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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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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服 务 市 民 / 服 务 中 小 / 服 务 地 方
4 目 录 1 重 要 提 示 年 荣 誉 与 奖 项 4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6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12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14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24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28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31 董 事 会 报 告 75 监 事 会 报 告 81 重 要 事 项 86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91 财 务 报 告 91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93 附 件 : 审 计 报 告 及 财 务 报 表
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5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 审 议 通 过 了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会 议 应 出 席 董 事 15 人, 实 际 出 席 董 事 12 人, 曾 军 董 事 委 托 蒋 贤 芳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曾 康 霖 董 事 委 托 吴 志 军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彭 韶 兵 董 事 委 托 于 研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公 司 5 名 监 事 列 席 了 本 次 会 议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已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本 报 告 中 本 公 司 本 行 贵 阳 银 行 均 指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集 团 指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行 长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完 整 1
6 2014 年 荣 誉 与 奖 项 在 银 行 家 杂 志 发 布 的 2014 年 中 国 商 业 银 行 竞 争 力 评 价 报 告 中, 本 行 综 合 排 名 在 资 产 规 模 1000~2000 亿 元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中 位 居 第 二, 同 时 被 评 为 最 佳 风 险 管 理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荣 获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评 选 的 贵 州 省 民 营 经 济 优 质 服 务 奖 荣 获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金 融 办 贵 州 省 财 政 厅 贵 州 省 发 改 委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贵 州 银 监 局 贵 州 证 监 局 和 贵 州 保 监 局 联 合 组 织 评 选 的 2013 年 贵 州 省 金 融 贡 献 奖 荣 获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组 织 评 选 的 2014 年 度 贵 州 省 金 融 机 构 统 计 评 比 一 等 奖 荣 获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组 织 评 选 的 2013 年 度 贵 州 省 央 行 支 付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安 全 运 行 奖 荣 获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组 织 评 选 的 贵 州 省 2013 年 度 小 微 企 业 信 贷 政 策 导 向 效 果 评 估 优 秀 奖 本 行 在 贵 州 省 财 贸 金 融 工 会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联 合 组 织 开 展 的 2014 年 度 贵 州 省 金 融 系 统 国 库 业 务 知 识 竞 赛 暨 窗 口 行 业 争 创 工 人 先 锋 号 竞 赛 中, 荣 获 团 体 二 等 奖 优 秀 组 织 奖 本 行 小 微 互 助 贷 产 品 被 贵 州 银 监 局 和 贵 州 省 银 行 业 协 会 联 合 授 予 服 务 小 微 企 业 十 佳 金 融 产 品 荣 誉 称 号 荣 获 贵 州 省 银 行 业 协 会 授 予 的 2014 年 优 秀 通 联 单 位 称 号 本 行 甲 秀 IC 卡 在 四 川 省 银 行 卡 业 协 会 与 腾 讯 大 成 网 等 网 络 媒 体 联 合 举 办 的 四 川 省 第 三 届 银 行 卡 博 览 会 上 被 评 为 千 万 网 友 最 信 赖 的 金 融 IC 卡 本 行 工 会 被 贵 州 省 总 工 会 授 予 2013 年 度 工 会 财 务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称 号 本 行 在 智 联 招 聘 发 布 的 中 国 年 度 最 佳 雇 主 贵 阳 公 众 调 查 报 告 中 荣 获 2014 最 佳 雇 主 贵 州 区 十 强 本 行 在 当 代 金 融 家 杂 志 刘 鸿 儒 金 融 教 育 基 金 会 联 合 主 办 的 中 国 2013 年 度 最 佳 中 小 银 行 评 选 中 荣 获 最 佳 金 融 信 息 科 技 安 全 奖 荣 获 半 月 谈 杂 志 主 办 的 第 五 届 品 牌 生 活 榜 2014 金 融 榜 最 值 得 百 姓 信 赖 的 银 行 机 构 称 号 荣 获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评 选 的 贵 阳 市 2013 年 度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科 技 信 贷 支 持 奖 贵 阳 市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突 出 贡 献 奖 本 行 政 务 服 务 窗 口 和 公 共 服 务 窗 口 在 2013 年 市 纪 委 市 监 察 局 市 政 府 纠 风 办 组 织 开 展 的 万 人 评 议 系 列 活 动 中 荣 获 贵 阳 市 十 佳 优 秀 窗 口 和 优 秀 文 明 服 务 单 位 的 荣 誉 称 号 荣 获 贵 州 银 监 局 组 织 评 选 的 2014 年 监 管 统 计 工 作 考 核 评 比 一 等 奖 2
7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3
8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法 定 名 称 : 法 定 中 文 名 称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 贵 阳 银 行 )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BANK OF GUIYANG CO., LTD. ( 简 称 :BANK OF GUIYANG) 经 营 范 围 : 经 营 范 围 :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 发 放 短 期 中 期 和 长 期 贷 款 ; 办 理 国 内 结 算 ; 办 理 票 据 贴 现 承 兑 ; 发 行 金 融 债 券 ; 代 理 发 行 代 理 兑 付 承 销 政 府 债 券 ; 买 卖 政 府 债 券 ;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 提 供 信 用 证 服 务 及 担 保 ; 代 理 收 付 款 项 及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 提 供 保 险 箱 业 务 ; 办 理 地 方 财 政 信 用 周 转 使 用 资 金 的 委 托 贷 款 业 务 ; 经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各 项 代 理 业 务 ; 外 汇 存 款 ; 外 汇 贷 款 ; 外 汇 汇 款 ; 国 际 结 算 ; 外 币 兑 换 ; 同 业 外 汇 拆 借 ; 结 汇 售 汇 ; 资 信 调 查 咨 询 和 见 证 业 务 ; 经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宗 权 董 事 会 秘 书 : 李 忠 祥 联 系 地 址 :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中 华 北 路 77 号 ( 邮 编 :550004)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注 册 和 办 公 地 址 :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中 华 北 路 77 号 邮 政 编 码 : 网 址 : 客 服 电 话 :
9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年报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77 号贵阳银行大厦 24 层 其他相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7 年 4 月 9 日 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 75 号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05 年 9 月 30 日 变更注册登记地点 贵阳市中华北路 77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98,591,900 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X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X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 楼 本报告以中 英文编制 在对中 英报告理解上发生歧义时 以中文报告为准 5
10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一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本 行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5,612,888 3,752,876 3,449,634 营 业 利 润 2,948,037 2,211,973 2,027,187 利 润 总 额 2,962,210 2,220,283 2,031,402 净 利 润 2,423,639 1,798,707 1,626,75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2,414,524 1,793,168 1,624,62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024,093 3,116,468 7,149,204 注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利 润 利 润 总 额 净 利 润 和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本 集 团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5,742,986 3,821,793 3,468,915 营 业 利 润 2,971,750 2,219,888 2,017,345 利 润 总 额 2,996,791 2,232,306 2,021,468 净 利 润 2,447,359 1,808,672 1,616,81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422,468 1,796,679 1,619,60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641,827 3,411,373 7,413,735 注 : 本 集 团 并 表 数 据 含 本 行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数 据, 以 下 同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利 润 利 润 总 额 净 利 润 和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6
1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二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本 行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 资 产 152,942, ,547, ,913,018 贷 款 余 额 68,124,923 56,101,911 46,737,316 贷 款 余 额 ( 减 抵 准 备 后 ) 65,860,965 54,223,277 44,998,092 总 负 债 142,402, ,632,713 98,268,603 存 款 余 额 127,445, ,566,812 87,193,887 股 东 权 益 10,540,315 7,914,740 6,644,415 全 面 摊 薄 每 股 收 益 ( 元 ) 加 权 平 均 每 股 收 益 ( 元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总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成 本 收 入 比 (%) 注 :2013 年 2012 年 总 负 债 股 东 权 益 全 面 摊 薄 每 股 收 益 加 权 平 均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净 资 产 总 资 产 收 益 率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成 本 收 入 比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本 集 团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 资 产 156,099, ,549, ,719,379 贷 款 余 额 70,070,899 57,174,953 47,127,792 贷 款 余 额 ( 减 抵 准 备 后 ) 67,785,686 55,285,233 45,384,663 总 负 债 145,388, ,591,077 99,041,631 存 款 余 额 130,451, ,639,654 88,241,02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10,549,504 7,911,832 6,636,425 全 面 摊 薄 每 股 收 益 ( 元 ) 加 权 平 均 每 股 收 益 (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总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成 本 收 入 比 (%) 注 :2013 年 2012 年 总 负 债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全 面 摊 薄 每 股 收 益 加 权 平 均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每 股 净 资 产 总 资 产 收 益 率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成 本 收 入 比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7
12 三 报 告 期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金 情 况 ( 本 行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1,878,634 报 告 期 从 本 年 损 益 中 计 提 475,031 报 告 期 收 回 原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导 致 转 回 8,833 报 告 期 核 销 -86,649 折 现 回 拨 -11,891 一 般 准 备 转 出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2,263,958 报 告 期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金 情 况 ( 本 集 团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1,889,720 报 告 期 从 本 年 损 益 中 计 提 485,200 报 告 期 收 回 原 核 销 贷 款 及 垫 款 导 致 转 回 8,833 报 告 期 核 销 -86,649 折 现 回 拨 -11,891 一 般 准 备 转 出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2,285,213 8
1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四 补 充 财 务 数 据 ( 本 行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存 款 余 额 127,445, ,566,812 87,193,887 其 中 : 一 年 期 以 上 存 款 32,917,019 26,706,184 19,487,899 同 业 拆 入 0 0 2,827,430 贷 款 余 额 68,124,923 56,101,911 46,737,316 公 司 贷 款 48,783,326 40,303,041 35,265,979 个 人 贷 款 16,597,920 13,116,931 8,268,308 贴 现 2,743,677 2,681,939 3,203,029 关 注 贷 款 1,306, , ,150 次 级 贷 款 371,477 77,624 56,539 可 疑 贷 款 9, , ,034 损 失 贷 款 187,388 33,927 27,435 补 充 财 务 数 据 ( 本 集 团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存 款 余 额 130,451, ,639,654 88,241,025 其 中 : 一 年 期 以 上 存 款 33,704,426 26,978,677 19,725,493 同 业 拆 入 0 0 2,827,430 贷 款 余 额 70,070,899 57,174,953 47,127,792 公 司 贷 款 49,484,489 40,789,030 35,489,658 个 人 贷 款 17,842,733 13,703,984 8,435,105 贴 现 2,743,677 2,681,939 3,203,029 关 注 类 贷 款 1,336, , ,150 次 级 类 贷 款 372,783 78,814 56,539 可 疑 类 贷 款 10, , ,034 损 失 类 贷 款 187,388 33,927 27,435 9
14 五 补 充 财 务 指 标 ( 本 行 ) 项 目 标 准 值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 人 民 币 千 元 ) 10,495,282 7,967,101 6,643,689 资 本 净 额 ( 人 民 币 千 元 ) 13,146,660 10,543,186 9,166,739 资 本 充 足 率 (%)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 流 动 性 比 率 (%) 存 贷 比 (%) 拆 入 资 金 比 (%) 拆 出 资 金 比 (%) 不 良 贷 款 率 (%) 拨 备 覆 盖 率 (%) 单 一 客 户 贷 款 集 中 度 (%) 授 信 集 中 度 (%)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集 中 度 (%) 正 常 类 贷 款 迁 徙 率 关 注 类 贷 款 迁 徙 率 次 级 类 贷 款 迁 徙 率 可 疑 类 贷 款 迁 徙 率 注 :1. 表 中 存 贷 比 拆 入 资 金 比 拆 出 资 金 比 不 良 贷 款 率 拨 备 覆 盖 率 根 据 审 计 数 据 计 算, 其 余 指 标 取 自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 2. 以 上 指 标 均 按 年 末 余 额 计 算 ; 3. 不 良 贷 款 比 例 =( 次 级 类 贷 款 + 可 疑 类 贷 款 + 损 失 类 贷 款 )/ 各 类 贷 款 余 额 ; 4. 资 本 充 足 率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计 算 补 充 财 务 指 标 ( 本 集 团 ) 项 目 标 准 值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 人 民 币 千 元 ) 10,678,994 8,058,956 6,723,915 资 本 净 额 ( 人 民 币 千 元 ) 13,368,121 10,655,557 9,253,705 资 本 充 足 率 (%)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 流 动 性 比 率 (%)
1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存 贷 比 (%) 拆 入 资 金 比 (%) 拆 出 资 金 比 (%) 不 良 贷 款 率 (%) 拨 备 覆 盖 率 (%) 单 一 客 户 贷 款 集 中 度 (%) 授 信 集 中 度 (%)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集 中 度 (%) 注 :1. 表 中 存 贷 比 拆 入 资 金 比 拆 出 资 金 比 不 良 贷 款 率 拨 备 覆 盖 率 根 据 审 计 数 据 计 算, 其 余 指 标 取 自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 2. 以 上 指 标 均 按 年 末 余 额 计 算 ; 3. 不 良 贷 款 比 例 =( 次 级 类 贷 款 + 可 疑 类 贷 款 + 损 失 类 贷 款 )/ 各 类 贷 款 余 额 ; 4. 资 本 充 足 率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计 算 六 报 告 期 内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 本 行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期 初 数 1,798,592 1,246, , , ,604 3,669,511 7,914,740 本 期 增 加 417, , ,220 1,776,225 2,625,575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1,798,592 1,246,220 33, ,173 1,165,824 5,445,736 10,540,315 注 : 报 告 期 内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和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期 初 数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报 告 期 内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 本 集 团 )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期 初 数 1,798,592 1,246, , , ,604 3,666,603 46,206 7,958,038 本 期 增 加 417, , ,220 1,788, ,503 2,753,175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1,798,592 1,246,220 33, ,173 1,165,824 5,454, ,709 10,711,213 注 : 报 告 期 内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和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期 初 数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11
16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本 情 况 ( 一 ) 股 本 结 构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股 股 份 性 质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比 例 (%) 法 人 股 157, 自 然 人 股 22, 合 计 179, ( 二 )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股 股 东 类 别 期 初 数 变 动 数 期 末 数 法 人 股 157, , 自 然 人 股 22, , 合 计 179, , 二 股 东 情 况 ( 一 ) 股 东 数 量 及 持 股 情 况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股 东 总 数 为 8953 户, 其 中 : 法 人 股 股 东 275 户 自 然 人 股 股 东 8678 户, 共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179, 万 股 注 :2014 年 度, 本 公 司 股 东 贵 州 省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本 公 司 股 东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7000 万 股 转 由 贵 州 省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 本 公 司 股 东 南 通 鑫 乾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600 万 股, 北 京 市 西 京 印 刷 有 限 公 司 1530 万 股,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原 股 东 宜 兴 市 铜 峰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股 东 岑 县 鑫 海 金 属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400 万 股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新 股 东 劲 霸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股 东 贵 州 万 奇 园 林 景 观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00 万 股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新 股 东 贵 州 南 音 幕 墙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二 )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35,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
1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4 贵 州 神 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7, 贵 阳 金 阳 建 设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7, 贵 州 燃 气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 贵 州 汇 禾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5, 贵 阳 市 工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5, 中 国 贵 州 茅 台 酒 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 北 京 市 仁 爱 教 育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 注 : 贵 州 省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本 公 司 原 第 五 大 股 东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贵 州 省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1.5 亿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8.34%, 由 本 公 司 第 三 大 股 东 变 更 为 第 二 大 股 东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仁 爱 教 育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340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1.89%, 由 并 列 本 公 司 第 十 一 大 股 东 变 更 为 并 列 第 十 大 股 东 ( 三 ) 持 股 在 5% 以 上 的 股 东 情 况 1.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19.46% 的 股 份, 为 本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该 公 司 为 国 有 独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于 1998 年 11 月, 注 册 资 本 亿 元,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是 : 经 济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投 资 社 会 公 益 项 目 投 资 国 有 资 产 及 国 有 股 权 经 营 2.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贵 州 省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8.34% 的 股 份, 为 本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该 公 司 为 国 有 独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于 1994 年 4 月, 原 名 称 为 贵 州 省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014 年 完 成 对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的 吸 收 合 并, 注 册 资 本 40 亿 元,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是 : 投 资 融 资 ; 委 托 贷 款 ; 资 本 运 营 ; 资 产 经 营 及 股 权 管 理 ;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 资 产 托 管 ; 土 地 收 储 担 保 ; 财 务 顾 问 ; 招 投 标 ; 房 地 产 开 发, 房 屋 租 赁, 物 业 管 理 ; 钢 材 建 材 化 工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外 ) 酒 类 的 销 售 ; 国 内 外 贸 易 发 行 和 设 立 私 募 基 金 煤 炭 经 营 电 力 生 产 餐 饮 业 3.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5.56 % 的 股 份, 为 本 公 司 第 三 大 股 东 该 公 司 为 国 有 独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9 月, 注 册 资 本 60 亿 元,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是 : 从 事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并 行 使 出 资 者 职 能 ; 管 理 国 有 资 产 收 益 ; 投 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 经 济 建 设 重 点 项 目 和 骨 干 企 业 ; 负 责 监 管 各 子 公 司 建 设 资 金 ; 实 现 投 资 建 设 经 营 一 体 化 服 务 ; 为 被 投 资 企 业 提 供 融 资 和 担 保 13
18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一 ) 董 事 职 务 姓 名 性 别 任 职 时 间 任 职 单 位 及 职 务 领 取 报 酬 或 津 贴 持 股 数 ( 万 股 ) 董 事 长 陈 宗 权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副 书 记 行 长 是 董 事 蒋 贤 芳 女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否 0.59 董 事 张 景 刚 男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否 0 董 事 张 涛 涛 男 贵 州 神 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否 董 事 曾 军 男 贵 阳 金 阳 建 设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否 0 董 事 洪 鸣 男 贵 州 燃 气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否 0 董 事 高 军 女 首 钢 水 城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否 0 董 事 李 忠 祥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行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0 董 事 杨 琪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行 长 是 8.17 董 事 邓 勇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风 险 官 是 独 立 董 事 曾 康 霖 男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中 国 金 融 研 究 中 心 名 誉 主 任 是 0 独 立 董 事 于 研 女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商 学 院 教 授 是 0 独 立 董 事 郭 田 勇 男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中 国 银 行 业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是 0 独 立 董 事 吴 志 军 男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江 西 经 济 发 展 研 究 院 院 长 是 0 独 立 董 事 彭 韶 兵 男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分 党 委 书 记 是 0 ( 二 ) 监 事 职 务 姓 名 性 别 任 职 时 间 任 职 单 位 及 职 务 领 取 报 酬 或 津 贴 持 股 数 ( 万 股 ) 监 事 长 田 伟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纪 委 书 记 是 0 监 事 王 宗 芳 女 贵 阳 市 国 有 企 业 监 事 会 第 三 办 事 处 主 任 否 0 职 工 监 事 丁 智 南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会 主 席 是 职 工 监 事 廖 信 理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是 0 外 部 监 事 倪 敏 女 中 国 振 华 电 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兼 财 务 资 产 部 部 长 是 0 外 部 监 事 余 霄 男 中 航 工 业 贵 州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是 0 14
1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三 ) 高 级 管 理 层 姓 名 性 别 任 现 职 时 间 任 职 单 位 及 职 务 领 取 报 酬 或 津 贴 持 股 数 ( 万 股 ) 陈 宗 权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行 长 是 李 忠 祥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行 长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0 杨 琪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行 长 是 8.17 夏 玉 琳 女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行 长 是 0 晏 红 武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稽 核 是 1.40 杨 鑫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是 邓 勇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风 险 官 是 其 他 总 行 领 导 姓 名 性 别 任 现 职 时 间 任 职 单 位 及 职 务 领 取 报 酬 或 津 贴 持 股 数 ( 万 股 ) 丁 智 南 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会 主 席 是 注 : 因 工 作 变 动, 赵 影 女 士 于 2014 年 11 月 不 再 担 任 本 行 党 委 副 书 记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及 任 职 情 况 1. 董 事 陈 宗 权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副 书 记 董 事 长 行 长 汉 族, 籍 贯 贵 州 遵 义, 出 生 于 1959 年 5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硕 士 学 位, 高 级 经 济 师 曾 任 职 于 人 民 银 行 遵 义 地 区 分 行 人 民 银 行 贵 州 省 分 行, 曾 任 贵 阳 城 市 合 作 银 行 办 公 室 主 任 研 究 室 主 任,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办 公 室 主 任 研 究 室 主 任 总 行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党 委 委 员 行 长 助 理 副 行 长, 贵 阳 银 行 党 委 委 员 副 行 长 15
20 蒋 贤 芳 女 士 本 公 司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浙 江 诸 暨, 出 生 于 1959 年 4 月, 中 共 党 员, 研 究 生 学 历, 现 任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曾 任 贵 阳 市 税 务 局 副 股 长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副 主 任,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副 秘 书 长 张 景 刚 先 生 本 公 司 董 事 土 家 族, 籍 贯 贵 州 思 南, 出 生 于 1959 年 11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经 济 师, 现 任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副 总 经 理 曾 任 云 南 边 防 十 五 团 司 令 部 文 书 军 务 参 谋, 人 民 银 行 铜 仁 地 区 分 行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人 事 科 科 长 金 融 业 务 管 理 科 科 长, 人 民 银 行 贵 州 省 分 行 金 融 业 务 管 理 处 副 处 长, 贵 州 省 普 安 县 挂 职 任 县 委 常 委 县 政 府 副 县 长, 贵 州 省 证 券 登 记 公 司 总 经 理 法 人 代 表,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内 审 处 处 长 ( 其 中 至 在 中 国 社 科 院 研 究 生 院 金 融 专 业 学 习 ), 黔 隆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委 员 张 涛 涛 先 生 本 公 司 董 事 土 家 族, 籍 贯 河 南 镇 平, 出 生 于 1980 年 6 月, 双 学 士 学 位, 现 任 贵 州 神 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上 海 神 奇 制 药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贵 州 省 工 商 联 副 主 席, 贵 州 省 政 协 委 员, 贵 阳 市 政 协 委 员 曾 任 贵 州 神 奇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贵 州 神 奇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执 行 助 理, 贵 州 神 奇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董 事 长 执 行 助 理 总 裁, 上 海 永 生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曾 军 先 生 本 公 司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湖 南, 出 生 于 1972 年 5 月, 中 共 党 员, 硕 士 学 位,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贵 阳 金 阳 建 设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曾 任 贵 阳 市 政 公 司 技 术 员 施 工 处 副 处 长 生 产 安 全 技 术 处 处 长 党 委 委 员 总 工 程 师, 贵 阳 金 阳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副 总 经 理, 贵 阳 金 阳 建 设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总 经 理 洪 鸣 先 生 本 公 司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江 西 乐 平, 出 生 于 1959 年 9 月, 中 共 党 员,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贵 州 燃 气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曾 在 贵 州 都 匀 083 基 地 中 国 振 华 电 子 工 业 公 司 工 作, 曾 任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副 处 长, 中 国 联 通 公 司 部 门 总 经 理, 贵 州 燃 气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2010 年 11 月 至 今 兼 任 华 创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监 事 16
2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高 军 女 士 本 公 司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辽 宁 鞍 山, 出 生 于 1957 年 8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现 任 首 钢 水 城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曾 任 水 城 钢 铁 集 团 财 务 处 会 计 科 副 科 长 科 长, 水 城 钢 铁 集 团 财 务 处 副 处 长 处 长, 首 钢 水 城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会 计 师 李 忠 祥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董 事 副 行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汉 族, 籍 贯 贵 州 开 阳, 出 生 于 1970 年 3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硕 士 学 位, 高 级 经 济 师, 会 计 师 曾 任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财 务 会 计 部 副 总 经 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开 阳 支 行 负 责 人,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会 计 出 纳 部 总 经 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副 行 长 杨 琪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董 事 副 行 长 汉 族, 籍 贯 贵 州 岑 巩, 出 生 于 1961 年 6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硕 士 学 位, 高 级 经 济 师 曾 任 建 设 银 行 凯 里 市 支 行 党 组 书 记 行 长 建 设 银 行 黔 东 南 州 中 心 支 行 党 组 成 员 副 行 长 建 设 银 行 安 顺 地 区 中 心 支 行 党 委 副 书 记 副 行 长 ( 主 持 工 作 ) 建 设 银 行 贵 阳 市 城 东 支 行 行 长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甲 秀 支 行 行 长 贵 阳 银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总 经 理 邓 勇 先 生 本 公 司 董 事 首 席 风 险 官 汉 族, 籍 贯 重 庆 梁 平, 出 生 于 1964 年 11 月, 本 科 学 历, 硕 士 学 位, 讲 师 曾 任 贵 阳 市 第 二 城 市 信 用 社 会 计 科 副 科 长 ( 主 持 工 作 ) 分 理 处 主 任,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瑞 金 支 行 会 计 科 副 科 长 ( 主 持 工 作 ),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特 殊 资 产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息 烽 支 行 负 责 人 紫 林 支 行 行 长, 贵 阳 银 行 风 险 控 制 部 总 经 理, 职 工 监 事 曾 康 霖 先 生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四 川 泸 县, 出 生 于 1938 年 11 月, 教 授, 货 币 银 行 学 博 士 导 师, 现 任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中 国 金 融 研 究 中 心 名 誉 主 任, 中 国 金 融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全 国 金 融 学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四 川 省 金 融 学 会 副 会 长,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获 得 者, 长 期 从 事 金 融 教 学 研 究 工 作, 为 国 家 培 养 了 大 量 金 融 高 层 次 人 才, 为 我 国 金 融 教 育, 金 融 学 科 建 设 及 推 动 金 融 事 业 的 发 展 做 出 了 积 极 贡 献 17
22 于 研 女 士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山 东 济 南, 出 生 于 1964 年 9 月,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博 士,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世 界 银 行 顾 问, 现 任 职 于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商 学 院 曾 任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国 际 金 融 系 主 任 MBA 学 院 副 院 长 郭 田 勇 先 生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山 东 烟 台, 出 生 于 1968 年 8 月, 金 融 学 博 士, 现 任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并 担 任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中 国 银 行 业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曾 任 职 于 人 民 银 行 烟 台 市 分 行 吴 志 军 先 生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江 西 新 余, 出 生 于 1965 年 2 月, 经 济 学 博 士, 教 授, 博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现 任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江 西 经 济 发 展 研 究 院 院 长, 兼 任 中 国 工 业 经 济 学 会 理 事, 财 政 部 跨 世 纪 学 科 带 头 人, 江 西 省 高 等 学 校 中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曾 任 江 西 洪 都 航 空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彭 韶 兵 先 生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汉 族, 籍 贯 湖 南 长 沙, 出 生 于 1964 年 6 月, 经 济 学 博 士,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现 任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分 党 委 书 记, 先 后 兼 任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理 事,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教 育 分 会 常 务 理 事,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硕 士 (MPACC)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教 育 培 训 委 员 会 委 员, 财 政 部 企 业 内 控 标 准 委 员 会 咨 询 专 家, 中 国 金 融 会 计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2. 监 事 田 伟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监 事 长 兼 纪 委 书 记 汉 族, 籍 贯 重 庆, 出 生 于 1955 年 9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政 工 师 曾 任 贵 州 水 泥 厂 党 委 委 员 团 委 书 记 机 关 党 支 部 书 记 党 办 副 主 任, 贵 阳 纺 织 工 业 公 司 ( 正 局 级 ) 党 委 委 员 纪 委 书 记 兼 工 会 主 席, 贵 阳 市 公 共 交 通 总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贵 阳 市 机 械 电 子 工 业 局 党 委 副 书 记 副 局 长, 贵 阳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党 组 书 记 局 长,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党 委 书 记 主 任 18
2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王 宗 芳 女 士 本 公 司 监 事 汉 族, 籍 贯 贵 州 凤 岗, 出 生 于 1966 年 1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助 理 经 济 师, 现 任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国 有 企 业 监 事 会 第 三 办 事 处 主 任 曾 任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计 经 局 计 划 科 科 员 运 行 科 科 员 运 行 科 副 科 长, 贵 阳 市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中 小 企 业 处 综 合 处 科 员,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企 业 改 革 和 改 组 处 副 处 长 纪 委 综 合 室 副 主 任 贵 阳 市 国 有 企 业 监 事 会 工 作 三 部 部 长 丁 智 南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职 工 监 事 工 会 主 席 汉 族, 籍 贯 贵 州 贵 阳, 出 生 于 1958 年 11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贵 阳 市 金 融 城 市 信 用 社 法 人 代 表 副 经 理 经 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金 城 支 行 行 长,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副 董 事 长 廖 信 理 先 生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汉 族, 籍 贯 贵 州 修 文, 出 生 于 1975 年 1 月, 本 科 学 历, 助 理 经 济 师, 现 任 贵 阳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曾 任 修 文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久 长 信 用 社 信 贷 员, 修 文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业 务 科 副 科 长 协 助 联 社 主 任 工 作, 修 文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扎 佐 信 用 社 副 主 任 ( 主 持 工 作 ), 修 文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监 察 保 卫 部 副 经 理, 贵 阳 银 行 风 险 控 制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倪 敏 女 士 本 公 司 外 部 监 事 汉 族, 籍 贯 江 苏 句 容, 出 生 于 1963 年 6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现 任 中 国 振 华 电 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兼 财 务 资 产 部 部 长 曾 任 中 国 振 华 集 团 宇 光 电 工 厂 财 务 科 副 科 长 科 长, 中 国 振 华 ( 集 团 )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宇 光 分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兼 财 务 部 部 长, 中 国 振 华 电 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资 产 部 副 部 长 部 长 副 总 会 计 师, 中 国 振 华 ( 集 团 )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余 霄 先 生 本 公 司 外 部 监 事 汉 族, 籍 贯 广 西 平 南, 出 生 于 1970 年 7 月, 中 共 党 员, 硕 士 学 位, 一 级 高 级 会 计 师 现 任 中 国 贵 州 航 空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委 委 员, 中 航 工 业 贵 州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曾 任 贵 州 双 阳 通 用 航 空 公 司 经 理 助 理, 贵 州 双 阳 飞 机 制 造 厂 经 营 管 理 处 副 处 长 财 务 处 副 处 长 副 厂 长 总 会 计 师 厂 长, 中 国 贵 州 航 空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委 员 19
24 3. 高 级 管 理 层 陈 宗 权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副 书 记 董 事 长 行 长 请 参 阅 上 文 [ 董 事 ] 中 陈 宗 权 先 生 简 历 李 忠 祥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董 事 副 行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请 参 阅 上 文 [ 董 事 ] 中 李 忠 祥 先 生 简 历 杨 琪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董 事 副 行 长 请 参 阅 上 文 [ 董 事 ] 中 杨 琪 先 生 简 历 夏 玉 琳 女 士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副 行 长 汉 族, 籍 贯 贵 州 贵 阳, 出 生 于 1971 年 6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硕 士 学 位, 注 册 会 计 师 曾 任 贵 州 省 水 城 钢 铁 ( 集 团 ) 公 司 炼 钢 厂 财 务 科 会 计, 贵 州 省 水 城 钢 铁 ( 集 团 ) 贵 阳 运 输 机 械 厂 财 务 科 会 计 副 科 长,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稽 核 审 计 部 副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总 经 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金 城 支 行 行 长 贵 阳 银 行 金 城 支 行 行 长 晏 红 武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总 稽 核 汉 族, 籍 贯 贵 州 镇 远, 出 生 于 1965 年 5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硕 士 学 位, 审 计 师 经 济 师 曾 任 人 民 银 行 六 盘 水 市 分 行 稽 核 科 副 科 长 人 民 银 行 六 枝 特 区 支 行 党 组 成 员 副 行 长, 贵 阳 城 市 合 作 银 行 稽 核 审 计 部 副 经 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稽 核 审 计 部 总 经 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总 稽 核 杨 鑫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总 工 程 师 汉 族, 籍 贯 湖 北 云 梦, 出 生 于 1959 年 12 月, 中 共 党 员, 本 科 学 历, 硕 士 学 位,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工 商 银 行 贵 阳 市 分 行 科 技 科 副 主 任 科 员, 贵 阳 城 市 合 作 银 行 科 技 部 负 责 人,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科 技 部 副 经 理 总 经 理 邓 勇 先 生 本 公 司 董 事 首 席 风 险 官 请 参 阅 上 文 [ 董 事 ] 中 邓 勇 先 生 简 历 其 他 总 行 领 导 丁 智 南 先 生 本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职 工 监 事 工 会 主 席 请 参 阅 上 文 [ 监 事 ] 中 丁 智 南 先 生 简 历 20
2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五 ) 年 度 报 酬 或 津 贴 情 况 董 事 ( 万 元 )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行 长 李 忠 祥 董 事 副 行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杨 琪 董 事 副 行 长 邓 勇 董 事 首 席 风 险 官 蒋 贤 芳 董 事 张 景 刚 董 事 张 涛 涛 董 事 曾 军 董 事 洪 鸣 董 事 高 军 董 事 曾 康 霖 独 立 董 事 9.2 于 研 独 立 董 事 9.2 郭 田 勇 独 立 董 事 9.2 吴 志 军 独 立 董 事 9.2 彭 韶 兵 独 立 董 事 9.2 监 事 ( 万 元 ) 田 伟 监 事 长 纪 委 书 记 丁 智 南 职 工 监 事 工 会 主 席 廖 信 理 职 工 监 事 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王 宗 芳 监 事 倪 敏 外 部 监 事 9.2 余 霄 外 部 监 事 9.2 高 级 管 理 层 ( 万 元 ) 陈 宗 权 行 长 李 忠 祥 副 行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杨 琪 副 行 长 夏 玉 琳 副 行 长 晏 红 武 总 稽 核 杨 鑫 总 工 程 师 邓 勇 首 席 风 险 官 其 他 总 行 领 导 ( 万 元 ) 丁 智 南 工 会 主 席
26 本 行 根 据 贵 阳 银 行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为 专 职 服 务 于 本 行 的 董 事 监 事 以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报 酬, 本 行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绩 效 薪 酬 延 期 支 付 管 理 办 法, 将 高 级 理 人 员 绩 效 薪 酬 的 50% 作 为 风 险 基 金 以 延 期 方 式 支 付, 具 体 为 从 次 年 开 始 分 三 年 等 分 支 付 ; 不 在 本 行 专 职 服 务 的 董 事 和 监 事, 不 在 本 行 领 取 报 酬 ;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年 度 津 贴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相 关 议 案, 按 规 定 进 行 支 付 贵 阳 银 行 薪 酬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包 括 股 东 大 会 董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三 个 层 面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批 准 董 监 事 薪 酬 ; 董 事 会 负 责 对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薪 酬 进 行 审 批, 并 授 权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对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进 行 评 价 和 考 核 ; 监 事 会 设 立 监 督 委 员 会 和 提 名 委 员 会 对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二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选 举 陈 宗 权 先 生 为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通 过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及 提 名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选 举 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共 15 名 董 事, 选 举 陈 宗 权 先 生 李 忠 祥 先 生 杨 琪 先 生 和 邓 勇 先 生 为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选 举 蒋 贤 芳 女 士 张 景 刚 先 生 张 涛 涛 先 生 曾 军 先 生 洪 鸣 先 生 和 高 军 女 士 为 公 司 非 执 行 董 事 ; 选 举 曾 康 霖 先 生 于 研 女 士 郭 田 勇 先 生 吴 志 军 先 生 和 彭 韶 兵 先 生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选 举 陈 宗 权 先 生 为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 通 过 关 于 聘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议 案, 决 定 聘 任 李 忠 祥 先 生 担 任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行 长, 聘 任 晏 红 武 先 生 担 任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稽 核, 聘 任 杨 鑫 先 生 担 任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 通 过 关 于 聘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议 案, 决 定 聘 任 李 忠 祥 先 生 为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通 过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及 提 名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选 举 王 宗 芳 女 士 为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监 事, 选 举 余 霄 倪 敏 为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外 部 监 事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四 次 职 工 ( 会 员 ) 代 表 大 会 决 定 刘 清 英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选 举 田 伟 丁 智 南 廖 信 理 为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监 事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长 的 议 案, 选 举 田 伟 先 生 为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长 ; 22
2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三 本 公 司 员 工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末, 本 行 在 岗 员 工 3405 人, 退 休 退 养 540 人 在 岗 员 工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按 学 历 划 分 ( 二 ) 按 岗 位 类 别 划 分 23
28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一 公 司 治 理 综 述 本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业 银 行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及 配 套 的 管 理 制 度, 构 建 了 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为 主 体 的 公 司 治 理 组 织 架 构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订 了 完 备 的 议 事 规 则 和 决 策 程 序, 各 个 治 理 主 体 能 够 按 照 职 责 规 定 和 规 范 程 序 履 行 相 应 职 责 2014 年,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和 监 管 要 求, 勤 勉 尽 职, 积 极 有 效 运 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点 开 展 了 以 下 工 作 :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三 会 一 层 议 事 规 则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三 会 一 层 职 责 进 一 步 明 晰 ; 贯 彻 落 实 贵 阳 银 行 2013~2015 年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积 极 推 动 全 行 发 展 转 型 ;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防 范 和 内 控 建 设, 持 续 提 升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 强 化 资 本 筹 划 与 管 理, 有 序 推 进 新 资 本 协 议 规 划 实 施 项 目 ; 强 化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建 设, 做 好 履 职 评 价 和 绩 效 考 核, 促 进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勤 勉 尽 责 ; 加 强 内 部 重 大 信 息 报 告 制 度 执 行 力 度, 有 效 提 高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进 一 步 增 强 了 公 司 治 理 的 科 学 性 和 有 效 性, 实 现 公 司 合 规 经 营 持 续 稳 健 发 展 二 组 织 架 构 图 24
2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三 股 东 及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召 开 了 第 十 八 次 股 东 大 会 和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召 集 召 开 和 表 决 程 序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保 公 司 所 有 股 东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的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和 表 决 权 本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对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了 现 场 见 证 并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四 董 事 董 事 会 及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本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和 选 举 程 序 产 生 董 事, 董 事 会 由 15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5 名,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会 积 极 履 行 职 责, 认 真 审 议 本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有 效 发 挥 了 决 策 职 能, 持 续 推 动 了 本 公 司 的 现 代 金 融 企 业 建 设 进 程, 维 护 了 全 体 股 东 和 公 司 整 体 的 利 益 2014 年,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9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暨 2014 财 务 预 算 ( 草 案 ) 的 议 案 等 63 个 议 案, 并 定 期 听 取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等 报 告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提 名 委 员 会 6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均 能 够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和 议 事 规 则 的 要 求 规 范 召 开 会 议 报 告 期 内,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3 次 会 议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1 次 会 议 薪 酬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议 题 涉 及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发 展 规 划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风 险 管 理 关 联 交 易 等, 为 董 事 会 的 决 策 提 供 了 专 业 支 持, 促 进 了 公 司 治 理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应 出 席 次 数 出 席 次 数 委 托 参 会 次 数 缺 席 次 数 陈 宗 权 9 9 李 忠 祥 9 9 杨 琪 9 9 邓 勇
30 蒋 贤 芳 9 9 张 景 刚 张 涛 涛 曾 军 6 6 洪 鸣 1 1 高 军 9 9 曾 康 霖 于 研 郭 田 勇 吴 志 军 彭 韶 兵 五 监 事 监 事 会 及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本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监 事 任 职 资 格 和 选 举 程 序 产 生 监 事, 监 事 会 由 6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外 部 监 事 2 名, 职 工 监 事 3 名 全 体 监 事 均 能 够 勤 勉 尽 职,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职 情 况 及 财 务 状 况 进 行 监 督, 积 极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6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会 一 层 2013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等 28 个 议 案 监 事 会 下 设 监 督 委 员 会 和 提 名 委 员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均 能 够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和 议 事 规 则 的 要 求 规 范 召 开 会 议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监 督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4 次 会 议, 议 题 涉 及 年 度 报 告 两 会 一 层 履 职 评 价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监 事 会 工 作 计 划 等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应 出 席 次 数 出 席 次 数 委 托 参 会 次 数 缺 席 次 数 田 伟 6 6 丁 智 南 3 3 廖 信 理 王 宗 芳 倪 敏 6 6 余 霄 刘 清 英
3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六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情 况 依 据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制 度 指 引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聘 请 了 5 名 独 立 董 事 和 2 名 外 部 监 事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能 够 本 着 为 全 体 股 东 负 责 的 态 度, 履 行 诚 信 和 勤 勉 义 务,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及 广 大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并 为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科 学 客 观 地 决 策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没 有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议 案 和 其 他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七 高 级 管 理 层 及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是 本 行 的 执 行 机 构,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由 7 名 成 员 组 成, 具 体 请 详 见 本 报 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与 董 事 会 严 格 划 分 职 责 权 限, 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决 定 其 权 限 范 围 内 的 经 营 管 理 与 决 策 事 项 董 事 会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履 职 评 价 和 绩 效 考 核, 落 实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核 激 励 高 级 管 理 层 下 设 了 授 信 审 查 委 员 会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业 务 连 续 性 管 理 委 员 会 投 资 业 务 审 查 委 员 会 八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考 核 与 激 励 约 束 情 况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由 董 事 会 进 行 考 核 评 价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及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绩 效 考 核 和 绩 效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通 过 优 化 高 管 人 员 薪 酬 结 构, 设 置 科 学 合 理 的 考 评 指 标, 建 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与 责 任 风 险 经 营 业 绩 相 挂 钩 的 考 核 评 价 机 制, 有 效 激 励 并 约 束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努 力 方 向 与 公 司 利 益 保 持 一 致 27
32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4 次 会 议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一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十 八 次 股 东 大 会 于 2014 年 5 月 9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四 楼 大 会 议 室 召 开,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34 人, 共 代 表 股 份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69.76%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暨 2014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 草 案 )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5. 关 于 修 改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7000 万 股, 弃 权 0 股 ); 6.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会 一 层 2013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 一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27 人, 共 代 表 股 份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71%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28
3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有 关 具 体 事 宜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3. 关 于 延 长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5.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6. 关 于 修 改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7.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 执 行 董 事 候 选 人 : 陈 宗 权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李 忠 祥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杨 琪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邓 勇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非 执 行 董 事 候 选 人 : 蒋 贤 芳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张 景 刚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张 涛 涛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曾 军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洪 鸣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高 军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曾 康 霖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于 研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郭 田 勇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吴 志 军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彭 韶 兵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8.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 股 东 监 事 候 选 人 : 王 宗 芳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外 部 监 事 候 选 人 : 余 霄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倪 敏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9. 关 于 调 整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10. 关 于 调 整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监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 二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24 人, 共 代 表 股 份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68.04%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发 起 设 立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29
34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增 加 入 股 资 金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3.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4.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5.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 三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23 人, 共 代 表 股 份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69.65%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二 级 资 本 债 券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 赞 成 万 股, 反 对 0 股, 弃 权 0 股 ) 30
35 董 事 会 报 告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一 经 营 管 理 情 况 回 顾 ( 一 ) 主 要 经 营 指 标 ( 本 行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 资 产 152,942, ,547, ,913,018 贷 款 余 额 68,124,923 56,101,911 46,737,316 总 负 债 142,402, ,632,713 98,268,603 存 款 余 额 127,445, ,566,812 87,193,887 利 润 总 额 2,962,210 2,220,283 2,031,402 净 利 润 2,423,639 1,798,707 1,626,751 股 东 权 益 10,540,315 7,914,740 6,644,415 注 :2013 年 2012 年 总 负 债 利 润 总 额 净 利 润 和 股 东 权 益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主 要 经 营 指 标 ( 本 集 团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 资 产 156,099, ,549, ,719,379 贷 款 余 额 70,070,899 57,174,953 47,127,792 总 负 债 145,388, ,591,077 99,041,631 存 款 余 额 130,451, ,639,654 88,241,025 利 润 总 额 2,996,791 2,232,306 2,021,468 净 利 润 2,447,359 1,808,672 1,616,81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10,549,504 7,911,832 6,636,425 注 :2013 年 2012 年 总 负 债 利 润 总 额 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31
36 ( 二 ) 总 体 经 营 情 况 2014 年, 贵 阳 银 行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经 济 工 作 会 议 银 监 会 监 管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的 总 基 调, 坚 守 发 展 与 风 险 两 条 底 线, 在 全 体 股 东 和 董 事 的 支 持 下, 在 监 事 会 的 监 督 下, 董 事 会 严 格 遵 循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勤 勉 履 行 职 责, 科 学 谨 慎 决 策, 推 动 全 行 持 续 稳 健 发 展 1. 经 营 规 模 和 效 益 稳 步 提 升, 业 务 发 展 迈 上 新 台 阶 经 营 业 绩 稳 步 提 升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全 行 总 资 产 突 破 1500 亿 元, 达 到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26.87%;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18.48%;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21.43%; 全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亿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49.56%; 实 现 净 利 润 亿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6.25 亿 元, 增 长 34.74%; 每 股 收 益 1.35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0.35 元 ; 净 资 产 亿 元,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 每 股 净 资 产 5.86 元,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46 元 ; 2014 年, 全 国 城 商 行 平 均 资 产 利 润 率 和 资 本 利 润 率 同 比 分 别 下 降 0.07 个 百 分 点 和 1.62 个 百 分 点, 相 比 之 下, 贵 阳 银 行 依 然 保 持 了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资 本 利 润 率 26.27%, 同 比 增 加 1.71 个 百 分 点, 较 全 国 城 商 行 平 均 资 本 利 润 率 高 出 9.7 个 百 分 点, 资 产 利 润 率 1.77%, 同 比 增 加 0.17 个 百 分 点, 较 全 国 城 商 行 平 均 资 产 利 润 率 高 出 0.65 个 百 分 点 ; 成 本 收 入 比 26.20%; 全 年 上 缴 各 项 税 收 11.5 亿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1.5 亿 元, 增 长 15% 2014 年, 全 行 各 项 存 款 增 长 额 居 全 省 商 业 银 行 第 一 位, 存 款 规 模 跃 升 至 贵 阳 市 第 一 位, 综 合 竞 争 力 排 名 居 全 国 同 等 规 模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第 二 位, 并 获 得 最 佳 风 险 管 理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和 2014 年 最 值 得 百 姓 信 赖 的 银 行 机 构 称 号 主 要 监 管 指 标 持 续 优 化 2014 年 末, 不 良 贷 款 率 为 0.83%, 相 比 全 国 城 商 行 不 良 贷 款 率 平 均 水 平 低 0.33 个 百 分 点 ; 拨 备 覆 盖 率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 资 本 充 足 率 13.67%,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及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均 为 10.92%, 相 比 于 全 国 城 商 行 平 均 水 平 分 别 高 出 1.48 个 百 分 点 和 0.55 个 百 分 点 ; 存 贷 比 53.45%; 流 动 性 比 例 59.55% 主 要 监 管 指 标 均 优 于 全 国 城 商 行 平 均 水 平, 监 管 评 级 继 续 保 持 二 类 行, 处 于 全 国 城 商 行 标 杆 行 行 列 2.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不 断 完 善, 治 理 水 平 得 到 新 提 升 2014 年, 董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和 监 管 要 求,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治 理 水 平 实 现 了 新 提 升 规 范 召 开 各 类 会 议 全 年 召 开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1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3 次,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议 案 24 项 ;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9 次, 审 议 通 过 议 案 63 项 ; 董 事 会 下 设 六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会 议 12 次, 审 议 有 关 议 案 和 报 告 33 项 2014 年, 董 事 会 决 策 的 议 案, 无 论 从 数 量 上 还 是 内 容 上 都 较 往 年 有 了 较 大 丰 富 与 提 高, 进 一 步 显 示 了 董 事 会 在 全 行 公 司 治 理 中 的 核 心 作 用 32
3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不 断 完 善 制 度 体 系 按 照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加 强 商 业 银 行 股 权 质 押 管 理 的 通 知, 完 成 了 对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三 会 一 层 议 事 规 则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修 订, 上 述 制 度 的 完 善, 为 进 一 步 健 全 分 工 合 理 权 责 明 确 规 范 高 效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障 ; 加 强 了 内 部 重 大 信 息 报 告 制 度 的 执 行 力 度, 有 效 提 高 了 年 度 报 告 的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全 行 公 司 治 理 的 基 本 制 度 体 系 进 一 步 完 善 强 化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修 订 了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完 善 了 董 事 诚 信 档 案,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董 事 履 职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促 进 董 事 提 升 履 职 能 力 完 成 了 对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情 况 的 考 核, 根 据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完 成 了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考 核, 并 将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岗 位 薪 酬 和 绩 效 薪 酬 与 考 核 结 果 挂 钩 ; 引 导 树 立 正 确 的 发 展 观, 改 革 了 分 支 行 的 考 核 机 制, 引 入 赛 马 机 制, 建 立 分 期 分 类 考 核 条 线 管 理 多 指 标 综 合 衡 量 的 考 核 体 系, 促 进 分 支 行 协 力 争 先, 依 靠 绩 效 考 核 的 指 挥 棒 指 导 全 行 的 转 型 发 展 有 效 提 升 履 职 能 力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规 范 提 名 程 序, 经 公 开 征 集 提 名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候 选 人 并 最 终 提 交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顺 利 完 成 了 董 事 会 换 届, 新 任 董 事 于 年 内 全 部 获 贵 州 银 监 局 核 准 任 职 资 格 在 综 合 考 虑 有 关 监 管 要 求 和 每 位 董 事 的 专 业 特 长 从 业 经 历 的 情 况 下, 董 事 会 对 下 设 六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组 成 进 行 了 调 整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严 格 按 照 职 能 分 工, 在 各 自 职 责 权 限 范 围 内, 突 出 专 业 特 点, 围 绕 本 行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审 计 监 督 风 险 管 理 提 名 和 薪 酬 管 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等 重 大 事 项, 有 效 发 挥 专 门 委 员 会 辅 助 董 事 会 决 策 的 专 业 作 用, 为 董 事 会 的 科 学 决 策 提 供 有 力 的 支 撑 同 时,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董 事 会 成 员 与 高 级 管 理 层 及 部 门 定 期 交 流 沟 通 的 工 作 机 制, 董 事 会 成 员 定 期 了 解 全 行 经 营 管 理 情 况, 按 时 出 席 各 类 会 议, 围 绕 我 行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计 划 等 重 大 事 项 建 言 献 策, 体 现 了 高 度 的 责 任 心 和 良 好 的 专 业 素 质 ; 独 立 董 事 认 真 勤 勉 履 职, 积 极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及 广 大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为 董 事 会 科 学 客 观 地 决 策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3. 强 化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和 动 态 调 整, 发 展 转 型 取 得 新 突 破 强 化 战 略 指 导 作 用 2014 年 是 本 行 推 进 实 施 年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的 第 二 年, 董 事 会 充 分 发 挥 战 略 管 理 作 用, 完 成 了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定 期 评 估, 并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和 地 方 经 济 形 势 银 行 业 监 管 趋 势 同 业 竞 争 态 势 以 及 我 行 的 实 际 经 营 发 展 情 况, 对 战 略 规 划 进 行 了 动 态 调 整 和 完 善, 提 出 了 一 体 三 专 一 综 合 的 新 战 略 目 标, 即 以 中 小 企 业 金 融 为 主 体, 带 动 公 司 金 融 业 务 规 模 化 特 色 化 发 展 ; 专 注 于 社 区 金 融 专 注 于 互 联 网 金 融 专 注 于 科 技 金 融, 逐 步 打 造 成 为 综 合 化 金 融 集 团,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战 略 规 划 对 全 行 经 营 发 展 的 指 导 作 用, 战 略 定 位 战 略 目 标 和 实 施 路 径 进 一 步 明 确 积 极 落 实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和 策 略 举 措, 业 务 发 展 转 型 取 得 新 的 突 破 业 务 治 理 体 系 改 革 取 得 阶 段 性 成 果, 成 立 了 理 财 投 资 部 金 融 同 业 专 营 部 和 投 资 银 行 部,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业 务 细 分 条 线 管 理 和 专 业 化 营 销 ; 中 小 微 业 务 加 快 发 展, 实 现 了 中 小 微 贷 款 两 个 不 低 于 目 标 ; 个 人 业 务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个 人 存 款 增 速 分 别 高 于 全 省 全 市 个 人 存 款 平 均 增 速 6.14 和 6.77 个 百 分 点 ; 社 区 金 融 和 科 技 金 融 有 了 新 发 展 社 区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达 到 2.79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长 %, 累 计 开 设 账 户 1.08 万 个 搭 建 了 风 险 投 资 专 项 补 偿 新 三 板 等 科 技 金 融 33
38 服 务 平 台, 共 为 107 户 科 技 企 业 授 信 亿 元, 并 成 功 推 动 8 户 企 业 在 新 三 板 挂 牌 ; 电 子 银 行 业 务 成 为 新 亮 点, 全 年 新 增 网 银 客 户 9.61 万 户, 新 增 手 机 银 行 客 户 6.68 万 户, 移 动 支 付 同 比 增 长 %, 业 务 替 代 率 达 67.5%, 较 上 年 提 高 个 百 分 点, 发 行 了 全 国 第 一 张 符 合 人 民 银 行 MTPS 标 准 的 PBOC3.0 移 动 支 付 卡, 成 为 全 国 移 动 金 融 试 点 工 作 取 得 突 破 的 标 志 高 度 重 视 对 外 重 大 投 资, 认 真 审 议 相 关 议 案, 完 成 对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的 增 资 和 发 起 设 立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的 前 期 申 报 工 作, 推 进 本 行 综 合 化 集 团 化 经 营 加 快 发 展 高 度 重 视 机 构 网 点 和 渠 道 建 设 开 设 六 盘 水 兴 义 两 家 分 行 和 织 金 瓮 安 等 县 域 支 行, 实 现 了 对 全 省 市 州 全 覆 盖, 并 进 一 步 向 重 点 县 域 延 伸 截 止 2014 年 底, 我 行 全 辖 营 业 网 点 174 个, 在 成 都 毕 节 遵 义 凯 里 都 匀 安 顺 铜 仁 六 盘 水 和 兴 义 共 开 设 有 9 个 异 地 分 行, 在 贵 阳 市 域 内 有 26 个 经 营 管 理 行 和 1 个 营 业 部, 本 行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达 14 个, 机 构 网 点 已 实 现 向 乡 镇 的 延 伸, 全 行 区 域 战 略 布 局 进 一 步 优 化, 市 场 影 响 力 进 一 步 扩 大 同 时, 加 大 了 新 型 网 点 的 建 设 力 度, 全 年 新 设 社 区 支 行 20 家, 累 计 设 立 达 30 家, 新 设 小 微 支 行 20 家, 累 计 设 立 达 30 家, 建 立 助 农 取 款 点 50 个 4. 认 真 履 行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控 制 和 监 督 职 能, 风 险 管 理 取 得 新 成 效 2014 年, 董 事 会 认 真 履 行 全 行 风 险 管 理 控 制 和 监 督 职 能, 始 终 把 贯 彻 落 实 监 管 要 求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防 范 和 内 控 建 设 放 在 突 出 位 置, 积 极 关 注 外 部 环 境 变 化 对 我 行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产 生 的 影 响, 确 保 稳 健 经 营 听 取 了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完 善 了 各 风 险 管 理 专 门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组 成 职 责 及 议 事 程 序 ; 建 立 了 双 线 风 险 防 控 体 系 和 三 级 架 构 风 险 管 理 机 制,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组 织 架 构 和 管 理 体 系 进 一 步 优 化 ; 加 强 了 对 重 点 领 域 的 风 险 防 控, 严 格 控 制 两 高 一 剩 行 业 贷 款, 严 格 准 入 和 核 查 融 资 担 保 业 务,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按 计 划 还 款, 房 地 产 贷 款 实 行 差 别 化 信 贷 政 策 和 名 单 式 管 理, 全 年 未 发 生 重 大 风 险 事 件 ; 报 告 期 间, 董 事 会 以 控 制 风 险 为 导 向, 以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为 重 点, 认 真 履 行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审 慎 决 策 损 失 类 贷 款 核 销, 定 期 审 议 认 定 关 联 方 名 单, 认 真 审 批 关 联 交 易, 确 保 全 年 关 联 交 易 合 法 合 规 高 度 重 视 资 本 管 理 工 作 审 议 通 过 了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规 划 报 告 贵 阳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规 定,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全 行 资 本 管 理 的 目 标 机 制 和 具 体 措 施, 规 范 了 全 行 的 资 本 管 理 工 作, 提 升 了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确 保 了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规 划 项 目 的 有 序 推 进 ; 制 订 了 中 期 资 本 管 理 规 划, 通 过 强 化 资 本 的 筹 划 与 管 理, 确 保 全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指 标 满 足 监 管 要 求 和 全 行 经 营 发 展 的 需 要 授 权 高 级 管 理 层 发 行 不 超 过 10 亿 元 减 记 型 合 格 二 级 资 本 债 券, 以 充 实 二 级 资 本 授 权 管 理 层 根 据 监 管 政 策, 开 展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业 务, 调 整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结 构, 缓 解 资 本 金 压 力 高 度 关 注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建 设 通 过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措 施, 加 强 内 控 监 督 检 查, 不 断 完 善 全 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2014 年, 对 全 行 制 度 的 全 面 性 进 行 了 评 估, 强 化 了 对 制 度 的 合 规 性 审 核, 进 一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和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全 年 制 定 修 订 及 完 善 各 项 制 度 共 计 132 项, 为 有 效 防 范 风 险 提 供 了 制 度 34
3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保 障 ;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和 管 理 需 要, 在 对 各 分 支 行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控 制 尽 职 履 责 持 续 改 进 工 作 进 行 评 估 的 基 础 上, 以 风 险 为 导 向 确 定 稽 核 检 查 的 范 围 和 重 点, 完 成 了 16 个 分 支 行 的 周 期 性 审 计,2013 年 末 有 余 额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2013 年 新 增 房 地 产 贷 款 票 据 业 务 合 规 性 中 间 业 务 收 入 和 金 融 服 务 收 费 反 洗 钱 工 作 每 季 理 财 业 务 等 20 个 专 项 审 计,7 个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及 32 个 基 层 管 理 人 员 轮 岗 离 任 审 计 通 过 审 计 监 督 揭 示 和 分 析 梳 理 了 相 关 业 务 流 程 的 薄 弱 环 节 并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有 效 推 动 内 控 设 计 的 不 断 完 善 和 业 务 的 规 范 运 营 审 议 通 过 了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聘 请 会 计 事 务 所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审 计, 确 保 了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有 效 执 行 5.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公 司 形 象 实 现 新 提 升 贵 阳 银 行 在 自 身 获 得 发 展 的 同 时, 也 十 分 关 注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的 履 行 支 持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环 保 政 策, 积 极 支 持 实 体 经 济 发 展, 重 点 支 持 节 能 减 排 和 循 环 经 济 项 目, 严 格 控 制 两 高 一 剩 及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行 业 的 信 贷 投 入, 支 持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 支 持 地 方 经 济 建 设, 加 大 信 贷 资 金 投 放 和 运 用 直 接 融 资 工 具, 重 点 支 持 了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现 代 制 造 业 现 代 服 务 业 5 个 100 重 点 项 目 地 方 特 色 优 势 产 业 以 及 生 态 和 环 境 保 护 产 业, 加 大 了 对 教 育 事 业 保 障 性 住 房 等 民 生 领 域 的 金 融 支 持 力 度, 荣 获 2013 年 度 贵 州 省 金 融 贡 献 奖 贵 阳 市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突 出 贡 献 奖 ; 大 力 发 展 普 惠 金 融, 扶 持 小 微 企 业 发 展, 加 强 产 品 和 业 务 模 式 创 新, 小 微 互 助 贷 荣 获 服 务 小 微 企 业 十 佳 金 融 产 品 称 号 ; 为 解 决 农 村 支 付 难 的 问 题, 建 立 了 银 行 卡 助 农 取 款 服 务 点 新 型 服 务 模 式, 成 为 贵 州 省 首 家 深 入 农 村 建 立 的 集 支 付 转 账 取 款 服 务 为 一 体 的 综 合 型 金 融 服 务 平 台 ; 去 年 新 设 立 社 区 支 行 20 家, 进 一 步 丰 富 了 社 区 金 融 服 务 模 式, 提 升 了 基 础 金 融 服 务 的 覆 盖 面 和 可 获 得 性 ; 积 极 开 展 科 技 金 融 服 务 推 广, 搭 建 科 技 服 务 平 台, 加 快 科 技 金 融 服 务 模 式 的 复 制 和 推 广, 荣 获 贵 阳 市 2013 年 度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科 技 信 贷 支 持 奖 ; 审 议 通 过 了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战 略 规 划, 从 董 事 会 层 面 高 度 重 视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 提 倡 慈 善 责 任, 积 极 主 动 参 与 和 支 持 各 项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履 行 社 会 捐 助 帮 扶 责 任,2014 年 向 贵 州 省 孔 学 堂 发 展 基 金 会 贵 阳 市 红 十 字 筑 梦 基 金 贵 阳 学 院 贫 困 大 学 生 等 捐 赠 资 金 共 计 550 余 万 元, 在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促 进 社 会 发 展 方 面 做 出 了 积 极 的 贡 献 ( 三 )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2014 年, 面 对 经 济 三 期 叠 加 效 应 突 显, 金 融 改 革 深 入 推 进 同 业 竞 争 和 金 融 风 险 加 剧 的 严 峻 形 势, 我 行 在 董 事 会 的 领 导 下, 坚 持 合 规 审 慎 经 营 的 风 险 管 理 理 念, 坚 守 发 展 和 风 险 两 条 底 线, 稳 步 推 进 新 资 本 协 议 的 实 施,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强 化 风 险 管 理 的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提 高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尤 其 注 重 提 升 分 支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继 续 强 化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的 防 控, 守 住 了 风 险 底 线, 未 出 现 单 体 风 险, 整 体 风 险 可 控, 全 年 各 项 业 务 安 全 稳 健 运 行 我 行 财 务 评 价 在 全 国 资 产 规 模 1000 亿 元 2000 亿 元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竞 争 力 排 名 中 排 名 第 二 名, 并 获 得 最 佳 风 险 管 理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殊 荣 2014 年 风 险 管 理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一 是 切 实 推 进 新 资 本 协 议 的 实 施, 资 本 管 理 指 标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加 强 资 本 管 理, 年 末 资 本 充 足 率 和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分 别 为 13.67% 和 10.92%, 高 于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资 本 办 法 ) 35
40 规 定 的 最 低 资 本 要 求 和 过 渡 期 资 本 要 求 杠 杆 率 5.44%,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规 划 报 告 获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修 订 了 贵 阳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规 定, 构 建 了 我 行 的 资 本 管 理 框 架 体 系 开 展 了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操 作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体 系 押 品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项 目 的 前 期 准 备, 开 展 了 九 次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的 专 题 培 训 二 是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风 险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切 实 发 挥 高 级 管 理 层 下 设 的 信 用 市 场 操 作 等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风 险 管 理 中 的 统 领 作 用, 定 期 召 开 相 关 会 议 建 立 了 双 线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明 确 了 建 立 健 全 双 线 风 险 防 控 责 任 制 工 作 的 指 导 思 想 组 织 保 障 以 及 七 大 类 风 险 的 主 体 监 督 责 任 部 门 和 责 任 内 容, 层 层 签 订 双 线 风 险 防 控 目 标 责 任 书, 制 定 了 主 要 风 险 的 控 制 措 施, 并 切 实 加 强 主 要 风 险 的 防 控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2014 年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指 引 ( 以 下 简 称 风 险 政 策 指 引 ), 按 照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和 政 策, 提 出 了 年 度 风 险 管 理 的 总 体 目 标, 建 立 了 涵 盖 资 本 信 用 市 场 操 作 流 动 性 信 息 科 技 同 业 理 财 及 表 外 等 十 大 方 面 的 72 个 主 要 风 险 控 制 指 标 体 系 及 56 个 工 作 要 点, 并 按 季 进 行 监 测, 全 年 风 险 指 标 总 体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切 实 发 挥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在 风 险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按 照 条 线 考 核 要 求, 修 订 了 风 险 管 理 类 和 合 规 经 营 类 绩 效 考 评 指 标 体 系, 加 强 考 评 指 标 的 监 测, 按 季 进 行 考 评, 并 将 考 评 结 果 与 分 支 机 构 及 其 管 理 人 员 绩 效 挂 钩 考 核 完 善 了 同 业 业 务 风 险 治 理 体 系, 并 在 相 应 部 门 设 立 了 风 险 主 管 岗 位 切 实 提 升 分 支 行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对 新 设 的 兴 义 分 行 和 六 盘 水 分 行 派 驻 了 风 险 官, 对 新 员 工 就 风 险 条 线 的 管 理 要 求 进 行 了 专 题 培 训 和 跟 岗 辅 导, 定 期 召 开 分 支 行 风 险 官 会 议 优 化 了 三 级 架 构 下 的 授 权 体 系, 按 行 政 管 理 类 合 同 类 和 业 务 类 分 别 予 以 转 授 权 三 是 资 产 质 量 控 制 取 得 实 效, 守 住 了 信 用 风 险 底 线 年 末, 我 行 不 良 贷 款 率 0.83%, 较 年 初 上 升 0.23 个 百 分 点 低 于 全 国 商 业 银 行 不 良 贷 款 率 (1.25%)0.42 个 百 分 点, 低 于 全 国 城 商 行 不 良 贷 款 率 (1.16%)0.33 个 百 分 点 突 出 重 点, 狠 抓 资 产 质 量 的 防 范 与 化 解, 重 点 加 强 对 逾 期 贷 款 关 注 类 贷 款 和 新 增 不 良 贷 款 的 监 测, 挖 掘 重 点 清 收 对 象, 精 心 组 织 周 密 安 排 逐 户 逐 笔 制 定 处 置 方 案, 综 合 运 用 行 政 手 段 经 济 手 段 法 律 手 段 以 及 协 会 联 动 等 方 式 进 行 清 收, 加 大 核 销 力 度 继 续 加 强 房 地 产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两 高 一 剩 及 落 后 产 能 等 重 点 领 域 或 行 业 风 险 的 防 控, 加 强 企 业 集 群 贷 款 风 险 控 制, 梳 理 股 权 关 系 上 下 游 客 户 关 系 来 明 确 集 团 客 户 和 关 联 客 户 严 格 开 展 新 增 不 良 贷 款 违 规 过 程 问 责 和 绩 效 薪 酬 延 期 支 付, 坚 决 贯 彻 末 位 淘 汰, 未 出 现 较 大 风 险 事 件, 守 住 了 信 用 风 险 底 线 四 是 深 化 同 业 业 务 风 险 治 理 体 系 建 设, 加 强 市 场 风 险 的 管 控 按 照 监 管 要 求, 我 行 成 立 了 投 资 银 行 部 理 财 投 资 部 和 金 融 同 业 专 营 部, 制 定 了 同 业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要 求 和 措 施,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业 务 细 分 条 线 管 理 和 专 业 化 营 销 建 立 和 完 善 同 业 业 务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拟 定 或 修 订 了 贵 阳 银 行 市 场 风 险 限 额 管 理 规 定 贵 阳 银 行 银 行 账 户 和 交 易 账 户 划 分 管 理 规 定 贵 阳 银 行 债 券 投 资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 暂 行 ) 等 一 系 列 管 理 规 定, 做 到 有 章 可 循, 合 规 操 作 强 化 市 场 风 险 的 中 台 职 能, 设 定 风 险 限 额, 从 额 度 限 额 集 中 度 限 额 止 损 限 额 交 易 价 格 限 额 等 角 度 加 强 对 市 场 风 险 指 标 的 监 测 和 控 制 36
4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五 是 进 一 步 强 化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以 风 险 点 评 估 和 梳 理 为 抓 手, 对 主 要 风 险 点 及 其 防 控 措 施 进 行 动 态 评 估 和 调 整, 切 实 提 高 操 作 风 险 的 管 理 能 力 对 2013 年 度 已 梳 理 的 213 个 主 要 风 险 点 执 行 情 况 和 有 效 性 的 评 估, 逐 一 制 定 了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明 确 了 相 应 的 风 险 管 理 责 任 人 加 大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指 标 的 考 核 力 度, 设 定 了 会 计 出 纳 业 务 差 错 率 电 话 银 行 接 通 率 和 发 案 率 等 关 键 风 险 指 标, 并 密 切 监 测 和 考 核 积 极 开 展 重 要 岗 位 轮 岗 轮 调 及 强 制 休 假 工 作, 轮 岗 率 达 到 100% 六 是 提 高 流 动 性 风 险 计 量 和 监 测 水 平, 优 化 管 理 模 式 成 功 实 现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的 上 线 运 行, 运 行 结 果 良 好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等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监 控, 扩 大 了 流 动 性 风 险 监 控 的 覆 盖 范 围, 定 期 开 展 流 动 性 压 力 测 试 七 是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保 障 业 务 系 统 稳 定 持 续 运 行,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防 控 能 力 得 到 了 有 效 提 升 切 实 发 挥 了 一 二 三 道 防 线 在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中 的 管 理 作 用, 一 是 以 信 息 科 技 监 管 评 级 两 地 三 中 心 以 及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双 活 为 抓 手, 全 面 夯 实 信 息 科 技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二 是 以 专 项 风 险 评 估 过 程 风 险 控 制 以 及 信 息 系 统 外 包 商 专 项 检 查 等 为 切 入 点, 切 实 强 化 二 道 防 线 效 能, 三 是 电 子 银 行 业 务 业 务 连 续 性 等 专 项 稽 核 审 计 完 成 我 行 电 子 银 行 业 务 风 险 评 估 以 及 二 代 支 付 系 统 反 洗 钱 系 统 的 升 级 和 直 销 银 行 系 统 等 项 目 上 线 过 程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使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风 险 上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升 ; 通 过 两 地 三 中 心 和 重 要 业 务 系 统 双 活 应 用 灾 备 机 制 建 设 及 其 有 效 性 验 证, 夯 实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连 续 性 风 险 防 控 和 应 急 能 力, 获 得 2014 年 中 国 银 监 会 银 行 业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四 类 成 果 奖 同 时, 利 用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风 险 评 估 和 现 场 尽 职 调 查 和 审 计 提 升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防 控 齐 抓 共 管 的 格 局 初 步 形 成 2014 年 度 获 得 银 监 会 信 息 科 技 监 管 评 级 2B 级 的 好 成 绩 八 是 高 度 重 视 声 誉 风 险 的 防 控, 全 年 未 发 生 一 起 严 重 损 毁 我 行 声 誉 的 重 大 声 誉 事 件 借 助 中 央 省 市 等 主 流 媒 体 加 大 主 动 宣 传 和 正 面 宣 传 力 度,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全 行 的 社 会 公 众 形 象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切 实 加 强 声 誉 风 险 防 控 队 伍 和 监 测 手 段 建 设, 组 织 开 展 全 行 声 誉 风 险 与 媒 体 应 对 等 方 面 的 培 训 以 及 应 急 演 练 工 作, 进 一 步 提 高 全 行 应 对 声 誉 事 件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将 声 誉 风 险 管 理 纳 入 绩 效 考 评 指 标 体 系 切 实 加 强 舆 情 监 测 报 告 和 应 对 工 作, 重 点 加 强 对 微 博 博 客 论 坛 等 新 兴 媒 体 的 监 测 和 舆 论 引 导, 对 全 行 一 般 性 声 誉 事 件 进 行 积 极 应 对 和 处 置, 对 重 大 负 面 及 敏 感 性 网 络 舆 情 做 到 一 事 一 报, 有 力 地 维 护 了 全 行 的 声 誉 形 象 九 是 持 续 加 强 附 属 机 构 的 管 理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是 我 行 唯 一 一 家 附 属 机 构, 自 成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较 大 风 险 事 件 年 末, 该 机 构 资 产 总 额 为 亿 元,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9.33 亿 元,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8.73 亿 元, 不 良 贷 款 率 为 0.14%, 资 产 质 量 较 好, 风 险 可 控 资 本 充 足 率 为 18.51%,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17.51%, 流 动 性 比 例 为 35.97%, 资 本 充 足, 流 动 性 状 况 良 好 37
42 我 行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附 属 机 构 的 并 表 管 理 力 度 一 是 从 行 内 抽 调 管 理 及 业 务 人 员 派 驻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直 接 参 与 和 指 导 该 行 的 经 营 管 理 二 是 将 附 属 机 构 纳 入 我 行 全 面 风 险 体 系 三 是 按 照 银 行 并 表 监 管 指 引 ( 试 行 ) 资 本 办 法 和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附 属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进 行 并 表 风 险 管 理 四 是 加 强 并 表 资 本 充 足 率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指 标 的 监 测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架 构 体 系 如 下 : 38
4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四 )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根 据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委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以 及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商 业 银 行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的 有 关 规 定, 商 业 银 行 应 建 立 和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保 障 银 行 体 系 的 安 全 稳 健 运 行 为 此, 本 行 坚 持 全 面 审 慎 有 效 独 立 原 则, 不 断 强 化 内 部 控 制 措 施,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基 本 建 立 了 架 构 清 晰 控 制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内 部 控 制 的 要 求 在 重 要 环 节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管 理 层 相 信 本 行 不 存 在 重 大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1. 本 行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的 目 标 本 行 建 立 的 内 控 体 系 旨 在 确 保 本 行 的 战 略 和 经 营 目 标 得 以 全 面 实 施 和 充 分 体 现 ; 确 保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金 融 规 章 和 本 行 内 部 规 章 制 度 得 到 贯 彻 执 行 ; 确 保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的 有 效 性, 将 各 类 风 险 控 制 在 适 当 范 围 内, 保 障 资 产 安 全 ; 确 保 业 务 记 录 财 务 信 息 和 其 他 管 理 信 息 的 及 时 完 整 和 真 实 ; 确 保 本 行 经 营 管 理 符 合 监 管 部 门 的 审 慎 监 管 要 求 2. 本 行 建 立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遵 循 的 基 本 原 则 (1) 与 本 行 的 经 营 宗 旨 和 发 展 战 略 相 一 致 ; (2) 体 现 持 续 改 进 内 部 控 制 的 要 求 ; (3) 符 合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要 求 ; (4) 体 现 侧 重 控 制 的 风 险 类 型 ; (5) 体 现 不 同 产 品 的 风 险 控 制 要 求 ; (6) 传 达 给 适 用 岗 位 的 员 工, 指 导 员 工 实 施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7) 可 为 风 险 相 关 方 所 获 取, 并 寻 求 互 利 合 作 ; (8) 定 期 进 行 评 审, 确 保 其 持 续 的 适 宜 性 和 有 效 性 39
44 3. 本 行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有 效 情 况 (1) 控 制 环 境 1 治 理 结 构 本 行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业 银 行 法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及 配 套 的 管 理 制 度, 已 构 建 了 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为 主 体 的 公 司 治 理 架 构 ; 董 事 会 下 设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等 6 个 专 业 委 员 会 ; 监 事 会 下 设 监 督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 高 级 管 理 层 下 设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投 资 业 务 审 查 委 员 会 授 信 审 查 委 员 会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业 务 连 续 性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订 了 完 备 的 议 事 规 则 和 决 策 程 序, 并 配 备 了 相 应 的 工 作 人 员, 各 个 治 理 主 体 基 本 能 够 按 照 职 责 规 定 和 规 范 程 序 履 行 相 应 职 责 监 事 会 从 制 度 建 设 合 规 情 况 和 尽 职 情 况 三 部 分 对 董 事 监 事 进 行 履 职 评 价 本 行 治 理 结 构 图 如 下 : 40
4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 组 织 结 构 本 行 依 据 不 相 容 职 责 相 分 离 并 且 相 互 制 衡 的 原 则, 着 力 构 建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明 确 报 告 关 系 清 晰 的 组 织 结 构 现 本 行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是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董 事 会 进 行 管 理 和 执 行, 由 监 事 会 行 使 监 督 职 能 行 长 受 聘 于 董 事 会, 对 本 行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全 面 负 责 本 行 实 行 一 级 法 人 体 制, 各 分 支 机 构 均 为 非 独 立 核 算 单 位, 其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根 据 总 行 授 权 进 行, 并 对 总 行 负 责 截 止 2014 年 末, 本 行 共 有 26 个 总 行 职 能 部 门,174 个 分 支 机 构 3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本 行 对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包 括 授 信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中 间 业 务 存 款 及 柜 台 业 务 等 均 制 定 了 较 健 全 的 规 章 制 度, 并 按 照 内 控 手 册 程 序 文 件 管 理 规 定 和 操 作 规 程 支 持 性 记 录 四 个 层 次 建 立 了 基 本 覆 盖 本 行 各 项 业 务 操 作 和 管 理 活 动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文 件, 并 将 文 件 制 度 的 修 改 完 善 持 续 改 进 作 为 每 年 的 一 项 常 规 性 工 作 2014 年, 本 行 共 制 定 规 章 制 度 41 个, 修 订 完 善 91 个, 全 行 经 营 管 理 持 续 走 向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4 人 事 政 策 与 实 际 运 作 本 行 已 建 立 招 聘 培 训 考 核 薪 酬 管 理 员 工 考 勤 和 请 休 假 管 理 人 员 及 重 要 岗 位 人 员 强 制 休 假 轮 岗 轮 调 等 管 理 制 度 和 规 定, 规 范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流 程 与 权 限, 确 保 招 聘 调 配 培 训 考 核 休 假 轮 岗 等 工 作 的 有 序 开 展 根 据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绩 效 考 评 监 管 指 引, 本 行 制 定 了 包 含 合 规 经 营 类 指 标 风 险 管 理 类 指 标 经 营 效 益 类 指 标 发 展 转 型 类 指 标 社 会 责 任 类 指 标 等 五 大 类 的 考 核 制 度, 进 一 步 完 善 本 行 绩 效 考 评 内 控 制 度 体 系 2014 年 本 行 持 续 完 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并 调 整 优 化 了 薪 酬 结 构, 增 加 了 一 般 员 工 薪 酬 总 额, 建 立 了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全 年 共 招 录 大 学 毕 业 生 258 人, 提 拔 引 进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50 人, 引 进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26 人 举 办 各 类 培 训 127 期, 组 织 参 加 外 部 培 训 49 期, 共 计 培 训 11,767 人 次 5 合 规 文 化 建 设 本 行 在 风 险 管 理 部 下 专 设 二 级 部 室 合 规 与 内 控 管 理 部 专 司 合 规 管 理 职 责, 并 配 备 一 名 副 总 经 理 分 管 合 规 工 作 2014 年 本 行 继 续 加 大 合 规 文 化 建 设 工 作 力 度, 一 是 从 内 部 控 制 合 规 经 营 管 理 和 案 件 防 控 的 高 度, 有 针 对 性 有 重 点 的 在 全 行 各 层 面 开 展 各 类 内 控 制 度 学 习 各 类 业 务 培 训, 干 部 员 工 的 综 合 素 质 和 业 务 技 能 不 断 提 高, 全 员 内 控 意 识 合 规 经 营 意 识 和 案 防 意 识 得 到 进 一 步 强 化 二 是 持 续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从 根 本 上 有 效 保 障 制 度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三 是 编 制 合 规 操 作 手 册 放 款 分 册, 印 发 各 分 支 行 四 是 编 发 合 规 简 报 15 期, 及 41
46 时 报 道 国 内 金 融 热 点, 发 布 本 行 合 规 动 态, 开 展 合 规 业 务 探 讨, 通 过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及 时 揭 示 相 关 业 务 风 险 五 是 加 强 检 查 和 督 促 工 作, 对 分 支 行 内 控 合 规 及 案 防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并 督 促 分 支 行 进 行 整 改, 切 实 提 升 员 工 内 控 意 识 合 规 经 营 意 识 和 案 防 意 识 6 外 部 影 响 影 响 本 行 的 外 部 环 境 主 要 来 自 于 经 济 形 势 及 行 业 动 态 管 理 以 及 监 督 机 构 的 监 督 审 查 等 本 行 能 适 时 地 根 据 外 部 环 境 的 变 化 不 断 提 高 内 部 控 制 意 识 强 化 和 改 进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及 程 序 (2) 风 险 识 别 与 评 估 本 行 一 直 贯 彻 审 慎 合 规, 稳 健 经 营 的 风 险 管 理 理 念, 深 入 推 进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搭 建 了 总 分 支 三 级 风 险 管 理 架 构 体 系 和 机 制,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总 行 各 业 务 部 门 以 及 各 分 支 行 在 风 险 管 理 中 的 职 责, 切 实 发 挥 高 级 管 理 层 下 设 的 信 用 市 场 操 作 等 五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风 险 管 理 中 的 积 极 作 用, 基 本 形 成 纵 向 垂 直 横 向 嵌 入 的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以 及 战 略 层 面 政 策 层 面 业 务 操 作 层 面 等 的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2014 年, 本 行 按 照 新 资 本 协 议 的 实 施 要 求, 切 实 推 进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进 一 步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并 积 极 开 展 风 险 识 别 与 评 估 工 作 一 是 对 2013 年 梳 理 的 全 行 213 个 风 险 点 及 对 应 控 制 措 施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了 后 续 评 估, 在 此 基 础 上 梳 理 出 2014 年 的 全 行 243 个 主 要 风 险 点 及 对 应 控 制 措 施 ; 二 是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2014 年 度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指 引, 设 定 主 要 风 险 管 控 指 标 和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要 点, 按 季 进 行 监 测 预 警 及 控 制 ; 三 是 对 本 行 制 度 的 全 面 性 完 整 性 和 有 效 性 进 行 专 项 评 估, 特 别 是 对 新 业 务 新 产 品 的 制 度 流 程 建 设 及 执 行 情 况 及 时 进 行 检 查 ; 四 是 积 极 开 展 重 点 领 域 的 业 务 检 查 和 风 险 评 估, 具 体 开 展 了 对 分 支 行 权 限 内 授 信 业 务 全 行 融 资 性 担 保 业 务 及 保 兑 仓 业 务 等 表 内 外 业 务 的 专 项 检 查, 对 电 子 银 行 业 务 的 专 项 风 险 评 估, 对 部 分 重 要 外 包 商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和 现 场 实 地 检 查 等 ; 五 是 按 季 发 布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内 容 包 括 主 要 风 险 指 标 情 况 其 他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和 重 点 关 注 的 问 题 等 ; 六 是 适 时 做 好 舆 情 监 测 报 告 及 应 对 工 作, 组 织 开 展 相 关 风 险 点 的 排 查 和 处 置, 明 确 专 人, 加 强 对 各 类 媒 体, 尤 其 是 网 络 微 博 博 客 论 坛 等 新 兴 媒 体 的 舆 情 监 测, 一 般 舆 情 适 时 编 发 舆 情 简 报, 重 大 负 面 舆 情 坚 持 一 事 一 报 (3) 信 息 与 沟 通 1 信 息 交 流 与 沟 通 在 内 部 信 息 沟 通 方 面, 本 行 一 是 建 立 了 会 议 管 理 规 定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管 理 规 定 行 务 公 开 管 理 规 定 等 各 类 会 议 制 度 和 报 告 管 理 规 定 合 理 化 建 议 活 动 规 范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及 紧 急 信 息 报 告 制 度 42
4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等 报 告 制 度 和 各 项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的 报 告 流 程, 明 晰 了 报 告 路 径 ; 二 是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召 开 各 层 级 会 议, 通 报 业 务 动 态, 讨 论 研 究 经 营 管 理 方 针 政 策, 传 达 贯 彻 上 级 指 示 和 领 导 决 策 ; 三 是 适 时 开 展 基 层 调 研 工 作, 使 各 级 领 导 能 够 直 接 掌 握 基 层 发 展 现 状 和 遇 到 的 瓶 颈 ; 四 是 实 行 首 问 责 任 制, 将 信 息 交 流 工 作 落 实 到 人, 有 效 提 高 了 信 息 传 递 质 量, 防 止 出 现 交 流 屏 障 ; 五 是 充 分 利 用 协 同 办 公 系 统 功 能, 发 挥 了 办 公 系 统 作 为 全 行 展 示 交 流 传 播 沟 通 的 主 渠 道 作 用, 及 时 发 布 工 作 动 态 ; 六 是 办 有 内 部 刊 物 贵 阳 银 行, 不 定 期 刊 发 行 内 的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服 务 的 动 态 ; 七 是 建 立 风 险 信 息 发 布 机 制, 按 季 发 布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主 要 通 报 风 险 指 标 情 况 其 他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重 点 关 注 问 题 在 外 部 信 息 沟 通 方 面, 本 行 制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规 定, 以 保 证 向 监 管 机 构 和 外 界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准 确 合 法 真 实 和 完 整 ; 制 定 了 客 户 投 诉 意 见 处 理 管 理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投 诉 处 理 机 制, 在 营 业 网 点 设 立 意 见 箱 意 见 薄, 成 立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以 确 保 客 户 意 见 反 映 途 径 高 效 畅 通 2 反 舞 弊 和 举 报 投 诉 机 制 本 行 深 入 推 进 惩 防 体 系 建 设,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廉 政 风 险 防 范 实 施 办 法, 切 实 履 行 反 腐 倡 廉 工 作 职 责 本 行 一 是 坚 持 以 预 防 教 育 为 主, 扎 实 开 展 反 腐 倡 廉 教 育, 建 立 了 自 己 的 警 示 教 育 基 地, 并 不 断 充 实 完 善 教 育 基 地 内 容 ; 通 过 对 总 行 领 导 总 行 部 门 及 分 支 行 管 理 人 员 重 要 岗 位 人 员 分 层 次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岗 位 廉 洁 教 育 警 示 教 育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工 作 等 主 题 活 动, 加 强 廉 政 教 育, 努 力 形 成 以 廉 为 荣 以 贪 为 耻 的 文 化 氛 围 ; 二 是 以 监 督 约 束 为 辅,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关 于 加 强 对 一 把 手 权 力 运 行 监 督 的 工 作 措 施 ; 为 全 面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本 行 党 委 书 记 与 总 行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各 分 支 行 行 长 均 签 订 了 2014 年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书, 强 化 各 级 领 导 责 任, 全 行 166 名 管 理 人 员 均 签 订 了 拒 收 送 礼 金 礼 券 购 物 卡 承 诺 书, 把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落 到 实 处 ; 三 是 以 举 报 投 诉 为 补, 疏 通 举 报 投 诉 渠 道, 设 置 举 报 专 线 举 报 邮 箱 等, 鼓 励 全 行 员 工 自 觉 参 与 银 行 内 控 管 理, 举 报 违 纪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4) 控 制 活 动 1 对 外 担 保 本 行 开 展 对 外 担 保 业 务 是 经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和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常 规 银 行 业 务 之 一 本 行 所 有 的 保 函 业 务 均 按 贵 阳 银 行 保 函 业 务 管 理 规 定 和 贵 阳 银 行 保 函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执 行, 均 满 足 权 限 职 责 流 程 格 式 反 担 保 落 实 措 施 等 要 求 对 于 非 格 式 的 保 函 文 本 须 经 风 险 管 理 部 审 查 后 才 能 按 权 限 办 理 2014 年 进 一 步 制 定 了 融 资 性 保 函 和 贷 款 承 诺 的 相 关 操 作 规 程 43
48 2 关 联 交 易 本 行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定 义 审 批 程 序 管 理 要 求 披 露 要 求 进 行 了 具 体 的 规 定 截 至 2014 年 末, 本 行 关 联 交 易 的 总 量 单 笔 关 联 交 易 最 高 额 关 联 交 易 审 批 或 报 备 事 项 和 流 程 严 格 按 照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符 合 有 关 监 管 规 定 3 信 息 披 露 本 行 制 定 并 实 施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规 定, 明 确 了 信 息 披 露 的 管 理 部 门 形 式 内 容 和 要 求 本 行 主 要 以 年 度 报 告 形 式 对 有 关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的 披 露 4 财 务 管 理 本 行 按 照 公 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要 求, 以 提 高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规 范 财 务 行 为 强 化 经 营 约 束 提 高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为 目 标, 积 极 建 立 完 善 本 行 财 务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做 好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积 极 开 发 建 设 财 务 系 统, 并 通 过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系 统 锁 定 分 支 机 构 的 业 务 权 限, 实 行 电 子 授 权 批 准 电 子 核 准, 提 高 了 财 务 信 息 质 量 及 财 务 分 析 能 力, 加 强 了 控 制 监 督 力 度 本 行 实 行 一 级 法 人 统 一 核 算 分 级 管 理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制 为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提 高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本 行 实 行 以 下 具 体 核 算 管 理 方 式 :1) 定 期 对 各 类 资 产 进 行 评 价, 统 一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 统 一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和 计 量 ;3) 统 一 核 算 固 定 资 产 及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4) 对 费 用 支 出 实 行 归 口 分 级 管 理 和 预 算 控 制, 明 确 费 用 支 出 范 围 标 准 和 审 批 程 序, 对 一 些 支 出 频 率 高 控 制 难 度 大 的 费 用 项 目 实 行 重 点 监 控 同 时 引 入 了 内 部 资 金 转 移 定 价 和 经 济 资 本 考 核 机 制, 进 一 步 强 化 资 本 约 束 意 识, 较 好 引 导 分 支 行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节 约 成 本 5 授 信 业 务 本 行 以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为 原 则, 以 优 化 贷 款 结 构 严 格 风 险 分 类 为 基 础, 以 加 强 授 权 授 信 管 理 为 重 点, 并 加 强 对 大 额 贷 款 的 风 险 调 查 及 贷 后 管 理 企 业 信 用 评 级 授 信 准 入 授 信 评 审 放 款 审 查 风 险 分 类 大 额 授 信 业 务 风 险 调 查 贷 后 管 理 由 不 同 的 职 能 部 门 进 行 管 理, 能 够 相 互 牵 制, 同 时 对 授 信 业 务 实 行 风 险 限 额 管 理, 降 低 集 中 度 风 险, 加 大 对 高 风 险 贷 款 的 处 置 力 度, 进 一 步 提 升 风 险 控 制 和 管 理 能 力 本 行 设 有 独 立 的 授 信 评 审 部 门 和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一 是 对 包 括 同 业 授 信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关 联 客 户 授 信 小 微 企 业 授 信 票 据 业 务 授 信 等 在 内 的 公 司 客 户 实 施 统 一 授 信 管 理, 归 并 多 头 贷 款, 控 制 分 散 授 信 过 度 授 信 风 险, 实 现 授 信 额 度 的 全 程 管 控, 本 行 的 单 一 客 户 前 十 大 客 户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前 十 大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集 中 度 均 44
4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达 到 监 管 要 求 ; 二 是 实 行 统 一 授 权 管 理, 根 据 管 理 能 力 强 弱 和 不 良 资 产 率 高 低 对 分 支 行 实 行 信 贷 审 批 差 别 授 权, 增 强 了 信 贷 管 理 的 科 学 性 和 有 效 性 2014 年, 本 行 继 续 完 善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制 度 体 系, 进 一 步 明 确 细 化 信 贷 营 销 方 向 风 险 调 查 要 点 信 贷 资 产 分 类 标 准 及 分 类 流 程, 并 严 格 信 贷 违 规 问 责 等, 有 效 提 高 了 本 行 信 贷 管 理 水 平 和 动 态 管 理 能 力 本 行 持 续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的 风 险 管 控 一 是 切 实 防 范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风 险 密 切 跟 踪 存 量 平 台 贷 款, 分 门 别 类 做 好 后 续 衔 接 工 作, 进 一 步 缓 释 贷 款 风 险 ; 对 于 新 增 平 台 贷 款,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采 取 市 场 化 运 作 方 式, 保 证 第 一 还 款 来 源, 落 实 有 效 的 抵 押 担 保, 确 保 风 险 可 控 ; 二 是 继 续 执 行 房 地 产 贷 款 差 别 化 信 贷 政 策, 对 房 地 产 企 业 实 行 名 单 式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综 合 实 力 弱 自 有 资 金 比 率 低 楼 盘 地 段 无 优 势 的 房 地 产 项 目 和 大 户 型 高 价 房 等 高 端 房 开 项 目 贷 款 ; 三 是 重 视 企 业 集 群 贷 款 的 风 险 控 制 本 行 通 过 梳 理 股 权 关 系 上 下 游 客 户 关 系 来 明 确 集 团 客 户 和 关 联 客 户, 对 客 户 情 况 进 行 了 评 估 检 查, 并 按 统 一 授 信 原 则 测 算 企 业 的 授 信 额 度 ; 高 度 关 注 企 业 集 群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业 集 中 度 企 业 投 资 行 为 及 其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趋 势 等 问 题, 发 现 风 险 及 时 退 出 ; 四 是 持 续 加 强 两 高 一 剩 贷 款 的 风 险 控 制 本 行 严 格 控 制 两 高 一 剩 及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行 业 的 信 贷 投 入, 尤 其 是 钢 铁 水 泥 多 晶 硅 平 板 玻 璃 传 统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对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及 国 家 发 改 委 有 关 要 求 的 新 项 目 不 授 信, 对 已 经 授 信 并 列 入 淘 汰 类 或 风 险 加 大 的 客 户 停 止 授 信 ; 五 是 加 强 融 资 性 担 保 机 构 担 保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提 高 担 保 机 构 注 册 资 本 金 准 入 门 槛, 及 时 调 整 担 保 授 信 额 度, 同 时 通 过 贷 后 检 查 专 项 检 查 等, 对 违 反 规 定 的 担 保 公 司 坚 决 停 止 合 作,2014 年 我 行 已 停 止 合 作 的 融 资 性 担 保 机 构 有 5 家 6 资 金 业 务 本 行 建 立 了 资 金 内 部 控 制 的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按 照 不 相 容 岗 位 相 分 离 分 级 授 权 的 原 则 明 确 了 相 关 职 责 在 资 金 头 寸 管 理 上, 不 断 完 善 资 金 头 寸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成 功 上 线 了 资 金 头 寸 管 理 系 统,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了 资 金 头 寸 的 有 效 管 理 在 资 金 运 营 上, 本 行 建 立 了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覆 盖 了 债 券 业 务 同 业 业 务 回 购 业 务 等 业 务 条 线, 业 务 操 作 有 章 可 循, 并 实 行 前 台 交 易 与 后 台 结 算 分 离 自 营 业 务 与 代 客 业 务 分 离 的 内 控 管 理 机 制, 前 台 交 易 后 台 结 算 及 会 计 核 算 分 由 不 同 部 门 负 责, 更 好 地 实 现 了 相 互 分 离 相 互 牵 制 监 督 日 常 工 作 中 本 行 注 重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监 控 和 管 理 本 行 对 外 严 格 控 制 各 类 风 险, 主 要 开 展 低 风 险 业 务 ; 对 内 不 断 完 善 规 章 制 度 梳 理 操 作 流 程 和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贵 阳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压 力 测 试 管 理 办 法 贵 阳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计 量 规 则 等, 上 线 运 行 了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了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的 监 管 监 测 和 内 部 管 理 等 指 标 的 计 算 测 试 分 析 等 功 能, 并 每 季 开 展 流 动 性 风 险 压 力 测 试, 加 强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本 行 历 年 来 流 动 性 比 例 均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能 做 到 保 支 付 保 资 金 安 全 运 行, 从 未 发 生 透 支 和 支 付 困 难 情 况 45
50 7 中 间 业 务 2014 年, 本 行 继 续 优 化 中 间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对 中 间 业 务 收 费 种 类 标 准 依 据 及 核 算 科 目 进 行 了 重 新 梳 理, 拟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中 间 业 务 2014 年 2016 年 三 年 规 划 和 贵 阳 银 行 中 间 业 务 收 费 管 理 规 定, 按 照 统 起 来 管 起 来 动 起 来 的 原 则, 进 一 步 明 确 总 行 各 相 关 部 门 职 责, 形 成 了 一 套 严 格 可 行 的 内 部 审 批 授 权 制 度 同 时, 根 据 银 监 会 国 家 发 改 委 下 发 的 商 业 银 行 服 务 价 格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印 发 商 业 银 行 服 务 政 府 指 导 价 政 府 定 价 目 录 的 通 知 的 文 件 精 神, 本 行 编 制 了 贵 阳 银 行 金 融 服 务 价 格 统 一 执 行 表 (2014 年 版 ), 在 本 行 门 户 网 点 和 各 营 业 网 点 进 行 了 张 贴 公 布, 各 项 服 务 收 费 真 正 做 到 有 依 据 有 标 准 有 服 务 8 会 计 业 务 为 了 防 范 运 营 风 险, 进 一 步 提 升 客 户 服 务 水 平, 提 高 运 营 效 率 与 质 量, 本 行 持 续 加 强 会 计 内 控 制 度 建 设, 并 通 过 完 善 系 统 优 化 流 程 加 强 培 训 加 大 检 查 考 核 力 度 等 措 施, 提 高 会 计 业 务 操 作 风 险 防 控 能 力, 推 进 会 计 内 控 管 理 工 作 2014 年 重 点 加 强 了 制 度 建 设 方 面 的 工 作, 共 制 定 新 制 度 8 个, 修 订 原 有 制 度 63 个, 进 一 步 明 确 业 务 处 理, 推 进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达 标 建 设 同 时, 本 行 持 续 优 化 业 务 系 统, 不 断 完 善 业 务 流 程, 实 现 会 计 监 控 系 统 账 务 集 中 系 统 事 后 监 督 系 统 功 能 的 互 补, 构 建 起 点 面 结 合, 立 体 化 全 方 位 的 会 计 监 督 体 系, 有 效 提 升 了 操 作 风 险 防 控 能 力 9 信 息 科 技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是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要 内 容, 信 息 科 技 部 负 责 实 施 本 行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建 设 规 划 和 风 险 控 制 本 行 以 支 撑 业 务 发 展 满 足 控 制 需 要 为 目 标 积 极 建 立 完 善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制 度 和 技 术 体 系, 防 范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加 快 应 用 系 统 和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推 进 专 业 化 管 理 本 行 现 已 初 步 形 成 产 品 渠 道 服 务 体 系 决 策 支 持 相 结 合 的 综 合 技 术 平 台, 形 成 了 以 综 合 业 务 系 统 为 核 心, 信 贷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协 同 办 公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和 各 类 银 行 产 品 为 基 础, 自 助 银 行 网 上 银 行 手 机 银 行 支 付 系 统 等 多 渠 道 为 依 托 的 立 体 式 电 子 化 服 务 体 系 本 行 在 不 断 建 设 和 升 级 优 化 各 系 统 功 能 的 基 础 上, 注 重 加 强 科 技 管 理,2014 年 本 行 信 息 科 技 总 体 处 于 健 康 运 行 和 可 控 状 态 一 是 在 已 建 成 两 地 三 中 心 运 行 级 灾 备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实 现 了 核 心 业 务 前 置 网 上 银 行 二 代 支 付 等 三 级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的 双 活 架 构, 提 高 了 本 行 三 级 以 上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连 续 性 二 是 制 定 了 标 准 化 信 息 科 技 软 件 外 包 合 同 模 版, 同 时 加 强 对 外 包 服 务 商 的 监 督 检 查 力 度,2014 年 对 11 家 重 点 外 包 服 务 商 进 行 了 全 面 深 入 的 现 场 尽 职 检 查 三 是 聘 请 中 国 金 融 认 证 中 心 (CFCA) 对 本 行 电 子 银 行 业 务 进 行 了 全 面 的 安 全 评 估, 46
5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就 涉 及 交 易 流 程 安 全 技 术 和 客 户 端 的 风 险 防 控 情 况 共 梳 理 出 风 险 点 563 个,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对 存 在 漏 洞 和 隐 患 的 及 时 进 行 整 改 和 优 化, 提 高 我 行 电 子 渠 道 信 息 风 险 防 控 能 力 四 是 逐 步 建 立 起 覆 盖 事 件 管 理 问 题 管 理 变 更 管 理 配 置 管 理 等 系 统 运 行 环 节 的 运 维 管 理 体 系 和 操 作 流 程 五 是 建 立 了 一 体 化 运 营 管 理 的 集 中 监 控 体 系, 对 数 据 中 心 的 监 控 系 统 在 软 硬 件 方 面 进 行 了 全 面 升 级, 有 效 把 风 险 防 控 与 预 警 应 用 到 系 统 中 六 是 对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的 安 全 保 障 不 断 进 行 技 术 安 全 加 固 (5) 监 督 与 纠 正 机 制 本 行 实 行 统 一 领 导 分 级 授 权 独 立 负 责 的 监 督 纠 正 管 理 体 制, 以 多 种 监 督 手 段 从 多 方 面 多 层 次 多 维 度 加 强 检 查 和 督 促 整 改 力 度 1 加 强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的 日 常 检 查 监 督 本 行 各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积 极 推 进 各 项 检 查 及 整 改 督 导 工 作, 每 季 通 过 实 行 本 条 线 内 控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检 查 及 组 织 分 支 行 自 查 等 多 种 方 式 了 解 全 行 内 控 执 行 现 状, 并 有 针 对 性 地 强 化 管 理, 完 善 制 度 流 程 2014 年, 本 行 开 展 了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政 府 平 台 贷 款 及 房 地 产 贷 款,34 家 分 支 行 权 限 内 授 信 业 务 及 融 资 性 担 保 公 司 担 保 业 务 等 授 信 业 务 的 检 查 ; 对 6 家 自 行 出 票 的 分 支 行 9 家 总 行 代 出 票 的 分 支 行 及 2 家 第 三 方 仓 储 监 管 机 构 进 行 了 票 据 业 务 的 专 项 检 查 ; 开 展 了 直 融 业 务 ( 自 投 融 资 性 保 函 ) 理 财 业 务 保 兑 仓 业 务 及 商 票 通 业 务 等 专 项 检 查 ; 采 取 会 计 巡 回 辅 导 员 检 查 会 计 交 叉 检 查 突 击 检 查 等 多 种 方 式 对 35 个 分 支 行 及 下 辖 77 个 营 业 网 点 进 行 会 计 内 控 情 况 检 查 ; 对 三 级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了 一 次 信 息 科 技 方 面 的 专 项 检 查 等 对 检 查 存 在 的 问 题 均 及 时 督 促 进 行 了 整 改 2 积 极 开 展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本 行 设 有 独 立 的 稽 核 审 计 部 门, 并 制 定 了 稽 核 审 计 控 制 程 序 以 及 全 面 专 项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等 各 项 稽 核 审 计 制 度 和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了 稽 核 审 计 处 罚 办 法 稽 核 审 计 部 向 董 事 会 及 其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实 行 向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报 告 制 度 2014 年, 稽 核 工 作 围 绕 本 行 工 作 重 心, 结 合 银 监 会 的 监 管 重 点, 结 合 多 渠 道 收 集 的 信 息, 在 对 各 分 支 行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控 制 尽 职 履 责 持 续 改 进 工 作 进 行 评 估 的 基 础 上 以 风 险 为 导 向 确 定 稽 核 检 查 的 范 围 和 重 点, 并 大 力 加 强 各 项 稽 核 检 查 工 作, 完 成 了 16 个 分 支 行 的 周 期 性 审 计 ;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房 地 产 贷 款 票 据 业 务 合 规 性 中 间 业 务 收 入 和 金 融 服 务 收 费 反 洗 钱 工 作 理 财 业 务 等 20 个 专 项 审 计 ;7 个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及 32 个 基 层 管 理 人 员 轮 岗 离 任 审 计 等 检 查 发 现 的 问 题 均 向 被 查 单 位 下 发 了 整 改 通 知 书 并 严 格 督 促 落 实 整 改, 并 对 相 关 业 务 流 程 的 薄 弱 环 节 并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有 效 推 动 内 控 设 计 的 不 断 完 善 和 业 务 的 规 范 运 营 47
52 同 时, 本 行 计 算 机 辅 助 审 计 系 统 正 式 运 行, 按 照 预 先 设 置 的 预 警 规 则 实 现 了 非 现 场 预 警 对 业 务 的 全 覆 盖, 并 为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现 场 检 查 指 明 了 方 向, 提 高 现 场 审 计 效 率 ; 本 行 现 场 审 计 工 作 轨 迹 也 已 纳 入 系 统 流 程 管 理, 有 效 提 高 了 对 稽 核 审 计 工 作 及 成 果 的 统 计 分 析 管 理 水 平 3 持 续 推 动 案 防 工 作 的 进 一 步 开 展 本 行 一 是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以 贯 彻 落 实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案 防 工 作 办 法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案 防 工 作 评 估 办 法 为 抓 手,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案 防 管 理 规 定 贵 阳 银 行 案 防 工 作 评 估 管 理 规 定, 修 订 了 贵 阳 银 行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责 任 制 管 理 规 定 等 制 度 二 是 全 年 全 覆 盖 对 各 分 支 行 案 防 工 作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按 季 对 各 分 支 行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进 行 非 现 场 检 查, 督 促 分 支 行 领 导 认 真 履 职, 积 极 整 改 三 是 通 过 召 开 案 防 会 层 层 签 订 案 防 及 双 线 风 险 防 控 工 作 目 标 责 任 书, 推 动 案 防 工 作 的 深 入 开 展 四 是 继 续 开 展 防 范 和 打 击 非 法 集 资 活 动, 组 织 开 展 贵 阳 银 行 非 法 集 资 风 险 专 项 排 查 活 动, 持 续 保 持 对 非 法 集 资 的 高 压 态 势, 从 源 头 上 杜 绝 此 类 现 象 的 发 生 同 时, 将 5 月 作 为 教 育 宣 传 月, 组 织 开 展 贵 阳 银 行 非 法 集 资 教 育 宣 传 月 活 动, 坚 持 教 育 为 先 预 防 为 主 重 点 监 控 防 治 结 合 的 工 作 方 针, 将 宣 传 教 育 作 为 常 态 化 工 作 进 行 五 是 积 极 做 好 各 重 要 岗 位 的 轮 岗 轮 调 及 强 制 休 假 工 作 4 重 视 外 部 审 计 本 行 每 年 均 聘 请 有 资 质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进 行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5 加 强 问 责 力 度 根 据 本 行 问 责 管 理 办 法 和 新 增 不 良 贷 款 违 规 过 程 问 责 办 法 ( 试 行 ) 的 有 关 规 定,2014 年 对 新 增 不 良 贷 款 ( 含 票 据 垫 款 ) 违 规 过 程 的 相 关 责 任 人 进 行 了 问 责 处 理, 共 处 理 有 关 责 任 人 41 人 次 ( 五 ) 合 规 管 理 情 况 2014 年, 我 行 持 续 强 化 规 章 制 度 建 设, 加 大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机 制 建 设, 通 过 狠 抓 规 章 制 度 梳 理 制 度 执 行 检 查, 将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与 内 控 合 规 工 作 有 机 结 合, 增 强 干 部 员 工 责 任 感 和 合 规 意 识, 全 年 实 现 零 案 件, 有 效 促 进 我 行 的 依 法 合 规 经 营 1. 强 化 制 度 建 设, 规 范 经 营 管 理 行 为 狠 抓 规 章 制 度 建 设, 从 根 本 上 打 好 依 法 合 规 经 营 基 础 开 展 了 对 制 度 全 面 性 完 整 性 有 效 性 的 检 查 和 评 估 对 新 产 品 新 业 务 的 制 度 流 程 建 设 及 执 行 情 况 及 时 进 行 检 查 全 年 制 定 修 订 规 章 制 度 132 个, 其 中 修 订 制 度 91 个, 新 增 制 度 41 个 48
5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狠 抓 制 度 合 规 性 审 核 工 作 质 量 对 72 个 制 度 进 行 合 规 性 审 核, 对 其 中 的 57 项 提 出 了 审 核 意 见 和 建 议 以 贯 彻 落 实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案 防 工 作 办 法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案 防 工 作 评 估 办 法 为 抓 手, 拟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案 防 管 理 规 定 贵 阳 银 行 案 防 工 作 评 估 管 理 规 定 强 化 条 线 考 核, 修 订 了 贵 阳 银 行 合 规 经 营 类 指 标 考 评 办 法 ( 试 行 ) 贵 阳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类 绩 效 考 评 办 法 等 制 度, 并 按 季 对 分 支 行 风 险 管 理 合 规 案 防 工 作 进 行 考 核 评 级, 将 考 核 结 果 与 经 营 绩 效 挂 钩 2. 深 化 合 规 文 化 建 设, 促 进 依 法 合 规 经 营 狠 抓 合 规 文 化 内 控 文 化 案 防 文 化 建 设, 加 大 培 训 力 度, 依 法 合 规 经 营 意 识 更 加 深 入 人 心 积 极 开 展 合 规 与 内 控 培 训 和 学 习 一 是 组 织 各 分 支 行 分 管 行 长 客 户 经 理 业 务 骨 干 等 开 展 贷 后 管 理 风 险 分 类 培 训, 参 加 人 数 210 人 ; 二 是 按 季 召 开 分 行 风 险 官 交 流 培 训 会 议, 听 取 各 风 险 官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汇 报 并 传 达 总 行 相 关 风 险 政 策 和 风 险 管 理 要 求 ; 三 是 组 织 召 开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规 划 项 目 相 关 专 题 培 训 会 九 场 ; 四 是 牵 头 组 织 对 各 新 设 风 险 控 制 部 的 分 支 行 风 险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花 溪 金 城 聚 兴 支 行 信 用 评 级 复 核 员 风 险 经 理 的 跟 岗 和 集 中 培 训, 共 计 18 人 次 ; 五 是 组 织 各 分 行 风 险 官 风 险 控 制 部 负 责 人 分 支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经 理 信 用 评 级 复 核 员 以 及 业 务 骨 干 开 展 贵 阳 银 行 年 转 授 权 和 企 业 信 用 评 级 专 题 培 训, 参 训 人 数 共 计 83 人 ; 六 是 根 据 我 行 市 场 营 销 体 系 改 革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现 有 制 度 进 行 精 选, 试 编 了 合 规 操 作 手 册 放 款 分 册, 印 刷 分 发 各 分 支 行 从 合 同 要 素 的 审 查 内 部 审 批 流 程 提 款 的 依 据 授 信 批 复 要 求 事 项 的 落 实 等 方 面 指 导 放 款 人 员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编 发 15 期 合 规 简 报, 以 专 刊 为 主, 重 点 普 及 合 规 与 反 洗 钱 知 识, 及 时 报 道 国 内 金 融 热 点 发 布 我 行 合 规 动 态, 开 展 防 范 和 打 击 非 法 集 资 宣 传, 通 过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及 时 揭 示 相 关 业 务 风 险 等 进 行 合 规 业 务 探 讨, 剖 析 金 融 机 构 违 法 违 规 案 例, 进 一 步 提 高 本 行 员 工 案 件 防 控 意 识, 深 化 案 件 防 控, 人 人 有 责 的 理 念, 使 本 行 员 工 自 觉 远 离 犯 罪 根 据 贵 州 银 监 局 转 发 < 中 国 银 监 会 办 公 厅 关 于 开 展 非 法 集 资 风 险 专 项 排 查 活 动 的 通 知 > 的 通 知 ( 黔 银 监 办 发 号 )( 以 下 简 称 专 项 排 查 通 知 ) 要 求, 在 全 行 范 围 内 开 展 了 非 法 集 资 风 险 专 项 排 查 工 作, 实 行 一 把 手 负 责 制, 层 层 落 实 排 查 责 任 和 任 务 开 展 了 防 范 和 打 击 非 法 集 资 宣 传 教 育 月 活 动, 采 取 一 系 列 宣 传 教 育 措 施, 营 造 了 浓 厚 的 防 范 和 打 击 非 法 集 资 氛 围, 从 源 头 上 遏 制 了 非 法 集 资 案 件 发 生, 为 维 护 良 好 的 经 济 社 会 环 境 做 贡 献 根 据 我 行 质 量 管 理 和 内 控 制 度 的 要 求, 组 织 开 展 了 两 次 面 向 全 行 客 户 的 满 意 度 测 评 活 动, 对 我 行 2014 年 的 服 务 工 作 进 行 了 测 评 两 次 的 调 查 结 果 均 为 : 满 意 49
54 3. 高 度 重 视 案 件 风 险 防 范 及 反 洗 钱 工 作, 切 实 提 升 防 控 能 力 狠 抓 案 防 管 理 与 评 估 机 制 建 设, 将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与 内 控 合 规 工 作 有 机 结 合, 增 强 了 干 部 员 工 案 件 防 范 意 识, 有 效 促 进 了 我 行 的 依 法 合 规 经 营, 全 年 实 现 零 案 件 一 是 召 开 2014 年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会 议, 层 层 签 订 2014 年 双 线 风 险 防 控 及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责 任 书 二 是 在 全 行 范 围 内 开 展 贵 阳 银 行 2013 年 案 件 防 范 工 作 自 我 试 评 估, 成 立 自 评 估 领 导 小 组, 对 全 行 32 家 分 支 行 总 行 8 个 责 任 部 门 进 行 了 全 面 性 的 案 防 自 评 工 作, 自 评 得 分 93 分 三 是 根 据 中 国 银 监 会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银 行 业 务 和 员 工 行 为 管 理 的 通 知 ( 黔 银 监 办 发 号 ) 要 求, 拟 定 贵 阳 银 行 员 工 行 为 管 理 规 定, 对 全 员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了 梳 理, 并 要 求 各 部 门 将 银 行 员 工 不 得 参 与 民 间 借 贷 不 得 充 当 资 金 掮 客 不 得 经 商 办 企 业 不 得 在 工 商 企 业 兼 职 作 为 管 理 规 定 的 重 要 内 容 对 制 度 进 行 了 修 订 和 完 善 四 是 开 展 轮 岗 轮 调 及 分 支 行 行 长 的 强 制 休 假 工 作 对 12 家 分 支 行 行 长 进 行 强 制 休 假 工 作, 组 织 分 支 行 对 经 营 行 行 长 ( 支 行 营 业 部 主 任 ) 综 合 结 算 部 经 理 业 务 监 督 经 理 及 柜 员 进 行 轮 岗, 轮 岗 率 达 到 100% 切 实 履 行 反 洗 钱 工 作 管 理 职 责, 将 反 洗 钱 工 作 作 为 内 控 与 合 规 的 主 要 工 作 手 段 之 一, 完 善 反 洗 钱 工 作 治 理 体 系, 制 定 和 修 订 相 关 制 度 措 施 流 程 完 成 反 洗 钱 系 统 升 级 工 作 根 据 金 融 机 构 洗 钱 和 恐 怖 融 资 风 险 评 估 及 客 户 分 类 管 理 指 引, 提 出 客 户 洗 钱 和 恐 怖 融 资 风 险 评 估 及 客 户 分 类 的 系 统 建 设 需 求, 建 设 客 户 洗 钱 和 恐 怖 融 资 风 险 评 估 及 客 户 分 类 系 统 并 上 线 试 运 行 全 年 共 开 展 反 洗 钱 宣 传 活 动 100 余 次, 发 放 宣 传 资 料 5000 余 套, 向 广 大 客 户 和 群 众 普 及 反 洗 钱 知 识, 提 升 反 洗 钱 意 识 ( 六 ) 机 构 建 设 情 况 1. 分 支 机 构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全 辖 174 个 机 构, 其 中 分 行 9 个, 经 营 管 理 行 26 个, 营 业 部 1 个, 经 营 性 支 行 138 个 各 分 支 机 构 名 录 如 下 : 贵 阳 银 行 机 构 基 本 情 况 表 序 号 机 构 名 称 地 址 1 营 业 部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中 华 北 路 77 号 2 市 西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延 安 西 路 2 号 省 建 设 厅 办 公 大 楼 3 建 设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市 西 路 163 号 4 会 展 城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长 岭 北 路 中 天 会 展 城 D2- 负 西 南 商 贸 城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宾 阳 大 道 西 侧 环 城 高 速 东 侧 西 南 国 际 商 贸 城 项 目 一 期 1 2 号 楼 第 2-G-1 层 1 号 6 贵 阳 西 南 商 贸 城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杭 州 路 1 号 西 南 商 贸 城 一 期 2M3-05 号 7 成 都 分 行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下 东 大 街 216 号 喜 年 广 场 8 高 新 支 行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吉 泰 五 路 118 号 50
5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9 成 华 支 行 成 都 市 成 华 区 金 马 河 路 8 号 10 青 羊 支 行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西 玉 龙 街 号 浦 江 国 际 大 厦 1-2 楼 11 武 侯 支 行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武 科 东 二 路 90 号 世 豪 嘉 柏 2 栋 1-2 楼 12 毕 节 分 行 毕 节 市 南 部 新 区 七 号 路 与 碧 阳 大 道 交 叉 路 口 13 松 山 支 行 毕 节 市 七 星 关 区 松 山 路 1 号 14 织 金 支 行 毕 节 市 织 金 县 城 关 镇 新 华 北 路 财 政 大 楼 一 楼 15 毕 节 七 星 关 区 小 微 支 行 毕 节 七 星 关 区 草 海 大 道 188 号 浙 江 商 城 1 楼 D1012 号 门 面 16 毕 节 黔 西 县 小 微 支 行 毕 节 市 黔 西 县 金 凤 大 道 中 段 17 遵 义 分 行 遵 义 市 珠 海 路 海 珠 广 场 一 楼 2-5 号 18 仁 怀 支 行 遵 义 市 仁 怀 市 中 枢 镇 中 枢 街 道 办 事 处 酒 都 新 区 C-1 号 19 红 花 岗 支 行 遵 义 市 红 花 岗 区 万 里 路 星 力 大 厦 1 楼 20 凯 里 分 行 凯 里 市 宁 波 路 5 号 坐 标 广 场 21 黎 平 支 行 黔 东 南 州 黎 平 县 德 凤 镇 左 平 街 26 号 22 丹 寨 支 行 黔 东 南 州 丹 寨 县 龙 泉 大 道 中 段 东 侧 23 鑫 城 支 行 凯 里 市 北 京 西 路 大 地 明 珠 大 厦 24 凯 里 北 京 东 路 小 微 支 行 凯 里 市 北 京 东 路 22 号 25 凯 里 市 迎 宾 大 道 小 微 支 行 黔 东 南 州 迎 宾 大 道 甬 信 公 司 一 楼 香 芋 仙 门 面 26 都 匀 分 行 都 匀 市 剑 江 中 路 91 号 27 瓮 安 支 行 黔 南 州 瓮 安 县 红 军 路 锦 美 时 代 广 场 二 号 楼 一 楼 28 都 匀 云 都 小 微 支 行 黔 南 州 都 匀 市 环 东 北 路 74 号 29 都 匀 甘 塘 产 业 园 区 小 微 支 行 黔 南 州 都 匀 市 甘 糖 镇 贵 州 云 河 汽 车 商 贸 城 二 栋 一 层 右 侧 第 一 间 30 安 顺 分 行 安 顺 市 中 华 西 路 翠 麓 大 厦 一 楼 1-1 至 1-5 号 31 安 顺 新 天 地 社 区 支 行 安 顺 市 西 秀 区 新 天 地 A 号 临 街 铺 面 32 安 顺 黔 中 商 贸 小 微 支 行 安 顺 市 开 发 区 黔 中 商 贸 物 流 中 心 号 门 面 33 铜 仁 分 行 铜 仁 市 碧 江 区 南 长 城 路 11 号 南 长 城 金 苑 高 层 A 幢 2 号 34 铜 仁 文 笔 峰 社 区 支 行 铜 仁 市 碧 江 区 延 新 路 侨 泰 嘉 逸 花 苑 2 栋 号 门 面 35 铜 仁 西 南 商 贸 城 小 微 支 行 铜 仁 市 万 山 区 西 南 国 际 商 贸 城 1 楼 负 一 层 2 号 门 面 36 铜 仁 东 太 建 材 市 场 小 微 支 行 铜 仁 市 碧 江 区 大 庆 北 路 85 号 37 兴 义 分 行 兴 义 市 桔 山 大 道 桔 丰 路 1 号 38 兴 义 盘 江 路 小 微 支 行 兴 义 市 盘 江 路 国 龙 酒 店 39 兴 义 下 午 屯 小 微 支 行 兴 义 市 下 午 屯 峰 林 大 道 40 六 盘 水 分 行 六 盘 水 市 钟 山 区 钟 山 中 路 81 号 41 六 盘 水 红 果 经 济 开 发 区 小 微 支 行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红 果 恒 宇 大 厦 104 号 对 面 42 六 盘 水 红 桥 新 区 小 微 支 行 六 盘 水 红 桥 新 区 红 桥 大 道 与 石 桥 二 线 交 汇 处 西 南 侧 小 商 品 市 场 1-5 栋 铺 43 瑞 金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瑞 金 北 路 10 号 44 花 果 园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沙 坡 路 12 号 花 果 园 批 发 市 场 45 神 奇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北 京 路 1 号 46 延 安 中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延 安 中 路 28 号 47 铁 运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枣 山 路 31 号 48 二 戈 寨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富 源 南 路 67 号 49 火 车 站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遵 义 路 86 号 通 达 饭 店 18 楼 50 瑞 南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瑞 金 南 路 60 号 51 普 陀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普 陀 路 62 号 C-D 栋 一 楼 52 观 山 湖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贵 阳 世 纪 城 X 组 团 1-5 号 商 业 办 公 综 合 楼 4 号 楼 一 楼 53 贵 山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富 水 中 路 72 号 54 世 纪 城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金 阳 世 纪 城 31 栋 5-6 号 55 汽 车 城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孟 关 乡 贵 州 汽 车 城 超 市 一 层 A 区 1-3 号 56 金 华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金 华 镇 金 华 村 委 会 51
56 57 贵 阳 西 市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长 岭 路 贵 州 红 华 商 贸 物 流 园 仓 储 物 流 中 心 第 A-1 层 号 58 高 新 科 技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长 岭 南 路 贵 州 省 产 业 技 术 发 展 研 究 院 大 楼 59 兴 筑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中 华 中 路 145 号 60 高 新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金 阳 知 识 经 济 产 业 园 创 业 大 厦 101 室 61 紫 林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环 城 北 路 410 号 62 贵 阳 大 数 据 资 本 服 务 中 心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高 新 区 滨 湖 路 10 号 63 甲 秀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都 司 路 号 64 红 岩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红 岩 村 路 1 号 中 天 世 纪 新 城 四 组 团 A1-A4 栋 一 楼 65 筑 秀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解 放 路 188 号 66 汇 通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陕 西 路 12 号 67 宝 山 南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观 水 路 46 号 68 贵 开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大 营 路 110 号 69 龙 井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遵 义 路 25 号 城 市 方 舟 大 厦 70 华 润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浣 纱 路 22 号 71 东 山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宝 山 北 路 116 号 72 飞 山 街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飞 山 街 61 号 73 万 江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鹿 冲 关 路 213 号 银 通 花 园 f 栋 负 一 层 74 兆 丰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兴 隆 街 71 号 75 市 南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市 南 路 中 创 龙 园 大 厦 1 楼 5 号 76 甘 荫 塘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花 溪 大 道 中 段 42 号 77 新 华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神 奇 路 67 号 78 中 北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中 华 北 路 87 号 79 贵 阳 西 南 五 金 市 场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西 南 五 金 机 电 市 场 ( 湘 企 城 堡 )1 层 25 号 80 贵 阳 二 铺 汽 配 城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金 阳 二 铺 汽 配 城 内 5 栋 2 楼 81 贵 阳 谷 丰 粮 油 市 场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花 溪 大 道 中 段 76 号 82 贵 阳 红 街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红 街 B7 栋 83 贵 阳 博 德 汽 配 城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三 桥 改 茶 村 贵 州 博 德 汽 配 城 161 号 84 贵 阳 富 源 医 药 物 流 园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富 源 北 路 贵 州 贵 阳 富 源 医 药 物 流 园 4 栋 A 7B 8 A 8B 号 85 聚 兴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黔 灵 东 路 石 油 大 厦 一 楼 86 东 方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蓑 草 路 102 号 87 富 源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富 源 路 1 号 附 5 号 贵 州 乾 朗 钢 材 物 流 中 心 88 金 城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延 安 中 路 88 号 89 蟠 桃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宝 山 南 路 27 号 90 宏 达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黔 灵 西 路 6 号 91 太 慈 桥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花 溪 大 道 北 段 560 号 92 齐 兴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滨 河 路 1 号 93 虹 桥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粑 粑 街 5 号 94 玉 厂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玉 厂 路 同 欣 园 小 区 263 号 95 中 南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中 华 南 路 20 号 ( 新 大 陆 广 场 ) 96 云 溪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花 溪 大 道 北 段 39 号 97 云 岩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安 云 路 11 号 98 公 园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公 园 路 2 号 99 大 营 坡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新 天 大 道 南 段 3-11 号 100 贵 阳 东 方 钢 材 市 场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富 源 南 路 435 号 贵 阳 东 方 现 代 钢 材 市 场 有 限 公 司 1 号 楼 1 层 4 号 101 富 北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富 水 北 路 60 号 102 三 桥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三 桥 中 路 34 号 103 威 清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威 清 路 344 号 104 南 明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新 华 路 102 号 52
5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105 延 安 西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枣 山 路 2 号 106 南 厂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南 厂 路 与 解 放 路 口 中 华 商 住 楼 一 层 1 号 107 外 环 东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油 榨 街 282 号 108 三 合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中 山 东 路 64 号 109 金 关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金 马 路 32 号 110 市 北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市 北 路 1 号 111 星 力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瑞 金 路 50 号 112 宅 吉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盐 务 街 63 号 宅 吉 碧 苑 一 楼 右 侧 门 面 113 白 云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尖 山 路 2 号 114 铝 城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龚 西 路 农 贸 市 场 115 金 阳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金 阳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西 南 美 食 文 化 广 场 2 3 号 门 面 116 金 新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刘 庄 村 高 新 建 设 指 挥 部 117 沙 文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沙 子 哨 商 业 中 街 农 贸 市 场 旁 118 贵 阳 沙 文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沙 文 镇 行 政 街 B 乌 当 支 行 贵 阳 市 乌 当 区 新 添 大 道 北 段 88 号 120 新 天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乌 当 区 新 添 大 道 150 号 121 东 风 支 行 贵 阳 市 乌 当 区 东 风 大 道 69 号 122 直 属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瑞 金 北 路 75 号 123 都 司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都 司 路 124 号 124 清 镇 支 行 贵 阳 市 清 镇 市 云 岭 西 路 清 镇 支 行 综 合 楼 125 九 化 支 行 贵 阳 市 清 镇 市 贵 州 水 晶 有 机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26 红 枫 支 行 贵 阳 市 清 镇 市 红 枫 大 街 99 号 127 清 镇 站 街 支 行 贵 阳 市 清 镇 市 站 街 镇 商 业 街 128 清 镇 百 花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清 镇 市 青 龙 街 道 办 事 处 云 岭 东 路 一 层 1 号 二 层 1 号 129 花 溪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榕 筑 南 溪 绿 苑 5 座 3 号 130 小 河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小 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黄 河 路 453 号 131 沙 冲 北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沙 冲 北 路 8 号 132 航 天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小 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红 河 路 5 号 133 榕 筑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小 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长 江 路 1 号 榕 筑 大 厦 1 楼 134 中 曹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花 溪 大 道 中 段 558 号 135 清 溪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清 溪 路 新 华 书 店 一 楼 136 金 石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合 朋 村 金 石 产 业 园 区 五 金 机 电 城 C3-C4 137 贵 阳 孟 关 汽 贸 城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孟 关 汽 贸 城 138 修 文 支 行 贵 阳 市 修 文 县 龙 场 镇 迎 春 路 68 号 139 公 园 北 路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公 园 北 路 69 号 140 扎 佐 支 行 贵 阳 市 修 文 县 扎 佐 镇 襄 阳 路 一 支 线 141 修 文 龙 岗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修 文 县 龙 场 镇 阳 明 大 道 碧 璟 苑 1 栋 1 层 6 号 142 开 阳 支 行 贵 阳 市 开 阳 县 开 州 大 道 贵 阳 银 行 开 阳 支 行 办 公 大 楼 143 磷 都 支 行 贵 阳 市 开 阳 县 城 关 镇 人 民 中 路 44 号 144 开 阳 南 山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开 阳 县 城 关 镇 环 城 北 路 金 都 园 林 鑫 诚 7 栋 负 2 层 5 到 12 号 145 贵 阳 龙 岗 镇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开 阳 县 龙 岗 镇 建 设 路 88 号 146 开 阳 楠 木 渡 镇 小 微 支 行 贵 阳 市 开 阳 县 楠 木 渡 镇 老 街 桥 头 147 开 阳 双 流 镇 小 微 支 行 开 阳 县 双 流 镇 双 永 村 委 一 楼 148 息 烽 支 行 贵 阳 市 息 烽 县 永 靖 镇 县 府 路 1 号 149 贵 医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北 京 路 19 号 150 虎 城 支 行 贵 阳 市 息 烽 县 永 靖 镇 南 大 街 虎 城 大 厦 一 楼 151 贵 阳 小 寨 坝 开 磷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息 烽 县 小 寨 坝 镇 贸 易 路 152 世 纪 城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世 纪 城 龙 贤 路 2 号 世 纪 城 社 区 中 心 53
58 153 碧 海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碧 海 南 路 87 号 碧 海 社 区 服 务 中 心 154 大 山 洞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育 才 路 132 号 大 山 洞 社 区 服 务 中 心 155 贵 阳 中 天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中 天 花 园 叠 翠 谷 1-4 栋 负 一 层 26 号 156 贵 阳 金 龙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松 山 路 智 慧 龙 城 商 业 广 场 17 号 1 楼 1 层 1 号 157 贵 阳 金 麦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云 潭 北 路 650 号 158 贵 阳 都 拉 营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都 拉 营 乡 商 业 街 13 号 159 贵 阳 红 云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云 山 街 209 号 160 贵 阳 逸 景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金 阳 南 路 7 号 A6-A7 栋 54 号 161 贵 阳 黔 江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小 河 黄 河 路 81 号 4 单 元 附 7 号 162 贵 阳 新 天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乌 当 区 保 利 温 泉 新 城 三 期 5 号 商 业 街 5 单 元 负 2 层 13 号 163 贵 阳 顺 新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乌 当 区 顺 新 社 区 服 务 中 心 悦 景 新 城 21 栋 负 2 楼 号 164 贵 阳 东 山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东 山 仙 人 洞 路 191 号 A 幢 1 层 31 号 165 贵 阳 麦 架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麦 架 镇 商 业 街 ( 幸 福 路 ) 北 段 166 贵 阳 金 狮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百 花 山 路 金 狮 小 区 巫 峰 苑 1 号 负 2 楼 4 号 167 贵 阳 头 桥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黔 春 路 入 口 处 商 住 楼 第 A-D 栋 1 单 元 1 层 138 房 168 贵 阳 金 华 园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金 华 南 园 C 区 22 栋 1 层 6 号 169 贵 阳 市 府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都 司 路 鸿 灵 都 市 商 务 楼 1 层 1-10 号 170 贵 阳 会 展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观 山 湖 区 美 的 林 城 时 代 第 A 栋 E1.2 栋 A27 单 元 1 层 32 号 171 贵 阳 北 京 路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黔 灵 山 公 园 南 大 门 临 街 门 面 172 贵 阳 油 榨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油 榨 街 青 年 路 8 号 美 佳 假 日 花 园 173 贵 阳 沙 南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沙 冲 南 路 绿 苑 小 区 天 16- 负 3 层 174 贵 阳 阳 光 社 区 支 行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南 大 街 锦 溪 铭 都 商 住 楼 第 A 栋 1 层 7 号 2. 子 公 司 情 况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成 立 于 2011 年 12 月, 是 经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准 由 本 公 司 发 起 的 国 有 控 股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注 册 资 本 3 亿 元,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51% 报 告 期 内,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立 足 广 元 市, 定 位 于 服 务 三 农 中 小 企 业 和 城 乡 居 民, 着 力 提 升 管 理 能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各 项 业 务 实 现 了 较 快 发 展, 取 得 了 较 为 显 著 的 经 营 和 管 理 成 果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总 资 产 为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亿 元, 增 幅 57%,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亿 元, 较 年 初 净 增 9.33 亿 元, 增 速 为 45%,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8.73 亿 元, 增 速 为 81.35%,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2372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加 快 了 机 构 网 点 的 铺 设, 截 至 2014 年 末, 全 行 营 业 网 点 已 达 14 个, 机 构 网 点 已 实 现 向 乡 镇 的 延 伸 ( 七 ) 在 同 业 中 的 地 位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信 贷 统 计 报 表 计 算, 本 公 司 存 款 余 额 在 贵 阳 市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中 排 名 第 一 位, 占 比 为 17.59%, 贷 款 余 额 排 名 第 三 位, 占 比 为 10.70% 54
5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及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及 损 益 情 况 ( 本 行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 资 产 152,942, ,547, ,913,018 其 中 : 各 项 贷 款 68,124,923 56,101,911 46,737,316 总 负 债 142,402, ,632,713 98,268,603 其 中 : 各 项 存 款 127,445, ,566,812 87,193,887 所 有 者 权 益 10,540,315 7,914,740 6,644,415 利 润 总 额 2,962,210 2,220,283 2,031,402 净 利 润 2,423,639 1,798,707 1,626,751 注 : 汇 率 为 100 美 元 兑 换 元 人 民 币 2013 年 2012 年 总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资 产 负 债 及 损 益 情 况 ( 本 集 团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 资 产 156,099, ,549, ,719,379 其 中 : 各 项 贷 款 70,070,899 57,174,953 47,127,792 总 负 债 145,388, ,591,077 99,041,631 其 中 : 各 项 存 款 130,451, ,639,654 88,241,025 所 有 者 权 益 10,711,213 7,958,038 6,677,748 利 润 总 额 2,996,791 2,232,306 2,021,468 净 利 润 2,447,359 1,808,672 1,616,817 注 : 汇 率 为 100 美 元 兑 换 元 人 民 币 2013 年 2012 年 总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因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 二 ) 流 动 性 情 况 ( 本 行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存 款 准 备 金 总 额 24,872,156 20,701,611 20,967,956 存 款 余 额 127,445, ,566,812 87,193,887 存 款 准 备 金 比 率 (%) 流 动 性 资 产 46,324,692 35,102,586 29,807,318 流 动 性 负 债 77,785,002 69,591,809 57,542,190 流 动 性 比 率 (%) 中 长 期 贷 款 37,743,438 31,948,226 25,890,688 一 年 期 以 上 存 款 32,917,019 26,706,184 19,487,899 55
60 中 长 期 贷 款 比 率 (%) 流 动 性 负 债 净 额 31,460,310 34,489,223 27,734,872 长 期 性 资 产 73,561,588 55,567,567 41,606,497 对 流 动 负 债 依 存 率 (%) 拆 入 资 金 净 额 0 0 2,827,430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77,785,002 69,591,809 57,542,190 净 拆 入 资 金 比 率 (%) 流 动 性 情 况 ( 本 集 团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存 款 准 备 金 总 额 25,312,122 20,962,949 21,126,750 存 款 余 额 130,451, ,639,654 88,241,025 存 款 准 备 金 比 率 (%) 流 动 性 资 产 47,198,976 35,642,579 30,183,411 流 动 性 负 债 79,991,942 71,366,740 58,305,737 流 动 性 比 率 (%) 中 长 期 贷 款 38,614,653 32,328,409 25,989,941 一 年 期 以 上 存 款 33,704,426 26,978,677 19,725,493 中 长 期 贷 款 比 率 (%) 流 动 性 负 债 净 额 32,792,966 35,724,161 28,122,276 长 期 性 资 产 74,426,968 55,933,543 41,713,031 对 流 动 负 债 依 存 率 (%) 拆 入 资 金 净 额 0 0 2,827,430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79,991,942 71,366,740 58,305,737 净 拆 入 资 金 比 率 (%) ( 三 ) 资 本 充 足 率 情 况 ( 本 行 ) 单 位 : 千 元 %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10,495,282 7,967,101 6,643,689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10,495,282 7,967,101 6,643,689 资 本 净 额 13,146,660 10,543,186 9,166,739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96,146,575 73,701,975 53,804,221 资 本 充 足 率 (%)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 注 : 上 述 数 据 取 自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56
6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资 本 充 足 率 情 况 ( 本 集 团 ) 单 位 : 千 元 %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10,678,994 8,058,956 6,723,915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10,682,672 8,059,905 6,724,403 资 本 净 额 13,368,121 10,655,557 9,253,705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97,921,222 74,801,693 54,243,737 资 本 充 足 率 (%)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 注 : 上 述 数 据 取 自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 四 ) 主 要 风 险 监 测 指 标 情 况 ( 本 行 ) 单 位 : % 主 要 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 动 性 比 率 对 流 动 性 负 债 依 存 率 不 良 贷 款 率 拨 备 覆 盖 率 呆 坏 账 贷 款 率 资 本 利 润 率 资 产 利 润 率 注 : 不 良 贷 款 率 拨 备 覆 盖 率 资 本 利 润 率 资 产 利 润 率 根 据 审 计 数 据 计 算, 其 余 数 据 取 自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主 要 风 险 监 测 指 标 情 况 ( 本 集 团 ) 单 位 : % 主 要 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 动 性 比 率 对 流 动 性 负 债 依 存 率 不 良 贷 款 率 拨 备 覆 盖 率 呆 坏 账 贷 款 率 资 本 利 润 率 资 产 利 润 率 注 : 不 良 贷 款 率 拨 备 覆 盖 率 资 本 利 润 率 资 产 利 润 率 根 据 审 计 数 据 计 算, 其 余 数 据 取 自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57
62 ( 五 ) 贷 款 质 量 及 五 级 分 类 情 况 ( 本 行 ) 单 位 : 千 元 % 项 目 贷 款 余 额 占 比 各 项 贷 款 68,124, 其 中 : 票 据 融 资 2,743, 正 常 贷 款 66,250, 关 注 贷 款 1,306, 次 级 贷 款 371, 可 疑 贷 款 9, 损 失 贷 款 187, 贷 款 质 量 及 五 级 分 类 情 况 ( 本 集 团 ) 单 位 : 千 元 % 项 目 贷 款 余 额 占 比 各 项 贷 款 70,070, 其 中 : 票 据 融 资 2,743, 正 常 贷 款 68,163, 关 注 贷 款 1,336, 次 级 贷 款 372, 可 疑 贷 款 10, 损 失 贷 款 187, ( 六 ) 前 五 大 行 业 贷 款 投 向 情 况 ( 本 行 ) 单 位 : 千 元 % 序 号 项 目 贷 款 余 额 占 比 1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5,976, 建 筑 业 11,591, 房 地 产 业 10,105, 制 造 业 8,694,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2,937, 注 : 上 述 数 据 取 自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58
6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前 五 大 行 业 贷 款 投 向 情 况 ( 本 集 团 ) 单 位 : 千 元 % 序 号 项 目 贷 款 余 额 占 比 1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6,342, 建 筑 业 11,860, 房 地 产 业 10,134, 制 造 业 8,996,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2,980, 注 : 上 述 数 据 取 自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 七 ) 最 大 十 名 客 户 贷 款 情 况 单 位 : 千 元 % 序 号 贷 款 户 名 贷 款 余 额 占 比 1 兴 义 市 阳 光 电 力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500, 贵 阳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500, 贵 阳 市 旅 游 文 化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500, 贵 阳 市 土 地 矿 产 资 源 储 备 中 心 460, 贵 州 德 福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00, 贵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土 地 开 发 中 心 400, ( 经 开 土 地 收 购 储 备 交 易 中 心 ) 7 贵 阳 花 溪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398, 贵 阳 白 云 工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62, 中 电 投 贵 州 金 元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5, 贵 阳 观 山 湖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353, 合 计 4,228, ( 八 ) 前 十 名 股 东 贷 款 情 况 单 位 : 千 元 % 序 号 贷 款 户 名 贷 款 余 额 占 比 1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87,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贵 州 神 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80, 贵 阳 金 阳 建 设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160, 贵 州 燃 气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9, 贵 州 汇 禾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贵 阳 市 工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5, 中 国 贵 州 茅 台 酒 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0 0 北 京 市 仁 爱 教 育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0 0 合 计
64 ( 九 ) 前 十 名 集 团 客 户 贷 款 情 况 单 位 : 千 元 % 序 号 集 团 客 户 名 称 授 信 余 额 占 比 1 贵 安 新 区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863, 贵 阳 鑫 阳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775, 贵 阳 市 地 产 集 团 土 地 开 发 整 理 有 限 公 司 625, 贵 阳 市 地 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605, 贵 阳 花 溪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98, 贵 阳 观 山 湖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53, 贵 阳 市 旅 游 文 化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550, 贵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530, 兴 义 市 阳 光 电 力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500, 贵 阳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500, 合 计 三 2015 年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及 主 要 工 作 措 施 2015 年,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围 绕 本 行 的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监 管 当 局 的 要 求,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促 进 各 项 经 营 目 标 的 完 成 ( 一 ) 工 作 总 体 思 路 以 中 央 省 市 经 济 工 作 部 署 及 监 管 工 作 要 求 为 指 导,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的 工 作 总 基 调, 坚 守 发 展 与 风 险 两 条 底 线, 主 动 适 应 新 常 态, 积 极 把 握 新 机 遇, 大 力 实 施 创 新 银 行 开 放 银 行 生 态 银 行 责 任 银 行 安 全 银 行 法 治 银 行 和 合 银 行 行 动 计 划, 着 力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为 推 动 贵 阳 银 行 转 型 发 展 迈 出 实 实 在 在 的 步 伐 ( 二 ) 主 要 经 营 目 标 总 资 产 达 到 1800 亿 元,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17.7%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达 到 1447 亿 元,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13.5%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达 到 802 亿 元, 增 加 亿 元, 增 长 17.7%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亿 元, 增 加 4.09 亿 元, 增 长 7.3% 实 现 净 利 润 亿 元, 增 加 2.42 亿 元, 增 长 10% 实 现 经 济 增 加 值 7.17 亿 元 不 良 贷 款 率 控 制 在 全 国 城 商 行 平 均 水 平 以 内 监 管 评 级 保 持 2C 60
6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三 ) 主 要 工 作 措 施 1. 实 施 专 项 行 动, 推 动 全 行 发 展 转 型 随 着 金 融 体 制 改 革 向 纵 深 推 进, 银 行 业 经 营 负 债 多 元 化 资 产 证 券 化 理 财 表 外 化 趋 势 将 更 加 明 显, 商 业 银 行 依 靠 传 统 利 差 作 为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的 时 代 将 逐 步 终 结 为 此, 中 国 银 监 会 提 出, 银 行 业 的 经 营 发 展 将 由 讲 增 速 向 讲 转 速 转 变, 由 讲 数 量 向 讲 质 量 转 变, 由 讲 占 比 向 讲 战 略 转 变, 加 快 发 展 转 型 已 成 为 银 行 业 的 首 要 战 略 选 择 2015 年, 要 依 靠 改 革 创 新 推 动 全 行 加 快 发 展 转 型 具 体 而 言, 要 树 立 协 同 发 展 集 约 化 经 营 和 综 合 化 服 务 的 理 念, 以 大 公 司 金 融 大 零 售 金 融 大 同 业 金 融 和 互 联 网 金 融 为 转 型 升 级 方 向, 大 力 实 施 七 项 行 动 计 划, 即 建 设 创 新 银 行, 深 化 业 务 治 理 体 系 业 务 流 程 体 系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改 革, 积 极 推 进 产 品 服 务 和 互 联 网 金 融 创 新 ; 建 设 开 放 银 行, 深 化 区 域 合 作, 加 强 同 业 合 作, 推 进 综 合 化 经 营 平 台 建 设 ; 建 设 生 态 银 行, 树 立 生 态 银 行 理 念, 建 立 生 态 银 行 体 制 机 制, 积 极 参 与 和 推 动 金 融 生 态 体 系 建 设 ; 建 设 责 任 银 行, 加 大 对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经 济 社 会 薄 弱 环 节 的 金 融 支 持, 大 力 推 进 普 惠 金 融 ; 建 设 安 全 银 行, 严 守 资 产 质 量 底 线, 持 续 推 进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防 控 ; 建 设 法 治 银 行, 强 化 依 法 合 规 意 识 和 制 度 建 设, 持 续 保 持 案 防 高 压 态 势 ; 建 设 和 合 银 行, 深 入 推 进 作 风 建 设, 着 力 加 强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积 极 推 进 企 业 文 化 和 品 牌 建 设 确 保 全 行 发 展 转 型 取 得 实 实 在 在 的 成 效 2. 完 善 治 理 体 系,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认 真 分 析 内 外 部 经 济 形 势 和 监 管 政 策 导 向, 强 化 对 金 融 市 场 化 互 联 网 化 和 集 团 化 等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性 问 题 的 研 究, 定 期 与 高 级 管 理 层 交 流 银 行 阶 段 性 经 营 和 风 险 状 况, 充 分 发 挥 董 事 会 对 全 行 经 营 管 理 的 决 策 指 导 作 用, 推 动 全 行 业 务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体 系, 强 化 制 度 执 行, 规 范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及 其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事 程 序, 完 善 董 事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与 经 营 管 理 层 的 定 期 交 流 沟 通 工 作 机 制,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调 研 检 查 和 培 训, 充 分 发 挥 董 事 会 下 设 委 员 会 的 辅 助 决 策 作 用, 进 一 步 提 高 董 事 会 的 决 策 效 率 和 决 策 质 量 强 化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建 设, 推 进 考 核 体 系 改 革 转 型, 逐 步 建 立 更 加 注 重 经 营 发 展 质 量 和 效 率, 更 加 注 重 与 全 行 发 展 转 型 相 结 合 的 考 核 机 制, 强 化 经 济 增 加 值 等 指 标 对 业 务 发 展 的 导 向 作 用, 促 进 本 行 进 一 步 提 升 经 营 集 约 化 水 平 同 时, 认 真 落 实 对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职 评 价 和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促 进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勤 勉 尽 责 加 强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规 范 和 完 善 我 行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准 确 把 握 信 息 披 露 的 尺 度, 提 高 信 息 披 露 的 质 量, 逐 步 按 照 上 市 标 准, 规 范 和 改 进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3. 制 定 战 略 规 划, 稳 步 推 进 战 略 重 点 工 作 2015 年 是 我 行 三 年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也 是 新 三 年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的 启 动 之 年 董 事 会 将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银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我 行 的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制 定 全 行 年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进 一 步 明 确 全 行 未 来 三 年 的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和 战 略 路 径 同 时, 制 定 我 行 在 互 联 网 金 融 等 重 点 业 务 领 域 以 及 主 要 分 行 的 专 项 子 规 划, 确 保 子 规 划 与 全 行 总 体 规 划 在 战 略 目 标 实 施 路 径 上 的 一 致 性 积 极 探 索 建 立 我 行 规 范 性 的 战 略 规 划 实 施 推 进 机 制, 加 强 对 战 略 科 学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跟 踪 与 评 价, 强 化 对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的 监 督 检 查, 密 切 关 注 战 略 目 标 及 相 关 配 套 政 策 的 落 实 情 况, 提 升 战 略 规 划 对 全 行 经 营 发 展 的 指 导 作 用, 确 保 发 展 战 略 与 市 场 环 境 和 经 营 情 况 变 化 相 适 应, 确 保 战 略 有 序 推 进 61
66 稳 步 推 进 各 项 战 略 重 点 工 作 打 造 科 技 金 融 社 区 金 融 生 态 金 融 互 联 网 金 融 等 特 色 品 牌 ; 优 化 机 构 网 点 布 局, 加 快 机 构 向 经 济 强 县 延 伸, 加 强 社 区 支 行 小 微 支 行 等 特 色 网 点 设 立 在 华 东 和 华 南 地 区 设 立 业 务 代 表 处, 完 成 国 内 重 要 金 融 中 心 的 战 略 布 局, 初 步 形 成 以 贵 阳 为 中 心 东 西 南 北 环 绕 的 一 体 四 翼 发 展 布 局 ; 实 施 综 合 化 经 营 战 略, 加 快 推 进 新 型 机 构 设 立 申 请, 尽 快 设 立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通 过 发 起 设 立 控 股 参 股 等 形 式, 积 极 争 取 获 得 更 多 的 综 合 化 经 营 资 质 4.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促 进 全 行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提 升 坚 持 审 慎 稳 健 的 风 险 政 策 导 向, 持 之 以 恒 地 抓 内 控 和 风 险 防 范, 坚 决 守 住 风 险 底 线 进 一 步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强 化 董 事 会 对 全 行 风 险 的 决 策 和 管 理 职 能 持 续 推 进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定 期 听 取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评 估 报 告, 不 定 期 听 取 存 在 风 险 隐 患 的 重 点 领 域 重 点 行 业 重 点 业 务 等 专 题 报 告, 督 促 高 级 管 理 层 有 效 识 别 监 测 控 制 并 及 时 处 理 我 行 在 经 营 发 展 过 程 中 面 临 的 各 种 风 险, 保 障 银 行 持 续 稳 健 发 展 进 一 步 健 全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体 系, 运 用 先 进 风 险 管 理 技 术 与 系 统, 重 点 提 升 风 险 的 识 别 和 预 警 能 力, 着 力 提 升 各 项 风 险 防 控 能 力 切 实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防 控 重 点 关 注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房 地 产 贷 款 钢 贸 行 业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融 资 性 担 保 业 务 等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切 实 防 范 社 会 金 融 风 险 押 品 价 值 波 动 风 险 和 小 微 业 务 风 险 严 守 资 产 质 量 底 线 通 过 严 格 控 制 新 增 不 良, 盘 活 存 量 不 良, 稳 步 推 进 不 良 资 产 核 销, 确 保 不 良 贷 款 率 控 制 在 全 国 城 商 行 平 均 水 平 以 内 同 时, 加 大 监 督 检 查 力 度, 强 化 内 控 管 理 和 案 件 防 范 进 一 步 加 大 稽 核 检 查 的 力 度, 通 过 全 面 检 查 专 项 检 查 突 击 检 查, 强 化 重 点 领 域 重 要 环 节 的 稽 核 审 计 力 度 进 一 步 强 化 案 防 工 作, 完 善 案 防 工 作 制 度 体 系 控 制 体 系 管 理 体 系 教 育 体 系, 始 终 保 持 案 防 高 压 态 势 5. 强 化 资 本 管 理, 推 动 全 行 持 续 稳 健 发 展 2015 年, 董 事 会 将 大 力 倡 导 集 约 化 经 营 的 理 念, 督 促 高 级 管 理 层 深 化 资 本 节 约 理 念, 完 善 经 济 资 本 管 理, 优 化 资 本 配 置 结 构, 提 高 资 本 精 细 化 管 理 水 平, 进 一 步 完 善 自 上 而 下 的 以 资 本 收 益 为 核 心 的 考 核 体 制, 引 导 分 支 机 构 转 变 经 营 理 念, 推 动 全 行 经 营 发 展 模 式 转 型 持 续 推 动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规 划 落 地, 及 时 了 解 我 行 资 本 管 理 情 况, 监 督 新 资 本 协 议 工 作 有 序 推 进 综 合 考 虑 我 行 总 体 资 本 水 平 股 东 回 报 和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立 足 长 远 发 展, 合 理 确 定 分 红 水 平, 以 增 强 内 部 资 本 积 累 能 力, 建 立 以 内 部 利 润 留 存 和 外 部 融 资 相 结 合 的 资 本 补 充 机 制, 增 强 我 行 的 资 本 补 充 能 力 完 成 减 记 型 合 格 二 级 资 本 债 券 的 发 行, 进 一 步 充 实 本 行 二 级 资 本 大 力 发 展 中 间 收 入 业 务, 努 力 提 升 中 间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通 过 改 善 客 户 结 构 业 务 结 构 和 盈 利 结 构, 提 高 资 本 收 益 和 整 体 经 营 效 益, 促 进 我 行 持 续 稳 健 发 展 6. 践 行 社 会 责 任, 持 续 创 造 社 会 价 值 2015 年, 贵 阳 银 行 将 积 极 践 行 社 会 责 任, 持 续 为 股 东 员 工 客 户 和 社 会 公 众 创 造 价 值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积 极 推 动 传 统 产 业 优 化 升 级, 大 力 支 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 大 力 实 推 进 绿 色 金 融, 把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作 为 开 展 金 融 业 务 的 基 本 准 则, 加 大 对 绿 色 经 济 低 碳 经 济 循 环 经 济 的 支 持 ;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加 大 对 民 生 领 域 和 创 业 金 融 的 支 持, 大 力 推 进 普 惠 金 融, 丰 富 完 善 社 区 银 行 服 务 体 系, 加 强 科 技 金 融 服 务 创 新, 加 强 对 三 农 和 小 微 企 业 的 金 融 支 持, 通 过 优 化 机 构 网 点 布 局, 加 强 移 动 互 联 网 渠 道 建 设, 进 一 步 提 升 服 务 水 平 ; 自 觉 维 护 消 费 者 合 法 权 益, 扎 实 推 进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 积 极 主 动 参 与 和 支 持 各 项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履 行 社 会 捐 助 帮 扶 责 任 通 过 推 动 社 会 责 任 承 担 与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的 融 合 与 统 一, 在 实 现 各 项 业 务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的 同 时, 不 断 追 求 负 责 任 的 可 持 续 的 商 业 银 行 发 展 模 式 62
6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四 )2015 年 面 临 的 风 险 因 素 及 对 策 分 析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进 入 新 常 态, 经 济 增 长 继 续 减 速, 贵 州 省 围 绕 赶 和 转 的 核 心 任 务, 坚 持 两 加 一 推 的 主 基 调, 贵 阳 市 集 中 力 量 实 施 六 大 工 程, 在 新 起 点 上 全 面 打 造 贵 阳 发 展 升 级 版 同 时 各 项 金 融 改 革 将 向 纵 深 推 进, 利 率 市 场 化 改 革 步 伐 加 快, 随 着 金 融 法 制 建 设 的 全 面 推 进, 各 项 业 务 监 管 新 规 将 会 频 繁 出 台, 金 融 同 业 竞 争 进 一 步 加 剧 诸 多 因 素 对 我 行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转 型 升 级 以 及 特 色 化 经 营 提 出 了 新 挑 战, 资 产 质 量 控 制 形 势 严 峻 2015 年, 我 行 要 充 分 认 识 银 行 业 新 常 态 的 五 大 特 征, 积 极 应 对 新 常 态 下 的 风 险 挑 战, 以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为 契 机, 推 动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转 型, 整 合 风 险 管 理 资 源, 优 化 风 险 治 理 体 系 和 政 策 制 度 体 系, 丰 富 风 险 管 理 技 术 与 手 段, 充 分 发 挥 高 管 层 下 设 各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统 领 作 用, 大 力 实 施 安 全 银 行 和 法 制 银 行 行 动 计 划, 强 化 合 规 经 营 意 识 和 风 险 主 体 意 识, 进 一 步 强 化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理 念, 整 体 提 升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使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水 平 再 上 新 台 阶, 严 守 风 险 底 线, 确 保 全 行 各 项 业 务 安 全 稳 健 运 行 1. 信 用 风 险 对 策 2015 年, 严 守 资 产 质 量 底 线, 确 保 年 末 不 良 率 控 制 在 全 国 城 商 行 平 均 水 平 以 内, 力 争 控 制 在 1% 以 内 继 续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和 区 域 风 险 的 防 范 工 作, 提 高 宏 观 政 策 对 地 方 融 资 平 台 房 地 产 产 能 过 剩 等 行 业 资 产 质 量 影 响 的 预 判 能 力, 并 提 出 针 对 性 的 处 置 措 施 一 是 本 行 将 主 动 适 应 经 济 金 融 新 常 态, 加 强 对 宏 观 和 区 域 经 济 形 势 的 分 析 与 研 究, 进 一 步 优 化 资 产 结 构 根 据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转 变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方 向 和 重 点, 加 大 对 绿 色 经 济 低 碳 经 济 循 环 经 济 科 技 金 融 的 研 究, 结 合 本 行 的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和 资 本 状 况, 及 时 调 整 信 贷 政 策, 科 学 把 握 信 贷 投 向, 合 理 配 置 信 贷 资 源, 从 行 业 区 域 期 限 和 产 品 等 维 度 优 化 信 贷 结 构, 促 进 资 产 负 债 协 调 发 展 积 极 优 化 信 贷 结 构 二 是 提 升 客 户 信 用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与 控 制 能 力 充 分 发 挥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在 信 用 风 险 管 控 中 的 领 导 作 用 按 照 三 级 架 构 建 设 要 求, 强 化 信 贷 业 务 的 全 流 程 风 险 管 控, 重 点 提 高 对 风 险 条 线 派 驻 人 员 的 管 理, 提 高 分 支 行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强 化 平 行 作 业 机 制 切 实 强 化 信 息 科 技 系 统 对 业 务 支 撑 的 应 用, 升 级 改 造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简 化 和 规 范 信 贷 流 程, 提 升 信 贷 业 务 工 作 效 率 和 管 理 水 平 完 善 押 品 和 风 险 缓 释 系 统 建 设, 进 一 步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系 统 和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优 化 企 业 信 用 评 级 模 型 和 流 程, 新 增 科 技 型 企 业 信 用 评 级 模 型 和 融 资 性 担 保 公 司 信 用 评 级 模 型, 满 足 对 科 技 型 企 业 及 融 资 性 担 保 公 司 的 风 险 识 别 功 能 积 极 推 动 零 售 和 互 联 网 金 融 的 转 型 以 及 评 分 模 型 建 设, 充 分 发 挥 评 级 结 果 在 信 贷 准 入 信 贷 审 批 贷 款 定 价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和 经 济 资 本 考 核 中 的 作 用 三 是 深 化 限 额 管 理, 优 化 授 权 结 构 强 化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管 控 密 切 关 注 融 资 新 变 化, 依 托 贵 阳 银 行 2015 年 度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指 引, 审 慎 设 定 限 额 指 标 体 系, 尤 其 注 重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房 地 产 开 发 贷 款 两 高 一 剩 行 业 贷 款 等 控 制 指 标 的 监 测 和 控 制, 密 切 关 注 表 外 和 新 兴 业 务 的 风 险 进 一 步 改 进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工 作, 对 地 方 融 资 平 台 房 地 产 两 高 一 剩 行 业 贷 款 实 行 贷 后 名 单 式 管 理 63
68 四 是 严 把 信 贷 准 入 关 严 格 信 贷 审 批 关 严 控 贷 后 管 理 关 制 定 授 信 政 策 指 引, 继 续 采 取 差 别 化 的 信 贷 政 策 : 对 新 增 平 台 贷 款, 重 点 保 证 第 一 还 款 来 源 的 可 靠 性, 严 格 落 实 有 效 担 保 严 格 控 制 综 合 实 力 弱 自 有 资 金 比 例 低 地 段 无 优 势 高 端 大 户 型 的 房 地 产 信 贷 投 入 严 格 把 控 钢 贸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融 资 性 担 保 业 务 等 重 点 领 域 的 信 贷 准 入 ; 加 强 风 险 监 测 和 预 警 : 继 续 采 取 差 别 化 的 贷 后 监 测 和 预 警 机 制, 持 续 加 强 非 现 场 监 测 和 风 险 预 警, 密 切 关 注 贷 款 质 量 变 化, 尤 其 加 强 对 正 常 类 逾 期 贷 款 关 注 类 贷 款 以 及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的 监 测, 将 风 险 已 暴 露 或 即 将 暴 露 的 贷 款 作 为 重 点 解 决 对 象, 制 定 一 户 一 策 风 险 处 置 预 案, 提 高 风 险 处 置 的 针 对 性 有 效 性 ; 继 续 加 强 与 同 业 的 沟 通 协 作, 做 好 不 良 资 产 的 盘 活 清 收 工 作, 认 真 贯 彻 信 贷 责 任 终 身 制, 强 化 分 支 行 不 良 贷 款 清 收 的 主 体 责 任 用 好 用 活 核 销 政 策, 积 极 探 索 小 微 及 信 用 卡 违 约 的 快 速 核 销 机 制, 稳 步 推 进 不 良 资 产 的 自 主 核 销 强 化 新 增 不 良 贷 款 违 规 过 程 问 责 工 作 2. 市 场 风 险 对 策 2015 年 本 行 将 加 强 对 市 场 风 险 形 势 的 研 判, 完 善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加 强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工 具 的 运 用, 提 升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和 水 平 一 是 加 快 推 进 市 场 风 险 治 理 体 系 建 设, 进 一 步 完 善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制 度 措 施 流 程 和 信 息 系 统, 丰 富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手 段 和 工 具 充 分 发 挥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在 市 场 风 险 管 控 中 的 领 导 作 用 提 升 市 场 风 险 的 中 台 管 控 能 力 提 高 风 险 的 监 测 和 处 置 能 力 二 是 密 切 关 注 利 率 市 场 化 对 本 行 的 冲 击, 及 时 跟 进 流 动 性 状 况, 提 高 对 市 场 的 分 析 和 研 判, 合 理 配 置 投 资 业 务 结 构 强 化 利 率 汇 率 等 因 素 的 变 动 分 析, 通 过 敏 感 性 分 析 久 期 分 析 限 额 管 理 压 力 测 试 等 工 具 评 估 利 率 和 汇 率 风 险, 防 范 交 易 风 险 和 结 构 性 风 险 适 当 控 制 交 易 账 户 在 投 资 业 务 中 的 占 比, 优 化 投 资 结 构, 规 避 浮 动 盈 亏 变 化 幅 度 过 大 对 净 资 产 的 影 响, 降 低 对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冲 击 三 是 加 强 限 额 管 理 依 托 贵 阳 银 行 2015 年 度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指 引, 审 慎 设 定 市 场 限 额 指 标 体 系, 并 密 切 跟 踪 执 行 情 况, 重 点 关 注 交 易 账 户 和 可 供 出 售 类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的 波 动 以 及 企 业 债 中 的 平 台 债 券 和 房 地 产 债 券 风 险 严 格 控 制 理 财 资 金 的 非 标 准 化 投 资 比 例 通 过 设 定 外 汇 敞 口 限 额 与 止 损 限 额, 监 测 汇 率 风 险 每 日 的 结 售 汇 综 合 头 寸 通 过 实 行 低 头 寸 甚 至 是 零 头 寸 的 方 式 来 管 理 汇 率 风 险 四 是 实 行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充 分 利 用 好 FTP 系 统, 通 过 内 部 转 移 价 格 的 设 立, 将 利 率 风 险 转 移 到 总 行 进 行 集 中 控 制, 实 现 对 利 率 风 险 的 有 效 管 理 五 是 加 快 推 进 银 行 账 户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和 利 率 定 价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64
6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3. 操 作 风 险 对 策 一 是 加 快 推 进 操 作 风 险 合 规 与 内 控 体 系 建 设, 重 点 推 进 操 作 风 险 与 控 制 自 我 评 估 关 键 风 险 指 标 以 及 损 失 数 据 收 集 体 系 建 设 完 善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制 度 措 施 流 程 和 IT 系 统 支 持 二 是 强 化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三 道 防 线 功 能 充 分 发 挥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在 操 作 风 险 管 控 中 的 领 导 作 用 强 化 各 业 务 条 线 各 分 支 机 构 认 真 落 实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第 一 责 任 人 理 念, 切 实 提 高 操 作 风 险 第 二 道 防 线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利 用 好 计 算 机 辅 助 审 计 系 统, 加 大 对 操 作 风 险 的 审 计 监 督 力 度 三 是 加 强 重 点 环 节 操 作 风 险 管 控 工 作, 防 范 各 类 风 险 诱 发 案 件 加 强 操 作 风 险 的 监 测 和 报 告, 重 点 加 强 对 新 产 品 新 业 务 以 及 新 设 机 构 操 作 风 险 的 监 测 和 分 析, 及 时 预 警 并 采 取 防 控 措 施 实 行 重 要 岗 位 轮 换 制 度 和 强 制 休 假 制 度, 有 效 防 范 操 作 风 险 事 件 的 发 生 四 是 加 强 反 洗 钱 管 理 将 反 洗 钱 工 作 作 为 内 控 与 合 规 的 主 要 工 作 手 段 之 一, 完 善 我 行 反 洗 钱 工 作 治 理 体 系, 重 点 是 制 定 相 关 制 度 措 施 流 程, 明 确 反 洗 钱 岗 位 职 责, 加 强 对 全 行 反 洗 钱 岗 位 管 理, 确 保 我 行 反 洗 钱 工 作 有 序 开 展 通 过 建 立 反 洗 钱 人 员 名 单 库 和 微 信 群, 加 强 全 行 反 洗 钱 管 理 人 员 的 沟 通 协 作 做 好 新 反 洗 钱 工 作 平 台 正 式 上 线 运 行 与 维 护 工 作, 启 动 洗 钱 和 恐 怖 融 资 风 险 评 估 及 客 户 风 险 等 级 划 分, 加 强 账 户 管 理 有 效 防 范 操 作 风 险 和 洗 钱 风 险 五 是 继 续 保 持 案 防 的 高 压 态 势, 加 强 考 核 和 问 责 加 强 案 防 长 效 机 制 建 设, 完 善 案 防 工 作 制 度 体 系 控 制 体 系 管 理 体 系 和 教 育 体 系 大 力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强 化 依 法 合 规 意 识, 坚 决 贯 彻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在 2015 年 工 作 会 议 上 提 出 的 五 个 不 准 八 条 禁 令, 前 移 社 会 金 融 风 险 防 控 端 口, 持 续 开 展 常 态 化 的 防 范 和 打 击 非 法 集 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重 点 防 范 两 个 方 面 : 严 防 干 部 员 工 参 与 民 间 借 贷 和 非 法 集 资 充 当 资 金 掮 客, 参 与 涉 及 洗 钱 高 利 贷 传 销 等 各 项 非 法 活 动 ; 防 止 与 本 行 有 合 作 业 务 的 单 位 参 与 非 法 集 资 形 成 案 件 后 的 风 险 向 我 行 传 导 进 一 步 优 化 风 险 管 理 类 和 合 规 经 营 类 考 评 指 标 体 系 并 严 格 执 行, 提 高 分 支 行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水 平 审 慎 设 定 事 后 监 督 差 错 率 出 纳 业 务 差 错 率 发 案 率 等 指 标, 并 严 格 监 测 和 考 核 开 展 一 次 案 防 工 作 大 检 查 大 排 查, 对 重 要 和 特 殊 岗 位 重 点 排 查, 针 对 典 型 突 出 问 题, 一 查 到 底 绝 不 姑 息 绝 不 手 软, 形 成 对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高 压 震 慑 六 是 纵 深 推 进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达 标 考 评 制 度, 严 格 执 行 四 级 查 库 制 度, 积 极 推 行 持 证 上 岗 制 度 七 是 强 化 学 习 和 培 训 强 化 制 度 制 定 部 门 的 主 体 责 任, 按 照 谁 执 法 谁 普 法 的 原 则, 分 层 分 批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学 习 制 度, 让 制 度 真 正 落 地, 同 时 加 强 操 作 技 能 的 培 训, 全 面 提 高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水 平 65
70 4. 流 动 性 风 险 对 策 当 前, 本 行 重 点 是 充 分 利 用 好 流 动 性 管 理 技 术, 加 强 流 动 性 风 险 指 标 的 监 测 和 预 警, 提 高 流 动 性 管 理 的 精 细 化 水 平 一 是 充 分 发 挥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在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控 中 的 领 导 作 用 二 是 加 强 限 额 管 理 和 指 标 控 制, 提 高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密 切 关 注 利 率 市 场 化, 积 极 应 对 存 款 保 险 制 度 对 我 行 的 冲 击, 借 助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定 期 进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指 标 的 监 测 和 流 动 性 压 力 测 试, 重 点 关 注 同 业 理 财 和 表 外 业 务 以 及 附 属 机 构 业 务 对 我 行 流 动 性 的 冲 击 三 是 保 持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协 调 发 展, 拓 宽 稳 定 的 流 动 性 补 充 渠 道, 充 分 利 用 创 新 型 工 具 加 强 对 流 动 性 的 主 动 调 节, 继 续 促 进 融 资 成 本 下 降 四 是 加 强 流 动 性 应 急 管 理, 重 点 加 强 重 要 时 段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监 测, 适 当 加 大 流 动 性 风 险 压 力 测 试 频 率, 增 设 压 力 情 景, 提 高 避 险 能 力, 确 保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及 时 有 效 五 是 实 行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加 强 总 行 调 控 资 金 的 能 力, 建 立 高 效 的 系 统 内 部 资 金 调 剂 机 制, 确 保 良 好 的 流 动 性 5.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对 策 一 是 随 着 互 联 网 金 融 的 快 速 发 展, 守 住 风 险 底 线 与 业 务 创 新 的 平 衡 关 系 充 分 发 挥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在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控 中 的 领 导 作 用 进 一 步 强 化 风 控 科 技 审 计 三 道 防 线 的 约 束 作 用 二 是 切 实 做 好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的 监 测 和 评 估 进 一 步 完 善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监 测 指 标 体 系 的 制 定, 并 至 少 按 季 进 行 监 测, 根 据 监 测 情 况, 发 出 风 险 提 示, 并 督 促 整 改 持 续 完 善 电 子 银 行 风 险 评 估 及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过 程 风 险 内 部 评 估 方 法 和 流 程 跟 踪 学 习 研 究 互 联 网 金 融 环 境 下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的 新 方 法 和 新 手 段 三 是 深 入 推 进 业 务 连 续 性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对 现 有 两 地 三 中 心 灾 备 系 统 进 行 专 项 评 估, 重 点 评 估 灾 备 系 统 的 有 效 性 和 完 备 性 持 续 进 行 业 务 影 响 分 析, 优 化 业 务 连 续 性 计 划 四 是 加 强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管 理 按 照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风 险 监 管 指 引 的 要 求, 重 点 评 估 外 包 商 的 服 务 能 力 和 支 持 技 术 服 务 经 验 服 务 人 员 技 能 市 场 评 价 监 管 评 价 和 外 包 合 同 的 执 行 情 况 等 66
7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五 是 提 升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水 平, 切 实 加 强 网 络 和 移 动 支 付 终 端 安 全 管 理 结 合 当 今 互 联 网 应 用 与 安 全 防 控 的 要 求, 做 好 新 形 势 下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的 顶 层 设 计, 增 强 信 息 科 技 发 展 战 略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用 性,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努 力 实 现 从 封 闭 向 开 放 从 粗 放 向 精 细 从 失 衡 向 平 衡 的 转 变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提 升 信 息 系 统 的 自 主 维 护 能 力 制 定 符 合 新 形 势 下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流 程, 完 善 我 行 信 息 科 技 规 划 和 信 息 科 技 安 全 策 略 着 力 加 强 互 联 网 移 动 金 融 业 务 的 安 全 防 护 6. 声 誉 风 险 对 策 一 是 完 善 声 誉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进 一 步 加 强 重 大 声 誉 事 件 的 应 急 管 理, 并 在 全 行 组 织 开 展 重 大 声 誉 事 件 的 应 急 演 练 ; 建 立 和 完 善 客 户 投 诉 管 理 机 制 二 是 进 一 步 加 强 主 动 宣 传 力 度, 正 面 引 导 舆 情, 防 止 一 般 性 事 件 演 变 为 重 大 声 誉 事 件 ; 及 时 地 监 测 报 告 和 处 理 声 誉 风 险 三 是 加 强 舆 情 监 测 队 伍 和 机 制 建 设, 重 视 做 好 员 工 思 想 工 作, 积 极 培 养 员 工 对 全 行 的 认 同 感, 增 强 其 声 誉 风 险 意 识, 自 觉 维 护 良 好 的 贵 阳 银 行 声 誉 形 象 此 外,2015 年 本 行 还 切 实 推 进 新 资 本 协 议 的 实 施, 重 点 推 进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操 作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体 系 以 及 风 险 数 据 基 础 建 设, 为 风 险 监 测 和 评 估 提 供 基 础 数 据 支 撑, 提 高 精 细 化 模 型 化 监 测 和 评 估 风 险 的 能 力 完 善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架 构, 明 确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专 门 委 员 会 高 管 层 及 其 专 门 委 员 会 以 及 风 险 管 理 三 道 防 线 部 门 的 职 能 职 责, 确 保 主 要 风 险 得 到 识 别 和 评 估 积 极 探 索 建 立 流 程 银 行 和 事 业 部 制 以 及 附 属 机 构 风 险 的 管 控 模 式 和 机 制 进 一 步 加 强 法 律 风 险 集 中 度 风 险 和 战 略 风 险 管 理, 建 立 和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机 制, 切 实 提 升 资 本 和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四 董 事 会 日 常 工 作 情 况 ( 一 ) 董 事 会 会 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召 开 了 9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63 个 议 案,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中 的 重 大 事 项 及 时 进 行 了 研 究 和 决 策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3 次 会 议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1 次 会 议 薪 酬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会 议 情 况 如 下 : 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董 事 12 名, 实 到 董 事 10 名, 会 议 由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主 持 本 行 监 事, 总 行 行 领 导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67
72 2.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会 议 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 以 书 面 通 知 形 式 召 开, 以 通 讯 表 决 的 方 式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贵 州 省 孔 学 堂 发 展 基 金 会 进 行 公 益 性 捐 赠 的 议 案 ( 发 出 表 决 意 见 12 份, 实 际 收 到 董 事 通 讯 表 决 意 见 12 份 ) 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董 事 12 名, 实 到 董 事 8 名, 会 议 由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主 持 张 涛 涛 董 事 委 托 李 忠 祥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郭 田 勇 董 事 委 托 吴 志 军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曾 康 霖 董 事 委 托 彭 韶 兵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本 行 监 事, 总 行 行 领 导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经 营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暨 2014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 草 案 ) 的 议 案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5) 关 于 修 改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 (6)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 (7)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履 职 评 价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 (8)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评 价 及 绩 效 考 核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 (9)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主 要 经 营 目 标 计 划 的 议 案 ; (10)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经 营 班 子 超 额 奖 励 的 议 案 ; (1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购 置 网 点 营 业 用 房 的 议 案 ; (1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有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的 议 案 ; (1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的 议 案 ; (14) 关 于 建 议 召 开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十 八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4.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董 事 13 名, 实 到 董 事 13 名, 会 议 由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主 持 本 行 监 事,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有 关 具 体 事 宜 的 议 案 ; 68
7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3) 关 于 延 长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 (5)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的 议 案 ; (6) 关 于 修 改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 (7)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及 提 名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执 行 董 事 候 选 人 : 陈 宗 权 李 忠 祥 杨 琪 邓 勇 ; 非 执 行 董 事 候 选 人 : 蒋 贤 芳 张 景 刚 张 涛 涛 曾 军 洪 鸣 高 军 ;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曾 康 霖 于 研 郭 田 勇 吴 志 军 彭 韶 兵 ); (8) 关 于 调 整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 (9)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评 估 报 告 (2013 年 度 ) 的 议 案 ; (10)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贵 州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的 报 告 的 议 案 ; (11) 关 于 购 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兴 义 分 行 营 业 办 公 用 房 的 议 案 ; (12) 关 于 建 议 召 开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董 事 13 名, 实 到 董 事 12 名, 会 议 由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主 持, 郭 田 勇 董 事 委 托 吴 志 军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选 举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聘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聘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议 案 ; (4) 关 于 选 举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议 案 ; (5)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6)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7)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8)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9)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10)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11)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12)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13)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的 议 案 69
74 6.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董 事 13 名, 实 到 董 事 12 名, 会 议 由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主 持, 郭 田 勇 董 事 委 托 吴 志 军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发 起 设 立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增 加 入 股 资 金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资 本 协 议 实 施 规 划 报 告 的 议 案 ; (4) 关 于 建 议 召 开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会 议 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 以 书 面 通 知 形 式 召 开, 以 通 讯 表 决 的 方 式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贵 州 神 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质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融 资 的 议 案 ( 发 出 表 决 意 见 15 份, 实 际 收 到 董 事 通 讯 表 决 意 见 14 份 ) 8.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董 事 15 名, 实 到 董 事 13 名, 会 议 由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主 持, 于 研 董 事 委 托 吴 志 军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邓 勇 董 事 委 托 杨 琪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二 级 资 本 债 券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信 贷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议 案 ; (5)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 的 议 案 ; (6)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有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的 议 案 ; (7) 关 于 召 开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董 事 15 名, 实 到 董 事 11 名, 会 议 由 陈 宗 权 董 事 长 主 持, 于 研 董 事 委 托 吴 志 军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彭 韶 兵 董 事 委 托 曾 康 霖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张 景 刚 董 事 委 托 蒋 贤 芳 董 事 代 为 表 决,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金 阳 建 设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2)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本 管 理 规 定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拟 核 销 损 失 类 贷 款 的 议 案 ; 70
7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4)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机 构 发 展 规 划 的 议 案 ; (5) 关 于 购 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营 业 办 公 用 房 的 议 案 ; (6)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参 与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资 金 清 算 中 心 股 份 制 改 造 并 增 资 的 议 案 ; (7)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规 划 ( 年 ) 的 议 案 ; (8)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2014 年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 (9)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10) 关 于 修 订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部 分 条 款 的 议 案 ( 二 )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情 况 1.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有 关 的 具 体 事 宜 的 议 案 关 于 延 长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关 于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评 估 报 告 (2013 年 度 )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建 议 召 开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二 级 资 本 债 券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信 贷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召 开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71
76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机 构 发 展 规 划 >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参 与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资 金 清 算 中 心 股 份 制 改 造 并 增 资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规 划 ( 年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修 订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发 展 战 略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 部 分 条 款 的 议 案 2. 审 计 委 员 会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贵 州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的 报 告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购 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兴 义 分 行 营 业 办 公 用 房 的 议 案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关 于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有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的 议 案 3.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的 议 案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本 管 理 规 定 >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拟 核 销 损 失 类 贷 款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2014 年 度 报 告 > 的 议 案 72
7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4. 薪 酬 委 员 会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履 职 评 价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评 价 及 绩 效 考 核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经 营 班 子 超 额 奖 励 的 议 案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调 整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5.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金 阳 建 设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6. 提 名 委 员 会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选 举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1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及 提 名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73
78 五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经 委 托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并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本 行 2014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原 为 人 民 币 3,722,433, 元,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将 我 行 为 退 休 职 工 设 定 的 提 存 计 划 调 整 减 少 了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金 额 52,922,372 元,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669,511, 元, 扣 除 2014 年 决 议 分 配 计 提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89,219, 元 分 配 股 利 215,831,028 元 后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3,264,460, 元, 加 上 2014 年 度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2,423,639, 元,2014 年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5,688,099, 元 依 据 上 述 利 润 情 况 及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一 方 面 结 合 当 前 中 小 商 业 银 行 加 强 资 本 管 理 的 监 管 要 求 :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令 2012 年 第 1 号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后, 要 求 中 小 商 业 银 行 一 是 坚 持 利 润 留 存 在 资 本 补 充 中 的 基 础 地 位, 根 据 总 体 资 本 水 平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等 情 况, 合 理 确 定 年 度 分 红 水 平, 分 红 政 策 稳 妥 审 慎 ; 二 是 切 实 强 化 资 本 硬 性 约 束, 原 则 上 每 年 资 本 净 额 增 速 不 得 低 于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增 速, 确 保 资 本 占 补 平 衡, 留 有 余 地 另 一 方 面 考 虑 未 来 本 行 IPO 上 市 时, 较 高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将 带 来 较 高 的 发 行 定 价 及 股 票 估 值 水 平, 从 而 增 加 股 东 财 富, 建 议 对 2014 年 度 利 润 作 如 下 分 配 : 1. 计 提 盈 余 公 积 : 当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2,423,639, 元, 按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计 算, 本 行 2014 年 度 应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人 民 币 242,363, 元 2. 计 提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按 年 末 风 险 资 产 1.5% 比 例 差 额 计 提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金, 本 行 年 末 风 险 资 产 达 97,507,441, 元, 应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金 1,462,611, 元, 已 提 取 1,165,824, 元, 应 补 提 296,787, 元 3. 分 配 股 利 :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 元 ( 含 税 ),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人 民 币 215,831,028 元 其 中, 对 自 然 人 股 东 由 本 行 代 扣 个 人 所 得 税, 扣 税 后 每 10 股 实 际 派 发 股 息 0.96 元 经 上 述 利 润 分 配 后,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4,933,117, 元 以 上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经 本 行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由 经 营 管 理 层 负 责 具 体 实 施 74
79 监 事 会 报 告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一 监 事 会 工 作 情 况 ( 一 ) 监 事 会 会 议 情 况 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 以 书 面 通 知 形 式 召 开, 以 通 讯 表 决 的 方 式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安 顺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 发 出 表 决 意 见 7 份, 实 际 收 到 监 事 通 讯 表 决 意 见 7 份 ) 2.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监 事 6 名, 实 到 监 事 6 名, 总 行 有 关 行 领 导 及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由 田 伟 监 事 长 主 持,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会 一 层 2013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的 议 案 ; (5)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 (6)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7)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的 议 案 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监 事 6 名, 实 到 监 事 6 名, 总 行 有 关 行 领 导 及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由 田 伟 监 事 长 主 持,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及 提 名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调 整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监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评 估 报 告 (2013 年 度 ) 的 议 案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新 增 房 地 产 贷 款 专 项 稽 核 报 告 的 议 案 75
80 4.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监 事 6 名, 实 到 监 事 5 名, 总 行 有 关 行 领 导 及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由 田 伟 监 事 长 主 持,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选 举 贵 阳 银 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长 的 议 案 ; (2) 关 于 选 举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5)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监 事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 (6)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监 事 会 和 监 事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的 议 案 在 此 之 前,2014 年 6 月 3 日 召 开 的 贵 阳 银 行 第 三 届 四 次 职 工 ( 会 员 ) 代 表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推 荐 贵 阳 银 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向 监 事 会 推 荐 了 贵 阳 银 行 监 事 长 纪 委 书 记 田 伟 贵 阳 银 行 工 会 主 席 丁 智 南 贵 阳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廖 信 理 为 职 工 监 事 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监 事 6 名, 实 到 监 事 4 名, 总 行 有 关 行 领 导 及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由 田 伟 监 事 长 主 持,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商 云 南 南 天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铜 仁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有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的 议 案 ; (4)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 的 议 案 (5) 听 取 安 顺 分 行 对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安 顺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的 报 告 ; (6) 听 取 经 营 班 子 对 关 于 对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新 增 房 地 产 贷 款 专 项 稽 核 报 告 > 中 有 关 问 题 进 行 整 改 的 意 见 的 报 告 6.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应 到 监 事 6 名, 实 到 监 事 5 名, 总 行 有 关 行 领 导 及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由 田 伟 监 事 长 主 持,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76
8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1)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成 都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 (2)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2014 年 前 三 季 度 贷 款 业 务 贯 彻 执 行 三 办 法 一 指 引 情 况 专 项 检 查 报 告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2014 上 半 年 度 部 分 支 行 财 务 管 理 贷 款 利 率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的 议 案 ; (4) 关 于 铜 仁 分 行 对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铜 仁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整 改 情 况 的 报 告 ( 二 ) 监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情 况 1. 提 名 委 员 会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会 一 层 2013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及 提 名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关 于 调 整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监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评 估 报 告 (2013 年 度 ) > 的 议 案 2. 监 督 委 员 会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的 议 案 关 于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的 议 案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新 增 房 地 产 贷 款 专 项 稽 核 报 告 > 的 议 案 77
82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商 云 南 南 天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铜 仁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有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 的 议 案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在 贵 阳 银 行 大 厦 5 楼 3 号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决 定 向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成 都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2014 年 前 三 季 度 贷 款 业 务 贯 彻 执 行 三 办 法 一 指 引 情 况 专 项 检 查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2014 上 半 年 度 部 分 支 行 财 务 管 理 贷 款 利 率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铜 仁 分 行 对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铜 仁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整 改 情 况 的 报 告 ( 三 )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1.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部 分 监 事 出 席 了 本 公 司 第 十 八 次 股 东 大 会 由 田 伟 监 事 长 向 股 东 大 会 作 了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年 6 月 16 日,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部 分 监 事 出 席 了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8 月 19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部 分 监 事 出 席 了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10 月 10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部 分 监 事 出 席 了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四 ) 依 法 监 督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1.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第 二 三 届 监 事 会 列 席 了 董 事 会 全 部 会 议,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2. 切 实 履 行 监 督 职 责, 促 进 公 司 健 康 发 展 一 是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加 强 监 事 会 建 设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的 要 求, 修 改 了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中 有 关 监 事 会 的 条 款, 进 一 步 充 实 了 监 事 会 工 作 内 容 按 照 新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 完 成 了 监 事 会 的 换 届 工 作, 成 立 了 贵 阳 银 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将 原 监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更 名 为 监 事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充 实 和 完 善 了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职 责, 修 改 了 相 应 的 议 事 规 则 78
8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二 是 以 履 职 评 价 为 抓 手, 监 督 董 事 会 和 高 管 层 履 职 尽 责 以 本 行 第 十 八 次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目 标 任 务 为 标 准, 对 2014 年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按 照 贵 阳 银 行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贵 阳 银 行 监 事 会 和 监 事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和 贵 阳 银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监 事 会 认 真 开 展 了 对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监 事 会 和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2013 年 度 的 履 职 评 价 工 作 对 董 事 会 从 制 度 建 设 合 规 情 况 尽 职 情 况 和 董 事 工 作 时 间 充 足 性 工 作 的 规 范 性 工 作 质 量 等 方 面 进 行 履 职 评 价, 对 高 管 层 从 管 理 业 绩 经 营 业 绩 以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职 能 力 执 行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和 管 理 业 绩 等 方 面 进 行 履 职 评 价 按 照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要 求 和 修 改 后 公 司 章 程 和 贵 阳 银 行 监 事 会 和 监 事 履 职 评 价 办 法, 完 善 和 充 实 了 评 价 内 容,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监 督 评 价 质 量 奠 定 了 更 好 的 基 础 三 是 加 强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提 高 监 督 质 量 2014 年, 监 事 会 组 织 全 体 监 事 完 成 了 对 安 顺 分 行 铜 仁 分 行 和 成 都 分 行 内 控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的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的 政 策 导 向 和 我 行 实 际, 开 展 了 全 行 2013 年 度 新 增 房 地 产 贷 款 专 项 稽 核 检 查 和 部 分 分 支 行 财 务 管 理 贷 款 利 率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专 项 现 场 检 查 ; 为 掌 握 我 行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风 险 情 况, 监 事 会 对 我 行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商 ---- 云 南 南 天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了 现 场 检 查 为 提 高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的 质 量 和 效 果, 体 现 监 事 会 监 督 的 严 肃 性, 2014 年 监 事 会 在 每 次 专 项 稽 核 检 查 前, 都 制 定 较 周 密 的 检 查 方 案, 在 方 案 中 明 确 检 查 的 时 间 对 象 检 查 内 容 和 检 查 依 据 检 查 结 果 出 来 后 要 求 被 检 查 出 问 题 的 责 任 单 位 或 部 门 提 交 书 面 整 改 情 况 报 告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收 到 并 通 过 的 整 改 报 告 有 关 于 安 顺 分 行 对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安 顺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中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的 报 告 关 于 对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新 增 房 地 产 贷 款 专 项 稽 核 报 告 中 有 关 问 题 进 行 整 改 的 意 见 的 报 告 和 关 于 铜 仁 分 行 对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铜 仁 分 行 会 计 操 作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整 改 情 况 的 报 告 四 是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加 强 对 重 大 事 项 的 监 督 监 事 会 通 过 审 议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履 行 维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职 责 ; 通 过 审 议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评 估 报 告 (2013 年 度 ) 的 议 案, 对 本 行 战 略 规 划 的 科 学 性 合 理 性 和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估, 实 施 对 战 略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 通 过 对 2013 年 度 新 增 房 地 产 贷 款 专 项 稽 核 和 2014 年 前 三 季 度 贷 款 业 务 贯 彻 执 行 三 办 法 一 指 引 情 况 进 行 专 项 检 查, 监 督 本 行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风 险 防 范 和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的 执 行 情 况 五 是 通 过 监 事 会 成 员 列 席 会 议, 实 现 全 过 程 监 督 监 事 会 通 过 派 员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参 加 高 管 层 经 营 决 策 会 议 并 充 分 发 表 意 见, 对 董 事 会 高 管 层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情 况 和 董 事 会 高 管 层 的 履 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监 事 会 成 员 列 席 了 2014 年 度 全 部 董 事 会 会 议,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时, 监 事 会 成 员 对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议 案 认 真 发 表 意 见, 对 本 行 经 营 目 标 计 划 财 务 预 决 算 方 案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重 大 资 产 处 置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和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了 有 效 的 监 督 79
84 二 监 事 会 对 重 要 事 项 的 意 见 对 本 行 2014 年 的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监 事 会 认 为 : 2014 年, 董 事 会 高 管 层 认 真 执 行 了 十 八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各 项 决 议, 全 面 完 成 了 年 初 制 定 的 各 项 目 标 任 务, 经 营 业 绩 稳 步 提 升, 主 要 监 管 指 标 持 续 优 化 本 行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符 合 公 司 法 商 业 银 行 法 和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董 事 会 高 管 层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推 进 上 市 工 作 为 重 点, 勤 勉 尽 职, 积 极 打 造 贵 阳 银 行 升 级 版, 大 力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和 内 控 建 设, 不 断 提 升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公 司 治 理 不 断 完 善, 决 策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没 有 发 现 本 行 董 事 高 管 层 履 行 职 务 时 有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损 害 本 行 及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本 行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经 由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财 务 报 表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本 行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经 营 业 绩 客 观 真 实 三 2015 年 工 作 计 划 监 事 会 将 围 绕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的 工 作 总 基 调, 坚 守 发 展 与 风 险 两 条 底 线, 主 动 适 应 新 常 态, 积 极 把 握 新 机 遇, 大 力 改 革 创 新 和 结 构 调 整, 着 力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为 推 动 贵 阳 银 行 转 型 发 展 迈 出 实 实 在 在 的 步 伐 的 总 体 思 路 和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各 项 决 议, 以 财 务 活 动 内 部 控 制 风 险 管 理 以 及 合 法 经 营 为 重 点, 开 展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按 照 中 国 银 监 会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和 公 司 章 程 对 公 司 治 理 的 要 求, 逐 步 提 升 本 行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进 一 步 完 善 组 织 架 构, 规 范 召 开 会 议 按 照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要 求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加 强 对 董 事 会 履 职 情 况 经 营 决 策 财 务 活 动 内 部 控 制 和 风 险 管 理 等 方 面 进 行 监 督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的 关 注 重 点 和 我 行 实 际, 搞 好 专 项 监 督 检 查, 提 高 现 场 检 查 的 质 量, 继 续 抓 好 检 查 出 问 题 的 单 位 或 部 门 的 整 改 反 馈 工 作 以 履 职 评 价 为 抓 手, 加 强 对 重 大 决 策 的 过 程 和 程 序 的 监 督, 按 照 股 东 大 会 确 定 的 工 作 思 路 和 奋 斗 目 标, 促 进 贵 阳 银 行 经 营 管 理 稳 步 健 康 发 展 加 强 学 习 和 交 流, 认 真 学 习 国 家 政 策 法 规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文 件, 及 时 跟 进 监 管 部 门 的 关 注 重 点 继 续 与 兄 弟 城 商 行 及 其 他 商 业 银 行 监 事 会 保 持 沟 通 和 交 流, 学 习 他 行 经 验, 不 断 提 高 监 督 水 平 80
85 重 要 事 项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一 前 十 大 股 东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贵 州 省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本 公 司 原 第 五 大 股 东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贵 州 省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1.5 亿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8.34%, 由 本 公 司 第 三 大 股 东 变 更 为 第 二 大 股 东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仁 爱 教 育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340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1.89%, 由 并 列 本 公 司 第 十 一 大 股 东 变 更 为 并 列 第 十 大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其 余 前 十 大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化 二 增 加 或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未 发 生 变 动 三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作 为 原 告 且 未 取 得 终 审 判 决 或 未 执 行 终 结 的 诉 讼 案 件 共 59 件, 总 金 额 万 元 四 重 大 投 资 重 大 收 购 及 出 售 资 产 吸 收 合 并 事 项 2014 年 7 月, 本 行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2014 年 8 月, 本 行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增 加 入 股 资 金 的 议 案, 同 意 本 行 向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增 资 认 购 股 份 1,0200 万 股, 新 增 入 股 资 金 10,812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广 元 监 管 分 局 核 准, 公 司 完 成 了 向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的 增 资 增 资 完 成 后,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注 册 资 本 由 1 亿 元 增 加 至 3 亿 元, 本 行 继 续 持 有 其 51% 的 股 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其 他 重 大 收 购 及 出 售 资 产 吸 收 合 并 事 项 五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我 行 发 生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四 笔, 分 别 是 :1. 首 钢 水 城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关 联 方 授 信 5 亿 元, 于 2014 年 发 放 贷 款 1.2 亿 元, 年 末 关 联 方 所 在 集 团 授 信 净 额 为 4.97 亿 元 ;2.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关 联 方 授 信 5 亿 元, 于 2014 年 发 放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3 亿 元, 年 末 关 联 方 所 在 集 团 授 信 净 额 为 3 亿 元 3. 中 国 贵 州 航 空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关 联 方 授 信 5 亿 元, 于 2014 年 发 放 贷 款 1 亿 元, 年 末 关 联 方 所 在 集 团 授 信 净 额 为 3.6 亿 元 ;4. 贵 州 神 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及 关 联 方 授 信 5 亿 元, 于 2014 年 发 放 贷 款 0.8 亿 元, 年 末 关 联 方 所 在 集 团 授 信 净 额 为 0.8 亿 元 81
86 发 生 特 别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一 笔 : 贵 阳 金 阳 建 设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及 关 联 方 授 信 10 亿 元, 于 2014 年 发 放 贷 款 1.6 亿 元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 亿 元, 年 末 关 联 方 所 在 集 团 授 信 净 额 为 6.6 亿 元 以 上 关 联 交 易 已 经 关 联 交 易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通 过 本 行 最 大 单 一 客 户 关 联 方 授 信 净 额 为 1.80 亿 元, 占 资 本 净 额 的 1.37% ; 最 大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关 联 方 授 信 净 额 为 6.6 亿 元, 占 资 本 净 额 的 5.02%; 全 部 关 联 方 授 信 净 额 为 亿 元, 占 资 本 净 额 的 8.77% 六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约 情 况 ( 一 ) 重 大 托 管 租 赁 承 包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托 管 租 赁 承 包 事 项 ( 二 ) 重 大 担 保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除 人 民 银 行 和 中 国 银 监 会 批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金 融 担 保 业 务 外, 无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担 保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事 项 七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本 公 司 聘 请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担 任 本 公 司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告 的 审 计 机 构 八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月 16 日 甲 秀 IC 卡 在 四 川 省 银 行 卡 业 协 会 与 腾 讯 大 成 网 等 网 络 媒 体 联 合 举 办 的 四 川 省 第 三 届 银 行 卡 博 览 会 上 被 评 为 千 万 网 友 最 信 赖 的 金 融 IC 卡, 本 行 成 为 进 入 前 十 名 的 唯 一 一 家 异 地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82
8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4 日 我 行 政 务 服 务 窗 口 和 公 共 服 务 窗 口 在 2013 年 市 纪 委 市 监 察 局 市 政 府 纠 风 办 组 织 开 展 的 万 人 评 议 系 列 活 动 中, 评 比 成 绩 位 居 全 市 第 一, 荣 获 贵 阳 市 十 佳 优 秀 窗 口 和 优 秀 文 明 服 务 单 位 的 荣 誉 称 号 26 日 贵 阳 市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补 选 我 行 陈 宗 权 行 长 为 贵 阳 市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财 政 经 济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 兼 ) 4 月 9 日 国 务 院 马 凯 副 总 理 到 我 行 高 新 科 技 支 行 视 察 18 日 根 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决 议,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贵 州 监 管 局 任 职 资 格 批 复, 陈 宗 权 任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3 日 根 据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度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贵 州 监 管 局 任 职 资 格 批 复, 李 忠 祥 任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日 由 中 国 银 监 会 指 导, 中 国 银 行 业 协 会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工 作 委 员 会 主 办, 我 行 承 办 的 2014 年 城 商 行 年 会 在 贵 阳 顺 利 召 开 贵 州 省 委 书 记 赵 克 志 出 席 会 议, 中 国 银 监 会 主 席 尚 福 林 副 主 席 阎 庆 民 出 席 会 议 并 讲 话, 贵 州 省 常 务 副 省 长 谌 贻 琴 出 席 会 议 并 致 辞, 贵 阳 市 市 长 刘 文 新 中 国 银 监 会 银 行 监 管 二 部 主 任 杨 丽 平 贵 州 银 监 局 局 长 李 均 锋 中 国 银 行 业 协 会 专 职 副 会 长 杨 再 平 全 国 145 家 城 商 行 董 事 长 或 行 长 出 席 了 会 议, 出 席 会 议 共 360 人 5 月 7 日 省 委 常 委 市 委 书 记 陈 刚 到 我 行 专 题 调 研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9 日 召 开 第 十 八 次 股 东 大 会, 听 取 并 审 议 了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暨 2014 年 财 务 预 算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会 一 层 2013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的 议 案 16 日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授 予 我 行 2013 年 贵 州 省 央 行 支 付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安 全 运 行 奖, 我 行 自 2010 年 以 来 连 续 四 年 获 得 该 奖 项 83
88 在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开 展 的 2013 年 度 全 国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科 技 监 管 评 级 工 作, 我 行 信 息 科 技 监 管 评 级 再 次 荣 获 2 类 行, 并 由 2 级 C 类 行 晋 升 为 2 级 B 类 行 6 月 16 日 召 开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有 关 具 体 事 宜 的 议 案 关 于 延 长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关 于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等 议 案 30 日 为 落 实 金 融 服 务 进 乡 村 富 民 惠 农 金 融 创 新 等 惠 农 政 策 的 重 要 举 措,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和 社 会 承 诺, 我 行 首 家 银 行 卡 助 农 取 款 服 务 点 在 清 镇 市 红 枫 湖 镇 芦 荻 哨 村 小 寨 组 设 立 7 月 17 日 我 行 在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公 布 的 2013 年 度 贵 州 省 小 微 企 业 信 贷 政 策 导 向 效 果 评 估 结 果 中 获 评 优 秀 20 日 我 行 与 国 开 行 贵 州 省 分 行 成 功 签 订 公 园 路 王 宽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结 算 资 金 监 督 管 理 协 议, 棚 改 项 目 一 期 结 算 资 金 监 管 专 用 账 户 落 户 我 行 8 月 14 日 在 全 国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成 功 发 行 首 期 同 业 存 单 15 日 我 行 在 由 当 代 金 融 家 杂 志 社 刘 鸿 儒 金 融 教 育 基 金 会 联 合 主 办 的 2014 年 中 国 中 小 银 行 发 展 高 峰 论 坛 暨 第 三 届 最 佳 中 小 银 行 评 选 颁 奖 典 礼 中 荣 获 最 佳 金 融 信 息 科 技 安 全 奖 19 日 召 开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关 于 发 起 设 立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增 加 入 股 资 金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的 议 案 84
8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9 月 13 日 由 银 行 家 杂 志 社 上 海 陆 家 嘴 金 融 贸 易 区 管 委 会 共 同 主 办 的 中 国 银 行 家 ( 陆 家 嘴 ) 高 峰 论 坛 暨 2014 中 国 商 业 银 行 竞 争 力 评 价 报 告 发 布 会 在 上 海 举 行 会 议 同 期 发 布 了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竞 争 力 排 名 及 分 析 等 报 告 我 行 财 务 评 价 在 全 国 资 产 规 模 1000 亿 元 2000 亿 元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中 排 名 第 二 名, 同 时 获 得 最 佳 风 险 管 理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殊 荣 24 日 贵 阳 银 行 兴 义 分 行 开 业 26 日 我 行 高 新 科 技 支 行 荣 获 贵 州 省 民 营 经 济 优 质 服 务 奖 10 月 10 日 召 开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二 级 资 本 债 券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11 月 20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李 东 荣 副 行 长 科 技 司 陆 书 春 副 司 长 一 行 莅 临 我 行 考 察 移 动 金 融 创 新 试 点 工 作 24 日 贵 阳 银 行 行 六 盘 水 分 行 开 业 85
90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历 经 十 七 年 的 发 展, 贵 阳 银 行 ( 以 下 简 称 本 行 我 行 ) 逐 渐 成 长 为 一 家 具 有 一 定 竞 争 力 和 影 响 力 的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在 自 身 获 得 发 展 的 同 时, 我 行 一 直 关 注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的 履 行 建 行 以 来, 始 终 秉 承 服 务 市 民 服 务 中 小 服 务 地 方 的 办 行 宗 旨, 积 极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环 保 政 策, 节 约 资 源, 保 护 和 改 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支 持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 在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条 件 下, 营 造 公 平 安 全 稳 定 的 行 业 竞 争 秩 序, 以 优 质 专 业 化 经 营 持 续 为 国 家 股 东 员 工 客 户 和 社 会 公 众 创 造 经 济 价 值 ; 以 符 合 社 会 道 德 和 公 益 要 求 的 经 营 理 念 为 指 导, 积 极 维 护 消 费 者 员 工 和 社 会 大 众 的 公 共 利 益 ; 提 倡 慈 善 责 任, 积 极 投 身 社 会 公 益 活 动, 构 建 社 会 和 谐, 促 进 社 会 发 展 始 终 坚 持 企 业 效 益 与 社 会 责 任 的 有 机 统 一, 努 力 促 进 与 社 会 的 协 调 和 谐 发 展 2014 年, 我 行 积 极 践 行 责 任 银 行 和 谐 发 展 的 理 念, 在 实 现 各 项 业 务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的 同 时, 不 断 追 求 负 责 任 的 可 持 续 的 商 业 银 行 发 展 模 式 一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积 极 支 持 实 体 经 济 发 展 2014 年, 面 对 复 杂 多 变 的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我 行 认 真 贯 彻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严 格 落 实 监 管 要 求, 通 过 不 断 调 整 和 优 化 信 贷 结 构, 切 实 把 握 信 贷 投 放 的 重 点 力 度 和 节 奏, 充 分 发 挥 好 金 融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的 重 要 作 用, 积 极 支 持 实 体 经 济 发 展 ; 作 为 贵 州 省 一 家 重 要 的 地 方 性 商 业 银 行, 本 行 始 终 践 行 肩 负 的 经 济 责 任, 严 格 按 照 省 市 委 政 府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认 真 执 行 货 币 信 贷 政 策, 立 足 支 持 本 地 经 济 发 展, 坚 持 服 务 实 体 经 济 截 至 2014 年 末,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亿 元, 全 部 投 向 实 体 经 济 领 域, 特 别 是 在 推 动 传 统 产 业 优 化 升 级, 支 持 现 代 产 业 加 快 发 展, 助 推 三 农 和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等 方 面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效 ( 一 ) 积 极 推 动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大 力 支 持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我 行 支 持 传 统 产 业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亿 元, 增 幅 22.25%, 占 贷 款 总 额 的 27.48%, 有 效 地 推 动 了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其 中 支 持 我 省 磷 铝 等 资 源 深 加 工 业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支 持 能 源 业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支 持 酒 茶 类 特 色 轻 工 业 贷 款 余 额 1.90 亿 元, 支 持 航 空 航 天 等 装 备 制 造 业 贷 款 余 额 3.84 亿 元 支 持 我 省 26 个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同 时, 结 合 实 体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的 实 际 情 况, 加 大 了 对 现 代 产 业 的 支 持 力 度, 重 点 支 持 了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现 代 制 造 业 现 代 服 务 业 等 荣 获 2013 年 度 贵 州 省 金 融 贡 献 奖 和 贵 阳 市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突 出 贡 献 奖 ( 二 ) 积 极 服 务 西 部 大 开 发, 重 点 加 强 对 老 少 边 穷 地 区 的 支 持 作 为 一 家 立 足 西 部 的 地 方 性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我 行 积 极 服 务 西 部 大 开 发, 加 大 对 西 部 地 区 公 共 设 施 建 设 道 路 交 通 水 利 能 源 教 育 医 疗 等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的 信 贷 支 持 力 度 2014 年, 重 点 支 持 了 贵 安 新 区 磊 马 路 10 亿 元 百 马 路 3 亿 元, 贵 阳 火 车 北 站 配 套 道 路 7 亿 元 贵 阳 市 1.5 环 黔 春 大 道 5 亿 元 黔 中 大 道 花 溪 段 ( 龙 燕 路 )5 亿 元, 黔 东 南 六 盘 水 通 村 油 ( 水 泥 ) 路 4.5 亿 元 积 极 支 持 地 方 医 疗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结 合 医 疗 卫 生 行 业 特 点 制 定 授 信 方 案, 创 新 融 资 渠 道 和 担 保 方 式, 持 续 加 大 对 大 中 型 优 质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企 业 的 支 持, 积 极 支 持 医 药 86
9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医 院 行 业 发 展 同 时 加 强 政 策 对 接, 以 医 院 项 目 贷 款 为 切 入 点, 加 大 对 重 点 三 甲 医 院 的 支 持 力 度, 对 就 诊 人 数 及 综 合 实 力 居 前 的 综 合 性 医 院 也 积 极 给 予 相 应 的 信 贷 支 持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我 行 医 疗 卫 生 贷 款 余 额 3.81 亿 元, 重 点 支 持 了 贵 航 贵 阳 医 院 贵 阳 医 学 院 附 属 白 云 医 院 贵 阳 中 医 学 院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等 此 外, 我 行 还 加 大 了 对 老 少 边 穷 地 区 的 支 持 力 度, 为 支 持 老 少 边 穷 地 区 经 济 建 设, 一 是 从 政 策 导 向 上 予 以 支 持, 二 是 在 信 贷 规 模 上 予 以 倾 斜, 三 是 通 过 凯 里 遵 义 毕 节 都 匀 安 顺 铜 仁 六 盘 水 兴 义 等 分 行 向 贵 州 省 老 少 边 穷 地 区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2014 年, 累 计 向 以 上 地 区 发 放 贷 款 亿 元, 有 效 支 持 了 上 述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 三 ) 积 极 服 务 三 农, 推 动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为 提 高 农 村 金 融 服 务 水 平, 扩 大 普 惠 金 融 覆 盖 面, 着 力 解 决 农 村 支 付 难 的 问 题, 我 行 引 入 了 银 行 卡 助 农 取 款 服 务 点 新 型 服 务 模 式, 成 为 贵 州 省 首 家 深 入 农 村 建 立 起 集 支 付 转 账 取 款 服 务 为 一 体 的 综 合 型 金 融 服 务 平 台, 在 金 融 机 构 下 沉 农 村 服 务 农 村 的 实 际 行 动 上 取 得 了 阶 段 性 的 成 效 截 止 2014 年 末, 全 行 已 经 完 成 助 农 取 款 点 签 约 50 家 进 一 步 加 强 支 农 产 品 创 新, 针 对 农 村 地 区 的 实 际 情 况, 开 发 了 林 权 抵 押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抵 押 贷 款 产 品, 极 大 地 拓 宽 了 三 农 融 资 渠 道 ; 截 至 2014 年 末, 涉 农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亿 元, 增 幅 33.98%, 占 全 部 贷 款 的 14.95% 为 加 快 推 动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我 行 通 过 完 善 信 贷 管 理 制 度, 提 高 审 批 效 率, 建 立 沟 通 机 制 丰 富 金 融 产 品 等 方 式, 充 分 发 挥 地 域 优 势, 积 极 开 发 小 城 镇 优 质 中 小 客 户, 支 持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我 行 支 持 贵 州 省 100 个 示 范 小 城 镇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亿 元, 其 中, 重 点 支 持 了 开 阳 县 龙 岗 镇 修 文 县 扎 佐 镇 乌 当 区 羊 昌 镇 等 贵 州 省 重 点 示 范 小 城 镇 支 持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通 过 积 极 与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沟 通, 主 要 支 持 保 障 性 住 房 建 设, 通 过 积 极 与 地 方 政 府 进 行 沟 通, 主 要 针 对 公 租 房 定 向 安 置 房 等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收 购 开 发 建 设 运 营 管 理 等 业 务, 提 供 各 项 授 信 业 务, 在 政 策 范 围 内 给 予 最 优 惠 贷 款 利 率 截 至 2014 年 末, 全 行 保 障 性 安 居 住 房 贷 款 余 额 为 8.38 亿 元 ( 四 )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绿 色 信 贷 指 引, 积 极 支 持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在 支 持 节 能 减 排 和 绿 色 信 贷 方 面, 依 据 绿 色 信 贷 战 略 规 划 和 绿 色 信 贷 授 信 指 引, 推 动 绿 色 信 贷 工 作 在 全 行 范 围 内 有 序 开 展 具 体 业 务 方 面, 重 点 支 持 节 能 减 排 和 循 环 经 济 项 目, 严 格 控 制 两 高 一 剩 及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行 业 的 信 贷 投 入, 对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及 国 家 发 改 委 有 关 要 求 的 新 项 目 不 授 信, 对 已 经 授 信 并 列 入 淘 汰 类 或 风 险 加 大 的 客 户 不 准 入 截 至 2014 年 末, 两 高 一 剩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较 年 初 减 少 2.3 亿 元, 占 贷 款 总 额 的 2.73%, 我 行 的 两 高 一 剩 贷 款 均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各 项 手 续 齐 全, 属 该 行 业 中 的 优 质 企 业 支 持 节 能 减 排 和 循 环 经 济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9.83 亿 元, 增 幅 % 二 坚 持 转 变 发 展 方 式, 推 进 本 行 特 色 化 差 异 化 发 展 近 年 来, 我 行 通 过 不 断 深 化 服 务 内 涵 创 新 金 融 产 品 改 善 服 务 质 量, 积 极 推 进 特 色 化 差 异 化 发 展, 发 展 转 型 效 果 初 显 在 推 动 发 展 转 型 的 同 时, 结 合 自 身 业 务 发 展 定 位,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87
92 ( 一 ) 强 化 小 微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我 行 始 终 坚 持 服 务 小 微 企 业 的 发 展 定 位, 积 极 支 持 小 微 企 业 发 展 强 化 小 微 企 业 信 贷 业 务 专 营 机 构 建 设, 在 贵 阳 城 区 成 立 了 小 微 企 业 融 资 中 心, 在 贵 阳 地 区 郊 区 ( 县 ) 成 立 了 小 微 企 业 及 农 村 金 融 服 务 中 心, 在 异 地 分 行 成 立 了 小 微 企 业 金 融 部 按 照 贵 州 银 监 局 开 展 小 微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专 营 机 构 建 设 试 点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将 小 微 服 务 机 构 向 社 区 县 域 集 市 等 薄 弱 环 节 延 伸, 全 年 设 立 了 10 家 小 微 支 行 同 时, 我 行 在 开 展 小 微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工 作 中, 结 合 贵 州 地 区 和 我 行 的 特 点, 一 直 致 力 于 打 造 具 有 特 色 化 差 异 化 的 小 微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体 系, 已 初 步 形 成 了 一 套 富 有 成 效 充 满 活 力 的 流 程 体 系, 制 定 了 一 套 既 适 合 客 户 需 求 又 相 对 独 立 简 化 高 效 的 小 微 贷 款 业 务 流 程 和 管 理 办 法 在 产 品 开 发 市 场 推 广 人 员 招 聘 和 培 训 信 贷 技 术 等 方 面 趋 向 成 熟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我 行 小 微 企 业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亿 元, 同 比 多 增 1.03 亿 元, 增 长 23.88%, 增 速 高 于 全 行 贷 款 平 均 增 速 2.36 个 百 分 点 我 行 中 北 支 行 被 贵 州 银 监 局 和 贵 州 省 银 行 业 协 会 联 合 评 为 省 内 服 务 小 微 企 业 十 佳 先 进 单 位, 我 行 小 微 互 助 贷 产 品 被 授 予 服 务 小 微 企 业 十 佳 金 融 产 品 荣 誉 称 号 ( 二 ) 做 好 就 业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业 务 为 支 持 具 有 一 定 劳 动 技 能 的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自 谋 职 业 自 主 创 业, 积 极 开 展 就 业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业 务 通 过 和 贵 州 省 各 级 社 保 部 门 密 切 合 作, 开 展 就 业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工 作, 促 进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零 就 业 家 庭 及 下 岗 人 员 等 实 现 就 业 截 至 2014 年 末, 全 行 就 业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贷 款 户 数 户,2003 年 至 今 已 累 计 发 放 就 业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笔, 金 额 亿 元, 直 接 扶 持 就 业 人 员 人 该 项 工 作 的 开 展 为 增 加 就 业 促 进 社 会 稳 定 做 出 了 积 极 的 贡 献, 得 到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充 分 肯 定 ( 三 ) 积 极 拓 展 新 型 社 区 金 融 服 务 我 行 积 极 响 应 发 展 普 惠 金 融, 结 合 贵 阳 市 城 市 基 层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将 社 区 金 融 服 务 纳 入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服 务 体 系, 作 为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的 一 部 分, 积 极 拓 展 新 型 社 区 金 融 服 务 2014 年 新 开 业 12 家 社 区 银 行, 依 托 社 区 银 行, 针 对 老 年 人 残 疾 人 军 烈 属 等 各 类 特 殊 人 群, 开 展 预 约 上 门 服 务 ; 专 注 于 满 足 社 区 基 础 金 融 服 务 需 求, 实 施 错 峰 延 时 工 作 制 ; 普 及 金 融 知 识, 广 泛 开 展 反 假 币 反 洗 钱 反 金 融 诈 骗 等 有 关 金 融 知 识 的 宣 讲, 普 及 金 融 法 规, 帮 助 市 民 提 高 金 融 意 识 从 而 大 大 提 高 了 金 融 服 务 的 便 捷 性, 实 现 了 金 融 服 务 与 社 区 服 务 的 高 度 融 合, 取 得 了 较 为 明 显 的 社 会 效 益 截 止 2014 年 末, 社 区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达 到 2.79 亿 元, 较 年 初 增 加 1.91 亿 元, 增 长 %, 全 年 累 计 开 设 账 户 1.08 万 个 经 办 业 务 63 万 余 笔 提 供 上 门 服 务 5600 余 次 服 务 客 户 57 万 余 人 次 ( 四 ) 加 强 科 技 金 融 服 务 创 新 依 托 我 行 科 技 支 行 和 一 体 五 专 科 技 金 融 服 务 体 系, 针 对 种 子 期 初 创 期 成 长 期 成 熟 期 等 不 同 阶 段 科 技 企 业 的 需 求, 面 向 高 新 技 术 现 代 制 造 等 产 业 的 科 技 型 企 业, 运 用 知 识 产 权 系 列 贷 科 技 创 业 贷 股 权 贷 科 技 链 助 力 贷 四 大 类 11 款 科 技 金 融 产 品, 搭 建 风 险 投 资 专 项 补 偿 新 三 板 等 科 技 金 融 服 务 平 台, 逐 步 构 建 起 契 合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成 长 全 过 程 及 多 元 化 的 综 合 金 融 服 务 体 系, 为 推 动 地 方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和 转 型 升 级, 全 面 提 升 经 济 发 展 质 量 做 出 了 积 极 贡 献 2014 年, 我 行 共 为 107 户 科 技 企 业 授 信 亿 元, 并 成 功 推 动 8 户 企 业 在 新 三 板 挂 牌, 荣 获 贵 阳 市 2013 年 度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科 技 信 贷 支 持 奖 88
9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三 践 行 社 会 责 任, 努 力 为 市 民 提 供 方 便 快 捷 的 金 融 服 务 建 行 以 来, 我 行 把 依 法 纳 税 作 为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回 馈 社 会 的 最 基 本 要 求, 一 直 如 实 申 报 税 额, 及 时 缴 纳 税 款, 连 续 多 年 被 评 为 贵 州 省 纳 税 50 强 企 业, 为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事 业 发 展 做 出 了 积 极 贡 献 我 行 承 担 了 贵 阳 市 近 20 类 公 共 缴 费 代 理 业 务, 包 括 水 电 煤 气 电 视 电 话, 我 行 承 担 了 贵 阳 市 近 20 类 公 共 缴 费 代 理 业 务, 包 括 水 电 煤 气 电 视 电 话 通 讯 等, 涉 及 人 民 群 众 生 活 的 各 个 方 面, 基 本 实 现 公 共 事 业 缴 费 的 全 覆 盖, 市 场 占 有 率 超 过 80%,2014 年 各 类 缴 费 合 计 超 过 734 万 笔, 为 给 客 户 提 供 更 便 捷 的 服 务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服 务 质 量, 通 过 开 展 网 点 负 责 人 大 堂 经 理 前 台 柜 员 的 轮 训, 组 织 开 展 阳 光 之 星 亮 丽 之 窗 评 选 活 动 等, 提 升 了 客 户 服 务 质 量 和 客 户 满 意 度 通 过 制 编 工 作 战 略 规 划 完 善 制 度 建 设, 开 展 金 融 知 识 宣 传 活 动, 组 织 网 点 员 工 进 行 手 语 培 训, 设 置 盲 文 卡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消 费 者 满 意 度 从 2013 年 下 半 年 的 95.36% 提 升 至 2014 年 下 半 年 为 95.40%, 投 诉 数 量 从 2013 年 1 至 9 月 的 714 笔, 降 低 到 今 年 1 至 9 月 的 169 笔, 服 务 质 量 得 到 有 效 提 升 四 加 强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关 心 员 工 发 展 2014 年, 我 行 拟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 草 案 ),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我 行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的 总 体 目 标 路 径 和 主 要 任 务 ;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共 青 团 的 突 击 队 作 用, 行 团 委 整 合 团 组 织 资 源, 发 挥 团 组 织 功 能, 投 身 实 践 活 动, 开 展 了 青 春 聚 力 改 革 创 业 创 新 创 优 活 动 青 工 岗 位 技 能 比 赛, 参 加 了 青 年 文 明 号 为 民 服 务 统 一 行 动 等 2014 年, 我 行 积 极 探 索 建 立 公 开 平 等 竞 争 择 优 的 选 人 用 人 机 制, 通 过 社 会 招 聘 和 行 内 公 开 竞 聘 等 方 式 加 大 了 人 才 引 进 和 招 聘 力 度, 为 解 决 地 方 就 业 做 出 了 一 定 贡 献, 被 评 为 2013 年 贵 阳 市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见 习 示 范 基 地 称 号 ; 按 照 分 级 分 类 按 需 施 教 和 全 员 覆 盖 的 原 则, 采 取 送 出 去 请 进 来 行 内 业 务 培 训 等 方 式, 重 点 围 绕 中 基 层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技 能 人 员 四 支 队 伍 建 设, 系 统 化 加 强 培 训 工 作, 全 面 提 升 广 大 干 部 员 工 素 质 能 力 全 年 举 办 各 类 培 训 127 期, 培 训 11,166 人 次, 组 织 参 加 外 部 培 47 期, 培 训 221 人 次 ; 制 定 了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方 案, 建 立 了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使 各 级 员 工 退 休 后 企 业 年 金 收 入 替 代 率 达 到 较 高 水 平, 进 一 步 保 障 了 全 行 员 工 的 退 休 生 活, 解 决 了 员 工 后 顾 之 忧 ; 提 高 全 行 行 大 额 医 疗 补 助 金 缴 纳 标 准, 根 据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标 准, 调 增 了 五 险 一 金 缴 费 基 数, 使 全 行 员 工 享 受 到 我 行 改 革 发 展 的 红 利 ; 为 拓 宽 员 工 晋 升 通 道, 在 管 理 岗 位 之 外, 增 加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序 列 岗 位, 全 年 分 两 批 共 聘 任 58 名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对 具 备 较 高 专 业 能 力 和 业 绩 突 出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了 晋 升 通 道 ; 通 过 实 行 人 性 化 的 管 理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相 关 劳 动 法 规, 实 行 八 小 时 工 作 制 和 带 薪 年 休 假 制 度, 确 保 员 工 休 息 休 假 权 利 ; 组 织 丰 富 多 彩 的 集 体 活 动, 发 动 员 工 自 发 组 织 舞 蹈 足 球 等 团 体 活 动, 并 提 供 经 费 和 场 地 支 持, 倡 导 健 康 向 上 的 企 业 文 化 89
94 五 积 极 投 身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我 行 一 直 积 极 主 动 参 与 和 支 持 各 项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履 行 社 会 捐 助 帮 扶 责 任,2014 年 投 入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资 金 共 计 约 550 余 万 元, 主 要 捐 赠 项 目 如 下 : 向 贵 州 省 孔 学 堂 发 展 基 金 会 捐 款 400 万 元 向 贵 阳 市 红 十 字 筑 梦 基 金 捐 赠 万 元 向 贵 阳 学 院 贫 困 大 学 生 捐 款 30 万 元 向 修 文 县 洒 坪 镇 中 明 村 捐 赠 扶 贫 款 万 元 向 修 文 县 洒 坪 镇 青 山 村 捐 赠 扶 贫 款 10 万 元 六 公 开 承 诺,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为 认 真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和 社 会 责 任, 树 立 良 好 的 社 会 形 象, 提 升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我 行 向 社 会 公 开 承 诺 五 项 责 任,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 一 ) 员 工 责 任 :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录 用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保 障 员 工 获 取 与 其 岗 位 职 责 相 对 应 的 薪 酬 福 利 ; 重 视 安 全 生 产 和 劳 动 保 护, 保 障 员 工 工 作 期 间 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保 障 员 工 接 受 其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教 育 与 培 训 ; 注 重 发 挥 企 业 工 会 组 织 作 用, 维 护 员 工 合 法 权 益 ( 二 ) 经 济 责 任 : 按 照 坚 持 走 科 学 发 展 路, 加 快 建 生 态 文 明 市 的 总 要 求, 坚 持 服 务 市 民, 服 务 中 小 服 务 地 方 的 经 营 理 念 和 市 场 定 位, 不 断 加 强 和 改 进 金 融 服 务, 推 动 经 济 发 展,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 三 ) 诚 信 责 任 : 合 规 经 营, 依 法 纳 税, 诚 实 守 信 ; 不 强 行 搭 售 产 品, 不 乱 收 费 ;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文 明 规 范 服 务, 塑 造 良 好 社 会 形 象 ( 四 ) 社 会 责 任 : 积 极 参 与 支 持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履 行 社 会 捐 助 帮 扶 责 任, 参 与 社 会 志 愿 服 务 ( 五 ) 环 境 责 任 : 坚 持 环 保 减 排 和 低 碳 节 能, 积 极 支 持 绿 色 环 保 生 态 产 业 发 展 七 未 来 展 望 唯 有 将 深 切 的 责 任 使 命 融 入 我 们 事 业 征 程 的 每 一 步, 方 能 拥 有 驱 动 企 业 发 展 的 不 竭 动 力 展 望 未 来, 我 行 将 秉 承 服 务 市 民 服 务 中 小 服 务 地 方 的 办 行 宗 旨, 一 如 既 往 地 以 服 务 客 户 回 报 社 会 为 己 任, 将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深 植 于 全 行 发 展 战 略 之 中, 将 积 极 回 馈 社 会 融 入 于 全 行 持 续 发 展 的 理 念 之 中, 将 真 诚 服 务 客 户 贯 穿 于 业 务 发 展 的 每 一 个 环 节, 争 当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的 倡 导 者 实 践 者 和 推 动 者 90
95 财 务 报 告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已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注 册 会 计 师 张 凯 李 斌 签 字, 并 出 具 了 天 健 审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财 务 报 告 全 文 见 附 件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一 载 有 本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行 长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会 计 报 表 二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三 载 有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亲 笔 签 名 的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四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长 签 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7 日 91
96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书 面 确 认 意 见 作 为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我 们 在 全 面 了 解 和 审 核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后, 出 具 意 见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金 融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及 其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公 允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本 报 告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二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已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 计, 并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三 我 们 认 为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所 披 露 的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陈 宗 权 蒋 贤 芳 张 景 刚 张 涛 涛 曾 军 洪 鸣 高 军 李 忠 祥 杨 琪 邓 勇 曾 康 霖 于 研 郭 田 勇 吴 志 军 彭 韶 兵 夏 玉 琳 晏 红 武 杨 鑫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92
97 附 件 : 审 计 报 告 及 财 务 报 表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审 计 报 告 二 财 务 报 表... 96~109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资 产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资 产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合 并 利 润 表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三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98 审 计 报 告 本 报 告 防 伪 编 码 号, 请 登 陆 查 询 天 健 审 号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贵 阳 银 行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4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贵 阳 银 行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94
9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贵 阳 银 行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阳 银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4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95
100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资 产 ) 2014/12/31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商 银 01-1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资 产 注 释 号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1 26,137,665 21,601,345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2 11,406,988 10,722,233 贵 金 属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3 2,956,653 3,692,839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4 2,138, ,000 应 收 利 息 5 873, ,309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 67,785,686 55,285,23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7 11,935,883 9,931,93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8 19,008,565 12,347,79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9 10,438,605 5,317,00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1 1,304, ,005 无 形 资 产 12 50,094 50,986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438 其 他 资 产 14 1,518, ,001 资 产 总 计 156,099, ,549,115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96
10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商 银 01-2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注 释 号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负 债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0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6 6,988, ,767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17 2,583, ,280 吸 收 存 款 ,451, ,639,65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323 应 交 税 费 20 41,170 22,213 应 付 利 息 21 1,456, ,353 预 计 负 债 22 10,502 应 付 债 券 23 2,786,643 1,792,655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3 11,257 其 他 负 债 , ,832 负 债 合 计 145,388, ,591,077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25 1,798,592 1,798,59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26 1,246,220 1,246,220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7 33,770 (383,997) 盈 余 公 积 , ,810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29 1,165, ,604 未 分 配 利 润 30 5,454,925 3,666,60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0,549,504 7,911,83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61,709 46,206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10,711,213 7,958,038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156,099, ,549,115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97
102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资 产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商 银 01-1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资 产 注 释 号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1 25,672,373 21,311,524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2 10,533,281 10,061,202 贵 金 属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3 2,956,653 3,692,839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4 2,138, ,000 应 收 利 息 5 861, ,864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 65,860,965 54,223,277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7 11,935,883 9,931,93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8 19,008,565 12,347,79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9 10,438,605 5,317,00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20 51,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1 1,275, ,662 无 形 资 产 12 48,355 49,81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438 其 他 资 产 14 1,509, ,106 资 产 总 计 152,942, ,547,453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98
103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商 银 01-2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注 释 号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负 债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6 7,244, ,733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17 2,583, ,280 吸 收 存 款 ,445, ,566,81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424 应 交 税 费 20 35,916 20,524 应 付 利 息 21 1,437, ,256 预 计 负 债 22 10,502 应 付 债 券 23 2,786,643 1,792,655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3 11,257 其 他 负 债 , ,029 负 债 合 计 142,402, ,632,713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25 1,798,592 1,798,59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26 1,246,220 1,246,220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7 33,770 (383,997) 盈 余 公 积 , ,810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29 1,165, ,604 未 分 配 利 润 30 5,445,736 3,669,511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10,540,315 7,914,740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152,942, ,547,453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99
104 合 并 利 润 表 2014 年 度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商 银 02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注 释 号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一 营 业 收 入 5,742,986 3,821,793 利 息 净 收 入 1 5,216,300 4,026,028 利 息 收 入 7,602,405 5,973,842 利 息 支 出 (2,386,105) (1,947,814)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2 292, ,154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323, ,973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30,913) (9,819) 投 资 收 益 3 78,097 (144,439)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4 139,648 (174,713) 汇 兑 收 益 1,449 (251)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14,916 8,014 二 营 业 支 出 (2,771,236) (1,601,90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 (404,345) (267,618)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6 (1,561,573) (1,186,650)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 (773,097) (145,815)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32,221) (1,822) 三 营 业 利 润 2,971,750 2,219,888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 39,322 17,54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9 (14,281) (5,127) 四 利 润 总 额 2,996,791 2,232,30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0 (549,432) (423,634) 五 净 利 润 2,447,359 1,808,67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435,736 1,803,789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1,623 4,883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767 (330,53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417,767 (330,537)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中 :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17,767 (330,537) " 其 中 :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17,767 (330,53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865,126 1,478,13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853,503 1,473,252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623 4,883 八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5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4 年 度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商 银 02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注 释 号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一 营 业 收 入 5,612,888 3,752,876 利 息 净 收 入 1 5,085,743 3,956,942 利 息 收 入 7,442,388 5,900,784 利 息 支 出 (2,356,645) (1,943,842)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2 293, ,323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323, ,947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30,408) (9,624) 投 资 收 益 3 78,097 (144,439)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4 139,648 (174,713) 汇 兑 收 益 1,449 (251)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14,916 8,014 二 营 业 支 出 (2,664,851) (1,540,903)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 (399,404) (265,123)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6 (1,470,298) (1,135,324)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 (762,928) (138,634)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32,221) (1,822) 三 营 业 利 润 2,948,037 2,211,97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 28,420 13,40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9 (14,247) (5,098) 四 利 润 总 额 2,962,210 2,220,28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0 (538,571) (421,576) 五 净 利 润 2,423,639 1,798,707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767 (330,537)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中 :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17,767 (330,537) " 其 中 :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17,767 (330,53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841,406 1,468,170 八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1
106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4 年 度 会 商 银 03 表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注 释 号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27,267,148 21,404,392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100, ,000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5,991,184 4,842,830 买 入 返 售 证 券 款 净 减 少 额 2,415,000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净 增 加 额 1,988,070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9, ,95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5,496,061 28,885,174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12,977,067) (10,042,800)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2,793,348) (5,656,809)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减 少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减 少 额 (2,827,430)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1,778,390) (1,664,70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924,893) (793,845)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139,051) (712,738) 买 入 返 售 证 券 款 净 增 加 额 (1,588,600)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净 减 少 额 (2,789,640)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52,885) (985,83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1,854,234) (25,473,80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641,827 3,411,373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0,869, ,020,789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630,516 1,021,194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6,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2,507, ,042,098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3,426,737) (120,328,347)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050,474) (571,326)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477,211) (120,899,67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970,193) (9,857,57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102
10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3,88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3,88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1,470,656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74,536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94,146)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324,443) (309,390)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18,589) (309,39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55,947 (309,39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45 (3,189)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427,726 (6,758,781)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097,984 13,856,76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525,710 7,097,984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3
108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4 年 度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商 银 03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项 目 注 释 号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26,367,369 20,326,715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5,849,889 4,773,562 买 入 返 售 证 券 款 净 减 少 额 2,415,000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净 增 加 额 1,988,070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 ,46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4,335,702 27,632,745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12,104,132) (9,360,234)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2,215,905) (5,437,955)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减 少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减 少 额 (2,827,430)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1,779,992) (1,661,56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881,431) (771,450)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126,473) (709,398) 买 入 返 售 证 券 款 净 增 加 额 (1,588,600)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净 减 少 额 (2,789,640)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15,076) (958,61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0,311,609) (24,516,27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024,093 3,116,468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0,869, ,020,789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630,516 1,021,194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6,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2,507, ,042,098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3,534,857) (120,328,347)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031,443) (563,077)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566,300) (120,891,424)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59,282) (9,849,326)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1,470,
10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470,656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94,146)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324,443) (309,39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18,589) (309,39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52,067 (309,39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45 (3,189)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617,023 (7,045,437)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6,494,529 13,539,966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111,552 6,494,529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5
110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4 年 度 会 商 银 04 表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本 期 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798,592 1,246,220 (383,997) 607, ,604 3,666,603 46,206 7,958,03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798,592 1,246,220 (383,997) 607, ,604 3,666,603 46,206 7,958,03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17, , ,220 1,788, ,503 2,753,175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17,767 2,435,736 11,623 2,865,126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03, ,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或 股 本 ) 103, ,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0 242, ,220 (647,414) (215,831)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42,363 (242,363)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89,220 (189,220)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215,831) (215,831)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弥 补 亏 损 5.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798,592 1,246,220 33, ,173 1,165,824 5,454, ,709 10,711,213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6
111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3 年 度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会 商 银 04 表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本 期 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798,592 1,192, , ,571 2,791,885 41,323 6,733,66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53,460 (53,460) (5,591) (50,322) (55,913)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798,592 1,246,220 (53,460) 427, ,571 2,741,563 41,323 6,677,74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330,537) 179, , ,040 4,883 1,280,290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30,537) 1,803,789 4,883 1,478,135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79, ,033 (878,749) (197,845)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79,871 (179,871)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501,033 (501,033)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197,845) (197,845)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弥 补 亏 损 5.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798,592 1,246,220 (383,997) 607, ,604 3,666,603 46,206 7,958,038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7
112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4 年 度 会 商 银 04 表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本 期 数 项 目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246,220 (383,997) 607, ,604 3,669,511 7,914,740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246,220 (383,997) 607, ,604 3,669,511 7,914,740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17, , ,220 1,776,225 2,625,575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17,767 2,423,639 2,841,406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242, ,220 (647,414) (215,831)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42,363 (242,363)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89,220 (189,220)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215,831) (215,831)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弥 补 亏 损 5.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246,220 33, ,173 1,165,824 5,445,736 10,540,315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8
113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3 年 度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会 商 银 04 表 编 制 单 位 :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本 期 数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798,592 1,192, , ,571 2,799,875 6,700,32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53,460 (53,460) (5,591) (50,322) (55,913)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798,592 1,246,220 (53,460) 427, ,571 2,749,553 6,644,415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330,537) 179, , ,958 1,270,325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30,537) 1,798,707 1,468,17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79, ,033 (878,749) (197,845)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79,871 (179,871)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501,033 (501,033)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197,845) (197,845)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弥 补 亏 损 5.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798,592 1,246,220 (383,997) 607, ,604 3,669,511 7,914,740 法 定 代 表 人 : 行 长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9
114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4 年 度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千 元 一 基 本 情 况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行 ) 前 身 为 贵 阳 市 城 市 合 作 银 行, 系 1996 年 11 月 25 日 经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银 复 号 文 批 准, 在 原 贵 阳 市 25 家 城 市 信 用 社 及 联 社 清 产 核 资 基 础 上, 由 25 家 城 市 信 用 社 及 联 社 的 股 东 和 贵 阳 市 财 政 局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地 方 性 商 业 银 行 1998 年 4 月 2 日 经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州 省 分 行 黔 银 复 号 文 批 准, 本 行 更 名 为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9 月 20 日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银 监 复 号 文 批 准, 本 行 更 名 为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行 持 有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贵 州 监 管 局 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 颁 发 的 金 融 许 可 证, 机 构 编 码 为 B0215H ; 取 得 贵 州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 颁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营 业 执 照 登 记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98,591, 元 ; 本 行 第 一 大 股 东 为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股 权 为 35,000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19.46% 本 行 总 部 位 于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在 贵 阳 市 内 共 设 有 总 行 营 业 部 和 137 家 支 行, 在 贵 州 省 毕 节 市 凯 里 市 遵 义 市 都 匀 市 安 顺 市 铜 仁 市 兴 义 市 六 盘 水 市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分 别 设 有 分 行 本 行 于 2011 年 12 月 投 资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广 元 村 镇 银 行 ), 本 行 持 有 广 元 村 镇 银 行 51.00% 股 份 本 行 属 银 行 业, 经 营 范 围 涵 盖 了 各 类 存 贷 款 业 务 结 算 业 务 担 保 业 务 代 理 业 务 资 产 业 务 和 财 务 顾 问 业 务 等 目 前 本 行 主 要 从 事 的 业 务 有 : 人 民 币 业 务 :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 发 放 短 期 中 期 和 长 期 贷 款 ; 办 理 国 内 结 算 ; 办 理 票 据 贴 现 承 兑 ; 发 行 金 融 债 券 ; 代 理 发 行 代 理 兑 付 承 销 政 府 债 券 ; 买 卖 政 府 债 券 ; 从 事 同 行 拆 借 ; 提 供 信 用 证 服 务 及 担 保 ; 代 理 收 付 款 项 及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 提 供 保 管 箱 业 务 ; 办 理 地 方 财 政 信 用 周 转 使 用 资 金 的 委 托 贷 款 业 务 ; 经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各 项 代 理 业 务 ; 外 汇 业 务 : 外 汇 存 款 ; 外 汇 贷 款 ; 外 汇 汇 款 ; 国 际 结 算 ; 外 币 兑 换 ; 同 业 外 汇 拆 借 ; 结 汇 售 汇 ; 资 信 调 查 咨 询 和 见 证 业 务 经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本 行 注 册 地 址 为 :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中 华 北 路 7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宗 权 本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本 行 2015 年 3 月 27 日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5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批 准 对 外 报 出 本 行 将 广 元 村 镇 银 行 纳 入 报 告 期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详 见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之 说 明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 一 ) 编 制 基 础 本 行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集 团 )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编 制 基 础 110
11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二 )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评 价 本 集 团 不 存 在 导 致 对 报 告 期 末 起 12 个 月 内 的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三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重 要 提 示 : 本 集 团 根 据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特 点 针 对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等 交 易 或 事 项 制 定 了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集 团 所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 二 ) 会 计 期 间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 三 ) 记 账 本 位 币 采 用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 四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集 团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本 集 团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份 额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集 团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如 果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1
116 ( 五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母 公 司 将 其 控 制 的 所 有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由 母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 六 )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2. 当 本 集 团 为 共 同 经 营 的 合 营 方 时, 确 认 与 共 同 经 营 中 利 益 份 额 相 关 的 下 列 项 目 : (1) 确 认 单 独 所 持 有 的 资 产, 以 及 按 持 有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 (2) 确 认 单 独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按 持 有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承 担 的 负 债 ; (3) 确 认 出 售 公 司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4) 按 本 集 团 持 有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5) 确 认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本 集 团 持 有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 七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集 团 列 示 于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的 现 金 是 指 本 集 团 的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存 放 于 中 央 银 行 的 超 额 准 备 金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的 其 他 款 项 ( 不 含 缴 存 财 政 性 存 款 ) 及 原 到 期 日 在 3 个 月 以 内 的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和 拆 出 资 金 ;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本 集 团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是 指 从 购 买 日 起,3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且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 八 ) 外 币 业 务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因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资 产 有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人 民 币 金 额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资 本 公 积 ( 九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2
11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计 量 方 法 和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本 集 团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本 集 团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本 集 团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2)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3)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2)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积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后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解 除 时, 相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本 集 团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本 行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2)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113
118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4.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本 集 团 采 用 在 当 前 情 况 下 适 用 并 且 有 足 够 可 利 用 数 据 和 其 他 信 息 支 持 的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本 集 团 将 估 值 技 术 使 用 的 输 入 值 分 以 下 层 级, 并 依 次 使 用 : (1)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是 在 计 量 日 能 够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未 经 调 整 的 报 价 ; (2) 第 二 层 次 输 入 值 是 除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外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直 接 或 间 接 可 观 察 的 输 入 值, 包 括 : 活 跃 市 场 中 类 似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报 价 ; 非 活 跃 市 场 中 相 同 或 类 似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报 价 ; 除 报 价 以 外 的 其 他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如 在 正 常 报 价 间 隔 期 间 可 观 察 的 利 率 和 收 益 率 曲 线 等 ; 市 场 验 证 的 输 入 值 等 ; (3) 第 三 层 次 输 入 值 是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包 括 不 能 直 接 观 察 或 无 法 由 可 观 察 市 场 数 据 验 证 的 利 率 股 票 波 动 率 企 业 合 并 中 承 担 的 弃 置 义 务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使 用 自 身 数 据 作 出 的 财 务 预 测 等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 对 于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先 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区 分 开 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 1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财 务 困 难 ; 114
11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 债 务 人 违 反 了 合 同 条 款,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 3 公 司 出 于 经 济 或 法 律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考 虑, 对 发 生 财 务 困 难 的 债 务 人 作 出 让 步 ; 4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 5 因 债 务 人 发 生 重 大 财 务 困 难, 该 债 务 工 具 无 法 在 活 跃 市 场 继 续 交 易 ; 6 其 他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况 2)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以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经 营 所 处 的 技 术 市 场 经 济 或 法 律 环 境 等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使 公 司 可 能 无 法 收 回 投 资 成 本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各 项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单 独 进 行 检 查 对 于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司 综 合 考 虑 被 投 资 单 位 经 营 所 处 的 技 术 市 场 经 济 或 法 律 环 境 等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判 断 该 权 益 工 具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予 转 回 ( 十 ) 买 入 返 售 与 卖 出 回 购 款 项 的 核 算 方 法 买 入 返 售 交 易 是 指 按 照 合 同 或 协 议 以 一 定 的 价 格 向 交 易 对 手 买 入 相 关 资 产 ( 包 括 债 券 及 票 据 ), 合 同 或 协 议 到 期 日 再 以 约 定 价 格 返 售 相 同 之 金 融 产 品 买 入 返 售 按 买 入 返 售 相 关 资 产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款 项 入 账,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列 示 卖 出 回 购 交 易 是 指 按 照 合 同 或 协 议 以 一 定 的 价 格 将 相 关 的 资 产 ( 包 括 债 券 和 票 据 ) 出 售 给 交 易 对 手, 到 合 同 或 协 议 到 期 日, 再 以 约 定 价 格 回 购 相 同 之 金 融 产 品 卖 出 回 购 按 卖 出 回 购 相 关 资 产 时 实 际 收 到 的 款 项 入 账,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项 目 列 示 卖 出 的 金 融 产 品 仍 按 原 分 类 列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并 按 照 相 关 的 会 计 政 策 核 算 买 入 返 售 及 卖 出 回 购 的 利 息 收 支, 在 返 售 或 回 购 期 间 内 以 实 际 利 率 确 认 实 际 利 率 与 合 同 约 定 利 率 差 别 较 小 的, 按 合 同 约 定 利 率 计 算 利 息 收 支 115
120 ( 十 一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共 同 控 制 重 要 影 响 的 判 断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认 定 为 共 同 控 制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认 定 为 重 大 影 响 2.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判 断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把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合 并 日, 根 据 合 并 后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净 资 产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确 定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达 到 合 并 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进 一 步 取 得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1)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按 照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判 断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把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权 益 法 核 算 下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收 益 但 由 于 被 投 资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除 外 116
12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3)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债 务 重 组 方 式 取 得 的,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债 务 重 组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7 号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3.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4.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的 处 理 方 法 (1)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对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的, 转 为 权 益 法 核 算 ; 不 能 再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确 认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核 算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且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 资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丧 失 对 原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冲 减 商 誉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且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117
122 ( 十 二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本 集 团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全 部 系 已 出 租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并 采 用 与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相 同 的 方 法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 十 三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本 集 团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予 以 确 认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项 目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限 平 均 法 运 输 工 具 年 限 平 均 法 电 子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办 公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 十 四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则 予 以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2.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先 按 估 计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118
12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十 五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等,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年 限 如 下 : 项 目 摊 销 年 限 ( 年 )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3-10 其 他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十 六 ) 部 分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对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结 合 与 其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若 上 述 长 期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确 认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七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核 算 已 经 支 出, 摊 销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 不 含 1 年 )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实 际 发 生 额 入 账, 在 受 益 期 或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的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八 ) 抵 债 资 产 抵 债 资 产 按 取 得 时 的 公 允 价 值 入 账, 公 允 价 值 与 相 关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及 支 付 的 税 费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定 期 对 抵 债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核 查 抵 债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计 提 抵 债 资 产 跌 价 准 备 119
124 ( 十 九 ) 职 工 薪 酬 1. 职 工 薪 酬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和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2.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在 职 工 为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3.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离 职 后 福 利 分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1) 在 职 工 为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计 算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会 计 处 理 通 常 包 括 下 列 步 骤 : 1)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采 用 无 偏 且 相 互 一 致 的 精 算 假 设 对 有 关 人 口 统 计 变 量 和 财 务 变 量 等 作 出 估 计,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并 确 定 相 关 义 务 的 所 属 期 间 同 时, 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予 以 折 现, 以 确 定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的 现 值 和 当 期 服 务 成 本 ;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资 产 的,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减 去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所 形 成 的 赤 字 或 盈 余 确 认 为 一 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盈 余 的, 以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盈 余 和 资 产 上 限 两 项 的 孰 低 者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资 产 ; 3) 期 末,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成 本 确 认 为 服 务 成 本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以 及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等 三 部 分, 其 中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且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允 许 转 回 至 损 益, 但 可 以 在 权 益 范 围 内 转 移 这 些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确 认 的 金 额 4.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在 下 列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2)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120
12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5.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条 件 的, 按 照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按 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为 简 化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将 其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成 本 确 认 为 服 务 成 本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以 及 重 新 计 量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等 组 成 项 目 的 总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二 十 ) 预 计 负 债 1. 因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诉 讼 事 项 亏 损 合 同 等 或 有 事 项 形 成 的 现 实 义 务,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出, 且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时, 本 集 团 将 该 项 义 务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2. 本 集 团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 二 十 一 ) 应 付 债 券 本 集 团 应 付 债 券 系 已 发 行 的 次 级 债 券 和 同 业 存 单 应 付 债 券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即 以 实 际 收 到 的 款 项 ( 收 到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扣 减 交 易 费 用 的 差 额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并 以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对 实 际 收 到 的 借 入 资 金 净 额 和 到 期 应 偿 还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在 借 款 期 间 内 摊 销, 摊 销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二 ) 委 托 贷 款 及 存 款 委 托 贷 款 业 务 是 指 由 客 户 ( 委 托 人 ) 提 供 资 金, 由 本 集 团 ( 受 托 人 ) 按 照 委 托 人 的 意 愿 代 理 发 放 管 理 并 协 助 收 回 贷 款 的 一 项 受 托 业 务 委 托 贷 款 业 务 相 关 风 险 和 收 益 由 委 托 人 承 担 和 享 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委 托 人 提 供 的 资 金 与 根 据 委 托 人 意 愿 实 际 发 放 的 贷 款 的 差 额 列 示 于 吸 收 存 款 项 目 ( 二 十 三 ) 收 入 和 支 出 确 认 的 原 则 和 方 法 1. 利 息 收 入 和 支 出 本 集 团 对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外 的 其 他 生 息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均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认 利 息 收 入 和 利 息 支 出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含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和 利 息 支 出 的 一 种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将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121
126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集 团 在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考 虑 未 来 的 信 用 损 失 )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合 同 各 方 之 间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溢 价 或 折 价 等, 在 确 定 实 际 利 率 时 将 予 以 考 虑 本 集 团 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或 存 续 期 间 无 法 可 靠 预 计 时, 采 用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整 个 合 同 期 内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2.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和 支 出 本 集 团 通 过 在 特 定 时 点 或 一 定 期 间 内 提 供 服 务 收 取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和 接 受 服 务 支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按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确 认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和 支 出 本 集 团 通 过 提 供 和 接 受 特 定 交 易 服 务 收 取 和 支 付 的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与 特 定 交 易 相 关 的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在 交 易 双 方 实 际 约 定 的 条 款 完 成 后 确 认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和 支 出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本 集 团 在 同 时 满 足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 二 十 四 )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五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22
12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4.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1) 企 业 合 并 ;(2)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 二 十 六 ) 经 营 租 赁 本 集 团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除 金 额 较 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并 分 期 计 入 损 益 外, 均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七 ) 资 产 证 券 化 业 务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作 为 经 营 活 动 的 一 部 分, 本 集 团 将 部 分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一 般 是 将 这 些 资 产 出 售 给 结 构 化 主 体, 然 后 再 由 其 向 投 资 者 发 行 证 券 本 集 团 根 据 在 被 转 让 金 融 资 产 中 保 留 的 风 险 和 收 益 程 度, 部 分 或 整 体 终 止 确 认 该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运 用 证 券 化 金 融 资 产 的 会 计 政 策 时, 本 集 团 已 考 虑 转 移 至 其 他 实 体 的 资 产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程 度, 以 及 本 集 团 对 该 实 体 行 使 控 制 权 的 程 度 : 1. 当 本 集 团 已 经 转 移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时, 本 集 团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2. 当 本 集 团 保 留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时, 本 集 团 继 续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3. 如 本 集 团 并 未 转 移 或 保 留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本 集 团 考 虑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控 制 如 果 本 集 团 并 未 保 留 控 制 权, 本 集 团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并 把 在 转 移 中 产 生 或 保 留 的 权 利 及 义 务 分 别 确 认 为 资 产 或 负 债 如 本 集 团 保 留 控 制 权, 则 根 据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继 续 涉 入 程 度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123
128 ( 二 十 八 ) 分 部 报 告 本 集 团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分 部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发 生 费 用 ; 2. 管 理 层 能 够 定 期 评 价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经 营 成 果,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评 价 其 业 绩 ; 3. 能 够 通 过 分 析 取 得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本 集 团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与 各 分 部 共 同 使 用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费 用 按 照 规 模 比 例 在 不 同 的 分 部 之 间 分 配 ( 二 十 九 )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内 容 和 原 因 本 行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执 行 财 政 部 于 2014 年 制 定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和 经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同 时 在 本 财 务 报 表 中 采 用 财 政 部 于 2014 年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本 次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业 经 本 行 2015 年 3 月 27 日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5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2. 受 重 要 影 响 的 报 表 项 目 和 金 额 受 重 要 影 响 的 报 表 项 目 影 响 金 额 备 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3,400 [ 注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3,40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8,803 [ 注 2] 资 本 公 积 383,997 [ 注 3]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83,997) 盈 余 公 积 (5,880) [ 注 2] 未 分 配 利 润 (52,923) 2013 年 度 利 润 表 项 目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2,890 [ 注 2] [ 注 1]: 本 行 按 照 修 订 后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对 持 有 的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注 2]: 本 行 按 照 修 订 后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 职 工 薪 酬, 将 职 工 享 有 的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计 量 和 确 认 [ 注 3]: 本 行 按 照 修 订 后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将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124
12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四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营 业 税 应 纳 税 营 业 额 5% 3%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7% 5%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2%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应 纳 税 营 业 额 0.10% 0.0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1. 根 据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农 村 金 融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及 关 于 延 长 农 村 金 融 机 构 营 业 税 政 策 执 行 期 限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 ) 规 定, 广 元 村 镇 银 行 各 支 行 按 营 业 收 入 的 3% 计 缴 营 业 税, 其 中 对 农 户 小 额 贷 款 的 利 息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该 政 策 的 执 行 期 限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根 据 关 于 实 施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减 征 政 策 的 通 知 ( 成 价 调 办 号 ),2012 年 7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成 都 分 行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减 至 0.07% 五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注 释 1.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备 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库 存 现 金 625, , , ,110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法 定 准 备 金 22,920,510 19,610,514 22,515,669 19,358,279 [ 注 1]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超 额 存 款 准 备 金 2,391,612 1,352,435 2,356,487 1,343,332 [ 注 2]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的 其 他 款 项 200,514 91, ,514 89,803 [ 注 3] 合 计 26,137,665 21,601,345 25,672,373 21,311,524 [ 注 1]: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法 定 准 备 金 系 按 规 定 向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缴 存 一 般 性 存 款 的 存 款 准 备 金, 包 括 人 民 币 存 款 准 备 金 和 外 币 存 款 准 备 金 该 准 备 金 不 能 用 于 日 常 业 务, 未 经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不 得 动 用 缴 存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的 存 款 范 围 包 括 机 关 团 体 存 款 财 政 预 算 外 存 款 个 人 存 款 单 位 存 款 委 托 业 务 负 债 项 目 轧 减 资 产 项 目 后 的 贷 方 余 额 及 其 他 各 项 存 款 125
130 本 行 适 用 的 存 款 准 备 金 缴 存 比 率 为 : 币 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人 民 币 17.5% 18% 外 币 5% 5% 子 公 司 广 元 村 镇 银 行 适 用 的 存 款 准 备 金 缴 存 比 率 为 : 币 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人 民 币 14% 14% [ 注 2]: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超 额 存 款 准 备 金 系 存 放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用 于 清 算 的 超 额 准 备 金 [ 注 3]: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的 其 他 款 项 主 要 系 缴 存 央 行 财 政 性 存 款 2.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存 放 境 内 同 业 11,324,860 10,697,667 10,451,153 10,036,636 存 放 境 外 同 业 82,128 24,566 82,128 24,566 合 计 11,406,988 10,722,233 10,533,281 10,061,202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净 值 11,406,988 10,722,233 10,533,281 10,06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交 易 性 债 券 投 资 2,956,653 3,692,839 其 中 : 政 策 性 银 行 金 融 债 券 774, ,577 国 债 2,004,330 3,196,737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债 券 225,996 企 业 债 券 及 铁 路 债 券 177, ,529 合 计 2,956,653 3,692,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债 券 2,138, ,000 其 中 : 政 策 性 银 行 金 融 债 券 270,000 企 业 债 2,138, ,000 合 计 2,138, ,00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坏 账 准 备 净 值 2,138, ,
13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5. 应 收 利 息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利 息 52,907 32,278 52,907 32,27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利 息 170, , , ,64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利 息 246, , , ,358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利 息 30,593 37,146 30,593 37,146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利 息 223, , , ,145 存 放 金 融 机 构 利 息 146,621 96, ,975 94,26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利 息 2,379 1,030 2,379 1,030 合 计 873, , , ,864 应 收 利 息 坏 账 准 备 净 值 873, , , ,864 (2) 账 龄 列 示 合 并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873, , 合 计 873, , 母 公 司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861, , 合 计 861,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1) 按 个 人 和 企 业 分 布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个 人 贷 款 和 垫 款 : 住 房 按 揭 贷 款 4,721,753 4,904,911 4,548,265 4,786,443 个 人 生 产 及 经 营 性 贷 款 11,770,055 7,887,027 10,924,580 7,533,
132 信 用 卡 垫 款 280, , , ,281 其 他 个 人 贷 款 1,070, , , ,110 小 计 17,842,733 13,703,984 16,597,920 13,116,931 企 业 贷 款 和 垫 款 : 一 般 贷 款 49,243,308 40,723,626 48,542,145 40,237,637 贴 现 2,743,677 2,681,939 2,743,677 2,681,939 垫 款 241,181 65, ,181 65,404 小 计 52,228,166 43,470,969 51,527,003 42,984,980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70,070,899 57,174,953 68,124,923 56,101,911 贷 款 和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285,213) (1,889,720) (2,263,958) (1,878,634)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52,802) (265,173) (351,589) (264,816) 组 合 计 提 数 (1,932,411) (1,624,547) (1,912,369) (1,613,818)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值 67,785,686 55,285,233 65,860,965 54,223,277 (2) 按 行 业 分 布 情 况 合 并 行 业 分 布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农 林 牧 渔 业 392, , 采 矿 业 671, , 制 造 业 8,416, ,711,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1,872, ,418, 建 筑 业 10,696, ,582,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2,021, , 信 息 传 输 计 算 机 服 务 和 软 件 业 338, ,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1,012, ,455,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695, , 金 融 业 11, , 房 地 产 业 7,524, ,885,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2,553, ,747, 科 学 研 究 技 术 服 务 和 地 质 勘 查 业 217, ,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2,459, ,302, 居 民 服 务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208, , 教 育 2,306, ,228,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和 社 会 福 利 业 366, , 文 化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394, , 公 共 管 理 和 社 会 组 织 68, , 个 人 17,842, ,703,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70,070, ,174, 贷 款 和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285,213) (1,889,720)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52,802) (265,173) 组 合 计 提 数 (1,932,411) (1,624,547)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值 67,785,686 55,285,
13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母 公 司 行 业 分 布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农 林 牧 渔 业 339, , 采 矿 业 640, , 制 造 业 8,178, ,519,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1,857, ,402, 建 筑 业 10,598, ,491,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2,010, , 信 息 传 输 计 算 机 服 务 和 软 件 业 337, ,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0,913, ,404,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611, , 金 融 业 10, , 房 地 产 业 7,514, ,885,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2,545, ,737, 科 学 研 究 技 术 服 务 和 地 质 勘 查 业 217, ,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2,439, ,297, 居 民 服 务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187, , 教 育 2,306, ,228,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和 社 会 福 利 业 354, , 文 化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394, , 公 共 管 理 和 社 会 组 织 68, , 个 人 16,597, ,116,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68,124, ,101, 贷 款 和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263,958) (1,878,634)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51,589) (264,816) 组 合 计 提 数 (1,912,369) (1,613,818)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值 65,860,965 54,223,277 (3) 按 担 保 方 式 分 布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信 用 贷 款 5,812,657 4,202,788 5,670,031 4,135,459 保 证 贷 款 20,649,975 19,816,677 20,018,542 19,443,437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43,608,267 33,155,488 42,436,350 32,523,015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34,898,591 25,578,547 33,751,809 24,970,824 质 押 贷 款 8,709,676 7,576,941 8,684,541 7,552,191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70,070,899 57,174,953 68,124,923 56,101,911 贷 款 和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285,213) (1,889,720) (2,263,958) (1,878,634)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52,802) (265,173) (351,589) (264,816) 组 合 计 提 数 (1,932,411) (1,624,547) (1,912,369) (1,613,818)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值 67,785,686 55,285,233 65,860,965 54,223,
134 (4) 按 地 区 分 布 情 况 合 并 地 区 分 布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贵 州 省 62,389, ,423, 四 川 省 7,681, ,751,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70,070, ,174, 贷 款 和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285,213) (1,889,720)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52,802) (265,173) 组 合 计 提 数 (1,932,411) (1,624,547)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值 67,785,686 55,285,233 母 公 司 地 区 分 布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贵 州 省 62,389, ,423, 四 川 省 5,735, ,678,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68,124, ,101, 贷 款 和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2,263,958) (1,878,634)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51,589) (264,816) 组 合 计 提 数 (1,912,369) (1,613,818)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值 65,860,965 54,223,277 (5) 逾 期 贷 款 ( 按 担 保 方 式 ) 合 并 期 末 数 逾 期 1 天 至 90 天 逾 期 90 天 至 360 天 逾 期 90 天 至 360 天 逾 期 3 年 合 计 ( 含 90 天 ) ( 含 360 天 ) ( 含 360 天 ) 以 上 信 用 贷 款 8,551 4, ,356 保 证 贷 款 431, ,832 4,774 87, ,737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559, ,638 87,644 9, ,981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494, ,638 56,018 9, ,104 质 押 贷 款 64,251 80,000 31, ,877 合 计 999, ,257 92,418 97,163 1,565,074 期 初 数 逾 期 1 天 至 90 天 逾 期 90 天 至 360 天 逾 期 90 天 至 360 天 逾 期 3 年 合 计 ( 含 90 天 ) ( 含 360 天 ) ( 含 360 天 ) 以 上 信 用 贷 款 3,654 1, ,116 保 证 贷 款 758,510 4,875 1, , ,136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256, ,494 47,686 11, ,678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221,466 60,903 34,164 11, ,651 质 押 贷 款 34,914 59,591 13, ,027 合 计 1,018, ,657 48, ,816 1,374,
13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逾 期 1 天 至 90 天 逾 期 90 天 至 360 天 逾 期 90 天 至 360 天 逾 期 3 年 合 计 ( 含 90 天 ) ( 含 360 天 ) ( 含 360 天 ) 以 上 信 用 贷 款 7,627 4, ,265 保 证 贷 款 427, ,732 3,870 87, ,441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532, ,738 87,179 9, ,142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468, ,738 55,553 9, ,265 质 押 贷 款 64,251 80,000 31, ,877 合 计 967, ,090 91,049 97,163 1,530,848 期 初 数 逾 期 1 天 至 90 天 逾 期 90 天 至 360 天 逾 期 90 天 至 360 天 逾 期 3 年 合 计 ( 含 90 天 ) ( 含 360 天 ) ( 含 360 天 ) 以 上 信 用 贷 款 3,654 1, ,116 保 证 贷 款 758,410 4,329 1, , ,490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256, ,029 47,686 11, ,856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221,109 60,438 34,164 11, ,829 质 押 贷 款 34,914 59,591 13, ,027 合 计 1,018, ,646 48, ,816 1,373,462 [ 注 ]: 逾 期 贷 款 是 指 本 金 或 利 息 逾 期 1 天 或 以 上 的 贷 款 上 述 按 担 保 方 式 分 类 的 逾 期 贷 款, 对 于 可 以 分 期 付 款 偿 还 的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如 果 部 分 分 期 付 款 已 逾 期, 该 等 贷 款 的 全 部 金 额 均 被 分 类 为 逾 期 (6)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合 并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单 项 组 合 小 计 单 项 组 合 小 计 期 初 余 额 265,173 1,624,547 1,889, ,220 1,502,909 1,743,129 本 期 计 提 / 回 拨 177, , ,200 21, , ,640 本 期 核 销 (86,649) (86,649) 本 期 收 回 原 转 销 贷 款 和 垫 款 导 致 转 回 8,833 8,833 9,340 9,340 折 现 回 拨 (11,891) (11,891) (5,389) (5,389) 期 末 余 额 352,802 1,932,411 2,285, ,173 1,624,547 1,889,720 母 公 司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单 项 组 合 小 计 单 项 组 合 小 计 期 初 余 额 264,816 1,613,818 1,878, ,220 1,499,004 1,739,224 本 期 计 提 / 回 拨 176, , ,031 20, , ,459 本 期 核 销 (86,649) (86,649) 131
136 本 期 收 回 原 转 销 贷 款 和 垫 款 导 致 转 回 8,833 8,833 9,340 9,340 折 现 回 拨 (11,891) (11,891) (5,389) (5,389) 期 末 余 额 351,589 1,912,369 2,263, ,816 1,613,818 1,87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11,922,483 9,918,531 其 中 : 国 债 7,789,846 6,981,927 政 策 性 银 行 金 融 债 券 1,087, ,216 企 业 债 和 铁 路 债 2,617,510 2,323,805 其 他 金 融 债 100,190 15,583 大 额 可 转 让 定 期 存 单 227,666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信 托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99,999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13,400 13,400 其 中 :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13,400 13,400 合 计 11,935,883 9,931,93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11,935,883 9,931,931 (2)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小 计 债 务 工 具 的 摊 余 成 本 11,877,456 11,877,456 公 允 价 值 11,922,483 11,922,483 累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金 额 45,027 45,027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3) 期 末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投 资 单 位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中 国 银 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000 13,000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资 金 清 算 中 心 小 计 13,400 13,400 ( 续 上 表 ) 132
13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被 投 资 单 位 减 值 准 备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中 国 银 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资 金 清 算 中 心 1.33 小 计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债 券 投 资 19,008,565 19,117,569 12,347,795 11,493,793 其 中 : 国 债 15,970,754 16,115,353 9,689,583 9,091,912 政 策 性 银 行 金 融 债 券 688, , , ,411 其 他 金 融 债 99, ,032 99,963 96,105 企 业 债 和 铁 路 债 2,199,340 2,161,592 2,199,398 1,991,365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信 托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50,059 49,744 合 计 19,008,565 19,117,569 12,347,795 11,493,79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19,008,565 19,117,569 12,347,795 11,493,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备 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50, ,500 [ 注 1]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8,621,000 2,381,500 信 托 计 划 2,045,000 2,297,000 [ 注 2] 合 计 10,716,000 5,317,000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277,395) 净 值 10,438,605 5,317,000 [ 注 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中 包 含 本 集 团 购 买 的 5,000 万 元 银 行 间 市 场 资 金 联 合 投 资 项 目 [ 注 2]: 信 托 计 划 系 本 集 团 购 买 的 单 一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2) 减 值 准 备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 回 拨 277,395 期 末 余 额 277,395 上 年 同 期 数 133
138 1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母 公 司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159, ,120 51,000 51,000 合 计 159, ,120 51,000 51,000 (2)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 , ,120 小 计 51, , ,120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数 11.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变 动 情 况 合 并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合 计 期 初 数 1,073,238 71, ,761 25,730 1,478,467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342,650 8, ,324 7, ,997 1) 购 置 33,031 8, ,324 7, ,378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309, ,619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7,729) (415) (6,255) (193) (14,592) 1) 处 置 或 报 废 (7,729) (415) (6,255) (193) (14,592) 期 末 数 1,408,159 79, ,830 33,238 1,937,872 母 公 司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合 计 期 初 数 1,062,561 68, ,967 22,727 1,455,876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336,576 7, ,043 6, ,555 1) 购 置 26,957 7, ,043 6, ,936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309, ,619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7,729) (415) (6,255) (193) (14,592) 1) 处 置 或 报 废 (7,729) (415) (6,255) (193) (14,592) 期 末 数 1,391,408 76, ,755 28,659 1,901,
13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 累 计 折 旧 变 动 情 况 合 并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合 计 期 初 数 292,452 50, ,732 10, ,46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54,220 7,206 54,822 3, ,019 1) 计 提 54,220 7,206 54,822 3, ,019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744) (402) (5,136) (119) (7,401) 1) 处 置 或 报 废 (1,744) (402) (5,136) (119) (7,401) 期 末 数 344,928 57, ,418 14, ,080 母 公 司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合 计 期 初 数 291,776 49, ,607 9, ,214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53,448 6,578 53,236 3, ,484 1) 计 提 53,448 6,578 53,236 3, ,484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744) (402) (5,136) (119) (7,401) 1) 处 置 或 报 废 (1,744) (402) (5,136) (119) (7,401) 期 末 数 343,480 56, ,707 13, ,297 (3)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合 并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净 额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期 初 数 780,786 21, ,029 14, , ,005 期 末 数 1,063,231 22, ,412 18,711 1,304,792 1,304,792 母 公 司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净 额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期 初 数 770,785 18, ,360 12, , ,662 期 末 数 1,047,928 19, ,048 15,638 1,275,542 1,275,542 (4)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账 面 原 值 为 77,274 万 元 净 值 为 73,247 万 元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的 产 权 尚 在 办 理 中 12. 无 形 资 产 (1) 原 值 变 动 情 况 合 并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期 初 数 50,342 3,018 3,088 56,448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50,342 3,988 3,088 57,
140 母 公 司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期 初 数 50,342 1,540 3,088 54,970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50,342 1,540 3,088 54,970 (2) 摊 销 情 况 合 并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期 初 数 1, ,879 5,462 本 期 增 加 1, ,862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3,034 1,263 3,027 7,324 母 公 司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期 初 数 1, ,879 5,155 本 期 增 加 1, ,460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3, ,027 6,615 (3) 净 额 情 况 合 并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净 额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期 初 数 48,474 2, ,986 50,986 期 末 数 47,308 2, ,094 50,094 母 公 司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其 他 净 额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期 初 数 48,474 1, ,815 49,815 期 末 数 47, ,355 48,
14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1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期 末 数 项 目 可 抵 扣 /( 应 纳 税 )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客 户 贷 款 和 垫 款 呆 账 准 备 及 已 核 销 资 产 税 务 未 抵 扣 款 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其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负 债 ) 合 并 期 初 数 可 抵 扣 /( 应 纳 税 )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负 债 ) 1,620, ,226 1,343, ,847 4,620 1, ,269 36,067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511, ,999 预 计 辞 退 福 利 214,522 53, ,659 43,41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277,395 69,348 预 计 负 债 10,502 2,626 其 他 48,388 12,097 48,441 12,110 小 计 2,176, ,083 2,221, ,43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45,027 11,257 小 计 45,027 11,257 期 末 数 项 目 可 抵 扣 /( 应 纳 税 )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客 户 贷 款 和 垫 款 呆 账 准 备 及 已 核 销 资 产 税 务 未 抵 扣 款 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其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负 债 ) 母 公 司 期 初 数 可 抵 扣 /( 应 纳 税 )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负 债 ) 1,620, ,058 1,343, ,847 4,620 1, ,269 36,067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511, ,999 预 计 辞 退 福 利 214,522 53, ,659 43,41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277,395 69,348 预 计 负 债 10,502 2,626 其 他 48,388 12,097 48,441 12,110 小 计 2,175, ,915 2,221, ,43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45,027 11,257 小 计 45,027 11,
142 14. 其 他 资 产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其 他 应 收 款 166, , , ,313 抵 债 资 产 14,634 22,664 14,634 22,664 在 建 工 程 1,017, ,557 1,017, ,55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24, , , ,211 预 交 税 金 95,573 26,549 95,573 26,549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518, ,001 1,509, ,106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保 证 金 12,075 6,208 11,669 5,897 司 法 划 转 款 项 8,332 6,756 8,332 6,756 暂 付 款 及 预 付 款 25,888 32,553 24,399 25,153 资 金 清 算 应 收 款 69, ,239 69, ,602 应 收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21,942 21,942 其 他 45,787 10,090 44,797 9,596 合 计 183, , , ,004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16,691) (16,691) (16,691) (16,691) 净 值 166, , , ,313 2) 坏 账 准 备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期 初 余 额 16,691 17,569 本 期 计 提 / 回 拨 (878) 期 末 余 额 16,691 16,691 (3) 抵 债 资 产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2,721 24,804 其 他 22,700 22,
14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合 计 35,421 47,504 抵 债 资 产 跌 价 准 备 (20,787) (24,840) 净 值 14,634 22,664 2)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由 于 历 史 遗 留 原 因, 本 集 团 抵 债 资 产 中 账 面 原 值 为 1,170 万 元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的 产 权 尚 未 办 理 完 成 3) 跌 价 准 备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期 初 余 额 24,840 20,787 本 期 计 提 4,053 本 期 转 出 (4,053) 期 末 余 额 20,787 24,840 4) 处 置 情 况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处 置 资 产 原 值 7,556 5,157 本 集 团 计 划 在 未 来 期 间 内 陆 续 通 过 拍 卖 对 外 转 让 等 方 式 处 置 剩 余 的 抵 债 资 产 (4) 在 建 工 程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期 初 余 额 557, ,043 本 期 增 加 842, ,998 本 期 转 固 (309,619) (217,985) 其 他 减 少 (67,044) (35,244) 期 末 余 额 1,024, ,812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6,255) (6,255) 净 值 1,017, ,557 2) 减 值 准 备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期 初 余 额 6,255 6,255 期 末 余 额 6,255 6,
144 (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房 租 31,077 17,166 31,077 17,130 软 件 系 统 及 设 备 款 43,841 35,158 43,841 34,866 装 修 费 143,429 89, ,640 85,428 其 他 5,663 4,121 4,686 3,787 合 计 224, , ,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支 农 再 贷 款 200, ,000 合 计 200, ,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境 内 同 业 存 放 6,452, ,719 6,708, ,685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536,047 33, ,047 33,048 合 计 6,988, ,767 7,244,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债 券 2,583, ,280 其 中 : 国 债 2,534, ,280 企 业 债 48,510 合 计 2,583, , 吸 收 存 款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备 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活 期 存 款 : 公 司 53,507,591 48,305,423 [ 注 1] 个 人 14,426,071 13,678,
14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小 计 67,933,662 61,983,578 定 期 存 款 : [ 注 2] 公 司 25,332,820 19,486,390 个 人 22,144,781 17,069,011 小 计 47,477,601 36,555,401 财 政 性 存 款 60,622 18,449 汇 出 汇 款 及 应 解 汇 款 121, ,449 存 入 保 证 金 14,858,893 8,468,777 国 库 定 期 存 款 2,500,000 合 计 130,451, ,639,654 项 目 母 公 司 备 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活 期 存 款 : 公 司 51,836,809 46,826,714 [ 注 1] 个 人 14,096,620 13,478,633 小 计 65,933,429 60,305,347 定 期 存 款 : [ 注 2] 公 司 24,688,941 19,260,291 个 人 21,862,090 16,940,525 小 计 46,551,031 36,200,816 财 政 性 存 款 60,622 18,449 汇 出 汇 款 及 应 解 汇 款 117, ,887 存 入 保 证 金 14,783,221 8,432,313 国 库 定 期 存 款 2,500,000 合 计 127,445, ,566,812 [ 注 1]: 包 含 代 理 财 政 预 算 外 款 项 [ 注 2]: 包 含 通 知 存 款 (2) 存 入 保 证 金 按 性 质 列 示 如 下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备 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6,042 12,910 6,042 12,910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12,311,393 6,344,313 12,304,018 6,344,313 开 出 保 函 保 证 金 103,286 75, ,286 75,578 其 他 保 证 金 2,438,172 2,035,976 2,369,875 1,999,512 [ 注 ] 合 计 14,858,893 8,468,777 14,783,221 8,432,313 [ 注 ]: 其 他 保 证 金 主 要 系 按 揭 贷 款 保 证 金 以 及 为 发 放 保 证 贷 款 而 向 第 三 方 收 取 的 保 证 金 141
146 19.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明 细 情 况 合 并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短 期 薪 酬 182, ,550 (785,372) 211,787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995 (96,844) 403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58,803 2,973 61,776 辞 退 福 利 173,659 75,793 (34,930) 214,522 合 计 415, ,311 (917,146) 488,488 母 公 司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短 期 薪 酬 178, ,593 (744,827) 205,476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874 (94,723) 403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58,803 2,973 61,776 辞 退 福 利 173,659 75,793 (34,930) 214,522 合 计 411, ,233 (874,480) 482,177 (2) 短 期 薪 酬 明 细 情 况 合 并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76, ,699 (665,344) 207,635 职 工 福 利 费 19,646 (19,646) 社 会 保 险 费 86 24,696 (24,655) 127 住 房 公 积 金 59,673 (59,229) 444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6,243 13,836 (16,498) 3,581 小 计 182, ,550 (785,372) 211,787 母 公 司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72, ,385 (628,998) 201,768 职 工 福 利 费 18,367 (18,367) 社 会 保 险 费 86 24,200 (24,159) 127 住 房 公 积 金 58,336 (58,336)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6,243 12,305 (14,967) 3,581 小 计 178, ,593 (744,827) 205,
14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明 细 情 况 合 并 项 目 合 并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754 (44,614) 366 失 业 保 险 费 26 6,193 (6,184) 35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46,048 (46,046) 2 小 计 ,995 (96,844) 403 母 公 司 项 目 母 公 司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817 (42,677) 366 失 业 保 险 费 26 6,009 (6,000) 35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46,048 (46,046) 2 小 计 ,874 (94,723) 403 (4)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变 动 情 况 1)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期 初 余 额 58,803 55,913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设 定 受 益 成 本 2,973 2,890 1 当 期 服 务 成 本 利 息 净 额 2,669 1,980 期 末 余 额 61,776 58,803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期 初 余 额 58,803 55,913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设 定 受 益 成 本 2,973 2,890 期 末 余 额 61,776 58,803 (5)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内 容 及 与 之 相 关 风 险 对 公 司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时 间 和 不 确 定 性 的 影 响 本 集 团 2014 年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退 休 职 工 购 买 国 寿 团 体 即 期 年 金 于 财 务 报 表 确 认 的 金 额 代 表 报 告 期 末 承 诺 支 付 的 预 计 福 利 责 任 的 折 现 值 本 集 团 于 相 关 报 告 期 末 的 应 付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是 采 用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进 行 计 算 (6)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重 大 精 算 假 设 及 敏 感 性 分 析 结 果 143
148 1) 本 集 团 采 用 的 主 要 精 算 假 设 为 :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折 现 率 % 2) 敏 感 性 分 析 :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折 现 率 上 浮 100 个 基 点 (624) 折 现 率 下 浮 100 个 基 点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企 业 所 得 税 3, 营 业 税 43,744 18,531 42,486 17,778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4,330 (2,203) 4,260 (2,245) 教 育 费 附 加 1,908 1,149 1,876 1,134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1, ,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1, , 其 他 (14,996) 2,684 (14,996) 2,683 合 计 41,170 22,213 35,916 20,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吸 收 存 款 利 息 1,377, ,666 1,352, ,102 次 级 债 券 利 息 21,688 21,688 21,688 21,688 应 付 金 融 机 构 利 息 55, ,680 6,39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利 息 1, , 合 计 1,456, ,353 1,437, , 预 计 负 债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承 兑 汇 票 预 计 损 失 10,502 合 计 10,502 期 初 数 144
14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3. 应 付 债 券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发 行 次 级 债 券 2010 年 发 行 的 次 级 债 券 599, , 年 发 行 的 次 级 债 券 1,196,098 1,195,021 发 行 同 业 存 单 14 贵 阳 银 行 CD ,262 合 计 2,786,643 1,792,655 (2) 经 本 行 2009 年 9 月 8 日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2009 年 12 月 15 日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发 行 次 级 债 券 的 批 复 ( 银 监 复 号 ) 批 准, 本 行 于 2010 年 6 月 在 银 行 间 市 场 发 行 6 亿 元 次 级 债 券 本 次 发 行 的 次 级 债 券 全 部 为 10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前 5 个 计 息 年 度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5.95%, 本 行 有 权 在 第 5 年 末 行 使 一 次 赎 回 权, 如 本 行 不 行 使 赎 回 权, 则 后 5 个 计 息 年 度 票 面 年 利 率 在 初 始 发 行 利 率 的 基 础 上 提 高 3% (3) 经 本 行 2011 年 12 月 15 日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2012 年 12 月 12 日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贵 阳 银 行 发 行 次 级 债 券 的 批 复 ( 银 监 复 号 ) 批 准, 本 行 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 在 银 行 间 市 场 发 行 12 亿 元 次 级 债 券 本 次 发 行 的 次 级 债 券 全 部 为 10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在 债 券 存 续 期 间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6.50%, 本 行 有 权 在 第 5 年 末 行 使 一 次 赎 回 权 (4) 2014 年 9 月 12 日 本 行 在 全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发 行 人 民 币 同 业 存 单, 期 限 为 6 个 月, 发 行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77 亿 元,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 亿 元, 贴 现 发 行 (5) 次 级 债 券 的 索 偿 权 排 在 本 行 的 其 他 负 债 之 后, 先 于 本 行 的 股 权 资 本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未 发 生 涉 及 次 级 债 券 同 业 存 单 本 息 及 其 他 违 反 协 议 条 款 的 事 件 24. 其 他 负 债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其 他 应 付 款 306, , , ,190 应 付 代 理 证 券 款 项 4,119 4,204 4,119 4,204 应 付 股 利 37,754 26,812 37,754 26,812 代 理 业 务 暂 收 款 17, ,739 17, ,739 递 延 收 益 4,000 4,000 4,000 4,000 其 他 合 计 369, , , ,
150 (2)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备 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久 悬 未 取 款 19,875 23,443 19,865 23,442 资 金 清 算 应 付 款 74,787 93,374 72,134 92,248 预 收 款 及 暂 收 款 72,889 15,920 72,640 15,920 [ 注 ] 应 付 工 程 款 及 购 房 款 103,499 61, ,891 61,430 其 他 35,124 13,348 33,806 13,150 合 计 306, , , ,190 [ 注 ]: 预 收 款 主 要 系 预 收 的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等 款 项 (3) 代 理 业 务 暂 收 款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代 理 理 财 资 金 12, ,500 其 他 代 理 业 务 暂 收 款 4,085 3,239 合 计 17, , 股 本 股 权 性 质 母 公 司 备 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法 人 股 1,577,540 1,577,475 个 人 股 221, ,117 合 计 1,798,592 1,798,592 [ 注 ] [ 注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股 东 被 质 押 冻 结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1,132 万 股, 占 本 行 总 股 本 的 11.75% 26.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股 本 溢 价 1,214,124 1,214,124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32,096 32,096 合 计 1,246,220 1,246,
15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7.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发 生 额 所 得 税 费 用 税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税 后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期 末 数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83,997) 536,628 20,395 (139,256) 417,767 33,770 其 中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83,997) 536,628 20,395 (139,256) 417,767 33,770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合 计 (383,997) 536,628 20,395 (139,256) 417,767 33,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计 提 比 例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0% 850, ,810 合 计 850,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165, ,604 合 计 1,165, ,604 [ 注 ]: 自 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行 根 据 财 政 部 金 融 企 业 准 备 金 计 提 管 理 办 法 ( 财 金 号 ), 在 提 取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基 础 上, 设 立 一 般 准 备 用 以 弥 补 银 行 尚 未 识 别 的 与 风 险 资 产 相 关 的 潜 在 可 能 损 失 该 一 般 准 备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处 理, 是 股 东 权 益 的 组 成 部 分, 原 则 上 应 不 低 于 风 险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的 1.5% 金 融 企 业 一 般 准 备 余 额 占 风 险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的 比 例, 难 以 一 次 性 达 到 1.5% 的, 可 以 分 年 到 位,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5 年 30. 未 分 配 利 润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备 注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666,603 2,791,885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50,322)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666,603 2,741,563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435,736 1,803,789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42,363) (179,871)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89,220) (501,033) [ 注 ]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215,831) (197,845) [ 注 ]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5,454,925 3,666,
152 项 目 母 公 司 备 注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669,511 2,799,875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50,322)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669,511 2,749,553 本 期 净 利 润 2,423,639 1,798,707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42,363) (179,871)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89,220) (501,033) [ 注 ]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215,831) (197,845) [ 注 ]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5,445,736 3,669,511 [ 注 ]: 根 据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201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本 行 在 2013 年 度 计 提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50,103 万 元,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19,785 万 元 ( 含 税 ); 根 据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本 行 在 2014 年 度 计 提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8,922 万 元,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21,583 万 元 ( 含 税 ) (2)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明 细 由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新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调 减 2013 年 度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032.2 万 元 ( 二 ) 利 润 表 项 目 注 释 1. 利 息 净 收 入 项 目 合 并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利 息 收 入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301, ,592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354, ,877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5,149,937 3,990,312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0,263 69,032 债 券 投 资 1,193,111 1,056,841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82, ,188 合 计 7,602,405 5,973,842 其 中 : 已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利 息 收 入 11,891 5,389 利 息 支 出 :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59,313) (26,474) 拆 入 资 金 (15) (58,017)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3,816) (530) 吸 收 存 款 (1,970,192) (1,591,909) 应 付 债 券 (137,032) (116,258)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115,737) (154,626) 合 计 (2,386,105) (1,947,814) 利 息 净 收 入 5,216,300 4,026,
15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项 目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利 息 收 入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274, ,737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349, ,879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5,022,626 3,927,107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0,263 69,032 债 券 投 资 1,193,111 1,056,841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82, ,188 合 计 7,442,388 5,900,784 其 中 : 已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利 息 收 入 11,891 5,389 利 息 支 出 :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68,480) (38,870) 拆 入 资 金 (15) (58,017) 吸 收 存 款 (1,935,381) (1,576,071) 应 付 债 券 (137,032) (116,258)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115,737) (154,626) 合 计 (2,356,645) (1,943,842) 利 息 净 收 入 5,085,743 3,956,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备 注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 结 算 手 续 费 收 入 8,030 9,088 7,987 9,062 代 理 业 务 手 续 费 收 入 26,145 22,066 26,145 22,066 咨 询 顾 问 手 续 费 收 入 61,214 21,223 61,214 21,223 担 保 及 承 诺 手 续 费 收 入 80,152 26,048 80,152 26,048 资 金 监 管 手 续 费 收 入 50,505 6,906 50,505 6,906 理 财 产 品 手 续 费 收 入 65,096 19,472 65,096 19,472 其 他 手 续 费 收 入 32,347 12,170 32,344 12,170 [ 注 ] 小 计 323, , , ,947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30,913) (9,819) (30,408) (9,624)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292, , , ,323 [ 注 ]: 其 他 手 续 费 收 入 主 要 系 外 汇 业 务 手 续 费 收 入 银 行 卡 手 续 费 收 入 等 149
154 3.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93,617 (116,705)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5,970) (28,134) 合 计 78,097 (144,439) 4.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139,648 (174,713) 合 计 139,648 (174,713) 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营 业 税 354, , , ,564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24,776 16,404 24,532 16,280 教 育 费 附 加 10,644 7,035 10,514 6,977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6,979 4,703 6,892 4,651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7,137 4,715 7,009 4,651 合 计 404, , , ,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职 工 工 资 及 福 利 990, , , ,360 差 旅 费 12,526 9,382 10,421 8,071 租 赁 费 66,220 46,226 62,548 43,428 钞 币 运 送 费 7,214 3,448 5,119 2,469 安 全 防 卫 费 5,615 3,947 4,896 3,326 电 子 设 备 运 转 费 27,166 22,336 26,105 21,997 折 旧 费 120,019 82, ,484 80,705 其 他 行 政 及 运 营 费 用 332, , , ,968 合 计 1,561,573 1,186,650 1,470,298 1,13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485, , , ,459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损 失 (878) (878) 150
15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抵 债 资 产 跌 价 损 失 4,053 4,053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277, ,395 预 计 负 债 损 失 10,502 10,502 合 计 773, , , , 营 业 外 收 入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合 并 备 注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非 流 动 资 产 清 理 收 入 18 1,293 罚 没 款 收 入 出 纳 长 款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33,502 7,448 其 他 5,398 7,987 [ 注 ] 合 计 39,322 17,545 项 目 母 公 司 备 注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非 流 动 资 产 清 理 收 入 18 1,293 罚 没 款 收 入 出 纳 长 款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22,630 3,342 其 他 5,397 7,987 [ 注 ] 合 计 28,420 13,408 [ 注 ]: 主 要 系 久 悬 未 取 不 动 户 存 款 结 转 (2)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合 并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三 类 重 点 贷 款 增 量 奖 励 4,516 1,067 与 收 益 相 关 财 政 金 融 机 构 定 向 费 用 补 贴 资 金 7,287 2,840 与 收 益 相 关 县 域 金 融 机 构 涉 农 贷 款 增 量 奖 励 资 金 2,755 1,041 与 收 益 相 关 政 策 性 扶 持 奖 励 款 17,024 与 收 益 相 关 其 他 补 助 及 奖 励 1,920 2,500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33,502 7,448 项 目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三 类 重 点 贷 款 增 量 奖 励 3,686 1,067 与 收 益 相 关 政 策 性 扶 持 奖 励 款 17,024 与 收 益 相 关 其 他 补 助 及 奖 励 1,920 2,275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22,630 3,
156 9.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固 定 资 产 盘 亏 及 清 理 损 失 捐 赠 8,511 2,805 8,483 2,776 滞 纳 金 及 罚 款 5,100 5,100 其 他 297 2, ,244 合 计 14,281 5,127 14,247 5, 所 得 税 费 用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666, , , ,299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116,644) (71,723) (116,476) (71,723) 合 计 549, ,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详 见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注 释 之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说 明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项 目 合 并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Ⅰ.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2,447,359 1,808,67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73, ,815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20,019 82,912 无 形 资 产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及 其 他 资 产 摊 销 85,812 64,543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债 券 投 资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利 息 收 入 (1,775,504) (1,224,02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139,648) 174,713 投 资 损 失 (78,097) 144,439 发 行 债 券 利 息 支 出 137, ,25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116,644) (64,11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7,611)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17,475,517) (13,448,664)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29,663,563 15,618,363 因 经 营 活 动 而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641,827 3,411,373 Ⅱ.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152
15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Ⅲ.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9,525,710 7,097,984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7,097,984 13,856,765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427,726 (6,758,781) 项 目 母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Ⅰ.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2,423,639 1,798,70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62, ,63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16,484 80,705 无 形 资 产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及 其 他 资 产 摊 销 81,897 63,142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债 券 投 资 和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利 息 收 入 (1,775,504) (1,224,02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139,648) 174,713 投 资 损 失 (78,097) 144,439 发 行 债 券 利 息 支 出 137, ,25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116,476) (64,11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7,611)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16,012,327) (12,537,478)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28,623,810 14,433,026 因 经 营 活 动 而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024,093 3,116,468 Ⅱ.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Ⅲ.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9,111,552 6,494,529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6,494,529 13,539,966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617,023 (7,045,437)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合 并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现 金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625, ,795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391,612 1,352,
158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6,509,069 5,198,754 小 计 9,525,710 7,097,984 现 金 等 价 物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525,710 7,097,984 项 目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现 金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599, ,110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356,487 1,343,331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6,155,362 4,631,088 小 计 9,111,552 6,494,529 现 金 等 价 物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111,552 6,494,529 六 分 部 报 告 ( 一 ) 本 集 团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考 虑 的 因 素 以 及 报 告 分 部 的 业 务 类 型 本 集 团 的 报 告 分 部 系 提 供 不 同 的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以 及 从 事 不 同 类 型 投 融 资 交 易 的 业 务 单 元 在 分 部 中 列 示 的 分 部 收 入 经 营 成 果 和 资 产 包 括 直 接 归 属 于 各 分 部 的 及 可 以 基 于 合 理 标 准 分 配 到 各 分 部 的 相 关 项 目 本 集 团 确 定 了 下 列 报 告 分 部 : 1.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指 为 公 司 客 户 提 供 的 银 行 服 务, 包 括 存 款 贷 款 与 贸 易 相 关 的 产 品 及 结 算 代 理 委 托 资 信 鉴 证 等 服 务 2.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指 为 个 人 客 户 提 供 的 银 行 服 务, 包 括 储 蓄 投 资 性 储 蓄 产 品 托 管 银 行 卡 信 贷 及 个 人 资 产 管 理 结 算 代 理 资 信 鉴 证 等 服 务 3. 资 金 业 务 包 括 利 率 及 外 汇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货 币 市 场 交 易 自 营 性 债 券 投 资 交 易 及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4. 其 他 业 务 指 其 他 自 身 没 有 形 成 可 单 独 列 报 的 分 部 或 不 能 按 照 合 理 基 准 进 行 分 配 的 业 务 分 部 间 交 易 主 要 为 分 部 间 的 融 资 这 些 交 易 的 条 款 是 参 照 资 金 平 均 成 本 确 定 的, 并 且 已 于 每 个 分 部 的 业 绩 中 反 映 内 部 费 用 和 转 让 价 格 调 整 所 产 生 的 利 息 收 入 和 支 出 净 额 为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从 第 三 方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和 支 出 金 额 为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 二 ) 分 部 利 润 ( 亏 损 ) 资 产 及 负 债 的 信 息 本 集 团 各 报 告 分 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在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所 描 述 的 会 计 政 策 相 同 本 集 团 以 税 前 利 润 为 基 础 来 评 价 经 营 业 绩 154
15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分 部 报 告 列 示 如 下 : 合 并 项 目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其 他 业 务 合 计 利 息 净 收 入 3,412,700 1,454, ,349 5,216,300 其 中 :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3,255,355 (120,263) 2,081,208 5,216,300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157,345 1,574,514 (1,731,859)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202,645 89, ,576 投 资 收 益 77, ,097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139, ,648 汇 兑 收 益 1,449 1,449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成 本 (17,305) (17,30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09,491) (33,712) (60,046) (1,096) (404,345)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919,399) (263,728) (377,464) (982) (1,561,57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88,498) (7,390) (277,209) (773,097) 营 业 利 润 1,897,957 1,239,352 (146,626) (18,933) 2,971,750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25,041 25,041 利 润 总 额 1,897,957 1,239,352 (146,626) 6,108 2,996,791 资 产 总 额 82,194,301 13,469,512 59,878, , ,099,533 负 债 总 额 94,840,431 37,532,816 12,966,060 49, ,388,320 补 充 信 息 : 1 折 旧 和 摊 销 120,957 34,790 49, ,831 2 资 本 支 出 641, , , ,092,543 母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其 他 业 务 合 计 利 息 净 收 入 3,339,843 1,434, ,292 5,085,743 其 中 :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3,182,498 (139,906) 2,043,151 5,085,743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157,345 1,574,514 (1,731,859)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203,105 89, ,035 投 资 收 益 77, ,097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139, ,648 汇 兑 收 益 1,449 1,449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成 本 (17,305) (17,30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05,626) (32,636) (60,046) (1,096) (399,404)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861,359) (248,832) (359,125) (982) (1,470,29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80,244) (5,475) (277,209) (762,928) 营 业 利 润 1,895,719 1,237,595 (166,344) (18,933) 2,948,037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14,173 14,173 利 润 总 额 1,895,719 1,237,595 (166,344) (4,760) 2,962,210 资 产 总 额 80,273,872 12,974,671 58,977, , ,942,399 负 债 总 额 92,417,619 36,912,953 13,022,500 49, ,402,084 补 充 信 息 : 1 折 旧 和 摊 销 116,220 33,574 48, ,381 2 资 本 支 出 628, , , ,072,
160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分 部 报 告 列 示 如 下 : 合 并 项 目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其 他 业 务 合 计 利 息 净 收 入 3,411,381 1,442,398 (827,751) 4,026,028 其 中 :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2,427,762 (156,005) 1,754,271 4,026,028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983,619 1,598,403 (2,582,022)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80,222 26, ,154 投 资 收 益 (144,439) (144,43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174,713) (174,713) 汇 兑 收 益 (251) (251)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成 本 6,192 6,19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16,635) (21,017) (29,520) (446) (267,618)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711,040) (221,302) (253,928) (380) (1,186,650)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39,470) (14,298) 7, (145,815) 营 业 利 润 2,424,458 1,212,713 (1,423,527) 6,244 2,219,888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12,418 12,418 利 润 总 额 2,424,458 1,212,713 (1,423,527) 18,662 2,232,306 资 产 总 额 65,495,302 12,078,913 44,406, , ,549,115 负 债 总 额 76,345,782 32,432,835 5,785,648 26, ,591,077 补 充 信 息 : 1 折 旧 和 摊 销 88,252 27,642 31, ,455 2 资 本 支 出 351, , , ,209 母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其 他 业 务 合 计 利 息 净 收 入 3,363,624 1,442,788 (849,470) 3,956,942 其 中 : 外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2,380,005 (155,615) 1,732,552 3,956,942 内 部 利 息 净 收 入 983,619 1,598,403 (2,582,022)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80,391 26, ,323 投 资 收 益 (144,439) (144,43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174,713) (174,713) 汇 兑 收 益 (251) (251)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成 本 6,192 6,19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14,267) (20,890) (29,520) (446) (265,123)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678,458) (214,261) (242,225) (380) (1,135,324)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32,952) (13,635) 7, (138,634) 营 业 利 润 2,418,338 1,220,934 (1,433,543) 6,244 2,211,973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8,310 8,310 利 润 总 额 2,418,338 1,220,934 (1,433,543) 14,554 2,220,283 资 产 总 额 64,411,974 11,797,298 43,718, , ,547,453 负 债 总 额 74,594,053 32,101,734 5,910,114 26, ,632,713 补 充 信 息 : 1 折 旧 和 摊 销 85,962 27,147 30, ,847 2 资 本 支 出 346, , , ,
16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三 ) 地 区 信 息 本 集 团 未 有 从 其 他 国 家 取 得 的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也 不 存 在 位 于 其 他 国 家 资 产 总 额 ( 四 ) 主 要 客 户 信 息 本 集 团 与 任 何 外 部 客 户 和 交 易 对 手 进 行 交 易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均 未 达 到 本 集 团 收 入 的 10% 七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 一 ) 在 重 要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子 公 司 的 构 成 持 股 比 例 (%)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取 得 方 式 直 接 间 接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省 广 元 市 四 川 省 广 元 市 金 融 业 设 立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本 期 归 属 于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期 末 子 公 司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益 宣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少 数 股 东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709 权 益 余 额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1) 资 产 和 负 债 情 况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子 公 司 名 称 资 产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资 产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80,180 3,250,162 2,280,197 2,185,899 (2) 损 益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广 元 市 贵 商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综 合 收 益 经 营 活 动 综 合 收 益 经 营 活 动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总 额 现 金 流 量 总 额 现 金 流 量 130,097 23,720 23,720 (366,550) 68,917 9,965 9, ,
162 ( 二 ) 在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第 三 方 机 构 发 起 设 立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的 权 益 (1)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基 础 信 息 本 集 团 通 过 直 接 持 有 投 资 而 在 第 三 方 机 构 发 起 设 立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权 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与 本 集 团 相 关 联 但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主 要 包 括 由 独 立 第 三 方 发 行 和 管 理 的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理 财 产 品 专 项 信 托 计 划 及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这 些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性 质 和 目 的 主 要 是 管 理 投 资 者 的 资 产 并 赚 取 管 理 费, 其 融 资 方 式 是 向 投 资 者 发 行 投 资 产 品 (2) 与 权 益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 含 应 收 利 息 ) 和 最 大 损 失 敞 口 项 目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最 大 损 失 敞 口 结 构 化 主 体 总 规 模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00, ,097 [ 注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50,578 50,578 [ 注 ] 理 财 产 品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0, ,703 50, ,703 [ 注 ]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8,411,745 2,412,668 8,411,745 2,412,668 8,621,000 信 托 计 划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2,007,453 2,302,774 2,007,453 2,302,774 2,045,000 合 计 10,619,873 5,354,145 10,619,873 5,354,145 [ 注 ]: 由 独 立 第 三 方 发 行 和 管 理 的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及 理 财 产 品 总 规 模 无 公 开 可 获 取 信 息 可 供 披 露 2. 发 起 设 立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1) 作 为 结 构 化 主 体 发 起 人 的 认 定 依 据 本 集 团 发 起 设 立 的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主 要 包 括 本 集 团 发 行 并 管 理 的 非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本 集 团 在 对 潜 在 目 标 客 户 群 分 析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设 计 并 向 特 定 目 标 客 户 群 销 售 理 财 计 划, 并 将 募 集 到 的 理 财 资 金 根 据 产 品 合 同 的 约 定 投 入 相 关 金 融 市 场 或 投 资 相 关 金 融 产 品, 在 获 取 投 资 收 益 后,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分 配 给 投 资 者 本 集 团 作 为 资 产 管 理 人 获 取 固 定 管 理 费 浮 动 管 理 费 等 手 续 费 收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发 行 并 管 理 的 未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总 规 模 为 : 期 末 数 未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总 规 模 5,201,740 (2) 报 告 期 从 结 构 化 主 体 获 得 的 收 益 及 收 益 类 型 结 构 化 主 体 类 型 收 益 类 型 从 结 构 化 主 体 获 得 的 收 益 本 期 数 非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手 续 费 收 入 30,470 合 计 30,
16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八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本 集 团 无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 二 ) 不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及 交 易 1.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1)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千 股 ) 股 东 名 称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备 注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350, ,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0, , [ 注 ]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70, [ 注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无 被 质 押 的 股 份 [ 注 ]: 贵 州 省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2 年 更 名 为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2 年 年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系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控 股 的 企 业,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合 计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5% 以 上 ;2013 年 7 月 22 日 贵 州 省 国 资 委 下 发 关 于 同 意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改 革 重 组 的 批 复 ( 黔 国 资 复 改 革 号 ), 同 意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2014 年 6 月 16 日,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注 销 (2)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控 制 的 企 业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控 制 的 企 业 包 括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5 家,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6 家 2. 与 本 集 团 发 生 主 要 关 联 交 易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本 集 团 其 他 关 联 方 包 括 :(1)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2)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3. 主 要 关 联 交 易 下 列 关 联 交 易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均 属 于 本 集 团 日 常 经 营 业 务, 系 交 易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且 以 不 优 于 对 非 关 联 方 同 类 交 易 的 条 件 进 行, 其 中 存 款 和 贷 款 利 率 均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颁 布 的 基 准 利 率 及 浮 动 区 间 执 行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关 联 方 贷 款 不 存 在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本 金 和 利 息 159
164 (1) 利 息 收 入 发 生 额 关 联 方 名 称 本 期 数 比 例 (%) 上 年 同 期 数 比 例 (%)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30, ,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7, ,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 ,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29,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2) 利 息 支 出 发 生 额 关 联 方 名 称 本 期 数 比 例 (%) 上 年 同 期 数 比 例 (%)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贵 州 新 能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控 制 的 企 业 遵 义 市 国 投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遵 义 市 土 地 投 资 开 发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贵 州 贵 财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贵 州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5 贵 州 贵 财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贵 州 产 投 地 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 贵 州 新 联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3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3,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3)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发 生 额 关 联 方 名 称 本 期 数 比 例 (%) 上 年 同 期 数 比 例 (%)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2 1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16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4.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未 结 算 项 目 金 额 及 其 相 应 比 例 (1)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余 额 ( 不 含 贴 现 ) 关 联 方 名 称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87, ,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87, ,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8,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2,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560,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2,350 13, (2) 贴 现 余 额 关 联 方 名 称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26, (3)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余 额 关 联 方 名 称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300,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00,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500, (4) 存 款 余 额 关 联 方 名 称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472, ,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43, ,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20, ,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 ,851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控 制 的 企 业 14, , 遵 义 市 国 投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遵 义 市 土 地 投 资 开 发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7 35, 贵 州 贵 财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 , 贵 州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171 贵 州 贵 财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826 4,467 贵 州 产 投 地 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63 贵 州 新 联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70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431,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8, ,
166 (5)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余 额 关 联 方 名 称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120, , (6) 贷 款 承 诺 关 联 方 名 称 期 末 数 比 例 (%) 期 初 数 比 例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360, ,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5. 支 付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备 注 薪 酬 17,652 16,335 [ 注 1] 离 职 后 福 利 912 [ 注 2] 合 计 18,564 16,335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是 指 有 权 并 负 责 直 接 或 间 接 规 划 指 导 及 控 制 本 行 业 务 的 人 士, 其 中 包 括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注 1]: 包 括 薪 金 五 险 一 金 等 [ 注 2]: 系 支 付 的 年 金 6.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 单 位 : 千 股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持 股 数 量 1,245 1,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为 其 他 单 位 在 本 集 团 的 贷 款 余 额 296,720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遵 义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融 资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其 他 单 位 在 本 集 团 的 贷 款 余 额 6,000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贵 州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其 他 单 位 在 本 集 团 的 贷 款 余 额 6,000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为 其 他 单 位 在 本 集 团 的 贷 款 余 额 59,522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为 其 他 单 位 或 个 人 在 本 集 团 的 贷 款 余 额 210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162
16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九 承 诺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主 要 表 外 项 目 ( 一 ) 信 贷 承 诺 项 目 合 并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贷 款 承 诺 54,634,240 7,558,610 其 中 : 原 到 期 日 在 1 年 以 内 755, ,350 原 到 期 日 在 1 年 或 以 上 53,879,070 7,443,260 开 出 信 用 证 35,397 26,754 开 出 保 函 3,998,066 4,129,865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5,505,748 13,477,271 未 使 用 信 用 卡 授 信 额 度 630, ,626 合 计 84,803,686 25,792,126 项 目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贷 款 承 诺 54,634,240 7,558,610 其 中 : 原 到 期 日 在 1 年 以 内 755, ,350 原 到 期 日 在 1 年 或 以 上 53,879,070 7,443,260 开 出 信 用 证 35,397 26,754 开 出 保 函 3,998,066 4,129,865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5,498,373 13,477,271 未 使 用 信 用 卡 授 信 额 度 630, ,626 合 计 84,796,311 25,792,126 ( 二 ) 经 营 租 赁 承 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根 据 不 可 撤 销 的 经 营 租 赁 协 议, 在 未 来 期 间 所 需 要 支 付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合 并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1 年 以 内 49,199 42,661 44,923 40, 年 40,693 34,082 36,904 32, 年 37,761 30,581 34,732 29, 年 50,484 48,294 47,599 45,542 5 年 以 上 65,748 58,416 61,766 47,234 合 计 243, , , ,
168 ( 三 ) 资 本 支 出 承 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已 签 订 有 关 购 置 合 同 尚 未 付 款 的 金 额 如 下 : 合 并 母 公 司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金 额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购 置 239, , , ,443 电 子 信 息 系 统 购 置 43,775 19,161 43,775 19,161 合 计 283, , , ,604 ( 四 ) 委 托 贷 款 及 存 款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委 托 存 款 40,421,537 23,872,284 委 托 贷 款 40,421,537 23,872,284 ( 五 ) 担 保 物 1. 用 作 担 保 物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合 并 母 公 司 受 限 原 因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490, ,487 用 于 代 开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48,943 48,943 用 于 卖 出 回 购 交 易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90, ,074 用 于 卖 出 回 购 交 易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2,259,565 2,259,565 用 于 卖 出 回 购 交 易 合 计 3,089,444 3,082,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无 在 买 入 返 售 交 易 中 收 到 的 在 担 保 物 所 有 人 没 有 违 约 时 就 可 以 出 售 或 再 作 为 担 保 物 的 金 融 资 产 ( 六 ) 未 决 诉 讼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 以 本 集 团 为 被 告 的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案 件 十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根 据 本 行 2015 年 3 月 27 日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015 年 度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通 过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0%,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29,679 万 元 ; 向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 元 ( 含 税 ) 上 述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有 待 本 行 第 十 九 次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截 至 本 财 务 报 告 报 出 日, 本 集 团 无 应 披 露 未 披 露 的 重 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64
16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十 一 金 融 工 具 风 险 管 理 ( 一 ) 金 融 工 具 风 险 管 理 概 述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活 动 运 用 了 如 下 金 融 工 具 一 是 以 固 定 利 率 或 浮 动 利 率 吸 收 不 同 期 限 的 金 融 负 债, 并 将 这 些 资 金 运 用 于 金 融 资 产 以 获 得 高 于 平 均 水 平 的 利 差 二 是 通 过 向 企 业 或 个 人 提 供 多 种 形 式 的 信 贷 服 务 以 获 得 高 于 平 均 水 平 的 利 差 此 类 金 融 工 具 不 仅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等, 还 包 括 提 供 担 保 与 其 他 承 诺 本 集 团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面 临 以 下 主 要 风 险 : 信 用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 主 要 包 括 利 率 风 险 和 汇 率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法 律 风 险 合 规 风 险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和 声 誉 风 险 等 本 集 团 通 过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体 系, 落 实 风 险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运 用,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运 行 机 制 和 预 警 机 制, 完 善 内 控 体 系, 优 化 信 息 传 导 机 制, 提 高 内 审 稽 核 监 督 的 力 度 等 方 式, 力 求 保 持 风 险 和 回 报 的 平 衡, 并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财 务 状 况 的 潜 在 不 利 影 响 董 事 会 是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是 风 险 管 理 最 终 责 任 者, 负 责 确 定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和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原 则, 设 定 与 本 行 发 展 战 略 和 外 部 环 境 相 适 应 的 风 险 偏 好 和 资 本 充 足 目 标, 督 促 总 行 行 长 及 其 经 营 管 理 层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各 种 风 险, 监 控 和 评 价 风 险 管 理 的 全 面 性 有 效 性 以 及 高 管 层 在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的 履 职 情 况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是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高 协 调 及 议 事 机 构, 在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下 负 责 审 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和 政 策 原 则, 报 董 事 会 确 定, 审 议 风 险 管 理 部 牵 头 拟 定 的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审 核 风 险 管 理 部 的 年 度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对 风 险 及 管 理 状 况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及 水 平 进 行 定 期 评 估, 提 出 完 善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的 意 见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与 关 联 方 进 行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控 制 和 管 理 监 事 会 负 责 监 督 董 事 会 制 定 符 合 本 行 实 际 的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并 定 期 对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的 科 学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估, 监 督 董 事 会 行 长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执 行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监 督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制 度 本 集 团 高 级 管 理 层 全 面 负 责 全 行 风 险 管 理 事 务, 执 行 董 事 会 确 定 的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和 政 策 原 则, 掌 握 各 类 风 险 的 总 体 水 平 及 其 管 理 状 况 高 级 管 理 层 下 设 授 信 审 查 委 员 会 投 资 业 务 审 查 委 员 会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业 务 连 续 性 管 理 委 员 会 等 专 门 委 员 会 ( 二 )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指 由 于 借 款 人 或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或 其 信 用 状 况 发 生 负 面 变 化 而 给 本 集 团 带 来 损 失 的 可 能 本 集 团 面 临 的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贷 款 组 合 投 资 组 合 担 保 和 其 他 支 付 承 诺, 资 金 业 务 表 外 业 务 等 也 可 能 带 来 信 用 风 险 1. 信 用 风 险 的 计 量 (1) 授 信 业 务 本 集 团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指 引 ( 银 监 发 号 ) 和 小 企 业 165
170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办 法 ( 试 行 ) 衡 量 及 监 控 贷 款 的 质 量 按 借 款 人 的 还 款 能 力 还 款 记 录 还 款 意 愿 贷 款 的 担 保 贷 款 偿 还 的 法 律 责 任 和 银 行 的 信 贷 管 理 等 因 素, 把 贷 款 划 分 为 正 常 关 注 次 级 可 疑 和 损 失 五 个 类 别, 其 中 次 级 可 疑 和 损 失 类 的 贷 款 为 不 良 贷 款 正 常 : 借 款 人 能 够 履 行 合 同, 没 有 足 够 理 由 怀 疑 贷 款 本 息 不 能 按 时 足 额 偿 还 关 注 : 尽 管 借 款 人 目 前 有 能 力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但 存 在 一 些 可 能 对 还 款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次 级 : 借 款 人 的 还 款 能 力 出 现 明 显 问 题, 完 全 依 靠 其 正 常 营 业 收 入 无 法 足 额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即 使 执 行 担 保, 也 可 能 会 造 成 一 定 损 失 可 疑 : 借 款 人 无 法 足 额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即 使 执 行 担 保, 也 肯 定 造 成 较 大 损 失 损 失 : 在 采 取 所 有 可 能 的 措 施 或 一 切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之 后, 贷 款 本 息 仍 然 无 法 收 回, 或 只 能 收 回 极 少 部 分 为 加 强 内 部 风 险 的 精 细 化 管 理, 本 行 从 2011 年 起 还 依 据 相 关 政 策 和 规 定, 参 考 本 行 实 际 情 况, 以 五 级 分 类 核 心 定 义 为 基 本 标 准, 按 照 贷 款 本 金 利 息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考 虑 借 款 人 的 还 款 能 力 还 款 记 录 还 款 意 愿 贷 款 担 保 贷 款 偿 还 的 法 律 责 任 银 行 的 信 贷 管 理 和 客 户 信 用 等 级 等 因 素, 对 正 常 类 关 注 类 次 级 类 进 一 步 细 分 为 正 常 1 级 正 常 2 级 正 常 3 级 关 注 1 级 关 注 2 级 关 注 3 级 关 注 4 级 次 级 1 级 次 级 2 级 次 级 3 级, 可 疑 类 和 损 失 类 不 再 进 一 步 细 分, 共 十 二 个 等 级, 其 中 次 级 1 级 及 其 以 下 为 不 良 信 贷 资 产 该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制 度 以 量 化 的 形 式 揭 示 了 贷 款 的 实 际 价 值 和 风 险 程 度, 有 助 于 本 行 准 确 的 预 警 贷 款 中 隐 藏 的 风 险, 发 现 贷 款 发 放 管 理 监 控 催 收 以 及 不 良 贷 款 管 理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实 施 多 层 次 的 风 险 监 控 和 管 理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的 最 终 认 定 ;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办 公 室 负 责 执 行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决 定 或 决 议, 组 织 和 指 导 全 行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十 二 级 分 类 的 组 织 实 施 并 总 结 分 析 资 产 质 量 变 化 情 况, 并 出 具 书 面 分 析 报 告 本 集 团 坚 持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的 真 实 性 及 时 性 重 要 性 和 审 慎 原 则, 按 季 度 进 行 分 类 动 态 调 整 另 外, 对 于 某 些 重 大 的 贷 款 项 目, 本 集 团 会 根 据 贷 后 检 查 所 获 得 的 信 息, 实 时 地 进 行 分 类 调 整 在 授 信 业 务 或 客 户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及 预 警 信 号 时, 本 集 团 将 对 相 关 贷 款 进 行 实 时 调 整 本 集 团 建 立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管 理 监 控 信 贷 业 务 和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本 集 团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方 法, 提 升 信 贷 管 理 的 精 细 化 水 平 (2) 资 金 业 务 本 集 团 由 于 进 行 投 资 活 动 同 业 拆 借 活 动 等 资 金 业 务 而 存 在 信 用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人 民 币 投 资 组 合 主 要 包 括 国 债 政 府 机 构 债 券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政 策 性 银 行 金 融 债 券 商 业 银 行 发 行 的 金 融 类 及 少 量 非 金 融 机 构 发 行 的 债 券 166
17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 风 险 限 额 管 理 及 缓 解 措 施 (1) 授 信 业 务 本 集 团 重 视 发 挥 信 贷 政 策 导 向 作 用, 致 力 于 实 现 积 极 的 信 贷 增 长 和 审 慎 的 风 险 管 理 之 间 的 平 衡 本 集 团 按 年 制 定 信 贷 政 策 指 引 和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指 引, 优 化 信 贷 业 务 流 程, 调 整 信 贷 资 产 结 构, 确 保 信 贷 资 源 向 重 点 区 域 行 业 和 客 户 优 先 配 置 本 集 团 信 贷 政 策 内 容 包 括 贷 款 分 布 目 标 存 量 客 户 调 整 与 新 拓 展 客 户 准 入 原 则 大 额 授 信 集 中 度 控 制 目 标 主 要 授 信 品 种 主 要 客 户 选 择 与 行 业 投 向 政 策 等 制 定 信 贷 政 策 指 引 时, 主 要 考 虑 的 因 素 包 括 对 本 年 经 济 形 势 的 判 断 本 集 团 的 总 体 信 贷 资 产 目 标 同 行 授 信 业 务 政 策 以 及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状 况 等 本 集 团 根 据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动 态 的 变 化 以 及 行 业 信 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对 信 贷 政 策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制 定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指 引 时, 主 要 考 虑 的 因 素 包 括 对 本 年 经 济 形 势 的 判 断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战 略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风 险 管 理 总 体 目 标 授 信 政 策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以 及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等, 并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本 集 团 对 表 内 授 信 业 务 和 表 外 授 信 业 务 基 本 采 取 相 同 的 信 用 风 险 控 制 流 程 本 集 团 贷 款 审 查 制 度 和 风 险 防 范 制 度 的 核 心 内 容 包 括 : 信 贷 政 策 指 引 和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指 引 制 定 ; 贷 前 调 查 ; 客 户 信 用 评 级 ; 大 额 贷 款 风 险 评 价 ; 担 保 品 评 估 ; 贷 款 审 查 和 审 批 ; 放 款 审 查 ; 贷 后 管 理 ; 追 究 损 失 类 信 贷 资 产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 新 增 不 良 贷 款 违 规 过 程 问 责 ; 风 险 管 理 类 和 合 规 经 营 类 绩 效 考 评 ; 重 点 领 域 风 险 防 范 等 本 集 团 正 在 积 极 推 进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管 理,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结 构 本 集 团 授 信 审 批 和 监 控 流 程 分 条 线 管 理, 由 授 信 评 审 部 对 公 司 类 客 户 和 同 业 授 信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个 人 金 融 部 对 个 人 消 费 类 业 务 进 行 授 信 管 理, 小 微 企 业 金 融 部 对 500 万 元 及 以 下 小 微 企 业 和 个 人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进 行 授 信 管 理 ; 风 险 管 理 部 对 企 业 信 用 评 级 放 款 贷 后 监 控 贷 款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和 全 行 不 良 资 产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1) 风 险 限 额 管 理 本 集 团 建 立 了 统 一 授 信 管 理 系 统, 并 对 包 括 同 业 授 信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中 小 企 业 授 信 在 内 的 公 司 客 户 实 施 统 一 授 信 管 理, 归 并 多 头 贷 款, 控 制 分 散 授 信 过 度 授 信 风 险, 实 现 授 信 额 度 的 全 程 管 控 ; 对 于 500 万 元 及 以 下 小 微 企 业 和 个 人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强 弱 区 域 特 点 和 不 良 资 产 高 低 将 经 办 分 支 行 分 为 A B C 三 类, 实 行 了 信 贷 审 批 差 别 授 权 管 理, 公 司 类 转 授 权 综 合 考 虑 客 户 信 用 等 级 和 担 保 方 式 来 确 定 授 权 额 度, 并 实 行 差 别 授 权, 个 人 类 根 据 业 务 品 种 的 风 险 大 小 来 实 行 差 别 授 权, 确 定 转 授 权 额 度, 并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实 行 动 态 调 整 优 化 后 的 转 授 权 模 式 增 强 了 信 贷 管 理 的 科 学 性 和 有 效 性 经 本 集 团 核 定 的 授 信 限 额, 有 效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三 年, 原 则 上 每 年 核 定 一 次, 还 根 据 授 信 期 内 客 户 的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和 信 用 等 级 变 动 等, 及 时 进 行 核 定 在 授 信 限 额 内 开 展 公 司 贷 款 业 务, 仍 须 按 贷 款 审 批 流 程 对 其 风 险 状 况 进 行 审 查, 并 按 授 信 审 批 权 限 进 行 审 批 及 贷 款 后 管 理 对 于 集 团 客 户, 本 集 团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由 总 行 统 一 负 责 集 团 客 户 贷 款 的 审 查 核 定 额 度 分 配 客 户 另 行 申 请 新 贷 款, 必 须 经 过 本 集 团 的 公 司 贷 款 审 批 流 程 审 批 本 集 团 亦 通 过 严 格 的 审 批 流 程 控 制 贷 款 展 期, 所 有 的 贷 款 展 期 均 要 求 逐 笔 审 查 审 批 167
172 2) 风 险 缓 解 主 要 措 施 本 集 团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政 策, 通 过 不 同 的 手 段 来 缓 释 信 用 风 险 除 了 少 量 特 别 优 质 的 客 户 外 ( 一 般 为 AAA 级 ), 本 集 团 一 般 会 要 求 借 款 人 提 供 适 当 的 担 保, 担 保 的 形 式 主 要 包 括 抵 押 质 押 和 保 证 本 集 团 将 抵 质 押 品 分 类 管 理, 对 担 保 物 优 先 考 虑 价 值 相 对 稳 定 变 现 能 力 较 强 的 抵 质 押 物 ; 对 不 易 保 管 不 易 变 现 或 价 值 波 动 较 大 的 抵 质 押 物 持 谨 慎 态 度 ; 统 一 抵 质 押 率 计 算 标 准 ; 本 集 团 贷 前 对 担 保 物 的 评 估 分 为 内 部 人 员 评 估 和 委 托 外 部 专 业 中 介 评 估 机 构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由 内 部 人 员 对 评 估 价 值 进 行 最 终 确 认, 以 专 业 中 介 评 估 机 构 出 具 的 评 估 报 告 作 为 决 策 参 考 在 授 信 尽 职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对 外 部 评 估 机 构 的 评 估 过 程 和 结 果 进 行 研 究 分 析, 进 而 确 定 抵 质 押 物 价 值 抵 ( 质 ) 押 期 间, 按 本 集 团 贷 后 管 理 要 求, 应 根 据 抵 质 押 品 的 种 类 价 值 波 动 特 性 实 施 不 同 频 度 的 动 态 监 测 和 评 估 贷 后 检 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抵 质 押 品 形 态 发 生 变 化 或 市 场 价 格 趋 于 恶 化 等 不 利 情 形 时, 应 及 时 开 展 价 值 重 估, 以 反 映 抵 质 押 品 的 公 允 价 值 本 集 团 担 保 贷 款 因 担 保 物 种 类 以 及 担 保 物 的 具 体 情 况 不 同 而 执 行 不 同 的 抵 ( 质 ) 押 率, 但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该 类 担 保 的 最 高 抵 ( 质 ) 押 率 (2) 资 金 业 务 本 集 团 每 年 制 定 资 金 业 务 计 划, 并 严 格 按 转 授 权 开 展 具 体 业 务, 通 常 为 每 个 资 金 交 易 客 户 包 括 交 易 对 手 债 券 发 行 人 等 设 定 一 个 授 信 额 度 或 授 权 额 度 来 管 理 资 金 业 务 的 信 用 风 险 本 集 团 金 融 同 业 专 营 部 在 授 信 限 额 内 进 行 交 易, 并 根 据 交 易 对 手 的 信 用 状 况 进 行 动 态 管 理 和 调 整 3.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在 不 考 虑 可 利 用 的 担 保 物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级 ( 如 不 符 合 相 互 抵 销 条 件 的 净 额 结 算 协 议 等 )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的 金 额, 系 指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余 额 扣 除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集 团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项 目 风 险 敞 口 :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5,512,636 21,054,550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1,406,988 10,722,23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956,653 3,692,839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138, ,000 应 收 利 息 873, ,309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7,785,686 55,285,23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股 权 投 资 ) 11,922,483 9,918,53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9,008,565 12,347,79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0,438,605 5,317,000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66, ,155 小 计 152,209, ,676,645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项 目 风 险 敞 口 : 168
17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贷 款 承 诺 54,634,240 7,558,610 开 出 信 用 证 35,397 26,754 开 出 保 函 3,998,066 4,129,865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5,505,748 13,477,271 未 使 用 信 用 卡 授 信 额 度 630, ,626 小 计 84,803,686 25,792,126 合 计 237,013, ,468,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质 量 信 息 (1) 金 融 资 产 的 逾 期 及 减 值 情 况 未 逾 期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本 金 和 利 息 都 没 有 逾 期 的 金 融 资 产 已 逾 期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本 金 或 利 息 逾 期 1 天 或 以 上 的 金 融 资 产 已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后 确 定 的 已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参 考 本 集 团 按 照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五 级 分 类 标 准 划 分 的 金 融 资 产 信 用 质 量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下 述 已 逾 期 贷 款 中 含 本 金 未 逾 期 的 就 业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72,396 万 元, 此 类 贷 款 利 息 系 由 财 政 贴 息, 贷 款 利 息 一 般 在 结 息 日 后 一 个 季 度 内 由 财 政 拨 付 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质 量 信 息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已 减 值 小 计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5,512,636 25,512,636 25,512,636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1,406,988 11,406,988 11,406,988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956,653 2,956,653 2,956,65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138,600 2,138,600 2,138,600 应 收 利 息 859,355 13, , ,124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8,504, , ,696 70,070,899 (2,285,213) 67,785,68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股 权 投 资 ) 11,922,483 11,922,483 11,922,48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9,008,565 19,008,565 19,008,5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0,716,000 10,716,000 (277,395) 10,438,605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66,347 16, ,054 (16,691) 166,363 合 计 153,191,989 1,009, , ,789,002 (2,579,299) 152,209,703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质 量 信 息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已 减 值 小 计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1,054,550 21,054,550 21,054,550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0,722,233 10,722,233 10,722,23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3,692,839 3,692,839 3,692,
174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550, , ,000 应 收 利 息 593,536 17, , ,309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55,793,667 1,041, ,367 57,174,953 (1,889,720) 55,285,23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股 权 投 资 ) 9,918,531 9,918,531 9,918,53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2,347,795 12,347,795 12,347,79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317,000 5,317,000 5,317,000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77,167 16, ,846 (16,691) 177,155 合 计 120,167,318 1,059, , ,583,056 (1,906,411) 119,676,645 (2)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质 量 信 息 1) 本 集 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质 量 信 息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正 常 类 关 注 类 小 计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5,512,636 25,512,636 25,512,636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1,406,988 11,406,988 11,406,988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956,653 2,956,653 2,956,65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138,600 2,138,600 2,138,600 应 收 利 息 859, , ,355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7,931, ,170 68,504,362 (1,830,378) 66,673,98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股 权 投 资 ) 11,922,483 11,922,483 11,922,48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9,008,565 19,008,565 19,008,5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0,716,000 10,716,000 (277,395) 10,438,605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66, , ,347 合 计 152,618, , ,191,989 (2,107,773) 151,084,216 2) 本 集 团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质 量 信 息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正 常 类 关 注 类 小 计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1,054,550 21,054,550 21,054,550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0,722,233 10,722,233 10,722,23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3,692,839 3,692,839 3,692,839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550, , ,000 应 收 利 息 593, , ,536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55,544, ,271 55,793,667 (1,592,355) 54,201,31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股 权 投 资 ) 9,918,531 9,918,531 9,918,53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2,347,795 12,347,795 12,347,79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317,000 5,317,000 5,317,000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76, ,167 (12) 177,155 合 计 119,917, , ,167,318 (1,592,367) 118,574,
17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3)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质 量 信 息 1) 本 集 团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的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期 限 分 析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逾 期 90 天 以 内 ( 含 90 天 ) 942, ,338 逾 期 90 至 360 天 ( 含 360 天 ) 53,822 50,581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995,841 1,041,919 贷 款 和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102,033) (32,192) 净 值 893,808 1,009,727 在 初 始 发 放 贷 款 时, 本 集 团 聘 请 独 立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对 相 应 的 抵 质 押 物 进 行 价 值 评 估 本 集 团 根 据 抵 质 押 物 处 置 经 验 和 市 场 状 况 对 抵 质 押 物 的 评 估 价 值 进 行 评 测 当 有 迹 象 表 明 抵 质 押 物 发 生 减 值 时, 本 集 团 将 重 新 审 阅 该 等 抵 质 押 物 是 否 能 够 充 分 覆 盖 相 应 贷 款 的 信 用 风 险 于 报 告 期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的 贷 款 和 垫 款 抵 质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的 贷 款 和 垫 款 抵 质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619, ,626 2) 本 集 团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利 息 期 限 分 析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逾 期 90 天 以 内 13,769 17,773 应 收 利 息 总 额 13,769 17,773 应 收 利 息 坏 账 准 备 净 值 13,769 17,773 3)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除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应 收 利 息 以 外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均 不 存 在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的 情 况 (4) 已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信 用 质 量 情 况 1) 本 集 团 已 减 值 的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按 担 保 方 式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信 用 贷 款 4,944 1,829 保 证 贷 款 213, ,216 附 担 保 物 贷 款 352, ,322 其 中 : 抵 押 贷 款 189,399 57,304 质 押 贷 款 163, ,018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570, ,367 贷 款 和 垫 款 损 失 准 备 (352,802) (265,173) 净 值 217,894 74,
176 在 业 务 审 查 过 程 中, 本 集 团 聘 请 专 业 中 介 评 估 机 构 对 相 应 的 抵 质 押 物 进 行 价 值 评 估, 以 专 业 中 介 评 估 机 构 出 具 的 评 估 报 告 作 为 决 策 参 考 本 集 团 一 般 要 求 对 所 有 担 保 物 定 期 进 行 贷 后 价 值 重 估 当 有 迹 象 表 明 抵 质 押 物 发 生 减 值 时, 本 集 团 会 重 新 审 阅 该 等 抵 质 押 物 是 否 能 够 充 分 覆 盖 相 应 贷 款 的 信 用 风 险 于 报 告 期 间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已 减 值 的 贷 款 和 垫 款 抵 质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已 减 值 的 贷 款 和 垫 款 抵 质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754, ,717 2) 本 集 团 已 减 值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质 量 信 息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期 末 数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6,707 (16,691) 16 期 初 数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6,679 (16,679) (5) 证 券 投 资 1) 本 集 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的 证 券 投 资 评 级 分 布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股 权 投 资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小 计 人 民 币 债 券 : AAA 49,482 2,048,249 2,199,340 4,297,071 AA+ 29, , ,913 AA 49, , , ,437 AA- 190, ,915 BBB 48,381 48,381 未 评 级 2,778,995 9,104,784 16,659,205 28,542,984 其 中 : 政 策 性 银 行 金 融 债 券 774,665 1,087, ,451 2,550,388 国 债 2,004,330 7,789,846 15,970,754 25,764,930 大 额 可 转 让 定 期 存 单 227, ,666 金 融 机 构 理 财 产 品 50,000 50,000 信 托 计 划 2,002,050 2,002,050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8,386,555 8,386,555 合 计 2,956,653 11,922,483 19,008,565 10,438,605 44,326,306 2) 本 集 团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的 证 券 投 资 评 级 分 布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17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股 权 投 资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人 民 币 债 券 : AAA 65,457 1,835,478 2,199,398 4,100,333 AA+ 19, , ,795 小 计
17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AA 67, , ,896 AA- 60,708 99, ,671 A+ 225, ,811 A 14,768 14,768 未 评 级 3,315,314 7,579,143 10,048,434 20,942,891 其 中 : 政 策 性 银 行 金 融 债 券 118, , ,851 1,074,644 国 债 3,196,737 6,981,927 9,689,583 19,868,247 金 融 机 构 理 财 产 品 638, ,500 信 托 计 划 2,297,000 2,297,000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2,381,500 2,381,500 合 计 3,692,839 9,918,531 12,347,795 5,317,000 31,276,165 (6) 本 集 团 抵 债 资 产 的 处 置 情 况 详 见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五 ( 一 ) 其 他 资 产 之 说 明 5. 金 融 资 产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度 本 集 团 交 易 对 手 或 债 务 人 很 大 程 度 上 集 中 于 本 地, 由 此 具 备 了 某 些 共 同 或 相 似 的 经 济 特 性, 因 此 本 集 团 在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上 着 重 于 行 业 集 中 度 的 管 理 本 集 团 按 行 业 分 布 和 地 区 分 布 列 示 的 信 贷 风 险 详 见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五 ( 一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之 说 明 ( 三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无 法 及 时 获 得 充 足 资 金 或 无 法 以 合 理 成 本 获 得 充 足 资 金 以 偿 还 债 务 的 风 险 影 响 本 集 团 流 动 性 的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本 集 团 的 资 产 负 债 期 限 结 构 以 及 银 行 业 政 策 变 化, 例 如 对 贷 存 比 及 法 定 准 备 金 率 的 要 求 发 生 变 化 本 集 团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主 要 源 于 客 户 存 款 贷 款 交 易 投 资 等 业 务 本 集 团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 维 持 合 理 的 资 金 头 寸, 保 持 足 够 支 付 能 力 ; 以 客 户 存 款 为 主 要 资 金 来 源, 辅 以 同 业 市 场 拆 入 及 在 资 本 市 场 发 行 票 据 及 债 券, 建 立 一 个 适 度 分 散 的 资 金 来 源 组 合 ; 建 立 良 好 的 头 寸 匡 算 及 管 理 制 度, 避 免 在 不 利 情 况 下 紧 急 出 售 资 产 套 现 ; 制 定 和 完 善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计 划, 保 证 本 集 团 有 充 裕 变 现 能 力 以 应 付 突 发 性 危 机 事 件 本 集 团 的 流 动 性 管 理 力 求 实 现 风 险 与 收 益 之 间 的 平 衡, 努 力 做 到 在 可 接 受 的 风 险 范 围 内 尽 量 降 低 流 动 性 成 本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措 施 确 定 风 险 限 额 和 资 产 的 结 构 与 规 模 等, 由 计 划 财 务 部 组 织 实 施, 并 由 风 险 管 理 部 监 控 实 施 情 况 本 集 团 通 过 建 立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实 行 流 动 性 缺 口 管 理, 按 日 月 及 季 度 监 测 和 报 告 流 动 性 相 关 指 标, 建 立 流 动 性 管 理 的 分 析 监 测 预 警 信 息 交 流 和 反 馈 机 制, 建 立 流 动 性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集 中 配 置 全 行 的 资 金 并 实 施 内 部 资 金 转 移 机 制 等 措 施 来 控 制 流 动 性 风 险 为 规 范 本 集 团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完 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建 立 有 效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控 制 和 防 范 机 制, 提 高 抵 御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能 力, 促 进 本 集 团 安 全 稳 健 经 营,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业 银 行 法 商 业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等 相 关 法 律 和 规 定, 由 计 划 财 务 部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贵 阳 173
178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贵 阳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压 力 测 试 管 理 办 法 贵 阳 银 行 流 动 性 危 机 管 理 应 急 预 案 贵 阳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计 量 规 则 贵 阳 银 行 资 金 头 寸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等, 为 本 集 团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障 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按 相 关 剩 余 合 同 到 期 日 ( 未 经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 分 析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已 逾 期 / 即 时 偿 还 1 个 月 以 内 1-3 个 月 3 个 月 -1 年 1 年 -5 年 5 年 以 上 无 限 期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3,016,641 11,665 23,121,024 26,149,330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284,142 8,162, , , ,674 11,744,32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4,076 86, ,345 1,670,086 1,100,937 3,390,747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142,689 2,142,689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 注 ] 1,209,561 3,251,971 5,896,901 31,600,726 26,255,029 11,488, ,931 80,097,11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62, ,079 1,261,417 6,516,735 6,139,892 13,400 14,292,24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04, ,627 4,931,188 18,385,659 24,384,8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248,865 1,685,717 10,261, ,085 12,723,537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66, ,363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5,676,707 13,723,829 7,063,363 36,843,802 50,612,582 37,642,569 23,528, ,091,207 金 融 负 债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1, , ,94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38, ,441 4,444,194 2,139,467 7,121,991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2,587,355 2,587,355 吸 收 存 款 73,896,282 5,682,202 9,337,413 29,559,103 15,845,419 6, ,327,305 应 付 债 券 991, , ,112 2,065,393 3,625,467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327, ,358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74,262,529 8,768,998 10,329,850 34,319,762 18,439,998 2,072, ,193,416 流 动 性 敞 口 (68,585,822) 4,954,831 (3,266,487) 2,524,040 32,172,584 35,570,290 23,528,355 26,897,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按 相 关 剩 余 合 同 到 期 日 ( 未 经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 分 析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已 逾 期 / 即 时 偿 还 1 个 月 以 内 1-3 个 月 3 个 月 -1 年 1 年 -5 年 5 年 以 上 无 限 期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899,229 8,989 19,702,115 21,610,333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715,605 7,069, ,681 1,336,228 1,220,883 11,122,
179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1,716 16,193 1,136, ,320 2,446,440 4,513,025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551, ,376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 注 ] 1,055,322 2,385,178 5,519,070 25,377,832 19,959,586 10,050, ,004 64,682,82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8, ,642 1,006,011 4,323,815 7,016,685 13,400 12,487,20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5,561 47, ,851 2,897,545 12,856,248 16,224,854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91,649 93,029 1,519,770 3,829,652 6,034,100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77, ,155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3,847,311 10,613,685 6,584,253 30,794,048 33,143,801 32,370,203 20,050, ,403,820 金 融 负 债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978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05,758 95,715 6, , ,777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595, ,490 吸 收 存 款 66,065,722 5,163,973 9,762,221 21,160,599 9,775,366 3, ,931,760 应 付 债 券 113, ,112 2,176,367 2,745,179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493, ,936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66,665,416 5,855,178 9,769,865 21,942,937 10,230,478 2,180, ,644,120 流 动 性 敞 口 (62,818,105) 4,758,507 (3,185,612) 8,851,111 22,913,323 30,189,957 20,050,519 20,759,700 [ 注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中 的 无 限 期 类 别 包 含 逾 期 超 过 一 个 月 的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逾 期 一 个 月 内 的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归 入 已 逾 期 / 即 时 偿 还 类 别 ( 四 )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由 于 市 场 价 格 的 不 利 变 动 而 使 表 内 和 表 外 业 务 发 生 损 失 的 可 能 影 响 本 集 团 业 务 的 市 场 风 险 主 要 类 别 有 利 率 风 险 与 汇 率 风 险 董 事 会 是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是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最 终 责 任 者, 负 责 确 定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和 政 策 原 则 ; 督 促 总 行 行 长 及 其 经 营 管 理 层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管 理 市 场 风 险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是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高 协 调 及 议 事 机 构, 负 责 拟 定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和 政 策 原 则 报 董 事 会 确 定, 审 核 风 险 管 理 部 年 度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经 营 管 理 层 设 立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议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有 关 的 措 施 流 程 及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模 型 及 其 参 数, 审 议 具 体 的 利 率 汇 率 政 策 和 业 务 品 种, 审 议 年 度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风 险 管 理 部 是 市 场 风 险 的 牵 头 管 理 部 门, 以 计 划 财 务 部 为 主 国 际 业 务 部 和 金 融 同 业 专 营 部 理 财 投 资 部 为 辅, 是 市 场 风 险 的 具 体 管 理 和 实 施 部 门 1.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利 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来 源 于 利 率 敏 感 性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到 期 日 或 者 重 新 定 价 期 限 不 相 匹 配, 致 使 净 利 息 收 入 受 到 利 率 水 平 变 动 的 影 响 175
180 金 融 同 业 专 营 部 等 业 务 部 门 根 据 本 行 的 利 率 风 险 的 管 理 政 策 及 批 准 的 利 率 风 险 限 额, 进 行 前 台 资 金 交 易 本 集 团 将 资 产 分 为 交 易 账 户 和 银 行 账 户 进 行 管 理 为 交 易 目 的 或 对 冲 交 易 账 户 其 它 项 目 的 风 险 而 持 有 的 金 融 工 具 和 商 品 头 寸, 包 括 : 银 行 从 事 自 营 而 短 期 内 有 目 的 地 持 有 以 便 出 售, 或 从 实 际 或 预 期 的 短 期 价 格 波 动 中 获 利 或 锁 定 套 利 的 头 寸 ; 为 执 行 客 户 买 卖 委 托 的 代 客 业 务 以 及 做 市 业 务 而 持 有 的 头 寸 ; 为 对 冲 交 易 账 户 其 他 项 目 风 险 而 持 有 的 头 寸 银 行 账 户 由 所 有 未 划 入 交 易 账 户 的 金 融 工 具 和 商 品 头 寸 组 成 同 时 为 划 分 到 交 易 账 户 的 金 融 工 具 和 商 品 头 寸 设 定 了 严 格 的 条 件 金 融 同 业 专 营 部 根 据 高 级 管 理 层 批 准 的 利 率 风 险 限 额 来 管 理 和 实 施 资 金 交 易 业 务, 监 控 报 告 交 易 账 户 的 市 场 风 险 及 其 风 险 限 额 的 遵 守 情 况 每 日 对 交 易 账 户 头 寸 银 行 账 户 头 寸 中 的 可 供 出 售 类 债 券 投 资 进 行 市 值 重 估, 由 金 融 同 业 专 营 部 风 险 中 台 每 日 从 中 债 网 下 载 有 关 债 券 公 允 价 值 表, 并 将 公 允 价 值 数 据 按 规 定 格 式 导 入 财 务 系 统, 财 务 系 统 自 动 进 行 账 务 记 录 和 市 值 重 估 风 险 管 理 部 对 市 场 风 险 的 相 关 限 额 指 标 进 行 监 测 和 报 告 本 集 团 使 用 人 民 币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来 监 控 和 管 理 银 行 账 户 资 产 和 负 债 组 合 的 整 体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现 在 主 要 通 过 提 出 资 产 和 负 债 重 定 价 日 的 建 议 设 定 市 场 风 险 限 额 等 手 段 来 管 理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通 过 利 率 缺 口 分 析, 来 评 估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到 期 或 者 需 要 重 新 定 价 的 生 息 资 产 和 计 息 负 债 两 者 的 差 额, 进 而 为 调 整 生 息 资 产 和 计 息 负 债 的 重 定 价 日 提 供 指 引 同 时, 本 集 团 通 过 制 定 投 资 组 合 等 风 险 限 额 指 标 和 授 权 限 额 指 标, 并 定 期 监 控 指 标 的 执 行 情 况, 来 控 制 和 管 理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对 投 资 组 合 采 取 实 时 的 市 场 价 值 进 行 考 核, 以 更 准 确 的 监 控 投 资 风 险 此 外, 本 集 团 通 过 采 用 内 部 资 金 转 移 定 价 机 制, 将 支 行 的 资 金 集 中 到 总 行 统 一 管 理 和 分 配 (1) 本 集 团 利 率 缺 口 分 析 列 示 如 下 : 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重 新 定 价 日 或 到 期 日 ( 较 早 者 ) 分 析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1 个 月 以 内 1-3 个 月 3 个 月 -1 年 1 年 -5 年 5 年 以 上 不 计 息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5,312, ,543 26,137,665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9,296, , , ,000 11,406,988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63, ,628 1,400,134 1,052,634 2,956,65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138,600 2,138,600 应 收 利 息 873, ,124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8,529,490 11,911,332 36,440,253 9,742, , ,032 67,785,68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60, , ,592 5,005,093 5,619,190 13,400 11,935,88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50, ,016 2,032,620 16,595,870 19,008,5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947,150 9,006, ,100 10,438,605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66, ,363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45,586,753 12,616,437 39,764,905 28,087,060 24,648,515 2,144, ,848,132 金 融 负 债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200, ,0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538,750 4,450,000 2,000,000 6,988,75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2,583,350 2,583,350 吸 收 存 款 79,411,146 9,131,383 28,339,565 13,503,762 5,342 60, ,451,
181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应 付 利 息 1,456,462 1,456,462 应 付 债 券 991, ,283 1,196,098 2,786,643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327, ,358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82,533,246 10,122,645 33,588,848 15,503,762 1,201,440 1,844, ,794,383 利 率 风 险 缺 口 (36,946,493) 2,493,792 6,176,057 12,583,298 23,447, ,020 8,053,749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重 新 定 价 日 或 到 期 日 ( 较 早 者 ) 分 析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1 个 月 以 内 1-3 个 月 3 个 月 -1 年 1 年 -5 年 5 年 以 上 不 计 息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0,962, ,396 21,601,345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7,674, ,036 1,235,586 1,050,000 10,722,23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1,003, ,209 2,191,678 3,692,839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550, ,000 应 收 利 息 611, ,309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12,399,943 11,359,010 29,522,967 1,710, , ,138 55,285,23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79, ,751 3,137,851 6,019,162 13,400 9,931,93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034,156 11,313,639 12,347,79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88,500 1,291,500 3,437,000 5,317,000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77, ,155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42,176,003 12,200,813 33,735,756 10,866,926 19,715,944 1,541, ,236,840 金 融 负 债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100, ,0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33, , ,767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595, ,280 吸 收 存 款 71,109,702 9,572,034 20,403,751 8,532,652 3,066 18, ,639,654 应 付 利 息 967, ,353 应 付 债 券 597,684 1,194,971 1,792,655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493, ,936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71,738,749 9,572,034 21,003,751 9,130,336 1,198,037 1,479, ,122,645 利 率 风 险 缺 口 (29,562,746) 2,628,779 12,732,005 1,736,590 18,517,907 61,660 6,114,195 (2) 利 息 净 收 入 和 权 益 对 利 率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本 集 团 实 施 敏 感 性 测 试 以 分 析 银 行 利 息 净 收 入 和 权 益 对 利 率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基 于 以 上 的 利 率 风 险 缺 口 分 析, 假 设 各 货 币 收 益 率 曲 线 在 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平 行 移 动 100 个 基 点, 对 本 集 团 的 利 息 净 收 入 和 权 益 的 潜 在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177
182 项 目 利 息 净 收 入 敏 感 性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基 准 利 率 曲 线 上 浮 100 个 基 点 (296,337) (200,025) 基 准 利 率 曲 线 下 浮 100 个 基 点 296, ,025 项 目 权 益 敏 感 性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基 准 利 率 曲 线 上 浮 100 个 基 点 (446,481) (445,094) 基 准 利 率 曲 线 下 浮 100 个 基 点 475, ,628 上 表 列 示 了 在 利 率 上 升 或 下 降 100 个 基 点 的 情 况 下, 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生 息 资 产 与 生 息 负 债 的 结 构, 对 利 息 净 收 入 的 影 响 对 利 息 净 收 入 的 影 响 是 指 基 于 一 定 利 率 变 动 对 各 年 底 持 有 的 预 计 未 来 一 年 内 进 行 利 率 重 定 价 的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所 产 生 的 利 息 净 收 入 的 影 响 本 集 团 认 为 该 假 设 并 不 代 表 本 集 团 的 资 金 使 用 及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的 政 策, 因 此 上 述 影 响 可 能 与 实 际 情 况 存 在 差 异 另 外, 上 述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分 析 仅 是 作 为 例 证, 显 示 在 各 个 利 率 情 形 下 及 本 银 行 现 时 利 率 风 险 状 况 下, 利 息 净 收 入 的 估 计 变 动, 但 该 影 响 并 未 考 虑 管 理 层 为 减 低 利 率 风 险 而 可 能 采 取 的 风 险 管 理 活 动 权 益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是 通 过 针 对 期 末 持 有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重 估, 预 计 利 率 变 动 对 于 其 相 应 权 益 的 变 动 影 响 对 权 益 的 影 响 未 考 虑 相 关 变 动 对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2. 汇 率 风 险 管 理 外 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外 汇 汇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汇 率 风 险 主 要 来 源 于 自 营 业 务 的 资 产 负 债 币 种 错 配 和 外 币 交 易 导 致 的 货 币 头 寸 错 配 国 际 业 务 部 负 责 日 常 汇 率 风 险 管 理, 执 行 汇 率 风 险 限 额,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汇 率 风 险 的 监 测 控 制 和 报 告 目 前 本 集 团 所 涉 及 的 汇 率 风 险 主 要 为 代 客 结 售 汇 及 代 客 外 汇 买 卖 所 产 生, 本 集 团 汇 率 风 险 管 理 通 过 设 定 外 汇 敞 口 限 额 与 止 损 限 额, 每 日 的 结 售 汇 综 合 头 寸 实 行 低 头 寸 甚 至 是 零 头 寸 汇 率 风 险 水 平 较 低 (1) 本 集 团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资 产 和 负 债 均 以 人 民 币 为 主, 外 币 以 美 元 为 主 本 集 团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外 币 汇 率 风 险 敞 口 分 布 列 示 如 下 : 1) 本 集 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外 币 汇 率 风 险 敞 口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人 民 币 美 元 折 人 民 币 其 他 币 种 折 人 民 币 金 融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6,133,586 2,632 1,447 26,137,665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1,312,922 91,654 2,412 11,406,988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956,653 2,956,65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138,600 2,138,600 合 计 178
183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应 收 利 息 873, ,124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7,785,686 67,785,68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935,883 11,935,88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9,008,565 19,008,56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10,438,605 10,438,605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66, ,363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152,749,986 94,286 3, ,848,132 金 融 负 债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200, ,0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6,988,750 6,988,75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2,583,350 2,583,350 吸 收 存 款 130,418,670 29,319 3, ,451,820 应 付 利 息 1,456, ,456,462 应 付 债 券 2,786,643 2,786,643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327, ,358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144,761,170 29,381 3, ,794,383 资 产 负 债 净 头 寸 7,988,816 64, ,053,749 2) 本 集 团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外 币 汇 率 风 险 敞 口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人 民 币 美 元 折 人 民 币 其 他 币 种 折 人 民 币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1,595,484 5, ,601,345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0,560, ,388 6,806 10,722,23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3,692,839 3,692,839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550, ,000 应 收 利 息 610, ,309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55,285,233 55,285,23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9,931,931 9,931,93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2,347,795 12,347,795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5,317,000 5,317,000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177, ,155 金 融 资 产 总 额 120,067, ,571 7, ,236,840 金 融 负 债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100, ,000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533, ,767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595, ,280 吸 收 存 款 109,533,585 98,842 7, ,639,654 应 付 利 息 967, ,353 应 付 债 券 1,792,655 1,792,655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493, ,936 金 融 负 债 总 额 114,016,512 98,904 7, ,122,645 资 产 负 债 净 头 寸 6,051,467 62, ,114,
184 (2) 税 前 利 润 对 汇 率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基 于 以 上 的 汇 率 风 险 敞 口 分 析, 本 集 团 实 施 敏 感 性 测 试 以 分 析 银 行 价 值 对 汇 率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假 定 各 外 币 对 人 民 币 汇 率 变 动 1%, 对 本 集 团 的 税 前 利 润 的 潜 在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税 前 利 润 敏 感 性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美 元 对 人 民 币 汇 率 上 涨 1% (32) (16) 其 他 币 种 对 人 民 币 汇 率 上 涨 1% 美 元 对 人 民 币 汇 率 下 跌 1% 其 他 币 种 对 人 民 币 汇 率 下 跌 1% 本 集 团 无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和 外 币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因 此 汇 率 变 动 对 权 益 并 无 重 大 影 响 本 集 团 采 用 敏 感 性 分 析 衡 量 汇 率 变 化 对 本 集 团 汇 兑 净 损 益 的 可 能 影 响 ; 以 上 敏 感 性 分 析 基 于 资 产 和 负 债 具 有 静 态 的 汇 率 风 险 结 构, 当 其 他 因 素 不 变 时, 外 币 对 人 民 币 汇 率 的 合 理 可 能 变 动 对 税 前 利 润 的 影 响 ; 有 关 分 析 基 于 以 下 假 设 : 1) 各 种 汇 率 敏 感 度 是 指 各 币 种 对 人 民 币 于 报 告 日 当 天 收 盘 ( 中 间 价 ) 汇 率 绝 对 值 波 动 1% 造 成 的 汇 兑 损 益 ; 2) 各 币 种 汇 率 变 动 是 指 各 币 种 对 人 民 币 汇 率 同 时 同 向 变 动 由 于 基 于 上 述 假 设, 汇 率 变 化 导 致 本 集 团 汇 兑 净 损 益 出 现 的 实 际 变 化 可 能 与 此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结 果 不 同 十 二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1. 期 末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分 项 列 示 如 下 :( 本 表 不 存 在 必 然 的 勾 稽 关 系 )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项 目 期 初 公 允 价 值 本 期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权 益 的 累 计 本 期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3,692,839 84,689 2,956,653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3,692,839 84,689 2,956,65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9,918, ,628 11,922,483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9,918, ,628 11,922,483 合 计 13,611,370 84, ,628 14,879,136 本 集 团 无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负 债 180
185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所 使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输 入 值 项 目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第 一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合 计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956,653 2,956,653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2,956,653 2,95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922,483 11,922,483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11,922,483 11,922,483 ( 二 ) 本 集 团 期 末 外 币 金 融 资 产 和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计 入 权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本 期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金 融 资 产 :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5,861 4,079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62,194 94,066 应 收 利 息 合 计 168,861 98,146 金 融 负 债 : 吸 收 存 款 106,069 33,150 应 付 利 息 合 计 106,133 33,213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根 据 本 行 2006 年 度 第 二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第 十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经 贵 州 银 监 局 2006 年 关 于 同 意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扩 充 资 本 金 的 批 复 ( 黔 银 监 复 号 ) 批 准, 本 行 从 2006 年 6 月 起 开 始 进 行 第 三 次 增 资 扩 股 工 作, 每 股 价 格 1.3 元 经 贵 州 银 监 局 2008 年 9 月 下 发 的 贵 州 银 监 局 关 于 核 准 贵 阳 市 商 业 银 行 第 三 次 增 资 扩 股 新 增 股 东 资 格 的 批 复 ( 黔 银 监 复 号 ), 核 准 贵 阳 市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贵 州 汇 禾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等 8 户 新 增 股 东 资 格, 其 中 : 股 本 263,785,000 元 资 本 公 积 79,135,500 元 ; 对 其 余 不 符 合 资 格 的 拟 入 股 资 金 本 行 已 逐 步 进 行 清 退, 同 时 按 同 期 存 款 利 率 计 付 利 息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需 清 退 法 人 股 东 29 家, 清 退 资 金 为 38,695 万 股 503,035,000 元, 截 止 本 报 告 日 已 全 部 清 退 完 毕 ; 需 清 退 自 然 人 股 东 共 968 人, 清 退 资 金 为 4, 万 股 60,644,350 元, 截 至 2010 年 7 月 26 日 止, 已 清 退 925 户 4, 万 股 5, 万 元 本 行 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 将 余 下 的 43 户 未 清 退 的 自 然 人 资 金 及 利 息 开 立 了 储 蓄 存 折, 并 将 储 蓄 存 折 和 退 款 函 一 并 通 过 快 递 公 司 邮 寄 给 被 清 退 人 截 至 本 报 告 日,27 人 已 签 收, 无 法 邮 寄 到 的 3 人 已 亲 自 领 取 或 委 托 他 人 代 领 储 蓄 存 折 和 退 款 函,13 人 签 收 后 又 将 存 折 和 退 款 函 退 回 本 行 截 至 本 财 务 报 告 日, 尚 未 发 生 因 股 款 清 退 事 宜 引 起 的 任 何 诉 讼 181
186 十 三 其 他 补 充 资 料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1. 明 细 情 况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基 本 每 股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率 (%) 收 益 ( 元 / 股 ) 收 益 ( 元 / 股 ) 归 属 于 本 行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本 行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计 算 过 程 项 目 序 号 本 期 数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合 并 净 利 润 A 2,435,736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B 13,26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合 并 净 利 润 C=A-B 2,422,468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D 7,911,832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F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G 215,831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H 7 其 他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I 417,767 增 减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J 6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K 1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L= D+A/2+ E F/K-G H/K±I J/K 9,212,68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M=A/L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N=C/L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项 目 序 号 本 期 数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合 并 净 利 润 A 2,435,736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B 13,26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合 并 净 利 润 C=A-B 2,422,468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千 股 ) D 1,798,592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 千 股 ) E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 千 股 ) F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G 182
187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 千 股 ) H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I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 千 股 ) J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K 12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千 股 ) L=D+E+F G/K-H I/K-J 1,798,59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M=A/L 1.35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N=C/L 1.35 (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与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相 同 贵 阳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183
188 展 望 未 来, 我 们 更 自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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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xls
云 南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专 业 目 录 院 系 所 专 业 研 究 方 向 指 导 教 师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01 哲 学 与 政 法 学 院 010101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01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与 社 会 改 革 研 究 02 中 国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与 现 代 化 03 哲 学 与 管 理 010102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一 会 议 时 间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5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网 络 投 票 起 止 时 间 : 自 2016 年 5 月 5 日 至 2016 年 5 月 5 日 采 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络 投 票
(600868)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 六 年 五 月 五 日 1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一 会 议 时 间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5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网 络 投 票 起 止 时 间 : 自 2016 年 5 月 5 日 至 2016 年 5 月 5 日 采 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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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位 类 别 : 税 务 硕 士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广 东 财 经 大 国 务 院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制 表 2013 年 12 月 16 日 填 目 录 一 广 东 财 经 大 申 请 增 列 税 务 硕 士 专 业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二 广 东 财 经 大 税 务 硕 士 专 业 位
03 MBA 6-1 + = 19 33 1 3 (a) (b) 6-1 A B C A B 98% 78% 70% 66% 3% 21% 53% 46% 25% 48% 0.21 0.41 0.32 0.17 0.21 6-2 5 4 3 2 1 0 1 2 3 4 5 0 0 6-6 7-1 1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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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桂 政 办 发 2016 52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规 划 (2016 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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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校 系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0 491.85 **** 614.02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柳州历史上的今天内文改版式.FIT)
1 月 1 日 1 月 1 月 1 日 1929 年 1 月 1 日 广 西 省 第 一 次 建 设 会 议 在 柳 召 开 新 年 伊 始, 新 桂 系 执 政 后 召 开 第 一 次 全 省 建 设 会 议, 开 幕 式 在 柳 州 羊 角 山 广 西 实 业 院 内 举 行, 会 期 10 天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名 流 专 家 学 者 等 93 人 参 加 会 议 国 内 著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累
主題 主題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產後病房護理師: 產後病房護理師:黃皖寧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Q8.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於 97 年 3 月 19 日 以 前, 原 選 擇 參 加 勞 保,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時, 應 改 參 加 公 保 所 謂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判 別 依 據 ( 或 標
承 保 業 務 常 見 問 題 加 保 Q1. 公 教 人 員 可 否 依 個 人 意 願 選 擇 參 加 公 保? 否 公 保 係 政 府 為 保 障 公 教 人 員 生 活 而 辦 理 之 社 會 保 險, 屬 強 制 性 保 險, 凡 法 定 機 關 或 公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之 有 給 專 任 人 員 應 一 律 參 加 保 險 為 被 保 險 人 Q2. 被 保 險 人 同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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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炁功行入與感應經驗分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指 導 院 黃 淑 惠 ( 凝 本 ) 劉 建 功 ( 顯 翼 ) 林 瑛 佩 ( 素 擎 ) 黃 淑 惠 : 道 名 凝 本, 隸 屬 天 極 行 宮 劉 建 功 : 道 名 顯 翼,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林 瑛 佩 : 道 名 素 擎,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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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事务文书 事务文书是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办理日常事务时广泛使用的一类文书 包括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 规章制度 公示等 事务文书的主要特点是行文主体灵活 行文格式无 法定要求 但相对固定 事务文书的种类很多 本章着重介绍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和 公示 第一节 计 划 一 例文阅示 例文一 教育部 2008 年工作要点 2008 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i) (ii) (iii) 2
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 1963 2014 2 28 2014 2014 2 28 2014 1 2014 2 28 2014 2013 2013 12 26 2013 2014 2 28 2014 (i) (ii) (iii) 2 46 2007 6 26 2012 12 28 2006 12 2012 12 28 2001 2 2006 12 199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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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Bank Co., Ltd. * 6138 2016 2016122555 379 H24H 18317M 852-2862 855524 16086-451- 86779933 201611 H * 155 2015128 ... 1... 3 1... 3 2... 4 3... 5 4... 6 5... 6 2016... 7 i 1997725 H06138 1.00 2016122
【第一类】
第 一 类 用 于 工 业 科 学 摄 影 农 业 园 艺 森 林 的 化 学 品, 未 加 工 人 造 合 成 树 脂, 未 加 工 塑 料 物 质, 肥 料, 灭 火 用 合 成 物, 淬 火 和 金 属 焊 接 用 制 剂, 保 存 食 品 用 化 学 品, 鞣 料, 工 业 用 粘 合 剂 [ 注 释 ] 本 类 主 要 包 括 用 于 工 业 科 学 和 农 业 的 化 学 制 品, 包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 从 事 银 行 借 记 卡 业 务 ; 提 供 信 用 证 服 务 及 担 保 ; 代 理 收 付 款 项 及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 提 供 保 管 箱 服 务 ; 办 理 地 方 财 政 信 用 周 转 使 用 资 金 的 委 托 存 贷 款 业 务 ; 经 国
晋 商 银 行 2015 年 度 财 务 等 重 大 信 息 一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 晋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文 简 称 : 晋 商 银 行 英 文 名 称 :JINSHANG BANK CO., LTD. 法 定 代 表 人 : 阎 俊 生 前 十 大 股 东 : 序 号 前 十 名 股 东 名 称 入 股 金 额 ( 元 ) 持 股 比 列 1 山 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2002 3 4 5 6 9 10 12 2 3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0755 3198888 0755 3195883 7088 518040 0755 3195200 [email protected] 7088 518040 www.cmbchina.com [email protected]
本 行 简 介 广 发 银 行 成 立 于 1988 年, 是 国 内 首 批 组 建 的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之 一 围 绕 成 为 一 流 商 业 银 行 的 愿 景 目 标, 本 行 确 立 以 创 新 高 效 客 户 为 中 心 以 IT 为 领 先 关 爱 员 工 为 核 心 的
处 常 求 变 二 零 一 四 年 年 度 行 稳 致 远 本 行 简 介 广 发 银 行 成 立 于 1988 年, 是 国 内 首 批 组 建 的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之 一 围 绕 成 为 一 流 商 业 银 行 的 愿 景 目 标, 本 行 确 立 以 创 新 高 效 客 户 为 中 心 以 IT 为 领 先 关 爱 员 工 为 核 心 的 经 营 理 念, 致 力 于 打 造 中
- - : PETROLEUM LONG CHAMP (GROUP) CO., LTD. LONG CHAMP 28 20 021-63302552 021-63300386 [email protected] 28 20 021-63300077-111 021-63300386 [email protected] 28 20 28 20 200010 http://www.longchamp.com.cn
2003...2...3...4...5...11...12...13...15...19 1 2003 9 2003 2 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 A 000001 5047 518001 http://www.sdb.com.cn [email protected] 5047 (0755)82080387 (0755)82080386 [email protected]
2002...2...3...6...12...13...14...17...20 1 2002 9 2002 2 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 5047 (0755)82080387 (0755)82080386 [email protected] 5047 518001 http://www.sdb.com.cn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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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ial Bank Co., Ltd. 154 A 200 1-1-0 A http://www.sse.com.cn A A [2007]10 A [2007]26 1 1 A 2 2007 2 5 3 4 601166 55,000,000,000 61,001,000,000 7 A 8 300,000,000 12 250,250,000 3 9 450,750,00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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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 门 三 五 互 联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加 强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专 项 活 动 自 查 事 项 报 告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股 东 状 况 ( 一 ) 公 司 的 发 展 沿 革 目 前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发 展 沿 革 厦 门 三 五 互 联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三 五 互 联 ) 系 以 整 体 变 更 方 式 设
“理财超千亿”每周战报
招 商 银 行 金 葵 花 焦 点 联 动 系 列 之 精 选 银 行 股 票 表 现 联 动 理 财 计 划 风 险 提 示 书 尊 敬 的 客 户 : 由 于 理 财 资 金 管 理 运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面 临 多 种 风 险 因 素, 因 此,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您 选 择 认 购 本 理 财 产 品
(1) 10 (2) 2 (3) (1) 3 (2) 3 2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03968 2016 4 28 2016 4 28 2016 6 28 2015 2015 2015 (1) 2015 11 12 (2) 2015 9 2015 11 1 (1) 10 (2) 2 (3) 6 10 2 6 18 9 3 3 (1) 3 (2) 3 2 59 2014 7 2014 8 571 XV 13.51(2)(h)
僑生(含港澳生)及外籍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要點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及 外 籍 生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實 施 要 點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八 十 九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核 定 施 行 壹 承 保 一 投 保 資 格 : ( 一 ) 持 有 居 留 證 明 文 件 之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及 外 籍 生 來 台 就 學 者, 自 居 留 滿 四 個 月 時 起, 即 應 依 法 強 制 參 加 全
威海市商业银行2009年报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EIHAI CITY COMMERCIAL BANK CO.,LTD.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报 告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2012 年 年 度 报 告 目 录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2 第 二 节 公 司 概 况... 2 第 三 节 会 计 资 料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3 第 四 节 股 本 变 动 及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 1375 # 1 ... 3... 5... 5... 5... 7... 9... 12... 12... 16... 16... 21... 31... 31... 36... 38... 38... 43... 48... 54... 55... 57... 57... 59... 61... 62... 68...
威海市商业银行2009年报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EIHAI CITY COMMERCIAL BANK CO.,LTD. 二 〇 一 三 年 年 度 报 告 威 海 市 商 业 银 行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目 录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2 第 二 节 公 司 概 况... 2 第 三 节 会 计 资 料 和 财 务
2004... 1... 2... 3... 4... 9... 10... 11... 14... 20... 58 2004 12 2004-1 - 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 A 000001 5047 518001 http://www.sdb.com.cn [email protected] 5047 (0755)82080387 (0755)82080386
( )
000809 ST 2005 004 ( ) 2004 00 ( ) 2004 3 3 4 5 8 11 12 13 19 20 22 38 2 ( ) 2004 ( ) 2004 ( ) SICHUAN JOINT-WIT MEDICAL &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O., LTD JOINT-WIT MEDICAL 30 (028)87503810 (028)87509860
AR b.DOC
00 2 3 4 5 6 2003 8 21 [2003]100 9 1 40000 100 5 9 16 125936 7 8 9 10 2004 3 1 2,264,000 190,952 0.566% 397736000 3 2,470 11 12 MBA 13 14 15 16 17 2003 8 126044480 74.94% 00 00 00 00 00 2004 5 2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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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2012 2012 6 30 1 26 2012 2 2012 582002 582002 2011727 422,128,529.69 A C 582002 582202 250,681,954.81 171,446,574.88 3 2012 3.1.1 2012 1 1 2012 6 30 A C 4,319,088.86 2,593,776.45 10,809,140.52 7,020,088.7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 武 汉 ) 2013 年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年 鉴 顾 问 : 唐 辉 明 主 编 : 杜 远 生 陶 应 发 喻 芒 清 副 主 编 : 于 晓 舟 张 俐 刘 雪 梅 吴 堂 高 陈 慧 许 峰 王 小 龙 编 委 :( 按 姓 氏 笔 画 ) 才 惠 莲 王 林 王 琼 王 静 王 蕾 王 赟 王 筱 越 叶 静 任 凯 歌 刘 凤 莲 刘 建 华 吕
粤技组〔2010〕24号
2010 年 广 东 省 导 游 人 员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竞 赛 实 施 方 案 一 竞 赛 宗 旨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旅 游 业 的 意 见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我 省 旅 游 业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决 定 文 件 精 神,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1 2 3 [1999]09 4100001004818 2000 9 10 4000 2000 10 18 Henan Lingrui Pharmaceutical Co., Ltd. 232 465550 10036 4 10036 19013400 18.95% 15090000 15.04% 11280520 11.24% 6639600 5 6.61% 6000000 5.98%
2004 2004 3 4 6 8 9 12 17 42 2 2004 3 2004 1 : luckyfilm co. ltd 2 3 0312-7922899 0312-3217937 [email protected] 4 68 071054 http://www.luckyfilm.com.cn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sse.com.cn
(%) 12,703,261 13,280,294 (4.3) (10,737,324) (8,981,017) ,965,937 4,299,277 (54.3) 2,776, ,523 1,080,816 (12.0) (47,719)
BANK OF TIANJIN CO., LTD. * * 1578 2018 6 30 2018 6 30 2018 6 30 1. 1.1 Bank of Tianjin Co., Ltd. Bank of Tianjin H 1578 1.2 15 24840 86-22-2840 5262 86-22-2840 5518 [email protected] www.bankoftianjin.com
附 件 :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2016 年 8 月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关 于 公 开 2015 年 决 算 信 息 的 通 知 按 照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高 等 学 校 财 务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财 2012 4 号 ) 教 育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高 等 学 校 财 务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财 函 2013 96 号 ) 和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决 算 公 开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5 3 4 6 8 9 14 ( ) 18 55 2 2005 3 2005 ZHEJIANG KAN SPECIALITIES MATERIAL CO., LTD. 002012 108 108 323300 www.zjkan.com [email protected] 108 0578-8128682 0578-8123717 [email protected] 0578-812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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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附 件 一 合 併 契 約 書 立 合 併 契 約 書 人, 宏 致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登 記 地 址 :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東 園 路 13 號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及 維 翰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登 記 地 址 :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新 湖 三 路 134 號 4 樓 )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均 係 依 據 中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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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1-10 1-1-11 SHENZHEN FAIRYFAIR FASHION CO., LTD.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 1-1-20 1-1-21 1-1-22 1-1-23 1-1-24 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