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客户须知 尊敬的客户 : 当您投资金融市场的时候, 请您务必了解以下事项 : 一 充分知晓金融市场法规知识当您自愿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客户账户时, 应充分知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政策 业务规则及证券公司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如您委托他人代理开立客户账户的, 代理人也应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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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 关于港股通的业务规则以及乙方向其提供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 等相关文件, 甲方具有合法的港股通交易资格, 不存在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 限制或不适于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 ( 二 ) 甲方保证在其与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客户委托协议甲方签署本协议仅可委托乙方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 甲方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 暂不能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 ; 甲方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 暂不能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 第一章双方声明和承诺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包括但不

目 录

附件1:《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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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客户须知...3 期货公司客户证券账户开户协议...5 第一章双方声明和承诺...5 第二章双方权利和义务...5 第三章账户的开立 变更和注销...7 第四章账户的使用和管理...8 第五章免责条款和争议的解决...9 第六章协议的生效 变更和终止...9 第七章附则 上海证券交

目 录

2

融资融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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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

合同编号: 资 金 账 号: ____

于 : ( 一 )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中国证监会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上交所 )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 关于港股通的业务规则以及乙方向其提供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 等相关文件, 甲方具有合法的港

风险提示书在进行证券交易时, 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证券投资风险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 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特提供本风险提示书, 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 1 宏观

券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向联交所进行申报, 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2 港股通交易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公布的港股通交易日 3 港股通股票: 指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在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4 港股通投资者: 指委托具有深交所会员资格的证券

201507最新合并自然人开户协议书a

柜台市场风险提示函 风险提示函 ( 修订 )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 : 当您投资柜台交易证券市场的时候, 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 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 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 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 ( 一 ) 选择有柜

封面教育手册12年3月版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7 律师事务所: 湖北原道律师事务所 8 登记及申请提供转让服务的交易所: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私募债券认购协议 编号 : 甲方 ( 承销商 ): 上海七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81 号 3 幢一层 131 室法定代表人 : 李泽胜联系人 :

司申报用于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的国债托管账户, 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结算公司 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债券质押操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办理 2 客户向中金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客户参与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的, 须向中金所申报用于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的国债托管账户, 客户应当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材料 :(

本公司授予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权限为 : 发展证券投资客户 ; 向证券投资客户提供相关的证券 投资交易服务, 包括 : 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 交易 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 交易 操作演示 交易软件安装 维护 ; 传递由本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证券投资有关信息 本公司禁止证券经纪人从事的行为 :

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 等相关文件, 甲方具有合法的港股通交易资格, 不存在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 限制或不适于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 ( 二 ) 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 资料均真实 准确 完整 合法, 且用于港股通交易的资

附件一《客户合同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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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支持证券 收益凭证 私募债务融资工具 非公众公司股份 / 股权 有限合伙份额 金融衍生品及经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可的其他产品 Ⅲ. 为满足甲方参与报价系统业务需求, 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自律规则及报价系统相关

六 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 联交所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 退市整理等安排, 相关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 港股通股票一旦从联交所市场退市, 投资者将面临无法继续通过港股通买卖相关股票的风险 七 港股通股票退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 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为确保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申请人身份, 明确电子认证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在申请和使用中国结算 CA 系统签发的数字证书时, 须认真阅读 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 以下简称 本责任书 ) 申请人在纸质的 个人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上签字后或在线阅读电子版的本责任书并选择接受

( 二 )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相关业务规则对本协议项下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 ( 三 )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并享受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后, 仍可在业务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 四 ) 甲方对乙方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如有疑问 建议或意见时, 可拨打乙方服务热线 (12329) 登录乙方官方网站

( 十一 ) 中国结算在已谨慎地遵循了国家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 但由于中国结算 CA 系统的软硬件设备或网络故障等无法预见的因素而导致数字证书服务延迟 中断或无法签发, 而有损失产生的, 中国结算 CA 系统将重新签发证书, 但中国结算及其授权的证书服务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十二 )

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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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开立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 为甲方提供本外币金融服务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各类自由贸易账户, 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即可办理对外支付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各类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以及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业务 自由贸易账户不可办理现金

投资者将不得再行买入 二 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 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 第三方研究分析报告的观点 异常交易情形 做空机制等原因而引起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 尤其是考虑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联交所 ) 市场交易不设置涨跌幅限制, 投资者应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 公司行为的风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业务

第三条 乙方系金融信息服务企业,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券行情与数据分析软件 产品 第二章产品授权使用费及期限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证券理财终端工具软件名称是 港澳资讯理财服务终端 ( 点金手 ) ( 以下简称 该软件 ) 第五条 甲方所购买的该软件由乙方按下列方式提供 : 乙方提供账号和授权密码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电子交易系统, 并被认为已经完全了解电子交易的风险, 并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3. 乙方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

11.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 开放日 :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3. 交易密码 : 指华宝基金公司网上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网上交易服务的内容 协议所述网上交易服务内容包括 : 开放式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 资料修改, 提交基

释和说明 第四条合同应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包括但不限于 : ( 一 ) 甲方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 不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 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 载明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

中证协函[2006]213号

或注销手续 ( 三 ) 甲方对乙方的信保通业务服务如有疑问 建议或意见时, 可以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等方式进行咨询和投诉 ( 四 ) 因网络 通讯 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办理信保通业务时, 甲方可通过纸质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且不应影响甲方在其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二 义务 (

挂牌 转让 信息记载 资金划转 信息披露 数据信息及技术支持等在内的综合性 全功能服务平台 3. 融资人 : 是指通过北金所综合业务平台融资的相关主体 当乙方作为融资人时, 融资人即指本协议项下的乙方 4. 投资者 : 是指通过北金所综合业务平台投资的相关主体 当乙方作为投资者时, 投资者即指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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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X号令】《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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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机构用户服务协议 甲方 : 机构投资者 乙方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机构, 具备自营投资及发行运作资产 管理产品的资质, 甲方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代表甲方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 产品 ( 本协议中统称 甲方 ) 通过乙方投资基金产品 ; 乙方为

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 :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用途专户募集资金额 ( 元 )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投资者须知 一 投资者需具备的开户条件投资者应是具备从事股票期权 ( 以下简称期权 ) 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申请开户时须是年满十八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投资者须以真实的 合法的身份开户投资者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投资者须保证所提供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身份证

的名称 功能 系统接口 对应货币基金产品等进行升级和完善 (7) 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基金管理人提供的 T+0 等服务是一种增值服务, 不是必须履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 基础账户规模变化 自身资金情况对此进行临时变更和调整, 变更时将通过网站通知投资人 (8)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于 2018 年 04 月 0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序号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财慧道 2 号 A133 类份额 红棉安心回报 半年盈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X572 期 中铁信托 商鼎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第 1 期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销售渠道 本行网上银行 本行网上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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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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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期权买方, 指持有期权合约权利仓的投资者 ( 六 ) 期权卖方, 指持有期权合约义务仓的投资者 ( 七 ) 权利仓, 指期权合约买入开仓形成的持仓 ( 八 ) 义务仓, 指期权合约卖出开仓及备兑开仓形成的持仓 ( 九 ) 行权价格, 指期权合约规定的 在期权买方行权时买入 卖出合约标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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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

基金合同规定及销售机构网站公示的认购费率收取认购费 ( 二 ) 申购费 : 乙方根据甲方在申购期内, 通过乙方平台购买的基金规模, 按照甲方签订的基金合同规定及销售机构网站公示的申购费率收取申购费 ( 三 ) 赎回费 : 乙方根据甲方办理赎回的基金规模, 按照甲方签订的基金合同规定收取赎回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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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互联网交易客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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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品种为 Au99.99 Au99.95 Au100g 以及 Au(T+D) Au(T+N1) Au(T+N2) 和 Ag(T+D); 黄金交易品种标价为人民币元 / 克, 白银交易品种为人民币元 / 千克 ; 交易单位为手及其整数倍 :Au99.99 和 Au100g 每手对应的交易单位均为 100

国金期货经纪合同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古少波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配偶的姐妹房秀兰和本人兄弟古少扬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

资产负债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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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协议所称票据是指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甲方保证托管在乙方的票据必须是其未到期 合法取得 享有票据权利的真实有效的票据 第四条办理票据池业务的单笔票据托管期, 从甲方将托管票据交付至乙方 ( 以双方 托管票据交接清单 交接日期为准 ) 起, 至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止的期间 : ( 一 )

易担保证券账户 和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内相应证券和资金设定的信托成立 信托成立日为信托生效日 ( 四 ) 信托财产的管理 上述信托财产由乙方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与甲 乙双方的其他资产相互独立, 不受甲方或乙方其他债权 债务的影响 ( 五 ) 信托财产的处分 乙方享有信托财产

融入方 : 就本协议而言, 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乙方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即甲方 融出方 : 就本协议而言, 是指乙方 乙方管理的集合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乙方管理的公开募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 ( 二 ) 标的证券 : 标的证券应为乙方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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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行单项产品朊务协议

填写说明 1 本聘用合同书根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制定, 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 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 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 可增加有关条款 2 填写聘用合同书应当字迹清晰 工整, 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 否则无效 3 本聘用合同书应当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 Fax: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路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路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交大 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路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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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客户须知 1 二 客户账户开户协议 3 三 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 11 四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13 五 证券开户及委托交易文件签署表 19 客服电话 :0371-967218 监督 投诉电话 :0371-967218 公司网站 :www.ccnew.com 投诉邮箱 :khts@ccnew.com

一 客户须知 尊敬的客户 : 当您投资金融市场的时候, 请您务必了解以下事项 : 一 充分知晓金融市场法规知识当您自愿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客户账户时, 应充分知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政策 业务规则及证券公司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如您委托他人代理开立客户账户的, 代理人也应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政策 业务规则及证券公司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 审慎选择合法的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当您准备进行证券交易等金融投资时, 请与合法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签订客户账户开户协议以及其他业务协议等, 有关合法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证券从业人员的信息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www.sac.net.cn) 进行查询 三 严格遵守账户实名制规定当您开立客户账户时, 应当出示本人 / 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使用实名, 保证开户资料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有效,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如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 您应当及时与所委托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联系进行变更 四 严禁参与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如您的交易涉嫌洗钱 恐怖融资, 证券公司将依法履行大额交易 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 如您先前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 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 证券公司可中止为您办理业务 五 妥善保管身份信息 账户信息 数字证书 账户密码为确保您账户的安全性, 我们特此提醒您, 在申请开立客户账户时, 您应自行设置相关密码, 避免使用简单的字符组合或本人姓名 生日 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作为密码, 并定期修改密码 您应妥善保管身份信息 账户信息 数字证书及账户密码等, 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或告知他人使用 ( 包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 ) 由于身份信息 账户信息 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的泄露 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将由您自行承担 六 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中可供投资的产品有很多, 其特点和交易规则也有很大不同, 请您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尽量选择相对熟悉的 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在投资之前, 请您务必详细了解该产品的特点 潜在的风险和交易规则, 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此外, 除依法代销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在境内发行并允许代 - 1 -

销的各类金融产品外, 证券公司不会授权任何机构 ( 包括证券公司分支机构 ) 或个人 ( 包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 ) 擅自销售金融产品 因此, 在购买金融产品时, 请您核实该产品的合法性, 不要私下与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签署协议或向其交付资金 七 选择熟悉的委托方式证券公司为您提供的委托方式有柜台 自助以及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其他合法委托方式 其中, 自助方式包括网上委托 电话委托 热键委托等, 具体委托方式以实际开通为准 请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 并建议您开通两种以上委托方式 请您详细了解各种委托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 由于您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对于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的方式, 您应特别防范网络中断 黑客攻击 病毒感染等风险, 避免造成损失 八 审慎授权代理人如果您授权代理人代您进行交易, 我们建议您, 在选择代理人以前, 应对其进行充分了解, 并在此基础上审慎授权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您本人的行为, 代理人向您负责, 而您将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代理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特别提醒您不得委托证券公司工作人员 ( 包括证券经纪人 ) 作为您的代理人 九 切勿全权委托投资除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 证券公司不会授权任何机构 ( 包括证券公司分支机构 ) 或个人 ( 包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 )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建议您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 不要与任何机构或个人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协议, 或将账户全权委托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操作, 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在参与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时, 请您务必详细了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核实所参与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合法性 十 证券公司客户投诉电话当您与签订协议的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发生纠纷时, 可拨打证券公司客户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电话号码 : 0371-967218 - 2 -

二 客户账户开户协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为 中国证监会 ) 颁布的相关规章,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自律规则的规定, 甲 ( 指投资者 ) 乙 ( 指中原证券分支机构 ) 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开立证券公司客户账户 ( 以下简称 客户账户 或 账户 ) 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和承诺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 1. 甲方具有中国法律所要求的进行金融投资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中国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等禁止或限制进行金融投资的任何情形, 并保证用于进行金融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 ; 2. 甲方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客户账户开立的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和乙方客户账户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 ; 3. 甲方保证, 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 以及存续期间内, 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 资料 联系方式及其他信息等均真实 准确 完整 有效, 承担因资料不实 不全或失效引致的全部责任, 同意乙方对甲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和报送 ; 4. 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自行承担其所参与金融活动的风险 ; 5. 甲方确认, 其已阅读并充分理解和接受 客户须知 和本协议所有条款, 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特别是双方权利 义务和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 1. 乙方是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证券经营机构, 乙方的经营范围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内容为限 ; 2. 乙方具有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 能够为甲方提供本协议下约定的金融服务 ; 3. 乙方已按规定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 - 3 -

4. 乙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的规定 ; 5. 除依法开展乙方营业范围内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 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全权交易委托, 不对甲方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任何形式的保证, 不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误导甲方, 不诱使甲方进行不必要的金融市场投资或任何其他投资行为 ; 6. 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 按本协议为甲方开立客户账户并提供相关账户服务 第二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 一 ) 甲方权利 1. 享有乙方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 2. 有权获知有关甲方账户的功能 委托方式 操作方法 佣金及其他服务费率 利率 交易明细 资产余额等信息 ; 3. 有权在乙方的营业时间或与乙方约定的其他时间内, 在乙方经营场所或通过乙方提供的自助方式, 查询和核对其客户账户内的资金或证券的余额和变动情况 ; 4. 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进行意见反馈或投诉 ; 5. 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 二 ) 甲方义务 1. 确保客户账户仅限甲方本人使用, 不得出租或转借该客户账户 ; 2. 严格遵守本协议及乙方公布的所有相关服务规则 业务规定等, 由于甲方未遵守本协议或乙方的服务规则和业务规定等而导致的后果 风险和损失, 由甲方承担 ; 3. 对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 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甲方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失效 过期的, 应及时以乙方认可的方式进行修改 如因甲方未能及时以乙方认可方式对甲方信息进行修改而导致的后果 风险和损失, 由甲方承担 ; 4. 妥善保管身份信息 账户信息 数字证书及账户密码等, 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或告知他人使用 由于甲方对上述信息 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的泄露 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风险和损失, 由甲方承担 ; 5. 及时关注和核对客户账户中各项交易 资金记录等 如发现有他人冒用 盗用等异常或可疑情况时, 应立即按照乙方的业务规定办理账户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 在甲方办妥上述 - 4 -

相关手续前已发生的后果 风险和损失, 由甲方承担 ; 6. 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 一 ) 乙方权利 1. 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的规定, 对甲方身份和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有效性进行验证和审核, 决定是否为甲方开立客户账户并提供相关账户服务等 ; 2.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 制定账户管理相关的业务规定和流程, 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 3. 如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账户服务从事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 非真实交易或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的, 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账户服务 ; 4. 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 二 ) 乙方义务 1. 告知甲方账户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则和规定, 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 2. 依照相关法律及甲方以乙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的指示, 及时 准确地为甲方办理账户开立 查询 变更和注销等手续 ; 3. 公布咨询投诉电话, 对甲方的咨询和投诉及时答复和办理 ; 4. 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 业务记录和其他信息予以保密, 不得泄露 出售 传播及违背客户意愿使用客户信息, 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的除外 由于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信息 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的泄露 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由乙方承担 ; 5.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的规定, 履行投资者教育 适当性管理 客户回访 反洗钱等有关职责和义务 ; 6. 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账户的开立 变更和注销 第五条乙方可以在经营场所内为甲方现场开立账户, 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 通过见证 网上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甲方开立账户 乙方代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法律 法 规 规章认可的其他机构, 为甲方开立证券账户或其他账户的, 应遵循相关规定 - 5 -

第六条甲方在申请开立账户时, 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按照乙方业务规定, 如实提供和填写有关信息资料, 预留本人及必要的其他联系人的有效联络方式, 配合乙方留存相关复印件或影印件 采集影像资料等工作 甲方委托他人代理开户时, 代理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文件, 自然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开户的, 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文件 第七条甲方在申请开立账户时, 应自行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 避免使用简单的字符组合或本人姓名 生日 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作为密码 甲方应当定期修改密码, 并充分认识由于密码设置过于简单而可能导致的风险 第八条为保护甲方权益, 甲方须配合乙方就账户开立等有关事宜对甲方进行回访, 乙方应以适当方式予以留痕 如回访时出现异常, 乙方有权限制账户的开通或使用 第九条甲方须配合乙方进行投资者教育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乙方须将评估的结果告知甲方, 评估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或电子方式 甲方可通过书面或网上方式查询评估的结果 第十条甲方变更甲方信息中的重要资料时, 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所述甲方信息中的重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客户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职业 授权代理人及授权事项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甲方申请变更客户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等关键信息时, 应当经乙方重新进行身份识别, 约定按柜台或乙方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第十二条在以下所有条件均满足时, 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注销其客户账户 : 1. 账户内托管资产余额为零 ; 2. 账户内交易的结算 交收等均已经完成 ; 3. 账户不存在任何未解除的限制措施 ; 4. 账户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债权债务 ; 5. 其他法律 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情形 第十三条甲方申请注销其客户账户, 应按乙方业务规定, 并经乙方重新进行身份识别和审核后, 采取柜台或乙方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注销客户账户时, 也适用同样规则 - 6 -

第四章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乙方为甲方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甲方所参与金融活动的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 金融投资等金融活动产生的清算交收 收益分配 支付结算 计付利息等 第十五条甲方存取资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为保护甲方权益, 甲方在操作账户时, 如果连续输错密码等达到乙方规定次数的, 乙方有权暂停该委托方式甚至冻结账户 甲方账户的解冻事宜按照乙方业务规定处理,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市场投资或参与其他金融投资所发出的交易指令, 应符合证券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的交易规则, 并应符合本协议以及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有关协议的约定 甲方发出的交易指令成交与否,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金融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清算数据为准 乙方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和结算规则代理甲方进行清算交收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其账户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下达指令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交易规则的规定 如甲方的交易指令违反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交易规则等规定, 乙方有权按照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或自律性组织的要求对甲方账户采取限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限制 数量限制 金额限制 品种限制等,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金融市场交易和登记结算规则进行清算交收, 并收取甲方各项交易费用 佣金 服务手续费, 代扣代缴税费等 乙方有权依法制定上述佣金及其他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 并可根据市场状况调整上述收取标准, 但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事先履行有关备案及公告程序, 告知甲方 第二十条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甲方账户计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身份信息 账户信息 数字证书和账户密码 甲方使用数字证书或密码进行的操作视为本人操作 甲方通过使用数字证书和密码办理的文件签署 信息变更等行为和转账 交易等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 视为上述各项行为或交易的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十二条当甲方遗失账户资料 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 或发现有他人冒用 盗用等 - 7 -

异常或可疑情况时,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或数字证书签发机构办理挂失或密码重置, 在挂失或密码重置生效前已经发生的交易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因乙方未及时办理, 造成甲方损失加重的, 乙方应对损失加重的部分做出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定, 授权代理人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及下达交易指令等, 并可以乙方认可的方式撤销上述授权 甲方授权代理人在授权期限及范围内办理的相关业务和下达的交易指令, 视同甲方本人所为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工作人员代理其决定证券买卖 选择证券种类 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 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 乙方可视情形对甲方账户采取相应措施 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甲方自行承担 1. 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以前开立的账户有假名情况, 应立即要求甲方重新开立真实身份的账户, 如甲方拒绝, 乙方应采取停用账户的措施 ; 2. 甲方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 乙方应当要求甲方进行更新 甲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 乙方认为必要时, 应限制甲方交易活动 ( 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客户账户 限制账户交易或取款等 ); 3. 如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 乙方应当依法协助 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 海关 税务等部门查询 冻结和扣划客户存款 ; 4. 甲方存在被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或其他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 乙方将按照证券交易所要求对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 5. 法律 法规规定的乙方可对甲方采取相应措施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免责条款和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乙方将会通过网站 网上交易客户端 电话 短信 电子邮件 营业网点等多种渠道中的一种或多种揭示关于创业板等投资风险的提示信息及主板 创业板等股票的退市预警 退市公告等重要信息 为确保甲方能够及时的接收到信息, 甲方应当在其联络方式发生变更时, 及时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方式更新 如因甲方联络方式失效而未及时申请更新导致接收不到信息造成的损失, 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8 -

第二十六条因地震 台风 水灾 火灾 战争 瘟疫 社会动乱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 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 设备故障 通讯故障 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及其他非乙方人为因素, 以及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等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如无过错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六 二十七条所述事件发生后, 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九条如出现涉及甲方财产继承或财产归属的事宜或纠纷, 乙方将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办理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按照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的规定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 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若协商或调解不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 ( 如甲方不作选择, 即默认为选择 2)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2. 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协议的生效 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 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 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告生效, 甲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协议 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签署后, 若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 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中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的, 按新修订的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 业务规则及交易规则办理, 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签署后, 若前款所述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发生修订, 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中规定存在差异, 或乙方管理要求发生变更, 乙方认为应据此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 有关内容将由乙方在其经营 - 9 -

场所或网站以公告方式通知甲方, 若甲方在七个交易日内不提出异议, 则公告内容生效, 并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 第三十五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 应以向甲方发送通知 ( 以下称为 解除通知 ) 的方式告知甲方, 并在该解除通知中说明理由 如乙方是依照本协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则在乙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时, 本协议即解除 解除通知的方式适用本协议第三十八条的约定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后应按照第十三条所约定的账户注销方式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协议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 乙方不再接受甲方除卖出持有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外的其他委托指令 第三十六条如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 应依照本协议第十二条 十三条约定的条件和程序, 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在甲方办理完账户注销手续后, 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的销户申请应以双方事前约定或乙方认可的方式提出 在甲方提出销户申请时起, 乙方不再接受甲方除卖出持有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以外的所有其他委托指令 第三十七条如遇国家法律 法规 监管规定调整, 导致乙方在本协议下为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 本协议将自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监管规定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 在此情况下, 乙方无须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所指乙方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 可以是书面通知 电话通知 短信通知 邮件通知或公告通知等 邮寄的书面通知自送达甲方联系地址时生效, 因甲方自己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 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乙方 甲方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拒绝签收, 导致书面通知未能被甲方实际接收的, 书面通知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 电话通知 短信通知和邮件通知即时生效 ; 公告通知在乙方公告 ( 公告内容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及网站或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发布 ) 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 即行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所涉及名词 术语的解释, 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 法律法规没有解释的, 适用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规范性文件 业务规则及行业惯例 - 10 -

三 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 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 也没有包赚不赔的投资 在您进入证券市场之前,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相关风险, 根据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 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 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 1 宏观经济风险: 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其他国家 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的变化, 可能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 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 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政策风险: 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 法规及相关政策 规则发生变化, 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 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 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 ; 由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 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 ; 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于会导致该公司被停牌 摘牌, 这些都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 4 技术风险: 由于交易撮合 清算交收 行情揭示及银证转账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 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 同时通讯技术 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 这些风险可能给您带来损失或银证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 由于证券交易所主机和证券公司主机客观上存在时间差, 若您的委托时间早于或晚于证券交易所服务器时间, 将会产生不利于您的委托成交或不成交的风险 5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因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 技术故障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 交易所可以决定单独或同时采取暂缓进入交收 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等措施 ; 诸如地震 台风 火灾 水灾 战争 瘟疫 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瘫痪 ; 证券公司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 设备故障 通讯故障 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 ; 证券公司和银行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 设备故障 通讯故障 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银证转账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 这些都会使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 或者银证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 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和不便 - 11 -

6 特殊证券品种的风险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 承受能力和对投资品种的了解程度, 认真决定证券投资品种及策略, 当您有意投资 ST *ST 退市整理类股票或者其他有较大潜在风险的证券品种( 如权证等衍生品 ) 时, 尤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该类证券品种可能蕴含着更大的投资风险 7 其他风险由于您密码失密 数字证书保管不当 投资决策失误 操作不当等原因可能会使您遭受损失 ; 网上委托 热键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操作完毕后未及时退出, 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 网上交易还可能遭遇黑客攻击, 从而造成损失 ; 委托他人代理证券交易, 且长期不关注账户变化, 致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 由于您疏于防范而轻信非法网络证券欺诈活动, 可能会使您遭受损失, 上述损失都将由您自行承担 在您进行证券交易时, 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 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 特别提示 : 本公司敬告投资者, 请您配合证券公司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并客观判断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证券交易涉及的各类金融产品的风险是否相匹配, 审慎进行投资 如您是具备证券投资资格的境外投资者, 在参与境内证券市场投资前, 应充分知晓境内证券市场的相关法规知识 境内证券市场风险特征, 了解并遵守境内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 业务规则及相关规定等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 您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 也存在亏损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证券交易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 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认真考虑是否参与证券交易 当您决定参与证券交易时,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风险揭示书并签字 股市有风险, 入市需谨慎! - 12 -

四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 甲 ( 指投资者 ) 乙 ( 指中原证券分支机构 ) 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 ( 包括证券衍生品 ) 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和承诺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 1. 甲方具有中国法律所要求的进行证券市场投资活动 ( 以下称为 证券投资 ) 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中国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等禁止或限制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情形, 并保证其用于证券投资活动的资金来源合法 ; 2.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 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 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 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 3. 甲方承诺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 并承诺按照乙方的相关业务流程办理业务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 1. 乙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证券经营机构, 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已按相关规定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 2. 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 能够依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 3. 乙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 不接受甲方的全权交易委托, 不对甲方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任何形式的保证, 不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 不诱使甲方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 ; 4. 乙方承诺将按照甲方发出的合法有效的委托, 向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委托指令 ; 5. 乙方承诺将遵守本协议, 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证券交易委托代理服务 - 13 -

第二章委托代理 第三条双方同意,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提供以下服务 : 1. 接受并执行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下达的合法有效的委托指令 ;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 证券的清算 交收 ;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及其他利益分配 ;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 成交及账户内的资产及变化情况的查询, 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委托事项 ; 7. 法律 法规 规章 自律规则规定的 乙方可以代甲方进行的其他活动 第四条甲方在证券投资前, 应先依照法律法规 相关业务规则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甲方的证券买卖交易 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 乙方代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证券账户, 应遵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指令的方式由双方约定 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指令的方式包括柜台委托 自助委托以及乙方认可的其他合法委托方式, 自助委托包括网上委托 电话委托 热键委托等, 具体委托方式以实际开通为准 第六条甲方进行网上委托时, 只能使用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软件, 或甲方依照乙方指示从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软件 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进行网上委托所产生的后果 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网上委托是指甲方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网络向乙方网上委托系统下达委托指令 获取成交结果的服务方式 网上委托的上网终端包括电子计算机 手机等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网络连接乙方委托系统的设备 第七条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方式约定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委托方式之外的其他委托方式, 并约定该委托方式的执行程序 身份验证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甲方应同时开通多种委托方式, 当乙方某种自助委托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 甲方可采用其他委托方式下达委托指令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进行证券交易而发出的委托及撤销委托等指令的内容和方式应符合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甲方通过乙方委托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 如因甲方操作失误或因甲方指令违反证券市场交易规则或本协议约定, 或其他可归咎于 - 14 -

甲方的原因而造成损失的, 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如甲方发出的指令被乙方委托系统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拒绝受理, 则该委托应视为无效委托 甲方在进行委托前须确保已完全了解有关交易规则, 避免发出无效委托指令 第十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令时, 如果出现由于甲方原委托指令未撤销而造成乙方无法执行甲方新的委托指令时, 由此导致的后果 风险和损失, 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在委托有效期内可对未显示成交回报的委托发出撤销委托指令 ( 交易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但由于市场价格随时波动及成交回报速度的原因, 甲方的撤销委托指令虽经乙方发出, 但甲方委托可能已在市场成交, 此时甲方应承认并接受该成交结果 第十三条甲方委托指令成交与否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清算数据为准, 成交即时回报仅供参考 由于市场或设备 网络通讯等技术原因, 如果出现高于甲方委托卖出价格或者低于甲方委托买入价格的成交价后长时间仍无成交即时回报的情况, 此时甲方委托指令成交与否一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清算数据为准 乙方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 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第十四条甲方应特别注意证券市场有关股票配股缴款 红利领取 红股上市等已发布信息, 并应在配股缴款截止日和红股上市当日开盘前向乙方确认配股缴款情况和红股上账情况 第十五条甲方发现以下异常情形时, 应立即通知乙方, 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 1. 证券交易所已开市, 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 2. 甲方发现账户中资产余额 委托记录有异常 ; 3. 甲方发现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 ; 4. 甲方发现其他影响其正常交易的异常情形 出现上述系统异常情形时, 如甲方未能立即通知乙方, 由此而导致的后果 损失和风险, 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甲方应在委托指令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 如甲方对委托结果有异议或发现任何系统异常情况, 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质询的, 视同甲方对该委托结果无异议 第十七条甲方可要求乙方为其提供买卖成交明细单 甲方可在乙方经营场所临柜查询和打印, 也可通过乙方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和打印 双方另行通过书面方式约定交付方式和 - 15 -

交付时间的, 乙方应按约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的交易委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 对于甲方可能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 乙方有权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甲方的交易委托采取限制措施 第三章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乙方买卖证券时应保证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或证券, 保证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 同意由乙方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甲方证券账户与乙方证券交收账户之间的证券划付,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甲方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甲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用于回购的质押券 甲方和乙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不影响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业务规则对乙方提交的质押券行使质押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出现资金交收违约时, 乙方可以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甲方净买入证券划付到乙方证券处置账户内, 并要求甲方在约定期限内补足资金 甲方出现证券交收违约时, 乙方可以将相当于证券交收违约金额的资金暂不划付给该甲方 第二十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买卖证券成交的, 应当依法缴纳税费并按约定向乙方交纳佣金及其他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因地震 台风 水灾 火灾 战争 瘟疫 社会动乱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 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 设备故障 通讯故障 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及其他非乙方人为因素, 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组织等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如无过错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三 二十四条所述事件发生后, 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四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如出现涉及甲方财产继承或财产归属的事宜或纠纷, 乙方均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办理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 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证券业协 - 16 -

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若协商或调解不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 ( 如甲方不作选择, 即默认为选择 2)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2. 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协议的生效 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 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 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协议即告生效, 甲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 本协议应由双方签字盖章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 (1) 如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 则双方均已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 ; 如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 则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了本协议 ; (2) 甲乙双方已签署了 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 且 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 已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若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自律规则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 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中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的, 按新修订的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自律规则 业务规则及交易规则办理, 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十条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若前款所述法律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 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中规定存在差异, 或乙方管理要求发生变更, 乙方认为应据此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 有关内容将由乙方在其经营场所或网站以公告方式通知甲方, 若甲方在七个交易日内不提出异议, 则公告内容生效, 并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撤销指定交易 证券资产转托管按柜台或乙方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办理撤销指定交易 证券资产转托管业务, 但甲方账户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 1. 甲方账户为不合格账户 休眠账户的 ; - 17 -

2. 甲方账户上存在未完成清算或交收的 ; 3. 甲方账户上存在未了结债权债务的 ; 4. 甲方账户为异常状态 ( 如司法冻结等情形 ) 的 ; 5. 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签署的 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 终止或依照相关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解除时, 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他金融产品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务的, 如未另有协议约 定, 则参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未作约定的, 参照 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 的约定执行 - 18 -

五 证券开户及委托交易文件签署表 尊敬的客户 : 请您在决定开立我公司客户账户 委托我公司代理证券交易, 并签署 证券开户及委托交易文件签署表 之前, 先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签署表所列的有关协议 文件的具体内容, 然后根据您对交易品种 交易方式及其他有关的交易需求, 有选择性的签署有关文件 请注意 : 您在本页中选择某文件并进行签字确认后, 即表示您接受相关文件中的全部条款, 享有该文件中列明的权利, 承担该文件中列明的义务, 相当于在该文件中的甲方 ( 投资者 ) 签署, 具有在文件中签署的同等法律效力 1 本人/ 机构有能力承担风险, 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 合法性 完整性 本人 / 机构在开户时已自行设置了证券交易密码和证券资金密码, 并已核对了电脑开户资料, 录入内容正确无误 2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同意接受 客户须知 客户账户开户协议 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的内容, 本机构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同意接受 客户须知 客户账户开户协议 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的内容, 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的各种风险, 现就以上文件及开户申请表所选择的委托方式与业务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 该文件正式生效 甲方 ( 自然人投资者 ) 签名 : 乙方 : 中原证券 证券营业部 / 分公司 甲方 ( 机构投资者 ) 加盖公章 : 经办人 : ( 证券分支机构业务专用章 ) 甲方 ( 自然人 / 机构投资者 ) 被授权人签名 : 复核人 : 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