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校址 :709 台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 600 號電話 :(06) 2873337 或 (06) 2870023 傳真 :06-2873536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http://recruit.ctbc.edu.tw/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 星期一 ) 成績複查截止 105 年 8 月 18 日 ( 星期四 ) 下午 3:00 截止 放榜 105 年 8 月 19 日 ( 星期五 ) 於本校網頁公告並掛號郵寄 正取生報到截止 105 年 8 月 25 日 ( 星期四 ) 備取生報到截止 105 年 9 月 12 日 ( 星期一 ) 一律採現場報到 ( 本校交通指引請參閱簡章附錄 ) 報到截止日為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日, 實際日期依本校行事曆為準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 網路報名流程 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進入報名網頁 填寫基本資料並設定密碼本國人請填身分證字號非本國人請填護照號碼或居留證 上傳備審資料 完成報名
目錄 壹 報名資格... 1 貳 修業年限... 1 參 招生學系暨名額... 1 肆 報名手續... 2 伍 錄取規定... 2 陸 寄發成績單... 2 柒 成績複查辦法... 3 捌 公告榜單... 3 玖 錄取生報到... 3 壹拾 招生紛爭處理程序... 3 壹拾壹 其他相關規定... 4 附錄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摘錄 )... 5 附錄二中信金融管理學院交通指引... 7 附表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105 年度單獨招生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及回覆表... 9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壹 報名資格 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 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 ( 含應屆 ), 或符合入 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2 條規定之資格者 ( 附錄一 ) 貳 修業年限 依大學法第 26 條規定, 學生修讀學士學位之修業期限, 以四年為原則至多延長二年 凡 修滿學分, 並符合畢業條件者, 依大學法第 27 條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參 招生學系暨名額 招生學系 財務金融學系 企業管理學系 財經法律學系 招生名額 31 名 31 名 36 名 1. 報名表 ( 網路填報 ) 2. 學歷證件影本 ( 錄取報到時須繳正本, 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錄取生不得異議 ) 3. 近三年 (103 104 及 105 任一年 ) 之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 ( 學測 ) 指定科目考試 ( 指考 ) 或技專校院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統測 ) 成績單 ( 錄取 指定繳交資料 報到時須繳正本, 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錄取生不得異議 ) 4.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單 ( 包括班級 類組 年級名次證明 ) 5. 自傳 ( 包括個人成長及學習經歷 申請動機與未來讀書計畫 ) 6. 其他有利申請資料 : 英語能力證明 特殊才藝或專長證明 國內外競賽成果 特殊榮譽或獲獎證明等 (10 頁為限 ) 上開 2.-6. 項, 請以 PDF 檔上傳至報名系統 1. 學測 指考或統測成績 ( 三擇一 ):30% 2. 書面資料審查 :70% 說明 : 不同考試類別 不同年度之分數評比原則成績 (1) 將學測 指考及統測分數分別轉換成 PR 值 ( 百分等級 ), 依當年度 PR 值評比 計算方式 (2) 學測 指考之 PR 值, 依據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公布為準 ; 統測之 PR 值依據財團 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公布各科分數及考試人數換算之 (3) 採計科目 : 分別將國文 英文及自選科目一科之分數轉為 PR 值加總計算評比 同分參酌順序 總成績相同者, 其名次分別依 書面審查 國文 英文 自選科目一科 高低排序 備註 : 各學系實際錄取名額得依當年度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報到後之缺額, 增加錄取名額 1
肆 報名手續一 報名日期 :105 年 6 月 29 日至 105 年 8 月 11 日止 二 報名手續 ( 一 ) 至本校下載單獨招生簡章 ( 二 ) 上網登錄報名並上傳指定繳交資料 ( 請以 PDF 檔上傳 ) 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三 報名費用 : 免費 四 注意事項 ( 一 ) 報名資料中之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出生日期為查驗身分用 ; 通訊地址為成績單及錄取通知單用, 連絡電話 ( 含行動電話 ) 及 e-mail 是連絡各種事項之工具, 請務必登錄有效之資料, 以免誤失重要資訊通知 ( 二 ) 報名內容請仔細核對, 報名資料上傳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銷報名或更改報考身分別 ( 三 ) 境外學歷請登錄學校名稱, 並須註明所屬國家及州別或城市別 伍 錄取規定一 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 依考生成績高低及志願優先次序錄取為正取生至招生名額額滿為止 ; 在此標準以上之非正取生, 得列為備取生, 各學系有缺額時 ( 含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報到後之缺額 ), 由備取生依成績高低及志願優先次序遞補 二 如有兩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 以本簡章所訂 同分參酌順序 比較, 以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 若正取生最後一名, 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 且無法以同分參酌順序分辨其錄取優先順序時, 則均予錄取 備取生錄取原則與正取生相同 陸 寄發成績單 成績單將於 105 年 8 月 15 日 ( 一 ) 寄出, 如於 8 月 17 日 ( 三 ) 仍未收到者, 請致電本校招生 專線 (06-2873337) 查詢 成績單應自行妥善保存, 遺失不得申請補發 2
柒 成績複查辦法一 處理方式 : ( 一 ) 請填妥 成績複查申請表及查覆表 ( 附表 ), 並須附原成績單影本, 註明複查科目, 於 105 年 8 月 18 日 ( 四 ) 下午 3:00 前, 傳真至 06-2870208, 並來電 (06-2873337) 確認, 逾期不予受理 ( 二 ) 複查成績以複查試卷卷面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 不得要求重閱卷 二 未經錄取之考生, 經複查實際成績已達錄取標準者, 或已錄取之考生, 經複查發現有不應錄取之原因時, 由招生委員會開會決定處理方式 捌 公告榜單 錄取名單將於 105 年 8 月 19 日 ( 五 ) 於本校網站 最新消息 公佈, 網址如下 : http://www.ctbc.edu.tw/, 並以掛號寄發錄取通知 玖 錄取生報到一 正取生經本校公告錄取, 應於 105 年 8 月 25 日 ( 四 ) 下午 5:00 前完成現場報到並繳費註冊 無法準時報到者, 需於報到當天下午 5:00 前完成請假手續, 並於 105 年 8 月 26 日 ( 五 ) 上午 9:00 10:00 前完成報到並繳費註冊 二 報到時應繳驗下列文件, 文件將於開學後歸還 : ( 一 ) 學歷證件正本或同等學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 二 ) 學測 指考或統測成績單正本三 備取生另行通知至本校辦理報到 四 本校交通資訊, 請參閱附錄二 壹拾 招生紛爭處理程序一 申訴範圍 : 考生對於招生相關事宜認有不當導致損及其個人權利者, 經由行政程序處理後仍無法解決者, 得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惟對考試成績之評分, 不得提出申訴 3
二 申訴處理程序 : ( 一 ) 考生應於放榜後 7 日內 ( 以郵戳為憑 ) 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 二 ) 申訴書應記載申訴人姓名 准考證號碼 報考系別 住址 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希望獲得之補救, 並應檢附有關之文件, 申請人並應簽具結文, 郵寄招生委員會收 ( 三 ) 招生委員會於收件後, 應於 1 個月內作成評議決定書送達申訴人 除有應不受理或中止評議情形, 逕行通知申訴人外, 必要時應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處理 ( 四 ) 申訴人如有不服, 於評議決定書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但同案以一次為限 訴願時應檢附本校招生委員會正式答復書 考生未經本校招生委員會申訴途徑向教育部提出訴願者, 經教育部發回後, 本校招生委員會將依前款之申訴程序處理 壹拾壹 其他相關規定一 國軍官兵志願役人員應依國防部規定權責單位核准報名 二 考生完成報到手續者, 得申請兵役緩徵 三 考生完成報到者, 如經複查作業或於日後發現不符報考資格, 仍應取消其報考及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四 考生所繳證件 學生身份證明文件等, 經查如有偽造 變造 假借 冒用 不實等情事, 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 已入學者開除學籍, 並應負法律責任 五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 4
附錄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摘錄 ) 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4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50006004B 號令 第二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三 )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 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5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 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三 )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十三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書 十四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6
附錄二中信金融管理學院交通指引 一 國道一號行車路線 路線 南下 北上 路程規劃 ( 過 ) 新市收費站 (313.6K) 台南系統交統道 (315.5K) ( 接轉 ) 國道八號 台南端 (0 K) 安吉路 ( 右轉 ) 台江大道 ( 台 17 乙線 )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 過 ) 永康交流道 (319.6K) 台南系統交統道 (315.5K) ( 接轉 ) 國道八號 台南端 (0 K) 安吉路 ( 右轉 ) 台江大道 ( 台 17 乙線 )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7
二 國道三號行車路線 路線 南下 北上 路程規劃 ( 過 ) 善化收費站 (342.1K) 新化系統交統道 (346.9K) ( 接轉 ) 國道八號 台南端 (0 K) 安吉路 ( 右轉 ) 台江大道 ( 台 17 乙線 )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 過 ) 關廟交流道 (357K) ( 過 ) 新化休息站 (350.6K) 新化系統交統道 (346.9K) ( 接轉 ) 國道八號 台南端 (0 K) 安吉路 ( 右轉 ) 台江大道 ( 台 17 乙線 )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三 公車乘車資訊 ( 臺南市 7 號公車 ) 臺南火車站 康寧大學 康寧大學 臺南火車站 班次 時間 備註 班次 時間 備註 1 07:00 平日行駛, 學生停課時停開 1 06:20 平日行駛, 學生停課時停開 2 07:00 2 08:00 平日行駛, 學生停課時停開 3 08:50 3 08:30 4 10:00 4 09:50 5 11:10 5 11:00 6 12:30 6 12:10 7 13:30 7 13:30 8 14:30 8 14:30 9 15:30 9 15:30 10 16:30 10 16:30 11 16:55 11 17:30 12 17:50 12 18:00 13 18:55 13 18:50 14 19:50 週日行駛, 學生停課時停開 14 20:30 15 20:00 星期日停駛 15 21:00 週日行駛, 學生停課時停開 16 20:30 週日行駛, 學生停課時停開 16 21:15 星期日停駛 17 21:45 17 21:30 週日行駛, 學生停課時停開 18 22:32 8
附表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105 年度單獨招生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及回覆表 申請考生 姓名 准考證號碼 報考學系及年級 複查科目 複查得分 ( 考生請勿填寫 ) 1. 2. 3.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申請人簽章 複查回覆事項 :( 本欄由學校回覆, 考生請勿填寫 ) 經查核後, 確認成績無誤 經查核後, 說明如下 : 回覆日期 : 年月日 1. 請於於 105 年 8 月 18 日 ( 四 ) 下午 3:00 前, 將 成績複查申請表及查覆表 傳真至 06-2873536, 並來電 (06-2873337) 確認 2. 申請時必須檢附本校轉學生招生考試成績通知單影本 3. 除 複查得分 及 複查回覆事項 外, 各欄均應填寫清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