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戒菸申報服務 台灣家庭醫學教育研究學會戒菸治療管理中心 楊粲俞 101 年 12 月 14 日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戒菸治療服務給付內容 1 項目名稱 92.09-93.12 94.01-95.03 95.04-101.02 101.03-1. 治療服務費 250 元 / 次自行調劑 :350 元 / 次處方釋出 :370 元 / 次 自行調劑 :250 元 / 次處方釋出 :270 元 / 次 同左 2. 藥品補助費 3. 每次開藥週數 250 元 / 週 500 元 / 週 ( 低收入戶 ) 400 元 / 週 500 元 / 週 ( 低收入戶 ) 250 元 / 週 500 元 / 週 ( 低收入戶 ) 1 至 2 週同左同左 1 至 4 週 按核定藥價, 民眾負擔 20%( 至多 200 元, 低收入戶及山地離島地區之院所免 ) 4. 吸菸孕婦轉介費 100 元 / 次 ( 該次懷孕 ) 同左 同左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戒菸治療服務給付內容 2 項目名稱 92.09-93.12 94.01-95.03 95.04-101.02 101.03-5. 調劑費比照健保同左同左 6 戒菸個案追蹤費 7 戒菸衛教暨個案管理費 50 元 / 次 100 元 / 次 (9 月實施 ) 8. 個案來源 門診 門診 門診 門診 急診 住 院 藥局 (9 月實 施 )
二代戒菸服務架構 醫療院所 醫師 衛教師 戒菸藥物治療 戒菸衛教 社區藥局 藥師
戒菸治療與戒菸衛教異同 (1) 藥物治療對象 : 1.18 足歲以 ( 含 ) 上全民健保之保險對象 2. 尼古丁成癮度測試分數 4 分或吸菸量一天 10 支 個案衛教對象 : 全民健保之保險對象且有意戒菸之個案
戒菸治療與戒菸衛教異同 (2) 每個個案一年有兩次療程, 每個療程需於 90 天內完成 戒菸藥物治療間隔天數需 6 天 戒菸衛教序號 1-5 次, 限於初次訪談後 30 天內 完成 ; 序號 6-8 次限於 31-90 天內完成, 同一日 只能申報一次 同一療程須在同一家院所 / 藥局完成, 換院所 / 藥局, 等於轉換另個一療程
戒菸治療與戒菸衛教異同 (3) 醫療院所可同時進行戒菸治療與戒菸衛教, 但療程各自獨立, 亦可單獨選擇戒菸治療或戒菸衛教, 惟醫師兼任衛教師者, 二者不得同日進行 社區藥局合約藥師 ( 兼具衛教資格 ) 可同時進行戒菸治療及衛教服務, 亦可單獨選擇戒菸治療或個案衛教
戒菸治療與戒菸衛教異同 (4) 戒菸藥物治療與戒菸個案衛教分別有年度診次上限 * 年度診次上限 : 醫學中心 -300 診次 / 年 ; 區域醫院 -180 診次 / 年 ; 地區醫院 -120 診次 / 年 ; 基層診所 -120 診次 / 年 ; 衛生所 -180 診次 / 年 可申請品質改善措施 ( 兩者分別申請 ) 經申請獲同意參與本方案之院所, 取消年度戒菸治療服務診次上限
戒菸治療與戒菸衛教異同 (5) 戒菸治療與戒菸衛教分別有兩個療程, 每個療程皆有 3 個月及 6 個月的個案戒菸追蹤管理 以面對面或電話方式, 自每一療程初診日 / 初次訪談起算 3 個月 (90 天, 80-100 天 ) 及 6 個月 (180 天, 170-190 天 ) 各追蹤乙次
戒菸治療電子登錄常見問題 個案任意轉換院所 ( 尚有另一療程或一年兩次療程已滿 ) 如何避免 VPN 漏登 如何進行戒菸追蹤管理 (3 個月 /6 個月 )
個案任意轉換院所 收案前先詢問個案今年參加過幾次戒菸療程, 並以 VPN 查詢個案是否可收案, 以免收案卻無法登錄 ( 個案療程已滿 ) 查詢結果 :1. 可收案 2. 可收案, 但個案已由他家 院所收案中 3. 不可收案, 本年度療程已滿
輸入個案基本資料, 維護項點選 個案可否收案查詢
結果 1: 可收案
結果 2: 可收案 ( 他家院所收案中 )
結果 2: 可收案 ( 他家院所收案中 ) 可收案 但個案前一療程尚未結束, 須主動告知個案, 若在此就診, 便是啟動第二療程, 第一療程等於結束 ( 會損失未完成的週數 ) 不能再回原就診院所看診, 若個案願意接受, 即可收案
結果 3: 不可收案 ( 本年度兩次療程已滿 )
如何避免 VPN 漏登? 請於次月 20 前登錄 為避免漏登影響費用申報, 建議於次月 20 號之前, 以 VPN 查詢前一月份就醫資料是否登錄成功, 例如 :12 月初查詢 11 月就醫清單 於戒菸服務項目選擇 查詢戒菸者就醫資料 / 所有戒菸者就醫清單查詢 以月份去查詢所有戒菸者清單
12 月初查詢 11 月所有戒菸者就醫清單年度 :101/ 月份 :11
畫面出現 11 月所有戒菸者就醫清單, 比對後若有遺漏的個案, 可於次月 (12 月 )20 日前補登
個案戒菸追蹤管理 3 個月 /6 個月 以面對面或電話方式, 自每一療程初診日起算 3 個月 (90 天, 80-100 天 ) 及 6 個月 (180 天, 170-190 天 ) 各追蹤乙次 請務必依規定期限於 應追蹤期間 追蹤個案, 並登入 VPN 系統之個案戒菸追蹤管理 登錄完成可申報追蹤費每次 50 元
如何進行並登錄戒菸追蹤 (1) 追蹤選項 : 分為三個月及六個月 初診日期 : 起迄日範圍可輸入一週或半個月 一個月至一年等等, 範圍可自行選擇 追蹤日期登入後, 仍須向健保局申報費用
追蹤選項 : 三個月 / 六個月初診日期 :101/09/01~101/09/15 查詢類別 : 全部個案
如何進行並登錄戒菸追蹤 (2) 系統會列出 應追蹤日期 的期限 (3 個月為初診日往後推算第 80~100 天 ;6 個月為初診日往後推算第 170~190 天 ) 將追蹤日期於應追蹤期限內登入 已追蹤日期, 欄位反灰即表示應追蹤日期已過或未到 ( 不開放登錄 ) 追蹤登錄後務必按更新鍵再退出
申報常見問題 給藥天數 : 限定為 7 14 21 及 28 日 申報藥量應以最小單位, 如 7 片 /14 顆, 不可以盒計量 診所自行調劑交付, 須申報藥事服務費 ( 乙週 / 連續兩週及其以上 ) 戒菸追蹤申報之就醫日期, 務必等同於登錄 VPN 系統之追蹤日期
戒菸追蹤申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