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安心一生終身健康保險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富邦人壽安心一生終身健康保險"

Transcription

1 富邦人壽美麗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 商品代號 :XWM2) 商品內容說明 壹 備查文號 : 依 金管保壽字第 號函修正 商品開發部提供 貳 投保利益 : 名詞定義 : 一 疾病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二 保險金額 : 係指本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險金額, 倘日後保險金額經要保人申請變更或辦理減額繳清, 則以變更或減額繳清後之金額為保險金額 三 保險年齡 :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之足歲計算, 但未滿一歲之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以後每經過一個保單年度並加算一歲之年齡 四 實際繳費年度數 : 係指以原定繳費年期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或被保險人身故 致成完全殘廢之保單年度三者較早屆至者為準 五 年繳保險費總和 : 係指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保險事故時之保險金額, 乘以本保險年繳方式之保險費費率, 再乘以要保人 實際繳費年度數 ( 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算 ) 後所得之數額 六 等待期間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 ( 或復效日 ) 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之期間 七 重大疾病 : 係指被保險人於等待期間屆滿後, 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符合下列定義之疾病與意外傷病 但因遭受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不受等待期間之限制 ( 一 )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50%( 含 ) 者之外, 且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 或肌鈣蛋白 T>1.0ng/ml, 或肌鈣蛋白 I>0.5ng/ml ( 二 )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 係指因冠狀動脈疾病而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或心臟衰竭, 並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者 其他手術不包括在內 ( 三 )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 1 植物人狀態 2 一上肢三大關節或一下肢三大關節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1) 關節機能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2) 肌力在 2 分 ( 含 ) 以下者 ( 肌力 2 分是指可做水平運動, 但無法抗地心引力 )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 肘 腕關節, 下肢三大關節包括髖 膝 踝關節 3 兩肢( 含 ) 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係指食物攝取 大小便始末 穿脫衣服 起居 步行 入浴等, 皆不能自己為之, 經常 1

2 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4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 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 所謂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 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 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 四 ) 末期腎病變 : 指腎臟因慢性及不可復原的衰竭, 已經開始接受長期且規則之透析治療者 ( 五 ) 癌症 ( 重度 ): 係指組織細胞有惡性細胞不斷生長 擴張及對組織侵害的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 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最近採用之 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版本歸屬於惡性腫瘤, 且非屬下列項目之疾病 : 1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 ( 按 Rai 氏的分期系統 ) 2 10 公分 ( 含 ) 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 第一期前列腺癌 4 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5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 ( 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 1 公分 ( 含 ) 以下之乳頭狀癌 ) 6 邊緣性卵巢癌 7 第一期黑色素瘤 8 第一期乳癌 9 第一期子宮頸癌 10 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11 原位癌或零期癌 12 第一期惡性類癌 13 第二期 ( 含 ) 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 ( 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 ( 六 ) 癱瘓 ( 重度 ): 係指兩上肢 或兩下肢 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關節中之兩關節 ( 含 ) 以上遺留下列殘障之一, 且經六個月以後仍無法復原或改善者 : 1 關節機能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2 肌力在 2 分 ( 含 ) 以下者 ( 肌力 2 分是指可做水平運動, 但無法抗地心引力 )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 肘 腕關節, 下肢三大關節包括髖 膝 踝關節 ( 七 ) 重大器官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 重大器官移植, 係指因相對應器官功能衰竭, 已經接受心臟 肺臟 肝臟 胰臟 腎臟 ( 以上均不含幹細胞移植 ) 的異體移植 造血幹細胞移植, 係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 已經接受造血幹細胞 ( 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 周邊血造血幹細胞和臍帶血造血幹細胞 ) 的異體移植 八 紅斑性狼瘡腎病變 : 係指一種自體抗體對抗多種自體抗原的自體免疫性疾病合併腎病變, 經腎臟病理切片之檢查證實符合世界衛生組織 WHO 所定義的狼瘡性腎炎第三級至第六級的病理分類, 合併蛋白尿 經教學醫院免疫專科醫師確診者 其他類型之紅斑性狼瘡, 如盤性狼瘡, 或只有血液及關節病變者不在此保障範圍內 世界衛生組織狼瘡性腎炎之分級 : 第一級微小病變型 (minimal change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第二級間質組織之狼瘡腎絲球腎炎 (mesangial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第三級局部增生性之狼瘡腎絲球腎炎 (focal segmental proliferative lupus 2

3 glomerulonephritis) 第四級廣泛增生性之狼瘡腎絲球腎炎 (diffuse proliferative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第五級膜型之狼瘡腎絲球腎炎 (membranous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第六級腎小球硬化或末期狼瘡腎絲球腎炎 (glomerulosclerosis or end stage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九 類風濕性關節炎 : 係指三個或三個以上之重要關節出現關節炎及關節的破壞及變形, 且需經免疫風濕專科醫師確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若被保險人經確定診斷罹患類風濕性關節炎時之年齡小於或等於六十足歲, 被保險人需達完全失能而無法從事任何之工作 ( 二 ) 若被保險人經確定診斷時年齡大於六十足歲, 則被保險人需達無法自理下列六項日常生活功能中三項以上者 1 穿衣: 無需他人之扶助而能執行穿脫衣服 2 如廁: 無需他人之扶助而能自行使用廁所 3 起居: 無需他人之扶助而能自行上 下床或從椅子上站起 坐下 4 大小便始末: 能自行控制大小便功能 5 飲食: 無需他人之扶助而能自行吃東西 6 入浴: 無需他人之扶助能自行洗澡 身體之重要關節包括 : 左右手 左右腕 左右肘 頸椎 左右膝 左右踝 及左右蹠 - 趾關節, 以上關節區分左右部位, 均各自視為一個重要關節 給付內容 : 一 健康檢查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到達一百一十一歲以前, 每屆滿兩保單年度仍生存且未致成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 本公司按當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給付 健康檢查保險金 二 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約定之重大疾病者, 本公司按當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付 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保險金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給付以一次為限 三 紅斑性狼瘡腎病變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 經診斷確定罹患約定之紅斑性狼瘡腎病變者, 本公司按當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三十給付 紅斑性狼瘡腎病變保險金 本保險金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給付以一次為限 四 類風濕性關節炎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 經診斷確定罹患約定之類風濕性關節炎者, 本公司按當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三十給付 類風濕性關節炎保險金 本保險金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給付以一次為限 五 特定手術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3

4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 經醫師診斷須接受條款附表三所列之特定手術, 並進而接受該手術者, 本公司按當時保險金額乘以條款附表三所列該特定手術項目之給付比例給付 特定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中, 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以上特定手術項目時, 僅按給付比例最高的一項特定手術項目給付 特定手術醫療保險金 本保險金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之累計給付總上限, 為當時保險金額的三倍 六 乳癌乳房重建手術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自等待期間屆滿後, 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罹患乳癌必須接受乳房切除手術, 並進而接受義乳重建手術者, 本公司按當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付 乳癌乳房重建手術保險金 本保險金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每側乳房給付以一次為限 七 生存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繳費期間屆滿時仍生存者, 本公司按當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三十給付 生存保險金 八 祝壽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在保險年齡到達一百一十一歲仍生存者,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 祝壽保險金 : ( 二 ) 保險年齡一百一十歲之保單當年度末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九 二至六級殘廢豁免保險費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繳費期間內, 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條款附表二所列二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 經醫院醫師診斷殘廢確定, 本公司豁免殘廢診斷確定日後本契約 ( 不含附約 ) 續期之應繳未到期的保險費, 本契約繼續有效 被保險人本次事故如合併以前 ( 不含本契約訂立前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 或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內之疾病所致 ) 的殘廢, 符合條款附表二所列殘廢程度之一者, 亦同 前項情形經本公司同意豁免保險費後, 本公司不再受理本契約繳費年期 保險費繳別 保險金額 減額繳清保險及展期定期保險之變更申請 十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條款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 完全殘廢保險金 : ( 二 ) 完全殘廢診斷確定時之保單當年度末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十一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 身故保險金 : ( 二 ) 身故時之保單當年度末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訂立本契約時, 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4

5 者為被保險人, 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 ( 含 ) 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 ( 不限本公司 ), 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 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 如要保人向二家 ( 含 ) 以上保險公司投保, 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 ( 附 ) 約, 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 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 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 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 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 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參 適用之附加條款 / 批註 : 無 肆 紅利給付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伍 重要相關權益 : 海外急難救助服務 5

重大疾病甲型及乙型定義對照表

重大疾病甲型及乙型定義對照表 重大疾病甲 / 乙型定義差異對照表 重大疾病定義 急性心肌 梗塞 甲型 乙型 輕度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一 典型之胸痛症狀 二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三 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 或肌鈣蛋白 T>1.0ng/ml, 或肌鈣蛋白 I>0.5ng/ml 冠狀動脈 繞道手術 重度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Microsoft Word 甲型及乙型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險商品保險商品之重大疾病定義重大疾病定義差異說明 重大疾病項目甲型包含下列 7 項 : (1) 癌症 ( 重度 ) (2)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3)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4) 癱瘓 ( 重度 ) (5)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6) 末期腎病變 (7)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乙型包含下列 11 項 ( 前 7 項同甲型 ): (1) 癌症 ( 重度

More information

十一 原位癌或零期癌 十二 第一期惡性類癌 十三 第二期 ( 含 ) 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 ( 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 十一 原位癌或零期癌 十二 第一期惡性類癌 十三 第二期 ( 含 ) 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 ( 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 輕度係指組織細胞有惡性細

十一 原位癌或零期癌 十二 第一期惡性類癌 十三 第二期 ( 含 ) 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 ( 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 十一 原位癌或零期癌 十二 第一期惡性類癌 十三 第二期 ( 含 ) 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 ( 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 輕度係指組織細胞有惡性細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差異說明 甲型與乙型的重大疾病項目差異為何 : 重大疾病項目差異說明 1 甲型 : 約定項目包含下列,(1) 癌症 ( 重度 ) 註 1 (2)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3) 腦中風後障 礙 ( 重度 ) (4) 癱瘓 ( 重度 ) (5)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6) 末期腎病變 (7) 重大器官 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等 7 項 2 乙型 : 除上述甲型約定項目之外, 另增 (1)

More information

腦中風後障礙 : 輕度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 於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認定一上肢肩 肘及腕關節, 或一下肢髖 膝及踝關節, 永久遺存運動障害者 前開 運動障害, 係指肌力 3 分者 ( 肌力 3 分是指可抗重力活動, 但無法抵抗外力 ) 腦中風

腦中風後障礙 : 輕度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 於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認定一上肢肩 肘及腕關節, 或一下肢髖 膝及踝關節, 永久遺存運動障害者 前開 運動障害, 係指肌力 3 分者 ( 肌力 3 分是指可抗重力活動, 但無法抵抗外力 ) 腦中風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 ( 乙型 ) 修正內容對照表 修正定義現行定義修正說明 急性心肌梗塞 : 輕度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I>0.5ng/ml 急性心肌梗塞 : 輕度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I>0.5ng/ml 重度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More information

四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四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四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四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項目 : 重大疾病甲型 / 乙型保險商品之疾病定義差異對照表依據 : 104 年 7 月 23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6500 號函核定發布維護日期 :105/03/31 維護單位 : 產品開發與策略部 全享保重大疾病定期健康保險 ( 甲型 ) 一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More information

甲型與乙型的重大疾病項目差異為何 :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差異說明 重大疾病項目差異說明 1 甲型 : 約定項目包含下列,(1) 癌症 ( 重度 ) 註 1 (2)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3)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4) 癱瘓 ( 重度 ) (5)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6) 末期腎病變

甲型與乙型的重大疾病項目差異為何 :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差異說明 重大疾病項目差異說明 1 甲型 : 約定項目包含下列,(1) 癌症 ( 重度 ) 註 1 (2)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3)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4) 癱瘓 ( 重度 ) (5)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6) 末期腎病變 疾病項目名稱 各項商品重大疾病保障項目對照表 : 有提供該項保障 : 未提供該項保障 ZDDR NTDD PDD NPHI 10NPHI WOP BGCI GCI NGCI GLSI GSICH 癌症 腦中風後殘障 急性心肌梗塞 癱瘓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末期腎病變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癌症 ( 輕度 ) 腦中風後殘障 ( 輕度 ) 急性心肌梗塞 ( 輕度 ) 癱瘓 ( 輕度 ) 其他非重大疾病保障項目

More information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差異說明 甲型與乙型的重大疾病項目差異為何 : 重大疾病項目差異說明 1 甲型 : 約定項目包含下列,(1) 癌症 ( 重度 ) 註 1 (2)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3)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4) 癱瘓 ( 重度 ) (5)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6) 末期腎病變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差異說明 甲型與乙型的重大疾病項目差異為何 : 重大疾病項目差異說明 1 甲型 : 約定項目包含下列,(1) 癌症 ( 重度 ) 註 1 (2)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3)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4) 癱瘓 ( 重度 ) (5)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6) 末期腎病變 類別商品中文名稱商品英文簡稱個人保險部分團體保險部分 各項商品重大疾病保障項目對照表 疾病項目名稱 : 有提供該項保障 : 未提供該項保障 ZDDR NTDD NDDB/D WDDR SDD NPHI 10NPHI WOP UDD BGCI GCI NGCI GLSI GSICH 癌症 腦中風後殘障 急性心肌梗塞 癱瘓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末期腎病變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癌症 ( 輕度 )

More information

三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 甲型及乙型差異說明 ( 一 ) 適用 107/09/13( 含 ) 以前投保之商品 1 重大疾病定義甲型及乙型項目如下表 : 重大疾病項目 ( 甲型 ) 重大疾病項目 ( 乙型 ) 1.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1.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8. 急性心肌梗塞 ( 輕

三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 甲型及乙型差異說明 ( 一 ) 適用 107/09/13( 含 ) 以前投保之商品 1 重大疾病定義甲型及乙型項目如下表 : 重大疾病項目 ( 甲型 ) 重大疾病項目 ( 乙型 ) 1.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1.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8. 急性心肌梗塞 ( 輕 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 甲型及乙型差異說明 一 本說明係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07 月 23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6500 號函 保險業重大疾病項目及標準定義修正案 規定辦理, 並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 年 07 月 06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704937440 號函修正 保險業重大疾病項目及標準定義 之內容 二 本公司自 105 年 01 月 01 日 ( 含 ) 起, 適用重大疾病定義甲型或乙型之現售保險商品清單如下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WA1商品內容說明 _V1

Microsoft Word - SWA1商品內容說明 _V1 富邦人壽多保倍多重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 商品代號 :SWA1) 商品內容說明 商品開發部提供 壹 備查文號 :105.01.01 富壽商精字第 1040004600 號函備查貳 投保利益 : 名詞定義 : 一 保險年齡 :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之足歲計算, 但未滿一歲之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以後每經過一個保單年度並加算一歲之年齡 二 保險金額 : 係指本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險金額,

More information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50%( 含 ) 者之外, 且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50%( 含 ) 者之外, 且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 總公司 :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130 號 8 樓電話 :(02)8772-7777 免費客服及申訴電話 :0800-050-119 網址 :www.tmnewa.com.tw 如欲查詢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之內容, 請至本公司網址 :http://www.tmnewa.com.tw 查詢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More information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 或肌鈣蛋白 T>1.0ng/ml, 或肌鈣蛋白 I>0.5ng/ml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 或肌鈣蛋白 T>1.0ng/ml, 或肌鈣蛋白 I>0.5ng/ml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 總公司 :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130 號 8 樓電話 :(02)8772-7777 免費客服及申訴電話 :0800-050-119 網址 :www.tmnewa.com.tw 如欲查詢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之內容, 請至本公司網址 :http://www.tmnewa.com.tw 查詢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More information

直式條款--第一產物安心久久重大疾病健康保險_乙型_

直式條款--第一產物安心久久重大疾病健康保險_乙型_ 第一產物安心久久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 乙型 ) 保單條款 ( 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本商品之疾病等待期為三十日 105.04.22 一產精字第 1050260 號函備查免費申訴電話 :0800-288-068 公開資訊查詢網址 http://www.firstins.com.tw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More information

華南產物重大疾病保險_乙型_條款

華南產物重大疾病保險_乙型_條款 華南產物重大疾病保險 ( 乙型 ) ( 主要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105.03.31(105) 華產企字第 126 號函備查 107.08.31(107)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06.0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本保險商品之疾病等待期為三十日 但經本公司同意續保者, 不受前述三十日之限制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More information

FB_p7

FB_p7 臺銀人壽安順久久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 乙型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保險輕度重大疾病及重度重大疾病之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 持續有效九十日之期間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1.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More information

( 五 )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 ( 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 1 公分 ( 含 ) 以下之乳頭狀癌 ) ( 六 ) 邊緣性卵巢癌 ( 七 ) 第一期黑色素瘤 ( 八 ) 第一期乳癌 ( 九 ) 第一期子宮頸癌 ( 十 ) 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 十一 ) 原位癌或零期癌 ( 十二 ) 第一期惡性類癌 (

( 五 )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 ( 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 1 公分 ( 含 ) 以下之乳頭狀癌 ) ( 六 ) 邊緣性卵巢癌 ( 七 ) 第一期黑色素瘤 ( 八 ) 第一期乳癌 ( 九 ) 第一期子宮頸癌 ( 十 ) 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 十一 ) 原位癌或零期癌 ( 十二 ) 第一期惡性類癌 ( 保德信國際人壽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主要給付項目 : ( 詳參條款 ) 重大疾病 ( 重度 ) 保險金重大疾病 ( 輕度 ) 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六 ) 保字第 002 號 106.01.01 依 107.06.0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107.09.08 本保險無解約金 本附約投保時, 重大疾病 ( 重度 ) 及重大疾病 ( 輕度 ) 之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三十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HIX1 商品內容說明_

Microsoft Word - HIX1 商品內容說明_ 富邦人壽安福一生終身健康保險 ( 商品代號 :HIX1) 商品內容說明壹 備查文號 :105.01.01 富壽商精字第 1040004648 號函備查 商品開發部提供 貳 投保利益 : 名詞定義 : 一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 : 係指本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險金額, 倘日後經要保人申請變更, 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 保險年齡 :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之足歲計算, 但未滿一歲之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人壽新真元氣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乙型)

台灣人壽新真元氣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乙型)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新真元氣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 乙型 ) 主要給付項目 : 1.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2. 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1 日台壽字第 1052320020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14 日依 107 年 6 月 7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 本險 癌症 ( 重度 ) 及 癌症

More information

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 或肌鈣蛋白 T>1.0ng/ml, 或肌鈣蛋白 I>0.5ng/ml 二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 係指因冠狀動脈疾病而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或心臟衰竭, 並接受冠狀

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 或肌鈣蛋白 T>1.0ng/ml, 或肌鈣蛋白 I>0.5ng/ml 二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 係指因冠狀動脈疾病而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或心臟衰竭, 並接受冠狀 總公司 :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130 號 8 樓電話 :(02)8772-7777 免費客服及申訴電話 :0800-050-119 網址 :www.tmnewa.com.tw 如欲查詢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之內容, 請至本公司網址 :http://www.tmnewa.com.tw 查詢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More information

遠雄人壽保險單條款

遠雄人壽保險單條款 遠雄人壽永康滿福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給付項目 : 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 ( 本險之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無解約金 ) ( 本附約所稱 重度重大疾病 與 輕度重大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 ( 但 癌症 ( 含重度 輕度 ) 係指自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九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

More information

1.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 ( 按 Rai 氏的分期系統 ) 公分 ( 含 ) 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 第一期前列腺癌 4. 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5.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 ( 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 1 公分 ( 含 ) 以下之乳頭狀癌 ) 6. 邊緣性卵巢癌 7. 第一

1.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 ( 按 Rai 氏的分期系統 ) 公分 ( 含 ) 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 第一期前列腺癌 4. 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5.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 ( 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 1 公分 ( 含 ) 以下之乳頭狀癌 ) 6. 邊緣性卵巢癌 7. 第一 全球人壽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 乙型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備查文號 : 全球壽 ( 商研 ) 字第 1050425001 號備查日期 :105 年 4 月 25 日修正文號 : 依 107.6.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修正日期 :107 年 9 月 10 日 本商品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無解約金 本公司對本契約被保險人罹患輕度重大疾病或重大疾病應負之保險責任,

More information

康健人壽鑫安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乙型)

康健人壽鑫安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乙型) 康健人壽鑫安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105.03.31 康健 ( 商 ) 字第 10500000140 號函備查 本附約僅附加於投資型保險主契約且本附約保險成本自主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 本保險 重大疾病 與 輕度重大疾病 等待期為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More information

2. 肌力在 2 分 ( 含 ) 以下者 ( 肌力 2 分是指可做水平運動, 但無法抗地心引力 )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 肘 腕關節, 下肢三大關節包括髖 膝 踝關節 ( 三 ) 兩肢 ( 含 ) 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係指食物攝取 大小便始末 穿脫衣服 起

2. 肌力在 2 分 ( 含 ) 以下者 ( 肌力 2 分是指可做水平運動, 但無法抗地心引力 )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 肘 腕關節, 下肢三大關節包括髖 膝 踝關節 ( 三 ) 兩肢 ( 含 ) 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係指食物攝取 大小便始末 穿脫衣服 起 康健人壽鑫安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 本附約僅附加於投資型保險主契約且本附約保險成本自主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 ) ( 本保險 重大疾病 與 輕度重大疾病 等待期為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1. 本公司之免費申訴電話 :0800-011-709

More information

( 一 )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50%( 含 ) 者之外, 且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 一 )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天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50%( 含 ) 者之外, 且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南山人壽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樣本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本商品投保時, 疾病 ( 不含癌症 ) 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本商品投保時, 癌症等待期間為九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05 ) 南壽研字第 050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日依中華民國 107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449A8B9A448B9D8ADABA46AAF65AF66B9CEC5E9B0B7B164AB4FC049AAFEACF928A441ABAC2920B1F8B4DA >

<4D F736F F D20B449A8B9A448B9D8ADABA46AAF65AF66B9CEC5E9B0B7B164AB4FC049AAFEACF928A441ABAC2920B1F8B4DA > GDDM1051101 1/7 富邦人壽重大疾病團體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More information

保誠人壽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乙型)_樣本條款

保誠人壽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乙型)_樣本條款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保誠人壽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分期保險金 ) 樣本 ( 本附約所稱 輕度重大疾病 或 重大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第一次罹患, 並經醫師診斷確定符合條款定義之輕度重大疾病或重大疾病者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 備查文號民國 10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VDA_ doc

Microsoft Word - VDA_ doc 康健人壽鑫安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105.03.31 康健 ( 商 ) 字第 10500000140 號函備查 107.09.07 按 107.06.0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逕行修正 本附約僅附加於投資型保險主契契約且本附約保險成本自主契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 本保險 重大疾病 與 輕度重大疾病 等待期為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

More information

JV_DDR橫式條款_final_

JV_DDR橫式條款_final_ 合作金庫人壽一年定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給付項目 : 輕度特定傷病保險金 特定傷病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More information

保德信國際人壽重大疾病定期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重大疾病關懷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完全失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五 ) 保字第 003 號依 金管保壽字第 號函修正

保德信國際人壽重大疾病定期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重大疾病關懷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完全失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五 ) 保字第 003 號依 金管保壽字第 號函修正 重大疾病定期保險 - 契約重要內容告知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2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8 條 第 9 條 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至第 7 條 第 14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安達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安達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安達產物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 甲型 )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1. 免費申訴電話 :0800-339-899 中華民國 93 年 8 月 31 日金管保二字第 0930252186 號函核准 105.1.4 依 104.7.23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6500 號函修正 2.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的要保書 被保險人名冊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WC條款樣張_

Microsoft Word - SWC條款樣張_ SWC1050101 1/10 富邦人壽長愛一生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 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九條 )

More information

華南產物重大疾病_甲型_暨特定傷病保險_乙型_條款

華南產物重大疾病_甲型_暨特定傷病保險_乙型_條款 華南產物重大疾病 ( 甲型 ) 暨特定傷病保險 ( 乙型 ) ( 主要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保險金 ) 98.02.19(98) 華企字第 012 號函備查 107.08.31(107)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06.0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本保險商品之疾病等待期為三十日 但經本公司同意續保者, 不受前述三十日之限制 第一條

More information

係指組織細胞有惡性細胞不斷生長 擴張及對組織侵害的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 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最近採用之 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版本歸屬於惡性腫瘤之下列疾病 : 1.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 ( 按 Rai 氏的分期系統 ) 2.10 公分 ( 含 ) 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係指組織細胞有惡性細胞不斷生長 擴張及對組織侵害的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 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最近採用之 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版本歸屬於惡性腫瘤之下列疾病 : 1.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 ( 按 Rai 氏的分期系統 ) 2.10 公分 ( 含 ) 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國泰人壽漾鍾福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 給付項目 : 輕度特定傷病保險金 特定傷病保險金 ) ( 本保險 輕度特定傷病 與 特定傷病 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 但 癌症 ( 含重度 輕度 ) 則為九十日 ), 本公司對 輕度特定傷病 與 特定傷病 應負的保險責任, 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 ( 但 癌症 ( 含重度 輕度 ) 則為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九十一日 ) 或自復效日開始,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More information

安達保險住院手術健康保險

安達保險住院手術健康保險 安達產物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 ( 甲型 ) ( 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保險金 ) 1. 免費申訴電話 :0800-339-899 中華民國 99 年 3 月 31 日安麟商字第 990087 號函備查 105.3.10 依 104.7.23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6500 號函修正 2.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More information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XWM21070430 1/16 富邦人壽美麗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 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三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九條 ) (

More information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XWM21050101 1/16 富邦人壽美麗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 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三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九條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IO_5_2_ _.doc

Microsoft Word - IO_5_2_ _.doc 5-2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102/02 商品名稱承保範圍不保事項 國華人壽守護 21 ( 一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除外責任 特定傷病終身健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 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 特定傷病 者, 本公司按其保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 特定傷病 康保險附約 (101A) 險金額給付 特定傷病保險金, 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特定傷病 係指被保險人在本附約生效日起三十天後或復效日起初次罹患下列疾病

More information

富邦人壽多保倍多重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多保倍多重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SWA11070914 1/10 富邦人壽多保倍多重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 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九條

More information

國泰人壽新鍾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 祝壽 特定傷病 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 ( 本保險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國泰人壽新鍾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 祝壽 特定傷病 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 ( 本保險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國泰人壽新鍾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 第 7 條 第 9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黎世產物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日額型)

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黎世產物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日額型) 資訊公開查詢 : www.hotains.com.tw 免費申訴電話 :0800-501888 消費者可至本公司總 分支機構 網址查閱或索取書面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More information

指腎臟因慢性及不可復原的衰竭, 已經開始接受長期且規則之透析治療者 ( 四 )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 1 植物人狀

指腎臟因慢性及不可復原的衰竭, 已經開始接受長期且規則之透析治療者 ( 四 ) 腦中風後殘障 ( 重度 ):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 1 植物人狀 安聯人壽安心保倍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照護保險金 特定重大疾病照護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鍾樂活特定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 給付項目 : 癌症 ( 輕度 ) 保險金或癌症 ( 重度 ) 保險金 特定腦神經退化性疾病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 ( 本保險 癌症 ( 輕度 ) 及 癌症 ( 重度 ) 等待期間為九十日, 本公司對 癌症 ( 輕度 ) 及 癌症 ( 重度 ) 應負的保險責任, 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九十一日或自復效日開始,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 ( 本保險 特定腦神經退化性疾病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82EA9AFBAD6A677B164ADABA46AAF65AF66B2D7A8ADB0B7B164AB4FC049AAFEACF9A15DA441ABACA15E5FB1F8B4DA>

<4D F736F F D20382EA9AFBAD6A677B164ADABA46AAF65AF66B2D7A8ADB0B7B164AB4FC049AAFEACF9A15DA441ABACA15E5FB1F8B4DA>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新光人壽幸福安康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保險單條款 ( 本附約須附加訂約始生效力 ) 主要給付項目 :1.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2. 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本附約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附約無解約金 本附約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後初次發生並診斷確定符合條款約定的輕度重大疾病或重度重大疾病, 本公司給付保險金

More information

富邦人壽美麗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富邦人壽美麗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XWM21070914 1/15 富邦人壽美麗佳人婦女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 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三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九條 ) (

More information

術者 其他手術不包括在內 ( 三 ) 末期腎病變 : 指腎臟因慢性及不可復原的衰竭, 已經開始接受長期且規則之透析治療者 ( 四 ) 腦中風後障礙 ( 重度 ):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神經外科或復

術者 其他手術不包括在內 ( 三 ) 末期腎病變 : 指腎臟因慢性及不可復原的衰竭, 已經開始接受長期且規則之透析治療者 ( 四 ) 腦中風後障礙 ( 重度 ):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 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 神經外科或復 安聯人壽安心保倍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照護保險金 特定重大疾病照護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More information

富邦人壽金永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富邦人壽金永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XQR1040511 1/6 富邦人壽金福氣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暨全殘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本保險無解約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More information

富邦人壽真心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富邦人壽真心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XCR1070914 1/6 富邦人壽真心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本保險無解約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More information

有關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 歡迎查閱本公司網站 (http://www.tlg-insurance.com), 或親臨本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 號 18 樓之 1 或各分支機構洽詢 本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 本商品之癌症等待期為被保險人投保生效

有關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 歡迎查閱本公司網站 (http://www.tlg-insurance.com), 或親臨本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 號 18 樓之 1 或各分支機構洽詢 本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 本商品之癌症等待期為被保險人投保生效 有關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 歡迎查閱本公司網站 (http://www.tlg-insurance.com), 或親臨本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 號 18 樓之 1 或各分支機構洽詢 本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0800-075-777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 本商品之重大疾病癌症等待期為被保險人投保生效日起九十日內, 其他疾病等待期為三十日內 台壽保產物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甲型 ) 商品簡介

More information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新光人壽大好特定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保險單條款 主要給付項目 :1. 特定癌症 ( 輕度 ) 保險金 2. 特定疾病保險金 3. 特定疾病生活扶助保險金本附約之被保險人限 女性 本附約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附約無解約金 本附約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 ( 或復效日 ) 起持續有效九十日後初次罹患並診斷確定符合條款約定之特定癌症 ( 輕度 ) 或特定癌症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甲型 )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 本附約須申請附加並經本公司同意後, 始生效力 ) ( 本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金 之保險責任 : 係指自本附約始期日 ( 本附約訂立後加保者, 自加保日 ) 起第六十一 ( 計畫 A) 或第九十一日 ( 計畫 B) 開始, 經初次診斷確定罹患重大疾病者,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More information

遠雄人壽永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遠雄人壽永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遠雄人壽永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退還未到期保費 ) (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 本附約所稱 特定傷病 係指被保險人在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或復效日起初次罹患並經醫院診斷符合定義之疾病,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More information

華南產物癌症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_日額型_條款

華南產物癌症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_日額型_條款 華南產物癌症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 ( 日額型 ) 主要給付項目 :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100.03.28(100) 華產企字第 202 號函備查 108.01.04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09.1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937510 號函修正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本保險商品之癌症等待期為九十日 但經本公司同意續保者, 不受前述九十日之限制 第一條 第二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人壽健康加倍終身保險(0101)

台灣人壽健康加倍終身保險(0101) 台灣人壽健康加倍終身保險 (0101) 內容摘要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第 28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3 條至第 16 條 ) ( 四 )

More information

吉時-安達Chubb-BR DM泰鑫安

吉時-安達Chubb-BR DM泰鑫安 安達人壽泰鑫安100防癌健康保險 安達人壽泰鑫安100防癌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身故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初次罹患原位癌保險金 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 金 罹患侵襲性癌症生活扶助保險金 商品文號 中華民國103.08.11中泰精字第1030101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5.08.16金管保壽字第10502071540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107.04.27安達精字第1070040號函備查 (本公司對本險罹患癌症應負之保險責任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安聯人壽六年定期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內容摘要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10 條至第 12 條 第 16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6 條至第 9 條 第 14 條 ) ( 四

More information

費率表

費率表 - 個人投保 基本保障 - 未滿 15 足歲以下適用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10%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單位 : 元 保險金額醫療費用海外醫療 1 日 2 日 3 日 4 日 5 日 6 日 7 日 8 日 9 日 10 日 11 日 12 日 13 日 14 日 15 日 16 日 17 日 18 日 19 日 20

More information

全球人壽多重重大傷病保險 契約條款 備查文號 : 全球壽 ( 商研 ) 字第 號備查日期 :99 年 9 月 21 日修正文號 : 依 金管保壽字第 號函修正修正日期 :105 年 1 月 1 日 給付項目 : 第一次重大傷病保險金 第

全球人壽多重重大傷病保險 契約條款 備查文號 : 全球壽 ( 商研 ) 字第 號備查日期 :99 年 9 月 21 日修正文號 : 依 金管保壽字第 號函修正修正日期 :105 年 1 月 1 日 給付項目 : 第一次重大傷病保險金 第 全球人壽多重重大傷病保險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4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3 條 第 5 條至第 7 條 第 11 條 第 14 條 第 16 條 第 19 條 第 23 條 第 24 條 第 3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9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578C657A448B9D8A440A67EB4C1B162A4E1ABAC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AAFEACF92D E646F63>

<4D F736F F D20A578C657A448B9D8A440A67EB4C1B162A4E1ABAC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AAFEACF92D E646F63>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一年期帳戶型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中華民國 100 年 07 月 05 日宏總字第 100217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19 日 ( 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金管保壽字第 10202554360 號函核准其他事項 :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 (1) 本附約僅附加於投資型保險主契約, 且本附約之附約保金管保壽字第

More information

有關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 歡迎查閱本公司網站 ( 或親臨本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 號 18 樓之 1 或各分支機構洽詢 本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 本商品之癌症等待期為被保險人投保生效

有關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 歡迎查閱本公司網站 (  或親臨本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 號 18 樓之 1 或各分支機構洽詢 本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 本商品之癌症等待期為被保險人投保生效 有關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 歡迎查閱本公司網站 (http://www.tlg-insurance.com), 或親臨本公司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 號 18 樓之 1 或各分支機構洽詢 本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0800-075-777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 本商品之重大疾病癌症等待期為被保險人投保生效日起九十日內, 其他疾病等待期為三十日內 台壽保產物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甲型 ) 商品簡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OY_980801_國華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98A_契約條款…

Microsoft Word - OY_980801_國華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98A_契約條款… OY 國華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98A) 契約條款 ( 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完全殘廢豁免保險費 ) 本險無解約金 無展期定期保險及無減額繳清保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More information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九十日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50%( 含 ) 者之外, 且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 或肌鈣蛋白 T>1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九十日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50%( 含 ) 者之外, 且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1 典型之胸痛症狀 2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 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 或肌鈣蛋白 T>1 全球人壽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備查文號 :(98) 全球壽 ( 市產 ) 字第 041701 號 備查日期 :98 年 4 月 17 日 修正文號 : 依 104.7.23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6500 號函修正 修正日期 :105 年 1 月 1 日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特定傷病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新鍾安特定傷病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 ( 本險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經診斷確定罹患特定傷病者 ( 但 癌症 ( 重度 ) 則為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 九十日 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傳真 :0800-211-568;

More information

國泰人壽鍾幸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 祝壽 輕度特定傷病 特定傷病 生命末期 身故或喪葬費用 完全殘廢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險 輕度特定傷病 與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

國泰人壽鍾幸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 祝壽 輕度特定傷病 特定傷病 生命末期 身故或喪葬費用 完全殘廢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險 輕度特定傷病 與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 國泰人壽鍾幸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新 險

新 險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新增鑫成雙終身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特定傷病照護保險金 2.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3. 完全殘廢保險金 4. 祝壽保險金 5. 豁免保險費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 103 中信壽商發一字第 111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885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106

More information

本附約所稱 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附約所稱 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但不包括專供健康檢查 療養 靜養 戒毒 戒酒 護理或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本附約所稱之 教學醫院 係指教學 研究 訓練設施經依法評鑑

本附約所稱 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附約所稱 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但不包括專供健康檢查 療養 靜養 戒毒 戒酒 護理或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本附約所稱之 教學醫院 係指教學 研究 訓練設施經依法評鑑 中國人壽一年定期特定傷病帳戶型保險附約保單條款 ( 特定傷病給付 ) ( 本附約僅附加於投資型保險主契約且本附約保險成本自主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新鍾安特定傷病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 ( 本險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經診斷確定罹患特定傷病者 ( 但 癌症 ( 重度 ) 則為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 九十日 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傳真 :0800-211-568;

More information

本附約所稱 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附約所稱 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但不包括專供健康檢查 療養 靜養 戒毒 戒酒 護理或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本附約所稱之 教學醫院 係指教學 研究 訓練設施經依法評鑑

本附約所稱 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附約所稱 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但不包括專供健康檢查 療養 靜養 戒毒 戒酒 護理或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本附約所稱之 教學醫院 係指教學 研究 訓練設施經依法評鑑 中國人壽一年定期特定傷病帳戶型保險附約保單條款 ( 特定傷病給付 ) ( 本附約僅附加於投資型保險主契約且本附約保險成本自主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More information

疾病者, 不受前述三十日之限制 ; 續保者自續保之日起發生的本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定義之疾病或第七款定義之 癌症( 重度 ), 不受前述三十日或九十日之限制 : 一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九十日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

疾病者, 不受前述三十日之限制 ; 續保者自續保之日起發生的本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定義之疾病或第七款定義之 癌症( 重度 ), 不受前述三十日或九十日之限制 : 一 急性心肌梗塞 ( 重度 ):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 其診斷除了發病九十日 ( 含 ) 後,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 全球人壽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備查文號 :(98) 全球壽 ( 市產 ) 字第 041701 號 備查日期 :98 年 4 月 17 日 修正文號 : 依 107.6.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修正日期 :107 年 9 月 10 日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特定傷病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U_ _全球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101A__定稿條款_.doc

Microsoft Word - PU_ _全球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101A__定稿條款_.doc PU 全球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101A) 契約條款 ( 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完全殘廢豁免保險費 ) 本險無解約金 無展期定期保險及無減額繳清保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DNR-A01v2

Microsoft Word - DDNR-A01v2 安聯人壽新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More information

保德信國際人壽加倍關心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105) 主要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完全失能保險金 \ 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 \ 祝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 保字第 561 號 依 金管保壽字第 1

保德信國際人壽加倍關心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105) 主要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完全失能保險金 \ 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 \ 祝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 保字第 561 號 依 金管保壽字第 1 加倍關心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105)- 契約重要內容告知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2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8 條至第 10 條 第 12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至第 7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友邦人壽老當醫壯定期健康保險

友邦人壽老當醫壯定期健康保險 C-105 ( SCI) 英屬百慕達商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友邦人壽老當醫壯定期健康保險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健康險部分, 因其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 申訴專線 :0800012666 傳真 :02-66056099 電子信箱 (E-mail): tw.customer@aia.com

More information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第三條本契約的保險期間, 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 從其約定 保險範圍 第四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確定診斷因本契約第二條第一項約定之 癌症 而致身故時,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第三條本契約的保險期間, 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 從其約定 保險範圍 第四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確定診斷因本契約第二條第一項約定之 癌症 而致身故時,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 安達產物癌症身故健康保險 ( 癌症身故保險金 ) 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5 日安慈商字第 960033 號函備查 108.03.11 依 107.09.1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937510 號函修正 1. 免費申訴電話 :0800-339-899 2.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More information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 本 契約自始無效,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 本公司不負保險 責任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視為未撤銷,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 本 契約自始無效,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 本公司不負保險 責任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視為未撤銷,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新光人壽新長安終身壽險保險單條款 ( 本條款僅供參考 ) 主要給付項目 :1. 重大疾病保險金 2.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3. 殘廢保險金 4. 保險費的豁免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B0EAAB48B055A448B9D8A440A67EB4C1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AAFEACF92D 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B0EAAB48B055A448B9D8A440A67EB4C1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AAFEACF92D E646F63> 中國信託人壽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 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其他事項 : (1) 本商品投保時, 特定傷病之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惟其中癌症之等待期間為九十日 (2) 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3-269 (3) 傳真 :(02)8761-6721 (4) 電子信箱 (E-mail):service@ctbclife.com 第一條 [ 保險附約的構成 ] 中華民國 101 年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0B7B164C0492DB1F8B4DA2D30322DADABA46AAF65AF66BA5B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28A5D2ABAC29>

<4D F736F F D20B0B7B164C0492DB1F8B4DA2D30322DADABA46AAF65AF66BA5B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28A5D2ABAC29> 資訊公開查詢 : www.hotains.com.tw 免費申訴電話 :0800-501888 消費者可至本公司總 分支機構 網址查閱或索取書面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More information

安聯人壽特定傷病健康養老保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安聯人壽特定傷病健康養老保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安聯人壽特定傷病健康養老保險 內容摘要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3 條至第 17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華南產物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條款

華南產物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條款 華南產物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主要給付項目 : 原位癌保險金 初次癌患癌症保險金 100.03.28(100) 華產企字第 201 號函備查 108.01.04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09.1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937510 號函修正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本保險商品之癌症等待期為九十日 但經本公司同意續保者, 不受前述九十日之限制 第一條 第二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B0EAAB48B055A448B9D8ADABA46AAF65AF66BA5B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2D 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B0EAAB48B055A448B9D8ADABA46AAF65AF66BA5B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2D E646F63> 中國信託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中國信託人壽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重大疾病保險金 2. 特定傷病保險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險癌症等待期為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之期間 ) ( 本險除癌症外之其他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等待期為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之期間 ) ( 本險無解約金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A677A4DFB7D3C540B2D7A8ADAB4FC049AAFEACF95FBE50B0E2B1F8B4DA2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A677A4DFB7D3C540B2D7A8ADAB4FC049AAFEACF95FBE50B0E2B1F8B4DA2E646F63> 中國人壽安心照護終身保險附約保單條款 ( 安心保險金 照護扶助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商品疾病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 ( 或復效日起 ) 所發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 發生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之疾病, 則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詳情請參閱附約條款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鍾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 祝壽 生命末期 特定傷病 身故或喪葬費用 完全殘廢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 ( 本保險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經診斷確定罹患特定傷病者 ( 但 癌症 則為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

More information

新光人壽永保安康終身壽險保險單條款

新光人壽永保安康終身壽險保險單條款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新光人壽 MIS 收入保障健康保險附約 ( 新定義 ) 保險單條款主要給付項目 :1. 重大傷病關懷保險金 2. 重大傷病生活保險金 ( 本附約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附約無解約金 ) ( 本公司對本附約於有效期間內, 罹患重大傷病應負的保險責任, 自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經過等待期間後開始, 但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不在此限 等待期間依重大傷病項目區分為三十天或九十天,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人壽一年期帳戶型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台灣人壽一年期帳戶型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一年期帳戶型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 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其他事項 : (1) 本附約僅附加於投資型保險主契約, 且本附約之附約保險成本自主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 (2) 本商品投保時, 特定傷病之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惟其中癌症 ( 重度 ) 之等待期間為九十日 (3) 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3-269 中華民國 100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B0EAAB48B055A448B9D8AAF7A677A4DFAB4FA5BBAB4FC0492D4E 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B0EAAB48B055A448B9D8AAF7A677A4DFAB4FA5BBAB4FC0492D4E E646F63> 中國信託人壽金安心保本保險 ( 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 內容摘要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宏總字第 101508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1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55436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104 年 8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AEF5A448B9D8AF75A4DFA675C540A440A67EB4C1ADABA46AAF65AF66BA5B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AAFEACF95FAB4FB3E6B1F8B4DA5F E646F6378>

<4D F736F F D20A4A4AEF5A448B9D8AF75A4DFA675C540A440A67EB4C1ADABA46AAF65AF66BA5BAF53A977B6CBAF66B0B7B164AB4FC049AAFEACF95FAB4FB3E6B1F8B4DA5F E646F6378> 英屬百慕達商中泰人壽免付費服務電話 : 保險 ( 股 ) 台灣分公司 0800-061-988 ACE Life Taiwan 106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 285 號 3 樓 www.acelife.com.tw 中泰人壽真心守護一年期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保險金 ( 本保險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 之等待期為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 ) ( 本保險 特定傷病特定傷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

Microsoft Word - -A ( 以下稱 本公司 ) 一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二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三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More information

康健人壽保障輕鬆配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

康健人壽保障輕鬆配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 康健人壽保障輕鬆配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內容摘要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7 條 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6 條 第 12 條 第 13 條 第 14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保誠人壽關心豁免保險費附約(96)_樣本條款_Final

保誠人壽關心豁免保險費附約(96)_樣本條款_Final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保誠人壽關心豁免保險費附約 (96) 樣本 ( 特定傷病豁免保險費 ) ( 繳費年期超過十年期無解約金 ) ( 本附約所稱 等待期間 係指本附約被保險人於下列之期間內罹患 特定傷病,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之期間 : 一 特定傷病 第一款至第七款之期間為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內 二 特定傷病 第八款至第十八款之期間為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內 但本附約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

More information

險種名稱

險種名稱 法商法國巴黎人壽富貴雙享特定傷病還本定期保險 樣 本 給付項目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特定傷病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內容摘要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BB7B6AFA448B9D8A5C3B164AF53A977B6CBAF66B2D7A8ADB0B7B164AB4FC049AAFEACF95F484E325F E646F63>

<4D F736F F D20BBB7B6AFA448B9D8A5C3B164AF53A977B6CBAF66B2D7A8ADB0B7B164AB4FC049AAFEACF95F484E325F E646F63> 遠雄人壽永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退還未到期保費 ) (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 本附約所稱 特定傷病特定傷病 係指被保險人在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或復效日起初次罹患並經醫院診斷符合之疾病,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More information

各公司對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訂建議意見表

各公司對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訂建議意見表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主要給付項目 : 1. 初期癌症保險金 2. 輕度癌症保險金 3. 重度癌症保險金 4. 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 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24 日台壽字第 1062321119 號函備查 ( 本保險 癌症 之等待期間為本附約生效日起, 持續有效九十日之期間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3-269 保險附約的構成

More information

新險名稱

新險名稱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保誠人壽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樣本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大疾病分期保險金 ) ( 本附約所稱 輕度重大疾病 或 重大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第一次罹患, 並經醫師診斷確定符合條款定義之輕度重大疾病或重大疾病者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 備查文號民國 105

More information

SWB /18 商品代號 :SWB1 富邦人壽真心關懷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

SWB /18 商品代號 :SWB1 富邦人壽真心關懷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 SWB11070430 1/18 富邦人壽真心關懷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 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一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More information

各公司對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訂建議意見表

各公司對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訂建議意見表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步步盈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繳費期間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2. 重大疾病保險金 3. 特定重大疾病保險金 4. 身故保險金 5. 完全殘廢保險金 6. 祝壽保險金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502138440 號函核准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金 人 壽 RPE 保 險

第 一 金 人 壽 RPE 保 險 第一金人壽美滿安家定期保險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本險當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致契約終止時, 因費率計算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 亦無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內容摘要 :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More information

保單契約條款

保單契約條款 全球人壽長青久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給付項目 : 安養保險金 生活扶助保險金 保險費的豁免 備查文號 : 全球壽 ( 商研 ) 字第 1031219003 號備查日期 :103 年 12 月 19 日修正文號 : 依 104.7.23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6500 號函修正修正日期 :105 年 1 月 1 日 本附約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致本附約無解約金 本公司對本附約初次發生特定傷病應負之保險責任,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新康護防癌健康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 第 7 條 第 9 條至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2 條至第 21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More information

國泰人壽新金健康養老保險 ( 住院醫療 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 住院手術醫療 門診手術醫療 特定處置 特定傷病 滿期 身故或喪葬費用 完全殘廢保險金 ) ( 除特定傷病 滿期 身故或喪葬費用及完全殘廢保險金外, 本險其餘各項保險金給付總額上限為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之一千二百倍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

國泰人壽新金健康養老保險 ( 住院醫療 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 住院手術醫療 門診手術醫療 特定處置 特定傷病 滿期 身故或喪葬費用 完全殘廢保險金 ) ( 除特定傷病 滿期 身故或喪葬費用及完全殘廢保險金外, 本險其餘各項保險金給付總額上限為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之一千二百倍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 國泰人壽新金健康養老保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More information

國泰新平安團體保險條款

國泰新平安團體保險條款 國泰人壽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壽險 ( 特定重大疾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給付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More information

富邦人壽天行健定期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天行健定期健康保險 SWF1070914 1/9 富邦人壽天行健定期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 第八條至第 九條 第十一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十條 ) (

More information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