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新任行政及學術主管工作手冊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Microsoft Word

( ) (1) (2) (3) (4) 2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0人預試問卷初稿

淺談利益衝突迴避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BB{%C3%D1%A4%BD%B0%C8%A4H%AD%FB%A7Q%AFq%BD%C4%AC%F0%B0j%C1%D7%A8%EE%AB%D7

江南集團有限公司 Jiangnan Group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最大電綫電纜供應商之一 年度 報告 2 16 股票代號 : 1366

董事會成員經歷與能力 (p.16-19) 董監事進修 (p.65-66) G4-34,G4-38,G4,39,G4-51 中華電信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機構 具選任與提名高階管理者的職責 並負責制定及審核企 業社會責任

900??indd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103年度陽光法案系列說明會

目錄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 衞 7. (a) (b) (c) (d) (e) (f) 8.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Q&A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校長林志城將東方美人茶發展淋漓盡致 ( ) (MOOCs; M a s s i v e O p e n O n l i n e Courses) (Flipped Classroom) ( ) ( ) ( ) 2 YUANPEI UNIVERSITY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一 文職雇員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2017 2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SARS 灰信網 (freesion)


5. / / / / / / / / 6. * (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財金資訊-82期.indd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Marine Bill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東吳大學教師評審辦法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B ( 2 A ) ( ) 4 9 B ( 2 A )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1 內容

1

Microsoft Word - 13

2

96年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解答

目錄

1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 ~2055 : I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領袖指南 – 自立

PowerPoint 簡報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裝 訂 線 第 2 頁共 2 頁

untitled

( )

目錄

任, 其資格另訂之 第六條教師初聘之申請, 須檢附下列各款資料或證件 : 一 擬聘教師申請表 二 履歷表 三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 四 教師資格證書 五 專門著作 ( 含學位論文 ) 六 服務證明書 七 其他足資證明資格之文件 八 未具教師證書之初聘教師應檢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成績單 國外學歷者,

關 鍵 報 告 KEY POINT REPORT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 CIC L3C BB Corp

中華民國第 四 十 七 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Microsoft Word - ACI chapter00-1ed.docx

高雄縣立一甲國民小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

Microsoft Word C.doc

概要 % 945, , % 852, , % 308, , % 102,638 69, % * 60,589 36, % EBITDA 127,262 71, % ** 138,7

<4D F736F F D2028AAFEA5F329BFECAA6BA5FEA4E5>

人為疏失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合作, 往往是事故的最終防線, 若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功能, 則比較能克服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系所名稱 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級數 / 分國外數 證照類別 發照單位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Web Communication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Web Communication using A

2009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法規選輯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藝術類科教師作品審查意見表 ( 三 )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以技術或實務研發成果送審教師資格審查意見表 ( 四 )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以學位論文取代專門著作審查意見表 三 自即

DIY香草植物乾燥

Microsoft Word 教師申訴-文-4.doc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創業板之特色 ii 釋義 預期時間表


按節次點名紀錄


Sir Siri Sir Siri gender dynamics 0 10 Male Masculinity Man's role Masculinity 10 Sir 2 3 Siri Sir Female Femininity

2

PNA 國家圖 各種語言的 MSC 生態標章 P N A W W F P N A M S C stakeholders Moody Marine Ltd PNA MSC EUROTHON ISSF OPAGAC ISSF Moody Mar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三章組織及會議 第 8 條大學置校長一人, 綜理校務, 負校務發展之責, 對外代表大學 ; 並得置副校長, 襄助校長推動校務, 由校長聘任之, 其人數 聘期及資格, 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校長之資格, 依有關法律之規定, 並得由外國人擔任之, 不受國籍法 私立學校法及就業服務法有關國籍及就業規定之

人力資源政策 延長用膳時間 車長招募 2013 員工溝通 員工發展 業務分部 2013 年 , , ,468 12, (1) (2) 5 5 總數 13,260 13,272 (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Transcription:

辦理行政或學術事務應行注意事項 序號注意事項相關法規 1 依大法官釋字第 308 號, 公立學校兼任學校民法第 184 條 第 195 條, 行政職務之教師, 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公刑法第 185-3 條 第 284 條 第 278 務員酒後駕車肇事, 除民事 刑事責任, 尚須條 第 276 條, 受 公務員服務法 及 公務員懲戒法 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 處或懲戒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4 條, 檢附教育部長致各級學校校長信函, 請加強酒公務員服務法第 24 條, 害防制宣導工作 : 請參閱附件 1 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 2 利益衝突與迴避事項 : 請參閱附件表列各範例 3 各大專校院教師借調至本校擔任有給專任職教育部 102.5.27 臺教人 ( 三 ) 字第務者, 於辦公時間前往原借調學校授課時, 如 1020073144 號書函 係依教育部規定應返校義務授課, 且於未支領鐘點費之時數內, 宜以公出或公假方式辦理 4 本校專任及專案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出國, 應依循校內行政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教師請假規則第 13 條 本校 102.6.5 興人字第 1020600765 號書函 5 國立中興大學專任教師聘約 教師不得有未透過學校行政作業許可程序而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評鑑準則 逕與各機關或公司行號訂約, 或以兼任各專業本校 102 年 3 月 6 日興人字第學會職務, 以學會名義接受委辦計畫或委託研 1020002455 號書函轉教育部 102 年 3 究之情事, 而應由學校具名簽訂合約 月 4 日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030926 號函 6 雙重國籍之教師兼任主管職務 : 大學法第 14 條 1. 國立大學具雙重國籍之教師得兼任學術主管及擔任兼具學術及行政性質之單位主管, 免報教育部核准, 但有關單位性質應經教育部認定 2. 雙重國籍教師兼任大學法第 14 條規定所設各種單位之 行政主管 職務者, 須由服務之機關學校先行認定該單位之行政主管是否屬 不易覓得 之人才, 並填具 聘任中華民國國籍取得外國國籍人員審核表 及相關證明文件報教育部核准後聘任

7 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 是否國籍法第 20 條 包含國立大學研究人員? 大學法第 14 條依大學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 : 國立大學各級行政主管人員得遴聘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 又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得兼任之行政工作相同, 故國立大學具雙重國籍之研究人員得兼任主管職務 ( 含學術主管 兼具學術及行政性質之主管及行政主管 ), 並依教師兼主管職務報核程序辦理

附件. 利益衝突與迴避範例 茲彙整利益衝突迴避相關法律 法規命令 教育部函釋及本校各式法令規範, 表列 說明涉及利益衝突應迴避事項 : 案 ( 事 ) 由利益衝突與迴避事項說明法律依據與函釋 本校參與或執行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相關業務之教職員工, 執行職務過程之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1. 本校針對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涉及利益衝突與迴避案件, 應成立利益衝突與迴避審議委員會審議 另明訂評議委員如為利益衝突審議案件之當事人或關係人時, 應行迴避 2. 本校參與或執行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相關業務之教職員工, 不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而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不當之財產或非財產之利益者 其關係人係指 : (1) 當事人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2) 當事人之三親等以內親屬 (3) 當事人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4) 當事人 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 董事 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5) 但當事人擔任前述職務係經政府或本校指派時, 應依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本校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之利益衝突與迴避原則 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接受政府補助 委託或依法編列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辦理採購, 應兼顧利益衝突風險與迴避規定 1. 公立學校辦理科研採購, 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 適用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所定各條款規定之事項及違約責任 2. 辦理科研採購之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 涉及本人 配偶 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之利益時, 應行迴避 3. 辦理科研採購之公立學校 公立研究機關 ( 構 ) 法人或團體, 其負責人 合夥人或代表人, 不得為供應廠商之負責人 合夥人或代表人 1. 科學技術基本法第 6 條第 4 項 2. 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第 5 8 條

本校教師承接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案, 應注意產學合作所衍生之捐助利益 設備所有權移轉 技術授權使用 智財權之歸屬 管理及應用 人才培育或擔任諮詢顧問, 只要有可能產生利益或角色衝突, 均應控制並恪遵迴避原則 4. 公立學校辦理科研採購之資訊, 應 依相關規定, 主動公開 依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劃作業要點, 具有下列關係之一者, 應行迴避 : 1. 計畫主持人 ( 申請人 ) 或其關係人與合作企業或其負責人間近三年曾有僱傭 委任或代理關係 2. 計畫主持人 ( 申請人 ) 或其關係人與合作企業或其負責人間近三年曾有價格 利率等不符市場正常合理交易之資金借貸 投資 背書 保證等財務往來 3. 計畫主持人 ( 申請人 ) 與合作企業負責人為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 4. 計畫主持人 ( 申請人 ) 或其關係人擔任董事 監察人或經理人之合作企業 但以官股代表身分擔任董事或監察人者, 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之關係人, 包含計畫主持人 ( 申請人 ) 之配偶 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親等以內親屬及計畫主持人 ( 申請人 ) 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1. 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2.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學校教師因涉性侵害事件遭解聘申復案, 衍生相關迴避事項 1.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申請人及行為人, 對學校處理結果不服, 提出申復時, 由學校指定之專責單位收件後, 應即循行政程序簽組審議小組進行審議 2. 審議小組由三或五人組成, 成員中具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專業素養人員之專家學者人數比例, 應占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3. 調查小組及權責單位成員 ( 含性平會委員 ) 應迴避審議申復 1.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32 條 2.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 31 條 3. 教育部 99 年 8 月 30 日台訓 ( 三 ) 字第 0990132074 號函

參與作成教師升等案審定之校教評會委員, 再以學校教師申評會委員身分出席教師申訴會議, 涉有程序瑕疵, 應行迴避 已擔任校教評會委員, 又擔任學校教師申評會委員, 已對於教評會作成之升等案審定決議, 對該案申訴評議顯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於申訴案難謂無利害關係可言, 應依規定自行迴避 如仍參與教師申訴案評議, 則違反教師申訴評議準則相關規定, 其評議決定, 核有程序上之瑕疵 1.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 18 條 2. 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 18 條 3. 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2011 評議書案例 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涉及利益衝突應迴避事項教育部辦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著作審查, 委員審查應迴避之情形 1. 校長遴委會委員如同意為校長候選人, 即喪失委員資格 2. 遴委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經遴委會確認後, 解除其職務 : (1) 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 (2) 與候選人有配偶 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3) 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3. 遴委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委員或候選人得向遴委會舉其原因及事實, 經遴委會決議後, 解除其職務 1.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迴避審查 : (1) 送審人之研究指導教授 (2) 送審人代表著作之合著人或共同研究人 (3) 與送審人在同一學校 ( 尤其是同一系所 ) 服務 (4) 與送審者有親屬關係 2. 審查委員之遴選為顧及公平性與平衡性, 宜盡量兼顧下列原則 : (1) 同一案件之審查委員儘可能避免均由同一學校之教授擔任 (2) 送審人畢業學校之教授盡可能迴避,( 尤其是畢業時間十年以內, 且為同一系所者 ) (3) 與送審人為同校系且同時期畢 1.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6 條 2. 國立中興大學校長遴選辦法第 5 條教育部辦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著作審查委員遴選原則

本校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教師聘任 聘期 提敘 升等 改聘 延長服務 停聘 解聘 不續聘 資遣原因認定 教師違反義務之處理等事項有關教師升等 改聘 延長服務, 不服各級教評會決議案提起申復時, 院級與校級教評會應組成申復專案小組 ; 另不服校教評會決議之申復案, 則由各學院推舉組成申復處理委員會, 該委員會成員並不得兼任校教評會委員, 避免處理申復案件, 有球員兼裁判被認有偏頗之虞機關各級主管長官遴用約僱人員之親等迴避限制, 仍應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有關迴避任用之相關規定辦理本校新聘 升等 改聘案之送審人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時, 審理單 業者盡可能迴避審查 (4) 曾與送審者共同參與相關研究者, 盡可能迴避審查 (5) 針對特殊性類科, 國內遴選適當之審查委員不易 可遴選國外之教授擔任審查委員 委員會開會時, 各委員均應親自出席, 惟遇有師生 三親等內血親 姻親 共同發表學術著作之學術合作關係者或相關利害關係人, 應自行迴避 未自行迴避者, 主席得經會議決議請該委員迴避 1. 各學院院教評會成立後, 應即互推教授三至五名委員組成申復專案小組, 處理不服系教評會決議之申復案件 召集人由小組成員互推之 2. 校教評會於成立後, 應即互推五至七名委員組成申復專案小組, 處理不服院教評會決議之申復案件 召集人由小組成員互推之 3. 本校於選舉校教評會委員時, 應另由各院推選具各該院級教評會委員資格之教授一人, 組成教師升等 改聘 延長服務申復處理委員會, 處理不服校教評會決議之申復案 召集人由委員會成員互推之 本校契約進用行政職員, 新任到職時當事人需簽立具結聲明書, 非屬進用時之機關長官或其上級機關首長 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 姻親 若有違反或有不實情事者, 負法律及契約責任 審理單位成員 原審查人及校外學者專家, 與送審人有下列關係之一者, 應予以迴避, 有關相關利害關係人之認定, 1.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6 條 2. 國立中興大學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章程第 6 條 3. 國立中興大學各系 ( 所 ) 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章程國立中興大學教師升等 改聘 延長服務申復處理要點第 2 3 4 點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2. 教育部 93.6.7 台人 ( 一 ) 字第 0930 074690 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3.6.2 局力字第 0930015238 號書函本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辦法第 8 條

位成員 原審查人及校外學者專家之迴避規定校長聘任職員或各級專任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時, 應迴避規範公務員遇有涉及本身或家族之利害事件, 應行迴避, 離職後亦有任職之迴避限制 公務員於調升或遷調涉及本身關係均應迴避, 未迴避者, 視情節予以懲處 考績 ( 成 ) 之評定, 如知有利益衝突應即自行迴避審理及協助公務人員保障事件者, 明知應迴避而未迴避, 依法移送懲戒 由本校教評會為之 (1) 師生 (2) 三親等內之血親 (3) 配偶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4) 學術合作關係 (5) 相關利害關係人 (6) 依其他法規應予迴避 各級學校校長不得任用其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 姻親為本校職員或命與其具有各該親屬關係之教師兼任行政職務 但接任校長前已在職者, 屬於經管財務之職務, 應調整其職務或工作 ; 屬於有任期之職務, 得續任至任期屆滿 公務員執行職務時, 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 應行迴避 另離職後三年內, 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 監察人 經理 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各機關辦理陞遷業務人員, 不得徇私舞弊 遺漏舛誤或洩漏秘密 ; 其涉及本人 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 姻親之甄審 ( 選 ) 案, 應行迴避 如有違反, 視情節予以懲處 1. 考績委員會開會時, 委員 與會人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 對涉及本身事項, 應自行迴避 ; 對非涉及本身之事項, 依其他法律規定應迴避者, 從其規定 委員如應行迴避者, 於案件決議時不計入該案件之出席人數 2. 公職人員對於本人或關係人之考績 ( 成 ) 應迴避而未予迴避, 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所稱利益, 如有違反前開法令規定將處以罰鍰 審理保障事件之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應自行迴避 ; 另協助辦理保障事件人員準用之, 明知應迴避而不迴避者, 應依法移送懲戒 (1) 與提起保障事件之公務人員有配偶 前配偶 四親等內血親 三親等內姻親 家長 家屬或曾 1.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2 條 2.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公務員服務法第 14-1 7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6 條 1. 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4 8 條 2.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 3. 教育部 100 年 12 月 1 日臺政字第 10 00215893 號書函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7 條

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 應自行迴避 行政程序中的迴避規範 有此關係者 (2) 曾參與該保障事件之行政處分 管理措施 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或申訴程序者 (3) 現為或曾為該保障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 輔佐人者 (4) 於該保障事件, 曾為證人 鑑定人者 (5) 與該保障事件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者 所稱 利益, 包括財產上利益 ( 動產 不動產 現金 存款 外幣 有價證券 債券或其他財產上權利 其他具有經濟價值或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益 ); 非財產上利益, 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 公營事業機構之任用 陞遷 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 利益衝突, 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 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 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 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 應即自行迴避 1. 自行迴避 :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應自行迴避.. (1) 本人或其配偶 前配偶 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 (2) 本人或其配偶 前配偶, 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3) 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 輔佐人者 (4) 於該事件, 曾為證人 鑑定人者 2. 申請迴避 :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當事人得申請迴避.. (1) 有應自行迴避事項而不自行迴避者 (2) 有具體事實, 足認其執行職務有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 33 條

偏頗之虞者 3. 命令迴避 : 公務員有應自行迴避情形不自行迴避, 且未經當事人申請迴避者, 應由該公務員所屬機關依職權命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