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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下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下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公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源和药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

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兆久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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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股票代码: 编号: 临 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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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兆久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同成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翼微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厦门佳昇石化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新丰三路 16 号 201 室 -B1 股份变动性质 : 一致行动人减持 盘后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 :2018 年 5 月 2 日 2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王占龙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洁源县小河子乡太平营村后沟自然村 5661 号股份变动性质 : 增持变动日期 :2017 年 11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郭燕曦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 1 号院 10 号楼 31 号股份变动性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行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宋剑 住所 :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 97 号院 1 号楼 3 单元 29 号 股份变动性质 : 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徐天 住所 : 郑州市金水区马渡路马渡新村 5 号院 53 号楼 9 号 股份变动性质 : 减持, 协议方式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冯兴龙 住所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中航重机 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 股权变动性质 :

股份变动性质 : 受让 变动日期 :2017 年 6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 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股份变动性质 : 未变化变动日期 : 未变化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为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附件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审批, 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 或与之相冲突 依据 中华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

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的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领先科技 公告编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三 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声 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许金对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侨岳里 4 号 802 室股份变动性质 :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协议方式变动日期 :2018 年 3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 王德增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天路 235 号 503 室股份变动性质 :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协议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节能万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住所 : 广东省深圳福田区上梅林深新大厦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 : 股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15 日 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格式准则 15 号 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 ( 简称 15 号准则 ) 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835710 证券简称 : 仕净环保主办券商 : 东北证券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地点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简称 : 仕净环保股票代码 :835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 528 号 14 幢 1E28 室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 528 号 14 幢 1E28 室股份变动性质 : 一致行动人参与股票发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田志伟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 322 弄 31 号 1202 室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 322 弄 31 号 1202 室股份变动性质 : 参与股票发行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准则 5 号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3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简称指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田志伟 仕净环保 公司 挂牌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指 指 元指人民币元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田志伟通过参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 认购仕净环保 8,000,000 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于 2010 年 08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为田志伟,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住所为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 26 号 108 室, 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08 月 19 日至 2030 年 0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为 : 投资管理, 实业投 资, 企业管理咨询 ( 除经纪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田志伟, 男,47 岁,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 4104221969****3339,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 322 弄 31 号 1202 室, 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2005 年 9 月到 2011 年 6 月任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6 月至 今任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合银能源投资公司 董事长, 北京联合德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同时兼任商丘华 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理事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等职务 田志伟系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 双方系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 股份名称 仕净环保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前股份数量 ( 股 ) 变动前占公司股份比例 变动后股份数量 ( 股 ) 变动后占公司股份比例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312,000 0.63% 312,000 0.49% 流通股 - - 田志伟仕净环人民币普 2,650,000 5.34% 10,650,000 16.95% 流通股新增股份参与股 5

合计 保 通股 登记完成 之日 仕净环保 人民币普通股 2,962,000 5.97% 10,962,000 17.44% 流通股 票发行 三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田志伟通过参与仕净环保股票发行, 认购仕净 环保股票 8,000,000 股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田志伟持有仕净环保股 份 10,650,000 股, 占仕净环保总股本的 16.95%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仕净环保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田志伟持有公司 2,6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 田志伟通过参与仕净环保股票发行, 认购仕净环保股票 8,000,000 股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田志伟持有仕净环保股份 10,650,000 股, 占仕净环保总股本的 16.95%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12,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 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增前情况 持股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新增股份数量 ( 股 ) 受让股份数量 ( 股 ) 新增后情况 持股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上海合银投资管 312,000 0.63 0 0 312,000 0.49 理有限公司田志伟 2,650,000 5.34 8,000,000 0 10,650,000 16.95 合计 2,962,000 5.97 8,000,000 0 10,962,000 17.44 三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 质押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 8

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 股的情况 9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权益变动系田志伟通过参与仕净环保股票发行而持有股份, 于 2016 年 7 月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 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行 政划转或变更 法院裁定的等其他情形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加盖公章 )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2016 年 11 月 16 日 田志伟 14

附表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众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黎明工业区 股票简称仕净环保股票代码 835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选 ) 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有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 26 号 108 室 有 无 是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持股数量 :2,962,000 股, 占比 5.97% 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持股数量 :10,962,000 股, 变动比例 :11.47%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是 否 不适用 地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是 否 不适用 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众公是 否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5

附表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众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黎明工业区 股票简称仕净环保股票代码 835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选 ) 田志伟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有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 322 弄 31 号 1202 室 有 无 是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持股数量 :2,962,000 股, 占比 5.97%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持股数量 :10,962,000 股, 变动比例 :11.4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是 否 不适用 地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是 否 不适用 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众公是 否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田志伟 日期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