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 韓 信 院 神 哲 學 院 一 一 神 學 教 韓 大 輝 主 編 新 約 導 論 黃 鳳 儀 著 可 996 香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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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一 一 神 學 教 韓 大 輝 主 編 黃 鳳 儀 著

2 聖 韓 信 院 神 哲 學 院 一 一 神 學 教 韓 大 輝 主 編 新 約 導 論 黃 鳳 儀 著 可 996 香 港

3 縮 略 語 AB ICC NICNT NIGTC NJBC SacPag WBC The Anchor Bible The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rnmentary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The International Greek Testament Cornmentary The New Jerome Biblical Commentary Sacra Pagina Word Biblical Cornmentary 111

4 胡 振 中 樞 機 序 基 督 是 人 的 道 路 真 理 生 命 ( 若 14:6), 祂 來, 陪 伴 人 走 上 信 仰 的 旅 程, 使 能 得 到 自 由 ( 若 8:32) 和 豐 盛 的 人 生 基 督 徒 在 跟 隨 基 督, 宣 揚 基 督 時, 對 心 中 所 懷 希 望 的 理 由, 要 時 常 準 備 答 覆 ( 伯 前 3:15) 研 究 神 學 的 人 一 直 以 這 種 心 態, 在 啟 示 的 光 照 下, 嘗 試 對 人 生 經 驗, 作 理 性 的 探 索, 以 回 應 天 主 的 計 劃 理 J ( 弟 前 2:4) r 祂 願 意 所 有 的 人 得 救 並 得 以 認 識 真 隨 著 時 代 的 改 變 和 梵 二 的 更 新, 神 學 在 教 會 內, 不 再 是 象 牙 塔 內 的 學 間, 給 人 深 不 可 測 的 感 覺 各 地 信 友 對 神 學 知 識, 需 求 日 益 殷 切, 非 常 值 得 慶 幸 近 年 香 港 亦 不 例 外, 鳥 回 應 這 需 要, 教 會 開 辦 了 不 同 的 課 程, 多 由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教 授 們 負 責 學 院 也 設 立 了 一 個 神 學 教 材 編 寫 委 員 會 J 資 料, 編 寫 成 書, 以 饗 讀 者 為 鼓 勵 教 授 們 整 理 他 們 的 教 學 編 寫 神 學 不 是 容 易 的 工 作, 讓 我 們 以 祈 禱 支 持 他 們, 並 希 望 他 們 的 辛 勞 結 出 豐 碩 的 果 實 天 主 在 他 們 身 土 開 始 了 好 的 工 作, 願 天 主 完 成 它 ( 斐 1:6) V

5 編 者 的 話 先 知 之 恩 終 必 消 失, 語 言 之 恩 終 必 停 止, 愛 卻 永 存 不 朽 J ( 格 前 13:8) 對 天 主 的 大 愛 先 知 和 宗 徒 留 下 寶 貴 的 見 証, 人 們 將 之 筆 錄 成 書, 流 傳 後 世, 成 為 聖 經 時 至 今 天, 滄 海 祟 田, 這 些 書 卷 已 是 殘 章 舊 頁, 但 仍 有 不 少 人 從 這 張 草 紙 到 那 張 羊 皮 J 把 生 命 最 好 的 年 華 放 在 聖 經 手 抄 本 上 因 為 聖 經 所 載 的 事 實, 並 沒 有 和 手 抄 本 一 起 褪 色, 反 而 使 很 多 人 尋 找 生 命 的 意 義 和 得 到 豐 足 為 此, 信 徒 將 聖 經 視 為 天 主 聖 言, 以 隆 重 的 禮 儀 來 聆 聽, 以 熱 切 的 心 神 來 默 思, 以 歡 悅 的 生 活 來 宣 講, 以 忠 負 的 奉 獻 來 見 証 天 主 的 愛 是 那 般 真 實, 以 致 祂 的 聖 子 為 我 們 降 生 死 亡 和 復 活 新 約 的 作 者 對 祂 有 刻 骨 銘 心 的 經 驗 r 親 眼 看 見 過, 瞻 仰 過, 親 手 摸 過 J ( 若 一 1: 1), 所 以 他 們 的 寫 作 並 非 傳 達 一 些 迫 切 性 的 神 學 意 念, 而 是 將 信 草 愛 的 迫 切 ( 格 後 5:14) 建 立 在 鐵 一 般 的 史 實 土 基 督 只 有 一 個, 但 人 們 接 觸 基 督 的 經 驗 卻 是 多 樣 化 的 ; 為 此, 在 新 約 書 中, 就 有 多 個 基 督 論 為 初 接 觸 新 約 的 典 籍 的 人, 面 對 不 同 的 論 調, 總 有 點 不 知 所 措 這 好 比 登 山 的 人, 在 路 上 遇 到 不 停 變 幻 的 雲 霧, 而 作 者 藉 著 本 書, 陪 同 讀 者 將 之 撥 間, 讓 天 土 永 恆 之 光 一 一 基 督, 照 耀 我 們 的 人 生 作 者 黃 鳳 儀 修 女 多 年 是 本 院 的 新 約 教 授, 在 愛 的 催 迫 下, 她 將 寶 貴 的 教 學 資 料, 輯 錄 成 書, 慷 慨 地 與 我 們 分 享 本 書 分 兩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是 總 論, 細 述 新 約 書 卷 的 形 成 Vl1

6 和 研 究 法, 共 有 入 章 第 二 部 分 是 分 論, 將 新 約 書 卷, 提 綱 芋 領 地 介 紹 出 來, 共 有 廿 四 章 最 後 還 有 十 三 個 附 錄, 提 供 一 些 基 本 資 料 圖 表 地 理 環 境 和 兩 個 索 引, 以 便 讀 者 查 閱 除 了 向 作 者 外, 我 們 還 須 感 謝 聖 神 修 院 學 院 的 聖 經 教 授 伍 國 寶 和 黃 國 華, 他 們 用 了 寶 貴 的 時 間 校 閱 此 書 陳 愛 潔 編 寫 作 者 索 引, 校 對 和 負 責 全 書 的 編 輯 及 排 版 事 宜 ; 陳 有 海 及 區 海 晏 是 電 腦 及 印 製 顧 問 韓 大 輝 1996 年 11 月 1 日 諸 聖 節 靜 山 小 室 Vl11

7 目 錄 縮 略 語... 胡 振 中 樞 機 序... " iii 編 者 的 話... 吋 目 錄... i J< 前 言 l 卷 一 總 論 第 第 章 新 約 的 原 貌... 章 新 約 的 起 源... 第 三 章 新 約 正 典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第 七 章 類 型 批 判 第 八 章 修 訂 批 判 卷 二 分 論 第 九 章 新 約 中 的 記 敘 體 第 十 章 馬 爾 谷 福 音 第 十 一 章 瑪 竇 福 音 第 十 二 章 路 加 福 音 lx

8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第 十 四 章 宗 徒 大 事 錄 第 十 五 章 新 約 書 信 第 十 六 章 羅 馬 人 書 第 十 七 章 格 林 多 人 前 後 書 第 十 八 章 迦 拉 達 人 書 第 十 九 章 斐 理 伯 人 書 第 二 十 章 哥 羅 森 人 書 第 二 十 一 章 厄 弗 所 人 書 第 二 十 二 章 費 肋 孟 書 第 二 十 三 章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第 二 十 四 章 得 撒 洛 尼 人 後 書 第 二 十 五 章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與 弟 鐸 書 第 二 十 六 章 希 伯 來 人 書 第 二 十 七 章 雅 各 伯 書 第 二 十 八 章 伯 多 祿 前 書 第 二 十 九 章 伯 多 祿 後 書 第 三 十 章 猶 達 書 第 三 十 一 章 若 望 書 信 第 三 十 二 章 若 望 默 示 錄 後 語 301 X

9 附 錄 附 錄 一 附 錄 二 附 錄 三 附 錄 四 附 錄 五 附 錄 六 附 錄 七 附 錄 八 附 錄 九 附 錄 十 附 錄 十 一 附 錄 十 二 附 錄 十 三 紙 草 紙 樣 本 希 臘 文 書 寫 字 體 唯 識 論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新 約 研 究 的 敢 向 使 用 其 他 福 音 的 可 能 性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及 古 譯 本 分 類 部 分 紙 草 卷 及 大 字 體 抄 本 簡 介 從 無 到 有 的 過 程 新 約 古 譯 本 地 理 分 布 教 父 引 証 教 父 及 作 者 姓 名 索 引 主 題 索 引 Xl

10 前 言 ' }JIJ 言 新 約 導 論 書 的 取 向 各 異, 但 大 致 不 離 以 下 兩 方 面 : 偏 向 於 把 新 約 的 書 卷 逐 一 介 紹, 或 是 把 新 約 研 究 的 主 要 話 題 逐 個 論 述 本 書 嘗 試 做 的, 乃 兩 者 兼 顧 作 者 多 年 講 授 新 約 導 論 的 課 程, 所 選 擇 的 乃 第 二 取 向, 目 的 為 協 助 學 員 投 入 整 個 新 約 研 究 的 氛 閩 中, 從 而 體 會 到 它 之 寬 廣 高 深 不 過, 到 了 決 定 編 撰 這 本 新 約 導 論 時,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神 學 教 材 編 寫 委 員 會 就 要 求 作 者 問 時 兼 顧 第 一 取 向 如 是, 本 書 分 為 二 卷 在 卷 一, 我 們 論 說 與 新 約 研 究 有 關 的 課 題, 一 方 面 幫 助 讀 者 明 白, 今 天 我 們 能 夠 翻 閱 新 約 聖 經, 實 是 一 種 奇 妙 的 見 証 從 公 元 一 世 紀 新 約 經 卷 的 產 生 到 二 十 世 紀 中 譯 聖 經 的 面 世, 所 展 現 的 可 算 是 一 個 從 無 到 有 的 過 程 故 應 珍 而 重 之 可 是, 新 約 成 書 是 一 回 事, 怎 樣 去 了 解 它 又 是 另 一 回 事 故 在 卷 一, 我 們 另 一 方 面 亦 幫 助 讀 者 認 識 從 教 父 時 代 到 今 天 的 整 個 研 經 過 程 不 同 時 代 的 新 約 研 究, 各 自 各 精 采, 各 有 各 貢 獻 在 卷 二, 我 們 把 新 約 各 經 卷, 逐 一 介 紹, 並 在 福 音 書 和 書 信 這 兩 種 不 向 類 別 寫 作 之 前, 作 一 個 概 論 各 經 卷 的 簡 介 可 能 欠 均 句, 因 為 除 了 對 觀 福 音 宗 徒 大 事 錄 以 及 保 祿 的 四 大 書 信 以 外, 其 他 的 都 不 屬 作 者 的 教 學 範 圈, 編 寫 起 來 有 時 筆 不 沉 穩 由 此 可 見, 這 個 哲 理 是 對 的 : 人 或 事 不 能 圓 滿, 圓 滿 就 要 缺 本 書 乃 教 材, 而 非 參 考 書, 對 象 主 要 為 神 學 生, 是 一 種 1

11 前 言 為 他 們 而 設 的 新 約 聖 經 入 門, 在 可 能 範 圍 內 為 他 們 提 供 一 些 現 代 的 以 及 很 基 本 的 新 約 知 識 比 方, 在 介 紹 經 卷 的 次 序 上, 我 們 會 先 論 馬 爾 谷 福 音, 藉 此 帶 出 現 今 一 般 人 都 接 納 的 見 解 一 一 馬 爾 谷 福 音 是 第 一 部 寫 成 的 福 音 又 比 方, 在 保 祿 書 信 的 編 排 方 面, 我 們 會 把 它 們 分 成 一 組 一 組 去 介 紹, 藉 此 顯 示 它 們 之 間 的 連 繫 既 為 教 材, 是 為 學 習 之 用 寄 望 學 員 在 使 用 此 書 的 同 時, 也 會 對 新 約 聖 經, 產 生 一 種 要 多 認 識 多 了 解 的 興 趣 2

12 卷 一 總 站 阻 攔

13 第 一 章 新 約 的 原 貌 第 一 章 新 約 的 原 貌 新 約 聖 經 實 是 一 卷 集, 由 二 十 七 卷 不 同 的 經 卷 組 成 只 可 惜, 原 稿 全 失 掉 了, 現 今 流 傳 於 世 的 只 是 一 些 手 抄 本 (manuscripts) 通 過 對 古 代 書 卷 的 一 點 認 識, 我 們 或 許 可 以 隱 約 一 睹 這 些 經 卷 的 原 來 面 貌 1. 古 代 書 寫 材 料 古 代 書 寫 材 料 有 多 種, 就 新 約 而 言, 其 原 稿 及 手 抄 本 主 要 是 以 紙 草 紙 (papyrus, 或 譯 作 蒲 紙 或 紙 莎 草 紙 ) 或 羊 皮 紙 積 皮 紙 (p 訂 chment, 總 稱 羊 皮 紙 ) 寫 成 1. 1 紙 草 紙 新 約 時 代, 紙 草 紙 在 整 個 地 中 海 區 域 十 分 流 行 和 普 遍 這 是 一 種 由 紙 草 製 成 的 書 寫 材 料 紙 草 在 尼 羅 河 下 流 一 帶 生 長 茂 盛 ( 這 種 植 物, 在 舊 約 也 有 提 及, 參 閱 約 8:1 1), 每 株 有 十 二 至 十 五 英 尺 高, 幹 莖 一 如 手 腕 那 樣 粗 紙 草 紙 的 製 法 是 先 把 幹 莖 分 為 約 一 英 尺 長 的 小 段, 跟 著 將 這 些 小 段 劈 開, 取 其 心 髓 削 切 成 細 長 薄 片, 最 後 把 這 些 薄 片 縱 橫 平 放, 加 壓 便 成 ( 紙 草 紙 樣 本, 見 附 錄 一, 305 頁 ) 1. 2 羊 皮 紙 新 約 時 代, 除 了 紙 草 紙 以 外, 也 有 其 他 的 書 寫 材 料, 特 別 是 用 皮 革 製 成 的 紙 張 一 一 羊 皮 紙 ( 新 約 中, 弟 茂 德 後 書 4: 13 直 接 提 及 以 這 種 材 料 製 成 的 書 卷 r 我 留 在 特 洛 阿 卡 爾 頗 5

14 總 論 家 中 的 那 件 外 衣, 你 來 時 務 必 帶 上, 還 有 那 幾 卷 書, 尤 其 是 那 些 羊 皮 卷 J ) 到 了 第 四 世 紀, 羊 皮 紙 更 開 始 取 代 紙 草 紙 1 這 種 書 寫 材 料 是 用 牛 羊 的 皮 製 成, 製 法 包 括 去 毛 洗 刷 清 潔 及 打 磨 等 工 序 羊 皮 紙 比 紙 草 紙 更 耐 用, 可 以 兩 面 書 寫, 所 以 一 直 沿 用 到 中 世 紀 後 期, 直 至 紙 張 的 製 作 傳 抵 歐 洲 為 止 新 約 的 主 要 手 抄 本, 是 用 羊 皮 紙 寫 成 的 1. 3 筆 墨 古 代 書 籍 是 以 蘆 葦 筆 竿 沾 著 墨 水 寫 成 墨 水 一 般 是 由 植 物 的 汁 液 製 成, 計 有 紅 黃 藍 黑 啡 甚 至 金 銀 等 色, 不 過 常 用 的 是 黑 啡 二 色 2. 古 代 書 卷 的 形 式 (codex) 古 代 書 卷 的 形 式 主 要 有 兩 種 : 卷 軸 (scroll) 和 抄 本 2.1 卷 軸 希 臘 羅 馬 時 代 的 文 學 著 作 以 卷 軸 的 形 式 出 現, 材 料 為 紙 草 紙 或 羊 皮 紙 ( 卷 軸 模 樣, 可 參 閱 思 高 聖 經 路 加 福 音 4 章 所 展 示 的 圖 例 ) 拿 紙 草 卷 ( 以 紙 草 紙 製 成 的 書 卷 ) 來 說, 它 是 由 多 張 紙 草 紙 膠 貼 而 成, 高 約 一 英 尺, 長 度 不 超 過 三 十 五 英 尺 紙 草 卷 過 長 為 閱 讀 不 方 便, 所 以 長 篇 著 作 又 被 分 為 多 卷 (volumes) 路 加 福 音 及 宗 徒 大 事 錄 相 信 各 佔 一 卷 ( 約 1 參 閱 J.L.McKenzie, 自 ctionary of the Bible ( 包 ndon-sydney-auckland Toronto: G 田 ffrey Chapman 1965 reprint 1975) 638; 米 勒 爾 (A.W.Miller ' 蕭 維 元 譯 ), < 新 約 導 論 ), 香 港 浸 信 會 出 版 部

15 第 一 章 新 約 的 原 貌 三 十 一 或 三 十 二 英 尺 長 ) 卷 軸 書 寫 以 欄 (col 山 凹 1) 計 算, 每 欄 約 二 至 三 英 吋 闊, 高 度 則 按 照 書 寫 材 料 的 高 度 而 定, 一 般 可 書 寫 三 十 行 ( 以 欄 書 寫 形 式, 參 閱 附 錄 二, 頁 ) 2.2 抄 本 卷 軸 本 身 使 用 起 來 不 甚 方 便, 所 以 由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或 第 二 世 紀 開 始, 這 種 形 式 漸 漸 被 抄 本 的 形 式 取 替 所 謂 抄 本 J 實 質 上 是 指 裝 訂 的 書 籍, 正 如 目 前 我 們 所 認 識 的 一 樣 抄 本 是 用 多 張 紙 草 紙 或 羊 皮 紙 疊 在 一 起, 在 中 間 由 上 至 下 縫 合 起 來, 對 折 而 成 每 張 紙 草 紙 或 羊 皮 紙 現 在 一 分 為 二, 共 四 頁, 即 內 外 都 可 以 書 寫 ( 拿 卷 軸 來 說, 一 般 只 能 在 內 頁 書 寫, 但 參 閱 默 5: 1) 抄 本 的 厚 薄 要 看 作 品 的 長 短 而 定, 對 早 期 教 會 來 說, 抄 本 的 使 用 帶 來 諸 多 方 便, 主 要 是 : (1) 四 福 音 或 保 祿 的 全 部 書 信 都 可 抄 在 同 一 的 書 本 內 ; (2) 抄 本 方 便 閱 讀 查 經 (3) 抄 本 比 卷 軸 經 濟, 因 內 外 都 可 書 寫 抄 本 可 以 全 頁 書 寫 或 分 欄 書 寫 3. 新 約 語 言 猶 太 人 於 被 搶 期 聞, 大 體 上 已 停 止 使 用 他 們 的 本 土 語 言 一 一 希 伯 來 文, 他 們 轉 而 使 用 的, 是 當 時 廣 泛 被 採 用 的 阿 刺 美 語 (Aramaic) 這 是 一 種 與 希 伯 來 文 有 著 密 切 關 係 的 閃 族 語 言, 於 新 約 時 代 在 巴 肋 斯 坦 一 帶 十 分 流 行 但 是, 我 們 的 新 約 聖 經 不 是 以 這 種 語 言 寫 成 的 7

16 總 論 新 約 書 卷, 全 部 以 通 俗 希 臘 文 J (koine Greek) 寫 成 這 是 公 元 一 世 紀 在 東 羅 馬 帝 國 適 用 的 語 言, 於 數 世 紀 前 自 希 臘 傳 人 演 變 而 成 通 俗 希 臘 文 是 當 時 一 般 人 的 語 言, 有 別 於 古 典 希 臘 文 (c1assical Greek) 4. 書 寫 字 體 新 約 時 代, 希 臘 文 書 寫 字 體 計 有 兩 種 一 般 的 來 往 信 件, 以 及 脹 單 收 據 等, 是 用 一 種 草 書 (cursive hand 或 running hand) 寫 的 這 種 字 體 寫 起 來 比 較 快 捷, 字 母 一 個 連 著 一 個 但 是 比 較 有 分 量 的 東 西, 如 文 學 著 作, 則 是 以 大 字 體 (uncials 或 book hand) 寫 的 以 大 字 體 寫 出 來 的 東 西 比 較 整 齊 好 看, 字 母 與 字 母 是 分 開 的 到 了 第 九 世 紀 初 年, 另 一 種 字 體 被 推 廣, 專 為 抄 寫 書 卷 而 設, 名 為 小 書 寫 體 Cminuscules 或 running hand), 基 本 上 這 是 早 期 草 書 經 改 良 後 的 字 體, 用 以 取 替 大 字 體 ( 兩 種 不 同 字 體 樣 例, 再 參 閱 附 錄 二, 頁 ) 總 的 來 說, 早 期 的 新 約 手 抄 本 是 以 大 字 體 寫 成, 而 較 後 期 的 手 抄 本 則 以 小 書 寫 體 寫 成 小 書 寫 體 的 好 處 在 於 體 形 較 細 小, 書 寫 較 便 捷, 以 它 來 抄 寫 書 卷, 可 以 增 進 成 書 速 度, 減 輕 成 本, 而 結 果 便 是 多 一 些 人 能 擁 有 新 約 經 本 o 5. 標 點 分 段 標 題 及 輔 讀 資 料 新 約 原 稿 方 面, 極 可 能 沒 有 標 點 和 分 段 這 回 事, 于 抄 本 在 這 方 面, 亦 沒 有 畫 一 的 表 現 標 點 符 號 要 到 第 六 七 世 紀 才 開 始 在 部 分 手 抄 本 間 中 出 現, 不 過, 在 一 些 屬 於 第 四 五 世 紀 的 手 抄 本 中, 己 能 看 到 分 段 ( 分 章 ) 的 做 法, 當 然, 這 8

17 第 一 章 新 約 的 原 貌 還 不 是 有 系 統 的 畫 分 1 繼 手 抄 本 開 始 分 段 後, 亦 有 段 落 標 題 的 出 現 其 實 比 此 更 早 一 步, 就 是 在 卷 首 的 大 標 題, 這 些 經 卷 大 標 題 開 始 時 是 相 當 簡 單 的, 如 瑪 竇 福 音 羅 馬 人 書 等, 不 過 往 後 就 變 得 較 為 詳 盡 了 慢 慢, 部 分 手 抄 本 更 會 包 含 一 些 輔 讀 資 料, 如 整 分 經 卷 的 簡 介, 經 卷 作 者 的 生 平, 經 文 的 註 釋 等 ( 這 些 註 釋 通 常 是 寫 在 頁 邊 頁 下 端 或 行 距 間 的 ) 一 些 手 抄 本 亦 會 在 卷 末 附 有 抄 寫 員 的 名 字 以 及 抄 寫 年 分 和 地 點 參 考 書 目 J.Finegan, Encountering New Testament Manuscripts, A Work-- ing Introduction to Textua1 Criticism (London: SPCK 1975) B sioα In, Corruption, and Restor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中 譯 : 麥 子 格 ( 康 來 昌 譯 ), ( 新 約 經 文 鑑 別 學 ), 台 北 中 華 福 音 神 學 院 目 前 章 節 的 晝 分, 乃 屬 後 期 之 作 Stephen Langton ( 卒 1228) 於 十 三 世 紀 把 聖 經 分 成 目 前 的 意 段, 而 Robert Estienne ( ) 繼 於 1551 年 把 新 約 分 節 9

18 總 論 第 二 章 新 約 的 起 源 新 約 聖 經 二 十 七 卷 經 卷 中, 其 中 的 一 卷 一 一 保 標 致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一 一 大 概 於 公 元 50 年 左 右 寫 成 至 於 其 餘 的 經 卷, 則 在 以 後 的 日 子 逐 一 完 成 和 出 現 值 得 探 究 的, 就 是 產 生 這 些 經 卷 的 過 程 1. 早 期 基 督 徒 團 體 概 況 耶 穌 基 督 在 世 主 要 宣 講 天 父 愛 人 的 訊 息 他 離 世 後, 這 個 訊 息 慢 慢 成 為 門 徒 到 處 宣 講 的 福 音 J ( 好 消 息 ) 門 徒 不 但 宣 講 天 父 深 愛 世 人 的 道 理, 而 且 還 把 愛 的 內 涵, 即 基 督 的 救 贖 行 動, 特 別 是 他 的 死 而 復 活, 簡 明 地 傳 揚 開 去, 這 便 慢 慢 構 成 早 期 宣 講 及 後 來 新 約 各 經 卷 的 基 本 訊 息 從 基 督 復 活 到 門 徒 較 有 系 統 地 宣 講, 所 展 現 的 是 一 個 過 程 耶 穌 復 活 後, 門 徒 爭 奔 相 告 的, 極 可 能 就 是 r 耶 穌 復 活 了! J 如 此 佳 音 隨 即 又 變 為 那 位 離 我 們 而 去 的 耶 穌, 已 經 復 活 了! J 基 督 死 而 復 活 的 訊 息 稍 後 成 為 宣 講 的 核 心, 期 間 更 起 變 忙, 比 方 保 祿 在 致 格 林 多 人 前 書 就 如 此 說 r 我 當 日 把 我 所 領 受 而 又 傳 授 給 你 們 的, 其 中 首 要 的 是 : 基 督 照 經 上 記 載 的, 為 我 們 的 罪 死 了, 被 埋 葬 了, 且 照 經 上 記 載 的, 第 三 天 復 活 了, 並 且 顯 現 給 刻 法, 以 後 顯 現 給 那 十 二 位 ( 格 前 15:3-5) 可 見 宣 講 的 內 容 日 益 豐 富, 由 原 先 的 死 而 復 活 J 兩 環 節, 再 添 上 埋 葬 顯 現 兩 環 節, 合 共 四 環 節 10

19 第 二 章 新 約 的 起 源 不 少 人 相 信 基 督 徒 對 外 的 早 期 宣 講 J (kerygma, 或 譯 作 初 傳 J ) 是 相 當 簡 潔 的, 可 見 於 宗 徒 大 事 錄 中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宣 講 詞 看 似 由 五 大 元 素 組 成 : 與 當 時 境 況 有 關 的 引 言, 關 於 耶 穌 的 宣 講, 門 徒 的 見 証, 舊 約 的 預 示 和 作 証, 悔 改 的 呼 籲 ( 參 閱 宗 2:14-39; 3:12-26; 4:9-12; 5:29-32; 10:34-43; 13:16-41; 14:15-17; 17:22-31)1 全 部 宣 講 詞 都 以 基 督 的 死 而 復 活 為 核 心 基 督 徒 的 宣 講 不 但 很 快 遍 傳 猶 太, 而 且 還 橫 跨 小 亞 細 亞 和 希 臘, 遠 至 羅 馬, 為 很 多 人 接 受 當 時 在 巴 肋 斯 坦 敘 利 亞 小 亞 細 亞 和 希 臘 各 地, 都 有 基 督 徒 團 體 的 成 立 和 興 起 ( 見 保 祿 各 書 信 及 宗 徒 大 事 錄 ) 門 徒 們 不 論 到 哪 裡, 都 以 宣 講 基 督 為 己 任, 並 且 以 見 証 人 J (eye witness) 的 身 分 和 態 度 去 宣 講 見 証 人 可 以 是 這 些 曾 與 耶 穌 在 一 起 的 門 徒, 但 慢 慢 亦 指 那 些 曾 與 他 們 合 作, 從 他 們 身 上 知 道 不 少 關 於 耶 穌 的 事 跡 的 人 這 些 見 証 人 的 宣 講 日 見 豐 潤, 除 了 基 督 死 而 復 活 的 基 本 訊 息 外, 還 包 括 關 於 他 的 其 他 事 跡 其 後, 在 基 督 徒 的 聚 會 中, 不 但 有 宣 讀 古 經 的 習 慣, 而 且 還 有 聆 聽 某 見 証 人 述 說 有 關 基 督 的 做 法 ( 參 閱 弟 前 4:13-15) 早 期 的 基 督 徒, 許 久 都 沒 有 戚 到 有 需 要 把 耶 穌 的 事 跡 記 載 下 來 通 過 某 些 親 身 認 識 耶 穌 的 人 的 宣 講, 他 們 能 夠 知 道 有 關 耶 穌 的 生 平 和 他 的 言 行 這 些 見 証 人 的 宣 講 ( 証 道 ), 遠 比 從 書 本 中 得 來 的 東 西 有 效 和 受 歡 迎 1 也 有 學 者 認 為 這 些 宣 講 詞 全 出 自 路 加 的 手 筆, 是 聖 史 緝 寫 的 結 果 但 人 們 可 問 : 路 加 聖 史 是 否 跟 循 早 期 宣 講 的 綱 要 編 寫 他 的 宣 講 詞? 11

20 總 論 2. 口 傳 福 音 新 約 的 經 卷, 雖 在 基 督 離 世 相 當 長 的 日 子 後 才 逐 一 完 成, 但 其 包 含 的 基 本 訊 息, 即 基 督 的 訊 息, 早 在 基 督 徒 團 體 內, 以 口 語 相 傳 的 形 式, 保 存 下 來 這 種 口 傳 的 方 式, 到 底 維 持 了 多 久, 沒 法 知 道 但 部 分 聖 經 學 者 認 為, 某 些 成 文 資 料, 如 耶 穌 語 錄 (the sayings of Jesus) 或 復 活 的 記 敘 等, 可 能 溯 源 至 基 督 死 後 十 五 至 二 十 年 間, 甚 或 早 一 點 即 使 如 此, 期 間 仍 然 有 一 大 段 時 間, 人 們 乃 是 藉 著 口 傳 的 方 式, 把 有 關 基 督 的 訊 息 保 存 及 傳 揚 開 去 的 在 早 期 的 基 督 徒 聚 會 中, 述 說 或 複 述 有 關 基 督 的 事 跡 和 基 督 的 教 訓, 漸 漸 形 成 一 種 習 慣 起 初, 這 些 述 說 或 複 述 可 能 是 單 一 的, 如 一 個 事 跡 一 組 話 語 一 段 奇 跡 一 則 比 喻 等 猶 太 人 有 口 傳 的 習 慣 並 且 懂 得 如 何 去 傳, 所 以 很 自 然 地, 使 徒 們 也 照 樣 做 了 保 祿 在 格 前 15:3-5 所 說 的 領 受 一 傳 授 -.l (receive - deliver), 也 許 就 是 指 這 種 口 傳 的 方 式 口 語 相 傳 的 基 督 徒 訊 息, 經 過 一 而 再, 再 而 多 次 的 傳 述, 慢 慢 成 為 用 文 字 寫 成 的 福 音 的 基 礎 耶 穌 的 教 訓, 他 講 的 比 喻 和 故 事, 他 行 的 奇 跡, 以 及 他 死 而 復 活 等 生 平 大 事, 經 人 們 反 複 傳 述 以 後, 便 變 成 許 多 人 的 親 切 知 識 了 多 次 的 複 述 使 複 述 內 容 及 形 式 慢 慢 周 定 下 來, 差 不 多 與 寫 成 的 福 音 片 斷 一 樣, 所 以 也 稱 為 口 傳 福 音 -.l (oral tradition) 新 約 中, 沒 有 直 接 提 及 所 謂 口 傳 福 音 -.l 但 實 質 上 有 不 少 經 文, 足 以 佐 証 ( 參 閱 宗 20:35; 格 前 11:2; 格 後 11:4; 迦 1:6-9; 得 後 2:15; 弟 前 6:20; 再 參 閱 格 前 15:3-5) 12

21 第 二 章 新 約 的 起 源 3. 福 音 片 斷 和 其 他 成 文 資 料 部 分 基 督 的 訊 息, 早 在 新 約 經 卷 成 書 之 前, 已 用 文 字 寫 下 來, 有 關 這 方 面 的 發 展, 或 可 參 考 路 加 聖 史 以 及 歐 瑟 比. 凱 撒 勒 雅 (Eusebius, 教 會 史 著 述 家, ) 所 說 的 德 教 斐 羅 鈞 座 : 關 於 在 我 們 中 間 所 完 成 的 事 跡, 己 有 許 多 人, 依 照 那 些 自 始 親 眼 見 過, 並 為 真 道 服 役 的 人 所 傳 給 我 們 的, 著 手 編 成 了 記 述, 我 也 從 起 頭 仔 細 訪 查 了 一 切, 遂 立 意 按 著 次 第 給 你 寫 出 來, 為 使 你 認 清 給 你 所 講 授 的 道 理, 正 確 無 誤 J ( 路 1:1-4) 這 數 節 經 文 顯 示, 路 加 在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的 當 兒, 已 有 不 少 關 於 耶 穌 基 督 的 成 文 記 錄, 擺 在 目 前 聖 史 沒 有 說 這 些 資 料 不 準 確, 他 只 是 在 暗 示, 它 們 並 非 完 整 這 些 資 料 可 能 包 括 基 督 生 平 的 片 斷 他 死 而 復 活 的 記 敘 以 及 比 喻 集 等 ( 同 時 也 有 馬 爾 谷 福 音? ) 無 論 怎 樣, 路 加 聖 史 確 實 地 在 說, 當 他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時, 一 些 成 文 資 料 經 已 存 在 歐 瑟 比 在 他 編 寫 的 教 會 史 中, 節 錄 了 巴 比 亞 斯 (Papias, 小 亞 細 亞 主 教, ) 這 樣 的 說 話 r 瑪 竇 把 以 希 伯 來 文 ( 意 指 阿 刺 美 語 ) 寫 成 的 耶 穌 語 錄 編 摹 起 來 說 話 本 身 的 原 意, 引 起 不 少 討 論 無 論 怎 樣, 不 少 學 者 認 為, 因 著 這 說 話, 我 們 差 不 多 可 以 肯 定, 在 現 有 的 福 音 書 成 書 之 前, 已 有 成 文 的 耶 穌 語 錄 在 流 傳, 而 路 加 聖 史 在 福 音 序 言 中 所 指 的, 就 是 各 種 與 耶 穌 語 錄 相 近 的 文 件 4. 保 綠 書 信 在 福 音 書 以 目 前 的 形 式 出 現 之 前, 已 有 另 一 類 新 約 著 作 13

22 總 論 存 在, 這 就 是 保 樣 的 書 信 我 們 已 知, 其 中 最 早 寫 成 的, 就 是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年 分 應 是 公 元 50 年 左 右 明 顯 地, 保 祿 是 用 口 傳 的 方 式, 把 福 音 傳 給 他 所 建 立 的 教 會 他 在 書 信 中, 完 全 沒 有 提 到 任 何 成 文 福 音 書 的 存 在, 對 於 耶 穌 的 話 語, 也 很 少 提 及, 就 算 觸 及 到 的 時 候, 也 只 暗 示 說, 耶 穌 的 說 話, 人 人 都 知 道, 最 重 要 的, 就 是 接 受 和 道 行 我 們 幾 乎 可 以 肯 定, 保 祿 在 公 元 50 年 代 寫 他 的 書 信 時, 教 會 所 擁 有 的, 極 可 能 只 是 那 些 有 關 基 督 生 平 和 言 行 的 月 斷 成 文 資 料 所 以 保 樣 的 書 信, 是 新 約 聖 經 最 早 寫 成 的 書 卷 保 祿 的 書 信, 大 部 分 為 一 些 即 時 的 作 品 宗 徒 寫 信 的 近 因, 多 半 是 為 應 付 某 種 特 殊 情 況, 或 是 為 解 答 某 些 特 殊 問 題 一 般 來 說, 保 祿 是 以 通 訊 的 形 式, 與 各 地 教 會 保 持 聯 繫, 並 且 藉 著 這 些 信 件, 勉 勵 自 己 所 建 立 的 團 體 1 我 們 相 信, 保 綠 給 團 體 寫 了 不 少 的 信, 只 可 惜, 部 分 失 傳 了 ( 參 閱 格 前 5:9; 格 後 2:4; 7:8 等, 這 些 章 節 提 到 保 祿 給 格 林 多 團 體 的 另 一 些 信 件 ) 這 些 信, 是 一 封 跟 著 一 封 完 成 的 起 初, 這 些 信 件 只 為 部 分 基 督 徒 所 知 曉, 但 慢 慢 地, 其 他 人 也 知 道 它 們 的 存 在, 並 開 始 把 它 們 抄 錄 下 來, 編 毒 草 成 集, 在 教 會 中 傳 讀, 成 為 基 督 徒 團 體 的 作 品 ( 參 閱 哥 4:16, 這 節 經 文 顯 示, 教 會 團 體 不 但 有 在 聚 會 中 誦 讀 保 祿 書 信 的 習 慣, 而 且 更 把 這 些 書 信 在 教 會 團 體 間 交 換 傳 讀 ) 5. 成 文 福 音 從 保 祿 的 書 信 所 得 的 印 象 是, 當 時 的 教 會 團 體 是 認 識 耶 1 保 祿 書 信 比 較 詳 盡 的 介 紹, 兒 本 書 頁 14

23 第 二 章 新 約 的 起 源 穌 基 督 和 他 的 教 訓 的, 我 們 亦 知 道, 這 樣 的 認 識 主 要 是 通 過 口 傳 的 形 式 得 來 但 過 了 不 久, 基 督 徒 團 體 就 開 始 以 文 字, 把 福 音 的 訊 息 有 系 統 地 編 寫 出 來 o 隨 著 時 間 的 消 逝, 那 些 曾 與 耶 穌 有 直 接 聯 繫 並 因 而 能 夠 為 他 作 証 的 人 越 來 越 少, 故 此 各 地 的 教 會 團 體 便 開 始 覺 得 有 需 要, 把 耶 穌 的 事 跡 和 他 的 言 行, 以 文 字 記 載 下 來 基 督 的 教 訓 具 一 定 的 影 響 力, 這 種 力 量 已 經 透 過 保 祿 和 其 他 人 的 努 力, 逐 漸 擴 大, 於 是 越 來 越 多 的 教 會 團 體, 包 括 猶 太 人 的 和 外 邦 人 的, 都 想 知 道 多 一 點 關 於 耶 穌 的 生 平, 以 及 他 的 教 訓 的 真 正 本 質, 藉 此 激 勵 和 鞏 固 自 身 的 信 仰 或 是 回 答 自 身 的 問 題 此 外, 對 基 督 徒 來 說, 度 真 實 的 基 督 徒 生 活, 也 需 要 有 一 定 的 準 則, 而 這 些 準 則 當 然 要 從 耶 穌 身 上 獲 得 基 於 這 些 和 別 的 理 由 ( 比 方 教 理 方 面 的 需 要 ). 人 們 開 始 對 搜 羅 有 關 耶 穌 事 跡 的 資 料, 並 把 這 些 資 料 按 團 體 的 需 要, 比 較 有 系 統 地 編 寫 出 來, 產 生 莫 大 的 興 趣, 而 結 果 便 是 福 音 書 的 面 世 某 程 度 上, 這 些 福 音 書 是 團 體 針 對 現 況 的 信 仰 表 達 和 神 學 反 省 1 一 般 公 認, 馬 爾 谷 福 音 是 最 先 寫 成 的 福 音, 隨 著 便 是 瑪 竇 福 音 和 路 加 福 音, 至 於 若 望 福 音, 應 是 第 四 部 福 音 了 6. 其 他 書 信 和 著 作 新 約 中, 除 了 保 祿 的 書 信 以 外, 還 有 別 的 書 信, 而 其 中 有 些 更 是 以 書 信 形 式 寫 成 的 講 遁 詞 或 訓 導 詞 ( 如 雅 各 伯 書 ) 不 少 學 者 認 為, 這 些 都 是 比 較 後 期 的 著 作, 示 意 著 另 一 類 作 1 福 音 書 比 較 詳 盡 的 介 紹, 見 本 書 頁 15

24 總 論 品 在 教 會 內 產 生 了 宗 徒 大 事 錄 在 某 程 度 上 與 福 音 書 相 似, 同 是 記 敘 體, 至 於 默 示 錄, 則 屬 一 種 很 特 殊 的 文 體 了 參 考 書 目 R.E.Brown & R.F.Collins, "Canonicity", The New Jerome Bib1ical Commentary, ed. R.E.Brown & J.A.Fitzmyer & R.E.Murphy <Englewα 泊 Cliffs,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90) L.T.Johnson, The Writings of the New Testament (Phi1adelphia: Fortress 1986) I.H. Marshall, 可 'he Gospels and Jesus Christ", Hand 故 刀 Ik to the Bible, ed. D.Alexander & P.Alexander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3 reprint 1987) 米 勒 爾 ( 蕭 維 元 譯 ), <: 新 約 導 論 :> ' 香 港 浸 信 會 出 版 部 N.Peπin, The New Tes 臼 ment, An Introduction (New York Chicago-San Francisco-Atlanta: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74) 黃 懷 秋 r 從 初 傳 到 四 部 福 音 J ' <: 神 思 :> n25 (1995)

25 第 三 章 新 約 正 典 第 三 章 新 約 正 典 正 典 J (canon) 一 詞, 原 含 有 規 範 標 準 法 則 等 意 思, 用 於 新 約 各 經 卷 上, 則 表 示 這 些 經 卷 與 其 他 的 基 督 徒 著 作 有 別, 具 有 在 教 會 內 被 接 納 為 正 式 經 典 的 權 威 ( r 正 經 J canonical) 有 關 新 約 正 典 的 問 題 相 當 複 雜,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包 括 : 為 何 有 形 成 正 典 的 必 要, 當 時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以 甚 麼 準 則 來 衡 量 某 篇 經 卷 的 正 典 性 (canonicity), 以 及 整 個 正 典 過 程 又 是 怎 樣 的 等 1. 釐 定 正 典 的 需 要 我 們 所 認 識 的 新 約 二 十 七 卷 經 卷, 並 不 是 早 期 教 會 的 全 部 作 品 事 實 上, 還 有 不 少 其 他 的, 並 且 在 以 後 的 日 子 裡, 陸 續 有 作 品 出 現 這 些 正 典 以 外 的 作 品, 各 式 各 樣 都 有, 其 中 包 括 福 音 書 宗 徒 大 事 錄 書 信 講 遁 詞 毆 示 性 著 作 等 大 致 上, 正 典 以 外 的 基 曾 徒 作 品, 可 分 兩 大 類 : 1. 1 外 經 外 經 J (other Christian writings)l 是 部 分 基 督 徒 團 體 所 重 視 的 作 品, 曾 一 度 被 認 為 值 得 放 在 正 典 內 其 中 著 名 的 有 : 1 又 稱 後 宗 徒 時 代 作 品 J (subapostolic works) 或 早 期 教 父 著 作 J ( 閱 rly Church writings) 參 閱 R.E.Bro 明 1 & R.F.Collins, "Canonicity", NJBC, 1050; R.E.Brown & C.Osiek & 刊 1.Per 版 悶, "Early Church", NJBC,

26 總 論 克 萊 孟 一 書 (The First Epistle of Clement) 這 是 新 約 正 典 以 外 最 早 寫 成 和 最 受 尊 崇 的 一 分 文 件, 本 質 上 是 羅 馬 教 會 的 領 導 者 於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寫 給 格 林 多 教 會 團 體 的 一 封 書 信, 目 的 為 幫 助 該 團 體 解 決 一 些 內 部 的 與 管 理 有 關 的 問 題 看 來 在 格 林 多 的 基 督 徒 十 分 重 視 這 封 信, 在 聚 會 時 間 中 拿 出 來 恭 讀 直 至 第 五 世 紀, 這 封 信 仍 被 視 為 新 約 的 一 部 分, 我 們 可 以 在 A 一 一 一 分 第 五 世 紀 的 手 抄 本 一 一 內 找 到 它 ( 有 關 這 手 抄 本 的 簡 介, 見 本 書 56 頁 ) 巴 納 博 書 信 (The Epistle of Barnabas) 這 是 一 篇 以 書 信 形 式 寫 成 的 作 品, 寫 作 年 分 相 信 為 第 二 世 紀 初 年, 但 作 者 不 詳 這 位 作 者 在 作 品 內 大 量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藉 此 說 明 它 如 何 指 向 基 督 這 分 作 品 曾 被 列 入 新 約 的 綱 目 內, 所 以 我 們 可 在 N 一 一 一 分 第 四 世 紀 的 手 抄 本 一 一 內 找 到 它 ( 有 關 這 手 抄 本 的 簡 介, 見 本 書 56 頁 ) 十 二 宗 徒 訓 言 (The Didache 或 T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 這 是 一 篇 屬 於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或 第 二 世 紀 初 年 的 作 品, 作 者 不 詳, 內 容 主 要 包 括 一 些 基 督 徒 行 為 準 則, 以 及 教 會 傳 統 方 面 的 訓 誨 當 時 只 有 一 小 部 分 教 會 領 導 階 層 曾 經 考 慮 把 它 列 為 正 經 何 而 馬 牧 者 (The Shepherd of Hermas) 這 是 一 篇 於 第 二 世 紀 初 年 以 默 示 體 裁 寫 成 的 作 品, 作 者 不 詳, 內 容 主 要 為 教 會 未 來 的 展 示, 目 的 為 號 召 基 督 徒 過 一 種 與 寵 召 相 稱 的 生 活 這 篇 作 品 本 身 含 有 不 少 隱 喻 和 譴 語, 18

27 第 三 章 新 約 正 典 在 閱 讀 時 必 須 參 閱 一 些 註 釋 才 能 掌 握 它 的 含 義 部 分 基 督 徒 團 體 曾 把 它 當 作 正 經 看 待, 可 是 過 了 一 段 時 期, 它 的 正 典 性 就 被 否 定 了 目 前, 我 們 可 在 N 手 抄 本 內 找 到 它 尚 有 其 他 外 經, 在 此 未 能 一 一 盡 錄 1. 2 偽 經 偽 經 J (a 伊 crypha) 一 詞 乃 指 隱 藏 的 或 暗 秘 的 事, 用 於 聖 經 範 圍 內, 它 就 代 表 一 些 在 內 容 或 其 他 方 面 有 疑 問, 因 而 不 能 為 教 會 所 承 認 的 著 作 新 約 偽 經 成 書 年 分 較 各 正 經 晚, 且 在 後 來 數 百 年 中 不 斷 出 現 新 約 中 的 資 料, 全 部 被 使 哥, 不 過 這 是 從 實 質 上 和 精 神 上 的 依 靠, 以 至 完 全 隨 意 使 苟, 部 分 偽 經 的 內 容 更 與 福 音 的 訊 息 相 連 至 於 體 裁 方 面, 新 約 中 的 不 同 文 學 類 型, 都 有 它 們 的 代 表 作 最 後, 這 些 著 作 的 產 生, 主 要 原 因 看 似 有 二 : 其 一 人 們 想 更 進 一 步 知 道 耶 穌 基 督 的 生 平 和 各 宗 徒 的 生 涯, 這 是 供 求 的 問 題 ; 其 二 那 些 有 異 端 傾 向 的 人, 想 藉 著 所 謂 與 基 督 及 宗 徒 們 有 闊 的 著 作, 把 自 己 的 思 想, 混 入 教 會 中 新 約 偽 經 數 目 眾 多, 其 中 包 括 福 音 書 希 伯 來 人 福 音 厄 彼 翁 人 福 音 埃 及 人 福 音 十 二 宗 徒 福 音 伯 多 樣 福 音 多 默 福 音 雅 各 伯 原 始 福 音 救 主 童 年 福 音 尼 苛 德 摩 福 音 等 數 十 本 之 多 1 部 分 偽 經 內 容, 可 參 閱 E.F. Harrison, In ti 吋 uction to the New Tc 臼 但 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revis 甜 甜. 1971) 中 譯 : 海 爾 遜 ( 李 本 實 譯 ), <: 新 約 導 論 ), 台 灣 斗 六 浸 宣 會 文 字 出 版 部 R.E.Brown & Ph.Perkins & A. J. Sald 訂 出, "Apocrypha; Dead Sea Scrolls; Other Jewish Uterature", NJBC,

28 總 論 宗 徒 大 事 錄 伯 多 于 是 保 祿 伯 多 祿 及 保 祿 若 望 安 德 肋 多 默 斐 理 伯 巴 納 博 等 大 事 錄 書 信 耶 穌 與 阿 布 加 爾 CAbgar, 當 代 米 索 不 達 米 亞 的 一 個 小 國 國 王 ) 之 間 的 通 訊, 格 林 多 人 致 保 祿 保 綠 致 辛 尼 加 C Seneca, 羅 馬 德 育 家, 共 六 封 ) 辛 尼 加 致 保 祿 ( 共 八 封 ) 等 書 信 默 示 錄 伯 多 祿 保 祿 多 默 童 貞 聖 母 等 默 示 錄 由 此 得 知, 早 期 教 會 內, 有 好 一 段 日 子, 有 不 少 基 督 徒 著 作 在 團 體 間 流 傳 這 些 著 作 內 容 不 一, 部 分 且 具 有 分 歧 的 教 訓 故 此, 人 們 開 始 問 : 哪 一 些 著 作 才 真 正 包 含 基 督 的 教 訓? 另 一 現 象 便 是, 部 分 作 者 冒 受 尊 敬 者 的 名 字 寫 作, 藉 此 提 高 作 品 的 聲 譽 和 價 值, 對 於 這 類 作 品, 又 怎 樣 處 理 和 評 估? 還 有, 激 進 派 系 的 行 動, 如 異 端 者 馬 西 翁 CMarcion 卒 160) 排 除 舊 約 削 減 新 約, 和 唯 識 論 派 (Gnostics, 參 閱 附 錄 三, 308 頁 ) 揚 棄 福 音 等 作 為, 也 促 進 新 約 正 典 的 形 成 因 著 這 些 著 作 而 引 發 的 爭 論 與 日 俱 增, 各 教 會 領 袖 因 而 漸 覺 有 必 要 把 那 些 與 基 督 教 訓 及 精 神 相 符 的 書 卷, 從 眾 多 著 作 中 分 辨 出 來 2. 鑑 定 正 典 的 原 則 早 期 眾 教 會 團 體 沒 有 聯 結 在 一 起 公 開 討 論 正 典 的 問 題 20

29 第 三 章 新 約 正 典 但 有 足 夠 資 料 讓 我 們 知 道, 這 些 教 會 團 體 如 何 不 約 而 同 地 採 納 某 些 準 則 去 確 認 某 些 書 卷 為 正 典 o 2.1 宗 徒 權 威 由 新 約 經 卷 得 知, 耶 穌 簡 選 了 某 些 人 為 門 徒, 並 授 與 他 們 宗 徒 的 職 務, 好 使 他 們 成 為 自 己 的 見 証 人 和 教 會 的 領 導 者 早 期 教 會 接 受 這 些 人 的 教 導, 認 為 他 們 的 教 訓 具 有 基 督 訓 導 的 權 威 因 此, 他 們 若 有 著 作 的 話, 這 些 著 作 所 舍 的 見 証 在 信 眾 心 目 中 便 佔 有 獨 特 的 位 置, 而 著 作 本 身 亦 為 各 教 會 團 體 樂 意 研 讀 基 於 這 個 理 由, 我 們 不 難 理 解 為 何 某 些 書 卷 如 十 二 宗 徒 訓 吉 克 萊 孟 一 書 巴 納 博 書 信 何 而 馬 牧 者 等, 曾 一 度 被 部 分 教 會 團 體 承 認 為 正 典 ; 克 萊 孟 巴 納 博 何 而 馬 等 人 可 能 在 廣 義 上 被 視 為 東 徒 ( 斐 4:3 提 及 克 萊 孟 ; 宗 4:36-37; 9:27; 11:19-26; 章 ; 格 前 9:6; 及 迦 2:1 提 及 巴 納 博 ; 羅 16:14 則 提 及 何 而 馬 ) 我 們 亦 能 明 白, 為 何 不 少 較 後 期 的 著 作, 都 託 宗 徒 的 名 寫 成 至 於 馬 爾 谷 和 路 加 福 音, 在 當 時 的 教 會 中, 普 遍 被 認 為 是 分 別 在 伯 多 祿 和 保 樣 的 督 導 下 寫 成 的, 所 以 具 有 屬 於 這 些 宗 徒 的 權 威 2.2 教 會 傳 統 當 時 受 重 視 的 書 卷, 一 般 都 為 教 會 團 體 原 先 所 接 受, 及 後 繼 續 承 認 和 使 用 的 就 宗 徒 創 作 而 盲, 這 是 一 種 自 然 的 結 果 信 眾 在 聚 會 中, 會 公 開 誦 讀 某 些 出 自 宗 徒 的 書 卷 ( 參 閱 得 前 5:27; 哥 4:16) 弟 前 的 作 者 亦 示 意, 在 基 督 的 教 會 中, 信 眾 在 禮 儀 聚 會 峙, 會 誦 讀 一 些 基 督 徒 著 作 ( 再 參 閱 弟 前 4: 13) 三 封 牧 函 的 最 後 祝 福 是 以 第 二 人 稱 眾 數 寫 成, 不 少 人 因 此 相 信 這 些 書 信 不 是 以 弟 茂 德 或 弟 鐸 為 書 寫 對 象, 而 實 21

30 總 論 是 以 信 眾 為 宣 言 賣 對 象 ( 參 閱 弟 前 6:21; 弟 後 4:22; 鐸 3:15) 在 禮 儀 中 誦 讀 並 不 是 某 某 書 卷 正 典 性 的 絕 對 証 明 ( 比 方 克 萊 孟 一 書 曾 被 如 此 使 用 ), 但 它 起 碼 表 示 這 分 書 卷 曾 經 享 有 正 典 的 地 位 大 體 上, 在 聚 會 中 誦 讀 的, 只 限 被 接 受 為 正 典 的 書 卷 2.3 正 統 教 義 各 書 卷 所 表 達 的 教 義 要 一 致, 應 具 有 舊 約 及 耶 穌 和 宗 徒 教 訓 的 標 準, 當 中 又 以 耶 穌 的 教 導 最 具 決 定 性 作 用 早 在 致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時, 保 樣 已 經 讓 團 體 領 會, 當 他 反 省 及 論 述 末 世 的 寄 望 時, 他 實 在 傳 授 耶 穌 的 道 理, 他 實 是 照 主 的 話 告 訴 團 體 的 ( 得 前 4:15) 稍 後 他 致 書 給 格 林 多 團 體 時, 也 同 樣 讓 他 們 知 道, 有 關 離 婚 的 禁 令 不 是 來 自 他 保 綠, 而 是 來 自 主 r 至 於 那 些 已 經 結 婚 的, 我 命 令 一 一 其 實 不 是 我, 而 是 主 命 令 : 妻 子 不 可 離 開 丈 夫... 丈 夫 也 不 可 離 棄 妻 子 ( 格 前 7:10-11; 亦 參 閱 谷 的 11-12; 瑪 5:31-32; 路 16:18) 路 加 筆 下 的 保 緣 也 表 現 如 此, 面 對 著 不 大 明 朗 的 前 景 時, 他 留 給 厄 弗 所 眾 長 老 最 後 的 一 句 話 就 是 r 要 記 住 主 耶 穌 的 話, 他 說 過 : 施 予 比 領 受 更 為 有 褔 J ( 宗 20:35) 更 顯 著 的 便 是, 早 期 各 教 會 團 體 小 心 保 存 耶 穌 的 話 語, 極 可 能 慢 慢 把 這 些 話 收 集 起 來, 成 為 一 本 耶 穌 語 錄 小 冊 子, 開 始 在 團 體 間 流 傳, 及 後 更 為 聖 史 們 採 用 大 概 可 以 這 麼 總 結 說, 書 卷 所 舍 的 道 理 應 出 自 耶 穌 基 督, 源 自 教 會 的 傳 統 這 個 準 則 十 分 重 要, 可 以 阻 止 異 端 邪 說 的 滲 入, 以 及 把 不 少 偽 經 分 辨 出 來 只 是 實 際 應 用 起 來, 並 非 容 易, 因 為 某 些 書 卷 ( 例 如 : 伯 多 祿 默 示 錄 ), 因 著 它 們 似 是 而 非 的 內 容, 在 教 會 內 曾 有 一 定 的 吸 引 力 和 影 響 力 22

31 第 三 章 新 約 正 典 以 上 提 到 的 是 鑑 定 新 約 書 卷 正 典 性 的 一 些 大 原 則 可 以 想 像, 要 辨 別 某 些 書 卷 是 否 屬 於 正 經 並 不 是 一 件 容 易 的 事 在 辨 別 的 過 程 中, 並 非 每 一 個 原 則 都 是 同 樣 的 重 要 基 本 上, 書 卷 所 包 含 的 教 訓, 若 與 基 督 的 教 訓 和 精 神 相 符, 就 最 其 決 定 性 作 用 3. 正 典 沿 革 新 約 經 典 的 形 成, 是 一 個 漸 進 過 程, 歷 三 數 百 年 之 久 目 前 新 約 的 二 十 七 卷 書, 並 不 是 全 部 同 期 被 各 教 會 團 體 接 納 為 正 經 的 亦 可 以 這 樣 說, 正 典 的 確 定, 並 非 任 何 主 教 議 會 或 教 會 團 體 努 力 的 成 果, 而 是 聖 神 的 工 作, 是 聖 神 帶 領 著 整 個 教 會 逐 步 解 決 正 典 的 問 題 整 個 正 典 過 程 大 致 分 為 三 階 段 在 基 督 徒 著 作 陸 續 出 現 之 同 時, 部 分 著 作 在 不 同 的 教 會 團 體 中 取 得 一 定 的 認 可 和 位 置, 並 且 被 收 集 起 來 這 種 收 集 到 了 某 一 階 段 便 大 概 停 下 來, 眾 教 會 面 對 的 就 是 一 種 爭 議 : 哪 些 著 作 應 被 接 納 為 經 典, 哪 些 當 被 拒 諸 門 外? 最 後, 就 是 各 自 定 出 一 個 經 目 3.1 早 期 收 集 包 括 : 早 期 書 卷 的 收 集, 可 算 是 正 典 形 成 的 第 一 步 這 些 收 集 保 祿 書 信 最 先 被 基 督 徒 團 體 收 集 的 書 卷 是 保 祿 的 一 些 書 信 我 們 己 知, 保 樣 的 信 是 在 某 些 特 殊 情 況 下 寫 給 個 別 教 會 團 體 的, 這 些 團 體 包 括 : 格 林 多 得 撒 洛 尼 斐 理 伯 厄 弗 所 迦 拉 23

32 總 論 遠 羅 馬 等 團 體 各 教 會 團 體 自 然 把 保 樣 的 書 信 小 心 保 存, 不 時 拿 出 來 誦 讀, 隨 後 便 有 開 始 交 換 保 樣 書 信 的 做 法 ( 再 參 閱 哥 4:16) 這 種 交 換 與 分 享 讓 各 教 會 團 體 知 道, 除 了 自 己 擁 有 的 書 信 外, 還 有 別 的 書 信 存 在 再 過 了 一 段 日 子, 更 有 人 開 始 刻 意 把 保 祿 的 書 信 收 集 起 來, 在 各 團 體 內 流 傳 使 用 ( 參 閱 伯 後 3:15-16) 有 些 學 者 猜 測,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出 現, 激 起 人 們 收 集 保 祿 書 信 的 意 念 這 部 大 事 錄 對 保 樣 使 徒 生 活 的 勞 苦, 以 及 他 建 立 和 訪 問 各 教 會 的 情 況, 有 頗 為 詳 盡 的 記 述, 至 使 唸 讀 這 部 大 事 錄 的 人, 產 生 收 集 保 樣 所 寫 的 信 的 意 念, 目 的 為 知 道 多 一 點 他 的 為 人 和 教 訓 保 祿 書 信 的 收 集 複 製 和 流 傳, 肯 定 在 各 教 會 團 體 中 造 成 一 種 風 氣 和 影 響 有 些 學 者 認 為, 隨 後 出 現 的 部 分 基 督 徒 作 品, 最 低 限 度 在 形 式 上 受 保 祿 書 信 的 影 響, 就 拿 若 望 默 示 錄 來 說, 這 卷 書 的 作 者 在 首 三 章 中, 也 是 用 書 信 的 形 式 來 表 達 的 福 音 書 其 次, 便 是 福 音 書 的 收 集 了 殉 道 者 猶 思 定 <Justin Martyr )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同 時 使 用 了 四 福 音 這 使 人 相 信, 當 時 ( 二 世 紀 中 葉 ) 的 四 部 福 音, 是 一 起 流 傳 的 而 戴 先 (Tatian ' 生 於 120 前 後 的 一 位 敘 利 亞 基 督 徒 ) 的 福 音 合 編 ) (Diatessaron) 的 發 現, 証 實 了 人 們 對 於 四 福 音 一 起 流 傳 的 看 法 ( 戴 先 於 公 元 年 問 或 175 年 把 四 福 音 的 故 事 用 敘 利 亞 文 合 編 出 來, 繼 他 之 後, 還 有 其 他 的 福 音 合 編 出 現, 如 德 奧 斐 羅. 安 提 約 基 [Theophi1us of Antioch1 於 第 二 世 紀 晚 期 所 編 寫 的 ) 24

33 第 三 章 新 約 正 典 其 他 書 卷 繼 { 呆 祿 書 信 和 福 音 書 之 後, 便 是 其 他 書 卷 的 收 集 了 有 手 抄 本 証 明, 於 第 二 三 世 紀, 新 約 的 各 類 書 卷, 是 以 幾 本 書 的 形 式 去 收 集 和 流 傳 的 其 中 一 部 是 保 樣 書 信, 男 一 部 是 福 音 書, 其 餘 的 分 別 為 宗 徒 大 事 錄 公 函 和 默 示 錄 有 時, 宗 徒 大 事 錄 是 與 四 福 音 放 在 一 起 的 新 約 書 卷 的 收 集, 示 意 早 期 教 會 對 部 分 基 督 徒 作 品, 特 別 是 保 綠 的 書 信 和 四 部 福 音, 相 當 重 視 人 們 開 始 把 它 們 當 作 經 典 看 待, 予 以 舊 約 聖 經 同 等 的 地 位, 並 且 更 基 於 各 種 理 由, 慢 慢 把 它 們 收 集 成 冊 3.2 早 期 經 目 目 前 的 新 約 經 目, 並 非 一 聞 始 便 確 定 的, 在 它 之 前, 有 京 少 其 他 經 目 出 現, 其 中 包 括 : 馬 西 翁 聖 經 (11arcion's bible) 最 早 的 新 約 經 日, 恐 怕 便 是 馬 西 翁 於 公 元 140 年 左 右 所 割 訂 的 了 馬 西 翁 認 為 猶 太 宗 教 與 基 督 愛 的 訊 息 相 連 基 於 這 個 觀 點, 他 排 除 舊 約, 並 只 承 認 保 祿 的 十 封 書 信 和 路 加 福 音 品 經 典, 而 這 部 福 音 更 是 重 新 編 訂 的, 內 裡 凡 含 有 猶 太 意 凍 的 話 句 都 被 刪 除 馬 西 翁 所 制 訂 的 經 目 如 下 : 路 迦 格 計 格 後 羅 得 前 得 後 勞 狄 刻 雅 書 ( = 弗? ) 哥 斐 費 慕 辣 托 黎 經 目 (11uratorian canon) 上 述 馬 西 翁 的 行 動, 極 可 能 使 各 教 會 團 體 深 深 感 到 需 要 乏 認 可 經 呂 公 布 出 來 不 少 聖 經 學 者 認 為, 其 中 最 早 的 和 最 25

34 總 吉 會 能 代 表 西 方 教 會 抉 擇 的 經 目, 是 於 公 元 年 間 出 現 的 這 是 意 大 利 學 者 慕 辣 托 黎 (MuratorD 於 1740 年 在 米 蘭 一 間 圖 書 館 內 無 意 中 發 現 的, 故 此 以 他 的 名 字 命 名 事 實 上, 慕 辣 托 黎 發 現 的 只 是 該 經 目 的 拉 丁 文 譯 本, 而 且 殘 缺 不 全, 所 以 又 稱 為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Muratorian fragment) l 殘 篇 的 經 目 與 我 們 所 認 識 的 有 異, 它 的 首 部 殘 缺, 亦 缺 少 希 雅 伯 前 伯 後 和 若 三, 但 卻 包 含 撒 羅 滿 智 慧 篇 和 伯 多 祿 默 示 錄 從 殘 篇 的 內 容 看 出, 當 時 各 教 會 確 有 釐 定 經 目 的 必 要 ( 整 篇 殘 篇 內 容, 見 附 錄 四, 頁 ) 奧 利 振 經 目 (Origen's canon) 數 位 二 三 世 紀 的 教 父, 都 能 為 我 們 的 新 約 經 卷 作 証 他 們 分 別 為 依 勒 內. 里 昂 (Irenaeus of Lyons ), 北 非 的 戴 都 良 (Tertullian ), 克 萊 孟. 亞 力 山 卓 (Clement of Alexandria ) 干 凹 貫 穿 i 版 (Origen ) 新 約 各 經 卷, 除 了 一 小 部 分 以 外, 都 在 這 幾 位 教 父 的 著 作 中 被 引 用 奧 利 振 本 人 更 給 我 們 留 下 一 分 把 二 十 九 卷 書 分 為 兩 大 類 的 經 曰 : (1) 被 承 認 的 書 : 四 福 音 保 祿 書 信 ( 希 除 外 ) 伯 前 若 一 宗 默 : (2) 具 爭 議 的 書 : 伯 後 若 二 若 三 希 雅 猶 巴 納 博 書 信 何 而 馬 牧 者 歐 瑟 比 經 目 (Eusebius' canon) 歐 瑟 比. 凱 撒 勒 雅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把 基 督 徒 作 品 分 為 四 1 不 少 人 相 信 殘 篇 原 文 為 希 臘 文, 於 第 二 世 紀 晚 期 寫 成, 但 也 有 人 把 它 的 寫 作 年 代 推 遲 至 第 四 世 紀 26

35 第 三 章 新 約 正 典 大 類 : (1) 普 遍 被 承 認 的 書 : 四 福 音 宗 保 祿 書 信 ( 十 四 封 ) 伯 前 若 一 默 ( 歐 瑟 比 本 人 對 默 示 錄 的 正 典 性 則 表 示 懷 疑 ) (2) 為 不 少 教 會 團 體 接 受 的 書 : 雅 猶 伯 後 若 二 若 (3) 不 被 一 般 人 接 納 的 書 : 保 祿 大 事 錄 伯 多 祿 默 示 錄 何 而 馬 牧 者 巴 納 博 書 信 十 二 宗 徒 訓 言 : ( 4) 異 端 書 卷 : 伯 多 祿 福 音 多 默 福 音 等 3.3 意 見 一 致 繼 歐 瑟 比 經 目 之 後, 不 少 別 的 經 目 在 各 教 會 相 繼 出 現, 到 了 四 世 紀 晚 期, 各 教 會 團 體 就 此 事 差 不 多 有 共 同 的 意 見 最 早 把 我 們 所 熟 悉 的 經 目 公 布 出 來 的, 是 亞 大 納 修 主 教 (Athanasius ) 這 位 主 教 於 公 元 367 年 復 活 節 致 書 給 仕 的 亞 力 山 大 里 教 會, 在 函 件 中 清 楚 列 出 被 認 可 的 經 日, 而 這 分 經 目, 與 我 們 目 前 所 有 的 完 全 一 樣 十 五 年 後, 羅 馬 教 會 領 導 人 教 宗 達 瑪 甦 一 世 (Pope Damasus ), 在 熱 霾 尼 莫 (Jerome ) 的 影 響 下, 於 公 元 382 年 的 羅 馬 會 華 中, 同 樣 推 行 這 二 十 七 卷 書 的 經 目 熱 羅 尼 莫 本 人 於 公 元 詣 3 年 開 始 拉 丁 通 行 本 } (Vulgate) 的 翻 譯 工 作, 他 所 採 納 封 新 約 經 目, 當 然 就 是 同 樣 的 二 十 七 卷 書 公 元 400 年 前 後, 大 多 數 的 東 西 方 教 會 團 體 都 接 納 一 啞 的 決 議, 故 在 這 期 間 舉 行 的 有 關 會 議, 目 的 不 外 是 把 這 個 哩 目 進 一 步 確 定 而 已 自 第 五 世 紀 開 始, 因 正 典 問 題 而 產 生 封 爭 論, 漸 漸 消 失 直 至 十 六 世 紀, 這 個 問 題 才 被 重 提 馬 27

36 總 論 丁 路 德 (Martin Luther ) 對 希 雅 猶 默 這 四 卷 書 的 正 典 性 提 出 疑 問 1, 教 會 因 而 有 必 要 於 1546 年 在 特 倫 多 大 公 會 議 中 (Council of Trent ) 再 一 次 宣 布 和 確 定 我 們 的 經 目 新 約 正 典 問 題 相 當 複 雜, 過 程 歷 時 亦 久, 有 些 經 卷 看 來 是 幾 經 艱 辛 才 被 接 納 為 正 典 的 幸 而, 時 至 今 日, 各 經 卷 的 正 典 性 都 不 再 受 懷 疑 了 參 考 書 目 R.E.Brown & R.F.Col1ins, "Canonicity", NJE 缸, , R.F.Col1ins,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arden City: Doubleday 1983) H. 正 ~nzelmann & A.Il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An Intr, 吋 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and Methα:1s of N.T. Exegesis (Peabody: Hendrickson 1988) 5 一 8. L T.Johnson, The Writings of the New Tes 但 ment, W.G.Kii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London: SCM 1975) 475 白 510. 米 勒 爾 ( 蕭 維 元 譯 ), < 新 約 導 論 ), 香 港 浸 會 出 版 部 路 德 在 他 的 新 約 德 譯 本 中, 把 這 四 卷 書 編 放 在 後 面, 當 附 錄 看 待 28

37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把 二 十 七 卷 書 收 集 成 新 約 經 典 是 一 回 事, 但 怎 樣 去 了 解 這 些 經 卷 又 是 另 一 回 事 基 督 徒 團 體 在 漫 長 的 歲 月 中, 就 新 約 研 究, 有 著 不 同 的 取 向 和 了 解, 所 展 現 的 是 一 個 帶 有 起 伏 的 過 程, 終 在 近 三 數 哩 紀, 取 得 極 顯 著 的 成 就 ( 從 教 父 時 代 到 今 天 的 新 約 研 究 主 線, 可 參 閱 附 錄 五 的 圖 解 頁 ) 1. 早 期 教 父 不 少 早 期 教 父, 對 於 研 究 聖 經, 有 著 濃 厚 的 與 趣 他 們 多 偏 重 研 究 的, 乃 經 文 的 字 意 和 本 意 Oiteral sense)l 或 它 的 埠 聖 寓 意 (spiritual sense) 當 時 敘 利 亞 的 安 提 約 基 雅, 巴 肋 斯 坦 的 凱 撒 勒 雅, 以 及 埃 及 的 亞 力 山 大 里 都 逐 漸 成 為 聖 經 詮 釋 學 (exegesis) 的 中 心, 造 就 了 不 少 傑 出 的 聖 經 詮 釋 學 者 (exegetes) 眾 多 教 父 中, 奧 利 振 和 金 口 若 望 (John Chrysos 個 n ) 可 算 是 東 方 教 會 研 經 的 代 表, 而 熱 羅 尼 莫 和 奧 患 定 (Au 部 lstine ) 則 是 西 方 教 會 在 這 方 面 的 顯 著 人 物 東 方 教 會 在 研 經 方 面 慢 慢 形 成 了 兩 大 學 派 其 一 為 以 奧 科 振 為 首 的 亞 力 山 大 里 學 派, 這 學 派 偏 重 於 研 究 經 文 的 神 聖 寓 意 其 二 為 稍 後 於 安 提 約 基 雅 出 現 的 學 派, 這 是 金 口 若 望 明 厲 的 學 派, 比 較 著 重 研 究 經 文 的 字 意 和 本 意 西 方 教 會 整 體 而 言 較 受 亞 力 山 大 里 學 派 的 影 響, 多 研 究 經 文 的 神 聖 寓 意, 比 方 這 就 是 奧 思 定 的 研 經 取 向, 但 熱 羅 尼 莫 則 側 重 於 研 究 經 文 的 字 意 和 本 意 1 今 天. literal sense 一 般 指 向 聖 經 作 者 通 過 文 字 直 接 表 達 的 原 意 29

38 總 論 部 分 早 期 教 父 己 有 實 質 的 研 究 奧 利 振 悉 心 編 製 了 六 行 古 經 ) (Hexapla), 這 是 舊 約 聖 經 不 同 語 言 和 版 本 的 對 照 本, 可 算 是 聖 經 原 文 批 判 的 最 早 貢 獻 教 會 史 著 述 家 歐 瑟 比 於 他 的 著 作 中 ( { 教 會 史 ) 'Ecc1esiastical History 324), 提 供 了 不 少 有 關 新 約 的 早 期 珍 貴 資 料, 他 本 人 更 把 各 福 音 書 分 作 一 小 部 分 一 小 部 分 來 比 較, 並 設 計 了 一 套 表 格, 展 現 福 音 書 的 平 行 文 奧 思 定 最 顯 著 的 貢 獻 乃 是 對 觀 福 音 問 題 的 解 答 他 視 瑪 竇 福 音 為 第 一 部 寫 成 的 福 音, 且 認 為 福 音 書 的 成 書 次 序 為 : 瑪 一 谷 一 路 (Augustinian hypothesis), 馬 爾 谷 福 音 更 是 瑪 竇 福 音 的 簡 略 本 如 此 見 解 影 響 悠 遠 2. 中 世 紀 中 世 紀 初 段, 聖 經 研 究 得 以 持 續 且 有 所 進 展 慢 慢 研 經 者 從 不 同 重 點 去 推 敲 我 們 的 聖 經 大 體 上, 他 們 傾 向 於 研 究 經 文 的 字 意 和 本 意 Oiteral sense), 或 是 它 的 神 學 寓 意 (allegorical sense), 或 是 它 含 有 的 末 世 性 奧 秘 意 義 (anagogical sense), 或 是 它 賦 予 的 倫 理 道 德 方 面 的 意 義 (moral sense) 基 本 上, 這 些 取 向 沿 自 早 期 教 父 的 研 經 取 向, 是 它 們 的 延 續 正 如 教 父 時 代 一 樣, 中 世 紀 的 研 經 取 向 仍 是 以 探 究 聖 經 的 神 聖 寓 意 為 重 不 同 取 向 對 經 文 可 有 迴 然 不 同 的 了 解 比 方 耶 路 撒 冷 可 解 作 : 猶 太 人 的 城 市 ( 字 意 和 本 意 ) 民 新 的 精 神 生 活 中 心 ( 神 學 寓 意 ), 基 督 的 教 會 天 主 子, 天 上 之 城 眾 人 之 母 ( 末 世 奧 秘 意 義 ), 人 靈 性 的 一 面 ( 倫 理 道 德 意 義 )1 又 30 1 例 子 出 自 若 望. 加 祥 (John Cassian ) 若 望. 加 祥 更 可 能 是 最 早 把 這 四 個 取 向 畫 分 的 教 父 參 閱 R.E.Brown NJ1 玄 " & S.M.Schneiders, "Hermeneutics",

39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或 者 水, 可 解 作 : 為 洗 源 之 用 ( 本 意 ), 聖 洗 ( 神 學 寓 意 ), 天 上 耶 路 撒 冷 之 活 水 ( 末 世 奧 秘 意 義 ), 純 潔 生 活 ( 倫 理 道 德 意 義 )1 中 世 紀 神 學 家, 如 多 瑪 斯. 亞 奎 納 (Thomas Aquinas ) 和 文 德 (Bonaventure ), 均 以 釋 經 研 究 為 他 們 的 神 學 講 授 基 礎 可 惜 在 他 們 以 後, 聖 經 研 究 逐 漸 式 微, 主 至 近 三 數 百 年 才 重 新 興 起, 且 朝 著 多 方 面 發 展 3. 十 六 世 紀 在 新 約 研 究 方 面, 十 六 世 紀 是 一 重 要 時 刻 歐 洲 文 藝 復 翼 時 期 (Renaissance, 十 四 至 十 六 哇 紀 ) 對 古 典 文 藝 的 愛 好, 主 接 影 響 新 約 的 研 究 人 們 開 始 對 原 文 聖 經 產 生 莫 大 的 興 遷, 這 分 深 厚 的 興 趣 慢 慢 發 展 成 為 一 種 研 究 新 約 原 文 的 方 法, 即 原 文 批 判 法 ( 見 後, 頁 ) 隨 著 印 刷 術 的 發 明, 第 一 本 付 印 的 巨 形 著 作, 為 熱 羅 尼 莫 的 拉 丁 通 行 本 ), 於 年 間 印 製 而 成, 而 第 一 玉 希 臘 文 新 約 聖 經 則 於 1514 年 才 印 就 ( 但 沒 有 立 即 發 行 希 台 來 文 舊 約 聖 經 於 1488 年 印 好, 而 法 德 意 文 等 譯 本 亦 於 1 划 年 前 後 印 軍 ) 由 此 可 見, 有 好 一 段 時 期, <: 拉 丁 通 行 三 在 西 方 教 會 佔 有 重 要 的 位 置 可 是 由 十 六 世 紀 開 始, 在 軒 豹 研 究 方 面, 人 們 已 逐 漸 捨 棄 譯 本, 重 視 原 文 了 2 第 一 部 印 製 及 發 行 的 希 臘 文 新 約 聖 經, 實 為 埃 拉 斯 木 例 子 參 閱 S.P.K, 間 ly, Mark's Gos, 戶 '1: A Hìstory of Its Interpre 臼 tion (New York-Ramsey: Paulist 1982) 立 方 馬 丁 路 德 就 強 調 從 原 文 研 究 聖 經 的 必 要 此 夕 刊 也 從 原 文 翻 譯 過 來 的 德 文 聖 徑 以 及 他 的 唯 獨 聖 經 -1 (Sola Scriptura) 論 調 在 基 督 教 的 圈 子 裡 影 響 至 深 31

40 總 論 (Desiderius Erasmus ) 編 製 的 版 本 埃 拉 斯 木 只 用 了 短 短 數 月 的 時 間 籌 備 這 個 版 本, 搶 先 於 1516 年 面 世, 結 果 是 一 分 錯 漏 百 出 的 版 本 最 大 問 題 更 是, 埃 拉 斯 木 用 了 兩 三 分 質 素 不 高, 且 屬 十 二 世 紀 的 手 抄 本 作 底 稿, 效 果 當 然 不 好 後 來 雖 經 多 次 修 訂, 結 果 還 是 不 理 想 但 因 為 這 是 第 一 本 印 製 面 世 的 希 臘 文 新 約 聖 經, 當 時 一 紙 風 行, 且 在 隨 後 好 一 段 日 子 裡, 享 有 一 定 的 地 位, 更 美 其 名 為 公 認 本 (Textus Receptus) 4. 十 八 十 九 世 紀 對 聖 經 研 究 來 說, 十 八 哩 紀 可 算 是 關 鍵 時 刻 當 時 敢 蒙 運 動 (Enlightenment) 在 歐 洲 興 起, 帶 來 新 的 風 氣 人 們 開 始 傾 向 於 科 學 性 研 究 這 即 是 說, 他 們 做 研 究 工 作 時, 採 取 一 種 訴 諸 理 性 事 事 求 証 的 態 度 這 種 風 氣 直 接 影 響 聖 經 研 究, 對 新 約 研 究 有 興 趣 的 人 士, 不 但 對 新 約 的 文 字, 而 且 對 各 經 卷 的 內 容, 開 始 投 以 批 判 性 的 眼 光 一 切 顯 示, 一 個 新 時 代 已 開 始, 學 者 們 極 力 主 張 從 新 約 的 歷 史 背 景 和 其 他 方 面 來 了 解 及 細 查 我 們 的 經 卷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慢 慢 發 展 成 一 些 研 究 新 約 經 卷 的 方 法, 總 稱 歷 史 批 判 法 J (historico-critical method) 在 介 紹 這 些 方 法 前, 或 許 先 要 認 識 數 位 學 者 的 研 究, 藉 此 略 為 了 解 十 八 十 九 世 紀 新 約 研 究 的 趨 勢 4.1 十 八 世 紀 始 自 十 七 世 紀 末, 學 者 們 從 多 方 面 推 敲 新 約 他 們 大 膽 假 設, 為 新 約 研 究 打 開 多 扇 門 戶 下 列 是 其 中 的 一 些 例 子 32

41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西 滿 (R.Simon , 著 作 ) 西 滿 可 被 視 為 批 判 詮 釋 學 (critical exegesis) 的 始 于 且 他 從 歷 史 的 角 度 去 研 究 聖 經, 強 調 正 確 了 解 經 文 的 重 要, 並 主 張 從 經 文 的 文 法 去 研 究 聖 經 文 字 的 本 義 他 的 部 分 研 究 結 果 便 是 : 梅 瑟 五 書 並 非 梅 瑟 本 人 所 寫 米 勒 斯 (J.Mills , 作 品 1707) 米 勒 斯 側 重 於 原 文 批 判 研 究 他 對 當 時 大 部 分 人 所 接 受 的 希 臘 文 新 約 聖 經 公 認 本 ), 提 出 諸 多 疑 問, 並 於 離 世 前 直 版 另 一 版 本 本 格 爾 ( 包 J. A.Bengel , 作 品 1734) 本 格 爾 亦 傾 向 於 原 文 批 判 研 究 他 於 1734 年 出 版 了 一 個 與 公 認 本 有 別 的 版 本 他 同 時 強 調, 要 了 解 一 段 聖 經, 須 從 文 法 以 及 它 的 上 下 文 人 手 韋 夜 坦 (ιιwettstein , 作 品 ) 韋 攻 坦 在 原 文 批 判 方 面, 貢 獻 良 多 他 對 公 認 本 提 主, 不 少 質 疑, 並 且 於 出 版 了 另 一 版 本 他 亦 設 計 了 一 套 把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分 類 的 方 法 ( 見 後, 頁 ) 左 其 他 方 面, 他 的 貢 獻 亦 不 少 他 多 番 強 調, 各 經 卷 是 一 些 古 老 的 作 品, 有 帶 出 經 文 意 義 的 必 要 在 研 經 時, 不 應 作 逐 字 研 究 或 單 從 字 源 方 面 去 探 討, 但 要 從 經 文 的 上 文 下 理 入 手 此 外, 亦 須 查 看 和 比 較 同 一 字 句 在 其 他 章 節 甚 至 在 其 它 同 期 作 品 的 用 法, 嘗 試 從 經 卷 的 寫 作 背 景 或 生 活 實 況 (Sitzim-Leben, situation in life), 如 寫 作 對 象 和 目 的 等, 去 了 解 { -- 33

42 總 論 森 勒 爾 (J.S.Semler , 著 作 1764, 67) 森 勒 爾 強 調 聖 吉 與 聖 經 有 別, 前 者 在 救 贖 方 面 有 著 永 恆 的 價 值, 後 者 則 屬 時 代 的 產 品 為 確 定 某 某 經 卷 的 宗 教 價 值, 首 先 要 查 看 它 的 成 書 歷 史 背 景 我 們 的 聖 經 經 目, 亦 是 時 代 的 產 品, 早 期 不 同 派 別 的 教 會 有 著 不 同 的 經 目, 最 後 才 意 見 一 致 當 時, 巴 肋 斯 坦 教 會 與 保 祿 的 教 會 是 對 立 的, 所 以 可 以 想 像, 有 好 一 段 日 子, 在 巴 肋 斯 坦 的 教 會 沒 有 把 保 祿 的 書 信 包 括 在 它 的 經 自 內, 而 保 綠 所 建 立 的 教 會 團 體 亦 不 接 受 雅 伯 前 猶 等 書 為 經 典 4.2 十 九 世 紀 十 九 世 紀 新 約 研 究 更 見 蓬 勃, 其 中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學 派 為 德 國 杜 平 根 大 學 (Tübingen University) 的 杜 平 根 學 派 (T 垃 bingen schood 這 個 學 派 以 鮑 爾 (F.Ch.Ba 叮 ) 為 首, 其 中 不 乏 舉 足 輕 重 的 學 者, 如 史 特 勞 斯 (D.F.Strauss) 這 個 學 ; 反 對 新 約 聖 經 提 出 的 疑 問, 以 及 他 們 在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心 得, 直 接 影 響 日 後 新 約 批 判 研 究 的 發 展 史 特 勞 斯 (D.F.Strau 自 , 著 作 1835) 史 特 勞 斯 曾 跟 鮑 爾 唸 教 會 史, 故 主 張 從 歷 史 觀 點 看 基 督 徒 信 仰, 不 受 傳 統 看 法 左 右 他 對 對 觀 福 音 故 事 傳 統 的 超 自 然 解 釋 (supernatura1 interpretation) 表 示 抗 拒, 但 亦 不 接 受 當 代 新 興 的 純 理 性 解 釋 (nat 叮 a1 interpretation) 從 超 自 然 解 釋 來 看, 福 音 中 的 奇 跡 確 有 其 事, 是 天 主 的 直 接 行 動 ; 從 純 理 性 解 釋 來 看, 福 音 所 載 的 奇 跡 則 是 自 然 的 現 象, 只 是, 在 作 者 筆 下, 這 些 現 象 是 以 超 自 然 的 形 式 表 達 出 來 史 特 勞 斯 提 倡 從 神 話 J (mythicad 角 度 去 看 這 些 奇 跡, 所 倡 議 的 34

43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就 是 于 申 話 解 釋 J (mythical interpretation) 他 認 為 福 音 書 具 史 實 基 礎, 但 已 為 教 會 予 以 信 仰 的 包 裝 人 們 未 能 編 寫 耶 穌 的 傳 記, 因 為 福 音 書 的 重 點 不 在 於 確 認 耶 穌 為 歷 史 的 一 部 分, 在 史 實 方 面, 這 些 福 音 書 只 提 供 有 限 和 互 不 相 連 的 資 料 總 括 來 說, 史 特 勞 斯 認 為 我 們 的 福 音 故 事 實 是 一 些 神 話 故 事 J (myths) 早 期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對 基 督 有 一 定 的 看 法, 信 眾 在 耶 穌 死 後 至 福 音 成 書 前 這 段 期 間, 把 自 己 對 基 督 的 看 法 不 自 覺 地 以 內 申 話 的 方 式 表 達 出 來 這 種 表 達 方 式 的 靈 感 來 自 舊 約 聖 經, 而 在 四 福 音 中, 若 望 福 音 最 富 神 話 意 味 人 們 若 要 掌 握 故 事 所 包 含 的 訊 息, 必 須 把 它 的 神 話 外 衣 揭 除 (destruction of the form reconstruction of the truth) 人 們 對 史 特 勞 斯 的 理 論, 有 所 保 留, 主 要 的 批 評 是 : 史 特 勞 斯 沒 有 解 釋 清 楚 他 常 說 的 神 話 本 身 是 甚 麼 : 況 且, 人 若 單 從 神 話 J 的 角 度 去 看 基 督 徒 信 仰, 所 得 的 只 可 能 是 一 些 與 歷 史 無 關 的 觀 點 和 結 論 事 實 上, 基 督 徒 信 仰 並 不 單 單 是 一 個 思 想 體 系, 而 是 由 史 實 開 始 鮑 爾 (F.Ch.Baur , 著 作 ) 鮑 爾 本 身 是 一 位 教 會 史 學 家, 嘗 試 以 研 究 歷 史 的 方 法 來 研 究 新 約 他 曾 是 史 特 勞 斯 的 老 師, 但 在 研 究 新 約 這 方 面, 他 起 步 較 史 特 勞 斯 晚 他 就 新 約 提 出 的 問 題 具 深 遠 意 義, 亦 把 新 約 批 判 研 究 提 昇 到 科 學 的 層 次 鮑 爾 認 為 新 約 書 卷 是 一 些 歷 史 產 品, 屬 教 會 史 的 一 部 分, 我 們 可 從 中 看 到 基 督 徒 思 想 和 教 會 史 的 發 展 35

44 總 論 鮑 爾 同 時 受 德 國 哲 學 家 黑 格 爾 (G.W.F.Hegel ) 所 提 出 的 辯 証 法 ( dialectics) 的 影 響, 並 以 這 樣 的 模 式 來 了 解 早 期 的 教 會 史 鮑 爾 相 信, 早 期 大 公 教 會 的 誕 生, 是 昔 日 猶 太 基 督 徒 和 外 邦 基 督 徒 之 間 的 張 力 和 鬥 爭 的 結 果 猶 太 基 督 徒 所 堅 持 的 是 一 種 狹 窄 的 猶 太 法 律 主 義, 外 邦 基 督 徒 所 維 護 的 卻 是 擺 脫 猶 太 法 律 的 自 由 以 及 教 會 的 普 世 傳 教 使 命 幸 好 最 終 雙 方 於 第 二 世 紀 達 成 和 解 鮑 爾 乃 是 在 這 種 理 解 下, 著 手 做 他 胸 新 約 研 究 工 作 他 側 重 於 找 出 各 經 卷 反 映 的 傾 向 (tendency) 從 而 確 定 它 們 在 早 期 教 會 中 的 位 置 這 些 傾 向 計 有 : 猶 太 基 督 徒 外 邦 基 督 徒 大 公 等 傾 向 鮑 爾 研 究 所 得 結 論 如 下 : (1) 保 祿 書 信 : 格 前 格 後 迦 顯 示 兩 派 之 事, 具 有 外 邦 基 督 徒 傾 向, 是 最 早 寫 成 的 經 卷 ( 鮑 爾 只 接 受 格 前 格 後 迦 羅 為 保 祿 所 寫, 他 認 為 其 他 書 信 如 牧 函, 反 映 另 一 種 衝 突, 所 以 是 比 較 後 期 的 作 品 ) (2) 其 他 書 信 : 雅 和 伯 前 顯 示 有 調 解 傾 向 (mediation tendency 或 conciliatory tendency) (3) 宗 徒 大 事 錄 : 最 重 調 解 傾 向 (4) 四 福 音 : 福 音 書 中, 對 觀 福 音 比 較 有 歷 史 價 值, 而 若 望 福 音 則 具 神 學 價 值 瑪 竇 福 音 是 猶 太 基 督 徒 的 福 音, 故 是 最 早 寫 成 的 福 音 書 ; 路 加 福 音 則 是 外 邦 基 督 徒 的 福 音 ; 而 馬 爾 谷 福 音 乃 是 中 立 的 福 音, 為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的 節 略 本 若 望 福 音 有 調 解 傾 向, 是 最 遲 寫 成 的 福 音 書 ; 它 的 作 者 表 示, 一 個 理 想 的 教 會 應 同 時 懷 抱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人 們 對 鮑 爾 的 主 要 批 評 是 : 鮑 爾 太 受 黑 格 爾 的 學 說 影 36

45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響, 以 同 一 的 規 畫 來 衡 量 所 有 的 新 約 經 卷 和 重 整 當 時 的 教 會 情 況 這 樣 的 做 法 過 於 籠 統 了 明 顯 地, 鮑 爾 簡 化 了 早 期 教 會 歷 史, 誇 大 了 保 緣 與 巴 肋 斯 坦 教 會 之 間 的 衝 突, 同 時 過 分 強 調 猶 太 主 義 對 初 期 教 會 的 影 響 但 不 容 否 認, 鮑 爾 在 新 約 研 究 的 貢 獻 是 無 可 估 計 的 首 要 的 貢 獻 就 是 把 新 約 聖 經 視 為 基 督 徒 歷 史 的 一 部 分, 並 從 這 個 角 度 去 研 究 所 有 經 巷, 深 深 意 識 到 它 們 是 早 期 教 會 歷 史 的 產 品, 是 某 一 個 時 1-t 教 會 精 神 的 見 証 此 外, 同 樣 的 觀 點 導 引 鮑 爾 去 認 定, 研 究 新 約 一 定 要 從 它 的 最 早 期 的 見 証, 即 保 祿 的 書 信 入 手 如 是, 他 把 保 祿 和 他 的 神 學 放 於 應 處 的 位 置 最 後, 鮑 爾 亦 把 若 望 福 音 從 三 部 對 觀 福 音 畫 分 出 來 當 代 學 者 對 史 特 勞 斯 和 鮑 爾 的 批 判 研 究, 作 出 不 同 的 回 應 : 其 一 便 是 附 和 或 堅 決 反 對 ; 其 二 就 是 從 中 尋 求 出 路, 只 接 受 杜 平 根 學 派 的 歷 史 批 判 觀 點, 但 不 接 受 其 研 究 結 果, 並 且 循 著 這 個 觀 點 繼 續 研 究 如 是, 劍 橋 三 傑 一 一 萊 特 富 特 (J.B. Lightf t ), 韋 斯 科 特 (B.F.Westcott ) 和 霍 特 (F.J.A.Hort ) 一 一 一 在 英 倫 默 默 耕 耘 1, 馮. 哈 納 克 (A.von Hamack ) 在 德 國 亦 默 4.3 小 結 上 述 學 者 對 歷 史 批 判 法 的 形 成, 不 無 貢 獻 其 實, 在 此 列 舉 的, 只 能 是 一 小 部 分, 還 有 很 多 很 多 其 他 的 此 外, 還 有 更 多 原 文 和 背 景 方 面 的 研 究, 都 不 能 在 此 一 一 論 述 比 方 十 九 世 紀 下 半 部 不 少 新 約 及 新 約 以 外 的 手 抄 本 及 紙 B.F.Westco 位 和 F.J.A.Hort 最 終 以 原 文 批 判 研 究 見 著 37

46 總 論 草 殘 篇 的 發 現 就 促 進 不 少 原 文 方 面 的 研 究 馮. 蒂 申 多 夫 CCh. von Tischendorí ) 於 1859 年 發 現 西 乃 抄 本, 他 在 這 方 面 的 成 就 令 他 與 韋 斯 科 特 和 霍 特 平 排, 同 是 原 文 研 究 方 面 響 噹 噹 的 人 物 戴 斯 曼 CA. Deissmann ) 專 門 研 究 古 代 信 件, 對 研 究 新 約 書 信, 幫 助 亦 很 大 至 於 背 景 研 究, 則 是 新 約 所 屬 世 界 的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 新 約 的 歷 史 地 理 政 制 宗 教 思 想 形 態 文 學 形 式 等 在 這 方 面. n 合 奇 CE.Hatch ) 查 爾 斯 CR.H.Charles ) 拉 姆 齊 CW.M.Ramsay ) 等, 各 有 所 長 哈 奇 分 辨 希 臘 思 想 對 基 督 徒 信 仰 的 影 嚮, 發 現 這 是 有 別 於 閃 語 文 化 的 影 嚮 查 爾 斯 研 究 當 代 猶 太 默 示 文 學, 這 種 研 究 對 了 解 新 約 有 一 定 的 幫 助 拉 姆 齊 則 從 考 古 學 探 究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歷 史 地 理 和 政 治 背 景, 讓 人 對 路 加 的 著 作 和 保 祿 有 更 實 質 的 了 解 5. 十 九 世 紀 重 點 研 究 一 一 對 觀 福 音 問 題 由 十 八 世 紀 晚 期 開 始, 不 少 學 者 熱 衷 於 研 究 瑪 竇 馬 爾 谷 和 路 加 福 音 這 三 部 福 音 就 內 容 內 容 編 排 和 用 詞 方 面, 有 不 少 相 同 的 地 方, 但 亦 有 相 異 之 處, 可 以 排 列 在 一 起 比 較 和 觀 看, 所 以 又 稱 為 對 觀 福 音 J C the synoptics 或 the synoptic gospels) 這 三 部 福 音 相 近 又 相 異 的 現 象 導 致 多 方 面 的 研 究 和 假 設 在 聖 經 學 界, 對 觀 福 音 的 相 互 關 係 所 引 發 的 問 題 稱 為 對 觀 福 音 問 題 J Cthe synoptic problem, 簡 稱 對 觀 問 題 J ) 是 一 門 至 今 仍 有 人 繼 續 鑽 研 的 學 問 三 部 福 音, 以 馬 爾 谷 福 音 最 短, 共 六 百 六 十 一 節 ( 瑪 竇 福 音 長 一 千 零 六 十 八 節, 路 加 福 音 一 千 一 百 四 十 九 節 )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內 容 差 不 多 全 部 在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中 找 到 : 大 約 38

47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百 分 之 八 十 資 料 在 瑪 竇 福 音 重 現, 百 分 之 六 十 五 資 料 在 路 加 福 音 重 現, 只 有 為 數 極 少 的 章 節 為 這 部 福 音 所 獨 有 J ( 谷 獨 有 的 段 落 為 3:20-21; 4:26-29; 7:31-37; 8:22-26; 9:49; 14:51-52 ' 部 分 基 於 相 當 顯 著 的 理 由, 為 瑪 寶 和 路 加 棄 而 不 用, 比 方 於 3:20-21 對 耶 穌 看 來 不 敬 的 評 語, 以 及 於 7:31-37 及 8:22-26 看 似 不 衛 生 的 治 病 方 式 ) 三 部 福 音 共 有 的 資 料 一 般 稱 為 三 重 報 道 J (triple tradition) 此 外,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共 同 擁 有 一 些 在 馬 爾 谷 福 音 中 找 不 到 的 資 料, 約 二 百 二 十 節 : 這 兩 部 福 音 共 有 的 資 料 一 般 稱 為 二 重 報 道 J (double tradition) 最 後, 瑪 寶 和 路 加 福 音 更 各 自 擁 有 不 少 在 其 他 福 音 找 不 到 的 資 料, 一 般 稱 這 些 資 料 為 獨 家 報 道 J (special material) 三 部 福 音 相 近 又 相 異 的 現 象, 導 致 多 方 面 的 研 究 和 假 設, 不 同 的 假 設 和 部 分 研 究 結 果 可 綜 合 分 述 如 下 5.1 四 類 假 設 在 研 究 對 觀 問 題 上, 出 現 了 不 少 不 同 的 假 設, 大 致 上, 比 較 顯 著 和 重 要 的 假 設, 可 歸 納 為 下 列 四 類 : 原 始 福 音 的 假 設 (primitive gospel hypothesis) 假 設 : 在 三 部 福 音 成 書 之 前, 已 有 一 部 福 音 書 存 在, 這 是 最 先 寫 成 的 福 音 書, 為 其 他 福 音 所 跟 隨, 所 以 稱 為 原 始 福 音 這 部 原 始 福 音 業 已 失 傳, 最 初 是 以 阿 刺 美 語 寫 成 的, 後 被 翻 譯 成 希 臘 文, 內 容 是 耶 穌 一 生 的 敘 述 反 辯 : 假 若 三 部 福 音 真 的 跟 隨 同 一 原 始 福 音, 它 們 之 間 理 應 更 加 相 近 39

48 總 論 口 傳 福 音 的 假 設 (oral tradition hypothesis) 假 設 : 各 福 音 成 書 前, 有 關 耶 穌 基 督 的 訊 息, 早 在 各 團 體 內 流 傳 這 個 訊 息 就 是 透 過 口 傳 的 方 式 得 以 定 形 和 保 存 每 位 聖 史 都 熟 悉 這 部 口 傳 福 音 J 並 在 書 寫 福 音 時, 予 以 運 用, 此 乃 三 部 福 音 相 似 的 原 因, 至 於 它 們 之 間 相 異 的 地 方, 實 是 各 團 體 因 不 同 需 要 而 改 編 造 部 口 傳 福 音 的 結 果 反 辯 : 早 期 基 督 徒 團 體 把 有 關 耶 穌 的 言 行 以 口 傳 的 方 式 保 存 下 來, 此 說 很 少 人 會 置 疑 不 過 r 口 傳 福 音 的 假 設 本 身 不 能 妥 善 地 解 釋 對 觀 福 音 的 複 雜 問 題 這 個 假 設 或 許 可 以 解 答 三 部 福 音 相 異 的 問 題, 但 似 乎 就 未 能 解 釋 部 分 段 落 逐 字 相 符 的 現 象 使 用 成 文 資 料 的 假 設 (fragment hypothesis) 假 設 : 在 福 音 成 書 之 前, 已 有 一 些 成 文 資 料 存 在, 這 些 資 料 是 比 較 零 碎 的, 內 容 可 能 包 括 奇 跡 故 事, 吉 論 等, 為 各 團 體 按 自 己 的 興 趣 和 需 要 所 搜 集 和 採 用 每 位 聖 史 在 書 寫 福 音 時, 選 用 了 某 些 成 文 資 料 反 辯 : 聖 史 選 用 了 成 文 資 料 的 可 能 f 生 頗 高, 不 過 最 大 的 問 題 是, 到 目 前 為 止, 我 們 只 可 假 設 這 些 資 料 存 在 使 用 其 他 福 音 的 假 設 (utiliza tion hypothesis) 假 設 : 聖 史 在 書 寫 福 音 時, 參 照 了 另 外 一 部 ( 或 兩 部 ) 我 們 認 識 的 福 音 ( 此 類 假 設 又 稱 為 literary dependence) 在 這 方 面, 可 能 性 共 十 八 個 之 多 ( 見 附 錄 六, 頁 ) 不 過 事 實 上, 最 多 人 研 究 的, 還 是 以 瑪 竇 福 音 為 首 的 假 設, 40

49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以 及 馬 爾 谷 福 音 是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的 源 流 的 學 說 反 辯 : 時 至 今 日, 絕 大 多 數 學 者 都 不 接 受 瑪 竇 福 音 為 最 先 寫 成 的 福 音 至 於 馬 爾 谷 福 音 為 其 他 兩 部 福 音 的 源 流 之 說, 在 今 天 已 很 少 受 置 疑 可 是 單 單 接 受 馬 爾 谷 為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的 源 流 的 做 法, 並 不 能 解 釋 全 部 對 觀 問 題, 例 如 : 我 們 如 何 解 釋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除 了 馬 爾 谷 的 資 料 以 外, 還 有 其 他 相 似 的 地 方? 5.2 一 些 研 究 和 結 果 在 探 討 對 觀 問 題 方 面, 以 十 九 世 紀 三 十 至 六 十 年 代 的 討 益 最 為 激 烈 下 列 是 一 些 比 較 突 出 和 重 要 的 研 究 格 里 斯 巴 克 (J.J.Griesbach , 作 品 1774) 格 且 斯 巴 克 就 對 觀 問 題 作 了 不 少 基 礎 研 究 他 於 1774 年 這 了 一 部 福 音 合 觀 } (Synopsis), 認 為 三 部 對 觀 福 音 無 法 達 成 一 致, 是 因 為 每 位 聖 史 所 著 重 的 不 是 事 件 發 生 的 實 質 次 字 的 緣 故 格 里 斯 巴 克 更 為 人 熟 悉 的 是 他 的 對 觀 問 題 的 假 設 'Griesbach hypothesis) 他 認 為 瑪 竇 福 音 是 最 先 寫 成 的 福 音, 跟 著 才 是 路 加 福 音 和 馬 爾 谷 福 音, 故 此, 對 觀 福 音 的 成 書 次 序 為 : 瑪 一 路 一 谷, 而 馬 爾 谷 聖 史 同 時 採 用 了 瑪 竇 向 路 加 福 音, 有 時 把 兩 者 的 部 分 經 文 合 併 格 里 斯 巴 克 的 假 設 有 別 於 傳 統 的 奧 思 定 假 設 J 焉 一 谷 一 路 (Augustinian hypothesis) 拉 克 曼 (K. Lachmann , 著 作 1835) 拉 克 曼 發 現, 瑪 寶 和 路 加 福 音 不 但 在 內 容 方 面, 而 且 在 句 容 的 編 排 上, 也 與 馬 爾 谷 福 音 相 同, 只 是, -- 旦 偏 離 馬 爾 41

50 總 論 谷 福 音, 它 們 就 各 行 其 道 對 於 這 個 現 象, 拉 克 曼 提 供 這 樣 的 解 答 : 三 部 福 音 實 原 始 福 音 次 序 在 跟 隨 一 部 原 始 福 音 的 次 序, 但 比 較 上, I I 馬 爾 谷 福 音 最 為 貼 近 至 於 瑪 竇 福 音, 它 l 谷 基 本 上 是 由 一 言 論 集 改 編 而 成, 聖 史 把 與 馬 爾 谷 福 音 共 有 的 資 料, 加 插 在 其 中 王 電 路 維 克 爾 (Ch.G.Wilke , 著 作 1838) 維 克 爾 細 查 及 比 較 三 部 福 音, 並 作 出 以 下 的 結 論 : 口 傳 福 音, 甚 至 使 用 成 文 資 料 的 假 設 都 未 能 解 釋 對 觀 福 音 的 相 互 關 像 差 不 多 全 部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內 容 都 包 含 在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內, 而 耶 穌 的 言 論, 亦 在 各 福 音 中 相 符 其 實, 我 們 沒 有 必 要 假 設 一 部 原 始 福 音 的 存 在, 馬 爾 谷 福 音 就 是 最 先 寫 成 的 福 音 這 是 一 分 極 具 創 意 的 作 王 每 品, 是 根 措 一 個 理 論 架 構 寫 成 的 至 於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相 近 的 現 象, 乃 是 前 者 依 賴 後 者 的 結 果 魏 瑟 (Ch.H.Weisse , 著 作 1838) 魏 瑟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認 為, 馬 爾 谷 福 音 是 最 早 寫 成 的 福 音, 在 措 詞 和 內 容 編 排 方 面 都 bl:: 較 原 始 這 部 福 音 為 瑪 竇 和 路 加 聖 史 所 採 用, 但 這 兩 位 聖 史, 除 了 這 個 基 本 源 流 以 外, 還 使 用 了 另 一 分 成 文 資 料 這 就 是 耶 穌 的 言 論 集, 由 瑪 竇 谷 [><:J Mλ 瑪 路 聖 史 編 掌 而 成 (Mλ) 42

51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霍 爾 夜 曼 (H.ιHoltzmann , 著 作 1863) 霍 爾 攻 曼 把 上 列 見 解 付 諸 科 學 研 究, 仔 細 分 析 整 個 對 觀 問 題, 所 作 定 論 如 下 : 只 有 使 用 其 他 福 音 的 假 設, 才 能 早 期 研 究 解 答 對 觀 福 音 的 問 題 這 樣 的 解 答 乃 是 不 斷 研 究 的 結 果 霍 爾 攻 曼 在 上 述 著 作 / 4 中 解 釋, 三 位 聖 史 共 同 使 用 了 一 部 成 文 谷 福 音, 簡 稱 為 GA ' 內 容 計 有 : 馬 爾 谷 褔 音 的 內 容 山 中 聖 苛 卜 以 及 治 癒 百 夫 畏 的 僕 人 的 故 事 此 外, 瑪 竇 和 路 加 聖 史 還 使 用 了 另 一 源 流, 這 亦 是 一 分 成 文 資 料, 內 容 主 要 ( 但 不 完 全 地 ) 由 一 些 言 論 構 成 (Qλ) 經 再 三 研 究, 霍 爾 安 曼 於 二 十 年 後 放 棄 有 關 GA 存 在 的 假 設, 確 立 了 馬 爾 谷 福 音 為 最 早 寫 成 的 福 音 之 說, 基 後 期 研 究 C><J 王 每 路 本 上 達 至 目 前 為 一 般 人 接 受 的 二 源 說 J (two-source theory, 見 的 -72 頁 ) 6. 十 九 世 紀 另 一 項 研 究 一 一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十 九 世 紀, 在 新 約 研 究 方 面, 另 一 項 題 材 就 是 從 歷 史 的 觀 點 去 看 耶 穌 的 生 平 人 們 很 有 興 趣 知 道, 究 竟 耶 穌 是 個 怎 噎 樣 的 人 物, 在 他 身 上 確 實 發 生 了 甚 麼 事? 究 竟 早 期 教 會 的 宣 信 又 賦 予 耶 穌 的 描 述 多 少 色 彩? 早 於 十 八 世 紀, 賴 馬 魯 斯 (H.S.Reimarus , 部 分 著 作 於 作 者 身 後 公 元 1778 年 發 表 ) 大 膽 地 把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輿 福 音 書 中 及 教 會 所 宣 講 的 基 督 分 聞, 視 前 者 為 一 位 失 敗 的 43

52 總 論 猶 太 革 命 分 子, 後 者 則 是 門 徒 們 詭 騙 的 結 果 他 反 對 一 切 超 自 然 的 聖 經 閱 言 賣, 嘗 試 從 產 自 福 音 書 的 基 督 教 義 去 尋 找 真 正 的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o 在 這 方 面, 他 起 了 帶 頭 作 用 史 特 勞 斯 曾 經 嘗 試 寫 一 部 耶 穌 傳 記, 並 且 早 已 承 認, 他 在 這 方 面 失 敗 了 他 更 下 結 論 說, 因 資 料 所 限, 任 何 寫 耶 穌 傳 的 嘗 試, 註 定 失 敗 福 音 書 中 的 故 事 和 言 論 就 像 珠 子 一 般, 原 本 是 零 散 的, 它 們 之 所 以 能 夠 成 為 一 條 珠 項 鍊 是 因 為 有 人 用 一 條 鍊 子 把 它 們 串 連 起 來 那 位 提 供 這 條 鍊 子, 即 福 音 書 的 架 構, 把 它 們 串 連 起 來 者, 就 是 聖 史 ( 有 關 史 特 勞 斯 其 他 方 面 的 見 解, 見 上, 頁 ) 史 特 勞 斯 的 提 示 最 初 並 未 獲 得 充 分 關 注 一 方 面, 是 十 九 世 紀 下 半 部 二 源 說 的 確 立, 使 不 少 人 以 為 通 過 馬 爾 谷 和 Q 這 兩 分 源 流, 可 以 追 朔 至 很 早 期 的 宗 徒 傳 統 另 一 方 面, 馮. 哈 納 克 帶 領 下 的 自 由 學 派 J (1iberal sch 1) 1 亦 相 信 若 善 用 歷 史 批 判 法, 可 以 把 福 音 書 中 有 關 基 督 的 教 義 部 分 刪 除, 繞 過 新 約 所 宣 講 的 信 仰 中 的 基 督, 達 至 其 背 後 的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十 九 世 紀 這 種 要 認 識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的 追 求 (the quest for the historical Jesus), 導 致 不 少 有 關 耶 穌 生 平 的 著 作 出 現 ( 即 所 謂 耶 穌 傳 J ' Ufe of Jesus) 但 最 終, 不 少 人 承 認, 由 於 四 福 音 並 非 以 寫 耶 穌 的 歷 史 為 重, 以 及 它 們 所 提 供 關 於 耶 穌 的 史 實 資 料 確 實 有 限, 不 少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都 流 於 片 面 和 淺 薄 例 如 : 有 人 純 粹 視 耶 穌 為 一 位 宣 講 者 或 宗 教 改 革 家, 亦 有 人 把 他 描 繪 成 一 位 社 會 改 革 者 或 政 治 改 革 領 袖 等 1 r 自 由 學 派 嘗 試 從 人 道 主 義 重 整 基 督 徒 信 仰, 側 重 探 求 基 督 徒 信 仰 倫 理 道 德 這 一 面, 而 不 著 重 研 究 同 樣 信 仰 教 義 那 一 面 44

53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到 了 二 十 世 紀, 有 關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的 研 究 逐 漸 式 微, 不 少 人 開 始 意 識 到,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不 是 一 些 純 歷 史 書 籍 ( 即 我 們 今 天 所 懂 的 ), 亦 不 是 耶 穌 的 傳 記, 而 是 一 些 神 學 作 品 在 這 些 經 卷 中, 各 聖 史 乃 是 以 自 己 的 神 學 觀 點 來 表 達 團 體 的 信 仰, 所 以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乃 是 早 期 教 會 團 體 的 信 仰 表 達 和 見 証 比 方 弗 雷 德 (W 凡 Trede ) 在 他 1901 年 的 著 作 中 便 指 出, 馬 爾 谷 福 音, 其 他 福 音 書 亦 然, 不 是 簡 單 的 傳 記, 而 實 是 對 耶 穌 真 義 神 學 上 很 深 遠 的 解 釋 從 這 部 福 音 的 序 言 就 可 看 出, 馬 爾 谷 聖 史 要 彰 示 的 不 是 耶 穌 的 人 性, 而 是 完 完 全 全 他 的 神 性 換 吉 之, 聖 史 不 是 以 客 觀 的 史 學 家 姿 態, 而 是 從 基 督 徒 信 仰 的 出 發 點, 去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書 7. 當 代 新 約 研 究 法 二 十 世 紀 的 研 經 方 法 以 歷 史 批 判 法 為 主 導, 配 以 背 景 研 究, 而 各 項 背 景 研 究 中, 又 以 猶 太 宗 教 對 新 約 的 影 響 較 受 重 視 此 外, 新 約 研 究 本 身 是 不 會 停 下 來 的, 研 究 新 約 的 方 法 也 可 能 有 新 的 發 展 7.1 歷 史 批 判 法 經 過 兩 三 世 紀 的 探 索 和 研 究, 人 們 對 聖 經 的 認 識 收 到 確 實 的 效 果 現 今, 一 般 學 者 都 承 認, 聖 經 內 各 經 卷 是 時 空 的 作 品, 要 以 批 判 方 法 來 研 究 目 前, 在 新 約 研 究 方 面, 除 了 背 景 問 題 以 外 ( 這 包 括 對 當 代 歷 史 文 化 語 文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 一 般 的 研 究 方 法 包 括 : 原 文 批 判 (textual criticism), 頭 流 批 判 (source criticism), 類 型 批 判 (form criticism) 以 及 修 訂 批 判 (redaction criticism) 這 些 批 判 共 同 構 成 研 究 新 約 的 主 流 方 法, 即 歷 史 批 判 法 J ( 這 些 方 法 將 在 下 列 數 45

54 總 論 章 逐 一 介 紹, 見 頁 ) 7.2 猶 太 宗 教 的 影 響 死 海 卷 於 1947 年 被 發 現, 再 次 掀 起 研 究 這 時 期 猶 太 著 作 的 興 趣 當 中 的 基 本 理 論 就 是, 我 們 的 新 約 不 但 受 當 代 希 臘 羅 馬 文 化 的 影 響, 而 且 更 受 當 時 猶 太 思 想 的 影 響 基 督 徒 信 仰 始 自 巴 肋 斯 坦, 而 耶 穌 本 人 亦 為 巴 肋 斯 坦 猶 太 人, 雖 則 希 臘 文 他 才 是 新 約 的 世 界, 但 這 種 文 忱 的 影 響 是 經 過 猶 太 宗 教 思 想 過 慮 的 新 約 團 體 以 舊 約 聖 經 為 中 心, 並 且 在 外 邦 文 化 的 影 響 下 去 闡 釋 應 用 它, 從 中 找 到 它 的 神 聖 意 義 新 約 作 者 不 論 是 猶 太 人 或 外 邦 人, 無 一 不 受 猶 太 宗 教 思 想 的 影 響, 分 別 只 在 於 程 度 的 深 淺 而 已 故 此 研 究 新 約, 便 應 對 猶 太 宗 教 有 一 些 認 識 早 於 十 七 世 紀, 萊 特 富 特 U. Lightfoot ) 便 己 探 索 新 約 的 猶 太 背 景 他 出 版 了 一 部 新 約 註 釋, 充 分 使 用 塔 耳 慕 得...J (talmud) 和 其 他 有 關 的 猶 太 資 料 去 闡 明 新 約 的 經 文 1 本 世 紀, 斯 特 拉 克 (H. L. Strack) 和 比 勒 貝 克 (P.Billerbeck) 追 隨 同 一 路 線 去 闡 釋 整 部 新 約 2 0 r 塔 耳 慕 得 一 詞 具 研 究 之 意, 其 研 究 對 象 主 要 為 米 市 納...J (mishnah) 0 r 米 市 納 是 一 種 經 師 們 解 釋 舊 約 法 律 的 口 傳 傳 統, 因 應 需 要 而 產 生 當 時 的 情 況 就 是, 許 多 舊 約 法 律, 巳 因 環 境 人 事 的 變 遷, 變 成 古 老 陳 舊, 有 重 新 解 釋 的 必 要 米 市 納 白 公 元 70 年 出 現, 至 212 年 止, 人 們 並 於 公 元 200 年 開 1 J.Ugh 任 IÌ, A Commen 但 ry on the New Tes 臼 ment from the Ta1mud and Hebrai, 臼, 4 volume set (P, 臼 做 到 jy: Hendrickson 1989, reprint of the original Eng. translation 1859). 拉 丁 文 原 著 於 出 版 2 參 閱 H.LS 仕 ack &: P.Billerbeck, 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 aus Ta1mud und Midrasch, 6 vols. ( 前 由 lìch: Beck, ). 46

55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始 用 希 伯 來 文 把 它 寫 記 下 來 只 是 r 米 市 納 在 解 釋 法 律 之 餘, 從 來 不 指 出 法 律 的 出 處 米 市 納 於 公 元 212 年 左 右 定 型, 但 是 人 民 生 活 環 境 繼 續 改 變, 而 社 會 的 需 要 亦 與 日 俱 增, 因 此, 與 民 生 社 會 直 接 有 關 的 法 律, 不 時 有 重 新 估 價 的 需 要, 而 這 就 是 塔 耳 慕 得 的 來 源 它 實 是 對 米 市 納 的 法 律 部 分 的 解 釋 補 充 或 擴 展, 但 這 不 是 呆 板 的 詮 釋, 而 是 真 正 的 推 理 論 說, 且 有 每 種 法 律 的 聖 經 根 據 塔 耳 慕 得 有 兩 種 不 同 的 版 本 : 出 自 巴 肋 斯 坦 的 塔 耳 慕 得 以 及 出 自 巴 比 倫 的 塔 耳 慕 得 兩 種 塔 耳 慕 得 都 是 繼 米 市 納 之 後, 自 公 元 212 年 才 逐 漸 產 生, 至 公 元 五 六 世 紀 先 後 完 成 兩 種 著 作 都 是 最 初 口 授, 後 來 才 用 阿 刺 美 語 寫 下 來 儘 管 塔 耳 慕 得 的 註 釋 與 現 代 聖 經 學 者 所 作 的 不 大 相 同, 然 而 這 些 註 釋 仍 可 幫 助 我 們 了 解 昔 日 猶 太 人 的 心 理 狀 態, 以 及 較 易 明 瞭 新 約 內 一 些 對 舊 約 的 解 釋 另 一 類 影 響 新 約 研 究 的 猶 太 著 作, 就 是 米 德 辣 市 (midrash), 這 是 一 種 聖 經 註 釋 的 概 稱 這 些 著 作 的 目 的, 在 於 相 當 自 由 地 利 用 過 去 聖 經 的 人 物 事 物 或 法 律, 加 以 解 釋 引 仲 增 添 和 描 繪, 使 聖 經 更 為 清 楚 明 確 易 解, 實 際 符 合 當 代 聽 眾 的 需 要, 幫 助 他 們 更 易 獲 得 教 義 及 倫 理 方 面 的 教 訓, 亦 使 聖 經 更 活 潑 有 力 地 呈 現 於 後 代 面 前 部 分 米 德 辣 市 為 米 市 納 或 塔 耳 慕 得 的 同 期 著 作 不 過, 這 文 體 亦 出 現 於 舊 約 正 文 上, 甚 至 在 新 約 亦 屢 見 不 鮮 若 能 對 塔 耳 慕 得 和 米 德 辣 市 有 一 些 認 識, 對 了 解 新 約, 有 一 定 的 幫 助 前 者 反 映 早 期 猶 太 人 的 風 俗 慣 例 和 制 度, 後 者 更 是 一 種 亦 見 於 新 約 的 釋 經 手 法 只 是, 不 論 47

56 總 論 是 塔 耳 慕 得 或 米 德 辣 市 J 都 是 一 些 在 新 約 各 經 卷 成 書 之 後 才 相 繼 出 現 的 作 品, 在 參 考 時, 應 衡 量 使 用 文 學 批 判 近 三 數 十 年, 除 了 歷 史 批 判 法 外, 部 分 釋 經 學 者 更 試 圖 從 另 一 取 向 去 了 解 新 約 聖 經 這 就 是 文 學 批 判 J Oiterary criticism) 基 本 上, 這 些 釋 經 學 者 認 為, 既 然 聖 經 是 舉 世 尊 崇 的 作 品, 並 因 此 成 為 一 分 文 學 巨 著, 便 應 以 研 究 文 學 的 方 法 去 研 究 它 他 們 的 基 本 理 論 是 : 讀 者 (reader) 在 著 作 (text) 面 前 扮 演 一 個 不 可 或 缺 的 角 色 對 著 作 的 解 釋 實 是 讀 者 與 著 作 就 其 內 容 (subject matler) 交 談 (dialo 部 le) 的 結 果 新 約 聖 經, 若 從 歷 史 批 判 法 看, 事 件 的 報 道 乃 是 以 神 學 為 出 發 點, 所 反 映 的 正 是 產 生 經 卷 的 團 體 所 關 注 的 問 題 熱 衷 於 文 學 批 判 的 釋 經 學 者 則 不 以 為 然 他 們 不 當 經 卷 為 展 示 昔 日 世 界 的 一 道 窗 戶, 讓 人 能 認 識 所 報 道 事 件 的 其 實 情 境 或 了 解 產 生 經 卷 的 團 體 生 活 實 況, 卻 視 它 為 一 面 鏡 子, 所 反 映 的 是 一 個 讀 者 被 邀 內 進 的 領 域, 一 個 產 自 讀 者 對 實 況 的 神 學 理 解 的 領 域 一 位 釋 經 學 者 若 從 文 學 批 判 研 究 一 篇 經 文, 他 所 看 重 的 不 是 歷 史 事 件 的 重 整, 而 是 一 種 能 導 致 自 我 轉 忱 的 了 解 他 研 究 聖 經 的 旨 趣 似 乎 在 於 目 前 完 整 的 經 卷, 細 看 它 的 各 部 分 如 何 互 相 聯 繫, 它 對 讀 者 的 影 響, 以 及 如 何 造 成 此 影 響 等 日 前, 新 約 文 學 批 判 研 究 路 線 有 二, 以 經 文 為 主 的 路 線 (text-centred or non-contextual approaches) 以 及 以 讀 1 有 關 米 市 納 J ', 米 德 辣 市 和 塔 耳 慕 得 的 解 釋, 參 閱 聖 經 辭 典 }, 香 港 恩 高 聖 經 學 會 , 549, 2029 號 48

57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者 為 主 的 路 線 (audience-oriented or contextual approaches) 以 經 文 為 主 的 研 究 以 結 構 分 析 J (structural analysis) 最 為 顯 著 結 構 論 ( structuralism) 批 判 是 一 種 視 經 文 為 封 閉 系 統 的 研 經 方 法, 認 為 這 個 系 統 是 由 標 記 組 成, 這 些 標 記 的 意 義 不 在 其 本 身 或 其 與 經 文 以 外 事 實 的 關 聯, 而 在 乎 它 們 之 間 的 關 條 結 構 分 析 目 的 在 於 發 掘 在 經 文 隱 現 的 深 藏 結 構, 從 而 闡 明 經 文 的 意 義 1 以 讀 者 為 主 的 研 究 在 閻 明 經 文 的 過 程 中 把 讀 者 牽 連 在 內 經 文 本 身 是 靜 止 的, 只 有 當 它 與 讀 者 互 動 的 時 候, 它 才 注 滿 生 命 力, 成 為 活 的 作 品 因 此, 它 不 是 人 若 按 步 研 究 和 分 析 便 能 榨 取 向 一 意 義 的 對 象 實 質 上, 當 人 嘗 試 了 解 一 篇 經 文 時, 他 便 投 進 一 個 詩 樣 的 結 構, 從 自 我 的 實 況 中 獲 取 它 的 意 義 故 此, 經 文 的 內 容 是 有 點 不 明 確 的, 可 有 超 過 一 種 正 確 的 了 解, 因 為 其 意 義 並 非 由 它 的 作 者 一 人 確 定 以 讀 者 為 主 的 研 究 有 多 條 分 線, 其 中 包 括 敘 述 批 判 <narrative criticism) 社 會 批 判 J (sociological criticism) 以 及 精 神 分 析 批 判 J (psychoanalytic criticism) 0 r 敘 述 批 判 明 顯 以 經 文 和 讀 者 為 重, 強 調 經 文 的 意 義 產 自 兩 者 的 互 動 關 係 讀 者 在 閱 讀 一 段 經 文 時, 經 文 本 身 帶 領 他 在 內 心 行 動, 從 而 體 驗 到 經 文 的 意 義 就 以 若 望 福 音 為 例 2 在 閱 讀 它 的 過 程 中, 讀 者 能 聽 到 敘 述 者 的 聲 音, 這 聲 音 把 他 引 進 經 文 的 敘 述 世 界, 從 中 觸 及 它 內 裡 的 人 物 價 值 規 範 衝 l 有 關 結 構 分 析 的 介 紹, 可 參 閱 R.F.Collins,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R.A.C 叫 pepper 嘗 語 蹤 敘 述 批 判 研 究 若 望 福 音 特 別 參 閱 R.A. C 凶 悍 明 前, Anatomy of the Fo 叮 叮 1 Gospel (Pl 過 ladelphia: Fortr 臼 s 1983, pa 戶 r 出 ck ed. 1987)

58 總 論 突 以 及 構 成 故 事 情 節 的 事 件 等 這 位 敘 述 者 把 作 者 的 觀 點 傳 送 給 讀 者, 配 以 記 號, 讓 他 與 所 言 賣 的 經 文 建 立 一 種 關 僚, 對 它 有 所 期 待, 產 生 認 同 敘 述 者 的 要 求 和 故 事 的 規 範 對 讀 者 構 成 一 種 挑 戰, 令 他 相 信 福 音 的 故 事 它 的 敘 述 世 界 以 及 它 的 主 要 角 色, 對 他 所 生 活 的 現 實 世 界 有 很 深 和 很 真 的 做 河 王 社 會 批 判 和 精 神 分 析 批 判 比 較 看 重 讀 者 背 景 對 他 了 解 經 文 意 義 的 影 響 社 會 批 判 視 個 別 讀 者 為 普 羅 讀 者 的 一 部 分, 強 調 這 種 背 景 對 他 了 解 經 文 有 影 響 精 神 分 析 批 判 則 重 視 讀 者 的 個 性 和 他 的 個 人 歷 史, 認 為 兩 者 對 他 了 解 經 文 皆 有 影 響 各 種 文 學 批 判 方 法 看 似 還 在 摸 索 階 段, 沒 有 一 種 已 突 圍 而 出 這 些 新 興 方 法 的 共 通 點 就 是, 它 們 是 以 經 文 本 身 而 不 是 以 它 背 後 的 歷 史 為 研 究 對 象, 要 看 的 是 目 前 已 完 成 的 經 卷 而 不 是 它 的 誕 生 過 程 它 們 所 關 注 的 是 經 文 展 現 在 前 的 文 學 世 界 而 不 是 它 後 面 的 歷 史 世 界, 它 們 要 獲 取 的 是 目 前 通 過 文 字 解 釋 所 得 的 意 義, 而 不 是 透 過 釋 經 所 得 的 歷 史 意 義, 或 甚 至 是 把 釋 經 所 得 應 用 於 當 前 境 況 的 意 義 採 用 文 學 批 判 的 聖 經 學 者, 多 半 都 認 同 歷 史 批 判 法 對 充 分 了 解 聖 經 的 重 要 和 需 要, 但 拒 絕 接 受 它 為 獨 一 無 二 和 唯 我 獨 尊 的 方 法 文 學 批 判 的 興 起 意 味 著 人 們 正 在 尋 求 一 種 更 妥 善 和 更 有 效 的 釋 經 方 法, 但 這 方 法 還 未 出 現 歷 史 批 判 法 在 目 前 還 是 基 本 的 研 經 方 法 面 對 廿 一 世 紀, 能 否 有 突 破? 50

59 第 四 章 新 約 研 究 法 參 考 書 目 R.E.Brown & S.M.Schneiders, "Hermeneutics", NJBC, R.F.Collins,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 R.D. Witherup, "Modern New Testament Criticism", NJBC, J.S.K 甜 lman B 中 譯 : 麥 子 格 ( 康 來 昌 譯 ), { 新 約 經 文 鑑 別 學 } F.Neirynck, "Synoptic Problem", NJBC, J.C.O'Nei11 & W.Baird, 官 iblical Criticism", The Anchor Bible Dictionary, Vol.1, ed. D.N.Freedman (New York-London Toron 切 -Sydney-Auckland: Doubleday 1992)

60 總 論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新 約 各 經 卷 的 原 稿 全 部 失 傳, 就 算 比 較 早 期 的 手 抄 本 亦 不 復 存 在 現 存 的 手 抄 本 大 部 分 為 較 後 期 的 產 品, 它 們 數 以 千 計, 且 其 中 沒 有 兩 本 是 完 全 相 同 的 明 顯 地, 在 複 製 手 抄 本 的 過 程 中, 錯 漏 產 生 了 原 文 批 判 旨 在 尋 找 經 文 的 原 來 面 目 在 不 同 的 手 抄 本 中, 在 同 一 節 經 文 遇 上 類 似 但 不 完 全 相 同 的 字 句 時, 一 位 聖 經 學 者 會 問 : 哪 一 字 句 最 接 近 原 文? 在 詮 釋 經 文 的 過 程 中, 原 文 批 判 是 解 釋 某 段 或 某 節 經 文 的 第 一 步 原 文 研 究 並 不 是 一 門 簡 單 的 學 間, 因 為 所 涉 及 的 資 料 繁 多 除 了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以 外, 早 期 教 會 的 禮 儀 書 籍 教 父 著 作 中 的 聖 經 引 証 以 及 各 種 古 譯 本, 都 是 研 究 原 文 的 資 料, 就 如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一 般, 它 們 亦 是 為 數 眾 多 1. 數 個 例 子 抄 製 于 抄 本 會 出 錯, 因 著 這 個 緣 故, 差 不 多 每 一 節 新 約 經 文 都 含 有 不 同 的 讀 法 人 們 做 原 文 批 判 研 究 時, 把 那 些 異 於 某 某 版 本 (edition) 內 文 的 字 句, 簡 稱 為 異 文...J (variants 或 variant readings) 這 些 異 文 數 量 龐 大, 己 錄 下 的 遠 超 二 十 萬 以 下 是 一 些 例 子 : (1) 弟 前 3:16 這 節 經 文 內 的 他 出 現 於 肉 身 在 另 一 些 手 抄 本 中 唸 為 天 主 出 現 於 肉 身 這 個 異 文 的 起 因 極 可 能 是 由 於 在 52

61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抄 寫 古 希 臘 文 方 面, 0 C ( 他 ) 與 ec( 天 主 的 簡 寫 ) 相 似, 以 致 手 抄 員 把 兩 者 混 淆 了 另 兩 個 容 易 引 起 混 淆 的 字, 就 是 αλλα( 但 是 ) 和 αμα ( 一 起, 同 時 ) 例 子 可 參 閱 羅 6:5 (2) 格 前 12:13 這 節 經 文 也 有 不 同 的 讀 法 r... 為 一 個 聖 神 所 滋 潤 (...all were made to drink of one Spirit) 和 r... 為 一 種 飲 料 所 滋 潤 J (...all were made to drink of one drink) 想 像 中, 于 抄 員 把 兩 豆 豆 ( 聖 神 的 簡 寫 ) 和 宵 μα ( 飲 料 ) 混 淆 了 (3) 默 1:5 這 節 經 文 含 有 的 異 文 是 r... 解 救 我 們 脫 離 我 們 的 罪 過 J (...has freed us from our sins) 和 r... 洗 游 我 們 除 去 我 們 的 罪 過 J (...has washed us from our sins J 異 文 的 起 因, 極 可 能 亦 是 手 抄 員 把 λuσα VT t ( 解 救 ) 和 λ Ov σα VT ι( 洗 j 條 ) 混 淆 了 (4) 若 ~ 5:7-8 這 兩 節 經 文 含 有 一 個 十 分 著 名 的 異 文, 即 若 望 註 釋 Uohannine comma)l 在 小 部 分 的 于 抄 本 中, 我 們 除 了 目 前 的 經 文 外, 還 唸 到 以 下 和 聖 三 有 闋 的 句 語 r... 在 天 上 就 是 父 聖 吉 及 聖 神, 而 這 三 個 是 一 致 的 而 在 地 上 作 証 的 有 三 個....,. J (...in heaven: the Father, the Word and the Holy Spirit, and these three 1 有 關 Johannine 叮 叮 區 的 故 事 J. 可 參 閱 B.M.Metzger. The Text of the New Testament,

62 總 論 are one. And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witness on earth...) 一 般 相 信, 這 是 手 抄 員 把 自 己 的 神 學 思 想 套 進 經 文 的 結 果 2.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分 類 於 十 八 世 紀, 韋 攻 坦 己 設 計 了 一 套 把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分 類 的 方 法, 到 了 十 九 世 紀 晚 期, 額 我 略 (C.R.Gregory ) 再 把 這 個 方 法 擴 展 和 補 充, 成 為 今 天 聖 經 學 界 一 般 採 用 的 方 法 這 個 方 法 把 所 有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分 類 如 下 ( 亦 參 閱 附 錄 七, 頁 ) 2.1 紙 草 卷 (papyr i) 大 部 分 是 殘 卷 ( fragrnents) 及 以 小 抄 本 的 形 式 出 現, 書 寫 字 體 為 大 字 體 除 了 弟 前 弟 後 以 外, 所 有 其 他 的 新 約 經 卷 至 少 局 部 在 這 些 手 抄 卷 中 出 現 紙 草 卷 是 以 p 加 上 阿 拉 伯 數 字 作 編 號 ( 如 fp 75), 已 編 入 目 錄 的, 接 近 一 百 卷 2.2 大 字 體 抄 本 (uncials) 差 不 多 全 部 以 抄 本 的 形 式 出 現, 書 寫 材 料 為 羊 皮 紙 部 分 抄 本 為 殘 篇 ( 只 有 一 頁 或 兩 頁 ), 亦 只 有 一 本 抄 本 包 含 全 部 新 約 ( 即 N ) 抄 本 內 容 以 福 音 居 多, 默 示 錄 則 鮮 有 代 表 作 大 字 體 抄 本 是 以 一 個 希 伯 來 文 字 母 ( N ) 拉 丁 文 大 寫 字 母 希 臘 文 大 寫 字 母 及 O 加 阿 拉 伯 數 字 作 編 號 ( 如 N = 01, A = 02, ψ= 044 等 ) 己 編 入 目 錄 的 大 字 體 抄 本, 超 過 三 百 本 54

63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2.3 小 書 寫 體 抄 本 (minuscules) 全 部 以 抄 本 的 形 式 出 現, 書 寫 材 料 主 要 為 羊 皮 紙, 而 部 分 後 期 的 產 品 則 以 紙 張 寫 成 大 體 上, 這 些 抄 本 比 較 完 整, 極 少 殘 篇 抄 本 內 容 主 要 為 四 福 音 及 保 祿 信 集, 亦 有 數 十 本 包 含 全 部 新 約, 另 百 多 本 包 括 除 默 示 錄 以 外 的 二 十 六 卷 書 小 書 寫 體 抄 本 純 粹 以 阿 控 伯 數 字 作 編 號 ( 如 323, 1101 等 ), 己 編 入 目 錄 的, 超 過 二 千 八 百 本 2.4 禮 儀 選 讀 本 (lectionaries) 全 部 以 抄 本 的 形 式 出 現, 書 寫 材 料 為 羊 皮 紙 或 紙 張, 而 書 寫 字 體 則 是 大 字 體 或 小 書 寫 體 這 些 經 本 是 專 為 禮 儀 讀 經 而 言 笠, 內 容 主 要 為 四 福 音, 小 部 分 經 本 則 由 書 信 經 文 構 妾, 亦 有 極 小 部 分 包 括 福 音 和 書 信 禮 儀 選 讀 本 是 以 t 加 阿 拉 伯 數 字 作 編 號 ( 如 i 1604, i 2193 等 ), 已 編 人 目 錄 的, 超 過 二 干 二 百 本 3. 一 些 重 要 的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新 約 各 類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數 目 龐 大, 以 下 是 一 小 部 分 比 較 重 要 的 ( 亦 參 閱 附 錄 八, 頁 ) 3.1 紙 草 卷 (1) 彼 提 收 藏 品 (Chester Beatty Col1ection ' 現 藏 於 都 柏 林 附 近 的 彼 提 博 物 館 中 ) tp 45 屬 第 三 世 紀 產 品, 是 四 福 音 和 宗 的 殘 缺 抄 錄 tp 46 屬 公 元 200 年 前 後 的 產 品, 內 容 為 十 封 保 持 書 信 ( 羅 希 格 前 格 後 弗 迦 斐 哥 得 前 55

64 總 論 得 後 ), 部 分 殘 缺 o tp 47 屬 第 三 世 紀 產 品, 是 默 示 錄 的 殘 缺 抄 錄 (2) tp 52 屬 位 於 曼 徹 斯 特 的 黎 藍 得 博 物 館 (John Rylands Li brary) 的 收 藏, 為 第 二 世 紀 ( 公 元 年? ) 的 產 品, 是 現 存 最 古 老 的 新 約 抄 錄 文 件, 本 身 是 一 小 殘 片, 內 容 只 有 若 18:31-33, (3) 波 得 馬 收 藏 品 (Martin Bodmer Collection, 現 藏 於 日 內 瓦 附 近 的 波 得 馬 圖 書 館 中 ) ' 的 : 屬 公 元 200 年 前 後 的 產 品, 是 若 望 福 音 的 殘 缺 抄 錄 tp72 屬 第 三 四 世 紀 的 產 品, 內 容 計 有 伯 前 伯 後 猶 tp 74 屬 第 七 世 紀 的 產 品, 為 宗 雅 伯 前 伯 後 若 一 若 二 若 三 和 猶 的 殘 缺 抄 錄 tp 75 屬 第 三 世 紀 的 產 品, 內 容 包 括 部 分 路 和 若 3.2 大 字 體 抄 本 (1) N ( 或 01' 又 稱 Codex Sinaitic 帥, 即 西 乃 抄 本, 現 藏 於 倫 敦 大 英 博 物 館 中 屬 第 四 t 世 紀 產 品, 包 括 全 部 新 約 和 部 分 舊 約, 是 現 存 唯 一 完 整 的 新 約 大 字 體 抄 本 1 (2) A ( 或 02 ' 又 稱 Codex Alexandrim 后, 即 亞 力 山 大 里 抄 本, 現 藏 於 倫 敦 大 英 博 物 館 中 屬 第 五 世 紀 產 品, 包 括 全 部 新 舊 約, 但 多 處 有 缺 漏 a 1 西 乃 抄 本 的 發 現, 相 當 戲 劇 性, 過 程 可 參 閱 B.M.Metzger, The Text of the New Testament,

65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3) B (03 ' 又 稱 Codex Vaticam 后, 即 梵 蒂 岡 抄 本, 現 藏 於 梵 蒂 岡 圖 書 館 中 屬 第 四 世 紀 產 品, 除 了 部 分 遺 漏 以 外, 保 存 全 部 新 舊 約 3.3 小 書 寫 體 抄 本 一 些 比 較 重 要 的 小 書 寫 體 抄 本 包 括 1, 13, 28, 33, 61, 69, 81, 118, 124, 131, 157, 209, 230, 346, 383, 543, 565, 579, 614, 700, 788, 826, 892, 983, 1071, 1241, 142 哇, 1689, 1739, 2053, 2344 等 4. 古 譯 本 遠 自 二 三 世 紀, 隨 著 地 方 教 會 的 興 起 和 發 展, 便 有 聖 謹 譯 本 的 需 要 和 出 現 就 新 約 譯 本 而 盲, 那 些 在 新 約 成 書 後 數 世 紀 內 完 成 的, 通 稱 為 古 譯 本...J (ancient versions of the New Testament) 這 些 譯 本 固 然 備 受 譯 文 本 身 的 限 制, 已 為 研 究 新 約 的 原 文 釋 意 和 神 學 進 展, 還 是 具 有 獨 特 價 堂 的 這 些 古 譯 本 包 括 ( 各 古 譯 本 地 理 分 布, 見 附 錄 十, 328 頁 ).1> 敘 利 亞 文 譯 本 (Syriac versions), 屬 第 二 世 紀 譯 本? 年 代 最 近 受 懷 疑 2) 拉 丁 文 譯 本 (Latin versions), 古 拉 丁 文 譯 本 屬 第 二 世 紀 譯 本, ( 控 丁 通 行 本 則 屬 第 四 世 紀 譯 本 3) 苛 仆 特 譯 本. (Coptic versions), 南 方 方 言 譯 本 (Sahidic version) 屬 第 三 世 紀 譯 本, 北 方 方 吉 譯 本 (Bohairic version) 則 屬 第 四 世 紀 譯 本 57

66 總 論 (4) 哥 德 譯 本 (Gothic version), 屬 第 四 世 紀 譯 本 (5) 亞 美 尼 亞 譯 本 (Armenian version), 屬 第 五 世 紀 譯 本 (6) 喬 治 亞 譯 本 (Georgian version), 屬 第 五 唾 紀 譯 本 (7) 厄 提 約 丕 雅 譯 本 (Ethiopic version), 屬 第 五 至 第 七 世 紀 譯 本? 年 代 屬 爭 議 附 註 : 以 上 各 古 譯 本, 全 部 譯 自 希 臘 文 新 約 聖 經, 但 在 西 方 教 會, 在 隨 後 的 日 子, 情 況 有 所 改 變 熱 羅 尼 莫 所 翻 譯 的 拉 丁 通 行 本 慢 慢 成 為 該 教 會 的 聖 經 J 取 代 了 原 文 聖 經 的 位 置 故 此 有 一 大 段 日 子, 在 歐 洲 的 各 種 翻 譯, 都 以 它 為 藍 本 ( 翻 譯 過 程 圖 解, 見 附 錄 九, 頁 ) 比 方, 第 一 本 英 文 聖 經, 是 譯 自 拉 丁 文, 於 十 四 世 紀 出 現 譯 自 原 文 的 英 譯 新 約 ( 和 部 分 舊 約 ) 乃 是 十 六 世 紀 之 作, 而 隨 後 比 較 重 要 的 譯 自 原 文 的 英 譯 本 計 有 King James Version ( 又 稱 The Authorized Version 1611), The Revised Version (1881, 1885), Th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1946, 1952), The New English Bible (1961, 1965), 以 及 Th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1 989) 等 至 於 中 文 聖 經, 第 一 個 譯 本 同 樣 譯 自 拉 丁 通 行 本 於 1700 年 左 右 譯 成, 內 容 包 括 大 部 分 新 約 在 隨 後 的 三 百 多 年 中, 天 主 教 和 基 督 教 都 譯 備 多 種 中 譯 本, 但 全 都 譯 自 拉 丁 文 第 一 本 譯 自 原 文 的 中 文 聖 經 乃 是 思 高 聖 經 學 會 之 作, 於 年 間 完 成, 並 於 1968 年 出 版 1 從 新 約 起 源 至 二 十 1 有 關 中 譯 本 比 較 詳 盡 資 料, 參 閱 思 高 聖 經 學 會 編 著. { 聖 經 辭 典 }. 香 港 思 高 聖 經 學 會 號 58

67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世 紀 譯 自 原 文 的 中 文 聖 經 面 哇, 所 展 現 的 可 算 是 一 個 從 無 到 有 的 過 程 ( 再 參 閱 附 錄 九, 頁 ) 5. 教 父 引 証 我 們 稱 早 期 教 會 有 重 要 著 作 的 基 督 徒 為 教 父 CChurch fathers), 而 所 謂 的 教 父 時 期 J Cpatristic age) 則 由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伸 展 到 第 八 titt; 己 不 少 早 期 教 父 在 他 們 的 著 作 中 ( 如 專 題 文 章 論 文 講 遁 詞 詮 釋 等 ), 大 量 引 用 新 約 聖 經, 故 此 他 們 的 引 証 Cpatristic quotations) 也 屬 於 研 究 新 約 原 文 的 資 料 特 別 為 確 定 某 某 手 抄 本 或 譯 本 經 文 的 日 期 和 地 點, 教 父 們 的 引 証 具 有 一 定 的 研 究 價 值 只 是, 這 些 引 証 是 有 限 制 的, 教 父 們 不 是 每 次 都 一 字 不 漏 地 引 用 聖 經, 他 們 很 多 時 是 單 憑 記 憶 來 引 用, 且 部 分 引 証 更 屬 釋 義 性 質 ( 部 分 經 常 引 用 聖 經 的 教 父 名 單, 見 附 錄 十 一, 頁 ) 6. 文 本 分 類 專 門 研 究 新 約 手 抄 本 的 學 者 發 現, 各 類 手 抄 本 是 可 按 其 文 本 Ctext types) 畫 分 的 這 就 是 說, 某 些 手 抄 本 是 有 相 互 商 { 擎 的, 可 以 放 入 同 一 組 別 內 研 究 目 前, 一 般 採 用 的 文 本 分 類 如 下 : 6.1 亞 力 山 大 里 文 本 (Alexandrian text) 人 們 認 為 這 是 最 接 近 原 文 的 文 本, 屬 於 這 類 文 本 的 手 抄 率 和 譯 本 計 有 þ46 pω Þ 75 N B 部 分 A 大 哥 分 抄 錄 保 祿 書 信 的 紙 草 殘 片 以 及 部 分 苛 仆 特 譯 本 59

68 總 論 6.2 拜 占 庭 文 本 (Byzantine text) 人 們 認 為 這 是 經 過 修 訂 的 文 本, 離 原 文 最 遠, 屬 於 這 類 文 本 的 手 抄 本 計 有 : 部 分 A' 和 絕 大 部 分 的 手 抄 本 等 6.3 西 方 文 本 (Western text) 人 們 認 為 這 是 經 加 工 和 修 飾 的 文 本, 目 的 無 疑 是 把 經 文 弄 得 更 通 川 頁 更 易 懂, 屬 於 這 類 文 本 的 手 抄 本 和 譯 本 計 有 D (= 05, 06) 部 分 W (= 032) 古 拉 T 文 譯 本 古 敘 利 亞 文 譯 本 等 6.4 凱 撒 勒 雅 文 本 (Caesarean text) 人 們 認 為 這 是 介 乎 亞 力 山 大 里 和 西 方 文 本 之 悶 的 文 本, 間 中 有 修 飾 的 現 象, 屬 於 這 類 文 本 的 手 抄 本 和 譯 本 計 有 : 部 分 θ(= 038) 部 分 亞 美 尼 亞 譯 本 喬 治 亞 譯 本 等 7. 原 文 批 判 法 之 運 用 原 文 批 判 法 乃 是 一 種 用 來 鑑 定 原 來 經 文 的 方 法 在 同 一 節 經 文 中 遇 上 兩 個 或 多 個 不 同 的 讀 法 時, 一 位 使 用 原 文 批 判 法 的 學 者 便 要 跟 隨 一 些 準 則, 去 選 取 那 個 最 可 能 是 屬 於 原 文 的 讀 法 在 介 紹 這 種 方 法 之 前, 或 許 需 要 進 一 步 認 識 一 些 在 複 製 手 抄 本 過 程 中 可 能 產 生 的 錯 誤 7.1 複 製 手 抄 本 過 程 中 可 能 產 生 的 錯 誤 無 論 是 專 業 于 抄 員 (scribe), 抑 或 業 餘 手 抄 員, 他 們 在 抄 寫 過 程 中, 免 不 了 犯 錯, 而 這 些 錯 誤, 可 以 是 有 意 的 或 無 60

69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意 的 無 心 之 失 (unintentional changes) 手 抄 員 無 意 的 抄 寫 錯 誤 包 括 : (1) 視 覺 方 面 的 錯 誤 一 誤 認 字 母, 特 別 是 以 下 這 些 組 別 c εθ 0, r II T, A A M, L1 A, A 1 N 0 一 一 跳 行 (parablepsis = a 1 king by the side) 有 時, 手 抄 員 的 眼 睛 會 跳 過 若 干 行, 令 人 從 下 文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地 方 (homoeoteleuton = a similar ending of lines), 繼 續 抄 寫 下 去 跳 行 導 致 漏 寫 (haplography) 一 一 重 寫 ( dittography) 有 時, 手 抄 員 亦 會 因 視 線 落 在 同 一 地 方 的 關 條, 把 已 抄 的 重 寫 一 一 誤 分 字 句, 主 因 是 有 一 段 時 期 人 們 並 不 把 字 句 分 開 來 寫 ( 例 子 : Godisnowhere) 一 一 因 縮 寫 而 引 起 的 混 淆 和 誤 解 ( 例 子 見 上, 頁 ) 12) 聽 覺 方 面 的 錯 誤 當 一 位 手 抄 員 筆 錄 別 人 口 述 的 東 西 時, 近 音 的 字 有 時 取 代 了 實 際 上 所 誦 讀 的, 例 如 山 f t c; 叫 f t c; 等 (3) 記 憶 錯 誤 一 位 于 抄 員 可 能 有 默 記 要 抄 寫 的 東 西 的 習 慣, 但 有 時 會 因 一 時 疏 忽, 或 受 其 他 類 似 經 文 的 影 響, 寫 出 與 樣 本 不 一 樣 的 東 西 來 這 方 面 的 錯 誤 包 括 : 同 義 詞 取 代 了 原 來 的 詞 語 字 序 不 同 字 母 的 次 序 不 同 與 其 他 類 似 經 文 1 更 多 例 子, 可 參 閱 B.M.Meìzg< 汀, The Text of the New Ti 臼 臼 mel 祉,

70 總 論 同 他 ( assimilation) 等 (4) 判 斷 錯 誤 這 是 在 抄 寫 過 程 中 缺 少 判 斷 力 的 結 果 一 個 相 當 普 遍 的 現 象 就 是 把 樣 本 中 的 旁 註 也 抄 入 手 抄 本 中 刻 意 修 改 (intentional changes) 方 面 的 : 手 抄 員 有 時 會 刻 意 修 改 正 在 抄 寫 的 經 文, 理 由 可 以 是 多 (1) 語 文 和 文 法 方 面 的 修 改, 目 的 為 使 我 們 的 聖 經 更 像 一 分 文 學 作 品 (2) 調 和 經 文 的 傾 向 (harmonistic corruption), 為 使 經 文 中 的 語 法 和 類 似 經 文 中 的 語 法 一 致 ( 例 子 : 路 23:38 及 其 異 文 ) (3) 充 實 經 文 的 傾 向, 為 使 經 文 更 加 完 整 ( 例 子 : 宗 13:43 及 其 異 文 ) (4) 加 入 細 節 的 傾 向, 為 使 經 文 更 適 順 易 懂 或 更 多 姿 多 呆 (5) 合 併 異 文 的 傾 向 (conf1ation of readings), 確 保 萬 無 一 失 ( 例 子 : 路 24:53 及 其 異 文 ) (6) 除 掉 困 難 的 傾 向, 為 使 經 文 唸 起 來 合 情 合 理 ( 例 子 : 若 - 5:7-8 ' 見 上, 頁 ) (7) 教 義 方 面 的 更 改, 使 之 與 自 己 及 團 體 或 派 別 所 持 守 的 相 同 7.2 鑑 定 原 文 的 準 則 在 某 節 經 文 中 遇 上 兩 個 或 多 個 不 同 的 讀 法 時, 一 位 原 文 62

71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批 判 者 首 先 會 運 用 一 些 準 則, 作 多 方 面 的 考 慮, 然 後 才 作 出 決 定, 接 納 其 中 一 個 讀 法 為 比 較 接 近 原 文 的 經 文 屬 於 原 文 批 判 法 的 準 則 大 體 上 可 分 為 兩 類 : 外 在 証 據 (external evidence) 外 在 証 據 乃 指 那 些 含 有 某 某 讀 法 的 外 在 文 件, 這 就 是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禮 儀 選 讀 本 古 譯 本 教 父 引 証 等 通 常 在 審 核 外 在 証 據 時, 要 考 慮 以 下 三 點 : (1) 文 件 的 年 代, 但 文 件 所 屬 的 文 本 類 別 的 年 代 要 比 文 件 本 身 的 年 代 重 要 : (2) 文 件 的 地 理 分 布 情 況 ; (3) 文 件 所 屬 的 文 本 類 別 內 在 証 據 (internal evidence) 內 在 証 據 指 向 內 文 的 審 核, 研 究 兩 種 可 能 性 : (1) 抄 寫 錯 誤 的 可 能 性 (transcriptional probabilities) 所 提 出 的 問 題 是 : 在 相 似 的 字 句 中, 哪 一 個 可 能 是 出 自 手 抄 員 有 意 或 無 意 之 錯? 所 使 用 的 準 則 包 括 : 一 一 取 較 難 明 的 字 句 ; 一 一 取 較 短 的 字 句 : 一 一 取 最 能 說 明 其 他 字 句 來 源 的 字 句 (2) 系 屬 原 文 的 可 能 f 生 (intrinsic probabilities) 這 是 訴 諸 原 文 本 身, 從 原 文 作 者 立 場 來 考 慮 所 有 問 題 的 做 法, 所 提 出 的 問 題 是 : 在 相 似 的 字 句 中, 哪 一 個 最 可 能 是 原 著 作 者 所 寫 的? 研 究 重 點 在 於 : 一 一 對 作 者 的 思 想 形 式 和 詞 彙 有 所 認 識 ; 63

72 總 論 一 一 考 查 要 研 究 的 章 節 在 經 卷 的 位 置 及 它 的 上 文 下 理, 從 而 了 解 作 者 的 思 維 歷 程, 以 確 定 哪 一 字 句 比 較 符 合 作 者 的 思 想 進 展 7.3 一 個 實 例 ( 宗 13:44) 原 文 批 判 法 應 是 活 學 活 用 的, 按 每 一 情 況 而 定, 亦 即 是 說, 並 不 一 定 需 要 把 上 述 全 部 準 則 都 搬 出 來 使 用 現 在 試 拿 宗 13: 作 例, 著 實 看 看 這 個 方 法 如 何 運 作 宗 13: 主 要 包 含 兩 個 不 同 的 讀 法 r 主 的 道 或 天 主 的 道 J (TO I/ λ 的 0 1/ TOV κ VptOV 或 TO I/ λ 的 0 1/ TOV θf 0;; : the word of the Lord 或 the word of God) 問 題 就 是 : 哪 一 讀 法 才 是 屬 於 原 文 的? 為 了 解 答 這 問 題, 我 們 試 用 原 文 批 判 法, 分 四 個 步 驟 進 行 (1) 列 一 張 支 持 這 兩 個 不 同 讀 法 的 手 抄 文 件 和 版 本 的 表 (2) 審 核 外 在 証 據 我 們 會 發 現 r 主 的 道 J 主 要 有 fp 74 桃 A 等 手 抄 文 件 的 支 持, 而 天 主 的 道 則 主 要 有 B 等 于 抄 文 件 的 支 持 這 即 是 說, 兩 個 讀 法 都 有 較 古 老 和 屬 於 較 好 文 本 類 別 的 手 抄 本 及 譯 本 的 支 持 故 此, 單 憑 外 在 証 據, 我 們 很 難 作 出 判 斷 (3) 審 核 內 在 証 據 在 此, 我 們 要 問 : 一 一 在 宗 13 ' r 主 的 道 及 天 主 的 道 合 共 出 現 六 次 之 多 ( 參 閱 宗 13:5, 7, 祉, 峙, 48, 49), 手 抄 員 會 不 會 無 意 地 把 兩 者 混 淆 了? 一 一 在 新 約 的 經 卷 中 r 天 主 的 道 是 比 較 常 見 的 句 語, 手 抄 員 會 不 會 因 此 而 作 出 刻 意 的 修 改, 即 把 主 的 道 J 改 為 天 主 的 道 J? 同 樣 的 現 象 會 不 會 亦 是 一 個 指 64

73 第 五 章 原 文 批 判 標, 讓 人 意 會 到 原 著 作 者 寫 天 主 的 道 的 可 能 性 較 高? 一 一 在 宗 13: 的 前 後 章 節 中, 有 其 他 與 夫 主 有 關 的 句 語 出 現 ( 參 閱 13:43 r 天 主 的 恩 寵 J 13:46 天 主 的 道 J ) 作 者 會 不 會 因 此 在 這 裡 也 寫 下 與 天 主 有 關 的 句 語? 這 樣 的 審 核 顯 示, 假 若 手 抄 員 真 的 受 天 主 的 道 的 慣 用 性 影 響, 那 麼 r 主 的 道 才 應 是 原 文 作 者 所 寫 的 另 一 方 面, 若 是 從 13:44 的 上 文 下 理 來 看 r 天 主 的 道 極 可 能 才 是 原 文 所 有 的 A) 作 出 判 斷 看 來, 這 不 是 個 容 易 解 決 的 問 題, 外 在 及 內 在 証 據 都 沒 有 給 予 明 確 的 指 示 基 於 取 較 易 說 明 其 他 字 句 來 源 的 字 句 的 準 則, 我 們 或 可 拿 主 的 道 為 接 近 原 文 的 句 語 手 抄 員 有 可 能 受 上 下 文 或 天 主 的 道 的 慣 用 生 影 響, 把 原 來 的 主 的 道 改 了 反 之, 若 天 主 的 道 真 的 分 屬 原 文, 我 們 比 較 難 以 解 釋 為 何 手 抄 員 把 它 改 了 話 雖 如 此, 在 原 文 批 判 研 究 範 圍 內, 宗 13: 仍 是 一 道 難 題 幸 而, 無 論 選 擇 哪 個 讀 法, 都 對 整 段 經 文 的 基 本 意 義, 沒 有 深 遠 的 影 響 參 考 書 目 R.E.Brown & D.W.Johnson & K.G.O'Connell, "Texts and Versions", NJE 缸 ~ , R.F.Collins,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豆.Con 扭 lmann 65

74 總 論 E.J.Epp & G.D.Fee, Studies in the 泊 的 Iry and Method of New Tes 臼 ment Textual Criticism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3). J. Finegan, Encountering New Testament Manuscripts, A Working Introduction to Textual Criticism (London: SPCK 1975). B me. 凹 nt 叫 (Loρ)n 吋 1 吋 don 一 New York: United Bibl 跆 e 包 cie 甜 t 位 ie 臼 s, corrected ed. 1975). Idem, The Text of the New Tes 臼 ment, 36-92, 中 譯 : 同 上 ( 康 來 昌 譯 ), { 新 約 經 文 鑑 別 學 } 37-93,

75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十 九 世 紀 以 研 究 源 流 為 重 到 了 二 十 世 紀, 源 流 問 題 在 對 觀 福 音 研 究 已 取 得 一 定 的 成 就 r 二 源 說 已 被 大 部 分 聖 經 學 者 接 納 餘 下 的, 就 是 循 著 這 條 路 線 繼 續 研 究 以 及 把 同 樣 批 判 應 用 於 更 多 經 卷 上 1. 研 究 重 點 新 約 源 流 批 判 基 本 上 研 究 新 約 經 卷 使 用 源 流 的 問 題 源 流 批 判 者 面 對 一 段 經 文 或 一 分 經 卷 時, 會 提 出 以 下 或 類 似 的 問 題 : 在 這 經 卷 中, 作 者 有 沒 有 使 用 源 流 ( 指 成 文 資 料 )? 假 若 有 的 話, 他 使 用 的 究 竟 是 甚 麼 源 流? 他 只 使 用 一 分 源 流, 或 超 過 一 分 源 流? 整 分 源 流 的 本 來 面 目 是 怎 樣 的? 作 者 揉 用 了 多 少? 而 目 前 的 經 卷 又 有 多 少 篇 幅 屬 於 源 流? 作 者 如 何 使 用 他 的 源 流? 一 字 不 漏 地 搬 過 來? 或 只 是 隨 意 地 使 用? 源 流 批 判 研 究 不 單 旨 在 把 經 文 的 源 流 部 分 分 辨 出 來, 而 且 還 嘗 試 認 識 源 流 背 後 的 神 學 思 想, 進 而 把 這 種 思 想 與 原 著 的 作 比 較 在 運 用 源 流 批 判 的 過 程 中, 人 們 嘗 試 憑 一 些 準 則 去 辨 認 源 流 的 存 在 這 些 準 則 屬 指 標 性 質, 能 披 露 源 流 所 在, 主 要 計 有 : (1) 累 贅 或 重 複 (redundancy) 在 新 約 的 個 別 經 卷 內, 重 複 現 象 並 不 普 遍, 因 此 經 文 重 複 地 出 現, 極 可 能 就 是 作 者 使 用 源 流 的 指 示 ( 比 方 瑪 5: 67

76 總 論 32; 19:9, 相 同 話 語 可 能 出 自 不 同 的 源 流 ) (2) 上 下 文 不 銜 接 (context) 在 一 篇 經 文 中, 若 干 部 分 若 與 它 的 上 下 文 不 銜 接, 這 極 可 能 就 是 作 者 使 用 源 流 的 指 示 : 明 顯 地, 這 位 作 者 沒 有 充 分 運 用 寫 作 技 巧, 把 源 流 資 料 巧 妙 地 編 入 自 己 的 作 品 中 ( 參 閱 若 14:31b ' 耶 穌 好 像 己 說 完 他 要 說 的 15:1 ' 耶 穌 繼 續 說 下 去 ) (3) 詞 彙 與 風 格 (vocabulary and style) 不 同 詞 彙 的 出 現 與 風 格 的 轉 變 都 可 能 是 作 者 使 用 源 流 的 指 標 ( 比 方 路 1-2 章, 耶 穌 童 年 史 的 傳 奇 色 彩 比 較 濃 厚 ) (4) 思 想 與 觀 念 (ideology) 在 一 篇 經 文 內, 思 想 主 題 神 學 觀 點 等 方 面 的 分 歧 都 可 能 是 作 者 使 用 源 流 的 指 示 ( 參 閱 斐 2:6-11 及 其 上 下 文, 在 此 保 祿 極 可 能 採 用 了 一 篇 在 團 體 間 流 傳 的 基 督 頌 ) 2. 源 流 批 判 在 對 觀 福 音 之 運 用 在 新 約 研 究 方 面, 人 們 把 源 流 批 判 應 用 於 不 少 經 文 和 經 卷 上, 尤 其 是 對 觀 福 音 2.1 í 二 源 說 對 觀 福 音 相 近 又 相 異 的 現 象, 導 致 歷 年 來 多 方 面 的 解 釋 和 研 究 ( 有 關 解 釋 和 研 究, 見 上, 頁 ) 時 至 今 日, 在 新 約 聖 經 學 界, 一 種 差 不 多 普 遍 被 接 納 的 解 釋, 就 是 二 源 說...J (two-source theory) 按 照 這 種 說 法, 馬 爾 谷 是 最 先 寫 成 的 福 音, 瑪 竇 和 路 加 聖 史 認 識 這 部 福 音, 並 且 採 用 了 68

77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它, 亦 即 是 說, 馬 爾 谷 福 音 是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的 資 料 來 源 之 一 這 就 解 釋 了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有 大 量 與 馬 爾 谷 福 音 相 同 資 料 的 現 象 這 種 說 法 同 時 表 示, 除 了 馬 爾 谷 福 [><J 音 以 外,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還 有 另 一 資 料 來 源, 從 而 獲 得 馬 爾 谷 福 音 所 沒 有 的 共 同 資 料 這 分 假 定 的 源 流 或 文 件, 一 般 稱 之 為 Q ( 德 文 Quel 語, 意 即 源 流 ) 有 人 相 信, 這 就 是 巴 比 亞 斯 所 說 的 耶 穌 語 錄 J ( 即 他 以 為 是 瑪 竇 所 編 的 ). 但 亦 有 人 認 為.Q 是 一 種 完 全 不 一 樣 的 資 料 兩 個 源 流 的 說 法, 固 然 能 夠 給 予 對 觀 問 題 頗 為 合 理 的 解 釋, 但 我 們 必 須 同 時 承 認, 這 種 說 法 對 整 個 事 件 來 說, 仍 然 未 能 提 供 完 滿 的 答 案, 例 如, 對 於 瑪 瑪 ~ 路 竇 和 路 加 各 自 擁 有 的 獨 家 資 料, 又 怎 樣 解 釋? 關 於 這 個 問 題, 分 別 有 人 提 出 額 外 源 流 J 或 原 始 瑪 竇 福 音 和 原 始 路 加 福 音 的 說 法 1. 但 亦 有 人 建 議, 我 們 應 從 修 訂 的 角 度 來 研 究 這 些 獨 家 擁 有 的 資 料 再 者, 馬 爾 谷 有 沒 有 使 用 源 流? ( 小 部 分 學 者 相 信, 馬 爾 谷 聖 史 也 認 識 Q) 2.2 馬 爾 谷 福 音 為 最 先 寫 成 的 福 音 從 上 可 見, 二 源 說 的 重 點 有 二, 其 一 為 馬 爾 谷 褔 1 B.H.Streeter ( ) 提 出 四 源 的 假 設 按 此 假 設, 馬 爾 谷 情 音 具 羅 馬 傳 統 的 背 景.Q 則 源 自 安 提 約 基 雅, 至 於 路 加 福 音 的 獨 家 資 料 乃 來 自 凱 撒 勒 雅 傳 統, 而 瑪 竇 福 音 的 獨 家 資 料 卻 出 於 耶 路 撒 冷 傳 統 參 閱 B.H.Str, 自 ter. The Fo 叮 伽 戶 1s: A St 吋 Iy ofc 蝴 ns (London: 岫 cmillan 1956). 69

78 總 論 音 按 此 理 論, 馬 爾 谷 福 音 是 三 部 福 音 中 最 先 寫 成 的 福 音 (Markan priority), 並 成 為 瑪 寶 和 路 福 音 的 源 流 這 點 可 從 多 方 面 得 以 証 實 : 對 觀 福 音 綱 要 的 次 序 三 部 福 音 在 綱 要 方 面 反 映 同 一 的 次 序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整 個 綱 要 可 見 於 瑪 寶 和 路 加 福 音 換 吉 之,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在 內 容 編 排 上 跟 隨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Markan order) 瑪 谷 路 公 開 生 活 前 的 準 備 3:1-4:11 1:1-13 3:1-4:13 在 加 旦 肋 亞 傳 教 4:12-18:35 1:14-9:50 4:14-9:50 往 耶 路 撒 冷 章 10 章 9:51-19:28 在 耶 路 撒 冷 傳 教 章 章 19:29-21:38 受 苦 受 死 章 章 章 復 活 28 章 16 章 24 章 在 福 音 的 整 體 架 構 及 資 料 編 排 上,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都 依 循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通 常 瑪 竇 或 路 加 福 音 偏 離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時, 另 一 部 福 音 仍 緊 隨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瑪 竇 福 音 跟 隨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瑪 竇 福 音 大 體 上 跟 隨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瑪 3:1-4:22 與 谷 1:1-20 平 行, 瑪 章 與 谷 6:14-16:8 平 行, 這 兩 大 段 經 文 在 次 序 上 沒 有 任 何 顯 著 的 更 改 在 瑪 竇 福 音 中, 所 有 次 序 上 的 更 改 都 發 生 於 瑪 4:23 一 13:58 ' 即 谷 1:21-6:13 的 平 行 文 所 有 變 動 只 限 於 8-10 章, 這 都 是 把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資 料 提 前 報 道 (anticipations), 有 時 與 來 自 Q 的 資 料 揉 合, 其 餘 的 都 是 跟 隨 著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瑪 竇 福 音 一 切 的 更 改 都 為 配 合 它 70

79 第 六 章 ;!ý. i 元 才 比 判 於 4:23-11:1 表 達 的 中 心 思 想, 這 段 經 文 集 中 於 報 道 耶 穌 的 教 導 和 治 病, 以 及 展 現 門 徒 之 道 路 加 福 音 跟 隨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大 致 上, 路 加 福 音 較 瑪 竇 福 音 更 貼 近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所 加 插 的 資 料 分 插 入 馬 爾 谷 福 音 原 有 的 架 構 內, 主 要 的 有 所 謂 小 插 段 J (the litt1e interpolation) 路 6:20-8:3 ' 及 大 插 段 J (the big interpolation) 路 9:51-18:14 ' 其 餘 的 為 4:16-30; 5:1-11; 19:1-28 此 外, 路 加 聖 史 亦 刪 除 一 些 馬 爾 谷 福 音 內 的 資 料, 最 顯 著 的 為 谷 6:45-8:26 (the great omission) 不 清 楚 他 為 甚 麼 捨 這 段 經 文 及 其 他 的 一 些 資 料 不 用, 可 能 是 為 避 免 重 複 的 報 道 ( 比 方 在 此 福 音 只 有 一 次 增 餅 的 報 道 ), 亦 可 能 部 分 資 料 經 修 訂 後 己 以 另 一 形 式 在 另 一 地 方 出 現 2.3 Q 源 流 二 源 說 的 另 一 重 點 為 Q 這 是 瑪 竇 和 路 加 聖 史 所 採 用 的 另 一 源 流, 業 已 失 傳 因 它 的 內 容 幾 乎 全 為 耶 穌 的 話 語, 故 又 被 稱 為 語 錄 源 流 J (the sayings source) 0 Q 的 存 在, 以 及 它 為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所 共 有 但 個 別 地 使 用 的 假 設, 可 由 多 方 面 查 考 (1)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除 了 與 馬 爾 谷 福 音 共 有 的 資 料 外, 還 有 很 多 其 他 共 有 的 資 料 ( 二 重 報 道 ) 這 些 資 料 部 分 極 其 相 似, 有 些 甚 至 逐 字 相 符 (2) 若 將 這 些 資 料 在 編 排 上 作 比 較, 可 見 它 們 是 跟 隨 一 個 相 當 接 近 的 次 序, 極 可 能 就 是 Q 的 次 序 路 加 福 音 又 比 瑪 竇 福 音 貼 近 此 次 序 路 加 聖 史 把 絕 大 部 分 來 自 Q 的 資 料 71

80 總 論 安 排 在 福 音 的 大 小 插 段 中 ( 即 路 6:20-8:3; 9:51-18:14) (3) 瑪 寶 和 路 加 福 音 共 同 擁 有 一 些 重 複 的 資 料 和 詞 句, 即 在 同 一 福 音 內, 同 樣 的 資 料 記 載 了 兩 次 (doublets from the so 叮 ce[s], 共 十 四 項 之 多, 瑪 竇 間 中 把 這 些 資 料 合 併, 即 conf1ations 或 condensed doublets) 假 定 Q 存 在, 就 不 難 解 釋 這 種 重 複 現 象, 瑪 寶 和 路 加 福 音 的 來 源 之 一 為 馬 爾 谷 福 音, 另 一 來 源 為 Q 2.4 阿 刺 美 文 源 流 新 約 聖 經 與 希 臘 和 閃 族 文 化 的 關 像 是 一 個 不 斷 的 話 題 至 於 福 音 書, 不 少 人 從 中 看 見 阿 刺 美 文 源 流 的 影 子 受 影 響 的 程 度 眾 說 紛 耘, 從 輕 微 影 響, 至 全 面 性 的 影 響 都 有 支 持 者 比 方 達 爾 曼 (G.Dalman , 著 作 1898) 只 從 福 音 中 耶 穌 的 話 語 看 到 這 方 面 的 影 響, 托 里 (c.c.torrey , 著 作 1933, 1936) 則 認 為 我 們 的 幾 部 福 音 書 是 從 阿 刺 美 語 翻 譯 過 來 的 3. 源 流 批 判 在 其 他 經 卷 的 研 究 j 原 流 批 判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為 對 觀 福 音, 但 慢 慢 這 種 方 法 亦 被 應 用 於 其 他 新 約 經 卷 上 3.1 宗 徒 大 事 錄 路 加 在 他 的 福 音 中, 使 用 了 成 文 資 料, 於 是 人 們 接 著 問 : 他 寫 宗 徒 大 事 錄 時, 有 沒 有 同 樣 地 採 用 了 源 流? 部 分 學 者 把 源 流 批 判 也 應 用 於 宗 徒 大 事 錄 上 他 們 發 現, 在 這 分 經 卷 內, 路 加 用 了 大 量 篇 幅 重 複 敘 述 某 些 事 跡, 如 伯 多 祿 所 見 72

81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的 異 象 00:9-16; 11:5-10), 保 祿 的 歸 他 等 (9:1-19; 22:4-21; 26:9-18) 還 有, 在 經 卷 的 下 半 部, 有 四 段 經 文 是 出 其 不 意 地 改 由 第 一 人 稱 眾 數 敘 述 的 06:10-17; 20:5-15; 21:1-18; 27:1-28:16) 這 四 段 經 文 一 般 稱 為 我 們 段 落 J ("we 防 部 ages" 或 "we sections"), 全 與 海 路 行 程 有 關, 可 能 出 自 一 分 遊 記 或 旅 行 日 記 從 上 列 現 象 所 引 伸 的 結 論 便 是, 路 加 聖 史 在 編 寫 宗 徒 大 事 錄 時, 極 可 能 也 使 用 了 源 流 3.2 書 信 接 著 的 問 題 便 是 : 各 書 信 作 者 在 他 們 的 書 信 中, 有 沒 有 也 採 用 了 源 流? 在 這 方 面, 部 分 研 究 包 括 : (1) 斐 2:6-11 ' 這 是 一 篇 早 已 在 團 體 問 傳 流 的 基 督 頌, 保 祿 把 它 編 入 斐 理 伯 人 書 內 (2) 格 後 3:7-18 ' 在 這 些 章 節 中, 保 祿 有 沒 有 使 用 敵 對 者 的 資 料? (3) 格 後 6:14-7:1 ' 這 數 節 經 文 是 否 亦 屬 外 來 資 料, 被 加 插 入 這 封 信 內? (4) 厄 弗 所 人 書 與 哥 羅 森 人 書, 這 兩 封 書 信 具 有 很 多 相 同 的 地 方, 故 此, 哥 羅 森 人 書 是 否 厄 弗 所 人 書 的 源 流? 試 比 較 : 弗 哥 弗 哥 1:4 1:22 4: :8-10 1:7 1;14 4:32 3:12 2:5 2:13 5: : :2 1:25 5:21-6:9 3:18-4:1 4:2 3:12 6: :7-8 4:16 2:19 73

82 車 里 看 (5) 伯 多 祿 後 書 與 猶 達 書, 二 者 亦 具 有 不 少 相 同 點, 伯 多 樣 後 書 的 作 者 在 寫 書 信 時, 有 否 參 照 了 猶 達 書? 試 比 較 : 伯 後 猶 f 白 f 愛 2:1,3b 4 2:17 12b-13 2:4, : :5 5 3: : : : : :13, 猶 3.3 若 望 著 作 若 望 著 作 是 一 般 對 若 望 福 音 若 望 一 二 三 書 以 及 若 望 默 示 錄 的 通 稱, 但 這 並 不 表 示, 這 些 作 品 全 部 都 是 若 望 聖 史 所 寫 的 在 源 流 批 判 研 究 方 面, 對 這 組 作 品 提 出 的 問 題 包 括 : (1) 若 望 福 音 本 身 包 含 不 少 神 跡 故 事 ( 參 閱 若 2:1-11; 4: 46b-54; 5:1 一 15; 6:1-15; 6:16-21; 9:1-41; 11:1-44), 若 望 聖 史 在 編 寫 這 部 福 音 時, 有 沒 有 取 材 自 一 分 神 跡 集 (a signs source)? (2) 若 1:1-5 是 以 詩 體 寫 成 的, 這 數 節 經 文 是 否 屬 於 外 來 資 料, 被 編 入 1:1-18 內? (3) 若 望 福 音 的 臨 別 贈 言 部 分, 有 重 複 的 現 象, 這 是 否 作 者 使 用 源 流 的 跡 象? ( 參 閱 若 章 ) (4) 若 望 一 書 是 否 一 封 以 源 流 資 料 為 骨 幹 的 書 信? (5) 若 望 默 示 錄 本 身, 除 了 首 三 章 以 外, 基 本 上 是 否 由 兩 分 源 流 資 料 ( 即 4-11 章, 章 ) 合 併 而 成? 74

83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參 考 書 目 W.A.Beardslee, Iiterary Criticism of the New Testament. Guides to Biblica1 Scholarship (Phi1adelphia: Fortre 部 1970). R.F.Collins, Introcl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H.Co 凹 elmann J.S.Kselman & R.D 凡 Titherup, "Modem New Testament Criticism", NJBC, 113 一 F.Neirynck, "Synoptic Problem", NJBC, Iiterary Criticism for New Testament Critics. Guides to BibJi< 臼 1 Scholarship ( 目 前 ladelphia: Fortress 1978). 2 ~.R.Petersen, 75

84 總 論 第 七 章 類 型 批 判 源 流 批 判 是 十 九 世 紀 新 約 研 究 的 重 要 取 向 之 一, 其 成 就 以 確 立 二 源 說 最 為 顯 著 到 了 二 十 世 紀, 新 的 研 究 取 向 呈 現, 首 先 就 是 類 型 批 判 1. 研 究 重 點 類 型 批 判 的 始 祖 為 著 名 的 舊 約 聖 經 學 者 貢 克 爾 (H.Gunkel ) 這 位 學 者 著 重 研 究 舊 約 經 卷 背 後 的 口 傳 資 料 以 及 產 生 這 些 資 料 的 生 活 實 況 新 約 學 者 跟 隨 貢 克 闊 的 研 究 方 法 並 把 它 發 展 於 新 約 研 究 上 新 約 類 型 批 判 基 本 上 是 對 新 約 經 卷 內 各 樣 寫 作 類 型 (forms) 的 研 究 類 型 批 判 者 認 為 新 約 聖 經 作 者 把 不 同 形 式 的 寫 作 小 單 元 收 納 在 自 己 的 作 品 內, 所 以 這 位 作 者 集 搜 集 者 編 輯 和 修 訂 者 於 一 身 (collector, editor, redactor) 面 對 一 篇 經 文 時, 類 型 批 判 者 會 問 : 這 位 新 約 聖 經 作 者 在 寫 道 段 經 文 時, 有 沒 有 採 納 了 某 種 寫 作 類 型? 新 約 類 型 批 判 的 研 究 範 間 相 當 廣, 主 要 包 括 : (1) 在 經 卷 或 經 文 內 辨 認 和 分 析 不 同 的 寫 作 類 型 ; (2) 嘗 試 了 解 那 促 成 某 種 寫 作 類 型 產 生 或 運 用 的 生 活 實 況 (Sitz-im-Leben, 即 life situation 或 setting in life, 指 當 時 教 會 內 的 實 際 生 活 情 況 (3) 追 溯 某 種 寫 作 類 型 的 承 傳 歷 史 ( 口 傳 的, 以 及 成 文 的 ) (4) 探 究 一 位 新 約 作 者 把 某 種 寫 作 類 型 應 用 在 自 己 作 品 內 的 76

85 第 七 章 類 型 批 判 動 機 換 言 之, 類 型 批 判 者 實 在 追 探 三 個 不 同 的 生 活 實 況 : (1) 耶 穌 的 生 活 實 況, 即 耶 穌 個 別 吉 行 當 時 的 背 景 和 意 義 ; (2) 早 期 教 會 的 生 活 實 況, 即 耶 穌 個 別 言 行 在 早 期 教 會 境 況 中 的 意 義 ; 教 會 為 甚 麼 保 存 了 某 某 言 行, 並 賦 予 它 何 等 意 義? (3) 福 音 書 的 生 活 實 況, 即 耶 穌 個 別 吉 行 在 福 音 成 書 時 的 意 義 ; 聖 史 為 何 把 某 個 言 行 編 入 它 目 前 的 背 景 中? 其 實, 類 型 批 判 研 究 背 後 的 最 終 目 的 是 : 能 否 從 經 卷 倒 退 到 事 件 發 生 及 至 寫 作 前 的 階 段 ( 大 約 公 元 年 ), 當 耶 穌 的 吉 行 故 事 還 是 以 阿 刺 美 語 流 傳? 換 言 之, 這 種 研 究 嘗 試 探 索 和 分 析 福 音 書 背 後 的 前 成 文 或 口 傳 根 源 和 歷 史 其 基 本 理 念 就 是,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是 由 不 同 的 小 章 段 組 成, 這 些 章 段 本 是 一 些 獨 立 的 小 單 元, 早 在 福 音 成 書 以 前 已 在 團 體 中 流 傳 只 是, 它 們 當 時 是 以 甚 麼 形 式 流 傳 以 及 後 來 又 如 何 保 存 在 福 音 書 中? 2. 類 型 批 判 在 對 觀 福 音 之 運 用 二 十 世 紀 初 年, 在 新 約 類 型 研 究 方 面, 有 三 分 相 當 重 要 的 著 作 出 現, 起 了 帶 頭 作 用 這 些 著 作 是 三 位 學 者 在 這 方 面 努 力 研 究 的 成 果, 全 部 以 對 觀 福 音 為 研 究 對 象 2.1 施 密 特 (K. L.Schmidt , 著 作 1919) 施 密 特 仔 細 研 讀 和 分 析 對 觀 福 音 內 所 有 關 乎 時 間 和 地 點 的 資 料, 所 得 結 論 如 下 : 每 部 福 音, 除 了 受 難 史 以 外, 都 是 77

86 總 論 由 一 些 關 於 耶 穌 的 寫 作 小 單 元 組 成, 而 我 們 的 聖 史 就 是 利 用 一 個 時 空 架 構, 把 這 些 單 元 串 連 起 來, 使 之 成 為 一 個 連 續 故 事 事 實 上, 每 位 聖 史 對 史 實 的 次 序 是 不 大 清 楚 的, 現 有 的 福 音 架 構 是 一 種 文 學 創 作, 未 能 指 向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對 於 福 音 中 各 寫 作 單 元 產 生 的 生 活 實 況, 施 密 特 有 這 樣 的 見 解 : 最 初 有 關 耶 穌 基 督 的 事 跡 是 以 獨 立 單 元 的 形 式 出 現 的, 這 都 是 一 些 口 傳 的 資 料, 內 容 主 要 是 一 些 簡 短 的 敘 述 和 聖 訓, 本 身 並 不 提 供 任 何 時 間 和 地 點 方 面 的 資 料 這 些 獨 立 單 元 極 可 能 是 基 於 業 拜 上 的 需 要 而 在 團 體 內 產 生 的 到 了 馬 爾 谷 寫 福 音 時, 這 些 小 單 元 同 時 反 映 他 所 屬 的 團 體 實 況, 他 為 這 個 團 體 寫 他 的 福 音, 這 個 團 體 保 存 了 關 於 耶 穌 故 事 的 片 斷, 並 把 這 些 片 斷 應 用 於 自 己 的 崇 拜 團 體 牧 民 和 傳 教 生 活 上 2.2 迪 貝 利 烏 斯 (M.Dibelius , 著 作 1919) 迪 貝 利 烏 斯 的 作 法 就 是 : 以 早 期 教 會 的 需 要 為 出 發 點, 來 研 究 福 音 內 的 各 種 寫 作 類 型 他 假 設 當 時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是 由 一 群 單 純 的 文 f 七 水 平 不 高 的 信 眾 組 成 起 初, 這 些 信 眾 覺 著 有 傳 揚 耶 穌 基 督 的 需 要, 而 宣 講 就 是 他 們 為 滿 全 這 種 需 要 所 選 用 的 方 式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有 不 同 的 需 要 呈 現, 這 些 需 要 便 導 致 不 同 寫 作 類 型 的 產 生 嚴 格 來 說,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並 非 真 實 的 文 學 著 作, 它 們 只 是 一 些 通 俗 的 寫 作 (Kleinliterat 叮 ), 為 廣 大 讀 者 而 設 下 兩 種 : 在 對 觀 福 音 內, 有 多 種 寫 作 類 型 存 在, 但 基 本 的, 乃 以 78

87 第 七 章 類 型 批 判 言 論 故 事 (pronouncement stories) (1)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主 要 盲 論 故 事 有 2:1-12; 2:18-19; 2:23-28; 3:1-6; 3:20-21,31-35; 10:13-16; 12:13-17; 14:3-9 (2) 這 些 故 事 別 具 一 格, 所 展 露 的 寫 作 特 色 包 括 : 一 一 自 成 一 體, 不 受 上 文 下 理 所 限 制 ; 一 一 本 身 簡 短, 對 於 有 關 的 人 物 和 環 境, 只 提 供 有 限 資 菲 菲 : 一 一 寫 作 目 的 是 為 開 導 和 敢 發 聽 眾 ; 注 意 力 集 中 於 耶 穌 的 言 論 上, 故 事 的 現 況 只 充 作 背 景 ; 故 事 以 耶 穌 的 一 吉 一 行 結 束, 以 達 至 宣 講 的 目 的 ; 一 一 有 時 附 加 群 眾 的 反 應 (3) 產 生 這 種 故 事 的 生 活 實 況 為 : 信 眾 感 到 末 世 臨 近 的 迫 切, 覺 著 有 需 要 如 此 宣 講, 助 人 悔 改, 信 從 耶 穌 奇 跡 故 事 (miracle stories) (1) 馬 爾 谷 福 音 中, 屬 於 此 類 的 故 事 有 1:40-45; 4:35-41; 5: 1-20; 5:21-43; 6:35-44; 6:45-52; 7:32-37; 8:22-26; 9:14-29 (2) 產 生 這 類 故 事 的 生 活 實 況 為 : 基 督 徒 團 體 漸 漸 對 外 開 放, 本 身 亦 同 時 願 意 知 道 多 一 點 有 關 耶 穌 的 事 跡, 所 以 除 了 宣 講 以 外, 亦 戚 到 有 認 識 基 督 的 訓 導 和 聆 聽 故 事 敘 述 的 需 要 (3) 這 類 故 事 亦 具 有 它 們 的 寫 作 特 色, 其 中 包 括 : 一 一 故 事 敘 述 比 較 詳 盡 和 生 活 化 ; 79

88 總 論 一 一 缺 少 敢 導 動 機 和 耶 穌 的 概 括 性 言 論 : 一 一 注 意 力 集 中 於 耶 穌 的 行 動 上, 他 是 一 位 施 行 奇 跡 者 (thaumaturge) 一 一 故 事 形 式 忙, 不 離 屬 於 奇 跡 故 事 的 三 部 曲 : 問 題 描 述, 奇 跡 施 行, 奇 跡 結 果 ; 一 一 天 主 或 祂 的 使 者 隱 約 臨 現 ; 一 一 群 眾 的 反 應 其 他 類 型 新 的 生 活 實 況 導 致 其 他 類 型 產 生 或 應 用, 其 中 包 括 : (1) 傳 奇 Oegends), 如 耶 穌 童 年 史, 這 類 型 側 重 於 展 示 耶 穌 人 性 的 一 面 : (2) 神 話 (myths), 如 耶 穌 受 試 探 顯 聖 容 等, 這 類 型 側 重 於 展 示 耶 穌 神 性 的 一 面 : (3) 勸 諭 (parenesis), 即 耶 穌 言 論 的 另 一 形 式 迪 貝 利 烏 斯 相 信,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是 由 一 些 資 料 集 成, 聖 史 就 是 這 些 資 料 的 搜 集 者 他 們 不 是 真 正 的 作 者 人 若 要 認 識 福 音 材 料 方 面 的 史 實, 便 必 須 往 後 看, 追 溯 至 那 塑 造 或 運 用 這 些 資 料 的 生 活 實 況 2.3 布 爾 特 曼 (R. Bultmann , 著 作 192 1) 布 爾 特 曼 可 算 是 二 十 世 紀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神 學 家 和 聖 經 學 家 他 自 成 一 派, 在 他 的 帶 領 下 以 德 國 馬 爾 堡 (M 訂 burg) 為 基 地 的 布 爾 特 曼 學 派 (Bultmann sch 1) 可 媲 美 十 九 世 紀 的 杜 平 根 學 派 布 爾 特 曼 本 身 受 多 方 面 的 影 響 首 先, 他 步 史 特 勞 斯 後 塵, 以 神 話 概 念 為 釋 經 之 道, 所 倡 議 的 是 揭 除 新 約 的 80

89 第 七 章 類 型 批 判 神 話 形 式, 以 求 其 義 所 在 (demythologizing the New Testament) 他 也 接 受 弗 雷 德 所 說, 認 為 耶 穌 在 世 不 知 自 己 為 默 西 亞, 而 早 期 教 會 實 是 一 個 極 具 創 作 力 的 教 會 布 爾 特 曼 更 跟 從 比 較 宗 教 學 派 J (history-of-religions school)l, 接 受 它 對 基 督 徒 信 仰 始 源 的 見 解 此 外, 他 亦 從 類 型 批 判 學 習, 不 以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為 研 究 對 象 在 這 一 切 背 後, 實 質 士 也 有 兩 股 極 大 的 影 響 力, 左 右 了 布 爾 特 曼 的 思 想 以 及 貫 透 他 的 著 作, 它 們 就 是 : 路 德 思 想 以 及 海 德 格 (M.Heidegger ) 的 存 在 主 義 布 爾 特 曼 恰 好 與 迫 貝 利 鳥 斯 相 反, 主 張 透 過 研 究 寫 作 類 型 來 認 識 那 些 塑 造 或 運 用 它 們 的 生 活 實 況 他 不 但 在 新 約 範 圍 內, 並 且 更 在 新 約 範 圍 外, 研 究 新 約 內 的 不 同 寫 作 類 型, 側 重 於 探 究 這 些 類 型 的 承 傳 歷 史 他 的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從 對 觀 福 音 辨 認 出 的 寫 作 類 型 (1) 吉 論 材 料 : 一 一 言 論 故 事 ( 與 迪 貝 利 烏 斯 的 理 解 相 同 ), 一 一 聖 言, 這 包 括 : 錢 言 先 知 性 或 做 示 性 言 論 法 例 團 體 守 則 比 喻 等 ( 與 迪 貝 利 烏 斯 的 勸 諭 相 同 ) (2) 敘 述 材 料 : 一 一 奇 跡 故 事 ( 與 迪 貝 利 鳥 斯 的 相 同 ), 一 一 傳 奇 ( 與 迪 貝 利 烏 斯 的 相 同 ) 1 r 比 較 宗 教 學 派 J (history-of-religions sch 1) 以 研 究 比 較 崇 教 的 方 法 來 看 基 督 徒 信 仰, 認 為 它 是 羅 馬 帝 國 時 代 的 眾 眾 教 之 一, 極 受 昔 日 東 方 各 宗 教 的 影 響 比 方 洗 禮 聖 餐 樂 拜 死 而 復 活 的 神 人 神 結 合 以 達 至 永 生 等 觀 念, 無 一 不 表 露 與 當 時 流 行 的 神 秘 宗 教 相 互 的 影 響 81

90 總 論 這 些 寫 作 類 型 的 生 活 實 況 以 上 各 寫 作 類 型 的 塑 造 或 運 用 始 於 巴 肋 斯 坦 教 會, 目 的 為 應 付 或 滿 全 不 同 的 需 要, 例 如 : 維 護 信 仰 為 信 仰 辯 護 歐 導 信 眾 勸 勉 信 眾 維 持 團 體 紀 律 等 這 些 寫 作 類 型 在 承 傳 過 程 中 的 不 同 生 活 實 況 (1) 耶 穌 在 世 時 的 生 活 實 況, 包 括 門 徒 圈 子 的 生 活 實 況 : (2) 最 早 期 基 督 徒 團 體 在 基 督 復 活 後 的 生 活 實 況, 這 個 團 體 運 用 寫 作 類 型 來 塑 造 有 關 基 督 的 傳 說 : (3) 聖 史 搜 集 資 料 時 的 生 活 實 況, 包 括 當 時 基 徒 團 體 的 生 活 實 況 ; 基 本 上, 聖 史 是 一 位 資 料 搜 集 者 編 輯 和 承 傳 資 料 傳 遞 者 ; (4) 承 傳 資 料 中 福 音 故 事 的 史 實 性 和 耶 穌 言 論 的 真 實 性 : 大 部 分 福 音 故 事 都 是 早 期 基 督 徒 團 體 創 意 想 像 力 的 結 果, 只 有 耶 穌 的 言 論 是 真 實 的, 但 它 們 在 福 音 中 的 背 景 則 不 會 是 真 實 的 2.4 /J 最 吉 總 括 來 說, 類 型 批 判 者 假 設 福 音 成 書 前 有 一 大 段 口 傳 日 子, 期 間 福 音 內 的 故 事 及 言 論 是 以 小 單 元 的 形 式 在 團 體 間 流 傳 從 福 音 中 我 們 可 以 把 這 些 小 單 元 辨 認 出 來, 並 按 它 們 的 固 有 形 式 分 類 各 基 督 徒 團 體 是 基 於 需 要 和 興 趣 把 這 些 單 元 保 存 下 來, 這 種 做 法 本 身 沒 有 多 少 歷 史 價 值 類 型 批 判 者 進 一 步 假 設 早 期 基 督 徒 對 歷 史 毫 不 感 興 趣, 因 此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不 是 傳 記, 不 會 給 我 們 提 供 耶 穌 一 生 連 貫 的 描 述, 本 身 只 是 早 期 教 會 信 仰 和 生 活 的 反 映 事 實 上, 早 期 教 會 團 體 甚 少 關 82

91 第 七 章 類 型 批 判 注 史 實 的 問 題, 更 不 會 把 耶 穌 在 世 的 史 實 和 他 復 活 後 的 事 跡 與 臨 於 教 會 的 事 實 分 清 楚 早 期 教 會 沒 有 歷 史 的 包 袱, 可 以 自 由 地 因 著 宣 講 護 教 崇 拜 等 需 要 靈 活 地 運 用 承 傳 資 料, 甚 至 很 有 創 意 地 增 添 一 些 資 料 3. 類 型 批 判 在 其 他 經 卷 之 運 用 以 上 三 位 學 者 在 類 型 批 判 研 究 方 面 的 影 響 廣 遠 繼 他 們 之 後, 類 型 批 判 也 被 應 用 於 其 他 經 卷 上, 人 們 在 不 同 的 經 卷 內 辨 別 出 不 同 的 寫 作 類 型 來, 其 中 包 括 : 3.1 若 望 福 音 若 望 福 音 內 的 臨 別 贈 吉 J ( 參 閱 若 章, 章 ) 可 能 屬 於 一 種 寫 作 類 型 ( 亦 參 閱 創 章 ; 蘇 章 : 多 14 章 : 撒 上 12 章 : 列 上 2 章 : 加 上 2 章 等 ) 3.2 宗 徒 大 事 錄 宗 徒 大 事 錄 內 的 宣 講 詞 亦 曾 被 研 究 是 否 屬 於 一 種 寫 作 類 型 ( 參 閱 宗 10:34-43; 13:16-41 等 ), 但 結 果 是 否 定 的 3.3 保 祿 書 信 保 祿 書 信 內 的 基 督 頌 ( 參 閱 斐 2: 在 11; 亦 參 閱 哥 1:15-20; 弗 2:14-16) 受 苦 清 單 J ( 參 閱 格 後 4:8-10; 6:4-10; 11:23-29; 格 前 4:9-13 等 ) 以 及 宣 信 程 式 J ( 參 閱 格 前 15:3-5; 格 後 5:15; 得 前 4:14 等 ), 都 曾 是 類 型 批 判 的 研 究 題 材 83

92 總 論 3.4 默 示 錄 默 示 錄 作 為 默 示 f 生 著 作 ( 就 如 何 而 馬 牧 者, 伯 多 樣 默 示 錄, 保 祿 默 示 錄 等 一 樣 ), 本 身 可 能 包 括 不 少 默 示 性 寫 作 小 單 元 參 考 書 目 R.F.Collins,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r 此,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H.ConzelπlaI1Il M.Dibelius, From Tradition to Gos. 戶 '1 1934). (New York: Scribner D.Guthrie, New Testament Intrαluction (Downers Grove, Illinois: Intervarsity revised ed. 1990) & R.D.Witherup, "Modem New TestaInent Criticism", NJE 缸 " J.S.K 田 lman E.V Schola 叮 rs 品 :h 討 i 抄 ip 中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69 的 ). 84

93 第 入 章 修 訂 批 判 第 八 章 修 訂 批 判 二 十 世 紀 新 約 研 究 的 另 一 取 向 就 是 修 訂 批 判, 始 於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之 後 它 的 研 究 對 象 為 整 分 經 卷, 對 經 卷 所 舍 的 神 學 特 有 興 趣, 是 目 前 研 究 新 約 仍 然 偏 重 的 方 法, 本 身 是 源 流 批 判 和 類 型 批 判 的 自 然 發 展 1. 研 究 重 點 十 八 世 紀 以 前, 人 們 通 常 視 新 約 聖 經 作 者 為 耶 穌 基 督 的 見 証 人 或 這 類 見 証 人 的 隨 同 者, 而 他 所 寫 的 東 西 是 忠 實 的 史 實 報 道 但 是, 隨 著 新 約 批 判 學 的 興 起, 有 關 新 約 經 卷 的 性 質 和 作 者 的 傳 統 看 法, 開 始 備 受 懷 疑 在 源 流 批 判 方 面, 學 者 們 專 注 於 研 究 經 卷 的 源 流 問 題 源 流 的 性 質 內 容 和 數 量 等, 他 們 認 為, 新 約 作 者 在 經 卷 內 兼 用 了 源 流, 所 以 是 有 限 度 的 作 者 在 類 型 批 判 研 究 方 面, 同 樣 的 新 約 作 者 在 經 卷 內 的 創 作 性 被 削 弱 至 最 低 點, 他 只 是 承 傳 資 料 的 搜 集 者 編 輯 和 修 訂 者, 最 早 期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才 是 經 卷 內 容 的 始 創 者 以 上 兩 種 批 判 研 究 皆 集 中 於 查 看 經 卷 內 的 個 別 單 元, 忽 略 了 經 卷 的 整 體 性 探 討 在 修 訂 批 判 研 究 方 面, 人 們 把 注 意 力 重 新 投 於 整 分 經 卷 上, 認 為 新 約 作 者 是 真 正 的 作 者 修 訂 批 判 者 嘗 試 鑑 定 新 約 作 者 在 經 卷 內 的 貢 獻, 特 別 是 這 種 貢 獻 的 性 質 和 幅 度 他 假 定 並 接 納 源 流 和 類 型 批 判 研 究 的 部 分 分 析 和 結 果, 但 同 時 相 信 新 約 作 者 不 只 是 承 傳 資 料 的 搜 集 者, 他 實 是 在 一 個 特 殊 的 生 活 實 況 中, 懷 著 明 確 目 的, 並 且 從 自 己 的 神 學 觀 點 去 85

94 總 論 搜 集 和 編 寫 這 些 資 料 總 括 來 說, 在 修 訂 批 判 研 究 領 域, 目 前 的 經 卷 才 是 人 們 研 究 的 對 象 修 訂 批 判 者 側 重 於 探 討 個 別 新 約 作 者 的 編 寫 技 巧, 他 的 文 學 創 作 特 色 和 神 學 觀 點, 並 試 圖 從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去 推 斷 這 位 作 者 在 編 寫 他 的 經 卷 時 所 屬 的 生 活 實 況 2. 部 分 修 訂 分 析 既 然 修 訂 批 判 的 重 點 是 在 於 探 討 新 約 作 者 在 編 寫 經 卷 時 所 展 現 的 寫 作 技 巧 和 神 學 思 想, 那 麼 這 種 方 法 所 著 重 分 析 的, 與 別 的 批 判 不 同, 所 問 的 問 題 也 與 別 的 批 判 有 別 下 列 數 項 皆 屬 修 訂 批 判 的 研 究 範 圍 : (1) 選 用 材 料 作 者 選 用 了 甚 麼 材 料? 捨 棄 了 甚 麼 材 料? 例 如 : 馬 爾 谷 聖 史 似 乎 對 敘 述 資 料 特 別 感 興 趣, 瑪 竇 聖 史 則 似 乎 比 較 重 視 耶 穌 的 話 語, 路 加 聖 史 明 顯 地 省 略 了 在 谷 6 一 8 章 的 資 料 (2) 編 排 或 重 編 材 料 例 如 : 馬 爾 谷 聖 史 把 比 喻 數 個 數 個 組 合 在 一 起, 亦 喜 歡 使 用 所 謂 夾 心 技 巧 J (sandwich technique) 把 資 料 串 連 起 來 ( 比 方 谷 5:21-43) 瑪 竇 聖 史 把 吉 論 材 料 和 敘 述 材 料 分 別 組 合 在 一 起 ( 比 方 瑪 5-7 章 8-9 章 路 加 聖 史 把 獨 有 資 料 分 放 在 6:20-8:3 和 9:51-18:14 內 ; 瑪 竇 和 路 加 聖 史 分 別 把 部 分 來 自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資 料 提 前 或 押 後 報 道 86

95 第 入 章 修 訂 批 判 (3) 更 改 文 法 語 法 和 表 達 形 式 實 際 例 子 見 後 頁 (4) 故 事 背 景 轉 移 這 樣 的 轉 移 會 不 會 給 予 經 文 新 的 意 義? 例 如 : 瑪 竇 路 加 和 若 望 聖 史 會 把 部 分 福 音 故 事 放 入 另 一 背 景 中 ( 實 際 例 子 見 後, 的 -93 頁 ) (5) 整 分 經 卷 的 架 構 新 約 作 者 為 甚 麼 把 經 卷 內 容 編 入 一 個 特 有 的 架 構 中? 這 樣 的 架 構 帶 來 甚 麼 意 義? 特 別 值 得 留 意 的, 就 是 四 福 音 的 時 空 架 構 (6) 主 題 每 分 經 卷 都 有 它 要 表 達 的 主 題, 例 如 寬 恕 就 是 路 加 福 音 的 神 學 主 題 之 一 (7) 詞 彙 和 風 格 在 這 方 面, 每 位 新 約 作 者 都 是 獨 特 的 ( 實 際 例 子 見 後, 頁 ) (8) 經 卷 的 內 在 結 構 每 分 經 卷 由 多 少 部 分 組 成? 何 處 是 經 卷 的 轉 折 點? ( 參 閱 谷 8:27; 路 9:51; 若 13: 1) 3. 修 訂 批 判 在 對 觀 福 音 之 運 用 正 如 源 流 和 類 型 批 判 研 究 一 樣, 修 訂 批 判 研 究 的 首 要 對 象, 亦 是 對 觀 福 音, 主 要 理 由 便 是, 人 們 可 以 把 源 流 文 件 ( 谷 ) 和 修 訂 作 品 ( 瑪 和 路 ) 作 比 較 相 對 之 下, 我 們 沒 有 那 87

96 總 論 麼 容 易 在 其 他 經 卷 中 ( 比 如 保 樣 的 書 信 ) 運 用 修 訂 批 判 了 在 這 方 面, 於 二 十 世 紀 中 段, 已 出 現 一 些 始 創 性 研 究 : 3.1 博 恩 卡 姆 (G. Bornkamm , 著 作 1948, 1956) 博 恩 卡 姆 曾 多 方 面 研 究 瑪 竇 福 音, 所 得 的 結 論 便 是 : 一 位 聖 史 是 承 傳 資 料 的 闡 釋 者, 他 搜 集 編 排 並 闡 釋 承 傳 資 料 ; 在 福 音 中, 他 反 映 所 屬 團 體 的 思 想, 但 同 時 亦 展 露 著 自 己 的 神 學 觀 點 關 於 納 區 肋 耶 穌, 博 恩 卡 姆 亦 有 著 書 立 說 他 認 為 福 音 書 給 人 最 深 刻 的 印 象 就 是 耶 穌 即 峙 的 直 接 的 及 無 比 的 權 威 這 種 權 威 是 絕 對 的, 臨 現 於 耶 穌 的 一 吉 一 行 中 此 權 威 源 自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不 會 是 信 仰 的 產 品 早 期 教 會 信 仰 雖 認 許 之 並 宣 示 之, 但 沒 有 把 它 創 造 出 來 耶 穌 公 開 生 活 的 每 一 環 節, 都 是 關 鍵 性 和 末 世 性 時 刻, 召 叫 人 作 出 生 命 中 最 重 要 的 抉 擇 3.2 康 扎 爾 曼 (H. Conzelmann , 著 作 1954, 1959) 康 扎 爾 曼 於 1954 年 出 版 了 一 部 有 關 路 加 神 學 的 著 作, 對 於 路 加 福 音, 他 有 以 下 的 見 解 : 路 加 聖 史 是 一 位 神 學 家, 他 懷 著 神 學 目 的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為 對 當 時 人 們 提 出 的 重 要 神 學 問 題 作 回 應 ; 福 音 的 架 構 特 真 意 義, 十 分 值 得 研 究 福 音 中 的 耶 穌 是 人 與 天 主 的 接 觸 點 耶 穌 在 公 開 生 活 中 宣 告 天 國 已 經 臨 現, 就 從 我 們 的 生 命 中 開 始 耶 穌 所 吉 就 是 天 主 的 話 語, 他 所 行 乃 是 天 圍 的 臨 現 早 期 基 督 徒 錯 懂 基 督 再 來 的 意 思, 以 為 基 督 很 快 再 來, 那 時 就 是 歷 史 的 終 結 由 於 基 督 遲 遲 未 來, 早 期 教 會 需 重 新 反 省 這 個 神 學 問 題 路 加 88

97 第 入 幸 修 訂 批 判 聖 史 從 救 恩 史 方 面 找 解 答, 認 為 耶 穌 的 公 開 生 活 為 救 恩 史 的 中 階 段, 前 階 段 為 以 色 列 歷 史, 後 階 段 則 為 教 會 史 於 此, 康 扎 爾 曼 認 為 路 加 錯 懂 馬 爾 谷 福 音 所 說 的 3.3 馬 克 森 (W.Marxs 凹, 著 作 1956) 在 修 訂 批 判 研 究 方 面, 馬 克 森 作 出 重 大 貢 獻 他 主 要 是 研 究 馬 爾 谷 福 音, 也 就 對 觀 福 音 的 修 訂 問 題, 確 立 了 以 下 的 觀 點 : 馬 爾 谷 聖 史 是 一 位 積 極 的 創 作 者, 他 把 零 散 的 承 傳 資 料 集 合 起 來, 創 造 了 一 種 新 的 文 學 類 型 Oiterary genre), 即 福 音 書, 而 這 部 福 音 是 別 具 個 性 的 瑪 寶 和 路 加 聖 史 重 寫 馬 甫 谷 的 福 音, 分 別 給 予 有 關 耶 穌 的 故 事 和 他 的 言 論 一 個 新 的 背 景, 而 結 果 便 是, 新 的 福 音 書 誕 生 了 4. 修 訂 批 判 在 其 他 經 卷 之 運 用 至 於 其 他 經 卷, 部 分 研 究 對 象 包 括 : (1) 若 望 福 音 : 若 望 福 音 亦 包 含 承 傳 資 料, 所 反 映 的 生 活 實 況 就 是 當 時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與 猶 太 會 堂 的 對 話? (2) 宗 徒 大 事 錄 : 路 加 聖 史 在 宗 徒 大 事 錄 中, 特 別 透 過 一 些 加 重 著 墨 的 敘 述, 展 露 了 自 己 的 寫 作 目 的 和 神 學 思 想 ; 這 分 作 品 亦 讓 人 認 識 路 加 的 編 寫 技 巧 (3) 書 信 : 保 祿 始 創 了 宗 徒 致 書 團 體 的 形 式, 他 的 書 信 分 屬 一 種 文 學 類 型, 為 其 他 早 期 基 督 徒 作 者 仿 效 (4) 默 示 錄 : 這 分 作 品 的 作 者 也 運 用 搜 集 得 來 的 資 料, 以 獨 特 的 寫 作 技 巧 把 這 些 資 料 編 寫 成 冊 89

98 總 論 5. 兩 個 實 例 現 試 從 兩 個 實 例, 進 一 步 認 識 上 列 介 紹 的 源 流 類 型 和 修 訂 批 判 5.1 í 平 息 風 浪 的 故 事 ( 瑪 8:23-27; 谷 4:35-41; 路 8:22-25) 這 是 博 恩 卡 姆 曾 經 研 究 的 故 事, 部 分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谷 4:35-41 (1) 這 是 一 個 奇 跡 故 事, 具 屬 於 奇 跡 故 事 的 成 分 : 一 一 當 時 的 情 況 需 要 (4:37-38a) 一 一 向 施 行 奇 跡 者 求 助 (4:38b) 一 一 施 行 奇 跡 (4:39a) 一 一 一 結 果 (4:39b) 一 一 人 們 的 反 應 (4:4 1) (2) 這 個 故 事 亦 包 含 不 屬 於 奇 跡 故 事 的 成 分 : 一 一 作 者 加 上 的 導 言, 把 故 事 套 入 一 個 較 廣 闊 的 背 景 中 (4:35-36) 耶 穌 對 門 徒 的 責 罵, 這 與 傳 統 奇 跡 故 事 的 格 式 不 符 (4:40) 瑪 8:19-22 和 路 9:57-62 瑪 8:19-22 包 含 兩 個 有 關 E 郎 矗 耶 穌 的 言 論 (8:19-20, 21-22), 這 些 言 論 是 在 奇 跡 故 事 的 背 景 下 發 表 的 在 瑪 8:23 ' 瑪 竇 聖 史 再 用 r~ 良 隨 這 詞 語, 這 是 在 谷 4 章 內 找 不 到 的 路 9:57-62 包 含 同 樣 的 言 論, 但 並 不 與 平 息 風 浪 的 90

99 第 入 幸 修 訂 批 判 故 事 相 連 總 括 來 說, 這 兩 個 言 論 極 可 能 源 自 Q. 被 瑪 實 和 路 加 聖 史 以 不 同 的 手 法 納 入 自 己 的 福 音 中 這 些 言 論 本 與 平 息 風 j 良 的 故 事 無 關, 但 瑪 竇 聖 史 透 過 運 用 跟 隨 這 字 眼, 巧 妙 地 把 兩 者 連 接 起 來, 幾 乎 給 予 這 個 故 事 一 個 全 新 的 理 解 : 跟 隨 耶 穌 的 人, 要 經 得 起 風 浪 瑪 8:23-27 中 的 修 訂 成 分 瑪 竇 採 用 了 馬 爾 谷 的 故 事, 但 作 了 不 少 修 訂 : 8:24 r 大 震 盪 取 代 了 狂 風 J ( 亦 參 閱 瑪 24:7) 枕 頭 不 見 了 ( 參 閱 瑪 8:20) 8:25 r 主, 救 助 我 們 近 似 禮 儀 上 的 句 語 ; 整 句 句 子 把 故 事 推 向 象 徵 性 的 理 解, 比 谷 4:38b 更 富 于 申 學 意 義 : 8:26 這 節 把 谷 4:40 的 內 容 提 前 說 了, 使 故 事 唸 起 來 更 合 邏 輯 r 小 信 德 的 人 取 代 了 你 們 怎 麼 還 沒 有 信 德? J 這 是 瑪 竇 喜 用 的 詞 語 ( 參 閱 瑪 6:30; 14:31; 16:8) 在 這 裡, 跟 隨 耶 穌 的 條 件 的 另 一 面 被 強 調 : 一 位 門 徒 應 該 有 信 德 8:25- 站 在 故 事 中 構 成 一 個 簡 短 對 話, 很 能 反 映 瑪 竇 聖 史 的 修 訂 特 色 ( 參 閱 瑪 12:9-14 及 其 平 行 文 8:27 r 那 些 人 措 誰? 博 恩 卡 姆 認 為, 是 指 福 音 的 聽 眾, 即 基 督 徒 宣 講 的 對 象 ; 看 來, 聖 史 旨 在 透 過 這 個 奇 跡 故 事, 全 面 召 喚 人 跟 隨 耶 穌 看 來, 在 瑪 竇 福 音 中 r 平 息 風 浪 的 故 事 經 修 訂 後, 成 為 跟 隨 耶 穌 的 一 個 範 例 91

100 總 論 5.2 耶 穌 受 難 史 四 部 福 音 都 有 記 載 耶 穌 受 難 的 始 末, 並 且 在 內 容 以 及 內 容 的 編 排 上 相 當 接 近, 可 以 說 共 分 四 幕 來 表 達 : 山 園 祈 禱 被 捕 公 議 會 前 伯 多 祿 背 主 比 拉 多 前, 五 耳 ζ2 毛 主 白 止, 又 ~7E 谷 14: : : :21-47 王 哥 26: :57-27:10 27: :32-66 路 22: : : :26-56 三 王 18: : :28-19:16a 19:16b-42 事 實 上, 每 部 福 音 所 描 繪 的 是 不 同 的 耶 穌, 為 受 難 史 部 分 亦 然, 所 以 細 讀 之 下, 我 們 要 發 現, 十 字 架 上 的 耶 穌 在 不 同 福 音 中 展 露 著 不 同 的 面 貌 馬 爾 谷 福 音 馬 爾 谷 福 音 所 表 達 的 ( 瑪 竇 福 音 亦 然 ), 似 乎 是 被 捨 棄 的 耶 穌 耶 穌 為 門 徒 猶 達 斯 伯 多 祿 少 年 人 猶 太 領 袖 羅 馬 官 長 士 兵 二 盜, 以 及 其 他 人 所 捨 棄 ; 感 覺 上, 似 乎 連 天 主 也 捨 棄 了 他, 但 實 際 上, 他 所 做 的 一 切 為 天 主 所 悅 納 ( 特 別 參 閱 谷 14:50, 51-52, 55-56; 15:15,16-18,29-32,34 等 ) 路 加 福 音 路 加 福 音 所 描 繪 的, 似 乎 就 是 一 位 超 然 灑 脫 寬 恕 別 人 處 處 為 他 人 著 想 的 耶 穌 在 路 加 的 記 載 中, 門 徒 們 實 在 不 太 差 ( 參 閱 22:28, 45), 耶 穌 在 山 圍 祈 禱 時 有 不 同 的 表 現 ( 參 閱 22:39-46), 被 捕 時, 他 治 好 了 被 削 下 耳 朵 的 僕 人 ( 參 92

101 第 入 章 修 訂 批 判 閱 22:50-51) 在 同 樣 的 記 敘 中, 猶 太 領 袖 沒 有 找 假 見 証 來 誣 告 耶 穌 ( 參 閱 22: -7 1), 比 拉 多 認 為 耶 穌 是 清 白 的 ( 參 閱 23: 4,14,22), 人 們 與 耶 穌 站 在 一 起 ( 參 閱 23:27, 48-49), 而 耶 穌 對 伯 多 祿 對 婦 女 以 及 對 右 盜 的 態 度 都 是 柔 和 的 ( 參 閱 22:61; 23:28,43), 值 得 留 意 的 是, 耶 穌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話 語, 也 不 大 相 同 ( 參 閱 23:34, 46) 若 望 福 音 若 望 福 音 所 刻 畫 的, 似 乎 就 是 信 眾 在 禮 儀 中, 在 生 活 上 遇 到 的 基 督, 他 是 信 仰 上 的 主 這 是 一 位 相 當 自 信 和 其 有 權 威 的 基 督, 他 是 眾 人 的 主 普 世 的 君 王 ; 如 此 的 描 述 在 部 分 章 節 特 別 明 顯, 比 方 10:17-18 自 主 的 耶 穌 12:27 自 獻 的 時 刻 乃 是 期 待 的 時 刻 18:6 在 逮 捕 者 前 的 權 威 18: 20 在 大 司 祭 前 的 自 信 19:8, 11 在 比 拉 多 前 的 權 威 19: 17 耶 穌 自 己 背 負 十 字 架 19:20 十 字 架 牌 子 上 的 字 句 由 多 種 文 字 寫 成, 意 味 著 耶 穌 是 眾 人 的 君 王 19:25-27 在 十 字 架 下 有 人 陪 同 19:30 十 字 架 上 最 後 的 話 語, 亦 展 露 了 耶 穌 的 自 主 性 19:39 被 埋 葬 時 用 了 大 量 的 香 料, 示 意 著 這 是 一 個 君 主 的 葬 禮 1 1 有 關 四 福 音 受 難 史 比 較 詳 盡 的 分 析, 可 參 閱 R.E.Brown, A Crucified Christ in Holy Week,.Esi. 迫 ys on 的 e Fo 叮 Gospel Passion Narrativ. 臼 (College 前 lle: Il 切 rgi 臼 ). 93

102 總 論 參 考 書 目 R.F.Co11ins, 1ntrlαi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H.Conzelmann & A.Undemann, 1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J.S.Kselrnan & R.D 八 的 therup, "Mcxlern New Testament Criticism", NJBC, N.Perrin, What 1s Redaction Criticism? Guides to BibJi< 臼 1 Scholarship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69). 94

103 卷 二 分 弘 冊

104 第 九 章 新 約 中 的 記 敘 體 第 九 章 新 約 中 的 記 敘 體 福 音 書 與 宗 徒 大 事 錄 新 約 經 卷 中, 只 有 四 福 音 和 宗 徒 大 事 錄 同 屬 記 敘 體 (narratives) 但 兩 者 之 間 還 是 有 很 大 分 別 的 1. 福 音 書 四 福 音 同 屬 一 種 文 體 四 位 聖 史 採 用 同 一 的 體 裁, 達 致 一 個 獨 特 的 寫 作 目 的 1. 1 福 音 書 的 文 學 類 型 何 謂 福 音 書? 新 約 四 福 音 屬 於 哪 一 種 文 學 類 型 Oiterary ge 叮 e)? 四 部 福 音 肯 定 有 不 少 相 異 之 處, 特 別 是 三 部 對 觀 福 音 與 若 望 福 音 之 別, 但 大 體 上, 它 們 同 屬 一 種 文 學 類 型 誠 然, 是 哪 一 種 文 學 類 型? 比 方 說, 面 對 一 分 福 音 書 的 手 抄 本 時, 一 位 第 二 世 紀 的 圖 書 管 理 員 會 如 何 處 置 它, 把 它 放 入 哪 一 個 類 別? 福 音 J (E ~α 'Y'Y é λι 0 1/ ) 一 詞 原 先 並 不 指 向 一 種 文 學 類 型, 本 身 只 具 有 救 恩 喜 訊 的 意 義 這 可 以 是 耶 穌 自 己 帶 給 世 人 的 r 你 們 去, 把 你 們 所 見 所 聞 的 報 告 給 若 翰 : 瞎 子 看 見, 瘤 子 行 走, 顯 病 人 得 了 潔 淨, 聾 子 聽 見, 死 人 復 活, 窮 苦 人 得 了 喜 訊 J ( 瑪 11:4-5) 或 是 門 徒 的 宣 講 內 容, 就 如 保 祿 在 迦 1:11 所 說 r 我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J ( 亦 參 閱 格 前 15:1-11) 又 或 者, 兩 種 意 思 並 存, 比 方 在 谷 1:1 所 唸 到 的 r 耶 97

105 分 論 穌 基 督 福 音 的 開 始 J 一 種 關 乎 耶 穌 基 督 本 人 以 及 他 帶 來 的 訊 息 的 短 句 ( 亦 參 閱 羅 1:1-4) 一 般 來 說, 新 約 中 的 福 音 指 向 生 活 聖 言 的 宣 講, 而 宣 講 者 就 是 把 這 喜 訊 傳 給 別 人 的 人, 他 們 是 傳 福 音 者 J (evangelist 參 閱 宗 21:8; 弗 4: 11; 弟 後 4:5) 福 音 書 因 其 內 容 而 被 認 定 為 一 種 寫 作 類 別, 始 於 第 二 世 紀, 部 分 教 父 在 他 們 的 著 作 中, 論 說 其 內 容 實 際 是 救 恩 事 件 的 記 敘 殉 道 者 猶 斯 定 首 先 稱 這 些 關 乎 耶 穌 的 著 作 為 EGα 竹 以 ι ov 但 重 點 仍 在 於 它 們 所 包 容 的 喜 訊 各 手 抄 本 內 福 音 書 的 標 題 均 持 守 此 詞 的 原 來 意 義, 比 方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標 題 就 是 : 馬 爾 谷 所 載 的 福 音 (Gospel according to M 訂 的 至 此 r 福 音 亦 是 福 音 書 而 聖 史 一 詞 (evangelist) 意 指 福 音 書 的 作 者, 亦 慢 慢 由 第 三 世 紀 開 始 用 於 馬 爾 谷 瑪 竇 路 加 和 若 望 身 上 至 於 福 音 書 屬 哪 一 種 文 學 類 型, 曾 有 不 同 的 定 案, 視 乎 人 們 把 福 音 書 與 何 類 同 期 的 猶 太 或 希 臘 羅 馬 文 學 作 品 相 比 而 定 有 人 從 福 音 書 中 找 出 不 少 與 希 臘 羅 馬 名 人 傳 記 (biography) 類 似 的 地 方, 其 中 有 人 更 把 福 音 書 納 入 異 人 傳 記 之 列 異 人 傳 記 者 (aretalogy) 某 某 超 人 或 某 某 英 雄 所 行 的 奇 跡 異 事 的 記 敘 也 按 此 理 解, 福 音 書 倒 重 繪 畫 的, 乃 耶 穌 這 位 能 施 行 奇 跡 亦 神 亦 人 的 人 物 也 有 人 認 為,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是 古 代 歌 頌 式 傳 記 文 學 Oaudatory biography) 的 樣 板 這 種 傳 記 文 學 的 寫 作 目 的 在 於 對 某 位 人 物 歌 功 頌 德, 這 位 人 物 就 是 作 品 的 寫 作 對 象 只 是, 我 們 要 問, 以 上 所 說 就 是 福 音 書 的 寫 作 重 點? 不 少 人 則 認 為 我 們 不 必 老 遠 往 希 臘 羅 馬 文 學 類 型 中 尋 98

106 第 九 章 新 約 中 的 記 敘 體 找 與 福 音 書 相 近 的 類 型, 他 們 相 信, 類 似 類 型 近 在 咫 尺, 不 就 在 猶 太 文 學 著 作 中 可 找 到 嗎? 不 錯, 福 音 書 中 某 些 章 段 在 文 體 上 與 某 些 保 存 在 古 老 猶 太 著 作 中 有 關 猶 太 經 師 的 故 事 相 近 出 谷 紀 中 梅 瑟 的 角 色, 這 位 最 終 成 為 神 人 間 盟 約 中 保 的 人 物, 顯 著 地 與 基 督 的 生 平 有 不 少 雷 同 之 處 再 者, 厄 里 盟 的 故 事 系 列 亦 可 構 成 男 一 模 式 問 題 卻 是, 我 們 很 難 把 福 音 書 列 人 以 上 任 何 一 種 模 式, 或 是 合 併 的 模 式 實 質 上, 福 音 書 本 身 相 當 獨 特 它 們 不 是 小 說 或 民 間 故 事, 而 是 實 質 的 敘 述 不 過 它 們 亦 非 傳 記, 它 們 沒 有 記 載 耶 穌 的 一 生, 只 集 中 於 報 道 耶 穌 公 開 生 活 的 事 跡 它 們 絕 少 提 及 他 的 背 景 所 接 受 的 培 訓 以 及 在 人 格 方 面 如 何 成 長 等 它 們 亦 不 似 是 一 些 回 憶 錄 (memoirs), 提 供 一 些 對 一 位 老 師 哲 學 家 智 者 問 斷 的 回 憶 它 們 實 是 在 報 道 耶 穌 的 公 開 生 活 之 餘, 把 焦 點 放 於 他 如 何 在 行 動 中, 即 透 過 他 的 言 行 和 苦 難, 彰 顯 天 主, 使 有 關 他 的 故 事 成 為 一 種 邀 請, 讓 那 些 將 要 信 從 他 的 人 能 接 受 這 分 邀 請, 獲 享 救 恩 總 的 來 說, 四 部 福 音 書 自 成 一 體, 因 為 它 們 是 從 信 仰 耶 穌 為 救 主 的 角 度 去 述 說 有 關 他 的 承 傳 四 位 聖 史 切 願 他 們 的 福 音 書 不 單 是 關 於 耶 穌 的 記 敘, 且 同 時 更 是 關 於 他 的 宣 講 當 然, 四 福 音 某 程 度 上 跟 隨 一 個 傳 記 式 的 架 構, 表 達 一 種 張 力, 這 種 張 力 始 於 耶 穌 受 洗 那 一 刻 ( 瑪 竇 和 路 加 則 推 前 至 耶 穌 的 童 年 史 ), 繼 而 逐 步 升 級, 直 至 他 在 耶 路 撒 冷 被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為 止 只 是, 就 算 是 耶 穌 的 受 苦 受 死, 亦 不 能 當 是 傳 記 式 報 道 的 終 結, 因 為 它 實 是 富 於 神 學 觀 點 的 表 達 1. 2 四 福 音 福 音 書, 正 如 其 他 的 新 約 經 卷 和 絕 大 部 分 舊 約 經 卷 一 99

107 分 論 樣, 源 自 信 仰 團 體 雖 然 聖 史 們 也 運 用 一 些 寫 作 技 巧, 諸 如 懸 疑 隱 喻 角 色 刻 畫 等, 然 而 福 音 書 的 記 敘 目 的 顯 然 不 是 為 娛 樂 讀 者 它 們 亦 不 只 是 以 速 記 的 形 式 把 耶 穌 吉 行 記 下 來 的 報 道 它 們 實 在 懷 有 轉 他 讀 者 和 建 樹 團 體 的 寫 作 目 的 它 們 講 故 事 的 目 的 在 於 改 變 讚 者 的 生 命 聖 史 們 把 耶 穌 的 吉 行 連 串 成 一 個 簡 單 的 記 敘, 目 的 在 於 讓 早 期 教 會 認 清 基 督 徒 信 仰 根 基 所 在, 以 及 給 予 在 宣 講 訓 導 與 反 對 者 辯 論 時 的 有 力 支 持 福 音 書 是 為 團 體 而 設 : 在 崇 拜 時 宣 讀, 在 傳 教 時 一 卷 在 手 絕 大 部 分 學 者 都 同 意, 福 音 書 的 故 事 是 經 過 數 十 年 及 幾 個 階 段 慢 慢 形 成 的 早 期 宣 講 耶 穌 復 活 了! J 這 是 耶 穌 復 活 後 門 徒 們 奔 走 相 告 的 喜 訊 耶 穌 死 而 復 活 的 訊 息 繼 而 成 為 早 期 宣 講 的 核 心, 簡 短 而 直 接 口 傳 耶 穌 的 教 訓 及 關 於 他 的 個 別 故 事 先 是 以 口 傳 的 方 式 在 跟 隨 他 的 人 中 傳 流 的 在 眾 多 故 事 中 最 長 及 最 重 要 的 相 信 便 是 受 難 史 J 即 耶 穌 死 前 一 週 至 復 活 後 事 件 的 報 道, 這 是 早 期 宣 講 的 發 展 ; 其 餘 的 極 可 能 包 括 耶 穌 治 病 的 故 事 及 與 當 權 者 的 衝 突 等 亦 是 在 此 期 間, 部 分 有 關 耶 穌 的 資 料 開 始 以 希 臘 語 複 述, 這 是 在 巴 肋 斯 坦 境 外 慣 用 的 言 語, 有 別 於 昔 日 耶 穌 和 他 的 跟 隨 者 所 用 的 阿 刺 美 語 100

108 第 九 章 新 約 中 的 記 敘 體 成 文 資 料 在 口 傳 期 間, 可 能 已 有 人 開 始 把 耶 穌 的 言 行 用 文 字 寫 下 來, 慢 慢 更 有 人 把 這 些 資 料 按 類 收 集 成 冊, 所 編 成 冊 的 可 能 包 括 相 當 完 整 的 受 難 史 言 論 集 比 喻 集 等 福 音 創 作 最 後, 四 位 聖 史 各 自 搜 集 資 料, 包 括 口 傳 的 及 已 成 文 的, 把 它 們 編 寫 成 我 們 目 前 的 福 音 書 很 多 人 都 有 興 趣 研 究 瑪 竇 馬 爾 谷 及 路 加 這 三 部 福 音 之 相 互 關 係 它 們 被 稱 為 對 觀 福 音 J 因 為 可 以 把 它 們 所 記 敘 有 關 耶 穌 生 平 的 資 料 平 排 觀 看 不 少 耶 穌 的 言 論 比 喻 事 跡 等 在 兩 部 或 三 部 福 音 中 作 同 樣 報 道, 且 很 多 時 是 以 相 近 甚 至 相 同 的 詞 彙 來 表 達 的 有 關 這 個 問 題, 通 常 稱 為 對 觀 福 音 問 題 J 人 們 找 出 不 同 的 答 案, 而 最 多 人 接 受 的 乃 是 以 下 的 解 釋 : (1) 瑪 竇 和 路 加 聖 史 以 馬 爾 谷 福 音 為 藍 本, 各 自 編 寫 他 們 的 福 音 : 他 們 採 用 了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基 幹 及 其 中 不 少 記 敘 資 料 ; (2) 瑪 寶 和 路 加 另 有 一 分 源 流, 從 中 得 到 耶 穌 吉 論 的 資 料, 這 分 源 流 一 般 稱 為 Q. 即 採 用 了 德 文 源 流 一 詞 (Quelle) 的 第 一 個 字 母 ; (3) 瑪 寶 和 路 加 更 各 自 擁 有 額 外 的 源 流, 導 致 有 獨 家 報 道 的 現 象 ( 如 瑪 2 章 有 關 三 玉 來 朝 的 故 事 或 路 10 章 善 心 的 撒 瑪 黎 雅 人 的 比 喻 皆 屬 獨 家 報 道 資 料 ) 一 般 認 為, 若 望 福 音 產 自 不 同 的 傳 統, 似 乎 不 少 報 道 以 101

109 分 論 及 這 些 報 道 的 編 排 都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有 別 1 明 顯 地, 每 位 聖 史 是 循 著 自 己 的 觀 點 並 為 獨 定 的 對 象 而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為 此 他 們 有 選 擇 資 料 編 排 資 料 及 綜 合 資 料 的 做 法, 這 些 資 料 主 要 包 括 耶 穌 基 督 的 言 行 生 平 和 死 而 復 活 的 事 跡 而 結 果 便 是 不 同 福 音 書 的 產 生 可 以 說 每 位 聖 史 是 從 不 同 角 度 去 刻 畫 同 一 的 對 象, 給 我 們 展 示 了 帶 著 立 體 戚 的 耶 穌 不 過, 即 使 角 度 有 別, 每 位 聖 史 都 是 懷 著 同 一 的 意 願, 就 是 為 了 讀 者 的 信 仰 的 緣 故 而 編 寫 他 的 個 別 福 音 這 個 意 願 可 從 路 加 福 音 的 序 言 和 若 望 福 音 的 結 語 中 看 到 : 德 敷 斐 羅... 給 你 寫 出 來, 為 使 你 認 清 給 你 所 講 授 的 道 理, 正 確 無 誤 J ( 路 1:1-4) r... 這 些 所 記 錄 的, 是 為 叫 你 們 信 耶 穌 是 默 西 亞, 天 主 子 ; 並 使 你 們 信 的 人, 賴 他 的 名 獲 得 生 命 J ( 若 20:31)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在 形 式 上 或 許 不 是 甚 麼 創 舉, 但 它 們 的 寫 作 目 的 顯 示 出 它 們 在 性 質 方 面 是 相 當 獨 特 的 它 們 的 用 意 不 在 於 紀 念 一 位 已 故 受 尊 敬 的 導 師, 而 是 在 於 解 釋 那 位 復 活 後 活 在 我 們 當 中 的 基 督 他 的 生 與 死 為 世 界 帶 來 的 意 義 簡 單 地 說, 瑪 寶 馬 爾 谷 路 加 和 若 望 通 過 他 們 的 福 音 書 傳 揚 福 音, 故 此, 他 們 堪 當 在 教 會 內 慢 慢 被 尊 稱 為 聖 史 2. 宗 徒 大 事 錄 票 徒 大 事 錄 相 信 亦 是 出 自 路 加 聖 史, 很 可 能 與 路 加 福 音 一 脈 相 傳 基 於 這 個 緣 故, 不 少 人 認 為 這 兩 分 經 卷 在 寫 作 方 面 有 不 少 共 遍 的 地 方 瑪 竇 馬 爾 谷 和 若 望 聖 史 似 乎 不 覺 得 有 寫 下 去 的 必 要, 繼 續 報 道 早 期 教 會 的 發 展 路 加 福 音 加 1 對 觀 問 題 較 詳 盡 的 討 論, 可 參 閱 本 書 38-43, 的 -72 頁 102

110 第 九 章 新 約 中 的 記 敘 體 上 宗 徒 大 事 錄 看 來 則 共 同 顯 示, 有 關 耶 穌 的 故 事 和 宗 徒 教 會 的 故 事 是 相 輔 相 成 的 宗 徒 大 事 錄, 就 像 福 音 書 一 樣, 同 屬 記 敘 體 路 加 福 音 的 記 敘 始 於 若 翰 洗 者 的 誕 生, 接 著 便 是 耶 穌 的 誕 生, 他 的 公 開 生 活 ( 主 要 為 他 治 病 和 宣 講 的 事 跡 ), 以 及 他 如 何 被 捕 受 審 被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最 終 復 活 和 升 天 看 來 就 在 這 裡 ' 宗 徒 大 事 錄 接 連 福 音 的 報 道, 更 詳 細 複 述 耶 穌 升 天 的 事 跡, 並 隨 後 述 說 聖 神 降 臨 於 正 在 期 待 的 教 會 中 整 分 經 卷 接 著 報 道 的, 乃 各 教 會 團 體 的 成 立 和 發 展, 以 及 基 督 的 福 音 如 何 以 這 些 教 會 團 體 為 據 點, 由 耶 路 撒 泠 開 始, 一 直 廣 傳 至 羅 馬 看 來 路 加 聖 史 寫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目 的 不 在 於 全 面 編 寫 有 關 保 祿 伯 多 棒 或 其 他 宗 徒 的 傳 記, 這 些 宗 徒 在 書 卷 中 成 為 囑 目 的 人 物, 皆 因 他 們 與 建 立 教 會 使 外 邦 人 歸 他 以 及 讓 基 督 的 福 音 從 耶 路 撒 冷 廣 傳 至 羅 馬 有 關 國 此, 路 加 亦 無 意 寫 任 何 地 方 教 會 的 詳 盡 歷 史 ; 他 提 及 耶 路 撒 冷 安 提 約 基 雅 斐 理 伯 等 地, 都 只 為 展 示 基 督 的 使 者 如 何 透 過 他 們 的 見 証 使 這 些 教 會 團 體 得 以 成 立, 以 及 他 們 如 何 協 助 滿 全 往 普 世 為 基 督 作 証 的 使 命 r... 你 們 將 充 滿 聖 神 的 德 能, 要 在 耶 路 撒 冷 及 全 猶 太 及 撒 瑪 黎 雅, 並 直 到 地 極, 為 我 作 証 人 J ( 宗 1:8) 部 分 學 者 相 信, 路 加 以 編 寫 歷 史 的 手 法 把 兩 分 經 卷 相 連, 使 之 成 為 連 貫 的 記 敘, 通 過 洗 者 若 翰 耶 穌 眾 宗 徒 保 樣 這 些 核 心 人 物, 把 經 卷 的 中 心 思 想 表 達 出 來 1 這 中 心 1 比 方, I.H.M 缸 shall 便 視 路 加 福 音 和 宗 徒 大 事 為 同 一 分 著 作 的 兩 冊, 共 同 記 敘 神 聖 歷 史 ( 泊 位 ed 祕 story) 福 音 記 敘 一 切 由 耶 穌 本 人 開 始 的 言 行, 宗 徒 大 事 錄 則 記 敘 一 切 耶 穌 通 過 教 會 而 繼 續 的 言 行 參 閱 I.H. Marshall, The Ac 的 of 的 e 勾 JOStI 郎 " An In 仕 α:luction and Commen 詞 句 (Grand Rapids: 區 :rdmans 1980 r 叩 dnt 1988)

111 分 論 思 想 就 是 : 這 些 人 物 共 負 一 個 使 命, 同 懷 一 個 意 願, 即 滿 全 天 主 意 願 的 意 願 因 天 主 的 意 願 受 到 阻 撓, 故 兩 分 經 卷 在 記 敘 中 透 露 著 一 定 程 度 的 張 力 與 其 他 古 代 史 述 相 比, 路 加 營 造 戲 劇 性 氣 氛 的 手 法 是 獨 到 的, 他 很 能 吸 引 讀 者, 帶 領 他 跟 隨 事 件 的 發 展, 並 因 記 敘 中 人 物 的 遭 遇 和 命 運 而 深 受 感 動 結 果 便 是, 整 個 記 敘 充 滿 生 命, 讀 者 不 難 辨 別 出 記 敘 中 的 行 動 是 一 致 的, 且 更 具 明 確 目 的, 這 目 的 就 是 向 不 論 猶 太 人 或 外 邦 人 宣 傳 福 音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26-27, W.G.K 山 nmel, Intnαi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I.H.M 缸 shall, "The Gospels and Jesus Christ", Hand 以 刀 Ik to the Bible, ed. D.Alex 缸 lder & P.Alexander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3 reprint 1987) 黃 懷 秋 r 從 初 傳 到 四 部 福 音 J, { 神 思 > n25 (1995)

112 第 十 章 馬 爾 谷 福 音 第 十 章 馬 爾 谷 福 音 馬 爾 谷 福 音 一 般 被 認 為 是 最 早 把 沿 自 宗 徒 有 關 耶 穌 為 默 西 亞 的 傳 統 用 文 字 寫 下 來 的 經 卷 馬 爾 谷 聖 史 述 說 耶 穌 是 天 主 子 ( 參 閱 1:1, 11: 5:7: 9:7: 14:61-62: 15:39), 他 的 職 務 是 由 一 連 串 偉 大 事 跡 組 成, 對 明 眼 人 來 說, 這 些 事 跡 實 是 天 主 的 德 能 和 祂 的 王 國 臨 現 的 標 記 四 部 福 音 中, 以 馬 爾 谷 福 音 為 最 短, 從 源 流 批 判 來 看, 它 是 其 他 福 音 的 資 料 來 源 之 一 故 有 關 福 音 書 的 研 究, 多 半 從 它 入 手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基 本 結 構 並 不 明 顯 部 分 學 者 把 整 部 福 音 一 分 為 二, 相 信 聖 史 由 谷 8:27 開 始, 才 專 注 於 述 說 有 關 基 督 個 人 和 他 贖 世 工 程 方 面 的 資 料 更 有 學 者 認 為, 福 音 書 的 主 要 題 材 乃 是 受 難 史, 在 此 之 前 的 章 節, 不 外 是 受 難 史 本 身 的 長 長 導 吉 而 已 1 亦 有 學 者 以 地 理 為 基 幹 去 把 福 音 的 基 本 內 容 畫 分, 下 列 是 一 個 例 子 : 耶 穌 公 開 生 活 前 的 事 跡 (1 :1-13)? 先 者 若 翰 耶 穌 受 洗 和 受 試 探 的 報 道 耶 穌 在 加 里 肋 亞 及 鄰 近 地 區 宣 講 教 導 和 治 病 ( 1:14-9:50) 耶 穌 往 耶 路 撒 冷 (1 0 章 ) 1 比 方 V.Taylor, The ~ 戶 ~ aα 刀 'rding 的 St. Mark (London: M 卸 nillan 1966)

113 分 論 耶 穌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事 跡 (11-13 章 ) 受 難 史 及 復 活 的 報 道 (1 4:1-16:8) 通 過 有 關 耶 穌 在 加 里 肋 亞 及 耶 路 撒 冷 等 地 的 報 道, 我 們 大 概 認 識 耶 穌 是 誰 福 音 一 開 始 就 讓 我 們 知 道 耶 穌 的 身 分, 他 是 天 主 子 J 帶 著 屬 於 天 主 子 的 權 威 來 到 世 上, 宣 講 天 主 的 福 音 透 過 他 的 言 行, 人 認 識 他, 也 是 因 著 同 樣 的 言 行, 人 抗 拒 他 ( 這 包 括 他 本 鄉 的 人 在 內 ). 更 是 因 著 同 樣 的 言 行, 人 誤 解 他, 甚 至 他 的 門 徒 也 誤 解 他 他 需 要 不 斷 對 那 些 跟 隨 他 的 人 闡 明 自 己 的 身 分 和 他 擁 有 的 權 威 的 本 質, 並 言 明 跟 隨 他 的 後 果 最 終, 那 些 反 對 他 的 人 抗 拒 他 到 極 點, 把 他 置 於 死 地, 他 亦 通 過 這 種 完 全 奉 獻, 由 死 人 生, 讓 那 些 跟 隨 他 的 人 恍 然 大 悟, 知 道 他 是 誰, 以 及 他 的 權 威 的 根 源 2. 寫 作 特 色 馬 爾 谷 聖 史 始 創 了 福 音 書 的 文 學 類 型 Oiterary genre) 開 了 較 有 次 序 報 道 耶 穌 傳 教 生 活 的 先 河, 為 其 他 聖 史 跟 隨 馬 爾 谷 在 書 寫 福 音 的 過 程 中, 極 可 能 採 用 了 成 文 資 料 ( 可 見 於 福 音 中 的 重 複 報 道, 參 閱 6:35-44 月 :1-10; 11:1-6/14:12-16; 14:53-65/1 5: 1) 這 些 資 料 可 能 包 括 : 耶 穌 的 吉 論, 他 講 的 比 喻, 他 與 人 的 爭 辯, 他 的 驅 魔 故 事, 他 行 的 奇 跡 等, 亦 當 然 少 不 r 關 於 他 的 死 而 復 活 的 報 道 聖 史 利 用 一 個 時 空 架 構 以 及 一 些 過 場 章 節, 把 這 些 本 來 獨 立 的 資 料 串 連 起 來, 使 Z 成 為 一 個 先 後 有 序 且 相 當 完 整 的 報 道 在 福 音 中, 不 少 為 敘 述 資 料, 講 述 耶 穌 經 常 在 行 動 中, Ðv<; 一 詞 是 這 部 福 音 的 慣 語 ( 一 般 譯 作 立 即 隨 即 rl 噎 後 J ) 一 共 出 現 四 十 次 之 多 相 對 來 說, 這 部 106

114 第 十 章 馬 爾 谷 福 音 福 音 比 任 何 其 他 福 音 少 複 述 耶 穌 的 話 語, 其 中 只 記 敘 一 組 言 論 (1 3 章 ), 及 數 個 比 喻 (4 章 ) 馬 爾 谷 聖 史 以 務 實 和 活 潑 的 手 法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細 節 方 面 有 時 也 加 以 描 述 比 方, 聖 史 著 意 報 道 人 們 在 耶 穌 施 行 奇 跡 後 的 驚 愕 ( 參 閱 1:27; 2:12), 門 徒 對 耶 穌 言 行 的 驚 奇 ( 參 閱 9:6; 10: 鈕, 32), 以 及 耶 穌 自 己 與 人 交 往 時 所 體 驗 的 喜 怒 哀 樂 ( 參 閱 1:41; 3:5; 8:12) 從 修 訂 批 判 研 究 得 知, 聖 史 不 只 是 一 位 資 料 搜 集 者 編 輯 和 修 訂 者, 他 還 是 一 位 真 真 正 正 的 作 者 他 運 用 自 己 固 有 的 寫 作 技 巧, 有 意 識 地 運 用 所 得 資 料, 塑 造 了 自 己 的 作 品 聖 史 的 寫 作 技 巧 包 括 : (1) 夾 心 技 巧 (sandwich technique) 聖 史 似 乎 喜 愛 把 一 段 記 敘 套 入 另 一 段 記 敘 中 ( 參 閱 3:20-21[22-30]31-35; 5:21-24[25-34]35-43; 6:6-13[14-29]30-31; 11:12-14[15-19]20-25; 14:53-54[55-64]65-72 等 ) (2) 預 示 技 巧 聖 史 在 述 說 某 些 事 件 之 前, 早 有 r{ 犬 筆...J ( 參 閱 3:9/4:1; 11:11/11:15-17; 14:54114: -72; 15:27115:32b 等 ) (3) 綜 合 句 子 聖 史 似 乎 亦 傾 向 於 在 段 落 與 段 落 之 間 加 插 一 些 綜 合 性 記 敘 ( 參 閱 1:32-34; 3:7-12; 6:53-56 等 ) (4) 簡 述 耶 穌 的 宣 講 在 福 音 中, 不 少 有 關 耶 穌 宣 講 的 記 敘 都 是 相 當 簡 短 的 ( 參 閱 1:14-15, 22, 38-39; 2:2,13; 6:2,34; 10:1 等 ) 107

115 分 論 (5) 組 織 資 料 聖 史 把 相 同 的 資 料 放 在 一 起 報 道, 比 方 : 耶 穌 與 人 的 爭 辯 (2:1-3:6), 與 種 子 有 關 的 比 喻 (4:1-34), 奇 跡 故 事 (4: 35-5:43) 等 3. 神 學 思 想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報 道, 由 洗 者 若 翰 的 宣 講 開 始, 其 次 序 可 能 就 是 早 期 基 督 徒 宣 講 的 次 序 首 批 門 徒 複 述 耶 穌 生 平 深 其 意 義 的 時 刻, 即 從 加 里 肋 亞 的 公 開 生 活 開 始, 直 至 他 生 命 最 後 一 刻, 目 的 是 為 強 調, 他 們 所 宣 認 的 耶 穌, 就 是 天 父 所 指 定 的 默 西 亞 (8:29) 聖 史 承 接 如 此 傳 統, 把 所 得 的 資 料 編 賽 成 一 分 完 整 的 作 品, 即 目 前 的 福 音 書 只 是, 我 們 要 間, 他 是 循 著 甚 麼 神 學 思 想, 把 這 些 資 料 串 連 在 一 起? 這 不 是 一 個 容 易 解 答 的 問 題, 出 現 了 不 同 的 見 解, 但 集 中 討 論 的 要 點 包 括 : 3.1 以 地 理 為 基 幹 的 神 學 思 想 雖 然 馬 爾 谷 好 像 對 耶 穌 按 年 月 次 序 排 列 的 個 人 經 歷 沒 有 濃 厚 的 興 趣, 而 他 所 編 寫 的 故 事 唸 起 來 似 是 一 個 個 相 連, 但 他 的 福 音 整 體 來 說 還 是 顯 露 了 一 套 以 地 理 為 基 幹 的 神 學 思 想 耶 穌 的 行 程 一 一 由 加 旦 肋 亞 至 耶 路 撒 冷 一 一 基 本 上 是 聖 史 的 傑 作, 是 因 著 某 些 神 學 動 機 而 編 排 的 ( 因 為 不 見 得 在 谷 10 章 之 前, 耶 穌 就 從 未 踏 足 耶 路 撒 冷, 對 此, 參 閱 瑪 23:37; 路 13:34 等 ) 加 里 肋 亞 乃 是 耶 穌 末 世 歐 示 的 地 方, 這 個 地 方 與 有 關 耶 穌 本 人 和 他 的 活 動 的 重 要 聲 明 相 連 : 耶 穌 來 自 加 里 肋 亞 (1 :9), 108

116 第 十 章 馬 爾 谷 福 音 他 在 那 裡 開 始 宣 講 (1 :14, 39), 收 納 第 一 批 門 徒 (1 :16), 吸 引 許 多 跟 隨 者 (1 :28; 3:7), 以 及 預 告 他 的 苦 難 和 復 活 (9:30) 加 里 肋 亞 是 他 預 許 復 活 後 要 返 回 的 地 方 (1 4:28), 亦 是 他 向 外 邦 人 傳 福 音 的 起 點 ( 參 閱 7: 鈍, 28, 31; 14:28; 亦 參 閱 4:32; 13: 10; 14:9 ) 至 於 耶 路 撒 冷, 它 不 僅 是 耶 穌 受 苦 受 死 的 之 地 方, 更 是 猶 太 人 抗 拒 他 的 發 源 地 ( 參 閱 3:22; 7:1; 10:33; 11:18; 亦 參 閱 3:6; 7:6,8; 9:31; 12:12; 13:2; 14:41; 15:38 等 ) 聖 史 對 兩 地 的 不 同 看 法, 看 來 是 為 了 表 達 以 下 的 神 學 觀 點 : 猶 太 人 不 信 從 基 督, 但 外 邦 人 信 從 基 督, 故 此 天 主 的 救 恩 已 從 猶 太 人 當 中 轉 移 到 外 邦 人 那 裡 去 了 3.2 基 督 論 福 音 中, 聖 史 用 了 不 少 篇 幅 去 揭 露 耶 穌 的 身 分, 很 能 表 現 出 他 和 他 所 屬 的 團 體 對 耶 穌 的 看 法, 而 這 種 看 法 包 括 : í 天 主 子 福 音 中, 兩 個 屬 於 基 督 的 稱 號 佔 著 十 分 重 要 的 位 置, 其 一 是 : 耶 穌 是 天 主 子 J (son of God, 參 閱 1: 1) 這 種 十 分 特 殊 的 地 位 由 父 (1 :11; 9:7) 邪 魔 (3:11; 5:7) 耶 穌 自 己 (13:32; 14:61-62), 以 及 在 十 字 架 跟 前 的 百 夫 長 (15:39) 証 實 了 這 個 稱 號 一 方 面 顯 示 了 耶 穌 與 天 父 的 密 切 關 係, 另 一 方 面 也 與 福 音 中 有 關 耶 穌 的 記 敘 配 合 : 這 位 耶 穌 在 多 方 面 具 有 權 龍, 他 對 事 物 的 運 作 有 一 分 平 靜 的 預 感 ( 參 閱 1:22, 27; 11: 28-33; 5:1-20; 6:45-52; 11:2-6; 14:13 可 15 等 ) 109

117 分 論 r 人 子 J 耶 穌 亦 是 人 子 J (son of m 妞, 這 個 稱 號 一 共 出 現 十 數 次 之 多 ) 他 以 人 子 J 自 稱, 並 把 它 與 依 撒 意 亞 先 知 書 中 的 受 苦 的 僕 人 相 連, 視 它 為 最 能 代 表 自 己 的 身 分 和 使 命 的 稱 號 人 子 在 地 上 有 權 柄 赦 罪 (2:10), 他 是 安 息 日 的 主 (2:28), 最 後 要 坐 在 天 父 的 右 邊, 成 為 具 有 一 切 權 威 力 量 和 槳 耀 的 統 治 者 (8:38; 9:9; 13:26; 14:62) 但 這 一 切 都 將 會 如 先 知 所 預 言 的, 通 過 受 苦 才 能 達 至 (8:31; 9:12,31; 10: 33, 45; 亦 參 閱 14:21, 38) 真 人 基 督 馬 爾 谷 聖 史 同 時 強 調, 耶 穌 是 具 有 人 性 的, 所 以 在 福 音 中, 所 描 繪 的 是 相 當 人 性 化 的 耶 穌 雖 然 三 位 聖 史 在 他 們 的 對 觀 福 音 中 都 視 耶 穌 為 真 人, 但 只 有 馬 爾 谷 才 會 多 點 述 說 耶 穌 的 感 受 和 十 分 人 性 忱 的 吉 談 舉 止 ( 參 閱 1:40-43; 3:5,21; 6: 5,6; 7:33,34; 8:12,23a; 9:16,33,36; 10:13,16,18,21-22; 11:13-14,21; 13:32; 15:34) 默 西 亞 福 音 中 耶 穌 亦 是 默 西 亞, 而 默 西 亞 秘 密 J (Messianic secret) 更 是 這 部 福 音 的 神 學 特 色 之 一 福 音 一 方 面 含 有 不 少 關 乎 耶 穌 隱 藏 自 己 默 西 亞 身 分 的 章 節 ( 特 別 參 閱 8:27-30) 耶 穌 在 施 行 奇 跡 後, 叫 人 不 要 聲 張 (1: 鈍, 44; 3:12; 5:43; 7:36; 8: 詣, 30; 9:9), 社 師 盯 導 財 會 背 自 門 (7:17-23; 9:30,32; 10:10-12), 並 且 給 他 們 解 釋 比 喻 的 隱 義 (4:10-20, 34) 但 另 一 方 面, 福 音 亦 展 現 未 能 保 密 的 現 象 : 邪 魔 (1 :24; 3:11) 患 病 者 (1 0:47), 甚 至 耶 穌 自 己 (2:19; 9:2-13; 11:1-10,27-33; 14:62) 都 沒 有 給 110

118 第 十 章 馬 爾 谷 福 音 默 西 亞 身 分 完 全 保 密 大 體 上, 福 音 先 後 有 不 同 的 表 達 在 褔 音 的 前 半 部, 即 1:1-8:26 ' 耶 穌 好 像 沒 有 談 及 自 己 受 苦 受 死 和 復 活 的 必 要, 而 鬥 徒 們 亦 不 大 清 楚 他 是 誰 但 自 8:27 開 蛤, 耶 穌 看 來 不 再 保 密, 他 公 開 預 言 自 己 的 苦 難 和 復 活, 而 門 徒 們 對 受 苦 的 默 西 亞 就 存 有 不 少 誤 解 基 於 上 述 不 同 的 現 象, 人 們 很 難 捉 摸 聖 史 在 福 音 中 引 進 這 個 默 西 亞 秘 密 的 目 的 這 極 可 能 是 一 種 信 仰 表 達, 展 示 著 對 復 活 基 督 崇 高 身 分 的 領 悟, 同 時 闡 釋 了 猶 太 人 的 不 信 和 門 徒 們 的 誤 解 眾 門 徒 乃 是 於 耶 穌 復 活 之 後 才 領 悟 耶 穌 默 西 亞 的 身 分, 故 此 對 復 活 基 督 的 信 仰 乃 一 切 關 鍵 所 在, 只 有 在 信 仰 的 光 照 下, 人 才 能 認 清 耶 穌 是 誰 4. 作 者 在 福 音 中 我 們 找 不 到 足 以 証 明 聖 史 身 分 的 章 節, 而 把 他 與 在 14:51-52 提 及 的 少 年 人 認 同, 純 屬 一 種 假 設 傳 統 看 法 受 巴 比 亞 斯 的 影 響, 認 為 福 音 的 作 者 就 是 馬 爾 谷, 即 那 位 把 伯 多 祿 的 宣 講 寫 下 來 的 記 錄 員 ( 參 閱 伯 前 5:13) 巴 比 亞 斯 說 r 馬 爾 谷 成 為 伯 多 祿 的 記 錄 員, 他 把 記 憶 所 及 有 關 主 的 言 行 準 確 地 寫 下 來, 不 過 並 沒 有 按 次 序 記 敘 1 J 只 是, 不 少 學 者 指 出, 我 們 很 難 証 明 聖 史 與 宗 徒 之 間 的 聯 繫, 他 們 也 問 r 記 錄 員 J (interpretβr) 指 的 是 甚 麼? 還 有, 馬 爾 谷 福 音 看 來 不 像 一 分 記 錄 那 麼 簡 單 目 前, 大 部 分 學 者 把 巴 比 亞 斯 所 講 的 馬 爾 谷 與 在 宗 徒 大 1 包 rk, having become Peter's inte 叩 'reter, wrote down accurately whatever he remembered of wh 且 t was s 剖 d or done by the 1ρ,rd, however not in order. 111

119 分 論 事 錄 中 多 次 提 及 的 若 望 馬 爾 谷 等 同, 相 信 他 是 一 位 基 督 徒, 在 耶 京 長 大, 並 在 耶 穌 時 代 仍 居 住 在 那 裡, 但 他 不 是 門 徒 之 一 ( 參 閱 宗 12:12, 25; 13:5; 15:36-41; 亦 參 閱 費 24; 哥 4:10; 弟 後 4:11) 0 這 樣 的 見 解 不 為 所 有 學 者 接 受, 基 於 種 種 理 由, 如 聖 史 對 巴 肋 斯 坦 的 地 理 環 境 不 熟 悉 ( 參 閱 5:1; 7:31; 10:1), 對 不 信 耶 穌 的 猶 太 人 表 示 抗 拒, 以 及 以 外 邦 人 為 書 寫 福 音 的 對 象 等, 部 分 學 者 認 為 我 們 很 難 確 定 這 部 福 音 的 作 者 是 誰 5. 寫 作 對 象 和 目 的 馬 爾 谷 所 屬 的 團 體 似 乎 主 要 是 由 外 邦 基 督 徒 組 成 聖 史 寫 福 音 書 的 目 的 看 來 是 為 幫 助 團 體 加 深 信 仰 這 個 團 體, 就 如 昔 日 的 門 徒 一 般, 對 耶 穌 可 能 欠 缺 了 解, 在 面 對 敵 對 勢 力 時, 表 現 驚 惶, 顯 得 信 德 薄 弱, 甚 至 心 硬 故 此 聖 史 有 意 帶 領 他 們 重 溫 有 關 耶 穌 的 傳 統, 讓 他 們 看 出 耶 穌 死 而 復 活 在 救 贖 方 面 的 意 義 以 及 與 他 們 信 仰 的 關 條, 好 使 他 們 有 所 裝 備, 在 面 對 迫 害 時 不 驚 慌, 有 足 夠 定 力 不 受 外 界 的 誘 惑, 並 深 通 門 徒 之 道 6. 寫 作 地 點 和 年 代 馬 爾 谷 福 音 普 遍 被 認 為 是 在 羅 馬 寫 成 的, 而 部 分 學 者 更 列 出 書 中 的 拉 丁 他 詞 語, 來 支 持 這 種 說 法 但 也 有 人 相 信, 這 是 源 自 東 方 一 個 外 邦 基 督 徒 團 體 的 作 品 這 部 福 音 的 成 書 年 分, 同 樣 受 爭 議 谷 13 章 似 有 披 露 了 戰 火 迫 近 的 痕 跡, 因 著 這 個 緣 故, 大 部 分 學 者 相 信 成 書 年 分 應 是 公 元 的 -70 年 之 間 ( 於 公 元 70 年, 耶 京 被 毀 ), 但 亦 有 人 認 為, 這 部 福 音 是 於 公 元 70 年 以 後 才 寫 成 112

120 第 十 章 馬 爾 谷 福 音 7. 谷 16:9-20 谷 16:9-20 的 真 實 性 (authenticity) 多 方 面 受 懷 疑, 時 至 今 日, 一 般 學 者 都 不 再 接 納 這 段 有 關 耶 穌 在 復 活 後 顯 現 和 升 天 的 經 文 為 福 音 書 的 一 部 分 一 方 面, 這 段 經 文 沒 有 重 要 外 在 文 件 的 支 持, 它 沒 有 被 抄 錄 在 N 或 B 等 重 要 手 抄 本 內, 而 附 帶 的 現 象 就 是, 在 不 同 的 手 抄 本 中, 我 們 唸 到 不 同 的 結 語, 部 分 手 抄 本 更 具 一 個 只 由 兩 節 經 文 組 成 的 簡 短 結 語 另 一 方 面, 內 在 証 據 也 顯 示 這 段 經 文 是 可 疑 的, 例 如, 在 16:9 有 關 瑪 利 亞 瑪 達 肋 納 的 介 紹 是 突 然 的, 也 可 說 是 多 餘 的 ( 參 闋 的 1) 在 16:19 提 到 的 主 是 整 部 福 音 中 唯 一 的 一 次 ; 還 有, 這 段 經 文 是 用 比 較 文 雅 的 希 臘 文 寫 成 一 些 學 者 認 為, 谷 16:9-20 不 單 不 其 實, 且 更 非 自 成 一 體, 亦 即 是 說, 它 的 完 整 性 (integrity) 亦 備 受 懷 疑 不 少 人 相 信, 這 段 經 文 是 由 一 些 比 較 後 期 的 資 料 組 成, 來 源 可 能 是 其 他 三 部 福 音 否 定 了 谷 16:9-20 的 真 實 性 以 後, 人 們 還 需 繼 續 問 : 聖 史 是 否 真 的 在 16:8 收 筆? 又 或 者, 原 來 的 結 語 失 掉 了, 或 是 毀 壞 了?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 臼 一 ment, R.A. Guelich, 此 曲 rk 1-8:26, WBC 34A (Waco, Texas: Word 1989) xix-xliii. D.J.H 訂 rington, "τ'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NJBC,

121 分 論 Mark's Gospel: A History of Its Interpretation (New York-R 位 nsey: Paulist 1982). S.P.~ 臼 1y, W.G.Kü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71 臼 tament~ V.Taylor, The Gos, 戶 ~1 accordii 穹 的 St. Mark (London: Mac 削 1- lan 19662)

122 第 十 一 章 瑪 竇 福 音 第 十 一 章 瑪 竇 福 音 瑪 竇 福 音 在 福 音 書 的 成 書 次 序 上, 可 能 排 行 第 二, 它 多 方 面 與 馬 爾 谷 福 音 相 似, 致 使 馬 爾 谷 福 音 一 度 被 視 為 它 的 簡 篇 但 細 讀 之 下, 我 們 不 難 發 現 這 部 福 音 是 別 具 特 色 的 福 音 中, 耶 穌 基 督 是 教 會 的 主, 這 個 教 會 雖 是 新 興 的, 但 實 質 上 亦 是 一 個 從 早 便 計 畫 建 立 的 團 體 基 督 來 到 世 上, 實 為 滿 全 天 主 在 舊 約 中 展 示 的 意 願 他 是 以 色 列 所 期 待 的 皇 室 默 西 亞 ( 參 閱 1:1; 19:28), 在 他 身 上, 天 主 的 意 願 達 至 頂 點, 通 過 他 的 言 行, 那 些 跟 隨 他 的 人, 即 真 正 的 以 色 列 于 民 ( 參 閱 25:34), 能 夠 得 到 天 主 的 恕 佑 和 情 誼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瑪 竇 福 音 的 基 本 結 構, 不 易 確 定, 因 而 出 現 了 不 同 的 分 析, 其 中 包 括 : 1. 1 基 於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結 構 分 析 這 亦 是 基 於 地 理 架 構 的 分 析, 把 整 部 福 音 量 分 如 下 : 耶 穌 公 開 生 活 之 前 的 準 備 和 發 展 (1 :1-4:11) 耶 穌 在 加 里 肋 亞 (4:12-13 章 ) 耶 穌 往 耶 路 撒 冷 ( 章 ) 耶 穌 在 耶 路 撒 冷 (21-25 章 ) 受 難 史 及 復 活 的 報 道 (26-28 章 ) 115

123 分 論 1. 2 傳 記 結 構 的 分 析 這 是 以 在 耶 穌 身 上 發 生 的 事 跡 為 主 的 分 析, 相 信 瑪 竇 聖 史 把 有 關 耶 穌 言 行 的 不 同 資 料, 概 括 地 以 傳 記 的 次 序 編 寫 出 來 : 耶 穌 的 話 產 生 (1-2 章 ) j 先 者 若 翰 的 活 動 (3:1-12) 耶 穌 受 洗 和 受 試 探 (3:13-4:11) 耶 穌 的 公 開 宣 講 和 訓 導 (4:12-18:35) 耶 穌 往 耶 路 撒 冷 ( 章 ) 在 耶 路 撒 冷 發 生 的 事 跡 和 受 難 史 (21-27 章 ) 復 活 的 報 道 及 派 遣 門 徒 往 訓 萬 民 (28 章 ) 1. 3 以 4:17 及 16:21 為 界 線 的 分 析 若 以 4:17( 從 那 時 起, 耶 穌 開 始 宣 講 說... ) 和 16:21( 從 那 時 起, 耶 穌 就 開 始 向 門 徒 說 明... ) 作 界 線, 整 部 福 音 可 以 如 此 畫 分 : 耶 穌 這 位 人 物 的 介 紹 (1 :1-4:16) 他 的 宣 講 (4:17-16:20) 他 的 受 苦 死 亡 和 復 活 (1 6:21-28:20) 1. 4 三 大 段 分 析 福 音 的 另 一 個 三 大 段 分 法 為 : 身 為 默 西 亞 耶 穌 的 吉 和 行 (1-9 章 ) 教 會 主 題 介 紹 ( 章 ) 耶 穌 往 耶 京 及 在 那 裡 發 生 的 一 切 ( 章 ) 116

124 第 十 一 章 瑪 賽 福 音 1. 5 五 卷 分 段 法 不 少 學 者 把 瑪 竇 福 音 的 主 體, 即 童 年 史 (1-2) 及 受 難 史 (26-28 章 ) 除 外, 分 為 五 大 段 這 是 一 種 基 於 耶 穌 的 五 篇 大 道 理 以 及 這 些 道 理 帶 有 的 相 同 結 語 的 分 法 五 篇 大 道 理 為 : JJ 中 聖 訓 (5-7 章 ), 門 徒 傳 教 訓 導 (1 0 章 ), 天 國 的 比 喻 (1 3 章 ), 真 實 門 徒 之 道 (1 8 章 ), 今 世 的 終 結 (23-25 章 ) 這 些 道 理 的 相 同 結 語 為 r 耶 穌 講 完 了 這 些, 就... J ( 參 閱 7: 28; 11:1; 13:53; 19:1; 26: 1) 每 一 段 經 文 都 是 由 一 些 事 跡 記 毅 一 篇 道 理 以 及 一 句 相 同 結 語 組 合 而 成 部 分 學 者 更 相 信, 這 是 一 種 仿 效 梅 瑟 五 書 的 分 法, 在 聖 史 的 理 解 中, 耶 穌 就 是 新 的 梅 瑟, 可 以 把 他 的 言 行 記 錄, 分 五 卷 書 來 了 解 2. 寫 作 特 色 瑪 竇 聖 史 基 本 上 用 了 馬 爾 谷 福 音 以 及 Q 的 資 料, 但 他 是 -:1- 自 己 的 方 式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若 把 瑪 寶 和 馬 爾 谷 兩 部 福 音 相 土, 我 們 要 發 現, 瑪 竇 聖 史 修 改 省 略 或 以 新 的 形 式 來 表 達 馬 爾 谷 福 音 中 的 資 料, 且 同 時 加 插 了 不 少 其 他 資 料, 當 中 宣 括 Q 的 資 料 以 及 一 些 額 外 資 料 雖 然 某 程 度 上 瑪 竇 聖 史 重 這 馬 聞 谷 福 音, 但 在 寫 作 方 面, 他 還 是 有 自 己 的 風 格 的 1) 資 料 系 統 他 一 一 一 瑪 竇 重 編 谷 1-5 章 內 的 資 料 : 一 一 聖 史 按 主 題 和 寫 作 目 的 把 言 論 資 料 分 類 : 六 個 對 立 的 21-48), 三 段 與 崇 拜 有 關 的 經 文 (6:1-18), 數 個 與 末 世 有 關 的 比 喻 (24:37-25 章, 值 得 留 意 的 是, 在 路 加 福 音 中, 同 樣 的 資 料 不 是 如 此 編 排 的 ) 117

125 分 論 (2) 慣 用 句 語 聖 史 在 福 音 中, 車 複 使 用 某 些 句 語 ( 參 閱 [4:23; 9:35; 10: 日, [9:13; 12:7], [8:12; 13:42,50; 22:13; 24:51; 25:30], [3: 7; 12:34; 23:33]) (3)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瑪 竇 在 福 音 中 經 常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及 指 出 它 如 何 得 以 滿 全, 這 是 福 音 的 寫 作 特 色 之 一 說 真 的, 四 位 聖 史 皆 有 示 意 舊 約 預 言 如 何 在 耶 穌 身 上 及 他 的 行 動 中 得 以 滿 全 不 過, 瑪 竇 聖 史 就 採 用 了 多 段 屬 於 此 類 的 額 外 經 文, 全 部 看 似 出 自 同 一 的 猶 太 背 景 及 以 同 一 的 形 式 來 表 達 ( 參 閱 1:22-23; 2:15; 2:17-18; 2:23; 4:14-16; 8:17; 12:17-21; 13:35; 21:4-5; 27:9-10) 聖 史 並 且 以 相 同 的 導 言 來 引 用 舊 約 (4) 數 字 遊 戲 聖 史 對 某 些 數 字 似 乎 特 別 感 興 趣, 例 如 : 七 比 喻 (1 3 章 ), 十 奇 跡 (8-9 章 ), 七 禍 哉 (23 章 ) 等 ; 他 看 來 也 喜 愛 用 雙 數 ( 試 比 較 谷 5:1-20/ 瑪 8:28-34; 谷 10:46-52/ 瑪 20: 29-34) (5) 奇 跡 故 事 聖 史 以 同 樣 的 前 言 和 結 語 來 述 說 他 的 奇 跡 故 事 (6) 修 飾 語 文 聖 史 相 當 自 由 地 修 飾 馬 爾 谷 福 音 中 的 希 臘 文 (7) 簡 略 敘 述 他 也 在 不 同 地 方 簡 述 馬 爾 谷 福 音 中 的 資 料 118

126 第 十 一 章 瑪 竇 福 音 (8) 合 併 資 料 聖 史 把 某 些 奇 跡 故 事 與 吉 論 或 爭 論 合 併 (9) 串 連 個 別 單 元 聖 史 努 力 使 整 部 福 音 唸 起 來 較 有 連 賈 性 ( 參 閱 12:46; 13: 1; 14:1 等 ) (0) 修 改 資 料 除 了 耶 穌 的 言 論 以 外, 聖 史 似 乎 有 計 畫 地 修 改 馬 爾 谷 福 音 中 的 資 料, 而 部 分 結 果 便 是, 耶 穌 和 門 徒 均 以 不 同 的 形 象 出 現 : 一 一 耶 穌 的 形 象 聖 史 更 加 強 調, 耶 穌 能 治 癒 民 間 各 種 疾 病 ( 參 閱 4:23; 9: 35), 以 及 信 德 為 接 受 耶 穌 的 援 助 的 條 件 ( 試 比 較 瑪 15: 28/ 谷 7:29) 他 省 略 了 兩 個 似 乎 不 甚 文 明 的 治 病 故 事 ( 谷 7:31-37; 8:22-26) 他 要 他 的 讀 者 知 道, 耶 穌 不 但 是 人 子, 而 且 還 是 受 舉 揚 的 主, 故 此 部 分 有 關 耶 穌 的 資 料 被 修 改 了 ( 試 比 較 谷 1:41/ 瑪 8:3; 谷 10:14/ 瑪 19:14; 谷 3:21; 谷 6:5/ 瑪 13:58), 而 在 多 處, 耶 穌 被 稱 為 主 一 一 門 徒 的 形 象 門 徒 的 形 象 變 得 美 化 和 理 想 他 了 ( 試 比 較 谷 4:13/ 瑪 13: 16-18; 谷 6:51-52/ 瑪 14:33), 他 們 可 以 是 基 督 徒 效 法 的 對 象 不 過 聖 史 有 時 也 會 批 評 他 們 缺 乏 信 德 和 服 從 精 神 ( 參 閱 瑪 16:8/ 谷 8:17; 瑪 16:23/ 谷 8:33; 瑪 14:30-33) 3. 神 學 思 想 究 竟 瑪 竇 聖 史 在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時, 著 實 要 帶 出 一 些 甚 麼 119

127 7} ' 看 v A問 神 學 思 想? 部 分 學 者 認 為, 要 認 識 瑪 竇 福 音 的 神 學 思 想, 最 佳 的 辦 法 就 是 從 它 的 加 插 資 料 入 手 3.1 應 驗 引 証 瑪 竇 聖 史 在 使 用 舊 約 方 面, 除 了 保 存 來 自 馬 爾 谷 福 音 和 Q 的 章 節 外, 還 引 用 了 不 少 其 他 章 節, 一 般 都 以 這 是 為 應 驗 上 主 藉 先 知 所 說 的 話 開 始 ( 再 參 閱 1:23; 2:6,15,18,23; 4: 15-16; 8:17; 12:18-21; 13:35; 21:5; 26:56; 27:9-10) 這 些 章 節 一 半 出 現 於 童 年 史, 另 一 半 則 與 耶 穌 的 公 開 生 活 進 入 耶 路 撒 冷 和 受 難 史 有 關 這 些 所 謂 應 驗 引 証 J (fulfil1ment quotations), 可 算 是 瑪 竇 福 音 的 特 色 之 一, 而 聖 史 如 此 大 量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肯 定 有 其 目 的 不 少 人 認 為, 這 些 引 証 並 非 指 向 逐 項 預 告 的 應 驗, 而 是 需 要 整 體 地 來 了 解 看 來, 聖 史 是 要 通 過 這 些 引 証 去 讓 人 知 道, 耶 穌 是 天 主 在 舊 約 中 敢 示 的 目 的, 舊 約 的 預 言 如 何 恰 當 地 在 他 身 上 完 全 應 驗 1 這 是 聖 史 反 思 耶 穌 臨 現 於 世 的 結 果, 深 信 耶 穌 來 不 是 為 廢 除, 而 是 為 成 全 昔 日 的 許 諾 (5:17), 遠 古 的 猶 太 傳 統 與 基 督 徒 信 仰 相 連 3.2 論 基 督 福 音 的 中 心 思 想 似 乎 就 是 : 耶 穌 就 是 基 督, 他 是 受 傅 者, 是 默 西 亞, 他 宣 布 天 國 即 將 來 臨 故 福 音 一 開 始 就 強 調 1 "Matthew's idea of fulfillment... is not the id 臼 of fulfillment of a prediction, but of the growth of a reality to its destined f 叫 lness", JιMcKenzie, "The Gospel aαording to Ma 仕 hew", The Jerome Bibli,α11 Commen 臼 句, ed. R.E.Brown & J.A.Fitzmyer & R.E.Murphy <Englewα 組 Cliffs,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68)

128 第 十 一 章 主 馬 賽 福 音 耶 穌 是 王 者 天 主 子, 厄 瑪 奴 爾, 主 與 我 們 同 在 J 並 以 耶 酥 是 人 子 J 領 受 了 天 父 的 權 柄 去 治 理 那 包 容 上 天 和 下 地 的 天 國 作 結 束 耶 穌 是 天 主 子 J 他 這 個 身 分 格 外 重 要, 通 常 在 關 鍵 時 刻 被 強 調 : 受 洗 時 (3:17), 伯 多 祿 公 開 宣 認 時 (16:16), 顯 聖 容 時 (1 7:5), 以 及 受 審 和 被 釘 時 (26:63; 27: 鉤, 43, 54) 耶 穌 亦 是 達 味 之 子 J 這 稱 號 共 出 現 十 次 ( 參 菊 9:27), 作 用 似 乎 在 於 讓 人 看 到 他 真 有 撒 羅 滿 的 智 慧, 是 一 位 智 者 和 治 癒 者, 他 的 論 說 有 如 智 慧 的 他 身 ( 參 閱 11:25-30; 23:37-39) 耶 穌 更 是 人 子 J 這 個 公 認 的 稱 號 同 樣 重 要, 貫 通 整 部 福 音, 於 28:18-20 完 滿 結 束, 看 似 有 達 尼 爾 先 知 書 ï:13-14 作 基 礎 3.3 論 天 國 天 國 亦 是 這 部 福 音 的 中 心 思 想, 為 望 德 祈 禱 和 宣 講 的 目 標 ( 參 閱 6:10; 3:2; 4:17), 它 貫 徹 著 整 部 福 音, 特 別 見 於 頭 乎 它 的 五 個 言 論 天 國 包 容 著 天 主 對 得 救 人 類 最 終 救 恩 的 承 諾, 這 承 諾 指 向 天 上 地 下, 今 時 永 遠, 社 會 政 治 方 面 或 是 個 人 方 面 的 救 贖 與 它 相 連 的 有 正 義 (6:33) 和 平 (5:9) 和 喜 樂 (1 3:44), 更 離 不 開 義 德 (3:15; 5:6,10,20; 6:1,33; 21:32) 和 法 律 (5:17-20; 12:1-8; 23:23), 但 後 者 是 以 耶 穌 對 它 的 解 釋 為 依 歸 ( 比 方 5:31-32; 19:1-10) 3.4 論 教 會 附 帶 的 還 有 關 乎 教 會 的 道 理 只 有 這 部 福 音 明 顯 表 達 對 教 會 團 體 的 關 注 (1 6:18; 18:18), 給 信 眾 和 教 會 領 袖 提 供 信 仰 團 體 生 活 方 面 的 指 示 ( 各 吉 論 部 分, 特 別 的 章 ), 並 且 強 烈 意 識 到 教 會 本 身 還 未 達 至 聖 善 的 境 界 (1 3:36-43; 22:11-14;

129 分 論 章 ) 福 音 同 時 強 調 教 會 團 體 被 召 去 傳 教 (28:18-20), 亦 獲 得 傳 教 生 活 方 面 的 指 示 (9:36-11: 1) 教 會 最 終 將 要 藉 著 基 督 與 天 主 結 合 (1 :23; 28:18-20), 成 為 天 主 新 的 子 民 (21:43) 4. 寫 作 對 象 和 目 的 福 音 中, 除 了 應 驗 引 証 以 外, 也 有 另 一 些 現 象, 能 夠 幫 助 我 們 推 想 聖 史 在 編 寫 福 音 時 所 懷 的 目 的 這 些 現 象 包 括 : (1) 聖 史 從 不 解 釋 猶 太 人 的 習 俗 規 例 和 表 達 方 式 ( 參 閱 瑪 15:2/ 谷 7:2-4; 瑪 23:5, 24, 27 等 ), 亦 從 不 把 希 伯 來 文 語 句 翻 譯 過 來 ( 參 閱 5:22) (2) 看 來, 聖 史 相 當 熟 悉 巴 肋 斯 坦 法 學 士 們 (rabbi) 處 理 問 題 的 方 法 ( 試 比 較 谷 10:21 瑪 19:3; 谷 10:11/ 瑪 19:9) (3) 他 認 為 舊 約 的 法 律 J (law) 是 有 殼 的 ( 參 閱 5:19; 23:3; 試 比 較 瑪 5:18/ 路 16:17) (4) 他 也 在 福 音 中 論 及 耶 穌 的 活 動 局 限 於 以 色 列 ( 參 閱 10:5; 15:24; 10:23 等 ) (5) 他 筆 下 的 耶 穌, 亦 似 乎 比 較 多 一 點 採 用 猶 太 人 的 慣 用 吉 語 ( 例 如 : 瑪 竇 喜 用 天 國 J 而 馬 爾 谷 和 路 加 則 用 天 主 的 國 J 瑪 竇 比 較 喜 歡 稱 天 父 為 我 們 在 天 之 父 等 ; 參 閱 瑪 13:11/ 谷 4:11/ 路 8:10; 瑪 6:9/ 路 11:2 等 ) 基 於 上 述 現 象, 不 少 學 者 相 信 瑪 竇 聖 史 是 一 位 猶 太 基 督 徒, 他 是 從 猶 太 基 督 徒 的 傳 統 觀 點 來 重 編 馬 爾 谷 福 音, 目 的 122

130 第 十 一 章 瑪 賽 福 音 為 在 猶 太 基 督 徒 面 前 維 護 基 督 徒 信 仰, 使 福 音 更 能 為 他 們 所 接 受 他 向 他 們 証 明, 耶 穌 就 是 猶 太 人 的 救 世 主, 企 望 他 們 籠 體 悟, 他 們 所 看 重 的 猶 太 傳 統, 在 猶 太 基 督 徒 信 仰 中 得 以 保 存 可 是, 部 分 學 者 則 認 為, 聖 史 乃 是 一 位 外 邦 基 督 徒, 他 是 為 他 的 外 邦 基 督 徒 團 體 編 寫 了 這 部 福 音 也 有 學 者 提 出 另 一 種 看 法 : 瑪 竇 福 音 所 表 達 的 基 本 上 是 屬 太 基 督 徒 的 觀 點, 但 這 部 福 音 同 時 對 向 外 邦 人 傳 福 音 持 有 一 種 開 放 態 度 他 們 認 為, 聖 史 要 表 達 的 基 本 意 念 就 是 : 耶 穌 的 訊 息 乃 是 為 所 有 人 而 散 播 的 ( 參 閱 28:19; 13:38; 22:9; 24:14), 一 切 信 從 耶 穌 的 人 都 要 成 為 末 世 性 的 天 主 子 旻 ; 在 這 大 前 提 下,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之 分 己 失 去 意 義 不 過 這 部 福 音 確 是 為 猶 太 基 督 徒 而 編 寫 的, 目 的 為 滿 全 團 體 的 各 種 需 要, 例 如 : 在 其 他 猶 太 人 面 前 維 護 自 己 的 信 仰, 加 深 對 基 督 的 認 識, 以 及 解 決 團 體 內 存 在 的 問 題 等 ( 參 閱 18:15-17) 去 此 在 福 音 中, 我 們 看 見 聖 史 一 方 面 要 証 明 耶 穌 就 是 默 西 豆, 是 永 生 天 主 之 子 J 它 們 的 罪 惡 中 拯 救 出 來 J (16:16), 他 要 把 自 己 的 民 族, 由 (1:21), 而 另 一 方 面, 他 又 在 強 藹, 只 有 在 基 督 的 教 會 內, 人 才 能 獲 得 救 贖 ( 參 閱 16:18-19; 18:17-18), 一 切 基 督 徒 且 要 成 為 滿 結 果 實 的 天 主 子 民 ( 參 閱 21:43) 四 福 音 皆 說 耶 穌 是 達 味 的 後 裔, 但 唯 獨 瑪 竇 福 音 對 這 個 錯 源 加 倍 強 調 除 了 與 其 它 一 部 或 多 部 福 在 這 方 面 共 同 擁 有 的 資 料 外, 瑪 竇 福 音 更 包 括 其 他 的 見 証 : 兩 個 瞎 子 的 見 証 (9: 7:1) 群 眾 的 見 証 (1 2:23) 客 納 罕 婦 人 的 見 証 (15:22) 耶 穌 票 進 耶 路 撒 冷 時 群 眾 的 見 証 (21:9) 在 聖 殿 中 孩 子 們 的 見 証 123

131 分 論 (21:15) 故 此, 也 有 人 說, 瑪 竇 福 音 的 特 別 寫 作 目 的 似 乎 就 是 讓 人 知 道 耶 穌 是 達 味 皇 室 的 合 法 繼 承 者 更 有 人 在 這 部 福 音 中 看 到 一 部 手 冊, 專 為 團 體 領 袖 而 設, 方 便 他 們 宣 講 教 導 崇 拜 傳 教 時 用, 同 時 亦 具 備 一 些 資 料, 幫 助 他 們 在 別 人 前 維 護 信 仰 5. 作 者 正 如 馬 爾 谷 福 音 一 樣, 我 們 在 瑪 竇 福 音 中 也 找 不 到 直 接 揭 露 聖 史 身 分 的 章 節 至 於 外 在 証 據, 最 古 老 的 說 法 源 自 巴 比 亞 斯, 內 容 大 概 如 下 r 瑪 竇 把 用 希 伯 來 文 ( 意 即 阿 刺 美 語 ) 寫 成 的 耶 穌 語 錄 編 摹 起 來... J 這 句 話 語 的 含 義 備 受 爭 議, 就 算 所 提 到 的 耶 穌 語 錄 相 等 於 我 們 的 福 音 書, 它 頂 多 只 能 指 出 作 者 的 名 字 叫 瑪 竇 想 像 中, 巴 比 亞 斯 所 指 的, 大 概 就 是 在 新 約 聖 經 中 論 及 的 那 一 位, 他 是 十 二 宗 徒 之 一 ( 參 閱 瑪 9:9/ 谷 2:14/ 路 5:27; 瑪 10:3/ 谷 3:18/ 路 6:15; 宗 1:13) 不 少 學 者 並 不 相 信 在 新 約 中 提 及 的 瑪 竇 就 是 這 部 福 音 的 真 正 作 者, 因 為 假 如 聖 史 真 的 是 見 証 人 之 一 的 話, 那 麼 他 就 沒 有 必 要 在 編 寫 他 的 福 音 時, 依 賴 一 分 由 一 位 非 門 徒 ( 即 馬 爾 谷 ) 寫 成 的 作 品 此 外, 福 音 本 身 亦 不 支 持 作 者 為 宗 徒 之 一 的 說 法, 它 的 內 部 組 織, 所 表 達 的 神 學 思 想, 以 及 所 用 的 希 臘 文 等 都 難 以 使 人 相 信 作 者 就 是 索 徒 之 一 故 此, 在 這 問 題 上, 我 們 只 能 說 作 者 的 身 分 不 詳, 亦 不 知 他 為 何 被 稱 為 瑪 竇 J 我 們 只 能 假 設, 他 是 一 位 猶 太 基 督 徒, 為 了 團 體 的 需 要, 以 希 臘 文 編 寫 了 這 部 福 音 124

132 第 十 一 章 瑪 竇 福 音 6. 寫 作 地 點 和 年 代 由 以 上 資 料 所 得, 我 們 大 概 可 以 說 瑪 竇 福 音 的 作 者 生 活 於 以 希 臘 文 為 主 的 地 帶, 為 那 裡 的 猶 太 基 督 徒 編 寫 了 這 部 福 音 一 般 學 者 相 信 成 書 地 點 為 敘 利 亞 的 安 提 約 基 雅, 但 也 有 一 小 撮 人 認 為, 應 是 排 尼 基 至 於 成 書 年 分, 不 會 早 於 公 元 70 年, 理 由 是, 聖 史 採 用 了 馬 爾 谷 福 音, 而 他 在 福 音 中, 也 好 像 有 意 喻 耶 京 被 毀 ( 參 閱 22:7) 但 成 書 年 分 亦 不 會 遲 過 公 元 100 年, 因 為 教 父 依 納 爵. 安 提 約 基 CIgnatius of Antioch 卒 第 二 世 紀 初 ) 曾 引 用 它 基 於 福 音 所 披 露 的 團 體 關 條 和 神 聖 思 想 的 發 展 ( 參 閱 18:15-17; 28:19 等 ), 部 分 學 者 認 為, 支 書 年 分 應 是 於 公 元 年 之 間 參 考 書 自 H.Conz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D.A.Hagner, Matthew 1-13, WBC 33A (Waco, Texas: Word 1993) xxxix 一 lxxvii. DJ. Haπingt 凹, The Gos 戶 '1 of Matthew, SacPag. 1 (Col1egeville: Iiturgical 1991) 可 見,-.G.KÜI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B.T.Viviano, "τ'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 位 hew", NJBC,

133 分 論 第 十 二 章 略 加 福 音 路 加 福 音 大 概 是 新 約 經 卷 中 最 長 的 一 卷, 亦 普 遍 被 認 為 是 三 部 對 觀 福 音 中, 最 後 寫 成 的 這 部 福 音 同 樣 是 獨 特 的, 本 身 更 涉 及 一 個 頗 為 重 要 的 原 文 問 題 1. 長 短 福 音 在 不 同 的 手 抄 本 和 古 譯 本 中, 我 們 找 到 不 同 長 短 的 路 加 福 音 (the longer text, the shorter text) 總 括 來 說, 屬 於 不 同 文 本 的 外 在 文 件, 包 括 : 代 表 著 亞 力 山 大 里 文 本 的 在 內, 如 P 75 B N 等, 它 們 所 含 有 的 經 文 比 那 些 代 表 著 西 方 文 本 的 外 在 文 件, 如 D 及 一 些 拉 丁 和 敘 利 亞 文 古 譯 本 等 所 含 有 的, 長 約 十 分 之 一 韋 斯 科 特 和 霍 特 曾 經 認 為, 較 短 的 經 文 比 較 純 正, 較 長 的 經 文 含 有 加 插 資 料 (interpolations)1 但 時 至 今 日, 大 部 分 學 者 都 接 受 較 長 的 經 文 比 較 接 近 原 文 2.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正 如 馬 爾 谷 和 瑪 寶 福 音 一 樣, 路 加 福 音 的 基 本 內 容 結 構, 可 有 不 同 的 分 析 2.1 按 地 理 基 幹 分 析 與 馬 爾 谷 和 瑪 竇 福 音 相 比, 路 加 福 音 在 結 構 上 有 這 樣 的 1 參 閱 B.F.Westco 位 & J.F.A.Hort, The New Testament in 的 eα 廿 五 1'Ïna1 126 GIi 自 'k [Vol. IIJ, In 仕 oduction [andl A 占 1pendix (Cambridge-London: Maαnil lan )

134 第 十 二 章 路 加 福 音 特 色 r 耶 穌 往 耶 路 撒 冷 途 中 這 部 分 佔 了 不 少 篇 幅 (9:51-19:27), 而 且 在 某 程 度 上 取 替 了 谷 6-9 章 有 關 耶 穌 周 遊 加 里 肋 亞 及 鄰 近 地 區 的 記 敘 ( 亦 參 閱 瑪 章 ) 如 果 再 把 這 段 旅 途 記 敘 一 分 為 二 ( 參 閱 13:3 1), 那 麼 整 部 福 音 按 地 理 基 幹 便 可 分 五 部 分 來 了 解 以 下 便 是 部 分 學 者 提 供 的 分 析 : 字 言 (1 :1-4) 耶 穌 公 開 生 活 前 的 發 展 和 準 備 (1 :5-4:13) 耶 穌 在 加 里 肋 亞 的 活 動 ( 4:14-9:50) 耶 穌 往 耶 路 撒 冷 (9:51-13:30) 耶 穌 繼 續 往 耶 路 撒 冷 的 旅 程 (1 3:31-19:28) 耶 穌 在 耶 路 撒 冷 (1 9:29-24 章 ) 2.2 按 傳 記 形 式 分 析 若 按 傳 記 形 式, 這 部 福 音 的 主 要 章 段 則 可 以 如 此 畫 分 : 洗 者 若 翰 和 耶 穌 的 誕 生, 孩 童 耶 穌 在 聖 殿 講 道 (1-2 章 ) 洗 者 若 翰 的 活 動, 耶 穌 受 洗 (3:1-22) 耶 穌 的 族 譜 (3:23-38) 耶 穌 受 試 探 (4:1-13) 耶 穌 主 要 在 加 里 肋 亞 的 活 動 (4:14-9:50) 耶 穌 往 耶 路 撒 冷 (9:51-19:28) 耶 穌 在 耶 路 撒 冷 一 週 的 事 跡, 包 括 被 釘 在 十 字 架 上 及 被 埋 葬 ( 19:29-23:56) 耶 穌 復 活 並 還 發 門 徒 廣 傳 福 音 (24 章 ) 127

135 分 論 3. 寫 作 特 色 在 福 音 的 序 言 中, 路 加 聖 史 這 樣 寫 了 r... 立 意 按 著 次 第... 寫 出 來 l 0:1-4) 0 r 按 著 次 第 可 能 也 有 跟 隨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的 意 思, 而 事 實 上, 聖 史 在 寫 他 的 福 音 時, 也 有 自 己 的 安 排, 旦 大 量 加 插 了 其 他 方 面 的 資 料 他 使 用 及 編 寫 材 料 的 手 法 包 括 : 3.1 連 接 單 元 正 如 瑪 竇 一 般, 路 加 聖 史 也 運 用 寫 作 技 巧 把 一 些 個 別 單 元 連 接 起 來, 而 此 後 有 一 天 起 身 出 來 等 就 是 他 價 用 的 連 接 語 ( 參 閱 5:27, 17; 4:38 等 ) 在 這 方 面, 比 較 特 出 的 例 子 有 : 與 稅 吏 同 席 和 禁 食 的 爭 論 ( 試 比 較 谷 2:13-17, 18-22/ 路 5:27- 誨, 在 路 加 福 音 中, 同 樣 的 人 發 問, 因 而 變 成 同 一 記 敘 ), 米 納 的 比 喻 ( 試 比 較 瑪 25:14/ 路 19:11 ' 路 加 聖 史 把 這 個 比 喻 編 入 耶 穌 臨 近 耶 路 撒 冷 的 記 敘 中 ) 縱 觀 整 部 福 音, 部 分 經 文 互 相 呼 應 ( 參 閱 4:13 /22:3; 8:2 一 3/23: 49, 55/2 4:10) 3.2 修 飾 語 文 路 加 聖 史 文 筆 優 雅, 是 四 位 聖 史 中 文 他 背 景 比 較 突 出 的 一 位 他 寫 希 臘 文 相 當 流 暢, 輕 易 從 一 種 文 體 轉 入 另 一 種 文 體, 收 放 自 如 比 方, 聖 史 熟 練 地 引 進 一 種 希 臘 宴 會 文 體 的 ymp 岱 ium ge 叮 e), 藉 宴 會 中 的 對 話 帶 出 耶 穌 要 講 的 道 理 ( 參 閱 7:36-50; 11:37-54; 14:1-24) 亦 可 能 因 此, 聖 史 毫 不 猶 豫 地 修 改 馬 爾 谷 福 音 或 其 他 資 料 的 希 臘 文, 使 之 較 文 雅, 但 他 就 較 少 修 改 馬 爾 谷 福 音 中 耶 128

136 第 十 二 章 路 加 福 音 輩 革 的 話 語 除 了 語 文 外, 他 亦 把 經 文 中 的 外 文 除 掉 ( 只 是, 他 保 留 了 亞 孟 J 即 仙 台 ν 這 個 字, 參 閱 4:24; 12:37; 18:17,29; 21:32; 23:43) 3.3 刪 改 字 句 聖 史 刪 改 了 一 些 他 認 為 有 損 耶 穌 身 分 的 字 句 ( 試 比 較 谷 1: 34; 3:10/ 路 4:40; 6: 凹, 在 路 加 的 經 文 中 r 許 多 變 成 所 有 J 亦 比 較 谷 3:5; 10:2 1/ 路 6:10; 18:22 ' 在 後 者, 那 些 表 達 耶 穌 情 感 的 字 句 被 刪 除 ; 谷 3:20-21 當 然 不 被 採 納 ; 亦 比 較 谷 1:31; 9:27/ 路 4:39; 9:42; 谷 15:34/ 路 23:46) 在 路 加 福 音 中, 耶 穌 自 始 即 明 認 自 己 是 默 西 亞 ( 參 閱 4:2 1), 且 在 多 處 被 稱 為 主 J ( 參 閱 5:8 ' 伯 多 于 最 稱 耶 穌 為 主 J, 7:13; 10:1,41; 22:61 ' 聖 史 稱 耶 穌 為 主 J ), 因 為 他 的 活 動 乃 是 教 恩 的 開 始 ( 參 閱 19:9) 不 過, 路 加 筆 下 的 耶 穌 還 是 具 有 人 性 的 ( 參 閱 23:27-31, 40- 的 ; 22:51, 6 1) 3.4 刻 畫 重 點 不 少 人 認 為 路 加 福 音 是 社 會 性 特 強 的 福 音, 在 此 聖 史 更 加 強 調 天 主 對 被 輕 視 者 的 愛, 而 這 種 愛 是 通 過 耶 穌 的 言 行 顯 示 出 來 的 ( 參 閱 4:18-21) 在 福 音 中, 耶 穌 對 罪 人 撒 瑪 黎 雅 人 和 婦 女 都 流 露 著 一 分 極 大 的 關 懷 ( 對 罪 人, 參 閱 5:1-11; 7:36-50; 15:1-32; 18:9-14; 19:1-10; 22:31-32; 對 撒 瑪 黎 雅 人, 參 閱 10:30-37; 17:11-19; 對 婦 女, 參 閱 7:12-13, 15; 8:2-3; 10:38-42; 23:27-31) 相 應 地, 耶 穌 對 財 富 表 示 極 之 抗 拒 ( 參 閱 12:15-21; 16:19-31; 6:24-25), 但 就 樂 意 給 予 貧 困 者 和 飢 餓 者 他 的 祝 福 ( 參 閱 6:20-2 1) 129

137 分 論 3.5 配 合 歷 史 背 景 聖 史 把 有 關 耶 穌 的 事 跡 與 當 代 的 歷 史 相 連, 使 之 成 為 世 界 史 的 一 部 分 ( 參 閱 2:1-5; 3:1-2; 亦 參 閱 宗 11:28; 18:2; 26: 26), 教 會 史 和 末 世 性 救 恩 史 的 開 端 ( 參 閱 19:11; 21:8) 他 同 時 又 熱 衷 於 給 羅 馬 人 証 明, 耶 穌 在 政 治 上 是 清 白 的 ( 參 閱 23:4, 14, 20, 22; 23:47), 猶 太 人 才 是 真 正 的 禍 首, 他 們 誣 告 耶 穌 ( 參 閱 20:20, 26; 23:2, 5, 18-19, 23, 25) 3.6 更 改 地 理 架 構 福 音 的 中 聞 部 分 偏 長 聖 史 在 福 音 的 首 尾 報 道 耶 穌 在 加 里 肋 亞 的 公 開 生 活 及 在 耶 路 撒 冷 發 生 的 事 跡, 而 就 在 中 間 部 分 加 進 不 少 耶 穌 往 耶 路 撒 冷 途 中 的 資 料 以 頗 長 的 篇 幅 報 道 往 耶 路 撒 冷 途 中 所 發 生 的 事, 可 算 是 這 部 福 音 的 特 色 (9:51-18:14) 這 部 分 的 報 道 包 括 不 少 為 人 熟 悉 和 喜 愛 的 比 喻 故 事, 如 善 心 的 撒 瑪 黎 雅 人 的 故 事 (1 0:25-37), 蕩 子 回 頭 的 故 事 (1 5:11-32), 不 義 判 官 和 寡 婦 的 比 喻 (1 8:1-8), 以 及 法 利 塞 人 和 稅 吏 祈 禱 的 比 喻 (1 8:9-14) 聖 史 似 乎 對 巴 肋 斯 坦 的 地 理 環 境 不 熟 悉, 他 在 福 音 中 多 次 安 排 耶 穌 上 路 往 耶 京 J ( 參 閱 9:51; 13:22,33; 17:11; 18: 31; 亦 參 閱 9:57; 10:1,38; 14:25), 目 的 極 可 能 就 是 要 表 達 下 列 的 神 學 思 想 ( 見 頁 ) 3.7 少 用 舊 約 路 加 聖 史 看 來 是 為 外 邦 人 寫 這 部 福 音 的 故 此 他 比 較 少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因 為 聖 經 對 非 猶 太 人 來 說 差 不 多 是 完 全 陌 生 的 東 西 基 於 同 一 理 由, 路 加 亦 很 少 以 舊 約 預 吉 為 依 據 再 130

138 第 十 二 章 路 加 福 音 者, 他 也 不 用 出 自 希 伯 來 文 的 稱 號 rabbi ( 辣 彼, 即 師 傅 ) 來 稱 呼 耶 穌, 而 是 以 一 個 古 典 希 臘 文 的 稱 號 計 ισt 合 7α( 老 師 ) 去 取 代 它 ( 參 閱 5:5; 8:24,45; 9:33, 的 ; 17:13 ) 4. 神 學 思 想 路 加 福 音 主 要 揭 示 耶 穌 基 督, 這 位 亦 神 亦 人 的 救 主, 如 何 向 一 切 有 需 要 的 人 展 現 他 的 柔 愛 和 憐 憫, 並 藉 著 以 下 的 報 道, 一 再 強 調 他 的 普 世 使 命 : (1) 耶 穌 的 族 譜 追 溯 至 亞 當 之 始 (3:38; 比 較 瑪 1:1-2) (2) 被 仇 視 的 撒 瑪 黎 雅 人 受 讚 揚 (1 0:30-37: 17:11-19) (3) 婦 女 在 跟 隨 耶 穌 者 中 的 位 置 被 肯 定 (7:36-50; 8:2-3; 10:38-42) (4) 外 邦 人 將 有 機 會 接 受 福 音 (2:32; 3:6; 24:47) 路 加 福 音 受 難 史 前 的 事 跡, 在 作 品 中 佔 著 很 重 要 的 位 置 這 段 耶 穌 往 耶 京 途 中 頗 為 長 篇 的 記 敘, 引 起 不 少 關 於 這 部 福 音 的 神 學 目 的 臆 測 部 分 學 者 相 信, 聖 史 嘗 試 把 耶 穌 的 生 平 和 救 恩 整 合, 按 他 的 理 解, 救 恩 史 更 是 循 著 教 會 史 不 斷 的 顯 露 和 進 展, 直 至 世 界 終 結 看 來, 聖 史 要 強 調 的, 包 括 以 下 的 基 本 神 學 思 想 : 4.1 末 世 論 福 音 中, 末 世 的 迫 切 性 減 弱, 聖 史 在 多 處 指 出 r 末 世 不 會 立 即 來 臨 r 現 今 已 是 救 恩 的 時 刻 ( 試 比 較 谷 1: 15/ 路 4:21: 谷 9: 1/ 路 9:27; 谷 13:6/ 路 21:8; 亦 參 閱 路 19:11; 17:20 不 過, 必 須 留 意, 這 部 福 音 同 時 包 含 一 些 末 世 臨 近 的 章 節 ) l31

139 分 論 4.2 救 恩 史 聖 史 似 乎 比 較 喜 歡 從 救 恩 的 角 度 來 看 一 切 事 物, 所 以 在 福 音 中, 有 關 耶 穌 的 事 跡 並 非 末 世 事 件 J 而 是 救 恩 史 的 開 始 ( 試 比 較 瑪 11:12/ 路 16:16 其 實 r 救 恩 現 已 臨 近 乃 每 部 福 音 宣 示 的 訊 息, 只 是 路 加 聖 史 更 加 強 調 耶 穌 的 事 跡 也 是 救 恩 史 的 一 部 分 ) 4.3 教 會 史 聖 史 更 把 耶 穌 的 生 平 看 作 教 會 史 的 一 部 分, 是 教 會 史 的 開 端 他 在 福 音 中 同 時 表 達 了 對 聖 神 的 特 殊 看 法, 他 相 信 這 位 天 主 之 神 充 滿 耶 穌 和 整 個 教 會 的 生 命, 並 且 帶 領 著 教 會 前 進 ( 參 閱 3:22; 4:1,14,18,36; 5:17; 23:46; 亦 參 閱 宗 1:8; 2:1-13; 4:31; 10:44-48 ) 5. 作 者 路 加 福 音 和 宗 徒 大 事 錄 十 分 可 能 出 自 同 一 手 筆 ( 參 閱 路 1:1-4; 宗 1: 1), 但 兩 分 作 品 都 沒 有 直 接 或 間 接 透 露 作 者 的 身 分 1 傳 統 視 路 加 聖 史 為 保 祿 宗 徒 傳 福 音 的 助 手 ( 參 閱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附 錄 凹, 頁 ), 是 一 位 來 自 敘 利 亞 安 提 約 基 雅 的 基 督 徒 ( 歐 瑟 比 在 他 的 教 會 史 中 如 此 說 ), 並 且 是 一 位 醫 生 ( 參 閱 哥 4:14; 亦 參 閱 費 24; 弟 後 4:11) 但 比 較 批 判 性 的 學 者 並 不 同 意 這 樣 的 看 法, 他 們 只 接 受 聖 史 為 一 位 外 邦 基 督 徒 ( 因 他 對 巴 肋 斯 坦 的 地 理 環 境 並 不 熟 悉, 且 在 福 音 中 不 用 外 語 等 ). 為 外 邦 基 督 徒 寫 了 這 部 福 音 ( 因 為 在 福 音 中, 有 關 耶 穌 與 法 利 塞 人 之 間 的 意 見 衝 突 並 不 明 顯, 而 富 有 1 有 關 路 加 福 音 和 宗 徒 大 事 錄 作 者 的 問 題, 亦 參 閱 本 書 頁 132

140 第 十 二 章 路 加 福 音 己 肋 斯 坦 色 彩 的 資 料 又 極 少, 瑪 5:17, 20, 21-48; 6:1 舟, 16-18, ~j. 及 谷 7:1-23, 等 均 被 省 略 不 提 )- 6. 寫 作 對 象 和 目 的 從 福 音 的 基 本 神 學 思 想 得 知, 聖 史 特 別 通 過 報 道 耶 穌 的 言 行, 讓 人 認 識 他 是 亦 神 亦 人 的 救 主, 他 仁 愛 無 限, 特 別 眷 嘗 一 切 有 需 要 的 人 由 此 推 測, 路 加 福 音 多 半 是 為 外 邦 人 而 寫 的 這 就 解 釋 了 為 甚 麼 聖 史 在 福 音 中 較 少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較 少 以 先 知 預 言 為 根 據, 及 以 老 師 而 不 以 辣 彼 作 為 耶 穌 的 稱 號 ( 再 參 閱 5:5; 8:24,45; 9:33, 的 ; 17:13) 7. 寫 作 地 點 和 年 代 路 加 福 音 肯 定 寫 於 宗 徒 大 事 錄 之 前, 馬 爾 谷 福 音 之 後, 但 實 際 成 書 年 分 就 很 難 確 定 福 音 包 舍 不 少 章 節 暗 喻 耶 京 被 毀 ( 參 闋 的 34-35; 19: 鈞 一 44; 21:20, 24 等 ), 故 部 分 學 者 認 為 去 書 年 分 應 是 於 公 元 年 之 間 假 如 我 們 同 時 相 信 路 加 聖 史 在 寫 他 的 福 音 時, 亦 參 照 了 瑪 竇 福 音, 那 麼 這 部 福 音 更 應 成 書 於 瑪 竇 福 音 之 後 至 於 它 的 寫 作 地 點, 更 無 從 查 考 敘 利 亞 的 安 提 約 基 雅 羅 馬 凱 撒 勒 雅 十 城 區 阿 哈 雅 省 小 亞 細 亞 等 地, 都 被 列 入 考 慮 範 圍 之 內 對 此, 學 者 們 只 能 說, 路 加 福 音 是 在 巴 肋 斯 坦 境 外 寫 成 的 133

141 分 論 參 考 書 目 H.Con 昆 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L. T.Johnson, The Gospe1 of Luke, SacPag. 3 (Collegeville: Uturgi 臼 ) R.J.K 訂 ri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Luke", NJE 缸, W.G.K 油 nmel, Intrαi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l 祉, J.Nolland, Luke 1-9:20, WBC 35A (Waco, Texas: Word 1989) xxviii-xlviii. e C.Stuhlmuell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Luke", The Jerome Bib1íca1 臼 mmentary, ed. R.E.Brown & J.A.Fitzmyer & R.E.Murphy <Englewl d Cliffs,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68)

142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奇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四 部 福 音 中, 若 望 福 音 最 具 挑 戰 性, 所 引 發 的 問 題 亦 多 但 整 體 而 言, 它 與 其 他 三 部 福 音 還 是 多 方 面 接 近, 故 此 稱 為 第 四 部 福 音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若 望 福 音 的 粗 略 結 構 相 當 明 顯, 除 了 序 吉 0:1-18) 和 附 鋒 (21 章 ) 以 外, 福 音 的 主 體 可 分 為 兩 大 部 分 : 耶 穌 在 世 上 封 工 作 0:19-12:50), 及 耶 穌 回 歸 天 父 的 歷 程 03:1-20:29) 可 是, 除 此 以 外, 比 較 精 密 的 結 構, 就 不 容 易 辨 認 了, 主 要 是 因 為 這 部 福 音 的 內 容 和 內 部 組 織, 存 著 不 少 不 協 調 和 自 相 矛 盾 的 地 方 除 了 上 述 的 粗 略 結 構 分 析 外, 亦 有 人 嘗 試 從 耶 穌 與 世 人 的 關 條 的 幅 度, 把 這 部 福 音 畫 分 : 宏 壯 的 序 言 0:1-18) 耶 穌 基 督 就 是 人 信 從 的 對 象 0:19-4:54) 基 督 與 不 信 者 的 衝 突 (5-12 章 ) 輿 信 者 的 共 融 章 ) 他 的 死 亡 與 復 活 章 ) 話 語 (21 章 ) 至 於 福 音 的 大 概 內 容, 聖 史 在 序 言 己 說 清 楚 這 序 吉 宣 告, 那 從 起 初 就 與 天 主 同 在 的 聖 言, 成 了 血 肉, 寄 居 在 我 們 中 間 這 聖 言 就 是 耶 穌 基 督, 他 帶 給 我 們 恩 寵 和 真 理, 並 引 135

143 分 論 領 我 們 認 識 天 父, 歸 向 祂 從 另 一 角 度 來 看, 若 望 福 音 亦 可 算 是 一 個 關 乎 信 與 不 信 的 衝 突 的 故 事, 這 種 衝 突 更 在 福 音 的 記 敘 中 逐 漸 升 級 故 此, 這 部 福 音 明 顯 地 與 對 觀 福 音 有 別, 不 見 與 惡 魔 的 糾 纏, 沒 有 大 自 然 敵 對 力 量 要 克 服, 亦 不 必 與 門 徒 爭 論 在 福 音 中, 門 徒 的 誤 解 亦 是 跟 信 與 不 信 關 連, 他 們 的 誤 解 與 不 信 是 必 然 的, 因 為 他 們 對 耶 穌 的 信 仰 是 有 待 耶 穌 滿 全 他 的 使 命 和 回 歸 父 家 後 才 得 以 成 長 2. 不 協 調 和 自 相 矛 盾 的 地 方 再 三 閱 讀 若 望 福 音, 我 們 要 發 現 它 本 身 存 著 不 少 不 協 調 和 自 相 矛 盾 的 地 方, 以 下 便 是 一 些 例 子 : 2.1 序 言 0:1-18) 福 音 序 言 之 詞 彙 與 體 裁 皆 與 主 體 中 的 有 別, 部 分 章 節 是 以 詩 體 寫 成, 且 結 構 嚴 謹 2.2 附 錄 (21 章 ) 福 音 附 錄 的 出 現 使 人 感 到 意 外, 因 福 音 好 像 己 於 20:30-31 完 結 這 段 附 錄 在 風 格 上 與 主 體 章 節 有 別, 而 21:25 也 似 乎 在 重 複 20:30-31 所 說 的 ; 再 者, 於 21:2 ' r 載 伯 德 的 兩 個 見 子 出 現 得 很 突 然 2.3 內 部 不 協 調 福 音 的 主 體 部 分 含 有 不 少 不 協 調 的 地 方, 這 些 不 協 調 的 地 方 包 括 : 136

144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1) 1:29-34/3:26 在 1:29- 鈍, 若 翰 洗 者 在 門 徒 面 前 為 耶 穌 作 証, 但 在 3:26 ' 同 樣 的 門 徒 好 像 沒 有 明 瞭 若 翰 作 証 的 意 義 : (2) 2: 11/4:54/2 :23 在 2:11 和 4:54 ' 作 者 陳 明 這 些 是 耶 穌 所 行 的 第 一 和 第 二 個 神 跡, 可 是 在 2:23 ' 作 者 己 說 耶 穌 行 了 不 少 神 跡 (signs, 眾 數 (3) 3:2214:2 究 竟 耶 穌 有 沒 有 施 洗? (4) 3:31-36 是 誰 的 言 論? ( 有 學 者 建 議 把 3:31-36 放 於 3:1-21 與 3:22-30 之 間 ) (5) 10:19-29a 指 向 9 章 所 講 述 的? ( 亦 有 人 建 議 把 10:19-29a 放 在 9:41 與 10:1 之 間 (6) 10:40-42 似 乎 是 耶 穌 公 開 生 活 的 結 語, 可 是 在 11:1 ' 作 者 又 開 始 另 一 記 敘, 現 在 12:37-43 才 是 福 音 第 一 部 分 的 名 吉 言 吾 ; (7) 12:44-50 跟 隨 一 段 結 語 出 現, 顯 得 十 分 突 然 ; (8) 14:31 與 15:1 接 不 上 ( 參 閱 18: 1), 章 是 一 個 插 段? 甚 或 由 兩 個 插 段 組 成? ( 肋 插 :5 與 13:36 自 相 矛 盾 : (1 0) 的 的 內 容 似 乎 十 分 不 協 調, 究 竟 耶 穌 被 誰 審 問? ( 有 人 建 議 把 亞 納 斯 和 蓋 法 的 兩 幕 對 調 ) 2.4 時 間 和 地 點 顛 覆 福 音 在 時 間 和 地 點 方 面 出 現 顛 覆, 例 如 : 137

145 分 論 (1) 在 1-2 章 內 的 時 間 觀 ; (2) 3-6 章 似 乎 不 是 史 實 的 記 載, 每 一 章 都 以 不 同 的 地 區 作 背 景 ( 亦 參 閱 2:23 有 人 建 議 把 5 和 6 章 對 調 ) 2.5 重 複 詞 句 福 音 包 含 不 少 重 複 詞 句, 例 如 15 司 16 章 重 複 不 少 在 章 所 說 的 3. 與 對 觀 福 音 相 比 就 如 三 部 對 觀 福 音 一 樣, 若 望 福 音 也 是 一 部 福 音 書, 述 說 有 關 耶 穌 的 事 跡, 由 他 與 洗 者 若 翰 的 聯 繫 開 始, 直 至 他 的 受 苦 受 死, 並 以 他 的 復 活 為 終 結 在 第 四 部 福 音 中, 我 們 同 樣 唸 到 耶 穌 所 行 的 奇 跡, 聽 到 他 給 的 教 訓 可 是 我 們 同 時 也 得 承 認, 這 部 福 音 與 對 觀 福 音 不 甚 相 似, 而 不 相 似 的 地 方 更 是 多 方 面 的 3.1 時 空 架 構 分 別 的 若 望 福 音 的 時 空 架 構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時 空 架 構 看 起 來 是 有 (1) 若 望 福 音 的 開 端 部 分 明 顯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有 別 馬 爾 谷 福 音 以 述 說 洗 者 若 翰 開 始, 瑪 竇 和 路 加 福 音 則 推 前 至 耶 穌 時 童 年 史, 而 若 望 福 音 更 始 於 耶 穌 的 先 存 (pre-existence) (2) 對 觀 福 音 把 耶 穌 的 公 開 活 動 局 限 於 加 里 肋 亞 及 鄰 近 地 區, 並 且 描 述 耶 穌 只 赴 耶 路 撒 冷 一 次, 然 後 就 在 那 裡 受 苦 受 死 若 望 福 音 就 不 一 樣, 我 們 看 到 耶 穌 三 次 由 加 里 138

146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肋 亞 往 耶 路 撒 冷 (2:13; 5:1; 7:10) (3) 依 照 對 觀 福 音 的 記 敘, 耶 穌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逗 留 是 短 暫 的 ( 根 據 谷 章 的 記 敘, 耶 穌 似 乎 在 耶 京 一 星 期 左 右 ), 但 在 若 望 福 音, 從 7:10 起, 耶 穌 便 停 留 在 耶 路 撒 冷, 過 了 三 個 慶 節 ( 參 閱 7:2; 10:22; 11:55; 12:1; 18:28), 為 期 約 半 年 再 者, 2:13 和 6:4( 亦 參 閱 5: 1) 分 別 提 及 逾 越 節, 這 即 是 說, 耶 穌 的 公 開 生 活 最 少 為 期 兩 年, 而 在 這 兩 年 時 間 內, 超 過 半 年 是 在 猶 太 地 區 和 耶 路 撒 冷 過 的 反 觀 馬 爾 谷 福 音, 耶 穌 公 開 生 活 的 期 間 就 好 像 短 多 了 ( 參 閱 谷 2:23; 14: 1) 3.2 表 達 形 式 在 對 觀 福 音 中, 有 關 耶 穌 言 行 的 報 道, 由 個 別 單 元 組 妾, 個 別 事 跡 或 言 論 被 連 串 在 一 起, 成 為 先 後 有 序 的 整 體 在 三 部 福 音 書 中, 只 有 受 難 史 為 較 長 和 較 連 貫 的 記 敘 若 望 福 音 也 包 括 一 些 個 別 記 敘, 但 為 數 不 多 ( 參 閱 2:1-10,13-21; 4:46-53; 12:1-8,12-15; 13:36-38), 亦 只 有 受 難 史 為 較 長 和 較 連 貫 的 記 敘 大 體 上, 第 四 部 福 音 主 要 包 容 較 多 言 論 這 都 是 一 些 言 論 篇, 通 常 由 某 件 事 件 所 引 發 ( 參 閱 4, 5, 6, 9, 11 章 ) 這 些 吉 論 篇 本 身 不 是 由 個 別 盲 論 組 成, 而 是 環 繞 著 一 個 或 多 個 主 題 發 展, 部 分 更 以 對 話 的 形 式 出 現, 自 念 起 來 較 戲 劇 性 3.3 採 用 材 料 若 望 福 音 所 採 用 的 材 料 也 好 像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不 甚 相 同 (1) 若 望 福 音 只 包 含 部 分 與 對 觀 福 音 相 同 的 記 敘 資 料, 較 明 139

147 分 論 顯 的 計 有 : 耶 穌 召 收 門 徒 0:35-5 1), 救 活 了 王 臣 的 兒 子 (4:46b-54), 增 餅 奇 跡 (6:1-13) 步 行 水 面 (6:16-2 1), 伯 多 樣 宣 認 信 仰 (6:67-69), 耶 穌 榮 進 耶 路 撒 冷 02:12-19), 最 後 晚 餐 及 預 吉 將 被 猶 達 斯 出 賈 03:1-30), 預 言 將 被 伯 多 樣 否 認 03:36-38), 部 分 受 難 史 章 ) 在 耶 京 驅 商 人 出 聖 殿 (2:13-22) 與 在 伯 達 尼 被 敷 02:1-8) 的 故 事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記 載 相 似, 但 被 安 排 在 不 同 的 上 下 文 內 (2) 若 望 福 音 擁 有 一 些 在 對 觀 福 音 內 找 不 到 的 奇 跡 故 事 和 記 敘 : 耶 穌 在 加 納 把 水 變 酒 (2:1-11), 在 耶 路 撒 冷 治 癒 池 邊 的 癱 子 (5:1-18), 治 癒 胎 生 的 瞎 子 (9 章 ), 復 活 拉 匣 祿 (11:1-44), 與 尼 苛 德 摩 夜 談 (3:1-2 1), 向 撒 瑪 黎 雅 婦 人 顯 示 自 己 (4:4-42) 福 音 內 的 奇 跡 故 事 似 乎 旨 在 展 示 耶 穌 的 身 分 ( 但 福 音 從 不 述 說 驅 魔 故 事 ) 耶 穌 默 西 亞 的 身 分 在 福 音 之 首 便 已 顯 明 0:41-49) (3) 若 望 福 音 包 含 一 些 指 向 某 種 對 觀 福 音 情 況 的 章 節, 例 如 1:25( 若 翰 施 洗 ), 1:26-27( 若 翰 宣 講 ), 1:32( 耶 穌 受 洗 ), 3:24( 若 翰 被 囚 ), 6:67-69; 20:24( 十 二 宗 徒 圈 子 ), 12:27( 山 園 祈 禱 ) (4) 在 若 望 福 音 中, 部 分 耶 穌 言 論 使 人 聯 想 到 在 對 觀 福 音 的 言 論, 參 閱 : 若 2:19/ 谷 14:58/ 瑪 26:61; 若 3:3/ 瑪 的 :3/ 谷 10:15/ 路 18:17; 若 3:35/ 瑪 11:27/ 路 10:22; 140

148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若 4:44/ 谷 6:4/ 瑪 13:57/ 路 4:24: 若 5:23b: 13:20/ 路 10:16/ 瑪 10: 是 0; 若 12:25/ 谷 8:35/ 瑪 16:25/ 路 9:24; 若 13:16; 15:20/ 瑪 10:24; 若 15:7b/ 谷 11:24/ 瑪 21:22; 若 16:23/ 瑪 7:7/ 路 11:9; 若 16:32/ 谷 14:27/ 瑪 26:31; 若 18:11/ 谷 14:36/ 瑪 26:39/ 路 22:42; 若 20:23/ 瑪 18:18 表 的 但 一 般 來 說, 這 些 言 論 都 是 在 異 於 對 觀 福 音 的 背 景 下 發 (5) 若 望 福 音 大 部 分 耶 穌 的 言 論 都 是 這 部 福 音 的 獨 有 資 料, 這 些 言 論 更 在 措 詞 上 與 對 觀 福 音 所 有 的 言 論 有 別 言 論 內 容 不 以 天 國 為 主, 亦 不 以 嚴 吉 格 吉 比 喻 等 形 式 來 表 達 耶 穌 比 較 多 談 論 他 與 父 的 關 條, 他 的 盲 論 亦 較 富 象 徵 性 若 望 福 音 沒 有 比 喻 故 事, 只 包 含 兩 則 比 喻 吉 論 (1 0 章 的 善 牧, 15 章 的 葡 萄 樹 ) 若 望 聖 史 也 較 少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4. 統 一 性 及 成 書 過 程 研 究 若 望 福 音, 所 牽 涉 的 問 題 眾 多 因 著 這 部 福 音 包 含 不 少 不 協 調 和 自 相 矛 盾 的 地 方, 故 最 基 本 的 問 題 就 是 福 音 的 統 一 性 及 成 書 過 程 的 問 題 (unity and composition), 而 其 他 問 題 都 或 多 或 少 與 這 個 基 本 問 題 有 關 對 於 這 個 問 題, 人 們 接 供 不 少 解 答 眾 多 理 論 可 分 為 三 類 141

149 分 論 4.1 意 外 易 位 (theories of accidental displacements) 假 設 : 福 音 的 若 干 章 段 無 意 中 被 混 淆, 因 而 破 壞 了 原 來 的 次 序 若 把 這 些 章 段 重 編, 我 們 可 以 尋 回 原 有 的 次 序 這 個 次 序 在 福 音 流 傳 之 前 已 被 破 壞 ( 因 為 沒 有 任 何 外 在 文 件 証 明 另 一 次 序 存 在 ), 章 段 易 位 是 在 聖 史 去 世 後 ( 或 不 在 時 ) 發 生 的 反 辯 : 表 面 上 意 外 易 位 的 假 設 好 像 能 夠 解 釋 部 分 若 望 福 音 的 問 題, 但 我 們 不 能 不 考 慮 這 幾 點 : (1) 假 若 目 前 的 福 音 書 是 在 聖 史 以 後 經 一 位 修 訂 者 重 編 的 作 品, 那 麼 嘗 試 重 新 回 復 原 有 次 序 的 做 法 得 不 償 失, 很 可 能 漠 視 了 這 位 修 訂 者 的 原 意 ( 例 3:22-30 被 編 排 在 目 前 的 位 置, 極 可 能 旨 在 提 醒 信 眾 在 3:1-21 有 關 受 洗 的 意 義 ) : (2) 目 前 的 次 序 沒 有 甚 麼 不 妥, 書 卷 達 到 作 為 福 音 書 的 目 的, 而 五 花 八 門 的 重 新 編 排 顯 露 了 這 種 假 設 本 身 是 脆 弱 自 句 : (3) 這 類 假 設 未 能 完 滿 解 釋 意 外 易 位 如 何 能 發 生 ; 假 若 福 音 是 以 卷 軸 (scroll) 的 形 式 寫 成, 意 外 易 位 根 本 不 大 可 能 發 生 ; 就 算 福 音 是 以 抄 本 (codex) 的 形 式 寫 成, 我 們 也 很 難 解 釋 一 頁 一 章 段 ( 完 整 的 段 落 ) 或 數 頁 一 章 段 的 巧 L:>.. E 立 4.2 多 個 源 流 (theories of multiple sources) 假 設 : 若 望 福 音 乃 聖 史 把 不 同 源 流 資 料 合 併 的 結 果, 因 而 出 現 了 風 格 上 的 差 異 整 體 缺 乏 連 貫 性 及 重 複 詞 句 等 現 象 這 些 源 流 都 是 一 些 成 文 資 料, 源 於 他 地, 為 聖 史 所 接 納 142

150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及 採 用 多 個 源 流 的 假 設 眾 多, 布 爾 特 曼 的 研 究, 為 一 明 顯 們 子 布 爾 特 曼 相 信, 在 若 望 福 音 中, 可 分 辨 出 三 個 源 流 : (1) 標 記 源 流 (signs source) 這 分 源 流 主 要 包 括 一 些 奇 跡 故 事, 可 在 1-12 章 中 辨 認 2:11; 4:54; 12:37; 20:30 便 是 源 流 存 在 的 指 標, 而 1:35-49 可 能 是 它 的 導 言 : 整 分 資 料 是 以 希 臘 文 寫 成, 但 不 缺 閃 語 色 彩 ; 2) 敢 示 言 論 源 流 (revelatory discourse so 叮 ce) 主 要 為 耶 穌 的 言 論, 以 1:1-18 為 開 端 ; 原 有 資 料 是 用 阿 刺 美 文, 並 以 詩 體 的 形 式 寫 成, 表 達 一 種 東 方 唯 識 論 的 思 想, 後 被 聖 史 或 他 人 譯 成 希 臘 文, 套 於 耶 穌 身 上, 成 為 表 達 基 督 思 想 的 言 論 ; 3) 受 難 史 : 福 音 中 的 受 難 史 及 復 活 故 事 來 自 另 一 源 流,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有 別 ; 這 分 資 料 是 以 一 種 富 有 閃 語 色 彩 的 希 臘 文 寫 成 聖 史 把 以 上 源 流 的 資 料 揉 合 成 一 部 福 音, 表 達 自 己 固 有 封 神 學 思 想 但 不 知 何 故, 福 音 書 在 某 情 況 下 遭 分 解, 產 生 易 位 的 現 象 後 來 教 會 團 體 中 一 位 修 訂 者 予 以 重 編, 努 力 便 立 回 復 原 狀, 但 同 時 亦 作 了 一 些 修 訂, 引 進 了 一 些 不 同 的 神 學 思 想, 務 使 這 部 福 音 與 對 觀 福 音 在 某 程 度 上 取 得 協 調, 好 為 教 會 團 體 接 受 憲 : 反 辯 : 對 於 布 爾 特 曼 的 假 設, 異 見 者 一 般 有 以 下 的 反 :1) 福 音 中, 奇 跡 故 事 與 吉 論 緊 密 相 連, 後 者 為 前 者 的 闡 143

151 2 呵 14- 叫, 兩 釋, 這 是 福 音 在 2-12 章 的 特 色, 而 6 章 便 是 個 很 好 的 例 子 : 故 事 與 闡 釋 不 可 能 來 自 兩 個 不 相 同 的 源 流 ( 注 意 2: 1-11 和 4: 小 54 沒 有 言 論 相 隨 ) (2) 福 音 中, 部 分 耶 穌 吉 論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相 符, 極 可 能 源 自 最 早 期 教 會 的 承 傳, 不 一 定 出 於 某 某 源 流 : (3) 整 部 福 音 具 一 定 的 風 格 和 特 色, 平 均 地 在 布 爾 特 曼 所 假 設 的 各 源 流 部 分 呈 現 ; (4) 布 爾 特 曼 所 提 出 的 源 流 純 屬 假 設, 文 件 本 身 並 不 存 在, 也 沒 有 類 似 的 古 代 文 件 能 予 以 証 實 4.3 多 重 修 訂 (theories of multiple redactions) 假 設 : 目 前 的 若 望 福 音 是 一 分 修 訂 文 件, 由 原 有 的 基 本 福 音, 經 過 多 次 修 訂 而 成 大 部 分 學 者 都 視 若 望 福 音 為 經 過 修 訂 的 作 品, 可 是 他 們 對 修 訂 者 修 訂 次 數 及 修 訂 程 度 等 問 題 持 不 同 看 法 : (1) 修 訂 者 : 修 訂 工 作 由 多 少 人 完 成? 大 部 分 學 者 接 受 兩 位 修 訂 者 的 說 法, 其 一 為 原 有 福 音 的 作 者 : (2) 修 訂 次 數 : 這 部 福 音 是 經 過 一 次 或 超 過 一 次 修 訂 工 作 而 完 成? 大 部 分 學 者 支 持 多 過 一 次 修 訂 的 看 法 : (3) 修 訂 程 度 : 修 訂 工 作 做 得 很 徹 底, 接 近 重 新 編 寫 的 程 度, 或 只 屬 輕 微 修 訂? 就 此 問 題, 學 者 們 意 見 不 一 在 這 類 假 設 中, 可 列 舉 的 例 子 眾 多, 或 許 可 集 中 看 布 朗 (R.E.Brown) 的 布 朗 相 信 若 望 福 音 的 成 書 過 程 分 五 階 段 : 144

152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1) 最 初 流 傳 於 團 體 間 的, 只 是 一 些 耶 穌 吉 行 的 口 傳 資 料 ; 這 些 資 料 與 對 觀 福 音 所 採 用 的 相 似, 但 並 非 屬 於 同 一 來 源 ; (2) 這 些 資 料 長 時 期 為 某 位 出 色 的 宣 講 者 及 其 同 工 所 採 用, 逐 漸 發 展 成 具 有 這 圈 子 的 特 色 的 資 料 ( 指 表 達 形 式 及 神 學 思 想 等 方 面 ), 最 後 吏 變 成 一 分 成 文 資 料 : (3) 稍 後, 這 位 出 色 的 宣 講 者 以 希 臘 文 把 這 分 資 料 編 寫 成 一 部 福 音 書 ( 跟 隨 傳 統 福 音 書 的 架 構 ), 他 便 是 福 音 的 聖 史 ; (4) 基 於 團 體 內 外 的 需 要 及 自 己 持 續 宣 講 的 心 得, 聖 史 把 福 音 修 訂, 同 時 添 進 另 一 些 資 料 ( 如 9:22-23) (5) 聖 史 死 後, 一 位 修 訂 者 ( 聖 史 的 友 人 或 門 徒 ) 把 福 音 修 訂, 大 量 加 入 聖 史 的 其 他 宣 講 資 料 ( 如 3:31-36; 6:51-58; 12:44-50; 章 ; 章 ) 及 屬 於 聖 史 同 工 的 宣 講 資 料 ( 如 21 章 ; 1:1-18), 導 致 福 音 有 不 協 調 和 重 複 的 現 象 ( 如 6:35-50/6:51-58; 14 章 /1 6:4-33 等 ) 反 辯 : 若 望 福 音 為 修 訂 文 件 的 論 點 不 容 否 定, 不 過 實 際 吋 修 訂 情 況 就 很 難 確 定 了 任 何 這 方 面 的 重 整 都 屬 假 設, 更 要 避 免 把 福 音 作 過 度 細 微 肢 解 5.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關 係 若 望 福 音 與 對 觀 福 音 相 近 又 相 異 的 現 象, 在 新 約 研 究 方 草 引 發 一 些 歷 久 常 新 的 問 題 (John and the synoptics) 究 竟 第 四 部 福 音 有 沒 有 受 其 他 三 部 福 音 的 影 響? 在 哪 一 層 面 受 它 們 的 影 響 ( 如 採 用 相 同 源 流 擁 有 相 同 承 傳 資 料 或 使 用 145

153 分 通 話 其 他 福 音 方 面 等 )? 如 是, 若 望 福 音 又 較 多 受 哪 一 部 對 觀 福 音 的 影 響? 就 這 些 複 雜 問 題, 學 者 們 意 見 紛 耘 5.1 傳 統 看 法 聖 史 認 識 對 觀 福 音 (Johannine dependence), 並 假 設 他 的 讀 者 也 認 識 這 三 部 福 音, 或 者 聖 史 最 低 限 度 認 識 馬 爾 谷 福 音 因 為 : (1) 聖 史 明 顯 採 用 了 由 馬 爾 谷 聖 史 始 創 的 福 音 文 學 類 型 (gospel ge 叮 e) (2) 聖 史 跟 隨 馬 爾 谷 福 音 的 次 序, 特 別 在 第 6 章 ( 比 較 谷 6: 30-8:30/ 若 6 章 (3) 他 的 福 音 與 對 觀 福 音 有 文 字 方 面 的 雷 同 ; (4) 除 了 明 顯 相 似 的 段 落 外, 還 有 其 他 的 對 觀 資 料 在 這 部 褔 音 依 稀 可 辨 5.2 反 傳 統 看 法 自 1930 年 代 起, 部 分 學 者 持 相 反 意 見, 認 為 若 望 聖 史 並 不 認 識 對 觀 福 音 (Johannine independence) 基 本 理 由 為 : (1) 在 福 音 中, 只 能 找 到 少 數 與 對 觀 福 音 相 似 的 段 落 ; 再 者, 若 把 這 些 段 落 仔 細 研 究 比 較, 我 們 要 發 現 它 們 實 非 那 樣 相 似 : (2) 福 音 的 基 本 架 構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相 異 146

154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5.3 近 期 研 究 近 三 數 十 年, 不 少 若 望 福 音 註 釋 及 有 關 作 品 相 繼 面 世, 這 些 著 作 的 主 要 見 解 包 括 : (1) 若 望 福 音 所 用 的 材 料 是 與 對 觀 福 音 相 近 但 亦 相 異 的 口 傳 資 料, 這 部 褔 音 同 時 表 現 在 承 傳 資 料 方 面 與 路 加 褔 音 有 著 特 別 的 聯 繫 ; 若 望 褔 音 亦 是 經 過 修 訂 的 作 品 ( 施 納 肯 伯 格 [ 恨 R. Sc 旭 恤 1 祖 ackenb 叮 g 剖 ], 布 朗, 桑 德 斯 [J 一 馬 斯 廷 [ 田 B.A.Mas 吋 t 位 in 叫 ], 馬 爾 施 [ 口 J. 孔 M 鈕 arsh 剖 ], 莫 里 斯 [ 且 L.. 卸 Mo 叮 叫 is 吋 ], 舒 爾 攻 [ 臼 S. Sch 加 ulz 叫 z] 等 ) (2) 聖 史 及 他 的 團 體 認 識 對 觀 福 音, 但 聖 史 寫 他 的 福 音 時 所 採 用 的 材 恥 陷 目 是 源 自 團 體 的 傳 統 ( 珀 金 斯 [Ph.Perkins]) (3) 若 望 福 音 與 對 觀 福 音 採 用 同 樣 的 源 流 ( 林 達 爾 斯 [B. Lindars]) (4) 聖 史 熟 悉 並 採 用 馬 爾 谷 福 音, 亦 可 能 包 括 路 加, 甚 至 瑪 竇 福 音 ( 聖 史 至 少 憑 記 憶 使 用 這 些 福 音 ), 不 過 這 不 是 一 種 刻 意 的 補 充 更 改 或 闡 釋 的 採 用, 聖 史 乃 是 靈 活 地 運 用 所 得 資 料, 創 作 自 己 的 福 音 ; 在 研 究 若 望 福 音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關 像 這 方 面, 把 它 與 其 他 三 部 福 音 作 個 別 的 比 較 是 重 要 的, 而 其 中 相 同 或 相 異 的 地 方, 都 別 具 意 義 ( 屈 梅 爾 [W.G.Kümme 日, 巴 雷 特 [C.K.Barre 肘, 奈 里 克 [F.Neirynck] 等 ) 6. 寫 作 特 色 第 四 部 福 音 在 在 顯 示 它 是 獨 特 的, 在 表 達 方 面 亦 是 如 此 其 寫 作 特 色 包 括 : 147

155 分 論 6.1 言 論 福 音 中 不 少 章 節 是 由 耶 穌 的 言 論 組 成, 但 這 些 言 論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有 別 ; 它 們 不 是 個 別 的 言 論 或 甚 至 是 由 個 別 言 論 組 成 的 吉 論 ( 如 在 瑪 5-7 章 的 山 中 聖 訓 J ) 而 是 一 些 圍 繞 著 某 個 主 題 而 發 揮 的 吉 論 篇 這 些 言 論 不 單 在 吉 詞 方 面, 而 更 在 思 想 上 與 對 觀 福 音 的 有 別, 比 方 : (1) 言 論 包 含 不 少 對 比 : 光 / 暗 謊 言 / 真 理 由 上 / 由 下 父 / 子 等 : (2) 言 論 表 達 很 突 出 的 救 贖 概 念 : 活 水 生 命 之 糧 世 界 之 光 等 ; (3) 部 分 言 論 以 我 是 開 始, 如 8:12; 10:7; 10:14; 15:1 等 ; (4) 耶 穌 自 稱 ( 或 被 論 述 ) 為 父 所 派 遣, 他 也 要 回 歸 父 那 裡 去 6.2 神 跡 福 音 的 上 半 部 包 括 耶 穌 所 行 的 七 個 奇 跡, 儘 管 若 望 聖 史 肯 定 知 道 耶 穌 還 行 了 不 少 其 他 奇 跡 (20:30) 若 望 稱 這 些 奇 跡 為 神 跡 J (signs) 因 為 它 們 既 象 徵 著 耶 穌 的 訓 導, 亦 展 示 了 他 的 光 榮 (2:11) 耶 穌 施 行 這 些 神 跡 的 目 的 是 為 激 發 目 擊 者 的 信 仰 (2:23) 實 質 上 由 門 徒 們 開 始 (2:1 1) 6.3 與 猶 太 人 的 衝 突 對 觀 福 音 所 記 敘 有 關 耶 穌 與 法 利 塞 人 之 間 的 衝 突 在 若 望 福 音 似 乎 更 加 顯 著 ( 比 方 參 閱 8:31-59; 10: 凹 凸 9) 而 猶 太 人 這 個 在 其 他 著 作 可 能 是 中 立 的 稱 號, 在 若 望 福 音 中 也 148

156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雙 成 了 一 個 為 那 些 拒 絕 耶 穌 的 人 而 設 的 專 有 名 詞 這 個 特 點 可 能 反 映 著 第 一 世 紀 末 的 情 況, 當 時 基 督 徒 教 會 與 猶 太 會 堂 的 關 條 漸 形 緊 張, 甚 至 互 相 排 斥 與 此 有 關 的, 就 是 那 些 反 對 耶 穌 的 人 常 常 誤 解 耶 穌 所 言, 亦 即 是 說 福 音 包 含 不 少 可 另 作 解 釋 的 字 眼, 比 方 2:19-21 中 的 聖 殿 J ; 3:3-5 中 的 重 生 / 由 上 而 生 J ; 4:10-15 中 的 活 水 J ; 4:31-34 中 的 食 物 J ; 6:32-35 中 的 從 天 上 來 的 食 糧 J ; 6:51-53 中 的 我 的 肉 J ; 7:33-36 中 的 我 去... 你 們 不 能 去 J ; 8:21-22 中 的 我 去 的 地 方 J ; 8:31-35 中 的 使 你 們 獲 得 自 由 J ; 8:51-53 中 的 死 亡 J, 8: -58 中 的 看 到 我 的 日 子 J 11:11-15 中 的 睡 眠 J ; 11:23-25 中 的 你 的 兄 弟 必 定 要 復 活 J ; 12:32-34 中 的 被 舉 起 13:36-38 中 的 我 去 J ; 14:4-6 中 的 我 去 的 地 方 J ; 14:7-9 中 的 你 們 已 經 看 見 父 J ; 16:16-19 中 的 片 時 等 6.4 聖 史 之 言 聖 史 間 中 會 打 斷 記 敘, 加 入 自 己 的 註 釋, 比 方, 他 會 對 一 些 名 稱 (1: 詣, 42) 和 象 徵 性 言 語 (2:21; 12:33; 18:9) 予 以 解 釋, 他 會 糾 正 可 能 引 起 的 誤 解 (4:2; 6:6), 他 會 提 醒 讀 者 相 關 封 事 宜 (3:24; 11:2) 或 重 述 人 物 的 身 分 (7:50; 21:20) 他 更 給 人 一 個 印 象, 他 是 闡 述 耶 穌 話 語 的 權 威 (2:21; 6:6,71; 7:39; 8:?:l: 12:33; 13:11; 18:32; 21:19, 23) 有 時 他 亦 會 展 露 團 體 於 耶 訴 復 活 後 對 一 些 道 理 的 領 悟 (2:22; 12:16; 13:7; 20:9) 6.5 布 局 福 音 的 設 計 以 耶 穌 受 光 祭 的 時 刻 J 即 他 的 被 釘 和 開 站 回 歸 父 家 為 焦 點 聖 史 透 過 一 些 綜 合 性 話 語 提 醒 他 的 讀 者 149

157 分 論 耶 穌 被 父 派 遣 來 到 世 上 要 完 成 的 使 命 (1 :11-12; 18:37) 耶 穌 的 職 務 的 意 義 在 於 彰 顯 父 及 帶 給 世 人 恩 寵 和 真 理 J 即 舊 約 的 祝 福 (1 :14, 18) 若 17 章 的 祈 禱 宣 示 耶 穌 的 使 命 已 達 到 其 目 標, 耶 穌 已 向 團 體 彰 顯 了 父, 並 通 過 他 們 及 至 世 人 現 今 已 到 他 面 向 光 榮 的 時 刻, 這 是 他 原 先 與 父 共 享 的 光 榮 (1 7: 4, 6, 26) 7. 神 學 思 想 耶 穌 在 門 徒 前 還 行 了 許 多 其 他 的 神 跡, 沒 有 記 在 這 部 書 上 這 些 所 記 錄 的, 是 為 叫 你 們 信 耶 穌 是 默 西 亞, 天 主 子 ; 並 使 你 們 信 的 人, 賴 他 的 名 獲 得 生 命 J ( 若 20:30-3 1) 聖 史 假 設 他 的 讀 者 熟 悉 對 觀 福 音 ( 參 閱 1:25; 1:32-33; 3: 24; 6:67,70; 20:24; 12:16; 18:40) 他 書 寫 福 音 的 神 學 目 的 不 在 於 補 充 或 修 改 對 觀 福 音 對 耶 穌 基 督 的 描 述, 而 在 於 更 充 分 地 展 示, 耶 穌 就 是 默 西 亞, 就 是 天 主 子 (20:3 1), 永 生 的 泉 源, 信 仰 的 對 象 : 這 信 仰 就 是 獲 享 救 恩 的 條 件 對 耶 穌 的 信 仰 亦 包 括 相 信 他 與 父 的 關 條, 這 種 關 條 就 是 福 音 各 篇 言 論 的 中 心 點 耶 穌 亦 是 人 子, 這 個 稱 號 同 樣 與 永 生 相 連 (3:15) 在 1:19-51 ' 一 系 列 傳 統 的 耶 穌 稱 號 出 現, 他 是 否 默 西 亞 厄 旦 亞 先 知 天 主 的 羔 羊 天 主 子 以 色 列 的 君 王? 答 案 似 乎 就 是, 這 些 稱 號 都 不 完 整, 因 人 要 看 見 比 這 更 大 的 事... 要 看 見 天 聞, 天 主 的 天 使 在 人 子 身 上, 上 去 下 來 (1: 凹 凸 1) 明 顯 地, 甚 至 人 子 的 稱 號 亦 需 加 以 詮 釋, 它 直 指 子 與 父 的 關 像 耶 穌 滿 全 了 並 且 超 越 上 列 眾 稱 號 對 默 西 亞 的 期 待, 他 實 是 聖 言 和 子, 他 被 派 到 世 上 彰 顯 父, 他 就 是 救 世 的 敢 示 150

158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我 是 吉 論 組 成 一 種 工 具, 有 助 指 向 耶 穌 所 言 我 就 是 那 一 位 J 他 向 人 毆 示 父, 這 位 父 就 是 舊 約 中 的 雅 威 ( 神 聖 的 I Am') 耶 穌 就 是 聖 吉, 聖 言 在 起 初 已 有, 與 父 同 在, 及 後 降 生 這 人, 寄 居 在 我 們 中 間, 這 位 亦 神 亦 人 的 耶 穌 展 示 著 他 與 天 主 牢 不 可 割 的 父 子 關 條 (1 :18), 二 者 共 享 光 榮 (1 7:4, 24) 耶 訴 這 個 身 分 十 分 玄 奧, 可 是 若 望 聖 史 並 沒 有 把 它 簡 易 地 處 理 他 選 擇 論 說 的, 是 降 生 基 督 論 因 此, 若 望 福 音 與 其 他 福 音 相 異, 閃 爍 著 個 別 的 獨 特 封 光 輝 通 過 這 部 福 音, 我 們 可 以 轉 到 耶 穌 每 個 行 動 的 背 後, 瞥 見 他 出 自 永 恆 及 閃 現 著 的 神 性 耶 穌 是 獨 特 的, 他 活 噩 於 創 造, 是 光 和 生 命 之 源 (1 :2-4) 他 降 生 成 人, 揭 示 了 永 生 的 天 主, 從 來 沒 有 人 見 過 的 天 主 (1 :14, 18) 現 今, 他 生 活 於 基 督 徒 中 間, 亦 即 是 說, 他 就 是 基 督 徒 有? 信 奉, 並 且 在 禮 儀 聖 事 團 體 中 遇 到 的 耶 穌 8. 作 者 若 望 福 音 的 作 者 是 誰? 這 是 一 個 始 自 十 九 世 紀 己 引 發 不 立 爭 議 的 問 題 傳 統 說 是 若 望 宗 徒, 他 是 載 伯 德 的 兒 子 耶 酥 的 見 証, 因 此 這 部 福 音 具 有 出 自 宗 徒 的 權 威 和 史 實 的 可 信 竺 不 少 學 者 則 評 論 傳 統 看 法 缺 乏 根 據, 認 為 福 音 的 作 者 另 有 其 人 就 此 問 題, 或 許 應 先 客 觀 地 分 辨 一 些 資 料 8.1 福 音 內 的 資 料 在 若 望 福 音 中, 有 些 章 節 看 似 與 作 者 身 分 有 關 因 21 章 主 身 是 一 篇 附 錄, 故 應 與 1-20 章 分 開 來 看 151

159 分 論 若 1-20 章 1-20 章 不 合 直 接 論 及 作 者 的 章 節, 而 在 經 文 中 出 現 的 我 們 並 不 表 示 講 者 便 是 見 証 人 J 不 過, 有 些 章 節 還 是 可 能 與 作 者 有 關 的 (1) 13:23-25; 19:26-27; 及 20:2-8 提 及 一 位 耶 穌 所 愛 的 門 徒 J (the beloved disciple), 不 過 1-20 章 本 身 並 沒 有 說 到 底 這 位 愛 徒 是 誰, 我 們 只 知 他 與 伯 多 祿 有 關 ; (2) 18:15-16 提 及 另 一 個 門 徒 J 這 位 門 徒 亦 是 與 伯 多 祿 有 關 ; 他 是 否 就 是 在 上 列 章 節 提 到 的 愛 徒 J? 因 為 在 20:3,8 ' r 另 一 個 門 徒 就 是 愛 徒 J ( 參 閱 20:2) (3) 19:35a 論 及 一 位 見 証 人 J 他 是 否 就 是 在 19:26 提 到 的 愛 徒 J? 而 在 19:35b 的 那 位 又 是 誰? 就 算 在 19: 35a 的 見 証 人 等 同 愛 徒 J 我 們 還 未 能 確 定 他 的 身 分, 更 不 能 接 著 說 他 便 是 福 音 的 作 者 故 從 1-20 章 看, 福 音 作 者 的 身 分 不 詳 若 21 章 這 篇 附 錄 可 能 出 自 另 一 手 筆 儘 管 如 此, 某 程 度 上 來 看, 這 章 經 文 還 是 十 分 依 賴 在 1-20 章 所 說 的, 包 括 有 關 愛 徒 作 者 等 事 宜 在 內 比 方 : (1) 21:7, 指 向 伯 多 樣 與 愛 徒 的 關 條 ; (2) 21:23 示 意 這 位 愛 徒 已 離 世 ; (3) 21:24a 很 可 能 指 向 整 部 福 音, 明 顯 表 示 愛 徒 就 是 有 關 耶 穌 事 宜 的 見 証 人 J ( 參 閱 19:35) 福 音 的 作 者 ; 152

160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膏 i4) 21:24b 顯 示, 團 體 可 為 這 位 作 者 所 見 証 的 真 實 性 作 証 ( 參 閱 3:11) 雖 然 21 章 指 向 1-20 章, 並 且 清 楚 表 示 愛 徒 乃 福 音 封 作 者, 但 1-20 章 本 身 並 沒 有 如 此 說, 而 章 亦 未 能 對 孟 加 以 証 實 再 者, 21 章 本 身 亦 未 能 幫 助 我 們 辨 認 出 作 者 的 身 分 在 21:7 提 到 的 愛 徒 屬 在 21:2, 3 談 論 的 門 徒 中 的 一 竺 ' 但 我 們 沒 有 根 據 就 此 証 明 他 是 載 伯 德 的 兒 子, 因 為 他 亦 可 能 是 那 兩 位 沒 有 被 命 名 的 門 徒 之 一 因 此, 就 算 作 者 是 于 愛 徒 -.l 他 的 身 分 還 是 不 詳 8.2 早 期 教 會 傳 統 這 主 要 是 一 些 早 期 教 會 領 導 人 的 見 解, 可 分 為 東 西 方 教 會 傳 統 來 看 小 亞 細 亞 傳 統 這 方 面 的 傳 統 包 括 : '1) 依 勒 內. 里 昂 於 公 元 180 年 左 右 的 作 品 中 說 : 載 伯 德 的 兒 子 若 望 年 老 時 在 厄 弗 所 寫 成 若 望 福 音 ( 這 位 教 父 可 能 把 這 位 若 望 與 一 位 在 小 亞 細 亞 的 長 老 若 望 混 淆 了 ) 2) 厄 弗 所 主 教 保 理 克 <Polycrates ) 於 公 元 190 年 左 右 的 寫 作 內 表 達 與 依 勒 內 相 同 的 見 解, 並 附 加 說 這 位 聖 史 死 後 被 埋 葬 在 厄 弗 所 ; 3) 撒 得 主 教 梅 理 頓 (Melito 171 /1 90) 不 單 於 公 元 170 年 左 右 的 寫 作 內 引 用 若 望 福 音, 更 把 聖 史 之 名 排 列 在 宗 徒 名 單 之 首 153

161 分 論 羅 馬 傳 統 慕 辣 托 黎 經 目 顯 示, 若 望 福 音 為 若 望 宗 徒 的 作 品 ( 參 閱 附 錄 凹, 頁 ) 第 二 世 紀 末, 東 西 方 教 會 傳 統 都 視 第 四 部 福 音 的 作 者 為 載 伯 德 的 兒 子 若 望 耶 穌 的 愛 徒 J 而 這 位 若 望 更 與 在 厄 弗 所 的 門 徒 等 同 白 這 段 時 期 開 始, 若 望 福 音 作 者 的 問 題 有 好 一 段 日 子 很 少 受 質 疑 8.3 傳 統 看 法 的 議 論 不 少 學 者 未 能 接 受 若 望 福 音 作 者 身 分 不 詳 的 說 法, 他 們 把 第 四 部 福 音 與 對 觀 福 音 比 較, 試 圖 找 出 一 些 理 由 來 支 持 傳 統 的 看 法 所 提 供 的 主 要 理 由 是 : (1) 若 望 福 音 的 愛 徒 就 是 在 谷 5:37/ 路 8:51; 谷 9:2/ 瑪 17:1/ 路 9:28 及 谷 14:33 提 到 的 耶 穌 最 信 任 的 三 個 門 徒 之 一, 他 定 是 若 望 無 疑, 因 為 在 若 望 福 音 中, 伯 多 祿 與 愛 徒 是 相 提 並 論 的, 而 雅 各 伯 巳 於 公 元 44 年 殉 道 了 ( 參 閱 宗 12:1-2) 這 位 愛 徒 便 是 福 音 的 作 者 (2) 以 上 的 說 法 可 由 若 1:40-41 得 以 証 實, 那 位 跟 隨 了 耶 穌 但 沒 有 被 命 名 的 門 徒, 也 把 自 己 的 兄 弟 帶 到 耶 穌 那 裡 ; 就 如 在 谷 1:16-20 唸 到 的 那 樣, 若 望 福 音 預 先 假 定 耶 穌 於 公 開 生 活 開 始, 已 召 叫 載 伯 德 的 兩 個 兒 子 跟 隨 他 以 上 見 解 很 快 引 來 一 把 強 烈 反 對 的 聲 音, 這 些 反 對 者 認 為 把 愛 徒 與 載 伯 德 的 兒 子 若 望 認 同 這 樣 的 做 法 行 不 通, 因 為 : 154

162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1) 怎 麼 若 望 福 音 要 由 對 觀 福 音 來 補 充? (2) 假 若 愛 徒 早 已 被 選, 為 甚 麼 他 要 到 13 章 才 開 始 擔 任 他 愛 徒 的 角 色? (3) 假 若 1:40-41 真 的 指 向 載 伯 德 的 兒 子 若 望, 為 甚 麼 他 不 被 命 名? 8.4 其 他 見 解 于 舌 : 部 分 學 者 認 為 愛 徒 另 有 其 人, 而 所 提 供 的 人 選 包 (1) 垃 區 綠 ( 基 於 11:3) (2) 在 宗 1:15-26 的 瑪 弟 亞 ; :3) 在 谷 14:12-16/ 瑪 26:17-19/ 路 22:7-13 那 位 招 呼 耶 穌 及 他 的 門 徒 吃 最 後 晚 餐 的 主 人 但 人 們 批 評 說, 這 都 是 些 無 從 查 考 的 假 設 8.5 結 論 就 算 把 福 音 的 作 者 與 愛 徒 認 同 ( 比 較 18: :2-8) 我 們 也 很 難 找 出 這 位 門 徒 的 身 分, 這 個 身 分 好 像 有 意 被 嘻 藏, 而 我 們 也 無 從 知 曉 隱 藏 背 後 的 真 正 原 因 9. 寫 作 對 象 和 目 的 若 20:30-31 不 單 展 示 了 福 音 的 基 本 神 學 思 想, 似 乎 亦 講 述 了 它 的 寫 作 目 的 在 20:31 聖 史 表 示, 書 寫 道 部 福 音 的 自 封 是 為 叫 你 們 信... J 究 竟 這 句 說 話 的 確 實 意 思 何 在? 畫 是 這 部 福 音 的 書 寫 對 象? 而 書 寫 這 部 福 音 的 真 正 目 的 又 是 甚 麼? 這 都 是 些 不 容 易 解 答 的 問 題 假 若 我 們 相 信 福 音 是 經 155

163 分 論 過 數 次 修 訂 而 完 成 的 話, 問 題 就 更 顯 複 雜 了, 因 為 每 次 修 訂 都 可 能 帶 有 不 一 樣 的 目 的 一 般 學 者 認 為, 福 音 的 傳 教 目 的 不 明 顯, 在 福 音 內 我 們 很 難 找 到 傳 教 的 因 素, 因 此 20:31 的 對 象 不 像 是 非 基 督 徒, 可 能 另 有 其 人 就 目 前 的 福 音 而 論, 比 較 突 出 的 寫 作 目 的 有 二, 且 兩 者 相 謹, 都 與 團 體 有 關 ( 試 比 較 1:45/1 0:11, 14; 15:1 /1 0:8, 10, 12) 9.1 鞏 固 團 體 的 信 仰 這 似 乎 是 若 望 福 音 成 書 的 主 要 目 的, 聖 史 要 求 讀 者 ( 團 體 ) r 固 守 耶 穌 的 話 (8:31; 亦 參 閱 6:67-69; 15:4-10), 因 此 他 用 了 不 少 相 關 話 語 和 象 徵 ' 去 刺 激 團 體 反 省 所 信 者 是 誰 此 外 r 臨 別 贈 言 明 顯 是 為 團 體 而 設, 它 指 向 團 體 的 內 在 經 驗, 涉 及 耶 穌 再 來 的 爭 論 聖 神 在 團 體 中 的 帶 領 團 體 在 世 的 傳 教 使 命 及 信 徒 不 斷 受 迫 害 等 這 部 福 音 既 是 為 團 體 而 設, 讀 者 理 應 知 道 福 音 中 的 我 們 所 指 是 誰 (1 :14, 16; 21:24) 相 信 他 們 也 熟 悉 序 吉 中 的 聖 言 頌...J 及 認 識 洗 者 若 翰 這 位 人 物 他 們 認 清 有 關 耶 穌 的 一 切 和 不 少 基 督 徒 信 仰 的 基 本 道 理, 比 方 耶 穌 的 稱 號 聖 洗 主 宴 聖 神 等, 但 對 於 猶 太 宗 教 則 似 是 一 知 半 解 9.2 在 敵 對 者 面 前 維 護 基 督 徒 信 仰 這 是 福 音 成 書 的 附 帶 目 的, 聖 史 要 在 某 些 人 面 前 維 護 團 體 及 其 信 仰, 因 此 具 爭 論 性 的 章 節 到 處 可 見, 而 爭 論 對 象 大 致 被 分 為 三 類 : 156

164 第 十 三 章 若 望 福 音 唯 識 論 派 聖 史 用 唯 識 論 的 言 語 來 反 擊 這 些 人 所 標 立 的 思 想 : 基 督 幻 象 論 (docetism, 參 閱 1:14: 6:53-54: 19:34), 並 同 時 強 調, 基 督 才 是 真 正 的 救 主 ( 參 閱 10:11: 15:1: 5:36 等 ; 善 牧 葡 萄 樹 父 所 派 遣 者 皆 是 唯 識 論 派 冠 予 其 領 袖 的 稱 號 ) 洗 者 若 翰 及 其 門 徒 在 福 音 內 我 們 亦 找 到 一 些 貶 低 洗 者 若 翰 的 章 節 ( 參 閱 1:7-8,15,20-27: 3:26-30: 5:33-36: 10:41), 洗 者 的 門 徒 可 能 過 分 高 舉 他 們 的 領 袖, 因 而 聖 史 覺 著 有 必 要 予 以 更 正 ( 注 意 : 這 可 能 只 是 一 個 比 較 次 要 的 寫 作 動 機 ) 敵 對 猶 太 人 部 分 猶 太 人 攻 擊 基 督 徒 信 仰, 迫 害 信 奉 基 督 的 猶 太 人, 盡 而 聖 史 有 必 要 回 擊, 為 信 仰 及 為 團 體 辯 護, 強 調 耶 穌 就 是 獸 西 亞 福 音 顯 示, 某 些 猶 太 人 從 一 開 始 就 迫 害 耶 穌 ( 參 閱 5: 泊, 時, 37-40, 45: 7:1,19: 8:22-24,37-59: 10:31-39: 19:7) 而 他 們 對 耶 穌 的 強 烈 敵 意, 更 由 耶 穌 的 言 語 表 露 出 來 ( 參 閱 8:17: 10:34: 7:19: 15:25) 至 於 對 猶 太 基 督 徒 的 迫 害 ( 參 閱 15:18-20: 16:2) 應 是 比 較 後 期 的, 聖 史 實 在 以 猶 太 人 和 耶 穌 之 間 封 對 立, 來 反 映 書 寫 福 音 時 的 實 況, 他 更 藉 此 安 慰 團 體, 基 督 要 戰 勝 一 切 ( 參 閱 12:31: 16:33) 0 ( 注 意 : 不 是 所 有 猶 太 人 都 反 對 基 督 及 其 跟 隨 者, 福 音 同 時 述 說, 有 不 少 猶 太 人 信 捏 了 耶 穌, 參 閱 8:31: 11:45: 12:11) 10.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若 望 福 音 的 成 書 年 代 不 難 確 定 fp 52 的 發 現 把 福 音 的 成 157

165 分 論 書 年 分 推 至 第 二 世 紀 初 年 ( fp 52 為 現 存 最 古 老 的 新 約 抄 錄 文 件, 是 一 紙 草 小 殘 片, 內 容 只 有 若 18:31-33, ' 卷 齡 被 鑑 定 為 第 二 世 紀 初 年 ) 另 一 方 面, 若 望 福 音 亦 展 露 認 識 對 觀 福 音 的 痕 跡, 因 此 成 書 年 分 應 是 於 路 加 福 音 之 後 目 前, 大 部 分 學 者 相 信 這 部 福 音 是 在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寫 成 的 至 於 寫 作 地 點 就 十 分 難 確 定 了 傳 統 看 法 認 為 若 望 福 音 是 在 厄 弗 所 寫 成 的, 但 這 樣 的 看 法 未 能 從 福 音 中 得 到 証 實 也 有 人 相 信 作 者 是 由 亞 力 山 大 里 或 耶 路 撒 冷 前 往 厄 弗 所 定 居 的, 更 有 人 倡 議 敘 利 亞 才 是 這 部 福 音 的 理 想 寫 作 地 點 參 考 書 目 G.R. Beasley-Mu 叮 叮, JoOO, WBC 36 CWaco, Texas: Word 1987) XXXll-XCll. R.E.Brown, The G 的 戶 '1 according to JoOO, I-XII, AB 29 CNew York: Doubleday 1966) xxi-cxlvi. R.Bultmann, The Gospel of JoOO, transl. G.R.Beaslay-Murray COxford : Blackwell 1971) H.Conz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W.G.K 凹 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但 ment, Ph.Perki 悶 τb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九 NJE 缸, R.Schnackenburg, The Gospe1 according to St. JoOO, Vol. 1 (New York: Crossroad 1990, transl. from German original 1965)

166 第 十 四 章 宗 徒 大 事 錄 第 十 四 章 宗 徒 大 事 錄 一 般 學 者 都 接 受 宗 徒 大 事 錄 為 路 加 聖 史 的 第 二 分 作 品 這 分 經 卷 與 路 加 福 音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條, 例 如 : 兩 者 都 以 給 德 鼓 斐 羅 的 獻 詞 開 始 ( 路 1:1; 中 明 顯 地 指 向 第 一 部 書 J 宗 1: 1) 宗 徒 大 事 錄 在 它 的 序 言 ( 宗 1:1) 而 它 的 開 端 部 分 更 似 與 福 音 的 結 尾 相 連 ( 比 較 路 24/ 宗 1:2-11 ' 但 注 意 兩 者 之 間 不 但 有 重 複 的 現 象, 而 且 更 有 互 不 吻 合 的 地 方, 比 方 按 路 24 章 所 說, 耶 穌 似 乎 在 復 活 當 天 就 在 伯 達 尼 被 提 升 天 上, 而 根 叢 宗 1:3, 12 的 報 道, 他 則 是 於 復 活 四 十 天 以 後 在 橄 欖 山 升 天 封, 故 此 兩 者 在 耶 穌 升 天 的 時 間 和 地 點 兩 方 面 都 有 差 別 )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不 少 人 認 為 宗 徒 大 事 錄 某 程 度 上 繼 續 路 加 福 音 的 記 敘, 從 耶 穌 復 活 升 天 後 的 事 跡 說 起, 直 至 保 祿 宗 徒 把 福 音 帶 至 羅 馬 芷 若 止 經 卷 的 上 半 部 主 要 論 及 耶 路 撒 冷 的 教 會 這 個 教 會 洶 的 宗 徒 們 以 及 它 與 週 遭 事 物 的 關 條, 而 下 半 部 則 側 重 於 記 敘 保 祿 的 傳 教 工 作 他 的 三 個 傳 教 旅 程 以 及 他 的 被 捕 和 種 解 送 至 羅 馬 但 更 多 人 更 簡 潔 地 說, 整 分 宗 徒 大 事 錄 實 質 是 以 述 說 基 督 的 福 音 如 何 從 耶 路 撒 冷 廣 傳 至 羅 馬 為 主 至 於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基 本 結 構, 確 實 的 分 析 主 要 計 有 : 1. 1 把 書 卷 分 為 兩 大 部 分 有 關 伯 多 祿 的 部 分 (1-12 章, 從 耶 路 撒 冷 到 安 提 約 基 雅 ) ; 及 有 關 保 祿 的 部 分 ( 章, 從 安 提 約 基 雅 到 羅 馬 ) 159

167 分 論 1. 2 以 15:35/36 為 轉 折 點 的 分 法 從 耶 路 撒 冷 到 確 定 向 外 邦 人 傳 教 的 發 展 0:15-15:35) 及 朝 向 羅 馬 的 發 展 05:36-28:3 1) 1. 3 以 傳 教 地 域 為 基 幹 的 五 段 分 法 耶 路 撒 冷 0:15-8:3) 撒 瑪 黎 雅 及 沿 岸 地 區 (8:4-11:18) 安 提 約 基 雅 及 其 傳 教 地 區 ( 11:19-15:35) 愛 琴 海 一 帶 05:36-19:20) 從 耶 路 撒 冷 到 羅 馬 09:21-28:3 1) 第 三 種 分 法, 某 程 度 上 很 受 宗 1:8 的 影 響 r... 你 們 將 充 滿 聖 神 的 德 能, 要 在 耶 路 撒 冷 及 全 猶 太 和 撒 瑪 黎 雅, 並 直 到 地 極, 為 我 作 証 人 2. 寫 作 特 色 為 了 述 說 天 主 如 何 在 基 督 內 逐 步 實 現 祂 救 贖 普 世 的 計 畫, 以 及 表 達 自 己 和 團 體 在 這 方 面 的 固 有 神 學 思 想, 路 加 聖 史 採 用 了 一 種 前 所 未 有 的 文 學 體 裁 他 基 本 上 是 選 用 7 一 個 持 續 的 記 敘, 並 在 記 敘 中 加 插 一 些 頗 為 獨 特 的 段 落, 給 某 些 題 材 來 一 個 大 特 寫 這 似 乎 便 是 這 分 經 卷 在 表 達 方 面 的 整 體 性 特 色 不 過, 除 此 以 外, 它 還 包 括 另 一 些 寫 作 特 色 2.1 綜 合 報 道 (summary narratives) 經 卷 包 含 三 段 關 乎 早 期 教 會 的 經 文 (2:42-47: 4:32-37: 5: 12-16), 分 別 強 調 昔 日 教 會 的 團 體 生 活 共 享 生 活 以 及 它 的 迅 速 發 展 透 過 這 些 濃 縮 了 的 描 述, 路 加 看 來 是 要 讓 他 的 讀 者 看 出, 早 期 教 會 是 一 個 如 何 理 想 及 和 諧 的 團 體, 它 隨 著 天 主 的 意 願 穩 步 成 長, 而 它 的 傳 教 活 動 亦 正 處 於 黃 金 時 期 160

168 第 十 四 章 宗 徒 大 事 錄 f 亦 參 閱 1:14; 6:7; 9:31; 12:24; 16:5; 19:20; 28:30-3 1) 2.2 講 詞 (speeches) 宗 徒 大 事 錄 大 概 有 三 分 一 篇 幅 由 講 詞 或 宣 講 詞 組 成 按 三 名 分 學 者 計 算, 這 分 經 卷 長 約 一 千 節, 而 屬 講 詞 的 經 文 佔 多 至 三 百 節 1 可 以 想 像, 這 些 講 詞 在 經 卷 內 到 處 可 見, 長 的 短 的 加 起 東 合 共 二 十 四 篇 屬 於 伯 多 樣 的 有 八 篇, 屬 於 保 祿 的 有 九 籠, 斯 德 望 和 雅 各 伯 各 有 一 篇, 而 出 自 非 基 督 徒 口 中 的 也 有 三 篇 部 分 講 詞 以 辯 護 為 目 的, 在 經 卷 中, 我 們 看 見 保 祿 在 猶 太 人 和 羅 馬 官 長 面 前 為 自 己 和 自 己 的 信 仰 辯 護 ( 參 閱 22:1-21; 24:10-21; 26:2-23,25-27; 28:25-28) 但 比 較 多 的 還 是 宣 講 訝 顧 格 來 說, 真 正 的 宣 講 詞 應 共 有 八 篇 (2:14-39; 3:12-26; 4:9-12; 5:29-32; 10:34-43; 13:16-41; 14:15-17; 17:22-31) 其 中 多 半 以 猶 太 人 為 對 象, 且 多 出 自 伯 多 祿 的 口 按 迪 貝 利 哥 斯 的 分 析 2, 這 些 宣 講 詞 大 部 分 由 以 下 五 個 元 素 組 成 : 與 當 時 境 況 有 關 的 引 吉, 關 於 耶 穌 的 宣 講, 門 徒 的 見 証, 舊 約 封 預 示 和 作 証, 以 及 悔 改 的 呼 籲 既 然 部 分 宣 講 詞 似 是 跟 隨 著 某 種 特 定 的 表 達 形 式, 那 麼 言 們 是 否 屬 於 一 種 口 傳 或 成 文 的 小 單 元, 源 自 很 早 期 的 教 會 團 體? 迪 貝 利 烏 斯 經 研 究 後 認 為,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講 詞 不 是 一 1 參 閱 E.Haench 凹, The Ac 的 of the 勾 lost1 的 ', A Commen 臼 ry (Philadelphia: Westrr 由 1Ster 1971) 104 n.l. 2 有 關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講 詞 的 研 究, 參 閱 M.Dibelius, ' 叫 le Speeches in Acts and Ancient llistoriography", Studi< 的 in the Acts of the 句 lost1es (London: SCM 1956)

169 分 論 種 類 型 (form), 基 於 需 要 產 自 很 早 期 的 教 會 團 體 這 些 講 詞 實 質 上 反 映 著 路 加 聖 史 寫 作 時 的 團 體 狀 況, 讓 人 看 到 當 時 的 團 體 如 何 宣 講 及 為 信 仰 辯 護 故 此 這 些 講 詞 很 可 能 出 自 路 加 手 筆, 聖 史 參 照 了 古 代 編 史 者 的 做 法, 編 寫 了 一 些 講 詞 並 把 它 們 套 進 重 要 人 物 的 口 中, 藉 此 闡 釋 某 些 歷 史 事 件 的 意 義, 及 幫 助 讀 者 懂 得 如 何 去 宣 講 及 為 信 仰 辯 護 但 也 有 學 者 強 調,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講 詞 不 能 無 中 生 有, 就 算 為 路 加 所 編 寫 也 會 有 承 傳 資 料 作 基 礎 2.3 I 我 們 段 落.-J ("we passages" 或 "we sections") 經 卷 的 下 半 部, 含 有 四 段 經 文 是 突 然 地 改 由 第 一 人 稱 眾 數 連 說 的 (1 6:10-17; 20:5-15; 21:1-18; 27:1-28:16) 這 些 所 謂 我 們 段 落 全 屬 海 路 旅 程 的 記 敘, 可 能 出 自 一 分 旅 行 日 記 (1 6:10-17 從 特 洛 阿 到 斐 理 伯 20:5-15 從 斐 理 伯 到 米 肋 托 21:1-18 從 米 肋 托 到 耶 路 撒 冷 27:1-28:16 從 凱 撒 勒 雅 到 羅 馬 ) 只 是, 這 分 旅 行 日 記 是 屬 於 誰 的 呢? 所 牽 涉 的 是 經 卷 作 者 身 分 和 他 有 否 在 經 卷 的 後 半 部 使 用 源 流 的 交 錯 問 題 ( 有 關 此 問 題 的 討 論, 見 作 者 部 分, 頁 ) 2.4 其 他 特 色 除 了 上 列 三 種 特 色 外, 宗 徒 大 事 錄 在 表 達 方 面 還 包 括 其 他 的 特 色 : (1) 路 加 用 了 不 少 篇 幅 講 述 保 祿 的 傳 教 旅 程 (1 3:4-14:28; 15: 36-18:1; 18:18-19:1; 20:1-21:16), 部 分 旅 程 更 是 相 當 戲 劇 忱 的 ( 比 方 27:1-28:16 這 段 最 後 從 凱 撒 勒 雅 到 羅 馬 的 旅 程 ) 162

170 第 十 四 章 宗 徒 大 事 錄 (2) 聖 史 引 用 平 行 描 述 ( parallelism) 來 述 說 部 分 有 關 伯 多 祿 和 保 樣 的 事 跡, 以 達 致 把 兩 位 偉 大 宗 徒 相 連 的 致 果 但 見 他 們 二 人 行 相 同 的 奇 跡 ( 比 較 3:1-10/14:8-11; 9:36-41 /20:7-12), 面 對 同 樣 的 挑 戰 ( 比 較 8: 今 13119:13-19) 同 樣 奇 跡 地 逃 脫 敵 人 之 手 ( 比 較 12: :25-34) (3) 保 祿 書 信 中 常 見 的 宗 徒 與 敵 對 者 的 緊 張 關 像 在 這 裡 不 大 受 關 注 (4) 有 關 伯 多 祿 的 活 動 早 期 教 會 的 發 展 以 及 保 祿 傳 教 史 的 描 述 不 甚 連 貫, 部 分 描 述 更 形 單 薄 J 例 如 對 於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教 會 團 體 它 的 團 體 及 崇 拜 生 活 它 與 猶 太 宗 教 的 關 係 它 的 內 部 組 合 它 的 傳 教 事 業 以 及 十 二 宗 徒 的 活 動 和 命 運 等, 我 們 所 知 不 多 ; 重 要 事 件 如 黑 落 德 阿 格 黎 帕 一 世 對 基 督 徒 的 迫 害 02:1-2), 安 提 約 基 雅 教 會 的 興 起 及 發 展 01:19-2 1), 也 只 是 略 略 提 及 ; 再 者, 保 祿 在 格 林 多 及 厄 弗 所 兩 地 活 動 的 記 敘, 亦 頗 為 有 限 (5) 可 是, 作 者 卻 用 了 大 量 篇 幅 重 複 敘 述 某 些 事 跡, 如 宗 徒 們 在 公 議 會 前 的 事 跡 (4:1-22; 5:17-42), 科 爾 乃 略 的 歸 他 故 事 00:1-11:18), 伯 多 祿 所 見 的 異 象 00:9-16; 11:5-10), 保 祿 的 歸 他 (9:1-19; 22:4-21; 26:9-18), 以 及 保 祿 被 囚 的 經 歷 等 (21-18 章 : 在 耶 京 被 捕, 被 解 送 到 羅 馬, 及 在 羅 馬 與 猶 太 領 袖 的 交 往 ) (6) 在 一 些 詳 盡 的 記 敘 中, 主 要 角 色 的 吉 行 是 連 串 在 一 起 的 ( 比 方 伯 多 祿 早 期 在 耶 京 的 活 動 以 及 斯 德 望 的 事 跡 ) 總 的 來 說, 路 加 嚴 格 選 擇 他 要 述 說 的 資 料, 他 把 與 寫 作 163

171 分 論 目 的 無 關 的 略 而 不 提, 且 相 對 地 把 他 認 為 讀 者 必 須 有 深 刻 印 象 的 加 重 著 墨 或 重 複 地 敘 述 3. 神 學 思 想 不 少 學 者 認 為 路 加 聖 史 在 宗 徒 大 事 錄 所 表 達 的 神 學 思 想 與 他 在 福 音 中 所 展 示 的 吻 合, 且 進 一 步 確 定 福 音 所 說 的 大 概 可 分 兩 方 面 來 看 3.1 救 恩 史 及 教 會 史 這 方 面 的 觀 點, 很 受 近 代 康 扎 爾 曼 的 研 究 的 影 響 康 扎 爾 曼 相 信 路 加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嘗 試 更 正 教 會 團 體 對 末 世 的 看 法 早 期 基 督 徒 一 度 懷 有 基 督 不 久 再 來 的 信 念, 但 路 加 則 予 以 修 正 他 把 救 恩 史 看 成 一 直 線, 分 三 階 段 發 展 : (1) 舊 約 法 律 與 先 知 的 階 段, 至 若 翰 洗 者 為 止 ; (2) 耶 穌 在 世 的 階 段, 這 是 救 恩 史 的 中 心 點 : (3) 屬 於 教 會 的 階 段, 即 從 救 恩 史 的 中 心 點 直 到 基 督 再 來 總 的 來 說, 路 加 似 乎 在 宗 徒 大 事 錄 強 調, 耶 穌 的 事 跡 乃 救 恩 史 及 教 會 史 的 開 端 救 恩 要 在 末 世 才 會 完 全 實 現, 但 現 今 已 是 救 恩 的 時 刻 至 於 教 會, 它 要 不 斷 的 發 展, 直 到 世 界 終 結 雖 然 一 切 有 待 在 末 世 完 成, 但 末 世 時 刻 已 經 開 始 ; 從 聖 神 降 臨 到 基 督 再 來 這 段 期 間, 就 是 準 備 的 日 子 ( 參 閱 1:7-8; 1:11; 3:20-21; 10:42; 14:22; 15:16-18; 17:3 1) 3.2 聖 神 路 加 聖 史 在 著 作 中 另 一 重 點, 就 是 聖 神 通 過 選 材 和 獨 特 的 表 達 方 式, 聖 史 讓 人 認 識 聖 神 在 建 設 教 會 和 發 展 教 會 的 164

172 第 十 四 章 宗 徒 大 事 錄 有 力 支 持 真 的, 宗 徒 大 事 錄 有 時 被 稱 為 聖 神 大 事 錄 J 君 為 其 主 流 思 想 在 於 揭 示 聖 神 如 何 在 早 期 基 督 徒 團 體 內 施 展 袍 的 大 能, 比 方 祂 如 何 推 動 眾 宗 徒 宣 講 ( 參 閱 4:3 1), 使 他 們 能 施 行 奇 跡 ( 參 閱 4:33), 以 及 講 團 體 過 共 享 的 生 活 ( 參 閱 4: 32-37; 5:3) 路 加 在 宗 徒 大 事 錄 展 示, 聖 神 乃 促 使 末 世 實 現 的 神 能, 為 基 督 給 早 期 教 會 的 賜 予 ( 參 閱 1:8; 2:3-4; 2:33) 基 督 不 斷 把 聖 神 賜 給 所 有 信 從 他 的 人 ( 參 閱 2:38; 5:32; 10: -45; 15:8-9), 人 們 更 可 在 信 徒 身 上 及 他 們 的 團 體 生 活 中 辨 認 出 聖 神 的 臨 在 ( 參 閱 4:8; 4:31; 6:3; 7:55; 9:31; 11:24,28; 13:4,9; 15:28; 20:28) 4. 作 者 正 如 四 福 音 一 樣,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作 者 身 分 不 詳, 他 在 經 巷 中 從 未 被 提 及 從 第 三 世 紀 中 段 開 始, 有 可 能 受 教 父 依 勒 布. 里 昂 的 影 響 ( 亦 參 閱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附 錄 四, 頁 ), 在 教 會 的 傳 統 中 慢 慢 形 成 一 種 看 法, 認 為 保 樣 的 傳 教 夥 伴 路 加 寫 了 第 三 部 福 音 及 宗 徒 大 事 錄 這 位 路 加 是 一 位 醫 生, 保 祿 在 書 信 中 有 提 及 他 ( 參 閱 哥 4:14; 費 24; 弟 後 4:11)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作 者 問 題 與 經 卷 的 源 流 問 題 有 著 連 帶 關 憊 在 經 卷 的 下 半 部, 數 處 地 方 改 用 了 第 一 人 稱 眾 數 來 敘 述 這 些 我 們 段 落 在 記 敘 中 出 其 不 意 地 出 現, 亦 出 其 不 意 地 消 失, 全 部 與 海 上 航 程 有 關, 而 我 們 則 似 乎 指 向 保 主 圭 和 他 的 旅 程 同 伴 所 引 發 的 問 題 是 : 宗 徒 大 事 錄 是 否 保 祿 傳 教 旅 程 中 的 一 位 同 伴 所 寫? 換 吉 之 : 路 加 福 音 及 宗 徒 大 事 鋒 的 作 者 曾 一 度 是 保 祿 傳 教 旅 程 的 夥 伴? 165

173 分 宮 會 但 這 只 是 問 題 的 表 面, 若 同 時 從 源 流 的 角 度 看, 問 題 將 變 得 更 複 雜, 共 有 四 個 可 能 性 : (1) 宗 徒 大 事 錄 是 路 加 ( 傳 統 所 接 受 的 ) 所 寫, 四 個 我 們 段 落 亦 出 自 他 ; (2) 宗 徒 大 事 錄 大 體 上 為 路 加 所 寫, 但 我 們 段 落 則 出 自 他 人 ; (3) 宗 徒 大 事 錄 大 體 上 是 他 人 所 寫, 但 我 們 段 落 則 出 自 路 加 : (4) 整 分 宗 徒 大 事 錄, 包 括 我 們 段 落 在 內, 均 是 他 人 所 寫 ( 問 題 卻 是 : 這 位 他 人 又 是 誰? 弟 茂 德? 息 拉? 或 另 有 其 人? ) 有 關 以 上 的 問 題, 不 容 易 解 答 基 於 作 者 對 保 祿 書 信 不 認 識 的 理 由 ( 宗 徒 大 事 錄 所 提 供 有 關 保 樣 的 資 料 及 保 樣 的 神 學 思 想 與 保 祿 自 己 在 書 信 中 所 說 的 不 大 相 同 ), 部 分 學 者 對 經 卷 的 作 者 及 源 流 問 題 作 出 以 下 的 結 論 : 作 者 不 可 能 是 保 祿 傳 教 旅 程 的 同 伴 r 我 們 段 落 的 出 現 並 不 表 示 他 曾 與 保 祿 同 行 在 章, 作 者 很 可 能 使 用 了 源 流 資 料 這 分 源 流 本 身 可 能 是 一 分 遊 記 或 一 部 旅 行 日 記, 其 中 包 括 以 第 一 人 稱 及 第 三 人 稱 的 記 敘, 而 在 經 卷 中 的 我 們 段 落 就 是 出 白 這 分 源 流 5. 寫 作 對 象 和 目 的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性 質 和 寫 作 目 的, 由 十 九 世 紀 開 始, 已 備 受 重 視 人 們 未 能 滿 足 於 傳 統 的 看 法, 視 宗 徒 大 事 錄 為 早 期 教 會 的 歷 史 書, 又 或 是 伯 多 祿 和 保 樣 這 兩 位 偉 大 宗 徒 的 行 166

174 第 十 四 章 宗 徒 大 事 錄 實 他 們 追 問, 究 竟 這 是 一 分 何 等 樣 的 書 卷? 作 者 又 為 何 寫 了 它? 以 鮑 爾 為 首 的 杜 平 根 學 派 曾 大 膽 假 設, 宗 徒 大 事 錄 是 一 分 具 調 解 傾 向 (conciliatory tendency) 的 經 卷, 在 在 顯 示 著 那 一 度 存 於 教 會 內 的 猶 太 基 督 徒 與 外 邦 基 督 徒 之 對 立 局 ïij. 現 在 得 以 緩 和 兩 派 之 間 的 衝 突 在 保 綠 的 四 大 書 信 中 顯 而 易 見, 既 然 宗 徒 大 事 錄 所 關 注 報 道 的 實 與 保 祿 自 己 在 信 中 唷 說 的 有 別, 這 分 經 卷 的 成 書 年 分 應 為 期 較 晚, 實 於 第 二 世 記 才 寫 成 亦 因 為 它 具 相 當 強 的 調 解 傾 向 的 緣 故, 當 中 的 報 道 不 能 全 部 當 史 實 看 待 以 上 的 見 解 在 當 時 來 說 可 算 新 穎, 但 並 不 為 大 部 分 人 接 受 反 之, 一 般 都 視 福 音 的 廣 傳 為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基 本 內 容, 作 者 旨 在 述 說 基 督 的 福 音 如 何 從 耶 路 撒 冷 廣 傳 至 當 時 的 世 界 中 心 一 一 羅 馬 然 而, 究 竟 經 卷 的 確 實 寫 作 目 的 為 何, 意 見 就 不 很 一 致, 近 期 學 者 比 較 傾 向 於 接 受 下 列 一 個 或 兩 個 寫 作 目 的 : 5.1 為 信 仰 辯 護 (to defend) 這 分 經 卷 是 為 猶 太 人 或 外 邦 人 ( 或 羅 馬 官 長 ) 而 設, 目 的 主 要 是 在 他 們 面 前, 為 基 督 徒 信 仰 或 保 佇 立 辯 護 ( 如 巴 雷 特 ) 5.2 傳 教 (to convert) 這 分 經 卷 是 為 非 基 督 徒 而 設, 目 的 主 要 是 通 過 展 示 基 督 拘 福 音 和 天 主 宏 大 的 救 世 計 畫, 邀 請 猶 太 人 或 外 邦 人 ( 或 羅 馬 官 長 ) 接 受 信 仰 ( 如 馮. 翁 尼 克 [W.C.van Unni 肘, 奧 尼 爾 (J.C.O' Neill]) 167

175 分 論 5.3 啟 導 信 眾 (to edify) 這 分 經 卷 是 為 信 眾 而 設, 目 的 主 要 是 為 協 助 他 們 深 入 了 解 信 仰, 在 面 對 團 體 內 部 問 題 或 外 間 挑 釁 時 能 堅 信 不 移 ( 如 狄 麓 [R.J.DillonJ, 亨 興 [E.HaenchenJ) 也 有 一 些 學 者 接 受 全 部 以 上 的 寫 作 目 的 ( 如 屈 梅 爾 ) 他 們 相 信 路 加 聖 史 寫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目 的 似 乎 在 於 展 示 基 督 的 福 音 如 可 廣 傳, 藉 此 刺 激 信 仰, 同 時 亦 為 基 督 徒 辯 護, 意 圖 消 解 他 們 在 猶 太 地 方 是 破 壞 分 子 及 在 羅 馬 帝 國 中 是 擾 亂 分 子 的 指 控 在 經 卷 中, 那 些 聆 聽 保 祿 和 其 他 基 督 徒 的 審 判 者 及 官 長 們 都 認 為 他 們 是 清 白 的 6.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成 書 年 分 屬 爭 議 問 題 曾 有 人 推 測 這 卷 書 可 能 早 至 公 元 60 年 代 便 寫 成, 然 而 更 多 人 認 為 經 卷 內 容 展 露 著 作 者 對 早 期 教 會 事 跡 相 當 成 熟 的 歷 史 性 評 估, 故 成 書 年 分 應 較 晚, 可 能 於 公 元 80 年 代 才 寫 成 亦 有 人 建 議 從 經 卷 與 路 加 福 音 的 連 繫 看 既 然 宗 徒 大 事 錄 某 程 度 上 是 路 加 福 音 的 續 集 J 那 麼 它 一 定 成 書 於 福 音 之 後 兩 卷 書 在 文 字 上 有 差 異, 基 於 這 點, 作 者 不 似 於 福 音 成 書 後 便 立 即 動 筆 寫 宗 徒 大 事 錄 再 者, 作 者 看 來 對 保 祿 書 信 不 熟 悉, 因 此 他 的 第 二 分 作 品 應 成 書 於 保 綠 書 信 被 收 集 成 冊 並 且 廣 泛 流 傳 於 團 體 問 之 前, 亦 即 是 說, 於 公 元 80 年 代 或 90 年 代 寫 成 至 於 寫 作 地 點, 亦 很 難 確 定 : 羅 馬 安 提 約 基 雅 厄 弗 所 馬 其 頓 阿 哈 雅 省 以 及 小 亞 細 亞 等 地, 都 被 列 入 考 慮 168

176 第 十 四 章 宗 徒 大 事 錄 範 眉 之 內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 位 m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Dibelius, 1956). Studies i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London: SCM R.J.Dillon, "Acts of the Apostles 九 NJ 故 土, E.Haenchen, The Acts of the A 戶 stles,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71). LT.Johnson, The Acts of the A 戶 s t1es, Liturgical 1992) A 白 rnmen 臼 ry SacPag. 5 (Collegevi1le: W.G.Kümtn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I.H.Marshall, The Acts of the Apost1e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 臼 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0). 169

177 分 論 第 十 五 章 新 約 書 信 新 約 聖 經 可 以 說 主 要 由 書 信 組 成 全 部 二 十 七 卷 書 中, 二 十 一 卷 屬 書 信 體, 當 中 不 少 是 保 祿 所 寫 或 是 託 他 的 名 寫 成 反 之, 舊 約 沒 有 任 何 一 卷 書 是 用 這 種 文 體 寫 成 當 然, 古 代 已 有 書 寫 信 件 的 做 法, 但 以 這 種 體 裁 達 至 一 個 宗 教 寫 作 目 的, 可 以 說 是 由 保 祿 始 創, 後 來 為 其 他 基 督 徒 仿 效 1 1. 新 約 書 信 分 類 新 約 二 十 一 封 書 信 中, 傳 統 相 信 十 四 封 屬 保 待 所 寫, 總 稱 保 綠 書 信 J (Pauline letters 或 Pauline corpus), 其 餘 的 出 自 數 位 不 同 作 者 保 祿 的 書 信 全 都 以 收 信 者 為 名 ( 如 羅 馬 人 書, 迦 拉 達 人 書, 費 肋 孟 書 等 ), 但 其 餘 的 書 信 一 一 總 稱 公 函 J (Caìholic le 忱 的 2 一 一 則 以 四 位 宗 徒 的 名 字 命 名 ( 雅 各 伯 書 伯 多 祿 前 後 書 若 望 一 二 三 書 猶 達 書 ) 很 明 顯, 全 部 書 信 的 名 稱 都 是 後 加 的, 是 在 書 信 收 集 成 冊 後 由 一 些 抄 經 員 或 編 輯 編 加 上 去 的 差 不 多 在 所 有 完 整 的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中, 七 封 公 函 是 編 排 在 宗 徒 大 事 錄 之 後 保 綠 書 信 之 前 的, 但 在 控 丁 譯 本 的 手 抄 本 中, 則 見 保 祿 書 信 處 身 於 宗 徒 大 事 錄 和 公 函 之 間, 即 我 們 現 今 在 英 譯 和 中 譯 聖 經 所 見 的 保 祿 的 書 信 又 可 分 為 兩 1 舊 約 聖 經 也 包 含 一 些 與 宗 教 有 關 的 信 件, 比 方 耶 29:4-23 ' 而 新 約 聖 經 也 存 有 一 些 與 宗 教 無 直 接 關 係 的 信 件, 比 方 宗 23: r 公 函 一 詞 可 具 寫 給 所 有 教 會 團 體 或 為 所 有 教 會 團 體 接 受 為 正 典 的 意 思 o 170

178 第 十 五 章 新 約 書 信 姐, 即 給 團 體 的 及 個 人 的 目 前 我 們 所 熟 悉 的 次 序 跟 隨 拉 丁 通 行 本 的 次 序, 可 能 是 因 應 作 品 的 長 短 而 排 列 新 約 中 的 書 信, 除 了 在 宗 徒 大 事 錄 及 默 示 錄 首 三 章 所 見 的 以 外 ( 參 閱 宗 15:23-29; 23:26-30; 默 2-3 章 ), 一 般 都 比 古 代 書 信 長 保 祿 書 信 以 羅 馬 人 書 最 長, 弟 鐸 書 甚 短, 費 肋 孟 書 最 短 公 函 中, 唯 若 望 二 三 書 比 費 肋 孟 書 短 希 伯 來 人 書 的 作 者 身 分 不 詳, 他 如 此 寫 道 r... 我 只 是 簡 略 地 給 你 們 寫 了 這 封 信 J 既 然 這 封 信 比 不 少 保 祿 書 信 長, 作 者 所 說 的 簡 略 地 可 能 是 指 主 題 的 發 揮 和 結 果 吧 新 約 綱 目 中, 屬 保 祿 名 下 的 十 四 封 書 信 排 列 次 序 如 下 : 盔 格 前 格 後 迦 弗 斐 哥 得 前 得 後 弟 前 弟 後 鐸 費 希 這 些 書 信 不 似 全 部 出 自 保 祿 手 筆 ( 我 們 並 不 知 道 保 祿 一 共 寫 了 多 少 封 書 信, 因 為 部 分 書 信 遺 失 了, 參 菊 格 前 5:9; 格 後 2:3-4; 亦 參 閱 哥 4:16; 得 後 3:17) 總 的 來 說, 比 較 批 判 性 的 學 者 只 承 認 羅 格 前 格 後 迦 斐 得 萌 費 為 真 正 保 樣 所 寫 (authentically Pauline), 共 七 封, 而 大 部 分 天 主 教 學 者 亦 承 認 哥 和 得 後, 即 共 九 封 弟 前 弟 後 鐸 弗 的 真 實 性 (Pauline authenticity) 引 起 不 少 爭 議, 而 差 不 多 所 有 學 者 都 否 定 希 是 保 樣 所 寫 的 ( 十 三 封 保 樣 書 信 封 綱 目, 可 參 閱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附 錄 四, 頁 ) 這 些 保 祿 書 信 有 時 會 被 分 類 如 下, 方 法 未 必 合 邏 輯, 但 對 它 們 的 初 步 了 解 有 某 程 度 上 的 幫 助 這 是 分 別 從 它 們 的 書 寫 時 期 重 要 性 書 寫 地 點 及 書 寫 對 象 看 : 早 期 書 信 : 得 前 得 後 旦 大 書 信 : 羅 格 前 格 後 迦 171

179 分 論 獄 中 書 信 : 斐 哥 弗 費 1 牧 函 : 弟 前 弟 後 鐸 2. 書 寫 方 式 在 古 代, 如 同 今 天 一 樣, 人 們 親 筆 寫 信 或 由 一 位 書 記 代 書 若 屬 後 者, 多 半 的 時 候 是 發 信 人 逐 字 口 述, 由 書 記 書 寫, 且 若 屬 快 述, 相 信 部 分 書 記 會 以 速 記 的 方 式 先 記 下 內 容, 後 來 才 寫 o 但 有 時 亦 會 有 以 下 的 做 法, 即 發 信 人 只 概 括 地 講 出 內 容, 由 書 記 全 權 代 寫 保 標 致 羅 馬 人 書 很 可 能 是 口 述 的 結 果, 替 他 執 筆 者 似 乎 名 叫 特 爾 爵, 他 也 問 候 團 體 (16:22) 在 格 林 多 人 前 書, 保 祿 特 意 提 及 最 後 的 問 候 是 由 他 親 筆 書 寫, 未 知 是 否 藉 此 証 明 這 些 書 信 的 真 實 性 ( 格 前 16:21; 亦 參 閱 哥 4:18; 得 後 3:17)? 保 祿 在 迦 拉 達 人 書 的 信 末 如 此 說 r 你 們 看, 我 親 手 給 你 們 寫 的 是 多 麼 大 的 字! J ( 迦 6:11) 他 是 否 在 表 示 正 在 模 仿 代 書 者 的 書 寫 形 式? 此 外, 保 祿 在 費 肋 孟 書 也 曾 執 筆 寫 了 一 句 說 話, 以 作 保 証 ( 費 19 節 ) 從 以 上 章 節 得 知, 保 樣 似 乎 有 口 述 書 信 內 容 的 習 慣, 由 一 位 書 記 代 為 執 筆, 但 有 時 會 在 信 未 親 筆 附 加 一 些 訊 息 ( 此 舉 代 替 簽 名? ) 甚 至 更 正 書 記 己 寫 下 的 東 西 新 約 書 信 代 書 者 參 與 的 程 度, 屬 爭 議 問 題 比 方, 保 祿 給 團 體 寫 信 時, 他 是 逐 字 口 述, 或 只 說 個 大 概? 我 們 無 從 查 考 伯 多 祿 前 書 作 者 說 r 我 藉 忠 信 的 弟 兄 息 耳 瓦 諾, 給 你 們 寫 了 這 封 我 認 為 簡 短 的 書 信, 為 勸 勉 你 們... J (5:12), 1 參 閱 斐 1:7, 13, 14: 費 1, 9, 10, 23 節 ; 哥 4:3, 18: 弗 3:1: 4:1; 6:20 172

180 第 十 五 章 新 約 書 信 三 包 此 我 們 是 否 已 略 知 一 二? 至 於 部 分 其 他 書 信, 不 論 是 保 祿 封 或 是 公 函, 不 少 人 相 信 是 宗 徒 的 一 位 朋 友 或 門 徒 以 宗 徒 的 名 字 書 寫, 有 時 亦 可 能 在 宗 徒 離 世 一 段 相 當 日 子 以 後 才 託 他 封 名 書 寫 這 些 古 代 寫 信 的 做 法, 導 致 以 下 的 後 果 其 一, 因 著 口 述 會 有 中 斷 的 現 象, 信 中 的 思 想 和 表 達 方 式 會 有 差 異, 在 語 氣 方 面, 亦 會 先 後 有 別 有 人 藉 此 解 釋 保 祿 致 斐 理 伯 人 書 2 3 章 間 的 差 距 其 二, 假 若 某 封 信 不 是 由 書 記 筆 錄, 而 實 是 由 他 編 寫, 那 麼 我 們 便 不 可 以 在 用 詞 和 風 格 方 面 去 斷 定 它 的 真 實 性 最 後, 厄 弗 所 人 書 和 哥 羅 森 人 書 相 近 的 現 象, 有 人 予 以 如 此 解 釋 : 保 祿 存 有 一 分 抄 稿 ( 哥 或 弗 ) 並 在 口 述 ( 哥 或 弗 ) 前 參 考 了 它 但 亦 有 可 能 這 些 書 信 ( 一 封 或 兩 封 ) 害 他 人 之 作, 這 位 作 者 ( 或 兩 位 作 者 ) 熟 續 保 祿 的 書 信 3. 書 信 的 形 式 古 代 書 信 的 形 式 ( 希 臘 羅 馬 以 及 猶 太 形 式 ) 與 今 天 的 有 別 一 封 古 代 書 信 主 要 分 為 三 部 分 : (1) 信 首 的 致 候 辭 : 以 寫 信 人 的 名 字 開 始, 緊 接 是 收 信 人 的 名 字, 然 後 就 是 一 個 簡 短 的 致 候 : (2) 信 的 主 體 : 就 是 信 件 要 表 達 的 內 容, 有 時 又 會 以 一 個 頌 謝 辭 開 始, 藉 此 表 達 對 神 的 謝 意 或 為 收 信 人 禱 告, 並 引 人 此 信 要 帶 出 的 訊 息 ; (3) 信 尾 的 問 候 : 為 信 的 結 語 部 分, 以 一 個 最 後 的 問 候 和 祝 福 作 結 束 保 祿 的 書 信 大 體 上 跟 隨 古 代 希 臘 羅 馬 和 猶 太 書 信 的 形 173

181 分 論 式, 但 亦 因 為 本 身 帶 著 與 傳 教 工 作 有 關 的 寫 作 近 因 的 關 條, 故 在 固 有 形 式 上, 有 一 定 的 變 化 和 發 展 ( 試 比 較 宗 15 及 23 章 內 的 信 件 ) 3.1 致 候 辭 寫 信 人 的 名 字 可 有 多 個 除 了 自 己 的 名 字 外, 保 祿 有 時 會 加 上 同 工 的 名 字, 如 弟 茂 德 ( 格 後 1:1; 斐 1:1; 費 1 節 ), 息 耳 瓦 諾 和 弟 茂 德 ( 得 前 1: 1), 以 及 索 斯 特 乃 ( 格 前 1: 1) 收 信 人 則 可 以 是 團 體 或 個 別 人 士 保 祿 書 信 的 致 候 辭 會 較 一 般 書 信 長, 因 保 祿 很 多 時 會 增 添 寫 信 人 和 收 信 人 在 天 主 前 的 身 分 的 描 述 致 候 本 身 無 論 在 用 詞 和 意 義 方 面 都 有 所 改 變 : 保 祿 不 作 循 例 式 的 致 候, 他 通 常 都 是 從 信 仰 和 救 恩 的 角 度 向 收 信 人 致 候 的 當 他 說 r 願 恩 寵 與 平 安 由 我 們 的 父 天 主, 和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賜 與 你 們 J ( 羅 1:7; 格 前 1:3; 格 後 1:2; 迦 1:3; 斐 1:2; 費 3 節 ), 他 所 祝 願 的 真 的 是 基 督 徒 的 恩 寵 與 平 安 3.2 頌 謝 辭 保 棒 書 信 的 頌 謝 辭 見 於 不 少 書 信, 有 助 認 識 每 一 封 信 的 寫 作 背 景 及 要 帶 出 的 話 題, 故 亦 比 一 般 的 頌 謝 辭 長 ( 可 參 閱 格 前 1:4-9; 斐 1:3-11) 迦 拉 達 人 書 可 算 是 一 例 外, 不 見 頌 謝 辭, 取 而 代 之 是 保 祿 責 備 團 體 的 說 話 r 我 真 奇 怪, 你 們 竟 這 樣 快 離 開 了 那 以 基 督 的 恩 寵 召 叫 你 們 的 天 主... J 0:6-9), 更 加 切 合 該 信 的 寫 作 目 的 和 主 題 格 後 的 頌 謝 辭 特 長, 很 能 使 人 感 受 到 保 祿 與 團 體 修 好 的 意 願 (1:3 一 11) 174

182 第 十 五 章 新 約 書 信 3.3 主 體 書 信 的 主 體 通 常 分 為 兩 部 分 ( 但 亦 會 有 例 外 ), 教 義 部 分 和 勸 諭 部 分, 藉 著 前 者 保 祿 向 團 體 闡 釋 或 重 述 基 督 徒 該 信 的 道 理, 而 通 過 後 者 則 指 導 他 們 如 何 活 出 這 些 道 理 這 些 道 理 很 能 反 映 早 期 基 督 徒 的 宣 講 3.4 結 語 書 信 的 結 語 很 多 時 都 會 包 括 保 祿 一 些 個 人 資 料, 如 行 程 計 畫 或 個 別 呼 籲 ' 以 及 最 後 的 問 候 和 祝 福, 而 這 個 最 後 的 祝 福 是 很 具 特 色 的 I 願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恩 寵 與 你 們 同 在 J ( 羅 16:20; 格 前 16:23; 格 後 13:13; 迦 6:18; 斐 4:23; 得 前 5:28; 費 25 節 ) 4. 信 件 與 函 件 之 別 不 少 人 受 戴 斯 曼 的 影 響, 貫 於 把 信 件 (letter) 和 函 件 <epistle) 分 開 來 看 按 戴 斯 曼 的 分 析, 信 件 並 非 著 作, 它 一 種 是 因 應 事 態 而 發 出, 故 此 是 機 密 的, 屬 私 人 性 質, 只 為 收 信 人 而 設 函 件 則 不 同, 除 了 大 體 的 形 式 以 外, 跟 信 件 全 不 一 樣 它 是 一 種 獨 特 的 文 學 類 型 ( 就 如 戲 劇 演 說 一 樣 ), 不 一 定 因 某 種 實 際 境 況 而 發, 但 肯 定 是 為 了 發 揮 某 一 論 點 或 主 題 而 作 ; 它 更 以 公 眾 為 對 象, 有 意 留 傳 下 去 概 括 地 說, 信 件 指 向 生 命 的 一 個 環 節, 在 風 格 措 詞 和 表 達 形 式 等 方 直 有 一 定 的 自 由 度 : 函 件 則 分 屬 著 作, 在 各 方 面 比 較 拘 謹 戴 斯 曼 的 分 析 會 不 會 過 於 界 線 分 明? 我 們 又 應 怎 樣 界 定 我 們 的 新 約 書 信? 今 天 一 般 認 為 不 少 新 約 書 信 同 時 具 備 信 件 和 函 件 的 特 性 比 方, 保 樣 的 書 信 是 真 真 正 正 的 信 件 ( 這 點 175

183 /...J.A. '7)-f1 呵 戴 斯 曼 自 己 也 承 認 ), 因 著 其 實 的 境 況 而 發, 且 不 少 是 在 相 當 匆 忙 的 情 況 下 寫 成 的 但 它 們 同 時 亦 是 半 官 方 的 函 件, 因 始 終 是 一 位 宗 徒 寫 給 團 體 的 信, 當 他 未 能 親 臨 時, 便 借 助 信 件 給 團 體 傳 授 他 所 領 悟 的 福 音, 同 時 把 這 福 音 應 用 在 他 們 的 實 際 問 題 上 o 在 風 格 上, 這 些 信 件 亦 比 一 般 純 私 人 信 件 公 式 忱 故 有 人 稱 保 祿 的 書 信 為 宗 徒 書 信 J (apostolic leuers), 保 祿 是 以 宗 徒 的 身 分 藉 著 通 訊 的 形 式 給 團 體 傳 達 所 需 的 訓 誨 以 書 信 的 形 式 達 至 傳 授 福 音 的 目 的 可 算 是 保 祥 所 始 創 部 分 文 人 的 私 人 信 件 隨 著 時 間 的 洗 禮 有 時 會 變 成 文 學 的 一 部 分, 但 保 祿 的 書 信 被 收 集 成 冊 繼 而 廣 傳 的 事 實 卻 不 會 改 變 它 們 信 件 的 性 質 其 餘 書 信 中, 希 伯 來 人 書 和 五 封 公 函, 即 雅 各 伯 書 伯 多 祿 前 後 書 若 望 一 書 及 猶 達 書 可 算 是 函 件 J 但 若 望 二 三 書 則 是 信 件 希 伯 來 人 書 似 是 一 篇 首 1\ 導 詞, 富 於 神 學 討 論 和 舊 約 註 解 ; 整 封 信 由 首 至 尾 夾 著 不 少 呼 籲, 在 形 式 上 也 缺 少 一 般 信 首 的 致 候 辭 和 頌 謝 辭 雅 伯 前 伯 後 若 一 和 猶 亦 同 屬 函 件 J 可 算 是 以 書 信 形 式 來 表 達 的 文 章 或 講 道 詞 若 一 更 在 形 式 上 缺 少 所 有 組 成 信 件 的 元 素 5. 送 發 信 件 新 約 時 代, 有 系 統 的 郵 遞 服 務 還 未 形 成, 通 常 驛 站 只 為 官 方 而 設, 個 別 人 士 如 若 送 發 信 件 就 得 自 己 想 辦 法, 富 戶 人 家 有 奴 役 專 賣 送 信, 普 羅 大 眾 就 沒 有 這 個 方 便 一 般 是 通 過 鄰 人 和 親 友 互 惠 的 做 法 送 發 信 件 的, 但 總 因 人 手 不 足, 難 勉 有 阻 滯 有 些 信 件 因 為 趕 著 託 人 送 發, 是 在 很 匆 忙 的 情 況 下 寫 成 的 176

184 第 十 五 章 新 約 書 信 私 人 信 件 送 遞 還 有 很 多 限 制 和 受 不 少 未 知 素 的 影 響 信 差 要 面 對 的 先 是 水 路 和 陸 路 的 困 難, 很 多 路 是 不 好 走 的 還 有 季 節 氣 候 的 問 題, 比 方 在 冬 天 送 信 就 困 難 多 了 送 信 者 會 遇 到 盜 賊 的 危 險, 此 外 途 中 生 病 或 生 意 外 亦 是 常 見 的 事 有 見 及 此, 有 人 送 遞 重 要 信 件 時 採 取 雙 制 做 法, 即 把 信 件 複 製, 由 兩 位 信 差 分 頭 送 去, 買 個 保 險 雖 是 這 樣, 在 古 代, 失 遞 經 常 發 生 對 部 分 新 約 書 信 來 說, 送 信 者 的 身 分 是 可 推 測 的 費 肋 孟 書 應 是 由 教 乃 息 摩 帶 去, 弟 鐸 則 可 能 把 格 林 多 人 後 書 帶 給 那 裡 的 團 體 ( 亦 參 閱 8:16-18 ), 提 希 苛 可 能 是 哥 羅 森 人 書 的 送 信 人 (4:7-8: 亦 參 閱 弗 6:2 1), 而 褔 依 貝 可 能 把 羅 馬 人 書 帶 到 羅 馬 去 (1 6:1-2) 那 位 被 斐 理 伯 團 體 派 去 送 禮 物 給 保 祿 的 巨 帕 洛 狄 托 (4:18) 可 能 亦 受 保 祿 所 託 把 一 封 信 帶 回 給 團 體 (2: 25-28) 斯 特 法 納 福 突 納 托 及 阿 哈 依 科 從 格 林 多 往 訪 保 祿 時 替 團 體 帶 信 給 他 (7:1: 16:17), 同 時 亦 可 能 把 保 祿 的 答 覆 帶 回 給 團 體 6. 結 語 新 約 書 信 名 符 其 實 是 信 件 (letters), 按 需 要 在 早 期 教 會 歷 史 中 某 些 獨 特 時 刻 寫 成 但 因 為 保 祿 和 其 他 基 督 徒 作 者 實 質 上 是 通 過 這 些 書 信 展 示 基 督 徒 信 仰 基 本 的 道 理, 這 些 書 信 慢 慢 被 複 製 傳 閱 及 收 集 成 冊 ( 參 閱 哥 4:16: 伯 後 3:15-16), 最 終 成 為 基 督 徒 教 會 的 一 些 首 要 文 件 就 如 福 音 書 一 樣, 新 約 書 信 自 成 一 體, 以 書 信 的 形 式 達 至 以 宗 教 信 仰 為 主 的 寫 作 目 的, 使 人 耳 目 一 新 若 問 甚 麼 在 推 動 保 祿 及 其 他 人 士 寫 出 這 些 書 信, 答 案 肯 定 是 對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信 仰 和 委 身 177

185 分 論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27-30, J.A.Fitzmyer,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pistles", NJBC, D.Guthrie, "τhe Letters, Introduction", Handlx 刀 >k to the Bible, ed. D.Alexander & P.Alexander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3 reprint 1987) W.G.Kü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186 第 十 六 章 羅 馬 人 書 第 十 六 章 羅 馬 人 書 保 祿 致 羅 馬 人 書 在 目 前 新 約 綱 目 書 信 部 分 排 行 首 位, 亦 是 最 長 最 有 分 量 和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書 信 這 封 信 是 保 祿 在 傳 教 高 峰 期 後 階 段 之 作, 信 中 宗 徒 把 他 在 基 督 內 的 豐 富 思 想 五 百 體 驗 發 揮 得 淋 漓 盡 致 這 樣 的 一 封 信 直 接 影 響 日 後 基 督 徒 竺 仰 和 神 學 的 發 展, 因 而 十 分 重 要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保 祿 致 羅 馬 人 書 是 以 福 音 是 天 主 使 一 切 有 信 仰 的 人 獲 得 教 恩 的 德 能 為 主 題 (1 :16-17), 透 過 天 主 救 贖 的 義 德 電 因 信 成 義 等 詞 彙 來 表 達 保 祿 在 信 中 同 時 展 示 對 普 世 竺 教 贖 的 關 注, 懷 著 無 論 猶 太 人 或 外 邦 人 都 獲 享 救 贖 的 信 哇, 故 此 一 切 和 凡 等 字 眼 經 常 出 現 (1 :16; 3:9,19,23-24: 4:11,16; 5:12, 18) 和 好 (5:10-1 1) 寬 恕 (4:6-8) 在 基 警 內 生 活 (5-8 章 ) 聖 神 帶 領 我 們 成 為 天 主 的 見 女 (8:12-17) 等 由 因 信 成 義 引 伸 出 來 的 思 想, 組 成 書 信 的 重 要 部 分 止 外, 天 主 救 恩 史 的 發 展, 由 亞 當 經 亞 巴 郎 和 梅 瑟 直 至 基 督 4-5 章 ) 及 未 來 的 滿 全 (8:18-25) 也 在 信 中 展 現 最 後, 以 色 ( 及 基 督 徒 教 會 團 體, 他 們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 亦 加 以 討 論 (9-11 童 ) 羅 馬 人 書 雖 則 內 容 豐 富 及 思 想 眾 多, 仍 不 失 為 保 祿 所 寫 全 可 比 較 有 系 統 的 書 信 整 封 信 脈 絡 分 明, 可 簡 單 地 分 為 以 下 數 部 分 : 在 一 般 的 致 候 辭 和 頌 謝 辭 之 後, 保 樣 細 說 整 個 宇 宙 有 待 救 贖 的 需 要 (1 :18-3:20), 並 進 而 討 論 天 主 在 基 督 內 的 救 179

187 分 宮 會 贖 行 動, 它 的 性 質 (3:21-4:25), 及 所 導 致 的 新 生 命 (5-8 章 他 同 時 反 省 猶 太 民 族 在 天 主 救 世 計 畫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9-11 章 ), 並 最 後 給 予 團 體 一 些 生 活 指 引, 及 一 些 關 乎 他 個 人 的 報 道 ( 章 ) 比 較 詳 盡 的 分 析, 學 者 們 就 有 不 同 的 見 解, 不 過 一 般 都 同 意, 除 了 首 尾 的 章 節 以 外, 書 信 的 主 體 是 由 教 義 部 分 有 關 以 色 列 民 命 運 的 討 論 以 及 勸 諭 部 分 組 成 在 信 中, 保 祿 主 要 闡 述 有 關 成 義 及 義 者 的 生 活 的 問 題 以 下 是 其 中 的 一 種 分 析 致 f 侯 辭 (1 :1-7) 以 述 說 福 音 的 基 本 內 涵 為 主 頌 謝 辭 (1 :8-15) 保 祿 藉 此 解 釋 他 寫 這 封 書 信 的 因 由 書 信 主 題 (1 :16-17) 保 祿 隨 即 宣 布 書 信 的 主 題 r 福 音 正 是 天 主 的 德 能, 為 使 一 切 有 信 仰 的 人 獲 得 救 恩, 先 使 猶 太 人, 後 使 希 臘 人 因 為 福 音 毆 示 了 天 主 所 施 行 的 正 義, 這 正 義 是 源 於 信 德, 而 又 歸 於 信 德 教 義 部 分 (1:18-8:39) 成 義 的 問 題 (1 :18-4:25) 保 祿 先 從 反 面, 然 後 再 從 正 面 論 述 這 個 問 題 : 一 一 所 有 處 身 於 福 音 度 外 的 人, 都 生 活 在 天 主 義 怒 之 下 (1:18-3:20) 一 一 透 過 信 仰 耶 穌 基 督, 人 獲 得 天 主 的 恩 寵 : 這 是 天 主 新 的 救 贖 行 動, 是 天 主 白 臼 施 予 的 (3:21-26) 180

188 第 十 六 章 羅 馬 人 書 一 一 因 此, 人 毫 無 自 誇 之 處 ; 受 割 損 的 與 未 受 割 損 的 皆 憑 信 德 成 義 (3:27-3 1) 一 一 亞 巴 郎 便 是 一 個 好 例 子, 他 是 信 德 的 表 率 (4 章 ) 義 者 的 生 活 (5-8 章 ) 保 祿 從 多 方 面 描 述 基 督 徒 ( 因 信 成 義 者 ) 的 新 生 活, 這 是 一 種 : 一 一 一 與 天 主 和 好 的 生 活 (5 章 ) 一 一 一 日 趨 聖 善 的 生 活 (6 章 ) 一 一 從 法 律 的 羈 絆 中 被 解 救 出 來 的 生 活 (7 章 ) 一 一 屬 神 的 生 活 (8 章 ) 有 關 以 色 列 民 命 運 的 章 節 (9-11 章 ) 保 祿 在 此 討 論 猶 太 人 因 為 不 信 而 被 天 主 檳 棄 的 問 題 : 一 一 一 他 們 原 本 擁 有 一 些 為 領 受 救 恩 的 特 別 優 惠 (9:1-5) 一 一 但 現 今 為 天 主 所 檳 棄 : 這 並 不 表 示 天 主 對 以 色 列 所 作 的 許 諾 落 了 空, 因 為 天 主 完 全 有 自 由 去 恩 待 誰 或 檳 棄 誰 (9:6-29) 一 一 其 實, 他 們 之 所 以 被 檳 棄 是 由 於 他 們 自 身 的 過 犯 與 不 信 仰 :30-10:2 1) 一 一 可 幸, 在 天 主 的 救 世 計 畫 中, 他 們 只 是 暫 時 被 檳 棄 01:1-32) 一 一 一 為 此 天 主 當 受 讚 美 (11:33-36) 動 論 部 分 02:1-15:13) 由 12 章 開 始, 保 樣 給 予 團 體 一 連 串 勸 論 : 一 一 一 基 督 徒 間 應 有 的 一 般 行 為 表 現 02:3-13) 一 一 對 非 基 督 徒 的 基 本 態 度 和 原 則 02:14-2 1) 一 一 一 對 政 府 官 長 應 有 的 義 務 03:1-7) 181

189 分 論 一 一 愛 近 人 為 最 大 的 義 務 (1 3:8-10) 一 一 基 督 再 來 的 信 念 應 是 一 切 行 為 的 動 力 (1 3:11-14) 在 團 體 中 強 者 弱 者 應 如 何 互 相 擔 待 (1 4:1-15:6) 一 一 一 在 一 切 事 上 效 法 基 督 (1 5:7-13) 客 吉 吾 吾 (1 5:14-16:27) 這 些 章 節 包 括 下 列 各 項 : 一 一 一 保 祿 重 申 他 寫 道 封 信 的 目 的 (1 5:14-2 1) 一 一 一 宣 布 他 的 行 程 計 畫 (1 5:22-33) 一 一 一 問 候 團 體 (1 6:1-16) 一 一 一 提 醒 團 體 要 提 防 假 導 師 (1 6:17-20) 來 自 同 工 的 問 候 (1 6:21-23) 一 一 一 讚 頌 詞 (16:25-27) 2. 書 寫 對 象 羅 馬 在 新 約 時 代 是 一 個 十 分 重 要 的 城 市 它 不 單 是 羅 馬 帝 國 的 首 都, 它 的 政 經 中 心, 更 是 當 代 世 界 之 城, 聞 名 四 方 的 大 都 會, 人 人 都 希 望 有 機 會 親 臨 的 地 方 相 信 保 祿 也 不 會 例 外 從 信 中 得 知, 保 綠 書 寫 這 封 信 之 前, 在 羅 馬 已 有 基 督 徒 臨 在, 而 這 封 信 本 身 便 是 最 早 及 最 有 力 的 証 明 ( 參 閱 羅 1:13; 15:22-24; 亦 參 閱 宗 28:15) 不 過, 在 羅 馬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不 是 保 祿 建 立 的, 相 信 亦 不 是 伯 多 樣 建 立 的 ; 在 保 祿 致 書 給 這 個 團 體 之 前, 伯 多 祿 似 乎 未 見 在 羅 馬 積 極 地 展 開 傳 教 工 作, 而 保 祿 本 人 亦 曾 明 顯 地 表 示, 他 是 不 會 在 別 人 的 界 限 內 展 開 傳 教 活 動 的 ( 參 閱 迦 2:7; 羅 15:20; 格 後 10:15-16) 書 信 本 身 沒 有 任 何 提 示 讓 我 們 推 測 這 個 團 體 由 何 人 成 立 ; 不 過, 可 以 182

190 第 十 六 章 羅 馬 人 書 亨 像, 有 關 基 督 的 信 仰 多 半 是 通 過 僑 居 在 外 的 猶 太 人 傳 至 羅 馬 的 在 信 中, 保 祿 用 了 不 少 篇 幅 討 論 有 關 猶 太 人 的 信 仰, 以 支 他 們 的 命 運 的 問 題 ( 參 閱 2:17; 3:1; 4:1; 7:1, 4) 可 是, 我 司 不 可 因 而 相 信 這 封 信 是 保 樣 專 為 猶 太 基 督 徒 而 寫 的 更 何 況, 信 內 有 更 多 章 節 顯 示, 這 封 信 的 讀 者 主 要 為 外 邦 基 督 徒! 參 閱 1:5, 13; 15:15-21: 保 祿 稱 自 己 為 外 邦 人 的 宗 徒 ; 11:13: 張 祿 稱 讀 者 為 外 邦 人 9:3-5; 10:1-4; 11:23, 28, 31: 保 祿 在 外 可 人 面 前 談 論 有 關 猶 太 人 的 事 宜 ) 基 於 以 上 不 同 的 現 象, 一 般 學 者 都 相 信 當 時 在 羅 馬 的 團 體 並 非 純 粹, 但 主 要 由 外 邦 基 督 徒 組 成 ( 參 閱 15:7-10; 1:16; ~:9-11, 25-29; 3:29; 10:12; 16:7, 11)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羅 馬 人 書 的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不 大 明 確 在 書 寫 程 序 上, 這 封 書 信 與 保 祿 的 其 他 書 信 有 別 一 般 來 說, 保 祿 的 書 信 是 冥 徒 給 自 己 建 立 了 的 團 體 因 著 某 種 需 要 而 寫 的, 可 是 當 保 祿 玄 書 給 在 羅 馬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時, 羅 馬 是 他 還 未 踏 足 的 地 方 權 觀 整 封 書 信, 我 們 只 知 羅 馬 是 保 祿 旅 程 計 畫 的 中 途 站, 西 三 牙 才 是 這 次 旅 程 的 最 終 目 的 地 ( 參 閱 15:24, 28), 而 在 羅 馬 寅 團 體 主 要 是 由 外 邦 基 督 徒 組 成 但 對 於 書 信 的 寫 作 目 的 言 景 以 及 它 的 性 質, 就 很 難 確 定 就 此 問 題, 學 者 們 有 不 責 見 解, 下 列 是 一 些 例 子 1 也 有 人 說 保 樣 寫 這 封 信 的 日 的 可 有 多 個, 比 方 可 同 時 為 了 傳 福 音, 維 護 基 督 徒 信 仰, 以 及 滿 全 牧 民 需 要 而 寫 了 這 封 信 參 閱 J.D.G.Dunn, Romans 1-8, WBC 38A (Waco, Texas: Word 1988) liv-lviii. 183

191 7J '\-p.. 咽 Þ (1) 羅 馬 人 書 在 性 質 上 相 似 一 篇 神 學 論 文 : 保 祿 利 用 路 經 羅 馬 的 機 會, 向 當 地 的 基 督 徒 扼 要 地, 但 亦 是 有 系 統 地 介 紹 自 己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2) 羅 馬 人 書 在 性 質 上 類 似 保 祿 的 其 他 書 信 ; 保 祿 似 乎 相 當 了 解 當 地 教 會 的 情 況, 它 可 能 由 不 同 的 小 團 體 組 成, 因 而 宗 徒 在 動 身 前 往 那 裡 之 前, 特 函 呼 籲 團 體, 要 過 真 實 的 基 督 徒 生 活, 特 別 在 團 結 合 一 方 面 努 力 (3) 羅 馬 人 書 是 保 棒 對 自 己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訊 息 以 及 自 己 的 召 叫 的 反 省 ; 保 樣 在 往 羅 馬 之 前, 要 先 到 耶 路 撒 冷 給 那 裡 的 宗 徒 呈 上 捐 獻 ; 又 一 次 要 面 對 在 耶 京 的 教 會 領 袖, 保 祿 不 期 然 反 省 自 己 所 信 服 的 福 音 以 及 作 為 外 邦 人 宗 徒 的 召 叫 (4) 保 祿 花 了 數 年 時 間 在 他 於 小 亞 細 亞 及 希 臘 一 帶 所 建 立 的 外 邦 人 教 會 團 體 中, 為 巴 肋 斯 坦 教 會 的 需 要 而 募 捐, 同 時 可 能 暗 地 裡 寄 望 這 些 捐 獻 能 消 減 那 邊 教 會 對 他 個 人 和 他 的 工 作 的 猜 疑, 把 猶 太 基 督 徒 教 會 和 外 邦 基 督 徒 教 會 的 關 條 拉 近 現 今 捐 獻 工 作 已 告 完 成, 保 祿 似 乎 正 在 格 林 多 等 候 機 會 把 它 帶 往 耶 路 撒 冷, 並 計 畫 把 捐 款 交 付 後, 路 經 羅 馬, 往 西 班 牙 傳 教 去 故 此 他 給 在 羅 馬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寫 信, 宣 告 他 的 行 程 計 畫, 並 向 他 們 講 解 他 所 信 奉 和 宣 講 的 福 音, 或 許 同 時 希 望 他 們 會 對 他 把 捐 款 帶 往 耶 路 撒 冷 的 使 命 上, 給 予 支 持 4. 中 心 思 想 保 祿 致 羅 馬 人 書 以 因 信 成 義 為 題, 著 墨 很 重, 由 1: 18 談 起, 一 直 至 11 章 尾, 當 中 以 3:21-8:39 尤 甚 宗 徒 乃 是 184

192 第 十 六 章 羅 馬 人 書 在 3:21-4:25 正 面 論 述 因 信 成 義 這 話 題, 繼 而 在 5-8 章 描 述 義 者 的 生 活 若 要 認 識 整 封 信 的 中 心 思 想, 必 須 從 這 些 章 段 看 4.1 羅 3:21-4:25 羅 3:21-31 質 釋 在 1:16-17 相 信 是 書 信 最 具 意 義 的 章 段, 保 祿 在 此 正 面 己 宣 布 的 主 題 就 內 容 方 面, 整 段 經 文 與 前 主 在 天 主 前 所 有 人 都 是 罪 人 的 長 長 段 落 成 對 比 (1 :18-3:20; 早 別 參 閱 3:19) 而 在 隨 後 的 章 段, 保 祿 繼 續 述 說 與 成 義 有 關 封 話 題 (4-11 章 ) 大 體 上 3:21-31 可 算 是 整 封 書 信 的 核 土, 正 論 天 主 在 基 督 內 使 人 得 以 成 義 的 觀 點 整 段 3:21-31 就 思 想 和 內 容 一 致, 但 還 是 可 分 三 小 段 來 了 解 3:21-23 帶 出 天 主 在 基 督 內 使 人 得 以 成 義 的 主 題, 連 接 保 祿 在 3:19-20 所 作 的 有 力 結 語 : 所 有 人 都 是 罪 人, 有 待 在 天 主 前 成 義 3:24-26 更 是 整 段 3:21-31 的 中 心 點, 故 可 算 是 羅 馬 人 書 核 心 中 的 核 心 在 這 數 節 經 文 中, 保 哇 側 重 發 揮 藉 基 督 成 義 的 道 理 他 說, 這 是 天 主 現 今 的 著 行 動 基 督 救 贖 之 舉 在 於 以 自 己 的 血 為 人 作 贖 罪 祭 人 的 畏 有 待 除 掉 過 去, 天 主 總 是 放 過 人, 而 現 今 r 通 過 基 督 對 完 全 自 獻 使 人 成 義 乃 天 主 採 取 的 新 方 法 讓 聖 子 完 全 自 獻 為 人 贖 罪, 使 人 得 以 成 義, 此 行 動 完 全 彰 顯 了 天 主 對 人 的 軍 愛 保 祿 接 著 在 3:27-31 說, 在 眾 人 在 基 督 內 蒙 救 贖 對 大 前 提 下, 猶 太 人 已 無 自 誇 之 處 人 只 有 藉 著 信 仰 耶 穌 基 督, 才 能 在 天 主 前 成 義 (3:27-28) 天 主 使 猶 太 人 成 義, 也 使 抗 邦 人 成 義, 故 此 祂 是 所 有 人 的 天 主 (3:29-30) 保 祿 在 羅 4 章 旨 在 論 述 有 關 亞 巳 郎 的 故 事, 使 之 成 為 因 信 奇 主 義 的 一 個 活 例 子 他 充 分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 特 別 是, 直 接 185

193 -< -i~ 719 呵 引 用 創 15:6: 間 接 引 用 整 章 創 17), 藉 此 証 明 亞 巴 郎 因 信 成 義 且 成 為 信 者 之 父, 以 及 信 仰 是 成 義 的 唯 一 條 件 等 他 從 頭 到 尾 強 調, 亞 巴 郁 不 是 由 於 行 為, 而 是 因 著 信 德 而 成 義 成 義 是 天 主 給 亞 巴 郎 的 恩 賜, 亞 巴 郎 是 先 成 義, 後 接 受 割 損, 故 割 損 只 是 成 義 的 標 記 因 信 成 義, 亞 巴 郎 成 為 所 有 懷 著 同 樣 信 德 的 人 的 父 親 (4:1-12) 此 外, 天 主 亦 給 亞 巴 郎 預 許 土 地 和 後 裔 ; 亞 巴 郎 同 樣 不 是 藉 著 遵 守 法 律, 而 是 藉 著 信 德 而 成 為 世 界 的 承 繼 者 和 眾 人 的 父 親 J (4:13-25) 4.2 羅 5-8 章 保 樣 在 羅 5-8 章 多 方 面 描 述 義 者 的 生 活 他 首 先 在 羅 5 章 指 出, 因 信 成 義 後, 義 者 過 的 是 一 種 與 天 主 和 好 的 生 活 基 督 為 罪 人 而 死, 眾 人 因 著 他 的 死 亡 f 棋 天 主 和 好 了 (5:1-11) 所 以 基 督 在 救 世 工 程 中 具 卓 絕 的 地 位, 他 的 救 贖 行 動 帶 給 世 人 恩 寵, 可 與 亞 當 因 過 犯 帶 給 世 界 的 惡 果, 作 一 鮮 明 對 比 (5: 亦 參 閱 格 前 15:21-22, 45-49) 基 督 的 救 世 行 動 與 亞 當 昔 日 的 行 為, 對 人 類 都 有 極 深 遠 的 影 響 因 了 亞 當 的 過 犯, 眾 人 都 成 了 罪 人, 與 天 主 隔 離 ; 因 了 耶 穌 基 督 的 正 義, 眾 人 都 成 了 義 人, 恢 復 與 天 主 的 良 好 關 條, 從 此 生 活 在 恩 寵 中, 期 待 有 一 天 能 夠 完 全 及 永 遠 分 享 天 主 的 生 命, 分 沾 基 督 復 活 的 榮 光 換 句 話 說, 正 如 我 們 有 分 於 亞 當 的 罪, 我 們 也 有 分 於 耶 穌 基 督 透 過 自 獻 而 為 我 們 獲 得 的 恩 寵 ; 正 如 亞 當 的 罪 帶 來 了 死 亡, 基 督 的 恩 寵 給 我 們 帶 來 永 生 ; 正 如 我 們 在 罪 中 與 亞 當 成 一 體, 我 們 更 在 恩 寵 中 與 基 督 成 一 體 保 祿 在 羅 6 章 接 著 說, 義 人 過 的 亦 是 一 種 日 趨 聖 善 的 生 活 他 在 談 論 此 話 題 時, 理 論 (6:1-14) 與 勸 導 (6:15-23) 並 重 他 一 再 強 調, 基 督 徒 受 洗 歸 於 基 督, 便 不 再 在 罪 惡 中 生 186

194 第 十 六 章 羅 馬 人 書 活, 因 為 透 過 聖 洗, 我 們 已 與 基 督 認 同, 分 享 他 的 生 命, 度 基 督 先 生 活, 這 是 一 種 遠 離 罪 惡 日 趨 聖 善 嚮 往 復 活 生 命 的 生 活 換 吉 之, 這 是 一 種 死 於 罪 惡 活 於 天 主 的 生 活 死 於 罪 惡 一 方 面 指 出 基 督 徒 受 洗 後 完 全 脫 離 罪 惡 的 重 要 基 督 率 先 與 罪 惡 畫 清 界 線, 因 此 結 合 於 他 的 人 亦 須 效 法 佬, 棄 絕 及 遠 離 罪 惡 (6:6) 另 一 面 r 死 於 罪 惡 具 更 深 遠 的 意 義 基 督 透 過 死 而 復 活 完 全 克 服 罪 惡, 因 而 死 於 罪 惡 同 時 亦 指 向 事 態 積 極 的 一 面 : 復 活 的 基 督 永 遠 克 服 死 亡 司 罪 惡, 只 有 復 活 的 生 命, 以 及 積 極 的 基 督 徒 生 活, 才 是 罪 惡 的 永 久 和 真 正 剋 星 (6:9-10) 保 祿 繼 而 在 羅 7 章 說, 義 人 的 生 活 就 是 從 法 律 的 束 縛 被 埋 救 出 來 的 生 活 他 一 開 始 就 強 調 這 項 道 理 (7:1-6), 然 後 再 請 述 法 律 與 罪 惡 的 關 條 (7:7-25) 法 律 本 身 肯 定 是 聖 的 正 義 的 美 善 的 是 天 主 給 予 的 但 它 為 罪 惡 所 利 用, 成 為 控 制 人 的 工 具 因 著 內 在 罪 惡 的 緣 故, 人 未 能 滿 全 法 律 的 要 求 法 律 原 是 為 光 照 人 的 生 活, 只 可 惜, 法 律 一 旦 存 在, 一 荳 潛 伏 著 的 罪 惡 便 有 機 可 乘, 驅 使 人 去 違 犯, 致 令 那 原 來 指 可 生 命 的 法 律 導 人 進 入 死 亡 天 主 給 予 的 法 律 為 罪 惡 這 股 反 對 天 主 的 力 量 所 利 用, 刺 激 人 背 叛 天 主, 改 變 它 原 來 領 人 走 可 生 命 的 目 的, 最 終 淪 為 死 亡 的 工 具 罪 惡 如 何 利 用 法 律 置 人 於 死 地? 真 正 的 答 案 繫 於 人 身 上 人 不 是 無 辜 的, 他 有 犯 靠 的 傾 向, 他 很 快 就 被 罪 惡 所 奴 役 人 在 生 命 中 不 斷 經 驗 一 種 內 在 的 鬥 爭, 不 斷 體 會 行 善 乏 力, 罪 惡 似 乎 完 全 統 治 他 了 幸 而, 天 主 藉 基 督 把 人 從 罪 惡 及 他 的 軟 弱 中 救 出, 給 予 吃 恩 寵, 使 他 能 擇 善 棄 惡 法 律 本 身 是 無 能 的, 人 自 身 亦 相 當 無 助, 兩 者 皆 受 罪 惡 所 擺 佈, 只 有 透 過 基 督 的 恩 寵, 才 有 主 機 187

195 分 論 最 後, 保 祿 在 羅 8 章 總 括 義 者 的 生 活 為 在 聖 神 帶 領 下 的 生 活 義 者 的 新 生 活 就 是 不 隨 從 私 意, 但 隨 從 聖 神 的 引 領 的 生 活 (8:1-11) 在 聖 神 內 的 生 活 實 質 而 言 就 是 作 天 主 的 兒 女 聖 神 使 我 們 成 為 天 主 的 義 子 基 督 的 同 繼 承 者, 分 享 和 分 擔 他 的 一 切 (8:12-17) 在 聖 神 內 的 生 活 與 基 督 徒 的 人 生 終 向 相 連, 其 中 與 此 生 活 有 關 的 就 是 基 督 徒 的 希 望, 一 種 在 絕 望 中 仍 然 有 所 期 待 的 希 望 (8: 凹 凸 0) 這 種 懷 有 希 望 在 聖 神 內 的 生 活 實 是 基 督 戰 勝 一 切 的 例 証 (8:31-39) 5. 寫 作 地 點 和 年 代 保 祿 致 羅 馬 人 書 的 寫 作 地 點 和 年 分 相 當 明 朗 一 般 相 信 這 封 書 信 是 保 祿 最 後 一 次 在 格 林 多, 把 捐 獻 帶 到 耶 路 撒 冷 之 前 所 寫 的 ( 參 閱 羅 15:25-28; 宗 20:2-3; 亦 參 閱 羅 16:1-2 耕 格 勒 為 格 林 多 城 以 東 約 11 公 里 的 過 海 港 口 ) 6. 原 文 問 題 羅 馬 人 書 尾 部 存 著 一 個 十 分 顯 著 的 原 文 問 題, 主 要 是 16: 在 不 同 的 手 抄 本 中 在 不 同 的 地 方 出 現, 而 相 連 的 現 象 便 是, 不 同 的 手 抄 本 有 長 短 不 一 的 結 語 對 於 這 個 現 象, 眾 多 解 釋 之 一 是, 保 祿 致 書 給 羅 馬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但 同 時 複 製 一 分 給 厄 弗 所 的 團 體, 這 就 解 釋 了 為 甚 麼 16:1-16 唸 起 來 像 給 福 依 貝 的 推 薦 書 但 有 人 則 認 為 這 封 複 製 的 信 留 於 格 林 多, 因 為 保 祿 在 14:1-15:13 論 及 的 強 者 與 弱 者 的 問 題, 正 反 映 格 前 8 章 以 及 10:23-11:1 所 說 的 更 有 人 推 測, 這 封 複 製 的 信 亦 是 為 耶 路 撒 冷 教 會 而 設, 因 保 祿 正 有 意 把 收 妥 的 捐 款 帶 往 那 裡 去 188

196 第 十 六 章 羅 馬 人 書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C. E.B.Cranfield, 百 le Epistle to the Romans, Vol.l ICC (Edinburgh: T & T Clark 1975) J.D.Dunn, Romans 1-8, WBC 38A (Waco, Texas: Word 1988) xxxix-lxxii. J.A. Fit 包 zmy 持 er 口, E.K 五 S 扭 ema 缸 ann, 1 凡, Romans, transl. & ed. G Rapids: Eer 吋 dmans 1980 的 ). W.G.Kiir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197 分 論 第 十 七 章 格 林 多 人 前 後 書 保 祿 致 格 林 多 人 前 後 書 是 保 祿 書 信 中 甚 為 珍 貴 的, 與 羅 馬 人 書 和 迦 拉 達 人 書 組 成 所 謂 四 大 書 信 這 兩 封 書 信 不 單 讓 我 們 認 識 保 祿 的 性 格 和 心 意, 以 及 他 對 福 音 的 直 接 和 有 力 的 表 達, 且 更 生 動 地 給 我 們 描 述 了 一 個 第 一 世 紀 中 段 的 地 方 教 會 團 體 的 生 活 實 況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格 前 與 格 後 雖 然 是 寫 給 同 一 團 體 的 信, 但 二 者 在 內 容 和 表 達 方 面 都 有 很 大 的 區 別 1. 1 格 前 的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格 林 多 人 前 書 在 結 構 上 比 較 散 亂, 保 樣 似 乎 在 對 不 同 事 件 作 出 回 應 及 給 不 同 問 題 作 答 除 去 開 端 的 致 候 辭 (1 :1-3) 和 頌 謝 辭 (1 :4-9) 以 及 結 尾 的 問 候 和 祝 福 (1 6:19-24) 以 外, 整 封 信 看 似 是 由 不 同 的 項 目 組 成, 而 保 樣 就 好 像 對 這 些 事 項 逐 一 處 理 雖 然 如 此, 我 們 還 能 從 書 信 中 看 到 一 些 條 理 格 前 1-6 章 在 格 前 1-6 章, 保 樣 好 像 在 對 一 些 由 格 林 多 代 表 團 帶 來 的 一 些 口 頭 報 告 作 出 反 應 ( 參 閱 1:11; 5: 1) 所 報 告 的 不 是 些 好 消 息, 共 分 四 項 : 團 體 內 產 生 分 裂 (1 :10-4:2 1) 保 祿 的 回 應 是 : 個 別 的 宣 講 者 並 不 是 重 要 的, 因 為 福 音 190

198 第 十 七 章 格 林 多 人 前 後 書 不 是 來 自 人, 而 是 來 白 天 主 的 智 慧, 各 使 徒 不 外 是 天 主 手 中 的 工 具 而 已 一 件 淫 亂 事 件 (5:1-13) t 荳 眾 間 爭 訟 的 問 題 (6:1-8) 主 血 與 放 縱 的 問 題 (6:9-20) 格 前 7-15 章 但 在 格 前 7-15 章, 保 祿 看 來 是 在 回 覆 一 些 信 眾 通 過 函 件 可 他 提 出 的 問 題 ( 參 閱 7: 1), 這 些 問 題 包 括 : 有 聽 婚 姻 生 活 和 獨 身 生 活 的 問 題 (7 章 ) 有 關 吃 祭 邪 神 祭 品 的 問 題 (8:1-11: 1) 其 中 包 括 保 棒 對 宗 徒 權 利 的 反 省 (9 章 ) 以 及 以 民 曠 野 經 歷 的 複 述, 好 讓 團 體 借 鏡 (1 0:1-13) 有 關 信 眾 聚 會 崇 拜 的 問 題 (11:2-14:40) 婦 女 在 聚 會 時 蒙 首 帕 的 問 題 (11:3-16) 如 何 正 確 地 舉 行 主 宴 的 問 題 (11:17-34) 神 恩 的 問 題 ( 章 ) 有 關 基 督 徒 復 活 的 問 題 (1 5 章 ) 皈 筆 前, 保 祿 呼 籲 團 體 為 耶 路 撒 冷 教 會 捐 獻, 告 知 他 們 吃 的 行 程 計 畫, 以 及 給 予 他 們 一 些 託 付 (1 6:1-18) 1. 2 格 後 的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一 般 學 者 都 承 認 格 後 不 是 一 封 連 貫 的 書 信 1 整 封 書 信 看 來 是 由 數 部 分 組 成, 而 每 部 分 的 內 容 語 調 風 格 等 均 與 I 更 有 學 者 相 信 它 是 由 起 碼 兩 封 信 合 併 而 成 格 後 的 統 一 性 ( 山 西 ty) 為 研 究 這 封 信 的 課 題 之 一 但 不 少 學 者 認 為 它 的 統 一 性 是 可 維 護 的 191

199 分 宮 會 其 他 部 分 的 相 異 各 部 分 不 像 是 相 連 的, 前 後 似 乎 不 能 銜 接 正 因 如 此, 這 封 書 信 的 基 本 結 構 不 難 辨 認, 可 分 四 部 分 來 了 解 : 自 傳 體 記 述 辯 解 請 求 募 捐 激 烈 的 自 辯 1:1-2:13; 7:5-16 2:14-7:4 (6:14-7:1 除 外? ) 8-9 章 章 格 後 1:1-2:13; 7:5-16 { 呆 祿 向 格 林 多 團 體 及 阿 哈 雅 教 會 致 候 (1 :1-2), 隨 即 感 謝 天 主 在 亞 細 亞 把 他 從 死 亡 危 險 中 救 出 (1 :3-11) 接 著, 他 解 釋 為 何 改 變 了 行 程 計 畫 (1 :12-2:4), 並 且 勸 勉 團 體 以 寬 宏 來 對 待 那 曾 使 他 憂 苦 的 人 (2:5-1 1) 0 然 後 他 講 述 不 久 之 前 發 生 的 事 故 (2:12-13), 可 是 這 樣 的 記 敘 在 2:13 之 後 突 然 中 斷, 且 要 到 7:5 才 接 續, 而 整 個 記 敘 於 7:16 終 止 o 格 後 2:14-7:4 自 傳 體 的 記 敘 在 2:14 轉 為 對 主 的 感, 粵, 而 這 樣 的 感 恩 又 變 成 保 祿 為 自 己 使 徒 職 務 辯 解 的 經 文, 直 到 7:4 止 整 段 經 文 有 時 被 稱 為 辯 解 篇 J (the apology), 保 祿 有 意 在 團 體 或 同 時 亦 在 他 的 敵 對 者 面 前, 為 自 己 的 職 務 辯 護 和 解 釋 1 辯 解 中, 保 樣 展 示 對 自 己 職 務 的 信 心, 因 為 這 是 新 約 屬 神 的 職 務, 而 新 約 要 比 一 切 優 越 (2:14-4:6) 同 時, 保 祿 亦 談 及 受 苦 的 必 要 (4:7-5:10), 和 使 徒 的 任 命 (5:11-6:10) 最 後, 他 轉 向 團 體, 表 達 對 他 們 的 摯 愛 (6:11-13), 緊 接 就 是 給 團 體 的 1 這 些 敵 對 者 的 身 分 是 研 究 格 後 的 另 一 課 題 192

200 第 十 七 章 格 林 多 人 前 後 書 現 勸, 他 勸 告 他 們 不 要 與 不 信 者 往 來 (6:14-7: 1), 而 整 篇 辯 解 最 終 以 宗 徒 的 個 人 呼 籲 結 束 (7:2-4) 格 後 8-9 章 從 8:1 開 始, 保 祿 請 求 團 體 為 耶 路 撒 冷 的 貧 苦 弟 兄 捐 載 在 格 後 8 章, 保 祿 談 論 捐 助 和 派 遣 弟 兄 往 格 林 多 收 集 捐 載 的 事 宜 在 格 後 9 章, 他 再 次 論 及 捐 獻 和 派 遣 弟 兄 的 事 項, 最 後 以 謝 恩 結 束 (9:15) 格 後 章 在 格 後 章, 保 祿 激 動 地 為 自 己 辯 護, 看 來 是 一 種 針 對 敵 對 者 的 指 控 的 自 辯 所 以 10:1 開 始 一 個 新 段 落, 開 端 至 百 分 包 括 給 團 體 尖 銳 的 勸 告 以 及 對 準 指 控 的 辯 駁 (1 0 章 ) 這 樣 的 辯 駁 引 發 起 一 段 在 形 式 上 相 似 狂 妄 者 自 辯 的 自 頌 (11:1-12:13) 接 著 保 祿 否 認 他 在 金 錢 上 曾 欺 騙 團 體, 並 預 告 他 的 行 程 計 畫 (1 2:14-13:10) 最 後, 他 再 次 勸 勉 團 體, 問 候 他 們, 並 祝 福 他 們 (1 3:11-13) 2. 書 寫 對 象 格 林 多 原 是 一 座 古 城, 但 於 公 元 前 146 年 被 羅 馬 人 夷 為 草 地 一 百 年 後, 也 就 是 於 公 元 前 46 年, 這 座 城 才 由 凱 撒 大 哥 重 建, 定 為 羅 馬 殖 民 地, 並 於 公 元 前 29 年, 成 為 在 同 年 建 立 的 阿 哈 雅 省 的 省 府 重 建 的 格 林 多 城 是 個 國 際 海 港, 是 希 種 重 要 城 市 之 一, 人 口 包 括 羅 馬 人 希 臘 人 東 方 人 ( 中 東 人 ) 等 這 座 城 本 身 位 於 格 林 多 地 峽, 而 這 個 有 利 位 置 使 它 去 為 一 個 匯 點, 把 東 西 方 連 接 起 來 舊 的 格 林 多 聲 名 狼 籍, 育 新 的 格 林 多 就 像 當 代 其 他 大 海 港 和 經 貿 中 心 一 樣, 有 其 繁 193

201 分 論 榮, 但 亦 有 其 墮 落 的 一 面 值 得 留 意 的 是, 宗 教 在 當 時 的 格 林 多 也 是 混 雜 的 (religious syncretism) 格 林 多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是 在 這 樣 的 環 境 生 存 的 按 宗 徒 大 事 錄 記 載, 這 個 團 體 是 保 祿 第 一 次 踏 足 格 林 多 城 時 建 立 的 ( 宗 18:1-18) 成 員 主 要 為 外 邦 基 督 徒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細 看 格 前 格 後 的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相 當 複 雜, 需 要 從 多 方 面 3.1 三 訪 格 林 多? 查 閱 關 於 保 樣 曾 到 過 格 林 多 城 多 少 次, 有 兩 方 面 的 資 料 可 供 宗 徒 大 事 錄 提 供 的 資 料 ( 宗 的 :1-18; 20:1-3) 宗 徒 大 事 錄 明 確 顯 示 保 樣 曾 多 過 一 次 造 訪 阿 哈 雅 ( 包 括 格 林 多? ) 保 裸 在 第 二 次 傳 教 旅 程 期 間 首 次 訪 問 格 林 多, 而 有 關 是 次 造 訪, 宗 18:1-18 有 清 楚 的 報 道, 其 中 數 點 是 值 得 留 意 自 句 : (1) 保 祿 一 開 始 是 向 猶 太 人 講 道, 他 住 在 猶 太 人 ( 阿 桂 拉 普 黎 史 拉 ) 家 裡, 並 與 他 們 一 起 作 業 ; (2) 保 捧 起 初 自 食 其 力, 及 至 他 的 夥 伴 息 拉 弟 茂 德 以 及 馬 其 頓 的 弟 兄 來 到 後, 他 才 專 心 全 職 宣 講 ( 這 些 人 帶 給 他 經 濟 上 的 支 持, 參 閱 格 後 11:9; 斐 4:10-20) 194

202 第 十 七 章 格 林 多 人 前 後 書 (3) 開 始 時, 保 樣 是 在 猶 太 人 的 會 堂 (synagogue) 裡 宣 講, 及 至 猶 太 人 反 對 他 的 時 候, 才 轉 移 到 猶 斯 托 家 裡 宣 講 ( 猶 斯 托 大 概 是 一 位 皈 依 猶 太 教 的 羅 馬 人 (4) 在 這 段 報 道 中, 有 兩 個 會 堂 長 出 現, 原 因 極 可 能 是 在 克 黎 斯 頗 歸 化 後, 會 堂 長 一 職 由 索 斯 特 乃 來 接 替 ; (5) 這 段 經 文 明 顯 表 示 保 祿 第 一 次 訪 問 格 林 多, 並 在 那 裡 建 立 基 督 徒 團 體 ( 參 閱 格 後 10:14) 宗 20:1-3 可 能 是 男 一 次 訪 問 格 林 多 的 憑 証 保 祿 原 本 是 在 厄 弗 戶 斤, 某 些 暴 亂 發 生 了, 平 息 後, 他 離 開 那 裡, 出 發 往 需 其 頓 去, 然 後 到 了 希 臘, 在 那 裡 住 了 三 個 月 雖 然 這 段 經 文 沒 有 特 別 提 及 保 祿 在 這 期 間 曾 訪 問 格 林 多, 但 我 們 差 不 多 可 以 肯 定 他 這 樣 做 了 格 後 提 供 的 資 料 ( 格 後 2:1; 12:14; 13:1-2) 在 宗 20:1-3 間 接 提 及 的 造 訪, 實 是 第 三 次, 即 在 宗 18 章 及 20 章 所 提 及 的 兩 次 訪 問 之 間 還 有 一 次, 可 從 格 後 一 些 章 節 中 推 算 出 來 我 們 可 以 假 定 保 祿 的 第 一 次 訪 問 格 林 多 ( 十 九 個 月 ) 是 成 功 的, 亦 是 愉 快 的 ; 在 這 段 期 間 格 林 多 團 體 在 售 何 上 不 斷 成 長 可 是 在 格 後, 我 們 唸 到 一 些 涉 及 一 次 痛 苦 造 訪...J (painful visit) 的 章 節, 既 然 第 一 次 造 訪 不 似 是 痛 苦 封, 那 麼 保 祿 在 格 後 實 在 提 及 另 一 次 造 訪, 即 第 二 次 並 不 怎 樣 成 功 或 愉 快 的 造 訪 有 關 章 節 如 下 : (1) 保 祿 在 格 後 1:23-2:1 提 到 有 闋 的 痛 苦 造 訪...J 以 及 不 要 再 作 這 種 探 訪 的 決 意 ; (2) 他 在 格 後 12:14 讓 人 知 道, 他 己 作 好 準 備 第 三 次 訪 問 格 林 195

203 分 論 多, 意 即 他 已 曾 到 該 地 兩 次 ; (3) 他 在 格 後 13:1-2 說 明 他 將 要 第 三 次 訪 問 格 林 多, 同 時 提 及 第 二 次 的 訪 問 總 括 來 說, 我 們 有 足 夠 資 料 証 明, 保 樣 曾 三 次 訪 問 格 林 多 : 第 一 次 造 訪 在 宗 18 章 有 明 確 的 描 述 ; 第 二 次 造 訪 可 由 格 後 看 出, 這 次 訪 問 是 痛 苦 的 短 暫 的, 有 別 於 第 一 次 造 訪 ; 而 第 三 次 造 訪 在 格 後 12:14 以 及 13:1 有 所 預 告, 且 在 宗 20 章 間 接 提 及, 這 次 造 訪 意 味 著 一 個 修 和 團 聚, 故 與 第 二 次 造 訪 有 別 3.2 四 封 致 格 林 多 人 書? 保 祿 的 書 信 中, 有 兩 封 是 致 格 林 多 團 體 的, 可 是 有 跡 象 顯 示, 至 少 還 有 另 兩 封 寫 給 這 個 團 體 的 信, 只 是, 這 兩 封 信 都 失 傳 了 在 格 前 5:9 ' 保 祿 向 團 體 提 及 一 封 他 先 前 給 他 們 寫 了 的 信, 既 然 這 封 信 先 格 前 而 寫, 那 麼 格 前 實 是 保 樣 給 團 體 的 第 二 封 信 此 外, 在 格 後 2:4 ' 保 祿 提 到 一 封 寫 在 格 後 之 前 的 信, 這 封 信 是 保 祿 在 萬 般 的 痛 心 憂 苦 中, 流 著 許 多 淚 寫 成 的, 所 以 不 可 能 是 格 前 : 這 封 信 有 時 又 被 稱 為 血 淚 書 J 是 介 於 格 前 格 後 之 間 的 信, 所 以 可 被 視 為 保 祿 給 團 體 的 第 三 封 信 ( 亦 參 閱 格 後 7:8) 至 於 格 後, 實 為 第 四 封 信 了 為 方 便 討 論, 我 們 稱 這 四 封 信 為 : 先 前 的 信 格 前 血 淚 書 和 格 後 先 前 的 信 信 中, 保 樣 警 告 團 體 不 要 與 不 道 德 者 交 往 很 明 顯, 這 196

204 第 十 七 章 格 林 多 人 前 後 書 封 信 是 保 樣 第 一 次 訪 問 格 林 多 後 寫 的, 書 寫 地 點 可 能 是 厄 弗 唷 ( 一 座 與 格 城 遙 遙 相 對, 但 為 愛 琴 海 相 隔 的 城 市 ). 年 分 軍 為 公 元 53 年 看 來, 這 是 保 祿 給 該 團 體 的 第 一 封 信 格 前 保 祿 書 寫 格 前 的 近 因 似 乎 是 多 方 面 的 : 1) 保 祿 在 厄 弗 所 接 待 過 一 個 由 格 林 多 來 的 代 表 團, 這 個 團 由 黑 羅 厄 的 家 人 組 成, 這 些 人 向 保 祿 報 告 團 體 內 產 生 分 裂 的 壞 消 息 ( 參 閱 格 前 1:11) :2) 在 格 前, 保 祿 有 提 及 他 派 遣 弟 茂 德 前 往 格 林 多 去 這 回 事, 是 否 由 黑 羅 厄 家 人 帶 來 的 壞 消 息 促 使 保 祿 這 樣 作 ( 參 閱 格 前 4:17; 16:10-11)? 3) 一 些 在 格 林 多 的 基 督 徒 給 保 祿 寫 了 信, 信 中 提 出 一 連 串 有 關 婚 姻 生 活 獨 身 生 活 吃 祭 邪 神 的 祭 品 主 宴 神 恩 復 活 等 問 題 ( 參 閱 格 前 7-15 章 ; 特 別 7: 1) 4) 除 了 黑 羅 厄 的 家 人 以 外, 還 有 其 他 格 林 多 人 來 到 厄 弗 所 探 望 保 祿, 其 中 有 保 祿 在 阿 哈 雅 傳 福 音 的 初 果, 另 外 就 是 一 些 當 地 的 教 會 領 袖 ( 參 閱 格 前 的 15-18) 上 述 各 因 素 促 使 保 樣 給 格 林 多 團 體 寫 第 二 封 信, 即 格 京 : 這 是 頗 長 的 一 封 信, 書 寫 地 點 仍 然 是 厄 弗 戶 斤, 時 間 應 是 主 元 54 年 春 天 ( 參 閱 格 前 16:8) 血 淚 書 假 設 保 祿 在 發 出 格 前 若 干 時 間 後, 曾 親 自 往 訪 格 林 多, 直 為 他 接 到 一 個 驚 人 的 消 息 : 團 體 變 壞 了 ( 這 個 消 息 由 弟 197

205 分 論 茂 德 帶 回? 這 就 是 所 謂 短 暫 的 艱 辛 的 痛 苦 造 訪 或 中 間 造 訪 J (intervening or intermediate visit ) 在 訪 問 期 間, 保 祿 似 乎 經 歷 了 極 大 的 痛 苦 ( 參 閱 格 後 2:5-11), 他 是 否 在 那 裡 被 某 些 格 林 多 人 羞 辱? 返 回 厄 弗 所 後, 保 樣 給 格 林 多 團 體 寫 了 第 三 封 信, 即 所 謂 血 淚 書 或 嚴 厲 書 信 (the letter of tears 或 the severe letter; 再 參 閱 梓 5 後 2:4; 7:8), 時 間 仍 是 公 元 54 年 格 後 格 後 是 寫 於 血 淚 書 之 後 在 此 之 前, 保 祿 曾 派 遣 弟 鐸 往 格 林 多 ( 血 淚 書 可 能 由 弟 鐸 帶 往 ), 同 時 安 排 了 大 家 在 特 洛 阿 會 合 ( 參 閱 格 後 2:12-13; 7:5-15) 稍 後, 保 樣 離 開 厄 弗 所 前 往 特 洛 阿, 在 那 裡 有 大 好 機 會 傳 揚 福 音 可 是 他 心 神 不 安, 十 分 記 掛 血 淚 書 將 會 帶 來 的 效 果, 更 因 為 沒 有 如 期 遇 到 弟 鐸, 他 變 得 焦 慮, 未 能 在 特 洛 阿 耐 心 等 待, 便 急 不 及 待 地 逕 自 繼 續 行 程, 單 身 前 往 馬 其 頓 幸 好, 他 終 於 在 馬 其 頓 遇 見 弟 鐸, 並 從 他 口 中 得 知 血 淚 書 收 效, 團 體 開 始 回 頭 改 過 於 是 他 又 一 次 致 書 格 林 多 團 體, 在 半 憂 半 喜 的 情 況 下 寫 了 格 後 這 是 他 給 該 團 體 的 第 四 封 信, 極 可 能 是 於 公 元 54 年 秋 天, 在 馬 其 頓 寫 的 4. 中 心 思 想 格 前 格 後 的 分 別 頗 大, 所 包 含 的 中 心 思 想 更 是 如 此 4.1 格 前 格 林 多 人 前 書 直 接 或 間 接 涉 及 在 教 義 及 倫 理 方 面 困 擾 著 團 體 的 問 題, 保 樣 在 處 理 這 些 問 題 之 同 時, 給 我 們 留 下 十 分 198

206 第 十 七 章 格 林 多 人 前 後 書 考 貴 的 教 訓, 其 中 包 括 眾 所 周 知 的 愛 德 頌 (1 3 章 ), 十 字 架 吋 奧 秘 (1 章 ), 以 及 復 活 的 訊 息 (1 5 章 ) 等 不 過 在 眾 多 的 習 題 中, 以 團 體 內 產 生 分 裂 最 為 嚴 重, 亦 是 保 線 最 著 意 處 理 詢 問 題 故 此 他 不 單 在 信 首 以 頗 長 的 篇 幅 對 這 問 題 作 出 回 孽, 且 在 其 餘 的 章 段 以 不 同 的 形 式 繼 續 表 達 他 的 見 解 基 督 隻 受 洗 歸 於 基 督 的 名 下, 他 們 同 屬 基 督, 故 不 要 看 自 己 是 屬 于 令 某 某 傳 福 音 者 而 搞 分 裂 (1-4 章 ) 在 團 體 中, 強 者 要 擔 待 請 者, 特 別 是 那 些 在 道 理 方 面 欠 了 解 的 弟 兄 (8-10 章 ) 我 們 雖 各 自 不 同, 領 有 不 同 的 神 恩, 但 我 們 同 屬 一 個 教 會, 猶 Z 各 肢 體 共 同 組 成 一 個 身 體 一 樣 ( 章 ) 4.2 格 後 格 林 多 人 後 書 的 寫 作 背 景 獨 特, 故 部 分 內 容 是 不 容 易 明 2 的, 相 信 只 有 團 體 及 那 些 反 對 保 祿 的 人 才 能 意 會 不 過, 這 封 書 信 還 是 很 珍 貴 的, 它 提 供 了 不 少 保 祥 個 人 和 與 他 職 務 有 關 的 資 料, 亦 讓 人 看 到 他 如 何 以 實 際 行 動 去 關 懷 這 個 他 親 手 建 立 的 教 會 團 體 除 此 以 外, 最 重 要 的 還 是, 保 祿 在 面 對 位 輿 團 體 間 的 困 難 時, 很 深 入 和 徹 底 地 反 思 他 的 使 徒 職 務 這 方 面 的 反 思 在 辯 解 篇 中 最 為 顯 著 (2:14-7:4) 宗 徒 深 深 了 唔, 他 參 與 的 是 新 約 屬 神 的 職 務 (3 章 ), 他 實 是 在 基 督 內 當 大 便, 使 人 與 天 主 修 好 (5 章 ) 這 個 職 務 是 光 榮 的, 人 必 須 全 力 以 赴 ; 為 了 滿 全 此 職 務, 受 苦 是 必 然 的 (4 章 ), 也 在 所 X 辭 ( 章 ) 5. 寫 作 地 點 和 年 代. 一. 三 次 造 訪 與 四 封 書 信 整 個 事 態 的 經 過, 可 以 簡 略 重 整 如 199

207 分 為 年 分 書 寫 年 分 書 寫 地 點 第 一 次 造 訪 的 -51 年 / 先 前 的 信 53 年 厄 弗 戶 斤 \ 格 前 54 年 春 厄 弗 所 第 二 次 造 訪 54 年? / 血 淚 書 54 年 厄 弗 戶 斤 \ 格 後 54 年 秋 馬 其 頓 第 一 次 造 訪 54 年 冬 一 55 年? 參 考 書 目 C.K.Barrett,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1ρndon: Adam & Charles Black 1971) Idem,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New York London: Harper & Row 1973) H.Conzelm 組 m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J.He2ring, The First Epistle of Saint Pau1 to the Corinthians, transl. A.W.Heathcote & P.J.A11cock (London: Epworth 1962) XI-XV. Idem, The Second Epistle of Saint Pa u1 to the Corinthians, transl. A.W.Heathcote & P.J.A1 lc 凹 k (London: Epworth 1967) XI-XV. W.G.Kümtn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R.P.Martin, 2 Corinthians, WBC 40 (Waco, Texas: Word 1986) xxvihxiii. J.Murphy-O'Connor, "The First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丸 "The Second Letter to the Corinthians", NJE 缸, ,

208 第 十 八 章 迦 拉 達 人 書 第 十 八 章 迦 拉 達 人 書 保 祿 致 迦 拉 達 人 書 是 一 封 頗 為 重 要 的 書 信, 有 時 被 稱 為 基 督 徒 自 由 的 憲 章, 在 信 內 保 祿 給 信 眾 論 述 有 關 基 督 徒 吉 由 與 梅 瑟 法 律 的 問 題, 藉 此 解 除 外 邦 人 在 接 受 基 徒 信 仰 時 憲 否 先 接 受 猶 太 宗 教 規 條 的 疑 問 一 些 激 進 猶 太 基 督 徒 似 乎 在 擾 亂 保 樣 在 小 亞 細 亞 親 自 建 立 的 眾 團 體 ( 宗 16:6), 向 他 們 這 吉 說, 為 獲 享 救 恩, 單 憑 信 仰 耶 穌 基 督 是 不 足 夠 的, 還 須 謹 守 梅 瑟 律 例, 接 受 割 損 保 祿 故 此 有 必 要 重 複 強 調 r 人 主 義 不 是 由 於 道 行 法 律, 而 是 因 著 對 耶 穌 基 督 的 信 仰 J ( 迦 2: 16), 人 單 憑 信 仰 耶 穌 基 督, 而 不 是 藉 著 個 人 善 行 或 守 法 在 天 三 前 成 義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在 迦 拉 遠, 團 體 的 信 仰 危 機 看 來 頗 為 嚴 重, 故 此 保 祿 不 安 常 規 寫 他 的 信, 免 除 信 首 的 頌 謝 辭, 差 不 多 一 開 始 就 進 入 話 題, 激 烈 地 為 自 己 的 宗 徒 職 權 及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辯 護 (1 :1-2: 21) 他 複 述 他 曾 在 由 雅 各 伯 那 裡 來 的 一 些 人 面 前 (2:12) 墓 至 刻 法 面 前 (2:14) 重 申 自 己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的 事 故, 並 在 書 信 主 體 的 中 央 部 分 闡 釋 因 信 成 義 的 道 理 (3:1-5:12) 但 - 因 信 成 義 並 非 導 致 人 消 極 地 生 活, 故 此 保 祿 在 書 信 的 最 達 兩 章 加 上 一 些 與 此 道 理 相 關 的 實 質 勸 論, 藉 此 指 導 信 眾 積 極 地 生 活 (5:13-6:10) 有 人 相 信 這 些 勸 諭 的 矛 頭 並 非 單 單 指 句 那 些 激 進 猶 太 基 督 徒, 而 是 在 保 祿 的 心 目 中 可 能 還 有 另 一 組 對 頭 人, 這 些 人 大 概 有 唯 識 論 的 背 景, 妄 用 基 督 徒 自 由 201

209 分 論 有 見 及 此, 迦 拉 達 人 害 的 基 本 結 構 不 難 辨 認, 除 了 序 言 和 結 語 以 外, 書 信 的 主 體 分 為 自 傳 教 義 以 及 勸 諭 三 部 分 至 於 其 內 容, 我 們 但 見 保 祿 在 信 內 不 厭 其 煩 地 指 出 : 藉 著 信 仰 耶 穌 基 督, 我 們 享 有 基 督 徒 自 由 致 候 辭 (1 :1-5) 比 一 般 的 致 候 辭 長, 而 且 沒 有 頌 謝 辭 隨 從 在 這 數 節 經 文 中, 辯 護 意 味 已 經 存 在 導 吉 (1 :6-10) 這 數 節 經 文 讓 人 認 識 團 體 所 處 的 境 況 : 我 們 看 見 保 祿 指 責 信 眾 離 棄 了 他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 他 又 給 擾 亂 團 體 的 人 下 判 語 說, 他 們 應 受 詛 咒 自 傳 部 分 (1 :11-2:2 1) 保 祿 為 自 己 的 宗 徒 職 權 以 及 自 己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辯 護 一 一 保 捧 為 自 己 的 職 權 辯 護 : 他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不 是 由 人 而 來, 而 是 通 過 基 督 在 大 馬 士 革 路 上 的 做 示, 直 接 來 白 天 主 ; 他 從 被 召 的 那 一 天 開 始, 在 宣 講 福 音 一 事 上, 已 不 需 依 賴 任 何 人 (1 :11-24) 一 一 保 祿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曾 經 獲 得 耶 路 撒 冷 教 會 的 認 許 (2: 1-10) 一 一 安 提 約 基 雅 事 件 : 保 祿 指 責 伯 多 祿, 因 為 他 也 有 看 情 面 的 表 現 ; 保 祿 同 時 又 道 出 福 音 的 真 理 : 基 督 徒 己 從 法 律 的 奴 役 中 解 救 出 來 (2:11-2 1) 教 義 部 分 (3:1 也 :12) 保 祿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並 以 訴 諸 信 眾 親 身 體 驗 的 方 式, 講 述 由 法 律 的 羈 絆 中 被 解 救 出 來 的 重 要 : 人 乃 是 通 過 信 202

210 第 十 入 章 迦 拉 達 人 書 仰, 而 不 是 藉 著 死 守 法 律, 獲 享 救 恩 : 人 的 成 義 並 非 在 於 滿 全 法 律, 而 是 在 於 懷 抱 天 主 的 恩 許 一 一 一 對 於 這 一 切, 信 眾 實 在 已 從 實 際 經 驗 中 有 所 體 會 (3: 1-5) 一 一 也 有 亞 巴 郎 作 表 率 (3:6-9) 一 一 其 實 在 舊 約 聖 經 中, 信 仰 與 法 律 己 互 不 相 容, 己 互 相 對 立 (3:10-14) 一 一 通 過 基 督, 法 律 已 被 廢 除 (3:15-25) 一 一 一 現 在 人 能 夠 自 由 地 成 為 天 主 的 兒 女 (3:26-4:7) 一 一 信 眾 既 然 已 從 法 律 中 被 解 救 出 來, 就 不 要 再 做 法 律 的 奴 隸 了 (4:8-11) 一 一 宗 徒 與 信 眾 間 的 關 條 本 是 密 切 的 (4:12-20) 一 一 舊 約 哈 加 爾 和 撒 辣 的 故 事 足 以 証 明 基 督 徒 是 自 由 的 (4:21-31) 一 一 我 們 真 的 不 要 再 做 法 律 的 奴 隸 了 (5:1 寸 2) 動 諭 部 分 (5:13-6:10) 保 祿 勸 勉 信 眾 順 從 聖 神, 保 存 已 獲 得 的 基 督 徒 自 由, 並 且 就 這 方 面 給 他 們 一 些 具 體 的 指 示 搭 語 (6:11-18) 由 保 祿 親 筆 書 寫, 缺 少 一 般 在 信 尾 的 問 候 ; 保 樣 再 次 告 誡 信 眾, 提 防 正 在 擾 亂 他 們 的 假 導 師, 這 些 人 實 在 追 尋 自 我 2. 書 寫 對 象 迦 拉 達 人 書 的 收 信 人 是 居 住 在 小 亞 細 亞 中 部 的 迦 拉 達 人, 還 是 另 有 其 人? 公 元 前 25 年 之 前, 迦 拉 達 原 為 隸 屬 羅 馬 203

211 分 古 色 帝 國 的 一 小 國, 但 於 公 元 前 25 年, 這 個 小 國 成 為 羅 馬 帝 國 的 一 個 省 分, 除 了 本 士 以 外, 還 包 括 一 些 鄰 近 地 域, 如 丕 息 狄 雅 依 掃 黎 雅, 以 及 本 都 帕 非 哥 尼 雅 呂 考 尼 雅 和 夫 黎 基 雅 各 地 的 部 分 地 域 有 一 段 時 期, 這 個 省 分 的 界 線 經 常 更 改, 因 而 迦 拉 達 這 個 名 稱 也 有 了 廣 泛 的 意 義, 人 們 很 難 確 定 在 這 名 稱 下 的 領 域 保 標 致 書 給 迦 拉 達 人 時, 這 個 地 方 似 乎 已 有 不 同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存 在 ( 參 閱 迦 1:2), 但 我 們 並 不 知 道 這 些 團 體 的 確 實 所 在, 也 不 知 道 它 們 是 於 何 時 成 立 的 路 加 在 宗 徒 大 事 錄 也 兩 度 提 及 這 個 地 方 ( 參 閱 宗 16:6; 18:23), 而 他 在 宗 18:23 更 似 乎 示 意, 在 迦 拉 達 已 有 基 督 徒 團 體 存 在 因 著 迦 拉 達 的 歷 史 背 景, 人 們 對 這 封 書 信 的 收 信 人 問 題, 有 兩 種 看 法 : 2.1 省 分 假 設 (province hypothesis 或 South Galatian theory) 這 封 書 信 是 保 樣 寫 給 他 在 第 一 次 傳 教 旅 程 中 所 建 立 的 教 會 團 體 的, 即 在 丕 息 狄 雅 的 安 提 約 基 雅 且 斯 特 辣 德 爾 貝 及 依 科 尼 雍 等 地 的 教 會 團 體 ( 參 閱 宗 章 ), 而 保 祿 在 第 二 次 傳 如 在 程 中 亦 重 訪 這 些 教 會 團 體 ( 參 閱 宗 16:1-5) 2.2 區 域 假 設 (territory hypothesis 或 North Galatian theory) 這 封 書 信 的 收 信 人 實 為 在 迦 拉 達 的 本 土 人 士, 即 路 加 在 宗 16:6 及 時 :23 所 示 意 的 教 會 團 體, 理 由 : (1) 保 祿 歸 他 後 三 年, 曾 到 過 敘 利 亞 和 基 里 基 雅, 但 就 沒 有 204

212 第 十 入 章 迦 拉 逢 人 書 提 及 其 他 地 方 ( 參 閱 迦 1:2 1) (2) 保 祿 會 稱 在 呂 考 尼 雅 及 丕 息 狄 雅 等 地 的 基 督 徒 為 迦 拉 達 人 嗎 ( 參 閱 迦 3: 1)?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迦 拉 達 的 眾 教 會 團 體 很 可 能 正 受 一 些 人 的 影 響 這 些 人 全 圖 更 改 基 督 的 福 音 ( 參 閱 1:7), 種 保 棒 不 在 時 擾 亂 各 團 體 參 閱 1:7; 5:10,12), 勸 誘 信 眾 接 受 割 損 ( 參 閱 5:2; 6:12-13), 要 求 他 們 遵 守 梅 瑟 的 律 例 ( 參 閱 3:2; 5:4) 他 們 宣 告, 若 要 辱 救, 不 能 單 靠 信 仰 耶 穌 基 督, 更 要 接 受 割 損 和 遵 守 其 他 梅 瑟 律 例 1 部 分 信 眾 可 能 已 開 始 遵 守 一 些 律 例 ( 參 閱 4:10), 但 大 體 三 還 未 到 完 全 聽 從 那 些 擾 亂 分 子 的 地 步 ( 參 閱 4:9; 6:13, 16) 因 此 保 祿 有 必 要 抨 擊 這 些 在 擾 亂 團 體 的 人, 同 時 向 團 體 質 釋 清 楚 基 督 徒 信 仰 自 由 與 梅 瑟 法 律 的 關 條, 免 得 他 們 繼 續 受 這 些 擾 亂 分 子 的 影 響 在 信 中, 我 們 看 見 保 祿 詛 咒 他 的 敵 墅 者, 因 為 他 們 宣 講 另 一 福 音 ( 參 閱 1:6-9) 他 指 責 他 們, 直 為 他 們 偽 善 ( 參 閱 4:17; 6:12), 他 們 自 己 並 不 遵 守 法 律! 參 閱 6:13) 他 並 且 嘲 諷 他 們, 叫 他 們 閹 割 自 己 ( 參 閱 5:12) 至 於 這 些 敵 對 者 的 身 分, 就 不 容 易 確 定, 有 不 少 推 測 1 近 期 部 分 學 者 主 張 從 另 一 角 度 看 這 封 信 的 背 景 他 們 認 為 這 些 敵 對 者 是 一 些 激 進 猶 太 基 督 徒, 他 們 提 出 的 要 求 實 與 救 贖 無 闕, 他 們 可 能 只 在 說, 外 邦 人 加 入 教 會 團 體, 單 是 受 洗 是 不 足 夠 的, 還 需 離 棄 自 己 的 文 他 背 景 習 俗, 接 受 猶 太 文 f 七 習 俗, 即 接 受 割 損 和 守 其 他 梅 瑟 律 例 如 此 見 解, 比 方 可 參 閱 F J.Matera, Galatians, SacPag. 9 CCollegeville: Liturgi 臼 ) 可 是 我 們 要 間, 這 就 是 保 祿 所 講 的 基 督 徒 自 由? 這 就 是 他 所 宣 講 的 福 音? 205

213 分 誼 會 部 分 推 測 包 括 : (1) 他 們 是 由 耶 路 撒 冷 來 的 一 些 激 進 猶 太 基 督 徒 ( 或 稱 猶 太 主 義 者, J udaizers), 這 些 人 一 向 與 保 祿 為 敵 ; (2) 他 們 是 一 些 接 受 了 割 損 的 外 邦 基 督 徒 : (3) 他 們 實 屬 兩 幫 人 : 猶 太 主 義 者 ( 參 閱 1:1, 11), 以 及 屬 神 自 由 主 義 者 Oibertine pneumatics, 參 閱 5:13, 16; 6:1,8), 而 這 兩 幫 人 正 在 互 相 對 峙 ( 參 閱 5:15) (4) 他 們 是 一 些 熱 衷 於 宗 教 信 仰 調 和 論 的 猶 太 人 (syncretistic Jews) (5) 他 們 是 一 些 有 唯 識 論 背 景 的 猶 太 基 督 徒 (Gnostic J ewish Christians) 4. 中 心 思 想 迦 拉 達 人 書 的 重 要 性 不 容 置 疑 O 這 封 書 信 不 單 提 供 不 少 關 於 保 祿 早 期 的 個 人 的 和 傳 教 活 動 的 資 料, 更 重 要 的 是, 它 還 讓 我 們 看 見 保 祿 以 激 烈 的 言 詞 說 出 梅 瑟 律 例 的 真 正 作 用 以 及 它 與 天 主 在 基 督 內 彰 顯 的 恩 寵 的 關 條 某 程 度 上, 信 中 所 強 調 的 重 點 有 助 於 使 基 督 徒 信 仰 成 為 一 個 普 世 性 宗 教, 懷 抱 眾 人 迦 2:14b-3:25 可 說 是 整 封 信 的 核 心 章 節, 在 此 保 祿 討 論 成 義 和 法 律 的 關 條, 內 涵 極 之 豐 富 保 祿 率 先 在 2:14-21 強 調, 人 成 義 不 是 由 於 遵 行 法 律, 而 是 因 著 對 耶 穌 基 督 的 信 仰 (2:16) 基 督 徒 不 要 走 死 守 梅 瑟 法 律 的 回 頭 路, 因 為 我 們 已 由 於 法 律 而 死 於 法 律 了 受 洗 歸 於 基 督, 我 們 有 的 是 206

214 第 十 入 章 迦 拉 達 人 書 一 條 新 的 誡 命, 不 再 受 舊 的 律 例 所 束 縛 這 就 是 生 活 在 對 天 主 子 的 信 仰 內 的 誡 命, 實 質 而 言 指 向 與 基 督 緊 密 結 合, 分 享 和 分 擔 他 的 一 切 (2:17-2 1) 在 迦 3 章 一 一 書 信 的 教 義 部 分 保 祿 正 式 談 論 成 義 : 去 律 的 問 題, 分 別 從 在 聖 神 內 的 體 驗 亞 巴 郎 恩 許 天 主 子 女 等 方 面 看, 所 強 調 的 是, 人 乃 是 藉 著 信 仰 而 不 是 由 於 遵 守 法 律 而 得 到 這 一 切 基 督 徒 是 藉 聽 信 了 福 音, 而 不 是 憑 遵 守 法 律, 才 得 以 體 驗 聖 神 的 德 能 和 祂 的 臨 在 (3:1-5) 天 主 要 受 萬 民 憑 信 德 成 義 亞 巴 郎 是 信 者 之 父, 一 切 有 信 德 的 人, 揖 要 像 亞 巴 郎 一 樣 因 信 成 義, 將 與 他 一 起 同 蒙 天 主 的 祝 福 (3: 6-9) 其 實, 我 們 得 救, 蒙 祝 福, 是 仗 賴 耶 穌 基 督 他 被 釘 至 十 字 架 上, 變 成 我 們 一 樣, 是 可 咒 罵 的, 他 完 全 自 獻 的 行 動 把 我 們 由 法 律 的 咒 罵 中 救 出, 可 以 說, 他 的 咒 罵 抵 消 了 我 戶 的 咒 罵 (curse for curse) 我 們 必 須 被 救, 在 因 信 成 義 的 過 程 中, 基 督 的 救 贖 不 但 是 首 要 的, 而 且 更 是 必 要 的 結 果 竟 是, 我 們 獲 享 天 主 給 亞 巴 郎 的 祝 福 以 及 所 恩 許 的 聖 神 (3:10-14) 天 主 的 恩 許, 是 向 亞 巴 郎 和 他 的 後 裔 ( 單 數 ) 許 諾 的, 這 後 裔 就 是 耶 穌 基 督 只 有 透 過 信 仰 基 督, 不 是 藉 著 道 行 法 置, 我 們 才 能 獲 享 天 主 的 恩 許 (3:15-25) 藉 著 信 仰, 通 過 受 吏, 我 們 無 分 彼 此 在 基 督 內 成 為 天 主 的 子 女 如 果 我 們 屬 於 歪 督, 在 他 內 合 而 為 一, 我 們 就 是 亞 巴 郎 的 後 裔, 天 主 恩 許 竺 承 繼 人 (3:26-29) 在 迦 3:19-25 ' 保 祥 特 別 討 論 法 律 的 功 用 和 特 性 的 問 題 他 認 為 法 律 是 為 顯 露 過 犯 而 添 設 的 J 法 律 的 頒 布, 是 為 了 迫 使 罪 惡 呈 現 沒 有 法 律, 便 沒 有 過 犯, 幾 時 法 律 一 玄, 人 便 開 始 觸 犯 法 律 了 這 樣 的 情 況 一 直 維 持 到 恩 許 的 實 哀 在 此 之 前, 一 切 人 都 被 禁 鋼 在 罪 惡 法 律 權 下, 但 當 恩 207

215 /!o..~a 4 阱 苟 許 的 後 裔 耶 穌 基 督 來 到 時, 人 們 便 因 信 仰 他 而 從 追 樣 的 禁 鋼 下 被 解 救 出 來 換 言 之, 人 類 實 曾 處 身 於 兩 個 不 同 時 代 中 在 信 仰 尚 未 出 現 時, 我 們 活 於 法 律 監 守 下 的 時 代, 等 待 信 仰 的 出 現 從 這 個 角 度 來 看, 法 律 有 敢 蒙 師 的 功 用 但 信 仰 一 到, 我 們 就 不 再 處 於 這 敢 蒙 師 的 權 下 了 羅 3:21-8:39 明 顯 地 是 論 述 因 信 成 義 的 章 節, 迦 2: 14b-5:12 亦 然 不 過 實 質 上 因 信 成 義 某 程 度 上 只 是 話 題 的 一 半, 完 整 的 話 題 對 兩 封 信 來 說 都 是 一 樣 r 人 的 成 義, 是 藉 信 德, 而 不 在 於 遵 行 法 律 J ( 羅 3:28), r 人 成 義 不 是 由 於 遵 行 法 律, 而 只 是 因 著 對 耶 穌 基 督 的 信 仰 J ( 迦 2:16) 保 祿 在 羅 馬 人 書 所 強 調 的 似 乎 是 藉 著 基 督 成 義 的 部 分, 而 他 在 迦 拉 達 人 書, 可 能 因 要 抗 衡 他 的 敵 對 者, 則 突 出 人 不 是 因 遵 行 法 律 成 義 的 道 理 人 因 信 成 義, 但 法 律 並 非 以 信 德 為 本, 故 此 沒 有 人 能 憑 法 律 在 天 主 前 成 義 (3:11-12) 基 督 把 我 們 從 罪 惡 的 咒 罵 中 贖 出 (3:13-14) 一 朝 受 洗 歸 於 基 督, 我 們 不 再 受 法 律 的 束 縛, 我 們 享 有 屬 於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3:23-25; 亦 參 閱 4:21-31) 我 們 不 要 失 掉 這 分 基 督 為 我 們 獲 得 的 自 由, 但 要 珍 惜 它, 好 好 地 保 存 它 (5:1-12) 5. 寫 作 地 點 和 年 代 與 書 信 的 寫 作 年 分 有 關 的 問 題 是 : 究 竟 在 所 謂 宗 徒 會 議 之 前, 保 樣 曾 經 一 次 或 兩 次 到 訪 耶 京 ( 參 閱 迦 1:18; 2:1; 宗 9:26; 11:30; 12:25; 15:4)? 而 連 帶 的 問 題 便 是 : 宗 15:1-35 的 報 道 是 否 等 同 迦 2:1-10 的 報 道? 部 分 學 者 認 為 在 迦 2:1-10 的 報 道, 實 與 在 宗 11:30; 12:25 所 說 的 相 等, 因 此 保 祿 致 迦 拉 達 人 書 是 書 於 宗 徒 會 議 之 208

216 第 十 八 章 迦 拉 達 人 書 前, 是 最 早 寫 成 的 書 信 但 更 多 學 者 相 信, 這 封 書 信 是 書 於 冥 18:23 之 後, 即 保 祿 於 第 二 次 訪 問 迦 拉 達 後 才 寫 了 它 書 穹 的 思 想 和 措 詞 與 羅 馬 人 書 接 近, 而 在 自 辯 方 面, 則 與 格 林 多 人 後 書 相 若, 因 此 寫 作 年 代 不 會 太 早, 應 是 公 元 54/55 年 左 右, 而 地 點 可 能 是 馬 其 頓 或 厄 弗 戶 斤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J.A.Fitzmyer, "The Le 仕 er to the Galatians", NJBC, W.G.KÜI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 臼 tament, R.N.Longenecker, Ga1atians, WBC 41 (Waco, Texas: Word 1990) xli-cxix. FJ.Matera, Ga1atians, SacPag. 9 (Collegeville: Lit 叮 gical 1992)

217 分 論 第 十 九 章 斐 理 伯 人 書 斐 理 伯 人 書 是 保 祿 眾 多 書 信 中 最 個 人 忱 的 一 封 信, 展 露 著 宗 徒 與 團 體 十 分 深 厚 的 關 像 它 有 時 亦 被 稱 為 一 封 喜 樂 的 信, 讓 人 看 到 保 祿 與 這 個 團 體 的 關 像 是 那 樣 舒 坦 白 勻, 他 甚 至 能 豁 然 接 受 他 們 物 質 上 的 支 持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保 祿 似 乎 有 不 少 理 由 要 寫 道 封 信 了, 他 看 似 有 不 少 東 西 要 與 這 個 團 體 分 享, 致 使 這 封 信 的 基 本 結 構 不 甚 明 顯, 有 人 甚 至 認 為 它 是 由 二 至 三 封 信 合 併 而 成 的 如 果 接 受 它 是 統 一 的 1, 那 麼 整 封 信 的 基 本 內 容 可 以 分 析 如 下 : 致 候 辭 (1 :1-2) 頌 謝 辭 (1 :3-8) 禱 告 (1 :9-11) 消 息 與 訓 導 (1 :12-3:1a) 保 祿 在 獄 中 的 處 境 (1 :12-26) 1 這 封 信 在 形 式 上 與 一 般 的 保 祿 書 信 無 異 不 過, 它 的 主 體 部 分 就 似 乎 有 突 然 轉 變 話 題 的 現 象 ( 特 別 在 3:1 與 3:2 之 間 ) 加 上 第 二 世 紀 教 父 玻 里 加 (Poly, 由 中 的 -155) 曾 提 及 保 祿 給 斐 理 伯 團 體 的 眾 書 信, 故 此 有 人 相 信 目 前 的 信 是 合 併 而 成, 從 中 看 到 保 樣 給 團 體 的 兩 至 三 封 信 但 大 部 分 學 者 皆 認 為 這 是 一 封 致 的 信, 它 的 統 一 t 生 是 可 維 護 的, 理 由 如 下 (1) 保 祿 絕 對 可 以 在 同 一 信 中 用 不 同 的 語 調 開 始 一 個 激 辯 意 味 重 的 話 題 (2) 整 封 信 的 背 景 是 一 致 的, 不 論 是 保 祿 對 團 體 的 積 極 態 度 或 是 團 體 正 受 張 力 的 情 況 都 維 持 不 變 (1 :15, 28; 2:2 1) 210

218 第 十 九 章 斐 理 伯 人 書 向 團 體 呼 籲 (1 :27-2:18) 一 一 團 結 與 堅 忍 (1 :27-30) 謙 遜 與 忘 我, 內 含 著 名 的 基 督 頌 (2:1-11) 一 一 順 從 及 為 世 界 作 証 (2:12-18) 弟 茂 德 和 厄 帕 洛 狄 托 的 派 遣 (2:19-30) 在 吉 吉 吾 (3:1a) 提 防 假 導 師 的 忠 告 這 些 人 只 重 外 表, 只 思 念 地 上 的 事 (3:1b-4:1) 詮 團 體 的 個 別 勸 告 ( 4:2-9) 團 結 ( 4:2-3) 喜 樂 (4:4-7) 平 安 (4:8-9) 盧 謝 團 體 一 向 的 支 持 (4:10-20) 最 後 問 候 和 祝 福 (4:21-23) 2. 書 寫 對 象 斐 理 伯 是 馬 其 頓 的 一 座 名 城, 就 像 得 撒 洛 尼 一 般, 位 於 臺 馬 帝 國 東 西 兩 面 的 一 條 主 要 通 道 上 當 時 馬 其 頓 為 羅 馬 帝 富 的 殖 民 地, 故 在 斐 理 伯 的 居 民 主 要 有 馬 其 頓 人 和 羅 馬 人 斐 理 伯 的 團 體 是 保 祿 在 歐 洲 建 立 的 第 一 個 團 體, 當 時 保 祿 似 于 吃 了 不 少 苦 才 成 功 地 把 這 個 團 體 建 立 起 來 (1 :30; 得 前 2:2; 其 16:11-40) 這 個 團 體 基 本 上 是 由 外 邦 基 督 徒 組 成 的 ( 斐 3: 卦 保 祿 離 開 後 就 似 乎 沒 有 多 少 機 會 重 訪, 不 過 他 在 以 後 的 三 子 裡 一 直 與 它 維 持 密 切 的 關 條, 這 種 關 條 可 見 於 團 體 多 次 賣 助 他 這 事 上 (4:15-16; 格 後 11:8-9) 211

219 分 音 色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保 祿 致 斐 理 伯 人 書 的 寫 作 目 的 可 有 多 個, 但 它 的 寫 作 近 因 就 可 能 與 厄 帕 洛 狄 托 返 回 斐 理 伯 有 關 (2:25-30) 厄 帕 洛 狄 托 來 自 斐 理 伯, 受 團 體 所 託, 帶 給 保 祿 一 些 資 助 (4:14, 18; 2: 25) 保 祿 可 能 從 厄 帕 洛 狄 托 口 中 獲 得 關 於 團 體 的 消 息, 知 道 他 們 雖 然 體 驗 到 不 少 來 自 當 地 居 民 的 壓 迫, 但 仍 能 持 守 信 仰, 且 把 基 督 的 福 音 廣 傳 只 是, 團 體 中 也 出 現 了 一 些 問 題, 就 是 部 分 成 員 過 於 自 大 和 追 尋 自 我, 引 起 團 體 不 和 厄 帕 洛 狄 托 在 訪 問 保 樣 期 間 病 倒 了, 現 今 病 癒, 可 以 回 家, 保 祿 遂 寫 了 此 信, 著 他 帶 回, 借 此 機 會 感 謝 團 體 的 說 贈 他 同 時 亦 與 團 體 分 享 自 己 在 獄 中 的 近 況 0:12-26), 他 未 能 親 自 訪 問 團 體, 但 將 會 派 弟 茂 德 前 往 (2:19-24) 最 後, 他 更 希 望 能 扶 助 團 體, 著 他 們 提 防 假 導 師 (3:2, 18), 讓 他 們 知 道 基 督 真 實 地 與 我 們 的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0:27-30), 好 能 從 一 個 比 較 宏 觀 的 角 度 去 看 自 身 的 問 題 4. 中 心 思 想 一 開 始, 保 祿 在 斐 理 伯 的 傳 教 工 作 就 遇 到 對 抗 ( 得 前 2:2; 宗 16:19-40), 且 當 保 樣 寫 這 封 書 信 時, 當 地 的 教 會 團 體 明 顯 地 還 是 遭 遇 到 頑 強 的 對 抗 勢 力 故 此 這 封 信 的 主 題 之 一 就 是 在 反 對 勢 力 下 持 守 信 仰, 至 死 不 渝 保 祿 著 團 體 消 除 階 級 觀 念, 學 習 忘 我 以 達 至 深 度 合 一 他 並 叫 他 們 向 他 學 習, 深 懂 為 福 音 受 苦 的 奧 妙 : 在 苦 中 與 督 緊 密 結 合, 雖 苦 尤 胎 這 點 保 祿 稱 之 為 κoινωνια(common participation; 特 別 參 閱 斐 1: 5; 3:10) 共 負 一 輛 加 深 宗 徒 與 團 體 間 的 連 繫, 在 基 督 內 共 苦 同 甘 正 正 刻 畫 出 他 們 緊 密 的 關 條 在 困 境 和 死 亡 的 威 脅 下 依 212

220 第 十 九 章 斐 理 伯 人 書 法 喜 樂, 堅 定 不 移 一 個 有 效 的 辦 法 便 是 把 注 意 力 從 個 人 的 遭 遇 轉 移 至 傳 揚 福 音 一 事 上, 勉 力 傳 福 音 正 是 面 對 苦 痛 時 要 宅 成 的 工 作 眾 人 追 隨 基 督 心 意 J (mind of Christ) 的 意 顱, 就 因 要 面 對 艱 辛, 才 顯 得 是 真 實 的 ( 斐 1:12-25; 2:1-5; 3: 8-16; 4:11-13) 信 中 激 辦 的 主 題 似 與 法 律 的 正 義 有 關 (3:2-4:3) 可 是 這 墅 的 爭 辯 顯 然 與 其 他 書 信 的 有 別 ( 比 方 迦 拉 達 人 書 ), 重 心 太 在 於 割 損 或 不 割 損 或 是 宗 徒 職 權 的 問 題 o 當 中 提 到 的 假 導 車, 他 們 的 身 分 很 難 確 定, 只 知 他 們 是 受 了 割 損 的 猶 太 人 或 當 太 基 督 徒 他 們 不 是 在 要 求 別 人 接 受 割 損, 而 只 是 自 視 過 蔓, 認 為 自 己 是 成 全 的 J (3:12-16), 故 對 團 體 內 有 宗 教 狂 熱 傾 向 的 人 有 一 定 的 不 良 影 響 保 祿 如 何 回 擊? 他 一 方 面 諱 喜, 就 法 律 的 正 義 來 說, 他 是 無 瑕 可 指 的 ; 他 另 方 面 又 強 藹, 基 督 徒 應 該 表 裡 一 致, 力 求 活 出 我 們 所 宣 示 的, 對 宗 教 X 要 狂 熱 就 此, 基 督 正 是 我 們 的 典 範 ' 從 他 身 上 我 們 可 了 唔 基 督 徒 存 在 的 真 正 取 向, 就 是 在 於 捨 棄 自 己, 放 下 權 力 信 中 所 載 那 篇 極 其 感 人 和 極 具 震 攝 力 的 基 督 頌, 正 正 勾 畫 出 以 上 的 主 題 這 是 一 篇 祝 頌 基 督 在 天 地 間 降 升 韻 律 的 詩 歌 : 基 督 空 虛 自 己 至 死, 因 此 天 主 賜 給 他 一 個 超 越 所 有 其 他 皂 字 的 名 號 (2:6-11) 保 祿 很 可 能 引 用 了 一 篇 在 早 期 教 會 團 體 荒 傳 歌 頌 基 督 的 詩 篇, 把 它 改 編 了 ( 可 能 只 加 了 基 督 死 在 一 字 架 上 這 一 環 節 ), 套 用 於 團 體 當 時 的 情 況 上 一 直 以 吏, 這 個 空 虛 自 己 的 觀 點 (κe 1/ 0ω) 乃 是 基 督 徒 反 思 基 督 意 義 對 主 題 之 一 213

221 分 商 會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我 們 知 道 這 封 信 是 保 棒 在 獄 中 等 待 審 判 時 寫 的, 至 於 確 實 的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就 未 能 定 斷 了 信 中 有 提 及 御 營 (1 :13) 和 凱 撒 家 (4:22 指 屬 於 帝 皇 的 奴 隸? ). 而 所 反 映 的 境 況 與 眾 徒 大 事 錄 結 尾 的 描 述 相 近 基 於 這 些 跡 象, 不 少 人 相 信 這 封 信 是 保 祿 在 羅 馬 被 囚 時 所 寫 的, 年 分 比 較 晚 不 過 能 否 以 這 些 跡 象 作 準? 因 一 些 羅 馬 轄 下 的 省 分 也 有 御 營 和 帝 皇 的 奴 隸 存 在 其 實 這 封 信 亦 有 可 能 是 保 祿 較 早 前 於 凱 撒 勒 雅 或 厄 弗 所 寫 成 的 目 前, 更 多 人 傾 向 於 接 受 這 封 信 是 在 厄 弗 所 寫 成, 因 此 地 離 斐 理 伯 比 較 近 雖 然 沒 有 外 在 資 料 証 明 保 祿 曾 在 厄 弗 所 入 獄 ( 但 他 確 實 曾 多 次 入 獄, 參 閱 格 後 11:23; 6:5 克 萊 孟 更 說 保 祿 曾 入 獄 七 次 之 多, 參 閱 克 萊 孟 一 書 5:6) 但 保 祿 自 己 在 格 前 和 格 後 皆 有 提 及 他 在 厄 弗 所 遭 受 的 嚴 峻 考 驗 ( 格 前 15:32; 格 後 1:8; 亦 參 閱 宗 19 章 ) 假 若 斐 理 伯 人 書 是 於 厄 弗 所 寫 成, 那 麼 它 的 寫 作 年 分 亦 應 與 格 前 格 後 的 接 近 參 考 書 目 B.Byme, "The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NJBC,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 臼 ment, G.F.Hauthome, Phi1ippians, WBC 43 (Waco, Texas: Word 1983) xxv-lii. W.G.Kümmel, In 仕 "(xl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P. T.O'Brien, Commenta 月 T on Philippians, NIGTC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1)

222 第 二 十 章 哥 羅 森 人 書 第 二 十 章 哥 羅 森 人 書 哥 羅 森 人 書 的 真 實 性 屬 爭 議 問 題 但 否 定 它 的 真 實 性 的 理 由 缺 乏 決 定 性 作 用, 故 目 前 不 少 學 者 還 是 接 受 它 是 保 祿 所 穹 的 這 封 信 的 思 想 內 容 豐 富, 若 屬 保 祿 所 寫, 則 在 在 顯 露 著 某 些 神 學 觀 點 的 發 展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形 式 上, 哥 羅 森 人 書 跟 保 祿 的 其 他 書 信 相 若 致 候 和 頌 費 後, 立 即 進 入 教 義 部 分, 由 大 力 歌 頌 基 督 是 宇 宙 和 教 會 的 三 的 道 理 開 始, 繼 以 這 項 道 理 推 翻 正 在 影 響 團 體 的 一 套 論 說 話 束 緊 隨 便 是 勸 論 部 分, 藉 此 強 調 基 督 徒 與 基 督 一 同 復 活 7 的 生 活 的 重 要, 並 附 帶 一 些 特 為 團 體 和 家 庭 而 設 的 勸 諭 最 後 便 是 結 語 1 很 粗 略 的 基 本 結 構 分 析 便 是 1-2 章 為 教 義 部 分 3-4 章 則 屬 勸 論 部 分 至 於 比 較 細 緻 的 分 析, 以 下 是 一 個 例 子 : 至 主 候 辭 (1 :1-2) 之 震 謝 及 禱 告 (1 :3-23) 頌 謝 辭 本 身 (1 :3-8) 禱 告 (1 :9-12) 頌 讚 基 督, 內 含 讚 美 詩 (1 :13-20) 有 人 相 信 保 祿 在 信 中 用 了 不 少 承 傳 資 料, 利 用 一 些 穿 插 章 節, 把 這 一 組 一 組 的 資 料 串 連 起 來 這 些 資 料 包 括 : 讚 美 詩 (1 :15-20). 聖 洗 道 理 (2:6-15). 罪 惡 和 德 行 清 單 (3:5-17). 家 首 11 (3:18 且 4: 1) 215

223 分 論 團 體 在 基 督 內 蒙 救 贖 的 體 驗 (1 :21-23) 宣 講 基 督 奧 跡 的 職 務 (1 :24-2:5) 受 苦 的 僕 役 (1 :24-25) 他 宣 講 的 敢 示 奧 秘 (1 :26-29) 宣 講 的 臣 的 (2:1-5) 活 於 基 督 奧 體 內 的 教 導 (2:6-23) 基 督 的 傳 授 (2:6-15) 人 的 傳 授 (2:16-23) 活 於 基 督 奧 體 內 的 實 踐 (3:1-4:6) 基 本 取 向 (3:1-4) 避 惡 修 德 (3:5-17) 基 督 徒 家 訓 (3:18-4: 1) 為 宗 徒 祈 禱 及 明 智 地 與 非 基 督 徒 交 往 ( 4:2-6) 結 語 : 消 息 最 後 問 候 和 祝 福 (4:7-18) 2. 書 寫 對 象 哥 羅 森 是 位 於 夫 黎 基 雅 的 一 個 市 鎮, 離 勞 狄 刻 雅 及 耶 辣 頗 里 不 遠, 三 地 似 乎 都 建 有 基 督 徒 團 體 (4:13) 哥 羅 森 本 身 曾 顯 赫 一 時, 可 是 到 了 新 約 時 代, 已 沒 有 勞 狄 刻 雅 及 耶 辣 頗 里 這 兩 座 比 較 大 的 城 市 那 樣 重 要 在 那 一 帶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似 乎 都 不 是 保 于 是 親 手 建 立 的, 可 能 是 由 厄 帕 夫 辣 受 { 呆 子 是 所 託 而 建 立 (1 :7; 4:12-13, 15) 團 體 闊 的 關 條 看 來 頗 為 密 切, 這 點 可 由 它 們 有 交 換 和 傳 閱 保 樣 書 信 的 習 價 看 出 (4:16) 哥 羅 森 的 人 口 是 混 雜 的, 有 夫 黎 基 雅 人 和 希 臘 人, 更 有 216

224 第 二 十 章 哥 羅 森 人 書 一 定 數 目 的 猶 太 人 聚 居 在 那 裡 o 當 地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主 要 是 由 外 邦 人 組 成 (1 :21, 27; 2:13), 當 中 存 有 一 些 以 家 庭 為 中 心 的 團 體 ( 4:15, 17; 費 2 節 ) 厄 帕 夫 辣 本 身 是 哥 羅 森 人, 殼 乃 意 摩 同 樣 來 自 哥 羅 森 (4:9), 費 肋 孟 亦 可 能 一 樣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哥 羅 森 人 書 的 寫 作 目 的 似 乎 在 於 支 撐 團 體 的 信 仰 (1 :3-14; 2:2-3), 以 及 糾 正 在 他 們 中 流 傳 的 錯 誤 思 想 (2:4, 8, 時, 18-22) 當 時 保 祿 應 是 被 囚, 而 一 些 假 導 師 正 以 他 們 似 是 而 非 的 學 說 晝 員 L 團 體 這 些 假 導 師 的 身 分 不 詳, 亦 可 能 同 屬 哥 羅 森 團 體 參 閱 2:19)? 總 之, 他 們 肆 意 在 團 體 中 推 廣 他 們 的 一 套 論 說, 令 部 分 成 員 無 可 適 從 團 體 正 受 信 仰 考 驗 的 消 息 可 能 由 三 帕 夫 辣 告 知 保 祿 (1 :8; 4:12), 厄 帕 夫 辣 更 可 能 尋 到 獄 中 為 7 蛤 保 樣 傳 遞 這 個 不 妙 的 消 息 ( 參 閱 費 23 節 ) 聽 到 這 個 消 皂 後, 保 祿 深 感 事 態 嚴 重, 逐 寫 了 這 封 信, 由 提 希 苛 帶 給 團 體 (4:7-8), 而 厄 帕 夫 辣 則 繼 續 留 在 保 樣 身 邊 ( 4:12-13) 哥 2:16-23 似 乎 是 關 乎 這 些 假 導 師 的 論 說 的 章 節, 但 在 這 些 章 節 中, 論 說 本 身 並 不 明 顯, 人 只 能 從 中 推 測 看 來 這 些 假 導 師 主 張 敬 拜 大 自 然 的 一 些 元 素, 把 它 們 當 作 神 靈 看 待 J 就 如 保 祿 另 一 些 敵 對 者 所 要 求 的 一 樣, 參 閱 迦 4:8-10), 認 為 它 們 就 是 宇 宙 基 督 的 元 素 基 於 此 宇 宙 論, 他 們 要 求 那 些 聲 從 的 人 守 一 些 崇 拜 方 面 的 規 條, 比 方 飲 食 和 節 日 的 規 定 (2: 14, 時, 20, 2 1), 敬 拜 天 使 (2:18), 以 及 苦 身 克 己 (2:21, 23) 憊 的 來 說, 這 種 論 說 的 真 正 內 容 很 難 確 定, 它 似 乎 混 合 著 基 督 徒 信 仰 猶 太 宗 教 希 臘 哲 理 神 秘 宗 教 占 星 學 外 邦 異 教 等 成 分, 實 實 在 在 威 脅 著 哥 羅 森 的 團 體 保 祿 在 信 中 抨 擊 以 上 的 論 說 為 一 些 虛 偽 的 妄 言 J (2:8), 是 按 照 人 的 傳 217

225 分 論 授, 而 不 是 按 照 基 督 的 傳 授 而 來 的 他 力 圖 抗 衡 這 套 論 說, 主 要 是 因 為 它 標 榜 人 所 信 靠 的 他 力 來 自 多 個 根 源 聽 從 者 所 信 靠 的 乃 是 天 地 間 精 靈 的 力 量, 他 們 所 看 重 的, 乃 是 由 人 訂 立 的 教 規 幸 好, 團 體 不 像 完 全 被 這 種 論 說 所 征 服 故 此, 他 在 信 中 處 處 流 露 著 對 團 體 的 信 心, 相 信 他 們 會 忠 於 基 督 的 教 導 4. 中 心 思 想 為 了 抗 衡 這 些 假 導 師 的 論 說, 保 祿 說 清 楚 基 督 徒 當 信 的 道 理, 所 強 調 的 似 乎 分 三 面, 而 這 三 面 是 相 連 的 : 4.1 基 督 論 首 要 的, 是 關 於 基 督 的 道 理 基 督 是 天 主 的 肖 像 (1 :15; 亦 參 閱 格 後 4:4 ; 肖 像 的 概 念 不 單 指 肖 似, 而 是 指 整 個 存 在 模 式 ) 他 亦 是 整 個 宇 宙 和 所 有 受 造 的 根 源, 他 是 他 們 的 首, 同 時 也 是 眾 天 使 的 根 源 和 首 他 使 人 與 天 主 和 好, 亦 使 整 個 宇 宙 所 有 受 造 及 眾 天 使 與 天 主 和 好 他 藉 著 他 的 十 字 架 戰 勝 所 有 精 靈 力 量, 在 他 內 天 上 人 間 達 至 圖 滿 (1 :16, 20-22; 2:3, 9, 10, 14-15) 以 上 內 容 使 整 封 書 信 充 盈 著 一 個 有 力 和 詩 意 的 意 象 : 基 督 乃 是 整 個 宇 宙 和 教 會 唯 一 的 主 他 是 合 一 力 量 的 根 源, 人 們 所 依 靠 的 唯 一 力 量 在 新 約 中, 沒 有 其 他 經 卷 比 這 封 書 信 更 加 強 調 這 點 了 4.2 教 會 論 與 此 相 連 的 便 是 關 於 教 會 的 道 理 基 督 的 救 贖 指 向 整 個 218

226 第 二 十 章 哥 羅 森 人 書 三 界 與 天 主 重 歸 於 好 (1 :20) 身 為 敵 示 者 和 救 主 的 基 督 是 整 噎 宇 宙 和 創 造 的 中 保, 他 是 整 個 宇 宙 的 首, 整 個 宇 宙 就 是 他 封 身 體 在 這 理 念 下, 救 主 基 督 更 是 教 會 之 首 (1 :18; 就 如 保 嚎 在 羅 馬 人 書 12 章 和 格 林 多 人 前 書 12 章 所 說 的 ), 教 會 是 仕 的 身 體, 各 成 員 要 與 他 緊 密 相 連 (2:19) 4.3 末 世 論 此 外, 便 是 教 會 如 何 邁 向 圓 滿 的 道 理 (realized 配 hatology) 基 督 徒 的 存 在 乃 在 於 他 們 活 於 基 督 內 (2:6-15), 台 們 有 分 於 基 督 的 死 而 復 活 正 因 為 他 們 已 與 基 督 一 同 復 活 ~, 他 們 就 該 追 求 天 上 的 事 (3: 1), 亦 即 是 說, 在 世 上 勉 力 度 可 稿 的 基 督 徒 生 活, 這 個 世 界 才 是 生 活 信 仰 的 地 方 當 基 督 徒 在 世 是 為 他 人 而 存 在 時, 他 們 享 有 一 種 屬 於 基 督 徒 生 活 的 主 由, 亦 相 等 於 在 世 上 追 求 天 上 的 事, 邁 向 末 世 的 圓 滿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這 封 信 的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與 它 的 真 實 性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哩 簡 單 地 說, 基 於 它 的 措 詞 風 格 和 神 學 思 想 與 保 祿 的 其 他 書 信 有 別, 有 人 認 為 它 不 是 保 祿 所 寫 的, 而 是 一 位 弟 子 變 來 之 作 這 位 弟 子 持 守 保 祿 的 教 導, 以 宗 徒 的 名 字 寫 成 此, 畫, 故 這 封 信 應 是 比 較 晚 期 的 但 也 有 不 少 人 相 信 這 封 信 同 華 是 保 祿 所 寫 的 為 了 抗 衡 擾 亂 團 體 的 假 導 師 的 緣 故, 他 無 撞 在 用 詞 風 格 和 表 達 的 神 學 思 想 方 面 都 與 其 他 書 信 有 笠, 這 些 相 異 之 處 是 可 理 解 的 此 外, 這 封 信 多 半 是 在 獄 中 寫 成 (4:3, 18), 這 種 特 殊 的 寫 作 環 境 亦 可 能 導 致 保 祿 在 思 想 方 面 與 其 他 書 信 的 有 別 至 於 寫 作 年 分, 就 視 乎 保 祿 在 何 地 若 因 而 定 厄 弗 所 凱 撒 勒 雅 羅 馬 都 可 能 是 這 封 信 的 寫 作 219

227 分 論 地 點, 各 有 學 者 支 持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 街 m & A.Unde 虹 léliul,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M.P.Horgan, "τbe Letter to the Colossians", NJBC, W.G.K 山 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P.T.O'Brien, Colossians, Phi1emon, WBC 44 (Waco, Texas: Word 1982) xxv-liv. 220

228 第 二 十 一 章 厄 弗 所 人 書 第 二 十 一 章 厄 弗 所 人 書 厄 弗 所 人 書 被 視 為 獄 函 之 一, 在 多 方 面 與 哥 羅 森 人 書 相 主 只 是, 它 的 真 實 性 比 哥 羅 森 人 書 更 加 受 懷 疑 不 少 學 者 認 為 它 不 是 保 祿 所 寫 的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厄 弗 所 人 書 共 有 六 章, 在 基 本 結 構 上 與 哥 羅 森 人 書 相 也 是, 同 樣 是 由 兩 大 部 分 組 成 : 教 義 部 分 (1-3 章 ), 和 勸 論 部 寺 (4-6 章 ) 作 者 在 教 義 部 分 主 要 論 及 教 會 的 本 質 他 充 分 天 用 團 體 對 教 理 和 禮 儀 的 認 識, 提 醒 他 們 一 些 重 要 的 道 理 : 整 畢 揚 的 基 督 和 教 會 戰 勝 所 有 上 天 下 地 的 權 勢 ; 猶 太 人 和 外 記 人 在 以 基 督 為 首 的 教 會 內 得 以 修 好 他 在 勸 諭 部 分 則 強 調 教 會 成 員 應 在 修 好 和 合 一 的 大 前 提 下 度 相 稱 的 生 活 比 較 詳 細 的 分 析, 可 以 參 考 下 列 的 : 至 主 候 辭 (1 :1-2) 費 義 部 分 : 天 主 的 毆 示 計 畫 達 至 圓 滿 (1 :3-3:2 1) 于 兄 公 頁 (1 :3-14) 頌 謝 與 禱 告 (1 :15-23) 外 邦 人 如 猶 太 基 督 徒 一 樣 蒙 受 救 贖 (2:1-10)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賴 基 督 的 修 和 能 合 而 為 一 (2:11-22) 保 捧 為 這 敢 示 奧 秘 的 闡 釋 者 (3:1-13) 頌 禱 (3:14-2 1) 221

229 分 治 勸 論 部 分 : 相 稱 的 基 督 徒 生 活 (4:1-6:20) 信 眾 在 信 愛 內 合 一 及 善 用 不 同 的 恩 賜 (4:1-16) 還 離 外 邦 人 的 生 活 方 式 (4:17-24) 在 各 方 面 度 真 正 的 基 督 徒 生 活 ( 4:25-5:20) 實 踐 天 主 之 家 的 家 訓 (5:21-6:9) 勉 力 對 抗 罪 惡 (6:10-20) 結 語 : 推 介 帶 信 人 和 最 後 祝 福 (6:21-24) 2. 書 寫 對 象 厄 弗 所 曾 一 度 是 保 祿 在 小 亞 細 亞 的 傳 教 站, 達 三 數 年 之 久 宗 徒 給 格 林 多 團 體 的 通 訊 應 該 是 發 白 這 座 城 市 的, 而 斐 理 伯 人 書 及 費 肋 孟 書 亦 可 能 是 在 這 裡 寫 成 的 厄 弗 所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多 半 是 由 保 綠 親 手 建 立 ( 參 閱 宗 18: 19-21; 19:1-12 ) 但 從 信 中 所 見, 它 的 作 者 似 乎 並 不 認 識 他 的 書 寫 對 象, 只 稱 他 們 為 外 邦 基 督 徒 (2:1-2, 11-12; 3:1-2; 4: 17) 這 個 團 體 看 來 得 不 到 來 自 保 祿 的 第 一 手 報 道 (1 :15; 3:2; 亦 參 閱 3:5; 4:21) 這 封 信 亦 不 似 在 處 理 團 體 內 的 問 題, 它 不 合 任 何 與 團 體 互 通 訊 息 的 痕 跡, 更 沒 有 向 個 別 成 員 的 致 候, 它 只 提 到 一 個 名 字 一 一 提 希 苛, 就 是 在 哥 羅 森 人 書 看 到 的 那 一 位 ( 比 較 弗 6:21-22/ 哥 4:7-8) 加 上 致 候 辭 中 在 厄 弗 所 白 守 J (1:1) 數 字 並 沒 有 在 全 部 比 較 重 要 和 古 老 的 手 抄 本 出 現, 有 可 能 這 封 信 不 是 寫 給 在 厄 弗 所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的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信 首 涉 及 書 寫 對 象 的 原 文 問 題, 作 者 亦 不 似 在 信 中 處 理 一 個 個 別 教 會 的 問 題, 這 兩 點 都 與 這 封 信 的 真 實 性 有 關 部 222

230 第 二 十 一 章 厄 條 所 人 書 分 學 者 視 它 們 為 兩 大 理 由 而 下 結 論 說, 厄 弗 所 人 書 不 是 特 別 為 厄 弗 所 的 教 會 團 體 而 設 的 他 們 反 而 相 信, 這 是 一 封 逼 迫 J 為 給 在 小 亞 細 亞 的 數 個 教 會 團 體 傳 閱 傳 統 相 信 這 封 信 為 保 樣 所 寫, 寫 作 年 分 較 晚, 當 時 保 祿 正 在 獄 中, 地 點 可 能 是 羅 馬 只 是 這 封 信 與 保 祿 的 真 實 書 信 有 重 大 分 別, 它 無 請 在 內 容 風 格 詞 彙 和 神 學 思 想 等 方 面 都 與 其 他 書 信 相 異 雖 然 它 亦 包 含 不 少 屬 於 保 祿 書 信 的 資 料, 但 部 分 概 念 已 試 予 不 同 意 義 了 有 人 解 釋 保 祿 可 能 在 寫 此 信 時 改 變 思 路 和 軍 格, 但 亦 有 人 認 為 這 是 保 樣 的 一 位 弟 于 所 寫 ( 在 1:1 r 在 厄 男 所 的 數 字 亦 可 能 來 自 這 位 弟 子 ), 這 位 作 者 擁 有 保 樣 的 售 集, 於 往 後 日 子 在 團 體 前 闡 釋 保 祿 的 思 想 這 就 解 釋 了 為, 可 在 信 中 可 找 到 不 少 其 他 書 信 的 資 料 亦 有 人 推 想 作 者 是 一 竺 猶 太 基 督 徒 (2:3, 11, 17), 在 面 對 外 邦 基 督 徒 抗 拒 信 仰 中 猶 太 傳 統 的 危 機 時 寫 了 此 信, 藉 此 給 他 們 講 解 普 世 教 會 的 道 理, 強 調 這 個 教 會 是 在 達 到 基 督 圓 滿 年 齡 的 程 度 的 過 程 ~ (4:13) 4. 中 心 思 想 厄 弗 所 人 書 是 以 有 力 富 有 詩 意 的 詞 語 寫 成, 部 分 章 節, 哇 可 能 取 材 自 一 些 基 督 徒 讚 美 詩 及 禮 儀 用 的 詩 篇 作 者 通 過 這 封 信 歌 頌 教 會 的 生 命, 強 調 教 會 是 一 個 獨 特 的 團 體, 是 天 三 藉 著 基 督 的 救 世 工 程 而 建 立 的, 故 此 基 督 是 教 會 的 頭, 亦 是 整 個 宇 宙 的 元 首 天 主 建 立 教 會 為 了 一 個 永 恆 的 目 的, 在 教 會 內 信 眾 通 過 基 督 和 聖 神 已 經 生 活 於 天 主, 與 祂 合 而 為 一, 這 種 生 活 預 示 未 來 與 天 主 圓 滿 結 合 的 生 命 人 藉 著 基 督 的 死 而 復 活 與 天 主 和 好 的 事 實 攻 破 罪 惡 的 勢 力, 摧 毀 那 一 直 以 來 阻 隔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立 間 的 堉 壁 (2:14-223

231 分 論 16: 保 祿 不 是 如 此 看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的 關 條 的 他 經 常 論 及 猶 太 人 抗 拒 外 邦 人 加 入 教 會, 而 猶 太 人 整 體 的 得 救, 是 因 見 到 外 邦 人 的 得 救, 受 了 刺 激 而 得 以 成 就 的 ; 參 閱 羅 9-11 章 ) 保 祿 宗 徒 的 身 分 和 召 叫 是 崇 高 的, 他 的 宗 徒 職 務 包 括 向 外 邦 人 傳 福 音 和 監 守 福 音 的 奧 秘 : 這 奧 秘 是 直 至 基 督 的 敢 示 才 為 人 知 曉 至 於 信 眾, 他 們 在 教 會 內 應 團 結, 效 法 天 主 愛 世 人, 並 遠 離 不 潔, 體 悟 生 活 信 仰 實 質 上 是 與 罪 惡 勢 力 不 斷 的 鬥 爭 以 上 是 厄 弗 所 人 書 的 中 心 思 想, 至 於 比 較 獨 特 的 觀 點, 就 包 括 下 列 的 : 4.1 宇 宙 觀 厄 弗 所 人 書 所 展 示 的 似 是 一 個 相 當 特 別 的 宇 宙 觀 : 整 個 宇 宙 分 上 下 兩 大 部 分 : 天 上 和 人 悶 天 上 的 部 分 又 再 分 為 數 層, 魔 鬼 和 它 的 權 勢 在 最 低 層, 天 主 和 基 督 在 最 高 層 (2:2: 4:9-10: 6:12) 人 生 活 在 世 上 很 容 易 受 魔 鬼 的 惡 勢 力 影 響, 因 為 這 兩 個 領 域 接 近 但 通 過 教 會, 人 亦 能 有 分 於 天 主 的 王 國 (2:3-6), 因 為 基 督 是 教 會 之 首, 教 會 為 基 督 的 身 體 在 基 督 內, 基 督 徒 無 懼 惡 魔 的 勢 力, 可 面 對 面 與 它 鬥 爭 (2:7: 6:10-12) 4.2 末 世 論 基 督 徒 要 積 極 度 基 督 徒 生 活, 因 為 他 們 屬 於 教 會, 共 同 組 成 基 督 的 身 體 ( 這 論 點 與 在 保 祿 的 其 實 書 信 中 唸 到 的 有 別, 保 祿 一 般 強 調 基 督 徒 因 信 成 義, 要 度 積 極 的 基 督 徒 生 活 ) 作 為 基 督 的 奧 體, 他 們 已 活 在 天 上 (2:5-7), 這 種 屬 天 的 成 分 具 決 定 性 作 用, 導 領 著 他 們 現 世 的 生 活, 他 們 只 要 勉 力 實 行 224

232 第 二 十 一 章 厄 弗 所 人 書 天 主 已 為 他 們 準 備 了 的 善 工, 就 己 得 到 活 在 天 上 的 保 証 (2:10) 信 中 不 提 基 督 的 再 來 和 末 世 的 景 象, 所 強 調 的 乃 是 基 督 徒 己 與 基 督 一 同 復 活 了, 與 他 一 起 坐 在 天 上, 預 見 在 教 會 內 享 有 一 段 長 長 的 光 榮 的 日 子 (2:7; 3:21; 誠 然, 保 樣 不 是 如 此 看 末 主 生 命 的, 他 時 刻 教 導 : 基 督 徒 參 與 基 督 的 死 亡, 他 們 分 享 基 督 的 復 活 仍 是 一 分 有 待 滿 全 的 希 望 ; 參 閱 羅 6:5; 斐 3:10-11) 4.3 教 會 論 若 這 封 書 信 本 質 上 是 一 篇 以 書 信 形 式 發 表 的 神 學 短 文, 那 麼 它 的 論 題 就 是 教 會 每 當 作 者 說 及 基 督 的 救 贖 行 動 時, 吃 都 會 把 教 會 相 提 並 論, 把 它 放 在 一 個 十 分 顯 著 的 位 置 (1:22-23: 2:14-18; 3:5,9-10; 4:4-6; 5:25-26) 不 過, 這 個 教 會 不 是 真 棒 常 提 的 地 方 教 會, 而 是 以 宗 徒 和 先 知 為 基 礎 的 普 世 教 會 2:20) 這 種 以 聖 統 制 和 認 許 傳 統 作 根 基 的 教 會 觀 在 整 封 信 封 分 量 很 重, 戶 斤 突 出 的 包 括 : 宗 徒 和 先 知, 而 不 是 所 有 信 徒, 是 天 主 毆 示 的 接 收 者 (3:5) 而 教 會 本 身 就 是 神 聖 智 慧 抗 賽 宇 宙 勢 力 的 代 辦 (3:10) 它 充 盈 整 個 宇 宙, 懷 抱 所 有 受 遷, 影 響 一 切 (1 :21-23: 3:9-11) 保 祿 本 人 則 強 調, 基 督 是 賣 會 的 唯 一 根 基 ( 格 前 3:11) 他 的 奧 體 由 不 同 肢 體 組 成 ( 格 ~-~ 12 章 ; 羅 12:4-8) 在 厄 弗 所 人 書, 教 會 是 基 督 的 新 娘, 三 與 基 督 的 關 係 就 如 丈 夫 與 妻 子 的 關 條 那 樣 密 切 (5:22-33) 4.4 基 督 論 信 中 基 督 具 宇 宙 的 幅 度 (4:10) 他 從 天 而 降 擁 抱 屬 於 他 竺 人 (2:15; 4:13), 使 他 們 成 為 自 己 的 身 體, 再 領 他 們 回 升 天 三 與 自 己 結 合 (4:7-10; 2:4-7) 隨 著 此 理 論, 救 贖 事 件 的 史 實 哇 全 被 忽 略, 保 祿 的 十 字 架 神 學 以 及 末 世 論 不 再 扮 演 重 要 225

233 分 論 的 角 色, 甚 至 基 督 的 死 亡 也 只 是 在 2:14-16 略 略 被 提 及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這 封 書 信 與 哥 羅 森 人 書 有 不 少 的 相 同 點 1, 不 過 後 者 的 真 實 性 亦 不 是 那 麼 容 易 確 定 假 如 這 兩 封 書 信 同 為 保 樣 所 寫, 它 們 的 寫 作 日 子 應 是 相 近 但 假 如 厄 弗 所 人 書 為 保 祿 的 一 位 弟 子 所 寫, 而 哥 羅 森 人 書 很 可 能 是 它 的 重 要 資 料 來 源 之 一, 那 麼 就 應 把 它 的 寫 作 年 分 相 對 地 推 晚 基 於 作 者 採 用 了 哥 羅 森 人 書 和 其 他 的 保 祿 書 信 的 理 由, 不 少 人 相 信 這 封 信 是 於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在 保 樣 的 書 信 被 收 集 成 冊 以 後 才 寫 成 雖 然 如 此, 這 個 書 寫 年 分 亦 不 會 太 遲, 因 為 教 父 依 納 爵. 安 提 約 基 於 第 二 世 紀 初 年 已 知 它 的 存 在 假 如 這 封 信 真 的 是 參 照 了 哥 羅 森 人 書 而 寫 成, 它 的 寫 作 地 點 可 能 同 樣 是 小 亞 細 亞, 但 這 亦 只 是 一 種 廣 泛 的 推 測 而 已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 紅 m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P.J.Kobels 趟 τ'he Letter to the Ephesians", NJ 曰 :::, W.G.K 凹 nrn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T.Uncoln, Ephesians, WBC 42 (Waco, Texas: Word 1990) XXX11l-XCVl1. 1 兩 封 信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章 節, 參 閱 本 書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部 分, 73 頁 226

234 第 二 十 二 章 費 肋 孟 書 第 二 十 二 章 費 肋 孟 書 費 肋 孟 書 是 保 祿 眾 多 書 信 中 最 簡 短 的, 不 用 分 章 它 似 乎 只 是 為 費 肋 孟 而 設 但 是 否 真 的 這 樣?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費 肋 孟 書 本 質 上 是 一 封 推 薦 書, 保 祿 藉 此 請 求 費 肋 孟 收 回 那 位 曾 逃 離 他 家 的 奴 隸 一 一 殼 乃 息 摩 這 封 信 的 內 容 簡 現, 大 致 可 以 分 析 如 下 : 致 候 辭 (1-3 節 ) 讀 謝 辭 (4-7 節 ) 為 費 肋 孟 的 信 德 和 愛 德 感 謝 天 主 書 信 主 體 (8-20 節 ) 請 求 費 肋 孟 寬 恕 並 重 新 接 納 放 乃 息 摩 同 時 暗 示 敷 乃 息 摩 能 協 助 傳 教 話 語 (21-25 節 ) 最 後 指 示 問 候 和 祝 福 2. 書 寫 對 象 費 肋 孟 是 敷 乃 息 摩 的 主 人, 看 來 應 是 一 位 富 有 的 基 督 徒, 多 半 居 住 在 哥 羅 森, 因 故 乃 息 摩 和 阿 爾 希 頗 (2 節 ) 亦 在 喜 三 種 森 人 書 被 提 及 ( 哥 4:9, 17) 但 我 們 不 能 肯 定 保 線 是 否 認 識 費 肋 孟 或 如 何 認 識, 不 過 費 肋 孟 某 程 度 上 是 有 賴 保 祿 而 歸 227

235 分 論 向 基 督 的 (1 9 節 ) 雖 然 這 封 信 顯 明 是 寫 給 費 肋 孟 的, 請 求 他 收 回 出 走 了 的 奴 隸, 但 它 並 非 純 私 人 信 件, 相 信 亦 是 為 他 人 而 設, 特 別 是 那 些 在 費 肋 孟 家 聚 會 的 信 眾 (2 節 ) 保 祿 看 來 是 希 望 透 過 這 個 別 事 件, 讓 團 體 懂 得 如 何 接 收 逃 奴, 同 時 亦 暗 示 他 身 為 宗 徒 在 這 方 面 有 一 定 的 見 解 和 權 力 (8 節 )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敷 乃 息 摩 原 是 費 肋 孟 的 奴 隸, 但 他 逃 跑 了, 且 似 乎 給 他 的 主 人 帶 來 不 少 損 失 (1 1, 18 節 ) 他 為 何 逃 離 費 肋 孟 家, 保 祿 在 信 中 沒 有 提 及 一 位 跑 掉 的 奴 隸 可 能 面 臨 很 嚴 厲 的 懲 罰, 甚 至 死 刑 明 顯 地, 放 乃 息 摩 逃 離 後 遇 上 被 囚 的 保 祿, 保 樣 收 留 了 他, 並 幫 助 他 獲 得 歸 化 和 接 受 信 仰 (1 0 節 ) 他 後 來 可 能 協 助 保 祿 傳 教, 在 宗 徒 眼 中 成 為 有 用 的 J ( 希 臘 文 教 乃 息 摩 一 詞 意 即 有 用 自 仇, 11, 16 節 ) 雖 然 保 樣 想 把 故 乃 息 摩 留 下 (1 3 節 ), 但 他 還 是 把 他 遣 回 費 肋 孟 那 裡, 一 方 面 意 識 到 這 是 費 肋 孟 的 權 利, 另 一 方 面 亦 希 望 殼 乃 息 摩 也 在 費 肋 孟 眼 前 成 為 有 用 的 J (1 4, 16 節 ) 大 體 上, 保 祿 寫 了 此 信, 目 的 是 請 求 費 肋 孟 收 回 敷 乃 息 摩, 因 故 乃 息 摩 經 已 改 變, 他 應 回 到 一 個 不 同 的 境 況 中, 主 僕 二 人 亦 應 從 新 建 立 一 種 以 基 督 徒 的 愛 為 核 心 的 關 條 4. 中 心 思 想 保 祿 沒 有 在 信 中 評 估 奴 隸 的 制 度, 亦 沒 有 正 式 討 論 殼 乃 息 摩 應 否 被 釋 放 的 問 題 1 他 寄 望 費 肋 孟 接 受 教 乃 息 摩 重 返 1 保 祿 遺 棄 生 乃 息 摩 回 費 月 力 孟 身 邊, 且 沒 有 抨 擊 奴 隸 制 度 他 這 種 做 法 經 常 被 猛 烈 批 評, 不 少 人 指 控 他 漠 視 或 甚 至 助 長 這 種 不 公 平 的 制 度, 或 是 說, 最 低 限 度, 他 的 政 治 社 會 觀 是 相 當 保 守 的 這 種 批 評 似 欠 公 允 其 一, 保 祿 在 信 中 228

236 第 二 十 二 章 費 肋 孟 書 仕 的 家 中, 寬 恕 他, 使 他 亦 為 教 會 團 體 所 接 受, 真 的 成 為 他 們 中 的 一 分 子, 就 如 其 他 成 員 一 樣 (1 6 節 說 弟 兄 J ) 於 到 的 信 中, 保 樣 說 得 很 清 楚, 自 由 人 或 奴 隸 在 基 督 內 是 不 分 笠 此 的, 都 成 為 一 體 ( 參 閱 迦 3:27-28; 格 前 7:22; 哥 3:11) 費 肋 孟 書 很 實 在 地 說 出 保 祿 如 何 把 愛 的 真 諦 應 用 於 費 肋 圭 和 教 乃 息 摩 的 問 題 上 (8-11, 21) 信 中 宗 徒 之 權 只 隱 約 地 充 完 背 景, 保 祿 亦 應 允 償 還 殼 乃 息 摩 所 欠 的 ( 節 ) 他 明 額 不 想 借 他 的 權 出 命, 只 希 望 在 這 事 上 費 肋 孟 自 己 能 做 決 乏 他 期 望 他 們 主 僕 的 關 條 將 會 是 從 教 會 團 體 的 角 度 看, 並 君 那 存 於 團 體 的 愛 而 獲 得 轉 化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保 祿 多 半 自 獄 中 致 書 給 費 肋 孟 (1, 9-10, 13, 23 節 ), 地 點 可 能 是 羅 馬 或 凱 撒 勒 雅 但 現 今 不 少 學 者 開 始 論 說 厄 弗 所 才 是 保 祿 寫 此 信 的 地 方, 因 此 城 較 靠 近 哥 羅 森, 而 哥 羅 森 相 信 說 是 費 肋 孟 居 住 的 地 方 至 於 寫 作 年 代, 就 須 看 保 祿 的 被 囚 之 點 而 定 期 望 主 僕 二 人 的 關 條 會 完 全 改 變 (1 6 節 ) 其 二, 我 們 不 能 用 今 天 的 觀 念 去 批 判 第 一 世 紀 的 境 況, 根 本 保 祿 可 能 沒 有 想 到 且 同 時 沒 有 能 力 去 改 變 或 廢 除 當 時 的 奴 隸 制 度 其 三, 保 祿 所 倡 議 的 乃 是 愛, 寄 望 這 個 基 督 徒 大 原 則 能 從 內 裡 轉 他 社 會, 改 善 它 的 架 構 ( 參 閱 格 前 7:20-24; 12:13) 229

237 分 論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14 臼 臼 - ment, J.A.Fitzmyer, "The Letter to Philemon", NJE 缸 " W.G.Kü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T.O'Brien, 白 Ilossians, Word 1982) Philemon, WBC 44 (Waco, Texas: 230

238 第 二 十 三 幸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第 二 十 三 章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保 標 致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應 是 目 前 保 綠 書 信 中 最 早 寫 成 封, 與 得 撒 洛 尼 人 後 書 被 不 少 人 稱 為 保 樣 的 早 期 書 信 得 前 更 是 新 約 眾 經 卷 中 最 早 成 書 的 經 卷, 故 此 享 有 一 定 的 地 立 這 封 信 對 認 識 早 期 教 會 團 體 的 發 展, 早 期 宣 講 的 內 涵, 保 樣 的 傳 教 生 涯 以 及 他 和 他 親 手 建 立 的 教 會 團 體 的 關 條 等, 京 無 獨 特 研 究 價 值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頗 為 簡 短, 只 得 五 章, 看 起 來 是 保 棒 在 忙 碌 的 使 徒 生 活 中 給 這 個 團 體 寫 的 一 封 家 書, 藉 此 鼓 勵 他 們 在 逆 境 中 持 守 信 仰 並 給 他 們 解 答 有 關 末 世 的 問 題 既 然 是 一 封 家 書, 那 麼 它 同 時 亦 讓 我 們 看 到 保 樣 與 團 體 既 親 切 又 互 信 封 關 像 雖 欠 有 系 統 的 教 誨, 這 封 信 仍 不 失 為 一 封 真 實 的 書 信, 是 因 著 近 因 而 發 的 這 封 信 在 結 構 上 比 較 特 別 的 地 方, 就 是 它 的 頌 謝 辭 特 長, 又 或 好 說, 頌 謝 就 是 它 主 體 內 容 的 一 部 分 1 此 外, 保 樣 給 團 體 的 勸 言 穿 插 於 他 的 道 理 中 對 於 這 封 信 的 基 本 結 構, 部 分 學 者 分 析 如 下 : 設 候 辭 (1:1) 1 得 前 的 雙 重 頌 謝 ( 特 別 參 閱 1:2; 2:13) 及 看 起 來 屬 結 語 部 分 才 應 有 的 雙 重 祝 願 ( 參 閱 3:12-13; 5:23-24), 使 部 分 學 者 相 信 這 封 信 是 由 兩 封 信 合 併 而 成 有 關 這 方 面 的 討 論, 在 大 部 分 的 得 前 簡 介 和 詮 釋 都 可 見 到 231

239 分 論 頌 謝 辭 (1 :2-3:13) 首 次 頌 謝 : 因 為 得 撒 洛 尼 人 在 苦 難 中 接 受 了 信 仰 (1 :2-2:12) 再 次 頌 謝 : 因 為 得 撒 洛 尼 人 在 苦 難 中 接 受 了 並 持 守 信 仰 (2:13-3:13) 勸 諭 (4:1-12) 論 潔 德 (4:1-8) 論 愛 德 (4:9-12) 末 世 論 (4:13-5:11) 基 督 再 來 ( 4:13-18) 基 督 徒 的 末 世 存 在 (5:1-11) 最 後 勸 諭 (5:12-22) 團 體 內 應 有 的 秩 序 的 12-13) 團 體 成 員 應 持 守 的 善 工 (5:14-22) 最 後 問 候 和 祝 福 (5:23-28) 2. 書 寫 對 象 得 撒 洛 尼 在 新 約 時 代 是 羅 馬 省 分 馬 其 頓 的 省 府, 它 本 身 是 一 個 海 港, 可 以 說 是 羅 馬 與 東 方 交 往 的 通 道, 所 以 是 一 個 十 分 重 要 的 城 市 它 在 經 濟 貿 易 和 政 治 等 方 面 都 起 一 定 的 作 用, 吸 引 了 各 地 的 人 聚 居, 其 中 包 括 猶 太 人 ; 這 些 猶 太 人 已 達 足 夠 的 人 數 擁 有 自 己 的 會 堂 ( 參 閱 宗 17:1-2) 保 祿 看 來 是 從 斐 理 伯 來 到 得 撒 洛 尼 的 ( 得 前 2:2; 宗 16:16-40) 他 在 息 耳 瓦 諾 ( = 息 拉? ) 和 弟 茂 德 的 協 助 下, 不 久 便 232

240 第 二 十 三 幸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在 該 地 建 立 了 基 督 徒 團 體 ( 得 前 2:1-2; 宗 17:1-10) 按 宗 徒 夫 事 錄 的 記 敘, 保 祿 首 先 是 在 猶 太 會 堂 裡 宣 講, 不 過, 最 終 吃 在 得 城 建 立 的 團 體 基 本 上 是 由 外 邦 基 督 徒 組 成 ( 得 前 1:9; 2:14) 得 前 是 保 祿 寫 給 這 個 團 體 的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團 體 建 立 不 久, 保 祿 被 迫 離 開 得 城 (2:15, 17), 經 雅 典 到 了 格 林 多 (3:1; 宗 18:5) 在 雅 典 時, 他 已 開 始 十 分 惦 掛 這 個 新 興 的 團 體 他 知 道 它 正 受 外 來 的 誘 惑 和 迫 害, 但 又 苦 於 未 能 親 自 再 訪, 故 特 別 派 了 弟 茂 德 前 往 鼓 勵 口 穩 固 他 們 (3:1-2, 5) 弟 茂 德 完 成 了 使 命, 往 格 林 多 與 保 祿 會 合, 帶 給 他 團 體 在 信 口 上 自 強 不 息 的 好 消 息 (3:6) 為 此, 保 祿 感 到 十 分 安 慰, 遂 實 著 喜 樂 的 心 寫 了 得 前, 鼓 勵 團 體 在 信 仰 上 繼 續 前 進 4. 中 心 思 想 得 城 的 團 體 始 終 是 一 個 新 建 立 的 團 體, 在 各 方 面 仍 須 努 力 更 何 況 它 正 受 到 外 來 的 迫 害? 故 此 在 信 中, 保 祿 披 露 了 信 眾 在 道 理 方 面 的 欠 缺, 同 時 反 映 了 他 們 的 實 際 生 活 基 本 二 這 封 信 的 中 心 思 想 可 分 為 兩 面 : 4.1 持 守 信 仰 在 得 城 建 立 的 團 體 懷 著 活 潑 的 信 德 發 展 迅 速, 可 作 馬 其 頓 和 阿 哈 雅 省 的 榜 樣 信 眾 清 楚 意 識 到 自 己 與 外 界 的 區 分,, 分 珍 情 新 近 找 到 的 生 活 標 準 和 價 值 不 過 這 個 團 體 同 時 遭 受 社 會 的 壓 力, 甚 至 迫 害 的 威 脅, 正 面 臨 回 復 昔 日 舊 生 活 的 哇 機 故 此 保 樣 寫 此 信 鼓 勵 他 們, 幫 助 他 們 明 白 基 督 徒 遇 到 233

241 分 論 對 抗 是 必 然 的 (3:3), 並 表 達 對 他 們 堅 忍 表 現 的 讚 賞 (1 :6; 3:6-10) 但 他 亦 藉 此 機 會 維 護 自 己, 嘗 試 他 解 人 們 對 他 的 人 格 和 動 機 的 指 控 (2:1-12) 他 有 力 地 重 申, 他 是 正 宜 的 (2:3-6), 他 愛 和 呵 護 團 體, 就 如 父 母 對 自 己 的 兒 女 一 般 (2 汀, 11) 他 讓 團 體 知 道, 他 派 遣 弟 茂 德 到 他 們 中 間, 亦 對 弟 茂 德 帶 回 的 報 告 有 積 極 的 反 應 ; 通 過 如 此 做 法, 他 巧 妙 地 把 自 己 的 處 境 與 團 體 的 相 連 (3:1-10) 0 他 亦 勸 告 團 體, 要 度 聖 善 的 生 活 和 屬 於 天 主, 並 藉 正 直 的 生 活 給 外 界 一 個 良 好 印 象 (4:1-12) 他 更 把 得 城 的 團 體 比 擬 猶 大 的 眾 團 體, 後 者 同 樣 遭 受 同 鄉 的 迫 害 (2:13-16) 4.2 論 末 世 得 前 的 另 一 主 題 就 是 末 世 的 問 題, 這 是 保 樣 給 團 體 的 回 應, 問 題 本 身 可 能 由 弟 茂 德 轉 告 保 祿 或 是 團 體 自 己 以 函 件 形 式 向 保 棒 提 出 的 無 論 如 何, 因 著 這 個 問 題, 得 前 成 為 最 早 顯 示 早 期 基 督 徒 如 何 賦 予 基 督 的 死 而 復 活 重 大 意 義 的 文 件, 但 問 題 本 身 同 時 亦 披 露 了 團 體 對 末 世 的 存 疑 部 分 團 體 成 員 憂 慮 和 關 注 己 亡 信 友 的 命 運, 不 知 道 他 們 會 否 被 拒 於 復 活 生 命 之 外 保 祿 以 毆 示 性 敘 述 作 答, 告 訴 團 體 一 個 有 關 末 世 事 件 的 故 事, 讓 他 們 知 道 基 督 再 來 時 那 些 仍 然 活 著 的 人 不 會 優 先 復 活, 所 有 信 眾 將 同 時 同 主 在 一 起 J (4:13-18) 照 經 文 顯 示, 保 祿 和 得 前 的 讀 者 們 期 待 末 世 時 刻 很 快 便 來 臨, 但 保 樣 就 繼 續 以 傳 統 做 示 言 詞 強 調, 這 個 時 刻 是 不 可 預 見 的, 這 是 主 的 日 子 J 最 重 要 的 還 是 在 現 世 勉 力 過 積 極 和 愛 主 愛 人 的 生 活 (5:1-11 ' 這 段 和 以 上 的 經 文 可 與 格 前 15 章 比 較, 在 那 裡 保 祿 用 了 不 少 筆 墨 談 論 末 世 的 寄 望 ) 234

242 第 二 十 三 幸 得 撒 洛 尼 人 前 書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雖 然 保 祿 在 信 中 提 到 從 雅 典 派 遣 弟 茂 德 到 得 撒 洛 尼 (3:1-2), 但 他 多 半 是 在 格 林 多 寫 得 前 的 此 外, 在 得 前 他 也 提 到 可 哈 雅 省 (1 :8), 而 格 林 多 就 是 這 個 省 分 的 省 府 假 若 這 封 信 真 的 是 保 祿 第 一 次 往 訪 格 林 多 時 寫 的, 那 麼 它 一 定 成 書 於 格 前 和 格 後 之 前, 年 分 應 是 公 元 50 年 左 右 參 考 書 目 F.F.Bruce, 1 & 2 The. 時 a1onians, 1982) xviii -xlvii. WBC 45 (Waco, Texas: Word R.F.Collins, "The First Le 仕 er to the τllessalonians", NJBC, H.Conz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W.G.KÜJ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LMorris, The First & Second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NICNT (Grand Rapids: Eer, 由 nans revised ed. 1991) EJ.Richard, First and Second Thessalonians, SacPag. 11 (Collegeville: Uturgic 叫 1995)

243 分 會 第 二 十 四 章 得 撒 洛 尼 人 後 書 得 撒 洛 尼 人 後 書 以 論 末 世 為 主, 似 乎 在 處 理 在 得 前 已 出 現 的 問 題 : 如 何 看 基 督 的 再 來, 以 及 基 督 徒 在 期 待 基 督 再 來 期 間 應 有 的 生 活 態 度 果 真 如 此, 那 麼 它 和 得 前 有 著 極 密 切 的 關 像 問 題 卻 是, 我 們 不 能 十 分 肯 定 這 封 信 是 保 祿 所 寫 的 得 後 的 真 實 性 到 目 前 為 止 還 是 一 個 爭 議 的 問 題 1. 書 信 的 真 實 性 究 竟 得 後 是 不 是 真 的 保 祿 所 寫? 對 於 這 個 問 題, 正 反 都 有 學 者 支 持 雙 方 一 般 都 從 內 在 証 據 人 手, 把 得 前 和 得 後 的 結 構 內 容 和 措 詞 等 作 一 比 較 他 們 都 發 現, 兩 封 信 有 著 不 少 共 通 之 處, 只 是, 如 此 發 現 偏 又 導 致 完 全 相 反 的 見 解 其 一 兩 封 信 如 此 相 近, 因 為 是 出 自 同 一 作 者 一 一 保 祿 其 二 兩 封 信 如 此 相 近, 顯 見 並 非 出 自 同 一 作 者 一 一 保 祿, 得 後 乃 是 後 人 仿 效 得 前 寫 成 的 再 深 入 比 較, 有 人 更 指 出 得 後 欠 缺 保 祿 一 般 書 信 的 特 色, 比 方 這 封 信 沒 有 顯 示 保 祿 與 團 體 的 關 條, 沒 有 太 多 著 墨 於 弟 茂 德 的 報 道, 更 沒 有 提 及 在 得 前 看 到 的 與 猶 太 人 敵 對 的 情 況 在 內 容 方 面, 得 後 反 而 比 得 前 更 進 一 步 講 解 有 關 末 世 的 道 理 2.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得 前 和 得 後 主 要 論 及 末 世, 這 點 可 從 兩 封 信 的 開 埸 自 看 236

244 第 二 十 四 幸 得 撒 洛 尼 人 後 書 出 可 是, 兩 封 信 就 看 似 以 不 同 的 手 法 辯 論 同 一 的 話 題 在 得 前, 有 關 末 世 的 道 理 是 以 信 經 為 主, 以 不 同 日 子 的 討 論 為 副, 且 助 以 白 日 黑 夜 盜 賊 的 描 述 ( 得 前 4-5 章 ) 得 後 所 著 墨 的, 卻 是 對 迫 害 教 會 者 的 警 告, 借 重 舊 約 默 示 體 裁 的 意 象 來 達 至 此 效 果 ( 得 後 1-2 章 ) 得 前 明 呼 籲 的, 乃 是 主 快 要 來, 他 將 突 然 來 到, 故 此 應 警 醒! J 而 得 後 的 納 喊 卻 是 r 不 要 因 著 別 人 強 稱 主 的 日 子 迫 近 了 而 驚 慌 失 措 J 對 得 後 如 此 內 容, 有 人 分 析 如 下 : 至 立 候 辭 0:1-2) 2 頁 謝 辭 0:3-12) 為 團 體 堅 忍 的 信 仰 表 現 而 頌 謝, 但 亦 就 基 督 的 再 來 和 最 後 的 審 判 向 他 們 提 出 警 告 0:3-10) 為 團 體 禱 告 0:11-12) 正 確 了 解 基 督 再 來 的 必 要 (2:1-17) 基 督 肯 定 不 會 立 刻 再 來 : 他 再 來 之 前 必 與 惡 勢 力 鬥 爭, 但 這 鬥 爭 亦 將 受 阻 延 : 最 終 基 督 必 戰 勝 一 切 (2:1-12) 為 團 體 堅 定 之 心 祝 禱 (2:13-17) 最 後 勸 諭 和 禱 告 (3:1-16) 主 必 堅 固 團 體, 互 相 禱 告 (3:1-5) 對 閑 蕩 者 特 別 的 規 勸 : 末 世 不 會 立 刻 臨 現, 故 此 必 須 積 極 地 生 活 下 去 (3:6-16) 最 後 問 候 (3:17-18) 237

245 分 誼 會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不 少 人 認 為 得 後 是 保 祿 發 出 得 前 不 久 後 書 寫 的 信, 藉 此 更 正 團 體 對 基 督 再 來 可 能 有 的 錯 誤 觀 感 r 主 的 日 子 已 到 J 或 主 的 日 子 迫 近 了 J (2:2)1 他 們 相 信 得 前 與 得 後 相 近 的 原 因 為, 保 祿 在 發 出 得 前 不 久 之 後 便 寫 得 後, 甚 至 是 他 在 得 到 得 前 的 迴 響 之 前 便 寫 得 後, 所 以 對 前 者 記 憶 猶 新 保 祿 獲 得 團 體 最 新 的 消 息, 知 道 他 們 在 迫 害 和 困 境 中 依 然 持 守 信 仰 (1:4), 但 可 情 受 假 導 師 的 誤 導, 錯 懂 基 督 快 將 再 來 ; 部 分 信 眾 更 因 此 而 游 手 好 閒, 且 好 管 閑 事 (2:2: 3:11) 保 祿 覺 著 有 必 要 向 團 體 解 釋 : 末 世 時 刻 不 會 立 即 出 現, 而 目 前, 正 確 生 活 操 守 是 重 要 的 在 辯 証 的 過 程 中, 保 祿 指 出 假 導 師 錯 誤 之 處, 以 正 視 聽, 同 時 也 用 了 得 前 的 資 料 也 有 人 認 為 得 後 是 後 人 所 寫 的 ( 作 者 可 能 是 保 祿 的 一 位 弟 子 ), 藉 此 責 斥 他 所 屬 的 時 代 對 保 祿 道 理 的 誤 解 部 分 基 督 徒 對 末 世 的 快 來 產 生 狂 熱, 相 信 這 就 是 可 以 在 保 祿 書 信 中 找 到 的 教 訓 ( 格 前 7:29: 10:11: 斐 4:5) 作 者 因 此 要 透 過 得 後 說 清 楚 保 祿 對 末 世 的 看 法, 以 消 除 誤 解 為 了 駁 斥 團 體 正 在 接 受 的 謬 論, 這 位 作 者 在 辯 論 的 過 程 中, 用 了 比 較 硬 化 的 意 念, 比 方, 公 義 的 審 判 (1 :5) 以 及 信 從 真 理 (2:13) 他 同 時 亦 把 保 棒 和 團 體 美 化 了 (1 :3: 3:7) 此 外, 他 更 在 信 末 重 複 地 說 這 封 信 是 真 實 的, 露 出 了 破 綻 (3:14, 17) 故 所 得 的 結 論 便 是, 這 是 一 封 由 後 人 所 寫 的 信, 無 論 在 形 式 和 內 容 方 面, 都 仿 效 保 樣 的 得 前, 作 者 以 保 祿 的 末 世 觀, 駁 斥 歪 曲 了 的 末 世 1 但 亦 有 人 因 著 兩 封 信 的 宋 世 觀 的 問 題, 把 它 們 的 寫 作 次 序 倒 轉, 認 為 得 後 是 先 得 前 而 寫 的 參 閱 Ch.. 九 Wanamaker, Commer 血 ryonl&2 油 田 salonians, NIGTC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0) 37-45,

246 第 二 十 四 幸 得 撒 洛 尼 人 後 書 強 點 總 的 來 說, 作 者 反 映 當 時 基 督 徒 團 體 面 對 的 基 要 問 題, 寫 了 這 封 信, 藉 此 推 進 對 信 仰 理 智 的 了 解 (1 :10; 2:2a), 以 及 在 實 質 生 活 方 面 不 易 動 搖 的 望 德 (2:16-17) 4. 中 心 思 想 保 祿 在 得 前 假 設 基 督 的 再 來 臨 近 了 (4:13-18), 但 同 時 亦 強 調 會 是 一 個 驚 喜, 因 為 是 無 期 的 (5:1-11) 得 後 則 說, 基 督 不 會 立 即 再 來 他 再 來 之 前 必 有 一 些 徵 兆, 就 是 嚴 重 的 叛 費 情 況 和 他 的 敵 對 者 出 現, 這 位 敵 對 者 自 稱 為 神 當 這 一 切 發 生 時, 就 是 末 世 的 時 刻 在 得 後, 基 督 的 再 來 只 是 末 世 的 一 環, 與 得 前 所 說 的 一 一 一 基 督 的 再 來 就 是 末 世 一 一 有 著 很 大 吋 分 別 在 得 後, 有 關 基 督 徒 日 常 生 活 的 訊 息, 相 當 明 顯 有 規 幸 和 正 常 的 生 活, 特 別 是 工 作 生 活 是 重 要 的, 就 如 保 祿 曾 在 車 體 中 勤 奮 工 作 一 樣 (3:6-13) 0 r 誰 若 不 願 意 工 作, 就 不 應 當 吃 飯 J (3:10) 這 句 說 話 自 此 常 被 引 用, 成 為 有 規 律 生 活 封 格 盲 這 個 主 題 也 在 得 前 出 現, 不 過 就 不 像 在 得 後 那 樣 重 噎 被 強 調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若 得 後 同 樣 是 保 祿 所 寫, 那 麼 因 其 內 容 與 在 得 前 唸 到 的 一 分 接 近, 故 應 是 緊 接 著 得 前 寫 成 的, 年 分 亦 應 是 公 元 50 年 左 右, 地 點 同 樣 是 格 林 多 假 若 它 不 是 保 祿 所 寫, 那 麼 就 應 三 寫 作 年 分 推 晚, 地 點 亦 不 容 易 確 定 了 在 這 方 面 存 在 不 少 有 設 ; 比 方, 有 人 把 寫 作 年 分 推 至 第 一 世 紀 末, 當 保 祿 書 信 239

247 分 論 正 被 收 集 成 冊, 地 點 是 小 亞 細 亞 參 考 書 目 F.F.Bruce, 1 & 2 The!X 泊 lonians, 1982) xviii-xlvii. WBC 45 (Waco, Texas: Word H. Co 血 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Ch.H.Giblin, "The Second Letter to the Thessalonians", NJBC, W.G.KÜI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L.Morris, The First & Second 月 J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revised ed. 1991) E.J.Richard, First and Second Thessalonians, SacPag. 11 (Collegeville: Ut 叮 斟 cal 1995)

248 第 二 十 五 章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與 弟 鐸 書 第 二 十 五 章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與 弟 鐸 書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及 弟 鐸 書 由 十 八 世 紀 開 始 獲 得 牧 函 封 總 稱, 因 為 在 新 約, 只 有 這 三 封 信 是 寫 給 基 督 徒 團 體 的 牧 者 的, 內 容 關 乎 教 會 的 生 活 和 實 踐 三 封 牧 函 含 有 不 少 牧 者 招 何 在 團 體 內 滿 全 牧 職 的 教 導 這 些 教 導 是 以 書 信 的 形 式 傳 送, 對 象 為 保 祿 的 傳 教 同 工 弟 茂 德 和 弟 鐸 誠 然, 實 質 來 說, 它 們 不 太 似 是 寫 給 個 人 的 信, 本 身 更 像 一 些 維 持 教 會 團 體 紀 律 的 官 方 通 訊 三 封 牧 函 具 相 同 特 色, 就 內 容 而 亭, 弟 安 德 前 書 與 弟 鐸 書 更 相 近 全 部 牧 函 都 假 設 團 體 處 於 同 一 的 境 況 中, 具 相 同 的 組 織, 且 受 同 樣 的 假 導 師 騷 擾 在 表 達 方 宜, 這 三 封 信 也 是 相 當 一 致 的, 以 同 樣 的 詞 彙 和 風 格, 表 達 額 似 的 神 學 觀 念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三 封 牧 函 在 內 容 和 表 達 方 面 雖 然 大 致 相 若, 但 在 細 節 和 組 織 上 還 是 有 出 入 的 1. 1 弟 茂 德 前 書 弟 茂 德 前 書 假 設 保 祿 離 開 厄 弗 戶 斤, 到 了 馬 其 頓, 而 弟 茂 德 仍 留 在 厄 弗 所 ( 弟 前 1:3; 弟 後 1:15) 保 樣 在 信 中 宣 告 他 到 將 重 返 厄 弗 戶 斤, 誠 然, 他 還 是 給 予 弟 茂 德 一 些 指 導, 當 他 京 在 時 如 何 治 理 這 個 教 會 團 體 只 是 這 些 指 導 看 似 與 厄 弗 所 團 體 面 對 的 實 際 困 難 無 關 ( 比 方 如 何 抗 衡 那 些 正 在 擾 亂 團 體 的 敵 對 者 ), 它 們 實 質 上 更 似 一 套 以 教 會 傳 統 教 導 為 依 據 的 241

249 分 為 治 理 教 會 的 指 哥 I ( 弟 前 1:15-16), 放 諸 任 何 教 會 團 體 皆 準 這 封 信 的 基 本 結 構, 可 以 分 析 如 下 : 致 候 辭 0:1-2) 導 言 0:3-20) 給 弟 茂 德 的 訓 令 0:3-5) 敵 對 者 為 假 導 師 (1 :6-11) 保 祿 為 真 導 師 0:12-17) 綜 合 0:18-20) 教 會 的 崇 拜 和 領 導 (2:1-3:13) 團 體 崇 拜 的 操 守 (2:1-15) 一 一 祈 禱 意 向 (2:1-7) 一 一 男 信 眾 的 表 現 (2:8) 一 一 一 女 信 眾 的 表 現 (2:9-15) 團 體 的 領 導 的 :1-13) 一 一 基 本 原 則 (3: 1) 一 一 一 對 監 督 的 要 求 (3:2-7) 一 一 一 對 執 事 的 要 求 (3:8-12) 一 一 一 魯 吉 言 侖 (3:13) 書 信 的 寫 作 目 的 和 神 學 觀 點 (3:14-4:10) 目 的 : 知 道 天 主 之 家 的 操 守 (3:14-16) 觀 點 : 創 造 的 美 善 (4:1-10) 一 一 一 基 本 聲 明 (4:1-5) 一 一 應 教 導 的 事 理 (4:6-10) 給 教 會 內 不 同 組 別 的 教 導 (4:11-6:2) 導 吉 (4:11) 242

250 第 二 十 五 幸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與 弟 鐸 書 弟 茂 德 為 教 會 領 導 的 模 樣 (4:12-16) 如 何 領 導 不 同 年 齡 的 組 別 (5:1-2) 寡 婦 (5:3-16) 長 老 (5:17-25) 奴 隸 (6:1-2) 主 軍 在 吉 (6:3-16) 假 導 師 的 實 況 (6:3 一 10) 弟 茂 德 應 如 何 採 取 行 動 (6:11-16) 對 帶 有 關 富 人 的 反 省 (6:17-19) 詰 弟 茂 德 的 最 後 呼 籲 (6:20-21 的 話 團 體 的 最 後 祝 福 (6:21b) 1. 2 弟 茂 德 後 書 弟 茂 德 後 書 的 背 景 完 全 不 一 樣 保 綠 顯 然 在 羅 馬 被 囚 (1: 17), 已 經 受 審 除 了 路 加 以 外, 所 有 跟 隨 他 的 人 都 離 棄 了 他 1:15; 4:11, 16) 他 已 派 提 希 苛 到 厄 弗 所 (4:12), 現 今 他 要 求 吾 友 德 盡 快 經 特 洛 阿 來 羅 馬 (4:9, 13), 可 能 預 見 自 己 的 死 期 天 遠 (4:6-8) 在 內 容 方 面, 這 封 信 與 弟 茂 德 前 書 和 弟 鐸 書 類 午, 只 是 語 調 不 同, 很 個 人 化, 唸 起 來 像 一 篇 遺 訓, 突 出 受 苦 宗 徒 的 形 象 這 封 信 的 基 本 結 構, 可 以 分 析 如 下 : 至 主 候 辭 (1 :1-2) 逗 謝 辭 (1 :3-5) E 于 矗 弟 茂 德 更 新 聖 神 的 恩 賜 (1 :6-2:13) 243

251 分 論 導 盲 : 重 燃 神 恩 (1 :6-7) 堅 忍 痛 苦 (1 :8-12) 忠 於 保 祿 (1 :13-18) 堅 定 地 傳 授 福 音 (2:1-10) 綜 合 : 確 實 的 話 (2:11-13) 真 教 導 抗 衡 假 教 導 (2:14-4:8) 真 導 師 於 四 方 面 抗 衡 假 導 師 (2:14-26) 教 會 領 袖 在 末 世 抗 衡 邪 惡 勢 力 的 資 源 (3:1-17) 一 一 假 導 師 與 保 祿 的 重 大 分 別 (3:1-12) 一 一 假 導 師 的 謬 論 與 聖 經 真 理 的 重 大 區 別 (3:13-17) 最 後 呼 籲 ( 4:1-8) 保 祿 的 處 境 和 需 要 (4:9-2 1) 弟 茂 德 要 快 來 (4:9-13) 保 祿 在 法 律 前 的 處 境 ( 4:14-18) 問 候 和 其 他 事 項 (4:19-2 1) 給 弟 茂 德 和 言 賣 者 的 最 後 祝 福 (4:22) 1. 3 弟 鐸 書 弟 鐸 書 的 境 況 與 弟 茂 德 前 書 相 若 在 弟 鐸 的 協 助 下, 保 祿 成 功 地 在 克 里 特 傳 福 音 隨 後 他 離 開 那 裡, 而 弟 鐸 則 留 下 (1 :5) 保 祿 看 來 是 到 了 尼 苛 頗 里, 要 求 弟 鐸 前 來 與 他 會 合 (3: 12) 就 如 弟 茂 德 前 書 一 般, 這 封 信 不 乏 如 何 內 外 治 理 教 會 團 體 的 指 引, 同 樣 是 以 教 會 傳 統 教 導 為 依 據 (2: 1) 其 餘 內 容 亦 與 在 弟 前 唸 到 的 一 樣 這 封 信 的 基 本 結 構, 可 以 分 析 如 下 : 244

252 第 二 十 五 章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與 弟 鐸 書 設 候 辭 (1 :1-4) 克 里 特 教 會 的 眾 領 袖 (1 :5-9) 給 弟 鐸 的 任 務 (1 :5) 長 老 需 有 的 素 質 (1 :6-9) 真 假 教 導 (1 :10-3:8) 假 導 師 的 本 質 (1 :10-16) 真 導 師 的 教 導 (2:1-3:8) 一 一 基 督 徒 在 天 主 立 家 應 有 的 表 現 (2:1-15) 表 現 (2:1-10) 理 由 : 因 已 被 天 主 救 贖 (2:11-15) 一 一 一 基 督 徒 在 社 會 應 有 的 表 現 (3:1-8) 表 現 (3:1-2) 理 由 : 因 已 被 天 主 救 贖 (3:3-8) 避 免 紛 爭 和 分 裂 (3:9-11) 數 項 公 事 及 最 後 問 候 和 祝 福 (3:12-15) 2. 書 寫 對 象 三 封 牧 函 的 書 寫 對 象 為 弟 茂 德 和 弟 鐸 ' 兩 位 皆 是 保 祿 傳 教 生 涯 中 的 親 密 戰 友 弟 茂 德 在 多 封 保 祿 書 信 及 宗 徒 大 事 錄 士 被 提 及, 而 弟 鐸 則 在 格 林 多 人 後 書 及 迦 拉 達 人 書 扮 演 一 個 分 重 要 的 角 色 2.1 弟 茂 德 從 宗 徒 大 事 錄 得 知 (1 6:1-3), 保 樣 在 亞 細 亞 的 呂 斯 特 辣 遇 上 弟 茂 德, 並 邀 請 他 成 為 他 傳 教 旅 程 的 夥 伴 弟 茂 德 的 父 245

253 分 主 合 親 是 希 臘 人, 母 親 是 信 了 主 的 猶 太 婦 人 按 弟 後 1:5; 3:15 記 載, 他 自 幼 熟 讀 希 伯 來 文 聖 經, 並 於 保 祿 到 達 以 前, 已 因 著 母 親 和 外 祖 母 的 感 染 而 歸 向 基 督 保 樣 在 多 封 由 他 自 己 所 寫 的 書 信 中, 也 有 提 及 弟 茂 德, 說 他 是 一 個 忠 實 可 靠 的 夥 伴 和 合 作 者 ( 羅 16:21; 格 前 4:17 等 ) 弟 茂 德 曾 代 表 保 祿 與 多 個 團 體 交 往, 比 方 得 撤 洛 尼 ( 得 前 3:2, 6) 格 林 多 ( 格 前 4:17; 16:10-11) 以 及 斐 理 伯 ( 斐 2:19-23), 並 在 保 祿 被 囚 時 與 他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 費 1 節 ) 當 保 祿 寫 信 給 羅 馬 的 團 體 時, 他 亦 在 旁 ( 羅 16:21) 他 更 是 保 樣 多 封 書 信 的 共 同 發 信 人 ( 格 後 1:1; 斐 1:1; 得 前 1:1; 費 1 節 ; 哥 1:1; 得 後 1: 1) 在 其 他 地 方, 他 也 多 次 被 提 及 ( 參 閱 宗 17:14-15; 18:5; 19:22; 20:4; 希 13:23 ) 2.2 弟 鐸 雖 然 路 加 在 宗 徒 大 事 錄 沒 有 提 到 弟 鐸 的 名 字, {ê. 保 祿 在 迦 拉 達 人 書 及 格 林 多 人 後 書 均 顯 示, 弟 鐸 是 他 傳 教 工 作 上 的 一 位 得 力 助 手 弟 鐸 是 一 位 外 邦 基 督 徒 從 迦 2:1 月 3 得 知, 當 保 祿 有 需 要 上 耶 路 撒 冷 在 當 地 教 會 領 袖 前 証 實 自 己 的 宗 徒 職 權 時, 除 了 巴 爾 納 伯 以 外, 也 帶 了 弟 鐸 同 往 ( 參 閱 宗 15:2 所 說, 團 體 決 定 派 他 們 中 的 幾 個 人 J 與 保 棒 和 巴 爾 納 伯 同 往 ) 弟 鐸 亦 一 度 是 有 關 外 邦 人 應 否 受 割 損 的 激 烈 爭 辯 的 焦 點 ( 他 本 身 不 是 猶 太 人, 也 沒 有 受 割 損 ), 但 見 保 祿 在 是 次 爭 辯 中 力 抗 弟 鐸 也 要 受 割 損 的 要 求 ( 參 閱 迦 2:3-5) 弟 鐸 後 來 滿 全 一 項 敏 感 但 重 要 的 使 命, 讓 格 林 多 的 團 體 得 與 保 祿 修 好 ( 格 後 12:18; 2:13; 7:6-7, 13-16) 保 樣 給 團 體 的 血 淚 書 J 應 是 他 帶 去 格 林 多 的 他 並 且 在 那 裡 代 表 保 祿 完 成 為 耶 路 撒 冷 教 會 募 捐 的 工 作 隨 後 他 再 從 馬 其 頓 到 了 格 林 多, 246

254 第 二 十 五 章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與 弟 鐸 書 立 保 祿 先 走 一 步, 可 能 是 為 了 於 第 一 時 間 把 格 後 帶 給 團 體 { 格 後 8:6, 16-24; 12:18)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三 封 牧 函 的 真 實 性 是 一 個 爭 議 的 問 題 因 著 這 個 緣 故, 這 些 牧 函 的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同 樣 是 不 容 易 確 定 的 3.1 事 態 假 設 對 於 三 封 牧 函 的 寫 作 背 景, 聖 經 學 界 存 有 如 此 假 設 : 弟 鐸 書 可 能 先 弟 茂 德 前 書 寫 成, 三 封 牧 函 表 面 上 述 說 的 大 概 是 兩 年 間 發 生 的 事 據 說 保 持 離 開 克 里 特 後 ( 鐸 1:5), 可 能 去 7 厄 弗 戶 斤, 因 他 有 意 派 提 希 苛 往 克 里 特 去 ( 鐸 3:12), 而 在 新 的, 提 希 苛 是 與 小 亞 細 亞 和 厄 弗 所 有 關 連 的 人 物 ( 宗 20:4; 哥 -1 :7; 弗 6:21; 弟 後 4:12) 保 樣 繼 而 往 西 北 行, 朝 馬 其 頓 走 去 有 弟 茂 德 則 留 在 厄 弗 所? ), 而 弟 茂 德 前 書 可 能 就 是 此 時 送 雪 的 ( 弟 前 1:3) 他 隨 後 繼 續 往 西 行, 應 是 在 尼 苛 頗 里 過 了 一 個 冬 天 ( 鐸 3:12) 從 那 裡 他 起 程 往 羅 馬 去, 有 弟 鐸 陪 同 鐸 3:12; 弟 後 4:10) 在 羅 馬 受 審 和 被 囚 之 前 和 期 間, 應 有 其 他 基 督 徒 和 同 工 在 他 左 右 ( 弟 後 4:10-12, 等 ) 他 不 圭 遭 遇 的 消 息 輾 轉 傳 到 厄 弗 戶 斤, 不 少 人 因 此 而 背 棄 了 他 ( 弟 是 1:15), 但 殼 乃 息 佛 洛 卻 離 別 他 的 家 人 到 羅 馬 訪 尋 他 ( 弟 後 1:16-17) 同 工 中, 提 希 苛 也 到 了 羅 馬 ( 從 克 里 特 或 厄 弗 所 天 到? ), 但 保 祿 把 他 遣 回 厄 弗 所 ( 弟 後 4:12) 保 祿 卻 要 求 美 安 德 迅 速 在 冬 天 來 臨 前 經 特 洛 阿 來 到 羅 馬 ( 弟 後 4:9, 13, 2 1) 另 一 次 提 到 冬 天, 可 見 三 封 牧 函 報 道 的 事 故 是 在 兩 年 或 甚 至 超 過 兩 年 時 間 內 發 生 的 247

255 分 論 3.2 書 信 的 真 實 性 以 上 三 封 牧 函 事 態 的 報 道 很 難 套 人 保 祿 生 平 的 事 跡 中 故 始 自 十 九 世 紀, 很 多 學 者 辯 論 說, 這 些 牧 函 是 後 來 保 祿 的 一 位 弟 子 所 寫 的, 所 列 舉 的 論 點 相 當 具 說 服 力, 其 中 包 括 : (1) 雖 然 三 封 牧 函 包 含 一 些 保 祿 書 信 的 片 斷 ( 羅 馬 人 書 格 林 多 人 前 書 和 迦 拉 達 人 書, 亦 可 能 同 時 包 括 斐 理 伯 人 書 ), 但 這 些 牧 函 在 用 詞 文 法 和 風 格 方 面 都 與 保 祿 的 真 實 書 信 有 別 更 何 況 一 些 屬 於 保 樣 的 重 要 神 學 思 想 不 見 出 現 ( 如 信 徒 與 基 督 的 緊 密 結 合, 聖 神 的 德 能 和 作 証, 從 法 律 解 救 出 來 的 自 由 等 ), 而 某 些 詞 句 則 另 具 含 意 ( 比 方 信 仰 一 詞 差 不 多 成 為 基 督 徒 宗 教 的 同 義 詞, 有 別 於 保 祿 所 指 的 信 眾 與 基 督 的 關 條 ) (2) 弟 茂 德 前 書 看 似 是 保 綠 於 馬 其 頓 的 旅 程 中 寫 給 弟 茂 德 的 但 按 宗 徒 大 事 錄 記 敘, 在 同 一 的 旅 程 中, 弟 茂 德 就 在 保 祿 左 右 ( 宗 20:1-6) (3) 沒 有 任 何 其 他 經 卷 提 到 保 祿 在 克 里 特 傳 教 宗 徒 大 事 錄 只 報 道 保 線 被 押 送 往 羅 馬 時 曾 路 經 那 裡 ( 宗 27:7-13) (4) 在 弟 後 提 到 的 在 羅 馬 被 囚 不 會 相 等 於 宗 28 章 所 述 說 的 若 保 祿 真 的 兩 次 被 囚, 那 麼 他 應 是 在 羅 馬 獲 釋 後 便 去 了 克 里 特 和 厄 弗 所 ( 弟 前 和 鐸 所 說 的 ), 然 後 再 回 到 羅 馬 重 新 入 獄 ( 弟 後 所 說 的 ), 最 後 在 那 裡 被 處 決 致 命 只 是 保 棒 自 己 一 直 計 畫 路 經 羅 馬 往 西 班 牙 傳 教 ; 看 來 他 在 東 方 的 傳 教 工 作 已 告 一 段 落 ( 羅 15:17-29), 重 返 東 方 傳 教 不 似 在 此 計 畫 中 再 者, 路 加 的 排 列 一 一 耶 穌 和 保 標 分 別 朝 著 耶 路 撒 冷 和 羅 馬 走 去 最 終 面 臨 苦 難 和 死 248

256 第 二 十 五 章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與 弟 鐸 書 亡 一 一 也 肯 定 如 此 的 結 局 5) 最 重 要 的 是, 三 封 牧 函 在 內 容 重 點 方 面 也 明 顯 與 保 樣 的 真 實 書 信 有 別 這 些 牧 函 假 設 一 個 比 較 有 組 織 的 教 會 體 制, 這 是 在 保 祿 的 真 實 書 信 中 看 不 到 的 在 牧 函 中, 對 末 世 的 迫 切 期 待 明 顯 地 減 弱, 這 亦 與 在 保 祿 的 真 實 書 信 中 所 見 的 有 別 再 者, 牧 函 在 論 及 基 督 時, 戶 斤 強 調 的 乃 是 他 的 誕 生 和 復 活, 不 像 保 祿 那 樣, 較 側 重 於 論 說 他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死 亡 種 種 跡 象 顯 示, 三 封 牧 函 表 達 的 已 是 比 較 後 代 的 觀 點, 在 在 展 露 著 保 祿 思 想 的 改 變 和 發 展 雖 然 三 封 牧 函 是 託 保 祿 之 名 寫 成, 但 它 們 不 是 偽 造 的 三 古 希 臘 羅 馬 時 代, 託 名 寫 信 可 算 普 遍, 源 遠 流 長 通 常 令 者 只 懷 有 延 伸 老 師 學 說 的 意 願, 藉 此 解 說 目 前 的 難 題 他 童 在 說 : 若 老 師 在, 在 同 一 的 處 境 中, 他 會 如 此 這 般 說 為 去 齒 的 讀 者 而 言, 他 們 會 很 清 楚 保 祿 不 是 這 些 信 件 的 真 正 作 考 這 些 信 件 延 伸 宗 徒 的 思 想 ' 代 表 著 為 後 代 設 想 而 付 出 的 努 力 3.3 寫 作 目 的 三 封 牧 函 的 寫 作 背 景 不 甚 明 確, 比 較 顯 明 之 處 就 是, 一 蓋 在 各 教 會 團 體 流 傳 的 保 持 的 權 威 正 受 一 些 假 導 師 的 教 導 所 噩 脅, 而 眾 教 會 亦 因 基 督 再 來 的 遲 延 需 要 在 世 界 中 作 出 適 當 封 謂 應 故 此 一 位 基 督 徒 站 出 來 代 表 教 會 以 保 祿 的 名 義 寫 了 這 些 給 二 位 認 許 牧 者 的 函 件, 確 使 保 祿 遺 留 下 來 的 寶 貴 教 訓 等 以 保 存 目 的 是 讓 團 體 認 清 如 何 透 過 持 守 團 體 的 秩 序 正 直 的 教 會 訓 導 以 及 虔 誠 的 生 活, 抗 衡 假 導 師 的 謬 論, 成 為 - 永 生 的 承 繼 人 J ( 鐸 3:7) 249

257 分 治 故 此 在 基 本 內 容 方 面, 三 封 牧 函 似 乎 側 重 於 以 哲 理 為 重 心 的 辯 論 它 們 的 作 者 視 基 督 徒 信 仰 為 至 理, 是 唯 一 的 生 命 之 道 他 呼 籲 眾 教 會 領 袖, 並 藉 著 他 們 呼 籲 所 有 信 眾 重 新 懷 抱 保 祿 的 名 訓, 並 把 它 融 會 在 生 活 中 保 祿 的 一 吉 一 行 可 作 基 督 徒 生 活 的 典 範, 那 些 反 對 他 和 他 的 福 音 的 人 實 在 是 一 些 假 導 師 和 詭 辯 者 O 相 關 地, 牧 函 的 作 者 更 加 著 意 要 求 教 會 內 的 牧 者 們 看 重 和 持 守 教 會 內 和 社 會 中 的 架 構 和 秩 序 對 他 來 說, 基 督 徒 信 仰 能 夠 平 衡 神 聖 王 國 和 人 間 秩 序 的 關 條, 深 懂 天 主 普 救 世 人 的 意 願 以 及 自 身 為 合 一 的 導 向, 滿 足 當 今 各 文 化 和 各 階 層 內 心 的 渴 望 4. 中 心 思 想 三 封 牧 函 的 主 題 思 想 可 分 為 兩 面 : 4.1 持 守 教 會 秩 序 特 別 為 弟 茂 德 前 書 及 弟 鐸 書 而 盲, 最 重 要 的 主 題 可 能 便 是 教 會 秩 序 與 此 主 題 有 闊 的 就 是 一 些 家 訓 形 式 的 勸 諭 ( 比 方 弟 前 2:9-10) 教 會 秩 序 的 主 題 在 弟 前 看 似 隨 意 發 揮, 副 題 包 括 : 崇 拜 (2 章 ) 監 督 與 執 事 (3 章 ) 寡 婦 (5 章 ) 長 老 (5 章 ) 以 及 奴 隸 (6 章 ) 與 這 一 切 組 別 有 關 的 規 條 不 是 單 一 的 列 出, 而 更 像 是 從 不 同 源 流 收 集 而 成, 用 途 在 於 抗 衡 異 端 者, 因 而 介 定 正 統 教 義 和 正 統 教 會 秩 序 的 思 想 在 兩 封 信 的 分 量 很 重 ( 參 閱 鐸 1:9-10) 弟 鐸 書 和 弟 茂 德 前 書 內 容 相 若, 重 複 要 求 持 守 教 會 這 個 天 主 之 家 的 程 序 ( 弟 前 3:15), 但 所 持 的 神 學 動 機 不 同 250

258 第 二 十 五 章 弟 茂 德 前 後 書 與 弟 鐸 書 美 鐸 書 的 主 題 為 救 贖 J 故 此 救 贖 和 救 主 二 詞 多 丈 血 現 弟 茂 德 前 書 則 強 調 所 有 天 主 創 造 的 美 善 ( 弟 前 4:1-5) 五 身 為 精 神 方 面 的 遺 囑, 弟 茂 德 後 書 明 確 建 議 效 法 保 祿, 他 是 一 切 有 意 傳 授 他 的 教 誨 者 的 典 範 這 封 信 特 別 突 出 保 祿 受 苦 宗 徒 的 形 象, 他 的 堅 忍 可 作 弟 茂 德 和 所 有 基 督 徒 的 典 範 弟 後 3:12) 4.2 抗 衡 假 導 師 三 封 牧 函 皆 有 抗 衡 假 導 師 作 背 景, 只 是 這 些 假 導 師 的 身 丑 不 易 辨 認 o 他 們 自 稱 為 法 學 士 J ( 弟 前 1:7), 而 牧 函 的 作 者 則 抨 擊 他 們 為 法 律 的 爭 論 的 煽 動 者 ( 鐸 3:9) 和 人 封 規 定 的 倡 議 者, 他 們 對 猶 太 傳 說 亦 感 興 趣 ( 鐸 1:14; 弟 前 1:4) 他 們 同 時 亦 推 動 極 端 的 苦 行, 反 對 婚 姻, 嚴 格 禁 食 ( 弟 前 4:3-5) 他 們 相 信 信 眾 復 活 已 成 事 實 ( 弟 後 2:18), 並 十 分 重 視 祖 譜 ( 鐸 3:9) 雖 然 從 牧 函 中 可 以 看 出 這 些 假 導 師 封 觀 點, 但 人 們 很 難 確 定 他 們 的 身 分 他 們 可 能 屬 於 同 一 的 組 別, 或 是 來 自 不 同 的 組 別, 我 們 但 見 牧 函 的 作 者 在 函 件 中 表 達 對 不 同 異 端 邪 說 的 關 注, 又 或 者 他 只 是 大 體 上 指 出 一 總 異 端 邪 說 的 狂 妄 牧 函 首 先 指 出, 假 導 師 的 出 現 是 末 世 臨 現 的 記 號 ( 弟 前 4: 1; 弟 後 3: 1), 因 而 要 力 拒 基 督 徒 必 須 認 清 這 個 世 界 為 天 主 所 造 ( 弟 前 4:3-5), 因 而 與 世 間 事 物 有 一 定 的 聯 繫 教 會 團 體 的 領 導 人 應 在 倫 理 道 德 方 面 是 無 可 指 摘 的 ( 弟 前 3:2-12), 應 與 那 些 假 導 師 有 很 大 的 分 別 ( 弟 前 6:3-10) 故 此 持 守 舊 約 律 法 是 重 要 的, 因 為 它 們 是 為 那 些 不 守 法 者 而 設 ( 弟 前 1:8-11) 更 重 要 的 是 教 會 傳 統, 它 是 抗 衡 異 端 邪 說 最 其 決 定 性 的 準 則 一 個 無 瑕 和 有 秩 序 的 教 會 團 體 正 好 保 証 它 本 身 是 正 統 251

259 分 論 的, 有 別 於 異 端 的 組 別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三 封 牧 函 似 乎 以 愛 琴 海, 特 別 是 小 亞 細 亞 一 帶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為 寫 作 對 象, 致 使 大 部 分 學 者 相 信 這 些 書 信 亦 是 在 那 個 區 域 寫 成 的, 地 點 可 能 是 厄 弗 戶 斤 至 於 寫 作 年 分, 就 有 不 同 的 建 議 這 些 信 所 顯 示 比 較 有 組 織 的 教 會 架 構 和 所 用 的 詞 彙 等, 都 指 向 一 個 比 較 晚 的 寫 作 年 代 可 是, 除 了 鐸 1:7 所 說 的, 這 些 信 不 似 認 識 以 單 一 監 督 為 首 的 教 會 組 織 當 教 父 依 納 爵. 安 提 約 基 於 公 元 110 年 寫 信 給 小 亞 細 亞 的 一 些 教 會 團 體 時, 這 種 架 構 似 乎 已 存 於 它 們 中 有 見 及 此, 三 封 牧 函 的 寫 作 年 分 不 會 遲 於 公 元 110 年, 可 能 就 在 公 元 100 年 左 右 寫 成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G.W.Knight III, Commentary on the Pastora1 Epistles, NIGTC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2) W.G.K 詣 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R.A. Wi1d, "The Pastoral Letters", N 且 虹 "

260 第 二 十 六 章 希 伯 來 人 書 第 二 十 六 章 希 伯 來 人 書 希 伯 來 人 書 看 來 是 一 篇 由 一 位 身 分 不 詳 的 基 督 徒 撰 寫 的 宣 告 文 作 者 自 己 稱 它 為 道 理 或 勸 慰 的 話 J (5:11; 6:1; 13:22), 藉 此 論 証 基 督 為 我 們 獲 得 圓 滿 的 救 贖 但 形 式 上, 這 分 作 品 還 是 一 封 函 件, 雖 然 缺 少 一 般 信 首 的 致 候 和 頌 謝, 直 信 尾 卻 是 完 完 整 整 的, 與 一 般 保 祿 書 信 的 結 語 無 異, 由 行 堅 計 畫 祝 福 囑 託 和 問 安 以 及 告 別 話 組 成 (1 3:18-25)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希 伯 來 人 書 的 內 容, 主 要 由 有 關 基 督 的 神 學 論 據 和 勸 諭 組 成 : 神 學 論 據 在 於 証 實 基 督 為 人 獲 得 最 後 圓 滿 的 救 贖 ' 勸 主 動 則 是 為 那 些 在 信 仰 和 信 仰 實 踐 方 面 日 漸 退 步 的 基 督 徒 而 設, 藉 此 勸 告 他 們 不 要 離 棄 信 仰 (2:1; 10:32-36; 13:22) 這 富 論 文 的 結 構 嚴 謹, 作 者 很 有 信 心 地 逐 步 發 揮 和 分 析 它 的 主 題 他 要 強 調 的 似 乎 有 三 點 (1) 基 督 比 任 何 先 知 卓 越 (1 :1-3), 亦 凌 駕 眾 天 使 之 上 (1 :5-2:18), 就 算 梅 瑟 也 不 能 與 他 相 士 (3:1-6) : (2) 基 督 的 司 祭 職 比 肋 未 司 祭 職 卓 越 (4:14-7:28) ( 3) 基 督 在 天 上 聖 所 舉 行 的 祭 獻 比 任 何 通 過 肋 未 司 祭 的 于 在 地 二 獻 的 全 矯 祭 卓 越 (8-10 章 ) 作 品 中 有 關 基 督 的 論 據 和 勸 諭 內 容 交 錯, 不 少 勸 諭 是 加 插 在 討 論 中 的 (2:1-4; 3:7-4:11; 4:14-16; 5:11-6:12; 10:19-39; 12:1-13; 12:14-29; 13:1-17), 使 人 覺 著 這 些 勸 諭 出 自 相 闊 的 道 理, 突 出 直 述 與 命 令 的 效 果 Cindicative-imperative pattern) 253

261 分 論 因 著 這 個 緣 故, 它 的 基 本 結 構 不 容 易 辨 認 不 少 人 接 受 把 作 品 一 分 為 三 的 分 析 : 天 主 子 比 天 使 和 梅 瑟 卓 越 (1 :1-4:13) 基 督 為 完 美 的 大 司 祭 ( 4:14-10:31) 他 開 始 和 滿 全 人 的 信 仰 (1 0:32-13:17) 但 比 較 詳 細 的 分 析, 就 有 不 同 的 建 議, 以 下 是 其 中 一 個 例 子 : 導 言 (1 :1-4) 天 主 子 超 越 眾 天 使 (1 :5-2:18) 天 主 子 座 於 寶 座 上 (1 :5-14) 人 應 忠 信 (2:1-4) 耶 穌 自 貶 而 受 舉 揚 (2:5-18) 耶 穌 為 仁 慈 和 忠 信 的 大 司 祭 (3:1-5:10) 耶 穌 為 忠 信 之 子, 他 超 越 梅 瑟 (3:1-6) 人 當 以 以 色 列 的 不 忠 借 鏡 (3:7-4:13) 耶 穌, 仁 慈 的 大 司 祭 (4:14 一 5:10) 耶 穌 永 恆 的 司 祭 職 和 永 恆 的 祭 獻 (5:11-10:39) 人 應 在 精 神 上 更 新 的 11-6:20) 耶 穌 按 默 基 瑟 德 的 品 位 為 司 祭 (7:1-28) 一 一 默 基 瑟 德 和 自 力 未 的 可 祭 職 (7:1-10) 一 一 肋 未 的 司 祭 職 已 被 取 替 (7:11-28) 永 恆 的 祭 獻 (8:1-9:28) 一 一 舊 約 會 幕 和 崇 拜 (8:1-9:10) 一 一 耶 穌 天 上 新 約 和 完 美 的 祭 獻 (9:11-28) 耶 穌 的 祭 獻 為 持 守 信 仰 的 原 動 力 (1 0:1-39) 一 一 舊 約 的 祭 獻 和 耶 穌 一 次 過 的 祭 獻 (1 0:1-18) 一 一 一 對 過 往 的 肯 定 判 斷 和 回 憶 (1 0:19-39) 254

262 第 二 十 六 章 希 伯 來 人 書 典 範 紀 律 和 不 服 從 01:1-12:29) 先 祖 的 信 德 (11:1-40) 天 主 如 何 對 待 祂 的 兒 子 02:1-13) 對 不 服 從 者 的 懲 罰 02:14-29) 最 後 呼 籲 問 候 和 祝 福 03:1-25) 2. 書 信 對 象 希 伯 來 人 書 的 作 者 有 時 直 接 向 他 的 讀 者 說 話 (5:11-12; 6: 9; 10:32-34; 13:7, 18 一 凹, 23), 可 能 在 心 目 中 已 有 特 定 的 寫 作 對 象 只 是, 這 些 對 象 是 不 容 易 辨 認 的 作 品 從 沒 有 提 及 他 們, 而 希 伯 來 人 書 這 個 標 題 也 是 日 後 因 應 作 品 的 內 容 而 量 定 出 來 的 不 少 人 認 為 這 分 作 品 是 為 猶 太 基 督 徒 而 寫 的, 所 列 舉 的 理 由 包 括 : (1) 作 者 運 用 舊 約 聖 經 的 手 法 靈 活, 他 在 作 品 中 縱 貫 整 個 舊 約 思 想 領 域, 假 設 他 的 讀 者 對 猶 太 觀 點 和 概 念 有 很 清 晰 的 認 識, 尤 其 是 關 乎 猶 太 祭 獻 的 觀 念 ; (2) 作 者 大 量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及 以 之 作 論 據 ; (3) 他 所 持 的 神 學 論 據 似 乎 都 是 以 猶 太 人 為 對 象, 他 強 調 新 約 比 舊 約 卓 越, 基 督 的 司 祭 職 和 祭 獻 也 比 舊 約 的 卓 越 基 於 上 述 理 由, 所 下 的 結 論 便 是 : 這 分 作 品 的 對 象 極 之 可 能 是 猶 太 基 督 徒 只 是, 他 們 是 哪 裡 的 猶 太 基 督 徒 呢? 在 巴 肋 斯 坦 本 土 的 猶 太 基 督 徒, 還 是 僑 居 在 外 的 猶 太 基 督 徒? 255

263 分 論 但 也 有 人 相 信 這 分 作 品 的 寫 作 對 象 為 外 邦 基 督 徒 很 早 期 的 外 邦 基 督 徒 自 視 為 天 主 給 舊 約 天 主 子 民 的 祝 福 和 許 諾 的 繼 承 人 o 一 朝 成 為 基 督 徒, 他 們 實 是 真 的 以 色 列, 天 主 的 真 正 選 民, 甚 至 舊 約 聖 經 也 是 為 他 們 而 寫 的 早 期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包 括 新 興 的 外 邦 基 督 徒 團 體 在 內, 視 舊 約 為 他 們 的 聖 經, 這 些 經 卷 在 他 們 的 信 仰 生 活 中 佔 有 很 崇 高 的 位 置 早 期 單 純 的 基 督 徒 對 舊 約 聖 經 有 一 定 的 認 識, 更 何 況 有 一 定 文 他 水 平 的 希 伯 來 人 書 的 讀 者 呢? 只 是, 這 些 看 來 有 相 當 文 他 背 景 的 讀 者 所 屬 何 地? 格 林 多 厄 弗 所 安 提 約 基 雅 塞 浦 路 斯 島 等 都 是 一 些 推 測 更 有 人 多 加 一 個 可 能 性, 羅 馬, 因 為 這 分 作 品 在 克 萊 孟 一 書 ( 一 封 出 自 羅 馬 的 書 信 ) 被 提 及, 兩 者 有 某 些 共 通 點, 且 作 者 也 在 13:24 提 到 意 大 利 的 弟 兄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希 伯 來 人 書 相 信 不 是 保 祿 所 寫 的, 相 應 地 它 的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亦 需 從 這 角 度 看 3.1 作 品 的 真 實 性 二 世 紀 中 葉 亞 力 山 大 里 的 詮 釋 學 者 視 希 伯 來 人 書 為 保 祿 的 書 信 之 一, 雖 則 他 們 也 覺 察 到 這 封 信 在 詞 彙 和 風 格 方 面 與 其 他 的 保 祿 書 信 有 別, 對 它 的 真 實 性 問 題 需 要 特 別 加 以 註 釋 克 萊 孟. 亞 力 山 卓 相 信 這 是 路 加 把 保 樣 以 希 伯 來 文 寫 成 的 信 翻 譯 過 來 的 結 果, 而 奧 利 振 則 堅 持 它 出 自 保 榜 的 一 位 弟 子, 只 是 這 位 弟 子 的 名 字 不 詳 自 第 四 五 世 紀 開 始, 西 方 教 會 視 這 分 作 品 為 保 祿 所 寫, 直 至 第 十 六 世 紀, 它 的 真 實 性 才 嚴 重 地 受 懷 疑 目 前, 絕 大 多 數 人 都 不 接 受 它 為 保 樣 所 寫, 亦 不 相 信 它 出 自 保 祿 的 弟 子, 因 為 它 在 多 方 面 都 與 保 祿 256

264 第 二 十 六 章 希 伯 來 人 書 的 信 相 異 : 不 同 詞 彙 和 風 格, 不 同 結 構 組 織 ( 教 義 與 勸 論 交 錯 ), 不 同 手 法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等 希 伯 來 人 書 看 似 一 分 神 學 論 文, 產 自 另 一 時 代, 那 時, 教 會 己 從 理 論 的 層 次 並 以 寫 作 的 形 式 來 談 論 猶 太 宗 教 這 種 形 式 包 括 以 傳 統 猶 太 方 式 來 解 釋 聖 經, 這 是 在 其 他 新 約 經 卷 比 較 少 見 的, 比 方 希 3:7-14 是 用 來 解 釋 詠 95 篇 的, 而 希 7:1-25 就 同 時 用 來 解 釋 詠 110 篇 和 創 14:17-20 作 者 採 用 的 釋 經 手 法 近 乎 昔 日 亞 力 山 大 里 的 詮 釋 學 者 的 做 法, 不 著 重 經 文 的 本 意, 卻 比 較 深 究 經 文 的 神 聖 寓 意 和 倫 理 意 義 (al1egorical exposition, typological exegesis) 整 分 作 品 內 容 近 似 希 臘 他 猶 太 博 學 士 之 作 就 神 學 內 容 來 看, 這 分 作 品 更 不 可 能 是 保 祿 之 作, 亦 不 似 是 出 自 保 祿 的 一 位 弟 子 其 中 論 及 教 會 基 督 以 及 末 世 封 觀 點 都 與 保 祿 的 一 貫 看 法 有 別 比 方 它 是 從 被 舉 揚 而 不 是 從 復 活 這 個 取 向 去 論 及 基 督 的, 而 保 樣 本 人 則 從 不 論 述 基 督 封 大 司 祭 職 作 者 只 從 赦 罪 的 角 度 來 看 舊 約 的 法 律, 而 保 祿 則 不 會 像 他 那 樣 強 調 再 次 悔 改 是 不 可 能 的 (6:4-8; 10:26; 12: 17) 種 種 跡 象 顯 示, 作 品 已 遠 離 宗 徒 時 代, 所 談 論 的 部 分 內 容 為 一 些 領 袖 的 過 往 表 現 (13:7), 且 在 它 內 猶 太 基 督 徒 與 外 邦 基 督 徒 之 爭 亦 似 成 陳 跡, 已 從 理 論 的 層 面 看 故 作 者 的 身 分 不 詳, 在 信 首 亦 不 見 其 名 他 似 乎 有 希 臘 文 化 背 景, 且 受 柏 拉 圖 哲 理 影 響, 因 他 喜 歡 把 天 上 人 間 比 對, 視 後 者 只 是 前 者 的 影 子 3.2 寫 作 目 的 作 者 嘗 試 在 希 伯 來 人 書 指 出, 舊 約, 特 別 是 舊 約 的 祭 257

265 分 論 獻, 已 被 耶 穌 的 祭 獻 所 取 替, 他 同 時 呼 籲 讀 者 不 要 放 棄 信 仰 ( 參 閱 2:1 寸 ; 3:12; 6:4-6) 他 可 能 認 為 讀 者 對 舊 約 祭 獻 的 看 法 接 近 危 害 他 們 的 基 督 徒 信 仰 的 程 度, 故 此 寫 了 這 篇 論 文, 不 是 為 發 表 這 方 面 的 理 論, 而 是 為 了 挽 救 他 們 脫 離 背 信 的 危 機 信 眾 不 似 受 假 導 師 的 騷 擾, 他 們 實 是 在 信 仰 方 面 退 步, 害 怕 受 苦, 在 團 體 中 缺 乏 互 信 (5:11-12; 10:25,35; 12:3,12-13; 13:17), 雖 則 過 往 也 曾 有 過 光 彩 的 表 現 (6:10; 10:32-39) 更 有 人 認 為 作 品 的 書 寫 對 象 曾 因 信 仰 而 遭 受 迫 害, 被 監 禁, 財 物 被 充 公 誠 然 他 們 懷 著 喜 樂 忍 受 這 一 切 故 此 作 者 在 作 品 中 鼓 勵 他 們 繼 續 生 活 他 們 的 信 仰, 努 力 行 善, 直 到 主 再 度 來 臨 (1 0:32-39) 在 這 方 面, 他 們 有 聖 祖 們 作 表 率, 聖 祖 們 忠 信 地 堅 忍 一 切, 只 寄 望 基 督 以 自 己 的 祭 獻 為 天 主 子 民 帶 來 圖 滿 的 救 贖 (11 章 ) 耶 穌 一 生 為 忠 信 堅 忍 的 典 範, 足 為 基 督 徒 仿 效 (1 2:1-1 1) 也 有 人 說 這 分 作 品 本 身 亦 可 能 是 一 篇 成 文 的 講 道 詞, 為 一 個 獨 特 團 體 而 設, 為 達 至 類 似 上 述 的 目 的 4. 中 心 思 想 作 品 中 的 神 學 思 想 決 定 於 旅 途 中 天 主 子 民 的 概 念 在 旅 途 中 這 個 思 想 在 作 品 的 勸 論 部 分 更 加 顯 而 易 見, 3:7-4:13 就 是 最 佳 例 子 信 徒 必 須 克 勝 長 長 旅 途 中 的 疲 累, 而 且 一 定 可 以 克 勝 這 種 疲 累, 辦 法 就 是 放 眼 未 來, 默 思 旅 程 的 終 向 一 一 在 天 上 之 城 之 安 息 這 個 意 象 指 向 一 種 有 時 間 和 空 間 式 樣 的 末 世 觀 那 些 在 旅 途 中 的 信 徒 要 肯 定 目 前 的 一 切, 認 清 所 走 的 路 向, 減 輕 辛 勞 他 們 同 時 亦 需 回 顧 過 往, 這 樣 做 亦 能 消 滅 疲 乏 疲 倦 者 可 以 回 想 舊 約, 那 是 昔 日 的 許 諾, 可 258

266 第 二 十 六 章 希 伯 來 人 書 提 升 繼 續 前 行 的 勇 氣 圍 繞 著 在 旅 途 中 的 主 題, 產 生 了 其 他 的 基 本 思 想 忠 信 就 是 與 其 他 旅 途 中 的 弟 兄 姊 妹 繼 續 前 行 這 麼 一 回 事 o 有 r 罪 惡 就 是 墮 後, 生 厭 倦, 即 失 掉 信 仰 和 背 信 還 r 基 督 徒 的 希 望 亦 相 等 於 對 這 長 長 旅 途 目 的 地 的 渴 望 一 方 面, 許 諾 已 經 滿 全, 天 主 子 民 已 經 上 路 另 一 方 面, 距 離 終 點 還 遠, 還 未 抵 達 目 的 地, 天 主 子 民 仍 須 不 斷 努 力 他 們 希 望 的 依 據 在 於 救 贖 工 程, 在 於 基 督 的 祭 獻, 在 於 這 位 大 司 祭 本 身 (4:14-7:28) 基 督 是 完 美 的 大 司 祭, 他 的 司 集 職 務 和 祭 獻 遠 超 舊 約 的 司 祭 職 務 和 祭 獻 舊 約 本 身 亦 是 一 樣, 它 絕 不 能 與 新 約 相 比 (8:1-10:18) 它 們 的 關 係 就 像 象 徵 與 現 實 一 般, 又 或 是 許 諾 與 滿 全 一 樣, 完 全 不 能 比 擬 換 吉 之, 新 約 遠 遠 超 越 並 取 替 了 舊 約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信 中 有 關 基 督 的 祭 獻 遠 比 肋 未 司 祭 的 祭 獻 卓 越 的 論 証, 推 使 部 分 學 者 對 讀 者 的 處 境 作 出 結 論 說 : 他 們 身 處 接 納 或 是 重 拾 猶 太 宗 教 儀 式 的 危 機 中 這 些 學 者 亦 因 而 推 論 書 倍 的 寫 作 年 分 為 公 元 70 年 前, 即 聖 殿 被 毀 之 前, 因 聖 殿 被 毀 以 後, 就 不 能 在 那 裡 再 舉 行 甚 麼 宗 教 儀 式 了 如 此 結 論 不 是 無 可 能 的, 但 亦 不 容 否 認, 就 算 宗 教 儀 式 不 能 再 在 聖 殿 中 舉 行, 基 督 徒 作 者 也 大 可 繼 續 寫 關 於 聖 殿 的 祭 獻 無 論 怎 樣, 希 伯 來 人 書 不 像 是 關 乎 耶 路 撒 冷 宗 教 儀 式 的 討 論, 文 中 論 據 實 質 指 向 出 谷 紀 中 有 關 帳 幕 殿 宇 的 報 道 作 品 指 向 迫 害 (6:10-11; 10:32-34; 12:4), 但 未 許 確 定 年 分 它 亦 提 及 意 大 利 的 弟 兄 們...J (13:24) 克 萊 孟 一 書 ( 於 259

267 分 論 公 元 96 年 前 寫 成 ) 更 假 設 這 分 作 品 已 經 存 在 假 若 作 品 中 提 到 的 迫 害 指 向 羅 馬 大 帝 多 米 仙 (Domitian, 在 位 公 元 年 ) 手 中 的 迫 害, 那 麼 它 應 是 於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寫 成 寫 作 地 點 則 比 較 難 確 定 參 考 書 目 M F.F.Bruce, The Epist1e to the Hebrews, NICNT CGrand Rapids: Eerdmans revised ed. 1990)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P. El1ingworth, The Epist1e to the Hebrews, NIGτ'C Rapids: Eerdmans 1993) CGrand W.G.Küαun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W.L.La 肘, Hebrews 1-8, 羽 壇 C 47A CWaco, Texas: Word 1991) xlvii -clvii. 260

268 第 二 十 七 章 雅 各 伯 書 第 二 十 七 章 雅 各 伯 書 雅 各 伯 書 為 七 封 公 函 之 一 它 的 寫 作 對 象 不 明 確, 有 容 不 涉 及 某 某 團 體 的 生 活 實 況, 而 且 本 身 亦 缺 少 信 尾 常 見 封 結 語, 故 看 起 來 更 似 一 篇 以 書 信 形 式 來 表 達 的 文 章, 為 廣 : 乏 讀 者 而 設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除 了 信 首 的 致 候 以 外, 雅 各 伯 書 缺 少 一 般 書 信 格 式 的 特 色, 且 在 內 容 方 面, 沒 有 甚 麼 組 織 緊 接 致 候 辭 就 是 一 些 勸 諭 和 智 慧 話 語, 這 些 都 是 很 鬆 散 地 串 連 在 一 起 的 2:14-26 論 及 信 德 與 工 作 的 關 條, 就 內 容 和 形 式 來 看, 可 算 是 整 封 信 封 中 心 點, 具 重 大 意 義 除 此 以 外, 其 餘 的 章 節, 大 致 上 都 欠 缺 有 系 統 的 編 排, 亦 不 似 表 達 著 連 貫 的 思 想 作 品 首 先 談 論 受 試 探 和 受 考 驗 的 問 題, 藉 此 論 述 猶 太 人 持 一 種 觀 點 : 天 主 藉 著 試 探 和 考 驗 教 導 人 和 助 他 成 長 接 著 說 是 一 些 猶 太 倫 理 格 吉 中 央 部 分 由 三 篇 小 品 組 成, 分 別 討 讀 貧 窮 人 與 富 人 (2:1-13), 信 仰 與 行 為 (2:14-26), 以 及 善 用 1 舌 的 問 題 (3:1-12) 這 些 小 品 看 似 以 相 同 的 格 式 出 現 (1) 現 述 問 題 (2) 舉 例 (3) 假 想 敵 對 者 的 對 抗 及 回 應 2:14-26 更 附 加 聖 經 証 明 只 是, 這 些 小 品 的 主 題 不 似 是 相 連 的 只 在 作 品 的 最 後 部 分, 有 兩 個 相 關 的 段 落 出 現 : 為 未 來 作 買 賣 式 準 備 的 愚 妄 (4:13-17), 以 及 富 人 的 問 題 (5:1-6) 以 上 就 是 這 分 作 品 的 大 概 內 容, 比 較 詳 細 的 分 析, 有 建 261

269 ' ->1>. 4 吾 呵 議 如 下 : 致 候 辭 (1:1) 信 首 勸 論 部 分 (1 :2-18) 在 試 探 中 仍 喜 樂 (1 :2-4) 為 得 到 智 慧 應 恆 常 祈 禱 (1 :5-8) 貧 賤 人 和 富 人 應 有 的 態 度 (1 :9-11) 堅 忍 賺 得 生 命 之 冠 (1 :12) 罪 惡 和 死 亡 的 家 族 (1 :13-15) 天 主 聖 吉 孕 育 了 我 們 (1 :16-18) 實 行 聖 言 (1 :19-27) 正 確 態 度 (1 :19-2 1) 格 言 : 不 要 只 聽, 但 要 實 行 (1 :22) 鏡 子 的 明 喻 (1 :23-25) 真 正 虔 誠 (1 :26-27) 不 要 看 情 面 (2:1-13) 格 言 (2: 1) 假 設 例 子 (2:2-4) 多 個 論 証 (2:5-13) 信 仰 沒 有 行 為 是 死 的 (2:14-26) 主 要 論 點 (2:14-17) 數 個 例 子 (2:18-26) 謹 守 口 舌 (3:1-12) 智 慧 的 特 質 (3:13-18) 紛 爭 的 因 由, 補 救 的 辦 法 (4:1-12) 262

270 第 二 十 七 章 雅 各 伯 書 買 賣 式 的 愚 妄 ( 4:13-17) 禍 哉 富 人 (5:1-6) 耐 心 等 待 主 的 再 來 (5:7-11) 多 項 指 引 及 結 語 (5:12-20) 2. 書 信 對 象 信 首 顯 示 這 分 作 品 是 寫 給 散 居 的 十 二 支 派 的, 不 過, 這 不 似 單 是 寫 給 猶 太 基 督 徒 的 信 件, 而 是 更 像 給 整 個 基 督 徒 教 會 的 一 分 通 函 散 居 似 有 生 活 在 外 面 陌 生 世 界 的 意 思 ( 參 閱 斐 3:20; 希 13:14; 伯 前 2:11), 正 好 用 來 形 容 宗 徒 時 代 以 後 各 地 教 會 的 境 況 雖 然 作 品 中 耶 穌 的 名 字 只 出 現 兩 次 (1 :1; 2: 1), 且 大 部 分 的 勸 諭 與 猶 太 智 慧 文 學 相 近, 雅 各 伯 書 信 末 的 指 引 在 在 顯 示 作 者 是 對 著 一 個 已 有 相 當 組 織 的 基 督 徒 教 會 說 話 此 外, 部 分 章 節 明 顯 與 猶 太 無 關, 比 方 在 1:19 及 5:14 所 說 的 ; 另 一 些 章 節 雖 則 有 猶 太 意 味, 但 亦 可 以 賦 予 基 督 徒 解 釋 作 品 同 時 多 番 指 向 耶 穌 的 話 語 (1 :5, 17/ 瑪 7:7-11; 1:6/ 谷 11:23-24; 1: 22/ 瑪 7:24-27; 4:12/ 瑪 7: 1) 作 者 更 加 表 示, 在 團 體 內 富 人 與 窮 人 分 清 界 線 是 不 應 該 的 (2:1-13; 5:1-6), 這 方 面 的 道 理 就 是 基 督 徒 團 體 的 標 誌 ( 參 閱 格 前 1:26; 迦 3:28) 最 後, 2: 明 顯 與 保 祿 所 講 的 外 邦 基 督 徒 得 救 的 道 理 有 關, 這 段 經 文 顯 示, 作 品 的 寫 作 對 象 肯 定 包 括 外 邦 基 督 徒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作 者 自 我 介 紹 為 天 主 及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僕 人 雅 各 伯 J (1: 263

271 分 論 1). 致 使 作 品 看 起 來 是 耶 穌 的 弟 兄 所 寫 的 但 這 似 乎 是 無 可 能 的, 因 為 這 位 雅 各 伯 己 於 公 元 62 年 去 世, 而 且 從 史 實 的 角 度 來 看, 這 封 信 在 在 顯 示 它 已 遠 超 那 個 時 代 2:14-26 觸 及 到 的 猶 太 基 督 徒 和 外 邦 基 督 徒 對 峙 的 情 況 已 不 復 存 在, 作 品 中 亦 沒 有 跡 象 顯 示 作 者 私 底 下 認 識 耶 穌 2:14-26 可 能 揭 示, 作 者 所 反 對 的 實 為 已 建 立 起 和 發 展 了 的 保 祿 思 想 或 是 已 經 形 式 忱 的 保 祿 對 作 者 來 說, 法 律 已 再 次 成 為 正 面 的 體 制, 是 自 由 的 法 律 J (2:12) 此 外, 這 分 作 品 是 用 相 當 流 暢 的 希 臘 文 寫 成, 所 引 用 的 舊 約 聖 經 是 七 十 賢 士 譯 本 (LXX) 似 乎 無 可 能 出 自 一 位 耶 路 撒 冷 猶 太 人 之 手 只 是, 作 者 真 正 是 誰? 無 從 考 究 只 見 他 對 希 臘 文 他 和 猶 太 宗 教 有 相 當 認 識, 可 能 是 一 位 猶 太 基 督 徒 雖 然 這 分 作 品 不 像 是 保 祿 在 耶 路 撒 冷 所 遇 見 的 雅 各 伯 所 寫, 但 作 者 明 顯 地 把 作 品 冠 以 這 位 耶 京 教 會 領 袖 的 名 字, 目 的 可 能 是 把 耶 穌 的 教 訓 重 新 表 達, 且 同 時 將 歪 曲 了 的 保 祿 的 困 信 成 義 道 理 糾 正 過 來 作 者 所 關 心 的 是 讀 者 的 信 仰 問 題, 希 望 他 們 的 信 仰 不 要 停 留 在 理 論 層 面 上, 而 是 有 行 動 的 實 踐 信 仰, 貫 徹 著 整 個 生 活 當 時 教 會 的 境 況 可 能 滿 是 試 探 和 考 驗, 窮 人 在 富 人 手 中 受 盡 折 磨, 故 此 作 者 呼 籲 他 的 讀 者 要 喜 樂 堅 忍 有 智 慧 恆 心 祈 禱 以 及 在 充 滿 敵 意 的 世 界 中 忠 於 使 人 獲 得 解 救 的 天 主 聖 吉 4. 中 心 思 想 正 如 其 他 智 慧 文 學 一 般, 雅 各 伯 書 道 出 富 者 與 窮 人 之 間 的 張 力 一 般 人 對 富 者 的 高 舉 和 對 窮 人 的 低 貶 是 不 當 的 (2:1-5) 部 分 基 督 徒 應 有 被 富 者 欺 辱 的 經 驗 (2:6-7) 富 人 為 自 己 264

272 第 二 十 七 章 雅 各 伯 書 的 未 來 安 排 妥 善 是 愚 妄 的 事 (4:13-17), 那 些 通 過 扣 留 工 人 工 資 而 致 富 的 人 將 要 受 罰 (5:1-6) 作 品 中 不 少 類 似 的 教 訓 近 乎 對 觀 福 音 中 耶 穌 的 話 語 為 斷 定 這 封 信 的 神 學 傾 向, 2:14-26 具 決 定 性 作 用 這 段 經 文 使 人 想 起 保 棒 神 學, 特 別 是 因 信 成 義 以 及 亞 巴 郎 為 成 義 表 率 的 道 理 保 祿 特 別 在 羅 馬 人 書 和 迦 拉 達 人 書 展 示, 天 主 使 人 成 義, 人 是 因 著 信 仰 而 不 是 因 遵 行 法 律 在 天 主 前 成 義 ( 羅 3:28) 因 此, 外 邦 人 不 用 接 受 猶 太 人 的 法 律, 因 為 天 主 是 唯 一 的 天 主, 祂 不 但 使 猶 太 人, 且 同 時 亦 使 外 邦 人 成 義 ( 羅 3:30) 對 保 祿 來 說, 亞 巴 郎 深 懂 此 道 理, 因 此 他 成 了 因 信 成 義 的 典 範 ( 羅 4 章 ) 雅 各 伯 書 看 似 針 對 保 祿 的 見 解, 並 批 判 之 它 強 調, 人 若 只 有 信 德 而 沒 有 行 為, 他 的 信 德 是 虛 妄 的, 或 更 好 說, 沒 有 行 為 的 信 德 是 死 的 人 是 因 他 的 行 為, 而 不 單 因 他 的 信 德 成 義, 亞 巴 郎 便 是 深 深 了 悟 此 道 理 的 上 佳 例 子, 創 15:6 証 明 這 位 聖 祖 認 清 信 德 與 行 為 是 同 一 事 件 的 兩 面 但 實 質 上 雅 各 伯 不 像 在 推 翻 保 祿 因 信 成 義 的 論 點, 他 所 談 的 信 仰 行 為 看 似 與 保 樣 所 指 的 不 一 樣 保 祿 所 抗 拒 的 乃 是 猶 太 人 死 守 規 條 的 做 法, 相 信 他 也 會 同 意 基 督 徒 生 活 實 是 愛 德 的 生 活 ( 迦 5:6: 在 基 督 耶 穌 內, 割 損 或 不 割 損 都 算 不 得 甚 麼, 唯 有 以 愛 德 行 事 的 信 德, 才 算 甚 麼 ) 保 祿 與 雅 各 伯 皆 說 愛 近 人 滿 全 法 律 ( 雅 2:8; 迦 5:14) 看 來 雅 各 伯 所 抗 拒 的 乃 是 當 時 一 種 歪 曲 了 的 保 祿 思 想, 一 種 影 響 著 基 督 徒 的 說 法, 致 令 他 們 忽 視 對 窮 困 和 受 苦 弟 兄 的 責 任 (2:15-17) 此 外, 他 所 說 的 信 仰 亦 可 能 是 停 留 在 理 論 層 面 的 信 仰, 與 保 棒 所 懂 的 有 別 265

273 分 論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就 像 作 者 的 身 分 一 樣, 這 封 書 信 的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亦 無 從 查 考, 部 分 學 者 相 信 它 是 於 公 元 100 年 前 後 寫 成 的 參 考 書 目 H. 正 ::Onz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P.Davids, Commen 臼 ry on James, NIGTC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2) W.G.Kü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T 凡 几 Leahy, "The Epistle of James", NJBC, R.P.Martin, Jmη 白, CIX. WBC 48 (Waco, Texas, Word 1988) xxxi 266

274 第 二 十 入 章 伯 多 祿 前 書 第 二 十 八 章 伯 多 祿 前 書 伯 多 祿 前 書 為 另 一 封 公 函, 內 容 比 較 易 懂, 但 它 的 寫 作 對 象 和 作 者 問 題 卻 不 是 那 麼 容 易 確 定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這 封 書 信 基 本 上 跟 隨 保 綠 書 信 的 格 式 : 除 了 致 候 辭 0:1-2) 頌 謝 辭 0:3-9) 和 最 後 結 語 (5:12-14) 外, 書 信 的 主 體 主 要 由 神 學 反 省 0:10-2:10) 及 勸 諭 (2:11-5:1 1) 組 成 整 封 信 的 忠 告 意 味 很 重, 內 容 為 基 督 徒 身 分 的 反 省 及 面 對 迫 害 時 應 有 的 堅 忍 和 倚 靠 比 較 詳 細 的 分 析, 以 下 為 一 列 子 : 頭 候 辭 0:1-2) 基 督 徒 的 崇 高 召 叫 和 義 務 0:3-2:10) 基 督 徒 的 召 叫 0:3-25) 一 一 天 父 藉 著 基 督, 經 聖 神 的 敵 示, 為 我 們 獲 得 的 救 贖 0:3-12) 一 一 為 此 基 督 徒 應 度 聖 潔 的 生 活 0:13-25) 基 督 徒 召 叫 的 義 務 (2:1-10) 一 一 度 天 主 子 女 的 生 活 (2:1-3) 一 一 天 主 之 家 新 的 家 訓 (2:4-10) 為 基 督 徒 生 活 作 見 証 (2:11 一 3:12) 在 外 教 世 界 的 行 徑 (2:11-12) 267

275 /.. 品 J 官 倒 可 傳 統 教 理 (2:13-3:7) 一 一 服 從 國 家 各 階 層 領 導 的 訓 導 (2:13-17) 一 一 一 家 訓 (2:18-3:7) 首 要 為 愛 和 謙 德 (3:8-12) 基 督 徒 與 迫 害 (3:13-5:1 1) 對 迫 害 抱 有 的 態 度 (3:13-4:11) 一 一 一 在 迫 害 中 仍 有 信 心 (3:13-17) 一 一 一 基 督 為 我 們 信 心 所 在 (3:18-4:6) 一 一 一 基 督 徒 生 活 與 基 督 的 再 來 (4:7-11) 現 實 地 面 對 迫 害 ( 4:12-5:11) 一 一 實 際 受 迫 害 時 懷 有 喜 樂 (4:12-19) 一 一 給 長 老 和 信 眾 的 呼 籲 (5:1-5) 一 一 信 靠 天 主 的 呼 籲 (5:6-11) 結 語 和 道 別 (5:12-14) 2. 書 信 對 象 伯 多 祿 前 書 形 式 上 是 一 封 書 信, 信 首 列 明 是 寫 給 小 亞 細 亞 多 個 地 區 的 團 體 的 (1:1) 可 是 信 中 沒 有 指 向 確 實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生 活 實 況 故 此 這 不 似 是 一 封 信, 而 更 像 一 篇 神 學 作 品 就 算 它 的 勸 論 部 分 也 不 似 與 實 況 拉 上 關 條 信 首 以 伯 多 樣 為 書 寫 人 (1:1), 但 信 尾 則 說 這 封 信 是 在 巴 比 倫 敦 會 藉 息 耳 瓦 諾 而 寫 的 (5:12-13) 息 耳 瓦 諾 似 是 保 祿 的 傳 教 夥 伴 之 一 ( 參 閱 得 前 1:1; 格 後 1:19; 得 後 1: 1), 可 能 與 宗 徒 大 事 錄 所 提 的 息 拉 ( 參 閱 宗 章 ) 是 同 一 位 人 物 一 些 學 者 相 信 巴 比 倫 即 是 羅 馬, 伯 多 祿 和 息 耳 瓦 諾 同 在 此 城, 在 一 次 迫 害 中 寫 了 此 信 給 小 亞 細 亞 的 眾 教 會, 268

276 第 二 十 入 章 伯 多 祿 前 書 藉 此 安 慰 他 們 以 及 呼 籲 他 們 要 堅 忍 有 多 個 : 但 其 他 學 者 則 認 為 此 信 出 自 伯 多 樣 是 不 可 能 的 理 由 可 (1) 作 者 不 似 親 身 認 識 基 督 ; (2) 他 引 用 七 十 賢 士 譯 本 聖 經, 這 証 明 他 來 自 希 臘 語 地 域 ; (3) 以 巴 比 倫 作 羅 馬 的 代 號 (5:13) 要 遲 至 公 元 70 年 猶 太 戰 爭 後 才 出 現 ( 參 閱 默 14:8; 16:19; 17:5; 18:2, 凹, 2 1) (4) 信 中 提 到 的 迫 害 似 乎 威 脅 著 整 個 教 會, 不 單 是 某 些 地 區 教 會 團 體, 而 教 會 整 體 地 受 迫 害 要 到 多 米 仙 在 位 時 才 發 生 ( 公 元 年 ) (5) 這 封 信 多 處 受 保 樣 的 影 響 : 致 候 辭 本 身 的 形 式, 基 督 徒 分 擔 基 督 苦 難 的 神 學 觀 點, 以 及 基 督 透 過 他 的 聖 死 使 我 們 成 義 的 觀 念 (2:24; 3:18) 這 封 信 亦 是 保 祿 書 信 以 外 提 到 因 信 成 義 的 稀 有 經 卷 ; (6) 在 1:1 提 到 的 收 信 團 體, 部 分 屬 保 樣 的 傳 教 領 域, 理 應 不 會 成 為 伯 多 樣 的 寫 作 對 象 故 此 不 少 人 下 結 論 說, 這 封 信 的 作 者 身 分 不 詳, 只 能 說 他 是 一 位 基 督 徒 當 時 小 亞 細 亞 各 地 的 教 會 開 始 受 迫 害, 他 是 針 對 教 會 內 一 些 不 穩 定 的 表 現 而 寫 了 這 分 作 品 的, 對 象 為 一 般 基 督 徒 他 選 擇 了 書 信 的 形 式 來 表 達 他 的 思 想, 且 託 伯 多 祿 的 名 書 寫, 所 選 材 料 就 是 一 些 教 會 傳 統 方 面 的 勸 諭 他 極 可 能 如 他 的 讀 者 一 般, 曾 經 歷 苦 痛, 並 可 以 繼 續 在 這 方 面 為 基 督 作 証 (5: 1) 在 神 學 思 想 方 面, 他 更 像 源 自 保 祿 的 傳 統 269

277 分 論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作 者 似 乎 通 過 此 信 安 慰 及 規 勸 團 體 (5:12), 在 面 對 迫 害 仇 恨 痛 苦 別 人 隨 意 排 謗 時, 仍 然 持 守 基 督 徒 信 仰, 因 為 這 實 在 是 天 主 的 恩 寵 他 們 應 寄 望 在 天 上, 這 才 是 他 們 的 人 生 目 標, 為 一 切 持 守 信 仰 和 行 為 正 直 的 人 準 備 好 的 居 戶 斤 他 的 書 寫 對 象 似 乎 生 活 在 充 滿 敵 意 的 社 會 中, 看 來 不 是 因 為 他 們 個 人 的 惡 行, 而 是 因 為 他 們 的 信 仰 而 受 迫 害, 被 帶 到 別 人 的 審 判 台 前 (2:20; 4:15-16) 因 信 仰 而 受 迫 害 的 情 況 不 似 限 於 某 某 地 域, 而 實 是 普 遍 性 的, 關 乎 所 有 基 督 徒 (5: 9), 故 此 這 種 情 況 被 形 容 為 最 終 審 判 的 開 始 (4 汀, 17) 面 臨 部 分 信 眾 可 能 會 背 信 的 危 機, 作 者 藉 他 的 寫 作 試 圖 說 服 他 們, 幫 助 他 們 看 透 這 種 迫 害 可 能 就 是 天 主 在 基 督 快 要 再 來 時 試 探 人 的 途 徑, 用 意 在 於 助 他 們 成 長 (1 :6-7; 4:12-13, 19) 4. 中 心 思 想 這 封 信 的 牧 民 意 味 相 當 重 作 者 強 調 基 督 徒 的 召 叫 是 崇 高 的, 天 主 給 了 我 們 這 些 無 家 可 歸 者 (2:11; 亦 參 閱 1:17) 一 個 屬 於 天 上 的 家 (2:5; 4:17), 也 讓 我 們 通 過 受 迫 害 分 擔 基 督 的 苦 難 因 此, 我 們 要 忠 信 上 述 實 為 兩 個 主 題 合 併, 在 伯 前 2 章 最 為 明 顯 : 天 上 之 家 (2:4-10), 為 奴 為 牌 (2:18-25) 書 信 的 高 峰 在 3:18-4:6 的 章 段 可 見, 這 段 經 文 說, 基 督 徒 面 對 迫 害 時 所 懷 的 信 心, 建 基 於 基 督 的 救 贖 行 動 上 為 了 激 勵 那 些 國 信 仰 而 脫 離 社 會 結 構 並 因 此 而 受 苦 的 基 督 徒, 作 者 提 醒 他 們, 雖 然 他 們 在 俗 世 眼 中 是 外 方 人, 然 則 他 們 已 屬 於 一 個 新 的 邦 圈, 是 天 主 家 庭 的 成 員 (1 :2-5) 正 如 天 主 簡 選 了 基 督 作 為 新 聖 殿 的 基 石 (2:6-7), 基 督 徒 同 樣 成 為 270

278 第 二 十 入 章 伯 多 祿 前 書 一 個 新 的 民 族 (2:9), 天 主 神 聖 居 所 的 活 石 (2:5) 天 主 不 會 漠 視 他 們 所 受 的 苦 痛 耶 穌 受 迫 害 時 全 心 信 靠 天 主, 背 負 人 額 的 罪 惡 為 使 信 者 能 在 聖 善 中 生 活 (2:22-24), 故 此 基 督 徒 應 繼 續 在 生 活 中 互 愛 互 相 侍 奉, 深 信 天 主 的 審 判 時 刻 近 了 (4: 7-11) 遇 到 迫 害 的 試 探 時 不 要 驚 誼 (4:12), 提 防 惡 魔 會 利 用 苦 痛 去 毀 滅 信 仰 (5:8-9) 作 者 亦 叫 讀 者 記 起 耶 穌 以 及 各 地 無 數 基 督 徒 所 受 的 苦 痛, 藉 此 重 新 堅 定 他 們 的 信 心, 讓 他 們 知 道 在 掙 扎 中, 他 們 不 是 孤 立 的 o 信 中 沒 有 提 及 末 世 本 身, 但 不 少 內 容 是 與 這 個 話 題 相 闊 的 (2:12; 4:5,7,13,17; 5:8)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這 封 信 的 寫 作 年 代 不 應 是 太 晚, 因 屬 東 方 教 會 的 玻 里 加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引 用 了 它, 而 伯 多 祿 後 書 的 作 者 亦 知 道 它 的 存 在 ( 伯 後 3: 1) 有 人 相 信 它 是 於 公 元 90 年 代 寫 成 的, 地 點 則 很 難 確 定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W.J.Dalton, "The First Epistle of Peter", NJE 缸, W.G.Kii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J.R lxxv. 271

279 分 論 第 二 十 九 章 伯 多 祿 後 書 伯 多 樣 後 書 同 樣 是 託 伯 多 祿 宗 徒 的 名 字 寫 成, 但 它 本 身 無 論 在 內 容 背 景 寫 作 目 的 等 方 面 都 與 伯 多 祿 前 書 大 異 其 趣, 實 質 上 與 猶 達 書 比 較 接 近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從 1:12-15 看, 伯 後 是 以 宗 徒 遺 言 的 形 式 出 現 就 如 其 他 的 遺 吉 一 樣, 作 者 在 信 中 竭 力 保 存 正 確 道 理 的 產 業 (1: 15), 藉 此 確 保 後 代 不 受 假 導 師 的 污 染 (3:3-4) 這 些 假 導 師 活 躍 於 教 會 中, 他 們 行 為 卑 鄙 故 此 作 者 同 時 警 告 他 們 說, 天 主 將 會 審 判 他 們, 因 為 只 有 正 當 的 倫 理 道 德 生 活 才 經 得 起 天 主 的 審 判 (2 章 ; 1:3-11) 較 詳 細 的 內 容 結 構, 有 建 議 分 析 如 下 : 導 吉 (1 :1-11) 致 候 辭 (1 :1-2) 昔 日 天 主 的 行 動 (1 :3-4) 末 世 與 倫 理 道 德 生 活 (1 :5-11) 一 一 從 神 學 到 行 為 (1 :5-7) 一 一 兩 種 背 道 而 馳 的 行 徑 (1 :8-11) 虛 構 背 景 : 伯 多 祿 的 遺 言 (1 :12-15) 第 一 篇 辯 解 : 基 督 再 來 的 預 言 (1 :16-2 1) 顯 聖 容 與 基 督 再 來 (1 :16-18) 272

280 第 二 十 九 韋 伯 多 祿 後 書 顯 聖 容 為 先 知 所 預 吉 (1 :19) 默 感 解 釋 (1 :20-2 1) 抗 衡 假 導 師 (2:1-22) 天 主 肯 定 審 判 (2:1 一 11) 一 錯 再 錯 (2:12-16) 虛 假 許 諾 (2:17-19) 背 棄 恩 寵 (2:20-22) 第 二 篇 辯 解 : 世 界 末 日 (3:1-7) 忠 信 的 回 憶 (3:1-2) 對 末 日 預 告 的 嘲 弄 (3:3-4) 反 辯 : 歷 史 足 以 証 明 (3:5-7) 第 三 篇 辯 解 : 基 督 遲 來 實 是 一 種 恩 賜 (3:8-9) 再 論 末 世 與 倫 理 道 德 生 活 (3:10-13) 如 晚 間 的 盜 賊 (3:10) 天 主 的 日 子 (3:11-13) 與 保 樣 所 見 若 同 (3:14-16) 結 語 與 祝 頌 (3:17-18) 2. 書 信 對 象 伯 多 祿 後 書 不 似 是 寫 給 一 個 地 方 教 會 團 體 的 它 本 身 是 一 封 公 函, 託 伯 多 祿 的 名 寫 成 伯 多 祿 的 地 位 在 教 會 日 益 顯 著, 且 亦 有 曾 傳 授 傳 統 道 理 的 權 威 書 信 的 寫 作 對 象 看 來 是 全 體 會 眾, 即 猶 太 基 督 徒 以 及 已 歸 化 的 希 臘 人, 旨 在 任 何 時 空 為 所 有 教 會 團 體 重 申 教 會 的 傳 統 道 理 273

281 分 論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有 關 伯 後 的 研 究, 主 要 為 它 的 真 實 性 以 及 它 與 猶 達 書 的 關 條 的 問 題, 而 這 兩 個 問 題 是 相 關 的 如 果 把 猶 4 一 25 節 和 伯 後 2 章 放 在 一 起, 會 有 如 下 結 論 : 這 兩 段 經 文 很 相 近, 可 能 是 一 封 信 參 照 另 一 封 信 的 結 果 兩 者 相 近 的 地 方 不 單 在 內 容 和 用 詞 方 面, 而 且 更 在 內 容 的 編 排 上 比 方 : 緊 接 犯 罪 的 天 使, 就 是 索 多 瑪 干 口 哈 摩 辣 城 的 報 道 ( 猶 6-7 節 / 伯 後 2:4-6), 而 猶 7-9 節 與 伯 後 2:10-11 很 大 程 度 上 是 相 同 的 1 這 裡 涉 及 的 是 使 用 另 外 一 封 書 信 的 問 題 猶 達 書 是 一 封 作 者 身 分 不 詳 的 書 信 致 於 伯 多 祿 後 書, 作 者 的 身 分 同 樣 是 一 個 疑 問 伯 多 祿 後 書 的 作 者 自 稱 西 滿 伯 多 祿 (1 :1; 西 滿 為 閃 語 音 譯 的 名 字 ), 他 離 世 的 日 子 耶 穌 已 預 告 (1 :14) 他 曾 目 睹 耶 穌 顯 聖 容, 足 以 証 明 耶 穌 所 預 許 的 再 來 不 是 如 一 些 人 所 說 的 神 話 故 事 (1 :16) 他 亦 提 到 保 祿, 稱 他 為 我 們 可 愛 的 弟 兄 保 祿 J (3:15-16) 只 不 過, 把 作 者 與 伯 多 祿 或 甚 至 伯 多 綠 的 門 徒 認 同 ( 如 伯 前 的 作 者 一 般 ) 似 是 不 可 能 的 雖 然 作 者 聲 稱 在 此 之 前 已 致 書 團 體 (3: 1), 但 伯 後 本 身 毫 不 反 映 伯 前 的 社 會 背 景, 亦 不 包 含 用 以 描 述 新 盟 約 團 體 的 意 象 縱 觀 整 封 書 信, 有 更 多 理 由 相 信 它 不 是 真 實 的, 比 方 : (1) 在 2:1-3:12 提 防 異 端 者 的 警 告 似 是 以 現 況 為 焦 點 : (2) 3:16 顯 示, 當 時 保 祿 的 書 信 已 被 收 集 成 冊, 可 能 己 為 有 唯 識 論 傾 向 的 假 導 師 所 使 用 ; 1 兩 封 書 信 更 多 相 近 的 章 節, 參 閱 本 書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部 分, 74 頁 274

282 第 二 十 九 章 伯 多 祿 後 書 (3) 伯 後 本 身 談 論 你 們 的 宗 徒 們 J (3:2) (4) 看 來 它 亦 從 各 方 面 得 到 有 關 伯 多 樣 的 傳 統 資 料, 並 採 用 了 這 些 資 料 ; 而 ) 最 後, 這 封 信 的 希 臘 文 優 美, 文 中 包 舍 不 少 希 臘 思 想, 不 像 是 出 於 身 為 猶 太 人 的 宗 徒 之 手 種 種 跡 象 顯 示, 這 封 信 是 晚 期 之 作, 不 大 可 能 是 伯 多 祿 本 人 所 寫 的 把 猶 達 書 和 伯 多 祿 後 書 相 近 的 章 段 比 較, 不 難 發 現 那 一 封 信 是 先 寫 成 的 比 較 的 結 果 就 是 : (1) 兩 封 信 都 有 引 用 舊 約 聖 經 的 例 子, 比 方 猶 5-7 節 先 講 述 以 色 列 在 曠 野 的 經 歷, 繼 而 就 是 天 便 的 墮 落, 最 後 才 是 索 多 瑪 和 哈 摩 辣 的 命 運 但 伯 後 敘 述 的 次 序 就 不 一 樣 : 先 是 天 使 的 墮 落, 繼 而 是 洪 水 的 經 歷, 最 後 就 是 索 多 瑪 和 哈 摩 辣 的 命 運 這 個 次 序 是 在 創 世 紀 的 次 序, 猶 達 書 的 作 者 把 這 次 序 改 了, 伯 後 的 作 者 則 似 乎 把 它 糾 正 過 來 (2) 神 話 式 的 片 斷 在 兩 封 信 都 有 出 現, 只 是, 在 猶 達 書 比 較 清 晰, 在 伯 後 則 較 為 模 糊 (3) 猶 達 書 大 膽 引 用 偽 經, 但 伯 後 就 似 乎 對 引 用 偽 經 有 所 保 留 { 有 關 (2) 和 (3), 試 比 較 猶 6 節 / 伯 後 2:4; 猶 9 節 / 伯 後 2:11; 猶 節 / 伯 後 2:17; 亦 參 閱 猶 14 一 15 節, 這 兩 節 的 資 料 在 伯 後 是 找 不 到 的 ] 絕 大 部 分 學 者 都 同 意, 綜 合 來 說, 猶 達 書 應 是 比 伯 多 祿 後 書 先 寫, 伯 多 樣 後 書 是 參 照 了 猶 達 書 寫 成 的 在 寫 伯 後 的 過 程 中, 作 者 修 正 了 在 猶 達 書 他 認 為 不 妥 當 的 地 方, 比 方 聖 275

283 ',.;A. 7J1't 呵 經 敘 述 的 次 序, 以 及 不 引 用 偽 經 等 除 了 上 述 的 章 節 外, 伯 後 的 作 者 也 引 用 了 猶 達 書 首 尾 的 資 料, 把 這 些 資 料 在 1 及 3 章 予 以 發 展 ( 試 比 較 猶 3 節 / 伯 後 1:5; 猶 5 節 / 伯 後 1:12; 猶 17 節 / 伯 後 3:2; 猶 24 節 / 伯 後 3:14; 猶 25 節 / 伯 後 3:18) 看 來, 伯 多 祿 後 書 可 能 成 書 很 晚, 目 的 為 抗 衡 那 些 歪 曲 了 宗 徒 傳 授 的 人 的 挑 戰, 這 些 人 否 定 在 末 日 天 主 將 會 審 判 世 界 之 說 (2:1-3; 3:3-4), 同 時 亦 可 能 有 分 於 唯 識 論 派 的 運 動 作 者 託 伯 多 祿 之 名 寫 了 此 信, 目 的 不 外 是 重 申 宗 徒 的 教 導, 把 他 視 為 教 會 傳 統 的 保 証, 提 醒 教 會 團 體 它 曾 藉 宗 徒 接 受 了 的 道 理 4. 中 心 思 想 既 然 伯 後 極 可 能 是 參 照 了 猶 達 書 寫 成 的, 那 麼 它 在 內 容 方 面 應 與 猶 達 書 相 當 接 近 只 是, 猶 達 書 的 重 點 似 是 在 於 全 面 抗 衡 異 端 邪 說, 而 伯 後 則 把 這 種 抗 衡 升 級, 不 但 反 對 那 些 假 導 師, 且 更 要 求 信 眾 遠 離 他 們 (3:17) 看 起 來 作 者 意 在 全 面 抗 衡 目 前 以 及 未 來 將 會 出 現 的 異 端 者 不 過 在 伯 後 對 假 導 師 的 抗 衡 只 限 於 1-2 章, 作 者 似 乎 把 3 章 保 留 為 駁 斥 否 定 末 世 快 來 之 說 這 些 人 說 I 哪 裡 有 他 所 應 許 的 來 臨? J (3:4) 某 程 度 上, 伯 後 可 算 是 一 分 處 理 基 督 再 來 的 日 子 的 文 件, 強 調 末 世 是 以 基 督 再 來 為 核 心, 不 是 一 項 給 人 的 獎 賞 故 此 成 書 應 比 猶 達 書 晚 在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和 第 二 世 紀 初 年, 這 是 教 會 面 對 的 難 題 : 基 督 遲 遲 不 出 現, 究 竟 教 會 應 否 繼 續 及 如 何 強 調 基 督 即 將 來 臨 審 判 世 界 的 道 理? 就 此 問 題, 伯 後 的 作 者 給 了 一 個 讓 人 驚 訝 的 簡 明 答 案 : 信 眾 應 繼 續 期 待 基 督 即 將 再 來, 因 為 對 天 主 來 說 I 一 276

284 第 二 十 九 韋 伯 多 祿 後 書 日 如 千 年, 千 年 如 一 日 J 天 主 決 不 遲 延 他 的 應 許 J (3:8) 天 主 的 時 間 觀 與 人 的 時 間 觀 實 在 有 別 : 再 者, 祂 遲 延 祂 的 審 判 實 是 出 於 祂 眷 愛 人 的 意 願, 讓 他 們 有 回 心 轉 意 的 機 會 (3:9)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伯 多 樣 後 書 的 寫 作 年 代 不 易 確 定 它 極 可 能 是 參 照 了 猶 達 書 而 寫 成 的, 故 此 應 成 書 於 猶 達 書 之 後 它 亦 看 似 認 識 伯 多 祿 前 書 ( 致 候 辭 可 能 是 仿 效 伯 前 的 ; 在 3:1 亦 明 顯 回 顧 伯 前 ), 技 此 亦 應 成 書 於 伯 前 之 後 此 外, 這 封 信 成 書 時 保 祿 的 書 信 已 被 收 集 成 冊, 故 此 有 人 相 信 它 是 遲 至 第 二 世 紀 初 年 才 寫 妾, 亦 有 人 把 它 的 寫 作 年 代 推 遲 至 第 二 世 紀 中 段, 因 它 本 身 畏 示 著 一 個 包 括 耶 穌 保 祿 伯 多 祿 以 及 你 們 的 宗 徒 們 的 傳 統, 同 時 亦 相 信 它 是 最 遲 被 教 會 接 受 為 經 典 的 一 卷 書 所 以, 關 於 這 封 信 的 寫 作 年 代, 意 見 不 一 至 於 寫 作 地 點, 更 無 人 能 確 定 了 參 考 書 目 R.J.Bauckham, Jude, 2 Peter, WBC 50 (Waco, Texas: Word 1983) H.Conzelmann & A.Li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27 是 W.G.Kü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l 祉, J.H 277

285 L"\..... M 久, 繭, 第 三 十 章 猶 達 書 猶 達 書 為 另 一 封 託 以 宗 徒 名 字 寫 成 的 公 函 它 的 內 容 簡 單, 可 是 就 不 易 從 中 分 辨 出 它 的 寫 作 背 景 和 當 時 教 會 的 真 實 境 況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猶 達 書 本 身 似 是 一 篇 短 文, 以 函 件 的 形 式 出 現, 提 醒 信 眾 提 防 那 些 在 團 體 中 搞 分 裂 的 人 (4, 12, 19 節 ), 希 望 他 們 不 要 被 這 些 人 蒙 騙 這 些 人 實 是 一 些 有 名 無 實 的 基 督 徒, 他 們 過 著 放 蕩 的 生 活 ( 4, 6-8, 12-13, 16 節 ), 亦 懷 有 分 化 團 體 的 慾 望, 這 一 切 足 以 証 明 他 們 不 屬 聖 神, 並 且 沒 有 那 能 導 致 永 生 的 天 主 的 愛 J ( 節 ) 正 因 如 此, 信 友 們 應 竭 力 維 護 信 仰, 幫 助 弱 者, 甚 至 憐 憫 那 些 因 活 在 罪 惡 中 而 應 被 拒 的 人 (22 一 23 節 ) 至 於 其 內 容 結 構, 有 人 建 議 分 析 如 下 : 致 候 辭 (1-2 節 ) 寫 作 動 機 (3-4 節 ) 有 關 審 判 的 告 誡 (5-15 節 ) 昔 日 天 主 對 以 色 列 的 審 判 (5-7 節 ) 今 天 天 主 對 假 導 師 的 審 判 (8-13 節 ) 這 審 判 經 已 預 告 ( 節 ) 罪 人 與 善 人 之 分 (1 6 一 23 節 ) 278

286 第 三 十 章 猶 達 書 罪 人 的 特 性 ( 節 ) 善 人 的 特 質 (20-23 節 ) 結 語 與 祝 願 (24-25 節 ) 2. 書 信 對 象 這 封 信 的 書 寫 對 象 不 易 確 定 有 人 相 信 它 不 似 是 為 某 個 別 教 會 團 體 而 設, 而 更 像 是 為 所 有 教 會 團 體 而 寫 的 它 不 像 在 針 對 某 獨 特 教 會 內 掀 起 的 異 端, 而 更 像 一 篇 一 般 性 勸 論, 勸 告 眾 人 對 異 端 邪 說 要 提 高 警 惕 如 是, 它 的 寫 作 對 象 可 能 比 較 廣 泛, 包 括 猶 太 和 外 邦 基 督 徒 只 是, 信 中 多 番 指 責 放 蕩 不 羈 的 生 活, 這 種 指 責 似 乎 又 示 意, 它 的 寫 作 對 象 為 外 邦 基 督 徒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這 封 信 的 作 者 自 稱 雅 各 伯 的 兄 弟 猶 達 J (1 節 ) 這 位 種 各 伯 是 耶 穌 的 弟 兄, 耶 路 撒 冷 教 會 的 領 袖 ( 迦 1:19; 宗 15: 13-21), 故 猶 達 亦 應 是 耶 穌 的 弟 兄 ( 參 閱 谷 6:3; 瑪 13:55) 傳 統 接 受 作 者 為 這 位 猶 達, 只 是 這 種 見 解 在 今 天 來 看, 是 不 義 立 的 理 由 就 是 信 中 眾 多 跡 象 顯 示 這 是 一 封 晚 期 的 信, 比 方 : ~l) 當 說 到 宗 徒 時 像 在 提 及 一 些 過 去 的 人 物 (1 7 節 ) (2) 當 說 到 信 仰 的 傳 授 時, 已 經 像 是 一 種 早 期 大 公 教 會 的 說 法 : 3) 這 封 信 是 以 很 好 的 希 臘 文 寫 成, 不 像 是 出 自 耶 穌 的 一 位 猶 太 門 徒 之 手 : 279

287 分 論 (4) 後 期 教 會 才 有 託 宗 徒 權 威 以 証 實 所 傳 道 理 無 誤 的 做 法 這 封 信 的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亦 不 大 明 朗 信 中 顯 示 有 人 在 嘲 弄 信 仰 這 些 人 似 是 對 一 些 基 本 道 理 質 疑 問 難, 甚 至 對 關 乎 天 主 權 威 的 道 理 也 敢 挑 戰 (1 8 節 ) 他 們 可 能 與 唯 識 論 派 有 關, 信 從 了 一 些 歪 曲 了 的 神 學 思 想 ' 這 些 思 想 甚 至 影 響 他 們 的 倫 理 道 德 生 活 對 作 者 來 說, 這 是 教 會 面 臨 的 一 種 危 機 他 對 教 會 內 存 有 不 同 的 見 解 感 到 震 驚, 遂 寫 了 此 信 表 示 他 的 關 注 他 要 信 眾 知 道 當 為 信 仰 奮 鬥 ' 深 信 這 信 仰 是 一 次 而 永 遺 地 傳 與 聖 徒 的 (3 節 ) 作 者 看 來 熟 習 聖 經 和 與 聖 經 相 關 的 猶 太 著 作 以 及 各 類 傳 統 資 料 ; 他 可 能 是 一 位 猶 太 基 督 徒, 屬 於 一 個 已 發 展 穩 健 的 教 會 他 在 信 中 引 用 了 猶 太 偽 經, 如 梅 瑟 升 天 書 (9 節 ) 和 哈 諾 客 默 示 錄 (1 4 節 ), 一 些 猶 太 傳 奇 資 料 (9, 11 節 ), 以 及 一 些 猶 太 預 言 和 早 期 基 督 徒 預 言 (1 4-15, 17 節 ) 4. 中 心 思 想 就 如 牧 函 的 作 者 一 般, 猶 達 書 的 作 者 亦 訴 諸 教 會 傳 統, 藉 此 抗 衡 教 會 團 體 內 的 假 導 師 們 (3, 20 節 ) 他 特 意 指 出 他 們 的 出 現 乃 是 末 世 快 來 的 訊 號, 古 老 預 言 的 滿 全 ( 參 閱 弟 前 4:1; 弟 後 4:3) 他 們 的 特 性 就 是 他 們 的 放 蕩 生 活 ( 節 ), 加 音 和 巴 郎 就 是 他 們 的 樣 板 (1 1 節 ) 面 對 他 們, 重 要 的 是 持 守 從 前 一 次 而 永 遺 傳 與 聖 徒 的 信 仰 J (3, 5 節 ) 故 此 整 封 信 的 重 點 就 是 : 否 定 天 主 和 基 督 的 假 導 師 出 現 了, 信 眾 因 而 須 以 傳 統 信 仰 備 戰 280

288 第 三 十 章 猶 這 書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猶 達 書 明 顯 地 屬 崇 徒 時 代 後 的 作 品, 但 其 確 實 寫 作 年 代 不 易 定 假 若 它 真 的 如 部 分 學 者 所 說, 是 伯 多 綠 後 書 的 參 照 本 1, 那 麼 它 一 定 是 書 於 伯 後 之 前 亦 有 人 相 信 它 本 身 使 用 了 雅 各 伯 書, 故 此 不 會 先 於 雅 各 伯 書 寫 成 參 考 書 目 RJ.Bauckham, Jude, 2 Peter, WBC 50 (Waco, Texas: Word 1983) H.Conzelmann &: A.Undemann, In 甜 中 '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W.G.K 世 nmel, In 缸 吋 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J.H.Neyr~y, "τbe Epistle of Jude", NJBC, 有 關 兩 封 信 相 近 的 章 節, 參 閱 本 書 第 六 章 源 流 批 判 部 分. 74 頁 281

289 分 論 第 三 十 一 章 若 望 書 信 若 望 一 二 三 書 與 若 望 福 音 有 連 帶 關 係 不 單 若 望 一 書 的 序 言 ( 若 一 1:1-4) 使 人 想 起 福 音, 且 這 封 信 的 文 字 與 神 學 內 容 也 與 福 音 的 相 若, 讓 人 看 到 這 兩 分 經 卷 是 有 連 繫 的 若 望 二 書 與 若 望 一 書 相 關, 而 若 望 三 書 又 與 若 望 二 書 相 連, 故 這 三 封 信 自 然 連 成 一 體, 可 以 一 起 研 讀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若 望 一 二 三 書 雖 然 相 連, 但 內 容 不 一 這 三 分 經 卷 在 形 式 上 也 有 區 別 不 少 人 接 受 若 望 二 三 書 為 書 信, 但 就 認 為 若 望 一 書 較 像 一 篇 論 文 或 講 道 詞 1. 1 若 望 一 書 若 望 一 書 的 基 本 結 構 不 顯 明, 似 是 由 一 組 不 同 意 念 匯 編 而 成, 目 的 是 為 闡 釋 一 個 明 確 的 主 題 : 信 與 愛, 或 更 明 確 地 說 : 對 基 督 的 正 確 信 仰, 要 透 過 相 稱 的 行 為 表 現 出 來 至 於 比 較 詳 細 的 分 析, 有 建 議 如 下 : 序 吉 (1 :1-4) 在 光 中 行 走 (1 :5-2:29) 雙 重 呼 籲 (1 :5-2:17) 一 一 天 主 是 光 (1 :5) 一 一 一 不 犯 罪 的 自 由 (1 :6-2:2) 一 一 守 誡 命 似 乎 1 1) 282

290 第 三 十 一 章 若 望 書 信 一 一 給 三 組 人 說 話 (2:12-14) 一 一 遠 離 世 俗 (2:15-17) 抗 拒 假 基 督 (2:18-29) 一 一 分 裂 為 最 後 時 刻 的 記 號 (2:18-19) 一 一 領 受 傅 油 保 存 信 仰 (2:20-25) 一 一 一 領 受 傅 油 得 到 教 導 (2:26-27) 一 一 末 日 審 判 時 持 有 信 心 (2:28-29) 愛 是 天 主 子 女 的 印 記 (3:1-24) 天 父 現 今 使 我 們 成 為 祂 的 兒 女 (3:1-10) 一 一 一 現 今 我 們 是 天 主 的 兒 女 (3:1-3) 一 一 天 主 所 生 的 兒 女 不 要 犯 罪 (3:4-10) 基 督 徒 應 相 親 相 愛 (3:11-18) 一 一 加 音 因 仇 恨 而 死 亡 (3:11-15) 一 一 一 基 督 捨 棄 生 命 是 愛 的 榜 樣 (3:16-18) 在 天 主 前 的 信 心 (3:19-24) 一 一 天 主 比 我 們 的 心 大 (3:19-22) 一 一 天 主 住 在 守 誡 命 者 內 (3:23-24) 愛 輿 信 的 誡 命 (4:1-5:12) 抗 拒 假 基 督 (4:1-6) 一 一 他 們 不 宣 認 耶 穌 (4:1-3) 一 一 他 們 沒 有 克 勝 世 界 (4: 6) 天 主 是 愛 (4:7-2 1) 一 一 基 督 給 我 們 展 示 了 天 主 的 愛 (4:7-12) 一 一 通 過 聖 神 我 們 認 識 天 主 的 愛 (4:13-16a) 一 一 住 在 天 主 愛 內 的 信 心 (4:16b-2 1) 對 子 的 信 仰 (5:1-12) 一 一 一 信 仰 戰 勝 世 界 (5:1-5) 283

291 分 論 一 一 作 証 子 由 水 和 血 而 來 (5:6-12) 色 吉 吾 吾 (5:13-2 1) 對 祈 禱 的 信 心 (5:14-17) 三 句 信 心 話 語 (5:18-20) 遠 避 偶 像 (5:2 1) 1. 2 若 望 二 書 若 望 二 書 的 內 容 相 當 簡 明, 作 者 主 要 是 向 讀 者 呼 籲 : 要 在 愛 中 行 走, 以 及 提 防 假 導 師 整 封 信 可 分 析 如 下 : 致 候 辭 (1-3 節 ) 書 信 主 體 (4-11 節 ) 收 信 人 是 忠 信 的 (4-6 節 ) 提 防 異 見 者 (7-9 節 ) 抗 拒 異 見 者 的 行 動 ( 節 ) 結 語 ( 節 ) 1. 3 若 望 三 書 作 者 在 若 望 三 書 似 在 處 理 團 體 款 待 傳 福 音 使 者 的 問 題, 整 封 簡 筆 可 分 析 如 下 : 致 候 辭 (1-2 節 ) 書 信 主 體 (3-12 節 ) 接 待 傳 福 音 者 (3-8 節 ) 狄 約 勒 斐 沒 有 接 待 傳 福 音 者 (9-10 節 ) 要 求 接 待 (11-12 節 ) 284

292 第 三 十 一 章 若 望 書 信 結 語 (13-15 節 ) 2. 書 信 對 象 若 望 一 二 三 書 可 被 視 為 昔 日 教 會 團 體 間 不 同 類 型 通 訊 的 事 例 若 望 二 三 書 是 一 位 自 稱 長 老 的 人 物 寫 給 其 他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的 這 兩 封 信 的 首 尾 章 節 差 不 多 是 完 全 一 樣 ( 比 較 若 二 1 節 / 若 三 1 節 ; 若 二 4 節 / 若 三 3 節 ; 若 二 12 節 / 若 三 13 節 ), 故 此 不 少 人 相 信 是 出 自 同 一 作 者 至 於 若 望 一 書, 雖 然 傳 統 上 被 稱 為 書 信, 實 質 上 可 能 是 一 篇 論 文 或 講 道 詞, 相 信 亦 是 由 一 位 不 知 名 的 基 督 徒 寫 給 團 體 的 ( 亦 可 能 是 寫 給 一 總 團 體 的 ) 若 一 缺 少 一 般 書 信 的 首 尾 部 分, 作 者 看 來 是 直 接 向 他 的 讀 者 說 話, 又 或 者 是 向 一 個 獨 特 的 團 體 說 話 只 是, 他 是 否 與 若 二 三 書 的 作 者 等 同? 在 若 望 一 書, 我 們 找 不 到 關 於 作 者 身 分 的 章 節, 只 見 他 好 像 帶 著 權 威 代 表 著 一 組 能 為 若 望 傳 統 教 導 作 証 的 人 說 話 ( 若 -1:4) 他 稱 呼 他 的 讀 者 為 我 的 孩 子 們 J (2: 1) 以 及 可 愛 的 諸 位 J (2:7), 他 是 否 以 長 老 的 身 分 稱 呼 各 基 督 徒 團 體 成 員? 若 望 書 信 的 團 體 似 乎 缺 少 像 伯 多 樣 那 樣 的 一 位 核 心 人 物, 所 有 的 可 能 僅 是 一 些 導 師, 而 這 些 導 師 會 不 會 與 長 老 等 同 ( 其 實 於 原 文 r 長 老 又 可 僅 有 老 人 家 的 意 思 )? 而 當 時 的 長 老 又 有 沒 有 領 導 另 一 些 若 望 團 體 的 職 權? 在 他 的 帶 領 下, 是 否 已 有 一 些 外 展 傳 福 音 使 者 存 在, 與 該 地 一 帶 的 團 體 保 持 聯 絡 ( 參 閱 若 三 10)? 若 望 二 三 書 是 寫 給 其 他 的 基 督 徒 團 體 的 表 面 上, 若 望 二 書 是 寫 給 蒙 選 的 主 母 和 她 的 子 女 J ( 若 二 l 節 ), 而 若 望 三 書 則 是 寫 給 一 位 名 叫 加 音 的 基 督 徒 ( 若 三 1 節 ) 285

293 分 論 但 相 信 這 兩 封 信 同 樣 是 為 個 別 團 體 而 設 若 望 二 三 書 沒 有 說 明 哪 一 個 團 體, 但 在 內 容 方 面 三 者 都 在 處 理 一 些 團 體 面 對 的 實 質 問 題 這 三 封 信 可 能 出 自 同 一 位 作 者 亦 只 有 這 三 封 書 信 出 自 同 一 位 作 者, 若 望 二 書 部 分 的 內 容 在 若 望 一 書 的 光 照 下 才 見 顯 明 由 三 封 書 信 同 屬 一 位 作 者 來 推 想, 若 望 一 書 所 代 表 的 傳 統 很 可 能 出 自 一 組 若 望 團 體, 經 由 正 式 的 見 証 人 相 傳 下 來 長 老 可 能 已 是 一 個 稱 號, 代 表 基 督 徒 傳 統 的 保 証 亦 可 能 因 為 這 樣, 作 者 在 信 首 用 我 們 書 寫 (1 :1-4) 3. 寫 作 目 的 和 背 景 作 者 在 若 望 一 書 告 誡 團 體 要 認 清 那 些 分 離 分 子 的 錯 誤 見 解 他 嚴 厲 批 評 這 些 異 見 者 不 守 好 愛 的 誡 命, 本 身 是 騙 子, 是 假 基 督 r 不 承 認 耶 穌 基 督 是 在 肉 身 內 降 世 的 J ( 若 二 5-7 節 ; 若 一 2:7, 18, 23; 3:7; 4:2; 5:3) 他 在 若 望 二 書 更 不 准 團 體 成 員 與 那 些 分 離 分 子 交 往, 在 若 望 三 書 則 請 求 加 音 接 待 那 些 傳 福 音 使 者, 不 要 像 狄 約 勒 斐 那 樣 把 這 些 使 者 拒 諸 門 外 看 來, 這 三 封 信 的 寫 作 背 景 和 目 的 可 能 是 相 連 的 3.1 共 同 背 景 第 二 世 紀 晚 期, 一 般 相 信 若 望 一 書 是 第 四 部 福 音 作 者 所 寫, 而 若 望 二 書 和 三 書 則 是 若 望 團 體 中 一 位 成 員 所 寫 ( 但 教 父 歐 瑟 比 已 把 若 望 使 徒 和 若 望 長 老 區 分 ) 只 是, 這 三 封 書 信 很 遲 才 被 教 會 團 體 接 受 為 正 典 不 少 人 相 信, 這 三 封 信 反 映 同 一 的 團 體 背 景, 與 若 望 福 音 所 反 映 的 團 體 背 景 不 大 相 同 在 福 音 中, 若 望 的 團 體 屬 小 數 派, 似 乎 從 猶 太 會 堂 中 被 286

294 第 三 十 一 章 若 望 書 信 逐 出 來, 且 仍 被 與 會 堂 有 關 的 人 士 甚 至 是 若 望 圈 子 外 的 人 士 仇 視 ( 若 9:22; 12:42-43; 16:1-4a) 爭 議 點 似 乎 在 於 若 望 團 體 宣 認 耶 穌 為 那 先 存 的 神 聖 的 天 主 子, 是 天 父 的 唯 一 敢 示 和 派 遣 ( 若 5:18; 8:23-30, 詣, 52-59) 若 望 一 書 看 起 來 則 不 大 看 重 基 督 徒 信 仰 與 猶 太 傳 統 的 關 條, 所 關 注 的 乃 是 團 體 分 裂 的 問 題, 以 及 如 何 在 基 督 徒 傳 統 內 正 確 地 為 基 督 作 証 的 問 題 (1:1-4), 要 強 調 的 似 乎 是 基 督 的 降 生 成 人 (1 :1-3; 4:2) 作 者 並 沒 有 像 在 福 音 那 樣 對 猶 太 人 強 加 闡 釋 梅 瑟 傳 統 的 做 法 表 示 抗 拒, 難 以 接 受 的 乃 是 一 些 若 望 團 體 分 離 分 子 的 教 導 (2:19; 4:1; 若 二 7) 但 亦 有 人 說, 雖 然 若 望 一 書 的 作 者 不 等 同 若 望 福 音 的 作 者, 但 這 兩 分 經 卷 實 質 上 面 對 相 同 的 問 題 若 望 一 書 的 作 者 可 能 是 福 音 作 者 的 一 個 弟 子, 在 稍 後 的 日 子 寫 成 這 封 書 信 若 望 一 書 無 論 在 用 詞 和 神 學 思 想 方 面 都 與 福 音 相 近, 特 別 是 兩 者 都 強 調 末 世 已 經 實 現 的 道 理 (realized eschatology; 比 較 若 5:24-25 / 若 一 3:14) 若 望 書 信 看 似 是 跟 隨 若 望 福 音 的 傳 統 寫 成 的 作 者 在 若 望 一 書 沒 有 直 接 引 用 第 四 部 福 音 ( 信 中 只 有 導 吉 和 寫 作 目 的 章 節 是 與 福 音 的 相 若 ), 但 他 所 寫 的 還 是 真 有 一 些 福 音 的 迴 響 比 方 若 一 1:1-4 指 向 福 音 的 序 吉 部 分 ( 若 1:1-18) 和 臨 別 贈 言 的 部 分 ( 若 15:11, 27) 雖 然 有 時 若 望 一 書 顯 示 一 個 已 被 福 音 超 越 或 重 整 的 傳 統, 不 過 更 多 時 它 假 設 它 的 作 者 與 讀 者 共 同 熟 識 福 音 的 部 分 闡 述, 在 這 方 面, 福 音 的 臨 別 贈 言 最 為 顯 著, 若 望 一 書 從 中 攝 取 不 少 意 象 比 方 父 子 神 與 基 督 徒 的 關 條 ( 若 14:21/ 若 - 4:16; 若 15:4/ 若 一 3:24; 若 14:16-17/ 若 - 4:13) 持 守 這 種 關 條 的 要 素 ( 若 14:20/ 若 - 3:24; 若 15:3/ 若 一 1:9; 若 17:2/ 若 - 2:29; 若 16:10/ 若 一 287

295 分 論 2:29) 門 徒 之 道 ( 若 16:8-9/ 若 - 1:8; 3:4-9; 若 14:51/ 若 一 2:3; 3:10, 22-24; 若 15:18/ 若 - 2:15; 4:1; 若 17:8-9/ 若 一 2: 13-14; 5:5) 3.2 相 連 寫 作 目 的 若 望 書 信 作 者 顯 露 對 團 體 分 裂 的 痛 心, 強 調 互 愛 為 首 要 的 誡 命, 亦 持 續 不 斷 的 請 求 團 體 保 存 你 們 從 起 初 聽 過 的 ( 若 二 6 節 ), 這 一 切 都 假 設 一 個 出 自 若 望 福 音 的 傳 統 書 信 作 者 與 那 些 分 離 分 子 皆 明 顯 地 訴 諸 同 一 的 若 望 傳 統 團 體 領 受 了 的 聖 神 將 証 實 作 者 的 教 導 反 映 真 實 的 福 音 ( 若 一 2:20, 27; 是 :13) 那 些 分 離 分 子 顯 然 強 調 福 音 中 耶 穌 的 神 聖, 而 不 認 為 耶 穌 的 人 性 和 十 字 架 上 的 贖 罪 犧 牲 有 任 何 意 義 (1 :7; 2:2; 3:16; 4:10; 5:6) 作 者 對 他 們 自 稱 不 犯 罪 的 說 法 提 出 挑 戰, 堅 持 不 犯 罪 乃 是 一 種 恩 賜, 是 天 主 藉 著 基 督 賜 給 的 (2:1-2) 那 些 觸 犯 了 若 望 傳 統 基 本 誡 命, 即 愛 的 命 令 的 人, 不 是 無 罪 的 (2:3-9; 3:22-23; 4:21; 5:2-3) 他 們 的 背 信 和 假 道 理 都 是 致 死 的 罪, 就 算 是 團 體 的 代 禱 也 幫 不 了 他 們 (5:15-17, 2 1) 他 們 實 已 成 為 魔 鬼 的 助 手, 打 擊 信 眾, 正 如 毆 示 性 資 料 預 告 在 末 世 將 發 生 的 (2:18, 22; 3:4-5; 4:1-5) 他 們 亦 自 稱 認 識 天 主 (2:4; 3:6; 4:6, 8) 只 是, 以 上 觀 點 如 何 導 致 他 們 離 開 團 體, 不 清 楚 只 見 若 望 一 書 可 能 是 為 了 否 定 這 些 分 離 分 子 的 立 埸 而 寫 成 的 若 望 一 二 書 提 到 的 敵 對 者 可 能 就 是 團 體 的 分 離 分 子 他 們 曾 是 團 體 的 一 部 分, 但 現 今 已 離 開 了 ( 若 - 2:19; 4:1; 若 二 7 節 ) 他 們 未 能 宣 認 有 關 耶 穌 的 真 理, 本 身 是 騙 子 和 假 基 督, 故 此 須 被 制 伏 作 者 在 若 望 一 書 要 求 團 體 拒 絕 接 受 這 些 假 神 J ( 若 - 4:1-5), 他 在 若 望 二 書 則 進 一 步 不 准 團 體 288

296 第 三 十 一 章 若 望 書 信 與 異 見 者 交 往, 連 打 招 呼 也 不 可 ( 若 二 8-11 節 ) 假 如 若 望 一 書 與 二 書 是 相 隔 一 段 日 子 寫 成 的, 那 麼 在 若 望 二 書 對 敵 對 者 比 較 強 烈 的 措 詞 顯 示, 情 況 越 來 越 壞 了 若 望 二 書 就 措 詞 風 格 思 想 和 所 包 含 的 早 期 教 會 傳 統 等 方 面 在 在 顯 示 極 之 可 能 與 若 望 一 書 出 自 同 一 手 筆 這 封 信 發 出 時, 極 可 能 有 若 望 一 書 一 分 抄 本 隨 同, 作 者 寫 這 封 信 的 目 的 似 乎 是 叫 團 體 不 要 與 分 離 分 子 打 交 道 (9-11 節 ) 信 中 的 勸 告 語 調 展 示 作 者 與 收 信 人 熟 落, 他 具 精 神 領 袖 的 威 信, 且 為 團 體 接 受 若 望 一 書 是 為 眾 教 會 團 體 而 寫 的, 但 若 望 二 書 就 不 一 樣, 它 似 是 為 一 個 個 別 教 會 團 體 而 設 (1 節 : 蒙 選 的 主 母 J ), 很 可 能 是 在 亞 細 亞 的 一 個 教 會 團 體 若 望 三 書 是 若 望 書 信 中 唯 一 寫 給 單 一 讀 者 的 它 所 反 映 的 生 活 實 況 為 : 教 會 在 組 織 上 還 不 太 嚴 謹, 教 會 團 體 間 的 聯 繫 ' 是 透 過 教 會 領 袖 的 函 件 和 他 們 的 代 表 以 及 傳 福 音 使 者 的 訪 問 得 以 達 至 在 這 個 不 知 名 的 教 會 團 體 中, 一 位 名 叫 狄 約 勒 斐 者, 本 身 愛 作 首 領, 挑 戰 這 位 長 者 的 精 神 領 導 (9 節 ), 拒 絕 接 受 他 所 派 遣 來 的 使 者, 並 且 把 那 些 願 意 款 待 這 些 使 者 的 弟 兄 逐 出 教 會 (1 0 節 ) 故 此, 這 位 長 老 致 書 給 加 約 (1 節 ) ; 加 約 是 團 體 中 受 尊 敬 和 其 影 響 力 的 人 物, 他 曾 熱 誠 地 接 待 了 這 些 使 者, 供 給 他 們 所 需 的 一 切 (5-6 節 ) 在 信 中, 這 位 長 老 鼓 勵 他 繼 續 如 此 做 法, 也 示 意 下 次 造 訪 時 會 給 狄 約 勒 斐 所 需 的 教 導 (1 0 節 ) 若 三 日 節 反 映 書 信 的 勸 論 說 : 款 待 弟 兄 是 愛 的 誡 命 的 實 踐 ( 參 閱 若 - 2:6; 3:6,10; 4:7) 0 若 三 12 節 某 程 度 上 是 德 默 特 琉 的 推 薦 書, 他 多 半 是 一 位 將 要 訪 問 該 區 的 使 者 289

297 分 論 4. 中 心 思 想 若 望 一 書 的 教 義 段 落 ( 關 乎 基 督 的 教 義 ) 與 勸 諭 段 落 交 錯, 如 此 編 排 可 能 是 為 了 顯 明 書 信 的 核 心 思 想 : 知 與 行 是 合 一 的 書 信 以 在 光 中 行 走 寓 意 人 神 的 關 像, 而 實 質 上, 人 與 神 的 關 條 和 人 與 人 的 關 像 是 分 不 開 的 連 帶 的 是, 人 神 的 關 條 與 人 對 新 舊 誡 命 的 服 從 亦 是 一 致 的 若 望 一 書 雖 然 頗 受 若 望 福 音 的 影 響, 但 本 身 也 有 其 獨 特 內 容 若 要 進 一 步 了 解 這 封 信 的 特 別 訊 息, 大 概 可 從 它 本 身 的 特 色 人 手 它 與 福 音 的 其 中 一 個 重 大 區 分, 就 是 它 在 本 質 上 為 新 約 一 分 意 識 到 正 統 與 異 端 存 於 基 督 徒 教 會 內 的 文 件 所 有 它 的 神 學 論 據 ( 關 乎 末 世 的 ) 以 及 勸 論, 都 是 以 抗 衡 異 端 者 為 主 故 此 它 的 論 題 就 是 : 在 這 些 異 端 者 身 上 看 到 最 後 時 刻 的 大 敵, 看 到 假 基 督 (2:18-29) 這 些 異 端 者 的 重 點 教 導 為 否 定 基 督 降 生 成 人 的 道 理, 他 們 不 信 耶 穌 是 真 人 (2:23; 4:2) 為 駁 斥 這 些 異 端 邪 說, 作 者 以 宣 信 為 武 器, 尖 銳 地 帶 出 一 個 關 乎 基 督 的 論 據 : 耶 穌 是 基 督, 是 天 主 子 (4:3, 15; 5: 1,5 ) 他 同 時 列 出 正 統 信 仰 的 另 一 準 則, 就 是 上 述 的 知 行 合 一 : 那 不 愛 他 的 近 人 的, 就 是 不 認 識 天 主 循 著 以 上 重 點, 若 望 二 三 書 的 核 心 思 想 是 可 理 解 的 若 望 二 書 基 本 上 承 接 若 望 一 書 抗 衡 異 端, 並 把 這 種 抗 衡 升 級 若 望 三 書 在 強 調 款 待 之 道 之 餘, 某 程 度 上 是 知 行 合 一 的 實 踐 : 狄 約 勒 斐 不 接 待 傳 福 音 使 者, 實 在 做 了 作 為 領 導 者 不 應 作 的 事 5.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若 望 書 信 的 寫 作 年 代 很 難 確 定, 對 此 人 們 有 不 同 的 建 290

298 第 三 十 一 章 若 望 書 信 議, 從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到 第 二 世 紀 中 期 都 有 支 持 者 就 此 問 題, 或 許 只 能 列 一 個 相 對 的 年 代 即 是 說, 如 果 若 望 一 書 不 是 若 望 福 音 作 者 所 寫, 不 過 它 又 受 這 部 福 音 的 傳 統 的 影 響, 那 麼 相 信 它 是 寫 於 福 音 之 後 若 望 二 書 沒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它 是 何 時 寫 的 基 於 它 的 背 景 和 思 想 與 若 望 一 書 相 連, 不 少 人 相 信 它 應 是 寫 於 若 望 一 書 之 後 若 望 三 書 的 寫 作 年 代, 大 致 與 若 望 二 書 相 若 三 封 書 信 的 寫 作 地 點 都 不 詳 參 考 書 目 H.Conz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W.G.K 已 r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h.Perkins, "τ'he Johannine Epistles", NJBC, S.S.Smalley, 1,2,3 John, WBC 51 (Waco, Texas: Word 1984) XXI-XXXlV 291

299 分 論 第 三 十 二 章 若 望 默 示 錄 若 望 默 示 錄 作 為 新 舊 約 聖 經 最 後 的 一 卷 書, 最 適 宜 不 過 卷 尾 數 章 所 描 繪 的 結 局, 乃 是 整 部 聖 經 救 贖 訊 息 焦 點 所 在 和 導 向 這 分 經 卷 有 時 被 視 為 一 部 受 默 感 的 連 環 圖, 由 一 連 串 壯 觀 及 帶 有 詩 意 的 意 象 構 成, 有 力 地 推 動 讀 者 的 想 像 力 這 些 意 象 有 時 描 述 得 很 細 緻, 很 能 加 強 整 體 意 象 的 觀 感 ; 描 述 中 的 細 節 不 容 被 忽 視, 亦 不 可 與 呆 板 的 及 拘 泥 於 字 面 意 義 的 解 釋 相 提 並 論 1. 基 本 內 容 和 結 構 默 示 錄 是 一 分 默 示 經 卷, 所 揭 示 的 內 容 和 基 本 結 構 於 第 一 章 已 有 定 案 它 自 視 為 基 督 給 作 者 若 望 的 個 人 敢 示, 要 展 開 的 默 示 圖 案 已 有 所 預 告 r 你 應 把 你 看 見 的 事, 現 今 的, 以 及 這 些 事 以 後 要 發 生 的 事, 都 寫 下 來 J ( 默 1:1 9 ) 有 見 及 此, 有 人 把 這 分 經 卷 一 分 為 二 r 現 今 的 事 J (2-3 章 ), 其 中 包 括 給 七 教 會 的 信 r 今 後 的 事 J (4-22 章 ), 一 篇 相 當 長 的 默 示 劇 但 也 有 人 發 現 經 卷 本 身 含 有 不 少 平 行 及 重 複 資 料, 兼 且 它 的 敘 述 發 展 欠 連 貫, 因 而 倡 議 另 類 分 法 基 本 上 這 是 以 作 品 中 的 七 為 基 幹 的 分 法 : 七 訊 息 七 印 七 號 角 以 及 七 孟 以 此 為 基 幹 的 比 較 詳 細 分 析, 有 建 議 除 前 言 0:1-3) 以 外, 其 餘 的 章 節 可 從 函 件 的 架 構 去 畫 分 : 致 候 辭 0:4-6) 兩 預 吉 0:7-8) 292

300 第 三 十 二 章 若 望 默 示 錄 毆 示 經 驗 報 道 (1 :9-22:5) 第 一 組 默 示 內 容 (1 :9-11:19) 給 七 教 會 的 訊 息 (1 :9-3:22) 一 一 一 致 厄 弗 所 教 會 書 (2:1-7) 致 斯 米 納 教 會 書 (2:8-11) 一 一 致 培 爾 加 摩 教 會 書 (2:12-17) 一 一 致 提 雅 提 辣 教 會 書 (2:18-29) 一 一 致 撒 爾 德 教 會 書 (3:1-6) 一 一 致 非 拉 德 非 雅 教 會 書 (3:7-13) 一 一 致 勞 狄 刻 雅 教 會 書 (3:14-22) 書 卷 上 的 七 個 印 (4:1-8: 1) 一 一 一 天 廷 (4 章 ) 一 一 書 卷 與 羔 羊 (5 章 ) 一 一 前 四 印 (6:1-8) 一 一 一 第 五 六 印 (6:9-17) 一 一 兩 個 加 插 異 象 (7 章 ) 一 一 一 第 七 印 (8: 1) 七 號 角 (8:2-11:19) 一 一 前 四 號 角 (8:2, 6 且 12) 一 一 第 五 六 號 角 (9 章 ) 一 一 兩 個 加 插 異 象 (1 0:1-11:13) 一 一 第 七 號 角 (11:15-19) 第 二 組 默 示 內 容 (1 2:1-22:5) 敢 示 過 去, 現 在, 和 未 來 的 異 兆 (1 2:1-15:4) 一 一 一 女 人 與 龍 (1 2 章 ) 一 一 一 海 獸 (1 3:1-10) 293

301 分 論 一 一 一 地 獸 (1 3:11-18) 一 一 一 羔 羊 與 144, 000 人 (1 4:1-5) 一 一 一 三 天 使 (1 4:6-13) 一 一 莊 檬 與 葡 萄 園 (1 4:14-20) 一 一 戰 勝 者 的 救 贖 (1 5:2-4) 仁 孟 (1 5:1-19:10) 一 一 一 七 天 使 與 七 種 最 後 災 禍 (1 5:1, 5-16: 1) 一 一 前 四 孟 (1 6:2-9) 一 一 - 後 三 孟 (1 6:10 一 2 1) 一 一 詳 述 第 七 孟 : 巴 比 倫 的 本 質 和 滅 亡 (1 7:1-19:10) 今 世 終 結 的 預 兆 (1 9:11-22:5) 一 一 一 基 督 再 來 (1 9:11-16) 一 一 飛, 鳥 被 召 赴 天 宴 J (19:17-18) 一 一 最 後 戰 役 (1 9:19-2 1) 一 一 - 千 年 王 國 (20:1-10) 一 一 最 後 審 判 (20:11-15) 一 一 新 天 新 地 新 耶 路 撒 冷 (21:1-8) 一 一 詳 述 新 耶 路 撒 冷 (21:9-22:5) 個 別 話 言 吾 (22:6-20) 最 後 祝 福 (22:2 1) 2. 寫 作 特 色 在 新 約 中, 默 示 錄 是 另 類 的 敘 述 作 品, 在 寫 作 形 式 上 與 其 他 的 新 約 經 卷 有 很 大 的 區 別 它 以 述 說 十 分 奇 特 的 異 象 和 294

302 第 三 十 二 章 若 望, 默 示 錄 預 吉 為 主, 部 分 報 道 全 超 乎 人 的 想 像 這 種 默 示 體 裁 為 新 約 而 言 是 獨 一 無 二 的, 但 為 古 代 世 界 就 不 一 樣 類 似 體 裁 可 見 於 舊 約 猶 太 文 學 以 及 正 經 以 外 的 基 督 徒 著 作 就 形 式 來 說, 若 望 默 示 錄 屬 默 示 形 式, 但 實 質 上 它 亦 同 時 含 有 先 知 預 吉 書 信 戲 劇 的 特 色 卷 首 所 說 r 耶 穌 基 督 的 敢 示 J (1:1), r 敵 示 在 這 裡 具 天 主 透 過 耶 穌 基 督 作 者 若 望 和 他 的 作 品 揭 露 過 去 現 在 及 將 來 天 地 間 奧 秘 的 意 思 過 往, 要 斷 定 一 分 默 示 作 品 有 一 定 的 困 難 今 天, 學 者 們 已 給 這 類 作 品 下 了 定 義 : 這 類 作 品 須 具 一 個 敘 述 架 構, 讓 人 知 道 所 說 的 做 示 是 如 何 領 受 以 及 通 過 何 等 途 徑 領 受 的 這 類 毆 示 不 會 如 神 諭 一 般 直 接 由 神 而 來, 而 是 通 過 某 位 天 上 的 使 者, 比 方 天 使 或 復 活 的 基 督 而 來 至 於 敢 示 的 方 式, 可 以 是 多 姿 多 末 的, 顯 靈 異 象 發 聲 異 世 之 旅 喜 獲 天 書 等 都 是 一 些 熟 悉 的 方 式 做 示 本 身 具 兩 重 點 : 宇 宙 的 奧 秘, 以 及 未 來 的 奧 秘 宇 宙 的 奧 秘 牽 連 日 月 星 辰 的 本 體 和 運 行, 包 括 年 歷 和 氣 象 ; 天 上 使 者 的 名 字 和 活 動 是 重 要 的, 賞 罰 的 地 點 同 樣 重 要 未 來 的 奧 秘 則 牽 涉 政 治 與 歷 史 事 件, 以 及 天 主 子 民 人 類 和 天 地 的 最 終 命 運 至 於 默 示 體 裁 的 功 用, 有 不 同 的 見 解 最 普 遍 的 就 是, 此 類 體 裁 是 用 來 撫 慰 在 困 境 中 的 人 的, 比 方 受 迫 害 者 但 也 有 人 認 為 這 並 不 是 它 最 具 意 義 的 功 用 它 最 重 大 的 功 用 就 是 宣 揚 某 些 意 念 J 這 功 用 一 般 在 默 示 著 作 中 輕 而 易 見 在 著 作 中 揭 露 奧 秘 是 為 了 闡 釋 某 一 時 刻, 藉 此 說 服 讀 者 從 某 一 角 度 去 反 思 及 相 應 地 去 生 活 除 了 默 示 體 裁 外, 有 人 亦 從 若 望 默 示 錄 看 到 一 些 其 他 體 295

303 分 論 裁 的 特 色 : 2.1 預 言 作 品 自 稱 為 預 言 (1 :3; 22:7, 10, 18-19) 若 望 沒 有 直 接 稱 自 己 為 先 知, 但 間 接 示 意 扮 演 著 這 個 角 色 : 天 使 稱 他 的 弟 兄 為 先 知 (22:9), 在 另 一 場 合, 若 望 被 請 求 再 講 預 言 J (10: 11) 能 說 預 言 是 早 期 教 會 的 一 種 重 要 現 象 ( 特 別 參 閱 格 前 12, 14 章 ), 若 望 默 示 錄 可 能 是 在 這 種 背 景 下 寫 成 的 雖 則 它 整 體 來 說 屬 默 示 體 裁, 但 內 裡 就 包 舍 不 少 預 言 小 單 元, 比 方, 致 七 教 會 書 本 身 乃 預 言 式 的 神 諭 2.2 函 件 若 望 默 示 錄 亦 含 有 一 些 函 件 要 素 這 分 經 卷 一 開 始 就 自 稱 為 毆 示 J (1:1) 及 預 言 J (1:3), 並 以 第 三 人 稱 來 稱 若 望 但 是 離 開 了 序 言 部 分, 從 1:4 起, 若 望 就 用 第 一 人 稱 說 話 1:4-5a 是 一 般 函 件 的 致 候 辭, 接 著 不 是 一 般 的 頌 謝 辭 而 是 有 時 會 在 部 分 書 信 唸 到 的 祝 頌 (1 :5b-6) 函 件 的 主 體 由 兩 個 獨 立 的 預 吉 開 始 (1 :7-8), 然 後 就 是 基 督 顯 現 給 若 望 的 報 道 (1 :9-3:22) 以 及 其 他 各 種 異 象 和 聲 音 尾 部 包 括 不 同 的 話 語 (22:6-20), 並 以 一 個 在 一 般 信 件 看 見 的 祝 福 結 束 (22:2 1) 作 者 採 用 了 函 件 的 形 式 可 能 是 基 於 需 要, 但 實 質 上 是 哪 方 面 的 需 要 就 比 較 難 確 定 2.3 戲 劇 若 望 默 示 錄 可 能 亦 有 些 少 地 方 與 戲 劇 雷 同 它 的 莊 嚴 及 偉 大 的 題 材 讓 一 些 人 想 起 希 臘 悲 劇 這 類 悲 劇 由 角 色 及 歌 詠 團 聯 合 演 出, 方 式 是 演 戲 和 詠 唱 輪 流 上 場 據 稱 這 種 形 式 在 296

304 第 三 十 二 章 若 望 默 示 錄 若 望 的 默 示 錄 中 可 見, 可 能 受 了 希 臘 悲 劇 的 影 響 ( 作 品 中 的 詠 唱 部 分, 參 閱 4:8, 11; 5:9-10,12,13; 7:12; 11:17-18; 12:10-12; 15:3-4; 19:1-2; 19:6-8) 一 直 以 來, 若 望 默 示 錄 的 研 究 結 果 差 距 很 大 若 要 真 的 認 識 此 經 卷, 有 學 者 建 議 應 同 時 考 慮 以 下 各 元 素 (1) 因 屬 默 示 體 裁, 這 卷 書 的 訊 息 隱 藏 在 象 徵 背 後, 故 此 數 字 怪 獸 以 及 其 他 典 形 的 默 示 體 裁 特 徵 都 別 具 意 義 須 注 意 的, 乃 是 從 頭 到 尾, 作 者 是 在 描 述 這 些 象 徵 本 身, 而 不 是 在 描 述 通 過 它 們 帶 出 的 事 實 (2) 這 些 象 徵 的 部 分 線 索 不 復 存 在, 雖 然 如 此, 不 少 象 徵 還 是 可 以 通 過 與 舊 約 的 先 知 性 象 徵 作 比 較, 得 到 光 照 鑑 於 作 者 經 常 引 用 七 十 賢 士 譯 本 舊 約, 這 種 做 法 相 信 是 可 千 于 的 (3) 在 結 構 上, 這 卷 書 是 由 平 行 文 組 成, 但 又 不 影 響 其 整 體 的 進 展 ; 作 者 通 過 這 些 平 行 段 落, 以 漸 進 的 形 式, 重 複 擺 在 讀 者 面 前 教 會 的 掙 扎, 以 及 它 如 何 在 大 能 天 主 的 眷 顧 和 愛 護 下 力 戰 世 界 及 獲 得 勝 利 (4) 作 品 亦 受 其 他 宗 教 神 話 故 事 的 影 響, 比 方 以 下 的 兩 組 神 話 故 事 : 太 陽 神 的 誕 生 受 迫 害 和 最 後 勝 利, 以 及 各 類 猛 獸 在 混 沌 中 的 滅 亡 3. 神 學 思 想 從 1: 凹 的 大 綱 所 見, 作 品 主 要 談 論 的 是 現 今 的 事 及 今 後 的 事 J 0 r 現 今 的 事 極 可 能 是 教 會 團 體 受 到 外 來 的 威 脅, 可 從 2-3 章 基 督 給 各 團 體 的 信 中 看 出 ( 特 別 參 閱 1: 297

305 分 論 12-18) 這 些 章 段 似 在 評 論 小 亞 細 亞 眾 教 會 的 實 況 至 於 其 餘 的 章 段, 則 以 繪 述 異 象 為 主, 要 宣 告 的 神 學 訊 息 為 : 有 一 天 天 主 將 會 克 勝 一 切 敵 對 勢 力 這 部 分 主 要 是 以 畫 面 構 成, 如 萬 花 筒 般 重 複 展 示 一 些 天 主 如 何 公 正 地 但 亦 仁 慈 地 治 理 整 個 創 造 的 準 則 教 會 應 以 這 些 準 則 為 重, 於 各 時 期 中, 雖 則 為 人 或 惡 魔 對 抗, 要 相 信 一 定 會 得 到 鼓 勵 和 支 持 除 此 之 外, 作 品 還 具 一 個 很 廣 闊 的 基 督 徒 救 贖 觀 基 督 的 救 贖 行 動 涵 括 所 有 邦 國 和 民 族 (5:9), 所 有 邦 國 的 子 民 都 能 來 到 羔 羊 面 前 (7:9-11) 到 了 末 世 時 刻, 天 主 更 主 動 地 派 遣 祂 天 上 的 使 者 向 所 有 邦 國 民 族 宣 告 福 音 (14:6) 4. 作 者, 作 者 自 稱 若 望 0:1-4, 9; 22:8) 天 主 的 僕 人 但 他 沒 有 說 自 己 是 宗 徒 或 耶 穌 的 門 徒, 他 甚 至 沒 有 擅 取 先 知 的 稱 號 按 教 會 古 老 傳 統, 他 是 載 伯 德 的 兒 子 若 望 耶 穌 的 門 徒, 同 時 是 若 望 福 音 和 若 望 書 信 的 作 者 只 是, 默 示 錄 的 詞 彙 和 神 學 思 想, 特 別 是 它 的 末 世 觀, 完 全 與 其 他 的 若 望 著 作 不 一 樣 這 分 經 卷 不 應 是 載 伯 德 的 兒 子 若 望 所 寫, 最 具 決 定 性 理 由 為, 作 品 沒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作 者 認 識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o 現 今 不 少 人 會 說, 這 位 作 者 的 身 分 不 詳 但 也 有 人 說, 默 示 錄 是 一 位 名 叫 若 望 的 早 期 基 督 徒 先 知 所 寫 : 除 了 他 的 名 字 和 職 務 以 外, 其 餘 一 切 不 詳 5. 寫 作 對 象 和 目 的 不 少 人 相 信 若 望 默 示 錄 反 映 基 督 徒 在 多 米 仙 大 帝 在 位 末 期 全 面 受 迫 害 的 情 況 那 時, 多 米 仙 要 求 他 的 子 民 奉 他 為 298

306 第 三 十 二 章 若 望 默 示 錄 主...J 為 天 子...J 以 及 崇 拜 他 的 肖 像 不 少 基 督 徒 因 不 願 這 樣 作 而 被 處 死 (6:9; 13:15) 而 部 分 人 士 就 如 若 望 那 樣 被 放 逐 (1 :9) 所 有 人 都 活 於 這 種 威 脅 下 作 者 以 隱 晦 的 吉 詞 編 寫 此 卷 書, 其 中 一 個 原 因 就 是 避 免 皇 家 警 察 發 現, 他 原 來 是 在 向 受 壓 迫 者 大 聲 疾 呼, 向 他 們 保 証, 羅 馬 帝 國 雖 然 可 以 對 他 們 肆 意 迫 害, 但 天 主 的 國 度 永 世 常 存, 而 那 死 而 永 遠 活 著 的 基 督 (1 :18) 能 克 勝 一 切 凶 惡 故 此 作 者 若 望 以 這 樣 的 短 頌 作 為 書 卷 的 結 語 I 主 耶 穌, 你 來 罷...J (22:20) 但 亦 有 人 否 定 以 上 的 見 解 他 們 提 出 的 主 要 理 由 是, 若 進 一 步 仔 細 研 究 這 分 作 品 的 內 容, 我 們 會 發 覺 它 只 在 三 處 地 方 實 質 地 提 到 迫 害 : 若 望 本 人 被 逐 (1 :9), 安 提 帕 被 殺 (2:13), 以 及 預 告 斯 米 納 的 部 分 基 督 徒 將 被 囚 (2:10) 看 起 來 都 是 一 些 小 規 模 的 迫 害, 可 能 在 接 近 作 品 的 寫 作 時 期 發 生 至 於 異 象 中 指 向 的 迫 害 並 不 一 定 反 映 當 時 的 實 況, 需 要 從 過 去 迫 害 的 反 思 以 及 未 來 迫 害 的 預 感 兩 方 面 去 闡 釋 6. 寫 作 年 代 和 地 點 雖 然 部 分 章 節 給 人 一 種 感 覺, 這 分 經 卷 是 於 公 元 70 年 耶 路 撒 冷 被 毀 之 前 寫 成 的 ( 比 方 11 章 ), 但 種 種 跡 象 顯 示 它 還 是 一 分 比 較 晚 期 的 作 品 作 品 中, 巴 比 倫 為 羅 馬 的 代 號, 兩 者 都 與 聖 殿 和 耶 路 撒 冷 的 被 毀 有 關 再 者, 基 督 徒 一 直 抗 拒 的 君 主 祭 禮 已 經 運 行 (1 3:8, 15), 且 對 基 督 徒 有 系 統 的 迫 害 亦 已 於 小 亞 細 亞 全 面 展 閱 (6:9-1 1) 故 人 們 對 此 分 經 卷 的 寫 作 年 代 有 多 少 頭 緒, 相 信 它 多 半 是 於 多 米 仙 大 帝 在 位 後 期 編 寫 而 成, 教 父 依 勒 內. 里 昂 也 有 為 此 寫 作 背 景 作 証 故 這 分 經 卷 極 可 能 是 於 第 一 世 紀 晚 期 寫 成, 地 點 多 半 是 小 亞 細 亞 299

307 分 論 參 考 書 目 A.D.Collins, "The A 戶 臼 lyp 記 (Revelation)", NJ 眩, H.Conzelmann & A.Undemann,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W.J.Harrington, Revelation, SacPag. 16 (Collegeville: Uturgical 1993) W.G.KÜtn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L.L.τnompson, The E 切 tk of Revelation, Apoca1ypse and Empire (New York- 臼 c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300

308 後 語 這 本 新 約 導 論 終 究 完 成 了, 但 很 奇 怪, 就 是 沒 有 甚 麼 特 別 的 感 覺 雁 過 留 聲, 少 了 的 只 是 刪 繁 補 缺 的 機 會 吧 這 本 書 已 離 我 而 去, 對 於 它, 絲 毫 沒 有 眷 戀 消 極 而 言, 它 已 成 過 去, 可 以 束 之 高 閣 積 極 來 說, 教 學 時 已 不 能 拿 它 作 靠 山 了 ( 總 不 成 在 同 學 面 前 誦 讀 它 吧 ), 從 此 人 逼 著 要 進 步, 多 看 書, 多 作 準 備, 不 再 停 滯 不 前 天 主 教 有 關 聖 經 的 中 文 書 籍 甚 少 多 了 一 本 其 實 不 算 甚 麼 不 過, 如 果 它 起 碼 能 推 使 作 者 前 進, 那 麼 它 還 是 有 些 微 作 用 的 但 願 天 主 降 恩 澤 世 的 喜 訊, 能 透 過 不 同 形 式 的 聖 經 寫 作, 一 點 一 滴 地 流 傳 301

309 附 錄

310 附 錄 一 紙 草 紙 樣 本 附 錄 一 紙 草 紙 樣 本 γ? 川 -~;. H n,. ~J'Ílkh kl; ~J i ~ )..r Il" _., t" ~ " λ 1'.I,l.J 't<' j ('þ )...λ. 凶 H fi 月 'i "f.'- ~ :. t. [ t r -';, ~ : :: 1< ~ L. 這 是 P 46 的 縮 影, 原 來 大 小 為 九 英 吋 乘 六 英 吋, 內 容 為 羅 15:29-33: 16:25-27, 1-3 紙 草 卷 本 身 會 喝 令 公 元 200 年 抄 成 取 自 B.M.Metzger, The Text of the New 71 臼 但 ment, Its Transmission, Corruption, and R, 俗 tor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plate

311 附 錄 二 希 臘 文 書 寫 字 體 附 錄 二 希 臘 文 書 寫 字 體 入 入 人,,~εGTICCCNe k 入,A. N Wl ^HrOγ n't).nεtrιub.t- 'O yþo..'^ytolc!,rly" noyoy t<~, XE 三 NrH 寸 >HTI Þ... HC"'OY'" no 入 入 HNK)...'εye~ "εroyc""koh <.l> Cε'.:;()..NεT, 入 ~N J..' ^KOycETε1<"-,"" ~TOMH E: 三 X' N k ) ~_Cy~ 1-l TE~~' n-i Cu).., oyλ E=þ.. N).. 早 入 E.nONγεc,)... TJ 入 ~NTOCE1<) :y...). 寸 HτεK Þ... IOYMHI T.e9H K)..'A..",nl AHT'εεn 入 XYN-U ~fhεx E1 N'.Z Þ 令 r", HKÀrAI þ.:. ~1-!,~NeH ~ee,..,e'cen~ 1<.1\, ηrg :1~P.NJi- r 今 希 臘 文 大 字 體 樣 本, 出 自 西 乃 抄 本, 每 欄 原 為 二 英 吋 闊, 左 欄 的 內 容 為 瑪 13:5-10 欄 為 瑪 13:14-16 西 乃 抄 本 的 抄 寫 年 代 為 第 四 世 紀 ' 右 306

312 的 錄 二 希 臘 文 書 寫 字 體 品 ψ 司 主 斗 呵, 叮 σ, 向 仇, 戶, 心 也 可 沾 V' luu., rato V ra:rp 0σ 鳥, 入 叭,ofELOI 切 "~, 1 山 " p..m v u..o.t 0 1-'-0""' V" 心 為 F 作 4 嗎? 正 的, 入 叭 ""4 心 命 τfi.e S\.;û. 斗 uja cf\..ýo~yr " 戶 Va 可 u.arr:?tl 中 只 h Wud..V 包.C:rti-Í'.-ord7 cuj 叮.,. 可 Jdpωvu.:y q-p 6 4 呵 '" σl'^'-~' b ~'O-V 叩 JJ 11,!}p _0 1σ~ V 0 \.0' "TO 占 坑, 此 hω ~luup~~"vm' ì CX"1Ilu t 0 1 CDCL$I". a,<~~ 可 向 戶 均 司 司 正 v 已 TTOV 公 \A. 一 õ"l'- 叫 ~ 句 Ut t \J 嗯, 軍 RY 四 urro 山 ~. 入 中 電 V " J~ 0' 月 叩 ~~ü ðü. ~ ;. tu, ur.tfy 位 rruu o, d\ρ 抖 ø3w' 可 恥 入 ω 入 ιu 句 古 e.~l\llo' ~.o vh CTtLf1 可 dig q"1' 司 令 手, 尚 Zhb ~ σ tuj"n)uj' 起 ω 入 叭 rlh, 泣, 吋 t 希 臘 文 小 書 寫 體 樣 本, 出 自 禮 儀 選 讀 本 303 號, 每 欄 原 為 三 英 吋 闊, 左 棚 內 容 為 路 24: ' 右 欄 為 若 1:35-38 此 禮 儀 還 續 本 在 清 令 十 二 或 十 三 世 事 cð: 少 成 取 自 B.M.Metzger, The Text of the New Tes 但 ment, Its Transmission, Corruptio 月 andr 臼 toration (Oxford: 由 áord University Press )

313 附 錄 三 唯 識 論 附 錄 三 唯 識 論 唯 識 論 (Gnosticism) 是 一 個 十 分 複 雜 的 早 期 異 教 運 動, 而 基 督 徒 唯 識 論 (Christian Gnosticism) 則 始 於 第 二 世 紀, 在 教 會 內 起 初 以 一 個 學 派 的 姿 態 出 現 到 了 第 二 世 紀 後 期, [! 佳 識 論 已 分 屬 不 同 的 派 別 整 個 運 動 的 重 心 似 乎 在 於 對 啥 識.J ( 那 osis) 的 嚮 往 唯 識 被 認 為 是 一 種 對 神 及 人 類 本 源 和 命 運 的 毆 示 知 識 (revealed knowledge), 通 過 它, 人 的 靈 性 元 素 獲 得 救 贖 各 宗 徒 和 一 些 唯 識 論 派 別 的 始 創 者 就 是 提 供 唯 識 的 人 選 唯 識 論 派 人 士 把 創 造 之 神 和 那 位 至 高 者 深 不 可 測 的 神 分 開, 相 信 前 者 出 自 後 者, 是 創 造 的 直 接 根 源, 亦 是 這 個 世 界 的 統 治 者 這 個 世 界 是 不 完 美 的, 無 時 不 與 靈 性 事 物 作 對 幸 而 部 分 人 擁 有 靈 性 種 子 或 火 花.J 可 是 這 些 靈 性 元 素 是 要 通 過 唯 識 和 一 些 儀 式, 才 能 從 罪 惡 和 物 質 環 境 中 解 救 出 來 基 督 的 職 責 在 於 做 至 高 之 神 的 使 者, 把 唯 識 帶 給 一 些 人 因 為 基 督 本 身 是 神, 所 以 他 不 可 能 有 一 個 肉 身, 更 不 可 能 經 歷 死 亡 ; 他 或 許 曾 寄 居 於 耶 穌 的 軀 體 內, 又 或 只 是 幻 象 似 的 出 現 在 人 前 取 自 E.A.Livings 的 間, ed., The Concise Dictiona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Oxfo 吋 : Oxford University pr 臼 s 1977)

314 附 錄 四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附 錄 四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但 有 些 事 情, 他 則 在 場, 故 把 它 們 記 錄 下 來 第 三 部 福 音 就 是 路 加 記 載 的 福 音 這 位 路 加 是 一 位 醫 生, 保 祿 於 基 督 升 天 後 把 他 帶 在 身 邊, 當 作 顧 問 路 加 乃 憑 保 祿 的 權 威, 以 自 己 的 名 義 編 寫 了 這 部 福 音 只 是, 他 亦 沒 有 見 過 在 世 上 的 主 他 把 能 夠 查 明 的 事 記 錄 下 來, 同 樣 是 由 若 翰 的 誕 生 說 起 第 四 部 福 音 為 若 望 所 寫, 這 位 若 望 是 門 徒 之 一 當 其 他 門 徒 和 監 督 請 求 他 時, 他 如 此 說 r 請 從 今 天 開 始 與 我 一 起 禁 食 三 天 吧 期 問 若 有 人 得 到 甚 麼 毆 示, 請 公 之 於 思 J 當 晚, 宗 徒 之 一 安 德 肋 就 得 到 歐 示 : 若 望 要 以 自 己 的 名 義 把 一 切 寫 下 來, 其 餘 的 人 則 要 証 明 他 所 寫 的 都 是 正 確 的 正 因 如 此, 儘 管 幾 部 福 音 書 教 導 的 思 想 相 異, 但 對 信 眾 的 信 仰 來 說, 卻 無 分 別, 因 為 每 一 部 福 音 都 是 因 著 同 一 至 高 者 聖 神 而 宣 示 一 切, 內 容 全 關 乎 基 督 的 誕 生, 他 的 死 而 復 活, 他 與 門 徒 的 談 話, 以 及 他 的 兩 次 來 臨, 他 曾 卑 賤 降 凡, 受 人 輕 視, 但 他 要 帶 著 光 榮 和 王 權 再 來 故 此, 當 若 望 在 他 的 書 信 中 亦 是 如 此 確 定 地 寫 下 每 一 行, 並 這 樣 講 及 自 己 r 我 們 把 我 們 親 眼 所 見, 親 耳 所 聞, 親 手 所 觸 摸 過 的, 都 給 你 們 寫 下 來 了 J 有 何 令 人 驚 龍 之 處? 如 是, 他 宣 告 自 己 不 單 是 見 証 人 和 聽 眾, 而 且 更 是 作 者, 是 他 把 主 所 有 的 驚 人 事 跡 按 次 第 寫 下 來 可 是, 所 有 宗 徒 的 行 實 都 記 錄 在 一 卷 書 中 路 加 把 這 卷 309

315 附 錄 四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書 獻 給 德 教 斐 羅 鈞 座 J 所 述 說 的 都 是 他 有 分 在 場 的 事 跡, 這 點 可 由 下 列 事 例 得 到 印 證 : 他 顯 然 沒 有 把 伯 多 祿 如 何 受 難 和 保 祿 如 何 離 開 羅 馬 往 西 班 牙 去 這 些 事 記 載 下 來 保 祿 書 信 本 身 給 那 些 有 意 了 解 它 們 的 讀 者 顯 明, 保 祿 寫 了 哪 些 書 信, 從 何 地 以 及 為 何 送 發 了 這 些 書 信 他 最 先 頗 為 詳 盡 地 致 書 給 格 林 多 人, 嚴 斥 搞 分 裂 的 邪 說 : 再 者 就 是 給 迦 拉 達 人, 嚴 禁 接 受 割 損 : 他 繼 而 給 羅 馬 人 寫 了 一 封 更 詳 盡 的 信, 讓 他 們 對 於 聖 經 的 規 律 以 及 基 督 為 聖 經 的 首 要 原 則 留 下 深 刻 的 印 象, 所 涉 及 的 是 哪 些 經 卷 則 不 必 在 這 襄 討 論 聖 保 綠 宗 徒 本 人 跟 從 他 的 前 輩 若 望 的 準 則, 只 給 七 個 教 會 指 名 寫 了 信, 次 序 如 下 : 第 一 格 林 多 教 會, 第 二 厄 弗 所 教 會, 第 三 斐 理 伯 教 會, 第 四 哥 羅 森 教 會, 第 五 迦 拉 達 教 會, 第 六 得 撒 洛 尼 教 會, 第 七 羅 馬 教 會 ; 雖 則 保 祿 因 要 勸 告 格 林 多 教 會 和 得 撒 洛 尼 教 會 而 給 兩 地 分 別 多 寫 一 封 信, 但 仍 得 確 認, 乃 一 個 教 會 遍 佈 全 世 界 正 如 若 望 在 他 的 默 示 錄 中 致 書 給 七 個 教 會, 實 質 是 向 整 體 說 話 一 樣 儘 管 給 費 肋 孟 的 一 封 信, 給 弟 鐸 的 一 封 信, 給 弟 茂 德 的 兩 封 信 乃 是 因 著 個 人 的 交 情 而 寫 成 的, 但 這 些 信 在 教 會 紀 律 方 面 具 指 導 作 用, 故 在 大 公 教 會 內 應 備 受 尊 累 在 團 體 間 流 傳 的 還 有 給 勞 狄 刻 雅 人 和 亞 力 山 大 里 人 的 信, 兩 者 皆 是 為 配 合 馬 西 翁 的 異 端 而 官 保 祿 之 名 寫 成 的 除 了 這 兩 封 信 外, 還 有 其 它 的 這 些 作 品 不 能 為 大 公 教 會 所 接 納, 否 則 就 等 於 把 膽 汁 與 蜜 糖 混 合, 至 為 不 當 猶 達 書 和 若 望 的 兩 封 書 信 無 疑 為 大 公 教 會 所 接 納, 再 者 就 是 撒 羅 滿 的 友 好 給 撒 羅 滿 致 意 而 寫 的 智 慧 書 我 們 只 接 受 若 望 的 默 示 錄 和 伯 多 祿 的 默 示 錄, 可 是 一 些 朋 友 就 不 會 在 教 會 中 誦 讀 它 們 要 的 令 牧 者 書 則 是 於 我 們 這 個 時 代, 相 當 遲 才 310

316 附 錄 四 慕 辣 托 黎 殘 為 於 羅 馬 寫 成 的, 作 者 為 何 而 馬, 那 時, 他 的 弟 兄 比 約 正 是 羅 馬 教 會 的 主 教 ; 因 此, 它 應 被 誦 言 賣, 但 不 能 永 久 地 在 教 會 中 在 信 眾 面 前 公 開 誦 讀, 如 同 誦 讀 先 知 書 或 宗 徒 著 作 一 般, 何 況, 先 知 書 已 達 圓 滿 的 數 目 只 是, 我 們 不 接 受 來 自 阿 爾 斯 路 斯 (Arsinous, 別 名 瓦 倫 蒂 盧 斯 [Valentinus]) 或 米 爾 蒂 亞 德 斯 (Miltiades) 的 任 何 作 品 ; 那 些 為 馬 西 翁 編 寫 了 一 部 新 聖 詠 集 的 人 士, 以 及 巴 西 利 德 斯 (Basilides) 和 在 小 亞 細 亞 Cataphrygians 的 創 辦 人, 都 一 一 被 拒 譯 自 R.F. Olllins,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Garden City: Doubleday 1983) 33-3 是. 311

317 附 錄 五 新 約 研 究 的 取 向 附 錄 五 新 約 研 究 的 取 向 二 世 紀 六 世 紀 十 六 世 紀 二 支 早 期 教 父 中 世 紀 文 藝 復 興 時 期 經 文 的 經 文 的 原 文 聖 經 字 章 本 意 字 意 本 意 Textus Receptus 神 聖 寓 意 神 學 寓 意 末 t 墅 奧 秘 意 義 倫 理 道 德 意 義 312

318 附 錄 五 新 約 研 究 的 取 向 十 八 世 紀 十 九 世 紀 二 十 世 紀 啟 車 運 動 大 戰 一 大 戰 二 原 文 批 判 j 原 ; 在 投 t 非 日 類 型 批 判 修 訂 批 判 其 他 學 科 ( 評 估 TR) 對 觀 問 題 鐘 文 的 文 法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上 下 文 比 較 寫 作 背 景 生 活 實 況 歷 史 觀 點 \ / 歷 史 批 判 法 313

319 附 錄 六 使 用 其 他 福 音 的 可 能 性 附 錄 六 使 用 其 他 福 音 的 可 能 性 馬 爾 谷 瑪 寶 或 路 加 福 音 使 用 其 他 對 觀 福 音 的 可 能 性 共 十 八 個, 並 可 分 為 四 個 類 別 (1) 一 部 福 音 使 用 另 一 部 福 音, 然 後 它 本 身 為 第 三 部 福 音 所 使 用, 共 六 個 可 能 性 : 瑪 谷 路 瑪 路 i 谷 谷 瑪 路 谷 路 瑪 路 瑪 谷 路 1 谷 瑪 (2) 兩 部 福 音 使 用 同 一 部 福 音, 共 三 個 可 能 性 : 王 思 \\ 谷 路 \\ 谷 瑪 路 路 \\ 瑪 谷 (3) 一 部 福 音 同 時 使 用 其 他 兩 部 福 音, 共 三 個 可 能 性 : 谷 路 \\γ 王 哥 王 胃 E 各 \\~ 谷 瑪 谷 \\~ 路 314

320 附 錄 六 使 用 其 他 福 音 的 可 能 性 (4) 一 部 福 音 使 用 另 一 部 福 音, 而 第 三 部 福 音 則 同 時 使 用 這 兩 部 福 音, 共 六 個 可 能 性 : 患 h 扒 U 路 U V 腎 h 叭 刊 谷 υ v 谷 h 扒 仆 υ v 路 谷 h A V V 臣 吋 路 h 叭 仆 υ v 谷 路 h 扒 仆 V V 區 吋 谷 路 王 患 路 哥 哥 谷 三 部 對 觀 福 音 在 互 相 使 用 方 面 原 則 上 可 有 十 八 個 可 能 性 之 多, 但 在 新 約 研 究 的 歷 史 上, 實 質 出 現 了 的, 唯 有 以 瑪 竇 福 音 或 是 以 馬 爾 谷 福 音 為 首 的 假 設 乏 自 R.F.Collins, Introduction 的 the New 1ì 臼 個 ment (Garden City: Doubl 剖 ay 1983)

321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及 古 譯 本 分 類 附 錄 七 附 錄 七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及 古 譯 本 分 類 Abbreviations: e 一 -Gospels; a-acts; c-catholic or General Epistles: p-pauline Epistles; r-revelation. Roman numerals indicate approximate date of origin. Papyri Papyri Papyri Date 河 yiyinufmaunuyiau 心 門 叫 h u n u n u n v 們 叫 仇 U 1 呵, - Z J 而 L 呵, - tttt UHUUU OOOOO bbbbbi aaaaam mv c eenyeeenyecnreteceae 口 H H V V H E m w H V H E W N W W N w m VImvvwmm Ir--; a E Contents No. + zo " 的 位 ω 制 的 甜 的 w u m m w m η η η 羽 啊 M m m 們 叫 喃 地 如 何 的 制 位 的 加 討 師 們 耐 心 d p p p b a s a p p b e p h v h v p b a b - a m v p p h v p 學 學 動, b d m v p b a 學 學, Date III vn about 200 VI vn IV? VI III!IV about 300 III III VIII VII/VIII vl/vn vl/vn III about 2 late III late III late III IVN about400 about 125 III VNI vl/vn VNI IVN Contents 3 3 sd aafl PppapaEEEaepaErEEPrapaPEECEaac No. + 刊 刮 到 詔 " 且 H H H U M 釘 到 另 岫 圳 拉 伯 峭 的 峙 盯 輔 相 划 到 m A 封 U H H U 鉛 釘 到 吵 吵 吵 吵 吵 吵 吵 m v m v p b d h v p h v h v m v p m v p m v p h v p p b d 蚣, 吵 吵 吵 Date m w u m 叫 H H V M U V H V H H V H H V V V N m N m m v v ω E m m 們 - W I V I m V I m - m w w V E 吋 V I I I - 缸 a u 旭 l o t-b 9u Contents EEEEEEEacpppppppprECEEcrEPpea 勻 A 旬, t $ 9 蚣 Ill--Il11i222222Z222, 吵 吵 吵 吵 吵 吵 吵 蚣, p p p p b a m v p m v m v p 吵 吵 吵 吵 吵 吵 吵 恥, 訟, 蚣, 316 No.

322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及 古 譯 本 分 類 附 錄 七 Uncials Uncials Papyri b 088 P 089 e +092a a 092b e 0106 e Date X VNI V VI VI VI VI VINn III VVV VI Contents 巴 nvaaeenmanye cf. 073 E e E No. VNI VI VI VIII VHUHUHUHHHHHU V V V 盯 V VI n y 勻, O R U AUAU FacrA ECcea aanreee Date M H 民 V V V VI IX IX VI VI VIIIIIX X V IX X IVN IV IVN wvwmvvw Contents e acpr E e e E E E e e eacp r acp c r a e e p u w n μ q u 戶 L V 戶 L V 戶 L V 戶 L U X VII 317 III I-- VVV 戶 L W 戶 L V P L V VNI VNI e e No. l a - - 川,a J o o l 3 2 位 45-El2322il2778 位 凹 的 創 叫 仰 的 仰 的 捌 側 加 州 咐 他 o l 位 圳 的 叭 叭 倒 叫 例 倒 也 l 2 PPQT+NOM [ [ [ W Z A O 函 中 仰 徊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Date IV IV II III IIIIIV V VNI III VI VINn Contents enveanycnveee Uncials No. M M ω 間 到 削 凹 的 H m m m m 叮 叮 四 " 筍, m v p m v b ' b a m v p m v p Date W V W V V 叫 m w 民 臣 民 成 巨 M H V 民 回 故 呵 呵 VV Contents V 且, 且, 且 PPPP FLFLPLpiw a a a a a p m 可 也 E E E E p e a e p c p e p p c e a E E No. ]]]]]] 可 J 7 司 J η 創 刊 O l 2 l 可 nl ololo-eoiuoo u n u n U A U A U A U 門 口 n υ n u n u - - A U f - N A B C D D 但 E F F 阻 G m H 叩 K L E 凹 的 N I Bracketed manuscripts are uncials with a Byzantine text. cited following the group symbol Byz

323 的 錄 七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及 古 譯 本 分 類 Uncials Uncials Uncials No. Contents Date No. Contents Date No Contents Date 0110 cf a V 0215 cf P VII 166 c V 0216 E V 0112 cf E VII 0217 E V 0113 cf IV 0218 E V 0114 E VIII 0170 E VNI 0219 P IVN 0115 E 民 fx 0171 E about P III 0118 E VIIl 0172 P V 0221 P IV 0119 cf c V 0222 P VI 0121 P X 175 a V 0223 P VI (0121a) 0176 P IVN 0224 cf b cf E X 0225 P VI 122 P IX 0179 cf P V 123 cf cf P V 124 cf E IVN 0228 p IV 0125 cf e V 0229 VIIl 0126 E VIIl 0183 P VII 0231 E IV 0127 E VIIl 0184 E VI 0232 c VNI 0128 E IX 0185 P IV 0233 e VIII 0130 E IX 186 P VNI 0234 e VIIl 0131 E IX cf e IX 0187 c VI 0236 a V 0138 cf E IV 0237 E VI 0139 cf a IIIIII 0238 E VIlI 140 a X 0190 cf E vn 0141 E X 0191 cf P V 143 E VI 0193 cf P VI 0145 E VII 0198 P VI 0242 巴 IV 0146 E VIIl 0199 P VINn 0243 P X 0147 E VI 0200 E VII +0121b 0148 E VIIl 0201 P V 0244 a V 149 = cf c VI 0150 P IX 0204 e vn 0246 c VI 0155 E IX 0205 P VIII 0247 c VNI 0156 c VIII 0206 c IV 0249 E X 0159 P VI 0207 IV 0250 E VIII 0160 E IVN 0208 P VI 0251 c VI 0161 E VIII 0209 cp VII 0252 P V 162 E IIIAV I O210 E VII 0254 P V 163 V! 0213 E VNI 256 E VIII 0164 E VINn! 0214 E IVN 0259 P VII 318

324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及 古 譯 本 分 類 附 錄 七 Minuscules Minuscules Uncials Date 319 M 甘 m w X U X W A m m 刃 w x x m 叩 仰 血 血 四 η W 珀 X 泣 X W W 民 9 : x u m k x x m : u x x : ω x x m XX Date m m m 組 成 Lectionaries n u n u p L V 戶 L V 9 L V Contents 反 a U 弓 J P rny n v 口 E 叮 a e e c m 恥 r c c r c a p p r r r r p c p c r u r r e m 恥 d Contents No No. Date m m m x n m 姐 姐 吋 泊 馴 服 組 成 m m m m n 姐 姐 划 血 泊 m m m m m 珀 油 m 站 m m m m m m m IX XX Contents PP F L V V. - n L P 卜 u p u n - v p i w ρ L V eppacceppqapeeeeaaeeeeeaee No Date e VI p V P VII e VI e IX p IVN e IX e V e VII e VIII e VIINIII cf.089 e VIIIIIX e XlXI e VINII Contents Date V V H H H G X H V M 口 H Q V 白 白 H Q V V W 叫 M X 珀 到 7 I X X 山 M m E 3 站 比 m x 3 X J 山 X X 叭 叭 oi bx nr' F L w n u n v a 戶 L V aclrr 戶 L V ρ L V 戶 L v n y ρ L W 戶 L V P L M.. F ρ L 恥 叫 n u E 戶 L V O L V 戶 L v p i w ρ L V 戶 L v q n u ρ i v 戶 - w 2 3a lul onu sjsjl aill11 22 Minuscules Contents No No.

325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及 古 譯 本 分 類 附 錄 七 Lectionaries Lectionaries Date 成 V H 叫 m H V W 呵 成 血 H V X X H W H V V V W N H H U X V 血 V H V H H H V H H H H H 即 W X X U I m 珀 w m v m 山 V X W X X V W V V M WMU L 老 rsions Old Latin Contents va aparc PEpaDAtaEDACEEPE Abbr. nvz m 叩 v l 2 2 時 間 1 同 L A r d r A t 尚 且 p p r r P U F F F 伊 叫 伊 戶 戶 戶 t u - p u t - P 伊 山 U A L A K 伊 伊 P A V F A V 怕 - M L f.ll--1.1.ll--ei---iii111ill--11iii- Date m m m m m m m m m m 珀 別 扭 扭 m m m m m 如 測 站 m m 勻,b l Versions O/d Larin E E acpr E E P E ea Date IV V IX VII V VIIIIIX VII XIIIXIII Contents Contents 須 告 ρ L V ρ i w q a ρ L v q a a u a e a ρ 恥, q a 9 u q a n u m g u 戶 妙, ρ l u ρ L q a No. / / /1156 / 1159 /1178 / /1364 /1365 /1439 /1441 / / it" it a2 ít 3r l ur it b it b l 許 it C Abbr. Date m x m m m m m 血 m m m E m m m 站 站 m n M X 姐 姐 站 站 取 別 m m x m m 闖 到 泊 叫 珀 別 間 組 Contents a a a a e e e E E E a E E E a a a a a a a a a a a e e a 臼 E E a E B E t a a c a No /165 / 170 /184 12I1 /253 / / /598 / /617 /672 /673 /680 /751 / / l

326 附 錄 七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及 古 譯 本 分 類 'ersions Vulgate 叫 an Old LatÍlI Abbr. Contents Date I Abbr. Contents Date Abbr. Contents Date vgsl Stuttgart arm Klinzle it' P VINII Vulgate edition 1984 it'o a X Zohrab ir' c VIINIII edition 1805 ir' p X it' E VIIVII it' ac VI Syriac ω rgi{/ it a XIII it S P VIII Abbr. Contents Date Abbr. Contents Date it sm ar X syr' E IV eacp V it' c VNI syr" c IV eap i8ggg 帥 em 回 e3z IX A l it' acpr XI syrp eacp V eap X it V E VII syrp"1 eacp VI eap X it V p vmli x syr Ph cr VI geo ll eap X it W a XIV/XV syr" eacpr VII it W c IV it Z cpr VIIl Ethiopic Coptic Abbr. Contcnts Date VlIlg{/te Abbr. Contents Date cth eacpr VI cth'o Rome Abbr. Contents Datc copsa eacpr IV cdition 1548 一 vg Vulgate 個 cpr IX 49 ccooppm PM IVN E IVN cthpp Pcll Plall vgcl Clcmentine cop ea IVN cdition 1830 Vulgatc 1592 copp-f1a BI c IVN cth Tll Takla vg WW Wordsworth- cod,ay eacp IV Hãymãnot White coo ach ec IV COp iich2 c IV eth'"s E XlIl 敦 白 K.Aland, M.Black, C.M.Martini, B.M.Metzgl 缸, A.Wìkgr 凹, eds., The Greek New T. 臼 組 ment (New York-London- 由 inburgh-amsterdam-stuttgart: UnitE 滔 Bible Societies )

327 帥 一 ω 吟 聲 叫 城 河 汁 I W 講 導 勢 頭 冷 軍 務 hmnn saec. bib1iotheca cont. * ;P 40 *\p 41.\p42 *;P 43.\p.\p45 *ip46 III VIII VII/VlII VI/VII VI/VII 1II ca.200 Heidelberg, Inst. für Papyrologie der Univ., P. Heid.1 R 1,24-27; 1,31-2,3; 3, 21 斗, 8; 6,4-5.16; 9, Inv. G. 645 Wien, Österr. Nat. Bibl., Pap. K IAct 17, 28-18, ; 的, ; 20, ; 21, ; 22, Wien, Österr. Nat. Bibl., Pap. K London, Brit. Li b 仁, Inv New York, Metropol. Mus. of Art, Inv L 1,54-55; 2,29-32 Ap 2,12-13; 15, 8 一 16, 2 扎 11 17, ; 18, ; 25,8-10; J 9,3-4; \0.8-14; 12,16-18 Dublin, Chester Beatty Libr., P. Chester Beatty I;IMt 20,24-32; 21,13-19; 25,41-26,39; Mc 4,36-40; Wien, Österr. Nat. Bibl., Pap. G ,15-26; 5,38-6, ; 7,3-15; 7,25-8, ; 8,34-9, ; 11,27-12, ; L 6,31-41; 6,45-7,7; 9,26-41; 9,45-10,1.6-22; 10,26-11, ; 11,50-12, ; 12,42-i3,1.6-24; 13,29-14,\ ; J 4,51.54; 5,21.24; \0,7-25; 10,30-11, ; Act 4,27-36; 5, ; 6,7-7,2. \ ; 7,52-8, ; 8,34-9, ; 9, 35-\0, ; 11,2-14; 11,24-12, ; 13, ; 13,46-14, ; 15, ; 15,38-16, ; 17,9-17 Dub1in, Chester Beatty Libr., P. Chester Beatty II; 1 R 5,17-6,3.5-14; 8, ; 8,37-9,32; 10,1-11, Ann Arbor, Univ. of Michig 缸, Inv ; 11,35-15,9; 15,11-16,27; IK 1,1-9,2; 9,ι 14,14; 14, , 15; 的, 17-16, 22; 2K 1,1-11, ; 11, 23 一 口, 13; G 1,1-8; 1, 10 斗, ; 3,2-29; 4,2-18; 4,20-5,17; 5,20-6, ; E 1,1-2,7; 2,10- 肘 ; 5, 8 峙, ; Ph 1, 必 ; 1, 3 一 2, ; 2, 29 斗, ; 4, ; Kol 1, ; 1,27-2,19; 2,23-3, ; 4, ; ITh 1,1; 1,9-2,3; 5, 司 28; H 1,1-9,16; 9,18-10,20 毒 梅 / W F明 H 你 M 汁 F 你 搏 擊 品 F B 屯 γ

328 凶 N U *iþ47 *ij)48 *iþ40 *iþ'o *iþ *iþ52 *iþ 間 *;PS4 III III III IV/V ca III V/VI *iþ" VI/VII *iþ56 V/VI *iþ" IV/V [iþ") *iþ" VII *iþ60 *~61 *iþ" *iþ63 *iþ6' (+ 肘 ) *iþ6' *iþ66 [iþ6') VII ca.700 IV ca.500 ca.200 III ca ; 10,32-13,25 Dublin, Chester Beatty Libr., P. Chester Beatty III I Ap 9,10-11,3; 11,5-16,15; 16,17-17,2 Firenze, Bib1. Medicea Laurenziana; PSI 1165 Princeton, Univ. Libr., Garrett(former deposit) 7742; 1 Jc 2, ; 3,2-4 I Act 幻, New Haven, Yale Univ. Li b 仇,1' E 4,16-29; 4,32-5,13 New Haven, Yale Un 肌 Li br., P I Act 8,26-32; 10,26-31 Oxford, A.hmo1ean Mus.; P. Oxy I G 1, Manchester, J. Ry1ands Univ. Libr., Gr. P J 18, Ann Arbor, Univ. of Michigan, Inv Mt 26,29-40; Act 9,33-10,1 P. Princ. 15 Wien, Österr. Nat. Bib1., Pap. G Wi 間, Österr. Nat. Bib1., Pap. G W 間, Österr. Nat. B 划, Pap. G vide iþ33 New York, Pierpont Morgan Libr.; P. Colt 3 New York, Pierpont Morgan Libr.; P. Colt 4 New York, Pierpont Morgan Libr.; P. C 冶 1t 5 J 1, Act 1, Act 4,36-5, J 1, ; 2,15-16; 11,40-52; 12, ; 17,24-26; 18, ; 21, J 16,29-30; 16,32-17, ; 18, ; 19, R 16,23-27; 1 K 1, ; 5, ; Ph 3, ; Kol 1, ; 4,15; 1Th 1,2-3; Tt 3, ; Phm 4-7 Oslo, Univ. Bib1., Inv Mt 11,25-30 Berlin, Staat1. M 凶, Inv IJ 3,14-18; 4,9-10 Oxford, Magda1en Col1., Gr. 18; Barce10na, Funda-I Mt 3, 9.15 汀, ; 詣, C1 凸 Sant Lluc Evang., P. Barc. 1 (= iþ6') Firen 血, 1st. Pap. G. Vitelli>>; PSI XIV Th 1,3-2, Cologny, Bib1. Bodmer.; P. Bodmcr II; DUblin, lj 1,1-6, 11; 6,35-14, ; 15,2-26; 16, 2-4 肘 ; 16, Chester Beatty Libr., P. Chester Beatty s. n.; Köln, , ; 鉤, Inst. für Altertumskunde, Inv. Nr. 4274/4298 vide iþ 毒 枷 仲 / 蛤 F M 鴨 曲 F研 L個 ρ M 冉 W 陣 字 秒 2 屯 γ

329 川 V M h # ''P.' ''P.' ''P 70 ''P 71 ''P 72 ''P 73.~74 ''P'' ''P 76 ''P'' ''P 7 ' ''P 70 ''P' O ''P 81 ''P 82 ''P 間 ''P'' saec. VII(?) III III IV III/IV VII VII 冒 A 恥 心 V A III vy A mh MI YV 叫 A H U MW h HM F且 VJ ' V" r V 曹 且, i bibliotheca St. Petersburg, Ross. Nac. Bibl.,Gr. 258B 11 K 4,12-17; 4,19-5,3 Oxford, Ashmolean Mus.; P. Oxy L 22, Oxford, Ashmolean Mus.; P. Oxy. 2384; Firenze, l Mt 2,13-16; 2, 22 一 3, 1; 11,26-27; 12,4-5; 24, st. Pap. ((G. Vitelli 紗, PSI inv. CNR 419, 420 Oxford, Ashmolean Mus.; P. Oxy Mt 19, Cologny, Bibl. Bodmer.; P. Bodmer VII. VIII ( P 1,1-5,14; 2P 1,1-3,18; Jd 1-25 P nunc in Bibl. Vaticana) Cologny, Bibl. Bodmer.; P. Bodmer L Cologny, Bibl. Bodmer.; P. Bodmer XVII Cologny, Bibl. Bodmer.; P. Bodmer XIV. XV cont. Mt 25,43; 26,2-3 Act 1, ; 2,2-4; 2,6-3,26; 4, ; 4,29-27,25; 27,27-28,31; Jc 1, ; 1,27-2, ; 2,25-3, ; 3,17-4, ; 5, ; IP 1, ; 2, ; 3,4-5; 2P 2,21; 3, ; IJ 1,1.6; 2, ; 3, ; 4, ; 5, ; 2J ; 3J 6.12; Jd L 3, 汀, 33-4, 2; 的 ι5, 10; 5, 37 峙, 4; 6,10-7, ; 7,46-9,2; 9, 4 一 17, 15; 17,19-18,18; 22,4- fìn.; J 1,1-11, ; 12,3-13,10; 14,8-15,\0 Wien, Österr. Nat. Bibl., Pap. G. 36 \02 Louvain, Bibl. de I'Univ., P. A. M. Kh. Mird Mt 20, ; 23,39-24,1.6 I J 4,9.12 Oxford, Ashmolean Mus.; P. Oxy Mt 23,30-39 Oxford, Ashmolean Mus.; P. Oxy Jd Berlin; Staatl. Mus., Inv H 10, Barcelona, Fundació Sant Lluc Evang., P. Barc J 3,34 Trieste, S. Daris, Inv P 2,20-3, Strasbourg, Bibl. Nat. et Univ., P. Gr L 7, Louvain, Bibl. de l'univ., P. A. M. Kh. Mird 川 1c 2, ; 6, ; J 5,5; 17, 海 峙 神 戶 贊 F 喃 M 亂 M F 恥 汁 物 海 命 令 忍 乳 γ

330 UNU f 2 器 ;ii ij i; O;P8' *iþ86 * 咎 87 *;P 88 *;P8' *;P 9 *;P91 O;p" * 咎 93 *~94 *;P" *;P.6 *;P 盯. 箏 98. 試 1 *A 02 *B 03 *C 04 叩 --III V門 H V V I va III II1/IV V V/VI III VI VI/VII 1I(?) WVWV Strasbourg, Bibl. Nat. et Univ., P. Gr I Ap 9,19-10,1.5-9 Köln, Inst. für A1tertums><unde, Inv. Nr I Mt 5, Köln, Inst. für Altertumskunde, Inv. Nr. 12 I Phm Milano, Univ. Cattoli 間, P. Med. lnv I Mc 2,1-26 Firenze, Bibl. Medicea Laurenziana, PL 111/292 I H 6, Oxford, Ashmolean Mus. 的 6 B. 321M (3-5 泊 ; P.IJ 時, 36-19, 1; 19,2-7 Oxy.3523 Sydney, Macquarie Un 此, inv. 360; Milano, 1st. di I Act 2,30-37; 2, -3,2 Pap., P. Mil. Vogl. inv Kairo, Egyptian M 帥, PNarmuthis 69.39a/229a IE 1, 訓 ; 2Th 1, Firenze, 1st. Pap. G. Vitelli>>, PSI inv ,15-17 Kairo, Egyptian M 肘, P. Cair IR 6, Firenze, Bibl. Medicea Laur., PL 11/31 IJ 5, Wien, Österr. Nat. Bibl., Pap. K M 汁, Dublin, Chester Beatty L 加, P. Chester Beatty XVlI I L 14,7-14 Kairo, Institut França 時 d'archéologie Orientale, lap 1,13-20 P. IFAO inv. 237b Lond 凡 Brit. Libr., Add London, Brit. Libr., Royal1 D. VIIT Roma, Bibl. Vatic., Gr Paris, Bibl. N 剖, G r. 9 eapr 間 pr (vac. Mt 1,1-25,6; J 6,50-8,52; 2K 4,14-12,6) eap (vac. 1 T -Phm; H 9,14-fin.) eapr (vac. Mt 1,1-2; 5,15-7,5; 17, 26-18, 28; 泣, 21-23,17; 24,10.45; 25,30-26,22; 27,11-46; 28,15-fin.; Mc 1,1-17; 6,32-8,5; 12,30-13,19; L 1,1-2; 2,5-42; 3,21-4,25; 6,4-36; 7,17 8,28; 12,4.19,42; 20,28-21, 20; 22,19-23,25; 24,7-45; J 1,1-3; 1,41-3,33; 5,17-6,38; 7,3-8,34; 9,11-11,7; 11,47-13,7; 14,8-16,21; 18,36-20,25; Act 1,1-2; 4,3-5,34; 6,8; 10,43-13,1; 16,37-20,10; 21,31-22,20; 23,18-24,15; 26,19-27, 16; 28,5.fin.; R 1,1-2; 2,5-3,21; 9,6-10,15; 11, 31 一 日, 10; IK 1,1-2; 7,18-9,6; 13,8-15,40; 2K 1,1-2; 10,8-fin.; G 1,1-20; E 1,1-2,18; 4,17-fin.; Ph 1, 1-2 月 車 將 比 / 黨 - M 制 品 M 咖 F 汁 物 龍 舟 啥 F都 B 屯 7

331 附 錄 九 從 且 在 到 有 的 過 程 附 錄 九 從 無 到 有 的 過 程 新 約 經 卷 從 產 生 集 成 經 典 到 中 譯 本 的 面 世, 所 展 現 的 是 一 個 從 無 到 有 的 過 程 /l 可 口 成 保 徒 其 傳 文 祿 福 大 他 宣 福 資 書 音 事 書 一 一 一 一 拉 丁 通 行 本 講 音 料 信 書 錄 卷 一 一 古 譯 本 一 一 一 一 一 \ 一 支 一 公 元 50 年 四 世 紀 一 一 七 世 紀 一 一 其 他 著 作... 正 典 問 題... 確 定 正 典 326

332 附 錄 九 從 無 到 有 的 過 程 二 芒 三 \\ 其 他 語 文 譯 本 英 譯 十 四 世 紀 -- 十 六 世 紀 十 八 世 紀 二 十 世 紀 一 一 327

333 附 錄 十 革 時 約 古 譯 本 地 理 分 布 附 錄 十 新 約 古 譯 本 地 理 分 布 JJ 喬 治 亞 七 月 弋 之 志 丹 1- 軍 車 (" C)./"-' \ 一 1 代 Iν\ \\,J\ 代 三, \ 元 '., 汽 \ 哥 德 譯 本 /' 丸, 一 一, 斗 \ 之 -\'1 11 三 3)/ 一 52 J1i1F ;;~ L, 戶 -. 包 可 ~ 干, 川 心 語 口 1:r--~ "~ 本 人 \hiy4c jh r -J ; 六 六 ~ 伐, "- \) 丸 斗 (1'" 0'"\ ",.) (.\ 忌 心 1~ 一 \J 二 細 叫 譯 本 f 古 1 文 譯 本, ~ 也 已 / f 一 \ ~ 寸.;-.J-~...,:1(~ :(.1.,( 苛 仆 特 譯 本 \~J "... 函 \ ~ ;, - \ \ \ \ 司 函 厄 ; 是 約 丕 雅 譯 本 \ 328

334 附 錄 十 一 教 父 引 証 附 錄 十 一 教 父 引 証 在 著 作 中 經 常 引 用 新 約 聖 經 的 部 分 教 父 : 安 博 (Ambrose of Milan, ) 安 博 羅 夏 斯 特 (Ambrosiaster of Rome, 卒 384) 亞 大 納 修 (Athanasius, Bishop of Alexandria, ) 奧 思 定 (Augustine, Bishop of Hipppo, ) 克 萊 孟. 亞 力 山 卓 (Clement of Alexandria, ) 西 彼 廉 (Cyprian, Bishop of Carthage, 卒 258) 濟 利 祿. 亞 力 山 卓 (Cyril of Alexandria, 卒 444) 狄 狄 馬 (Didymus of Alexandria, ) 艾 弗 倫 (Ephraem the Syrian, ) 愛 比 法 (Epiph 缸 1Ïus, Bishop of Salamis, ) 歐 瑟 比. 凱 撒 肋 雅 (Eusebius, Bishop of Caesarea, ) 額 我 略. 納 祥 (Gregory of Nazianzus in Cappadocia, ) 額 我 略. 尼 撒 (Gregory of Nyssa in Cappadocia, ) 依 拉 利. 波 阿 帖 (Hilary of Poitiers, ) 依 玻 理 (Hippolytus of Rome, 卒 235) 依 勒 內. 旦 昂 (lrenaeus, Bishop of Lyons, ) 依 希 道 (lsidore of Pelusium, 卒 435) 熱 羅 尼 莫 (Jerome, ) 金 口 若 望 (John Chrysostom, Bishop of Constantinople, 344/ ) 猶 思 定 (Justin Martyr, ) 329

335 附 錄 十 一 教 父 引 証 路 西 法 (Lucifer of Calaris, 卒 370/371) 馬 西 翁 (Marcion, 在 羅 馬 ) 奧 利 振 (Origen of Alexandria and Caes 訂 間, ) 白 拉 奇 (Pelagius, 卒 412) 彼 瑞 馬 西 (Primasius, Bishop of Hadrumentum, 約 卒 於 552) 託 名 熱 羅 尼 莫 <pseudo- Hieronymus, 五 / 六 世 紀 ) 魯 芬 (Rufinus of Aquileia, ) 戴 先 (Tatian, 活 動 ) 戴 都 良 (Tertullian of Carthage, ) 德 道 (Theodore of Mopsuestia in Cilicia, 卒 428) 取 自 B.M.Metzger, The Text of the New 1ì 臼 但 ment, Its Transmissio 月 Corruption, and Restoration ( 白 d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l 至 s ) 鈞 一

336 附 錄 十 二 教 父 及 作 者 姓 名 索 引 附 錄 十 三 教 父 及 作 者 姓 名 索 引 Athanasius 27 Augustine 29, 30 Barre 仕 C.K. 147, 167 Baur F.Ch , 167 Bengel J.A. 33 Billerbeck P. 46 Bonaventure 31 Bornkamm G. 88, Brown R.E. 17, 19, 30, 93, 120, , 147 Bultmann R , Charles R.H. 38 Clement of Alexandria 26, 256 Collins R.F. 17, 49 Conzelmann H , 164 Culpepper R.A. 的 Dalman G. 72 Damasus 1 27 Deissmann A. 詣, Dibelius M , 81, Dillon R.J. 168 Dunn J.D.G. 183 Erasmus D Estienne R. 9 Eusebius 13, 26-27, 30, 32, 132, 286 Fitzmyer J.A. 120 Gregory C.R. 54 Griesbach J.J. 41 Gunkel H. 76 Haenchen E. 161, 168 Harrison E.F. 19 Hatch E. 38 Hegel G.W.F. 36 Heidegger M. 81 Holtzmann H.J. 43 Hort F.J.A. 37, 38, 126 Ignatius of Antioch 125, 226, 252 lrenaeus of Lyons 26, 153, 165, 299 Jerome 27, 妞, 31 J ohn Cassian 30 John Chrysostom 29 Justin 24 Kealy S.P. 31 Kümmel W.G. 147,

337 附 錄 十 二 教 父 及 作 者 姓 名 索 引 Lachrnann K 坦 ngton S. 9 Lightf, t J. 46 Lightf, t J.B. 37 Lindars B. 147 Luther M. 27- 詣, 31, 81 Marcion 20, 25 Marsh J. 147 Marshall I.H. 103 Marxsen W. 的 Mastin B.A. 147 Matera F.J. 205 McKenzie J.L. 6, 120 Melito 153 Metz 喀 ge 缸 rb 66 Mi1ler A. W. 6 Mills J. 33 Morris L. 147 Muratori 26 Murphy R.E. 120 Neirynck F. 147 O'Nei11 J.C. 167 Origen 26, 29, 30, 256 Osiek C. 17 Papias 13, 69, 111, 124 Perkins Ph. 17, 19, 147 Polycarp 210, 271 Polycrates 153 Rarnsay W.M. 38 Reimarus H.S Saldarini A.J. 19 Sanders J.N. 147 Schrnidt K.L Schnackenburg R. 147 Schneiders S.M. 30 Schulz S. 147 Semler J.S. 34 Simon R. 33 Strack H.L. 46 Strauss D.F , 37, 44, 80 Streeter B.H. 69 Tatian 24 Taylor V. 105 Tertullian 26 Theophilus of Antioch 24 Thomas Aquinas 31 Torrey C.C. 72 van Unnik W.C. 167 von Harnack A. 37, 44 von Tischendorf Ch. 38 Wanarnaker Ch.A. 238 Weisse Ch.H. 42 Westcott B.F. 37, 38, 126 Wettstein J.J. 33, 54 Wilke Ch.G. 42 Wrede W. 的,

338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Alexandrian sch l 亞 力 山 大 里 學 派 " Alexandrian text 亞 力 山 大 里 文 本 的, 60, 126 allegorical sense 30-31, 257, anagogical sen 記 神 學 寓 意 末 世 性 奧 秘 意 義 30-31, ancient versions 古 譯 本 52, 57-58, 59, 60, 63, 64, 126, 32 一 321, , 328 Antiochian school 安 提 約 基 雅 學 派 29 apocalyptic writings 默 示 體 裁 16, 17, 18, 38, 84, 237, , apocrypha 偽 經 19-20, 22, apology, the 格 林 多 人 後 書 的 辯 解 篇 J , 199 Aramaic 阿 刺 美 語 7-8, 13, 39, 47, 72, 77, 100, 124, 143 Aramaic so 叮 ce 阿 刺 美 文 源 流 72 Armenian version 亞 美 尼 亞 譯 本 58, 60, 321, 328 Augustinian hypothesis 奧 思 定 假 設 30, 41 authenticity 經 卷 的 真 實 性 21, 113, 170, 171, 172, 173, 215, 219, , 226, , 246, , , 264, , 272, 273, 274, 276, 278, , 310 Bultmann sch l 布 爾 特 曼 學 派 Byzantine text 333

339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拜 占 庭 文 本 60 Caesarean text 凱 撒 勒 雅 文 本 60 canon 正 典 17-28, , 經 目 23, 25-28, 鈍, 171, 179, canonical books 正 經, 正 典, 經 典 17, 18, 19, 21-23, 25-28, 29, 34, 170, 277, 286, 295, , 326 canonicity 正 典 性 17, 19, 22, 23, 27, 28, captivity letters 172, Catholic letters 獄 函 公 函 25, 170, 171, 173, 176, , 261, 267, 273, 310 changes 抄 經 時 產 生 的 錯 誤 52-54, Chinese versions 中 譯 本 58-59, 170, Church fathers 教 父 26, 29-30, 59, 98, codex 抄 本 6-7, 54-55, 142 Codex Alexandrinus (A) 亞 力 山 大 里 抄 本 時, 54, 56, 59, 60, 64, 325 cα1ex Sinaiticus ( N ) 西 乃 抄 本 18, 凹, 38, 54, 56, 59, 64, 113, 126, 306, 325 Codex Vaticanus (B) 梵 蒂 岡 抄 本 57, 凹, 64, 113, 126, 325 colurnn 欄 7, conciliatory tendency (mediation tendency) 經 卷 反 映 的 調 解 傾 向 36, 167 Coptic versions 苛 仆 特 譯 本 57, 59, 321, 328 Council of Trent 特 倫 多 大 公 會 議

340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FU r 出 扣 臼 劍 e b 土 起 釋 學 FS sqj qj Diatessaron ( 福 音 合 編 24 Didac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 十 二 宗 徒 訓 言 18, 21, 27 docetism 157, 308 基 督 幻 象 論 double tradition 39, 71, 101 early letters 171, 二 重 報 道 早 期 書 信 Ecc1esiastical History 教 會 史 歐 瑟 比 著 30, 132 edition 版 本 31-32, 33, 47, 52, 64, English versions 58, 170, Enlightenment 32, Epistle of Bamabas 英 譯 本 敢 蒙 運 動 巴 納 博 書 信 的, 21, 詣, 27 Ethiopic version 厄 提 約 丕 雅 譯 本 58, 321, 328 Eusebius' canon 歐 奮 比 經 目 evangelist 聖 史 40-45, 77, 78, 80, 82, 88-89, , 145 evidence external 外 在 証 據 62-63, 64, 65, 113, 124, 126, 142 internal 內 在 証 據 62-64, 65, 113, 236 exegesis 29, 52 聖 經 詮 釋 學 exegete 聖 經 詮 釋 學 者 29 eye witness 見 証 人 11, 13, 15, 21, 85, 103, 124, , 286, First Epist1e of Clement 克 萊 孟 一 書 的, 21, 22, 256,

341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form 寫 作 類 型 76-84, 85, Gothic version 哥 德 譯 本 58, 328 form criticism 類 型 批 判 45, 76-84, 85-86, 87, 90-93, great omission 路 加 刪 掉 的 馬 爾 谷 福 音 資 料 71 Greek manuscripts of the fragment 成 文 資 料 N.T. 新 約 希 臘 文 手 抄 本 12, 13, 14, 40, 42, 43, 67, 72, 76-77, 101, 106, 142, 145, 161, fragment hypothesis 使 用 成 文 資 料 的 假 設 的, 42 fulfillment quotations 應 驗 引 証 118, 120, 122 Georgian version 喬 治 亞 譯 本 路, 60, 321, 328 Gnosticism 唯 識 論 143, 157, 201, 206, 274, 276, , 52, 54-57, 63, 170, Griesbach hypothesis 格 里 斯 巴 克 假 設 41 Hexapla <: 六 行 古 經 ) 30 historica1 J esus 歷 史 中 的 耶 穌 35, 43-45, 77-78, 81, 82-83, 88, 298, historico-critical method 歷 史 批 判 法 32-38, 鈍, 45-46, 48-50, history-of-religions sch l 比 較 宗 教 學 派 81 Gnostics 唯 識 論 派 20, 157, 280 integrity 113 經 卷 的 完 整 性 gospels 福 音 書 7, 14-15, 24, 25, 36, 44-45, 77-78, 80, 82, 88-89, , 309, interpolation (big, litt1e) ( 路 加 福 音 的 ) 大 插 段 71,

342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 路 加 福 音 的 ) 小 插 段 71, 72 interpretation 解 釋 mythical 神 話 解 釋 nat 叮 a1 純 理 性 解 釋 34 supernatural 釋 鈍, 但 超 自 然 解 intrinsic probabi1ities 系 屬 原 文 的 可 能 性 的 -65 Johannine comma 若 望 註 釋 Judaism 猶 太 宗 教 45, 46-48, 217, 257, 264 kerygma 早 期 宣 講 ( 初 傳 ) 10-11, 78, 79, 83, 97-98, 100, koine Greek 8, 100 Latin versions 通 俗 希 臘 文 控 丁 文 譯 本 57, 58, 60, 126, 170, , 328 lectionaries 禮 儀 選 讀 本 52, 55, 63, 307, legends 傳 奇, 傳 說 80, 81, 82 letters, epist1es 書 信 體 15, 24, 38, 89, , 225, 241, 253, 261, 263, , 278, 282, 285, 296 letler of tears 格 林 多 人 後 書 的 血 淚 書 J , 246 liberal school 44 自 由 學 派 life of J esus 35, 43-45, 82, 99 耶 穌 傳 literal sense 字 意 和 本 意 29, 30-31, 257, literary criticism 文 學 批 判 literary dependence (uti1ization hypothesis) 使 用 其 他 福 音 ( 或 經 卷 ) 的 假 設 40-43, 101, 124, 125, , 221, 226, , 281, 282, literary genre 文 學 類 型 19, 38, 89, 97-99, 106, 128, 146, 160, 170,

343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176, 177 literary independence 沒 有 使 用 其 他 福 音 ( 或 經 卷 ) 的 假 設 , , 277 LXX 舊 約 七 十 賢 士 譯 本 264, 269, 297 major letlers 四 大 書 信 171, , 190 manuscripts 手 抄 本 5-9, 25, 32, 37, 52-65, 97, 98, 113, 126, 170, 173, 188, 222 Marcion's bible 馬 西 翁 聖 經 20, 25 Markan order 馬 爾 谷 福 音 內 容 編 排 的 次 序 的 -71 M 訂 kan priority 以 馬 爾 谷 福 音 為 首 的 福 音 成 書 次 序 15, 40-43, 68-72, 89, 101, 105, 315 Messianic secret 默 西 亞 秘 密 106, midrash 米 德 辣 市 minuscules 希 臘 文 小 書 寫 體 8, 55, 307 希 臘 文 小 書 寫 體 手 抄 本 55, 57, 60, 319 mirac1e stories 奇 跡 故 事 79-80, 81, 90-91, , 148 mishnah moral sense 米 市 納 倫 理 道 德 意 義 30-31, 257, Muratorian canon (Muratorian fragment) 慕 辣 托 黎 經 日, 又 稱 慕 辣 托 黎 殘 篇 25-26, 132, 154, 165, 171, myths 神 話 35, 80-81, 275 narrative 記 敘 體, 敘 述 資 料 13, 16, 39, 86, 89, , 294 narrative criticism 敘 述 批 判 的

344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oral tradition 口 傳 福 音, 口 傳 資 料 12, 14, 15, 40, 46, 47, 76-77, 78, 82, 100, 101, 145, 147, 161, oral tradition hypothesis 口 傳 福 音 的 假 設 的, 42 白 igen's canon 奧 利 振 經 目 26 other Christian writings 外 經 17-19, papyrus 紙 草 紙 5-7, 305 紙 草 卷 6-7, 37-38, 54, 55-56, 59, 64, 126, , 305, , parchment 5-7, 羊 皮 紙 parenesis 勸 諭 駒, 81 pastoral letlers 牧 函 21, 36, 172, , 280, 310 patristic quotations 教 父 引 証 52, 59, 的, Pau1ine letlers (Pauline corpus) 保 祿 書 信 7, 13-14, 23-24, 25, 36, 37, , 223, 226, , 274, 277, 310, primitive gospel hypothesis 原 始 福 音 的 假 設 39, 41-42, 69 pronouncement stories 言 論 故 事 79, 81 psychoanalytic criticism 精 神 分 析 批 判 的 -50 Q source Q 源 流 44, 69, 70, 71-72, 91, 101, 117, 120 redaction ~ 唐 言 于 69, 71, 87, 90-93, 102, , , 275 redaction criticism 修 訂 批 判 的, 85-94, 102, , 112, , , 133, , , Renaissance 31, 文 藝 復 興 時 期 339

345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revelatory discourse so 叮 ce 若 望 福 音 的 敵 示 言 論 源 流 143 sayings of Jesus (sayings so 叮 ce) 吉 論 集 耶 穌 語 錄, 耶 穌 12, 13, 22, 42-43, 69, 71, 86, 101, 106, 117, 124 scribe 手 抄 員 52-54, 60-65, 170 scroll 卷 軸 6-7, 142 Shepherd of Hermas 何 而 馬 牧 者 18-19, 21, 26, 27, 84, signs 神 跡 74, 137, 148, 150 signs so 叮 ce 神 跡 集 74, 137, 140, 143 Sitz-im-Leben 景, 生 活 實 況 寫 作 背 33, 76-84, 85-86, 89, sola scriptura 馬 丁 路 德 的 唯 獨 聖 經 論 調 31 叩 叮 ce 源 流 41, 43, 44, 67-75, 85, 86, 87-88, 89, 101, 105, 113, , 128, , 145, 147, 162, , 226, , 277, 281, 282 source criticism 源 流 批 判 40-43, 45, 67-75, 76, 85-86, 87-88, 90-93, 105, 117, special material 獨 家 報 道, 獨 有 資 料, 額 外 源 流 39, 69, 71, 86, 101, 117, 118, , 128, 141 speech 講 詞 宣 講 詞 11, 83, 161 spiritual sense 神 聖 寓 意 29, 30, 46, structural analysis 結 構 分 析 的 sociological criticism 社 會 批 判 的 -50 structuralism 49 結 構 論 批 判 340

346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summary narratives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綜 合 報 道 160 symposlum genre 希 臘 宴 會 文 體 128 Synopsis ( 福 音 合 觀 ) 41 synoptic problem 對 觀 福 音 問 題 30, 38-43, 68-72, , synoptics (synoptic gospels) 對 觀 福 音 36, 37, 38-43, 68-72, 77-83, 87-89, 90-93, 97, , , , Syriac versions 敘 利 亞 文 譯 本 57, 60, 126, 321, 328 talmud 塔 耳 慕 得 tendency 36 經 卷 反 映 的 傾 向 text types 文 本 類 別 59-60, 63, 64, 126 textual criticism 原 文 批 判 30, 31, 33, 37-38, 45, 52-66, textual problem 原 文 問 題 52-54, 64-65, 126, 188, 222 Textus Receptus 公 認 本 ) 31-32, 33, theories of accidental displacement 若 望 福 音 的 意 外 易 位 假 設 142 theories of multiple redactions 若 望 福 音 的 多 重 修 訂 假 設 theories of multiple 切 叮 ces 若 望 福 音 的 多 個 源 流 假 設 tradition 承 傳, 承 傳 資 料, 傳 統 76-83, 85- 鉤, 88, 89, 99, , 105, 108, 112, 120, , 144, 145, 147, 162, 215, 286, 287, 288, 291 transcriptional probabilities 抄 寫 錯 誤 的 可 能 性 的 -65 triple tradition 三 重 報 道 39,

347 附 錄 十 三 主 題 索 引 Tübingen sch 1 杜 平 根 學 派 34-37, 80-81, 167 two-so 叮 ce theory 二 源 說 43, 44, 67, 68-72, 76, 101 uncials 希 臘 文 大 字 體 8, 54-55, 56-57, 306 希 臘 文 大 字 體 手 抄 本 54, 56, 306, , 325 unity 經 卷 的 統 一 性 141, 191, 210, 231 variants (variant readings) 異 文, 不 同 讀 法 52-54, volurne 卷 6-7 Vulgate <: 拉 丁 通 行 本 27, 31, 57, 58, 171, 321, "we passages" ("we sections")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我 們 段 落 J 73, 162, Western text 60, 126 西 方 文 本 342

348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一 一 神 學 教 新 約 導 論 作 編 出 發 者 黃 鳳 儀 輯 神 學 教 材 編 輯 部 版 香 港 公 教 真 理 學 會 行 公 教 進 行 社 香 港 干 諾 道 中 十 五 號 大 昌 大 廈 十 仁 樓 電 話 種 印 胡 振 中 樞 機 1996 年 12 月 8 日 jj~ 印 香 港 明 愛 印 刷 訓 練 中 心 版 次 1996 年 12 月 初 版 國 際, 號 版 權 所 有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of Theology & Philosophy Chinese Theology Textbook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 estamént by WONG F n Y, 間, Em 日 y Edited by Chinese Theology Textbook Editorial Board Published by Catholic Truth Society Distributed by Catholic Centre, 17 /F, Grand Building, 15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Tel: Imprimatur: Cardinal John B ~ 巾, 8 December 1996 First Edition, December 1996 ISBN: AIL RIGHTS RESERVED

349 神 學 教 材 叢 書 介 紹 韓 大 輝 主 編 1. 湯 漢, ( 創 世 論 ) =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神 學 教 材 CD< 香 港 公 教 真 理 學 會 1994) 2. 傅 和 德, ( 舊 約 的 背 景 ) =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神 學 教 ( 香 港 公 教 真 理 學 會 1994) 3. 車 拿 大 輝, ( 與 基 督 有 約. 從 慶 典 到 奧 跡 ) =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神 學 教 香 港 公 教 真 理 學 會 1995) 4. 黃 鳳 儀, ( 新 約 導 論 ) =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神 學 教 ( 香 港 公 教 真 理 學 會 1996) Chinese T extbook Series ed. hy HON Tai Fai 1. John TONG, Th 臼 'logy of Creation =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of Theology and Philosophy Chinese Theology Textbook Series CD (Hong Kong: Catholic Truth Society 1994). 2. Hubert VOGT, The Background of the Old Tes 臼 ment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of Theology and Philosophy Chinese τbeology Text 切 ok (Hong Kong: Catholic Truth Society 1994). 3. HON Tai Fai, Covenant and Rendezvous With Christ. From Celebration to Mys 但 'ry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of Theology and Philosophy Chinese Th 凹 logy Textbook (Hong Kong: Catholic Truth 臼 ciety 1995). 4. WONG F, n Y, 凹,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 臼 ment =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of Theology and Philm 的 phy Chinese Theology Textbook (Hong Kong: Catholic Truth Society 1996).

350 間 團 聖 神 修 院 神 哲 學 院 神 學 教 材 編 寫 委 員 會 香 溶 欠 教 真 理 學 會 出 版 HK$90.00

Dispensationalist 6 dietary law 1 Enns, Paul P 1992 499 2 Mary Douglas Leviticus as literature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137, 144 2

Dispensationalist 6 dietary law 1 Enns, Paul P 1992 499 2 Mary Douglas Leviticus as literature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137, 144 2 台 灣 神 學 院 道 學 碩 士 論 文 GRACE UNDER THE PROHIBITION - A New Interpretation of Impurity as stated in Leviticus 11-12 指 導 教 授 : 陳 尚 仁 評 閱 教 授 : 曾 宗 盛 研 究 生 : 陳 思 豪 1 Dispensationalist 6 dietary law 1 En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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