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105 年度國民中小學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學校心理師 學校社工師 ) 第 1 次甄選簡章 一 依據 : ( 一 ) 國民教育法第十條第六項及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 二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 三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二 甄選職務 :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三 報名方式及時間 地點 : ( 一 ) 報名簡章即日起至 105 年 5 月 20 日 ( 星期五 ) 下午 4 時止到下列網址下載 : 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 ( 網址 :http://counseling.ntpc.edu.tw) ( 二 ) 報名方式 : 1. 現場報名 : 檢送相關證件親自或代理報名 ( 代理者請附委託書 ) (1) 時間 :105 年 5 月 19 20 日 ( 星期四 五 ) 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 地點 : 新北市市級兼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永平國小 ) 2. 通訊報名 : (1) 請於 105 年 5 月 16 日 ( 星期一 ) 前以限時掛號寄出 ( 郵戳為憑 ), 並於信封註明 新北市 105 年度國民中小學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 1 次甄選 (2) 相關證件正本需於第二階段口試當日指定時間檢驗, 檢驗不通過者不得應試 ( 三 ) 寄送地點及連絡電話 : 四 報名資格 : 新北市市級兼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永平國小 ), 地址 :23444 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 25 號 電話 :(02)2925-1119 分機 12 14 16 或 15 ( 一 ) 學校心理師 :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 二 ) 學校社工師 :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 三 ) 應具中華民國國藉, 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 四 ) 每人限報考一項專業領域 ( 若持有 2 張以上專業合格證書者, 仍限選一項專業領域專長 報名, 且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改 ) ( 五 ) 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 ( 相關規定請 參閱附錄 ) 五 報名應繳表件及費用 : ( 一 ) 甄試報名表 1 份 ( 請務必黏貼半身照片 ) ( 二 ) 請備妥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 :( 現場報名者請攜帶證件正本, 報名當場正本驗畢歸還, 通訊報名者, 相關證件正本需於第二階段口試當日指定時間檢驗 ) 1. 國民身分證 ( 正 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 2. 學經歷證件及服務證明 3. 專業證照 4. 服役證件 ( 男 ) ( 三 ) 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 ( 簡式 )( 頇黏妥照片並親自簽名 )1 份, 並另行檢附最近 2 吋正 面半身照片 1 張 ( 用於製作甄選證 ) ( 四 ) 報名費計新臺幣 500 元整 ( 現場報名者請繳交報名費新台幣 500 元整, 通訊報名者請使用匯票 < 抬頭 : 新北市學生 輔導諮商中心 >, 並另附 32 元郵票一張 < 用於寄發甄選證 >)
六 甄試方式 內容 : ( 一 ) 學校心理師 1. 第一階段 ( 筆試 ): (1) 時間 :6 月 3 日 ( 星期五 ) 上午 9:00-10:30 (2) 筆試範圍 : 學校心理師專業知能 ( 筆試開始後 15 分鐘內未到達考場者視同棄權 ) 2. 筆試通過名單於 6 月 7 日 ( 星期二 ) 下午 4:00 前永平國小門首榜示, 並於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 (http://counseling.ntpc.edu.tw/) 公告, 不提供查榜服務 3. 第二階段 ( 口試 ): 公告筆試通過者始能進行口試 (1) 證件正本檢驗 : 報名時採通訊報名者, 相關證件正本需於第二階段口試當日指定時間檢驗, 正本如未繳驗或檢驗不通過者不得應試 ( 採現場報名者不需此程序 ) 甲 國民身分證正本 乙 學經歷證件正本及服務證明正本 丙 專業證照正本 丁 服役證件 ( 男 ) 正本 (2) 口試時間 :6 月 16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30 開始, 每人 15 分鐘, 依甄選證號碼依序進行, 口試唱名 3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 口試範圍 : 學校心理師實務 ( 二 ) 學校社工師 1. 第一階段 ( 筆試 ): (1) 時間 :6 月 3 日 ( 星期五 ) 上午 9:00-10:30 (2) 筆試範圍 : 學校社會工作專業知能 ( 筆試開始後 15 分鐘內未到達考場者視同棄權 ) 2. 筆試通過名單於 6 月 7 日 ( 星期二 ) 下午 4:00 前永平國小門首榜示, 並於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 (http://counseling.ntpc.edu.tw/) 公告, 不提供查榜服務 3. 第二階段 ( 口試 ): 公告筆試通過者始能進行口試 (1) 證件正本檢驗 : 報名時採通訊報名者, 相關證件正本需於第二階段口試當日指定時間檢驗, 正本如未繳驗或檢驗不通過者不得應試 ( 採現場報名者不需此程序 ) 甲 國民身分證正本 乙 學經歷證件正本及服務證明正本 丙 專業證照正本 丁 服役證件 ( 男 ) (2) 口試時間 :6 月 15 日 ( 星期三 ) 上午 9:30 開始, 每人 15 分鐘, 依准考證號碼依序進行, 口試唱名 3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 口試範圍 : 社會工作專業知能 七 錄取名額 : ( 一 ) 正取學校心理師 11 名, 備取若干名 ( 擇優錄取, 未達率取標準不予錄取, 錄取標準由考試委員會決議 ) ( 二 ) 正取學校社工師 13 名, 備取若干名 ( 擇優錄取, 未達率取標準不予錄取, 錄取標準由考試委員會決議 ) ( 三 )105 年度如有出缺, 本府教育局得依備取順序通知備取人員報到, 候補期間為 3 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 聘期 : 本府教育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學校心理師 學校社工師 ) 聘期配合會計年度以 1 年 1 聘為原則, 本次聘期自 105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
九 工作地點 : ( 一 ) 學校心理師 : 三峽區 新莊區 板橋區 永和區 中和區 蘆洲區 石碇區 汐止區 金 萬區 ( 二 ) 學校社工師 : 三峽區 新莊區 林口區 板橋區 土城區 永和區 三重區 蘆洲區 淡 水區 貢寮區 ( 三 ) 由本府教育局依總成績高低順序及參考錄取者依開缺之九大分區所填寫志願分派服務學 校, 惟本府教育局得視各區域之員額需求分派錄取人員 十 甄選地點 : 新北市市級兼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永平國小 )( 地址 電話同報名地點 ) 十一 榜示及報到事宜 : ( 一 ) 放榜 : 1. 學校心理師錄取名單於民國 105 年 6 月 17 日 ( 星期五 ) 下午 6 時前於新北市永平國小門 首榜示, 並於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 (http://counseling.ntpc.edu.tw/) 公告, 不 提供查榜服務 2. 學校社工師錄取名單於民國 105 年 6 月 17 日 ( 星期五 ) 下午 6 時前於新北市永平國小門首榜 示, 並於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 (http://counseling.ntpc.edu.tw/) 公告, 不提供 查榜服務 ( 二 ) 報到 : 1. 時間 : 錄取人員於民國 105 年 6 月 30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0 時至新北市教育局特教科 ( 新 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21 樓第一會議室 ) 辦理報到, 逾時視同棄權並通知備取 人員辦理報到 2.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攜帶下列證件影本 : (1) 雙證件 2 份公務員履歷表 ( 簡式 頇親自簽名 ) 2 份專業證照證明影本及 2 份最 高學歷證書影本 (2) 取得專門證書後之公務經歷及政府立案之民間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證明 ( 若無則 免附, 敘薪用 ) (3) 最近 3 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表 ( 含胸部 X 光檢查 ); 體檢不合格或有肺結核者, 取 消錄取資格 (4) 現職為公職者, 應繳交原服務學校或機關之離職證明書 1 份 3. 請於 105 年 7 月 21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0 時至新北市教育局特教科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 路一段 161 號 21 樓第一會議室 ) 參加 新進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派駐說明會 十二 薪資核定標準 : 本案所聘專業輔導人員係為約聘人員, 薪資標準係為相當第 6 至 7 職等聘任, 並參考職前專 業工作經驗核定, 專業工作年資之採計, 以服務於公立機關 ( 構 ) 及政府立案之私立社會福利 機構, 並專職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青少年之諮商 社會工作年資為限 核定標準如下 : ( 一 ) 具學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以相當 6 等 3 級支薪標準起用之, 並以晉級至 7 等 7 級為限 ( 二 ) 具碩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以相當 6 等 4 級支薪標準起用之, 並以晉級至 7 等 7 級為限 ( 三 ) 以上薪資核算標準參照 105 年度標準 十三 甄試過程如有補充或調整事項或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 致原訂甄選作業日 程需作變更時, 於新北市教育局網站 (http://www.ntpc.edu.tw/) 及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 中心網站 (http://counseling.ntpc.edu.tw/) 公告, 不另個別通知
附錄 : 具下列情事之一者, 不得聘用為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其已聘用者, 應予解聘 : 一 相關證件及專業證書有偽造 變造或登載不實等情事 二 曾犯內亂 外患罪, 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 未獲宣告緩刑 四 曾服公職, 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 依法停止任用, 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 或因案停止職務, 其原因尚未消滅 六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七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尚未撤銷 八 經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或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九 有性侵害 性騷擾行為, 經有罪判決確定 十 知悉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 未依相關規定通報, 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 ; 或偽造 變造 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一 有具體事實足認不能勝任工作, 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新北市 105 年度國民中小學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 1 次甄選報名表 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 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只針對本甄試之目的進行蒐集 處理及利用, 不做其他用途 姓名性別 男 女生日年月日 現職 通訊地址 縣市區鄉鎮市路街 段巷弄號樓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 E-MAIL: (H) (O) 照 片 學 歷 學校名稱科系組別起迄日期 工作經驗 報考類別 填寫工作志願地點 服務機關職務工作性質起迄日期 學校心理師 學校社工師 開缺區志願序請務必依序填滿 ( 依 1,2,3 填寫 ) 學校心理師 開缺區 : 三峽區 新莊區 板橋區 永和區 中和區 蘆洲區 石碇區 汐止區 金萬區 務必勾選確認, 並依勾選類別續填下列對應之工作地點 學校社工師 開缺區 : 三峽區 新莊區 林口區 板橋區 土城區 永和區 三重區 蘆洲區 淡水區 貢寮區 ( 此志願序為參考序, 實際工作分發由局端統籌 ) 報名資料檢核 甄選報名表 國民身分證影本 學歷證明書影本 服務證明影本 專業證照影本 服役證件影本 公務人員履歷表 ( 簡式 )1 份 最近 2 吋正面半身照片 1 張 報名費新臺幣 500 元整 ( 或匯票 ) 其他 交通能力 簽名 會開汽車 : 有車 無車 會騎機車 : 有車 無車 不會開汽車 不會騎機車 報考資格審核 符合報考資格 具臨床心理師證照 具諮商心理師證照 具社工師證照 未符合報考資格 成績 筆試 到考 缺考 違規成績 : 口試 到考 缺考 違規成績 : 甄試結果 錄取第名 備取第名 未錄取 考試委員
新北市 105 年度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 1 次甄選 報名委託書 本人 因故不克親自辦理新北市 105 年度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專任專業輔導人 員第 1 次甄選報名手續, 茲委託 ( 姓名 ) 代為辦理報名有關手 續, 報名表及所附證件如有虛偽不實, 願負法律責任 此致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委託人 : 姓名 :( 簽章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住址 : 電話 : 被委託人 : 姓名 :( 簽章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住址 : 電話 : 中華民國 1 0 5 年月日
公務人員履歷表 簡式 姓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護照號碼 英文姓名 ( 姓氏在前 ) 出生日期 外國國籍 性別 民國年月日 請粘貼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彩色光 ( 郵遞區號 ) 面照片 戶籍地 縣 ( 市 ) 鄉 ( 鎮市區 ) 村 ( 里 ) 鄰 路 ( 街 ) 段巷弄號樓 通訊處 現居住所 電子郵件信箱 ( 郵遞區號 ) 縣 ( 市 ) 鄉 ( 鎮市區 ) 村 ( 里 ) 鄰路 ( 街 ) 段巷弄號樓 電話號碼 住宅 :( ) 手機 : 緊急 通知人 姓名關係 學 電話號碼 住宅 :( ) 手機 : 公 :( ) 歷 學校名稱 院系科別 修業年限 起 ( 年 月 ) 迄 ( 年 月 ) 畢業 結肄業業 教育程度 ( 學位 ) 證書日期文號 考 試 年度考試類科別證書日期文號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或檢覈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 年度類科 生效日期 年月日 核發機關 證書日期文號 外國語文 語文類別 家 屬 稱謂姓名 國民身分證 出生日期 統一編號年月日 職 業 兵 役 役別軍種官 ( 兵 ) 科 退 伍 服役 起 : 民國年月日 退伍令 軍 階 期間 迄 : 民國年月日 字號
身心障礙註記 原住民族註記 種類等級身分別族別 本人及配偶曾獲配公教貸款或配購公教住宅註記 曾獲配公教貸款 曾配購公教住宅 未曾獲配公教貸款或配購公教住宅 簡要自述 填表人 ( 請親簽 ) 承辦人員人事主管機關首長 中華民國 105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