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校刊第1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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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 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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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會 議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4 月 ) 目 錄 第 114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1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7 理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21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29 管 理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38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49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52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聯 合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68 體 育 室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室 務 會 議 紀 錄 ( 補 登 ) 75 體 育 室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室 務 會 議 紀 錄 ( 補 登 ) 81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館 務 會 議 紀 錄 88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會 議 紀 錄 105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113 國 際 化 暨 國 際 交 流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123 未 來 化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補 登 ) 132 兩 岸 學 術 合 作 專 案 小 組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133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補 登 ) 136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137 遠 距 教 學 推 展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139 文 獻 解 構 與 建 構 : 台 灣 的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研 究 (2000~2008) 推 薦 序 143 校 聞 144 人 事 ( 全 校 人 事 異 動 表 ) 156 圖 書 (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統 計 報 告 ) 157 資 訊 ( 資 訊 中 心 作 業 統 計 報 告 ) 160 淡 江 大 學 秘 書 室 編 印 網 址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15 日
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會 議 第 114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一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辦 理 良 師 益 友 傳 承 帶 領 制 (Mentor and Mentee), 藉 由 資 深 優 良 教 師 帶 領 新 進 教 師 分 享 教 學 心 得 研 究 創 新 及 師 生 互 動 等 實 務 經 驗, 俾 能 達 到 薪 火 相 傳 之 目 的 為 感 謝 Mentor 辛 苦 協 助, 特 頒 發 良 師 益 友 傳 承 帶 領 制 Mentor 感 謝 狀 乙 紙, 受 獎 名 單 如 下 : 文 學 院 資 傳 系 劉 慧 娟 理 學 院 物 理 系 錢 凡 之 工 學 院 水 環 系 盧 博 堅 化 材 系 黃 國 楨 何 啟 東 資 工 系 張 志 勇 電 機 系 翁 慶 昌 建 築 系 吳 光 庭 商 學 院 國 貿 系 黃 志 文 管 理 學 院 決 策 系 陳 海 鳴 會 計 系 陳 叡 智 企 管 系 洪 英 正 外 語 學 院 英 文 系 黃 逸 民 西 語 系 何 萬 儀 德 文 系 魏 榮 治 鍾 英 彥 日 文 系 曾 秋 桂 俄 文 系 張 慶 國 教 育 學 院 教 心 所 李 麗 君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旅 遊 系 朱 子 君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政 經 系 鄭 欽 模 體 育 室 蕭 淑 芬 陳 逸 政 二 圖 書 館 教 務 處 通 過 ISO9001:2008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並 於 98 年 6 月 取 得 證 書, 資 圖 系 講 師 兼 圖 書 館 參 考 服 務 組 組 長 馬 少 娟 表 現 優 異, 特 頒 發 獎 狀 乙 紙 三 管 理 學 院 資 管 系 魏 世 杰 楊 明 玉 梁 德 昭 3 位 教 師 擔 任 我 國 參 加 第 40 屆 國 際 技 能 選 手 培 訓 期 間 指 導 老 師, 競 賽 獲 得 佳 績 並 為 國 爭 光, 各 頒 發 獎 牌 乙 面 四 本 校 榮 獲 教 育 部 98 年 度 體 育 績 優 學 校 獎, 是 四 十 多 所 公 私 立 學 校 唯 一 榮 獲 首 獎 的 學 校, 謝 幸 珠 蕭 淑 芬 黃 谷 臣 劉 宗 德 陳 建 樺 5 位 教 師, 推 展 體 育 相 關 績 效 卓 著, 各 頒 發 獎 牌 乙 面 五 本 校 榮 獲 教 育 部 97 學 年 度 春 暉 專 案 績 優 評 選 特 優 獎, 春 暉 社 指 導 老 師 尤 臺 蓉 教 官 指 導 學 生 辦 理 春 暉 專 案 活 動 盡 心 盡 力, 特 頒 發 獎 牌 乙 面 六 文 學 院 資 圖 系 教 育 資 料 與 圖 書 館 學 季 刊, 榮 獲 TSSCI 資 料 庫 收 錄 並 連 續 榮 獲 學 術 肯 定, 黃 世 雄 邱 烱 友 2 位 主 編 功 績 卓 著, 各 頒 發 獎 牌 乙 面 七 外 語 學 院 國 際 期 刊 淡 江 評 論, 榮 獲 國 科 會 THCI Core 收 錄, 獲 學 術 界 高 度 肯 定, 宋 美 璍 主 編 功 績 卓 著, 特 頒 發 獎 牌 乙 面 八 管 理 學 院 管 科 所 國 際 期 刊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formation and Management Sciences 先 後 被 EI 和 TSSCI 等 重 要 學 術 資 料 庫 收 錄, 獲 學 術 界 肯 定, 歐 陽 良 裕 總 編 輯 及 婁 國 仁 執 行 編 輯 功 績 卓 著, 各 頒 發 獎 牌 乙 面 貳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首 先 特 別 頒 發 表 揚 幾 個 獎 項 : 1. 感 謝 23 位 熱 心 老 師 參 與 Mentor and Mentee 協 助 新 進 教 師, 特 別 頒 發 : 良 師 益 友 傳 承 帶 領 制 感 謝 狀 ; 2. 本 校 榮 獲 教 育 部 98 年 度 體 育 績 優 學 校 獎 ; 3.97 學 年 度 春 暉 專 案 績 優 評 選 特 優 獎 ; 4. 資 管 系 三 位 教 師 擔 任 我 國 參 加 第 40 屆 國 際 技 能 選 手 培 訓 期 間 指 導 老 師, 競 賽 獲 得 佳 績 並 為 國 為 校 爭 光 ; 5. 圖 書 館 教 務 處 通 過 ISO9001:2008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並 於 98 年 6 月 取 得 證 書, 特 別 獎 勵 參 與 的 專 任 教 師 馬 少 娟 ; 6. 資 圖 系 管 科 所 外 語 學 院 出 版 的 期 刊 榮 獲 重 要 學 術 資 料 庫 收 錄, 獲 學 術 界 高 度 肯 定, 主 編 們 備 極 辛 苦, 特 別 予 以 獎 勵 以 上 教 師 們 均 熱 心 參 與, 表 現 優 異, 特 此 表 揚 ( 二 ) 本 學 期 重 要 工 作 如 下 : 1. 校 務 評 鑑 : 今 年 2 月 2 3 日 全 國 大 學 校 長 會 議 最 重 要 的 議 題 是 民 國 100 年 的 校 務 評 鑑, 校 務 評 鑑 分 為 五 大 項, 目 前 已 與 三 位 副 校 長 初 步 開 過 前 置 作 業 小 組 會 議 並 已 分 配 填 報 資 料 的 單 位, 另 外 將 再 邀 請 非 填 報 單 位 同 仁 共 同 執 筆 撰 寫 評 鑑 報 告 例 如, 行 政 副 校 長 負 責 校 務 治 理 與 經 營 一 項 子 題, 請 資 訊 中 心 人 事 室 等 相 關 單 位 填 報 資 料, 而 由 非 資 訊 中 心 人 事 室 的 同 仁 作 評 鑑 報 告 書 校 務 評 鑑 是 全 校 性 的, 希 望 更 多 系 主 任 參 與, 本 學 期 將 積 極 展 開 作 業, 計 劃 4 月 中 邀 請 教 育 評 鑑 專 家 -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行 政 與 評 鑑 研 究 所 所 長 王 保 進 教 授 專 題 演 講, 使 全 校 教 職 員 了 解 如 何 辦 理 校 務 評 鑑 業 務, 屆 時 請 全 校 一 級 主 管 院 長 系 主 任 共 同 參 與, 並 了 解 校 務 評 鑑 的 細 項, 期 能 做 好 評 鑑 的 準 備 工 作 2.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1
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1) 校 務 評 鑑 最 主 要 是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的 精 神 作 評 鑑, 本 校 對 於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的 建 置 尚 不 完 整, 評 鑑 時, 雖 未 評 鑑 實 施 成 果, 但 應 先 建 立 適 當 的 制 度, 持 續 加 強 上 學 期 曾 邀 請 東 吳 大 學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何 希 慧 對 學 生 基 本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做 專 題 報 告, 各 系 也 都 配 合 重 新 修 正, 這 部 分 已 有 很 大 的 改 善 (2) 教 學 計 畫 表 : 教 學 計 畫 表 應 填 寫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資 料, 本 校 老 師 配 合 度 很 高, 目 前 已 全 部 填 妥 為 落 實 教 學 計 畫 表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的 正 確 填 寫 方 式, 請 教 務 處 這 學 期 邀 請 教 育 學 院 或 校 內 校 外 專 家, 對 全 校 各 系 安 排 相 關 性 的 演 講, 務 必 將 這 個 訊 息 更 明 確 的 傳 達 給 每 一 位 老 師, 使 教 學 計 畫 表 填 寫 更 精 確 詳 實 (3) 學 生 學 習 態 度 : 全 國 大 學 校 長 會 議 有 三 大 主 題, 其 中 一 項 為 提 升 校 園 學 習 風 氣 與 改 善 學 生 學 習 態 度 之 策 略, 可 見 學 習 風 氣 是 大 家 關 注 的 議 題 會 中 並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洪 蘭 教 授 做 專 題 演 講, 洪 蘭 教 授 口 才 非 常 好, 演 講 內 容 豐 富, 有 很 多 發 人 深 省 的 地 方, 這 學 期 希 望 學 教 中 心 能 邀 請 洪 蘭 教 授 到 本 校 做 品 德 教 育 方 面 的 專 題 演 講 從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學 生 學 習 風 氣 態 度 等 一 系 列 問 題, 不 是 僅 為 了 校 務 評 鑑, 更 是 大 家 都 要 重 視 的 問 題 3.60 週 年 校 慶 活 動, 各 單 位 已 積 極 進 行 中, 如 行 政 副 校 長 負 責 校 慶 叢 書 編 撰, 學 術 副 校 長 進 行 學 術 活 動 如 : 國 際 會 議 智 慧 大 樹 - 請 萬 人 校 友 捐 課, 皆 需 相 關 學 院 配 合, 國 際 事 務 副 校 長 負 責 之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姐 妹 校 邀 請 等 作 業, 以 及 公 關 文 宣 組 籌 拍 淡 江 大 戲, 希 望 從 編 劇 導 演 演 員 都 有 校 友 參 與, 希 望 在 下 學 期 能 正 式 展 開 ( 三 ) 大 學 教 授 彈 性 薪 資 : 最 近 報 紙 有 很 多 關 於 大 學 教 授 彈 性 薪 資 的 報 導, 教 育 部 也 非 常 重 視, 從 8 月 1 日 起 有 些 學 校 開 始 規 劃 本 校 是 否 推 動? 人 事 室 可 再 研 議, 並 請 學 術 副 校 長 和 多 位 院 長 討 論 此 制 度 與 教 師 評 鑑 息 息 相 關, 本 校 教 師 評 鑑 是 否 真 的 可 以 達 到 奬 優 汰 劣 的 效 果? 應 如 何 獎 勵? 如 何 實 施 彈 性 薪 資? 要 以 研 究 教 學 服 務 哪 一 項 為 指 標? 這 些 問 題 都 需 要 審 慎 思 考 與 討 論 ( 四 ) 本 次 會 議 專 題 報 告 有 三 : 人 事 室 陳 主 任 海 鳴 有 2 個 報 告, 其 一 為 行 政 人 員 職 能 培 訓 課 程 計 畫, 其 二 為 本 校 與 其 他 7 所 私 校 職 員 休 假 的 比 較, 讓 大 家 了 解 本 校 行 政 人 員 休 假 情 形 第 三 由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徐 主 任 新 逸 報 告 網 路 校 園 之 打 造 與 願 景 ( 五 ) 系 所 評 鑑 追 蹤 要 持 續 進 行, 待 觀 察 的 5 個 系 所,100 年 3 月 至 5 月 要 接 受 追 蹤 評 鑑, 目 前 蘭 陽 校 園 二 系 進 行 轉 型 歐 研 所 博 士 班 歷 史 系 碩 士 班 資 料 已 送 評 鑑 中 心 申 訴 中, 但 亦 需 參 與 校 務 評 鑑 是 否 停 招, 視 申 訴 的 結 果 而 定 二 第 113 次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一 )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1. 通 過 本 校 申 請 99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助 私 立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特 色 主 題 計 畫 已 於 99 年 1 月 27 日 以 校 學 字 第 號 函 報 教 育 部 申 請 2. 通 過 淡 江 大 學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已 於 99 年 1 月 6 日 以 校 秘 字 第 號 函 公 布 實 施 3. 通 過 修 正 下 列 法 規 修 正 案, 已 於 99 年 1 月 6 日 以 校 秘 字 第 號 函 公 布 實 施 (1) 淡 江 大 學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指 導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2) 淡 江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設 置 辦 法 第 五 條 (3) 淡 江 大 學 教 師 教 學 獎 勵 辦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十 五 條 4. 淡 江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在 職 進 修 辦 法 修 正 草 案 緩 議, 請 人 事 室 再 行 研 議 : 人 事 室 擬 提 99 年 3 月 份 室 務 會 報 討 論, 再 依 程 序 提 99 年 5 月 份 第 115 次 行 政 會 議 討 論 ( 二 )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略 ) 三 各 單 位 重 點 業 務 報 告 ( 略 ) 四 專 題 報 告 ( 一 ) 本 校 行 政 人 員 職 能 培 訓 計 畫 ( 人 事 室 陳 主 任 海 鳴 ) ( 略 ) ( 二 ) 本 校 與 其 他 7 所 私 校 職 員 休 假 比 較 結 果 ( 人 事 室 陳 主 任 海 鳴 ) ( 略 ) ( 三 ) 網 路 校 園 之 打 造 與 願 景 (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徐 主 任 新 逸 ) ( 略 ) 參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草 案, 提 請 討 論 (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提 ) 一 為 降 低 委 員 會 委 員 開 會 次 數, 提 升 環 境 保 護 及 勞 工 安 全 會 議 的 效 率,98 年 10 月 6 日 環 境 保 護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通 過 合 併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委 員 會 及 淡 江 大 學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新 成 立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業 經 98 年 11 月 6 日 第 62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2
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新 訂 之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及 淡 江 大 學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即 同 時 廢 止 三 本 案 業 經 99 年 3 月 3 日 法 規 審 議 委 員 會 第 192 次 會 議 審 議 修 正 通 過 詳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草 案 條 文 如 下 :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草 案 條 文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草 案 總 說 明 源 起 : 為 簡 化 組 織 架 構, 提 升 會 議 效 率 目 的 : 加 強 資 源 共 用 原 則 : 依 照 政 府 頒 布 之 相 關 法 令 及 規 定, 執 行 及 審 查 相 關 業 務 條 文 ( 法 規 會 ) 條 文 ( 原 提 案 ) 說 明 第 一 條 為 本 校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之 管 第 一 條 依 據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14 條 勞 工 設 立 宗 旨 理, 依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二 十 條 之 規 定 特 設 置 安 全 衛 生 法 實 行 細 則 第 十 九 條 及 學 術 機 構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第 二 條 本 會 之 職 掌 如 下 : 一 環 境 保 護 ( 一 ) 整 合 推 動 校 區 污 染 防 制 工 作 ( 二 ) 推 行 環 境 保 護 教 育 ( 三 ) 協 助 提 升 校 園 環 境 及 衛 生 品 質 ( 四 )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預 算 之 編 列 及 執 行 ( 五 ) 提 供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技 術 及 法 規 等 諮 詢 服 務 ( 六 ) 其 他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事 宜 二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 一 ) 釐 訂 災 害 防 治 計 畫 ( 二 ) 規 劃 督 導 各 單 位 之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 三 ) 規 劃 督 導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之 檢 點 與 檢 查 ( 四 ) 指 導 監 督 有 關 人 員 實 施 巡 視 定 期 檢 查 及 重 點 檢 查 ( 五 ) 規 劃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六 ) 實 施 健 康 管 理 ( 七 ) 調 查 及 審 議 生 物 實 驗 計 畫 是 否 合 於 基 因 重 組 實 驗 守 則 之 規 範 ( 八 ) 監 督 生 物 實 驗 安 全 相 關 教 育 及 健 康 管 理 之 落 實 ( 九 ) 提 供 相 關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資 料 及 建 議 ( 十 )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預 算 之 編 列 及 執 行 ( 十 一 ) 其 他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管 理 事 項 三 毒 化 物 管 理 ( 一 )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規 定 之 擬 定 與 運 作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辦 法 第 四 條 設 置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法 規 會 修 正 : 依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格 式 修 正, 修 正 為 為 本 校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之 管 理, 依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二 十 條 之 規 定 特 設 置 第 二 條 本 會 為 本 校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管 中 心 職 掌 理 單 位, 任 務 如 下 : 一 環 境 保 護 ( 一 ) 整 合 推 動 校 區 污 染 防 制 工 作 ( 二 ) 推 行 環 境 保 護 教 育 ( 三 ) 協 助 提 升 校 園 環 境 及 衛 生 品 質 ( 四 )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預 算 之 編 列 及 執 行 ( 五 ) 提 供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技 術 及 法 規 等 諮 詢 服 務 ( 六 ) 其 他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事 宜 二 安 全 衛 生 ( 一 ) 釐 訂 災 害 防 止 計 畫 ( 二 ) 規 劃 督 導 各 單 位 之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 三 ) 規 劃 督 導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之 檢 點 與 檢 查 ( 四 ) 指 導 監 督 有 關 人 員 實 施 巡 視 定 期 檢 查 及 重 點 檢 查 ( 五 ) 規 劃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六 ) 實 施 健 康 管 理 ( 七 ) 調 查 及 審 議 生 物 實 驗 計 畫 是 否 合 於 基 因 重 組 實 驗 守 則 之 規 範 ( 八 ) 監 督 生 物 實 驗 安 全 相 關 教 育 及 健 康 管 理 之 落 實 ( 九 ) 提 供 相 關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資 料 及 建 議 ( 十 )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預 算 之 編 列 及 執 行 ( 十 一 ) 其 他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管 理 事 項 三 毒 化 物 管 理 ( 一 )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規 定 之 擬 定 與 法 規 會 修 正 : 一 刪 除 為 本 校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單 位, 任 務 等 字, 修 正 為 本 會 之 職 掌 如 下 : 二 第 二 款 安 全 衛 生 後 增 加 管 理 2 字 三 第 二 款 第 一 目 防 止 修 正 為 防 治 四 第 三 款 毒 化 物 管 理 增 列 第 五 目 其 他 毒 化 物 相 關 管 理 事 項 3
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條 文 ( 法 規 會 ) 條 文 ( 原 提 案 ) 說 明 實 施 ( 二 ) 擬 定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與 應 變 計 畫 ( 三 ) 相 關 單 位 運 作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之 核 准 ( 四 )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紀 錄 之 彙 整 及 定 期 申 報 實 施 ( 二 ) 擬 定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與 應 變 計 畫 ( 三 ) 相 關 單 位 運 作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之 核 准 ( 四 )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紀 錄 之 彙 整 及 定 期 申 報 ( 五 ) 其 他 毒 化 物 相 關 管 理 事 項 第 三 條 本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總 務 長 擔 任, 委 員 至 少 九 人,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委 員 任 期 兩 年, 期 滿 得 續 聘 之 委 員 會 成 員 中 至 少 二 人 應 具 備 下 列 專 長 或 技 術 : 一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毒 理 專 長 二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技 術 三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專 長 本 會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並 設 環 境 保 護 安 全 衛 生 毒 化 物 管 理 三 小 組 各 置 組 長 一 人 由 委 員 兼 任,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各 小 組 得 設 組 員 若 干 人, 由 組 長 指 定 相 關 教 職 員 兼 任 之 第 四 條 本 會 每 三 個 月 舉 行 會 議 一 次,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 開 會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列 席 第 三 條 本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總 務 長 擔 中 心 編 制 任, 委 員 至 少 九 人,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並 設 法 規 會 修 正 : 環 境 保 護 安 全 衛 生 毒 化 物 管 理 三 小 組 各 一 內 容 編 排 重 置 組 長 一 人 由 委 員 兼 任,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委 員 任 期 兩 年, 期 滿 得 續 聘 之 委 員 成 員 其 中 至 少 二 人 應 具 備 下 列 專 長 或 技 術 : 一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毒 理 專 長 二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技 術 三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專 長 各 小 組 得 設 組 員 若 干 人 由 組 長 指 定 整, 分 述 二 項 較 為 清 楚 二 更 為 明 確 說 明 委 員 之 產 生 三 各 小 組 組 員 明 確 界 定 為 相 關 教 職 員 兼 任 之 第 四 條 本 會 每 三 個 月 舉 行 會 議 一 次, 必 要 時 開 會 時 程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 開 會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列 席 第 五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自 公 布 日 第 五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自 公 布 日 設 立 修 正 程 序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決 議 : 一 通 過,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條 文 如 下 :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一 條 為 本 校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之 管 理, 依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二 十 條 之 規 定 特 設 置 環 境 保 護 及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第 二 條 本 會 之 職 掌 如 下 : 一 環 境 保 護 ( 一 ) 整 合 推 動 校 區 污 染 防 制 工 作 ( 二 ) 推 行 環 境 保 護 教 育 ( 三 ) 協 助 提 升 校 園 環 境 及 衛 生 品 質 ( 四 )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預 算 之 編 列 及 執 行 ( 五 ) 提 供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技 術 及 法 規 等 諮 詢 服 務 ( 六 ) 其 他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事 宜 二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 一 ) 釐 訂 災 害 防 治 計 畫 ( 二 ) 規 劃 督 導 各 單 位 之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 三 ) 規 劃 督 導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之 檢 點 與 檢 查 ( 四 ) 指 導 監 督 有 關 人 員 實 施 巡 視 定 期 檢 查 及 重 點 檢 查 ( 五 ) 規 劃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六 ) 實 施 健 康 管 理 ( 七 ) 調 查 及 審 議 生 物 實 驗 計 畫 是 否 合 於 基 因 重 組 實 驗 守 則 之 規 範 ( 八 ) 監 督 生 物 實 驗 安 全 相 關 教 育 及 健 康 管 理 之 落 實 ( 九 ) 提 供 相 關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資 料 及 建 議 4
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 十 )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預 算 之 編 列 及 執 行 ( 十 一 ) 其 他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管 理 事 項 三 毒 化 物 管 理 ( 一 )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規 定 之 擬 定 與 實 施 ( 二 ) 擬 定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與 應 變 計 畫 ( 三 ) 相 關 單 位 運 作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之 核 准 ( 四 )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紀 錄 之 彙 整 及 定 期 申 報 ( 五 ) 其 他 毒 化 物 相 關 管 理 事 項 第 三 條 本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總 務 長 擔 任, 委 員 至 少 九 人,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委 員 任 期 兩 年, 期 滿 得 續 聘 之 委 員 會 成 員 中 至 少 二 人 應 具 備 下 列 專 長 或 技 術 : 一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毒 理 專 長 二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技 術 三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專 長 本 會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並 設 環 境 保 護 安 全 衛 生 毒 化 物 管 理 三 小 組 各 置 組 長 一 人 由 委 員 兼 任,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各 小 組 得 設 組 員 若 干 人, 由 組 長 指 定 相 關 教 職 員 兼 任 之 第 四 條 本 會 每 三 個 月 舉 行 會 議 一 次,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 開 會 時 得 邀 請 有 關 人 員 列 席 第 五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自 公 布 日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二 廢 止 淡 江 大 學 環 境 保 護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及 淡 江 大 學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提 案 二 : 淡 江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三 條 修 正 草 案, 提 請 討 論 (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提 ) 一 因 考 量 業 務 關 聯 性, 將 教 務 長 修 正 為 總 務 長, 並 增 加 營 繕 組 組 長 為 當 然 委 員 二 本 案 業 經 99 年 1 月 12 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9 年 3 月 3 日 法 規 審 議 委 員 會 第 192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詳 淡 江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三 條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如 下 : 淡 江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三 條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三 條 本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行 政 副 第 三 條 本 會 置 主 任 委 員 一 人, 由 行 政 副 因 考 量 業 務 關 聯 性, 將 校 長 兼 任 ; 蘭 陽 校 園 主 任 學 生 事 務 長 總 務 長 軍 訓 室 主 任 交 通 及 安 全 組 組 長 生 活 輔 導 組 組 長 課 外 活 動 輔 導 組 校 長 兼 任 ; 蘭 陽 校 園 主 任 教 務 長 學 教 務 長 修 正 為 總 務 生 事 務 長 軍 訓 室 主 任 交 通 及 安 全 組 長, 並 增 加 營 繕 組 組 長 組 長 生 活 輔 導 組 組 長 課 外 活 動 輔 導 為 當 然 委 員 組 長 營 繕 組 組 長 為 當 然 委 員 ; 另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相 關 專 業 教 師 及 校 外 專 業 熱 心 人 士 若 干 人 為 委 員, 任 期 一 年, 得 連 任 之 本 會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協 助 處 理 本 會 業 務 組 組 長 為 當 然 委 員 ; 另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相 關 專 業 教 師 及 校 外 專 業 熱 心 人 士 若 干 人 為 委 員, 任 期 一 年, 得 連 任 之 本 會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由 主 任 委 員 提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協 助 處 理 本 會 業 務 肆 臨 時 動 議 ( 無 ) 伍 董 事 會 周 主 任 秘 書 新 民 報 告 校 長 二 位 副 校 長 各 位 在 座 同 仁, 大 家 好, 最 近 淡 江 時 報 第 777 期 報 導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本 校 蟬 聯 國 內 私 校 第 1, 好 的 部 分, 大 家 有 目 共 睹, 但 其 中 有 一 項 網 頁 能 見 度, 由 第 363 名 下 滑 至 第 849 名, 退 步 了 486 名, 這 是 一 個 警 訊 創 辦 人 希 望 在 座 各 位 大 力 協 助 以 下 事 情 : 本 校 網 路 排 名 雖 是 私 校 第 1, 但 不 能 不 警 惕, 如 果 未 改 善, 別 的 學 校 會 迎 頭 趕 上 最 近 創 辦 人 指 示 我 們 檢 查 系 所 網 頁, 發 現 有 些 系 網 頁 未 更 新, 仍 停 留 在 去 年 6 月, 資 料 也 很 少 普 遍 而 言, 好 的 部 分, 如 國 貿 系 系 主 任 更 換, 第 2 天 即 更 新, 另 一 個 學 系, 系 主 任 更 換 了 很 久, 卻 未 更 新, 活 動 也 停 留 在 去 年 的 6 月 創 辦 人 指 示, 迎 接 本 校 60 週 年 校 慶, 第 一 件 要 做 的 事 就 是 : 網 頁 全 面 更 新 請 各 位 院 長 主 管 費 心 督 促 各 系 所, 更 新 網 頁, 增 加 能 見 度, 這 是 很 重 要 的 事, 也 是 資 訊 化 應 該 要 做 的 事, 同 時 也 是 國 際 化 應 該 要 做 的 事, 因 為 網 頁 除 了 有 中 文 網 頁 也 有 英 文 網 頁, 中 文 網 頁 與 英 文 網 頁 修 正 要 一 致 尤 其 歷 史 悠 久 的 學 系 可 參 考 校 史, 將 系 所 沿 革 課 程 學 術 活 動 及 校 友 傑 出 表 現 等 等 資 料 放 在 網 頁 上, 使 網 頁 更 有 可 讀 性 趣 味 性, 能 引 起 別 人 點 閱 的 興 趣 因 應 少 子 化 趨 勢, 希 望 能 招 收 大 陸 學 生 外 籍 生 到 本 校 就 讀, 如 果 他 們 進 入 本 校 網 頁 查 詢 時, 無 資 料 可 看, 或 是 只 能 看 到 很 久 以 前 的 舊 聞, 影 響 非 常 大, 所 以 創 辦 人 希 望 各 位 院 長 主 管, 做 好 這 件 工 作, 於 60 週 年 校 慶 前, 即 99 學 年 度 9 月 時, 全 新 面 貌 的 網 頁 建 5
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置 完 成 中 文 網 頁 完 成 後, 英 文 網 頁 也 要 依 照 中 文 網 頁 建 置 例 如 文 化 大 學, 中 文 英 文 網 頁 內 容 一 致, 本 校 則 並 非 如 此, 英 文 網 頁 比 中 文 網 頁 更 簡 單 如 果 希 望 招 收 外 籍 學 生 至 本 校 就 讀, 以 及 希 望 本 校 的 名 聲 遠 播 到 國 際, 英 文 網 頁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這 件 事 請 大 家 幫 忙 陸 主 席 指 示 一 行 政 人 員 職 能 培 訓 課 程 計 畫 方 面, 有 關 人 事 室 問 卷 部 分 : ( 一 ) 專 業 知 識 及 工 作 技 能 方 面 的 訓 練 可 以 簡 化, 挑 選 最 核 心 及 最 重 要 的 訓 練 課 程 ( 二 ) 問 卷 調 查 可 分 成 四 大 項, 每 一 大 項 再 分 細 項, 相 同 類 似 問 題 放 在 同 一 項 ( 三 ) 每 項 名 詞 需 加 以 解 釋 及 說 明, 以 免 填 寫 問 卷 的 同 仁 會 錯 意 ( 四 ) 問 卷 調 查 可 以 實 施, 若 調 查 意 見 集 中 在 某 項, 表 示 該 項 確 實 非 常 重 要, 若 意 見 很 分 散, 請 人 事 室 進 行 初 步 整 理 分 析, 再 確 定 各 項 技 能 指 標, 於 下 學 期 安 排 訓 練 課 程 二 針 對 網 路 校 園 方 面 : ( 一 ) 終 身 學 習 與 境 外 學 習 是 未 來 網 路 大 學 發 展 很 重 要 的 部 分, 請 成 人 教 育 部 積 極 進 行 ( 二 ) 目 前 各 系 所 老 師 開 設 數 位 課 程 的 意 願 不 高, 請 各 院 院 長 持 續 推 動 與 鼓 勵, 先 豐 富 本 校 數 位 課 程, 再 強 化 網 頁 建 置 本 校 的 網 路 校 園 柒 散 會 (16:20) 6
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10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 時 1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文 學 館 L522 會 議 室 主 席 : 邱 院 長 炯 友 紀 錄 : 張 寶 愛 林 秋 淨 列 席 指 導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出 列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99 年 度 春 之 饗 宴 活 動 3 月 13 日 ( 星 期 六 )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舉 行, 請 各 系 積 極 邀 請 校 友 返 校 參 加 並 舉 辦 師 生 聯 誼 ( 二 )4 月 12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4:20~5:50 為 本 院 及 理 學 院 一 年 級 學 生 生 活 宣 導 活 動, 地 點 於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邀 請 資 圖 系 系 友 蔡 宜 穎 小 姐 演 講, 請 各 位 老 師 撥 冗 參 加 ( 三 ) 本 院 文 學 週 舉 辦 時 間 為 99 年 5 月 25 日 至 28 日, 地 點 於 黑 天 鵝 展 示 廳, 開 幕 典 禮 5 月 25 日 中 午 12:10 舉 行, 本 次 負 責 單 位 為 大 傳 系 ; 大 學 部 學 習 成 果 發 表 會 併 入 文 學 週 舉 辦, 時 間 為 5 月 26 日, 地 點 於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請 各 位 老 師 推 薦 優 秀 作 品 發 表 並 鼓 勵 同 學 踴 躍 參 加, 作 品 收 件 截 止 日 期 99 年 5 月 5 日 ( 星 期 二 ) ( 四 ) 奉 示 各 學 院 依 提 報 之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績 效 評 估 表, 所 訂 策 略 方 針 具 體 措 施 及 評 核 指 標 確 實 推 動 執 行, 據 以 檢 討 改 進, 並 列 入 次 學 期 院 務 會 議 報 告, 本 院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各 系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 項 目 讀 書 會 教 學 工 作 坊 或 演 講 相 關 產 業 參 訪 或 產 官 學 合 作 ( 每 月 至 少 ( 每 學 期 至 少 舉 辦 2 場 ) ( 每 學 期 至 少 2 件 ) 系 別 舉 辦 1 次 ) 目 標 值 中 文 系 歷 史 系 資 圖 系 大 傳 系 資 傳 系 歷 史 系 99 年 1 月 適 逢 期 末 考 週 及 寒 假 期 間, 讀 書 會 暫 停 1 次 ( 五 )99 年 度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本 院 申 請 狀 況 統 計 表 如 下 : 系 所 別 99 年 度 一 般 申 請 件 數 (A) 預 核 多 年 期 計 畫 件 數 (B) 申 請 件 數 合 計 C (A+B)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人 數 (D) 申 請 率 C/D 中 文 系 % 歷 史 系 % 資 圖 系 % 大 傳 系 % 資 傳 系 % 小 計 % ( 六 ) 為 加 強 宣 導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觀 念, 請 使 用 原 版 之 教 科 書 作 為 上 課 及 教 學 之 用, 且 輔 導 及 提 醒 學 生 購 買 正 版 書 籍, 勿 非 法 影 印, 以 免 侵 犯 他 人 著 作 權 ; 為 尊 重 著 作 權 法, 課 堂 上 播 放 的 影 片 請 使 用 公 播 版 或 教 育 版 ( 七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院 長 會 議 學 術 副 校 長 報 告 節 錄 : 1.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 在 正 常 授 課 的 時 間, 透 過 老 師 邀 請 或 推 薦, 由 系 主 任 具 名 邀 請 在 產 業 界 傑 出 的 系 友 返 校 演 講 或 授 課, 系 友 提 供 他 們 成 功 的 奮 鬥 經 驗, 鼓 勵 在 校 生, 藉 此 提 升 學 生 的 讀 書 風 氣 和 信 心 ; 這 將 是 本 校 配 合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即 將 推 動 的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發 動 校 友 ( 出 錢 或 是 出 力 ) 的 捐 課 活 動, 請 各 系 配 合 實 施, 實 施 成 效 將 列 入 系 所 評 鑑 7
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2. 本 校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活 動 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在 各 綜 合 大 學 的 排 名, 經 常 在 10 名 ( 僅 列 10 名 ) 之 外, 因 此 校 長 在 行 政 會 議 指 示, 每 系 下 學 年 需 有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活 動 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案 啟 動 機 制, 請 各 系 開 始 確 實 透 過 系 友 的 聯 繫, 藉 由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活 動 開 始, 讓 在 業 界 的 傑 出 系 友 了 解 本 校 積 極 推 動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活 動 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的 用 心 和 決 心 ( 八 )99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教 育 部 學 校 法 人 及 其 所 屬 私 立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撫 卹 離 職 資 遣 條 例 第 16 條 規 定, 教 職 員 年 滿 65 歲, 私 立 學 校 應 主 動 辦 理 其 屆 齡 退 休, 但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得 予 以 延 長 服 務 : 1. 校 長 聘 期 未 屆 滿 者, 得 任 職 至 聘 期 屆 滿 ; 其 聘 期 屆 滿 而 獲 續 聘 者, 亦 同 但 不 得 逾 70 歲 2.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授 經 學 校 基 於 教 學 需 要, 並 徵 得 當 事 人 同 意 繼 續 服 務 者 但 每 次 延 長 不 得 逾 一 年, 至 多 延 長 至 屆 滿 70 歲 當 學 期 為 止 爾 後 專 任 教 師 除 教 授 外, 皆 不 得 延 長 服 務, 請 轉 知 所 屬 教 師 知 照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各 系 相 關 法 規 制 定 案, 已 陳 報 校 長 核 定 並 送 各 系 備 查 貳 討 論 事 項 一 課 程 案 提 案 一 : 中 文 系 碩 士 班 文 學 組 語 言 文 化 組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依 本 校 99 學 年 度 開 課 原 則, 兩 組 性 質 完 全 不 同 的 研 究 所, 共 可 開 設 75 學 分, 碩 士 班 文 學 組 語 言 文 化 組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開 課 系 所 組 別 科 目 名 稱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年 級 修 訂 自 何 學 增 訂 刪 除 年 度 起 前 後 實 施 8 中 文 系 碩 士 班 詩 學 研 究 一 2/2 99 ( 文 學 組 ) 中 國 文 類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現 代 文 學 專 題 一 2/2 99 唐 詩 專 題 研 究 一 0/3 99 儒 學 思 想 義 理 研 究 一 3/3 99 李 商 隱 詩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現 代 女 性 文 學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文 學 理 論 與 實 踐 一 2/2 99 老 莊 思 想 專 題 研 究 一 3/3 99 經 典 詮 釋 學 ( 一 ) 一 2/2 99 唐 代 文 學 專 題 研 究 一 0/3 99 中 國 藝 術 史 專 題 研 究 一 0/2 99 中 文 系 古 籍 鑑 定 與 調 查 二 0/2 99 碩 士 班 ( 語 言 文 化 組 ) 古 籍 鑑 定 與 調 查 一 0/2 99 語 言 學 的 理 論 與 應 用 一 0/3 2/0 99 漢 語 文 化 學 理 論 與 應 用 一 2/2 0/2 99 文 化 學 專 題 研 究 二 2/0 3/0 99 出 版 文 化 專 題 二 2/0 99 文 物 專 題 研 究 二 0/2 99 四 庫 學 專 題 研 究 一 2/0 99 文 獻 經 營 與 管 理 二 2/0 99 中 國 文 獻 學 史 一 2/2 99 活 化 課 程, 輪 流 開 設 課 程 活 化 課 程, 輪 流 開 設 課 程
1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社 會 語 言 學 一 3/0 99 漢 學 英 文 ( 二 ) 二 1/1 99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二 : 中 文 系 99 學 年 度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為 提 供 學 生 修 習 多 元 課 程 之 選 擇,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刪 除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新 儒 學 專 題 研 究 一 3/3 99 詩 學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經 典 詮 釋 學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中 國 哲 學 的 現 代 詮 釋 一 2/2 99 古 典 文 獻 學 專 題 研 究 二 2/2 99 唐 宋 政 論 文 學 研 究 二 2/2 99 文 心 雕 龍 專 題 研 究 二 2/2 99 宋 詞 專 題 研 究 二 3/3 99 台 灣 現 代 文 學 專 題 二 2/2 99 古 典 詩 專 題 研 究 二 2/2 99 中 國 現 代 文 學 專 題 研 究 二 2/2 99 詩 話 專 題 研 究 二 2/2 99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三 : 中 文 系 99 學 年 度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為 回 應 學 生 修 習 課 程 之 需 要,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刪 除 修 訂 中 國 文 體 學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莊 子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現 當 代 小 說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世 界 漢 學 一 2/2 99 中 國 哲 學 史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前 後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活 化 課 程, 輪 流 開 設 課 程 自 何 學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年 度 起 實 施 活 化 課 程, 輪 流 開 設 課 程 9
1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歷 史 與 文 學 整 合 研 究 一 2/2 99 中 西 哲 學 比 較 研 究 一 2/2 99 中 國 文 學 史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儒 學 思 想 義 理 研 究 一 2/2 99 中 國 現 代 小 說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中 國 神 話 學 專 題 研 究 一 2/2 99 荀 韓 思 想 義 理 研 究 一 2/2 99 中 國 研 究 專 題 一 2/2 99 中 國 哲 學 的 現 代 詮 釋 一 2/2 99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四 : 中 文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為 因 應 課 程 改 革 及 滿 足 學 生 多 元 專 長 需 求, 大 學 部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語 言 學 概 論 二 2/2 2/0 99 因 應 課 程 改 革 台 灣 現 代 文 學 史 三 2/2 99 滿 足 學 生 多 元 專 長 需 求 民 俗 與 文 學 三 2/2 99 現 代 文 藝 思 潮 三 2/2 99 兒 童 文 學 三 0/3 99 婦 女 文 學 三 2/0 99 應 用 文 四 2/0 99 曲 學 通 論 四 2/0 99 中 國 現 代 文 學 史 四 3/0 99 論 文 寫 作 指 導 四 2/0 99 臺 灣 女 性 現 代 詩 賞 析 四 2/0 99 戲 曲 選 四 2/2 99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五 : 中 文 系 擬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中 英 文 電 腦 輸 入 法 (1/0),98 學 年 度 ( 含 ) 入 學 之 大 學 部 日 間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生, 以 多 修 習 1 學 分 系 選 修 課 程 替 代 此 必 修 學 分,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行 政 副 校 長 指 示, 為 因 應 時 代 潮 流 而 開 設 於 一 年 級 之 專 業 必 修 課 程 中 英 文 電 腦 輸 入 法, 考 慮 現 今 電 腦 使 用 已 普 及, 不 需 再 開 設 此 門 課 程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六 : 中 文 系 99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配 合 課 程 改 革, 進 修 學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10
1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科 目 名 稱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網 路 中 文 資 源 二 2/2 99 配 合 課 程 改 革 文 法 與 修 辭 學 二 2/0 2/2 99 語 言 學 概 論 二 2/0 0/2 99 華 語 文 教 學 概 論 二 0/2 99 華 語 文 教 學 概 論 三 2/2 99 民 俗 與 文 學 三 2/2 99 活 化 課 程, 隔 年 開 設 通 俗 小 說 概 論 三 2/2 99 台 灣 新 電 影 與 文 學 四 2/2 99 活 化 課 程, 隔 年 開 設 現 代 戲 劇 與 劇 場 四 2/2 99 漢 語 詞 彙 學 四 2/2 99 漢 語 文 化 學 四 2/2 99 曲 學 通 論 四 2/2 99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七 : 中 文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日 間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配 合 課 程 改 革, 大 學 部 日 間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自 何 年 開 課 修 訂 度 入 學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前 後 新 生 起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中 英 文 電 腦 輸 入 法 異 動 必 修 科 目 總 學 分 數 一 1/0 99 本 系 選 修 總 學 分 數 其 他 選 修 總 學 分 數 畢 業 總 學 分 數 必 修 科 目 總 學 分 數 / 畢 業 總 學 分 數 配 合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全 校 性 課 程 異 動 本 系 選 修 總 學 分 數 / 畢 業 總 學 分 數 其 他 選 修 總 學 分 數 / 畢 業 總 學 分 數 A B C A+B+C=D A/D B/D C/D 異 動 前 % 14% 17% 異 動 後 % 14% 18%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八 : 中 文 系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新 設 課 程 三 言 二 拍 (3/0) 外 審 意 見,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檢 附 淡 江 大 學 文 學 院 中 文 系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審 查 表 ( 附 件 中 文 P1~P2) 二 檢 附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暨 回 覆 意 見 彙 整 表 ( 附 件 中 文 P3) 三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九 : 歷 史 系 劉 增 泉 老 師 擬 提 99 學 年 度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99 學 年 度 劉 增 泉 老 師 預 定 開 授 遠 距 課 程 歐 洲 文 化 史, 上 下 學 期 各 3 班 ( 進 學 班 ) 二 檢 附 本 校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開 課 評 估 暨 審 查 表 及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教 學 計 畫 表 ( 附 件 歷 史 P1~P5) 三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 歷 史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歷 史 系 提 ) 11
1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配 合 歷 史 系 課 程 規 劃, 調 整 必 修 科 目 台 灣 通 史 (2/2) 開 課 年 級, 由 原 二 年 級 開 課 改 為 一 年 級 開 課,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二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開 課 科 目 名 稱 修 訂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前 後 台 灣 通 史 一 2/2 99 自 何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台 灣 通 史 二 2/2 99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原 二 年 級 開 課, 改 為 一 年 級 開 課 三 本 案 業 經 歷 史 系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 請 考 慮 一 年 級 學 生 修 課 學 分 數 是 否 太 重? 暫 緩 四 經 查 該 課 程 改 於 一 年 級 開 課, 不 影 響 學 生 修 課 負 擔 決 議 : 通 過, 提 下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追 認 提 案 十 一 : 歷 史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99 學 年 度 黃 建 淳 教 授 奉 准 休 假, 選 修 課 程 中 國 歷 史 文 物 賞 析 (0/2) 停 開 二 另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隔 年 輪 開 制, 共 計 18 門 異 動,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刪 除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台 灣 科 技 發 展 史 二 2/2 99 遼 西 夏 金 社 會 經 濟 史 二 2/2 99 台 灣 地 理 二 2/0 99 地 學 通 論 二 0/2 99 日 本 近 現 代 史 二 2/2 99 中 國 庶 民 生 活 史 二 2/2 99 台 灣 海 洋 發 展 史 二 2/2 99 中 國 歷 史 文 物 賞 析 三 0/2 99 台 灣 近 代 史 三 2/2 99 日 本 社 會 文 化 史 三 2/2 99 文 藝 復 興 史 三 2/2 99 中 國 經 濟 史 三 2/2 99 中 國 政 制 史 三 2/2 99 中 國 近 世 社 會 文 化 史 三 2/2 99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授 課 教 師 黃 建 淳 申 請 休 假 1 年 獲 准, 選 修 課 程 停 開 1 次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12
1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中 國 宦 官 史 四 2/2 99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台 灣 現 代 史 四 2/2 99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台 灣 地 方 文 史 導 覽 四 2/0 99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台 灣 文 化 創 意 旅 遊 四 0/2 99 配 合 課 程 活 化, 選 修 科 目 採 輪 開 制 三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二 : 歷 史 系 99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為 活 化 系 所 課 程, 並 配 合 課 程 規 劃, 碩 士 班 各 科 目 採 隔 年 輪 開,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中 國 與 邊 疆 民 族 關 係 史 魏 晉 南 北 朝 史 料 研 究 中 國 近 古 史 史 料 研 究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一 2/0 99 一 2/0 99 一 2/0 99 台 灣 現 代 史 研 究 一 2/0 99 先 秦 玉 器 文 化 史 一 2/0 99 台 灣 史 史 料 分 析 一 2/0 99 隋 唐 史 專 題 研 究 一 2/0 99 文 藝 復 興 藝 術 史 專 題 中 國 近 古 史 專 題 研 究 東 南 亞 華 人 社 會 組 織 變 遷 研 究 一 2/0 99 一 0/2 99 一 0/2 99 台 灣 社 會 文 化 史 一 0/2 99 台 灣 區 域 史 研 究 一 0/2 99 魏 晉 南 北 朝 專 題 研 究 一 0/2 99 台 灣 史 蹟 研 究 一 0/2 99 蒙 元 歷 史 與 多 元 文 化 一 0/2 99 隋 唐 史 料 學 研 究 一 0/2 99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13
1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羅 馬 史 一 0/2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台 灣 對 外 關 係 史 一 2/0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中 國 佛 教 史 研 究 一 2/0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中 國 宦 官 史 一 2/0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中 國 現 代 思 潮 研 究 一 2/0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中 國 近 代 史 專 題 研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一 2/0 99 究 輪 開 方 志 學 理 論 與 實 務 一 2/0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中 國 近 古 社 會 史 專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一 2/0 99 題 輪 開 台 灣 林 業 史 研 究 一 2/0 99 為 活 化 課 程, 新 增 研 究 所 課 程 淡 水 學 專 題 一 0/2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台 灣 近 代 史 研 究 一 0/2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日 本 殖 民 政 策 論 一 0/2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中 國 思 想 史 專 題 研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一 0/2 99 究 輪 開 中 國 現 代 史 專 題 研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一 0/2 99 究 輪 開 資 治 通 鑑 導 讀 一 0/2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輪 開 中 國 近 古 政 治 史 專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研 究 所 課 程 一 0/2 99 題 輪 開 台 灣 學 術 史 專 題 研 為 活 化 課 程, 新 增 研 究 所 課 一 0/2 99 究 程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三 : 資 圖 系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大 學 部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追 認 ( 資 圖 系 提 ) 一 為 使 課 程 活 化, 並 提 供 更 多 元 之 選 修 課 程, 擬 調 整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大 學 部,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資 訊 中 心 與 服 務 三 0/2 98 為 提 供 學 生 更 多 元 化 之 課 程, 故 增 訂 課 程, 增 加 課 程 選 擇 之 彈 性 二 本 案 業 經 資 圖 系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四 : 資 圖 系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碩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追 認 ( 資 圖 系 提 ) 一 為 使 課 程 活 化, 並 提 供 更 多 元 之 選 修 課 程, 擬 調 整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大 學 部,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14
1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科 目 名 稱 出 版 與 資 訊 研 究 專 題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一 0/2 98 電 子 書 製 作 與 應 用 一 0/3 98 圖 書 資 訊 學 文 獻 導 讀 一 0/2 98 公 共 資 訊 專 題 一 0/3 98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為 提 供 學 生 更 多 元 化 課 程, 故 增 刪 課 程, 增 加 課 程 選 擇 之 彈 性 二 本 案 業 經 資 圖 系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五 : 資 圖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為 使 課 程 活 化, 並 提 供 更 多 元 之 選 修 課 程, 擬 調 整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選 修 課 程,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研 究 方 法 與 寫 作 格 式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一 0/2 2/0 99 資 訊 架 構 概 論 二 0/2 2/0 99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為 使 大 一 同 學 提 早 接 觸, 以 增 強 研 究 方 法 與 寫 作 之 素 養, 故 調 整 於 大 一 上 學 期 開 課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開 課 學 期 別 為 提 供 學 生 更 多 元 化 之 課 程, 故 增 刪 課 程, 增 加 課 程 選 擇 之 彈 性 檔 案 學 概 論 二 2/0 99 媒 體 資 源 管 理 二 2/0 99 中 小 學 圖 書 館 三 0/2 99 兒 童 圖 書 館 三 0/2 99 資 訊 中 心 與 服 務 三 0/2 99 圖 書 館 專 案 管 理 三 2/0 0/2 99 為 活 化 課 程, 調 整 開 課 學 期 企 業 資 訊 服 務 三 2/0 0/2 99 別 數 位 典 藏 概 論 三 2/0 0/2 99 數 位 檔 案 管 理 四 0/2 2/0 99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六 : 資 圖 系 99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為 使 課 程 活 化, 並 提 供 更 多 元 之 選 修 課 程, 擬 調 整 99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選 修 課 程,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科 目 名 稱 開 課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前 修 訂 後 自 何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資 訊 組 織 研 究 一 3/0 99 電 子 書 製 作 與 應 用 一 0/3 3/0 99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為 提 供 學 生 更 多 元 化 課 程, 故 增 刪 課 程, 增 加 課 程 選 擇 之 彈 性 15
1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學 術 傳 播 與 電 子 出 二 3/0 99 版 數 位 出 版 與 學 術 傳 二 3/0 99 播 知 識 工 程 二 3/0 99 數 位 典 藏 專 題 研 究 二 3/0 99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七 : 資 圖 系 大 學 部 圖 書 資 訊 系 統 分 析 與 設 計 必 修 課 程 學 分 替 代 辦 法,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依 本 校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替 代 規 則 辦 理 二 資 圖 系 95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之 大 三 必 修 課 程 圖 書 資 訊 系 統 分 析 與 設 計 (2 學 分 ), 於 96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改 為 選 修 課 程, 故 自 98 學 年 度 起, 若 缺 修 或 需 補 修 圖 書 資 訊 系 統 分 析 與 設 計 (2 學 分 ) 必 修 課 程 者, 須 由 資 訊 系 統 實 作 (3 學 分 ) 圖 書 館 專 案 管 理 (2 學 分 ) 或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2 學 分 ) 等 3 門 課 程 中 擇 一 選 修, 始 得 替 代 三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八 : 資 圖 系 99 學 年 度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為 本 校 近 期 發 展 重 點 之 一, 奉 院 長 指 示, 資 圖 系 全 力 配 合 二 資 圖 系 擬 以 數 位 出 版 與 學 術 傳 播 數 位 典 藏 專 題 研 究 數 位 資 訊 保 存 研 究 讀 者 服 務 4 門 碩 士 班 課 程, 申 請 99 學 年 度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以 因 應 未 來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認 證 三 檢 附 各 課 程 資 料 如 下 :( 附 件 資 圖 P1~P20) ( 一 )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暨 評 估 審 查 表 ( 二 )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教 學 計 畫 表 四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九 : 資 傳 系 99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資 傳 系 因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擬 修 訂 99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選 修 課 程, 科 目 異 動 如 下 : 異 動 科 目 學 分 數 開 課 科 目 名 稱 修 訂 自 何 學 異 動 原 因 說 明 年 級 增 訂 刪 除 年 度 起 前 後 實 施 資 訊 傳 播 經 濟 學 一 3/0 99 因 應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調 整 部 份 課 程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一 0/3 99 數 位 媒 體 專 題 一 0/3 99 資 訊 傳 播 產 業 專 題 一 0/3 3/0 99 二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二 十 : 資 傳 系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意 見 回 應,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資 傳 系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共 計 5 科, 委 員 審 查 意 見 表 詳 ( 附 件 資 傳 P1~P10) 二 委 員 綜 合 建 議 各 科 均 為 推 薦 開 課, 針 對 部 份 修 正 建 議 回 應 詳 ( 附 件 資 傳 P11~P12) 三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二 一 : 資 傳 系 大 學 部 97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必 修 科 目 先 修 科 目 訂 定,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一 資 傳 系 為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擬 訂 定 必 修 科 目 先 修 規 定, 本 該 規 定 自 97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16
1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先 修 科 目 訂 定 如 下 : 必 修 科 目 先 修 科 目 年 級 科 目 名 稱 學 期 序 年 級 科 目 名 稱 學 期 序 四 畢 業 專 題 1 三 數 位 內 容 整 合 專 題 ( 二 ) 0 60 四 畢 業 專 題 2 四 畢 業 專 題 1 60 最 低 分 數 三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二 二 : 為 配 合 本 校 數 位 學 習 推 廣 與 數 位 學 習 跨 校 合 作 計 畫, 中 文 系 擬 設 置 華 語 文 數 位 學 習 學 程, 提 請 討 論 ( 中 文 系 提 ) 一 學 程 架 構 : 二 華 語 文 數 位 學 習 學 程 內 容 : 學 程 名 稱 : 淡 江 大 學 華 語 文 數 位 學 習 學 程 學 程 目 標 : 1. 培 育 學 生 第 二 專 長, 以 因 應 就 業 市 場 2. 培 養 學 生 對 華 語 教 學 與 數 位 學 習 的 世 界 觀 3. 結 合 教 育 科 技 專 業, 使 學 生 熟 悉 華 語 教 學 理 論 與 技 巧, 在 數 位 教 材 編 輯 以 及 教 學 活 動 中 游 刃 有 餘 4. 培 養 學 生 在 華 語 文 之 語 言 內 容 上 之 專 業 學 識, 並 能 設 計 出 更 具 實 用 且 符 合 學 習 需 求 的 教 學 活 動 與 教 材 5. 引 導 學 生 深 入 了 解 華 人 的 語 言 與 文 化, 保 存 發 揚 華 人 語 言 與 文 化 的 熱 情 6. 培 養 學 生 規 劃 有 效 的 語 文 教 材 設 計, 並 培 育 華 語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人 員 之 專 業 17
1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修 業 要 求 : 淡 江 大 學 真 理 大 學 及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之 在 校 學 生 可 選 修 本 學 程 學 程 學 分 : 22 學 分 核 心 課 程 ( 必 修 )12 學 分, 華 語 文 特 色 課 程 ( 必 修 )10 學 分 規 劃 與 聯 絡 單 位 : 淡 江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課 程 規 劃 :10 學 分,5 門 課 課 程 名 稱 內 容 說 明 華 語 文 教 學 概 論 (2 學 分 ) 語 言 與 文 化 (2 學 分 ) 語 言 學 概 論 (2 學 分 ) 華 語 文 測 驗 與 評 量 (2 學 分 ) 華 語 教 材 教 法 (2 學 分 ) 本 課 程 為 華 語 文 教 學 入 門 課 程, 將 有 系 統 地 介 紹 全 球 華 語 熱 全 球 各 僑 校 推 動 現 況 與 兩 岸 華 語 推 動 政 策, 課 程 內 容 以 華 語 文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或 外 語 教 學 領 域 之 概 況 為 重 點 介 紹 並 兼 顧 華 語 文 之 語 言 教 學 方 法 語 言 習 得 理 論 線 上 資 源 應 用 等 希 望 藉 由 此 課 程 引 領 學 生 走 入 華 語 文 教 學 的 世 界, 並 培 養 學 生 對 華 語 教 學 的 世 界 觀 本 課 程 主 要 是 以 引 導 學 生 如 何 去 發 掘 並 了 解 語 言 與 文 化 之 關 係, 並 透 過 與 他 國 的 語 言 文 化 與 本 國 的 語 言 文 化 之 差 異 與 對 照, 進 而 熟 識 本 國 的 語 言 與 文 化, 以 啟 發 學 生 在 進 行 語 言 課 程 教 學 時 能 將 文 化 融 入 教 學, 達 成 語 言 教 學 與 文 化 教 學 的 相 輔 相 成 語 言 學 概 論 為 學 習 與 教 學 語 言 的 基 礎, 本 課 程 以 了 解 語 言 的 結 構 與 應 用 語 言 的 結 構 特 色 與 華 語 教 學 的 課 程 與 教 材 設 計 為 目 標, 以 啟 發 學 生 在 語 言 學 概 論 中 獲 得 更 多 華 語 文 的 語 言 知 識 語 言 學 的 範 疇 大 致 可 分 為 語 音 學 詞 彙 學 語 義 學 語 法 學 四 個 部 分, 透 過 剖 析 語 言 的 組 成 要 素, 進 而 探 討 語 言 學 與 華 語 文 教 學 之 間 的 整 合, 亦 是 華 語 特 色 課 程 中 的 學 科 特 色 之 一 華 語 文 測 驗 與 評 量 是 華 語 文 教 學 整 體 過 程 中 的 一 環, 不 僅 是 所 有 華 語 教 師 課 堂 實 際 教 學 必 備 的 能 力, 近 年 更 獨 立 出 來, 成 為 一 門 極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專 業 領 域 本 課 程 以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透 過 學 習 測 驗 與 評 量 的 設 計 理 論 與 原 則, 並 多 方 參 閱 華 語 各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之 測 驗 與 評 量 解 析, 期 望 能 啟 發 學 習 者 未 來 自 行 編 制 華 語 測 驗 與 評 量 之 能 力 本 課 程 主 要 介 紹 華 語 文 為 第 二 語 言 教 學 之 教 學 策 略 與 技 巧 要 點 與 教 材 挑 選 為 主, 整 體 課 程 以 實 務 為 重 語 言 教 學 方 法 應 從 語 言 習 得 及 心 理 過 程 來 看 第 二 語 言 的 學 與 教, 透 過 語 言 與 文 化 的 結 合, 挑 選 合 宜 的 教 材 搭 配 適 當 的 教 學 技 巧 進 行 演 練 與 學 習, 以 強 化 各 種 華 語 教 材 的 教 學 技 巧 為 主, 期 使 學 生 能 熟 練 語 音 教 學 詞 彙 教 學 語 法 教 學 漢 字 教 學 聽 力 教 學 口 語 教 學 閱 讀 教 學 寫 作 教 學 等 各 種 語 言 教 學 技 巧 三 檢 附 本 校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教 學 計 畫 表 ( 附 件 中 文 P4~P15) 四 本 案 業 經 中 文 系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二 法 規 案 提 案 一 : 淡 江 大 學 文 學 院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學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部 份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提 請 追 認 ( 資 圖 系 提 ) 一 依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之 規 定, 調 整 本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提 聘 委 員 之 人 數 二 本 案 業 經 資 圖 系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詳 淡 江 大 學 文 學 院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學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第 三 條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如 下 :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三 條 本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組 成 之 : 一 當 然 委 員 : 系 主 任 二 提 聘 委 員 : 本 系 副 教 授 以 上 專 任 教 師 四 至 六 人 第 三 條 本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組 成 之 : 一 當 然 委 員 : 系 主 任 二 提 聘 委 員 : 本 系 副 教 授 以 上 專 任 教 師 五 至 七 人 提 案 二 : 文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18 依 人 事 室 建 議, 修 正 提 聘 委 員 人 數
2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自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起, 教 學 評 鑑 修 正 為 教 學 評 量, 評 分 尺 度 由 5 等 第 改 為 6 等 第, 故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規 則 第 7 條 已 配 合 修 正 為 : 針 對 單 一 科 目 評 量 之 教 學 總 分 低 於 4 且 回 收 率 為 50% 以 上 之 教 師, 需 依 本 校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改 善 流 程 辦 理 ; 單 一 科 目 評 量 之 教 學 總 分 及 教 學 構 面 平 均 分 數 兩 者 皆 低 於 3.5 且 回 收 率 為 50% 以 上 之 教 師, 需 參 加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辦 理 之 教 師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二 本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中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修 正 對 照 如 下 : ( 修 正 )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 現 行 )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說 明 1.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 初 選 前 ) 上 傳 : 未 按 時 上 傳 扣 2 分 2. 教 學 評 量 總 分 達 到 4.0 以 上 : 教 學 評 量 總 分 低 於 4.0 高 於 3.5 以 上 扣 2 分, 低 於 3.5 者 扣 5 分 3. 按 時 繳 交 期 中 期 末 成 績 : 未 按 時 繳 交 扣 2 分 4. 無 更 正 學 期 成 績 紀 錄 : 有 更 正 紀 錄 扣 2 分 5. 依 規 定 授 課 : 缺 課 未 依 規 定 補 課 每 次 扣 2 分, 缺 課 未 請 假 每 次 扣 1 分 1.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 初 選 前 ) 上 傳 : 未 按 時 上 傳 扣 2 分 2. 教 學 評 鑑 總 分 達 到 3.5 以 上 : 教 學 評 鑑 總 分 低 於 3.5 高 於 3 以 上 扣 2 分, 低 於 3 者 扣 5 分 3. 按 時 繳 交 期 中 期 末 成 績 : 未 按 時 繳 交 扣 2 分 4. 無 更 正 學 期 成 績 紀 錄 : 有 更 正 紀 錄 扣 2 分 5. 依 規 定 授 課 : 缺 課 未 依 規 定 補 課 每 次 扣 2 分, 缺 課 未 請 假 每 次 扣 1 分 依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規 則 第 7 條 修 正 三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評 量 依 新 標 準 辦 理, 於 此 之 前 各 學 期 依 原 有 標 準 評 分 決 議 : 修 正 通 過 三 其 他 提 案 : 研 議 有 關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的 需 求 本 校 對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提 請 討 論 ( 文 學 院 提 ) 校 長 交 下 98 年 11 月 6 日 中 國 時 報 之 剪 報, 標 題 為 : 科 技 顧 問 建 議 大 學 : 培 養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包 括 : 生 技 觀 光 綠 能 文 創 醫 療 農 業, 有 關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的 需 求 本 校 對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請 各 院 研 議 並 列 入 院 務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 請 各 系 在 教 學 課 程 研 究 產 學 合 作 等 方 面 朝 此 目 標 進 行 參 臨 時 動 議 動 議 一 : 本 校 研 究 所 招 生 考 試 時 間, 應 避 免 與 其 他 學 校 衝 突, 或 不 要 在 周 末 ( 日 ) 舉 行, 以 增 加 報 考 人 數 ( 中 文 系 張 雙 英 主 任 提 )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姜 組 長 回 覆 : 考 試 時 間 之 訂 定 是 經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另 一 方 面 亦 考 慮 到 同 質 學 校 考 試 時 間 都 會 衝 突 的 問 題 本 校 將 考 試 時 間 訂 在 周 末 ( 日 ), 是 以 不 因 招 生 考 試 而 停 課 為 原 則 且 教 育 部 規 定 研 究 所 招 生 考 試 不 宜 太 早 舉 行, 亦 有 系 所 認 為 提 早 舉 行 考 試, 將 淪 為 學 生 之 模 擬 考, 日 後 報 到 率 恐 偏 低 動 議 二 : 有 校 友 傳 聞, 本 校 不 聘 任 自 己 畢 業 的 學 生 擔 任 專 任 教 師, 我 想 這 可 能 是 個 誤 解, 我 們 都 知 道 不 聘 剛 畢 業 的 學 生,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但 若 這 學 生 有 研 究 潛 力 或 已 經 在 外 校 服 務 多 年 而 在 學 界 是 受 肯 定 的, 為 什 麼 不 聘 任 呢? ( 中 文 系 張 雙 英 主 任 提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回 覆 : 據 我 所 知 從 過 去 到 現 在, 學 校 並 無 排 擠 校 友 的 事 實 ; 按 照 常 理 所 有 的 大 學 幾 乎 是 不 希 望 剛 畢 業 的 博 士 班 學 生 馬 上 回 原 畢 業 的 系 所 任 教, 本 校 非 常 傑 出 的 畢 業 生, 還 是 希 望 他 先 到 外 面 磨 練, 證 明 他 的 傑 出 潛 力, 再 回 來 貢 獻 所 學 如 果 過 去 有 這 樣 的 例 子, 我 想 應 該 不 是 所 謂 的 排 擠 效 應, 如 果 是 傑 出 的 校 友 人 才, 我 們 為 什 麼 要 排 擠? 我 們 每 兩 年 的 教 師 評 鑑, 就 是 檢 討 過 去 各 系 聘 進 來 的 教 師 的 表 現, 無 關 是 否 校 友, 這 是 每 位 教 師 均 須 接 受 的 一 項 嚴 肅 的 評 鑑 如 果 在 校 外 表 現 很 好 的 師 資, 我 們 為 什 不 聘 呢? 無 論 是 否 是 校 友 聘 請 教 師 像 哈 佛 新 畢 業 生 的 能 力, 也 需 要 去 外 面 受 考 驗, 若 有 機 會 再 回 來 任 教 我 想 張 主 任 剛 才 所 提 的 例 子, 只 要 有 能 力 表 現, 且 學 校 有 缺 額, 徵 求 教 師 學 校 是 公 開 評 審 作 業, 所 聘 的 人 選 應 該 是 一 時 之 選 現 在 新 聘 教 師 有 若 干 規 定, 尤 其 助 理 教 授 的 8 年 條 款, 我 們 希 望 聘 進 的 新 人 才 必 要 是 有 研 究 潛 力, 才 可 以 在 規 定 時 間 內 順 利 升 等 若 校 友 對 於 學 校 的 品 審 作 業, 需 要 進 一 步 了 解, 或 是 有 這 方 面 的 疑 問, 我 願 意 與 他 們 面 對 面 溝 通 肆 列 席 單 位 報 告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姜 組 長 報 告 : 一 感 謝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協 助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完 成 學 生 修 習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之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19
2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查, 由 於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需 針 對 學 生 修 習 學 分 學 程 之 滿 意 度 作 持 續 追 蹤 調 查, 故 日 後 仍 請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協 助 及 配 合 二 學 校 非 常 鼓 勵 教 學 單 位 開 設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尤 其 是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請 教 學 單 位 踴 躍 開 設, 同 時 請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積 極 宣 導, 鼓 勵 學 生 修 習 學 分 學 程 伍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指 導 致 詞 參 加 此 次 院 務 會 議 的 感 覺 是, 院 代 表 人 數 增 多 了, 個 人 覺 得 院 務 會 議 代 表 越 多 越 好, 這 樣 較 能 有 代 表 性 ; 以 前 當 院 長 時 的 經 驗, 院 務 會 議 是 全 院 老 師 均 參 加, 需 要 在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召 開, 經 常 全 院 多 達 近 100 位 教 職 員 參 加, 一 些 意 見 的 溝 通 在 那 場 合 是 較 能 充 分 表 達 的 機 會 這 次 文 學 院 的 院 務 會 議 進 步 了 一 些, 感 覺 人 氣 較 旺, 院 務 也 較 能 激 盪 出 一 些 新 的 靈 感 聽 了 剛 剛 各 系 主 任 對 所 屬 課 程 異 動 說 明, 文 學 院 有 一 特 別 作 法 是 選 修 課 程 隔 年 輪 流 開, 在 總 學 分 的 管 制 下, 隔 年 開, 確 實 可 以 讓 學 生 有 更 多 的 選 修 課 程 機 會, 畢 竟 在 學 生 就 業 考 量 下, 多 元 學 習 就 是 顧 及 到 學 生 未 來 的 就 業 出 路 文 學 院 的 文 創 和 數 位 內 容, 是 文 學 院 的 特 色, 這 是 其 他 學 校 所 少 有 的 特 色, 也 覺 得 很 自 豪 的 是 我 們 文 學 院 不 再 是 傳 統 的 文 學 院, 而 是 結 合 文 創 和 數 位 內 容 的 文 學 院, 這 是 需 要 老 師 多 多 協 助 宣 傳, 社 會 大 眾 才 能 了 解, 尤 其 招 生 方 面 也 需 老 師 多 多 幫 忙, 不 要 只 單 靠 招 生 組 校 長 指 示 的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有 幾 個 是 我 們 文 學 院 可 以 做 的, 如 文 創 和 觀 光, 建 議 各 系 將 它 明 訂 出 做 為 各 系 發 展 特 色, 亦 能 做 為 未 來 課 程 和 增 開 與 修 改 之 依 據 60 週 年 校 慶 學 術 活 動 的 演 討 會 邀 請 外 賓 名 單 在 近 期 內 請 大 家 提 供, 以 做 為 學 術 活 動 的 進 度 追 蹤 ; 另 外 智 慧 大 樹 - 萬 人 系 友 捐 課 活 動, 希 望 各 系 邀 請 傑 出 系 友 返 系 演 講 或 是 捐 課 提 供 經 驗 傳 承, 系 友 與 母 系 的 密 切 聯 繫, 對 未 來 產 學 合 作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將 有 很 大 助 益 邀 請 系 友 返 校 演 講, 將 其 內 容 錄 製 存 檔, 放 在 資 訊 平 台, 讓 沒 有 聽 到 的 同 學 可 以 透 過 平 台 也 有 機 會 見 識 智 慧 大 樹 活 動 是 一 直 要 持 續 做 下 去 的, 希 望 能 達 到 萬 人 系 友 捐 課 之 目 標, 每 一 系 利 用 此 機 會, 邀 請 系 友 返 校, 不 只 是 捐 款 更 是 捐 智 慧, 而 這 些 捐 課 的 資 訊 將 會 在 網 頁 或 是 淡 江 時 報 上 公 布 週 知 產 學 合 作 與 校 外 實 習 亦 是 今 年 校 長 指 示 的 重 點, 透 過 智 慧 大 樹 - 萬 人 捐 課 活 動, 希 望 很 快 會 有 具 體 的 成 果, 校 長 應 該 會 要 各 院 每 一 學 期 提 出 一 些 KPI 指 標 最 近 世 界 網 路 排 名 下 降, 本 校 能 見 度 降 低, 中 英 文 網 頁 沒 有 定 期 更 新, 是 其 中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 懇 請 院 長 系 主 任 務 必 關 心 注 意 各 系 所 中 英 文 網 頁 之 更 新 校 務 評 鑑 將 在 99 學 年 度 開 始, 若 被 抽 到, 將 在 今 年 年 底 接 受 評 鑑, 屆 時 還 需 各 系 多 多 配 合 學 分 學 程 方 面, 謝 謝 教 務 處 積 極 的 作 法 並 成 立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讓 學 分 學 程 從 個 位 數 成 長 到 現 今 23 個 本 校 過 去 的 學 分 學 程 數 量,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中 一 直 被 審 查 委 員 詬 病, 因 為 本 校 的 學 分 學 程 太 少, 我 們 也 一 直 虛 心 檢 討 求 改 進 現 今 有 23 個 學 分 學 程, 已 經 不 錯, 今 天 聽 到 貴 院 將 有 新 的 學 分 學 程 要 增 加, 相 信 在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的 努 力 下, 以 後 一 定 會 繼 續 增 加 去 年 通 過 英 檢 人 數 仍 稍 嫌 不 足, 在 將 英 檢 列 入 畢 業 門 檻 後, 未 來 本 校 學 生 通 過 英 檢 人 數 將 會 持 續 提 升, 現 在 碩 士 班 二 年 級 學 生 即 將 面 臨 此 門 檻, 請 通 知 各 系 碩 士 班 學 生 若 未 通 過 英 檢 者, 趕 快 選 修 補 救 課 程 在 98 學 年 開 始 實 施 新 架 構 的 核 心 課 程, 有 些 舊 制 學 生 可 能 會 有 未 修 習 的 學 分, 請 代 為 宣 導 未 修 習 核 心 課 程 者 儘 快 選 課, 以 免 到 大 四, 有 些 課 程 已 經 停 開, 選 不 到 課 而 影 響 畢 業 教 學 計 畫 表 及 期 中 ( 末 ) 考 試 成 績 上 傳, 這 是 學 校 規 定 的 作 法, 教 學 計 畫 表 上 傳 率 達 百 分 之 百 是 申 請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的 基 本 門 檻, 若 還 有 教 師 沒 上 傳 的, 專 任 教 師 部 分 請 系 主 任 多 加 費 心 宣 導, 兼 任 教 師 將 不 再 續 聘 新 聘 老 師 作 業 已 開 始, 因 學 校 助 理 教 授 8 年 條 款 已 從 95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現 在 已 經 第 4 年 了, 我 們 擔 心 這 些 尚 未 準 備 升 等 的 助 理 教 授, 請 各 系 系 主 任 隨 時 提 醒 校 長 希 望 各 系 能 聘 請 具 研 究 潛 力 的 教 師, 也 請 各 系 在 新 聘 老 師 時, 告 知 應 聘 者 有 這 規 定 因 教 育 部 5 年 500 億 計 畫, 各 個 研 究 型 大 學 積 極 增 加 研 究 生 人 數, 造 成 報 考 本 校 研 究 生 人 數 逐 年 下 滑, 請 各 系 老 師 替 各 系 的 招 生 廣 為 宣 傳, 主 動 設 法 將 本 校 的 優 勢 和 各 系 的 特 色, 讓 社 會 了 解, 以 招 收 優 秀 的 新 生, 尤 其 優 秀 的 淡 江 校 友, 證 實 在 淡 江 所 受 的 訓 練 是 非 常 紮 實, 期 待 校 友 是 本 校 招 生 的 後 盾 陸 散 會 (14:00) 20
2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理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1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科 學 館 S433 室 主 席 : 王 院 長 伯 昌 紀 錄 : 江 夙 冠 列 席 指 導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出 列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經 財 團 法 人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98 年 度 上 半 年 大 學 校 院 系 所 評 鑑, 認 可 結 果 : 數 學 系 及 物 理 系 通 過 認 可, 認 可 有 效 期 間 為 :2010 年 至 2015 年 期 盼 大 家 全 力 以 赴, 齊 心 迎 接 下 一 次 挑 戰, 為 系 所 評 鑑 繼 續 努 力 ( 二 ) 本 校 實 施 助 理 教 授 8 年 條 款 已 進 入 第 4 年, 即 在 2013 年 結 束 前, 符 合 8 年 條 款 的 助 理 教 授 均 需 通 過 升 等 副 教 授, 否 則 將 不 續 聘 的 聘 約 規 定 本 院 已 請 助 理 教 授 填 寫 研 究 進 度 調 查 表, 請 各 系 主 任 持 續 關 心 這 些 助 理 教 授 辦 理 升 等 的 詳 細 進 度, 並 請 在 每 學 年 的 教 師 評 審 會 前 以 書 面 記 錄 詳 情 備 查 ; 若 需 要 的 話, 請 助 理 教 授 提 出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中 的 策 略 型 計 畫, 給 予 必 要 的 協 助 ( 三 ) 請 各 位 老 師 確 實 依 規 定 時 間 地 點 上 課, 不 得 至 校 外 其 他 場 所 上 課, 但 如 配 合 教 學 計 畫 且 經 核 准 者 除 外 如 有 請 假 調 課 暫 調 教 室 校 外 教 學 等 狀 況 應 事 先 報 備, 同 時 通 知 學 生 ( 四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成 績 更 正 案, 本 院 計 有 1 位 老 師 提 出 申 請 教 務 處 於 99 年 3 月 19 日 來 函 表 示 : 為 避 免 影 響 學 生 權 益, 請 轉 知 所 屬 教 師 審 慎 核 算 學 期 成 績, 避 免 申 請 成 績 更 正 案 之 情 事 發 生 ( 五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本 院 學 業 退 學 學 生 人 數 : 大 學 部 : 數 學 系 15 人 物 理 系 9 人 化 學 系 17 人, 碩 士 班 :0 人 以 上 共 計 41 人, 懇 請 老 師 們 平 日 多 加 輔 導, 以 利 早 期 發 現 學 生 學 習 障 礙 ( 六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本 院 大 學 部 學 生 學 期 成 績 不 及 格 科 目 學 分 數 達 該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總 數 二 分 之 一 或 三 分 之 二 ( 特 殊 生 ) 之 人 數 : 學 士 班 13 人 數 學 系 51 人 物 理 系 57 人, 化 學 系 32 人, 共 計 153 人 為 落 實 預 警 輔 導 追 蹤 機 制, 請 導 師 針 對 98(1) 學 期 成 績 預 警 名 單 學 生 加 強 輔 導, 預 警 名 單 已 登 錄 在 本 校 學 務 整 合 系 同 下 之 二 一 輔 導 系 統 中, 請 導 師 直 接 點 選 即 可 請 導 師 務 必 上 網 完 成 填 報, 以 便 追 蹤 預 警 輔 導 成 效 ( 七 ) 有 關 補 救 教 學 案, 本 學 期 各 系 繼 續 積 極 配 合 推 動 執 行, 期 盼 學 生 能 在 基 礎 科 目 加 強 班 及 自 習 教 室 助 教 協 助 解 答 問 題 的 教 學 機 制 下, 達 成 加 強 學 科 能 力 之 成 效 ( 八 ) 本 院 計 畫 在 每 學 年 畢 業 典 禮 當 週 (6 月 7 日 至 6 月 11 日 ), 請 三 系 個 別 舉 辦 畢 業 論 文 展, 將 論 文 集 結 成 冊, 製 作 論 文 集 供 學 術 參 考, 以 樹 立 學 術 氛 圍 此 案 經 費 請 各 系 自 籌 今 年 即 以 6 月 10 日 ( 四 ) 至 6 月 12 日 ( 六 ) 為 展 出 日 期, 於 科 學 館 大 廳 展 出, 並 請 各 系 從 論 文 中 遴 選 1 名 院 長 獎, 獎 金 貳 仟 元 整, 經 費 由 院 提 供 另 外 6 月 11 日 舉 辦 徵 才 活 動, 請 各 系 接 洽 5 6 家 公 司, 當 天 於 科 學 館 大 廳 擺 攤 徵 才, 主 動 提 供 工 作 機 會 予 本 院 學 生 ( 九 )99 年 度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案, 本 院 申 請 狀 況 統 計 如 下 : 一 般 申 請 預 核 多 年 期 計 申 請 件 數 助 理 教 授 申 請 率 年 度 件 數 (A) 畫 件 數 (B) 合 計 C(A+B) 以 上 人 數 (D) C/D 98 年 % 99 年 % ( 十 ) 教 育 部 99 年 補 助 大 學 跨 學 門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銜 接 計 畫, 本 院 與 工 學 院 一 併 提 出 申 請 案 件, 含 總 計 畫 共 計 7 個 計 畫 案 通 過 申 請 補 助 ( 十 一 )99 學 年 度 重 點 研 究 補 助 整 合 型 研 究 計 畫 案, 本 院 吳 俊 弘 老 師 獲 准 補 助, 有 2 位 老 師 獲 得 策 略 型 計 畫 補 助 : 楊 淑 君 老 師 李 長 欣 老 師 ( 十 二 ) 本 院 98 學 年 度 獲 分 配 可 使 用 之 圖 書 經 費 為 1,092,160 元, 至 99 年 3 月 1 日 止, 尚 餘 金 額 為 784,842 元, 經 費 執 行 率 為 28.14% 請 各 系 鼓 勵 老 師 踴 躍 介 購, 以 充 實 圖 書 設 備 ( 十 三 ) 本 院 本 學 期 繼 續 辦 理 教 師 至 高 中 招 生 宣 導 活 動, 訂 定 3 月 30 日 前 往 百 齡 高 中 招 生 宣 導, 計 畫 5 月 份 前 往 陽 明 高 中 招 生 ( 十 四 )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修 正 案 業 經 99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21
2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下, 本 院 配 合 修 正 理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之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 淡 江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現 行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說 明 1.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 初 選 前 ) 上 傳 : 未 按 時 上 傳 扣 2 分 2. 教 學 評 量 總 分 達 到 4.0 以 上 : 教 學 評 量 總 分 低 於 4.0 高 於 3.5 以 上 扣 2 分, 低 於 3.5 者 扣 5 分 1.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 初 選 前 ) 上 傳 : 未 按 時 上 傳 扣 2 分 2. 教 學 評 鑑 總 分 達 到 3.5 以 上 : 教 學 評 鑑 總 分 低 於 3.5 高 於 3 以 上 扣 2 分, 低 於 3 者 扣 5 分 依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規 則 第 7 條 修 正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一 ) 通 過 本 院 三 系 各 項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 二 ) 通 過 數 學 系 98 學 年 度 起 數 學 組 必 修 課 複 變 數 函 數 論 學 分 數 改 為 (2/2) 案 ( 三 ) 通 過 化 學 系 因 課 程 改 革, 相 關 停 開 科 目 之 替 代 科 目 案 ( 四 ) 通 過 請 學 校 積 極 採 納 系 所 評 鑑 委 員 所 列 改 善 建 議 案 ( 五 ) 請 學 校 管 制 科 學 館 溜 冰 場 夜 間 重 度 噪 音 案 課 外 組 回 覆 : 溜 冰 場 現 有 溜 冰 社 與 滑 板 研 習 社 固 定 練 習, 別 無 他 處 可 練 理 學 院 老 師 曾 經 反 應 此 事, 本 組 上 學 期 已 向 社 團 勸 導, 但 仍 無 法 完 全 解 決, 建 議 請 營 繕 組 在 理 學 院 老 師 研 究 室 加 裝 隔 音 氣 密 窗, 以 隔 絕 或 降 低 音 量 營 繕 組 回 覆 : 科 學 館 全 館 若 加 裝 隔 音 氣 密 窗, 將 增 加 本 校 建 置 成 本 支 出, 且 恐 增 加 空 調 使 用 量, 不 符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請 課 外 活 動 組 協 調 社 團 時, 儘 量 減 少 產 生 噪 音, 或 與 理 學 院 老 師 協 調 社 團 活 動 時 段 ( 六 ) 建 議 教 務 處 審 慎 處 理 教 學 計 畫 表 相 關 作 業 案 課 務 組 答 覆 : 每 學 年 第 2 學 期 期 末 考 試 結 束 隔 天 均 為 學 生 初 選 課 日 期, 俾 供 學 生 即 時 完 成 選 課 課 務 組 調 整 教 室 寄 發 教 師 授 課 資 料, 各 銜 接 時 間 均 極 緊 迫, 但 在 排 課 確 定 到 初 選 課 前, 教 師 約 有 4 週 時 間 可 上 傳 教 學 計 畫 表, 請 老 師 惠 予 上 傳 三 各 系 報 告 ( 一 ) 數 學 系 - 陳 功 宇 主 任 1.99 學 年 度 本 系 有 1 位 新 聘 教 師 名 額, 申 請 人 數 52 人 2.99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本 系 報 名 人 數 A 組 8 人,B 組 22 人, 預 計 錄 取 A 組 10 人,B 組 10 人 學 年 度 理 學 院 學 士 班 行 政 業 務, 由 本 院 三 系 輪 流 辦 理,99 學 年 度 由 本 系 負 責 4. 為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技 巧, 本 系 由 李 武 炎 老 師 演 講 講 題 : 如 何 學 習 數 學 時 間 :5 月 7 日 13:00~15:00, 地 點 :S104 教 室 ( 二 ) 物 理 系 曾 文 哲 主 任 1.99 學 年 度 本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共 有 39 人 報 名, 預 計 錄 取 22 人 2. 本 系 訂 於 3 月 31 日 下 午 1 點 起 舉 辦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技 巧 工 作 坊, 由 錢 凡 之 老 師 主 講 神 仙 老 虎 狗 - 老 師 學 生 我, 地 點 在 S314, 歡 迎 全 院 老 師 及 助 教 前 來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 三 ) 化 學 系 吳 嘉 麗 主 任 年 鍾 靈 化 學 創 意 競 賽 已 於 3 月 6 日 ( 星 期 六 ) 舉 辦, 共 有 182 隊 546 位 高 中 生 前 來 參 賽, 另 有 十 餘 位 高 中 老 師 隨 隊 參 與, 競 賽 活 動 相 當 圓 滿 成 功, 感 謝 所 有 參 與 的 老 師 及 學 生 2.99 學 年 度 化 學 系 有 2 位 新 聘 教 師 名 額, 申 請 人 數 40 人, 正 在 進 行 面 試 甄 選 3.99 學 年 度 化 學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化 學 組, 共 有 80 人 報 名, 預 計 錄 取 18 人 ; 生 科 組 共 有 23 人 報 名, 預 計 錄 取 8 人 ( 四 ) 理 學 院 學 士 班 曾 文 哲 主 任 1. 為 加 強 輔 導 學 生, 計 畫 於 3 月 31 日 中 午 假 鍾 靈 中 正 堂 舉 辦 學 士 班 選 系 說 明 會, 會 中 除 說 明 選 系 相 關 作 業, 並 由 本 院 三 系 主 任 進 行 學 系 簡 介 2. 本 院 三 合 院 社 團 為 學 士 班 舉 辦 卡 拉 OK 大 賽 活 動, 時 間 :3 月 31 晚 上, 地 點 : 淡 水 好 樂 迪 四 定 期 性 追 蹤 報 告 ( 一 ) 系 所 評 鑑 改 善 計 畫 - 詳 附 件 198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實 地 訪 評 報 告 書 業 於 98 年 12 月 公 告, 感 謝 全 院 教 職 生 的 努 力 校 長 於 第 113 次 行 政 會 議 指 示 所 有 通 過 評 鑑 的 系 所, 仔 細 閱 讀 評 鑑 報 告 書, 希 望 大 家 繼 續 保 持 優 點, 持 續 改 善 建 議 事 項, 逐 條 檢 討, 並 列 出 追 蹤 進 度 表, 請 各 院 院 長 費 心 督 促 各 系 所, 一 年 務 必 完 成 改 善 機 制 本 院 已 訂 每 次 院 務 會 議 為 追 蹤 時 程, 本 次 會 議 各 系 已 提 供 改 善 計 畫 及 執 行 方 法 22
2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 二 )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績 效 評 估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各 單 位 績 效 詳 附 件 2 依 據 學 術 副 校 長 室 98 年 10 月 15 日 來 函 要 求, 將 各 學 期 之 績 效 考 核 表 列 入 次 學 期 院 務 會 議 報 告, 本 院 彙 整 各 單 位 資 料 再 陳 報 五 註 冊 組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報 告 : ( 一 ) 感 謝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協 助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完 成 學 生 修 習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之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由 於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需 針 對 學 生 修 習 學 分 學 程 之 滿 意 度 作 持 續 追 蹤 調 查, 故 日 後 仍 請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協 助 及 配 合 ( 二 ) 學 校 非 常 鼓 勵 教 學 單 位 開 設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尤 其 是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請 教 學 單 位 踴 躍 開 設, 同 時 請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積 極 宣 導, 鼓 勵 學 生 修 習 學 分 學 程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對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提 請 討 論 ( 理 學 院 提 ) 一 奉 校 長 核 示 本 校 需 積 極 培 養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包 括 : 生 技 觀 光 綠 能 文 創 醫 療 農 業 二 99 年 1 月 15 日 學 術 副 校 長 召 開 之 院 長 會 議 指 示 : 有 關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的 需 求 本 校 對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請 各 系 院 研 議 並 列 入 院 務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 本 院 已 規 劃 於 99 學 年 將 開 設 科 技 產 業 課 程, 請 物 理 系 林 雲 海 老 師 化 學 系 王 文 竹 老 師 邀 請 產 業 界 人 士 至 本 校 授 課, 修 課 學 生 可 優 先 被 錄 取 到 該 公 司, 即 為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爾 後 也 可 將 數 學 系 納 入 本 計 畫 案 提 案 二 : 有 關 本 院 院 務 會 議 組 成 人 員, 提 請 討 論 案 ( 理 學 院 提 ) 一 依 本 院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院 務 會 議 決 議 : 有 關 本 院 院 務 會 議 組 成 人 員, 採 教 師 代 表 制 本 院 目 前 為 每 系 教 師 4 人, 似 無 法 提 高 教 師 參 與 度 二 建 議 每 系 教 師 代 表 由 目 前 的 4 人 改 為 6 人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第 6 次 系 主 任 座 談 會 會 議 通 過 若 本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則 由 99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提 案 三 : 化 學 系 擬 自 100 學 年 度 起, 碩 士 班 生 命 科 學 組 更 名 為 化 學 生 物 組 及 修 訂 碩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案, 提 請 討 論 ( 化 學 系 提 ) 一 配 合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將 生 命 科 學 組 更 名 為 化 學 生 物 組, 擴 大 招 收 有 化 學 基 礎 及 對 生 物 科 技 領 域 有 興 趣 之 學 生 二 碩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 100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招 生 招 生 組 比 組 比 名 額 名 額 別 化 學 組 化 學 生 物 組 一 般 甄 試 考 試 科 目 1. 有 機 化 學 2. 物 理 化 學 3. 無 機 化 學 儀 器 分 析 (2 選 1) 4. 英 文 1. 普 通 化 學 2. 有 機 化 學 3. 生 物 化 學 分 子 生 物 (2 選 1) 4. 英 文 重 別 化 學 組 生 命 科 學 組 一 般 甄 試 考 試 科 目 1. 有 機 化 學 2. 物 理 化 學 3. 無 機 化 學 儀 器 分 析 生 物 化 學 (3 選 1) 4. 英 文 1. 生 物 化 學 2. 有 機 化 學 生 物 學 細 胞 分 子 生 物 學 (3 選 1) 3. 英 文 三 本 系 原 建 議 100 學 年 度 化 學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恢 復 未 合 併 前 招 生 名 額 案, 招 生 組 回 覆 : 擬 提 100 學 年 度 增 設 調 整 院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及 招 生 名 額 總 量 審 查 小 組 會 議 中 討 論 ( 預 計 6 月 份 召 開 ) 俟 學 校 核 定 人 數 後 本 系 再 重 新 調 整 一 般 及 甄 試 招 生 名 額 重
2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四 本 院 99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共 同 科 新 設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 理 學 院 提 ) 一 擬 新 設 課 程 如 下 : ( 一 ) 科 學 研 究 選 修 課 程, 上 學 期,2 學 分, 擬 請 化 學 系 客 座 教 授 林 秋 助 授 課 課 程 內 容 主 要 涵 蓋 科 學 倫 理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及 論 文 寫 作 等 ( 二 ) 科 技 產 業 選 修 課 程, 下 學 期,2 學 分, 擬 請 物 理 系 林 雲 海 教 授 及 化 學 系 王 文 竹 教 授 共 同 主 持, 採 講 座 課 程 方 式 授 課 二 碩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開 課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3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五 : 數 學 系 物 理 系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新 設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 數 學 系 物 理 系 提 ) 一 擬 新 設 課 程 如 下 : ( 一 ) 數 學 系 數 學 組 新 設 科 學 計 算 : 案 例 探 討 選 修 課 程 ( 二 ) 物 理 系 應 物 組 新 設 凝 態 物 理 概 論 選 修 課 程 ( 三 ) 物 理 系 光 電 組 新 設 生 物 物 理 概 論 選 修 課 程 二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皆 為 一 位 推 薦, 一 位 修 正 後 推 薦 三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審 查 表 詳 傳 閱 資 料,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暨 回 覆 意 見 彙 整 表 詳 附 件 4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六 : 數 學 系 98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追 認 ( 數 學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選 修 科 目 開 課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5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七 : 數 學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碩 專 班 及 碩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數 學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碩 專 班 及 碩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開 課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5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八 : 擬 修 訂 數 學 系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提 請 討 論 ( 數 學 系 提 ) 一 配 合 本 系 98 學 年 度 起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異 動 二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 數 學 組 及 資 料 科 學 與 數 理 統 計 組 ) 詳 附 件 6 三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九 : 物 理 系 碩 博 士 班 必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物 理 系 提 ) 一 不 承 認 外 系 所 碩 博 士 班 開 授 的 所 有 課 程 為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選 修 學 分 二 必 修 科 目 本 系 選 修 及 畢 業 學 分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7 三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 物 理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及 碩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物 理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碩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開 課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8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一 : 擬 修 訂 物 理 系 先 修 科 目 表, 提 請 討 論 ( 物 理 系 提 ) 24
2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先 修 科 目 表 詳 附 件 9 二 應 物 組 一 年 級 普 通 物 理 ( 上 ) 未 達 60 分 者, 擋 修 應 用 力 學, 光 電 組 一 年 級 普 通 物 理 ( 上 ) 未 達 60 分 者, 擋 修 力 學 三 自 97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二 : 物 理 系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開 設 計 算 材 料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 物 理 系 提 ) 一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開 課 評 估 暨 審 查 表 及 教 學 計 畫 表 詳 附 件 10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三 : 化 學 系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本 系 選 修 學 分 數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化 學 系 提 ) 一 依 學 校 規 定,100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之 必 修 學 分 數 上 限 為 畢 業 學 分 數 70%, 最 低 應 修 本 系 選 修 學 分 數 占 畢 業 學 分 數 15% 二 本 系 目 前 畢 業 學 分 數 為 136 學 分, 必 修 學 分 數 為 103 學 分 (75%), 系 選 修 學 分 數 為 18 學 分 (13%); 若 欲 符 合 規 定, 必 修 學 分 應 降 至 95 學 分, 系 選 修 可 提 高 至 20 學 分 三 擬 自 100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生 化 組 生 物 學 導 論 分 子 生 物 學 由 必 修 改 為 選 修, 材 化 組 材 料 科 學 高 分 子 化 學 由 必 修 改 為 選 修, 共 調 降 必 修 學 分 數 6 學 分 ; 最 低 應 修 本 系 選 修 學 分 數 由 18 學 分 提 高 為 20 學 分 四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本 系 選 修 及 畢 業 學 分 數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11 五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四 : 化 學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及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大 學 部 及 碩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開 課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12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五 : 擬 修 訂 化 學 系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提 請 討 論 ( 化 學 系 提 ) 一 原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為 92 學 年 度 訂 定, 因 部 份 科 目 學 分 數 及 必 選 修 均 已 修 改 二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 化 學 與 生 物 化 學 組 及 材 料 化 學 組 ) 詳 附 件 13 三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六 : 物 理 系 大 學 部 必 修 課 程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物 理 系 提 ) 一 二 年 級 光 電 組 力 學 及 應 物 組 應 用 力 學 由 3/3 學 分 變 動 為 3/0 學 分, 重 修 生 及 轉 系 生 下 學 期 不 足 學 分, 需 選 修 光 電 組 力 學 ( 二 ) (0/3) 或 應 物 組 應 用 力 學 ( 二 ) (0/3) 補 足 學 分 二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七 : 建 請 學 校 增 開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1 班 ( 物 理 系 提 ) 一 根 據 97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系 所 評 鑑 報 告 學 生 學 習 與 學 生 事 務 方 面, 專 家 評 鑑 委 員 改 善 建 議 學 士 班 部 分 : 宜 充 分 利 用 實 驗 室 空 間, 考 慮 使 用 時 間 包 括 夜 間 及 週 末, 以 達 到 每 組 2 人 為 目 的 二 目 前 本 系 普 物 實 驗 室, 受 空 間 限 制, 只 能 排 24 組 ( 無 法 再 增 ), 每 組 3 人 本 系 2 組 學 生 約 95 人, 若 能 為 理 學 院 學 士 班 開 設 1 班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可 使 物 理 系 上 課 班 級 達 到 每 組 2 人 的 目 的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提 案 十 八 : 請 學 校 調 查 教 室 內 投 影 布 幕 擺 設 情 形, 以 方 便 排 課 和 教 師 查 詢 ( 物 理 系 提 ) 25
2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教 師 因 教 學 需 求, 常 需 布 幕 位 在 側 前 方 的 教 室, 以 利 投 影 幕 和 白 板 / 黑 板 同 時 使 用 請 學 校 建 置 相 關 資 訊, 方 便 教 室 安 排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遠 距 組 書 面 回 覆 : 多 媒 體 教 室 單 槍 設 備 大 多 投 影 在 教 室 正 前 方 銀 幕, 唯 有 B513 B514 教 室 因 應 統 計 系 教 學 方 式, 改 投 影 在 教 室 右 前 方 銀 幕, 並 設 為 統 計 系 優 先 排 課 教 室 如 果 理 學 院 課 程 也 有 相 同 需 求, 經 課 務 組 同 意 後, 請 提 供 本 組 需 修 改 教 室 門 牌 和 間 數, 本 組 將 配 合 辦 理 決 議 : 通 過, 送 教 務 處 及 學 發 中 心 提 案 十 九 : 請 學 校 定 期 (1~2 個 月 ) 為 校 內 多 媒 體 教 室 的 電 腦 掃 毒 並 進 行 硬 體 保 養 ( 物 理 系 提 ) 一 多 年 來, 由 於 缺 乏 定 期 檢 查, 學 校 多 媒 體 教 室 的 電 腦 經 常 由 於 中 毒 而 無 法 使 用 例 如 : 這 學 期 開 學 的 第 一 週, 本 系 周 子 聰 老 師 所 上 的 4 個 多 媒 體 教 室 (B408,L306,C103,C004) 的 電 腦 全 部 中 毒,L306 教 室 的 防 毒 軟 體 亦 不 起 作 用 長 期 以 往, 敢 用 多 媒 體 教 室 的 電 腦 的 人 恐 怕 不 多, 電 腦 形 同 虛 設 而 造 成 浪 費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遠 距 組 書 面 回 覆 : 多 媒 體 教 室 的 電 腦 已 加 裝 還 原 卡 決 議 : 用 還 原 卡 會 將 原 先 的 檔 案 刪 除, 故 加 裝 還 原 卡 並 非 可 行 之 道, 請 學 發 中 心 遠 距 組 徹 底 解 決 問 題 提 案 二 十 : 建 議 學 校 於 科 學 館 大 樓 加 裝 外 牆 式 電 梯, 提 請 討 論 ( 數 學 系 提 ) 一 系 所 評 鑑 委 員 亦 建 議 本 系 大 樓 宜 加 設 電 梯, 以 方 便 行 動 不 便 或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使 用, 使 大 樓 成 為 無 障 礙 空 間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總 務 處 提 案 二 一 : 建 請 學 校 同 意 恢 復 外 籍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公 費 住 宿 會 文 館 3 個 月 之 辦 法 ( 物 理 系 提 ) 一 本 校 原 有 之 相 關 辦 法 :92 年 10 月 2 日 (92) 校 總 仁 字 第 33 號 函 公 布, 外 籍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借 住 會 文 館 貴 賓 室 最 長 以 3 個 月 為 限 二 本 校 目 前 會 文 館 住 宿 要 點 未 納 入 此 項 措 施, 造 成 新 聘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住 宿 之 不 便 三 為 提 升 本 校 學 術 研 究 活 力, 增 加 本 校 對 外 來 博 士 後 研 究 人 員 的 吸 引 力, 並 緩 衝 外 籍 人 士 初 抵 台 灣 尋 找 宿 處 的 時 間 以 及 房 租 經 濟 的 壓 力, 建 請 學 校 修 改 會 文 館 住 宿 要 點 第 三 條 之 規 定, 將 國 外 / 境 外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之 公 費 住 宿 納 入 考 量 四 本 校 會 文 館 住 宿 要 點 詳 附 件 14 五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送 總 務 處 提 案 二 二 : 建 請 總 務 處 加 強 教 室 整 理 工 作 案, 提 請 討 論 ( 理 學 院 提 ) 一 本 校 有 些 教 室 很 多 垃 圾, 教 室 小 桌 椅 多, 擁 擠 不 堪, 更 顯 髒 亂 二 建 請 總 務 處 加 強 督 導, 請 工 友 們 確 實 將 教 室 整 理 乾 淨 桌 椅 排 好, 以 免 影 響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及 老 師 上 課 情 緒 決 議 : 通 過, 送 總 務 處 提 案 二 三 : 建 請 學 校 提 高 研 究 計 畫 案 管 理 費 回 饋 系 上 比 例 ( 物 理 系 提 ) 一 目 前 本 校 研 究 計 畫 案 回 饋 金 之 比 例 為 繳 校 管 理 費 之 10%, 國 科 會 案 回 饋 系 ( 所 ), 一 般 案 回 饋 院 系 二 為 鼓 勵 本 校 教 師 同 仁 爭 取 計 畫 案 與 提 升 研 究 熱 忱 及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活 力, 建 請 學 校 同 意 將 管 理 費 的 35% 回 饋 給 系 三 中 原 大 學 管 理 費 回 饋 作 法 :50% 回 饋 給 院 系, 其 中 院 佔 5%, 系 佔 45% 四 研 發 處 98 年 10 月 20 日 研 究 計 畫 回 饋 金 來 函 詳 附 件 15(p42) 五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研 發 處 書 面 回 覆 : 一 本 處 曾 於 97 年 1 月 專 簽 奉 校 長 核 定 自 96 學 年 度 起 提 高 研 究 計 畫 管 理 費, 回 饋 系 所 之 回 饋 金 比 例 為 繳 校 管 理 費 之 10%, 請 詳 附 件 16(p43~46) ( 原 來 國 科 會 案 回 饋 金 比 例 為 2%; 一 般 案 為 9%) 二 提 供 貴 院 96~98 學 年 度 研 究 計 畫 統 計 表 供 參 詳 附 件 17(p47) 26
2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三 以 本 校 97 學 年 度 研 究 計 畫 案 管 理 費 粗 估, 回 饋 金 比 例 為 10% 時, 全 校 系 所 回 饋 金 約 315 萬 ; 若 回 饋 金 比 例 為 35% 時, 全 校 系 所 回 饋 金 約 1,101 萬 四 貴 院 提 高 回 饋 金 之 提 案 如 奉 校 長 核 定, 本 處 將 配 合 辦 理 回 饋 金 統 計 等 相 關 事 項 提 案 二 四 : 建 議 學 校 將 每 年 新 聘 教 師 收 件 截 止 日 提 前 案 ( 化 學 系 提 ) 一 今 年 新 聘 教 師 收 件 為 2 月 底,3 月 4 日 分 送 到 系 上, 春 假 4 月 3~11 日, 實 際 可 作 業 天 數 非 常 短, 且 有 多 位 應 徵 者 在 國 外, 安 排 面 試 造 成 很 大 困 擾 二 建 議 學 校 將 每 年 新 聘 教 師 收 件 截 止 日 提 前, 以 利 系 上 辦 理 後 續 聘 審 作 業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人 事 室 書 面 回 覆 : 一 每 年 徵 才 公 告 截 止 時 間 經 新 聘 教 師 員 額 會 議 通 過, 會 議 紀 錄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辦 理, 如 須 提 前, 建 議 院 長 於 該 次 會 議 提 出 二 因 截 止 收 件 時 間 以 郵 戳 憑 ( 今 年 為 2 月 28 日 ), 本 室 彙 整 至 轉 送 各 教 學 單 位 需 要 作 業 時 間 ( 今 年 收 件 915 件 ),3 月 4 日 即 分 送 各 系 貴 院 如 有 需 要, 未 來 可 洽 本 室 承 辦 人 將 已 整 理 之 部 份 應 徵 案 件 先 送 貴 院 辦 理 提 案 二 五 : 建 議 淡 江 時 報 跨 校 際 大 型 活 動 應 該 要 有 即 時 報 導 且 刊 登 於 頭 版 ( 化 學 系 提 ) 一 本 系 舉 辦 化 學 創 意 競 賽 已 屆 5 年, 每 年 吸 引 5 百 多 名 高 中 職 生 60 多 所 學 校 報 名 參 加, 是 學 校 最 佳 宣 傳 工 具 二 本 項 競 賽 為 化 學 系 友 募 款 贊 助, 本 系 每 年 會 將 淡 江 時 報 報 導 郵 寄 給 系 友, 是 本 系 對 系 友 熱 心 贊 助 最 實 質 的 回 饋 三 今 年 報 導 遲 至 3 月 15 日 才 出 刊, 並 且 歸 類 至 學 生 社 團 活 動 版 面 ( 第 4 版 )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淡 江 時 報 書 面 回 覆 : 一 本 報 為 週 報, 於 每 週 五 交 版 印 刷, 每 週 一 出 刊 鍾 靈 化 學 創 意 競 賽 於 3 月 6 日 ( 星 期 六 ) 舉 辦, 其 競 賽 結 果 無 法 趕 上 3 月 8 日 (778 期 ) 之 出 刊, 故 於 3 月 15 日 (779 期 ) 刊 登 詳 實 競 賽 之 內 容 經 過 及 結 果 二 本 報 規 劃 四 版 是 學 生 新 聞 版, 是 學 生 最 為 喜 愛 觀 看 之 版 面, 自 95 年 舉 辦 第 一 屆 創 意 競 賽 起, 其 相 關 新 聞 皆 刊 登 於 四 版 三 為 擴 大 宣 傳 此 次 之 創 意 競 賽, 特 地 於 同 期 (3/15) 之 二 版 Ms. Q 專 欄 刊 登 鍾 靈 化 學 創 意 競 賽 的 品 質 管 理, 詳 細 描 述 其 PDCA 情 形 四 化 學 系 所 舉 辦 此 活 動, 主 要 影 響 族 群 為 高 中 生, 對 招 生 應 可 發 揮 正 面 效 益 因 此, 為 使 之 發 揮 效 益, 可 參 考 秘 書 室 例 行 之 事 前 新 聞 發 布 以 及 校 外 媒 體 之 採 訪 通 知 參 臨 時 動 議 提 案 一 : 建 請 維 修 教 室 冷 氣 案, 提 請 討 論 ( 化 學 系 林 孟 山 老 師 提 ) 本 校 上 課 教 室 冷 氣 的 馬 達 運 轉 聲 非 常 大 聲, 尤 其 是 工 學 大 樓 教 室 的 冷 氣 聲 已 蓋 過 老 師 授 課 音 量, 嚴 重 影 響 學 生 學 習 效 率 與 老 師 情 緒, 請 總 務 處 儘 速 修 理 決 議 : 通 過, 送 總 務 處 提 案 二 : 建 請 解 決 垃 圾 場 問 題, 提 請 討 論 ( 數 學 系 溫 啓 仲 老 師 提 ) 本 校 的 垃 圾 場 位 於 科 學 館 旁, 往 往 在 垃 圾 場 門 鎖 起 來 後, 勞 作 教 育 課 程 掃 地 的 學 生 們 無 法 放 置 大 型 垃 圾 袋, 就 將 其 隨 意 放 置 垃 圾 場 旁 因 袋 數 多 體 積 大, 影 響 交 通, 造 成 老 師 下 班 汽 車 出 入 不 便 請 總 務 處 將 鎖 門 時 間 延 後 或 與 軍 訓 室 協 調 溝 通 決 議 : 通 過, 送 總 務 處 及 軍 訓 室 肆 列 席 指 導 致 詞 本 校 60 週 年 校 慶 學 術 活 動 已 陸 續 開 始 籌 備, 若 有 任 何 進 度, 請 在 網 頁 公 佈, 並 做 為 學 術 活 動 的 進 度 追 蹤 本 校 有 超 過 21 萬 校 友, 分 布 各 階 層 和 世 界 各 地, 希 望 借 重 校 友 的 力 量, 協 助 學 生 學 習 和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因 此 配 合 60 週 年 校 慶 開 始 啟 動 智 慧 大 樹 -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各 系 所 可 藉 著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捐 課 演 講, 提 供 經 驗 傳 承, 學 弟 妹 分 享 人 生 閱 歷 校 友 傑 出 的 表 現, 學 生 會 感 受 27
2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到 校 友 良 好 的 表 現, 增 加 他 們 學 習 的 信 心, 提 升 學 習 風 氣 各 系 所 從 現 在 就 可 開 始, 進 行 這 項 宣 傳 和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演 講 活 動, 希 望 每 學 年 各 系 可 邀 請 3-5 位 或 更 多 傑 出 校 友 回 校 演 講, 並 將 演 講 過 程 錄 影, 上 傳 至 資 訊 平 台, 讓 無 法 親 至 現 場 聽 演 講 的 學 生 家 長 等 都 可 以 加 以 利 用 產 學 合 作 與 校 外 實 習 亦 是 今 年 校 長 指 示 的 重 點, 透 過 智 慧 大 樹 - 萬 人 捐 課 活 動, 希 望 很 快 會 有 具 體 的 成 果, 校 長 應 該 會 要 各 院 每 一 學 期 提 出 一 些 KPI 指 標 最 近 一 次 ( 一 月 ) 公 佈 的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中 的 雖 然 學 術 出 版 檔 案 和 學 術 文 章 被 引 用 述 兩 等 項 目 提 升 外, 但 是 在 網 頁 數 量 網 頁 能 見 度 均 大 幅 度 地 下 滑, 希 望 各 系 所 極 力 加 強 網 頁 更 新, 爭 取 網 頁 曝 光 度, 特 別 是 中 英 文 網 頁 的 資 料, 請 各 系 所 要 隨 時 更 新 網 頁, 尤 其 是 首 頁 的 最 新 消 息, 很 多 單 位 還 放 著 去 年 的 訊 息, 希 望 能 立 即 更 新 各 系 所 英 文 網 頁 可 透 過 相 關 單 位 協 助 美 化, 英 文 網 頁 也 是 評 鑑 的 項 目 之 一, 有 評 鑑 就 有 排 名, 排 名 的 好 壞 會 影 響 招 生, 這 些 都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近 年 招 生 所 面 臨 的 困 難 將 會 加 劇, 研 究 所 招 生 尤 其 是 首 當 其 衝, 因 為 公 立 大 學 招 生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相 對 地, 私 立 學 校 的 招 生 就 會 受 到 擠 壓, 目 前 雖 然 本 校 尚 無 立 即 危 機, 但 希 望 各 位 主 任 老 師 們 都 能 為 學 校 多 做 宣 傳 工 作, 過 去 招 生 的 任 務 由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負 責, 不 須 多 費 心 力 學 生 即 會 自 動 來 報 考, 但 目 前 情 勢 已 經 逐 漸 改 變 了, 這 幾 年 來 研 究 所 招 生 人 數 逐 年 在 下 降 中, 尤 其 是 就 業 不 容 易 的 系 所, 招 生 將 會 更 加 困 難, 學 校 不 希 望 因 為 招 生 困 難 導 致 系 所 減 班 或 停 招, 而 影 響 到 老 師 職 員 的 就 業 因 此 大 家 要 一 起 努 力, 號 召 眾 多 校 友 的 力 量 協 助 招 生 廣 告, 老 師 們 共 同 主 動 出 擊 是 有 必 要, 拜 託 各 位 老 師 要 未 雨 綢 繆 雖 然 本 校 才 剛 完 成 通 過 系 所 評 鑑, 但 緊 接 著 是 100 年 度 的 校 務 評 鑑, 本 校 可 能 在 今 年 底 或 明 年 上 半 年 來 臨, 校 務 評 鑑 也 需 要 大 家 的 努 力 提 供 正 確 和 及 時 的 資 料, 以 爭 取 好 成 績, 評 鑑 成 績 優 良 可 以 讓 學 校 名 利 雙 收, 雖 然 評 鑑 項 目 中 教 育 部 的 規 定 有 時 會 讓 系 主 任 助 理 和 老 師 們 很 困 擾, 不 過, 我 們 務 必 要 配 合, 符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例 如, 最 近 讓 大 家 困 擾 的 新 版 教 學 計 畫 表 填 報 格 式, 這 就 是 為 了 配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所 做 的 更 新 ; 又 如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100% 上 傳 是 教 育 部 要 求 申 請 卓 越 計 畫 的 基 本 門 檻, 否 則 沒 有 資 格 申 請 教 育 部 計 畫 經 費 補 助 學 校 許 多 新 制 度 或 新 政 策 推 動 時, 期 待 各 位 主 任 多 與 老 師 溝 通 說 明, 若 不 了 解 或 是 有 意 見 時, 請 老 師 來 找 我, 我 將 會 詳 細 說 明 讓 他 了 解, 我 們 是 生 命 共 同 體, 有 了 這 種 體 認, 相 信 老 師 們 都 能 配 合 學 校 執 行 推 動 各 系 所 即 將 進 行 99 學 年 度 的 教 師 評 審 作 業, 學 校 對 助 理 教 授 的 8 年 條 已 進 入 第 4 年, 為 了 加 強 助 理 教 授 的 研 究, 我 們 也 在 策 略 型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給 予 部 份 經 費 補 助, 這 是 學 校 的 美 意, 希 望 助 理 教 授 能 儘 快 升 等, 以 免 影 響 將 來 他 們 在 本 校 的 繼 續 任 職 機 會 ; 期 待 各 系 所 在 新 聘 教 師 時 要 慎 選 具 研 究 潛 力 的 年 輕 教 師, 對 於 系 所 評 鑑 和 校 務 評 鑑 均 將 是 重 要 表 現 指 標 之 一 本 學 年 度 (98/1) 開 始 第 一 次 實 施 的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在 各 系 導 師 充 分 支 持 下 已 經 順 利 完 成, 感 謝 各 位 導 師 的 大 力 協 助 ; 這 是 本 校 關 心 大 一 新 生 學 習 的 用 心, 藉 由 檢 討 會 持 續 改 善, 希 望 可 以 讓 每 年 的 新 生 能 儘 快 進 入 大 學 的 學 習 環 境, 再 次 感 謝 各 位 導 師 的 支 持 和 努 力,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將 會 繼 續 執 行, 這 項 教 學 工 作, 將 成 為 本 校 教 學 的 一 特 色 學 生 在 學 校 的 培 養, 將 會 影 響 將 來 在 社 會 的 表 現, 更 會 影 響 學 校 的 聲 望 和 將 來 的 發 展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部 分, 今 年 也 做 了 重 要 改 革, 在 分 數 統 計 時, 扣 除 了 缺 課 太 多 被 扣 考 的 學 生 評 量 分 數, 也 扣 除 評 量 太 高 及 太 低 的 極 端 分 數, 這 將 使 得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更 為 公 平 合 理, 也 能 避 免 教 師 的 困 擾 這 不 僅 是 多 年 來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的 重 大 改 革,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具 體 成 果 本 校 實 施 英 檢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已 是 第 二 年, 請 各 系 提 醒 學 生 儘 快 通 過 英 檢, 對 於 今 年 還 未 通 過 的 研 二 同 學, 務 必 提 醒 他 們 選 修 進 修 英 文, 否 則, 無 法 順 利 拿 到 畢 業 證 書 尤 其 英 檢 通 過 人 數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一 項 考 核, 因 此, 各 系 所 請 務 必 鼓 勵 學 生 加 強 英 語 能 力 感 謝 各 位 教 學 主 管 老 師 和 行 政 同 仁 的 支 持, 讓 校 務 整 體 推 動 順 利, 將 來 面 臨 的 校 務 評 鑑 和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更 期 待 大 家 繼 續 支 持 謝 謝 各 位 主 任 過 去 的 辛 勞 讓 系 所 通 過 評 鑑, 也 希 望 往 後 的 校 務 評 鑑 也 期 待 在 各 位 的 通 力 合 作 下 能 順 利 通 過 並 有 傑 出 的 表 現 伍 主 席 結 論 感 謝 學 術 副 校 長 蒞 臨 指 導, 感 謝 老 師 們 撥 冗 參 加 院 務 會 議 陸 散 會 (13:20) 28
3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17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12 時 1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工 學 大 樓 E680 主 席 : 虞 院 長 國 興 紀 錄 : 彭 台 英 列 席 指 導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 因 公 請 假 ) 註 冊 組 姜 組 長 國 芳 ( 因 公 請 假 ) 出 席 : 院 務 會 議 委 員 ( 詳 會 議 簽 到 單 )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98 年 11 月 6 日 第 62 次 校 務 會 議 主 席 報 告 摘 要 : 1. 研 究 方 面 : 本 校 98 學 年 度 申 請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案 成 績 很 好, 無 論 是 申 請 件 數 金 額 都 有 提 升, 這 是 近 年 來 持 續 鼔 勵 的 結 果, 申 請 國 科 會 需 累 積 能 量 及 論 著, 如 果 論 著 不 夠, 僅 有 計 畫 案 是 不 夠 的, 這 次 有 非 常 多 老 師 的 能 量 顯 現 出 來 重 點 研 究 部 分, 今 年 助 理 教 授 申 請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案 未 通 過 者 約 七 十 多 位, 本 校 為 了 持 續 鼔 勵 助 理 教 授 升 等 及 投 入 專 題 研 究, 從 重 點 研 究 經 費 補 助, 最 多 可 補 助 10 萬 元 這 對 助 理 教 授 具 有 很 高 的 鼓 舞 作 用 2.60 週 年 校 慶 :60 週 年 校 慶 活 動 已 開 始 啟 動, 啟 動 過 程 中, 有 些 校 內 活 動 可 慢 慢 規 劃, 但 邀 請 國 外 姐 妹 校 及 國 外 校 友 活 動 等 需 提 早 規 劃 提 早 邀 請 3. 品 管 圈 比 賽 :. 品 管 圈 活 動 可 由 同 一 單 位 或 不 同 單 位 辦 理 特 定 活 動, 即 由 6-10 人 組 成 跨 單 位 的 品 管 圈, 選 一 召 集 人, 自 己 命 名, 參 加 品 管 圈 比 賽 ; 本 校 雖 然 得 到 國 家 品 質 獎, 但 是, 一 直 並 未 落 實, 希 望 藉 由 這 個 活 動, 大 家 能 共 同 參 與, 以 達 到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會 後 會 指 定 示 範 單 位, 待 辦 法 公 布 後, 希 望 各 單 位 能 自 動 響 應, 如 無 自 願 參 加 者, 則 會 指 定 單 位 參 加 ( 二 )98 年 12 月 25 日 第 113 次 行 政 會 議 主 席 報 告 摘 要 : 英 文 網 站 需 整 體 改 善 一 是 外 國 大 學 網 站, 以 招 生 目 的 為 主, 二 是 外 國 大 學 網 站 以 較 簡 單 的 英 文 呈 現 報 告 中 將 國 內 與 國 外 大 學 的 網 站 進 行 比 較 分 析 : 外 國 大 學 網 站, 以 招 生 目 的 為 主, 用 字 簡 單 易 懂, 台 灣 各 大 學 的 中 文 網 頁 則 以 各 校 的 豐 功 偉 業 為 主, 英 文 網 頁 用 字 遣 詞 優 美, 不 易 閱 讀 英 文 網 頁 是 外 籍 生 認 識 淡 江 的 最 主 要 途 徑, 本 校 如 要 達 到 招 收 外 籍 生 的 目 的, 內 容 需 豐 富, 英 文 需 簡 單 易 懂, 以 新 聞 英 文 的 方 式 為 方 向 ( 三 )99 年 1 月 15 日 學 術 副 校 長 召 開 之 院 長 會 議 主 席 報 告 摘 要 : 1. 本 校 慶 祝 60 週 年 校 慶 為 增 加 學 術 研 討 會 活 動 的 能 見 度, 請 各 系 主 辦 單 位 積 極 向 外 ( 如 國 科 會 經 濟 部 教 育 部 外 交 部 經 建 會 等 國 家 部 會, 或 是 財 團 法 人 團 體 工 研 院 中 研 院 等 ) 爭 取 經 費 支 援 和 合 辦 研 討 會 的 機 會, 若 無 法 獲 得 校 外 支 援, 建 議 不 要 列 入 校 慶 系 列 活 動 2. 本 校 實 施 助 理 教 授 8 年 條 款 已 進 入 第 4 年, 即 在 2013 年 結 束 前, 符 合 8 年 條 款 的 助 理 教 授 均 需 通 過 升 等 副 教 授, 否 則 將 不 續 聘 的 聘 約 規 定 請 各 院 長 關 心 這 些 助 理 教 授 辦 理 升 等 的 詳 細 進 度, 並 請 在 每 學 年 的 教 師 評 審 會 前 以 書 面 記 錄 詳 情 備 查 ; 若 需 要 的 話, 請 助 理 教 授 提 出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中 的 策 略 型 計 畫, 給 予 必 要 的 協 助 3.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 在 正 常 授 課 的 時 間, 透 過 老 師 邀 請 或 推 薦, 由 系 主 任 具 名 邀 請 在 產 業 界 傑 出 的 系 友 返 校 演 講 或 授 課, 系 友 提 供 他 們 成 功 的 奮 鬥 經 驗, 鼓 勵 在 校 生, 藉 此 提 升 學 生 的 讀 書 風 氣 和 信 心 ; 這 將 是 本 校 配 合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即 將 推 動 的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發 動 校 友 ( 出 錢 或 是 出 力 ) 的 捐 課 活 動, 請 各 系 配 合 實 施, 實 施 成 效 將 列 入 系 所 評 鑑 4. 本 校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活 動 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在 各 綜 合 大 學 的 排 名, 經 常 在 10 名 ( 僅 列 10 名 ) 之 外, 因 此 校 長 在 行 政 會 議 指 示, 每 系 下 學 年 需 有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活 動 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案 啟 動 機 制, 因 此 請 各 院 長 督 促 各 系 開 始 確 實 透 過 系 友 的 聯 繫, 藉 由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活 動 開 始, 讓 在 業 界 的 傑 出 系 友 了 解 本 校 積 極 推 動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活 動 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的 用 心 和 決 心 5. 奉 示 有 關 各 院 教 學 評 量 不 佳 之 教 師 名 單, 分 別 給 相 關 學 院 院 長 並 請 院 長 針 對 名 單 上 所 列 教 師 個 別 深 入 了 解 情 形, 並 研 擬 改 善 方 案 請 院 長 將 個 別 約 談 紀 錄 及 改 善 方 案 於 下 學 期 3 月 15 日 前 送 教 評 組 並 副 知 本 室, 請 教 評 組 彙 整 後, 陳 報 校 長 核 示 6. 第 19 屆 國 家 品 質 獎 複 審 意 見 書 中 改 善 建 議 請 各 構 面 召 集 人 持 續 追 蹤 並 於 半 年 後 提 教 育 品 質 管 理 委 員 會 報 告 說 明, 追 蹤 方 式 則 請 各 構 面 召 集 人 分 別 參 與 由 行 政 副 校 長 主 持 之 三 長 會 報 和 學 術 副 校 長 主 持 之 院 長 會 議, 俾 便 追 蹤 各 構 面 建 議 措 施 ( 四 )99 年 1 月 22 日 工 學 院 主 管 會 決 議 摘 要 - 有 關 於 99 學 年 度 儀 器 設 備 費 預 算 分 配 如 下 :99 學 年 度 將 持 續 執 行 三 年 計 畫 院 統 籌 款 包 含 補 助 新 聘 教 師 儀 器 費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共 聘 7 位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共 聘 8 位, 每 位 補 助 30 萬 元 共 450 萬 元 ) 五 年 1500 萬 重 點 扶 持 計 畫 ( 風 工 程 中 心 150 萬 29
3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30 機 器 人 150 萬 共 300 萬 元 ) CAE 軟 硬 體 更 新 材 料 分 析 檢 測 實 驗 室 ( 貴 重 儀 器 ) 配 合 實 驗 室 採 購 大 型 設 備 等 學 年 度 儀 器 設 備 費 三 年 計 畫 預 算 分 配 如 下 : 單 位 建 築 水 環 化 材 機 電 航 太 院 土 木 資 訊 電 機 院 統 籌 合 計 學 年 度 等 級 A A A C C C B B B ,560 經 費 等 級 B B B A A A C C C ,560 經 費 等 級 C C C B B B A A A ,560 經 費 請 務 必 將 儀 器 暨 機 器 設 備 費 實 驗 實 習 費 修 繕 維 持 費 用 在 改 善 教 學 實 驗 方 面, 落 實 改 善 學 習 及 研 究 環 境 ( 五 ) 工 學 院 執 行 98 學 年 度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有 補 救 教 學 良 師 益 友 教 學 助 理 培 訓 及 教 師 教 學 成 長 營 ( 規 劃 於 本 學 期 期 末 考 下 學 期 期 中 考 各 一 場 ) 等 ( 六 ) 為 鼓 勵 大 學 部 優 秀 學 生 繼 續 留 讀 原 系 碩 士 班, 達 到 連 續 學 習 及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的 效 果, 本 院 自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大 學 部 學 生 五 年 一 貫 修 讀 學 碩 士 學 位 規 則, 於 第 2 學 期 開 始 實 施, 除 建 築 系 不 在 此 學 制 規 劃 外, 凡 於 前 5 學 期 成 績 表 現 優 良 之 工 學 院 大 三 學 生, 可 於 本 學 期 向 各 系 提 出 申 請, 即 日 起 至 5 月 7 日 止 目 前 國 內 已 有 26 所 大 學 設 五 年 一 貫 學 程, 今 年 由 工 學 院 率 先 展 開 推 動 此 計 畫 不 僅 能 縮 短 學 生 準 備 考 試 及 適 應 研 究 所 的 時 間, 亦 能 從 大 學 時 期 即 投 入 研 究, 維 持 連 貫 性 此 外, 相 較 於 某 些 大 學 限 定 只 能 同 系 直 升 的 學 制 設 計, 申 請 經 錄 取 之 學 生, 兼 具 學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及 碩 士 班 預 備 研 究 生 資 格, 可 跨 系 選 擇 有 興 趣 之 特 色 領 域 研 究 老 師 學 習, 部 分 系 所 和 老 師 還 提 供 獎 學 金 給 取 得 預 研 生 資 格 的 學 生 五 年 一 貫 無 論 對 學 校 老 師 或 學 生 都 是 一 大 福 音, 在 研 究 發 展 跨 領 域 的 結 合 上 亦 有 相 當 大 的 幫 助, 可 謂 多 贏 ( 七 )99 年 1 月 13 日 主 管 座 談 會 決 議 摘 要 : 籌 辦 國 高 中 生 之 寒 暑 假 工 程 營 隊 -- 主 題 為 本 院 特 色 或 創 新 項 目 如 風 洞 機 器 人 金 探 子 綠 色 能 源 等, 每 兩 年 辦 1 次 1. 籌 辦 台 北 縣 市 高 中 3 天 2 夜 招 收 60 名 之 工 程 科 技 研 習 營, 主 題 為 風 洞 機 器 人 金 探 子 e 筆 書 法 能 源 等 2. 團 隊 成 員 : 李 顧 問 世 鳴 翁 執 行 秘 書 慶 昌 王 副 執 行 秘 書 人 牧 馬 教 授 德 明 楊 教 授 龍 杰 陳 教 授 增 源 何 教 授 啟 東 郭 主 任 經 華 3. 企 畫 書 訂 定 後 有 關 庶 務 工 作 再 請 各 系 學 會 參 與 執 行 ( 八 )99 年 3 月 5 日 主 管 座 談 會 決 議 摘 要 : 為 慶 祝 60 週 年 校 慶, 工 學 院 奉 示 出 版 1 本 中 英 文 對 照 介 紹 工 學 院 特 色 之 刊 物 1. 簡 介 以 文 字 與 精 美 照 片 並 重, 除 風 工 程 中 心 機 器 人 水 資 源 管 理 與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外, 另 挑 有 特 色 之 2 系 介 紹, 例 如 建 築 系 ; 經 費 將 於 99 年 4 月 編 入 預 算 工 學 院 簡 介 特 刊 以 行 銷 形 象 為 目 的, 請 建 築 系 負 責 編 輯 設 計 (32 頁 1000 本 ),6 月 底 前 完 成 初 稿 2. 內 容 以 介 紹 現 況 及 以 往 成 就, 少 文 字 以 圖 相 為 主, 讓 外 賓 看 後 有 深 刻 印 象, 各 系 提 供 重 點 如 下 表 建 築 建 築 教 學 特 色 -- 外 籍 教 師 土 木 風 工 程 水 環 許 老 師 中 杰 盧 老 師 博 堅 虞 院 長 國 興 等 研 究 成 果 機 電 金 探 子 專 利 成 果 盲 生 中 心 化 材 發 展 方 向 能 源 與 光 電 材 料 中 心 電 機 機 械 人 -- 大 型 國 際 競 賽 成 果 資 工 e 筆 書 法 數 位 語 文 中 心 航 太 綠 能 實 驗 室 ( 九 ) 為 避 免 淡 江 區 域 化, 要 多 元 招 生, 因 此 希 望 於 大 學 入 學 甄 試 時 能 招 收 各 種 背 景 的 學 生, 包 括 弱 勢 原 住 民 及 僑 生 等 ; 有 些 弱 勢 生 很 用 功, 期 能 帶 動 讀 書 風 氣 ( 十 ) 請 主 任 依 規 定 掌 握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不 佳 教 師 之 相 關 後 續 作 業, 並 列 入 追 蹤 ( 十 一 ) 自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起, 教 學 評 鑑 修 正 為 教 學 評 量, 評 分 尺 度 由 5 等 第 改 為 6 等 第, 故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規 則 第 7 條 已 配 合 修 正 為 : 針 對 單 一 科 目 評 量 之 教 學 總 分 低 於 4.0 且 回 收 率 為 50% 以 上 之 教 師, 須 依 本 校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改 善 流 程 辦 理 ; 單 一 科 目 評 量 之 教 學 總 分 及 教 學 方 法 構 面
3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平 均 數 兩 者 皆 低 於 3.5 且 回 收 率 為 50% 以 上 之 教 師, 須 參 加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辦 理 之 教 學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99 年 3 月 12 日 校 教 師 評 審 會 提 案 五 決 議 : 一 通 過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修 正 案, 請 各 院 逕 自 修 正 所 屬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二 日 後 各 院 僅 修 正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而 不 涉 及 院 教 師 評 鑑 規 則 條 文 修 正 時, 由 校 長 核 定, 毋 須 再 提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三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評 量 依 新 標 準 辦 理, 於 此 之 前 各 學 期 依 原 有 標 準 評 分 本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之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修 正 為 1.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 初 選 前 ) 上 傳 : 未 按 時 上 傳 扣 2 分 2. 教 學 評 量 總 分 達 到 4.0 以 上 : 教 學 評 量 總 分 低 於 4.0 高 於 3.5 以 上 扣 2 分, 低 於 3.5 者 扣 5 分 3 按 時 繳 交 期 中 期 末 成 績 : 未 按 時 繳 交 扣 2 分 4. 無 更 正 學 期 成 績 紀 錄 : 有 更 正 紀 錄 扣 2 分 5. 依 規 定 授 課 : 缺 課 未 依 規 定 補 課 每 次 扣 2 分, 缺 課 未 請 假 每 次 扣 1 分 ( 十 二 )3 月 13 日 春 之 饗 宴 各 系 舉 辦 情 形 如 下 : 系 別 預 計 人 數 活 動 內 容 建 築 5 座 談 聯 誼 水 環 100 系 友 回 娘 家 及 頒 發 傑 出 系 友 化 材 40 系 友 大 會 電 機 17 第 十 一 屆 淡 江 大 學 電 子 與 電 機 系 友 會 第 四 次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航 太 30 座 談 聯 誼 ( 十 三 ) 本 院 各 系 依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績 效 評 估 表 所 訂 之 策 略 方 針 具 體 措 施 及 評 核 指 標 確 實 推 動 執 行 並 檢 討 改 進 績 效 考 核 表 ( 如 附 件 )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教 育 評 鑑 發 展 組 將 結 合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滿 意 度 調 查, 將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納 入 師 生 問 卷 項 目, 以 評 量 各 學 院 推 動 成 效 ( 十 四 )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 近 來 資 訊 中 心 接 獲 多 起 告 發 本 校 教 職 員 生 疑 似 違 反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案 件, 高 副 校 長 特 函 提 醒 全 校 教 職 員 生 多 加 小 心, 切 勿 上 網 隨 意 下 載 檔 案, 以 免 違 反 智 慧 財 產 權 而 遭 檢 舉 ( 十 五 ) 本 校 實 施 ISO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為 推 動 資 源 回 收 再 利 用, 以 維 護 自 然 資 源 請 各 位 老 師 利 用 時 間 向 學 生 宣 導, 自 行 攜 帶 環 保 杯 並 重 複 使 用, 每 次 使 用 環 保 杯, 這 樣 一 來, 就 可 以 減 少 許 多 紙 杯 和 垃 圾 量, 以 達 目 標 1. 配 合 校 園 環 境 政 策, 落 實 資 源 再 利 用 2. 改 變 以 往 過 度 使 用 紙 類 製 品 之 消 費 型 態 3. 減 少 環 境 污 染, 達 到 垃 圾 減 量 的 目 的 4. 養 成 全 校 師 生 之 環 保 觀 念 ( 十 六 )3 月 10 日 院 課 程 會 議 課 務 組 許 組 長 秀 凰 報 告 : 1.97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淡 江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語 學 院 各 系 語 言 能 力 畢 業 標 準 檢 定, 已 參 加 檢 定 而 未 通 過 門 檻 之 學 生, 補 救 措 施 即 補 修 進 修 英 文,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開 設 進 修 英 文 課 程 1 班, 採 非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方 式 進 行 上 課, 請 各 系 所 轉 知 所 屬 學 生 ( 碩 士 班 學 生 ) 尚 為 補 修 者 知 照, 以 免 錯 過 選 課 機 會, 造 成 無 法 畢 業 之 遺 憾 2. 鑒 於 96 學 年 度 入 學 以 前 學 生, 尚 有 未 修 核 心 課 程 三 大 科 技 革 命 和 時 空 宇 宙 及 二 十 一 世 紀 全 球 科 技 革 命 者,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特 各 加 開 1 班, 供 選 修, 敬 請 轉 知 所 屬 學 生 知 照, 以 免 錯 過 選 課 機 會, 造 成 無 法 畢 業 之 遺 憾 3. 為 落 實 教 學 卓 越 計 畫,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師 教 學 計 畫 表 格 式 已 修 訂, 並 函 知 任 課 教 師 於 學 生 初 選 (1 月 18 日 ) 前 上 傳, 由 於 本 學 期 無 法 如 期 建 置 教 學 計 畫 表 資 料 庫 系 統, 為 方 便 任 課 教 師 於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能 直 接 至 資 料 庫 系 統 點 選 相 關 資 料, 減 少 填 寫 內 容, 此 期 間 承 蒙 各 院 系 大 力 協 助, 藉 此 機 會 感 謝 4.99 學 年 度 開 課 原 則, 本 組 於 98 年 12 月 29 日 函 送 教 學 各 一 二 級 單 位, 依 開 課 原 則 規 劃 99 學 年 度 開 課 相 關 事 宜, 並 請 於 3 月 19 日 期 限 內 完 成 送 教 課 務 組 審 查, 俾 配 合 99 學 年 度 校 聘 審 作 業 5.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查 堂 狀 況 已 於 99 年 1 月 5 日 陳 報, 並 遵 照 批 示 : 確 實 依 規 定 時 間 地 點 上 課 已 函 知 教 學 各 一 二 級 單 位, 敬 請 轉 知 所 屬 教 師 知 照 二 列 席 報 告 ( 一 ) 陳 學 術 副 校 長 幹 男 書 面 致 詞 :( 學 副 因 公 請 假 ) 1. 本 校 60 週 年 校 慶 業 已 陸 續 展 開, 各 學 院 學 術 活 動 的 研 討 會 所 邀 請 的 外 賓 名 單, 在 近 期 內 請 相 關 籌 備 會 提 供, 以 做 為 學 術 活 動 的 進 度 追 蹤 2. 配 合 60 週 年 校 慶, 開 始 啟 動 智 慧 大 樹 -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策 動 校 友 力 量, 行 動 協 助 學 生 學 習 和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 本 校 有 超 過 21 萬 校 友, 分 布 各 階 層 和 世 界 各 地, 希 望 借 重 校 友 的 力 量 31
3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因 此 配 合 60 週 年 校 慶 開 始 啟 動 智 慧 大 樹 -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各 系 所 可 藉 著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捐 課 演 講, 提 供 經 驗 傳 承, 讓 學 弟 妹 分 享 校 友 的 人 生 閱 歷 校 友 傑 出 的 表 現, 學 生 會 感 受 到 校 友 良 好 的 表 現, 增 加 他 們 學 習 的 信 心, 提 升 學 習 風 氣 各 系 所 從 現 在 就 可 開 始, 進 行 這 項 宣 傳 和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演 講 活 動, 希 望 每 學 年 各 系 可 邀 請 3-5 位 或 更 多 傑 出 校 友 回 校 演 講, 並 將 演 講 過 程 錄 影, 上 傳 至 資 訊 平 台, 讓 無 法 親 至 現 場 聽 演 講 的 學 生 家 長 等 都 可 以 加 以 利 用 產 學 合 作 與 校 外 實 習 亦 是 今 年 校 長 指 示 的 重 點, 透 過 智 慧 大 樹 - 萬 人 捐 課 活 動, 希 望 很 快 會 有 具 體 的 成 果, 校 長 應 該 會 要 各 院 每 一 學 期 提 出 一 些 KPI 指 標 3. 最 近 一 次 ( 一 月 ) 公 佈 的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中 的 雖 然 學 術 出 版 檔 案 和 學 術 文 章 被 引 用 述 兩 等 項 目 提 升 外, 但 是 在 網 頁 數 量 網 頁 能 見 度 均 下 滑, 希 望 各 系 所 極 力 加 強 網 頁 更 新, 爭 取 網 頁 曝 光 度, 特 別 是 中 英 文 網 頁 的 資 料, 請 各 系 所 要 隨 時 更 新 網 頁, 尤 其 是 首 頁 的 最 新 消 息, 很 多 單 位 還 放 著 去 年 的 訊 息, 希 望 能 立 即 更 新 各 系 所 英 文 網 頁 可 透 過 相 關 單 位 協 助 美 化, 英 文 網 頁 也 是 評 鑑 的 項 目 之 一, 有 評 鑑 就 有 排 名, 排 名 的 好 壞 會 影 響 招 生, 這 些 都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4. 近 年 招 生 所 面 臨 的 困 難 將 會 加 劇, 研 究 所 招 生 尤 其 是 首 當 其 衝, 因 為 公 立 大 學 招 生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相 對 地, 私 立 學 校 的 招 生 就 會 受 到 擠 壓, 雖 然 有 些 同 仁 會 期 待 招 收 陸 生, 但 遠 水 救 不 了 近 火, 目 前 雖 然 本 校 尚 無 立 即 危 機, 但 希 望 各 位 主 任 老 師 們 都 能 為 學 校 多 做 宣 傳 工 作, 過 去 招 生 的 任 務 由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負 責, 不 須 多 費 心 力 學 生 即 會 自 動 來 報 考, 但 目 前 情 勢 已 經 逐 漸 改 變 了, 這 幾 年 來 研 究 所 招 生 人 數 逐 年 在 下 降 中, 尤 其 是 就 業 不 容 易 的 系 所, 招 生 將 會 更 加 困 難, 學 校 不 希 望 因 為 招 生 困 難 導 致 系 所 減 班 或 停 招, 而 影 響 到 老 師 職 員 的 就 業 因 此 大 家 要 一 起 努 力, 號 召 眾 多 校 友 的 力 量 協 助 招 生 廣 告, 老 師 們 共 同 主 動 出 擊 是 有 必 要, 拜 託 各 位 老 師 要 未 雨 綢 繆 5. 雖 然 本 校 才 剛 完 成 通 過 系 所 評 鑑, 但 緊 接 著 是 100 年 度 的 校 務 評 鑑, 本 校 可 能 在 今 年 底 或 明 年 上 半 年 來 臨, 校 務 評 鑑 也 需 要 大 家 的 努 力 提 供 正 確 和 及 時 的 資 料, 以 爭 取 好 成 績, 評 鑑 成 績 優 良 可 以 讓 學 校 名 利 雙 收, 雖 然 評 鑑 項 目 中 教 育 部 的 規 定 有 時 會 讓 系 主 任 助 理 和 老 師 們 很 困 擾, 不 過, 我 們 務 必 要 配 合, 符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例 如, 最 近 讓 大 家 困 擾 的 新 版 教 學 計 畫 表 填 報 格 式, 這 就 是 為 了 配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所 做 的 更 新 ; 又 如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100% 上 傳 是 教 育 部 要 求 申 請 卓 越 計 畫 的 基 本 門 檻, 否 則 沒 有 資 格 申 請 教 育 部 計 畫 經 費 補 助 學 校 許 多 新 制 度 或 新 政 策 推 動 時, 期 待 各 位 主 任 多 與 老 師 溝 通 說 明, 若 不 了 解 或 是 有 意 見 時, 請 老 師 來 找 我, 我 將 會 詳 細 說 明 讓 他 了 解, 我 們 是 生 命 共 同 體, 有 了 這 種 體 認, 相 信 老 師 們 都 能 配 合 學 校 執 行 推 動 6. 各 系 所 即 將 進 行 99 學 年 度 的 教 師 評 審 作 業, 學 校 對 助 理 教 授 的 8 年 條 款 已 進 入 第 4 年, 為 了 加 強 助 理 教 授 的 研 究, 我 們 也 在 策 略 型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給 予 部 份 經 費 補 助, 這 是 學 校 的 美 意, 希 望 助 理 教 授 能 儘 快 升 等, 以 免 影 響 將 來 他 們 在 本 校 的 繼 續 任 職 機 會 ; 期 待 各 系 所 在 新 聘 教 師 時 要 慎 選 具 研 究 潛 力 的 年 輕 教 師, 對 於 系 所 評 鑑 和 校 務 評 鑑 均 將 是 重 要 表 現 指 標 之 一 7. 本 學 年 度 (98/1) 開 始 第 一 次 實 施 的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在 教 心 所 李 主 任 的 規 劃 和 相 關 行 政 單 位 的 支 持, 以 及 各 系 導 師 充 分 支 持 下 已 順 利 完 成, 這 是 本 校 關 心 大 一 新 生 學 習 的 用 心, 藉 由 檢 討 會 持 續 改 善, 希 望 可 以 讓 每 年 的 新 生 能 儘 快 進 入 大 學 的 學 習 環 境, 感 謝 各 位 導 師 的 支 持 和 努 力,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將 會 繼 續 執 行 學 生 在 學 校 的 培 養, 將 會 影 響 將 來 在 社 會 的 表 現, 更 會 影 響 學 校 的 聲 望 和 將 來 的 發 展 8.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部 分, 今 年 也 做 了 重 要 改 革, 在 分 數 統 計 時, 扣 除 了 缺 課 太 多 被 扣 考 的 學 生 評 量 分 數, 也 扣 除 評 量 太 高 及 太 低 的 極 端 分 數, 這 將 使 得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更 為 公 平 合 理, 也 能 避 免 教 師 的 困 擾 這 不 僅 是 多 年 來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的 重 大 改 革,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具 體 成 果 9. 本 校 實 施 英 檢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已 是 第 二 年, 請 各 系 提 醒 學 生 儘 快 通 過 英 檢, 對 於 今 年 還 未 通 過 的 研 二 同 學, 務 必 提 醒 他 們 選 修 進 修 英 文, 否 則, 無 法 順 利 拿 到 畢 業 證 書 尤 其 英 檢 通 過 人 數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一 項 考 核, 因 此, 各 系 所 請 務 必 鼓 勵 學 生 加 強 英 語 能 力 10. 感 謝 各 位 教 學 主 管 老 師 和 行 政 同 仁 的 支 持, 讓 校 務 整 體 推 動 順 利, 將 來 面 臨 的 校 務 評 鑑 和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更 期 待 大 家 繼 續 支 持 11. 希 望 往 後 的 校 務 評 鑑 透 過 各 系 所 主 管 和 老 師 的 全 力 協 助, 也 能 順 利 通 過, 並 有 優 秀 的 成 績 表 現 ( 二 ) 註 冊 組 姜 組 長 國 芳 書 面 報 告 :( 姜 組 長 因 公 請 假 )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報 告 : 1. 感 謝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協 助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完 成 學 生 修 習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之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由 於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需 針 對 學 生 修 習 學 分 學 程 之 滿 意 度 作 持 續 追 蹤 調 查, 故 日 後 仍 請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協 助 及 配 合 2. 學 校 非 常 鼓 勵 教 學 單 位 開 設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尤 其 是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請 教 學 單 位 踴 躍 開 設 32
3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同 時 請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積 極 宣 導, 鼓 勵 學 生 修 習 學 分 學 程 三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案 執 行 情 形 提 案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提 案 一 ~ 提 案 六 : 各 系 課 程 必 選 修 異 動 案 已 提 校 課 程 會 議 提 案 七 : 招 生 簡 章 異 動 案 已 提 校 招 生 會 議 提 案 八 ~ 十 三 : 審 議 各 委 員 會 議 設 置 規 則 已 陳 報 校 長 核 定 提 案 十 四 : 修 正 淡 江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著 作 一 覽 表 備 註 通 過 提 案 十 五 :7 系 大 學 部 學 生 五 年 一 貫 修 讀 學 碩 士 學 位 規 則 已 提 教 務 會 議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98 學 年 度 土 木 機 電 電 機 資 訊 系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追 認 ( 土 木 機 電 電 機 及 資 訊 系 提 ) 一 98 學 年 度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如 提 案 1 附 件 二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二 : 審 議 工 學 院 99 學 年 度 共 同 科 開 課 科 目, 提 請 討 論 ( 工 學 院 提 ) 一 依 99 年 1 月 13 日 及 3 月 13 日 主 管 會 議 決 議 辦 理 二 工 學 院 99 學 年 度 共 同 科 開 課 表 草 案 共 同 科 開 課 學 分 異 動 表 如 提 案 2 附 件 三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三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必 修 科 目 系 選 修 及 畢 業 學 分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建 築 土 木 機 電 化 材 電 機 及 資 訊 系 提 ) 一 學 校 現 行 課 程 改 革 方 案 對 工 學 院 之 規 範 為 : 必 修 學 分 不 得 超 過 畢 業 學 分 之 70%( 含 通 識 核 心 課 程 31 學 分 ) 專 業 選 修 學 分 不 得 超 過 畢 業 學 分 之 15% 本 院 簽 准 : 本 院 各 系 專 業 選 修 學 分 不 得 超 過 畢 業 學 分 15% 之 規 定 已 准 調 整 為 20% 二 建 築 土 木 機 電 化 材 電 機 及 資 訊 系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必 修 科 目 系 選 修 及 畢 業 學 分 數 異 動 表 必 修 科 目 表 如 提 案 3 附 件 三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四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選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建 築 土 木 水 環 機 電 化 材 航 太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如 提 案 4 附 件 二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五 : 電 機 航 太 系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案, 提 請 討 論 ( 電 機 航 太 系 提 ) 一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回 復 如 提 案 5 附 件 二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六 : 建 築 系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微 積 分 及 普 通 物 理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建 築 系 提 ) 一 因 應 課 程 規 劃 需 求, 自 97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停 開 微 積 分 及 普 通 物 理 (S0290), 並 增 開 建 築 基 礎 數 理 ( 一 )(E3064) 及 建 築 基 礎 數 理 ( 二 )(E3065) 原 開 課 科 目 異 動 狀 況 可 重 修 系 別 / 科 目 名 稱 微 積 分 (S0325)( 單 學 期 3 學 分 ) 建 築 基 礎 數 理 ( 一 )(E3064)3 學 分 普 通 物 理 (S0290)( 單 學 期 3 學 分 ) 97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建 築 基 礎 數 理 ( 二 )(E3065)3 學 分 二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33
3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提 案 七 : 建 築 系 碩 士 班 必 修 科 目 設 計 研 究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建 築 系 提 ) 一 98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因 C 組 停 招, 改 併 二 組 招 生, 開 課 學 分 由 75 學 分 減 為 65 學 分, 本 系 重 新 制 訂 碩 士 班 學 生 必 選 修 科 目 開 課 課 程, 停 開 設 計 研 究 原 開 課 科 目 異 動 狀 況 可 重 修 系 別 / 科 目 名 稱 設 計 研 究 (E1895)( 單 學 期 1 學 分 ) 98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都 市 環 境 設 計 理 論 (E2894)2 學 分 二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八 : 機 電 系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機 電 系 提 ) 一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因 課 程 改 革 及 學 系 分 組 所 作 之 課 程 結 構 調 整,97 學 年 度 ( 含 ) 以 前 入 學 學 生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如 下 : 原 開 課 科 目 異 動 狀 況 可 重 修 系 別 / 科 目 名 稱 應 用 力 學 ( 一 ) 3 學 分 改 為 2 學 分 ( 缺 1 學 分 ) 航 太 系 / 靜 力 學 (3 學 分 ) 土 木 系 ( 工 設 組 )/ 應 用 力 學 (3 學 分 ) 水 環 系 / 應 用 力 學 (3 學 分 ) 熱 力 學 3 學 分 ( 上 下 學 期 ) 改 為 2 學 分 ( 上 下 學 期 ) 航 太 系 / 熱 力 學 (1 下 2 上 )( 各 3 學 分 ) 材 料 力 學 ( 上 學 期 2 學 分 )- 機 電 系 航 太 系 土 材 料 力 學 2 學 分 ( 上 下 學 期 ) 共 4 木 系 / 材 料 力 學 或 材 料 力 學 ( 一 )(3 學 分 ) 學 分 改 單 學 期 3 學 分 材 料 力 學 ( 下 學 期 2 學 分 )- 機 電 系 / 材 料 力 學 進 階 或 材 料 力 學 ( 二 )(3 學 分 選 修 課 ) 機 電 工 程 基 礎 必 修 改 選 修 機 電 系 / 機 電 工 程 基 礎 (1 上 選 修 課 ) 電 子 計 算 機 工 程 應 用 ( 上 學 期 2 學 分 )- 機 電 系 / 電 電 子 計 算 機 工 子 計 算 機 工 程 應 用 ( 一 )(2 學 分 選 修 課 ) 必 修 改 選 修 程 應 用 電 子 計 算 機 工 程 應 用 ( 下 學 期 2 學 分 )- 機 電 系 / 電 子 計 算 機 工 程 應 用 ( 二 )(2 學 分 選 修 課 ) 機 械 材 料 更 名 機 電 系 /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機 械 設 計 更 名 機 電 系 / 精 密 機 械 設 計 機 械 製 造 更 名 機 電 系 / 精 密 機 械 製 造 電 工 及 電 子 學 實 驗 更 名 機 電 系 / 電 路 及 電 子 實 驗 二 除 材 料 力 學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外, 其 他 科 目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九 : 電 機 系 必 修 科 目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電 機 系 提 ) 一 依 淡 江 大 學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替 代 規 則 必 修 科 目 停 開 或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異 動, 得 准 予 學 生 申 請 以 相 關 科 目 學 分 替 代 必 修 科 目 原 開 課 科 目 異 動 狀 況 可 重 修 系 別 / 科 目 名 稱 普 通 物 理 ( 單 學 期 3 學 分 ) 電 子 學 ( 學 期 序 2)(3 學 分 ) 電 子 學 ( 學 期 序 3)(3 學 分 ) 98 學 年 度 停 開 1 年 98 學 年 度 停 開 1 年 99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一 畢 審 年 度 為 95( 含 以 前 ) 的 學 生, 可 以 到 工 學 院 選 修 學 期 序 0 之 普 通 物 理 3 學 分 二 或 以 普 通 物 理 ( 上 下 學 期 各 2 學 分 ) 替 代 ; 或 上 下 學 期 擇 一 學 期 2 學 分 替 代, 不 足 之 學 分 可 任 選 系 選 修 科 目 代 替 所 缺 之 必 修 學 分 畢 審 年 度 為 95( 含 以 前 ) 的 學 生 可 任 選 系 選 修 科 目 3 學 分 代 替 所 缺 之 必 修 學 分 畢 審 年 度 為 96( 含 以 前 ) 的 學 生 可 任 選 系 選 修 科 目 3 學 分 代 替 所 缺 之 必 修 學 分 34
3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原 開 課 科 目 異 動 狀 況 可 重 修 系 別 / 科 目 名 稱 邏 輯 設 計 ( 單 學 期 2 學 分 ) 98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一 畢 審 年 度 為 95( 含 以 前 ) 的 學 生 任 選 系 選 修 科 目 2 學 分 代 替 所 缺 之 必 修 學 分 二 畢 審 年 度 為 96 及 97 的 學 生 需 選 修 邏 輯 與 數 位 系 統 設 計 3 學 分 替 代 畢 審 年 度 為 97( 含 以 前 ) 的 學 生 需 選 修 邏 輯 與 數 位 系 統 設 計 3 學 分 替 代 數 位 系 統 設 計 ( 單 99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學 期 2 學 分 ) 畢 審 年 度 為 97( 含 以 前 ) 的 學 生 若 同 時 缺 修 邏 輯 設 計 2 學 分 及 數 位 系 統 設 計 2 學 分, 需 選 修 邏 輯 與 數 位 系 統 設 計 3 學 分, 不 足 之 學 分 可 任 選 系 選 修 科 目 代 替 所 缺 之 必 修 學 分 二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 資 訊 系 大 學 部 自 98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必 修 科 目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資 訊 系 提 ) 一 依 淡 江 大 學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替 代 規 則 必 修 科 目 停 開 或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異 動, 得 准 予 學 生 申 請 以 相 關 科 目 學 分 替 代 必 修 科 目 原 開 課 科 目 異 動 狀 況 可 重 修 系 別 / 科 目 名 稱 組 合 語 言 (3/0) 系 統 程 式 (0/3)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0/3)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實 驗 (0/1) 一 98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二 99 學 年 度 起 開 設 組 合 語 言 與 系 統 程 式 (3/0) 一 學 年 度 開 設 組 合 語 言 (3/0) 系 統 程 式 (0/3) 暑 修 課 程 二 若 組 合 語 言 系 統 程 式 2 科 皆 未 修 習 或 已 修 習 但 不 及 格 者, 可 修 習 99 學 年 度 起 所 開 設 之 組 合 語 言 與 系 統 程 式 (3/0), 另 補 修 另 一 門 3 學 分 系 選 修 替 代 ; 若 組 合 語 言 系 統 程 式 任 一 科 未 修 習 或 已 修 習 但 不 及 格 者, 修 習 本 系 於 99 學 年 度 起 所 開 設 之 組 合 語 言 與 系 統 程 式 (3/0) 100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一 學 年 度 開 設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實 驗 暑 修 課 程 二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實 驗 2 科 ( 共 4 學 分 ) 皆 未 修 習 或 已 修 習 但 不 及 格 者, 可 修 習 淡 江 大 學 工 學 院 嵌 入 式 系 統 學 分 學 程 中, 由 工 學 院 及 資 訊 系 開 設 之 課 程 2 科 共 計 6 學 分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實 驗 任 1 科 未 修 習 或 已 修 習 但 不 及 格 者, 可 修 習 淡 江 大 學 工 學 院 嵌 入 式 系 統 學 分 學 程 中, 由 工 學 院 及 資 訊 系 開 設 之 3 學 分 課 程 (1. 多 修 之 2 學 分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2. 重 複 修 習 之 科 目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 專 題 實 驗 (1/0) 100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專 題 實 驗 (1/0) 補 修 專 題 實 驗 ( 二 ) 專 題 實 驗 (0/1) 100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專 題 實 驗 (0/1) 補 修 專 題 實 驗 ( 三 ) 二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將 多 宣 導 多 修 或 重 複 修 習 之 科 目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三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一 : 資 訊 系 99 學 年 度 必 修 科 目 普 通 物 理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重 修 ( 或 補 修 ) 事 宜, 提 請 討 論 ( 資 訊 系 提 ) 一 本 系 配 合 課 程 改 革, 自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 含 進 學 班 ) 入 學 新 生 本 系 專 業 必 修 科 目 刪 除 普 通 物 理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二 依 淡 江 大 學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替 代 規 則 必 修 科 目 停 開 或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異 動, 得 准 予 學 生 申 請 以 相 關 科 目 學 分 替 代 必 修 科 目 原 開 課 科 目 異 動 狀 況 可 重 修 系 別 / 科 目 名 稱 普 通 物 理 (2/2) 普 通 物 理 實 99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一 修 習 本 系 99~101 學 年 度 開 設 普 通 物 理 (2/2) 選 修 課 二 修 習 外 系 開 設 單 學 期 3 學 分 普 通 物 理, 不 足 之 1 學 分, 由 系 選 修 學 分 補 足 修 習 外 系 開 設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1/1) 或 (1/0) 或 (0/1), 若 不 足 35
3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驗 (1/1) 之 學 分,1 學 分 由 1 門 系 選 修 (2 或 3 學 分 皆 可 ) 補 足 ;2 學 分 則 由 2 門 系 選 修 補 足 三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二 : 修 訂 電 機 資 訊 系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提 請 討 論 ( 電 機 資 訊 系 提 ) 一 電 機 系 自 98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分 三 組 : 電 子 資 訊 組 電 子 通 訊 組 電 機 及 系 統 組 二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如 提 案 12 附 件 三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四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三 : 修 訂 淡 江 大 學 工 學 院 嵌 入 式 系 統 學 分 學 程 科 目 表, 提 請 討 論 ( 資 訊 系 提 ) 一 淡 江 大 學 工 學 院 嵌 入 式 系 統 學 分 學 程 之 進 階 專 業 選 修 ( 至 少 選 修 12 學 分 ) 欄 位 中 之 3 門 課 程 系 統 程 式 (98 學 年 度 停 開 )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99 學 年 度 停 開 )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實 驗 (99 學 年 度 停 開 ), 詳 如 提 案 13 附 件 ( 略 ) 二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決 議 : 一 電 機 系 修 正 淡 江 大 學 工 學 院 嵌 入 式 系 統 學 分 學 程 之 基 礎 必 修 (7 學 分 ) 欄 位 中 電 機 系 2 門 課 程 邏 輯 設 計 (98 學 年 度 停 開 ) 數 位 系 統 程 式 設 計 (99 學 年 度 停 開 ), 新 增 邏 輯 與 數 位 系 統 設 計 介 面 實 驗 詳 如 提 案 13 附 件 二 依 序 提 相 關 會 議 追 認 提 案 十 四 : 修 訂 資 訊 系 先 修 科 目 案, 提 請 討 論 ( 資 訊 系 提 ) 一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專 題 實 驗 ( 一 ) 成 績 未 滿 60 分 擋 修 專 題 實 驗 ( 二 ), 修 訂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先 修 科 目 表, 詳 如 提 案 14 附 件 二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五 : 資 訊 系 開 設 99 學 年 度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 資 訊 系 提 ) 一 99 學 年 度 開 設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資 訊 概 論 開 課 調 查 表, 詳 如 提 案 十 五 附 件 二 本 案 業 經 工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六 : 對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提 請 討 論 ( 工 學 院 提 ) 99 年 1 月 15 日 學 術 副 校 長 召 開 之 院 長 會 議 紀 錄 : 校 長 交 下 98 年 11 月 6 日 中 國 時 報 之 剪 報, 標 題 為 : 科 技 顧 問 建 議 大 學 : 培 養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詳 如 提 案 十 六 附 件,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包 括 : 生 技 觀 光 綠 能 文 創 醫 療 農 業, 有 關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的 需 求 本 校 對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請 各 院 研 議 並 列 入 院 務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 一 工 學 院 將 規 劃 開 設 綠 能 學 分 學 程, 並 請 各 系 在 規 劃 課 程 改 革 時 儘 可 能 提 供 綠 能 學 分 學 程 之 課 程 二 相 關 細 節 將 於 主 管 會 研 議, 規 劃 案 提 院 務 會 議 討 論 提 案 十 七 : 水 環 系 大 學 部 100 學 年 度 分 組 招 生 案, 提 請 討 論 ( 水 環 系 提 ) 一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系 於 國 內 各 大 學 皆 是 獨 立 系 所 ( 如 逢 甲 分 為 水 利 工 程 學 系 環 境 工 程 與 科 學 學 系 ), 加 上 教 育 部 對 於 調 降 專 業 必 選 修 學 分 的 壓 力, 為 加 強 本 系 學 生 之 競 爭 力 及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本 系 規 劃 於 100 學 年 度 分 水 資 源 組 及 環 境 工 程 組 2 組 招 生 將 學 生 導 向 深 碗 式 學 習, 提 升 水 組 環 組 各 領 域 內 的 專 業 性 二 本 案 經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水 環 系 務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八 : 修 訂 淡 江 大 學 工 學 院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募 款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提 請 討 論 ( 資 訊 系 提 ) 36
3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淡 江 大 學 工 學 院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募 款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如 下 異 動 前 異 動 後 本 會 委 員 任 期 為 一 年 由 系 主 任 及 本 會 委 員 任 期 為 一 年 由 系 主 任 專 任 教 師 及 系 第 三 條 專 任 教 師 組 成 友 代 表 組 成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資 訊 系 務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九 : 審 議 資 訊 系 開 展 學 生 共 同 學 習 實 施 辦 法, 提 請 討 論 ( 資 訊 系 提 ) 一 本 系 將 與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等 進 行 學 術 合 作 交 流, 並 簽 署 開 展 學 生 共 同 學 習 實 施 辦 法, 詳 如 提 案 十 九 附 件 二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資 訊 系 務 會 議 ( ) 通 過 肆 指 示 事 項 請 於 7 月 1 日 前 依 第 113 次 行 政 會 議 校 長 指 示 網 頁 設 計 原 則 完 成 院 系 之 中 英 文 網 頁 更 新 作 業 伍 散 會 (14:00) 37
3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管 理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4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商 管 大 樓 B302A 會 議 室 主 席 : 王 院 長 居 卿 紀 錄 : 吳 玉 麗 蘇 美 機 列 席 指 導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出 列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99 學 年 度 本 院 各 系 可 新 聘 教 師 共 計 11 位, 分 別 為 : 企 管 系 2 位 會 計 系 3 位 資 管 系 2 位 運 管 系 1 位 公 行 系 3 位 請 各 系 積 極 延 聘 優 秀 師 資, 並 應 注 意 應 徵 教 師 之 研 究 潛 力 ( 二 ) 恭 喜 統 計 系 陳 怡 如 老 師 及 運 管 系 陶 治 中 老 師 順 利 升 等 為 副 教 授, 均 自 98 年 8 月 起 計 副 教 授 年 資 本 校 助 理 教 授 8 年 條 款 聘 約 規 定 即 將 在 2013 年 結 束 前 實 施, 凡 符 合 8 年 條 款 的 助 理 教 授 均 需 通 過 升 等 副 教 授, 否 則 將 不 再 續 聘, 請 各 位 主 任 及 系 內 資 深 教 授 對 系 上 助 理 教 授 能 儘 量 給 予 各 方 面 的 協 助, 以 使 他 們 能 儘 快 順 利 升 等 ( 三 ) 本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各 科 目 教 學 計 畫 表 各 系 教 師 均 依 學 校 規 定 於 學 生 初 選 前 上 傳, 故 本 院 上 傳 率 達 100%, 感 謝 各 位 主 任 及 助 理 們 積 極 提 醒 教 師 配 合 上 傳 ( 四 ) 請 各 系 轉 知 所 屬 教 師 務 必 審 慎 核 算 學 期 成 績, 儘 量 避 免 成 績 更 正 之 情 形 發 生, 以 免 影 響 學 生 權 益 成 績 更 正 案 之 科 目 及 任 課 教 師 等 資 料 除 由 教 務 處 彙 整 送 校 教 評 會 外, 並 已 列 入 教 師 評 鑑 基 本 條 件 扣 分 項 目 ( 五 )99 學 年 度 各 系 提 出 之 100 學 年 度 新 生 必 選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就 必 須 符 合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 含 核 心 必 修 科 目 及 專 業 科 目 ) 占 畢 業 學 分 數 比 重 以 百 分 之 七 十 為 上 限 ; 最 低 應 修 本 系 選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以 百 分 之 十 五 為 上 限 降 低 各 學 系 專 業 必 修 學 分 數 比 例, 為 本 校 課 程 改 革 之 重 要 事 項, 請 各 系 排 課 時 務 必 符 合 規 定 ( 六 ) 本 院 各 系 所 98 年 度 評 鑑 結 果 均 獲 認 可, 此 為 全 體 教 職 員 努 力 之 成 果, 請 各 系 所 要 確 實 針 對 評 鑑 審 查 意 見 積 極 進 行 改 善 本 院 為 建 立 追 蹤 檢 核 機 制, 已 製 訂 系 所 評 鑑 改 善 計 畫 及 績 效 檢 核 表, 並 將 於 3 月 中 旬 經 系 主 任 座 談 會 討 論 通 過 後 即 發 函 各 系 填 報, 未 來 本 院 將 持 續 每 兩 個 月 追 踨 檢 核 各 系 之 改 善 情 形 ( 七 ) 校 長 指 示 : 商 管 二 學 院 已 全 數 通 過 系 所 評 鑑, 現 在 要 積 極 申 請 AACSB 認 證 AACSB 辦 公 室 業 於 99 年 1 月 成 立, 並 由 會 計 系 林 谷 峻 副 教 授 擔 任 執 行 長, 請 各 系 全 力 配 合 AACSB 執 行 長 之 規 劃, 積 極 進 行 各 項 認 證 之 申 請 作 業 ( 八 ) 管 科 所 博 士 班 100 學 年 度 招 生 狀 況 業 已 修 訂 為 只 招 收 原 來 管 科 所 博 士 班 A 組 學 生 10 名, 停 招 B C D E 組 本 院 已 另 向 教 育 部 申 請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管 理 學 博 士 學 位 學 程, 目 前 尚 在 教 育 部 審 查 中 ( 九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院 長 會 議 學 術 副 校 長 指 示 如 下, 請 各 位 主 任 積 極 規 劃 執 行 : 1. 本 校 配 合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即 將 推 動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在 正 常 授 課 的 時 間, 透 過 老 師 邀 請 或 推 薦, 由 系 主 任 具 名 邀 請 在 產 業 界 傑 出 的 系 友 返 校 演 講 或 授 課, 系 友 提 供 他 們 成 功 的 奮 鬥 經 驗, 鼓 勵 在 校 生, 藉 此 提 升 學 生 的 讀 書 風 氣 和 信 心 ; 這 將 是 本 校 配 合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即 將 推 動 的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發 動 校 友 ( 出 錢 或 是 出 力 ) 的 捐 課 活 動, 請 各 系 配 合 實 施, 實 施 成 效 將 列 入 系 所 評 鑑 2. 各 系 下 學 年 度 需 啟 動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活 動 及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機 制, 因 此 請 各 系 開 始 確 實 透 過 系 友 的 聯 繫, 藉 由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活 動 開 始, 讓 在 業 界 的 傑 出 系 友 了 解 本 校 積 極 推 動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活 動 和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的 用 心 和 決 心 ( 十 ) 請 各 系 配 合 執 行 本 校 環 境 政 策 並 隨 時 向 學 生 宣 導, 以 落 實 本 校 環 境 管 理 績 效 指 標 -- 用 水 減 量 用 電 減 量 生 活 廢 棄 物 減 量 資 源 垃 圾 分 類 管 理 ; 並 請 各 位 同 仁 確 實 執 行 垃 圾 分 類, 可 回 收 之 鐵 鋁 罐 寶 特 瓶 塑 膠 紙 張 玻 璃 鋁 箔 包 裝 物 等 必 須 另 行 分 類 回 收, 不 得 混 入 不 可 回 收 之 垃 圾 中 另 請 各 系 轉 請 教 師 於 上 課 中 或 與 學 生 輔 導 過 程 中, 適 時 加 入 引 導 學 生 環 保 相 關 議 題, 以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環 保 意 識 與 行 動 此 外, 請 各 位 同 仁 參 加 會 議 時 配 合 自 備 環 保 杯 及 環 保 筷, 以 落 實 環 保 政 策 ( 十 一 ) 本 院 為 學 校 申 請 國 品 奬 之 複 審 單 位 之 一, 歷 經 3 次 國 品 獎 之 考 驗, 本 院 之 品 質 業 獲 評 審 委 員 之 認 定 本 院 奉 示 參 加 第 3 屆 及 第 4 屆 淡 品 獎 之 競 賽, 期 間 同 仁 以 參 加 國 品 獎 之 精 神 籌 劃 並 準 備 各 項 資 料, 小 組 會 議 更 是 頻 繁 召 開, 各 位 同 仁 投 入 之 心 力 無 數, 惟 本 屆 仍 未 能 獲 得 淡 品 獎 委 員 之 肯 定 為 積 極 再 創 新 改 革, 近 年 內 本 院 將 暫 不 再 參 加 淡 品 獎 競 賽, 俾 便 將 全 院 重 心 投 入 各 項 TQM 之 品 質 改 造 及 100 年 度 之 校 務 評 鑑 38
4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案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 一 ) 通 過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及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教 學 及 服 務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修 正 案, 本 院 業 於 99 年 1 月 25 日 公 布 實 施 ( 二 ) 通 過 統 計 系 與 廈 門 大 學 計 劃 統 計 系 之 教 育 及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簽 訂 案, 本 案 業 由 統 計 系 提 兩 岸 學 術 合 作 小 組 會 議 討 論 三 教 務 處 列 席 報 告 : ( 一 ) 課 務 組 許 秀 凰 組 長 報 告 : 1.97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淡 江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語 學 院 各 系 語 言 能 力 畢 業 標 準 檢 定, 已 參 加 檢 定 而 未 通 過 門 檻 之 學 生, 補 救 措 施 即 補 修 進 修 英 文,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開 設 進 修 英 文 課 程 1 班, 採 非 同 步 遠 距 教 學 方 式 進 行 上 課, 請 各 系 所 轉 知 所 屬 學 生 ( 碩 士 班 學 生 ) 尚 未 補 修 者 知 照, 以 免 錯 過 選 課 機 會, 造 成 無 法 畢 業 之 遺 憾 2. 鑒 於 96 學 年 度 入 學 以 前 學 生, 尚 有 未 修 核 心 課 程 三 大 科 技 革 命 和 時 空 宇 宙 及 二 十 一 世 紀 全 球 科 技 革 命 者,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特 各 加 開 1 班 供 選 修, 敬 請 轉 知 所 屬 學 生 知 照, 以 免 錯 過 選 課 機 會, 造 成 無 法 畢 業 之 遺 憾 3. 為 落 實 教 學 卓 越 計 畫,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教 師 教 學 計 畫 表 格 式 已 修 訂, 並 函 知 任 課 教 師 於 學 生 初 選 (1 月 18 日 ) 前 上 傳, 由 於 本 學 期 無 法 如 期 建 置 教 學 計 畫 表 資 料 庫 系 統, 為 方 便 任 課 教 師 於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能 直 接 至 資 料 庫 系 統 點 選 相 關 資 料, 減 少 填 寫 內 容, 此 期 間 承 蒙 各 院 系 大 力 協 助, 藉 此 機 會 感 謝 4.99 學 年 度 開 課 原 則, 本 組 於 98 年 12 月 29 日 函 送 教 學 各 一 二 級 單 位, 依 開 課 原 則 規 劃 99 學 年 度 開 課 相 關 事 宜, 並 請 於 3 月 19 日 期 限 內 完 成 送 教 課 務 組 審 查, 俾 配 合 99 學 年 度 校 聘 審 作 業 5.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查 堂 狀 況 已 於 99 年 1 月 5 日 陳 報, 並 遵 照 批 示 : 確 實 依 規 定 時 間 地 點 上 課 已 函 知 教 學 各 一 二 級 單 位, 敬 請 轉 知 所 屬 教 師 知 照 ( 二 ) 註 冊 組 姜 國 芳 組 長 報 告 :(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報 告 ) 1. 感 謝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協 助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辦 公 室 完 成 學 生 修 習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之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由 於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需 針 對 學 生 修 習 學 分 學 程 之 滿 意 度 作 持 續 追 蹤 調 查, 故 日 後 仍 請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協 助 及 配 合 2. 學 校 非 常 鼓 勵 教 學 單 位 開 設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尤 其 是 英 語 學 分 學 程, 請 教 學 單 位 踴 躍 開 設, 同 時 請 貴 院 及 各 學 系 積 極 宣 導, 鼓 勵 學 生 修 習 學 分 學 程 四 本 院 各 單 位 業 務 報 告 :( 請 參 閱 書 面 資 料 ) ( 一 ) 各 系 主 任 重 點 業 務 報 告 : 1.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執 行 成 效 檢 討 2.99 學 年 度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及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規 劃 情 形 ( 二 ) 各 教 學 研 究 會 報 告 ( 三 ) 各 系 學 會 及 資 訊 顧 問 室 報 告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商 管 聯 合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擬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調 整 10 選 1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提 請 討 論 ( 商 管 聯 合 碩 專 班 提 ) 一 國 際 商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原 支 援 10 選 1 課 程 -- 國 際 商 務 合 約, 更 改 為 金 融 機 構 與 國 際 投 資 二 全 球 華 商 經 營 管 理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原 支 援 10 選 1 課 程 --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更 改 為 服 務 業 行 銷 三 全 球 華 商 經 營 管 理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9 學 年 度 起 停 招, 自 100 學 年 度 起 不 支 援 10 選 1 課 程 四 商 管 10 選 1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異 動 表 如 附 表 五 商 管 聯 合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10 選 1 科 目 表 : 學 第 1 學 年 第 2 學 年 科 目 名 稱 分 備 註 數 上 下 上 下 財 富 管 理 ( 財 金 所 支 援 ) 1. 商 管 學 院 國 際 行 銷 管 理 ( 國 貿 所 支 援 ) EMBA 課 程 整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 資 管 所 支 援 ) 合 計 畫, 為 10 激 勵 與 領 導 ( 企 管 所 支 援 ) 選 1 群 組 課 程 服 務 業 行 銷 ( 華 商 班 支 援 ) ( 至 少 必 修 39
4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金 融 機 構 與 國 際 投 資 ( 國 商 所 支 援 ) 危 險 管 理 專 題 研 究 ( 保 險 所 支 援 ) 公 司 治 理 ( 會 計 所 支 援 ) 政 府 與 企 業 ( 公 行 所 支 援 ) 知 識 管 理 ( 管 科 所 支 援 ) 一 門 ) 2. 選 修 第 2 科 之 課 程, 列 入 各 所 選 修 學 分 六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二 :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9 學 年 度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本 院 提 ) 一 商 管 聯 合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擬 自 99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調 整 10 選 1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本 院 企 管 會 計 資 管 公 行 管 科 所 等 碩 專 班 配 合 修 正, 並 自 99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二 本 院 各 系 碩 專 班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1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三 : 企 管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必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企 管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 經 濟 學 學 分 數 由 (3/3) 調 降 為 (2/2), 自 99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二 進 學 班 : 成 本 分 析 與 管 理 (0/3), 由 二 年 級 下 學 期 改 二 年 級 上 學 期 開 課, 自 98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經 濟 學 學 分 數 由 (3/3) 調 降 為 (2/2), 自 99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三 為 配 合 課 程 結 構 修 正, 以 使 進 學 班 課 程 及 學 分 數 俱 與 日 間 部 一 致, 進 學 班 畢 業 學 分 數 由 134 調 整 為 140, 並 自 99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四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2 五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四 : 企 管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修 訂 案, 提 請 討 論 ( 企 管 系 提 ) 一 配 合 課 程 結 構 修 正, 經 濟 學 學 分 數 由 (3/3) 調 降 為 (2/2), 自 99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二 修 訂 後 之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3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五 : 會 計 系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必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會 計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 會 計 應 用 軟 體 ( 一 ) (1 學 分 ) 及 會 計 應 用 軟 體 ( 二 ) (1 學 分 ) 更 名 為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2 學 分 ) 並 改 為 選 修, 微 積 分 學 分 數 修 訂 為 3 學 分, 必 修 學 分 數 修 訂 為 97 學 分, 自 100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二 進 學 班 : 同 大 學 部 修 訂, 自 100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三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4 四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決 議 緩 議 決 議 : 本 案 緩 議 提 案 六 : 會 計 系 97 學 年 度 及 98 學 年 度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會 計 系 提 ) 一 配 合 課 程 結 構 修 正, 降 低 輔 系 必 修 學 分 數 二 修 訂 後 97 及 98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之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5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七 : 會 計 系 大 學 部 先 修 科 目 表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會 計 系 提 ) 一 轉 學 生 入 學 前 曾 修 習 會 計 學 ( 二 )6 學 分 ( 含 ) 以 上 且 成 績 及 格 者, 不 擋 修 會 計 學 ( 三 ) 及 審 計 學 之 第 1 學 期 課 程, 自 96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二 修 訂 後 先 修 科 目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6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八 : 會 計 系 98 學 年 度 擬 開 設 碩 士 班 暑 期 課 程 案, 提 請 討 論 ( 會 計 系 提 ) 40
4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擬 開 設 財 務 管 理 專 題 (1 學 分 ) 課 程, 由 林 谷 峻 老 師 授 課, 並 邀 請 姊 妹 校 Dr. Seyed M, Mehdian (University of Michigan-Flint) 與 學 生 進 行 交 流 二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由 會 計 系 專 簽 陳 核 提 案 九 : 統 計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統 計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 配 合 課 程 結 構 調 整, 調 降 必 修 學 分 數, 三 年 級 品 質 管 制 學 分 數 (2/2) 改 (0/3), 四 年 級 類 別 資 料 分 析 學 分 數 (2/2) 改 為 (3/0), 本 系 專 業 必 修 學 分 減 少 2 學 分 依 外 審 委 員 建 議 線 性 代 數 開 課 年 級 自 二 年 級 移 至 一 年 級 二 本 案 自 99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7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 統 計 系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必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統 計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 配 合 課 程 結 構 調 整, 調 降 必 修 學 分 數, 三 年 級 時 間 數 列 學 分 數 (0/3) 改 為 選 修, 本 系 專 業 必 修 學 分 減 少 3 學 分, 達 成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占 畢 業 學 分 數 比 重 百 分 之 七 十 上 限 之 規 定 比 例, 自 100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二 進 學 班 : 配 合 課 程 結 構 調 整, 調 降 必 修 學 分 數, 三 年 級 時 間 數 列 學 分 數 (0/3) 改 為 選 修, 本 系 專 業 必 修 學 分 減 少 3 學 分, 自 100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三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8 四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一 : 統 計 系 大 學 部 先 修 科 目 表 修 訂 案, 提 請 討 論 ( 統 計 系 提 ) 一 本 系 必 修 科 目 品 質 管 制 學 分 數 (2/2) 改 為 (0/3), 故 刪 除 品 質 管 制 第 1 學 期 成 績 40 分 以 上 ( 含 40 分 ) 才 可 修 讀 第 2 學 期 之 擋 修 規 定 二 本 案 自 99 學 年 度 之 入 學 新 生 起 適 用, 先 修 科 目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9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二 : 統 計 系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修 訂 案, 提 請 討 論 ( 統 計 系 提 ) 一 配 合 課 程 結 構 調 整, 刪 除 必 修 科 目 時 間 數 列 3 學 分, 自 100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二 修 訂 後 之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輔 系 應 修 科 目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10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三 : 統 計 系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必 修 科 目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統 計 系 提 ) 一 配 合 課 程 結 構 調 整, 調 降 必 修 學 分 數, 導 致 必 修 課 程 停 開 或 學 分 數 減 少, 停 開 之 必 修 科 目 由 本 系 選 修 科 目 替 代, 缺 修 學 分 數 由 本 系 選 修 學 分 數 補 足 二 本 規 定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四 : 運 管 系 必 修 科 目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運 管 系 提 ) 一 本 系 自 96 學 年 度 起 即 持 續 進 行 課 程 改 革, 逐 漸 降 低 必 修 學 分 數, 也 因 致 使 重 修 同 學 因 學 分 數 不 符 而 需 分 別 填 寫 替 代 科 目 申 請 表 送 教 務 處 審 核, 徒 增 困 擾 二 本 系 必 修 課 程 重 修 替 代 原 則 訂 定 如 下 表 : 原 必 修 科 目 名 稱 替 代 科 目 名 稱 備 註 說 明 會 計 學 ( 一 )M0339 (0/3) 會 計 學 ( 一 ) 補 修 1 學 期 者, 不 足 1 學 分 以 系 選 修 替 代, M0339(2/2) 微 積 分 S0328 (3/3) 微 積 分 S0328 (3/3) 微 積 分 S0328 (2/2) 補 修 2 學 期 者, 多 1 學 分 列 系 外 選 修 不 足 學 分 以 數 學 相 關 科 目 ( 由 系 主 任 認 定 ) 或 系 選 修 替 代, 僅 需 重 修 1 學 期 者 亦 同 41
4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大 眾 運 輸 及 捷 運 系 統 營 公 共 運 輸 M1923 (0/3) 運 M0019 (3/0) 交 通 行 政 法 規 行 政 法 M0130(3/3) 限 定 應 屆 畢 業 生 重 修 者, 補 1 學 期 即 可 M0523(3/0)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五 : 決 策 系 大 學 部 實 習 課 修 訂 案, 提 請 追 認 ( 決 策 系 提 ) 一 由 於 98 學 年 度 起 大 學 部 課 程 結 構 調 整, 部 分 必 修 課 程 實 習 課 被 取 消, 經 相 關 授 課 教 師 反 映 實 習 課 程 的 必 要 及 重 要 性, 已 專 簽 陳 報 核 准 二 本 系 98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必 修 實 習 課 時 數 分 配 表 及 核 准 簽 陳, 請 參 閱 附 件 11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追 認 通 過 決 議 : 追 認 通 過 提 案 十 六 : 決 策 系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重 修 或 補 修 規 定, 提 請 討 論 ( 決 策 系 提 ) 一 大 學 部 課 程 因 98 學 年 度 課 程 結 構, 調 整 部 分 必 修 課 程, 將 經 濟 學 3 學 分 (3/0) 修 改 為 4 學 分 (2/2); 管 理 數 學 由 4 學 分 (2/2) 調 整 為 2 學 分 ; 刪 除 民 法 概 要 抽 樣 方 法 ; 作 業 研 究 由 3 學 分 (3/0) 改 為 作 業 研 究 一 3 學 分 (3/0) 及 作 業 研 究 二 3 學 分 (0/3); 決 策 與 系 統 分 析 3 學 分 (0/3) 更 名 為 決 策 分 析 2 學 分 (0/2); 統 計 決 策 3 學 分 (0/3) 改 為 數 理 統 計 學 3 學 分 (3/0) 投 資 決 策 分 析 3 學 分 (0/3) 改 為 投 資 學 3 學 分 (0/3) 二 目 前 由 於 尚 有 學 生 不 及 格 需 重 修 或 轉 學 生 轉 入 修 課 問 題, 必 須 安 排 替 代 科 目 以 因 應 其 中 管 理 數 學 目 前 有 運 管 系 開 設 4 學 分 供 優 先 選 擇, 作 業 研 究 則 以 作 業 研 究 一 替 代 ; 抽 樣 方 法 統 計 決 策, 以 數 理 統 計 學 替 代 或 統 計 系 開 設 之 抽 樣 調 查 替 代 ; 決 策 與 系 統 分 析 由 決 策 分 析 替 代, 不 足 學 分 由 本 系 其 他 選 修 課 替 代 ; 投 資 決 策 分 析 由 投 資 學 替 代 三 替 代 科 目 以 學 生 修 習 年 度 之 科 目 名 稱 為 主, 不 足 學 分 數 由 本 系 其 他 選 修 科 目 替 代 替 代 課 程 對 照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12 四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七 : 管 理 學 院 及 各 系 98 及 99 學 年 度 選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本 院 及 各 系 提 ) 一 依 本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第 二 條 條 文 規 定, 各 級 委 員 會 務 必 確 實 審 議 開 課 ( 必 修 選 修 )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及 課 程 內 容, 如 有 異 動, 均 須 依 程 序 提 報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討 論 ; 選 修 科 目 如 與 前 一 學 年 度 開 課 不 同 者, 亦 屬 異 動 二 為 活 化 系 所 課 程, 本 院 及 各 系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碩 士 班 碩 專 班 博 士 班 98 及 99 學 年 度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及 異 動 原 因 請 參 閱 附 件 13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八 :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99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結 果, 提 請 討 論 ( 資 管 公 行 決 策 等 3 系 提 ) 一 各 系 99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共 計 15 科 送 請 外 審, 其 中 6 科 業 於 本 學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提 會 討 論 並 通 過 開 課, 另 9 科 提 本 次 會 議 討 論 二 資 管 公 行 及 決 策 等 3 系 針 對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業 依 程 序 提 系 課 委 會 及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如 下 : 審 查 結 果 序 號 開 課 系 別 新 設 科 目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審 查 人 1 審 查 人 2 1. 資 管 系 網 路 佈 建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2. 資 管 系 作 業 系 統 實 務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3. 資 管 系 形 式 語 言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4. 資 管 系 網 路 程 式 設 計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5. 公 行 系 行 政 救 濟 法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6. 公 行 系 國 家 責 任 法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7. 決 策 系 企 業 倫 理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8. 決 策 系 作 業 研 究 ( 一 )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9. 決 策 系 作 業 研 究 ( 二 )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三 上 述 9 科 99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暨 回 覆 意 見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14 42
4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四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十 九 :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結 果, 提 請 討 論 ( 會 計 資 管 運 管 公 行 決 策 5 系 提 ) 一 各 系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共 計 17 科 送 請 外 審, 各 系 針 對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業 依 程 序 提 系 課 委 會 及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如 下 : 序 號 開 課 系 別 新 設 科 目 審 查 結 果 審 查 人 1 審 查 人 2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1. 會 計 系 資 料 庫 管 理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2. 會 計 系 內 部 控 制 理 論 與 實 務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3. 會 計 系 國 際 會 計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4. 資 管 系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5. 資 管 系 進 階 網 路 程 式 設 計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6. 資 管 系 電 腦 繪 圖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7. 運 管 系 公 路 客 運 業 營 運 管 理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8. 運 管 系 倉 儲 與 庫 存 營 運 管 理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9. 運 管 系 交 通 事 故 鑑 定 與 分 析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10. 運 管 系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11. 公 行 系 行 政 發 展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12. 公 行 系 公 務 員 法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13. 決 策 系 數 理 統 計 學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14. 決 策 系 投 資 學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15. 決 策 系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推 薦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16. 決 策 系 決 策 分 析 推 薦 建 議 修 正 後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17. 決 策 系 計 畫 與 管 理 有 條 件 推 薦 不 推 薦 通 過 開 課 二 各 系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暨 回 覆 意 見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15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決 議 如 下 : ( 一 ) 編 號 第 17. 計 畫 與 管 理 由 決 策 系 提 報 改 善 資 料 送 請 教 務 處 再 送 第 3 人 審 查 ( 二 ) 其 餘 通 過 決 議 : 一 通 過 編 號 第 17. 計 畫 與 管 理 由 決 策 系 提 報 改 善 資 料 送 請 教 務 處 再 送 第 3 人 審 查 二 其 餘 通 過 提 案 二 十 :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99 學 年 度 申 請 開 設 遠 距 課 程 案, 提 請 討 論 ( 本 院 各 系 提 ) 一 依 本 校 遠 距 教 學 開 課 作 業 流 程, 各 課 程 需 經 課 委 會 通 過 後 送 學 教 中 心 遠 距 組 提 相 關 會 議 審 議 二 99 學 年 度 本 院 各 系 申 請 開 設 遠 距 課 程 共 計 20 科, 各 系 開 設 情 形 如 下 : 企 管 系 3 科 統 計 系 3 科 資 管 系 3 科 公 行 系 6 科 決 策 系 3 科 全 球 華 商 班 2 科 三 以 上 20 科 遠 距 課 程 開 課 科 目 名 稱 及 開 課 評 估 審 查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16 四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二 一 : 管 理 學 院 99 學 年 度 專 業 知 能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開 課 案, 提 請 討 論 ( 本 院 提 ) 一 依 本 校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施 行 規 則 及 本 校 專 業 知 能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 本 校 各 學 院 ( 不 含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 體 育 室 及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每 學 年 至 少 須 開 設 一 門 專 業 知 能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二 經 協 調 後, 本 院 99 學 年 度 專 業 知 能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仍 由 會 計 系 繼 續 開 報 稅 輔 導 與 服 務, 於 第 2 學 期 開 於 院 共 同 科, 由 院 支 援 1 學 分 三 另 請 公 行 系 先 行 規 劃 100 學 年 度 本 院 專 業 知 能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四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二 二 :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物 流 管 理 學 分 學 程 及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智 慧 運 輸 系 統 學 分 學 程 設 置 案, 提 請 討 論 ( 運 管 系 提 ) 一 運 管 系 自 92 學 年 度 即 已 設 立 物 流 管 理 及 智 慧 運 輸 系 統 兩 學 程, 學 生 除 修 習 相 關 課 程 學 分 43
4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外, 另 須 參 與 研 究 計 畫 相 關 研 討 ( 習 ) 會 及 業 界 實 習, 致 使 修 習 人 數 雖 不 少, 但 實 際 完 成 學 程 並 取 得 證 書 之 學 生 卻 不 多 二 依 97 學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委 員 之 建 議, 修 訂 此 二 學 程 為 學 分 學 程, 並 降 低 取 得 學 程 證 書 門 檻, 以 增 加 學 生 選 修 意 願 三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物 流 管 理 學 分 學 程 設 置 計 畫 書 及 實 施 規 則 草 案, 請 參 閱 附 件 17 四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智 慧 運 輸 系 統 學 分 學 程 設 置 計 畫 書 及 實 施 規 則 草 案, 請 參 閱 附 件 18 五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二 三 : 管 理 學 院 100 學 年 度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報 考 條 件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商 管 聯 合 碩 專 班 提 ) 一 為 提 升 競 爭 力 與 知 名 度, 並 有 利 於 招 生 及 參 與 外 界 具 公 證 性 之 雜 誌, 如 Cheers EMBA 專 刊 評 比, 建 議 100 學 年 度 各 所 EMBA 招 生 條 件 之 工 作 經 驗 由 2 年 修 正 為 3 年 二 本 案 並 將 提 EMBA 班 務 會 議 追 認, 俾 便 依 程 序 經 相 關 會 議 通 過 後 修 正 100 學 年 度 招 生 簡 章 EMBA 卓 越 管 理 組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企 業 經 營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公 共 政 策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系 所 名 額 管 科 所 40 名 企 管 系 40 名 會 計 系 25 名 公 行 系 20 名 資 管 系 18 名 報 考 條 件 ( 含 備 審 資 料 ) 修 改 後 (100 學 年 度 ) 一 資 格 條 件 : ( 具 備 下 列 2 項 條 件 之 一 者, 方 得 報 考 ) 1. 獲 學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力, 並 在 職 服 務 滿 3 年 者 2. 具 有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並 在 職 服 務 滿 1 年 者 二 備 審 資 料 : 1. 學 歷 證 件 歷 年 成 績 單 服 務 年 資 證 明 2. 自 傳 及 簡 歷 3. 研 讀 計 畫 書 4.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在 職 單 位 同 意 書 推 薦 函 ) 專 題 研 究 論 文 發 表 或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報 考 條 件 ( 含 備 審 資 料 ) 修 改 前 (99 學 年 度 ) 一 資 格 條 件 : ( 具 備 下 列 2 項 條 件 之 一 者, 方 得 報 考 ) 1. 獲 學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力, 並 在 職 服 務 滿 2 年 者 2. 具 有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並 在 職 服 務 滿 1 年 者 二 備 審 資 料 : 1. 學 歷 證 件 歷 年 成 績 單 服 務 年 資 證 明 2. 自 傳 及 簡 歷 3. 研 讀 計 畫 書 4.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在 職 單 位 同 意 書 推 薦 函 ) 專 題 研 究 論 文 發 表 或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提 案 二 四 : 企 管 系 100 學 年 度 招 生 名 額 總 量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企 管 系 提 ) 一 本 系 100 學 年 度 增 設 調 整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及 招 生 名 額 總 量 分 配 調 查 表 如 下 : 個 學 系 所 班 ( 組 ) 數 名 稱 考 試 分 發 名 額 大 學 部 人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甄 選 入 學 入 學 考 試 學 校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運 動 績 優 甄 試 名 額 小 計 申 請 外 加 原 住 民 名 額 進 修 學 士 班 名 額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名 額 甄 試 企 管 系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小 計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甄 試 入 學 考 試 逕 攻 讀 博 士 生 二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名 額 由 14 增 為 25, 以 利 分 組 本 系 碩 士 班 成 立 於 2001 年, 迄 今 已 屆 9 年, 每 年 報 考 人 數 眾 多 基 於 下 述 理 由 擬 提 報 增 加 招 生 名 額 : ( 一 ) 依 系 所 評 鑑 委 員 之 意 見, 認 為 本 系 碩 士 班 人 數 缺 乏 經 濟 規 模, 需 增 加 招 生 人 數 小 計 備 註 44
4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 二 ) 因 人 數 不 多, 考 量 開 課 所 需 基 本 人 數, 以 致 開 課 課 程 無 法 豐 富 多 元, 較 難 以 滿 足 企 管 之 專 業 養 成 要 求 ( 三 ) 本 系 配 合 目 前 企 管 發 展 趨 勢, 擬 於 人 數 增 加 至 一 定 規 模 後 申 請 分 組 為 產 業 管 理 與 企 業 功 能 兩 組 研 究 領 域, 以 符 時 代 潮 流 ( 四 ) 目 前 企 管 仍 為 產 業 人 力 需 求 之 主 要 領 域, 每 年 報 考 人 數 都 為 各 校 領 先 系 所 之 一, 顯 見 市 場 需 求 極 大, 招 生 應 無 問 題 ( 五 ) 增 加 招 生 名 額 可 略 微 提 高 錄 取 率, 使 報 考 者 不 致 因 為 錄 取 率 極 低 而 卻 步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決 議 : 一 通 過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名 額 由 14 名 增 為 25 名 二 大 學 部 及 進 學 班 減 招 名 額, 俟 學 校 政 策 公 布 後 各 系 再 一 併 提 下 次 會 議 討 論 提 案 二 五 : 企 管 系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日 間 部 進 學 班 碩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企 管 系 提 ) 一 企 管 系 100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分 發 招 生 簡 章 修 訂 如 下 : 學 系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項 目 及 標 準 指 定 考 試 採 計 科 目 及 加 權 方 式 同 分 參 酌 方 式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國 文 X 英 文 X 數 學 乙 X 歷 史 x1.0 地 理 x1.0 1 英 文 二 企 管 系 100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新 生 筆 試 入 學 ( 指 考 聯 招 ) 招 生 簡 章 修 訂 如 下 : 系 別 ( 代 碼 ) 招 生 名 額 採 計 科 目 比 重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0081) 1. 國 文 2. 英 文 3. 數 學 乙 英 文 2. 國 文 3. 數 學 乙 三 企 管 系 碩 士 班 100 學 年 度 招 生 簡 章 修 訂 如 下 :( 依 本 系 自 我 評 鑑 時 委 員 意 見 辦 理 ) 招 生 名 額 甄 試 一 般 考 試 科 目 比 重 各 系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英 文 2. 管 理 學 3. 經 濟 學 統 計 學 (2 選 1) 一 獲 學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力 者 二 各 選 考 科 目 之 錄 取 人 數, 按 選 考 該 科 人 數 佔 總 報 考 人 數 之 比 例 分 配 三 相 關 資 訊 請 查 閱 本 系 網 頁 之 招 生 資 訊 網 址 : 四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二 六 : 會 計 系 100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會 計 系 提 ) 一 由 於 高 階 會 計 專 業 人 才 市 場 需 求 頗 大, 且 本 系 碩 士 班 近 三 年 一 般 生 錄 取 率 在 9% 以 下, 甄 試 生 錄 取 率 在 20% 以 下, 報 到 率 均 為 100%, 故 擬 增 加 招 生 名 額 近 三 年 招 生 情 形 如 下 表 : 一 般 生 甄 試 生 碩 士 班 / 學 年 度 報 名 人 數 正 取 人 數 錄 取 率 報 到 人 數 報 到 率 報 名 人 數 正 取 人 數 錄 取 率 報 到 人 數 報 到 率 整 體 報 到 率 % % % 3 75% 100% % % % 4 100% 100% % % % 4 100% 100% 45
4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 二 會 計 系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修 訂 如 下 :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比 重 各 系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般 英 文 1 獲 學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力 者 中 級 會 計 學 3.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2 2 三 會 計 系 碩 士 班 甄 試 入 學 修 訂 如 下 : 名 額 資 格 條 件 備 審 資 料 甄 試 方 式 比 重 成 績 方 式 備 註 4 30% 5 40% 大 學 畢 業 或 同 等 學 力 一 研 讀 計 畫 書 1 份 二 歷 年 成 績 單 1 份 三 推 薦 函 2 封 四 簡 歷 1 份 五 其 他 相 關 個 人 優 異 資 料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 1. 英 文 2. 會 計 學 ( 中 級 會 計 學 佔 50%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佔 50%) 三 面 試 四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二 七 : 決 策 系 修 訂 100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甄 試 招 生 資 格 條 件 案, 提 請 討 論 ( 決 策 系 提 ) 一 99 學 年 度 管 科 所 碩 士 班 甄 試 招 生 之 資 格 條 件 為 大 學 相 關 學 系 或 具 同 等 學 力 者, 為 吸 引 更 多 優 秀 人 才 報 考,100 學 年 度 之 資 格 條 件 擬 修 訂 為 大 學 畢 業 或 具 同 等 學 力 者 二 99 學 年 度 管 科 所 博 士 班 甄 試 招 生 之 資 格 條 件 為 相 關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畢 業, 為 吸 引 更 多 優 秀 人 才 報 考,100 學 年 度 之 資 格 條 件 擬 修 訂 為 碩 士 班 畢 業 或 具 同 等 學 力 者 三 本 案 業 經 本 院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 ) 通 過 提 案 二 八 :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修 訂 案, 提 請 討 論 ( 本 院 各 系 提 ) 一 本 院 業 將 教 師 出 席 校 內 外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列 入 院 級 教 師 升 等 規 則 中 教 學 考 評 項 目 之 加 分 細 項 條 文 內 容 為 : 出 席 校 內 外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每 次 加 1 分 ( 參 加 校 外 者, 需 有 證 明 文 件 ) 二 各 系 擬 配 合 將 該 條 文 列 入 系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中 教 學 評 分 準 則 之 加 分 細 項, 各 系 修 訂 後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請 參 閱 附 件 19 提 案 二 九 : 建 議 指 導 研 究 生 之 教 師 及 新 進 教 師 宜 減 授 授 課 鐘 點, 以 減 輕 授 課 負 擔, 提 升 研 究 質 量 ( 會 計 系 提 ) 一 經 透 過 電 話 及 網 頁 查 詢 數 所 私 立 大 學 教 師 減 授 鐘 點 辦 法 如 下 : 學 校 減 授 鐘 點 規 則 輔 仁 大 學 新 進 二 年 內 且 於 三 年 內 獲 有 博 士 學 位 之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得 減 少 基 本 授 課 鐘 點 2 小 時 最 多 獎 勵 二 年 靜 宜 大 學 新 進 教 師 每 週 得 減 授 3 個 鐘 點 為 期 至 多 二 年 中 原 大 學 以 前 一 學 年 度 指 導 畢 業 之 碩 士 碩 專 及 博 士 生 人 數 計 算,4 至 6 人 得 申 請 當 學 年 度 減 授 鐘 點 一 時 數, 但 每 一 學 年 度 上 下 學 期 以 各 減 免 一 時 數 為 限 東 吳 大 學 初 任 該 校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三 年 內 每 學 期 減 授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3 小 時 至 多 五 年 逢 甲 大 學 大 同 大 學 新 進 副 教 授 二 年 內 每 學 期 得 減 授 鐘 點 2 小 時 ; 新 進 助 理 教 授 三 年 內 每 學 期 得 減 授 鐘 點 2 小 時 指 導 研 究 生 及 大 學 部 專 題 得 計 入 授 課 鐘 點, 計 算 方 式 為 0.4 博 士 生 人 數 +0.3 碩 士 生 人 數 +0.2 大 學 部 專 題 人 數 ( 含 延 畢 生 ) 二 本 案 業 經 會 計 系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 ) 決 議 提 院 務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 建 請 人 事 室 研 議 可 行 方 案 提 案 三 十 : 本 校 對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及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提 請 討 論 ( 本 院 提 ) 一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院 長 會 議 學 術 副 校 長 指 示 : 校 長 交 下 98 年 11 月 6 日 中 國 時 報 之 剪 報, 標 題 為 : 科 技 顧 問 建 議 大 學 : 培 養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包 括 : 生 技 觀 光 綠 能 文 創 醫 % 46
4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療 農 業, 有 關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的 需 求 本 校 對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請 各 院 研 議 並 列 入 院 務 會 議 討 論 二 本 案 各 系 可 就 課 程 設 計 或 研 究 生 論 文 研 究 方 向 去 加 以 思 考 ( 例 如 : 統 計 系 可 就 生 技 及 醫 療 面 向 ), 剪 報 內 容 請 參 閱 附 件 20 決 議 : 請 各 系 參 考 該 系 的 教 育 目 標 及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去 設 計 適 當 之 課 程, 並 鼓 勵 研 究 生 進 行 相 關 的 研 究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 肆 陳 學 術 副 校 長 致 詞 今 天 是 我 參 加 過 開 會 時 間 最 長 的 院 務 會 議, 讓 我 印 象 非 常 深 刻, 會 議 討 論 內 容 都 很 有 意 義, 有 些 優 點 可 做 為 其 他 學 院 的 榜 樣, 所 以 我 也 希 望 都 能 全 程 聽 完 以 下 有 幾 件 事 情 特 別 利 用 此 機 會 向 大 家 報 告 本 學 年 度 (98/1) 開 始 第 一 次 實 施 的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在 各 系 導 師 充 分 支 持 下 已 經 順 利 完 成, 這 是 本 校 關 心 大 一 新 生 學 習 的 用 心, 藉 由 檢 討 會 持 續 改 善, 希 望 可 以 讓 每 年 的 新 生 能 儘 快 進 入 大 學 的 學 習 環 境, 感 謝 各 位 導 師 的 支 持 和 努 力,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將 會 繼 續 執 行 學 生 在 學 校 的 培 養, 將 會 影 響 將 來 在 社 會 的 表 現, 更 會 影 響 學 校 的 聲 望 和 將 來 的 發 展 近 年 招 生 所 面 臨 的 困 難 將 會 加 劇, 研 究 所 招 生 尤 其 是 首 當 其 衝, 因 為 公 立 大 學 招 生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相 對 地, 私 立 學 校 的 招 生 就 會 受 到 擠 壓, 雖 然 有 些 同 仁 會 期 待 招 收 陸 生, 但 遠 水 救 不 了 近 火, 目 前 雖 然 本 校 尚 無 立 即 危 機, 但 希 望 各 位 主 任 老 師 們 都 能 為 學 校 多 做 宣 傳 工 作, 過 去 招 生 的 任 務 由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負 責, 不 須 多 費 心 力 學 生 即 會 自 動 來 報 考, 但 目 前 情 勢 已 經 逐 漸 改 變 了, 這 幾 年 來 研 究 所 招 生 人 數 逐 年 在 下 降 中, 尤 其 是 就 業 不 容 易 的 系 所, 招 生 將 會 更 加 困 難, 學 校 不 希 望 因 為 招 生 困 難 導 致 系 所 減 班 或 停 招, 而 影 響 到 老 師 職 員 的 就 業 因 此 大 家 要 一 起 努 力, 號 召 眾 多 校 友 的 力 量 協 助 招 生 廣 告, 老 師 們 共 同 主 動 出 擊 是 有 必 要, 拜 託 各 位 老 師 要 未 雨 綢 繆 雖 然 本 校 才 剛 完 成 通 過 系 所 評 鑑, 但 緊 接 著 是 100 年 度 的 校 務 評 鑑, 本 校 可 能 在 今 年 底 或 明 年 上 半 年 來 臨, 校 務 評 鑑 也 需 要 大 家 的 努 力 提 供 正 確 和 及 時 的 資 料, 以 爭 取 好 成 績, 評 鑑 成 績 優 良 可 以 讓 學 校 名 利 雙 收, 雖 然 評 鑑 項 目 中 教 育 部 的 規 定 有 時 會 讓 系 主 任 助 理 和 老 師 們 很 困 擾, 不 過, 我 們 務 必 要 配 合, 符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例 如, 最 近 讓 大 家 困 擾 的 新 版 教 學 計 畫 表 填 報 格 式, 這 就 是 為 了 配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所 做 的 更 新 ; 又 如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100% 上 傳 是 教 育 部 要 求 申 請 卓 越 計 畫 的 基 本 門 檻, 否 則 沒 有 資 格 申 請 教 育 部 計 畫 經 費 補 助 學 校 許 多 新 制 度 或 新 政 策 推 動 時, 期 待 各 位 主 任 多 與 老 師 溝 通 說 明, 若 不 了 解 或 是 有 意 見 時, 請 老 師 來 找 我, 我 將 會 詳 細 說 明 讓 他 了 解, 我 們 是 生 命 共 同 體, 有 了 這 種 體 認, 相 信 老 師 們 都 能 配 合 學 校 執 行 推 動 最 近 一 次 ( 一 月 ) 公 佈 的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中 的 雖 然 學 術 出 版 檔 案 和 學 術 文 章 被 引 用 述 兩 等 項 目 提 升 外, 但 是 在 網 頁 數 量 網 頁 能 見 度 均 下 滑, 希 望 各 系 所 極 力 加 強 網 頁 更 新, 爭 取 網 頁 曝 光 度, 特 別 是 中 英 文 網 頁 的 資 料, 請 各 系 所 要 隨 時 更 新 網 頁, 尤 其 是 首 頁 的 最 新 消 息, 很 多 單 位 還 放 著 去 年 的 訊 息, 希 望 能 立 即 更 新 各 系 所 英 文 網 頁 可 透 過 相 關 單 位 協 助 美 化, 英 文 網 頁 也 是 評 鑑 的 項 目 之 一, 有 評 鑑 就 有 排 名, 排 名 的 好 壞 會 影 響 招 生, 這 些 都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本 校 有 超 過 21 萬 校 友, 分 布 各 階 層 和 世 界 各 地, 希 望 借 重 校 友 的 力 量, 協 助 學 生 學 習 和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因 此 配 合 60 週 年 校 慶 開 始 啟 動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各 系 所 可 藉 著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捐 課 演 講, 提 供 經 驗 傳 承, 學 弟 妹 分 享 人 生 閱 歷 校 友 傑 出 的 表 現, 學 生 會 感 受 到 校 友 良 好 的 表 現, 增 加 他 們 學 習 的 信 心, 提 升 學 習 風 氣 各 系 所 從 現 在 就 可 開 始, 進 行 這 項 宣 傳 和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演 講 活 動, 每 學 期 邀 請 3 至 5 位 校 友 返 校 演 講, 每 學 年 持 續 推 動, 讓 學 生 受 益, 將 會 達 到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目 標 在 院 務 會 議 中, 貴 院 在 提 升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所 訂 的 目 標 值 和 達 成 值 量 化 部 份 做 得 很 具 體, 足 可 為 其 他 學 院 的 榜 樣, 希 望 管 理 學 院 也 能 針 對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訂 下 目 標 值 並 追 蹤 達 成 值, 這 些 計 畫 的 執 行 對 於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也 都 是 彼 此 環 環 相 扣 各 系 所 即 將 進 行 99 學 年 度 的 教 師 評 審 作 業, 學 校 對 助 理 教 授 的 8 年 條 已 進 入 第 4 年, 為 了 加 強 助 理 教 授 的 研 究, 我 們 也 在 策 略 型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給 予 部 份 經 費 補 助, 這 是 學 校 的 美 意, 希 望 助 理 教 授 能 儘 快 升 等, 以 免 影 響 將 來 他 們 在 本 校 的 繼 續 任 職 機 會 ; 期 待 各 系 所 在 新 聘 教 師 時 要 慎 選 具 研 究 潛 力 的 年 輕 教 師, 對 於 系 所 評 鑑 和 校 務 評 鑑 均 將 是 重 要 表 現 指 標 之 一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部 分, 今 年 也 做 了 重 要 改 革, 在 分 數 統 計 時, 扣 除 了 缺 課 太 多 被 扣 考 的 學 生 評 量 分 數, 也 扣 除 評 量 太 高 及 太 低 的 極 端 分 數, 這 將 使 得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更 為 公 平 合 理, 也 能 避 免 教 師 的 困 擾 這 不 僅 是 多 年 來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的 重 大 改 革,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具 體 成 果 教 育 部 非 常 鼓 勵 各 校 廣 設 學 分 學 程, 本 校 目 前 共 設 有 23 個 學 分 學 程, 其 中 管 理 學 院 就 有 12 個, 今 天 又 提 出 增 設 2 個, 非 常 感 謝 管 理 學 院 的 配 合 ; 教 育 部 希 望 廣 設 學 分 學 程 的 目 的,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就 業 競 爭 力, 管 理 學 院 在 這 方 面 的 努 力, 真 的 也 是 其 他 學 院 學 習 的 學 院 47
4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本 校 實 施 英 檢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已 是 第 二 年, 請 各 系 提 醒 學 生 儘 快 通 過 英 檢, 對 於 今 年 還 未 通 過 的 研 二 同 學, 務 必 提 醒 他 們 選 修 進 修 英 文, 否 則, 無 法 順 利 拿 到 畢 業 證 書 尤 其 英 檢 通 過 人 數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一 項 考 核, 因 此, 各 系 所 請 務 必 鼓 勵 學 生 加 強 英 語 能 力 通 識 核 心 課 程 架 構 已 重 新 調 整, 因 此, 有 些 核 心 課 程 會 有 異 動, 對 於 尚 未 修 完 或 重 修 通 識 核 心 課 程 的 學 生, 有 些 學 生 可 能 不 了 解 異 動 狀 況, 所 以 請 各 系 要 主 動 予 以 關 切, 請 各 系 儘 量 想 辦 法 協 助 他 們 解 決 選 課 問 題 最 後, 謝 謝 管 理 學 院 所 有 主 管 老 師 及 系 所 工 作 同 仁, 由 於 您 們 共 同 的 努 力 才 有 如 此 良 好 的 績 效, 希 望 大 家 繼 續 再 加 油 伍 散 會 (16:00) 48
5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22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2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驚 聲 大 樓 3 樓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席 : 戴 萬 欽 院 長 紀 錄 : 朱 惠 卿 鄭 惠 文 列 席 指 導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出 列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非 常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助 理 及 同 學 撥 冗 參 加 本 學 期 第 一 次 院 務 會 議 歡 迎 本 學 期 至 美 洲 研 究 所 擔 任 傅 爾 布 萊 教 授 羅 德 之 博 士 ( 二 )98 年 度 歲 末 聯 歡 會 由 本 院 邀 請 教 育 學 院 合 辦, 已 於 1 月 28 日 圓 滿 落 幕, 感 謝 本 院 同 仁 熱 情 表 演 ( 三 ) 2010 台 灣 與 世 界 關 係 研 討 會 已 於 3 月 3 日 舉 辦, 會 中 發 表 11 篇 論 文, 請 發 表 論 文 之 教 師 於 5 月 3 日 前 將 修 改 後 之 論 文 檔 案 送 院, 以 利 準 備 出 版 相 關 事 宜 ( 四 ) 本 院 與 上 海 國 際 問 題 研 究 院 合 辦 第 14 屆 會 議, 預 訂 6 月 27 日 於 上 海 舉 行, 主 題 為 安 定 與 互 惠 的 展 望 各 所 請 推 薦 一 名 教 師 與 會 並 提 供 論 文, 論 文 全 文 約 5,000 字 4 月 30 日 前 各 所 提 出 與 會 教 師 姓 名 及 論 文 題 目 論 文 全 文 檔 案 請 於 5 月 28 日 前 傳 送 至 本 院 ( 五 ) 本 院 申 請 教 師 精 進 教 學 專 業 成 長 國 際 關 係 與 國 際 經 濟 理 論 社 群, 已 奉 校 長 核 准, 本 社 群 有 11 位 老 師 加 入, 計 畫 舉 辦 4 場 活 動 第 一 次 活 動 已 於 3 月 5 日 舉 行 ( 六 ) 本 校 與 美 國 美 利 堅 大 學 今 年 年 會 因 美 利 堅 大 學 行 程 較 緊 湊, 今 年 暫 不 和 本 院 合 辦 會 議 本 院 正 尋 求 其 他 方 案 舉 辦 會 議, 包 括 和 美 國 華 府 其 他 大 學 合 作 ( 七 ) 依 99 年 1 月 15 日 學 術 副 校 長 召 開 院 長 會 議, 其 中 主 席 報 告 事 項 如 下, 請 各 所 配 合 辦 理 : 1. 本 校 實 施 助 理 教 授 8 年 條 款 已 進 入 第 4 年, 請 老 師 們 積 極 準 備 辦 理 升 等 ; 若 需 要 的 話, 請 助 理 教 授 提 出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中 的 策 略 型 計 畫, 給 予 必 要 的 協 助 2. 請 各 所 配 合 本 校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即 將 推 動 之 智 慧 大 樹 計 畫, 發 動 校 友 ( 出 錢 或 出 力 ) 之 捐 課 活 動, 返 校 演 講 或 授 課 該 項 活 動 實 施 成 效 將 列 入 系 所 評 鑑 ( 八 ) 為 配 合 98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之 規 定, 資 料 填 報 以 年 度 為 基 準, 修 正 本 校 教 學 單 位 KPI 目 標 值 由 學 年 度 填 列 改 為 以 年 度 填 列 ; 99 年 度 起 每 年 考 核 2 次 (6 月 30 日 及 12 月 31 日 ) ( 九 ) 依 學 副 室 98 年 10 月 15 日 OA 來 文 指 示 辦 理 本 院 及 各 所 加 強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績 效 考 核 如 附 件 1 請 各 所 積 極 辦 理 並 已 排 入 今 天 之 討 論 議 案 ( 十 ) 依 第 113 次 行 政 會 議 校 長 指 示, 請 各 所 仔 細 閱 讀 評 鑑 報 告 書, 希 望 大 家 繼 續 保 持 優 點, 持 續 改 善 建 議 事 項, 逐 條 檢 討, 並 列 出 追 蹤 進 度 表, 一 年 務 必 完 成 改 善 機 制 本 院 各 所 評 鑑 改 善 計 畫 表 如 附 件 2, 請 本 院 各 所 依 改 善 計 畫 執 行, 並 於 今 年 6 月 30 日 及 12 月 31 日 前 提 報 改 善 情 形 ( 十 一 ) 配 合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推 動 兩 性 平 等, 宣 導 身 體 自 主 概 念, 如 有 申 訴 事 宜, 請 本 院 同 學 在 校 內 提 出, 請 求 信 任 的 師 長 協 助, 並 應 儘 早 提 出, 及 早 遏 止, 以 免 造 成 遺 憾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案 ( 一 ) 通 過 本 院 各 所 所 務 會 議 設 置 規 則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已 於 2 月 24 日 經 校 長 核 定 ( 二 ) 通 過 美 洲 所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美 洲 研 究 所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條 文 修 正 案 亞 洲 所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亞 洲 研 究 所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條 文 修 正 案 ( 三 ) 通 過 歐 洲 研 究 所 邀 請 歐 洲 學 者 Dr. Fraser Cameron 擔 任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淡 江 講 座 教 授 ( 四 ) 通 過 亞 洲 研 究 所 日 本 研 究 組 ( 含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97 學 年 度 ( 含 ) 以 前 入 學 之 學 生 得 於 畢 業 證 書 系 所 名 稱 欄 加 註 原 舊 所 名 稱 ( 五 ) 通 過 亞 洲 研 究 所 修 訂 淡 江 大 學 亞 洲 研 究 所 日 本 研 究 組 研 究 生 成 果 發 表 及 通 過 各 項 檢 定 獎 勵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亞 洲 研 究 所 日 本 研 究 組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實 施 規 則 及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亞 洲 研 究 所 東 南 亞 研 究 組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檢 定 畢 業 門 檻 實 施 規 則 ( 六 ) 通 過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與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當 代 中 國 研 究 中 心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國 際 關 係 與 地 區 發 展 研 究 所 簽 定 學 術 交 流 和 合 作 協 議 ( 七 ) 通 過 歐 洲 所 美 洲 所 戰 略 所 及 陸 研 所 98 學 年 度 部 份 課 程 異 動 ( 八 ) 通 過 亞 洲 研 究 所 日 本 研 究 組 可 承 認 之 跨 組 選 修 學 分 數 案 49
5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貳 提 案 討 論 提 案 一 : 有 關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的 需 求, 本 校 對 產 學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提 請 討 論 (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提 ) 一 依 99 年 1 月 15 日 學 術 副 校 長 召 開 之 院 長 會 議, 主 席 報 告 ( 五 ) 辦 理 校 長 交 下 98 年 11 月 6 日 中 國 時 報 之 剪 報, 標 題 為 科 技 顧 問 建 議 大 學 : 培 養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如 附 件 二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包 括 : 生 物 科 技 觀 光 旅 遊 綠 色 能 源 醫 療 照 護 精 緻 農 業 及 文 化 創 意 三 請 討 論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的 需 求, 本 校 對 人 才 需 求 的 培 育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決 議 : 一 陸 研 所 擬 與 中 華 港 澳 之 友 協 會 及 中 華 民 國 兩 岸 文 教 研 究 學 會, 訂 定 產 學 合 作 提 供 學 生 實 習 機 會 未 來 各 所 亦 請 逐 步 規 畫 產 學 合 作 的 計 畫 二 請 各 所 研 提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與 各 所 人 才 培 育 產 學 合 作 之 方 向 提 案 二 : 本 院 各 所 如 何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之 作 法 及 具 體 措 施, 提 請 討 論 ( 各 所 提 ) 請 參 考 附 件 1 請 各 所 於 期 末 院 務 會 議 中 報 告 通 過 英 檢 人 數 提 案 三 : 審 議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條 文 修 正 案 ( 陸 研 所 提 ) 一 本 校 教 師 升 等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已 於 98 年 6 月 12 日 室 秘 法 字 第 號 函 公 布 二 依 本 院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修 正 陸 研 所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相 關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草 案 如 附 件 3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陸 研 所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四 : 本 院 各 所 課 程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各 所 提 ) 一 歐 洲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課 程 調 整 如 附 件 4 二 美 洲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課 程 調 整 如 附 件 4 三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課 程 調 整 如 附 件 4 四 亞 洲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課 程 調 整 如 附 件 4 五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課 程 調 整 如 附 件 4 六 本 案 業 經 歐 洲 所 美 洲 所 戰 略 所 亞 洲 所 及 陸 研 所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及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3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送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議 提 案 五 :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院 共 同 科 課 程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提 ) 一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99 學 年 度 課 程 異 動 如 附 件 4 二 本 案 業 經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3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送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議 提 案 六 : 亞 洲 研 究 所 日 本 研 究 組 擬 修 改 經 貿 領 域 與 法 政 領 域 最 低 選 修 學 分 數, 提 請 討 論 一 亞 洲 所 日 本 組 之 經 貿 領 域 與 法 政 領 域 原 最 低 選 修 學 分 數 為 4 學 分, 擬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提 高 為 18 學 分, 即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學 分 數 ( 畢 業 學 分 數 為 32 學 分 ) 必 須 是 碩 士 論 文 的 相 關 領 域 二 本 案 業 經 亞 洲 研 究 所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及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3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 肆 學 術 副 校 長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指 導 致 詞 本 校 60 週 年 校 慶 慶 祝 活 動 業 已 陸 續 展 開, 各 學 院 學 術 活 動 的 研 討 會 所 邀 請 的 外 賓 名 單, 已 在 上 週 請 相 關 籌 備 會 提 供, 以 做 為 學 術 活 動 的 進 度 追 蹤 系 所 評 鑑 的 報 告 中, 評 鑑 委 員 提 供 的 改 善 意 見, 請 各 所 務 必 具 體 地 回 應, 若 短 期 內 無 法 改 善, 也 需 要 定 期 改 善 的 規 劃, 以 利 追 蹤, 作 為 下 一 次 系 所 評 鑑 的 佐 證 資 料 雖 然 本 校 才 剛 完 成 通 過 系 所 評 鑑, 但 緊 接 50
5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著 是 100 年 度 的 校 務 評 鑑, 本 校 可 能 在 今 年 底 或 明 年 上 半 年 來 臨, 校 務 評 鑑 也 需 要 大 家 的 努 力 提 供 正 確 和 及 時 的 資 料, 以 爭 取 好 成 績, 評 鑑 成 績 優 良 可 以 讓 學 校 名 利 雙 收, 雖 然 評 鑑 項 目 中 教 育 部 的 規 定 有 時 會 讓 系 主 任 助 理 和 老 師 們 很 困 擾, 不 過, 我 們 務 必 要 配 合, 符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例 如, 最 近 讓 大 家 困 擾 的 新 版 教 學 計 畫 表 填 報 格 式, 這 就 是 為 了 配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所 做 的 更 新 ; 又 如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100% 上 傳 是 教 育 部 要 求 申 請 卓 越 計 畫 的 基 本 門 檻, 否 則 沒 有 資 格 申 請 教 育 部 計 畫 經 費 補 助 學 校 許 多 新 制 度 或 新 政 策 推 動 時, 期 待 各 位 主 任 多 與 老 師 溝 通 說 明, 若 不 了 解 或 是 有 意 見 時, 請 老 師 來 找 我, 我 將 會 詳 細 說 明 讓 他 了 解, 我 們 是 生 命 共 同 體, 有 了 這 種 體 認, 相 信 老 師 們 都 能 配 合 學 校 執 行 推 動 配 合 慶 祝 60 週 年 校 慶, 開 始 啟 動 智 慧 大 樹 -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策 動 校 友 力 量, 行 動 協 助 學 生 學 習 和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 本 校 有 超 過 21 萬 校 友, 分 布 各 階 層 和 世 界 各 地, 希 望 借 重 校 友 的 力 量, 因 此 配 合 60 週 年 校 慶 開 始 啟 動 智 慧 大 樹 -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各 系 所 可 藉 著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捐 課 演 講, 提 供 經 驗 傳 承, 讓 學 弟 妹 分 享 校 友 的 人 生 閱 歷 校 友 傑 出 的 表 現, 學 生 會 感 受 到 校 友 良 好 的 表 現, 增 加 他 們 學 習 的 信 心, 提 升 學 習 風 氣 各 系 所 從 現 在 就 可 開 始, 進 行 這 項 宣 傳 和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演 講 活 動, 希 望 每 學 年 各 系 可 邀 請 3-5 位 或 更 多 傑 出 校 友 回 校 演 講, 並 將 演 講 過 程 錄 影, 上 傳 至 資 訊 平 台, 讓 無 法 親 至 現 場 聽 演 講 的 學 生 家 長 等 都 可 以 加 以 利 用 產 學 合 作 與 校 外 實 習 亦 是 今 年 校 長 指 示 的 重 點, 透 過 智 慧 大 樹 - 萬 人 捐 課 活 動, 希 望 很 快 會 有 具 體 的 成 果, 校 長 應 該 會 要 各 院 每 一 學 期 提 出 一 些 KPI 指 標 最 近 一 次 ( 一 月 ) 公 佈 的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中 的 雖 然 學 術 出 版 檔 案 和 學 術 文 章 被 引 用 數 量 等 項 目 提 升 外, 但 是 在 網 頁 數 量 網 頁 能 見 度 均 下 滑, 希 望 各 系 所 極 力 加 強 網 頁 更 新, 爭 取 網 頁 曝 光 度, 特 別 是 中 英 文 網 頁 的 資 料, 請 各 系 所 要 隨 時 更 新 網 頁, 尤 其 是 首 頁 的 最 新 消 息, 很 多 單 位 還 放 著 去 年 的 訊 息, 希 望 能 立 即 更 新 各 系 所 英 文 網 頁 可 透 過 相 關 單 位 協 助 美 化, 英 文 網 頁 也 是 評 鑑 的 項 目 之 一, 有 評 鑑 就 有 排 名, 排 名 的 好 壞 會 影 響 招 生, 這 些 都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近 年 招 生 所 面 臨 的 困 難 將 會 加 劇, 研 究 所 招 生 尤 其 是 首 當 其 衝, 因 為 公 立 大 學 招 生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相 對 地, 私 立 學 校 的 招 生 就 會 受 到 擠 壓, 目 前 雖 然 本 校 尚 無 立 即 危 機, 但 希 望 各 位 所 長 老 師 們 都 能 為 學 校 多 做 宣 傳 工 作, 過 去 招 生 的 任 務 由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負 責, 不 須 多 費 心 力 學 生 即 會 自 動 來 報 考, 但 目 前 情 勢 已 經 逐 漸 改 變 了, 這 幾 年 來 研 究 所 招 生 人 數 逐 年 在 下 降 中, 尤 其 是 就 業 不 容 易 的 系 所, 招 生 將 會 更 加 困 難, 學 校 不 希 望 因 為 招 生 困 難 導 致 系 所 減 班 或 停 招, 而 影 響 到 老 師 職 員 的 就 業 因 此 大 家 要 一 起 努 力, 號 召 眾 多 校 友 的 力 量 協 助 招 生 廣 告, 老 師 們 共 同 主 動 出 擊 是 有 必 要, 拜 託 各 位 老 師 要 未 雨 綢 繆 各 系 所 即 將 進 行 99 學 年 度 的 教 師 評 審 作 業, 學 校 對 助 理 教 授 的 8 年 條 款 已 進 入 第 4 年, 為 了 加 強 助 理 教 授 的 研 究, 我 們 也 在 策 略 型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給 予 部 份 經 費 補 助, 這 是 學 校 的 美 意, 希 望 助 理 教 授 能 儘 快 升 等, 以 免 影 響 將 來 他 們 在 本 校 的 繼 續 任 職 機 會 ; 期 待 各 系 所 在 新 聘 教 師 時 要 慎 選 具 研 究 潛 力 的 年 輕 教 師, 對 於 系 所 評 鑑 和 校 務 評 鑑 均 將 是 重 要 表 現 指 標 之 一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部 分, 今 年 也 做 了 重 要 改 革, 在 分 數 統 計 時, 扣 除 了 缺 課 太 多 被 扣 考 的 學 生 評 量 分 數, 也 扣 除 評 量 太 高 及 太 低 的 極 端 分 數, 這 將 使 得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更 為 公 平 合 理, 也 能 避 免 教 師 的 困 擾 這 不 僅 是 多 年 來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的 重 大 改 革,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具 體 成 果 本 校 實 施 英 檢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已 是 第 二 年, 請 各 系 提 醒 學 生 儘 快 通 過 英 檢, 對 於 今 年 還 未 通 過 的 研 二 同 學, 務 必 提 醒 他 們 選 修 進 修 英 文, 否 則, 無 法 順 利 拿 到 畢 業 證 書 尤 其 英 檢 通 過 人 數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一 項 考 核, 因 此, 各 系 所 請 務 必 鼓 勵 學 生 加 強 英 語 能 力 感 謝 院 長 各 位 所 長 老 師 和 行 政 同 仁 的 支 持, 讓 校 務 整 體 順 利 推 動, 將 來 面 臨 的 校 務 評 鑑 和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更 期 待 大 家 繼 續 支 持 伍 散 會 (13:45) 51
5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17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1 時 10 分 至 2 時 3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體 育 館 SG319 會 議 室 主 席 : 高 院 長 熏 芳 紀 錄 : 陳 娟 心 劉 育 惠 列 席 指 導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 請 假 ) 出 列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恭 喜 本 院 教 科 系 鄭 宜 佳 助 理 教 授 及 課 程 所 黃 儒 傑 助 理 教 授 之 升 等 副 教 授 案 已 通 過 校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核, 人 事 室 將 辦 理 報 送 教 育 部 ( 二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本 院 人 事 異 動 : 1. 本 院 研 究 助 理 劉 香 誼 小 姐 因 考 取 公 職, 將 於 99 年 4 月 1 日 起 離 職 2. 通 核 中 心 新 聘 約 聘 助 理 孫 珮 娟 小 姐 自 99 年 2 月 1 日 起 到 校 服 務 ( 三 ) 恭 喜 本 院 9 位 助 理 教 授 獲 99 學 年 度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之 策 略 型 計 畫 案 補 助, 包 括 : 陳 建 甫 老 師 10 萬 蔡 秉 燁 老 師 8 萬 2,000 陳 錫 珍 老 師 10 萬 紀 舜 傑 老 師 10 萬 顧 大 維 老 師 9 萬 5,200 薛 曉 華 老 師 8 萬 戴 佳 茹 老 師 10 萬 鈕 方 頤 老 師 10 萬 賴 婷 玲 老 師 10 萬 ( 四 ) 本 院 自 95 學 年 度 迄 今, 教 師 計 有 15 人 (17 人 次 ) 申 請 升 等, 其 中 2 人 通 過 升 等 教 授,9 人 通 過 升 等 副 教 授 ( 其 中 2 人 報 部 中 ) 目 前 尚 有 3 人 的 升 等 案 已 通 過 院 級 外 審, 並 送 請 人 事 室 辦 理 校 級 ( 學 審 會 ) 外 審 ; 另 有 1 人 的 升 等 案 尚 在 院 級 外 審 作 業 中 請 符 合 升 等 資 歷 的 教 師 能 提 出 申 請 本 校 受 理 專 兼 任 教 師 升 等 案 已 改 為 隨 到 隨 辦, 惟 申 請 案 經 院 校 級 外 審 通 過 後, 需 再 提 校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後 者 定 期 召 開 時 間 為 每 年 5 月 初 及 11 月 初, 因 此 請 申 請 者 仍 需 留 意 代 表 著 作 發 表 時 間 及 申 辦 作 業 時 程 兼 任 教 師 尚 未 申 請 教 師 資 格 證 者, 於 累 授 4 學 期 後 可 以 著 作 申 請 送 審 資 格 證, 請 各 單 位 提 醒 所 屬 教 師 申 辦 教 師 升 等 處 理 流 程 如 下 : 教 師 提 出 申 請 人 事 室 審 查 並 編 號 系 級 評 審 委 員 會 院 級 評 審 委 員 會 初 審 (1 至 2 週 ) 院 外 審 ( 至 少 2 週 ) 院 級 評 審 委 員 會 複 審 (1 至 2 週 ) 人 事 室 學 審 會 外 審 ( 含 文 教 小 組 開 會 作 業 時 程, 至 少 4 至 6 週 ) 人 事 室 院 校 級 評 審 委 員 會 ( 上 述 以 兩 次 外 審 流 程 皆 順 利 時 之 估 算 )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定 期 召 開 ( 每 年 月 ) 之 時 程 ( 五 ) 依 據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第 16 條 第 3 款 之 規 定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自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起 八 年 內 未 升 等 者, 自 第 九 年 起 不 予 續 聘,98 學 年 度 已 為 第 4 年, 請 各 單 位 主 管 提 醒 所 屬 助 理 教 授 及 早 準 備 並 申 請 升 等 ( 六 )99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院 申 請 國 科 會 計 畫 件 數 如 下 : 52 系 所 別 98 年 度 一 般 申 請 件 數 (A) 預 核 多 年 期 計 畫 件 數 (B) 申 請 件 數 合 計 C (A+B)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人 數 (D) 申 請 率 C/D 教 科 系 % 教 政 所 % 教 心 所 %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 通 核 中 心 % 合 計 % ( 七 )99 學 年 度 本 院 新 聘 專 任 教 師 應 徵 情 形 如 下 : 單 位 核 聘 名 額 應 徵 人 數 學 術 專 長 教 心 所 1 15 諮 商 督 導 認 知 治 療 家 族 治 療 表 達 性 藝 術 治 療 生 涯 諮 商 通 核 中 心 1 40 哲 學 或 宗 教 領 域
5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 八 )99 學 年 度 本 院 各 系 所 招 生 情 形 如 下 : 1. 甄 試 生 : 單 位 招 生 情 形 招 生 人 數 (A) 報 名 人 數 (B) 甄 試 入 學 ( 一 般 生 ) 報 名 情 形 錄 取 情 形 報 到 情 形 預 估 錄 取 率 (C=A/B) 錄 取 人 數 (D) 實 際 錄 取 率 (E=D/B) 報 到 人 數 (F) 報 到 率 G=F/A 正 取 備 取 小 計 教 科 系 % % % ( 教 管 組 ) % % % 教 政 所 ( 高 教 組 ) % % % 教 心 所 % % % 課 程 所 % % % 2.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及 數 位 生 : 單 位 考 試 入 學 ( 一 般 生 / 在 職 生 / 數 位 生 ) 招 生 人 數 報 名 人 數 缺 考 人 數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教 科 系 一 般 15 一 般 39 一 般 2 數 位 生 離 島 5 離 島 7 離 島 0 ( 教 管 組 ) 一 般 生 教 政 所 ( 高 教 組 )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教 心 所 一 般 生 課 程 所 一 般 生 未 來 所 一 般 生 ( 九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本 院 教 學 計 畫 表 上 傳 情 形 如 下 : 系 所 別 上 傳 率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教 師 平 均 教 科 系 100% 100% 100% 教 政 所 100% 100% 100% 教 心 所 100% 100% 100% 課 程 所 100% - 100% 未 來 所 100% 100% 100% 師 培 中 心 - 100% 100% 通 核 中 心 100% 100% 100% 全 院 100% 100% 100% ( 十 ) 本 院 各 單 位 募 款 績 效 如 下 (99 年 1 月 12 日 至 3 月 17 日 ): 單 位 前 次 結 餘 本 期 收 入 本 期 支 出 本 次 結 餘 教 育 學 院 22, ,372 教 科 系 32, ,105 10,132 教 政 所 735, ,563 教 心 所 147,500 1, ,500 課 程 所 26,970 5, ,970 未 來 所 299, ,948 師 培 中 心 372, , ,382 通 核 中 心 206,148 5, ,148 合 計 1,843,672 11,000 78,657 1,776,015 ( 十 一 ) 自 強 館 雖 預 計 99 年 8 月 完 工 並 搬 遷, 但 目 前 建 案 證 照 送 審 尚 未 核 准, 未 來 工 程 尚 待 發 包 及 施 工, 53
5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因 此 確 定 之 搬 遷 日 期 尚 難 預 估 ( 十 二 ) 請 各 單 位 加 強 宣 導 教 職 員 生 之 事 項 如 下 : 1. 教 學 及 行 政 方 面 : (1) 請 宣 導 教 師 遵 守 駐 校 及 請 假 規 定, 請 假 必 須 事 前 告 知 所 屬 單 位 及 學 生, 且 事 後 安 排 補 課 (2) 師 生 至 國 外 進 行 校 外 教 學 或 參 訪, 請 安 排 於 寒 暑 假 進 行, 以 不 影 響 學 期 間 的 授 課 ; 國 內 校 外 教 學 亦 須 事 前 提 出 申 請, 獲 准 後 始 得 進 行, 且 應 親 自 帶 領 並 確 保 學 生 安 全 (3) 請 排 課 時 務 必 與 授 課 教 師 確 認 上 課 時 間, 避 免 於 學 生 選 課 後 再 異 動, 影 響 學 生 權 益, 以 及 造 成 行 政 作 業 上 的 困 擾 (4) 請 提 醒 教 師 教 學 計 畫 表 上 傳 申 請 特 殊 考 試, 均 必 須 於 每 學 期 學 校 規 定 之 期 限 內 提 出 (5) 請 宣 導 教 師 考 評 學 生 成 績 務 必 依 照 教 學 計 畫 表 所 規 劃 並 謹 慎 考 評, 避 免 成 績 更 正 等 情 形 發 生 (6) 為 配 合 全 校 執 行 期 中 預 警 輔 導 追 蹤 機 制, 請 宣 導 大 學 部 授 課 教 師 務 必 於 教 務 處 規 定 之 期 限 內 上 傳 期 中 考 成 績, 包 括 特 殊 考 試 ( 繳 交 報 告 上 台 報 告 ) 者 均 須 提 供 ; 期 末 成 績 亦 請 於 教 務 處 規 定 之 期 限 內 上 傳 (7)98 學 年 度 本 院 圖 書 經 費 迄 今 只 執 行 23.68%, 請 各 單 位 鼓 勵 教 師 積 極 介 購 有 助 於 教 學 研 究 及 學 生 學 習 的 書 籍 及 期 刊, 並 鼓 勵 導 引 學 生 借 閱, 以 提 升 讀 書 風 氣 (8) 請 各 單 位 務 必 將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轉 知 所 屬 教 師, 使 瞭 解 院 務 運 作 情 形 (9) 請 各 單 位 務 必 定 期 更 新 中 英 文 網 頁 內 容, 至 少 每 月 5 日 前 要 更 新 1 次 (10) 本 院 配 合 學 校 執 行 採 購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團 體 及 庇 護 工 場 所 定 物 品 政 策, 每 一 年 度 (1 至 12 月 ) 應 達 印 刷 費 7%,99 年 度 仍 請 各 單 位 繼 續 執 行 2.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 不 要 下 載 拷 貝 或 影 印 非 法 軟 體 專 書, 以 免 觸 法 另 請 加 強 公 用 電 腦 的 使 用 約 制 3. 推 動 消 費 新 生 活 運 動 : (1) 危 險 公 共 場 所, 不 去 (2) 標 示 不 全 商 品, 不 買 (3) 問 題 食 品 藥 品, 不 吃 (4) 消 費 資 訊, 要 充 實 (5) 消 費 行 為, 要 合 理 (6) 消 費 受 害, 要 申 訴 (7)1950 專 線, 要 記 牢 (8) 消 費 活 動, 要 參 加 (9) 爭 取 權 益, 要 團 結 (10) 綠 色 消 費, 要 力 行 4. 落 實 ISO14001 之 校 園 環 境 管 理 政 策 : 遵 守 環 境 保 護 法 規 落 實 污 染 防 治 及 污 染 排 放 減 量 推 動 校 園 及 社 區 環 保 教 育 提 升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節 能 減 碳 推 動 垃 圾 減 量 及 分 類 資 源 回 收 再 利 用 5. 禁 菸 措 施 : 本 校 校 園 內 吸 菸 區 設 在 工 學 大 樓 頂 樓 商 館 大 樓 頂 樓 福 園 涼 亭 及 牧 羊 草 坪 涼 亭 等 4 處, 此 外 之 戶 外 區 各 建 築 物 內 ( 包 括 : 大 樓 門 口 走 廊 天 井 等 公 共 空 間 ) 均 採 全 面 禁 菸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案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一 ) 修 正 通 過 本 院 教 師 評 鑑 規 則 中 評 鑑 分 項 準 則 表 研 究 細 項 第 4 項 如 下, 並 經 99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 修 正 細 項 現 行 細 項 說 明 4. 校 內 外 音 樂 演 奏 創 作 或 藝 術 展 演, 每 場 加 3 分 ; 但 於 具 有 嚴 格 審 查 制 度 之 國 家 級 展 演 場 所 之 全 場 獨 奏 或 個 展, 每 場 加 10 分 4. 校 內 外 藝 術 創 作 展 演, 每 次 加 3 分, 至 多 加 10 分 比 照 學 術 論 著 採 分 級 別 加 分, 並 取 消 加 分 上 限 三 各 單 位 業 務 報 告 ( 一 ) 教 育 科 技 系 - 何 俐 安 主 任 1.98 年 度 教 育 部 系 所 評 鑑 之 訪 評 意 見 書 於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師 教 學 項 目 指 出 本 系 教 師 專 長 分 類 與 學 士 班 及 碩 士 班 之 課 程 架 構 方 向 不 同, 已 依 據 課 程 領 域 分 類 規 劃, 將 教 師 專 長 重 新 分 類, 呈 現 清 楚 的 對 應 2. 大 學 部 第 10 屆 畢 業 成 果 展 十, 進 位 畢 業 展 將 於 99 年 3 月 23 至 26 日 在 黑 天 鵝 展 示 廳 舉 行, 開 幕 典 禮 訂 於 3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 時 10 分 舉 行, 歡 迎 各 單 位 的 師 生 蒞 臨 指 導 ( 二 )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 吳 明 清 所 長 1. 本 學 期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論 壇 規 劃 之 場 次 如 下 表 : 日 期 主 題 主 持 人 演 講 人 地 點 03 月 05 日 ( 五 ) 美 國 高 等 教 育 的 績 效 責 任 楊 瑩 老 師 鈕 方 頤 老 師 傳 播 館 O306 10:10-12:00 03 月 26 日 ( 五 ) 英 美 兩 國 中 小 學 的 教 育 績 蓋 浙 生 老 師 陳 錫 珍 老 師 鍾 靈 中 正 堂 54
5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日 期 主 題 主 持 人 演 講 人 地 點 10:10-12:00 效 責 任 04 月 23 日 ( 五 ) 英 美 優 質 學 校 教 育 政 策 之 楊 朝 祥 老 師 薛 曉 華 老 師 鍾 靈 中 正 堂 10:10-12:00 探 討 05 月 28 日 ( 五 ) 大 學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吳 明 清 所 長 張 家 宜 校 長 鍾 靈 中 正 堂 10:10-12:00 2. 研 訂 碩 士 班 與 碩 專 班 之 能 力 指 標 與 課 程 矩 陣 對 應 表 3. 研 訂 經 典 閱 讀 實 施 規 則 及 讀 書 會 設 置 要 點 ( 三 )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 李 麗 君 所 長 1. 預 定 99 年 6 月 11( 星 期 五 ) 於 淡 水 校 園 覺 生 國 際 會 議 廳 舉 辦 N 世 代 之 學 習 與 諮 商 : 發 展 與 挑 戰, 將 邀 請 台 大 心 理 學 系 林 以 正 教 授 及 奇 幻 文 化 基 金 會 朱 學 恆 執 行 長 等 多 位 專 家 學 者 與 會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及 發 表 論 文 已 公 告 論 文 徵 稿 訊 息, 摘 要 之 截 止 收 件 日 為 4 月 11 日, 歡 迎 老 師 踴 躍 投 稿 並 協 助 宣 傳 2. 近 期 舉 辦 活 動 如 下 : (1)99 年 1 月 14 日 於 Q212 團 體 諮 商 室 舉 辦 學 生 實 習 座 談 會, 由 修 習 實 習 課 程 學 生 發 表 全 職 及 兼 職 實 習 情 形 學 習 心 得 及 經 驗 分 享, 並 進 行 問 題 提 問 與 回 應, 供 同 學 申 請 實 習 之 參 考 (2)99 年 3 月 5 日 舉 辦 實 習 機 構 座 談 會, 邀 請 華 人 心 理 治 療 發 展 基 金 會 鄭 文 郁 臨 床 心 理 師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輔 導 組 劉 翠 芬 主 任 本 校 諮 商 輔 導 組 胡 延 薇 組 長 中 崙 聯 合 診 所 黃 明 慧 諮 商 心 理 師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陽 明 院 區 精 神 科 徐 盈 真 臨 床 心 理 師 及 台 北 市 聯 合 醫 院 松 德 院 區 兒 童 青 少 年 精 神 科 邱 顯 智 主 任 等 學 者 專 家 與 會, 提 供 不 同 機 構 的 實 習 內 涵 對 實 習 生 的 期 望, 以 建 立 學 生 正 確 的 基 本 實 習 態 度 及 如 何 在 實 習 的 過 程 中 建 構 自 己 的 諮 商 能 力 與 技 巧 (3)99 年 3 月 17 日 邀 請 創 見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際 業 務 部 蔡 和 錦 經 理 蒞 校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講 題 為 雇 主 角 度 的 履 歷 表 與 求 職 面 談 (4)99 年 3 月 20 日 本 所 學 生 參 加 由 警 察 大 學 主 辦 的 大 心 盃 籃 球 ( 四 )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 游 家 政 所 長 1. 學 生 部 分 (1) 碩 一 黃 莘 丰 於 99 年 2 月 1 至 5 日 參 與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生 活 益 智 數 學 營 (2) 碩 二 孫 乃 茹 於 99 年 1 月 23 日 擔 任 三 芝 國 小 1 至 3 年 級 讀 經 班 老 師 (3)99 年 3 月 10 日 舉 辦 觀 音 山 攀 岩 活 動 (4)99 年 3 月 13 日 春 之 饗 宴 邀 請 校 友 及 第 1 屆 研 究 生 返 校 座 談 (5)99 年 3 月 26 日 舉 辦 研 究 構 想 討 論, 由 郭 秀 梅 游 家 鳳 及 潘 怡 靜 報 告 2. 教 師 部 分 (1) 黃 儒 傑 助 理 教 授 升 等 副 教 授 (2) 宋 佩 芬 副 教 授 將 於 99 年 3 月 19 日 分 享 研 究 成 果 3. 學 術 活 動 (1)99 年 3 月 10 日 邀 請 宜 蘭 縣 人 文 中 小 學 李 光 莒 老 師 ( 本 所 研 究 生 )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 課 程 設 計 分 享 : 與 太 空 人 對 話 (2) 預 定 99 年 5 月 21 至 22 日 舉 辦 亞 洲 地 區 弱 勢 學 生 教 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已 完 成 第 1 階 段 摘 要 徵 稿 及 審 稿 作 業, 共 收 到 64 篇 稿 件 ( 扣 除 整 合 型 計 畫 及 邀 稿 ), 經 審 查 錄 取 42 篇 ( 五 )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 陳 瑞 貴 所 長 1. 本 所 與 未 來 研 究 聯 盟 建 立 合 作 關 係, 透 過 贈 閱 本 所 出 版 的 國 際 期 刊 Journal of Futures Studies 與 WFSF 宣 傳 本 所 活 動, 擴 大 與 未 來 學 界 的 交 流 2.99 年 3 月 13 日 配 合 春 之 饗 宴 活 動, 邀 請 校 友 返 校 與 學 弟 妹 閒 話 家 常, 分 享 工 作 經 驗 3.99 年 3 月 14 日 下 午 未 來 學 所 招 生 面 試, 共 28 位 同 學 報 名 4. 預 定 3 月 15 日 將 展 開 2010 年 未 來 學 年 會 甄 選 報 名 5. 賴 嘉 玲 老 師 將 於 99 年 7 月 帶 學 生 赴 美 國 參 加 世 界 未 來 學 會 WFS 年 會, 並 發 表 論 文 6. 預 定 99 年 11 月 4 至 5 日 在 淡 水 校 園 舉 辦 60 週 年 全 球 趨 勢 國 際 研 討 會, 將 由 本 校 與 未 來 基 金 會 慶 熙 大 學 採 三 方 聯 合 舉 辦 ( 六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游 家 政 主 任 1.99 年 1 月 21 至 28 日 寒 假 期 間, 由 本 中 心 教 育 學 程 學 會 及 本 校 員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合 辦 淡 江 大 學 員 工 子 女 FUN 寒 假 學 習 營, 由 朱 惠 芳 老 師 指 導, 授 課 教 師 則 教 育 學 程 16 位 同 學 擔 任,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之 直 系 親 屬 計 有 36 人 參 加 55
5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2.99 年 3 月 8 日 在 鍾 靈 中 正 堂 舉 辦 99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說 明 會, 與 會 學 生 共 計 143 人 3. 本 學 期 將 舉 辦 多 媒 體 教 材 設 計 競 賽 及 教 案 設 計 競 賽, 多 媒 體 教 材 設 計 競 賽, 以 國 小 國 中 之 學 科 內 容 為 主 題, 強 調 運 用 多 媒 體 相 關 設 備 為 主 軸 教 案 設 計 競 賽 則 以 國 小 國 中 之 學 科 內 容 為 主 題 4. 預 定 99 年 5 月 21 至 22 日 在 淡 水 校 園 覺 生 國 際 會 議 廳 舉 辦 亞 洲 地 區 弱 勢 學 生 教 育 教 師 專 業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歡 迎 老 師 踴 躍 參 加 5.99 學 年 度 張 教 授 雅 芳 獲 准 休 假 1 年, 該 學 年 度 所 開 之 科 目 則 由 徐 加 玲 副 教 授 及 黃 儒 傑 助 理 教 授 分 別 擔 任 講 授 ( 七 )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 陳 國 華 主 任 1. 本 學 期 社 會 分 析 學 門 將 安 排 3 場 系 列 演 講 : (1)99 年 3 月 30 日 下 午 2:10-4:00, 我 的 母 親 阿 爸 的 青 春 夢 影 片 50 分 鐘, 將 邀 請 林 麗 芳 導 演 映 後 座 談 引 言 (2)99 年 4 月 13 日 下 午 4:10-6:00, 邀 請 歐 芽 山 上 工 程 設 備 公 司 蕭 純 美 董 事 長 ( 大 陸 廣 西 桂 林 台 商 ) 蒞 臨 演 講, 講 題 為 中 年 女 性 創 業 者 的 生 命 敘 說 (3)99 年 5 月 13 日 下 午 3:10-5:00, 講 題 為 性 別 刻 板 印 象 在 家 庭 職 場 人 際 知 覺 的 影 響 ( 暫 訂 ), 講 員 待 邀 2. 本 學 期 藝 術 欣 賞 學 門 將 在 文 錙 音 樂 廳 舉 辦 4 場 音 樂 會 : (1)4 月 14 日 晚 上 7:30, 聖 樂 之 夜 邀 請 女 高 音 王 淑 堯 獨 唱 會, 鋼 琴 : 李 珮 瑜 老 師 (2)5 月 6 日 晚 上 7:30, 吳 家 雯 薩 克 斯 風 獨 奏 會 (3)5 月 14 日 晚 上 7:30, 蕭 邦 vs 李 斯 特 - 李 珮 瑜 鋼 琴 獨 奏 會 (4)6 月 1 日 晚 上 7:30, 繽 紛 浪 漫 木 管 三 重 奏 之 夜 ~ 雙 簧 管 : 干 詠 穎 ( 淡 江 大 學 專 任 副 教 授 ) 單 簧 管 : 林 慶 俊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專 任 教 授 ) 低 音 管 : 王 映 丹 ( 美 國 馬 里 蘭 大 學 音 樂 藝 術 博 士 :97 年 金 曲 獎 最 佳 專 輯 演 奏 ) 3.99 年 5 月 27 至 28 日 預 定 舉 辦 CLIMATE CHANGE AND EDUCATIONAL FUTURES 國 際 研 討 會, 目 前 計 收 到 澳 洲 美 國 中 國 日 本 等 學 者 專 家 論 文 共 11 篇 四 定 期 性 追 蹤 報 告 ( 一 ) 系 所 評 鑑 改 善 計 畫 - 各 系 所 之 改 善 計 畫 及 執 行 情 形 詳 附 件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實 地 訪 評 報 告 書 業 於 98 年 12 月 公 告, 本 院 各 系 所 均 獲 通 過, 感 謝 全 院 教 職 生 的 努 力 校 長 於 第 113 次 行 政 會 議 指 示 所 有 通 過 評 鑑 的 系 所, 仔 細 閱 讀 評 鑑 報 告 書, 希 望 大 家 繼 續 保 持 優 點, 持 續 改 善 建 議 事 項, 逐 條 檢 討, 並 列 出 追 蹤 進 度 表, 請 各 院 院 長 費 心 督 促 各 系 所, 一 年 務 必 完 成 改 善 機 制 本 院 已 訂 每 次 院 務 會 議 為 追 蹤 時 程 ( 二 )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培 養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績 效 評 估 - 本 院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之 績 效 詳 附 件 13 依 據 學 術 副 校 長 室 98 年 10 月 15 日 來 函 要 求, 將 各 學 期 之 績 效 考 核 表 列 入 次 學 期 院 務 會 議 報 告 貳 討 論 事 項 課 程 提 案 提 案 一 : 教 育 學 院 99 學 年 度 共 同 科 開 課 規 劃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規 劃 開 設 5 門 課 程 合 計 19 學 分, 包 括 續 開 設 3 門 課 程, 以 及 依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之 外 聘 委 員 建 議 另 新 開 設 2 門 課 程 所 開 課 程 如 下 ( 開 課 資 料 表, 詳 附 件 1): ( 一 ) 續 開 設 統 計 方 法 與 應 用 課 程 : 2 班 (3 學 分, 上 學 期 )- 循 例 對 每 班 修 課 人 數 ( 上 限 30 人 ) 及 修 課 優 先 對 象 設 限, 以 維 持 教 學 品 質 及 維 護 本 院 研 究 生 的 選 課 權 益 ( 二 ) 續 開 設 質 化 研 究 課 程 : 2 班 (3 學 分, 上 下 學 期 各 1 班 )- 原 下 學 期 開 設 2 學 分 改 為 3 學 分 ( 三 ) 續 開 設 大 學 教 育 與 教 學 課 程 : 1 班 (2 學 分, 下 學 期 ), 提 供 全 校 博 士 生 修 讀 ( 四 ) 新 開 設 教 育 科 技 的 創 新 與 應 用 課 程 : 1 班 (2 學 分, 下 學 期 )- 增 進 本 院 研 究 生 對 教 育 新 科 技 在 教 學 應 用 上 的 認 知 ( 五 ) 新 開 設 情 緒 管 理 的 理 論 與 應 用 課 程 : 1 班 (3 學 分, 上 學 期 )- 增 進 本 院 研 究 生 對 情 緒 心 理 學 的 瞭 解 及 探 討 教 育 現 場 的 各 種 情 緒 相 關 議 題, 以 有 助 於 溝 通 技 能 56
5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新 開 設 的 2 門 課 程 均 承 認 為 本 院 各 系 所 碩 士 班 之 必 ( 選 ) 修 學 分 三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二 :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大 學 部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數 位 學 習 環 境 規 劃 外 審 案, 提 請 討 論 説 明 : 一 本 案 業 經 教 務 處 辦 理 校 外 審 查, 審 查 委 員 對 各 項 目 的 建 議 事 項, 詳 附 件 2 綜 合 建 議 及 審 查 結 果 如 下 : ( 一 ) 委 員 一 : 1. 綜 合 建 議 : (1) 因 應 科 技 的 發 展, 此 課 程 的 設 置 應 有 其 必 要 性, 只 是 對 應 貴 系 原 有 的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似 有 落 差 和 牽 強 之 處, 如 根 據 專 案 需 要 設 計 與 發 展 數 位 學 習 教 材 似 與 實 體 的 教 學 環 境 規 劃 有 段 距 離 故 若 貴 系 覺 得 產 業 界 或 學 校 有 此 課 程 開 設 的 需 求, 建 議 修 改 貴 系 之 學 生 能 力 指 標, 否 則 屆 時 至 評 鑑 又 會 有 對 應 不 上 的 困 擾 (2) 另 雖 然 此 課 程 已 是 三 學 分, 但 內 容 廣 泛, 從 硬 體 上 之 土 木 水 電 科 技 設 備, 至 軟 體 之 法 規 繪 設 計 圖 招 標 預 算 等 均 含 括 在 內, 似 太 雜 亂, 且 多 在 一 週 中 教 完, 似 不 太 可 能 雖 有 多 週 大 量 參 觀, 但 參 觀 如 何 與 學 理 搭 配 似 更 重 要, 否 則 走 馬 看 花 難 有 成 效 建 議 增 加 若 干 較 新 的 學 習 理 論 單 元 來 加 強 學 生 的 學 理 知 識, 以 設 計 出 未 來 的 數 位 學 習 環 境 之 後 再 就 實 務 面 來 落 實 其 想 法 ( 經 由 若 干 次 的 參 觀 活 動 及 媒 體 介 紹 亦 可 ), 但 似 不 用 包 山 包 海, 從 土 木 水 電 到 法 律 招 標 等 均 涵 蓋 2. 審 查 結 果 : 修 正 後 推 薦 開 課, 修 正 部 分 : (1) 增 加 數 位 教 學 學 理 單 元 (2) 減 少 過 分 分 散 的 學 習 主 題 如 水 電 法 規 等 等, 以 使 此 課 程 不 致 焦 點 模 糊 (3) 確 定 參 觀 能 深 化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驗, 並 與 學 理 搭 配, 如 增 加 參 觀 前 的 個 案 分 析 和 觀 察 重 點, 及 參 觀 後 的 檢 討 與 反 省 ( 二 ) 委 員 二 : 1. 綜 合 建 議 : 此 課 之 切 入 點 頗 為 有 趣 且 具 有 巧 思, 能 考 量 學 生 日 後 在 職 場 上 的 實 際 工 作 需 求, 並 能 培 養 在 數 位 學 習 環 境 方 面 的 專 長 人 材, 是 一 門 非 常 實 際 的 課 僅 建 議 在 內 容 方 面 除 國 內 已 有 的 設 計 外, 也 能 提 供 國 外 的 一 些 典 範 ( 數 位 教 室 之 設 計 或 實 景 圖 ) 2. 審 查 結 果 : 推 薦 開 課 二 經 再 提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及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回 應 意 見 如 下 : ( 一 ) 修 改 本 科 目 所 對 應 之 學 生 能 力 指 標, 使 其 完 全 對 應 ( 二 ) 本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規 劃 有 教 育 科 技 原 理 與 方 法 類, 其 中 包 含 教 學 原 理 策 略 領 域 之 相 關 課 程, 不 須 於 本 課 程 再 行 增 加 學 習 理 論 單 元 類 之 內 容 ( 三 ) 課 程 安 排 採 委 員 建 議 修 正 三 考 量 本 系 課 程 結 構, 本 課 程 改 於 四 年 級 上 學 期 開 設 四 建 議 教 務 處 提 送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資 料 時, 涵 蓋 系 所 課 程 結 構 資 料, 提 供 委 員 系 所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之 全 貌 五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蔡 貞 珠 專 員 答 覆 : 各 系 新 設 課 程 送 審 案, 可 由 系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供 寄 送 審 查 委 員 參 考 提 案 三 :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暨 研 究 所 開 課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大 學 部 四 年 級 組 織 發 展 選 修 課 程 (3 學 分 ),98 學 年 度 因 故 停 開,99 學 年 度 恢 復 開 課 二 教 育 統 計 方 法 課 程 (3 學 分 ) 原 由 碩 士 班 開 設, 因 修 課 學 生 多 為 在 職 生, 因 此 99 學 年 度 調 整 至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開 設 三 由 於 院 共 同 科 質 化 研 究 課 程 (2 學 分 ),99 學 年 度 改 開 3 學 分, 原 為 碩 專 班 學 生 因 選 修 質 化 研 究 課 程 (2 學 分 ) 致 畢 業 學 分 數 短 缺 1 學 分 而 開 設 之 書 報 討 論 課 程,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停 開 四 績 效 科 技 課 程 (3 學 分 ), 由 碩 士 班 及 碩 專 班 隔 年 輪 流 開 課,99 學 年 度 由 碩 士 班 開 設 五 數 位 在 職 專 班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課 程 (3 學 分 ),98 年 度 送 教 育 部 專 班 課 程 認 證 未 獲 通 過, 因 此 改 調 整 開 設 已 獲 認 證 之 需 求 評 估 課 程 (3 學 分 ), 業 經 報 部 准 予 核 備 六 99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開 課 學 分 經 教 務 處 核 定 為 134 學 分 ( 包 括 原 規 定 開 課 之 127 學 分, 以 及 核 定 介 面 設 計 及 畢 業 專 題 等 2 門 採 分 組 開 課 所 需 增 加 之 7 學 分 ) 57
5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七 99 學 年 度 開 課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3 八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四 :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異 動 案, 提 請 追 認 一 異 動 情 形 如 下 : 班 別 課 程 名 稱 ( 學 分 數 ) 原 訂 修 訂 異 動 說 明 碩 士 班 高 等 教 育 與 全 球 化 (3) 停 開 配 合 師 資 調 整 文 教 事 業 管 理 專 題 研 究 (2) 停 開 配 合 師 資 授 課 鐘 點 非 營 利 組 織 理 論 與 實 務 (2) 增 開 及 課 程 彈 性 調 整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專 題 研 究 (2) 二 年 級 一 年 級 調 整 開 課 年 級 二 由 於 本 學 年 度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文 獻 分 析 (2 學 分 ) 配 合 開 課 年 級 調 整 重 複 開 課, 致 超 開 3 學 分, 已 簽 請 學 校 同 意 三 異 動 後, 全 學 年 度 開 課 共 59 學 分 ( 開 課 上 限 65 學 分 ); 碩 專 班 開 課 共 43 學 分 ( 開 課 上 限 40 學 分 ) 四 98 學 年 度 開 課 課 程 表, 詳 附 件 4 五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追 認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五 :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課 程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為 增 進 研 究 生 之 專 業 實 務 能 力, 依 課 程 架 構 將 專 業 實 習 課 程 由 選 修 調 整 為 必 修, 並 維 持 2 學 分 ; 又 因 教 管 組 及 高 教 組 之 實 習 場 域 及 內 容 不 同, 故 採 兩 組 分 別 開 設, 並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 已 訂 有 專 業 實 習 課 程 實 施 規 則 ) 二 專 業 實 習 開 授 後, 教 管 組 之 策 略 規 劃 理 論 與 實 務 課 程 ( 必 修,2 學 分 ) 及 高 教 組 之 高 等 教 育 實 務 ( 必 修,2 學 分 ) 將 配 合 刪 除 ; 原 策 略 規 劃 理 論 與 實 務 課 程 內 容 整 合 至 教 育 領 導 與 行 政 課 程 ( 必 修 ) 三 99 學 年 度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課 程 科 目 名 稱 及 學 分 數 一 覽 表, 詳 附 件 5 四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六 :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課 程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為 增 加 學 生 在 修 習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實 習 ( 兼 職 實 習 ) 課 程 前 的 先 備 技 巧, 提 升 學 生 諮 商 技 能, 於 一 年 級 下 學 期 增 開 初 談 技 術 選 修 課 程 (1 學 分 ) 二 99 學 年 度 開 課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6 三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七 :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異 動 案, 提 請 追 認 一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原 安 排 訪 問 研 究 員 蘇 哈 爾 教 授 未 來 學 思 想 史 課 程 (2 學 分 ), 考 量 學 生 學 習 需 要, 改 開 設 未 來 政 策 規 劃 與 設 計 課 程 (97 學 年 度 曾 開 設 ) 二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追 認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八 :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99 學 年 度 課 程 開 課 學 期 別 調 整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考 量 學 生 學 習 需 要, 全 球 化 與 教 育 變 遷 課 程,98 學 年 度 原 於 一 年 級 下 學 期 開 設,99 學 年 度 改 於 一 年 級 上 學 期 開 設 二 99 學 年 度 開 課 異 動 表 及 開 課 課 程 表, 詳 附 件 7 三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九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異 動 案, 提 請 追 認 一 教 材 教 法 公 民 與 社 會 及 教 學 實 習 公 民 與 社 會 為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必 修 科 目, 因 本 學 期 開 設 此 2 門 課 程 之 師 資 培 育 大 學 包 括 :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台 灣 大 學 及 東 吳 大 學 等, 皆 不 接 受 外 校 師 資 生 58
6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校 際 選 課, 考 量 本 校 師 資 生 權 益, 增 開 此 2 門 課 程 二 考 量 開 課 的 急 迫 性, 師 培 中 心 已 先 簽 請 教 務 長 同 意 開 課, 再 循 程 序 提 會 追 認 三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追 認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十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99 學 年 度 教 育 專 業 服 務 課 程 改 為 上 下 學 期 皆 開 課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教 育 專 業 服 務 課 程, 原 於 教 育 學 程 二 年 級 下 學 期 開 課 二 由 於 部 分 學 生 已 取 得 第 1 張 教 師 證 照, 因 加 類 科 之 原 因 抵 免 部 分 學 分, 於 學 程 一 年 級 就 修 完 教 育 專 業 科 目, 二 年 級 上 學 期 則 無 科 目 可 修, 必 須 等 到 下 學 期 才 能 再 修 教 育 專 業 服 務 課 程, 考 量 師 資 生 權 益, 改 為 上 下 學 期 皆 開 課 三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十 一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教 育 專 題 ( 三 ) 科 目 之 副 標 題 為 教 檢 與 教 甄 之 能 力 培 養 修 改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提 請 討 論 一 為 培 育 師 資 生 具 備 多 元 文 化 意 識 及 進 行 多 元 文 化 弱 勢 學 生 補 救 教 學 國 際 或 全 球 化 教 育 的 教 學 能 力, 將 教 育 專 題 ( 三 ) 科 目 副 標 題 教 檢 與 教 甄 之 能 力 培 養 修 改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二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將 依 規 定 報 送 教 育 部 並 依 核 定 之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提 案 十 二 : 淡 江 大 學 培 育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科 目 及 學 分 一 覽 表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配 合 教 育 部 中 小 學 課 程 綱 要 之 七 大 議 題 及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修 訂 該 表 二 現 行 科 目 及 學 分 一 覽 表, 詳 附 件 8 三 修 正 異 動 對 照 表 草 案, 詳 附 件 8-1 四 本 案 業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法 規 提 案 提 案 十 三 : 審 議 本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教 育 學 院 提 ) 一 依 據 本 校 99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提 案 五 之 決 議 ( 如 下 ) 辦 理 : ( 一 ) 通 過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修 正 案 ( 詳 本 案 說 明 三 ), 請 各 院 逕 自 修 正 所 屬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 二 ) 日 後 各 院 僅 修 正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而 不 涉 及 院 教 師 評 鑑 規 則 條 文 修 正 時, 由 校 長 核 定, 毋 須 再 提 校 教 評 會 審 議 ( 三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教 學 評 量 依 新 標 準 辦 理, 於 此 之 前 各 學 期 依 原 有 標 準 評 分 二 自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起, 教 學 評 鑑 修 正 為 教 學 評 量, 評 分 尺 度 由 5 等 第 改 為 6 等 第, 故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規 則 第 7 條 已 配 合 修 正 為 : 針 對 單 一 科 目 評 量 之 教 學 總 分 低 於 四 點 且 回 收 率 為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之 教 師, 須 依 本 校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改 善 流 程 辦 理 ; 單 一 科 目 評 量 之 教 學 總 分 及 教 學 方 法 構 面 平 均 數 兩 者 皆 低 於 三 點 五 且 回 收 率 為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之 教 師, 須 參 加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辦 理 之 教 學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三 配 合 修 正 本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中 教 學 項 目 之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第 2 項,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 項 目 修 正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現 行 基 本 條 件 及 扣 分 標 準 說 明 教 學 ( 系 所 40%, 中 心 50%) 2. 教 學 評 量 總 分 達 到 4.0 以 上 : 教 學 評 量 總 分 低 於 4.0 高 於 3.5 以 上 扣 2 分, 低 於 3.5 者 扣 5 分 2. 教 學 評 鑑 總 分 達 到 3.5 以 上 : 教 學 評 鑑 總 分 低 於 3.5 高 於 3 以 上 扣 2 分, 低 於 3 者 扣 5 分 依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規 則 第 7 條 修 正 四 配 合 修 正 本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中 教 學 項 目 之 細 項 條 件 及 加 扣 分 標 準 第 1 項,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 項 目 修 正 細 項 件 及 加 扣 分 標 準 現 行 細 項 件 及 加 扣 分 標 準 說 明 59
6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教 學 ( 系 所 40%, 中 心 50%) 1. 教 學 評 量 分 數 高 於 校 平 均, 每 學 期 每 科 每 班 加 2 分, 至 多 加 8 分 1. 教 學 評 鑑 分 數 高 於 校 平 均, 每 學 期 每 科 每 班 加 2 分, 至 多 加 8 分 配 合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規 則, 做 文 字 修 正 五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起 教 學 評 量 依 新 標 準 辦 理, 於 此 之 前 各 學 期 依 原 有 標 準 評 分 決 議 : 通 過, 並 於 該 表 增 列 備 註 第 三 項 教 學 項 目 之 評 量 總 分, 凡 敘 述 達 到 以 上 高 於 以 上 者, 均 含 該 分 數 ; 但 敘 述 低 於 者, 則 不 含 該 分 數, 詳 附 件 9 提 案 十 四 : 審 議 淡 江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所 長 遴 選 規 則 草 案, 提 請 討 論 (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提 ) 一 依 據 校 長 95 年 10 月 13 日 第 100 次 行 政 會 議 指 示 及 本 校 學 術 主 管 任 免 辦 法 第 6 條 第 1 款 規 定 制 定, 詳 草 案 二 本 案 業 經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詳 附 件 10 提 案 十 五 : 審 議 淡 江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遴 選 規 則 草 案, 提 請 討 論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提 ) 一 依 據 校 長 95 年 10 月 13 日 第 100 次 行 政 會 議 指 示 及 本 校 學 術 主 管 任 免 辦 法 第 6 條 第 1 款 規 定 制 定, 詳 草 案 二 本 案 業 經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8 次 中 心 業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詳 附 件 11 提 案 十 六 : 審 議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提 ) 一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如 下 : 修 正 法 規 名 稱 及 條 文 現 行 法 規 名 稱 及 條 文 說 明 60 法 規 名 稱 :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第 一 條 凡 本 校 學 生, 通 過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辦 法 規 定 之 甄 選 者, 得 修 習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或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師 資 生 甄 選 名 額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名 額 非 師 資 生 不 得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所 開 之 科 目 第 二 條 凡 他 校 師 資 生 因 學 籍 異 動 轉 學 修 習 本 校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且 其 修 習 類 別 與 學 科 皆 相 同 ( 均 經 教 育 部 核 准 培 育 ), 並 經 轉 出 學 校 及 本 校 之 同 意, 得 不 佔 本 校 原 核 定 名 額, 繼 續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凡 他 校 應 屆 畢 業 師 資 生 因 考 上 本 校 研 究 所, 其 修 習 類 別 與 學 科 皆 相 同 ( 均 經 教 育 部 核 准 培 育 ), 經 兩 校 之 同 意, 得 不 佔 本 校 原 核 定 名 額, 繼 續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此 二 類 學 生 申 請 抵 免 學 分, 悉 依 淡 江 大 學 教 育 學 程 學 分 抵 免 要 點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第 三 條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之 科 目 及 其 學 分 數, 視 同 輔 系 所 修 課 程 辦 理 法 規 名 稱 :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第 一 條 凡 本 校 學 生, 通 過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辦 法 規 定 者, 得 修 習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或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第 二 條 凡 與 本 校 建 立 教 育 學 程 平 等 互 惠 關 係 之 大 學 校 院, 其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之 學 生, 錄 取 本 校 研 究 所, 得 不 佔 本 校 原 核 定 名 額, 繼 續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第 三 條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之 科 目 及 其 學 分 數, 視 同 輔 系 所 修 課 程 辦 理, 惟 申 請 抵 免 學 分, 悉 依 淡 江 大 學 教 育 學 程 學 分 抵 免 要 點 相 關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2 條 修 正 依 據 本 校 校 教 育 字 第 號 報 教 育 部 函 修 正 依 據 教 育 部 台 中 ( 二 ) 字 第 號 來 函 修 正 本 校 抵 免 學 分 之 規 定 改 列 第 二 條 條 文
6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第 四 條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規 定 之 課 程 內 容 : 一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 教 育 基 礎 課 程 教 育 方 法 學 課 程 教 材 教 法 課 程 教 學 實 習 課 程 及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二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 教 學 基 本 學 科 課 程 教 育 基 礎 課 程 教 育 方 法 學 課 程 教 材 教 法 課 程 教 學 實 習 課 程 及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第 五 條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及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修 業 年 限 應 至 少 二 年 另 加 半 年 全 時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第 六 條 修 習 學 分 數 : 一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 應 修 學 分 數 至 少 為 廿 六 學 分, 其 中 包 括 教 育 基 礎 課 程 必 修 四 學 分, 教 育 方 法 學 課 程 必 修 六 學 分, 教 材 教 法 及 教 學 實 習 課 程 必 修 四 學 分, 選 修 科 目 十 二 學 分 二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 應 修 學 分 數 至 少 為 四 十 學 分, 其 中 包 括 教 學 基 本 學 科 課 程 必 修 十 學 分, 教 育 基 礎 課 程 必 修 四 學 分, 教 育 方 法 學 課 程 必 修 六 學 分, 教 材 教 法 及 教 學 實 習 課 程 必 修 十 學 分, 選 修 科 目 十 學 分 三 前 述 兩 類 教 育 學 程 均 需 修 習 0 學 分 40 小 時 之 教 育 專 業 服 務 及 半 年 全 時 之 教 育 實 習 等 必 修 課 程, 其 實 施 規 則 另 訂 之 第 九 條 修 習 註 銷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資 格 第 十 條 註 銷 或 暫 緩 修 習 資 格 之 規 定 : 一 修 習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者, 應 予 註 銷 修 習 資 格 二 修 習 規 定 辦 理 第 四 條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課 程 內 容, 必 須 修 畢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課 程 : 一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 教 育 基 礎 課 程 教 育 方 法 學 課 程 及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二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 教 學 基 本 學 科 課 程 教 育 基 礎 課 程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第 五 條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及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修 業 年 限 至 少 二 年, 自 92 學 年 度 甄 選 通 過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起 適 用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成 績 優 異 者, 得 依 據 教 育 頒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成 績 優 異 者 准 予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規 定 提 出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申 請, 經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會 議 審 查 通 過 後 始 得 縮 短 教 育 學 程 修 業 年 限 第 六 條 修 習 學 分 數 : 一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 應 修 學 分 數 至 少 為 廿 六 學 分, 其 中 包 括 教 育 基 礎 課 程 必 修 四 學 分, 教 育 方 法 學 課 程 必 修 四 學 分,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必 修 四 學 分, 校 訂 必 修 課 程 六 學 分 及 其 他 選 修 課 程 八 學 分 二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 應 修 學 分 數 至 少 為 四 十 學 分, 其 中 包 括 教 學 基 本 學 科 課 程 必 修 十 四 學 分, 教 育 基 礎 課 程 必 修 四 學 分, 教 育 方 法 學 課 程 必 修 四 學 分,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必 修 十 學 分, 校 訂 必 修 課 程 四 學 分 及 其 他 選 修 課 程 四 學 分 三 前 述 兩 類 教 育 學 程 均 需 修 習 0 學 分 40 小 時 之 教 育 專 業 服 務 必 修 課 程, 其 實 施 規 則 另 訂 之 第 九 條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之 科 目 累 計 達 四 科 者, 應 予 註 銷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資 格 第 十 條 註 銷 或 暫 緩 修 習 資 格 之 規 定 : 一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凡 有 行 為 不 檢 違 反 本 校 學 生 獎 懲 規 則 第 九 十 條 者 或 患 有 精 神 疾 病 經 合 格 醫 師 證 明 者, 並 經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專 任 教 師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出 席 及 出 席 教 師 三 分 之 二 依 據 教 育 部 台 中 ( 三 ) 字 第 號 來 函 修 正 依 據 教 育 部 台 中 ( 二 ) 字 第 號 來 函 修 正 依 據 教 育 部 台 中 ( 三 ) 字 第 號 來 函 修 正 文 字 修 正 文 字 修 正 61
6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第 十 一 條 未 如 期 修 習 資 格, 經 諮 商 修 習, 因 故 無 法 修 習 第 十 三 條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 含 ) 前 修 習 第 十 四 條 師 資 生 修 畢 規 定 之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成 績 考 核 及 格, 由 本 校 發 給 該 類 科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前 項 之 師 資 生 未 立 即 於 結 業 後 參 加 教 育 實 習, 得 向 本 校 申 請 發 給 修 畢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學 分 證 明 書 第 十 六 條 取 得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 含 ) 前 修 習 進 行 半 年 之 全 時 教 育 實 習 者, 以 上 決 議 不 適 宜 繼 續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者, 應 予 註 銷 修 習 資 格 二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於 修 課 期 間, 經 教 育 學 程 任 課 教 師 對 其 身 心 狀 況 提 出 需 要 接 受 諮 商 輔 導 者, 經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後, 須 於 會 議 決 定 期 間 內 接 受 本 校 諮 商 輔 導 組 或 由 該 組 轉 介 相 關 機 構 諮 商 輔 導 未 如 期 接 受 諮 商 輔 導 者, 得 註 銷 其 修 讀 資 格, 或 暫 緩 其 實 習 資 格 經 諮 商 輔 導 後, 由 本 校 諮 商 輔 導 組 ( 或 轉 介 之 機 構 ) 及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共 同 認 定 仍 不 適 合 實 習 者, 得 繼 續 暫 緩 其 實 習 資 格 第 十 一 條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因 故 無 法 修 讀 或 未 通 過 考 核 者, 應 於 每 學 期 加 退 選 前 向 本 校 教 育 學 院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申 請 註 銷 第 十 三 條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 含 ) 前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之 學 生 修 畢 本 校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廿 六 學 分 或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四 十 學 分, 成 績 考 核 及 格, 由 本 校 發 給 教 育 學 程 證 明 書, 經 本 校 造 具 名 冊, 向 本 校 所 在 地 之 縣 ( 市 ) 政 府 教 育 局 申 請 教 師 資 格 初 檢 合 格 者, 方 可 取 得 由 縣 ( 市 ) 政 府 教 育 局 核 發 之 實 習 教 師 證 書 第 十 四 條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 含 ) 後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之 學 生 修 畢 本 校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廿 六 學 分 或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四 十 學 分, 成 績 考 核 及 格, 經 本 校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審 核 發 給 證 明 後 始 具 備 實 習 生 之 資 格 實 習 生 完 成 半 年 之 教 育 實 習, 且 成 績 考 核 及 格, 由 本 校 發 給 該 類 科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實 習 生 未 立 即 於 結 業 後 參 加 教 育 實 習, 得 向 本 校 申 請 發 給 修 畢 教 育 學 程 證 明 書 第 十 六 條 取 得 教 育 實 習 資 格 之 學 生, 應 至 本 校 安 排 之 教 育 實 習 機 構 進 行 教 育 實 習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 含 ) 前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之 學 生 須 進 行 一 年 或 半 年 之 教 育 實 習 進 行 一 年 之 教 育 實 習 者, 實 習 期 間 自 七 月 起 至 翌 年 六 月 止, 經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教 育 實 習 辦 法 考 核 通 過 成 績 及 格, 並 經 本 校 造 具 名 文 字 修 正 文 字 修 正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第 9 條 修 正 一 文 字 修 正 二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第 9 條 及 師 資 培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2 條 修 正 62
6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 含 ) 後 修 習 進 行 半 年 全 時 之 教 育 實 習 第 十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報 校 長,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自 公 布 日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冊 向 實 習 機 構 所 在 地 之 縣 ( 市 ) 政 府 教 育 局 申 請 複 檢 合 格 後, 轉 報 教 育 部 發 給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進 行 半 年 之 教 育 實 習 者, 其 教 育 實 習 實 施 方 式 依 淡 江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教 育 學 程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 含 ) 後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之 學 生 須 進 行 半 年 之 教 育 實 習, 實 施 方 式 依 淡 江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教 育 學 程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第 十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自 公 布 日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第 5 條 修 正 二 本 案 業 經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業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教 務 會 議 提 案 十 七 : 審 議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辦 法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提 ) 一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如 下 :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辦 法 第 一 條 為 使 優 良 學 生 修 習 之 第 二 條 甄 選 資 格 如 下 : 一 凡 本 校 大 學 部 二 年 級 以 上 之 學 生, 符 合 本 校 培 育 中 等 學 校 各 學 科 教 師 專 業 系 所 及 專 門 科 目 施 行 要 點, 其 申 請 前 學 期 之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分 數 達 到 全 班 或 該 系 全 年 級 之 前 百 分 之 五 十, 且 各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達 八 十 分 ( 含 ) 或 甲 等 ( 含 ) 以 上 者, 經 所 屬 學 系 主 任 同 意 後 得 申 請 之 二 凡 本 校 研 究 所 在 學 學 生, 其 原 大 學 畢 業 學 系 所 或 目 前 就 讀 之 研 究 所 符 合 本 校 培 育 中 等 學 校 各 學 科 教 師 專 業 系 所 及 專 門 科 目 施 行 要 點, 且 各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達 八 十 分 ( 含 ) 或 甲 等 ( 含 ) 以 上 者, 經 所 屬 系 所 主 任 同 意 後 得 申 請 之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修 讀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辦 法 第 一 條 為 使 本 校 教 育 學 程 達 到 培 育 國 家 未 來 中 等 學 校 健 全 師 資 人 才 之 目 標,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以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甄 選 校 內 優 良 學 生 就 讀 之 第 二 條 甄 選 資 格 如 下 : 一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 ( 一 ) 凡 本 校 大 學 部 在 學 學 生, 符 合 本 校 培 育 中 等 學 校 各 學 科 教 師 專 業 系 所 及 專 門 科 目 施 行 要 點, 其 申 請 前 之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分 數 達 到 全 班 或 該 系 全 年 級 之 前 百 分 之 五 十, 且 各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達 八 十 分 ( 含 ) 或 甲 等 ( 含 ) 以 上 者, 經 所 屬 學 系 主 任 同 意 後 始 得 申 請 之 ( 二 ) 凡 本 校 研 究 所 在 學 學 生, 其 原 大 學 畢 業 學 系 所 或 目 前 就 讀 之 研 究 所 符 合 本 校 培 育 中 等 學 校 各 學 科 教 師 專 業 系 所 及 專 門 科 目 施 行 要 點, 且 各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達 八 十 分 ( 含 ) 或 甲 等 ( 含 ) 以 上 者, 經 所 屬 系 所 主 任 同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2 條 規 定 修 正 文 字 修 正 一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第 9 條 規 定 修 正 二 本 校 自 97 學 年 度 起 停 招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63
6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第 三 條 甄 選 錄 取 人 數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培 育 人 數 辦 理 第 四 條 凡 本 校 符 合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資 格 之 學 生, 可 申 請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並 依 以 下 程 序 參 加 甄 選 : 一 初 審 : 二 複 審 : 三 決 審 : 意 後 始 得 申 請 之 二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 ( 一 ) 凡 本 校 大 學 部 在 學 學 生, 其 申 請 前 之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分 數 達 到 全 班 或 該 系 全 年 級 之 前 百 分 之 五 十, 且 各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達 八 十 分 ( 含 ) 或 甲 等 ( 含 ) 以 上 者, 經 所 屬 學 系 主 任 同 意 後 始 得 申 請 之 ( 二 ) 凡 本 校 研 究 所 在 學 學 生, 其 各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達 八 十 分 ( 含 ) 或 甲 等 ( 含 ) 以 上 者, 經 所 屬 系 所 主 任 同 意 後 始 得 申 請 之 第 三 條 甄 選 錄 取 人 數 : 均 依 教 育 部 核 准 班 級 人 數 辦 理 第 四 條 凡 本 校 符 合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資 格 之 學 生, 可 同 時 申 請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及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並 依 以 下 程 序 參 加 甄 選 : 一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 一 ) 初 審 : 由 各 系 所 就 申 請 學 生 之 基 本 申 請 資 格 成 績 及 具 體 優 良 表 現 ( 如 :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成 績 優 異 曾 任 班 級 服 務 性 社 團 幹 部 或 其 他 社 會 服 務 工 作 ) 進 行 審 驗 ( 二 ) 複 審 : 由 本 校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召 集 中 心 專 兼 任 教 師 組 成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甄 審 小 組, 對 於 初 審 通 過 之 學 生 進 行 複 審, 複 審 條 件 包 括 : 1. 人 格 測 驗 2. 小 論 文 3. 面 試 ( 三 ) 決 審 : 由 本 校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召 集 各 系 所 及 相 關 單 位 主 管 組 成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甄 選 委 員 會, 對 於 複 審 通 過 之 學 生 擇 優 錄 取 之 二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 一 ) 初 審 : 由 各 系 所 就 申 請 學 生 之 基 本 申 請 資 格 成 績 及 具 體 優 良 表 現 依 據 大 學 設 立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辦 法 第 7 條 修 正 本 校 自 97 學 年 度 起 停 招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64
6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第 六 條 甄 選 公 布 : 錄 取 名 單 經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審 通 過, 並 陳 報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告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報 校 長 核 定,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備 後, 自 公 布 日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 如 :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成 績 優 異 曾 任 班 級 服 務 性 社 團 幹 部 或 其 他 社 會 服 務 工 作 ) 進 行 審 驗 ( 二 ) 複 審 : 由 本 校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召 集 中 心 專 兼 任 教 師 組 成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甄 審 小 組, 對 於 初 審 通 過 之 學 生 進 行 複 審, 複 審 條 件 包 括 : 1. 人 格 測 驗 2. 小 論 文 3. 面 試 ( 三 ) 決 審 : 由 本 校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召 集 各 系 所 及 相 關 單 位 主 管 組 成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甄 選 委 員 會, 對 於 複 審 通 過 之 學 生 擇 優 錄 取 之 第 六 條 本 校 教 育 學 院 相 關 系 所 學 生 經 教 育 部 核 准, 得 不 佔 教 育 部 核 定 本 校 教 育 學 程 招 生 名 額, 經 申 請 與 審 核 後 修 讀 本 校 中 等 學 校 或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學 程, 其 程 序 如 下 : 一 申 請 學 生 應 符 合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之 甄 選 資 格 二 申 請 學 生 應 於 本 校 受 理 各 系 所 學 生 申 請 教 育 學 程 之 期 限 內, 檢 具 申 請 書 及 相 關 文 件, 向 其 所 屬 系 所 提 出 申 請 三 各 系 所 依 據 本 辦 法 第 四 條 之 初 審 程 序 申 請 學 生 進 行 審 查 四 通 過 所 屬 系 所 審 查 之 學 生 經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甄 審 讀 教 育 學 程 第 七 條 甄 選 公 佈 : 錄 取 名 單 經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審 通 過, 並 陳 報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告 第 八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自 公 布 日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刪 除 一 文 字 修 正 二 條 文 序 號 修 正 一 依 據 師 資 培 育 法 第 5 條 修 正 二 條 文 序 號 修 正 二 本 案 業 經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業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教 務 會 議 其 他 提 案 提 案 十 八 : 本 院 相 關 研 究 所 增 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及 院 設 置 博 士 班 之 可 行 性, 提 請 討 論 ( 教 育 學 院 提 ) 一 本 院 目 前 僅 教 科 系 及 教 政 所 設 置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二 本 學 年 度 第 7 次 主 管 座 談 會 請 各 系 所 將 此 議 題 提 系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意 見 如 下 : ( 一 ) 增 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65
6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單 位 各 系 所 意 見 教 心 所 擇 期 再 議 課 程 所 通 過 增 設 申 請 時 特 別 註 明 含 遠 距 課 程 及 以 淡 水 校 園 為 上 課 地 點 未 來 所 須 經 過 審 慎 評 估 討 論 後 再 議 ( 二 ) 院 設 置 博 士 班 : 單 位 各 系 所 意 見 教 科 系 同 意 參 與 院 設 博 士 班 開 設 作 業 教 政 所 配 合 本 院 設 置 博 士 班 之 申 請 教 心 所 擇 期 再 議 課 程 所 由 院 設 置 博 士 班 未 來 所 配 合 並 積 極 參 與 院 設 博 士 班 申 請 及 開 設 作 業 決 議 : 一 請 課 程 所 積 極 籌 備 設 置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並 注 意 本 校 申 請 作 業 時 程 二 請 教 心 所 及 未 來 所 儘 速 召 開 會 議 研 議 增 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事 宜, 並 蒐 集 相 關 正 確 資 料, 以 釐 清 教 師 疑 義, 提 下 次 院 務 會 議 再 討 論 三 本 院 將 蒐 集 申 請 博 士 班 的 基 本 條 件 及 相 關 資 料, 提 下 次 院 務 會 議 再 討 論 參 臨 時 動 議 提 案 : 學 校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因 成 本 計 算 的 考 量, 對 各 系 採 分 組 開 課 的 科 目, 取 消 其 累 進 學 分 的 計 算 方 式, 造 成 系 上 開 課 及 教 學 困 擾, 但 與 學 校 近 年 一 再 強 調 要 教 學 卓 越 及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的 政 策 目 標, 明 顯 衝 突 尤 其 學 校 已 開 始 對 各 系 所 進 行 成 本 分 析 因 此, 建 議 學 校 公 開 系 所 成 本 計 算 的 公 式, 使 系 所 教 師 更 了 解 成 本 的 估 算 中, 哪 些 是 教 學 支 出, 哪 些 是 行 政 支 出 特 別 是 獨 立 研 究 所, 因 學 生 少, 學 費 收 入 少, 更 應 了 解 成 本 計 算, 期 使 大 家 能 共 體 時 艱 (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何 俐 安 主 任 提 ) 決 議 : 提 供 學 校 參 考 肆 陳 學 術 副 校 長 幹 男 指 導 致 詞 本 校 60 週 年 校 慶 慶 祝 活 動 業 已 陸 續 展 開, 各 學 院 學 術 活 動 的 研 討 會 所 邀 請 的 外 賓 名 單, 在 近 期 內 請 相 關 籌 備 會 提 供, 以 做 為 學 術 活 動 的 進 度 追 蹤 配 合 慶 祝 60 週 年 校 慶, 開 始 啟 動 智 慧 大 樹 -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策 動 校 友 力 量, 行 動 協 助 學 生 學 習 和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 本 校 有 超 過 21 萬 校 友, 分 布 各 階 層 和 世 界 各 地, 希 望 借 重 校 友 的 力 量, 因 此 配 合 60 週 年 校 慶 開 始 啟 動 智 慧 大 樹 -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各 系 所 可 藉 著 校 友 萬 人 捐 課 的 活 動,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捐 課 演 講, 提 供 經 驗 傳 承, 讓 學 弟 妹 分 享 校 友 的 人 生 閱 歷 校 友 傑 出 的 表 現, 學 生 會 感 受 到 校 友 良 好 的 表 現, 增 加 他 們 學 習 的 信 心, 提 升 學 習 風 氣 各 系 所 從 現 在 就 可 開 始, 進 行 這 項 宣 傳 和 邀 請 傑 出 校 友 返 校 演 講 活 動, 希 望 每 學 年 各 系 可 邀 請 3-5 位 或 更 多 傑 出 校 友 回 校 演 講, 並 將 演 講 過 程 錄 影, 上 傳 至 資 訊 平 台, 讓 無 法 親 至 現 場 聽 演 講 的 學 生 家 長 等 都 可 以 加 以 利 用 產 學 合 作 與 校 外 實 習 亦 是 今 年 校 長 指 示 的 重 點, 透 過 智 慧 大 樹 - 萬 人 捐 課 活 動, 希 望 很 快 會 有 具 體 的 成 果, 校 長 應 該 會 要 各 院 每 一 學 期 提 出 一 些 KPI 指 標 最 近 一 次 ( 一 月 ) 公 佈 的 世 界 大 學 網 路 排 名 中 的 雖 然 學 術 出 版 檔 案 和 學 術 文 章 被 引 用 述 兩 等 項 目 提 升 外, 但 是 在 網 頁 數 量 網 頁 能 見 度 均 下 滑, 希 望 各 系 所 極 力 加 強 網 頁 更 新, 爭 取 網 頁 曝 光 度, 特 別 是 中 英 文 網 頁 的 資 料, 請 各 系 所 要 隨 時 更 新 網 頁, 尤 其 是 首 頁 的 最 新 消 息, 很 多 單 位 還 放 著 去 年 的 訊 息, 希 望 能 立 即 更 新 各 系 所 英 文 網 頁 可 透 過 相 關 單 位 協 助 美 化, 英 文 網 頁 也 是 評 鑑 的 項 目 之 一, 有 評 鑑 就 有 排 名, 排 名 的 好 壞 會 影 響 招 生, 這 些 都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近 年 招 生 所 面 臨 的 困 難 將 會 加 劇, 研 究 所 招 生 尤 其 是 首 當 其 衝, 因 為 公 立 大 學 招 生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相 對 地, 私 立 學 校 的 招 生 就 會 受 到 擠 壓, 雖 然 有 些 同 仁 會 期 待 招 收 陸 生, 但 遠 水 救 不 了 近 火, 目 前 雖 然 本 校 尚 無 立 即 危 機, 但 希 望 各 位 主 任 老 師 們 都 能 為 學 校 多 做 宣 傳 工 作, 過 去 招 生 的 任 務 由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負 責, 不 須 多 費 心 力 學 生 即 會 自 動 來 報 考, 但 目 前 情 勢 已 經 逐 漸 改 變 了, 這 幾 年 來 研 究 所 招 生 人 數 逐 年 在 下 降 中, 尤 其 是 就 業 不 容 易 的 系 所, 招 生 將 會 更 加 困 難, 學 校 不 希 望 因 為 招 生 困 難 導 致 系 所 減 班 或 停 招, 而 影 響 到 老 師 職 員 的 就 業 因 此 大 家 要 一 起 努 力, 號 召 眾 多 校 友 的 力 量 協 助 招 生 廣 告, 老 師 們 共 同 主 動 出 擊 是 有 必 要, 拜 託 各 位 老 師 要 未 雨 綢 繆 雖 然 本 校 才 剛 完 成 通 過 系 所 評 鑑, 但 緊 接 著 是 100 年 度 的 校 務 評 鑑, 本 校 可 能 在 今 年 底 或 明 年 上 半 年 來 臨, 校 務 評 鑑 也 需 要 大 家 的 努 力 提 供 正 確 和 及 時 的 資 料, 以 爭 取 好 成 績, 評 鑑 成 績 優 良 可 以 讓 學 校 名 利 雙 收, 雖 然 評 鑑 項 目 中 教 育 部 的 規 定 有 時 會 讓 系 主 任 助 理 和 老 師 們 很 困 擾, 不 過, 我 們 務 必 要 配 合, 符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例 如, 最 近 讓 大 家 困 擾 的 新 版 教 學 計 畫 表 填 報 格 式, 這 就 是 為 了 配 合 教 育 部 的 要 求 所 做 66
6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的 更 新 ; 又 如 教 學 計 畫 表 按 時 100% 上 傳 是 教 育 部 要 求 申 請 卓 越 計 畫 的 基 本 門 檻, 否 則 沒 有 資 格 申 請 教 育 部 計 畫 經 費 補 助 學 校 許 多 新 制 度 或 新 政 策 推 動 時, 期 待 各 位 主 任 多 與 老 師 溝 通 說 明, 若 不 了 解 或 是 有 意 見 時, 請 老 師 來 找 我, 我 將 會 詳 細 說 明 讓 他 了 解, 我 們 是 生 命 共 同 體, 有 了 這 種 體 認, 相 信 老 師 們 都 能 配 合 學 校 執 行 推 動 各 系 所 即 將 進 行 99 學 年 度 的 教 師 評 審 作 業, 學 校 對 助 理 教 授 的 8 年 條 款 已 進 入 第 4 年, 為 了 加 強 助 理 教 授 的 研 究, 我 們 也 在 策 略 型 重 點 研 究 計 畫 給 予 部 份 經 費 補 助, 這 是 學 校 的 美 意, 希 望 助 理 教 授 能 儘 快 升 等, 以 免 影 響 將 來 他 們 在 本 校 的 繼 續 任 職 機 會 ; 期 待 各 系 所 在 新 聘 教 師 時 要 慎 選 具 研 究 潛 力 的 年 輕 教 師, 對 於 系 所 評 鑑 和 校 務 評 鑑 均 將 是 重 要 表 現 指 標 之 一 本 學 年 度 (98/1) 開 始 第 一 次 實 施 的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在 教 心 所 李 主 任 的 規 劃 和 相 關 行 政 單 位 的 支 持, 以 及 各 系 導 師 充 分 支 持 下 已 順 利 完 成, 這 是 本 校 關 心 大 一 新 生 學 習 的 用 心, 藉 由 檢 討 會 持 續 改 善, 希 望 可 以 讓 每 年 的 新 生 能 儘 快 進 入 大 學 的 學 習 環 境, 感 謝 教 育 學 院 教 心 所 和 所 有 參 與 策 劃 的 老 師 和 行 政 人 員, 各 位 導 師 的 支 持 和 努 力,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將 會 繼 續 執 行 學 生 在 學 校 的 培 養, 將 會 影 響 將 來 在 社 會 的 表 現, 更 會 影 響 學 校 的 聲 望 和 將 來 的 發 展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部 分, 今 年 也 做 了 重 要 改 革, 在 分 數 統 計 時, 扣 除 了 缺 課 太 多 被 扣 考 的 學 生 評 量 分 數, 也 扣 除 評 量 太 高 及 太 低 的 極 端 分 數, 這 將 使 得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更 為 公 平 合 理, 也 能 避 免 教 師 的 困 擾 這 不 僅 是 多 年 來 實 施 教 學 評 量 的 重 大 改 革,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具 體 成 果 本 校 實 施 英 檢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已 是 第 二 年, 請 各 系 提 醒 學 生 儘 快 通 過 英 檢, 對 於 今 年 還 未 通 過 的 研 二 同 學, 務 必 提 醒 他 們 選 修 進 修 英 文, 否 則, 無 法 順 利 拿 到 畢 業 證 書 尤 其 英 檢 通 過 人 數 也 是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很 重 要 的 一 項 考 核, 因 此, 各 系 所 請 務 必 鼓 勵 學 生 加 強 英 語 能 力 感 謝 各 位 教 學 主 管 老 師 和 行 政 同 仁 的 支 持, 讓 校 務 整 體 推 動 順 利, 將 來 面 臨 的 校 務 評 鑑 和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更 期 待 大 家 繼 續 支 持 謝 謝 各 位 主 任 過 去 的 辛 勞, 讓 全 院 系 所 均 順 利 通 過 評 鑑, 也 希 望 往 後 的 校 務 評 鑑 透 過 各 系 所 主 管 和 老 師 的 全 力 協 助, 也 能 順 利 通 過, 並 有 優 秀 的 成 績 表 現 伍 主 席 指 示 事 項 為 使 本 院 所 屬 單 位 各 自 制 定 的 主 管 遴 選 規 則, 在 條 文 書 寫 及 用 語 上 一 致, 將 由 本 院 彙 整 比 對 後, 於 下 次 院 務 會 議 以 包 裹 式 提 案 統 一 修 正 陸 散 會 (14:30) 67
6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68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聯 合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3 時 10 分 地 點 : 蘭 陽 校 園 CL426 會 議 室 主 席 : 劉 艾 華 院 長 林 志 鴻 院 長 紀 錄 : 梁 瑋 倩 出 列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校 長 於 第 113 次 行 政 會 議 指 示 所 有 通 過 評 鑑 的 系 所, 仔 細 閱 讀 評 鑑 報 告 書, 希 望 大 家 繼 續 保 持 優 點, 持 續 改 善 建 議 事 項, 逐 條 檢 討, 並 列 出 追 蹤 進 度 表, 請 各 院 院 長 費 心 督 促 各 系 所, 一 年 務 必 完 成 改 善 機 制 資 創 系 資 通 系 及 政 經 系 請 依 前 述 指 示 提 供 改 善 計 畫 及 執 行 情 形 ( 追 蹤 表 已 傳 送 各 系 ), 請 依 下 列 流 程 辦 理 :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院 務 會 議 報 告 因 有 三 系 更 名 轉 型, 俟 完 成 課 程 結 構 外 審 後, 本 學 期 還 會 再 召 開 院 務 會 議, 屆 時 請 各 系 提 報 進 度 ( 二 ) 旅 遊 系 語 言 系 於 100 年 3 月 需 進 行 追 蹤 評 鑑, 請 於 99 年 9 月 上 旬 辦 理 自 評, 並 著 即 成 立 各 該 系 自 我 評 鑑 工 作 小 組, 進 行 分 工, 準 備 評 鑑 報 告 資 料, 並 請 行 政 業 務 同 仁 協 助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 三 ) 本 校 於 100 年 亦 將 進 校 務 評 鑑, 資 料 期 限 為 97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院 系 亦 需 配 合 提 報 相 關 資 料 ( 四 ) 依 據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第 16 條 第 3 款 之 規 定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自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起 八 年 內 未 升 等 者, 自 第 九 年 起 不 予 續 聘, 蘭 陽 校 園 部 分 自 97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請 各 單 位 主 管 提 醒 所 屬 助 理 教 授 及 早 準 備 並 申 請 升 等 ( 五 ) 針 對 教 學 評 量 之 教 學 總 分 低 於 4 之 教 師, 請 依 規 定 提 供 改 善 報 告 ; 另 低 於 3.5 分 者, 請 教 師 參 與 學 教 中 心 所 舉 辦 之 教 學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 六 ) 為 提 供 學 生 迅 速 檢 視 在 學 期 間 的 學 習 活 動 過 程, 亦 能 彈 性 地 填 報 管 理 校 外 學 習 資 訊, 請 同 學 儘 速 完 成 電 子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系 統 登 錄, 目 前 進 行 方 式 為 : 大 一 部 分 於 資 訊 概 論 課 堂 中 進 行, 大 二 大 四 請 於 必 修 課 程 中 完 成, 大 三 部 分 則 請 珈 汝 通 知, 並 請 大 三 導 師 協 助 至 今 天 的 登 錄 人 數 統 計 為 : 大 一 79 人 大 二 52 人 大 三 18 人 大 四 16 人 ( 七 ) 為 迎 接 60 週 年 校 慶 的 到 來, 擬 於 蘭 陽 校 園 建 置 未 來 教 室, 已 請 林 銀 河 主 任 就 未 來 教 室 之 概 念 及 內 容 ( 含 預 算 ) 進 行 規 劃, 也 請 林 炳 宏 主 任 提 供 建 議 ( 八 ) 學 院 現 已 擬 訂 蘭 陽 校 園 TA 需 求 計 畫, 就 每 系 基 礎 課 程 規 劃 3 至 4 門 之 實 習 課 程, 由 淡 水 校 園 相 關 系 所 提 供 支 援 由 於 各 該 實 習 課 程 為 專 任 教 師 所 授 課 之 科 目, 故 專 任 教 師 須 配 合 掌 握 實 習 課 程 之 品 質 ( 九 ) 請 各 單 位 加 強 宣 導 教 職 員 生 之 事 項 如 下 : 1. 教 學 及 行 政 方 面 : (1) 請 老 師 們 落 實 全 英 語 教 學, 並 妥 善 運 用 卓 越 計 畫 之 補 救 教 學 方 式,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及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2) 請 老 師 們 遵 守 駐 校 及 請 假 規 定, 請 假 必 須 事 前 告 知 所 屬 單 位 及 學 生, 且 安 排 補 課 (3) 校 外 教 學 內 容 必 須 符 合 各 該 課 程 之 授 課 規 劃, 提 供 活 動 相 片, 及 提 報 檢 討 分 析 報 告 (4) 週 一 第 3 4 節 點 名, 請 導 師 確 實 對 點 名 未 到 學 生 進 行 關 懷 輔 導, 並 提 醒 學 生 依 規 定 辦 理 請 假 事 宜, 缺 課 過 多 必 會 扣 考, 本 學 期 已 有 一 名 同 學 被 扣 考 (5) 為 配 合 全 校 執 行 期 中 預 警 輔 導 追 蹤 機 制, 請 授 課 教 師 於 教 務 處 規 定 之 期 限 內 上 傳 期 中 考 成 績, 包 括 特 殊 考 試 ( 繳 交 報 告 上 台 報 告 ) 者 均 須 提 供 (6)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請 轉 知 所 屬 教 師, 使 瞭 解 院 務 運 作 情 形 (7) 請 定 期 更 新 中 英 文 網 頁 內 容, 每 週 五 中 午 前 提 供 更 新 資 料 2.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 不 要 下 載 拷 貝 或 影 印 非 法 軟 體 專 書, 以 免 觸 法 另 請 加 強 公 用 電 腦 的 使 用 約 制 3. 落 實 ISO14001 之 校 園 環 境 管 理 政 策 : 遵 守 環 境 保 護 法 規 落 實 污 染 防 治 及 污 染 排 放 減 量 推 動 校 園 及 社 區 環 保 教 育 提 升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節 能 減 碳 推 動 垃 圾 減 量 及 分 類 資 源 回 收 再 利 用 4. 禁 菸 措 施 : 本 校 校 園 內 除 吸 菸 區 外, 其 他 戶 外 區 及 各 建 築 物 內 ( 包 括 : 大 樓 門 口 走 廊 天 井 等 公 共 空 間 ) 全 面 禁 菸
7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案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通 過 多 元 文 化 與 語 言 學 系 自 100 學 年 擬 更 改 系 名 為 英 語 學 系 案 通 過 英 語 學 系 經 營 理 念 專 簽 已 通 過, 並 續 辦 相 關 事 宜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1 次 聯 合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通 過 英 語 學 系 課 程 規 劃 案 擬 辦 理 課 程 結 構 外 審 事 宜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與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相 關 法 規 名 稱 及 內 容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與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合 併 為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配 合 學 院 整 併 之 名 稱 變 更, 學 院 相 關 法 規 名 稱 及 內 容 有 關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與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文 字, 統 一 更 改 為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二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與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相 關 規 則 名 稱 修 正 如 下 : 修 正 後 名 稱 修 正 前 名 稱 說 明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募 款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募 款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及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募 款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詳 附 件 5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及 輔 導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規 則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導 師 評 量 等 級 考 評 標 準 淡 江 大 學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設 置 要 點 及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及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及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及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畢 業 門 檻 及 輔 導 要 點 淡 江 大 學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規 則 及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規 則 淡 江 大 學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導 師 評 量 等 級 考 評 標 準 及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導 師 評 量 等 級 考 評 標 準 詳 附 件 6 詳 附 件 7 詳 附 件 8 詳 附 件 9 詳 附 件 10 詳 附 件 11 詳 附 件 12 詳 附 件 13 提 案 二 :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詳 附 件 14,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與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合 併 為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故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及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於 99 學 年 度 起 廢 止 二 淡 江 大 學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規 則 自 99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69
7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提 案 三 :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經 營 理 念,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與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合 併 為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為 使 學 院 發 展 方 向 明 確 且 特 色 突 顯, 故 擬 定 品 質 屋 之 架 構 與 內 容, 詳 附 件 15 提 案 四 :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大 三 學 生 出 國 作 業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為 使 大 三 學 生 出 國 學 分 抵 免 作 業 能 於 9 月 5 日 如 期 完 成, 學 生 可 於 開 學 前 即 可 取 得 正 式 成 績 單, 順 利 申 請 獎 助 學 金 及 辦 理 研 究 所 甄 試, 擬 將 學 分 抵 免 由 紙 本 填 寫 申 請 作 業 改 為 線 上 申 請 作 業, 並 將 1 次 作 業 分 成 2 次,1~3 月 辦 理 第 1 學 期 課 程 抵 免,6~7 月 辦 理 第 2 學 期 課 程 抵 免 二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大 三 學 生 出 國 作 業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建 議 修 正 如 下 :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十 九 條 學 生 於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前 應 向 國 外 修 習 學 分 學 校 申 請 成 績 單, 做 為 成 績 抵 免 之 依 據, 並 配 合 學 分 抵 免 作 業 時 程 ( 上 下 學 期 各 1 次 ), 向 學 系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 逾 期 未 辦 理 者 不 列 入 當 學 期 班 排 名 ), 抵 免 之 科 目 及 認 定 標 準 以 學 系 核 定 為 準 第 廿 一 條 學 生 回 國 後 應 即 刻 撰 寫 留 學 心 得 一 份 ( 至 少 500 字 ), 繳 交 學 系 後, 方 得 辦 理 第 2 學 期 學 分 抵 免 第 十 九 條 學 生 回 國 前 應 向 國 外 修 習 學 分 學 校 申 請 整 學 年 之 成 績 單, 做 為 成 績 抵 免 之 依 據 回 國 後 應 於 7 月 底 前 向 學 系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 逾 期 未 辦 理 者 不 列 入 當 學 期 班 排 名 ), 抵 免 之 科 目 及 認 定 標 準 以 學 系 核 定 為 準 第 廿 一 條 學 生 回 國 後 應 即 刻 撰 寫 留 學 心 得 一 份 ( 至 少 500 字 ), 繳 交 學 系 後, 方 得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學 分 抵 免 作 業 由 1 學 年 1 次 改 為 上 下 學 期 各 1 次 留 學 心 得 於 辦 理 第 2 學 期 學 分 抵 免 時 一 併 繳 交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蘭 陽 校 園 校 園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五 : 蘭 陽 校 園 全 球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英 語 共 通 課 程 能 力 分 班 執 行 說 明 及 轉 班 要 點,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英 語 共 通 課 程 能 力 分 班 級 數 共 分 為 高 級 中 級 及 初 級 三 個 級 數, 高 級 班 開 設 於 旅 遊 系 及 語 言 系 中 級 班 開 設 於 政 經 系 初 級 班 開 設 於 資 創 系 軟 工 組 及 通 訊 組 ) 二 執 行 說 明 詳 附 件 16 三 自 99 學 年 度 起 開 始 實 施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蘭 陽 校 園 校 園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六 : 資 訊 創 新 與 科 技 學 系 學 生 出 國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登 錄 原 則,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本 系 大 三 學 生 依 規 定 須 出 國 修 習 學 分 一 年, 特 殊 個 案 得 申 請 延 至 大 四 出 國 二 為 符 本 系 設 立 宗 旨 及 培 養 學 生 專 業 知 能, 學 生 出 國 期 間 修 習 之 專 業 科 目 規 劃 如 下 表, 學 生 回 國 後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登 錄 時, 以 表 列 科 目 為 辦 理 原 則 共 同 選 修 資 訊 通 訊 安 全 管 理 (3) 15 學 分 多 媒 體 通 訊 (3) 人 工 智 慧 與 專 家 系 統 概 論 (3) 資 料 探 勘 (3) 作 業 研 究 (3) 資 創 系 選 修 數 值 分 析 (3) 9 學 分 科 學 計 算 (3) web service 設 計 與 應 用 (3) 資 通 系 選 修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3) 9 學 分 行 動 計 算 概 論 (3) 科 技 行 銷 管 理 (3) 三 語 言 課 程 抵 免 規 定 依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大 三 學 生 出 國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四 自 2010 年 出 國 學 生 開 始 實 施 五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70
7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七 : 旅 遊 與 旅 館 管 理 學 系 學 生 出 國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登 錄 原 則,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本 系 大 三 學 生 依 規 定 須 出 國 修 習 學 分 一 年, 特 殊 個 案 得 申 請 延 至 大 四 出 國 二 為 符 本 系 設 立 宗 旨 及 培 養 學 生 專 業 知 能, 學 生 出 國 期 間 修 習 之 專 業 科 目 規 劃 如 下 表, 學 生 回 國 後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登 錄 時, 以 表 列 科 目 為 辦 理 原 則 國 際 觀 光 行 銷 (3) 國 際 觀 光 服 務 管 理 (3) 觀 光 政 策 與 法 規 (3) 13 學 分 必 修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實 習 (4) 餐 飲 管 理 (3) 遊 憩 資 源 管 理 (3)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3) 旅 遊 日 文 17 學 分 選 修 ( 一 )(2) 旅 遊 日 文 ( 二 )(2) 博 奕 事 業 管 理 (2) 觀 光 業 危 機 管 理 (2) 三 語 言 課 程 抵 免 規 定 依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大 三 學 生 出 國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四 自 2010 年 出 國 學 生 開 始 實 施 五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八 : 多 元 文 化 與 語 言 學 系 學 生 出 國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登 錄 原 則, 提 請 討 論 (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本 系 大 三 學 生 依 規 定 須 出 國 修 習 學 分 一 年, 特 殊 個 案 得 申 請 延 至 大 四 出 國 二 為 符 本 系 設 立 宗 旨 及 培 養 學 生 專 業 知 能, 學 生 出 國 期 間 修 習 之 專 業 科 目 規 劃 如 下 表, 學 生 回 國 後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登 錄 時, 以 表 列 科 目 為 辦 理 原 則 必 修 英 語 演 說 (2) 民 俗 與 文 化 (2) 多 元 文 化 概 論 (2) 多 媒 體 英 12 學 分 文 (2) 多 元 文 化 與 社 會 (2) 談 判 技 巧 (2) 選 修 歐 美 文 學 選 讀 (2) 戲 劇 選 讀 (2) 商 品 英 文 導 覽 (2) 英 語 國 17 學 分 際 現 勢 分 析 (2) 現 代 歐 美 文 化 (2) 歐 美 語 言 與 社 會 (3) 跨 文 化 英 語 (2) 文 化 導 覽 與 解 說 (2) 三 語 言 課 程 抵 免 規 定 依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大 三 學 生 出 國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四 自 2010 年 出 國 學 生 開 始 實 施 五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九 : 全 球 化 政 治 與 經 濟 學 系 學 生 出 國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登 錄 原 則, 提 請 討 論 (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本 系 大 三 學 生 依 規 定 須 出 國 修 習 學 分 一 年, 特 殊 個 案 得 申 請 延 至 大 四 出 國 二 為 符 本 系 設 立 宗 旨 及 培 養 學 生 專 業 知 能, 學 生 出 國 期 間 修 習 之 專 業 科 目 規 劃 如 下 表, 學 生 回 國 後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登 錄 時, 以 表 列 科 目 為 辦 理 原 則 國 際 政 治 經 濟 學 ( 一 )(2) 國 際 政 治 經 濟 學 ( 二 )(2) 國 際 安 全 概 16 學 分 必 修 論 (2) 研 究 方 法 (3) 國 際 組 織 ( 一 )(2) 國 際 組 織 ( 二 )(2) 國 際 經 濟 (3) 各 國 外 交 史 (2) 國 際 法 專 題 (2) 中 國 外 交 政 策 (2) 全 球 化 時 代 14 學 分 選 修 的 美 國 政 治 經 濟 (2) 國 際 談 判 (2) 全 球 化 與 反 全 球 化 (2) 能 源 政 治 與 外 交 (2) 三 語 言 課 程 抵 免 規 定 依 淡 江 大 學 蘭 陽 校 園 大 三 學 生 出 國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四 自 2010 年 出 國 學 生 開 始 實 施 五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十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各 系 學 生 跨 校 園 選 課 規 劃,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提 ) 71
7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為 符 本 院 各 系 設 立 宗 旨 及 培 養 學 生 專 業 知 能, 學 生 個 案 簽 核 至 淡 水 校 園 選 課 者, 選 修 科 目 應 以 各 該 學 系 開 設 之 専 業 課 程 為 限, 前 述 課 程 之 外, 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二 自 99 學 年 度 起 開 始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一 :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各 系 學 生 跨 校 園 選 課 規 劃, 提 請 討 論 (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為 符 本 院 各 系 設 立 宗 旨 及 培 養 學 生 專 業 知 能, 學 生 個 案 簽 核 至 淡 水 校 園 選 課 者, 選 修 科 目 應 以 各 該 學 系 開 設 之 専 業 課 程 為 限, 前 述 課 程 之 外, 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二 自 99 學 年 度 起 開 始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二 : 資 訊 創 新 與 科 技 學 系 100 學 年 度 新 設 課 程 進 階 程 式 設 計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依 淡 江 大 學 課 程 改 革 暨 審 查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二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審 查 資 料 暨 回 覆 意 見 彙 整 表, 詳 附 件 17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十 三 : 全 球 化 政 治 與 經 濟 學 系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新 設 課 程 中 國 與 全 球 政 治 經 濟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提 請 討 論 (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依 淡 江 大 學 課 程 改 革 暨 審 查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二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審 查 資 料 暨 回 覆 意 見 彙 整 表, 詳 附 件 18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十 四 : 全 球 化 政 治 與 經 濟 學 系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新 設 課 程 國 際 經 濟 學 外 審 審 查 結 果, 提 請 討 論 (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依 淡 江 大 學 課 程 改 革 暨 審 查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二 新 設 課 程 外 審 審 查 資 料 暨 回 覆 意 見 彙 整 表, 詳 附 件 19 三 依 審 查 委 員 之 建 議, 並 配 合 本 系 之 教 育 目 標, 故 將 該 課 程 由 原 四 年 級 選 修 2 學 分, 更 改 為 三 年 級 必 修 3 學 分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十 五 : 資 訊 創 新 與 科 技 學 系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為 使 本 系 課 程 架 構 更 符 合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須 調 整 本 系 選 修 課 程 二 軟 工 組 通 訊 組 選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20 三 自 99 學 年 101 學 年 度 實 施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十 六 : 旅 遊 與 旅 館 管 理 學 系 選 修 科 目 旅 館 管 理 實 務 原 中 文 授 課 改 為 英 文 授 課 案,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本 課 程 原 為 中 文 授 課, 為 符 合 本 系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之 發 展 方 向, 並 拓 展 學 生 國 際 視 野, 擬 將 旅 館 72
7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管 理 實 務 改 為 英 文 授 課 二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實 施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七 : 旅 遊 與 旅 館 管 理 學 系 選 修 科 目 網 路 創 新 與 創 業 中 文 授 課 案, 提 請 討 論 (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提 ) 一 本 課 程 為 講 座 課 程, 為 加 強 網 路 產 業 之 應 用, 提 升 產 學 合 作 之 機 制, 擬 將 網 路 創 新 與 創 業 改 為 中 文 授 課 二 本 系 中 文 授 課 比 重 未 超 過 開 課 總 學 分 數 的 10%, 且 本 課 程 僅 限 本 系 學 生 選 修 中 文 授 課 科 目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合 計 學 分 比 率 中 文 語 言 表 達 % 旅 遊 與 旅 館 相 關 法 規 3 領 隊 與 導 遊 實 務 3 水 上 活 動 管 理 2 網 路 創 新 與 創 業 2 三 自 99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起 起 適 用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十 八 : 全 球 化 政 治 與 經 濟 學 系 必 修 科 目 表 異 動 案, 提 請 討 論 (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 一 為 使 本 系 課 程 架 構 更 符 合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須 調 整 必 修 課 程 二 必 修 科 目 異 動 表 詳 附 件 21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創 業 發 展 學 院 暨 全 球 化 研 究 與 發 展 學 院 第 2 次 聯 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提 請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提 案 十 九 :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學 系 100 學 年 度 教 育 目 標 暨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提 請 討 論 ( 旅 遊 與 旅 館 管 理 學 系 提 ) 一 本 系 自 100 學 年 度 更 名 為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學 系, 為 培 育 具 國 際 觀 之 觀 光 管 理 人 才, 以 期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明 確 且 特 色 突 顯, 擬 規 劃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及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二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暨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如 下 : 教 育 目 標 : 1. 培 育 國 際 觀 光 專 業 人 才 2. 拓 展 學 生 國 際 視 野 3. 培 養 具 人 文 精 神 與 專 業 倫 理 之 企 業 創 新 人 才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 1. 具 有 國 際 觀 光 管 理 專 業 能 力 2. 具 有 國 際 語 言 學 習 與 交 流 之 能 力 3. 具 有 服 務 精 神 及 良 好 工 作 態 度 4. 具 有 溝 通 領 導 與 領 隊 合 作 之 能 力 5. 具 有 分 析 問 題 與 蒐 集 資 料 的 能 力 6. 具 有 創 業 發 展 與 社 會 責 任 之 素 養 提 案 二 十 : 英 語 學 系 100 學 年 度 教 育 目 標 暨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提 請 討 論 ( 多 元 文 化 與 語 言 學 系 提 ) 一 本 系 自 100 學 年 度 更 名 為 英 語 學 系, 為 培 育 具 全 球 觀 之 英 語 專 業 人 才, 並 期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明 確 且 特 色 突 顯, 擬 規 劃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及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二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暨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如 下 : 教 育 目 標 : 1. 提 供 學 用 並 進 的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73
7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2. 培 養 具 人 文 素 養 之 英 語 專 業 人 才 3. 發 展 學 生 國 際 經 驗 4. 培 養 全 球 化 時 代 產 業 所 需 之 英 語 專 業 人 才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 1. 具 專 業 語 文 與 應 用 的 能 力 2. 具 資 料 處 理 與 應 用 的 能 力 3. 具 跨 文 化 的 理 解 與 語 文 表 達 能 力 4. 具 全 球 視 野 及 國 際 觀 5. 具 商 務 及 觀 光 旅 遊 之 專 業 外 語 能 力 6. 具 語 言 教 學 及 教 材 規 劃 能 力 7. 具 國 際 事 務 之 基 本 知 識 與 涉 外 事 務 之 專 業 外 語 能 力 8. 具 獨 立 研 究 之 基 本 認 知 提 案 二 一 : 全 球 化 政 治 經 濟 學 系 100 學 年 度 教 育 目 標 暨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提 請 討 論 ( 全 球 化 政 治 與 經 濟 學 系 提 ) 一 本 系 自 100 學 年 度 更 名 為 全 球 化 政 治 經 濟 學 系, 為 培 育 具 全 球 觀 之 政 經 人 才, 以 期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明 確 且 特 色 突 顯, 擬 規 劃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及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二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暨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如 下 : 教 育 目 標 : 1. 創 造 學 用 並 進 的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2. 孕 育 國 家 社 會 未 來 之 基 礎 領 導 人 才 3. 開 展 學 生 國 際 經 驗 4. 培 育 具 全 球 觀 之 政 經 專 業 人 才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 1. 具 備 基 本 政 治 分 析 的 能 力 2. 具 備 基 本 經 濟 分 析 的 能 力 3. 具 備 計 量 研 究 的 基 礎 知 識 4. 具 備 全 球 視 野 的 能 力 5. 具 備 時 事 議 題 的 認 知 能 力 6. 具 備 基 本 資 訊 電 腦 的 能 力 7. 能 夠 使 用 外 語 於 政 經 相 關 領 域 之 學 習 與 交 流 8. 具 備 獨 立 研 究 與 團 隊 合 作 之 能 力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 肆 散 會 (17:00) 74
7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體 育 室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室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8 年 9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9 時 3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席 : 蕭 主 任 淑 芬 紀 錄 : 陳 建 樺 列 席 指 導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出 列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蕭 主 任 淑 芬 ( 一 ) 前 人 種 樹 後 人 乘 涼 打 開 淡 江 體 育 史 早 期 的 主 任 如 民 國 49 年 起 的 黃 文 質 李 遠 孝 劉 紹 本 鄭 啟 璋 林 清 文 賴 茂 森 田 光 中 王 永 信 李 雨 農 趙 連 城 王 儀 祥 程 嘉 彥 黃 德 壽 王 儀 祥 謝 幸 珠 每 一 位 體 育 主 管 都 各 有 特 色 與 領 導 風 格, 也 都 成 就 不 凡 的 體 育 成 就, 帶 領 淡 江 體 育 的 蓬 勃 發 展 當 然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室 一 直 為 各 大 專 院 校 所 稱 道 的, 除 了 教 學 活 動 相 當 優 異 之 外, 更 重 要 的 像 家 人 般 的 相 處 與 團 結 ( 二 ) 淡 江 體 育 配 合 學 校 的 腳 步 一 同 邁 入 淡 江 第 五 波 創 辦 人 張 建 邦 博 士 將 學 校 的 建 設 進 程 已 邁 入 第 五 波, 體 育 室 的 沿 革 也 隨 著 這 五 波 有 著 變 化, 體 育 課 程 與 活 動 也 隨 著 早 期 的 紅 土 操 場 進 步 到 現 在 的 pu 跑 道, 從 戶 外 的 25 公 尺 外 露 式 的 游 泳 池 到 現 在 標 準 的 室 內 溫 水 游 泳 館, 從 雨 天 就 無 法 在 上 籃 球 課 排 球 課 到 現 在 3 面 室 內 籃 球 場 3 面 排 球 場, 從 打 球 汗 流 浹 背 到 處 處 空 調, 從 數 樣 課 程 到 同 時 可 開 設 17 個 班 級 的 多 元 化 課 程, 體 育 課 程 內 容 也 更 加 的 精 緻 化 與 專 業 化 活 動 的 辦 理 也 因 場 館 的 逐 漸 完 善 與 擴 充 而 更 加 的 普 及 化, 除 了 量 的 提 升 更 不 忘 維 持 相 當 的 品 質, 代 表 隊 的 表 現 也 十 分 耀 眼, 在 此 也 感 謝 勞 苦 功 高 的 授 課 老 師 與 各 項 運 動 代 表 隊 的 領 隊 教 練 們 淡 江 即 將 進 入 第 五 波 目 標 訂 為 名 揚 國 際, 我 們 在 教 學 方 面 除 了 教 材 豐 富, 教 法 創 新 以 建 立 學 生 一 定 的 運 動 技 能 外, 更 以 養 成 終 身 的 運 動 行 為 為 最 終 目 的, 除 此 教 學 組 也 希 望 能 藉 由 大 四 體 育 課 程 的 證 照 化, 讓 學 生 能 獲 得 更 佳 的 學 習 效 果 ( 三 ) 體 適 能 提 升 教 育 部 持 續 關 心 學 生 體 適 能 狀 況, 本 校 已 於 多 年 前 即 實 施 大 一 全 面 檢 測 體 適 能, 今 年 除 大 一 同 學 外 修 習 體 適 能 與 重 量 訓 練 課 程 的 二 三 四 年 級 學 生 也 一 律 參 加 檢 測, 並 於 學 期 間 舉 辦 全 校 教 職 員 生 的 體 適 能 達 人 競 賽,97 學 年 度 比 賽 成 績 相 當 優 秀, 如 女 生 組 仰 臥 起 坐 一 分 鐘, 最 佳 成 績 為 教 科 系 四 年 級 的 柯 雅 婷 同 學 以 54 次 奪 冠, 男 生 組 是 化 材 系 一 年 級 的 李 怡 德 同 學 以 63 次 封 王, 這 位 男 同 學 也 以 2 公 尺 70 榮 獲 立 定 跳 遠 的 冠 軍, 所 以 在 本 次 比 賽 中 發 掘 許 多 好 手, 也 鼓 勵 同 學 關 心 自 己 的 體 適 能 ( 四 ) 活 動 辦 理 活 動 部 分 今 年 將 以 北 海 岸 三 所 大 學 : 淡 江 大 學 聖 約 翰 大 學 以 及 真 理 大 學 共 同 辦 理 校 際 競 賽 活 動, 除 聯 絡 情 誼 外 更 能 刺 激 各 項 運 動 的 水 平, 今 年 活 動 組 更 爭 取 到 全 國 大 專 教 職 員 桌 球 錦 標 賽 的 承 辦 機 會, 讓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喜 愛 桌 球 的 教 職 員 可 以 到 本 校 比 賽 與 參 觀 訪 問 暑 假 期 間 除 夏 令 營 之 外, 游 泳 館 也 配 合 成 人 教 育 學 院 開 設 淡 江 大 學 暑 期 游 泳 訓 練 班 成 效 斐 然, 成 教 院 也 研 擬 未 來 周 六 也 要 繼 續 開 設 相 關 課 程, 本 室 將 繼 續 配 合 學 校 政 策 讓 紹 謨 游 泳 館 發 揮 最 大 功 能 與 效 應 前 人 種 樹 我 們 會 學 習 著 前 輩 們 的 努 力 耕 耘 與 付 出, 繼 續 在 崗 位 上 打 拼 以 交 出 漂 亮 的 成 績 單 ( 五 ) 疫 情 管 控 暑 假 期 間 爆 發 H1N1 疫 情, 因 為 當 時 暑 期 游 泳 夏 令 營 正 在 上 課 期 間 因 此 立 即 採 取 量 體 溫 措 施, 目 前 體 育 室 也 已 備 妥 2 支 額 溫 測 量 器, 上 課 教 師 若 覺 得 學 生 疑 似 發 燒 狀 況 可 至 教 學 組 量 測 以 防 疫 情 擴 大 ( 六 ) 新 增 設 施 本 室 今 年 新 增 置 物 櫃 提 供 兼 任 教 師 置 放 物 品, 未 來 將 提 供 運 動 代 表 隊 同 學 借 用 置 放 ( 七 ) 本 室 自 98 年 2 月 迄 今 召 開 之 會 議 及 次 數 如 下 : 1. 室 務 會 議 (1) 次 2. 室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10) 次 3. 室 募 款 委 員 會 議 (3) 次 4. 室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1) 次 ( 八 )98 學 年 度 校 長 核 定 各 會 議 委 員 會 ( 小 組 ) 名 單, 詳 附 件 1 ( 九 )98 年 2 月 ~5 月 本 室 募 款 各 項 目 收 支 明 細, 詳 附 件 2 75
7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 十 ) 上 次 會 議 執 行 情 形 1. 追 認 通 過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室 教 師 評 鑑 規 則 案 2. 追 認 通 過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室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準 則 表 案 3. 推 選 楊 總 成 副 教 授 為 本 室 教 職 員 工 退 休 福 利 儲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代 表 二 體 育 教 學 組 業 務 報 告 - 劉 組 長 宗 德 ( 一 ) 教 學 1. 行 事 曆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於 98 年 9 月 14 日 ( 一 ) 開 始 上 課 11 月 16 日 ( 一 ) 至 11 月 20 日 ( 五 ) 為 期 中 考 週,99 年 1 月 1 日 元 旦 放 假 1 天,1 月 11 日 ( 一 ) 至 15 日 ( 五 ) 為 期 末 考 試 週, 上 課 至 99 年 1 月 8 日 ( 五 ) 2. 體 適 能 檢 測 本 學 年 度 體 適 能 檢 測 請 於 第 2 3 週 起 實 施, 實 施 對 象 包 括 各 大 一 班 級 及 修 體 適 能 課 之 學 生, 也 歡 迎 其 他 班 級 能 同 步 實 施, 游 泳 檢 測 則 依 上 游 泳 課 時 間 施 測 本 校 為 98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體 適 能 評 估 暨 常 模 修 訂 計 畫 抽 樣 實 施 學 校, 協 助 提 供 一 年 級 至 四 年 級 男 女 學 生 每 年 級 各 50 名 之 檢 測 資 料, 顯 見 本 校 體 適 能 檢 測 獲 肯 定, 本 學 年 度 仍 請 各 教 師 持 續 協 助 辦 理 3. 教 學 評 鑑 97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本 室 教 學 評 鑑 平 均 為 4.43, 較 第 1 學 期 4.40 更 獲 肯 定, 教 學 評 鑑 資 料 已 採 電 子 檔 方 式 提 供, 每 學 期 本 組 會 轉 知 教 師 收 信, 請 教 師 持 續 增 進 教 學 品 質 與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扣 考 申 請 表 說 明, 詳 附 件 3 4. 體 育 專 業 證 照 各 行 業 均 重 視 專 業 證 照, 教 育 部 在 體 育 評 鑑 中 含 蓋 教 師 證 照 部 份, 另 發 文 各 校 要 求 提 升 教 師 取 得 急 救 證 及 水 上 救 生 相 關 之 證 照, 本 室 每 位 教 師 都 學 有 專 精, 請 教 師 規 劃 進 修 或 參 加 研 討 會 時 能 涵 蓋 證 照 之 取 得, 原 有 證 照 如 過 期, 亦 請 能 換 照, 以 更 提 升 體 育 專 業 形 象 5. 專 任 教 師 個 人 資 料 查 詢 系 統 學 校 建 置 專 任 教 師 個 人 資 料 查 詢 系 統, 提 供 教 師 個 人 資 料 之 查 詢, 含 歷 年 教 學 評 鑑 授 課 資 料 委 員 導 師... 等 資 料, 另 有 各 項 學 術 研 究 獲 獎 與 服 務 資 料 之 登 錄 功 能, 請 教 師 能 隨 時 上 網 登 錄 資 料, 以 彰 顯 本 室 教 師 各 領 域 的 傑 出 表 現 6. 為 尊 重 著 作 權 法, 課 堂 上 播 放 的 影 片 請 使 用 公 播 版 或 教 育 版 依 據 著 作 權 法, 因 為 教 學 需 要, 可 在 合 理 範 圍 內 重 製 他 人 已 公 開 發 表 的 著 作 ( 著 作 權 法 第 46 條 ) 若 播 放 一 整 部 影 片, 而 偏 向 休 閒 娛 樂 的 性 質, 會 被 認 為 有 市 場 替 代 的 效 果, 有 侵 害 公 開 上 映 權 之 虞, 最 佳 的 方 法 是 擷 取 影 片 的 適 當 部 分 ; 或 是 取 得 公 開 播 映 的 版 本 來 放 映 公 播 版 或 教 育 版 影 片, 可 透 過 教 學 組 推 薦 需 為 教 學 研 究 或 數 量 大 之 資 料, 填 寫 圖 書 資 料 介 購 清 單 一 式 二 份, 經 單 位 主 管 簽 核 後, 送 至 圖 書 館 採 編 組 ( 二 ) 課 務 1. 開 課 情 形 開 設 體 育 課 程 311 班, 包 括 : 淡 水 校 園 共 293 班 ; 日 間 部 256 班 ( 含 適 應 體 育 班 2 班, 代 表 隊 專 長 班 9 班, 選 修 13 班 ); 進 學 班 37 班 ; 蘭 陽 校 園 共 18 班 ; 日 間 部 16 班 ( 含 適 應 體 育 班 1 班 ); 進 學 班 2 班 開 課 項 目 詳 表 1: 表 1:98 學 年 度 體 育 課 開 課 項 目 統 計 表 課 程 球 類 舞 蹈 休 閒 體 育 體 適 能 水 武 術 籃 排 軟 桌 羽 網 壘 足 棒 韻 社 高 保 撞 直 體 體 強 有 瑜 重 水 太 跆 養 性 質 淡 水 76 日 間 部 男 女 適 應 體 育 大 式 重 力 氧 量 上 生 一 壘 交 爾 齡 排 適 極 拳 排 控 塑 舞 訓 活 氣 體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律 舞 夫 球 球 輪 能 制 身 蹈 珈 練 動 拳 道 功 育 合
7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進 學 班 選 男 7 女 6 合 蘭 日 合 陽 進 合 專 長 班 小 計 總 計 ( 三 ) 人 事 1. 專 任 教 師 王 儀 祥 老 師 洪 耀 昆 老 師 自 98 年 8 月 1 日 起 退 休, 改 聘 為 兼 任 教 師 2. 專 任 教 師 邱 東 貴 老 師 自 98 年 8 月 1 日 起 辭 職 3. 新 聘 專 任 教 師 李 欣 靜 老 師 及 潘 定 均 老 師 4. 兼 任 教 師 林 國 華 老 師 自 98 年 8 月 1 日 起 辭 聘, 新 聘 兼 任 老 師 盧 瑞 忠 老 師 陳 凱 智 老 師 及 蕭 玉 琴 老 師 5.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體 育 室 教 師 人 數 統 計, 詳 如 表 2 表 2: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體 育 室 教 師 人 數 統 計 表 專 兼 任 教 師 職 稱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合 計 專 任 兼 任 合 計 ( 四 ) 辦 理 活 動 97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舉 辦 活 動, 感 謝 教 師 之 協 助, 讓 活 動 順 利 進 行, 也 請 教 師 能 繼 續 鼓 勵 學 生 踴 躍 參 加 各 項 活 動 辦 理 之 活 動 如 下 : 1. 體 適 能 競 賽 (1) 實 施 日 期 : 自 98 年 6 月 2 日 至 3 日, 體 育 館 4 樓 排 球 場 (2) 協 助 教 師 : 王 元 聖 老 師 謝 豐 宇 老 師 范 姜 逸 敏 老 師 蔡 慧 敏 老 師 陳 天 文 老 師 陳 建 樺 老 師 2. 演 講 (1) 實 施 日 期 :98 年 6 月 3 日, 鐘 靈 中 正 堂, 講 題 : 運 動 與 傳 統 醫 學 (2) 主 講 者 : 陳 裕 仁 醫 師 ( 五 ) 學 術 研 究 : 詳 附 件 4(P.17) 三 體 育 活 動 組 業 務 報 告 - 陳 組 長 逸 政 ( 一 ) 校 內 體 育 活 動 1.97 年 10 月 舉 辦 全 校 羽 球 和 桌 球 賽 2.97 年 11 月 舉 辦 陸 上 運 動 會 3.97 年 11 月 舉 辦 教 職 員 工 高 爾 夫 聯 誼 賽 4.97 年 11 月 舉 辦 新 生 盃 籃 球 排 球 賽 5.97 年 12 月 舉 辦 全 校 撞 球 賽 6.98 年 04 月 舉 辦 校 長 盃 籃 球 排 球 和 壘 球 賽 7.98 年 05 月 舉 辦 全 校 足 球 網 球 賽 8.98 年 05 月 舉 辦 全 校 水 上 運 動 會 9.98 年 06 月 舉 辦 教 職 員 工 球 類 聯 誼 賽 ( 二 ) 校 內 外 運 動 競 賽 成 績 : 詳 附 件 5(P.22) ( 三 ) 運 動 場 地 之 維 修 與 管 理 1. 運 動 場 草 皮 整 修 保 養 及 水 溝 蓋 隔 離 網 修 繕 2. 運 動 場 棒 壘 球 場 鋪 設 紅 磚 粉 300 包 3. 運 動 場 棒 壘 球 打 擊 區 帆 布 修 繕 77
7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4. 運 動 場 棒 壘 球 打 擊 練 習 網 修 繕 5. 運 動 場 公 告 看 板 颱 風 毀 損 修 繕 6. 網 排 球 場 使 用 規 則 看 板 修 繕 7. 網 球 場 調 整 帶 更 換 8. 五 虎 崗 籃 排 球 場 隔 離 鐵 網 修 9. 活 動 中 心 籃 球 架 故 障 修 繕 10. 五 虎 崗 籃 排 球 場 鐵 網 尼 龍 網 修 繕 11. 增 設 運 動 場 擊 練 習 網 12. 室 外 籃 球 場 籃 球 架 保 護 墊 13. 跑 道 旁 籃 球 架 底 柱 鏽 蝕 修 繕 14. 運 動 場 及 游 泳 館 旁 水 泥 溝 蓋 破 損 修 補 15. 體 育 館 B1 平 衡 木 設 置 16. 游 泳 池 消 毒 藥 劑 補 充 17. 游 泳 池 過 濾 硬 體 設 備 保 養 工 程 18. 游 泳 館 門 禁 系 統 保 養 工 程 19. 游 泳 館 一 般 維 修 ( 電 腦 影 印 機 水 龍 頭 吹 風 機 ) 20. 泳 池 門 禁 游 泳 卡 4000 張 21. 游 泳 館 消 耗 品 補 充 ( 浮 條 救 生 員 外 套 旗 座 簡 易 藥 品 ) 22. 游 泳 池 增 設 跳 台 池 底 磁 磚 更 新 水 底 燈 修 繕 23. 游 泳 池 教 學 椅 浮 板 划 手 板 補 充 24. 游 泳 池 過 濾 機 組 損 壞 零 件 維 修 加 溫 鍋 爐 零 件 損 壞 修 繕 ( 四 ) 校 際 活 動 1.97 年 10 月 舉 辦 全 國 淡 大 盃 大 專 校 院 桌 球 賽 2.98 年 02 月 舉 辦 北 區 大 專 校 院 羽 球 邀 請 賽 3.98 年 05 月 舉 辦 第 24 屆 全 國 大 專 盃 劍 道 邀 請 賽 ( 五 ) 運 動 技 能 學 習 營 98 年 7 8 月 舉 辦 暑 期 教 職 員 工 子 女 育 樂 營 ( 六 ) 輔 導 校 內 運 動 性 社 團 舉 辦 活 動 1. 補 助 合 氣 道 社 參 加 大 專 盃 比 賽 2. 補 助 壘 球 社 參 加 校 外 比 賽 3. 排 球 社 辦 理 淡 大 盃 排 球 賽 4. 補 助 競 技 啦 啦 隊 參 加 大 專 啦 啦 隊 比 賽 5. 補 助 體 操 社 參 加 校 外 比 賽 四 蘭 陽 校 園 體 育 行 政 業 務 ( 一 ) 體 育 教 學 業 務 : 1.97 學 年 度 第 3 4 學 期 開 設 水 上 活 動 管 理 及 運 動 管 理 高 爾 夫 球 課 程 2. 本 學 期 新 聘 專 任 教 師 潘 定 均 老 師 於 蘭 陽 校 園 協 助 體 育 行 政 業 務 ( 二 ) 體 育 場 器 業 務 1. 教 職 員 工 生 借 用 體 育 活 動 器 材 撞 球 教 室 及 運 動 場 地 使 用 管 理 要 點 比 照 第 1 學 期, 開 放 時 間 另 修 訂 之, 並 公 告 於 蘭 陽 校 園 行 政 業 務 之 體 育 業 務 網 頁 2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維 護 及 維 修 體 育 器 材 設 備 3. 體 育 活 動 業 務 (1) 於 98 年 3 月 3 日 至 3 月 5 日 辦 理 校 長 盃 撞 球 賽 (2) 於 98 年 3 月 24 日 至 3 月 26 日 辦 理 校 長 盃 高 爾 夫 球 推 桿 賽 (3) 於 98 年 4 月 29 辦 理 蘭 陽 校 園 盃 路 跑 賽 (4) 於 98 年 5 月 18 日 至 5 月 26 日 辦 理 校 長 盃 籃 球 賽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修 訂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規 則 案, 提 請 討 論 ( 體 育 教 學 組 提 )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規 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詳 如 下 表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規 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78
8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規 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三 條 體 育 課 選 課 須 知 一 同 右 第 三 條 體 育 課 選 課 須 知 一 一 至 三 年 級 學 生, 每 學 期 均 必 修 體 育, 不 得 缺 修 重 補 修 者, 得 於 四 年 級 或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前 修 畢, 每 學 期 以 重 修 1 科 為 限 二 同 右 二 四 年 級 課 程 為 選 修, 計 1 學 分 (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 每 學 期 以 1 科 為 限, 其 他 年 級 不 得 選 修 三 適 應 體 育 班, 限 盲 生 肢 障 或 罹 患 慢 性 疾 病 的 學 生 修 課, 不 分 年 級 性 別 皆 可 修 課 凡 因 病 或 受 傷 而 無 法 修 讀 原 選 課 班 級 者, 應 於 每 學 期 修 課 時 提 交 公 立 醫 院 或 本 校 醫 務 室 之 診 斷 證 明 文 件, 選 課 後 逕 交 適 應 體 育 班 任 課 老 師 於 學 期 中 受 傷 者 亦 可 改 修 適 應 體 育 班 四 開 學 第 1 週 始, 修 體 育 課 程 如 有 因 與 學 科 衝 堂 或 尚 未 完 成 體 育 選 課 手 續 者, 應 先 暫 時 在 預 選 班 級 上 體 育 課, 並 取 得 上 課 證 明 ( 課 後 請 該 任 課 教 師 簽 名 ), 否 則 該 週 體 育 課 視 為 曠 課 第 五 條 本 校 學 生 體 育 成 績 考 核 標 準 如 下 : 一 同 右 二 興 趣 選 項 體 育 課 程 : ( 一 ) 球 類 類 別 ( 籃 球 排 球 軟 式 排 球 桌 球 羽 球 網 球 足 球 棒 壘 球 ): 技 能 測 驗 佔 百 分 之 六 十, 學 習 精 神 及 運 動 道 德 佔 百 分 之 四 十 兩 項 分 數 之 和, 即 為 當 學 期 之 體 育 總 成 績 運 動 技 能 測 驗 給 分 標 準 另 定 之 ( 二 ) 其 他 類 別 : 技 能 測 驗 佔 百 分 之 四 十 到 百 分 之 六 十 ; 學 習 精 神 及 運 動 道 德 佔 百 分 之 六 十 到 百 分 之 四 十, 由 教 師 自 訂 兩 項 分 數 之 和, 即 為 當 學 期 之 體 育 總 成 績 運 動 技 能 測 驗 給 分 標 準 另 定 之 三 體 育 特 別 班 分 視 障 班 與 身 心 障 礙 班, 限 盲 配 合 實 際 開 課 名 生 肢 障 或 罹 患 慢 性 疾 病 的 學 生 修 課, 不 稱 調 整 分 年 級 性 別 皆 可 修 課 凡 因 病 或 受 傷 而 修 讀 體 育 特 別 班 者, 應 於 每 學 期 修 課 時 提 交 公 立 醫 院 或 本 校 醫 務 室 之 診 斷 證 明 文 件, 選 課 後 逕 交 特 別 班 任 課 老 師 於 學 期 中 受 傷 者 亦 可 改 修 體 育 特 別 班 四 開 學 第 1 週, 修 體 育 課 程 如 有 因 與 學 科 衝 堂 文 字 修 正 或 尚 未 完 成 體 育 選 課 手 續 者, 應 先 暫 時 在 預 選 班 級 上 體 育 課, 並 取 得 上 課 證 明 ( 課 後 請 該 任 課 教 師 簽 名 ), 否 則 該 週 體 育 課 視 為 曠 課 第 五 條 本 校 學 生 體 育 成 績 考 核 標 準 如 下 : 一 一 年 級 上 學 期 體 育 課 程 : ( 一 ) 技 能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 二 ) 學 習 精 神 及 運 動 道 德 占 百 分 之 四 十 兩 項 分 數 之 和, 即 為 當 學 期 之 體 育 總 成 績 運 動 技 能 測 驗 給 分 標 準 另 訂 之 二 興 趣 選 項 體 育 課 程 : 由 各 任 課 教 師 自 行 訂 定 之 依 教 育 部 體 育 訪 視 時 委 員 建 議 各 校 可 自 行 規 範 給 分 標 準 與 辦 法 修 正 決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提 案 二 :98 學 年 度 各 項 運 動 代 表 隊 隊 職 員 名 單 調 整 案, 提 請 追 認 ( 運 動 代 表 隊 體 育 室 輔 導 委 員 會 提 案 ) 一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運 動 代 表 隊 體 育 室 輔 導 委 員 會 第 一 次 會 議 通 過 二 98 學 年 度 各 項 運 動 代 表 隊 隊 職 員 名 單 詳 附 件 6 決 議 : 本 案 通 過 提 案 三 : 教 育 部 98 年 大 專 校 院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相 關 事 宜, 提 請 討 論 ( 體 育 室 提 案 ) 一 教 育 部 評 鑑 委 員 訂 於 98 年 10 月 5 日 ( 一 ) 蒞 校 評 鑑, 當 日 行 程 如 附 件 7, 請 各 位 師 長 當 日 全 天 留 校 二 本 校 98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自 評 表 及 基 本 表 如 紙 本 附 件, 請 各 位 師 長 詳 讀 三 成 立 98 年 教 育 部 實 地 評 鑑 因 應 小 組, 名 單 及 任 務 編 制 請 各 位 師 長 集 思 廣 益 決 議 : 79
8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確 認 98 年 教 育 部 實 地 評 鑑 因 應 小 組, 各 組 名 單 及 任 務 編 制 如 附 件 8 二 各 組 工 作 會 議 時 間 訂 於 9/16 9/23 9/30 提 案 四 : 創 辦 人 指 示 代 表 隊 以 重 點 式 發 展 及 培 養, 提 請 討 論 ( 運 動 代 表 隊 體 育 室 輔 導 委 員 會 提 案 ) 一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運 動 代 表 隊 輔 導 委 員 會 提 出 二 請 各 位 師 長 提 供 意 見 決 議 : 一 考 量 本 校 選 材 來 源 及 培 訓 資 源, 原 則 上 以 個 人 項 目 為 重 點 發 展 項 目 二 請 運 動 代 表 隊 體 育 室 輔 導 委 員 會 邀 集 相 關 人 員 再 行 研 議 有 關 培 養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所 需 之 訓 練 設 施 教 練 來 源 與 待 遇 獎 助 學 金 學 費 減 免 提 供 住 宿 課 業 輔 導 等 具 體 方 案 後, 會 相 關 業 務 單 位 辦 理 三 有 關 獨 立 招 生 相 關 事 宜 敬 會 教 務 處 表 示 意 見 參 臨 時 動 議 提 案 一 : 蘭 陽 校 園 接 駁 車 載 運 量 不 足, 恐 造 成 蘭 陽 校 園 高 爾 夫 球 及 游 泳 課 選 課 及 開 課 之 困 擾 ( 王 誼 邦 老 師 ) 為 顧 及 學 生 安 全 往 返 上 課 地 點 與 校 園 皆 須 交 通 車 載 運, 但 交 通 車 每 次 可 載 運 人 數 較 少, 間 接 造 成 學 生 選 課 意 願 低 落, 對 開 課 老 師 亦 造 成 諸 多 困 擾 決 議 : 一 目 前 蘭 陽 校 園 高 爾 夫 球 課 及 游 泳 課 開 課 人 數 限 制 可 修 訂 為 20 人 內 二 若 開 課 學 生 數 不 足 15 人 可 由 蘭 陽 校 園 林 主 任 決 定 是 否 不 足 額 開 課 三 以 上 措 施 應 可 解 決 本 提 案 之 困 擾 提 案 二 : 蘭 陽 校 園 屬 於 4 小 時 體 育 課 程 者, 於 第 四 週 不 宜 再 行 加 簽 ( 王 誼 邦 老 師 ) 因 4 小 時 之 課 程 於 第 四 週 即 有 達 到 扣 考 標 準 之 虞, 若 行 加 簽 將 產 生 後 續 認 定 問 題 決 議 : 選 課 事 宜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提 案 三 : 淡 江 體 育 期 刊 持 續 邀 稿 中, 並 預 定 於 11 月 份 出 刊, 請 各 位 師 長 踴 躍 投 稿 ( 黃 德 壽 老 師 ) 目 前 稿 件 數 量 較 少, 為 利 於 審 查 及 編 輯 作 業 並 於 11 月 份 準 時 出 刊, 請 各 位 師 長 踴 躍 投 稿 決 議 : 請 各 位 師 長 踴 躍 投 稿 提 案 四 :97 學 年 度 水 運 會 成 績 高 爾 夫 球 隊 及 男 女 排 球 隊 對 外 比 賽 成 績 缺 漏 請 補 齊 ( 楊 總 成 老 師 ) 一 97 學 年 度 水 運 會 成 績 缺 少 女 子 200 公 尺 接 力 成 績 二 高 爾 夫 球 隊 參 加 97 學 年 度 大 專 盃 高 爾 夫 球 賽 成 績 為 女 子 組 第 2 名 三 男 女 排 球 隊 參 加 97 學 年 度 大 專 盃 浮 士 德 球 賽 成 績 為 女 子 隊 第 3 名 及 男 子 隊 第 4 名 決 議 : 請 體 育 活 動 組 儘 速 補 齊 資 料 提 案 五 :97 學 年 度 水 運 會 學 生 參 賽 資 格 討 論 ( 楊 總 成 老 師 ) 97 學 年 度 水 運 會 發 生 退 出 校 隊 之 體 保 生 參 賽, 對 其 他 學 生 極 不 公 平, 建 議 競 賽 規 則 加 以 規 範, 避 免 此 狀 況 再 次 發 生, 影 響 一 般 學 生 參 賽 意 願 與 權 益 決 議 : 請 體 育 活 動 組 於 往 後 之 比 賽 修 正 競 賽 規 則, 以 避 免 此 狀 況 提 案 六 :H1N1 新 流 感 疫 情 來 勢 洶 洶, 開 學 在 即 針 對 本 室 相 關 場 館 應 儘 速 擬 定 對 策 ( 黃 谷 臣 老 師 ) 一 建 議 管 制 體 育 館 與 游 泳 館 為 單 一 出 入 口, 並 量 測 體 溫, 超 過 體 溫 38 度 者 禁 止 入 館 並 通 知 保 健 組 接 手 後 續 處 理 二 請 總 務 處 進 行 全 面 消 毒, 尤 其 重 量 訓 練 室 決 議 : 學 校 將 於 9 月 4 日 召 開 全 校 因 應 會 議, 屆 時 於 會 中 提 出 本 室 相 關 措 施 建 議, 並 配 合 學 校 決 策 統 一 處 理 提 案 七 : 暑 假 游 泳 訓 練 營 成 效 良 好, 相 關 建 議 事 項 請 討 論 ( 洪 建 智 老 師 ) 一 建 議 限 制 報 名 上 課 者 需 110 公 分 以 上, 以 維 護 教 學 品 質 二 建 議 多 購 置 水 中 活 動 式 教 學 椅 三 觀 眾 席 可 增 設 呼 救 器, 由 觀 眾 席 之 家 長 協 助 安 全 維 護 決 議 : 一 報 名 相 關 資 格 限 制 及 觀 眾 席 設 置 呼 救 器 等 事 項 請 體 育 活 動 組 研 議 二 水 中 活 動 式 教 學 椅 已 與 成 教 部 協 調 編 列 預 算 購 置 肆 散 會 (11:30) 80
8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體 育 室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室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1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 時 30 分 地 點 : 蘭 陽 校 園 主 席 : 蕭 主 任 淑 芬 紀 錄 : 陳 建 樺 列 席 指 導 : 陳 副 校 長 幹 男 出 列 席 : 本 室 專 任 教 師 行 政 人 員 ( 詳 簽 到 單 )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蕭 主 任 淑 芬 ( 一 )98 年 度 體 育 績 優 學 校 獎 本 校 榮 獲 98 年 度 體 育 績 優 學 校 獎, 感 謝 各 位 師 長 長 年 以 來 的 付 出, 請 各 位 師 長 繼 續 努 力, 將 本 校 優 良 的 體 育 傳 統 傳 承 延 續 此 外, 學 校 將 對 本 次 獲 獎 之 行 政 有 功 人 員 敘 獎 鼓 勵 ( 二 ) 體 育 室 本 年 度 優 良 教 師 本 年 度 共 有 洪 建 智 林 素 婷 楊 總 成 及 雷 小 娟 等 四 位 老 師 獲 獎, 學 校 通 過 本 年 度 起 優 良 教 師 得 獎 者 必 須 呈 現 心 得 分 享, 本 次 會 議 由 洪 建 智 老 師 及 林 素 婷 老 師 做 心 得 分 享 之 報 告 ( 三 ) 人 事 異 動 本 年 度 胡 文 雄 老 師 於 第 1 學 期 結 束 後 退 休, 學 校 核 定 本 室 99 學 年 度 新 聘 員 額 共 計 3 名 恭 喜 王 誼 邦 老 師 升 等 副 教 授 通 過, 並 自 98 學 年 度 起 生 效 ( 四 ) 主 管 體 適 能 促 進 班 推 動 本 活 動 推 出 後 頗 受 好 評, 在 沒 有 鐘 點 費 支 應 的 情 況 下 感 謝 王 元 聖 蔡 慧 敏 陳 天 文 陳 建 樺 李 欣 靜 潘 定 均 等 老 師 以 及 兩 位 組 長 的 全 力 協 助 ( 五 ) 大 一 體 育 課 程 試 辦 原 班 上 課 經 與 學 校 相 關 單 位 研 商 後, 為 解 決 開 課 問 題,99 年 度 大 一 體 育 課 程 試 辦 原 班 上 課, 屆 時 請 授 課 師 長 提 供 實 際 授 課 狀 況 以 供 教 學 組 作 為 試 辦 後 之 評 估 ( 六 ) 疫 情 管 控 因 新 流 感 疫 情 尚 未 獲 得 穩 定 控 制, 體 育 館 擬 於 下 學 期 開 學 後 繼 續 進 行 體 溫 量 測, 已 向 學 務 處 提 出 工 讀 時 數 申 請 ( 七 )60 週 年 校 慶 擴 大 辦 理 60 週 年 校 慶 學 校 共 編 列 預 算 100 萬 元 整 供 本 室 規 劃 體 育 相 關 慶 祝 活 動, 目 前 已 由 活 動 組 進 行 前 置 企 畫 作 業 籌 備, 後 續 相 關 活 動 辦 理 與 執 行 請 各 位 師 長 共 同 協 助 ( 八 ) 教 育 部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本 校 98 年 度 教 育 部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業 已 完 成, 目 前 尚 未 收 到 評 鑑 結 果, 委 員 針 對 行 政 與 服 務 之 建 議 評 述 及 本 室 具 體 說 明 如 下 : 1. 近 三 年 (95-97) 體 育 經 費 預 算 逐 年 遞 減, 每 年 學 生 平 均 體 育 經 費 也 日 益 減 少 雖 然 95 及 96 年 因 體 育 館 落 成 需 配 置 完 整 的 體 育 運 動 教 學 器 材 設 備, 而 獲 較 多 經 費, 但 每 位 學 生 每 年 平 均 體 育 經 費 支 出 三 千 多 元, 屬 於 中 等, 並 不 突 出 2. 淡 大 學 生 人 數 眾 多, 為 全 國 最 大 的 綜 合 大 學, 學 生 每 人 平 均 運 動 空 間 自 95 學 年 之 6.8 平 方 公 尺, 減 至 97 學 年 之 6.5 平 方 公 尺, 空 間 稍 嫌 不 足, 有 待 改 進 3. 蘭 陽 校 園 幅 地 廣 大, 但 舉 凡 多 功 能 運 動 場 室 外 籃 球 場 室 外 網 球 場 室 外 排 球 場 多 功 能 舞 蹈 教 室 桌 球 教 室 高 爾 夫 球 教 室 撞 球 教 室, 皆 只 有 一 人 負 責 管 理 及 維 護, 人 手 稍 嫌 不 足 4. 近 年 來 體 育 教 師 未 見 有 如 往 年 兼 任 非 體 育 行 政 主 管 職 務 由 於 以 上 針 對 體 育 室 行 政 與 服 務 之 建 議 評 述 涉 及 學 校 之 經 費 土 地 及 人 事 等 內 容, 待 教 育 部 正 式 公 布 評 鑑 結 果 後 本 室 將 與 相 關 單 位 再 行 研 商 ( 九 )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選 舉 本 次 會 議 擬 舉 行 99 學 年 度 校 級 及 組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選 舉, 提 醒 各 位 師 長, 校 教 評 委 員 不 得 同 為 組 教 評 委 員 ( 十 ) 請 各 位 師 長 配 合 節 約 能 源 減 碳 措 施, 隨 手 關 閉 電 源 並 使 用 再 生 紙 及 可 回 收 器 皿 ( 十 一 ) 本 室 自 98 年 9 月 迄 今 召 開 之 會 議 及 次 數 如 下 : 1. 室 務 會 議 1 次 2. 室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3 次 3. 室 募 款 委 員 會 議 2 次 81
8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4. 室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2 次 ( 十 二 )98 年 6 月 ~12 月 本 室 募 款 各 項 目 收 支 明 細, 詳 附 件 1 ( 十 三 ) 上 次 會 議 執 行 情 形 提 案 一 : 修 訂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規 則 案,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執 行 情 形 : 依 決 議 辦 理 提 案 二 :98 學 年 度 各 項 運 動 代 表 隊 隊 職 員 名 單 調 整 案, 提 請 追 認 決 議 : 本 案 通 過 執 行 情 形 : 依 決 議 辦 理 提 案 三 : 教 育 部 98 年 大 專 校 院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相 關 事 宜,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一 確 認 98 年 教 育 部 實 地 評 鑑 因 應 小 組, 各 組 名 單 及 任 務 編 制 二 各 組 工 作 會 議 時 間 訂 於 9/16 9/23 9/30 執 行 情 形 : 依 決 議 辦 理 提 案 四 : 創 辦 人 指 示 代 表 隊 以 重 點 式 發 展 及 培 養,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一 考 量 本 校 選 材 來 源 及 培 訓 資 源, 原 則 上 以 個 人 項 目 為 重 點 發 展 項 目 二 請 運 動 代 表 隊 體 育 室 輔 導 委 員 會 邀 集 相 關 人 員 再 行 研 議 有 關 培 養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所 需 之 訓 練 設 施 教 練 來 源 與 待 遇 獎 助 學 金 學 費 減 免 提 供 住 宿 課 業 輔 導 等 具 體 方 案 後, 會 相 關 業 務 單 位 辦 理 三 有 關 獨 立 招 生 相 關 事 宜 敬 會 教 務 處 表 示 意 見 執 行 情 形 : 教 務 處 表 示 因 市 場 資 源 有 限, 辦 理 單 招 時 將 不 敷 成 本, 故 運 動 績 優 招 生 方 面, 仍 以 鼓 勵 各 學 系 多 招 收 甄 審 入 學 之 外 加 名 額 者 為 主 二 體 育 教 學 組 業 務 報 告 - 劉 組 長 宗 德 ( 一 ) 教 學 1. 行 事 曆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於 99 年 2 月 22 日 ( 一 ) 開 始 上 課 4 月 5 日 為 民 族 掃 墓 節 放 假 1 天,4 月 6 日 至 4 月 9 日 為 教 學 行 政 觀 摩 日 4 月 26 日 ( 一 ) 至 4 月 30 日 ( 五 ) 為 期 中 考 週,5 月 31 日 至 6 月 4 日 為 畢 業 考 週 6 月 16 日 為 端 午 節 放 假 1 天 6 月 21 日 至 25 日 為 期 末 考 試 週, 上 課 至 99 年 6 月 18 日 ( 五 ) 2. 教 育 部 健 康 體 育 網 路 護 照 推 廣 宣 導 為 建 立 全 國 學 生 完 整 體 適 能 資 料 庫 與 成 長 紀 錄, 教 育 部 特 發 佈 健 康 體 育 網 路 護 照 資 訊 系 統, 可 促 使 學 生 瞭 解 自 身 身 體 活 動 情 形, 本 系 統 內 容 包 含 運 動 大 撲 滿 : 學 生 可 每 週 登 錄 運 動 情 形 ; 體 適 能 評 量 運 動 處 方 等, 請 教 師 協 助 宣 導 相 關 訊 息 3.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開 始 教 學 計 劃 表 改 新 的 格 式, 本 次 作 業 時 間 非 常 匆 促, 感 謝 老 師 們 協 助 編 寫 各 項 目 的 相 關 資 料,1 月 17 日 前 需 完 成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的 教 學 計 畫 表, 請 全 體 教 師 能 在 這 樣 短 的 時 間 能 如 期 完 成 ( 二 ) 課 務 1. 開 課 情 形 開 設 體 育 課 程 310 班, 包 括 : 淡 水 校 園 共 292 班 ; 日 間 部 256 班 ( 含 適 應 體 育 班 2 班, 代 表 隊 專 長 班 9 班, 選 修 12 班 ); 進 學 班 37 班 ; 蘭 陽 校 園 共 18 班 : 日 間 部 16 班 ( 含 適 應 體 育 班 1 班 ); 進 學 班 2 班 開 課 項 目 詳 表 : 表 1 98 學 年 度 體 育 課 開 課 項 目 統 計 表 課 程 球 類 舞 蹈 休 閒 體 育 體 適 能 水 武 術 籃 排 軟 桌 羽 網 壘 足 棒 韻 社 高 保 撞 直 體 體 強 有 瑜 重 水 太 跆 養 性 質 適 應 體 育 大 式 重 力 氧 量 上 生 一 壘 交 爾 齡 排 適 極 拳 排 控 塑 舞 訓 活 氣 體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律 舞 夫 球 球 輪 能 制 身 蹈 珈 練 動 拳 道 功 育 淡 水 日 間 男
8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課 程 球 類 舞 蹈 休 閒 體 育 體 適 能 水 武 術 籃 排 軟 桌 羽 網 壘 足 棒 韻 社 高 保 撞 直 體 體 強 有 瑜 重 水 太 跆 養 適 大 式 重 力 氧 量 上 生 應 一 壘 交 爾 齡 排 適 極 拳 性 質 排 控 塑 舞 訓 活 氣 體 體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球 律 舞 夫 球 球 輪 能 制 身 蹈 珈 練 動 拳 道 功 育 育 部 進 學 班 女 合 選 男 7 女 6 合 蘭 日 合 陽 進 合 專 長 班 小 計 總 計 ( 三 ) 人 事 1. 專 任 副 教 授 胡 文 雄 老 師 自 99 年 2 月 1 日 起 退 休, 改 聘 為 兼 任 副 教 授 2. 新 聘 兼 任 講 師 陳 文 和 李 俞 麟 劉 岳 旻 3.99 學 年 度 奉 核 新 聘 3 名 專 任 教 師 4.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體 育 室 教 師 人 數 統 計, 詳 如 表 2 表 2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體 育 室 教 師 人 數 統 計 表 專 兼 任 教 師 職 稱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合 計 專 任 兼 任 合 計 ( 四 ) 辦 理 活 動 最 新 籃 球 新 規 則 (1) 實 施 日 期 :98 年 9 月 30 日 ( 三 ), 體 育 館 SG245 (2) 主 講 教 師 : 張 弓 弘 老 師 2. 動 能 瑜 珈 體 驗 營 (1) 實 施 日 期 :98 年 12 月 16 日 ( 三 ), 體 育 館 SG246 (2) 主 講 者 : 蔡 欣 妤 石 佳 雯 ( 五 ) 學 術 研 究 ( 資 料 摘 自 專 任 教 師 個 人 資 料 查 詢 系 統 ) 1. 國 科 會 研 究 案 序 號 姓 名 計 劃 主 題 執 行 期 間 補 助 經 費 1 黃 谷 臣 排 球 運 動 在 台 發 展 文 物 資 料 館 之 建 置 ~ ,000 協 同 主 持 人 : 胡 文 雄 2. 研 究 出 版 (1)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序 號 姓 名 論 文 題 目 刊 名 / 卷 / 期 出 刊 日 期 1 謝 幸 珠 由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談 淡 江 大 學 體 育 淡 江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39/
8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2 胡 文 雄 2010 年 女 子 世 錦 賽 亞 洲 區 資 格 賽 觀 後 感 中 華 排 球 / 129/ 胡 文 雄 我 的 排 球 運 動 之 路 (4) 中 華 排 球 / 129/ 胡 文 雄 苑 裡 鎭 順 安 杯 排 球 賽 中 華 排 球 / 129/ 胡 文 雄 高 雄 縣 那 瑪 夏 鄉 的 排 球 運 動 中 華 排 球 / 129/ 王 誼 邦 台 灣 高 爾 夫 運 動 的 回 顧 與 展 身 體 文 化 學 報 /7/ 教 師 應 邀 學 術 演 講 / 訪 談 (1) 國 內 序 號 姓 名 主 辦 單 位 講 題 / 紀 要 時 間 / 地 點 1 張 弓 弘 慈 青 籃 球 隊 2008 籃 球 規 則 與 裁 判 法 華 夏 工 專 2 張 弓 弘 慈 青 籃 球 隊 2008 籃 球 規 則 與 裁 判 法 金 甌 女 中 3 張 弓 弘 慈 青 籃 球 隊 2008 籃 球 規 則 與 裁 判 法 三 峽 安 溪 國 中 4 張 弓 弘 慈 青 籃 球 隊 運 動 傷 害 的 預 防 與 處 置 金 甌 女 中 5 張 弓 弘 慈 青 籃 球 隊 運 動 傷 害 的 預 防 與 處 置 華 夏 工 專 4. 教 師 至 校 外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序 號 姓 名 時 間 國 別 / 地 點 / 紀 要 紀 要 參 訪 交 流 座 談 觀 摩 1 台 灣 / 科 技 大 樓 / 國 科 會 二 樓 第 十 三 會 議 室 /98 黃 谷 臣 年 度 數 位 內 容 公 開 徵 選 計 畫 期 初 執 行 說 明 會 V 5. 教 師 出 席 學 術 性 會 議 : 詳 附 件 6. 教 師 參 與 學 術 服 務 (1) 參 與 計 畫 審 查 序 號 姓 名 單 位 / 擔 任 職 務 ( 一 項 一 列 ) 備 註 1 黃 谷 臣 國 立 教 育 資 料 館 / 體 育 單 項 運 動 影 片 製 作 委 員 2 黃 德 壽 國 立 教 育 資 料 館 / 修 訂 體 育 系 列 圖 書 計 畫 委 員 (2) 參 與 期 刊 編 輯 及 審 查 序 號 姓 名 單 位 / 擔 任 職 務 ( 一 項 一 列 ) 備 註 1 李 欣 靜 淡 江 體 育 / 執 行 編 輯 2 林 素 婷 淡 江 體 育 / 編 輯 委 員 3 胡 文 雄 淡 江 體 育 / 編 輯 委 員 4 范 姜 逸 敏 淡 江 體 育 / 執 行 編 輯 5 陳 建 樺 淡 江 體 育 / 執 行 秘 書 6 陳 逸 政 淡 江 體 育 / 編 輯 委 員 7 覃 素 莉 淡 江 體 育 / 編 輯 委 員 8 黃 德 壽 謳 馨 出 版 社 / 主 編 9 黃 德 壽 淡 江 體 育 / 主 編 10 黃 德 壽 中 華 排 球 / 主 編 11 楊 繼 美 淡 江 體 育 / 編 輯 委 員 12 劉 宗 德 淡 江 體 育 / 總 編 輯 13 蔡 慧 敏 淡 江 體 育 / 執 行 編 輯 14 蕭 淑 芬 淡 江 體 育 / 召 集 人 15 謝 幸 珠 淡 江 體 育 / 編 輯 委 員 (3) 服 務 學 術 單 位 ( 擔 任 學 會 理 事 長 或 理 監 事 ; 或 國 科 會 審 議 或 評 議 委 員 ) 序 號 姓 名 單 位 / 擔 任 職 務 ( 一 項 一 列 ) 備 註 1 洪 建 智 台 灣 運 動 心 理 學 會 / 監 事 2 范 姜 逸 敏 新 竹 縣 體 育 會 硬 式 網 球 委 員 會 / 活 動 競 賽 組 組 長 3 張 嘉 雄 新 竹 縣 體 育 會 硬 式 網 球 委 員 會 / 訓 練 組 組 長 4 黃 德 壽 中 華 排 球 協 會 / 研 發 組 組 長 5 黃 德 壽 中 華 民 國 拔 河 協 會 / 理 事 6 陳 逸 政 中 華 民 國 體 育 運 動 總 會 / 法 規 委 員 會 委 員 (4) 各 項 公 開 考 試 事 宜 84
8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序 號 姓 名 單 位 / 擔 任 職 務 ( 一 項 一 列 ) 日 期 1 王 元 聖 98 年 度 國 高 中 職 學 生 體 適 能 檢 測 / 監 試 委 員 (5) 活 動 辦 理 序 號 姓 名 活 動 名 稱 主 辦 單 位 擔 任 職 務 日 期 1 王 元 聖 桃 園 縣 新 屋 國 中 跆 拳 道 隊 新 屋 國 中 教 練 大 溪 基 督 教 2 李 雨 農 120 週 年 教 會 與 社 區 桌 球 錦 標 賽 裁 判 長 長 老 教 會 3 張 嘉 雄 新 竹 縣 98 年 度 縣 長 盃 硬 式 網 球 錦 標 賽 新 竹 縣 政 府 裁 判 長 教 師 獲 獎 情 形 備 註 受 獎 人 獎 項 名 稱 頒 獎 單 位 獎 勵 方 式 頒 獎 日 期 校 內 全 國 國 際 郭 月 娥 全 球 華 人 盃 籃 球 錦 標 賽 檳 城 珍 珠 體 育 會 獎 盃 V 楊 繼 美 全 球 華 人 盃 羽 球 錦 標 賽 檳 城 珍 珠 體 育 會 獎 盃 V 蕭 淑 芬 教 職 員 高 爾 夫 球 比 賽 總 桿 冠 軍 體 育 室 獎 盃 V 王 誼 邦 教 職 員 高 爾 夫 球 比 賽 淨 桿 亞 軍 體 育 室 獎 盃 V 黃 谷 臣 教 職 員 高 爾 夫 球 比 賽 淨 桿 季 軍 體 育 室 獎 盃 V ( 六 ) 教 育 部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1. 建 議 評 述 : 若 干 開 設 課 程 的 學 生 人 數 偏 多, 宜 作 調 整 具 體 本 校 體 育 課 程 偏 多 班 級 多 為 大 一 體 育 課 程, 因 大 一 體 育 課 程 為 男 女 分 班 教 學 由 各 系 提 出 空 堂 時 間 做 整 併, 因 此 在 人 數 上 無 法 控 制 在 每 班 平 均 60 人 之 原 則,99 學 年 度 即 將 試 辦 原 班 男 女 合 班 授 課 方 式 俾 使 每 班 平 均 修 課 人 數 維 持 在 60 人 左 右, 本 措 施 是 否 增 加 教 師 教 學 負 擔 與 困 擾, 於 試 辦 後 再 與 授 課 教 師 溝 通 討 論, 其 它 興 趣 班 課 程, 人 數 控 制 乃 依 課 程 性 質 與 現 有 場 地 來 訂 定 上 課 人 數, 無 人 數 過 多 困 擾 2. 建 議 評 述 : 建 議 加 強 大 一 上 學 期 的 游 泳 教 學 具 體 擬 於 99 學 年 度 將 大 一 上 學 期 游 泳 教 學 週 數, 調 整 為 8 週 ( 提 案 至 課 程 會 議 討 論 其 可 行 性 ) 3. 建 議 評 述 :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方 面 仍 有 努 力 空 間 具 體 擬 增 辨 校 內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會, 請 教 師 多 多 撥 空 參 加, 也 請 各 位 教 師 多 多 參 與 校 外 研 習, 以 增 加 專 業 知 能 4. 建 議 評 述 : 建 議 加 強 論 著 發 表 及 參 與 專 案 研 究 計 畫 具 體 請 各 位 教 師 持 續 研 究 及 參 與 專 案 研 究 計 劃, 以 提 昇 本 室 研 究 成 果 三 體 育 活 動 組 業 務 報 告 - 陳 組 長 逸 政 ( 一 ) 校 內 體 育 活 動 1.98 年 11 月 舉 辦 59 週 年 校 慶 運 動 會 2.98 年 11 月 舉 辦 教 職 員 工 高 爾 夫 聯 誼 賽 3.98 年 12 月 舉 辦 全 校 羽 球 賽 4.98 年 12 月 舉 辦 新 生 盃 籃 球 排 球 賽 5.98 年 12 月 舉 辦 全 校 撞 球 賽 (98 學 年 度 校 內 各 項 比 賽 之 成 績, 詳 附 件 2 ) ( 二 ) 校 外 運 動 競 賽 98 年 10 月 起 運 動 代 表 隊 參 加 多 項 大 專 校 院 錦 標 賽 及 聯 賽 (98 學 年 度 校 外 各 項 比 賽 成 績, 詳 附 件 3) ( 三 ) 運 動 場 地 之 維 修 與 管 理 1. 運 動 場 灑 水 系 統 修 繕 隔 離 網 修 繕 2. 運 動 場 及 游 泳 館 旁 水 泥 溝 蓋 破 損 修 補 3. 網 球 場 破 損 修 補 漆 面 塗 佈 及 劃 線 4. 體 育 館 B1 體 操 鏡 修 繕 施 工 5. 運 動 場 裁 判 臺 鏽 蝕 修 補 及 油 漆 6. 司 令 台 講 桌 故 障 修 繕 7. 籃 排 球 場 球 網 破 損 修 繕 ( 四 ) 校 際 活 動 1.98 年 10 月 舉 辦 淡 大 盃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桌 球 錦 標 賽 85
8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2.98 年 11 月 舉 辦 98 年 全 國 大 專 教 職 員 桌 球 錦 標 賽 ( 五 ) 輔 導 校 內 運 動 性 社 團 ( 或 代 表 隊 ) 舉 辦 活 動 1. 補 助 桌 球 隊 及 桌 球 社 舉 辦 淡 大 盃 桌 球 賽 2. 補 助 合 氣 道 社 參 加 大 專 盃 比 賽 3. 協 助 羽 球 隊 舉 辦 校 友 盃 羽 球 賽 ( 六 ) 游 泳 館 業 務 報 告 1. 開 放 晨 泳 建 議 案 2009 年 9 月 9 日 本 校 學 生 於 行 政 bbs 提 出 建 議 開 放 晨 泳 案, 本 室 立 即 開 始 針 對 教 職 員 工 生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評 估 使 用 者 人 數 及 場 館 使 用 效 率 後, 由 於 使 用 意 願 及 場 館 使 用 效 率 不 高, 恐 造 成 學 校 資 源 嚴 重 浪 費, 故 暫 緩 實 施 2. 游 泳 館 增 加 單 次 收 費 方 式 經 9724 三 長 會 報 決 議 暨 指 示 事 項,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將 增 加 計 次 收 費 措 施, 對 象 為 教 職 員 工 生 及 退 休 人 員, 計 費 方 式 為 學 生 40 元, 專 兼 任 教 職 員 60 元, 退 休 人 員 80 元, 而 前 述 身 分 之 配 偶 及 直 系 親 屬 因 有 繳 納 營 業 稅 之 虞, 故 不 納 入 單 次 計 費 方 案 3. 教 師 休 息 室 置 物 櫃 更 新 游 泳 館 4 樓 泳 池 教 師 休 息 室 置 物 櫃 已 重 新 清 空 整 理, 目 前 還 有 8 個 空 置 物 櫃, 歡 迎 上 泳 課 老 師 認 領 使 用 4.98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辦 理 游 泳 證 人 數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辦 泳 證 人 數 學 生 1520 人 (98/8/1-12/22 止 ) 教 職 員 計 30 人 ( 全 年 61 人 ) 校 友 計 4 人 ( 全 年 10 人 ) 教 職 員 工 眷 屬 計 2 人 5. 進 館 人 數 統 計 明 細 進 館 游 泳 人 數 男 生 98/1/ 1-12/ 女 生 98/1/ 1-12/ 退 休 人 員 游 泳 證 費 用 經 學 校 核 定 調 降 為 3000 元 / 一 年, 其 配 偶 與 直 系 親 屬 維 持 5000 元 / 一 年, 配 合 體 動 游 字 第 號 修 正 相 關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為 第 七 條 ( 七 ) 教 育 部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1. 建 議 評 述 : 建 議 學 校 代 表 隊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並 透 過 相 關 會 議 或 教 練 宣 導, 使 學 生 了 解 具 體 目 前 無 運 動 代 表 隊 管 理 辦 法, 但 可 從 現 有 運 動 代 表 隊 學 生 上 課 及 體 育 成 績 給 分 辦 法 及 運 動 代 表 隊 隊 員 須 知 中 獲 得 相 關 訊 息, 而 每 學 年 皆 辦 理 運 動 代 表 隊 教 練 座 談 會 及 隊 長 座 談 會, 將 會 透 過 會 議 進 行 重 要 事 項 宣 導, 如 本 學 年 起 開 始 實 施 代 表 隊 對 外 比 賽 後, 需 填 交 比 賽 報 告 表, 即 在 學 期 初 座 談 會 議 中 宣 布 2. 建 議 評 述 : 對 於 學 校 代 表 隊, 學 校 編 列 經 費 補 助, 但 各 隊 差 距 頗 大, 建 議 能 訂 定 補 助 原 則, 並 向 學 生 宣 導 具 體 經 費 補 助 主 要 受 運 動 項 目 特 性 及 賽 制 所 影 響, 因 各 種 運 動 項 目 特 性 不 同, 如 代 表 隊 參 賽 人 數 器 材 費 用 等 都 會 造 成 經 費 上 的 差 距 ; 學 校 經 費 每 年 補 助 大 專 運 動 會 大 專 盃, 及 可 申 請 一 次 對 外 比 賽 報 名 費 及 保 險 費, 但 部 分 項 目 其 大 專 杯 是 採 聯 賽 制, 賽 期 較 長, 以 致 經 費 補 助 金 額 上 會 有 較 大 差 異 產 生 關 於 經 費 補 助 事 項, 皆 會 於 教 練 及 隊 長 座 談 會 中 宣 布 3. 建 議 評 述 : 運 動 社 團 活 動 相 當 多, 未 來 建 議 活 動 情 形 可 納 入 年 度 體 育 活 動 報 告 書 中 具 體 因 社 團 隸 屬 課 外 活 動 組, 故 本 組 並 無 詳 細 社 團 活 動 資 料, 僅 有 補 助 經 費 之 活 動 才 須 填 寫 並 繳 交 成 果 報 告 書, 未 來 有 相 關 成 果 報 告 將 會 納 入 年 度 體 育 活 動 報 告 書 中 4. 建 議 評 述 : 過 去 學 校 有 不 少 傳 統 特 色 運 動 ( 如 籃 球 運 動 ), 可 再 予 以 強 化, 建 立 學 校 特 色 之 運 動 具 體 目 前 校 隊 是 以 全 面 性 發 展, 包 含 田 徑 游 泳 各 項 球 類 及 技 擊 類 若 要 以 球 類 項 目 為 發 展 重 點, 校 內 多 為 乙 組 選 手, 且 團 體 項 目 需 整 體 或 多 數 選 手 技 術 水 準 高, 才 有 利 於 奪 牌, 故 難 度 較 高 ; 技 擊 類 屬 於 個 人 項 目, 其 所 需 經 費 亦 不 如 團 體 項 目 龐 大, 是 可 考 慮 與 相 關 高 中 配 合 發 展 但 因 發 展 特 色 運 動, 對 於 運 動 代 表 隊 整 體 規 劃 與 經 費 分 配 上 將 有 影 響, 故 於 項 目 選 擇 上 仍 需 再 議 而 體 育 保 送 生 因 要 面 對 課 業 壓 力, 影 響 了 持 續 參 與 訓 練 意 願 ; 一 般 生 對 於 課 外 活 動 選 擇 趨 於 靜 態 式, 且 對 於 校 代 表 隊 選 手, 僅 於 修 讀 學 分 上 給 予 更 大 的 彈 性, 故 若 需 厚 植 校 隊 實 力, 讓 更 多 學 生 持 續 投 入 參 與 訓 練, 需 有 更 強 大 之 誘 因 然 已 將 本 案 送 交 代 表 隊 輔 導 委 員 會 討 論 5. 建 議 評 述 : 建 議 考 量 本 校 發 展 特 色 與 師 資 設 備, 招 收 體 育 資 優 生, 發 展 學 校 特 色 運 動 86
8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具 體 本 校 持 續 招 收 體 育 資 優 生, 但 其 名 額 與 項 目 卻 皆 由 各 系 所 自 行 決 定, 致 使 目 前 校 內 體 育 資 優 生 共 30 人, 卻 各 分 屬 多 種 不 同 項 目, 對 單 一 項 目 的 發 展 及 競 賽 表 現 上, 難 有 實 質 之 助 益 未 來 將 透 過 與 各 系 所 溝 通, 表 達 運 動 代 表 隊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特 色 運 動 之 需 求, 希 冀 各 單 位 所 提 供 之 體 育 資 優 生 之 項 目 與 缺 額, 能 符 合 現 況 所 需 但 仍 同 上 所 述, 需 有 更 強 大 之 誘 因, 才 能 讓 優 秀 之 體 育 資 優 生 願 意 選 擇 本 校 就 讀, 使 其 名 額 效 益 發 揮 至 最 大, 並 達 到 發 展 特 色 運 動 之 目 的 四 蘭 陽 校 園 體 育 行 政 業 務 ( 一 ) 體 育 教 學 業 務 : 1.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開 設 水 上 活 動 管 理 運 動 管 理 高 爾 夫 球 運 動 鑑 賞 課 程 2. 籌 劃 99 年 1 月 6 日 運 動 管 理 高 爾 夫 課 程 學 生 到 台 北 高 爾 夫 俱 樂 部 小 9 洞 下 場 演 練 ( 二 ) 體 育 場 器 業 務 : 1. 教 職 員 工 生 借 用 體 育 活 動 器 材 撞 球 教 室 及 運 動 場 地 使 用 管 理 要 點 比 照 97 學 年 度, 開 放 時 間 另 修 訂 之, 並 公 告 於 蘭 陽 校 園 行 政 業 務 之 體 育 業 務 網 頁 2.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維 護 及 維 修 體 育 器 材 設 備 ( 三 ) 體 育 活 動 業 務 : 1. 於 98 年 10 月 6 日 至 10 月 15 日 辦 理 師 生 盃 排 球 賽 2. 於 98 年 11 月 4 日 至 11 月 7 日 辦 理 校 長 盃 籃 球 賽 3. 於 98 年 12 月 14 日 至 12 月 22 日 辦 理 師 生 盃 桌 球 賽 4. 於 98 年 10 月 21 日 至 12 月 16 日 每 週 三 辦 理 蘭 陽 校 園 教 職 員 體 適 能 促 進 班 ( 四 ) 課 務 :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蘭 陽 校 園 體 育 課 程 共 18 班, 日 間 部 16 班 ( 含 適 應 體 育 班 1 班 ), 進 學 班 2 班 貳 頒 獎 暨 心 得 分 享 ( 詳 附 件 4) 參 提 案 討 論 提 案 : 訂 定 體 育 室 室 務 會 議 設 置 規 則 追 認 體 育 教 學 組 及 體 育 室 之 課 程 委 員 會 及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案, 提 請 討 論 一 依 秘 書 室 98 年 9 月 10 日 來 文 辦 理 二 體 育 室 室 務 會 議 設 置 規 則 教 學 組 及 體 育 室 之 課 程 委 員 會 及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規 則 等 草 案 詳 附 件 5~9 決 議 : 修 改 後 通 過 肆 臨 時 動 議 ( 無 ) 陸 校 級 及 組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選 舉 開 票 : 一 校 級 : 黃 德 壽 教 授 二 組 級 : 陳 怡 穎 副 教 授 黃 谷 臣 副 教 授 柒 散 會 (14:30) 87
8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88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館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元 月 26 日 ( 星 期 二 )14 時 3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驚 聲 紀 念 大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席 : 黃 館 長 鴻 珠 紀 錄 : 李 靜 君 列 席 指 導 : 高 副 校 長 柏 園 出 席 : 本 館 全 體 同 仁 ( 詳 簽 到 單 )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重 點 工 作 執 行 成 效 : 1. 持 續 推 動 ISO9001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 (1)98 年 度 第 3 次 內 部 稽 核 : a.98 年 12 月 9 日 召 開 圖 書 館 內 稽 小 組 行 前 會 議, 說 明 本 次 稽 核 重 點 及 相 關 作 業 時 程 b.98 年 12 月 17~18 日 進 行 圖 書 館 內 部 稽 核 c.98 年 12 月 24 日 召 開 內 稽 檢 討 會 議, 針 對 內 稽 報 告 撰 寫 之 共 通 問 題 進 行 溝 通, 並 提 供 修 正 建 議 (2)99 年 1 月 21 日 召 開 管 理 審 查 會 議 2.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 (1)98 年 12 月 14 日 邱 鴻 祥 老 師 主 講 Visio 2003 的 應 用 (2)99 年 元 月 25 日 歐 陽 崇 榮 老 師 主 講 圖 書 館 學 統 計 應 用 3. 品 管 圈 推 動 : (1) 奉 示 派 員 觀 摩 第 22 屆 全 國 團 結 圈 活 動 競 賽 決 賽 發 表 會 (98 年 11 月 日 ), 已 完 成 觀 摩 心 得 報 告, 並 傳 閱 全 館 同 仁 (2) 研 擬 圖 書 館 品 管 圈 施 行 要 點 (3) 參 與 本 校 品 管 圈 競 賽 活 動 : 已 推 薦 無 限 圈 及 兩 極 圈 報 名 參 賽 4. 配 合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拍 攝 有 關 圖 書 館 應 用 的 影 片, 頗 獲 學 生 喜 愛 5. 為 提 高 本 校 教 師 申 請 國 科 會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圖 書 購 置 計 畫 之 意 願, 研 擬 獎 勵 措 施 如 下,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由 研 究 發 展 處 公 告 全 校 各 相 關 單 位 : (1) 核 撥 申 請 單 位 前 置 作 業 所 需 工 讀 費 每 案 2 萬 元 圖 書 館 每 案 1 萬 元, 協 助 書 單 蒐 集 與 整 理 (2) 提 高 本 計 畫 回 饋 金 為 國 科 會 核 定 計 畫 案 管 理 費 之 20% 6.98 學 年 度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圖 書 館 館 長 聯 席 會 常 設 小 組 計 畫 : 獲 教 育 部 補 助 經 費 20 萬 元 已 於 98 年 11 月 30 日 12 月 21 日 召 開 第 1 2 次 常 設 小 組 會 議 ( 二 ) 校 務 發 展 指 示 事 項 1. 迎 接 高 等 教 育 的 競 爭 : 未 來 教 育 市 場 的 競 爭 不 再 只 是 國 內 160 所 大 學 之 間, 大 學 的 競 爭 已 延 伸 至 香 港 中 國 大 陸 自 今 年 開 始, 高 中 生 憑 學 測 成 績 即 可 申 請 香 港 中 國 大 陸 的 學 校 當 國 內 還 在 爭 議 是 否 承 認 中 國 大 陸 學 歷 之 際, 對 很 多 的 學 生 家 長 而 言 大 陸 學 歷 承 認 與 否 並 不 重 要, 而 且 已 開 始 朝 到 大 陸 學 校 升 學 前 進 中 國 大 陸 香 港 不 只 聘 請 老 師 與 台 灣 競 爭, 現 在 更 積 極 地 搶 台 灣 的 優 秀 學 生, 本 校 招 收 優 秀 學 生 方 面, 在 國 內 已 很 困 難, 如 果 再 加 上 香 港 中 國 大 陸 的 大 學 加 入 競 爭, 未 來 在 招 收 優 秀 學 生 上 會 更 加 困 難, 大 家 須 要 多 加 警 惕 2. 積 極 參 與 各 類 競 賽 : 校 長 於 行 政 會 議 提 及 出 席 教 育 部 會 議 時 各 項 公 告 的 獎 項 中 看 不 到 淡 江 ; 柯 志 恩 學 務 長 也 遇 到 同 樣 的 情 況, 兩 者 共 同 的 原 因 是 對 教 育 部 來 函 常 置 之 不 理, 或 參 與 時 不 夠 用 心 這 對 校 譽 影 響 非 常 大, 請 同 仁 務 必 注 意 3. 籌 劃 六 十 週 年 校 慶 活 動 ( 三 ) 館 務 發 展 1. 積 極 推 廣 圖 書 資 訊 相 關 知 識 : (772 期 ) 出 版 的 淡 江 時 報 有 關 葉 和 明 黃 國 楨 化 工 研 究 受 肯 定 的 報 導, 有 句 ELSEVIER 雜 誌 每 年 出 版 六 期 的 新 聞, 讀 後 感 觸 良 多,ELSEVIER 為 國 際 著 名 的 出 版 公 司, 其 下 的 刊 物 近 3,000 種, 此 報 導 的 錯 誤 非 常 明 顯, 除 立 即 告 知 時 報 社 外, 個 人 思 索 如 何 增 加 本 校 的 師 生 對 國 際 著 名 圖 書 資 訊 的 認 識, 以 避 免 類 似 的 問 題 發 生 此 個 案 的 後 續 為 時 報 在 下 一 期 (773 期 ) 立 即 刊 登 更 正,772 期 的 電 子 版 也 同 時 更 正, 原 錯 誤 已 消 失 的 無 影 無 蹤, 這 說 明 數 位 資 源 的 查 證 困 難 高 2. 線 上 目 錄 系 統 計 畫 採 用 VTLS 新 的 版 本 Chamo: 此 版 功 能 多, 可 提 供 層 面 (facet) 分 析 等, 更
9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換 後 將 有 一 番 新 景 象, 此 軟 體 所 需 費 用 約 台 幣 40 餘 萬, 已 簽 准 由 逾 期 罰 款 支 付, 感 謝 數 位 組 同 仁 對 此 功 能 的 研 究, 特 別 是 陳 英 信 的 努 力 3. 國 科 會 新 購 入 的 日 德 法 文 的 資 料 庫 及 臺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所 共 購 的 西 文 電 子 書,2009 年 約 計 3 億 餘 元, 已 陸 續 開 放 使 用, 請 盡 力 熟 悉 其 內 容, 並 加 強 推 廣 4. 朝 讀 者 自 助 服 務 發 展 : 圖 書 借 還 等 工 作 朝 讀 者 自 助 方 向 努 力, 以 勻 出 人 力 推 展 新 業 務 5. 學 審 會 對 教 師 論 文 獎 助 從 今 年 起 期 刊 的 Impact Factor 為 前 5% 者 每 篇 增 加 20,000 元 的 獎 勵, 此 項 查 證 部 分 教 師 需 要 圖 書 館 協 助 另,Web of Science 新 的 評 鑑 指 標 請 各 位 要 了 解, 如 EigenfactorTM Score,Article InfluenceTM Score 等 6. 六 十 週 年 校 慶 本 館 計 劃 舉 辦 的 活 動 : 已 規 劃 的 主 要 活 動 有 (1)2010 大 專 校 院 圖 書 館 館 長 聯 席 會 議 (2) 本 校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的 建 置 (3) 本 館 線 上 目 錄 系 統 的 更 新 (4) 學 術 出 版 會 議 ( 文 學 院 資 圖 系 邀 本 館 合 辦, 會 議 名 稱 未 定 ) 7. 台 大 圖 書 館 網 頁 建 置 的 網 路 資 源 很 多, 其 中 網 站 典 藏 (Web Archive) ( 提 出 典 藏 機 構 典 藏 臺 灣 典 藏 時 代 的 作 法 值 得 學 習 圖 書 館 有 保 留 整 個 淡 江 的 義 務, 宜 思 考 如 何 典 藏 淡 江 8. 積 極 準 備 民 國 100 年 校 務 評 鑑 : 距 上 次 大 學 校 務 行 政 評 鑑 已 有 5 年 時 間, 本 次 整 體 校 務 評 鑑 係 結 合 校 務 發 展 之 策 略 規 劃 績 效 檢 核 之 標 竿 學 習 及 品 質 改 善 之 標 竿 學 習 評 鑑 五 大 項 目 為 學 校 自 我 定 位 校 務 治 理 與 經 營 教 學 與 學 習 資 源 績 效 與 社 會 責 任 持 續 改 善 與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 請 參 閱 評 鑑 雙 月 刊 第 23 期 公 立 大 學 圖 書 館 已 展 開 準 備 工 作, 台 大 圖 書 館 自 我 評 鑑 的 作 法 值 得 參 考, 已 請 鄭 副 館 長 研 究 年 起 本 館 將 擔 任 中 華 民 國 圖 書 館 學 會 大 學 校 院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召 集 館 ( 四 ) 國 內 外 圖 書 資 訊 發 展 情 況 : 1.OA (Open Access) 的 發 展 (1)Open Access 讓 荷 蘭 每 年 省 下 1 億 3,300 歐 元, 其 研 究 的 方 式 為 按 期 刊 論 文 出 版 方 式 所 需 費 用 計 算, 分 傳 統 訂 閱 (Subscription publishing) 開 放 取 閱 (Open access publishing) 及 開 放 取 閱 自 我 典 藏 (Open access self-archiving) 三 種, 每 篇 論 文 所 需 費 用 分 別 為 17,046 ;15,857 及 15,331 歐 元, 此 資 料 突 顯 了 Open Access 的 重 要 性, 其 網 址 : Open Access What are the economic benefits? A comparison of the United Kingdom, Netherlands and Denmark (2)2009 年 10 月 19~23 日 為 International Open Access Week,OA 受 重 視 的 情 況 由 此 可 見 目 前 OA 的 推 動 包 括 Open Access Journal 及 Self Archiving, 本 館 積 極 推 動 之 機 構 典 藏 (IR) 即 屬 後 者 (3) 日 本 圖 書 館 熱 烈 響 應 國 際 Open Access Week, 其 活 動 照 片 請 上 網 參 閱 日 本 全 國 各 大 學 圖 書 館 亦 熱 烈 參 與, 反 觀 台 灣 圖 書 館 對 Open Access 的 投 入 與 國 際 曝 光 度 皆 不 足, 希 望 同 仁 會 後 都 能 上 網 看 看 他 國 於 OA 的 積 極 經 驗 (4)Dspace 與 Fedora 合 併 稱 為 DuraSpace, 我 們 須 留 意 它 的 發 展 2. 大 陸 圖 書 資 訊 發 展 :98 年 11 月 19 日 陜 西 圖 書 館 13 位 館 長 副 館 長 到 館 參 觀, 為 準 備 接 待, 發 現 大 陸 自 建 的 兩 個 資 訊 系 統 很 特 別, 值 得 關 注 : (1)Socolar: 大 陸 教 育 部 屬 下 的 中 國 教 育 圖 書 進 出 口 公 司 ( 簡 稱 教 圖 公 司 ) 建 立 的 系 統, 全 面 收 錄 全 球 OA (Open Access) 期 刊 10,000 餘 種 及 IR 1,000 餘 所 機 構 典 藏 的 資 源, 並 提 供 瀏 覽 及 檢 索 功 能, 此 網 站 資 料 極 佳 ; 另 此 站 闢 有 OA 論 壇 刊 載 國 際 OA 發 展 的 動 態 資 訊, 其 網 址 為 (2) 皮 書 數 據 庫 : 其 副 題 名 為 中 國 與 世 界 經 濟 社 會 發 展 數 據 庫, 由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建 置, 以 收 錄 白 皮 書 藍 皮 書 等 各 類 皮 書 為 主 其 網 址 為 3.Overlay Journal (1)98 年 中 華 民 國 圖 書 館 學 會 年 會, 詹 宏 志 先 生 的 專 題 演 講 左 圖 右 史 在 Google: 網 路 時 代 工 具 書 與 參 考 行 為 提 出 1 個 問 題 3 個 啟 發, 問 題 為 工 具 書 如 何 失 去 它 的 使 用 者 ; 啟 發 為 TermMine Naver Answers.com 3 個 網 站 的 建 置, 中 心 思 想 為 網 路 改 變 一 切, 因 之, 出 版 89
9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等 工 作 不 得 不 變, 詹 先 生 提 到 未 來 的 出 版 環 境 個 人 覺 得 與 Overlay Journal 的 觀 點 類 似, 值 得 關 注 (2) 本 人 於 2009 CONCERT 年 會 的 報 告 數 位 典 藏 對 期 刊 出 版 的 影 響 主 要 提 出 兩 個 觀 念, 一 為 期 刊 出 版 的 新 形 式 Overlay Journal 及 期 刊 論 文 版 本 的 問 題, 這 是 新 問 題, 報 告 的 PPT 檔 轉 知 同 仁 4. 增 強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的 檢 索 功 能 : 機 構 典 藏 為 新 發 展 的 系 統, 其 中 的 檢 索 功 能 較 為 簡 略,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自 2002 年 建 立 與 維 護 的 機 構 典 藏 聯 合 目 錄 (OAIster) 已 與 OCLC 合 作, 於 將 其 2,300 餘 萬 筆 的 書 目 資 料 加 入 OCLC 的 WorldCat 及 FirstSearch 系 統 中, 此 舉 既 可 提 升 機 構 典 藏 系 統 的 檢 索 功 能, 又 可 提 高 機 構 典 藏 的 曝 光 率, 同 時 提 供 使 用 者 更 便 捷 的 檢 索, 堪 稱 一 舉 數 得 5. 圖 書 館 統 計 標 準 (CNS13151) 使 用 手 冊 98 年 版 已 由 國 圖 於 98 年 12 月 出 版 ( 五 ) 人 事 異 動 : 典 藏 閱 覽 組 陳 芳 琪 小 姐 於 98 年 10 月 1 日 到 職 ( 六 ) 館 員 再 教 育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館 內 同 仁 參 加 校 外 研 習 ( 討 ) 會 共 計 41 人 次 及 館 內 研 習 計 130 人 次 ( 七 ) 參 觀 圖 書 館 統 計 : 1. 各 單 位 參 觀 人 數 統 計 :( 近 5 年 ) 94.8~ ~ ~ ~ ~99.1 參 觀 單 位 參 觀 人 數 參 觀 人 數 參 觀 人 數 參 觀 人 數 參 觀 人 數 國 大 學 校 院 中 小 學 3,730 3,512 3,689 6, 內 其 他 單 位 ,300 大 陸 地 區 國 外 單 位 合 計 5,072 4,739 4,870 3,962 1, 圖 書 館 同 仁 接 待 統 計 :( 近 5 年 ) 自 94 年 8 月 至 95 年 7 月 底 止, 共 計 124 人 次 ( 另 87 人 次 親 善 大 使 ) 自 95 年 8 月 至 96 年 7 月 底 止, 共 計 132 人 次 ( 另 78 人 次 親 善 大 使 ) 自 96 年 8 月 至 97 年 7 月 底 止, 共 計 111 人 次 ( 另 81 人 次 親 善 大 使 ) 自 97 年 8 月 至 98 年 7 月 底 止, 共 計 87 人 次 ( 另 62 人 次 親 善 大 使 ) 自 98 年 8 月 至 99 年 1 月 底 止, 共 計 50 人 次 ( 另 15 人 次 親 善 大 使 ) ( 八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工 作 重 點 : 籌 辦 98 學 年 度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圖 書 館 館 長 聯 席 會 : 預 訂 99 年 5 月 13~14 日 於 淡 水 校 園 舉 辦, 計 畫 書 於 99 年 元 月 12 日 送 教 育 部 審 核 規 劃 ISO9001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相 關 教 育 訓 練 ( 九 )ISO14001 相 關 事 項 宣 導 1.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推 動 政 府 機 關 學 校 紙 杯 減 量 方 案 規 定, 自 97 年 7 月 1 日 起, 員 工 訓 練 機 構 ( 含 委 外 辦 理 ) 及 40 人 以 下 會 議 場 合 不 得 提 供 紙 杯 一 次 用 塑 膠 杯 及 包 裝 飲 用 水 2. 據 本 校 環 安 中 心 統 計, 校 內 一 個 星 期 產 生 的 紙 便 當 盒 堆 疊 起 來 約 有 2 座 101 大 樓 的 高 度, 而 使 用 1 個 紙 便 當 盒 的 耗 碳 量 是 水 洗 便 當 的 7.7 倍 為 了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的 目 的, 請 各 單 位 日 後 中 午 開 會 時, 儘 量 與 校 內 餐 廳 訂 購 便 當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案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一 ) 修 訂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讀 者 進 館 須 知 維 持 現 行 條 文 暫 不 修 訂, 請 同 仁 視 情 況 彈 性 處 理 ( 典 閱 組 : 已 請 同 仁 依 情 況 彈 性 處 理 ) ( 二 ) 研 擬 圖 書 館 因 應 新 流 感 之 應 變 措 施 : 1. 已 於 98 年 9 月 10 日 及 29 日 分 別 召 開 二 次 H1N1 新 流 感 應 變 小 組 會 議 2. 會 中 就 防 疫 相 關 事 項, 如 製 作 宣 傳 海 報 購 置 光 感 應 自 動 手 指 消 毒 器 電 腦 鍵 盤 電 梯 按 鈕 樓 梯 扶 手 等 之 清 潔 消 毒, 進 行 工 作 分 配 ; 訂 定 館 員 若 出 現 類 流 感 症 狀 的 因 應 措 施 ; 訂 定 H1N1 新 流 感 期 間 櫃 台 注 意 事 項 檢 核 表, 已 列 入 各 組 三 階 文 件 執 行 ( 三 ) 本 校 出 版 的 八 種 國 際 性 刊 物, 建 請 由 出 版 單 位 委 由 廠 商 逕 自 郵 寄 : 採 編 組 於 99 年 1 月 8 日 草 擬 各 出 版 單 位 作 業 須 知 及 注 意 事 項, 待 陳 核 後, 協 調 開 會 時 間 三 業 務 報 告 ( 一 ) 鄭 副 館 長 麗 敏 報 告 90
9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1.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成 效 (1) 顧 客 建 議 及 抱 怨 回 復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由 掌 聲 與 建 議 收 到 的 讀 者 抱 怨 計 12 件, 其 中 有 4 件 必 須 進 行 矯 正 或 預 防, 均 依 ISO9001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管 理 程 序 書 處 理 ; 建 議 事 項 共 23 件, 均 由 業 務 單 位 回 復 或 持 續 加 以 改 善 建 議 或 抱 怨 信 件 有 持 續 改 善 的 事 項, 亦 列 入 ISO9001 管 理 審 查 會 議 討 論 (2) 回 應 顧 客 的 績 效 : 自 98 年 8 月 1 日 至 99 年 1 月 19 日, 掌 聲 與 建 議 平 均 回 復 時 間 為 0.6 天, 抱 怨 信 件 平 均 回 復 時 間 為 0.3 天, 均 符 合 本 館 服 務 標 準 (3) 顧 客 的 讚 美 : 由 掌 聲 與 建 議 收 到 的 讀 者 讚 美 計 三 件, 分 別 來 自 學 生 職 員 及 退 休 人 員 回 復 信 件 同 時 均 轉 知 各 組, 另,News 得 來 速 亦 有 多 位 老 師 讚 美 本 館 服 務, 相 信 這 些 讚 美 對 於 兢 兢 業 業 辛 勤 工 作 的 同 仁 必 有 激 勵 的 效 果 (4) 業 務 改 善 : 見 附 件 3 2.ISO9001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1) 貼 心 知 新 精 進 為 本 館 持 續 推 行 的 品 質 政 策, 日 常 業 務 中 請 務 必 依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各 階 文 件 之 說 明 執 行, 若 有 不 適 用 之 處, 請 隨 時 依 文 件 管 理 程 序 書 之 規 定 提 出 修 改 及 公 告 施 行 (2) 每 半 年 一 次 的 ISO9001 內 稽 在 98 年 12 月 18 日 至 19 日 進 行, 原 打 算 在 內 稽 前 安 排 一 次 教 育 訓 練, 但 因 時 間 太 倉 促 無 法 找 到 可 以 來 上 課 的 講 師 將 會 針 對 本 次 內 稽 檢 討 及 小 組 長 的 建 議, 安 排 在 2010 年 4 月 中 下 旬 進 行 教 育 訓 練 3. 品 管 圈 活 動 (1) 本 館 由 跨 組 代 表 成 立 之 任 務 小 組 實 施 已 有 多 年, 同 仁 也 已 經 養 成 隨 時 提 出 改 善 業 務 及 服 務 想 法 的 習 慣 基 於 過 去 的 成 果, 先 推 出 兩 極 圈 及 無 限 圈 參 加 本 校 品 管 圈 活 動 競 賽 此 外 ISO14001 曁 清 潔 小 組 改 以 品 管 圈 形 式 運 作, 並 更 名 為 CS 圈 各 組 亦 需 組 成 品 管 圈, 以 學 習 品 管 圈 的 實 際 運 作, 由 組 長 擔 任 輔 導 員 各 組 之 品 管 圈 有, 採 編 組 : 蜂 鳥 圈 啄 木 鳥 圈 ; 典 閱 組 : 飛 的 X 圈 ; 參 考 組 : X 圈 ; 非 書 組 : 想 入 非 非 圈 ; 數 位 組 : 錙 銖 圈 (2) 品 管 圈 的 活 動 主 題 因 為 與 工 作 相 關, 同 仁 會 有 較 多 的 參 與 感 而 改 善 的 題 目 可 大 可 小, 若 無 法 自 行 發 現 問 題, 也 可 以 考 慮 從 過 去 顧 客 的 建 議 或 抱 怨 中 去 探 討 目 前 觀 察 各 圈 運 作, 對 於 各 階 段 的 品 管 手 法 較 為 生 疏, 各 圈 都 有 活 化 團 結 圈 推 動 指 引 可 以 參 考, 請 多 加 利 用 (3) 跨 單 位 的 品 管 圈, 實 際 運 作 較 大 的 難 處 應 該 是 會 議 時 間 的 安 排, 因 此, 議 程 的 準 備 十 分 重 要, 大 家 可 以 藉 由 品 管 圈 活 動, 學 習 到 如 何 準 備 議 程 主 持 會 議 擬 提 案 及 做 會 議 紀 錄 更 重 要 的, 品 管 圈 活 動 可 以 凝 聚 同 仁 們 對 於 問 題 及 改 善 對 策 的 共 識, 共 同 完 成 任 務, 相 信, 參 與 越 多 會 越 有 收 穫 各 圈 如 果 有 實 施 的 相 關 問 題, 可 以 透 過 輔 導 員 或 圈 長 反 應 給 館 長 室 ( 二 ) 採 編 組 鄭 組 長 美 珠 報 告 1. 圖 書 採 購 業 務 (1) 圖 書 經 費 運 用 概 況 : 98 學 年 度 圖 書 經 費 新 臺 幣 2,230 萬 元, 迄 99 年 1 月 15 日 止, 已 支 付 金 額 為 新 臺 幣 794 萬 6,329 元 購 置 資 料 件 數 / 金 額 詳 表 1-1 表 1-1: 圖 書 經 費 使 用 / 購 置 資 料 統 計 表 媒 體 圖 書 視 聽 資 料 合 計 百 分 比 冊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冊 / 件 金 額 金 額 語 文 語 文 別 東 方 5,132 1,827, ,087 5,540 2,502, % 66% 西 方 2,172 4,267, ,176,451 2,832 5,444, % 34% 合 計 7,304 6,094,791 1,068 1,851,538 8,372 7,946,329 媒 體 別 87.2% 76.7% 12.8% 23.3% 百 分 比 備 註 1. 中 西 文 使 用 金 額 比 為 31.5%:68.5% 2. 中 西 文 購 置 之 資 料 件 數 比 約 為 66% : 34% 3. 圖 書 與 視 聽 資 料 使 用 金 額 比 為 77%:23% (2) 推 動 國 科 會 人 社 科 圖 書 購 置 補 助 計 畫 之 相 關 業 務 a. 完 成 外 語 學 院 97 年 度 國 科 會 人 社 科 圖 書 購 置 補 助 計 畫 -- 歐 陸 文 學 與 文 化 思 潮 圖 書 購 置 事 宜 (a) 已 執 行 完 核 定 購 書 之 新 臺 幣 400 萬 元, 購 入 書 籍 2,072 冊 另 有 部 分 俄 文 及 德 文 書 籍 91
9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仍 在 運 送 途 中 及 集 貨 中, 約 台 幣 519,012( 約 234 冊 ) 由 於 已 超 出 計 畫 核 定 之 金 額, 故 以 本 校 圖 書 經 費 中 外 語 學 院 98 學 年 度 圖 書 經 費 報 帳 支 付 採 購 各 語 文 冊 數 及 金 額 見 表 1-2 表 1-2: 購 置 各 語 文 冊 數 及 金 額 語 文 冊 數 金 額 英 文 1,103 2,537,506 德 文 ,951 俄 文 ,906 法 文 ,637 合 計 2,072 4,000,000 (b) 到 館 圖 書 消 息 即 時 通 知 申 請 單 位, 並 優 先 處 理 到 館 圖 書 圖 書 書 目 置 於 圖 書 館 網 頁 ( b. 協 助 美 洲 所 申 請 99 年 度 << 國 科 會 人 社 科 圖 書 購 置 補 助 計 畫 >>: 組 成 任 務 小 組 進 行 相 關 主 題 書 目 資 料 之 蒐 集, 及 複 本 剔 除 工 作 已 於 校 內 受 理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1 月 21 日 ) 送 至 研 發 處, 隔 日 研 發 處 亦 回 覆 通 知 已 上 線 國 科 會 網 頁 登 錄 完 成 申 請 (3) 申 請 <2009 年 度 日 本 交 流 協 會 圖 書 贈 送 計 畫 >, 若 通 過 可 得 補 助 金 額 日 幣 20 萬 (4) 執 行 催 缺 工 作 :97 年 12 月 執 行 Virtua 系 統 的 批 次 催 缺 後, 依 出 版 情 況 取 消 訂 單 或 重 新 發 訂, 至 98 年 9 月 完 成 迄 99 年 1 月 15 日 的 執 行 催 缺 結 果 詳 表 1-3 表 1-3: 訂 購 圖 書 催 缺 統 計 表 執 行 結 果 催 缺 後 無 法 購 得 尚 未 到 館 到 館 取 消 訂 單 數 量 訂 購 中 尚 未 出 版 合 計 筆 數 ,361 百 分 比 44% 37% 16% 3% a. 催 缺 後 到 館 資 料 :601 筆 資 料 (44%) 於 催 缺 後 陸 續 到 館 b. 無 法 購 得 取 消 訂 單 :505 筆 資 料 (37%) 因 絶 版 缺 書 等 而 無 法 購 得, 亦 在 館 藏 目 錄 系 統 取 消 訂 單 並 做 註 記, 以 供 讀 者 識 別 c. 尚 未 到 館 資 料 : 於 下 次 催 缺 時 若 未 到 館, 仍 會 出 現 在 下 次 催 缺 報 表 中, 以 此 方 式 持 續 追 蹤 d.99 年 1 月 7 日 已 請 數 位 組 再 次 執 行 Virtua 系 統 的 批 次 催 缺, 迄 99 年 1 月 15 日, 向 代 理 商 催 缺 的 進 度 是 2.54% (5) 閱 活 區 閱 選 新 書 展 示 及 借 閱, 上 學 期 統 計 見 表 1-4 表 1-4: 閱 選 新 書 展 示 及 借 閱 統 計 表 展 示 日 下 架 日 展 示 天 數 展 示 量 借 閱 量 ( 冊 ) ( 展 示 期 間 ) 借 閱 率 (%) 備 註 2009/8/6 2009/9/ 暑 期 進 館 人 數 較 少 2009/9/2 2009/10/ /10/1 2009/11/ /11/ /12/ /12/ /1/ 延 遲 展 示, 應 於 1 月 底 計 算 方 有 效 2. 交 換 贈 送 業 務 (1)98 學 年 度 收 到 及 已 處 理 入 藏 之 圖 書 資 料 見 表 1-5 表 1-5:98 學 年 度 受 贈 及 入 藏 圖 書 資 料 統 計 表 收 到 贈 書 ( 已 處 理 者 )( 單 位 : 冊 / 件 ) 已 處 理 入 藏 贈 書 ( 單 位 : 冊 / 件 ) 語 文 別 圖 書 非 書 合 計 圖 書 非 書 合 計 東 方 語 文 2, ,269 3, ,097 西 方 語 文 合 計 2, ,827 3, ,704 ( 統 計 期 間 :98 年 8 月 至 99 年 1 月 ) (2) 圖 書 轉 贈 工 作 : 92
9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因 清 理 密 集 書 庫, 整 理 大 量 庫 存 圖 書, 目 前 已 寄 95 冊 複 本 予 長 庚 技 術 學 院, 另 已 整 理 279 冊 複 本 及 不 合 館 藏 政 策 圖 書, 將 寄 予 亞 洲 大 學, 由 對 方 付 貨 運 費 用 (3)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富 永 義 則 教 授 贈 書, 計 單 冊 西 文 期 刊 263 冊, 圖 書 420 冊 ( 日 文 345 冊, 西 文 75 冊 ), 其 中 有 49 冊 ( 日 文 43 冊, 西 文 6 冊 ) 判 為 古 籍 線 裝 圖 書, 已 製 妥 函 套 保 護, 將 進 行 後 續 作 業 3. 圖 書 資 料 處 理 業 務 (1) 新 編 中 西 文 圖 書 資 料 計 1 萬 8,628 冊 / 件, 詳 表 1-6 表 1-6:98 學 年 度 新 編 圖 書 資 料 統 計 ( 單 位 : 冊, 依 媒 體 分 ) 語 文 別 圖 書 期 刊 論 文 教 著 非 書 合 計 語 文 別 百 分 比 東 方 語 文 8, , , % 西 方 語 文 4,988 1, ,277 7, % 合 計 13,810 1,066 1, ,824 18, % 媒 體 別 百 分 比 74% 5.7% 8.5% 2% 9.8% 100% 註 :1. 資 料 統 計 98 年 8 月 -99 年 1 月 18 日 2. 急 用 書 處 理 計 中 文 2,374 冊, 西 文 382 冊, 計 2,756 冊 ( 不 含 視 聽 資 料 ), 相 較 上 學 年 度 同 期 1,534 冊, 增 加 1,222 冊 (2) 急 用 書 申 請 系 統 自 98 年 8 月 ~99 年 1 月, 上 線 申 請 共 3,079 件 ; 申 請 媒 體 資 料 及 語 文 統 計, 詳 表 1-7 收 到 申 請 後 處 理 情 況, 詳 表 1-8 ( 資 料 來 源 : 急 用 書 服 務 系 統 ~ 統 計 資 料 ) 表 1-7:98 學 年 度 急 用 書 申 請 媒 體 資 料 及 語 文 統 計 表 資 料 類 型 \ 語 文 中 文 西 文 其 他 總 計 圖 書 資 料 2, ,809 非 書 資 料 總 計 2, ,074 表 1-8:98 學 年 度 急 用 書 申 請 處 理 統 計 表 處 理 情 形 小 計 合 計 急 用 書 1,332 優 先 處 理 書 1,472 已 處 理 複 本 加 購 書 75 暫 時 無 法 找 到 7 2,897 限 館 內 閱 覽 5 DM 線 上 預 約 6 未 處 理 未 處 理 總 計 3,079 註 : 申 請 總 數 < 或 > 統 計 總 數, 表 示 有 些 MARC 記 錄 含 有 非 unicode 字 元, 造 成 本 程 式 無 法 讀 取 (3) 西 文 電 子 資 源 書 目 批 次 上 傳 配 合 數 位 組 電 子 資 源 書 目 批 次 上 傳 業 務, 上 傳 下 述 電 子 資 源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Ebooks Cambridge ebook Collectins OVID 醫 學 主 題 電 子 書 Gale 電 子 書 springerlink ebooks on ScienceDirect ABI/INFORM Global (ProQuest) Ebrary Myilibrary ABC-CLIO&Greenwood&IOS (4) 上 傳 NBINet 書 目 1 萬 3,627 筆 4. 下 學 期 重 點 工 作 ( 含 寒 假 工 作 ) (1) 密 集 書 庫 書 架 壓 縮 空 出 10 架 ( 寒 假 執 行 ) (2) 配 合 美 洲 所 下 學 期 舉 辦 活 動, 圖 書 資 料 購 置 與 處 理 (3) 執 行 美 洲 所 申 請 99 年 度 << 國 科 會 人 社 科 圖 書 購 置 補 助 計 畫 >> 購 書 計 畫 ( 若 通 過 時 ) (4) 持 續 中 文 著 者 譯 名 檔 之 維 護 (5) 繼 續 充 實 實 體 館 藏 (6) 加 速 處 理 入 館 之 中 西 文 圖 書 資 料 ( 質 / 量 並 重 ) ( 三 ) 典 藏 閱 覽 組 方 組 長 碧 玲 報 告 1. 閱 覽 服 務 (1) 進 館 人 次 統 計 : a.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進 館 57 萬 271 人 次 93
9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b. 與 97 學 年 第 1 學 期 (97/8/1~97/12/31) 比 較, 減 少 1.44%, 詳 見 表 2-1 表 2-1: 進 館 人 次 統 計 統 計 期 間 總 館 台 北 分 館 鍾 靈 分 館 合 計 98/8/1~98/12/31 455,853 14,067 74, ,271 97/8/1~97/12/31 490,296 15,853 72, ,603 98/97 成 長 率 -34,443-1,786 2,312-8, % % 3.19% -1.44% (2) 圖 書 外 借 統 計 : a.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借 閱 量 為 13 萬 6,015 冊 b. 與 97 學 年 第 1 學 期 (97/8/1~97/12/31) 比 較, 成 長 1.22%, 詳 見 表 2-2 表 2-2: 圖 書 外 借 統 計 統 計 學 位 論 文 館 內 文 科 理 科 工 科 商 科 閉 架 書 合 計 期 間 紙 本 閱 覽 98/8/1~9 81,657 17,489 8/12/31 6,866 26,914 2, ,015 26,267 97/8/1~9 78,905 17,226 7/12/31 6,509 28,572 2, ,370 32,241 98/97 成 2, , ,645-5,974 長 率 3.49% 1.53% 5.48% -5.80% -0.77% % 1.22% % (3) 館 內 閱 覽 統 計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館 內 閱 覽 圖 書 計 2 萬 6,267 冊, 比 97 學 年 第 1 學 期 3 萬 2,241 冊 減 少 5,974 冊 (-18.53%), 詳 見 表 2-2 (4) 研 究 小 間 借 用 服 務 : a. 長 期 借 用 :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使 用 者 名 單, 已 於 99 年 1 月 7 日 在 總 館 布 告 欄 及 圖 書 館 News 得 來 速 公 告 b. 短 期 借 用 : 每 次 借 期 二 星 期,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計 借 用 107 人 次 (5) 討 論 室 借 用 服 務 : a.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計 使 用 896 次, 平 均 每 間 使 用 224 次, 詳 見 表 2-3 b. 與 97 學 年 第 1 學 期 (97/8/1~97/12/31) 比 較, 平 均 每 間 使 用 率 減 少 7.82% 表 2-3: 討 論 室 使 用 統 計 統 計 期 間 間 數 使 用 次 數 平 均 每 間 使 用 次 數 98/8/1~98/12/ /8/1~97/12/ /97 成 長 率 -7.82% (6) 館 際 圖 書 互 借 服 務 : a. 新 增 合 作 館 : 本 學 期 與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圖 資 中 心 簽 訂 圖 書 互 借 協 議 書, 至 98 年 12 月 止, 與 本 校 簽 訂 圖 書 互 借 協 議 書 之 圖 書 館 計 30 所 b. 使 用 情 形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本 校 師 生 至 外 校 借 書 計 203 人 次, 外 校 師 生 至 本 校 借 書 計 102 人 次 ( 借 閱 圖 書 341 冊 ), 詳 見 表 2-4 c. 與 97 學 年 第 1 學 期 (97/8/1~97/12/31) 比 較, 本 校 師 生 至 外 校 借 書 人 次 減 少 51 人 次, 外 校 師 生 至 本 校 借 書 人 次 增 加 14 人 次, 且 借 閱 冊 數 亦 增 加 47 冊 表 2-4: 圖 書 互 借 統 計 統 計 期 間 本 校 師 生 至 外 校 借 書 外 校 師 生 至 本 校 借 書 98/8/1~98/12/ 人 次 102 人 次 (341 冊 ) 97/8/1~97/12/ 人 次 88 人 次 (294 冊 ) 98/97 成 長 率 -51 人 次 % 14 人 次 (47 冊 ) 15.90%(15.99%) (7) 教 師 指 定 用 書 服 務 : a.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有 12 位 教 師 17 門 課 程 開 列 59 冊 指 定 用 書, 全 學 期 計 159 人 次 使 用, 詳 見 表 2-5 b. 與 97 學 年 第 1 學 期 (97/8/1~97/12/31) 比 較, 平 均 每 冊 使 用 人 次 略 有 增 加 表 2-5: 教 師 指 定 用 書 使 用 統 計 94
9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平 均 每 冊 統 計 期 間 教 師 人 數 課 程 數 圖 書 ( 冊 ) 使 用 人 次 使 用 人 次 98/8/1~98/12/ /8/1~97/12/ /97 成 長 率 0.00% 6.25% -9.23% 6.71% 17.39% (8) 提 升 研 究 生 借 閱 權 限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申 請 提 升 借 閱 權 限 之 研 究 生 計 19 位 (9) 自 助 借 書 服 務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計 4,699 人 次 成 功 使 用 自 助 借 書 機 辦 理 借 閱 手 續, 借 閱 圖 書 6,920 冊 (10) 在 總 館 閱 活 區 與 法 文 系 共 同 舉 辦 三 場 分 享 活 動 : a. 第 一 場 : 在 淡 江 與 浪 漫 法 語 相 遇,10 月 20 日 下 午 1:00~2:00, 楊 淑 娟 主 任 與 孟 尼 亞 老 師 主 講 b. 第 二 場 : 釋 翻 譯 空 間,12 月 2 日 下 午 1:00~2:00, 吳 錫 德 老 師 主 講 c. 第 三 場 : 戲 遊 法 國,12 月 30 日 中 午 12:00~13:00, 梁 蓉 老 師 主 講 (11) 於 98 年 11 月 6 日 至 11 月 20 日, 配 合 國 立 台 灣 文 學 館 舉 辦 2009 自 由 閱 讀 閱 讀 自 由 校 園 巡 迴 書 展 2. 典 藏 服 務 : (1) 建 立 本 校 博 碩 士 論 文 數 位 典 藏 : a. 舉 辦 本 校 電 子 學 位 論 文 服 務 系 統 說 明 會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於 12 月 15 日 在 淡 水 校 園 舉 辦 一 場, 計 66 位 研 究 生 參 加 b. 審 核 電 子 學 位 論 文 (a) 完 成 97 學 年 第 2 學 期 學 位 論 文 電 子 檔 審 核, 計 新 增 1,101 件 (b) 進 行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學 位 論 文 電 子 檔 審 核 (2) 書 庫 管 理 (98/8/1~98/12/31) a. 上 架 1,135 小 時, 讀 架 285 小 時, 整 架 970 小 時, 擦 架 533 小 時 b. 巡 庫 : 巡 庫 332 次, 耗 時 72 小 時, 規 勸 同 學 進 食 等 違 規 行 為 共 57 件, 修 繕 及 清 潔 等 共 177 件 c. 盤 點 : 完 成 98 年 暑 假 盤 點 d. 淘 汰 : 依 本 館 圖 書 淘 汰 政 策 進 行 圖 書 淘 汰,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計 淘 汰 中 文 圖 書 726 冊 西 文 圖 書 3,761 冊 3. 完 成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典 藏 閱 覽 服 務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4.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重 點 工 作 計 畫 (1) 執 行 各 項 流 通 與 典 藏 業 務 (2) 舉 辦 2010 年 世 界 閱 讀 日 活 動 (3) 持 續 進 行 圖 書 淘 汰 與 註 銷 (4) 持 續 建 立 本 校 博 碩 士 論 文 數 位 典 藏 (5) 配 合 Virtua 系 統 版 本 更 新, 進 行 流 通 功 能 測 試 ( 四 ) 參 考 服 務 組 馬 組 長 少 娟 報 告 1.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重 點 工 作 執 行 成 效 : (1) 推 廣 圖 書 資 訊 應 用 : a. 圖 書 館 及 網 路 資 源 利 用 講 習 會 : 依 本 學 期 規 畫 之 圖 書 館 與 網 路 資 源 利 用 講 習 排 程, 如 期 舉 辦 各 個 場 次 之 課 程 本 學 期 共 舉 辦 15 種 課 程 21 場 次 的 講 習, 計 510 人 參 加 b. 研 究 所 講 習,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已 辦 理 50 個 場 次 的 講 習,749 人 參 加, 占 班 級 總 人 數 72% (2) 維 護 性 別 平 等 主 題 網 頁 : 每 個 月 定 期 維 護, 本 學 期 針 對 新 增 參 考 書 及 圖 書 的 館 藏 連 結 網 頁 新 增 等 共 計 4 次 維 護 (3) 協 助 專 任 教 師 申 請 本 校 98 學 年 度 研 究 獎 勵, 進 行 教 師 著 作 被 國 際 性 索 引 收 錄 之 查 證 工 作, 本 學 年 共 474 篇 ( 理 工 學 院 321 篇, 其 他 學 院 153 篇 ), 較 97 學 年 的 382 篇 成 長 24% (4) 館 員 充 實 學 科 知 識 : 本 學 期 共 有 3 位 同 仁 旁 聽 課 程 書 報 討 論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工 程 倫 理 及 國 際 傳 播, 已 於 組 務 會 議 中 分 享 心 得, 書 面 報 告 將 於 寒 假 結 束 前 提 出 2.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圖 書 館 利 用 單 元 活 動 各 項 工 作 及 成 果 : (1) 實 體 課 程 於 第 5 週 至 第 8 週 完 成, 總 計 88 個 班 級 ; 日 間 部 75 班, 進 學 班 13 班, 全 部 人 數 5,266 人 ( 教 心 所 提 供,98 年 12 月 26 日 統 計 ) (2) 圖 書 館 學 習 氛 圍 體 驗, 共 3,664 人 完 成 九 宮 格 塡 答 活 動, 約 佔 全 部 大 一 新 生 總 人 數 之 70% 95
9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3) 學 習 成 效 檢 測, 共 設 計 15 題 選 擇 題, 採 用 IRS 即 時 反 饋 系 統 施 測, 總 計 參 與 測 驗 人 數 4,767 人 ( 佔 全 部 大 一 人 數 91%), 成 績 分 布 情 形 如 表 3-1 表 3-1 圖 書 館 利 用 素 養 施 測 成 績 分 數 級 距 人 數 佔 測 驗 人 數 % 100 分 1, % 分 1, % 分 1, % 分 % 分 % 低 於 60 分 % 總 受 測 人 數 4, % (4) 補 救 措 施 為 使 圖 書 館 利 用 素 養 單 元 課 程 缺 課 學 生 有 補 救 的 機 會, 特 提 供 圖 書 館 與 網 路 資 源 利 用 11 月 至 12 月 間 舉 辦 的 講 習 活 動, 參 加 的 學 生 依 場 次 補 蓋 認 證 章 總 計 參 與 補 救 措 施 的 學 生 共 298 人 次 (5) 成 果 報 告 課 程 結 束 後 授 課 館 員 提 出 授 課 心 得 報 告 共 22 篇, 並 由 參 考 組 彙 整 完 成 一 份 最 後 的 報 告 及 活 動 紀 實 3. 例 行 性 業 務 (1) 參 考 諮 詢 服 務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服 務 件 數 如 表 3-1 本 學 期 參 考 諮 詢 臺 忙 於 應 付 大 學 學 習 課 缺 課 或 缺 認 證 章 的 學 生, 常 有 大 一 學 生 圍 繞 在 諮 詢 臺 前 要 求 蓋 章, 未 如 願 者 久 久 不 肯 離 開, 諮 詢 量 大 幅 下 降 表 3-2: 參 考 諮 詢 服 務 統 計 資 料 學 期 指 示 型 即 時 參 考 主 題 檢 索 使 用 指 導 查 詢 文 獻 合 計 98(1) 1, ,358 97(1) 1, ,901 98/97 成 長 率 -10% -62% -71% -67% -73% -29% (2) 館 際 互 借 / 複 印 統 計 : 館 際 互 借 服 務 貨 出 的 部 份 囿 於 人 力 不 足, 且 為 避 免 延 誤 讀 者 的 需 求, 本 學 期 只 要 在 書 庫 中 找 不 到 書 即 回 覆 申 請 館 無 法 提 供, 不 再 填 單 協 尋 表 3-3: 館 際 互 借 / 複 印 統 計 資 料 學 年 借 入 貸 出 合 計 98(1) ,096 97(1) ,213 98/97 成 長 率 -15 % -5% -10% (3) 總 館 3 樓 資 訊 檢 索 區 使 用 人 次 統 計 : 如 表 3-4 本 學 期 統 計 至 99 年 1 月 14 日 表 3-4: 資 訊 檢 索 區 使 用 人 次 統 計 資 料 起 迄 時 間 校 內 校 友 校 外 合 計 98(1) 39,161 2, ,320 97(1) 35,489 2, ,531 98/97 成 長 率 10% 6% 0% 10% 4. 寒 假 工 作 重 點 (1) 工 作 手 冊 及 相 關 表 單 電 子 化 (2) 規 劃 圖 書 館 及 網 路 資 源 利 用 講 習 96
9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3) 更 新 及 維 護 主 題 資 源 性 別 平 等 等 主 題 網 頁 (4) 維 修 3 樓 書 庫 書 架 受 損 及 污 漬 的 頂 板 5.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重 點 工 作 計 畫 (1) 規 劃 99 學 年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圖 書 館 單 元 活 動 (2) 持 續 提 供 研 究 所 學 生 資 訊 需 求 的 深 度 服 務 (3) 提 供 研 究 生 蒐 集 資 料 的 方 法 進 階 課 程 (4) 持 續 建 置 參 考 諮 詢 常 問 問 題 SOP (5) 持 續 記 錄 參 考 書 庫 溼 度 (6) 進 行 本 組 品 管 圈 活 動 ( 五 ) 非 書 資 料 組 丁 組 長 紹 芬 報 告 1. 非 書 資 料 服 務 : (1) 流 通 及 新 進 館 藏 統 計 :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12/31) 借 閱 量 為 46,265 件, 較 97 學 年 同 期 48,297 件, 減 少 2,032 件 (-4.2%), 主 要 原 因 是, 篩 選 新 片 閱 選 的 嚴 謹 度 提 升, 代 理 商 提 供 新 片 的 數 量 隨 之 減 少, 相 對 地, 也 降 低 讀 者 進 館 借 閱 的 意 願 表 5-1: 非 書 資 料 流 通 及 新 進 館 藏 統 計 項 目 流 通 統 計 ( 件 ) 新 進 館 資 料 ( 件 ) 語 文 別 東 方 語 文 西 方 語 文 合 計 東 方 語 文 西 方 語 文 合 計 98(8-12 月 ) 11,284 34,981 46, ,274 97(8-12 月 ) 12,313 35,984 48, ,359 98/97 成 長 率 -8.4% -2.8% -4.2% 39.5% -23.7% -6.3% 表 5-2: 非 書 組 各 類 型 資 源 利 用 統 計 ( 一 ) 項 目 指 示 型 硬 體 技 使 用 指 導 微 縮 借 用 網 路 資 源 室 單 機 版 ( 件 ) 術 支 援 網 路 ( 借 網 路 線 等 ) 非 書 ( 件 ) 使 用 借 用 ( 次 ) 光 碟 ( 件 ) ( 次 ) 98(8-12 月 ) 2, ,270 1, (8-12 月 ) 1, ,006 1, /97 成 長 率 24.7% 41.3% 175.0% -6.7% -66.7% 63.0% -7.0% -10.7% (2) 資 源 利 用 統 計 ~2: 表 5-3: 非 書 組 各 類 型 資 源 利 用 統 計 ( 二 ) 項 目 期 刊 借 用 期 歐 盟 讀 者 意 見 回 覆 影 片 欣 賞 諮 刊 諮 詢 ( 全 室 導 覽 ( 場 )/ 人 次 進 非 書 詢 ( 件 所 附 光 件 ) Web 電 話 ( 場 )/ 人 次 ) 室 人 次 ) ) 碟 ( 件 ) 98(8-12 月 ) /25 128/600 83,858 97(8-12 月 ) /64 126/693 91,190 98/97 成 長 率 26.2% 6.7% % % 14.4 % -60.9% -13.4% -8.0% (3) 持 續 推 廣 非 書 資 料 館 藏 : a. 以 預 告 方 式 把 即 將 播 映 的 影 片 欣 賞 簡 介, 加 入 圖 書 館 部 落 格 News 得 來 速, 提 供 片 盒 外 觀 掃 描 內 容 簡 介 及 精 彩 片 段 的 連 結,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計 提 供 64 件 影 片 欣 賞 簡 介 b. 提 供 館 藏 非 書 資 料 介 紹 30 件, 除 公 布 於 本 館 館 藏 之 旅 部 落 格, 也 在 非 書 資 料 室 內 專 架 陳 列 (4) 繼 續 舉 辦 新 片 閱 選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持 續 舉 辦 計 有 3 家 代 理 商 提 供 177 種 影 片, 館 內 借 閱 欣 賞 達 4,065 人 次, 經 由 讀 者 推 薦 及 館 員 篩 選, 留 下 79 種 轉 請 採 編 組 購 買 (5) 介 購 非 書 資 料 470 種 : 非 書 資 料 的 推 薦 來 自 於 本 校 教 職 員 生 及 校 友 等 在 圖 書 館 網 頁 介 購 新 資 料 的 建 議, 經 同 仁 查 證 篩 選 及 主 動 推 薦, 再 向 採 編 組 提 出 介 購 (6)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教 師 開 列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及 使 用 情 形, 見 表 5-4 表 5-4: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非 書 資 料 的 數 量 及 使 用 情 形 系 所 老 師 課 程 數 資 料 ( 件 數 ) 使 用 次 數 每 件 平 均 使 用 次 數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王 慰 慈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楊 智 明 西 班 牙 語 文 學 系 裴 兆 璞
9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每 件 平 均 系 所 老 師 課 程 數 資 料 ( 件 數 ) 使 用 次 數 使 用 次 數 儲 善 平 法 國 語 文 學 系 劉 俐 朱 嘉 瑞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富 田 哲 黃 月 貴 英 國 語 文 學 系 吳 怡 芬 會 計 學 系 陳 叡 智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高 熏 芳 李 珮 瑜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陳 宜 均 心 黃 烈 修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宋 佩 芬 合 計 ,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李 珮 瑜 2, 心 ( 見 附 註 說 明 ) 1 53 總 計 , 註 : 係 指 通 核 中 心 李 珮 瑜 老 師 置 於 本 館 教 指 用 書 網 頁 53 件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的 使 用 次 數 2. 期 刊 服 務 : (1)2010 年 期 刊 訂 購 作 業 : 已 訂 購 及 索 贈 系 所 介 購 之 中 日 文 期 刊 475 種 (545 份 ) 西 文 期 刊 1,621 種 (1,640 份 ), 訂 費 約 新 台 幣 6,428 萬 元 (2) 已 取 得 政 府 電 子 採 購 網 機 關 使 用 者 延 伸 碼 及 密 碼 : 今 後 本 館 訂 購 電 子 資 源, 如 屬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電 子 採 購 系 統 之 商 品, 即 可 在 工 程 會 網 站 下 載 商 品 報 價 單 及 契 約 書 後, 逕 行 校 內 請 購 作 業, 較 原 採 行 的 限 制 性 招 標 節 省 許 多 文 書 作 業 與 流 程 (3) 持 續 執 行 電 子 期 刊 使 用 統 計 與 評 估 : 在 訂 購 2010 年 期 刊 之 前, 持 續 對 11 家 出 版 社 之 電 子 期 刊 使 用 統 計 進 行 評 估, 結 果 如 下 : a. 全 數 續 訂 :ACS AIP Cambridge Elsevier Oxford RSC Wiley-Blackwell b. 換 刊 :IOP(1 種 ) c. 刪 訂 改 為 單 篇 服 務 :Sage( 刪 4 刊 ) Taylor( 刪 7 刊 ) d. 刪 訂 + 換 刊 :Springer( 刪 6 刊 改 為 單 篇 服 務, 另 可 新 訂 2 刊, 換 訂 15 刊 ) (4) 期 刊 採 單 篇 服 務 之 情 況 報 告 :2009 年 期 刊 單 篇 服 務 系 統 於 4 月 24 日 正 式 上 線, 僅 一 位 老 師 提 出 7 篇 單 篇 全 文 之 需 求 (5) 配 合 訂 購 期 刊 之 查 驗 : a.98 年 9 月 14 日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抽 驗 2009 年 電 子 期 刊, 均 可 正 常 連 用 b.98 年 12 月 25 日 採 購 委 員 廖 惠 珠 老 師 查 驗 2009 年 限 制 性 招 標 期 刊, 經 抽 驗 均 在 架 上, 或 可 正 常 連 線 使 用 (6) 期 刊 裝 訂 : 完 成 中 西 文 期 刊 裝 訂, 計 1,392 冊 (7) 期 刊 淘 汰 轉 贈 : 於 98 年 12 月 2-3 日 完 成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期 刊 淘 汰 轉 贈 作 業 3. 歐 盟 資 訊 服 務 : (1) 持 續 發 行 淡 江 大 學 歐 盟 資 訊 中 心 通 訊 ( 電 子 報 )-EUi Newsletter, Tamkang University 98 年 9 月 及 12 月 分 別 發 行 第 期 (2) 電 子 報 目 前 訂 閱 人 數 : 老 師 69 人 資 訊 人 員 4 人 圖 書 館 員 13 人 學 生 276 人 其 他 142 人, 總 計 504 人, 較 97 學 年 同 期 (440 人 ) 增 加 64 人, 成 長 14.5% (3) 歐 盟 資 料 庫 與 文 獻 之 推 廣 : a. 配 合 參 考 組 講 習 活 動, 分 別 於 10 月 7 日 及 10 月 14 日 舉 辦 掌 握 歐 盟 資 源 ( 一 ) 掌 握 歐 盟 資 源 ( 二 ) 兩 堂 講 習 課 程, 推 廣 歐 盟 資 訊 中 心 以 及 歐 盟 各 類 資 料 庫 之 使 用, 包 括 EUR-LEX( 公 報 與 法 律 資 料 ) 介 紹 歐 盟 整 合 歷 史 文 件 資 料 庫 介 紹 Eurostat( 統 計 資 料 ) 介 紹 歐 盟 官 方 出 版 品 及 學 術 出 版 品 電 子 資 源 b. 持 續 於 館 藏 之 旅 部 落 格 中 簡 介 歐 盟 出 版 品 與 各 重 要 資 料 庫, 提 供 讀 者 圖 書 摘 要 與 資 料 庫 使 用 說 明 c. 歐 盟 ( 歐 洲 ) 相 關 議 題 諮 詢 次 數 : 校 內 師 生 73 件, 校 外 人 士 32 件, 共 計 105 件 (4) 持 續 維 持 與 國 內 外 歐 盟 研 究 機 構 之 連 繫 : a. 持 續 與 歐 洲 執 委 會 駐 台 代 表 處 - 歐 洲 經 貿 辦 事 處 (EETO) 聯 繫, 寄 贈 本 館 其 相 關 出 98
10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版 品 ( 包 含 中 英 對 照 的 EU Newsletter 歐 盟 與 台 灣 經 貿 關 係 報 告 書 ) 等 b. 歐 洲 中 央 銀 行 持 續 寄 贈 本 館 研 究 報 告, 另 向 其 索 贈 相 關 出 版 品 c. 向 歐 洲 共 同 體 出 版 局 (OPOCE) 索 贈 歐 盟 主 題 統 計 紙 本 出 版 品 另 索 贈 歐 盟 地 圖 供 讀 者 索 取 d. 波 昂 大 學 歐 盟 統 合 研 究 中 心 (ZEI) 持 續 寄 贈 本 館 一 系 列 的 歐 盟 研 究 報 告 (5) 網 頁 更 新 與 瀏 覽 人 次 : a. 持 續 編 寫 聚 焦 歐 盟 部 落 格 (EU Spotlight) 中 的 歐 盟 新 聞 活 動 與 學 術 分 享 等 內 容 以 及 館 藏 之 旅 部 落 格 中 歐 盟 資 料 庫 簡 介 等 b. 更 新 歐 盟 網 站 的 斷 離 連 結, 以 及 修 改 網 站 符 合 無 障 礙 網 頁 A+ 認 證 c.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中 文 版 網 頁 瀏 覽 次 數 為 8,346 次 ; 英 文 版 網 頁 瀏 覽 次 數 為 850 次 (6) 充 實 與 整 理 歐 洲 文 獻 資 料 館 藏 : a. 持 續 介 購 歐 盟 議 題 重 要 圖 書, 計 125 冊 b. 依 出 版 品 清 單 與 訊 息, 寫 向 歐 盟 所 屬 各 單 位, 催 缺 及 索 贈 歐 盟 各 類 出 版 品 8 次 (7) 完 成 13,000 冊 歐 盟 圖 書 識 別 標 籤 之 黏 貼 4. 勞 作 教 育 多 元 服 務 課 程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有 45 名 學 生 至 本 組 服 務, 實 做 419 小 時 ( 每 節 以 40 分 鐘 計 ), 負 責 非 書 資 料 與 期 刊 的 清 潔 整 架 工 作 軍 訓 室 提 供 的 計 分 標 準 滿 分 為 100 分, 這 45 位 學 生 的 平 均 分 數 為 86.6 分 5.98 年 寒 假 工 作 重 點 : (1) 提 交 歐 盟 資 訊 中 心 2009 年 年 度 報 告 (2) 準 備 淡 江 大 學 歐 盟 資 訊 中 心 通 訊 第 25 期 出 刊 (3) 進 行 非 書 資 料 細 排 清 潔 及 迴 帶 (4) 進 行 品 管 圈 圈 會 活 動 (5)2010 年 期 刊 訂 購 後 續 作 業 6.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重 點 工 作 : (1) 持 續 充 實 推 廣 非 書 資 料 館 藏 (2) 配 合 美 洲 所 活 動, 舉 辦 西 班 牙 語 影 片 欣 賞 (3) 辦 理 2011 年 期 刊 介 購 作 業 (4) 發 行 2 期 淡 江 大 學 歐 盟 資 訊 中 心 通 訊 (5) 編 列 99 學 年 預 算 (6) 進 行 品 管 圈 圈 會 活 動 ( 六 ) 數 位 資 訊 組 張 組 長 素 蓉 報 告 1.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重 點 工 作 執 行 報 告 (1) 圖 書 館 系 統 運 作 紀 要 a. 完 成 圖 書 館 系 統 公 用 目 錄 查 尋 模 組 (iportal) 改 換 新 版 介 面 (Chamo) 評 估 作 業 並 重 行 規 劃 新 版 環 境 設 備 與 換 版 作 業 排 程 b. 完 成 本 期 臺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所 購 置 電 子 書 之 驗 核 及 書 目 整 鍵 作 業 c. 完 成 中 國 基 本 古 籍 庫 館 藏 書 目 紀 錄 增 鍵 並 分 享 予 聯 盟 成 員 使 用 d. 存 置 1 樓 採 編 顯 示 可 外 借 狀 態 圖 書 檢 核 及 批 次 更 改 為 處 理 中 狀 態 之 維 護 作 業 e. 截 至 12 月 底 資 料 庫 維 護 筆 數 統 計 : 書 目 增 鍵 書 目 修 訂 期 刊 館 藏 修 訂 狀 態 修 訂 讀 者 紀 錄 增 鍵 讀 者 紀 錄 修 訂 館 藏 增 鍵 館 藏 地 修 訂 館 藏 註 增 鍵 16, , ,077 8,868 30, (2) 電 子 資 源 作 業 紀 要 a. 充 實 電 子 書 館 藏 : 截 至 98 年 12 月 底 止, 本 館 可 連 用 之 電 子 書 約 計 172 萬 7,728 種 ( 含 數 位 化 博 碩 士 論 文 種 數 ) 連 用 網 址 : 參 與 數 位 化 博 士 論 文 共 建 共 藏 聯 盟 計 畫, 截 至 98 年 12 月 底 止, 本 校 計 購 藏 1,225 種, 可 使 用 會 員 單 位 所 購 置 之 11 萬 7,320 種 美 國 加 拿 大 博 士 論 文 全 文, 連 用 網 址 : 臺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2009 年 購 置 案 已 全 數 結 案, 迄 今 入 藏 11,656 種, 合 12,053 冊 ( 註 :SpringerLink 購 藏 2009 版 權 年, 總 數 持 續 成 長 中 ) 99
10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電 子 書 名 稱 主 題 種 數 冊 數 Oxford Scholarship Online 16 個 綜 合 學 科 OVID 醫 學 NetLibrary- Education/Psychology 教 育 心 理 學 Cambridge ebook Collections 10 個 綜 合 學 科 1,679 1,679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為 主 1,318 1,322 Gale Virtual Reference Library 各 學 科 領 域 之 參 考 工 具 書 ScienceDirect - Elsevier 科 學 科 技 醫 學 SpringerLink 13 個 綜 合 學 科 3,000 3,000 Ebrary 人 文 社 會 工 程 醫 學 MyiLibrary 綜 合 學 科 1,689 1,689 ABC-CLIO & Greenwood 人 文 歷 史 與 社 會 科 學 1, IOS 科 學 工 程 合 計 11,656 12,053 本 館 電 子 書 連 用 網 址 : 聯 盟 電 子 書 整 合 查 詢 網 址 : b. 充 實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 截 至 98 年 12 月 底 止, 本 校 可 連 用 之 中 外 文 電 子 期 刊 計 5 萬 1,515 種 西 文 3 萬 3,290 種 ; 中 文 1 萬 8,225 種 ( 不 含 國 家 圖 書 館 遠 距 圖 書 服 務 系 統 ) 連 用 網 址 : c. 充 實 館 藏 資 料 庫 : 截 至 98 年 12 月 底 止, 可 連 用 之 電 子 資 料 庫 計 440 種 [ 中 文 資 料 庫 187 種 ( 全 文 型 132 種 書 目 型 55 種 ), 西 文 資 料 庫 249 種 ( 全 文 型 165 種 書 目 型 84 種 ), 數 據 型 4 種 ] 連 用 網 址 : 為 提 供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的 學 術 社 群 較 充 實 的 研 究 資 源 ( 包 含 資 料 庫 紙 本 期 刊 回 溯 其 他 數 位 資 料 免 費 資 源 等 ), 以 促 進 國 內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之 長 遠 發 展 與 整 體 效 益, 國 科 會 特 別 推 動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第 二 外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並 分 別 由 臺 灣 大 學 與 政 治 大 學 負 責 執 行 中, 也 建 置 資 源 網 站 服 務 相 關 學 術 研 究 社 群, 連 用 網 址 如 下 :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法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德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日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相 關 計 畫 案 所 購 置 的 電 子 資 料 庫 已 整 理 上 線 服 務, 資 源 清 單 如 表 列 : 資 料 庫 名 稱 語 文 使 用 期 限 JAPANKNOWLEDGE( 含 30 種 資 料 庫 ) 日 文 2014/12/31 CiNii-NII 日 文 2014/12/31 読 売 新 聞 歷 史 館 日 文 2014/12/31 日 本 近 代 文 學 館 日 文 2015/02/28 日 經 BP 記 事 檢 索 サービス 日 文 2015/02/28 LexisNexis Japan 日 文 試 用 性 質 Cairns 2012/12/31, 至 2012 年 的 資 法 文 料 為 買 斷 性 質 可 永 久 使 用 Bibliothèque des lettres 法 文 2012/12/31 Encyclopædia Universalis 法 文 2012/12/31, 至 2012 年 的 資 料 為 買 斷 性 質 可 永 久 使 用 100
10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Corpus de la littérature narrative du moyen 2012/12/31 法 文 âge au XXe siècle Dictionnaires de l'académie Française 法 文 2012/12/31 Frantext 法 文 2013/12/31 LexisNexis JurisClasseur 法 學 資 料 庫 法 文 2014/12/31 Juris.de 法 學 資 料 庫 德 文 2012/12/31 Bibliographie der Deutschen Sprach und 2012/12/31 德 文 Literaturwissenschaft (BDSL) Bibliographie Linguistischer Literatur 2012/12/31 德 文 Datenbank (BLLDB) DasinD online 德 文 2012/12/31 Beck Online 法 學 資 料 庫 德 文 2012/12/31 Allgemeine Künstlerlexikon (AKL) 藝 術 類 2012/12/31 德 文 資 料 庫 Internationale Bibliographie der Geistesund 2012/12/31 Sozialwissenschaftlichen 德 文 Zeitschriftenliteratur (IBZ) 綜 合 資 料 庫 本 期 增 掛 資 料 庫 清 單 表 列 如 下 : 資 料 庫 名 稱 啟 用 時 間 購 置 單 位 中 國 基 本 古 籍 庫 2009/11~ 本 校 圖 書 館 CLISA 中 文 圖 書 資 訊 學 文 獻 摘 要 資 料 庫 - 全 2010~ 國 家 圖 書 館 國 版 Tech Science Press 2009/10~ 國 研 院 科 技 政 策 研 究 與 資 訊 中 心 Nature Archive: ~ 國 研 院 科 技 政 策 研 究 與 資 訊 中 心 Periodicals Archive Online (PAO) 2009/09~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Collection 6 Economist Historical Archive (EHA) 2009/09~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Centenary 2009/09~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Archive (TLS) The Making of Modern Law (MOML) Legal 2009/09~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Treatises Trials U.S. Supreme Court Records and Briefs ANNO-Historische österreichische 2009/09~ 免 費 資 料 庫 Zeitungen und Zeitschriften Online Deutsche Geschichte 2009/09~ 免 費 資 料 庫 Deutscher Bildungsserver 2009/09~ 免 費 資 料 庫 臺 灣 大 百 科 全 書 2009/11~ 免 費 資 料 庫 本 期 提 供 試 用 資 料 庫 達 90 種 以 上 ( 不 含 廠 商 主 動 增 列 於 其 服 務 系 統 中 者 ), 多 數 為 聯 盟 擬 購 之 資 源 配 合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第 二 外 語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雖 掌 握 了 近 200 種 的 日 語 免 費 資 源, 考 量 資 源 品 質 與 後 續 維 護 人 力 問 題, 將 嚴 謹 篩 選 後 再 行 增 入 電 子 資 料 庫 系 統 HUSO 系 統 將 於 2010 年 第 2 季 增 掛 Chadwyck-Healey Literature Collections 英 美 文 學 資 料 庫 Times Digital Archives(TDA) 倫 敦 時 報 全 文 檢 索 資 料 庫 Oxford Journals Digital Archives(OJDA) 牛 津 大 學 電 子 期 刊 過 刊. 人 文 法 律 社 會 科 學 類 Springer Online Journal Archives 史 普 林 格 回 溯 性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庫 之 使 用 d. 其 他 補 註 : 數 據 型 資 料 庫 Datastream 非 訂 戶 之 使 用 權 限 釐 清 如 下 : * 凡 訂 購 學 校 之 老 師, 可 授 權 校 外 人 士 進 學 校 使 用 本 系 統 ; * 使 用 部 分 僅 限 下 載 及 研 究 ; * 下 載 後 的 資 訊 如 使 用 於 公 開 的 報 告 中, 務 必 註 明 資 訊 來 源, 例 : Thomson Reuters Datastream 101
10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中 華 民 國 期 刊 論 文 索 引 自 99 年 1 月 起 更 名 為 臺 灣 期 刊 論 文 索 引 系 統, 除 將 40 年 來 的 資 料 全 面 開 放 查 詢 外, 並 可 免 費 使 用 已 取 得 無 償 授 權 的 全 文, 使 用 者 亦 無 需 加 入 會 員 即 可 自 行 於 線 上 閱 覽 或 列 印, 而 尚 未 取 得 授 權 之 文 章, 可 就 近 圖 書 館 複 印 原 文 或 透 過 館 際 複 印 ; 另 新 服 務 平 台 增 個 人 化 服 務 RSS 查 詢 結 果 分 析 及 多 項 連 結 功 能 國 研 院 科 技 政 策 研 究 與 資 訊 中 心 建 置 之 REAL 整 合 查 詢 系 統, 現 階 段 已 網 羅 國 內 外 694 個 資 訊 資 源, 包 括 : 國 內 圖 書 館 館 藏 187 個 國 內 博 碩 士 論 文 60 個 免 費 學 術 資 源 (OA) 119 個 付 費 學 術 資 源 124 個 ( 已 授 權 ) 及 電 子 期 刊 約 48,000 筆 ( 免 費 約 25,000 筆 ), 系 統 平 台 可 同 時 查 詢 多 個 異 質 資 源 查 詢 結 果 優 化 分 群 智 慧 連 結 全 文 參 考 文 獻 查 詢 瀏 覽 電 子 期 刊 提 供 個 人 化 服 務, 亦 結 合 GoogleScholar 更 方 便 使 用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於 2007 年 以 National Academic License 方 式 引 進 的 5 種 資 料 庫 中, 唯 有 EAI(Early American Imprints) 未 能 取 得 Raw data 載 入 HUSO 系 統, 因 使 用 率 不 高 而 不 再 支 付 年 費 使 用, 圖 書 館 館 藏 目 錄 系 統 所 載 入 的 近 7 萬 筆 的 書 目 將 陸 續 整 理 隱 藏 或 轉 用 RefWorks 書 目 管 理 系 統 開 放 校 友 終 身 免 費 使 用 服 務, 已 規 劃 作 業 流 程 並 於 98 年 12 月 10 日 OA 公 告 周 知 (3) 技 術 支 援 服 務 紀 要 a. 更 新 急 用 書 申 請 系 統, 除 增 撰 申 請 單 已 處 理 提 醒 並 簡 化 表 單 以 節 省 用 紙, 另 增 統 計 功 能 項, 提 供 中 西 文 及 各 種 資 料 類 型 的 申 請 數 據 b. 電 子 資 源 帳 密 系 統 新 增 校 友 申 請 機 制, 並 同 步 修 改 相 關 統 計 報 表 c. 新 版 WWW 薦 購 新 資 料 於 98 年 12 月 11 日 正 式 上 線 服 務 d. 完 成 中 國 學 位 論 文 全 文 數 據 庫 書 目 資 料 整 理 並 上 載 至 電 子 書 系 統 e. 完 成 圖 書 館 系 統 開 發 與 維 護 作 業 規 範 並 公 告 施 行 f.iso9001 三 階 文 件 及 相 關 表 單 改 為 網 路 版 作 業 規 劃 並 予 試 行 g. 制 訂 電 子 書 書 目 批 次 上 載 作 業 條 件 範 本 檔, 以 縮 短 資 源 編 目 入 藏 的 時 間 h. 修 改 館 藏 移 送 程 式, 以 即 時 顯 示 閱 選 書 入 館 後 各 時 間 點 的 館 藏 地 與 狀 態 i.ir 機 構 典 藏 作 業 摘 要 : 持 續 研 修 圖 書 館 自 建 服 務 主 機 的 開 放 機 制 並 至 OpenDOAR 及 流 量 統 計 網 站 註 冊, 以 提 升 本 校 各 式 著 作 的 能 見 度 系 統 版 本 持 續 評 估 教 職 員 著 作 目 錄 系 統 轉 出 資 料 之 修 正 及 轉 載 作 業 完 成 本 校 學 位 論 文 提 交 系 統 之 書 目 資 料 轉 載 作 業 完 成 預 訂 開 辦 的 IR 系 統 介 紹 與 使 用 說 明 會, 另 配 合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所 需 求 增 開 4 場 說 明 會 並 OA 公 告 親 至 各 系 所 說 明 的 計 畫 配 合 全 校 網 頁 中 繼 站 所 需 資 料 增 補 人 員 代 號 欄 位 及 批 次 轉 出 作 業 規 劃 增 掛 流 量 統 計 資 料 圖 檔 並 完 成 社 群 英 文 版 簡 介 資 料 整 理 完 成 機 構 典 藏 使 用 手 冊 2.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1) 基 本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98 年 1 月 - 98 年 12 月 ) 表 5-1: 基 本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年 度 / 項 目 技 術 支 援 Virtua 系 統 電 子 資 源 電 話 電 子 資 源 電 子 資 源 電 子 資 源 問 題 排 除 問 題 排 除 諮 詢 使 用 人 次 檢 索 次 數 全 文 取 閱 431, , , 年 度 , (384) (156) (124) 570,001 1,111, , 年 度 , (295) (146) (113) 成 長 4% -20% -13% 百 分 比 1. 技 術 支 援 項 含 軟 硬 體 故 障 排 除 服 務 系 統 問 題 程 式 研 撰 與 網 頁 編 修 等 2. 使 用 數 據 取 自 99 年 1 月 15 日, 仍 有 75 種 資 料 庫 尚 未 提 供 12 月 份 使 用 統 計 3. 電 子 資 源 項 括 弧 內 之 數 字 代 表 有 提 供 該 項 數 據 之 資 源 種 數 4. 電 話 諮 詢 項 自 98 年 8 月 起 配 合 新 版 提 報 校 刊 統 計 表 格 刪 除 該 項 資 料 5. 電 子 資 源 統 計 資 料 因 各 廠 商 提 供 之 項 目 不 一 (2) 電 子 資 源 使 用 統 計 (3) 圖 書 館 網 頁 檔 案 更 新 統 計 (98 年 1 月 -98 年 12 月 ) 表 5-2: 圖 書 館 網 頁 更 新 統 計 102
10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項 目 名 稱 重 要 訊 息 讀 者 服 務 線 上 協 助 電 子 資 源 與 期 刊 館 藏 目 錄 其 他 館 藏 資 源 認 識 本 館 英 文 版 網 站 導 覽 合 計 98 年 度 165 7,668 3,300 1, , , 年 度 110 3, , ,377 備 註 : 1. 各 項 數 據 僅 表 示 該 項 資 源 內 容 頁 面 異 動 之 次 數 2. 讀 者 服 務 含 括 : 開 館 及 借 書 時 間 如 何 利 用 圖 書 館 服 務 項 目 規 則 與 辦 法 圖 書 館 講 習 如 何 蒐 集 資 料 館 際 借 書 與 複 印 教 師 協 助 增 購 館 藏 各 式 表 單 考 古 題 3. 線 上 協 助 含 括 : 服 務 電 話 掌 聲 與 建 議 圖 書 館 指 引 常 問 問 題 急 用 圖 書 資 料 申 請 校 外 連 線 方 式 無 線 網 路 說 明 建 議 購 買 失 物 招 領 4. 歐 盟 文 獻 中 心 維 護 作 業 移 轉 非 書 組 負 責 3. 寒 假 重 點 工 作 項 目 (1)IR 系 所 說 明 會 著 作 授 權 徵 詢 著 作 目 錄 整 理 與 全 文 連 結 建 置 (2) 持 續 電 子 書 書 目 資 料 整 理 與 維 護 作 業 (3)Virtua 系 統 版 本 升 級 及 模 組 檢 測 (4)INFO 資 料 庫 系 統 升 級 及 各 式 服 務 系 統 維 護 作 業 (5) 公 用 設 備 環 境 清 理 4.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重 點 工 作 (1) 持 續 圖 書 館 系 統 軟 硬 體 運 作 之 維 護 與 問 題 排 除 (2) 持 續 電 子 資 源 之 使 用 環 境 維 護 與 問 題 排 除 (3) 持 續 IR 著 作 授 權 徵 詢 及 舉 辦 系 統 使 用 說 明 會 四 專 題 報 告 ( 一 ) 日 本 東 京 圖 館 參 訪 報 告 ( 鄭 麗 敏 李 靜 君 ) ( 略 ) ( 二 )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圖 書 館 利 用 單 元 執 行 心 得 報 告 ( 馬 少 娟 ) ( 略 )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 工 讀 生 分 配 原 則, 提 請 討 論 ( 圖 書 館 提 ) 一 生 活 服 務 及 生 活 獎 助 金 工 讀 時 數, 原 為 學 校 補 足 圖 書 館 工 讀 時 數 不 足 之 美 意, 但 仍 造 成 業 務 運 作 困 擾, 包 括 : ( 一 ) 助 學 金 人 數 多, 但 每 人 工 讀 時 數 少 ( 每 學 年 30~60 小 時 ), 待 訓 練 熟 悉 業 務 流 程 後, 時 數 多 已 作 滿, 無 法 達 到 效 益 ( 二 ) 報 到 時 間 不 定, 館 員 需 花 費 時 間 分 別 訓 練 ( 三 ) 無 法 因 應 櫃 檯 與 詢 問 台 排 班 : 櫃 檯 及 詢 問 台 工 讀 生, 每 學 期 約 需 14 小 時 訓 練, 助 學 金 同 學 每 學 年 僅 工 讀 30~60 小 時 實 難 排 班 ( 四 ) 鍾 靈 分 館 所 有 開 館 業 務 均 由 工 讀 生 負 責, 無 法 安 排 助 學 金 同 學 於 該 分 館 工 讀 ( 五 ) 報 到 後, 可 以 工 讀 的 時 段, 常 無 法 配 合 實 際 所 需 要 的 時 段 ( 六 ) 素 質 良 莠 不 齊, 因 能 力 不 足 專 心 度 不 夠, 造 成 的 失 誤, 增 加 館 員 訓 練 工 讀 生 及 查 核 交 辦 事 項 正 確 與 否 的 時 間 與 精 力 二 建 議 方 案 : ( 一 ) 增 加 圖 書 館 一 般 工 讀 生 之 時 數 或 加 班 費, 以 利 協 助 櫃 台 詢 問 台 及 鍾 靈 分 館 業 務 ( 二 ) 各 組 原 有 之 工 讀 生, 若 有 通 過 助 學 金 申 請 者, 優 先 派 回 原 組 ( 三 ) 清 寒 工 讀 生 請 優 先 派 至 圖 書 館 各 組 ( 四 ) 助 學 金 名 單 應 在 淡 江 時 報 上 公 告 發 或 寄 紙 本 通 知 給 學 生, 並 清 楚 規 定 報 到 期 限 ( 五 ) 無 法 完 成 服 務 時 數 者 名 單, 建 議 提 前 至 助 學 金 發 放 前 完 成, 達 真 正 警 示 作 用 生 活 學 習 及 服 務 的 工 讀 時 數 未 做 完 者, 不 予 發 放 助 學 金 ( 六 ) 允 許 由 各 單 位 依 業 務 需 求 挑 選 適 用 人 力 決 議 : 通 過, 會 學 務 處 103
10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 肆 列 席 指 導 致 詞 一 工 讀 生 問 題 : ( 一 ) 本 校 人 事 費 比 例 偏 高, 行 政 人 力 不 可 能 再 增 加 如 有 額 外 之 工 讀 生 需 求, 請 編 列 預 算, 提 預 算 會 議 討 論 ( 二 ) 目 前 校 內 各 項 助 讀 金 的 比 例 及 運 用 方 式 均 配 合 教 育 部 政 策, 生 活 服 務 學 習 及 生 活 學 習 獎 助 名 額 多 但 時 數 少, 造 成 業 務 運 作 困 擾, 也 是 各 單 位 的 共 同 問 題, 可 另 行 與 學 務 處 協 商, 如, 符 合 條 件 之 學 生 若 大 一 ~ 大 四 都 有 申 請 助 讀 金, 應 安 排 到 同 一 業 務 單 位, 以 減 少 重 複 訓 練 的 困 擾 二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 ( 一 ) 感 謝 各 單 位 配 合 完 成 此 項 新 任 務 ( 二 ) 執 行 第 一 年 問 題 較 多, 如 導 師 對 於 本 課 程 之 了 解 與 投 入 不 足 宮 燈 教 室 無 多 媒 體 設 備 等 宮 燈 教 室 若 要 改 成 多 媒 體 教 室, 經 評 估 光 是 空 調 改 裝 經 費 就 相 當 高 第 二 年 教 室 安 排 還 需 要 再 研 究 三 空 間 規 劃 與 節 能 : ( 一 ) 蘭 陽 校 園 規 劃 興 建 小 型 體 育 館, 朝 向 無 空 調 設 計 由 於 淡 水 校 園 外 語 大 樓 及 體 育 館 均 採 玻 璃 外 牆, 已 出 現 清 潔 及 安 全 等 後 續 維 護 問 題, 因 此, 蘭 陽 校 園 體 育 館 的 規 劃 仍 需 多 方 考 量 ( 二 ) 副 館 長 參 訪 日 本 東 京 圖 書 館 的 報 告 提 到, 室 溫 28 度 以 上 才 開 冷 氣 的 措 施, 目 前 淡 水 校 園 總 館 因 有 溼 度 控 制 的 考 量, 可 能 還 無 法 比 照 但 節 能 減 碳 仍 需 要 大 家 共 同 努 力 ( 三 )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本 校 樓 地 板 總 面 積 於 7 年 內 尚 需 擴 增 1.5 倍 蘭 陽 校 園 用 水 的 單 價 比 淡 水 高, 擴 建 後 營 運 成 本 相 對 會 提 高, 節 能 減 碳 更 為 重 要 四 教 育 部 將 推 動 大 學 教 師 彈 性 薪 資 專 案, 研 議 運 用 5 年 500 億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計 畫 與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部 分 經 費, 補 助 公 立 大 學 頂 尖 教 師 薪 資 台 灣 教 師 平 均 薪 資 相 較 於 東 亞 地 區 是 偏 低 的, 彈 性 薪 資 專 案 對 私 校 的 衝 擊 會 很 大 五 慶 祝 60 週 年 校 慶, 將 編 輯 淡 江 影 像 60 人 事 物 的 交 融 校 慶 專 書, 請 各 單 位 協 助 提 供 具 特 殊 意 義 或 特 殊 玩 味 之 紀 念 性 照 片, 共 同 建 構 淡 江 校 史, 未 來 亦 考 慮 建 置 歷 史 照 片 資 料 庫 六 本 校 為 貫 徹 三 環 五 育,99 學 年 度 起 將 推 動 課 外 活 動 課 程 (1 學 分 ), 結 合 職 涯 發 展, 訓 練 學 生 課 外 活 動 相 關 能 力 七 挑 戰 永 不 停 止, 期 許 未 來 更 精 進 60 週 年 校 慶 活 動 圓 滿 圖 書 館 業 務 一 切 順 利 伍 主 席 結 語 一 感 謝 副 校 長 分 享 學 校 現 況 及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挑 戰 永 不 停 止, 腦 力 創 新 也 要 持 續 茲 提 供 香 港 大 學 圖 書 館 的 經 驗 : 該 館 以 每 年 5 萬 筆 original cataloging 一 直 為 OCLC original cataloging 的 紀 錄 保 持 者, 去 年 據 稱 已 達 8 萬 筆, 所 獲 得 的 Credit 用 來 買 OCLC 的 系 統 二 學 校 的 新 政 策 新 措 施, 圖 書 館 將 全 力 配 合 三 業 務 的 創 新 措 施 ( 如 閱 活 區 急 用 書 ) 執 行 一 段 時 間 後, 希 望 同 仁 能 整 理 成 一 篇 報 告, 這 也 是 知 識 管 理 的 一 環 陸 散 會 (16:30) 104
10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19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9 時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覺 生 綜 合 大 樓 I301 室 主 席 : 徐 主 任 新 逸 紀 錄 : 張 小 鳳 蔡 哲 慧 列 席 指 導 : 高 副 校 長 柏 園 出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98-99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本 中 心 執 行 分 項 計 畫 1 精 進 教 師 品 質 之 子 計 畫 1-1 強 化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成 長, 子 計 畫 1-2 強 化 教 學 評 量 回 饋 機 制, 子 計 畫 1-3 提 升 教 學 助 理 質 量 計 畫 以 及 分 項 計 畫 2 之 子 計 畫 2 活 化 學 生 學 習 能 力 ( 二 ) 教 育 部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方 案 8 本 中 心 奉 核 准 進 用 9 人, 均 依 規 定 進 行 應 徵 者 甄 試 簽 核 進 用 簽 契 約 書 出 勤 空 間 安 排 薪 津 造 冊 出 勤 管 考 等, 並 將 於 計 畫 結 束 後 2 週 內 提 報 成 效 報 告 ( 三 ) 未 來 中 心 的 網 路 校 園 / 教 材 上 網 / 教 育 訓 練 上 網, 都 要 實 行 創 用 CC ( 四 )99 學 年 度 教 師 評 審 工 作 即 將 展 開, 中 心 評 審 會 議 將 在 4 月 23( 五 ) 召 開 ( 五 )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電 子 報 : 自 96 年 1 月 16 日 創 刊, 每 學 期 發 行, 至 99 年 1 月 已 出 刊 8 期, 網 址 : ( 六 ) 請 充 分 利 用 本 校 網 頁 首 頁 校 外 訊 息 公 告 專 區 : 為 簡 化 公 文 處 理 流 程 避 免 層 層 轉 送,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資 訊 中 心 於 本 校 網 頁 首 頁 建 置 了 校 外 訊 息 公 告 專 區, 凡 無 特 定 對 象 不 必 處 理 之 各 類 轉 知 性 質 的 校 外 來 文, 由 總 務 處 文 書 組 逕 行 張 貼 於 本 專 區 ( 七 ) 本 學 期 中 心 組 長 會 議 仍 維 持 隔 週 召 開, 時 間 訂 為 週 五 上 午 9:10 召 開 ( 八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組 長 會 議 列 管 事 項, 經 追 蹤 獲 致 執 行 成 效 如 下 : 序 號 類 別 列 管 事 項 執 行 成 效 1 教 師 成 長 2 教 師 成 長 3 教 師 成 長 4 教 師 成 長 5 TA 6 TA 依 98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表 1 中 之 指 標 項 目 說 明 3 強 化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專 責 負 責 單 位 之 專 業 性, 發 展 長 期 投 入 教 學 之 教 師 社 群 之 具 體 措 施, 經 蒐 集 相 關 學 校 之 作 法, 請 教 師 教 學 發 展 組 研 議 本 校 之 作 法 蘭 陽 校 園 辦 理 教 師 教 學 工 作 坊, 預 計 每 學 期 辦 1 次, 進 行 英 語 教 學 之 意 見 交 換, 請 學 教 中 心 派 人 給 予 指 導 請 研 議 修 改 本 中 心 辦 理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時, 請 講 員 簽 署 之 授 權 書, 授 權 方 式 可 比 照 創 用 CC 之 機 制 教 師 出 席 教 師 研 習 活 動 名 單 送 各 院 參 考 淡 江 大 學 獎 勵 優 良 教 學 助 理 計 畫 案, 優 良 教 學 助 理 獎 狀 以 校 長 名 義 頒 發, 請 上 簽 呈, 下 一 步 是 將 教 學 助 理 獎 勵 列 入 辦 法 中 可 參 考 1. 中 山 大 學 TA 分 類 別 2. 逢 甲 大 學 TA 評 鑑 獎 勵 制 度 3. 高 師 大 教 學 與 課 程 助 教 網 一 本 案 已 奉 准 於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試 行, 並 於 98 年 12 月 30 日 OA 公 告 周 知 本 校 教 學 一 二 級 單 位 及 教 師 二 已 上 簽 請 示, 並 經 批 示 : 鼓 勵 17 組 皆 參 加 每 組 補 助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1 萬 元 整 已 於 98 年 12 月 30 日 於 蘭 陽 校 園 舉 辦 教 師 教 學 工 作 坊, 邀 請 侯 永 琪 老 師 演 講 教 師 組 將 研 擬 新 版 授 權 書 於 1 月 27 日 陳 報 完 成 一 淡 江 大 學 獎 勵 優 良 教 學 助 理 計 畫 案 已 奉 核 准, 並 於 99 年 1 月 7 日 公 告 本 校 教 學 一 二 級 教 學 單 位 實 施 二 擬 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試 行 獎 勵 優 良 教 學 助 理 實 施 措 施,99 學 年 修 訂 教 學 助 理 辦 法 一 中 山 大 學 TA 計 分 為 討 論 類 TA 實 驗 類 TA 一 般 類 TA 和 外 文 類 TA 等 4 種 105
10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序 號 類 別 列 管 事 項 執 行 成 效 二 逢 甲 大 學 TA 評 鑑 制 度 分 初 審 和 複 審 兩 階 段, 初 審 含 學 系 審 核, 複 審 含 教 學 至 少 達 18 小 時 接 受 課 程 意 見 調 查 出 席 培 訓 狀 況 繳 交 工 作 日 誌 實 施 自 評 表 等, 並 經 教 學 單 位 考 核, 通 過 者 得 領 有 教 務 處 具 名 之 教 學 助 理 證 書, 評 鑑 不 佳 者 停 止 續 聘 ; 三 高 師 大 教 學 與 課 程 助 教 網 站 含 最 新 消 息 TA 介 紹 申 請 方 式 法 則 培 訓 影 音 檔 TA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等 ; 四 教 師 組 將 參 考 以 上 資 料, 研 擬 本 校 教 學 助 理 獎 勵 制 度 及 充 實 教 學 助 理 資 源 網 站 資 料 7 TA 8 學 生 學 習 9 學 生 學 習 10 學 生 學 習 11 學 生 學 習 12 學 生 學 習 商 管 學 院 會 計 學, 教 學 助 理 研 習 課 程 抵 免 案, 請 教 師 組 張 組 長 與 會 計 系 陳 主 任 聯 聯 絡, 討 論 便 民 的 變 通 措 施, 例 如 : 部 分 重 疊 高 的 研 習 時 數 可 同 意 抵 免 請 學 生 組 將 本 學 期 由 學 生 組 舉 辦 之 活 動, 各 院 ( 含 系 級 ) 學 生 出 席 名 單 送 交 給 該 院 院 長 參 考, 另 一 份 所 有 院 之 統 計 表 上 呈 校 長 學 術 副 校 長 和 行 政 副 校 長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說 明 會 時 間 可 訂 在 3/15( 一 ) 至 3/19( 五 ), 請 學 生 學 習 發 展 組 安 排 請 學 生 組 研 議 可 提 出 有 助 於 學 習 支 援 及 改 善 讀 書 風 氣 相 關 之 計 畫, 如 : 1. 讀 書 策 略 量 表 之 研 發 2. 讀 書 會 ( 社 群 ) 經 營 3. 根 據 不 同 族 群 學 生 之 需 求, 系 列 地 發 展 工 作 坊 ( 或 線 上 教 材 ) 可 參 考 諮 詢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提 出 協 助 執 行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檢 討 報 告 數 位 學 習 品 質 認 證 中 心 希 望 我 們 提 供 四 門 通 過 認 證 課 程 ( 大 一 學 習 策 略 ) 的 demo 版, 以 便 能 在 他 們 網 頁 上 宣 傳 已 於 98 年 8 月 18 日 ( 二 ) 辦 理 98 年 度 修 訂 教 學 助 理 管 考 表 件 系 所 座 談 會, 邀 請 聘 有 教 學 助 理 之 二 級 單 位 主 管 參 加, 會 計 系 主 任 確 定 會 出 席 會 議 各 院 學 生 出 席 名 單 已 彙 整 統 計 完 成, 並 函 送 全 校 各 一 二 級 教 學 單 位 所 有 院 之 統 計 表 及 報 告 書 簽 請 校 長 鑒 核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說 明 會 之 時 間 已 於 3/17( 三 ) 上 午 9 時 至 11 時 舉 行 由 高 行 政 副 校 長 柏 園 主 持, 學 術 副 校 長 國 際 事 務 副 校 長 列 席 指 導, 邀 請 院 長 院 秘 書 系 主 任 系 助 理 參 加, 並 請 各 院 派 教 師 代 表 或 研 究 生 作 為 種 子, 會 中 安 排 資 訊 中 心 說 明 本 系 統 以 及 學 生 現 身 說 法, 並 提 案 討 論 各 院 系 ( 所 ) 推 廣 電 子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之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一 主 任 已 有 指 導 之 研 究 生 進 行 研 發 二 已 於 98 年 11 月 23 日 專 簽 會 請 本 校 有 關 單 位 提 供 建 議, 研 擬 淡 江 大 學 學 習 社 群 讀 書 會 行 動 方 案 和 有 關 表 件 及 編 列 預 算, 期 能 於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試 行 三 學 習 策 略 工 作 坊 已 針 對 不 同 族 群 提 供 不 同 課 程 之 工 作 坊 規 劃, 共 分 為 一 般 生 學 習 策 略 研 究 生 小 論 文 寫 作 班, 外 籍 生 中 文 書 面 及 上 台 報 告, 以 及 補 救 教 學 基 礎 課 程 加 強 班 ( 經 濟 學 會 計 學 ) 已 完 成 協 助 執 行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之 相 關 業 務 檢 討 報 告 初 稿 已 請 對 方 來 文 依 學 校 行 政 流 程 辦 理 106
10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序 號 類 別 列 管 事 項 執 行 成 效 依 97 大 一 新 生 學 習 與 讀 書 策 略 報 告 提 出 因 應 對 策 綜 合 對 照 大 學 生 學 習 與 讀 書 策 略 量 表 項 目 與 學 習 策 略 工 作 坊 課 程 可 以 得 知, 在 學 生 態 度 動 機 量 表 項 目 之 學 習 13 學 生 學 習 支 援 較 為 缺 乏, 但 此 2 項 系 屬 學 生 個 人 自 我 內 在 因 素, 需 由 導 師 協 助 配 合 瞭 解 與 輔 導 學 生 組 亦 將 持 續 規 劃 開 發 多 元 的 學 習 策 略 課 程, 以 期 更 深 入 支 援 學 生 學 習 服 務 14 學 生 學 習 15 學 生 學 習 16 教 學 評 量 17 教 學 評 量 18 評 鑑 19 評 鑑 20 網 路 校 園 21 網 路 校 園 可 參 考 高 師 大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組 之 提 升 研 究 生 論 文 撰 寫 品 質 鼓 勵 學 生 精 進 學 習 之 培 訓 內 容 學 生 學 習 發 展 組 提 供 不 同 對 象 / 性 質 的 學 習 輔 導 服 務, 建 議 網 頁 依 性 質 ( 或 對 象 ) 分 類 公 告, 以 便 推 廣 評 量 不 佳 後 續 處 理 流 程 & 相 關 處 理 方 案 各 單 位 ( 含 行 政 單 位 和 教 學 單 位 ) 申 請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分 數, 由 教 學 一 級 單 位 提 出 申 請, 申 請 單 核 示 通 過 後, 教 育 評 鑑 發 展 組 把 資 料 給 教 學 一 級 單 位, 再 由 教 學 一 級 單 位 轉 給 相 關 單 位 ( 例 如 : 教 師 教 學 發 展 組 ) 請 教 育 評 鑑 發 展 組 設 計 申 請 流 程 及 申 請 單 高 教 評 鑑 中 心 來 文 系 所 評 鑑 實 地 訪 評 報 告 書 初 稿 申 復 意 見 回 覆 說 明 案, 經 批 示 : 請 各 院 針 對 維 持 原 訪 評 意 見 部 分 提 確 實 改 進 步 驟 後 呈 報 研 議 獲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經 費 之 變 動 情 形, 及 本 校 與 他 校 補 助 總 金 額 之 比 較 一 高 師 大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組 辦 理 提 升 研 究 生 論 文 撰 寫 品 質 多 屬 講 座 性 質, 學 生 組 將 參 考 其 辦 理 之 講 題 作 為 規 劃 辦 理 二 已 於 98 年 7-8 月 期 間, 進 行 辦 理 研 究 生 小 論 文 寫 作 工 作 坊, 以 鼓 勵 精 進 學 生 學 習 提 供 針 對 外 籍 生 的 學 習 輔 導 服 務 已 於 98 年 9 月 20 日 於 學 發 組 網 頁 依 性 質 ( 學 習 策 略 工 作 坊 ) 和 對 象 ( 外 籍 生 工 作 坊 ) 進 行 分 類 公 告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改 善 流 程 與 相 關 表 單 已 奉 核 自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起 之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開 始 試 用, 相 關 表 單 可 於 校 與 評 鑑 發 展 組 網 頁 表 格 下 載 專 區 下 載 一 已 將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報 表 之 申 請 流 程 (pdf 檔 ) 及 申 請 表 單 (word 檔 ) 放 置 於 教 評 組 網 站 表 格 下 載 專 區 二 已 發 函 (99) 中 習 字 第 號 給 各 相 關 教 學 一 級 單 位, 並 附 上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改 善 後 續 處 理 流 程 及 相 關 處 理 方 案 已 於 12 月 4 日 彙 整 並 上 陳 各 院 系 所 評 鑑 申 復 意 見 維 持 原 訪 評 意 見 改 進 步 驟 已 於 12 月 14 日 彙 整 並 上 陳 98 至 99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之 教 學 研 究 及 整 體 經 費 支 用 計 畫 書 之 審 查 意 見 執 行 之 改 善 措 施 或 未 來 具 體 改 善 計 畫 銘 傳 自 學 網 站 -- 本 校 之 可 行 性 一 遠 距 組 將 於 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初, 建 置 可 供 全 校 教 學 使 用 之 Moodle 教 學 平 台 網 站, 也 可 以 在 平 台 上 多 些 自 學 課 程, 方 便 學 生 自 學 使 用, 但 自 學 課 程 內 容 設 計 需 由 相 關 單 位 提 供 二 參 考 96 學 年 度 中 心 實 行 之 商 管 大 班 教 學 小 班 討 論 行 動 方 案 進 行 研 議 自 學 網 站 針 對 教 育 部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成 效 追 蹤 觀 察 報 告 審 查 委 員 意 見 和 一 遠 距 組 檢 視 兩 專 班 審 查 委 員 意 見 和 建 議 中, 與 遠 距 組 業 務 實 質 相 關 者 107
10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序 號 類 別 列 管 事 項 執 行 成 效 建 議 提 出 改 進 之 對 策 和 進 度, 以 備 將 來 委 員 的 追 蹤 如 下 : 兩 專 班 共 同 之 建 議 : 教 學 系 統 環 境 方 面, 建 立 預 修 測 試 機 制 以 提 前 發 現 網 路 頻 寬 等 問 題 二 遠 距 組 擬 針 對 以 上 建 議 及 意 見, 密 切 與 專 班 主 管 溝 通 協 調, 希 冀 研 擬 解 決 對 策, 以 有 效 協 助 專 班 之 招 生 三 華 商 班 已 無 招 生 問 題, 遠 距 組 會 與 教 科 系 所 討 論, 密 切 配 合 22 網 路 校 園 23 網 路 校 園 24 網 路 校 園 25 網 路 校 園 26 網 路 校 園 27 教 科 28 教 科 29 教 科 30 教 科 31 教 科 98 至 99 年 度 私 校 獎 補 助 計 畫 書 審 查 意 見, 針 對 網 路 學 程 部 分 : 網 路 校 區 目 前 僅 設 有 2 個 學 程, 建 議 增 設 研 議 創 建 淡 江 網 路 校 園 規 劃 書 遠 距 組 研 擬 本 校 加 入 Second Life 之 可 行 性 請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於 3 月 底 前, 完 成 智 慧 財 產 權 學 習 專 區, 含 線 上 學 習 連 結 測 驗 教 師 教 學 發 展 組 98(1) 辦 理 之 教 師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課 程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法 律 常 識, 可 放 入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線 上 學 習 資 源, 單 槍 投 影 機 統 一 招 商 議 價 多 媒 體 教 室 之 新 單 槍 效 果 不 好, 可 能 原 因 : 教 室 電 腦 顯 示 卡 太 老 舊, 請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研 擬 對 策 1. 多 媒 體 教 室 檢 測 之 週 期 為 何? 2. 工 讀 生 教 育 訓 練 時, 請 工 讀 生 於 維 修 時 確 認 維 修 之 設 備, 例 如 : 一 般 投 影 機 或 單 槍 投 影 機 工 讀 生 檢 視 多 媒 體 教 室 需 要 有 檢 核 點 1. 語 練 教 室 ( 多 媒 體 設 施 ) 保 全 之 SOP 2. 遠 距 組 財 產 多 散 佈 在 各 學 院 教 室, 如 遇 財 產 遺 失, 其 責 任 歸 屬 懲 處 之 程 序 為 何? 一 已 分 別 安 排 會 議 到 (1) 產 經 系 (2) 資 管 系 (3) 文 學 院, 進 行 網 碩 班 開 班 評 估 簡 報 說 明 二 目 前 回 應 較 可 行 的 為 文 學 院, 規 劃 的 方 向 大 約 由 文 學 院 統 籌, 資 圖 系 主 導, 同 時, 目 前 資 圖 系 已 先 提 出 三 門 課 程 申 請 改 遠 距 課 程 於 98 年 12 月 18 日 召 開 網 碩 班 執 行 現 況 與 未 來 發 展 會 議, 會 中 安 排 遠 距 組 陳 慶 帆 組 長 提 出 網 碩 班 執 行 現 況 與 未 來 發 展 專 題 報 告, 並 研 議 本 校 增 設 網 碩 班 之 可 行 性 已 完 成 Second Life 應 用 於 教 育 領 域 上 之 可 行 性 評 估 報 告, 並 已 於 11 月 20 日 專 簽 陳 報 已 於 1 月 28 日 完 成 智 慧 財 產 權 學 習 專 區 之 設 置, 含 線 上 學 習 連 結 測 驗 已 將 李 教 授 2 次 演 講 的 演 講 影 片, 以 及 台 大 劉 教 授 的 創 用 CC 授 權 簡 報 資 料, 一 併 上 傳 至 網 路 校 園 本 案 巳 於 暑 期 專 簽 陳 核, 由 各 單 位 依 台 灣 銀 行 共 同 契 約 個 別 採 購 方 式 辦 理 遠 距 組 針 對 安 裝 新 單 槍 之 多 媒 體 教 室, 進 行 逐 間 檢 查, 發 現 問 題 立 即 改 善 原 則 上 淡 水 校 園 每 間 教 室 檢 測 每 週 一 次 檢 測 教 室 時, 檢 測 設 備 包 括 : 講 台 麥 克 風 資 訊 講 桌 麥 克 風 擴 音 器 喇 叭 電 腦 單 槍 銀 幕 錄 放 影 機 DVD 移 動 式 投 影 機 資 訊 講 桌, 列 出 多 媒 體 教 室 檢 核 點 配 合 辦 理 1. 語 練 教 室 保 全 仰 賴 刷 卡 門 禁 控 管 進 出 語 練 教 室 人 員, 本 校 已 訂 定 淡 江 大 學 語 練 教 室 刷 卡 門 禁 管 理 要 點, 保 全 之 SOP 請 參 考 各 語 練 教 室 刷 卡 門 禁 管 理 流 程 圖 2. 本 校 已 訂 定 淡 江 大 學 教 學 設 備 損 壞 遺 失 賠 償 規 則, 如 遇 財 產 遺 失, 依 該 規 則 第 七 條 規 定 凡 使 用 或 保 管 本 規 則 108
11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序 號 類 別 列 管 事 項 執 行 成 效 第 二 條 所 規 定 之 各 項 物 品, 如 因 不 可 抗 力 之 原 因 或 年 久 自 然 腐 壞 折 損 者, 如 係 學 生 ( 包 括 研 究 生 ) 應 立 即 口 頭 報 告 指 導 老 師 及 管 理 人 員 認 可 並 填 具 書 面 報 告 經 指 導 老 師 或 管 理 人 員 簽 證 經 系 所 院 主 管 核 可 及 會 經 總 務 處 保 管 組 查 明 屬 實 者, 得 呈 請 校 長 核 准 免 予 賠 償 如 係 保 管 人 員 或 教 師 應 立 即 報 告 直 屬 主 管 認 可 後, 填 具 書 面 報 告 層 轉 核 准 免 賠 經 核 准 免 賠 之 物 品 仍 應 依 照 規 定 辦 理 財 物 報 銷 手 續 32 教 科 台 北 校 園 多 媒 體 教 室 請 比 照 淡 水 校 已 完 成 園, 各 項 設 備 張 貼 使 用 步 驟 33 教 科 34 一 般 行 政 35 一 般 行 政 36 一 般 行 政 37 一 般 行 政 38 一 般 行 政 39 一 般 行 政 40 一 般 行 政 41 一 般 行 政 請 教 育 評 鑑 發 展 組 提 供 本 校 未 來 一 週 舉 辦 的 各 項 活 動 資 訊, 由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賽 博 頻 道 負 責 人 馮 富 雄 安 排 影 片 拍 攝, 於 賽 博 頻 道 及 教 學 卓 越 網 站 呈 現 綜 整 所 有 遠 距 課 程 類 型 服 務 項 目 種 類, 並 列 出 每 一 項 申 請 流 程 ( 含 時 間 ) 表 格 承 辦 人 等, 讓 流 程 制 度 化 教 學 卓 越 自 我 評 鑑 暨 期 中 成 果 報 告 時 程, 請 各 子 計 畫 依 時 程 進 行 相 關 業 務 請 各 組 檢 視 網 頁 並 且 更 新 內 容, 如 教 師 教 學 發 展 組 網 頁, 服 務 項 目 籌 組 教 師 成 長 團 體 應 刪 除 各 組 舉 辦 比 較 有 特 色 的 活 動 ( 例 如 1/20~22, 由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舉 辦 的 數 位 學 習 導 入 工 作 坊 ), 可 以 提 供 簡 單 新 聞 稿 和 照 片, 傳 給 秘 書 室 轉 教 育 部 說 明 大 專 校 院 教 學 職 涯 輔 導 及 專 案 管 理 人 力 增 能 方 案 方 案 8 注 意 事 項 請 各 組 提 出 標 竿 學 習 對 象 及 學 習 內 容 學 校 將 舉 辦 QCC 比 賽, 中 心 推 動 QCC 是 希 望 幫 助 各 組 更 有 效 率 完 成 工 作, 60 週 年 校 慶, 請 各 組 找 出 相 關 業 務 的 方 案, 做 為 學 校 生 日 禮 物 可 參 考 以 下 範 例, 並 於 下 次 會 議 提 出 計 畫 1. 學 校 將 邀 請 60 位 大 師 蒞 校 演 講,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可 拍 攝 錄 影, 轉 成 數 位 講 座 2. 圖 書 館 計 畫 收 集 全 校 教 師 著 作 PDF 檔, 連 結 於 圖 書 館 教 師 著 作 目 錄 中, 將 此 當 作 學 校 生 日 禮 物 3. 教 師 教 學 發 展 組 可 以 設 計 60 個 教 學 策 略 分 享 專 人 負 責 收 集 教 學 卓 越 網 頁 之 活 動 訊 息, 由 賽 博 頻 道 負 責 人 開 始 進 行 影 片 拍 攝 及 製 作 事 宜 遵 照 辦 理, 進 行 綜 整 遠 距 課 程 業 務 流 程 制 度 化, 預 計 4 月 底 完 成 依 時 程 配 合 撰 寫 教 學 評 量 部 分 期 中 成 果 報 告 及 提 供 佐 證 資 料 已 更 新 完 成 歷 來 舉 辦 之 活 動 較 具 特 色 者 如 上 學 年 度 2 次 CCDL 研 習 活 動, 均 發 稿 ( 或 含 照 片 ) 予 淡 江 時 報 學 校 網 頁 及 秘 書 室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辦 理 本 中 心 及 所 屬 各 組 均 已 擬 定 學 習 對 象 及 學 習 內 容 由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參 加 學 校 舉 辦 之 品 管 圈 競 賽 活 動, 本 中 心 QCC 第 一 個 案 例 降 低 多 媒 體 教 室 報 修 率 一 蒐 集 教 育 家 名 言 佳 句,98 年 12 月 底 前 研 擬 執 行 草 案, 預 計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組 務 會 議 列 案 討 論 二 文 章 蒐 集 配 合 活 動 時 程, 將 於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辦 理 我 的 學 習 經 驗 分 享 徵 文 比 賽 徵 稿, 於 學 期 末 前 完 成 優 勝 文 章 評 選, 預 計 於 99 年 7~8 月 暑 假 期 間 進 行 彙 整 並 至 於 網 頁 上 三 製 作 60 支 卓 越 活 動 影 片 四 自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起, 每 週 於 賽 109
11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110 序 號 類 別 列 管 事 項 執 行 成 效 4. 學 生 學 習 發 展 組 可 以 整 理 60 個 學 習 方 法, 放 在 網 路 上 5. 學 生 學 習 發 展 組 可 參 考 中 原 大 學 博 頻 道 報 導 一 則 60 週 年 校 慶 活 動 之 相 關 新 聞, 並 訂 定 每 兩 週 製 作 一 則 60 週 年 校 慶 專 題 報 導 發 給 學 生 的 簡 單 折 頁, 設 計 相 關 文 宣 各 組 都 有 全 校 性 的 資 料 ( 如 教 學 評 量 學 生 學 習 研 習 活 動 滿 意 度 等 ), 依 規 定 使 用 資 料 42 一 般 行 政 提 醒 中 心 各 組 同 仁, 這 些 資 料 必 須 經 過 授 權 同 意 才 能 使 用, 否 則 是 侵 權 的 行 為 43 教 育 訓 練 44 教 育 訓 練 45 教 育 訓 練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將 於 98 年 11 月 30 日 舉 辦 智 慧 財 產 權 - 創 用 CC, 請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和 教 師 教 學 發 展 組 至 少 各 派 一 員 參 加, 並 回 校 分 享 未 來 中 心 的 網 路 校 園 / 教 材 上 網 / 教 育 訓 練 上 網, 都 要 實 行 創 用 CC 請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派 員 參 加 11 月 11 日 中 原 大 學 辦 理 之 教 師 教 學 知 能 研 習 - 數 位 教 材 與 線 上 教 學 平 台 整 合 應 用 研 習 會 98 年 度 智 慧 財 產 權 培 訓 課 程, 請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派 員 1 名 參 加 : 已 派 員 參 加, 並 由 季 振 忠 研 究 助 理 提 出 心 得 分 享 季 振 忠 王 大 成 及 許 舜 斌 3 位 同 仁 參 加 大 專 院 校 導 入 Moodle 數 位 教 學 平 台 成 功 案 例 分 享 座 談 季 振 忠 研 究 助 理 已 參 加 全 國 工 業 總 會 於 98 年 8 月 4 日 至 18 日 每 週 二 及 週 四 舉 辦 之 智 慧 財 產 權 管 理 實 務 班 已 於 98 年 9 月 15 日, 辦 理 兩 場 教 育 訓 練 ( 方 案 8 助 理 及 新 接 行 政 業 務 同 仁 ) 舉 辦 新 進 職 員 教 育 訓 練, 教 育 訓 練 對 46 教 育 訓 練 象 為 新 進 職 員 ( 含 方 案 8 助 理 ) ( 九 ) 學 校 近 期 推 動 環 保 政 策 如 下, 請 宣 導 1. 為 維 護 用 電 安 全 及 節 能 減 碳, 請 適 時 關 閉 非 必 要 全 天 使 用 之 資 訊 設 備, 以 節 省 校 園 用 電,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之 成 效 週 末 或 春 假 期 間, 請 同 仁 於 離 開 辦 公 室 研 究 室 實 驗 室 及 所 屬 樓 館 時, 確 實 檢 查 關 閉 所 有 電 源 並 拔 除 插 頭 以 維 用 電 安 全 2. 美 麗 校 園 環 境 的 最 大 殺 手 - 垃 圾 : (1) 本 校 校 園 環 境 優 美, 深 獲 內 外 部 顧 客 滿 意 與 肯 定, 然 而, 戶 外 垃 圾 筒 旁 堆 積 如 山 的 垃 圾, 流 浪 狗 亂 咬 垃 圾 滿 地 的 場 景, 想 必 您 時 常 見 到 (2) 淡 水 校 園 每 個 月 需 處 理 戶 外 垃 圾 量 將 近 5 噸, 比 2 台 法 拉 利 跑 車 還 重 如 果 每 個 人 都 能 將 垃 圾 帶 離 校 園, 減 少 破 窗 效 應, 這 樣 的 優 質 的 校 園 環 境 不 就 是 你 我 所 要 的 (3) 請 響 應 政 府 環 保 政 策, 垃 圾 不 落 地, 校 園 更 美 麗, 淨 化 校 園, 你 我 有 責 3. 為 維 護 師 生 健 康, 避 免 感 染 登 革 熱, 請 務 必 落 實 清 除 積 水 容 器, 以 避 免 孳 生 病 媒 蚊, 維 護 全 校 師 生 健 康 如 有 出 現 發 燒 頭 痛 噁 心 全 身 倦 怠 後 眼 窩 痛 肌 肉 痛 或 關 節 痛 等 登 革 熱 疑 似 症 狀, 請 儘 速 就 醫, 並 主 動 告 知 是 否 曾 前 往 登 革 熱 流 行 地 區, 以 利 醫 師 診 斷 4. 一 天 不 開 車, 天 天 都 開 心 : 目 前 校 內 有 549 個 停 車 格, 根 據 去 年 的 統 計, 淡 水 校 園 每 天 平 均 有 450 位 教 職 員 開 汽 車 到 校, 每 天 將 近 200 輛 外 車 換 證 進 入, 開 車 趕 來 上 第 3 節 課 的 老 師 常 常 感 嘆 一 位 難 求 如 果 每 人 每 週 一 天 不 開 車, 不 但 可 以 降 低 汽 車 通 勤 者 20% 的 汽 油 消 耗 量, 還 可 以 立 即 減 輕 校 園 停 車 大 爆 滿 的 壓 力 現 階 段 來 說, 每 人 只 要 每 週 一 天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或 是 共 乘 來 學 校, 採 用 低 耗 碳 的 綠 色 通 勤, 就 可 以 讓 自 己 在 其 他 四 天 找 到 車 位 的 機 會 大 大 提 高 長 遠 來 看, 應 該 將 私 人 汽 車 的 使 用 設 定 為 沒 有 替 代 方 案 時 的 選 擇, 例 如 風 雨 天 共 乘 接 送 親 友 載 送 物 品 等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案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提 案 決 議 情 形 鼓 勵 教 師 出 席 專 業 研 習 活 動, 將 本 校 原 已 辦 理 之 已 遵 照 辦 理 活 動 列 入 計 算, 各 單 位 院 系 所 辦 理 有 關 教 師 教 學 活 動, 列 入 函 復 教 育 部 教 師 參 加 成 長 研 習 活 動 次 數 中 ( 教 師 教 學 發 展 組 ) 執 行 情 形
11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提 案 決 議 情 形 執 行 情 形 為 提 高 系 所 開 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意 願, 研 訂 本 校 數 已 專 簽, 校 長 批 示 : 本 案 緩 議, 重 新 檢 討 網 路 校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獎 勵 與 補 助 機 制, 由 遠 距 教 園 發 展 方 向 ( 習 遠 字 第 號 ) 學 發 展 組 列 出 各 項 鼓 勵 措 施, 詢 問 會 計 室 意 見 後, 再 上 簽 呈 (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 通 過 法 規 修 正 案 淡 江 大 學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遠 距 已 簽 核 通 過 ( 習 遠 字 第 號 ) 教 學 發 展 組 研 究 人 員 考 核 規 則 及 淡 江 大 學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研 究 人 員 考 核 表 (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 本 校 可 以 自 行 開 發 大 學 生 學 習 與 讀 書 策 略 問 學 生 學 習 發 展 組 擬 以 委 託 計 畫 案 的 方 式 合 作, 編 卷, 可 參 考 以 下 方 案 實 施 : 列 99 年 度 校 內 預 算 一 學 生 學 習 發 展 組 比 照 教 育 評 鑑 發 展 組 聘 任 研 究 人 員, 做 相 關 研 究 二 和 教 育 學 院 合 作, 申 請 國 科 會 計 畫 ; 或 以 委 託 計 畫 案 的 方 式 合 作, 向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或 校 內 申 請 經 費 智 慧 財 產 權 屬 於 淡 江 大 學, 其 他 論 文 發 表 等 相 關 細 節 的 問 題, 和 合 作 對 象 討 論 後, 再 上 簽 呈 申 請 經 費 ( 學 生 學 習 發 展 組 )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鼓 勵 教 師 出 席 專 業 研 習 活 動 人 事 室 第 一 組 會 簽 意 見 案, 可 從 制 度 之 建 立 著 手 : 一 有 關 鼓 勵 教 師 出 席 專 業 研 習 活 動 方 面, ( 一 ) 參 考 中 原 義 守 亞 洲 東 吳 等 大 學, 教 師 建 議 各 學 院 參 酌 列 入 所 屬 教 師 評 鑑 分 項 評 分 參 與 校 內 研 習 情 形, 修 改 本 校 淡 江 大 學 教 準 則 中 師 評 鑑 辦 法 或 淡 江 大 學 教 師 教 學 服 務 成 二 新 聘 教 師 資 格 審 核 表 配 合 增 列 教 師 實 務 經 績 考 核 規 則 等 相 關 法 規, 本 校 教 師 參 與 校 驗 欄 位, 校 教 評 通 過 之 後 新 聘 教 師 名 單 送 內 研 習 活 動, 可 在 升 等 或 評 鑑 時 給 予 加 分 等 學 教 中 心 辦 理 誘 因 三 每 年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獲 獎 者, 必 須 在 系 務 會 議 ( 二 ) 如 提 案 一 說 明 六, 新 聘 教 師 未 具 教 學 實 務 經 或 院 務 會 議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與 心 得, 奉 核 後 送 驗 者, 請 人 事 室 於 校 評 審 會 議 通 過 後, 將 名 請 學 術 副 校 長 室 參 酌 修 正 淡 江 大 學 教 師 教 單 送 學 教 中 心, 由 學 教 中 心 依 名 單 辦 理 相 關 學 獎 勵 辦 法 活 動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 三 ) 每 年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獲 獎 者, 必 須 在 系 務 會 議 已 於 98 年 11 月 3 日 將 會 議 紀 錄 ( 節 錄 ),OA 傳 送 或 院 務 會 議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與 心 得, 建 議 將 此 學 術 副 校 長 室 行 政 副 校 長 教 學 一 級 單 位 人 規 定 納 入 淡 江 大 學 教 師 教 學 獎 勵 辦 法 中 事 室 和 人 事 室 第 一 組 98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第 1 期 款 於 11 月 20 日 執 行 率 須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語 練 教 室 設 備 更 新 案, 已 如 期 完 達 70%, 請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語 練 教 室 設 備 更 新 部 成 核 銷 作 業 分, 於 期 限 內 完 成 核 銷 (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 三 各 組 98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檢 討 及 98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業 務 規 畫 報 告 ( 一 ) 教 師 教 學 發 展 組 ( 詳 如 附 件 1) ( 二 ) 學 生 學 習 發 展 組 ( 詳 如 附 件 2) ( 三 ) 教 育 評 鑑 發 展 組 ( 詳 如 附 件 3) ( 四 )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1. 詳 如 附 件 4 2. 補 充 (1) 新 建 置 的 語 練 教 室, 上 課 教 師 ( 或 助 教 ) 仍 著 重 影 片 播 放, 新 語 練 教 室 功 能 未 充 分 發 揮, 上 課 教 師 或 助 教 教 學 方 式 應 做 調 整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在 教 學 方 式 推 廣 上 要 加 強, 或 是 建 置 短 片 素 材 庫 等 等 (2)WebCT 平 台 將 於 2010 年 8 月 9 日 到 期, 續 約 要 120 萬 元 經 審 慎 評 估 後, 遠 距 課 程 平 台 改 採 通 過 教 育 部 數 位 課 程 認 證 的 Moodel 教 學 平 台, 並 在 本 學 期 開 學 前 完 成 架 設, 也 將 全 校 教 師 學 生 帳 號 建 置 完 成 Moodel 為 免 費 平 台, 不 僅 廣 泛 使 用 服 務 內 容 多 元 且 互 動 性 高, 未 來 規 劃 將 語 練 網 服 務 學 習 都 併 入, 採 用 單 一 入 口 Moodel 平 台 是 方 案 8 同 仁 完 成 系 統 規 劃 與 架 設, 若 方 案 8 結 束,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將 缺 少 管 理 Moodel 平 台 的 人 才, 是 否 可 以 上 專 簽 聘 任 專 111
11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人 管 理 Moodel 平 台 ( 包 括 程 式 撰 寫 )? (3) 今 年 預 算 被 刪 減,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有 二 點, 希 望 行 政 副 校 長 協 助 : 1 單 槍 投 影 機 使 用 年 限 為 8 年, 原 本 規 劃 逐 年 更 新 30 幾 台, 但 今 年 只 能 購 買 19 台, 若 不 設 法 補 足, 將 在 未 來 的 某 一 年, 必 須 更 換 50 幾 台 單 槍 投 影 機 ( 每 台 8 萬 元 ), 將 會 造 成 學 校 很 大 的 壓 力 2 同 步 遠 距 課 程 以 及 學 校 各 式 連 線 會 議, 經 過 評 估 希 望 購 買 同 步 系 統 軟 體, 減 少 後 續 製 作 問 題 貳 臨 時 動 議 ( 無 ) 參 列 席 指 導 致 詞 一 Moodel 平 台 聘 任 專 人 案, 請 先 跟 資 訊 中 心 討 論, 因 全 校 系 統 終 歸 要 做 整 合, 後 續 撰 寫 的 程 式 要 能 跟 資 訊 中 心 配 合 和 資 訊 中 心 取 得 默 契 後, 再 上 簽 呈 說 明, 將 遠 距 平 台 續 約 成 本 轉 為 人 事 成 本 二 教 學 卓 越 評 審 委 員 常 給 學 校 的 建 議 : 學 校 確 實 做 很 多 事, 但 是 看 不 出 績 效 請 留 意 各 項 業 務 的 績 效 與 改 進 成 果, 如 何 具 體 呈 現 三 請 教 育 評 鑑 發 展 組 留 意 教 育 部 政 策, 多 增 加 政 策 敏 感 度, 並 將 相 關 訊 息 向 上 層 報 告, 不 要 讓 行 政 同 仁 做 白 工, 也 請 大 家 思 考 如 何 精 簡 現 有 的 工 作 量, 才 能 承 接 新 的 業 務 四 新 建 置 的 語 練 教 室, 請 先 觀 察 使 用 成 效, 後 續 再 評 估 其 他 教 室 建 置 五 教 室 內 舊 式 投 影 機, 經 常 積 滿 灰 塵 與 粉 筆 灰, 請 考 慮 撤 離 或 是 其 他 處 理 方 式 六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經 費 不 足 問 題, 可 以 在 5 至 7 月 間, 詢 問 行 政 副 校 長 室, 是 否 還 有 剩 餘 的 預 算 可 以 使 用 肆 散 會 (10:02) 112
11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99 年 4 月 2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3 時 1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圖 書 館 館 長 室 ( 總 館 801 室 ) 主 席 : 黃 館 長 鴻 珠 紀 錄 : 李 靜 君 列 席 指 導 : 高 副 校 長 柏 園 出 列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為 提 高 本 校 教 師 申 請 國 科 會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圖 書 購 置 計 畫 之 意 願, 研 擬 獎 勵 措 施 如 下,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由 研 究 發 展 處 於 98 年 11 月 23 日 OA 公 告 全 校 各 相 關 單 位 : 1. 核 撥 申 請 單 位 前 置 作 業 所 需 工 讀 費 每 案 2 萬 元 圖 書 館 每 案 1 萬 元, 協 助 書 單 蒐 集 與 整 理 2. 提 高 本 計 畫 回 饋 金 為 國 科 會 核 定 計 畫 案 管 理 費 之 20% ( 二 ) 舉 辦 世 界 閱 讀 日 暨 馬 克 吐 溫 (Mark Twain, ) 逝 世 一 百 週 年 相 關 活 動 : 1. 閱 讀 湯 姆 歷 險 記 : 由 美 洲 所 與 英 文 系 主 辦, 圖 書 館 協 辦, 活 動 內 容 如 下, 歡 迎 師 生 共 同 參 與 (1) 書 展 : 展 出 各 種 不 同 版 本 的 湯 姆 歷 險 記 動 畫 影 片 時 間 :2010 年 4 月 19 日 至 5 月 7 日 地 點 : 圖 書 館 閱 活 區 (2) 閱 讀 湯 姆 歷 險 記 : 由 外 籍 老 師 生 朗 讀 湯 姆 歷 險 記 時 間 :2010 年 4 月 19 日 至 23 日 下 午 2:10-3:00 地 點 : 圖 書 館 閱 活 區 (3) 影 片 欣 賞 : 播 映 5 種 版 本 之 湯 姆 歷 險 記 時 間 :2010 年 4 月 19 日 至 23 日 地 點 : 總 館 5 樓 非 書 資 料 室 2. 馬 克 吐 溫 主 題 書 展 : 由 本 館 世 界 閱 讀 日 活 動 籌 備 小 組 規 劃, 於 4 月 19 日 至 5 月 7 日 在 總 館 閱 活 區 舉 辦, 展 出 本 館 典 藏 之 馬 克 吐 溫 之 作 品 探 討 馬 克 吐 溫 及 其 作 品 之 圖 書 3. 創 作 閱 讀 交 響 樂 分 享 活 動 : 邀 請 本 校 老 師 在 總 館 2 樓 閱 活 區 舉 辦 新 書 發 表 會 與 導 讀, 時 間 如 下 : (1) 第 一 場 :5 月 18 日 ( 週 二 )13:10~14:00, 英 文 系 郭 岱 宗 老 師 主 講 方 法 對 了, 文 法 就 通 了 (2) 第 二 場 :5 月 19 日 ( 週 三 )14:10~15:00, 美 洲 所 陳 小 雀 所 長 主 講 魔 幻 古 巴 ( 三 ) 參 與 本 校 品 管 圈 (QCC) 競 賽 : 本 館 無 限 圈 以 改 善 新 進 館 圖 書 展 示 及 閱 讀 空 間 為 活 動 主 題, 獲 得 第 2 名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案 由 : 擬 訂 98 學 年 度 圖 書 經 費 分 配 草 案 執 行 情 形 : 已 於 98 年 10 月 30 日 以 OA 傳 送 會 議 紀 錄 給 各 教 學 一 二 級 單 位 三 各 組 業 務 報 告 ( 一 ) 圖 書 採 購 業 務 1. 圖 書 經 費 運 用 概 況 : 98 學 年 度 分 配 圖 書 經 費 新 臺 幣 2,400 萬 元, 迄 99 年 3 月 31 日, 已 支 付 之 金 額 及 購 得 冊 數, 詳 表 1-1 表 1-1:98 學 年 圖 書 經 費 使 用 / 購 置 資 料 統 計 表 ( 資 料 至 3 月 31 日 止 ) 圖 書 視 聽 資 料 合 計 語 文 冊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冊 / 件 數 金 額 東 方 語 文 9,204 2,991, ,219,084 9,774 (69.4%) 西 方 語 文 3,323 6,815, ,489,409 4,158 4,210,935 (33%) 8,305,193 (67%) (30.6%) 合 計 12,527 9,807,635 1,405 2,708,493 13,932 12,516,128 百 分 比 90% 78.4% 10% 21.6% 113
11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114 備 註 1. 中 西 文 使 用 金 額 比 為 33%:67% (97 學 年 為 32%:68%) 2. 圖 書 與 視 聽 資 料 使 用 金 額 比 為 78.4%:21.6% 2.98 學 年 度 圖 書 介 購 訂 購 情 形 : 詳 附 件 1, 經 費 餘 額 較 多 的 學 院 ( 文 商 教 育 學 院 ) 煩 請 委 員 轉 達, 請 老 師 踴 躍 推 介 專 業 圖 書, 供 師 生 使 用, 充 實 專 業 館 藏 3. 處 理 催 缺 : 執 行 97 學 年 度 前 發 訂 未 到 館 圖 書 之 催 缺 工 作, 催 缺 後 到 館 資 料 計 601 筆 資 料 (44%) ; 因 絶 版 缺 書 等 無 法 購 得 取 消 訂 單 計 505 筆 資 料 (37%); 尚 未 到 館 資 料, 持 續 追 蹤 4. 完 成 外 語 學 院 97 年 度 國 科 會 人 社 科 圖 書 購 置 補 助 計 畫 -- 歐 陸 文 學 與 文 化 思 潮 圖 書 購 置 處 理 事 宜 (1) 於 國 科 會 規 定 時 程 內 完 成 購 書 經 費 新 臺 幣 400 萬 元 之 核 銷, 共 購 入 圖 書 資 料 2,072 冊 購 入 各 語 文 圖 書 之 冊 數 及 金 額 見 表 1-3 (2) 分 編 後 之 圖 書 其 相 關 書 目 清 單 置 圖 書 館 網 頁, 並 與 館 藏 書 目 連 結, 可 了 解 借 閱 情 形 http ://lib.tku.edu.tw/project/nsc/nsc98-list.shtml 表 1-2 歐 陸 文 學 與 文 化 思 潮 計 畫 購 入 各 語 文 冊 數 及 金 額 語 文 別 冊 數 金 額 英 文 1,103 2,537,506 德 文 ,951 俄 文 ,906 法 文 ,637 合 計 2,072 4,000,000 (3) 本 計 畫 訂 購 到 館 之 圖 書 因 已 超 出 原 計 畫 核 撥 之 400 萬 金 額 ( 預 估 約 50 餘 萬 元, 多 數 為 俄 文 ), 故 由 外 語 學 院 98 學 年 度 之 圖 書 經 費 支 付 ( 已 於 3 月 17 日 OA 知 會 外 語 學 院 ) 5. 協 助 美 洲 所 申 請 99 年 度 國 科 會 人 社 科 圖 書 購 置 補 助 計 畫 : 已 於 校 內 受 理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1 月 21 日 ) 送 至 研 發 處, 完 成 申 請 作 業 年 度 日 本 交 流 協 會 圖 書 贈 送 計 畫 申 請 案, 日 本 交 流 協 會 來 函 通 知 已 獲 通 過, 預 定 3 月 自 日 本 寄 出, 計 50 冊, 約 日 幣 20 萬 7. 配 合 美 洲 所 4 5 月 間 舉 辦 之 閱 讀 湯 姆 歷 險 記 -- 馬 克 吐 溫 逝 世 百 年 紀 念 論 壇 2010 台 灣 與 拉 丁 美 洲 論 壇 -- 拉 丁 美 洲 電 影 活 動, 訂 購 所 推 介 之 圖 書 資 料, 已 陸 續 到 館, 並 優 先 處 理 8. 閱 活 區 閱 選 新 書 展 示 : 每 月 一 批, 於 每 月 第 一 個 週 四 移 送 並 收 回 前 批 未 被 借 出 圖 書 本 學 年 至 今 共 計 6 次, 展 示 圖 書 1,462 冊 ( 二 ) 交 換 贈 送 業 務 1.98 學 年 度 收 到 及 已 處 理 入 藏 之 圖 書 資 料 見 表 1-4 表 2-1:98 學 年 度 受 贈 及 入 藏 圖 書 資 料 統 計 表 收 到 贈 書 ( 已 處 理 者 )( 單 位 : 冊 / 件 ) 已 處 理 入 藏 贈 書 ( 單 位 : 冊 / 件 ) 語 文 別 圖 書 非 書 合 計 圖 書 非 書 合 計 東 方 語 文 2, ,750 4, ,579 西 方 語 文 合 計 3, ,478 5, , 圖 書 轉 贈 工 作 : 配 合 密 集 書 庫 之 整 理, 將 館 藏 已 有 複 本 之 受 贈 圖 書 約 3,000 餘 冊 轉 贈 亞 洲 大 學 3. 原 由 採 編 組 負 責 郵 寄 國 內 外 交 換 贈 送 單 位 之 本 校 學 術 性 刊 物 (9 種 ), 經 3 月 30 日 召 開 本 校 出 版 之 學 術 性 刊 物 委 由 印 刷 廠 包 裝 郵 寄 協 商 會 議, 決 議 自 99 學 年 度 起 由 出 版 單 位 自 行 委 由 印 刷 廠 包 裝 郵 寄, 請 各 出 版 單 位 編 列 郵 資 及 包 裝 等 相 關 費 用 預 算 ( 三 ) 圖 書 資 料 處 理 業 務 1. 新 編 中 西 文 圖 書 資 料 計 2 萬 4,507 冊 / 件, 詳 表 1-5 表 3-1:98 學 年 度 新 編 圖 書 資 料 統 計 ( 單 位 : 冊, 依 媒 體 分 ) 語 文 別 圖 書 期 刊 論 文 教 著 非 書 合 計 語 文 別 百 分 比 東 方 語 文 11, , , 西 方 語 文 6,371 1, ,449 9, 合 計 18,136 1,686 2, ,140 24, 媒 體 別 百 分 比
11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註 :1. 資 料 統 計 98 年 8 月 -99 年 3 月 31 日 2. 急 用 書 處 理 計 中 文 3,302 冊 ( 佔 出 書 28%), 西 文 435 冊 ( 佔 出 書 7%), 計 3,737 冊 ( 不 含 視 聽 資 料 ) 3. 急 用 書 申 請 系 統 自 98 年 8 月 -99 年 3 月 31 日 止, 申 請 案 共 4,182 件 ; 申 請 媒 體 資 料 及 處 理 情 況 詳 表 1-6 及 表 上 傳 NBINet 書 目 1 萬 5,475 筆 表 3-2: 急 用 書 申 請 案 媒 體 別 資 料 類 型 / 語 文 中 文 西 文 其 他 總 計 圖 書 資 料 3, ,888 非 書 資 料 總 計 3, ,182 * 每 月 平 均 受 理 522 件, 適 時 提 供 所 需 閱 讀 資 料 表 3-3 急 用 書 申 請 案 件 處 理 情 況 處 理 情 形 小 計 合 計 急 用 書 1,831 優 先 處 理 書 2,040 已 處 理 複 本 加 購 書 88 暫 時 無 法 找 到 11 限 館 內 閱 覽 5 DM 線 上 預 約 44 4,019 未 處 理 未 處 理 Total 4,182 ( 四 ) 圖 書 館 自 動 化 系 統 Virtua 作 業 現 況 : 1. 完 成 圖 書 館 系 統 公 用 目 錄 查 尋 模 組 (iportal) 改 換 新 版 介 面 (Chamo) 評 估 作 業, 並 重 行 規 劃 新 版 環 境 設 備, 於 99 年 4 月 5~6 日 先 完 成 換 版, 再 規 劃 進 行 公 用 目 錄 查 尋 模 組 換 版 2. 完 成 本 期 臺 灣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所 購 置 電 子 書 之 驗 核 及 書 目 整 理 批 次 進 檔 作 業 3. 完 成 中 國 基 本 古 籍 庫 館 藏 書 目 紀 錄 增 鍵 並 分 享 予 聯 盟 成 員 使 用 4. 完 成 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讀 者 檔 批 次 更 新 作 業, 並 安 排 時 程 執 行 書 目 與 館 藏 資 料 的 維 護 作 業 5. 完 成 北 區 資 源 中 心 圖 書 館 聯 合 目 錄 系 統 第 一 期 書 目 資 料 載 出 作 業 ( 五 ) 擴 展 數 位 化 資 源 之 取 用 與 服 務 : 1. 電 子 書 館 藏 : (1) 截 至 99 年 2 月 底 止, 本 館 可 連 用 之 電 子 書 約 計 180 萬 2,691 種 ( 含 數 位 化 博 碩 士 論 文 種 數 ) 連 用 網 址 : (2) 參 與 數 位 化 博 士 論 文 共 建 共 藏 聯 盟 計 畫, 截 至 99 年 2 月 底 止, 本 校 計 購 藏 1,277 種, 可 使 用 會 員 單 位 所 購 置 之 11 萬 7,913 種 美 國 加 拿 大 博 士 論 文 全 文, 連 用 網 址 : http: // (3) 臺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2009 年 購 置 案 已 全 數 結 案, 迄 今 入 藏 11,656 種, 合 12,053 冊 ( 註 : SpringerLink 購 藏 2009 版 權 年, 總 數 持 續 成 長 中 ) 表 5-1: 臺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200 年 購 置 電 子 書 清 單 電 子 書 名 稱 主 題 種 數 冊 數 Oxford Scholarship Online 16 個 綜 合 學 科 OVID 醫 學 NetLibrary - 教 育 心 理 學
11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Education/Psychology Cambridge ebook Collections 10 個 綜 合 學 科 1,679 1,679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為 主 1,318 1,322 Gale Virtual Reference Library 各 學 科 領 域 之 參 考 工 具 書 ScienceDirect - Elsevier 科 學 科 技 醫 學 SpringerLink 13 個 綜 合 學 科 >3,000 >3,000 Ebrary 人 文 社 會 工 程 醫 學 MyiLibrary 綜 合 學 科 1,689 1,689 ABC-CLIO & Greenwood 人 文 歷 史 與 社 會 科 學 1, IOS 科 學 工 程 合 計 11,656 12,053 本 館 電 子 書 連 用 網 址 : 聯 盟 電 子 書 整 合 查 詢 網 址 : 2.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 截 至 99 年 2 月 底 止, 本 校 可 連 用 之 中 外 文 電 子 期 刊 計 5 萬 1,720 種 西 文 3 萬 3,484 種 ; 中 文 1 萬 8,236 種 ( 不 含 國 家 圖 書 館 遠 距 圖 書 服 務 系 統 ) 連 用 網 址 :http: //info.lib.tku.edu.tw/journal/ 3. 電 子 資 料 庫 : (1) 截 至 99 年 2 月 底 止, 可 連 用 之 電 子 資 料 庫 計 532 種 [ 中 文 資 料 庫 278 種 ( 全 文 型 222 種 書 目 型 56 種 ), 西 文 資 料 庫 250 種 ( 全 文 型 164 種 書 目 型 86 種 ), 數 據 型 4 種 ] 連 用 網 址 : (2) 為 提 供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的 學 術 社 群 較 充 實 的 研 究 資 源 ( 包 含 資 料 庫 紙 本 期 刊 回 溯 其 他 數 位 資 料 免 費 資 源 等 ), 以 促 進 國 內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之 長 遠 發 展 與 整 體 效 益, 國 科 會 特 別 推 動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第 二 外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並 分 別 由 臺 灣 大 學 與 政 治 大 學 負 責 執 行 中, 也 建 置 資 源 網 站 服 務 相 關 學 術 研 究 社 群, 連 用 網 址 如 下, 相 關 計 畫 案 所 購 置 的 電 子 資 料 庫 已 整 理 上 線 服 務 :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法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德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日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表 5-2: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第 二 外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畫 購 置 清 單 資 料 庫 名 稱 語 文 使 用 期 限 JAPANKNOWLEDGE( 含 30 種 資 料 庫 ) 日 文 2014/12/31 CiNii-NII 日 文 2015/3/31 読 売 新 聞 歷 史 館 日 文 2014/12/31 日 本 近 代 文 學 館 日 文 2015/02/28 日 經 BP 記 事 檢 索 サービス 日 文 2015/02/28 後 藤 新 平 文 書 資 料 庫 日 文 2015/1/31 Westlaw Japan 日 文 2015/1/31 LexisNexis Japan 日 文 持 續 試 用 Cairns 法 文 2012/12/31, 至 2012 年 的 資 料 為 買 斷 性 質 可 永 久 使 用 Bibliothèque des lettres 法 文 2012/12/31 Encyclopædia Universalis 法 文 2012/12/31, 至 2012 年 的 資 料 為 買 斷 性 質 可 永 久 使 用 Corpus de la littérature narrative du moyen 法 文 2012/12/31 116
11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âge au XXe siècle Dictionnaires de l'académie Française 法 文 2012/12/31 Frantext 法 文 2013/12/31 LexisNexis JurisClasseur 法 學 資 料 庫 法 文 2014/12/31 Past Masters 法 文 永 久 使 用 Juris.de 法 學 資 料 庫 德 文 2012/12/31 Bibliographie der Deutschen Sprach und 德 文 Literaturwissenschaft (BDSL) 2012/12/31 Bibliographie Linguistischer Literatur 德 文 Datenbank (BLLDB) 2012/12/31 DasinD online 德 文 2012/12/31 Beck Online 法 學 資 料 庫 德 文 2012/12/31 Allgemeine Künstlerlexikon (AKL) 藝 術 類 資 料 庫 德 文 2012/12/31 Internationale Bibliographie der Geistesund Sozialwissenschaftlichen 德 文 2012/12/31 Zeitschriftenliteratur (IBZ) 綜 合 資 料 庫 Digizeitschriften 德 文 2013/2/18 (3) 全 國 學 術 版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資 料 庫 檢 索 系 統 (HUSO) 將 於 2010 年 第 2 季 改 換 平 台 並 增 掛 Chadwyck-Healey Literature Collections 英 美 文 學 資 料 庫 Times Digital Archives(TDA) 倫 敦 時 報 全 文 檢 索 資 料 庫 Oxford Journals Digital Archives(OJDA) 牛 津 大 學 電 子 期 刊 過 刊. 人 文 法 律 社 會 科 學 類 Springer Online Journal Archives 史 普 林 格 回 溯 性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庫 之 使 用 (4) 國 研 院 科 技 政 策 研 究 與 資 訊 中 心 建 置 之 REAL 整 合 查 詢 系 統, 現 階 段 已 網 羅 國 內 外 694 個 資 訊 資 源, 包 括 : 國 內 圖 書 館 館 藏 193 個 國 內 博 碩 士 論 文 60 個 免 費 學 術 資 源 (OA) 119 個 付 費 學 術 資 源 124 個 ( 已 授 權 ) 及 電 子 期 刊 約 48,000 筆 ( 免 費 約 25,000 筆 ), 系 統 平 台 可 同 時 查 詢 多 個 異 質 資 源 查 詢 結 果 優 化 分 群 智 慧 連 結 全 文 參 考 文 獻 查 詢 瀏 覽 電 子 期 刊 提 供 個 人 化 服 務, 亦 結 合 GoogleScholar 更 方 便 使 用 (5) 數 據 型 資 料 庫 Datastream 非 訂 戶 之 使 用 權 限 釐 清 如 下 : * 凡 訂 購 學 校 之 老 師, 可 授 權 校 外 人 士 進 學 校 使 用 本 系 統 ; * 使 用 部 分 僅 限 下 載 及 研 究 ; * 下 載 後 的 資 訊 如 使 用 於 公 開 的 報 告 中, 務 必 註 明 資 訊 來 源, 例 : Thomson Reuters Datastream (6) 本 期 增 掛 資 料 庫 清 單 如 表 5-3: 表 5-3: 本 館 增 掛 資 料 庫 清 單 資 料 庫 名 稱 啟 用 時 間 購 置 單 位 中 國 基 本 古 籍 庫 2009/11~ 7 校 聯 盟 共 購 共 享 CLISA 中 文 圖 書 資 訊 學 文 獻 摘 要 資 料 庫 - 全 國 版 2010~ 國 家 圖 書 館 Tech Science Press 2009/10~ 國 研 院 科 技 政 策 研 究 與 資 訊 中 心 Nature Archive: /01~ 國 研 院 科 技 政 策 研 究 與 資 訊 中 心 Periodicals Archive Online (PAO) Collection /10~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Economist Historical Archive (EHA) 2009/10~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Centenary Archive 2009/10~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TLS) The Making of Modern Law (MOML) Legal 2009/10~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Treatises Trials U.S. Supreme Court Records and Briefs ANNO-Historische österreichische Zeitungen 2009/10~ 免 費 資 料 庫 und Zeitschriften Online 117
11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Deutsche Geschichte 2009/10~ 免 費 資 料 庫 Deutscher Bildungsserver 2009/10~ 免 費 資 料 庫 臺 灣 大 百 科 全 書 2009/11~ 免 費 資 料 庫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第 二 外 語 研 究 資 源 建 置 計 2010/02~ 免 費 資 料 庫 畫 增 掛 87 種 日 語 資 源 ( 六 ) 設 備 與 業 務 支 援 系 統 之 建 置 與 維 護 : 1. 更 新 急 用 書 申 請 系 統, 除 增 撰 申 請 單 已 處 理 提 醒 並 簡 化 表 單 以 節 省 用 紙, 另 增 統 計 功 能 項, 提 供 中 西 文 及 各 種 資 料 類 型 的 申 請 數 據 2. 配 合 RefWorks 延 伸 校 友 終 身 免 費 使 用, 增 撰 校 友 申 請 電 子 資 源 帳 密 機 制, 並 同 步 修 改 相 關 統 計 報 表 3. 完 成 中 國 學 位 論 文 全 文 數 據 庫 書 目 資 料 整 理 並 上 載 至 電 子 書 系 統 約 計 101 萬 筆 4. 完 成 數 位 論 文 聯 盟 其 他 會 員 學 校 所 購 置 之 論 文 書 目 整 理 入 藏 5. 完 成 圖 書 館 系 統 開 發 與 維 護 作 業 規 範 並 公 告 施 行 6.ISO9001 三 階 文 件 及 相 關 表 單 改 為 網 路 版 作 業 規 劃 並 予 試 行 7. 制 訂 電 子 書 書 目 批 次 上 載 作 業 條 件 範 本 檔, 以 縮 短 資 源 編 目 入 藏 的 時 間 8. 研 修 館 藏 移 送 程 式, 以 即 時 顯 示 閱 選 書 入 館 後 各 時 間 點 的 館 藏 地 與 狀 態 9.IR 機 構 典 藏 作 業 摘 要 : (1) 完 成 教 職 員 著 作 目 錄 系 統 轉 出 資 料 之 修 正 及 轉 載 作 業 ( 共 22,574 筆 ) (2) 完 成 本 校 學 位 論 文 提 交 系 統 之 書 目 資 料 轉 載 作 業 ( 共 6,199 筆 ) (3) 完 成 預 訂 開 辦 的 IR 系 統 介 紹 與 使 用 說 明 會, 另 配 合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所 需 求 增 開 4 場 說 明 會 並 OA 公 告 親 至 各 系 所 說 明 的 計 畫 (4) 配 合 全 校 網 頁 中 繼 站 所 需 資 料 增 補 人 員 代 號 欄 位 及 批 次 轉 出 作 業 規 劃 (5) 完 成 機 構 典 藏 使 用 手 冊 (6) 各 學 院 授 權 人 數 統 計 見 附 件 2 ( 七 ) 閱 覽 服 務 : 1. 淡 江 大 學 電 子 學 位 論 文 服 務 : (1) 舉 辦 說 明 會 :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於 12 月 15 日 在 淡 水 校 園 舉 辦 一 場, 計 66 位 研 究 生 參 加 本 學 期 預 計 在 淡 水 校 園 舉 辦 2 場, 台 北 校 園 舉 辦 1 場, 待 與 廠 商 約 定 時 間 後, 另 行 公 告, 歡 迎 本 學 期 即 將 畢 業 的 研 究 生 踴 躍 參 加 (2) 審 核 電 子 學 位 論 文 : 配 合 學 生 提 交 時 程, 進 行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畢 業 之 研 究 生 學 位 論 文 電 子 版 及 紙 本 審 核, 自 98 年 11 月 24 日 至 99 年 3 月 24 日 計 新 增 331 件 2. 教 師 指 定 用 書 服 務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有 12 位 教 師 17 門 課 程 開 列 59 冊 指 定 用 書, 全 學 期 計 159 人 次 使 用, 平 均 每 冊 使 用 人 次 為 2.7 人 次 3. 提 升 研 究 生 借 閱 權 限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申 請 提 升 借 閱 權 限 之 研 究 生 計 19 位 4. 館 際 圖 書 互 借 服 務 : (1) 新 增 合 作 館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與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圖 資 中 心 簽 訂 圖 書 互 借 協 議 書, 至 98 年 12 月 止, 與 本 校 簽 訂 圖 書 互 借 協 議 書 之 圖 書 館 計 30 所 (2) 使 用 情 形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本 校 師 生 至 外 校 借 書 計 203 人 次, 外 校 師 生 至 本 校 借 書 計 102 人 次 ( 借 閱 圖 書 341 冊 ) 5. 自 助 借 書 服 務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98/8/1~98/12/31), 計 4,699 人 次 成 功 使 用 自 助 借 書 機 辦 理 借 閱 手 續, 借 閱 圖 書 6,920 冊 6. 於 98 年 11 月 6 日 至 11 月 20 日, 配 合 國 立 台 灣 文 學 館 舉 辦 2009 自 由 閱 讀 閱 讀 自 由 校 園 巡 迴 書 展 7. 閱 讀 分 享 活 動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與 法 文 系 在 總 館 閱 活 區 共 同 舉 辦 三 場 活 動, 獲 得 參 與 活 動 之 教 職 員 生 熱 烈 回 響 (1) 第 一 場 : 在 淡 江 與 浪 漫 法 語 相 遇,10 月 20 日 下 午 1:00~2:00, 楊 淑 娟 主 任 與 孟 尼 亞 老 師 主 講 (2) 第 二 場 : 釋 翻 譯 空 間,12 月 2 日 下 午 1:00~2:00, 吳 錫 德 老 師 主 講 (3) 第 三 場 : 戲 遊 法 國,12 月 30 日 中 午 12:00~13:00, 梁 蓉 老 師 主 講 8. 閱 讀 分 享 區 場 地 借 用 服 務 : (1) 閱 讀 分 享 區 開 放 師 生 申 請 舉 辦 閱 讀 相 關 活 動, 例 如 : 新 書 發 表 會 導 讀 活 動 閱 讀 分 118
12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享 創 作 歷 程 分 享 等, 歡 迎 多 加 利 用 ( 配 置 圓 桌 7 張, 座 椅 28 張, 可 無 線 上 網, 電 腦 與 投 影 機 請 自 備 或 向 遠 距 教 學 組 借 用 ) (2) 需 借 用 本 區 時, 請 由 圖 書 館 首 頁 各 式 表 單 下 載 淡 江 大 學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閱 讀 分 享 區 借 用 申 請 單, 填 寫 後 送 至 總 館 二 樓 流 通 櫃 台 即 可 ( 八 ) 參 考 服 務 : 1. 配 合 本 校 98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申 請 研 究 獎 勵, 協 助 教 師 查 證 所 發 表 之 論 文 被 國 際 性 索 引 收 錄 之 情 形 : (1) 本 學 年 共 474 篇 ( 理 工 學 院 321 篇, 其 他 學 院 153 篇 ), 較 97 學 年 的 382 篇 成 長 24% (2) 針 對 本 校 98 年 10 月 21 日 校 秘 字 第 號 函 公 布 之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未 來 老 師 如 需 查 證 發 表 之 期 刊 影 響 係 數 是 否 為 為 該 學 門 (SSCI SCI) 排 名 前 5% 者, 可 由 參 考 服 務 組 提 供 查 證 方 法 供 老 師 參 考, 若 仍 有 需 求 可 進 一 步 洽 參 考 服 務 組 館 員 協 助 查 證 2.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圖 書 館 利 用 單 元 活 動 各 項 工 作 及 成 果 : (1) 實 體 課 程 於 第 5 週 至 第 8 週 完 成, 總 計 88 個 班 級 ; 日 間 部 75 班, 進 學 班 13 班, 全 部 人 數 5,266 人 (2) 圖 書 館 學 習 氛 圍 體 驗, 共 3,664 人 完 成 九 宮 格 塡 答 活 動, 約 佔 全 部 大 一 新 生 總 人 數 之 70% (3) 學 習 成 效 檢 測, 共 設 計 15 題 選 擇 題, 採 用 IRS 即 時 反 饋 系 統 施 測, 總 計 參 與 測 驗 人 數 4,767 人 ( 佔 全 部 大 一 人 數 91%), 成 績 分 布 情 形 如 表 3-1: 表 8-1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圖 書 館 利 用 單 元 施 測 成 績 統 計 分 數 級 距 人 數 佔 測 驗 人 數 % 100 分 1, % 分 1, % 分 1, % 分 % 分 % 低 於 60 分 % 總 受 測 人 數 4, % (4) 補 救 措 施 : 為 使 圖 書 館 利 用 素 養 單 元 課 程 缺 課 學 生 有 補 救 的 機 會, 特 提 供 圖 書 館 與 網 路 資 源 利 用 98 年 11 月 至 12 月 間 舉 辦 的 講 習 活 動, 參 加 的 學 生 依 場 次 補 蓋 認 證 章 總 計 參 與 補 救 措 施 的 學 生 共 298 人 次 3. 推 廣 圖 書 資 訊 應 用 : (1) 圖 書 館 及 網 路 資 源 利 用 講 習 :98 學 年 第 2 學 期 的 課 程 時 間 及 地 點 已 公 告 於 本 館 網 頁, 報 名 前 一 週 會 將 開 課 訊 息 以 公 文 函 知 各 教 學 單 位 及 Mail 至 師 生 個 人 信 箱, 請 鼓 勵 學 生 多 多 參 加 (2) 研 究 所 講 習 : 本 學 期 接 受 特 約 蒐 集 資 料 的 方 法 ( 進 階 課 程 ), 仍 採 班 級 講 授 為 原 則, 只 要 各 班 有 10 位 以 上 學 生 有 共 同 需 求, 即 可 邀 約 館 員 配 合 指 導 老 師 授 課 時 若 有 需 要 館 員 前 往 課 堂 介 紹 相 關 資 料 庫 之 功 能 亦 歡 迎 與 館 員 接 洽 4. 參 加 Elsevier 公 司 白 色 情 人 節 : SDOL/ Scopus 線 上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將 活 動 訊 息 公 告 於 News 得 來 速 部 落 格 供 全 校 師 生 自 行 參 加, 時 間 自 99 年 3 月 8 日 至 21 日 本 校 有 1 名 學 生 得 獎 (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學 系 4 年 級 葉 美 吟, 獎 項 為 可 愛 泰 迪 熊 ) ( 九 ) 期 刊 服 務 : 年 期 刊 訂 購 情 形 : 已 訂 購 期 刊 2,146 種 /2,235 份 ( 中 日 文 478 種 /548 份, 西 文 1,668 種 /1687 份 ), 訂 費 約 新 台 幣 6,457 萬 元 年 系 所 介 購 之 期 刊 清 單 : 已 置 於 本 館 網 頁 ( 清 單 內 容 除 了 刊 名 ISSN 書 目 號 2009 年 訂 費 及 實 付 金 額 ( 含 服 務 費 及 運 費 ), 並 附 2009 年 電 子 期 刊 使 用 統 計, 可 供 介 購 單 位 了 解 使 用 狀 況 年 期 刊 經 評 估 停 訂 及 換 刊 情 況 : (1) 為 充 分 運 用 期 刊 經 費, 在 電 子 期 刊 下 訂 之 前, 本 館 會 先 統 計 其 使 用 量 (2) 經 整 理 發 現, 部 分 系 所 介 購 之 期 刊, 使 用 情 況 欠 佳, 甚 至 從 未 使 用 部 分 期 刊 因 參 加 學 術 聯 119
12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120 盟, 無 法 刪 訂, 僅 能 請 介 購 單 位 換 訂 同 一 出 版 社 其 他 使 用 量 高 之 期 刊 ; 無 綁 約 限 制 之 期 刊, 若 2007 及 2008 年 之 平 均 單 篇 成 本 均 高 於 US$100 以 上 者, 則 刪 訂 改 以 單 篇 服 務 提 供 (3) 刪 訂 7 刊 ; 換 下 7 刊 改 訂 15 刊 (4) 期 刊 刪 訂 訊 息, 事 先 均 已 以 OA 與 相 關 系 所 溝 通 4. 期 刊 單 篇 服 務 之 申 請 : (1) 已 在 本 館 網 頁 館 藏 目 錄 及 期 刊 資 源 做 申 請 單 之 連 結, 免 費 提 供 原 介 購 系 所 師 生 單 篇 全 文 之 申 請 (2) 申 請 者 身 分 經 確 認 後, 只 要 簡 單 填 寫 所 需 之 篇 名 或 起 迄 頁 碼, 送 出, 後 續 則 由 館 員 處 理, 即 可 在 3 天 工 作 天 收 到 期 刊 全 文 年 期 刊 單 篇 服 務 申 請 情 況 :51 種 改 為 單 篇 服 務 的 期 刊, 僅 有 1 刊 中 的 7 篇, 被 提 出 單 篇 服 務 申 請 年 期 刊 介 購 徵 詢 作 業 : 本 館 將 於 5 月 底, 透 過 OA 函 徵 詢 各 系 所 2011 年 期 刊 介 購 意 願, 請 各 系 所 老 師 針 對 當 年 訂 閱 之 期 刊 做 審 慎 評 估 後, 提 出 新 一 年 度 的 期 刊 訂 購 清 單 ( 十 ) 非 書 資 料 服 務 : 1.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 本 校 教 師 因 課 程 需 要, 可 填 列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申 請 表, 將 擬 指 定 學 生 參 閱 之 資 料 列 為 教 師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圖 書 館 於 每 學 期 結 束 時, 會 提 供 使 用 情 形 統 計 供 老 師 參 考 表 10-1: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教 師 開 列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及 使 用 情 形 ( 非 書 資 料 ) 系 所 老 師 人 數 課 程 數 資 料 ( 件 數 ) 使 用 次 數 每 件 平 均 使 用 次 數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西 班 牙 語 文 學 系 法 國 語 文 學 系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英 國 語 文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 ( 見 附 註 說 明 )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合 計 , 註 : 係 指 通 核 中 心 老 師 置 於 本 館 教 指 用 書 網 頁 53 件 指 定 參 考 資 料 的 使 用 次 數 2. 介 購 非 書 資 料 : 上 學 期 介 購 非 書 資 料 470 種, 資 料 來 源 包 括 讀 者 在 本 館 網 頁 提 出 的 訂 購 建 議 老 師 親 至 非 書 室 提 出 的 推 薦 單 及 同 仁 主 動 挑 選 的 資 料 3. 定 期 舉 辦 影 片 欣 賞 活 動 : 本 學 年 至 3 月 31 日 止 共 放 映 40 場 4. 提 供 館 藏 德 法 日 西 俄 義 6 種 語 言 發 音 之 影 片 清 單, 供 師 生 參 考 ( 十 一 ) 歐 盟 文 獻 服 務 : 1. 持 續 增 加 及 更 新 歐 盟 資 訊 中 心 網 頁 內 容 : (1) 依 歐 盟 相 關 資 訊 之 特 性 與 議 題, 有 系 統 地 整 理 資 源 編 輯 網 頁, 以 協 助 師 生 快 速 掌 握 歐 盟 的 資 訊 網 址 如 下 : (2) 撰 寫 聚 焦 歐 盟 EU Spotlight 館 藏 之 旅 部 落 格 內 容, 網 址 如 下 :http : //blog.lib.tku.edu.tw/1 2. 持 續 推 廣 歐 盟 文 獻 資 料 之 使 用 : 將 於 5 月 11 日 及 12 日 中 午, 於 總 館 3F U301 指 導 室 舉 辦 2 場 掌 握 歐 盟 資 源 資 料 庫 講 習 課 程 3. 持 續 維 持 與 國 內 外 歐 盟 研 究 機 構 之 連 繫, 索 贈 相 關 出 版 品 4. 發 行 淡 江 大 學 歐 盟 資 訊 中 心 通 訊 (EDC Newsletter, Tamkang University)( 電 子 報 ): 第 25 期 已 於 99 年 3 月 出 刊, 目 前 有 511 位 訂 戶, 各 期 全 文 可 至 下 列 網 址 下 載 瀏 覽 :http: //eui.lib.tku.edu.tw/eudoc/newsletter.shtml 5. 配 合 歐 盟 週, 與 本 校 歐 研 所 共 同 舉 辦 五 月. 歐 洲. 風 尚 潮 專 題 系 列 講 座 :5 月 3~7 日 每 日 13:10~14:30 於 總 館 2 樓 閱 活 區 舉 辦, 講 題 如 下 : (1)5 月 3 日 ( 週 一 ) 東 德 地 區 的 歷 史 輝 煌 及 今 日 - 貧 窮 的 東 德 人 如 何 能 在 其 富 有 的 西 德 兄 弟 前 自 稱 是 德 國 人 ( 林 立 教 授 主 講 )
12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2)5 月 4 日 ( 週 二 ) 穿 著 Vivienne Westwood 馬 甲 的 灰 姑 娘 噴 上 Chanel 的 五 號 香 水 -- 歐 洲 Hi-Fashion 的 誘 惑 如 何 淑 世?( 顏 忠 賢 教 授 主 講 ) (3)5 月 5 日 ( 週 三 ) 漫 談 北 歐 競 爭 力 ( 吳 祥 輝 先 生 主 講 ) (4)5 月 6 日 ( 週 四 ) 歐 洲 飲 食 文 化 : 漫 談 西 歐 美 食 與 英 式 下 午 茶 ( 張 洋 培 教 授 主 講 ) (5)5 月 7 日 ( 週 五 ) 浪 漫 東 歐 鋼 琴 音 樂 饗 宴 : 漫 談 蕭 邦 與 李 斯 特 ( 李 珮 瑜 教 授 主 講 ) 貳 委 員 發 表 意 見 及 本 館 回 應 ( 無 ) 參 提 案 討 論 提 案 一 : 建 請 提 高 本 校 全 體 師 生 圖 書 借 閱 量 與 借 閱 期 限, 提 請 討 論 案 (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議 會 ) 有 鑑 於 英 國 唯 物 主 義 哲 學 家 法 蘭 西 斯. 培 根 (Francis Bacon) 在 1620 年 說 道 : 知 識 就 是 力 量 藉 由 讀 書 我 們 必 然 能 獲 取 更 多 的 知 識, 進 而 對 國 家 和 社 會 有 所 貢 獻 然 而, 本 校 圖 書 館 對 於 淡 大 全 體 師 生 之 借 書 權 限 尚 有 不 足 之 處, 在 初 步 比 較 台 北 一 些 公 私 立 大 學 之 後 ( 見 附 件 3. 北 部 主 要 公 私 立 大 學 圖 書 館 館 藏 借 閱 規 定 ), 發 現 本 校 師 生 的 借 書 權 限, 不 論 在 期 限 與 借 閱 冊 數 上 皆 明 顯 不 足 於 其 他 大 學 本 校 乃 是 國 內 之 一 流 學 府, 卻 忽 略 了 師 生 們 閱 讀 之 權 利 為 了 提 高 本 校 閱 讀 風 氣 維 護 愛 書 人 的 閱 讀 權 利, 以 及 提 升 學 生 未 來 步 入 社 會 之 競 爭 力, 建 議 修 訂 淡 江 大 學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館 藏 資 料 借 用 辦 法 部 份 條 文 如 下 : 建 議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七 條 借 用 圖 書 之 總 冊 數 及 期 限 如 下 : 第 七 條 借 用 圖 書 之 總 冊 數 及 期 限 如 下 : 一 專 任 及 退 休 教 職 員 工 : 五 十 冊, 期 一 專 任 及 退 休 教 職 員 工 : 三 十 冊, 期 限 九 十 天 ; 兼 任 教 師 ( 包 括 兼 任 助 教 限 六 十 天 ; 兼 任 教 師 ( 包 括 兼 任 助 教 ) 二 十 冊, 期 限 三 十 天 ) 十 冊, 期 限 三 十 天 二 研 究 生 : 博 士 班 四 十 冊, 期 限 四 十 二 研 究 生 : 博 士 班 二 十 五 冊, 期 限 三 五 天 ; 碩 士 班 三 十 冊, 期 限 四 十 五 十 天 ; 碩 士 班 二 十 冊, 期 限 三 十 天 天 三 大 學 部 學 生 : 二 十 冊, 期 限 三 十 天 三 大 學 部 學 生 : 十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四 研 究 助 理 訪 問 研 究 員 : 十 冊, 期 限 三 十 天 五 教 育 實 習 合 作 學 校 教 師 : 十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六 學 分 班 建 教 班 學 生 : 五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七 準 教 師 : 比 照 教 職 員 工 辦 理 八 準 研 究 生 準 大 學 生 : 五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九 志 工 : 五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四 研 究 助 理 訪 問 研 究 員 : 十 冊, 期 限 三 十 天 五 教 育 實 習 合 作 學 校 教 師 : 十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六 學 分 班 建 教 班 學 生 : 五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七 準 教 師 : 比 照 教 職 員 工 辦 理 八 準 研 究 生 準 大 學 生 : 五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九 志 工 : 五 冊, 期 限 十 四 天 提 高 專 任 教 職 員 及 學 生 借 閱 冊 數 及 期 限 : 1. 專 任 及 退 休 教 職 員 工 冊 天 2. 兼 任 教 師 ( 包 含 助 教 )10 20 冊 3. 博 士 班 冊 天 4. 碩 士 班 冊 天 5. 大 學 部 冊 天 決 議 : 大 學 部 學 生 借 閱 冊 數 由 10 冊 提 高 為 15 冊, 其 餘 維 持 現 行 條 文 理 由 如 下 : 一 本 校 單 位 教 職 員 生 可 借 閱 館 藏 冊 數 與 他 校 相 比 並 非 較 多 ( 見 表 12) 表 12: 本 校 單 位 教 職 員 生 可 借 閱 館 藏 冊 數 與 他 校 比 較 表 製 表 日 期 :99 年 4 月 20 日 校 名 教 職 員 生 人 數 圖 書 冊 數 視 聽 資 料 件 數 圖 書 及 視 聽 資 料 合 計 平 均 每 人 可 平 均 每 人 可 借 圖 書 冊 數 借 視 聽 資 料 平 均 每 人 可 借 用 量 淡 江 30, , ,114 1,053, 台 大 35,606 3,473,431 1,309,542 4,782, 政 大 16,860 1,831,164 1,278,193 3,109, 東 吳 14, ,704 34, , 輔 仁 28, ,619 10, , 文 化 24,960 1,146,701 63,873 1,210, 世 新 15, ,187 20, , 備 註 : 一 以 上 數 據 取 自 各 校 網 頁, 因 網 頁 提 供 之 資 料 項 目 不 盡 相 同, 統 計 時 間 亦 不 一 致, 僅 供 參 考 121
12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為 滿 足 研 究 生 寫 論 文 期 間 需 參 考 較 多 資 料 之 需 求, 本 館 已 於 96 年 4 月 訂 定 研 究 生 撰 寫 論 文 期 間 提 升 借 閱 權 限 政 策, 研 究 生 可 依 規 定 提 出 申 請 提 高 借 閱 冊 數 ( 備 註 : 本 項 服 務 已 於 會 後 全 校 研 究 生, 加 強 宣 導 ) 三 借 閱 期 限 維 持 現 行 規 定, 除 可 維 持 資 料 的 流 通 性, 亦 可 鼓 勵 學 生 於 期 限 內 大 量 閱 讀, 擴 展 視 野 肆 臨 時 動 議 ( 無 ) 伍 列 席 指 導 致 詞 一 國 科 會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圖 書 購 置 計 畫 : 本 校 目 前 僅 通 過 1 案 據 學 術 副 校 長 分 享 申 請 國 科 會 計 畫 案 的 經 驗 是, 先 進 行 研 究 再 提 出 申 請, 待 申 請 案 通 過 時 即 可 撰 寫 結 案 報 告 學 副 的 經 驗 可 供 各 位 思 考 應 用 於 圖 書 購 置 計 畫 案 的 可 行 性 二 單 位 學 生 圖 書 冊 數 為 學 校 調 漲 學 雜 費 的 指 標 之 一, 依 高 教 評 鑑 中 心 的 資 料 顯 示, 本 項 指 標 排 名 本 校 表 現 為 中 標, 提 案 一 表 12 也 呈 現 本 校 單 位 教 職 員 生 可 借 閱 館 藏 量 較 他 校 低 請 圖 書 館 研 議 如 何 提 高 館 藏 量 三 淡 江 機 構 典 藏 授 權 人 數 : 請 學 副 室 協 助 與 各 院 系 溝 通 宣 導, 並 研 議 如 何 提 高 機 構 典 藏 授 權 的 機 制 四 專 任 教 師 申 請 研 究 獎 助 之 論 文 查 證 : 圖 書 館 已 提 供 查 證 步 驟 及 方 法, 可 轉 知 系 所 老 師, 或 召 開 說 明 會, 請 老 師 自 行 查 核, 讓 圖 書 館 可 進 行 新 的 服 務 五 圖 書 經 費 使 用 情 況 不 佳 的 系 所, 務 請 委 員 轉 知 老 師 踴 躍 介 購 六 學 位 論 文 公 開 : 除 涉 及 專 利 外, 基 於 知 識 傳 播 的 理 念, 學 位 論 文 應 全 部 公 開 為 提 升 論 文 品 質, 研 究 生 撰 寫 論 文 的 相 關 訓 練 是 必 要 的, 本 校 已 有 大 學 學 習 課 程, 未 來 可 研 議 開 設 研 究 生 學 習 課 程 陸 主 席 結 語 一 感 謝 副 座 的 指 示, 有 關 複 本 書 淘 汰 與 館 藏 量 統 計, 請 副 館 長 說 明 鄭 副 館 長 ( 一 ) 國 內 圖 書 館 提 報 館 藏 量 一 般 均 不 會 扣 除 淘 汰 冊 數, 本 館 做 法 亦 如 此 ( 二 ) 館 藏 不 淘 汰 會 呈 現 老 舊 現 象, 無 法 吸 引 讀 者 ( 三 ) 創 辦 人 每 次 蒞 館 均 指 示, 空 間 不 足 應 儘 量 淘 汰 老 舊 圖 書 ( 四 ) 轉 贈 亞 洲 大 學 的 圖 書 均 為 館 藏 已 有 複 本 之 贈 書 ( 五 ) 圖 書 淘 汰 依 本 館 淘 汰 政 策 辦 理 二 國 科 會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圖 書 購 置 計 畫 需 待 每 年 公 告 主 題 後, 才 能 進 行, 無 法 事 先 準 備 三 研 究 獎 助 論 文 查 證 : 老 師 執 行 上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仍 可 請 本 館 館 員 協 助 四 研 究 生 撰 寫 論 文 之 蒐 集 資 料 訓 練, 將 加 強 研 究 生 講 習 柒 散 會 (16:30) 122
12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國 際 化 暨 國 際 交 流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99 年 4 月 22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起 地 點.. 驚 聲 大 樓 T306 會 議 室 主 席.. 戴 主 任 委 員 萬 欽 紀 錄 : 郭 淑 敏 李 靜 宜 出 席 : 邱 委 員 炯 友 ( 請 假 ) 王 委 員 伯 昌 虞 委 員 國 興 胡 委 員 宜 仁 王 委 員 居 卿 ( 請 假 ) 宋 委 員 美 璍 高 委 員 熏 芳 ( 請 假 ) 劉 委 員 艾 華 林 委 員 志 鴻 ( 請 假 ) 李 委 員 佩 華 林 委 員 呈 蓉 ( 請 假 ) 陳 委 員 俊 男 吳 委 員 光 庭 胡 委 員 名 雯 林 委 員 長 青 邱 委 員 漢 平 趙 委 員 春 山 ( 請 假 ) 葉 委 員 紹 國 謝 委 員 幸 珠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接 待 國 外 學 者 及 外 賓 如 下 (98 年 11 月 至 99 年 4 月 ) 1.98 年 11 月 7 日, 日 本 長 崎 大 學 (Nagasaki University) 環 境 科 學 部 連 清 吉 教 授 及 木 原 誠 治 先 生 一 行 2 人 蒞 校 訪 問 並 帶 來 校 合 作 協 議 書 續 約 2.12 月 11 日, 韓 國 Vision 大 學 師 生 一 行 15 人 蒞 校 參 訪 3.12 月 28 日, 美 國 Rollins College Prof. Mary Conway Dato-on 蒞 校 交 流 訪 問 4.99 年 1 月 9 日 至 13 日, 比 利 時 布 魯 塞 爾 自 由 大 學 首 席 副 校 長 (Pro-Recteur)Mr. Pierre de Maret 國 際 事 務 副 校 長 (Vice-Recteur of European & International Affairs)Mr. Serge Jaumain 學 術 副 校 長 (Vice-Recteur of Academic Politic & Promotion of Sucess)Mr. Phillipe Bouillard 國 際 處 專 員 (International Department) (Asia & Ocenia)Mr. Jean-Louis Moortgat 一 行 4 人 蒞 校 訪 問 5.1 月 20 日, 美 國 姊 妹 校 聖 道 大 學 (University of the Incarnate Word) 校 長 Dr. Louis Agnese 及 Mr. Tom Chen(Trustee) 一 行 2 人 蒞 校 訪 問, 並 拜 會 校 長 6.2 月 24 日, 日 本 姊 妹 校 國 際 教 養 大 學 (Akit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源 島 福 己 教 授 Prof. Gukumi Genjima(Associate Professor and Career Development Officer) 蒞 校 訪 問 並 與 本 校 相 關 人 員 交 流 座 談 7.2 月 25 日, 西 班 牙 Salamanca University M a Noemi Dominguez Garcia(Vice Rector) 由 輔 仁 大 學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黃 顯 媛 小 姐 陪 同 蒞 校 訪 問, 並 洽 談 與 本 校 學 術 交 流 事 宜 8.2 月 26 日, 日 本 姊 妹 校 立 命 館 亞 洲 太 平 洋 大 學 (Ritsumeikan Asia Pacific University) 教 學 部 副 部 長 近 藤 佑 一 教 授 言 語 教 育 センター 准 教 授 本 田 明 子 教 授 學 長 室 課 長 補 佐 古 川 惠 子 アカデミック オフィス 課 長 補 佐 佐 藤 美 紀 アドミッションズ オフィス( 国 内 ) 金 子 佑 輔 一 行 5 人 蒞 校 訪 問 並 赴 蘭 陽 校 園 進 行 交 流 9.3 月 8 日, 印 度 大 學 協 會 (Association of Indian Universities) Prof. M. D. Tiwari(President. Association of Indian Universities) Prof. Pankaj Chande(Vice Chancellor, Kavikulaguru Kalidas Sanskrit University) Prof. Beena Shah(Secretary General, Association of Indian Universities) Prof. Yesh Pal Kumar(Honorary Adviser, Association of Indian Universities) 一 行 4 人 由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合 作 基 金 會 陳 執 行 長 惠 美 許 文 研 小 姐 及 薛 家 明 先 生 陪 同 蒞 校 拜 會 校 長 並 與 相 關 人 員 交 流 座 談 10.3 月 12 日, 美 國 姊 妹 校 維 諾 納 州 立 大 學 (Winona States University) Prof. Kenneth L. Gorman(Associate Vice President for Academic Affairs) 蒞 校 訪 問 並 與 國 際 貿 易 學 系 及 英 文 學 系 師 生 進 行 座 談 11.3 月 16 日, 新 加 坡 義 安 理 工 學 院 (Ngee Ann Polytechnic) Prof. Jonathan Foo 率 領 師 生 一 行 24 人 蒞 校 參 訪 並 與 本 校 大 傳 系 座 談 12.3 月 16 日, 日 本 玉 川 大 學 (Tamagawa University) 中 田 幸 司 教 授 由 日 文 系 彭 春 陽 主 任 陪 同 拜 會 國 交 處 李 佩 華 主 任 13.3 月 17 日, 日 本 姊 妹 校 麗 澤 大 學 (Reitaku University) 副 校 長 佐 藤 政 則 教 授 總 務 處 庶 務 課 生 方 課 長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中 心 長 堀 內 一 史 教 授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中 島 淑 子 小 姐 一 行 4 人 蒞 校 訪 問 交 流 14.3 月 31 日, 澳 洲 昆 士 蘭 理 工 大 學 Ms Annie Chan (International Programs and External Relations,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Irene Liu 劉 素 君 ( 留 學 諮 詢 部 主 任 ) Senior Education Counsultant/ Supervisor 一 行 2 人 拜 會 李 主 任 商 討 學 術 交 流 相 關 事 宜 123
12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15.4 月 1 日, 美 國 姊 妹 校 舊 金 山 州 立 大 學 (San Francisco State University) 副 校 長 Dr. Yenbo Wu(Associate President) 蒞 校 訪 問 並 進 行 演 講, 講 題 為 Special Features of U. S. Higher Education 16.4 月 16 日, 日 本 立 命 館 大 學 (Ritsumeikan University) 法 學 院 院 長 Prof. Shuhhei NINOMIYA(Dean, college of Law) MR.CHEN Zu-Chung( 陳 世 宗 ),(Guest professor) MR. Masaharu IMAMURA, (Director, Division of General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MR.Yoshitsugu MURAKAMI,(Administrative Manager of Office of Alumni Affairs and Parental Outreach) Ms. Megumi SHIGA,(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ordinator,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Planning & Development) 一 行 5 人 蒞 校 訪 問 二 上 次 會 議 (98/11/3) 決 議 案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一 ) 資 訊 圖 書 系 賴 助 理 教 授 玲 玲 等 24 位 獲 本 會 補 助 赴 國 外 出 席 會 議 並 發 表 論 文 案, 已 陸 續 進 行 報 銷 手 續 ( 二 ) 蘭 陽 校 園 旅 遊 與 旅 館 管 理 學 系 於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聘 請 2 位 姊 妹 校 教 授 Dr. Alexandros Paraskevas 及 Dr. Clark Hu 擔 任 特 約 講 座 教 授, 預 計 於 5 月 開 始 授 課 ( 三 ) 歐 洲 研 究 所 98 學 年 度 聘 Prof. Sven Bewrnhard Gareis 蒞 校 擔 任 特 約 講 座 教 授, 預 計 於 4 月 26 日 開 始 授 課 貳 討 論 提 案 提 案 一 日 本 同 志 社 大 學 (Doshisha University) 擬 與 本 校 簽 訂 校 級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提 請 討 論 ( 日 文 系 提 ) 一 本 校 外 語 學 院 已 於 2009 年 7 月 與 該 校 日 本 語 日 本 文 化 教 育 中 心 簽 訂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並 於 2009 年 9 月 選 派 日 文 系 5 名 學 生 至 該 校 進 行 1 年 短 期 留 學 二 該 校 為 日 本 名 校, 經 由 日 文 系 彭 春 陽 主 任 轉 知, 該 校 表 示 希 望 與 本 校 締 結 姊 妹 校 三 本 案 該 校 希 望 先 徵 得 本 校 同 意 後, 於 3 月 提 該 校 會 議 討 論 ; 因 時 效 關 係, 先 奉 核 後, 再 提 本 校 國 交 會 討 論 及 追 認 四 本 案 簽 呈 及 協 議 書 草 稿 如 附 件 1 提 案 二 本 校 經 濟 系 與 澳 洲 昆 士 蘭 大 學 簽 訂 碩 士 班 1+1 及 大 學 部 3+2 雙 學 位 學 制 事 宜, 補 提 追 認 核 備, 提 請 討 論 一 該 系 與 澳 洲 昆 士 蘭 大 學 商 業 經 濟 與 法 律 學 院 簽 訂 之 合 約 如 附 件 2 二 碩 士 班 1+1 雙 學 位 學 制 之 相 關 學 分 說 明 及 大 學 部 3+2 雙 學 位 學 制 之 相 關 學 分 說 明 如 附 件 2 三 本 案 業 經 經 濟 學 系 98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商 學 院 98 年 學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檢 附 前 述 會 議 影 本 各 1 份 四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 提 案 三 美 國 University of Central Florida 與 本 校 簽 訂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補 提 追 認 核 備, 提 請 討 論 一 本 校 戴 國 際 副 校 長 及 國 交 處 李 主 任 佩 華 於 98 年 9 月 8 日 至 10 日 與 國 內 八 所 大 專 院 校 及 高 等 教 育 合 作 基 金 會 一 同 赴 美 國 佛 羅 里 達 州 奧 蘭 多 市 參 加 臺 灣 與 美 國 佛 羅 里 達 州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會 議 (Taiwan-Florida Higher Education Conference); 並 由 該 會 代 表 全 台 院 校 與 佛 州 州 立 大 學 系 統 (State University System of Florida, 簡 稱 SUS) 正 式 簽 訂 合 作 協 議 書, 承 諾 共 同 促 進 雙 方 交 換 學 生 學 術 研 究 合 作 等, 為 兩 地 促 進 院 校 國 際 交 流, 開 啟 教 育 新 機 制 二 會 後 其 中 University of Central Florida 希 望 與 本 校 及 成 大 簽 訂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書 然 因 時 效 關 係, 先 奉 核 簽 約 後, 再 提 本 校 國 交 會 討 論 及 追 認 三 兩 校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書 如 附 件 3 提 案 四 有 關 智 利 狄 耶 哥 波 塔 萊 斯 (Diego Portales) 擬 與 我 大 學 院 校 洽 談 建 立 學 術 合 作 關 係 並 交 換 學 生 事, 提 請 討 論 一 依 據 外 交 部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3 日 外 中 南 美 二 字 第 號 函 辦 理 二 該 大 學 係 智 國 排 名 第 一 之 私 立 大 學, 於 上 (98) 年 智 國 企 業 調 查 評 比 名 列 第 8 位, 目 前 與 歐 洲 及 美 洲 百 餘 所 院 校 均 已 建 立 合 作 交 流 關 係 據 我 駐 智 利 代 表 處 報 稱, 該 校 國 際 合 作 單 位 人 員 近 曾 向 該 處 表 達 期 盼 透 過 與 我 知 名 大 專 院 校 進 行 相 關 合 作 交 流, 俾 作 為 該 校 與 亞 洲 各 大 學 建 立 合 作 關 係 之 起 點 124
12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三 鑒 於 該 校 具 相 當 學 術 地 位, 目 前 刻 正 積 極 與 亞 洲 各 大 學 建 立 聯 繫, 且 該 校 主 動 洽 提, 顯 對 我 大 學 學 術 水 準 頗 為 肯 定 四 本 案 已 會 本 校 美 洲 所 及 西 語 系, 該 2 系 所 表 示 本 校 已 與 國 立 智 利 大 學 建 立 姊 妹 校, 但 未 有 實 質 交 流 其 中 西 語 系 表 示 有 意 願 與 該 校 進 行 交 流 五 外 交 部 來 函 及 本 校 會 簽 意 見 如 附 件 4 提 案 五 本 校 是 否 有 意 願 與 葡 萄 牙 Lusofona 大 學 建 立 交 流 及 合 作 關 係, 提 請 討 論 一 依 據 駐 葡 萄 牙 代 表 處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10 日 葡 萄 字 第 號 函 辦 理 二 該 校 所 屬 Lusofona 集 團 董 事 長 Dr. Manuel Damasio, 表 示 該 校 除 里 斯 本 總 部 外, 另 於 葡 國 4 主 要 城 市 設 有 分 校, 該 校 目 前 除 大 學 學 程 外, 另 有 47 個 碩 士 班 及 18 個 博 士 班, 全 國 共 有 2 萬 5 千 名 餘 學 生, 係 全 葡 學 生 人 數 最 多 之 私 立 大 學 D 董 事 長 致 力 促 進 與 各 國 學 術 交 流, 尤 其 葡 語 教 學, 盼 能 在 此 方 面 與 我 國 大 學 建 立 交 流 及 合 作 關 係, 倘 我 國 大 學 有 意 開 設 葡 語 課 程, 該 校 可 提 供 師 資 及 教 材 等 語 三 來 函 如 附 件 5 提 案 六 歐 洲 研 究 所 98 學 年 度 擬 邀 請 Dr. Fraser Cameron 擔 任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淡 江 講 座 教 授, 提 請 討 論 一 Dr. Fraser Cameron 為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國 際 關 係 博 士, 曾 任 歐 洲 學 院 與 愛 丁 堡 大 學 訪 問 教 授, 於 美 國 亞 洲 澳 大 利 亞 紐 西 蘭 中 東 和 亞 洲 多 次 講 學 二 現 任 歐 洲 聯 盟 - 俄 羅 斯 中 心 主 任 (Director of the EU-Russia Centre) 駐 布 魯 塞 爾 聚 焦 歐 盟 指 導 委 員 會 主 席 歐 洲 聯 盟 - 中 國 網 絡 (ECAN) 主 任 等 職 三 來 台 期 間 將 舉 辦 三 場 演 講, 主 題 分 別 為 : 1. Prospects for EU-Russia Relations 2. How Can European Union act as a Global Actor 3. The European Union Policy towards China and Taiwan 四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歐 洲 所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第 4 次 會 議 及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會 議 通 過 五 檢 附 會 議 紀 錄 及 教 授 簡 歷 如 附 件 6 提 案 七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99 學 年 度 擬 邀 請 陳 錫 藩 陳 思 德 許 智 偉 張 京 育 羅 福 全 等 5 人 分 別 擔 任 99 學 年 度 第 1 及 第 2 學 期 特 約 講 座 教 授, 提 請 討 論 一 美 洲 所 擬 續 聘 陳 錫 蕃 大 使 擔 任 特 約 講 座, 第 2 學 期 於 博 士 班 開 設 政 府 遷 台 後 的 中 美 關 係 課 程,2 學 分 ; 並 擬 新 聘 陳 思 德 博 士 為 兼 任 教 授, 陳 教 授 現 任 教 於 美 國 科 羅 拉 多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曾 擔 任 美 國 研 究 所 傅 爾 布 萊 特 客 座 教 授, 擬 以 密 集 授 課 方 式, 第 1 學 期 於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共 同 科 開 設 中 級 政 治 學 課 程,2 學 分 同 時 亦 向 國 際 化 暨 國 際 交 流 委 員 會 申 請 特 約 講 座 教 授 二 戰 略 所 擬 續 聘 許 智 偉 博 士 擔 任 特 約 講 座, 第 1 學 期 於 博 士 班 開 設 溝 通 理 論 與 外 交 戰 略 課 程,3 學 分, 第 2 學 期 於 歐 洲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開 設 批 判 哲 學 與 詮 釋 理 論 課 程,3 學 分 ; 並 續 聘 張 京 育 博 士 擔 任 特 約 講 座, 第 1 學 期 於 碩 士 班 開 設 國 際 政 治 專 題 研 究 課 程,2 學 分 三 亞 洲 所 擬 續 聘 羅 福 全 博 士 擔 任 特 約 講 座, 於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共 同 科 第 1 學 期 開 設 東 亞 經 濟 專 題 研 究 課 程,2 學 分 四 本 案 業 經 99 學 年 度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通 過 五 檢 附 會 議 紀 錄 及 教 授 簡 歷 如 附 件 7 提 案 八 中 文 系 盧 國 屏 教 授 擬 申 請 99 學 年 度 赴 姊 妹 校 奧 地 利 維 也 納 大 學 擔 任 交 換 教 授, 提 請 討 論 一 本 校 姊 妹 校 奧 地 利 維 也 納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暨 漢 學 系 依 據 兩 校 交 流 計 畫, 來 函 邀 請 盧 教 授 前 往 該 校 擔 任 訪 問 與 客 座 教 師 (Visiting Scholar and guest teacher), 為 期 一 學 年 (2010 年 8 月 1 日 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 二 盧 教 授 為 本 校 國 際 華 語 文 國 際 漢 學 專 家,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經 驗 豐 富 在 本 校 擔 任 外 籍 生 華 語 文 課 程 教 師 10 餘 年, 積 極 投 入 外 籍 生 教 學 工 作, 深 獲 好 評 曾 於 2005 至 2006 年 獲 邀 擔 任 加 州 大 學 沙 125
12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加 緬 度 分 校 訪 問 教 授, 並 以 留 職 停 薪 方 式 前 往, 推 動 華 語 文 教 育, 為 校 爭 光 該 系 基 於 拓 展 歐 洲 地 區 國 際 交 流 關 係 與 推 廣 國 際 華 語 文 教 育, 特 推 薦 盧 教 授 前 往 奧 地 利 維 也 納 大 學 三 依 據 本 校 交 換 教 師 規 則 第 5 條, 盧 教 授 擔 任 交 換 教 授 之 薪 津 由 本 校 支 付, 並 提 供 其 個 人 經 濟 艙 往 返 機 票 1 次 四 檢 附 邀 請 函 及 中 文 系 簽 呈 參 考 附 件 8 提 案 九 物 理 系 葉 助 理 教 授 炳 宏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4 月 5 日 至 4 月 9 日 二 地 點 : 美 國 舊 金 山 三 主 辦 單 位 : 美 國 材 料 協 會 四 會 議 名 稱 :2010 年 材 料 年 會 春 季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 免 修 飾 型 蕭 特 基 - 閘 極 氧 化 鋅 奈 米 線 生 物 感 測 器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葉 助 理 教 授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120,000 元,( 計 劃 編 號 :NSC M MY3) 部 份 已 用 於 在 香 港 舉 辦 之 INEC2010 會 議, 僅 剩 45,607 元, 不 足 前 往 開 會, 本 案 擬 申 請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9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提 案 十 物 理 系 林 副 教 授 大 欽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5 月 23 日 至 5 月 28 日 二 地 點 : 中 國 上 海 三 主 辦 單 位 : The SNS2010 program Committee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九 屆 新 穎 超 導 體 光 譜 學 國 際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 六 方 結 構 鎢 氧 化 物 Rb0.23WOy 氧 含 量 相 依 電 子 結 構 與 電 荷 傳 輸 的 關 聯 性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林 副 教 授 曾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8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NSC M MY3), 該 費 用 已 用 於 參 加 98 年 9 月 7 日 至 9 月 12 日 於 日 本 東 京 舉 行 之 國 際 會 議, 故 本 案 擬 向 國 交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0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十 一 土 木 系 洪 副 教 授 勇 善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5 月 23 日 至 5 月 27 日 二 地 點 :Guaruja, Brazil( 巴 西 ) 三 主 辦 單 位 : 巴 西 地 工 材 料 協 會 巴 西 土 壤 力 學 與 大 地 工 程 學 會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九 屆 地 工 合 成 材 國 際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 兩 種 地 工 不 織 布 - 土 壤 複 合 材 過 濾 行 為 受 載 重 型 態 的 影 響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洪 副 教 授 已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差 旅 費 8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NSC E MY3), 本 案 擬 申 請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1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提 案 十 二 土 木 系 張 教 授 正 興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5 月 23 日 至 5 月 27 日 二 地 點 :Chapel Hill, North Carolina, USA 三 主 辦 單 位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Wind Engineering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五 屆 國 際 計 算 風 工 程 研 討 會 CWE 2010 五 論 文 題 目 : 以 計 算 流 體 力 學 率 定 水 平 向 TLCD 性 質 之 研 究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126
12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七 本 案 張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2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十 三 土 木 系 王 副 教 授 人 牧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5 月 23 日 至 5 月 27 日 二 地 點 :Chapel Hill, North Carolina, USA 三 主 辦 單 位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Wind Engineering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五 屆 國 際 計 算 風 工 程 研 討 會 CWE 2010 五 論 文 題 目 : 應 用 類 神 經 網 路 預 測 矩 形 斷 面 建 物 之 風 力 頻 譜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王 副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3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十 四 化 材 系 張 教 授 煖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6 月 13 日 至 6 月 16 日 二 地 點 : 美 國 費 城 三 主 辦 單 位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USA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21 屆 化 學 反 應 工 程 國 際 研 討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 應 用 計 算 流 體 力 學 之 多 目 標 最 佳 化 觸 媒 設 計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張 教 授 已 向 國 科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4 決 議 : 通 過, 如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則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如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則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提 案 十 五 電 機 系 楊 助 理 教 授 淳 良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3 月 21 日 至 3 月 25 日 二 地 點 : 美 國 加 州 聖 地 牙 哥 三 主 辦 單 位 : 電 機 及 電 子 工 程 師 聯 合 會 / 通 信 協 會, 電 機 及 電 子 工 程 師 聯 合 會 / 光 電 協 會, 美 國 光 學 協 會 四 會 議 名 稱 : 光 纖 通 訊 研 討 會 及 展 覽 會 和 國 家 光 纖 工 程 師 大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 在 直 接 調 變 DFB 雷 射 方 面 之 同 時 明 滅 比 提 高 及 頻 率 穩 定 方 案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年 度 楊 助 理 教 授 已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差 旅 費 60,000 元 ( 總 收 文 第 號 ), 本 案 擬 申 請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5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提 案 十 六 電 機 系 吳 助 理 教 授 庭 育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4 月 20 日 至 4 月 23 日 二 地 點 : 澳 洲, 伯 斯 (Australia, Perth) 三 主 辦 單 位 :IEEE Computer Society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三 屆 電 機 電 子 工 程 協 會 生 物 和 智 慧 計 算 國 際 研 討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Energy Saving of Air Condition using Fuzzy Control System over Zigbee Temperature Sensor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年 度 吳 助 理 教 授 已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8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NSC E ), 部 份 經 費 (55,586 元 ) 已 用 於 參 加 日 本 京 都 IIHMSP2009 會 議, 剩 餘 經 費 (24,414 元 ) 擬 用 於 此 次 會 議, 本 案 擬 申 請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2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提 案 十 七 電 機 系 丘 教 授 建 青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6 月 21 日 至 6 月 26 日 二 地 點 : 卡 爾 可 夫, 烏 克 蘭 (Kharkov, Ukraine) 三 主 辦 單 位 :Ukrainian Notional URSI Committee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七 屆 國 際 卡 爾 可 夫 物 理 微 波 工 程 毫 微 米 與 毫 米 波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 超 寬 頻 單 極 天 線 之 應 用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年 度 丘 教 授 已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7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NSC E ), 經 費 已 用 於 前 次 會 議, 故 本 案 擬 向 國 交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7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十 八 電 機 系 劉 助 理 教 授 寅 春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5 月 3 日 至 5 月 8 日 二 地 點 : 美 國 阿 拉 斯 加 州 安 克 拉 市 (Anchorage, Alaska, USA) 三 主 辦 單 位 : 國 際 電 機 電 子 工 程 師 學 會 四 會 議 名 稱 : 國 際 電 機 電 子 工 程 師 學 會 機 器 人 與 自 動 化 國 際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 應 用 模 糊 估 測 器 於 無 感 知 器 線 性 感 應 馬 達 之 速 度 追 蹤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年 度 劉 助 理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字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8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十 九 電 機 系 黃 教 授 志 良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7 月 18 日 至 7 月 23 日 二 地 點 : 西 班 牙 巴 塞 隆 納 三 主 辦 單 位 :IEEE WCCI 四 會 議 名 稱 :IEEE 模 糊 系 統 國 際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 包 含 磨 擦 力 矩 及 馬 達 動 態 的 電 動 腳 踏 車 之 混 何 模 糊 滑 動 的 動 態 平 衡 控 制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黃 教 授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6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 NSC E ), 該 費 用 已 用 於 參 加 在 韓 國 濟 州 島 舉 辦 之 IEEE FUZZ 2009 國 際 會 議, 本 案 擬 向 國 交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9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十 機 電 系 楊 教 授 龍 杰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6 月 28 日 至 7 月 1 日 二 地 點 : 美 國 芝 加 哥 三 主 辦 單 位 : 美 國 航 太 學 會 (AIAA)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28 屆 應 用 空 氣 動 力 學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 拍 翼 微 飛 行 器 的 撓 性 勁 性 對 空 氣 動 力 之 效 應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楊 教 授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6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 NSC E MY3), 該 費 用 已 用 於 參 加 在 香 港 舉 辦 之 第 23 屆 國 際 微 機 電 系 統 會 議, 本 案 擬 向 國 交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0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一 機 電 系 康 教 授 尚 文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128
13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日 期 :99 年 6 月 2 日 至 6 月 4 日 二 地 點 : 泰 國 清 邁 三 主 辦 單 位 : 亞 洲 理 工 學 院 Asi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四 會 議 名 稱 :2010 國 際 能 源 與 永 續 發 展 研 討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Gamma 型 史 特 靈 引 擎 之 研 製 與 測 試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康 教 授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8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 NSC E MY2), 該 費 用 已 用 於 參 加 99. 年 4 月 赴 美 國 馬 里 蘭 大 學 開 會, 故 本 案 擬 向 國 交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1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二 航 太 系 宛 副 教 授 同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1 月 10 日 至 1 月 14 日 二 地 點 : 中 國 香 港 三 主 辦 單 位 :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八 屆 亞 洲 計 算 流 體 力 學 研 討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 大 雨 天 候 下 翼 胴 合 一 飛 行 器 之 空 氣 動 力 性 能 分 析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宛 副 教 授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4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 NSC E ), 該 費 用 預 計 用 於 參 加 99 年 6 月 赴 中 國 大 陸 天 津 市 中 國 民 航 大 學 及 北 京 是 民 航 總 局 航 空 安 全 技 術 中 心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與 資 料 蒐 集 故 本 案 擬 向 國 交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2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三 航 太 系 蕭 助 理 教 授 富 元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6 月 9 日 至 6 月 11 日 二 地 點 : 中 國 福 建 省 廈 門 市 三 主 辦 單 位 :IEEE Control Systems Chapter (Singapore and China) 四 會 議 名 稱 :2010 年 IEEE 國 際 控 制 及 自 動 化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 應 用 Matlab 於 無 人 飛 行 器 之 視 訊 導 航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蕭 助 理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字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3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四 航 太 系 田 副 教 授 豐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6 月 9 日 至 6 月 11 日 二 地 點 : 中 國 福 建 省 廈 門 市 三 主 辦 單 位 :IEEE Control Systems Chapter (Singapore and China) 四 會 議 名 稱 :2010 年 IEEE 國 際 控 制 及 自 動 化 會 議 五 論 文 題 目 :SDRE 飛 彈 導 引 律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田 副 教 授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7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 NSC E ), 該 費 用 已 用 於 參 加 在 上 海 舉 辦 之 2009Conference on Decision and Control 研 討 會, 已 使 用 66,545 元, 餘 3,455 元, 本 案 擬 申 請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4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五 資 工 系 許 副 教 授 輝 煌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2 月 15 日 至 2 月 18 日 二 地 點 : 波 蘭 克 拉 科 三 主 辦 單 位 :Andrzej Frycz Modrzewski Cracow College 129
13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四 屆 複 雜 性 智 慧 型 和 軟 體 密 集 系 統 國 際 研 討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 行 動 自 導 式 導 覽 系 統 上 之 線 上 註 記 分 享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許 副 助 理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字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5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六 經 濟 系 廖 教 授 惠 珠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6 月 6 日 至 6 月 9 日 二 地 點 : 巴 西 里 約 熱 內 盧 三 主 辦 單 位 : 美 國 能 源 經 濟 學 會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33 屆 國 際 能 源 經 濟 學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 石 油 交 易 之 ㄧ 籃 子 貨 幣 分 析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廖 教 授 已 向 國 科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6 決 議 : 通 過, 如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則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如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則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提 案 二 七 法 文 系 張 教 授 國 蕾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4 月 19 日 至 4 月 23 日 二 地 點 : 阿 根 廷 羅 莎 里 奧 市 三 主 辦 單 位 : 阿 根 廷 大 學 + 阿 根 廷 法 語 教 師 協 會 + 阿 根 廷 法 國 文 化 促 進 會 四 會 議 名 稱 : 第 十 五 屆 拉 丁 美 洲 世 界 法 語 教 師 學 者 學 術 研 討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 教 室 內 使 用 歌 曲 教 學 應 用 在 師 資 培 育 中 之 注 意 事 項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張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7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八 英 文 系 胡 教 授 映 雪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5 月 20 日 至 5 月 22 日 二 地 點 : 西 班 牙 三 主 辦 單 位 :University of Murcia in La Merced 四 會 議 名 稱 :2010 第 二 外 語 寫 作 研 討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 透 過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網 站 IWiLL 建 構 科 技 類 學 術 性 寫 作 中 凝 結 關 係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胡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8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二 九 教 科 系 鄭 助 理 教 授 宜 佳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3 月 29 日 至 4 月 2 日 二 地 點 : 美 國 聖 地 牙 哥 三 主 辦 單 位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mputing in Education 四 會 議 名 稱 :2010 資 訊 科 技 及 師 資 培 訓 國 際 研 討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 運 用 設 計 本 位 研 究 法 設 計 及 發 展 電 腦 冒 險 遊 戲 之 研 究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鄭 助 理 教 授 已 獲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差 旅 費 60,000 元 ( 計 劃 編 號 :NSC S ), 本 案 擬 申 請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9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130
13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提 案 三 十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陳 助 理 教 授 錫 珍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3 月 1 日 至 3 月 5 日 二 地 點 : 美 國 芝 加 哥 三 主 辦 單 位 :Comparative &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Society (CIES) 四 會 議 名 稱 : 比 較 與 國 際 教 育 學 會 第 54 屆 年 度 研 討 會 五 論 文 題 目 :1. 台 灣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情 緒 勞 務 與 組 織 公 民 行 為 關 係 之 研 究 2.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專 業 發 展 需 求 及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陳 助 理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30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提 案 三 一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徐 副 教 授 加 玲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5 月 17 日 至 5 月 20 日 二 地 點 :Penang, Malaysia 三 主 辦 單 位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mputing in Education (AACE) 四 會 議 名 稱 :Global Learn Asia Pacific 2010-Global Conference on Learning and Technology 五 論 文 題 目 :Teachers Perspectives on Disadvantage Students Learning in the North Part of Taiwan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張 教 授 已 向 國 科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31 決 議 : 通 過, 如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則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如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則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提 案 三 二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張 副 教 授 雅 芳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5 月 17 日 至 5 月 20 日 二 地 點 :Penang, Malaysia 三 主 辦 單 位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mputing in Education (AACE) 四 會 議 名 稱 :Global Learn Asia Pacific 2010-Global Conference on Learning and Technology 五 論 文 題 目 :The Effects of Applying a VCS System on Pre-Service Teachers Competencies for Technology Integration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張 副 教 授 已 向 國 科 會 申 請 補 助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32 決 議 : 通 過, 如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則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如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則 補 助 國 科 會 補 助 不 足 的 部 份 提 案 三 三 多 元 文 化 與 語 言 學 系 齊 助 理 教 授 嵩 齡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申 請 本 會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一 日 期 :99 年 1 月 13 日 至 1 月 15 日 二 地 點 : 法 國 Saint-Etienne 三 主 辦 單 位 :University Jean Monnet, Saint-Etienne, France 四 會 議 名 稱 : 語 言 之 奇 特 性 ( 或 陌 生 化 ) 五 論 文 題 目 : 不 可 譯 之 可 譯 性 六 申 請 補 助 項 目 :1.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2. 大 會 註 冊 費 3. 生 活 補 助 費 3 日 七 本 案 齊 助 理 教 授 未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 總 收 文 第 號 ) 八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33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台 北 至 與 會 地 點 來 回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之 7 成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 肆 散 會 (14:00) 131
13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時 間 :98 年 12 月 11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1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化 學 館 C308 會 議 室 主 席 : 高 副 校 長 柏 園 出 席 : 詳 簽 到 單 未 來 化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補 登 ) 紀 錄 : 陳 真 善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奉 校 長 核 定, 本 屆 新 增 幾 位 委 員, 包 括 胡 宜 仁 委 員 劉 艾 華 委 員 葛 煥 昭 委 員 柯 志 恩 委 員 黃 明 達 委 員 李 佩 華 委 員 ( 二 ) 奉 校 長 指 示, 對 於 本 校 未 來 化 再 研 議 更 具 體 的 未 來 化 定 義 與 指 標 討 論 提 案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一 ) 本 委 員 會 97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會 議 中, 修 正 通 過 本 校 未 來 化 定 義 與 指 標, 以 及 本 校 未 來 化 的 執 行 進 程 ( 二 ) 本 次 會 議 的 主 要 議 題 在 於 研 議 更 具 體 的 未 來 化 定 義 與 指 標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本 校 未 來 化 定 義 與 指 標 的 具 體 化, 提 請 討 論 一 本 校 未 來 化 定 義 與 指 標 經 上 次 會 議 討 論 獲 得 決 議, 經 整 理 如 附 件 1 二 依 據 上 次 會 議 的 決 議 為 基 礎, 初 擬 具 體 化 之 未 來 化 使 命 願 景 價 值 策 略 與 目 標 草 案 如 附 件 2 三 未 來 觀 及 未 來 化 之 闡 述 : 未 來 觀 : 基 於 人 類 的 渴 望,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一 種 未 來 導 向 性 的 思 考 與 視 野 闡 述 : 未 來 思 考 的 目 的 並 不 在 預 言 (predict) 什 麼 將 會 發 生, 而 是 在 思 考 其 抉 擇 我 們 可 提 出 一 系 列 可 選 擇 的 未 來 並 且 以 此 為 假 設 基 礎 做 出 評 斷 透 過 對 於 可 能 發 生 的 ( 未 來 ) 的 較 佳 理 解, 我 們 應 該 能 夠 在 現 在 做 出 較 佳 的 決 定 未 來 化 : 以 未 來 導 向 實 現 未 來 願 景 的 過 程 闡 述 : 掌 握 全 球 趨 勢, 採 取 創 新 策 略, 實 現 教 育 願 景 本 校 基 於 未 來 是 由 現 在 與 過 去 所 形 成, 現 在 與 過 去 是 經 由 未 來 所 形 成 的 可 能 假 設, 以 現 實 為 基 礎, 在 意 識 上 企 畫 永 續 動 態 的 未 來 圖 像, 提 供 當 下 行 為 的 協 調 性 與 一 貫 性, 以 達 成 未 來 進 入 現 在 的 自 我 實 現 的 過 程 決 策 者 面 對 實 際 問 題, 需 要 實 質 的 解 決 方 法 然 而 面 對 不 確 定 性 與 不 穩 定 性 越 來 越 高 的 環 境, 就 需 要 站 在 管 理 日 益 複 雜 的 21 世 紀 生 活 的 前 沿, 以 現 實 為 基 礎, 未 來 為 思 考 導 向, 掌 握 趨 勢 脈 動, 發 展 未 來 情 節 與 願 景 ; 擬 定 可 抉 擇 的 未 來 策 略, 提 升 策 略 規 劃 的 品 質 ; 採 取 創 造 性 與 協 調 性 的 行 動, 達 成 未 來 願 景 決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叁 臨 時 動 議 ( 無 ) 肆 散 會 (16:00) 132
13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兩 岸 學 術 合 作 專 案 小 組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99 年 4 月 19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地 點.. 淡 水 校 園 驚 聲 大 樓 T306 室 主 席.. 戴 召 集 人 萬 欽 紀 錄.. 郭 淑 敏 徐 宏 忠 出 席.. 崔 委 員 成 宗 王 委 員 文 竹 張 委 員 德 文 繆 委 員 震 宇 張 委 員 寶 光 ( 請 假 ) 游 委 員 錫 熙 張 委 員 五 岳 ( 請 假 ) 謝 委 員 朝 鐘 黃 委 員 煌 文 ( 請 假 ) 周 委 員 志 偉 ( 請 假 ) 執 行 秘 書 : 李 主 任 佩 華 ( 請 假 ) 列 席 : 葉 思 德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本 小 組 自 上 次 會 議 (98 年 11 月 24 日 ) 迄 今, 接 待 大 陸 蒞 校 訪 問 學 者, 及 辦 理 兩 岸 交 流 相 關 業 務 如 下 : ( 一 )98 年 12 月 8 日, 溫 州 大 學 蔡 袁 強 校 長 一 行 4 人 由 永 壽 基 金 會 何 小 姐 陪 同 蒞 校 交 流 訪 問 ( 二 )98 年 12 月 8~13 日, 山 東 大 學 樊 麗 明 副 校 長 一 行 5 人 訪 台 由 本 校 邀 請 及 接 待, 住 宿 會 文 館, 並 於 12 月 10 日 正 式 訪 問 本 校 ( 三 )98 年 12 月 15 日, 復 旦 大 學 許 征 副 校 長 一 行 12 人 蒞 校 訪 問 並 與 本 校 相 關 行 政 後 勤 單 位 人 員 座 談 ( 四 )98 年 12 月 17 日,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周 建 設 副 校 長 等 一 行 8 人 蒞 校 訪 問 ( 五 )98 年 12 月 24 日, 大 陸 重 慶 市 教 育 人 士 參 訪 團 重 慶 市 委 教 育 工 委 鄧 卓 明 副 書 記 等 一 行 15 人 蒞 校 訪 問 ( 六 )99 年 1 月 12 日, 中 國 傳 媒 大 學 廣 告 學 院 張 樹 庭 副 院 長 等 一 行 11 人 蒞 校 訪 問 ( 七 )99 年 1 月 12 日, 浙 江 新 通 國 際 留 學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教 育 資 源 考 察 團 麻 雅 煒 總 裁 一 行 4 人 由 太 平 洋 文 化 基 金 會 吳 建 國 副 執 行 長 陪 同 蒞 校 訪 問 ( 八 )99 年 1 月 19 日,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學 航 空 宇 航 學 院 師 生 訪 問 團 由 孫 占 久 黨 委 副 書 記 率 領 一 行 共 22 人 蒞 校 訪 問, 並 與 本 校 航 太 系 師 生 進 行 交 流 ( 九 )99 年 1 月 22 日, 澳 門 大 學 校 友 會 訪 台 團 一 行 32 人 由 彭 執 中 教 務 長 率 領 蒞 校 訪 問 ( 十 )99 年 1 月 28 日, 上 海 高 校 後 勤 服 務 中 心 辦 公 室 王 秀 蓮 主 任 等 一 行 11 人 蒞 校 交 流 訪 問 ( 十 一 )99 年 3 月 29 日, 廈 門 大 學 朱 崇 實 校 長 等 一 行 5 人 蒞 校 交 流 訪 問, 並 由 張 校 長 設 宴 接 待 ( 十 二 ) 本 校 派 遣 赴 大 陸 參 加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生 交 流 營 隊 活 動 計 有 : 1. 吉 林 大 學 於 98 年 12 月 19 日 至 26 日 舉 辦 第 八 屆 北 國 風 情 冬 令 營, 由 資 訊 系 許 輝 煌 老 師 帶 領 大 陸 所 程 文 政 等 9 生 前 往 參 加 2. 東 北 林 業 大 學 於 98 年 12 月 22 日 至 29 日 舉 辦 第 2 屆 冰 雪 之 情 冬 令 營, 本 校 計 有 國 貿 系 葉 冠 伶 等 4 生 前 往 參 加 以 上 2 團 均 順 利 完 成 出 團, 並 平 安 返 校 ( 十 三 ) 本 校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赴 大 陸 姊 妹 校 交 換 學 生 甄 選 結 果 已 公 告, 計 有 中 文 所 甘 湘 茹 等 19 位 錄 取, 將 分 別 前 往 復 旦 吉 林 廈 門 山 東 南 開 大 學 等 5 校 交 流 研 習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行 :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兩 岸 小 組 會 議 通 過 赴 大 陸 出 席 學 術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之 補 助 案, 計 有 電 機 系 丘 建 青 教 授 等 5 件, 及 學 院 舉 辦 研 討 會 申 請 補 助 案 計 4 件, 以 上 已 核 銷 金 額 計 :30 萬 3,078 元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航 太 系 擬 舉 辦 第 七 屆 海 峽 兩 岸 航 空 太 空 學 術 研 討 會, 申 請 本 小 組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 航 太 系 提 ) 一 第 一 屆 海 峽 兩 岸 航 空 太 空 學 術 研 討 會 於 84 年 12 月 在 本 校 舉 辦, 增 進 了 兩 岸 航 空 太 空 學 術 方 面 的 交 流 與 合 作 ; 第 二 屆 於 87 年 由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學 主 辦 ; 第 三 屆 於 90 年 再 次 由 本 校 主 辦 ; 第 四 屆 於 93 年 由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學 與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主 辦 ; 第 五 屆 再 度 輪 由 本 校 主 辦 ; 第 六 屆 海 峽 兩 岸 航 空 太 空 學 術 研 討 會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及 西 安 交 通 大 學 ( 西 安 ) 共 同 主 辦 二 本 次 研 討 會 訂 於 今 (99) 年 11 月 15~21 日 假 本 校 淡 水 校 園 舉 辦 預 計 有 兩 岸 學 者 專 家 20 餘 位 於 會 中 發 表 論 文 50 餘 篇, 期 間 並 安 排 各 項 參 訪 活 動 三 本 次 會 議 經 費 預 算 計 新 台 幣 66 萬 5,000 元, 擬 申 請 本 小 組 補 助 30 萬 元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1 決 議 : 工 學 院 原 先 同 意 本 年 度 之 申 請 額 度 20 萬 元, 支 持 航 太 系 會 議, 故 補 助 新 台 幣 16 萬 元 提 案 二 土 木 系 擬 舉 辦 2011 年 海 峽 兩 岸 土 木 工 程 學 術 研 討 會, 申 請 本 小 組 補 助, 提 請 討 論 ( 土 木 系 提 ) 一 土 木 系 於 2005 年 與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土 木 學 院 舉 辦 2005 年 兩 岸 鐵 道 工 程 技 術 與 營 運 管 理 研 討 會, 133
13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建 立 了 兩 校 合 作 的 良 好 開 始 其 後 土 木 系 風 工 程 領 域 老 師 已 陸 續 與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進 行 多 次 實 質 的 風 工 程 學 術 合 作, 兩 系 研 究 合 作 模 式 已 漸 成 熟 二 2009 年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舉 辦 汶 川 地 震 一 週 年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邀 請 本 校 協 辦, 並 邀 土 木 系 教 授 代 表 回 訪 該 校 三 本 次 研 討 會 訂 於 2011 年 3 月 11~12 日 (99 學 年 度 )15~21 日 假 本 校 淡 水 校 園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舉 辦 研 討 會 期 間 正 值 本 校 土 木 系 創 系 50 週 年 及 本 校 創 校 60 週 年 之 際 本 次 將 針 對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的 土 木 工 程 建 設 發 展 與 工 程 教 育, 邀 請 兩 岸 學 者 專 家 約 120 位 於 會 中 發 表 論 文 約 50 篇 四 本 次 會 議 預 算 為 新 台 幣 60 萬 元, 擬 申 請 本 小 組 補 助 20 萬 元, 餘 款 該 系 自 籌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如 附 件 2 決 議 : 通 過, 補 助 新 台 幣 6 萬 元 提 案 三 資 訊 系 擬 與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及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簽 訂 展 開 學 生 共 同 學 習 實 施 辦 法, 提 請 討 論 ( 資 訊 系 提 ) 一 本 協 議 實 施 辦 法 ( 草 案 ) 業 經 98 年 12 月 24 日 資 訊 系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二 協 議 書 草 案 正 簡 體 版 及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及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簡 介 資 料 均 如 附 件 3 ( 請 依 規 定, 於 簽 約 前 2 個 月, 報 教 育 部 核 准 後 簽 訂 ) 提 案 四 統 計 系 擬 與 廈 門 大 學 計 劃 統 計 系 簽 訂 教 育 及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書, 提 請 討 論 ( 統 計 系 提 ) 一 統 計 系 於 本 小 組 前 次 會 議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 提 案 與 雲 南 大 學 統 計 系 簽 訂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並 經 本 小 組 決 議 通 過 本 次 統 計 系 擬 再 與 廈 門 大 學 計 劃 統 計 系 簽 訂 教 育 及 學 術 交 流 協 議 二 本 協 議 書 草 案 業 經 統 計 系 系 務 會 議 ( ) 及 管 理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99.1.7) 通 過 協 議 書 草 案 正 簡 體 版 及 廈 門 大 學 廈 門 大 學 經 濟 學 院 計 劃 統 計 系 簡 介 資 料 均 如 附 件 4 ( 請 依 規 定, 於 簽 約 前 2 個 月, 報 教 育 部 核 准 後 簽 訂 ) 提 案 五 本 校 擬 與 四 川 大 學 簽 訂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學 生 交 流 專 案 協 議 追 認 案, 提 請 討 論 ( 國 交 處 提 ) 一 四 川 大 學 為 大 陸 985 工 程 及 211 工 程 重 點 高 校, 素 享 盛 名, 在 學 術 界 均 具 有 舉 足 輕 重 之 地 位 該 校 於 今 (99) 年 1 月 來 函, 邀 本 校 共 同 主 辦 今 年 5 月 在 台 北 舉 行 之 川 台 高 校 校 長 論 壇 區 域 經 濟 發 展 與 高 校 社 會 責 任, 並 表 達 與 本 校 進 一 步 簽 訂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之 意 願 二 由 於 報 教 育 部 核 備 約 文 時 間 須 至 少 簽 約 前 兩 個 月, 因 此 本 案 乃 先 於 3 月 底 進 行 簽 請 報 部 作 業, 並 於 獲 教 育 部 回 函 同 意 三 擬 簽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學 生 交 流 專 案 協 議 書 正 簡 體 版 草 案 及 該 校 簡 介 均 如 附 件 5 ) 提 案 六 本 校 擬 與 澳 門 大 學 簽 訂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學 生 交 流 專 案 協 議 案, 提 請 討 論 ( 國 交 處 提 ) 一 澳 門 大 學 在 國 際 學 術 界 素 享 盛 名, 具 有 舉 足 輕 重 之 地 位, 為 國 際 名 校 98 年 12 月 20 日, 本 校 張 校 長 與 戴 國 際 副 校 長 赴 該 校 參 加 兩 岸 大 學 高 峰 會, 並 與 該 校 洽 談 簽 訂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及 學 生 交 流 專 案 協 議 相 關 事 宜 二 擬 簽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學 生 交 流 專 案 協 議 書 正 簡 體 版 草 案 及 該 校 簡 介 均 如 附 件 6 提 案 七 本 校 擬 與 廣 州 大 學 簽 訂 學 生 交 流 專 案 協 議 案, 提 請 討 論 ( 國 交 處 提 ) 一 本 校 與 廣 州 大 學 已 於 97 年 12 月 17 日 簽 訂 兩 校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該 校 校 務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擬 於 4 月 26 日 來 訪 本 校, 並 商 加 強 兩 校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事 宜 二 為 增 進 兩 校 交 流, 擬 簽 學 生 交 流 專 案 協 議 書, 正 簡 體 版 草 案 及 該 校 簡 介 均 如 附 件 7 參 臨 時 動 議 提 案 會 計 系 簽 請 准 予 保 留 2010 年 第 14 屆 兩 岸 會 計 與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補 助 款 案, 提 請 討 論 ( 國 交 處 提 ) 一 本 案 經 本 小 組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通 過 補 助 新 台 幣 10 萬 元 二 因 大 陸 合 作 高 校 異 動, 至 本 研 討 會 將 延 至 2011 年, 會 計 系 因 此 簽 請 准 予 保 留 本 項 補 助 款 ( 管 會 字 第 號 ) 134
13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決 議 : 一 如 本 學 年 度 結 束 時, 國 交 會 及 兩 岸 小 組 之 年 度 預 算 (PTRX15 學 術 交 流 費 ) 仍 有 節 餘, 且 符 合 會 計 作 業 規 定, 則 准 予 辦 理 保 留 二 爾 後 類 似 情 形, 獲 補 助 單 位 以 提 出 一 次 為 限 肆 主 席 結 論 或 主 席 指 示 事 項 ( 無 ) 伍 散 會 (13:30) 135
13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時 間 :98 年 12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中 午 12 時 1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席 : 陳 主 任 委 員 幹 男 出 席 : 詳 簽 到 單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補 登 ) 紀 錄 : 鄭 月 琴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在 通 識 課 程 裡, 有 幾 位 老 師 反 應, 花 很 多 時 間 心 血 準 備 授 課 內 容, 結 果 得 到 的 教 學 評 鑑 不 如 預 期, 甚 至 得 寫 報 告 說 明 所 以 我 們 要 了 解 這 些 老 師 們 的 心 聲, 特 別 是 一 些 特 殊 的 課 程, 可 能 再 請 陳 主 任, 收 集 一 些 意 見, 再 開 會 討 論 ( 二 ) 至 於 其 他 課 程, 也 希 望 大 家 能 充 分 的 尊 重 教 育 的 理 念, 教 育 部 現 在 對 於 通 識 課 程 越 來 越 重 視, 但 是 通 識 課 程 在 大 學 通 常 都 比 較 不 被 重 視, 都 被 當 成 營 養 學 分 對 學 生 專 業 的 訓 練 之 外, 應 該 要 有 人 文 倫 理 訓 練, 我 們 過 去 比 較 不 重 視, 所 以 學 生 的 生 活 規 劃 往 往 只 注 重 專 業 今 天 會 議 結 束 後, 我 們 會 請 林 從 一 教 授 做 專 題 演 講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通 過 推 薦 徐 佐 銘 老 師 及 鄭 惟 厚 老 師 為 本 校 傑 出 通 識 教 師 代 表, 經 提 報 校 長 核 定 鄭 惟 厚 老 師 代 表 本 校 參 加 教 育 部 98 年 度 全 國 傑 出 通 識 教 育 教 師 獎 之 遴 選 三 專 題 報 告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規 劃 與 展 望 - 陳 執 行 秘 書 國 華 ( 略 )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98 學 年 度 學 院 核 心 課 程 社 會 分 析 學 門 課 程 名 稱 心 理 健 康 諮 詢 與 管 理 誤 植 案, 提 請 追 認 ( 社 會 分 析 學 門 提 ) 一 98 年 5 月 提 報 校 課 程 會 議 及 教 務 會 議 之 表 格 內 課 程 名 稱 誤 植 為 心 理 健 康 與 諮 詢 管 理 二 發 現 誤 植 情 況 後 提 報, 經 教 務 長 批 示 需 依 程 序 提 會 追 認 決 議 : 通 過 追 認 提 案 二 :98 學 年 度 學 院 核 心 課 程 藝 術 欣 賞 與 創 作 學 門 課 程 名 稱 誤 植 案, 提 請 追 認 ( 藝 術 欣 賞 與 創 作 學 門 提 ) 原 提 報 98 學 年 度 學 院 核 心 課 程 藝 術 欣 賞 與 創 作 學 門 課 程 名 稱 提 報 資 料, 因 繕 打 作 業 誤 植 錯 漏 課 程 如 下 : 正 確 課 程 名 稱 誤 植 課 程 名 稱 中 國 書 畫 的 傳 統 與 鑑 賞 中 國 繪 畫 的 傳 統 與 鑑 賞 造 形 藝 術 中 的 基 礎 素 描 技 法 造 形 藝 術 中 的 基 礎 素 描 數 位 影 音 藝 術 數 位 影 音 概 論 決 議 : 通 過 追 認 參 臨 時 動 議 動 議 : 鼓 勵 老 師 申 請 教 育 部 優 質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計 畫, 比 照 申 請 國 科 會 案 奬 勵 方 式 ( 陳 杏 枝 委 員 提 ) 陳 主 任 國 華 補 充 : 教 育 部 有 一 個 優 質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計 畫, 每 年 申 請 一 次 決 議 : 陳 杏 枝 委 員 整 理 相 關 資 料 作 成 提 案, 提 下 次 會 議 討 論 肆 散 會 (13:25) 136
13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通 識 教 育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4 月 22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1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I301 主 席 : 陳 主 任 委 員 幹 男 紀 錄 : 鄭 月 琴 出 席 : 詳 簽 到 單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98 學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改 革 調 整, 在 推 動 上 算 是 順 利 的, 在 去 年 改 革 的 時 候, 整 個 架 構 改 變, 大 家 在 調 整 中 慢 慢 進 入 狀 況 ; 在 執 行 的 過 程 中, 難 免 會 有 一 些 不 同 的 意 見 問 題 產 生 在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的 小 組 會 議 中, 提 到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在 評 鑑 中 佔 有 相 當 重 要 的 分 量, 所 以 希 望 借 重 各 位 的 智 慧 來 使 本 校 的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更 趨 完 整 二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通 過 核 心 課 程 社 會 分 析 學 門 課 程 名 稱 心 理 健 康 諮 詢 與 管 理 藝 術 欣 賞 與 創 作 學 門 課 程 名 稱 中 國 書 畫 的 傳 統 與 鑑 賞 造 形 藝 術 中 的 基 礎 素 描 技 法 暨 數 位 影 音 藝 術 誤 植 追 認 案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大 學 部 進 學 班 擬 不 承 認 為 畢 業 學 分 數 之 核 心 課 程 科 目 案, 提 請 追 認 ( 管 理 學 院 提 ) 一 因 應 本 校 自 98 學 年 度 起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改 革, 各 系 提 報 不 承 認 為 畢 業 學 分 數 之 核 心 課 程 科 目 如 下 : 學 系 不 承 認 科 目 企 管 系 會 計 系 資 管 系 經 濟 學 概 論 運 管 系 決 策 系 統 計 系 經 學 概 論 經 濟 未 來 公 行 系 經 濟 學 概 論 心 理 學 導 論 休 閒 社 會 與 消 費 文 化 政 治 學 概 論 社 會 學 導 論 人 權 與 社 會 正 義 憲 法 與 人 權 民 主 政 治 法 學 概 論 非 營 利 組 織 二 本 案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三 本 案 業 經 管 理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追 認 提 案 二 : 文 學 院 歷 史 系 大 學 部 擬 不 承 認 為 畢 業 學 分 數 之 核 心 課 程 科 目 案, 提 請 追 認 ( 文 學 院 提 ) 一 歷 史 與 文 化 學 門 皆 為 初 階 入 門 課 程, 主 要 供 外 系 學 生 選 修, 此 學 門 所 有 課 程 歷 史 系 學 生 皆 不 承 認 為 畢 業 學 分 二 不 承 認 科 目 : 台 灣 開 發 史 台 灣 歷 史 與 古 蹟 探 索 台 灣 歷 史 采 風 與 踏 查 台 灣 科 技 發 展 史 台 灣 社 會 文 化 史 台 灣 涉 外 關 係 史 中 國 文 化 史 中 國 科 技 與 文 化 中 國 歷 史 文 物 賞 析 現 代 台 灣 出 版 與 欣 賞 歐 洲 文 化 史 日 本 社 會 文 化 史 中 國 歷 史 與 人 物 - 通 論 中 國 歷 史 與 人 物 - 類 型 篇 近 代 史 事 叢 談 西 洋 歷 史 與 人 物 三 本 案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四 本 案 業 經 文 學 院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通 過 追 認 提 案 三 :99 學 年 度 起 校 共 通 課 程 擬 新 增 地 方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單 學 期 2 學 分, 上 下 學 期 各 開 1 班, 提 請 討 論 (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提 ) 一 檢 附 新 增 課 程 教 學 大 綱 暨 外 審 審 查 表 ( 詳 附 件 1) 二 99 學 年 度 擬 開 課 表, 上 學 期 14 學 分, 下 學 期 10 學 分, 共 計 24 學 分 ( 詳 附 件 2) 三 本 案 業 經 98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院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第 3 次 會 議 通 過 參 臨 時 動 議 提 案 : 修 訂 淡 江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施 行 規 則 ( 高 副 主 任 委 員 熏 芳 提 ) 137
13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現 行 實 施 規 則 中 實 施 方 式 說 明 不 足 各 學 門 課 程 如 何 設 計 如 何 選 課 如 何 執 行 等 要 有 完 整 的 敘 述, 建 議 應 該 將 課 程 內 容 學 分 課 程 實 施 等 相 關 規 定 集 結 在 一 起, 提 供 更 清 楚 的 引 導 說 明, 方 便 老 師 瞭 解 課 程, 也 方 便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二 大 一 新 生 的 學 習 輔 導 很 重 要, 希 望 協 助 大 學 生 了 解 修 課 的 規 定 與 價 值, 以 促 進 其 自 主 學 習 三 學 習 與 發 展 學 門 目 前 只 開 一 門 大 學 學 習, 必 修 2 學 分, 並 不 符 合 核 心 學 門 設 立 原 則, 建 議 除 大 一 必 修 課 外, 增 加 針 對 學 生 不 同 需 求 的 選 修 課 程, 讓 課 程 多 元 化, 以 協 助 學 生 多 元 發 展 四 目 前 各 學 院 選 修 學 門 的 規 範, 也 未 列 入 施 行 規 則 中, 以 致 部 份 學 院 所 選 之 學 門 課 程 並 未 發 揮 通 識 教 育 的 功 能, 建 議 也 應 將 原 則 併 列 入 陳 執 行 秘 書 國 華 補 充 : 一 施 行 規 則 屬 正 式 法 規, 另 編 印 手 冊 使 用 學 生 易 了 解 的 語 言 呈 現, 使 其 很 容 易 知 道 開 課 的 目 標 如 何 選 課 及 有 那 些 課 程 二 將 修 改 施 行 規 則, 增 列 學 門 召 集 人 會 議, 商 討 明 確 可 行 的 院 選 修 課 程 規 則, 也 兼 顧 學 門 內 專 任 教 師 開 課 林 震 安 委 員 補 充 : 一 思 考 如 何 讓 學 生 受 到 良 好 的 通 識 教 育 二 應 該 維 持 每 一 個 學 門 老 師 開 的 課 都 能 開 出 來 決 議 : 請 執 行 秘 書 儘 速 研 擬 修 正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實 施 規 則 方 案, 並 將 資 料 送 請 各 位 委 員 提 供 意 見, 俾 提 本 學 年 度 教 務 會 議 肆 散 會 (13:30) 138
14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遠 距 教 學 推 展 委 員 會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3 月 9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10 分 地 點 : 淡 水 校 園 覺 生 綜 合 大 樓 I301 室 主 席 : 陳 主 任 委 員 幹 男 紀 錄 : 黃 鳳 娥 出 席 : 徐 副 主 任 委 員 新 逸 葛 委 員 煥 昭 何 委 員 俐 安 黃 委 員 鴻 珠 郭 委 員 經 華 施 委 員 國 肱 黃 委 員 明 達 徐 委 員 煥 智 林 委 員 江 峰 林 委 員 怡 弟 李 委 員 世 忠 洪 委 員 英 正 時 委 員 序 時 陳 執 行 秘 書 慶 帆 列 席 :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許 組 長 秀 凰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徐 研 究 助 理 瑋 禧 季 研 究 助 理 振 忠 潘 研 究 助 理 素 滿 趙 倩 筠 小 姐 蔡 佩 雯 小 姐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出 席 本 次 會 議, 也 謝 謝 委 員 們 對 本 校 網 路 校 園 的 發 展 提 供 許 多 寶 貴 的 意 見, 使 得 本 校 網 路 校 園 得 以 順 利 推 展, 有 關 增 設 網 路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案, 宜 思 考 訂 定 回 饋 或 獎 勵 機 制 增 加 誘 因 增 強 數 位 教 學 設 備 提 供 充 足 之 教 學 資 源, 以 鼓 勵 並 提 高 教 師 參 與 數 位 教 學 之 意 願 因 應 少 子 化 和 國 立 大 學 增 加 招 生 名 額 的 雙 重 壓 力 下, 本 校 對 於 研 究 所 招 生 報 名 以 及 大 學 部 報 到 率 逐 年 下 降 之 趨 勢, 各 私 立 大 學 遲 早 將 會 面 臨 招 生 危 機, 因 此 需 要 未 雨 綢 繆 數 位 遠 距 教 學 是 本 校 資 訊 化 的 教 育 理 念 之 一, 網 路 校 園 也 是 本 校 四 大 校 園 之 ㄧ, 本 校 確 已 有 規 模, 並 具 備 發 展 優 勢, 本 委 員 會 實 有 責 任 協 助 推 廣, 提 供 具 體 建 議 給 各 學 院 院 長 和 老 師, 充 份 了 解 現 況 並 凝 聚 共 識, 以 鼓 勵 系 所 老 師 積 極 參 與 二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 陳 執 行 秘 書 慶 帆 報 告 ) ( 一 ) 增 設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1.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執 行 情 形 除 向 校 長 提 出 報 告 外, 並 於 98 年 12 月 18 日 舉 辦 之 專 案 會 議 中 向 兩 位 副 校 長 報 告 專 班 執 行 情 形, 會 中 與 文 學 院 保 險 系 財 金 系 研 擬 增 設 專 班 之 可 行 性 ; 會 議 初 步 結 論 為 : (1) 擬 與 文 學 院 邱 院 長 炯 友 商 討 開 設 數 位 內 容 專 班 之 需 求 (2) 擬 與 成 教 部 施 國 肱 主 任 商 討 開 設 華 語 文 專 班 之 需 求 (3) 持 續 與 商 學 院 院 長 商 討 開 設 專 班 之 可 行 性 (4) 建 議 學 校 將 專 班 利 潤 之 50% 回 饋 院 或 系 所, 以 提 升 開 設 專 班 之 誘 因 2. 專 案 會 議 紀 錄 陳 核 後 校 長 批 示 : 本 案 緩 議, 重 新 檢 討 網 路 校 園 發 展 方 向 3. 本 組 已 分 別 與 產 經 系 資 管 系 及 文 學 院, 進 行 網 碩 班 開 班 評 估 簡 報 說 明, 目 前 回 應 較 可 行 的 為 文 學 院, 規 劃 的 方 向 大 約 由 文 學 院 統 籌, 資 圖 系 主 導, 同 時, 目 前 資 圖 系 已 先 提 出 三 門 課 程 申 請 改 遠 距 課 程 ( 二 )97 學 年 度 辦 理 首 次 開 課 與 續 開 課 程 之 教 材 製 作 補 助 申 請 案 執 行 情 形 : 1.97 學 年 度 申 請 首 次 開 課 遠 距 課 程 教 材 製 作 補 助 申 請 案 共 4 件, 其 中 1 件 因 未 能 完 成 教 材 製 作 已 撤 銷 申 請, 另 3 件 於 12 月 召 開 之 第 3 次 審 查 會 議 已 驗 收 完 畢, 核 定 總 補 助 金 額 為 11 萬 6,000 元, 含 教 師 編 撰 費 5 萬 8,000 元 教 材 製 作 助 理 工 讀 費 5 萬 8,000 元 2.97 學 年 度 申 請 續 開 課 程 遠 距 課 程 教 材 製 作 補 助 申 請 案 共 4 件, 其 中 1 件 因 未 能 完 成 教 材 製 作 已 撤 銷 申 請, 另 3 件 於 12 月 召 開 之 第 3 次 審 查 會 議 已 驗 收 完 畢, 核 定 教 師 編 撰 費 總 金 額 為 2 萬 4,000 元 ( 三 )97 學 年 度 辦 理 優 良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獎 勵 評 選 活 動 執 行 情 形 : 97 學 年 度 優 良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獎 勵 評 選 活 動 因 報 名 件 數 不 足 ( 共 2 件 ), 故 未 舉 辦 評 選 ( 四 )Moodle 遠 距 教 學 系 統 建 置 與 推 廣 情 形 : 1. 建 置 情 形 : 本 校 本 學 期 推 動 Moodle 遠 距 課 程 教 學 平 台, 目 前 平 台 硬 體 已 建 置 網 頁 主 機 2 台, 資 料 庫 2 台, 使 用 者 帳 號 伺 服 器 1 台, 課 程 資 料 伺 服 器 1 台 平 台 已 完 成 全 校 師 生 帳 號 的 匯 入, 建 立 全 校 學 生 及 教 職 員 帳 號 計 3 萬 0,244 個 帳 號 目 前 已 開 設 課 程 70 門, 並 逐 步 轉 移 webct 舊 課 程, 平 台 使 用 負 載 良 好 2. 推 廣 情 形 : 已 開 設 2 場 平 台 操 作 工 作 坊, 並 開 發 操 作 手 冊 置 於 平 台 首 頁 本 學 期 擬 製 作 推 廣 短 片 及 宣 傳 DM 發 送 全 校 教 師 信 箱, 並 持 續 開 辦 工 作 坊 以 協 助 教 師 與 助 教 順 利 移 轉 課 程 教 材 與 開 課 ( 五 ) 重 建 V201 語 練 教 室 工 程 : 1. 已 於 98 學 年 度 寒 假 竣 工, 並 於 第 2 學 期 正 式 啟 用, 並 於 99 年 2 月 23 日 辦 理 V201 語 練 教 室 使 用 說 明 會 之 教 育 訓 練 該 語 練 教 室 規 劃 為 學 生 端 有 電 腦 之 數 位 式 語 言 學 習 教 室 兼 具 遠 距 教 學 功 能 139
14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2.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於 語 練 教 室 (L106) 試 行 VIVO 數 位 語 言 學 習 系 統, 第 2 學 期 繼 續 試 行 並 於 99 年 2 月 23 日 辦 理 106 語 練 教 室 使 用 說 明 會 之 教 育 訓 練, 預 計 第 2 學 期 進 行 評 估 並 衡 量 後 續 租 賃 與 否 及 預 算 編 列 事 宜 3. 將 逐 年 編 列 校 內 年 度 預 算 ( 語 練 教 室 重 建 或 軟 體 租 賃 用 ), 以 陸 續 整 合 語 練 系 統 ( 六 ) 教 育 部 大 專 院 校 數 位 學 習 推 廣 與 數 位 學 習 跨 校 合 作 計 畫 ( 北 區 ) 計 畫 : 1.12 月 18 日 辦 理 教 育 部 大 專 院 校 數 位 學 習 推 廣 與 數 位 學 習 跨 校 合 作 計 劃 ( 北 區 ) 跨 校 合 作 會 議, 本 校 與 真 理 聖 約 翰 大 學 共 同 簽 署 數 位 學 習 跨 校 學 程 合 作 同 意 書, 開 啟 協 作 分 享 成 長 飛 躍 之 校 際 數 位 學 習 新 願 景, 由 本 校 張 家 宜 校 長 主 持,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徐 新 逸 主 任 作 專 案 計 畫 簡 介 及 各 方 案 工 作 說 明, 會 中 針 對 跨 校 合 作 相 關 議 題 充 份 討 論 並 達 成 共 識 圓 滿 落 幕 2.1 月 20 至 22 日 辦 理 數 位 學 習 導 入 工 作 坊 第 一 梯 次 研 習 活 動, 邀 請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管 理 與 資 訊 學 系 楊 家 興 教 授 講 授 數 位 學 習 概 論 及 數 位 學 習 品 質 提 升 資 策 會 數 位 教 育 研 究 所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李 鎮 宇 副 組 長 講 授 數 位 校 園 面 面 觀 資 策 會 創 新 應 用 服 務 研 究 所 服 務 實 證 中 心 蔡 德 祿 副 組 長 及 旭 聯 科 技 黃 玉 瑾 資 深 產 品 經 理 講 授 數 位 校 園 大 未 來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研 究 處 處 長 黃 慈 教 授 講 授 數 位 教 學 設 計 與 課 程 經 營 概 論, 以 及 本 校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李 世 忠 教 授 講 授 認 證 上 路 領 航 員, 除 介 紹 數 位 學 習 的 基 本 概 念 外, 並 針 對 平 台 工 具 教 學 設 計 與 課 程 經 營 等 進 行 廣 泛 說 明, 開 放 報 名 後 各 校 反 應 熱 烈 報 名 踴 躍 共 101 人 報 名, 經 審 核 後 接 受 36 所 北 區 大 專 校 院 之 教 師 助 教 及 行 政 人 員 80 人 參 與, 為 數 位 學 習 推 廣 及 數 位 學 習 技 能 之 提 升 共 同 努 力 3.2 月 9 日 針 對 世 新 大 學 提 供 數 位 學 習 輔 導 訪 視 服 務, 邀 請 教 科 系 李 世 忠 教 授 擔 任 輔 導 委 員, 進 行 到 校 訪 視 輔 導, 當 天 世 新 大 學 有 傳 管 系 蘇 建 州 教 授 及 資 傳 系 余 顯 強 教 授 林 頌 堅 教 授 蔡 順 慈 教 授 等 共 17 位 教 師 與 行 政 人 員 參 加 輔 導 主 題 為 針 對 該 校 今 年 2 月 要 送 教 育 部 課 程 認 證 的 三 個 科 目, 進 行 自 評 表 寫 作 輔 導 4.3 月 10 日 至 12 日 將 舉 辦 第 二 梯 次 數 位 學 習 導 入 工 作 坊 實 務 篇 研 習 活 動, 邀 請 多 位 具 豐 富 數 位 學 習 經 營 之 專 業 師 資 講 座, 從 實 務 觀 點 切 入, 協 助 教 師 們 提 升 科 技 運 用 能 力, 運 用 網 路 科 技 進 行 教 學, 創 造 更 具 趣 味 的 教 學 環 境, 拉 近 您 與 數 位 原 生 代 學 生 的 距 離, 已 於 2 月 22 日 截 止 報 名, 報 名 人 數 達 52 人 5.3 月 25 至 27 日 將 舉 辦 第 三 梯 次 教 師 數 位 學 習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工 作 坊 共 六 場 研 習, 進 行 數 位 學 習 相 關 概 念 之 實 際 操 作 與 演 練, 主 題 分 別 為 數 位 學 習 與 數 位 教 學 設 計 概 論 智 慧 財 產 權 線 上 教 學 導 論 數 位 學 習 課 程 經 營 設 計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原 則 學 習 平 台 功 能 介 紹 與 操 作, 目 前 報 名 中 6. 跨 校 學 程 規 劃 事 宜 : 已 分 別 約 訪 三 校 課 務 組 長, 草 擬 選 課 辦 法 及 跨 校 學 程 機 制, 預 計 本 月 月 底 左 右 召 開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同 時 淡 江 負 責 的 華 語 文 數 位 學 程, 已 協 調 由 中 文 系 提 出, 並 預 計 於 3 月 9 日, 提 報 系 務 會 議, 之 後 再 提 請 遠 推 會 追 認 7. 種 子 教 師 甄 選 報 名 目 前 累 計 有 15 所 學 校, 共 23 人 報 名, 報 名 截 止 日 為 3 月 15 日 8. 計 畫 預 定 開 發 的 2 門 教 材 線 上 帶 領 技 巧 與 方 法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與 教 學 策 略 應 用,2009 年 12 月 24 日 召 開 首 次 編 務 會 議, 會 中 進 行 5 項 議 題 : (1) 決 定 外 審 諮 詢 委 員 名 單 ; 並 於 會 後 邀 請 完 成 (2) 針 對 兩 門 教 材 架 構 內 容 進 行 討 論 兩 門 教 材 的 名 稱 定 名 為 : 線 上 帶 領 技 巧 與 方 法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與 教 學 策 略 應 用 (3) 討 論 教 材 編 寫 體 例, 確 認 撰 稿 格 式 (4) 討 論 教 材 編 撰 製 作 進 度 (5) 討 論 教 材 多 媒 體 製 作 與 經 費 分 配 問 題 目 前 教 材 架 構 已 外 審 完 成, 並 撰 寫 10 個 小 時 的 內 容 初 稿 三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及 指 示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如 附 件 6)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提 請 異 動 及 追 認 (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提 )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提 請 異 動 及 追 認 之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共 計 16 門, 含 收 播 他 校 課 程 3 門 國 際 遠 距 課 程 5 門 電 腦 網 路 課 程 8 門, 如 附 件 2 提 案 二 :99 學 年 度 本 校 遠 距 教 學 主 播 課 程 審 議 案, 提 請 討 論 (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提 ) 一 99 學 年 度 各 院 系 申 請 開 設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共 計 63 門 : 國 際 遠 距 6 門 ( 英 文 系 與 早 稻 田 合 作 國 際 遠 距 課 程 4 門 日 文 系 配 合 日 本 東 京 外 國 語 大 學 國 際 遠 距 課 程 2 門 ) 同 步 視 訊 課 程 2 門 ( 未 來 學 學 門 社 會 未 來 上 下 學 期 各 1 門 ) 電 腦 網 路 課 程 55 門 詳 附 件 3) 140
14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99 學 年 度 擬 開 設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審 查 表 ( 學 位 班 主 播 課 程 )( 詳 附 件 3); 電 腦 網 路 課 程 滿 意 度 統 計 表 及 電 腦 網 路 課 程 滿 意 度 調 查 表 ( 詳 附 件 4);99 學 年 度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開 課 資 料 ( 審 查 表 教 學 計 畫 表 切 結 書 ), 如 附 件 5 資 料 現 場 傳 閱 決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提 案 三 :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選 課 人 數 是 否 設 限, 提 請 討 論 (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提 ) 一 依 教 育 部 所 頒 部 之 大 學 遠 距 教 學 實 施 辦 法 ( 詳 附 件 6) 第 6 條 規 定 辦 理, 將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開 授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計 畫 報 教 育 部 備 查 教 育 部 於 99 年 1 月 26 日 回 函 同 意 備 查, 但 有 為 顧 及 學 生 學 習 狀 況 及 教 師 的 授 課 負 荷, 建 議 遠 距 課 程 每 班 學 生 數 不 超 過 50 人, 並 請 學 校 定 期 評 鑑 以 確 保 課 程 成 效 與 品 質 建 議 二 課 務 組 表 示 : 大 學 部 必 修 課 程 以 單 班 開 課, 資 訊 概 論 以 合 班 開 課 為 原 則, 選 課 人 數 皆 達 50 人 以 上, 為 不 影 響 學 生 選 課 權 益, 選 修 課 程 以 開 合 班, 不 設 限 人 數 為 原 則 依 淡 江 大 學 遠 距 課 程 補 助 與 獎 勵 規 則 ( 詳 附 件 7) 第 五 條 遠 距 課 程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原 則, 應 可 確 保 教 學 品 質 決 議 : 增 加 線 上 助 教 名 額 改 善 教 學 及 學 習 品 質 提 案 四 :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數 位 學 習 在 職 專 班 開 設 認 證 課 程 異 動 案, 提 請 追 認 ( 教 育 學 院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提 ) 一 依 教 育 部 98 年 4 月 29 日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申 請 審 核 及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及 教 科 系 98 年 10 月 8 日 育 科 字 第 號 簽 呈 辦 理 ( 附 件 8) 二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數 位 學 習 在 職 專 班 95 學 年 度 通 過 認 證 之 資 訊 應 用 課 程, 因 授 課 教 師 辭 教, 致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停 開, 擬 改 以 96 學 年 度 通 過 認 證 之 多 媒 體 視 訊 編 輯 課 程 替 代 因 考 量 時 效 以 維 學 生 修 課 權 益, 已 簽 准 先 報 教 育 部 核 定, 再 補 校 內 程 序 追 認 三 本 案 業 經 教 科 系 98 年 9 月 10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教 育 學 院 98 年 9 月 30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及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提 案 五 : 淡 江 大 學 遠 距 課 程 補 助 與 獎 勵 規 則 第 五 條 條 文 修 正 案, 提 請 審 議 ( 學 習 與 教 學 中 心 遠 距 教 學 發 展 組 提 ) 一 擬 新 增 第 四 款 同 步 視 訊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每 門 課 可 申 請 一 位 線 上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之 進 行, 每 學 期 每 位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經 費 為 六 千 元 以 協 助 課 程 進 行 二 淡 江 大 學 遠 距 課 程 補 助 與 獎 勵 規 則 ( 詳 附 件 7) 第 五 條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如 下 :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條 遠 距 課 程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原 則 : 一 一 般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每 門 課 程 可 申 請 一 位 線 上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之 進 行, 達 八 十 人 至 一 百 六 十 人 者 可 申 請 二 位 線 上 助 教 達 一 百 六 十 人 至 二 百 四 十 人 者 可 申 請 三 位 線 上 助 教 二 百 四 十 一 人 以 上 者 可 申 請 四 位 線 上 助 教, 每 學 期 每 位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經 費 為 六 千 元 第 五 條 遠 距 課 程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原 則 : 一 一 般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每 門 課 程 可 申 請 一 位 線 上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之 進 行, 達 八 十 人 至 一 百 六 十 人 者 可 申 請 二 位 線 上 助 教 達 一 百 六 十 人 至 二 百 四 十 人 者 可 申 請 三 位 線 上 助 教 二 百 四 十 一 人 以 上 者 可 申 請 四 位 線 上 助 教, 每 學 期 每 位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經 費 為 六 千 元 二 國 際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每 門 課 程 可 申 請 一 位 線 上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之 進 行, 達 八 十 人 至 一 百 六 十 人 者 可 申 請 二 位 線 上 助 二 國 際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每 門 課 程 可 申 請 一 位 線 上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之 進 行, 達 八 十 人 至 一 百 六 十 人 者 可 申 請 二 位 線 上 助 141
14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教 達 一 百 六 十 人 至 二 百 四 十 人 者 可 申 請 三 位 線 上 助 教 二 百 四 十 一 人 以 上 者 可 申 請 四 位 線 上 助 教, 每 學 期 每 位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經 費 為 六 千 元 三 數 位 專 班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每 門 課 程 可 申 請 一 位 線 上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之 進 行, 補 助 經 費 為 每 學 期 二 萬 四 千 元 教 達 一 百 六 十 人 至 二 百 四 十 人 者 可 申 請 三 位 線 上 助 教 二 百 四 十 一 人 以 上 者 可 申 請 四 位 線 上 助 教, 每 學 期 每 位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經 費 為 六 千 元 三 數 位 專 班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每 門 課 程 可 申 請 一 位 線 上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之 進 行, 補 助 經 費 為 每 學 期 二 萬 四 千 元 四 同 步 視 訊 遠 距 教 學 課 程 : 每 門 課 可 申 請 一 位 線 上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之 進 行, 每 學 期 每 位 線 上 助 教 補 助 經 費 為 六 千 元 決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參 臨 時 動 議 ( 無 ) 本 款 新 增 肆 主 席 結 論 謝 謝 各 位 委 員 積 極 參 與 討 論, 本 次 會 議 議 案 得 以 順 利 通 過, 有 關 網 路 校 園 及 數 位 學 習 之 推 展, 請 學 教 中 心 徐 新 逸 主 任 把 握 本 校 行 政 會 議 專 題 報 告 之 機 會, 持 續 宣 導 推 廣 數 位 教 學 設 置 跨 領 域 數 位 學 程 等 發 展, 希 冀 引 發 議 題 討 論, 期 待 全 校 總 動 員 積 極 支 持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伍 散 會 (11:30) 142
14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文 獻 解 構 與 建 構 : 台 灣 的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研 究 ( ) 推 薦 序 在 全 球 化 與 資 訊 化 時 代, 國 家 安 全 這 門 學 科 由 於 範 圍 廣 泛, 相 互 影 響 性 高, 而 顯 現 其 複 雜 性, 其 外 在 與 內 在 影 響 因 素 以 及 決 策 者 不 同 考 量, 又 產 生 不 確 定 性 同 時 又 由 於 國 家 安 全 需 有 前 瞻 思 考, 能 預 測 未 來 從 而 呈 現 其 未 來 性, 此 三 種 特 質 使 得 國 家 安 全 成 為 一 門 需 要 運 用 科 際 整 合 方 法 來 研 究 的 學 科 在 實 際 政 策 層 面 上, 國 家 安 全 研 究 與 未 來 研 究 有 其 相 通 之 處, 前 者 需 考 慮 內 外 部 影 響 因 素, 後 者 也 要 思 考 短 中 與 長 期 變 化 因 素, 兩 者 在 制 定 行 動 計 畫 時, 都 必 須 充 分 考 慮 萬 變 與 不 變 的 因 素, 才 能 建 構 具 有 戰 略 觀 與 未 來 觀 的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與 政 策 事 實 上,2008 年 5 月 20 日 之 後, 台 灣 政 黨 再 度 輪 替, 兩 岸 關 係 出 現 劇 烈 變 化, 大 三 通 的 開 展, 到 多 項 協 議 的 簽 訂, 可 以 從 未 來 學 的 黑 天 鵝 隱 喻 投 射 出 極 不 可 能 發 生 的 重 大 事 件, 已 經 悄 然 出 現 在 兩 岸 情 勢 上 兩 岸 關 係 雖 然 進 展 迅 速, 我 們 必 須 運 用 知 識 與 智 慧 探 索 兩 岸 確 定 的 未 知, 與 發 現 兩 岸 不 確 定 的 未 知, 才 能 預 見 未 來 台 灣 的 國 家 安 全 態 勢 淡 江 大 學 從 2010 年 就 邁 入 一 甲 子 的 發 展, 面 對 上 述 的 確 定 與 不 確 定 的 未 知, 我 們 將 推 動 的 國 際 化 資 訊 化 未 來 化 三 化 運 動, 納 入 通 識 課 程, 主 要 考 量 在 這 全 球 化 時 代, 也 是 一 個 知 識 經 濟 與 資 訊 競 爭 的 時 代, 應 該 讓 我 們 的 學 生 除 了 具 備 專 業 知 識 外, 還 都 具 有 高 超 的 資 訊 技 能, 恢 宏 的 國 際 觀 及 遠 大 的 未 來 觀, 個 個 都 是 心 靈 卓 越 的 淡 江 人 本 書 作 者 翁 明 賢 教 授 畢 業 於 本 校 歐 洲 研 究 所, 為 本 校 的 傑 出 校 友, 曾 留 學 德 國 科 隆 大 學 獲 得 政 治 學 博 士, 目 前 為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專 任 副 教 授, 曾 任 該 所 所 長, 並 於 2006 年 至 2008 年 獲 聘 為 國 家 安 全 會 議 諮 詢 委 員 一 職 長 期 從 事 全 球 化 國 關 理 論 與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研 究, 曾 經 著 述 突 圍 : 國 家 安 全 的 新 視 野 全 球 化 時 代 的 國 家 安 全 以 及 相 關 全 球 化 與 安 全 戰 略 文 章 多 篇 本 書 解 構 與 建 構 : 台 灣 的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研 究 ( ) 提 供 讀 者 從 建 構 主 義 的 視 野 來 觀 察 台 灣 的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與 政 策, 透 過 觀 念 主 導 國 家 身 份 國 家 身 份 指 導 國 家 利 益 的 走 向, 進 而 確 立 國 家 安 全 政 策, 以 為 國 家 遵 循 的 方 向 讀 者 可 以 瞭 解 過 去 八 年 來, 台 灣 的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的 產 出 與 運 作, 並 可 提 供 學 術 界 與 目 前 安 全 相 關 研 究 單 位 的 參 考, 故 特 予 推 薦 之 張 建 邦 謹 誌 於 淡 江 大 學 台 北 校 園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十 日 143
14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校 聞 一 2 月 22 日, 化 學 系 邀 請 系 友 黃 振 鐸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Speciated Isotope Dilution Mass Spectrometry (SIDMS) : Overview of New Advances & Applications 二 2 月 23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美 國 西 雅 圖 Division of Public Health Sciences, Fred Hutchinson Cancer Research Center 王 清 雲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Robust Best Linear Estimation for Poisson Regression with Heterosedastic Measurement Error Using Instrumental Variables in Calibration Sample 三 2 月 2 5 日, 經 濟 系 邀 請 新 加 坡 NTU 經 濟 系 副 教 授 Dr.Chang Youngho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East Asian energy supply and demand outlook 四 2 月 25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日 本 奈 良 縣 地 域 振 興 部 文 化 觀 光 局 國 際 觀 光 課 鈴 木 信 隆 先 生 JR 西 日 本 集 團 沈 文 傑 先 生 蒞 校 訪 問, 宣 傳 日 本 奈 良 宣 傳 日 本 平 安 城 遷 都 1300 年 系 列 活 動 五 2 月 26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日 本 玉 川 大 學 八 木 橋 伸 浩 教 授 蒞 校 訪 問 六 2 月 26 日, 亞 洲 所 邀 請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龔 明 鑫 副 院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東 亞 經 濟 七 3 月 1 日, 化 學 系 邀 請 東 海 化 學 系 楊 定 亞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Design and Synthesis of 4-Hydroxycoumarin-based Molecular Switches 八 3 月 1 日, 財 金 系 邀 請 中 原 大 學 企 管 系 高 一 誠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Testing the Predictive Power of the Term Structure without Data Snooping Bias 九 3 月 1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前 勤 業 眾 信 事 務 所 稅 務 部 胡 榮 一 副 總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財 產 移 轉 之 策 略 十 3 月 1 日, 亞 洲 所 邀 請 神 戸 大 學 經 濟 經 營 研 究 所 長 内 厚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日 本 企 業 的 造 物 能 力 十 一 3 月 2 日, 大 傳 系 邀 請 台 灣 視 覺 藝 術 中 心 全 會 華 執 行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展 覽 策 劃 與 經 驗 分 享 十 二 3 月 2 日, 物 理 系 邀 請 南 京 郵 電 大 學 理 學 院 應 用 物 理 系 鞏 龍 龑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Von Neumann entropy, fidelity and localization-delocalization transitions 十 三 3 月 2 日, 水 環 系 邀 請 勢 流 科 技 公 司 技 術 發 展 部 劉 佳 興 資 深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CAE 在 水 資 源 工 程 的 發 展 十 四 3 月 2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EIA 工 程 保 險 協 進 會 吳 川 執 行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工 程 技 術 之 變 遷 與 危 險 管 理 十 五 3 月 2 日, 經 濟 系 邀 請 澳 洲 昆 士 蘭 大 學 國 際 關 係 部 經 理 Shirley Chung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淡 江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與 澳 洲 昆 士 蘭 大 學 雙 學 位 計 畫 十 六 3 月 2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台 北 大 學 會 計 研 究 所 張 瑀 珊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家 數 及 企 業 盈 餘 品 質 十 七 3 月 3 日, 資 傳 系 邀 請 亞 洲 指 楆 數 位 行 銷 顧 問 公 司 黎 榮 章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WOMM 流 行? 還 是 趨 勢? 十 八 3 月 3 日, 航 太 系 邀 請 中 山 大 學 宋 宜 駿 博 士 生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An Introduction to Nanocomposite Materials 十 九 3 月 3 日, 國 際 研 究 學 院 舉 辦 2010 年 台 灣 與 世 界 關 係 研 討 會 會 議 分 為 4 個 場 次, 會 中 發 表 11 篇 論 文 二 十 3 月 3 日, 亞 洲 所 邀 請 香 川 大 學 經 濟 系 神 吉 直 人 講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產 品 研 發 個 案 : 咖 哩 塊 研 發 歷 程 二 一 3 月 4 日, 機 電 系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廖 運 炫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微 細 零 件 加 工 機 與 加 工 技 術 之 研 發 二 二 3 月 4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台 灣 省 會 計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理 事 長 暨 立 法 委 員 羅 淑 蕾 小 姐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大 學 生 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二 三 3 月 4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清 華 大 學 統 計 學 研 究 所 黃 禮 珊 客 座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An ANOVA Framework for Partial Linear Models with Applications to Environmental Health Data 二 四 3 月 4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台 北 市 職 訓 中 心 蘇 婉 容 訓 練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就 業 準 備 與 訓 練 資 源 二 五 3 月 4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世 界 旅 行 社 大 陸 部 朱 大 為 協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陸 客 來 台 對 台 灣 觀 光 業 之 影 響 二 六 3 月 5 日, 資 訊 系 邀 請 北 京 清 華 大 學 程 建 鋼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Study And Practice On Integrated 144
14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Digital Learning Environments 二 七 3 月 5 日, 產 經 系 邀 請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楊 建 成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Ramsey Taxes Meet Price Rigidity 二 八 3 月 5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美 商 安 達 保 險 集 團 資 深 協 理 陳 文 勇 系 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人 身 保 險 輔 助 人 證 照 考 試 二 九 3 月 5 日,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舉 辦 實 習 機 構 座 談 會, 邀 請 華 人 心 理 治 療 發 展 基 金 會 鄭 文 郁 臨 床 心 理 師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輔 導 組 劉 翠 芬 主 任 本 校 諮 商 輔 導 組 胡 延 薇 組 長 中 崙 聯 合 診 所 黃 明 慧 諮 商 心 理 師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陽 明 院 區 精 神 科 徐 盈 真 臨 床 心 理 師 及 台 北 市 聯 合 醫 院 松 德 院 區 兒 童 青 少 年 精 神 科 邱 顯 智 主 任 與 會, 提 供 不 同 機 構 的 實 習 內 涵 對 實 習 生 的 期 望, 以 建 立 學 生 正 確 的 基 本 實 習 態 度 及 如 何 在 實 習 的 過 程 中 建 構 自 己 的 諮 商 能 力 與 技 巧 三 十 3 月 7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威 亞 策 略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李 欣 晏 專 案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公 關 及 贊 助 課 程 三 一 3 月 7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政 大 附 中 辯 論 社 梁 靧 指 導 老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社 團 經 營 三 二 3 月 7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台 灣 數 位 文 化 協 執 行 長 駱 呈 義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活 動 企 劃 書 撰 寫 與 籌 備 三 三 3 月 7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日 本 長 崎 外 語 大 學 松 本 充 豐 先 生 蒞 校 訪 問 三 四 3 月 8 日 下 午, 校 長 於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持 印 度 大 學 協 會 Prof. M.D. Tiwari 等 一 行 4 人 蒞 校 訪 問 簡 報 及 座 談, 晚 上 出 席 印 度 - 台 北 協 會 羅 國 棟 會 長 晚 宴 三 五 3 月 8 日, 化 學 系 邀 請 嘉 義 大 學, 楊 鍾 松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Synthesis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Metal Oxides Doped Titania Nanomaterials, and III-A Phosphates Porous Materials, and Single Crystals 三 六 3 月 8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Senior Associate and Program Director Dr. Stephen E. Condrey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美 國 歐 巴 馬 政 府 改 革 三 七 3 月 9 日 上 午, 校 長 會 見 日 本 麗 澤 大 學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堀 內 一 史 主 任 三 八 3 月 9 日, 物 理 系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物 理 系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蘇 樓 來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Quasilocal Gravitational Energy-Momentum Expression And The Tensor V 三 九 3 月 9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城 鄉 所 畢 恆 達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塗 鴉 城 市 四 十 3 月 9 日, 水 環 系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環 境 工 程 研 究 所 李 崇 德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空 氣 品 質 監 測 與 微 粒 空 氣 污 染 物 特 性 分 析 四 一 3 月 9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中 原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張 淑 清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應 用 時 間 導 向 之 ABC 制 度 於 允 許 加 班 與 租 用 設 備 之 產 品 組 合 決 策 四 二 3 月 9 日, 運 管 系 邀 請 新 竹 貨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資 源 處 郭 宛 姍 資 深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新 竹 貨 運 企 業 願 景 四 三 3 月 9 日, 西 語 系 邀 請 國 貿 局 林 燦 輝 執 行 秘 書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駐 外 經 驗 談 四 四 3 月 10 日 上 午, 校 長 於 教 育 部 出 席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合 作 基 金 會 與 印 度 大 學 協 會 簽 約 儀 式 四 五 3 月 10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文 化 國 小 歐 亞 美 校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小 學 閱 讀 之 推 廣 四 六 3 月 10 日, 資 傳 系 邀 請 愛 情 公 寓 台 灣 區 林 志 銘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愛 情 公 寓 談 創 業 四 七 3 月 10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銘 傳 大 學 建 築 系 吳 藝 鈴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服 裝 - 軟 建 築 - 邊 界 假 設 四 八 3 月 10 日, 商 學 院 邀 請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信 用 卡 事 業 處 許 廷 彰 副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灣 塑 膠 貨 幣 市 場 四 九 3 月 10 日,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邀 請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人 文 中 小 學 李 光 莒 教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課 程 設 計 分 享 : 與 太 空 人 對 話 ~ 宜 蘭 人 文 國 中 小 學 自 然 領 域 課 程 五 十 3 月 11 日, 機 電 系 邀 請 元 智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邱 智 煇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機 器 人 之 設 計 與 實 現 五 一 3 月 11 日, 經 濟 系 邀 請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院 財 政 學 系 專 任 教 授 兼 任 系 主 任 張 文 俊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Religion and Preferences for Redistributive Policies in an East Asian Country: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Taiwan 五 二 3 月 11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廣 信 益 群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郭 錦 蓉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品 質 保 證 及 風 險 控 管 之 政 策 及 程 序 145
14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五 三 3 月 11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資 訊 科 技 諮 詢 服 務 葛 世 豪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資 料 載 入 五 四 3 月 11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統 計 學 研 究 所 盧 鴻 興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Reconstruction, Visualization and Analysis of Medical Images 五 五 3 月 11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台 北 百 勝 肯 德 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開 發 部 陳 映 云 網 路 規 劃 主 任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統 計 人 的 思 維 - 善 用 統 計 改 變 未 來 五 六 3 月 11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財 團 法 人 國 際 產 學 交 流 協 會 芳 村 英 郎 先 生 蒞 校 訪 問 商 談 產 學 合 作 相 關 事 宜 五 七 3 月 11 日, 歐 洲 所 邀 請 華 南 銀 行 總 行 徵 信 產 經 研 究 部 余 瑞 明 資 深 專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金 融 風 暴 Part II 希 臘 債 信 危 機 五 八 3 月 11 日, 美 洲 所 邀 請 瓜 地 馬 拉 知 名 登 山 家 Jaime Viñals 先 生 蒞 校 演 講, 分 享 其 登 山 經 驗 五 九 3 月 11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漢 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史 芳 銘 會 計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大 陸 來 台 投 資 的 稅 務 規 則 六 十 3 月 11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立 法 委 員 朱 鳳 芝 女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立 法 院 來 看 大 陸 政 策 六 一 3 月 12 日 上 午, 校 長 會 見 美 國 維 諾 納 州 立 大 學 副 校 長 Prof. Kenneth L. Gorman 六 二 3 月 12 日, 歷 史 系 邀 請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周 維 強 助 理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百 步 穿 揚 六 三 3 月 12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中 鋼 集 團 非 破 壞 檢 驗 課 課 長 彭 朋 畿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人 生 規 劃 及 工 業 NDT 簡 介 六 四 3 月 12 日, 產 經 系 邀 請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林 常 青 助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Estimation of and Tests for Structure Change in Large Panels with I(1) Disturbances 六 五 3 月 13 日, 俄 文 系 邀 請 校 友 蔡 尚 娟 小 姐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俄 語 學 習 與 職 場 六 六 3 月 15 日, 企 管 系 邀 請 臺 大 商 研 所 游 張 松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Where And Why Are E-Book Reader Sucessful 六 七 3 月 15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前 勤 業 眾 信 事 務 所 稅 務 部 副 總 胡 榮 一 先 生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財 產 移 轉 之 工 具 運 用 六 八 3 月 15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成 城 大 學 文 藝 學 院 院 長 村 瀨 鋼 教 授 一 之 瀨 正 興 教 授 北 山 研 二 教 授 川 上 善 郎 先 生 蒞 校 訪 問, 北 山 研 二 教 授 演 講, 講 題 為 ジャポニスムと 先 駆 的 グロバリゼーションに ついて 六 九 3 月 15 日, 美 洲 所 邀 請 美 國 加 州 理 工 學 校 波 姆 納 校 區 政 治 學 教 授 Dr. Renford Reese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Obama and Race Relations 七 十 3 月 16 日 上 午, 校 長 於 台 北 校 園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合 作 基 金 會 會 見 俄 羅 斯 教 育 科 學 院 院 長 尼 康 德 羅 夫 (N. D. Nikandrov) 等 一 行 6 人 ; 下 午 會 見 日 本 玉 川 大 學 中 田 幸 司 教 授 等 2 人 七 一 3 月 16 日, 歷 史 系 邀 請 復 旦 大 學 歷 史 地 理 研 究 所 吳 松 弟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北 宋 中 葉 兩 浙 路 城 鎮 的 等 級 規 模 和 空 間 七 二 3 月 16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政 治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曾 正 男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Real Time Recommendation System 七 三 3 月 16 日, 物 理 系 邀 請 清 大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段 興 宇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Synthesis Of Silicon And Germanium Nanowires In Solution Phase 七 四 3 月 16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法 國 波 爾 多 第 一 大 學 Universite Bordeaux I Prof. Mickael Montassier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Near-Colorings Of Sparse Graphs 七 五 3 月 16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法 國 波 爾 多 第 一 大 學 Universite Bordeaux I Professor A. Raspaud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Homomorphisms Of Sparse Graphs To Small Graphs 七 六 3 月 16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陳 文 彬 紀 錄 片 與 戲 劇 導 演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一 個 城 市 漫 遊 者 的 影 像 空 間 經 驗 - 電 影 空 間 與 社 會 七 七 3 月 16 日, 水 環 系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單 信 瑜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土 壤 與 地 下 水 污 染 概 論 七 八 3 月 16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國 泰 人 壽 大 陸 發 展 室 吳 國 輔 副 科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中 國 大 陸 保 險 市 場 概 況 146
14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七 九 3 月 16 日, 企 管 系 邀 請 眾 勤 法 律 事 務 所 楊 明 勳 律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智 慧 財 產 權 課 題 : 電 子 紙 電 子 書 為 例 八 十 3 月 16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系 詹 凌 菁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Which Earnings Components Drive Earnings Conservatism 八 一 3 月 16 日, 運 管 系 邀 請 易 緯 工 程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蔡 皓 明 副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淺 談 運 管 系 職 場 出 路 八 二 3 月 16 日, 亞 洲 所 邀 請 Tsukuba University Dr. Isamu OKADA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由 日 本 的 觀 點 看 拉 丁 美 洲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21 世 紀 的 課 題 八 三 3 月 17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正 德 國 中 陳 浩 然 校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休 閒 讀 書 館 的 推 動 八 四 3 月 17 日, 資 傳 系 邀 請 台 創 中 心 設 計 產 業 輔 導 組 黃 柏 菁 組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與 國 際 接 軌 的 台 灣 文 創 產 業 八 五 3 月 17 日, 航 太 系 邀 請 英 業 達 公 司 林 仁 正 研 發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伺 服 器 工 業 與 相 關 機 械 技 術 簡 介 八 六 3 月 17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東 海 大 學 建 築 系 邱 浩 修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介 面 (Interface) 八 七 3 月 17 日, 商 學 院 邀 請 緯 來 電 視 阮 慕 驊 名 主 持 人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理 財 心 得 分 享 八 八 3 月 17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怡 安 班 陶 氏 保 險 經 紀 人 公 司 業 務 副 理 方 文 慧 系 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財 產 保 險 經 代 人 市 場 概 況 與 證 照 考 試 八 九 3 月 17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玉 川 大 學 永 井 悅 子 准 教 授 蒞 校 訪 問 並 演 講, 講 題 為 正 しい 日 本 語 はど こにある? 九 十 3 月 17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中 田 幸 司 教 授 蒞 校 訪 問 並 演 講, 講 題 為 日 本 人 の 気 づき 一 千 年 前 のこと ばから 九 一 3 月 17 日, 歐 洲 所 邀 請 McMaster University Prof. David Barrett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Maoist China and the Soviet Union, Ideological Conflict Versus National Interest 九 二 3 月 17 日,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邀 請 創 見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際 業 務 部 蔡 和 錦 經 理 來 校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講 題 為 雇 主 角 度 的 履 歷 表 與 求 職 面 談 九 三 3 月 18 日, 機 電 系 邀 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系 主 任 及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林 其 禹 蒞 校 教 授 演 講, 講 題 為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的 研 發 經 驗 九 四 3 月 18 日, 經 濟 系 邀 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學 系 黃 台 心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Measuring Technical and Allocative Efficiencies for Banks in the Transition Countries Using the Fourier Flexible Cost Function 九 五 3 月 18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連 淑 凌 執 業 會 計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Notebook 產 業 查 核 經 驗 分 享 九 六 3 月 18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資 訊 科 技 諮 詢 服 務 葛 世 豪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基 本 資 料 處 理 操 作 介 紹 ( 一 ) 九 七 3 月 18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台 新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處 資 料 分 析 運 用 部 葉 采 羚 襄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資 料 探 勘 - 比 客 戶 更 了 解 客 戶 九 八 3 月 18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延 安 大 學 公 共 管 理 研 究 所 任 曉 林 所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大 陸 政 府 應 對 公 共 危 機 的 實 證 分 析 九 九 3 月 18 日, 英 文 系 邀 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英 語 學 系 麥 迪 摩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The Murder of Mother for the Appeasement of Father: Freudian Analysis of The Wizard of OZ 一 3 月 18 日, 歐 洲 所 邀 請 政 策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財 金 組 黃 得 豐 顧 問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歐 洲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的 優 越 性 一 一 3 月 18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關 稅 總 局 李 茂 局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兩 岸 海 關 及 關 稅 之 差 異 性 一 二 3 月 18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南 僑 陳 飛 龍 董 事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兩 岸 協 商 與 談 判 ( 贏 在 中 國 : 南 僑 在 中 國 豐 碩 的 12 年 ) 一 三 3 月 19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台 灣 世 曦 第 一 結 構 部 技 術 林 曜 滄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橋 樑 工 程 施 工 技 術 147
14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四 3 月 19 日, 西 語 系 邀 請 游 標 榮 系 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品 牌 策 略 一 五 3 月 19 日,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邀 請 喬 治 華 盛 頓 大 學 退 休 榮 譽 教 授 Dr.William E. Halal 演 講, 講 題 為 Forecasting the Technology Revolution 一 六 3 月 22~25 日, 校 長 偕 同 鄭 晃 二 總 務 長 赴 韓 國 水 原 市 出 席 第 19 屆 國 際 安 全 社 區 大 會, 並 發 表 專 題 演 講, 講 題 為 Building a Greener, Safer and Better School at Tamkang University 一 七 3 月 22 日, 大 傳 系 邀 請 風 賦 國 際 娛 樂 戲 劇 統 籌 謝 育 秀 老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故 事 發 想 與 設 計 一 八 3 月 22 日, 化 學 系 邀 請 工 研 院 生 技 與 醫 藥 研 究 所, 留 忠 正 所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生 物 科 技 與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一 九 3 月 22 日, 化 材 系 邀 請 台 灣 茂 矽 電 子 公 司 生 產 本 部 周 崇 勳 副 總 經 理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太 陽 能 電 池 的 原 理 與 應 用 一 一 3 月 22 日, 財 金 系 邀 請 政 大 財 務 管 理 學 系 張 元 晨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Does Hedging Add Value? Evidence from the Global Airline Industry 一 一 一 3 月 22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前 安 侯 建 業 眾 事 務 所 羅 子 強 所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審 計 風 險 之 控 管 一 一 二 3 月 22 日, 法 文 系 邀 請 Hervé DEMATTE 先 生 ( 法 國 文 化 協 會 主 任 )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法 語 語 言 鑑 定 考 試 秘 笈 一 一 三 3 月 22 日 -26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日 本 金 城 學 園 大 學 藤 原 雅 憲 教 授 帶 領 5 名 學 生 至 本 校 教 育 實 習 一 一 四 3 月 22 日,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邀 請 北 京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鮑 威 教 授 演 講, 講 題 為 擴 招 後 中 國 高 等 教 育 的 發 展 一 一 五 3 月 23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博 士 後 研 究 王 國 仲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Numerical Ranges of Some Special Operators 一 一 六 3 月 23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數 學 系 李 俊 憲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Analysis Of Synchronization In Nonlinearly Coupled Dynamical Networks 一 一 七 3 月 23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中 山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鄭 彥 修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Inverse Problems For The P-Laplacian Eigenvalue Problem 一 一 八 3 月 23 日, 物 理 系 邀 請 成 大 物 理 系 陳 宜 君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Domain Switching Dynamics In Multiferroic Bifeo3 Epitaxial Films 一 一 九 3 月 23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爻 域 互 動 科 技 陳 鼎 翰 設 計 總 監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設 計 數 位 互 動 系 統 一 二 3 月 23 日, 水 環 系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林 國 峰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Development Of Robust Flood Forecasting Models Using Support Vector Machine 一 二 一 3 月 23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財 務 處 主 管 王 志 鏞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國 際 保 險 市 場 概 論 一 二 二 3 月 23 日, 企 管 系 邀 請 南 山 人 壽 王 永 才 處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領 導 與 激 勵 一 二 三 3 月 23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系 廖 懿 屏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The Valuation Implication Of Deferred Acquisition Cost For Insurance Firms 一 二 四 3 月 23 日, 美 洲 所 邀 請 日 本 筑 波 大 學 博 士 生 Isamu OKADA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The Indigenous Movements In Latin America: A Controversy 一 二 五 3 月 24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台 北 縣 書 香 文 化 推 廣 協 會 蔡 淑 媖 理 事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幼 兒 與 兒 童 閱 讀 推 廣 一 二 六 3 月 24 日, 航 太 系 邀 請 海 洋 大 學 通 訊 與 導 航 工 程 系 卓 大 靖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導 航 科 學 一 二 七 3 月 24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侯 君 昊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跨? 界 一 二 八 3 月 24 日, 商 學 院 邀 請 萬 寶 週 刊 朱 成 志 社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挑 戰 巴 菲 特 : 台 灣 證 券 市 場 一 二 九 3 月 24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主 恩 不 動 產 仲 介 公 司 熊 寶 榮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談 不 動 產 證 照 一 三 3 月 25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前 Elservier 副 總 Mr. DeVette ( 戴 懷 德 先 生 )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Overview Of Publishing Models: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一 三 一 3 月 25 日, 機 電 系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 資 訊 網 路 與 多 媒 體 研 究 所 ) 王 傑 智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機 器 人 感 知 (Robot Perception) 一 三 二 3 月 25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資 訊 科 技 諮 詢 服 務 葛 世 豪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基 本 資 料 處 理 操 作 介 紹 ( 二 ) 148
15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三 三 3 月 25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正 風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賴 永 吉 所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會 計 師 爸 爸 給 會 計 系 孩 子 的 一 些 話 一 三 四 3 月 25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中 興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許 英 麟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To Study the Effect of Gene Number on Survival Data 一 三 五 3 月 25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遠 流 出 版 公 司 行 銷 二 部 陳 靜 芬 總 監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統 計 在 圖 書 出 版 業 之 應 用 如 何 做 一 個 稱 職 的 行 銷 人 員 一 三 六 3 月 25 日, 法 文 系 邀 請 系 友 劉 憶 韶 女 士 ( 城 邦 文 化 & 商 周 出 版 編 輯 )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做 永 遠 的 學 生 : 一 個 編 輯 人 的 經 驗 分 享 一 三 七 3 月 25 日, 歐 洲 所 邀 請 前 錸 德 英 國 設 廠 代 表 / 英 國 區 總 經 理 曾 學 勇 先 生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英 國 投 資 策 略 管 理, 一 個 台 灣 廠 商 的 經 驗 一 三 八 3 月 25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台 灣 服 務 業 發 展 協 會 李 培 芬 秘 書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兩 岸 服 務 業 之 挑 戰 與 未 來 一 三 九 3 月 25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國 家 安 全 會 議 諮 詢 委 員 陳 德 昇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兩 岸 經 貿 交 流 成 效 ( 不 含 ECFA) 一 四 3 月 26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曾 慶 正 事 務 所 曾 慶 正 技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土 木 類 科 專 業 技 術 就 業 市 場 的 展 望 一 四 一 3 月 26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交 通 部 國 道 新 建 工 程 局 工 務 所 廖 肇 昌 主 任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國 道 1 號 五 股 楊 梅 段 拓 寬 工 程 計 畫 看 公 路 工 程 技 術 發 展 一 四 二 3 月 26 日, 產 經 系 邀 請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陶 宏 麟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資 訊 模 糊 與 調 查 誤 差 : 以 夫 妻 家 務 與 所 得 分 工 資 料 調 查 為 例 一 四 三 3 月 26 日, 德 文 系 瑞 士 知 名 女 作 家 Brigitte Schär 來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唱 給 你 聽 - 文 學 的 新 型 式 一 四 四 3 月 26 日, 亞 洲 所 邀 請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國 際 處 副 研 究 員 何 振 生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APEC Institute of Economic Research 一 四 五 3 月 27 日, 華 商 班 邀 請 深 圳 台 商 協 會 鄭 榮 文 會 長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商 至 大 陸 經 商 之 經 驗 分 享 一 四 六 3 月 29 日 下 午, 校 長 於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持 廈 門 大 學 朱 崇 實 校 長 等 一 行 5 人 蒞 校 訪 問 簡 報 及 座 談 一 四 七 3 月 29 日, 大 傳 系 邀 請 林 子 平 導 演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We Are What We Write 一 四 八 3 月 29 日, 化 學 系 邀 請 長 庚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駱 碧 秀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Interaction Of Phenytoin And Na+ Channel Inactivation Gate Peptide In LIII-IV By NMR Spectroscopy And Mass Spectrometry 一 四 九 3 月 29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聯 電 劉 啟 東 財 務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海 外 籌 資 策 略 一 五 3 月 29 日, 運 管 系 邀 請 鼎 漢 國 際 工 程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啟 涵 分 析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Vissim 車 流 模 擬 軟 體 介 紹 一 五 一 3 月 29 日, 決 策 系 ( 管 科 所 ) 邀 請 富 蘭 克 林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劉 映 辰 經 理 演 講, 講 題 為 基 金 理 財 達 人 養 成 班 - 種 下 財 富 的 種 子 一 五 二 3 月 29 日,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邀 請 輔 仁 大 學 全 人 教 育 中 心 共 同 外 語 科 侯 永 琪 主 任 教 授 演 講, 講 題 : 美 國 高 等 教 育 的 發 展 一 五 三 3 月 30 日, 中 文 系 邀 請 淡 水 鎮 蔡 葉 偉 鎮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淡 水 的 文 化 特 色 及 未 來 發 展 一 五 四 3 月 30 日, 文 創 學 分 學 程 - 文 化 品 牌 經 營 與 全 球 行 銷 課 程 邀 請 碩 心 策 略 行 銷 顧 問 公 司 梁 開 明 董 事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21 世 紀 最 值 得 改 進 的 技 巧 溝 通 一 五 五 3 月 30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美 國 奧 本 大 學 數 學 系 韓 永 生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Harmonic Analysis and Its Applications in PDE 一 五 六 3 月 30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美 國 奧 本 大 學 數 學 系 教 授 Professor Chris Rodger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Amalgamations and Hamilton Decompositions 一 五 七 3 月 30 日, 物 理 系 邀 請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大 氣 科 學 系 余 嘉 裕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大 氣 科 學 與 氣 候 變 遷 一 五 八 3 月 30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AANGEL 雜 誌 胡 至 宜 總 編 輯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愛 一 個 城 市 就 像 愛 一 個 人 149
151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五 九 3 月 30 日, 水 環 系 邀 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工 程 與 管 理 研 究 所 胡 憲 倫 主 任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環 境 工 程 與 企 業 永 續 發 展 的 研 究 一 六 3 月 30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龍 柏 國 際 法 律 事 務 所 律 師 景 熙 焱 律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法 律 環 境 之 變 遷 與 危 險 管 理 一 六 一 3 月 30 日, 運 管 系 邀 請 台 灣 培 生 教 育 事 業 公 司 陳 依 琳 專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不 用 拼 分 數 的 大 學 生 活 V.S Technology 的 應 用 一 六 二 3 月 30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台 大 社 會 系 助 理 教 授 婦 女 新 知 基 金 會 范 雲 董 事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人 才 培 育 與 社 會 實 踐 一 六 三 3 月 30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陳 金 貴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非 營 利 組 織 教 學 新 趨 勢 一 六 四 3 月 30 日,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邀 請 英 國 新 堡 大 學 辛 旻 靜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青 少 年 發 展 與 媒 體 文 化 一 六 五 3 月 30 日,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邀 請 林 麗 芳 導 演 蒞 臨, 我 的 母 親 阿 爸 的 青 春 夢 影 片 放 映 50 分 鐘 後 舉 辦 座 談 一 六 六 3 月 31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國 教 科 輔 導 員 暨 中 和 國 中 校 長 丁 澤 民 先 生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北 縣 教 育 局 與 圖 書 館 一 六 七 3 月 31 日, 資 傳 系 邀 請 汰 汩 國 際 多 媒 體 科 技 公 司 萬 秉 恆 總 監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資 訊 傳 播 應 用 於 大 型 互 動 式 多 媒 體 專 案 產 學 合 作 之 實 務 分 享 一 六 八 3 月 31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建 築 系 謝 銘 峰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建 築 在 音 樂 中 策 反 一 六 九 3 月 31 日, 航 太 系 邀 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研 究 所 博 士 後 研 究 丁 上 杰 演 講, 講 題 為 仿 生 科 技 與 生 物 運 動 流 體 力 學 一 七 3 月 31 日, 商 學 院 邀 請 台 灣 銀 行 貿 易 部 楊 天 立 副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黃 金 再 起 : 投 資 黃 金 絕 對 優 勢 一 七 一 3 月 31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白 金 理 財 業 務 襄 理 汪 呈 育 系 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銀 行 理 財 規 劃 人 員 與 證 照 考 試 一 七 二 3 月 31 日, 資 管 系 邀 請 Google 游 文 人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Google Search Engine 現 況 一 七 三 3 月 31 日, 西 語 系 邀 請 台 大 外 文 系 龍 本 善 講 師 (Luis Roncero)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El humor español: por qué y de qué nos reímos? 一 七 四 3 月 31 日, 法 文 系 邀 請 系 友 陳 建 東 先 生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法 文 轉 戰 阿 拉 伯 文 - 人 生 經 驗 談 一 七 五 3 月 31 日, 教 育 學 院 邀 請 華 梵 大 學 外 文 系 陳 劍 涵 助 理 教 授 來 校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講 題 為 質 化 研 究 一 七 六 3 月 31 日,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邀 請 台 灣 知 識 庫 ( 股 ) 公 司 產 品 暨 專 案 事 業 群 顧 問 服 務 部 杜 佩 玲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灣 知 識 庫 數 位 學 習 教 材 成 品 經 驗 分 享 一 七 七 3 月 31 日 下 午,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保 險 金 融 管 理 系 陳 瑞 主 任 帶 領 三 年 級 學 生 一 行 60 人 蒞 校 參 訪 與 保 險 系 交 流, 由 圖 書 館 安 排 親 善 大 使 接 待 參 觀 一 七 八 4 月 1 日 中 午, 校 長 於 淡 水 河 邊 餐 廳 主 持 美 國 姊 妹 校 舊 金 山 州 立 大 學 副 校 長 Dr. Yenbo Wu 午 宴 一 七 九 4 月 1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政 府 出 版 品 管 理 處 陳 瑩 芳 科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政 府 出 版 品 管 理 制 度 簡 介 一 八 4 月 1 日, 機 電 系 邀 請 成 功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系 陳 榮 盛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電 子 構 裝 現 狀 及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一 八 一 4 月 1 日, 經 濟 系 邀 請 中 央 研 究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中 心 調 查 研 究 專 題 中 心 于 若 蓉 副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CoResidence with Elderly Parents: A Comparitive Study of Southeast China and Taiwan 一 八 二 4 月 1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于 紀 隆 執 行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我 的 " 會 " 樂 生 活 一 八 三 4 月 1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資 訊 科 技 諮 詢 服 務 葛 世 豪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資 料 初 步 驗 證 ( 一 ) 150
15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一 八 四 4 月 1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中 華 民 國 投 信 投 顧 公 會 蕭 碧 燕 秘 書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打 造 健 康 人 生 理 財 觀 一 八 五 4 月 1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清 華 大 學 統 計 學 研 究 所 鄭 又 仁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Causal Estimation for the Proportional Hazard Model with Prevalent Sampling 一 八 六 4 月 1 日, 歐 洲 所 邀 請 立 陶 宛 Ms. Laima Liucija Andrikiené( 歐 洲 議 會 友 台 小 組 副 主 席 / 人 權 委 員 會 副 主 席 國 貿 委 員 會 委 員 ) 荷 蘭 Mr. Bastiaan Belder( 歐 洲 議 會 自 由 暨 民 主 歐 洲 黨 團 副 主 席 / 外 委 會 委 員 ) 波 蘭 Mr. Jacek Olgierd Kurski( 歐 洲 議 會 議 員 / 地 區 發 展 委 員 會 委 員 ) 立 陶 宛 Mr. Rokas Grajauskas( 團 長 政 治 顧 問 ) 西 班 牙 Mr. Francisco Torres Gutierrez( 團 長 助 理 ) 及 荷 蘭 Mr. Walter van Luik( 歐 洲 議 會 自 由 暨 民 主 歐 洲 黨 團 副 主 席 Bastiaan Belder 之 政 治 顧 問 ) 蒞 校 座 談 一 八 七 4 月 1 日, 歐 洲 所 邀 請 Vladimir Kabanov,Vladislav Butenkov(Russian Scholars and Businessmen)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Business and Power in Russia Today 一 八 八 4 月 1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拓 墣 科 技 公 司 李 秋 緯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中 國 珠 三 角 長 三 角 TFT-LCD 發 展 現 況 比 較 一 八 九 4 月 1 日,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邀 請 張 哲 綸 先 生 蒞 臨 演 講, 講 題 為 京 劇 化 粧 藝 術 一 九 4 月 2 日, 中 文 系 邀 請 漢 霖 說 唱 藝 術 團 王 振 全 團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相 聲 ABC 一 九 一 4 月 2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達 麗 建 設 公 司 工 務 部 吳 光 輝 副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地 震 後, 你 的 住 宅 安 全 嗎 一 九 二 4 月 2 日, 產 經 系 邀 請 中 央 研 究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中 心 賴 孚 權 研 究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Cities with Connections 一 九 三 4 月 2 日, 國 貿 系 邀 請 美 國 恆 通 銀 行 (First American International Bank) 廖 文 城 副 總 裁 (Dick W. Liao)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金 融 危 機 下 銀 行 放 款 業 務 之 調 整 - 紐 約 恆 通 銀 行 經 驗 分 享 一 九 四 4 月 3 日, 決 策 系 ( 管 科 所 ) 邀 請 玉 山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江 秀 貞 巡 山 員 演 講, 講 題 為 超 越 人 生 的 巔 峰 一 九 五 4 月 3 日, 商 管 聯 合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邀 請 美 國 恆 通 銀 行 廖 文 城 副 總 裁 演 講, 講 題 為 金 融 危 機 下 放 款 業 務 之 調 整 - 紐 約 恆 通 銀 行 經 驗 分 享 一 九 六 4 月 8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外 交 部 林 永 樂 常 務 次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兩 岸 關 係 與 外 交 空 間 一 九 七 4 月 10 日, 企 管 系 邀 請 仲 量 聯 行 陳 俊 逸 副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不 動 產 投 資 與 行 銷 策 略 一 九 八 4 月 10 日, 華 商 班 邀 請 福 泰 企 管 顧 問 公 司 廖 東 漢 執 行 長 演 講, 講 題 為 事 業 經 營 成 功 之 經 驗 分 享 一 九 九 4 月 12 日, 歷 史 系 邀 請 淡 水 高 中 校 史 館 蘇 文 魁 館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馬 偕 博 士 的 宣 教 醫 療 文 教 事 業 與 淡 水 歷 史 文 化 的 關 係 二 4 月 12 日, 化 學 系 邀 請 中 山 化 學 系 葉 文 彥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金 屬 及 金 屬 簇 錯 合 物 之 合 成 二 一 4 月 12 日, 化 材 系 邀 請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能 源 環 境 研 究 所 新 能 源 技 術 組 曹 芳 海 組 長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PEM 燃 料 電 池 與 氫 能 應 用 發 展 二 二 4 月 12 日, 財 金 系 邀 請 明 新 科 大 財 金 系 劉 洪 均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Forecasting Volatility and Capturing Downside Risk of the Taiwanese Futures Markets under the Financial Tsunami 二 三 4 月 12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威 剛 內 部 稽 核 部 張 正 雄 資 深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專 案 稽 核 個 案 探 討 二 四 4 月 12 日, 西 語 系 邀 請 中 央 社 張 冠 超 顧 問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Word Power 二 五 4 月 13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傳 技 資 訊 邵 美 玲 業 務 協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電 子 資 源 整 合 查 詢 系 統 二 六 4 月 13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統 計 學 研 究 所 謝 文 萍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An Integrative Study of Oral Cavity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二 七 4 月 13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中 正 大 學 數 學 系 江 謝 宏 任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Introduction to the Zero-Divisor Graph Associated to a Commutative Ring 二 八 4 月 13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加 拿 大 Memorial University of Newfoundland 趙 曉 強 教 授 (Professor Xiaoqiang Zhao)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Spreading Speeds and Traveling Waves for Monostable Evolution Systems 二 九 4 月 13 日, 物 理 系 邀 請 東 華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曾 賢 德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An Introduction of Nanoscale Assembly 151
15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一 4 月 13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姚 瑞 中 專 業 藝 術 家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當 文 化 成 為 消 費 的 手 段 從 閒 置 空 間 的 文 化 活 化 對 照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市 場 化 導 向 二 一 一 4 月 13 日, 水 環 系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吳 瑞 賢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Risk Analysis For A Regional Water Resources System 二 一 二 4 月 13 日, 產 經 系 邀 請 荷 蘭 銀 行 投 資 銀 行 部 吳 坤 裕 執 行 董 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金 融 市 場 簡 介 二 一 三 4 月 13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政 大 會 計 系 金 成 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ess and Market Liquidity 二 一 四 4 月 13 日, 通 識 與 核 心 課 程 中 心 邀 請 歐 芽 山 上 工 程 設 備 公 司 蕭 純 美 董 事 長 蒞 臨 演 講, 講 題 為 中 年 女 性 創 業 者 的 生 命 敘 說 二 一 五 4 月 14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天 衛 文 化 編 輯 沙 永 玲 執 行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出 版 角 度 談 小 學 圖 書 館 採 購 與 閱 讀 經 營 二 一 六 4 月 14 日, 資 傳 系 邀 請 鼎 鼎 聯 合 行 銷 林 麗 君 資 深 協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數 位 匯 流 下 EC 的 機 會 - 以 GOHAPPY 為 例 二 一 七 4 月 14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Zaha Hadid 建 築 事 務 所 彭 文 苑 設 計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空 間 X 移 動 性 X 臨 時 性 二 一 八 4 月 14 日, 商 學 院 邀 請 新 光 人 壽 林 永 和 副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壽 險 與 理 財 : 台 灣 壽 險 市 場 二 一 九 4 月 14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財 聖 保 險 經 紀 人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徐 煥 昌 系 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最 好 的 準 備 vs. 最 精 采 的 未 來 二 二 4 月 14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新 光 人 壽 士 林 區 組 訓 專 員 藍 榆 萍 系 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保 險 業 務 發 展 教 育 訓 練 與 證 照 考 試 二 二 一 4 月 15 日, 資 傳 系 邀 請 數 位 創 作 林 景 瑞 藝 術 家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互 動 裝 置 應 用 於 藝 術 創 作 二 二 二 4 月 15 日, 企 管 系 邀 請 靜 宜 大 學 國 企 系 方 世 榮 特 聘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分 享 策 略 性 行 銷 研 究 議 題 之 回 顧 與 展 望 二 二 三 4 月 15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正 大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羅 森 所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兩 次 營 所 稅 爭 議, 探 討 會 計 上 錯 誤 判 斷 造 成 之 後 患 與 改 進 之 策 二 二 四 4 月 15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資 訊 科 技 諮 詢 服 務 葛 世 豪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資 料 初 步 驗 證 ( 二 ) 二 二 五 4 月 15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資 生 堂 行 銷 部 及 新 規 事 業 部 林 培 鎰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資 生 堂 的 行 銷 策 略 二 二 六 4 月 15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成 功 大 學 統 計 學 系 嵇 允 嬋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Curtailed Two-Stage Designs With Bivariate Binary Endpoints In Phase Ii Clinical Trials 二 二 七 4 月 15 日, 英 文 系 邀 請 傑 出 系 友 敦 煌 書 局 鄧 運 怡 副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二 二 八 4 月 15 日, 法 文 系 邀 請 何 馴 申 先 生 ( 君 品 酒 店 人 事 室 副 理 )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君 品 酒 店 介 紹 說 明 及 徵 才 二 二 九 4 月 15 日, 歐 洲 所 邀 請 國 貿 局 雙 邊 貿 易 二 組 戴 婉 蓉 組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灣 與 歐 盟 經 貿 發 展 關 係 二 三 4 月 15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經 濟 部 經 貿 談 判 代 表 辦 公 室 劉 威 廉 先 生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淺 談 我 國 對 外 經 貿 談 判 二 三 一 4 月 15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全 國 商 業 總 會 張 平 沼 理 事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法 治 面 看 金 融 海 嘯 發 生 原 因 與 對 兩 岸 影 響 二 三 二 4 月 15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真 理 大 學 宗 教 文 化 與 組 織 管 理 學 系 張 家 麟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社 會 學 典 範 與 當 代 中 國 大 陸 的 社 會 變 遷 研 究 二 三 三 4 月 16 日, 資 傳 系 邀 請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吳 雅 仙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3D 互 動 網 際 網 路 的 應 用 二 三 四 4 月 16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交 通 部 國 道 新 建 工 程 局 工 務 所 廖 肇 昌 主 任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公 共 工 程 採 購 履 約 管 理 制 度 與 方 法 二 三 五 4 月 16 日, 產 經 系 邀 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林 馨 怡 助 理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通 貨 膨 脹 與 貿 易 開 放 性 之 關 係 152
15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三 六 4 月 16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康 舒 科 技 系 統 應 用 開 發 部 張 竟 烜 襄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雲 端 運 算 二 三 七 4 月 17 日, 文 創 學 分 學 程 -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概 論 課 程, 走 出 教 室 到 華 山 上 課, 實 際 體 驗 文 創 氛 圍, 並 邀 請 THE BIG ISSUE 李 取 中 總 編 輯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The Big Issue 看 社 會 企 業 二 三 八 4 月 17 日, 華 商 班 邀 請 群 益 證 券 ( 香 港 ) 林 樹 源 董 事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跨 國 企 業 管 理 實 務 探 討 - 以 銀 行 為 例 二 三 九 4 月 18 日,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舉 辦 魏 氏 兒 童 智 力 測 驗 ( 第 四 版 ) 工 作 坊 (I), 邀 請 東 吳 大 學 心 理 系 張 本 聖 老 師 擔 任 團 體 領 導 者 二 四 4 月 19 日, 大 傳 系 舉 辦 影 視 劇 本 編 寫 工 作 坊 邀 請 周 旭 薇 導 演 擔 任 講 者 二 四 一 4 月 19 日, 化 學 系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化 學 系, 鄭 原 忠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Electronic Quantum Coherence and Light Harvesting in Photosynthesis 二 四 二 4 月 19 日, 化 材 系 邀 請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細 胞 及 系 統 醫 學 所 陳 盈 潔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Ultra-NanoCrystalline Diamond and Neural Stem Cells: Biocompatibility, Proliferation and Differentiation 二 四 三 4 月 19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安 侯 建 業 眾 事 務 所 林 寶 珠 合 夥 人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企 業 IFRS 導 入 與 管 理 模 式 二 四 四 4 月 19 日,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邀 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比 較 教 育 學 系 楊 武 勳 副 教 授 演 講, 講 題 為 日 本 高 等 教 育 的 政 策 改 革 二 四 五 4 月 20 日, 文 創 學 分 學 程 - 文 化 品 牌 經 營 與 全 球 行 銷 課 程 邀 請 電 影 一 頁 台 北 陳 駿 霖 導 演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一 頁 台 北 電 影 夢 二 四 六 4 月 20 日, 物 理 系 邀 請 東 華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馬 遠 榮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Synthesis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One-Dimensional Metal-Oxide Nanorods And Nanostructures 二 四 七 4 月 20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中 正 大 學 數 學 系 張 守 德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Rings Of Injective Dimension One 二 四 八 4 月 20 日, 水 環 系 邀 請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江 崇 榮 副 所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地 下 水 資 源 與 防 災 二 四 九 4 月 20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中 華 保 險 服 務 協 會 王 光 煜 理 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日 本 保 險 市 場 概 況 二 五 4 月 20 日, 企 管 系 邀 請 Google 台 灣 游 文 人 業 務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新 科 技 網 路 行 銷 與 應 用 二 五 一 4 月 20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中 央 資 管 所 方 郁 惠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Exploring Consumers Coping Behaviors in Online Double Deviation Scenarios: From Power Perspective 二 五 二 4 月 20 日,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邀 請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學 系 田 秀 蘭 教 授 來 校 進 行 專 題 演 講, 講 題 為 成 人 認 知 職 業 量 表 探 討 二 五 三 4 月 21 日, 資 圖 系 邀 請 教 育 部 國 教 司 武 曉 霞 科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國 教 司 對 國 教 圖 書 館 之 推 動 二 五 四 4 月 21 日, 資 傳 系 邀 請 遊 戲 橘 子 創 意 顧 問 饒 敏 瀚 先 生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數 位 娛 樂 產 業 現 況 與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二 五 五 4 月 21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黃 致 傑 多 媒 體 設 計 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動 態 建 構 實 驗 二 五 六 4 月 21 日, 航 太 系 邀 請 中 華 航 空 公 司 黃 純 俊 處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航 空 公 司 維 護 管 理 制 度 二 五 七 4 月 21 日, 商 學 院 邀 請 勤 業 眾 信 事 務 所 楊 民 賢 董 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理 財 基 本 觀 二 五 八 4 月 21 日, 保 險 系 邀 請 中 信 金 控 理 財 規 劃 部 經 理 趙 怡 邦 系 友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儲 備 幹 部 計 畫 與 證 照 考 試 二 五 九 4 月 21 日, 資 管 系 邀 請 IBM 黃 維 德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職 場 生 涯 分 享 二 六 4 月 21 日, 公 行 系 邀 請 財 團 法 人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朱 永 祥 主 任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灣 NPO 的 國 際 化 歷 程 與 貢 獻 二 六 一 4 月 22 日, 機 電 系 邀 請 元 智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李 其 源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可 撓 式 微 型 感 測 器 應 用 於 燃 料 電 池 內 部 之 即 時 微 觀 診 斷 二 六 二 4 月 22 日, 航 太 系 邀 請 聯 邦 快 遞 公 司 台 灣 區 朱 興 榮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聯 邦 快 遞, 台 灣 在 地 放 眼 21 世 紀 物 流 運 輸 業 二 六 三 4 月 22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高 文 宏 營 運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淡 江 大 學 自 信 迎 接 會 計 人 的 大 時 代 153
15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六 四 4 月 22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中 華 民 國 投 信 投 顧 公 會 蕭 碧 燕 秘 書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統 計 背 景 之 學 生 在 進 入 投 信 投 顧 等 金 融 行 業 前 應 有 的 準 備 二 六 五 4 月 22 日, 歐 洲 所 邀 請 中 華 民 國 投 信 投 顧 公 會 蕭 碧 燕 秘 書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共 同 基 金 理 論 與 實 務 二 六 六 4 月 22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林 茂 文 副 總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兩 岸 能 源 產 業 的 合 作 現 況 與 未 來 發 展 二 六 七 4 月 22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國 防 部 楊 念 祖 副 部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海 軍 事 安 全 二 六 八 4 月 23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交 通 大 學 土 木 系 王 彥 博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以 震 測 資 料 為 基 礎 之 結 構 損 傷 探 測 方 法 二 六 九 4 月 23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聯 合 大 地 工 程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術 部 劉 安 強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隧 道 工 程 設 計 與 應 用 二 七 4 月 23 日, 英 文 系 邀 請 蘇 州 大 學 生 態 批 評 研 究 中 心 魯 樞 元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陶 淵 明 的 自 然 哲 學 與 當 代 人 的 生 存 困 境 二 七 一 4 月 23 日, 日 文 系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台 灣 文 學 研 究 所 張 文 薰 教 授 蒞 校 訪 問 並 演 講, 講 題 為 1930 年 代 小 說 與 台 北 之 間 的 關 係 二 七 二 4 月 24 日, 商 管 聯 合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邀 請 元 大 證 券 李 鴻 基 總 經 理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灣 證 券 業 開 展 大 陸 市 場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二 七 三 4 月 25 日 至 29 日, 公 行 系 師 生 一 行 11 人, 由 管 理 學 院 王 居 卿 院 長 率 領, 分 別 於 武 漢 湖 北 行 政 學 院 舉 行 兩 岸 公 務 人 力 培 訓 座 談 會 北 京 中 國 政 法 大 學 舉 辦 兩 岸 公 私 協 力 學 術 研 討 會, 獲 得 熱 烈 歡 迎 與 接 待 二 七 四 4 月 26 日 上 午, 校 長 於 驚 聲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持 廣 州 大 學 易 佐 永 黨 委 書 記 等 一 行 12 人 蒞 校 訪 問 簡 報 及 座 談 ; 下 午 於 覺 生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持 勤 益 科 技 大 學 陳 坤 盛 校 長 等 一 行 16 人 蒞 校 參 訪 簡 報, 並 專 題 演 講 : 大 學 的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二 七 五 4 月 26 日, 土 木 系 邀 請 廣 州 大 學 科 技 處 周 雲 處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隔 減 震 與 制 震 在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的 現 況 二 七 六 4 月 26 日, 財 金 系 邀 請 玉 山 綜 合 證 券 曾 祥 煥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期 權 交 易 實 務 操 作 二 七 七 4 月 26 日, 會 計 系 邀 請 莫 克 公 司 林 敏 俊 財 務 經 理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跨 國 會 計 服 務 中 心 二 七 八 4 月 26 日, 法 文 系 邀 請 系 友 王 菀 如 女 士 蒞 校 座 談, 講 題 為 法 國 巴 黎 第 十 大 學 修 讀 博 士 班 歷 程 二 七 九 4 月 26 日,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邀 請 國 立 師 範 大 學 教 政 所 張 明 輝 台 北 縣 竹 圍 國 中 林 美 真 及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部 學 輔 中 心 林 世 健 等 3 位 教 師 代 表 一 同 參 與 課 程 規 畫 與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座 談 二 八 4 月 27 日 下 午, 校 長 會 見 外 交 部 駐 教 廷 王 豫 元 大 使 二 八 一 4 月 27 日 及 28 日, 數 學 系 邀 請 越 南 訪 問 學 人 Nguyen Huu Du 教 授 蒞 校 系 列 演 講, 講 題 為 Lyapunov Stability Of Semi-Linear Implicit Dynamic Equations With Small Perturbations On Time Scales 二 八 二 4 月 27 日, 企 管 系 邀 請 SPSS 宏 德 國 際 諮 詢 張 偉 亮 資 深 顧 問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應 用 SPSS 及 AMOS 驗 證 干 擾 變 數 與 中 介 變 數 效 果 二 八 三 4 月 27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國 家 毒 理 研 究 中 心 資 深 數 理 統 計 學 家 陳 章 榮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Statistics in the Analysis of High-Dimensional Data 二 八 四 4 月 27 日, 決 策 系 ( 管 科 所 ) 邀 請 華 梵 大 學 工 管 系 教 授 兼 人 事 長 鄧 振 源 教 授 演 講, 講 題 為 從 AHP 到 模 糊 ANP 二 八 五 4 月 28 日, 建 築 系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新 聞 所 洪 貞 玲 副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敘 事 / 媒 體 二 八 六 4 月 28 日, 亞 洲 所 邀 請 泰 國 中 華 國 際 學 校 李 耀 武 校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台 灣 人 在 泰 國 的 近 代 變 遷 與 發 展 挑 戰 二 八 七 4 月 29 日, 經 濟 系 邀 請 台 灣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王 泓 仁 專 任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碩 博 士 生 如 何 撰 寫 及 發 表 論 文 二 八 八 4 月 29 日, 統 計 系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統 計 研 究 所 傅 承 德 講 座 教 授 兼 所 長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Default Prediction Based on First-Passage Models with Markovian Credit Migration 154
15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二 八 九 4 月 29 日, 陸 研 所 邀 請 大 陸 委 員 會 高 長 副 主 任 委 員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為 ECFA 對 台 灣 經 濟 的 影 響 155
15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人 事 99 年 2 月 份 人 事 異 動 表 單 位 姓 名 現 任 職 別 動 態 原 服 務 單 位 異 動 日 期 中 國 文 學 學 系 陳 瑞 秀 副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數 學 學 系 楊 國 勝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物 理 學 系 陳 惇 二 副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建 築 學 系 何 德 仁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郭 瑞 芳 副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經 營 決 策 學 系 黃 文 濤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英 文 學 系 陳 惠 美 副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英 文 學 系 方 政 文 副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西 班 牙 語 文 學 系 曾 茂 川 副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美 洲 研 究 所 熊 建 成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體 育 教 學 組 胡 文 雄 副 教 授 屆 齡 退 休 歷 史 學 系 王 樾 副 教 授 歸 還 建 制 辭 兼 職 照 准 免 兼 系 主 任 歷 史 學 系 林 呈 教 授 蓉 兼 系 主 任 聘 兼 統 計 學 系 陳 莉 莉 組 員 辭 職 照 准 國 際 貿 易 學 系 林 宜 男 教 授 歸 還 建 制 准 免 兼 系 主 任 國 際 貿 易 學 系 賈 昭 副 教 授 男 兼 系 主 任 聘 兼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石 貴 平 教 授 升 等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王 美 惠 教 授 升 等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鄭 啟 斌 教 授 升 等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楊 淳 良 副 教 授 升 等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汪 美 伶 副 教 授 升 等 教 育 科 技 學 系 鄭 宜 佳 副 教 授 升 等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黃 儒 傑 副 教 授 升 等 年 3 月 份 人 事 異 動 表 單 位 姓 名 現 任 職 別 動 態 原 服 務 單 位 異 動 日 期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韓 東 美 專 員 申 退 照 准
15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圖 書 覺 生 紀 念 圖 書 館 統 計 報 告 一 徵 集 ( 至 ) 類 別 圖 書 ( 冊 ) 非 書 資 料 ( 件 ) 語 文 採 購 交 換 贈 送 本 期 合 計 學 年 累 計 採 購 交 換 贈 送 本 期 合 計 學 年 累 計 東 方 語 文 3, ,398 14, 西 方 語 文 1, ,275 5, ,009 本 期 合 計 5,583 1,090 6, 學 年 累 計 14,186 5,591 19,777 1, ,659 二 分 類 編 目 類 別 非 書 資 料 參 考 書 一 般 圖 書 合 訂 期 刊 學 位 論 文 教 師 專 著 小 計 語 文 ( 件 ) 合 計 東 方 語 文 63 3, , ,659 西 方 語 文 12 2, , ,452 本 期 合 計 75 6,191 1, , ,111 學 年 累 計 ,570 2,135 2, ,898 2,300 28,198 三 館 藏 資 料 類 別 圖 書 ( 冊 ) 語 文 圖 書 合 訂 期 刊 學 位 論 文 教 師 專 著 NSC 報 告 合 計 非 書 資 料 ( 件 ) 東 方 語 文 619,261 41,940 42,394 6,072 2, ,123 68, ,219 西 方 語 文 318, ,091 3,229 4,147 1, ,075 55, ,740 合 計 937, ,031 45,623 10,219 3,679 1,146, ,761 1,269,959 類 電 子 資 源 ( 可 連 用 ) 電 子 資 料 庫 電 子 書 電 子 期 刊 別 全 文 型 書 目 型 數 據 型 合 計 東 方 語 文 1,058,956 18, 西 方 語 文 678,444 34, 種 數 1,737,400 53, 類 別 現 行 紙 本 期 刊 現 行 報 紙 館 藏 紙 本 期 刊 ( 種 ) ( 種 ) ( 種 ) 語 文 訂 閱 交 換 贈 送 合 計 訂 閱 交 換 贈 送 合 計 東 方 語 文 604 1,101 1, ,703 西 方 語 文 , ,778 合 計 1,476 1,395 2, ,481 四 館 藏 資 源 使 用 統 計 ( 一 ) 紙 本 圖 書 ( 冊 數 ) 類 別 語 文 文 科 理 科 工 科 商 科 學 位 論 文 本 期 合 計 學 年 累 計 東 方 語 文 43,375 8,215 2,383 13,779 1,342 69, ,415 西 方 語 文 3,415 1, , ,785 22,050 本 期 合 計 46,790 9,281 3,373 15,093 1,342 75,879 學 年 累 計 145,661 29,893 11,433 46,978 4, ,465 合 計 157
159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 二 ) 非 書 資 料 ( 件 數 ) 類 別 館 內 借 用 館 外 單 機 版 借 用 非 書 資 料 微 縮 資 料 小 計 語 文 光 碟 合 計 東 方 語 文 3,970 1, ,127 6,097 西 方 語 文 10,538 5, ,261 15,799 本 期 合 計 14,508 7, ,388 21,896 學 年 累 計 47,902 24, ,899 73,791 ( 三 ) 電 子 資 源 ( 含 電 子 書 電 子 期 刊 電 子 資 料 庫 ) 類 別 語 文 使 用 人 數 ( 人 次 ) 下 載 全 文 ( 篇 ) 本 期 合 計 45, ,842 學 年 累 計 173, ,734 備 註 : 本 期 提 供 使 用 人 次 之 資 料 庫 計 505 種 ; 提 供 下 載 全 文 統 計 之 資 料 庫 計 113 種 五 入 館 人 數 館 別 總 館 台 北 分 館 鍾 靈 分 館 蘭 陽 分 館 合 計 本 期 合 計 226,011 6,664 48,348 15, ,372 學 年 累 計 770,813 23, ,631 45, ,189 六 專 室 借 用 ( 次 數 ) 室 別 討 論 室 多 媒 體 資 源 室 本 期 合 計 學 年 累 計 1,307 1,515 七 參 考 服 務 ( 件 數 ) 類 問 題 類 型 型 指 示 型 即 時 參 考 主 題 檢 索 使 用 指 導 查 詢 文 獻 合 計 本 期 合 計 學 年 累 計 2, ,509 類 諮 詢 方 式 型 面 對 面 電 話 Blog 掌 聲 與 建 議 合 計 本 期 合 計 學 年 累 計 2, ,509 八 館 際 合 作 / 文 獻 傳 遞 ( 件 數 ) 項 目 借 書 複 印 國 內 國 外 小 計 國 內 國 外 小 計 合 計 借 入 貸 出 本 期 合 計 學 年 累 計 ,
160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九 數 位 資 訊 服 務 ( 件 數 ) 類 技 術 支 援 Virtua 問 題 排 除 電 子 資 源 問 題 處 理 小 計 機 構 典 藏 型 書 目 量 全 文 量 本 期 合 計 ,694 2,133 學 年 累 計 ,690 32,762 14,924 十 非 書 資 料 服 務 ( 件 數 ) 類 諮 詢 服 務 網 路 使 用 ( 人 次 ) 影 片 欣 賞 ( 人 次 ) 入 室 人 數 ( 人 次 ) 非 書 網 路 指 示 型 期 刊 歐 盟 型 資 料 設 定 本 期 合 計 1, , ,383 學 年 累 計 3,659 1, , ,
161 資 訊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資 訊 中 心 作 業 統 計 報 告 一 系 統 發 展 工 作 及 維 護 工 作 ( 至 ) 系 統 名 稱 開 始 預 定 完 成 完 成 日 期 日 期 百 分 比 備 註 新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系 統 (1) 公 文 管 理 系 統 1 簽 核 功 能 % 總 收 總 發 文 功 能 % (2) 請 假 單 系 統 ( ) % 私 立 學 校 會 計 制 度 電 腦 作 業 系 統 (1) 進 行 99 年 教 育 部 委 託 之 軟 體 維 護 及 簽 約 學 校 % 2 (23 所 ) 問 題 諮 詢 計 19 件 (2) 本 校 會 計 系 統 維 護 工 作 持 續 進 行 100% 記 分 簿 成 績 登 錄 預 警 系 統 及 Web 版 成 績 上 傳 系 統 (1) 系 統 維 護 及 問 題 諮 詢 計 9 件 持 續 進 行 100% 3 (2)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選 課 資 料 進 檔 及 學 期 成 績 匯 % 出 作 業 99 學 年 度 校 內 招 生 電 腦 作 業 (1) 外 國 學 生 入 學 網 (2)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4) 教 科 系 數 位 學 習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 碩 士 班 招 生 4 (6) 大 學 甄 試 ( 申 請 入 學 ) (7) 大 學 甄 試 ( 學 校 推 薦 ) (8) 進 修 學 士 班 新 生 ( 申 請 入 學 ) (9) 進 修 學 士 班 新 生 ( 筆 試 入 學 ) (10)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數 學 教 學 碩 士 班 (11) 博 士 班 程 式 修 訂 計 62 支 持 續 進 行 % 95% 95% 95% 90% 80% 80% 10% 10% 10% 10% 100% 5 設 計 校 內 活 動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 第 一 階 段 ) % 6 設 計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系 統 ( 第 一 階 段 ) % 7 淡 江 大 學 北 區 教 學 資 源 分 享 網 % 8 設 計 校 外 訊 息 公 告 網 頁 % 9 進 行 99 終 身 學 習 行 動 年 ~ 全 民 young 起 來 計 畫 % 校 內 活 動 線 上 報 名 系 統 ( 第 二 階 段 ) 新 增 線 上 問 卷 10 機 制 % 11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系 統 設 計 ( 第 二 階 段 ) % 12 淡 江 大 學 英 文 版 網 頁 改 版 % 13 進 行 99 年 度 農 田 水 利 入 口 網 維 運 計 畫 % 14 校 內 網 頁 及 系 統 維 護 與 營 運 ( 共 50 個 ) 持 續 進 行 % 維 護 學 生 課 程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15 (1) 需 求 程 式 修 訂 共 101 支 持 續 進 行 100% (2) 諮 詢, 查 核, 上 下 檔 等 共 400 件 維 護 人 事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16 (1) 需 求 程 式 修 訂 共 17 支 (2) 諮 詢, 查 核, 上 下 檔 等 共 17 件 持 續 進 行 100% 160
162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維 護 預 算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17 (1) 需 求 程 式 修 訂 共 0 支 持 續 進 行 100% (2) 諮 詢, 查 核, 安 裝 等 共 14 件 維 護 設 備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18 (1) 需 求 程 式 修 訂 共 14 支 持 續 進 行 100% (2) 諮 詢, 查 核, 上 下 檔 等 共 78 件 維 護 學 務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19 (1) 需 求 程 式 修 訂 共 5 支 持 續 進 行 100% (2) 諮 詢, 查 核, 上 下 檔 等 共 13 件 維 護 其 他 校 務 相 關 應 用 資 訊 系 統 20 (1) 需 求 程 式 修 訂 共 23 支 持 續 進 行 100% (2) 諮 詢, 查 核, 上 下 檔 共 115 件 安 控 平 台 系 統 維 護 21 系 統 維 護 及 使 用 者 問 題 諮 詢 14 件 持 續 進 行 100% 教 學 支 援 平 台 系 統 (1) 平 台 維 護 問 題 諮 詢 212 件 22 (2) 協 助 教 師 上 線 使 用 專 兼 任 教 師 申 請 計 1,023 位 ( 專 任 755 位 兼 任 268 位 ) (3) 維 護 QP 使 用 統 計 網 頁 查 詢 持 續 進 行 持 續 進 行 持 續 進 行 100% 100% 100% e 服 務 網 系 統 維 護 (1) 維 護 網 頁 線 上 計 數 器 系 統 (2) 維 護 學 生 課 程 表 查 詢 系 統 23 本 期 共 查 詢 284,544 人 次 持 續 進 行 100% (3) 維 護 學 生 宿 舍 空 調 計 費 系 統 (4) 維 護 成 績 單 網 路 申 請 系 統 本 期 印 製 約 2,561 張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系 統 (OA) 24 (1) 系 統 維 護 及 使 用 者 問 題 諮 詢 70 件 持 續 進 行 100% (2) 系 統 維 護 工 作 25 學 雜 費 管 理 系 統 系 統 維 護 及 問 題 諮 詢 5 件 持 續 進 行 100% 26 綜 所 稅 系 統 系 統 維 護 及 問 題 諮 詢 6 件 持 續 進 行 100% 27 新 版 光 學 讀 卡 系 統 維 護 持 續 進 行 100% 28 IDC(T104 T105) 機 房 實 體 維 運 維 護 持 續 進 行 100% 29 IBM 印 表 相 關 設 備 維 護 管 理 持 續 進 行 100% 30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維 護 持 續 進 行 100% 31 TSM 資 料 備 份 系 統 維 護 持 續 進 行 100% 32 聯 合 服 務 台 登 錄 系 統 維 護 持 續 進 行 100% 33 新 財 務 資 訊 系 統 開 發 ( 第 一 階 段 ) % 34 新 教 學 評 量 系 統 開 發 % 35 新 教 學 計 畫 表 網 頁 系 統 % 新 教 學 計 畫 表 網 頁 系 統 二 校 務 系 統 使 用 趨 向 報 告 ( 一 ) 教 務 系 統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二 ) 人 事 及 預 算 系 統 161
163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三 )OA 系 統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98 年 7 月 13 日 上 午 11:55 系 統 異 常, 中 午 12:55 重 新 開 放 使 用 *98 年 7 月 14 日 上 午 07:55 系 統 異 常, 上 午 10:00 重 新 開 放 使 用 *98 年 8 月 13 日 下 午 3:30 系 統 異 常, 下 午 7:40 重 新 開 放 使 用 *98 年 9 月 10 日 下 午 3:00 Windows update 後 無 自 動 啟 動, 晚 上 9:00 重 新 開 放 使 用 ( 四 ) 設 備 系 統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五 ) 記 分 簿 成 績 登 錄 預 警 系 統 及 Web 版 成 績 上 傳 系 統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六 ) 招 生 試 務 系 統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99 年 1 月 5 日 下 午 2:00 硬 碟 故 障 更 換, 下 午 16:00 重 新 開 放 使 用 *99 年 1 月 6 日 下 午 3:50Raid 卡 故 障 更 換, 下 午 16:30 重 新 開 放 使 用 ( 七 ) 公 文 管 理 系 統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質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164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公 文 管 理 系 統 於 97 年 4 月 14 日 上 線 三 教 學 支 援 平 台 使 用 趨 向 報 告 項 目 後 三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教 學 支 援 平 台 採 用 cluster 架 構 四 網 路 各 伺 服 器 使 用 趨 向 報 告 ( 一 ) 網 頁 代 理 伺 服 器 (PROXY)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二 ) 網 頁 代 理 伺 服 器 (HPROXY)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三 ) 網 域 名 稱 伺 服 器 (DNS)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四 )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伺 服 器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五 ) 教 職 員 網 頁 伺 服 器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165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六 ) 學 生 網 頁 伺 服 器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七 ) 畢 業 校 友 信 箱 伺 服 器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八 )WWW2 伺 服 器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九 ) 學 生 社 團 網 頁 伺 服 器 (STUDENT-CLUB)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十 ) 校 務 行 政 BBS 伺 服 器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十 一 ) 校 外 宿 網 ADSL-Giga 網 路 設 備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166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 十 二 ) 淡 江 大 學 首 頁 搜 尋 引 擎 項 目 後 三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99 年 2 月 1 日 學 校 網 頁 改 用 Google 搜 尋 引 擎 ( 十 三 )WWW 伺 服 器 項 目 後 3 月 月 份 月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五 e 服 務 網 系 統 使 用 趨 向 報 告 ( 一 )e 服 務 網 系 統 項 目 後 三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二 ) 成 績 單 申 購 系 統 項 目 後 三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三 ) 電 子 錢 包 系 統 項 目 後 三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98 年 11 月 16 日 淩 晨 4:18 Raid 卡 故 障,17 日 上 午 08:00 重 新 開 放 使 用 ( 四 ) 課 程 查 詢 系 統 後 三 月 月 份 項 目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167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 五 ) 空 調 控 制 系 統 項 目 後 三 月 月 份 目 標 平 均 值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開 機 總 時 數 ( 時 ) 可 使 用 率 百 分 比 不 正 常 中 斷 次 數 重 開 機 次 數 無 法 使 用 時 間 ( 時 ) 六 一 般 電 腦 教 學 實 習 室 使 用 狀 況 統 計 表 ( 一 ) 淡 水 校 園 (7 間 電 腦 實 習 室, 共 計 510 台 電 腦 ) 1. 開 放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08:20 至 21:00( 其 中 1 間 實 習 室 78 台 電 腦 開 放 週 一 至 週 日 ) 月 份 開 機 故 障 維 護 可 使 用 使 用 使 用 小 時 / 可 用 率 使 用 率 故 障 率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人 次 人 次 2 月 34, , , , % 39.43% 0.27% 22, 月 156, , , , % 44.52% 0.12% 102, 月 96, , % 58.88% 0.23% 70, 本 期 合 計 287, , , , % 48.78% 0.18% 195, 學 年 862, , , , 累 計 443, % 53.30% 0.18% 617, 開 放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日 21:00 至 08:20 (1 間 電 腦 實 習 室, 共 計 78 台 電 腦 ) 月 份 開 機 故 障 維 護 可 使 用 使 用 使 用 小 時 / 可 用 率 使 用 率 故 障 率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人 次 人 次 2 月 5, , % 16.70% 0.40% 月 27, , , % 22.02% 0.48% 4, 月 22, % 25.35% 0.29% 3, 本 期 合 計 54, , , % 22.85% 0.40% 7, 學 年 156, 累 計 , , % 26.45% 0.26% 23, ( 二 ) 台 北 校 園 (1 間 電 腦 實 習 室, 共 計 17 台 電 腦 ) 開 放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14:00 至 21:00 月 份 開 機 故 障 維 護 可 使 用 使 用 使 用 小 時 / 可 用 率 使 用 率 故 障 率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時 數 人 次 人 次 2 月 % 50.64% 0.28% 月 2, , % 27.70% 0.00% 1, 月 2, , % 41.16% 0.00% 本 期 合 計 5, , , % 35.33% 0.03% 2, 學 年 15, 累 計 , , % 36.14% 0.02% 5, 註 :1. 本 學 期 實 習 室 自 2/22 開 放 使 用 2.4/26~4/30 淡 水 校 園 期 中 考 週,08:20 至 21:00 僅 開 放 1 間 84 台 電 腦 3.4/30 21:00 起, 恢 復 1 間 78 台 電 腦 24 小 時 正 常 開 放 七 推 廣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班 次 及 人 次 統 計 166
168 淡 江 大 學 校 刊 課 程 計 畫 名 稱 本 期 98 學 年 度 累 計 人 次 人 時 人 次 人 時 Google 搜 尋 引 擎 使 用 申 請 及 設 定 介 紹 教 學 支 援 平 台 ( 操 作 入 門 ) 記 分 簿 成 績 上 傳 8 16 Diskeeper 軟 體 使 用 介 紹 Fortify 軟 體 操 作 及 實 作 社 交 工 程 防 治 宣 導 講 習 ISO20000 教 育 訓 練 Excel- 成 績 計 算 Excel- 人 事 薪 資 學 年 度 預 算 編 審 線 上 作 業 說 明 會 Excel- 教 務 資 料 Excel- 會 計 資 料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系 統 開 發 經 驗 分 享 ( 資 訊 中 心 內 部 ) 如 何 使 用 JQuary 在.NET 平 台 上 實 作 AJAX 經 驗 分 享 ( 資 訊 中 心 內 部 ) IIS7.5 ( 資 訊 中 心 內 部 ) 合 計 ,890 八 防 毒 伺 服 器 攔 毒 個 人 電 腦 報 廢 勘 驗 及 軟 硬 體 維 修 件 數 統 計 表 各 單 位 資 訊 中 心 電 腦 教 室 暨 實 習 室 PC 月 份 防 毒 伺 服 器 自 行 維 修 保 養 電 腦 報 廢 勘 驗 ( 件 ) PC 軟 硬 體 維 修 ( 件 ) 攔 毒 ( 件 ) ( 件 ) ( 件 ) 02 月 72, , 月 251, , 月 190, ,615 本 期 合 計 514, , 學 年 合 計 2,470, , ,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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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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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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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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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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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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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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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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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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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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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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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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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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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第 52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8 沒 齒 難 忘 的 乳 香 ~ 乳 飲 品 對 牙 齒 的 影 響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私 立 復 興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甘 杰 生 小 四 陳 宗 駿 林 淑 慧 陳 顥 仁 小 四 黃 暐 哲 小 四 沈 平 關 鍵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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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2
1 98.06.05 97 4 2 3 4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第 一 條 94.12.23 9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6.06.08 95 學 年 度 第 4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0.23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2.18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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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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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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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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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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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調 查 的 詳 盡 資 料 及 分 析 報 告,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前 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青 年 廳 駿 菁 活 動 中 心 查 閱 澳 門 青 少 年 研 究 系 列 之 三 澳 門 青 少 年 的 婚 姻 及 家 庭 觀 念 調 查 研 究 單 位 : 教 育 暨 青 年 司 青 年 廳 澳 門 青 少 年 犯 罪 研 究 學 會 青 少 年 研 究 小 組 研 究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99 年 9 (99)033.805 GPN1009903003 ISBN978-986-02-4626-1 2010 年 2060 年 行 力 行 99 年 9 2010 年 2060 年 數 2010 年 23.17 2060 年 19.90 18.8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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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或 因 信 賴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滙 豐 控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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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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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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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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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教育實習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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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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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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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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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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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天 使 投 資 選 秀 會 參 選 須 知 主 辦 單 位 : 執 行 單 位 :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中 華 民 國 創 業 投 資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協 辦 單 位 :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中 區 中 小 企 業 創 業 創 新 服 務 中 心 逢 甲 大 學 技 術 授 權 中 心 1 台 灣 天 使 投 資 選 秀 會 壹 目 的 藉 由 辦 理 台 灣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