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古蹟監察院防火隔間改善工程工作報告書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國定古蹟監察院防火隔間改善工程工作報告書"

Transcription

1

2 原 有 天 花 構 架 與 金 屬 亞 鉛 天 花 板 金 屬 亞 鉛 天 花 板 做 過 防 腐 處 理 的 天 花 構 架 天 花 構 架 印 有 植 松 製 材 字 樣 工 字 形 鋼 樑 與 原 木 樑 關 係 使 用 磚 碎 片 作 為 骨 材 疑 似 使 用 木 片 作 為 骨 材 公 關 科 104 室 之 磨 石 子 地 坪

3 洗 石 子 踢 腳 板 (10 公 分 ) 洗 石 子 塊 檜 木 踢 腳 板 原 有 牆 體 粉 刷 層 鐵 製 護 角 磚 砌 牆 基 修 復 後 將 金 屬 亞 鉛 天 花 板 展 示 修 復 後 透 過 分 層 介 紹 的 方 式 展 示

4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舊 大 樓 北 翼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工 作 報 告 書 委 託 單 位 : 監 察 院 研 究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臺 灣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計 畫 主 持 人 : 王 惠 君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5

6 序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原 為 日 治 時 期 的 臺 北 州 廳, 是 當 時 重 要 官 廳 建 築 代 表 作 之 一 興 建 至 今, 在 將 近 百 年 的 歷 史 中, 經 歷 過 好 幾 次 的 增 建 而 形 成 今 天 的 規 模 戰 後, 先 做 為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後 來 才 移 撥 為 監 察 院 使 用 這 段 時 間, 雖 進 行 過 多 次 大 小 修 繕, 但 基 本 上 仍 保 存 原 有 建 築 本 體 的 價 值 但 近 來, 為 改 善 辦 公 空 間 品 質 並 防 止 白 蟻 問 題, 以 及 改 善 設 備 與 空 調 系 統, 院 方 即 編 列 預 算 進 行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並 分 期 分 區 執 行 為 使 古 蹟 的 保 存 修 復 過 程 能 留 下 確 切 的 紀 錄, 本 工 作 報 告 書 儘 可 能 將 這 次 施 工 期 間 各 施 工 項 目 之 進 行 過 程 使 用 材 料 與 修 復 技 術, 以 文 字 和 圖 像 的 方 式 做 詳 實 的 彙 整, 希 望 能 提 供 未 來 整 體 修 復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及 施 工 時 的 參 考 另 外, 在 工 作 紀 錄 期 間, 工 作 團 隊 也 全 面 清 查 原 有 天 花 所 遺 留 之 構 件 與 部 分 材 料, 儘 可 能 將 與 古 蹟 建 築 有 關 的 訊 息 留 存 紀 錄 工 作 進 行 期 間, 感 謝 監 察 院 陳 秘 書 長 豐 義 陳 副 秘 書 長 吉 雄 杜 前 秘 書 長 善 良 秘 書 處 謝 處 長 松 枝 蔡 前 處 長 展 翼 張 科 長 用 源 及 徐 婉 玲 小 姐 提 供 行 政 協 助, 使 報 告 書 更 為 完 整 ; 他 們 多 年 來 對 於 監 察 院 古 蹟 建 築 的 用 心 與 付 出, 更 是 讓 人 敬 佩 在 報 告 書 的 審 查 過 程 中, 委 員 李 乾 朗 教 授 薛 琴 教 授 及 蕭 弘 清 教 授 等, 所 提 出 的 寶 貴 建 議, 使 本 案 能 更 臻 完 善 另 外, 還 要 感 謝 漢 光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佳 禾 營 造 有 限 公 司 及 專 案 管 理 黃 天 浩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在 人 力 與 物 力 上 的 協 助 最 後, 感 謝 施 工 現 場 的 每 一 位 匠 師, 他 們 不 但 在 修 復 第 一 線 貢 獻 心 力, 並 且 在 紀 錄 人 員 的 打 擾 及 提 問 時, 以 親 切 的 態 度 熱 心 的 說 明, 在 此 表 達 最 深 的 謝 意 計 畫 主 持 人 王 惠 君 2008 年 於 國 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7

8 目 錄 第 一 章 前 言 1-1 計 畫 背 景 與 目 的 施 工 記 錄 執 行 方 式 1-4 第 二 章 過 去 興 築 歷 程 2-1 日 治 時 期 興 築 歷 程 戰 後 興 築 歷 程 2-10 第 三 章 痕 跡 調 查 與 損 壞 現 況 3-1 施 作 區 域 之 痕 跡 調 查 與 新 發 現 建 築 損 壞 現 況 3-16 第 四 章 工 程 計 畫 4-1 工 程 摘 要 各 工 項 支 出 各 階 段 工 作 時 程 修 復 工 程 行 政 組 織 與 相 關 規 定 4-9 第 五 章 各 工 項 施 工 記 錄 5-1 搬 遷 與 拆 除 工 程 室 內 牆 體 隔 間 工 程 木 作 工 程 天 花 板 工 程 PVC 地 磚 工 程 去 漆 工 程 油 漆 工 程 空 調 工 程 5-53

9 5-9 機 電 工 程 5-58 第 六 章 變 更 設 計 與 工 程 驗 收 6-1 變 更 設 計 工 程 驗 收 6-9 第 七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7-1 附 錄 期 中 末 會 議 紀 錄 回 覆 表 公 文 往 返 紀 錄 木 料 檢 測 文 件 契 約 變 更 文 件 工 程 結 算 明 細 書 痕 跡 調 查 相 關 圖 面

10 第 一 章 前 言 1-1 計 畫 背 景 與 目 的 監 察 院 為 日 治 時 期 興 建 之 廳 舍, 起 造 單 位 為 總 督 府 土 木 局 營 繕 課, 起 造 於 1913( 大 正 2) 年, 於 1915( 大 正 4) 年 第 一 期 建 築 完 成, 1920( 大 正 9) 年 改 稱 為 台 北 州 廳, 直 至 日 治 時 期 結 束, 戰 後 此 棟 建 築 歸 台 灣 省 長 官 公 署, 改 稱 台 灣 省 政 府, 又 稱 省 府 大 廈 南 棟, 至 1958( 民 國 47) 年 監 察 院 進 駐, 始 定 名 為 監 察 院 廳 舍 1998( 民 國 87) 年 7 月 30 日 由 內 政 部 公 告 指 定 為 國 定 古 蹟 日 治 時 期 興 建 時, 設 計 者 為 台 灣 總 督 府 土 木 局 營 繕 課 課 長 森 山 松 之 助, 監 造 為 台 北 廳 技 師 三 浦 慶 次 整 體 基 地 座 落 在 忠 孝 東 路 中 山 北 路 青 島 東 路 與 鎮 江 街 之 街 廓 上, 整 體 配 置 是 以 古 蹟 本 體 中 央 為 中 心, 向 兩 側 延 伸 成 L 型, 並 與 後 期 新 建 的 議 事 大 樓 及 辦 公 大 樓, 圍 塑 成 一 完 整 的 矩 形 空 間, 中 庭 為 庭 園 植 栽 與 水 池 造 景 空 間 圖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北 翼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施 工 範 圍 整 體 建 築 從 日 治 時 期 初 建 開 始, 經 歷 四 次 增 建, 主 體 建 築 歷 經 90 餘 年 的 使 用, 迄 今 大 小 修 繕 未 曾 間 斷 日 前 監 察 院 委 託 專 業 檢 查 機 構 興 引 力 建 築 物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向 主 管 機 關 台 北 市 政 府 建 築 管 理 處 申 報 建 築 物 防 火 避 難 設 施 與 設 備 安 全 檢 查, 並 據 檢 查 結 果 所 列 缺 失 項 目 及 改 1-1

11 善 通 知 辦 理 設 計 及 施 工 改 善, 因 此 進 行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舊 大 樓 北 翼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工 程 招 標 除 改 善 前 述 檢 查 所 列 缺 失 外, 並 藉 此 改 善 施 工 區 內 老 舊 設 施, 其 施 工 項 目 概 略 包 括 : 一 古 蹟 牆 ( 柱 ) 體 之 復 原, 以 符 合 古 蹟 修 復 原 則 二 木 作 隔 間 牆 拆 除 更 改 為 防 火 建 材, 以 增 強 建 築 使 用 安 全 及 防 止 白 蟻 啃 蝕 三 老 舊 天 花 板 地 磚 照 明 燈 具 及 機 電 等 線 路 更 新 窗 型 冷 氣 機 更 改 為 中 央 空 調 系 統, 以 儘 可 能 維 護 古 蹟 建 築 外 牆 景 觀 該 工 程 並 依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95 年 7 月 14 日 審 查 會 議 決 議 內 容, 將 設 計 內 容 送 請 台 北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辦 理 室 內 裝 修 審 查, 及 向 管 轄 機 關 城 中 消 防 分 隊 申 報 施 工 中 消 防 防 護 計 畫 由 於 該 工 程 屬 於 古 蹟 修 復 工 程, 依 古 蹟 修 復 及 再 利 用 辦 法 第 7 條 : 古 蹟 修 復 應 將 修 復 計 畫 報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為 之 之 規 定, 監 察 院 於 94 年 11 月 間 將 古 蹟 修 復 計 畫 書 圖 等, 送 請 古 蹟 主 管 機 關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審 查, 經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多 次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集 會 審 查 後, 於 95 年 8 月 9 日 准 予 備 查 在 案 另 外, 受 限 於 行 政 院 預 算 匡 定 之 編 列 原 則, 並 且 因 監 察 院 可 提 供 設 置 臨 時 辦 公 室 之 空 間 不 多 及 施 工 區 域 須 有 完 整 切 割, 以 降 低 對 鄰 近 未 施 工 區 域 辦 公 同 仁 之 影 響, 因 此 規 劃 分 期 施 工, 並 優 先 辦 理 北 翼 1 樓 工 程 施 工 : 1. 北 翼 1 樓 工 程 : 高 級 顧 問 室 人 事 室 監 察 業 務 處 陳 情 受 理 中 心 秘 書 處 公 關 科 ( 含 記 者 室 ) 等 辦 公 室 2. 西 翼 2 樓 工 程 : 秘 書 處 副 處 長 室 議 事 科 檔 案 科 及 文 書 科 1-2

12 ( 含 油 印 室 ) 3. 西 翼 1 樓 工 程 : 保 警 分 隊 收 發 室 會 客 室 政 風 室 秘 書 處 處 長 室 管 理 科 及 總 務 科 ( 含 醫 務 室 ) 等 辦 公 室 4. 上 述 之 北 翼 1 樓 工 程 西 翼 2 樓 工 程 及 西 翼 1 樓 工 程 整 修 範 圍, 即 為 監 察 院 舊 大 樓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全 案 欲 改 善 之 區 域 因 此, 根 據 古 蹟 修 復 及 再 利 用 辦 法 第 二 條 與 第 六 條 規 定, 古 蹟 修 復 及 再 利 用 工 程 需 辦 理 工 作 報 告 書, 以 紀 錄 古 蹟 修 復 過 程 中 的 各 種 狀 況 因 此, 監 察 院 遂 委 託 台 灣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進 行 修 復 工 程 施 工 紀 錄, 以 期 能 將 施 工 中 發 現 的 古 蹟 相 關 資 訊, 包 括 留 存 殘 蹟 細 部 設 計 方 式 建 築 材 料 與 建 築 工 法 等, 做 一 詳 實 紀 錄, 並 傳 與 後 世 作 為 修 復 之 依 據 和 參 考 1-3

13 1-2 施 工 紀 錄 執 行 方 式 一 施 工 紀 錄 工 作 項 目 內 容 : ( 一 ) 紀 錄 執 行 修 復 設 計 方 案 在 施 工 中 的 過 程, 與 其 中 所 遭 遇 到 的 問 題 整 合 協 調 與 解 決 方 式 ( 二 ) 修 復 準 則 及 施 作 方 式 紀 錄 ( 三 ) 施 工 前 後 之 對 照 照 片 紀 錄 牆 面 修 補 隔 間 敲 除 新 作 等 ( 四 ) 修 復 工 程 由 開 工 至 完 工 變 更 設 計 驗 收 之 過 程 紀 錄 施 工 時 間 施 工 人 員 與 相 關 行 政 紀 錄 ( 五 ) 牆 體 拆 除 後 的 痕 跡 調 查 紀 錄 二 執 行 方 式 說 明 : ( 一 ) 蒐 集 彙 整 各 工 項 之 計 畫 審 查 過 程, 合 約 相 關 規 定 施 工 過 程 完 工 成 果, 做 成 完 整 的 文 字 及 說 明 圖 片 的 報 告 ( 二 ) 配 合 施 工 現 場 進 度, 以 長 期 定 點, 非 定 點 全 面 拍 攝 施 工 過 程, 一 週 以 至 少 到 現 場 拍 攝 2 次 為 原 則 攝 影 紀 錄 採 用 數 位 相 機 攝 影, 檔 案 格 式 為 JPG 檔 ( 三 ) 製 作 紀 錄 表 格, 內 容 以 工 項 紀 錄 為 主, 紀 錄 施 作 地 點 時 間 施 作 方 式 天 氣 紀 錄 人 員 等 項 目, 施 作 內 容 輔 以 拍 攝 圖 片 說 明 ( 四 ) 施 工 圖 的 匯 集 由 漢 光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提 供, 圖 說 採 用 AUTOCAD 軟 體 製 作, 檔 案 格 式 為 DWG 檔 ( 五 ) 參 與 每 週 一 次 的 施 工 工 程 會 議, 以 完 整 紀 錄 整 體 施 工 時 程 三 施 工 紀 錄 報 告 書 收 錄 內 容 : ( 一 ) 施 工 紀 錄 收 錄 內 容 為 : 第 一 章 前 言 內 容 主 要 為 計 畫 背 景 目 的 與 建 築 歷 史 以 及 說 明 1-4

14 施 工 紀 錄 執 行 方 式 第 二 章 過 去 興 築 歷 程 將 過 去 在 日 治 時 期 興 建 歷 程 與 戰 後 修 繕 歷 程 做 一 研 究 與 紀 錄 因 此 可 瞭 解 修 復 前 的 現 況 第 三 章 痕 跡 調 查 與 損 壞 現 況 內 容 首 先 依 構 造 方 式 提 及 各 區 的 建 築 構 造 特 色, 再 說 明 各 構 造 的 受 損 狀 況 使 用 照 片 以 及 圖 面 的 方 式, 針 對 施 工 過 程 中 新 發 現 的 構 造 尺 寸 位 置 照 片 做 一 詳 實 的 紀 錄 第 四 章 工 程 計 畫 主 在 要 說 明 依 照 損 害 狀 況 以 及 未 來 使 用 需 求 所 提 及 的 工 程 摘 要 各 工 項 支 出 施 工 材 料 各 階 段 工 作 時 程 修 復 工 程 行 政 組 織 相 關 人 員 等 第 五 章 各 工 項 施 工 紀 錄 依 施 工 中 搬 遷 拆 除 空 調 機 電 牆 體 隔 間 木 作 天 花 板 PVC 地 磚 去 漆 油 漆 等 工 程 架 構 下, 紀 錄 96 年 11 月 至 97 年 4 月 之 施 工 紀 錄 第 六 章 變 更 設 計 與 工 程 驗 收 若 在 拆 除 後, 發 現 與 當 初 修 復 設 計 內 容 或 數 量 不 同, 且 達 變 更 設 計 要 求 時, 即 可 辦 理 變 更 設 計 ; 此 章 節 旨 在 紀 錄 辦 理 變 更 設 計 的 過 程 與 變 更 內 容 針 對 施 工 過 程 最 後 驗 收 的 初 驗 複 驗 等 做 一 紀 錄 第 七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對 此 次 工 程 提 出 結 論, 並 對 後 續 的 維 護 與 修 復 1-5

15 提 出 建 議 附 錄 期 中 末 會 議 紀 錄 回 覆 表 公 文 往 返 紀 錄 木 料 檢 測 文 件 契 約 變 更 文 件 工 程 結 算 明 細 書 痕 跡 調 查 相 關 圖 面 等 ( 二 ) 工 作 報 告 書 各 工 項 施 工 紀 錄 內 容 呈 現 方 式 說 明 : 1 依 工 項 方 式 呈 現 各 工 項 的 呈 現 方 式 主 要 在 於 清 楚 說 明 各 項 工 程 施 作 前 原 樣 修 復 設 計 原 則 與 施 作 方 式 施 作 工 程 中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與 處 理 辦 法, 所 以 各 工 項 紀 錄 的 紀 錄 格 式 為 : (1) 工 程 概 述 依 施 工 項 目 簡 要 說 明 該 工 程 施 作 背 景 原 因 內 容 及 施 工 過 程 中 所 遇 難 題 或 者 變 更 設 計 原 因 (2) 施 作 位 置 使 用 文 字 或 者 圖 說 方 式 標 明 施 工 位 置 (3) 工 程 紀 錄 a. 修 復 設 計 內 容 主 要 紀 錄 建 築 師 所 提 出 之 修 復 設 計 圖 施 工 說 明 書 中 相 關 規 定 b. 施 工 計 畫 內 容 主 要 紀 錄 營 造 廠 施 作 時 該 工 項 施 工 計 畫 c. 施 工 紀 錄 紀 錄 實 際 施 工 狀 況 與 步 驟, 並 附 以 照 片 說 明 照 片 內 容 說 明 以 及 圖 說 部 分, 編 碼 採 章 - 節 - 順 序 編 號 編 號, 例 第 五 章 中 5-1 節 的 第 一 張 照 片 則 為 " 照 片 ", 例 : 照 片 ; 而 圖 說 部 分 則 為 " 圖 ", 編 碼 原 則 與 照 片 雷 同 並 且, 為 了 使 讀 者 瞭 解 各 施 工 的 狀 況 與 1-6

16 時 間, 再 施 工 紀 錄 內 容 上 會 將 施 工 步 驟 後 附 上 所 配 合 之 照 片, 並 且 附 有 照 片 拍 攝 時 間 1-7

17

18 第 二 章 過 去 興 築 歷 程 日 治 時 期 興 築 歷 程 1895 年 日 本 政 府 統 治 臺 灣 後, 以 臺 北 為 政 軍 經 統 治 中 心, 在 將 清 代 之 台 北 府 改 稱 台 北 縣, 嗣 後 又 改 為 臺 北 廳 臺 北 州 日 本 統 治 臺 灣 初 期, 先 是 沿 續 使 用 原 有 清 朝 舊 官 署 建 築, 臺 北 縣 的 行 政 中 心 即 以 清 朝 舊 府 衙 - 臺 北 府 署 建 築 做 為 辦 公 處 所 廳 舍 2 但 隨 著 臺 北 廳 行 政 部 門 組 織 更 動 及 人 員 的 不 斷 增 加, 加 以 舊 建 築 腐 朽 不 堪, 漸 漸 不 敷 統 治 者 的 需 求, 因 而 構 思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的 遷 建 工 程 一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之 設 計 與 施 工 臺 北 臺 中 及 臺 南 三 大 主 要 廳 級 單 位 廳 舍 新 建 工 程 的 預 算 編 列, 記 載 於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檔 案 中, 相 關 預 算 編 列 自 1912 年 ( 大 正 元 年 ) 開 始, 記 述 於 民 政 部 土 木 局 的 國 庫 營 繕 事 業 費 委 任 工 事 營 繕 工 程 項 目 下 - 臺 北 廳 廳 舍 新 築 工 程, 預 算 編 列 實 施 金 額 為 120,000 日 元 轉 入 金 額 111, 日 元 3 撥 款 金 額 則 記 述 於 民 政 部 土 木 局 的 委 任 工 事 營 繕 工 程 項 目 下 - 臺 北 廳 廳 舍 新 築 工 程, 設 計 金 額 109, 日 元 撥 款 日 期 為 十 二 月 十 三 日 4, 因 此 開 始 興 建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 一 ) 新 廳 舍 之 設 計 與 施 工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之 設 計 者 為 時 任 總 督 府 技 師 森 山 松 之 助, 他 的 在 臺 作 品 尚 有 基 隆 郵 局 商 船 兩 社 支 店 專 賣 局 等 ; 監 造 部 分 係 由 臺 北 廳 所 屬 5 技 師 任 監 督 技 師 的 三 浦 慶 次 所 擔 任 ; 施 工 則 由 澤 井 組 包 辦 廳 舍 主 體 工 1 本 章 參 考 國 定 古 蹟 臺 北 州 廳 舍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與 維 護 策 略 探 討 研 究 周 春 盛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撰 寫 2 後 又 因 制 度 變 更 而 改 稱 為 臺 北 廳 辦 公 廳 舍 臺 北 州 廳 舍 3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大 正 元 年,p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大 正 元 年,p 技 手 三 浦 慶 次 外 一 名 臺 北 縣 事 務 囑 託 ノ 件 照 會, 公 文 類 簒 第 572 冊, 明 治 33 年 7 月 25 日, 總 督 府 以 秘 甲 第 1036 號 簽 任 其 為 臺 北 縣 技 手 此 外, 技 手 三 浦 慶 次 臺 南 廳 技 手 ニ 任 セラル, 公 文 類 簒 第 1021 冊, 明 治 37 年 6 月 4 日, 臺 南 總 秘 第 48 號, 判 任 官 採 用 ノ 件, 臺 灣 總 督 府 土 木 局 技 手 2-1

19 程 總 計 編 列 過 三 次 預 算, 以 此 分 二 期 說 明 之 : 1. 第 一 期 ( 大 正 二 年 )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主 體 由 大 正 2 年 (1913), 台 北 廳 之 國 庫 營 繕 事 業 費 委 任 工 事 記 載, 該 年 度 實 施 金 額 已 達 111, 円, 僅 餘 殘 額 3,820 円 6 首 筆 撥 付 廳 舍 建 設 經 費 已 接 近 用 罄 由 圖 顯 示, 本 棟 建 築 物 主 要 構 造 中 之 兩 翼 尚 未 完 成, 應 屬 臺 北 廳 新 築 廳 舍 第 一 期 完 成 景 象, 該 照 片 位 於 建 築 周 邊 立 面, 並 未 搭 設 鷹 架 及 相 關 應 有 之 施 工 設 施, 且 其 正 前 方 三 線 道 路 口 圓 環 豎 立 之 前 第 五 任 民 政 長 官 大 島 久 滿 次 ( 任 期 明 治 41 年 5 月 至 明 治 43 年 8 月 ) 之 銅 像 及 水 池 已 整 體 完 工 ; 依 照 尾 辻 國 吉 於 台 灣 建 築 會 誌 發 表 的 銅 像 物 語 7, 對 照 該 圓 環 完 工 時 程 8, 建 設 年 月 欄 記 載 為 大 正 二 年 (1913) 十 月, 該 相 片 拍 攝 時 期, 由 相 片 上 的 植 栽 樣 貌, 顯 為 新 植 樹 木, 推 論 即 應 在 大 正 二 年 (1913) 年 底 左 右 ; 另 針 對 此 一 相 片 呈 現 之 北 翼 及 西 翼 完 成 部 分 端 點, 與 現 況 建 築 物 主 要 結 構 銜 接 之 舊 痕 跡 調 查, 可 對 應 並 印 證 該 不 同 時 期 之 先 後 施 工 交 接 面, 係 選 擇 位 於 建 築 物 橫 斷 面 上 之 連 續 拱 圈 部 分, 或 結 構 作 用 之 磚 牆 砌 體 位 置, 作 為 其 施 工 分 期 之 新 舊 施 工 面 銜 接 端 點, 其 完 成 量 體 為 m2( 約 250 坪 ) 圖 建 築 物 兩 翼 尚 未 完 成 時 期 資 料 來 源 : 李 乾 朗 台 灣 建 築 史. 雄 獅 美 術 三 浦 慶 次 任 臺 南 廳 技 手, 給 三 級 俸 6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大 正 2 年,p 尾 辻 國 吉, 銅 像 物 語 台 灣 建 築 會 誌 第 九 輯 第 一 號, 昭 和 12 年 (1937)12 月 日 本 福 田 廣 次, 銅 像 と 紀 念 碑 現 在 之 臺 灣, 昭 和 12 年 (1937) 2-2

20 2. 第 二 期 ( 大 正 四 年 )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主 體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相 關 預 算 或 決 算 之 工 事 報 告 中, 除 大 正 4 年 (1915) 預 算 65,000 円 外, 其 餘 並 無 登 載 相 關 經 費 之 事 項 由 圖 中 可 見 此 一 時 期 臺 北 廳 外 觀 完 成 之 景 象, 此 一 階 段 完 工 之 施 工 分 界 點, 位 於 於 北 翼 次 要 入 口 室 內 舊 有 隔 間 處, 此 處 拆 除 原 員 工 消 費 合 作 社 室 內, 以 槽 型 鋼 增 建 之 夾 層 閣 樓, 發 現 與 台 中 州 廳 同 樣 翼 樓 之 牆 緣 與 樓 梯 設 計 手 法 由 拆 除 室 內 裝 修 三 夾 板 材 料 後, 結 構 體 磚 牆 上, 位 於 建 築 物 北 翼 端 點 銜 接 一 二 樓 之 樓 梯 與 牆 體 接 續 固 定 處, 留 有 樓 梯 拆 除 後, 明 顯 的 階 梯 拆 除 殘 跡 附 貼 於 舊 牆 面 上, 留 下 該 處 原 係 作 為 樓 梯 空 間 使 用 之 明 顯 跡 證 ; 此 處 即 可 作 為 當 時 分 期 興 建 證 明, 及 當 時 為 應 不 同 階 段 完 工 前, 供 作 聯 繫 建 築 物 一 二 樓 之 垂 直 動 線, 主 要 北 翼 翼 樓 側 之 銜 接 樓 梯 使 用 圖 臺 北 廳 資 料 來 源 :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圖 臺 北 廳 資 料 來 源 :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系 統 號 系 統 號 本 階 段 之 完 工, 被 視 為 臺 北 廳 廳 舍 新 築 工 程 之 落 成 啟 用 主 要 移 轉 時 間 點, 在 大 正 4 年 (1915)4 月 23 日, 官 方 的 台 灣 日 日 新 報 即 開 始 宣 傳 台 北 廳 移 轉 式 之 豫 報, 並 接 續 於 日 刊 載 在 大 正 4 年 (1915)4 月 24 日 舉 行 台 北 廳 落 成 式 之 相 關 舉 辦 活 動 的 新 聞 報 導 至 此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主 體 工 程 已 完 成 64%, 部 分 空 間 已 移 交 使 用, 總 工 程 發 費 約 計 266, 日 元 2-3

21 3. 第 三 期 ( 大 正 六 年 )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後 續 工 程 大 正 4 年 (1915), 總 督 府 財 務 局 對 臺 北 廳 廳 舍 新 營 工 程, 預 算 認 可 金 額 為 65,000 円, 記 載 當 年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現 預 算 額 欄 為 65,000 円, 已 撥 金 額 欄 為 5, 円, 翌 年 度 繰 越 額 ( 保 留 額 ) 欄 為 59, 円 等 記 載 事 項 9 本 部 分 應 該 是 進 行 基 地 西 南 側 部 分 工 程, 即 目 前 鄰 近 青 島 東 路, 銜 接 西 翼 的 建 築, 在 台 北 廳 新 築 廳 舍 工 事 中, 原 設 計 為 一 層 建 築, 極 有 可 能, 經 由 下 表 預 算 認 可 之 變 更 設 計 程 序, 改 為 興 建 二 層 樓 之 黑 瓦 磚 造 建 築 由 大 正 5 年 (1916)10 月 1 日 臺 北 廳 報 所 記 載, 臺 北 廳 告 示 第 百 六 十 三 號 財 務 課 ハ 大 正 五 年 十 月 一 日 大 加 蚋 堡 三 板 橋 庄 臺 北 廳 舍 內 ン 移 轉 ス, 財 務 課 延 後 於 首 次 大 正 4 年 (1915)4 月 底 之 搬 遷, 一 年 半 之 後, 才 遷 至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辦 公 該 財 務 課 辦 公 區 域, 推 論 應 在 西 南 側 後 棟 監 察 院 議 事 廳 現 址 上 的 建 築 該 第 三 期 所 完 成 興 建 之 區 域, 即 為 街 廓 基 地 西 南 側 臨 青 島 東 路 側 之 建 築, 銜 接 西 翼 部 分 之 後 棟 建 築 物, 俾 使 之 形 成 ㄇ 字 型 建 築 平 面 型 態 該 二 樓 磚 造 建 築 在 監 察 院 於 民 國 74 年 間 興 建 議 事 廳 大 樓 時 進 行 的 拆 除 工 程 中, 業 予 以 拆 除 ( 二 ) 臺 北 州 廳 廳 舍 後 續 工 程 之 推 展 1. 臺 北 廳 廳 舍 增 建 工 程 關 於 後 續 工 程 部 分, 大 正 8(1919) 年 於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土 木 局 之 委 任 工 事 中 記 載 的 營 繕 工 程, 首 先 於 ハ 設 計 交 付 表 中 出 現 工 事 名 為 臺 北 廳 舍 增 築 部 分 之 設 計 金 額 為 一 二 九 九 九 九. 五 五 円, 並 於 十 月 一 日 完 成 臺 北 廳 舍 增 築 設 計 交 付 案 件, 其 臺 北 廳 廳 舍 增 築 之 實 際 需 要, 應 係 符 合 大 正 9(1920) 年 由 臺 北 廳 變 更 組 織 為 臺 北 州 廳 的 組 織 變 革 下, 為 辦 公 廳 舍 使 用 需 求 而 增 加 建 坪 總 數, 其 實 施 之 區 域, 應 為 基 地 北 翼 連 貫 至 鎮 江 街 部 分 增 築 之 建 築 物 9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大 正 4 年,p

22 在 前 述 第 三 期 之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建 設 成 果, 呈 現 在 大 正 4(1915) 年 間 的 台 北 市 區 改 正 圖, 北 翼 延 伸 部 分 則 尚 未 出 現 ; 惟 比 較 圖 及 圖 北 翼 末 端 房 舍 增 築 過 程, 可 觀 察 到, 係 先 構 築 一 小 段 之 後, 在 後 期 的 增 築 過 程 中, 才 將 黑 瓦 屋 面 構 造 的 房 舍, 再 延 伸 興 建 至 目 前 鎮 江 街 一 側 圖 臺 北 廳 與 大 島 民 政 長 官 銅 像 圖 臺 北 廳 資 料 來 源 : 臺 北 州 廳 誌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圖 書 館 系 統 號 ; 發 行 者 : 赤 岡 兄 弟 商 會 發 行 時 間 : 約 1920 年 代 2. 後 續 增 建 附 屬 空 間 及 修 繕 工 程 州 廳 主 體 建 築 及 所 增 建 之 空 間 完 成 後, 後 續 仍 有 零 星 之 附 屬 空 間 建 設 及 修 繕 工 程, 查 詢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及 臺 北 州 管 內 概 況 及 事 務 概 資 料 整 理 如 后 : 2-5

23 表 後 續 增 建 附 屬 空 間 及 修 繕 工 程 大 正 10 年 科 豫 定 前 年 度 豫 備 費 豫 定 現 額 支 出 濟 額 翌 年 度 不 用 額 目 額 繰 越 額 支 出 額 繰 越 額 臺 北 州 二 0 七 二 六 二 0 七 二 六 一 九 六 0 一 一 二 六 二.0 廳 廳 舍 八. 四 八 0 八. 四 八 0 0 六. 四 七 一 0 其 他 風 0 水 害 復 舊 費 資 料 來 源 臺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事 務 成 績 提 要, 第 五 章 財 務 局 主 計 課,p.334 表 後 續 增 建 附 屬 空 間 及 修 繕 工 程 年 代 工 事 名 實 施 額 備 註 大 正 12 年 臺 北 州 自 動 車 車 庫 新 築 工 事 一 九 五 臺 北 州 廳 舍 各 所 修 繕 工 事 二 八 臺 北 州 廳 舍 マンキ 塗 替 工 事 二 六 八 0. 六 00 臺 北 州 管 內 概 況 及 事 務 概 : 州 費 支 辦 ニ 係 ル 一 廉 千 円 以 上 ノ 營 繕 工 事, p.130 昭 和 州 廳 舍 及 各 中 等 學 校 校 舍 其 一 三 一 八 0. 六 00 州 費 支 辦 ニ 係 ル 一 廉 2 年 他 官 舍 蟻 害 驅 除 工 事 千 円 以 上 ノ 營 繕 工 事, p.125 昭 和 廳 舍 宿 直 室 移 轉 模 樣 替 竝 屋 二 七 五 州 費 支 辦 ニ 係 ル 一 廉 3 年 根 其 ノ 他 修 繕 工 事 千 円 以 上 ノ 營 繕 工 事, p.119 昭 和 州 廳 舍 屋 根 其 ノ 他 災 害 復 舊 五 八 一 州 費 支 辦 一 廉 千 円 以 7 年 工 事 上 ノ 營 繕 工 事,p.123 州 廳 舍 便 所 改 修 竝 模 樣 替 工 二 一 八 九.000 事 昭 和 州 廳 自 動 車 車 庫 災 害 復 舊 工 四 六 五 州 費 支 辦 一 廉 千 円 以 8 年 事 上 ノ 營 繕 工 事,p.122 昭 和 州 廳 舍 屋 根 其 ノ 他 災 害 復 舊 一 一 五 四.000 州 費 支 辦 一 廉 千 円 以 2-6

24 9 年 工 事 上 ノ 營 繕 工 事,p.134 昭 和 稅 務 課 倉 庫 屋 根 修 繕 工 事 外 五 一 一 六. 五 0 國 庫 支 辦 一 廉 千 圓 以 10 年 一 一 件 下 ノ 營 繕 工 事,p.141 州 廳 舍 及 官 舍 屋 根 災 害 復 舊 八 五 四 八. 二 五 州 費 支 辦 一 廉 千 円 以 工 事 上 ノ 營 繕 工 事,p.141 州 廳 舍 表 玄 關 便 所 修 繕 工 事 二 一 七 00. 九 0 州 費 支 辦 一 廉 千 円 以 外 六 0 件 下 ノ 營 繕 工 事,p.142 昭 和 臺 北 州 警 務 部 刑 事 課 事 務 室 一 四 三 0.00 國 庫 支 辦 一 廉 千 圓 以 11 年 修 繕 工 事 上 ノ 營 繕 工 事 p.142 臺 北 州 廳 舍 窓 枠 其 ノ 他 災 害 一 二 三 0.00 州 費 支 辦 一 廉 千 円 以 復 舊 工 事 上 ノ 營 繕 工 事 p.143 昭 和 州 廳 舍 調 停 課 改 造 工 事 一 五 五 0.00 國 庫 支 辦 一 廉 千 圓 以 12 年 同 ( 上 ) 稅 務 課 事 務 室 及 官 一 三 八 九.00 上 ノ 營 繕 工 事 舍 各 所 修 繕 工 事 p.158 州 廳 舍 及 官 舍 災 害 復 舊 工 事 三 二 二 0.00 州 費 支 辦 一 廉 千 圓 以 州 廳 舍 外 事 課 其 ノ 他 事 務 室 增 築 工 事 同 ( 上 ) 保 安 課 其 ノ 他 事 務 所 設 備 工 事 三 六 0 七 八. 九 五 二 六 0 六. 九 七 上 ノ 營 繕 工 事 資 料 來 源 : 各 年 臺 北 州 管 內 概 況 及 事 務 概 10 ( 三 ) 三 大 州 廳 廳 舍 之 比 較 臺 北 州 廳 從 原 來 使 用 清 朝 舊 府 衙 - 臺 北 府 署 建 築 做 為 辦 公 處 所, 到 興 建 正 式 的 永 久 性 廳 舍, 當 時 的 重 要 代 表 作 品 包 含 總 督 府 以 及 此 三 座 一 等 廳 廳 舍 的 建 造 台 北 台 南 及 台 中 州 廳 均 由 總 督 府 營 繕 課 森 山 松 之 助 主 導, 設 計 及 創 建 開 工 均 在 1909 年 ~1919 年 間 10 整 理 自 歷 史 建 築 台 中 州 廳 及 台 中 市 役 所 保 存 修 復 之 調 查 研 究 修 復 再 利 用 規 劃 ( 一 ), 東 海 大 學 建 築 系, 民 國 93(2004) 年,p

25 由 於 是 同 一 時 期 同 一 建 築 設 計 單 位 作 品, 三 座 州 廳 建 築 在 設 計 手 法 的 表 現 上 有 許 多 雷 同 之 處 以 基 地 配 置 而 言, 這 三 棟 建 築 皆 配 置 於 街 角, 並 且 均 採 主 入 口 面 對 交 通 要 道 十 字 路 口 或 圓 環 的 U 字 形 式 而 平 面 均 為 曲 尺 形, 主 入 口 位 在 轉 角, 使 用 歷 史 樣 式 元 素 形 塑 建 築 風 格, 左 右 兩 側 則 由 雙 翼 向 後 延 伸 立 面 上, 三 座 州 廳 立 面 的 基 本 型 態 相 同, 一 樓 具 有 仿 古 典 樣 式 石 砌 基 礎 的 厚 實 感, 二 樓 則 為 較 通 透 有 柱 式 的 拱 廊, 屋 頂 則 採 用 具 兩 種 坡 度 外 型 華 麗 又 高 聳 顯 眼 的 馬 薩 屋 頂 (Mansard roof); 其 上 分 佈 多 種 造 型 的 老 虎 窗, 除 了 增 加 了 屋 面 的 變 化, 也 是 屋 架 的 通 氣 設 備, 立 面 的 裝 飾 相 當 豐 富, 有 三 角 形 及 圓 形 的 山 牆 (Pediment) 及 破 山 牆 (Broken Pediment) 柱 頭 線 腳 女 兒 牆 拱 頂 石 (Key Stone) 徽 章 飾 等 等 另 外 在 興 建 歷 程 上, 三 座 州 廳 由 於 經 費 考 量, 因 此 均 為 分 期 建 造, 並 非 同 一 時 間 整 體 建 築 興 建 完 成 因 此 以 臺 北 州 廳 為 例, 可 藉 由 本 次 痕 跡 調 查 發 現, 在 不 同 時 期 興 建 的 建 築, 在 天 花 材 料 踢 腳 高 度 上 都 可 辨 別 出 不 同 時 期 興 建 時 的 差 異 表 三 大 州 廳 之 比 較 項 目 內 容 原 台 北 州 廳 台 中 州 廳 原 台 南 州 廳 建 築 年 代 大 正 四 年 (1915) 大 正 二 年 (1913) 大 正 五 年 (1916) 樺 山 町 利 國 町 幸 町 座 落 地 點 ( 今 台 北 市 忠 孝 東 路 一 基 本 ( 今 台 中 市 民 權 路 ) ( 今 台 南 市 中 正 路 ) 段 ) 資 料 設 計 者 總 督 府 營 繕 課 - 森 山 松 之 助 構 造 方 式 樓 層 磚 構 造 + 局 部 RC 版 二 層 平 面 配 置 圓 環 邊 十 字 路 口 圓 環 邊 配 置 平 面 形 式 主 要 入 口 中 央 圓 頂 造 型 ( 中 央 八 角 圓 頂 角 樓 語 彙 部 ) 弧 形 門 廊 U 字 形 平 面 圓 頂 門 廊 山 牆 式 角 樓 2-8 矩 形 門 廊 圓 形 角 塔 凸 邊 馬 薩 頂 樓

26 圓 頂 屋 頂 形 式 弧 形 馬 薩 式 屋 頂 托 次 坎 圓 柱 托 次 坎 方 柱 柱 式 運 用 托 次 坎 壁 柱 愛 奧 尼 克 柱 式 一 層 : 圓 拱 窗 開 口 形 式 二 層 : 長 方 形 開 口 直 線 形 馬 薩 式 屋 頂 托 次 坎 柱 式 變 形 愛 奧 尼 克 柱 式 愛 奧 尼 克 柱 式 一 層 : 弧 形 拱 窗 二 層 : 圓 形 拱 窗 弧 形 馬 薩 式 屋 頂 托 次 坎 圓 柱 托 次 坎 方 柱 托 次 坎 壁 柱 愛 奧 尼 克 柱 式 一 層 : 弧 形 拱 窗 二 層 : 長 條 形 雙 連 窗 屋 頂 : 老 虎 窗 牛 眼 窗 屋 頂 : 老 虎 窗 牛 眼 窗 屋 頂 : 老 虎 窗 牛 眼 窗 洗 石 子 橫 帶 灰 泥 橫 帶 山 牆 滾 邊 飾 滾 邊 飾 拱 心 石 裝 飾 破 山 牆 拱 心 石 破 山 牆 拱 心 石 勳 章 飾 勳 章 飾 勳 章 飾 洗 石 子 蔬 果 圓 形 平 面 方 形 平 面 長 方 形 平 面 室 內 空 間 大 廳 挑 空 圓 頂 四 組 對 柱 樓 梯 中 央 樓 梯 中 央 樓 梯 中 央 樓 梯 2-9

27 2-2 戰 後 之 增 建 與 修 繕 臺 北 州 廳 於 二 次 大 戰 時 遭 盟 軍 轟 炸, 西 側 一 部 份 中 彈 毀 損, 戰 後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進 駐, 炸 毀 的 部 分 隨 即 加 以 修 復, 於 此 之 後 尚 有 大 小 規 模 不 等 的 修 繕 工 程 進 行 國 民 政 府 遷 台 初 期, 監 察 院 辦 公 廳 舍 原 址 位 於 臺 北 車 站 前 之 七 洋 大 樓 內, 嗣 因 民 國 46 年 臺 灣 省 政 府 基 於 國 防 需 求, 疏 建 省 府 辦 公 廳 舍 遷 移 至 南 投 中 興 新 村, 經 監 察 院 向 行 政 院 洽 商 辦 公 房 舍 不 足 問 題, 最 後 決 定 原 台 灣 省 政 府 部 分 單 位 遷 移 騰 空 後 之 省 府 南 棟 建 築 物 辦 公 房 舍, 全 部 移 交 由 監 察 院 使 用, 其 移 撥 範 圍 相 當 於 大 正 6 年 (1917) 時, 所 興 建 完 成 之 第 三 期 範 圍 建 築 物, 隔 年 ( 民 國 47) 監 察 院 即 遷 駐 現 址 於 此 之 前, 在 確 定 監 察 院 欲 進 駐 前, 即 針 對 該 房 舍 進 行 檢 修 評 估, 為 該 項 緊 急 修 繕 作 業 編 列 預 算 約 二 百 餘 萬 元 進 駐 後, 房 舍 也 因 需 求 及 使 用 之 因 素 陸 續 辦 理 過 數 次 的 修 繕 作 業, 茲 將 重 要 之 修 繕 工 程 整 理 如 后 : 表 戰 後 監 察 院 廳 舍 歷 次 修 繕 表 時 間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金 額 承 包 商 備 註 1945 年 二 次 大 戰 後 房 舍 復 原 1970 年 辦 公 大 樓 屋 頂 翻 修 工 程 120 萬 委 託 台 北 市 政 府 工 務 新 建 工 程 處 設 計 1971 年 屋 頂 整 修 內 牆 粉 刷 工 程 1971 年 05 月 議 場 房 屋 安 全 鑑 定 報 告 台 北 市 建 築 技 師 公 會 1974 年 水 利 局 房 屋 第 二 期 翻 修 工 程 委 託 台 北 市 政 府 工 務 新 建 工 程 處 設 計 1975 年 交 誼 廳 整 修 2-10

28 1981 年 06 月 檔 案 室 及 車 庫 增 建 工 程 685 萬 為 現 今 新 辦 公 大 樓 位 置, 現 今 已 拆 除 1983 年 07 月 辦 公 大 樓 油 漆 粉 刷 工 程 380,950 民 源 工 程 1984 年 06 月 屋 頂 修 理 工 程 129 萬 3 仟 屋 頂 翻 修 1984 年 10 月 台 階 石 材 更 換 正 大 門 入 口 處 台 階 1984 年 10 月 二 樓 辦 公 室 重 新 整 修 工 程 111,940 福 德 來 工 程 1984 年 11 月 監 察 院 議 事 大 樓 興 建 工 程 28,000,000 中 華 工 程 1984 年 11 月 大 門 前 石 階 整 修 工 程 128,900 乙 嘉 石 材 1984 年 11 月 總 務 科 臨 時 辦 公 室 天 花 板 工 程 9,800 民 源 工 程 1984 年 12 月 辦 公 大 樓 走 廊 牆 壁 及 大 廳 油 漆 92,965 民 源 工 程 工 程 1984 年 12 月 大 廳 樓 底 下 廁 所 整 修 56,660 喜 山 實 業 1984 年 12 月 委 員 辦 公 室 地 毯 鋪 設 工 程 169, 年 12 月 院 長 室 副 院 長 室 會 客 室 委 148,990 文 定 裝 潢 員 辦 公 室 ( 一 )( 二 ) 及 醫 務 室 地 毯 更 換 工 程 1985 年 01 月 委 員 辦 公 室 天 花 及 牆 壁 油 漆 工 8,680 程 1985 年 04 月 辦 公 室 銅 皮 屋 頂 粉 刷 工 程 42,350 中 鋼 營 造 1985 年 04 月 大 樓 修 理 工 程 6,500 福 德 來 1985 年 05 月 北 側 右 翼 隔 間 整 修 1985 年 05 月 油 漆 工 程 大 廳 圓 頂 衛 塔 翼 樓 及 部 分 房 舍 銅 皮 屋 頂 2-11

29 1985 年 05 月 大 門 口 圓 型 穹 頂 防 水 及 天 花 板 39,890 福 德 來 工 程 工 程 1985 年 06 月 各 辦 公 室 異 動 搬 遷 室 內 隔 間 部 278,800 瑞 澤 工 程 分 拆 除 或 重 建 工 程 1985 年 06 月 辦 公 大 樓 銅 皮 屋 頂 油 漆 工 程 142,000 民 源 工 程 1985 年 06 月 水 泥 瓦 屋 面 翻 修 工 程 82,000 福 德 工 程 1985 年 06 月 隔 間 工 程 265,000 瑞 澤 工 程 1985 年 06 月 圓 頂 歐 式 彩 色 玻 璃 安 裝 工 程 167,000 綺 美 燈 飾 1985 年 07 月 二 樓 走 道 及 頂 樓 木 製 窗 戶 整 修 28,500 興 旺 土 木 1985 年 08 月 警 衛 宿 舍 整 修 4,500 興 旺 土 木 1985 年 09 月 監 察 院 大 廳 圓 頂 彩 色 玻 璃 施 工 替 換 工 程 146,000 綺 美 玻 璃 沒 有 人 願 意 承 包, 最 後 由 綺 美 玻 璃 幫 忙 修 復 1985 年 08 月 各 辦 公 室 內 部 牆 壁 及 吸 音 板 工 438,742 民 源 工 程 程 1985 年 10 月 福 利 社 擋 風 鋁 門 修 繕 6,900 宏 祥 鋁 業 1985 年 11 月 鋁 窗 整 修 工 程 15,910 宏 祥 鋁 業 1985 年 11 月 地 毯 及 公 報 科 前 p.v.c 樓 梯 補 修 6,500 文 定 裝 潢 工 程 1986 年 02 月 辦 公 室 隔 間 工 程 530,000 瑞 澤 工 程 1986 年 02 月 辦 公 室 內 部 裝 修 工 程 206,010 見 陛 裝 潢 1986 年 03 月 理 髮 廳 室 內 裝 潢 189,000 興 旺 土 木 1986 年 03 月 理 髮 室 裝 潢 249,815 君 地 土 木 1986 年 04 月 辦 公 室 隔 間 工 程 360,000 瑞 澤 工 程 1986 年 04 月 委 員 調 查 室 油 漆 工 程 9,922 民 源 工 程 1986 年 05 月 監 察 院 院 舍 整 修 工 程 60,676 聯 逸 坊 1986 年 05 月 辦 公 室 修 繕 工 程 48,846 民 源 工 程 2-12

30 1986 年 05 月 地 下 室 餐 廳 隔 間 25,500 興 旺 土 木 1986 年 05 月 交 通 股 福 利 科 需 要 鐵 板 6,930 富 昌 鋼 鐵 1986 年 06 月 福 利 社 裝 設 天 花 板 5,500 興 旺 土 木 1986 年 06 月 議 事 科 公 報 科 房 屋 漏 水 4,100 福 德 來 1986 年 06 月 木 窗 改 裝 鋁 窗 9,000 宏 祥 鋁 業 1986 年 06 月 玻 璃 貼 隔 熱 軟 片 9,450 新 俞 昌 汽 車 裝 潢 1986 年 06 月 檔 案 科 辦 公 室 修 繕 110,000 民 源 工 程 1986 年 06 月 福 利 社 改 裝 自 動 鋁 門 23,500 宏 祥 鋁 業 1986 年 07 月 辦 公 室 牆 壁 工 程 126,714 民 源 工 程 1986 年 07 月 本 院 辦 公 室 牆 壁 油 漆 工 程 118, 年 07 月 辦 公 室 修 繕 100, 年 09 月 女 廁 所 修 繕 9,800 福 德 來 1986 年 10 月 檔 案 科 屋 頂, 天 溝 換 新 90,000 福 德 來 1986 年 10 月 合 作 社 室 內 整 修 工 程 100,000 興 旺 土 木 1987 年 01 月 紗 窗 28,440 宏 祥 鋁 業 1987 年 02 月 工 友 房 修 繕 工 程 34,000 福 德 來 1987 年 02 月 鋁 製 紗 窗 議 事 所 委 員 休 息 室 窗 8,600 興 旺 土 木 帘 框 架 工 程 1987 年 03 月 理 髮 廳 地 坪 整 修 工 程 32,000 義 興 土 木 1987 年 03 月 辦 公 室 調 整 隔 間 工 程 64,000 興 旺 土 木 1987 年 03 月 地 磚 舖 設 工 程 一 樓 大 廳 走 廊 原 舖 設 塑 膠 地 板 地 毯 1987 年 04 月 八 角 型 二 座 城 堡, 屋 頂 圓 形 銅 皮 61,760 民 源 工 程 排 水 溝 破 損 漏 水 換 不 銹 鋼 板, 天 花 板 換 新, 油 漆 整 修 1987 年 04 月 高 級 顧 問 室 內 牆 面 天 花 油 漆 工 4,800 民 源 工 程 2-13

31 程 1987 年 04 月 漏 水 檢 修 大 門 左 右 兩 衛 塔 屋 頂 銅 皮 排 水 槽 壞 損 漏 水 1987 年 05 月 一 樓 門 廳 走 道 地 坪 整 修 工 程 260,000 義 興 土 木 1987 年 06 月 理 髮 廳 地 坪 整 修 工 程 30,000 義 興 土 木 1987 年 06 月 監 察 院 油 漆 工 程 198,000 大 成 油 漆 1987 年 06 月 監 察 院 油 漆 工 程 ( 辦 公 室 牆 壁 天 523,634 花 門 窗 油 漆 工 程 ) 1987 年 06 月 牆 壁 及 天 花 油 漆 工 程 198,000 大 成 油 漆 1987 年 06 月 茶 水 間 修 繕 17,712 洋 房 工 程 1987 年 06 月 大 廈 地 毯 89,500 文 定 裝 潢 1987 年 06 月 司 機 休 息 室 麗 光 天 花 板 15,000 興 旺 土 木 1987 年 06 月 二 樓 大 廳 走 道 地 毯 更 換 工 程 7,982 文 定 裝 潢 1987 年 07 月 內 政 邊 政 國 防 走 廊 及 新 大 樓 14,000 宏 昌 土 木 屋 頂 整 修 1987 年 07 月 茶 水 間 改 善 工 程 17,500 民 源 工 程 1987 年 09 月 大 廈 警 衛 室 鋪 設 塑 膠 地 磚 5,202 文 定 裝 潢 1987 年 10 月 大 廳 及 公 共 走 廊 油 漆 工 程 241,773 民 源 工 程 1987 年 10 月 屋 頂 修 漏 工 程 9,500 鴻 昌 土 木 1987 年 11 月 辦 公 室 油 漆 435, 年 03 月 地 板 更 換 塑 膠 地 磚 修 繕 工 程 年 03 月 資 料 室 門 窗 加 裝 防 盜 柵 欄 31, 年 04 月 本 院 外 圍 排 水 溝 整 修 工 程 380,000 民 源 工 程 1988 年 05 月 地 板 換 修 塑 膠 地 磚 工 程 116,014 興 旺 土 木 1988 年 06 月 辦 公 室 修 繕 工 程 600,000 志 敏 實 業 1988 年 09 月 理 髮 室 塑 膠 地 磚 11,000 文 定 裝 潢 2-14

32 1988 年 10 月 總 務 科 鋪 設 地 磚 19,800 興 旺 土 木 1988 年 11 月 天 花 牆 面 油 漆 工 程 128,872 民 源 工 程 1989 年 04 月 舊 大 樓 檔 案 科 至 總 機 房 屋 頂 修 255,000 志 敏 實 業 繕 工 程 1989 年 05 月 水 泥 瓦 屋 面 換 修 及 輕 鋼 架 天 花 550,000 民 源 工 程 牆 面 油 漆 工 程 1989 年 08 月 加 裝 鋁 合 金 百 葉 窗 9,500 裕 勝 裝 潢 1989 年 09 月 院 長 室 加 裝 一 扇 隔 音 門 18,000 民 源 工 程 1989 年 10 月 影 印 室 文 書 科 修 繕 工 程 32,000 志 敏 實 業 1989 年 11 月 公 共 走 道 地 毯 鋪 設 工 程 1,350,000 裕 勝 工 程 1990 年 03 月 監 察 院 門 廳 修 繕 工 程 120,750 柱 子 龜 裂 補 強 1990 年 04 月 監 察 院 門 廳 修 繕 工 程 128,260 林 平 昇 建 築 事 務 所 1990 年 04 月 辦 公 室 及 公 共 空 間 牆 壁 油 漆 粉 998,000 民 源 工 程 刷 工 程 1990 年 05 月 監 察 院 舊 辦 公 大 樓 電 線 抽 換 1,786,128 佳 億 工 程 工 程 1990 年 05 月 鋁 門 窗 改 裝 及 油 漆 工 程 1,190,980 譽 順 實 業 1990 年 06 月 電 腦 機 房 相 關 工 程 3,100,000 漢 唐 科 技 1990 年 06 月 屋 頂 漏 水 修 繕 工 程 120,000 昇 榮 工 程 1990 年 07 月 警 衛 隊 頂 樓 圓 堡 冷 氣 用 電 水 管 13,000 滴 水 維 修 及 側 梯 階 角 鋼 工 程 1990 年 09 月 外 部 圍 牆 鐵 欄 杆, 車 道 鐵 卷 門 油 55,000 青 美 工 程 漆 1990 年 11 月 辦 公 室 外 牆 扶 手 欄 杆 油 漆 工 程 20,000 民 源 工 程 及 公 關 室 鋪 設 PVC 地 板 1990 年 11 月 警 衛 隊 住 宿 ( 碉 堡 ) 修 繕 工 程 195,000 志 敏 實 業 1990 年 12 月 配 電 室 及 保 防 科 等 地 坪 修 繕 工 188,

33 程 1991 年 02 月 顧 問 室 增 設 夾 板 隔 門 18,630 民 源 工 程 1991 年 03 月 副 院 長 及 秘 書 長 室 地 毯 翻 新 鋪 設 工 程 1991 年 03 月 秘 書 室 隔 間 及 調 查 科 隔 間 修 改 192,875 萬 申 公 司 1991 年 3 100,000 民 源 工 程 月 工 程 1991 年 03 月 夾 板 隔 間 及 公 文 櫃 訂 製 150,000 民 源 工 程 1991 年 03 月 磁 磚 脫 落 修 補 及 油 漆 粉 刷 9,000 民 源 工 程 1991 年 05 月 屋 頂 油 漆 工 程 380,000 民 源 工 程 1991 年 05 月 地 磚 鋪 設 人 事 庫 房 整 修 工 程 46,000 民 源 工 程 1991 年 05 月 修 繕 工 程 27,000 志 敏 工 程 1991 年 06 月 會 議 室 壁 布 換 修 41,000 裕 勝 裝 潢 1991 年 06 月 增 設 鋁 製 推 門 140,000 政 賢 行 1991 年 09 月 圖 書 館 油 漆 工 程 22,000 大 成 油 漆 1991 年 09 月 議 事 廳 頂 圓 型 堡 鐵 皮 門 替 換 12, 年 10 月 辦 公 室 修 繕 24,000 志 敏 實 業 1991 年 10 月 福 利 社 庫 房 木 作 修 改 工 程 70, 年 10 月 福 利 社 庫 房 夾 層 鋼 架 塔 建 工 程 129,000 政 賢 行 1991 年 11 月 醫 務 室 地 板 鋪 設 PVC 地 磚 工 程 4,50 裕 勝 裝 潢 年 01 月 辦 公 大 樓 換 地 毯 12,600 裕 勝 裝 潢 1992 年 01 月 牆 面 粉 刷 整 修 工 程 6,000 大 成 油 漆 1992 年 04 月 礦 纖 天 花 板 更 換 319,935 天 錦 有 限 1992 年 04 月 理 髮 廳 整 修 120,000 九 信 1992 年 05 月 辦 公 大 樓 油 漆 工 程 1,200,00 民 源 工 程 年 05 月 地 毯 鋪 設 工 程 2,047,29 裕 勝 裝 潢 1992 年 05 月 圖 書 科 油 漆 修 繕 工 程 46,000 志 敏 實 業

34 1992 年 05 月 打 字 室 修 繕 21,500 志 敏 實 業 1992 年 05 月 清 洗 壁 布 76,000 長 春 清 洗 1992 年 05 月 天 花 污 水 管 整 修 21,000 九 信 1992 年 06 月 鋪 設 PVC 地 板 24,700 志 敏 實 業 1992 年 06 月 本 院 油 漆 及 壁 布 地 毯 鋪 設 等 工 1,216,332 裕 勝 室 內 程 1992 年 09 月 廚 房 三 扇 甲 種 防 火 門 工 程 168,000 民 源 工 程 1992 年 10 月 不 銹 鋼 煙 囪 13,000 德 城 鐵 工 廠 1992 年 10 月 地 磚 修 繕 鋪 設 14,000 民 源 工 程 1993 年 03 月 委 員 辦 公 室 牆 壁 打 通 增 設 門 878,000 民 芳 設 計 扇 交 通 股 增 設 司 機 休 息 室 1993 年 03 月 委 員 辦 公 室 改 修 工 程 1,620,000 民 芳 設 計 廁 所 打 除 1993 年 03 月 室 內 裝 修 工 程 (2F 速 記 室 ) 280,000 民 芳 設 計 1993 年 03 月 一 樓 人 事 室 等 整 修 工 程 2,150,000 民 芳 設 計 人 事 室 顧 問 室 調 查 室 公 關 室 外 交 與 內 政 室 1993 年 03 月 二 樓 委 員 會 辦 公 室 整 修 工 程 1,350,000 民 芳 設 計 1993 年 04 月 監 察 院 組 合 櫃 工 程 2,131,835 新 碁 實 業 1993 年 04 月 原 有 速 記 室 整 修 工 程 55,000 民 芳 設 計 1993 年 04 月 原 有 人 事 室 整 修 工 程 130,000 民 芳 設 計 1993 年 05 月 一 樓 大 廳 男 女 廁 所 整 修 工 程 365,000 志 敏 實 業 1993 年 05 月 監 察 院 二 樓 風 管 增 設 工 程 325,000 泰 盛 公 司 1993 年 06 月 監 察 院 捌 樓 辦 公 室 裝 修 工 程 3,500,000 向 能 室 內 1993 年 06 月 會 計 處 三 組 四 組 辦 公 室 裝 1,662,376 吉 第 裝 潢 修 工 程 1993 年 06 月 醫 務 所 餐 廳 裝 修 工 程 2,303,677 民 芳 設 計 1993 年 06 月 公 共 空 間 整 修 2,296,127 民 芳 設 計 2-17

35 1993 年 06 月 五 組 會 客 收 發 室 警 衛 室 1,493,640 吉 第 裝 潢 裝 修 工 程 1993 年 06 月 研 考 室 及 政 風 室 整 修 工 程 550,922 吉 第 裝 潢 1993 年 06 月 圍 牆 大 門 增 建 工 程 2,380,000 民 源 工 程 1993 年 06 月 公 職 人 員 財 產 申 報 處 整 修 工 1,317,994 吉 第 裝 潢 程 1993 年 10 月 研 考 室 屋 頂 修 補 工 程 14,000 志 敏 實 業 1993 年 12 月 本 院 二 樓 第 一 會 議 室 天 花 板 油 49,277 民 源 工 程 漆 工 程 1993 年 12 月 四 組 打 字 室 整 修 工 程 14,000 宏 宇 裝 潢 1994 年 05 月 舊 大 樓 一 二 樓 分 離 式 冷 氣 機 安 1,230,000 台 灣 松 下 裝 工 程 1995 年 08 月 舊 大 樓 屋 頂 抽 換 立 柱 斜 樑 等 工 440,000 志 敏 實 業 程 1995 年 08 月 舊 大 樓 斜 屋 頂 及 圓 頂 油 漆 工 程 440,000 民 源 工 程 1995 年 08 月 政 風 室 辦 公 室 整 修 工 程 338,000 民 源 工 程 1995 年 02 月 殘 障 設 備 整 修 工 程 645,000 理 砌 室 設 1995 年 07 月 本 院 辦 公 室 隔 間 整 修 工 程 205,736 禾 力 設 計 1995 年 10 月 司 法 第 一 會 議 室 等 櫥 櫃 工 程 159,000 民 芳 設 計 工 項 亦 含 舊 地 毯 拆 除 貼 新 地 磚 等 1996 年 04 月 委 員 及 八 樓 辦 公 室 加 裝 220V 電 585,000 九 信 工 程 源 工 程 1997 年 05 月 陳 情 中 心 暨 收 發 室 裝 修 工 程 1,590,000 理 砌 室 設 1997 年 06 月 監 察 院 檔 案 科 BF 檔 案 庫 房 增 設 315,000 瑋 泰 金 屬 檔 案 架 工 程 2000 年 02 月 監 察 院 辦 公 室 調 整 與 裝 修 工 程 5,200,000 慶 霖 營 造 ( 二 ) 2-18

36 2000 年 10 月 電 力 更 新 工 程 1,800,000 佶 隆 實 業 2000 年 10 月 監 察 院 夜 間 景 觀 照 明 工 程 3,780,000 信 葳 企 業 2001 年 03 月 一 樓 大 廳 M 型 樓 梯 兩 側 男 女 廁 所 38,000 生 唯 公 司 修 繕 2001 年 06 月 舊 大 樓 一 樓 大 廳 油 漆 30,000 生 唯 公 司 範 圍 牆 高 226cm 處 2001 年 08 月 保 警 分 隊 辦 公 室 油 漆 15,500 生 唯 公 司 主 入 口 旁 的 西 側 衛 塔 一 樓 辦 公 室 2001 年 09 月 古 蹟 建 築 正 門 口 前 方 花 圃 植 栽 89,500 佳 郁 園 藝 造 景 ( 有 ) 2001 年 09 月 院 史 室 預 定 地 油 漆 19,000 生 唯 公 司 2001 年 09 月 舊 大 樓 M 梯 牆 面 二 樓 敞 廳 及 一 樓 長 廊 上 緣 收 邊 油 漆 47,000 生 唯 公 司 配 合 認 識 古 蹟 日 本 院 開 放 參 觀 活 動 之 工 作 項 目 之 一 2001 年 10 月 辦 公 室 調 整 ( 三 ) 996,304 万 宏 林 室 內 裝 修 2001 年 10 月 中 庭 花 園 烏 桕 樹 復 植 工 作 59,000 海 棠 園 藝 納 莉 颱 風 侵 襲 倒 塌 2001 年 11 月 辦 公 室 調 整 與 裝 修 工 程 ( 一 ) 4,800,000 聯 翔 營 造 2002 年 03 月 兩 座 衛 塔 三 樓 壁 面 滲 漏 水 公 關 17,000 生 唯 公 司 科 臨 忠 孝 東 路 側 落 水 管 阻 塞 疏 通 (2 支 ) 2002 年 04 月 公 關 科 記 者 室 (2 間 ) 油 漆 18,000 生 唯 公 司 北 側 翼 樓 一 樓 辦 公 區 2-19

37 2002 年 09 月 古 蹟 建 築 石 棉 瓦 屋 頂 鬆 脫 修 繕 39,500 生 唯 公 司 及 外 牆 附 生 植 物 拔 除 2002 年 10 月 古 蹟 建 築 外 牆 落 水 管 上 緣 集 水 23,000 生 唯 公 司 槽 修 繕 2002 年 10 月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消 防 系 統 改 善 4,420,000 承 安 實 業 工 程 2002 年 11 月 西 側 翼 樓 (1F) 局 部 磁 磚 膨 脹 剝 8,000 生 唯 公 司 離 修 繕 2002 年 11 月 國 定 古 蹟 夜 間 照 明 設 備 檢 修 工 75,000 佶 隆 實 業 程 2003 年 01 月 資 料 陳 列 室 裝 修 工 程 4,129,000 東 橋 室 內 2003 年 02 月 中 庭 側 古 蹟 建 築 天 溝 修 漏 多 項 29,200 生 唯 公 司 修 繕 2003 年 07 月 舊 大 樓 中 央 柱 補 強 工 程 180,000 三 木 工 程 2003 年 10 月 中 山 南 路 側 屋 頂 平 台 修 補 90,000 元 振 企 業 2003 年 10 月 陳 列 室 地 板 裂 縫 修 補 56,000 三 木 工 程 2003 年 11 月 監 察 院 簡 報 會 議 室 增 置 空 調 設 145,000 富 而 康 備 工 程 2003 年 12 月 監 察 院 停 車 廣 場 地 坪 工 程 2,760,000 互 勝 營 造 2004 年 03 月 M 梯 鋪 地 毯 暨 敞 廳 油 漆 149,455 證 豪 企 業 2004 年 09 月 中 央 穹 頂 線 角 掉 落 修 復 工 程 170,000 佳 禾 營 造 2005 年 04 月 舊 大 樓 M 型 樓 梯 上 方 平 台 修 復 工 118,000 元 振 企 業 程 2006 年 01 月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院 區 白 蟻 防 治 3,749,859 台 璟 企 業 工 程 2006 年 06 月 屋 頂 木 構 架 修 復 及 銅 皮 檢 修 工 16,000,000 天 下 營 造 程 2007 年 12 月 監 察 院 新 大 樓 新 設 避 雷 針 工 程 140,000 震 聯 電 業 內 含 古 蹟 大 樓 2-20

38 註 : 1. 工 程 項 目 前 打 上 星 號 者 取 自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調 查 研 究 暨 修 護 計 畫, 漢 光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灰 色 部 分 即 為 此 次 防 火 隔 間 工 程 涵 蓋 空 間 過 去 施 作 過 的 工 程 內 容 3. 本 表 之 原 始 資 料 來 源 多 為 監 察 院 中 各 工 程 發 包 時 之 公 文 招 標 文 件 書 圖 等 文 書, 且 多 數 文 字 用 詞 係 摘 自 施 工 廠 商 提 供 並 存 置 於 監 察 院 內 之 書 面 報 價 單 與 招 標 內 容 表 監 察 院 興 築 與 使 用 時 期 表 日 期 事 件 1895 年 ( 明 治 28) 日 本 政 府 接 管 臺 灣 1895 年 06 月 09 日 ( 明 治 28) 臺 北 廳 開 廳, 日 本 政 府 以 舊 臺 北 府 址 為 縣 治 處 所 1912 年 ( 大 正 元 年 )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起 建 1913 年 ( 大 正 2)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第 一 期 工 程 完 工 1915 年 ( 大 正 4)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第 二 期 工 程 完 工 1915 年 04 月 24 日 ( 大 正 4) 台 北 廳 新 廳 舍 落 成 式 1917 年 ( 大 正 6) 臺 北 廳 新 廳 舍 第 三 期 工 程 完 工 1920 年 ( 大 正 9) 臺 北 廳 改 制, 變 更 組 織 稱 臺 北 州 廳 1945 年 ( 民 國 34)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進 駐 1958 年 ( 民 國 47) 監 察 院 進 駐 1985 年 ( 民 國 74) 新 建 大 樓 及 議 事 廳 1998 年 ( 民 國 87) 內 政 部 公 告 為 國 定 古 蹟 2000 年 ( 民 國 89) 原 漁 業 署 建 築 交 歸 監 察 院 使 用 2001 年 09 月 ( 民 國 90) 監 察 院 調 查 研 究 暨 修 護 計 畫 報 告 完 成 2002 年 ( 民 國 91)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原 漁 業 署 部 分 建 築 物 補 充 調 查 研 究 及 修 護 計 畫 書 2-21

39

40 第 三 章 痕 跡 調 查 與 損 壞 現 況 3-1 施 作 區 域 之 痕 跡 調 查 與 新 發 現 一 建 築 構 造 特 色 此 次 施 工 範 圍 主 要 為 監 察 院 舊 大 樓 北 翼 的 一 樓 部 分 之 區 域, 施 工 內 容 主 要 為 拆 除 舊 有 木 作 隔 間 天 花 板 與 PVC 或 地 毯 地 坪 等 裝 潢, 新 作 防 火 隔 間 天 花 與 地 板, 並 加 入 新 空 調 等 設 備 在 拆 除 過 程 中 可 看 到 地 坪 與 天 花 的 原 始 樣 貌, 並 且 在 將 原 有 包 覆 牆 面 的 木 作 牆 拆 除 後, 發 現 原 有 內 牆 部 分 牆 體 粉 刷 層 與 窗 台 邊 緣 漏 水 浮 凸 狀 況 嚴 重, 所 以 將 原 有 部 分 牆 面 粉 刷 層 拆 除 因 此 在 拆 除 工 程 後, 發 現 可 透 過 不 同 的 構 造 施 工 方 式 辨 別 日 治 時 期 分 期 興 建 的 痕 跡, 與 戰 後 修 繕 的 痕 跡 下 列 為 原 有 構 造 特 色 與 過 去 增 改 狀 況 : ( 一 ) 主 體 結 構 : 主 體 結 構 為 磚 拱 構 造, 牆 體 為 磚 造, 樓 版 則 為 混 凝 土 澆 製 而 成, 混 凝 1 土 樓 版 中 摻 有 磚 碎 片 作 為 骨 材, 部 分 區 域 則 發 現 有 小 木 塊 作 為 骨 材 主 樑 為 深 73.5 公 分 之 鋼 筋 混 凝 土 樑, 並 輔 以 工 字 型 鋼 骨 混 凝 土 小 樑 ( 尺 寸 規 格 130 mm 240 mm TH/10 mm, 心 心 間 距 約 2.2 米 ) 減 少 樓 版 變 位 量 樑 與 樓 版 或 樓 版 與 牆 的 交 界 處 則 做 成 斜 面 狀 鋼 筋 混 凝 土 樑 下 與 牆 交 界 處 則 有 泥 塑 牛 腿 裝 飾 圖 A 東 室 上 部 樓 版 東 西 向 剖 面 圖 本 研 究 整 理 1 在 過 去 相 關 論 文 修 復 工 程 報 告 書 與 案 例 中 較 少 看 到 使 用 木 塊 作 為 骨 材 的 方 式, 但 因 排 列 方 式 大 小 材 質 以 及 呈 現 於 混 凝 土 表 面 深 淺 不 一, 僅 能 初 步 判 斷 並 非 為 模 版 拆 除 後 的 痕 跡 3-1

41 圖 H 西 室 與 104A 東 室 天 花 反 射 平 面 圖 工 字 形 鋼 樑 與 原 木 樑 本 研 究 整 理 為 避 免 工 字 形 鋼 樑 與 磚 牆 強 度 差 距 過 大, 地 震 時 造 成 接 合 處 的 破 壞, 因 此 於 鋼 樑 下 與 磚 造 牆 體 之 接 點, 放 置 一 高 20 公 分 寬 45 公 分 之 混 凝 土 塊 圖 結 構 接 合 處 細 部 大 樣 圖 照 片 混 凝 土 塊 照 片 混 凝 土 樑 與 樓 板 轉 角 處 為 斜 面 3-2

42 照 片 鋼 筋 混 凝 土 樑 下 有 泥 塑 牛 腿 照 片 將 磚 碎 片 作 為 混 凝 土 樓 版 骨 材 照 片 整 體 為 磚 拱 結 構 照 片 在 部 分 空 間 發 現 小 木 塊 骨 材 圖 匡 選 處 為 發 現 有 小 木 塊 做 為 混 凝 土 樓 版 骨 材 之 處 本 研 究 整 理 3-3

43 照 片 窗 上 的 圓 拱 為 結 構 所 需 照 片 窗 上 的 圓 拱 為 結 構 所 需 而 在 牆 體 部 分, 除 了 室 內 為 磚 拱 結 構 外, 在 粉 刷 層 拆 除 後 可 發 現 窗 戶 圓 拱 處 為 磚 拱 的 排 列 方 式, 並 非 為 造 型 所 需 ( 二 ) 內 牆 與 室 內 裝 修 : 1. 天 花 板 層 為 固 定 下 部 天 花 之 木 格 狀 骨 架, 在 兩 工 字 形 鋼 樑 之 間 設 有 未 剝 皮 加 工 之 原 木 樑, 置 於 兩 工 字 形 鋼 樑 底 側 翼 版 之 上 ; 原 木 本 身 直 徑 大 小 不 一, 在 其 頭 尾 末 端 多 有 切 削 縮 小 尺 寸 或 削 平 底 面 以 置 放 在 鋼 樑 翼 版 上 的 處 置, 並 且 在 原 木 樑 上 釘 鐵 釘 反 勾 工 字 形 鋼 樑, 避 免 地 震 時 原 木 樑 掉 落 原 木 樑 位 置 與 下 部 天 花 角 材 有 大 致 對 應 關 係 ( 故 彼 此 間 距 不 定, 約 在 1 米 上 下 ), 且 由 數 處 垂 直 向 角 木 將 下 部 天 花 角 材 骨 架 懸 吊 於 其 下 方 約 22 cm 處 ; 此 原 木 樑 僅 有 此 構 造 作 用, 擺 放 較 隨 意, 方 向 亦 不 一 定, 如 104A 室 與 103H 西 室 為 東 西 向 跨 置 於 工 字 形 鋼 樑 上, 而 103H 東 室 與 103H 中 室 則 為 南 北 向 配 置, 原 木 樑 頭 尾 兩 端 則 置 於 磚 牆 上 部 預 留 的 孔 洞 中 3-4

44 圖 A 室 與 103H 原 木 樑 配 置 方 向 圖 圖 ( 為 工 字 形 鋼 樑, 為 原 木 樑 ) 照 片 室 原 木 樑 與 工 字 形 鋼 樑 垂 直 照 片 室 原 木 樑 與 工 字 形 樑 鋼 平 行 照 片 原 木 樑 上 釘 鐵 釘 反 勾 工 字 形 鋼 樑 照 片 原 木 樑 與 工 字 形 鋼 樑 平 行 部 分, 原 木 樑 頭 尾 兩 端 則 置 於 磚 牆 上 部 預 留 的 孔 洞 中 3-5

45 另 外, 天 花 角 材 尺 寸 分 為 兩 種 : 以 104A 東 室 為 例, 南 北 向 為 斷 面 方 形 者 55 mm 55 mm( 心 心 間 距 一 般 約 600 mm~635 mm), 東 西 向 為 扁 長 形 75 mm 10 mm 橫 放 ( 心 心 間 距 一 般 約 590 mm~615 mm); 在 兩 向 角 材 交 接 處, 由 方 形 角 材 設 榫 部 分 舊 有 角 材 已 佚 失, 如 圖 斜 線 部 分 所 示 因 在 103H 西 室 與 104A 東 室 留 存 的 天 花 較 完 整, 並 且 由 103B.C.D.F.G 與 104A 室 的 角 材 可 看 出, 屬 於 日 治 時 期 第 一 期 興 建 完 成 的 此 區, 天 花 角 材 表 面 顏 色 較 深, 疑 似 做 過 以 浸 泡 煤 油 的 方 式 進 行 防 腐 處 理, 而 第 二 期 完 工 的 101A.B 與 102A.B.C 與 103A.E.H 則 角 材 顏 色 較 淺 另 外, 在 102A 室 發 現 在 天 花 角 材 上 印 有 植 松 製 材 等 字 樣, 可 判 定 天 花 角 材 與 與 屋 頂 的 木 構 架 為 同 一 廠 商 提 供 之 木 料 圖 H 西 室 與 104A 東 室 天 花 反 射 平 面 圖 木 格 狀 骨 架 ( 角 材 層 ) 本 研 究 整 理 植 松 製 材 發 現 處 天 花 角 材 防 腐 處 理 區 域 亞 鉛 天 花 板 發 現 處 圖 的 位 置 圖 原 有 材 料 發 現 位 置 示 意 圖 本 研 究 整 理 3-6

46 照 片 植 松 木 材 店 廣 告 資 料 提 供 : 監 察 院 ( 周 春 盛 翻 拍 ) 照 片 廠 商 印 記 圖 ( 一 ) 資 料 提 供 : 監 察 院 ( 周 春 盛 ) 圖 廠 商 印 記 圖 ( 二 ) 資 料 提 供 : 監 察 院 ( 周 春 盛 ) 角 材 的 配 置 大 致 以 對 稱 間 距 等 分 為 原 則, 但 正 中 央 及 邊 緣 有 些 許 變 異 : 正 中 一 跨 或 兩 跨 平 均 610 mm 間 距 為 小 ; 而 四 邊 由 於 配 合 亞 鉛 天 花 收 邊 鋪 設 而 有 變 化, 第 一 支 角 材 距 邊 緣 約 16~20 cm, 第 二 與 第 三 支 角 材 並 列 ( 正 為 收 邊 部 位 亞 鉛 天 花 板 與 中 間 部 位 亞 鉛 天 花 板 交 會 處 ) 照 片 A 室 天 花 角 材 層 照 片 南 北 向 55 mm 55 mm 角 材 設 榫 3-7

47 照 片 由 垂 直 向 角 材 懸 吊 天 花 角 材 骨 架 照 片 天 花 角 材 上 之 植 松 製 材 字 樣 2. 金 屬 亞 鉛 天 花 板 在 拆 除 的 過 程 中 除 了 發 現 原 有 天 花 構 架 外, 在 102C 室 西 側 可 知 其 鋪 設 由 南 至 北 共 分 7 片, 每 一 片 約 長 90 公 分 寬 60 公 分, 重 約 1550g, 厚 約 1.5~2mm, 每 一 片 裡 面 的 圖 案 分 割 比 為 3:2, 內 含 6 組 正 方 形 圖 案 邊 緣 2 片 天 花 為 弧 形 鋪 設 的 條 狀 帶 圖 在 固 定 上, 使 用 鐵 釘 固 定 至 天 花 木 構 架 上, 而 天 花 與 牆 面 的 固 定 方 式, 則 是 先 在 磚 牆 的 天 花 高 度 位 置, 以 公 分 不 等 的 間 距 預 埋 木 頭 磚, 並 使 用 角 材 釘 出 帶 狀 的 收 邊 條, 使 亞 鉛 天 花 收 邊 處 可 釘 至 木 收 邊 條 上 照 片 照 片 位 於 中 間 部 份 亞 鉛 天 花 板 照 片 收 邊 部 位 亞 鉛 天 花 板 3-8

48 照 片 僅 存 天 花 全 貌 ( 已 釘 回 原 位 ) 照 片 亞 鉛 天 花 特 寫 照 片 木 收 邊 條 圖 天 花 描 繪 圖 2 比 對 同 時 期 的 建 築, 約 1911 年 ( 大 正 元 年 ) 興 建 的 撫 台 街 洋 樓 1917 年 ( 大 正 六 年 ) 興 建 完 成 的 台 中 火 車 站 都 有 使 用 金 屬 亞 鉛 天 花 版 的 紀 錄 台 中 火 車 站 的 單 元 模 矩 尺 寸 與 監 察 院 雷 同, 皆 為 90*60 公 分, 每 一 片 為 3:2 2 撫 台 街 洋 樓 之 相 關 資 料 由 胡 宗 雄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臺 北 市 文 化 局 提 供 3-9

49 的 比 例 3, 而 撫 台 街 洋 樓 與 台 中 州 廳 的 雷 同, 每 一 片 為 4:4 單 元 模 矩 的 比 例 而 其 構 造 方 式 皆 為 在 樓 板 與 樑 下 先 釘 一 木 框 構 架, 然 後 再 將 金 屬 亞 鉛 天 花 釘 至 構 架 上, 與 牆 接 合 處 則 有 帶 狀 收 邊 條 圖 撫 台 街 洋 樓 天 花 描 繪 圖 圖 台 中 火 車 站 天 花 描 繪 圖 照 片 撫 台 街 洋 樓 天 花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文 化 局 提 供 照 片 撫 台 街 洋 樓 天 花 構 架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文 化 局 提 供 3 第 二 級 古 蹟 台 中 火 車 站 整 體 修 復 工 程 調 查 研 究 及 修 復 計 畫, 台 中 市 文 化 局,p

50 4 圖 台 中 州 廳 天 花 3. 牆 體 在 木 板 牆 拆 除 後, 發 現 以 下 內 容 : (1) 踢 腳 5 圖 建 築 會 誌 上 的 廣 告 北 翼 的 踢 腳 可 分 為 兩 種 材 質, 一 種 為 洗 石 子, 石 材 粒 徑 約 為 7 釐, 但 因 後 期 油 漆 的 關 係, 不 易 發 覺 洗 石 子 踢 腳 主 要 分 佈 在 臨 道 路 側 之 內 牆, 可 分 為 兩 種 高 度, 一 種 為 高 25 公 分, 一 種 高 10 公 分, 兩 者 交 界 於 103H 室 內, 由 第 二 章 可 知 高 25 公 分 部 分 為 第 一 期 範 圍, 而 10 公 分 則 為 第 二 期 範 圍 另 一 種 踢 腳 材 料 為 檜 木, 多 分 佈 在 是 內 牆 體 與 柱 的 位 置, 高 度 亦 為 25 公 分 4 歷 史 建 築 台 中 州 廳 及 台 中 市 役 所 保 存 修 復 之 調 查 研 究 修 復 再 利 用 規 劃 ( 一 ), 東 海 大 學 建 築 系, 民 國 93(2004) 年,p 台 灣 建 築 會 誌, 第 二 輯 第 一 號 在 建 築 會 誌 上 僅 有 第 一 二 輯 出 現 此 則 廣 告 3-11

51 照 片 洗 石 子 踢 腳 ( 高 ) 照 片 洗 石 子 踢 腳 ( 矮 ) 照 片 木 作 踢 腳 板 ( 高 ) 照 片 高 矮 洗 石 子 踢 腳 交 接 處 照 片 洗 石 子 踢 腳 圖 高 低 洗 石 子 踢 腳 交 接 處 本 研 究 整 理 3-12

52 (2) 原 有 隔 間 牆 基 在 原 有 後 期 新 作 隔 間 拆 除 後, 發 現 在 104A 室 與 103D 室 以 及 103 室 與 102 室 的 交 界 處, 原 有 的 隔 間 牆 基 仍 留 存 牆 基 高 約 22.6 公 分, 磚 高 18 公 分, 由 3 皮 磚 砌 起, 磚 上 方 有 與 磚 寬 度 相 當 厚 3cm 的 木 料 作 為 固 定 隔 間 的 角 材, 木 料 與 牆 基 間 則 有 1 公 分 高 不 等 的 木 楔, 以 間 距 約 公 分 不 等 的 距 離 放 置, 主 要 作 為 調 整 磚 塊 高 度, 使 木 料 得 以 水 平 並 且 為 固 定 木 料 與 牆 基, 使 用 螺 栓 從 木 料 鑽 入 磚 牆 基, 螺 栓 與 木 楔 錯 開 放 置 照 片 牆 基 上 方 有 木 料 照 片 螺 栓 與 木 楔 圖 隔 間 牆 基 位 置 本 研 究 整 理 (3) 粉 刷 層 在 原 有 木 作 牆 面 拆 除 後 發 現, 原 有 牆 面 並 未 拆 除, 但 窗 口 處 多 處 剝 落 由 剝 落 處 可 看 到, 在 磚 牆 外 的 粉 刷 層 主 要 有 兩 層, 內 層 由 稻 梗 稻 穀 牡 蠣 殼 灰 與 黏 土 組 成 之 土 層, 外 層 則 由 麻 絨 加 石 灰 的 粉 刷 面 層, 總 厚 度 約 3.5 公 分 並 且 在 轉 角 處 發 現, 為 了 使 粉 刷 層 施 作 時, 牆 體 3-13

53 轉 角 能 有 筆 直 的 線 條, 因 此 使 用 鐵 製 護 角, 並 且 固 定 於 原 有 牆 體 之 木 磚 上, 並 且 此 鐵 製 護 角 於 所 有 稻 梗 粗 糠 土 層 牆 面 轉 角 皆 可 見 照 片 粉 刷 層 照 片 鐵 製 護 角 3. 地 坪 在 原 有 PVC 地 磚 與 地 毯 拆 除 後 發 現 五 種 地 坪 材 料 形 式 -- 櫸 木 磁 磚 磨 石 子 地 磚 磨 石 子 混 凝 土 地 坪 等 櫸 木 地 坪 的 位 置 為 101 室 102 室 ; 10*10 的 紅 色 磁 磚 地 坪 則 在 103 室 臨 道 路 側 ; 在 103 室 臨 102 室 側 則 為 後 期 將 地 坪 重 鋪 時 為 保 持 地 坪 的 平 整 而 施 作 的 混 凝 土 地 坪 ;103 室 臨 大 廳 側 與 104 室 因 前 期 施 作 之 PVC 地 磚 殘 膠 難 以 剔 除, 初 步 判 定 為 磨 石 子 地 坪, 104 室 西 側 兩 個 小 房 間 則 可 清 楚 判 定 為 日 治 時 期 磨 石 子 地 坪, 其 中 可 分 為 15*15 與 30*30 兩 種 尺 寸 分 割 的 磨 石 子 地 坪, 並 且 在 與 牆 的 交 界 處 有 6-8 公 分 不 等 之 勾 縫 收 邊 處 理 但 104 室 西 側 小 房 入 口 處 則 有 部 分 地 坪 改 為 30*30 之 規 格 材 的 磨 石 子 地 磚 照 片 櫸 木 地 坪 照 片 *10 磁 磚 3-14

54 照 片 磨 石 子 地 坪 照 片 磨 石 子 地 磚 照 片 室 之 磨 石 子 地 坪 級 配 照 片 室 原 有 磨 石 子 地 坪 分 割 勾 縫 圖 一 樓 平 面 地 坪 分 佈 圖 本 研 究 整 理 3-15

55 3-2 建 築 損 壞 現 況 室 內 空 間 的 損 壞 多 由 三 種 原 因 造 成 1. 原 有 材 料 劣 化 2. 過 去 窗 台 滲 水 問 題 3. 後 期 使 用 更 改 牆 體 部 分 的 損 壞 多 為 材 料 本 身 劣 化 以 及 窗 台 邊 滲 水 所 造 成 木 磚 的 腐 壞 鐵 製 護 角 工 字 形 鋼 樑 下 緣 生 鏽 等 則 為 材 料 本 身 的 劣 化 其 餘 多 為 因 監 察 院 從 日 治 時 期 一 直 持 續 使 用 至 今, 因 此 易 因 使 用 上 的 需 求 轉 變 造 成 損 壞 ( 一 ) 牆 體 : 照 片 滲 水 問 題 : 牆 體 窗 戶 邊 緣 因 過 去 有 滲 水 問 題, 在 木 作 牆 面 拆 除 後, 發 現 內 牆 部 分 牆 面 有 瀝 青 層 包 覆 照 片 滲 水 問 題 : 窗 台 周 圍 因 滲 水 問 題 導 致 周 圍 牆 面 劣 化 剝 落 照 片 劣 化 問 題 : 牆 體 土 層 與 粉 刷 層 剝 落, 並 且 導 致 鐵 製 護 角 外 露 並 生 鏽 3-16

56 照 片 木 作 內 牆 : 因 後 期 使 用 需 求, 以 及 粉 刷 層 剝 落 等 問 題, 新 作 木 作 牆 面 將 原 有 牆 面 包 覆 照 片 木 作 踢 腳 : 原 有 木 作 踢 腳 腐 壞 照 片 木 磚 窗 台 邊 木 磚 腐 壞 照 片 泥 塑 牛 腿 裝 飾 : 因 後 期 隔 間 使 用 遭 敲 除 照 片 泥 塑 牛 腿 裝 飾 : 因 後 期 隔 間 使 用 遭 損 壞 3-17

57 照 片 原 有 隔 間 牆 基 在 陳 情 中 心 與 公 共 關 係 科 的 交 界 處 有 過 去 隔 間 牆 基 目 前 僅 剩 牆 基, 上 部 牆 體 已 被 拆 除 ( 二 ) 結 構 : 照 片 工 字 形 鋼 樑 因 工 字 形 鋼 樑 下 緣 並 未 包 覆 混 凝 土, 外 露 處 目 前 已 生 鏽 ( 三 ) 窗 戶 照 片 窗 戶 更 改 後 期 因 使 用 關 係, 將 所 有 原 有 木 窗 改 為 鋁 窗, 目 前 在 施 工 範 圍 已 無 原 有 木 窗 留 存 照 片 窗 戶 更 改 在 走 道 側 的 開 口 為 配 合 鋁 窗 大 小, 將 原 有 窗 戶 縮 小 3-18

58 ( 四 ) 天 花 : 照 片 多 層 天 花 版 過 去 因 使 用 需 求 關 係, 將 新 的 天 花 直 接 固 定 於 舊 有 天 花 下 方, 部 分 地 方 達 三 層 天 花 照 片 原 有 天 花 板 破 壞 原 有 天 花 板 僅 剩 陳 情 中 心 靠 忠 孝 東 路 側 仍 留 存, 但 多 處 生 鏽 與 變 形 照 片 原 有 天 花 角 材 破 損 原 有 天 花 板 保 存 程 度 不 一, 有 的 區 域 已 拆 除, 有 的 僅 剩 支 架 保 存 完 整 部 分 角 材 已 被 拆 除, 僅 剩 支 架 保 存 完 整 天 花 角 材 拆 除 原 無 天 花 圖 天 花 角 材 保 存 狀 況 本 研 究 整 理 ( 五 ) 地 坪 : 照 片 因 過 去 使 用 PVC 地 磚 為 地 坪 材 料, 在 去 除 地 磚 後, 原 有 殘 膠 仍 難 以 去 除 3-19

59 照 片 因 過 去 使 用 PVC 地 磚 為 地 坪 材 料, 在 去 除 地 磚 後, 原 有 殘 膠 仍 難 以 去 除 照 片 磨 石 子 地 磚 在 104B 室 大 部 分 為 日 治 時 期 之 磨 石 子 地 坪, 有 部 分 區 域 為 後 期 更 換 的 磨 石 子 地 磚 磨 石 子 地 磚 圖 原 有 地 坪 損 壞 位 置 本 研 究 整 理 3-20

60 第 四 章 工 程 計 畫 4-1 工 程 摘 要 一 工 程 內 容 : ( 一 ) 拆 除 工 程 舊 有 天 花 板 拆 除 拆 除 木 作 夾 板 及 其 骨 料 木 作 隔 間 拆 除 古 蹟 牆 體 剔 除 面 灰 層 舊 有 PVC 地 磚 拆 除 ( 二 ) 天 花 板 工 程 明 架 輕 鋼 架 天 花 板 工 程 ( 三 ) 去 漆 工 程 公 共 關 係 科 原 有 門 扇 去 漆 ( 四 ) 室 內 牆 體 隔 間 工 程 輕 鋼 架 石 膏 板 隔 間 +24K 吸 音 棉 古 蹟 舊 有 牆 面 白 灰 麻 絨 粉 刷 新 作 木 踢 腳 板 ( 五 )PVC 地 磚 工 程 地 坪 鋪 PVC 地 磚 地 坪 貼 PVC 地 毯 橡 膠 地 毯 ( 六 ) 木 作 工 程 新 作 高 矮 櫃 茶 水 櫃 新 作 工 作 桌 木 作 窗 台 板 修 復 舊 有 牆 面 踢 腳 板 復 原 ( 七 ) 油 漆 工 程 新 作 牆 面 刷 水 泥 漆 ( 含 批 土 ) 原 有 牆 面 刷 水 泥 漆 ( 八 ) 機 電 工 程 低 壓 配 電 盤 設 備 工 程 低 壓 配 管 線 工 程 照 明 插 座 資 訊 設 備 工 程 預 留 管 工 程 緊 急 照 明 設 備 工 程 ( 九 ) 空 調 工 程 空 調 設 備 安 裝 及 定 位 冷 媒 配 管 工 程 儀 電 控 制 工 程 系 統 處 理 測 試 工 程 風 管 工 程 原 空 調 冷 氣 機 拆 卸 工 程 4-1

61 二 工 程 施 作 材 料 工 項 材 料 名 稱 尺 寸 / 型 號 材 料 出 場 廠 商 天 花 板 工 程 礦 纖 天 花 板 ARMSTRONG#ANF711 24"*24"*9/16" 去 漆 工 程 去 漆 劑 國 豐 造 漆 有 限 公 司 室 內 牆 體 隔 間 石 灰 粉 頂 興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石 膏 板 GR mm*4'*8'TEX/GBR 環 球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湖 石 膏 板 廠 玻 璃 棉 24K 台 達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塑 合 木 踢 腳 板 10CM(#1023) 慶 豐 富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防 火 直 立 簾 #5092 巧 帛 窗 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VC 地 磚 工 程 PVC 地 毯 Polyflor XLpu#3880 恩 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m*20m*2mm 橡 膠 地 毯 Nora#2176 雅 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VC 地 磚 18"*18"*2mm #521 南 亞 塑 膠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水 性 感 壓 膠 南 寶 萬 能 黏 著 劑 木 作 工 程 防 腐 角 料 昆 儀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檜 木 二 等 材 農 林 木 業 有 限 公 司 CuAz 防 腐 加 工 正 昌 製 材 有 限 公 司 波 麗 木 芯 板 122*242cm 創 桓 室 內 裝 修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耐 火 板 原 木 系 列 #8769 4'*8' 油 漆 工 程 水 性 二 級 防 火 FR-11 新 美 華 造 漆 廠 股 份 有 限 漆 ( 明 星 油 漆 ) 公 司 平 光 水 性 水 泥 永 記 造 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漆 ( 虹 牌 油 漆 ) 公 司 機 電 工 程 PVC600V 電 纜 2mm 2 *3C 太 平 洋 電 線 電 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橡 膠 防 震 墊 片 120*120*25mm 兆 山 辰 精 密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VC 排 水 管 南 亞 塑 膠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2

62 空 調 工 程 控 制 訊 號 線 1.25mm 2 PVC 電 線 得 榮 電 線 有 限 公 司 插 座 電 燈 開 關 網 路 孔 台 灣 國 際 松 下 電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日 光 燈 具 中 國 電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熔 絲 斷 路 器 士 林 電 機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MT 管 美 亞 鋼 管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網 路 線 Cat.6 仟 亞 電 訊 有 限 公 司 矽 質 防 火 填 縫 國 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膠 空 調 系 統 和 泰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日 本 大 金 空 調 台 灣 總 代 理 ) 出 風 口 回 風 60*60 60*60 顯 隆 機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口 保 溫 軟 管 集 顯 隆 機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風 箱 4-3

63 4-2 各 工 項 支 出 一 初 期 預 算 以 下 為 本 工 程 之 初 期 預 算 書 : 項 次 工 程 項 目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復 價 備 註 甲 壹 工 程 發 包 費 假 設 工 程 一 走 到 地 平 鋪 設 防 護 工 程 式 , 二 活 動 式 鷹 架 租 借 式 , 貳 工 程 費 ㄧ 高 級 顧 問 室 式 , 二 人 事 室 式 , 三 陳 情 中 心 式 ,243, 四 公 共 關 係 科 式 , 參 機 電 工 程 式 ,038, 肆 空 調 工 程 式 ,539, 小 計 7,081, 伍 清 潔 工 程 ( 約 )0.2% 式 , 陸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費 ( 約 0.6%) 式 , 柒 工 地 意 外 安 全 保 險 ( 約 1%) 式 , 捌 品 保 工 程 費 (2%) 式 , 玖 廠 商 利 潤 及 管 理 費 ( 約 10%) 式 , 拾 營 業 稅 式 , 拾 壹 空 污 費 本 項 目 依 實 際 繳 納 金 額 憑 繳 納 收 據 向 招 標 機 關 請 領 總 計 8,460,

64 二 第 一 次 變 更 契 約 因 在 拆 除 工 程 後 發 現, 仍 有 許 多 原 有 構 件 材 料 保 留, 因 此 辦 理 變 更 設 計 與 變 更 契 約 內 容 最 後 承 包 金 額 在 經 過 第 一 次 變 更 設 計 後, 金 額 總 共 增 加 了 12 萬 0,451 元, 最 後 金 額 為 858 萬 0,451 元 整 該 金 額 並 包 含 清 潔 費 勞 安 衛 管 費 品 保 費 承 商 利 潤 及 管 理 費 稅 金 等 五 項 費 用 項 目 加 帳 ( 元 ) 減 帳 ( 元 ) 承 包 金 額 8,460,000 第 一 次 變 更 設 計 120,451 8,580,451 總 計 8,580,451 三 第 二 次 變 更 契 約 在 佳 禾 營 造 以 (97) 佳 工 監 密 管 字 第 0010 號 函 說 明, 雙 方 簽 署 原 契 約 附 件 之 工 程 估 價 單 中, 其 壹 假 設 工 程 項 下 總 額, 有 重 複 計 入 貳 工 程 費 項 下 之 高 級 顧 問 室 總 額 內, 且 於 乙 方 投 標 時 所 製 作 之 投 標 單 內, 即 有 此 疏 失 開 標 當 時, 乙 方 若 發 生 無 重 複 計 價, 其 投 標 金 額 總 價 應 為 820 萬 3,325 元, 即 可 進 入 底 價 853 萬 元, 並 予 決 標 最 後 於 進 行 協 商 後, 乙 方 同 意 依 據 投 標 單 之 各 項 價 格 核 實 計 算, 並 依 照 原 單 項 價 格, 重 新 計 算 第 一 次 變 更 設 計 之 金 額, 加 總 後 做 為 本 工 程 之 契 約 總 價 暨 辦 理 有 關 之 契 約 更 正 等 事 宜 經 重 新 計 算 後, 變 更 後 的 總 價 為 841 萬 3,954 元 整 詳 細 變 更 內 容 請 詳 附 錄 所 附 之 監 察 院 採 購 案 件 變 更 契 約 書 ( 第 二 次 ) 4-5

65 4-3 各 階 段 工 作 時 程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北 翼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從 96 年 11 月 5 日 即 開 始 施 工 前 準 備, 原 本 於 97 年 4 月 24 日 完 工, 但 因 向 臺 北 市 政 府 申 請 的 室 內 裝 修 施 工 許 可 期 限 至 4 月 13 日, 在 業 主 專 案 管 理 建 築 師 營 造 廠 多 方 協 調 後, 調 整 至 4 月 13 日 為 完 工 日 營 造 廠 施 工 期 間 拆 除 工 程 後, 發 現 許 多 古 蹟 原 有 構 造 和 原 合 約 設 計 內 容 不 合, 遂 辦 理 變 更 設 計, 但 仍 不 影 響 施 工 時 程, 因 此 整 體 時 程 仍 於 4 月 13 日 完 工 開 工 典 禮 搬 遷 前 點 交 搬 遷 完 成 正 式 開 工 完 工 ( 依 合 約 規 定 160 日 內 完 工, 配 合 內 裝 提 前 至 日 完 工 ) 照 片 等 待 時 辰 照 片 貢 品 照 片 此 次 工 程 相 關 人 員 舉 行 開 照 片 此 次 工 程 相 關 人 員 舉 行 開 工 典 禮 工 典 禮 4-6

66 表 變 更 設 計 前 之 施 工 預 定 進 度 表 4-7

67 表 變 更 設 計 後 之 施 工 預 定 進 度 表 4-8

68 4-4 修 復 工 程 行 政 組 織 與 相 關 事 項 一 執 行 體 系 : 監 察 院 考 量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施 工 涉 及 古 蹟 本 體 營 繕 裝 修 機 電 消 防 空 調 電 信 廣 播 資 訊 及 搬 遷 等 多 項 施 工 類 別, 但 監 察 院 於 古 蹟 修 復 工 法 專 業 建 材 ( 設 備 ) 審 查 及 各 項 施 工 類 別 之 專 業 整 合 能 力 上, 略 顯 不 足, 為 使 本 案 能 藉 由 專 案 管 理 廠 商 之 監 督, 促 使 施 工 廠 商 及 監 造 單 位 秉 於 職 責 負 責 施 工 監 造, 以 確 保 施 工 品 質 及 掌 控 工 期 等, 並 使 施 工 紀 錄 能 順 利 進 行, 以 掌 控 及 協 調 各 廠 商 執 行 介 面, 以 能 如 期 完 工, 因 此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39 條 規 定 機 關 委 託 技 術 服 務 廠 商 評 選 及 計 費 辦 法 第 4 條 之 1 第 3 項 第 4 項 規 定, 辦 理 專 案 管 理 廠 商 之 委 託 另 一 方 面, 因 該 工 程 施 工 範 圍 位 於 古 蹟 建 築 物 內, 部 分 工 程 項 目 涉 及 傳 統 修 復 工 法 及 建 材, 由 於 施 工 廠 商 及 設 計 監 造 廠 商 均 有 古 蹟 修 復 或 設 計 資 格 之 要 求, 因 此 也 於 發 包 時 要 求 專 案 管 理 廠 商 將 同 時 具 備 古 蹟 修 復 相 關 經 驗 者 為 委 託 對 象, 以 予 督 導 施 工 廠 商 及 設 計 監 造 廠 商 以 下 為 監 察 院 舊 大 樓 北 翼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相 關 執 行 體 系 : ( 一 ) 工 程 名 稱 : 監 察 院 舊 大 樓 北 翼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 二 ) 工 程 地 點 : 台 北 市 忠 孝 東 路 一 段 二 號 ( 三 ) 業 主 : 監 察 院 地 址 : 台 北 市 忠 孝 東 路 一 段 二 號 電 話 : ( 四 ) 專 案 管 理 : 黃 天 浩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台 北 市 興 隆 路 三 段 56 號 電 話 : #2199 ( 五 ) 設 計 監 造 : 漢 光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代 表 人 : 漢 寶 德 地 址 : 台 北 市 富 錦 街 359 巷 2 弄 40 號 4-9

69 ( 六 ) 施 工 單 位 : 佳 禾 營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魏 麗 花 地 址 :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溫 州 街 49 巷 2-2 號 4 樓 電 話 : ( 七 ) 施 工 紀 錄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計 畫 主 持 人 : 王 惠 君 教 授 紀 錄 參 與 人 員 : 邱 建 維 黃 筠 舒 薛 孟 琪 陳 光 隆 曾 志 騰 ( 八 ) 合 約 金 額 : 原 為 新 台 幣 846 萬 元 整, 變 更 後 為 841 萬 3,954 元 整 ( 九 ) 開 工 日 期 : 九 十 六 年 十 一 月 十 七 日 ( 十 ) 工 程 期 限 :160 日 曆 天 4-10

70 表 監 察 院 舊 大 樓 北 翼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案 相 關 參 與 人 員 分 工 表 監 察 院 : 監 察 院 陳 秘 書 長 豐 義 陳 副 秘 書 長 吉 雄 杜 前 秘 書 長 善 良 秘 書 處 謝 處 長 松 枝 蔡 前 處 長 展 翼 張 科 長 用 源 徐 婉 玲 小 姐 陳 俊 良 先 生 羅 俊 斌 先 生 林 子 基 先 生 專 案 管 理 : 黃 天 浩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黃 天 浩 : 招 標 之 諮 詢 及 審 查 施 工 督 導 鄭 俊 偉 : 施 工 督 導 現 場 相 關 問 題 協 調 與 諮 詢 施 工 紀 錄 : 王 惠 君 : 紀 錄 進 度 控 管 報 告 書 製 作 黃 筠 舒 : 施 工 紀 錄 報 告 書 製 作 薛 孟 琪 : 施 工 紀 錄 第 五 章 機 電 空 調 部 分 報 告 書 製 作 邱 建 維 : 施 工 紀 錄 行 政 協 助 曾 志 騰 : 痕 跡 調 查 陳 光 隆 : 痕 跡 調 查 設 計 監 造 : 漢 光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劭 西 川 :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進 度 控 管 郭 至 剛 :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進 度 控 管 現 場 問 題 處 理 與 協 調 承 包 廠 商 : 佳 禾 營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張 震 宇 : 施 工 進 度 現 場 事 務 協 調 楊 雅 蕙 : 施 工 進 度 現 場 事 務 協 調 行 政 事 務 周 蕙 怡 : 行 政 事 務 協 助 4-11

71 二 主 要 參 與 修 復 之 營 造 廠 與 匠 師 ( 一 ) 施 工 管 理 體 制 4-12

72 ( 二 ) 工 作 人 員 組 織 工 地 主 任 張 震 宇 品 管 工 程 師 吳 合 浩 財 務 行 政 組 周 蕙 怡 安 衛 工 程 師 楊 雅 蕙 請 款 計 價 及 文 書 資 料 建 檔 泥 作 工 程 : 主 要 匠 師 許 忠 和 次 要 工 匠 鄭 木 德 室 內 隔 間 裝 修 工 程 : 陳 連 生 勞 安 管 理 空 調 工 程 : 吳 昭 明 機 電 工 程 : 何 駿 騰 施 工 組 工 地 負 責 人 張 震 宇 木 作 工 程 : 郭 復 興 泥 作 工 程 : 鄭 木 德 4-13

73 三 專 業 施 工 廠 商 ( 一 ) 施 工 匠 師 名 冊 工 程 項 目 姓 名 曾 參 與 古 蹟 修 護 之 工 程 名 稱 地 址 主 要 木 作 匠 師 郭 復 興 1. 永 和 楊 三 郎 美 術 館 修 護 大 木 作 工 程 台 南 市 明 興 路 1425 巷 台 南 三 山 國 王 廟 修 護 工 弄 8 號 程 主 要 泥 作 匠 師 鄭 木 德 1. 迪 化 街 127 號 歷 史 建 築 修 復 工 程 台 北 縣 蘆 洲 市 永 平 街 32 巷 12 弄 6 號 5 樓 ( 二 ) 施 工 人 員 施 工 工 項 姓 名 牆 體 工 程 廖 春 生 陳 信 華 林 福 鑫 曾 坤 裕 陳 連 生 張 明 澈 陳 學 棋 鄭 木 德 鄭 智 榮 呂 坤 田 薛 賢 仁 陳 華 性 楊 天 池 魏 鑑 木 作 工 程 陳 長 雄 外 牆 修 補 林 榮 蘇 慶 盛 何 德 浩 陳 昭 安 偕 文 明 水 電 配 管 陳 建 榮 吳 堃 暐 康 達 育 陳 資 澤 陳 裕 磷 林 俊 億 簡 英 傑 豐 衛 國 室 內 隔 間 天 花 板 廖 春 生 陳 連 生 油 漆 工 程 黃 丁 福 詹 榮 長 張 和 明 空 調 工 程 江 聽 耘 梁 翔 泉 李 鴻 城 柯 嘉 哲 賴 永 瑞 張 匡 揮 ( 三 ) 協 力 廠 商 組 織 架 構 工 程 項 目 公 司 名 稱 負 責 人 地 址 自 由 開 發 水 電 工 程 有 限 水 電 工 程 公 司 空 調 工 程 和 泰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室 內 隔 間 及 創 桓 室 內 裝 修 企 業 有 限 天 花 板 工 程 公 司 陳 國 欽 蘇 一 仲 陳 連 生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中 央 北 路 二 段 139 號 2 樓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復 興 北 路 143 號 12 樓 台 北 縣 蘆 洲 市 永 安 南 路 二 段 266 號 4 樓 之

74 第 五 章 各 工 項 施 工 記 錄 國 定 古 蹟 監 察 院 舊 大 樓 北 翼 防 火 隔 間 改 善 工 程 工 作 報 告 書 5-1 搬 遷 與 拆 除 工 程 ( 一 ) 工 程 概 要 本 次 工 程 因 為 古 蹟 內 部 室 內 裝 修 工 程, 裝 修 範 圍 內 各 空 間 均 在 使 用 中, 因 此 必 須 先 進 行 搬 遷 工 程 後, 將 室 內 傢 俱 移 至 臨 時 辦 公 室 再 進 行 拆 除 工 程 搬 遷 工 程 需 將 所 有 室 內 可 移 動 之 傢 俱 貼 上 標 籤 註 明 所 屬 空 間 與 損 毀 程 度 再 進 行 搬 遷 ( 二 ) 施 作 內 容 1. 傢 俱 清 點 與 搬 遷 2. 舊 有 天 花 板 拆 除 3. 木 作 隔 間 拆 除 4. 古 蹟 牆 體 剔 除 面 灰 層 5. 舊 有 PVC 地 磚 拆 除 ( 三 ) 工 程 記 錄 1. 施 工 說 明 書 中 相 關 規 定 ( 無 ) 2. 品 質 管 制 計 畫 書 中 相 關 說 明 因 考 慮 其 拆 除 施 作 時 所 產 生 之 噪 音 影 響 院 內 人 員 上 班, 故 木 作 隔 間 拆 除 施 作 盡 可 能 安 排 於 假 日 拆 除 拆 除 之 廢 棄 物 放 置 於 臨 時 置 物 區, 並 於 每 日 安 排 車 輛 清 運 拆 除 之 廢 棄 物 (1) 舊 有 天 花 板 拆 除 a. 天 花 板 之 拆 除 若 遇 單 層 或 三 層 以 上 之 天 花 板, 得 提 報 監 造 工 程 師 現 場 指 示 後, 留 40 公 分 左 右 遺 跡 供 日 後 佐 證 (2) 拆 除 木 作 夾 板 及 其 骨 料 (3) 木 作 隔 間 拆 除 a. 敲 ( 拆 ) 除 部 份 須 對 其 鄰 接 部 份 做 適 當 防 護 (4) 古 蹟 牆 面 剔 除 至 紅 磚 層 a. 所 有 剔 除 工 作 均 以 手 工 具 配 合 人 工 剔 除 ; 施 作 時 須 避 免 震 動 損 傷 結 構 體 及 其 他 部 份 (5) 舊 有 PVC 地 磚 拆 除 5-1

75 以 下 為 拆 除 工 程 施 工 流 程 圖 : 3. 施 工 記 錄 (1) 先 將 所 有 傢 俱 編 號 與 確 認 損 毀 有 無, 以 利 責 任 的 釐 清 照 片 照 片 (2) 將 走 廊 所 有 進 出 動 線 中 的 走 廊 與 壁 體 使 用 白 色 瓦 楞 版 進 行 包 覆, 避 免 搬 遷 與 施 工 過 程 對 於 原 建 築 的 傷 害 照 片 照 片 照 片 照 片 照 片 (3) 開 始 拆 除 天 花 板 與 木 作 牆 面 隔 間 照 片 照 片 照 片 (4) 拆 除 後 發 現 原 有 牆 壁 有 漏 水 問 題, 並 且 過 去 曾 使 用 油 毛 氈 包 覆 在 外 防 止 滲 水, 但 原 有 壁 體 多 處 發 霉 與 剝 落 照 片 (5) 拆 除 浮 凸 發 霉 剝 落 的 粉 刷 層, 並 剔 至 見 磚 為 止 照 片 照 片 照 片 (6) 拆 除 舊 有 PVC 地 磚 (7) 清 理 現 場 照 片

76 照 片 將 傢 俱 編 號 照 片 將 傢 俱 編 號 照 片 保 護 施 工 動 線 周 邊 照 片 開 始 搬 遷 照 片 開 始 拆 除 天 花 角 材 照 片 拆 除 原 有 木 作 壁 體

77 照 片 拆 除 原 有 木 作 壁 體 照 片 發 現 後 期 新 加 防 水 油 毛 氈 照 片 天 花 拆 除 完 成 照 片 原 有 木 作 隔 間 拆 除 完 成 照 片 部 分 原 有 隔 間 保 留 照 片 拆 除 白 灰 粉 刷 層

78 照 片 浮 凸 的 部 分 粉 刷 層 拆 除 照 片 保 留 原 有 踢 腳 照 片 浮 凸 發 霉 情 況 嚴 重 者 剔 至 見 磚 照 片 廢 棄 粉 刷 層 清 理

79 5-2 室 內 牆 體 隔 間 工 程 本 次 室 內 牆 體 隔 間 工 程 主 要 可 分 為 原 有 室 內 古 蹟 牆 體 修 復 以 及 新 作 防 火 隔 間, 並 且 包 含 修 復 舊 有 洗 石 子 踢 腳 與 新 作 PVC 踢 腳 板, 而 木 作 踢 腳 板 部 分 與 牆 體 飾 帶 將 於 木 作 工 程 中 說 明 舊 有 洗 石 子 新 作 PVC 踢 腳 與 仿 作 檜 木 踢 腳 分 佈 位 置 則 於 附 圖 中 說 明 古 蹟 牆 體 修 復 工 程 ( 一 ) 工 程 概 述 1. 粉 刷 層 本 次 古 蹟 牆 體 工 程 在 變 更 設 計 前 主 要 為 將 古 蹟 牆 面 做 白 灰 粉 刷, 但 經 拆 除 原 有 木 作 牆 體 後, 透 過 在 窗 台 邊 緣 剝 落 的 粉 刷 層 可 知, 原 有 古 蹟 牆 體 除 了 原 本 預 期 的 白 灰 粉 刷 層 內, 與 磚 牆 間 有 厚 約 2-3 公 分 的 稻 梗 粗 糠 土 層, 並 且 在 窗 台 邊 的 稻 梗 粗 糠 土 層 滲 水 剝 落 浮 凸 的 情 況 嚴 重, 因 此 辦 理 變 更 設 計, 敲 除 損 壞 部 分, 重 新 施 作 粗 糠 土 層 與 白 灰 麻 絨 粉 刷 層 牆 體 土 層 施 工 配 比 會 勘 會 議 紀 錄 在 牆 面 拆 除 後, 可 由 拆 除 之 土 層 初 步 分 析 牆 體 粉 刷 層 由 加 入 稻 梗 粗 糠 與 黏 土 的 粗 糠 土 以 及 白 灰 麻 絨 層 所 組 成, 因 此 在 施 作 前 先 進 行 粗 糠 土 層 的 配 比 分 析 營 造 廠 商 在 施 作 以 下 三 種 配 比 : 項 次 配 比 稻 梗 粗 糠 砂 漿 白 灰 ( 泥 土 + 粗 糠 + 稻 梗 + 砂 ) ( 白 灰 加 水 ) 1 4:1 80% 20% 2 3:1 75% 25% 3 2:1 67% 33% 其 中 項 次 3 的 配 比 乾 縮 後 細 紋 甚 多, 項 次 1 的 配 比 乾 縮 後 裂 縫 較 大, 因 此 在 的 會 勘 會 議 上, 漢 光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擬 採 項 次 2 之 3:1 之 配 比, 之 後 並 透 過 第 11 次 12 次 工 務 會 議 與 專 案 管 理 營 造 廠 商 業 主 溝 通 協 調, 決 議 由 3:1 之 配 比 施 作 5-6

80 照 片 配 比 4:1 之 試 體 乾 縮 裂 紋 大 照 片 配 比 3:1 之 試 體 裂 紋 較 少 :1 3:1 4:1 照 片 配 比 2:1 乾 縮 後 細 紋 甚 多 照 片 稻 梗 粗 糠 土 試 作 鐵 製 護 角 透 過 痕 跡 調 查 可 發 現, 在 室 內 牆 體 轉 角 處 有 使 用 鐵 製 護 角 收 邊 的 狀 況, 並 將 護 角 釘 於 牆 上 的 木 磚 固 定 ; 但 因 多 已 生 鏽 破 損, 因 此 在 本 次 改 善 工 程 中, 在 拆 除 牆 體 粉 刷 層 時, 一 併 拆 除 鐵 製 護 角, 但 因 護 角 的 材 料 已 和 現 今 室 內 裝 修 時, 所 使 用 的 材 料 不 同 1, 因 此 重 新 開 模 訂 製 新 的 護 角 1 現 今 室 內 裝 修 使 用 的 材 料 稱 為 壓 條, 為 PVC 製 品, 透 過 壓 條 上 的 圓 洞, 施 工 時 壓 入 水 泥 中 得 以 固 定 5-7

81 照 片 本 次 工 程 重 新 開 模 之 護 角 照 片 原 有 鐵 製 護 角 圖 現 今 室 內 裝 修 使 用 材 料 -- 壓 條 ( 二 ) 施 作 位 置 ( 三 ) 工 程 記 錄 1. 施 工 說 明 書 中 相 關 規 定 5-8

82 2-9-1 材 料 1. 配 比 : 石 灰 粉 刷 係 以 石 灰 殺 麻 筋 海 菜 等 材 料 加 水 調 和 而 成 2. 粉 刷 : 粉 刷 層 總 厚 度 約 12mm-18mm, 分 別 為 底 度 2-3mm 修 平 6-8mm 中 度 3-4.5mm 上 度 1.5mm 3. 底 度 : 以 較 軟 灰 漿 用 力 粉 抹, 若 為 竹 片 木 板 條 底 地, 應 用 力 將 灰 漿 擠 入 縫 隙 內 4. 修 平 及 中 度 : 底 度 經 過 約 10 天, 完 全 乾 妥 後 做 修 平 粉 刷, 再 經 10 天 後 粉 刷 中 度 中 度 粉 刷 應 按 飾 面 基 準 線 保 留 1.5mm 以 上 的 厚 度, 將 柱 樑 牆 之 隅 角, 各 種 線 角 門 窗 周 邊 及 重 要 部 分, 使 用 長 規 尺 或 線 角 模 粉 出 正 確 的 基 準 邊 框, 然 後 將 框 內 粉 平, 如 牆 面 較 大 中 間 應 再 作 基 準, 以 長 規 尺 刮 平 再 粉 1. 上 度 : 中 度 粉 刷 半 乾 後 粉 上 度, 視 消 水 的 程 度 以 薄 鏝 刀 抹 光 2. 為 了 使 牆 壁 表 面 能 展 現 古 色 古 香 之 外 觀, 粉 刷 材 料 得 摻 入 少 量 之 黑 煙 灰, 但 摻 入 份 量 需 先 試 作, 並 經 監 造 工 程 師 認 可 後, 方 可 大 量 使 用 石 灰 漿 調 漿 過 程 及 應 注 意 事 項 1. 本 工 程 之 磚 石 等 所 用 之 黏 結 灰 漿 和 表 面 粉 刷 灰 漿, 均 採 用 生 石 灰 加 水, 反 覆 潑 灑 成 粉 狀 過 篩, 再 置 入 養 灰 槽 加 水, 攪 成 稀 粥 狀, 放 置 七 天 後 加 以 滾 壓 至 細 粉 狀, 再 加 入 適 量 麻 絨 清 水 攪 拌 均 勻, 置 於 養 灰 槽 一 個 月 以 上, 方 可 充 分 水 化 成 白 色 粉 末 狀 之 消 石 灰 ( 配 比 採 三 七 大 白 灰 漿 : 用 三 份 大 白 灰 七 份 矽 砂 土, 以 容 量 比 例 計, 加 適 量 之 清 水 與 麻 筋, 隨 拌 隨 用 ) 2. 養 灰 期 間 需 每 隔 2~3 天 攪 拌 一 次, 並 需 保 濕 潤, 若 有 雜 物 掉 入, 應 予 清 理 丟 棄 3. 施 工 時 依 據 各 種 用 途 需 要, 將 消 石 灰 加 入 適 量 貝 殼 沙 溪 沙 海 菜 拌 和 均 勻 後 使 用 2. 施 工 計 畫 書 一 材 料 : 1. 底 層 配 比 : (1) 稻 梗 灰 漿 層 係 以 泥 土 稻 梗 粗 糠 石 灰 砂 等 材 料 加 水 調 合 而 成 (2) 本 工 程 所 採 用 稻 梗 土 比 例 如 下 ; 土 :4 立 方 米 粗 糠 :15 公 斤 稻 梗 :5 公 斤 砂 :10 公 斤 2. 中 層 配 比 : 白 灰 麻 絨 係 以 白 灰 麻 絨 等 材 料 加 水 調 合 而 成 3. 面 層 配 比 : 白 灰 層 係 以 白 灰 材 料 加 水 調 合 而 成 二 粉 刷 : 粉 刷 層 總 厚 度 約 20~25mm, 分 別 稻 梗 灰 漿 層 15~17mm 白 灰 麻 絨 層 2~3mm 白 灰 層 1~2mm 三 古 蹟 舊 有 牆 面 刷 稻 梗 灰 漿 工 程 施 工 步 驟 : 1. 本 工 程 所 使 用 的 稻 梗 灰 漿 需 浸 泡 2 個 星 期 泥 土 需 浸 泡 水 3~4 天, 待 泥 土 5-9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貳、研究動機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中 華 民 國 第 52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8 沒 齒 難 忘 的 乳 香 ~ 乳 飲 品 對 牙 齒 的 影 響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私 立 復 興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甘 杰 生 小 四 陳 宗 駿 林 淑 慧 陳 顥 仁 小 四 黃 暐 哲 小 四 沈 平 關 鍵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printing.indd

printing.indd 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或 因 信 賴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滙 豐 控 股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五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活 與 應 用 科 學 科 080808 鋁 箔 燒 烤 知 多 少?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內 壢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姓 名 : 小 六 陳 靖 淳 小 六 彭 靖 雅 小 六 莊 文 傑 小 六 莊 溶 維 小 六 邱 繼 政 小 六 吳 國 忠 指 導 老 師 : 林 淑 惠 年 度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灣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99 年 9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力 行 99 年 9 2010 年 2060 年 數 2010 年 23.17 2060 年 19.90 18.84 17.19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C.doc

Microsoft Word _C.doc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104 年 度 研 商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相 關 議 題 第 1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貳 地 點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李 局

104 年 度 研 商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相 關 議 題 第 1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貳 地 點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李 局 104 年 度 研 商 水 土 保 持 管 理 相 關 議 題 第 1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2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貳 地 點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第 一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李 局 長 鎮 洋 ( 陳 總 工 程 司 志 雄 代 理 ) 記 錄 : 陳 奕 帆 肆 出 席 委 員 及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使用 Word 編輯與排版文件 (II).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使用 Word 編輯與排版文件 (II).ppt 課 程 大 綱 使 用 Word 編 輯 與 排 版 文 件 (II) 第 4 章 Word 表 格 第 5 章 文 件 內 容 的 進 階 處 理 許 明 宗 表 格 繪 製 表 格 表 格 的 界 面 表 格 的 選 取 表 格 欄 列 的 新 增 與 刪 除 表 頭 對 角 線 格 線 框 線 與 網 底 儲 存 格 的 新 增 刪 除 分 割 合 併 與 切 換 調 整 表 格 表 格 的

More information

互 補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平 角 (80 0 0 ),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補, 如 圖, + = 80, 故 我 們 稱 與 互 補 互 餘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直 角,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餘, 如 圖, + =90 0, 故 我

互 補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平 角 (80 0 0 ),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補, 如 圖, + = 80, 故 我 們 稱 與 互 補 互 餘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直 角,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餘, 如 圖, + =90 0, 故 我 點 線 角 : 在 探 討 幾 何 學 之 前, 我 們 必 須 先 瞭 解 構 成 平 面 圖 形 的 基 本 元 素 - 點 線 角 點 : 點 是 幾 何 學 中 所 討 論 的 最 基 本 圖 形 點 僅 用 來 表 示 事 物 所 在 的 位 置, 而 不 考 慮 它 的 形 狀 與 大 小 圖 示 記 法 讀 法 點 或 點 點 或 點 線 : 線 可 以 想 成 是 筆 尖 在 紙 上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950ACC9B06CB06CB06C28A4FDC0E7BEF429>

<4D F736F F D20A950ACC9B06CB06CB06C28A4FDC0E7BEF429> 附 件 二 編 號 ( 免 填 寫 ): 活 動 名 稱 ( 請 填 寫 ): 周 界 ~ 追 ~ 追 ~ 追 ~ 臺 南 市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校 園 數 學 學 習 步 道 活 動 設 計 周 界 ~ 追 ~ 追 ~ 追 ~ 臺 南 市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校 園 數 學 學 習 步 道 活 動 設 計 壹 活 動 名 稱 : 周 界 ~ 追 ~ 追 ~ 追 貳 對 應 能 力 指 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4.doc

Microsoft Word - B4.doc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0333039C2B2A9F6ABD8BF76AAABABC7A4BAB8CBADD7B065BC66A4A7A740B77EB57BA7C7A4CEB9EAB0C82DB0AAB6AFA8CFBADE>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0333039C2B2A9F6ABD8BF76AAABABC7A4BAB8CBADD7B065BC66A4A7A740B77EB57BA7C7A4CEB9EAB0C82DB0AAB6AFA8CFBADE> 簡 易 建 築 物 室 內 裝 修 送 審 作 業 程 序 及 實 務 李 政 賢 2011.03 室 內 裝 修 的 管 理 依 據 - 建 築 法 第 77 條 之 2 1. 建 築 物 室 內 裝 修 應 遵 守 左 列 規 定 : (1) 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之 室 內 裝 修 應 申 請 審 查 許 可, 非 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經 內 政 部 認 有 必 要 時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