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94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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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鹊盈 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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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簡章 一 依據 : 教師法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定 二 甄選教師名額 : 學校名稱 班型 正取名額備取名額 備註 臺北市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2 巡迴輔導班巡迴輔導班 2 及分散式資 臺北市立育航幼兒園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1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1 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1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分散式資源班 2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分散式資源班 1 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1 5 名 源班服務對 象為本市 公 私立幼 兒園普通班 接受特殊教 育服務幼 兒, 提供融 合教育輔導 策略及親職 教育推動 * 各校正取教師 : 聘期自 105 年 8 月 1 日生效 ( 擇優錄取, 複試成績未達錄取標準 80 分 ) 者從缺 三 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 ( 一 ) 公告時間 :105 年 6 月 30 日 ( 星期四 ) 至 7 月 4 日 ( 星期一 ) ( 二 ) 公告地點及方式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教師甄選服務網 : 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 臺北市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臺北市立育航幼兒園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國民小學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國民小學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2 四 索取簡章時間 地點 : 自 105 年 6 月 30 日 ( 星期四 ) 至 7 月 4 日 ( 星期一 ) 止, 請自行上網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 ( 諮詢電話 ) 五 報名時間地點 :105 年 7 月 4 日 ( 星期一 )9 時至 16 時止 ( 逾時不受理 ), 於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 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一段 169 號 ) 4 樓體育館報名 ( 查詢電話 # ) 六 報名資格條件 : ( 一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第 33 條 第 34 條規定情事者始得報考, 如於報名時未發現, 於聘用時仍應予解聘 ( 二 ) 報考者具下列身分之ㄧ : 1. 具有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 證書仍在有效期間 ) 2. 已參加 105 年度該教育階段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證明, 應檢具 105 年 7 月 31 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 始可報名 ; 俟取得該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後, 始得聘任 ( 三 ) 報考者如為下列之ㄧ身分者, 並應符合各該項條件 : 1. 現職之公私立中等學校以下合格教師應取得原服務學校報考同意書 ; 公費生服務未期滿者, 需繳交無義務服務切結書 各應試教師被錄取後, 到學校報到後, 若未能取得原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 則取消錄取資格 2. 合格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 須依當年甄選簡章 ( 含外縣市 ) 規定, 於偏遠地區服務期滿, 並取得報考甄選科別一般地區合格教師證書 3. 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 需繳驗駐外館處驗證學歷屬實之證件 ( 含中譯本 ) 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學分之證明 修畢各該特殊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報考者應檢具 105 年 7 月 31 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 始得報名 七 報名方式 : 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 ( 委託者須有委託書 ), 不接受郵寄報名 八 報名手續 : ( 一 ) 依報名程序表之收件順序備齊相關資料後報名 ( 委託報名者須另繳交委託書 ) ( 二 ) 填繳報名表 ( 需填妥最近 3 個月正面脫帽半身二吋照片二張及攜帶私章 ) ( 三 ) 查驗相關證明文件 ( 證件正本當場驗畢即還, 影本留存 ) ( 四 ) 自備填妥收件人姓名 地址 貼妥限時郵票之回郵信封一個 ( 須成績通知單者寄回者 ) ( 五 ) 下列為必備證明文件 :(1-5) 1. 國民身分證 2. 該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或具該類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登記之資格證明文件 3. 學歷證件 : 畢業證書 ( 外國學歷依本簡章第六之 ( 三 ) 之 3. 辦理 ) 4. 聲明書 5. 個人簡要自傳乙份 限 A4 紙一頁 6. 報考同意書 ( 現職公立學校合格教師必附 ) ( 六 ) 下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1. 教育學分證明 2. 專門科目學分證明
3 3. 服務證明書 聘書 4. 身心障礙手冊 5. 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6. 其他專長類別證明文件 7. 近五年研習進修證明 8. 原住民證明 以上 ( 五 ) ( 六 ) 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 正本當場驗還 ( 並由收件人員簽收 ), 收取 A4 影本一份備查 ( 六 ) 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800 元整 ( 七 ) 領取准考證 九 甄選方式 : ( 一 ) 初試 : 筆試 ( 採申論題及簡答題 ) ( 二 ) 複試 : 教學演示及口試 十 初試相關注意事項 : ( 一 ) 筆試科目 : 學前特殊教育相關理念與實務 ( 筆試成績不併計複試成績, 但作為初試 錄取門檻用 ) ( 二 ) 筆試時間 :90 分鐘, 筆試開始 15 分鐘後不得進場, 未滿 40 分鐘不准出場 ( 三 ) 應考人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 ( 或貼有照片之健保卡 駕照 ) 供現場查驗 十一 初試錄取名額 :48 名 十二 初試結果於 105 年 7 月 11 日 ( 星期一 )15 時前 ( 依准考證號碼先後順序 ) 公告於臺北市 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 請自行查閱 十三 複試相關注意事項 : ( 一 ) 教學演示 ( 先教學演示再進行口試 ) 1. 佔總分 60%, 每人 15 分鐘 應考人於進行教學演示前 30 分鐘現場抽題目, 準備 30 分鐘, 含教案撰寫 教材教具製作 2. 教學演示學生資料及複試考試注意事項 ( 含教具製作材料提供文具等 ), 於初試錄取時公告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 注意事項於複試報名時提供 3. 應考人進入教學演示, 僅能攜帶現場製作之教材教具 ( 二 ) 口試 1. 佔總分 40%, 每人 15 分鐘 ( 口試為當場即時回答, 內容包含學歷 經歷 教育理念 班級經營 教學知能 表達能力 儀容舉止及行政管理等為範圍 ) 2. 口試為當場即時回答, 不得提供教學檔案 介紹單張等其他文件資料 ( 三 ) 複試應考人應考時間表於 7 月 12 日 ( 星期二 )15 時前公告於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 請自行查閱不另通知 ( 四 ) 複試錄取名額 : 學校名稱 班型 正取名額 臺北市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2 巡迴輔導班 2 臺北市立育航幼兒園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1 備取名額 備註 1. 錄取人員依複試成績高
4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1 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1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分散式資源班 1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分散式資源班 2 分散式資源班 1 5 名 低依序選填志願學校 2. 正取人員報到後, 將於 7 月 19 日 ( 二 ), 於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公告是否有未報到缺額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1 3. 若有正取未報到之缺額,7 月 20 日 ( 三 ) 上午 9:00 於文山特殊教育學校進行第二次公開選填作業 十四 甄選時間 地點與榜示 : ( 一 ) 初試 : 1. 筆試時間 :105 年 7 月 6 日 ( 星期三 ) 上午 9 時至 10 時 30 分 2. 地點 :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 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一段 169 號 ) 3. 初試錄取 : 初試結果於 105 年 7 月 11 日 ( 星期一 )15 時前 ( 依准考證號碼先後順序 ) 在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公告 ( 二 ) 複試 : 1. 教學演示與口試 : 105 年 7 月 13 日 ( 星期三 ), 上午場次報到時間 8 時前, 下午場次報到時間 13 時前在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6 樓小研討室親自報到並抽籤排序後, 依抽籤順序參加教學演示及口試, 逾時報到者取消其複試資格 2. 地點 :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 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一段 169 號 ) ( 三 ) 放榜 : 105 年 7 月 15 日 ( 星期五 )12 時前, 各校錄取人員經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並陳奉校長核定後, 榜示公告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 委託甄選學校網站 ( 四 ) 總成績同分之錄取優先順序 : 當應試者之各項條件皆達錄取標準且同分時, 優先錄取下列情形之一者 : 1. 身心障礙人士 2. 原住民 3. 若上述條件均相同時, 依試教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若試教成績復相同時, 則依學 經歷由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教評會決定之
5 十五 申請複查成績之時間及方式 : ( 一 ) 應考人如對初試成績有疑義, 請於 105 年 7 月 11 日 ( 星期一 ) 15 時至 16 時, 填具成績複查申請單以書面向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申請複查, 逾時不予受理 ( 複查僅就筆試成績核計及漏閱辦理查核, 不得要求重新評閱,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 ( 二 ) 應考人如對複試成績有疑義, 請在 105 年 7 月 15 日 ( 星期五 )12 時至 13 時前填具成績複查申請單以書面向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提出申請 十六 申訴信箱及專線電話 :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 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一段 169 號 ) 電話 :(02) # 十七 錄取人員報到日期 地點 聘期 : ( 一 ) 請錄取人員於 105 年 7 月 18 日 ( 星期一 ) 上午 9 時前攜帶身分證 准考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 至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報到並選填志願學校, 逾時報到以棄權論 ( 二 ) 請已分發人員於 105 年 7 月 18 日 ( 星期一 ) 上午 12 時前報到, 攜帶身分證 准考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 至各選填學校辦理報到, 逾時報到以棄權論 ( 三 ) 錄取老師自 105 年 8 月 1 日起聘 ( 四 ) 經甄選錄取者, 其教師資格報請教育主管機關審查未通過者, 取消其錄取資格, 不得異議 ( 五 ) 報到後一星期內應繳交最近一個月內公立醫院之體檢合格證明書 ( 含胸部 X 光檢查 ), 未繳驗體檢證明書或體檢不合格者 ( 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 ), 不予聘用 十八 其他注意事項 : ( 一 ) 依教育局規定每週上班 40 小時, 經錄取者應參加各校舉辦之教師專業知能研習課程,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之 ( 二 ) 教師需為每位學生設計個別化教育計畫, 及每週教學單元之活動課程設計 執行融合教育工作, 提供親職教育 特殊需求幼兒之輔導策略等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 三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 致甄選日程變更者, 於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公告 ( 四 ) 依教育部頒訂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八條第一項規定,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教評會於審查有關委員本人或其配偶 前配偶 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之事項時, 應自行迴避 ( 五 ) 正式教師應專任, 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 兼職 奬懲依專任教師成績考核規定辦理 ( 六 ) 為維護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 杜絕有性侵害犯行者進入校園擔任教職或服務, 依內政部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示, 錄取人員應同意校方得依據 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 向主管機關查閱有無相關罪行, 如查有相關罪行者, 取消錄取資格 ( 七 ) 本簡章自公布日實施, 如有未盡事宜, 得經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研議後隨時補充 修正, 並公告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及委託辦理學校網站 十九 附註 : ( 一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第三十一條 :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不得為教育人員 ; 其已任用者, 應報請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核准後, 予以解聘或免職 :
6 1 曾犯內亂 外患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曾服公務, 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 4 依法停止任用, 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 或因案停止職務, 其原因尚 未消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8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9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 擾或性霸凌行為, 且情節重大 10 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 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 致 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 ; 或偽造 變造 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 事件之證據,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11 偽造 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12 體罰或霸凌學生, 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13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教育人員有前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 除情節重大者及教師應依教師法第十四條規 定辦理外, 其餘經議決解聘或免職者, 應併審酌案件情節, 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 任為教育人員, 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第三十三條 : 有痼疾不能任事, 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 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 已屆應 即退休年齡者, 不得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 第三十四條 : 專任教育人員,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 二 ) 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 :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 不得解聘 停聘或不續聘 :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 未獲宣告緩刑 2 曾服公務, 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 4 依法停止任用, 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 或因案停止職務, 其原因尚未消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尚未撤銷 7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8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9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 霸凌行為, 且情節重大 10 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 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 致 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 ; 或偽造 變造 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 事件之證據,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7 11 偽造 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12 體罰或霸凌學生, 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13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14 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8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 姓名 聯絡 地址 學 大學 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報名表 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請自行黏貼最 聯絡電話 民國年月日 宅 : 公 : 手機 : 學校名稱科系起迄年月 近三個月內之 半身彩色照片 歷 學分班 研究所 教師登記 ( 檢定 ) 種類 教師登記 ( 檢定 ) 種類 師資培育課程修畢學校 經歷 ( 教學與行政相關經歷 ) 證書字號 證書字號 服務單位職稱起迄年月 檢驗具備學經歷等證件 ( 報名人員請勿勾填 ) 必備證明文件 1. ( ) 國民身分證 2. ( ) 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合格特殊教育 教師證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3. ( ) 學歷證件 ( 畢業證書 ) 4. ( ) 聲明書 5. ( ) 簡要自傳 ( 限 A4 一頁 ) 6. ( ) 報考同意書 ( 現職公立學校 初審 核章 合格教師必附 ) 複審 核章 其他文件資料 1.( ) 教育學分證明 2.( ) 專門科目學分證明 3.( ) 服務證明書 聘書 4.( ) 身心障礙手冊 5.( ) 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6.( ) 其他類別專長證明 7.( ) 近五年研習進修證明 8.( ) 原住民證明 甄選紀錄 : ( ) 到考 ( ) 缺考 筆試 成績 合格 不合格 報名費繳交情形 ( ) 已繳 ( ) 未繳 准考證 號碼 幼兒 其他類別專長證件註記 分初試結果 :( ) 錄取 ( ) 未錄取最低錄取分數 : 備註 : 成績抄錄如有錯誤, 以原成績登記冊為準
9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准考證 姓 名 ( 請自行黏貼最近三個 月內彩色二吋脫帽正面 半身相片 ) 准考證號碼 幼兒 身分證字號 注意事項 : 一 應試時間及應注意事項依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 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簡章 二 初試及複試應試時請務必攜帶本准考證與身分證 ( 或貼有照片之健保卡 駕照 ) 供現場查驗, 准考證請妥善保管 三 教學演示時間, 每人 15 分鐘, 教學演示之學生基本資料於初試放榜時公告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網站 四 口試每人 15 分鐘 ( 口試為當場即時回答, 內容包含學歷 經歷 教育理念 班級經營 教學知能 表達能力 儀容舉止及行政管理等為範圍 ) 五 手機請勿攜入試場, 如有響鈴影響試務, 列入違規, 由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甄選小組議處
10 聲明書 立聲明書人參加貴校 (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試,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已報到者應即離職, 其涉及偽造文書或違反聘約者, 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如在聘期中發現者, 並願無條件解聘及繳回已領之薪津 ( 其已任教期間由學校視法令, 依代理或代課教師薪津核實衡酌發給 ) 特此聲明 一 未於規定時間繳交原服務學校離職同意書或其他應提供或繳交之證明文件者 二 學經歷等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 三 經通知錄取, 未依規定時間報到, 或經簽約回聘後, 未前來應聘者 四 有教師法第 14 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條各款情事者 此致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立聲明書人 : 身分證字號 : 通訊處 : 電話 : 中華民國 年 7 月日
11 報名委託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至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報 名參加 105 學年度貴校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 式資源班教師甄選, 茲委託 先生 ( 小姐 ) 代為 報名 此致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委託人 : ( 簽章 ) 身分證字號 : 住址 : 電話 : 受委託人 : ( 簽章 ) 身分證字號 : 住址 : 電話 : 中華民國 105 年月日
12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報名程序表 姓名 必備證明文件 其他文件資料 1. ( ) 國民身分證 2 2.( ) 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 其他相關證 明文件 ) 3.( ) 學歷證件 : 畢業證書 ( 外國學歷依本簡章第六之 ( 三 ) 之 3 辦 理 4.( ) 繳交聲明書 5.( ) 個人簡要自傳乙份 ( 限 A4 紙一張 ) 6. ( ) 報考同意書 ( 現職公立學校合格教師必附 ) 1.( ) 教育學分證明 2.( ) 專門科目學分證明 3.( ) 服務證明書 聘書 4.( ) 身心障礙手冊 5.( ) 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6.( ) 其他專長類別證明文件 7.( ) 近五年研習進修證明 8.( ) 原住民身分證明 9.( ) 貼足掛號郵資之信封ㄧ個 放棄寄發成績通知單 ( 簽章 : ) 初審 合格 不合格 初審人員核章 複審 合格 不合格 複審人員核章 繳費 報名費 800 元收費人員核章 准考證編號 報名流水號 核發准考證人員核章 核發准考證 ( 幼兒 ) ( )
13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初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姓名准考證號碼幼兒 複查範圍筆試成績 申請複查日期 申請人簽章 收件人員簽章 不受理郵寄申請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初試成績複查回覆表 申請人 准考證號碼幼兒 複查結果 原成績無誤, 未達錄取標準 原成績應為分 複查範圍筆試回覆單位 年月日
14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複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姓名准考證號碼幼兒 複查範圍複試總成績 申請複查日期 申請人簽章 收件人員簽章 不受理郵寄申請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複試成績複查回覆表 申請人 准考證號碼 複查結果 幼兒 原成績無誤, 未達錄取標準 原成績應為分 回覆單位 年月日
15 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自 大學 ( 學院 ) 系 ( 班 ) 畢 ( 結 ) 業, 因尚未取得 合格教師證書 ; 願以切結方式參 加貴校 105 學年度幼兒部及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暨他校委託集中式特 殊幼兒班 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甄選, 並保證於 105 年 7 月 31 日 以前取得學前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 如屆期無法取得並繳 驗, 願無異議同意註銷錄取資格 此 致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立切結書人 : 身分證字號 : 電話 : 中華民國 105 年月日
國文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第 1 次專任教師甄選簡章 經 108 年 4 月 8 日本校第 22 屆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6 次會議審議通過 壹 依據 : 教師法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規定辦理 貳 甄選科別及名額 : 部別科別名額 高中部 參加複選名額 英文科 1 10 地球科學科 1 6 輔導科 1 10 備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國立竹山高級中學9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師暨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師甄選簡章 壹 依據 : 教師法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公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 甄選類科及名額 : 國文科專任教師 2 名 ( 錄取人員須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並配合行政 需要, 有兼任行政 導師之義務 ) 參 公告時間 地點及方式 : 自即日起以下列地點及方式公告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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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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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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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107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 (1070813) 簡章 壹 應徵資格 : 一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 65 歲以下 ( 民國 42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 無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三條及 教師法 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 如於報名時未發現, 於聘用時仍應予解聘 二 報考者具下列身分之一 : ( 一 ) 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 ( 證書仍在有效期間
中山工商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5 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 依據 : 教師法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本校教職員甄選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 甄選類科及考試時間 : 一般科目 專業科目 科 ( 群 ) 別 國文科 英文科 數學科 物理科 公民與社會 輔導科 特殊教育科 商業經營科 幼兒保育科 汽車科 機電科 電機與電子群 餐飲管理科 日校 考試日期 105 年 6 月 3 日舉行 三 報名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伍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92 2 26 0920001662 91 11 21 9106743 92 2 10 0920000903 95 10 11 0950006806 42 95 10 17 0950009936 91 2 07 9100679 91 6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續 1)( 修正 ) ( 二 ) 松山區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 所有 所有 惡腫瘤 4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修正 ) ( 一 ) 臺北市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8,039 668.05 33.75 100.00 所有 10,369 80.5 44.60 100.00 所有 7,670 544.83 55.48 100.00 1 惡腫瘤 5,19 193.8 105.00 8.93 惡腫瘤,90 5.9 17.78 8.16 惡腫瘤,99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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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附屬餐旅高級中學105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附屬餐旅高級中等學校 105 學年度第 1 次教師甄選簡章 壹 依據 : 教師法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本校教評會決議有關規定辦理 貳 特別說明 : 本校自 104 年 8 月 1 日已改制改隸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附屬餐旅高級中等學校, 錄 取之教師將歸屬國立體制, 未來無法參加高雄市教師市內介聘, 請有意願報考者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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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100人預試問卷初稿
國家科學委員會 科技與語文素養計畫 公民科技素養調查研究 健康議題 第一階段預試問卷 受訪者編號 : 訪員姓名 : 訪員地區 :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 B. B1 (A) (B) (C) (D) (E) B2 (A) (B) (C) (D) (E) 2 C. C1. C2. C3. C4. C5. C7. C8. C9. C10. C11. C12. C13. 3 H. H1. H1.1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成德高中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約用運動防護員甄選簡章 壹 依據 : 一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1 條 二 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 5 月 22 日臺教體署學 ( 一 ) 字第 1040014893 號函核定辦理 104 學年度補助各級學校約用運動傷害防護員巡迴試行計畫 貳 甄選名額及僱用期間 : 一 甄選名額 : 正取 1 名, 備取 2 名, 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二
有你真好文山融合之愛 ( ) 孩子的另一扇門 ( 特生 / 郁絜爸爸 ) 3 82
(4) 屬於家長的感動 回首來時路點點滴滴 ( 特生 / 禮綸爸爸 ) 81 有你真好文山融合之愛 ( ) 孩子的另一扇門 ( 特生 / 郁絜爸爸 ) 3 82 儲存愛的能量 ~ 為 1 比 1 特教加油 ( 特生 / 承恩爸爸 ) 9 4 7 5 83 有你真好文山融合之愛 ADHD( ) 4 4 20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84 28 1 28 1 1 1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