,+ 0.25D ( 可 選 )] / 柱 面 度 數 (C): 測 量 範 圍 [0~ ±10D(VD = 0) 0.12D,+ 0.25D( 可 選 ) -, +, ± ( 可 選 ) ] / 軸 度 (A): 測 量 範 圍 [0 ~180 / 級 距 : 1 ] / 頂 點 距 離 (VD): 0, 10,12,13.5,15mm / 最 小 可 測 瞳 孔 直 徑 : φ2.0mm 2. PD 測 量 : 測 量 範 圍 : 85mm / 單 位 : 1mm 3. 瞳 孔 直 徑 的 測 量 : 測 量 範 圍 : φ2.0mm~φ8.5mm / 單 位 : 0.1mm 4. 測 量 時 間 : 屈 光 度 測 量 範 圍 : 約 0.07sec 5. 霧 視 控 制 : 每 個 測 量 前 都 霧 視 (Auto) 在 最 初 的 測 量 霧 視, 隨 後 連 續 測 量 (Auto-Quick) 6. 測 量 元 件 的 移 動 範 圍 : 前 進 / 後 退 ±22mm 水 平 方 向 ±43mm 垂 直 方 向 ±17mm 7. 下 巴 靠 墊 的 移 動 範 圍 : 垂 直 ±30mm 8. 顯 示 器 的 移 動 範 圍 : +30 旋 轉 ( 僅 左 ) 40 傾 斜 9. 打 印 機 : 熱 感 應 式 打 印 機 1 組 200, ,000 驗 光 學 ( 含 實 驗 ) 教 學 使 用 視 光 系 (C2-3-1); 設 備 代 碼 ( ) 191
198 10. 電 源 電 壓 / 頻 率 : AC100V-240V,50 / 60Hz 11. 耗 電 量 : 60VA 12. 省 電 功 能 : 關, 3,5,10 分 鐘 ( 可 選 ) 自 覺 式 驗 光 機 光 學 實 驗 箱 視 網 膜 鏡 調 整 範 圍 1 球 面 度 :+16.75D to D (0.25D step) (0.125D step 輔 助 片 ) D to D(optional) 2 散 光 度 :0 to D(-8.00D 輔 助 片 ) (0.25D step) (0.125D step 輔 助 片 ) 3 軸 度 :0~180 4 交 叉 柱 鏡 :±0.25D ( ±0.37D and ±0.50D optional) 5 旋 轉 式 稜 鏡 :0 to 20 (1 step ) 6 PD:48 to 80mm (1mm step) 7 額 頭 架 :16mm 8 融 合 會 聚 : to 400mm 9 製 造 國 : 日 本 製 附 件 1 近 讀 視 力 桿 :1 2 近 讀 視 力 表 :1 3 輔 助 鏡 -0.12D :2 片 4 輔 助 鏡 -2.00D :2 片 5 清 潔 用 吹 球 刷 :1 " 功 率 分 析 (Value Max power Mini power Average 實 驗 操 作 雷 射 光 源 : 650nm 光 譜 分 析 ( 中 心 波 長 FWHM Peak SSM 檔 AreaPSD Centbase VIS counts 值 ) RMS stability PTP stability) 封 裝 型 式 : 金 屬 披 覆 外 箱 < 380 x 130 x 350 mm 1. HPX 鹵 素 燈 泡 增 加 30% 亮 度 2. 直 線 型 燈 3. 十 字 線 性 濾 光 鏡 片 4. 焦 距 旋 轉 圜, 可 連 續 360 度 旋 轉 調 整 5. 無 灰 塵 光 學, 整 體 密 封 長 時 間 保 持 乾 淨 6. 附 件 : 電 源 柄 (2 號 乾 電 池 2 顆 ) 2 台 155, ,000 1 台 70,000 70,000 6 台 23, ,000 屈 光 學 含 實 驗 教 學 使 用 物 理 光 學 實 驗 / 眼 鏡 光 學 實 驗 課 程 使 用 屈 光 學 含 實 驗 教 學 使 用 視 光 系 視 光 系 視 光 系 (C2-3-1); 設 備 代 碼 ( ) (C2-3-1); 設 備 代 碼 ( ) (C2-3-1); 設 備 代 碼 ( ) 192
199 視 力 訓 練 儀 假 病 人 " 1. 訓 練 輻 輳 能 力 與 開 散 能 力 2. 不 同 間 距 紙 卡 3. 輻 輳 窺 孔 開 散 窺 孔 4. 距 離 刻 度 尺 5. 固 視 點 棒 6. 紅 綠 濾 片 3 套 7. 紅 綠 濾 片 眼 鏡 3 付 " 尺 寸 : 身 高 158(±3) 公 分 體 重 13(±0.5) 公 斤, 亞 洲 人 膚 色 1. 材 質 : 特 殊 軟 質 樹 脂 製 作 四 肢 一 體 成 型 無 接 縫, 四 肢 關 節 無 螺 絲 模 擬 真 人 骨 骼 設 計, 有 手 紋 可 將 手 指 髖 膝 關 節 固 定 彎 曲 2. 頭 部 似 真 人 可 觸 摸 到 額 骨 顴 骨 下 顎 骨 及 眼 窩, 頭 髮 以 磁 扣 式 設 計 易 於 拆 除 清 洗 3. 操 作 練 習 : a. 可 利 用 32 或 28 號 胸 管 插 入 右 腋 中 線 做 胸 腔 引 流 護 理 練 習 b. 透 明 立 體 胃 部 ( 約 500ml(±50)), 可 從 口 鼻 做 鼻 胃 管 灌 食 及 清 潔 實 習, 特 殊 閥 門 設 計 不 逆 流 且 具 有 快 速 接 頭 拆 裝 便 利 c. 上 下 排 牙 齒 可 拆 卸, 做 口 腔 清 潔 練 習 下 顎 可 配 合 練 習 做 移 動 d. 利 用 號 氣 切 管, 可 做 氣 切 護 理 及 抽 痰 術 操 做 練 習 e. 可 做 結 腸 造 廔 護 理 灌 洗 及 清 潔 換 藥 ( 軟 質 造 廔 內 接 腸 道 約 20cm, 可 實 際 操 作 並 將 清 水 直 接 由 腸 道 排 出 模 型 體 外 ) f. 可 做 會 陰 沖 洗 及 導 尿 練 習 膀 胱 內 有 立 體 儲 水 容 器, 不 需 另 外 使 用 儲 水 袋 及 止 水 夾 控 制, 內 部 具 有 特 殊 閥 門 設 計 液 體 不 逆 流 外 漏 g. 可 更 換 男 女 性 外 生 殖 器 ( 男 性 外 生 殖 器 需 要 時 再 另 購 ) h. 模 型 內 部 有 透 明 立 體 模 擬 腸 道 ( 內 容 量 約 1 組 90,000 90,000 1 具 130, ,000 驗 光 學 ( 含 實 驗 ) 教 學 使 用 長 照 技 術 練 習 暨 即 測 即 評 考 場 使 用 視 光 系 長 期 照 顧 系 (C2-3-1); 設 備 代 碼 ( ) (B4-2-1; C1-4-1; C1-4-2); 設 備 代 碼 ( ) 193
200 階 段 褥 瘡 模 型 300ml(±50)) i. 穿 戴 式 注 射 肌 肉 塊, 可 練 習 上 臂 及 大 腿 肌 肉 注 射 皮 下 注 射 技 術 臀 部 肌 肉 注 射 塊 附 著 於 模 型 上 練 習 肌 肉 注 射 j. 其 他 練 習 項 目 如 : 全 身 清 潔 洗 髮 更 衣 體 位 變 換 運 送 病 患 肢 體 包 紮 等 4. 基 本 配 件 : a 立 體 透 明 胃 約 500ml*1 個 b 穿 戴 式 手 臂 及 大 腿 肌 肉 注 射 墊 各 1 個 c 女 性 生 殖 器 官 ( 含 膀 胱 約 200ml(±50))*1 組 d 膀 胱 注 水 幫 浦 約 280ml(±50)* 1 個 e 立 體 軟 質 造 廔 接 腸 道 ( 長 約 20cm(±5))*1 個 f 磁 扣 拆 卸 式 頭 髮 *1 組 g 拆 卸 式 上 下 排 牙 齒 *1 組 h 衣 服 * 一 套 1. 尺 寸 :39x22x10cm(±5%)/ 個 ; 重 量 : 1kg(±5%)/ 個 2. 一 套 共 四 個 穿 戴 模 型 : a. 第 一 段 : 皮 膚 表 皮 無 破 損 但 可 看 到 少 許 發 紅 b. 第 二 段 : 表 皮 剝 離 及 少 量 滲 血 c. 第 三 段 : 已 損 傷 到 肌 肉 層, 筋 膜 正 在 復 原 d. 第 四 段 : 筋 膜 骨 膜 皮 下 組 織 分 離, 表 皮 層 與 肌 肉 層 剝 離 3. 模 型 為 軟 質 合 成 橡 膠 製, 觸 感 似 真 人 皮 膚 4. 模 型 可 穿 著 於 人 體 身 上 實 際 操 作 傷 口 護 理, 並 可 直 接 塗 抹 藥 物, 洗 滌 方 便 整 套 組 件 : 1. 穿 戴 式 褥 瘡 模 型 x4 ( 共 四 階 段 ) 2. 綁 帶 x1 1 具 98,000 98,000 長 照 技 術 暨 實 驗 練 習 長 期 照 顧 系 (C1-4-1; C1-4-2); 設 備 代 碼 ( ) 194
201 管 灌 飲 食 訓 練 模 型 1. 尺 寸 : 模 型 本 體 : 60x35x23cm/ 管 灌 飲 食 側 剖 對 照 模 型 :21x63x2.5cm 2. 材 質 : 軟 質 特 殊 樹 脂 3. 經 口 鼻 管 的 管 灌 飲 食 插 管 實 習 胃 造 口 注 入 營 養 劑 實 習, 可 作 灌 食 聽 診 4. 以 醫 護 人 員 的 經 口 鼻 管 胃 造 口 的 管 灌 飲 食 技 術 研 修 為 準 則 所 製 可 實 習 經 口 鼻 的 導 管 插 入 或 照 護 裝 著 胃 管 的 患 者, 也 可 實 際 由 造 廔 注 入 營 養 劑 5. 胃 管 插 入 時 可 藉 由 氣 泡 音 確 認, 也 可 透 過 本 體 透 明 部 份 確 認 口 鼻 管 的 插 入 及 位 置 6. 模 型 主 體 全 部 為 透 明 壓 克 力 製 成, 臉 部 及 胸 腔 外 覆 蓋 軟 質 矽 膠 皮 膚, 胃 部 也 採 透 明 立 體 容 器 設 計 (200CC) 並 附 有 造 廔 口 裝 置, 可 直 接 於 體 外 做 營 養 劑 注 入 練 習 7. 整 具 模 型 一 體 成 形 於 透 明 底 座 上, 底 座 4 週 包 覆 防 滑 膠 條, 方 便 在 病 床 上 實 習 使 用 8. 本 套 模 型 含 一 組 與 模 型 比 例 相 近 的 側 剖 對 照 模 型 (21x63x2.5cm), 可 立 於 桌 面 上 方 便 對 照 教 學, 模 型 上 設 計 有 經 口 鼻 插 入 口, 氣 切 插 入 口, 胃 部 營 養 劑 注 入 口 9. 構 成 : 1) 模 型 本 體 1 個 2) 支 撐 台 1 個 3) 排 水 用 管 1 個 4) 漏 斗 1 個 5) 拋 棄 式 杯 子 1 個 6) 潤 滑 劑 1 個 7) 管 灌 飲 食 側 剖 圖 模 型 1 個 8) 管 灌 飲 食 胸 部 透 明 罩 1 個 9) 說 明 書 1 本 10. 尺 寸 公 差 :±5% 或 同 級 品 1 具 180, ,000 長 期 照 顧 技 術 訓 練 長 期 照 顧 系 (C1-4-1; C1-4-2; C2-6-1); 設 備 代 碼 ( ) 195
202 嬰 兒 急 救 模 型 一 假 人 主 體 1. 可 模 擬 練 習 心 肺 復 甦 術 之 全 身 式 嬰 兒 2. 人 為 產 生 肱 脈 搏 搏 動 3. 可 搭 配 娜 度 各 款 QCPR 監 測 裝 置 4. 自 然 位 置 時, 呼 吸 道 為 關 閉 狀 態, 模 擬 失 去 知 覺 的 人 舌 頭 阻 塞 住 呼 吸 道 的 情 形 5. 可 移 動 下 巴, 允 許 執 行 各 式 呼 吸 道 開 啟 6. 可 模 擬 頭 頸 過 度 曲 張 時 之 氣 道 阻 塞 7. 擬 真 的 吹 氣 及 胸 外 按 壓 之 感 覺 8. 通 氣 氣 流 真 冊 可 測 到 ml 程 度, 且 正 確 與 否, 可 發 出 提 示 聲, 音 量 大 小 可 調 整 9. 正 確 知 胸 外 按 壓 深 度 為 38-40mm, 最 深 可 壓 45mm 10. 具 全 面 可 拆 式 橡 膠 臉 皮 及 可 拆 式 肺 帶 ( 含 氣 道 ) 方 便 更 換 11. 以 1.5 伏 特 1 號 鹼 性 電 池 為 電 源 驅 動, 或 允 許 AC 電 源 供 電 二 單 機 版 監 測 儀 1. 可 監 測 即 時 心 肺 復 甦 訓 練 品 質 狀 況 包 括 : 胸 外 按 壓 深 度 回 彈 與 否 頻 率 通 氣 量 2. 可 檢 測 心 肺 復 甦 品 質 成 果, 包 括 胸 外 按 壓 分 數 通 氣 分 數 總 共 花 費 分 數 胸 壓 時 間 比 3. 電 力 來 源 來 自 假 人 主 體 三 附 件 5 組 人 工 氣 道 阻 2 張 面 皮 1 盒 清 潔 用 酒 精 棉 片 1 件 專 屬 衣 服 1 顆 1.5 伏 特 鹼 性 電 池 1 只 提 箱 或 同 級 品 4 具 49, ,000 早 期 療 癒 急 救 訓 練 使 用 長 期 照 顧 系 (C1-4-1; C1-4-2;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196
203 嬰 兒 哽 塞 模 型 1. 尺 寸 : 約 53CM±5% 2. 材 質 : 特 殊 軟 質 橡 膠 3. 功 能 : 訓 練 哈 姆 立 克 法 可 壓 額 提 顎, 暢 通 氣 道 可 做 簡 易 CPR 練 習 吹 氣 胸 部 有 起 伏 4. 附 件 : 1) 更 替 式 肺 氣 道 X6 2) 哽 塞 異 物 X10 3) 原 廠 攜 行 袋 及 手 冊 X1 或 同 級 品 2 具 11,000 22,000 早 期 療 癒 急 救 訓 練 使 用 長 期 照 顧 系 (C1-4-1; C1-4-2;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老 人 口 腔 清 潔 實 習 模 型 1. 本 體 : 成 人 實 物 大 2. 材 質 : 特 殊 軟 質 樹 脂 製 3. 練 習 老 人 牙 齒 裝 脫 及 假 牙 的 清 潔 4. 可 拆 卸 式 的 上 下 排 牙 齒 並 附 有 模 擬 菜 渣 可 擬 真 練 習. 也 可 做 口 腔 清 潔 技 巧 ( 牙 線, 牙 刷, 洗 牙 機 ) 5. 附 有 軟 質 舌 頭 可 模 擬 刮 舌 苔 動 作 6. 透 明 壓 克 力 製 作 的 上 臉 部 可 呈 現 完 整 成 人 臉 孔, 顴 骨 以 下 仿 真 人 皮 膚 軟 質 觸 感 及 顏 色 設 計 7. 整 座 模 型 固 定 於 支 架 上, 頭 部 可 旋 轉 8. 軟 質 臉 皮 設 計 可 作 完 整 口 腔 粘 膜 清 潔 動 作 9. 構 成 : 1) 模 型 本 體 1 具 2) 鏡 子 1 面 3) 牙 刷 1 支 4) 假 牙 收 納 器 1 盒 5) 支 撐 台 1 台 6) 模 擬 殘 渣 1 塊 7) 收 納 盒 ( 尺 寸 約 cm) 紙 製 1 盒 8) 說 明 書 1 本 9. 尺 寸 公 差 :±5% 或 同 級 品 1 具 85,000 85,000 長 照 技 術 暨 實 驗 練 習 長 期 照 顧 系 (C1-4-1; C1-4-2;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輕 量 洗 髮 器 所 含 元 件 : 1. 蓮 蓬 頭 (162 公 分 )1 個 2. 蛇 管 1 條 3. 幫 浦 電 源 線 1 條 4. 變 電 器 1 個 5. 充 氣 洗 頭 槽 1 個 ( cm) 防 水 單 1 件 脖 子 圍 裙 1 件 靠 枕 1 個 排 水 管 1 條 手 動 打 氣 筒 1 個 6. 以 上 尺 寸 公 差 +-5% 或 同 級 品 2 組 42,000 84,000 長 期 照 顧 系 (C1-4-1; C1-4-2;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197
204 鍵 桌 上 鐵 琴 組 1. 音 域 F5~C8,2 1/2 個 8 度, 共 32 鍵 2. 三 入 一 組 或 同 級 品 1 組 15,000 15,000 療 癒 環 境 教 學 用 長 期 照 顧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手 轉 式 音 樂 盒 1. 主 體 尺 寸 : cm±5% 2. 內 含 一 組 樂 譜 或 同 級 品 1 組 11,500 11,500 療 癒 環 境 教 學 用 長 期 照 顧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健 康 環 1. 規 格 : (1) 材 質 : 本 體 硬 質 塑 膠, 主 軸 內 附 鐵 心 (2 5cm 鐵 心 ) (2) 圓 環 a. 外 直 徑 29cm, 內 直 徑 22.5cm, 活 動 可 置 入 滑 車 凹 槽 使 用 b. 環 寬 3cm, 方 便 於 活 動 時 抓 握 使 用 c. 環 上 設 計 12 個 抓 握 孔,3 個 一 組, 平 均 設 置 於 環 上 (3) 操 作 橫 桿 a. 尺 寸 :3 21.5cm b. 於 桿 內 採 凹 槽 設 計, 方 便 將 鐵 心 固 定 (4) 滑 車 : 外 直 徑 9.5cm, 內 直 徑 3.2cm, 方 便 將 操 作 橫 桿 置 入 固 定 (5) 特 製 袋 : 一 個 2. 五 入 一 組 3. 尺 寸 公 差 :±5% 或 同 級 品 2 組 17,500 35,000 療 癒 環 境 身 心 機 能 活 化 教 學 用 長 期 照 顧 系 (C2-6-1); 設 備 代 碼 ( ) 手 指 棒 1. 規 格 : (1) 材 質 : 矽 膠 (2) 尺 寸 : 本 體 全 長 17.5cm, 球 cm (3) 本 體 為 六 條 柱 狀 矽 膠, 可 供 活 動 時 手 指 套 入 使 用 (4) 指 間 的 刺 激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間 接 刺 激 大 腦 神 經 2. 五 入 一 組 3. 尺 寸 公 差 :±5% 或 同 級 品 3 組 17,500 52,500 療 癒 環 境 身 心 機 能 活 化 教 學 用 長 期 照 顧 系 (C2-6-1) ; 設 備 代 碼 ( ) 198
205 雙 眼 學 生 型 LED 光 源 顯 微 鏡 顯 微 鏡 主 體 :UIS2 無 限 遠 平 行 光 路 系 統, 載 物 台 升 高 最 高 度 設 訂 定 裝 置, 觀 察 筒 防 墜 保 護 鎖 ( 非 固 定 螺 桿 ) 觀 察 筒 : 可 調 整 眼 距, 一 眼 可 調 屈 光 度 目 鏡 :10 倍 廣 角 視 野 20mm(2 顆 ) 物 鏡 : 4X N.A W.D. 27.8mm 1 顆 10X N.A W.D. 8.0mm 1 顆 40X N.A W.D. 0.6mm 1 顆 100X N.A W.D. 0.13mm 1 顆 鼻 輪 : 固 定 型 內 藏 式 卡 榫 定 位 光 源 : 穿 透 式 光 源 0.5WLED 燈, 無 段 式 調 光 及 分 離 式 電 源 線, 適 用 V 50/60Hz 電 源 載 物 台 : 移 動 裝 置,XY 軸 移 動, 無 齒 桿 外 推 線 控 模 式 聚 光 透 鏡 : ABBE 式 聚 光 鏡 N.A. 1.25, 有 物 鏡 倍 數 位 置 刻 度 焦 距 調 整 : 具 鬆 緊 度 調 節 環, 及 鎖 焦 裝 置 可 依 個 人 習 慣 調 出 適 當 調 焦 鬆 緊 度 附 件 : 防 塵 罩 鏡 油 13 台 42, ,000 教 學 用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A-3-1); 設 備 代 碼 ( ) 199
206 光 學 專 用 儲 存 系 統 1. 外 箱 尺 寸 :H *W *-D mm 2. 內 箱 尺 寸 :H *W *D mm 3. 容 量 L 層 板 1 片 ( 層 板 底 部 需 有 中 柱 加 強, 可 承 載 約 80 公 斤 ) 4. 附 鎖 頭 5. 採 形 狀 記 憶 合 金 除 濕 技 術 除 濕 6. 數 位 式 微 電 腦 控 制 觸 控 面 板 及 LCD 視 窗 顯 示, 相 對 濕 度 可 控 制 在 20-60%RH 內 7. 濕 度 高 於 設 定 值 2%RH 時,LCD 的 OUT 燈 會 亮 起 啟 動 運 轉, 運 轉 至 到 達 設 定 值 時, 則 會 自 動 斷 電 停 止 運 轉, 此 時 LCD 的 OUT 燈 會 熄 滅 8. 數 位 式 微 電 腦 有 1~12 組 的 記 憶 編 組, 設 有 快 速 調 整 鍵 可 直 接 視 察 每 記 憶 編 組 的 濕 度 值 9. 數 位 式 微 電 腦 每 隔 2 小 時 記 憶 一 次, 且 當 12 組 記 憶 組 已 滿 時 所 有 記 憶 值 可 自 動 往 前 推 進 並 清 除 第 一 組 記 憶 不 需 外 接 電 腦 可 由 LCD 面 板 視 窗 直 接 點 選, 監 看 濕 度 記 憶 值 狀 況 10. 門 扇 採 用 氣 密 門 墊 非 加 壓 式 把 手 設 計, 左 右 雙 開 門 全 開 式 活 動 中 柱 設 計, 可 單 獨 啟 閉 左 右 門 存 取 物 品, 不 受 中 柱 影 響 即 使 寬 大 物 品 也 可 直 接 存 放, 最 大 存 放 物 品 可 達 H800*W1000*D400 mm 以 上 活 動 中 柱 採 強 化 鋼 板 結 構 的 旋 轉 中 柱 ( 其 配 件 不 能 使 用 塑 膠 材 質 ), 不 使 用 迴 旋 導 槽, 結 構 堅 固 耐 用, 免 手 動 拆 卸 中 柱, 左 右 門 可 單 獨 上 鎖, 確 保 結 構 的 氣 密 性 11. 全 櫃 採 1mm 強 化 鋼 板,3mm 以 上 玻 璃, 全 櫃 ( 含 層 板 ), 烤 漆 符 合 CNS 耐 2 式 26,500 53,000 教 學 用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設 畫 代 碼 (A-3-1); 設 備 代 碼 ( ) 200
207 酸 鹼 粉 體 塗 裝 1( 投 標 時 請 附 第 三 公 正 單 位 檢 驗 文 件 ) 12. 主 機 外 殼 採 防 焰 耐 溫 PBT 材 質, 可 耐 高 溫 至 200 以 上 ( 投 標 時 請 附 第 三 公 正 單 位 檢 驗 文 件 ) 13. 除 濕 主 機 通 過 EN 電 磁 波 檢 驗 ( 投 標 時 請 附 第 三 公 正 單 位 檢 驗 文 件 ) 14. 電 壓 AC/110V 15. 零 件 及 組 裝 都 是 台 灣 製 造, 非 大 陸 零 件 及 組 裝 16. 提 供 全 機 型 五 年 保 固, 包 括 除 濕 主 機 櫃 體 濕 度 控 制 儀 錶 配 件... 等 另 外 也 貼 心 提 供 終 身 保, 服 務 更 完 整, 專 業 再 加 分 17. 採 用 ISO 9001 國 際 品 保 認 證 流 程 作 業, 並 通 過 CE 安 規 國 際 認 証, 同 時 有 專 業 濕 度 量 校 及 多 項 領 先 專 利 技 術, 行 銷 海 內 外, 有 口 皆 碑 18. 商 品 均 投 保 3000 萬 產 品 責 任 險, 讓 保 障 加 分 用 的 最 安 心 19. 投 標 時 附 型 錄 供 審 核 手 動 升 降 按 摩 床 L185(±10) W70(±10) H51~90cm( 高 度 可 調 整 公 分 )(±10) PU 合 成 皮 不 銹 鋼 底 座 25 張 15, ,000 教 學 用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A3-1-1); 設 備 代 碼 ( ) 201
208 全 身 骨 骼 模 型 1. 成 人 標 準 骨 骼 架 2. 直 立 於 五 腳 滑 輪 支 架 3. 脊 柱 可 彎 曲 4. 右 側 邊 具 關 節 韌 帶 5. 第 3 及 第 4 腰 椎 間 盤 脫 出 6. 左 側 邊 手 繪 肌 肉 起 始 及 末 端 與 骨 骼 交 接 處 7. 包 含 600 個 手 寫 辨 識 碼 8. 顯 現 之 脊 柱 神 經 及 脊 椎 動 脈 9. 尺 寸 :170 公 分 (±10); 8.2 公 斤 (±1) 3 具 46, ,000 教 學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A3-1-1); 設 備 代 碼 ( ) 針 灸 銅 人 模 型 具 穴 道 及 經 絡 顯 示 FRP 材 質 196±10 公 分 高 ( 含 底 座 及 輪 子 ) 1 具 12,500 12,500 教 學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A3-1-1); 設 備 代 碼 ( ) 超 短 焦 投 影 機 3100ANSI LCD 技 術 對 比 3000:1 解 析 度 1024*768 XGA 支 援 1600*1200UXGA 超 短 焦 1 米 可 投 107 吋 自 動 梯 型 修 正 ±30 度 7w+7w 立 體 聲 喇 叭 燈 泡 壽 命 3000/5000Hr(ECO) 具 RJ45 有 線 網 路 管 理 能 力 含 固 定 懸 吊 架 及 訊 號 電 源 線 材 安 裝 配 置 1 台 28,000 28,000 教 學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I3-2-1); 設 備 代 碼 ( ) 單 頻 無 線 擴 音 機 內 建 接 收 機 : 單 頻 道 最 大 輸 出 功 率 : 50W 放 大 器 :Class D 失 真 2 台 16,000 32,000 教 學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I3-2-1); 設 備 代 碼 ( ) 202
209 D 紅 外 線 動 作 捕 捉 機 1. 本 系 統 須 可 以 針 對 多 台 攝 影 機 進 行 同 步 2. 本 系 統 具 有 紅 外 線 LED 強 度 控 制 及 頻 閃 模 式 設 定 3. 本 系 統 須 可 以 指 定 傳 送 第 N 個 畫 面 4. 本 系 統 之 攝 影 解 析 度 640 x 480 ( 含 以 上 ) 5. 本 系 統 須 可 以 根 據 需 求 調 整 FPS 6. 本 系 統 須 具 有 電 子 式 曝 光 控 制 7. 本 系 統 具 有 三 維 Point Cloud 追 蹤 能 力 8. 本 系 統 須 具 有 三 維 Rigid Body 追 蹤 能 力 9. 本 系 統 可 以 應 用 於 全 身 運 動 擷 取 之 用 10. 本 系 統 須 可 以 針 對 臉 部 運 動 進 行 擷 取 11. 本 系 統 之 延 遲 時 間 為 20 毫 秒 ( 含 ) 以 內 動 作 捕 捉 專 用 紅 外 線 攝 影 機 擷 取 系 統 ( 含 4 支 攝 影 機 ) 12. 本 系 統 之 精 確 度 取 決 於 目 標 物 對 攝 影 機 之 距 離 13. 本 系 統 須 含 校 正 器 及 校 正 棒 各 一 個 14. 本 系 統 須 含 系 統 執 行 程 式, 須 具 有 即 時 同 步 擷 取 之 功 能 分 析 15. 本 系 統 使 用 USB 接 頭, 可 以 直 接 與 電 腦 連 接 16. 本 系 統 可 以 運 用 USB 集 線 器 來 擴 大 追 蹤 範 圍 17. 本 系 統 之 資 料 擷 取 速 率 每 秒 100 FPS( 含 ) 以 上 之 預 處 理 影 片 及 全 灰 階 影 片 18. 本 系 統 須 可 以 針 對 多 台 攝 影 機 進 行 同 步 19. 本 系 統 具 有 紅 外 線 LED 強 度 控 制 及 頻 閃 模 式 設 定 20. 本 系 統 須 可 以 指 定 傳 送 第 N 個 畫 面 21. 系 統 須 可 以 根 據 需 求 調 整 FPS, 具 有 25, 50 及 100 FPS 選 項 可 供 調 整 22. 本 系 統 可 擴 增 下 列 硬 體 之 外 掛 程 式 : (1) 眼 動 儀 (2) joystick (3)wii (4) 腦 波 機 (5) 主 動 式 動 作 擷 1 組 450, ,000 勞 動 生 理 實 驗 室 動 作 姿 勢 觀 察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C2-1-1); 設 備 代 碼 ( ) 203
210 取 系 統 (6) 電 子 手 套 (7) 機 器 人 (8) 數 位 類 比 轉 換 器 23. 本 系 統 可 以 應 用 於 全 身 運 動 擷 取 之 用 24. 支 援 Python 之 開 發 標 準 程 式 語 言, 可 以 協 助 快 速 建 立 互 動 式 的 數 位 內 容 25. 具 可 以 載 入 3D 物 件 及 多 媒 體 資 源 26. 可 支 援 'WRL', 'OSG', '3DS', 'OBJ', 'FLT', 'TXP', 'GEO', 'BSP', 'MD2', 'AC', 'LWO', 'PFB' 等 3D 物 件 格 式 27. 本 系 統 需 可 以 支 援 JPG', 'BMP', 'TIF', 'GIF', 'PNG', 'RGB', 'RGBA', 'DDS', 'PIC, JP2, PNM, TGA 等 標 準 圖 形 格 式 28. 採 用 Python 語 法 簡 易 容 易 使 用, 可 以 快 速 建 立 個 人 plug-in 29. 提 供 一 年 軟 硬 體 維 護 30. 本 系 統 含 6 支 攝 影 機 31. 含 安 裝 使 用 訓 練 註 : 同 等 級 品 可 204
211 掌 上 型 血 氧 濃 度 儀 1 具 LED 發 射 器., 螢 幕 顯 示 為 彩 色 LCD, 可 精 準 算 出 血 氧 飽 和 濃 度 2 血 氧 飽 和 濃 度 測 量 範 圍 : 0-100% 準 確 性 :±2% 以 內 (70-100%) 解 析 度 :1.00% 3 脈 動 速 率 測 量 範 圍 : bpm 準 確 性 : ±2 bpm (±0.8%) 以 內 解 析 度 : 1bpm 4 警 報 限 制 範 圍 高 血 氧 濃 度 限 制 : % 低 血 氧 濃 度 限 制 : 85-99% 高 脈 搏 可 限 制 : bpm 脈 搏 可 限 制 : bpm 5 螢 幕 : 彩 色 LCD 數 字 及 波 形 顯 示 6 具 顯 示 脈 搏 強 弱 度 7 機 身 尺 寸 長 度 : 12.3 公 分 x 寬 度 : 5.85 公 分 x 高 度 : 2.8 公 分 (±5%) 8 重 量 : 含 電 池 200 公 克 以 下 ( 含 ) 9 電 源 : 使 用 三 顆 乾 電 池, 每 組 電 池 壽 命 可 連 續 使 用 14 小 時 以 上 ( 含 ) 使 用 鋰 電 池, 可 連 續 使 用 14 小 時 以 上 血 氧 濃 度 儀 內 無 電 池 時, 可 連 接 市 電 (110V~ 230V) 供 電 使 用 10 省 電 模 式 : 具 4 分 鐘 內 未 測 得 訊 號 及 自 動 關 機 11 具 低 電 量 顯 示 訊 息 12 主 機 狀 況 訊 息 顯 示 13 具 脈 動 式 聲 響 器 (on/off 可 調 ) 及 脈 動 訊 號 強 弱 指 示 器 14 血 氧 感 應 線 可 單 獨 更 換 15. 顯 示 模 式 : 大 字 體 顯 示 模 式 及 血 氧 波 形 顯 示 模 式 16. 具 聲 響 警 報 及 閃 爍 光 源 警 示 功 能 17. 攜 帶 方 便, 容 易 操 作 18. 可 隨 手 持 0 度, 90 度, 180 度 及 270 度, 畫 面 自 動 旋 轉 四 種 角 度 顯 示 19. 可 使 用 鋰 電 池 或 鹼 性 電 池, 或 直 接 連 接 市 電 使 用 20. 主 機 褪 除 保 護 套, 可 插 入 充 電 底 座, 當 成 桌 上 型 血 氧 濃 度 儀 使 用 5 台 28, ,000 勞 動 生 理 實 驗 室 教 學 設 備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C2-1-1); 設 備 代 碼 ( ) 205
212 血 壓 監 視 器 非 侵 入 式 血 壓 NIBP 壓 力 範 圍 30~300 mmhg 最 大 容 許 壓 力 300 mmhg ( 成 人 模 式 )150 mmhg ( 幼 兒 模 式 ) 分 辨 率 1mmHg 精 確 度 ±3mmHg 或 讀 數 之 ±2% 心 率 範 圍 32~240 BPM 分 辨 率 1 BPM 精 確 度 ±2 BPM 或 讀 數 之 ±2% 電 池 種 類 內 含 可 充 電 式 鋰 電 池 可 使 用 時 間 測 量 600 次 血 壓 變 壓 器 喬 聯 批 號 : ~240VAC, 47-63Hz A Caution 注 意 使 用 非 原 廠 的 充 電 器 會 損 壞 血 壓 計 外 觀 尺 寸 19.0(H) 9.0(W) 5.0(D) (±5%) cm 重 量 475 g ( 含 電 池 ) 環 境 儲 存 環 境 溫 度 -10 to 50 (14 to 122 ) 溼 度 15 to 90% ( 非 凝 結 態 ) 大 氣 壓 力 619 to 775 mmhg 操 作 環 境 溫 度 0 to 45 溼 度 15 to 90% ( 非 凝 結 態 ) 大 氣 壓 力 619 to 775 mmhg (825 to 1033 hpa) 等 級 塵 埃 與 溼 氣 侵 入 IP33 顯 示 器 LCD HTN Type LED 收 縮 壓 舒 張 壓 平 均 壓 心 跳 面 板 8 顆 按 鍵 電 源 開 / 關 ; 非 侵 入 式 血 壓 開 始 / 停 止 / 連 續 量 測 ; 循 環 間 隔 時 間 ; 目 錄 / 確 認 ; ; ; 警 示 靜 音 鍵 ; 檢 視 警 示 警 示 模 式 使 用 者 可 選 擇 上, 下 限 值 自 行 設 定 警 示 指 示 聲 音 提 示 壓 脈 袋 連 接 端 型 式 NIBP 快 接 頭 5 台 38, ,000 勞 動 生 理 實 驗 室 教 學 設 備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系 (C2-1-1); 設 備 代 碼 ( ) 206
213 製 冰 機 多 功 能 冰 品 製 造 機 1. 高 效 率 連 續 式 製 冰 蒸 發 器, 不 需 要 除 霜 落 冰 循 環, 比 同 產 量 角 冰 機 更 省 水 省 電 節 能, 符 合 環 保 要 求 2. 全 自 動 製 冰 控 制 系 統. 具 有 自 我 診 斷 功 能 及 警 示 燈 號 裝 置, 能 即 時 提 供 運 轉 情 況 和 操 作 問 題 3. 精 準 的 電 眼 式 滿 冰 開 關, 優 於 傳 統 式 感 測 棒 4. 方 便 的 前 拆 式 面 板, 易 於 維 護 和 清 潔 散 熱 器 5. 通 過 歐 洲 CE 電 氣 安 全 認 證 6. 使 用 R-404A 環 保 冷 媒 7. 日 產 量 達 108Kg(_ 氣 溫 水 溫 10 ) 8. 貯 冰 量 約 30Kg 9. 電 源 220v60Hz 單 相 10. 電 流 3 安 培 11. 冷 卻 氣 冷 式 12 外 型 尺 寸 :W592(± 1%)xD622(±1%)x1126(±1%)mm 含 安 裝 試 機 附 件 : 含 三 道 過 濾 前 置 處 理, 採 用 德 國 BRITA C150 軟 水 器, 及 愛 惠 普 MC 濾 心 可 生 飲 可 製 造 冰 淇 淋 義 大 利 冰 淇 淋 義 大 利 冰 沙 綿 綿 冰 雪 花 冰 雪 糕 型 號 M336WI-2( 或 同 等 級 品 ) 外 型 尺 寸 : 長 / 深 / 高 660(± 1%)x1030(±1%)x1385mm(±1%) 電 源 :220V/3PH/60HZ 使 用 功 率 :9.4KW 材 質 :SUS304# 外 殼 冷 凍 能 力 :5HP 散 熱 方 式 : 冷 卻 水 結 冰 桶 容 量 :36 公 升 攪 拌 馬 達 :5.625KW 攪 拌 馬 達 : 二 段 轉 速 攪 拌 刀 : 刀 片 自 動 調 整 自 動 控 制 :PLC 操 作 版 面 : 中 文 顯 示 器 設 備 保 護 : 故 障 顯 示, 高 壓 過 戴, 壓 縮 機 過 戴, 攪 拌 機 馬 達 過 戴, 門 未 關 保 護. 不 鏽 1 台 95,500 95,500 食 品 加 工 廠 設 備 1 台 320, ,000 實 習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食 品 營 養 系 (G4-3-1); 設 備 代 碼 ( ) (G4-3-1); 設 備 代 碼 ( ) 207
214 水 活 性 測 試 儀 ABBE 曲 折 計 鋼 無 縫 研 磨 結 冰 桶 進 出 料 門 一 體 成 型 輪 子 不 鏽 鋼 架 帶 剎 車 清 洗 軟 管, 閥 門 控 制 水 量 中 文 操 作 手 冊 備 份 零 件 一 套 : 面 板 O 環, 攪 拌 刀 O 環, 潤 滑 油, 刀 片 需 要 3 小 時 以 上 各 式 冰 品 ( 冰 淇 淋, 義 大 利 冰 沙, 綿 綿 冰, 雪 花 冰, 雪 糕 ) 操 作 說 明 及 教 學 含 安 裝 試 機 教 學 瑞 士 novasina 或 同 級 品 1. 儀 器 尺 寸 : 85 x 140 x 225(±5%) mm, 2. 儀 器 重 量 : 1.2 Kg, 3. 測 試 範 圍 : 0.03 ~ 0.95 aw, 4. 測 試 精 度 : ± 0.01 aw, 5. 再 現 性 : ± aw, 6. 溫 度 量 測 範 圍 : 5 ~ 45, 7. 小 數 點 後 三 位 顯 示, 8. 可 當 成 桌 上 型 及 掌 上 型 使 用, 9.LCD 顯 示 器, 10. 內 建 SD card 傳 輸 介 面, 可 傳 輸 資 料, 11. 內 建 充 電 電 池, 亦 可 外 接 5V/2.0A 電 源 供 應 器, 12. 多 點 式 水 活 性 標 準 品 校 正 LabSwift 完 整 套 件 包 括 : 1. 水 活 性 測 定 儀 主 機, 2.AC 電 源 供 應 器 x 1 個, 3.SD card, 4. 水 活 性 標 準 鍵 : 11 % x 1, 58 % x 1, 90 % x 1, 5. 樣 品 槽 x 40 個, 6.Sensor 濾 網 ( 白 色 ) x 5, 7. 固 定 用 張 力 環, 8. 中 文 操 作 手 冊, 9. 標 準 品 證 書 日 本 原 裝 進 口 ATAGO 牌, 型 號 :NAR-1T- Liquid 或 同 級 品 測 量 範 圍 : ~ (nd),brix %, , 最 小 刻 度 :0.001 (nd),brix 0.5%, 0.1, 光 源 :LED ( 模 擬 D-Line 波 長 ) 以 髮 線 對 準 測 量 點 即 可, 操 作 簡 單 快 速 精 確 測 量 液 體 屈 折 度 溫 度 測 量 : , 準 確 度 :±2 1 台 105, ,000 實 驗 設 備 1 台 168, ,000 實 驗 設 備 食 品 營 養 系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G2-2-1); 設 備 代 碼 ( ) 208
215 , 電 源 供 應 : VAC 50/60Hz 高 效 能 液 相 層 析 儀 視 差 偵 測 器 1. 測 量 方 式 採 Deflection Type ( 偏 向 方 式 ) 2. 折 射 率 範 圍 : 1 to 1.75 RI 3. 測 量 範 圍 : 1/4 to 512 x 10-6 RIU/FS 4. 線 性 範 圍 : 6 x 10-4 RIU 5. 雜 訊 : 0.25 x 10-8 RIU 6. 飄 移 率 : 0.2 x 10-6 RIU 7. 反 應 時 間 :0.05,0.1, 0.25,0.5,1,1.5, 2, 3,6 Sec 共 9 段 8. 零 點 調 整 : 光 與 零 點, 自 動 零 點 9. 自 動 歸 零 範 圍 : ±1 x 10-4 RIU 10. 自 動 歸 零 解 析 能 : ±1 x 10-8 RIU 11. 資 料 處 理 輸 出 : 1V 12. 記 錄 器 輸 出 : 10Mv 13. 溫 度 調 整 範 圍 : 4 ~ 最 大 流 速 : 10ml /min 15. 液 槽 容 量 : 8μl 16. 漏 液 自 動 偵 測 17. 自 動 對 照 液 槽 充 填 功 能 18. 可 搭 配 Hitachi L HPLC 連 線 使 用 含 安 裝 試 機 教 學 廠 牌 : BROOKFIELD/U.S.A., 型 號 : RVT 或 同 級 品 指 針 顯 示. 扭 力 :7.187 dyne-cms, 轉 速 數 量 : 8 段, 轉 速 : 100, 50, 20, 10, 5, 2.5, 1.0, 0.5 RPM, 轉 軸 : 7 支 最 高 值 : 8,000,000 cps, 最 低 值 : 100 cps, 精 確 度 : ±1%, 再 現 性 : ±0.2%, 電 源 : AC 110V, 60HZ 1 台 320, ,000 實 驗 設 備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因 應 營 養 標 示 新 規 定, 擴 充 實 驗 設 備 黏 度 計 1 台 75,500 75,500 實 驗 設 備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209
216 Autodesk 創 意 學 苑 磁 控 發 射 機 制 紅 外 溫 控 酸 消 系 統 內 含 以 下 授 權 軟 體 項 目 :1.Autodesk Education Master Suite 最 新 版,125 人 版 (AutoCAD Inventor Revit Civil 3D 等 工 程 設 計 軟 體 )2.Autodesk Entertainment Creation Suite 最 新 版,125 人 版 (Maya 3ds Max Mudbox 等 多 媒 體 設 計 軟 體 )3.Premiuim 會 員 期 滿, 最 終 版 次 軟 體 授 權 得 延 長 兩 年, 以 維 護 教 學 權 益 Premium 會 員 期 限 內 ( 一 年 ), 享 以 下 服 務 與 優 惠 :1 免 費 取 得 新 版 軟 體 授 權 2 免 費 安 裝 服 務 Premium 會 員 採 購 驗 收 時 提 供 以 下 項 目 :1. 贈 送 Autodesk 官 方 授 權 訓 練 教 材 2 冊 2. 贈 送 Autodesk 國 際 認 證 免 費 監 評 人 員 訓 練 名 額 2 名 3. 贈 送 Autodesk 國 際 認 證 免 費 教 師 體 驗 券 2 張 4. 贈 送 Autodesk 國 際 認 證 試 卷 30 張 ( 得 以 證 明 書 代 替 )5. 提 供 Autodesk 原 廠 創 意 學 苑 會 員 證 書 6. 提 供 Autodesk 原 廠 安 裝 媒 體 Media Kit 一 主 機 1. 控 制 器 : 內 建 觸 控 抗 酸 蝕 彩 色 螢 幕 系 統 2. 磁 電 管 頻 率 :2450MHz 3. 磁 電 管 : 可 輸 出 1600W( 含 ) 以 上 功 率, 連 續 式 微 波 輸 出 4. 磁 電 管 保 護 裝 置 : 可 隔 離 並 消 除 爐 腔 反 射 的 多 餘 微 波 5. 爐 腔 : 可 抗 酸 鹼 腐 蝕 6. 爐 腔 門 安 全 機 制 : 需 提 供 至 少 3 道 爐 門 安 全 感 應 裝 置 1 套 90,000 90,000 1 組 661, ,158 消 防 及 工 程 圖 學 等 之 專 業 課 程 繪 圖 使 用 提 升 環 境 分 析 實 驗 教 學 品 質 及 配 合 特 色 實 驗 室 建 置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G3-2-1); 設 備 代 碼 ( ) (G1-1-1); 設 備 代 碼 ( ) 210
217 7. 爐 門 有 視 窗, 若 爐 門 不 具 有 可 以 直 視 爐 腔 內 消 化 運 作 狀 況 之 功 用, 亦 可 另 附 內 視 鏡 頭 供 觀 看 爐 腔 內 消 化 運 作 狀 況 8. 排 風 裝 置 : 排 風 量 需 足 夠 以 避 免 酸 氣 累 積 內 爐 腔 體, 造 成 腔 體 遭 受 酸 蝕 9. 電 源 :230V 60Hz 15A 二 軟 體 與 電 腦 控 制 系 統 1. 內 建 最 佳 化 的 消 化 方 法 資 料 庫 ( 方 法 含 樣 品 類 別 建 議 使 用 的 試 劑 與 用 量 等 ) 2. 自 行 編 輯 功 能 : 可 建 立 方 法 設 定 微 波 功 率 溫 度 加 熱 與 冷 卻 時 間 等 參 數 3. 圖 形 式 顯 示 完 整 消 化 過 程 : 可 直 接 觀 看 消 化 過 程 中 的 溫 度 變 化 與 微 波 功 率 輸 出 等 主 要 操 作 參 數 4. 瓶 組 壓 力 安 全 監 控 系 統 : 當 超 過 設 定 值 或 瓶 組 有 異 常 洩 壓 時, 系 統 能 自 動 停 止 微 波 輸 出, 確 保 安 全 ; 或 其 他 等 同 裝 置 具 異 常 洩 壓 時, 會 自 動 停 止 微 波 輸 出 三 具 可 追 溯 校 正 溫 度 感 測 回 饋 控 制 系 統 1. 以 紅 外 線 溫 度 感 測 器 監 控 消 化 瓶 內 瓶 溫 度, 無 法 直 接 量 測 內 瓶 溫 度 者 需 提 供 同 時 提 供 內 置 式 溫 度 感 測 器 2. 溫 度 範 圍 : 室 溫 ~ 紅 外 線 溫 度 感 測 器 準 確 度 :±2, 準 確 度 需 以 具 追 溯 性 之 校 正 器 校 正 之 4. 加 熱 程 式 : 以 升 溫 率 控 制 之, 可 設 定 單 段 或 多 段 升 溫 率 與 定 溫 點, 自 動 調 降 功 率 四 須 配 備 高 壓 反 應 瓶 套 組 之 規 格 211
218 1. 以 下 所 附 微 波 消 化 瓶 等 設 備 需 能 符 合 所 購 買 之 機 台 使 用 2. 瓶 組 承 轉 盤 一 個 : 每 組 承 載 轉 盤 可 同 時 放 置 24 瓶 樣 品 瓶 ( 或 以 上 ), 並 均 含 與 可 放 置 樣 品 數 同 數 量 之 完 整 強 力 抗 壓 複 合 材 質 外 瓶 套 筒 3. 高 壓 反 應 瓶 (20 ml 以 上 )24 瓶 高 壓 反 應 瓶, 每 瓶 應 包 含 內 瓶 瓶 蓋 高 壓 內 塞 等 組 件 規 格 如 下 : (1) 外 瓶 材 質 : 強 力 抗 壓 複 合 材 質 或 同 等 材 質 (2) 內 瓶 材 質 :TFM 鐵 氟 龍 或 更 佳 材 質 (3) 自 動 控 壓 : 瓶 蓋 具 有 自 行 調 壓 閥, 可 控 制 壓 力 在 350psi 以 下 (4) 最 高 耐 壓 與 耐 溫 :500psi(33bar) 與 250 以 上 (5) 具 有 手 動 鎖 瓶 工 具 1 組 五 安 裝 測 試 及 人 員 訓 練 1. 設 備 安 裝 完 成 後, 進 行 溫 度 感 測 器 之 校 正, 須 符 合 溫 度 校 正 器 之 校 正 點, 誤 差 須 <±2 2. 需 提 供 至 少 6 小 時 之 人 員 訓 練, 並 訓 練 至 熟 悉 操 作 步 驟 六 以 上 規 格 可 以 附 屬 配 件 均 完 整 之 同 級 品 投 標 212
219 中 式 雙 口 快 速 爐 爐 台 外 型 尺 寸 /100 CM(±5%) 1 面 板 採 用 SUS mm 不 銹 鋼 髮 絲 紋 板 貼 模 製 作 2 面 板 下 補 強 使 用 ss 41# 3mm 鋼 板 加 裝 製 作, 並 漆 有 紅 丹 漆 一 底 二 漆 防 繡 3 砲 台 採 用 鑄 模 一 體 成 型 砲 台 並 電 鍍 處 理 光 亮, 炮 台 與 台 面 銜 接 處 則 採 用 耐 高 溫 防 火 棉 製 作, 並 以 不 銹 鋼 螺 絲 固 定 ; 爐 內 採 用 電 子 點 火 快 速 爐, 爐 下 設 有 SUS mm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攔 渣 盤 4 腳 管 採 用 SUS 304 Φ1 1/2 1.2mm 不 銹 鋼 圓 管 製 作, 附 加 不 銹 鋼 管 套 焊 接 補 助 拉 力, 不 易 變 形, 增 加 穩 固 性 5 下 層 板 採 用 SUS mm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圍 板 則 採 用 SUS mm,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6 設 不 銹 鋼 高 低 調 整 腳 7 後 加 集 水 溝, 台 面 須 有 1/100 傾 向 集 水 溝 之 斜 度 8 加 裝 不 銹 鋼 立 管 及 自 由 栓 水 龍 頭 9 本 設 備 包 含 給 排 水 管 路 及 瓦 斯 管 路 安 裝, 且 機 台 需 配 合 教 室 空 間 安 裝 13 組 48, ,000 改 善 G602 中 餐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以 供 學 生 實 習 所 需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低 溫 烹 調 機 1. 電 源 : 單 相 220V/60Hz 2. 溫 度 :20~ 加 熱 主 機 本 體 尺 寸 :13CM*16CM*38CM(H) (±5%) 4. 容 器 水 量 :50L 5. 重 量 4.5KG 6. 含 不 鏽 鋼 調 理 盆 ( 尺 寸 :1/1, 深 度 :20CM)1 個 2 組 42,000 84,000 充 實 異 國 料 理 實 習 課 程 實 驗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13
220 瓦 斯 咖 啡 豆 烘 焙 機 一 次 生 產 量 : 2KG 熱 源 : 瓦 斯 燃 料 電 源 :220V/60Hz,400W 機 器 尺 寸 : L1050*W850*H1550(±5%) m/m 馬 達 數 :4 個 4 寸 螢 幕 溫 度 曲 線 顯 示 1 台 140, ,000 充 實 飲 料 調 製 及 咖 啡 實 習 課 程 實 驗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大 理 石 檯 面 工 作 台 櫥 櫃 外 型 尺 寸 180 x 90 x 80 CM(±5%) 1 台 面 使 用 SUS mm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上 加 大 理 石 板, 厚 度 :3 cm 2 圍 板 使 用 SUS mm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3 層 板 及 底 板 使 用 SUS mm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4 拉 門 外 板 使 用 SUS mm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內 板 使 用 SUS 304,1.0mm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5 櫃 腳 使 用 Φ2 H 6 不 銹 鋼 管, 附 高 低 調 整 腳 1 座 45,000 45,000 充 實 多 元 餐 飲 專 業 示 範 教 室 設 備 以 供 學 生 實 習 所 需 餐 旅 管 理 系 (J2-6-3); 設 備 代 碼 ( ) 宮 太 鼓 1. 鼓 面 : 雙 面 牛 皮, 直 徑 1.6 尺 2. 鼓 身 : 松 木 拼 板, 栗 子 色 3. 鼓 架 : 松 木 萬 用 型 4. 鼓 棒 : 楓 木, 直 徑 2.5 公 分, 長 度 45 公 分 5. 鼓 套 6. 以 上 尺 寸 誤 差 正 負 10% 以 內 6 個 12,500 75,000 提 供 幼 兒 體 能 與 律 動 幼 兒 音 樂 與 律 動 與 教 保 實 習 等 課 程 使 用 幼 兒 保 育 系 (K2-1-1); 設 備 代 碼 ( ) 214
221 桶 胴 太 鼓 1. 鼓 面 : 雙 面 牛 皮, 直 徑 1.6 尺, 2. 鼓 身 : 松 木 拼 板,3. 鼓 架 : 松 木 斜 打 架 4. 鼓 棒 : 楓 木, 直 徑 2.5 公 分, 長 度 45 公 分 5. 鼓 套 6. 以 上 尺 寸 誤 差 10% 以 內 3 個 12,500 37,500 提 供 幼 兒 體 能 與 律 動 幼 兒 音 樂 與 律 動 與 教 保 實 習 等 課 程 使 用 幼 兒 保 育 系 (K2-1-1); 設 備 代 碼 ( ) 締 太 鼓 1. 鼓 面 : 雙 面 牛 皮, 直 徑 1.2 尺, 2. 鼓 身 : 松 木 拼 板,3. 鼓 架 : 立 架 及 座 架 4. 鼓 棒 : 楓 木, 直 徑 2 公 分, 長 度 40 公 分 5. 鼓 套 6. 以 上 尺 寸 誤 差 10% 以 內 3 個 13,500 40,500 提 供 幼 兒 體 能 與 律 動 幼 兒 音 樂 與 律 動 與 教 保 實 習 等 課 程 使 用 幼 兒 保 育 系 (K2-1-1); 設 備 代 碼 ( ) D 列 印 機 內 含 列 印 機 1 台 耗 材 8 綑 噴 嘴 2 套 外 型 尺 寸 ( 長 寬 高 )47x51x56cm(±5cm) 列 印 技 術 : 熱 熔 解 積 層 法 最 大 成 型 尺 寸 :20X20X20cm 立 體 範 圍 列 印 模 式 : 可 自 行 調 整 層 厚 列 印 噴 嘴 : 雙 噴 嘴 列 印 方 式 : SD 卡 列 印 或 通 過 USB 列 印 列 印 速 度 : 最 快 列 印 速 度 24 m/h 噴 嘴 直 徑 :0.4mm PLA (Poly Lactic Acid) 捲 料 *8 綑 : 各 1KG, 直 徑 1.75mm 顏 色 : 透 明 白 色 紅 色 黑 色 黃 色 橘 色 藍 色 綠 色 支 撐 耗 材 : 全 自 動, 易 剝 離 軟 體 : 檔 案 格 式 :STL 含 保 固 3 年 1 台 32,000 32,000 使 用 在 幼 兒 教 育 製 作 與 教 保 實 習 等 課 程 幼 兒 保 育 系 (K2-1-1); 設 備 代 碼 ( ) 215
222 數 位 講 桌 ( 含 一 般 型 電 腦 及 螢 幕 ) 1. 數 位 講 桌 (1). 長 寬 高 700*700*1200 mm(±10%) (2). 厚 鋼 板 成 型, 附 安 全 鎖 (3). 適 用 15~22" 電 腦 液 晶 螢 幕 (4). 鵝 頸 式 麥 克 風 *1+ 手 持 式 5m 麥 克 風 及 拉 出 式 收 納 盒 (5). 滑 軌 式 鍵 盤 滑 鼠 抽 屜 (6). 右 側 抽 拉 式 輔 助 台 板 485*435mm(±10%); 承 重 25kg (7). 依 教 室 環 境 配 置 VGA 線 / 電 源 線 / 控 制 線 2. 電 腦 規 格 (1). 處 理 器 : 支 援 Intel Core i5 3.2GHz( 含 ) 以 上 (2). 記 憶 體 : DDR 容 量 4G( 含 ) 以 上 (3). USB 3.0( 含 ) 以 上 擴 充 埠 (4). 繪 圖 晶 片 功 能 : 支 援 Direct X 10.0( 含 ) 以 上 (5). 支 援 4 個 ( 含 ) 以 上 SATA 3.0( 含 ) 以 上 擴 充 埠 (6). Windows 7 或 8 Professional 64 64bit 或 bit( 含 ) 以 上 中 文 最 新 版 作 業 系 統 3. 螢 幕 規 格 (1) 吋 ( 含 ) 以 上 寬 螢 幕 LED 背 光 模 組 彩 色 液 晶 顯 示 器 (2). 解 析 度 含 ) 以 上 (3). 點 距 (mm):0.298( 含 ) 以 下 (4). 採 用 LED 背 光 模 組 (5). 訊 號 輸 入 :D- Sub(VGA) 或 DVI-D 或 HDMI 連 接 頭, 至 少 含 2 個 ( 含 ) 以 上 輸 入 端 子 附 註 :a.( 本 項 目 之 主 機 與 螢 幕 應 符 合 環 保 標 章 之 取 得 )b.( 主 機 與 螢 幕 應 為 同 一 品 牌 ) 2 組 65, ,000 提 昇 學 習 成 效 幼 兒 保 育 系 (K1-1-1); 設 備 代 碼 ( , ) 216
223 墨 馬 棒 鐘 組 1. 四 個 八 度 49 音 棒 鐘 組 2. 音 域 G3 至 G7 一 組 1 組 120, ,000 運 用 在 幼 兒 音 樂 幼 兒 器 樂 合 奏 等 課 程 幼 兒 保 育 系 (K2-1-1); 設 備 代 碼 ( ) 全 身 心 肺 復 甦 嬰 兒 含 單 機 版 監 測 儀 一 假 人 主 體 1. 可 模 擬 練 習 心 肺 復 甦 術 之 全 身 式 嬰 兒 2. 人 為 產 生 肱 脈 搏 搏 動 3. 可 搭 配 娜 度 各 款 QCPR 監 測 裝 置 4. 自 然 位 置 時, 呼 吸 道 為 關 閉 狀 態, 模 擬 失 去 知 覺 的 人 舌 頭 阻 塞 住 呼 吸 道 的 情 形 5. 可 移 動 下 巴, 允 許 執 行 各 式 呼 吸 道 開 啟 6. 可 模 擬 頭 頸 過 度 曲 張 時 之 氣 道 阻 塞 7. 擬 真 的 吹 氣 及 胸 外 按 壓 之 感 覺 8. 通 氣 氣 流 真 冊 可 測 到 ml 程 度, 且 正 確 與 否, 可 發 出 提 示 聲, 音 量 大 小 可 調 整 9. 正 確 知 胸 外 按 壓 深 度 為 38-40mm, 最 深 可 壓 45mm 10. 具 全 面 可 拆 式 橡 膠 臉 皮 及 可 拆 式 肺 帶 ( 含 氣 道 ) 方 便 更 換 11. 以 1.5 伏 特 1 號 鹼 性 電 池 為 電 源 驅 動, 或 允 許 AC 電 源 供 電 二 單 機 版 監 測 儀 1. 可 監 測 即 時 心 肺 復 甦 訓 練 品 質 狀 況 包 括 : 胸 外 按 壓 深 度 回 彈 與 否 頻 率 通 氣 量 2. 可 檢 測 心 肺 復 甦 品 質 成 果, 包 括 胸 外 按 壓 分 數 通 氣 分 數 總 共 花 費 分 數 胸 壓 時 間 比 3. 電 力 來 源 來 自 假 人 主 體 三 附 件 5 組 人 工 氣 道 阻 2 張 面 皮 1 盒 清 潔 用 酒 精 棉 片 1 件 專 屬 衣 服 1 顆 1.5 伏 特 鹼 性 電 池 1 只 提 箱 8 組 49, ,000 使 用 在 急 救 法, 嬰 幼 兒 教 保 實 務 與 教 保 實 習 等 課 程 幼 兒 保 育 系 (k-1-1); 設 備 代 碼 ( ) 217
224 血 管 老 化 及 自 律 神 經 檢 測 評 估 分 析 儀 ( 一 ). 特 點 : 1. 非 侵 入 性.( 以 手 指 探 針 偵 測 脈 波 ) 2.3 分 鐘 即 時 顯 示 動 脈 硬 老 化 (APG) 及 自 律 神 經 檢 測 (HRV) 結 果. 3. 快 速 顯 示 檢 測 結 果 及 中 文 彩 色 報 告 列 印 4. 獨 創 整 體 綜 合 評 論. 貼 心 改 善 建 議 ( 二 ) 1. 診 斷 最 大 最 小 心 跳 平 均 心 跳 率 異 常 心 率. 2. 系 統 診 斷 並 評 估 身 體 上 精 神 上 及 抗 壓 能 力 上 依 4 等 級 顯 示 出 檢 測 成 果 及 整 體 壓 力 指 數 3. 系 統 診 斷 SNS PNS 以 圖 表 顯 示 檢 測 成 績 及 均 衡 程 度. 4. 系 統 檢 測 顯 示 VLF LF HF 各 自 分 布 圖. 5. 系 統 診 斷 檢 測 心 臟 功 能, 並 將 檢 測 值 以 標 準 以 下 標 準 標 準 以 上.3 等 級 將 結 果 呈 現 顯 示 6. 將 身 體 血 管 狀 態 經 系 統 診 斷 檢 測 後 分 成 7 階 段 顯 示 檢 測 後 結 果, 並 以 波 型 圖 顯 示 血 管 老 化 百 分 比. 7. 綜 合 檢 測 成 果 進 行 說 明 及 改 善 建 議. 8. 中 文 彩 色 列 印 報 表 9. 非 侵 入 性. 指 手 夾 式 10.3 分 鐘 即 時 顯 示 檢 測 成 果. 11. 儲 存 歷 次 檢 測 數 據, 作 為 追 蹤 調 整 及 處 方 參 考 分 鐘 內 即 時 測 定 以 手 指 末 梢 的 脈 搏 訊 號 (Signal) 計 算 分 析 圖 示 其 (APG) 波 形 型 態. 並 依 其 型 態 所 符 合 等 級 ( 醫 學 界 將 APG 波 形 型 態 按 健 康 優 劣 程 度 分 成 A.B.C.D.E.F.G 七 個 等 級 ) 評 估 血 管 老 化 硬 化 階 段. 亦 同 時 依 手 指 末 梢 的 脈 搏 訊 號 (Signal) 計 算 分 析 圖 示 其 心 跳 變 異 率 (HRV). 以 評 估 自 律 神 經 的 活 躍 性 平 衡 度, 及 壓 力 水 平. 做 為 因 自 律 神 經 失 調 所 引 起 之 各 種 疾 病 的 可 能 風 險 指 數. 13. 檢 測 1 組 460, ,000 非 侵 入 性.( 以 手 指 探 針 偵 測 脈 波 )3 分 鐘 即 時 顯 示 動 脈 硬 老 化 (APG) 及 自 律 神 經 檢 測 (HRV) 結 果, 供 健 康 管 理 相 關 課 程 學 生 實 作 教 學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F3-3-1); 設 備 代 碼 ( ) J
225 APG. 評 估 動 脈 血 管 老 化. 及 末 稍 血 液 循 環. 採 集 手 指 末 端 脈 搏 波 的 信 號, 對 其 進 行 脈 波 波 型 依 醫 學 數 據 計 算 處 理, 自 動 分 析 血 管 彈 性 的 老 化 硬 化 等 指 標, 分 級 階 段 顯 示 可 早 期 觀 察 動 脈 血 液 及 末 梢 循 還 狀 態 及 血 管 彈 性 硬 度 的 程 度 14. 檢 測 HRV. 評 估 自 主 神 經 功 能 針 對 人 體 自 主 神 經 系 統 功 能 活 躍 性, 以 及 組 成 自 主 神 經 系 統 的 兩 大 系 統 : 交 感 (SNS) 副 交 感 (PSN) 神 經 系 統 功 能 及 其 平 衡 狀 態 進 行 評 估 分 析 的 檢 測 儀 器 通 過 分 析 自 主 神 經 系 統, 客 觀 的 評 價 身 體 所 承 受 的 壓 力 程 度 指 數 及 抗 壓 能 力 15. 檢 測 結 果 數 據 與 評 估 報 告 : (1).DPI: 血 管 老 化 程 度 數 值 及 年 齡 對 比 結 果 圖 示 (2).SP: 心 臟 搏 出 強 度 數 值 及 年 齡 對 比 結 果 圖 示 (3).BVI: 血 管 彈 性 數 值 及 年 齡 對 比 結 果 圖 示 (4).RBV: 心 臟 後 殘 血 量 數 值 及 年 齡 對 比 結 果 圖 示 (5). 身 體 壓 力 精 神 壓 力 抗 壓 能 力 指 數 及 評 估 圖 (6). 血 管 老 化 之 階 段 波 型 圖 (7). 平 均 心 率. 異 常 心 率 數 字 表 (8). 交 感 副 交 感 神 經 平 衡 度 狀 況 圖 (9). 自 主 神 經 之 活 躍 度 圖 (10).HRV Tachogram 流 程 圖 (11). 總 體 評 估 與 改 善 建 議 16. 配 件 : (1). 動 態 受 測 舒 適 環 境 監 控 儀 x1 (2). 防 落 雷 過 載 保 護 裝 置 x 非 侵 入 式 血 醣 / 血 壓 / 心 跳 檢 測 儀 無 侵 入 式 無 採 血 檢 測 血 醣 值 3 分 鐘 完 成 檢 測 Range of air pressure in the cuff: from 20 to 280 mm Hg. Art. Limits of the absolute error in the measurement of air 1 組 280, ,000 無 侵 入 式 無 採 血 檢 測 血 醣 值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F3-3-1); 設 備 代 碼 (104- J
226 pressure in the cuff: ± 3 mm Hg Range Heart Rate: from 30 to 180 beats/min Limits of relative error in the measurement of the heart rate:± 5% Display range estimated value of blood glucose:from 2 to 18 mmol/l, from 36.4 to 327 mg/dl rate of pressure in the cuff pressure measurement mode mm Hg/s: Minimal display: measurement of pressure of 1 mm Hg measurement of pulse rate 1 beats/min indication of the estimated blood glucose concentration mmol/l 0.1 mg/dl The number of bits in the display: pressure measurement 3 measurement of pulse rate 3 Display the estimated blood glucose concentration, mmol/l 5 mg/dl 4 maximum cuff pressure must not exceed: Adult 300 mmhg Children 200 mmhg up time: up to 10 Memory: last measurement Operation: temperature, C Relative humidity,% max 80 Storage: temperature, C Relative humidity,% max 80 Dimensions (without collar): 170x102x55 mm Weight (not including collar): not more than 500 g Power: 4 AA batteries (1.5 V) or 4 AA batteries (1.2 V) 配 件 : 1. 動 態 顯 示 儀 器 溫 度 與 量 測 環 境 監 控 儀 x1 Thermo-Humidity meter Sensor cable User manual 2. 可 充 電 之 行 動 電 源 裝 置 3. 防 落 雷 過 載 保 護 裝 置 3 分 鐘 完 成 檢 測, 供 學 生 健 康 管 理 相 關 課 程 實 作 教 學 ) 220
227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 含 還 原 卡 )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22400 元 含 安 裝 ): 1. 中 央 處 理 器 :The 4th Generation IntelR Pentium 及 Core TM i5 Processor 2. 作 業 系 統 : 支 援 Windows 7 或 8 Professional 中 文 最 新 版 作 業 系 統 及 Linux 作 業 系 統 作 業 系 統 提 供 合 法 光 碟 3. 晶 片 組 :Intel B85 4. 記 憶 體 : 提 供 DDR Pin DDR SDRAM 4GB*1,4 組 記 憶 體 插 槽 5. 擴 充 槽 : 提 供 2 組 16 倍 PCI Express,1 組 1 倍 PCI Express,1 組 PCI 6.I/O 介 面 :( 前 端 ) USB 3.0x2, USB 2.0x2, Headphonex1, Microphonex1 ( 後 端 ) USB 3.0x2, USB 2.0x4, 1x Parallel Port,1x Serial port, 2x PS/2, 1xD-sub, 1xDVI-I, 2xDisplay Port 7.BIOS ROM: 最 新 版 Flash ROM BIOS 256KB, Plug and Play Ready, 採 用 合 法 授 權 PnP SYSTEM BIOS 8. 電 源 管 理 : 支 援 進 階 電 源 管 理 介 面 (ACPI)(Advanced 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 9. 讀 卡 機 : 內 建 IC 卡 與 記 憶 卡 讀 卡 機 ( 可 讀 取 自 然 人 憑 證 IC 卡 CompactFlash Type I CompactFlash Type II Secure Digital Card SD High Capacity Mini SD Card Multimedia Card (MMC) Memory Stick Media Memory Stick Pro Media Memory Stick Duo Media Memory Stick Pro Duo) 10. 硬 碟 機 : 機 體 3.5 英 吋. 容 量 1TB 轉 速 :7200rpm Buffer: 64MB 平 均 搜 尋 時 間 :12ms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傳 6 台 25, ,400 配 合 健 康 管 理 服 務 相 關 課 程 之 軟 體 與 教 學 使 用 含 資 健 康 資 料 庫 處 理 生 理 量 測 系 統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健 康 管 理 健 康 促 進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等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I3-2-1), 設 備 代 碼 ( ) J
228 輸 速 率 6Gb/s) 11.SATA 擴 充 埠 :4x SATAIII, 2x SATAII 12. 光 碟 機 : 提 供 DVD Super Multi 支 援 雙 模 式 寫 入 與 覆 寫 (DVD±R/RW) 寫 入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5X(DVD-RAM) 覆 寫 : 8X(DVD+RW) 與 6X(DVD-RW) 讀 取 : 16X(DVD±R) 12X(DVD±R DL)(Double Layer) CD 燒 錄 : 寫 入 48X(CD-R), 覆 寫 24X(CD-RW), 讀 取 40X Buffer:1.5MB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13. 顯 示 介 面 : 整 合 式 IntelRGraphics, 支 援 PCI Express 16 倍 高 速 繪 圖 晶 片, 顯 示 記 憶 體 與 系 統 記 憶 體 共 用, 具 ( 含 ) 以 上 高 彩 高 解 析 繪 圖 能 力 14. 網 路 介 面 : 內 建 Intel WGI217V 10/100/1000 Mbps Ethernet 網 路 介 面, 含 網 路 喚 醒 功 能 WOL, 支 援 PNP 隨 插 即 用,RJ-45 網 路 接 頭 15. 鍵 盤 及 滑 鼠 : 提 供 PS2 介 面 104 鍵 中 英 文 鍵 盤 ( 含 倉 頡, 注 音, 大 易 印 刷 字 鍵 ) 及 USB 介 面 雙 鍵 滾 輪 光 學 滑 鼠 16. 電 源 供 應 器 : 輸 出 功 率 300W, 電 源 轉 換 效 率 符 合 80 PLUS 規 範, 符 合 ENERGY STAR 規 範 17. 電 源 管 理 功 能 : 內 建 節 能 晶 片, 能 夠 監 控 電 腦 執 行 的 狀 況 自 動 根 據 CPU 的 運 算 負 載 來 調 節 CPU 的 電 力 使 用, 透 過 即 時 的 監 控, 當 CPU 運 算 量 較 少 時, 便 會 自 動 判 斷 供 給 較 222
229 少 的 電 力, 藉 此 節 省 電 力 的 消 耗 18. 主 機 外 殼 : 直 立 式 機 殼, 尺 寸 為 420 x 193 x 365 mm( 長 x 寬 x 高 ) (±5%),. 裝 置 空 間 :2 大 4 小 (2 大 2 小 外 露 ) 19. 音 效 : 支 援 Realtek ALC887, High-Definition Audio,8 Channels 20. 環 保 與 安 全 性 認 證 : 通 過 美 國 EPEAT Gold 金 牌 標 章 ( 美 國 電 子 產 品 環 境 評 估 工 具 (The Electronic Produc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Tool), 歐 盟 RoHS 認 證 ( 歐 盟 危 害 性 物 質 限 制 指 令 ) 21. 安 全 性 管 理 : 內 建 TPM 安 全 晶 片, 符 合 國 際 TCG 組 織 公 布 TCG 1.2 版 本 標 準, 安 全 架 構 採 用 Infineon SLE66CXxxPE 安 全 管 控 機 制 還 原 卡 : 網 路 衛 士 (3000 元 含 安 裝 ) 伺 服 器 台 銀 共 同 契 約 規 格 : 1U 超 薄 型 伺 服 器 (Quad-Core Intel Xeon 3.2GHz 一 顆 ) (WindowsServer Standard 作 業 系 統 )(Serial ATA 硬 碟 ) acer AR320 F2 1 台 64,712 64,712 健 康 管 理 教 學 軟 體 系 統 安 裝 使 用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I3-2-1); 設 備 代 碼 J706 ( ) 不 斷 電 系 統 台 銀 共 同 契 約 規 格 : 直 立 型 3000VA 在 線 式 (ONLine) 不 斷 電 系 統 直 立 型 在 線 式 (ON-Line) 科 風 POWERCOM VGD 台 24,472 24,472 主 機 房 設 備 及 伺 服 器 使 用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I3-2-1); 設 備 代 碼 J706 ( ) 223
230 桌 上 型 電 腦 中 階 3D 印 表 機 21.5 吋 螢 幕 含 主 機 一 體 成 型 桌 上 型 電 腦 : 1.1.4GHz 雙 核 心 Intel Core i5,turbo Boost 可 達 2.7GHz 2.8GB 1600MHz DDR3 SDRAM 3.500GB Serial ATA 硬 碟 4.Intel HD Graphics Magic Mouse 6. Wireless Keyboard ( 臺 灣 ) & 用 戶 指 南 ( 臺 灣 ) 7. 單 位 需 求 提 供 全 方 位 服 務 專 案 功 能 imac 適 用 的 AppleCare Protection Plan 8. 成 套 配 件 投 標 時 須 提 供 原 廠 型 錄 以 供 審 查 (1) 列 印 尺 寸 : 最 大 210mm(W) x295mm(d) x 200(H) mm ( 含 ) 以 上 (2) 機 器 外 觀 尺 寸 :385mm(W) x 500mm(D) x 450mm(H) mm ±10% (3) 誤 差 精 度 :X - Y 軸 +/-0.2mm,Z 軸 :0.15mm( 含 ) 以 下 (4)Print resolution: 0.100mm; 層 厚 解 析 度 :0.05mm( 含 ) 以 上 (5) 支 援 材 料 種 類 : 聚 乳 酸 (PLA) 及 軟 性 材 料 ( 軟 性 材 質 成 品 可 折 轉 到 90 度 變 形 之 後, 又 恢 復 原 來 形 狀 ) (6) 擠 製 噴 嘴 :O 0.4mm±10% 材 料 線 徑 :O 2mm±10% (7)3D 轉 檔 模 組 :STL 檔 轉 成 機 器 碼,3D 切 層 功 能 及 列 印 參 數 設 定 (8) 可 修 補 不 良 的 幾 何 模 型 且 可 將 3D 掃 描 器 掃 描 的 STL 檔 轉 成 3D 實 體 (9) 具 去 CAD 特 徵 功 能, 以 方 便 修 改 圖 檔 列 印 (10) 可 讀 取 google3d sketchup 檔 並 將 其 自 動 轉 成 精 緻 曲 面 以 利 列 印 加 工 (11) 出 圖 時, 能 呈 現 立 體 工 程 3 視 圖 ( 正 視 圖, 側 視 圖, 俯 視 圖 ) 以 利 說 明 溝 通 (12) 系 統 採 用 SD 卡, 進 行 檔 案 Gcode 的 讀 取, 不 必 外 接 14 組 40, ,000 教 學 用 1 台 110, ,000 教 學 用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C1-4-2); 設 備 代 碼 ( ) (C1-4-2); 設 備 代 碼 ( ) 224
231 電 腦 執 行 列 印 (13) 系 統 採 自 動 進 料, 線 材 外 層 採 膠 管 保 護, 可 使 其 降 低 空 氣 接 觸 面 積, 減 少 受 潮 變 質, 延 長 使 用 壽 命 (14) 機 器 封 閉 設 計 可 降 低 列 印 時 的 噪 音 並 能 保 持 良 好 溫 度 控 制 (15) 內 建 前 門 安 全 裝 置 可 上 鎖, 防 止 列 印 過 程 夾 傷 人 的 情 況 (16) 提 供 3 小 時 教 育 訓 練 (17) 含 耗 材 10 捲 ( 每 捲 重 量 為 1000g) 初 階 3D 印 表 機 1. 中 文 操 作 軟 體 使 用 更 方 便 操 作 更 直 覺, 並 可 調 整 噴 嘴 列 印 板 空 間 溫 度 2. 全 自 動 水 平 校 正 3. 直 接 列 印, 列 印 板 不 須 上 膠 / 膠 帶 4. 列 印 板 可 設 定 加 熱 溫 度 5. 列 印 噴 頭 有 自 動 清 潔 功 能 6. 可 即 時 暫 停 / 列 印 ( 可 更 換 材 料 ) : 隨 時 暫 停 可 更 換 材 料, 打 印 不 同 顏 色 7. 雙 噴 頭 : 雙 噴 頭 新 式 設 計, 分 別 為 0.3mm 及 0.8mm( 含 以 上 ) 8. 自 動 辨 別 材 料 及 耗 材 顏 色 功 能, 無 須 特 別 設 定, 隨 裝 隨 印 9. 列 印 噴 頭 快 速 拆 換, 卡 榫 式 噴 頭 隨 拆 隨 換 10. 含 3 小 時 教 育 訓 練 11. 含 耗 材 10 捲 ( 每 捲 重 量 為 600g) 2 台 60, ,600 教 學 用 資 訊 管 理 系 (C1-4-2); 設 備 代 碼 ( ) 初 階 3D 掃 描 器 1. 全 彩 3D 掃 描 2. 連 接 電 腦 USB2.0/3.0 供 電 3. 掃 描 範 圍 :0.35m~3m 4. 掃 描 解 析 度 :0.8mm±10% (0.5M 範 圍 內 ) 5. 從 複 雜 的 背 景 中 自 動 目 標 辨 識, 提 高 掃 描 作 品 完 整 度 6. 具 有 快 速 剪 裁 自 動 修 補 功 能 2 台 19,000 38,000 教 學 用 資 訊 管 理 系 (C1-4-2); 設 備 代 碼 ( ) 225
232 D 列 印 STL 網 格 修 復 軟 體 10 人 版 1. 直 覺 式 建 構 及 修 正 3D 模 型, 無 須 任 何 參 數 設 定 約 束 條 件 2. 可 以 直 接 讀 取 並 開 啟 CAD 檔 案, 含 :Pro/E, UG, SolidWorks, AutoCAD, Scdoc, inventor, SketchUp, ACIS, STEP, IGES, ECAD, Rhinoceros, CGR, DWG, DXF, STL, OBJ, 等 檔 案 格 式, 並 能 直 接 在 此 軟 體 修 改 所 讀 CAD 檔 3. 可 整 合 上 述 不 同 CAD 檔 案 轉 成 單 一 實 體 3D 模 型, 以 利 加 工 列 印 4. 可 沿 3D 模 型 曲 面 上 建 構 出 3D 曲 線 並 可 直 覺 創 建 3D 自 由 曲 面 以 利 曲 面 設 計 列 印 5. 可 修 補 不 良 的 幾 何 模 型 且 可 將 3D 掃 描 器 掃 描 的 STL 檔 轉 成 3D 實 體 6. 具 去 CAD 特 徵 功 能, 以 方 便 修 改 圖 檔 列 印 7. 可 讀 取 google3d sketchup 檔 並 將 其 自 動 轉 成 精 緻 曲 面 以 利 列 印 加 工 8. 出 圖 時, 能 呈 現 立 體 工 程 3 視 圖 ( 正 視 圖, 側 視 圖, 俯 視 圖 ) 以 利 說 明 溝 通 9. 系 統 可 支 援 Python 做 為 開 發 環 境 標 準 程 式 語 言 10. 系 統 具 內 建 虛 擬 人 物 動 作 模 組 和 行 為 編 輯 器 11. 系 統 具 支 援 環 境 模 擬 物 理 引 擎 12. 系 統 具 開 發 互 動 式 擴 增 實 境 應 用 之 功 能 13. 系 統 可 載 入 工 業 標 準 3D 模 型 格 式 ('WRL', 'OSG', '3DS', 'OBJ', 'FLT', 'TXP', 'GEO', 'BSP', 'MD2', 'AC', 'LWO', 'PFB') 14. 系 統 可 使 用 標 準 圖 形 模 式 ('JPG', 'BMP', 'TIF', 'GIF', 'PNG', 'RGB', 'RGBA', 'DDS', 'PIC, JP2, PNM, TGA ) 15. 系 統 可 擴 充 與 虛 擬 實 境 硬 體 連 結, 例 如 3D 頭 盔 搖 桿 Wii 資 料 手 套 數 位 類 1 套 75,000 75,000 教 學 用 資 訊 管 理 系 (C1-4-2); 設 備 代 碼 ( ) 226
233 比 轉 換 器 16. 自 動 分 析 3D STL 圖 檔 網 格 進 行 減 量 17. 可 對 STL 檔 修 改 3D 網 格 修 補 18. 可 對 STL 檔 進 行 切 割 和 組 合 的 布 林 運 算 19. 破 洞 網 格 切 面 交 疊 分 析 確 保 3D 檔 案 列 印 完 整 性 20. 3D STL 物 件 薄 殼 化, 減 少 列 印 材 料 與 成 本 21. 含 教 育 訓 練 3 小 時 規 格 說 明 : 1. 夾 頭 及 軸 心 為 全 不 繡 鋼 製 2. 軸 心 中 空 設 計, 攪 拌 棒 可 任 意 伸 縮 調 整 3. 聯 動 夾 頭 可 固 定 10mm 以 下 之 任 何 攪 拌 棒 4. 無 段 變 速, 轉 速 穩 定 5. 轉 速 Max rpm, 最 大 扭 力 2 kg-cm 6. 最 大 黏 度 : 5 (1 x 攪 拌 機 1000cps/L) 7. 附 腳 座 支 柱 攪 拌 棒 攪 拌 葉 No 電 源 :AC110V/60Hz, Single Phase, Motor : 45W 9. Body size: W165 x D 120 x H 215 (mm), Net weight: 約 4.5(kg) 10. Stand base size : W 400 X D 315 X H 850 (mm) 11. Net weight: 約 10 (kg) 12. 保 固 期 一 年 規 格 說 明 1. 高 扭 力 高 轉 速 馬 達 結 構, 馬 力 250W, 最 大 轉 速 26,000 rpm, 轉 速 無 段 變 速 2. 可 互 換 式 刀 頭 結 構, 最 大 容 量 可 達 3000 cc 3. 打 碎 頭 由 有 砍 切 力 之 固 定 外 刃 和 鋸 組 織 均 質 機 刀 狀 之 回 轉 內 刃 組 成 4. 附 K-20S 均 質 刀 頭, ( 含 均 質 刀 頭 ) 最 大 周 速 :20.1m/s, 使 用 容 量 :20~2000ml, 尺 寸 :φ20 x 200(mm) 5. 通 過 ISO 9001 品 質 認 證 6. 保 固 一 年 7. 電 源 :AC110V, 60Hz, 5A 8. 機 體 尺 寸 :D315 x W 200 XH 500(mm) 4 台 20,000 80,000 2 組 51, ,000 化 妝 品 檢 驗, 化 妝 品 調 製 課 教 學 使 用 化 妝 品 檢 驗, 化 妝 品 調 製 課 教 學 使 用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A3-1-1; 設 備 代 碼 A3-1-1; 設 備 代 碼
234 (±5%) 9. 重 量 : 約 7kg 10. 攪 拌 容 器 無 強 制 規 定, 一 般 燒 杯 即 可 內 校 式 精 密 電 子 天 平 全 臉 美 白 評 估 儀 1. 稱 重 範 圍 :0~410g 2. 扣 重 範 圍 :0~410g 3. 最 小 讀 數 :0.001g 4. 重 現 性 誤 差 : ±0.001g 5. 線 性 誤 差 : ±0.002g 6. 秤 盤 尺 寸 : 不 銹 鋼 圓 盤 O 120 mm 7. 風 罩 : 三 面 開 窗 原 廠 玻 璃 防 風 罩 8. 風 罩 尺 寸 : 15.5cmx16cmx18.5cm(WxDxH) 9. 反 應 時 間 :3 sec 10. 校 正 方 式 :a. 單 鍵 內 砝 碼 自 動 校 正 b. 可 採 200 g 或 400 g 外 砝 碼 自 動 校 正 c. 可 採 零 點 1/2 秤 量 與 全 秤 量 作 線 性 校 正 d. 內 砝 碼 誤 差 修 正 11. 水 平 氣 泡 : 前 置 式 水 平 氣 泡 視 窗, 方 便 水 平 調 節 12. 傳 輸 介 面 : 內 建 RS-232 傳 輸 介 面 輸 出 13. 本 體 尺 寸 :196 x 287 x 320 (±5%)mm 14. 風 罩 高 度 :185 mm 可 拆 式 玻 璃 易 於 清 潔 與 秤 量 操 作 1. 尺 寸 : 寬 37cm 深 24cm 高 49cm(±5%) ; 電 壓 :100V 2. 主 機 :1400 萬 畫 素. 全 中 文 介 面 3. 光 源 : 白 光 ( 正 常 光 ) 偏 振 光 UV 光 ( 紫 外 線 ) 4. 白 光 可 檢 測 :Œ 毛 孔 皺 紋 Ž 膚 色 5. 偏 光 可 檢 測 : Œ 脂 質 皮 膚 光 澤 度 Ž 色 素 沉 澱 6. UV 光 可 檢 測 : Œ 脂 質 皮 脂 Ž 斑 點 色 素 沉 澱 7. 檢 視 視 窗 可 做 一 分 割 二 分 割 三 分 割 等 三 種 檢 視 變 化 各 檢 視 視 窗 可 任 意 選 擇 不 同 光 源 下 的 影 像, 並 可 以 藉 由 切 換 功 能 按 鈕, 直 接 檢 視 毛 孔 皺 紋 斑 點 等 畫 面 8. 在 分 析 畫 面 中 可 以 選 擇 任 一 2 台 30,000 60,000 1 組 275, ,000 化 妝 品 檢 驗, 化 妝 品 調 製 課 教 學 使 用 化 妝 品 有 效 性 教 學 及 檢 測 服 務 用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A3-1-1; 設 備 代 碼 A3-1-1; 設 備 代 碼
235 分 析 區 域 的 皮 膚 影 像, 將 皮 膚 表 層 影 像 呈 現 為 3D 立 體, 並 可 以 變 換 3D 畫 面 呈 現 的 顏 色 另 可 以 將 歷 程 分 析 紀 錄 產 生 曲 線 圖, 用 以 觀 察 不 同 時 間 點 之 膚 質 變 化, 自 動 膚 況 及 療 程 比 對 分 析 報 告 9. 可 建 立 客 戶 資 料 庫 及 建 議 產 品 資 料 庫 10. 分 析 報 告 可 呈 現 : 毛 孔 數 量. 皺 紋 深 度. 淺 層 色 素. 深 層 斑 點. 皮 脂 量. 原 生 脂 質. 皮 膚 光 澤 度. 綜 合 分 析 報 告 11. 自 動 下 次 對 位 功 能 及 歷 史 畫 面 比 對 12. 桌 上 型 電 腦 一 台 高 溫 實 驗 窯 (1) 側 開 式, 不 鏽 鋼 外 殼 (2) 內 容 積 :20*20*20 公 分 (3) sic 棚 板 2 片 (4) 角 柱 3*5*7*6 塊 1 台 69,500 69,500 時 尚 美 學 與 文 化 創 意, 創 意 設 計 與 實 務 及 畢 業 成 果 展 課 程 使 用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A3-1-1; 設 備 代 碼 磨 釉 機 (1) 單 相 110V,1/4HP 馬 力 (2) 機 械 外 尺 寸 :860*600*500(L*W*H) (±5%) (3)5kg 磁 桶 *1 個 (4)2kg 磁 桶 *1 個 1 台 41,500 41,500 時 尚 美 學 與 文 化 創 意, 創 意 設 計 與 實 務 及 畢 業 成 果 展 課 程 使 用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A3-1-1; 設 備 代 碼
236 D 印 表 機 1. 機 體 尺 寸 : 長 470mm x 寬 470mm x 高 470mm(±5%)( 含 ) 以 下 2. 機 體 材 質 : 金 屬 結 構 金 屬 外 殼 透 明 前 門 罩 設 計 3. 成 形 底 板 : 免 加 熱 快 拆 卸 式 壓 克 力 底 板 4. 噴 嘴 直 徑 :0.4mm 5. 機 台 控 制 介 面 :LCD 圖 文 顯 示 介 面 單 旋 鈕 操 控 6. 列 印 過 程 可 是 隨 時 調 整 運 行 速 度 溫 度 風 速 效 能 等 多 項 參 數 7. 最 大 成 型 尺 寸 : 長 165mm x 寬 165mm x 高 165mm( 含 ) 以 上 8. 層 厚 解 析 範 圍 :0.1~0.4mm 9. 列 印 最 小 微 調 角 度 :0.1 度 10. 加 熱 器 需 裝 置 物 理 式 超 溫 斷 路 保 護 開 關 11. 成 型 材 料 : PLA 生 質 環 保 材 料 12. 材 料 規 格 : 1.75mm 13. 線 材 低 量 警 示 功 能 且 可 手 動 續 接 新 料 無 需 停 機 14. 隨 機 台 附 贈 1 卷 模 型 材 料 1 片 成 形 底 板 15. 作 業 系 統 :Windows XP Windows 7 Windows 輸 入 電 壓 : AC V 全 電 壓 17. 傳 輸 介 面 :USB 連 線 + SD 記 憶 卡 18. 操 作 教 育 訓 練 3 小 時 以 上, 附 使 用 手 冊 與 完 整 操 作 示 範 影 片 19. 原 廠 認 證 經 銷 商 提 供 1 年 保 固, 每 季 到 府 保 養 20. 隨 機 附 贈 繁 體 中 文 介 面 專 用 列 印 軟 體 21. 具 基 本 預 設 參 數 快 速 列 印 與 進 階 專 家 參 數 設 定 兩 種 模 式 選 用 22. 可 快 速 設 置.STL 圖 檔 進 行 切 層 路 徑 檢 查 歷 程 模 擬 時 間 用 量 預 估 功 能 23. 在 地 快 速 服 務 據 點, 投 保 產 品 責 任 險 附 件 STL 圖 檔 快 速 切 層 與 FDM 路 徑 規 劃 軟 體, 軟 體 須 滿 足 : 1 繁 體 中 文 化 1 組 88,000 88,000 時 尚 美 學 與 文 化 創 意, 創 意 設 計 與 實 務 及 畢 業 成 果 展 課 程 使 用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A3-1-1; 設 備 代 碼
237 軟 體 界 面 2 載 入 STL 格 式 的 立 體 模 型 圖 檔 進 行 快 速 路 徑 規 劃 與 模 擬 3 可 以 利 用 角 度 旋 轉 方 式 進 行 模 型 定 位 方 向 4 STL 模 型 切 層 模 擬, 模 型 主 體 可 以 選 擇 實 心 高 密 度 中 空 或 低 密 度 中 空 等 生 成 模 式 5 檢 視 模 型 方 式 : 局 部 放 大 縮 小, 視 窗 檢 視, 以 及 整 體 成 型 空 間 檢 視 6 可 以 預 估 成 型 時 間 以 及 所 需 材 料 用 量 7 自 動 進 行 切 層 路 徑 規 劃, 只 需 設 定 參 數 即 可, 且 不 用 人 工 設 定 支 撐 點 8 可 以 選 擇 顯 示 單 層 路 徑 來 進 行 路 徑 規 劃 檢 查 電 子 看 板 管 理 軟 體 1. 網 路 遠 端 Web 管 理 操 作 介 面, 輕 鬆 上 傳 多 個 檔 案 2. 可 自 訂 節 目 表 並 選 擇 立 即 或 預 約 播 放 3. 多 畫 面 分 割, 可 播 放 影 片 圖 片 動 畫 簡 報 檔 4. 跑 馬 燈 功 能, 讓 您 的 資 訊 即 時 show 5. 支 援 任 意 一 般 PC 及 WIN XP/7 作 業 系 統, 免 另 購 播 放 器 6. 含 教 育 訓 練 2 小 時 1 組 23,000 23,000 教 學 使 用 及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D2-1-1); 設 備 代 碼 ( ) 全 彩 LED 字 幕 機 1. 雙 行 各 10 字 ( 中 文 )16X16cm 全 彩 顯 示 2. 可 任 意 分 區 支 援 多 國 語 言 所 有 字 型 3. 支 援 bmp.jpg.png 圖 片 /gif 勤 畫 檔, 可 文 字 混 播 4.12 段 亮 度 調 整 ( 可 設 6 時 段 不 同 ),45 種 轉 場 動 作 5.12 段 速 度 4 種 方 向 12 種 可 選 色 流 水 邊 框 6. 可 設 自 動 開 關 機 時 間 3 組, 內 建 時 鐘 / 倒 數 顯 示 7. 含 管 理 軟 體 可 預 約 排 程 播 放,rs232 傳 輸 8. 依 環 境 吊 掛 配 置 配 線, 責 任 裝 配, 保 固 一 年 1 台 39,000 39,000 教 學 及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D2-1-1); 設 備 代 碼 ( ) 231
238 休 閒 露 營 帳 Coleman( 或 同 等 級 品 ) CM-1555J 人 透 氣 圓 頂 露 營 帳.( 頂 ) 2 頂 16,800 33,600 教 學 及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F3-1-1); 設 備 代 碼 ( ) 潛 水 電 腦 表 1. 矽 膠 錶 帶 : 較 傳 統 式 橡 膠 錶 帶 更 為 耐 用 堅 固 2. 配 備 最 新 型 點 矩 陣 螢 幕, 字 體 清 楚 清 晰 3. 附 耐 刮 礦 石 玻 璃 錶 面 與 螢 幕 保 護 貼, 可 延 長 螢 幕 使 用 壽 命 與 清 晰 度 4. 可 大 幅 提 升 安 全 性 的 緩 降 漸 進 式 減 壓 模 式 (RGBM) 與 深 層 停 留 功 能 (DEEP STOP), 提 供 完 整 減 壓 資 訊 5. 潛 水 資 料 取 樣 時 間 可 自 行 設 定, 最 頻 繁 可 至 每 10 秒 鐘 取 樣 一 次, 完 整 記 錄 潛 水 過 程 6. 可 自 行 設 定 顯 示 幕 對 比 度, 設 定 範 圍 值 介 於 0~10 7. 超 大 記 憶 體, 最 多 可 記 錄 140 小 時 的 潛 水 流 程 ( 以 20 秒 為 取 樣 間 隔 計 算 ) 8. 可 由 潛 水 電 腦 錶 螢 幕 直 接 讀 取 潛 水 流 程 圖 (Diving Profile), 現 場 安 全 監 控 性 極 佳 9. 電 腦 錶 配 備 雙 時 區 馬 錶 鬧 鈴 等 功 能 使 用 者 可 自 行 切 換 公 英 制 顯 示 單 位 10. 具 備 最 大 深 度 警 示 功 能, 並 可 針 對 最 大 氧 分 壓 進 行 調 整, 設 定 範 圍 0.5~1.6 2 只 20,000 40,000 教 學 及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F3-1-1); 設 備 代 碼 ( ) 232
239 單 人 平 台 式 獨 木 舟 組 一 獨 木 舟 一 艘 1. 船 體 尺 寸 : 總 長 450cm 總 寬 65cm 總 高 26cm (±3%) 2. 座 艙 尺 寸 : 總 長 126.5cm 總 寬 46.8cm (±3%) 3. 重 量 : 25.5kg (±3%) 4. 可 承 載 人 數 : 一 個 成 人 5. 最 大 載 重 :120kg ( 含 以 上 ) 6. 其 他 功 能 設 計 : (1) 前 端 手 握 提 把 : 長 23.5cm (±5%) (2) 側 邊 手 握 提 把 : 長 12.7cm (±5%) (3) 舷 邊 安 全 繩, 共 17 組 扣 環 設 計 (4) 船 底 為 三 條 式 流 線 型 設 計, 可 減 少 阻 力, 增 加 划 行 時 之 流 暢 度 (5) 三 段 式 腳 踏 板, 每 段 間 距 6.5cm (±1cm) (6) 船 尾 凹 槽 置 物 設 計, 總 長 110cm( 含 以 上 ) 附 安 全 繩 可 加 強 固 定 收 納 物 7. 本 產 品 禁 止 採 用 大 陸 進 口 品, 驗 收 時 需 檢 附 原 廠 出 廠 證 明 及 當 年 度 進 口 證 明 二 獨 木 舟 專 用 划 槳 一 支 1. 尺 寸 : 長 度 190cm ( 含 以 上 ) 2. 槳 葉 : 塑 料 3. 槳 桿 : 鋁 合 金 三 魚 雷 浮 標 一 條 1. 浮 標 本 體 : 長 93x 寬 14x 高 7cm (±3%) 2. 材 質 :EVA 發 泡 浮 材 + 尼 龍 織 帶 3. 一 般 浮 標 3 倍 強 度 設 計 4. 安 全 物 性 要 求 : (1) 浮 力 :70N ( 含 以 上 ) (2) 尼 龍 織 帶 拉 力 強 度 :2000kgf ( 含 以 上 ) 5. 投 標 時 需 提 供 SGS 或 國 內 具 公 信 力 之 大 型 檢 驗 機 構 出 具 之 檢 測 報 告 四 救 生 浮 水 拋 繩 一 條 1. 直 徑 :8mm (±3%) 2. 長 度 :18M (±3%) 3. 安 全 物 性 要 求 : (1) 浮 力 :3.5N 以 上 (2) 拉 力 強 度 :750kgf 以 上 (3) 投 標 時 需 提 供 SGS 或 國 內 具 公 信 力 之 大 型 檢 驗 機 構 出 具 之 檢 測 報 告 2 組 38,000 76,000 教 學 及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F3-1-1); 設 備 代 碼 ( ) 233
240 雙 人 平 台 式 獨 木 舟 組 一 獨 木 舟 一 艘 1. 船 體 尺 寸 : 總 長 388cm 總 寬 90cm 總 高 39.5cm (±3%) 2. 座 艙 尺 寸 : 總 長 294cm 總 寬 64cm 深 度 17cm (±3%) 3. 重 量 :34kg (±2kg) 4. 可 承 載 人 數 : 兩 個 成 人 一 個 幼 童 5. 最 大 載 重 :220kg ( 含 以 上 ) 6. 其 他 功 能 設 計 : (1) 前 端 手 握 提 把 : 長 22cm (±5%) (2) 尾 端 手 握 提 把 : 長 26cm (±5%) (3) 舷 邊 安 全 繩, 共 14 組 扣 環 設 計 (4) 兩 個 置 杯 槽 (5) 多 段 式 腳 踏 板 (6) 船 尾 凹 槽 置 物 設 計, 附 兩 條 安 全 帶 可 加 強 固 定 收 納 物 品 (7) 船 尾 底 部 移 動 輪 設 計, 方 便 移 動 及 搬 運 7. 本 產 品 禁 止 採 用 大 陸 進 口 品, 驗 收 時 需 檢 附 原 廠 出 廠 證 明 及 當 年 度 進 口 證 明 二 獨 木 舟 專 用 划 槳 兩 支 1. 尺 寸 : 長 度 190cm ( 含 以 上 ) 2. 槳 葉 : 塑 料 3. 槳 桿 : 鋁 合 金 三 魚 雷 浮 標 一 條 1. 浮 標 本 體 : 長 93x 寬 14x 高 7cm (±3%) 2. 材 質 : EVA 發 泡 浮 材 + 尼 龍 織 帶 3. 一 般 浮 標 3 倍 強 度 設 計 4. 安 全 物 性 要 求 : (1) 浮 力 :70N ( 含 以 上 ) (2) 尼 龍 織 帶 拉 力 強 度 :2000kgf ( 含 以 上 ) 5. 投 標 時 需 提 供 SGS 或 國 內 具 公 信 力 之 大 型 檢 驗 機 構 出 具 之 檢 測 報 告 四 救 生 浮 水 拋 繩 一 條 1. 直 徑 :8mm (±3%) 2. 長 度 :18M (±3%) 3. 安 全 物 性 要 求 : (1) 浮 力 :3.5N 以 上 (2) 拉 力 強 度 :750kgf 以 上 4. 投 標 時 需 提 供 SGS 或 國 內 具 公 信 力 之 大 型 檢 驗 機 構 出 具 之 檢 測 報 告 8 組 49, ,000 教 學 及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F3-1-1); 設 備 代 碼 ( ) 234
241 電 腦 主 機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 1. 中 央 處 理 器 :The 4th Generation IntelR Pentium 及 Core TM i5 Processor 2. 作 業 系 統 : 支 援 Windows 7 或 8 Professional 中 文 最 新 版 作 業 系 統 及 Linux 作 業 系 統 作 業 系 統 提 供 合 法 光 碟 3. 晶 片 組 :Intel B85 4. 記 憶 體 : 提 供 DDR Pin DDR SDRAM 4GB*1,4 組 記 憶 體 插 槽 5. 擴 充 槽 : 提 供 2 組 16 倍 PCI Express,1 組 1 倍 PCI Express,1 組 PCI 6.I/O 介 面 :( 前 端 ) USB 3.0x2, USB 2.0x2, Headphonex1, Microphonex1 ( 後 端 ) USB 3.0x2, USB 2.0x4, 1x Parallel Port,1x Serial port, 2x PS/2, 1xD-sub, 1xDVI-I, 2xDisplay Port 7.BIOS ROM: 最 新 版 Flash ROM BIOS 256KB, Plug and Play Ready, 採 用 合 法 授 權 PnP SYSTEM BIOS 8. 電 源 管 理 : 支 援 進 階 電 源 管 理 介 面 (ACPI)(Advanced 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 9. 讀 卡 機 : 內 建 IC 卡 與 記 憶 卡 讀 卡 機 ( 可 讀 取 自 然 人 憑 證 IC 卡 CompactFlash Type I CompactFlash Type II Secure Digital Card SD High Capacity Mini SD Card Multimedia Card (MMC) Memory Stick Media Memory Stick Pro Media Memory Stick Duo Media Memory Stick Pro Duo) 10. 硬 碟 機 : 機 體 3.5 英 吋. 容 量 1TB 轉 速 :7200rpm Buffer: 64MB 平 均 搜 尋 時 間 :12ms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傳 輸 速 率 6Gb/s) 11.SATA 擴 充 埠 :4x 1 台 22,400 22, 上 課 教 學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A1-1-2); 設 備 代 碼 ( )
242 SATAIII, 2x SATAII 12. 光 碟 機 : 提 供 DVD Super Multi 支 援 雙 模 式 寫 入 與 覆 寫 (DVD±R/RW) 寫 入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5X(DVD-RAM) 覆 寫 : 8X(DVD+RW) 與 6X(DVD-RW) 讀 取 : 16X(DVD±R) 12X(DVD±R DL)(Double Layer) CD 燒 錄 : 寫 入 48X(CD-R), 覆 寫 24X(CD-RW), 讀 取 40X Buffer:1.5MB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13. 顯 示 介 面 : 整 合 式 IntelRGraphics, 支 援 PCI Express 16 倍 高 速 繪 圖 晶 片, 顯 示 記 憶 體 與 系 統 記 憶 體 共 用, 具 ( 含 ) 以 上 高 彩 高 解 析 繪 圖 能 力 14. 網 路 介 面 : 內 建 Intel WGI217V 10/100/1000 Mbps Ethernet 網 路 介 面, 含 網 路 喚 醒 功 能 WOL, 支 援 PNP 隨 插 即 用,RJ-45 網 路 接 頭 15. 鍵 盤 及 滑 鼠 : 提 供 PS2 介 面 104 鍵 中 英 文 鍵 盤 ( 含 倉 頡, 注 音, 大 易 印 刷 字 鍵 ) 及 USB 介 面 雙 鍵 滾 輪 光 學 滑 鼠 16. 主 機 外 殼 : 直 立 式 機 殼, 尺 寸 為 420 x 193 x 365 mm( 長 x 寬 x 高 ) (±5%),. 裝 置 空 間 :2 大 4 小 (2 大 2 小 外 露 ) ( 建 議 廠 牌 規 格 : 主 機 與 螢 幕 應 為 同 一 品 牌, 主 機 ASUS MD570) ( 報 價 需 含 稅 及 安 裝 費 ) 236
243 休 閒 露 營 圓 頂 透 氣 網 屋 /400 設 備 Coleman( 或 同 等 級 品 ) CM-7185JM000 圓 頂 透 氣 網 屋 /400 1 頂 18,800 18,800 教 學 實 習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F3-1-1)); 設 備 代 碼 ( ) 製 冰 機 ( 碎 冰 ) 全 大 理 石 麵 食 工 作 台 外 型 尺 寸 :56 x 80 x 154 cm ±5% 高 效 率 連 續 式 製 冰 蒸 發 器, 不 需 要 除 霜 落 冰 循 環, 全 自 動 製 冰 控 制 系 統 具 有 自 我 診 斷 功 能 及 警 示 燈 號 裝 置, 能 即 時 提 供 運 轉 情 況 和 操 作 問 題 精 準 的 電 眼 式 滿 冰 開 關, 優 於 傳 統 式 感 測 棒 使 用 Agion 抗 菌 塗 層 技 術, 防 制 微 生 物 滋 長 通 過 NSF 美 國 國 家 衛 生 基 金 會 認 證 通 過 UL 美 國 電 氣 電 子 設 備 安 全 認 證 美 國 製 造, 使 用 R- 404A 環 保 冷 媒 日 產 量 : 達 530 磅 ( 氣 溫 水 溫 10 時 ) 電 源 :110V/60Hz/ 單 相 電 流 :15 安 培 冷 卻 : 水 冷 式 W ( 或 氣 冷 式 A) 含 碎 冰 機 過 濾 水 系 統 外 型 尺 寸 : cm ( 含 ) 以 上 檯 面 採 用 SUS304#2.0mm 不 銹 鋼 板 裝 配 製 造 檯 面 補 強 採 用 SUS304#1.2mm U 型 不 銹 鋼 板 裝 配 製 造 櫥 身 圍 板 採 用 SUS304#1.0mm 不 銹 鋼 板 裝 配 製 造 層 板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腳 架 使 用 1-1/2" 不 鏽 鋼 管, 附 高 低 調 整 腳 及 管 套 裝 置 檯 面 週 邊 除 承 接 處 與 後 牆 外 均 採 圓 角 磨 光 處 2 台 160, , 座 53,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37
244 理 全 台 面 採 用 3cm 大 理 石 台 面 週 邊 除 承 接 處 與 後 牆 外 均 採 圓 角 磨 光 處 理 含 各 台 兩 只 防 水 插 座 及 110V/220V 電 力 銜 接 含 下 層 板 / 下 棚 架 雙 層 電 烤 爐 雙 層 雙 盤 下 置 不 銹 鋼 4 盤 式 冷 卻 架 1. 外 徑 尺 寸 :W94cm * D98cm * H170cm 2. 內 部 尺 寸 :W48cm * D75cm * H20cm(±5%) 3. 電 力 :220V 8.4KW 單 相 OR 3 相 4. 爐 外 板 : 全 面 #304 不 銹 鋼 制 厚 度 1.2mm( 含 以 上 ) 5. 爐 內 桶 : 左 側 與 右 側 及 上 下 蓋 板 #430 不 銹 鋼 製 厚 度 1.2mm( 含 以 上 ); 上 火 沖 孔 防 銹 鍍 鋁 鋼 板 1.5mm( 含 以 上 ) 6. 蒸 汽 桶 底 板 : 石 板 厚 20mm(±5%) 兩 層 7. 爐 門 厚 度 :6mm( 含 以 上 ) 透 視 玻 璃 250*45mm 玻 璃 厚 度 5mm( 含 以 上 ) 採 用 耐 熱 強 化 玻 璃 8. 爐 門 上 方 橫 冒 採 不 銹 鋼 斷 導 熱 設 計 9. 烤 箱 左 右 側 保 溫 每 邊 120mm( 含 以 上 ) 採 用 高 密 度 高 溫 保 溫 棉, 厚 度 120mm 斷 熱 良 好 10. 兩 層 蒸 汽 裝 置 #430 不 銹 鋼 水 箱 4mm( 含 以 上 需 提 供 圖 片 ) 11. 採 左 右 雙 噴 流 孔 出 汽, 左 右 均 勻 ( 參 考 附 圖 ), 蒸 汽 內 桶 與 內 桶 外 殼 連 結 處 雙 方 連 結, 防 止 餘 水 滴 入 保 溫 層, 做 到 蒸 汽 內 桶 與 外 桶 完 全 密 合 ( 參 考 附 圖 ), 蒸 汽 噴 頭 防 止 迴 流 設 計 蒸 汽 入 水 處 採 微 型 過 濾 器 12. 操 作 控 制 : (1) 溫 度 控 制 : 溫 度 調 節 器 為 數 字 顯 示, 採 旋 扭 機 械 式 ; 溫 度 控 制 貼 近 內 桶 外 壁 距 離 為 68mm 以 上, 防 止 週 圍 溫 度 過 高, 降 低 故 8 台 225,000 1,800,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38
245 材 料 工 作 台 櫃 攪 拌 機 障 率 (2) 定 時 器 : 薄 膜 推 進 式 13. 電 熱 組 : 電 熱 線 配 合 陶 磁 絕 緣 14. 爐 門 手 把 : 鋁 合 金 壓 鑄 把 手 基 座,, 斷 熱 塑 鋼 15. 爐 門 後 扭 : 採 精 鋼 壓 鑄, 一 體 成 型 減 少 變 形 16.#304 不 銹 鋼 3m/m 底 輪 遮 板, 可 承 載 參 層 烤 箱 重 量 而 不 變 形 1. 外 型 尺 寸 :150 X 75 X 85 cm ±5% ( 設 備 尺 寸 及 樣 式 配 合 現 場 ) 另 含 雙 層 上 架 2. 材 質 : 台 面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連 桿 補 強 使 用 1" 不 鏽 鋼 管 腳 架 使 用 1-1/2" 不 鏽 鋼 管, 附 高 低 調 整 腳 及 管 套 裝 置 雙 層 上 架 1. 外 型 尺 寸 :150 X 35 X 50/80 cm ±5% ( 設 備 尺 寸 及 樣 式 配 合 現 場 )2. 材 質 : 本 體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支 撐 架 使 用 1-1/2" 不 鏽 鋼 管 本 體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支 撐 架 使 用 1-1/2" 不 鏽 鋼 管 製 作 於 設 備 上 需 穩 固 不 搖 晃 外 型 尺 寸 :56 x 52 x 87 cm ±5% 馬 力 :3/4HP 電 源 :1 220V 附 攪 拌 桶 ( 大 小 桶 ), 各 缸 適 合 拌 打 器 3 件 須 外 加 不 銹 鋼 製 安 全 護 網 速 度 :108/183/352 上 蓋 : 金 色 金 屬 琺 瑯 磁 釉 烤 漆 機 器 本 體 : 銀 色 金 屬 琺 瑯 磁 釉 烤 漆 參 考 品 牌 : 士 邦 或 同 等 品 2 座 28,000 56, 台 40,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39
246 發 酵 櫃 萬 能 蒸 烤 箱 1. 外 型 尺 寸 :( 設 備 尺 寸 及 樣 式 配 合 現 場 ) 2. 材 質 : 1PH-220V 分 成 8 個 門 方 便 學 校 分 組 教 學 溫 溼 度 可 單 獨 控 制 溫 度 採 空 氣 乾 燒 式 ( 電 熱 管 加 熱 ), 溫 度 範 圍 : 常 溫 以 上 ~60 以 下 溼 度 採 離 心 加 濕 ( 常 態 水 分 子 ), 溼 度 範 圍 : 常 濕 以 上 ~99% 以 下 溼 度 控 制 採 用 德 國 原 裝 口 毛 髮 式 控 制 開 關, 能 精 準 掌 握 溼 度 內 部 採 送 風 循 環 系 統, 使 內 部 溫 濕 度 分 佈 均 勻 給 水 方 式 採 自 動 進 水, 免 時 常 加 水 之 慮 控 制 系 統 位 於 上 方, 以 防 潰 洗 箱 體 時 淋 濕 線 路 導 致 漏 電 造 成 危 險 含 過 濾 系 統 裝 置 萬 能 蒸 烤 箱 說 明 : 外 型 尺 寸 :84 X 77 X 78cm ±5% 可 容 納 1/1GN PAN 6 盤 本 設 備 正 面 背 面 為 不 銹 鋼 材 質, 內 部 為 弧 型 轉 角 不 銹 鋼 製 品 電 力 :220V / 380V 3 60HZ 11KW 會 自 動 偵 測 蒸 氣 鍋 爐 內 的 水 垢 淤 積 程 度 ( 鈣 化 診 斷 系 統 CDS) 燒 烤 溫 度 30 ~300 蒸 煮 溫 度 30 ~130 燒 烤 加 蒸 煮 30 ~300 擁 有 七 種 工 作 模 式 ( 肉 食 禽 類 魚 類 佐 菜 蛋 類 菜 餚 / 點 心 烘 焙 完 成 Finishing) 濕 度 可 仿 所 需 微 調,0%~100% 可 任 意 微 調 設 定 探 針 擁 有 六 個 檢 測 點, 能 精 確 測 出 食 材 中 心 溫 度 可 24 小 時 連 續 烹 煮 功 能 及 1/2 節 省 能 源 烹 煮 法 急 速 降 溫 控 制 可 儲 存 350 道 菜 名 可 輸 入 中 文 名 稱, 每 道 菜 可 輸 入 1 4 台 130, ,000 1 台 380,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40
247 四 半 門 冷 凍 冰 箱 2 個 烹 飪 步 驟 附 清 洗 噴 槍 ( 隱 藏 式 ) 控 制 面 板 中 文 字 幕 顯 示 (55 種 語 文 介 面 ) 五 段 式 風 速 全 自 動 清 洗 裝 置, 符 合 HACCP 國 際 衛 生 標 準 溫 度 位 可 互 換 或 歐 洲 CE(VDE) 合 格 符 合 HACCP 標 準 美 國 / 加 拿 大 UL/NSF 合 格 二 年 保 固 care control 自 動 除 鈣 清 洗 功 能 使 用 教 學 附 專 用 過 濾 水 器 置 放 台 說 明 : 外 型 尺 寸 : 配 合 蒸 烤 箱 製 作 本 體 使 用 SUS /2" 1.5mm 厚 不 鏽 鋼 管 焊 接 層 板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腳 架 附 高 低 調 整 腳 裝 置 活 動 式 滑 道 使 用 SUS 304 L-20X15 1.2mm 厚 不 鏽 鋼 板 內 件 規 格 : 不 鏽 鋼 容 器 1/1GN 數 量 x2 個 不 鏽 鋼 帶 孔 容 器 1/1GN 帶 孔 數 量 x2 個 鐵 氟 龍 烤 盤 1/1GN 數 量 x1 個 不 鏽 鋼 烤 架 1/1GN 數 量 x2 個 專 用 洗 滌 劑 x1 桶 (100 片 ) 專 用 保 養 片 劑 x1 桶 (100 片 ) 1. 外 殼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2. 內 層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3. 中 間 層 使 用 50m/m 厚 PU 泡 棉 絕 綠 保 冷 4. 壓 縮 機 使 用 進 口 全 新 品 5. 附 電 源 指 示 燈 及 調 溫 器 等 裝 置 6. 冷 卻 方 式 採 用 風 冷 式 自 動 除 霜 7. 櫃 腳 使 用 不 銹 鋼 砲 低 調 整 腳, 及 鐵 輪 共 用 8. 內 附 塑 膠 塗 裝 鍍 鋅 鐵 網 棚 架 8 片, 可 調 整 高 度 外 觀 尺 寸 /( 長 * 深 * 高 ) : 120*80*200(±5%)CM 2 台 50,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41
248 機 電 需 求 : 1φ220V,1.6KW 溫 度 範 圍 : - 15 ~-18 /2 ~ 四 半 門 冷 藏 冰 箱 1. 外 殼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2. 內 層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銹 鋼 板 製 作 3. 中 間 層 使 用 50m/m 厚 PU 泡 棉 絕 綠 保 冷 4. 壓 縮 機 使 用 進 口 全 新 品 5. 附 電 源 指 示 燈 及 調 溫 器 等 裝 置 6. 冷 卻 方 式 採 用 風 冷 式 自 動 除 霜 7. 櫃 腳 使 用 不 銹 鋼 砲 低 調 整 腳, 及 鐵 輪 共 用 8. 內 附 塑 膠 塗 裝 鍍 鋅 鐵 網 棚 架 8 片, 可 調 整 高 度 外 觀 尺 寸 /( 長 * 深 * 高 ) : 120*80*200(±5%)CM 機 電 需 求 : 1φ220V,1.6KW 溫 度 範 圍 :2 ~5 2 台 40,000 80,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不 鏽 鋼 電 熱 爐 外 型 尺 寸 :40 x 40 x 14.5 cm ±5% 加 熱 方 式 : 電 熱 式 全 機 使 用 不 銹 鋼 製 作 電 壓 :1PH 220V 功 率 :2.6KW 以 上 開 關 採 用 多 段 式 觸 點 升 溫 加 熱 指 示 燈 溫 度 可 達 450 驗 收 須 附 本 項 設 備 進 口 報 單 及 原 廠 原 文 保 修 手 冊 及 中 文 翻 譯 手 冊 15 台 17,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多 媒 體 教 學 設 備 一 96 頻 無 線 麥 克 風 組 (1 腰 掛 一 手 握 )1 組 二 49 型 LED 液 晶 電 視 4 台 三 49 型 LED 液 晶 電 視 吊 架 4 組 四 120 吋 電 動 布 幕 1 幅 五 綜 合 擴 大 機 1 台 六 喇 叭 組 2 組 七 高 靈 敏 收 音 麥 克 風 1 組 八 音 控 室 監 聽 喇 叭 1 組 九 HD 高 畫 質 攝 影 機 1 台 十 控 制 鍵 盤 1 組 十 一 標 準 型 機 櫃 1 台 1 組 450,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42
249 十 二 HD 高 畫 質 攝 影 機 專 用 主 機 ( 含 1T 硬 碟 )1 台 十 三 機 房 監 看 螢 幕 1 台 十 四 喇 叭 吊 架 2 組 十 五 1 進 8 出 影 像 分 配 器 1 台 十 六 4000 流 明 單 槍 投 影 機 1 台 十 七 單 槍 吊 架 1 組 十 八 工 資 線 材 及 五 金 另 料 1 式 不 鏽 鋼 麵 粉 桶 車 外 型 尺 寸 : 標 準 規 格 ( 設 備 尺 寸 及 樣 式 配 合 現 場 ) 設 備 製 作 及 進 場 前 需 配 合 現 場 作 業 車 體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把 手 使 用 1" 不 鏽 鋼 管 附 5" 活 動 輪 四 只 附 扣 環 鎖 6 台 15,000 90,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攪 拌 機 置 放 台 1. 外 型 尺 寸 :55x50x60 cm±5% ( 設 備 尺 寸 及 樣 式 配 合 現 場 )2. 材 質 : 台 面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植 釘 補 強 固 定 層 板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腳 架 使 用 4cmx4cm 不 鏽 鋼 四 方 管, 附 高 低 調 整 腳 及 管 套 裝 置, 需 配 合 攪 拌 機 安 裝 方 式 施 作 ( 腳 架 以 壁 虎 固 定 於 地 面 ) 台 面 週 邊 除 承 接 處 均 採 用 圓 角 磨 光 處 理 攪 拌 機 台 面 需 以 角 鐵 強 化 補 強 15 台 14,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43
250 單 水 槽 工 作 檯 外 型 尺 寸 : cm ( 含 ) 以 上 台 面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下 加 U 型 板 補 強 水 槽 使 用 不 鏽 鋼 板 製 作, 附 落 水 頭 溢 水 頭 溢 水 管 及 止 水 塞 頭 等 裝 置 槽 底 框 架 使 用 SUS mm 厚 不 鏽 鋼 板 腳 架 使 用 1-1/2" 不 鏽 鋼 管, 附 高 低 調 整 腳 及 管 套 裝 置 棚 架 採 用 SUS mm 不 鏽 鋼 板 裝 配 製 造 棚 架 框 採 用 SUS mm 不 鏽 鋼 板 裝 配 製 造 含 給 排 水 配 管 / 金 屬 軟 管 銜 接 / 混 合 水 龍 頭 含 下 棚 架 / 毛 巾 架 外 型 尺 寸 :210 x 76 x 110 cm ±5% 電 力 : 三 相 220V 馬 力 :1/2HP 採 可 滾 輪 式 鍍 鉻 板, 可 適 合 任 何 麵 粉 處 理 及 超 薄 之 尺 寸 處 理 採 精 控 速 度 控 制, 可 製 造 出 良 好 品 質, 壓 麵 滾 輪 上 方 設 緊 急 停 止 開 關 輸 送 帶 長 度 43x170cm 以 上 輪 機 88x435mm 以 上 15 台 16,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不 銹 鋼 丹 麥 壓 麵 機 2 台 95,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急 速 冷 凍 冰 箱 外 型 尺 寸 :120 x 110 x 200 cm ±5% 插 盤 式 x12 盤 庫 內 溫 度 :-32 ~-40 (38 分 鐘 內 ) 壓 縮 機 馬 力 :2HP 鋼 板 材 質 : 內 外 皆 為 不 銹 鋼 保 溫 層 厚 度 :11cm 含 以 上 ( 擁 有 良 好 保 溫 絕 隔 效 果 ) 使 用 電 源 : 單 相 220V 或 三 相 220V/380V 側 吸 式 建 議 品 牌 :NEO 或 同 等 品 1 台 270, ,000 強 化 專 業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系 (J2-6-4); 設 備 代 碼 ( ) 244
251 遠 紅 外 線 滾 筒 式 茶 葉 烘 焙 機 GPG-30 型 ( 或 同 等 級 ), 功 率 6KW, 使 用 電 壓 220V, 外 尺 寸 105x79x140 cm(+-10%) 1. 設 有 熱 風 乾 燥 功 能 及 遠 紅 外 線 照 射 裝 置, 由 兩 組 SSR 恆 溫 系 統 控 制 2. 遠 紅 外 照 射 裝 置 直 接 裝 設 滾 筒 內 部 3. 熱 風 風 量 大 小 可 調 滾 動 速 度 快 慢 可 調 4. 桶 內 可 放 置 至 少 18kg 以 上 植 物 體, 進 行 烘 焙 1 台 127, ,500 製 劑 學 實 驗, 保 健 食 品 開 發 課 程, 建 構 特 色 實 驗 室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設 備 代 碼 ( ) 機 能 性 產 品 研 發 特 色 實 驗 室 真 空 乳 化 機 NI-MH-50 型 ( 或 同 等 級 ), 容 量 至 少 50L, 處 理 量 至 少 35L, 桶 槽 三 層 電 熱 式, 機 台 座 304x3m/m(+10%), 乳 化 機 至 少 1HP 馬 達 附 頻 器 RPM, 刮 邊 攪 拌 機 1/2HP 馬 達 附 頻 器 15-50RPM, 真 空 幫 浦 至 少 1HP 水 封 式, 氣 壓 缸 升 降 設 備 包 含 50L 所 需 配 件 電 熱 配 件 操 作 控 制 盤 軟 體 文 件 與 規 範 1 台 858, ,824 製 劑 學 實 驗, 保 健 食 品 開 發 課 程, 建 構 特 色 實 驗 室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設 備 代 碼 ( ) 機 能 性 產 品 研 發 特 色 實 驗 室 包 料 機 型 號 : ET-2A3 ( 或 同 等 級 ) 電 源 AC 110/220V50/60Hz 800W 包 裝 膜 長 度 ( 標 準 ): 至 少 180mm/130mm 填 充 量 : 至 少 10 ml ~ 200 ml 容 量 : 至 少 8.5L 精 緻 小 型 化 設 計 適 用 各 種 無 顆 粒 液 體 包 裝 封 切 定 位 採 用 電 眼 控 制, 製 袋 精 準 採 用 溫 度 控 制 器 加 熱 平 穩 性 能 佳 液 體 流 經 組 件 採 用 不 鏽 鋼 或 Teflon 不 鏽 鋼 外 殼, 符 合 衛 生 標 準 要 求 可 隨 時 修 改 包 袋 長 度 採 微 電 腦 容 量 設 定, 充 填 量 準 確 1 台 120, ,000 製 劑 學 實 驗, 保 健 食 品 開 發 課 程, 建 構 特 色 實 驗 室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設 備 代 碼 ( ) 機 能 性 產 品 研 發 特 色 實 驗 室 245
252 切 麵 機 油 麵 切 刀 油 麵 切 刀 1 英 吋 /16 條 不 鏽 鋼 304( 食 品 級 ) 圓 型 ( 規 格 需 符 合 實 驗 室 切 麵 機 原 廠 機 型 ) 含 安 裝 3 支 18,000 54,000 中 式 米 麵 食 證 照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可 調 式 分 注 器 Witeg 或 同 級 品, 容 量 1.0~10.0ml, 最 小 刻 度 0.20ml, 可 旋 轉 360 度, 抗 HF 型, PTFE 披 覆 鉑 銀 合 金, 可 耐 各 式 溶 劑 及 氫 氟 酸, 附 螺 牙 32(33) 轉 45/38/28/24 之 轉 接 頭 共 四 個 4 支 25, ,000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精 密 電 子 分 析 天 平 1. 稱 重 範 圍 : 0~210g 2. 精 度 : 0.1mg 3. 線 性 : ±0.3mg 4. 穩 定 時 間 : 3.5 秒 5. 圓 型 秤 盤 : 85mm 6.LCD 液 晶 顯 示 幕 7. 風 罩 為 可 拆 式 玻 璃, 易 於 清 潔 與 秤 量 操 作 8. 內 藏 砝 碼 全 天 候 自 動 偵 測 環 境 校 正, 當 溫 度 有 變 化 時, 天 平 即 做 全 自 動 自 我 校 正, 完 全 不 須 要 按 鍵 操 作 碼 自 動 校 正 功 能 若 有 標 準 砝 碼 (E2 級 ) 亦 可 以 外 砝 碼 校 正, 並 可 修 正 內 藏 砝 碼 與 標 準 砝 碼 的 差 異 9. 荷 重 系 統 : 採 可 維 修 式 電 磁 力 補 償 原 理 荷 重 元, 損 壞 時 不 須 更 換 昂 貴 的 整 顆 荷 重 元 10. 自 動 歸 零 : 可 設 定 個 讀 值 範 圍 作 自 動 歸 零, 或 取 消 自 動 歸 零 功 能 11. 自 動 扣 重 : 可 啟 用 或 關 閉 自 動 扣 重 功 能 12.RS-232C 雙 向 介 面 卡 為 標 準 附 件 13. 需 設 置 水 平 調 節 裝 置 14. 具 記 憶 體 功 能, 可 儲 存 至 少 100 組 秤 重 數 3 台 41, ,000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246
253 據, 供 使 用 者 隨 時 讀 取 15. 需 附 原 廠 原 文 目 錄 或 中 文 操 作 手 冊, 將 規 格 功 能 註 明 標 示 清 楚 雙 門 電 冰 箱 TECO 東 元 480L 變 頻 雙 門 冰 箱 (R4861XK) 或 同 級 品 1.DC 變 頻 控 制 - 恆 溫, 省 電, 靜 音,2.SOFTKEY 雙 色 飾 條,,3. 鏡 面 鋼 板,4.0 冰 溫 室,5. 立 體 直 立 式 觸 控 把 手,6. 多 重 輻 射 立 體 冷 流,7. 冷 藏 室 強 化 玻 璃 棚,8. 冷 藏 室 多 重 出 風 口,9. 冷 藏 室 超 大 門 棚,10. 奈 米 銀 抗 菌 脫 臭,11. 超 白 金 脫 臭,12. 防 霉 抗 菌 磁 條,13. 大 型 柔 光 燈,14. 台 灣 製 造,15.R600a 冷 煤,16. 符 合 2012 年 新 能 耗 分 級 標 示 第 1 級,17. 機 體 尺 寸 :( 高 * 寬 * 深 mm): 1730*730*807(±5%),18. 包 裝 尺 寸 :( 高 * 寬 * 深 mm):1800*790*855 (±5%) 含 安 裝 燈 管 : 長 波 4W x 1, 短 波 4W X 1 波 長 : 長 波 365nm, 短 波 254nm 濾 片 : 長 短 波 兩 用 x 2, 強 度 :750/180 uw/c m2, 重 量 :0.45 公 斤, 附 件 :C-10 觀 察 箱 暗 箱 尺 寸 : 25 x 22 x 24 cm, 暗 箱 重 量 : 1.82 kg UVP( 美 國 ) 或 同 級 品 FOSS 或 同 級 品 電 源 :110/230V, 50~60Hz, 可 外 接 凱 式 氮 分 解 裝 置, 適 用 於 中 和 消 化 時 所 產 生 之 硫 酸 氣 體 包 含 一 個 櫥 櫃 與 兩 個 玻 璃 滌 氣 瓶 與 一 個 玻 璃 冷 凝 瓶 裝 置, 櫥 櫃 具 不 鏽 鋼 後 蓋 抗 化 學 腐 蝕 之 滌 氣 瓶 底 座 裝 置 具 靜 音 設 計 操 作 不 需 要 進 排 水 可 選 擇 手 動 或 自 動 控 制 ( 光 纖 1 台 23,000 23,000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C5-6-1); 設 備 代 碼 ( ) 紫 外 線 燈 3 組 17,650 52,950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酸 氣 中 和 裝 置 1 組 208, ,500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247
254 低 溫 恒 溫 培 養 箱 連 接 Digestion AUTO 機 型 ), 並 具 LED 燈 號 顯 示 可 單 鍵 控 制 使 抽 氣 馬 達 全 開, 並 具 LED 燈 號 顯 示 可 手 動 按 鍵 控 制 增 加 / 減 少 抽 氣 量, 並 具 LED 燈 號 顯 示 馬 達 抽 氣 量 ( 高 中 低 速 ) 可 延 伸 以 光 纖 連 接 Digestion AUTO 機 型 並 由 分 解 爐 控 制 抽 氣 量 廠 牌 :YIH DER LE-2509RD 或 同 等 級 特 點 說 明 : 溫 度 範 圍 :0 ~70. 溫 度 精 確 度 :±0.1. 溫 度 感 溫 棒 :PT-100Ω. 溫 度 控 制 器 : 採 用 PID 觸 摸 式 微 電 腦 自 動 演 算, 雙 銀 幕 LED 液 晶 數 字 式 顯 示 實 際 溫 度 值 及 設 定 值. 均 採 用 觸 摸 式 ( Shaker.Lamp)( 通 過 開 關 電 流 小 於 15Ma) 壓 縮 機 : 採 用 西 德 原 裝 進 口 無 噪 音 1/4 馬 力 壓 縮 機. 壓 縮 機 安 全 保 護 裝 置 : 在 停 電 或 暫 時 停 機 後, 壓 縮 機 會 自 動 延 遲 起 動, 以 保 護 壓 縮 機 之 壽 命 安 全 裝 置 : 過 高 過 低 溫 安 全 保 護 裝 置 自 動 切 斷 電 源. 內 部 設 有 自 除 霜 裝 置. 材 質 : 內 部 SUS304 不 銹 鋼, 外 殼 硬 膠 處 理 烤 漆, 不 怕 刮 傷. 容 量 :175 公 升 2 組 上 下 空 間 和 自 獨 立. 電 壓 : 220V/60Hz. 置 物 柵 盤 架.2 片, 高 低 可 任 意 調 整 尺 寸 : 內 箱 W700 D500 H500(±5%)mm. 外 箱 W780 D690 H1720(±5%)mm. 含 安 裝 1 台 156, ,000 實 習 課 程 使 用 食 品 營 養 系 (G4-1-1); 設 備 代 碼 ( ) 248
255 微 電 腦 ph/ 氧 化 還 原 電 位 / 溫 度 測 定 器 SUNTEX ( 型 號 : SP ) 微 電 腦 ph/ 氧 化 還 原 電 位 / 溫 度 測 定 器 ( 或 同 等 級 品 ) 範 圍 : ph ~ 電 位 : -1999~ 溫 度 : -10 ~ +110 解 析 度 : ph: 0.01pH, 電 位 :1 mv, 溫 度 :0.1 精 確 度 :ph: ±0.01pH, 電 位 : ±0.05%, 溫 度 : ±0.2 溫 度 補 償 : 自 動 或 手 動, 自 動 判 定 PT1000/NTC30K, 可 修 正 誤 差 值 輸 入 鍵 : 旋 鈕 及 觸 摸 式 按 鍵 具 自 動 讀 值 (ENT), 可 手 動 旋 鈕 兩 點 校 正 或 自 動 確 認 標 準 液, 做 單 雙 三 點 自 動 校 正 顯 示 幕 : 大 型 LCD 背 光 面 板 顯 示, 可 同 時 顯 示 測 值 溫 度 及 操 作 狀 態 之 符 號 指 示 記 錄 輸 出 : 具 類 比 訊 號 及 RS232 介 面 輸 出 電 源 : 6V AA 電 池 或 100V~240 AC, 交 直 流 兩 用 附 件 (PH 玻 璃 電 極 (LE 409) 溫 度 探 棒 標 準 液 ph 7.00, 4.00 各 500 m1 伸 縮 電 極 架 AC Adaptor) 1 台 14,600 14,600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設 備 代 碼 ( ) 轉 鍋 肉 鬆 機 1. 電 源 :1/2HP 0.375kw 2 尺 寸 : 620*620*900mm(+-10%) 3. 加 熱 : 瓦 斯 4. 不 鏽 鋼 製 含 安 裝 試 機 教 學 1 台 160, ,000 實 習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4-3-1); 設 備 代 碼 ( ) 合 計 22,016,
256 附 表 四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教 學 及 研 究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 標 餘 款 採 購 ) 優 先 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使 用 單 位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備 註 罐 頭 封 罐 機 軋 頭 半 自 動 封 罐 機 維 修. 調 整. 更 換 封 罐 模 具 1. #301(4 號 ) 軋 頭 一 個 2. 捲 輪 兩 個 3. 捲 輪 梢 兩 支 4. 捲 輪 培 林 兩 個 平 面 軸 承 兩 組 6. 含 一 級 保 養. 拆 卸 清 潔 組 裝. 潤 滑 油. 調 整 及 試 車 1 台 56,000 56,000 實 習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4-3-1); 設 備 代 碼 ( ) 寵 物 用 烘 箱 外 觀 大 小 : W66CM*L97CM*H19~129CM 電 壓 : 單 相 220V 20A 有 接 地 線 結 構 規 格 : 箱 體 中 間 附 有 隔 板, 一 邊 有 不 銹 鋼 包 覆, 附 一 ㄇ 字 型 把 手, 隔 板 下 方 有 一 缺 角, 為 防 止 隔 板 滑 出 來 之 設 計, 可 將 箱 體 一 分 為 二, 兩 邊 獨 立 空 間, 獨 立 門 板, 獨 立 電 源 開 關, 獨 立 溫 度 控 制, 獨 立 溫 度 顯 示, 獨 力 加 溫 指 示 燈, 獨 力 照 明, 獨 立 底 網, 獨 立 底 盤, 箱 體 底 部 為 不 銹 鋼 可 調 節 式 腳 座 1 台 58,000 58,000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250
257 寵 物 用 水 槽 儲 存 式 電 熱 水 器 結 構 規 格 水 槽 檯 面 為 不 銹 鋼 # MM 厚 檔 水 板 為 #304 不 銹 鋼, 2.0MM 厚, 滿 焊 製 作 槽 體 為 #304 不 銹 鋼 板, 1.2MM 厚 右 擋 水 牆 前 加 裝 一 ㄇ 字 型 3 分 不 銹 鋼 鋼 條 內 槽 為 兩 段 式 可 調 節 高 度 設 計 底 網 為 不 銹 鋼 #304, 1.2MM 厚 板, 沖 2MM 孔. 提 籠 為 加 大 型 落 水 提 籠, 材 質 為 ABS 材 質 水 槽 底 部 支 撐 腳 架 為 撐 托 式 不 銹 鋼 #304 框 型 腳 架 腳 架 四 邊 為 #304 不 銹 鋼, 38*38MM 方 形 管 製, 並 附 加 可 調 整 高 低 功 能 四 隻 腳 為 角 管, 底 部 為 不 銹 鋼 可 調 式 腳 座. 水 槽 底 座 為 框 架 式 設 計, 框 架 四 邊 須 倒 角, 以 預 防 刮 傷. 框 架 四 邊 內 部 即 腳 架 上 端 須 開 孔, 以 預 防 污 垢 堆 積 商 品 規 格 : 74*74*150 公 分 (cm) 商 品 說 明 : 立 地 式 附 腳 架, 儲 存 式 電 熱 水 器 附 漏 電 斷 路 器 器 超 厚 不 銹 鋼 內 桶, 最 高 耐 壓 可 達 12kg 逆 止 閥 超 壓 閥 一 體 成 型, 動 作 精 準, 配 管 容 易 全 機 種 均 裝 置 高 敏 感, 專 用 漏 電 斷 路 器, 透 視 型 外 罩 一 體 成 型 電 源 指 示 燈, 加 熱 指 示 燈, 安 全 秀 麗 明 亮 容 量 :100 加 侖 功 率 :8kw 電 流 :36A 供 應 相 別 : 單 電 壓 :220 V 進 出 水 管 口 徑 : 1 1/2 吋 管 間 距 離 :31 公 分 加 熱 時 間 ( 升 溫 25 度 ):81 分 鐘 型 式 : 立 地 式 22 組 28, ,000 1 台 70,000 70,000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251
258 寵 物 用 直 立 式 吹 風 機 60 吋 多 媒 體 顯 示 器 平 板 電 腦 電 壓 : 單 相 220V 有 接 地 線 規 格 : 立 式 最 底 為 120cm 最 高 158cm 機 身 長 70cm 寬 29cm. 機 體 為 粉 體 防 鏽 烤 漆 風 管 長 時 間 使 用 下 不 能 發 燙. 水 平 式 支 架 設 計 重 心 更 穩 上 下 擺 動 更 輕 鬆. 無 段 式 風 速 微 調 溫 度 微 調. 獨 立 IC 版 控 制 溫 度 與 風 速. 內 裝 負 離 子 裝 置. 輪 子 可 拆 1. 背 光 技 術 :LED 2. 面 板 尺 寸 :60 型 液 晶 面 板 3. 螢 幕 比 例 :16:9 寬 螢 幕 4. 面 板 解 析 度 :1920x HDMI 輸 入 端 子 x2( 含 以 上 ) 6. 喇 叭 功 率 :10W x 2( 含 以 上 ) 7. 含 無 線 多 屏 分 享 器 可 將 平 板 畫 面 直 接 顯 示 於 本 顯 示 器 上 8. 支 援 Miracast/dlna/AirPlay 主 流 無 線 技 術 9. 需 可 將 數 位 講 桌 畫 面 做 同 步 顯 示 10. 含 壁 掛 及 線 路 裝 配 1. 螢 幕 :10.1 吋 觸 控 螢 幕, 電 容 式 多 點 觸 控 2. 處 理 器 : 四 核 心 處 理 器 3. 記 憶 體 : 1GB( 含 ) 以 上 4. 儲 存 設 備 : 16GB( 含 ) 以 上 5. 照 相 機 : 前 :120 萬 畫 素 攝 影 機, 後 :500 萬 自 動 對 焦 ( 含 ) 以 上 6. 無 線 網 路 (WLAN): b/g/n, Bluetooth 7. 作 業 系 統 :Android v4.0( 含 ) 以 上 8. 內 建 行 動 條 碼 解 碼 模 組 9. 支 援 無 線 多 屏 分 享 可 將 平 板 畫 面 直 接 顯 示 於 其 他 顯 示 器 上 10. 須 整 合 地 方 特 色 解 說 教 育 平 台 11. 須 整 合 多 屏 導 覽 系 統 10 台 28, ,000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3 台 55, ,000 教 學 實 習 3 台 15,000 45,000 教 學 實 習 用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G1-1-2) 設 備 代 碼 ( ) (G1-1-2) 設 備 代 碼 ( ) 校 長 統 籌 款 校 長 統 籌 款 252
259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含 螢 幕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 電 腦 主 機 建 議 單 價 :22400 元 ) 1. 中 央 處 理 器 :The 4th Generation IntelR Pentium 及 Core TM i5 Processor 2. 作 業 系 統 : 支 援 Windows 7 或 8 Professional 中 文 最 新 版 作 業 系 統 及 Linux 作 業 系 統 作 業 系 統 提 供 合 法 光 碟 3. 晶 片 組 :Intel B85 4. 記 憶 體 : 提 供 DDR Pin DDR SDRAM 4GB*1,4 組 記 憶 體 插 槽 5. 擴 充 槽 : 提 供 2 組 16 倍 PCI Express,1 組 1 倍 PCI Express,1 組 PCI 6.I/O 介 面 :( 前 端 ) USB 3.0x2, USB 2.0x2, Headphonex1, Microphonex1 ( 後 端 ) USB 3.0x2, USB 2.0x4, 1x Parallel Port,1x Serial port, 2x PS/2, 1xD-sub, 1xDVI-I, 2xDisplay Port 7.BIOS ROM: 最 新 版 Flash ROM BIOS 256KB, Plug and Play Ready, 採 用 合 法 授 權 PnP SYSTEM BIOS 8. 電 源 管 理 : 支 援 進 階 電 源 管 理 介 面 (ACPI)(Advanced 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 9. 讀 卡 機 : 內 建 IC 卡 與 記 憶 卡 讀 卡 機 10. 硬 碟 機 : 機 體 3.5 英 吋. 容 量 1TB 轉 速 : 7200rpm Buffer: 64MB 平 均 搜 尋 時 間 :12ms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傳 輸 速 率 6Gb/s) 11.SATA 擴 充 埠 :4x SATAIII, 2x SATAII 12. 光 碟 機 : 提 供 DVD Super Multi 支 援 雙 模 式 寫 入 與 覆 寫 (DVD±R/RW) 寫 入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2 組 29,000 58, 教 學 實 習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G1-1-2) 設 備 代 碼 ( ) 校 長 統 籌 款
260 Layer) 與 5X(DVD-RAM) 覆 寫 : 8X(DVD+RW) 與 6X(DVD-RW) 讀 取 : 16X(DVD±R) 12X(DVD±R DL)(Double Layer) CD 燒 錄 : 寫 入 48X(CD-R), 覆 寫 24X(CD-RW), 讀 取 40X Buffer:1.5MB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13. 顯 示 介 面 : 整 合 式 IntelRGraphics, 支 援 PCI Express 16 倍 高 速 繪 圖 晶 片, 顯 示 記 憶 體 與 系 統 記 憶 體 共 用, 具 ( 含 ) 以 上 高 彩 高 解 析 繪 圖 能 力 寬 螢 幕 彩 色 液 晶 顯 示 器 1. 尺 寸 :LED(Light-Emitting Diode)( 發 光 二 極 體 ) 背 光 模 組 TFT-LCD(Thin-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1.5 吋 解 析 度 點 距 (mm): 對 比 率 :1,000:1 7. 亮 度 顯 示 :250 cd/m2 8. 反 應 時 間 :5ms 9. 安 全 及 環 保 認 證 : 符 合 TCO Display 5.2 規 範, 需 提 供 環 保 標 章 10.O.S.D.(ON Screen Display) 視 控 調 整 功 能 13. 內 建 喇 叭 : 1W x 2 立 體 聲 14. 通 過 安 規 標 準 : Energy StarR, CEL, UL/cUL, CB, CE, EuP, FCC, CCC, BSMI, Gost-R, CTick, VCCI, PSB, J-MOSS,WEEE, Windows Vista & Windows 7 WHQL, TCO 5.2, ISO ( 建 議 廠 牌 規 格 : 主 機 與 螢 幕 應 為 同 一 品 牌, 主 機 ASUS MD570 螢 幕 ASUS VE228TR 21.5 吋 寬 螢 幕 ) ( 報 254
261 觸 控 式 觀 光 景 點 自 動 化 語 音 導 覽 平 台 伺 服 器 主 機 一 中 央 處 理 器 :Intel Atom 架 構 二 記 憶 模 組 :2GB 三 硬 碟 容 量 :500GB 四 觸 控 螢 幕 尺 吋 :21.5 吋 五 觸 控 螢 幕 最 高 解 析 度 :1920 x 1080 六 內 建 無 線 網 路 n 七 機 台 長 為 167 公 分 上 下 寬 60 公 分 中 間 45 公 分 深 15 公 分 為 一 體 成 型 機 構 八 本 體 需 以 防 水 材 質 貼 紙 彩 色 輸 出, 並 整 機 黏 貼 九 外 殼 以 堅 穩 耐 用 材 質 構 成, 以 容 易 安 裝 維 修 使 用 及 造 型 流 線 簡 單 美 觀, 符 合 人 體 工 學 之 設 計 十 外 型 輕 巧 但 不 易 傾 倒, 拆 裝 方 便, 易 於 移 動 組 裝 十 一 機 台 本 體 需 具 陰 極 冷 光 裝 置, 以 配 合 壓 克 力 面 板 之 辨 識 標 幟 設 計 十 二 主 機 需 具 備 維 修 門, 以 達 機 台 維 護 之 便 利 性 十 三 機 台 門 需 附 鎖, 以 達 安 全 穩 固 防 破 壞 之 功 能 十 四 內 建 5W 喇 叭 x2 十 五 內 建 行 動 條 碼 編 碼 模 組 1. 中 央 處 理 器 :Intel Xeon E v3 3.1GHz( 含 ) 以 上 2. 核 心 晶 片 組 :Intel C222 Chipset 3. 系 統 記 憶 體 :4GB DDR3 1600MHz( 含 ) 以 上 4. 顯 示 晶 片 : 支 援 1280*1024 全 彩 模 式, 內 建 64MB VRAM 5. 硬 碟 :500GB/ 7200 轉 / Serial ATA *2( 含 ) 以 上, 並 做 磁 碟 鏡 射 (RAID-1) 6. 光 碟 :DVD- RW 7. 網 路 功 能 :PCI-E GbE LAN 8. 螢 幕 尺 寸 18.5 吋 寬 螢 幕 LCD( 含 ) 以 上 9. 電 源 控 制 器 :300W 單 電 源 供 應 1 套 188, ,000 1 套 55,000 55,000 教 學 實 習 用 教 學 實 習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G1-1-2) 設 備 代 碼 ( ) (G1-1-2) 設 備 代 碼 ( ) 校 長 統 籌 款 校 長 統 籌 款 255
262 壓 克 力 教 學 看 板 製 作 1 壓 克 力 教 學 看 板 製 作 包 含 教 學 看 板 內 容 編 排 及 印 刷 2 需 採 直 接 將 內 容 印 刷 於 亞 克 力 教 學 看 板 之 內 3 每 片 亞 克 力 教 學 看 板 需 含 壁 掛 用 的 銅 扣 4~6 個 4 每 片 亞 克 力 教 學 看 板 需 將 銅 扣 鎖 於 牆 壁 上 5 需 包 含 亞 克 力 教 學 看 板 安 裝 裝 配 6. 含 多 媒 體 顯 示 器 牆 面 美 化 輸 出 一 地 方 特 色 多 媒 體 管 理 模 組 : 提 供 使 用 者 帳 密, 使 用 者 可 登 入 平 台 後 端 就 地 方 特 色 介 紹 之 圖 文 及 語 音 ( 影 片 ) 進 行 管 理 維 護 之 功 能. 二 語 音 影 片 導 覽 數 位 資 料 模 組 : 提 供 使 用 者 可 上 傳 並 儲 存 管 理 各 地 方 特 色 語 音 資 料, 可 提 供 行 動 載 具 及 網 站 播 放 連 結 服 務 ( 須 整 合 語 音 播 放 模 組 ). 三 語 音 播 放 模 組 : 與 後 端 之 語 音 影 片 導 覽 數 位 資 料 模 組 整 合, 提 供 使 用 者 於 網 站 瀏 覽, 或 是 使 用 行 動 載 具 時, 都 可 讀 取 播 放 地 方 特 色 語 音 資 料 之 功 能. 四 鄰 近 商 家 管 理 模 組 : 使 用 者 可 登 入 平 台 後 端 就 地 方 特 色 鄰 近 之 商 家 資 料 ( 民 宿 / 餐 廳 及 特 色 商 家 ) 進 行 管 理 維 護, 並 設 定 與 其 相 近 之 地 方 特 色. 五 QRCode 整 合 模 組 : 須 可 整 合 地 方 特 色 多 媒 體 管 理 及 鄰 近 商 家 管 理, 自 動 產 生 QRCode 行 動 條 碼, 其 內 容 包 含 地 方 特 色 之 圖 文 及 語 音, 並 可 連 接 至 相 鄰 之 民 宿 / 餐 廳 及 特 色 商 家 資 料. 六 前 台 網 站 顯 示 模 組 : 提 供 前 台 網 站 資 料 顯 示, 提 供 使 用 者 瀏 覽 相 關 地 方 特 色 資 料, 並 可 顯 示 原 住 民 鄉 觀 光 地 圖 及 QRCode 內 容. 七 後 5 個 13,000 65,000 教 學 實 習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G1-1-2) 設 備 代 碼 ( ) 校 長 統 籌 款 地 方 特 色 解 說 教 育 平 台 1 套 270, ,000 教 學 實 習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I3-2-1) 設 備 代 碼 ( ) 校 長 統 籌 款 256
263 台 權 限 管 理 模 組 : 提 供 驗 証 後 台 登 入 者 是 否 具 有 登 入 權 限 並 提 供 修 改 使 用 者 密 碼 之 功 能. 八 課 程 教 學 模 組 : 提 供 使 用 者 建 立 教 師 資 料, 並 提 供 學 生 註 冊 後, 教 師 審 核 及 教 師 公 開 資 料 之 設 定 數 位 多 功 能 講 桌 ( 含 電 腦 螢 幕 ) 講 桌 :1. 高 強 度 複 合 材 料 一 體 成 型, 附 鎖 2 只 2. 附 鵝 頸 式 麥 克 風 3. 具 鍵 盤 滑 鼠 架 4. 壓 克 力 面 板 按 鈕 : 感 應 式, 具 密 碼 啟 動 電 源 保 護, 電 源 開 關, 電 動 銀 幕 升 降 停, 單 槍 投 影 機 開 關, 影 像 來 源 選 擇 ( 有 線 電 視 DVD 電 腦 筆 記 型 電 腦 輔 助 輸 入 ) 預 覽 播 放, 照 明 燈 開 或 關, 麥 克 風 開 或 關,DVD 控 制 ( 退 出 前 進 後 退 停 止 播 放 ), 麥 克 風 音 量 調 整, 總 音 量 調 整 5. 連 接 埠 : 通 用 序 列 埠 (USB) 一 組 影 像 聲 音 輸 入 (RCAX3) 一 組 15 腳 電 腦 影 像 (VGA) 輸 入 一 組 3.5mm 聲 音 輸 入 一 組 110V 交 流 電 源 插 座 一 個 影 像 聲 音 輸 出 (RCAX3) 一 組 15 腳 電 腦 影 像 (VGA) 輸 出 一 組 有 線 電 視 輸 入 一 組 網 路 輸 入 (RJ45) 一 組 110V 交 流 電 源 輸 入 一 組 6. 內 建 功 能 : 微 電 腦 控 制 DVD 播 放 20W+20W( 含 以 上 ) 聲 音 功 率 放 大 20W( 含 以 上 ) 喇 叭 一 對 電 腦 :1.Intel i5 處 理 器 2. 搭 載 Windows 8 或 Windows 7 作 業 系 統 3. 記 憶 體 4GB DDR3 最 高 支 援 到 16 GB 4. L2 快 取 記 憶 體 6M 5. IntelR HD Graphics 2500 顯 示 晶 片 6.IntelR B75 晶 片 組 7.500GB 硬 碟 1 組 64,000 64,000 教 學 實 習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F3-1-1); 設 備 代 碼 ( ) 校 長 統 籌 款 257
264 8.HD Audio 3D 環 繞 音 效 晶 片 9. 擴 充 槽 PCI-E x16 *1 / PCI-E x1 *1 螢 幕 :1.18.5" 2. 反 應 時 間 5ms 3. 亮 度 200 cd/m2 4. 對 比 率 100,000,000: 吋 電 動 銀 幕 4500 流 明 單 槍 投 影 機 1. 可 視 尺 寸 2440x1830 (mm) 2. 專 利 管 狀 限 位 器, 可 視 需 求 設 定 任 何 停 止 高 度 3. 採 用 線 控 或 無 線 遙 控, 可 任 意 控 制 布 幕 上, 下 及 停 止, 並 使 用 可 換 式 接 頭, 方 便 維 修 更 換 或 狀 況 排 除 4. 三 層 膠 合 PVC 幕 布, 耐 高 溫 且 不 助 燃, 有 效 提 高 亮 度 與 色 彩 飽 和 度 5. 採 用 電 子 式 限 位 器, 增 加 揚 程 穩 定 性, 精 確 控 制 停 放 位 置, 且 能 延 長 使 用 年 限, 降 低 銀 幕 故 障 率 ( 含 安 裝 ) ( 或 同 等 級 品 ) 1. 採 用 德 國 OSRAM 最 新 高 功 率 長 壽 命 燈 泡 2. 待 機 時 耗 電 1W, 符 合 能 源 之 星 節 能 要 求 3. 內 建 3:2 PullDown 技 術, 減 低 動 態 影 像 鋸 齒 情 況, 影 像 更 滑 順 4. 亮 度 4500 流 明 5. 對 比 度 2300:1 6. 標 準 解 析 度 1024* 全 密 封 光 學 引 擎, 避 免 灰 塵 損 壞 機 器 8. 內 建 2 組 VGA 輸 入,1 組 HDMI 輸 入 9. 具 網 路 監 控 功 能 ( 含 吊 架 及 配 線 安 裝 ) 1 座 13,000 13,000 1 台 38,000 38,000 教 學 實 習 用 教 學 實 習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F3-1-1); 設 備 代 碼 ( ) (F3-1-1); 設 備 代 碼 ( ) 校 長 統 籌 款 校 長 統 籌 款 258
265 多 屏 導 覽 系 統 1. 提 供 平 台 管 理 者 上 傳 照 片, 影 音 及 文 字 相 關 介 紹 內 容 等 導 覽 說 明 資 料 2. 提 供 使 用 者 選 擇 導 覽 說 明 內 容, 並 顯 示 導 覽 內 容 之 影 音 / 文 字 等 資 料 3. 須 能 整 合 地 方 特 色 解 說 教 育 平 板 電 腦. 4. 須 能 整 合 60 吋 多 媒 體 顯 示 器 做 多 屏 導 覽 顯 示. 1 套 26,000 26,000 教 學 使 用 及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G1-1-2); 設 備 代 碼 ( ) 校 長 統 籌 款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 1. 中 央 處 理 器 :The 4th Generation IntelR Pentium 及 Core TM i5 Processor 2. 作 業 系 統 : 支 援 Windows 7 或 8 Professional 中 文 最 新 版 作 業 系 統 及 Linux 作 業 系 統 作 業 系 統 提 供 合 法 光 碟 3. 晶 片 組 :Intel B85 4. 記 憶 體 : 提 供 DDR Pin DDR SDRAM 4GB*1,4 組 記 憶 體 插 槽 5. 擴 充 槽 : 提 供 2 組 16 倍 PCI 一 般 型 個 人 Express,1 組 1 倍 PCI Express,1 組 PCI 電 腦 主 機 含 6.I/O 介 面 :( 前 端 ) USB 3.0x2, USB 2.0x2, 螢 幕 ( 含 還 原 Headphonex1, Microphonex1 ( 後 端 ) USB 3.0x2, USB 2.0x4, 1x Parallel Port,1x Serial 卡 ) port, 2x PS/2, 1xD-sub, 1xDVI-I, 2xDisplay Port 7.BIOS ROM: 最 新 版 Flash ROM BIOS 256KB, Plug and Play Ready, 採 用 合 法 授 權 PnP SYSTEM BIOS 8. 電 源 管 理 : 支 援 進 階 電 源 管 理 介 面 (ACPI)(Advanced 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 9. 讀 卡 機 : 內 建 IC 卡 與 記 憶 卡 讀 卡 機 ( 可 讀 取 自 然 人 憑 證 IC 卡 CompactFlash Type I CompactFlash Type II Secure Digital 30 組 34,000 1,020,000 即 測 即 評 試 場 及 一 般 教 學 使 用 圖 書 資 訊 處 (I3-2-3 ) 259
266 Card SD High Capacity Mini SD Card Multimedia Card (MMC) Memory Stick Media Memory Stick Pro Media Memory Stick Duo Media Memory Stick Pro Duo) 10. 硬 碟 機 : 機 體 3.5 英 吋. 容 量 1TB 轉 速 :7200rpm Buffer: 64MB 平 均 搜 尋 時 間 :12ms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傳 輸 速 率 6Gb/s) 11.SATA 擴 充 埠 :4x SATAIII, 2x SATAII 12. 光 碟 機 : 提 供 DVD Super Multi 支 援 雙 模 式 寫 入 與 覆 寫 (DVD±R/RW) 寫 入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5X(DVD-RAM) 覆 寫 : 8X(DVD+RW) 與 6X(DVD-RW) 讀 取 : 16X(DVD±R) 12X(DVD±R DL)(Double Layer) CD 燒 錄 : 寫 入 48X(CD-R), 覆 寫 24X(CD-RW), 讀 取 40X Buffer:1.5MB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13. 顯 示 介 面 : 整 合 式 IntelRGraphics, 支 援 PCI Express 16 倍 高 速 繪 圖 晶 片, 顯 示 記 憶 體 與 系 統 記 憶 體 共 用, 具 ( 含 ) 以 上 高 彩 高 解 析 繪 圖 能 力 14. 網 路 介 面 : 內 建 Intel WGI217V 10/100/1000 Mbps Ethernet 網 路 介 面, 含 網 路 喚 醒 功 能 WOL, 支 援 PNP 隨 插 即 用,RJ-45 網 路 接 頭 15. 鍵 盤 及 滑 鼠 : 提 供 PS2 介 面 104 鍵 中 英 文 鍵 盤 ( 含 倉 頡, 注 音, 大 易 印 刷 字 鍵 ) 及 USB 介 面 雙 鍵 260
267 滾 輪 光 學 滑 鼠 16. 電 源 供 應 器 : 輸 出 功 率 300W, 電 源 轉 換 效 率 符 合 80 PLUS 規 範, 符 合 ENERGY STAR 規 範 17. 電 源 管 理 功 能 : 內 建 節 能 晶 片, 能 夠 監 控 電 腦 執 行 的 狀 況 自 動 根 據 CPU 的 運 算 負 載 來 調 節 CPU 的 電 力 使 用, 透 過 即 時 的 監 控, 當 CPU 運 算 量 較 少 時, 便 會 自 動 判 斷 供 給 較 少 的 電 力, 藉 此 節 省 電 力 的 消 耗 18. 主 機 外 殼 : 直 立 式 機 殼, 尺 寸 為 420 x 193 x 365 mm( 長 x 寬 x 高 ),. 裝 置 空 間 :2 大 4 小 (2 大 2 小 外 露 ) 19. 音 效 : 支 援 Realtek ALC887, High-Definition Audio,8 Channels 20. 環 保 與 安 全 性 認 證 : 通 過 美 國 EPEAT Gold 金 牌 標 章 ( 美 國 電 子 產 品 環 境 評 估 工 具 (The Electronic Produc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Tool), 歐 盟 RoHS 認 證 ( 歐 盟 危 害 性 物 質 限 制 指 令 ) 21. 安 全 性 管 理 : 內 建 TPM 安 全 晶 片, 符 合 國 際 TCG 組 織 公 布 TCG 1.2 版 本 標 準, 安 全 架 構 採 用 Infineon SLE66CXxxPE 安 全 管 控 機 制 寬 螢 幕 彩 色 液 晶 顯 示 器 : 1. 尺 寸 : LED(Light-Emitting Diode)( 發 光 二 極 體 ) 背 光 模 組 TFT-LCD(Thin-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1.5 吋 2. 解 析 度 : 3. 點 距 (mm): 水 平 可 視 角 度 :170 ( 在 CR(Contrast ratio) 10 之 情 況 ) 5. 垂 直 可 視 角 度 :160 ( 在 CR(Contrast ratio) 10 之 情 況 ) 6. 對 比 率 : 261
268 網 路 即 時 流 量 監 控 系 統 1,000:1 7. 亮 度 顯 示 :250 cd/m2 8. 反 應 時 間 :5ms 9. 安 全 及 環 保 認 證 : 符 合 TCO Display 5.2 規 範, 需 提 供 環 保 標 章 10.O.S.D.(ON Screen Display) 視 控 調 整 功 能 11. 採 用 LED 背 光 模 組 之 平 均 使 用 壽 命 典 型 標 準 值 (Typ.) 或 最 小 值 (Min.) 30,000 小 時 ( 在 典 型 標 準 值 (Typ.)I=60mA per string or pin 之 情 況 ) 液 晶 面 板 12. 訊 號 輸 入 : 提 供 類 比 訊 號 輸 入 D-Sub(VGA)(Video Graphics Array) 連 接 頭, 及 數 位 訊 號 輸 入 DVI- D(Digital Visual Interface Digital) 13. 內 建 喇 叭 : 1W x 2 立 體 聲 14. 通 過 安 規 標 準 : Energy StarR, CEL, UL/cUL, CB, CE, EuP, FCC, CCC, BSMI, Gost-R, C-Tick, VCCI, PSB, J- MOSS,WEEE, Windows Vista & Windows 7 WHQL, TCO 5.2, ISO 本 案 應 含 電 腦 桌 30 張 ( 規 格 如 附 件 ) 變 色 龍 還 原 卡 30 片 ( 建 議 廠 牌 規 格 : 主 機 與 螢 幕 應 為 同 一 品 牌, 主 機 ASUS MD570 螢 幕 ASUS VE228TR 21.5 吋 寬 螢 幕 ) ( 報 價 需 含 稅 及 安 裝 費 ) 巨 量 資 料 管 理 平 台 軟 體 1. 須 提 供 本 平 台 每 日 收 集 總 量 2GB 之 最 新 合 法 使 用 版 本 授 權 ( 含 光 碟 ), 且 無 受 於 設 備 種 類 每 秒 事 件 筆 數 (EPS) 及 使 用 者 人 數 限 制 2. 本 平 台 須 可 支 援 安 裝 於 32/64 位 元 之 作 業 系 統, 包 含 Windows Linux Solaris IBM AIX HP-Unix FreeBSD 3. 本 平 台 須 採 用 大 型 資 料 平 行 運 算 處 理 架 構 及 映 射 化 簡 (Map 1 式 850, , 提 升 網 路 流 量 與 資 訊 安 全 圖 書 資 訊 處 (I1-2-1)
269 Reduce) 技 術 4. 須 可 支 援 代 理 (Agent) 及 非 代 理 (Agentless) 之 資 料 收 集 模 式, 且 收 集 方 式 不 需 依 賴 或 受 限 於 正 規 化 轉 換 程 式 ( 收 集 器 或 連 接 器 ), 可 以 彈 性 收 集 各 種 異 質 平 臺 的 明 文 資 料, 如 系 統 日 誌 效 能 配 置 訊 息 等 5. 提 供 知 名 品 牌 資 安 設 備 ( 防 火 牆 防 毒 系 統 網 路 入 侵 偵 測 系 統 弱 點 掃 描 系 統 惡 意 軟 體 偵 系 統 代 理 伺 服 器 入 侵 防 護 器 網 路 設 備 常 用 作 業 系 統 等 ) 的 現 成 延 伸 模 組 (Technology Add-on), 當 彙 整 這 些 設 備 之 後, 可 以 直 接 使 用 6. 本 平 台 須 通 過 ISO15408 Common Criteria EAL2 認 證, 各 元 件 間 的 資 料 傳 輸 須 以 加 密 安 全 通 道 方 式 傳 送 (SSL v3) 7. 本 平 台 資 料 保 存 須 內 建 資 料 備 援 (Replication), 無 須 第 三 方 軟 體 支 援 8. 資 料 保 存 須 可 結 合 巨 量 資 料 儲 存 (Hadoop) 機 制, 並 提 供 與 巨 量 資 料 儲 存 的 連 接 器 9. 須 提 供 正 體 中 文 操 作 介 面 並 可 以 任 何 正 體 中 文 關 鍵 字 或 是 中 文 欄 位 名 稱 進 行 查 詢 10. 本 平 台 控 制 台 無 須 安 裝 特 殊 程 式, 以 瀏 覽 器 即 可 瀏 覽 器 的 動 態 介 面 須 可 支 援 各 種 行 動 裝 置, 如 Apple iphone, ipad 等 11. 須 提 供 圖 像 化 時 間 軸 儀 表 板 (timeline dashboard), 可 以 於 時 間 軸 儀 表 板 上 點 選 任 一 區 閶, 以 過 濾 查 詢 結 果 的 範 圍 12. 須 提 供 以 正 規 表 示 法 的 動 態 欄 位 定 義 介 面, 定 義 中 文 或 英 文 欄 位, 無 須 重 新 263
270 啟 動 系 統 即 可 進 行 報 表 及 儀 表 板 的 產 出 13. 須 提 供 不 同 設 備 間 的 資 料 進 行 關 聯 分 析 關 聯 分 析 可 依 時 間 軸 任 何 關 鍵 字 或 是 欄 位 值 14. 須 提 供 彈 性 化 的 儀 表 版 與 報 表 系 統, 可 依 需 求 即 時 以 點 選 方 式 產 生 報 表, 並 可 於 報 表 產 出 結 果 之 資 料 內 容, 進 行 再 次 資 料 過 濾 篩 選 15. 報 表 無 須 進 行 資 料 正 規 化 轉 換 即 可 生 成 報 表 內 容 須 可 包 含 原 始 資 料 表 格 化 結 果 圖 形 結 果 ( 如 : 線 圖 長 條 圖 圓 餅 圖 點 圖 等 ), 以 及 樞 杻 分 析, 並 可 產 出 csv, pdf, html 格 式 報 表, 報 表 (report) 及 告 警 (alert) 均 可 結 合 排 程 功 能 16. 須 提 供 索 引 彙 整 及 報 表 加 速 功 能, 以 提 昇 長 時 間 歷 史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17. 提 供 互 動 式 的 告 警 功 能, 當 資 料 符 合 某 一 事 先 設 定 的 條 件 或 符 合 某 狀 況 時, 即 可 以 發 出 mail 告 警 (alert) 及 結 合 現 有 問 題 單 派 工 系 統 18. 透 過 本 系 統 查 詢 結 果 可 將 原 始 資 料 (raw data) 匯 出, 以 支 援 結 合 第 三 方 系 統 19. 本 項 目 應 含 與 本 校 相 關 設 備 之 設 定 與 連 結 及 基 礎 教 育 訓 練. 264
271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含 螢 幕 一 般 型 個 人 電 腦 主 機 : 1. 中 央 處 理 器 :The 4th Generation IntelR Pentium 及 Core TM i5 Processor 2. 作 業 系 統 : 支 援 Windows 7 或 8 Professional 中 文 最 新 版 作 業 系 統 及 Linux 作 業 系 統 作 業 系 統 提 供 合 法 光 碟 3. 晶 片 組 :Intel B85 4. 記 憶 體 : 提 供 DDR Pin DDR SDRAM 4GB*1,4 組 記 憶 體 插 槽 5. 擴 充 槽 : 提 供 2 組 16 倍 PCI Express,1 組 1 倍 PCI Express,1 組 PCI 6.I/O 介 面 :( 前 端 ) USB 3.0x2, USB 2.0x2, Headphonex1, Microphonex1 ( 後 端 ) USB 3.0x2, USB 2.0x4, 1x Parallel Port,1x Serial port, 2x PS/2, 1xD-sub, 1xDVI-I, 2xDisplay Port 7.BIOS ROM: 最 新 版 Flash ROM BIOS 256KB, Plug and Play Ready, 採 用 合 法 授 權 PnP SYSTEM BIOS 8. 電 源 管 理 : 支 援 進 階 電 源 管 理 介 面 (ACPI)(Advanced 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 9. 讀 卡 機 : 內 建 IC 卡 與 記 憶 卡 讀 卡 機 ( 可 讀 取 自 然 人 憑 證 IC 卡 CompactFlash Type I CompactFlash Type II Secure Digital Card SD High Capacity Mini SD Card Multimedia Card (MMC) Memory Stick Media Memory Stick Pro Media Memory Stick Duo Media Memory Stick Pro Duo) 10. 硬 碟 機 : 機 體 3.5 英 吋. 容 量 1TB 轉 速 :7200rpm Buffer: 64MB 平 均 搜 尋 時 間 :12ms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傳 輸 速 率 6Gb/s) 11.SATA 擴 充 埠 :4x 2 組 29,000 58, 通 識 課 程 補 救 教 學 通 識 中 心 (C4-6-1); 設 備 代 碼 ( )
272 SATAIII, 2x SATAII 12. 光 碟 機 : 提 供 DVD Super Multi 支 援 雙 模 式 寫 入 與 覆 寫 (DVD±R/RW) 寫 入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24X(DVD-R) 8X(DVD-R DL)(Double Layer) 與 5X(DVD-RAM) 覆 寫 : 8X(DVD+RW) 與 6X(DVD-RW) 讀 取 : 16X(DVD±R) 12X(DVD±R DL)(Double Layer) CD 燒 錄 : 寫 入 48X(CD-R), 覆 寫 24X(CD-RW), 讀 取 40X Buffer:1.5MB 傳 輸 界 面 :Serial ATA3 (SATA3) 13. 顯 示 介 面 : 整 合 式 IntelRGraphics, 支 援 PCI Express 16 倍 高 速 繪 圖 晶 片, 顯 示 記 憶 體 與 系 統 記 憶 體 共 用, 具 ( 含 ) 以 上 高 彩 高 解 析 繪 圖 能 力 寬 螢 幕 彩 色 液 晶 顯 示 器 : 1. 尺 寸 :LED(Light-Emitting Diode)( 發 光 二 極 體 ) 背 光 模 組 TFT-LCD(Thin-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1.5 吋 解 析 度 點 距 (mm): ( 主 機 與 螢 幕 應 為 同 一 品 牌, 主 機 螢 幕 需 有 環 保 標 章 ) 英 語 線 上 學 習 及 評 量 系 統 英 語 線 上 學 習 及 評 量 系 統 1 套 ( 全 校 師 生 ID, 永 久 授 權 ) 包 括 : 英 檢 網 ( 內 含 GEPT 初 級 聽 力 閱 讀 試 題 5 回 GEPT 中 級 聽 力 閱 讀 試 題 5 回 GEPT 中 高 級 聽 力 閱 讀 試 題 1 回 TOEIC 模 擬 試 題 1 回 ) 英 語 學 習 資 源 網 ( 職 場 英 文 10 課 ) 英 語 單 字 學 習 網 ( 初 級 2500 單 字 ) 點 讀 筆 15 套 ( 內 含 1 套 248, ,700 提 升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補 強 英 語 教 學 資 源 通 識 中 心 (C4-8-1); 設 備 代 碼 ( ) 266
273 30 本 點 讀 筆 叢 書 ) 使 用 期 限 內 免 費 增 加 題 庫 及 相 關 功 能 單 眼 相 機 1. 距 離 mm(±20%) STM mm(±20%)STM 雙 鏡 組 ( 公 司 貨 ) 含 相 機 包 2.UV 保 護 鏡 x2+ 讀 卡 機 +32GB 記 憶 卡 + 清 潔 大 吹 球 + 拭 鏡 布 + 備 用 電 池 3. 解 析 度 5184x 畫 素 1800 萬 像 素 5. 光 學 變 焦 倍 數 none 6. 數 位 變 焦 倍 數 none 7.LCD 螢 幕 尺 寸 寬 屏 3.0 吋 (3:2) (±20%) 8. 記 憶 卡 SD/SDHC/SDXC 9. 機 身 重 量 約 525g(±20 %) 10. 其 他 特 色 支 援 UHS-I 制 式 SDHX/ SDXC 記 憶 卡 1 台 35,000 35,000 戶 外 教 學, 拍 攝 紀 錄 製 作 成 果 通 識 中 心 (E2-2-1); 設 備 代 碼 ( ) 棒 球 雷 射 測 速 槍 1. 汽 / 機 車 / 棒 壘 球 球 數 測 速 2. 可 偵 測 速 度 為 哩 3. 最 新 數 位 信 號 處 理 技 術 4. 瞬 間 爆 發 點 讀 取 功 能 5. 手 槍 板 機 啟 動 閘 6. 範 圍 可 達 300 英 呎 公 里, 英 哩 切 換 7. 電 腦 與 螢 幕 協 調 輸 出 / 兩 年 保 固 1 支 73,800 73,800 學 生 上 課 及 訓 練 用 體 育 室 (F3-1-2); 設 備 代 碼 ( ) 棒 球 投 球 機 1.PU 雙 輪 2. 高 170cm 3. 充 氣 式 發 球 輪 胎 4. 可 投 出 各 角 度 變 化 球 5. 可 360 度 旋 轉 功 能 1 台 116, ,000 學 生 上 課 及 訓 練 用 體 育 室 (F3-1-2); 設 備 代 碼 ( ) 267
274 排 球 墊 1. 活 動 式 鋪 設 範 圍 :15m*26m* 厚 8.0mm 含 以 上 2. 表 面 100%PVC 耐 磨 層 UV 處 理, 厚 1.5mm 含 以 上 3. 中 層 玻 璃 纖 維 加 強 層 4. 底 層 PVC 發 泡 緩 衝 層 5. 排 球 墊 必 需 符 合 運 動 材 料 面 層 標 準 : 6. 球 體 回 彈 測 試 :EN :95% 含 以 上 7. 斷 裂 伸 長 率 :EN :130% 含 以 上 8. 磨 擦 係 數 :EN :2011 乾 90 含 以 上, 濕 27 含 以 上 9. 垂 直 型 變 :EN mm 含 以 下 10. 抗 拉 強 度 :EN12230:2003 :2.30Mpa 含 以 上 11. 力 量 衰 減 測 試 :EN14804:2005:13% 含 以 上 12. 投 標 附 型 錄 圖 說 供 審 核 附 證 明 文 件 測 試 報 告 1 面 600, ,000 合 計 5,068,500 學 生 上 課 用 體 育 室 (F3-1-2); 設 備 代 碼 ( ) 268
275 附 表 五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優 先 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使 用 單 位 公 用 電 腦 虛 擬 管 理 系 統 1. 系 統 快 速 建 置 : 電 腦 本 機 內 不 須 安 插 任 何 介 面 卡 或 驅 動 程 式, 即 可 進 行 網 路 開 機 i. 軟 體 快 速 佈 署 2. 軟 體 快 速 佈 署 : 提 供 客 製 化 的 教 學 環 境, 減 輕 軟 體 安 裝 佈 署 設 定 更 新 等 繁 瑣 的 工 作 3. 多 重 開 機 選 單 : 至 少 提 供 5 個 映 像 檔 掛 載, 用 戶 端 可 自 由 選 擇 開 機 環 境 或 由 主 控 端 統 一 設 定 4. 多 點 還 原 功 能 : 提 供 映 像 檔 的 直 接 更 新 和 轉 存 更 新 兩 種 方 式, 支 持 更 新 時 候 保 護 系 統 映 像 檔, 系 統 碟 及 資 料 碟 可 選 擇 還 原 或 不 還 原 功 能 5. 服 務 端 支 援 多 網 卡 綁 定, 支 援 所 有 主 機 板 和 網 卡 的 PNP, 快 速 降 低 人 力 與 時 間 上 的 維 護 成 本 6. 自 動 負 載 平 衡 : 支 援 多 伺 服 器 負 載 平 衡, 支 援 多 伺 服 器 映 像 檔 同 步 技 術, 多 台 伺 服 器 也 可 一 次 完 成 更 新 維 護 7. 帳 號 可 由 AD 或 本 校 LDAP 認 證, 用 戶 端 可 由 網 域 伺 服 器 提 供 個 別 化 的 設 定 與 權 限 控 管 8. 個 人 磁 碟 支 援 : 可 以 設 置 任 意 大 小 的 1 式 158, ,200 公 用 電 腦 虛 擬 化 管 理 系 統 269 圖 書 資 訊 處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C1-1-3) 備 註
276 磁 碟 陣 列 多 媒 體 隨 選 視 訊 系 統 附 加 磁 碟 進 行 個 性 化 儲 存 9.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 可 由 伺 服 端 鎖 定 用 戶 端 之 周 邊 裝 置 10. 無 硬 碟 與 有 硬 碟 共 存 : 可 將 映 像 檔 自 伺 服 器 同 步 到 本 地 硬 碟, 讓 環 境 達 到 最 安 全 的 模 式 11. 含 2 部 SERVER 與 40 個 CLIENT 授 權, 含 安 裝 與 建 置 負 載 平 衡 設 定, 保 固 一 年 1. 2U 機 型 2. 儲 存 控 制 卡 雙 埠 10G iscsi 控 制 器 3. 磁 碟 機 類 型 6G 7.2K 3.5 吋 SAS * 12 個 4. 主 機 本 身 提 供 12 顆 Hot Swap 硬 碟 盒 5. 每 個 控 制 器 配 備 (2 個 ) 10 Gb/ 秒 iscsi 連 接 埠, 快 取 4GB 6. 附 10Gb 雙 埠 10GbE 銅 線 RJ-45 網 路 卡 (X540 晶 片 ) * 2 張 ( 含 對 接 網 路 線 ) 7. 以 上 硬 體 含 安 裝 並 保 固 3 年 一 用 戶 端 介 面 與 功 能 1. 得 標 廠 商 需 配 合 製 作 本 校 專 屬 之 系 統 首 頁 與 功 能 版 型 2. 需 支 援 本 校 以 LDAP 或 其 他 方 式 進 行 單 一 入 口 認 證, 使 用 者 輸 入 證 號 與 密 碼 正 確 後 即 可 登 入 使 用, 支 援 由 HYLIB HYINT 與 入 口 網 等 任 一 系 統 登 入 即 可 自 動 登 入 隨 選 視 訊 系 統 ( 由 圖 書 館 館 藏 查 詢 到 影 片 點 選 網 址 直 接 觀 看 不 需 再 認 證 ) 3. 桌 上 型 裝 置 使 用 者 端 的 作 業 系 統 需 可 支 援 Microsoft Windows 1 台 250, ,000 多 媒 體 隨 選 視 訊 配 合 硬 體 1 式 640, ,000 多 媒 體 隨 選 視 訊 圖 書 資 訊 處 圖 書 資 訊 處 (C1-1-3) (C1-1-3) 270
277 XP/Vista/7/8/2003/2008/2012 server 等 版 本 ( 或 更 多 ) 4. 支 援 以 桌 上 型 IE/Chrome/Firex 或 行 動 瀏 覽 器 使 用 本 系 統 5. 同 時 上 線 使 用 人 數 不 限 制, 同 時 使 用 人 數 取 決 於 硬 體 與 網 路 效 能 6. 系 統 需 自 動 判 定 裝 置 連 線 類 型 變 更 合 適 的 瀏 覽 介 面, 至 少 需 符 合 480*800/1024*768/1280*720 解 析 度 之 滿 版 尺 寸 7. 系 統 需 自 動 判 定 裝 置 連 線 類 型 變 更 可 發 送 觀 看 之 影 片 或 直 播 8. 多 頻 道 Live 節 目 : a. 支 援 以 上 述 提 及 之 各 類 型 瀏 覽 裝 置 觀 看 直 播 活 動 或 課 程 b. 行 動 式 裝 置 可 以 滑 動 式 選 單 點 選 各 種 直 播 節 目, 並 須 具 備 節 目 說 明 9. 隨 選 視 訊 : a. 影 片 搜 尋 : 可 依 一 般 檢 索 或 階 層 式 進 行 搜 尋 播 放 b. 得 標 廠 商 需 另 行 製 作 行 動 裝 置 專 用 之 隨 選 查 詢 與 播 放 頁 面, 尺 寸 至 少 大 小 需 符 合 至 少 需 符 合 480*800/1024*768/1280*720 等 三 種 主 流 尺 寸 10. 其 他 : 具 備 新 進 媒 體 點 播 排 行 榜 我 的 最 愛 專 題 影 音 館 等 功 能 二 系 統 網 頁 管 理 端 功 能 1. 系 統 支 援 Windows Server 2008/2012 與 SQL 2005/2008/2012 Server ( 含 以 上 最 新 版 本 ) 2. 系 統 網 頁 管 理 端 能 完 全 支 援 於 Internet 271
278 Explorer 8 以 上 瀏 覽 器 之 操 作 環 境 3. 可 直 接 依 據 經 與 本 校 LDAP 或 AD 認 證 後 的 回 傳 值 直 接 判 定 登 入 資 格 與 權 限, 並 得 占 存 寫 入 統 計 資 料 庫 直 至 使 用 者 斷 線 或 登 出 為 止, 作 為 日 後 各 項 統 計 報 表 的 查 詢 依 據 4. 影 片 管 理 功 能 : a. 可 遠 端 以 網 頁 模 式 進 行 影 音 即 時 分 析 上 下 架 功 能, 影 音 支 援 格 式 至 少 有 wmv/asf/mp3/mp4/mp4-h.264, 能 即 時 分 析 影 音 長 度 位 元 速 率 等 資 訊, 並 自 動 掃 描 擷 取 影 音 內 容 擷 圖 以 選 取 影 片 代 表 圖 示 b. 支 援 本 館 影 片 書 目 匯 入, 將 分 析 完 成 之 影 音 自 動 對 應 完 成 各 Metadata 欄 位 值 5. 其 他 : 具 備 Live/ 會 員 設 定 / 影 片 設 定 / 專 題 設 定 / 群 組 權 限 與 統 計 報 表 等 主 要 功 能 三 影 音 轉 檔 剪 編 輯 工 具 1. 需 可 線 上 直 接 安 裝 並 支 援 自 動 更 新 程 式, 授 權 使 用 單 位 不 限 套 數 安 裝 於 其 他 電 腦 ( 使 用 者 自 行 安 裝 ) 2. 支 援 剪 編 輯 格 式 : 單 一 wmv(vc- 1) 與 MP4(H.264) 影 音 檔 案 3. 可 進 行 單 一 wmv 與 MP4 檔 的 剪 接, 並 可 進 行 多 段 快 速 剪 接 4. 剪 編 輯 後 之 存 檔 時 須 不 減 損 原 畫 質, 並 且 剪 輯 設 定 後 存 檔 之 完 成 時 間 需 小 於 未 剪 接 之 檔 案 的 複 製 存 檔 時 間 5. WMV 272
279 或 MP4 檔 案 合 併 功 能 : 可 將 兩 部 以 上 相 同 編 碼 畫 質 之 wmv 或 MP4 進 行 檔 案 合 併, 合 併 時 不 以 重 新 編 碼 方 式 進 行 6. 可 將 字 幕 直 接 嵌 入 單 一 wmv 檔 案 中, 於 微 軟 MediaPlayer 中 本 機 或 線 上 播 放 時 即 可 顯 示 字 幕 7. 支 援 匯 出 dfxp/txt/csv 字 幕 檔 8. 含 安 裝 教 育 訓 練 並 保 固 3 年 合 計 1,048,
280 附 表 六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軟 體 教 學 資 源 規 格 說 明 書 優 先 序 購 置 內 容 ( 請 勾 選, 其 他 項 請 加 註 具 體 內 容, 如 為 電 子 資 料 庫 請 另 標 示 授 權 年 限 ) 錄 錄 期 西 文 圖 書 中 文 圖 書 影 音 其 他 刊 帶 帶 西 文 圖 書 中 文 圖 書 數 量 單 位 ( 冊 卷 )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使 用 單 位 1 批 1,050,000 1,050,000 支 援 教 學 1 批 1,295,000 1,295,000 支 援 教 學 合 計 2,345,000 圖 書 資 訊 處 圖 書 資 訊 處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C1-1-1) (C1-1-1) 備 註 274
281 附 表 七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學 生 事 務 及 輔 導 相 關 設 備 規 格 說 明 書 優 先 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使 用 單 位 AED 訓 練 機 哽 塞 訓 練 用 背 心 (ActFast) ; 哈 姆 立 克 衣 表 演 鋼 架 舞 台 八 種 以 上 訓 練 情 境 模 擬 去 顫 電 擊 訓 練 中 文 指 示 提 供 訓 練 提 示 提 供 幼 童 鑰 匙 可 設 定 急 救 指 引 "1 穿 戴 式 之 設 計, 用 以 教 導 學 員 正 確 的 腹 部 推 擠 急 救 方 法 ( 哈 姆 立 克 急 救 法 ) 2 因 應 正 常 之 成 人 體 位 設 計, 具 腰 腹 圍 調 整 帶 3 腹 圍 正 面 具 肚 臍 標 示 點 4 具 中 文 語 音 操 作 教 學 光 碟 5 附 件 說 明 :PVC 囊 袋 *1 氣 道 *1 泡 棉 塞 子 *5 背 式 攜 行 袋 *1 中 文 操 作 教 學 光 碟 *1 6 3 件 1 組 " 規 格 :720cm*480cm*H60cm(1%) 材 質 : 骨 架 - 鋁 合 金 表 面 - 防 水 塑 料 荷 重 :300KG/(30cm*30cm) 以 上 含 骨 架 同 材 質 可 移 動 背 板 外 框 與 防 水 內 板 120cm*H240cm(1%) 含 骨 架 同 材 質 階 梯 240cm*120cm*H 二 階 (1%) 附 可 覆 蓋 全 舞 台 防 水 帆 布 1 台 25,000 25,000 1 組 24,000 24,000 1 組 168, , 訓 練 操 作 急 救 AED 之 用 教 育 訓 練 急 救 哽 塞 之 用 提 供 學 生 表 演 場 地 之 用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F3-1-1);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F3-1- 1);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備 註
282 TRUSS 鋁 合 金 背 板 架 攜 帶 式 音 響 系 統 行 動 音 響 全 組 舞 台 可 拆 卸 與 組 裝, 可 調 整 高 度 含 保 固 與 產 品 責 任 險 可 獨 立 拆 解 移 動 5m 長 *250m 高 *0.5m 寬 (±1%) mini truss2m*4 1m*4 1.5m*2 轉 接 頭 4 顆 鐵 板 2 片 " 內 建 記 憶 體 容 量 :4 GB (±1%) RMS Power Output:10 W + 10 W + 20 W (Subwoofer) (8 Ω) (±1%) 顯 示 螢 幕 :3.5"" LCD (±1%) 喇 叭 單 體 : 26 mm (Tweeter) x 2, 80 mm (Full Range) x 2, 135 mm (Subwoofer) x 1 (±1%) 響 應 頻 率 :50 Hz to 20 khz (±1%) 支 援 播 放 格 式 :MP3, WMA, AAC, WAV Auto Battle Mode: Normal/Circle Dance Sound:Low, Mid, High MIX play DJ MIX: 支 援 TEMPO Control: 支 援 8-Beat Skip and Dance Cue: 支 援 Rhythm Sequence: 支 援 尺 寸 :632(W) x 225(H) x 241(D) mm (±1%) 重 量 : 主 機 7.4Kg (±1%) 配 件 : 變 壓 器. 電 源 線. 遙 控 器. 遙 控 器 電 池.USB 傳 輸 線. 說 明 書. 保 證 卡 " 輸 出 功 率 40 W (±1%) RMS 10%THDx5Wx5W 4Ω (±1%) 支 援 CD/CD-R/RW/USB/MP3/WMA 播 1 組 45,000 45,000 3 台 19,000 57,000 2 台 13,000 26, 提 供 社 團 舉 辦 大 型 活 動 之 用 提 供 康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提 供 康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283 手 提 式 無 線 擴 音 機 放 旋 鈕 式 音 量 輸 出 30 首 曲 目 編 輯 播 放 / 隨 機 播 放 / 重 複 播 放 30 組 電 台 設 定 8cm 直 徑 揚 聲 器 (±1%) 13cm 直 徑 低 音 系 統 (±1%) 麥 克 風 喇 叭 輸 入 介 面 音 源 輸 入 耳 機 輸 出 影 像 輸 出 電 源 :AC V/DC12V/ 電 池 DC15V 666 (W)x 231(H) x 240 (D)mm (±1%) "70W(RMS)/4Ω 負 荷 阻 抗 (±1%) T.H.D. : 低 於 0.1% (±1%) 頻 率 響 應 :50 Hz~18 khz ± 3dB (±1%) 輸 入 音 源 : 無 線 接 收 機 錄 放 音 機 CD 放 音 座 等 內 部 音 源 及 有 線 麥 克 風 外 加 音 源 等 輸 入 插 座 各 一 (USB) 播 放 座 喇 叭 : 全 音 域 喇 叭 一 只 使 用 電 源 及 電 壓 : 內 建 12V/4AH 充 電 式 電 池 及 90~264V AC 交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內 建 無 線 接 收 機 :UHF 單 / 雙 頻 道 自 動 或 非 自 動 選 訊 接 收 模 組 載 波 頻 率 範 圍 :UHF 620~960 MHz (±1%) 面 板 顯 示 : 有 面 板 振 盪 方 式 : 石 英 控 制 接 收 靈 敏 度 :12dBμV 輸 入 訊 號 時 S/N>80dB (±1%) 附 無 線 麥 克 風 尺 寸 :(m/m) 445 x 310 x 240 (±1%) " 4 台 28, ,000 用 提 供 康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學 務 處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277
284 古 箏 附 21 條 弦 21 雁 柱 調 音 板 手 箏 架 譜 架 箏 袋 箏 罩 清 潔 刷 164*36cm 2 架 45,000 90,000 提 供 音 樂 性 質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學 務 處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筆 記 型 電 腦 " 一 般 型 筆 記 型 電 腦 Mobile Core i5 2.5GHz (Windows 作 業 系 統 ) (15 吋 CPU IntelR Core i5-3230m 2.6GHz(Turbo up to 3.2)/3M 作 業 系 統 Windows 7 Professional 64 bit(as a downgrade from Windows 8 Pro) LCD 尺 寸 ( 解 析 度 )15.6"" 16:9 LED 霧 面 寬 螢 幕 (1366x768) 晶 片 組 Intel HM76 顯 示 晶 片 Intel HD Graphic 4000 記 憶 體 ( 內 建 / 最 大 )4GB DDR (4G*1) (2 條 擴 充 槽 /max 8GB) HDD 硬 碟 750GB (7200rpm)WLAN 無 線 網 路 agn ODD 光 碟 機 DVD-Super MultiWEBCAM 網 路 攝 影 機 HD 網 路 攝 影 機 多 合 一 讀 卡 機 SD/MMC 外 接 VGA 顯 示 DVI- D/HDMI HDMI 喇 叭 / 耳 機 輸 出 尺 寸 (mm)378(w) x 252(D) x 28.2 ~ 34.9 (H) mm 重 量 ( 公 斤 )2.6Kg with 6 cell battery 電 池 6 cell 4700mAH 電 源 系 統 65W " 3 台 32,000 96,000 提 高 社 團 活 動 機 動 性 之 用 學 務 處 計 畫 代 碼 (A1-1- 1); 設 備 代 碼 ( ) 278
285 單 眼 數 位 相 機 混 音 器 兩 吋 LCD 2000 萬 像 素 F1.8 光 圈 20x13mm CMOS 可 外 接 鏡 頭 快 門 Auto: 30s~1/8000s ISO 感 光 度 100~3200( 可 以 延 展 至 ISO6400) 8GSD 記 憶 卡 曝 光 補 償 : -5 ~ +5 EV, 1/3 或 1/2 級 距 調 整 可 錄 影 " 混 音 功 能 混 音 頻 道 4 Mono + 4 Stereo 群 組 2 輔 助 音 源 (AUX) 2 (Incl. 1x Effect send) 主 混 音 Stereo 混 音 性 能 輸 入 頻 道 功 能 CH1-4: HPF, Compressor, 3-band mid-sweep PEQ, Intert I/O; CH5-8: HPF, 3-band midsweep PEQ; CH9-12: HPF, 3-band PEQ 快 取 處 理 器 SPX 輸 出 入 介 面 麥 克 風 輸 入 6 仿 真 電 源 +48V DC; ON/OFF 線 路 輸 入 4x Stereo, Return, 2tr in 輸 入 / 輸 出 控 制 與 其 他 Foot switch 一 般 規 格 全 諧 波 失 真 Less than 0.1% 頻 率 響 應 0, +1.0, -3dB 20Hz-20kHz 哼 雜 聲 位 準 平 衡 式 輸 入 噪 聲 -128dBu 哼 音 & 雜 訊 階 級 殘 差 輸 出 雜 訊 -98dBu 二 重 像 ( 交 互 聲 ) - 70dB 電 源 需 求 Use PA-20 AC Adaptor (AC35VCT, 0.94A); Depend on area of purchase; AC100V, 120V or V; 50/60Hz 耗 電 量 30W 尺 寸 寬 346.2mm; 13-5/8in 高 86.1mm; 3-3/8in 深 436.6mm; 17-3/16in 淨 重 2 台 22,000 44,000 2 台 10,000 20,000 提 供 社 團 紀 錄 活 動 檔 案 之 用 提 供 音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計 畫 代 碼 (A1-1- 1);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279
286 監 聽 喇 叭 被 動 式 喇 叭 主 動 式 喇 叭 Bass 音 箱 3.2kg; 7.1lbs " 2 單 體 2 音 路 頻 率 響 應 50~ 50KHz 輸 入 端 子 :XLR 及 RAC 峰 值 Peak SPL : 100~200dB 100 瓦 動 態 功 率 雙 擴 大 器,24 db 八 度 音 濾 波 器 最 大 輸 出 600W " 頻 率 範 圍 (-10dB):55Hz- 20kHz(±1%) 一 般 涵 蓋 角 度 : 90H*40V 阻 抗 :8Ω(±1%) 功 率 級 數 : PGM-400W;MAX- 800W(±1%) 靈 敏 度 :97dB SPL(±1%) 配 件 :LF-12 吋 cone; HF-1.75 吋,Ti vc,cd-horn 轉 接 頭 :Speakon*1 Phone*2" "1.12 吋 兩 路 低 音 反 射 錐 形 揚 聲 器 1.75 吋 號 角 高 單 音 體 輸 出 功 率 高 達 400 瓦 (LF:300 瓦,HF:100 瓦 burst,300 瓦 continuous total ) 2. 三 個 平 衡 式 輸 入 接 頭 :XLR-3-31 XLR-3-32 以 及 Phone jack 3. 輸 入 電 平 範 圍 為 -36dB 到 +4dB, 可 從 您 的 麥 克 風 合 成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樂 器 接 受 輸 出 " 輸 出 功 率 120 W 額 定 輸 入 等 級 BASS INPUT: -10 dbu /1M Ω AUX IN: -10 dbu) 喇 叭 30 公 分 (12 吋 )(±1%)+ 高 音 喇 叭 ( 同 軸, 2 音 路 ) 3 台 20,000 60,000 2 台 20,000 40,000 2 台 20,000 40,000 2 台 19,000 38, 提 供 音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提 供 音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提 供 音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提 供 音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104-
287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吉 他 音 箱 數 位 電 子 琴 音 箱 數 位 電 子 琴 功 率 :120 W, 雙 功 率 擴 大 驅 動 喇 叭 :100 瓦 8 吋 低 音 喇 叭 X 1;20 瓦 1 吋 軟 式 圓 形 高 音 喇 叭 X 1 SPL:112dB 1 meter 體 積 :34.3cm 高 X 39.4cm 寬 X 29.2cm 深 (±1%) 180W 15 英 吋 具 有 EQ 均 衡 器 有 耳 機 輸 出 端 子 具 備 立 體 聲 Link in/out " 鍵 盤 :61 鍵 力 度 感 應 800 個 音 色,64 鼓 組 可 自 行 定 義 音 色 與 鼓 組 音 頻 發 生 器 :128 個 振 盪 器 ( 最 大 128 個 發 音 數 )- 濾 波 與 共 振 使 用 者 定 義 記 憶 體 :96 MB 效 果 及 EQ:4 個 立 體 聲 主 效 果 (125 類 ), 每 軌 3 頻 EQ 限 制 器 :Master 4 頻 參 數 EQ 控 制 器 : 搖 桿,2 個 可 分 配 開 關 可 自 行 定 義 風 格 :1200 個 風 格 位 置 風 格 結 構 :8 個 音 軌,4 單 觸 設 置 風 格 控 制 :3 個 前 奏 / 尾 奏,4 個 變 奏,4 個 過 門 / 暫 停, 自 動 過 門, 同 步 開 始 / 停 止, 拍 速 / 重 定,STS 模 式, 和 絃 編 曲 器, 吉 他 模 式 2 樂 曲 播 放 : 單 曲 選 擇, 啟 動 / 停 止, 主 頁, 快 退 和 快 進 控 制 點 唱 機 : 相 容 SMF 格 式 0 和 2 台 19,000 38,000 1 台 35,000 35,000 1 台 45,000 45, 提 供 音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提 供 音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提 供 音 樂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舉 辦 表 演 之 用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288 計 畫 代 碼 (D2-1- 2); 設 備 代 碼 ( ) 計 畫 代 碼 (F1-2- 2); 設 備 代 碼 ( ) 造 型 氣 球 拱 門 單 槍 投 影 機 高 畫 質 數 位 攝 影 機 1,MP3( 人 聲 移 除 ), 歌 詞 ( 相 容 CDG),Score, Marker 顯 示 幕 :7 英 寸 (±1%) 有 編 曲 器 " 寬 :12m 高 :6m(±1%),200 丹 尼 以 上, 帆 布, 可 指 定 造 型 附 鼓 風 機 " 解 析 度 :800*600(FULL HD) 亮 度 :3000ANSI 重 量 :1.95 公 斤 對 比 度 20000: 小 時 耐 用 燈 泡 可 直 接 對 應 藍 光 3D 播 放 機 ( 報 價 需 含 稅 及 安 裝 費 ) " 1. 有 效 畫 面 解 析 度 ( 靜 態 ) 約 1420 萬 像 素 (16:9) / 約 1060 萬 像 素 (4:3) 2. 靜 態 影 像 解 析 度 最 高 2000 萬 像 素 3. 影 像 處 理 器 BIONZ X 4. 錄 影 格 式 XAVC S 格 式 :MPEG4-AVC/H264 5.AVCHD 格 式 :MPEG4-AVC/H264 AVCHD MP4:MPEG-4 AVC/H 影 片 解 析 度 (HD 錄 影 )XAVC S HD:1920 x p 30p 24p AVCHD:1920x p (PS) 24p (FX FH) 60i (FX FH) 1440x1080/60i (HQ LP) MP4:1280x720 30p 8.LCD 螢 幕 3.5 吋 Xtra Fine LCD 顯 示 幕 (92.1 萬 1 座 30,000 30,000 1 台 17,000 17,000 1 台 45,000 45, 提 供 學 生 活 動 宣 傳 之 用 進 行 校 園 安 全 教 育 之 用 服 務 性 社 團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之 用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計 畫 代 碼 (F1-2- 2); 設 備 代 碼 ( )
289 點 ) 廣 角 (16:9) 9. 影 像 穩 定 系 統 Optical SteadyShot 光 學 防 手 震 功 能, 動 態 模 式 10. 鏡 頭 類 型 蔡 司 Vario-Sonnar T*, 焦 距 長 度 29.0mm 焦 段 光 學 變 焦 :12x 清 晰 影 像 變 焦 :24x 11. 白 平 衡 模 式 自 動 / 單 鍵 / 室 外 / 室 內 / 色 溫 影 像 穩 定 系 統 Optical SteadyShot 光 學 防 手 震 功 能, 動 態 模 式 電 子 觀 景 窗 1.0 公 分 (0.39 吋 ) OLED / 彩 色 1,440,000 點 ( 約 當 值 ) 12. 含 記 憶 卡 : 創 見 128G SDXC Class 10 記 憶 卡 13. 含 腳 架 : TRISTAR 腳 架 材 質 : 鋁 合 金, 節 數 :3, 最 高 工 作 高 度 :150 公 分 以 上, 萬 向 手 把 可 任 意 調 整 合 計 1,095,
290 附 表 八 資 本 門 經 費 需 求 其 他 項 目 規 格 說 明 書 優 先 序 設 備 類 別 校 園 安 全 設 備 校 園 安 全 設 備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校 園 緊 急 求 救 燈 柱 洩 漏 電 阻 檢 測 儀 1. 信 號 傳 輸 器 介 面 含 電 源 供 應 器 2. 防 水 緊 急 壓 扣 含 解 除 紐 警 報 喇 叭 3. 警 示 燈 1.2V 4.3 迴 路 數 位 訊 號 放 大 器 5.0.5MM 2C 雙 隔 離 信 號 控 制 線 6. 電 線 導 管 配 置 7. 器 材 線 路 配 置 8. 緊 急 按 鈕 造 型 燈 柱 9.LED 照 明 燈 - 50W- 白 光 1. 鱷 魚 夾 式 測 試 電 纜 ( 紅, 黑, 綠 ) 2. 條 型 圖 範 圍 :0to2 TΩ 3. 絕 緣 測 試 電 壓 準 確 度 :-0 %, +10 % at 1 ma load current 4. 感 應 交 流 電 源 電 流 抑 制 :2 ma maximum 5. 充 電 率 容 性 負 載 :5 seconds per μf 6. 放 電 率 容 性 負 載 :1.5 s/μf 7. 洩 漏 電 流 測 量 範 圍 : 1 na to 2 ma Accuracy: ± (5 % + 2 na) 8. 電 容 測 量 範 圍 : 0.01 μf to μf Accuracy: ± (15 % rdg μ F) 9. 帶 電 警 告 電 路 警 告 範 圍 : 30 V to 660 V ac/dc, 50/60 Hz 10. 電 壓 準 確 度 : ± (15 % + 2 V) 7 座 70, ,000 1 組 240, , 校 園 安 全 緊 急 求 救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 設 施 設 備 節 能 與 漏 電 檢 查 實 務 服 務 學 習 使 用 單 位 總 務 處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中 心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j3-1-1); 設 備 代 碼 ( ) 104- 永 望 遠 鏡 1. 菱 鏡 型 式 :roof 屋 脊 式 菱 鏡 2. 放 20 台 13, ,000 環 境 生 態 環 境 安 備 註
291 續 校 園 綠 化 習 永 續 校 園 綠 化 校 園 安 全 設 備 (Nikon 10x42 Monarch 5) 望 遠 鏡 ( 放 大 倍 率 20 倍 ) 攜 帶 式 毒 性 及 生 物 冷 光 偵 測 儀 大 倍 率 :10 倍 3. 物 鏡 口 徑 :42mm 4. 實 際 視 野 :5.5 度 5. 眼 視 視 野 : 51.3 度 6. 射 出 瞳 鏡 :4.2mm 最 短 對 焦 距 離 :2.5 m 7. 防 水 等 級 : 灌 氮 防 水 設 計 8. 尺 寸 :145 mm*129mm (±5%) 9. 重 量 :600 公 克 註 : 同 等 級 品 可 1. 放 大 倍 率 :20 倍 2. 物 鏡 口 徑 : 56mm 3. 實 際 視 野 :3.3 度 4. 眼 視 視 野 :59.9 度 5. 最 短 對 焦 距 離 :5 m 6. 防 水 等 級 : 灌 氮 防 水 設 計 7. 尺 3 台 30,000 90,000 寸 :199 mm*146mm(±5%) 8. 重 量 :1235 公 克 註 : 同 等 級 品 可 主 要 規 格 1. 原 廠 外 出 攜 帶 箱 2. 攜 帶 式 毒 性 及 生 物 冷 光 偵 測 分 析 儀 ( 附 AC 電 源 轉 接 頭 ) 3. 鋰 電 池 4. 電 源 線 5.USB 傳 輸 線 6. 玻 璃 檢 測 試 管 :1 盒 7. 測 試 試 管 8. 移 液 吸 管 9. 試 管 架 1 台 451, , 計 時 器 11. 原 廠 操 作 手 冊 12. 中 文 操 作 手 冊 13. 軟 體 光 碟 14.ATP 檢 測 試 劑 盒 :1 盒 合 計 1,542,000 教 育 - 鳥 類 觀 察 環 境 生 態 教 育 - 鳥 類 觀 察 檢 測 本 校 飲 用 水 水 質 與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全 衛 生 中 心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中 心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中 心 (j3-1-1); 設 備 代 碼 ( ) (j3-1-1); 設 備 代 碼 ( ) (j3-1-1); 設 備 代 碼 ( ) 285
292 附 表 九 經 常 門 經 費 需 求 項 目 明 細 表 優 先 序 項 目 內 容 說 明 ( 含 分 配 原 則, 審 查 機 制 說 明 ) 預 估 案 次 預 估 金 額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備 註 研 究 激 勵 教 師 進 行 學 術 研 究, 由 研 究 成 果 促 進 教 師 升 等 及 論 文 發 表, 達 成 改 善 師 資 素 質 及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目 標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辦 理 本 校 研 究 發 展 處 負 責 收 件 及 進 行 初 審, 研 究 獎 助 案 件 辦 理 外 審, 外 審 結 果 由 研 究 發 展 處 召 開 校 級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複 審, 並 擬 定 獎 助 金 建 議 金 額, 最 後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決 定 獎 助 金 額 130 2,933,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研 習 獎 助 教 師 參 與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赴 業 界 研 習, 促 進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以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參 加 研 討 ( 習 ) 會 處 理 要 點 辦 理 教 師 填 具 參 加 研 討 ( 習 ) 會 申 請 書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書 經 系 主 任 院 長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教 務 處 審 核, 最 後 奉 校 長 核 定 後 辦 理 ,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著 作 獎 勵 教 師 之 論 文 發 表, 促 進 教 師 之 研 究 發 展.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與 教 學 品 質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研 究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辦 法 辦 理 本 校 研 究 發 展 處 負 責 收 件 及 進 行 初 審, 研 究 發 展 處 召 開 校 級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複 審, 並 決 定 獎 勵 金 建 議 金 額 ,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293 進 修 獎 助 教 師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以 提 升 師 資 素 質 及 教 學 品 貿 並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進 修 獎 助 辦 法 辦 理 進 修 教 師 提 出 申 請, 並 經 系 院 校 三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辦 理 ,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升 等 鼓 勵 教 師 升 等, 提 高 師 資 素 質, 增 進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並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及 升 等 審 查 辦 法 辦 理 教 師 提 出 升 等 申 請, 並 經 系 院 校 三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辦 理 ,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改 進 教 學 獎 勵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改 善 教 學 暨 教 材 教 具 獎 勵 辦 法 辦 理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收 件 及 進 行 初 審, 召 開 校 級 複 審 會 議, 並 擬 定 獎 勵 金 建 議 金 額, 最 後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決 定 獎 勵 金 額 ,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教 材 獎 勵 教 師 編 撰 教 材,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改 善 教 學 暨 教 材 教 具 獎 勵 辦 法 辦 理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收 件 及 進 行 初 審, 召 開 校 級 複 審 會 議, 並 擬 定 獎 勵 金 建 議 金 額, 最 後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決 定 獎 勵 金 額 ,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294 教 具 獎 勵 教 師 製 作 教 具, 以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改 善 教 學 暨 教 材 教 具 獎 勵 辦 法 辦 理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收 件 及 進 行 初 審, 召 開 校 級 複 審 會 議, 並 擬 定 獎 勵 金 建 議 金 額, 最 後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決 定 獎 勵 金 額 55 85,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學 務 處 用 於 辦 理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相 關 工 作, 強 化 學 生 生 活 及 課 業 支 持 與 輔 導 機 制, 提 升 整 體 學 習 成 效 依 據 學 務 處 中 長 程 計 畫 之 104 年 度 發 展 重 點 進 行 規 劃, 並 經 本 校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整 體 發 展 經 費 專 責 小 組 審 議 通 過 後 辦 理 ,000 學 務 處 F2-2 重 點 策 略 : 形 塑 全 人 關 懷 意 識 p 改 善 教 學 一 萬 元 以 下 物 品 購 置 校 學 用 一 萬 元 以 下 物 品, 經 集 中 採 購, 提 升 教 學 用 萬 元 以 下 設 備 質 量, 強 化 教 學 品 質 380 2,421,840 教 務 處 C2 重 點 策 略 : 深 耕 課 程 特 色 品 質 p 職 員 獎 助 行 政 人 員 研 習 及 進 修, 以 提 高 行 政 人 員 素 質 及 改 善 服 務 品 質 與 效 率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職 員 參 加 研 討 ( 習 ) 會 處 理 要 點 及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職 員 進 修 學 位 獎 助 辦 法 辦 理 進 修 職 員 提 出 申 請, 並 經 本 校 職 員 工 人 事 評 議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辦 理 ,000 人 事 室 I4-1 職 員 行 政 能 力 知 提 升 方 案 p
295 現 有 師 資 補 助 新 進 教 師 之 薪 資, 安 定 教 師 生 活, 並 降 低 教 師 流 動 性, 達 成 提 升 師 資 結 構 之 目 標 2 355,407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 新 聘 教 師 薪 資 聘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高 階 師 資, 以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提 升 本 校 整 體 教 學 知 能 依 據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及 升 等 審 查 辦 法 辦 理 經 系 院 校 三 級 教 評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聘 任 之 4 2,250,000 人 事 室 C1-1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學 識 能 力 方 案 p120 合 計 11,938,
296 附 表 十 經 常 門 經 費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明 細 表 優 先 序 物 品 類 別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使 用 單 位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備 註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手 持 式 折 光 儀 可 充 電 式 電 動 吸 取 器 測 量 範 圍 : 0-12g/dl 血 清 蛋 白, to 1.050sg 尿 比 重, RI 折 射 率 可 充 電 式 電 動 吸 取 器 可 代 替 傳 統 的 吸 球, 適 用 多 種 規 格 的 玻 璃 或 拋 棄 式 塑 膠 無 菌 吸 管 設 計 輕 巧 無 線, 便 於 攜 帶 電 壓 通 用 可 充 電 便 於 攜 帶 式 設 計, 且 配 備 低 環 境 污 染 的 1.2V 可 充 電 鎳 氫 電 池 及 充 電 器, 充 電 一 次 可 連 續 使 用 6-8 小 時 內 置 0.20μm 和 0.45μm 的 疏 水 過 濾 器, 可 防 止 液 體 吸 入 以 保 護 內 部 零 件 吸 吹 速 度 由 泵 速 調 節 器 控 制, 操 作 者 可 根 據 使 用 的 移 液 管 容 量 大 小 選 擇 位 置, 以 加 快 或 減 慢 吸 / 排 速 度 可 與 多 種 規 格 的 吸 管 配 套 使 用 含 保 固 兩 年 3 支 3,000 9,000 學 生 實 驗 課 8 支 6,500 52,000 學 生 實 驗 課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290
297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可 調 式 微 量 吸 管 (20-200μl) 可 調 式 微 量 吸 管 規 格 : 容 量 範 圍 : 20~200 μl 準 確 度 (%):20 μl ± 1.2, 200 μl ± 0.6 精 確 度 (%): 20 μl : 0.40, 200 μl: 上 方 調 整 刻 度 及 固 定 功 能 02. 單 鈕 全 能 控 制 吸 排 排 清 去 Tip 之 功 能 03. 微 量 吸 管 本 體 具 容 量 範 圍 標 示 功 能 04. 可 依 微 量 吸 管 本 體 之 顏 色 辨 示 應 用 之 Tip 05. 去 Tip 之 裝 置 設 計 為 可 調 式 ; 適 用 於 各 種 Tip 06. 微 量 吸 管 本 體 為 PP 材 質 抗 UV; 且 整 支 皆 可 高 壓 高 溫 滅 菌 07. 具 簡 易 校 正 設 計, 每 支 pipette 均 附 校 正 工 具 08. 特 殊 人 體 工 學 防 滑 設 計 ; 前 端 彎 勾 設 計 ; 可 降 低 手 指 酸 痛 適 合 長 期 使 用 09. 六 種 顏 色 標 示 環, 可 供 辨 識 特 定 樣 品 或 人 員 使 用 1 支 4,800 4,800 學 生 實 驗 課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291
298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可 調 式 微 量 吸 管 ( μl) 高 腳 椅 規 格 : 容 量 範 圍 : 100~1000 μl 準 確 度 (%):100 μl ± 1.6, 1000 μl± 0.6 精 確 度 (%):100 μl : 0.40, 1000 μl: 上 方 調 整 刻 度 及 固 定 功 能 02. 單 鈕 全 能 控 制 吸 排 排 清 去 Tip 之 功 能 03. 微 量 吸 管 本 體 具 容 量 範 圍 標 示 功 能 04. 可 依 微 量 吸 管 本 體 之 顏 色 辨 示 應 用 之 Tip 05. 去 Tip 之 裝 置 設 計 為 可 調 式 ; 適 用 於 各 種 Tip 06. 微 量 吸 管 本 體 為 PP 材 質 抗 UV; 且 整 支 皆 可 高 壓 高 溫 滅 菌 07. 具 簡 易 校 正 設 計, 每 支 pipette 均 附 校 正 工 具 08. 特 殊 人 體 工 學 防 滑 設 計 ; 前 端 彎 勾 設 計 ; 可 降 低 手 指 酸 痛 適 合 長 期 使 用 09. 六 種 顏 色 標 示 環, 可 供 辨 識 特 定 樣 品 或 人 員 使 用 1. 規 格 內 容 注 意 事 項 : 可 調 高 度 升 降 48-54cm 附 腰 靠 及 輪 1 支 4,800 4,800 學 生 實 驗 課 7 張 1,600 11,200 學 生 實 驗 課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292
299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1. 規 格 內 容 注 意 事 項 : 專 業 標 準 桌 上 型 水 銀 血 壓 計 ( 附 聽 診 器 ) 需 具 有 衛 生 署 醫 器 製 許 可 字 號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字 號 量 測 範 圍 值 :0~300mmHg 血 壓 球 組 : 專 業 氣 閥 手 動 充 放 氣 式 水 銀 純 專 業 標 準 桌 度 :99.999% 水 銀 糟 : 手 動 開 關 上 型 水 銀 血 刻 度 表 示 : 板 刻 度 (0-300mmHg) 壓 計 ( 附 聽 水 銀 柱 管 採 特 殊 材 質 製 成, 不 易 診 器 ) 破 裂 體 積 :352*116*63mm 壓 脈 帶 (CUFF) 規 格 :526*142mm( 自 量 式 護 士 型 ) 壓 脈 袋 (CUFF) 材 質 : 高 級 尼 龍 布 或 棉 布 附 配 : 單 面 聽 診 器 一 組 外 觀 顏 色 : 銀 色 烤 漆 外 盒 材 質 : 採 進 口 鋁 合 金, 壓 鑄 一 體 成 型 微 量 迴 轉 震 盪 器 桌 上 型 迷 你 離 心 機 轉 速 範 圍 : 50 ~ 1200 rpm 盤 面 : 1.5ml(81 支 ), 0.5ml(100 支 ), 96 孔 盤 (1 盤 ) 尺 寸 : 15 x 18 x 10 (±5%) cm (WxDxH) 特 點 : 泛 用 於 各 種 實 驗, 例 如 樣 品 混 勻 ; 震 散 等, 體 積 小. 重 量 輕. 不 用 手 持 即 可 達 到 Vortex 效 果 轉 速 最 高 6000rpm 6 孔 1.5 ml 試 管 轉 盤 開 蓋 自 動 停 止 開 關 機 側 有 ON/OFF 開 關 110 volt ( 報 價 需 含 稅 ) 8 組 1,250 10,000 學 生 實 驗 課 1 台 9,600 9,600 學 生 實 驗 課 1 台 5,000 5,000 學 生 實 驗 課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293
300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特 色 : 安 靜 低 震 動 使 用 直 驅 式 馬 達 動 力 傳 輸 並 採 用 高 級 吸 震 腳 墊 及 消 音 裝 置, 使 得 噪 音 值 僅 50 分 貝, 是 同 等 及 產 品 中 噪 音 最 低, 震 動 最 小 者 重 量 輕 體 積 小 鋁 合 金 外 殼 設 計 帶 給 本 系 列 產 品 擁 有 最 輕 的 重 量 及 最 小 的 體 積 無 污 染 免 保 養 無 油 式 的 設 計 減 低 實 驗 室 空 氣 污 染 且 完 全 真 空 幫 浦 無 需 保 養, 提 供 產 品 二 年 的 免 費 零 件 服 務 真 空 度 : 650mmHg 流 量 : 20 l/min 噪 音 : 50.0dB 馬 力 : 1/8 HP 尺 寸 : W275 x H165 x D150(±5%) (mm) 重 量 : 4.1kg 機 器 本 身 有 過 熱 保 護 裝 置 不 需 加 油 及 保 養 儀 器 本 身 提 供 2 年 免 費 零 件 服 務 主 機 功 能 : * 最 大 微 波 出 力 : 1000W * 有 轉 盤 * 按 壓 式 爐 門 微 波 爐 * 最 大 容 量 :32 公 升 * 變 頻 式 的 火 力 傳 導 系 統 * 微 電 腦 按 鍵 電 壓 :AC110V/60Hz M-2 Plus Mupid-2 plus 水 平 電 泳 水 平 電 泳 槽 槽 規 格 誤 差 可 正 負 10% 註 明 : 或 同 等 級, 但 不 要 大 陸 製 1 台 8,000 8,000 學 生 實 驗 課 1 台 7,280 7,280 學 生 實 驗 課 2 台 9,900 19,800 學 生 實 驗 課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294
30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真 空 度 : 670mmHg 電 壓 : 110 ~120V/60Hz 流 量 : 20 l/min 噪 音 : 50.0dB 馬 力 : 1/8 真 空 幫 浦 HP 尺 寸 : W275 H165 D150 (mm) 重 量 : 4.1kg 機 器 本 身 有 過 熱 保 護 裝 置 不 需 加 油 及 保 養 1. 測 量 範 圍 : 氧 氣 O2: 0~30.0%±(0.1% 讀 值 +0.2%); 適 用 範 圍 : 大 氣 壓 ; 溫 度 : 0~50.0 ± 採 用 擴 散 式 量 測 3. 偵 測 頭 壽 命 約 1-2 年 ( 非 連 續 使 用 狀 態 下 ), 可 更 換 4. 讀 值 鎖 定 功 能, 最 大 / 最 小 值 紀 錄 功 氧 氣 濃 度 計 能 5. 主 機 尺 寸 : (±5%)mm 6. 低 於 18% 氧 氣 濃 度 自 動 警 報 7. 外 殼 防 水 功 能 IP-67 規 範 8. 電 池 :4 號 *4 顆 9. 無 操 作 十 分 鐘 內 自 動 鐘 關 機 節 電 功 能, 紀 錄 狀 態 無 自 動 關 機 2 台 9,000 18,000 2 台 8,000 16,000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製 劑 學 生 物 科 技 實 驗 細 胞 系 培 養 實 驗 課 程 所 需 植 物 生 物 技 術 製 劑 學 生 物 科 技 實 驗 課 程 所 系 需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295
302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符 合 人 體 工 學 設 計, 體 積 輕 巧, 適 合 長 時 間 使 用 吸 取 範 圍 :0.1~100ml 特 殊 材 料 製 造, 可 抗 紫 外 線 照 射 吸 取 速 度 :6ml/sec 附 0.22um 厭 水 性 過 濾 端 子 (PTFE) 充 電 指 示 燈, 電 力 充 足 時 燈 號 亮 鋰 電 調 速 式 綠 色, 需 充 電 時 燈 號 亮 紅 色 無 段 電 動 吸 取 器 變 速 功 能, 可 調 整 速 度 快 慢 具 有 重 力 排 放 方 式, 可 有 效 的 排 放 樣 品 氣 密 式 管 路 設 計, 可 排 出 不 小 心 吸 入 的 液 體 高 容 量 鋰 電 池 主 機 尺 寸 :(L*H*W): 125*135*35(±5%)mm 重 量 :190g 微 電 腦 筆 型 酸 鹼 度 計 內 建 微 電 腦 運 算, 測 量 反 應 迅 速 且 精 準 特 殊 斜 面 式 視 窗 設 計, 方 便 觀 測 數 值 大 型 液 晶 螢 幕 顯 示, 溫 度 與 測 試 數 值 可 同 時 顯 示 貼 心 凸 點 防 滑 設 計, 及 IP57 防 水 功 能 單 手 即 可 操 作 所 有 功 能, 簡 易 且 方 便 可 更 換 式 電 極, 達 到 持 續 使 用 及 環 保 目 的 具 資 料 鎖 定, 記 憶 最 大 及 最 小 值 之 功 能 ; 可 轉 換 溫 度 單 位 ( / ) 電 池 剩 餘 電 量 顯 示, 停 止 動 作 10 分 鐘 後 自 動 關 機 可 選 購 ORP 電 極, 擴 增 相 關 功 能 5 台 6,000 30,000 6 台 3,200 19,200 一 般 實 驗 課 所 需 一 般 實 驗 課 所 需 生 物 科 技 系 生 物 科 技 系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296
303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電 泳 槽 ( 含 電 源 供 應 器 ) 軟 膏 充 填 封 尾 機 二 段 式 指 針 型 負 壓 錶 適 合 作 DNA 電 泳, 快 速 清 晰 可 耐 熱 至 130 電 泳 槽 為 強 化 PC 材 質 防 觸 電 安 全 裝 置 具 透 氣 散 熱 蓋 Tray 有 黑 色 暗 帶, 方 便 注 膠 可 同 時 作 一 大 兩 小 共 三 片 膠 : mm 兩 片 & mm 一 片 電 泳 梳 尺 寸 : 8 齒 x 齒 ( 厚 1.0mm), 另 一 面 12 齒 x2 +25 齒 ( 厚 1.5mm). 含 100V 電 源 供 應 器 1 個 規 格 :CB1400 ( 或 同 等 級 ) 速 度 : 手 動 適 用 : 鋁 及 鉛 管 封 尾 材 質 : 快 速 接 頭 為 不 鏽 鋼 材 質 規 格 :1. 2.5" 壓 力 錶 錶 面, 錶 面 壓 力 顯 示 值 為 0-760mmHg 2. 錶 面 壓 力 以 不 同 顏 色 做 區 分, 並 有 低 中 及 高 壓 之 壓 力 標 示 低 /LOW (0-80mmHg) 黃 色 中 /MED. (80-200mmHg) 橘 色 高 /HIGH ( mmHg) 紅 色 3. 二 段 式 負 壓 調 節 及 開 關 調 節 :REG ( 紅 ) - 持 續 負 壓 抽 吸 及 壓 力 微 調 控 制 OFF ( 綠 ) - 關 閉 4. 推 桿 式 開 關 方 便 耐 用 附 安 全 瓶 以 保 護 錶 體 及 中 央 系 統 抽 吸 壓 力 指 針 為 逆 時 針 方 向 顯 示 快 速 接 頭 - - 採 用 不 銹 鋼 製 4 組 7,700 30,800 2 台 8,000 16,000 9 個 4,000 36,000 一 般 實 驗 課 所 需 製 劑 學 製 劑 學 實 驗 生 物 科 技 系 生 物 科 技 系 內 外 科 護 理 護 理 系 學 課 程 教 學 工 作 計 畫 代 碼 (C3-2-1) (C3-2-1) (B3-1-1) 297
304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氧 氣 流 量 錶 ( 單 錶 式 ) 材 質 :1 銅 質 基 座 2 外 管 材 質 為 Polycarbonate( 聚 碳 酸 樹 脂 ) 透 明 材 質 3. 快 速 接 頭 為 不 鏽 鋼 材 質 規 格 : 1. 日 式 規 格 之 氧 氣 快 速 接 頭 款 式, 壁 上 型 :0~15LPM 流 量 控 制 2. 流 量 刻 度 0-5LPM: 每 0.5 LPM 劃 一 刻 度, 精 密 度 +/- 0.5%;5-15LPM: 每 1 LPM 劃 一 刻 度, 精 密 度 +/-0.5%; FLUSH: 全 壓 流 量 3. 穩 壓 設 計 : 壓 力 補 償 設 計 密 封 耐 壓, 耐 氧 化 性 和 耐 腐 蝕 性 4. 外 管 : Polycarbonate( 聚 碳 酸 樹 酯 ) 透 明 材 質, 堅 固 耐 用, 外 管 一 體 成 形, 不 車 牙 不 易 鬆 脫 不 漏 氣 可 旋 開 式 管 身 設 計 ; 使 用 維 修 保 養 簡 單 方 便 5. 管 內 指 示 刻 度 浮 球 : 不 銹 鋼 材 質, 不 氧 化 ; 確 保 流 量 維 持 穩 定 6. 針 閥 座 : 銅 質, 耐 撞 擊, 不 易 損 壞, 能 有 效 保 護 流 量 計 內 部, 延 長 使 用 壽 命 7. 銅 製 材 質 基 座 補 償 式 設 計, 堅 固 耐 用, 不 易 損 壞, 並 標 示 各 氣 源 文 字 及 色 環 8. 計 量 精 度 高 ; 流 量 刻 度 皆 經 過 精 密 的 流 量 測 試 9. 管 身 採 用 Polycarbonate 強 化 塑 膠 材 質 ; 堅 固 耐 用, 不 易 損 壞 度 清 楚 易 見 的 刻 度 標 示, 5 個 1,600 8,000 內 外 科 護 理 護 理 系 學 課 程 教 學 (B3-1-1) 298
305 確 保 無 視 覺 死 角, 可 觀 察 流 量 設 定 的 正 確 與 否 11. 下 方 DISS 螺 旋 接 頭 設 計, 可 依 單 位 需 求 搭 配 潮 濕 噴 霧 系 列 產 品 12. 進 氣 口 尺 寸 :1/8 (± 10%) PT; 出 氣 口 尺 寸 :1/8 (± 10%) PT; 抗 摔 高 度 :10 米 以 上 ; 側 邊 旋 鈕, 易 於 操 控 ; 附 不 鏽 鋼 製 快 速 接 頭 一 組 ( 符 合 醫 院 現 有 氣 體 出 口, 並 標 示 各 氣 源 色 環 ); 通 過 GMP 認 證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型 號 :T146( 或 同 等 級 品 ) 材 質 :PVC 尺 寸 :205(± 皮 下 脂 肪 測 10%) 90(± 10%) mm 測 定 範 定 器 ( 皮 脂 圍 :0~50mm 精 度 :1(± 夾 ) 10%)mm 重 約 :80(± 10%)g 顏 色 : 紅 色 或 黑 色 均 可 一 功 能 : 可 測 量 血 氧 濃 度 (SPO2) 脈 搏 強 度 及 心 跳 值 二 血 氧 濃 度 範 圍 : 35%~99% 三 脈 搏 範 圍 : 30~250 Pulse/min 四 電 力 :2 個 手 指 型 血 氧 1.5V,AAA 電 池 ( 使 用 鹼 性 電 濃 度 分 析 儀 池 ) 五 電 源 開 關 : 按 鍵 式, 不 使 用 時 約 9 秒 自 動 關 閉 電 源 六 尺 寸 / 重 量 :4(± 10%) cm 4(± 10%) cm 6(± 10%) cm(; 約 80g( 含 電 池 ) 七 偵 測 時 間 ;15 秒 內 偵 測 完 畢 12 個 4,000 48,000 9 個 4,200 37,800 身 體 檢 查 與 評 估 課 程 教 護 理 系 學 內 外 科 護 理 護 理 系 學 課 程 教 學 (B3-1-1) (B3-1-1) 299
306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一 般 型 聽 診 器 廠 牌 : 3M( 或 同 等 級 品 ) 規 格 : Littman ClassicⅡ SE, 暗 紅 色, 含 鐘 面 與 膜 面, 專 利 塞 入 型 超 軟 耳 竇 ; 耐 用 無 乳 膠 ;Y 管 顏 色 為 松 墨 綠 或 尊 爵 黑 廠 牌 :Spirit, 型 號 :CK- S621P( 或 同 等 級 品 ), 豪 華 型 教 學 雙 人 聽 診 器 用 規 格 : 黑 色, 含 鐘 面 與 膜 面, 具 軟 質 耳 塞 1. 用 PreSep 血 氧 監 測 導 管 進 行 連 續 ScvO2 監 測, 可 以 揭 示 傳 統 生 命 徵 象 難 以 察 覺 的 隱 蔽 組 織 缺 氧 2. 在 以 下 列 情 況 :a. 術 後 高 風 險 手 術 b. 創 傷 c. 敗 血 症 d. 在 CHF 時 的 心 臟 衰 竭 e. 心 跳 驟 停 復 蘇 等,ScvO2 能 顯 示 出 預 後 PreSep 中 心 值, 有 助 於 指 導 並 開 始 早 期 介 入 靜 脈 氧 飽 和 治 療 3. 連 續 ScvO2 與 間 歇 取 樣 度 導 管 和 單 獨 的 傳 統 生 命 徵 象 相 比, 更 (ScvO2) 具 敏 感 的 組 織 灌 注 指 標 4. 連 續 ScvO2 監 測 揭 示 了 組 織 氧 合 的 真 正 充 分 度, 可 及 時 發 現 並 評 估 的 個 案 臨 床 問 題 5. 方 便 精 確 且 易 於 使 用 6. 配 有 連 續 ScvO2 監 測 的 三 腔 導 管 設 計 與 Edwards 血 氧 監 護 儀 ( 如 Vigileo) 和 光 纜 配 合 使 用 7. 成 人 使 用 6 個 3,000 18,000 8 組 1,800 14,400 2 組 8,000 16, 內 外 科 護 理 護 理 系 學 課 程 教 學 內 外 科 護 理 護 理 系 學 課 程 教 學 內 外 科 護 理 護 理 系 學 課 程 教 學 (B3-1-1) (B3-1-1) (B3-1-1) 實 習 實 驗 手 臂 式 電 子 廠 牌 :OMRON( 或 同 等 級 品 ) 主 機 10 台 3,450 34,500 生 理 學 實 驗 護 理 系
307 025 物 品 血 壓 計 重 量 : 約 340(± 10%) g 外 形 尺 寸 : 寬 123(± 10%) 高 85(± 10%) 縱 深 141(± 10%) mm 壓 脈 帶 : 寬 146(± 10%) 長 446(± 10%) mm( 重 量 約 130g(± 10%)) 氣 管 度 600(± 10%) mm 適 用 臂 圍 : 22~32cm 附 屬 品 - 壓 脈 帶 試 用 電 池 (4 顆 3 號 鹼 性 電 池 ) 操 作 說 明 書 ( 附 品 質 保 證 書 )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皮 內 注 射 墊 KEELER 眼 底 鏡 頭 撥 盤 電 話 Model:M94( 或 同 等 級 品 ) 材 質 : 乳 膠 注 射 墊 大 小 : 直 徑 5.5(± 10%) 公 分, 厚 度 1.5(± 10%) 公 分 1. 眼 底 鏡 頭 防 塵 蓋 設 計 2. 照 明 光 軸 與 檢 查 光 軸 採 用 非 同 軸 方 式 3. 度 數 轉 盤 :+29D ~ -30D 每 1D 一 跳 及 快 速 +/- 20D 轉 鈕 4. 獨 特 的 十 字 及 環 狀 象 限 視 標 清 晰 地 聚 焦 於 眼 底 5. Red free 濾 光 鏡, 便 於 眼 底 血 管 滲 血 之 觀 查 6. 特 殊 之 光 線 設 計, 可 觀 查 眼 底 之 平 整 性, 以 判 別 視 網 膜 剝 離 等 1. 尺 寸 :22W(+-5%)x 23D(+-5%) x 13H(+-5%)cm 或 同 等 級 品 9 片 6,000 54,000 7 個 9,800 68,600 1 台 2,500 2,500 課 程 教 學 基 本 護 理 技 護 理 系 術 課 程 教 學 屈 光 學 教 學 使 用 視 光 系 懷 舊 療 癒 環 長 期 照 顧 境 特 色 教 室 系 建 置 (B3-1-1) (B3-1-1) (C2-3-1) (C2-6-1) 301
308 尺 寸 : 木 製 19 W(+-5%)x 7.5D(+- 5%) x 3H(+-5%)cm 或 同 級 品 ( 或 同 級 品 ) 規 格 - 型 式 平 台 式 彩 色 影 像 掃 描 器 規 格 - 掃 描 方 式 影 像 讀 取 鏡 頭 移 動 方 式 規 格 - 掃 描 元 件 彩 色 CCD 線 性 感 應 器 (12 Lines) 規 格 - 文 件 掃 描 範 圍 反 射 稿 :216mmx297mm (A4, Letter) 透 射 稿 :32.9mmx244.4mm (35mm 長 條 狀 底 片 6 格,35mm 幻 燈 片 4 格 ) 規 格 - 光 源 白 色 LED 管 規 格 - 光 學 解 析 度 4,800dpix9,600dpi ( 搭 配 超 微 步 驅 動 裝 置 ) 規 格 - 輸 出 解 析 度 50dpi~6,400dpi ( 間 隔 1dpi) / 9,600 / 12,800dpi 規 格 - 畫 素 深 度 最 大 可 達 16 位 元 掃 描 速 度 - 反 射 稿 掃 描 黑 白 (A4,300dpi) 11 秒 彩 色 (A4,300dpi) 14 秒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懶 骨 頭 沙 發 可 拆 式 牙 齒 放 大 模 型 彩 繪 響 板 ( 山 茶 花 ) 資 訊 器 材 掃 描 器 尺 寸 :65 W(+-5%)x 65D(+-5%) x 45H(+-5%) cm 或 同 等 級 品 尺 寸 :19 W(+-5%)x 14D(+-5%) x 17H(+-5%)cm 或 同 級 品 7 個 3,000 21,000 建 置 5 具 3,200 16,000 8 支 1,200 9,600 1 台 3,400 3,400 懷 舊 療 癒 環 境 特 色 教 室 長 照 實 驗 教 室 設 備 長 期 照 顧 系 長 期 照 顧 系 療 癒 環 境 特 長 期 照 顧 色 教 室 建 置 系 學 生 多 元 作 業 課 程 用 長 期 照 顧 系 (C2-6-1) (C2-6-1) (C2-6-1) (C2-6-1) 302
309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折 疊 式 會 議 桌 180CM(+-5%) 45CM(+-5%) 折 合 桌 / 會 議 桌 / 工 作 桌 / 餐 桌 桌 子 檯 面 板 採 用 塑 合 板 材, 美 觀 的 設 計 桌 腳 收 折 方 便, 不 佔 空 間 台 灣 製 造 ( 或 同 級 品 ) 4 張 2,200 8,800 學 生 活 動 使 用 索 氏 (Soxhlet Apparatus) 脂 肪 抽 出 裝 置 250ml 19 個 1,150 21,850 教 學 用 硬 殼 加 熱 包 1. 加 溫 溫 度 450 度 2. 燒 瓶 直 徑 81- 包 83mm 3. 功 率 (w) 個 5,200 46,800 教 學 用 日 製 接 目 測 微 器 微 量 注 射 針 組 攜 帶 式 推 拿 床 體 脂 計 符 合 OLYUPUS CX-22 型 顯 微 鏡 使 用 (1 組 2 片 ) 7 組 1,800 12,600 教 學 用 10ul,25ul,50ul( 平 頭 固 定 ) 2 組 2,700 5,400 教 學 用 1. 長 176cm 寬 60cm 高 48cm ±2cm 2. 鋁 合 金 材 質, 重 量 17kg ±2kg 3. 可 攜 帶 外 出 4. 附 升 降 氣 壓 小 椅 子 1 張 主 機 重 量 : 約 2.1KG 外 觀 尺 寸 ; 長 327x 寬 303x 高 55(±5%)mm 可 測 基 礎 代 謝 體 重 重 點 記 憶 BMI 體 脂 肪 率 身 體 年 齡 骨 骼 筋 率 內 臟 脂 肪 基 準 AA 電 池 4 顆 8 張 8,000 64,000 輔 助 教 學 3 台 4,200 12,600 長 期 照 顧 系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勞 動 生 理 實 職 業 安 全 驗 室 教 學 設 衛 生 系 備 (C2-6-1) (G3-2-1) (G3-2-1) (G3-2-1) (G ) (A3-1-1) 303
310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耳 溫 計 測 溫 準 確 以 顯 示 燈 及 提 示 聲 確 保 測 量 位 置 正 確 柔 軟 測 溫 頭 記 憶 記 錄 8 次 清 晰 顯 示 讀 數 螢 幕 可 存 耳 套 之 保 護 盒 AA 電 池 2 個 21 個 耳 套 測 溫 只 需 數 秒 採 用 高 級 不 銹 鋼 鍛 造 可 調 式 音 頻 糖 尿 病 病 人 適 用 霧 面 的 不 銹 鋼 表 面 處 理 音 頻 128CPS 6 支 3,500 21,000 勞 動 生 理 實 職 業 安 全 驗 室 教 學 設 衛 生 系 備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音 叉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扣 診 搥 鋅 合 金 製 可 測 糖 尿 病 患 者 末 梢 神 經 及 扣 診 鎚 兩 用 6 支 2,800 勞 動 生 理 實 職 業 安 全 16,800 驗 室 教 學 設 衛 生 系 備 10 支 2,600 勞 動 生 理 實 職 業 安 全 26,000 驗 室 教 學 設 衛 生 系 備 304
31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尺 寸 : 101mm( 長 ) X 46mm( 寬 ) X 12mm( 高 ) (±5%) 設 計 商 : MIO Global (Physical Enterprises Inc.) 產 地 : 中 國 可 讀 心 率 : 30~220 BPM 適 用 氣 溫 : 0 C 至 45 C (41 F 至 113 F) 適 用 腕 圍 : 最 小 145mm 鏡 面 材 質 : 玻 璃 錶 帶 材 質 : 矽 膠 電 池 : 170mAh 鋰 聚 合 心 率 監 測 器 物 時 鐘 模 式 下 長 達 2 個 月 運 動 模 行 動 藍 芽 手 式 下 可 長 達 12 小 時 充 電 : USB 錶 充 電 ( 一 小 時 便 可 充 滿 ) 防 水 性 : 具 備 30 米 防 水 功 能, 可 在 水 中 監 測 心 率 注 意 : 請 於 下 水 前 先 行 啟 動 運 動 模 式 切 勿 於 水 中 按 壓 手 錶 按 鍵 保 固 期 : 一 年 原 廠 保 固 藍 芽 頻 率 : 低 功 耗 藍 芽 4.0 注 意 需 配 備 藍 芽 4.0 智 慧 型 手 機 使 用 如 iphone4s iphone5 NCC 認 證 : CCAJ13LP1710T0 5 支 7,000 35,000 勞 動 生 理 實 職 業 安 全 驗 室 教 學 設 衛 生 系 備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電 磁 加 熱 攪 拌 器 含 加 熱 及 電 磁 攪 拌, 溫 度 範 圍 : RT+5 ~380, 轉 速 :60~1500 rpm 版 面 材 質 : 不 鏽 鋼 披 覆 琺 瑯, 版 面 尺 寸 :18 x 18 cm, 燒 杯 容 量 :50~2000 ml, 機 體 尺 寸 : 25 W x 20 D x 11 H(±5%)/cm 電 壓 / 功 率 :110V / 500W 2 台 8,000 16,000 實 驗 設 備 食 品 營 養 系 (C5-6-1) 305
312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4 公 升 製 酒 機 ( 電 熱 式 ) 電 子 計 重 秤 資 訊 器 材 平 板 電 腦 蒸 餾 量 : 一 次 可 存 放 3.5 公 升 的 酒 醪 來 蒸 餾 出 酒 速 度 :2 小 時 約 0.9~1.0 公 升 冷 卻 系 統 : 冷 卻 風 扇 電 源 : 電 源 110 volt ( 450 W ) 1. 高 精 度 設 計 1/30,000 顯 示 2. 電 源 採 用 充 電 插 電 兩 用 方 式 選 擇, 免 除 電 源 不 穩 及 停 電 困 擾 3LCD 液 晶 顯 示 屏 幕. 綠 色 背 光 4 高 精 度 設 計 秤 重 精 準, 配 合 超 大 按 鍵 操 作 便 利 5 規 格 : 秤 量 / 感 量 :3KG/0.1G, 秤 重 單 位 : 公 克 / 台 斤 秤 面 尺 寸 :225*275mm(+-10%) 外 觀 尺 寸 :300*280*100mm(+-10%) APPLE ipad Mini 2 WiFi 16G: 包 裝 盒 內 容 1.iPad mini 2 本 機 1 台 2.Lightning 對 USB 連 接 線 1 條 3.USB 電 源 轉 接 器 1 個 4. Retina 顯 示 器 7.9 吋 ( 對 角 線 ) LED 背 光 Multi- Touch 多 點 觸 控 顯 示 器, 採 用 IPS 技 術 2048 x 1536 像 素, 解 析 度 326 ppi 防 指 印 疏 油 外 膜 位 元 架 構 的 A7 晶 片 與 M7 動 作 感 應 協 同 處 理 器 6. 無 線 技 術 與 行 動 網 路 Wi-Fi (802.11a/b/g/n); 雙 頻 (2.4GHz 及 5GHz) 搭 配 MIMO 藍 牙 4.0 技 術 2 台 3,700 7,400 實 習 課 程 4 台 4,400 17,600 加 工 廠 實 習 課 程 設 備 1 台 9,900 9,900 教 學 用 食 品 營 養 系 食 品 營 養 系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G4-3-1) (C5-6-1) (G3-2-1) 306
313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防 盜 電 腦 主 機 櫃 規 格 :30W*52D*71H 1. 電 腦 筒 : 採 冷 軋 鋼 板 0.7mm 厚 折 曲 成 型, 具 防 盜 功 能, 散 熱 佳, 換 修 容 易 2. 底 板 : 採 冷 軋 鋼 板 0.7mm 厚 折 曲 成 型 3. 塗 裝 : 一 貫 自 動 化 高 溫 隧 道 式 噴 霧 多 道 防 鏽 處 理 高 溫 粉 體 烤 漆 膜 厚 30μm 以 上 表 面 平 滑 美 觀 1 組 3,500 3,500 充 實 實 習 旅 館 設 備 以 供 餐 旅 管 理 學 生 實 習 所 系 需 (J2-6-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小 平 鼓 教 學 娃 娃 模 特 兒 組 血 氧 濃 度 檢 測 儀 1. 鼓 面 : 雙 面 牛 皮, 直 徑 36 公 分 2. 鼓 身 : 松 木 拼 板, 栗 子 色 3. 鼓 架 : 松 木 萬 用 型 4. 鼓 棒 : 楓 木, 直 徑 2 公 分, 長 度 40 公 分 5. 鼓 套 6 以 上 尺 寸 誤 差 在 正 負 5% 以 內 1. 教 學 娃 娃 模 特 兒 : 身 長 60 公 分, 重 量 0.85kg, 仿 約 3 個 月 大 的 嬰 兒 ; 眼 睛, 手 及 腳 掌 持 續 呈 現 打 開 的 狀 態 ; 四 肢 柔 軟 容 易 操 作.2. 教 學 娃 娃 專 用 保 護 服 : 適 合 60 cm 的 教 學 娃 娃, 膚 色 及 服 貼 設 計 猶 如 娃 娃 的 第 二 層 肌 膚, 正 面 印 有 肚 臍 及 橫 膈 膜 的 位 置 3. 以 上 尺 寸 與 重 量 誤 差 在 10% 以 內 1. 尺 寸 ( 長 * 寬 * 高 ):66±5% x36±5% x33±5% mm, 重 量 : 60 克 ±5% 2. Measuring range:35~99% 3. Resolution:±1% 4. Accuracy: ±2%(75~99%) ±3%(50~75%) 5. 可 再 充 電 電 池 10 個 2,250 22,500 8 組 3,870 30,960 1 台 7,500 7,500 提 供 幼 兒 體 能 與 律 動 幼 兒 音 樂 與 幼 兒 保 育 律 動 與 教 保 系 實 習 等 課 程 使 用 提 供 幼 兒 體 能 與 律 動 幼 兒 音 樂 與 幼 兒 保 育 律 動 與 教 保 系 實 習 等 課 程 使 用 測 量 血 氧 濃 度, 供 健 康 醫 務 暨 健 管 理 相 關 課 康 事 業 管 程 學 生 實 作 理 系 教 學 用 (K2-1-1) (K2-1-1) (I3-2-1) J
314 x2 USB 充 電 模 式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2014ICD- 10-CM/PCS 版 2014ICD-10-CM/PCS 版 紙 本 與 光 碟 ISBN ICDICDICD-10-CM Draft Edition ISBN ICDICDICD-10-PCS Draft Edition ( 報 價 需 含 稅 及 安 裝 費 ) 20 套 4,875 97,500 國 際 疾 病 分 醫 務 暨 健 類 實 務 教 學 康 事 業 管 及 學 生 練 習 理 系 使 用 (I3-3-1) J703, J707, J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手 持 式 掃 描 器 手 持 式 掃 描 器 -AVISION 虹 行 動 CoCo 棒 ( 或 同 級 品 ) 1.Wi-Fi 專 業 版 2. 光 學 元 件 :CIS ( 接 觸 式 影 像 感 測 器 ) 3. 掃 瞄 光 源 :LED ( 發 光 二 極 體 ) 4. 進 紙 方 式 : 手 持 式 掃 瞄 5. 掃 瞄 解 析 度 :1200/600/300 dpi 6. 檔 案 格 式 JPG: 彩 色 / 黑 白 PDF: 彩 色 / 黑 白 7. 電 池 充 滿 掃 描 張 數 :A4 400 張 8. 介 面 : USB2.0/ 記 憶 卡 : 支 援 Micro SD card 最 高 可 達 32GB 10. 電 池 續 航 力 :400 頁 A4 ( 不 停 止 掃 瞄 ) 11. 電 池 : 鋰 電 池 (NP45, 3.7V, 700mA) 12. 自 動 斷 電 :3 分 鐘 13. 隨 附 軟 體 :PaperPort SE 掃 瞄 至 記 憶 卡 : 有 15.LCM:1.8" 彩 色 TFT LCD 16. 內 建 記 憶 體 : 128MB 17. 平 台 掃 瞄 最 大 尺 寸 : ( % x % mm ) 18. 掃 瞄 速 度 : 300 dpi 黑 白 :0.6 秒 300 dpi 彩 色 :1.6 秒 1 台 7,500 7,500 配 合 電 腦 教 學 與 實 務 運 用, 提 供 學 醫 務 暨 健 生 列 印 呈 現 康 事 業 管 學 習 成 果, 理 系 與 所 有 利 用 e 化 教 材 教 授 課 程 (I3-2-1)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7,8 樓 專 業 教 室 308
315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X 展 示 架 展 示 看 板 ( 方 管 ) 600 dpi 黑 白 :2.4 秒 600 dpi 彩 色 :6.5 秒 19.Wi-Fi 規 格 : IEEE b/g/n standard compliant 20. 尺 寸 ( 寬 x 深 x 高 ): (41+-5% x % x 34+-5% mm) 21. 饋 指 底 座 重 量 : 約 413 公 克 22. * 手 持 式 掃 瞄 器 * 自 動 饋 紙 底 座 * USB 連 接 線 * 8G MicroSD Card, 含 SD 轉 接 卡 * 校 正 卡 * 清 潔 布 * 便 攜 袋 (W60 x H160 cm) +-5%, 鋁 合 金, 海 報 四 角 打 孔 可 隨 時 快 速 換 圖 架 體 約 重 1KG, 可 摺 疊 方 便 攜 帶, 附 收 納 提 帶, 含 海 報 輸 出 展 示 看 板 ( 方 管 )-MY-718B( 或 同 級 品 ) 雙 面 絨 布, 96*126*180H +- 5% 面 板 :90W*120H +-5% 3 座 1,200 3,600 3 座 5,500 16,500 學 生 服 務 學 醫 務 暨 健 習 活 動 展 示 康 事 業 管 使 用 理 系 醫 務 暨 健 學 生 學 習 成 康 事 業 管 果 展 示 使 用 理 系 (I3-2-1) (I3-2-1) 309
316 資 訊 器 材 數 位 相 機 30 倍 光 學 變 焦 1810 萬 有 效 像 素 WiFi / NFC 傳 輸 內 置 EVF 內 置 GPS 支 援 Raw 拍 攝 感 光 元 件 像 素 :1810 萬 像 素 有 效 像 素 :1890 萬 像 素 感 光 元 件 大 小 :1/2.3 吋 感 光 元 件 種 類 :CMOS 最 大 解 像 度 :4896 x 3672 動 畫 解 像 度 : 1920 x 1080 pixels, 60p (FHD: 28Mbps /AVCHD) 1920 x 1080 pixels, 50i (FHD: 17Mbps / AVCHD) 1280 x 720 pixels, 50p (HD: 17Mbps / AVCHD) 1920 x 1080 pixels, 25fps (FHD: 20Mbps / MP4) 1280 x 720 pixels, 25fps (HD: 10Mbps / MP4) 動 畫 種 類 :AVCHD / MPEG-4 無 間 斷 有 聲 影 片 動 畫 音 效 : 支 援 立 體 聲 收 音 防 手 震 功 能 :Hybrid O.I.S.+ 光 學 防 震 135 格 式 焦 距 :24 mm 至 720 mm 變 焦 能 力 :30X 光 圈 範 圍 :F 自 動 對 焦 情 況 : 人 面 對 焦 11 點 AF 1 點 高 速 AF 1 點 AF 重 點 支 援 連 續 AF 曝 光 模 式 :1. 支 援 光 圈 先 決 2. 支 援 快 門 先 決 3. 支 援 手 動 曝 光 場 景 模 式 : 人 像 柔 膚 風 景 運 動 夜 景 夜 間 人 像 手 持 夜 景 HDR 食 物 兒 童 1,2 煙 火 日 落 寵 物 高 感 光 星 空 水 底 High 2 台 9,900 19, 學 生 學 習 及 醫 務 暨 健 教 學 活 動 影 康 事 業 管 像 記 錄 使 用 理 系 (I3-2-1)
317 Speed Video 3D 影 像 快 門 速 度 :1/2000 至 30 秒, 不 支 援 B 快 門 ISO 感 光 值 :Auto / 100 / 200 / 400 / 800 / 1600 / 3200 / 6400( 擴 展 )LCD 熒 光 幕 :3.0 吋 TFT LCD 熒 光 幕, 視 野 率 為 100 % 儲 存 媒 體 :SD / SDHC / SDXC 記 憶 咭 電 池 種 類 : 專 用 鋰 電 機 身 重 量 :240 克 重 量 ( 含 電 池 ):300 克 體 積 :111 x 64 x 34 mm 標 準 配 備 + 贈 品 ( 送 原 廠 相 機 套 + 清 潔 組 + 保 護 貼 + 專 用 電 池 ) APPLE ipad Mini 2 WiFi 16G: 包 裝 盒 內 容 1.iPad mini 2 本 機 1 台 2.Lightning 對 USB 連 接 線 1 條 3.USB 電 源 轉 接 器 1 個 4. Retina 顯 示 器 7.9 吋 ( 對 角 線 ) LED 背 光 Multi-Touch 多 點 觸 控 顯 示 器, 採 用 IPS 技 術 2048 x 1536 像 素, 解 析 度 326 ppi 防 指 印 疏 油 外 膜 位 元 架 構 的 A7 晶 片 與 M7 動 作 感 應 協 同 處 理 器 6. 無 線 技 術 與 行 動 網 路 Wi-Fi (802.11a/b/g/n); 雙 頻 (2.4GHz 及 5GHz) 搭 配 MIMO 藍 牙 4.0 技 術 資 訊 器 材 平 板 電 腦 資 訊 器 材 多 功 能 複 合 機 EPSON AL-MX14NF 黑 白 多 功 能 複 合 機 1 台 9,900 9,900 教 學 用 2 台 8,500 17,000 教 學 輔 助 用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C1-4-2) (C1-4-2) 311
318 資 訊 器 材 無 線 掃 描 器 Mustek iscan Air S400W 行 動 式 無 線 掃 描 器 "TP-LINK TL-WR1043ND 300Mbps 極 速 無 線 N Gigabit 路 由 器 用 SST 技 術 增 加 無 線 訊 號 的 強 資 訊 器 材 無 線 基 地 台 度 和 穩 定 標 準 3T3R-5dBi 天 線, 最 高 速 度 450Mbps 最 新 硬 體 加 速 功 能 提 升 頻 寬 至 800Mbps " 資 訊 器 材 標 籤 印 表 機 EPSON LW-700 標 籤 印 表 機 含 標 籤 帶 (24mm)3 捲 Canon PowerShot SX700 HS 數 位 相 機 全 新 DIGIC 6 影 像 處 理 器, 超 越 想 像 的 高 畫 質 Wi-Fi 無 線 資 訊 器 材 數 位 相 機 分 享, 支 援 NFC 技 術, 全 新 遙 控 拍 攝 功 能 創 意 拍 攝 模 式, 六 種 氛 圍 一 次 呈 現 資 訊 器 材 Smart Apps Creator 多 媒 體 互 動 App 製 作 工 具 全 面 支 援 IOS/Android/Windows PC 設 備, 可 生 成 橫 版 堅 版 以 及 橫 堅 混 排 的 應 用 支 援 最 多 匯 入 格 式, 輕 點 滑 鼠 製 作 應 用, 操 作 簡 單 易 上 手 豐 富 的 互 動 設 置, 展 現 移 動 平 臺 特 性 大 量 動 畫 效 果, 精 確 的 動 畫 微 調 多 樣 外 掛 範 本, 互 動 效 果 立 即 呈 現! 即 時 真 機 測 試 2 台 5,500 11,000 教 學 輔 助 用 2 台 2,500 5,000 教 學 輔 助 用 1 組 9,000 9,000 教 學 輔 助 用 2 台 9,500 19,000 教 學 輔 助 用 1 套 7,000 7,000 輔 助 教 學 用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C1-4-2) (C1-4-2) (C1-4-2) (C1-4-2) (C1-4-2) 312
319 bravod AGT-208A PLUS 極 光 繪 圖 板 規 格 / 型 號 : 數 位 板 感 應 範 圍 203*127mm(8 吋 *5 吋 ) 數 位 板 適 用 作 業 系 統 WIN XP 數 位 板 活 動 面 積 203*127mm(8 吋 *5 吋 ) 數 位 板 解 析 度 4000 lpi 數 位 板 感 壓 2048 階 數 位 板 重 量 700g 數 位 板 電 腦 介 面 USB 1.1 ( 全 速 ) 數 位 板 自 訂 指 令 鍵 快 速 鍵 4 個 數 位 板 筆 資 訊 器 材 繪 圖 板 的 供 電 方 式 不 需 要 用 電 池 數 位 板 電 線 長 度 150cm 數 位 板 自 訂 指 令 鍵 滾 輪 2 個 數 位 板 適 用 作 業 系 統 WIN 7 數 位 板 適 用 作 業 系 統 WIN 8 數 位 板 適 用 作 業 系 統 WIN Vista( 包 含 64-bit 版 本 ) 數 位 板 專 用 筆 觸 感 應 高 度 10mm 數 位 板 適 用 作 業 系 統 Mac OS 數 位 板 連 接 介 面 USB 數 位 板 耗 電 量 150mA 數 位 板 尺 寸 347*233*17(±5%)mm 1. 內 部 尺 寸 :φ24 16cm 2. 單 孔 圓 形 3. 全 不 銹 鋼 板 製 成 4. 溫 度 範 實 習 實 驗 恆 溫 水 浴 器 圍 : 室 溫 +5~100 度 5. 溫 度 控 物 品 制 :E.G.O 液 體 膨 脹 是 溫 控 器 6. 精 度 :±3 度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微 量 定 量 吸 管 3 片 8,500 25,500 輔 助 教 學 用 4 台 4,800 19, ~1000ul 2. 可 整 支 滅 菌 1 支 4,350 4,350 資 訊 管 理 系 化 妝 品 檢 化 妝 品 應 驗, 化 妝 品 用 與 管 理 調 製 課 教 學 系 使 用 化 妝 品 有 效 化 妝 品 應 性 教 學 及 檢 用 與 管 理 測 服 務 用 系 (C1-4-2) (A3-1-1) (A3-1-1) 313
320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微 量 定 量 吸 管 精 密 電 子 天 平 1. 20~200ul 2. 可 整 支 滅 菌 1 支 4,350 4,350 規 格 : 1. 秤 量 / 感 量 :600g/0.01g 2. 秤 盤 尺 寸 :145*125mm 3. 外 觀 尺 寸 :245*175*147(±5%)mm 特 點 1. 高 精 度 1/30,000 與 1/60,000 設 計, 滿 足 您 的 需 求 2. 可 設 定 秤 重 單 位 自 動 關 機 RS-232 傳 輸 速 率 及 LCD 測 試 等, 多 項 實 用 功 能 3. 內 建 13 種 秤 重 單 位 可 供 選 擇, 並 具 有 計 算 數 量 與 重 量 百 分 比 功 能, 應 用 範 圍 更 全 面 4. 領 先 業 界 技 術, 具 有 抗 行 動 電 話 及 無 線 電 所 產 生 的 電 磁 波, 秤 重 更 穩 更 準 5. 秤 重 性 能 表 現 快 準 穩 6. 具 有 單 點 校 正 及 三 點 校 正 之 功 能, 確 保 精 準 度 7. 特 殊 機 構 設 計, 具 有 過 載 倒 拉 運 送 等 保 護 功 能 8. 創 新 設 計 LED 熱 機 指 示 燈 及 LED 穩 定 指 示 燈, 讓 您 對 於 秤 重 準 確 度 更 放 心, 更 清 楚 9. 多 重 的 電 源 設 計, 可 以 插 電 使 用, 也 可 使 用 乾 電 池, 不 受 使 用 地 點 的 影 響 10. 四 方 防 風 罩 及 單 向 RS-232 介 面, 可 連 接 電 腦 2 台 7,000 14,000 化 妝 品 有 效 化 妝 品 應 性 教 學 及 檢 用 與 管 理 測 服 務 用 系 化 妝 品 有 效 化 妝 品 應 性 教 學 及 檢 用 與 管 理 測 服 務 用 系 (A3-1-1) (A3-1-1) 314
32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資 訊 器 材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攜 帶 式 兩 用 按 摩 床 1. 附 枕 頭 與 小 圓 塞 枕 2. 尺 寸 : 長 182 cm 寬 67cm 高 60cm(±5%) 3. 圓 管 鐵 腳 架 4. 可 折 疊 1. 鐵 式 電 鍍 烤 漆 五 腳 底 座 2. 五 腳 美 容 椅 底 座 3. 附 可 拆 式 輪 子 可 升 降 功 能 ( 不 會 因 為 卡 毛 而 滑 不 動 ) Kawasaki sp woven KBD754 或 同 級 品 材 質 : 高 強 度 碳 纖 維 + 奈 米 羽 球 拍 材 料 重 量 ( 空 拍 ) ( +/-2g ):84 g 長 :67.5cm 平 衡 點 ( 空 拍 ) ( +/- 5cm ):290 頭 載 式 無 線 MIPRO MR-823 頭 載 式 無 線 麥 克 麥 克 風 風 影 像 矩 陣 切 換 器 桌 球 拍 1.VGA 影 +audio jack 音 4 進 4 出 矩 陣 切 換. 2. 支 援 解 析 度 至 2048x1635@75 hz. 3. 可 於 面 板 按 鈕 操 作 或 頭 IR 遙 控 器 操 作. 4. 含 安 裝 及 相 關 數 量 配 線 配 置. 5. 金 屬 外 殼, 一 年 保 固. 蝴 蝶 牌 TIMO BOLL CF( 波 爾 CF- 2000) 或 同 級 品 材 質 全 能 型 球 拍, 採 用 蝴 蝶 牌 碳 纖 材 質 製 作 合 成, 膠 皮 部 份 則 使 用 蝴 蝶 牌 膠 皮 破 壞 力 強, 速 度 快, 讓 使 用 者 發 揮 極 佳 之 擊 球 感, 並 完 全 表 現 最 佳 實 力. 2 張 6,500 用 於 護 膚 及 化 妝 品 應 13,000 芳 香 療 法 課 用 與 管 理 程 系 用 於 護 膚 及 化 妝 品 應 10 張 1,500 15,000 芳 香 療 法 課 用 與 管 理 程 系 30 支 1,500 45,000 1 台 3,200 3,200 1 台 9,300 9, 支 1,500 45,000 學 生 上 課 使 用 學 生 上 課 使 用 教 學 及 學 生 實 習 使 用 學 生 上 課 使 用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A3-1-1) (A3-1-1) (F3-1-1) (D2-1-1) (D2-1-1) (F3-1-1) 315
322 資 訊 器 材 掃 描 器 EPSON Perfection V37 輕 薄 時 尚 黑 鑽 個 人 掃 描 器 ( 或 同 級 品 ) 規 格 - 型 式 平 台 式 彩 色 影 像 掃 描 器 規 格 - 掃 描 方 式 影 像 讀 取 鏡 頭 移 動 方 式 規 格 - 掃 描 元 件 彩 色 CCD 線 性 感 應 器 (12 Lines) 規 格 - 文 件 掃 描 範 圍 反 射 稿 :216mmx297mm (A4, Letter) 透 射 稿 : 32.9mmx244.4mm (35mm 長 條 狀 底 片 6 格,35mm 幻 燈 片 4 格 ) 規 格 - 光 源 白 色 LED 管 規 格 - 光 學 解 析 度 4,800dpix9,600dpi ( 搭 配 超 微 步 驅 動 裝 置 ) 規 格 - 輸 出 解 析 度 50dpi~6,400dpi ( 間 隔 1dpi) / 9,600 / 12,800dpi 規 格 - 畫 素 深 度 最 大 可 達 16 位 元 掃 描 速 度 - 反 射 稿 掃 描 黑 白 (A4,300dpi) 11 秒 彩 色 (A4,300dpi) 14 秒 1 台 3,400 3,400 學 生 多 元 作 運 動 健 康 業 課 程 使 用 與 休 閒 系 (D2-1-1) 316
323 APPLE ipad Mini 2 WiFi 16G: 包 裝 盒 內 容 1.iPad mini 2 本 機 1 台 2.Lightning 對 USB 連 接 線 1 條 3.USB 電 源 轉 接 器 1 個 4. Retina 顯 示 器 7.9 吋 ( 對 角 線 ) LED 背 光 Multi- Touch 多 點 觸 控 資 訊 器 材 平 板 電 腦 顯 示 器, 採 用 IPS 技 術 2048 x 1536 像 素, 解 析 度 326 ppi 防 指 印 疏 油 外 膜 位 元 架 構 的 A7 晶 片 與 M7 動 作 感 應 協 同 處 理 器 6. 無 線 技 術 與 行 動 網 路 Wi-Fi (802.11a/b/g/n); 雙 頻 (2.4GHz 及 5GHz) 搭 配 MIMO 藍 牙 4.0 技 術 L78*W45*H75cm 附 可 拆 式 輪 子 可 升 降 功 能 ( 不 會 因 為 卡 毛 而 滑 不 實 習 實 驗 動 ) 台 灣 製 造 附 加 L 桿 美 容 美 容 桌 物 品 繩 底 網 腳 架 為 鐵 製 粉 體 防 鏽 烤 漆, 含 可 調 節 高 度 0~50MM 調 節 腳 座 鐵 式 電 鍍 烤 漆 五 腳 底 座 五 腳 底 座 實 習 實 驗 美 容 椅 附 可 拆 式 輪 子 可 升 降 功 能 ( 不 會 因 物 品 為 卡 毛 而 滑 不 動 ) 縮 長 度 公 尺, 有 自 動 回 捲 實 習 實 驗 伸 縮 延 長 線 功 能 125V, 15 A, 最 大 1500W 物 品 2 個 插 座 上 緣 可 鎖 入 固 定 1 台 9,900 9, 張 2, , 張 1,500 67, 組 4, ,000 上 課 教 學 使 用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D2-1-1) 317
324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耳 溫 計 血 壓 計 平 底 煎 板 測 溫 準 確 以 顯 示 燈 及 提 示 聲 確 保 測 量 位 置 正 確 柔 軟 測 溫 頭 記 憶 記 錄 8 次 清 晰 顯 示 讀 數 螢 幕 可 存 耳 套 之 保 護 盒 AA 電 池 2 個 21 個 耳 套 測 溫 只 需 數 秒 主 機 重 量 : 約 340(± 10%) g 外 形 尺 寸 : 寬 123(± 10%) 高 85(± 10%) 縱 深 141(± 10%) mm 壓 脈 帶 : 寬 146(± 10%) 長 446(± 10%) mm( 重 量 約 130g(± 10%)) 氣 管 度 600(± 10%) mm 適 用 臂 圍 : 22~32cm 附 屬 品 - 壓 脈 帶 試 用 電 池 (4 顆 3 號 鹼 性 電 池 ) 操 作 說 明 書 ( 附 品 質 保 證 書 ) ( 或 同 等 級 品 ) 鑄 鐵 鍋 ( 水 煎 包 用 ) 圓 形 內 徑 40cm 附 鏟 蓋 4 台 3,500 14,000 4 台 3,500 14, 組 2,000 24,000 紅 龜 印 模 木 製 材 質 龜 甲 紋 形 狀 (4 兩 ) 12 支 1,600 19,200 糕 仔 印 模 木 製 五 孔, 有 花 紋, 可 拆 成 三 片 12 支 3,100 37,200 長 照 實 驗 教 室 設 備 及 即 長 期 照 顧 測 即 評 教 室 系 用 長 照 技 術 練 長 期 照 顧 習 暨 即 測 即 系 評 考 場 使 用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C2-6-1) (C2-6-1) (C5-6-1) (C5-6-1) (C5-6-1) 318
325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糖 度 計 電 子 秤 紅 外 線 雷 射 溫 度 計 測 量 範 圍 :Brix % 準 確 度 :Brix ±0.2% 解 析 度 :Brix 0.1% 溫 度 範 圍 : 自 動 補 償 樣 本 需 求 :0.3ml, 環 境 溫 度 : 防 護 等 級 : IP65( 絕 對 防 層 / 可 沖 水 ) 電 源 供 應 :AAA 電 池 X2 尺 寸 重 量 : 5.5X3.1X11(±5%) cm 100g 口 袋 型 數 位 式 廠 牌 ATAGO 或 同 等 級 最 大 秤 重 :2KG 最 小 感 量 : 0.1g 單 位 選 擇 :kg/g/ 斤. 兩 /pcs 秤 盤 尺 寸 (mm):210*190 不 銹 鋼 材 質 顯 示 幕 :LCD 顯 示 6 位 元 元 數 電 源 :4 顆 2 號 電 池,6v 變 壓 器 外 觀 尺 寸 (mm): 270*210*100(±5%) 電 池 使 用 壽 命 : 背 光 時 可 用 160 小 時, 不 背 光 時 可 用 260 小 時 認 證 :CE LCD 數 位 顯 示 有 背 光 功 能 測 量 範 圍 :-35 ~500 解 析 度 : 0.1 準 確 度 ; ±2% 讀 值 或 2 之 較 大 值 感 應 光 譜 : 6~14 μm 距 離 與 目 標 比 : 12:1( 最 小 目 物 :25mm 直 徑 ) 放 射 率 : 0.17~1.00 (1326S: 固 定 0.95) 照 準 : 雷 射 光 點 指 示 (1 毫 瓦 特 ) 非 接 觸 式 1 支 8,900 8,900 2 台 3,700 7,400 3 支 2,250 6,750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C5-6-1) (C5-6-1) (C5-6-1) 319
326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0.1~10mm,0.01mm 精 度 量 麵 皮 厚 度 計 用 TECLOCK 或 同 等 級 0.1~5mm 或 以 上,0.1mm 精 度 量 厚 薄 規 滾 輪 用 TECLOCK 或 同 等 級 木 製, 直 徑 約 6CM H 約 月 餅 模 型 2.5CM, 容 積 約 93±5 公 克 ( 約 2.5 兩 ) 木 製, 直 徑 約 14CM H 約 龍 鳳 喜 餅 模 2.5CM, 容 積 為 450 公 克 (12 兩 ) 符 合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規 格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硫 蒸 蒸 餾 裝 置, 含 氣 體 流 量 計 ( 餾 裝 置 L/min), 氣 體 緩 衝 瓶,50ml 梨 形 瓶 等 西 餐 檢 定 烹 調 工 具 組 西 餐 檢 定 用 配 菜 盒 組 打 蛋 器 Whisker(14" 不 鏽 鋼 ) 1 支 ; 木 匙 (30CM) 1 支 ; 煎 鏟 (10" 不 鏽 鋼 ) 1 支 ; 夾 子 (12", 厚, 不 鏽 鋼 ) 1 支 ; 漏 杓 Skimmer( 9", 小, 適 合 西 餐 湯 鍋 使 用, 扁 平 ) 1 支 ; 湯 杓 (30cm/120c.c 不 鏽 鋼 ) 1 支 ; 橡 皮 刮 刀 ( 耐 熱,346mm) 1 支 ; 隔 熱 手 套 ( 耐 熱 200 度, 43cm) 1 雙 ; 拍 肉 器 ( 大, 鋁 合 金 製 ) 1 支 ; 肉 叉 (6") 1 支 附 蓋 置 菜 盒 ( 長 58cm 寬 39cm 高 12cm/ 含 蓋 塑 膠 材 質 ) 2 個 ; 置 物 盤 ( 放 置 刀 具 及 材 料 / 不 鏽 鋼 /30*45*2cm) 1 個 ; 保 鮮 盒 (15cmx15cmx8cm) 10 個 1 支 1,800 1,800 3 組 1,900 5,700 5 支 1,300 6, 支 2,200 28,600 3 組 6,100 18, 組 3,000 42, 組 3,000 42,000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充 實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以 供 學 生 實 系 習 檢 定 術 科 所 需 充 實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以 供 學 生 實 系 習 檢 定 術 科 所 需 (C5-6-1) (C5-6-1) (C5-6-1) (C5-6-1) (G2-2-1) (J2-6-4) (J2-6-4) 320
327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西 餐 檢 定 平 底 鍋 組 每 組 包 含 : 不 鏽 鋼 三 層 鋼 平 底 鍋 ( 鍋 底 直 徑 20cm) 1 支 ; 不 鏽 鋼 三 層 鋼 平 底 鍋 ( 鍋 底 直 徑 25cm) 1 支 ; 不 鏽 鋼 不 沾 平 底 鍋 ( 鍋 底 直 徑 12cm) 1 支 ; 不 鏽 鋼 不 沾 平 底 鍋 ( 鍋 底 直 徑 16cm) 1 支 ; 尺 寸 需 符 合 檢 定 器 具 規 範, 尺 寸 誤 差 不 得 超 過 3% 每 組 包 含 : 不 鏽 鋼 三 層 鋼 調 味 醬 煮 鍋 ( 鍋 底 直 徑 16cm) 1 支 ; 不 鏽 鋼 三 層 鋼 調 味 醬 煮 鍋 ( 鍋 底 直 徑 18cm) 1 支 ; 不 鏽 鋼 三 層 鋼 調 味 西 餐 檢 定 調 醬 煮 鍋 ( 鍋 底 直 徑 20cm) 1 支 ; 不 味 醬 煮 鍋 組 鏽 鋼 三 層 鋼 調 味 醬 煮 鍋 ( 鍋 底 直 徑 24cm) 1 支 ; 尺 寸 需 符 合 檢 定 器 具 規 範, 尺 寸 誤 差 不 得 超 過 3% 中 管 : 強 化 碳 纖 維 拍 框 : 碳 纖 羽 球 拍 維 鈦 絲 Grip:5G Weight:3U (±1%) FRS 無 線 對 講 機 工 作 頻 道 數 : 14 CH 機 身 尺 寸 : 高 9 x 寬 4 x 深 2 cm (±1%) 通 話 距 離 : 6 公 里 (±1%) 發 射 功 率 :1W (±1%) 額 定 頻 率 : Mhz 供 電 方 式 : 可 充 電 與 使 用 電 池 可 使 用 耳 機 ( 附 耳 機 ) 14 組 6,500 91, 組 8, , 支 1,500 15, 支 2,000 24,000 充 實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以 供 學 生 實 系 習 檢 定 術 科 所 需 充 實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以 供 學 生 實 系 習 檢 定 術 科 所 需 運 動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比 賽 學 務 處 之 用 提 供 社 團 舉 學 務 處 辦 活 動 之 用 (J2-6-4) (J2-6-4) (D2-1-2) (D2-1-2) 民 生 科 技 學 院 即 測 即 評 考 場 補 助 經 費 民 生 科 技 學 院 即 測 即 評 考 場 補 助 經 費 321
328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 MHz (±1%) 發 射 功 率 5W (±1%) 頻 道 數 150~200 VHF UHF 頻 道 (±1%) 最 大 功 率 消 耗 雙 頻 對 講 機 500mW (±1%) 波 段 VHF / UHF 防 水 額 定 電 壓 : DC 7~8V (±1%) 10 支 5,000 50,000 合 計 2,421,840 提 供 社 團 舉 學 務 處 辦 活 動 之 用 (D2-1-2) 322
329 附 表 十 經 常 門 經 費 改 善 教 學 相 關 物 品 ( 單 價 1 萬 元 以 下 之 非 消 耗 品 ) 明 細 表 ( 標 餘 款 採 購 ) 優 先 序 物 品 類 別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預 估 單 價 預 估 總 價 用 途 說 明 使 用 單 位 與 中 長 程 計 畫 具 體 連 結 備 註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顯 微 鏡 目 鏡 轉 接 環 顯 微 照 相 系 統 1.30mm 接 管 /30.5mm 接 管 /0.35 減 倍 管 以 上 規 格 均 需 於 型 錄 列 出 2. 必 須 跟 本 系 實 驗 室 原 本 顯 微 鏡 相 容 ( 投 標 廠 商 投 標 前, 需 與 使 用 單 位 確 認 相 容 性 ) 3. 適 用 於 市 售 c-mount CCD, 操 作 簡 單, 可 有 效 地 控 制 暗 角 問 題, 以 便 取 得 更 佳 的 靜 態 擷 取 影 像 照 相 系 統 1/2.5 CCD, 逐 行 掃 描,2592x1944 像 素 ( 含 以 上 ) 1. 掃 瞄 速 度 : 2592x1944 fps( 含 以 上 );640x fps( 含 以 上 ) 2. 信 噪 比 : 40.5 db 3. 動 態 範 圍 : 模 擬 / 數 位 轉 換 器 : 10 位 元, 輸 出 : 8 位 元 信 噪 比 : 模 擬 / 數 位 轉 換 器 : 9 位 25 C, 增 益 0 db 4. 紅 外 線 濾 鏡 : 是 5. 感 光 元 件 規 格 : ICX205AK [ KB] 6. 電 壓 : USB 2.0 5V 7. 格 式 :1/2.5 " 8. 解 析 度 : 水 平 : 2592, 垂 直 : 1944 ( 含 以 上 ) 9. 畫 素 : 水 平 : 個 6,000 6,000 學 生 實 驗 課 1 台 9,000 9,000 學 生 實 驗 課 323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醫 學 檢 驗 生 物 技 術 系
330 μm, 垂 直 : 2.2 μm( 含 以 上 ) 10. 照 度 :0.53V/Lux 秒 (550nm) 11. 介 面 ( 機 械 ): 體 積 : 高 度 : 50.6 mm, 寬 度 : 50.6 mm, 長 度 : 50 mm ( 含 以 下 ), 重 量 :265 g( 含 以 下 ) 12. 調 整 ( 手 動 ): 快 門 : 1/10000 到 30 s, 增 益 :0 到 36 db, 落 差 :0 到 511, 彩 度 :0 到 200 %, 白 平 衡 :-2 db 到 +6 db 13. 調 整 ( 自 動 ): 快 門 :1/10000 到 30 s, 增 益 :0 到 36 db, 落 差 : 0 到 511 白 平 衡 :-2 db 到 +6 db 14. 環 境 : 最 高 溫 度 ( 操 作 ):-20 C 至 70 C, 最 高 濕 度 ( 操 作 ):45 % 至 85 % 不 凝 結, 工 作 溫 度 :0-60 度 15. 必 須 跟 實 驗 室 原 本 顯 微 鏡 相 容 ( 投 標 廠 商 投 標 前, 需 與 使 用 單 位 確 認 相 容 性 )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直 熱 式 腳 壓 封 口 機 封 口 長 度 :30 公 分 封 口 寬 度 :8 mm- 15 mm 材 質 : 真 空 袋 鋁 箔 袋 多 層 袋 紙 袋 等 2 台 7,000 14,000 製 劑 學 製 劑 學 實 驗 生 物 科 技 系 (C3-2-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教 學 型 聽 診 器 廠 牌 :3M, 型 號 :2138( 或 同 等 級 品 ), 一 般 型 規 格 : 雙 人 教 學 用, 黑 色, 含 鐘 面 與 膜 面, 塞 入 型 超 軟 耳 竇 3 組 3,600 10,800 身 體 檢 查 與 評 估 課 程 教 護 理 系 學 (B3-1-1) 324
33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高 腳 椅 可 調 高 度 升 降 48-54cm 附 腰 靠 及 輪 5 張 1,600 8,000 J 棟 三 樓 專 護 理 系 業 教 室 使 用 (B3-1-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平 板 電 腦 1. 平 板 電 腦 APPLE ipad Mini 2 WiFi 16G: 包 裝 盒 內 容 1.iPad mini 2 本 機 1 台 2.Lightning 對 USB 連 接 線 1 條 3.USB 電 源 轉 接 器 1 個 4. Retina 顯 示 器 7.9 吋 ( 對 角 線 ) LED 背 光 Multi-Touch 多 點 觸 控 顯 示 器, 採 用 IPS 技 術 2048 x 1536 像 素, 解 析 度 326 ppi 防 指 印 疏 油 外 膜 位 元 架 構 的 A7 晶 片 與 M7 動 作 感 應 協 同 處 理 器 6. 無 線 技 術 與 行 動 網 路 Wi-Fi (802.11a/b/g/n); 雙 頻 (2.4GHz 及 5GHz) 搭 配 MIMO 藍 牙 4.0 技 術 1 台 9,900 9,900 教 學 用 護 理 系 (B3-1-1)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6 支 組 翻 轉 棒 架 +/- 0.25,0.50,0.75,1.00, 1.50, 組 9,500 9,500 配 鏡 學 教 學 使 用 視 光 系 (C2-3-1)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1 非 球 面 光 學 玻 璃 提 供 增 強 的 影 像 2 高 倍 率 視 盤 和 黃 斑 的 寬 廣 視 野 3 對 曲 率 像 差, 像 散, 球 20D LENS 面 像 差 完 全 校 正 4 有 效 直 徑 : 黃 斑 部 視 神 49 毫 米 5 焦 距 :50 毫 米 6 中 經 盤 放 大 鏡 心 厚 度 :14.5 毫 米 7 視 場 角 : 45 度 8 工 作 距 離 :50 毫 米 9 重 量 :59 克 10 日 本 製 1 個 9,600 9,600 隱 形 眼 鏡 學 教 學 使 用 視 光 系 C
332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體 脂 計 主 機 重 量 : 約 2.1KG 外 觀 尺 寸 ; 長 327(+-10%)x 寬 303(+-10%)x 高 55(+-10%)mm 可 測 基 礎 代 謝 體 重 重 點 記 憶 BMI 體 脂 肪 率 身 體 年 齡 骨 骼 筋 率 內 臟 脂 肪 基 準 AA 電 池 4 顆 2 台 4,200 8,400 長 照 實 驗 教 室 設 備 長 期 照 顧 系 (C2-6-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桌 上 型 粉 碎 機 250g 1 台 7,300 7,300 教 學 用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G3-2-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風 尚 四 層 櫃 ( 附 輪 ) 475*400*980mm 2 個 1,100 2,200 實 驗 物 品 收 納 製 劑 製 造 工 程 系 (G3-2-1)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無 線 簡 報 器 雷 射 指 標 器 含 LED 指 示 燈 採 用 2.4 GHz 無 線 技 術 範 圍 15 公 尺 4 支 1,800 7,200 輔 助 教 學 調 理 保 健 技 術 科 (I3-2-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耳 窺 鏡 附 耳 套 採 光 纖 聚 光 強 且 溫 和 清 晰 專 利 結 構 外 型 流 線 符 合 人 體 工 學 附 長 短 耳 套 和 10 個 收 納 絨 布 袋 3 號 電 池 2 個 4 支 3,500 14,000 勞 動 生 理 實 職 業 安 全 驗 室 教 學 設 衛 生 系 備 資 訊 器 材 平 板 電 腦 APPLE ipad Mini 2 WiFi 16G: 包 裝 盒 內 容 1.iPad mini 2 本 機 1 台 2.Lightning 對 USB 連 接 線 1 條 3.USB 電 源 轉 接 器 1 個 4. Retina 顯 示 器 7.9 吋 ( 對 角 線 ) LED 背 光 Multi- Touch 多 點 觸 控 1 台 9,900 9,900 教 學 輔 助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A3-1-1) 326
333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寵 物 用 吹 水 機 顯 示 器, 採 用 IPS 技 術 2048 x 1536 像 素, 解 析 度 326 ppi 防 指 印 疏 油 外 膜 位 元 架 構 的 A7 晶 片 與 M7 動 作 感 應 協 同 處 理 器 6. 無 線 技 術 與 行 動 網 路 Wi-Fi (802.11a/b/g/n); 雙 頻 (2.4GHz 及 5GHz) 搭 配 MIMO 藍 牙 4.0 技 術 單 馬 達 220V 可 無 限 速 微 調 有 冷. 溫. 熱 三 段 風 速 調 整 最 高 溫 度 70 度 附 加 吹 水 風 管 一 條 吹 嘴 3 個 過 瀘 棉 一 片 2 台 8,000 16,000 寵 物 美 容 實 習 寵 物 美 容 學 位 學 程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蒸 籠 雙 層 不 鏽 鋼 304 製, 直 徑 40 公 分 以 上, 附 底 鍋 與 鍋 蓋 4 組 1,700 6,800 中 式 米 麵 食 食 品 營 養 乙 丙 級 課 程 系 (C5-6-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硫 巴 比 妥 蒸 餾 裝 置 符 合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規 格 硫 巴 比 妥 蒸 餾 裝 置, 含 冷 凝 管 蒸 餾 瓶 及 橡 皮 管 等, 連 接 皆 以 磨 砂 接 合 3 套 2,200 6,600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實 習 實 驗 物 品 凱 氏 定 氮 蒸 餾 裝 置 符 合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規 格 凱 氏 定 氮 蒸 餾 裝 置, 含 蒸 餾 瓶 冷 凝 管 水 蒸 氣 發 生 器 受 液 瓶 檢 液 注 入 處 等 5 部 份 3 組 4,200 12,600 食 品 分 析 乙 級 課 程 食 品 營 養 系 (G2-2-1) 327
334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西 餐 檢 定 用 尺 寸 :30cmx45cmx2cm 顏 色 : 紅 四 色 抗 菌 砧 藍 綠 白 各 1 個 板 組 14 組 1,300 18,200 充 實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以 供 學 生 實 系 習 檢 定 術 科 所 需 (J2-6-4)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義 式 麵 疙 瘩 器 義 式 麵 疙 瘩 專 用 ( 不 鏽 鋼 製 ) 13 個 1,100 14,300 充 實 西 餐 實 習 教 室 設 備 餐 旅 管 理 以 供 學 生 實 系 習 檢 定 術 科 所 需 (J2-6-4) 專 業 教 室 物 品 不 鏽 鋼 四 折 屏 風 展 開 總 長 (290* 寬 47* 高 180cm )+-5%, 左 右 二 片 屏 風 長 (60* 高 180cm)+-5%, 中 間 屏 風 長 *(90+80* 高 180cm)+-5%, 屏 風 布 粉 紅 色 或 相 近 顏 色 8 座 4,800 38,400 門 巿 服 務 課 程 使 用 醫 務 暨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C2-6-7) J702, J703, J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壘 球 棒 碳 纖 維 合 成 纖 維 26 OZ (±1%) 1 支 6,000 6,000 運 動 性 社 團 練 習 與 比 賽 學 務 處 之 用 (D2-1-2)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護 貝 機 A3 護 貝 寬 度 :<320mm (±1%) 護 貝 厚 度 :<1mm (±1%) 護 貝 溫 度 : 度 C (±1%) 護 貝 速 度 :650mm/min (±1%) 電 源 : AC110V/60HZ 滾 輪 數 量 : 1 台 4,000 4,000 提 供 社 團 製 學 務 處 作 文 件 之 用 (D2-1-2) 328
335 4ROLLS 其 他 非 消 耗 品 工 業 級 動 力 125V/11A/1210W 3 孔 插 座 4 組 延 長 電 纜 輪 附 電 源 指 示 燈 過 載 保 護 30 米 座 1 台 2,000 2,000 提 供 社 團 舉 學 務 處 辦 活 動 之 用 (D2-1-2) 合 計 250,700 校 長 教 務 長 ( 主 任 ) 總 務 長 ( 主 任 ) 學 務 長 ( 主 任 ) 會 計 主 任 人 事 主 任 329
336
8
2013 年 08 月 资 产 配 置 报 告 动 态 希 腊 移 民 政 策 降 门 槛, 成 为 进 入 欧 盟 新 捷 径 农 业 银 行 私 人 银 行 部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报 告 课 题 组 相 关 事 件 为 缓 解 欧 债 危 机, 吸 引 国 外 投 资, 欧 洲 一 些 国 家 相 继 推 出 购 房 移 民 政 策 2013 年 4 月 9 日, 希 腊 议 会 批 准
目 录 1 足 阳 明 胃 经... 3 2 足 太 阴 脾 经... 4 3 手 少 阴 心 经... 5 4 手 太 阳 小 肠 经... 6 5 足 太 阳 膀 胱 经 :... 7 6 足 少 阴 肾 经... 8 7 手 厥 阴 心 包 经... 9 8 手 少 阳 三 焦 经... 10
1 中 里 巴 人 口 述 各 条 经 络 穴 位 的 位 置 和 作 用 简 介 目 录 1 足 阳 明 胃 经... 3 2 足 太 阴 脾 经... 4 3 手 少 阴 心 经... 5 4 手 太 阳 小 肠 经... 6 5 足 太 阳 膀 胱 经 :... 7 6 足 少 阴 肾 经... 8 7 手 厥 阴 心 包 经... 9 8 手 少 阳 三 焦 经... 10 9 足 少 阳
1 1 10 1 2008 9 5 2008 9 5 2010 6 25 1 10 111 12 18 4 1 1 1. 2008 9 2. 2010 6 1. 2008 9 2. 2010 6 1. 11 2. 2009 7 3. 1. 2. 1. 2. 3. 1. 1 2 3 2. 1 2 SPA 3 3. 1 2 4. 1 2 1. 2. 3. 1. 2. 1 2 1 2 3 4 5 1. 1
郭 生 白 : 我 因 为 我 做 到 了, 我 才 知 道 我 过 去 是 没 有 做 到 的 我 70 岁 以 后, 重 新 整 理 伤 寒 论 我 开 始 发 觉, 过 去 也 是 错 的 今 天 我 想 对 于 伤 寒 论 是 真 正 地 明 白 了 所 以 我 要 把 这 一 部 殿 堂
说 白 伤 寒 论 梁 冬 对 话 郭 生 白 他 出 身 名 医 世 家, 家 中 四 代 行 医 ; 他 临 床 六 十 余 年, 通 读 中 医 经 典 ; 他 博 采 众 家 之 所 长, 勤 求 古 训 他, 就 是 八 十 三 岁 的 著 名 中 医, 郭 生 白 左 手 伤 寒 论, 右 手 儒 释 道, 从 中 医 看 到 生 命 自 然 的 美 丽, 从 哲 学 解 开 人 体 本
普 門 學 報 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2 頁, 共 23 頁 自 己 做 自 己 的 醫 生 一 人 吃 五 穀 雜 糧 維 生, 色 身 難 免 會 生 病 請 問 大 師, 以 佛 教 的 觀 點 來 看, 除 了 醫 藥 以 外, 如 何 治 療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普 門 學 報 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1 頁, 共 23 頁 當 代 問 題 座 談 紀 實 之 二 佛 教 對 身 心 疾 病 的 看 法 星 雲 大 師 講 弟 子 滿 義 記 錄 隨 著 時 代 進 步 科 技 發 達, 豐 厚 的 物 質 生 活 為 現 代 人 類 帶 來 某 些 層 面 的 福 址, 但 儘 管 時 代 再 進 步, 科 技 再 發 達, 卻 始 終
港澳類八十九年第二季報告(89
69 70 3 5 3 9 1 3 10 3 15 2003.3.11 2003.3.11~20 1 52.2 42.7 14 1 8 71 30% 22 30%35% 100 72 1 25 122 50 3 13 14 3 15 3 SARS 2001 3 3% 73 2.8% SARS 26 115 0.9% 0.5% 5 4.5% 4% 7 2 7.4% 1 7.2% 2% 1 1.6% 74
(陈其工、凌有铸)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doc
附 件 2: 项 目 类 别 : 教 学 团 队 安 徽 省 高 等 学 校 质 量 工 程 项 目 进 展 报 告 项 目 名 称 : 自 动 化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其 工 凌 有 铸 联 系 方 式 : 0553-2871262 所 在 单 位 : 安 徽 工 程 大 学 立 项 时 间 : 2010 年 11 月 9 日 填 表 时 间 : 2012 年 8
刊 的 表 现 可 圈 可 点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党 的 十 八 大 报 告 及 辅 导 材 料 热 爱 伟 大 祖 国, 建 设 美 好 家 园 系 列 连 环 画 等 51 种 书 籍 的 单 品 种 当 年 累 计 印 数 超 过 100 万 册, 较 2011 年 增 加 3 种,
本 报 告 基 于 2012 年 新 闻 出 版 统 计 年 报 数 据 报 告 的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的 时 段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信 息 采 集 年 度 为 2012 年 本 报 告 所 涉 数 据 的 统 计 范 围 包 括 图 书 出 版 期 刊 出 版 报 纸 出 版 音 像 制 品 出 版 电 子 出 版 物 出 版 印 刷
質 詢 及 答 覆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質 詢 第 1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27 日 質 詢 對 象 :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陳 碧 峰 周 柏 雅 陳 嘉 銘 李 文 英 顏 聖 冠 王 孝 維 洪 健 益 李
\/\/\/\/\/\/\/\/\/\/\/\/\/\/\/ \/\/\/\/\/\/\/\/\/\/\/\/\/\/\/ \ \/\/\/\/\/\/\/\/\/\/\/\/\/\/\/ \/\/\/\/\/\/\/\/\/\/\/\/\/\/\/ \ 要 目 質 詢 及 答 覆 ( 第 10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第 1 組 5002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減肥的動力.doc
篇 名 : 減 肥 的 動 力 作 者 : 林 仁 宏 高 雄 高 商 進 修 學 校 三 年 7 班 1 壹 前 言 現 今 的 社 會, 食 物 都 轉 成 精 緻 化, 相 對 的 熱 量 高 卻 沒 有 營 養, 然 而 肥 胖 的 人 數 也 越 來 越 多, 也 缺 乏 了 運 動! 漸 漸 有 些 人 要 減 肥, 開 始 食 用 一 些 減 肥 藥 抽 脂 肪. 等 等, 減 肥 藥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1 2 3 4 5 6 7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 以 下 簡 稱 服 務 法 ) 13 條 所 稱 私 營 商 業 及 經 理 公 務 員 得 否 依 法 兼 任 公 營 事 業 或 公 司 代 表 官 股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原 經 營 商 業 之 人, 任 為 有 俸 給 之 公 務 員 者, 得 否 繼 續 經 營 現 任 官 吏 不 得 充 任 民 營 實 業 公 司 董 監 事
资 讯 速 递 台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学 校 督 导 评 估 系 统 建 设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 ( 摘 要 ) 闵 行 教 育 在 深 化 教 育 改 革 探 索 管 办 评 分 离 的 背 景 下, 把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系 统 建 设 作 为
责 任 督 学 专 辑 专 报 2015 年 第 四 期 ( 总 第 6 期 ) 闵 行 区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 编 2016 年 01 月 本 期 目 录 资 讯 速 递 台 1.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学 校 督 导 评 估 系 统 建 设 督 导 室 2. 互 联 网 + 方 兴 未 艾, 闵 行 督 导 力 拔 头 筹 陈 惠 红 收 获 与 随 想 3. 用 行 动 诠
目 录 监 管 资 讯 2016 年 全 国 保 险 监 管 工 作 会 议 召 开...3 协 会 动 态 赤 峰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召 开 数 据 统 计 和 信 息 宣 传 总 结 表 彰 会 议...5 赤 峰 市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秘 书 处 召 开 2015 年 度 述 职
0 目 录 监 管 资 讯 2016 年 全 国 保 险 监 管 工 作 会 议 召 开...3 协 会 动 态 赤 峰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召 开 数 据 统 计 和 信 息 宣 传 总 结 表 彰 会 议...5 赤 峰 市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秘 书 处 召 开 2015 年 度 述 职 总 结 会...6 聚 焦 理 赔 平 安 人 寿 赤 峰 中 心 支 公 司 2.5 小 时 重
同 时, 采 取 提 供 新 闻 线 索 和 素 材 安 排 专 访 等 方 式 主 动 为 新 闻 媒 体 服 务, 为 采 访 报 道 活 动 创 造 便 利 条 件 建 设 网 络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2013 年 9 月 开 通 中 央 纪 委 监 察 部 网 站,2015 年 1 月
中 国 坚 持 公 开 透 明 反 腐 败 的 成 功 实 践 中 共 十 八 大 以 来, 中 国 政 府 积 极 履 行 联 合 国 反 腐 败 公 约, 秉 持 公 开 透 明 反 腐 理 念, 拓 宽 信 息 公 开 渠 道, 开 门 搞 监 督, 支 持 鼓 励 公 众 依 法 有 序 参 与 监 督, 取 得 良 好 社 会 效 果 一 加 强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建 设, 充 分
時間軸上的竹蓮記憶 學務主任 黃雅彙 我不是竹蓮國小的畢業校友 但對於身為新竹人的我來 說 仔細回想起來 似乎和竹蓮有著一種特別的緣分 對竹蓮國小最初的印象是在小學的時候 猶記得年幼的 我經過一段時日的啦啦隊舞蹈訓練後 老師便帶著我們從學 校步行到竹蓮國小來參加比賽 一踏入竹蓮校門 映入眼簾 的是黑
鎏 金 歲 月 竹蓮 生日快樂 教務主任 李曉蘭 時間過得很快 轉眼間 來到竹蓮即將邁入第十五個年 頭 回想當初剛從外縣市調入新竹市時 對新竹市的學校並 不了解 一心只想著 只要能調成 哪個學校都可以 沒想 到自己就在竹蓮安居樂業到此 眼看再過幾年就可以從竹蓮 退休了 師專畢業後 這是我待過最久的學校了 我想 這 就是我和竹蓮的緣分吧 近幾年 竹蓮由於少子化和鄰近社區設校的關係 面臨 不小的減班壓力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6.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6 号 临 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地 方 史 志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6-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Microsoft Word - 100-05-23--養生與保健_中山大學_講義
高 雄 市 立 中 醫 醫 院 張 志 浩 醫 師 皮 膚 失 去 彈 性, 變 粗 變 乾 燥, 頭 髮 變 白, 毛 髮 稀 落, 老 人 班, 魚 尾 紋, 眼 袋 突 出 視 力 模 糊, 老 花 眼, 白 內 障 鈣 質 流 失, 腰 酸 背 痛, 骨 質 疏 鬆, 易 骨 折 記 憶 力 降 低, 精 神 不 集 中, 易 怒, 神 經 質, 焦 慮 不 安, 難 入 睡 嗅 覺 改 變
1931 9 18,, 4 1933 1 1, 2 21, 1937 7 7,,,, 14, 3500, 2000 1235, 913,,,,,,, 1500, 293. 6 1946,,, 376. 6,, 895714, 3%, 1610883, 5 %, 126,,,,,, 3176123,, 153800, 484899, 354468, 976125, 895714, 239387, 71730,
萬里社區老人健康照護手冊
萬 里 社 區 老 人 健 康 照 護 手 冊 1. 心 肺 功 能 的 照 護 a. 每 日 運 動 至 少 30 分 鐘 ( 包 括 熱 身 運 動 ), 運 動 強 度 是 呼 吸 輕 微 增 加, 但 仍 可 互 相 交 談 不 會 有 胸 痛 氣 喘 等 狀 況 發 生, 運 動 有 流 汗 的 情 況 即 表 示 達 到 功 效, 比 較 適 當 的 運 動 包 括 打 太 極 拳 步
Microsoft Word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1000830.doc
法 規 名 稱 : 強 制 汽 車 責 任 保 險 承 保 及 理 賠 作 業 處 理 辦 法 修 正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08 月 30 日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1 條 本 辦 法 依 強 制 汽 車 責 任 保 險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六 條 規 定 訂 之 第 2 條 強 制 汽 車 責 任 保 險 證 有 關 被 保 險 汽 車 之 記 載 事 項,
Microsoft Word - 06.Understanding of Pregnancy and Birth.doc
大 家 好 今 天 很 高 兴 有 机 会 跟 各 位 探 讨 一 个 题 目 叫 做 认 识 怀 孕 与 生 产 孩 子 是 上 天 赏 赐 给 我 们 的 一 个 礼 物 现 在 怀 孕 的 妈 妈 都 已 经 拿 到 这 个 礼 物 了 而 且 可 能 都 感 觉 到 里 面 活 蹦 乱 跳 每 一 个 妈 妈 在 怀 孕 的 时 候 都 希 望 他 的 孩 子 像 图 片 上 一 样 的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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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 健 強 身 多 吃 香 蕉 雖 然 香 蕉 有 某 些 食 用 方 面 的 限 制, 但 其 豐 富 的 營 養, 在 食 物 治 療 方 面 亦 有 重 要 的 價 值, 以 下 是 香 蕉 食 療 偏 方, 提 供 給 大 家 做 參 考 : 一 治 胃 潰 瘍 : 飯 前 吃 一 根 香 蕉, 一 日 一 次 即 可, 持 續 食 用, 會 有 不 錯 的 功 效 二 防 治 動 脈
附 件 一 : 办 理 集 中 式 银 期 转 账 业 务 网 点 名 单 序 号 地 区 网 点 名 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3 工 商 银 行 安 徽 省 铜 陵 百 大 支 行 铜 陵 市 长 江 东 路 50 号 鲁 桂 珍 0562-2833893 24 工 商 银 行 安 徽
附 件 一 : 办 理 集 中 式 银 期 转 账 业 务 网 点 名 单 序 号 地 区 网 点 名 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 安 徽 工 商 银 行 安 徽 省 合 肥 包 河 支 行 合 肥 市 宣 城 路 158 号 关 萌 萌 0551-2868032 2 工 商 银 行 安 徽 省 合 肥 宿 州 路 支 行 合 肥 市 宿 州 路 6 号 张 虎 0551-2676596 3
2. 二 年 級 吳 毓 秀 老 師 : 感 謝 午 餐 公 司 平 時 均 能 準 時 送 餐, 但 希 望 能 不 要 使 用 加 工 品, 且 學 生 反 映 希 望 能 多 加 蛋 品 的 食 物 3. 三 年 級 柯 阿 青 老 師 : 雞 肉 有 血 水 味, 請 午 餐 公 司 能 調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土 城 國 民 小 學 100 學 年 度 午 餐 督 導 第 一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表 時 間 :100 年 9 月 29 日 中 午 12:40 地 點 : 土 城 國 小 第 二 會 議 室 主 席 : 陳 雨 水 校 長 會 議 紀 錄 : 鍾 君 儀 出 席 人 員 : 陳 雨 水 校 長 林 芥 佑 組 長 蘇 昭 宏 主 任 王 文 姬 主 任 陳 原
糖尿病食譜
1700 ( ) ( ) 344 15 8 53 60 2 420 1 1 50 2 35 3 1 100 ( ) ( ) 120 8 4 12 1 25 2 220cc ( ) ( ) 517 23 21 59 1 60 2 90 4 50 2 35 3 1 4 2 30 2 20 3 20 4 30 5 1 1 2 100 2 1 30 ( ) ( ) 60 15 140 ( ) ( )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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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➂)11. 炎 炎 夏 日, 即 使 下 起 滂 沱 大 雨, 都 消 除 不 了 令 人 心 煩 的 暑 氣 這 句 話 主 要 想 表 達 什 麼? ➀ 夏 日 裡 經 常 下 著 滂 沱 大 雨, 令 人 心 煩 ➁ 下 著 滂 沱 大 雨 的 日 子, 可 以 消 除 暑 氣 ➂ 夏 日
新 北 市 102 學 年 度 五 年 級 國 語 文 能 力 檢 測 試 卷 五 年 班 座 號 : 姓 名 : 小 朋 友, 這 份 試 卷 共 有 兩 部 分 一 選 擇 題 : 共 32 題 請 依 照 題 意 選 出 答 案, 再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上 二 問 答 題 : 共 2 題 請 依 照 題 意 將 回 答 完 整 的 寫 在 答 案 紙 上 (➃)1. 下 列 選 項 中
高雄市立五福國民中學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段考二年級本國語文學習領域試題卷
五 福 二 國 P1 高 雄 市 立 五 福 國 民 中 學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2 年 級 第 三 次 段 考 本 國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試 題 卷 ㄧ 國 字 注 音 :( 每 題 一 分, 共 十 二 分 ) 二 年 級 班 座 號 姓 名 1. ㄔ 梟 2. 萬 惡 淵 ㄙㄡˇ 3. 不 容 置 ㄏㄨㄟˋ 4. 口 ㄓㄨ 筆 伐 5. 鬼 迷 心 ㄑㄧㄠˋ 6. ㄅㄛˊ
人 物 春 秋 杨 永 泰 将 其 削 藩 策 略 概 括 为 : 以 经 济 方 法 瓦 解 冯 玉 祥 的 第 二 集 团 军, 以 政 治 方 法 解 决 阎 锡 山 的 第 3 集 团 军, 以 军 事 方 法 解 决 李 宗 仁 的 第 四 集 团 军, 以 外 交 方 法 对 付 张 学
和录像带 希望他能看到家乡的新面貌 还经常托回 选都要家属自行设法邀请 此事招致薛岳昔日部属 乐昌探亲的台胞把亲人的问候与祝福转达 这一切 大感不平 薛岳大半生追随孙中山蒋介石 在北伐 让客居他乡的薛岳异常感动 家乡政府也没有忘记 时期曾与毛泽东周恩来有革命情谊 蒋经国犹是他 这位抗日英雄 专门拨款对他在九峰的故居进行修 的后生晚辈 这位走过波涛壮阔的人生历程 与中 葺 他的祖祠文物及 伯陵堂等建筑物都得到了妥
台北老爺校外實地參訪結案報告
產 學 合 作 案 結 案 報 告 書 華 餐 飲 96 產 學 字 第 04 號 中 華 技 術 學 院 餐 飲 系 參 與 國 際 型 宴 會 之 餐 飲 廚 務 及 服 務 技 術 之 研 究 計 畫 甲 方 : 台 北 老 爺 大 酒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 中 華 技 術 學 院 餐 飲 管 理 系 計 劃 主 持 人 : 李 沛 溱 / 共 同 主 持 人 : 林 玉 梅
2 34 2 41 2 3937 1955 64 14 1957 4 2 1972 3 1 138 7 20 79 8 7 28 66 14 60 25 2 9 79 17 12 189 190 6 43 1 138 1 2 166 174 145 163 468 31 34 358 1118 131 132 513 514 865 58 292 37 21 1 142 232 244
2005-11
2005-11 看 不 见 的 星 球 告 诉 我 一 些 迷 人 的 星 球 吧, 我 不 喜 欢 残 酷 和 恶 心 的 场 面 你 说 好 吧, 我 笑 着 点 点 头, 当 然, 没 问 题 希 希 拉 加 希 希 拉 加 是 一 个 迷 人 的 星 球, 鲜 花 和 湖 泊 让 所 有 旅 人 过 目 不 忘 在 希 希 拉 加, 你 见 不 到 一 寸 裸 露 的 土 壤, 每 一 块
1984 1295 43 500 700 2 3 65 50 10 1 3 5 5 10 1757 150 100 1950 100 60 1953 1968 118 05 142 45 1976 601 2 523 8 1968 4 20 1983 513 6 56 96 36
16 11 6 9 1920 900 31 350 60 3 5 36 150 50 60 2000 1000 1974 8200 1978 25000 1983 2097 7 35 1984 1295 43 500 700 2 3 65 50 10 1 3 5 5 10 1757 150 100 1950 100 60 1953 1968 118 05 142 45 1976 601 2 523
除外責任修正條文對照.doc
宏 泰 人 壽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附 約 除 外 責 任 本 次 送 審 條 文 前 次 送 審 條 文 說 明 第 十 一 條 : 被 保 險 人 因 下 列 原 因 所 致 之 疾 病 或 傷 害 而 住 院 診 療 者, 本 公 司 不 負 給 付 該 被 保 險 人 各 項 保 險 金 的 責 任 一 被 保 險 人 之 故 意 行 為 ( 包 括 自 殺 及 自 殺 未 遂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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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12 14 14 16 16 18 18 19 19 20 21 22 22 23 24 26 26 33 38 39 42 44 49 52 54 55 55 87 99 132 141 141 143 144 146 147 148 152 158 159 159 160 161 161 162 162 165 172 173 173 174 183 184 184 185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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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目 錄 第 一 篇 智 慧 建 築 評 估 架 構... 第 一 章 智 慧 建 築 標 章 申 請 對 象 及 流 程... 第 一 節 智 慧 建 築 標 章 申 請 對 象 及 申 請 原 則... 第 二 節 智 慧 建 築 候 選 證 書 及 標 章 申 請 流 程... 5 第
序 智 慧 建 築 是 應 用 網 路 監 測 設 備 及 系 統 整 合 等 技 術, 讓 建 築 物 達 到 自 動 感 知 分 析 及 回 應 等 功 能, 並 在 規 劃 設 計 之 初, 事 先 考 慮 使 用 者 需 求, 提 供 需 要 的 服 務 及 後 續 維 護 管 理 的 方 便 性, 使 建 築 物 在 完 成 之 後, 可 以 有 最 佳 化 之 組 合 與 運 轉,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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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國 知 識 經 濟 發 展 會 議 總 結 報 告 日 期 : 89.11.05 Story Type : 內 政, 經 濟 為 籌 劃 我 國 下 一 世 紀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願 景 的 全 國 知 識 經 濟 發 展 會 議, 在 為 期 兩 天 會 議 的 熱 烈 討 論 之 後, 今 ( 五 ) 日 中 午 舉 行 閉 幕 式, 副 總 統 呂 秀 蓮 及 行 政 院 長 張 俊
( 1 ) ( 2 ) 284 ( 3 ) ( 5 ) ( 6 ) ( 8 ) (10) (11) : (12) ( ) ( ) ( ) (14) (15) (18) (20) (22) (23) ( ) ( ) (25) (27) (30) (33) 1 (34) (36) (38) (39) (41) (44) (45) (46) (47) (49) ( ) (50) (51) (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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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化 组 织 架 构, 提 升 管 控 效 率 ; 总 行 参 与 贷 款 调 查, 控 制 信 贷 风 险 2015 年 底, 紫 金 农 商 银 行 为 适 应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对 组 织 架 构 和 内 设 机 构 进 行 了 部 分 调 整, 新 设 立 了 金 融 同 业 部 和 七 个 部 门 内 设 中 心, 分 别 为 : 个 人 存 款 管 理 中 心 和 零 售 业
第二部分 统计资料
- 1 -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9 年 2 月 12 日 在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第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 南 山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刘 庆 生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区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请 予 审 议, 并 请 区 政 协 各 位 委 员 和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提 出 宝 贵
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報告
第 四 章 第 二 階 段 措 施 : 社 區 衞 生 A. 公 眾 街 市 4.1 雖 然 近 年 兼 售 新 鮮 食 品 的 大 型 超 級 市 場 大 幅 增 加, 但 很 多 市 民 仍 然 習 慣 往 街 市 購 買 日 常 食 品 街 市 也 是 本 港 市 民 生 活 和 文 化 的 重 要 部 分 4.2 食 環 署 管 理 105 個 公 眾 街 市, 其 中 81 個 是 濕 貨
40 文 華 兒 童 No.38 / 2015.6.10 如 果 5-1 子 綺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醫 生, 我 會 盡 我 所 能 的 幫 助 人 醫 治 好 任 何 怪 病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科 學 家, 我 會 發 明 許 多 減 緩 地 球 暖 化 的 儀 器 如 果 我 是 一
文 華 兒 童 No.38 / 2015.6.10 39 如 果 5-1 冠 廷 如 果 我 是 一 位 警 察, 那 麼 我 會 盡 全 力 保 護 人 民 的 安 全, 為 國 家 付 出 如 果 我 是 一 隻 大 老 鷹, 那 麼 我 就 要 在 天 空 中 自 由 的 飛 翔, 欣 賞 全 世 界 的 美 景 如 果 沒 有 學 校, 那 麼 我 們 就 沒 辦 法 吸 取 知 識, 也
南 沙 群 岛 争 端 问 题 东 南 亚 的 非 传 统 安 全 问 题 区 域 外 大 国 与 东 南 亚 区 域 安 全 问 题 4 关 于 宗 教 文 化 问 题 宗 教 文 化 与 东 南 亚 国 家 的 民 族 特 性 问 题 东 盟 文 化 产 业 及 其 对 外 合 作 问 题 5
我 关 注 的 南 海 问 题 研 究 何 火 萍 南 海 问 题 本 身 是 近 几 年 来 的 一 个 地 区 热 点 问 题, 国 内 学 者 对 南 海 问 题 的 研 究 也 一 直 热 情 很 高 但 是, 南 海 问 题 研 究 是 东 南 亚 研 究 的 一 个 领 域, 或 者 一 个 专 题 所 以, 我 打 算 在 讲 南 海 问 题 研 究 之 前, 简 单 介 绍 一 下
2012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
2013 年 新 闻 出 版 产 业 分 析 报 告 ( 正 文 摘 要 ) 中 国 新 闻 出 版 研 究 院 2014 年 7 月 说 明 本 报 告 基 于 2013 年 新 闻 出 版 统 计 年 报 数 据 报 告 的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的 时 段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信 息 采 集 年 度 为 2013 年 本 报 告 所 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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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新 闻 出 版 产 业 分 析 报 告 ( 摘 要 版 )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2016 年 8 月 1 说 明 本 报 告 基 于 2015 年 新 闻 出 版 统 计 年 报 数 据 报 告 的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的 时 段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 息 采 集 年 度 为 2015 年 本 报 告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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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公 司 债 券 2016 年 跟 踪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充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以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本 期 债 券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本 期 债 券 抵 押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评 估 价 值 合 计 152,849.30 万 元, 为 本 期 债 券 本 金 的 1.27 倍 关 注 : 阜
江西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
江 西 省 2015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报 告 2015 年 12 月 江 西 省 2015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报 告 目 录 编 写 说 明 第 一 部 分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一 2015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基 本 构 成 情 况 1. 高 校 毕 业 生 规 模 及 学 历 构 成 2. 毕 业 生 按 省 内 外 生
廁所維護保養手冊
公 廁 管 理 與 清 潔 維 護 講 義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基 隆 路 四 段 43 號 建 築 系 電 話 :2737-6244 傳 真 :2737-6721 吳 明 修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創 會 理 事 長 鄭 政 利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名 譽 理 事 長 沈 英 標 台 灣 衛 浴 文 化 協 會 現 任 理 事 長 何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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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2016 年 跟 踪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温 州 交 投 经 营 状 况 平 稳, 其 提 供 的 全 额 无 条 件 不 可 撤 销 的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仍 可 提 升 本 期 债 券 的 安 全 性 关 注 : 公 司 主 要 在 建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量 较 大, 面 临 较 大 的 资 金 压 力 截 至 2015 年 末,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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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通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评 级 结 果 :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AA +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时 间 :2012 年 9 月 19 日 财 务 数 据 : 项 目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资 产 总 额 ( 亿 元 ) 183.15 191.34 251.82 所 有 者 权 益
全国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
全 国 主 要 流 域 重 点 断 面 水 质 自 动 监 测 周 报 2016 年 第 16 期 中 国 环 境 监 测 总 站 2016 年 04 月 20 日 2016 年 第 16 周 (04 月 11 日 ~04 月 17 日 ), 全 国 主 要 水 系 148 个 水 质 自 动 监 测 断 面 中, 共 监 测 了 143 个, 其 中 Ⅰ 类 水 质 断 面 为 17 个, 占 12%;Ⅱ
投影片 1
真 善 美 幼 兒 園 102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小 廚 師 阿 諾 @ 活 動 日 期 :2/12~4/11 @ 活 動 班 級 : 獅 子 班 @ 製 作 編 輯 : 徐 淑 芬 *. *. 主 題 目 標. *. * 一. 能 分 享 自 己 長 大 的 志 願 二. 認 識 食 物 金 字 塔 以 及 食 物 的 營 養 三. 透 過 戶 外 教 學 到 傳 統 市 場 挑 選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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