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 意见, 而不对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本 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所涉及的事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 意见, 而不对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本 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所涉及的事"

Transcription

1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的有关规定以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 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 1 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及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1

2 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 意见, 而不对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本 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 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的 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律师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期权注销 调整及部分可行权之目的使用, 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 ( 一 ) 本次注销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发表了独立意见 2

3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实施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激励对象刘勇明等 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176 人, 股票期权数量为 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授予 176 名激励对象 2,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作为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3

4 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颜玲等 6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70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已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办理完毕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上三份备忘录合称为 股权激励备忘录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3,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26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予 368 名激励对象 万份股票期权, 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23 日, 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本次获 4

5 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且满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 激励对象胡清禹等 1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相关 9.60 万份股票期权将作废, 作废后, 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减少至 353 人,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吴克兵等 4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66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3,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晨晨等 29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324 人,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

6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6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 万份, 行权价格为 5.0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认为 166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 有效, 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 6

7 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徐志书等 10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6 人,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4,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周舟等 43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获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81 人,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7 月 27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该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7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 7

8 励对象顾昊雷等 6 人, 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王亮等 46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未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及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0 人,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3,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35 人,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 本次注销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本次注销合法 有效 ( 二 )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1 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注销情况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顾昊雷等 6 人因个人原因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经过本次注销后, 首次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0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2 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注销情况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王亮等 46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获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35 人,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 三 ) 本次注销的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注销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 8

9 信息披露, 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 事宜 二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 一 ) 本次调整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实施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激励对象刘勇明等 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176 人, 股票期权数量为 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授予 176 名激励对象 9

10 2,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作为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颜玲等 6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70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已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办理完毕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3,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26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 10

11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予 368 名激励对象 万份股票期权, 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23 日, 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且满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 激励对象胡清禹等 1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相关 9.60 万份股票期权将作废, 作废后, 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减少至 353 人,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吴克兵等 4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66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3,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

12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晨晨等 29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324 人,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6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 万份, 行权价格为 5.0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12

13 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认为 166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 有效, 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徐志书等 10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6 人,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4,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周舟等 43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获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81 人,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 万份,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21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 13

14 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7 月 27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该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7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顾昊雷等 6 人, 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王亮等 46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未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及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0 人,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3,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35 人,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 14

15 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 万份,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49 元 ;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期权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及其内容 方法和结果,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本次期权调整合法 有效 ( 二 ) 本次期权调整的具体情况 2018 年 4 月 9 日,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 4,288,779,71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 ( 含税 ), 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实施完毕 1 首次授予期权的调整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公司对首次授予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 (1) 期权数量的调整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Q=Q0 (1+n)=3, 万份 (1+0.2)= 4, 万份 ; 其中 :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 派送股票红利比率 (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15

16 (2) 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 P=(P0-V)/(1+n)=( ) 元 /(1+0.2)=3.49 元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 派送股票红利比率 (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上述调整后, 公司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 万份,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49 元 2 预留股票期权的调整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对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 (1) 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Q=Q0 (1+n)= 万份 (1+0.2) = 万份 其中 :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 派送股票红利比率 (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 P=(P0-V)/(1+n)=( ) 元 /(1+0.2)=25.07 元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 派送股票红利比率 (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元 ( 三 ) 本次期权调整的其他事项公司本次期权调整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16

17 三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 一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实施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激励对象刘勇明等 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176 人, 股票期权数量为 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授予 176 名激励对象 2,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4 年股 17

18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作为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颜玲等 6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70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已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办理完毕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3,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26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18

19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予 368 名激励对象 万份股票期权, 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23 日, 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且满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 激励对象胡清禹等 1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相关 9.60 万份股票期权将作废, 作废后, 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减少至 353 人,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吴克兵等 4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66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3,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19

20 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晨晨等 29 人, 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324 人,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6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 万份, 行权价格为 5.0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

21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认为 166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 有效, 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徐志书等 10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6 人,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4,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周舟等 43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获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81 人,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 万份,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21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21

22 此次调整后,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 ) 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56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 万份, 行权价格为 4.21 元 ; 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 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56 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81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 有效, 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年 7 月 27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该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

23 年 7 月 27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顾昊雷等 6 人, 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王亮等 46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 所涉及未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及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授予的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0 人,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3, 万份,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35 人,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认为此次注销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此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 万份, 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49 元 ;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认为此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同意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 23

24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 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对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 2017 年度考核, 其中 1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其获授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万份将予以注销 其余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4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 万份, 行权价格为 3.49 元 ; 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35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万份, 行权价格为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 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49 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35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 有效, 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本所律师认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 二 ) 关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行权条件 股票来源 可行权激励对象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行权价格及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1 公司关于满足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设定的行权条件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行权条件 24

25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行权条件 为不适当人员 ;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 4) 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定的 (3) 行权条件 :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 以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 注 : 此处 净利润 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公司 2012 年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值为 63,663, 元,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5,551, 元,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 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 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4) 股票期权等待期内,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1 年 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数为 49,703, 元,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数为 41,577, 元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 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5,723,

2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2,870, 元 ;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2 年 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数为 69,43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数为 63,663, 元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 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8,57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95,670, 元 等待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满足行权条件 (5) 根据 考核管理办法, 若激励对象考 核不合格, 则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注销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 1 人 2017 年度考核结果 为不合格外, 其余激励对象 2017 年度绩效考 核结果全部为合格, 满足行权条件 2 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3 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1) 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份数 ( 万份 ) 陆威 董事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秘 程磊 副总经理 管理人员 业务 ( 技术 ) 骨干人员 (147 人 ) 1, (2) 行权价格为 3.49 元 合计 2,

27 (3) 行权期限 : 公司拟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由公司统一向有关机构申请代 为办理行权事宜, 第三个行权期限自首次授予日 (2014 年 11 月 21 日 ) 起 36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即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 ) 4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1) 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人员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份数 ( 万份 ) 管理人员 业务 ( 技术 ) 骨干人员 (235 人 ) (2) 行权价格为 元 (3) 公司拟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由公司统一向有关机构申请代为办理行权 事宜, 第二个行权期限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 (2015 年 7 月 23 日 ) 起 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即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 ) 5 可行权日 : 可行权日必须为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 易日, 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 (2) 公司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 (3)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 (4)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上述 重大交易 重大事项 及 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 为公司依据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6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 本次行权后,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 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 公司可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向深圳 27

28 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 并办理本次行权的相关后续手续 四 结论意见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 ( 一 ) 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 本次注销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本次注销合法 有效 ; 公司本次注销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 二 ) 公司本次期权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及其内容 方法和结果,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本次期权调整合法 有效 ; 公司本次期权调整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 三 )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 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 公司可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 并办理本次行权的相关后续手续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五份 ( 以下无正文 ) 28

29 ( 此页无正文, 为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之签署页 )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负责人 : 经办律师 : 李强 方祥勇 雷丹丹 2018 年 5 月 14 日 2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059 证券简称 : 东方财富公告编号 :2017-06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More information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 :300104 证券简称 : 乐视网公告编号 :2016-062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数码视讯 或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石义占 石磊律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数码视讯 或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石义占 石磊律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010-62142669 传真 :010-62161507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More information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意字 [2018] 第 027 号 致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 本所 ) 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碧水源公司或公司 ) 委托为碧水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More information

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 公司 或 数码科技 ) 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More information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证券代码 :300315 证券简称 : 掌趣科技公告编号 :2017-064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上备忘录合称为 股权激

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上备忘录合称为 股权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More information

JINGTIAN & GONGCHENG

JINGTIAN & GONGCHENG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JiangSu Lantern Law Firm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 209 号财富广场 2 号楼 603 室 Add: Room 2-603, Fortune Plaza, 209 Zhuyuan Rd, Suzhou, China 电话 :0512-68026095 传真 :0512-68026069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及确定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及确定 证券代码 :300017 证券简称 : 网宿科技公告编号 :2017-10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颁布的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颁布的 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4 楼整层, 邮编 :518048 14/F.,Times Finance Centre,No.4001,Shen Nan Road,ShenZhen,PRC. P.C.518048 电话 (Tel.):(86)755-83025555; 传真 (Fax.):(86)755-83025068,83025058 网址 (Websit): http//www.huashang.cn.

More information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7)0212 号 致 :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 :300395 证券简称 : 菲利华公告编号 :2018-2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8 日,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2-23 层, 邮编 :518048 14/F.,TimesFinanceCentre,No.4001,ShenNanRoad,ShenZhen,PRC.P.C.518048 电话 (Tel.):(86)755-83025555; 传真 (Fax.):(86)755-83025068,83025058 网址 (Websit): http//www.huashang.cn.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JIN MAO P.R.C. LAWYERS 金茂律师事务所 19 th Floor, Sail Tower, 266 Hankou Road, Shanghai 200001, P.R.China 中国上海汉口路 266 号申大厦 19 楼 200001 Tel/ 电话 :(8621) 6249 6040 Fax/ 传真 :(8621) 6249 5604 Website/ 网址 : www.jinmao.com.cn

More information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 ;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 ;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 证券代码 :300130 证券简称 : 新国都公告编号 : 2015-071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300369 证券简称 : 绿盟科技公告编码 :2017-042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62676960 网址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一六年五月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1. 海信科龙已经提供了本所及经办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海信科龙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本所仅就与本次注销有关的法律

1. 海信科龙已经提供了本所及经办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海信科龙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本所仅就与本次注销有关的法律 北京市金杜 ( 青岛 ) 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017 证券简称 : 网宿科技公告编号 :2017-105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375,836 份 ; 2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 51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 5,375,836

More information

英威腾

英威腾 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编 :518017 电话 :(Tel):( 0755)88265064 传真 (Fax): (0755)8826553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确认, 公司完成了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 : 普邦 JLC1, 期权代码 :037642, 授予数量 :1,260 万份, 行权价格 :14.68 元, 授予人数 :195 人 年 5 月 28 日, 公司第

确认, 公司完成了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 : 普邦 JLC1, 期权代码 :037642, 授予数量 :1,260 万份, 行权价格 :14.68 元, 授予人数 :195 人 年 5 月 28 日, 公司第 证券代码 :002663 证券简称 : 普邦股份公告编号 :2017-07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 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 :300104 证券简称 : 乐视网公告编号 :2018-084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 年 4 月 27 日, 公司披露了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环旭电子公告编号 : 临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9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环旭电子公告编号 : 临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9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证券代码 :601231 证券简称 : 环旭电子公告编号 : 临 2019-0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9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More information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股票简称 : 山鹰纸业股票代码 :600567 公告编号 : 临 2018-056 债券简称 :12 山鹰债债券代码 :122181 债券简称 :16 山鹰债债券代码 :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 : 金证股份股票代码 :600446 公告编号 :2015-09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More information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年 3 月 18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年 3 月 18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 证券代码 :300017 证券简称 : 网宿科技公告编号 :2018-035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 2 号天元港中心 A 座 7 层邮编 :100027 电话 :(010)84417799 传真 :(010)84417711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20180627045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 接受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绿盟科技 ) 的委托, 作为绿盟科技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More information

议案 5 根据美的集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议案 5 根据美的集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证券代码 :000333 证券简称 : 美的集团公告编号 :2018-04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美的集团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600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600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 公司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16 年 5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二零一七年四月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事项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股票简称 : 山鹰纸业股票代码 :600567 公告编号 : 临 2017-106 债券简称 :12 山鹰债债券代码 :122181 债券简称 :16 山鹰债债券代码 :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ore information

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等议案 年 5 月 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共计 272.5

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等议案 年 5 月 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共计 272.5 证券代码 :300244 证券简称 : 迪安诊断公告编号 : 临 2015-070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须的内部程序, 尚需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意见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More information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300369 证券简称 : 绿盟科技公告编码 :2016-044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详细说明

More information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证券代码 :002153 证券简称 : 石基信息编号 :2018-4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More information

Administrator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300448 证券简称 : 浩云科技公告编号 :2017-021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11 日,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上海锦天城 ( 杭州 ) 律师事务所 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2 楼 电话 :0571-89838088 传真 :0571-89838099 邮编 :310000 上海锦天城 ( 杭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 ( 杭州 )

More information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证券代码 :002709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2019-03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15 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WHJ

WHJ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意字 [2018] 第 023 号 致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 本所 ) 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碧水源公司或公司 ) 委托为碧水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 北京大成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激励对象 数量及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16 层 (200120) 15/16F, Shanghai Tower, 501 Yincheng Road(M),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电话 : 86-21-5878

More information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6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7 四 结论意见... 9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6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7 四 结论意见... 9 关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的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政编码 :518017 电话 (Tel.):86-755-88265288 传真 (Fax.):86-755-88265537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More information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锦程大街 2769 号邮政编码 :130051 电话 :0431-85903863 传真 :0431-85904043 1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506

证券代码: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506 证券代码 (A/H):000063/763 证券简称 (A/H): 中兴通讯公告编号 :20172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3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二 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一三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More information

原则, 对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所仅就与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 为出具本法律

原则, 对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所仅就与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 为出具本法律 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宝塔实业 ) 的委托, 就宝塔实业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事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 北京大成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 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16 层 (200120) 15/16F, Shanghai Tower, 501 Yincheng Road(M),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电话 : 86-21-5878 5888

More information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证券代码 :300431 证券简称 : 暴风集团公告编号 :2018-046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期权涉及人数为 66 人, 其中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453,012 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案 ) 及其摘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年 11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案 ) 及其摘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年 11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证券代码 :002400 证券简称 : 省广股份公告编号 :2018-021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致 :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依法接受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能电气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致 :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依法接受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能电气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 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 的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2 24 层邮编 :518034 22,24/F, Special Press Tower,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 /Tel: (+86)( 755) 8351 5666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和授予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和授予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人员及期权数量的调整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 传真 :010

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人员及期权数量的调整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 传真 :010 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人员及期权数量的调整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010-62142669 传真 :010-62161507 天亚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人员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 GLG/SZ/A2061/FY/ 致 :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 GLG/SZ/A2061/FY/ 致 :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广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an Nanjing Nanning Jinan Chongqing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相关事项调整之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More information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期权数量及授予对象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致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依法接受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科大讯飞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证券代码 :000333 证券简称 : 美的集团公告编号 :2018-02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美的集团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证券代码 :300017 证券简称 : 网宿科技公告编号 :2018-090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六期可行权相关事宜 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传真 (FAX):( 0791)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华邦 ) 接受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正邦科技 或 公司

传真 (FAX):( 0791)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华邦 ) 接受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正邦科技 或 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八年六月 中国江西南昌福州路 28 号奥林匹克大厦四楼邮编 :330006 电话 (TEL):( 0791)86891286,86891351,86891311 传真 (FAX):( 0791)86891347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次预留期权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 一 ) 碧水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碧水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 碧水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 马世豪 刘润堂 李博 ) 已就该 北

一 本次预留期权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 一 ) 碧水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碧水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 碧水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 马世豪 刘润堂 李博 ) 已就该 北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意字 [2012] 第 001 号 致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碧水源公司 ) 的委托, 指派王海军律师 孙航律师 ( 以下简称 : 本所律师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328 证券简称 : 依顿电子公告编号 : 临 2019-00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 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 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141,200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5 层邮编 :100044 电话 :(010)82653566 传真 :(010)88381869 二 一七年六月 1 / 9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调整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6)106 号 致 :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070 证券简称 : 碧水源公告编号 :2018-088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 1 2016 年 4 月 14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证券代码 :600887 证券简称 : 伊利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9-00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公司 或 伊利股份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

More information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以下简称 原法律意见书八 ) 现就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以下简称 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 )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以下简称 原法律意见书八 ) 现就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以下简称 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 )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接受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007-00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007-001 证券代码 :002130 证券简称 : 沃尔核材公告编号 :2016-05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五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五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五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爱尔眼科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爱尔眼科本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More information

确 认 函

确 认 函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062 证券简称 : 中能电气公告编号 :2017-087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328 证券简称 : 依顿电子公告编号 : 临 2018-059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 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 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141,200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12 楼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致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070 证券简称 : 碧水源公告编号 :2017-05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85,520,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中国青岛市香港中路 20 号黄金广场北楼 15A 层邮编 :266071 电话 :0532-58781600 传真 :0532-58781666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七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More information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证券代码 :300451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2018-103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 授权及履行的法律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已履行以下法律程序 : 年 5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 授权及履行的法律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已履行以下法律程序 : 年 5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银之杰 ) 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就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300369 证券简称 : 绿盟科技公告编码 :2016-045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五月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 A 二十三 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0961 证券简称 : 中南建设公告编号 :2018-13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南京西路 580 号南证大厦 45-46 层邮编 :200041 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62676960 网址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2249 证券简称 : 大洋电机公告编号 : 2017-05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英威腾

英威腾 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编 :518017 电话 :(Tel):( 0755)88265064 传真 (Fax): (0755)8826553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三月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编号 :TCYJS2016H0175 号 致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电话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电话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获得了公司向本所律师作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获得了公司向本所律师作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合第一批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条件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名单核 查的议案 经过本次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03 人调整为 184 人, 股票期权授予 数量由 1,623.9 万份调整为 1,

合第一批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条件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名单核 查的议案 经过本次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03 人调整为 184 人, 股票期权授予 数量由 1,623.9 万份调整为 1, 股票代码 :601877 股票简称 : 正泰电器编号 : 临 2014-020 债券代码 :122086 债券简称 :11 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符合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65.025

More information

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等议案 年

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等议案 年 证券代码 :300315 证券简称 : 掌趣科技公告编号 :2016-066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行权, 届时将另行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22 证券简称 : 科大智能公告编号 :2018-079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