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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頁 ( 民 國 一 二 年 ), 新 北 :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所 Chung-Hwa Buddhist Studies, No. 14, pp (2013) New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X.93.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 以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為 例 釋 印 隆 法 鼓 佛 教 學 院 佛 教 學 系 宗 教 學 碩 士 摘 要 禮 懺 法 門 是 漢 傳 大 乘 佛 教 的 特 色, 起 源 於 晉 代, 但 直 到 隋 朝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制 定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建 構 了 天 台 懺 法 的 儀 軌 模 式 與 理 論 基 礎, 也 為 漢 傳 佛 教 之 大 乘 懺 法 奠 定 了 修 行 的 精 神 本 懺 是 以 天 台 止 觀 思 想 建 立 的 懺 悔 觀 心 法 門, 修 懺 不 僅 為 了 懺 滅 罪 業, 更 能 證 得 三 昧 開 顯 智 慧, 趣 入 大 乘 中 道 實 相 妙 理 佛 教 之 特 質 在 於 證 悟 實 相, 以 獲 得 安 身 立 命 為 旨 歸 智 者 大 師 依 據 法 華 經 種 種 理 論 及 實 踐 的 法 門, 建 構 出 天 台 一 心 教 觀 妙 理, 親 撰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引 導 行 者 依 事 懺 調 熟 身 心 後, 而 能 趣 入 理 觀 之 門 其 懺 文 所 有 事 儀, 皆 融 攝 了 運 心 觀 想 的 理 懺 方 式, 所 有 修 持 皆 需 要 一 心 修 懺 的 重 點 在 於 統 一 心 志, 以 獲 得 懺 法 的 真 實 受 用, 並 且 要 於 一 切 時 中, 都 能 安 住 於 正 道 ; 若 心 住 於 世 俗 欲 念, 則 三 業 不 能 統 一, 無 法 專 志 修 懺 今 日 漢 傳 佛 教 失 去 禮 懺 精 神 的 原 因, 即 是 由 於 在 懺 法 的 行 持 中, 多 以 事 懺 為 主, 理 懺 的 實 相 觀 法 幾 乎 都 被 刪 除 忽 略 若 將 觀 行 之 法 去 除, 會 讓 禮 懺 行 法 逐 漸 儀 式 化 與 形 式 化, 更 甚 者 認 為 是 求 得 現 世 之 利 益, 背 離 了 祖 師 制 懺 之 修 行 目 的 遵 式 大 師 於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勘 定 元 本 收 稿 日 期 : , 通 過 審 查 日 期 :

2 .94.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序 中 說 明 : 十 科 行 軌, 理 觀 為 主 ; 儻 一 以 誤, 九 法 徒 施 因 為 若 只 是 依 事 法 用 心, 而 沒 有 觀 慧 之 理 觀 照 明, 其 過 失 就 可 能 是 破 壞 佛 法, 毀 損 法 身 慧 命 因 此, 若 要 回 復 經 懺 佛 事 的 修 行 本 質, 應 重 新 正 視 祖 師 大 德 編 撰 懺 文 的 用 心, 依 教 起 修, 方 能 讓 殊 勝 的 漢 傳 大 乘 佛 教, 重 新 回 到 應 有 的 正 知 見 與 修 行 教 化 之 功 能 本 文 以 智 者 大 師 所 親 撰 的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為 文 本, 論 證 天 台 祖 師 的 制 懺 精 神, 祈 願 以 此 研 究 為 始, 闡 揚 漢 傳 大 乘 懺 法 的 觀 修 實 踐 精 神 關 鍵 詞 : 一 心 法 華 三 昧 懺 法 中 道 實 相 觀 心 目 次 一 前 言 ( 一 ) 漢 傳 佛 教 懺 法 的 演 變 與 誤 解 ( 二 ) 天 台 懺 法 的 演 變 與 形 式 化 二 法 華 懺 的 修 證 精 神 ( 一 ) 懺 悔 與 天 台 止 觀 ( 二 ) 實 相 思 想 與 觀 心 實 踐 三 一 心 與 禪 觀 ( 一 ) 法 華 三 昧 的 意 義 ( 二 ) 法 華 懺 行 法 與 經 論 ( 三 ) 法 華 經 中 的 一 心 ( 四 ) 懺 文 處 處 見 一 心 四 結 論

3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95. 一 前 言 當 代 盛 行 的 各 種 懺 法, 不 論 組 織 架 構 形 式 內 容 修 懺 精 神 等, 皆 根 植 於 隋 代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 ) 所 制 定 的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 以 下 簡 稱 法 華 懺 ) 本 懺 為 智 者 大 師 將 止 觀 與 戒 律 懺 悔 並 行 實 踐, 依 自 身 所 證 悟 的 妙 法 而 親 撰 的 懺 悔 妙 門, 為 讓 有 志 實 修 者 能 透 過 此 懺 的 修 持, 得 證 法 華 三 昧, 趣 入 大 乘 中 道 實 相 妙 理 修 懺 不 僅 為 懺 滅 罪 業, 更 能 證 得 三 昧 開 顯 智 慧 而 得 到 究 竟 解 脫 ( 一 ) 漢 傳 佛 教 懺 法 的 演 變 與 誤 解 懺 法 是 菩 薩 行 者 的 重 要 行 持 法 門, 1 也 一 直 是 漢 傳 佛 教 中 重 要 的 行 持 方 式 2 根 據 史 料 的 記 載, 漢 地 的 懺 悔 法 門 起 源 於 晉 代, 漸 盛 於 南 北 朝 時 代 其 形 成 之 過 程, 是 從 大 乘 經 典 中, 採 集 相 關 資 料 而 再 予 以 組 織, 成 為 流 行 之 修 懺 禮 誦 法 3 如 廣 弘 明 集 卷 28 悔 罪 篇 第 9 中 記 載, 就 有 梁 武 帝 的 金 剛 波 若 懺 文, 梁 簡 文 帝 的 謝 敕 為 建 涅 槃 懺 啓 六 根 懺 文, 陳 文 帝 的 妙 法 蓮 華 經 懺 文 金 光 明 懺 文 大 通 方 廣 懺 文 虛 空 藏 菩 薩 懺 文 及 方 等 陀 羅 尼 齋 懺 文 等, 可 看 出 南 北 朝 時 期, 即 有 多 位 信 奉 佛 教 的 皇 帝 作 懺 悔 文, 且 帝 王 多 受 過 菩 薩 戒, 並 以 菩 薩 戒 弟 子 自 居 4 1 佛 說 觀 普 賢 菩 薩 行 法 經 : 十 方 諸 佛 說 懺 悔 法, 菩 薩 所 行 (CBETA, T9, no. 277, p. 392c22-23) 2 如 釋 大 睿 法 師 於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一 書 中 所 云 : 懺 悔 經 典 傳 入 中 國 後, 由 於 大 乘 佛 教 為 方 便 度 眾 度 化 王 室 信 佛 懺 悔 祈 福, 故 促 成 懺 悔 法 門 在 中 國 的 流 行 ( 頁 4) 3 釋 慧 岳, 知 禮, 頁 廣 弘 明 集 卷 28,CBETA, T52, no. 2103, pp. 330b-335a

4 .96.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表 格 1: 南 北 朝 時 期 的 懺 儀 發 展 情 形 制 懺 者 制 懺 名 懺 文 主 要 內 容 南 齊 文 宣 公 ( ) 沈 約 ( ) 梁 武 帝 ( ) 淨 住 子 淨 行 法 5 懺 悔 文 6 梁 皇 寶 懺 7 眾 經 懺 悔 滅 罪 法 8 對 於 後 來 的 梁 皇 寶 懺 影 響 甚 大, 且 內 容 已 具 備 五 悔 之 思 想 以 懺 悔 殺 盜 淫 妄 為 主 要 內 容 據 文 宣 王 之 淨 住 子 淨 行 法 所 作, 又 稱 為 慈 悲 道 場 懺 法 懺 悔 六 根 三 業, 為 六 道 四 恩 禮 報 佛 恩 為 建 福 攘 災, 或 禮 懺 除 障, 或 饗 神 鬼, 或 祭 龍 王 梁 簡 文 帝 ( ) 謝 敕 為 建 涅 槃 懺 啓 六 根 懺 文 專 懺 六 根 罪 業 因 障 雜 多 災 身 穢 饒 疾, 於 同 泰 寺 瑞 應 殿 啟 建 涅 槃 懺 悔 高 慢 文 9 削 除 七 慢, 折 制 六 根 陳 文 帝 ( ) 妙 法 蓮 華 經 懺 文 金 光 明 懺 文 大 通 方 廣 懺 文 宣 說 法 華 經 為 最 勝 最 尊 難 逢 難 值, 舉 行 法 華 懺, 頂 禮 諸 佛 菩 薩 妙 法 華 大 乘 經 典 等 常 住 三 寶 願 以 拜 懺 功 德, 護 念 眾 生, 扶 助 國 土 成 就 菩 提 之 道 場 用 慈 悲 之 心, 修 平 等 之 業 常 以 萬 邦 有 罪, 責 自 一 人 今 謹 依 經 5 廣 弘 明 集 卷 27,CBETA, T52, no. 2103, pp. 306b15-321b18 6 廣 弘 明 集 卷 28,CBETA, T52, no. 2103, p. 331b16-c26 7 慈 悲 道 場 懺 法,CBETA, T45, no 歷 代 三 寶 記 卷 1,CBETA, T49, no. 2034, p. 99b 9 廣 弘 明 集 卷 28,CBETA, T52, no. 2103, p. 331b5-15

5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97. 教, 行 方 廣 懺 悔 虛 空 藏 菩 薩 懺 文 方 等 陀 羅 尼 齋 懺 文 藥 師 齋 懺 文 10 娑 羅 齋 懺 文 11 無 礙 會 捨 身 懺 文 12 陳 宣 帝 ( ) 勝 天 王 般 若 懺 文 13 虛 空 藏 菩 薩 最 為 勝 上 入 三 昧 定 除 煩 惱 熱, 說 陀 羅 尼 破 惡 業 障 五 濁 惡 世 一 時 清 涼, 五 根 本 罪 並 皆 解 脫 一 念 之 頃 遍 諸 法 相, 如 來 種 智 皆 願 總 持, 諸 佛 功 德 悉 欲 流 布 藥 師 如 來 有 大 誓 願, 接 引 萬 物 救 護 眾 生 使 得 安 樂 令 無 怖 畏 悉 能 轉 禍 為 福, 改 危 成 安 復 有 求 富 貴 須 祿 位 延 壽 命 多 子 息, 生 民 之 大 欲, 世 間 之 切 要, 莫 不 隨 心 應 念, 自 然 滿 足 方 憑 藥 師 本 願, 成 就 眾 生 願 法 雨 法 雲, 清 涼 三 界 之 火, 慧 燈 慧 炬 奉 為 三 界 四 生 五 道 六 趣 眾 生, 遍 虛 空 滿 法 界 窮 過 去 盡 未 來 無 量 名 識 一 切 種 類 平 等 大 捨 願 一 切 眾 生 勤 求 般 若 不 避 寒 暑, 如 薩 陀 波 崙 不 愛 身 命, 如 力 進 菩 薩 得 般 若 之 性 相 與 般 若 而 相 應, 攝 諸 萬 有 住 安 隱 地 含 靈 有 識 悉 獲 歸 依 智 者 大 師 以 大 乘 經 典 之 思 想, 綜 合 南 北 朝 時 期 所 流 行 的 懺 儀 組 織, 並 以 所 親 證 的 法 華 三 昧 而 制 定 了 法 華 懺, 建 構 了 天 台 懺 法 的 儀 軌 模 式 與 理 論 基 礎, 也 為 漢 傳 佛 教 的 大 乘 懺 法 奠 定 了 修 行 的 精 神 而 隋 唐 以 後 的 天 10 廣 弘 明 集 卷 28,CBETA, T52, no. 2103, p. 334b13-c6 11 廣 弘 明 集 卷 28,CBETA, T52, no. 2103, p. 334c 廣 弘 明 集 卷 28,CBETA, T52, no. 2103, pp. 334c29-335a24 13 廣 弘 明 集 卷 28,CBETA, T52, no. 2103, pp. 332c15-333c14

6 .98.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台 宗 師, 更 依 法 華 懺 五 科 十 法 14 的 組 織, 制 定 了 許 多 懺 儀 宋 代 為 懺 法 的 全 盛 時 期, 但 從 元 代 至 明 清 以 來, 中 國 佛 教 懺 儀 的 形 式 化 傾 向 日 趨 嚴 重, 經 懺 佛 事 被 認 為 是 影 響 佛 教 衰 頹 的 主 要 因 素 因 為 經 懺 佛 事 幾 經 演 變, 讓 原 本 的 教 化 作 用 不 但 幾 乎 消 失 殆 盡, 也 因 其 含 有 消 災 植 福 超 薦 幽 冥 的 方 便, 被 流 俗 濫 用 的 結 果, 使 得 拜 懺 流 於 追 求 消 災 祈 福 超 薦 等 功 德, 而 忽 略 了 大 乘 懺 法 以 禪 觀 為 基 礎 的 修 行 本 質, 15 甚 至 於 讓 漢 傳 佛 教 蒙 上 了 迷 信 的 陰 影, 16 失 去 其 原 本 莊 嚴 的 修 行 意 義 與 慧 觀 內 涵, 甚 至 產 生 應 付 和 金 錢 交 易 的 通 俗 與 腐 敗, 讓 大 眾 誤 解 了 經 懺 佛 事 的 本 來 面 目 17 聖 嚴 法 師 在 律 制 生 活 一 書 中 提 到 : 在 中 國 佛 教 史 上, 提 倡 經 懺 佛 事 最 為 積 極 的 人, 要 推 雲 棲 大 師 唯 因 由 於 經 懺 佛 事 而 流 為 僧 眾 的 營 生 職 業 之 後, 僧 眾 天 天 應 赴, 精 神 不 能 集 中, 身 心 勞 於 疲 憊, 經 懺 佛 事 變 成 虛 應 塞 責, 14 五 科 十 法 : 五 科 指 五 悔 法 門, 十 法 指 正 修 行 的 十 種 行 法 15 如 道 宣 律 師 所 云, 修 懺 若 不 觀 其 理, 徒 增 長 生 死 輪 迴 之 福 德 : 故 懺 務 觀 其 理, 業 生 依 事 而 起 故 懺 還 須 緣, 事 悔 必 勤 身 營 構, 慚 愧 為 其 所 宗, 理 悔 必 析 破 我 人, 知 妄 是 其 大 略 因 修 福 故 便 起 想 著, 則 應 破 遣 教 思 理 觀 世 不 達 者, 以 福 為 道, 耽 附 情 纏, 用 為 高 勝, 正 是 戒 見 二 結 所 收, 我 倒 常 行, 何 能 遣 縛? 佛 制 取 納, 惟 依 觀 門, 輕 侮 對 治, 斯 誠 罪 也 奉 觀 勤 行, 斯 誠 福 也 謂 我 能 行, 便 成 違 理 ; 我 不 能 行, 又 是 違 事 違 事 則 業 繫 三 途, 違 理 則 福 纏 諸 欲 ( 續 高 僧 傳 卷 29,CBETA, T50, no. 2060, p. 700b1-c28) 16 參 釋 印 順, 經 懺 佛 事, 華 雨 集 4, 頁 釋 大 睿 法 師 於 其 著 作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中 提 及, 當 代 法 會 舉 行 之 目 的, 不 僅 止 於 懺 悔 消 災 祈 福 而 已, 更 有 為 籌 建 道 場 資 金 建 校 建 醫 院 等 方 便 ; 乃 至 於 信 徒 點 燈 立 牌 位, 卻 不 到 場 參 與 法 會, 足 見 懺 悔 修 行 的 意 義, 對 這 些 信 徒 而 言 並 不 重 要 更 甚 者 法 會 設 有 高 額 的 功 德 金 項 目, 甚 至 以 功 德 金 的 金 額 多 寡 劃 分 等 級 ( 頁 ) 這 些 都 非 祖 師 大 德 制 懺 的 本 懷, 喪 失 了 修 行 的 意 義, 並 誤 導 了 信 眾 對 於 參 與 法 會 共 修 的 正 知 見

7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99. 住 持 以 此 作 為 生 意 般 經 營, 僧 眾 則 以 此 為 餬 口 的 生 計 於 是 僧 格 尊 嚴 掃 地, 佛 門 精 神 蕩 然 不 過 我 想, 雲 棲 廣 修 經 懺 法 要, 目 的 是 在 弘 揚 聖 教 法 門 的 自 利 利 他, 並 希 以 此 利 及 法 界 之 內 九 種 十 類, 一 切 有 情, 同 得 解 脫, 共 證 菩 提, 實 出 於 菩 薩 救 世 的 大 慈 悲 心, 至 於 經 懺 佛 事 的 流 弊, 諒 非 雲 棲 大 師 所 曾 料 及 18 如 聖 嚴 法 師 所 說, 經 懺 佛 事 的 目 的 是 弘 揚 聖 教 法 門 的 自 利 利 他, 並 希 以 此 利 及 法 界 之 內 九 種 十 類 一 切 眾 生, 同 得 解 脫, 共 證 菩 提 為 修 行 本 懷 因 此, 若 要 回 復 經 懺 佛 事 的 修 行 本 質, 消 除 經 懺 佛 事 的 流 弊 與 大 眾 的 錯 誤 觀 念, 應 重 新 正 視 祖 師 大 德 編 撰 懺 文 儀 軌 的 用 心, 依 教 起 修, 依 文 字 般 若 而 入 實 相 般 若, 方 能 讓 殊 勝 的 漢 傳 佛 教, 重 新 回 到 應 有 的 正 知 正 見 與 修 行 教 化 之 功 能 ( 二 ) 天 台 懺 法 的 演 變 與 形 式 化 根 據 佛 教 史 料 之 記 載, 慧 思 禪 師 師 承 於 北 齊 慧 文 禪 師 的 思 想, 依 法 華 經 作 為 修 持 之 根 據, 而 證 得 法 華 三 昧 : 霍 爾 開 悟 法 華 三 昧, 大 聖 法 門 一 念 明 達 19 而 智 者 大 師 承 嗣 慧 思 禪 師, 受 其 推 崇 法 華 經 的 影 響, 進 一 步 發 揮 安 樂 行 品 之 深 義, 依 循 法 華 三 昧 之 實 踐 觀 行, 開 創 了 天 台 教 觀 雙 美 之 學 派, 並 編 撰 了 法 華 懺 請 觀 音 懺 法 金 光 明 懺 法 方 等 懺 法 等 懺 悔 法 門, 作 為 鞏 固 道 心 之 輔 助 至 宋 代 的 四 明 知 禮 大 師 慈 雲 遵 式 大 師 志 磐 大 師 等, 也 皆 是 傳 承 智 者 大 師 的 懺 法 精 神, 認 為 禮 懺 就 是 修 習 止 觀 的 捷 徑, 即 是 攝 持 三 業 的 重 要 行 法! 尤 其 是 四 明 知 禮 大 師, 著 有 修 懺 要 旨 一 卷, 闡 揚 修 懺 的 功 用 及 修 持 法, 以 顯 揚 止 觀 法 華 三 昧 的 實 踐 釋 聖 嚴, 論 經 懺 佛 事 及 其 利 弊 得 失, 律 制 生 活, 頁 續 高 僧 傳 卷 17,CBETA, T50, no. 2060, p. 563a 參 釋 慧 岳, 知 禮, 頁

8 .100.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智 者 大 師 所 制 定 的 法 華 懺, 乃 是 與 天 台 止 觀 思 想 結 合 的 懺 悔 觀 心 法 門, 屬 於 四 種 三 昧 中 的 半 行 半 坐 三 昧, 21 以 妙 悟 法 華 經 諸 法 實 相 之 理 的 行 法 唐 代 的 湛 然 大 師 ( ) 撰 有 法 華 三 昧 行 事 運 想 補 助 儀 ( 以 下 簡 稱 補 助 儀 ), 於 序 文 中 即 說 明 理 觀 的 重 要 性, 並 闡 述 法 華 懺 的 具 體 運 想 與 修 持 方 法, 使 行 者 能 隨 懺 文 而 觀 之 : 夫 禮 懺 法, 世 雖 同 效, 事 儀 運 想, 多 不 周 旋! 或 粗 讀 懺 文 半 不 通 利, 或 推 力 前 拒 理 觀, 一 無 效 精 進 之 風, 闕 入 門 之 緒, 故 言 勤 修 苦 行, 非 涅 槃 因 但 禮 念 軌 儀, 文 非 不 委, 以 散 情 昏 重, 想 運 難 成 予 因 天 台 再 有 詳 補, 撮 覽 樞 總, 使 隨 言 作 念, 隨 念 成 想 22 湛 然 大 師 雖 然 對 於 法 華 懺 正 修 三 昧 第 十 的 明 坐 禪 實 相 正 觀 方 法, 只 提 及 坐 禪 文 略, 應 如 止 觀 十 法 成 乘 等 23, 仍 可 以 看 出 對 於 止 觀 的 重 視 若 無 法 隨 文 入 觀, 則 是 連 懺 門 都 無 法 得 入, 就 算 事 相 上 有 作 苦 行 之 功 夫, 也 是 非 涅 槃 因 而 透 過 此 序 文, 也 可 以 觀 察 到 當 時 修 行 法 華 懺 者, 已 偏 重 事 儀 而 忽 略 理 觀, 因 此 湛 然 大 師 才 會 特 別 強 調 事 儀 上 必 須 有 運 想 之 功, 至 心 精 進, 否 則 也 是 想 運 難 成, 勤 修 苦 行, 非 涅 槃 因 21 四 種 三 昧 指 智 者 大 師 在 摩 訶 止 觀 卷 2 上, 所 舉 之 常 坐 三 昧 常 行 三 昧 半 行 半 坐 三 昧 非 行 非 坐 三 昧 此 乃 將 眾 多 之 止 觀 行, 依 其 實 行 方 式 而 分 類 為 四, 藉 由 此 四 種 行 法, 即 可 正 觀 實 相, 住 於 三 昧 四 種 三 昧 為 天 台 宗 觀 心 時 所 必 修 之 行 法 止 觀 行, 即 為 得 正 智 慧, 而 將 心 專 注 於 一 對 象, 並 在 身 體 上 力 行 實 踐 之 謂 22 補 助 儀,CBETA, T46, no. 1942, p. 955c 補 助 儀,CBETA, T46, no. 1942, p. 956b8

9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01. 智 者 大 師 於 本 懺 中, 教 導 行 者 需 事 理 修 一 心, 每 一 事 儀 都 必 須 有 理 觀 運 想, 否 則 無 法 得 證 解 脫 之 道, 也 失 去 了 修 行 之 正 念 正 道 24 但 目 前 所 流 傳 使 用 的 法 華 懺 版 本, 25 除 了 將 原 本 智 者 大 師 所 撰 之 明 三 七 日 行 法 華 懺 勸 修 第 一 明 三 七 日 行 法 華 懺 方 便 第 二 明 正 入 道 場 三 七 日 修 行 一 心 精 進 方 法 第 三 明 初 入 道 場 正 修 行 方 法 第 四 中 的 嚴 淨 道 場 淨 身 重 明 誦 經 法 與 略 明 修 證 相 第 五 等 行 法 簡 除 外, 諸 多 觀 文 也 皆 被 刪 略, 可 以 發 現 法 華 懺 逐 漸 變 成 偏 向 重 視 事 法 儀 式, 而 忽 略 了 禮 懺 時 的 觀 修 與 禪 觀 實 踐 若 將 觀 行 之 法 去 除, 會 讓 法 華 三 昧 行 法 逐 漸 儀 式 化 與 形 式 化, 非 常 可 惜! 26 且 今 日 佛 教 寺 院 道 場 所 舉 行 的 各 種 經 懺 法 會, 在 懺 法 的 行 持 中, 也 是 以 事 懺 為 多, 理 懺 的 實 相 觀 法 幾 乎 都 被 刪 除 忽 略, 大 都 是 依 據 懺 本 隨 文 誦 念, 儼 然 已 成 為 法 會 佛 事 的 一 種 即 使 行 禮 如 儀, 但 修 持 者 對 於 懺 法 之 意 涵 大 都 不 甚 了 解, 更 不 懂 得 如 何 運 心 觀 想, 忽 略 了 大 乘 懺 法 的 甚 深 止 觀 意 涵, 更 甚 者 是 認 為 懺 悔 是 為 求 現 世 之 利 益, 也 背 離 原 本 祖 師 制 懺 之 修 行 目 的 佛 法 強 調 解 行 並 重, 理 論 必 須 與 實 踐 配 合, 欲 得 佛 法 之 真 實 受 用, 實 修 是 根 本 之 道, 外 在 的 形 式 只 是 說 食 數 寶, 無 法 成 就 道 業 智 者 大 師 制 此 懺 之 本 意, 乃 是 要 行 者 為 悟 弄 引, 依 事 懺 調 熟 身 心 後, 而 能 趣 入 理 觀 之 門, 滅 生 死 苦 得 解 脫 樂 慧 岳 法 師 於 知 禮 一 書 中 提 及, 自 古 以 來, 大 多 認 為 禮 懺 是 實 踐 的 修 持 法 而 已, 尚 不 知 修 懺 之 中, 還 具 有 修 觀 的 妙 作 用 27 因 此 本 論 文 以 智 者 大 師 所 親 撰 的 法 華 懺 為 文 本, 採 用 文 獻 分 析 方 式 及 天 台 觀 心 詮 釋 方 法, 從 懺 文 內 容 探 討 法 華 懺 中 所 蘊 含 的 一 心 思 想, 論 證 天 台 祖 師 的 制 懺 精 神 期 能 彰 顯 本 懺 殊 勝 的 大 乘 一 實 24 遵 式 大 師 於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勘 定 元 本 序 中, 即 有 說 明 : 十 科 行 軌, 理 觀 為 主 ; 儻 一 以 誤, 九 法 徒 施 (CBETA, T46, no. 1941, p. 949a22-23) 可 知 道 天 台 祖 師 們 皆 重 視 此 一 問 題 25 如 台 南 妙 法 輪 印 經 會 所 編 之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為 四 明 延 慶 寺 沙 門 根 慶 和 尚 所 編 輯 26 關 於 法 華 三 昧 行 法 逐 漸 形 式 化 的 論 點, 在 佐 藤 哲 英 天 台 大 師 之 研 究 一 書 中 也 有 提 及 ( 頁 164) 27 釋 慧 岳, 知 禮, 頁 224

10 .102.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相 之 理 觀 內 涵, 以 及 大 乘 懺 悔 的 修 行 法 門 之 真 實 殊 義 若 能 在 深 入 天 台 的 教 理 思 想 門 之 時, 並 對 其 禪 觀 實 踐 法 門 有 一 深 刻 理 解, 則 對 於 在 大 乘 佛 法 的 實 修 實 證, 必 能 有 相 當 之 受 益 二 法 華 懺 的 修 證 精 神 法 華 懺 具 有 理 事 相 融 的 實 踐 觀 行 之 特 質, 於 正 修 門 設 有 事 懺 與 理 觀 的 兩 種 行 法 事 懺 即 一 般 禮 懺 儀 軌, 屬 於 有 相 行 之 事 修, 但 行 者 必 須 事 修 中 作 理 觀, 理 觀 也 要 落 實 在 事 修 中, 此 為 法 華 懺 理 事 相 融 的 實 踐 特 色 行 者 在 修 懺 上, 除 了 事 相 上 儀 軌 的 進 行 外, 更 須 藉 由 懺 法 修 證 三 昧 若 無 法 隨 文 入 觀 正 修 三 昧, 則 很 難 得 到 真 正 的 修 懺 利 益, 大 多 僅 能 停 留 於 世 間 的 功 德 利 益 上 智 者 大 師 云 : 為 教 新 學 菩 薩, 未 能 入 深 三 昧, 先 以 事 法, 調 伏 其 心, 破 重 障 道 罪, 因 此 身 心 清 淨, 得 法 喜 味 28 此 段 引 文 中 的 以 事 法 調 伏 其 心 之 事 法, 即 指 法 華 懺 正 修 中 十 法 之 前 九 法 對 於 初 學 或 鈍 根 行 者, 需 藉 由 事 懺 所 施 設 的 嚴 淨 道 場 行 道 誦 經 淨 身 方 法 三 業 供 養 奉 請 三 寶 讚 歎 三 寶 禮 敬 三 寶 及 修 行 五 悔 等 種 種 方 便 法 門, 使 三 業 清 淨, 離 諸 苦 業 及 障 惑 因 緣, 行 者 以 事 懺 漸 次 調 熟 身 心, 而 逐 漸 趣 入 理 觀 的 修 持 而 久 行 或 利 根 行 者, 可 直 入 理 觀 以 正 觀 諸 法 實 相, 證 悟 三 昧, 可 知 理 觀 為 本 懺 的 核 心 精 神 ( 一 ) 懺 悔 與 天 台 止 觀 1. 持 戒 清 淨 與 止 觀 所 謂 懺 法, 即 修 持 懺 悔 法 門 之 意 懺 悔 法 在 原 始 佛 教 中, 原 是 僧 團 透 過 半 月 半 月 的 布 薩 羯 磨, 將 所 犯 之 過 錯 於 大 眾 僧 前 告 白, 表 達 真 誠 懺 悔 之 意, 無 有 覆 藏, 而 得 以 回 復 清 淨 身 心, 方 能 同 住 於 僧 團 中 精 進 修 行 佛 制 戒 律 的 用 心, 是 為 使 修 行 者 能 斷 惡 修 善, 減 少 修 行 上 的 障 難, 達 成 究 竟 解 脫 的 目 標 而 在 大 乘 經 典 的 懺 悔 思 想 中, 不 只 是 懺 罪 清 淨, 更 有 修 定 28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5b25-27

11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03. 證 三 昧 而 得 到 解 脫 之 效 大 乘 懺 法 藉 由 修 懺 達 成 持 戒 清 淨, 才 能 得 三 昧 正 定, 入 實 相 正 觀 29 因 此 智 者 大 師 將 持 戒 清 淨 視 為 修 定 發 慧 的 重 要 條 件, 認 為 在 實 踐 修 持 上, 若 於 戒 體 有 所 毀 犯 染 汙, 是 無 法 得 證 三 昧, 所 以 必 須 徹 底 發 露 懺 悔, 以 達 罪 障 消 除, 還 得 清 淨, 以 成 就 止 觀 的 修 持 在 智 者 大 師 小 止 觀 釋 禪 波 羅 蜜 及 摩 訶 止 觀 的 禪 修 相 關 論 著 中, 都 將 持 戒 清 淨 視 為 修 定 發 慧 的 重 要 前 行 功 夫, 而 懺 悔 更 是 持 戒 清 淨 的 重 要 行 持 法 門, 如 小 止 觀 云 : 夫 發 心 起 行, 欲 修 止 觀 者, 要 先 外 具 五 緣 : 第 一 持 戒 清 淨 如 經 中 說 : 依 因 此 戒, 得 生 諸 禪 定, 及 滅 苦 智 慧 30 釋 禪 波 羅 蜜 云 : 行 者 持 戒, 能 發 禪 定, 破 戒 即 覆 禪 定 若 戒 不 清 淨, 決 須 懺 悔 夫 懺 悔 者, 懺 名 懺 謝 三 寶 及 一 切 眾 生, 悔 名 慚 愧 改 過 求 哀 我 今 此 罪, 若 得 滅 者, 於 將 來 時, 寧 失 身 命, 終 不 更 造 如 斯 苦 業 舉 要 言 之, 若 能 知 法 虛 妄, 永 息 惡 業, 修 行 善 道, 是 名 懺 悔 31 摩 訶 止 觀 云 : 云 何 懺 悔 令 罪 消 滅, 不 障 止 觀 耶? 若 犯 事 中 輕 過, 律 文 皆 有 懺 法, 懺 法 若 成, 悉 名 清 淨 戒 淨 障 轉, 止 觀 易 明 32 可 知 懺 悔 是 使 罪 業 清 淨, 回 復 戒 體, 讓 修 道 的 障 礙 轉 除, 證 入 三 昧 開 顯 智 慧 的 重 要 行 法 智 者 大 師 對 於 持 戒 清 淨 非 常 重 視, 認 為 這 是 修 定 發 慧 的 29 參 釋 大 睿,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頁 3-4 及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CBETA, T46, no. 1915, p. 462c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地 法 門 卷 2,CBETA, T46, no. 1916, p. 485a17-b24 32 摩 訶 止 觀 卷 4,CBETA, T46, no. 1911, p. 39c5-7

12 .104.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關 鍵 若 戒 體 有 所 毀 犯, 則 須 藉 懺 悔 之 功, 方 能 復 得 清 淨 而 持 戒 清 淨, 須 從 正 觀 一 念 心 起 ; 摩 訶 止 觀 云 : 理 觀 觀 心 論 持 戒 者 所 言 觀 心 為 因 緣 生 法 者, 若 觀 一 念 心 從 惡 緣 起, 即 能 破 根 本, 乃 至 破 不 雜 戒 33 說 明 中 道 妙 觀 方 是 戒 的 正 體, 為 上 品 清 淨 究 竟 的 持 戒 34 戒 為 無 上 菩 提 本, 若 能 一 心 持 戒 清 淨, 方 能 修 定 發 慧, 不 只 是 解 脫 生 死 之 苦, 更 是 能 成 就 菩 提 之 道 修 習 止 觀 者, 首 要 便 是 持 戒 清 淨, 若 持 戒 不 清 淨, 則 禪 定 智 慧 皆 不 得 發, 可 了 解 智 者 大 師 對 於 持 戒 禪 定 與 智 慧 的 三 學, 是 環 環 相 扣 的 2. 觀 心 懺 悔 與 滅 罪 法 華 懺 強 調 意 根 為 一 切 生 死 的 根 本, 為 生 死 流 轉 的 眾 苦 之 源, 35 因 此 必 須 要 從 意 根 作 真 實 懺 悔, 才 能 破 除 對 六 塵 境 的 貪 執, 不 再 造 作 生 死 之 業, 並 以 止 觀 的 實 踐 觀 行 功 夫, 方 能 得 究 竟 解 脫 智 者 大 師 於 其 相 關 論 著 均 有 提 到 相 關 的 概 念, 說 明 眾 生 因 為 一 念 無 明, 不 覺 諸 法 實 相 而 造 諸 生 死 惡 業 而 心 為 惑 本, 罪 從 心 起, 須 從 心 懺 觀 心 懺 悔 方 能 滅 罪, 如 觀 心 論 中 所 云 : 諸 來 求 法 者, 欲 懺 悔 眾 罪, 不 知 問 觀 心, 33 摩 訶 止 觀 卷 4,CBETA, T46, no. 1911, p. 37a 摩 訶 止 觀 卷 4: 即 空 之 觀 能 滅 見 思 之 非, 即 假 觀 能 滅 塵 沙 之 非, 即 中 觀 能 滅 無 明 之 非 又 波 羅 提 木 叉, 名 保 得 解 脫 者, 觀 心 亦 爾 若 不 觀 三 諦 之 理, 三 惑 保 不 解 脫 ; 若 見 三 諦, 三 惑 保 脫 如 此 解 脫 遍 法 界 脫, 非 止 解 脫 三 途 及 出 生 死 而 已 CBETA, T46, no. 1911, p. 37c 在 智 者 大 師 的 論 著 中, 如 覺 意 三 昧 觀 心 論 等, 以 及 於 其 它 論 著 中, 往 往 以 觀 心 釋 隨 文 入 觀 明 之, 皆 顯 示 了 其 對 心 意 識 之 重 視 依 智 者 大 師 的 看 法, 心 意 識 乃 是 一 法 論 三, 三 中 論 一 耳, 不 可 偏 執 於 諸 論 著 中, 所 謂 的 心, 往 往 是 指 眾 生 當 下 之 一 念 心 而 言 此 一 念 心, 也 可 稱 之 為 意 或 識, 可 知 心 意 等 彼 此 是 共 通 的 ( 參 陳 英 善 慧 思 與 智 者 心 意 識 說 之 探 討 一 文, 三 智 者 對 心 意 識 之 看 法, 頁 ) 因 此 在 本 文 中, 將 以 此 一 三, 三 一 之 思 想, 定 位 心 意 識 為 相 等 意 義 的 用 詞

13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05. 罪 終 難 得 脫 36 以 下 列 表 出 智 者 大 師 於 其 相 關 論 著 談 意 根 懺 悔 的 內 容 表 格 2: 智 者 大 師 談 意 根 懺 悔 簡 表 三 部 論 著 法 華 玄 義 釋 禪 波 羅 蜜 小 止 觀 意 根 懺 悔 內 容 摘 要 眾 生 生 死 為 由 於 過 去 無 明 顛 倒 心 中, 而 造 作 生 死 諸 行, 因 此 感 報 今 世 六 道 生 死 苦 果 如 正 法 念 處 經 所 云, 六 道 差 別 非 自 在 等 作, 悉 從 一 念 無 明 心 出 37 大 懺 悔 為 應 當 起 大 悲 心 憐 愍 一 切, 深 達 罪 源, 了 知 一 切 諸 法 本 來 空 寂, 罪 福 性 空 若 欲 滅 罪, 但 當 反 觀 如 此 心 者 從 何 處 起? 觀 罪 無 生, 破 一 切 罪, 以 一 切 諸 罪 根 本 性 空 常 清 淨 故 又 如 普 賢 觀 經 中 說 : 觀 心 無 心, 法 不 住 法, 我 心 自 空, 罪 福 無 主 作 是 懺 悔 名 大 懺 悔, 於 懺 悔 中, 最 尊 最 妙 令 此 空 慧 與 心 相 應, 於 一 念 中 能 滅 百 萬 億 阿 僧 祇 劫 生 死 重 罪, 若 得 無 生 忍 慧, 則 便 究 盡 罪 源 38 要 正 念 思 惟 一 切 諸 法 真 實 之 相, 一 切 有 為 生 死 因 果 法, 皆 因 心 有 若 知 心 無 性, 則 諸 法 不 實 心 無 染 著, 則 一 切 生 死 業 行 止 息 39 法 華 懺 以 六 根 懺 悔 為 主 要 懺 法, 目 的 是 要 將 虛 妄 染 著 的 六 情 根, 轉 化 成 具 諸 功 德 的 六 淨 根 眾 生 因 六 根 接 觸 六 塵, 產 生 貪 染 執 取, 而 造 作 種 種 惡 業, 實 由 一 念 心 之 無 明 顛 倒 而 心 本 具 善 惡 染 淨, 因 此 若 要 清 淨, 就 要 藉 由 修 持 懺 悔, 破 除 六 根 對 六 塵 的 迷 惑 貪 著 此 六 根 懺 悔 法 門, 並 非 只 有 事 相 上 的 禮 拜 求 懺, 而 是 要 心 起 觀 照, 了 知 諸 法 實 相 是 性 常 空 36 觀 心 論,CBETA, T46, no. 1920, p. 584c 參 法 華 玄 義 卷 2,CBETA, T33, no. 1716, p. 698c 參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卷 2,CBETA, T46, no. 1916, p. 486a21-c2 39 參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CBETA, T46, no. 1915, p. 465b9-13

14 .106.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寂, 以 知 空 故 而 生 重 慚 愧 起 大 懺 悔, 斷 除 一 切 造 作 不 善 法 的 相 續 之 心, 方 能 罪 從 心 起 將 心 懺 表 格 3: 法 華 懺 懺 悔 六 根 修 證 說 明 六 根 六 塵 懺 悔 過 去 所 造 惡 業 得 到 清 淨 未 來 善 果 眼 根 色 塵 貪 著 諸 色, 以 著 色 故, 貪 愛 諸 塵, 故 色 使 我 經 歷 三 界 40 見 十 方 諸 佛, 常 住 不 滅, 諸 佛 菩 薩 慧 眼 法 水 願 與 洗 除, 令 眼 根 一 切 重 罪 畢 竟 清 淨 41 耳 根 聲 塵 隨 逐 外 聲, 心 生 惑 著, 起 煩 惱 賊 害, 報 得 惡 事, 墮 惡 道, 不 聞 正 法 42 聽 十 方 諸 佛, 常 住 說 法, 令 耳 根 所 起 一 切 重 罪 畢 竟 清 淨 43 鼻 根 香 塵 聞 諸 香 氣, 迷 惑 不 了, 起 諸 結 使 煩 惱, 增 長 無 量 罪 業, 以 處 處 染 著 故 墮 落 生 死, 受 諸 苦 報 44 聞 十 方 諸 佛 功 德 妙 香, 充 滿 法 界, 令 鼻 根 一 切 過 罪 畢 竟 清 淨 45 舌 根 味 塵 舌 根 所 作 不 善 惡 業, 損 害 眾 生, 破 諸 禁 戒, 開 放 逸 門, 無 量 罪 業 從 舌 根 生, 斷 功 德 種, 當 墮 惡 道 46 了 別 諸 佛 法 味, 彌 滿 法 界, 令 舌 根 一 切 重 罪 畢 竟 清 淨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2b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2b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2b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2c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2c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2c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2c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p. 952c27-953a1

15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07. 身 根 觸 塵 貪 著 諸 觸, 造 作 身 業, 起 三 不 善 ; 與 諸 眾 生, 起 大 怨 結 受 大 苦 報, 受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等 苦 48 感 十 方 諸 佛, 常 放 淨 光, 照 觸 我 等, 令 身 根 一 切 重 罪 畢 竟 清 淨 49 意 根 法 塵 貪 著 諸 法, 隨 所 緣 境, 起 貪 瞋 癡, 處 處 貪 著, 是 一 切 生 死 根 本, 眾 苦 之 源 50 知 一 切 諸 法, 悉 是 佛 法, 令 意 根 一 切 重 罪 乃 至 六 根 所 起 一 切 惡 業, 畢 竟 清 淨 51 六 根 懺 悔 中 的 意 根 懺 悔, 其 觀 心 方 式, 即 是 以 觀 一 念 心 為 主 旨 因 為 一 切 法 不 離 五 陰 十 二 處 十 八 界, 然 真 正 作 為 諸 法 所 由 生 起 之 根 源 處, 實 為 五 陰 之 識 陰, 即 六 根 之 意 根 智 者 大 師 說 明 之 一 念 三 千, 此 一 念 心 即 具 十 法 界 三 千 法 所 以 依 一 念 心 而 修 習 止 觀, 如 實 觀 照 一 切 境 界 皆 為 不 思 議 境, 一 切 的 存 在 皆 是 因 緣 假 名 施 設, 空 無 自 性, 於 一 切 法 中 不 起 分 別 執 著 若 能 時 時 觀 照 現 前 一 念 心 為 修 善 或 造 惡, 要 作 凡 或 成 聖, 十 法 界 只 是 在 一 念 心 之 所 變 現 心 能 造 世 間 一 切 法, 攝 十 法 界 一 切 法, 十 法 界 中 界 界 互 具 ; 而 諸 法 皆 是 不 可 思 議, 此 不 可 思 議 是 遍 歷 一 切 法, 一 切 法 是 因 緣 所 生 法, 也 是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的 關 係 若 能 觀 得 此 一 念 心 與 根 塵 相 應 所 現 之 一 切 法 是 因 緣 假 名 法, 則 見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因 此 法 華 懺 對 於 意 根 懺 悔 的 清 淨, 即 是 觀 心 法 門 之 實 踐, 能 轉 化 無 明 成 智 慧, 破 一 切 生 死 顛 倒 妄 想 ( 二 ) 實 相 思 想 與 觀 心 實 踐 智 者 大 師 力 倡 教 觀 雙 美 定 慧 等 持 的 天 台 法 門, 以 教 理 與 實 踐 並 重, 教 相 與 觀 心 並 行 天 台 中 道 實 相 觀 法 對 於 初 學 者 而 言, 要 在 靜 中 禪 觀 此 理 尚 難 得 力, 何 況 要 於 動 中 歷 緣 對 境 來 修 觀? 因 此 為 了 讓 新 學 行 者 能 順 利 趣 48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3a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3a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3a 參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3a28-b5

16 .108.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入 止 觀 修 持, 智 者 大 師 親 撰 法 華 懺, 讚 歎 修 持 法 華 三 昧 之 殊 勝 功 德 利 益, 於 三 七 日 一 心 精 進 修 法 華 三 昧, 當 得 種 種 勝 妙 功 德 52 智 者 大 師 制 此 懺 之 本 意, 乃 是 要 行 者 為 悟 弄 引, 除 了 要 以 二 十 五 事 為 遠 方 便, 53 及 事 懺 調 熟 身 心 後, 而 能 趣 入 理 觀 之 門, 緣 法 華 經 之 義 理 而 修 習 止 觀 法 門, 此 為 法 華 懺 的 主 要 修 持 目 的 與 精 神 智 者 大 師 非 常 重 視 觀 心, 在 其 圓 寂 前 最 後 的 開 示 觀 心 論 中, 提 到 行 化 興 顯 不 觀 心 無 理 觀 而 事 法 用 心 之 過 失 54 智 者 大 師 不 斷 強 調 觀 心 的 重 要, 若 只 是 依 事 法 用 心 而 沒 有 觀 慧 之 理 觀 照 明, 則 是 會 破 壞 佛 法, 毀 損 法 身 慧 命, 如 文 云 : 依 事 法 用 心, 無 慧 發 鬼 定, 顯 異 動 物 心, 事 發 壞 佛 法, 命 終 生 鬼 道, 九 十 五 眷 屬 像 法 決 疑 明, 三 師 破 佛 法, 為 是 因 緣 故, 須 造 觀 心 論 55 依 事 法 用 心, 無 慧 發 鬼 定 即 使 有 禪 定, 因 為 沒 有 出 離 生 死 的 智 慧, 也 是 魔 禪 鬼 定 但 邪 魔 之 法, 勢 不 得 久, 必 當 事 發 壞 敗, 令 人 起 謗 不 信 佛 法 故 偈 云 : 顯 異 動 物 心, 事 發 壞 佛 法 然 自 有 魔 鬼 之 禪, 魔 去 禪 亦 失 也 但 若 被 魔 禪 鬼 法 所 役 使, 死 則 為 其 眷 屬, 邪 魔 雖 多 不 出 九 十 五 種, 故 偈 云 : 命 終 生 鬼 趣, 九 十 五 眷 屬 56 智 者 大 師 強 調 觀 心 是 要 我 們 時 時 注 意 自 己 的 起 心 動 念, 因 為 眾 生 無 始 劫 來 的 生 死 習 性 實 在 太 重, 稍 一 不 注 意, 就 會 失 去 正 念, 起 生 死 之 心, 造 生 死 之 業, 受 生 死 苦 52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49b13-c10 53 摩 訶 止 觀 卷 4: 二 十 五 法 為 遠 方 便 略 為 五 : 一 具 五 緣 二 呵 五 欲 三 棄 五 蓋 四 調 五 事 五 行 五 法 (CBETA, T46, no. 1911, p. 35c18-21) 54 觀 心 論 : 諸 來 求 法 者, 本 為 利 益 他, 不 知 問 觀 心, 退 轉 令 他 謗 諸 來 求 法 者, 欲 興 顯 佛 法, 不 知 問 觀 心, 退 還 大 污 損 (CBETA, T46, no. 1920, pp. 584c29-585a3) 55 觀 心 論,CBETA, T46, no. 1920, p. 585a 觀 心 論 疏,CBETA, T46, no. 1921, p. 592a6-24

17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09. 報 一 心 正 念 為 不 起 世 間 五 欲 之 生 死 煩 惱 心, 不 起 愛 染 繫 縛 眷 屬 心, 方 能 一 心 精 進 修 行, 得 到 正 定 正 慧 的 真 實 解 脫 之 道 摩 訶 止 觀 亦 有 云 : 止 觀 者 : 例 為 十 法 思 議 境 者 : 若 魔 事 起, 隨 順 魔 行, 作 諸 惡 業, 成 三 途 法 若 隨 魔 起 善, 所 謂 他 屬, 而 行 布 施 ; 雖 生 善 道, 世 世 相 染, 或 時 附 著, 倚 託 言 語 若 捨 身 命, 即 受 彼 報 ; 設 欲 修 道, 遮 障 萬 端! 經 云 有 菩 薩 有 魔 無 魔, 即 此 意 也 起 於 魔 檀, 為 有 報 故 ; 持 於 魔 戒, 要 利 養 故 ; 行 於 魔 忍, 為 畏 他 故 ; 習 魔 精 進, 求 名 聞 故 ; 得 於 魔 禪, 昧 於 鬼 法 ; 樂 於 魔 慧, 分 別 見 網 如 是 六 法, 雖 名 為 善, 其 實 是 魔 ; 由 此 邪 蔽, 蔽 三 脫 門 57 菩 薩 行 的 六 波 羅 蜜, 是 自 利 利 他, 出 離 生 死 苦 海 的 修 行 行 布 施 若 求 回 報, 則 是 起 於 魔 施, 增 長 愛 染 生 死 眷 屬 持 戒 若 是 為 求 利 養, 則 是 持 於 魔 戒, 無 法 出 離 生 死 忍 辱 若 是 因 為 畏 他, 則 非 真 行 慈 悲, 徒 增 長 我 執 怨 懟 精 進 是 為 求 名 聞 讚 嘆, 則 非 是 真 精 進, 只 是 為 求 他 人 恭 敬, 我 執 更 為 深 重 修 持 禪 定 若 貪 著 禪 味, 則 易 與 魔 禪 相 應, 無 法 真 發 出 離 生 死 之 智 慧 若 無 正 解 正 知 的 智 慧, 則 不 明 般 若, 仍 是 魔 子 魔 孫, 在 三 界 生 死 中 受 苦 不 已! 觀 心 對 於 修 行 的 重 要, 為 能 真 實 面 對 自 己 的 一 切 發 心, 絕 不 可 以 事 相 來 欺 騙 他 人, 蒙 蔽 自 己 若 發 心 不 正, 則 六 度 也 會 成 為 六 蔽, 看 似 善 法, 實 行 魔 業 ; 發 心 不 正, 果 報 即 不 正 1. 以 觀 心 實 踐 契 證 諸 法 實 相 佛 教 之 特 質 在 於 證 悟 實 相, 以 獲 得 安 身 立 命 為 旨 歸 58 實 相 一 語, 主 要 來 自 於 鳩 摩 羅 什 大 師 之 翻 譯, 59 乃 指 諸 法 相 互 依 存 的 緣 起 關 係 而 言 法 華 經 提 到 許 多 實 相 的 概 念, 如 顯 實 相 義 諸 法 實 相 真 實 實 相 印 實 道 實 智 真 實 相 諸 57 摩 訶 止 觀 卷 8,CBETA, T46, no. 1911, p. 116b 釋 慧 岳, 知 禮, 頁 陳 英 善, 天 台 緣 起 中 道 實 相 論, 頁 5

18 .110.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法 如 實 相 如 實 知 見 一 實 之 道 一 實 境 界 令 眾 生 開 佛 知 見, 見 此 一 實 等 而 此 實 相 觀 念 也 深 深 影 響 了 中 國 佛 教, 由 其 是 天 台 的 思 想 60 於 法 華 經. 方 便 品 中, 鳩 摩 羅 什 以 十 如 是, 徹 底 發 揮 了 緣 起 中 道 實 相 的 意 涵 61 智 者 大 師 以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的 方 式 來 詮 釋 十 如 是, 強 調 其 所 彰 顯 的 諸 法 實 相 之 本 ( 如 是 相 ) 與 末 ( 如 是 報 ), 乃 是 究 竟 空 等 假 等 中 等, 亦 即 一 切 法 如 實 平 等, 不 綜 不 橫, 名 為 實 相 62 智 者 大 師 並 於 法 華 玄 義 中, 列 舉 出 實 相 的 種 種 異 名, 作 為 其 表 達 實 相 涵 義 的 方 式 之 一 63 是 為 眾 生 根 機 有 種 種 差 別, 所 以 諸 佛 以 種 種 方 便 以 應 機 說 法, 而 實 相 亦 是 諸 法 之 異 名, 諸 法 當 體 是 妙 有 不 可 破 壞, 故 名 實 相 此 說 明 了 一 切 法 無 不 是 實 相, 端 看 心 如 何 看 待 它, 這 也 是 凡 聖 迷 悟 之 別 64 以 下 簡 表 出 智 者 大 師 於 法 華 玄 義 中, 解 釋 實 相 的 種 種 別 名 與 意 涵 陳 英 善, 天 台 緣 起 中 道 實 相 論, 頁 法 華 經 : 佛 所 成 就 第 一 希 有 難 解 之 法,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竟 諸 法 實 相 所 謂 諸 法, 如 是 相 如 是 性 如 是 體 如 是 力 如 是 作 如 是 因 如 是 緣 如 是 果 如 是 報 如 是 本 末 究 竟 等 我 以 相 嚴 身, 光 明 照 世 間, 無 量 眾 所 尊, 為 說 實 相 印 (CBETA, T9, no. 262, pp. 5c10-8b3) 62 法 華 玄 義 卷 2,CBETA, T33, no. 1716, p. 693b 法 華 玄 義 卷 8: 實 相 之 體, 秖 是 一 法, 佛 說 種 種 名 ; 亦 名 妙 有 真 善 妙 色 實 際 畢 竟 空 如 如 涅 槃 虛 空 佛 性 如 來 藏 中 實 理 心 非 有 非 無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微 妙 寂 滅 等 無 量 異 名, 悉 是 實 相 之 別 號, 實 相 亦 是 諸 名 之 異 號 耳 惑 者 迷 滯, 執 名 異 解 (CBETA, T33, no. 1716, p. 782b28-c4) 64 Hans-Rudolf Kantor 於 天 台 宗 的 可 說 與 不 可 說 一 文 中, 也 有 提 出 類 似 的 觀 點 ; 其 文 在 評 析 R. F. Rhodes 的 Expressing the Inexpressible: Reality and Language according to T'ien-t'ai Buddhism 一 書 時 指 出, 智 者 大 師 強 調 諸 法 實 相 為 中 道, 是 第 一 義 諦 ( 頁 14-15) 因 此, 種 種 的 語 言 文 字 無 量 異 名, 悉 是 實 相 之 別 號, 實 相 亦 是 諸 名 之 異 號, 不 應 有 所 對 立 分 別 65 法 華 玄 義 卷 8,CBETA, T33, no. 1716, p. 783b

19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11. 表 格 4: 法 華 玄 義 關 於 實 相 的 名 意 別 名 實 相 妙 有 真 善 妙 色 畢 竟 空 如 如 涅 槃 虛 空 佛 性 如 來 藏 中 實 理 心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意 涵 所 謂 實 相, 實 相 之 相, 無 相 不 相, 不 相 無 相, 名 為 實 相, 此 從 不 可 破 壞 真 實 得 名 又 此 實 相, 諸 佛 得 法 妙 有 雖 不 可 見, 諸 佛 能 見 實 相 非 二 邊 之 有, 不 雜 餘 物 空 理 湛 然, 非 一 非 異, 無 二 無 別 實 相 寂 滅 覺 了 不 改 覺 了 不 變 佛 性 多 所 含 受 含 備 諸 法 寂 照 靈 知 不 依 於 有, 亦 不 附 無 遮 離 諸 邊 最 上 無 過 實 相 為 諸 法 本 來 真 實 不 虛 的 體 相, 本 來 即 是, 非 為 創 造, 亦 非 由 人 的 意 志 所 然 智 者 大 師 云 : 實 相 之 境, 非 佛 天 人 所 作, 本 自 有 之, 非 適 今 也 66 天 台 以 觀 心 實 踐, 契 證 諸 法 實 相 妙 理, 如 觀 心 論 中 所 說, 想 要 得 實 法, 證 無 上 道, 則 必 須 修 習 觀 心 67 觀 心 是 即 文 實 踐 66 法 華 玄 義 卷 2,CBETA, T33, no. 1716, p. 698b 觀 心 論 : 平 等 真 法 界, 無 行 無 能 到, 若 能 問 觀 心, 能 行 亦 能 到 若 能 問 觀 心, 得 真 法 富 貴 稽 首 十 方 佛, 深 悲 觀 心 者, 勸 善 諦 觀 察, 發 正 覺 妙 樂 稽 首 十 方 法, 深 悲 觀 心 者, 勸 善 諦 觀 察, 得 真 法 免 苦 (CBETA, T46, no. 1920, pp. 584c2-585c17)

20 .112.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與 印 證 教 理 之 方 式, 這 是 智 者 大 師 的 教 相 詮 釋 特 別 之 處, 也 顯 示 其 教 觀 一 如 的 中 心 思 想 智 者 大 師 的 根 本 主 張, 一 直 是 教 不 離 觀, 觀 不 離 教, 教 觀 必 須 要 相 互 為 用, 才 能 契 入 法 華 的 實 相 妙 理 法 華 玄 義 七 番 共 解 中 的 觀 心 釋, 其 聞 慧 兼 修, 義 觀 雙 舉 即 是 天 台 宗 立 教 的 解 行 實 踐 主 張 觀 心 是 即 教 之 觀, 教 相 是 即 觀 之 教, 教 與 觀 必 須 要 並 行, 否 則 就 如 同 百 論 上 盲 跛 的 比 喻, 有 行 無 解 就 像 是 盲 而 不 跛, 有 解 無 行 就 像 是 跛 而 不 盲 唯 有 觀 解 雙 具, 方 不 致 於 偏 頗, 因 此 行 者 需 教 觀 雙 運, 使 之 眼 智 具 足 68 智 者 大 師 以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來 表 達 中 道 實 相 的 觀 念 69 善 惡 本 無 自 性, 乃 因 眾 生 貪 執 而 有 十 法 界 之 差 別, 故 今 以 理 觀 諸 法 實 相 為 究 竟, 得 到 真 正 的 解 脫 智 慧 2. 正 觀 實 相 方 能 懺 悔 究 竟 在 相 關 大 乘 懺 悔 經 典 中, 除 了 有 以 稱 念 佛 菩 薩 的 名 號 外, 亦 有 以 見 到 瑞 相 來 做 懺 罪 清 淨 與 否 的 取 相 懺 ; 而 最 重 要 的 理 法 依 據, 是 正 觀 法 性 平 等, 罪 性 本 空 的 觀 無 生 懺, 此 種 懺 悔 方 法, 幾 乎 是 大 乘 懺 悔 經 典 共 通 的 思 想 70 在 智 者 大 師 的 相 關 論 著 中, 也 提 到 了 作 法 懺 取 相 懺 及 觀 無 生 懺 三 種 懺 悔 的 方 式, 71 說 明 譬 喻 此 三 種 懺 悔 的 服 藥 不 同 病 癒 不 同, 若 能 觀 無 生 懺 悔 成 就, 則 滅 罪 與 證 得 三 昧 皆 可 具 足 72 可 68 法 華 玄 義 卷 1: 問 : 事 解 已 足, 何 煩 觀 心? 論 作 四 句 評 : 有 慧 無 多 聞, 是 不 知 實 相 譬 如 大 闇 中, 有 目 無 所 見, 多 聞 無 智 慧, 亦 不 知 實 相 譬 如 大 明 中, 有 燈 而 無 照, 多 聞 利 智 慧, 是 所 說 應 受, 無 聞 無 智 慧, 是 名 人 身 牛 今 使 聞 慧 兼 修, 義 觀 雙 舉 百 論 有 盲 跛 之 譬, 牟 子 有 說 行 之 義 華 嚴 云 : 譬 如 貧 窮 人, 日 夜 數 他 寶, 自 無 半 錢 分, 偏 聞 之 失 也 下 文 云 : 未 得 謂 得, 未 證 謂 證, 偏 觀 之 失 也 (CBETA, T33, no. 1716, p. 686a) 69 法 華 玄 義 : 實 相 者, 即 經 之 正 體 也 如 是 實 相,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CBETA, T33, no. 1716, p. 781b) 70 參 釋 大 睿,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頁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卷 2,CBETA, T46, no. 1916, p. 486c 72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卷 2,CBETA, T46, no. 1916, p. 486c

21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13. 知 智 者 大 師 對 於 懺 悔 的 思 想, 是 以 觀 無 生 懺 為 究 竟 懺 罪 的 方 式, 以 觀 法 性 空 慧 的 理 懺 為 正 法, 73 以 事 懺 為 助 法, 74 而 在 智 者 大 師 的 論 著 中, 也 不 斷 說 明 觀 無 生 懺 懺 罪 方 式 之 重 要, 能 深 達 罪 源 75 章 安 大 師 也 於 觀 心 論 疏 中, 76 說 明 了 此 三 種 懺 法, 77 並 以 觀 心 的 觀 無 生 懺 為 最 勝, 為 勝 能 兼 劣, 可 以 真 正 滅 罪 消 障 78 表 格 5: 三 種 懺 悔 方 式 簡 表 三 種 懺 悔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原 文 說 明 作 法 懺 破 違 無 作 障 道 罪 即 僧 團 所 舉 行 的 羯 磨, 在 如 法 的 大 眾 前 發 露 過 錯, 虔 誠 懺 悔, 使 戒 體 回 復 清 淨, 方 為 將 罪 已 懺 73 金 光 明 經 文 句 卷 3,CBETA, T39, no. 1785, p. 59b 74 金 光 明 經 文 句 卷 3,CBETA, T39, no. 1785, p. 59c 75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卷 2: 行 人 欲 行 大 懺 悔 者, 應 當 起 大 悲 心 憐 愍 一 切, 深 達 罪 源 所 以 者 何? 一 切 諸 法 本 來 空 寂, 尚 無 有 福, 況 復 罪 耶! 但 眾 生 不 善 思 惟, 妄 執 有 為 而 起 無 明 及 與 愛 恚 從 此 三 毒, 廣 作 無 量 無 邊 一 切 重 罪, 皆 從 一 念 不 了 心 生 (CBETA, T46, no. 1916, p. 486a21-25) 76 章 安 大 師 ( ), 為 智 者 大 師 的 上 首 弟 子, 智 者 大 師 的 重 要 論 著, 如 法 華 玄 義 法 華 文 句 摩 訶 止 觀 等 大 小 部 帙 百 餘 卷, 皆 是 由 章 安 大 師 紀 錄 與 整 理, 以 傳 後 世 77 觀 心 論 疏 : 然 夫 懺 有 三 種 : 一 作 法 懺 如 律 所 明, 隨 犯 罪 輕 重, 或 對 首 作 法, 或 二 十 僧 出 罪 作 法, 法 成 即 云 罪 滅, 此 懺 違 無 作 罪 也 二 觀 相 懺 如 方 等 法 華 半 行 半 坐 懺 等, 觀 見 好 相, 或 空 中 唱 罪 滅 等, 即 云 罪 滅, 此 懺 性 罪 三 觀 無 生 懺 經 云 : 端 坐 念 實 相, 眾 罪 如 霜 露, 慧 日 能 銷 除 此 懺 煩 惱 罪 (CBETA, T46, no. 1921, p. 591a3-9) 78 觀 心 論 疏 : 問 : 作 法 懺 不 能 滅 性 罪 者, 觀 相 懺 亦 不 能 滅, 違 無 作 罪 障 耶? 答 : 勝 能 兼 劣 故, 無 生 懺 例 可 知 (CBETA, T46, no. 1921, p. 591a15-17)

22 .114.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觀 相 懺 ( 取 相 懺 ) 觀 無 生 懺 破 除 體 性 惡 業 罪 故 摩 訶 衍 論 云 : 若 比 丘 犯 殺 生 戒, 雖 復 懺 悔 得 戒 清 淨, 障 道 罪 滅 而 殺 報 不 滅, 此 可 以 證 前 釋 後 當 知 觀 相 懺 悔 用 功 既 大, 能 除 體 性 之 罪 破 除 無 明 一 切 煩 惱 習 因 之 罪, 此 則 究 竟 除 罪 源 本 在 佛 菩 薩 像 前, 至 心 懺 悔, 直 到 見 到 瑞 相, 方 為 懺 悔 功 成, 罪 障 消 滅 即 實 相 懺 悔, 觀 心 無 生, 觀 法 無 生 若 能 深 悟 實 相, 則 能 究 竟 破 除 無 明 煩 惱 之 根 本 罪 源 智 者 大 師 認 為 觀 罪 性 空 的 觀 無 生 懺, 方 能 究 竟 滅 除 罪 障, 達 成 清 淨 解 脫 的 目 的 所 謂 觀 無 生 懺 悔 法 門, 是 指 以 止 觀 之 修 持, 觀 察 諸 法 無 生 之 理, 體 悟 一 切 諸 法 本 來 空 寂 的 理 懺 方 式 79 眾 生 因 為 無 明 而 起 顛 倒 妄 想, 造 作 惡 業 而 受 生 死 輪 迴 苦 報 不 已 ; 若 能 觀 此 煩 惱 ( 無 明 ) 體 性 為 罪 性 本 空, 即 能 破 一 切 的 生 死 顛 倒 心, 不 再 造 作 生 死 惡 業, 得 到 真 正 的 清 淨, 達 成 究 竟 之 懺 罪 可 知 觀 無 生 懺 為 究 竟 懺 罪 的 根 本 依 據, 80 法 華 經 的 諸 法 實 相 思 想, 為 智 者 大 師 制 定 法 華 懺 的 根 本 依 據, 為 引 導 行 者 證 入 法 華 三 昧, 體 悟 諸 法 無 生 妙 理 在 本 懺 的 第 七 明 懺 悔 六 根 及 勸 請 隨 喜 迴 向 發 願 方 法 中, 即 有 相 關 觀 想 說 明 文 : 一 心 一 意, 為 一 切 眾 生 行 懺 悔 法, 生 重 慚 愧, 發 露 無 量 劫 來 及 至 此 生, 與 一 切 眾 生, 六 根 所 造 一 切 惡 業, 斷 相 續 心 從 於 今 時 乃 79 摩 訶 止 觀 卷 5: 無 生 門 能 通 止 觀, 到 因 到 果, 又 能 顯 無 生, 使 門 光 揚 何 者? 止 觀 是 行, 無 生 門 是 教, 依 教 修 行, 通 至 無 生 法 忍, 因 位 具 足 (CBETA, T46, no. 1911, p. 59c7-10) 80 在 釋 大 睿 法 師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一 書 頁, 用 心 整 理 出 相 關 大 乘 懺 悔 經 典 的 資 料, 證 明 於 法 無 所 著 思 惟 空 義 念 實 相 觀 法 性 無 常 實 相 正 觀 為 無 生 懺 的 修 持 法, 可 供 比 較 參 考

23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15. 至 盡 未 來 際, 終 不 更 造 一 切 惡 業 所 以 者 何? 業 性 雖 空, 果 報 不 失! 知 空 之 人 尚 不 作 善, 況 復 作 罪? 若 造 惡 不 止, 悉 是 顛 倒 因 緣, 則 受 妄 果 是 故 行 者, 以 知 空 故, 生 大 慚 愧, 燒 香 散 華, 發 露 懺 悔 81 因 此 若 以 實 踐 觀 心 法 門, 而 了 知 罪 福 等 一 切 法 皆 是 空 寂 之 理, 方 能 做 到 真 正 的 懺 悔 於 法 華 懺 正 修 三 昧 的 第 十 明 坐 禪 實 相 正 觀 方 法 中, 智 者 大 師 說 明 透 過 智 慧 的 觀 照, 體 達 一 念 心 即 具 足 諸 法, 覺 了 此 心 即 是 法 性, 為 因 緣 所 生, 體 性 空 寂 一 切 法 皆 從 心 起, 心 若 一 念 無 明 妄 執, 便 生 起 煩 惱 ; 心 若 能 清 淨 自 在, 便 能 與 三 昧 相 應, 知 罪 福 性 空, 破 一 切 生 死 顛 倒 三 毒 妄 想 煩 惱 惡 業 文 云 : 歛 念 正 觀, 破 壞 罪 業 云 何 明 正 觀? 如 菩 薩 法, 不 斷 結 使, 不 住 使 海, 觀 一 切 法 空 如 實 相, 是 名 正 觀 云 何 名 觀 一 切 法 空? 行 者 當 諦 觀 現 在 一 念 妄 心 隨 所 緣 境, 如 是 等 種 種 因 緣 中, 求 心 畢 竟 不 可 得 心 如 夢 幻 不 實, 寂 然 如 虛 空, 無 名 無 相, 不 可 分 別 爾 時 行 者 尚 不 見 心 是 生 死, 豈 見 心 是 涅 槃? 既 不 得 所 觀, 亦 不 存 能 觀, 一 切 皆 如 幻 化, 是 名 觀 心 無 心, 法 不 住 法, 諸 法 解 脫, 滅 諦 寂 靜 作 是 懺 悔, 名 大 懺 悔, 名 莊 嚴 懺 悔, 名 無 罪 相 懺 悔, 名 破 壞 心 識 懺 悔, 行 此 懺 悔, 心 如 流 水, 不 住 法 中 所 以 者 何? 一 切 妄 想 顛 倒 所 作 罪 福 諸 法, 皆 從 心 起 ; 離 心 之 外, 則 無 罪 福 及 一 切 法 若 觀 心 無 心, 則 罪 福 無 主 ; 知 罪 福 性 空, 則 一 切 諸 法 皆 空 如 是 觀 時, 能 破 一 切 生 死 顛 倒 三 毒 妄 想 極 重 惡 業, 亦 無 所 破, 身 心 清 淨, 以 是 因 緣, 得 與 三 昧 相 應 82 智 者 大 師 所 親 制 的 法 華 懺, 主 要 用 意 是 藉 由 有 相 行 的 事 懺 而 得 清 淨 身 心, 得 有 資 糧 進 入 無 相 行 的 理 懺 觀 修, 滅 除 煩 惱 而 證 果 為 要 旨 81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2b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4a12-b7

24 .116.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在 摩 訶 止 觀 中, 亦 說 明 懺 儀 的 禪 觀 作 用 為 無 相 83 而 法 華 懺 的 無 相 懺, 是 要 深 入 觀 心 法 門, 達 到 正 觀 實 相, 就 懺 儀 原 意, 此 部 份 的 禪 觀 正 是 本 懺 法 的 核 心 行 者 若 能 作 如 是 觀, 證 入 中 道 實 相, 方 是 真 實 之 懺 悔 觀 心 實 相 方 能 將 造 作 惡 業 根 源 徹 底 懺 除, 行 者 若 能 深 悟 實 相, 了 達 罪 性 本 空 之 理, 則 能 罪 從 心 起 將 心 懺 亦 如 佛 說 觀 普 賢 菩 薩 行 法 經 ( 以 下 簡 稱 普 賢 觀 經 ) 所 說.. 一 切 業 障 海, 皆 從 妄 想 生 若 欲 懺 悔 者, 端 坐 念 實 相 眾 罪 如 霜 露, 慧 日 能 消 除 是 故 應 至 心, 懺 悔 六 情 根 84 普 賢 觀 經 為 智 者 大 師 制 定 法 華 懺 的 重 要 義 理 依 據, 85 端 坐 念 實 相 為 修 懺 理 觀 的 核 心 至 誠 依 此 懺 法 求 哀 懺 悔, 將 造 作 惡 業 根 源 徹 底 懺 除, 進 修 實 相 正 觀, 以 期 從 今 以 後 乃 至 盡 未 來 際, 終 不 更 造 一 切 惡 業, 斷 絕 無 明 的 根 源, 轉 染 成 淨, 轉 迷 為 悟, 復 得 真 正 清 淨, 證 得 究 竟 解 脫, 方 是 名 為 真 懺 悔 法 華 懺 理 觀 的 修 持, 與 圓 頓 十 乘 觀 法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慧 思 大 師 於 法 華 經 安 樂 行 義 中, 說 明 若 證 法 華 三 昧, 眾 果 悉 具 足, 所 謂 眾 果 悉 具 足, 正 是 法 華 三 昧 名 為 圓 頓 的 本 質 所 在 86 智 者 大 師 認 為 圓 頓 止 觀 在 於 能 觀 照 眾 生 一 念 無 明 心, 此 心 即 是 83 摩 訶 止 觀 卷 2: 持 是 行 人, 涉 事 修 六 根 懺, 為 悟 入 弄 引, 故 名 有 相 ; 若 直 觀 一 切 法 空 為 方 便 者, 故 言 無 相 (CBETA, T46, no. 1911, p. 14a19-21) 84 普 賢 觀 經,CBETA, T9, no. 277, p. 393b 觀 心 論 疏 : 問 : 作 法 懺 出 在 律 文 觀 相 方 法, 出 在 方 等 諸 經, 可 解 無 生 懺 相 云 何? 答 : 前 引 普 賢 觀 文, 即 其 事 也 又 如 淨 名 彈 優 波 離 云 : 當 直 除 滅, 勿 擾 其 心 所 以 者 何? 彼 罪 性 不 在 內, 不 在 外, 不 在 中 問 如 其 心 然, 罪 垢 亦 然, 諸 法 亦 然, 不 出 於 如 妄 想 是 垢, 無 妄 想 是 淨 ; 取 我 是 垢, 不 取 我 是 淨 一 切 諸 法 如 幻 化 相, 即 其 相 也 是 則 不 能 爾 者, 雖 懺 不 除, 事 如 偈 也 (CBETA, T46, no. 1921, p. 591a18-27) 86 法 華 經 安 樂 行 義 : 法 華 經 者, 大 乘 頓 覺, 無 師 自 悟, 疾 成 佛 道, 一 切 世 間 難 信 法 門! 凡 是 一 切 新 學 菩 薩, 欲 求 大 乘 超 過 一 切 諸 菩 薩 疾 成 佛 道, 須 持 戒 忍 辱 精 進 勤 修 禪 定, 專 心 勤 學 法 華 三 昧! 法 華 菩 薩 即 不 如 此, 一 心 一 學 眾 果 普 備, 一 時 具 足, 非 次 第 入 亦 如 蓮 華, 一 華 成 眾

25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17. 法 性, 為 因 緣 所 生,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87 所 以 依 一 念 心 而 修 習 止 觀, 如 實 觀 照 一 切 境 界 皆 為 不 思 議 境, 一 切 的 存 在 皆 是 因 緣 所 生, 假 名 施 設, 空 無 自 性 若 能 於 一 切 法 中 不 起 分 別 執 著, 則 能 圓 融 相 即 而 通 達 無 礙 智 者 大 師 發 揮 法 華 圓 義 思 想, 建 立 天 台 一 心 三 觀 一 境 三 諦 的 教 觀 理 論 基 礎 88 在 摩 訶 止 觀 中, 說 明 實 相 外 更 無 別 法, 其 實 相 觀 法 為 圓 頓 止 觀 89 智 者 大 師 以 觀 無 生 懺 的 般 若 空 觀 思 想, 乃 至 於 依 法 華 圓 頓 思 想, 運 用 於 觀 心 懺 悔, 則 無 一 法 不 是 中 道 實 相 之 理, 罪 福 皆 是 不 可 思 議 境 90 深 達 一 心 三 觀, 一 念 即 具 三 千, 觀 不 思 議 境 而 了 知 罪 福 性 空 之 理, 以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悟 入 中 道 實 相, 為 圓 頓 止 觀 之 修 持, 91 無 相 果, 一 時 具 足, 是 名 一 乘 眾 生 之 義 是 利 根 菩 薩, 正 直 捨 方 便 不 修 次 第 行 若 證 法 華 三 昧, 眾 果 悉 具 足 (CBETA, T46, no. 1926, pp. 697c19-698c17) 87 摩 訶 止 觀,CBETA, T46, no. 1411, p. 578a 88 如 法 華 玄 義 卷 2 云 : 明 三 諦 者, 眾 經 備 有 其 義, 而 名 出 纓 珞 仁 王, 謂 有 諦 無 諦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今 經 亦 有 其 義 圓 三 諦 者, 非 但 中 道 具 足 佛 法, 真 俗 亦 然, 三 諦 圓 融, 一 三 三 一, 如 止 觀 中 說 (CBETA, T33, no. 1716, pp. 704c16-705a7) 在 智 者 大 師 的 諸 著 作 中, 莫 不 是 依 循 法 華 經 的 中 道 實 相 思 想, 以 圓 義 教 觀 為 究 竟 的 教 理 思 想 與 實 踐 法 門 89 摩 訶 止 觀 : 圓 頓 者, 初 緣 實 相, 造 境 即 中, 無 不 真 實 實 相 外, 更 無 別 法 法 性 寂 然, 名 止 ; 寂 而 常 照, 名 觀 雖 言 初 後, 無 二 無 別, 是 名 圓 頓 止 觀! (CBETA, T46, no. 1911, p. 1c23-2a2) 90 此 點 在 釋 大 睿 法 師 之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第 三 章 智 者 大 師 的 思 想 背 景 與 懺 罪 思 想 中, 也 證 成 此 理 論 91 在 目 前 諸 多 以 文 獻 研 究 的 考 證 中, 多 以 法 華 懺 為 智 者 大 師 的 前 期 作 品, 摩 訶 止 觀 為 晚 期 作 品, 因 此 認 為 法 華 懺 上 不 具 備 三 觀 三 諦 的 圓 融 思 想, 例 如 釋 大 睿 法 師 於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一 書 中, 頁 即 有 提 及 相 關 論 點 關 於 此 點, 筆 者 較 持 保 留 意 見 因 為 如 其 所 云 : 若 解 圓 意, 則 法 法 皆 是 中 道 實 相 ( 同 書 頁 240) 法 華 懺 的 修 證 目 標 及 是 悟 入 中 道 實 相, 且 從 智 者 大 師 的 論 著 中, 也 可 以 看 出 其 一 以 貫 之 的 立 場 而 在 陳 英 善 教

26 .118.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而 相, 相 而 無 相, 方 為 究 竟 滅 罪 之 相 92 法 華 玄 義 中 云 : 內 自 思 惟, 心 與 法 合, 不 由 他 教, 亦 非 紙 墨, 但 心 曉 悟, 即 法 為 經 93 智 者 大 師 時 時 強 調 觀 心 的 重 要 性, 秉 持 著 聞 義 兼 修, 教 觀 雙 舉 的 解 行 並 重 之 原 則, 相 互 融 通 教 相 門 與 觀 心 門, 使 能 互 契 互 入, 即 聞 即 行 三 一 心 與 禪 觀 法 華 懺 中 處 處 皆 是 一 心 的 思 想, 一 心 即 是 禪 定, 因 為 若 心 異 念, 則 無 法 與 三 昧 正 道 相 應, 更 不 能 開 顯 正 慧 智 者 大 師 認 為, 一 念 心 便 具 足 諸 法, 心 若 一 念 無 明 妄 執, 便 生 起 煩 惱 ; 心 若 清 淨 自 在, 便 能 與 三 昧 相 應 如 果 能 懂 得 對 心 起 觀 行, 了 知 一 切 妄 想 顛 倒 所 作 罪 福 皆 從 心 起 皆 由 因 緣 所 生, 便 能 破 除 一 切 的 生 死 顛 倒 煩 惱 惡 業, 得 到 真 正 的 清 淨 觀 心 論 疏 中 說 明 一 心 為 正 觀 中 道, 不 沈 不 浮 94 一 心 授 天 台 緣 起 中 道 實 相 論 一 書 之 第 一 章 第 四 節 空 中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三 者 之 關 係 一 文 中, 有 將 其 以 共 通 性 特 色 性 歷 史 性 做 了 精 闢 的 詮 釋 ( 頁 48-56) 未 來 筆 者 也 將 會 以 此 論 題 作 為 研 究 要 點, 以 論 證 智 者 大 師 的 著 作 與 思 想 建 立 的 關 係 92 釋 大 睿 法 師 於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提 及, 雖 然 法 華 懺 之 實 相 正 觀 處, 尚 未 對 觀 法 做 出 圓 熟 之 闡 述 ( 指 一 心 三 觀 十 境 十 乘 觀 法 ), 但 是 其 思 想 主 體 是 相 同 的 ( 頁 ) 筆 者 贊 同 其 思 想 主 體 是 相 同 的 之 理 論, 但 是 否 圓 熟, 仍 有 待 研 究 討 論 之 本 文 限 於 篇 幅 及 筆 者 目 前 的 能 力, 只 能 先 以 證 成 智 者 大 師 制 定 法 華 懺 的 目 的 是 與 禪 觀 息 息 相 關, 而 非 只 有 事 相 上 的 儀 軌, 以 一 心 為 論 證 的 目 標 而 對 於 智 者 大 師 著 作 與 思 想 的 比 較 與 發 展, 將 做 為 後 續 的 研 究 方 向 93 法 華 玄 義 卷 8,CBETA, T33, no. 1716, p. 776c 觀 心 論 疏 : 七 覺 者, 謂 : 喜 進 擇 除 捨 定 念 也 上 雖 定 慧 照 明 心 源, 不 悟 者 恐 沈 浮 不 一, 故 用 七 覺 調 停, 令 得 一 心 經 云 : 御 以 一 心, 遊 於 八 正 路 也 何 者? 心 若 沈 昏, 當 用 擇 喜 進 三 覺 分, 策 起 也 心 若 浮 散, 當 用 除 捨 定 三 覺 分, 息 亂 也 心 若 不 沈 不 浮, 當 用 念 覺 分,

27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19. 為 專 注 於 一, 即 心 一 境 性 另 外, 一 心 也 是 禪 定 ( 三 摩 地 三 昧 ) 的 另 譯 摩 訶 止 觀 云 : 一 心 者, 修 此 法 時, 一 心 專 志, 更 不 餘 緣 95 又 云 : 一 心 具 十 法 界 96 又 唯 一 之 信 心 不 為 他 心 所 奪, 謂 之 一 心 ( 一 ) 法 華 三 昧 的 意 義 三 昧 是 梵 語 Samādhi 的 音 譯, 又 譯 作 三 摩 地 三 摩 提, 意 譯 為 定 等 持 調 直 定 或 正 心 行 處 等 乃 是 指 心 識 離 開 惛 沈 與 掉 舉 等, 而 能 不 散 亂, 專 止 於 一 境 ( 持 ) 的 意 思 原 始 佛 教 的 三 昧 特 指 心 一 境 性 的 定 而 言, 但 於 大 乘 佛 法 中, 已 不 再 只 是 心 一 境 性 的 定 之 義 涵, 乃 是 指 依 定 而 生 慧 解, 由 慧 解 內 容 之 不 同 而 有 種 種 不 同 的 三 昧 名 稱, 如.. 法 華 三 昧 般 舟 三 昧 首 楞 嚴 三 昧 無 量 義 處 三 昧 等 摩 訶 止 觀 釋 三 昧 云 : 通 稱 三 昧 者, 調 直 定 也 大 論 云 : 善 心 一 處 住 不 動, 是 名 三 昧 法 界 是 一 處, 正 觀 能 住 不 動, 四 行 為 緣, 觀 心 藉 緣 調 直, 故 稱 三 昧 也 97 三 昧 是 與 慧 相 應 的 定, 為 了 通 過 定 境 而 達 到 智 慧 的 解 脫, 而 修 種 種 三 昧 法 華 三 昧 乃 是 其 中 之 一 法 華 三 昧 之 名 稱, 出 於 法 華 經 的 妙 音 菩 薩 品 及 妙 莊 嚴 王 本 事 品, 於 經 文 中 均 有 提 到 法 華 三 昧 之 名 稱, 若 欲 證 得 法 華 三 昧, 需 成 就 甚 深 智 慧, 及 受 持 法 華 經 寂 照 心 源 也 又 偏 觀 心 空 即 沈 相, 偏 觀 心 假 即 浮 相, 正 觀 中 道 即 不 沈 不 浮, 名 一 心 也 (CBETA, T46, no. 1921, p. 616b16-23) 95 摩 訶 止 觀 卷 4,CBETA, T46, no. 1911, p. 48b17 96 摩 訶 止 觀 卷 5,CBETA, T46, no. 1911, p. 54a 摩 訶 止 觀 卷 2,CBETA, T46, no. 1911, 11a25-28

28 .120.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表 格 6: 法 華 三 昧 之 名 稱 出 於 法 華 經 說 明 一 覽 表 出 處 妙 音 菩 薩 品 : 成 就 甚 深 智 慧, 得 妙 幢 相 三 昧 法 華 三 昧 98 說 明 此 段 說 明 妙 音 菩 薩 得 十 六 種 三 昧 中, 可 見 法 華 三 昧 之 名 稱, 以 及 此 菩 薩 住 現 一 切 色 身 三 昧 度 脫 無 量 眾 生 妙 音 菩 薩 品 : 華 德 菩 薩 得 法 華 三 昧 99 妙 莊 嚴 王 本 事 品 : 受 持 是 法 華 經, 淨 眼 菩 薩, 於 法 華 三 昧 久 已 通 達 100 說 明 華 德 菩 薩 得 此 法 華 三 昧 記 載 妙 莊 嚴 王 有 淨 藏 淨 眼 二 子, 得 父 母 許 可 後 出 家, 淨 眼 菩 薩 入 法 華 三 昧 所 謂 法 華 三 昧, 乃 是 指 以 解 悟 法 華 一 乘 實 相 之 教 理 為 所 緣, 而 得 的 定 慧 均 等 之 心 智 狀 態 法 華 文 句 記 云.. 實 證 所 證, 一 切 皆 名 法 華 三 昧 101 因 此 可 知, 法 華 三 昧 乃 是 指 體 解 法 華 一 乘 實 相 教 法 之 悟 解 狀 態 知 禮 大 師 並 以 離 四 句 絕 百 非 的 即 破 即 立 境 觀 雙 忘 非 言 能 議 來 詮 釋 法 華 三 昧 為 不 可 思 議 微 妙 觀, 以 此 強 調 懺 悔 實 踐 門 中 修 觀 之 重 要, 不 只 是 滅 除 罪 障, 更 是 能 顯 發 智 慧, 此 是 由 於 心 念 能 助 於 一 境, 即 是 一 心 : 今 觀 諸 法 即 一 心, 一 心 即 諸 法, 非 一 心 生 諸 法, 非 一 心 含 諸 法, 非 前 非 後, 無 所 無 能 雖 論 諸 法, 性 相 本 空, 雖 即 一 心, 聖 凡 宛 爾 即 破 即 立, 不 有 不 無, 境 觀 雙 忘, 待 對 斯 絕, 非 言 能 議, 非 心 可 思, 故 強 示 云 不 可 思 議 微 妙 觀 也 此 觀 非 滅 罪 之 邊 際, 能 顯 理 之 淵 源, 是 首 楞 嚴 禪, 是 法 華 三 昧 功 德 甚 深 稱 歎 莫 98 法 華 經,CBETA, T9, no. 262, p. 55a 法 華 經,CBETA, T9, no. 262, p. 56b29-c1 100 法 華 經,CBETA, T9, no. 262, p. 60b 法 華 文 句 記 卷 2,CBETA, T34, no. 1719, p. 186c15-16

29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21. 及! 上 來 所 述 事 儀 理 觀, 多 有 漏 略, 備 急 披 詳, 不 煩 援 引, 若 欲 廣 知, 應 尋 摩 訶 止 觀 當 知 止 觀 一 部, 即 法 華 三 昧 之 筌 蹄 ; 一 乘 十 觀, 即 法 華 三 昧 之 正 體, 圓 頓 大 乘, 究 竟 於 此 102 ( 二 ) 法 華 懺 行 法 與 經 論 法 華 懺 的 行 法 內 容, 為 智 者 大 師 將 法 華 經 與 普 賢 觀 經 相 互 融 通, 103 也 援 引 金 光 明 經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等 內 容, 開 展 出 其 義 理 思 想 而 制 成 六 根 懺 悔 為 法 華 懺 之 主 要 懺 法, 以 證 得 六 根 清 淨 為 行 法 目 標 在 法 華 經 法 師 功 德 品 與 普 賢 觀 經 兩 經 中, 皆 有 說 明 由 此 六 根 清 淨 之 功 德, 可 洞 徹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一 切 善 惡 諸 法 依 正 二 報 所 呈 現 之 形 相 普 賢 觀 經 中 的 六 根 懺 悔 內 容, 為 智 者 大 師 所 特 別 重 視 者 ; 本 經 說 明 普 賢 菩 薩 為 眾 生 開 示 了 六 根 懺 悔 之 法 門, 強 調 行 者 應 勤 精 進 懺 悔 六 根, 如 是 懺 悔 一 日 至 七 日, 以 諸 佛 現 前 三 昧 力 普 賢 菩 薩 說 法 莊 嚴 故, 耳 漸 漸 聞 障 外 聲, 眼 漸 漸 見 障 外 事, 鼻 漸 漸 聞 障 外 香, 並 廣 說 如 妙 法 華 經, 如 是 得 六 根 清 淨 已, 心 純 是 法, 方 能 與 法 相 應 104 知 禮 大 師 並 在 修 懺 要 旨 中, 說 明 法 華 懺 六 根 懺 文 為 非 人 師 所 撰, 乃 聖 語 親 宣, 是 釋 迦 本 師 說 ; 普 賢 大 士 為 三 昧 行 者 所 示 的 除 障 法 門, 蓋 由 洞 見 眾 生 起 過 之 由 造 罪 之 相 四 明 尊 者 教 行 錄 卷 2 修 懺 要 旨,CBETA, T46, no. 1937, p. 870b 智 者 大 師 於 本 懺 第 十 明 坐 禪 實 相 正 觀 方 法 補 註 云 : 行 法 相 貌, 多 出 普 賢 觀 經 中, 及 四 安 樂 行 中 行 者 若 欲 精 進 修 三 昧, 令 行 無 過 失, 當 熟 看 二 處 經 文 (CBETA, T46, no. 1941, p. 954b27-28) 104 普 賢 觀 經,CBETA,T9, no. 277, pp. 390c28-391a3 105 四 明 尊 者 教 行 錄 卷 2,CBETA, T46, no. 1937, p. 869a26-28

30 .122.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在 法 華 懺 中, 禮 敬 十 方 佛 三 世 一 切 諸 佛, 及 懺 悔 勸 請 隨 喜 迴 向 的 思 想, 為 引 自 於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的 思 想 本 論 為 龍 樹 菩 薩 所 撰 述, 智 者 大 師 遠 承 龍 樹 菩 薩 的 思 想, 106 在 觀 心 論 中, 即 以 稽 首 龍 樹 師, 願 加 觀 心 者, 令 速 得 開 曉, 亦 加 捨 三 心 107 示 其 思 想 源 流 法 華 懺 的 十 方 佛 名 號, 出 於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第 九 易 行 品 的 稱 念 佛 號 功 德 之 思 想 龍 樹 菩 薩 認 為, 菩 薩 道 行 者 首 要 的 目 標 在 證 得 阿 惟 越 致 地, 也 就 是 不 退 轉 地 必 定 成 佛, 是 故 易 行 道 為 疾 得 不 退 轉 地 的 方 便 並 特 別 讚 頌 一 心 歸 命 的 稱 名 念 佛 行, 認 為 如 水 道 乘 船 則 樂 的 易 行 道, 因 此 提 出 了 稱 念 十 方 佛 名 的 修 持 108 而 法 華 懺 重 要 的 五 悔 思 想 中 的 四 悔 懺 悔 勸 請 隨 喜 迴 向, 109 主 要 引 用 於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第 十 除 業 品 的 觀 念, 說 明 菩 106 關 於 此 點, 慧 嶽 法 師 於 天 台 教 學 史 一 書 中 云 : 龍 大 士 的 思 想, 早 在 西 紀 四 世 紀 頃, 已 播 滿 了 整 個 的 印 度 繼 之 再 得 鳩 摩 羅 什 三 藏 的 宏 揚, 竟 于 西 紀 401 年 傳 入 我 國 此 後, 得 北 齊 慧 文 ( 生 寂?) 南 岳 慧 思 ( ) 兩 大 師 的 承 傳, 及 至 智 者 大 師 更 為 之 發 揚 ( 頁 1) 107 觀 心 論,CBETA, T46, no. 1920, p. 585c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卷 5: 佛 法 有 無 量 門, 如 世 間 道 有 難 有 易, 陸 道 步 行 則 苦, 水 道 乘 船 則 樂 菩 薩 道 亦 如 是, 或 有 勤 行 精 進, 或 有 以 信 方 便, 易 行 疾 至 阿 惟 越 致 者 (CBETA, T26, no. 1521, p. 41b2-6) 109 至 於 發 願 悔, 則 是 自 迴 向 悔 中 所 別 開 而 來, 而 智 者 大 師 之 師 承 南 岳 慧 思 禪 師, 著 有 南 嶽 思 大 禪 師 立 誓 願 文 一 文, 也 可 能 有 受 其 師 精 神 之 影 響 除 了 發 願 悔 外, 法 華 懺 中 的 持 戒 清 淨, 六 時 五 悔 不 惜 身 命 為 眾 生 勤 行 懺 悔 法 念 十 方 佛 常 懺 悔 之 思 想, 於 慧 思 禪 師 所 著 的 諸 法 無 諍 三 昧 法 門 卷 上, 也 可 見 到 相 關 思 想 : 欲 自 求 度 及 眾 生, 普 遍 十 方 行 六 度, 先 發 無 上 菩 提 心, 修 習 忍 辱 堅 持 戒 晝 夜 六 時 勤 懺 悔, 發 大 慈 悲 平 等 心, 不 惜 身 命 大 精 進, 欲 求 佛 道 持 淨 戒, 持 清 淨 戒 修 禪 定, 捨 諸 名 聞 及 利 養, 遠 離 憒 鬧 癡 眷 屬, 念 十 方 佛 常 懺 悔 (CBETA, T46, no. 1923, p. 629c4-13)

31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23. 薩 行 者 求 阿 惟 越 致 地 者, 非 但 憶 念 稱 名 禮 敬 而 已 110 龍 樹 菩 薩 的 稱 名 念 佛 行 之 易 行 道, 是 要 先 以 信 心 至 誠 憶 念 稱 名 禮 敬 十 方 諸 佛, 並 於 十 方 諸 佛 所, 作 懺 悔 勸 請 隨 喜 迴 向 之 行, 此 即 為 法 華 懺 的 六 時 五 悔 111 思 想 所 援 引 之 內 容 112 在 法 華 文 句 記 中, 提 到 摩 訶 止 觀 卷 七 有 相 關 說 明 113 透 過 以 上 的 經 論 對 照, 可 以 了 知 智 者 大 師 在 編 撰 法 華 懺 的 嚴 謹 與 用 心, 皆 是 援 引 經 典, 有 所 依 據 以 下 為 法 華 懺 的 行 法 與 引 用 經 文 出 處 之 對 照 簡 表, 以 了 知 本 懺 行 法 所 引 用 的 經 文 意 義 110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卷 5 除 業 品 第 10: 問 曰 : 但 憶 念 阿 彌 陀 等 諸 佛 及 念 餘 菩 薩, 得 阿 惟 越 致, 更 有 餘 方 便 耶? 答 曰 : 求 阿 惟 越 致 地 者, 非 但 憶 念 稱 名 禮 敬 而 已, 復 應 於 諸 佛 所, 懺 悔 勸 請 隨 喜 迴 向 (CBETA, T26, no. 1521, p. 45a18-22) 111 六 時 五 悔 : 指 於 日 中 之 六 時 修 持 五 悔, 六 時 為 晨 朝 日 中 日 沒 初 夜 中 夜 後 夜 112 關 於 此 點, 筆 者 是 以 經 論 內 容 及 天 台 思 想 宗 於 龍 樹 菩 薩 來 做 推 論 釋 大 睿 法 師 提 出 六 朝 時 即 有 五 法 懺 悔 法 門, 認 為 是 智 者 大 師 所 本 的 論 點, 也 可 以 提 供 參 考 (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頁 32-33) 113 法 華 文 句 記 : 五 悔 之 中, 無 餘 三 者 : 已 預 記 莂, 無 罪 可 悔 ; 已 獲 分 記, 故 無 勸 請 ; 已 有 所 至, 略 無 發 願 若 望 極 果, 唯 除 懺 悔, 餘 四 非 無 五 悔 具 如 止 觀 第 七 記 (CBETA, T34, no. 1719, p. 257c9-12)

32 .124.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表 格 7: 法 華 懺 各 段 行 法 引 用 經 文 出 處 簡 表 勸 修 功 德 還 具 清 淨 律 儀 三 七 日 修 行 期 法 華 三 昧 懺 儀 行 法 引 用 經 文 出 處 見 普 賢 菩 薩 色 身 普 賢 觀 經 法 華 經 卷 7 普 賢 菩 薩 勸 發 品 第 28 普 賢 觀 經 明 三 七 日 行 法 前 方 便 第 二 法 華 經 卷 5 安 樂 行 品 第 14 明 正 入 道 場 三 七 日 修 行 一 心 精 進 方 法 第 三 日 夜 六 時 的 修 持 普 賢 觀 經 在 法 華 經 中, 處 處 說 明 一 心 第 一 明 行 者 嚴 淨 道 場 法 法 華 經 卷 4 法 師 品 第 10 卷 5 安 樂 行 品 第 14 第 二 明 行 者 淨 身 方 法 法 華 經 卷 5 安 樂 行 品 第 14 第 三 明 行 者 修 三 業 供 養 法 法 華 經 卷 4 法 師 品 第 10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除 業 品 第 10 明 初 入 道 場 正 修 行 方 法 第 四 第 四 明 行 者 請 三 寶 方 法 詳 見 表 格 9 第 五 明 讚 歎 三 寶 方 法 第 六 明 禮 佛 方 法 法 華 經 卷 3 化 城 喻 品 第 7 卷 6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第 23 詳 見 下 一 章 節 另 一 表 格 第 七 明 懺 悔 六 根 及 勸 請 隨 喜 迴 向 發 願 方 法 第 八 明 行 道 法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易 行 品 第 9 除 業 品 第 10 普 賢 觀 經 法 華 經 譬 喻 品 隨 喜 功 德 品 分 別 功 德 品 法 華 經 卷 7 普 賢 菩 薩 勸 發 品 第 28 第 九 重 明 誦 經 方 法 法 華 經 卷 5 安 樂 行 品 第 14 第 十 明 坐 禪 實 相 正 觀 方 法 法 華 經 卷 5 安 樂 行 品 第 14 普 賢 觀 經

33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125. ( 三 ) 法 華 經 中 的 一 心 法 華 經 是 大 乘 佛 教 相 當 重 要 的 經 典, 尤 其 天 台 宗 的 立 宗 經 典 即 是 法 華 經, 114 也 是 本 懺 修 持 之 依 據 法 華 經 的 修 行 方 法, 對 中 國 佛 教 的 影 響 是 深 廣 而 又 持 久, 在 高 層 次 的 戒 定 慧 三 無 漏 學 方 面, 依 法 華 經 而 開 創 了 獨 特 的 中 國 化 的 大 乘 佛 教 天 台 教 派 115 而 佛 法 的 旨 歸 是 以 實 證 諸 法 實 相 為 目 標, 在 法 華 經. 方 便 品 稱 之 為 第 一 希 有 難 解 之 法, 116 因 此 為 了 眾 生 種 種 根 性 需 要, 法 華 經 開 示 了 種 種 理 論 及 實 踐 的 法 門 以 解 行 並 重 的 實 踐, 方 能 證 悟 法 華 經 的 諸 法 實 相 之 理 117 章 安 大 師 說 明, 行 者 觀 心 依 法 華 經 修 三 昧 者, 方 法 有 十, 118 此 即 為 智 者 大 師 所 撰 之 法 華 懺 內 容 智 者 大 師 依 據 法 華 經 而 建 構 114 天 台 宗 三 祖 慧 思 禪 師 依 法 華 經 撰 安 樂 行 義, 四 祖 智 者 大 師 依 法 華 經 則 是 撰 有 天 台 三 大 部 法 華 玄 義 法 華 文 句 及 摩 訶 止 觀, 及 相 關 論 著 115 釋 聖 嚴, 中 國 佛 教 以 法 華 經 為 基 礎 的 修 行 方 法, 頁 法 華 經 卷 1: 無 量 無 邊 未 曾 有 法, 佛 悉 成 就 佛 所 成 就 第 一 希 有 難 解 之 法,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盡 諸 法 實 相 (CBETA, T9, no. 262, p. 5c8-11) 117 法 華 經 卷 5: 若 菩 薩 摩 訶 薩 住 忍 辱 地, 柔 和 善 順 而 不 卒 暴, 心 亦 不 驚 ; 又 復 於 法 無 所 行, 而 觀 諸 法 如 實 相, 亦 不 行 不 分 別, 是 名 菩 薩 摩 訶 薩 行 處 菩 薩 摩 訶 薩 觀 一 切 法 空 如 實 相, 不 顛 倒 不 動 不 退 不 轉, 如 虛 空, 無 所 有 性 一 切 語 言 道 斷, 不 生 不 出 不 起, 無 名 無 相, 實 無 所 有, 無 量 無 邊, 無 礙 無 障, 但 以 因 緣 有, 從 顛 倒 生 故 說 (CBETA, T9, no. 262, p. 37a17-b16) 118 觀 心 論 疏 卷 3: 行 者 觀 自 生 心, 依 法 華 經 修 三 昧 者, 方 法 有 十 : 一 嚴 淨 道 場, 二 淨 身 三 業, 三 供 養, 四 請 佛, 五 禮 佛, 六 六 根 懺 悔, 七 繞 旋, 八 誦 經, 九 坐 禪, 十 證 相 別 有 一 卷 名 法 華 三 昧, 是 天 台 大 師 所 著, 流 傳 於 世, 行 者 宗 之 (CBETA, T46, no. 1921, p. 603a05-10)

34 .126.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出 天 台 一 心 教 觀 雙 美 妙 理, 一 切 之 觀 法 皆 由 一 心 所 成 119 因 此, 天 台 宗 主 張 心 之 一 念 的 作 用 上, 具 四 聖 六 道 的 十 法 界 故 修 懺 的 要 點, 在 於 重 視 心 的 運 用 觀 照, 方 不 失 修 懺 的 精 神 在 法 華 經 各 品 中, 處 處 可 以 見 到 一 心, 經 統 計 共 有 六 十 三 次 一 心 觀 佛 共 四 次, 一 心 除 亂 共 一 次, 一 心 精 進 共 四 次, 合 掌 一 心 一 心 合 掌 共 十 一 次, 共 一 心 共 三 次, 一 心 信 解 共 一 次, 一 心 聽 一 心 善 聽 共 四 次, 一 心 同 聲 共 七 次, 一 心 求 佛 道 共 三 次, 一 心 念 共 四 次, 一 心 稱 名 共 二 次, 其 他 共 十 七 次 以 下 表 列 出 法 華 經 各 品 中, 關 於 一 心 的 經 文 內 容 表 格 8: 法 華 經 各 品 一 心 的 經 文 一 心 一 心 觀 佛 一 心 除 亂 一 心 精 進 法 華 經 經 文 - 是 諸 大 眾, 得 未 曾 有, 歡 喜 合 掌, 一 心 觀 佛 爾 時 世 尊 見 學 無 學 二 千 人, 其 意 柔 軟, 寂 然 清 淨, 一 心 觀 佛 一 切 四 眾, 起 立 合 掌, 一 心 觀 佛 又 見 菩 薩, 離 諸 戲 笑, 及 癡 眷 屬, 親 近 智 者, 一 心 除 亂, 攝 念 山 林, 億 千 萬 歲, 以 求 佛 道 汝 一 心 精 進, 當 離 於 放 逸, 諸 佛 甚 難 值, 億 劫 時 一 遇 亦 常 樂 於 諸 佛 之 法, 一 心 精 進, 求 無 上 慧 法 華 玄 義 卷 1: 由 一 心 成 觀, 亦 轉 教 餘, 心 明 之 為 經 (CBETA, T33, no. 1716, p. 685c12-13) 120 法 華 經 卷 1,CBETA, T9, no. 262, pp. 2b15-16, 4a 法 華 經 卷 4,CBETA, T9, no. 262, p. 30b 法 華 經 卷 4,CBETA, T9, no. 262, p. 33b 法 華 經 卷 1,CBETA, T9, no. 262, p. 3b 法 華 經 卷 1,CBETA, T9, no. 262, p. 5a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1b9-10

35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 欲 修 習 是 法 華 經, 於 三 七 日 中, 應 一 心 精 進 常 樂 深 智, 無 有 障 礙, 亦 常 樂 於 諸 佛 之 法, 一 心 精 進, 求 無 上 慧 127 一 心 合 掌 - 諸 人 今 當 知, 合 掌 一 心 待, 佛 當 雨 法 雨, 充 足 求 道 者 是 會 無 量 眾, 能 敬 信 此 法, 佛 已 曾 世 世, 教 化 如 是 等, 皆 一 心 合 掌, 欲 聽 受 佛 語 右 膝 著 地, 一 心 合 掌, 曲 躬 恭 敬 皆 悉 悚 慄, 一 心 合 掌 一 心 合 掌, 瞻 仰 世 尊 皆 從 座 起, 偏 袒 右 肩, 到 於 佛 前, 一 心 合 掌, 瞻 仰 世 尊 一 心 合 掌, 恭 敬 供 養, 尊 重 讚 歎 一 心 合 掌, 瞻 仰 尊 顏, 目 不 暫 捨 即 從 座 起, 至 於 佛 前, 一 心 合 掌, 而 作 是 念 從 地 踊 出 者, 皆 於 佛 前 一 心 合 掌, 瞻 仰 尊 顏 於 如 來 前, 一 心 合 掌 法 華 經 卷 7,CBETA, T9, no. 262, p. 61b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1b 法 華 經 卷 1,CBETA, T9, no. 262, p. 5b 法 華 經 卷 1,CBETA, T9, no. 262, pp. 6c28-7a1 130 法 華 經 卷 2,CBETA, T9, no. 262, p. 16b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0c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2c 法 華 經 卷 4,CBETA, T9, no. 262, p. 29c 法 華 經 卷 4,CBETA, T9, no. 262, p. 31a6 135 法 華 經 卷 4,CBETA, T9, no. 262, p. 36a 法 華 經 卷 4,CBETA, T9, no. 262, p. 36b 法 華 經 卷 6,CBETA, T9, no. 262, p. 51c 法 華 經 卷 7,CBETA, T9, no. 262, p. 60c19

36 .128.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共 一 心 - 斯 等 共 一 心, 於 億 無 量 劫, 欲 思 佛 實 智, 莫 能 知 少 分 我 等 諸 宮 殿, 光 明 昔 未 有 為 大 德 天 生? 為 佛 出 世 間? 未 曾 見 此 相, 當 共 一 心 求 汝 等 當 共 一 心, 被 精 進 鎧, 發 堅 固 意 141 一 心 信 解 - 舍 利 弗! 汝 等 當 一 心 信 解 受 持 佛 語 142 一 心 善 聽 一 心 同 聲 - 若 有 菩 薩, 於 是 眾 中, 能 一 心 聽, 諸 佛 實 法 諸 天 人 眾, 一 心 善 聽, 皆 應 到 此, 覲 無 上 尊 諸 比 丘 眾, 今 告 汝 等, 皆 當 一 心 聽 我 所 說 阿 逸 多! 汝 且 觀 是 勸 於 一 人 令 往 聽 法, 功 德 如 此, 何 況 一 心 聽 說 讀 誦, 而 於 大 眾 為 人 分 別 如 說 修 行? 時 諸 梵 天 王, 即 於 佛 前, 一 心 同 聲, 以 偈 頌 曰 時 諸 梵 天 王, 一 心 同 聲, 而 說 偈 言 爾 時 諸 梵 天 王 即 於 佛 前, 一 心 同 聲, 以 偈 頌 曰 時 諸 梵 天 王, 一 心 同 聲, 而 說 偈 言 爾 時 諸 梵 天 王, 即 於 佛 前, 一 心 同 聲, 以 偈 頌 曰 時 諸 梵 天 王, 一 心 同 聲, 以 偈 頌 曰 法 華 經 卷 1,CBETA, T9, no. 262, p. 6a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3b28-c1 141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1a 法 華 經 卷 1,CBETA, T9, no. 262, p. 7c 法 華 經 卷 2,CBETA, T9, no. 262, p. 15a 法 華 經 卷 2,CBETA, T9, no. 262, p. 20a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1b 法 華 經 卷 6,CBETA, T9, no. 262, p. 47a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3b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3b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3c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3c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4a21-22

37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 時 諸 梵 天 王, 即 於 佛 前, 一 心 同 聲, 以 偈 頌 曰 153 一 心 求 佛 一 心 念 一 心 稱 名 - 我 為 太 子 時, 羅 睺 為 長 子, 我 今 成 佛 道, 受 法 為 法 子 於 未 來 世 中, 見 無 量 億 佛, 皆 為 其 長 子, 一 心 求 佛 道 或 有 大 菩 薩, 將 六 萬 恒 沙, 如 是 諸 大 眾, 一 心 求 佛 道 是 一 切 眾 生 憙 見 菩 薩, 樂 習 苦 行, 於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法 中, 精 進 經 行, 一 心 求 佛, 滿 萬 二 千 歲 已, 得 現 一 切 色 身 三 昧 不 獨 入 他 家, 若 有 因 緣 須 獨 入 時, 但 一 心 念 佛 入 里 乞 食, 將 一 比 丘, 若 無 比 丘, 一 心 念 佛 但 一 心 念, 說 法 因 緣, 願 成 佛 道, 令 眾 亦 爾 是 則 大 利, 安 樂 供 養 汝 等 當 一 心 念, 我 今 供 養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舍 利 若 有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眾 生 受 諸 苦 惱, 聞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一 心 稱 名, 觀 世 音 菩 薩 即 時 觀 其 音 聲, 皆 得 解 脫 諸 善 男 子! 勿 得 恐 怖, 汝 等 應 當 一 心 稱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號 是 菩 薩 能 以 無 畏 施 於 眾 生, 汝 等 若 稱 名 者, 於 此 怨 賊 當 得 解 脫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4b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4b29-c1 154 法 華 經 卷 4,CBETA, T9, no. 262, p. 30a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0c 法 華 經 卷 6,CBETA, T9, no. 262, p. 53a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37b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37c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38a 法 華 經 卷 6,CBETA, T9, no. 262, p. 53c 法 華 經 卷 7,CBETA, T9, no. 262, p. 56c 法 華 經 卷 7,CBETA, T9, no. 262, p. 56c25-28

38 .130.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其 他 - 一 心 以 妙 智, 於 恒 河 沙 劫, 咸 皆 共 思 量, 不 能 知 佛 智 不 退 諸 菩 薩, 其 數 如 恒 沙, 一 心 共 思 求, 亦 復 不 能 知 彼 佛 說 經 已, 靜 室 入 禪 定, 一 心 一 處 坐, 八 萬 四 千 劫 第 三 法 如 是, 智 者 應 守 護, 一 心 安 樂 行, 無 量 眾 所 敬 阿 逸 多! 乃 能 問 佛 如 是 大 事 汝 等 當 共 一 心, 被 精 進 鎧, 發 堅 固 意, 當 精 進 一 心, 我 欲 說 此 事, 勿 得 有 疑 悔, 佛 智 叵 思 議 所 得 第 一 法, 甚 深 叵 分 別, 如 是 今 當 說, 汝 等 一 心 聽 我 今 說 實 語, 汝 等 一 心 信, 我 從 久 遠 來, 教 化 是 等 眾 眾 生 既 信 伏, 質 直 意 柔 軟, 一 心 欲 見 佛, 不 自 惜 身 命 時 我 及 眾 僧, 俱 出 靈 鷲 山 若 復 懃 精 進, 志 念 常 堅 固, 於 無 量 億 劫, 一 心 不 懈 息 又 於 無 數 劫, 住 於 空 閑 處, 若 坐 若 經 行, 除 睡 常 攝 心 以 是 因 緣 故, 能 生 諸 禪 定, 八 十 億 萬 劫 安 住 心 不 亂 持 此 一 心 福, 願 求 無 上 道, 我 得 一 切 智, 盡 諸 禪 定 際 況 復 有 人 能 持 是 經, 兼 行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精 進 一 心 智 慧, 其 德 最 勝, 無 量 無 邊 法 華 經 卷 1,CBETA, T9, no. 262, p. 6a 法 華 經 卷 3,CBETA, T9, no. 262, p. 26c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38c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1a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1b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3b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5a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5a 法 華 經 卷 5,CBETA, T9, no. 262, p. 45c14-16

39 從 一 心 試 論 天 台 祖 師 制 懺 的 精 神 是 故 行 者, 於 佛 滅 後, 聞 如 是 經, 勿 生 疑 惑 應 當 一 心 廣 說 此 經, 世 世 值 佛, 疾 成 佛 道 是 故 汝 等 於 如 來 滅 後, 應 一 心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書 寫 如 說 修 行 我 於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阿 僧 祇 劫, 修 習 是 難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法, 今 以 付 囑 汝 等 汝 等 應 當 一 心 流 布 此 法, 廣 令 增 益 無 盡 意!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成 就 如 是 功 德, 以 種 種 形, 遊 諸 國 土, 度 脫 眾 生 是 故 汝 等, 應 當 一 心 供 養 觀 世 音 菩 薩 是 故 智 者, 應 當 一 心 自 書 若 使 人 書, 受 持 讀 誦, 正 憶 念, 如 說 修 行 176 ( 四 ) 懺 文 處 處 見 一 心 1. 事 理 修 一 心 法 華 懺 中 所 有 的 事 修, 皆 不 離 發 菩 提 心, 緣 法 界 一 實 相 境, 而 修 中 道 觀 的 理 觀 原 則 所 有 的 事 儀 在 在 皆 具 有 理 觀 的 運 想, 此 理 事 相 融 為 本 懺 之 特 色 如 本 懺 法 所 言 理 中 修 一 心 精 進 者, 行 者 必 須 配 合 事 懺 行 禮 如 儀, 於 事 修 中 起 理 觀, 理 觀 中 落 實 於 事 修, 待 身 心 調 柔, 修 障 消 除 後, 能 捨 除 一 切 方 便, 直 接 正 修 一 心 三 觀, 177 以 實 證 中 道 實 172 法 華 經 卷 6,CBETA, T9, no. 262, p. 51c 法 華 經 卷 6,CBETA, T9, no. 262, p. 52a 法 華 經 卷 6,CBETA, T9, no. 262, p. 52c 法 華 經 卷 7,CBETA, T9, no. 262, p. 57b 法 華 經 卷 7,CBETA, T9, no. 262, p. 61c 如 之 前 註 腳 所 說 明, 雖 然 學 界 有 以 文 獻 的 成 立 先 後, 來 論 證 智 者 大 師 於 制 定 法 華 懺 時, 尚 不 具 備 一 念 三 千 三 觀 三 諦 之 思 想 ( 例 如 釋 大 睿 法 師 於 天 台 懺 法 之 研 究 一 書 中, 頁 之 論 點 ), 但 本 文 以 一 心 來 論 證 智 者 大 師 制 定 本 懺 的 用 心 處, 除 了 說 明 此 懺 法 與 禪 觀 的 關 係 外, 也 試 圖 論 證 智 者 大 師 制 定 本 懺 時, 實 以 具 備 了 一 心 三 觀 的 實 相 觀 心 思 想

40 .132.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四 期 ( 民 國 一 二 年 ) 相 於 本 懺 修 一 心 精 進 方 法 中, 智 者 大 師 教 導 行 者 如 何 於 正 修 懺 時 的 修 懺 要 領, 以 事 中 修 一 心 精 進 與 理 中 修 一 心 精 進 達 到 專 心 精 進, 與 法 相 應 的 目 標 (1) 事 中 修 一 心 精 進 所 謂 事 中 修 一 心, 是 指 悉 皆 一 心, 於 行 法 中, 無 分 散 意 行 者 初 入 道 場 時, 應 當 如 是 觀 想 : 我 於 三 七 日 中, 若 禮 佛 時 當 一 心 禮 佛, 心 不 異 緣 178 乃 至 懺 悔 行 道 誦 經 坐 禪 等 事 法 的 修 持 上, 皆 須 一 心 專 念, 在 行 法 中 無 分 散 意, 心 不 異 緣, 皆 繫 念 於 懺 悔 儀 軌 之 事 行 (2) 理 中 修 一 心 精 進 理 中 修 一 心 者, 是 指 當 知 一 切 所 作 種 種 之 事, 心 性 不 生 不 滅 行 者 初 入 道 場 時, 應 當 如 是 觀 想 : 我 從 今 時 乃 至 三 七 日 滿, 於 其 中 間 諸 有 所 作, 常 自 照 了 所 作 之 心, 心 性 不 二 所 以 者 何? 如 禮 佛 時 心 性 不 生 不 滅, 當 知 一 切 所 作 種 種 之 事, 心 性 悉 不 生 不 滅 如 是 觀 時, 見 一 切 心 悉 是 一 心, 以 心 性 從 本 已 來 常 一 相 故 行 者 能 如 是 反 觀 心 源, 心 心 相 續, 滿 三 七 日 不 得 心 相, 是 名 理 中 修 一 心 精 進 法 179 於 理 觀 修 持 中, 當 諦 觀 當 下 一 念 心 之 體 性, 無 始 以 來 不 生 不 滅, 一 切 所 作 之 事 與 心 性 無 有 分 別, 亦 無 生 滅 2. 三 七 日 中 一 心 精 進 於 法 華 懺 一 開 始, 即 提 到 當 於 三 七 日 中, 一 心 精 進 修 法 華 三 昧, 於 三 七 日 中 修 行 一 一 法 時, 於 六 時 之 中, 不 得 於 事 理 有 闕, 方 是 名 三 七 日 中 一 心 精 進 : 先 當 於 空 閑 處, 三 七 日 一 心 精 進, 入 法 華 三 昧 若 有 現 身 犯 五 逆 四 重 失 比 丘 法, 欲 得 清 淨 還 具 沙 門 律 儀, 得 如 上 所 說 種 種 178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0a 法 華 懺,CBETA, T46, no. 1941, p. 950a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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