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議 程 前 發 言 議 員 黃 潔 貞 日 前 房 屋 局 公 佈 了 業 興 大 廈 T1( 即 一 房 一 廳 ) 經 濟 房 屋 申 請 人 確 定 名 單 本 次 申 請 的 總 數 共 有 11,942 個 家 團, 當 中 核 心 家 團 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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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議 程 前 發 言 立 法 會 議 員 何 潤 生 特 區 政 府 早 於 2009 年 已 宣 佈 會 將 石 排 灣 打 造 成 六 萬 人 社 區 1, 然 而, 隨 著 石 排 灣 公 屋 群 逐 步 落 成 並 有 居 民 相 繼 遷 入, 相 應 的 民 生 配 套 卻 未 能 及 時 到 位, 問 題 多 多 不 少 區 內 居 民 反 映, 至 今 只 見 社 區 服 務 點 等 少 數 民 生 服 務 設 施 落 戶, 配 套 嚴 重 不 足 例 如 超 市 貨 品 價 格 偏 高, 且 未 有 供 應 鮮 活 食 品, 令 居 民 每 日 要 花 近 兩 小 時 車 程 跨 區 購 買 日 常 所 需, 加 上 巴 士 班 次 疏 落, 出 行 往 往 更 要 避 開 上 下 班 高 峰 時 間, 居 民 普 遍 憂 慮, 隨 著 區 內 更 多 人 口 遷 入, 情 況 或 更 趨 惡 劣 醫 療 方 面, 區 內 的 臨 時 衛 生 中 心 每 周 只 開 放 兩 日, 原 定 於 明 年 落 成 的 離 島 醫 療 綜 合 體 急 診 大 樓 又 因 政 府 錯 判 形 勢, 需 延 期 兩 年 落 成 更 甚 者, 區 內 的 過 路 措 施, 如 行 人 天 橋 於 居 民 遷 入 時 方 動 工 興 建, 現 時 雖 竣 工 兩 個 多 月, 卻 遲 遲 未 見 開 放 使 用 區 內 仍 有 部 分 設 施 至 今 仍 未 動 工, 如 衛 生 中 心 街 市 圖 書 館 學 校 等, 為 居 民 的 生 活 帶 來 諸 多 不 便 事 實 上, 作 為 一 個 配 套 完 善 的 社 區, 理 應 能 在 區 內 滿 足 衣 食 住 之 日 常 所 需, 又 豈 有 日 日 跨 區 買 餸 出 行 要 睇 準 時 間 之 理? 但 上 述 情 況, 不 免 令 人 質 疑 政 府 規 劃 草 率, 未 能 做 到 高 瞻 遠 矚, 在 建 設 石 排 灣 社 區 時 根 本 未 有 對 區 內 的 配 套 進 行 全 面 的 考 量, 做 好 人 性 化 的 規 劃, 將 民 生 設 施 一 併 完 善 而 政 府 現 時 更 是 後 知 後 覺, 往 往 要 居 民 投 訴 生 活 不 便 時 才 查 漏 補 缺, 致 使 入 住 的 居 民 未 達 安 居 之 喜, 已 率 先 淪 為 新 社 區 的 開 荒 牛 本 人 認 為, 石 排 灣 公 屋 群 作 為 一 個 嶄 新 的 社 區, 本 是 一 個 大 好 機 會 進 行 長 遠 整 體 的 規 劃, 為 將 來 各 個 新 地 段 的 規 劃 乃 至 整 體 城 市 建 設 提 供 借 鏡 可 惜, 政 府 並 未 能 未 雨 綢 繆, 綜 觀 區 內 配 套 不 足, 連 食 品 交 通 醫 療 這 些 最 基 本 的 民 生 需 要 都 未 能 滿 足, 更 遑 論 仍 只 是 處 於 規 劃 階 段 的 治 安 消 防 等 設 施 的 建 設 正 所 謂 地 辟 舉, 則 民 留 處 既 然 政 府 有 意 打 造 六 萬 人 的 大 型 社 區, 就 應 展 示 足 夠 誠 意, 讓 居 民 在 新 社 區 安 居 而 且, 石 排 灣 公 屋 群 是 社 屋 經 屋 兼 有 的 混 合 社 區, 社 屋 居 民 乃 社 會 最 基 層 大 眾, 當 中 更 不 乏 行 動 不 便 經 濟 困 難 的 長 者 故 此, 政 府 在 完 善 石 排 灣 社 區 配 套 時 應 更 有 針 對 性, 真 正 體 現 對 長 者 及 弱 勢 社 群 的 關 懷, 急 基 層 市 民 所 急, 在 其 最 急 需 解 決 的 醫 療 設 施 食 品 價 格 及 鮮 活 食 品 供 應 問 題 上 採 取 果 斷 措 施 本 人 促 請 政 府 儘 速 採 取 措 施 解 決 上 述 問 題, 為 石 排 灣 公 屋 及 其 鄰 近 三 幅 地 段 的 各 項 設 施 建 設 列 出 時 間 表, 決 不 能 像 以 往 多 項 公 共 設 施 般 一 拖 再 拖, 早 日 還 石 排 灣 公 屋 居 民 一 個 安 身 立 命 之 所, 否 則 苦 候 多 時 的 石 排 灣 公 屋 只 是 圓 了 部 份 居 民 的 上 樓 夢, 卻 無 法 圓 其 安 居 之 願 二 零 一 四 年 二 月 十 七 日 1 路 環 石 排 灣 都 市 化 規 劃 方 案 內 容 簡 介,2009 年 9 月 11 日, 新 聞 局 網 站 : 第 1 頁, 共 1 頁 何 潤 生 (R1)

2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議 程 前 發 言 議 員 黃 潔 貞 日 前 房 屋 局 公 佈 了 業 興 大 廈 T1( 即 一 房 一 廳 ) 經 濟 房 屋 申 請 人 確 定 名 單 本 次 申 請 的 總 數 共 有 11,942 個 家 團, 當 中 核 心 家 團 佔 2,447 人, 非 核 心 家 團 共 254 人, 個 人 申 請 有 9,241 人 在 今 次 房 屋 局 只 提 供 1,544 個 T1 經 濟 房 屋 供 申 請 的 情 況 下, 當 局 進 行 分 組 排 序 分 配 後, 可 以 發 現 當 中 沒 有 六 十 五 歲 以 上 長 者 和 殘 疾 人 士 的 核 心 家 團 都 未 能 悉 數 上 樓 "; 可 想 而 知, 這 類 非 核 心 家 團 和 個 人 是 次 申 請 已 是 上 樓 " 無 望 T1 單 位 對 於 核 心 家 庭 來 說 顯 然 絕 非 其 最 佳 選 擇 為 人 父 母 者 反 映, 子 女 兒 時 與 父 母 共 同 居 住, 但 隨 子 女 逐 漸 長 大, 不 論 家 長 還 是 子 女 都 需 要 有 一 定 的 私 人 空 間 T1 單 位 對 部 份 以 個 人 申 請 的 青 年 人 來 說, 亦 存 在 同 樣 的 問 題 剛 投 身 社 會 的 青 年 人, 在 未 婚 前 急 於 申 請 T1 單 位, 當 未 來 結 婚 及 生 育 後,T1 單 位 的 適 用 程 度 自 然 大 打 折 扣, 更 有 可 能 出 現 夫 妻 兩 人 各 自 取 得 一 個 T1 單 位 的 情 況 兩 個 T1 單 位 既 無 法 滿 足 他 們 居 住 的 需 要, 而 多 出 來 的 單 位 亦 不 能 出 售, 對 該 家 團 來 說 單 位 便 形 如 雞 肋 相 反, 部 分 四 十 至 五 十 歲 而 未 來 亦 未 有 計 劃 結 婚 或 與 家 人 同 住 的 居 民, 由 於 他 們 未 來 的 家 團 情 況 較 少 出 現 變 動, 因 此 T1 單 位 是 較 切 合 他 們 的 需 要 事 實 上,T1 單 位 對 部 分 個 人 家 團 亦 是 最 殷 切 的, 同 時 亦 是 他 們 唯 一 合 符 資 格 的 經 屋 申 請 戶 型 然 而, 卻 因 現 時 法 規 所 限, 使 他 們 最 終 被 屏 除 購 買 資 格 的 行 列, 是 極 其 不 公 平 的 現 時 不 少 家 團 都 憂 慮 轉 投 申 請 多 戶 型 經 屋, 會 較 難 成 功 投 得 多 戶 型 經 屋 單 位, 甚 至 會 竹 籃 打 水 加 上 本 澳 私 人 樓 宇 購 買 及 租 賃 市 場 過 熱, 居 民 無 法 負 擔 之 下, 才 1 被 逼 無 奈 接 受 T1 的 單 位, 甚 至 出 現 四 人 以 上 家 團 亦 提 出 申 請 的 怪 現 象 在 供 應 數 量 有 限, 且 當 局 未 有 明 確 未 來 公 屋 發 展 的 情 況 下, 讓 居 民 有 一 種 錯 失 這 次 機 會, 下 次 就 不 知 何 時 才 再 有 申 請 機 會 的 錯 覺 故 此, 是 次 業 興 大 廈 T1 經 屋 申 請 者 中, 當 局 已 收 到 有 超 過 三 百 個 家 團 轉 投 申 請 多 戶 型 經 屋, 但 可 預 計 最 終 轉 投 多 戶 型 經 屋 數 字 始 終 有 限 綜 合 上 述 各 點, 本 人 提 出 以 下 建 議 : 一 本 人 列 舉 以 上 的 情 況, 是 要 反 映 現 時 當 局 在 滿 足 萬 九 公 屋 承 諾 時, 亦 必 須 切 實 了 解 和 滿 足 居 民 真 正 的 需 要 因 此, 當 局 除 需 要 不 斷 增 建 公 屋 外, 亦 有 必 要 向 居 民 清 晰 公 佈 未 來 經 屋 的 短 中 長 期 規 劃, 讓 居 民 了 解 未 來 公 屋 的 發 展 和 申 請 情 況, 讓 他 們 更 好 因 應 自 身 需 要, 及 人 生 規 劃, 申 請 合 適 的 經 屋 單 位, 避 免 出 現 資 源 錯 配 的 情 況 1 市 民 日 報 2013 年 11 月 21 日 第 1 頁, 共 2 頁 黃 潔 貞 (R1)

3 二 從 是 次 經 屋 申 請 可 見, 個 人 申 請 佔 9,241 個, 從 表 面 來 看, 居 民 對 T1 的 單 位 有 巨 大 的 需 求 不 過 現 時 當 局 公 佈 的 資 料, 公 眾 只 能 分 別 出 65 歲 以 上 及 65 歲 以 下 個 人 申 請 的 數 字, 而 無 法 得 知 其 他 年 齡 層 的 實 際 需 要 情 況 當 局 應 好 好 地 利 用 是 次 經 屋 申 請 者 的 資 料, 按 其 年 齡 及 婚 姻 狀 況 等 資 料, 作 為 興 建 未 來 不 同 戶 型 經 屋 單 位 的 重 要 參 考 數 據 而 T1 單 位 不 利 於 家 庭 發 展 需 要, 興 建 過 多 的 T1 單 位 與 政 府 鼓 勵 家 人 同 住 及 鼓 勵 生 育 的 發 展 方 向 背 道 而 馳, 建 議 當 局 未 來 興 建 經 屋 時, 應 發 展 多 戶 型 經 屋 為 主, 以 切 合 居 民 的 實 際 需 要 三 避 免 出 現 現 時 經 屋 申 請 人 實 際 需 要 與 申 請 單 位 不 匹 配 的 現 象, 雖 然 新 經 屋 法 實 施 時 間 很 短, 但 本 人 促 請 當 局 檢 討 經 屋 法, 改 變 現 行 核 心 家 團 必 然 優 先 購 買 單 位 的 規 定, 研 究 改 為 安 排 一 定 比 例 單 位, 予 非 核 心 家 團 及 個 人 申 請 購 買 的 可 行 性 特 別 個 人 只 能 申 請 T1 單 位, 他 們 亦 較 適 宜 居 住 這 類 單 位 的 情 況, 因 此 當 局 在 出 售 上 述 單 位 時, 應 安 排 一 定 的 購 買 份 額, 從 而 避 免 個 人 申 請 者 成 為 現 行 經 屋 申 請 制 度 下 的 犠 牲 品, 而 核 心 家 團 為 主 及 非 核 心 家 庭 則 以 多 戶 型 經 屋 為 主, 從 而 增 加 房 屋 與 家 團 匹 配 程 度, 減 少 資 源 的 錯 配 第 2 頁, 共 2 頁 黃 潔 貞 (R1)

4 2014 年 2 月 17 日 議 程 前 發 言 高 開 賢 今 年 春 節 大 批 旅 客 來 澳 度 歲, 據 旅 遊 局 表 示, 春 節 黃 金 周 期 間 訪 澳 旅 客 100 萬 人 次, 同 比 上 升 13%; 當 中 超 過 77 萬 人 次 為 內 地 旅 客, 增 幅 達 23% 在 關 閘 出 入 境 口 岸 方 面, 當 局 今 年 及 早 作 出 部 署 安 排, 通 關 秩 序 沒 有 出 現 亂 象 而 大 三 巴 新 馬 路 區 的 旅 遊 旺 點, 週 末 假 日 都 人 山 人 海, 新 春 假 期 更 尤 其 擁 擠 ; 其 中, 中 區 新 馬 路 一 帶 更 首 次 實 施 了 單 向 人 潮 管 制 措 施, 以 確 保 在 人 潮 高 峰 的 情 況 下, 維 持 現 場 秩 序, 避 免 發 生 意 外 其 實, 關 於 旅 遊 旺 點 擁 擠, 我 過 去 曾 多 次 促 請 政 府 推 出 切 實 有 效 措 施, 分 流 旅 客 至 不 同 區 份, 避 免 旅 遊 旺 區 長 期 擠 迫, 並 改 善 舊 區 營 商 環 境 今 次 中 區 人 流 管 制 措 施, 就 是 一 個 分 流 旅 客 到 舊 區 的 契 機, 但 當 局 的 管 制 措 施, 只 是 將 大 三 巴 的 旅 客 引 流 到 議 事 亭 前 地, 將 新 馬 路 的 遊 人 分 流 到 南 灣, 旨 在 疏 導 人 流 我 認 為, 當 局 大 可 透 過 竪 立 大 型 指 示 牌, 將 大 三 巴 的 旅 客 分 流 至 白 鴿 巢, 聖 安 東 尼 堂 等 景 點, 利 用 大 三 巴 牌 坊 至 議 事 亭 前 地 間 的 橫 街 窄 巷, 將 旅 客 分 流 至 草 堆 街 營 地 大 街 三 街 會 館 康 公 廟 十 月 初 五 街, 甚 至 進 一 步 將 旅 客 引 流 至 福 隆 新 街 崗 頂 阿 婆 井 一 帶, 帶 旺 整 個 中 南 區, 達 到 引 客 入 舊 區 的 初 步 目 標 另 外, 我 也 曾 建 議 當 局, 研 究 考 慮 將 新 馬 路 部 份 路 段 在 節 假 日, 分 時 段 實 施 步 行 街 的 計 劃, 以 改 善 甚 至 帶 動 新 馬 路 附 近 一 帶 地 區 的 營 商 環 境, 尤 其 是 對 舊 區 的 中 小 商 戶, 能 夠 起 到 促 進 人 流 的 作 用, 可 以 說 是 扶 持 中 小 商 戶 和 活 化 舊 區 經 濟 的 一 項 實 際 措 施 再 說, 去 年 施 政 辯 論 期 間, 當 局 也 表 示 過, 會 對 步 行 街 的 設 想 作 出 考 慮 我 認 為, 在 考 慮 的 同 時, 亦 應 該 結 合 最 近 文 化 局 推 出 的 福 隆 新 街 及 福 榮 里 已 評 定 建 築 群 外 觀 修 復 計 劃, 將 整 區 改 造 成 展 示 本 澳 不 同 發 展 階 段 的 街 頭 歷 史 博 物 館, 增 加 本 澳 的 旅 遊 元 素 和 特 色 而 對 於 旅 遊 局 計 劃 再 推 出 四 條 新 的 旅 遊 路 線, 分 流 旅 客 至 其 他 區 域, 我 覺 得, 要 成 功 分 流 遊 客, 除 了 因 應 發 掘 的 玩 樂 旅 遊 元 素 而 設 計 不 同 的 旅 遊 路 線 之 外, 還 要 事 前 部 署 和 長 期 經 營, 並 需 有 沿 途 的 配 套 設 施 我 建 議 當 局, 先 集 中 力 量 評 估 目 前 四 條 路 線 的 成 效, 繼 而 加 以 完 善 優 化, 並 鼓 勵 和 吸 引 商 戶 在 沿 線 經 營 ; 待 有 成 效 後 再 考 慮 推 出 其 他 新 的 旅 遊 路 線 澳 門 要 打 造 實 至 名 歸 的 世 界 旅 遊 休 閒 中 心, 除 了 應 付 龐 大 的 旅 客 量 之 外, 必 須 研 究 探 索 豐 富 本 澳 旅 遊 資 源, 創 造 條 件 吸 引 旅 客 到 各 區 觀 光 消 費, 實 現 分 流 旅 客 及 盤 活 舊 區 目 標, 以 推 動 旅 遊 業 多 元 發 展 的 目 標, 讓 澳 門 成 為 舒 適 休 閒 有 特 色 的 旅 遊 目 的 地 第 1 頁, 共 1 頁 高 開 賢 (R1)

5 立 法 議 員 梁 安 琪 二 零 一 四 年 二 月 十 七 日 立 法 會 議 程 前 發 言 早 前 政 府 以 過 渡 形 式 與 電 召 的 士 公 司 續 約 九 個 月, 其 中 六 成 黃 的 提 供 純 電 召 服 務, 剩 下 四 成 則 逐 步 過 渡 至 全 面 提 供 純 電 召 服 務, 與 市 民 的 期 望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對 此, 當 局 應 做 好 對 六 成 黃 的 純 電 召 的 後 續 監 管 工 作, 儘 早 研 究 九 個 月 後 的 替 代 方 案, 向 社 會 公 眾 明 確 黃 的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同 時 增 加 電 召 的 士 專 營 合 同 透 明 度, 並 採 取 措 施 促 進 的 士 入 舊 城 區 服 務 市 民, 切 實 將 的 士 服 務 回 歸 給 澳 門 市 民 早 前 當 局 曾 向 社 會 宣 布 所 有 黃 的 必 須 純 電 召 的 續 約 條 件, 惟 後 電 召 公 司 表 示 無 法 提 供 純 電 召 服 務 模 式, 政 府 為 保 證 市 民 出 行 順 暢 只 得 以 六 成 純 電 召 運 營 模 式 與 其 暫 行 續 約 九 個 月, 此 舉 令 市 民 質 疑 當 局 在 合 同 屆 滿 之 前 沒 有 對 續 約 做 任 何 準 備 及 後 備 措 施, 亦 嚴 重 影 響 政 府 公 信 力 對 此, 當 局 應 要 求 電 召 的 士 公 司 提 供 剩 下 四 成 黃 的 如 何 過 渡 至 純 電 召 的 時 間 表, 並 汲 取 是 次 教 訓, 儘 早 研 究 及 出 台 九 個 月 後 的 替 代 方 案, 並 考 慮 開 放 電 召 的 士 市 場, 透 過 競 爭 改 善 純 電 召 的 士 服 務, 同 時 對 電 召 的 士 合 約 內 容 進 行 公 開 諮 詢, 以 供 社 會 監 督 與 此 同 時, 近 年 本 澳 的 士 違 規 亂 象 時 常 被 人 詬 病, 部 分 黑 的 揀 客 拒 載 濫 收 車 資 等 問 題 時 有 發 生, 黃 的 電 召 服 務 又 名 存 實 亡 此 類 違 規 行 為 均 顯 示 本 澳 的 士 服 務 欠 缺 有 效 的 規 管 及 相 關 罰 則 而 舊 城 區 因 車 道 窄 小 難 行 等 原 因, 的 士 均 不 願 進 入 舊 城 區 載 客, 導 致 舊 城 區 市 民 長 年 被 搭 車 難 問 題 困 擾 當 局 應 該 考 慮 引 入 放 蛇 GPS 定 位 系 統 等 監 管 制 度, 加 強 對 的 士 違 規 現 象 的 執 法, 並 簡 化 市 民 對 的 士 違 規 現 象 進 行 舉 報 的 程 序, 遏 制 的 士 違 規 的 不 良 現 象 同 時, 當 局 亦 有 必 要 監 督 黃 的 履 行 其 為 本 澳 缺 乏 的 士 服 務 之 地 區 及 殘 疾 人 士 提 供 特 別 的 士 服 務 的 責 任, 督 促 其 提 升 電 召 服 務 水 平, 進 一 步 改 善 服 務 質 素, 確 保 做 到 六 成 黃 的 純 電 召 其 餘 四 成 慢 慢 過 渡 至 純 電 召 之 承 諾, 並 鼓 勵 電 召 的 士 更 多 的 進 入 舊 城 區, 真 正 做 到 本 澳 的 士 服 務 澳 門 市 民 第 1 頁, 共 1 頁 梁 安 琪 (R2)

6 議 程 前 發 言 的 士 問 題 已 久 多 管 齊 下 整 治 陳 明 金 2014 年 2 月 17 日 新 春 期 間, 部 分 的 士 拒 載 濫 收 車 資, 以 及 政 府 與 黃 的 " 續 短 約, 電 召 的 士 " 不 能 夠 全 面 純 電 召 " 等 現 象, 仍 然 是 居 民 和 遊 客 投 訴 批 評 關 心 的 問 題 本 人 認 為, 由 於 過 去 遺 留 下 來 的 老 問 題, 以 及 回 歸 後, 當 局 對 澳 門 的 交 通 發 展 形 勢 認 識 不 足, 的 士 發 牌 機 制 缺 乏 長 遠 系 統 的 規 劃, 相 關 法 規 監 管 處 罰 措 施 等 不 到 位, 澳 門 的 士 問 題 由 來 已 久, 冰 封 三 尺, 非 一 日 之 寒 各 種 亂 象, 影 響 澳 門 旅 遊 城 市 形 象, 與 澳 門 打 造 國 際 旅 遊 休 閒 中 心 的 目 標 不 相 符, 必 須 從 發 牌 機 制 監 管 法 規 處 罰 力 度 等 方 面 多 管 齊 下, 從 嚴 整 治 回 歸 近 15 年, 擳 牙 膏 " 式 的 發 牌 方 式, 始 終 不 能 解 決 問 題 目 前, 澳 門 共 有 1,180 架 的 士, 其 中,650 架 永 久 牌 照 的 黑 的 " 以 及 100 架 特 別 牌 照 的 黃 的 ", 都 是 回 歸 前 發 出 的 牌 照 2002 年 賭 權 開 放 後, 來 澳 的 遊 客 不 斷 大 幅 上 升, 但 是, 主 管 當 局 在 回 歸 初 的 近 6 年 內, 似 乎 根 本 看 不 到, 的 士 數 量 未 能 配 合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需 求 05 年 下 半 年, 特 區 政 府 第 一 次 發 的 士 牌, 只 推 出 10 年 期 的 30 架 的 士 ; 之 後, 在 06 年 底, 又 決 定 推 出 50 架 8 年 期 牌 照 ; 不 足 一 年, 在 07 年 下 半 年, 再 同 樣 推 出 150 個 相 同 的 士 牌 連 續 三 年 擳 牙 膏 " 式 的 發 出 230 個 的 士 牌 後, 居 民 遊 客 打 的 難 " 的 問 題, 不 但 未 能 解 決, 相 反 卻 越 來 越 難 居 民 和 遊 客 忍 " 了 近 5 年, 交 通 局 接 手 的 士 事 務 後, 於 2012 年 再 發 200 個 8 年 期 的 士 牌,1 年 多 時 間 後 的 今 天, 居 民 遊 客 打 的 難 " 的 問 題 仍 然 無 法 解 決 依 法 保 障 的 士 持 牌 人 的 投 資 利 益, 是 需 要 考 慮 的 其 中 一 個 問 題 問 題 是, 回 歸 後 增 發 430 個 有 年 限 的 士 牌, 永 久 的 士 牌 的 價 值 並 沒 有 因 此 而 下 跌, 相 反 卻 由 回 歸 初 期 每 個 250 萬 元 左 右, 不 斷 攀 升 至 目 前 約 700 萬 元 ; 至 於 回 歸 後 四 次 增 發 的 士 牌, 同 年 限 的 中 標 價 也 無 下 跌 而 最 近 一 次 競 投 200 個 的 士 牌, 共 收 到 2,127 份 標 書, 市 場 需 求 之 大, 可 想 而 知 民 間 一 直 有 極 少 數 人 認 為, 多 發 一 些 的 士 牌, 就 會 影 響 業 界 經 營, 甚 至 是 令 的 士 牌 跌 價 當 局 究 竟 如 何 考 量 這 種 民 意 與 市 場 實 際 需 求? 從 客 觀 現 實 來 看, 澳 門 車 多 路 少, 每 年 約 3,000 萬 人 次 的 遊 客 及 60 萬 居 民,1,180 架 的 士, 與 鄰 近 發 達 旅 遊 城 市 相 比 較, 數 量 上 明 顯 不 足 這 究 竟 是 否 是 事 實? 當 局 為 何 不 首 先 考 慮 適 當 放 量 增 發 的 士 牌, 顧 慮 的 原 因 又 是 甚 麼? 如 果 講, 增 發 較 多 的 士 牌, 會 造 成 道 路 交 通 壓 力, 試 問 再 多 幾 百 架 的 士, 對 比 20 多 萬 架 機 動 車 總 數 量, 又 是 否 算 得 上 是 大 問 題? 交 通 越 來 越 堵, 營 運 成 本 高, 冚 旗 釣 泥 鯭 開 天 殺 價 拒 載 揀 客, 似 乎 是 惡 性 循 環 當 局 擳 牙 膏 " 式 的 發 牌 方 法 與 市 場 需 求 之 間 的 矛 盾, 導 致 的 士 牌 價 高 企, 租 金 也 就 居 高 不 下 目 前, 據 講 一 更 12 小 時 的 租 金 約 380 元, 租 兩 更, 老 友 價, 每 月 也 要 兩 萬 元, 油 錢 維 修 費 等 另 計 營 運 成 本 高, 少 數 的 士 司 機 難 免 抱 住 羊 毛 出 在 羊 身 上 " 的 心 態, 從 事 上 述 違 規 行 為 有 不 少 的 士 司 機 都 講, 不 願 去 老 城 區, 第 1 頁, 共 2 頁 陳 明 金 (R1)

7 主 要 是 交 通 擠 塞, 對 他 們 來 講 時 間 就 是 金 錢, 一 次 來 回 幾 十 分 鐘, 算 起 來 可 能 蝕 本, 蝕 本 生 意 如 何 做? 從 的 士 司 機 謀 生 的 角 度 來 看, 他 們 的 處 境 不 難 理 解, 但 是, 絕 不 是 逃 避 違 規 營 運 處 罰 的 理 由 法 治 社 會, 必 須 依 法 管 制 各 種 商 業 行 為, 只 是, 我 們 雖 然 有 的 士 規 章, 但 是, 部 份 條 款 過 時, 加 上 執 法 不 嚴, 監 管 不 力, 造 成 違 規 行 為 始 終 難 以 取 締 澳 門 少 數 不 良 的 士 司 機 的 違 規 行 為, 已 經 變 成 遊 客 以 及 居 民 口 中 的 惡 名 ", 影 響 澳 門 社 會 形 象 必 須 多 管 齊 下, 嚴 加 管 治 澳 門 的 士 問 題, 主 要 不 在 於 電 召 " 又 或 者 街 招 ", 好 多 黑 的 " 都 有 電 召 " 功 能, 試 問 有 多 少 人 能 夠 電 召 " 到? 因 此, 本 人 建 議 當 局 考 慮 以 下 幾 點 : 第 一, 根 據 澳 門 未 來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的 需 求, 不 斷 完 善 整 體 公 共 運 輸 系 統 建 設 佈 局, 控 制 總 體 機 動 車 輛 增 長, 經 過 科 學 前 瞻 的 論 證, 適 當 增 發 不 同 營 運 模 式 的 士 牌, 調 控 牌 照 價 格 及 租 金 ; 第 二, 黃 的 續 約 需 要 嚴 格 遵 守 合 約 精 神, 無 法 純 電 召 " 的 黃 的, 應 該 開 放 市 場, 讓 有 能 力 的 人 士 競 投 ; 第 三, 修 改 的 士 規 章, 嚴 格 處 罰 條 款, 引 入 扣 分 制 及 停 牌 措 施 ; 第 四, 的 士 司 機 違 規 營 運, 絕 大 多 數 只 是 行 政 違 法, 並 不 觸 犯 刑 法, 從 行 政 執 法 角 度 出 發, 建 議 可 以 通 過 放 蛇 " 手 段, 取 證 執 法, 加 強 執 法 力 度, 取 締 極 少 數 害 群 之 馬, 維 護 澳 門 以 及 絕 大 多 數 的 士 司 機 在 居 民 和 遊 客 心 目 中 的 形 象 第 2 頁, 共 2 頁 陳 明 金 (R1)

8 議 程 前 發 言 關 翠 杏 2014/02/17 據 旅 遊 局 資 料 顯 示, 去 年 訪 澳 旅 客 已 達 2900 多 萬 人 次, 較 2012 年 上 升 4%, 而 旅 客 更 有 在 假 日 集 中 來 澳 的 趨 勢 據 珠 海 邊 檢 總 站 資 料, 今 年 農 曆 新 年 從 初 一 至 初 七, 訪 澳 旅 客 達 100 萬 人 次, 當 中 超 過 六 成 為 內 地 居 民, 來 澳 整 體 旅 客 和 內 地 旅 客 分 別 較 去 年 急 升 13% 和 23% 春 節 期 間, 內 地 旅 客 訪 澳 首 選 的 拱 北 口 岸 幾 乎 天 天 爆 棚 ", 要 連 續 多 天 作 潮 水 式 放 行, 高 峰 時 間 旅 客 動 輒 要 花 兩 三 小 時 過 關 ; 本 澳 警 方 亦 因 應 人 流 擁 擠 情 況, 首 次 於 新 馬 路 連 續 四 天 實 施 人 流 單 向 通 行 管 制 措 施 必 須 指 出, 汲 取 了 去 年 迫 爆 關 事 件 的 經 驗, 特 區 政 府 各 部 門 在 事 前 加 緊 部 署 下, 在 保 障 公 眾 秩 序 和 安 全 方 面 確 實 收 到 預 期 效 果, 成 功 避 免 亂 象 再 現 ; 但 澳 門 旅 遊 承 載 力 超 負 荷 的 問 題, 亦 同 樣 到 了 不 容 忽 視 需 要 特 區 政 府 認 真 面 對 的 課 題! 博 彩 旅 遊 業 近 年 飛 速 發 展, 來 澳 旅 客 大 量 增 加, 已 逐 步 影 響 到 本 地 居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本 澳 的 休 閒 " 城 市 資 產 亦 不 斷 在 流 失, 社 會 早 已 有 呼 聲 指 澳 門 承 載 力 超 負 荷 ; 旅 客 集 中 在 大 節 日 來 澳 的 趨 勢, 必 將 令 澳 門 的 口 岸 交 通 食 肆 旅 遊 熱 門 景 點 的 接 待 壓 力 雪 上 加 霜 新 春 期 間, 新 馬 路 因 人 流 迫 爆, 導 致 居 民 和 遊 客 怨 聲 載 道, 已 是 一 大 警 號 ; 未 來, 港 珠 澳 大 橋 的 開 通 2016 年 本 澳 第 二 波 大 型 渡 假 村 項 目 將 相 繼 落 成, 預 期 本 澳 會 迎 來 下 一 波 的 旅 客 高 峰, 當 局 若 不 及 早 做 好 規 劃 和 應 對, 不 單 無 法 奢 望 本 澳 能 夠 發 展 成 為 國 際 休 閒 旅 遊 中 心, 更 會 破 壞 本 澳 的 旅 遊 形 象! 故 從 本 澳 經 濟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角 度 出 發, 當 局 必 須 落 實 休 閒 旅 遊 城 市 的 發 展 方 向, 認 真 探 討 本 澳 城 市 的 旅 遊 承 載 力 和 旅 遊 發 展 規 模, 及 早 作 出 前 瞻 的 規 劃 和 策 略 性 的 部 署, 避 免 因 承 載 力 爆 燈 " 而 對 民 生 和 旅 遊 業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造 成 不 可 逆 轉 的 影 響 要 強 調 的 是, 澳 門 旅 遊 業 經 過 多 年 的 發 展, 已 形 成 一 定 的 規 模, 有 必 要 改 變 過 往 放 任 粗 放 的 發 展 模 式, 並 有 條 件 因 應 澳 門 獨 特 的 文 化 資 源, 推 動 旅 遊 巿 場 的 轉 型 和 提 升 旅 遊 發 展 的 質 量 雖 然 旅 遊 局 曾 表 示, 當 局 不 重 追 求 旅 客 人 數 增 加, 但 可 惜 多 年 來 均 未 有 在 重 質 " 方 面 下 更 多 的 功 夫, 以 多 元 化 客 源 為 例, 內 地 香 港 和 台 灣 長 年 已 佔 旅 客 量 九 成, 且 去 年 國 際 旅 客 逆 巿 下 跌 3%, 再 次 印 證 了 本 澳 旅 客 結 構 單 一 化 問 題 相 當 嚴 重 本 人 期 望 當 局 在 即 將 啟 動 的 旅 遊 業 發 展 總 體 規 劃 研 究 中, 除 探 討 城 市 承 載 力 旅 客 組 成 等 問 題 外, 亦 有 必 要 對 本 澳 休 閒 旅 遊 的 發 展 定 位 及 優 勢 作 更 多 的 探 討, 從 而 透 過 改 變 來 澳 旅 客 結 構, 令 澳 門 現 有 的 通 關 及 交 通 等 方 面 的 接 待 壓 力 得 到 紓 緩 第 1 頁, 共 1 頁 關 翠 杏 (R1)

9 議 程 前 發 言 李 靜 儀 2014/02/17 搭 的 士 難 的 問 題 在 本 澳 已 存 在 多 時, 近 年, 揀 客 " 拒 載 " 濫 收 車 資 " 等 的 士 違 規 行 為 更 越 演 越 烈, 不 單 影 響 到 居 民 及 旅 客 的 出 行, 更 嚴 重 損 害 本 澳 的 旅 遊 形 象, 歸 根 究 底, 是 政 府 多 年 來 對 的 士 行 業 的 規 管 不 善 所 致 必 須 承 認, 仍 有 不 少 的 士 司 機 堅 持 守 法 經 營, 但 礙 於 違 規 問 題 已 影 響 到 整 個 行 業 的 形 象, 令 守 法 的 司 機 蒙 上 不 白 之 冤, 故 本 人 促 請 政 府 須 從 完 善 法 制 及 管 理 兩 方 面 著 手, 以 提 升 本 澳 的 的 士 服 務 質 素 法 制 方 面, 現 時 的 士 規 章 規 定, 交 通 事 務 局 是 唯 一 執 法 權 限 部 門, 即 警 方 亦 無 法 對 的 士 違 規 行 為 進 行 執 罰, 受 交 通 事 務 局 稽 查 人 手 及 搜 證 存 在 困 難 等 客 觀 情 況 所 限, 執 法 成 效 不 彰, 致 使 一 些 害 群 之 馬 有 恃 無 恐 劏 " 客 自 肥 故 需 從 法 律 層 面 上 堵 塞 有 關 漏 洞, 強 化 執 法 工 具, 如 考 慮 引 入 放 蛇 " 制 度, 以 有 效 打 擊 違 規 的 士 行 為 管 理 手 段 方 面, 政 府 必 須 因 應 本 澳 社 會 及 旅 遊 的 發 展 需 要, 整 頓 的 士 行 業 發 展 優 化 現 有 的 發 牌 模 式 首 先 必 須 因 應 黃 的 " 續 牌 的 客 觀 現 實, 將 電 召 的 士 定 位 為 面 向 居 民 的 特 別 的 士 " 服 務 方 向 發 展, 參 考 其 他 地 區 的 經 驗, 引 入 各 類 資 訊 系 統 或 平 台, 並 在 舊 區 設 置 合 適 和 足 夠 數 量 的 特 別 的 士 站, 創 設 相 關 的 配 套 設 施, 令 居 民 能 夠 獲 得 的 士 服 務, 並 以 此 為 基 礎, 增 加 特 別 的 士 數 量 和 引 入 公 司 制 的 管 理 模 式, 從 根 本 上 改 變 本 澳 的 士 個 體 經 營 的 模 式, 從 而 推 動 的 士 行 業 的 良 性 競 爭, 帶 動 整 體 服 務 質 素 的 提 升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劉 仕 堯 日 前 表 示, 政 府 不 排 除 以 任 何 方 式, 只 要 可 以 改 善 的 士 服 務 質 素, 都 會 去 構 思 " 故 期 望 政 府 能 夠 正 視 問 題 的 癥 結, 以 創 新 的 思 維 果 斷 的 措 施 回 應 居 民 搭 的 士 難 的 問 題 第 1 頁, 共 1 頁 李 靜 儀 (R1)

10 議 程 前 發 言 加 強 重 大 節 日 承 載 力 調 控 減 輕 對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的 影 響 施 家 倫 通 常 情 況 下, 澳 門 旅 遊 遊 客 人 數 一 般 為 每 天 7 萬 人 次 左 右, 但 節 假 日 到 訪 旅 客 人 數 急 劇 上 升, 每 天 約 為 15 萬 人 次 ; 遇 上 黃 金 周 或 者 春 節 等 重 大 節 日, 每 天 旅 客 出 1 入 境 人 數 大 約 高 達 25 萬 人 次, 比 平 時 增 加 2.57 倍 據 澳 門 特 區 政 府 治 安 警 察 局 出 入 境 事 務 廳 公 布 的 數 據 顯 示, 除 夕 至 初 七, 澳 門 各 口 岸 出 入 境 總 人 次 約 為 萬 人 次, 其 中 萬 人 次 為 旅 客,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長 6.66% 遊 客 的 大 量 增 加 成 就 了 澳 門 經 濟 的 快 速 繁 榮, 但 是 也 給 本 澳 市 民 特 別 是 景 區 的 居 民 帶 來 越 來 越 嚴 重 的 影 響 出 街 無 路 行 搭 巴 士 無 位 企 的 士 海 鮮 價 揀 客, 關 閘 和 景 點 亦 需 要 進 行 人 流 管 制, 種 種 問 題 已 經 對 遊 客 自 身 的 旅 遊 體 驗 和 居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都 造 成 了 嚴 重 的 負 面 影 響 不 少 市 民 在 網 路 上 紛 紛 貼 出 逼 爆 關 和 逼 爆 新 馬 路 的 圖 片, 表 示 遊 客 多 到 嚴 重 影 響 出 行 和 正 常 生 活, 需 要 蝸 居 在 家 雖 然 這 種 情 況 只 在 重 大 節 日 才 出 現, 但 是 已 經 對 景 點 容 量 交 通 住 宿 等 旅 遊 承 載 力 造 成 重 大 挑 戰 有 學 者 認 為, 要 建 設 世 界 旅 遊 休 閒 中 心, 要 對 交 通 餐 飲 住 宿 等 承 載 力 進 行 綜 合 評 估, 既 要 保 證 不 降 低 景 區 自 然 環 境 質 量 和 遊 客 的 遊 覽 質 量, 又 不 能 損 害 旅 遊 區 居 民 的 社 會 福 利, 超 出 當 地 居 民 對 旅 遊 開 發 影 響 的 最 大 容 忍 程 度 目 前 重 大 節 假 日 超 載 引 發 的 出 行 難 噪 音 大 等 各 種 問 題 已 經 對 居 民 造 成 嚴 重 影 響, 不 少 市 民 希 望 政 府 可 以 有 更 積 極 有 效 的 措 施 保 障 他 們 有 一 個 正 常 的 生 活 休 息 環 境 我 認 為, 以 下 三 個 方 面 政 府 要 多 加 關 注 : 第 一 要 建 立 城 市 旅 遊 承 載 力 的 預 警 和 綜 合 應 變 機 制 目 前 來 講, 特 區 政 府 在 簡 化 通 關 手 續 景 點 人 流 管 制 方 面 已 經 做 了 不 少 工 作, 但 是 承 載 力 必 須 與 城 市 的 公 共 交 通 設 施 公 共 衛 生 設 施 以 及 酒 店 業 餐 飮 業 的 容 納 能 力 相 適 應, 所 以 政 府 需 要 建 立 涵 蓋 交 通 餐 飲 等 綜 合 性 的 預 警 和 應 變 機 制 要 強 化 資 源 調 配 措 施 實 行 弱 化 影 響 效 果 跟 蹤 以 及 經 驗 總 結 例 如, 在 特 定 假 日 的 時 候, 當 局 提 前 要 與 相 關 公 司 行 業 協 會 協 調, 加 大 各 類 公 共 交 通 的 投 放 力 度 第 二 要 制 定 科 學 的 旅 遊 發 展 規 劃, 深 化 旅 遊 景 點 的 佈 局 目 前 一 些 景 點 逼 爆 人 需 要 人 流 管 制, 而 一 些 景 點 則 相 對 冷 清 政 府 要 建 設 世 界 旅 遊 休 閒 中 心 無 疑 需 要 建 設 更 多 旅 遊 休 閒 元 素, 增 加 一 批 可 以 令 到 遊 客 逗 留 2 至 3 個 小 時 的 景 點, 豐 富 內 容, 分 流 客 人, 提 升 旅 遊 質 量, 還 可 以 帶 動 消 費, 帶 旺 經 濟 1 趙 越, 淺 談 澳 門 的 承 載 力, 澳 門 日 報,2013 年 5 月 15 日 第 1 頁, 共 2 頁 施 家 倫 (R1)

11 第 三, 在 政 策 和 規 劃 執 行 的 時 候, 要 加 強 與 景 區 市 民 的 互 動 提 高 他 們 的 參 與 性 節 假 日 人 潮 的 時 候, 不 少 市 民 的 正 常 權 利 受 到 影 響 如 果 沒 有 適 當 增 加 居 民 在 旅 遊 經 濟 中 的 回 報, 又 沒 有 更 多 地 諮 詢 和 尊 重 當 地 居 民 的 意 見, 那 麼 很 容 易 會 產 生 社 會 矛 盾 未 來 政 府 在 做 旅 遊 規 劃 和 做 相 關 的 預 警 及 應 變 方 案 的 時 候, 可 以 更 多 聽 取 景 區 市 民 的 意 見, 提 高 居 民 的 參 與 性 第 2 頁, 共 2 頁 施 家 倫 (R1)

12 議 程 前 發 言 宋 碧 琪 隨 著 社 會 經 濟 的 發 展, 澳 門 人 才 培 養 問 題, 近 年 來 社 會 經 常 討 論, 今 年 度 的 施 政 報 告 提 出, 要 構 建 本 地 人 才 培 養 的 長 效 機 制, 年 初, 行 政 長 官 批 示 設 立 人 才 發 展 委 員 會 有 人 常 說 : 社 會 發 展 靠 人 才, 人 才 培 養 靠 教 育 ", 因 此, 人 才 培 養 長 效 機 制 如 何 與 現 行 教 育 制 度 協 調, 或 者 說, 如 何 改 革 完 善 現 行 教 育 制 度 使 之 更 有 效 地 促 進 人 才 培 養, 值 得 認 真 研 究 培 養 社 會 所 需 的 人 才, 高 等 教 育 非 高 等 教 育 職 業 教 育 都 各 自 分 擔 一 定 的 職 能, 近 年 來, 非 高 等 教 育 十 年 發 展 規 劃 與 青 年 政 策 等 皆 已 相 繼 制 定 出 台, 然 而, 現 行 的 高 等 教 育 法 律 已 頒 佈 二 十 年, 早 已 不 適 應 澳 門 社 會 和 高 等 院 校 的 發 展, 有 關 法 律 修 訂 數 年 仍 未 見 出 台, 與 此 同 時, 一 些 高 等 教 育 的 專 屬 法 規, 如 高 等 教 育 管 制 機 構 法 規 高 等 教 育 學 位 法 規 教 師 法 規 評 鑑 法 規 辦 學 章 程 等 未 得 到 落 實, 使 得 全 面 整 體 的 高 等 教 育 政 策 難 以 制 訂, 如 此 將 影 響 人 才 培 養 的 連 貫 性 事 實 上, 長 期 以 來, 澳 門 本 地 高 校 未 能 實 現 聯 招, 與 特 區 政 府 未 能 及 早 出 台 高 教 政 策 及 規 劃 人 才 培 養 事 業 不 無 關 係 本 人 認 為, 未 來 的 人 才 培 養 長 效 機 制, 以 及 人 才 發 展 委 員 會 的 功 能, 除 了 施 政 報 告 提 及 的 相 關 措 施 外, 必 須 更 加 做 好 教 育 事 業 發 展 譬 如, 就 醫 療 人 才 而 言, 單 靠 某 所 高 校 也 許 力 有 不 逮, 但 若 跨 校 聯 合 又 如 何 呢? 各 高 校 的 專 業 設 置 學 術 資 源 是 否 能 夠 配 合 社 會 經 濟 的 發 展? 與 此 同 時, 更 加 應 該 注 意 的 是, 在 一 個 競 爭 型 社 會, 人 才 的 培 養 不 僅 靠 教 育 出 來, 更 是 競 爭 出 來 的 本 人 認 為, 政 府 在 加 強 對 年 青 人 教 育 的 同 時, 為 促 進 年 青 人 向 上 流 動, 使 其 能 有 更 廣 闊 的 發 展 空 間, 政 府 最 應 該 做 到 的, 就 是 構 建 合 理 的 流 動 機 制 培 育 公 平 競 爭 的 土 壤 構 建 一 個 機 會 平 等 暢 通 向 上 的 流 動 渠 道, 首 先 要 打 破 憑 背 景 憑 出 身 憑 關 係 向 上 流 動 的 機 制 澳 門 目 前 仍 然 處 在 一 個 社 會 變 遷 比 較 劇 烈 的 時 期, 政 府 的 責 任 就 是 要 防 止 社 會 階 層 固 化, 營 造 一 個 有 利 於 向 上 流 動 的 社 會 環 境 和 氛 圍, 讓 每 個 澳 門 人, 尤 其 是 年 青 人, 都 能 夠 擁 有 一 個 澳 門 夢 ", 相 信 只 要 憑 藉 自 身 努 力 奮 鬥, 不 論 出 身, 都 有 平 等 的 機 會 和 上 升 的 空 間 ; 在 向 上 流 動 的 機 遇 面 前, 起 點 公 平 機 會 均 等, 都 能 憑 自 身 的 才 華 和 拼 搏, 改 變 自 己 和 家 庭 的 命 運 只 有 這 樣, 澳 門 未 來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才 有 保 障, 也 只 有 這 樣, 人 才 培 養 加 強 教 育 才 有 意 義 第 1 頁, 共 1 頁 宋 碧 琪 (R1)

13 議 程 前 發 言 (2014 年 2 月 17 日 ) 協 調 各 方 通 力 合 作 宣 傳 落 實 青 年 政 策 陳 虹 議 員 今 年 1 月 初, 政 府 公 佈 了 澳 門 青 年 政 策 ( ) 文 本 ( 簡 稱 青 年 政 策 ") 青 年 政 策 " 是 特 區 政 府 人 才 培 養 機 制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份, 如 何 有 效 落 實, 是 政 府 努 力 的 重 點 青 年 政 策 " 與 行 政 長 官 提 出 的 發 展 人 才 培 養 長 效 機 制 必 須 有 機 銜 接, 未 來 需 要 更 具 體 的 細 化 及 協 調 選 拔 人 才 對 人 才 的 持 續 培 養 等, 都 要 從 青 年 開 始 當 局 需 要 設 置 平 台, 透 過 公 平 的 機 制, 讓 有 能 力 的 青 年 突 圍 而 出, 各 項 培 養 措 施 都 需 要 進 一 步 細 化 我 認 為 政 府 尤 其 需 要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一 成 立 跨 部 門 工 作 小 組, 動 員 社 會 各 方 力 量 青 年 政 策 " 把 本 澳 青 年 年 齡 範 圍 界 定 為 13 至 29 歲, 並 劃 分 為 在 學 青 年 在 職 青 年 和 待 學 待 業 青 年 三 類 基 本 群 體 現 時, 三 類 青 年 分 屬 不 同 部 門 管 理, 而 青 少 年 工 作 必 須 要 多 方 配 合, 立 體 式 的 進 行, 因 此, 為 了 確 保 政 策 得 以 貫 徹 及 取 得 實 效, 政 府 有 必 要 成 立 負 責 統 籌 協 調 跟 進 的 跨 部 門 工 作 小 組, 讓 政 策 可 以 更 充 分 地 落 實 要 解 決 青 年 工 作 中 各 種 複 雜 問 題, 順 利 推 行 措 施, 達 致 預 期 目 標, 其 中 一 個 關 鍵 因 素 就 是 官 民 有 效 合 作 政 府 需 要 更 多 依 靠 民 間 力 量 發 現 問 題 解 決 問 題 培 養 人 才 的 戰 略 思 考 和 政 策 安 排, 全 社 會 也 必 須 清 楚 認 識 到 各 自 應 當 承 擔 的 社 會 責 任 因 此, 政 府 應 思 考 如 何 加 強 與 辦 學 機 構 等 的 協 作, 積 極 拓 展 家 庭 輔 導 和 社 區 教 育, 讓 青 年 能 夠 從 小 得 到 充 分 的 培 養 和 發 揮 的 機 會, 並 健 全 人 才 資 料 庫 對 於 在 職 青 年, 政 府 須 努 力 推 動 經 濟 多 元 發 展, 發 佈 更 多 青 年 就 業 和 能 力 提 升 的 資 訊, 創 設 更 多 條 件 和 鼓 勵 青 年 向 上 流 動, 促 使 他 們 更 好 地 融 入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二 做 好 宣 傳 和 落 實 工 作, 完 善 和 細 化 行 動 計 劃 " 在 凝 聚 共 識 制 訂 政 策 後, 最 重 要 的 是 做 好 宣 傳 和 落 實 工 作 針 對 三 種 類 型 的 青 少 年, 其 宣 傳 和 工 作 的 重 點 方 法 應 有 所 不 同 本 人 認 為, 必 須 盡 快 啟 動 對 大 中 學 生 和 青 少 年 的 宣 傳 工 作 機 制, 讓 他 們 認 識 青 年 政 策 " 的 精 神 和 內 容, 協 助 其 制 訂 長 遠 的 生 涯 規 劃 現 時 的 青 年 政 策 " 還 不 夠 具 體 化 及 細 化, 政 府 應 進 一 步 細 化 執 行 工 作, 訂 下 階 段 性 的 指 標 工 作 進 度 和 實 施 策 略 青 年 政 策 " 的 行 動 計 劃 ", 分 短 中 長 期 提 出 了 二 十 個 工 作 項 目 五 十 九 個 工 作 內 容, 要 加 以 一 一 落 實 和 跟 進, 並 非 易 事 何 況, 青 年 人 思 維 活 躍, 靈 活 多 變, 行 動 計 劃 " 必 須 適 時 調 整, 不 斷 創 新, 把 握 不 同 青 年 群 體 成 長 的 變 化 和 需 要 因 此, 政 府 各 部 門 和 協 作 單 位, 必 須 明 晰 權 責, 細 緻 分 工, 責 任 到 位, 才 能 使 各 類 青 少 年 得 到 適 性 發 展 第 1 頁, 共 2 頁 陳 虹 (R1)

14 三 適 時 評 估 檢 討, 不 斷 優 化 現 時 青 年 參 與 社 會 的 渠 道 並 不 足 夠, 希 望 政 府 廣 開 言 路, 多 聽 青 年 意 見, 發 揮 青 年 正 能 量, 培 養 其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及 保 持 陽 光 心 態 青 年 政 策 " 推 行 期 由 2012 年 至 2020 年, 長 達 八 年 之 久, 政 府 必 須 建 立 一 套 完 善 的 評 估 和 監 察 機 制, 更 好 地 規 劃 各 項 後 續 計 劃 的 落 實 進 程, 適 時 公 佈 最 新 部 署 和 執 行 情 況, 靈 活 作 出 調 整 第 2 頁, 共 2 頁 陳 虹 (R1)

15 應 對 新 機 遇 挑 戰 需 要 全 社 會 支 持 和 配 合 蕭 志 偉 議 員 議 程 前 發 言 (2014 年 2 月 17 日 ) 2013 年 旅 客 總 數 達 2,930 多 萬 人 次, 澳 門 只 有 近 三 十 平 方 公 里 的 土 地 面 積, 城 市 承 載 力 必 然 備 受 考 驗, 近 年 旅 客 量 的 持 續 上 升, 將 問 題 越 來 越 白 熱 化 今 年 新 春 期 間 依 然 重 演 去 年 主 要 通 關 口 岸 中 區 一 帶 熱 門 旅 遊 景 點 迫 爆, 的 士 胡 亂 收 費 不 靠 站 及 拒 載 等 情 況, 社 會 意 見 希 望 儘 早 檢 視 澳 門 承 載 力 問 題, 從 而 作 出 相 應 對 策 因 節 慶 長 假 出 現 諸 如 上 述 的 現 象 已 不 是 鮮 見 現 象, 如 何 在 從 中 總 結 經 驗, 結 合 澳 門 社 會 實 際 出 發, 在 管 理 制 度 和 佈 署 上 作 出 適 時 的 調 整 或 新 的 嘗 試 才 是 關 鍵 新 春 期 間, 新 馬 路 一 帶 首 次 實 施 單 向 人 潮 通 行 管 制, 就 是 值 得 鼓 勵 和 讚 賞 的 措 施, 儘 管 行 人 需 要 繞 路 而 行, 但 現 場 秩 序 井 然, 措 施 的 最 終 目 的 也 達 到 保 障 行 人 安 全, 避 免 混 亂 情 況 發 生 意 外 澳 門 作 為 旅 遊 城 市, 不 能 只 從 限 制 旅 客 數 量 思 考, 行 政 長 官 日 前 也 表 示, 政 府 會 持 續 調 查 研 究 本 澳 的 旅 客 承 載 力, 關 注 澳 門 居 民 的 生 活 素 質 是 否 受 到 影 響, 並 強 調 不 是 追 求 更 多 旅 客, 而 是 關 注 旅 客 的 停 留 時 間 旅 客 滿 意 度, 以 及 本 澳 整 體 硬 設 施 的 接 待 能 力 特 區 政 府 致 力 強 化 旅 遊 政 策, 旅 遊 及 相 關 部 門 透 過 舉 辦 大 型 盛 事 節 慶 活 動, 吸 引 不 少 旅 客 專 程 而 來,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國 際 煙 火 滙 演 美 食 節 等 就 是 成 功 的 例 子, 同 時, 透 過 推 出 休 閒 旅 遊 路 線, 將 旅 客 分 流 至 各 景 點 ; 透 過 燈 飾 佈 置, 增 強 節 慶 氣 氛, 且 針 對 不 同 旅 遊 狀 況 的 臨 時 變 化 作 出 應 對 措 施, 以 保 障 遊 人 安 全, 可 見 政 府 及 相 關 部 門 竭 力 推 動 和 宣 傳 本 澳 旅 遊 發 展 外, 在 配 備 和 措 施 上 也 不 斷 作 出 新 嘗 試, 澳 門 旅 遊 元 素 越 多 元 化, 配 備 和 安 排 越 完 善, 有 助 吸 引 不 同 客 源 來 澳, 以 今 年 新 春 爆 竹 檔 為 例, 有 檔 主 表 示 生 意 勝 去 年, 不 乏 家 庭 式 旅 客 光 顧 政 府 用 新 的 思 維 制 定 政 策 值 得 支 持, 希 望 日 後 繼 續 用 這 種 思 維 模 式 去 應 對 新 局 勢 的 轉 變 未 來, 隨 著 內 地 公 路 網 廣 珠 城 軌 的 完 善,2016 年 港 珠 澳 大 橋 竣 工 橫 琴 開 發 項 目 逐 步 推 進, 年 路 氹 多 個 大 型 工 程 落 成, 區 域 合 作 的 步 伐 將 會 加 速, 在 天 時 地 利 的 環 境 下, 澳 門 魅 力 更 具 吸 引 力, 人 流 物 流 必 然 會 增 長, 在 新 形 勢 的 轉 變 下, 政 府 更 加 需 要 有 前 瞻 預 見 的 能 力 去 應 對, 及 早 作 出 佈 署 新 形 勢 既 帶 來 機 遇, 也 帶 來 新 的 挑 戰, 如 不 及 早 解 決 現 有 的 社 會 問 題, 將 來 出 現 新 問 題 時, 會 延 長 解 決 問 題 的 時 間, 並 且 會 將 問 題 複 雜 化, 對 澳 門 發 展 百 害 而 無 一 利 除 特 區 政 府 努 力 外, 本 地 企 業 本 身 也 需 要 因 勢 轉 變, 強 化 管 理, 應 對 機 遇 和 挑 戰 ; 年 青 人 不 需 畏 懼 競 爭, 勇 往 直 前 積 極 備 裝, 面 對 本 土 勞 動 市 場 區 域 合 作 帶 來 的 競 爭 ; 澳 門 居 民 也 需 要 適 應 隨 著 區 域 合 作 帶 來 生 活 的 轉 變 社 會 要 求 政 府 要 有 新 思 維 應 對 挑 戰 和 機 遇, 新 思 維 不 應 只 是 特 區 政 府 擁 有, 整 第 1 頁, 共 2 頁 蕭 志 偉 (R3)

16 個 社 會 都 需 要 有, 以 兩 地 車 牌 互 認 為 例, 社 會 憂 慮 兩 地 車 牌 互 認 可 能 會 產 生 諸 多 社 會 問 題, 政 府 已 多 番 解 釋 互 認 不 等 同 可 以 直 接 讓 車 輛 進 入 澳 門 造 成 就 業 衝 擊 等 問 題, 反 而 我 們 需 要 思 考, 將 來 澳 門 居 民 在 橫 琴 先 行 先 試 制 度 新 模 式 下, 單 牌 車 輛 真 正 可 以 進 入 橫 琴, 而 兩 地 互 認 一 直 未 獲 實 現, 最 終, 澳 門 居 民 可 能 需 要 重 新 考 取 牌 照 或 經 過 繁 複 的 程 序 才 能 進 入 橫 琴, 做 法 落 後 於 新 的 制 度, 港 珠 澳 大 橋 落 成 後, 也 可 能 出 現 同 樣 情 況 因 此, 我 們 不 只 是 在 思 考 承 載 力 問 題 需 要 有 新 的 思 維 新 的 模 式, 在 應 接 新 的 機 遇 和 挑 戰 同 樣 需 要, 更 需 要 全 社 會 共 同 支 持 理 解 和 配 合 第 2 頁, 共 2 頁 蕭 志 偉 (R3)

17 議 程 前 發 言 立 法 議 員 劉 永 誠 2014 年 02 月 17 日 隨 著 澳 門 的 經 濟 發 展, 各 項 大 型 基 建 陸 續 進 行, 外 來 資 金 對 本 地 房 產 市 場 的 衝 擊 ; 加 上 澳 門 自 回 歸 前 以 來, 樓 宇 單 位 的 供 應 量 持 續 處 於 低 水 平, 無 論 公 屋 或 私 樓 新 或 舊 樓 均 供 應 緊 張, 面 對 供 不 應 求 的 情 況 下, 樓 價 難 有 太 大 的 下 調 空 間, 市 民 對 於 住 屋 需 求 的 訴 求 日 增 當 局 於 近 幾 年 相 繼 推 出 一 系 列 的 應 對 措 施 及 法 律 制 度, 由 一 零 年 的 劉 十 招, 到 去 年 的 新 八 招, 去 年 剛 經 立 會 通 過 的 土 地 城 規 文 遺, 以 及 房 地 產 中 介 業 務 法 和 承 諾 轉 讓 在 建 樓 宇 法 律 制 度 等 ; 另 外 去 年 當 局 積 極 完 成 萬 九 公 屋 的 興 建, 並 推 出 具 備 條 件 的 地 段 以 增 加 私 人 樓 宇 的 供 應 量 等, 設 法 為 本 澳 的 房 地 產 市 場 構 建 健 康 有 序 環 境, 以 及 一 套 健 全 的 法 制 同 時, 至 今 距 離 三 法 正 式 生 效 尚 有 不 足 半 個 月 的 時 間, 當 局 早 前 表 示 城 規 及 相 關 法 律 的 配 套 行 政 法 規 已 基 本 完 成, 將 隨 即 組 成 城 規 會, 爭 取 於 三 月 一 日 配 合 其 他 兩 法 同 步 執 行, 當 局 並 已 持 續 密 切 關 注 樓 市 走 勢, 希 望 本 澳 樓 市 能 健 康 發 展 然 而, 冰 封 三 尺, 非 一 日 之 寒, 政 府 推 出 辣 招 " 多 年, 根 據 統 計 數 字 顯 示, 交 投 量 同 比 雖 已 見 下 跌, 但 樓 價 卻 不 跌 反 升, 持 續 高 企, 當 中 除 了 由 於 市 場 仍 處 於 消 化 和 適 應 的 調 整 階 段, 買 賣 雙 方 均 持 觀 望 態 度 外, 還 因 為 土 地 資 源 在 過 去 未 有 一 套 健 全 的 法 律 下, 很 多 土 地 未 獲 得 充 份 利 用, 生 地 變 熟 地 過 程 過 於 繁 複, 圖 則 審 批 程 序 過 長, 造 成 大 量 土 地 長 期 閒 置, 另 有 大 量 土 地 及 建 設 資 源 於 過 去 幾 年, 側 重 於 公 屋 的 建 設, 私 人 市 場 的 單 位 供 應 萎 縮, 拖 慢 了 澳 門 樓 價 的 調 整 有 見 及 此, 本 人 認 為, 因 應 土 地 城 規 和 文 遺 三 法, 以 及 相 關 法 例 與 其 配 套 法 規 逐 步 落 實 執 行, 互 相 配 合, 逐 步 踏 上 軌 道 後, 加 上 當 局 堅 定 貫 徹 社 屋 為 主 經 屋 為 輔 的 公 屋 政 策 原 則 的 同 時, 逐 步 優 化 現 行 公 屋 的 功 能 和 用 途, 在 擁 有 健 全 的 法 律 制 度 和 有 法 可 依 的 情 況 下, 屆 時 將 有 增 幅 較 為 顯 著 的 土 地 數 量 獲 得 釋 放, 當 局 並 已 明 確 承 諾 將 於 五 幅 填 海 造 地 中 預 留 一 定 比 例 的 土 地 予 本 地 人 住 屋 之 用, 無 論 在 公 私 型 房 屋 方 面, 必 定 有 更 多 的 住 宅 單 位 推 出 市 場, 讓 市 民 能 按 序 上 樓, 以 回 應 現 時 的 住 屋 需 求, 面 對 環 球 經 濟 不 穩 定 因 素, 一 般 市 民 難 以 準 確 預 測, 市 民 現 階 段 無 須 過 度 恐 慌, 應 審 慎 評 估 自 身 的 承 受 能 力 ; 而 另 一 方 面, 本 人 亦 希 望 當 局 與 土 地 和 城 市 規 劃 相 關 法 律 的 配 套 行 政 法 規 及 相 關 委 員 會 能 及 早 完 成 籌 組 工 作, 在 法 例 生 效 後 即 時 啟 動 相 關 程 序, 盡 快 完 成 總 體 規 劃 圖, 以 縮 短 房 屋 供 應 的 空 檔 期, 使 更 多 的 土 地 資 源 及 早 得 到 利 用, 並 切 實 做 好 未 來 土 地 使 用 的 規 劃, 明 確 土 地 供 應 和 使 用 時 間 表, 適 時 公 佈 已 具 備 條 件 使 用 的 土 地 資 訊, 好 讓 市 民 和 外 界 了 解 澳 門 未 第 1 頁, 共 2 頁 劉 永 誠 (R2)

18 來 的 土 地 及 房 屋 供 應 情 況, 以 便 市 民 規 劃 置 業 目 標, 減 少 日 後 因 資 源 錯 配 而 引 起 的 爭 議 最 後, 亦 希 望 當 局 日 後 除 了 把 資 源 投 放 於 公 屋 外, 亦 能 平 衡 私 人 市 場 的 供 應 量, 並 加 快 私 人 樓 宇 的 審 批 效 率, 優 化 私 人 市 場 的 運 作 機 制 和 程 序, 維 持 房 地 產 市 場 公 私 互 補 的 型 態, 雙 管 齊 下 改 善 本 澳 現 時 的 房 屋 狀 況, 釋 除 市 民 對 住 屋 需 求 的 疑 慮 第 2 頁, 共 2 頁 劉 永 誠 (R2)

19 鄭 安 庭 議 員 辦 事 處 電 話 : 地 址 : 澳 門 上 海 街 175 號 中 華 總 商 會 大 廈 10 樓 K G 室 傳 真 : 促 擴 大 低 層 樓 宇 共 同 設 施 維 修 臨 時 資 助 計 劃 的 資 助 範 圍 及 樓 齡 限 制 多 謝 主 席! 各 位 同 事 : 17/02/2013 鄭 安 庭 議 員 全 體 會 議 議 程 前 發 言 政 府 為 鼓 勵 大 廈 業 主 維 修,2009 年 推 出 了 低 層 樓 宇 共 同 設 施 維 修 臨 時 資 助 計 劃, 本 月 初 透 過 第 16/2014 號 行 政 長 官 批 示, 公 佈 將 臨 時 資 助 計 劃 的 申 請 期 再 延 長 一 年 至 2015 年 2 月 9 日, 但 計 劃 只 針 對 樓 高 最 多 七 層 及 樓 齡 最 少 三 十 年 的 樓 宇, 涵 蓋 未 全 面 近 年 先 後 發 生 多 宗 樓 宇 結 構 安 全 事 件, 反 映 出 本 澳 很 多 非 高 齡 之 樓 宇 也 有 維 修 保 養 的 迫 切 需 要 澳 門 經 濟 近 年 發 展 迅 速, 新 的 建 築 項 目 相 繼 落 成, 隨 時 間 推 移, 預 計 未 來 十 年, 三 十 年 樓 齡 之 樓 宇 將 會 大 幅 增 加, 屆 時 將 會 湧 現 更 多 大 廈 維 修 和 管 理 的 問 題, 更 有 可 能 成 為 社 區 安 全 隱 患 的 不 定 時 炸 彈, 危 及 公 眾 安 全 而 且, 即 使 樓 齡 不 超 過 三 十 年 的 樓 宇, 亦 有 可 能 由 於 建 築 質 量 材 料 老 化 維 修 保 養 不 善 等 等 原 因 而 出 現 牆 身 剝 落 門 窗 鬆 脫 的 風 險 有 見 及 此, 本 人 促 請 政 府 應 該 積 極 重 視, 盡 快 制 定 物 業 管 理 條 例, 完 善 大 廈 樓 宇 的 管 理, 此 外, 政 府 還 必 須 強 化 跨 部 門 專 責 小 組 的 作 用, 加 強 巡 查 各 區 高 齡 樓 宇, 針 對 樓 宇 實 際 的 殘 舊 程 度 作 出 分 析, 並 建 立 風 險 評 估 制 度, 以 便 及 早 發 現 問 題 主 動 介 入 工 作 本 人 建 議 政 府 放 寬 低 層 樓 宇 共 同 設 施 維 修 臨 時 資 助 計 劃 的 部 分 規 定, 把 樓 齡 限 制 降 至 二 十 五 年, 並 按 樓 宇 的 殘 舊 程 度 及 公 眾 安 全 風 險 提 供 必 要 的 資 助, 鼓 勵 小 業 主 維 修 大 廈 根 據 房 屋 局 最 新 的 資 料 顯 示,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資 助 計 劃 的 申 請 個 案 達 2,158 宗, 累 計 已 批 核 個 案 1,986 宗 以 全 澳 現 時 樓 齡 達 三 十 年 或 以 上 的 商 住 及 工 業 樓 宇 超 過 4,000 幢 的 統 計 數 字 來 看, 效 果 似 乎 仍 未 如 理 想 舊 區 如 祐 漢 區 下 環 區 新 橋 區 等 的 舊 樓 維 修 與 保 養 情 況 並 沒 有 出 現 明 顯 的 改 變, 這 與 部 分 大 廈 難 以 收 集 半 數 業 主 簽 名 同 意, 又 或 者 是 舊 區 舊 樓 難 以 成 立 業 主 會 的 原 因 有 關 故 本 人 建 議 有 關 當 局 應 主 動 協 助 業 主 解 決 問 題, 同 時 擴 大 樓 宇 其 他 公 共 部 分 設 施 的 資 助 範 圍, 如 大 廈 門 窗, 或 者 安 裝 扶 手 欄 杆 等 復 康 設 施, 方 便 大 廈 內 的 長 者 或 殘 疾 人 士 出 入 多 謝 大 家!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議 員 鄭 安 庭 二 零 一 四 年 二 月 十 七 日 第 1 頁, 共 1 頁 鄭 安 庭 (R1)

20 陳 美 儀 議 程 前 發 言 特 區 政 府 早 在 2003 年, 本 澳 經 濟 低 迷 之 時, 已 經 有 計 劃 發 展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期 望 將 翻 新 後 的 望 德 堂 區 定 位 為 創 意 產 業 區, 時 至 今 日 已 經 有 十 年 時 間, 澳 門 社 會 環 境 和 經 濟 發 展 已 然 起 了 翻 天 覆 地 的 變 化, 但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還 處 於 萌 芽 階 段, 始 於 未 能 跟 隨 社 會 發 展 而 逐 步 推 進, 惶 論 將 之 成 為 產 業 化, 今 後 如 何 將 文 創 業 扶 持 起 來, 值 得 特 區 政 府 和 社 會 深 思 ; 當 中, 各 界 均 期 望 特 區 政 府 盡 快 牽 頭 建 立 澳 門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園 區, 為 澳 門 文 創 產 業 提 供 發 展 平 台, 事 實 上, 建 立 澳 門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園 區 可 帶 來 多 方 面 好 處, 包 括 : 1. 為 文 創 產 業 提 供 最 實 際 的 幫 助 現 時, 澳 門 不 乏 具 質 素 的 文 創 人 才 及 產 品, 但 礙 於 租 金 的 急 速 上 升, 靠 售 賣 小 產 品 的 文 創 機 構 根 本 難 以 承 擔, 由 政 府 牽 頭 的 文 創 園 區 一 方 面 可 以 先 收 取 較 便 宜 的 租 金, 待 文 創 機 構 打 好 基 礎 後 才 逐 步 調 升, 直 接 減 輕 文 創 業 界 的 負 擔, 另 一 方 面, 由 政 府 向 外 宣 傳 推 廣, 亦 可 增 加 創 意 園 區 的 吸 引 力, 政 府 協 助 開 源 節 流 就 是 對 文 創 產 業 提 供 最 實 際 的 幫 助 2. 凝 聚 業 界 提 升 水 平 因 為 經 營 成 本 及 使 用 空 間 等 原 因, 本 澳 文 創 業 界 大 多 數 將 生 產 展 示 基 地 設 在 工 業 大 廈 內, 地 點 分 散, 難 以 在 社 會 上 培 養 出 文 化 創 意 的 藝 術 氛 圍, 設 立 文 創 園 區, 將 文 創 人 士 集 中 一 起, 不 但 有 利 經 營 環 境, 還 有 助 業 界 提 升 水 平, 同 時 可 善 用 園 區 資 源, 邀 請 外 地 文 創 產 業 代 表 來 澳 交 流, 推 動 本 地 文 創 產 業 與 世 界 水 平 接 軌 3. 為 各 類 文 藝 表 演 者 提 供 演 出 平 台 本 澳 有 不 少 對 拍 攝 表 演 藝 術 充 滿 熱 誠 的 人 士 及 團 體, 可 惜 他 們 缺 少 一 個 表 演, 讓 大 眾 認 識 的 舞 台 藝 術 空 間, 而 文 創 園 區 正 好 可 以 解 決 本 澳 排 練 及 表 演 場 地 不 足 問 題, 讓 表 演 者 有 一 個 展 示 或 表 演 的 平 台 4. 推 動 多 元 旅 遊 文 化 特 區 政 府 經 常 強 調 多 元 旅 遊, 文 創 產 業 園 區 就 是 可 讓 訪 澳 旅 客 多 一 個 旅 遊 項 目 選 擇, 豐 富 澳 門 旅 遊 元 素, 建 立 和 發 展 更 多 旅 遊 產 品 第 1 頁, 共 1 頁 陳 美 儀 (R1)

21 議 程 前 發 言 關 於 人 才 政 策 的 建 議 馬 志 成 二 一 四 年 二 月 十 七 日 多 謝 主 席, 各 位 同 事 : 回 歸 後, 澳 門 的 經 濟 發 展 一 日 千 里, 對 不 同 領 域 的 人 才 需 求 漸 增 行 政 長 官 在 2014 年 的 施 政 報 告 中 多 次 提 到 人 才 培 養, 特 區 政 府 亦 如 期 於 一 月 份 公 佈 成 立 人 才 發 展 委 員 會, 可 見, 人 才 政 策 是 今 年 的 施 政 重 點 在 施 政 方 針 公 佈 不 久, 政 府 便 迅 速 成 立 人 才 發 展 委 員 會, 顯 示 了 政 府 在 人 才 培 養 上 落 重 藥 " 的 決 心 委 員 會 由 特 首 出 任 主 席, 也 更 有 利 於 整 合 特 區 政 府 資 源, 調 動 各 部 門 配 合 有 關 的 工 作 對 此, 我 們 應 該 肯 定 特 區 政 府 所 做 的 努 力 下 面, 我 想 提 幾 點 建 議 : 第 一, 人 才 發 展 委 員 會 的 成 立, 只 是 人 才 培 養 的 第 一 步, 期 待 委 員 會 能 發 揮 制 定 和 協 調 規 劃 等 功 能, 而 非 僅 僅 做 些 諮 詢 和 收 集 意 見 的 工 作 委 員 會 的 決 定 和 規 劃 的 項 目, 可 以 由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社 團 企 業 和 學 校 分 工 執 行 第 二, 在 人 才 選 拔 機 制 的 設 計 方 面, 尚 未 有 詳 細 的 安 排 對 於 甚 麼 是 人 才, 其 標 準 誰 去 定, 誰 去 選, 怎 麼 公 平 地 選 等 問 題, 坊 間 一 直 有 不 少 議 論 我 認 為, 政 府 應 該 圍 繞 本 地 的 實 際 情 況, 為 人 才 的 定 義 設 定 一 些 客 觀 的 硬 指 標, 作 為 澳 門 人 才 的 選 拔 標 準 譬 如 專 業 背 景 行 業 影 響 力 學 歷 及 語 言 能 力 工 作 履 歷 社 會 貢 獻 等, 以 這 些 統 一 的 標 準 去 挑 選 賢 能, 這 才 能 體 現 選 拔 的 公 平 性 選 拔 的 過 程 也 必 須 做 到 公 開 和 透 明, 可 以 由 政 府 專 業 界 別 學 界 和 社 會 人 士 共 同 組 成 評 審 機 構, 以 公 平 公 正 地 選 拔 出 需 要 的 人 才 第 三, 政 府 較 早 前 已 經 提 出 了 精 英 培 養 計 劃 " 專 才 激 勵 計 劃 " 及 應 用 人 才 促 進 計 劃 ", 但 這 三 個 計 劃 具 體 包 括 哪 些 內 容 則 還 未 見 公 佈 政 府 應 盡 快 補 充 計 劃 的 細 節, 讓 培 養 方 向 緊 扣 澳 門 一 個 中 心, 一 個 平 台 " 的 發 展 戰 略, 以 及 總 體 發 展 的 需 要 要 實 施 這 三 個 計 劃, 澳 門 缺 乏 專 業 的 培 訓 機 構, 政 府 可 以 根 據 不 同 領 域 不 同 梯 次 的 人 才 需 求, 借 重 與 外 地 有 經 驗 的 機 構 學 校 合 作, 鋪 排 相 關 的 培 訓 第 四, 人 才 培 養 並 非 一 朝 一 夕 的 事, 政 府 必 須 從 多 方 面 研 究 建 構 特 區 人 才 培 養 的 長 效 機 制 除 了 人 才 培 養 計 劃, 還 要 重 視 全 盤 的 教 育 規 劃, 繼 續 對 幼 兒 小 學 中 學 大 學 以 及 持 續 進 修 教 育 逐 步 加 大 資 源 投 放 總 括 而 言, 人 才 培 養 的 目 標 要 長 遠, 項 目 要 有 針 對 性, 培 養 的 對 象 要 不 拘 一 格, 有 關 政 策 既 要 盡 快 落 實, 也 要 注 意 長 期 堅 持 期 望 特 區 政 府 通 過 落 實 人 才 政 策, 做 出 成 效, 為 貫 徹 一 國 兩 制 " 澳 人 治 澳 " 的 方 針, 也 為 特 區 持 續 發 展 打 下 堅 實 的 基 礎 謝 謝 第 1 頁, 共 1 頁 馬 志 成 (R1)

22 議 程 前 發 言 立 法 會 議 員 徐 偉 坤 2014 年 2 月 17 日 立 法 會 全 體 會 議 本 澳 的 勞 動 市 場 持 續 緊 張 2013 年 的 全 年 失 業 率 是 1.8%, 稱 得 上 是 無 可 再 低 的 水 平 正 如 金 融 管 理 局 所 發 表 的 最 新 研 究 季 報 指 出 : 基 於 新 增 職 位 速 度 超 越 勞 動 力 供 應 增 長, 失 業 率 已 連 續 15 個 季 度 徘 徊 在 3% 以 下 " 人 資 短 缺 問 題, 多 年 來 困 擾 著 中 小 企 業 的 經 營, 制 約 著 澳 門 的 健 康 發 展 儘 管 企 業 界 與 不 少 學 者 均 認 為 增 加 輸 入 外 僱 是 較 有 效 的 短 期 良 策, 但 政 府 的 外 勞 政 策 仍 然 受 到 勞 工 界 的 不 斷 施 壓, 不 少 中 小 微 企 的 人 手 不 足 的 苦 況, 始 終 未 能 改 善 部 分 人 士 對 外 僱 存 有 誤 解, 認 為 外 僱 正 在 削 弱 澳 門 本 地 人 的 就 職 機 會, 影 響 本 地 人 的 議 價 能 力, 與 本 地 人 爭 奪 向 上 流 動 的 機 會 但 綜 觀 十 年 來 本 澳 的 經 濟 狀 況 和 勞 動 市 場 環 境, 足 以 證 明 以 上 的 憂 慮 不 過 是 以 偏 概 全 先 說 就 職 機 會, 今 日 澳 門 的 就 職 機 會 根 本 就 是 供 過 於 求 外 僱 數 目 之 所 以 能 夠 超 越 13 萬 人 這 麼 多, 原 因 是 澳 門 經 濟 騰 飛 十 年 期 間, 創 造 了 大 量 的 新 職 位 而 這 些 職 位, 特 別 是 基 層 的 職 位, 企 業 難 以 找 到 足 夠 而 具 有 基 本 穩 定 性 的 本 地 工 人 填 補 否 則, 相 信 很 多 企 業 也 不 情 願 經 歷 繁 複 的 聘 請 程 序, 山 長 水 遠 請 個 外 僱 來 填 補 職 位 不 單 祇 工 資 成 本 相 約, 還 要 承 擔 隔 山 買 牛 的 風 險 再 說 向 上 流 動, 正 因 為 目 前 大 部 分 的 基 層 職 位 都 是 由 外 僱 擔 任, 本 地 工 人 才 有 更 多 向 上 流 動, 升 職 加 薪 的 機 會 澳 門 的 失 業 人 口 為 6,800 人, 即 使 他 們 每 一 位 都 適 合 而 又 願 意 投 入 勞 動 市 場, 相 對 於 十 三 萬 個 外 僱 職 位, 都 不 過 是 杯 水 車 薪, 遠 遠 不 足 以 支 撐 本 澳 的 經 濟 量, 更 加 談 不 上 成 就 這 $15,000 的 入 息 中 位 數, 與 及 逐 年 增 長 的 GDP 至 於 議 價 能 力, 由 於 勞 動 力 不 斷 呈 現 短 缺, 支 持 本 地 僱 員 的 工 資 收 入 不 斷 上 升, 何 來 影 響? 總 結 以 上 各 方 面 的 情 況, 可 見 外 僱 對 本 地 經 濟 的 貢 獻, 應 當 得 到 正 面 的 評 價 本 地 工 薪 階 層 的 就 職 機 會 與 議 價 能 力, 無 疑 是 最 重 要 的 關 注 點 要 達 到 這 些 目 標, 應 透 過 自 身 付 出 努 力, 強 化 工 作 能 力 和 態 度 來 提 升 競 爭 力, 如 此 方 為 積 極 良 策, 而 非 歸 責 於 外 僱 因 素 上 文 提 到 的 研 究 報 告 還 指 出, 澳 門 明 顯 面 臨 一 些 供 應 方 面 包 括 勞 工 和 土 地 的 制 約, 可 能 在 中 期 內 阻 礙 特 區 的 經 濟 增 長 " 報 告 並 且 認 為, 行 將 建 立 的 人 材 長 效 機 制 長 遠 有 助 擴 大 澳 門 的 生 產 能 力 而 短 期 政 策 則 只 有 透 過 輸 入 外 勞 基 建 投 資 第 1 頁, 共 2 頁 徐 偉 坤 (R1)

23 和 區 域 合 作, 才 能 擴 大 澳 門 的 總 合 供 應 的 而 且 確, 以 服 務 業 為 主 的 澳 門 必 須 具 有 足 夠 的 人 資 數 量, 才 能 保 證 服 務 質 素, 有 助 建 設 世 界 旅 遊 休 閒 中 心 除 此 以 外, 更 需 要 不 同 工 種 的 人 員 齊 備, 才 有 條 件 促 進 產 業 的 適 度 多 元 化 比 如 說 職 業 司 機 如 果 不 夠, 物 流 業 的 發 展 必 然 會 受 到 被 制 約, 更 加 無 從 為 本 地 工 人 增 加 職 位 輸 入 外 僱 的 總 體 意 義 重 大, 包 括 司 機 莊 荷 這 些 工 種 的 勞 動 政 策 何 去 何 從, 都 應 該 重 新 審 度 和 規 劃 這 個 問 題 已 經 不 單 止 停 留 在 保 護 不 保 護 的 爭 拗 層 次, 而 是 關 係 到 澳 門 的 競 爭 力 和 可 持 續 發 展, 必 須 正 視 第 2 頁, 共 2 頁 徐 偉 坤 (R1)

24 立 法 會 議 程 前 發 言 稿 崔 世 平 議 員 17/2/2014 澳 門 經 濟 發 展 單 一 化 趨 勢 政 府 早 已 注 意 到 因 此, 特 區 政 府 在 2010 年 的 施 政 方 針, 已 經 提 出 將 會 大 力 推 動 經 濟 多 元 化 發 展, 培 育 新 興 產 業, 其 中 便 包 括 了 文 化 產 業 然 而, 一 項 新 興 產 業 的 培 育 是 需 要 決 心 資 源 和 時 間 的, 並 不 可 能 立 竿 見 影 因 此, 要 在 短 短 三 兩 年 間, 見 到 確 切 的 經 濟 成 效 是 不 切 實 際 的 雖 然 在 經 濟 層 面 上, 暫 時 未 看 到 顯 著 的 效 果, 但 在 過 去 的 三 年 多 時 間 裡, 在 文 化 產 業 的 政 策 環 境 整 備 方 面, 事 實 上 亦 見 到 政 府 和 有 心 人 做 了 不 少 工 作 首 先 有 序 建 設 執 行 架 構 2010 年 先 後 成 立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並 在 文 化 局 內 增 設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促 進 廳, 去 年 底 再 成 立 文 化 產 業 基 金 根 據 政 府 計 劃 由 文 化 局 負 責 產 業 上 游 的 創 意 推 動, 文 化 產 業 基 金 專 責 推 動 中 下 游 的 產 業 轉 化 階 段,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負 責 參 謀 反 饋 環 節, 三 個 部 門 各 司 其 職, 形 成 一 個 三 環 緊 扣, 動 態 循 環 的 政 策 執 行 架 構 其 次 是 逐 步 完 善 政 策 體 系 文 化 局 在 2010 年 提 出 發 展 文 化 產 業 的 初 步 政 策 框 架, 定 出 八 大 範 疇 為 先 行 先 試 行 業, 成 功 調 動 相 關 領 域 的 積 極 性, 營 造 了 發 展 文 化 產 業 的 基 礎 氛 圍 而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亦 廣 泛 接 觸 業 界, 對 現 況 進 行 宏 觀 探 討 及 研 究, 並 向 特 區 政 府 提 出 澳 門 文 化 產 業 的 定 位 及 政 策 規 劃 建 議 在 上 週 的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全 體 會 議 中, 政 府 代 表 透 露, 在 總 結 文 化 局 三 年 的 執 行 經 驗, 及 延 續 原 有 政 策 框 架 的 基 礎 上, 吸 納 了 委 員 會 的 建 議, 將 制 定 澳 門 文 化 產 業 政 策 發 展 框 架, 明 確 澳 門 文 化 產 業 的 發 展 目 標 定 義 產 業 分 類 具 體 措 施 等 內 容, 令 整 個 產 業 有 一 個 更 清 晰 的 發 展 方 向 這 對 澳 門 文 化 產 業 的 健 康 發 展, 起 著 重 要 的 領 航 作 用 有 逐 漸 完 整 的 執 行 架 構, 有 宏 觀 的 政 策 發 展 框 架, 有 政 府 的 財 政 資 源 支 持, 有 業 界 的 高 脹 參 與 熱 情, 可 謂 萬 事 俱 備 但 要 令 澳 門 的 文 化 產 業 由 萌 發 階 段 發 展 至 成 熟 階 段, 仍 有 漫 長 的 路 需 要 走 因 此, 建 議 政 府 在 推 動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必 須 要 把 握 好 以 下 二 點 : 1. 政 府 及 市 場 的 關 係 與 分 工 要 培 育 一 項 新 興 產 業 是 需 要 政 府 的 扶 持 及 政 策 的 傾 斜, 然 而, 扶 持 甚 麼? 如 何 扶 持? 傾 斜 度 需 要 有 多 大? 在 總 結 過 去 對 工 業 到 最 近 對 博 彩 娛 樂 業 的 扶 持 經 驗 後, 政 府 對 這 些 問 題 必 需 要 準 確 拿 揑, 做 到 有 所 為, 亦 有 所 不 為 而 社 會 對 政 府 在 推 動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過 程 中 所 擔 當 的 角 色, 亦 應 該 有 一 第 1 頁, 共 2 頁 崔 世 平 (R1)

25 個 合 理 的 期 望 畢 竟 發 展 產 業 不 同 於 發 展 事 業, 必 需 尊 重 市 場 規 律, 只 有 經 得 起 市 場 洗 禮 的 企 業 及 產 品, 才 會 有 持 續 的 生 命 力, 才 能 令 一 項 產 業 逐 步 成 熟 2. 部 門 及 政 策 的 協 調 與 配 套 文 化 產 業 是 一 個 跨 越 性 很 强 的 產 業, 除 了 文 化 外, 它 與 經 濟 教 育 城 市 規 劃 旅 遊 科 學 技 術 等 方 方 面 面 都 有 關 係 因 此, 要 推 動 文 化 產 業 的 發 展, 除 該 範 疇 的 核 心 政 策 外, 其 他 相 關 政 策 的 配 套 亦 非 常 重 要 文 化 產 業 作 為 政 府 重 點 培 育 的 新 興 產 業, 與 它 相 關 的 行 業 分 類 及 產 業 統 計 標 準 等 範 疇 的 空 白 教 育 培 訓 方 面 的 配 套 以 至 稅 費 鼓 勵 等 事 項 均 需 及 時 提 上 日 程, 這 些 都 是 依 靠 不 同 司 級 范 疇 不 同 局 級 部 門 間 的 有 效 協 作, 才 能 達 到 預 期 的 效 果 相 信 依 靠 政 府 恰 當 政 策 部 門 到 位 措 施 企 業 積 極 投 入, 從 而 促 成 文 化 與 產 業 的 有 機 結 合, 令 文 化 產 業 成 為 推 動 澳 門 經 濟 適 度 多 元 的 一 份 推 動 力 的 日 子, 指 日 可 待 第 2 頁, 共 2 頁 崔 世 平 (R1)

26 17/2/2014 立 法 會 議 員 吳 國 昌 議 程 前 發 言 新 年 伊 始, 特 區 政 府 交 通 事 務 局 馬 失 前 蹄 交 通 事 務 局 局 長 主 動 公 開 表 明 在 純 電 召 的 規 定 條 件 下 訂 立 電 召 的 士 新 合 約, 卻 在 黑 箱 作 業 中 以 只 有 六 成 純 電 召 的 條 件 下, 六 四 方 案 新 合 約 已 經 簽 訂 政 府 顯 然 沒 有 預 先 就 公 司 可 以 不 接 納 純 電 召 條 件 的 情 況 作 出 革 新 部 署, 例 如 轉 為 開 競 投 容 納 新 經 營 者 或 轉 為 相 應 增 發 的 士 牌 予 現 役 的 士 司 機, 乃 致 臨 時 腳 軟, 馬 失 前 蹄 特 區 政 府 處 理 公 共 批 給 或 服 務 合 同 終 結 時 之 後 續 部 署 屢 屢 拖 拉 誤 事, 電 召 的 士 合 同 問 題 成 為 時 事 熱 點, 而 在 其 餘 領 域 實 亦 存 在 相 類 情 況 事 實 上, 過 去 在 電 訊 巴 士 電 視 等 各 領 域 均 存 在 沒 有 趁 合 約 完 成 ( 或 失 效 ) 進 行 革 新 及 早 部 署, 導 致 勉 強 拖 拉 延 續 舊 制 妨 礙 革 新 開 放 的 局 面 本 人 認 為 特 區 政 府 應 及 早 糾 正, 明 確 部 署, 亦 適 宜 透 過 來 立 法 會 公 開 交 代, 挽 回 公 信 特 區 政 官 員 適 宜 就 這 些 公 共 利 益 事 項 主 動 前 來 立 法 會 公 開 完 整 交 代, 說 明 善 後 部 署, 避 免 一 再 重 蹈 覆 轍, 落 等 人 仰 馬 翻 現 在 公 眾 憂 慮 新 合 約 規 定 的 六 成 純 電 召 能 否 有 效 監 管 實 施, 更 憂 慮 新 合 約 延 續 九 個 月 後 仍 會 因 公 司 面 對 同 樣 的 盈 利 問 題 ( 現 在 公 司 因 純 電 召 盈 利 困 難 而 難 以 接 受, 但 九 個 月 後 仍 會 面 對 同 樣 問 題 ) 而 不 能 落 實 百 分 之 百 純 電 召 特 區 政 府 應 當 盡 快 主 動 來 立 法 會 完 整 交 代, 說 明 相 關 部 署, 以 及 說 明 整 體 的 士 發 牌 監 管 的 革 新 部 署, 包 括 有 否 籌 備 進 行 相 關 立 法 工 作 現 時 澳 門 特 區 政 府 對 於 今 年 四 月 有 線 電 視 合 約 完 成 後 的 善 後 部 署 糾 正 巴 士 服 務 模 式 違 法 問 題 的 善 後 部 署, 臨 時 接 管 破 產 巴 士 公 司 服 務 後 的 善 後 部 署, 均 被 公 眾 質 疑 處 於 勉 強 拖 拉 延 續 舊 制 的 狀 態, 特 區 政 府 應 當 盡 快 主 動 來 立 法 會 完 整 交 代, 說 明 相 關 的 公 開 競 投 或 革 新 部 署 安 排, 包 括 有 否 籌 備 進 行 相 關 立 法 工 作 第 1 頁, 共 1 頁 吳 國 昌 (R1)

27 標 本 兼 治, 扭 轉 的 士 拒 載 揀 客 濫 收 車 資 的 種 種 亂 象 立 法 議 員 區 錦 新 17/2/2014 立 法 會 議 程 前 發 言 近 日, 的 士 拒 載 揀 客 濫 收 車 資 的 問 題, 已 經 惹 起 社 會 公 憤 幾 乎 是 全 城 聲 討 但 部 份 的 士 司 機 對 上 述 違 法 惡 行 卻 理 直 氣, 甚 至 憤 憤 不 平, 認 為 公 眾 的 批 評 對 他 們 不 公 平 而 不 少 持 這 論 點 的 的 士 司 機 在 電 台 烽 煙 節 目 中 都 是 力 數 官 員 貪 污 舞 弊 利 益 輸 送 以 權 謀 私 的 惡 行, 尤 其 是 陳 司 長 涉 案 的 十 個 墓 地 案 更 多 次 被 提 及, 以 說 明 官 員 也 是 飛 打 飛 搶, 為 何 他 們 這 些 的 士 司 機 成 了 被 針 對 對 象, 這 是 只 准 州 官 放 火, 不 准 百 姓 點 燈 這 種 論 點 當 然 不 能 接 受, 每 個 人 都 應 守 法, 不 能 因 有 人 違 法 便 大 家 都 要 爭 相 效 尤 但 從 這 點 上 亦 看 出, 當 官 的 除 了 其 盡 責 態 度 及 工 作 能 力 外, 也 對 社 會 起 着 教 化 的 作 用 若 高 官 上 樑 不 正, 因 利 忘 義, 則 社 會 的 道 德 價 值 判 斷, 是 非 觀 念 都 通 通 亂 套, 連 明 顯 違 法 行 為 亦 可 如 此 理 直 氣 壯, 乎 復 何 言? 對 的 士 服 務 問 題, 本 人 多 年 來 都 一 直 關 注, 亦 指 出 問 題 的 關 鍵 可 惜 從 未 獲 當 局 的 重 視, 結 果 是 問 題 愈 演 愈 烈 澳 門 的 士 服 務 質 素 不 佳, 拒 載 揀 客 濫 收 車 資 的 問 題 不 是 自 今 天 始 只 是 政 府 一 直 未 予 重 視, 負 責 官 員 亦 從 來 無 須 為 有 關 問 題 不 能 解 決 而 承 擔 責 任, 因 而 助 長 問 題 的 惡 化 導 致 上 述 問 題, 主 要 關 鍵 在 於 本 澳 的 士 數 量 嚴 重 不 足, 令 的 士 服 務 成 為 稀 缺 商 品, 於 是 便 當 然 衍 生 拒 載 揀 客 濫 收 車 資 的 問 題 九 九 年 前 本 澳 每 年 遊 客 八 百 萬, 人 口 不 過 三 十 多 萬 人, 那 時 全 澳 的 士 有 七 百 五 十 部 十 四 年 過 去 了, 澳 門 每 年 遊 客 直 逼 三 千 萬, 而 人 口 亦 飆 升 至 接 近 六 十 萬, 但 的 士 數 量 只 是 從 原 來 的 七 百 五 十 部 增 加 到 九 百 八 十 部, 遊 客 增 超 過 兩 倍, 但 的 士 所 增 加 的 不 足 三 分 一 這 種 以 行 政 手 段 限 制 的 士 增 長, 是 當 前 搭 的 士 難 的 關 鍵 原 因 政 府 表 示 今 年 會 再 發 二 百 個 的 士 牌, 只 是 過 去 一 段 時 間, 由 於 行 政 手 段 限 制 的 士 數 量, 令 的 士 牌 價 飆 升, 而 有 集 團 參 與 哄 抬 的 士 牌 價 格 亦 是 的 士 牌 價 飆 升 之 原 因 當 的 士 牌 價 飆 升, 車 租 也 連 帶 大 幅 度 提 高 的 士 牌 價 愈 貴, 租 車 的 的 士 司 機 愈 要 捱 貴 車 租 而 在 這 種 經 營 情 況 下, 即 使 當 局 批 准 的 士 加 價, 車 租 又 將 進 一 步 提 升 以 吞 噬 了 加 價 的 成 果 的 士 牌 價 愈 貴, 租 車 的 的 士 司 機 愈 要 捱 貴 車 租, 這 也 是 部 份 的 士 司 機 靠 旁 門 左 道 作 生 存 之 道 的 原 因 因 此, 要 針 對 這 一 問 題, 增 發 的 士 牌 增 加 的 士 服 務 的 供 應, 是 遏 止 的 士 拒 載 揀 客 的 重 要 前 提 而 如 何 增 發 的 士 牌, 亦 必 須 有 針 對 性 地 引 入 新 思 維 正 如 過 去 多 年 討 論, 都 認 為 經 屋 不 應 成 為 投 資 工 具, 所 以, 對 經 屋 的 所 有 權 和 使 用 權 作 出 諸 多 的 限 制, 其 中 一 定 不 容 許 已 有 物 業 的 人 士 購 買 經 屋, 用 以 有 效 地 為 無 殼 一 族 解 決 居 所 問 題 那 麼 的 士 作 為 一 種 社 會 服 務 的 交 通 工 具, 其 實 亦 應 重 新 定 位, 讓 新 發 出 的 有 限 年 期 的 的 士 回 歸 為 一 種 公 共 財 貨 一 種 服 務 市 民 的 交 通 工 具, 而 不 應 是 投 資 的 生 財 工 具 對 此 有 三 點 是 應 當 定 向 的 : 第 一 是 新 的 士 牌 是 否 應 以 定 額 牌 照 費 取 代 現 有 的 公 開 競 投 方 式, 避 免 讓 的 士 牌 照 價 格 扯 高, 形 成 的 士 服 務 高 成 本 的 問 題 第 二, 新 發 的 士 牌 是 否 應 限 制 已 有 的 士 牌 的 私 人 或 公 司 參 與 申 請 應 透 過 由 持 牌 人 自 行 經 營 來 打 破 壟 斷 及 集 團 性 哄 抬 車 租 透 過 個 人 經 營 以 增 加 市 場 活 力 及 降 低 其 經 營 成 本 第 1 頁, 共 2 頁 區 錦 新 (R1)

28 第 三, 倘 若 不 以 競 投 方 式 來 開 投 新 增 的 士 牌, 應 考 慮 採 取 計 分 制 及 抽 簽 方 式 決 定 為 鼓 勵 業 者 有 其 車, 除 限 制 已 有 牌 照 者 不 可 參 與 申 請 的 士 牌 外, 亦 應 規 定 新 投 的 士 必 須 由 持 牌 者 自 行 經 營, 為 此 更 應 鼓 勵 現 職 的 士 司 機 或 擁 有 的 士 工 作 證 的 人 士 組 合 來 參 與 申 請 的 士 牌 照 為 現 職 司 機 具 工 作 證 者 及 有 營 業 車 駕 駛 執 照 可 短 期 內 考 取 的 士 工 作 證 者 訂 定 不 同 的 分 數, 若 兩 位 現 職 的 士 司 機 組 合 參 與 競 投 者 分 數 更 高 這 種 新 的 發 牌 方 式 將 有 助 於 減 輕 的 士 的 經 營 成 本, 亦 有 利 於 調 整 的 士 租 務 市 場 上 的 供 求 關 係, 亦 有 利 於 遏 抑 車 租 的 增 長 而 且, 增 加 的 士 牌 也 應 有 科 學 依 據, 我 們 不 妨 橫 向 與 香 港 廣 州 北 京 台 北 這 些 鄰 近 城 市 比 較, 它 們 都 有 相 對 完 整 的 地 鐵 一 類 集 體 運 輸 服 務, 但 單 是 的 士 的 人 均 量 或 的 士 與 遊 客 量 的 比 率, 澳 門 都 是 遠 遠 低 於 上 述 各 個 城 市 因 此, 憑 橫 向 比 較, 當 局 應 有 一 個 的 士 總 體 數 量 的 目 標 數, 並 以 若 干 年 為 期 將 的 士 量 增 加 到 一 個 合 理 水 平 當 然, 的 士 經 營 成 本 降 低 了, 若 外 在 因 素 不 變, 對 的 士 拒 載 揀 客 濫 收 車 資 的 問 題 沒 有 有 效 抑 制 手 段, 則 在 錢 不 會 嫌 多 的 心 態 下, 有 關 問 題 並 不 一 定 能 解 決 對 此, 有 人 主 張 交 通 事 務 局 加 強 監 管, 甚 至 引 入 放 蛇 制 度 只 是 澳 門 是 個 小 城, 澳 門 人 朝 見 口 晚 見 面, 即 使 在 法 律 層 面 上 解 決 了 可 放 蛇 的 問 題, 但 執 行 放 蛇 者 可 能 幾 天 後 便 全 被 點 相 本 人 認 為, 最 有 效 辦 法 就 是 由 政 府 出 資 在 每 部 的 士 上 裝 上 錄 音 錄 像 的 黑 盒 為 保 障 私 隱, 黑 盒 是 任 何 人, 包 括 的 士 司 機 或 車 主 都 不 可 開 啟, 只 有 當 接 到 投 訴, 相 關 部 門 才 有 權 開 啟 黑 盒 用 以 搜 集 證 據 任 何 的 士 司 機, 不 論 拒 載 揀 客 濫 收 車 資 甚 至 對 客 人 不 禮 貌 等, 都 無 所 遁 形 當 然, 黑 盒 的 設 置 對 循 規 蹈 矩 的 的 士 司 機 亦 同 樣 有 所 保 障, 遇 上 客 人 的 無 理 投 訴, 黑 盒 的 記 錄 亦 可 避 免 讓 司 機 蒙 上 不 白 之 冤 裝 黑 盒 加 強 監 察 是 標, 增 發 的 士 牌 增 加 的 士 服 務 數 量 是 本, 只 有 標 本 兼 治, 才 可 能 扭 轉 當 前 出 現 的 士 服 務 的 種 種 亂 象 第 2 頁, 共 2 頁 區 錦 新 (R1)

29 高 天 賜 梁 榮 仔 議 員 辦 事 處 GABINETE DOS DEPUTADOS JOSÉ PEREIRA COUTINHO E LEONG VENG CHAI 梁 榮 仔 議 員 2 月 17 日 議 程 前 發 言 廚 餘 回 收 新 春 期 間, 超 過 110 萬 人 次 的 旅 客 來 澳, 這 個 驚 人 的 數 字 遠 遠 超 越 了 本 澳 的 承 載 力, 而 出 行 難 搵 食 難 及 搭 車 難 等 現 象 仿 佛 早 已 成 為 本 澳 居 民 節 假 日 生 活 的 一 部 份, 受 到 社 會 關 注 及 熱 議, 但 背 後 所 引 起 的 環 境 問 題 卻 未 有 得 到 政 府 的 重 視 適 逢 大 時 大 節, 旅 客 來 澳 除 了 遊 玩 之 餘, 還 當 然 會 有 用 餐 的 必 要, 而 中 國 人 傳 統 觀 念 之 中, 過 年 過 節 就 必 需 大 魚 大 肉, 寧 願 叫 多 好 過 叫 少, 這 樣 新 一 年 才 會 有 好 意 頭, 順 順 利 利, 也 因 此 而 剩 下 了 不 少 的 食 物 而 產 生 廚 餘, 而 且 本 澳 不 少 市 民 也 在 農 曆 新 年 期 間 出 外 開 飯, 廚 餘 的 數 量 也 相 對 地 增 加, 但 政 府 現 時 也 未 能 有 效 回 收 這 些 廚 餘, 造 成 浪 費 根 據 最 新 的 2011 澳 門 環 境 狀 況 報 告 指 出, 本 澳 每 日 人 均 生 活 廢 棄 物 量 為 1.64 斤, 這 個 數 字 比 北 京 上 海 廣 州 甚 至 香 港 還 要 高 出 很 多, 即 本 澳 每 天 產 生 總 約 900 噸 的 固 體 廢 物, 其 中 廚 餘 占 30%, 但 必 須 強 調, 廚 餘 一 般 含 水 份 及 鹽 份 皆 高, 若 送 至 焚 化 廠 處 理 會 因 熱 值 不 足 致 焚 化 爐 需 要 添 加 輔 助 燃 料, 相 對 增 加 垃 圾 焚 化 處 理 費 用, 也 容 易 因 燃 燒 溫 度 過 低, 產 生 二 噁 英 等 環 境 污 染 物, 因 此, 廚 餘 根 本 不 適 合 作 焚 化 處 理 事 實 上, 廚 餘 經 過 發 酵 後 也 是 可 作 為 有 機 肥 料 之 用, 而 且 本 澳 焚 化 爐 及 堆 填 區 也 即 將 要 面 對 爆 棚 的 危 機, 倘 若 能 夠 回 收 這 些 廚 餘, 既 可 節 省 處 理 而 產 生 的 成 本, 又 可 減 輕 焚 化 爐 及 堆 填 區 的 壓 力, 惜 政 府 現 時 僅 在 部 份 學 校 及 街 市 推 行 廚 餘 回 收 計 劃 及 設 立 數 台 的 廚 餘 垃 圾 分 解 機, 反 而 產 生 最 多 廚 餘 的 餐 廳 及 食 肆 卻 依 然 未 能 全 面 推 行, 令 到 大 量 的 廢 物 並 未 能 得 以 循 環 利 用 當 然 根 本 的 解 決 方 法 莫 過 於 從 源 頭 減 廢, 但 一 些 大 型 酒 店 的 自 助 餐 餐 廳, 往 往 為 了 滿 足 客 人 的 需 要, 經 常 出 現 食 物 供 過 於 求 的 情 況, 而 剩 下 的 食 物 也 只 會 通 通 當 廢 物 處 理, 對 於 三 餐 也 未 能 溫 飽 的 家 庭, 這 是 多 麼 奢 侈 的 行 為, 而 且 酒 店 業 正 值 蓬 勃 發 展 的 階 段, 相 信 這 種 自 助 餐 模 式 的 餐 廳 將 會 不 斷 增 加, 因 此 政 府 必 須 要 求 這 些 企 業 負 上 社 會 責 任, 儘 量 減 少 食 物 的 浪 費 而 政 府 也 應 透 過 學 校 向 學 生 灌 輸 環 保 的 意 識, 讓 市 民 知 道 珍 惜 食 物, 量 力 而 為 的 訊 息, 最 終 實 現 源 頭 減 廢 第 1 頁, 共 1 頁 梁 榮 仔 (R1)

30 議 程 前 發 言 特 區 政 府 對 長 者 的 關 心 足 夠 嗎? 麥 瑞 權 在 2014 年 政 府 施 政 方 針 中 指 出 : 為 推 進 長 者 權 益 保 障 綱 要 法 的 立 法 工 作, 現 正 制 訂 用 以 配 合 法 律 生 效 後 推 出 的 各 項 配 套 措 施 和 宣 傳 計 劃, 促 進 尊 長 護 老 的 社 會 風 尚 有 長 者 说 : 孤 独 比 贫 穷 更 可 怕 这 反 映 了 绝 大 部 分 老 年 人 的 心 声, 这 也 说 明 很 多 老 年 人 需 要 心 理 的 精 神 的 情 感 的 关 怀 和 慰 藉! 孟 子 说 : 孝 子 之 至, 莫 大 乎 尊 亲 关 爱 老 年 人, 是 中 华 民 族 的 传 统 美 德 有 市 民 指 出 政 府 口 口 聲 說 長 者 要 原 居 安 老, 但 問 題 是 澳 門 的 長 者 卻 面 臨 例 如 住 房 困 難, 看 病 困 難, 養 老 困 難, 缺 乏 關 懷 等 問 題 至 今 仍 然 存 在 舉 個 例 子, 假 设 一 對 青 年 男 女 結 婚, 依 照 澳 門 現 在 結 婚 的 年 齡 大 概 在 30 歲 左 右, 他 們 父 母 那 一 代 可 能 會 早 點 大 概 在 25 歲 左 右, 那 麼 當 這 對 年 輕 夫 婦 的 小 孩 子 出 世 的 時 候, 他 們 的 父 母 大 概 就 在 60 岁 左 右 常 言 道 : 人 生 七 十 古 来 稀, 故 通 常 他 們 的 父 母 应 当 健 在, 况 且, 據 報 道 澳 門 人 2012 年 平 均 壽 命 為 84 歲, 位 居 世 界 第 二, 但 是 根 據 澳 門 人 住 房 情 況, 大 多 數 都 是 兩 房 一 廳, 如 何 容 納 到 一 家 三 代 呢? 原 本 兩 房 一 廳 是 足 夠 的, 但 小 孩 子 出 世 就 根 本 不 夠 住 了 而 且 等 過 幾 年 之 後, 父 母 年 齡 大 了, 小 孩 子 也 長 大 了, 如 果 一 般 工 薪 階 層 要 請 一 個 保 姆 照 顧 家 中 長 者 和 小 孩 子, 那 又 怎 麼 住 得 下 呢? 再 加 上, 年 青 夫 婦 今 時 今 日, 都 要 輪 班 工 作, 三 更 不 定 時, 所 以 行 政 當 局 的 政 策 制 定 應 該 全 盤 考 慮, 不 可 以 閉 門 造 車 專 家 學 者 指 出 : 現 在 本 澳 市 民 安 老 服 務 從 根 本 上 連 護 理 院 都 不 夠, 再 加 上 現 在 老 人 家 住 院 舍 每 個 月 都 要 交 8 千 到 1 萬, 那 麼 他 們 的 子 女 都 是 普 通 的 打 工 仔, 又 要 照 顧 家 庭 又 要 交 護 理 院 的 費 用, 行 政 當 局 有 沒 落 區 去 同 這 些 市 民 交 談 下 他 們 的 現 時 情 況 呢? 市 民 說 社 工 局 成 日 推 原 居 安 老 計 劃 是 很 好, 不 過 有 條 件 換 大 屋 的 大 前 提 下 確 實 是 好 的 選 擇, 但 現 在 樓 這 麼 貴, 當 官 的 有 無 為 市 民 想 過 如 何 能 解 決 這 個 現 實 的 困 境 呢? 在 春 節 期 間 我 哋 的 團 隊 去 探 望 過 獨 居 長 者, 深 切 體 會 到 獨 居 老 人 多 麼 需 要 人 去 關 心 他 們, 他 們 的 願 望 其 實 很 簡 單, 但 求 有 瓦 遮 頭 有 餐 飯 食 有 病 有 痛 有 人 探 望 看 醫 生 有 車 接 送, 最 後 就 是 希 望 政 府 在 財 政 條 件 許 可 下, 解 決 上 述 困 境 外, 更 能 適 時 調 升 養 老 金, 以 減 輕 他 們 的 生 活 壓 力 在 社 會 高 度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我 們 不 能 忘 記 曾 經 為 我 們 澳 門 作 出 過 貢 獻 的 那 一 批 長 者 人 口 老 齡 化 是 澳 門 所 面 臨 的 現 象, 就 是 話, 長 者 在 總 人 口 中 的 比 例 會 越 來 越 大, 因 此 政 府 有 必 要 審 視 目 前 有 關 長 者 各 方 面 第 1 頁, 共 2 頁 麥 瑞 權 (R1)

31 的 福 利 政 策, 制 定 更 多 有 利 於 長 者 的 福 利 制 度, 多 為 長 者 考 慮, 讓 他 們 在 晚 年 過 得 更 加 幸 福 此 外, 據 傳 媒 報 道 : 近 日 寒 冷 天 氣 持 續, 受 強 烈 冬 季 季 風 影 響, 氣 象 局 昨 日 錄 得 入 冬 以 來 最 低 溫 度 攝 氏 4.8 度 社 工 局 昨 日 派 員 前 往 各 區 開 展 慰 問 行 動 關 懷 露 宿 者, 並 勸 喻 他 們 入 住 避 寒 中 心 政 府 官 員 有 意 識 去 慰 問 露 宿 者 是 好 事, 理 應 值 得 表 揚, 但 更 應 該 去 關 心 露 宿 者 背 後 更 深 層 次 的 問 題, 就 是 為 什 麼 特 區 政 府 那 麼 有 錢, 但 仍 然 會 有 這 么 多 露 宿 者 呢? 什 麼 原 因 導 致 他 們 露 宿? 政 府 一 定 要 找 出 真 正 的 原 因 去 解 決 問 題, 特 區 政 府 才 算 是 施 政 用 心 為 民, 政 府 官 員 只 有 想 市 民 所 想, 憂 市 民 所 憂, 才 能 算 是 真 正 的 用 心 為 民 尊 老 和 愛 老 風 尚 形 成 之 時, 澳 門 才 可 以 講 得 是 真 正 的 宜 居 城 市 第 2 頁, 共 2 頁 麥 瑞 權 (R1)

32 2014 年 2 月 17 日 議 程 前 發 言 崔 世 昌 議 員 切 實 優 化 石 排 灣 公 園 建 設 主 席, 各 位 同 事 : 大 家 好! 日 前 有 媒 體 報 導 指 出, 因 為 新 公 屋 落 成, 民 政 總 署 準 備 為 石 排 灣 公 園 發 展 已 成 為 家 庭 及 長 者 的 休 閒 公 園, 所 以, 石 排 灣 公 園 將 會 由 郊 野 公 園 走 向 城 市 公 園 的 建 設 但 由 於 整 體 規 劃 未 完 善, 所 以 要 等 規 劃 完 善 後, 才 再 增 加 動 物, 而 石 排 灣 公 園 短 期 內 只 會 引 進 兩 種 猴 子 及 小 熊 貓 對 於 將 石 排 灣 公 園 打 造 成 為 城 市 公 園 的 發 展 方 向, 本 人 是 深 表 認 同, 從 整 體 規 劃 來 講, 事 實 上, 由 於 澳 門 地 方 較 小, 不 可 能 單 獨 規 劃 一 個 公 園, 但 隨 著 社 會 的 發 展, 本 澳 也 確 實 需 要 一 個 可 供 居 民, 以 及 遊 客 休 閒 的 城 市 公 園, 而 石 排 灣 公 園 無 論 從 面 積 還 是 配 套 設 施 上 來 說, 都 屬 於 首 選 地 方 與 此 同 時, 既 然 民 政 總 署 要 將 石 排 灣 公 園 打 造 成 為 一 個 城 市 公 園, 有 必 要 引 進 多 些 不 同 品 種 的 動 物 入 園, 不 然, 一 個 沒 有 豐 富 內 涵 " 的 城 市 公 園 是 不 可 能 發 揮 到 城 市 公 園 應 有 的 休 閒 作 用, 而 民 政 總 署 也 不 會 達 到 將 石 排 灣 公 園 轉 變 成 為 城 市 公 園 的 真 正 目 的 所 以, 對 於 民 政 總 署 目 前 只 敲 定 引 入 兩 種 猴 子, 以 及 小 熊 貓 這 兩 類 動 物, 本 人 是 不 認 同 的 為 此, 針 對 有 關 問 題, 本 人 希 望 民 政 總 署 可 以 切 實 優 化 石 排 灣 公 園 的 規 劃, 可 引 進 多 幾 種 具 稀 有 性 的 動 物 進 入 石 排 灣 公 園, 從 而 將 石 排 灣 公 園 打 造 成 為 一 個 較 有 內 涵 的 城 市 公 園 ", 吸 引 居 民 及 遊 客 參 觀, 同 時 也 可 讓 作 為 世 界 旅 遊 休 閒 中 心 " 的 澳 門 增 添 一 道 休 閒 風 景 線 " 此 外, 在 石 排 灣 內 引 進 一 些 稀 有 動 物, 更 可 為 本 澳 青 少 年 的 科 普 教 育 提 供 理 想 場 所, 所 以, 引 進 多 些 稀 有 動 物 入 石 排 灣 公 園, 對 於 社 會 整 體 發 展 來 說, 絕 對 是 一 舉 多 得 " 第 1 頁, 共 1 頁 崔 世 昌 (R1)

33 公 平 對 待 公 私 營 醫 療 機 構 議 程 前 發 言 2014 年 2 月 17 日 全 體 會 議 陳 亦 立 主 席, 各 位 同 事 : 近 期 有 家 長 向 本 人 反 映, 學 生 因 身 體 不 適 向 學 校 遞 交 醫 生 證 明 請 病 假 時 不 獲 批 准, 細 問 之 下, 原 因 竟 然 是 學 校 不 承 認 私 家 醫 生 開 出 的 疾 病 證 明 書, 更 奇 怪 的 是, 多 間 學 校 規 定 學 生 若 要 遞 交 醫 生 證 明 請 病 假 時, 其 遞 交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必 須 由 山 頂 或 鏡 湖 醫 院 開 出 才 被 接 納, 面 對 這 樣 的 做 法 確 實 另 人 費 解 本 澳 的 醫 療 服 務 大 致 可 分 為 公 營 醫 療 私 營 醫 療 以 及 非 牟 利 醫 療 機 構 三 個 體 系, 雖 然 三 者 在 經 濟 實 力 人 力 資 源 或 服 務 對 象 各 有 不 同, 但 共 同 的 目 標 是 保 障 市 民 的 生 命 和 健 康 近 年 隨 著 社 會 的 急 速 轉 型, 失 業 率 低 企 的 情 況 下, 在 職 家 庭 人 士 都 希 望 本 地 的 醫 療 服 務 能 夠 配 合 到 他 們 的 日 常 需 要, 在 就 診 或 治 療 上 盡 量 給 予 方 便 眾 所 周 知, 澳 門 目 前 的 醫 療 服 務 可 劃 分 為 兩 個 層 面 : 衛 生 中 心 非 牟 利 社 團 診 所 以 及 私 人 醫 務 所 主 要 負 責 的 工 作 是 初 級 衛 生 保 健, 而 三 間 醫 院 重 點 是 發 展 專 科 醫 療 再 者, 特 區 政 府 在 2014 年 度 施 政 方 針 中 明 確 表 示, 會 繼 續 鼓 勵 市 民 分 流 到 非 政 府 醫 療 機 構, 減 輕 公 營 醫 療 系 統 的 壓 力, 扶 持 私 營 醫 務 市 場 的 健 康 發 展 但 從 有 關 的 投 訴 個 案 來 看, 部 分 學 校 的 負 責 人 不 知 出 於 何 種 原 因? 硬 性 規 定 就 讀 學 生 患 病 請 假 時, 只 能 遞 交 山 頂 或 鏡 湖 醫 院 醫 生 開 出 的 疾 病 證 明 書, 其 他 醫 療 診 所 一 律 無 效 我 們 很 難 想 象, 在 廿 一 世 紀 處 處 講 求 公 平 公 正, 更 在 思 想 教 育 的 發 源 地, 竟 然 會 出 現 這 些 不 公 平 和 歧 視 的 條 文 他 們 的 所 謂 指 引, 除 了 同 特 區 政 府 的 施 政 方 針 唱 反 調 外, 更 加 難 為 了 廣 大 的 家 長, 也 加 重 了 二 間 醫 院 的 壓 力, 更 甚 者 可 能 會 阻 延 了 專 科 醫 院 危 重 病 人 的 搶 救 當 家 中 有 小 孩 子 患 病 時, 家 長 都 希 望 能 盡 快 給 予 治 療, 大 家 都 明 白, 到 醫 院 求 診 所 花 的 時 間 一 定 比 私 營 醫 療 機 構 為 長, 現 時 好 多 家 庭 都 是 雙 職 工, 又 有 輪 班 制 度, 小 孩 子 有 病 要 犧 牲 半 天 時 間 帶 去 醫 院 就 診 只 是 為 了 一 張 合 格 的 醫 生 證 明, 真 是 難 為 了 很 多 家 長 更 嚴 重 是, 一 般 的 傷 風 感 冒 也 往 醫 院 跑, 絕 對 會 加 重 醫 療 人 員 的 工 作 量, 同 時 也 會 影 響 醫 生 的 工 作 效 率 現 時 社 會 上 有 較 多 意 見 認 為 醫 院 看 病 輪 候 時 間 長, 都 要 求 增 加 資 源 改 善 相 關 情 況, 而 我 們 的 教 育 工 作 者 又 將 一 些 簡 單 疾 病 繼 續 往 醫 院 推, 這 是 那 裡 來 的 道 理 呀? 最 後, 本 人 希 望 監 管 學 校 的 行 政 實 體 教 青 局, 能 夠 盡 快 同 相 關 學 校 就 上 述 問 題 第 1 頁, 共 2 頁 陳 亦 立 (R1)

34 作 出 商 討, 改 變 這 種 既 不 合 適 也 不 合 時 宜 的 做 法, 請 受 我 們 尊 重 的 校 長 們, 一 視 同 仁 對 待 公 私 營 醫 療 機 構, 不 要 歧 視 無 權 無 勢 的 私 人 開 業 醫 生, 我 堅 信, 和 諧 的 社 會, 應 該 是 便 民 和 利 民 的 第 2 頁, 共 2 頁 陳 亦 立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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