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titled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untitled"

Transcription

1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十 一 五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高 职 高 专 公 共 基 础 课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袁 平 主 编 方 敏 李 欣 副 主 编 沈 力 匀 主 审 北 京

2 内 容 简 介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是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十 一 五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高 职 高 专 系 列 教 材 之 一 本 书 根 据 社 交 活 动 中 礼 仪 特 点, 系 统 地 介 绍 了 社 交 活 动 中 礼 仪 的 原 则 与 特 征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服 饰 礼 仪 见 面 与 交 谈 礼 仪 拜 访 与 赠 送 礼 仪 会 议 礼 仪 接 待 礼 仪 餐 饮 礼 仪 涉 外 礼 仪 中 国 主 要 节 庆 及 少 数 民 族 习 俗 礼 仪 外 国 主 要 节 庆 及 部 分 国 家 习 俗 礼 仪 以 及 宗 教 礼 仪 本 书 内 容 丰 富 覆 盖 面 广, 不 仅 对 礼 仪 知 识 进 行 了 系 统 地 介 绍, 还 力 求 理 论 与 实 践 的 有 机 结 合, 书 中 配 有 大 量 操 作 规 范 的 图 示 以 帮 助 读 者 学 习 理 解 和 掌 握, 同 时 在 正 文 前 还 配 有 课 前 导 读 学 习 目 标 关 键 概 念, 正 文 后 配 有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提 示 课 堂 演 示 课 堂 实 训 ( 包 括 实 训 名 称 实 训 内 容 实 训 要 求 实 训 地 点 实 训 课 时 需 求 等 ) 以 及 思 考 与 练 习 本 书 既 可 以 作 为 高 职 高 专 学 校 有 关 社 交 礼 仪 课 程 作 为 教 材 使 用, 也 可 以 作 为 各 种 职 业 教 育 培 训 班 的 礼 仪 教 材, 还 适 合 广 大 具 有 社 交 活 动 要 求 的 人 员 自 学 和 阅 读 参 考 书 繁 体 字 版 名 为 SolidWorks 2001 PLUS 教 学 范 本, 由 知 城 数 位 科 技 股 份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 数 据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 袁 平 主 编. 北 京 : 科 学 出 版 社,2007 (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十 一 五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 ISBN Ⅰ. 现 Ⅱ. 袁 Ⅲ. 人 间 交 往 礼 仪 高 等 学 校 : 技 术 学 校 教 材 Ⅳ. C912.1 中 国 版 本 图 书 馆 CIP 数 据 核 字 (2007) 第 号 责 任 编 辑 : 沈 力 匀 / 责 任 校 对 : 赵 燕 责 任 印 制 : 吕 春 珉 / 封 面 设 计 : 东 方 人 华 平 面 设 计 部 出 版 北 京 东 黄 城 根 北 街 16 号 邮 政 编 码 : 北 京 双 清 印 刷 厂 印 刷 科 学 出 版 社 发 行 各 地 新 华 书 店 经 销 * 2007 年 2 月 第 一 版 2007 年 2 月 第 一 次 印 刷 印 数 :1 定 价 :18.00 元 开 本 : /16 印 张 : 字 数 : ( 如 有 印 装 质 量 问 题, 我 社 负 责 调 换 < 环 伟 >) 销 售 部 电 话 编 辑 部 电 话 (BZ08)

3 前 言 本 书 是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十 一 五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同 时 可 作 为 高 职 高 专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课 程 的 教 材, 也 可 作 为 人 们 学 习 社 交 礼 仪 的 自 学 读 物 和 相 关 行 业 的 岗 位 培 训 教 材 因 为 目 前 已 出 版 的 相 关 教 材 大 多 为 本 科 教 材 的 翻 版, 不 能 很 好 的 适 应 高 职 高 专 教 学 特 点 因 此, 我 们 根 据 多 年 来 该 课 程 的 教 学 经 验, 本 着 必 需 够 用 为 度 的 原 则, 在 强 调 实 用 性 实 践 性 和 应 用 性 的 基 础 上 编 写 本 书 在 编 写 过 程 中 着 重 体 现 了 以 下 特 色 : (1) 按 照 高 职 教 育 人 才 的 培 养 目 标, 针 对 高 职 高 专 学 生 需 具 有 一 定 理 论 知 识, 重 能 力 重 应 用 培 养 的 特 点, 在 礼 仪 理 论 的 介 绍 过 程 中, 依 照 目 前 高 职 高 专 学 生 理 解 能 力 及 未 来 可 能 涉 及 的 人 际 交 往 情 况 进 行 相 关 礼 仪 常 识 的 介 绍, 对 礼 仪 的 历 史 发 展 沿 革 及 原 则 等 理 论 点 到 为 止, 主 要 注 重 礼 仪 具 体 的 操 作 细 节, 以 便 学 生 课 后 能 够 反 复 自 学 (2) 编 写 过 程 中 认 真 体 现 教 改 精 神, 突 出 职 业 引 导 功 能 书 中 对 教 师 教 学 演 示 内 容 进 行 建 议 并 配 有 案 例 与 实 训 内 容 鉴 于 社 交 礼 仪 和 生 活 密 切 结 合 的 特 点, 注 重 对 学 生 礼 仪 的 养 成 教 育 培 养, 倡 导 课 堂 讨 论, 课 下 练 习, 建 立 以 技 能 为 本 位 的 符 合 人 际 交 往 需 要 的 礼 仪 知 识 体 系, 使 本 书 更 加 符 合 社 会 对 高 职 高 专 人 才 培 养 的 要 求 (3) 在 内 容 编 排 和 体 系 结 构 的 建 立 过 程 中 体 现 从 静 态 礼 仪 到 动 态 礼 仪 ; 从 自 身 礼 仪 要 求 到 与 人 交 往 礼 仪 要 求 ; 从 国 内 礼 仪 到 涉 外 礼 仪 ; 从 一 般 礼 仪 到 宗 教 民 俗 礼 仪 的 礼 仪 认 知 顺 序 和 规 范 养 成 规 律, 力 求 既 符 合 教 学 的 客 观 规 律, 又 遵 循 实 践 过 程 的 逻 辑 性 (4) 注 重 与 职 业 证 书 考 试 的 密 切 结 合, 使 学 生 能 够 顺 利 完 成 持 双 证 毕 业 的 要 求 本 书 由 开 封 大 学 袁 平 副 教 授 中 州 大 学 李 欣 副 教 授 黄 河 水 利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方 敏 副 教 授 共 同 完 成, 在 编 写 过 程 中 查 询 参 阅 了 大 量 相 关 著 作 和 资 料, 吸 收 和 采 纳 了 部 分 观 点 和 材 料, 同 时 多 次 听 取 有 关 专 家 教 师 的 意 见, 在 此 一 并 表 示 真 诚 的 感 谢! 同 时 非 常 感 谢 科 学 出 版 社 沈 力 匀 副 编 审 为 本 书 所 付 出 的 辛 勤 的 劳 动, 她 认 真 严 谨 的 工 作 态 度 将 本 书 的 出 版 质 量 提 升 到 了 新 的 高 度 由 于 时 间 较 紧, 水 平 所 限, 书 中 难 免 存 在 的 不 足, 敬 请 广 大 专 家 同 行 和 读 者 指 正, 以 臻 完 善

4 目 录 第 一 章 礼 仪 概 述... 1 第 一 节 礼 仪 的 涵 义... 1 第 二 节 礼 仪 的 起 源 与 发 展... 2 第 三 节 礼 仪 的 原 则 与 特 征... 5 第 四 节 礼 仪 的 功 能 与 作 用... 8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第 一 节 仪 容 礼 仪 第 二 节 仪 态 礼 仪 第 三 章 服 饰 礼 仪 第 一 节 着 装 的 基 本 原 则 第 二 节 男 士 着 装 的 礼 仪 第 三 节 女 士 着 装 的 礼 仪 第 四 节 饰 品 第 四 章 见 面 与 交 谈 礼 仪 第 一 节 日 常 见 面 礼 仪 第 二 节 交 谈 礼 仪 第 三 节 电 话 礼 仪 第 五 章 拜 访 与 赠 送 礼 仪 第 一 节 拜 访 的 礼 仪 第 二 节 赠 送 的 礼 仪 第 三 节 探 望 病 人 礼 仪 第 六 章 会 议 礼 仪 第 一 节 会 议 组 织 程 序 第 二 节 参 加 会 议 的 礼 仪 第 三 节 签 字 仪 式 第 四 节 记 者 招 待 会 第 五 节 庆 典 活 动 第 七 章 接 待 礼 仪 第 一 节 接 待 规 格 与 礼 宾 次 序 第 二 节 接 待 程 序 及 礼 仪... 89

5 第 三 节 行 路 礼 仪 和 乘 车 礼 仪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第 一 节 宴 请 礼 仪 第 二 节 中 餐 礼 仪 第 三 节 西 餐 礼 仪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第 一 节 概 述 第 二 节 鸣 放 礼 炮 与 国 旗 悬 挂 第 三 节 涉 外 活 动 礼 仪 第 四 节 出 入 境 手 续 的 办 理 第 五 节 涉 外 礼 仪 禁 忌 第 十 章 中 国 主 要 节 庆 及 少 数 民 族 习 俗 礼 仪 第 一 节 中 国 主 要 节 庆 习 俗 第 二 节 中 国 主 要 少 数 民 族 习 俗 与 禁 忌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第 十 一 章 外 国 主 要 节 庆 及 部 分 国 家 习 俗 礼 仪 第 一 节 外 国 主 要 节 庆 习 俗 第 二 节 外 国 主 要 交 往 国 家 习 俗 与 禁 忌 第 十 二 章 宗 教 礼 仪 第 一 节 宗 教 概 述 第 二 节 佛 教 礼 仪 第 三 节 伊 斯 兰 教 礼 仪 第 四 节 基 督 教 礼 仪 参 考 文 献 iv

6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仪 容 仪 态 是 仪 表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一 个 有 魅 力 的 人 总 是 令 人 着 迷 的, 这 魅 力 往 往 来 源 于 一 个 人 姣 好 的 容 貌 飘 逸 的 秀 发 得 体 的 妆 饰 文 雅 的 举 止 潇 洒 的 风 度 等 仪 容 仪 态 属 于 美 的 外 在 形 式, 反 映 着 一 个 人 的 精 神 面 貌 端 庄 的 仪 容 仪 态 既 是 对 他 人 的 尊 重, 也 是 自 尊 自 爱 的 一 种 表 现 (1) 了 解 仪 容 仪 表 美 的 基 本 原 则 与 礼 仪 规 范 (2) 掌 握 仪 容 修 饰 原 则 及 礼 仪 禁 忌 (3) 掌 握 社 交 场 合 中 正 确 的 仪 态 礼 仪 仪 容 仪 态 第 一 节 仪 容 礼 仪 一 仪 容 的 概 念 仪 容 主 要 指 一 个 人 的 容 貌, 它 由 容 貌 发 式 手 以 及 所 有 暴 露 在 服 装 之 外 的 身 体 部 分 组 成, 在 社 交 场 合 中 人 们 的 仪 容 往 往 是 给 他 人 留 下 深 刻 第 一 印 象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整 洁 卫 生 得 体 美 观 是 仪 容 礼 仪 的 基 本 要 求 1. 容 貌 容 貌 即 我 们 说 的 相 貌, 也 就 是 我 们 说 的 脸 面 人 的 容 貌 是 先 天 生 成 的, 但 后 天 的 护 养 和 修 饰 也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随 着 现 代 物 质 生 活 的 提 高, 人 们 对 美 的 追 求 也 越 来 越 高, 但 真 正 的 美 容 是 在 健 康 愉 快 中 产 生 的, 所 以 要 使 自 己 容 光 焕 发, 应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做 起 : (1) 运 动 运 动 能 促 进 皮 肤 的 血 液 循 环, 减 少 皮 下 脂 肪 堆 积, 表 皮 会 变 的 湿 润, 从 而 使 皮 肤 更 加 富 有 弹 性 因 此,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要 坚 持 运 动, 如 打 球 跑 步 游 泳 做 健 身 操 等 (2) 面 部 护 理 健 康 的 肌 肤 是 需 要 护 理 的, 清 洁 面 部 可 以 去 除 因 新 陈 代 谢

7 产 生 的 老 化 物 空 气 污 染 物 及 卸 妆 残 留 物 等 首 先, 面 部 的 清 洁 应 选 用 适 合 自 己 肤 质 的 洁 面 乳, 早 晚 各 洗 一 次 洁 面 时 从 面 部 的 T 型 区 开 始, 手 指 顺 皮 肤 的 纹 理 轻 轻 揉 搓, 把 每 个 部 位 都 要 洗 净 ( 包 括 发 际 和 脖 子 ), 而 后 用 流 水 冲 洗 洗 毕, 用 柔 软 的 毛 巾 轻 贴 脸 颊, 让 毛 巾 把 水 分 自 然 吸 干, 不 要 用 毛 巾 用 力 揉 搓 其 次, 洗 脸 后 要 及 时 给 皮 肤 补 充 营 养 化 妆 水 的 职 责 就 是 补 充 脸 部 失 去 的 水 分, 用 充 足 的 水 分 使 肌 肤 变 的 柔 软 紧 接 着 再 使 用 乳 液 做 进 一 步 保 养, 乳 液 是 保 养 肌 肤 每 日 不 可 缺 少 的 产 品 乳 液 的 选 用 可 根 据 自 己 的 肤 质 和 季 节 的 变 化 而 定 在 进 行 日 常 面 部 护 理 时, 还 可 视 实 际 情 况, 适 时 采 用 面 膜 敷 脸 的 特 殊 保 养 方 法 面 膜 的 功 效 有 多 种, 如 美 白 去 斑 保 湿 抑 制 皮 脂 分 泌 过 度 等 面 膜 不 适 合 每 天 使 用, 正 常 肌 肤 为 一 周 一 次, 油 性 肌 肤 和 干 性 肌 肤 一 周 使 用 以 不 超 过 3 次 为 宜 刮 脸 是 男 士 每 天 必 不 可 少 的 功 课, 尤 其 有 公 务 活 动 时, 男 士 必 须 净 面 若 无 特 殊 情 况, 最 好 不 要 蓄 须 2. 头 发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12 头 发 是 一 个 人 身 体 的 制 高 点, 是 被 他 人 第 一 眼 注 视 的 地 方 在 美 发 已 成 为 时 尚 的 今 日, 多 姿 多 彩 的 发 型 为 改 变 人 们 的 形 象 提 供 了 新 的 魅 力 之 源 不 同 的 发 型 能 带 给 人 不 同 的 感 受, 或 整 洁 或 庄 重 或 洒 脱 或 文 雅 或 活 泼 因 而, 一 个 人 应 根 据 自 身 的 气 质 年 龄 脸 型 来 选 择 和 修 饰 自 己 的 发 型 修 饰 头 发,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1) 头 发 的 清 洁 与 健 康 中 国 人 一 般 认 为 头 发 健 康 的 标 准 是 发 色 乌 黑, 富 有 光 泽, 清 洁 滋 润 无 头 皮 屑 清 洁 是 保 持 头 发 健 康 的 最 重 要 的 一 项 无 论 是 否 有 交 际 应 酬, 头 发 都 要 经 常 清 洗 一 般 来 说 中 性 皮 肤 的 人, 冬 天 可 每 3~4 天 洗 一 次, 夏 天 可 每 2~3 天 洗 一 次, 油 性 发 质 和 干 性 发 质 的 人, 要 分 别 缩 短 或 延 长 1~2 天, 夏 季 每 天 洗 发 基 本 没 什 么 问 题, 但 要 注 意 的 是 必 须 选 用 性 质 温 和 的 洗 发 水, 例 如 含 有 氨 基 酸 蛋 白 质 等 活 性 剂 的 洗 发 水 洗 发 前 应 先 将 头 发 梳 顺 ; 用 温 水 洗 发, 水 温 应 在 37~38 最 适 宜, 过 烫 的 水 容 易 使 头 发 受 损 伤 而 变 得 松 脆 易 折 断, 而 水 温 过 低, 去 油 腻 的 效 果 又 不 好 将 洗 发 水 按 摩 至 起 泡 后 才 涂 在 头 发 上, 不 要 直 接 倒 在 头 发 上 ; 不 要 大 力 用 指 甲 抓 头 皮, 应 用 手 指 的 指 腹 按 摩 头 皮 ; 要 确 保 彻 底 冲 洗 干 净 洗 发 水, 不 然 会 伤 害 发 质, 洗 发 水 中 的 碱 性 成 分 残 留 在 头 皮 和 头 发 上, 会 损 伤 头 发 使 之 分 叉 产 生 头 皮 屑 等 洗 发 之 后, 应 用 干 毛 巾 把 头 发 擦 干 (2) 头 发 修 剪 整 齐 有 型 头 发 要 经 常 修 剪, 保 持 整 齐, 一 般 至 少 4~8 周 应 修 剪 一 次 在 公 务 或 商 务 场 合, 不 论 女 士 还 是 先 生, 对 头 发 的 要 求 都 是 宜 短 不 宜 长, 发 型 应 当 是 以 整 齐 简 单 明 快 少 装 饰 少 花 样 为 主, 切 勿 过 分 新 潮 过 分 怪 异 过 分 个 性 化 男 士 的 发 型 可 选 择 中 分 式 侧 分 式 短 平 式 后 背 式, 原 则 是 前 不 过 眉, 后 不 及 领, 两 侧 不 遮 挡 耳 朵 女 士 头 发 的 长 度 相 对 来 讲 可 宽 松 一 些, 不 过 最 好 不 要 过 肩, 也 不 可 挡 住 眼 睛 若 真 的 拥 有 一 头 飘 逸 的 长 发 时, 在 庄 重 或 严

8 肃 的 场 合, 一 定 要 将 长 发 梳 成 发 髻 盘 在 头 上 在 正 式 社 交 场 合 无 论 男 士 还 是 女 士 不 可 将 头 发 染 成 除 黑 色 以 外 的 颜 色 选 择 发 型 时 要 考 虑 个 人 条 件 和 所 处 场 合, 特 别 是 脸 型 对 发 型 的 选 择 影 响 较 大 人 的 脸 型 各 不 相 同, 通 过 发 型 设 计 可 以 巧 妙 的 进 行 衬 托 或 掩 盖, 以 达 到 理 想 的 效 果 1 长 脸 型 者 长 型 脸 看 起 来 比 较 老 气, 所 以 应 选 择 感 觉 比 较 年 轻 的 发 型 这 种 脸 型 的 人, 首 先 应 避 免 把 脸 部 全 部 露 出 来, 最 好 留 个 刘 海 如 果 让 额 头 裸 露 在 外, 会 使 脸 部 显 得 更 长 其 次, 尽 量 使 两 侧 的 头 发 有 蓬 松 感, 这 样 也 可 以 掩 饰 长 脸 的 缺 陷 所 以, 长 脸 型 想 留 长 发 的 女 性, 可 烫 大 波 浪, 放 松 的 往 脸 两 侧 梳, 头 发 松 柔 的 垂 在 脸 颊 的 两 侧, 会 显 得 很 妩 媚 也 可 将 两 边 侧 发 前 发 烫 小 卷, 效 果 也 很 好 2 圆 脸 型 者 圆 脸 给 人 温 柔 可 爱 的 感 觉 通 常, 圆 脸 都 是 双 颊 较 宽 头 顶 较 窄, 适 合 于 梳 理 垂 直 向 下 的 发 型, 或 把 头 顶 部 的 头 发 梳 高, 在 视 觉 上 把 脸 部 拉 长 如 果 是 小 而 端 正 的 脸, 应 避 免 将 额 头 全 部 露 出 来, 女 士 可 以 将 头 发 向 后 拢 梳 成 一 条 马 尾 辫 双 腮 到 下 巴 都 比 较 圆 大 的 人, 总 是 喜 欢 掩 饰, 其 实 剪 中 型 短 发 把 整 个 脸 露 出 来 反 而 不 会 太 显 示 圆 脸, 且 看 上 去 较 清 爽, 富 有 变 化 3 方 脸 型 者 方 脸 型 的 特 性 是 下 巴 凸 出, 下 巴 线 条 单 调, 缺 乏 柔 和 感 对 于 男 士 可 以 无 所 顾 忌 对 于 女 士 方 型 脸 应 尽 量 通 过 发 型 来 遮 去 方 型 脸 的 四 个 棱 角, 所 以 方 型 脸 想 留 长 发 的 人, 可 烫 大 卷, 把 一 边 的 头 发 夹 在 耳 后, 显 现 出 摇 曳 的 卷 发, 或 是 把 头 发 梳 向 一 边 增 加 亮 感, 再 留 些 散 发, 这 种 发 型 很 适 合 职 业 女 性 腮 边 较 大 的 方 型 脸 者, 应 使 两 鬓 的 头 发 自 然 下 垂, 或 可 以 卷 成 波 浪 形 状 自 然 贴 住 两 侧 的 脸 盘 以 尽 量 使 脸 部 的 线 条 变 的 柔 和 4 三 角 脸 型 者 正 三 角 形 脸 的 特 点 是 下 颚 骨 突 显, 额 头 偏 窄 这 类 脸 型 的 人, 首 先 应 把 窄 瘦 的 额 头 用 刘 海 掩 饰 起 来, 女 士 可 以 留 及 肩 的 中 长 型 发 式, 但 不 要 烫 发, 以 强 调 一 种 柔 和 的 感 觉 如 果 是 长 发, 将 除 刘 海 外 的 其 余 头 发, 梳 顺 后 一 把 抓 至 头 顶 后 侧 位 置, 扎 成 一 个 发 髻 前 面 的 刘 海 可 留 的 较 长 较 宽, 并 且 稍 微 往 里 卷, 也 可 在 脑 后 梳 成 一 束 马 尾 辫 倒 三 角 形 的 脸 的 特 征 是 下 巴 较 小, 给 人 以 单 薄 的 感 觉, 可 利 用 较 好 的 下 巴 线 条, 烫 比 较 蓬 松 柔 和 的 发 型 属 于 细 长 的 倒 三 角 形 脸 的 人, 最 好 不 要 把 前 面 的 头 发 梳 上 去 如 果 梳 上 去, 会 使 下 巴 看 起 来 更 尖 应 留 些 头 发 在 额 头 上, 这 样 感 觉 会 比 较 好 如 果 是 小 而 端 庄 的 倒 三 角 形 脸, 无 论 留 长 发 或 剪 短 发, 都 应 把 前 面 的 发 梢 梳 到 后 面 女 士 若 是 长 发, 则 可 梳 大 卷, 可 减 少 倒 三 角 形 脸 的 冷 峻 感, 给 人 亲 切 成 熟 的 感 觉 5 鹅 蛋 脸 型 者 鹅 蛋 型 脸 搭 配 任 何 发 型 都 很 协 调 但 缺 乏 个 性 因 此, 应 该 利 用 发 型 来 突 出 脸 部 轮 廓 最 迷 人 的 地 方 虽 然 同 是 鹅 蛋 脸, 却 因 眼 鼻 下 巴 额 头 的 形 状 不 同 而 给 人 以 不 同 的 的 印 象 感 觉 较 温 顺 的 鹅 蛋 脸 型 者, 可 以 剪 成 两 边 头 发 长 短 不 同, 发 梢 稍 内 卷 的 发 型, 这 样 看 上 去 高 雅 自 然 脸 盘 较 大 额 宽 的 鹅 蛋 型 脸 者, 可 以 用 前 发 来 遮 住 额 头 部 分, 前 发 可 以 稍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13

9 微 往 内 卷, 再 把 秀 发 梳 向 两 边 总 之, 使 脸 部 看 上 去 清 清 爽 爽 颧 骨 明 显 的 鹅 蛋 形 脸, 已 接 近 菱 形, 女 士 可 把 头 发 烫 成 波 浪 状 发 型 也 可 把 头 发 梳 直 剪 成 半 长 发 或 短 发, 以 体 现 成 熟 感 下 巴 较 圆 的 鹅 蛋 型 脸 者, 应 尽 量 避 免 让 下 巴 到 颈 部 的 曲 线 看 起 来 沉 重, 可 以 将 侧 面 的 头 发 梳 到 后 面 扎 成 具 有 动 感 的 波 浪 卷, 尽 量 体 现 清 爽 感 3. 口 腔 保 持 口 腔 卫 生, 不 仅 是 为 了 美 观, 更 是 为 了 健 康 首 先 要 做 到 坚 持 每 天 早 晚 刷 牙, 消 除 口 腔 异 味, 维 护 口 腔 卫 生 刷 牙 时 要 选 用 质 量 较 好 的 牙 刷 和 适 合 自 己 牙 齿 特 点 的 牙 膏, 牙 刷 使 用 1~2 个 月 就 要 更 新 刷 牙 时 要 注 意 正 确 的 方 向, 要 顺 着 牙 缝 上 下 刷, 里 外 都 要 刷 到 此 外, 要 养 成 饭 后 常 漱 口 的 习 惯, 口 腔 里 不 要 留 有 菜 叶 屑 在 出 席 社 交 场 合 之 前, 不 要 食 用 带 有 异 味 刺 激 的 食 物, 如 葱 蒜 韭 菜 腐 乳 等, 若 吃 了 有 异 味 的 食 物, 也 应 想 办 法 去 除 口 腔 异 味, 如 采 用 口 腔 清 新 剂 口 香 糖 或 茶 叶 等 方 法, 但 在 他 人 面 前 嚼 口 香 糖 是 不 礼 貌 的, 尤 其 是 和 人 交 谈 时, 更 不 应 该 嚼 口 香 糖 4. 鼻 子 与 体 毛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出 席 社 交 场 合, 男 士 要 学 会 修 饰 自 己, 除 刮 净 胡 子 修 面 外, 还 要 剪 去 过 长 的 鼻 毛, 修 剪 时 应 用 小 剪 刀 剪 短, 不 可 用 手 拔, 特 别 是 当 着 客 人 的 面 美 国 形 象 大 师 戈 方 克 在 他 的 男 人 的 极 度 的 风 格 中 比 喻 : 你 即 使 穿 着 两 千 美 金 一 套 的 阿 玛 尼 西 服, 穿 着 两 千 美 金 的 意 大 利 鞋, 但 你 的 鼻 毛 从 鼻 孔 伸 出 来, 你 最 好 去 穿 沃 尔 玛 的 西 服 其 意 思 是 说, 你 不 一 定 穿 着 最 昂 贵 的 西 服, 但 要 花 一 点 时 间 整 理 这 些 卫 生 小 节, 这 是 对 自 己 形 象 应 该 承 担 的 基 本 责 任 体 毛 必 须 修 整 腋 毛 在 视 觉 中 不 美 观 也 不 文 雅, 白 领 男 性 和 女 性 应 有 意 识 地 避 免 穿 暴 露 腋 毛 的 服 饰 若 女 性 在 社 交 活 动 中 穿 着 使 腋 窝 外 现 的 服 装, 一 定 要 先 剃 去 腋 毛 又 黑 又 长 的 体 毛 同 样 需 要 掩 饰, 在 社 交 场 合 和 公 务 活 动 中, 男 性 不 准 穿 短 裤, 不 准 挽 起 长 裤 的 裤 管 女 性 如 穿 裙 装 应 穿 薄 型 丝 袜, 如 难 以 掩 饰 体 毛, 应 先 将 体 毛 剃 去 5. 手 与 指 甲 14 手 被 称 作 人 的 第 二 张 脸 一 双 清 洁 丰 满 修 长 细 腻 的 手 很 容 易 吸 引 别 人 的 目 光 社 交 中, 一 双 清 洁 没 有 污 垢 的 手, 是 交 往 时 的 最 低 要 求 手 部 的 保 养 与 美 容 应 注 意, 指 甲 要 定 期 修 剪, 指 甲 的 长 度 不 应 超 过 手 指 指 尖, 指 甲 缝 中 不 能 藏 有 污 垢 修 指 甲 时, 指 甲 沟 边 的 爆 皮 要 同 时 剪 去, 不 要 养 成 以 牙 咬 指 甲 的 坏 毛 病 切 记, 在 任 何 公 众 场 所 修 剪 指 甲, 都 是 不 文 明 不 雅 观 的 举 止 二 个 人 仪 容 保 健 个 人 仪 容, 除 了 保 养, 我 们 还 要 了 解 一 些 保 健 常 识 (1) 保 持 乐 观 健 康 的 情 绪 俗 话 说 : 笑 一 笑, 十 年 少 情 绪 不 好, 使 人 变 老 乐 观 健 康 的 情 绪 可 以 加 速 血 液 循 环, 增 强 皮 肤 弹 性 (2) 保 证 充 足 的 睡 眠 在 睡 眠 状 态 下, 人 体 所 有 器 官 能 够 自 动 休 整 有 了

10 充 足 的 睡 眠, 才 能 精 神 振 奋, 容 光 焕 发 (3) 养 成 多 喝 水 的 习 惯 皮 肤 的 弹 性 和 光 泽, 主 要 取 决 于 它 的 含 水 量 如 果 皮 肤 缺 水, 就 会 粗 糙 黯 黑 无 光 泽 所 以 健 康 的 人 每 天 要 保 证 2 千 克 水 以 满 足 身 体 对 水 分 的 要 求 (4) 合 理 补 充 营 养 人 体 需 要 大 量 养 分, 这 来 自 于 我 们 生 活 中 的 各 种 食 物, 因 此 不 能 偏 食 同 时 我 们 要 注 意 多 食 蔬 菜 和 水 果, 以 补 充 多 种 维 生 素 三 化 妆 艺 术 在 最 时 尚 的 美 容 潮 流 与 个 性 妆 容 之 间, 女 人 永 远 有 着 一 种 难 舍 的 情 结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审 美 意 识 的 增 强, 人 们 尤 其 是 女 性 越 来 越 重 视 美 容 化 妆 美 容 已 成 为 女 性 提 升 自 我, 增 强 自 信 的 重 要 手 段 和 途 径 同 时 也 是 出 席 正 式 社 交 场 合 的 礼 仪 要 求 化 妆 是 一 门 综 合 性 的 艺 术, 它 涉 及 美 学 心 理 学 生 理 学 造 型 艺 术 等 多 门 学 科 化 妆 又 是 一 门 技 巧, 它 不 是 单 纯 的 涂 脂 抹 粉, 而 是 运 用 色 彩 及 各 种 化 妆 品 来 美 化 肌 肤 和 五 官, 掩 饰 瑕 疵, 从 而 使 人 显 得 容 光 焕 发 ( 一 ) 化 妆 的 原 则 1. 自 然 自 然 是 化 妆 礼 仪 的 最 高 境 界, 它 使 人 看 起 来 真 实 而 生 动, 不 是 一 张 呆 板 生 硬 的 面 具 ; 失 去 自 然 的 效 果, 那 就 是 假, 假 的 东 西 就 无 生 命 力 和 美 而 言 有 位 化 妆 师 曾 说 过 : 最 高 的 化 妆 术, 是 经 过 非 常 考 究 的 化 妆, 让 人 家 看 起 来 好 像 没 有 化 过 妆 一 样, 并 且 这 样 的 化 妆 与 主 人 的 身 份 匹 配, 能 自 然 的 表 现 出 个 人 的 个 性 与 气 质 次 级 的 化 妆 是 把 人 突 显 出 来, 让 她 醒 目, 引 起 众 人 的 注 意 粗 略 的 化 妆 是 一 站 出 来 别 人 就 发 现 她 化 了 很 浓 的 妆, 而 这 种 妆 是 为 了 掩 盖 自 己 的 缺 点 或 年 龄 的 最 坏 的 一 种 化 妆, 是 化 妆 后 扭 曲 了 自 己 的 个 性, 又 失 去 了 五 官 的 协 调, 例 如 小 眼 睛 描 了 浓 眉, 大 脸 庞 的 人 将 脸 化 妆 为 白 脸, 阔 嘴 的 人 竟 描 了 红 唇 可 见 化 妆 的 最 高 境 界 是 无 妆, 是 自 然 因 此 美 好 的 化 妆, 要 依 赖 正 确 的 技 巧 适 合 的 化 妆 要 一 丝 不 苟, 井 井 有 条 ; 要 讲 究 适 度 体 现 层 次 ; 要 点 面 到 位 浓 淡 相 宜, 这 样 才 能 使 人 感 到 自 然 真 实 的 美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2. 协 调 美 化 仪 容 的 协 调 包 括 : 第 一, 妆 面 协 调, 指 化 妆 部 位 色 彩 协 调 第 二, 全 身 协 调, 指 脸 部 化 妆 发 型 与 服 饰 协 调, 力 求 取 得 整 体 完 美 效 果 第 三, 角 色 协 调, 指 针 对 自 己 在 不 同 的 社 交 中 扮 演 的 不 同 角 色, 采 用 不 同 的 化 妆 手 法 和 化 妆 品 如 作 为 职 业 人 员, 应 注 意 化 妆 后 体 现 端 庄 稳 重 的 气 质 ; 如 专 门 从 事 公 关 礼 仪 接 待 服 务 等 的 人 员, 出 头 露 面 的 机 会 多, 要 表 现 出 一 定 的 人 际 吸 引 魅 力 就 应 该 淡 雅, 青 春 妩 媚, 适 合 人 类 的 共 同 爱 美 之 心 第 四, 场 合 协 调, 指 化 妆 发 型 要 与 场 合 要 求 一 致 日 常 办 公, 略 施 淡 妆 ; 出 入 舞 会 宴 会, 可 浓 妆 扮 之 ; 参 加 追 悼 会, 素 衣 淡 妆 不 同 场 合 的 不 同 化 妆 发 型, 不 仅 会 使 装 扮 者 15

11 的 内 心 保 持 平 衡, 也 会 使 周 围 的 人 心 理 融 洽 3. 美 观 漂 亮 美 丽 端 庄 的 外 观 仪 容 是 形 成 优 美 良 好 的 社 交 形 象 的 基 本 要 素 之 一 人 们 都 希 望 自 己 在 社 交 场 合 变 得 更 美 丽, 这 是 无 可 非 议 的 但 事 实 上, 有 些 人 认 为 把 发 胶 摩 丝 喷 在 头 上, 把 各 种 色 彩 涂 抹 在 脸 的 相 应 部 位 就 美 了 因 此, 我 们 经 常 看 到 横 眉 冷 对 血 盆 大 口 油 头 粉 面 这 不 是 美, 而 是 丑 了 美 观 是 从 效 果 来 说 的 要 使 仪 容 达 到 美 观 的 效 果, 首 先 必 须 了 解 自 己 的 脸 型 及 脸 的 各 部 位 特 点, 要 心 中 有 数 ; 其 次 要 清 楚 怎 样 化 妆 美 发 和 矫 正 才 能 扬 长 避 短, 变 粗 糙 为 俏 丽, 使 容 貌 更 迷 人 这 些 都 是 要 在 把 握 脸 部 个 性 特 征 和 正 确 的 审 美 观 的 指 导 下 进 行 ( 二 ) 化 妆 的 程 序 1. 妆 前 准 备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1) 束 发 用 宽 发 带 毛 巾 等 将 头 发 束 起 或 包 起, 最 好 再 在 肩 上 披 块 围 巾, 防 止 化 妆 时 弄 脏 头 发 和 衣 服, 也 可 避 免 散 发 妨 碍 化 妆 这 样 会 使 脸 部 轮 廓 更 加 清 晰 明 净, 以 便 有 针 对 性 的 进 行 化 妆 (2) 洁 肤 用 清 洁 霜 洗 面 奶 或 洗 面 皂 清 洁 面 部 的 污 垢 及 油 脂, 有 条 件 的 话 还 可 以 用 洁 肤 水 除 去 死 细 胞 皮 屑, 然 后 结 合 按 摩 涂 上 有 营 养 的 化 妆 水 (3) 护 肤 选 择 膏 霜 类, 如 日 霜 润 肤 霜 乳 液 等 涂 在 脸 上, 令 肌 肤 柔 滑, 并 可 防 止 化 妆 品 与 皮 肤 直 接 接 触, 起 到 保 护 皮 肤 的 作 用 (4) 修 眉 用 眉 刀 小 剪 修 整 眉 形 并 剔 除 多 余 的 眉 毛, 使 之 更 加 清 秀 2. 施 妆 过 程 16 (1) 抹 粉 底 选 择 与 肤 色 较 接 近 的 粉 底, 用 海 绵 或 手 指 从 鼻 子 处 向 外 均 匀 涂 抹, 尤 其 不 要 忽 视 细 小 的 部 分, 在 头 与 脖 子 衔 接 处 要 渐 淡 下 去 粉 底 不 可 太 厚, 以 免 像 戴 上 一 个 面 具 粉 底 涂 抹 完 后 要 达 到 调 整 肤 色 掩 盖 瑕 疵, 使 皮 肤 细 腻 光 洁 的 目 的 (2) 画 眉 毛 首 先 用 眉 刷 自 下 而 上 将 眉 毛 梳 理 整 齐 然 后 用 眉 笔 顺 眉 毛 生 长 方 向 一 道 道 描 画, 眉 毛 从 眉 头 起 至 2/3 处 为 眉 锋, 描 至 眉 锋 处 应 以 自 然 弧 度 描 至 眉 尾, 眉 尾 处 渐 淡 最 后 用 眉 刷 顺 眉 毛 生 长 方 向 刷 几 遍, 使 眉 毛 自 然 圆 滑 (3) 画 眼 影 眼 影 用 什 么 颜 色, 用 多 少 种 颜 色, 如 何 画, 是 因 人 因 事 而 异 的 一 般 深 色 眼 影 刷 在 最 贴 近 上 睫 毛 处, 中 间 色 刷 在 稍 高 处 向 眼 尾 处 晕 染, 浅 色 刷 在 眉 骨 下 (4) 画 眼 线 眼 线 要 贴 着 睫 毛 根 画, 浓 妆 时 可 稍 宽 一 些, 淡 妆 时 可 稍 细 一 些 上 眼 线 内 眼 角 方 向 应 淡 而 细, 外 眼 角 方 向 则 应 加 重, 至 外 眼 角 时 要 向 上 挑 一 点, 把 眼 角 向 上 提, 显 得 眼 角 上 翘 (5) 刷 睫 毛 先 将 睫 毛 用 睫 毛 夹 夹 住 由 内 向 外 翻 卷 然 后 用 睫 毛 刷 从 睫 毛 根 到 睫 毛 尖 刷 上 睫 毛 液, 为 了 使 睫 毛 显 得 长 些 浓 些, 可 在 睫 毛 液 干 后 再 刷 第 二

12 遍 第 三 遍 最 后 再 用 眉 刷 上 的 小 梳 子 将 粘 在 一 起 的 睫 毛 梳 开 (6) 抹 腮 红 腮 红 应 抹 在 微 笑 时 面 部 形 成 的 最 高 点, 然 后 向 耳 朵 上 缘 方 向 抹 一 条, 将 边 缘 晕 开 可 用 腮 红 和 阴 影 粉 做 脸 形 的 矫 正 如 在 宽 鼻 梁 两 侧 抹 浅 咖 啡 色, 鼻 梁 正 中 抹 上 白 色, 使 鼻 子 立 体 感 增 强 (7) 定 妆 用 粉 扑 蘸 上 干 粉 轻 轻 地 均 匀 地 扑 到 妆 面 上, 只 须 薄 薄 一 层, 以 起 到 定 妆 作 用, 使 妆 面 柔 和, 吸 收 粉 底 过 多 的 光 泽 扑 好 粉 后, 用 大 粉 刷 将 妆 面 上 的 浮 粉 扫 掉 (8) 画 口 红 先 用 唇 线 笔 画 好 唇 廓, 再 用 唇 膏 涂 在 唇 廓 内, 可 用 唇 刷 涂, 也 可 用 棒 式 唇 膏 直 接 涂 口 红 的 颜 色 应 与 服 装 及 妆 面 相 协 调 为 了 使 口 红 色 彩 持 久, 可 用 纸 巾 轻 抿 一 下 口 红, 然 后 扑 上 透 明 粉 饼, 再 抹 一 次 唇 膏 3. 妆 后 检 查 (1) 检 查 左 右 是 否 对 称 眼 眉 腮 唇 鼻 侧 等, 两 边 形 状 长 短 大 小 弧 度 是 否 对 称, 色 彩 浓 淡 是 否 一 致 (2) 检 查 过 渡 是 否 自 然 脸 与 脖 子, 鼻 梁 与 鼻 侧, 腮 红 与 脸 色, 眼 影 阴 影 层 次 等 过 渡 是 否 自 然 (3) 检 查 整 体 与 局 部 是 否 协 调 各 局 部 是 否 缺 漏 碰 坏, 要 符 合 整 体 要 求, 浓 淡 是 否 达 到 整 体 效 果 整 个 妆 面 是 否 协 调 统 一 ( 三 ) 不 同 的 妆 容 女 士 化 妆 不 仅 要 结 合 脸 型 气 质 个 性 设 计, 还 要 根 据 各 种 场 合 有 所 侧 重 以 取 得 最 佳 效 果 (1) 工 作 妆 要 淡 雅 明 亮 办 公 室 的 妆 容 要 格 外 注 意, 因 为 工 作 场 合 不 是 舞 台, 自 然 的 淡 妆 是 非 常 得 体 的 若 室 内 需 要 打 开 日 光 灯, 这 时 化 妆 色 彩 如 果 选 的 不 对, 就 可 能 使 脸 色 显 得 灰 白 而 单 调 因 此, 眼 妆 最 好 用 淡 紫 色 蓝 紫 色, 嘴 唇 用 粉 红 颜 色 化 妆 前 先 上 一 层 粉 底, 上 粉 前 以 冷 水 拍 面 紧 肤, 会 使 化 妆 保 持 久 一 些 中 午 休 息 时 以 粉 饼 蘸 水 拍 面 再 补 妆, 使 之 更 加 清 新 持 久 (2) 约 会 妆 自 然 多 情 约 会 时 化 妆 忌 用 过 多 的 颜 色, 应 尽 量 表 现 自 然 纯 真 的 模 样, 如 果 每 次 约 会 都 过 多 的 修 饰, 将 来 你 就 很 难 以 洗 净 铅 华 的 真 面 目 去 面 对 你 的 男 友 日 间 约 会 妆 的 粉 底 最 好 是 液 态 的, 诀 窍 是 将 粉 底 揉 一 揉 再 轻 扑 于 脸 上, 可 使 皮 肤 呈 现 出 透 明 自 然 的 质 感 夜 间 的 约 会 妆 可 以 稍 浓 一 些, 眼 线 眉 毛 唇 都 要 略 为 加 重 一 些, 不 妨 再 以 咖 啡 色 修 容 并 修 整 脸 型, 增 加 立 体 感 (3) 宴 会 妆 高 雅 大 方 宴 会 是 高 雅 正 式 的 场 合, 化 妆 色 彩 最 重 要 的 是 与 衣 服 相 配, 但 妆 不 宜 过 度, 否 则 会 反 客 为 主 色 彩 以 亮 丽 色 系 为 佳, 眼 影 用 棕 色 配 以 银 紫 或 紫 红 色, 唇 彩 可 用 鲜 红 或 玫 瑰 红, 为 了 不 影 响 你 食 用 美 食, 唇 妆 需 格 外 费 心, 千 万 不 要 为 了 避 免 口 红 掉 色 而 选 择 色 素 过 重 的 唇 膏, 否 则 你 的 嘴 唇 会 因 色 素 沉 淀 而 变 黑 (4) 舞 会 妆 突 出 个 性 参 加 舞 会 时, 不 仅 化 妆 要 浓 艳, 发 型 也 应 标 新 立 异 可 在 鼻 影 和 上 眼 皮 处 加 入 棕 色, 下 眼 角 施 色 应 略 淡, 眼 线 用 黑 色 眼 线 液, 然 后 抹 上 银 色 银 粉, 眉 毛 化 妆 也 可 用 此 方 法, 这 样 就 使 得 眼 影 和 眉 毛 闪 闪 生 辉 从 眼 向 耳 做 放 射 状 抹 玫 瑰 红 颊 红, 颜 色 由 深 渐 淡 涂 口 红 则 要 先 涂 玫 瑰 红 唇 彩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17

13 这 样, 一 张 充 满 个 性 热 烈 奔 放 的 脸 就 呈 现 出 来 了 男 士 一 般 情 况 下 无 须 刻 意 化 妆, 在 特 定 情 况 下, 如 出 镜 演 出 等, 可 用 粉 底 霜 极 薄 地 均 匀 地 涂 抹 在 面 部, 要 注 意 面 部 与 颈 部 正 面 与 侧 面 的 过 渡 自 然 男 士 画 眉 重 在 修 理, 补 上 短 缺 处, 突 出 眉 毛 的 剑 形 效 果, 男 士 的 嘴 唇 一 般 只 用 无 色 唇 膏 增 加 点 亮 度 总 之, 男 士 化 妆 讲 究 一 个 淡 字 ( 四 ) 化 妆 的 礼 仪 规 范 化 妆 是 一 种 个 人 展 示 美 好 形 象 的 行 为, 每 个 人 应 将 化 过 妆 的 美 好 的 自 己 展 示 给 他 人, 而 不 是 化 妆 前 的 状 态 或 化 妆 的 过 程, 因 此 应 注 意 必 要 的 化 妆 礼 仪 规 范, 不 能 残 妆 示 人 ; 不 能 在 公 共 场 合 化 妆 或 补 妆 ; 不 能 在 异 性 面 前 化 妆 ; 不 议 论 他 人 化 妆 ; 不 过 分 热 情 帮 他 人 化 妆 ; 不 借 用 他 人 化 妆 品 ; 男 女 化 妆 品 不 能 混 用 第 二 节 仪 态 礼 仪 一 仪 态 概 述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仪 态 指 人 在 社 交 活 动 中 的 姿 势 和 风 度, 它 包 括 人 的 神 情 ( 即 面 部 表 情 ) 举 止 姿 势 指 身 体 呈 现 的 样 子, 风 度 则 属 于 气 质 方 面 的 表 露, 如 举 止 大 方 风 度 翩 翩 等 美 的 仪 态, 能 弥 补 容 貌 的 不 足 人 的 姿 态 举 止 是 无 声 的 语 言, 无 论 你 是 进 入 会 议 室 还 是 宴 会 厅, 无 论 你 是 在 高 尔 夫 球 场 还 是 董 事 会, 你 的 身 体 语 言 早 已 和 别 人 在 进 行 交 流, 你 的 走 姿 站 姿 坐 姿 神 态 表 情 目 光 等, 已 经 用 无 声 的 丰 富 的 语 言 在 告 诉 人 们 你 是 谁, 你 有 什 么 心 态, 你 是 领 导 者 还 是 被 领 导 者, 是 否 对 生 活 充 满 自 信 身 体 语 言, 这 个 近 三 十 年 才 发 展 起 来 的 学 科, 让 人 们 掌 握 了 新 的 领 导 艺 术 在 美 国, 有 个 专 门 研 究 男 人 魅 力 的 女 士 举 办 了 主 题 为 如 何 向 亿 万 富 翁 那 样 走 路 的 讲 习 班, 吸 引 了 成 千 上 万 的 男 人 她 在 纠 正 一 个 正 常 人 的 动 作 时 指 出 : 要 像 一 个 健 康 者 那 样 挺 胸 抬 头, 目 光 略 为 垂 视, 双 脚 略 为 八 字, 双 手 永 远 不 要 放 在 身 体 前 所 以, 通 过 一 个 人 所 表 现 的 各 种 姿 势, 既 可 以 反 映 表 现 者 的 修 养 和 水 平, 又 可 以 使 观 察 者 了 解 对 方, 处 理 好 社 会 交 往 中 的 人 际 关 系 18 二 各 种 仪 态 的 基 本 要 求 ( 一 ) 站 姿 站 立 是 生 活 中 最 基 本 的 一 种 举 止 正 确 规 范 的 站 姿 能 够 给 人 留 下 挺 拔 笔 直 舒 展 俊 美 精 力 充 沛 积 极 进 取 充 满 自 信 的 良 好 印 象 1. 站 姿 的 基 本 规 范 站 立 时 应 注 意 两 脚 跟 相 靠, 脚 尖 开 度 为 45~60 度, 身 体 重 心 主 要 落 于 脚 掌 脚 弓 上 ; 两 脚 并 拢 立 直, 髋 部 上 提 ; 腹 肌 臀 大 肌 微 收 缩 并 向 上 挺, 臀 腹 部

14 前 后 相 夹, 髋 部 两 侧 略 向 中 间 用 力 ; 脊 椎 后 背 挺 直, 胸 略 向 前 上 方 挺 起 ; 两 肩 放 松, 气 下 沉, 自 然 呼 吸 ; 两 手 臂 放 松, 自 然 下 垂 于 体 侧, 虎 口 向 前, 手 指 自 然 弯 曲 ; 脖 颈 挺 直, 头 顶 上 悬, 下 颌 微 收, 双 目 平 视 前 方, 如 图 2-1 所 示 2. 禁 忌 的 站 姿 图 2-1 站 姿 的 基 本 规 范 在 站 姿 中 应 避 免 身 体 僵 直, 胸 部 过 分 凸 起 ; 弯 腰 驼 背, 腹 部 鼓 起 ; 两 腿 交 叉 或 两 脚 间 距 过 大 ; 双 手 叉 腰 或 交 叉 抱 于 胸 前 ; 双 手 插 入 衣 袋 中 或 身 体 晃 动, 耸 肩 驼 背, 脚 打 拍 子 ; 身 体 东 倒 西 歪 或 倚 靠 在 某 一 物 体 上 等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 二 ) 坐 姿 坐 姿 是 日 常 仪 态 的 主 要 内 容 之 一, 规 范 的 坐 姿 能 够 展 现 出 自 信 练 达 积 极 热 情 尊 重 他 人 的 良 好 的 个 人 风 范 1. 坐 姿 的 基 本 规 范 入 座 时 应 以 轻 盈 和 缓 的 步 履, 从 容 自 如 地 走 到 座 位 前, 然 后 转 身 轻 而 稳 地 落 座, 并 坐 在 椅 子 的 3/4 处, 将 右 脚 与 左 脚 并 排 自 然 摆 放 女 士 入 座 时, 若 着 裙 装, 应 用 手 将 裙 子 稍 微 拢 一 下, 不 要 等 坐 下 后, 再 重 新 站 起 来 整 理 衣 裙 坐 定 后, 身 体 重 心 垂 直 向 下, 腰 部 挺 起, 上 体 保 持 正 直, 头 部 保 持 平 稳, 两 眼 平 视, 下 颌 微 收, 双 掌 自 然 地 放 在 膝 头 或 者 坐 椅 的 扶 手 上 ; 男 士 两 腿 可 自 然 分 开 间 隔 一 个 拳 头 的 距 离, 女 士 则 应 双 腿 并 拢 不 留 缝 隙, 如 图 2-2 所 示 禁 忌 的 坐 姿 在 坐 姿 中 应 避 免 入 座 时 猛 起 猛 坐, 弄 得 座 椅 乱 响 ; 坐 定 后 弯 腰 弓 背, 身 体 左 右 晃 动 ; 两 膝 分 开, 脚 尖 朝 内, 脚 跟 朝 外 呈 八 字 形 ; 两 大 腿 分 开, 伸 得 很 远 ; 双 膝 并 拢, 小 腿 分 开 超 过 肩 宽, 形 成 人 字 形 ; 把 脚 架 在 椅 子 或 沙 发 扶 手 上 或 藏 在 座 椅 下 ; 两 腿 交 叠 时, 悬 空 的 脚 尖 上 翘 直 指 对 方 或 不 停 地 晃 动 或 摆 成 4 字 型 ; 前 俯 后 仰 躺 靠 椅 背 晃 动 膝 盖 等

15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图 2-2 坐 姿 的 基 本 规 范 ( 三 ) 走 姿 协 调 稳 健 轻 松 敏 捷 的 走 姿 会 给 人 动 态 之 美, 表 现 出 朝 气 蓬 勃, 积 极 向 上 的 良 好 的 精 神 状 态 1. 走 姿 的 基 本 规 范 20 正 确 的 走 姿 应 以 端 正 的 站 姿 为 基 础, 挺 胸 抬 头 颈 直 收 腹 立 腰, 双 目 前 视, 下 颌 微 收, 表 情 自 然 平 和 ; 双 手 的 摆 动 应 以 肩 关 节 为 轴, 上 臂 带 动 前 臂, 前 后 自 然 摆 动, 摆 幅 以 30~35 度 为 宜 ; 迈 步 时 应 注 意 脚 尖 向 前 方 伸 直, 脚 跟 先 着 地, 然 后 脚 掌 着 地 两 脚 交 替 前 进 时, 步 幅 的 大 小 通 常 因 性 别 身 高 着 装 等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异, 一 般 应 该 以 前 脚 的 脚 后 跟 与 后 脚 的 脚 尖 相 距 一 脚 长 为 宜 ; 男 士 走 路 时 步 幅 可 稍 大 一 些, 两 臂 摆 动 有 力, 双 肩 平 整, 走 出 的 轨 迹 应 在 不 超 过 肩 宽 的 两 条 平 行 线 上, 以 显 示 自 信 稳 重 ; 女 士 走 路 时 应 尽 量 保 持 一 种 轻 盈 的 体 态, 要 用 腰 力 把 身 体 重 量 提 起, 步 幅 不 宜 过 大, 要 有 韵 律 感, 走 出 的 两 条 平 行 轨 迹 间 的 距 离 应 尽 量 缩 小 以 显 示 优 雅, 如 图 2-3 所 示

16 图 2-3 走 姿 的 基 本 规 范 2. 禁 忌 的 走 姿 在 走 姿 中 应 避 免 双 臂 大 甩 手 摇 头 晃 肩 扭 腰 摆 臀 左 顾 右 盼 迈 着 八 字 步 上 颠 下 跛 的 走 姿 ; 双 手 插 入 裤 袋 或 倒 背 而 行 ; 步 幅 太 大 或 太 小 ; 上 下 楼 梯 时 弯 腰 驼 背 手 撑 大 腿 或 一 步 踏 两 三 级 楼 梯 ( 四 ) 蹲 姿 蹲 姿 不 像 站 姿 坐 姿 走 姿 那 样 使 用 频 繁, 只 是 在 比 较 特 殊 的 情 况 下 所 采 用 的 一 种 暂 时 性 体 态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1. 蹲 姿 的 基 本 规 范 蹲 姿 的 基 本 规 范 要 领 是 屈 膝 并 腿, 左 脚 在 前 右 脚 在 后 向 下 蹲 去, 左 小 腿 垂 直 于 地 面, 全 脚 掌 着 地, 大 腿 靠 紧, 右 脚 跟 提 起, 前 脚 掌 着 地, 右 膝 内 侧 靠 于 左 小 腿 内 侧, 形 成 左 膝 高 于 右 膝 的 姿 态, 臀 部 向 下, 上 身 向 前 微 倾, 以 左 脚 为 身 体 的 主 要 支 点 男 士 使 用 蹲 姿 时 两 腿 之 间 可 以 有 适 当 的 距 离 2. 禁 忌 的 蹲 姿 在 公 共 场 合 使 用 蹲 姿 时 应 避 免 过 度 地 弯 曲 上 身 和 翘 起 臀 部, 否 则 容 易 露 出 内 衣 ; 下 蹲 时 速 度 切 勿 过 快 ; 与 他 人 同 时 下 蹲 时 不 可 忽 视 双 方 的 距 离, 以 防 双 方 迎 头 相 撞 ; 女 士 使 用 蹲 姿 时 不 可 将 双 腿 敞 开 21 ( 五 ) 表 情 面 部 表 情 是 仪 态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它 主 要 包 括 微 笑 与 眼 神 两 大 部 分, 面 部 表 情 表 达 了 人 们 内 心 的 思 想 感 情, 可 以 表 现 人 的 喜 怒 哀 乐, 可 以 辅 助 人 们 对 所 说 的 话 进 行 解 释 澄 清 纠 正 或 强 调 1. 微 笑 微 笑 是 人 们 对 某 种 事 物 给 予 肯 定 后 的 内 在 心 路 历 程, 是 人 们 对 美 好 事 物 表

17 达 愉 悦 情 感 的 心 灵 外 露 微 笑 可 以 表 现 出 对 他 人 的 理 解 关 心 和 爱, 是 礼 貌 与 修 养 的 外 在 表 现 和 谦 恭 友 善 含 蓄 自 信 的 反 映 微 笑 的 基 本 规 范 : 微 笑 的 基 本 规 范 是 真 诚 文 雅 适 度 亲 切 自 然, 一 般 应 做 到 3 个 结 合 : 一 是 口 眼 结 合 要 口 到 眼 到, 笑 眼 传 神, 微 笑 才 能 扣 人 心 弦 ; 二 是 微 笑 与 神 情 气 质 相 结 合 微 笑 与 神 的 结 合 就 是 要 笑 得 有 情 入 神, 笑 出 自 己 的 神 情 神 色 神 态, 做 到 情 绪 饱 满, 神 采 奕 奕 ; 微 笑 与 情 的 结 合 就 是 要 笑 出 感 情, 笑 得 亲 切 甜 美, 反 映 美 好 的 心 灵 ; 微 笑 与 气 质 的 结 合 就 是 要 笑 出 谦 逊 稳 重 大 方, 表 现 出 良 好 的 气 质 ; 三 是 微 笑 与 语 言 相 结 合 微 笑 和 语 言 都 是 传 播 信 息 的 重 要 符 号, 只 有 注 意 微 笑 与 语 言 的 结 合, 才 能 声 情 并 茂, 相 得 益 彰 禁 忌 的 微 笑 : 拉 起 嘴 角 一 端 的 表 现 虚 伪 的 微 笑 ; 吸 着 鼻 子 的 表 现 阴 沉 的 微 笑 ; 捂 着 嘴 的 不 自 然 的 微 笑 ; 强 作 欢 颜 假 意 奉 承 的 皮 笑 肉 不 笑 苦 笑 等 2. 眼 神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22 俗 话 说 : 眼 睛 是 心 灵 的 窗 口, 眼 睛 是 人 体 传 递 信 息 最 有 效 的 器 官, 能 够 表 达 最 细 微 最 精 妙 的 差 异, 传 递 最 明 显 最 准 确 的 交 际 信 号 正 如 著 名 印 度 诗 人 泰 戈 尔 所 说 : 在 眼 睛 里, 思 想 敞 开 或 是 关 闭, 放 出 光 芒 或 是 没 入 黑 暗, 静 悬 着 如 同 落 月, 或 者 像 忽 闪 的 电 光 照 亮 了 广 阔 的 天 空 那 些 自 有 生 以 来 除 了 嘴 唇 的 颤 动 之 外 没 有 语 言 的 人, 学 会 了 眼 睛 的 语 言, 这 在 表 情 上 是 无 穷 无 尽 的, 像 海 一 般 的 深 沉, 天 空 一 般 的 清 澈, 黎 明 和 黄 昏, 光 明 与 阴 影, 都 在 自 由 嬉 戏 (1) 眼 神 的 基 本 规 范 : 眼 神 的 基 本 规 范 主 要 包 括 对 注 视 时 间 和 注 视 区 域 的 要 求 1 注 视 时 间 : 当 使 用 眼 神 时 必 须 根 据 所 看 到 的 对 象 和 场 合 把 握 好 注 视 的 时 间 一 般 情 况 下, 在 与 他 人 交 谈 时 眼 睛 有 50% 的 时 间 注 视 对 方, 另 外 50% 的 时 间 应 注 视 对 方 眼 部 以 外 的 5~10 厘 米 处, 自 始 至 终 地 注 视 对 方 是 不 礼 貌 的 在 社 交 场 合 与 朋 友 会 面 或 被 介 绍 认 识 时, 可 注 视 对 方 稍 久 一 些, 这 既 表 示 自 信, 也 表 示 对 对 方 的 尊 重 ; 无 意 间 与 别 人 的 目 光 相 遇 时 不 要 将 自 己 的 目 光 马 上 移 开, 应 自 然 对 视 1~2 秒 钟 后 再 慢 慢 移 开 ; 当 与 异 性 第 一 次 见 面 时, 注 视 的 时 间 一 般 不 超 过 4 秒 钟, 否 则 会 引 起 对 方 的 误 会 ; 主 人 送 别 客 人 时 要 一 直 注 视 着 客 人, 等 客 人 走 出 一 段 路 不 再 回 头 张 望 时, 才 能 转 移 目 送 客 人 的 视 线, 以 示 尊 重 2 注 视 区 域 : 使 用 眼 神 时 将 目 光 使 用 在 对 方 哪 些 区 域, 要 根 据 所 要 传 达 的 信 息 使 用 的 场 合 注 视 的 对 象 希 望 营 造 什 么 样 的 气 氛 而 定 用 目 光 注 视 对 方, 应 自 然 稳 重 柔 和, 既 不 能 死 盯 对 方 某 部 位, 也 不 能 不 停 地 在 对 方 身 上 上 下 打 量, 一 般 来 讲 目 光 的 使 用 区 域 可 以 分 为 3 个 区 域 第 一 个 区 域 是 商 务 注 视 区 域, 这 一 区 域 范 围 主 要 是 指 对 方 两 眼 以 上 的 额 头 部 位, 注 视 这 一 区 域 会 使 被 注 视 者 产 生 受 尊 重 的 感 觉, 它 主 要 使 用 于 商 务 谈 判 下 级 拜 见 上 级 晚 辈 拜 见 长 辈 和 异 性 之 间 的 第 一 次 见 面 如 图 2-4 所 示 第 二 个 区 域 是 社 交 注 视 区 域,

18 这 一 区 域 范 围 主 要 是 指 对 方 两 眼 以 下, 下 颌 以 上 所 形 成 的 倒 三 角 区 域, 注 视 这 一 区 域 能 让 谈 话 者 感 到 轻 松 自 然, 容 易 形 成 平 等 感, 能 够 比 较 自 由 地 把 他 们 的 观 点 见 解 发 表 出 来 创 造 良 好 的 社 交 氛 围, 它 主 要 使 用 于 茶 话 会 舞 会 酒 会 联 欢 会 以 及 其 他 一 般 社 交 场 合, 如 图 2-5 所 示 第 三 个 区 域 是 亲 密 注 视 区 域, 这 一 区 域 范 围 主 要 是 指 对 方 眼 睛 嘴 部 和 胸 部, 注 视 这 一 区 域 能 够 激 发 感 情, 表 达 爱 意, 它 主 要 使 用 在 恋 人 之 间, 至 爱 亲 朋 之 间 图 2-4 注 视 第 一 区 域 图 2-5 注 视 第 二 区 (2) 禁 忌 的 眼 神 : 双 方 交 谈 时 大 部 分 的 国 家 忌 讳 直 视 对 方 的 眼 睛, 认 为 这 种 目 光 带 有 挑 衅 和 侮 辱 的 性 质 ; 应 避 免 使 用 左 顾 右 盼 低 眉 偷 觑 冷 漠 傲 慢 狡 诈 轻 视 等 眼 神 当 双 方 缄 默 不 语 时, 不 要 再 看 着 对 方, 以 免 加 剧 因 无 话 题 本 来 就 显 得 冷 漠 不 安 的 尴 尬 状 态 ; 当 别 人 说 了 错 话 或 显 得 拘 谨 时, 应 马 上 转 移 视 线, 以 免 对 方 把 自 己 的 眼 光 误 认 为 是 对 其 的 嘲 笑 和 讽 刺 ; 双 眉 紧 锁 目 光 无 神 或 不 敢 正 视 对 方, 会 被 对 方 认 为 是 无 能 的 表 现, 可 能 会 导 致 对 自 己 的 不 利 结 果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 六 ) 手 势 手 是 人 体 上 最 富 灵 性 的 器 官, 如 果 说 眼 睛 是 心 灵 的 窗 口, 那 么 手 就 是 心 灵 的 触 角 手 势 在 传 递 信 息 表 达 意 图 和 情 感 方 面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在 人 际 交 往 过 程 中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手 势 的 词 汇 量 是 十 分 丰 富 的, 据 语 言 专 家 统 计 表 示 手 势 含 义 的 词 汇 就 有 近 200 个, 如 : 招 手 致 意 挥 手 告 别 握 手 友 好 摆 手 回 绝 合 手 祈 祷 拍 手 称 快 拱 手 答 谢 ( 相 让 ) 抚 手 示 爱 指 手 示 怒 颤 手 示 怕 捧 手 示 敬 举 手 赞 同 垂 手 听 命 等, 可 见, 生 动 的 有 声 语 言 再 配 合 准 确 精 彩 的 手 势 动 作, 必 然 能 使 交 往 的 语 言 更 富 有 感 染 力 说 服 力 和 影 响 力 1. 手 势 运 用 的 原 则 23 手 势 能 反 映 一 个 人 的 内 心 世 界, 但 运 用 不 当 会 适 得 其 反, 因 此 在 运 用 手 势 时 要 注 意 几 个 原 则 首 先 要 简 约 明 快, 不 可 过 于 繁 多, 以 免 喧 宾 夺 主 ; 其 次 要 文 雅 自 然, 拘 束 低 劣 的 手 势, 会 有 损 于 交 际 者 的 形 象 ; 第 三 要 协 调 一 致, 即 手 势 与 身 体 协 调, 手 势 与 情 感 协 调, 手 势 与 语 言 协 调 ; 最 后 要 因 人 而 异, 不 可 千 篇 一 律 地 对 每 个 人 都 做 一 样 的 手 势

19 2. 手 势 的 使 用 区 域 手 势 的 使 用 区 域 有 上 中 下 3 个 区 域 肩 部 以 上 称 为 上 区, 多 用 来 表 示 理 想 希 望 宏 大 激 昂 等 情 感, 表 达 积 极 肯 定 的 意 思 ; 肩 部 至 腰 部 称 为 中 区, 多 表 示 比 较 平 静 的 思 想, 一 般 不 带 有 浓 厚 的 感 情 色 彩 ; 腰 部 以 下 称 为 下 区, 多 表 示 不 屑 厌 烦 反 对 失 望 等, 表 达 消 极 否 定 的 意 思 3. 手 势 的 类 型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按 照 所 表 达 的 意 思 不 同 手 势 一 般 可 分 为 4 种 : (1) 情 意 性 手 势 主 要 用 于 表 达 带 有 强 烈 感 情 色 彩 的 内 容, 其 表 达 方 式 极 为 丰 富, 感 染 力 极 强 例 如 当 需 要 表 达 我 非 常 爱 她 的 意 思 时, 作 双 手 捧 胸 的 手 势, 以 表 达 真 诚 之 情 (2) 象 征 性 手 势 主 要 用 于 表 达 一 些 比 较 复 杂 的 感 情 和 抽 象 的 概 念, 从 而 引 起 对 方 的 思 考 和 联 想 例 如 把 大 军 乘 胜 追 击 的 场 面, 用 右 手 五 指 并 齐 手 臂 前 伸 这 个 手 势 来 表 达, 象 征 着 奋 勇 进 发 的 大 军 就 能 引 起 听 众 的 联 想 (3) 指 示 性 手 势 主 要 用 于 指 示 具 体 事 物 或 数 量, 其 特 点 是 动 作 简 单, 表 达 专 一, 一 般 不 带 感 情 色 彩 例 如 当 讲 到 自 己 时, 用 指 向 自 己 的 手 势 ; 谈 到 对 方 时, 用 指 向 对 方 的 手 势 (4) 形 象 性 手 势 主 要 用 于 模 拟 事 物 的 形 状, 以 引 起 对 方 的 联 想, 给 人 一 种 具 体 明 确 的 印 象 例 如 说 到 高 山, 做 向 上 伸 的 手 势 ; 讲 到 大 海, 做 平 伸 外 展 的 手 势 4. 常 见 的 手 势 24 (1) 指 示 性 手 势 中 的 引 领 手 势 在 各 种 社 交 场 合 中 经 常 要 遇 到 使 用 引 领 手 势 的 情 况, 例 如 为 客 人 开 门, 请 客 人 进 门, 请 客 人 入 座 等, 都 需 要 运 用 到 引 领 手 势, 使 用 引 领 手 势 时 应 注 意 身 体 各 种 体 态 的 协 调, 引 领 手 势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方 式 : 1 横 摆 式 以 右 手 为 例 : 将 五 指 伸 直 并 拢, 手 心 不 要 凹 陷, 手 与 地 面 呈 45 度 角, 手 心 向 斜 上 方, 腕 关 节 微 屈 低 于 肘 关 节, 手 从 腹 前 抬 起 至 横 膈 膜 处, 然 后 以 肘 关 节 为 轴 向 右 摆 动, 到 身 体 右 侧 稍 前 的 地 方 停 住, 同 时 左 手 自 然 下 垂, 目 视 引 领 对 象, 面 带 微 笑, 这 是 在 门 的 入 口 处 常 用 的 表 示 谦 让 的 手 势 2 曲 臂 式 当 一 只 手 扶 着 电 梯 门 或 房 门, 同 时 要 做 出 请 的 手 势 时, 可 采 用 曲 臂 式 引 领 手 势 以 右 手 为 例 : 五 指 伸 直 并 拢, 从 身 体 的 侧 前 方, 向 上 抬 起, 至 上 臂 离 开 身 体 的 高 度, 然 后 以 肘 关 节 为 轴, 手 臂 由 体 侧 向 体 前 摆 动, 摆 到 手 与 身 体 相 距 20 厘 米 处 停 止, 面 带 微 笑 向 右 侧 注 视 引 领 对 象 斜 下 式 当 请 客 人 入 座 时, 手 势 要 斜 向 下 方, 首 先 用 双 手 将 椅 子 向 后 拉 开, 然 后, 一 只 手 曲 臂 由 前 抬 起, 再 以 肘 关 节 为 轴, 前 臂 由 上 向 下 摆 动, 使 手 臂 向 下 呈 一 斜 线, 并 微 笑 点 头 示 意 (2) 其 他 常 见 的 手 势 1 OK 的 手 势 拇 指 和 食 指 合 成 一 个 圆 圈, 其 余 三 指 自 然 伸 张 这 种

20 手 势 在 西 方 某 些 国 家 比 较 常 见, 但 在 不 同 国 家 其 含 义 有 所 不 同 例 如 在 美 国 表 示 赞 扬 允 许 了 不 起 顺 利 好 ; 在 法 国 表 示 零 或 无 ; 在 印 度 表 示 正 确 ; 在 中 国 表 示 零 或 三 两 个 数 字 ; 在 日 本 缅 甸 韩 国 表 示 金 钱 ; 在 巴 西 表 示 引 诱 女 人 或 侮 辱 男 人 ; 在 地 中 海 的 一 些 国 家 则 表 示 孔 或 洞, 并 常 用 此 来 暗 示 影 射 同 性 恋 2 伸 出 大 拇 指 手 势 在 我 国, 伸 出 大 拇 指 手 势 向 上 表 示 赞 同 一 流 的 等, 向 下 则 表 示 蔑 视 不 好 等 意 ; 在 英 语 国 家 大 拇 指 向 上 多 表 示 OK 或 是 打 车, 但 如 果 用 力 挺 直, 则 含 有 骂 人 的 意 思 ; 若 大 拇 指 向 下, 则 多 表 示 坏 人 下 等 人 3 伸 出 食 指 手 势 在 我 国 以 及 亚 洲 一 些 国 家 表 示 一 一 个 一 次 等 ; 在 法 国 缅 甸 等 国 家 则 表 示 请 求 拜 托 之 意, 使 用 这 一 手 势 时 要 注 意 不 能 用 食 指 指 人, 更 不 能 在 面 对 面 时 用 食 指 指 着 对 方 的 面 部, 这 种 不 礼 貌 的 动 作 极 易 激 怒 对 方 4 V 字 型 手 势 伸 出 食 指 或 中 指, 掌 心 向 外 的 手 势, 其 含 义 主 要 表 示 胜 利 ( 英 文 victory 的 第 一 个 字 母 ), 若 掌 心 向 内, 在 西 欧 则 表 示 侮 辱 下 贱 之 意, 另 外 这 种 手 势 在 大 多 数 国 家 还 时 常 用 来 表 示 数 字 二 捻 指 作 响 手 势 用 拇 指 和 食 指 弹 出 声 响 表 示 高 兴 赞 同 或 无 聊, 这 一 手 势 因 为 其 发 出 的 响 声 会 令 他 人 反 感, 给 人 以 轻 浮 没 有 教 养 的 感 觉, 因 此 应 尽 量 少 用 或 不 用, 尤 其 是 在 与 异 性 交 往 时 更 应 注 意 避 免 使 用 1955 年 4 月 18 日, 有 29 个 国 家 参 加 的 亚 非 会 议 在 印 尼 万 隆 召 开 此 次 会 议, 周 恩 来 总 理 以 其 迷 人 的 风 范, 卓 越 的 外 交 才 能 倾 倒 了 所 有 的 来 宾 一 位 欧 洲 女 作 家 说 : 他 的 眼 睛 是 他 身 上 最 惊 人 的 部 位, 总 是 闪 着 光 并 迅 速 移 动, 人 人 都 发 现 它 是 不 可 抗 拒 的 周 在 演 讲 时, 步 履 矫 健, 昂 首 挺 胸, 神 色 自 然, 仪 态 万 方, 周 身 洋 溢 着 自 信 与 激 情 他 时 而 平 静, 时 而 激 动, 时 而 温 和, 时 而 愤 怒, 而 这 一 切 都 是 那 样 得 体 和 恰 如 其 分 独 具 魅 力 的 体 态 语 帮 助 周 恩 来 把 自 己 塑 造 成 一 位 受 欢 迎 的 交 谈 伙 伴 一 位 杰 出 的 演 说 家 一 位 老 练 的 谈 判 高 手 和 劝 说 行 家 第 二 章 仪 容 仪 态 礼 仪 我 们 敬 爱 的 周 恩 来 总 理 堪 称 仪 态 美 的 典 范, 早 在 青 年 时 代 他 在 南 开 中 学 读 书 时, 南 开 中 学 教 学 楼 的 镜 子 上 印 着 镜 铭 : 面 必 净 发 必 理 衣 必 整 钮 必 结, 头 容 正 胸 容 宽 肩 容 平 背 容 直 颜 色 : 勿 傲 勿 暴, 勿 怠, 气 象 : 宜 和 宜 静 宜 庄 周 恩 来 严 格 按 照 镜 铭 上 的 要 求 去 做, 加 强 自 身 修 养, 努 力 做 到 仪 态 美, 在 半 个 多 世 纪 的 革 命 生 涯 中 形 成 了 独 特 的 被 称 为 周 恩 来 风 格 的 体 态 语, 可 谓 举 手 投 足 皆 潇 洒, 一 笑 一 颦 尽 感 人, 在 社 会 交 往 中 给 人 以 不 可 抗 拒 的 吸 引 力, 留 下 深 刻 的 印 象 25

21 化 妆 的 步 骤 及 礼 节 正 确 的 仪 态 礼 仪 规 范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实 训 名 称 : 1. 简 妆 的 画 法 2. 仪 态 训 练 实 训 内 容 : 1. 通 过 洁 面 修 眉 眼 部 化 妆 涂 唇 膏 熟 悉 简 妆 的 画 法 2. 按 照 课 堂 演 示 要 点, 练 习 站 姿 坐 姿 蹲 姿 走 姿 表 情 手 势 等 正 确 仪 态 实 训 要 求 : 1. 掌 握 一 般 的 简 妆 的 画 法, 注 意 尽 量 自 然 不 留 痕 迹 2. 掌 握 各 种 不 同 仪 态 的 基 本 规 范 和 应 用 范 围 实 训 地 点 : 形 体 训 练 教 室 实 训 课 时 : 2 课 时 1. 人 的 仪 容 展 示 主 要 表 现 在 哪 几 个 方 面? 2. 化 妆 时 应 注 意 哪 些 要 点? 3. 简 述 规 范 的 站 姿 坐 姿 走 姿 蹲 姿 要 点 4. 如 何 在 社 交 活 动 中 正 确 使 用 表 情 和 手 势? 26

22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在 看 足 球 赛 时 你 粗 犷 的 举 止 不 会 影 响 到 你 的 形 象, 但 是 在 就 餐 时, 你 如 何 就 座 ; 如 何 照 顾 他 人 ; 如 何 点 菜 ; 如 何 使 用 餐 具 ; 如 何 对 待 侍 者, 都 在 向 别 人 传 达 着 一 个 信 息 你 是 个 什 么 样 品 位 的 人 所 以, 掌 握 餐 饮 礼 仪, 对 一 个 社 交 人 士 来 说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1) 熟 悉 宴 请 礼 仪 (2) 熟 悉 基 本 的 中 西 餐 程 序 与 餐 具 的 使 用 (3) 掌 握 中 西 餐 就 餐 礼 仪 宴 会 中 餐 礼 仪 西 餐 礼 仪 第 一 节 宴 请 礼 仪 一 宴 会 类 型 宴 会 历 来 是 人 们 进 行 交 友 往 来 团 聚 欢 庆 联 络 感 情 畅 叙 友 谊 的 一 种 社 交 活 动 一 般 把 政 府 机 关 社 会 组 织 举 办 的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酒 宴, 称 为 宴 会 ; 私 人 举 办 的 规 模 较 小 的 称 为 筵 席 宴 会 的 场 面 一 般 比 较 宏 大 隆 重, 能 使 人 得 到 一 种 礼 遇 上 的 满 足 宴 会 种 类 复 杂 名 目 繁 多, 按 照 不 同 的 分 类 标 准, 宴 会 可 以 分 为 不 同 的 类 型 : (1) 按 规 格 分 类 : 有 国 宴 正 式 宴 会 便 宴 家 宴 (2) 按 餐 型 分 类 : 有 中 餐 宴 会 西 餐 宴 会 中 西 合 餐 宴 会 (3) 按 用 途 分 类 : 有 欢 迎 宴 会 答 谢 宴 会 国 庆 宴 会 告 别 宴 会 招 待 宴 会 (4) 按 时 间 分 类 : 有 早 宴 午 宴 和 晚 宴 其 他 如 鸡 尾 酒 会 冷 餐 会 茶 会 也 都 可 列 为 宴 会 ( 一 ) 国 宴 国 宴 特 指 国 家 元 首 或 政 府 首 脑 为 迎 送 外 国 元 首 或 首 脑 ; 以 及 为 国 家 庆 典 和

23 重 大 外 交 活 动 而 特 别 举 办 的 宴 会 因 为 主 办 者 和 参 加 者 的 特 殊 身 份 和 地 位, 因 此 这 种 宴 会 规 格 最 高 形 式 最 盛 大 礼 仪 要 求 也 最 严 格 举 行 国 宴 时 宴 会 厅 内 必 须 悬 挂 主 办 国 和 参 加 国 的 国 旗 ; 设 置 大 型 乐 队 奏 国 歌 和 席 间 乐 ; 宾 主 致 祝 酒 词 ; 设 菜 单 和 席 位 卡 并 印 上 国 徽 ; 宾 主 严 格 按 身 份 地 位 就 座 国 宴 上 的 菜 肴 道 数 酒 水 餐 具 及 上 菜 程 序 服 务 侍 应 顺 序 既 要 按 国 际 惯 例 的 严 格 要 求, 又 要 讲 究 国 家 和 民 族 特 点, 甚 至 讲 究 食 物 的 寓 意 ( 二 ) 正 式 宴 会 正 式 宴 会 与 国 宴 相 比 除 不 悬 挂 国 旗 不 奏 国 歌 及 出 席 者 规 格 有 差 异 外, 其 余 的 安 排 大 体 与 国 宴 相 同 有 时 也 要 安 排 乐 队 奏 席 间 乐, 宾 主 均 按 身 份 排 位 就 座 许 多 国 家 对 正 式 宴 会 十 分 讲 究 礼 仪, 对 餐 具 酒 水 菜 肴 的 道 数 及 上 菜 程 序 均 有 严 格 规 定 ( 三 ) 便 宴 便 宴 是 一 种 非 正 式 宴 会, 其 最 大 特 点 是 简 便 灵 活, 可 不 排 席 位 不 作 正 式 讲 话 常 见 的 有 午 宴 和 晚 宴 主 办 者 和 参 加 者, 既 可 为 政 府 部 门 社 会 组 织, 也 可 以 私 人 名 义, 对 菜 肴 的 道 数 质 量 上 菜 程 序 服 务 侍 应 顺 序 及 餐 具 等 没 有 严 格 的 礼 仪 规 定 形 式 随 意, 气 氛 亲 切 随 和, 常 用 于 招 待 熟 悉 的 亲 朋 好 友 ( 四 ) 家 宴 家 宴 是 在 家 中 设 便 宴 招 待 客 人 相 对 于 正 式 宴 会 而 言, 家 宴 最 重 要 的 是 要 制 造 亲 切 友 好 自 然 的 气 氛, 使 赴 宴 的 宾 主 双 方 轻 松 自 然 随 意, 彼 此 增 进 交 流, 加 深 了 解, 促 进 信 任 通 常, 家 宴 在 礼 仪 上 往 往 不 做 特 殊 要 求 为 了 使 来 宾 感 受 到 主 人 的 重 视 和 友 好, 基 本 上 要 由 女 主 人 亲 自 下 厨 烹 饪, 男 主 人 充 当 服 务 员 ; 或 男 主 人 下 厨, 女 主 人 充 当 服 务 员, 来 共 同 招 待 客 人, 使 客 人 产 生 宾 至 如 归 的 感 觉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二 宴 请 准 备 宴 请 是 一 种 社 交 活 动, 进 行 必 要 的 准 备 工 作 是 宴 请 者 通 过 此 项 活 动 达 到 宴 请 目 的 的 先 决 条 件 ( 一 ) 明 确 宴 请 的 对 象 目 的 范 围 和 形 式 对 象 首 先 要 明 确 宴 请 的 对 象 主 宾 的 身 份 国 籍 习 俗 爱 好 等, 以 便 确 定 宴 会 的 规 格 主 陪 人 用 餐 形 式 等 2. 目 的 宴 请 的 目 的 是 多 种 多 样 的 可 以 是 为 表 示 欢 迎 欢 送 答 谢, 也 可 以 是 为 表 示 庆 贺 纪 念, 还 可 以 是 为 某 一 事 件 某 一 个 人 等 明 确 了 目 的, 也 就 便 于

24 安 排 宴 会 的 范 围 和 形 式 3. 范 围 宴 请 哪 些 人 参 加, 请 多 少 人 参 加 都 应 当 事 先 明 确 主 客 双 方 的 身 份 要 对 等, 主 宾 如 携 夫 人, 主 人 一 般 也 应 以 夫 妇 名 义 发 出 邀 请 哪 些 人 作 陪 也 应 认 真 考 虑 对 出 席 宴 会 的 人 员 还 应 列 出 名 单, 写 明 职 务 称 呼 等 4. 形 式 宴 会 形 式 要 根 据 对 象 目 的 范 围 进 行 确 定, 可 确 定 为 正 式 宴 会, 也 可 确 定 为 冷 餐 会 酒 会 茶 会 等 形 式 ( 二 ) 选 择 时 间 地 点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1) 主 人 确 定 宴 会 时 间 应 考 虑 主 宾 双 方 的 具 体 情 况, 要 使 所 确 定 的 时 间 令 主 宾 双 方 都 能 接 受, 一 般 不 应 选 择 在 重 大 节 日 假 日, 也 不 应 安 排 在 双 方 的 禁 忌 日 选 择 宴 会 时 间 时 要 与 主 宾 进 行 商 定, 然 后 再 发 邀 请 (2) 地 点 的 选 择 要 根 据 宴 请 的 规 格 来 考 虑, 规 格 高 的 安 排 在 国 会 大 厦 人 民 大 会 堂 或 高 级 饭 店 一 般 规 格 的 则 根 据 情 况 安 排 在 适 当 的 饭 店 进 行 总 之, 要 选 择 那 些 交 通 方 便 环 境 幽 雅 食 品 卫 生 菜 肴 精 美 价 格 公 道 服 务 优 良 的 饭 店 作 为 宴 请 的 场 所 ( 三 ) 邀 请 邀 请 的 形 式 一 般 有 发 送 请 柬 电 话 邀 请 及 口 头 邀 请 1. 请 柬 请 柬 是 一 种 较 为 正 式 的 邀 请 形 式, 既 礼 貌 又 可 起 到 备 忘 的 作 用 请 柬 通 常 要 提 前 1~2 周 发 出, 以 便 被 邀 请 者 及 早 安 排 请 柬 内 容 应 包 括 : 活 动 的 主 题 形 式 时 间 地 点 主 人 姓 名 请 柬 书 写 要 清 晰 美 观, 打 印 要 精 美 为 了 慎 重 起 见, 宴 请 者 在 宴 请 前 夕, 还 要 确 认 被 邀 请 者 是 否 收 到 请 柬, 并 对 是 否 能 够 出 席 宴 会 予 以 确 认 2. 电 话 邀 请 电 话 邀 请 可 提 前 2~3 天, 开 宴 的 当 天 应 再 与 对 方 联 系 一 下 口 头 邀 请 口 头 邀 请 时 语 言 表 述 要 清 楚, 语 气 要 恳 切, 邀 请 时 间 一 般 要 提 前 1 天 ( 四 ) 安 排 席 位 国 宴 和 正 式 宴 会 一 般 都 要 事 先 安 排 好 桌 次 和 座 次, 以 便 参 加 宴 会 的 人 都 能 各 就 其 位, 入 席 时 井 然 有 序 席 位 的 安 排 也 体 现 出 主 人 对 客 人 的 尊 重 桌 次 位 置 高 低 的 安 排, 以 距 主 桌 位 置 的 远 近 而 定 以 主 人 的 桌 为 基 准, 右 高 左 低, 近 高 远 低, 如 图 8-1 所 示

25 席 位 的 高 低 排 序 应 考 虑 以 下 几 点 : 图 8-1 中 餐 宴 会 席 位 安 排 (1) 以 主 人 的 座 位 为 中 心, 如 果 女 主 人 参 加 时, 则 以 主 人 和 女 主 人 为 基 准, 近 高 远 低, 右 上 左 下, 依 次 排 列 (2) 主 宾 应 安 排 在 主 人 的 右 手 位 置, 主 宾 夫 人 安 排 在 女 主 人 右 手 位 置, 以 示 尊 重 (3) 主 人 方 面 的 陪 客, 尽 可 能 与 客 人 相 互 交 叉 便 于 交 谈, 要 避 免 主 方 陪 同 集 中 坐 在 一 起, 冷 落 客 人 (4) 译 员 席 位 安 排 在 主 宾 左 后 侧 (5) 席 位 确 定 后, 席 位 卡 放 在 桌 前 方, 桌 次 卡 放 在 桌 中 间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 五 ) 拟 订 菜 单 拟 订 菜 单 和 用 酒 时 应 考 虑 客 人 的 规 格 身 份 和 宴 会 范 围, 要 尊 重 客 人 饮 食 习 惯 和 禁 忌 拟 定 菜 单 时 注 意 冷 热 甜 咸 色 香 味 的 搭 配, 以 使 整 个 宴 请 菜 肴 精 致 可 口 赏 心 悦 目 特 色 突 出 101 三 赴 宴 礼 仪 ( 一 ) 接 受 邀 请 参 加 宴 会 是 一 项 重 要 的 社 交 活 动, 在 接 到 邀 请 后, 应 对 能 否 出 席 尽 快 答 复 对 方, 以 便 主 人 及 时 安 排 接 受 邀 请 后, 不 能 随 意 改 动, 如 果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出 席 时, 尤 其 是 作 为 主 宾 时, 要 尽 早 向 主 人 郑 重 解 释, 深 致 谦 意, 包 括 登 门 致 谦, 以 取 得 主 人 的 谅 解 应 邀 出 席 之 前, 要 核 实 宴 请 的 主 人 时 间 地 点 及 其

26 他 要 求 ( 二 ) 适 度 修 饰 赴 宴 时 应 适 度 地 进 行 个 人 修 饰, 修 饰 总 的 要 求 是 : 整 洁 优 雅 个 性 化 一 般 而 言, 男 士 要 理 发 修 面, 身 着 西 装 套 装, 做 到 庄 重 大 方 而 又 潇 洒 自 然 女 士 则 应 穿 西 服 套 裙 时 装 或 旗 袍, 并 化 淡 妆, 做 到 端 庄 得 体, 不 媚 不 俗 如 果 不 加 任 何 修 饰, 甚 至 仪 容 不 洁 着 装 不 雅, 则 会 被 视 为 对 这 次 宴 请 的 不 重 视, 对 主 人 和 参 加 宴 会 的 其 他 人 的 不 尊 重 参 加 某 些 庆 祝 类 宴 会 或 家 宴 时, 出 席 者 可 事 先 准 备 一 份 礼 物, 礼 物 不 需 贵 重, 一 般 以 能 够 表 达 心 意 的 小 礼 品 或 者 鲜 花 为 宜 ( 三 ) 准 时 到 达, 按 位 落 座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应 邀 赴 宴, 一 定 要 准 时 抵 达 宴 会 地 点 抵 达 过 早 或 过 晚, 均 为 失 礼 一 般 说 来, 除 长 者 尊 者 女 士 出 席 可 略 晚 一 些, 其 他 宾 客 一 般 均 宜 提 前 5 分 钟 或 正 点 到 达, 到 达 后 要 先 向 主 人 问 候 致 意, 再 向 其 他 客 人 问 好, 无 论 相 识 与 否 都 要 打 招 呼 若 因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到 达 或 迟 些 到 达, 应 提 前 通 知 主 人, 以 免 主 人 空 等 ; 迟 到 时 应 向 主 人 和 众 人 致 谦 并 说 明 原 因 席 位 次 序 如 果 没 有 明 确 排 定, 应 遵 从 主 人 安 排, 或 与 其 他 人 彼 此 谦 让, 切 勿 争 先 恐 后 急 于 就 座 如 邻 座 是 年 长 者 或 者 妇 女, 应 主 动 协 助 其 先 坐 下, 然 后 自 己 从 容 落 座, 并 主 动 与 周 围 人 打 招 呼, 并 进 行 自 我 介 绍 第 二 节 中 餐 礼 仪 中 餐 宴 会 是 指 具 有 中 国 传 统 民 族 风 格 的 宴 会 中 国 的 饮 食 文 化 驰 名 世 界, 作 为 汉 族 传 统 的 中 餐 宴 请 礼 仪, 自 有 一 套 程 序 : 主 人 折 柬 相 邀, 临 时 迎 客 于 门 外 宾 客 到 时, 互 致 问 候, 引 入 客 厅 小 坐, 敬 以 茶 点 客 齐 后 导 客 入 席, 以 左 为 上, 视 为 首 席, 相 对 首 座 为 二 座, 首 座 之 下 为 三 座, 二 座 之 下 为 四 座 客 人 坐 定, 由 主 人 敬 酒 让 菜, 客 人 以 礼 相 谢 席 间 斟 酒 上 菜 也 有 一 定 的 讲 究 : 应 先 敬 长 者 和 主 宾, 最 后 才 是 主 人 宴 饮 结 束, 引 导 客 人 入 客 厅 小 坐, 上 茶, 直 到 辞 别 一 桌 次 和 席 位 的 排 列 102 中 餐 的 桌 次 和 席 位 的 排 列, 关 系 到 来 宾 的 身 份 和 主 人 给 予 对 方 的 礼 遇, 所 以 是 一 项 重 要 的 内 容 ( 一 ) 桌 次 排 列 在 中 餐 宴 请 活 动 中, 往 往 采 用 圆 桌 布 置 菜 肴 酒 水 排 列 圆 桌 的 主 次 次 序, 有 两 种 情 况 第 一 种 情 况, 是 由 两 桌 组 成 的 小 型 宴 请 这 种 情 况, 又 可 以 分 为 两 桌 横 排 和 两 桌 竖 排 的 形 式 当 两 桌 横 排 时, 桌 次 是 以 右 为 尊, 以 左 为 卑 这 里 所 说 的 右 和 左, 是 由 面 对 正 门 的 位 置 来 确 定 的 当 两 桌 竖 排 时, 桌 次 讲 究 以 远 为 上, 以 近 为 下 这 里 所 讲 的 远 近, 是 以 距 离 正 门 的 远 近 而 言, 如 图 8-2 所 示

27 图 8-2 二 桌 宴 请 桌 次 排 列 图 第 二 种 情 况, 是 由 三 桌 或 三 桌 以 上 的 桌 数 所 组 成 的 宴 请 在 安 排 多 桌 宴 请 的 桌 次 时, 除 了 要 注 意 面 门 定 位 以 右 为 尊 等 规 则 外, 还 应 兼 顾 其 他 各 桌 距 离 主 桌 的 远 近 通 常, 距 离 主 桌 越 近, 桌 次 越 高 ; 距 离 主 桌 越 远, 桌 次 越 低 具 体 排 列 形 式 如 图 8-3 至 图 8-8 所 示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图 8-3 三 桌 宴 请 桌 次 排 列 图 103 图 8-4 四 桌 宴 请 桌 次 排 列 图

28 图 8-5 五 桌 宴 请 桌 次 排 列 图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图 8-6 六 桌 宴 请 桌 次 排 列 图 图 8-7 七 桌 宴 请 桌 次 排 列 图 104 图 8-8 九 桌 宴 请 桌 次 排 列 图

29 在 安 排 桌 次 时, 所 用 餐 桌 的 大 小 形 状 要 基 本 一 致 除 主 桌 可 以 略 大 外, 其 他 餐 桌 一 般 以 十 人 台 为 宜 不 要 过 大 或 过 小 为 了 确 保 在 宴 请 时 赴 宴 者 及 时 准 确 地 找 到 自 己 所 在 的 桌 次, 可 以 在 请 柬 上 注 明 对 方 所 在 的 桌 次 在 宴 会 厅 入 口 悬 挂 宴 会 桌 次 排 列 示 意 图 安 排 引 位 员 引 导 来 宾 按 桌 就 坐, 或 者 在 每 张 餐 桌 上 摆 放 桌 次 牌 (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书 写 ) ( 二 ) 席 位 排 列 中 餐 席 位 的 排 列, 在 不 同 情 况 下, 有 一 定 的 差 异 从 古 到 今, 因 为 桌 具 的 演 进, 所 以 席 位 的 排 法 也 相 应 发 生 一 些 变 化, 目 前 席 位 排 列 一 般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右 高 左 低 当 两 个 人 一 同 并 排 就 座 时, 通 常 以 右 为 上 座, 以 左 为 下 座 这 是 因 为 中 餐 上 菜 时 多 以 顺 时 针 方 向 为 上 菜 方 向, 居 右 而 坐 者 因 而 要 比 居 左 而 坐 优 先 受 到 照 顾 (2) 中 座 为 尊 三 人 一 同 就 座 用 餐 时, 居 于 中 座 者 在 位 次 上 要 高 于 在 其 两 侧 就 座 者 (3) 面 门 为 上 倘 若 用 餐 时, 有 人 面 对 正 门 而 坐, 有 人 背 对 正 门 而 坐, 依 照 礼 仪 惯 例, 则 应 以 面 对 正 门 者 为 上 座, 以 背 对 正 门 者 为 下 座 (4) 观 景 为 佳 在 一 些 高 档 餐 厅 用 餐 时, 在 其 室 内 外 往 往 有 优 美 的 景 致 或 高 雅 的 演 出 供 用 餐 者 观 赏 此 时, 应 以 观 赏 角 度 最 佳 之 处 为 上 座 (5) 临 墙 为 好 在 某 些 中 低 档 餐 馆 用 餐 时, 为 了 防 止 过 往 侍 者 和 食 客 的 干 扰, 通 常 以 靠 墙 之 位 为 上 座, 以 靠 过 道 之 位 为 下 座 为 了 便 于 来 宾 准 确 无 误 地 在 自 己 席 位 上 就 坐, 除 招 待 人 员 和 主 人 要 及 时 加 以 引 导 指 示 外, 应 在 每 位 来 宾 所 属 席 位 正 前 方 的 桌 面 上, 事 先 放 置 醒 目 的 个 人 姓 名 席 位 卡 举 行 涉 外 宴 请 时, 席 位 卡 应 以 中 外 两 种 文 字 书 写 我 国 的 惯 例 是 中 文 在 上, 外 文 在 下 必 要 时 座 位 卡 的 两 面 都 应 书 写 用 餐 者 的 姓 名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二 餐 具 的 使 用 中 餐 的 餐 具, 不 像 西 餐 那 么 繁 杂, 基 本 餐 具 包 括 : 饭 碗 小 汤 碗 筷 子 汤 匙 食 碟 水 杯 湿 巾 牙 签 筷 座 酒 杯 和 餐 巾 下 面 我 们 介 绍 几 种 主 要 餐 具 的 使 用 礼 仪 1. 筷 子 筷 子 是 中 餐 最 主 要 的 餐 具 中 国 人 使 用 筷 子 用 餐 是 从 远 古 流 传 下 来 的, 古 时 又 称 其 为 箸 日 常 生 活 当 中 对 筷 子 的 使 用 是 非 常 有 讲 究 的 规 范 的 握 筷 姿 势 应 是 用 右 手 执 筷, 大 拇 指 和 食 指 捏 住 筷 子 的 上 端, 另 外 3 个 手 指 自 然 弯 曲 扶 住 筷 子, 并 且 筷 子 的 两 端 一 定 要 对 齐 在 用 餐 过 程 中, 不 可 把 筷 子 的 一 端 含 在 嘴 里, 用 嘴 来 回 去 嘬, 并 不 时 的 发 出 咝 咝 声 响, 也 不 可 用 筷 子 敲 击 盘 碗, 因 为 过 去 只 有 要 饭 的 才 用 筷 子 击 打 要 饭 盆 用 筷 子 取 菜, 不 可 将 筷 子 在 各 碟 菜 中 来 回 移 动 或 在 菜 盘 中 翻 动 ; 夹 起 的 菜 肴 不 能 再 放 回 盘 中 ; 夹 菜 时 手 的 动 作 要 利 落, 不 要 将 菜 汤 流 落 到 其 他 菜 里 或 桌 子 上 ; 不 要 用 筷 子 叉 取 食 物 放 进 嘴 里, 或 用 舌 头 舔 食 筷 子 上 的 附 着 物, 更 不 要 105

30 用 筷 子 去 推 动 碗 盘 和 杯 子 有 事 暂 时 离 席, 不 能 把 筷 子 竖 插 在 碗 里, 应 把 它 轻 放 在 筷 架 上 在 席 间 说 话 的 时 候, 应 把 筷 子 放 下, 不 要 把 筷 子 当 道 具, 随 意 乱 舞, 或 用 筷 子 指 点 他 人 如 果 不 小 心 把 筷 子 碰 掉 在 地 上, 可 请 服 务 员 另 换 一 双 2. 汤 勺 汤 勺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舀 取 菜 肴 食 物 有 时, 用 筷 子 取 食 时, 也 可 以 用 汤 勺 来 辅 助 用 汤 勺 取 食 物 时, 不 要 过 满, 免 得 溢 出 来 弄 脏 餐 桌 或 自 己 的 衣 服 在 舀 取 食 物 后, 可 以 在 原 处 暂 停 片 刻, 等 汤 汁 不 再 往 下 流 时, 再 移 回 来 享 用 暂 时 不 用 汤 勺 时, 应 放 在 自 己 的 碟 子 上, 不 要 把 它 直 接 放 在 餐 桌 上, 或 是 让 它 在 食 物 中 立 正 用 汤 勺 取 食 物 后, 要 立 即 食 用 或 放 在 自 己 碟 子 里, 不 能 再 把 它 倒 回 原 处 而 如 果 取 用 的 食 物 太 烫, 不 可 用 汤 勺 舀 来 舀 去, 也 不 要 用 嘴 对 着 吹, 可 以 先 放 到 自 己 的 碗 里 等 凉 了 再 吃 不 要 把 汤 勺 塞 到 嘴 里, 或 者 反 复 吮 吸 3. 食 碟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食 碟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用 来 暂 放 从 公 共 的 菜 盘 里 取 来 食 用 的 菜 肴 的 用 食 碟 时, 一 次 不 要 取 放 过 多 的 菜 肴, 注 意 不 要 把 多 种 菜 肴 堆 放 在 一 起, 以 免 相 互 窜 味, 不 好 看, 也 不 好 吃 不 吃 的 残 渣 骨 刺 等 不 要 吐 在 地 上 桌 上, 而 应 轻 轻 堆 放 在 食 碟 前 端, 放 的 时 候 不 能 直 接 从 嘴 里 吐 在 食 碟 上, 要 用 筷 子 夹 放 到 食 碟 前 端, 如 果 堆 放 过 多, 可 以 让 服 务 员 重 新 更 换 食 碟 4. 湿 巾 比 较 讲 究 的 中 餐, 用 餐 前 会 为 每 位 用 餐 者 送 上 一 块 湿 毛 巾 它 只 能 用 来 擦 手 擦 手 后, 应 放 回 盘 子 里, 由 服 务 员 拿 走 有 时 候, 在 正 式 宴 会 结 束 前, 也 会 再 上 一 块 湿 毛 巾, 和 前 者 不 同 的 是, 它 只 能 用 来 擦 嘴 擦 手, 而 不 能 擦 脸 抹 汗 5. 牙 签 中 餐 餐 后, 往 往 提 供 牙 签 一 般 来 讲 尽 量 不 要 当 众 剔 牙, 非 剔 不 可 时, 应 用 另 一 只 手 掩 住 口 部, 侧 过 身 体 ; 剔 牙 后 不 要 长 时 间 叼 着 牙 签, 更 不 要 用 来 扎 取 食 物 三 菜 序 的 安 排 106 严 格 来 讲, 中 餐 和 西 餐 的 菜 序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中 餐 通 常 首 先 上 桌 的 是 冷 盘, 接 下 来 是 热 炒, 随 后 上 的 是 主 菜, 之 后 上 点 心 和 汤, 最 后 上 的 是 水 果 拼 盘 如 果 上 咸 点 心 的 话, 讲 究 上 咸 汤 ; 如 果 上 甜 点 心 的 话, 则 要 上 甜 汤 四 席 间 礼 仪 ( 一 ) 就 座 和 离 席 就 坐 时 应 等 长 者 坐 定 后, 方 可 入 座 ; 席 上 如 有 女 士, 应 先 招 呼 女 士 并 等 女

31 士 坐 定 后, 方 可 入 座 就 餐 时 坐 姿 要 端 正, 与 餐 桌 的 距 离 保 持 适 宜 ; 用 餐 后, 须 等 男 女 主 人 离 席 后, 其 他 宾 客 方 可 离 席 离 席 时, 应 帮 助 相 邻 长 者 或 女 士 移 开 座 椅 ( 二 ) 餐 巾 的 使 用 餐 巾 主 要 防 止 弄 脏 衣 服, 兼 作 擦 嘴 及 手 上 的 油 渍 用 必 须 要 等 到 大 家 坐 定 后, 才 可 使 用 餐 巾 餐 巾 应 摊 开 放 在 大 腿 上, 切 勿 系 入 腰 带, 或 挂 在 西 装 领 口 用 餐 过 程 中 切 忌 用 餐 巾 擦 拭 餐 具 ( 三 ) 斟 酒 通 常, 酒 水 应 当 在 饮 用 前 才 斟 入 酒 杯 有 时, 男 主 人 为 了 表 示 对 来 宾 的 敬 重 友 好, 还 会 亲 自 为 其 斟 酒 在 侍 者 斟 酒 时, 勿 忘 道 谢, 但 不 必 拿 起 酒 杯, 可 是 在 男 主 人 亲 自 来 斟 酒 时, 则 必 须 端 起 酒 杯 致 谢, 必 要 时, 还 须 起 身 站 立, 或 欠 身 点 头 致 意 斟 酒 时 要 注 意 三 点, 其 一, 要 面 面 俱 到, 一 视 同 仁, 切 勿 有 挑 有 拣, 只 为 个 别 人 斟 酒 ; 其 二, 要 注 意 顺 序 可 以 依 顺 时 针 方 向, 从 自 己 所 坐 之 处 开 始, 也 可 以 先 为 尊 长 佳 宾 斟 酒 ; 其 三, 斟 酒 需 要 适 量 白 酒 与 啤 酒 均 可 以 斟 满, 而 其 他 洋 酒 则 无 此 讲 究 除 主 人 与 侍 者 外, 其 他 宾 客 一 般 不 宜 自 行 为 他 人 斟 酒 ( 四 ) 敬 酒 敬 酒 亦 称 祝 酒, 是 指 在 就 餐 时 由 男 主 人 向 来 宾 提 议, 为 了 某 种 事 由 而 饮 酒 敬 酒 往 往 是 宴 会 上 必 不 可 少 的 一 项 程 序 在 敬 酒 时, 通 常 要 讲 一 些 祝 愿 祝 福 之 言 在 正 式 的 宴 会 上, 主 人 与 主 宾 还 会 正 式 地 发 表 一 篇 专 门 的 祝 酒 词 敬 酒 可 以 随 时 在 饮 酒 的 过 程 中 进 行, 频 频 举 杯 祝 酒 会 使 现 场 氛 围 热 烈 而 欢 快 不 管 是 致 正 式 的 祝 酒 词, 还 是 在 普 通 情 况 下 致 祝 酒 词, 均 应 内 容 愈 短 愈 好, 千 万 不 要 连 篇 累 牍 长 篇 大 论 喋 喋 不 休 让 他 人 久 等 在 他 人 敬 酒 或 致 词 时, 其 他 在 场 者 应 一 律 停 止 用 餐 或 饮 酒, 应 坐 在 自 己 座 位 上, 面 向 敬 酒 者 认 真 倾 听, 对 其 所 作 所 为 不 要 小 声 讥 讽 或 公 开 表 示 反 感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 五 ) 干 杯 干 杯 通 常 是 指 在 饮 酒 时 特 别 是 在 祝 酒 敬 酒 时 劝 说 他 人 饮 酒, 或 是 建 议 对 方 与 自 己 同 时 饮 酒, 因 往 往 要 喝 干 杯 中 之 酒, 故 称 干 杯 有 的 时 候, 干 杯 者 相 互 之 间 还 要 碰 一 下 酒 杯, 所 以 它 又 被 叫 做 碰 杯 提 议 干 杯 时, 应 起 身 站 立, 右 手 端 起 酒 杯, 或 者 用 右 手 拿 起 酒 杯 后, 再 以 左 手 托 扶 其 杯 底, 面 含 笑 意, 目 视 祝 酒 的 对 象, 将 酒 一 饮 而 尽, 或 饮 去 适 量 在 就 餐 过 程 中 当 主 人 亲 自 向 自 己 敬 酒 干 杯 后, 一 般 应 当 回 敬 主 人 与 他 再 干 一 杯, 回 敬 时 应 右 手 持 杯, 左 手 托 底 与 对 方 一 同 将 酒 饮 下 107 ( 六 ) 依 礼 拒 酒 假 如 因 为 生 活 习 惯 或 健 康 等 原 因 不 能 饮 酒, 可 以 使 用 下 列 合 乎 礼 仪 的 方 式

32 婉 言 谢 绝 他 人 的 劝 酒 方 式 一, 申 明 不 能 饮 酒 的 客 观 原 因 ; 方 式 二, 主 动 以 其 他 软 饮 料 代 酒 ; 方 式 三, 委 托 亲 友 部 下 或 晚 辈 代 为 饮 酒 在 谢 绝 饮 酒 时 不 能 在 他 人 为 自 己 斟 酒 时 又 躲 又 藏 乱 推 酒 瓶 敲 击 杯 口 倒 扣 酒 杯, 或 将 自 己 杯 中 酒 偷 偷 倒 掉 或 倒 入 别 人 杯 中, 尤 其 是 把 自 己 喝 了 一 点 的 酒 倒 入 别 人 杯 中 更 是 不 礼 貌 的 ( 七 ) 进 餐 礼 仪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俗 话 说, 站 有 站 相, 坐 有 坐 相, 吃 有 吃 相, 睡 有 睡 相 这 里 说 的 进 餐 礼 仪 就 是 指 要 吃 相 文 雅, 符 合 以 下 礼 仪 要 求 (1) 进 餐 时, 先 请 客 人 长 者 动 筷 子, 夹 菜 时 每 次 少 一 些, 尽 量 夹 取 离 自 己 较 近 的 菜 肴, 对 不 方 便 夹 取 或 离 自 己 较 远 的 菜 肴 可 少 吃 或 不 吃 ; 进 餐 时 不 要 发 出 声 音, 有 的 人 吃 饭 时 喜 欢 用 劲 咀 嚼 食 物, 特 别 是 使 劲 咀 嚼 脆 食 物, 发 出 很 清 晰 的 声 音 来, 这 种 做 法 是 不 礼 貌 的, 特 别 是 和 众 人 一 起 进 餐 时, 要 尽 量 防 止 出 现 这 种 现 象 ; 喝 汤 时 最 好 用 汤 匙 一 小 口 一 小 口 地 喝, 不 宜 把 碗 端 到 嘴 边 喝, 汤 太 热 时 凉 了 以 后 再 喝, 不 要 一 边 吹 一 边 喝, 更 不 能 用 嘴 使 劲 吹, 弄 出 嗦 喽 嗦 喽 的 声 音 来 (2) 进 餐 时 不 要 打 嗝, 也 不 要 出 现 其 他 声 音, 如 果 出 现 打 喷 嚏 肠 鸣 等 不 由 自 主 的 声 响 时, 应 说 一 声 真 不 好 意 思 对 不 起 请 原 谅 之 类 的 话, 以 示 歉 意 (3) 如 果 要 给 客 人 或 长 辈 布 菜, 最 好 用 公 用 筷 子, 也 可 以 把 离 客 人 或 长 辈 远 的 菜 肴 送 到 他 们 跟 前 按 我 们 中 华 民 族 的 习 惯, 菜 是 一 个 一 个 往 上 端 的, 如 果 同 桌 有 领 导 老 人 客 人 的 话, 每 当 上 来 一 个 新 菜 时, 应 请 他 们 先 动 筷 子, 或 者 轮 流 请 他 们 先 动 筷 子, 以 表 示 对 他 们 的 尊 敬 和 重 视 (4) 进 餐 时 不 要 光 低 着 头 吃 饭, 不 管 别 人, 更 不 要 狼 吞 虎 咽 地 大 吃 一 顿 或 贪 杯 致 醉, 要 适 时 地 和 自 己 左 右 两 侧 就 餐 的 人 进 行 交 谈 以 调 和 气 氛, 交 谈 时 应 注 意 选 择 愉 快 的 话 题, 不 要 涉 及 疾 病 或 不 幸 总 之, 当 我 们 和 客 人 长 辈 等 一 起 进 餐 时, 要 时 刻 注 意 席 间 礼 仪, 处 处 使 他 们 感 到 轻 松 愉 快 和 谐 的 气 氛 第 三 节 西 餐 礼 仪 108 随 着 中 西 文 化 交 流 的 深 入 发 展, 人 们 的 生 活 方 式 也 发 生 了 一 定 的 变 化, 目 前 在 我 国 吃 西 餐 的 人 越 来 越 多, 同 时, 在 组 织 的 涉 外 活 动 中, 为 适 合 外 国 客 人 的 饮 食 习 惯, 有 时 也 要 用 西 餐 来 招 待 客 人 西 餐 源 远 流 长, 又 十 分 注 重 礼 仪, 讲 究 规 矩, 所 以, 掌 握 一 些 西 餐 方 面 的 礼 仪 知 识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一 西 餐 的 特 点 西 餐 是 我 国 对 欧 美 地 区 菜 肴 的 统 称, 大 致 可 以 分 为 二 类 : 第 一 类 是 以 英 法 德 意 等 国 为 代 表 的 西 欧 式, 其 特 点 是 选 料 精 纯 口 味 清 淡, 以 款 式 多,

33 制 作 精 细 而 享 有 盛 誉 ; 第 二 类 是 以 原 苏 联 为 代 表 的 东 欧 式, 其 特 点 是 味 道 浓 油 重, 以 咸 酸 甜 辣 皆 具 而 著 称 此 外, 还 有 在 英 国 菜 基 础 上 发 展 起 来 的 美 式 西 餐 若 进 一 步 细 分, 可 将 西 餐 分 为 英 国 菜 法 国 莱 俄 国 菜 美 国 菜 意 大 利 菜 以 及 德 国 菜 等 各 国 菜 系 自 成 风 味, 各 有 各 的 风 格, 其 中 尤 以 法 国 菜 最 为 突 出, 从 总 体 上 看, 与 中 餐 相 比 西 餐 具 有 以 下 几 个 显 著 的 特 点 : (1) 西 餐 极 重 视 各 类 菜 肴 中 营 养 成 分 的 搭 配 组 合, 在 充 分 考 虑 人 体 对 各 种 营 养 ( 糖 类 脂 肪 蛋 白 质 维 生 素 ) 和 热 量 需 求 的 基 础 上 来 安 排 原 料 或 加 工 烹 调 (2) 选 料 精 细, 用 料 广 泛 西 餐 烹 调 在 选 料 时 十 分 精 细 考 究, 而 且 选 料 十 分 广 泛 如 美 国 菜 常 用 水 果 制 作 菜 肴 或 饭 点, 咸 里 带 甜 ; 意 大 利 菜 则 会 将 各 类 面 食 制 作 成 菜 肴 : 各 种 面 片 面 条 面 花 都 能 制 成 美 味 的 席 上 佳 肴 ; 而 法 国 菜 选 料 更 为 广 泛, 诸 如 蜗 牛 洋 百 合 椰 树 芯 等 均 可 入 菜 (3) 讲 究 调 味, 注 重 色 泽 西 餐 烹 调 的 调 味 品 大 多 不 同 于 中 餐, 如 酸 奶 油 桂 叶 柠 檬 等 都 是 常 用 的 调 味 品 法 国 菜 还 注 重 用 酒 调 味, 在 烹 调 时 普 遍 用 酒, 不 同 菜 肴 用 不 同 的 酒 作 调 料 ; 德 国 菜 则 多 以 啤 酒 调 味, 在 色 泽 的 搭 配 上 则 讲 究 对 比 明 快, 因 而 色 泽 鲜 艳, 能 刺 激 食 欲 (4) 工 艺 严 谨, 器 皿 讲 究 西 餐 的 烹 调 方 法 很 多, 常 用 的 有 煎 烩 烤 焖 等 十 几 种, 而 且 十 分 注 重 工 艺 流 程, 讲 究 科 学 化 程 序 化, 工 序 严 谨 烹 调 的 炊 具 与 餐 具 均 有 不 同 于 中 餐 的 特 点, 特 别 是 餐 具, 除 瓷 制 品 外, 水 晶 玻 璃 及 各 类 金 属 餐 具 占 很 大 比 重 二 桌 次 和 席 位 的 排 列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西 餐 席 位 比 较 讲 究 礼 仪, 西 餐 的 位 置 排 列 与 中 餐 有 相 当 大 的 区 别, 根 据 饮 食 习 惯 不 同 中 餐 多 使 用 圆 桌, 而 西 餐 一 般 都 使 用 长 桌 ( 一 ) 桌 次 排 列 餐 桌 的 排 列 次 序 同 中 餐 桌 次 的 排 列 原 则 一 样, 主 桌 为 首 位, 但 西 餐 桌 子 设 置 的 方 法 可 根 据 用 餐 人 数 的 多 少 和 场 地 大 小 而 定 有 时 还 会 用 其 拼 成 其 他 各 种 图 案, 如 图 8-9 所 示 109 图 8-9 西 餐 餐 桌 排 列 图 案 图 ( 二 ) 席 位 排 列 西 餐 席 位 的 排 列 次 序 是 右 高 左 低, 男 女 交 叉 安 排, 以 女 主 人 的 席 位 为 准, 主 宾 坐 在 女 主 人 的 右 上 方, 主 宾 夫 人 坐 在 男 主 人 的 右 上 方, 以 长 桌 排 位, 一 般

34 有 两 种 排 列 方 法 第 一 种 方 法 是 男 女 主 人 在 长 桌 中 央 对 面 而 坐, 客 人 按 主 次 分 坐 于 男 女 主 人 两 边, 餐 桌 两 端 可 以 坐 人, 也 可 以 不 坐 人 ; 第 二 种 方 法 是 男 女 主 人 分 别 就 坐 于 长 桌 两 端 其 他 客 人 分 坐 于 桌 子 两 边 如 图 8-10 图 8-11 所 示 西 餐 入 座 时 一 般 应 当 从 椅 子 的 左 侧 入 座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图 8-10 西 餐 座 次 排 列 图 1 图 8-11 西 餐 座 次 排 列 图 2 三 餐 具 的 使 用 西 餐 餐 具 的 种 类 广 义 的 西 餐 餐 具 包 括 刀 叉 匙 盘 杯 餐 巾 等 其 中 盘 又 有 菜 盘 布 丁 盘 奶 盘 白 脱 盘 等 ; 酒 杯 种 类 也 比 较 多, 正 式 宴 会 每 上 一 种 酒, 都 要 换 上 专 用 的 玻 璃 酒 杯, 如 图 8-12 所 示 狭 义 的 餐 具 则 专 指 刀 叉 匙 三 大 件 刀 分 为 切 肉 刀 ( 刀 口 有 锯 齿, 用 以 切 牛 排 猪 排 等 ) 切 鱼 刀 点 心 刀 水 果 刀 和 牛 油 刀 叉 分 为 肉 叉 鱼 叉 点 心 叉 水 果 叉 和 色 拉 叉, 如 图 8-13 所 示 匙 则 有 汤 匙 甜 食 匙 茶 匙 公 用 刀 叉 匙 的 规 格 明 显 大 于 餐 用 刀 叉

35 图 8-12 西 餐 酒 杯 种 类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图 8-13 西 餐 刀 叉 2. 餐 具 的 摆 放 餐 具 的 摆 法 : 垫 盘 放 在 餐 席 的 正 中 心, 盘 上 放 折 叠 整 齐 的 餐 巾 或 餐 巾 纸 ( 也 有 把 餐 巾 或 餐 纸 折 成 花 蕊 状 放 在 玻 璃 杯 内 的 ) 两 侧 的 刀 叉 匙 排 成 整 齐 的 平 行 线, 如 有 席 位 卡, 则 放 在 垫 盘 的 前 方 所 有 的 餐 刀 放 在 垫 盘 的 右 侧, 刀 刃 朝 向 垫 盘 各 种 匙 类 放 在 餐 刀 右 边, 匙 心 朝 上 餐 叉 则 放 在 垫 盘 的 左 边, 叉 齿 朝 上 一 个 座 席 一 般 只 摆 放 三 副 刀 叉 面 包 碟 放 在 客 人 的 左 手 边, 上 置 面 包 刀 ( 即 牛 油 刀, 供 抹 奶 油 果 酱 用, 而 不 是 用 来 切 面 包 ) 一 把, 各 类 酒 杯 和 水 杯 则 放 在 右 前 方 如 有 面 食, 吃 面 食 的 匙 叉 则 横 放 在 前 方 餐 具 的 使 用 西 餐 宴 席 上 使 用 的 餐 具 主 要 是 刀 叉 匙 盘 杯 等 一 般 是 左 手 拿 叉,

36 右 手 拿 刀 拿 叉 的 姿 式 : 用 左 手 拇 指 食 指 中 指 拿 住 叉 拿 刀 的 姿 式 : 用 右 手 食 指 压 在 刀 背 上 以 出 力, 其 余 手 指 拿 住 刀 把 欧 洲 人 使 用 餐 具 时 不 换 手, 即 从 用 刀 切 割 到 送 食 物 入 口 均 用 同 一 只 手 美 国 人 则 用 右 手 持 刀 切 割 后, 将 刀 放 下 换 右 手 持 叉 送 食 入 口 刀 叉 并 用 时, 持 叉 姿 势 与 持 刀 相 似, 但 叉 齿 应 该 向 下 通 常 刀 叉 并 用 是 在 取 食 主 菜 的 时 候, 但 若 不 需 要 用 刀 切 割 时, 则 可 用 叉 切 割, 这 两 种 方 法 都 是 正 确 的 持 匙 用 右 手, 持 法 同 持 叉, 但 手 指 务 必 持 在 匙 柄 之 端, 除 喝 汤 外, 不 要 用 匙 取 食 其 他 食 物 吃 西 餐 时 必 须 注 意 餐 桌 上 餐 具 的 排 列 和 置 放 位 置, 不 可 随 意 乱 取 乱 拿 正 规 宴 会 上, 每 一 道 食 物 菜 肴 即 配 一 套 相 应 的 餐 具 ( 刀 叉 匙 ), 并 以 上 菜 的 先 后 顺 序 由 外 向 内 排 列 进 餐 时, 应 先 取 左 右 两 侧 最 外 边 的 一 套 刀 叉 每 吃 完 一 道 菜, 将 刀 叉 合 拢 并 排 置 于 碟 中, 表 示 此 道 菜 已 用 完, 服 务 员 便 会 主 动 上 前 撤 去 这 套 餐 具 如 尚 未 用 完 或 暂 时 停 顿, 应 将 刀 叉 呈 八 字 型 左 右 分 架 或 交 叉 摆 在 餐 碟 上, 刀 刃 向 内, 意 思 是 告 诉 服 务 员, 我 还 没 吃 完, 请 不 要 把 餐 具 拿 走, 如 图 8-14 所 示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表 明 尚 未 用 完 表 明 用 餐 完 毕 图 8-14 西 餐 用 餐 时 餐 具 摆 放 方 式 使 用 刀 叉 时 尽 量 不 使 其 碰 撞 以 免 发 出 声 音, 更 不 可 挥 动 刀 叉 与 别 人 讲 话 四 菜 序 的 安 排 西 餐 有 正 餐 和 便 餐 的 菜 序 之 分, 二 者 之 间 存 在 很 大 差 异 ( 一 ) 正 餐 的 菜 序 112 西 餐 的 正 餐, 尤 其 是 在 正 式 场 合 所 用 的 正 餐, 其 菜 序 既 复 杂 多 样, 又 讲 究 甚 多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西 餐 正 餐 的 菜 序 由 下 列 八 道 程 序 构 成, 一 顿 内 容 完 整 的 正 餐 一 般 要 吃 上 一 两 个 小 时 1. 开 胃 菜 开 胃 菜 亦 称 西 餐 的 头 盆,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是 由 蔬 菜 水 果 海 鲜 肉 食 所 组 成 的 拼 盘 它 多 以 各 种 调 味 汁 凉 拌 而 成, 色 彩 悦 目, 口 味 宜 人 在 西 餐 里, 它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激 发 进 餐 者 的 食 欲, 往 往 不 被 列 入 正 式 的 菜 序, 而 仅 仅 充 当 着 其 前 奏 曲

37 2. 面 包 在 西 餐 正 餐 里 所 吃 的 面 包, 一 般 都 是 切 片 面 包, 或 是 需 要 当 时 从 整 个 的 大 面 包 上 切 片 而 食 在 吃 面 包 时 可 根 据 个 人 爱 好, 途 上 各 种 果 酱 黄 油 或 奶 酪 3. 汤 西 餐 之 中 的 汤, 大 都 口 感 芬 芳 浓 郁, 具 有 很 好 的 开 胃 作 用 按 照 传 统 说 法, 汤 是 西 餐 的 开 路 先 锋 只 有 开 始 喝 汤 时, 才 算 正 式 开 始 吃 西 餐 了 常 见 的 汤 类 有 白 汤 红 汤 清 汤 等 4. 主 菜 西 餐 里 的 主 菜 有 冷 有 热, 但 应 以 热 菜 为 主 角 在 比 较 正 规 的 正 餐 上, 大 体 上 要 上 一 个 冷 盘, 两 个 热 菜 常 见 的 冷 盘, 则 有 各 类 冻 子 泥 子 ; 两 个 热 菜 之 中, 讲 究 一 个 是 鱼 菜, 另 一 个 是 肉 菜 有 时, 还 会 再 上 一 个 海 味 菜 其 中 的 肉 菜 必 不 可 少, 而 且 往 往 以 此 代 表 着 此 次 用 餐 的 档 次 和 水 平 5. 点 心 吃 过 主 菜 后, 一 般 要 上 一 些 诸 如 蛋 糕 饼 干 土 司 馅 饼 三 明 治 之 类 的 小 点 心, 已 经 吃 饱 的 人 可 以 不 吃 点 心 6. 甜 品 吃 完 点 心, 接 着 要 上 甜 品 最 常 见 的 甜 品 有 布 丁 冰 淇 淋 等 7. 果 品 甜 点 之 后 为 果 品, 用 餐 者 在 力 所 能 及 的 情 况 下 可 酌 情 享 用 干 鲜 果 品 常 用 的 干 果 有 核 桃 榛 子 腰 果 杏 仁 开 心 果 等 最 常 见 的 鲜 果 主 要 有 草 莓 菠 萝 苹 果 香 蕉 橙 子 葡 萄 等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8. 热 饮 用 餐 结 束 之 前 主 人 会 为 用 餐 者 提 供 热 饮, 以 此 作 为 压 轴 戏 最 正 规 的 热 饮 是 红 茶 或 什 么 都 不 加 的 黑 咖 啡, 二 者 只 能 选 择 其 一, 而 不 同 时 享 用 它 们 的 作 用, 主 要 是 帮 助 消 化 西 餐 的 热 饮, 可 以 在 餐 桌 上 喝, 也 可 以 离 开 餐 桌 去 客 厅 或 休 息 厅 里 喝 ( 二 ) 便 餐 的 菜 序 在 普 通 情 况 之 下, 出 于 经 济 和 时 间 方 面 的 考 虑, 人 们 并 不 是 都 吃 西 餐 全 餐 通 常 西 餐 便 餐 的 标 准 菜 序 方 便 从 简, 很 受 欢 迎, 西 餐 便 餐 的 上 菜 程 序 通 常 是 : 面 包 黄 油 冷 菜 汤 主 菜 甜 点 心 咖 啡 和 水 果 冷 菜 和 汤 可 以 同 时 配 着 面 包 吃 ; 冷 菜 也 叫 开 胃 小 菜, 作 为 第 一 道 菜, 一 般 与 开 胃 酒 并 用 ; 汤 主 要 分 清 汤 和 奶 油 浓 汤 两 种 ; 主 菜 有 鱼 猪 肉 牛 肉 鸡 等 ; 甜 食 常 有 冰 淇 淋 布 丁 等 ; 最 后 是 咖 啡 或 红 茶, 至 于 水 果, 可 上 可 不 上 113 五 席 间 礼 仪 因 为 西 餐 主 要 是 在 餐 具 菜 肴 酒 水 等 方 面 有 别 于 中 餐, 因 此, 参 加 西 餐

38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宴 会, 除 了 应 遵 循 前 述 中 餐 宴 会 的 基 本 礼 仪 之 外, 还 应 分 别 掌 握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礼 仪 知 识 进 餐 时, 除 用 刀 叉 匙 取 送 食 物 外, 有 时 还 可 用 手 取 如 吃 鸡 龙 虾 时, 经 主 人 示 意, 可 以 用 手 撕 着 吃 吃 饼 干 薯 片 或 小 粒 水 果, 可 以 用 手 取 食 面 包 则 一 律 手 取, 注 意 取 自 己 左 手 前 面 的, 不 可 取 错 取 面 包 时, 左 手 拿 取, 右 手 撕 开, 再 把 奶 油 涂 上 去, 一 小 块 一 小 块 撕 着 吃 不 可 用 面 包 蘸 汤 吃, 也 不 可 一 整 块 咬 着 吃 喝 汤 时, 切 不 可 以 汤 盘 就 口, 必 须 用 汤 匙 舀 着 喝 正 确 的 姿 势 是 : 用 左 手 扶 着 盘 沿, 右 手 用 匙 舀, 不 可 端 盘 喝 汤, 不 要 发 出 吱 吱 的 声 响, 也 不 可 频 率 太 快 如 果 汤 太 烫 应 待 其 自 然 降 温 后 再 喝 吃 肉 或 鱼 的 时 候, 要 特 别 小 心 用 叉 按 好 后, 慢 慢 用 刀 切, 切 好 后 用 叉 子 送 入 口 中, 千 万 不 可 用 叉 子 将 其 整 个 叉 起 来, 送 到 嘴 里 去 咬 这 类 菜 盘 里 一 般 有 些 生 菜, 往 往 是 用 于 点 缀 和 增 加 食 欲 的, 吃 不 吃 由 你, 不 要 为 了 面 子 强 吃 下 去 吃 梨 苹 果 之 类 的 水 果 时 不 要 整 只 去 咬, 而 应 用 水 果 刀 将 水 果 切 成 4~6 块, 剜 去 果 心, 用 手 拿 着 一 块 一 块 吃 吃 香 蕉 则 剥 皮 后 整 只 放 在 盘 子 里, 用 刀 叉 切 开, 一 块 一 块 吃 吃 橘 子 可 用 手 把 皮 剥 掉, 一 片 一 片 地 掰 开 吃 吃 水 果 时, 有 时 会 送 上 一 小 水 盂, 这 是 供 洗 手 之 用 的, 切 勿 将 此 当 作 饮 料 饮 用 餐 桌 上 的 作 料, 通 常 已 经 备 好, 放 在 桌 上 如 果 距 离 太 远, 可 以 请 别 人 麻 烦 一 下, 不 能 自 己 站 起 来 伸 手 去 拿, 这 是 很 不 雅 观 的 吃 西 餐 时 相 互 交 谈 是 很 正 常 的 现 象, 但 切 不 可 大 声 喧 哗, 放 声 大 笑, 也 不 可 抽 烟, 尤 其 在 吃 东 西 时 应 细 嚼 慢 咽, 嘴 里 不 要 发 出 声 响, 更 不 能 把 叉 刀 伸 进 嘴 里 至 于 拿 着 刀 叉 作 手 势 在 别 人 面 前 挥 舞, 更 是 失 礼 和 缺 乏 修 养 的 行 为 吃 西 餐 还 应 注 意 坐 姿 坐 姿 要 正, 身 体 要 直, 脊 背 不 可 紧 靠 椅 背, 一 般 坐 于 座 椅 的 3/4 即 可 不 可 伸 腿, 不 能 翘 起 二 郎 腿, 也 不 要 将 胳 臂 肘 放 到 桌 面 上 饮 酒 时, 不 要 把 酒 杯 斟 得 太 满, 也 不 要 向 别 人 劝 酒 ( 这 些 都 不 同 于 中 餐 ) 如 刚 吃 完 油 腻 食 物, 最 好 先 擦 一 下 嘴 再 去 喝 酒, 免 得 让 嘴 上 的 油 渍 将 杯 子 弄 的 油 乎 乎 的 干 杯 时, 即 使 不 喝, 也 应 将 酒 杯 在 嘴 唇 边 碰 一 下, 以 示 礼 貌 总 之, 西 餐 极 重 视 礼 仪, 只 有 认 真 掌 握 好, 才 能 在 就 餐 时 表 现 得 温 文 尔 雅, 颇 具 风 度 114 宴 会 厅 的 过 道 上, 人 们 已 排 起 不 长 的 队 伍 大 家 按 美 方 贵 宾 中 方 贵 宾 美 方 客 人 的 顺 序 排 队 美 方 礼 宾 官 走 过 来, 递 给 我 两 张 卡 片, 一 张 是 名 卡, 上 面 写 着 我 的 名 字 职 务 和 单 位, 另 一 张 是 桌 卡, 上 面 是 桌 号 他 说 : 待 会 儿 你 排 队 时, 会 有 人 找 你 要 名 卡, 桌 卡 你 留 着 名 卡 是 给 司 仪 唱 名 时 用 的 当 你 排 到 第 一 个 时, 司 仪 会 唱 名, 报 你 的 名 字 和 身 份, 然 后 两 国 元 首 和 夫 人 分 别 和 你 握 手, 此 后, 你 站 在 第 一 夫 人 身 旁 合 影

39 渐 渐 地, 我 看 见 前 面 两 国 元 首 正 在 逐 一 与 来 宾 握 手 美 方 礼 宾 官 收 走 了 我 的 名 卡 当 我 走 到 第 一 位 时, 司 仪 喊 出 了 我 的 名 字 和 身 份 我 看 到 布 什 总 统 面 带 笑 意, 眼 睛 一 抬, 示 意 我 上 去 Welcome to the White House.( 欢 迎 到 白 宫 做 客 ) 布 什 总 统 说 我 答 道 : 见 到 你 很 荣 幸 我 们 相 视 并 点 头, 握 了 手 这 一 握, 不 是 政 客 那 种 漫 不 经 心 的 应 付, 但 也 不 是 朋 友 之 间 那 种 带 感 情 的 交 流, 而 是 一 种 与 欢 迎 客 人 比 较 相 称 的 动 作 接 着, 我 与 布 什 夫 人 劳 拉 女 士 握 手 这 是 礼 貌 的 一 握 然 后, 我 与 胡 锦 涛 主 席 和 刘 永 清 同 志 握 手 这 虽 然 不 是 我 第 一 次 与 胡 锦 涛 主 席 夫 妇 握 手, 但 我 还 是 因 为 兴 奋 和 紧 张 而 有 些 不 知 所 措 : 胡 主 席 好 胡 锦 涛 主 席 点 头 微 笑 而 与 刘 永 清 同 志 握 手 时, 我 竟 然 连 个 问 好 的 话 都 没 说, 只 是 相 互 笑 笑 点 点 头 然 后, 我 站 到 刘 永 清 同 志 身 旁, 面 对 摄 影 师, 摆 出 了 自 己 所 能 想 象 的 最 好 的 姿 势 一 会 儿, 有 人 示 意 两 国 领 导 人 要 来 了 我 赶 紧 回 到 桌 边 大 家 起 立 迎 接 在 掌 声 中, 两 国 元 首 和 夫 人 走 到 主 桌 旁 这 时, 我 打 开 菜 单 一 看, 发 现 白 宫 所 供 应 的 菜 很 简 单 : 奶 油 玉 米 浓 汤 什 锦 色 拉 香 烤 海 鲜 蘑 菇 锅 贴 和 甜 点 饮 料 是 冰 水 和 葡 萄 酒 不 过 对 我 这 个 比 较 挑 食 的 人 来 说, 这 些 菜 还 算 可 口 两 位 元 首 就 座 时, 人 们 发 现, 他 们 打 破 了 常 规, 即 主 人 和 主 宾 相 隔 而 坐 布 什 总 统 和 胡 锦 涛 主 席 并 肩 坐 在 一 起, 一 起 在 交 谈 用 白 宫 发 言 人 的 话 说, 两 国 领 导 人 有 许 多 话 要 说, 只 能 利 用 吃 饭 的 时 间 继 续 谈 饭 饱 酒 足 之 后, 是 欣 赏 美 国 一 支 著 名 乐 队 的 演 奏 这 是 一 个 乡 村 乐 队,4 个 男 子 边 弹 吉 它 边 唱, 让 来 宾 尽 了 兴 午 宴 结 束 了, 司 仪 宣 布 请 中 方 客 人 先 走, 美 方 客 人 先 稍 等 一 会 儿 我 赶 紧 起 身 与 周 围 的 人 告 别, 跟 着 同 事 们 快 步 走 出 了 白 宫, 上 车 后 随 着 摩 托 车 队 驶 往 下 榻 的 饭 店 ( 资 料 来 源 : 第 八 章 餐 饮 礼 仪 饭 菜 简 朴, 不 代 表 礼 轻 情 不 重, 其 实 在 西 方 文 明 发 达 的 国 家, 招 待 贵 宾, 特 别 注 重 的 是 礼 仪, 功 夫 往 往 在 饭 菜 之 外 在 美 国, 国 宴 上 菜 不 超 过 四 道 第 一 道 开 胃 食 品 小 碟 冷 菜, 然 后 上 两 道 主 菜, 下 一 道 是 甜 点 水 果 蛋 糕 冰 淇 淋 之 类 衣, 不 过 是 遮 体 ; 食, 不 过 是 充 饥, 在 西 方 国 家, 主 人 用 一 杯 葡 萄 酒 一 块 面 包 外 加 几 块 牛 排 水 果 招 待 客 人, 那 是 司 空 见 惯 的 事 应 该 说, 吃 饭 崇 尚 简 约, 是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的 一 种 习 惯 一 种 文 明 中 西 餐 座 次 的 排 列 2. 中 西 餐 就 餐 礼 仪

40 实 训 名 称 : 中 西 餐 就 餐 礼 仪 训 练 实 训 内 容 : 将 学 生 分 为 10 人 一 组, 部 分 学 生 做 主 人, 另 一 部 分 学 生 为 客 人 进 行 中 西 餐 迎 客 坐 位 就 餐 的 模 拟 练 习, 然 后 学 生 角 色 进 行 调 换, 再 次 进 行 练 习 实 训 要 求 : 按 照 课 堂 讲 解 和 课 堂 演 示 要 求 掌 握 以 不 同 身 份 就 餐 需 要 注 意 的 礼 仪 实 训 地 点 : 教 室 ( 按 就 餐 要 求 重 新 摆 放 桌 椅 ), 有 条 件 的 可 在 餐 厅 进 行 实 训 课 时 : 2 课 时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1. 宴 会 有 哪 些 分 类? 2. 宴 请 前 需 要 做 哪 些 准 备 工 作? 3. 中 西 餐 在 宴 请 座 次 安 排 上 有 何 不 同? 4. 中 西 餐 进 餐 过 程 中 有 哪 些 礼 仪 要 求? 116

41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随 着 我 国 现 代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国 际 间 政 治 交 往 经 贸 合 作 越 来 越 频 繁, 与 外 宾 外 商 打 交 道 的 机 会 也 越 来 越 多, 在 进 行 涉 外 活 动 中, 涉 外 礼 仪 已 成 为 涉 外 交 往 的 必 修 内 容 学 习 涉 外 礼 仪, 对 提 高 公 民 精 神 文 明 水 平, 促 进 社 会 交 往 和 国 际 友 好 往 来, 具 有 重 要 的 现 实 意 义 (1) 掌 握 涉 外 礼 仪 的 原 则 和 惯 用 规 则 (2) 了 解 礼 炮 和 国 旗 的 相 关 知 识 (3) 了 解 出 入 境 办 理 的 相 关 手 续 及 在 不 同 涉 外 活 动 中 的 礼 仪 规 范 (4) 熟 悉 国 外 不 同 国 家 的 禁 忌 习 惯 涉 外 礼 则 礼 炮 与 国 旗 涉 外 活 动 礼 仪 规 范 涉 外 礼 仪 禁 忌 第 一 节 概 述 一 涉 外 礼 则 涉 外 礼 仪 的 原 则, 不 是 哪 个 人 规 定 的, 而 是 在 长 期 国 际 交 往 中 形 成 和 发 展 的 各 国 礼 仪 既 有 相 同 的 地 方, 又 具 有 各 自 的 特 点 其 中,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部 分 慢 慢 演 化 为 一 种 国 际 惯 例, 为 各 国 共 同 遵 守 但 由 于 文 化 传 统 风 俗 习 惯 等 方 面 的 差 异, 各 国 在 礼 仪 上 的 具 体 做 法, 又 具 有 本 民 族 和 本 土 文 化 的 特 色 我 国 的 涉 外 礼 仪 内 容 是 在 尊 重 国 际 惯 例 和 各 国 民 族 习 俗 的 基 础 上 不 断 革 新 不 断 完 善 而 形 成 的 其 基 本 原 则 为 以 下 几 条 : 1. 尊 重 国 格 人 格 的 原 则 我 们 在 涉 外 交 往 中 既 要 维 护 本 国 的 利 益 和 尊 严, 又 要 尊 重 他 国 的 利 益 和 尊 严 国 家 不 分 强 弱 大 小, 人 不 分 种 族 信 仰, 在 对 外 交 往 中, 均 应 平 等 相 待, 不 能 厚 次 薄 彼 外 事 无 小 事, 每 一 个 人 在 参 与 涉 外 活 动 时, 都 应 意 识 到 自 己 的 一 举 一 动 一 言 一 行, 都 代 表 着 国 家 和 民 族 在 外 国 人 面 前, 每 一 位 涉 外 人

42 员 要 表 现 得 不 卑 不 亢, 坚 决 维 护 主 权 和 民 族 尊 严, 不 做 任 何 有 损 国 格 人 格 的 事 情 2. 尊 重 外 事 纪 律 的 原 则 在 涉 外 交 往 中, 涉 外 人 员 应 自 觉 遵 守 外 事 纪 律 : 不 得 失 密 泄 密 ; 不 得 利 用 工 作 上 的 便 利 牟 取 私 利 索 要 礼 品 ; 不 得 背 着 组 织 与 外 国 机 构 及 个 人 私 下 交 往 ; 不 得 私 自 主 张 或 随 便 答 应 外 国 客 人 的 不 合 理 要 求, 总 之, 参 加 涉 外 活 动, 要 严 格 按 规 章 制 度 办 事 3. 注 重 礼 仪 的 原 则 在 涉 外 活 动 中, 一 定 要 注 重 个 人 的 礼 仪 根 据 不 同 场 合, 确 定 接 待 形 式 和 规 格, 严 格 礼 宾 次 序, 热 情 周 到 提 供 服 务 涉 外 人 员 应 仪 容 整 洁, 仪 表 大 方, 熟 悉 各 国 各 民 族 风 俗 习 惯, 言 行 举 止 符 合 礼 仪 要 求 涉 外 迎 送 交 谈 拜 访 会 见 会 谈 等 都 应 符 合 相 应 的 礼 仪 规 范 二 涉 外 交 往 的 惯 例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我 们 在 和 外 国 人 接 触 时, 应 当 遵 守 有 关 国 际 交 往 的 惯 例 否 则 往 往 会 使 自 己 陷 入 尴 尬 的 境 地, 甚 至 在 交 往 中 寸 步 难 行 1. 注 重 形 象 一 个 人 的 外 在 形 象, 体 现 了 个 人 的 修 养 和 品 位, 反 映 了 个 人 的 精 神 风 貌 和 生 活 态 度, 表 明 了 对 待 交 往 对 象 的 态 度, 其 自 身 往 往 代 表 着 所 在 国 家 和 民 族 的 形 象 如 果 不 注 重 维 护 自 身 形 象, 就 有 可 能 损 害 中 国 的 国 际 形 象 和 整 个 中 华 民 族 的 形 象 2. 入 乡 随 俗 118 不 同 的 国 家 地 区, 不 同 的 民 族 在 长 期 的 历 史 发 展 进 程 中, 逐 渐 形 成 了 各 自 的 风 俗 习 惯, 并 且 存 在 着 不 同 的 程 度 的 差 异 在 涉 外 交 往 中, 充 分 尊 重 其 他 国 家 和 民 族 特 有 的 习 俗, 有 助 于 促 进 双 方 之 间 的 理 解 和 沟 通, 增 进 彼 此 的 感 情 我 们 只 有 了 解 一 些 国 家 地 区 和 民 族 的 风 俗 习 惯, 尤 其 是 礼 俗 禁 忌, 才 能 做 到 入 乡 随 俗, 充 分 尊 重 对 方 理 解 对 方, 否 则, 在 涉 外 交 往 中 会 冒 犯 对 方, 引 起 对 方 的 不 快 或 不 满, 甚 至 引 发 矛 盾 和 冲 突 如 果 新 到 一 个 国 家 或 初 次 参 加 涉 外 交 往 活 动, 一 定 要 多 了 解 多 留 意 多 观 察, 不 懂 或 不 会 的 事, 可 模 仿 他 人 去 做 3. 尊 重 个 人 隐 私 国 际 交 往 中, 人 们 普 遍 讲 究 并 且 将 是 否 尊 重 个 人 隐 私 视 作 一 个 人 在 待 人 接 物 方 面 有 没 有 教 养 能 不 能 尊 重 和 体 谅 交 往 对 象 的 重 要 标 志 之 一 因 此, 在 涉 外 交 往 中, 务 必 要 严 格 遵 守 尊 重 隐 私 这 一 涉 外 礼 仪 的 基 本 标 准 对 他 人 的 财 产 状 况 年 龄 婚 姻 状 况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家 庭 住 址 个 人 经 历 信 仰 和 政 见 所 忙 何 事 等 不 要 询 问 或 作 为 交 谈 的 话 题

43 4. 女 士 优 先 女 士 优 先 是 国 际 交 往 中 一 项 非 常 重 要 的 原 则, 它 意 味 着 在 有 男 士 和 女 士 共 同 参 加 的 社 交 场 合 中, 男 士 应 主 动 自 觉 以 自 己 的 实 际 行 动 去 尊 重 照 顾 体 谅 关 心 和 保 护 妇 女, 以 充 分 体 现 男 士 的 绅 士 风 度 5. 遵 守 时 间, 不 得 失 约 这 是 国 际 交 往 中 的 一 项 起 码 的 标 准 参 加 各 种 涉 外 邀 请 活 动, 都 要 严 格 遵 守 到 达 过 早 抵 达, 会 使 人 因 准 备 不 足 而 难 堪 ; 过 迟 抵 达, 会 使 主 人 和 其 他 客 人 空 等 过 久 而 失 礼 一 旦 迟 到, 应 及 时 向 主 人 和 其 他 客 人 致 谦 并 说 明 原 因 因 故 确 实 不 能 赴 约, 要 及 时 通 知 主 人, 表 达 歉 意 失 约 是 很 失 礼 的 行 为 6. 有 限 适 度, 坦 诚 相 见 我 们 在 同 外 国 友 人 交 往 中, 要 热 情 友 好, 但 要 把 握 好 热 情 的 程 度 和 分 寸, 否 则 就 会 事 与 愿 违, 过 犹 不 及 热 情 相 待 应 以 不 妨 碍 对 方, 不 使 对 方 感 到 不 快, 以 及 不 干 涉 对 方 私 生 活 为 限 度 中 国 人 在 一 般 的 社 交 场 合, 非 常 注 重 含 蓄 和 委 婉, 尤 其 对 别 人 的 肯 定 或 被 赞 扬 时, 往 往 过 分 自 谦 自 贬, 不 习 惯 自 我 肯 定 但 在 和 外 国 友 人 交 往 时, 这 种 过 分 谦 虚 并 不 被 理 解 因 此, 在 涉 外 交 往 中, 我 们 应 充 满 自 信, 坦 诚 相 见, 而 不 必 过 谦, 不 必 过 度 贬 低 自 己 一 鸣 放 礼 炮 第 二 节 鸣 放 礼 炮 与 国 旗 悬 挂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鸣 放 礼 炮 最 早 起 源 于 英 国 海 军, 当 时 大 英 帝 国 殖 民 地 遍 及 全 球, 为 了 显 示 其 强 大 实 力 和 地 位, 英 国 要 求 其 他 国 家 在 其 海 军 进 港 或 经 过 他 国 炮 台 时 鸣 炮 由 于 这 种 鸣 炮 形 式 纯 属 礼 仪 性 质, 因 此 叫 礼 炮 后 来 随 着 西 方 习 俗 的 广 泛 普 及, 逐 渐 演 化 成 国 际 惯 例, 成 为 各 国 盛 大 庆 典 和 迎 宾 仪 式 上 的 一 种 礼 节 待 遇 据 说 从 1730 年 开 始, 英 国 海 军 就 向 国 王 和 王 后 鸣 放 21 响 礼 炮 1875 年, 美 国 国 务 院 与 英 国 驻 美 公 使 达 成 协 议, 规 定 根 据 惯 例, 把 鸣 放 礼 炮 作 为 迎 宾 的 最 隆 重 礼 节,21 响 最 隆 重,19 响 次 之 ( 因 为 当 时 认 为 双 数 不 吉 利 ) 1984 年 2 月, 中 国 政 府 决 定 为 外 国 国 家 元 首 和 政 府 首 脑 访 华 举 行 欢 迎 仪 式 时 恢 复 鸣 放 礼 炮 现 代 鸣 放 炮 数 的 多 少, 代 表 着 两 国 关 系 和 对 对 方 的 尊 敬 程 度 礼 炮 响 数 的 多 少 依 据 受 礼 人 的 身 份 高 低 而 定 现 在 国 际 通 行 的 惯 例 是 :21 响 为 迎 送 国 家 元 首 或 其 他 相 应 级 别 的 人 ;19 响 为 迎 送 政 府 首 脑 或 其 他 相 应 级 别 的 人 ;17 响 为 迎 送 副 总 理 级 官 员 ; 此 外 还 有 15 响 和 13 响 礼 炮, 但 主 要 使 用 的 还 是 前 两 种, 而 且 部 分 国 家 的 区 分 也 不 是 这 么 严 格 鸣 炮 的 时 间 一 般 是 在 贵 宾 到 达 或 离 开 时 进 行 119 二 国 旗 的 悬 挂 国 旗 是 一 个 国 家 的 标 志 和 象 征, 代 表 着 一 个 国 家 的 尊 严 国 际 上 人 们 通 常

44 以 悬 挂 国 旗 的 形 式 来 表 示 对 自 己 祖 国 的 热 爱 或 对 他 国 的 尊 重 如 何 悬 挂 国 旗, 国 际 上 已 形 成 了 一 些 公 认 的 惯 例 ( 一 ) 悬 挂 国 旗 的 场 所 (1) 按 国 际 关 系 准 则, 一 国 政 府 首 脑 元 首 在 他 国 领 土 上 访 问 期 间, 在 其 下 榻 处 及 乘 坐 的 交 通 工 具 上 悬 挂 国 旗 ( 或 元 首 旗 ), 体 现 了 一 种 外 交 特 权 东 道 国 在 接 待 来 访 的 外 国 元 首 政 府 首 脑 时, 在 隆 重 的 场 合, 在 贵 宾 下 榻 的 国 宾 馆 乘 坐 的 汽 车 上 悬 挂 对 方 ( 或 双 方 ) 的 国 旗 ( 或 元 首 旗 ),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礼 遇 (2) 国 际 上 公 认, 一 个 国 家 的 外 交 代 表 在 所 驻 国 境 内 有 权 在 其 办 公 处 和 官 邸 以 及 交 通 工 具 上 悬 挂 本 国 国 旗 (3) 在 国 际 会 议 上, 除 会 场 悬 挂 与 会 国 国 旗 外, 各 国 政 府 代 表 团 团 长 亦 可 按 会 议 组 织 者 有 关 规 定 在 一 些 场 所 或 车 辆 上 悬 挂 本 国 国 旗 (4) 某 些 体 育 比 赛 展 览 会 等 国 际 性 活 动, 需 悬 挂 相 关 国 家 的 国 旗 (5) 国 际 间 经 济 合 作 项 目 的 庆 典 仪 式 上 也 要 悬 挂 相 关 国 家 国 旗 ( 二 ) 悬 挂 国 旗 的 要 求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1) 制 旗 规 范, 旗 面 完 好 整 洁, 不 能 破 损 各 国 国 旗 图 案 式 样 颜 色 比 例 均 符 合 该 国 宪 法 规 定 不 同 国 家 的 国 旗, 由 于 比 例 不 同 两 面 旗 帜 悬 挂 在 一 起, 就 会 显 得 大 小 不 一 因 此, 并 列 悬 挂 不 同 比 例 的 国 旗, 应 将 其 中 一 面 国 旗 适 当 放 大 或 缩 小, 以 使 旗 的 面 积 大 致 相 同 (2) 在 建 筑 物 上 或 在 户 外 悬 挂 国 旗, 一 般 是 日 出 升 旗, 日 落 降 旗 担 负 升 降 国 旗 的 工 作 人 员, 服 装 要 穿 着 整 齐, 要 立 正 脱 帽 行 注 目 礼, 平 时 升 国 旗 时 一 定 要 把 旗 帜 升 至 旗 杆 如 需 降 旗 致 哀, 要 先 将 旗 升 至 杆 顶, 然 后 再 下 降 至 离 杆 顶 约 相 当 于 杆 长 1/3 处 有 些 国 家 致 哀 时 也 有 不 降 半 旗, 而 在 国 旗 上 悬 挂 黑 纱 (3) 按 照 国 际 惯 例, 在 悬 挂 双 方 国 旗 时, 应 以 右 上 方 为 上, 以 左 方 为 下, 两 国 国 旗 并 挂 时, 右 挂 客 方 国 旗, 左 挂 本 国 国 旗 汽 车 上 悬 挂 国 旗 以 汽 车 行 进 方 向 为 准, 驾 驶 人 员 左 手 为 主 方, 右 手 为 客 方 (4) 国 旗 不 能 倒 挂 和 反 挂 一 些 国 家 的 国 旗 由 于 文 字 和 图 案 的 原 因, 也 不 能 竖 挂 和 反 挂 正 式 场 合 悬 挂 国 旗 要 把 正 面 面 向 观 众, 竖 挂 需 另 制 旗 时 要 将 图 案 转 正 如 把 国 旗 挂 在 墙 壁 上, 应 避 免 交 叉 挂 法 和 竖 挂 法, 而 应 用 并 列 挂 法 120 第 三 节 涉 外 活 动 礼 仪 一 授 勋 在 国 际 交 往 中, 对 于 为 发 展 两 国 关 系 和 某 项 活 动 有 重 大 功 绩 的 外 国 领 导 人 外 国 驻 我 国 的 外 交 使 节 或 其 他 知 名 人 士, 为 了 表 彰 他 们 的 功 绩 可 授 予 勋 章 有 时, 对 于 有 特 殊 贡 献 的 国 家 领 导 人 或 学 者, 还 可 以 授 予 名 誉 学 位 名 誉 校 长 或 名 誉 市 民 的 称 号

45 ( 一 ) 授 勋 人 国 与 国 之 间 当 授 予 外 国 领 导 人 勋 章 时, 如 果 是 借 外 国 领 导 人 来 本 国 访 问 的 机 会 授 予, 一 般 应 由 本 国 国 家 元 首 或 政 府 首 脑 出 面 授 勋 ; 如 果 是 在 国 外 授 勋 的, 一 般 委 托 外 交 使 节 出 面 授 勋 或 借 我 国 国 家 元 首 或 政 府 首 脑 出 访 之 机 在 国 外 授 勋 对 于 授 予 名 誉 学 位 名 誉 校 长 名 誉 院 长 等 称 号 的, 一 般 由 授 予 单 位 的 上 级 部 门 负 责 人, 或 者 由 本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出 面 授 勋 ( 二 ) 授 勋 仪 式 授 勋 的 形 式 为 外 国 人 授 勋, 可 专 门 安 排 一 个 场 所, 举 行 一 定 的 仪 式, 也 可 借 会 见 群 众 大 会 等 场 合 进 行 授 勋 授 勋 的 方 式 一 般 是 由 授 勋 人 与 受 勋 人 相 对 而 立, 中 间 相 隔 三 四 步, 授 勋 人 先 宣 读 授 勋 决 定, 然 后 向 前 将 勋 章 佩 戴 在 受 勋 人 的 胸 前, 再 将 证 书 递 交 给 受 勋 人 有 些 由 国 家 元 首 或 政 府 首 脑 出 面 的 授 勋 仪 式, 非 常 隆 重 庄 严, 授 勋 大 厅 往 往 设 主 席 台 和 来 宾 席 在 专 门 的 授 勋 仪 式 上, 授 勋 人 与 受 勋 人 还 要 先 后 致 词 二 谒 墓 仪 式 在 许 多 国 家 的 首 都, 都 建 有 其 已 故 领 导 人 的 陵 墓 或 无 名 英 雄 ( 革 命 烈 士 ) 纪 念 碑 对 这 些 已 故 人 士 的 陵 墓 前 往 谒 墓 和 敬 献 花 圈, 是 对 被 访 问 国 人 民 友 好 的 表 示, 也 是 对 该 国 先 烈 的 敬 意 所 以, 各 国 领 导 人 在 出 国 正 式 访 问 期 间, 都 应 按 各 国 的 习 惯 做 法, 前 往 谒 墓 并 敬 献 花 圈 有 些 国 家 建 有 很 多 已 故 领 导 人 的 陵 墓, 前 往 谒 墓 时 可 以 选 择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已 故 领 导 人 的 陵 墓 前 往 谒 墓 国 际 上, 有 时 出 于 某 种 原 因, 特 别 是 由 于 某 种 政 治 原 因, 也 有 不 进 行 这 类 活 动 的 所 以 在 国 外 访 问, 如 欲 谒 墓 或 向 某 纪 念 碑 献 花 圈, 应 先 将 其 政 治 历 史 背 景 了 解 清 楚 前 来 我 国 访 问 的 国 宾 和 其 他 重 要 的 外 国 贵 宾, 根 据 其 本 身 意 愿, 我 们 也 常 安 排 他 们 向 天 安 门 人 们 英 雄 纪 念 碑 献 花 圈 或 瞻 仰 毛 泽 东 主 席 遗 容 安 排 国 家 领 导 人 前 往 谒 墓 并 敬 献 花 圈, 一 般 的 做 法 是 : 现 场 要 有 仪 仗 队 和 军 乐 队, 并 派 高 级 官 员 陪 同 仪 式 开 始 时, 乐 队 奏 乐, 花 圈 由 东 道 国 礼 兵 抬 着 走 在 前 列, 仪 仗 队 分 两 列 向 来 宾 致 意, 谒 墓 人 随 行 于 后 摆 置 花 圈 时, 谒 墓 人 往 往 要 上 前 扶 一 下 或 整 理 一 下 花 圈 上 的 飘 带, 然 后 稍 退 几 步 肃 立 默 哀, 并 绕 陵 墓 一 周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121 三 参 观 游 览 为 来 访 的 外 宾 适 当 安 排 一 些 参 观 游 览 活 动, 既 可 以 使 其 领 略 我 国 的 自 然 风 光 历 史 文 化 风 土 民 情, 又 可 以 增 进 双 方 的 友 好 合 作 关 系, 丰 富 外 宾 的 业 余 文 化 生 活

46 ( 一 ) 项 目 的 选 定 参 观 游 览 项 目 的 选 择, 主 要 考 虑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了 解 外 宾 来 访 的 目 的 和 性 质, 使 参 观 游 览 的 安 排 有 一 定 的 针 对 性 (2) 考 虑 外 宾 的 意 愿 兴 趣 结 合 其 专 业 特 点 提 出 相 应 的 方 案 (3) 参 观 游 览 的 安 排 应 考 虑 到 当 地 的 客 观 条 件, 做 到 力 所 能 及 切 实 可 行, 并 综 合 考 虑 安 全 保 密 设 施 及 接 待 能 力 等 ( 二 ) 日 程 的 安 排 参 观 地 点 选 定 后, 就 要 制 定 出 详 细 的 日 程 安 排 计 划 要 周 密, 包 括 参 观 顺 序 何 时 用 餐 是 否 坐 谈 停 留 时 间 出 发 时 间 交 通 工 具 等 应 制 定 日 程 表 在 参 观 游 览 之 前 提 供 给 外 宾 ( 三 ) 陪 同 按 国 际 交 往 的 礼 仪, 外 宾 前 往 游 览 时, 一 般 都 要 有 身 份 相 当 的 人 员 陪 同 陪 同 人 员 不 宜 多, 根 据 需 要 安 排 翻 译 导 游 保 安 等 人 员 在 陪 同 参 观 过 程 中, 应 及 时 向 外 宾 介 绍 情 况 并 注 意 有 关 保 密 事 项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 四 ) 翻 译 接 受 陪 同 任 务 的 翻 译, 应 事 先 做 好 充 分 准 备, 要 学 好 时 事 政 治, 遵 守 外 事 纪 律, 熟 悉 业 务 内 容, 并 对 一 些 可 能 用 到 的 专 业 术 语 历 史 典 故 风 俗 习 惯 等 要 事 先 进 行 学 习 以 备 用 ( 五 ) 摄 影 留 念 外 宾 每 到 一 处 景 点 都 喜 欢 拍 摄 留 念 对 其 一 般 的 拍 摄 活 动 不 要 干 涉, 对 于 不 准 外 国 人 拍 摄 的 项 目, 如 某 些 文 物 保 密 措 施 专 利 设 备 等, 应 事 先 向 外 宾 说 明, 以 免 产 生 误 解 如 果 要 拍 摄 外 宾 活 动 的 镜 头, 应 现 场 抓 拍, 不 可 干 扰 其 正 常 活 动 此 外, 要 认 真 做 好 途 中 用 餐 安 全 保 卫 和 后 勤 保 障 工 作, 让 外 宾 乘 兴 而 来, 满 意 而 归 四 涉 外 文 艺 晚 会 122 约 请 外 国 朋 友 观 看 文 艺 演 出 或 体 育 表 演, 也 是 一 种 对 外 活 动 的 形 式 这 种 活 动 形 式, 对 客 人 来 说 是 一 种 艺 术 享 受 和 娱 乐 活 动, 而 对 本 国 人 员 来 说, 则 是 一 种 对 外 宣 传 本 国 文 化 艺 术 和 体 育 成 就 的 方 法 所 以, 当 有 外 国 朋 友 来 访 时, 按 惯 例 各 个 国 家 都 会 邀 请 观 看 演 出 各 国 驻 外 机 构 常 常 借 本 国 文 艺 体 育 团 体 来 访 或 新 影 片 放 映 的 机 会, 来 邀 请 有 关 方 面 的 人 员 出 席 观 看 驻 在 国 也 经 常 为 驻 外 机 构 及 其 他 外 国 客 人, 包 括 国 宾 举 行 文 艺 晚 会 电 影 招 待 会 或 大 型 体 育 活 动, 使 客 人 有 机 会 和 群 众 见 面 在 西 方 国 家, 往 往 把 观 看 演 出 作 为 一 种 隆 重 高 雅 的 娱 乐 活 动, 特 别 是 在 大 剧 院 的 演 出, 观 众 要 像 出 席 正 式 宴 会 一 样 进 行 着 装 ; 电 影 招 待 会 要 求 在 放 映 时 保 持 安 静 ; 而 体 育 表 演 则 较 为 随 便

47 为 外 宾 组 织 专 场 的 演 出 活 动, 对 于 精 选 节 目 印 制 节 目 单 座 位 安 排 发 出 邀 请 演 出 入 席 及 退 出 摄 影 和 演 出 秩 序 等 各 个 方 面, 都 有 一 定 的 要 求 ( 一 ) 精 选 节 目 要 从 活 动 的 目 的 着 眼, 针 对 客 人 的 兴 趣 与 实 际 的 可 能, 精 选 好 节 目 一 般 可 安 排 客 人 观 看 具 有 本 国 风 格 的 节 目, 例 如 民 族 歌 舞 或 戏 剧 地 方 戏 等 ; 体 育 可 考 虑 武 术 体 操 或 球 赛 等 同 时, 对 节 目 的 内 容 应 进 行 预 审, 以 免 因 政 治 宗 教 信 仰 或 风 俗 习 惯 等 原 因 引 起 不 愉 快 的 问 题 ( 同 样, 被 邀 观 看 对 方 演 出 或 表 演 时, 也 应 了 解 节 目 内 容, 以 免 被 动 ) 组 织 专 场 晚 会 还 应 尽 可 能 安 排 一 些 来 宾 所 属 国 家 的 节 目 以 表 示 对 来 宾 的 尊 重 与 友 好 ( 二 ) 印 制 节 目 单 组 织 专 场 的 文 艺 节 目 或 体 育 表 演, 都 应 备 有 节 目 单, 并 用 主 客 双 方 使 用 的 文 字 印 成 还 要 提 前 把 节 目 单 或 剧 情 简 介 提 供 给 客 人, 使 客 人 对 本 场 节 目 的 内 容 有 所 了 解 ( 三 ) 座 位 安 排 凡 是 请 重 要 的 外 宾 观 看 专 场 文 艺 演 出, 一 般 应 把 最 佳 的 席 位 安 排 给 外 宾 通 常, 在 剧 场 中 以 七 八 排 的 座 位 观 看 效 果 最 好, 可 作 为 贵 宾 席, 由 陪 同 人 员 陪 同 主 宾 并 按 礼 宾 顺 序 入 席 就 座 其 中, 要 穿 插 安 排 好 翻 译 的 席 位, 以 便 主 人 和 主 宾 能 随 时 交 谈 和 并 为 客 人 适 当 解 释 演 出 节 目 的 内 容 其 他 客 人 则 可 按 预 先 排 定 的 座 位 或 在 贵 宾 区 自 由 入 座, 如 为 对 号 入 座, 可 将 座 位 号 与 请 柬 一 同 发 出 如 安 排 外 宾 去 剧 场 观 看 非 专 场 演 出 时, 应 注 意 尽 可 能 选 择 较 佳 的 席 位, 原 则 上 应 该 按 票 对 号 入 席 安 排 外 宾 观 看 电 影, 也 应 该 注 意 选 择 较 佳 的 席 位, 在 普 通 影 院 观 看 电 影 一 般 以 十 五 排 前 后 为 最 好 如 果 是 宽 荧 幕 影 片, 则 以 稍 后 一 些 为 好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 四 ) 发 出 邀 请 当 演 出 的 时 间 地 点 内 容 座 位 等 定 好 后 应 向 被 邀 请 方 发 出 邀 请, 发 邀 请 书 信 或 请 柬 的 具 体 工 作 与 宴 会 活 动 大 体 相 同 当 我 们 接 到 外 国 朋 友 邀 请 自 己 观 看 他 们 国 家 文 艺 演 出 的 请 柬 时, 应 当 尽 快 地 回 答 主 人 自 己 的 做 法 在 答 复 邀 请 的 问 题 上, 外 国 的 习 俗 比 中 国 习 俗 要 严 格, 因 为 主 人 都 希 望 届 时 客 人 能 够 出 席, 以 避 免 剧 场 座 位 的 空 缺 和 影 响 剧 场 的 气 氛 如 自 己 不 能 出 席, 对 送 来 的 请 柬 应 按 主 人 的 意 见 妥 善 处 理 123 ( 五 ) 演 出 入 席 及 退 出 西 方 的 剧 院 和 电 影 院, 都 要 求 在 观 众 和 音 乐 会 开 始 前 入 座, 节 目 开 始 后, 就 不 准 入 场, 必 须 等 剧 场 中 间 休 息 才 让 人 进 去 一 般 情 况 下 如 请 柬 上 已 标 明 座 号, 应 对 号 入 座 如 无 座 号, 则 应 按 本 人 身 份 先 了 解 座 位 的 分 配 情 况, 然 后 自 行 寻 找, 或 请 招 待 员 带 领 入 座, 不 要 自 己 贸 然 坐 到 贵 宾 席 入 座 前 应 脱 帽, 妇 女 则 可 带 披 肩 或 大 衣 入 场

48 专 场 演 出 的 入 席, 一 般 是 由 普 通 观 众 先 入 席, 外 国 客 人 则 在 开 幕 前 由 主 人 陪 同 入 场 入 场 时, 观 众 应 有 礼 貌 地 起 立 鼓 掌, 表 示 欢 迎 演 出 结 束 时, 主 人 可 与 客 人 一 起 起 立 鼓 掌, 向 演 员 表 示 感 谢 演 出 过 程 中 观 众 不 得 退 场, 终 场 退 场 时 应 待 贵 宾 先 走, 然 后 观 众 再 离 去 ( 六 ) 摄 影 演 出 中 如 要 拍 摄 或 录 音, 尤 其 是 现 场 转 播, 应 事 先 征 得 剧 团 同 意 许 多 国 家 为 了 保 证 演 出 效 果 和 维 护 剧 团 专 利, 常 常 禁 止 在 演 出 中 拍 摄 在 我 国 为 招 待 国 宾 而 组 织 的 专 场 演 出 中, 一 般 可 以 拍 摄 新 闻 照 片 和 电 视, 但 不 能 因 拍 照 而 随 意 增 加 灯 光 ( 七 ) 演 出 秩 序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为 了 保 证 演 出 的 顺 利 进 行, 必 须 要 保 持 舞 台 和 观 众 大 厅 的 良 好 的 秩 序 工 作 人 员 一 般 应 保 持 场 内 安 静, 不 允 许 观 众 在 舞 台 前 随 意 走 动 演 出 过 程 中, 尽 量 不 牵 动 观 众 大 厅 内 的 帷 幕 并 避 免 发 出 声 响 在 演 出 进 行 中, 观 众 不 允 许 离 座 外 出 以 保 持 剧 场 肃 静 ; 不 要 鼓 掌, 不 要 叫 好 吹 口 哨, 不 要 与 人 谈 话, 不 要 大 声 咳 嗽 或 打 哈 欠, 更 不 能 打 瞌 睡 ; 剧 场 内 禁 止 吸 烟, 不 能 吃 瓜 子 和 零 食 观 看 节 目 之 前 主 人 对 剧 情 需 略 做 介 绍, 然 后 即 让 客 人 自 行 欣 赏 翻 译 声 音 也 要 轻 在 外 国 看 戏, 如 果 不 是 专 场, 应 事 先 了 解 好 节 目 内 容 或 情 节 梗 概, 请 翻 译 大 略 翻 译 几 句, 尽 量 减 少 说 话, 以 免 引 起 周 围 观 众 的 不 满 节 目 结 束 时, 一 般 都 要 鼓 掌, 不 可 公 开 表 示 不 满 和 失 望 在 演 出 结 束 时, 为 了 表 示 对 演 员 的 祝 贺 和 感 谢, 许 多 国 家 都 有 向 演 员 献 花 和 献 花 篮 的 习 惯 做 法 对 此, 一 般 都 是 主 随 客 便 取 被 动 方 式, 即 主 宾 可 由 主 人 陪 同 登 台 向 演 员 致 谢 我 们 国 家 目 前 的 习 惯 做 法 是, 在 专 场 晚 会 或 首 次 演 出 结 束 时, 一 般 多 向 演 员 献 花 束 或 花 篮, 但 在 我 国 代 表 团 出 国 访 问 中, 可 以 视 当 地 的 习 惯 以 及 两 国 关 系 决 定 是 否 赠 送 花 束 或 花 篮 如 当 地 有 献 花 的 习 惯, 我 国 出 国 访 问 团 应 主 动 提 出 献 花 如 果 献 花 而 不 登 台, 则 也 应 客 随 主 便, 但 是 不 献 花 而 登 台 则 是 没 有 的 五 对 外 文 书 124 对 外 文 书 是 进 行 对 外 交 涉 和 礼 仪 往 来 的 一 种 重 要 手 段 各 种 文 书 均 体 现 国 家 的 对 外 方 针 政 策 和 有 关 法 规, 所 以 起 草 和 发 送 对 外 文 书 是 政 策 性 很 强 的 工 作 即 使 是 一 件 纯 属 礼 节 性 的 函 件, 如 果 格 式 与 行 文 不 合 常 规, 也 可 能 引 起 收 件 人 的 误 解 和 不 愉 快, 如 果 文 内 再 有 其 他 错 误, 则 会 造 成 更 为 严 重 的 后 果 因 此, 书 写 对 外 文 书 要 求 文 字 严 谨 准 确, 客 套 用 语 要 合 乎 惯 例, 格 式 要 美 观 大 方, 打 印 要 整 洁 ( 一 ) 几 种 主 要 的 对 外 文 书 1. 照 会 照 会 分 正 式 照 会 和 普 通 照 会 两 种

49 正 式 照 会 由 国 家 元 首 政 府 首 脑 外 交 部 长 大 使 代 办 临 时 代 办 等 人 签 名 发 出, 并 用 第 一 人 称 写 成 一 般 不 盖 机 关 印 章 普 通 照 会 由 外 交 机 关 ( 外 交 部 ) 或 外 交 代 表 机 构 发 出, 行 文 用 第 三 人 称, 加 盖 机 关 印 章, 一 般 不 签 名 但 有 的 国 家 要 求 加 盖 印 章 后 再 由 使 节 或 受 权 的 外 交 官 签 名 正 式 照 会 和 普 通 照 会 的 使 用 范 围 也 不 相 同 正 式 照 会 用 于 重 大 事 情 的 通 知, 如 国 家 领 导 人 的 变 更, 大 使 领 事 的 更 换, 承 认 断 交 复 交 等 事 项 的 正 式 通 知 ; 重 要 问 题 的 交 涉, 如 建 议 缔 结 或 修 改 条 约, 建 议 召 开 双 边 多 边 国 际 会 议, 互 设 领 事 馆, 委 托 代 管 本 国 财 产, 国 家 元 首 政 府 首 脑 的 访 问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政 治 军 事 经 济 等 重 要 问 题 的 交 涉 为 了 表 示 隆 重 的 礼 仪, 一 般 也 用 正 式 照 会, 如 表 示 庆 贺 吊 唁 等 有 时 为 了 表 示 对 某 一 件 事 特 别 重 视, 也 有 使 用 正 式 照 会 的 普 通 照 会 用 于 进 行 一 般 交 涉 行 政 性 通 知 办 理 日 常 事 物 交 际 往 来 由 于 外 交 文 书 日 趋 简 化, 普 遍 照 会 的 使 用 范 围 也 越 来 越 广, 政 府 之 间 关 于 重 要 国 际 问 题 的 来 往, 现 在 也 多 使 用 普 遍 照 会 2. 对 外 函 件 对 外 函 件 ( 包 括 外 交 函 件 ) 形 式 简 便, 使 用 范 围 较 广 国 家 领 导 人 外 交 人 员 以 及 各 部 门 各 机 构 写 给 外 国 相 应 人 员 与 机 构 的 书 信 都 可 采 用 这 种 形 式 根 据 内 容 情 况, 凡 属 重 要 者 视 为 正 视 函 件 ; 凡 属 事 务 性 者, 视 为 便 函 一 般 说 来, 领 导 人 和 外 交 代 表 之 间 的 亲 笔 签 名 信 即 属 外 交 函 件 3. 备 忘 录 备 忘 录 是 外 交 代 表 机 构 之 间 使 用 的 一 种 外 交 文 书, 用 来 说 明 就 某 一 事 件 问 题 进 行 交 涉 时 在 事 实 上 立 场 上 法 律 方 面 的 细 节, 或 用 来 重 申 外 交 会 谈 中 的 谈 话 内 容, 可 面 交 或 送 交 对 方, 无 客 套 语 致 敬 语, 开 头 就 叙 述 事 实 在 会 谈 或 交 涉 中 为 了 对 方 便 于 记 忆 谈 话 的 内 容 或 避 免 误 解, 可 预 先 写 成 备 忘 录 面 交 对 方, 也 可 在 谈 话 后 将 要 点 用 备 忘 录 形 式 送 交 对 方 在 叙 述 事 实 或 陈 述 补 充 自 己 的 观 点 意 见 或 驳 复 对 方 的 观 点 意 见 时, 如 果 用 照 会 会 过 于 郑 重, 也 可 使 用 备 忘 录 ; 有 时 为 了 提 醒 某 一 件 事 作 为 一 种 客 气 的 催 询, 也 可 送 交 备 忘 录 备 忘 录 也 可 以 作 为 正 式 照 会 或 普 通 照 会 的 附 件 面 交 的 备 忘 录 不 编 号, 不 写 抬 头, 不 盖 章 送 交 的 备 忘 录 则 要 编 号, 写 抬 头, 要 盖 章, 有 的 还 要 标 上 备 忘 录 三 字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4. 电 报 国 家 领 导 人 外 交 代 表 各 部 门 亦 常 用 电 报 同 外 国 相 应 人 员 及 单 位 进 行 文 书 往 来 电 报 多 用 于 祝 贺 慰 问 吊 唁 及 各 种 事 务 性 联 系 抬 头 应 写 清 收 电 人 国 名 地 名 职 衔 姓 名, 发 电 人 亦 应 具 职 衔 和 全 名 或 机 构 名 称 电 报 可 直 发 收 电 人, 亦 可 发 给 有 关 国 家 外 交 部 转 或 通 过 驻 外 使 馆 转 交 125 ( 二 ) 书 写 对 外 文 书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1. 人 称 正 式 照 会 外 交 函 件 电 报 均 是 以 签 署 人 的 口 气 用 第 一 人 称 写 成 在 正 式

50 照 会 中, 一 般 不 用 我 们 一 词 普 通 照 会 一 般 以 单 位 名 义 用 第 三 人 称 写 成, 称 对 方 亦 用 第 三 人 称, 一 般 很 少 用 贵 方 或 贵 馆 等 措 词, 而 是 重 提 受 照 机 关 的 名 称 ; 以 机 构 名 义 书 写 的 对 外 函 件 亦 用 第 三 人 称 另 外, 签 署 者 与 受 文 者 要 适 应, 即 人 对 人 单 位 对 单 位 如 : 正 式 照 会 是 对 人, 普 通 照 会 是 单 位 对 单 位 在 个 人 对 个 人 的 外 交 文 书 中 讲 究 身 份 对 等, 如 元 首 对 元 首, 总 理 对 总 理, 外 长 对 外 长 但 也 有 特 殊 情 况, 如 大 使 作 为 国 家 的 全 权 代 表 可 对 外 长 总 理 元 首, 而 代 办 一 般 只 对 外 长, 其 他 的 对 外 函 件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书 写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2. 称 呼 文 书 抬 头 即 受 文 人 职 衔 姓 名 等 要 全 称, 文 中 第 一 次 出 现 职 衔 姓 名 也 要 全 称, 第 二 次 出 现 则 可 用 简 称 由 于 各 国 各 民 族 语 言 不 同, 风 俗 习 惯 各 异, 社 会 制 度 不 一, 因 而 在 称 呼 上 也 有 很 大 差 别 在 国 际 交 往 中, 一 般 对 男 子 称 先 生, 对 女 性 称 夫 人 女 士 小 姐, 这 些 称 呼 均 可 冠 以 姓 名 职 衔 等 对 地 位 高 的 官 方 人 士 ( 一 般 为 部 长 级 以 上 的 高 级 官 员 ), 按 国 家 情 况 称 阁 下 职 衔 或 先 生 如 部 长 阁 下 总 统 阁 下 主 席 先 生 阁 下 总 理 阁 下 大 使 先 生 阁 下 等, 但 在 美 国 墨 西 哥 德 国 等 国 没 有 称 阁 下 的 习 惯, 因 此 对 这 些 国 家 可 称 先 生 对 有 地 位 的 女 士 可 称 夫 人, 对 有 高 级 官 衔 的 妇 女, 也 可 以 称 阁 下 君 主 制 国 家, 按 习 惯 称 国 王 皇 后 为 陛 下, 称 王 子 公 主 亲 王 为 殿 下 对 有 公 侯 伯 子 男 等 爵 位 的 人 士 既 可 称 爵 位, 也 可 称 阁 下, 一 般 也 称 先 生 对 军 人 一 般 称 军 衔 或 军 衔 加 先 生, 有 的 国 家 对 将 军 元 帅 等 高 级 军 官 称 阁 下 凡 与 我 国 有 同 志 相 称 的 国 家, 对 各 种 人 均 可 称 同 志, 有 职 衔 的 可 以 加 职 衔 如 主 席 同 志 议 长 同 志 大 使 同 志 等 3. 国 名 文 书 信 封 和 文 中 的 抬 头 的 国 名 等 均 用 全 称 文 中 第 一 次 出 现 时 用 全 称, 以 后 可 以 简 称 但 有 些 国 家 由 于 情 况 特 殊, 如 朝 鲜 民 主 主 义 人 民 共 和 国, 则 都 要 使 用 全 称 有 些 国 家 由 于 发 生 革 命 政 变 或 其 他 原 因, 国 名 可 能 改 变, 须 随 时 注 意 不 要 写 错 126 第 四 节 出 入 境 手 续 的 办 理 在 海 外 交 往 活 动 中 往 往 需 要 进 行 相 关 出 入 境 手 续 的 办 理, 如 : 护 照 签 证 国 际 预 防 接 种 证 书 等 手 续 的 办 理 一 护 照 的 办 理 ( 一 ) 护 照 的 种 类 和 颁 发 的 范 围 护 照 是 主 权 国 家 发 给 本 国 公 民 出 入 境 及 到 国 外 旅 行 居 留 的 合 法 身 份 证 明

51 和 国 籍 证 明 护 照 的 英 文 叫 passport( 意 为 通 过 口 岸 的 通 行 证 ), 任 何 国 家 都 不 允 许 没 有 护 照 的 人 进 入 其 国 境, 护 照 是 维 护 国 家 主 权 保 护 本 国 公 民 利 益 和 保 障 国 际 正 常 交 往 所 必 备 的 重 要 证 件 1. 护 照 的 种 类 我 国 的 护 照 分 为 外 交 护 照 公 务 护 照 普 通 护 照 和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护 照 普 通 护 照 又 分 为 因 公 普 通 护 照 和 因 私 普 通 护 照 另 外 我 国 的 旅 行 证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照 的 代 用 证 件 2. 护 照 的 颁 发 对 象 我 国 的 外 交 护 照 主 要 颁 发 给 党 政 军 高 级 官 员,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和 各 民 主 党 派 的 主 要 领 导 人, 外 交 官 员 领 事 官 员 及 其 随 行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和 外 交 信 使 等 公 务 护 照 主 要 颁 发 给 中 国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的 工 作 人 员 驻 国 外 的 外 交 代 表 机 构 领 事 机 构 和 驻 联 合 国 组 织 系 统 及 其 专 门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和 他 们 的 随 行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等 因 公 普 通 护 照 主 要 颁 发 给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出 国 从 事 经 济 贸 易 文 化 体 育 卫 生 科 技 交 流 等 公 共 事 务 活 动 的 人 员 因 私 普 通 护 照 主 要 颁 发 给 因 定 居 探 亲 访 友 继 承 财 产 自 费 留 学 就 业 旅 游 等 私 人 事 务 出 国 和 在 国 外 定 居 的 中 国 公 民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护 照 主 要 颁 发 给 持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证 的 中 国 公 民 原 则 上, 中 国 护 照 发 给 16 周 岁 以 上 的 中 国 公 民, 不 满 16 周 岁 者, 则 随 其 父 母 或 监 护 人 合 用 一 本 护 照, 在 必 要 时 也 可 为 16 周 岁 以 下 的 儿 童 单 独 发 相 应 的 护 照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3. 护 照 证 件 有 效 期 和 有 效 地 区 外 交 护 照 公 务 护 照 和 普 通 护 照 的 有 效 期, 根 据 持 照 人 不 同 情 况 和 需 要 加 以 确 定, 但 最 长 不 超 过 5 年 期 满 前 可 延 期, 但 每 次 延 长 期 限 不 得 超 过 护 照 原 有 有 效 期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护 照 的 有 效 期 为 10 年, 签 发 给 16 周 岁 以 下 儿 童 的 护 照 有 效 期 为 5 年 我 国 各 种 护 照 的 有 效 地 区 均 为 世 界 各 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旅 行 证 有 两 种, 其 有 效 期 分 别 为 2 年 ( 入 出 中 国 国 境 多 次 有 效 ) 和 1 年 ( 入 出 中 国 国 境 一 次 有 效 ), 如 有 效 期 满, 不 得 延 期 有 效 地 区 均 为 世 界 各 国 127 ( 二 ) 护 照 的 申 办 程 序 公 民 因 私 出 国 申 领 护 照, 须 向 本 人 户 口 所 在 地 市 县 公 安 局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回 答 有 关 的 询 问 并 履 行 下 列 手 续 : (1) 提 交 填 写 完 整 并 贴 有 本 人 近 期 正 面 免 冠 照 片 的 中 国 公 民 出 国 申 请 审 批 表 一 式 2 份 和 2 张 照 片 规 格 为 2 寸 的 照 片 (2) 提 交 与 出 境 事 由 相 应 的 证 明 材 料

52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128 事 由 一 : 出 国 探 亲 访 友 出 国 探 亲 访 友 须 提 交 亲 友 的 邀 请 信 和 邀 请 人 在 前 往 国 的 居 住 证 明 1 邀 请 信 ( 具 备 下 列 之 一 即 可 ): 正 式 邀 请 信 含 有 邀 请 内 容 的 普 通 信 件 2 邀 请 人 在 前 往 国 的 居 留 证 明 ( 具 备 下 列 之 一 即 可 ) 邀 请 人 在 前 往 国 的 居 留 资 格 证 明 邀 请 人 在 前 往 国 正 在 使 用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的 复 印 件 其 他 经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能 证 明 邀 请 人 在 前 往 国 合 法 居 留 的 证 明 事 由 二 : 个 人 出 国 旅 游 个 人 出 国 旅 游 须 提 交 旅 行 所 需 外 汇 费 用 证 明 ( 如 申 请 人 银 行 存 款 证 明 ),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认 为 必 要 时, 申 请 人 还 应 提 交 境 外 亲 友 的 邀 请 或 担 保 信 函 事 由 三 : 自 费 出 国 留 学 自 费 出 国 留 学 须 提 交 接 受 学 校 出 具 的 入 学 通 知 书,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认 为 必 要 时, 申 请 人 还 应 提 交 必 需 的 经 济 保 证 证 明 具 有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的 人 员 申 请 自 费 出 国 留 学, 须 提 交 省 一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自 费 留 学 资 格 审 核 证 明 出 国 学 习 宗 教 课 程 ( 含 前 往 国 宗 教 院 校 学 习 ) 的, 须 提 交 省 级 以 上 宗 教 局 出 具 的 同 意 证 明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 含 国 家 公 派 和 单 位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 出 国 留 学, 须 提 交 填 写 完 整 的 公 派 留 学 人 员 申 请 护 照 登 记 表 事 由 四 : 出 国 定 居 出 国 定 居 须 提 交 拟 前 往 国 家 政 府 主 管 机 关 或 者 驻 华 使 领 馆 的 定 居 许 可 证 明 或 拟 定 居 地 亲 友 同 意 去 定 居 的 证 明 事 由 五 : 出 国 继 承 财 产 出 国 继 承 财 产 须 提 交 有 合 法 继 承 权 的 证 明 事 由 六 : 个 人 出 国 就 业 个 人 出 国 就 业 须 提 交 在 前 往 国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聘 用 雇 用 单 位 或 雇 主 的 聘 用 雇 用 证 明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证 明 是 指 : 经 前 往 国 公 证 机 关 或 我 驻 外 使 领 馆 认 证 的 证 明 由 劳 务 公 司 协 助 办 理 的 出 国 劳 务 人 员, 须 提 交 有 外 派 劳 务 经 营 权 的 劳 务 输 出 机 构 确 认 的 申 请 人 劳 务 输 出 证 明 由 境 外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协 助 办 理 出 国 就 业 的, 须 提 交 有 境 外 就 业 经 营 权 的 境 外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确 认 的 申 请 人 与 境 外 雇 主 签 订 的 就 业 合 同 事 由 七 : 企 业 人 员 因 本 企 业 业 务 需 要 出 国 提 交 国 外 企 业 邀 请 业 务 出 国 的 函 件 交 验 拟 出 国 人 员 所 在 企 业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验 副 本 收 复 印 件 提 交 所 在 企 业 法 人 代 表 亲 自 签 发 的 函 件 和 企 业 对 拟 出 国 人 员 出 国 的 意 见 企 业 的 负 责 人 出 国, 还 须 提 交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对 其 出 国 的 意 见 私 营 企 业 个 体 工 商 业 者 出 国, 是 工 商 联 会 员 的, 由 市 县 ( 区 ) 私 营 企 业 协 会 或 者 个 体 劳 动 协 会 出 具 意 见

53 提 交 国 外 就 业 联 系 单 位 的 邀 请 函 件 函 件 是 外 文 的, 同 时 应 附 交 中 文 译 文 此 种 函 件 应 交 正 本 和 两 份 复 印 件 复 印 件 由 受 理 审 批 机 关 和 复 核 机 关 各 留 存 一 份, 正 本 待 审 批 完 毕 时 退 还 申 办 人 交 验 受 理 审 批 机 关 的 复 核 审 批 机 关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由 拟 出 国 人 员 亲 自 如 实 填 写 中 国 公 民 出 境 申 请 表 两 份, 在 申 请 表 上 贴 妥 照 片 后, 另 附 交 一 张 照 片, 制 作 出 境 证 件 使 用 事 由 八 : 出 国 从 事 其 他 非 公 务 活 动 须 提 交 国 外 相 应 的 邀 请 函 件 (3) 交 验 申 请 人 居 民 身 份 证 或 户 口 簿, 并 提 交 其 复 印 件 二 办 理 出 国 签 证 签 证 是 一 个 国 家 的 主 权 机 关 在 本 国 或 外 国 公 民 所 持 的 护 照 或 其 他 旅 行 证 件 上 的 签 注 盖 印, 以 表 示 允 许 其 出 入 本 国 国 境 或 者 经 过 国 境 的 手 续, 也 可 以 说 是 颁 发 给 他 们 的 一 项 签 注 式 的 证 明 各 国 的 签 证 都 有 自 己 固 定 的 格 式 和 内 容, 对 有 关 签 证 材 料 要 求 十 分 严 格 ( 一 ) 签 证 的 种 类 签 证 的 种 类 很 多 世 界 各 国 签 发 给 外 国 人 的 入 境 签 证, 一 般 可 分 为 外 交 签 证 公 务 签 证 和 普 通 签 证 有 的 国 家 还 有 礼 遇 旅 游 非 移 民 及 移 民 签 证 根 据 入 出 境 情 况 还 可 分 为 入 境 签 证 出 境 签 证 入 出 境 签 证 出 入 境 签 证 或 过 境 签 证 出 境 签 证, 只 许 出 境 ; 入 境 签 证 即 准 许 持 证 入 境, 如 需 出 境, 须 再 申 办 出 境 签 证 ; 入 出 境 签 证, 可 以 入 境, 也 可 以 出 境 ; 多 次 入 出 境 签 证, 在 证 件 有 效 期 内 可 多 次 入 出 境 ; 出 入 境 签 证, 可 以 出 境, 也 可 以 再 入 境 ; 过 境 签 证, 只 许 在 限 定 时 间 内 在 指 定 的 入 出 境 口 岸 经 过 国 境, 一 般 不 得 前 往 其 他 地 区 有 的 国 家 还 根 据 入 境 事 由 把 签 证 分 为 探 亲 签 证 留 学 生 签 证 定 居 签 证 工 作 签 证 旅 游 签 证 等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 二 ) 签 证 的 有 效 期 有 效 次 数 1. 签 证 的 有 效 期 各 国 颁 发 护 照 和 签 证 的 机 关 对 不 同 的 签 证 规 定 不 同 的 有 效 期 限 签 证 的 有 效 期 不 得 超 过 护 照 的 有 效 期 签 证 的 有 效 期 一 般 为 1 个 月 3 个 月 0.5 年 或 1 年 以 上, 也 有 的 签 证 有 效 期 不 足 1 个 月 ; 过 境 签 证 的 有 效 期 一 般 较 短, 大 多 在 1 周 以 内 持 证 人 必 须 在 签 证 规 定 的 期 间 内 入 出 或 过 境 签 证 过 期 必 须 重 新 申 办 签 证 的 有 效 次 数 签 证 除 了 有 一 定 的 有 效 期 限 外 还 规 定 有 效 次 数 有 的 签 证 一 次 有 效, 即 这 个 签 证 使 用 一 次 后 就 失 效 ; 有 的 签 证 两 次 有 效, 有 的 签 证 多 次 有 效 世 界 上 各 个 国 家 表 达 签 证 有 效 期 的 方 式 各 有 不 同 大 多 数 国 家 的 签 证 用 有 效 期 至 方 式 表 达 如 有 效 期 至 年 月 日 ( 英 文 用 VALIDUNTIL 或 VALIDITY, 或 US EBY 等 ); 也 有 的 用 从 到, 或 自 起,

54 到 止 ( 英 文 用 FROM TO ), 内 填 写 年 月 日 ; 也 有 的 国 家 用 在 个 月 内 有 效 英 文 用 WITHIN MONTH(S), 内 填 写 阿 拉 伯 数 字 一 般 国 家 的 签 证 基 本 上 是 在 3 个 月 内 的 任 何 一 天 抵 达 都 有 效 ; 有 的 则 是 指 必 须 在 这 3 个 月 之 内 入 境 并 出 境 所 以, 申 请 人 取 得 签 证 后, 一 定 要 向 签 发 签 证 的 官 员 寻 问 清 楚 ( 三 ) 办 理 签 证 的 方 法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130 中 国 公 民 申 办 外 国 签 证 的 途 经 很 多, 主 要 有 自 己 亲 自 申 办, 委 托 有 关 代 办 机 构 申 办 或 委 托 亲 友 代 办 等, 但 无 论 采 取 那 种 途 径, 都 基 本 上 要 按 下 列 程 序 向 前 往 国 家 ( 地 区 ) 驻 华 使 ( 领 ) 馆 申 办 1. 提 交 有 关 证 件 材 料 虽 然 各 国 对 申 请 人 申 办 签 证 所 提 交 的 材 料 要 求 不 尽 一 致, 但 基 本 上 都 包 括 在 下 述 4 种 证 件 材 料 之 内 有 效 护 照 或 代 替 护 照 的 其 他 旅 行 证 件 国 外 亲 友 的 邀 请 信 件, 经 济 担 保 材 料 及 亲 友 本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或 其 他 有 关 入 境 许 可 的 材 料 有 关 申 请 人 本 人 的 各 类 相 关 的 资 料 ( 如 有 关 公 证 书 身 份 证 的 复 印 件 等 ) 本 人 照 片 ( 必 须 和 护 照 上 的 照 片 一 致 ) 2. 填 写 签 证 申 请 表 签 证 申 请 表 要 求 申 请 人 必 须 认 真 如 实 填 写 签 证 申 请 表 的 内 容, 各 国 基 本 上 都 相 似 申 请 人 一 定 要 按 要 求 逐 项 填 写 ( 最 好 用 打 字 机 打 印 ) 本 人 不 会 填 写 的, 可 请 别 人 代 填 写 各 国 申 请 表 基 本 上 都 由 两 种 文 字 组 成 ( 本 国 文 字 和 英 文, 也 有 由 本 国 文 字 和 中 文 组 成 的 ) 申 请 人 可 填 其 本 国 文 字, 也 可 用 英 文 填 写, 少 数 国 家 也 可 用 中 文 填 写 填 写 完 毕 后 要 签 上 本 人 的 名 字 ( 一 般 都 用 中 文 签 名 ) 3. 接 受 使 ( 领 ) 馆 官 员 会 见 有 的 国 家 不 要 求 和 申 请 人 会 面, 有 的 国 家 在 递 交 护 照 等 材 料 的 同 时 和 申 请 人 会 面, 有 的 只 选 择 部 分 申 请 人 会 面, 情 况 不 尽 相 同, 申 请 人 应 根 据 使 ( 领 ) 馆 的 要 求 和 安 排, 准 时 应 邀 会 见 4. 使 ( 领 ) 馆 审 核 材 料 并 报 国 内 审 批 有 的 国 家 的 使 ( 领 ) 馆 的 签 证 官 员 有 当 场 决 定 是 否 签 发 签 证 的 权 力 ( 如 美 国 ); 有 的 国 家 的 使 ( 领 ) 馆 则 将 申 请 人 的 有 关 材 料 审 核 完 毕 后, 呈 报 其 国 内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5. 前 往 国 家 的 国 内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通 知 其 驻 华 使 ( 领 ) 馆 申 请 人 前 往 国 家 ( 地 区 ) 的 主 管 部 门 接 到 其 驻 华 使 ( 领 ) 馆 的 材 料 后, 经 过 调 查 核 实 并 做 出 决 定 后, 再 将 决 定 结 果 通 知 其 驻 华 使 ( 领 ) 馆 6. 使 ( 领 ) 馆 通 知 申 请 人 申 请 人 前 往 国 家 的 使 ( 领 ) 馆, 接 到 其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的 通 知 后, 再 通 过 信

55 件 或 电 话 等 方 式, 通 知 申 请 人 ( 不 论 是 否 获 签, 一 般 都 要 通 知 ) 7. 前 往 使 ( 领 ) 馆 领 取 签 证 结 果 并 交 费 申 请 人 得 到 前 往 国 家 驻 华 使 ( 领 ) 馆 的 签 证 通 知 后, 须 准 时 持 通 知 书 或 其 他 领 取 凭 证 前 往 领 取 签 证 并 交 付 签 证 费 用 ( 四 ) 签 证 时 应 注 意 的 礼 仪 (1) 去 外 国 驻 华 使 ( 领 ) 馆 面 试, 一 定 要 做 到 仪 表 端 庄, 衣 着 整 齐 干 净, 头 发 梳 理 整 齐, 胡 须 刮 净 修 好, 面 试 前 不 要 吃 有 异 味 的 食 品 饮 料 (2) 言 谈 举 止 要 彬 彬 有 礼, 自 始 至 终 都 要 十 分 注 重 礼 节 礼 貌 (3) 面 试 时 切 勿 精 神 紧 张, 听 不 懂 外 文, 可 请 求 再 说 一 遍, 自 己 回 答 问 题 表 达 不 清 楚 的, 可 请 示 允 许 再 说 一 遍, 切 忌 不 懂 装 懂, 回 答 问 题 牛 头 不 对 马 嘴 (4) 面 试 时 应 用 充 分 的 理 由 说 明 去 其 国 家 的 目 的 (5) 面 试 结 束 告 别 时 仍 要 注 意 保 持 良 好 的 体 态 体 姿, 注 意 使 用 礼 貌 用 语 给 签 证 官 留 下 良 好 的 最 后 印 象 三 国 际 预 防 接 种 证 书 的 办 理 因 为 世 界 上 大 多 数 国 家 基 本 上 通 用 黄 色 作 为 封 面, 所 以, 国 际 预 防 接 种 证 书 俗 称 黄 皮 书 它 的 英 文 名 词 为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E OF VACCINATION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境 卫 生 检 疫 法 及 其 实 施 细 则 规 定, 对 出 境 人 员 应 进 行 传 染 病 预 防 和 疫 苗 接 种, 一 是 按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规 定, 对 国 际 旅 行 者 接 种 黄 热 病 霍 乱 等 疫 苗 ; 二 是 按 对 方 国 家 要 求, 对 准 备 出 行 者 接 种 相 关 疫 苗 无 论 到 国 外 短 暂 旅 游 或 是 长 期 居 住, 都 应 该 在 离 境 前 4~6 周, 到 当 地 国 际 旅 行 保 健 中 心 进 行 健 康 体 检 及 预 防 接 种 医 生 会 根 据 世 卫 组 织 每 周 公 布 的 疫 情 和 目 的 地 国 家 疾 病 流 行 情 况, 推 荐 出 境 者 接 种 2~3 种 不 同 的 疫 苗 同 时, 还 会 拿 到 国 际 通 用 的 国 际 预 防 接 种 证 书, 即 yellow book 黄 皮 书, 有 效 地 避 免 外 国 使 馆 会 因 卫 生 健 康 原 因 拒 发 签 证 目 的 地 国 家 口 岸 拒 绝 入 境 等 问 题 如 美 国 的 一 些 州 要 求 入 境 者 接 种 麻 风 腮 ( 麻 疹 风 疹 腮 腺 炎 三 联 疫 苗 ), 俄 罗 斯 要 求 接 种 白 喉 疫 苗, 有 的 国 家 则 要 求 必 须 带 抗 疟 药 等 ; 三 是 建 议 去 东 南 亚 等 卫 生 条 件 较 差 的 地 区, 有 必 要 接 种 霍 乱 甲 肝 伤 寒 等 疫 苗, 并 随 身 携 带 抗 疟 药 物 ; 去 澳 洲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要 接 种 麻 疹 疫 苗 ; 去 非 洲 要 接 种 黄 热 病 登 革 热 等 疫 苗 有 时 它 就 是 出 境 者 的 第 二 本 护 照, 既 可 以 方 便 出 行, 还 可 以 保 护 好 自 身 的 健 康 和 安 全 办 理 国 际 预 防 接 种 证 书 的 程 序 是 : (1) 出 入 境 人 员 到 检 验 检 疫 机 关 进 行 申 请 (2) 详 细 说 明 前 往 国 别 既 往 接 种 史 患 何 种 疾 病 及 病 史 (3) 检 疫 医 师 根 据 所 提 供 的 情 况, 决 定 接 种 何 种 传 染 病 的 疫 苗 ( 黄 热 病 霍 乱 等 ); 判 断 有 无 接 种 禁 忌 症 (4) 出 入 境 人 员 填 写 预 防 接 种 申 请 书 后, 接 受 疫 苗 接 种, 负 责 接 种 的 医 师 要 在 申 请 书 上 签 字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131

56 (5) 检 疫 医 师 签 发 国 际 预 防 接 种 证 书 (6) 对 有 接 种 禁 忌 的 人 员 签 发 预 防 接 种 禁 忌 证 明 (7) 黄 热 病 疫 苗 接 种 证 书 有 效 期 10 年, 霍 乱 疫 苗 接 种 有 效 期 6 个 月 四 办 理 外 汇 手 续 居 民 个 人 因 私 出 境 旅 游 探 亲 朝 觐 留 学 就 医 兑 换 外 汇 除 向 银 行 提 交 本 人 户 籍 证 明 及 工 作 单 位 ( 无 工 作 单 位 的 为 户 口 所 在 地 街 道 办 事 处 或 者 乡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 的 证 明 文 件 外, 还 必 须 提 交 下 列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已 办 妥 前 往 国 家 有 效 入 境 签 证 的 护 照 和 出 境 证 明, 自 费 出 境 就 医 人 员 还 需 提 供 所 在 地 的 地 区 ( 市 ) 级 医 院 证 明 附 医 生 意 见 以 及 境 外 医 院 的 接 收 证 明 (2)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证 或 者 往 来 港 澳 通 行 证 (3) 定 居 在 中 国 境 内 的 外 国 人 提 供 注 有 侨 字 的 外 国 人 居 留 证 和 还 签 证 的 护 照 或 外 国 人 入 境 证 (4) 出 境 朝 觐 人 员 须 提 供 省 级 宗 教 事 务 管 理 局 的 文 件 凡 属 通 过 旅 行 社 组 团 出 境 旅 游 的 居 民 由 旅 行 社 集 体 办 理 兑 换 外 汇 手 续 第 五 节 涉 外 礼 仪 禁 忌 注 认 有 返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由 于 世 界 各 民 族 历 史 文 化 环 境 心 理 的 不 同, 其 表 现 形 式 也 会 有 所 不 同 在 涉 外 活 动 中 不 仅 要 做 到 遵 守 国 际 惯 例 礼 貌 待 人, 还 应 了 解 国 外 不 同 国 家 人 们 的 各 种 忌 讳, 避 免 不 礼 貌 情 况 的 发 生, 这 也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礼 仪 内 容 一 言 谈 方 面 的 禁 忌 132 与 西 方 女 性 初 次 见 面 时, 如 果 不 知 道 对 方 婚 否, 不 可 贸 然 称 其 夫 人 或 太 太 最 保 险 的 称 呼 是 女 士, 年 轻 点 的 可 称 其 小 姐 在 西 方, 绝 大 多 数 的 女 性 忌 讳 别 人 向 她 打 听 年 龄 婚 姻 工 资 收 入 等 状 况, 非 常 忌 讳 询 问 女 性 穿 戴 的 质 量 和 价 格 与 英 国 人 交 谈, 不 可 谈 及 王 室 话 题 英 国 人 喜 欢 称 他 们 为 大 不 列 颠 人 在 伊 斯 兰 国 家, 应 邀 去 做 客 的 话, 不 会 见 到 女 主 人, 因 为 女 主 人 是 不 会 露 面 的 如 果 你 表 示 对 女 主 人 的 关 心 而 问 女 主 人 身 体 如 何, 就 犯 了 禁 忌 与 法 国 人 交 谈, 要 注 意 莫 问 私 事, 尽 量 少 提 个 人 问 题 瑞 典 人 最 忌 讳 陌 生 人 询 问 自 己 的 政 治 倾 向, 也 不 喜 欢 别 人 打 听 自 己 的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和 年 龄 二 举 止 方 面 的 禁 忌 在 印 度 印 尼 缅 甸 冈 比 亚 阿 拉 伯 国 家 等, 不 能 用 左 手 与 他 人 接 触 和 传 递 东 西 上 菜 接 送 物 品 等, 在 这 些 国 家 左 手 被 认 为 是 低 下 的 ; 在 佛 教 国 家 不 可 用 手 随 便 摸 小 孩 头 顶 三 饮 食 方 面 的 禁 忌 伊 斯 兰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居 民 不 吃 猪 肉 和 无 鳞 鱼 ; 日 本 人 不 吃 羊 肉 ; 有 些 佛 教

57 徒 不 吃 荤 ; 印 度 佛 教 徒 不 吃 牛 肉 ; 美 国 人 和 加 拿 大 人 不 吃 动 物 内 脏 ; 有 些 伊 斯 兰 国 家 如 沙 特 阿 拉 伯 巴 基 斯 坦 等 禁 酒, 所 以 在 阿 拉 伯 国 家 做 客 不 能 要 酒 喝 四 服 饰 方 面 的 禁 忌 与 英 国 人 会 面, 不 可 系 带 条 纹 的 领 带 巴 西 埃 及 埃 塞 俄 比 亚 等 国 忌 讳 黄 色 服 装 摩 洛 哥 人 忌 白 色 服 装 美 国 人 忌 穿 睡 衣 迎 客 缅 甸 人 不 得 男 女 服 装 混 放, 头 巾 不 可 系 在 腰 间 西 班 牙 女 子 上 街 若 不 带 耳 环, 就 被 认 为 如 同 人 不 穿 衣 服 一 样 在 南 美 洲 无 论 天 气 多 么 热, 也 以 穿 深 色 衣 服 为 好 五 数 字 的 禁 忌 西 方 人 普 遍 认 为 13 是 凶 险 数 字, 应 当 尽 量 避 开 它 西 方 人 还 忌 讳 星 期 五, 认 为 是 黑 色 星 期 五 不 吉 利 尤 其 是 逢 到 13 日 又 是 星 期 五 时, 最 好 不 举 办 任 何 活 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编 号, 如 门 牌 号 旅 馆 房 号 层 号 宴 会 桌 次 等 编 号, 汽 车 编 号 也 尽 量 避 开 13 这 个 数 字 其 原 因 主 要 源 于 基 督 教 传 说, 耶 稣 的 12 门 徒 之 一 犹 大, 为 了 贪 图 30 枚 银 币, 出 卖 了 耶 稣, 结 果 使 耶 稣 被 钉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在 那 天 最 后 的 晚 宴 上 的 第 13 个 人 就 是 犹 大, 那 天 又 是 星 期 五 人 们 将 13 日 又 逢 星 期 五 的 日 子 称 为 黑 色 星 期 五, 有 些 人 因 此 而 闭 门 不 出, 惟 恐 发 生 不 吉 利 的 事 情 拉 丁 美 洲 各 国 也 普 遍 认 为 13 是 不 吉 利 的 在 非 洲, 大 多 数 国 家 认 为 奇 数 带 有 消 极 色 彩, 可 在 日 本 奇 数 被 看 作 是 吉 祥 幸 福 的 数 字 4 在 中 文 和 日 文 中 的 发 音 与 死 相 近 似, 所 以 在 日 本 等 东 方 国 家 将 它 视 为 不 吉 利 的 数 字, 因 此 这 些 国 家 的 医 院 里 没 有 四 号 病 房 和 病 床, 另 外 在 日 语 中 九 发 音 与 苦 相 近 似, 因 而 属 禁 忌 之 列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六 颜 色 的 禁 忌 黑 色 是 欧 美 一 些 国 家 所 忌 讳 的, 因 为 黑 色 是 丧 礼 色, 所 以 卧 室 等 处 不 喜 欢 有 黑 色 ; 青 色 让 乌 拉 圭 人 觉 得 是 黑 暗 的 来 临 ; 日 本 人 认 为 绿 色 是 不 吉 利 的 象 征, 所 以 忌 用 绿 色 ; 巴 西 人 以 棕 黄 色 为 凶 丧 之 色 ; 埃 塞 俄 比 亚 人 则 是 以 穿 淡 黄 色 的 服 装 表 示 对 死 者 的 深 切 哀 悼 ; 叙 利 亚 人 也 将 黄 色 视 为 死 亡 之 色 ; 巴 基 斯 坦 忌 黄 色 是 因 为 那 是 僧 侣 的 专 用 服 色 ; 而 委 内 瑞 拉 却 用 黄 色 作 医 务 标 志 ; 蓝 色 在 埃 及 人 眼 里 是 恶 魔 的 象 征 ; 比 利 时 人 也 最 忌 蓝 色, 如 遇 有 不 吉 利 的 事, 都 穿 蓝 色 衣 服 ; 土 耳 其 人 则 认 为 花 色 是 凶 兆, 因 此 在 布 置 房 间 客 厅 时 绝 对 禁 用 花 色, 最 好 用 素 色 ; 摩 洛 哥 人 认 为 白 色 是 贫 穷 色 ; 泰 国 人 忌 讳 红 色 ; 法 国 人 和 比 利 时 人 忌 用 墨 绿 色, 因 为 是 纳 粹 军 服 色 133 七 花 卉 的 禁 忌 荷 花 在 中 国 印 度 斯 里 兰 卡 埃 及 泰 国 孟 加 拉 国 很 受 宠 爱 和 赞 颂, 而 在 日 本 被 当 作 不 祥 之 物, 它 意 味 着 祭 奠 菊 花 是 日 本 皇 室 的 专 用 花 卉, 人 们 对 它 极 为 尊 重 但 在 意 大 利 和 拉 丁 美 洲 各 国 则 被 视 为 妖 花, 只 能 用 于 墓 地 和 灵 前

58 在 法 国 黄 色 花 朵 被 视 为 不 忠 实 的 表 示 在 巴 西 紫 色 花 卉 一 般 用 于 葬 礼 在 国 际 社 交 场 合, 忌 用 菊 花 杜 鹃 花 山 竹 花 黄 色 的 花 献 给 客 人, 这 已 成 为 惯 例 现 代 社 交 礼 仪 据 国 家 旅 游 局 统 计,2005 年, 我 国 公 民 出 国 ( 境 ) 旅 游 人 数 达 3100 万 人 次, 居 亚 洲 第 一 位 另 据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预 测, 到 2020 年, 中 国 将 成 为 世 界 第 一 大 旅 游 接 待 国 和 世 界 第 四 大 客 源 输 出 国 然 而, 从 巴 黎 到 纽 约, 国 内 外 媒 体 屡 屡 对 中 国 公 民 出 游 时 的 种 种 不 文 明 行 为 进 行 了 披 露 和 报 道, 国 人 的 旅 游 素 质 一 时 受 到 了 指 责 2006 年 8 月, 中 央 文 明 办 国 家 旅 游 局 针 对 国 人 出 行 中 不 修 边 幅 不 讲 卫 生 不 懂 礼 仪 不 守 秩 序 不 遵 法 规 不 爱 护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喧 哗 吵 闹 这 七 大 不 文 明 行 为, 开 始 实 施 提 升 中 国 公 民 旅 游 文 明 素 质 行 动 计 划 拟 制 定 中 国 公 民 出 境 旅 游 行 为 指 南 和 中 国 公 民 国 内 旅 游 行 为 公 约, 并 于 8 月 中 旬 联 合 发 布 了 征 集 中 国 公 民 旅 游 不 文 明 行 为 表 现 和 提 升 中 国 公 民 旅 游 文 明 素 质 建 议 的 公 告 这 些 举 措 得 到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热 情 响 应 仅 仅 半 个 月, 便 收 到 海 内 外 民 众 来 信 来 函 电 子 邮 件 留 言 等 3 万 余 件, 相 关 网 站 页 面 浏 览 量 达 300 万 人 次 以 上 9 月 23 日, 国 家 旅 游 局 公 布 了 中 国 公 民 旅 游 不 文 明 行 为 表 现 中 国 公 民 出 境 游 常 见 不 文 明 行 为 : 随 处 抛 丢 垃 圾 废 弃 物, 随 地 吐 痰 擤 鼻 涕 吐 口 香 糖 ; 上 厕 所 不 冲 水 ; 不 讲 卫 生 留 脏 迹 ; 无 视 禁 烟 标 志 想 吸 就 吸, 污 染 公 共 空 间, 危 害 他 人 健 康 ; 乘 坐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时 争 抢 拥 挤, 购 物 参 观 时 插 队 加 塞, 排 队 等 候 时 跨 越 黄 线 ; 在 车 船 飞 机 餐 厅 宾 馆 景 点 等 公 共 场 所 高 声 接 打 电 话 呼 朋 唤 友 猜 拳 行 令 扎 堆 吵 闹 ; 在 教 堂 寺 庙 等 宗 教 场 所 嬉 戏 玩 笑, 不 尊 重 当 地 居 民 风 俗 ; 大 庭 广 众 之 下 脱 去 鞋 袜 赤 膊 袒 胸, 把 裤 腿 卷 到 膝 盖 以 上, 跷 二 郎 腿, 酒 足 饭 饱 后 毫 不 掩 饰 地 剔 牙, 卧 室 以 外 穿 睡 衣 或 衣 冠 不 整, 有 碍 观 瞻 ; 说 话 脏 字 连 篇, 举 止 粗 鲁 专 横, 遇 到 纠 纷 或 不 顺 心 的 事 大 发 脾 气, 恶 语 相 向, 缺 乏 基 本 社 交 修 养 ; 在 不 打 折 扣 的 店 铺 讨 价 还 价, 强 行 拉 外 国 人 拍 照 合 影 ; 涉 足 色 情 场 所, 参 加 赌 博 活 动 ; 不 消 费 却 长 时 间 占 据 消 费 区 域, 吃 自 助 餐 时 多 拿 浪 费, 离 开 宾 馆 饭 店 时 带 走 非 赠 品, 享 受 服 务 后 不 付 小 费, 贪 占 小 便 宜 134 随 着 时 代 的 发 展 社 会 的 进 步, 国 际 间 交 往 日 益 频 繁, 在 对 外 活 动 中, 每 一 个 人 在 参 与 国 际 交 往 时, 都 必 须 意 识 到 自 己 在 外 国 人 的 眼 里, 不 是 仅 仅 代 表 着 个 人, 而 是 代 表 着 自 己 的 国 家, 代 表 着 自 己 的 民 族 我 国 素 有 礼 仪 之 邦 的 美 誉 自 古 以 来, 讲 礼 重 仪 在 华 夏 子 孙 的 社 会 生 活 中, 就 一 直 处 于 至 关 重 要 的 地 位 所 以, 在 进 行 涉 外 活 动 时 我 们 应 处 处 注 意 自 己 的 言 行, 纠 正 不 文 明 行 为, 体 现 出 礼 仪 之 邦 的 风 范 和 气 节

59 通 过 影 像 资 料 演 示 礼 炮 国 旗 悬 挂 授 勋 及 谒 墓 的 礼 节 实 训 名 称 : 组 织 一 场 招 待 外 宾 的 专 场 模 拟 演 出 实 训 内 容 : 由 学 生 扮 演 外 宾 和 招 待 方, 针 对 精 选 节 目 印 制 节 目 单 座 位 安 排 发 出 邀 请 演 出 入 席 及 退 出 摄 影 和 演 出 秩 序 等 各 个 方 面 进 行 模 拟 练 习 实 训 要 求 : 将 学 生 分 为 不 同 的 工 作 小 组, 按 照 课 堂 要 求 完 成 各 个 部 分 内 容, 注 意 衔 接 和 礼 仪 规 范 实 训 地 点 : 教 室 或 校 园 内 实 训 课 时 : 2 课 时 1. 礼 炮 的 鸣 放 响 数 有 哪 些 等 级 规 格? 2. 国 旗 悬 挂 的 场 所 有 哪 些? 3. 谒 墓 的 一 般 做 法 是 什 么? 4. 在 陪 同 外 国 客 人 参 观 游 览 和 观 看 文 艺 晚 会 时 应 注 意 哪 些 涉 外 礼 仪? 第 九 章 涉 外 礼 仪 135

Microsoft Word - 内容提要2.doc

Microsoft Word - 内容提要2.doc 写 作 概 说 青 萍 主 编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 数 据 写 作 概 说 / 青 萍 主 编. 成 都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出 版 社,2004.9 ISBN 7-81094-641-2 Ⅰ 写... Ⅱ 青... Ⅲ. 汉 语 写 作 高 等 学 校 教 材 Ⅳ.H15 中 国 版 本 图 书 馆 CIP 数 据 核 字 (2004) 第 094721 号 写 作 概 说

More information

编后记

编后记 鄂 新 登 字 01 号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渊 CIP 冤 数 据 五 峰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文 艺 丛 书 窑 土 家 族 研 究 / 尹 杰 主 编 要 武 汉 湖 北 人 民 出 版 社 袁 2004.10 ISBN7-216-04085-6 Ⅰ. 五 噎. Ⅱ. 五 噎. Ⅲ.1 文 艺 要 作 品 综 合 集 要 五 峰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2 文 学 理 论 要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 CIP ) /. - :, ( ) ISBN , -. K CIP ( 1999 ) * ( 6 ) : * ISBN :

( CIP ) /. - :, ( ) ISBN , -. K CIP ( 1999 ) * ( 6 ) : * ISBN : ( CIP ) /. - :, 1999.10 ( ) ISBN 7-200 - 03791-5..., -. K892. 41 CIP ( 1999 ) 32680 * ( 6 ) : 100011 * 199 1 199 1 ISBN : 1997 2 10, :, :,,,,,,,,,,,, 1984,,,,,,, 1 ,,?,, 2 ( 1 ) ( 3 ) 1. ( 3 ) 2. ( 7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IP ) /,. - :,2004. 4 ISBN 7-81100 - 114-4... - -. G861. 1 CIP (2004) 020066 100084 8501168 1/ 32 6 2004 4 1 1 6000 ISBN 7-81100 - 114-4/ G105 13. 00 ( ) , 2002 8,,,,,,,,,,,,,,,,,,,

More information

战神(上).doc

战神(上).doc 项 目 策 划 : 阎 安 丛 书 统 筹 : 龙 的 天 空 责 任 编 辑 : 阎 安 特 约 编 辑 : 孙 健 李 文 雅 责 任 印 制 : 刘 志 恒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 数 据 战 神 / 秋 凡 著. 北 京 : 海 洋 出 版 社,2005.8 ( 幻 城 系 列 ) ISBN 7-5027-6388-0 Ⅰ. 战 Ⅱ. 秋 Ⅲ. 科 学 幻 想 小 说 中 国 当

More information

( CIP ) 2003. - :, 2003.1 ISBN 7-5014 - 2617-1... - - - - -.D926.13 CIP (2001)086873 2003 7871092 16 15.75 196 2003 1 1 2003 1 1 ISBN 7-5014 - 2617-1D

( CIP ) 2003. - :, 2003.1 ISBN 7-5014 - 2617-1... - - - - -.D926.13 CIP (2001)086873 2003 7871092 16 15.75 196 2003 1 1 2003 1 1 ISBN 7-5014 - 2617-1D : ( CIP ) 2003. - :, 2003.1 ISBN 7-5014 - 2617-1... - - - - -.D926.13 CIP (2001)086873 2003 7871092 16 15.75 196 2003 1 1 2003 1 1 ISBN 7-5014 - 2617-1D1240 : 30.00 ,, :,,, ;,,, ;,,, ;,,,,,, 2003 1 ),,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CIP).,. :, 2000. 4 ISBN 7-5371- 3677-7............ - - - - - -. I211 CIP ( 2000) 08781 ( 100 : 830001) 850 1168 32 1100 35000 2000 4 1 2000 4 1 : 1 2000 ISBN7 5371 3677 7/ I 1347 : 3988 00 ,, ( )

More information

未命名-14

未命名-14 20 世 纪 军 政 巨 人 百 传 偷 袭 珍 珠 港 山 本 五 十 六 传 [ 日 ] 阿 川 弘 之 著 张 承 译 时 代 文 艺 出 版 社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 数 据 20 世 纪 军 政 巨 人 百 传 宋 长 琨 主 编, 长 春 : 时 代 文 艺 出 版 社,2001.12 ISBN 7-5387 -1629-7 Ⅰ. 20. Ⅱ. 宋. Ⅲ. 军 政 人 物

More information

( CIP ) /,. - :,2005.10 ISBN 7-5601-3285-5............ - - - - - -.K878.2 CIP (2005) 077921 : : ( ) ( 421 ) : 8801230 1/ 32 : 6.125 : 154 ISBN 7-5601-

( CIP ) /,. - :,2005.10 ISBN 7-5601-3285-5............ - - - - - -.K878.2 CIP (2005) 077921 : : ( ) ( 421 ) : 8801230 1/ 32 : 6.125 : 154 ISBN 7-5601- ( CIP ) /,. - :,2005.10 ISBN 7-5601-3285-5............ - - - - - -.K878.2 CIP (2005) 077921 : : ( ) ( 421 ) : 8801230 1/ 32 : 6.125 : 154 ISBN 7-5601-3285-5 2005 10 1 2005 10 1 : 1-1000 : 12.00 ,,,, 1995

More information

(CIP) /.:, 1998.6(2001.11 ) ISBN 7 5338 2936 0..........I207.2 CIP (2001)080091 (347 310006) ( ) 8501168 1/ 32 13 2 299000 12013770 1998 6 1 2001 11 2

(CIP) /.:, 1998.6(2001.11 ) ISBN 7 5338 2936 0..........I207.2 CIP (2001)080091 (347 310006) ( ) 8501168 1/ 32 13 2 299000 12013770 1998 6 1 2001 11 2 (CIP) /.:, 1998.6(2001.11 ) ISBN 7 5338 2936 0..........I207.2 CIP (2001)080091 (347 310006) ( ) 8501168 1/ 32 13 2 299000 12013770 1998 6 1 2001 11 2 ISBN 7 5338 2936 0/ G2913 : 18.00 1 5 5 14 25 33 34

More information

(CIP) / : 2006 8 ISBN7 218 05313 0 Ⅰ Ⅱ Ⅲ (1466 1560) - Ⅳ B248 99 CIP (2006)077534 850 11681/32 5 3 200 20068 120068 1 ISBN7 218 05313 0/B 190 20 00 (0

(CIP) / : 2006 8 ISBN7 218 05313 0 Ⅰ Ⅱ Ⅲ (1466 1560) - Ⅳ B248 99 CIP (2006)077534 850 11681/32 5 3 200 20068 120068 1 ISBN7 218 05313 0/B 190 20 00 (0 (CIP) / : 2006 8 ISBN7 218 05313 0 Ⅰ Ⅱ Ⅲ (1466 1560) - Ⅳ B248 99 CIP (2006)077534 850 11681/32 5 3 200 20068 120068 1 ISBN7 218 05313 0/B 190 20 00 (020 83795749) ( : ) 2 (1466) 40 ( ) 16 27 29 40 63

More information

1

1 CIP /. - 2005. 12 ISBN 7-80171 - 425-3 Ⅰ. Ⅱ. Ⅲ. - Ⅳ. C933. 2 CIP 2005 124813 1 100007 787 1092 1 /16 2005 12 1 2006 1 1 1-3000 ISBN 7-80171 - 425-3 /C28 998. 00 1 2 2006 1 1139 1139 1139 1140 1143 1146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2006.2 ( CIP ) ISBN 7-204 - 04505 - X / :..........I106 CIP (2006)015695 * ( 20 ) : 8501168 1/ 32 :400 : 4800 2006 2 2 2006 2 1 :3000 ISBN 7-204 - 04505 - X/ I810 (38 ) : 998.00 ,,,,, :,,,,,,,,,,,,,,,,,,,,,,,,,

More information

( CIP ) /. - :, 1999.10 ( ) ISBN 7-200 - 03791-5... - - - - -. K291 CIP ( 1999 ) 32637 * ( 6 ) : 100011 * 199 1 199 1 ISBN :

( CIP ) /. - :, 1999.10 ( ) ISBN 7-200 - 03791-5... - - - - -. K291 CIP ( 1999 ) 32637 * ( 6 ) : 100011 * 199 1 199 1 ISBN : ( CIP ) /. - :, 1999.10 ( ) ISBN 7-200 - 03791-5... - - - - -. K291 CIP ( 1999 ) 32637 * ( 6 ) : 100011 * 199 1 199 1 ISBN : , 1616,, 295 1635, 276 1644, 267, ( 1840 ), 1616 ( ) 1661 ( ), 1662 ( ) 1795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2006.2 ( CIP ) ISBN 7-204 - 04505 - X / :..........I106 CIP (2006)015695 * ( 20 ) : 8501168 1/ 32 :400 : 4800 2006 2 2 2006 2 1 :3000 ISBN 7-204 - 04505 - X/ I810 (38 ) : 998.00 ,!,,!,,,,,?,,,,,,!,,!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2006.2 ( CIP ) ISBN 7-204 - 04505 - X / :..........I106 CIP (2006)015695 * ( 20 ) : 8501168 1/ 32 :400 : 4800 2006 2 2 2006 2 1 :3000 ISBN 7-204 - 04505 - X/ I810 (38 ) : 998.00 ,,,,,,,,,,,,,,,,,,,,,,,?,,,!,,,,?,,,,,,,,

More information

(CIP),. - :, ISBN E296 CIP ( 2003) ( ) : : : : 6 1 : : : : 32 ( ) : 680 : : 5000 : :

(CIP),. - :, ISBN E296 CIP ( 2003) ( ) : : : : 6 1 : : : : 32 ( ) : 680 : : 5000 : : ( ) 2003 (CIP),. - :,2003.9 ISBN 7-80136 - 915-7... - -.E296 CIP ( 2003) 067822 ( ) : : : : 6 1 : 100080 : : : 32 (8801230 ) : 680 : 29.75 : 5000 : 2003 12 1 : 2003 12 1 ISBN 7-80136 - 915-7K781 : 49.80

More information

( CIP) /. - :, ( ) ISBN I CIP ( 2002) ( ) : : : ( ) 1 : : : /32 : 208 : 5, 400 :

( CIP) /. - :, ( ) ISBN I CIP ( 2002) ( ) : : : ( ) 1 : : : /32 : 208 : 5, 400 : 2006 ( CIP) /. - :, 2002. 6 ( ) ISBN7-80176 - 023-9... - -. I106. 2 CIP ( 2002) 035734 ( ) : : : ( 100089) 1 : : : 8501168 1 /32 : 208 : 5, 400 : 2002 6 1 : 2006 5 3 : ISBN7-80176 - 023-9 : 636. 00 ( 26.

More information

,,, 19, 370,,,,,,, (CIP) /. :, ISBN R28 CIP (2002 ) * * : / 16 : : : 1 4

,,, 19, 370,,,,,,, (CIP) /. :, ISBN R28 CIP (2002 ) * * : / 16 : : : 1 4 ,,, 19, 370,,,,,,, (CIP) /. :, 2002. 2 ISBN 7-5624-2576-0.......... R28 CIP (2002 ) 007159 * * : 787 1092 1/ 16 : 16. 25 : 424 2002 2 1 2002 2 1 : 1 4000 ISBN 7-5624-2576-0/ R 161 :22. 00 ,,,,,,,,,,, :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 ( CIP) /, :, 2005. 8 (, 2., ) ISBN 7-5634 - 2116-5......... - - -. I565. 44 CIP ( 2005 ) 102498 : : : : ( ) ( 105 : 133002) 8501168 1 /32 10 240 2006 2 2 1 ISBN 7-5634 - 2116-5 / I294 12 : 237.

More information

( CIP ) /. - :, ( ) ISBN F CIP ( 1999 ) * ( 6 ) : * ISBN :

( CIP ) /. - :, ( ) ISBN F CIP ( 1999 ) * ( 6 ) : * ISBN : ( CIP ) /. - :, 1999.10 ( ) ISBN 7-200 - 03791-5... - -. F727. 1 CIP ( 1999 ) 32679 * ( 6 ) : 100011 * 199 1 199 1 ISBN : ,,, ; ;,,,,,,, 6 ;,,, ( ) 938 ( ),,,,,, 1153 ( ),,, 1272 ( 9 ),, 1403 ( ), 1420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2006 ( C I P ) :, 2002. 6 ( ) ISBN7-80176 - 022-0 /. -... - -. I207. 37 CIP ( 2002 ) 035745 ( ) : : : ( 100089) 1 : : : 8501168 1 /32 : 2, 715 : 104. 5 : 2002 6 1 : 2006 5 3 : ISBN7-80176 - 022-0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2006 ( C I P ) :, 2002. 6 ( ) ISBN7-80176 - 022-0 /. -... - -. I207. 37 CIP ( 2002 ) 035745 ( ) : : : ( 100089) 1 : : : 8501168 1 /32 : 2, 715 : 104. 5 : 2002 6 1 : 2006 5 3 : ISBN7-80176 - 022-0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 2006 ( C I P ) /. - :, 2002. 6 ( ) ISBN7-80176 - 022-0... - -. I207. 37 CIP ( 2002 ) 035745 ( ) : : : ( 100089) 1 : : : 8501168 1 /32 : 2, 715 : 104. 5 : 2002 6 1 : 2006 5 3 : ISBN7-80176 - 022-0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 2006 ( C I P ) /. - :, 2002. 6 ( ) ISBN7-80176 - 022-0... - -. I207. 37 CIP ( 2002 ) 035745 ( ) : : : ( 100089) 1 : : : 8501168 1 /32 : 2, 715 : 104. 5 : 2002 6 1 : 2006 5 3 : ISBN7-80176 - 022-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扉页

Microsoft Word - 扉页 科 学 出 版 社 大 学 生 心 理 健 康 梁 天 坚 刘 翠 秀 主 编 余 方 牙 向 阳 副 主 编 北 京 内 容 简 介 本 书 从 基 本 的 心 理 健 康 知 识 入 手, 结 合 大 学 生 生 活 和 学 习 实 践, 探 讨 了 大 学 生 常 见 的 心 理 问 题, 以 及 大 学 生 在 学 习 恋 爱 交 往 创 新 等 方 面 的 心 理 保 健 方 法 和 提

More information

1 2002 6 15 ( 2002 6 ) 90%

1 2002 6 15 ( 2002 6 ) 90% 1 2002 6 15 ( 2002 6 ) 90% 2 : ; (1) : (1) : (4) : (6) : (11) : (14) : (17) : (21) : (23) : (26) : (29) (33) : (34) : (37) : (40) 1 : (42) : (45) : (48) : (50) : (53) : (56) : (59) (63) : (64) : (67) :

More information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More information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More information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More information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More information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More information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More information

2013 2013 2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More information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More information

附件3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More information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More information

隐公(元年~十一年)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