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Transcription

1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发起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2 一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基金运作, 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 以下简称 试点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在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订立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基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基金 或 本基金 ) 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及有关法规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起设立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批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 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单位,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单位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 暂行办法 及其实施准则 试行办法 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3 二 释义 基金合同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基金或本基金 :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 指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信托法 :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证券法 : 指 1998 年 12 月 29 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暂行办法 : 指 1997 年 11 月 14 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试点办法 : 指 2000 年 10 月 8 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招募说明书 : 指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公开说明书 : 指本基金成立后对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的文件发行公告 : 指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 :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元 : 指人民币元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本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发起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 :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注册登记业务 : 指本基金的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单位注册登记 基金交易确认 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人 :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销售服务代理人 :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服务业务

4 的机构, 简称代销机构销售机构 :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代销机构个人投资者 :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 社会团体 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基金投资者 :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 指依法并依本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取得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基金成立日 : 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 基金发起人宣告基金成立的日期基金终止日 :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开放日 :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设立募集期 :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本基金成立日的时间段,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存续期 : 指本基金成立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 赎回 基金间转换或其他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认购 : 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 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单位的行为申购 : 指在本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单位的行为赎回 : 指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单位的行为基金间转换 : 指在基金存续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单位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基金的基金单位巨额赎回 :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 本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 包括基金间转换导致的本基金减少的份额 ) 扣除申购份额和其它基金转换为本基金份额后的总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5 投资指令 :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 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基金收益 :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资产总值 :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 :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的过程基金账户 : 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不可抗力 : 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 无法克服 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 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 骚乱 火灾 政府征用 没收 法律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发起人 1 基金发起人简况基金发起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弓劲梅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成立时间 :2002 年 6 月 6 日批准设立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 : 证监基金字 [2002]37 号

6 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8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 2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1) 申请设立基金 ; (2) 法律 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1) 按法律法规要求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 (2) 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 承担发行费用 ; (3)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 (4) 法律 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义务 ( 二 ) 基金管理人 1 基金管理人简况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 弓劲梅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成立时间 :2002 年 6 月 6 日批准设立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37 号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8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 2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 自基金成立之日起, 依法并依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资产 ; (2)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及其他约定和法定的收入 ;

7 (3)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 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致使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损失的,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 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4)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决定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但本 基金合同 规定应由持有人大会批准的, 从其规定 ; (5) 销售基金单位, 获得认购 申购和基金间转换费用 ; (6) 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7) 代表基金对其所投资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 (8) 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 (9) 担任注册登记人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注册登记人或更换注册登记人 ; (10) 委托和更换销售代理机构, 并对其销售服务代理行为进行监督 ; (11)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形出现时, 决定暂停受理基金单位的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 (12) 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 (13)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名新基金托管人 ; (14) 于基金终止时, 组建或参加基金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 (15) 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 遵守基金合同 ; (2) 自基金成立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并运用基金资产 ; (3)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 (4)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单位的认购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 (5)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

8 (6)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 (7) 确保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确保所管理的每只基金在资产运作 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 (8) 除法律 法规 规章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 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转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资产 ; (9)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依法监督 ; (10) 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11) 按照 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除法律 法规 规章及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 (13) 按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 (14) 按约定受理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 及时 足额支付赎回款项和转换后的基金份额 ; (15)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 (16) 依照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7) 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 15 年以上 ; (18)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 ; 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 (19) 参加基金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 (20) 当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 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 (21)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本基金合同规定处分基金资产, 或者因违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 处理基金事务不当而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 应采取适当 合理的方式向基金投资人进行赔偿, 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2) 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

9 (23)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 (24) 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 三 ) 基金托管人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 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中国银行注册地址 :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办公地址 :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捌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整成立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号 发展概况 : 中国银行成立于 1912 年, 历史悠久, 经营稳健, 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 也是中国商业银行中机构网络国际化程度最高 国际金融业务最具优势的银行, 截止 2002 年末, 中国银行内地机构共计 12,090 个 ; 港 澳及国外机构共计 581 个 中国银行的主营业务是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 包括了公司业务 零售业务和金融机构业务 公司业务在基于银行的核心信贷产品之上,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 创新的金融服务 零售业务主要针对银行的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 提供基于长城卡之上的全套服务 而金融机构业务则是为全球其他银行, 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诸如国际汇兑 资金清算 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 财务概况 :2002 年, 中国银行继续成为中国利润最高的银行, 实现拨备和

10 消化历史包袱前营业利润 527 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 27.1% 扣除中银香港上市收益, 实际经营利润 472 亿元 截止 2002 年末, 中国银行集团资产总额为 35,939 亿元人民币, 所有者权益为 2,197 亿元人民币 在 银行家 杂志按一级资本的排名中, 中国银行列第 11 位 ; 在 欧洲货币 杂志按所有者权益排名的全球新兴市场 250 大银行中, 中国银行名列榜首 2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 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 (2) 依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获取基金托管费 ; (3) 依法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 ; (4)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名新基金管理人 ; (5) 法律 法规 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 遵守基金合同, 依法持有基金资产 ; (2) 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 (3)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从事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 (4)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 对其托管不同基金分别设置帐户, 独立核算, 分帐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帐户设置 资金划拨 帐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5) 除法律 法规 规章及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 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转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 (6)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 (7) 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 ; 以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开立一个或多个证券账户 ; 以托管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 ; 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 并代表基金进行债券和资金的清算 严格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

11 资指令, 认真办理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及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 (8)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除法律 法规 规章及本合同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 (9)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或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10) 采取适当 合理的措施使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 ; (11) 采取适当 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 申购 赎回 基金间转换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 ; (12) 采取适当 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 ; (13) 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 并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 ; (14) 在定期报告内出具托管人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 (15) 按有关规定,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16) 按照有关规定, 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 报表和记录 15 年以上 ; (17)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及时核对 ; (18)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支付到专用账户 ; (19) 参加基金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 (20)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 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 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 (21) 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2) 监督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 (23) 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2 ( 四 )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单位,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的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 (1)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提议召开及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行使表决权 ; (2) 取得基金收益 ; (3) 监督基金运作情况 ; (4) 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者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和基金财务状况资料 ; (5)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购 赎回或基金间转换 ; (6) 参与基金清算后剩余资产的分配 ; (7) 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履行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 (8) 法律 法规 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 遵守基金合同 ; (2) 缴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按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 (3) 承担持有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 (4)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 (5) 法律 法规 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的授权代 表共同组成 ( 二 ) 召开事由 1 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 修改基金合同, 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13 (2) 决定终止本基金 ; (3) 更换基金管理人 ; (4) 更换基金托管人 ; (5) 提高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 (6)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 10% 以上 ( 含 10%) 基金单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 ) 就涉及本基金的同一事项以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7)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就涉及本基金的事项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8) 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调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 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 (2)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 基金间转换费率或收费方式 ; (3) 因相应的法律 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 (4)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 (6) 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 三 ) 召集方式 1 正常情况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开会的时间及地点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 2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自行召集 ; 3 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14 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 四 ) 通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 30 天,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 2 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 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4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 6 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 7 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 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 五 ) 召开方式 1 会议方式

15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 (2)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 (3)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 (4)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更换的事项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1) 现场开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 1 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单位的统计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低于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2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 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 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 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 (2) 通讯方式开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 1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 2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 同时提交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 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 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 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 对于通讯开会方式的表决, 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 否则表面符合法律 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 ;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代理人在通讯方式开会中进行表决时, 应向召集人同时提交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具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 4 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6 ( 六 ) 议事内容与程序 1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份额 10% 以上 ( 含 10%)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最迟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 20 日提交召集人 ; 召集人对于临时提案应当最迟在大会召开日前 15 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 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 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30 日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 ( 包括临时提案 ),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 (1) 关联性 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本基金有直接关系, 并且不超出法律 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 应提交大会审议 ;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 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 程序性 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 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 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 ; 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 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 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2 议事程序 (1) 现场开会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 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 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 ;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

17 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 或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委托人姓名 ( 或单位名称 ) 等事项 (2) 通讯方式开会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 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日统计全部有效表决, 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 七 ) 表决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单位享有一票表决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 一般决议对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都通过方为有效 ; 除下列 (2) 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 特别决议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 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为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进行表决时,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表决 ( 八 ) 计票 1 现场开会 (1)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

18 人中选举两名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人 ;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 (3) 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 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 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 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进行重新清点, 监票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 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重新清点后, 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2 通讯方式开会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 九 ) 生效与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由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更换基金管理人 : (1) 基金管理人解散 依法被撤销 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 (2) 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 (3)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19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 ; (4) 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2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 : 新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证监会或基金托管人提名 ; (2) 决议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 批准 : 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后方可继任, 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 公告 : 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将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5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 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 由基金发起人在获得批准后 5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 (5) 基金名称变更 : 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应相关权利人要求, 变更基金名称中 泰达宏利 的字样 ( 二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 可以更换基金托管人 : (1) 基金托管人解散 依法被撤销 破产或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 (2) 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 (3)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要求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 ; (4) 中国银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2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 : 新任基金托管人由中国证监会或基金管理人提名 ; (2) 决议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 (3) 批准 : 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后, 新任基金托管人方可继任, 原任基金托管人方可退任 ;

20 (4) 公告 : 基金托管人更换后, 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后 5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 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 由基金发起人在获得批准后 5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 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 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 六 基金的基本情况 ( 一 )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三 ) 存续期限 : 不定期 ( 四 ) 基金单位面值 :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一 ) 设立募集期限 七 基金的设立募集 基金的设立募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计算 ( 二 ) 销售场所 基金通过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及其他的合法方式公开发售 ( 三 ) 募集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 四 ) 投资者认购原则 1 投资者认购前,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 在设立募集期内, 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 ( 其认购份额按照单笔认购本基金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 ) 已经受理完成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21 3 销售网点的投资者首次对基金的认购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 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金额限制, 可以重复认购, 但须按照每次认购所在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4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帐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 五 ) 认购费率 基金的认购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 认购费用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 册登记等 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 六 ) 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基金成立前, 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 不得动用 募集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 折合成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折合基金份额部分免收认购费 ( 七 )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认购份额为认购金额除以以当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的认购价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基金单位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价格 + 认购金额利息 / 基金单位面值认购价格 = 基金单位面值 (1+ 认购费率 ) ( 八 ) 基金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八 基金的成立 ( 一 ) 基金成立的条件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如果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 100 人, 则基金发起人可以宣布基金成立 如果基金在规定时间内认购金额无法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者认购户数无法达到或超过 100 人

22 的条件, 则基金不成立 ( 二 ) 基金设立失败 1 设立募集期满, 未达到本基金的成立条件, 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无法设立, 则基金设立失败 2 如基金设立失败, 基金发起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3 基金不成立时,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为基金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 三 )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内, 基金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 人, 或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存续期内, 基金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 人, 或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有权宣布基金终止,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九 基金的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 一 )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场所 1 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2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3 基金管理人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 并另行公告 4 销售机构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 变更营业场所 ( 二 )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办理时间 1 开放日基金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3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他原因,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 申购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成立后, 在适当的时候开始办理基金的申购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申购开始公告中列明 3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成立后, 在适当的时候开始办理基金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赎回或基金间转换开始公告中列明 4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公告在确定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开始时间后, 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 三 )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 基金间转换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 份额赎回 基金间份额转换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 基金间转换以持有的基金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 在变更上述原则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新规则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四 )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程序 1 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或销售机构公布的其他方式 2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基金的申请时, 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时, 帐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单位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3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确认与通知: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

24 者可在 T+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 申购 赎回款项和基金间转换份额的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 赎回款项在 T+7 日内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间转换申请注册登记机构于 T+1 日确认 在发生延期支付的情形时, 款项和份额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5 T 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 申购 赎回和基金份额转换的数额约定 (1)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投资者每次申购 赎回 基金间转换和在登记注册机构保留的基金最小限额, 具体数额限制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的公开说明书 (2) 基金管理人保留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权利, 必要时予以实施 (3)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各项限制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该调整生效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五 ) 申购 赎回的费用和基金间转换的费用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资产, 归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所有, 申购费率不超过 5% 赎回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赎回费率不超过 3%, 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用 基金间转换费为经办业务手续费, 由基金管理人收取, 基金间转换费率不超过 2% 本基金申购 赎回 基金间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的公开说明书中逐一列示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收费方式及相关费率, 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六 ) 申购份额 赎回金额和基金间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基金单位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25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的公开说明书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基金单位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的公开说明书 3 基金间转换份额的计算基金间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的公开说明书 ( 七 )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注册登记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在 T+2 日 ( 含该日 ) 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或基金间转换该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自动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自动为投资者扣除基金转换前原持有基金的权益并办理转换后持有基金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 八 ) 拒绝或暂停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情形与处理拒绝或暂停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情形与处理 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和基金间转换申请 : (1) 不可抗力 ; (2)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3) 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 继续接受申购和基金间转换可能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损害 ; (4)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严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其他申购和基金间转换 ; (5)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6 2 拒绝或暂停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情形和处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 : (1) 不可抗力 ; (2)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3) 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 (4)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已确认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按时支付 ;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 暂停期间, 每两周至少刊登一次提示性公告 暂停期间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时, 基金管理人应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九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 巨额赎回的认定基金单个开放日, 本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 包括基金间转换导致本基金减少的份额 ) 扣除申购份额和其它基金转换为本基金份额后的总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 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 (1) 全额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程序执行 (2) 顺延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 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比例不低于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量占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份额 ; 赎回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基金间转换未受理部分不做延迟处理, 但投资者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消

27 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发生巨额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并延期支付时,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 通知和公告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3) 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和基金间转换,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 ; 已经确认的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可以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和基金间转换份额, 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后的 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 十 ) 暂停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公告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 基金管理人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日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 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 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8 十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冻结与质押 ( 一 )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 赎回 基金间转换等基金交易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 将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的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的基金账户的行为 ( 二 ) 非交易过户包括因继承 捐赠 遗赠 自愿离婚 分家析产 国有资 产无偿划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合并或分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清算 强制执行等原 因导致的非交易过户或本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非交易过户业务 ( 三 )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的相关主体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人要求提供的 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按照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办理 ( 四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 基金间转换等业务的销售机构 ( 网点 ) 时, 销售机构 ( 网点 ) 之间不能通买通卖的, 可办理已持有基金单位的转托管 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原销售机构 ( 网点 ) 办理转托管转出手续后可以到其新选择的销售机构 ( 网点 ) 办理转托管转入手续 对于有效的基金转托管申请, 基金单位将在办理转托管转入手续后转入其指定的销售机构 ( 网点 ) ( 五 ) 基金注册登记人受理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户或基金单位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 六 ) 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单 位的质押业务或其他非交易过户业务, 制定公布并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一 基金资产的托管 基金的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并保管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 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

29 基金资产的保管 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 基金资料的保管等相关事 宜中的权利和义务, 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 基金的销售 ( 一 ) 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的基金的认购 申购 赎 回 基金间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 ( 二 ) 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之间在基金单位认购 申购 赎回 基金间转换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 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三 ) 销售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 十三 基金的注册登记 ( 一 ) 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 存管 清算和交收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单位注册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 二 ) 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 应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单位注册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0 ( 三 ) 注册登记人享有如下权利 : 1 取得注册登记费; 2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 交易资料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四 ) 注册登记人承担如下义务 : 1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 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 赎回与基金间转换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上 ; 4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 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5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公开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 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四 基金的投资 ( 一 ) 投资目标 : 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 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 70% 富时中国 A600 指数收益率 +30% 中债国债总指数 ( 财富 ) ( 二 ) 投资理念 : 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 分享 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成果 ( 三 ) 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31 票 债券, 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证券 投资基金法 实施后, 在相关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基金股票投资范围最高可以达 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四 ) 投资组合 : 1 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60%-95%; 2 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 现金为 5%-30% 3 基金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于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 在正常情况下应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比例不符合上述比例规定的, 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调整, 以使投资组合符合上述规定 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 五 ) 投资策略全面引进荷兰银行的投资管理流程, 采用 自上而下 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 自下而上 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 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 主要采用 自上而下 的投资策略 :(1)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 MVPS 模型, 结合宏观和行业分析, 确定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 ;(2) 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状况, 确定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比例 精选个股主要采用 自下而上 的投资策略包括 :(1) 以流动性指标筛选股票 (2) 对筛选后的股票进行定量分析和评分筛选 (3) 以定性的股票评级系统全面考察公司股票的未来发展 在债券投资方面, 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化或不同债券收益曲线的变化, 利用利率期限结构差异, 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 选择适宜的债券, 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 在追求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债券资产的流动性和安

32 全性 ( 六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R): R=70% 富时中国 A600 指数 +30% 中债国债总指数 ( 财富 ) ( 七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决定了基金属于风险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 ( 八 ) 投资程序基金管理人结合外部研究成果及自身的研究分析 : 1 通过 MVPS 模型分析与行业分析, 确定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比例 2 通过以下三个层面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筛选, 建立构建投资组合的股票备选库 : (1) 利用市值指标作为流动性指标, 对股票进行筛选, 建立待投资股票库 ; (2) 利用因素指标, 对待投资股票的盈利增长性和投资价值进行定量分析与评分筛选 ; (3) 利用商业评估 公司评估 盈利预测和价值评估, 在所选出股票中寻找价格合理 基本面良好的上市公司 3 基于 自上而下 进行的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 自下而上 选择的股票, 结合自身的研究分析, 基金经理构建 执行投资组合 4 设置独立的集中交易室, 基金经理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向集中交易室递交投资计划书或发出交易指令 集中交易室主管收到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或投资计划书后, 将交易计划分配给具体交易员执行 交易进行过程中, 交易员应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与基金经理保持联系和沟通 交易完成后, 交易员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向基金经理汇报交易执行情况 5 运用引进荷兰银行的风险控制模型, 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定期

33 跟踪 监控 评估和风险构成的度量预测分析 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定期监督 6 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 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以及对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 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 九 ) 基金的禁止行为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1 投资于其他基金; 2 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 将基金资产用于非法抵押 担保 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4 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5 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 ; 7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8 配合管理人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的证券投资业务; 9 故意维持或抬高管理人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所承销股票的价格; 10 中国证监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 十 )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或发债公司的经营管理 ; 2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4 十五 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与租用 ( 一 ) 基金交易选用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作为专用交易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专用交易席位 选择的标准是 : (1) 资金实力雄厚,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 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为规范, 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的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 严格, 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 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 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它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 选择程序 :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二 ) 席位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时考察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提供研究报告及信息服务的质量, 分配本基金在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 ( 三 ) 其他事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 在本基金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 本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 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六 基金资产

35 ( 一 )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购买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 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形成的价值的总和 ( 二 )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 三 ) 基金资产的帐户基金托管人代表本基金, 以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证券帐户, 以本基金名义在托管银行开立银行存款帐户,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 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 本基金帐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代理人 注册登记人自有资产帐户以及其他基金资产帐户相独立 ( 四 ) 基金资产的处分本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的资产承担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资产行使请求冻结 扣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据 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 本基金资产不得被处分 十七 基金资产估值 ( 一 ) 估值目的基金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准确 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 二 ) 估值日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36 ( 三 ) 估值对象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 四 ) 估值方法 1 股票估值方法 (1) 上市流通股票的估值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2) 未上市股票的估值送股 转增股 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3) 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估值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 非公开发行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 固定收益证券的估值办法 (1)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 ;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 ( 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 )

37 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有交易的最近交易日所采用的净价估值 ;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3) 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4)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 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 权证估值: (1) 配股权证的估值 :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 类同权证处理方式的, 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认沽 / 认购权证的估值 :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 上市交易的认沽 / 认购权证按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未上市交易的认沽 / 认购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 停止交易 但未行权的权证,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 其他资产的估值方法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5 在任何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 1-4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

38 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 市场报价 流动性 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 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 五 ) 估值程序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按 基金合同 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六 ) 暂停估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 ;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七 )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元, 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八 ) 估值错误的处理 1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 含第四位 ) 内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 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

39 份额净值的 0.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处理 ( 九 ) 特殊情形的处理 1 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 四 ) 款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5 项条款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八 基金费用与税收 ( 一 )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支的其它费用 ( 二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 1.5% 的年费率计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H=E 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40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H=E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3 上述( 二 )3 至 7 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以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 三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资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成立之前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 四 ) 基金税收 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十九 基金收益与分配 ( 一 ) 基金收益的构成 1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2 基金买卖证券价差; 3 基金银行存款利息; 4 其他收入

41 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基金收益 ( 二 ) 基金净收益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 三 )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根据自身情况,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 2 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3 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 4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 则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 5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 )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原则 分配时间 分配数 额及比例 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 五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 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 在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公告 ( 六 )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转为相应基金单位

42 二十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一 ) 基金会计政策 1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会计责任方; 2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3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单位是人民币元 ; 4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 各基金独立建帐 独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基金会计帐目 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 7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 二 ) 基金审计 1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发起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2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须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 )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须经基金托管人 ( 或基金管理人 ) 同意,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 5 个工作日内公告 二十一 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本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公告 ( 一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 招募说明书

43 本基金发起人按照 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和本基金合同编制并公告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成立后, 每六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更新并公告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 并在公告时间 15 日前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公告内容的截至日为每六个月最后一日 2 发行公告基金发起人将按照 暂行办法 及其实施准则 试点办法 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发行公告 3 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公告书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告申购公告书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公告书,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在正常申购开始日的前 3 个工作日, 在指定媒体公告申购公告书 ; (2) 在赎回开始日和基金间转换开始日的前 3 个工作日, 在指定媒体公告赎回和基金间转换公告书 4 定期报告本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 暂行办法 试点办法 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进行编制, 包括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投资组合公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并在指定媒体公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年度报告 : 基金年度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90 日内公告 (2) 半年度报告 : 基金半年度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 (3) 基金投资组合公告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每个季度公告一次, 于截止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公告 (4) 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公告 : 每开放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5 临时报告与公告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及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之一时, 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44 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 :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2)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 ; (3)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4)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主要业务人员一年内变更达 30% 以上 ; (5) 基金经理变动 ; (6) 重大关联交易 ; (7)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重大处罚 ; (8)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9) 本基金终止 ; (10)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支付 ; (11) 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申请 ; (12) 其它暂停基金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情形 ; (13) 暂停后重新接受基金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的情形 ; (14) 基金暂停申购 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期间需要公告的情形 ; (15) 其他重大事项 ( 二 ) 澄清公告与说明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预期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恐慌时,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三 ) 信息事务管理 1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事务 2 基金托管人须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的定期报告 业绩报告中有关内容进行复核, 并就此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 3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公开说明书等公告文本在编制完成后, 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注册登记中心 基金销售

45 机构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基金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 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二 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二十三 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 一 ) 基金的终止基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 1 存续期内, 基金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 人, 或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并经基金管理人宣布终止基金 ; 2 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 3 基金经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4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 破产 撤销等事由, 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 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人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 5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 破产 撤销等事由, 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 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托管人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 6 由于投资方向的变更引起的基金撤销; 7 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自基金终止之日, 与基金有关的所有交易应立即停止 在基金清算小组组成并接管基金资产之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 ( 二 ) 基金清算小组 1 基金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小组必须在中国 证监会的监督下对终止后的基金进行基金清算

46 2 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以及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应在基金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本方参加清算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函告其他各方 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资产后, 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 三 ) 基金清算小组的工作内容 1 基金终止后, 发布基金清算公告 ; 2 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终止后的基金资产; 3 对终止后的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 对终止后的基金资产进行估价; 5 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 6 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7 以自身名义参加与基金有关的民事诉讼; 8 公布终止后的基金清算结果公告; 9 进行终止后的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 四 )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 用由清算小组优先从终止的基金资产中分别支付 ( 五 ) 基金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终止后的基金债务; 4 按终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资产未按前款 (1) 至 (3) 项规定清偿前, 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7 ( 六 ) 基金清算的公告基金清算公告于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告 ;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将及时公告 ; 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清算小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公告 二十四 违约责任 ( 一 ) 由于基金合同当事人的过错, 造成本基金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 如属基金合同多方当事人的过错, 根据实际情况, 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但发生以下情况的, 有关当事人可以免责 : 1 不可抗力; 2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 3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投资或不投资造成的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 二 ) 当事人违反基金合同给其他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应进行赔偿 其他 当事人可以采取任何适当的法律手段主张权利 履行 ( 三 ) 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 基金合同能继续履行的, 应当继续 二十五 争议的解决 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因 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 基金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议, 如经协商或调解未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地点在北京,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48 二十六 基金合同的效力 ( 一 ) 基金合同经基金发起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基金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日止 ( 二 )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基金合同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 三 )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八份, 基金发起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持 有两份, 报送中国证监会两份 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四 )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 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务代理人和注册登记人办公场所查阅 ; 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 或复印件, 但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二十七 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 一 ) 基金合同的修改 1 修改基金合同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修改后公布,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1) 因相应的法律 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 ; (2) 基金合同的修改并不导致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 ; (3) 因为当事人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变更, 当事人分立 合并等原因导致基金合同内容必须作出相应变动的 2 基金合同修改后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并在修改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告

49 ( 二 ) 基金合同的终止 1 基金的终止出现本 基金合同 规定的本基金终止的情形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终止本基金 2 基金合同 的终止本基金终止后, 应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已终止的基金进行清算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清算结果并予以公告之日起, 本基金合同终止 二十八 其他事项 本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程序及有关法规和规定协商解决 二十九 合同当事人盖章及法人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 签订日 ( 后附签字页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其联接基金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其联接基金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其联接基金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 ) 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以下简称 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

More information

理人将自决议生效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本次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 一 ) 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 1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原表述为 :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E 0

理人将自决议生效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本次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 一 ) 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 1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原表述为 :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E 0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现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旗下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以下简称 大会 ) 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More information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现将银河沪深 3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现将银河沪深 3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现将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其中银河沪深 300 成长 ( 简称银河成长

More informatio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相关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沪深 300ETF,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相关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沪深 300ETF,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相关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沪深 300ETF, 场内简称 HS300ETF )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BE3B7E1BDFAD0C5BAE3C9FA41B9C9D0D0D2B5C1FACDB7D6B8CAFD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BF9BDF0BACFCDACD5AAD2AA E646F63>

<4D F736F F D20BBE3B7E1BDFAD0C5BAE3C9FA41B9C9D0D0D2B5C1FACDB7D6B8CAFD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BF9BDF0BACFCDACD5AAD2AA E646F63>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根据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More information

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 1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基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中证价值回报量化策略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More information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 5... 10... 13... 16... 17... 18... 19... 22... 23... 24... 28... 29... 33 5 6 7 至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序号项目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 : 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富国可转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执行方式... 14 四 基金费用与税收... 15 五 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6 六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9 七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 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于 2018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于 2018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20442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42)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20442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42) 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年 09 月 27 日为 2.396%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20203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R0103)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20203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R0103) 于 2018 年 05 月 25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为 2.68925%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1820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04)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18204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04) 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为 620728.767123288%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8) 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 (9) 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8) 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 (9) 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More information

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于 2018 年 08 月 0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于 2018 年 08 月 0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 共赢利率结构 21197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Q0198)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21197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Q0198) 于 2018 年 08 月 0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2018 年 09 月 03 日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于 2018 年 07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于 2018 年 07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19249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49)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19249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49) 于 2018 年 03 月 06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年化收益率 2018 年 03 月 06 日至, 共 230 天 C183R0149:4.6%

More information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 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摘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More information

2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和登 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2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和登 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1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60)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60) 于 2018 年 03 月 07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60)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60) 于 2018 年 03 月 07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19255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55)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19255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55) 于 2018 年 03 月 07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年 09 月 05 日为 2.31681%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49)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49) 于 2018 年 05 月 1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49)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49) 于 2018 年 05 月 1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19036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2U013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19036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2U0136) 于 2018 年 02 月 09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年 08 月 13 日为 2.3138%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Q0104)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Q0104) 于 2018 年 05 月 18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Q0104)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Q0104) 于 2018 年 05 月 18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20057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57)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20057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57) 于 2018 年 05 月 1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年 08 月 28 日为 2.3148%

More information

第二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八部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吴雄伟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三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实收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第二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八部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吴雄伟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三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实收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前言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务, 规范基金运作, 依照 1997 年 11 月 14 日经国务院批准发 务, 规范基金运作, 依照 1997 年 11 月 14 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于 2018 年 04 月 0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于 2018 年 04 月 0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1959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U019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1959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U0191) 于 2018 年 04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年 10 月 04 日为 2.40963%

More information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 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 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 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公告日期 :2016-8-13 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More information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 基金合同 终止的有限责任 ; 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 基金合同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7)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8)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 基金合同 终止的有限责任 ; 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 基金合同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7)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8)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银河美丽优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 基金合同 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2016 年 11 月 16 日修订 ) 基金管理人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基金管理人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More information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修订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More information

进行限额控制 在特殊情况下暂停场内交易 ; 8.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融券 ; 9. 自行担任或选择 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 10. 选择 更换代销机构, 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

进行限额控制 在特殊情况下暂停场内交易 ; 8.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融券 ; 9. 自行担任或选择 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 10. 选择 更换代销机构, 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 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邮政编码 :100738 法定代表人 : 王珠林成立时间 :2001 年 5 月 28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在招募说明书和公开说明书中

关于在招募说明书和公开说明书中 基金管理人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二月 1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一 ) 前言 1.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1)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规范基金运作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More information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 (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 ( 银华中债 -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More information

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More information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1-1 目录一 前言... 3 二 释义... 3 三 基金合同当事人... 3 四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 五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6 六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7 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 八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11 九 基金的基本情况... 13 十 基金的设立募集... 14 十一 基金合同生效...

More information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中融聚明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法定代表人 : 王瑶设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31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 667 号组织形式 :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More information

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浙商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情况报告 (2018 年 9 月 ) 尊敬的客户 :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我行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下 : 一 尚在存续期的理财产品运作情况 9 月末, 我行尚在存续期的永乐理财 ( 含天天增金 ) 产品共 49 款, 报告期内所有产品的资金投向和投资比例均符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并委托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管理理财资金及所投资的资产,

More information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1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1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深证基本面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原文条款内容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More information

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More information

(2)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 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3)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 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4) 缴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

(2)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 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3)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 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4) 缴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 恒生前海恒锦裕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8CFC9EAB9BACAEABBD8B7D1C2CAB1ED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C8CFC9EAB9BACAEABBD8B7D1C2CAB1ED2E646F6378> 1 宝康消费品 100 万元以下 1% 100 万元以上 ( 含 ) 不高于 1% 100 万元以下 1.2% 500 万元以上 ( 含 ) 1000 元 730 天以下 0.5% 730( 含 )-1460 天 0.3% 1460 天以上 ( 含 ) 0.3% 2 宝康灵活配置 管理 ( ) 1.3% 托管 ( ) 0.25% 100 万元以下 1% 100 万元以上 ( 含 ) 不高于 1% 100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3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议事及表决的程序规则... 9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执行方式 四 与基金财产管理 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 支付方式与比例 五 基金资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六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目录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3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议事及表决的程序规则... 9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执行方式 四 与基金财产管理 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 支付方式与比例 五 基金资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六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招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1 目录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3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议事及表决的程序规则... 9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执行方式... 16 四 与基金财产管理 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 支付方式与比例... 17 五 基金资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More information

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 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估值处理标准 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必要调整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 基金合同 以外, 考虑

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 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估值处理标准 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必要调整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 基金合同 以外, 考虑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旗下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生效, 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生效 根据自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稳进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法定代表人 : 于进设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More information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规则 ; (16) 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份额登记 核算 估值等业务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规则 ; (16) 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份额登记 核算 估值等业务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 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More information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基金管理人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4)

More information

(6) 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 (7)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8)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

(6) 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 (7)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8)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上投摩根富时发达市场 REITs 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QDII)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 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名称 : 上投摩根富时发达市场 REITs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的类别 :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的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注册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64 号基金管理人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0B2D0C5BEDBC0FBD4F6C7BFD5AEC8AFD0CD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BF9BDF0BACFCDACC4DAC8DDD5AAD2AA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0B2D0C5BEDBC0FBD4F6C7BFD5AEC8AFD0CD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BF9BDF0BACFCDACC4DAC8DDD5AAD2AA2E646F6378> 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 基金合同 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基金管理人 :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 第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第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3 第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14 第五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15 第六部分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对 基金合同 二 释义 修订如下 : 1 对 开放日 的修订原表述为 : 开放日 :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 开放日 :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日期 ; 2 增加: 香港证监会 : A 类基金份额 : H 类基金份额 : 基金份额 : 香港证券及期货

( 一 ) 对 基金合同 二 释义 修订如下 : 1 对 开放日 的修订原表述为 : 开放日 :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 开放日 :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日期 ; 2 增加: 香港证监会 : A 类基金份额 : H 类基金份额 : 基金份额 : 香港证券及期货 关于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H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满足香港投资者的跨境投资需求,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依据 有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 的规定和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约定, 决定对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东吴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More information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5)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 (1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5)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 (1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 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基金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根据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More information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法定代表人 : 于业明设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3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法定代表人 : 于业明设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3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 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法定代表人 : 于业明设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3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More information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托管人名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公告依据申购起始日赎回起始日 契约型开放式 2018 年 11 月 29 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托管人名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公告依据申购起始日赎回起始日 契约型开放式 2018 年 11 月 29 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2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11 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托管人名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公告依据申购起始日赎回起始日 契约型开放式 2018 年 11 月 29 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2 赎回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标准如下 : 份额持有时间 (T) A 类赎回费率 T<7 日 1.5% 7 天 T<30 日 0.1% T 3

2 赎回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标准如下 : 份额持有时间 (T) A 类赎回费率 T<7 日 1.5% 7 天 T<30 日 0.1% T 3 关于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A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旗下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证监许可 2016 1143 号文注册,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9 日生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1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

1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 前海开源 MSCI 中国 A 股消费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More information

嘉实金牌服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金牌服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 基金发起人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二 四年四月 目录 一 前言...3 二 释义...3 三 基金契约当事人...6 四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7 五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8 六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10 七 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11 八 基金持有人大会...12 九 基金管理人

More information

(3)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根据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 1) 遵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 2) 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信息, 以及不时的更新和补充, 并保证其真实性 ; 3) 交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 4

(3)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根据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 1) 遵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 2) 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信息, 以及不时的更新和补充, 并保证其真实性 ; 3) 交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 4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1)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起,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More information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前海开源乾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More information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 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释义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 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释义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 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 义 权利与义务, 规范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权利与义务, 规范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言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基金 ) 运作, 依照 中华人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More informatio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 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 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 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经征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More information

嘉实金牌服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金牌服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 基金发起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3-1 目 录 一 前言...3 二 释义...3 三 基金契约当事人...6 四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8 五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8 六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11 七 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14 八 基金持有人大会...14

More information

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 (1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

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 (1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 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 (4) 销售基金份额 ; (5)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More information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 / 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转托管等的业务规则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 / 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转托管等的业务规则 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基金合同摘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More information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3A4CAA2B5E7D7D3D0C5CFA2B2FAD2B5B9C9C6B1D0CD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BF9BDF0BACFCDAC2E646F63>

<4D F736F F D20B3A4CAA2B5E7D7D3D0C5CFA2B2FAD2B5B9C9C6B1D0CD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BF9BDF0BACFCDAC2E646F63>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录 一 前言... 2 二 释义... 3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 6 四 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 7 五 基金的备案... 8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9 七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冻结与质押... 15 八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More information

hftjxnew0310

hftjxnew0310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目录 一 前言...1 二 释义...2 三 当事人...4 四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5 五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8 六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10 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八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17 九 基金的基本情况...18 十 基金的募集...19 十一 的生效...20 十二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20

More information

3 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 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份 A 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 C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

3 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 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份 A 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 C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 关于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 根据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基金托管人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

第一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加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More information

(18)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除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 所产生的权利 ; (1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18)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除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 所产生的权利 ; (1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平安大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合同内容摘要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 (4) 销售基金份额 ;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More information

国寿安保泰荣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

国寿安保泰荣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 国寿安保泰荣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管理人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 目录 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3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8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执行方式... 14 四 基金费用... 15 五 基金资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7 六

More information

份额累计净值 五 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 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六 收益分配由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而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份额累计净值 五 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 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六 收益分配由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而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决定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 对农银汇理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More information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六月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目录 一 前言... 3-2 二 释义... 3-3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 3-6 四 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 3-7 五 基金备案... 3-8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3-9 七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3-17

More information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 号 3 幢 528 室法定代表人 : 汪明设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30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 号 3 幢 528 室法定代表人 : 汪明设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30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 号 3 幢 528 室法定代表人 : 汪明设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30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More information

汇添富~3

汇添富~3 汇添富中证互联网医疗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管理人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 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汇丰晋信关于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Microsoft Word - 汇丰晋信关于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 对本公司管理的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前述修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More information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交易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交易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一 前言 一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 与义务, 规范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 与义务, 规范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 : 证通电子证券代码 :002197 公告编号 :2018-07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

More information

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释义新增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释义新增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基金 ) 运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公司债 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 企业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券 (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 等企业机构发行的债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

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公司债 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 企业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券 (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 等企业机构发行的债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 关于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以更科学 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 根据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 1 目录一 前言... 3 二 释义... 4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 7 四 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 7 五 基金备案... 8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9 七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冻结与质押... 14 八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More information

费率, 具体费率如下 : 申购金额 ( 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 万元以上 ( 含 ) 1.2% 1000 万元以上 ( 含 ) 1000 元 / 笔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 赎回费投资者场内赎回 A 类份额, 适用固定的赎回

费率, 具体费率如下 : 申购金额 ( 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 万元以上 ( 含 ) 1.2% 1000 万元以上 ( 含 ) 1000 元 / 笔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 赎回费投资者场内赎回 A 类份额, 适用固定的赎回 关于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增加 C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作为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More information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 基金管理人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

此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 经本基金托管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 对托管协议同步进行更新修订 投资者可访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 查阅修订后的托管协议

此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 经本基金托管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 对托管协议同步进行更新修订 投资者可访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  查阅修订后的托管协议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320015;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成立 根据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 3 年 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起至

More information

清算审计报告

清算审计报告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出具日 : 二 一七年九月八日清算报告公告日 : 二 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 基金概况... 3 二 基金运作情况... 4 三 财务会计报告... 4 四 清算情况... 5 五 备查文件... 7 2 重要提示 华夏鼎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 二 ) 场外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 三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无 ( 四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及处理无 ( 五 ) 场外份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无 ( 二 ) 场外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 申购与赎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 二 ) 场外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 三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无 ( 四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及处理无 ( 五 ) 场外份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无 ( 二 ) 场外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 申购与赎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一 前言 二 释义 原文条款内容 ( 一 ) 订立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基金合同 ) 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More information

目录一 前言... 1 二 释义... 2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 5 四 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 6 五 基金的备案... 7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8 七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冻结与质押 八 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目录一 前言... 1 二 释义... 2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 5 四 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 6 五 基金的备案... 7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8 七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冻结与质押 八 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华泰柏瑞量化指数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目录一 前言... 1 二 释义... 2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 5 四 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 6 五 基金的备案... 7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8 七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冻结与质押... 13 八 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14 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More information

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 基金合同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DF2BCD2BBF5B1D2CAD0B3A1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BF9BDF0BACFCDACD5AAD2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CDF2BCD2BBF5B1D2CAD0B3A1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BF9BDF0BACFCDACD5AAD2AA2E646F63> 基金管理人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四月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3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3 号法定代表人 : 柳亚男总经理 ( 代 ): 张健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More information

长城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长城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目录 一 前言... 4 二 释义... 4 三 基金合同当事人... 6 四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8 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六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更换程序... 18 七 基金的基本情况... 19 八 基金的发行 设立募集... 20 九 基金的成立... 21 十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More information

(3)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 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4) 缴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 基金合同 终止的有限责任 ; (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 基金合同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7) 执行生效的

(3)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 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4) 缴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 基金合同 终止的有限责任 ; (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 基金合同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7) 执行生效的 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义务 ( 一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的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