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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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割 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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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 司 代 码 : 公 司 简 称 : 春 秋 航 空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三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四 公 司 负 责 人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张 秀 智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陈 可 声 明 :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400,000,000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共 转 增 股 本 400,000,000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800,000,000 股 ; 公 司 半 年 度 不 送 红 股 不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六 前 瞻 性 陈 述 的 风 险 声 明 本 报 告 中 所 涉 及 的 未 来 计 划 发 展 战 略 等 前 瞻 性 描 述 不 构 成 公 司 对 投 资 者 的 实 质 承 诺, 敬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七 是 否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否 八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否 1 / 108
2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3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5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7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第 九 节 财 务 报 告 第 十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108
3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常 用 词 语 释 义 春 秋 航 空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指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数 据 及 相 关 财 务 信 息 包 括 子 公 司 春 航 有 限 指 春 秋 航 空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前 身 春 秋 国 旅 指 上 海 春 秋 国 际 旅 行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股 东 之 一, 在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之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84% 的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后 持 有 本 公 司 63% 的 股 份 春 秋 包 机 指 上 海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之 一,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之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7% 的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后 持 有 本 公 司 5.25% 的 股 份 春 翔 投 资 指 上 海 春 翔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之 一,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6% 的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之 后 持 有 本 公 司 4.5% 的 股 份 春 翼 投 资 指 上 海 春 翼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之 一,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3% 的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之 后 持 有 本 公 司 2.25% 的 股 份 春 秋 文 化 传 媒 指 上 海 春 秋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秋 智 公 司 指 上 海 秋 智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春 秋 文 化 传 媒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商 旅 通 公 司 指 上 海 商 旅 通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飞 培 公 司 指 上 海 春 秋 飞 行 培 训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器 材 科 技 公 司 指 上 海 春 秋 航 空 器 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飞 培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春 华 地 服 公 司 指 上 海 春 华 航 空 地 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秋 实 公 司 指 上 海 秋 实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春 煦 公 司 指 上 海 春 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春 秋 国 际 香 港 指 春 秋 国 际 控 股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境 外 全 资 子 公 司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指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株 式 会 社, 本 公 司 的 境 外 参 股 公 司 春 秋 航 空 新 加 坡 指 春 秋 航 空 新 加 坡 有 限 公 司 (Spring Airlines Pte. Ltd.), 本 公 司 的 境 外 全 资 子 公 司 春 秋 中 免 公 司 指 上 海 春 秋 中 免 免 税 品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参 股 子 公 司 生 态 保 护 社 指 上 海 市 长 宁 为 地 球 母 亲 生 态 保 护 社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指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75% 的 股 权, 春 秋 国 际 香 港 持 有 其 25% 的 股 权 春 秋 航 空 台 湾 分 公 司 指 大 陆 商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湾 分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分 公 司 中 国 境 内 指 中 国 境 内, 在 本 报 告 中,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不 包 含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 湾 地 区 中 国 民 航 局 指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航 华 东 局 指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华 东 地 区 管 理 局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审 计 机 构 普 华 永 道 指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3 / 108
4 飞 行 事 故 征 候 指 航 空 器 飞 行 实 施 过 程 中 未 构 成 飞 行 事 故 或 航 空 地 面 事 故 但 与 航 空 器 运 行 有 关, 影 响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飞 行 安 全 的 事 件 辅 助 收 入 指 除 客 运 货 运 收 入 以 外, 来 自 有 偿 机 舱 服 务 和 其 他 与 航 空 出 行 相 关 的 产 品 销 售 与 增 值 服 务 的 收 入 航 段 指 飞 机 从 起 飞 到 下 一 次 着 陆 之 间 的 飞 行 运 输 总 周 转 量 (RTK) 指 每 一 航 段 的 旅 客 货 物 邮 件 的 重 量 与 该 航 段 距 离 乘 积 之 和, 基 本 单 位 为 吨 公 里 可 用 吨 位 公 里 数 (ATK) 指 可 提 供 业 载 ( 即 飞 机 每 次 运 输 飞 行 时, 按 照 有 关 参 数 计 算 出 的 飞 机 在 该 航 段 上 所 允 许 装 载 的 最 大 商 务 载 量 ) 与 航 段 距 离 的 乘 积 之 和, 反 映 运 输 中 飞 机 的 综 合 运 载 能 力, 基 本 单 位 为 吨 公 里 收 入 吨 公 里 收 益 指 客 运 收 入 和 货 运 收 入 之 和 与 运 输 总 周 转 量 之 比 旅 客 周 转 量 (RPK) 指 每 一 航 段 旅 客 运 输 量 ( 人 ) 与 该 航 段 距 离 的 乘 积 之 和, 反 映 旅 客 在 空 中 实 现 位 移 的 综 合 性 生 产 指 标, 体 现 航 空 运 输 企 业 所 完 成 的 旅 客 运 输 工 作 量, 基 本 单 位 为 人 公 里 可 用 座 位 公 里 (ASK) 指 每 一 航 段 可 提 供 座 位 与 该 航 段 距 离 的 乘 积 之 和, 反 映 运 输 飞 行 的 旅 客 运 载 能 力, 基 本 单 位 为 人 公 里 旅 客 运 输 量 指 运 输 飞 行 所 载 运 的 旅 客 人 数 客 运 人 公 里 收 益 指 客 运 经 营 收 入 与 旅 客 周 转 量 之 比 货 邮 周 转 量 (RFTK) 指 每 一 航 段 货 物 邮 件 的 重 量 与 该 航 段 距 离 的 乘 积 之 和, 反 映 航 空 货 物 邮 件 在 空 中 实 现 位 移 的 综 合 性 生 产 指 标, 体 现 航 空 运 输 企 业 所 完 成 的 货 物 邮 件 运 输 工 作 量, 基 本 单 位 为 吨 公 里 可 用 货 邮 吨 公 里 (AFTK) 指 每 一 航 段 可 提 供 货 邮 业 载 与 该 航 段 距 离 的 乘 积 之 和, 反 映 运 输 飞 行 的 货 邮 运 载 能 力, 基 本 单 位 为 吨 公 里 货 邮 运 输 载 运 量 指 实 际 装 载 货 邮 的 重 量 运 输 飞 行 所 载 运 的 货 邮 重 量 货 邮 吨 公 里 收 益 指 货 运 收 入 与 货 邮 周 转 量 之 比 综 合 载 运 率 指 实 际 完 成 的 运 输 总 周 转 量 与 可 用 吨 位 公 里 数 之 比, 反 映 飞 机 运 载 能 力 的 利 用 程 度 客 座 率 指 实 际 完 成 的 旅 客 周 转 量 与 可 用 座 位 公 里 之 比, 反 映 运 输 飞 行 中 的 座 位 利 用 程 度 货 邮 载 运 率 指 实 际 完 成 的 货 邮 周 转 量 与 可 用 货 邮 吨 公 里 之 比, 反 映 运 输 飞 行 中 货 邮 运 载 能 力 的 利 用 程 度 飞 机 日 利 用 率 指 每 个 营 运 日 每 架 在 册 飞 机 的 实 际 飞 行 小 时 中 航 油 指 中 国 航 空 油 料 集 团 公 司 中 航 油 华 东 分 公 司 指 中 国 航 空 油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华 东 分 公 司 空 客 指 Airbus S.A.S, 全 球 最 大 的 航 空 设 备 提 供 商 之 一 报 告 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报 告 期 末 指 2015 年 6 月 30 日 4 / 108
5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一 公 司 信 息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春 秋 航 空 Spring Airlines Co., Ltd. SA 王 正 华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陈 可 赵 志 琴 徐 亮 联 系 地 址 上 海 市 虹 桥 机 场 空 港 一 路 上 海 市 虹 桥 机 场 空 港 一 上 海 市 虹 桥 机 场 空 港 一 528 号 航 友 宾 馆 路 528 号 航 友 宾 馆 路 528 号 航 友 宾 馆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三 基 本 情 况 变 更 简 介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定 西 路 1558 号 ( 乙 )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上 海 市 虹 桥 机 场 空 港 一 路 528 号 航 友 宾 馆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公 司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情 况 查 询 索 引 报 告 期 内 无 变 更 四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变 更 情 况 简 介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名 称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登 载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公 司 半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情 况 查 询 索 引 报 告 期 内 无 变 更 五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股 票 种 类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代 码 变 更 前 股 票 简 称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春 秋 航 空 无 六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注 册 变 更 情 况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2015 年 6 月 12 日 注 册 登 记 地 点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108
6 税 务 登 记 号 码 X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X 报 告 期 内 注 册 变 更 情 况 查 询 索 引 详 见 公 司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6 / 108
7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本 报 告 期 (1-6 月 ) 上 年 同 期 本 报 告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营 业 收 入 3,952,995,496 3,436,169,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19,519, ,75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360,826, ,582,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1,692,741-74,709, 本 报 告 期 末 上 年 度 末 本 报 告 期 末 比 上 年 度 末 增 减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5,831,439,293 3,553,290, 总 资 产 13,229,105,207 11,261,488,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本 报 告 期 本 报 告 期 比 上 年 上 年 同 期 (1-6 月 ) 同 期 增 减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增 加 2.06 个 百 分 点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增 加 3.05 个 百 分 点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的 说 明 公 司 2014 年 1 至 6 月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上 市 前 3 亿 股 股 本 计 算 ;2015 年 1 至 6 月 每 股 收 益 中, 股 本 根 据 上 市 时 间 加 权 计 算, 上 市 前 为 3 亿 股 股 本, 上 市 后 为 4 亿 股 股 本 二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适 用 不 适 用 三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和 金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金 额 附 注 ( 如 适 用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366,652 7 / 108
8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330,877,058 包 括 财 政 补 贴 和 航 线 补 贴, 分 别 为 28,182,465 元 和 302,694,593 其 中 航 线 补 贴 主 要 是 有 关 地 方 政 府 或 机 场 根 据 公 司 在 特 定 航 线 的 旅 客 运 输 量 投 放 飞 机 运 力 等,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给 予 公 司 定 额 或 定 量 的 补 贴 航 线 相 关 补 贴 的 安 排, 既 有 利 于 通 过 公 司 的 低 票 价 优 势 吸 引 大 量 乘 客, 促 进 当 地 民 航 业 发 展, 又 使 得 公 司 迅 速 扩 大 当 地 市 场 份 额, 获 得 区 域 市 场 优 势 地 位 8 / 108
9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12,679,218 主 要 包 括 超 出 结 算 期 的 票 证 结 收 入 和 支 出 算 款 产 生 的 收 益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86,230,732 合 计 258,692,196 9 / 108
10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董 事 会 关 于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情 况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业 务 种 类 指 标 2015 年 1 至 6 月 2014 年 1 至 6 月 增 减 (%) 可 用 吨 位 公 里 数 (ATK)( 万 吨 公 里 ) 110,328 90,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26,100 9, 港 澳 台 航 线 5,585 4, 运 输 总 周 转 量 (RTK)( 百 万 吨 公 里 ) 综 合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港 澳 台 航 线 收 入 吨 公 里 收 益 ( 元 )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港 澳 台 航 线 飞 机 日 平 均 利 用 小 时 ( 在 册 ) 可 用 座 位 公 里 数 (ASK)( 万 人 公 里 ) 1,134, ,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268, , 港 澳 台 航 线 57,451 51, 旅 客 周 转 量 (RPK)( 万 人 公 里 ) 1,063, ,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243,127 83, 港 澳 台 航 线 52,565 46, 客 运 业 务 旅 客 运 输 量 ( 万 人 )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港 澳 台 航 线 平 均 客 座 率 (%)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港 澳 台 航 线 客 运 人 公 里 收 益 ( 元 )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 108
11 港 澳 台 航 线 可 用 货 邮 吨 公 里 (AFTK)( 百 万 )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港 澳 台 航 线 货 运 业 务 货 邮 周 转 量 (RFTK)( 万 吨 公 里 ) 3,765 3,481 8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港 澳 台 航 线 货 邮 运 输 量 ( 吨 ) 23,668 22,517 5 其 中 : 国 际 航 线 港 澳 台 航 线 航 线 航 班 经 营 航 线 数 目 ( 截 至 各 期 期 末 ) 通 航 城 市 ( 截 至 各 期 期 末 ) 定 期 航 班 班 次 ( 每 周 航 班 数 目 ) 1,393 1,338 4 注 : 通 航 城 市 和 经 营 航 线 数 目 不 包 含 已 开 通 但 未 于 当 年 末 经 营 的 通 航 城 市 及 航 线 2015 年 上 半 年, 国 际 经 济 延 续 分 化 态 势, 但 相 对 差 异 逐 步 缩 小 复 苏 较 好 的 美 国 和 英 国 增 长 略 低 于 预 期, 而 欧 盟 和 日 本 则 有 所 改 善, 发 展 中 国 家 增 速 继 续 放 缓, 各 类 经 济 体 间 的 增 速 差 异 有 所 缩 小 2015 年 发 达 国 家 对 全 球 增 长 的 贡 献 率 有 可 能 出 现 回 升, 改 变 其 自 上 世 纪 80 年 代 以 来 持 续 下 降 态 势 我 国 经 济 仍 处 在 阶 段 性 增 长 放 缓 的 进 程 中, 新 的 增 长 中 枢 和 新 阶 段 的 经 济 平 衡 尚 未 确 立, 下 行 压 力 还 会 持 续 一 段 时 间 基 础 设 施 稳 增 长 的 动 力 趋 弱, 出 口 增 长 亦 低 于 预 期, 但 消 费 增 长 基 本 稳 定, 保 持 升 级 和 分 化 态 势 2015 年 6 月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实 际 增 速 10.6%, 较 上 月 提 高 0.4 个 百 分 点, 消 费 信 心 指 数 有 所 提 升 消 费 结 构 在 升 级 中 继 续 分 化, 传 统 消 费 增 长 相 对 平 稳, 而 以 信 息 电 商 旅 游 等 为 代 表 的 新 兴 消 费 方 式 快 速 增 长 中 国 航 空 运 输 业 2015 年 上 半 年 表 现 良 好, 虽 然 国 内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加 大, 但 随 着 民 航 进 入 全 民 消 费 的 大 众 化 时 代 以 及 油 价 下 跌 的 利 好 影 响, 民 航 主 要 运 输 指 标 均 保 持 平 稳 较 快 增 长 最 新 统 计 数 据 显 示,2015 年 上 半 年 中 国 民 航 完 成 运 输 总 周 转 量 亿 吨 公 里, 同 比 增 长 14.5%; 旅 客 运 输 量 2.1 亿 人 次, 同 比 增 长 12.5%; 行 业 发 展 质 量 明 显 提 升, 国 际 快 于 国 内, 中 西 部 快 于 东 部, 支 线 快 于 干 线, 市 场 结 构 不 平 衡 状 况 进 一 步 改 善 ; 行 业 半 年 利 润 超 2014 年 全 年 水 平, 创 历 史 新 高 全 球 低 成 本 航 空 的 市 场 份 额 扩 张 速 度 较 快, 亚 太 地 区 增 速 尤 为 惊 人 近 10 年 来, 低 成 本 航 空 在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从 2003 年 的 12.2% 快 速 升 至 2014 年 接 近 26%; 亚 太 地 区 低 成 本 航 空 的 市 场 份 额 从 2003 年 的 3.4% 攀 升 至 2014 年 的 25.7% 东 北 亚 地 区 市 场 份 额 仍 然 相 对 较 低, 具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多 方 面 持 续 提 升 经 营 水 平,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经 营 品 质, 实 现 了 生 产 经 营 的 预 期 目 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2015 年 上 半 年 完 成 运 输 总 周 转 量 976 百 万 吨 公 里, 同 比 增 长 22%; 运 输 旅 客 630 万 人, 同 比 增 长 15%; 在 机 队 规 模 扩 大 的 同 时, 仍 将 客 座 率 保 持 在 93.75% 的 高 水 平, 从 而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952,995,496 元, 同 比 上 升 1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为 619,519,021 元, 同 比 增 长 129% 11 / 108
12 - 安 全 运 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安 全 规 范 化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管 理 手 册, 全 年 实 际 运 输 飞 行 百 万 小 时 重 大 事 故 率 为 0, 用 于 安 全 生 产 的 相 关 支 出 为 46,721 万 元, 安 全 飞 行 小 时 98,023 小 时 2015 年 初, 民 航 局 将 春 秋 航 空 列 为 全 国 推 行 安 全 绩 效 管 理 试 点 的 航 空 公 司 - 航 线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提 升 航 线 管 理 水 平, 新 开 和 加 密 国 内 高 收 益 航 线, 如 上 海 至 张 掖 及 深 圳 相 关 航 线 等 ; 并 停 飞 部 分 低 收 益 航 线 同 时, 公 司 把 握 国 内 二 线 城 市 直 飞 国 际 航 线 需 求 激 增 的 机 遇, 加 速 推 进 国 际 化 战 略, 新 开 包 括 石 家 庄 合 肥 和 哈 尔 滨 至 名 古 屋, 青 岛 郑 州 泉 州 西 安 成 都 至 大 阪 等 优 质 航 线, 使 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国 际 及 地 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约 110%,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达 到 34% - 枢 纽 建 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断 强 化 上 海 枢 纽 机 场 的 基 地 优 势 与 干 线 支 线 机 场 的 协 作 优 势, 加 快 在 其 他 战 略 性 基 地 的 建 设 和 开 发 除 虹 桥 机 场 和 浦 东 机 场 为 枢 纽 基 地, 沈 阳 桃 仙 国 际 机 场 为 东 北 枢 纽, 石 家 庄 正 定 国 际 机 场 为 华 北 枢 纽 以 外, 公 司 2014 年 于 深 圳 宝 安 机 场 设 立 过 夜 基 地 并 建 立 华 南 枢 纽, 并 于 杭 州 大 阪 和 济 州 设 立 过 夜 航 站, 逐 步 形 成 以 华 东 上 海 为 核 心 以 东 北 沈 阳 华 北 石 家 庄 华 南 深 圳 为 战 略 支 撑 点 的 国 内 航 线 网 络 布 局, 主 动 服 务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一 带 一 路 长 江 经 济 带 等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 并 辅 以 日 本 大 阪 和 名 古 屋 韩 国 济 州 等 境 外 过 夜 航 站, 形 成 背 靠 中 国 大 陆 向 东 北 亚 地 区 市 场 辐 射 和 发 展 并 聚 焦 东 南 亚 重 点 航 线 的 广 阔 市 场 - 转 型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尤 其 关 注 向 互 联 网 航 空 转 型 的 电 商 战 略 公 司 成 立 电 子 商 务 事 业 部, 将 电 子 商 务 机 票 销 售 平 台 升 级 为 航 旅 生 态 链, 加 强 产 品 平 台 化 营 销 数 字 化 和 运 营 数 据 化 利 用 互 联 网 移 动 互 联 网 O2O( 线 上 到 线 下 ) 互 动, 主 动 创 新 深 度 整 合 旅 行 商 务 差 旅 生 态 链 2015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包 括 网 上 保 险 行 李 选 座 以 及 订 餐 等 在 内 的 线 上 辅 助 收 入 达 到 1.82 亿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上 涨 61%, 人 均 线 上 辅 助 收 入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38% 2014 年 10 月, 公 司 向 域 名 持 有 人 回 购 CH.com 域 名, 并 于 今 年 完 成 了 网 站 域 名 的 整 体 迁 移 和 全 面 升 级 在 启 用 该 域 名 后,2015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新 增 注 册 用 户 数 及 活 跃 用 户 数 较 2014 年 同 比 上 升 44% 及 54%, 公 司 网 站 注 册 用 户 数 已 超 过 1,500 万, 移 动 终 端 APP 下 载 量 较 去 年 同 期 上 涨 57% 新 网 站 和 新 域 名 上 线 后, 根 据 Alexa 网 站 流 量 统 计, 日 均 访 问 量 已 超 过 30 万 公 司 网 站 已 实 现 一 站 式 搜 索 及 预 订 机 票 旅 游 产 品 地 面 小 交 通 酒 店 门 票 及 签 证 办 理 等, 并 推 出 春 秋 航 空 企 业 差 旅 俱 乐 部, 公 司 网 站 正 逐 步 由 单 纯 的 航 空 公 司 官 网, 向 互 联 网 商 旅 平 台 发 展 2015 年 7 月 18 日, 公 司 开 航 10 周 年 之 际, 一 架 成 功 安 装 机 上 局 域 网 WIFI 系 统 的 飞 机 在 上 海 至 厦 门 深 圳 广 州 的 航 班 上 首 飞 成 功, 标 志 着 春 秋 航 空 万 里 高 空 互 联 时 代 拉 开 帷 幕 目 前, 春 秋 航 空 借 助 手 持 终 端 设 备, 能 够 为 乘 客 提 供 包 括 电 影 视 频 空 中 商 城 购 物 新 闻 游 戏 机 上 现 货 滴 滴 打 车 等 内 容 和 服 务 首 飞 至 今, 机 上 WIFI 注 册 用 户 已 超 过 5,000 人, 开 机 率 达 到 59%, 峰 值 为 87% - 产 品 创 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利 用 差 异 化 的 低 成 本 经 营 模 式 不 断 丰 富 客 运 和 辅 助 收 入 项 目, 开 发 新 产 12 / 108
13 品 与 服 务 客 运 方 面,2014 年 开 始 公 司 大 力 推 广 针 对 追 求 高 性 价 比 乘 客 的 商 务 经 济 座 业 务, 为 其 提 供 堪 比 商 务 舱 的 机 上 餐 食 快 速 登 机 自 主 选 座 高 比 例 常 旅 客 积 分 反 馈 等 可 选 择 的 增 值 服 务 包 商 务 经 济 座 2015 年 上 半 年 销 售 额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超 过 90%, 航 班 覆 盖 率 达 到 60% 辅 助 收 入 方 面, 公 司 开 发 了 诸 多 产 品 以 提 升 辅 助 收 入, 包 括 机 票 + 酒 店 租 车 签 证 火 车 票 快 递 行 程 单 多 级 重 量 行 李 贵 宾 室 接 送 门 票 酒 店 等 旅 行 产 品 2015 年 上 半 年, 辅 助 收 入 达 到 30,189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56%, 平 均 毛 利 率 达 到 85%, 对 公 司 的 平 均 毛 利 贡 献 约 为 30% 人 均 辅 助 收 入 较 2014 年 上 半 年 提 升 35%, 达 到 48 元 / 人 其 中 空 中 服 务 销 售 收 入 保 险 代 理 和 逾 重 行 李 增 速 较 快, 分 别 达 到 173% 63% 和 58%; 逾 重 行 李 中 在 线 销 售 比 例 达 到 36%, 增 速 达 到 167% - 服 务 品 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重 视 客 户 服 务, 致 力 于 持 续 提 升 旅 客 从 机 票 预 订 地 面 旅 客 服 务 到 航 班 飞 行 的 服 务 体 验 以 及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并 通 过 对 直 接 面 向 旅 客 的 地 面 服 务 和 客 舱 服 务 人 员 的 定 期 培 训, 加 强 相 关 人 员 的 服 务 意 识 和 服 务 水 平 公 司 今 年 还 上 线 了 航 班 及 餐 食 点 评 APP 模 块, 丰 富 了 与 旅 客 沟 通 的 互 动 渠 道, 从 而 改 善 服 务 体 验 并 提 升 相 关 产 品 销 量 公 司 建 立 了 全 新 CSM(Customer Service Management 客 户 服 务 管 理 ) 系 统, 通 过 数 据 收 集 数 据 分 析 数 据 利 用 进 行 客 户 画 像 工 作, 变 被 动 的 投 诉 后 改 进, 为 主 动 的 分 析 寻 找 客 户 痛 点, 及 时 改 进, 提 升 服 务 品 牌 - 成 本 控 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进 一 步 加 强 了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控 制,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增 长 2.26%, 低 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3.45% 的 涨 幅 主 营 业 务 单 位 成 本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可 用 座 位 公 里 数 ) 为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下 降 15.86%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IT 技 术 在 公 司 生 产 运 营 和 经 营 管 理 方 面 的 应 用 和 开 发, 有 效 压 缩 人 机 比, 并 加 快 自 助 设 备 项 目 推 进 以 进 一 步 解 放 人 力, 将 陆 续 在 基 地 机 场 部 署 包 含 值 机 手 续 办 理 逾 重 行 李 购 买 选 座 支 持 航 班 退 改 签 的 自 助 业 务 设 备 报 告 期 末, 人 机 比 为 82.9:1, 较 去 年 同 期 下 降 近 14% 报 告 期 内, 单 位 油 耗 仍 旧 保 持 较 低 水 平, 同 时 由 于 油 价 的 持 续 下 降 导 致 航 油 成 本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例 下 降 约 11 个 百 分 点, 单 位 航 油 成 本 ( 航 油 成 本 / 可 用 座 位 公 里 ) 较 去 年 下 降 约 38% ( 一 )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1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科 目 变 动 分 析 表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3,952,995,496 3,436,169, % 营 业 成 本 3,108,826,823 3,024,294, % 销 售 费 用 94,820,725 76,694, % 管 理 费 用 92,239,419 70,884, % 财 务 费 用 83,373,316 64,171, % 13 / 108
1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1,692,741-74,709,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64,368,291-1,563,329,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07,741,330 1,572,454, % 研 发 支 出 26,423,035 18,686, % 营 业 收 入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上 升 主 要 系 机 队 规 模 扩 大 导 致 客 货 运 运 输 收 入 增 长, 以 及 辅 助 业 务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所 致 营 业 成 本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上 升 主 要 系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导 致 的 相 应 营 业 成 本 增 长 所 致, 较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较 小 主 要 由 于 国 际 油 价 下 跌 使 得 航 油 成 本 大 幅 下 降 销 售 费 用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上 升 主 要 系 员 工 工 资 广 告 费 等 增 长 所 致 管 理 费 用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上 升 主 要 系 员 工 工 资 等 增 长 所 致 除 职 工 薪 酬 以 外 的 管 理 费 用 相 比 同 期 下 降 17% 财 务 费 用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上 升 主 要 系 汇 兑 损 失 等 增 长 所 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上 升 主 要 系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导 致 的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增 长 所 致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下 降 主 要 系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减 少 所 致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下 降 主 要 系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减 少, 以 及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增 加 所 致 研 发 支 出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上 升 主 要 系 近 年 来 随 着 公 司 对 IT 技 术 在 公 司 生 产 运 营 和 经 营 管 理 方 面 应 用 和 开 发 的 重 视 程 度 不 断 增 加, 公 司 研 发 支 出 逐 年 增 长 2 其 他 (1) 经 营 计 划 进 展 说 明 公 司 2015 年 主 要 生 产 目 标 包 括, 计 划 完 成 飞 行 小 时 205,600 小 时, 旅 客 周 转 量 2,174,000 万 人 公 里, 旅 客 运 输 量 1,360 万 人 2015 年 上 半 年 已 完 成 飞 行 小 时 98,023 小 时, 旅 客 周 转 量 1,063,948 万 人 公 里, 旅 客 运 输 量 630 万 人, 经 营 计 划 进 展 稳 步 推 进 2015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将 在 安 全 管 理 航 线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和 互 联 网 航 空 等 各 方 面 持 续 投 入, 确 保 全 年 经 营 计 划 顺 利 完 成 1 安 全 管 理 公 司 2015 年 上 半 年 用 于 生 产 安 全 的 相 关 支 出 为 46,721 万 元, 下 半 年 仍 将 确 保 安 全 管 理 方 面 的 持 续 投 入 下 半 年 公 司 将 继 续 扩 大 各 基 地 安 全 生 产 现 场 实 时 在 线 监 控 的 覆 盖 范 围, 并 加 强 安 全 战 略 相 关 人 才 的 引 入 和 保 障, 以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安 全 / 安 保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0 飞 行 事 故 征 候 发 生 2 航 线 管 理 公 司 2015 年 下 半 年 将 持 续 推 进 公 司 于 东 北 亚 和 东 南 亚 地 区 的 航 线 拓 展, 新 开 并 加 密 国 内 二 线 城 市 至 日 本 名 古 屋 韩 国 济 州 及 其 他 城 市 等 重 点 目 的 地 的 航 线 3 机 队 扩 张 公 司 2015 年 下 半 年 预 计 引 进 5 架 座 位 数 达 到 186 座 的 空 客 A320 飞 机, 其 中 将 有 3 架 飞 机 投 放 在 国 际 航 线 4 外 币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2015 年 下 半 年 随 着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宣 布 改 变 人 民 币 中 间 价 制 定 方 法, 人 民 币 汇 率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贬 值, 面 对 有 可 能 随 之 而 来 的 人 民 币 贬 值 风 险,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外 币 尤 其 是 美 元 敞 口 的 管 理 截 止 至 2015 年 7 月 末, 扣 除 自 然 对 冲 的 美 元 资 产 以 及 汇 兑 损 益 可 资 本 化 的 飞 机 预 付 款 美 元 贷 款 后, 公 司 美 元 敞 口 约 为 1.5 亿 美 元 公 司 将 通 过 包 括 增 加 人 民 币 美 元 互 换 合 约 存 款 等 方 式 以 进 一 步 增 加 美 元 资 产 偿 还 美 元 负 债 适 当 增 加 日 元 负 债 以 及 适 当 适 时 采 用 远 期 汇 率 产 品 等 方 式 14 / 108
15 在 内 的 一 揽 子 方 案 来 控 制 美 元 敞 口, 预 计 到 8 月 末, 公 司 美 元 敞 口 将 得 到 最 大 程 度 的 降 低 以 稀 释 人 民 币 贬 值 带 来 的 汇 率 风 险 5 品 牌 建 设 及 服 务 提 升 2015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将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为 核 心, 建 立 旅 客 全 接 触 点 服 务 评 价 系 统, 通 过 旅 行 计 划 订 座 服 务 行 前 服 务 等 覆 盖 旅 客 出 行 全 流 程 的 体 系 式 服 务, 提 升 旅 客 服 务 方 面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在 进 一 步 提 升 服 务 品 牌 的 同 时, 公 司 下 半 年 在 品 牌 营 销 上 也 将 不 断 推 出 新 举 措, 基 于 社 交 的 各 类 主 题 航 班 将 会 层 出 不 穷 此 外, 春 卷 俱 乐 部 的 移 动 论 坛 已 经 建 立, 将 在 下 半 年 进 行 推 广, 吸 收 更 多 的 用 户 作 为 自 有 粉 丝 ; 以 派 乐 为 原 型 的 公 仔, 也 开 始 在 网 络 和 客 舱 内 销 售, 并 且 通 过 形 象 授 权 成 功 进 行 了 多 次 跨 行 业 合 作,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下 半 年 还 将 在 动 漫 营 销 上 进 行 大 胆 尝 试, 举 办 更 多 旅 客 喜 闻 乐 见 的 活 动 6 辅 助 业 务 随 着 2015 年 7 月 18 日 首 架 安 装 机 上 WIFI 局 域 网 系 统 的 A320 飞 机 首 飞 成 功, 标 志 着 春 秋 航 空 在 打 造 空 中 互 联 网 航 旅 生 态 链 的 道 路 上 迈 出 了 成 功 的 第 一 步 目 前 公 司 已 启 动 第 二 架 WIFI 局 域 网 改 装 工 程, 并 将 根 据 技 术 发 展 的 情 况, 于 下 半 年 启 动 Ku 波 段 飞 机 改 装, 正 式 开 启 春 秋 航 空 天 地 互 联 时 代 此 外, 公 司 下 半 年 将 广 泛 开 展 产 地 直 达 的 创 新 型 货 运 产 品 模 式, 同 时 还 将 于 四 季 度 启 动 货 运 B2C 项 目 7 人 才 培 养 2015 年 6 月,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飞 培 公 司 与 空 客 公 司 在 北 京 签 署 谅 解 备 忘 录, 双 方 将 在 副 驾 驶 学 员 高 性 能 训 练 替 代 课 程 开 发 上 进 行 深 入 合 作 ; 同 月 民 航 华 东 局 向 飞 培 公 司 发 放 飞 行 训 练 中 心 合 格 证, 均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自 有 飞 行 员 培 养 及 日 常 定 期 训 练 体 系 ( 二 ) 行 业 产 品 或 地 区 经 营 情 况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情 况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情 况 分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比 营 业 成 本 比 毛 利 率 比 毛 利 上 年 同 期 增 上 年 同 期 增 上 年 同 期 率 (%) 减 (%) 减 (%) 增 减 (%) 航 空 运 输 业 3,748,377,433 3,063,600, 增 加 8.95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204,618,063 45,226, 减 少 0.69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产 品 情 况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比 营 业 成 本 比 毛 利 率 比 毛 利 上 年 同 期 增 上 年 同 期 增 上 年 同 期 率 (%) 减 (%) 减 (%) (%) 航 空 客 运 3,699,205,708 3,023,411, 增 加 8.95 个 百 分 点 航 空 货 运 49,171,725 40,188, 增 加 8.95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和 分 产 品 情 况 的 说 明 15 / 108
16 2015 年 上 半 年,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以 航 空 客 运 收 入 为 主,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为 98.69%,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3.52%, 增 长 的 原 因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在 客 运 能 力 快 速 增 长 的 同 时 保 持 高 客 座 率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机 队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从 2014 年 末 的 46 架 增 长 至 2015 年 6 月 末 的 50 架, 同 时 平 均 客 座 率 保 持 93.75% 的 高 水 平 本 公 司 货 运 业 务 均 为 客 机 腹 舱 载 货, 报 告 期 内 货 运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为 1.31%, 较 2014 年 同 期 增 长 8.96% 主 要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货 邮 周 转 量 较 2014 年 同 期 增 长 8.15%, 且 部 分 国 内 航 线 货 运 有 所 提 价, 平 均 价 格 增 加 约 73 元 / 吨 2 主 营 业 务 分 地 区 情 况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比 同 期 增 减 (%) 国 内 2,474,062, 港 澳 台 地 区 225,643, 国 际 1,048,671, 合 计 3,748,377, 主 营 业 务 分 地 区 情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仍 以 国 内 业 务 为 主, 国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为 66%, 收 入 情 况 较 去 年 同 期 有 所 降 低, 主 要 由 于 油 价 下 降 使 得 燃 油 附 加 费 大 幅 减 少, 但 净 票 价 收 入 仍 保 持 约 10% 的 增 长 水 平 公 司 不 断 完 善 国 内 航 线 网 络 布 局, 通 过 新 开 及 加 密 部 分 热 门 及 高 收 益 航 线, 并 停 飞 部 分 低 收 益 航 线, 提 高 航 线 航 班 质 量, 并 通 过 自 行 开 发 的 收 益 管 理 系 统 提 高 航 线 收 益 管 理 水 平 在 保 证 国 内 业 务 稳 步 发 展 的 同 时, 公 司 积 极 推 进 国 际 化 发 展 战 略, 大 力 拓 展 国 际 及 港 澳 台 地 区 业 务 报 告 期, 国 际 及 港 澳 台 地 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6.67 亿 元, 涨 幅 约 110%, 其 中 日 本 大 阪 韩 国 济 州 台 湾 等 航 线 发 展 迅 速 ( 三 )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1 经 营 模 式 优 势 中 国 低 成 本 航 空 的 先 行 者 和 领 跑 者 本 公 司 是 国 内 首 家 低 成 本 航 空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在 确 保 飞 行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严 格 控 制 成 本, 恪 守 低 成 本 航 空 的 经 营 模 式 借 鉴 国 外 低 成 本 航 空 的 成 功 经 验, 最 大 限 度 地 利 用 现 有 资 产, 实 现 低 成 本 运 营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可 概 括 为 两 单 两 高 和 两 低 : (1) 两 单 单 一 机 型 与 单 一 舱 位 单 一 机 型 : 本 公 司 全 部 采 用 空 客 A320 机 型, 统 一 配 备 CFM56-5B 发 动 机 使 用 同 一 种 机 型 和 发 动 机 可 通 过 集 中 采 购 降 低 飞 机 购 买 和 租 赁 成 本 飞 机 自 选 设 备 项 目 成 本 及 自 备 航 材 采 购 成 本 ; 通 过 发 动 机 辅 助 动 力 装 置 包 修 降 低 飞 机 发 动 机 大 修 成 本, 减 少 备 用 发 动 机 数 量 ; 通 过 集 约 航 材 储 备 降 低 航 材 日 常 采 购 送 修 仓 储 的 管 理 成 本 ; 降 低 维 修 工 程 管 理 难 度 ; 降 低 飞 行 员 机 务 人 员 与 客 舱 乘 务 人 员 培 训 的 复 杂 度 单 一 舱 位 : 本 公 司 飞 机 只 设 置 单 一 的 经 济 舱 位, 不 设 头 等 舱 与 公 务 舱 可 提 供 座 位 数 较 通 常 采 用 两 舱 布 局 航 空 公 司 的 A320 飞 机 高 15%-20%, 可 以 有 效 摊 薄 单 位 成 本 (2) 两 高 高 客 座 率 与 高 飞 机 日 利 用 率 高 客 座 率 : 在 机 队 扩 张 运 力 增 加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始 终 保 持 较 高 的 客 座 率 水 平 高 飞 机 日 利 用 率 : 本 公 司 成 本 结 构 中 固 定 成 本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重 约 为 30% 因 此, 在 确 保 飞 行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合 理 安 排 航 线 适 当 提 高 飞 机 利 用 率, 可 以 最 大 程 度 地 摊 薄 单 位 固 定 成 本 ( 固 定 成 本 / 可 用 座 位 公 里 ) 16 / 108
17 (3) 两 低 低 销 售 费 用 与 低 管 理 费 用 低 销 售 费 用 : 本 公 司 以 电 子 商 务 直 销 为 主 要 销 售 渠 道, 一 方 面 通 过 销 售 特 价 机 票 等 各 类 促 销 优 惠 活 动 的 发 布, 吸 引 大 量 旅 客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预 订 机 票 ; 另 一 方 面 通 过 积 极 推 广 移 动 互 联 网 销 售, 拓 展 电 子 商 务 直 销 渠 道, 都 有 效 降 低 了 公 司 的 销 售 代 理 费 用 低 管 理 费 用 : 本 公 司 在 确 保 飞 行 安 全 运 行 品 质 和 服 务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最 大 程 度 地 利 用 第 三 方 服 务 商 在 各 地 机 场 的 资 源 与 服 务, 尽 可 能 降 低 日 常 管 理 费 用 同 时 通 过 严 格 的 预 算 管 理 科 学 的 绩 效 考 核 以 及 人 机 比 的 合 理 控 制, 有 效 降 低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力 成 本 和 日 常 费 用 2 价 格 优 势 中 国 民 航 大 众 化 战 略 的 推 动 者 和 受 益 者 有 效 的 成 本 控 制 为 公 司 在 不 影 响 盈 利 能 力 的 前 提 下 实 施 低 票 价 策 略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支 持 为 实 现 想 飞 就 飞 的 愿 景, 本 公 司 以 春 秋 99 系 列 特 价 机 票 和 其 他 优 惠 折 扣 机 票 为 特 色 吸 引 大 量 以 价 格 为 导 向 的 乘 客, 在 竞 争 激 烈 的 中 国 民 航 业 内 实 现 了 业 务 的 快 速 增 长 在 吸 引 既 有 出 行 旅 客 的 同 时, 本 公 司 的 低 价 策 略 有 助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国 内 航 空 运 输 市 场 的 渗 透 率, 打 造 第 一 次 乘 飞 机 多 周 边 地 区 乘 飞 机 多 自 费 乘 客 多 的 三 多 新 市 场, 促 进 二 三 线 城 市 与 其 他 地 区 的 旅 游 业 发 展 和 商 贸 活 动 往 来, 吸 引 对 价 格 敏 感 的 旅 客 和 追 求 高 性 价 比 的 商 务 客, 推 动 航 空 出 行 大 众 化 3 上 海 枢 纽 机 场 的 基 地 优 势 与 干 线 支 线 机 场 的 协 作 优 势 公 司 以 虹 桥 机 场 和 浦 东 机 场 为 枢 纽 基 地, 上 海 为 我 国 重 要 的 经 济 金 融 航 运 中 心 城 市, 辐 射 华 东 地 区, 有 利 于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航 空 运 输 业 务 此 外, 上 海 独 特 的 地 理 位 置 优 势 也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的 扩 张 奠 定 了 基 础 以 上 海 为 中 心,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A320 飞 机 的 飞 行 范 围 可 通 航 26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266 个 城 市, 覆 盖 约 37 亿 人 口, 显 示 出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巨 大 潜 力 除 上 海 基 地 外, 本 公 司 于 沈 阳 桃 仙 国 际 机 场 设 立 过 夜 基 地, 建 设 东 北 枢 纽 ; 于 石 家 庄 正 定 国 际 机 场 设 立 过 夜 基 地, 建 设 华 北 枢 纽 ; 于 深 圳 宝 安 机 场 设 立 过 夜 基 地, 建 立 华 南 枢 纽 ; 于 杭 州 设 立 过 夜 航 站 ; 并 于 大 阪 济 州 设 立 过 夜 航 站, 在 逐 步 加 密 东 北 亚 地 区 航 线 及 扩 大 东 北 亚 地 区 辐 射 范 围 同 时, 也 进 一 步 渗 透 东 南 亚 的 重 点 航 线 4 辅 助 服 务 优 势 多 元 收 入 来 源 与 高 利 润 贡 献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借 鉴 国 外 低 成 本 航 空 公 司 运 行 模 式, 不 断 丰 富 辅 助 服 务 项 目, 开 发 新 产 品 与 服 务 差 异 化 的 经 营 模 式 为 公 司 多 元 化 辅 助 服 务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创 新 基 础 区 别 于 全 服 务 航 空 公 司, 本 公 司 于 开 航 时 即 采 取 差 异 化 服 务, 将 客 舱 餐 饮 作 为 机 上 有 偿 服 务 供 乘 客 选 择, 并 相 继 推 出 新 的 出 行 相 关 服 务 项 目, 如 快 速 登 机 服 务 ( 含 座 位 选 择 服 务 ) 保 险 代 理 等, 为 客 户 从 订 票 支 付 登 机 乘 机 和 出 行 的 服 务 过 程 中 提 供 更 多 的 自 主 权 与 便 利 性 ; 同 时, 本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直 销 平 台 的 流 量 优 势, 不 断 开 发 衍 生 功 能, 先 后 开 通 空 中 商 城 租 车 代 理 等 渠 道 服 务, 提 高 了 网 站 的 利 用 率 与 收 益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发 展 辅 助 收 入, 将 其 作 为 未 来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直 客 比 例 高 的 优 势, 开 发 新 的 辅 助 收 入 产 品, 做 深 做 广 与 航 空 旅 行 体 验 相 关 的 航 旅 产 品 大 力 加 强 电 子 商 务 投 入, 增 加 直 客 流 量, 同 时 持 续 加 强 对 流 量 变 现 渠 道 和 形 式 的 创 新 5 信 息 技 术 优 势 自 主 研 发 的 分 销 订 座 结 算 离 港 系 统 和 中 后 台 核 心 运 行 管 理 系 统 本 公 司 使 用 自 主 研 发 且 独 立 于 中 航 信 系 统 的 分 销 订 座 结 算 和 离 港 系 统 本 公 司 的 航 空 分 销 订 座 系 统 集 航 班 计 划 航 班 控 制 运 价 发 布 机 票 销 售 订 单 管 理 客 户 管 理 优 惠 管 理 报 表 统 计 机 票 打 印 自 助 出 票 辅 助 产 品 销 售 与 服 务 等 功 能 于 一 体, 应 用 于 营 业 部 网 站 移 动 互 联 网 等 多 种 销 售 渠 道, 支 持 多 国 语 言 以 及 多 币 种 定 价 销 售, 辅 以 本 公 司 自 行 研 发 的 财 务 结 算 系 统, 不 仅 提 升 了 本 公 司 的 渠 道 掌 控 力 和 运 营 效 率 缩 短 财 务 结 算 周 期, 而 且 节 省 了 公 司 大 量 的 代 理 成 本 和 流 动 资 金 融 资 成 本 本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离 港 系 统 可 为 旅 客 提 供 自 助 值 机 自 助 行 李 自 助 付 费 选 座 自 助 逾 重 行 李 付 费 等 一 系 列 服 务, 不 仅 方 便 旅 客 快 速 办 理 登 机 手 续, 而 且 也 节 省 大 量 离 港 系 统 费 用 支 出 17 / 108
18 此 外, 公 司 还 拥 有 自 主 研 发 的 航 班 运 行 系 统 机 组 管 理 系 统 维 修 信 息 系 统 地 面 管 控 系 统 和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等, 并 可 基 于 开 放 式 开 源 技 术 ( 包 括 MySQL,Linux,Tomcat,Redis 等 ) 不 断 升 级 自 有 系 统 凭 借 公 司 自 身 强 大 的 互 联 网 航 空 信 息 系 统 的 全 面 开 发 运 营 和 维 护 能 力, 发 行 人 已 经 具 有 向 国 内 其 他 航 空 公 司 输 出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的 信 息 技 术 优 势 6 管 理 优 势 优 秀 的 管 理 团 队 与 独 特 的 低 成 本 文 化 作 为 国 内 低 成 本 航 空 公 司 的 先 行 者, 本 公 司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成 员 自 公 司 设 立 至 今, 积 极 研 究 国 外 的 低 成 本 航 空 业 务 模 式, 探 索 和 实 践 中 国 低 成 本 航 空 模 式, 制 定 了 切 实 有 效 的 发 展 策 略, 带 领 公 司 实 现 旅 客 运 输 量 旅 客 周 转 量 与 净 利 润 的 快 速 增 长, 将 公 司 从 开 航 时 2 架 飞 机 10 余 条 国 内 航 线 发 展 成 报 告 期 末 运 营 50 架 飞 机 100 条 国 内 外 航 线 年 客 运 量 逾 千 万 人 次 的 中 型 航 空 公 司, 充 分 体 现 了 公 司 管 理 团 队 卓 越 的 运 营 与 管 理 能 力 公 司 管 理 团 队 恪 守 勤 俭 节 约 原 则, 在 保 证 安 全 飞 行 的 前 提 下, 倡 导 环 保 节 俭 高 效 的 低 成 本 运 营 理 念, 在 全 公 司 营 造 奋 斗 远 虑 节 俭 感 恩 的 企 业 文 化 本 公 司 注 重 制 度 化 管 理 和 人 性 化 管 理 相 结 合, 在 不 断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的 同 时, 鼓 励 员 工 发 挥 创 业 精 神 和 主 人 翁 意 识, 在 管 理 层 与 员 工 之 间 建 立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沟 通 与 反 馈 机 制 ( 四 )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总 体 分 析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包 括 9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及 2 家 参 股 公 司 (1) 证 券 投 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3) 持 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 非 金 融 类 公 司 委 托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的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3) 其 他 投 资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18 / 108
19 3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1)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募 集 资 金 本 报 告 期 已 使 用 募 已 累 计 使 用 募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募 集 资 金 募 集 方 式 年 份 总 额 集 资 金 总 额 集 资 金 总 额 资 金 总 额 用 途 及 去 向 2015 首 次 发 行 1,754,630,200 1,754,630,200 1,754,630,200 1,013, 募 集 资 金 在 专 项 账 户 中 的 余 额 为 1,013,006 元, 为 本 公 司 收 到 的 银 行 利 息 合 计 / 1,754,630,200 1,754,630,200 1,754,630,200 1,013, /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 签 发 的 证 监 发 行 字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发 行 字 号 ),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 获 准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00,000,000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元, 股 款 以 人 民 币 缴 足, 计 人 民 币 1,816,000,000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1,369,800 元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1,754,630,200 元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已 经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并 出 具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验 字 (2015) 第 50 号 验 资 报 告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根 据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决 议, 本 公 司 以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442,511,953 元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除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已 投 入 金 额 外, 本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187,488,047 元 已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19 / 108
20 (2)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项 目 情 况 是 是 承 诺 项 目 名 称 是 否 变 更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入 金 额 募 集 资 金 本 报 告 期 投 入 金 额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实 际 投 入 金 额 否 符 合 计 划 进 项 目 进 度 预 计 收 益 产 生 收 益 情 况 否 符 合 预 计 收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和 收 益 说 明 变 更 原 因 及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程 序 说 明 度 益 购 置 不 超 过 9 否 1,330,000,000 1,330,000,000 1,330,000,000 是 100% / 4,329,015,009 是 / / 架 空 客 A320 飞 机 购 置 3 台 A320 否 300,000, ,511, ,511,953 是 37.50% / / / / 飞 行 模 拟 机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否 124,630, ,118, ,118,247 是 100% / / / / 合 计 / 1,754,630,200 1,754,630,200 1,754,630,200 / / / / / / /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项 目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符 合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按 计 划 进 度 进 行, 且 符 合 预 计 收 益, 未 发 生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变 更 情 况 注 1, 购 置 不 超 过 9 架 空 客 A320 飞 机 项 目 预 计 每 架 飞 机 带 来 的 年 均 收 入 为 1.8 亿 元 (3)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0 / 108
21 4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名 称 业 务 性 质 经 营 范 围 注 册 资 本 净 利 润 /( 净 亏 ( 无 注 明 时 总 资 产 ( 元 ) 净 资 产 ( 元 ) 损 )( 元 ) 单 位 为 元 ) 春 秋 文 化 广 告 制 作 发 广 告 业 传 媒 布 服 务 1,500,000 12,631,274 10,005,270 1,899,142 商 旅 通 公 电 子 商 务 电 子 支 付 领 司 业 域 技 术 服 务 100,000, ,657, ,414, ,934 培 训 服 务 飞 行 培 训 服 飞 培 公 司 业 务 100,000, ,136,983 96,765,675 6,631,627 春 华 地 服 航 空 地 面 服 服 务 业 公 司 务 5,000,000 5,921,370 5,167,643 46,488 秋 实 公 司 服 务 业 企 业 管 理 10,000,000 22,478,063 9,788, ,816 软 件 开 发 信 电 子 商 务 息 系 统 集 成 春 煦 公 司 业 服 务 电 子 商 2,000,000 3,089,953 1,958,822-44,060 务 等 进 出 口 贸 易 港 币 春 秋 国 际 投 资 飞 机 租 服 务 业 7, 万 1,143,545,288 香 港 赁 咨 询 服 务 元 等 49,954,477-12,173,331 春 秋 融 资 服 务 业 融 资 租 赁 业 租 赁 务 等 500,000,000 1,132,871,01 198,924, ,456 客 货 运 网 上 订 票 免 税 商 春 秋 航 空 航 空 运 输 负 亿 日 负 亿 日 品 销 售 及 广 日 币 78 亿 元 亿 日 元 日 本 业 元 元 告 等 航 空 相 关 业 务 国 产 卷 烟 雪 茄 烟 日 用 百 货 化 妆 品 贸 易 / 进 春 秋 中 免 服 饰 服 装 皮 出 口, 快 公 司 具 制 品 手 速 消 费 品 表 眼 镜 工 1,800,000 9,078,788 8,301,040 2,315,093 艺 美 术 品, 食 品 储 运 等 上 述 公 司 财 务 数 据 为 合 并 口 径 报 告 期 内, 春 秋 国 际 香 港 亏 损 主 要 因 汇 兑 损 益 产 生 报 告 期 内, 商 旅 通 公 司 及 春 煦 公 司 亏 损 主 要 因 销 售 人 员 薪 酬 增 加 而 导 致 的 销 售 费 用 增 加 所 致 21 / 108
22 5 非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二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 一 ) 报 告 期 实 施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2015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的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公 司 以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的 总 股 本 40,000 万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4 元 ( 含 税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9,600 万 元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 披 露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 2015 年 6 月 8 日, 公 司 刊 登 了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 确 定 6 月 11 日 为 股 权 登 记 日,6 月 12 日 为 除 息 日 和 现 金 红 利 发 放 日, 目 前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已 经 实 施 完 成 ( 二 ) 半 年 度 拟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是 否 分 配 或 转 增 是 每 10 股 送 红 股 数 ( 股 ) 0 每 10 股 派 息 数 ( 元 )( 含 税 ) 0 每 10 股 转 增 数 ( 股 ) 10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的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经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公 司 母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实 现 净 利 润 619,519,021 元,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2,823,587,433 元, 扣 除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在 2015 年 公 司 已 分 配 利 润 96,000, 元 后,2015 年 中 期 末 母 公 司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347,106,454 元 2015 年 8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第 十 三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半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400,000,000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共 转 增 股 本 400,000,000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800,000,000 股 ; 公 司 半 年 度 不 送 红 股 不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本 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尚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三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一 ) 预 测 年 初 至 下 一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净 利 润 可 能 为 亏 损 或 者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发 生 大 幅 度 变 动 的 警 示 及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 二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22 / 108
23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和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的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二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三 资 产 交 易 企 业 合 并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四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五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一 )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事 项 概 述 2015 年 3 月 22 日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及 2015 年 5 月 28 日 的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金 额 的 议 案, 目 前 公 司 与 各 关 联 方 的 日 常 生 产 性 关 联 交 易 正 常 履 行 中 查 询 索 引 该 事 项 的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 2015 年 5 月 20 日 和 2015 年 5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刊 登 的 相 关 公 告 及 附 件 2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无 3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 二 )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事 项 概 述 查 询 索 引 / / 23 / 108
24 2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无 3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 三 )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事 项 概 述 查 询 索 引 / / 2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无 3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 四 )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事 项 概 述 查 询 索 引 / / 2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无 3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向 关 联 方 提 供 资 金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期 初 余 额 发 生 额 期 末 余 额 关 联 方 向 上 市 公 司 提 供 资 金 期 初 发 生 余 额 额 期 末 余 额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联 营 公 司 5,822,100-17,460 5,804, 合 计 5,822,100-17,460 5,80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资 金 0 的 发 生 额 ( 元 ) 公 司 向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资 金 的 余 额 0 ( 元 )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形 成 原 因 为 联 营 公 司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代 垫 其 小 额 日 常 支 出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清 偿 情 况 / 与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有 关 的 承 诺 /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及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关 联 债 务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及 财 务 状 况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24 / 108
25 ( 五 ) 其 他 1 春 秋 国 旅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春 秋 国 旅 为 本 公 司 部 分 人 民 币 和 外 币 借 款 以 及 人 民 币 融 资 租 赁 款 提 供 担 保, 担 保 期 限 与 借 款 合 同 期 限 一 致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接 受 担 保 的 美 元 借 款 为 93,270,238 元, 日 元 借 款 为 8,678,997,958 日 币, 欧 元 借 款 为 65,560,000 欧 元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尚 未 到 期 的 接 受 担 保 的 美 元 借 款 为 165,687,100 美 元 日 元 借 款 为 8,678,997,958 日 币, 欧 元 借 款 为 65,560,000 欧 元, 人 民 币 融 资 租 赁 款 为 168,617,186 元 此 外, 春 秋 国 旅 为 本 公 司 的 信 用 证 提 供 担 保 于 报 告 期 末, 春 秋 国 旅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信 用 证 金 额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375,405,978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00,000,000 元 ) 六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1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1) 托 管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 承 包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3) 租 赁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5 / 108
26 2 担 保 情 况 担 保 方 与 担 保 上 市 被 担 方 公 司 保 方 的 关 系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担 保 发 生 担 保 日 期 金 额 ( 协 议 签 署 日 ) 担 保 担 保 担 保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类 型 担 保 是 是 否 存 是 否 为 否 已 经 担 保 是 担 保 逾 在 反 担 关 联 方 履 行 完 否 逾 期 期 金 额 保 担 保 毕 关 联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0 的 担 保 ) 报 告 期 末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A)( 不 包 括 对 子 0 公 司 的 担 保 )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679,212,510 报 告 期 末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B) 679,212,510 公 司 担 保 总 额 情 况 (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担 保 总 额 (A+B) 679,212,510 担 保 总 额 占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其 中 :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0 金 额 (C) 直 接 或 间 接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被 担 保 679,212,510 对 象 提 供 的 债 务 担 保 金 额 (D)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50% 部 分 的 金 额 (E) 0 上 述 三 项 担 保 金 额 合 计 (C+D+E) 679,212,510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主 要 为 其 在 引 进 飞 机 等 重 大 资 产 进 行 未 到 期 担 保 可 能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说 明 融 资 时 提 供 担 保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上 述 担 保 事 项 不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盈 利 能 力 及 持 续 经 营 构 成 实 质 影 响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及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对 外 担 保 预 计 金 额 的 议 案, 批 准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累 计 金 额 不 超 过 6 亿 美 元, 主 要 为 其 在 引 进 飞 机 等 重 大 资 产 采 购 其 他 重 要 物 资 等 进 行 融 资 时 提 供 担 保 ; 对 新 设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也 在 上 述 预 计 担 保 金 额 范 围 内 调 剂 使 用 预 计 额 度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 披 露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5 年 对 外 担 保 预 计 额 度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 26 / 108
27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除 上 述 担 保 事 项 之 外,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其 他 第 三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七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27 / 108
28 ( 一 ) 上 市 公 司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或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 诺 方 承 诺 内 容 股 份 限 售 春 秋 国 旅 自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 份 限 售 春 秋 包 机 春 翔 投 资 与 首 次 公 春 翼 投 资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春 秋 国 旅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春 秋 航 空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对 于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春 秋 国 旅 所 持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两 年 内, 春 秋 国 旅 减 持 已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减 持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春 秋 国 旅 将 在 减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春 秋 航 空 并 予 以 公 告, 并 将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春 秋 航 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春 秋 国 旅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12 个 月 自 春 秋 航 空 上 市 至 上 述 减 持 期 间, 春 秋 航 空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承 诺 对 应 的 发 行 价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自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该 股 东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春 秋 航 空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对 于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所 持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两 年 内, 该 股 东 减 持 已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减 持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28 / 108 承 诺 时 间 及 期 限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或 上 市 之 日 起 五 年 ( 如 适 用 )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或 上 市 之 日 起 五 年 ( 如 适 如 未 能 及 如 未 能 是 否 是 否 时 履 行 应 及 时 履 有 履 及 时 说 明 未 完 行 应 说 行 期 严 格 成 履 行 的 明 下 一 限 履 行 具 体 原 因 步 计 划 是 是 / / 是 是 / /
29 则 要 求, 将 在 减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春 秋 航 空 并 予 以 公 告, 并 将 按 用 )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自 春 秋 航 空 上 市 至 上 述 减 持 期 间, 春 秋 航 空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承 诺 对 应 的 发 行 价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与 首 次 公 股 份 限 售 王 正 华 自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上 市 之 是 是 / / 开 发 行 相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也 不 日 起 三 关 的 承 诺 由 春 秋 航 空 收 购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年 其 他 本 公 司 春 将 根 据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相 关 要 求, 切 实 上 市 之 是 是 / / 秋 国 旅 本 履 行 该 预 案 所 述 职 责, 并 通 过 该 预 案 所 述 的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确 保 该 预 日 起 三 公 司 董 事 及 案 的 实 施, 以 维 护 本 公 司 股 价 稳 定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关 于 上 年 高 级 管 理 人 市 后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 为 强 化 股 东 管 理 层 诚 信 义 务, 保 护 中 小 股 员 东 权 益, 公 司 制 定 了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 以 下 简 称 本 预 案 ), 本 预 案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在 公 司 完 成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挂 牌 交 易 之 日 ( 以 下 简 称 上 市 日 ) 起 生 效, 本 预 案 的 有 效 期 为 上 市 日 起 三 年 公 司 上 市 后, 将 与 首 次 公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1 增 持 或 回 购 以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1) 开 发 行 相 在 本 预 案 有 效 期 内, 若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均 关 的 承 诺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数 年 末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下 同 ) 的 情 形 ( 若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不 具 可 比 性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且 公 司 情 况 同 时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对 于 回 购 增 持 等 股 本 变 动 行 为 的 规 定, 则 触 发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下 同 )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增 持 / 回 购 义 务 ( 以 下 简 称 触 发 增 持 / 回 购 义 务 ):1 控 股 股 东 在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后 的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应 就 其 是 否 有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29 / 108
30 如 有 具 体 计 划, 应 披 露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控 股 股 东 计 划 增 持 金 额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a. 单 次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低 于 1,000 万 元, 和 b. 单 一 年 度 其 用 以 稳 定 股 价 的 增 持 资 金 不 超 过 5,000 万 元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有 关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但 如 下 一 年 度 继 续 出 现 需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情 形 时, 其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执 行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下 一 年 度 触 发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以 前 年 度 已 经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增 持 资 金 额 不 再 计 入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2 如 控 股 股 东 未 如 期 公 告 前 述 具 体 增 持 计 划, 或 明 确 表 示 未 有 增 持 计 划 的, 则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首 次 触 发 回 购 义 务 后 的 20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是 否 有 具 体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如 有, 应 披 露 拟 回 购 股 份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公 司 计 划 回 购 金 额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a.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高 于 1,000 万 元, 和 b. 单 一 年 度 用 以 稳 定 股 价 的 回 购 资 金 合 计 不 超 过 5,000 万 元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有 关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但 如 下 一 年 度 继 续 出 现 需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情 形 时, 公 司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执 行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3 如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如 期 公 告 前 述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或 因 各 种 原 因 导 致 前 述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其 首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后 的 30 个 交 易 日 内 ( 如 期 间 存 在 N 个 交 易 日 限 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股 票, 则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首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后 的 30+N 个 交 易 日 内 ) 或 前 述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后 的 10 个 交 易 日 内 ( 如 期 间 存 在 N 个 交 易 日 限 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股 票, 则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前 述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后 的 10+N 个 交 易 日 内 ), 无 条 件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并 且 每 一 有 义 务 回 购 人 员 累 计 增 持 金 额 不 低 于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的 20%, 但 不 超 过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的 50% (2) 在 履 行 完 毕 前 述 三 项 任 一 增 持 或 回 购 措 施 后 的 120 个 交 易 日 内,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30 / 108
31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增 持 / 回 购 义 务 自 动 解 除 从 履 行 完 毕 前 述 三 项 任 一 增 持 或 回 购 措 施 后 的 第 121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将 按 照 前 述 的 顺 序 自 动 产 生 (3)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履 行 其 增 持 / 回 购 义 务 时, 应 按 照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适 用 的 监 管 规 定 履 行 相 应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2 其 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1)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交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的 议 案, 并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2) 任 何 对 本 预 案 的 修 订 均 应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且 相 关 议 案 需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方 可 通 过 3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1) 对 于 控 股 股 东, 如 控 股 股 东 已 公 告 增 持 具 体 计 划 但 由 于 主 观 原 因 不 能 实 际 履 行,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计 划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截 留,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将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 如 控 股 股 东 已 经 连 续 两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而 控 股 股 东 均 未 能 提 出 具 体 增 持 计 划, 则 公 司 可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按 照 第 一 条 第 (1) 款 第 a 项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的 最 低 额 ( 即 1,000 万 元 )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截 留 用 于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控 股 股 东 丧 失 对 相 应 金 额 现 金 分 红 的 追 索 权 ; 如 控 股 股 东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的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投 弃 权 票 或 反 对 票, 则 公 司 可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按 照 第 一 条 第 (1) 款 第 a 项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的 最 低 额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截 留 用 于 下 次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控 股 股 东 丧 失 对 相 应 金 额 现 金 分 红 的 追 索 权 (2) 对 于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如 个 人 在 任 职 期 间 因 主 观 原 因 未 能 按 本 预 案 的 相 关 约 定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工 资 薪 酬 代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 如 个 人 在 任 职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能 主 动 履 31 / 108
32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由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请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如 因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等 证 券 监 管 法 规 对 于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最 低 持 股 比 例 的 规 定 导 致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无 法 履 行 其 增 持 / 回 购 义 务 的,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可 免 于 前 述 约 束 措 施, 但 其 亦 应 积 极 采 取 其 他 合 理 且 可 行 的 措 施 稳 定 股 价 其 他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若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长 期 有 是 是 / / 对 判 断 本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效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本 公 司 将 在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本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本 款 前 述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之 日 起 的 30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回 购 新 股 的 回 购 方 案, 包 括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还 应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份 回 购 义 务 触 发 与 首 次 公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完 成 回 购, 回 购 价 格 不 低 于 下 列 两 者 中 的 孰 高 者 : 开 发 行 相 (1) 新 股 发 行 价 格 加 新 股 上 市 日 至 回 购 或 购 回 要 约 发 出 日 期 间 的 关 的 承 诺 同 期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 或 (2)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本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本 款 前 述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之 日 公 司 股 票 二 级 市 场 的 收 盘 价 格 公 司 上 市 后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发 行 价 格 及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本 次 发 行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若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在 该 等 事 实 被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后 依 法 及 时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春 秋 国 旅 春 秋 航 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若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春 秋 航 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春 秋 国 旅 将 作 为 春 秋 航 空 的 控 股 股 东 促 使 春 秋 航 空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春 秋 航 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若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长 期 有 效 是 是 / / 32 / 108
33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春 秋 国 旅 将 在 该 等 事 实 被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后 依 法 及 时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与 首 次 公 其 他 王 正 华 本 公 司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若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长 期 有 是 是 / / 开 发 行 相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在 该 等 事 实 被 国 务 院 证 效 关 的 承 诺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后 依 法 及 时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春 秋 国 旅 春 秋 国 旅 所 持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无 减 持 意 向 ; 如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的, 春 秋 国 旅 将 在 减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春 秋 航 空 并 予 以 公 告, 并 将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长 期 有 效 是 是 / / 其 他 春 秋 包 机 该 股 东 每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其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的 20%, 同 时 应 长 期 有 是 是 / / 春 翔 投 资 低 于 春 秋 航 空 总 股 本 的 5%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效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春 翼 投 资 大 宗 交 易 等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合 法 方 式 减 持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将 在 减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春 秋 航 空 并 予 以 公 告, 并 将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自 春 秋 航 空 上 市 至 上 述 减 持 期 间, 春 秋 航 空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承 诺 对 应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解 决 同 业 春 秋 国 旅 该 等 主 体 承 诺 其 以 及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除 春 秋 航 空 外 的 其 他 企 长 期 有 是 是 / / 竞 争 春 秋 包 机 业 及 其 参 股 企 业 均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任 何 与 春 秋 航 空 经 营 的 业 务 效 春 翔 投 资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 将 来 均 不 以 任 何 形 式 ( 包 与 首 次 公 春 翼 投 资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自 经 营, 合 资 经 营 和 拥 有 在 其 他 公 司 或 企 业 的 股 票 或 开 发 行 相 王 正 华 权 益 )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任 何 与 春 秋 航 空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关 的 承 诺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 如 春 秋 航 空 进 一 步 拓 展 业 务 经 营 范 围, 也 将 不 与 春 秋 航 空 拓 展 后 的 业 务 相 竞 争, 若 与 春 秋 航 空 拓 展 后 的 业 务 产 生 竞 争, 将 停 止 经 营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者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纳 入 春 秋 航 空, 或 者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关 系 的 第 三 方 ; 如 该 等 33 / 108
34 承 诺 被 证 明 是 不 真 实 或 未 被 遵 守, 将 向 春 秋 航 空 赔 偿 一 切 直 接 和 间 接 损 失 解 决 关 联 春 秋 国 旅 春 秋 国 旅 将 尽 力 减 少 春 秋 国 旅 以 及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除 春 秋 航 空 长 期 有 是 是 / 交 易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及 其 参 股 企 业 与 春 秋 航 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对 于 无 法 效 避 免 的 任 何 业 务 往 来 或 交 易 均 将 按 照 公 平 公 允 和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进 行, 交 易 价 格 严 格 按 照 市 场 公 认 的 合 理 价 格 确 定, 并 按 规 定 履 行 与 首 次 公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春 秋 国 旅 和 春 秋 航 空 就 相 互 间 关 联 事 务 及 交 易 事 务 开 发 行 相 所 作 出 的 任 何 约 定 及 安 排, 均 不 妨 碍 对 方 为 其 自 身 利 益 在 市 场 同 关 的 承 诺 等 竞 争 条 件 下 与 任 何 第 三 方 进 行 业 务 往 来 或 交 易 春 秋 国 旅 严 格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章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与 其 他 股 东 一 样 平 等 地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履 行 股 东 义 务, 不 利 用 大 股 东 的 地 位 谋 取 不 当 的 利 益, 不 损 害 春 秋 航 空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其 他 春 秋 国 旅 春 秋 国 旅 和 王 正 华 将 继 续 尽 最 大 努 力 以 妥 善 方 式 处 理 职 工 股 权 规 长 期 有 是 是 / / 与 首 次 公 王 正 华 范 事 项 的 部 分 遗 留 问 题, 春 秋 国 旅 和 王 正 华 确 保 不 会 由 春 秋 航 空 承 效 开 发 行 相 担 因 解 决 该 部 分 遗 留 问 题 而 产 生 的 任 何 费 用, 如 果 由 于 职 工 股 权 规 关 的 承 诺 范 事 项 的 部 分 遗 留 问 题 而 给 春 秋 航 空 带 来 任 何 的 损 失, 将 由 春 秋 国 旅 和 王 正 华 予 以 足 额 补 偿, 并 互 相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春 秋 国 旅 如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最 终 认 定 春 秋 国 旅 回 购 职 工 持 股 会 所 持 春 秋 国 旅 股 权 需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或 其 他 税 款, 则 春 秋 国 旅 作 为 回 购 价 款 的 支 付 方, 将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以 及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的 认 定 履 行 代 扣 代 缴 义 务 或 纳 税 义 务 长 期 有 效 是 是 / /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解 决 土 地 等 产 权 瑕 疵 春 秋 国 旅 王 正 华 针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部 分 房 屋 租 赁 行 为 存 在 法 律 瑕 疵 而 可 能 给 春 秋 航 空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春 秋 国 旅 和 王 正 华 承 诺 以 连 带 责 任 方 式 全 额 承 担 补 偿 春 秋 航 空 因 此 发 生 的 搬 迁 费 用 重 置 成 本 停 工 停 产 等 损 失 长 期 有 效 是 是 / / 34 / 108
35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分 红 本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 包 括 上 市 当 年 ), 公 司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分 别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0% 13% 和 15%;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处 于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公 司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当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最 低 比 例 为 20%;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2015 年 至 2017 年 是 是 / / 35 / 108
36 八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经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续 聘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师 以 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师, 聘 期 为 1 年 九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十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十 一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并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积 极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努 力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强 化 信 息 披 露, 以 保 障 公 司 规 范 治 理 和 良 好 运 营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与 相 关 规 定 不 存 在 差 异 自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 上 市 以 来, 公 司 管 理 层 密 切 关 注 市 场 动 向, 积 极 与 投 资 者 和 分 析 师 展 开 沟 通, 通 过 开 通 投 资 者 咨 询 专 线 在 公 司 网 站 建 立 投 资 者 关 系 栏 目 走 访 机 构 投 资 者 接 待 投 资 者 来 访 举 行 电 话 会 议 积 极 回 答 上 交 所 E 互 动 平 台 上 投 资 者 提 问 等 多 种 方 式,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信 息 透 明 度 改 善 投 资 者 体 验 提 高 投 资 者 信 息 满 意 度 十 二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 一 )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或 核 算 方 法 变 更 的 原 因 和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 二 ) 董 事 会 对 重 要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原 因 及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36 / 108
37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 一 )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1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股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数 量 比 例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30, , 国 家 持 股 2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30, , 其 中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4 外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外 法 人 持 股 境 外 自 然 人 持 股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份 10,000 10,000 1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0,000 10,000 10,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4 其 他 三 股 份 总 数 30, ,000 10,000 40, / 108
38 2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10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816,000,000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754,630,200 元 普 华 永 道 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 对 本 次 发 行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验 资 报 告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验 字 (2015) 第 50 号 ) ( 二 )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 一 ) 股 东 总 数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股 东 总 数 ( 户 ) 11,498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0 ( 二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东 前 十 名 流 通 股 东 ( 或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 持 股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股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报 告 股 东 名 称 期 末 持 股 比 例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况 股 东 性 期 内 ( 全 称 ) 数 量 (%) 件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状 数 质 增 减 态 量 春 秋 国 际 0 25, ,200 无 0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春 秋 包 机 0 2, ,100 无 0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春 翔 投 资 0 1, ,800 无 0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春 翼 投 资 无 0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一 一 五 无 0 其 他 组 合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 中 邮 核 心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无 0 其 他 38 / 108
39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无 0 其 他 司 - 嘉 实 研 究 精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无 0 其 他 司 - 富 国 改 革 动 力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无 0 其 他 限 公 司 - 广 发 行 业 领 先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无 0 其 他 限 公 司 - 富 国 新 兴 产 业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及 数 量 种 类 数 量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一 一 五 组 合 900 人 民 币 普 900 通 股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 中 邮 核 心 成 613 人 民 币 普 613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股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嘉 471 人 民 币 普 471 实 研 究 精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股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富 350 人 民 币 普 350 国 改 革 动 力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股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1 人 民 币 普 广 发 行 业 领 先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股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0 人 民 币 普 富 国 新 兴 产 业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股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富 271 人 民 币 普 271 国 低 碳 环 保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股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3 人 民 币 普 广 发 新 动 力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股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一 一 四 组 合 258 人 民 币 普 258 通 股 中 国 银 行 - 海 富 通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188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108
40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及 持 股 数 量 的 说 明 公 司 未 知 上 述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是 否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变 动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公 司 也 未 知 其 关 联 关 系 无 前 十 名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及 限 售 条 件 单 位 : 万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持 有 的 有 限 可 上 市 交 易 情 况 有 限 售 条 件 序 号 售 条 件 股 份 新 增 可 上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名 称 可 上 市 交 易 数 量 市 交 易 股 时 间 份 数 量 1 春 秋 国 旅 25, ,200 自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春 秋 国 旅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春 秋 航 空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对 于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春 秋 国 旅 所 持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两 年 内, 春 秋 国 旅 减 持 已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春 秋 航 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春 秋 国 旅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12 个 月 2 春 秋 包 机 2, ,100 自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该 股 东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春 秋 航 空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对 于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所 持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两 年 内, 该 股 东 减 持 已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40 / 108
41 3 春 翔 投 资 1, ,800 自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该 股 东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春 秋 航 空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对 于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所 持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两 年 内, 该 股 东 减 持 已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4 春 翼 投 资 自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该 股 东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春 秋 航 空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对 于 春 秋 航 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所 持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票, 在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两 年 内, 该 股 东 减 持 已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春 秋 国 旅 和 春 秋 包 机 的 股 东 中, 除 持 有 春 秋 国 旅 5.72% 股 份 的 法 人 股 东 上 海 天 山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其 余 均 为 24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其 中 王 正 华 持 有 春 秋 国 旅 35.70% 股 份, 持 有 春 秋 包 机 43.80% 股 份, 均 为 第 一 大 股 东 ; 春 翔 投 资 第 一 大 股 东 为 张 秀 智, 为 前 述 24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之 一, 持 有 春 翔 投 资 28.33% 股 份 ; 春 翼 投 资 第 一 大 股 东 为 王 煜, 与 王 正 华 为 父 子 关 系, 持 有 春 翼 投 资 35.50% 股 份, 春 翔 投 资 和 春 翼 投 资 系 春 秋 航 空 和 春 秋 国 旅 的 部 分 员 工 为 投 资 春 秋 航 空 而 设 立 的 公 司, 其 余 股 东 均 为 航 空 和 春 秋 国 旅 的 员 工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并 持 续 地 保 持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正 华 对 本 公 司 的 控 制 地 位,2011 年 6 月 14 日, 王 正 华 与 春 秋 国 旅 的 其 他 23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张 秀 智 黄 静 杨 素 英 范 新 德 谢 元 宪 孙 文 霞 周 卫 红 沈 大 华 徐 国 萍 姜 伟 浩 陈 基 胜 殷 辉 张 磊 张 武 安 陈 根 章 江 连 生 杨 树 萍 沈 文 斌 王 玉 英 沈 新 娣 苏 海 山 杨 洋 和 冯 钧 新 签 订 了 一 致 行 动 人 协 议, 其 中 规 定 一 致 行 动 人 内 部 应 对 涉 及 春 秋 国 旅 / 或 春 秋 航 空 的 经 营 管 理 控 制 及 其 他 相 关 表 决 事 项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就 相 关 议 决 事 项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当 出 现 意 见 不 一 致 时, 以 王 正 华 ( 或 其 股 权 承 继 方 ) 的 意 见 为 准 因 此, 春 秋 国 旅 春 秋 包 机 春 翔 投 资 和 春 翼 投 资 因 股 份 结 构 相 关 性 血 缘 关 系 以 及 上 述 一 致 行 动 人 协 议 构 成 关 联 关 系 及 一 致 行 动 关 系 ( 三 )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一 般 法 人 因 配 售 新 股 成 为 前 10 名 股 东 适 用 不 适 用 41 / 108
42 二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42 / 108
43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43 / 108
44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一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 一 )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二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三 其 他 说 明 无 44 / 108
45 第 九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报 告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审 字 (2015) 第 号 ( 第 一 页, 共 二 页 )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春 秋 航 空 ) 的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合 并 及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春 秋 航 空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45 / 108
46 审 计 报 告 ( 续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审 字 (2015) 第 号 ( 第 二 页, 共 二 页 )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上 述 春 秋 航 空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春 秋 航 空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注 册 会 计 师 王 笑 中 国 上 海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2015 年 8 月 20 日 刘 玉 玉 二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编 制 单 位 :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七 (1) 2,683,942,678 2,399,941,795 应 收 票 据 - 1,800,000 应 收 账 款 七 (2) 85,374,352 73,275,342 预 付 款 项 七 (3) 236,718, ,703,482 其 他 应 收 款 七 (4) 404,091, ,836,041 存 货 七 (5) 50,991,950 42,838,449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七 (6) 3,991,832 16,463,086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465,110,910 2,921,858,195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七 (7) 50,976, ,262,208 固 定 资 产 七 (8) 5,371,028,492 4,371,808,097 在 建 工 程 七 (9) 3,016,248,054 2,512,124,435 无 形 资 产 七 (10) 56,179,648 54,299,19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七 (11) 388,699, ,314,39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七 (12) 92,816, ,763,293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七 (13) 788,044, ,059,096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9,763,994,297 8,339,630, / 108
47 资 产 总 计 13,229,105,207 11,261,488,910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七 (14) 1,316,928,667 2,045,509,853 应 付 账 款 七 (15) 301,687, ,326,450 预 收 款 项 七 (16) 531,722, ,139,75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七 (17) 59,923, ,979,384 应 交 税 费 七 (18) 289,796, ,910,955 应 付 利 息 35,295,103 37,812,625 其 他 应 付 款 七 (19) 168,579, ,745,53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七 (20) 916,877, ,692,213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620,811,123 4,217,116,766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七 (21) 2,691,103,176 2,329,100,092 长 期 应 付 款 七 (22) 946,097,221 1,066,604,256 递 延 收 益 七 (23) 14,460,827 9,749,84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七 (24) 125,193,567 85,627,884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776,854,791 3,491,082,072 负 债 合 计 7,397,665,914 7,708,198,838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七 (25) 400,000, ,000,000 资 本 公 积 七 (26) 1,934,332, ,702,639 盈 余 公 积 七 (27) 150,000, ,000,000 未 分 配 利 润 七 (28) 3,347,106,454 2,823,587,43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831,439,293 3,553,290,07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831,439,293 3,553,290,072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3,229,105,207 11,261,488,910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秀 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陈 可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编 制 单 位 :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2,348,772,686 1,982,696,347 应 收 账 款 十 四 (1) 97,395,532 86,050,406 预 付 款 项 235,042, ,654,492 其 他 应 收 款 十 四 (2) 1,151,038, ,481,571 存 货 50,542,006 42,805,631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991,832 16,463,086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886,783,362 2,548,151,533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十 四 (3) 478,801, ,087,213 固 定 资 产 5,221,965,994 4,259,445,961 在 建 工 程 2,952,609,783 2,454,333,102 无 形 资 产 8,928,005 6,517, / 108
4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388,655, ,259,78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2,816, ,763,293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044,989,105 1,057,059,096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0,188,766,524 8,640,465,732 资 产 总 计 14,075,549,886 11,188,617,265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118,609,608 1,116,136,486 应 付 账 款 294,624, ,794,586 预 收 款 项 460,182, ,740,54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9,923, ,979,384 应 交 税 费 288,400, ,482,662 应 付 利 息 34,434,401 37,812,625 其 他 应 付 款 1,435,387,171 1,208,774,361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940,215, ,692,213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631,777,491 4,265,412,861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266,886,185 1,733,454,661 长 期 应 付 款 十 四 (4) 2,204,947,296 1,544,773,511 递 延 收 益 14,460,827 9,749,84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25,193,567 85,627,884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611,487,875 3,373,605,896 负 债 合 计 8,243,265,366 7,639,018,757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七 (25) 400,000, ,000,000 资 本 公 积 七 (26) 1,934,332, ,702,639 盈 余 公 积 七 (27) 150,000, ,000,000 未 分 配 利 润 3,347,951,681 2,819,895,869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832,284,520 3,549,598,508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4,075,549,886 11,188,617,265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秀 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陈 可 合 并 利 润 表 2015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3,952,995,496 3,436,169,419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七 (29) 3,952,995,496 3,436,169,419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3,391,823,219 3,241,427,586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七 (29) 3,108,826,823 3,024,294,12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七 (30) 12,562,936 5,381,973 销 售 费 用 七 (31) 94,820,725 76,694,879 管 理 费 用 七 (32) 92,239,419 70,884,742 财 务 费 用 七 (33) 83,373,316 64,171,866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59,285,690-39,291,769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59,285,690-39,291, / 108
49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01,886, ,450,06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七 (34) 345,508, ,562,457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367,244 3,417,183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七 (35) 585,303 6,329,997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592 1,394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846,809, ,682,524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七 (36) 227,290, ,925,203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19,519, ,757,32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19,519, ,757,321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 - 后 净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 -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19,519, ,757,32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19,519, ,757,321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秀 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陈 可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5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十 四 (5) 3,932,497,089 3,422,795,575 减 : 营 业 成 本 十 四 (5) 3,122,126,303 3,023,230,29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1,258,718 4,460,235 销 售 费 用 85,117,184 69,663,996 管 理 费 用 75,854,608 62,666,587 财 务 费 用 73,238,738 65,193,930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59,285,690-39,291,769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59,285,690-39,291,769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05,615, ,288,767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345,399, ,550,893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367,244 3,417,183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578,908 6,322,848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592 1,394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850,436, ,516,81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26,380, ,789,096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24,055, ,727,716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24,055, ,727,716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秀 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陈 可 49 / 108
50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4,484,149,280 3,859,506,555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37)(1) 232,812, ,427,21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716,961,656 4,188,933,772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538,256,593 2,916,734,82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696,004, ,432,67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773,994, ,616,925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37)(2) 67,012,775 64,858,82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075,268,915 4,263,643,24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1,692,741-74,709,475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1,548,010 3,768,766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7,681,400 13,653,424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9,229,410 17,422,19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2,093,769,492 1,359,565,472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99,828, ,186,562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293,597,701 1,580,752,034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64,368,291-1,563,329,844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754,630,200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698,576,118 2,366,795,028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37)(3) 463,644,321 94,097,791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916,850,639 2,460,892,819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854,924, ,891,419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203,298, ,507,904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37)(4) 150,886,827 33,038,891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209,109, ,438,21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07,741,330 1,572,454,60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893,106 4,030,392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七 (38)(1) 84,172,674-61,554,322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328,074,368 1,409,864,976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七 (38)(2) 2,412,247,042 1,348,310,654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秀 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陈 可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50 / 108
51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4,476,020,964 3,851,977,302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82,703, ,415,65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858,724,560 4,181,392,95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101,441,159 2,957,840,621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620,307, ,816,480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759,207, ,544,145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3,653,720 58,634,33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544,610,076 4,233,835,57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14,114,484-52,442,622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1,543,220 3,768,766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8,764,617 11,536,306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307,837 15,305,072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1,326,599, ,968,791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150,000,000 -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99,828, ,186,562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676,427, ,155,35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656,119, ,850,28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754,630,200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655,317,700 1,632,116,009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63,644,321 94,097,791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873,592,221 1,726,213,8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974,801, ,608,4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198,550, ,483,203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91,114,315 73,524,315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64,465, ,615,918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09,126, ,597,882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873,155 4,030,392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66,248, ,664,629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910,828,920 1,176,416,854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077,077,050 1,053,752,225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秀 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陈 可 51 / 108
52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6 月 本 期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823,587,433-3,553,290,072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823,587,433-3,553,290,07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100,000,000 1,654,630, ,519,021-2,278,149,221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19, ,519,021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00,000,000 1,654,630, ,754,630,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00,000,000 1,654,630, ,754,630,200 ( 三 ) ,000, ,000,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000, ,000,000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400,000,000 1,934,332, ,000,000 3,347,106,454-5,831,439,293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52 / 108 上 期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013,298,173-2,743,000,812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013,298,173-2,743,000,81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864, ,864,695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57, ,757,321 ( 二 ) 利 润 分 配 ,892, ,89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892, ,892,626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210,162,868-2,939,865,507
53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秀 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陈 可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6 月 项 目 本 期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819,895,869 3,549,598,508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819,895,869 3,549,598,50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100,000,000 1,654,630, ,055,812 2,282,686,012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055, ,055,812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00,000,000 1,654,630, ,754,630,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00,000,000 1,654,630, ,754,630,200 ( 三 ) 利 润 分 配 ,000,000-96,000,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000,000-96,000,000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400,000,000 1,934,332, ,000,000 3,347,951,681 5,832,284,520 项 目 上 期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014,729,013 2,744,431,652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014,729,013 2,744,431,65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835, ,835,090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27, ,727,716 ( 二 ) 利 润 分 配 ,892,626-73,89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892,626-73,892,626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300,000, ,702, ,000,000 2,214,564,103 2,944,266,742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正 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秀 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陈 可 53 / 108
54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概 况 春 秋 航 空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原 公 司 ) 是 由 上 海 春 秋 国 际 旅 行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春 秋 国 旅 ) 和 上 海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 于 2004 年 11 月 1 日 共 同 投 资 成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春 秋 国 旅 及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60% 和 40% 原 公 司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000 万 元 2009 年 5 月 15 日, 原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由 春 秋 国 旅 对 原 公 司 增 资 人 民 币 1.2 亿 元, 原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8,000 万 元 增 加 到 人 民 币 2 亿 元, 增 资 后 春 秋 国 旅 持 有 原 公 司 84% 的 股 权,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持 有 原 公 司 16% 的 股 权 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将 其 于 原 公 司 的 6% 及 3%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予 上 海 春 翔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春 翔 投 资 ) 及 上 海 春 翼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春 翼 投 资 ), 原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不 变 股 权 转 让 后, 春 秋 国 旅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春 翔 投 资 及 春 翼 投 资 在 原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84%,7%,6% 和 3% 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向 原 公 司 出 具 民 航 企 业 机 场 联 合 重 组 改 制 许 可 决 定 书 民 航 函 [2010]1282 号, 许 可 原 公 司 重 组 改 制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原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会 批 准 的 整 体 变 更 方 案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起 人 协 议 和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发 起 人 春 秋 国 旅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春 翔 投 资 及 春 翼 投 资 采 用 发 起 设 立 方 式, 将 原 公 司 依 法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更 名 为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春 秋 航 空 或 本 公 司 ); 春 秋 航 空 申 请 登 记 的 变 更 后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000 万 元, 划 分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 元 的 普 通 股, 共 计 30,000 万 股 ; 各 发 起 人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84%,7%,6% 和 3%, 并 以 其 拥 有 的 原 公 司 经 审 计 后 的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规 定 核 算 的 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计 人 民 币 579,702,639 元 作 为 出 资, 按 1.93:1 的 比 例 全 部 折 为 春 秋 航 空 的 股 份, 其 中, 人 民 币 30,000 万 元 作 为 股 本, 折 股 溢 价 人 民 币 279,702,639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 本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证 监 许 可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核 准 本 公 司 发 行 不 超 过 100,000,000 股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股 票 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 本 公 司 向 境 内 投 资 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1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共 募 集 资 金 1,816,000,000 元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人 民 币 400,000,000 元 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交 易 春 秋 航 空 的 注 册 地 址 为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定 西 路 1558 号 ( 乙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正 华 春 秋 航 空 及 子 公 司 ( 以 下 合 称 本 集 团 ) 主 要 经 营 国 内 航 空 客 货 运 输 业 务, 内 地 至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周 边 国 家 的 航 空 客 货 运 运 输 业 务 ; 航 空 公 司 间 的 代 理 业 务 ; 与 航 空 运 输 业 务 相 关 的 服 务 业 务 ; 市 县 际 定 线 旅 游 客 运 ; 从 事 货 物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代 理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健 康 保 险 人 寿 保 险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责 任 保 险 ; 预 包 装 食 品 ; 工 艺 礼 品 家 用 电 器 通 讯 设 备 日 用 百 货 批 发 零 售 ; 广 告 制 作 发 布 服 务 ; 电 子 支 付 领 域 技 术 服 务 ; 航 空 地 面 服 务 ( 不 得 从 事 航 空 运 输 及 航 空 器 维 修 ); 航 空 国 际 货 物 运 输 代 理, 实 业 投 资 ( 除 股 权 投 资 及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 企 业 管 理, 投 资 管 理 ; 会 务 服 务, 票 务 代 理 ; 电 子 支 付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 销 售 办 公 用 品, 劳 防 用 品, 五 金 交 电 ; 进 出 口 贸 易 投 资 飞 机 租 赁 咨 询 服 务 ; 五 金 交 电 纺 织 品 电 54 / 108
55 子 产 品 化 工 原 料 ( 除 危 险 品 ) 金 属 材 料 仪 器 仪 表 机 械 设 备 汽 车 配 件 的 批 发 零 售 ; 自 有 设 备 租 赁 业 务 ;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租 赁 业 务 向 国 内 外 购 买 租 赁 财 产 ; 租 赁 财 产 的 残 值 处 理 及 维 修 ; 租 赁 交 易 的 咨 询 和 担 保 ; 从 事 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商 业 保 理 业 务 等 本 财 务 报 表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 批 准 报 出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本 期 间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详 见 附 注 九, 本 期 间 新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为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 详 见 附 注 八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编 制 基 础 2. 持 续 经 营 本 财 务 报 表 按 照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 以 后 期 间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的 流 动 负 债 超 过 流 动 资 产 约 人 民 币 1.6 亿 元 于 编 制 本 期 间 财 务 报 表 时,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合 目 前 的 财 务 形 势, 对 本 集 团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进 行 了 充 分 详 尽 的 评 估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积 极 采 取 措 施 应 对 上 述 净 营 运 资 金 出 现 负 数 的 情 况, 不 断 寻 求 新 的 融 资 渠 道 并 已 取 得 足 够 的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以 改 善 本 集 团 的 流 动 资 金 状 况 鉴 于 本 集 团 已 取 得 的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获 取 融 资 的 记 录, 与 各 大 银 行 及 金 融 机 构 建 立 的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以 及 经 营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本 集 团 可 以 继 续 获 取 足 够 的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及 融 资 来 源, 以 保 证 经 营 偿 还 到 期 债 务 以 及 资 本 性 支 出 所 需 的 资 金 基 于 此,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确 信 本 集 团 将 会 持 续 经 营, 并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编 制 本 期 间 财 务 报 表 本 期 间 财 务 报 表 不 包 括 任 何 本 集 团 及 本 公 司 在 未 能 满 足 持 续 经 营 条 件 下 所 需 计 入 的 调 整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提 示 : 本 集 团 根 据 经 营 特 点 确 定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主 要 体 现 在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附 注 五 (9))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 附 注 五 (10))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及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 附 注 五 (12) (15) (17)) 收 入 的 确 认 时 点 ( 附 注 五 (21)) 等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所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55 / 108
56 3.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4.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购 买 方 发 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按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5.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集 团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自 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最 终 控 制 方 控 制 之 日 起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并 将 其 在 合 并 日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单 列 项 目 反 映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集 团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当 期 净 损 益 及 综 合 收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及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净 利 润 及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本 公 司 向 子 公 司 出 售 资 产 所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全 额 抵 销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子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出 售 资 产 所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本 公 司 对 该 子 公 司 的 分 配 比 例 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之 间 分 配 抵 销 子 公 司 之 间 出 售 资 产 所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母 公 司 对 出 售 方 子 公 司 的 分 配 比 例 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之 间 分 配 抵 销 如 果 以 本 集 团 为 会 计 主 体 与 以 本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为 会 计 主 体 对 同 一 交 易 的 认 定 不 同 时, 从 本 集 团 的 角 度 对 该 交 易 予 以 调 整 6.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企 业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7.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a) 外 币 交 易 56 / 108
57 外 币 交 易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入 账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为 购 建 符 合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予 以 资 本 化 ; 其 他 汇 兑 差 额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b)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境 外 经 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股 东 权 益 中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境 外 经 营 的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与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境 外 经 营 的 现 金 流 量 项 目,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8. 金 融 工 具 (a) 金 融 资 产 (i)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取 决 于 本 集 团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 力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持 有 目 的 为 短 期 内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 附 注 五 (9))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及 未 被 划 分 为 其 他 类 的 金 融 资 产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12 个 月 内 将 出 售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列 示 为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管 理 层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期 限 超 过 12 个 月 但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12 个 月 ( 含 12 个 月 ) 内 到 期 的 57 / 108
58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列 示 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取 得 时 期 限 在 12 个 月 之 内 ( 含 12 个 月 )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列 示 为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ii) 确 认 和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于 本 集 团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以 及 处 置 时 产 生 的 处 置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除 减 值 损 失 及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汇 兑 损 益 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待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以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已 宣 告 发 放 的 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相 关 的 现 金 股 利, 作 为 投 资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iii)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是 指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确 认 后 实 际 发 生 的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有 影 响, 且 本 集 团 能 够 对 该 影 响 进 行 可 靠 计 量 的 事 项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减 值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iv) 金 融 资 产 的 终 止 确 认 58 / 108
59 金 融 资 产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本 集 团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 或 者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本 集 团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收 到 的 对 价 以 及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b)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负 债 主 要 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应 付 款 项 及 借 款 等 应 付 款 项 包 括 应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等,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借 款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扣 除 交 易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下 ( 含 一 年 ) 的, 列 示 为 流 动 负 债 ;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但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 含 一 年 ) 到 期 的, 列 示 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其 余 列 示 为 非 流 动 负 债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c)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在 估 值 时, 本 集 团 采 用 在 当 前 情 况 下 适 用 并 且 有 足 够 可 利 用 数 据 和 其 他 信 息 支 持 的 估 值 技 术, 选 择 与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交 易 中 所 考 虑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特 征 相 一 致 的 输 入 值, 并 尽 可 能 优 先 使 用 相 关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在 相 关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无 法 取 得 或 取 得 不 切 实 可 行 的 情 况 下, 使 用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9.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本 集 团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从 购 货 方 或 劳 务 接 受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当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集 团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款 项 时,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59 / 108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标 准 为 :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人
60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民 币 5,000,000 元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进 行 计 提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与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一 起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为 若 干 组 合,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如 下 : 应 收 第 三 方 组 合 所 有 第 三 方 客 户 应 收 关 联 方 组 合 所 有 关 联 方 客 户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如 下 : 应 收 第 三 方 组 合 账 龄 一 年 以 内 计 提 比 例 为 零 账 龄 大 于 一 年 根 据 历 史 损 失 率 计 提 应 收 关 联 方 组 合 根 据 历 史 损 失 率, 所 确 定 计 提 比 例 于 本 期 间 为 零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适 用 不 适 用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集 团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款 项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进 行 计 提 10. 存 货 (a) 分 类 存 货 包 括 航 材 消 耗 件 及 机 上 供 应 品 等,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b)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发 出 时 的 成 本 按 先 进 先 出 法 核 算 (c)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按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根 据 存 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正 常 业 务 中 的 处 理 所 得 或 根 据 当 时 市 场 情 况 做 出 的 估 计 而 确 定 (d) 本 集 团 的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60 / 108
61 1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包 括 : 本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本 集 团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能 够 对 其 实 施 控 制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联 营 企 业 为 本 集 团 能 够 对 其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在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按 照 成 本 法 确 定 的 金 额 列 示,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权 益 法 调 整 后 进 行 合 并 ;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a)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以 企 业 合 并 以 外 的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b)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量,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以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相 应 调 增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损 益 份 额 确 认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但 本 集 团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且 符 合 或 有 事 项 准 则 所 规 定 的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的, 继 续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并 作 为 预 计 负 债 核 算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被 投 资 单 位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于 宣 告 分 派 时 按 照 本 集 团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集 团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之 间 未 实 现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集 团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本 集 团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其 中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部 分, 相 应 的 未 实 现 损 失 不 予 抵 销 (c)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控 制 是 指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权 力 影 响 其 回 报 金 额 61 / 108
62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d)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对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当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附 注 五 (16))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12.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高 价 周 转 件 运 输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在 与 其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予 以 确 认 购 置 或 新 建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在 与 其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对 于 被 替 换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其 账 面 价 值 ; 所 有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折 旧 方 法 除 与 发 动 机 大 修 相 关 的 部 分 组 件 按 飞 行 小 时 以 工 作 量 法 计 提 折 旧 外,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并 按 其 入 账 价 值 减 去 预 计 净 残 值 后 在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内 计 提 对 计 提 了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则 在 未 来 期 间 按 扣 除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依 据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确 定 折 旧 额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 预 计 飞 行 小 时 净 残 值 率 及 年 折 旧 率 / 千 小 时 折 旧 率 列 示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飞 机 发 动 机 核 直 线 法 20 年 0% 至 5% 4.75% 至 5% 心 件 及 模 拟 机 与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年 限 平 均 法 部 分 6 年 0% 16.67% 大 修 相 关 的 替 换 件 与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工 作 量 法 部 分 27 千 小 时 0% 3.70% 大 修 相 关 的 替 换 件 高 价 周 转 件 直 线 法 10 年 0% 10% 运 输 设 备 直 线 法 4 年 1% 24.75% 办 公 及 其 他 设 备 直 线 法 3-10 年 1% 9.9% 至 33%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 预 计 飞 行 小 时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复 核 并 作 适 当 调 整 62 / 108
63 当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附 注 五 (16))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为 融 资 租 赁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的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 附 注 五 (24)(2))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与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相 一 致 的 折 旧 政 策 能 够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将 取 得 租 入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在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 否 则,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在 租 赁 期 与 该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4).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当 固 定 资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预 期 通 过 使 用 或 处 置 不 能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3.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成 本 计 量 实 际 成 本 包 括 建 筑 成 本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借 款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为 使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自 次 月 起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当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附 注 五 (16)) 14. 借 款 费 用 发 生 的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建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及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并 计 入 该 资 产 的 成 本 当 购 建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后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资 产 的 购 建 活 动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对 于 为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固 定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专 门 借 款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对 于 为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固 定 资 产 而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按 照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本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实 际 利 率 为 将 借 款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借 款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15. 无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电 脑 软 件, 以 初 始 成 本 减 去 累 计 摊 销 及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土 地 使 用 权 按 使 用 年 限 50 年 平 均 摊 销 63 / 108
64 电 脑 软 件 按 10 年 以 直 线 法 进 行 摊 销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于 每 年 年 终 进 行 复 核 并 作 适 当 调 整 当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附 注 五 (16)) 16.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及 对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1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包 括 本 公 司 为 引 入 飞 行 员 而 向 飞 行 员 原 属 航 空 公 司 支 付 的 赔 偿 费 以 及 本 公 司 支 付 给 飞 行 员 的 补 贴 款 ( 合 称 飞 行 员 引 进 费 ) 及 其 他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该 等 飞 行 员 引 进 费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成 本 入 账, 并 按 与 该 等 飞 行 员 签 订 的 相 关 合 约 的 年 限 ( 即 受 益 年 限, 通 常 为 6-15 年 ) 以 直 线 法 进 行 摊 销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以 实 际 支 出 减 去 累 计 摊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18.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是 本 集 团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或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予 的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或 补 偿,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和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等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短 期 薪 酬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和 教 育 经 费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等 本 集 团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集 团 将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分 类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是 本 集 团 向 独 立 的 基 金 缴 存 固 定 费 用 后, 不 再 承 担 进 一 步 支 付 义 务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是 除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以 外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于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是 为 员 工 缴 纳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均 属 于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64 / 108
65 本 集 团 职 工 参 加 了 由 当 地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本 集 团 以 当 地 规 定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缴 纳 基 数 和 比 例, 按 月 向 当 地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缴 纳 养 老 保 险 费 职 工 退 休 后, 当 地 劳 动 及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有 责 任 向 已 退 休 员 工 支 付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金 本 集 团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根 据 上 述 社 保 规 定 计 算 应 缴 纳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19. 预 计 负 债 因 已 发 生 的 事 项 需 承 担 某 些 现 时 义 务, 当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出, 且 其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 因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所 进 行 的 折 现 还 原 而 导 致 的 预 计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的 增 加 金 额, 确 认 为 利 息 费 用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并 作 适 当 调 整, 以 反 映 当 前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20. 股 利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于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负 债 21. 收 入 收 入 的 金 额 按 照 本 集 团 在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时, 已 收 或 应 收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收 入 按 扣 除 销 售 折 让 的 净 额 列 示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本 集 团, 相 关 的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且 满 足 下 列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的 特 定 收 入 确 认 标 准 时, 确 认 相 关 的 收 入 : (a) 提 供 劳 务 (i) 运 输 收 入 客 运 及 货 运 收 入 于 提 供 运 输 服 务 时 确 认 为 收 入 尚 未 提 供 运 输 服 务 的 票 款, 则 作 为 负 债 计 入 预 收 款 项 - 预 收 票 款 (ii) 代 理 费 收 入 代 理 费 收 入 包 括 由 本 集 团 在 销 售 机 票 同 时 作 为 其 他 保 险 公 司 的 代 理 人 为 其 销 售 保 险 而 收 取 的 代 理 费 代 理 费 收 入 于 完 成 保 险 销 售 ( 一 般 为 出 售 机 票 ) 时 确 认 65 / 108
66 (iii) 其 他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包 括 提 供 地 面 客 运 登 机 服 务 的 收 入 等, 此 等 收 入 均 在 提 供 服 务 当 期 确 认 (b) 机 供 品 销 售 收 入 机 供 品 销 售 于 购 买 方 确 认 接 收 后, 确 认 收 入 (c) 旅 客 奖 励 积 分 计 划 根 据 本 集 团 对 旅 客 奖 励 积 分 的 政 策, 当 旅 客 的 累 积 积 分 达 到 某 一 标 准 时 即 可 换 取 礼 品 或 免 费 机 票 本 集 团 对 旅 客 的 奖 励 积 分 采 用 递 延 收 益 法 处 理, 即 将 承 运 票 款 在 劳 务 提 供 产 生 的 收 入 与 奖 励 积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将 承 运 票 款 扣 除 奖 励 积 分 公 允 价 值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收 入 奖 励 积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计 入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待 旅 客 兑 换 积 分 并 且 本 集 团 承 运 后 或 积 分 失 效 时, 将 原 计 入 递 延 收 益 的 与 所 兑 换 积 分 相 关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收 入 (d)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其 他 方 使 用 本 集 团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2.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为 本 集 团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或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包 括 税 费 返 还 航 线 补 贴 财 政 补 贴 等 政 府 补 助 在 本 集 团 能 够 满 足 其 所 附 的 条 件 并 且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固 定 的 定 额 标 准 取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按 照 应 收 金 额 计 量 ; 其 他 补 助 按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计 量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企 业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6 / 108
67 2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 暂 时 性 差 异 ) 计 算 确 认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本 集 团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对 与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本 集 团 能 够 控 制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与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当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本 集 团 内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 本 集 团 内 该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24. 租 赁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为 融 资 租 赁 其 他 的 租 赁 为 经 营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照 直 线 法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扣 除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列 示 (3) 售 后 租 回 售 后 租 回 交 易 认 定 为 融 资 租 赁 的, 售 价 与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予 以 递 延, 并 按 照 租 赁 资 产 的 折 旧 进 度 进 行 分 摊, 作 为 折 旧 费 用 的 调 整 售 后 租 回 交 易 认 定 为 经 营 租 赁 的, 在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售 后 租 回 交 易 是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达 成 的, 售 价 与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售 后 租 回 交 易 如 果 不 是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达 成 的, 售 价 低 于 公 允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但 若 该 损 失 将 由 低 于 市 价 的 未 来 租 赁 付 款 额 补 偿 时, 有 关 损 失 应 予 以 递 延 并 计 入 递 延 收 益, 并 按 与 确 认 租 金 费 用 相 一 致 的 方 法 在 租 赁 期 内 进 行 分 摊 ; 如 果 售 价 大 于 公 允 价 值, 其 大 于 公 允 价 值 的 部 分 计 入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租 赁 期 内 分 摊 67 / 108
68 25.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日 常 维 修 及 大 修 费 用 日 常 维 修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自 购 及 融 资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的 大 修 费 用 作 为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的 替 换 件 进 行 资 本 化, 并 按 预 计 大 修 周 期 年 度 以 直 线 法 或 按 飞 行 小 时 以 工 作 量 法 计 提 折 旧 以 经 营 租 赁 持 有 的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在 退 租 时 所 需 进 行 的 指 定 检 修, 其 估 计 退 租 检 修 费 用 按 直 线 法 在 相 关 租 赁 期 间 内 计 提 检 修 准 备 租 赁 期 内 进 行 的 其 他 大 修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分 部 信 息 本 集 团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并 披 露 分 部 信 息 经 营 分 部 是 指 本 集 团 内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发 生 费 用 ;(2)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能 够 定 期 评 价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经 营 成 果,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评 价 其 业 绩 ;(3) 本 集 团 能 够 取 得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如 果 两 个 或 多 个 经 营 分 部 具 有 相 似 的 经 济 特 征, 并 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本 集 团 将 其 合 并 为 一 个 经 营 分 部 由 于 本 集 团 主 要 经 营 客 货 运 业 务, 且 服 务 提 供 的 地 点 与 提 供 服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主 要 位 于 国 内, 本 集 团 在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和 管 理 要 求 方 面, 将 本 集 团 的 业 务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来 进 行 内 部 报 告 的 复 核 资 源 配 置 及 业 绩 评 价 故 本 集 团 在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时, 无 需 列 示 分 部 信 息 (3)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和 判 断 本 集 团 根 据 历 史 经 验 和 其 他 因 素, 包 括 对 未 来 事 项 的 合 理 预 期, 对 所 采 用 的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和 关 键 假 设 进 行 持 续 的 评 价 下 列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关 键 假 设 存 在 会 导 致 下 一 会 计 期 间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出 现 重 大 调 整 的 重 要 风 险 : (a) 经 营 性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的 退 租 检 修 准 备 经 营 性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的 退 租 检 修 准 备 是 按 退 租 时 所 需 进 行 的 指 定 检 修 的 估 计 费 用 计 提 该 等 估 计 费 用 需 要 对 预 计 的 飞 行 小 时 飞 行 循 环 大 修 时 间 间 隔 及 退 租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修 理 费 用 进 行 估 计 这 些 估 计 在 相 当 大 程 度 上 是 根 据 过 去 相 同 或 类 似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型 号 的 退 租 经 验 实 际 发 生 的 大 修 费 用, 以 及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使 用 状 况 的 历 史 数 据 进 行 的 不 同 的 判 断 或 估 计 对 预 计 的 退 租 检 修 准 备 有 重 大 影 响 (b)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净 残 值 及 使 用 寿 命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于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高 价 周 转 件 以 及 运 输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净 残 值 及 使 用 寿 命 做 出 了 估 计 该 等 估 计 是 根 据 同 类 性 质 功 能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实 际 净 残 值 和 使 用 寿 命 的 历 史 经 验 作 出 的, 可 能 由 于 技 术 更 新 或 其 他 原 因 产 生 重 大 改 变 当 净 残 值 或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小 于 先 前 估 计 时, 管 理 层 将 增 加 折 旧 费 用 68 / 108
69 (c) 与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大 修 相 关 的 替 换 件 的 折 旧 对 与 自 购 及 融 资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大 修 相 关 的 替 换 件, 本 集 团 根 据 预 计 的 大 修 费 用 以 及 大 修 之 间 的 时 间 间 隔 飞 行 小 时 或 飞 行 循 环 计 提 折 旧, 该 等 估 计 是 根 据 以 往 相 同 或 相 似 型 号 的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的 飞 行 及 大 修 历 史 经 验 进 行 的 不 同 的 估 计 可 能 会 影 响 其 折 旧 金 额 进 而 影 响 当 期 损 益 (d) 税 项 本 集 团 在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涉 及 的 若 干 交 易 和 事 项 的 最 终 税 务 处 理 都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因 此 需 以 现 行 的 税 收 法 规 及 其 他 相 关 政 策 为 依 据, 对 有 关 税 项 的 计 提 作 出 判 断 和 估 计 如 果 这 些 税 务 事 项 的 最 终 认 定 结 果 与 最 初 入 账 的 金 额 存 在 差 异, 该 差 异 将 影 响 最 初 估 计 的 应 交 税 金 的 金 额 及 相 关 损 益 (e) 收 入 的 确 认 根 据 附 注 五 (21) 所 述 的 会 计 政 策, 本 集 团 于 提 供 运 输 服 务 当 期 确 认 客 运 及 货 运 收 入 尚 未 承 运 的 票 款 于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认 为 承 运 责 任 已 消 除 时 确 认 为 收 入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定 期 对 预 售 机 位 所 得 票 款 进 行 评 估, 由 评 估 产 生 的 调 整, 均 反 映 在 评 估 完 成 当 期 的 利 润 表 中 此 类 调 整 可 能 会 由 于 对 收 入 交 易 的 估 算 尚 未 承 运 的 票 款 确 认 为 收 入 的 时 间 及 相 关 销 售 价 格 的 估 计 不 同 而 产 生 不 同 的 判 断 结 果, 以 致 影 响 收 入 的 确 认 时 间 及 金 额 26.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增 值 税 税 率 本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方 案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上 海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上 海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和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将 铁 路 运 输 和 邮 政 业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集 团 境 内 运 输 收 入 适 用 增 值 税, 适 用 的 销 项 税 率 为 11% 根 据 财 税 号 关 于 应 税 服 务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和 免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和 财 税 号 关 于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应 税 服 务 范 围 等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的 补 充 通 知 和 上 述 财 税 号 与 财 税 号, 本 集 团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取 得 的 国 际 及 地 区 运 输 服 务 收 入 适 用 增 值 税 零 税 率 此 外, 本 69 / 108
70 公 司 机 供 品 销 售 收 入 适 用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率 为 17% 而 本 公 司 购 买 航 空 油 料 支 付 起 降 费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 包 括 进 口 飞 机 ) 及 航 材 缴 纳 的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可 以 抵 扣 销 项 税 另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税 务 法 规 的 规 定, 本 集 团 进 口 的 飞 机 以 及 航 空 器 材 等 需 缴 纳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原 经 批 准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4% 根 据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的 财 关 税 号 关 于 调 整 进 口 飞 机 有 关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自 2013 年 8 月 30 日 起, 空 载 重 量 在 25 吨 以 上 的 进 口 飞 机, 调 整 为 按 5% 征 收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之 境 内 子 公 司 均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率 为 17% 或 6%, 增 值 税 应 纳 税 额 为 销 项 税 额 抵 减 可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余 额 营 业 税 本 集 团 取 得 的 代 理 费 收 入 及 其 他 劳 务 收 入 适 用 营 业 税, 适 用 的 营 业 税 税 率 为 5% 城 市 维 护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境 内 子 公 司 按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缴 纳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本 公 建 设 税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境 内 子 公 司 适 用 的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税 率 为 7% 教 育 费 附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境 内 子 公 司 按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缴 纳 教 育 费 附 加 本 公 司 及 加 本 公 司 之 境 内 子 公 司 适 用 的 教 育 费 附 加 征 收 率 为 5% 民 航 发 展 根 据 财 政 部 财 综 号 民 航 发 展 基 金 征 收 使 用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民 航 发 展 基 金 基 金 对 旅 客 征 收 的 标 准 为, 乘 坐 国 内 航 班 的 旅 客 每 人 次 50 元 ; 乘 坐 国 际 和 地 区 航 班 出 境 的 旅 客 每 人 次 90 元 ( 含 旅 游 发 展 基 金 20 元 ), 旅 客 应 缴 纳 的 民 航 发 展 基 金, 由 航 空 公 司 或 者 销 售 代 理 机 构 在 旅 客 购 买 机 票 时 一 并 代 征, 在 机 票 价 格 外 单 列 项 目 反 映 ; 航 空 公 司 按 照 飞 行 航 线 分 类 飞 机 最 大 起 飞 全 重 飞 行 里 程 以 及 适 用 的 征 收 标 准 缴 纳 民 航 发 展 基 金, 并 在 成 本 中 列 支 关 税 根 据 海 关 总 署 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 颁 布 的 署 税 号 文 关 于 对 褐 煤 等 商 品 进 口 关 税 税 率 进 行 调 整 的 公 告, 自 2013 年 8 月 30 日 起, 取 消 空 载 重 量 在 25 吨 及 以 上 但 不 超 过 45 吨 的 客 运 飞 机 的 1% 进 口 暂 定 税 率, 恢 复 实 施 5% 的 最 惠 国 税 率 本 公 司 租 赁 飞 机 及 进 口 的 飞 机 整 机 适 用 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本 公 司 于 本 期 间 及 上 年 度 适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均 为 25% 税 存 在 不 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纳 税 主 体 的, 披 露 情 况 说 明 纳 税 主 体 名 称 所 得 税 税 率 上 海 春 秋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 春 秋 文 化 传 25% 媒 ) 上 海 商 旅 通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商 旅 通 商 25% 务 ) 上 海 春 秋 飞 行 培 训 有 限 公 司 ( 春 秋 飞 行 培 25% 训 ) 上 海 春 华 航 空 地 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春 华 航 空 地 面 25% 服 务 ) 上 海 秋 实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秋 实 企 业 管 25% 理 ) 春 秋 国 际 控 股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国 际 控 16.5% 股 ) 春 秋 航 空 新 加 坡 有 限 公 司 ( 春 秋 航 空 新 加 坡 ) 17% 上 海 春 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春 煦 信 息 技 术 ) 25% 70 / 108
71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25%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1,897,490 1,352,297 银 行 存 款 2,410,349,552 2,326,722,071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a) 271,695,636 71,867,427 合 计 2,683,942,678 2,399,941,795 其 中 :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总 额 139,962, ,736,866 (a)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包 括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保 函 保 证 金 202,044,234 4,919,843 海 关 保 证 金 51,125,000 51,125,000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18,526,402 15,822,584 合 计 271,695,636 71,867,427 (b) 本 公 司 通 过 与 中 国 境 内 银 行 以 美 金 付 款 质 押 借 入 欧 元 借 款, 用 以 归 还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根 据 本 公 司 与 该 等 银 行 签 订 的 相 关 协 议 及 安 排, 美 金 质 押 存 款 与 欧 元 借 款 将 于 到 期 时 以 约 定 的 汇 率 按 净 额 结 算,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将 该 等 协 议 项 下 的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按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该 等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于 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抵 销 前 的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限 制 性 存 款 324,465,377 90,806,270 短 期 借 款 324,465,377 90,806,270 2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账 面 计 提 账 面 比 例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价 值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价 值 (%) (%) (%) (%) / 108
7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85,374, ,374,352 73,275, ,275,342 - 应 收 第 三 方 43,030, ,030,534 46,138, ,138,799 - 应 收 关 联 方 42,343, ,343,818 27,136, ,136,54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293, , , , 合 计 85,667,352 / -293,000 / 85,374,352 73,568,342 / -293,000 / 73,275,342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85,374, 合 计 85,374, (2).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总 额 比 例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64,502, % 3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236,718, ,703, 合 计 236,718, ,703,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 金 额 占 预 付 款 项 总 额 比 例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项 总 额 159,902, % (3). 预 付 款 项 按 性 质 列 示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72 / 108
73 预 付 航 油 采 购 款 162,751, ,592,227 预 付 飞 机 经 营 性 租 赁 款 32,536,647 38,367,995 预 付 飞 行 员 训 练 费 19,781,996 22,602,958 ERP 系 统 预 付 款 - 4,859,378 其 他 21,648,825 10,280,924 合 计 236,718, ,703,482 4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类 别 金 额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账 面 计 提 账 面 比 例 金 比 例 比 例 价 值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价 值 (%) 额 (%) (%) (%) 按 信 用 风 404,091, ,091, ,836, ,836,041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应 收 第 398,286, ,275, ,013, ,013,941 三 方 - 应 收 关 5,804, ,816,005 5,822, ,822,100 联 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404,091,404 / - / 404,091, ,836,041 / - / 192,836,041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73 / 108 期 末 余 额
74 账 龄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396,483, 至 2 年 5,734, 至 3 年 936, 至 4 年 689, 至 5 年 247, 合 计 404,091, (2).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收 补 贴 款 283,095, ,776,207 应 收 购 买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回 扣 款 69,656,889 25,281,915 及 发 动 机 包 修 回 扣 款 押 金 11,056,184 10,165,695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5,804,640 5,822,100 员 工 借 款 3,683,450 8,696,324 其 他 30,795,059 17,093,800 合 计 404,091, ,836,041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期 末 余 额 (%) 第 一 名 航 线 补 贴 款 127,246,248 一 年 以 内 第 二 名 购 机 回 扣 款 48,166,619 一 年 以 内 第 三 名 航 线 补 贴 款 31,000,000 一 年 以 内 第 四 名 航 线 补 贴 款 29,591,000 一 年 以 内 第 五 名 包 修 回 扣 款 20,174,880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 256,178,747 / (4).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位 名 称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账 龄 预 计 收 取 的 时 间 金 额 及 依 据 甲 单 位 航 线 补 贴 127,246,248 一 年 以 内 2015 年 7 月 年 6 月 乙 单 位 航 线 补 贴 31,000,000 一 年 以 内 2015 年 7 月 年 6 月 丙 单 位 航 线 补 贴 29,591,000 一 年 以 内 2015 年 7 月 年 6 月 丁 单 位 航 线 补 贴 16,847,700 一 年 以 内 2015 年 7 月 年 6 月 74 / 108
75 戊 单 位 航 线 补 贴 15,920,000 一 年 以 内 2015 年 7 月 年 6 月 己 单 位 航 线 补 贴 15,900,000 一 年 以 内 2015 年 7 月 年 6 月 其 他 航 线 补 贴 46,590,234 一 年 以 内 2015 年 7 月 年 6 月 合 计 / 283,095,182 / / 截 至 本 财 务 报 表 批 准 报 出 日,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之 应 收 补 贴 款 已 收 回 人 民 币 132,420,069 元 5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航 材 消 耗 件 42,071,959-42,071,959 36,483,302-36,483,302 机 上 供 应 品 2,684,955-2,684,955 2,208,802-2,208,802 其 他 6,235,036-6,235,036 4,146,345-4,146,345 合 计 50,991,950-50,991,950 42,838,449-42,838,449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存 货 不 存 在 减 值 情 况, 故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尚 待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3,991,832 16,463,086 合 计 3,991,832 16,463, / 108
76 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减 值 准 期 初 其 他 综 宣 告 发 放 现 期 末 权 益 法 下 确 认 其 他 权 益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合 收 益 金 股 利 或 利 余 额 的 投 资 损 益 变 动 备 余 额 调 整 润 联 营 企 业 春 秋 航 空 日 107,314, ,420, ,894,359 - 本 株 式 会 社 (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 上 海 春 秋 中 2,947, ,134, ,082,159 - 免 免 税 品 有 限 公 司 ( 春 秋 中 免 ) 合 计 110,262, ,285, ,976, / 108
77 8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飞 机 发 动 机 及 办 公 及 其 他 高 价 周 转 件 运 输 设 备 模 拟 机 设 备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 期 初 余 额 5,141,424,272 45,368, ,664,828 60,051,715 5,382,508,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153,053, ,381 8,366,560 6,741,588 1,168,975,727 (1) 购 置 995,379, ,381 8,366,560 6,741,588 1,011,301,647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157,674, ,674,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50 25,150 (1) 处 置 或 报 废 ,150 25, 期 末 余 额 6,294,477,470 46,182, ,031,388 66,768,153 6,551,459,456 二 累 计 折 旧 1. 期 初 余 额 851,247,868 20,562, ,142,809 34,747,242 1,010,700,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55,586,747 2,294,485 7,641,113 4,228, ,750,570 (1) 计 提 155,586,747 2,294,485 7,641,113 4,228, ,750,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388 20,388 (1) 处 置 或 报 废 ,388 20, 期 末 余 额 1,006,834,615 22,857, ,783,922 38,955,079 1,180,430,964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5,287,642,855 23,325,097 32,247,466 27,813,074 5,371,028,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4,290,176,404 24,805,201 31,522,019 25,304,473 4,371,808, / 108
78 (2).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2015 年 6 月 30 日 1,350,891, ,968,105-1,080,922, 年 12 月 31 日 1,346,236, ,382,031-1,113,854,956 (3) 用 于 抵 押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原 值 账 面 价 值 抵 押 借 款 余 额 2015 年 6 月 30 日 4,522,640,044 3,791,617,217 2,279,505, 年 12 月 31 日 3,681,902,586 3,064,831,077 1,891,999,210 (4) 于 本 期 间, 计 入 营 业 成 本 销 售 费 用 及 管 理 费 用 的 折 旧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成 本 165,533, ,099,423 销 售 费 用 322, ,052 管 理 费 用 3,894,003 2,374,229 合 计 169,750, ,032,704 (5)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由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价 为 人 民 币 157,674,080 元 (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 人 民 币 54,714,466 元 ) 9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减 值 准 减 值 准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备 备 账 面 价 值 购 买 飞 机 预 付 2,952,443,929-2,952,443,929 2,454,167,247-2,454,167,247 款 其 他 63,804,125-63,804,125 57,957,188-57,957,188 合 计 3,016,248,054-3,016,248,054 2,512,124,435-2,512,124, / 108
79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工 程 本 期 累 计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项 目 期 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本 期 其 他 减 期 末 投 入 工 程 利 息 资 本 化 资 金 预 算 数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利 息 资 本 化 资 本 名 称 余 额 资 产 金 额 少 金 额 余 额 占 预 进 度 累 计 金 额 来 源 金 额 化 率 算 比 (%) 例 (%) 购 买 飞 机 预 付 款 6,879,067,665 2,454,167,247 1,119,595, ,674, ,644,321 2,952,443,929 43% 不 适 用 其 他 68,704,125 57,957,188 5,846, ,804,125 93% 不 适 用 49,070,694 44,083, % 自 筹 银 行 借 款 及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 - 不 适 自 筹 用 合 计 6,947,771,790 2,512,124,435 1,125,442, ,674, ,644,321 3,016,248,054 / / 49,070,694 44,083,145 / /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在 建 工 程 不 存 在 重 大 减 值 情 况,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79 / 108
80 10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一 账 面 原 值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电 脑 软 件 合 计 1. 期 初 余 额 49,502,410 9,337,619 58,840,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 2,992,770 2,992,770 (1) 购 置 - 2,992,770 2,992,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期 末 余 额 49,502,410 12,330,389 61,832,799 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2,204,668-2,336,167-4,540,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495, ,052-1,112,316 (1) 计 提 -495, ,052-1,112,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期 末 余 额 -2,699,932-2,953,219-5,653,151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46,802,478 9,377,170 56,179,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47,297,742 7,001,452 54,299,194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112,316 元 (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 人 民 币 728,055 元 ) 11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摊 销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362,314,392 26,562, , ,699,832 合 计 362,314,392 26,562, , ,699,83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本 公 司 为 引 入 飞 行 员 而 向 飞 行 员 原 属 航 空 公 司 支 付 的 赔 偿 费 以 及 本 公 司 支 付 给 飞 行 员 的 补 贴 款 ( 以 下 合 称 飞 行 员 引 进 费 ) 根 据 本 公 司 与 该 等 飞 行 员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及 服 务 期 限 合 同, 飞 行 员 需 在 特 定 的 期 限 内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倘 若 飞 行 员 在 劳 动 合 同 及 服 务 期 限 80 / 108
81 合 同 规 定 的 服 务 年 限 内 离 开 本 公 司, 则 其 需 将 该 等 飞 行 员 引 进 费 按 劳 动 合 同 及 服 务 期 限 合 同 的 规 定 全 额 或 按 年 份 比 例 递 减 后 的 金 额 返 还 本 公 司 飞 行 员 引 进 费 按 本 公 司 支 付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并 在 劳 动 合 同 及 服 务 期 限 合 同 规 定 的 服 务 年 限 内 ( 通 常 为 6-15 年 ) 按 直 线 法 平 均 摊 销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本 公 司 因 若 干 飞 行 员 离 职 而 自 对 方 航 空 公 司 收 到 补 偿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535,555 元 (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 人 民 币 3,604,010 元 ), 该 等 补 偿 款 项 与 飞 行 员 引 进 费 账 面 净 值 计 人 民 币 176,596 元 (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 人 民 币 209,774 元 ) 的 差 异 共 计 人 民 币 1,358,959 元 (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3,394,236 元 ) 计 入 本 期 间 营 业 外 收 入 1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经 营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226,025,794 56,506, ,202,034 61,550,509 退 租 检 修 准 备 飞 行 员 引 进 费 91,665,531 22,916,383 83,347,531 20,836,883 尚 未 支 付 的 职 工 薪 酬 38,822,424 9,705, ,460,767 27,865,191 旅 客 奖 励 积 分 14,460,827 3,615,207 9,749,840 2,437,460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93,000 73, ,000 73,250 合 计 371,267,576 92,816, ,053, ,763, 年 6 月 30 日 预 计 一 年 内 ( 含 一 年 ) 转 回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8,851,904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4,730,333 元 ) 13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经 营 租 赁 飞 机 大 修 储 备 金 697,624, ,400,223 经 营 租 赁 飞 机 押 金 67,520,784 84,821,578 融 资 租 赁 飞 机 押 金 12,000,000 19,937,295 运 输 营 运 押 金 及 履 约 保 证 金 10,900,000 10,900,000 合 计 788,044, ,059,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保 证 借 款 1,316,928,667 1,482,871,346 - 美 元 690,170,261 1,250,871,346 - 欧 元 192,357, 日 元 434,401, 人 民 币 - 232,000, / 108
82 信 用 借 款 - 562,638,507 - 美 元 - 484,283,438 - 人 民 币 - 78,355,069 合 计 1,316,928,667 2,045,509,853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银 行 保 证 借 款 人 民 币 1,316,928,667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482,871,346 元 ) 系 由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春 秋 国 旅 提 供 保 证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短 期 借 款 的 利 率 区 间 为 0.74% 至 2.2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9% 至 6.00%) 15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付 起 降 费 205,411, ,154,335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修 理 费 12,654,371 18,391,193 应 付 航 油 费 11,010,557 11,585,252 应 付 航 材 采 购 款 21,409,009 6,339,883 应 付 租 赁 费 11,676,211 5,701,144 应 付 机 供 品 采 购 款 11,307,989 4,459,053 应 付 其 他 款 项 28,218,118 19,695,590 合 计 301,687, ,326,450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无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应 付 账 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16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账 款 项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收 票 款 438,382, ,485,318 预 收 商 银 通 卡 销 售 款 59,035,550 88,033,975 其 他 预 收 款 项 34,304,437 17,620,458 合 计 531,722, ,139,751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预 收 款 项 为 人 民 币 30,852,758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3,675,692 元 ), 主 要 为 预 收 票 款,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承 运 责 任 尚 未 消 除, 该 等 款 项 尚 未 结 转 为 营 业 收 入 82 / 108
83 1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121,139, ,746, ,925,162 48,960,793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9,840,370 46,202,113 45,079,815 10,962,668 计 划 合 计 130,979, ,949, ,004,977 59,923,461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111,400, ,175, ,810,146 38,765,724 补 贴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 25,103,029 25,112,833-9,804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5,012,835 23,823,762 23,252,046 5,584,551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4,623,527 21,786,411 21,259,096 5,150,842 工 伤 保 险 费 194, , , ,854 生 育 保 险 费 194,654 1,102,292 1,080, ,855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4,665,410 18,257,040 18,368,634 4,553,816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60, , ,503 66,506 经 费 合 计 121,139, ,746, ,925,162 48,960,793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9,061,769 42,676,864 41,643,366 10,095,267 2 失 业 保 险 费 778,601 3,525,249 3,436, ,401 合 计 9,840,370 46,202,113 45,079,815 10,962,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交 民 航 发 展 基 金 126,586, ,402,833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123,174,029 95,912,922 应 交 经 营 性 租 赁 费 预 提 所 得 税 12,090,580 6,992,552 应 交 个 人 所 得 税 5,496,187 4,780,553 应 交 预 提 营 业 税 4,198,403 3,762,542 其 他 18,250,600 10,059,553 合 计 289,796, ,910,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83 / 108
84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货 运 代 理 押 金 69,101,847 39,894,611 应 付 飞 行 训 练 费 40,968,321 32,915,243 应 付 客 运 航 空 意 外 保 险 费 19,987,658 18,284,240 其 他 38,522,173 28,651,441 合 计 168,579, ,745,535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为 人 民 币 20,262,000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6,344,000 元 ), 为 暂 收 货 运 业 务 代 理 人 押 金 20 1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691,294, ,399,155 - 抵 押 借 款 286,582, ,395,755 - 信 用 借 款 404,711, ,003,400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付 款 210,184, ,487,658 -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83,108, ,371,747 - 应 付 经 营 性 租 赁 发 动 机 包 修 小 时 费 65,245,393 46,698,186 - 经 营 性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退 租 检 修 准 备 61,831,362 97,417,725 1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5,398,402 9,805,400 -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飞 机 关 税 及 增 值 税 15,398,402 9,805,400 合 计 916,877, ,692,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抵 押 借 款 2,279,505,448 1,891,999,210 - 美 元 1,778,757,098 1,601,179,210 - 日 元 232,308, 人 民 币 268,440, ,820,000 保 证 借 款 580,807, ,059,484 - 美 元 322,774, ,059,484 - 欧 元 258,033,443 - 信 用 借 款 522,084, ,440,553 - 美 元 522,084, ,440,553 - 人 民 币 - 75,000,000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691,294, ,399,155 合 计 2,691,103,176 2,329,100, / 108
85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利 率 区 间 : (a)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银 行 抵 押 借 款 系 由 本 公 司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3,791,617,217 元 ( 原 价 为 人 民 币 4,522,640,044 元 ) 的 固 定 资 产 作 抵 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3,064,831,077 元, 原 价 为 人 民 币 3,681,902,586 元 ), 利 息 每 三 个 月 或 六 个 月 或 半 年 支 付 一 次, 本 金 将 于 2021 年 3 月 至 2025 年 5 月 期 间 分 期 偿 还 (b)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银 行 保 证 借 款 人 民 币 580,807,829 元 由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春 秋 国 旅 提 供 保 证, 利 息 每 三 个 月 支 付, 本 金 将 于 2016 年 10 月 至 2017 年 4 月 期 间 分 期 偿 还 (c)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长 期 借 款 的 利 率 区 间 为 1.27% 至 5.5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88% 至 6.00%) 22 长 期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长 期 应 付 款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743,466, ,181,636 应 付 经 营 性 租 赁 发 动 机 包 修 小 时 费 322,423, ,074,599 经 营 性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退 租 检 修 准 备 246,202, ,025,794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付 款 - -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101,371,747-83,108,053 应 付 经 营 性 租 赁 发 动 机 包 修 小 时 费 -46,698,186-65,245,393 经 营 性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退 租 检 修 准 备 -97,417,725-61,831,362 合 计 1,066,604, ,097,221 其 他 说 明 :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为 本 集 团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扣 除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23 递 延 收 益 单 位 : 元 币 种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递 延 收 益 - 尚 9,749,840 5,654, ,861 14,460,827 尚 未 兑 换 未 兑 换 的 旅 客 奖 励 积 分 合 计 9,749,840 5,654, ,861 14,460,827 / 24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关 税 97,846,247 56,702,834 发 动 机 包 修 回 扣 (a) 27,347,320 28,925,050 合 计 125,193,567 85,627,884 其 他 说 明 : 85 / 108
86 (a) 该 款 项 为 发 动 机 包 修 商 给 予 本 公 司 的 现 金 包 修 回 扣 款 该 等 回 扣 款 按 直 线 法 于 发 动 机 包 修 期 间 内 摊 销 25 股 本 期 初 余 额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一 ) 发 行 新 股 期 末 余 额 春 秋 国 旅 252,000, ,000,000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21,000,000-21,000,000 春 翔 投 资 18,000,000-18,000,000 春 翼 投 资 9,000,000-9,000,000 境 内 上 市 普 通 股 (a) - 100,000, ,000,000 合 计 300,000, ,000, ,000,000 其 他 说 明 : (a) 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 本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证 监 许 可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核 准 本 公 司 发 行 不 超 过 100,000,000 股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股 票, 向 境 内 投 资 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1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人 民 币 400,000,000 元 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交 易 本 次 发 行 共 募 集 资 金 1,816,000,000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1,369,800 元 后, 募 集 股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754,630,200 元,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股 本 后 的 金 额 1,654,630,2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附 注 七 (26)) 26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股 本 溢 价 279,702,639 1,654,630,200-1,934,332,839 合 计 279,702,639 1,654,630,200-1,934,332,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50,000, ,000,000 合 计 150,000, ,000,000 盈 余 公 积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及 本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按 年 度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当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达 到 股 本 的 50% 以 上 时, 可 不 再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经 批 准 后 可 用 于 弥 补 亏 损, 或 者 增 加 股 本 2015 年 上 半 年 度 本 公 司 未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8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823,587,433 2,013,298, / 108
87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 - 调 减 -)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823,587,433 2,013,298,173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619,519, ,757,321 润 减 :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96,000,000 73,892,626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347,106,454 2,210,162,868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 召 开 的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本 公 司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73,892,626 元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 召 开 的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各 自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 召 开 的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向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每 10 股 派 现 金 红 利 2.4 元 ( 含 税 ), 按 已 发 行 股 份 400,000,000 股 计 算, 拟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共 计 96,000,000 元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已 于 2015 年 6 月 派 发 完 毕 29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3,748,377,433 3,063,600,538 3,303,847,972 2,995,966,370 其 他 业 务 204,618,063 45,226, ,321,447 28,327,756 合 计 3,952,995,496 3,108,826,823 3,436,169,419 3,024,294,126 (a)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航 空 客 运 3,699,205,708 3,258,720,515 航 空 货 运 49,171,725 45,127,457 合 计 3,748,377,433 3,303,847,972 (b)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和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佣 金 收 入 82,082,474-50,392,250 - 快 速 登 机 服 务 收 入 24,306,183-23,983,456 - 空 中 服 务 销 售 收 入 43,973,003 21,625,444 16,098,410 6,415,899 地 面 客 运 收 入 18,475,179 9,107,372 17,632,742 10,925,882 广 告 收 入 4,878,501 2,212,097 2,100,587 1,545,764 其 他 30,902,723 12,281,372 22,114,002 9,440, / 108
88 合 计 204,618,063 45,226, ,321,447 28,327,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税 4,464,348 3,266,134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4,613,178 1,165,944 教 育 费 附 加 3,485, ,895 合 计 12,562,936 5,381,973 其 他 说 明 : 计 缴 标 准 参 见 附 注 六 31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35,896,504 28,633,215 机 票 销 售 代 理 费 26,563,137 28,461,270 广 告 费 13,225, ,760 通 讯 费 3,959,204 3,375,061 租 赁 费 2,723,881 1,223,627 系 统 软 件 服 务 费 1,718, ,944 差 旅 费 1,015,292 1,228,543 业 务 宣 传 费 845,802 2,887,617 地 面 运 输 费 527, ,631 折 旧 费 322, ,052 其 他 8,022,834 7,911,159 合 计 94,820,725 76,694,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68,529,712 42,353,161 折 旧 费 3,894,003 2,374,229 业 务 招 待 费 3,156,036 3,334,041 租 赁 费 2,854,648 2,370,128 咨 询 费 2,817,473 3,487,183 通 讯 费 2,683,257 1,330,722 差 旅 费 1,470,153 1,129,488 其 他 6,834,137 14,505,790 合 计 92,239,419 70,884,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106,489,270 76,758, / 108
89 减 : 资 本 化 利 息 -39,323,965-17,764,231 减 : 利 息 收 入 -27,681,400-14,986,757 净 汇 兑 损 失 32,453,742 5,440,036 银 行 手 续 费 11,435,669 14,724,393 合 计 83,373,316 64,171,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补 贴 收 入 330,877, ,005, ,877,058 超 出 结 算 期 的 票 证 结 算 款 12,937,973 13,814,841 12,937,973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367,244 3,417,183 1,367,244 其 他 325,956 1,324, ,956 合 计 345,508, ,562, ,508,231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航 线 补 贴 302,694, ,886,009 收 益 相 关 财 政 补 贴 28,182,465 32,119,632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330,877, ,005,641 / 其 他 说 明 : 航 线 补 贴 系 各 地 方 政 府 或 机 场 给 予 本 公 司 经 营 某 些 航 线 的 补 贴 以 及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给 予 本 公 司 的 航 线 补 贴 财 政 补 贴 主 要 系 地 方 政 府 机 构 给 予 本 公 司 的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因 若 干 名 飞 行 员 离 职 而 取 得 的 净 补 偿 收 入 计 人 民 币 1,358,959 元 (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 人 民 币 3,394,236 元 )( 附 注 七 (11)) 35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捐 赠 支 出 - 6,300,000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592 1, 其 他 584,711 28, ,711 合 计 585,303 6,329, , / 108
90 36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207,344,095 91,416,186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19,946,399 13,509,017 合 计 227,290, ,925,203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846,809, ,682,524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211,702,378 93,920,631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15,588,116 11,004,572 所 得 税 费 用 227,290, ,925,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的 补 贴 收 入 173,558, ,743,153 其 他 59,254,293 30,684,064 合 计 232,812, ,427,217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支 付 劳 务 服 务 公 司 费 用 43,178,122 27,391,193 支 付 的 银 行 手 续 费 11,435,669 14,724,393 其 他 12,398,984 22,743,235 合 计 67,012,775 64,858,821 (3).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的 飞 机 预 付 款 返 还 463,644,321 94,097,791 合 计 463,644,321 94,097,791 (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支 付 融 资 租 赁 本 金 150,886,827 33,038,891 合 计 150,886,827 33,038,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90 / 108
91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619,519, ,757,321 加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69,750, ,032,704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112, ,05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17,824,301 15,165,23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1,366,652-3,415,789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71,937,647 49,447,473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59,285,690 39,291,76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19,946,399 13,509,017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8,153,501-3,766,872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221,292, ,316,853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86,870, ,141,531 - 号 填 列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1,692,741-74,709,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 233,56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2,412,247,042 1,348,310,654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2,328,074,368 1,409,864,976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 -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84,172,674-61,554,322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2,412,247,042 2,328,074,368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1,897,490 1,352,297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2,410,349,552 2,326,722,071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 -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412,247,042 2,328,074,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其 中 : 美 元 169,910, ,038,765,610 日 元 54,175, ,714, / 108
92 其 他 应 收 款 美 元 11,248, ,769,370 日 元 115,861, ,804,640 预 付 款 项 美 元 6,978, ,661,178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美 元 125,154, ,144,859 短 期 借 款 美 元 112,890, ,170,261 欧 元 28,000, ,357,200 日 元 8,670,682, ,401,206 长 期 借 款 美 元 429,144, ,623,615,692 欧 元 37,560, ,033,443 日 元 4,641,340, ,308,350 应 付 款 项 美 元 5,087, ,103,581 日 元 440,582, ,073,197 泰 铢 41,437, ,612,005 长 期 应 付 款 美 元 129,649, ,622,560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本 公 司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0,000,000 元 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香 港 国 际 控 股 分 别 完 成 现 金 认 缴 出 资 人 民 币 150,000,000 元 及 人 民 币 50,000,000 元, 剩 余 注 册 资 本 将 自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设 立 之 日 起 十 年 内 到 位 因 此,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于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被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取 得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名 称 直 接 间 接 方 式 春 秋 文 化 传 媒 上 海 上 海 广 告 业 100% - 设 立 商 旅 通 商 务 上 海 上 海 电 子 商 务 业 100% - 设 立 春 秋 飞 行 培 训 上 海 上 海 培 训 服 务 业 100% - 设 立 春 华 航 空 地 面 服 务 上 海 上 海 服 务 业 100% - 设 立 秋 实 企 业 管 理 上 海 上 海 服 务 业 100% - 设 立 香 港 国 际 控 股 香 港 香 港 服 务 业 100% - 设 立 春 秋 航 空 新 加 坡 新 加 坡 新 加 坡 服 务 业 100% - 设 立 春 煦 信 息 技 术 上 海 上 海 电 子 商 务 业 100% - 设 立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上 海 上 海 融 资 租 赁 业 75% 25% 设 立 92 / 108
93 2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日 本 日 本 客 货 运 网 上 订 票 免 税 商 品 销 售 及 广 告 等 航 空 相 关 业 务 持 股 比 例 (%)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直 接 间 接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48% - 权 益 法 (2). 重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流 动 资 产 91,638, ,811,832 非 流 动 资 产 74,194,651 63,003,156 资 产 合 计 165,832, ,814,988 流 动 负 债 214,397, ,584,556 非 流 动 负 债 17,472,905 14,939,645 负 债 合 计 231,870, ,524,20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66,037,493 61,290,787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31,697,997 29,419,578 调 整 事 项 78,592,356 79,597, 商 誉 78,745,982 78,745, 其 他 -153, ,115 对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46,894, ,314,445 营 业 收 入 55,358, ,356 净 利 润 -125,875, ,405,378 本 集 团 以 联 营 企 业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金 额 为 基 础,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资 产 份 额 联 营 企 业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金 额 考 虑 了 取 得 投 资 时 联 营 企 业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统 一 会 计 政 策 的 影 响 十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93 / 108
94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活 动 会 面 临 各 种 金 融 风 险 : 市 场 风 险 ( 主 要 为 外 汇 风 险 和 利 率 风 险 ) 信 用 风 险 和 流 动 风 险 本 集 团 整 体 的 风 险 管 理 计 划 针 对 金 融 市 场 的 不 可 预 见 性, 力 求 减 少 对 本 集 团 财 务 业 绩 的 潜 在 不 利 影 响 (1) 市 场 风 险 (a) 外 汇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经 营 位 于 中 国 境 内, 主 要 业 务 收 入 及 支 出 以 人 民 币 或 美 元 结 算 此 外, 本 集 团 已 确 认 的 外 币 资 产 和 负 债 及 未 来 的 外 币 交 易 ( 外 币 资 产 和 负 债 及 外 币 交 易 的 计 价 货 币 主 要 为 美 元 ) 存 在 外 汇 风 险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负 责 监 控 集 团 外 币 交 易 和 外 币 资 产 及 负 债 的 规 模, 以 最 大 程 度 降 低 面 临 的 外 汇 风 险 ; 为 此, 本 集 团 会 以 签 署 远 期 外 汇 合 约 或 货 币 互 换 合 约 的 方 式 来 达 到 规 避 外 汇 风 险 的 目 的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本 公 司 与 银 行 签 订 协 议, 通 过 中 国 境 内 银 行 以 美 金 付 款 质 押 借 入 欧 元 借 款, 美 金 质 押 存 款 与 欧 元 借 款 于 到 期 时 以 约 定 汇 率 按 净 额 结 算 ( 附 注 七 (1)) 除 此 之 外, 本 集 团 未 签 署 任 何 远 期 外 汇 合 约 或 货 币 互 换 合 约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持 有 的 外 币 金 融 资 产 和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的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2015 年 6 月 30 日 美 元 项 目 其 他 外 币 项 目 合 计 外 币 金 融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038,765,610 4,282,515 1,043,048,125 其 他 应 收 款 68,769,370 6,692,159 75,461,52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65,144, ,144,859 1,872,679,839 10,974,674 1,883,654,513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690,170, ,758,406 1,316,928,667 应 付 款 项 31,103,581 35,276,145 66,379,726 长 期 借 款 2,623,615, ,341,793 3,114,180,272 长 期 应 付 款 792,622, ,622,560 4,137,512,094 1,152,376,344 5,289,888, 年 12 月 31 日 美 元 项 目 其 他 外 币 项 目 合 计 外 币 金 融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047,812,653 11,929,545 1,059,742,198 其 他 应 收 款 46,828,548 10,142,032 56,970,58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85,221, ,221,801 1,879,863,002 22,071,577 1,901,934,579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735,154,784-1,735,154,784 应 付 款 项 43,829,179 14,388,758 58,217,937 长 期 借 款 2,451,679,248-2,451,679,248 长 期 应 付 款 722,817, ,817,006 4,953,480,217 14,388,758 4,967,868,975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对 于 本 集 团 各 类 美 元 金 融 资 产 和 美 元 金 融 负 债, 如 果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升 值 或 贬 值 10%, 其 它 因 素 保 持 不 变, 则 本 集 团 将 增 加 或 减 少 净 利 润 约 人 民 币 169,862,419 元 (2014 年 94 / 108
95 12 月 31 日 : 约 人 民 币 230,521,291 元 ) 如 果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升 值 或 贬 值 5%, 其 它 因 素 保 持 不 变, 则 本 集 团 将 增 加 或 减 少 净 利 润 约 人 民 币 84,931,210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约 人 民 币 115,260,646 元 ) (b)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产 生 于 短 期 银 行 借 款 长 期 银 行 借 款 及 融 资 租 赁 应 付 款 等 带 息 债 务 浮 动 利 率 的 金 融 负 债 使 本 集 团 面 临 现 金 流 量 利 率 风 险, 固 定 利 率 的 金 融 负 债 使 本 集 团 面 临 公 允 价 值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根 据 当 时 的 市 场 环 境 来 决 定 固 定 利 率 及 浮 动 利 率 合 同 的 相 对 比 例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带 息 债 务 主 要 为 短 期 银 行 借 款 长 期 银 行 借 款 及 融 资 租 赁 应 付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291,507,788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606,475,816 元 ), 均 为 浮 动 利 率 的 带 息 债 务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持 续 监 控 集 团 利 率 水 平 利 率 上 升 会 增 加 新 增 带 息 债 务 的 成 本 以 及 本 集 团 尚 未 付 清 的 以 浮 动 利 率 计 息 的 带 息 债 务 的 利 息 支 出, 并 对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管 理 层 会 依 据 最 新 的 市 场 状 况 及 时 做 出 调 整, 这 些 调 整 可 能 是 进 行 利 率 互 换 的 安 排 来 降 低 利 率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本 公 司 与 银 行 签 订 协 议, 通 过 中 国 境 内 银 行 以 美 金 付 款 质 押 借 入 欧 元 借 款, 美 金 质 押 存 款 与 欧 元 借 款 于 到 期 时 以 约 定 汇 率 按 净 额 结 算 ( 附 注 七 (1)) 此 外, 本 集 团 无 利 率 互 换 安 排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 月 期 间, 如 果 以 浮 动 利 率 计 算 的 借 款 利 率 上 升 或 下 降 50bps, 而 其 它 因 素 保 持 不 变, 本 集 团 的 净 利 润 会 减 少 或 增 加 约 人 民 币 11,733,667 元 (2014 年 度 : 约 人 民 币 12,255,915 元 ) (2) 信 用 风 险 本 集 团 对 信 用 风 险 按 组 合 分 类 进 行 管 理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产 生 于 银 行 存 款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本 集 团 银 行 存 款 主 要 存 放 于 国 有 银 行 和 其 它 大 中 型 上 市 银 行, 本 集 团 认 为 其 不 存 在 重 大 的 信 用 风 险, 不 会 产 生 因 对 方 单 位 违 约 而 导 致 的 任 何 重 大 损 失 此 外, 对 于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本 集 团 设 定 相 关 政 策 以 控 制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本 集 团 基 于 对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从 第 三 方 获 取 担 保 的 可 能 性 信 用 记 录 及 其 它 因 素 诸 如 目 前 市 场 状 况 等 评 估 客 户 的 信 用 资 质 并 设 置 相 应 信 用 期 本 集 团 会 定 期 对 客 户 信 用 记 录 进 行 监 控, 对 于 信 用 记 录 不 良 的 客 户, 本 集 团 会 采 用 书 面 催 款 缩 短 信 用 期 或 取 消 信 用 期 等 方 式, 以 确 保 本 集 团 的 整 体 信 用 风 险 在 可 控 的 范 围 内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无 重 大 逾 期 应 收 款 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3) 流 动 风 险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持 续 监 控 短 期 和 长 期 的 资 金 需 求, 以 确 保 维 持 充 裕 的 现 金 储 备 ; 同 时 持 续 监 控 是 否 符 合 借 款 协 议 的 规 定, 从 主 要 金 融 机 构 获 得 提 供 足 够 备 用 资 金 的 承 诺, 以 满 足 短 期 和 长 期 的 资 金 需 求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各 项 金 融 负 债 以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按 到 期 日 列 示 如 下 : 金 融 负 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 年 以 内 一 到 二 年 二 到 五 年 五 年 以 上 合 计 95 / 108
96 短 期 借 款 1,335,035, ,335,035,020 应 付 账 款 301,687, ,687,446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9,923, ,923,461 其 他 应 付 款 168,579, ,579,999 长 期 借 款 800,648,678 1,071,310,841 1,009,562, ,774,754 3,795,297,161 长 期 应 付 款 231,097, ,302, ,931, ,458,987 1,238,791,661 2,896,972,549 1,209,613,772 1,570,494,686 1,222,233,741 6,899,314,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以 内 一 到 二 年 二 到 五 年 五 年 以 上 合 计 金 融 负 债 短 期 借 款 2,078,131, ,078,131,529 应 付 账 款 204,326, ,326,45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30,979, ,979,384 其 他 应 付 款 119,745, ,745,535 长 期 借 款 606,344, ,681,030 1,065,795, ,722,571 3,232,542,954 长 期 应 付 款 275,151, ,768, ,245, ,619,480 1,429,785,244 3,414,678, ,449,896 1,672,040,804 1,145,342,051 7,195,511,096 (4) 公 允 价 值 (a)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 应 收 款 项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款 项 长 期 借 款 和 长 期 应 付 款 除 下 述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以 外, 其 他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相 差 很 小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金 融 负 债 长 期 借 款 2,691,103,176 2,475,215,038 2,329,100,092 2,254,208,942 长 期 应 付 款 946,097, ,284,218 1,066,604, ,728,503 3,637,200,397 3,367,499,256 3,395,704,348 3,244,937,445 长 期 借 款 以 及 长 期 应 付 款, 以 合 同 规 定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按 照 市 场 上 具 有 可 比 信 用 等 级 并 在 相 同 条 件 下 提 供 几 乎 相 同 现 金 流 量 的 利 率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现 值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十 一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春 秋 国 旅 上 海 旅 游 服 务 以 及 国 内 国 际 客 运 航 空 代 理 服 务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34,960,000 63% 63% 96 / 108
97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王 正 华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九 (1) 3 本 企 业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九 (2) 4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春 秋 包 机 旅 行 社 上 海 春 秋 旅 行 社 上 海 春 秋 教 育 培 训 中 心 北 京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绵 阳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沪 春 秋 国 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春 秋 假 日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春 秋 假 日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北 国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郑 州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界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太 原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石 家 庄 春 秋 国 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贵 州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春 之 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甘 肃 沪 春 秋 国 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泉 州 春 之 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呼 和 浩 特 市 春 之 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宁 夏 沪 春 秋 国 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春 秋 旅 行 社 杭 州 分 社 陕 西 上 海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常 德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春 之 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怀 化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沪 春 秋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春 秋 国 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参 股 股 东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97 / 108
98 烟 台 春 秋 假 日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三 亚 春 秋 国 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春 秋 国 旅 及 其 子 公 司 本 集 团 支 付 关 联 方 售 票 代 理 费 17,088,723 16,483,773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春 秋 国 旅 及 其 子 公 司 本 集 团 为 关 联 方 提 供 客 运 服 务 807,165, ,992,829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说 明 本 集 团 及 本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的 交 易 价 格 由 交 易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2).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 出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费 上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费 春 秋 国 旅 房 屋 12,000 12,000 (3).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春 秋 国 旅 109,332, 是 春 秋 国 旅 32,000, 是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是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是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是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是 春 秋 国 旅 100,000, 是 春 秋 国 旅 100,000, 是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是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是 春 秋 国 旅 27,551, 否 春 秋 国 旅 141,065,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98 / 108
99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欧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日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欧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美 元 否 春 秋 国 旅 日 元 否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此 外, 春 秋 国 旅 为 本 公 司 的 信 用 证 提 供 担 保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春 秋 国 旅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信 用 证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375,405,978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00,000,000 元 ) (4).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4,488,602 3,001,350 (5).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代 垫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款 项 4,529,123 7,058,566 6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账 款 春 秋 国 旅 及 其 42,343,818-27,136,543 - 子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5,804,640-5,822,100 - (2).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春 秋 国 旅 及 其 子 公 司 1,116, / 108
100 十 二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对 外 重 要 承 诺 性 质 金 额 (1) 资 本 性 承 诺 事 项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及 本 公 司 已 签 约 而 尚 不 必 在 财 务 报 表 上 确 认 的 资 本 支 出 承 诺 :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采 购 3,926,623,736 5,514,437,045 增 资 春 秋 航 空 日 本 160,320, ,480,000c 卫 星 通 信 系 统 改 装 21,764,416 - 飞 机 模 拟 机 训 练 基 地 厂 房 建 设 4,900,000 19,200,000 4,113,608,152 5,698,117,045 (2) 经 营 租 赁 承 诺 事 项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本 集 团 及 本 公 司 已 签 订 的 不 可 撤 销 的 经 营 性 租 赁 合 同, 未 来 最 低 应 支 付 租 金 汇 总 如 下 :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以 内 769,179, ,156,641 一 到 二 年 718,101, ,978,958 二 到 三 年 694,544, ,564,994 三 年 以 上 1,923,324,804 2,222,983,247 4,105,151,053 4,393,683,840 2 或 有 事 项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本 公 司 向 飞 行 学 员 提 供 飞 行 员 培 训 费 个 人 贷 款 连 带 担 保 责 任,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已 无 担 保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00,000 元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银 行 已 向 部 分 飞 行 员 发 放 贷 款 的 余 额 已 为 零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00,000 元 ) 3 其 他 租 赁 -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本 集 团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 附 注 七 (22)), 未 来 应 支 付 租 金 汇 总 如 下 :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以 内 104,021, ,035,341 一 到 二 年 100,505, ,316,898 二 到 三 年 97,021, ,553,874 三 年 以 上 373,142, ,253, ,691, ,160, / 108
101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用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2,509,632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17,693,329 元 ) 十 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 召 开 的 第 二 届 第 十 三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本 公 司 拟 以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股 本 总 数 400,000,000 股 为 基 数, 以 资 本 公 积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2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7 日 召 开 的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公 司 拟 向 不 超 过 十 名 无 关 联 关 系 的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本 次 发 行 的 A 股 股 票 数 量 不 超 过 38,395,904 股 ( 含 38,395,904 股 )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不 低 于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 不 含 定 价 基 准 日 ) 本 公 司 A 股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90%, 即 元 / 股 此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在 获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核 准 后 有 效 期 内 择 机 发 行 十 四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 种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第 三 方 应 收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账 面 计 提 账 面 比 例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价 值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价 值 (%) (%) (%) (%) ,395, ,395,532 86,050, ,050,406 41,033, ,051,714 45,558, ,558,419 56,362, ,343,818 40,491, ,491, / 108
102 单 项 金 293, , , ,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97,688, , ,395,532 86,343, , ,050,406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97,395, 合 计 97,395, (2).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总 额 比 例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75,847, %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收 第 三 方 应 收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 (%) 账 面 价 值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账 面 比 例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价 值 (%) (%) ,151,038, ,151,038, ,481, ,481, ,232, ,221, ,250, ,250, ,806, ,817,511 46,230, ,230, / 108
10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1,151,038, ,151,038, ,481, ,481,571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1,143,430, 至 2 年 5,734, 至 3 年 936, 至 4 年 689, 至 5 年 247, 合 计 1,151,038, (2).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收 子 公 司 款 项 753,001,506 40,408,828 应 收 补 贴 款 283,095, ,776,207 应 收 购 买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回 扣 款 69,656,889 25,281,915 及 发 动 机 包 修 回 扣 款 押 金 11,056,184 10,165,695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5,804,640 5,822,100 员 工 借 款 3,683,450 8,696,324 其 他 24,740,896 10,330,502 合 计 1,151,038, ,481,571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第 一 名 代 垫 款 项 519,624,804 一 年 以 内 第 二 名 代 垫 款 项 233,376,702 一 年 以 内 第 三 名 航 线 补 贴 款 127,246,248 一 年 以 内 第 四 名 购 机 回 扣 款 48,166,619 一 年 以 内 第 五 名 航 线 补 贴 款 31,000,000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 959,414,373 / / 108
104 (4).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参 见 附 注 七 (4)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427,825, ,825, ,825, ,825,005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50,976,518-50,976, ,262, ,262,208 合 计 478,801, ,801, ,087, ,087,213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春 秋 文 化 传 媒 825, , 商 旅 通 商 务 100,000, ,000, 春 秋 飞 行 培 训 100,000, ,000, 春 华 航 空 地 面 服 5,000, ,000, 务 秋 实 企 业 管 理 10,000, ,000, 香 港 国 际 控 股 60,000, ,000, 春 秋 航 空 新 加 坡 春 煦 信 息 技 术 2,000, ,000,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 150,000, ,000, 合 计 277,825, ,000, ,825, 长 期 应 付 款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a) 2,022,745,608 1,302,162,011 应 付 经 营 性 租 赁 发 动 机 包 修 小 338,074, ,423,164 时 费 经 营 性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退 租 226,025, ,202,034 检 修 准 备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付 款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254,821, ,897,787 应 付 经 营 性 租 赁 发 动 机 包 -65,245,393-46,698,186 修 小 时 费 经 营 性 租 赁 飞 机 及 发 动 机 -61,831,362-97,417,725 退 租 检 修 准 备 2,204,947,296 1,544,773, / 108
105 (a)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应 付 融 租 租 赁 款 余 额 中 包 含 应 付 三 家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CQH One Limited CQH Two Limited 及 CQH Three Limited 的 飞 机 融 资 租 赁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517,974,760 元 以 及 子 公 司 春 秋 融 资 租 赁 下 设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春 京 ( 上 海 ) 飞 机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春 冀 ( 上 海 ) 飞 机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春 沪 ( 上 海 ) 飞 机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及 春 天 一 号 ( 天 津 ) 飞 机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的 飞 机 融 资 租 赁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912,589,212(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58,695,295 元 ), 该 等 飞 机 融 资 租 赁 款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因 合 并 该 等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的 财 务 报 表 而 计 入 长 期 借 款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3,748,377,433 3,083,981,069 3,303,847,972 2,999,168,830 其 他 业 务 184,119,656 38,145, ,947,603 24,061,461 合 计 3,932,497,089 3,122,126,303 3,422,795,575 3,023,230,291 其 他 说 明 : (a)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航 空 客 运 3,699,205,708 3,258,720,515 航 空 货 运 49,171,725 45,127,457 合 计 3,748,377,433 3,303,847,972 (b)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和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佣 金 收 入 82,082,474-50,392,250 - 快 速 登 机 服 务 收 入 24,306,183-23,983,456 - 空 中 服 务 销 售 收 入 43,973,003 21,625,444 16,098,410 6,415,899 地 面 客 运 收 入 18,475,179 9,107,372 17,632,742 10,925,882 其 他 15,282,817 7,412,418 10,840,745 6,719,680 合 计 184,119,656 38,145, ,947,603 24,061,461 十 五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366,652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105 / ,877,058 包 括 财 政 补 贴 和 航 线 补 贴, 分 别 为 28,182,465 元 和 302,694,593 其 中
106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2,679,218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航 线 补 贴 主 要 是 有 关 地 方 政 府 或 机 场 根 据 公 司 在 特 定 航 线 的 旅 客 运 输 量 投 放 飞 机 运 力 等,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给 予 公 司 定 额 或 定 量 的 补 贴 航 线 相 关 补 贴 的 安 排, 既 有 利 于 通 过 公 司 的 低 票 价 优 势 吸 引 大 量 乘 客, 促 进 当 地 民 航 业 发 展, 又 使 得 公 司 迅 速 扩 大 当 地 市 场 份 额, 获 得 区 域 市 场 优 势 地 位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86,230,73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合 计 258,692, / 108
107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11.63% % / 108
108 第 十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 载 有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2 载 有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3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董 事 长 : 王 正 华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送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0 日 108 / 108
2004 2004 3 4 6 8 9 12 17 42 2 2004 3 2004 1 : luckyfilm co. ltd 2 3 0312-7922899 0312-3217937 [email protected] 4 68 071054 http://www.luckyfilm.com.cn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sse.com.cn
9,431 12, , (3,184) (6,272) 8,610 6, (1,800) (1,542) 6,810 4, (1) (410) 124 (410) 28
00670 1 4 102,475 98,904 6 7,481 5,469 109,956 104,373 (25,131) (19,626) (13,254) (12,279) (13,969) (12,154) (20,320) (18,145) (5,346) (4,960) (491) (29) (3,090) (2,862) (4,318) (4,779) (836) (868) (3,294)
1055 2016 2016 6 3062016 20162016 9 15 Hwww.hkexnews.hk www.csair.com 2016 8 29-1 - 2 4 5 8 11 14 16 24 34 43 47 48 50 54 56 57 2016 8 29 11 9 002 CHINA SOUTHERN AIRLINES 003 SPV ASK ATK RPK RTK RFTK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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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5 8 11 14 15 20 28 31 33 35 44 46 47
2015 H : 1055 A : 600029 ADR : ZNH 2 4 5 8 11 14 15 20 28 31 33 35 44 46 47 2015 8 28 11 10 002 2015 004 2015 ASK ATK RPK RTK RFTK 571 005 2015 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 CSN +86-20-8612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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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定 西 路 1558 号 乙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7 号 英 蓝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12 层 15 层 春 秋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 )
2005 600151 2005 2005... 1... 1... 2... 4... 4... 7 ( )... 9... 36 1 2005 1 2 3 4 ( ) 1 SHANGHAI AEROSPACE AUTOMOBILE ELECTROMECHANICAL CO. LTD SAAE 2 A A A 600151 3 661 222 200235 http://www.saa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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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H : 1055 A : 600029 ADR : ZNH 2016 8 29 11 9 002 CHINA SOUTHERN AIRLINES 003 004 SPV ASK ATK RPK RTK RFTK 571 005 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 CSN +86-20-86124462 +86-20-86659040 [email protected]
2003 SDIC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 LTD 2003 2003 2003 2003 2 2003 4 5 7 11 13 15 19 33 35 41 75 76 3 2003 SDIC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 LTD. *ST 000826 114 95 20 443000 [email protected] 95 20 (0717)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1933 公 司 简 称 : 永 辉 超 市 永 辉 超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2009 1
2009 1 2 ... 4... 7... 9... 10... 14... 19... 62 3 ( ) ChengDu Hi-Tech Development Co., Ltd. ( ) ( ) 8 (028)85184200 [email protected] (028) 85184099 8 028 85130316 [email protected] (028) 85184099 ( )
OO OO 2 3 5 7 8 13 16 45 1 1 2 3 4 2 ( ) 1 Shanghai Jinfeng Investment Co., Ltd. JF 2 A A A 600606 3 111 129 5 200040 Http://www.ehousee.com [email protected] 4 5 129 5 (021) 62496858 (021) 62496860 E-mail
《米开朗琪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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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CLASS Hospitality WITH Eastern Charm ANNUAL REPORT 2013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00670 2 4 5 6 8 10 12 18
二零一五年施政報告 - 施政綱領 - 第六章 教育、人口及人力資源
2015 104 30 8.3%32.5 2015 5 1 105 (a) 2007 2030 2030 (b) 2015 65 60 106 65 60 (c) 107 3,000 2015 (d) 2015-16 5 000 108 2017-18100 100 100 2015-16 109 2014 10 (e) 110 15 5 111 (f) 112 2 000 3 000 2 000
2006 00 2006 3 3 4 6 6 1 6 2 7 3 7 4 7 7 1 7 22005 7 3 7 4 7 5 7 6 8 7 9 8 9 9 9 10 1 10 10 12 13 15 16 17 35 2 2006 1 SUFA Technology Industry Co.,Ltd.,CNNC. SUFA G 000777 501 501 215011 http://www.chinasufa.com
清 算, 原 告 為 使 前 開 以 應 收 帳 款 ( 債 權 ) 投 資 之 事 實, 於 外 在 形 式 上 更 符 合 稅 法 之 要 求, 遂 於 96 年 度 將 該 等 應 收 帳 款 作 價 轉 增 資, 以 滿 足 形 式 上 之 投 資 程 序, 並 得 以 認 列 投 資 損
談 營 利 事 業 費 用 與 損 失 之 審 定 與 轉 正 之 時 點 - 台 中 高 等 行 104 年 訴 108 號 簡 評 國 富 浩 華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楊 淑 卿 會 計 師 壹 問 題 之 提 出 我 國 稽 徵 實 務 及 審 判 實 務 上, 有 謂 營 利 事 業 既 申 報 為 損 失 科 目, 稽 徵 機 關 認 不 合 該 科 目 要 件, 不 予 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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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469,218,828.28 493,573,221.35-4.93 192,202,788.27 147,319,080.83 30.47 963,445,042.98 929,097,548.22 3.70 694,737,390.91 698,630,710.79-0.56 6.51 6.55-0.56 6.45 6.38 1.10-3,951,619.30 *6,843,484.29-4,609,151.61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3-009
证 券 代 码 :600460 股 票 简 称 : 士 兰 微 编 号 : 临 2016-004 债 券 代 码 :122074 债 券 简 称 :11 士 兰 微 杭 州 士 兰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 台 园 城 企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766 二 一 一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二 一 二 年 五 月 1 议 题 一 审 议 2011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二 审 议 2011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三 审 议 2011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及 2012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 四 审 议 2011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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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A股 : 600115 H股 : 00670 ADR : CEA WORLD - CLASS HOSPITALITY WITH 年 報 2017 w w w. c e a i r. c o m EASTERN CHARM 世界品位 東方魅力 年 報 2017 2 5 6 8 9 10 13 16 20 28 49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499 公 司 简 称 : 科 达 洁 能 广 东 科 达 洁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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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 拍 與 文 字 的 遊 戲 \ 板 眼 旋 律 板 眼 : 傳 統 術 語, 即 節 拍 之 意 以 強 弱 區 別, 強 拍 叫 板, 弱 拍 叫 眼 在 板 書 類 的 曲 種 中, 以 前 半 拍 與 後 半 拍 組 成 一 拍, 結 合 文 字 數 唱, 形 成 各 種 板 式 為 了 學 習 的 方 便, 我 們 將 前 半 拍 叫 板, 後 半 拍 叫 眼 數 唱 : 傳 統 術 語,
Microsoft Word - 雲林縣學校轉型優質計畫.docx
雲 林 縣 學 校 轉 型 優 質 計 畫 97.06.10 府 教 國 字 第 0970403986 號 函 102.05.23 府 教 國 字 第 1025413652 號 函 修 訂 壹 依 據 : 一 教 育 基 本 法 第 13 條 二 雲 林 縣 政 府 97.06.10 府 教 國 字 第 0970403986 號 函 頒 雲 林 縣 學 校 轉 型 優 質 實 施 計 畫 貳 目 標
慈宗彌勒淨土法門的殊勝
法 明 寺. 台 灣 慈 宗 學 會 印 贈 慈 宗 彌 勒 淨 土 法 門 的 殊 勝 2 目 錄 目 錄 作 者 簡 介 5 自 序 7 彌 勒 淨 土 法 門 初 探 11 彌 勒 淨 土 略 說 31 太 虛 大 師 的 彌 勒 淨 土 思 想 簡 說 -- 慈 宗 三 要 大 意 51 附 錄 印 度 佛 教 瑜 伽 學 之 綱 要 顯 揚 聖 教 論 結 構 試 析 79 太 虛 大 師
5.1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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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 1884 1847 1860 1862 1871 1875 1823 1884 1851 1876 1878 1879 1880 1884 20 1858 1861 1864 1862
1768 1842 1788 1842 1766 1848 1805 1864 1853 1862 1811 1884 1847 1860 1862 1871 1875 1823 1884 1851 1876 1878 1879 1880 1884 20 1858 1861 1864 1862 1833 1884 1855 1861 500 1862 1864 1868 1875 1829 1888
资 讯 速 递 台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学 校 督 导 评 估 系 统 建 设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 ( 摘 要 ) 闵 行 教 育 在 深 化 教 育 改 革 探 索 管 办 评 分 离 的 背 景 下, 把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系 统 建 设 作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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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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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軸上的竹蓮記憶 學務主任 黃雅彙 我不是竹蓮國小的畢業校友 但對於身為新竹人的我來 說 仔細回想起來 似乎和竹蓮有著一種特別的緣分 對竹蓮國小最初的印象是在小學的時候 猶記得年幼的 我經過一段時日的啦啦隊舞蹈訓練後 老師便帶著我們從學 校步行到竹蓮國小來參加比賽 一踏入竹蓮校門 映入眼簾 的是黑
鎏 金 歲 月 竹蓮 生日快樂 教務主任 李曉蘭 時間過得很快 轉眼間 來到竹蓮即將邁入第十五個年 頭 回想當初剛從外縣市調入新竹市時 對新竹市的學校並 不了解 一心只想著 只要能調成 哪個學校都可以 沒想 到自己就在竹蓮安居樂業到此 眼看再過幾年就可以從竹蓮 退休了 師專畢業後 這是我待過最久的學校了 我想 這 就是我和竹蓮的緣分吧 近幾年 竹蓮由於少子化和鄰近社區設校的關係 面臨 不小的減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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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6 号 临 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地 方 史 志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6-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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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8 5 2003 2003 Shanghai Port Machinery Co., Ltd SPMC 600732 3500 200125 http://www.chinaspmc.com [email protected] 3500 02158395139 6665 02158817756 [email protected] http://www.sse.com.cn - 1 - 2003
2009 ( )
( ) O O 2009 ( )... 2... 2... 4... 7...... 8...13...22...22 1 2009 ( ) 1. DALIAN FRIENDSHIP (GROUP) CO., LTD. DFGC 2. 3. 1 0411-82691471 0411-82650892 E-mail:[email protected] 1 0411-82802712 0411-8265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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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邀 请 书 一 招 标 单 位 : 广 东 白 云 城 市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二 招 标 地 址 : 广 州 市 环 市 西 路 179 号 三 公 告 时 间 :2016 年 7 月 27 日 2016 年 8 月 1 日 四 工 程 名 称 : 广 东 白 云 城 市 酒 店 外 围 卫 生 清 洁 外 包 项 目 五 工 程 內 容 : 酒 店 外 围 区 域 卫 生 清 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