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104 年 12 月 2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40152882 號函備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12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146096 號函核定高雄市政府 104 年 12 月 3 日高市府教特字第 10437915300 號函核定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主辦學校 :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地址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電話 :07-2862550 分機 123 音樂組網址 :http://www.kshs.kh.edu.tw/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11 日
重要日期提示 項目日期備註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暨郵寄繳件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暨郵寄繳件 聯合術科測驗 105 年 3 月 1 日 ( 星期二 ) 至 3 月 7 日 ( 星期一 ) 105 年 3 月 24 日 ( 星期四 ) 至 3 月 30 日 ( 星期三 ) 105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至 4 月 17 日 ( 星期日 )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 以下簡稱為聯合術科測驗 ) 報名報名 以競賽表現入學 者, 如未參加 聯合術科測驗, 不得報名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暨郵寄繳件 105 年 6 月 13 日 ( 星期一 ) 至 6 月 17 日 ( 星期五 )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現場撕榜暨報到 105 年 7 月 6 日 ( 星期三 ) I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分發作業流程 管道一甄選入學聯合分發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05 年 3 月 1 日 ( 星期二 ) 至 3 月 7 日 ( 星期一 ) 聯合術科測驗 105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至 4 月 17 日 ( 星期日 ) 送鑑輔會鑑定 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05 年 5 月 14 日 ( 星期六 ) 至 5 月 15 日 ( 星期日 )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105 年 6 月 13 日 ( 星期一 ) 至 6 月 17 日 ( 星期五 ) 通過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及報到 105 年 7 月 6 日 ( 星期三 ) 依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簡章安置 簡章公告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管道二競賽表現特別優異須提出書面審查資料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105 年 3 月 24 日 ( 星期四 ) 至 3 月 30 日 ( 星期三 ) 依 高中藝術才能音樂類學生競賽表現採認參照標準 進行書面審查 送鑑輔會鑑定 通過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5 年 4 月 13 日 ( 星期三 ) 依 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安置 管道一 : 學生參加聯合術科測驗後, 始可報名參加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管道二 : 學生在國中階段若有獲得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提出申請鑑定安置, 依 高中藝術才能音樂類學生競賽表現採認參照標準 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送鑑輔會鑑定, 經鑑定通過者則依 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 ( 詳見簡章 ) 安置入班 備註 : 報名 以競賽表現入學 者, 應同時報名參加 聯合術科測驗, 如經錄取於完成報到手續時, 聲明不參加術科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 得申請退還術科測驗報名費 II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招生學校各項招生管道招生名額 學校類別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 甄選入學分發招生名額 招生名額總計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外加名額 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 備註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高雄巿立新莊高級中學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資優類 3 27 30 1 1 資優類 5 25 30 1 1 資優類 9 21 30 1 1 資優類 8 22 30 1 1 須通過音樂才能優異鑑定 須通過音樂才能優異鑑定 須通過音樂才能優異鑑定 須通過音樂才能優異鑑定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資優類 8 22 30 1 1 須通過音樂才能優異鑑定 備註 : 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 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招生人數, 於 105 年 5 月 13 日 ( 星期五 ) 公告於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 網頁 ( 網址 :http://music.kshs.kh.edu.tw/) III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下載或購買 術科測驗線上報名暨郵寄繳件 公告聯合術科測驗指定曲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准考證 聯合術科測驗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暨補發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起公告並提供下載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 網頁 : http://music.kshs.kh.edu.tw/ 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 : http://excellent.set.edu.tw/ 網路線上登錄 : 105 年 3 月 1 日 ( 星期二 ) 09:00 至 105 年 3 月 7 日 ( 星期一 ) 17:00 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填報, 網址 : http://art-talent.set.edu.tw/ 郵寄繳件 : 105 年 3 月 1 日 ( 星期二 ) 至 105 年 3 月 7 日 ( 星期一 ) 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 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 105 年 3 月 10 日 ( 星期四 ), 公告至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 網頁 : http://music.kshs.kh.edu.tw/ 105 年 3 月 15 日 ( 星期二 ) 105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至 4 月 17 日 ( 星期日 ) 105 年 4 月 27 日 ( 星期三 ) 105 年 5 月 2 日 ( 星期一 ) 至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1. 本簡章亦提供紙本販售, 請至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警衛室洽詢, 每份新臺幣 50 元, 售完為止 2.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開始販售, 時間 : 每日 09: 00 至 12:00,13:00 至 16: 00 1. 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2.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3. 報名費新臺幣 2,800 元 考場地點 :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由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寄發 寄發音樂才能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 105 年 5 月 9 日 ( 星期一 ) 由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審核 IV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目錄 壹 依據 1 貳 目的 1 參 辦理單位 1 肆 報名資格 1 伍 報名辦法 2 陸 聯合術科測驗科目 地點及日程 5 柒 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5 捌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 6 玖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7 拾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7 拾壹 資優鑑定結果通知 8 拾貳 申訴處理 8 拾參 其他注意事項 8 附件一 報名表 ( 樣張 ) 10 附件二 准考證 ( 樣張 ) 11 附件三 音樂性向 ( 國中 ) 觀察推薦表 12 附件四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13 附件五 集體報名名冊 ( 樣張 ) 14 附件六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15 附件七 主 副修測驗內容 16 附件八 主 副修代碼對照表 18 附件九 複查成績申請表 19 附件十 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20 附件十一 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 21 附圖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交通位置圖 23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壹 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 特殊教育法 藝術教育法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 及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 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 目的一 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作業之依據 二 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之依據 參 辦理單位一 指導單位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二 主辦學校 :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三 招生學校 : 校名地址電話網址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70047 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06-2131928 轉 118 特教組 http://www.tngs.tn.edu.tw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07-2862550 轉 123 音樂組 http://www.kshs.kh.edu.tw 高雄巿立新莊高級中學 81368 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 99 號 07-3420103 轉 819 音樂組 http://www.hchs.kh.edu.tw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83075 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 257 號 07-7658288 轉 5802 特教組 http://www.fhsh.khc.edu.tw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90054 屏東縣屏東市仁愛路 94 號 08-7362204 轉 24 特教組 http://www.ptgsh.ptc.edu.tw 肆 報名資格一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九年級課程者 1
二 依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之規定, 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 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者 伍 報名辦法一 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 國中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 簡章下載及索取方式 : 項目 簡章下載 簡章購買 說明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起公告並提供下載於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 網址 : http://music.kshs.kh.edu.tw/ 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 :http://excellent.set.edu.tw/ 時間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開始販售, 售完為止 每日 09:00 至 12:00,13:00 至 16:00( 不含例假日 ) 地點 :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警衛室 費用 : 每份新臺幣 50 元整 四 網路線上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 ( 一 ) 報名方式及時間 集體 報名 個別 報名 報名方式 1. 以校為單位, 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近 3 個月內個人 證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檔, 並再確認無誤後將資料自行 列印 2. 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 以限時掛號郵寄 1. 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及上傳近 3 個月內個人證件照規 定格式之相片檔, 並再確認無誤後將資料自行列印 2. 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 以限時掛號郵寄 ( 二 ) 網路線上登錄報名網址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http://art-talent.set.edu.tw/ excellent@mail.set.edu.tw;setnet@mail.set.edu.tw 系統操作請洽詢 E-mail: 報名時間網路線上登錄時間 :105 年 3 月 1 日 ( 星期二 ) 09: 00 至 105 年 3 月 7 日 ( 星期一 ) 17:00 系統關閉為止 逾期不受理 ( 三 ) 郵寄繳件時間自 105 年 3 月 1 日 ( 星期二 ) 至 105 年 3 月 7 日 ( 星期一 ) 止, 以郵戳 為憑, 逾期不受理 以限時掛號郵寄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 組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 並於信封註明 音樂班甄選入學 2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資料 字樣 報名收件洽詢電話 :(07)2862550 轉 123 音樂組 五 報名應繳資料 : ( 一 ) 集體報名 ( 應屆畢業生 ) 應繳資料 1. 報名表 ( 樣張如附件一, 第 10 頁 ): 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 填畢後檢核無誤, 請自行列印後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2. 准考證 ( 樣張如附件二, 第 11 頁 ): 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 填畢後檢核無誤, 請自行列印 3. 音樂性向 ( 國中 ) 觀察推薦表 ( 如附件三, 第 12 頁 ) 4.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 如附件四, 第 13 頁 ) 5. 集體報名名冊 ( 樣張如附件五, 第 14 頁 ) 6. 報名費 : 每人新臺幣 2,800 元 由就讀學校收齊, 全校集體使用同一張郵政匯票, 抬頭請寫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7. A4 回郵信封 3 個 : 信封上須寫明校名與承辦人姓名 郵遞區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 ( 郵資參見報名注意事項 ), 以便寄發准考證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 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 每位考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 再依集體報名名冊順序排好, 勿拆開分類 ; 並將集體報名名冊置於第一頁 備註 1. 報名表 准考證 集體報名名冊均於網路線上登錄報名系統登錄完成, 檢核無誤後自行列印 2. 音樂性向 ( 國中 ) 觀察推薦表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請自行由委員會網站或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下載列印後, 依表格指示填寫 ( 二 ) 個別報名 ( 非應屆畢業生 ) 應繳資料 1. 報名表 ( 樣張如附件一, 第 10 頁 ): 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 填畢後檢核無誤, 請自行列印後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2. 准考證 ( 樣張如附件二, 第 11 頁 ): 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 填畢後檢核無誤, 請自行列印 3. 音樂性向 ( 國中 ) 觀察推薦表 ( 如附件三, 第 12 頁 ) 4.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 如附件四, 第 13 頁 ) 5. 身分證明文件 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並在影本上加註 與正本相符 及考生簽名 備註 1. 報名表及准考證均於網路線上登錄報名系統登錄完成, 檢核無誤後自行列印 2. 音樂性向 ( 國中 ) 觀察推薦表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請自行由委員會網站或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下載列印後, 依表格指示填寫 3
6. 報名費 : 每人新臺幣 2,800 元 請自行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 抬頭請寫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7.A4 回郵信封 3 個 : 信封上須寫明考生姓名 郵遞區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 ( 郵資參見報名注意事項 ), 以便寄發准考證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 六 報名注意事項 : ( 一 ) 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登錄及郵寄繳交報名資料, 逾時不受理 ( 二 ) 考生應依網路線上登錄報名規定及說明登錄資料, 填畢檢查無誤後, 請以雷射印表機及一般白色 A4 影印紙列印報名表及准考證 ( 准考證號碼由主辦學校編碼, 勿自行填寫 ); 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 請影印後繳交清晰之影印本, 再將照片貼在影印本寄交 倘若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 本委員會概不負責 ( 三 ) 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登錄系統登錄各項資料, 請到原就讀國中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 四 ) 考生對其網路線上登錄之報名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 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五 ) 考生報名表與准考證之照片須為同式, 且為聯合術科測驗報名前三個月內所拍攝 ; 照片模糊不清 規格不合或拍攝時間不符者, 須更換後始准予報名 ( 六 ) 報名手續一經完成, 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 亦不得要求退還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 但如經由 以競賽表現入學 管道錄取, 於完成報到手續時, 聲明不參加 術科測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 得申請退還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 ( 七 ) 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 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 如附件六, 第 15 頁 ) 並於郵寄報名資料時一併提出申請 ( 八 ) 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免收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 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 ( 其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 1.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 應檢附鄉 ( 鎮 市 區 ) 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如為影本, 須由核發單位加註 與正本相符 )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 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 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 九 ) 報名回郵信封 (A4 大小 ) 郵資 : 4
件數 ( 報名人數 ) 1-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 ( 元 ) 42 52 72 107 157 ( 十 ) 准考證之寄發 使用及補發 : 1. 准考證自 105 年 3 月 15 日 ( 星期二 ) 寄發 集體報名者寄交報名學校轉發考生 ; 個別報名者逕寄考生 考生若至 105 年 3 月 17 日 ( 星期四 ) 仍未收到准考證, 請洽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申請補發, 電話 :(07) 2862550 轉 123 2. 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 應於 105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08:00 前, 攜帶身分證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 2 吋照片一張, 向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聯合術科測驗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陸 聯合術科測驗科目 地點及日程一 科目 : 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寫 視唱 主修科目 副修科目 ( 測驗內容及代碼對照表詳見附件七 八, 第 16-18 頁 ) 二 地點 :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 地址 :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 三 日程 : 105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105 年 4 月 17 日 ( 星期日 ) 08:10 預備 08:10 預備 上午 08:20 10:20 樂理與基礎和聲聽寫 10:30 預備 10:40 12:00 分組測驗 08:20 12:00 分組測驗 中午休息休息 下午 13:10 預備 13:10 預備 13:20 17:00 分組測驗 柒 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5 13:20 17:00 分組測驗 一 考生須就下列西樂或國樂中選擇一項為主修科目 ; 以鋼琴為主修科目者, 須選 西樂其他各組之一項為副修科目 ; 以其他各組為主修科目者, 必須以鋼琴為副
修科目 ( 一 ) 鋼琴組 ( 二 ) 弦樂組 :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豎琴 古典吉他 ( 三 ) 管樂組 : 木管樂器 - 長笛 雙簧管 單簧管 低音管 薩氏管 ( 四 ) 敲擊樂組 ( 五 ) 聲樂組 ( 六 ) 理論作曲組 銅管樂器 - 法國號 小號 長號 低音號 上低音號 ( 七 ) 國樂組 : 琵琶 柳葉琴 中阮 大阮 古箏 高胡 二胡 ( 南胡 ) 中胡 揚琴 中國笛 笙 簫 嗩吶 打擊 二 樂理與基礎和聲科目之音樂常識及欣賞部份, 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之七至九年級音樂部分之能力指標內容為基本範圍 三 測驗時間 :105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及 105 年 4 月 17 日 ( 星期日 ), 上午場測驗均 從 08:20 開始 ; 下午場測驗時間均從 13:20 開始 四 考生應憑准考證入場, 並遵守一切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 五 聽寫及樂理與基礎和聲兩科所有考生同時筆試, 視唱及主 副修科目均分組舉 行個別測驗 考生應依排定的試場及測驗時間應試, 並聽從試場人員引導 六 自備伴奏 除鋼琴 木琴 (66 鍵 ) 小鼓及定音鼓 (32 29 26 23 吋 ) 外, 其 他樂器由考生自備 七 任何樂曲均不必反覆 八 演奏樂曲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 均需背譜 九 主 副修測驗內容及代碼對照表如附件七 八 ( 第 16-18 頁 ) 十 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 請於 105 年 4 月 15 日 ( 星期五 )15:00 至 17:00, 至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校區查看或網路查詢 ( 網址 : http://music.kshs.kh.edu.tw/) 為求試務公平性 完整性及安全性, 考試前 不開放試場 捌 聯合術科測驗分數核算及通知 一 本術科測驗分數採百分制, 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計算 術科加權後總成績計算至 小數點第 2 位, 第 3 位 ( 含 ) 以下四捨五入 術科測驗成績 科目滿分加權採計方式 主修 100 5 副修 100 2 6
聽寫 100 1 樂理與基礎和聲 100 1 視唱 100 1 術科加權後滿分 ( 甄選總成績 ) 1000 二 本術科測驗成績的採計, 依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 合分發簡章規定辦理 三 105 年 4 月 27 日 ( 星期三 ) 寄發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 玖 聯合術科測驗分數複查 一 申請日期 :105 年 5 月 2 日 ( 星期一 ) 至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提出申請,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 辦理方式 : 應依下列方式申請複查, 否則不予受理 ( 一 )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 二 ) 填寫 複查成績申請表 ( 如附件九, 第 19 頁 ) ( 三 ) 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 ( 其中一聯, 影本恕不受理 ) ( 四 ) 自備貼足新台幣 42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 ( 須填寫考生之姓名 郵 遞區號 地址 ) ( 五 ) 繳附複查費 ( 每科新臺幣 30 元 ) 之郵政匯票 ( 受款人為 : 高雄巿立高雄高 級中學 ) ( 六 )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 (80748 高雄市 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申請複查成績 字樣 ( 七 ) 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 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 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 其責任自負 三 複查以一次為限, 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 不得要求調閱 複製原卷及重閱,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拾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一 申請日期 :105 年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前提出申請,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 辦理方式 : 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 應依下列方式 規定申請補發, 否則不予受理 ( 一 )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 二 ) 填寫 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 如附件十, 第 20 頁 ) ( 三 ) 檢附考生准考證 ( 或身分證明 ) 正面影本 ( 四 ) 自備貼足新台幣 42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 ( 須填寫考生之姓名 郵 遞區號 地址 ) 7
( 五 ) 繳附工本費 ( 每份新臺幣 30 元 ) 之郵政匯票 ( 受款人為 :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 ) ( 六 )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成績單補發 字樣 ( 七 ) 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 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 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 其責任自負 拾壹 資優鑑定結果通知一 申請高中音樂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依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之規定通過鑑定 二 考生參加術科測驗後, 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將術科測驗分數送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 三 105 年 5 月 9 日 ( 星期一 ) 寄發考生鑑定結果通知單 ( 一式二份 ) 拾貳 申訴處理一 考生對於本術科測驗各項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 得舉證並以書面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訴, 申訴書應書明申訴人姓名 地址 聯絡電話及詳細申訴事由 二 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 7 日內 ( 含例假日 ), 以限時掛號郵寄 高雄巿立高雄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 信封上註明 申訴書 字樣,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再受理 三 本委員會於收文後一星期內以書面答覆為原則 拾參 其他注意事項一 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 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 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 目的 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 說明如下 : ( 一 ) 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 及其他法律授權之規定, 由考生授權使用 ( 二 ) 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 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 向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 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資料, 作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 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 三 ) 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 係為學生成績計算 資料整理 登記 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 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至各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 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員會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及由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 所轉入之考 8
生身分基本資料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 四 ) 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 因招生 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 於學生完成報名作業後, 即同意本委員會 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 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 五 ) 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 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 將不因報名作業而拋棄或限制, 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 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名時一併提出, 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 修改或替換, 未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 一律不予採認, 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 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分發作業, 請特別注意 ( 六 )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 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使用範圍 方式 目的 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 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三 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報名或考試必須改期時, 除在大眾傳播媒體發布, 並同時公告於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 網頁 http://music.kshs.kh.edu.tw/ 四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依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決議辦理 9
附件一 ( 報名表及准考證為參考用樣張, 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表 ( 樣張 ) 准考證號碼 ( 由主辦學校填寫 ) 報名日期 105 年 3 月日 姓名性別 男 女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通訊地址 出生年月日民國年月日 上傳三個月內之數位證件照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音樂班高級中學國中部 非音樂班 畢業年月 年月 身份別 繳費身分 1. 一般生 2. 身心障礙學生 3. 原住民學生 4. 其他, 說明 1. 一般生 2.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3.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學生簽名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緊急聯絡人 姓 名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主修代號主修樂器名稱授業老師 1. 副修代號副修樂器名稱授業老師 1. 2. 主 副修之樂器組別代碼, 請參閱簡章 ( 附件八, 第 18 頁 ) 2. 右欄各項考生請勿填寫 繳交證件 報名手續 1. 音樂性向 ( 國中 ) 觀察推薦表 2.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才能優異學生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3. 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 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 ) 一份 4. 繳交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畢業證書 畢業證明書 修業證明書 同等學力證明書 5. 免繳報名費者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6. 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 集體報名免繳 3 4 項 繳交證件 章收費 章 發准考證 節次 1. 聽寫 2. 樂理與基礎和聲 3. 視唱 4. 主修 5. 副修 試場紀錄 章 10
附件二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准考證 ( 樣張 ) 考場地點..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准考證號碼.. ( 上傳數位相片檔 ) 家長或監護人姓名 通訊地址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主修 副修 關 係 電 話 性別 考場電話 :(07)2862550 轉 123 考場地址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 一 試場規則 : ( 一 ) 筆試試場 : 1. 嚴禁攜帶行動電話 數位影音器材及其他電子產品等具有通訊 記憶等功能之非應考用具進入試場, 違反本項規定者, 扣該科測驗成績 6 分 2. 筆試 ( 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寫 理論作曲筆試等科 ) 測驗, 考生逾時 15 分鐘未進場者以棄權論 測驗時間未滿 50 分鐘, 不准出場 3. 參加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寫兩科之考生必須於考試當天 8:00 依序進入考場預備就座, 考試中間不休息 4. 筆試科目可使用黑色鉛筆 藍色原子筆或黑色原子筆書寫 5. 准考證置於桌子左上角, 以便查驗, 可用透明墊板, 墊板上不可有符號或文字 除准考證 文具外, 不准放置其他物件 6. 核對答案卷 座位上的號碼與准考證號碼是否相同 7. 每節考試鈴聲響起開始作答, 未響時不准動筆, 並不得翻閱答案卷與試題卷 考試結束鈴聲響時, 應立即停筆靜坐, 待監試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始可離場 8. 答案須寫在答案卷上, 否則不予計分 9. 作答時須先閱讀試卷上所列注意事項 10. 考試進行中, 除試卷印刷不明准予發問外, 其餘一概不得發問 11. 答案卷上不得書寫姓名 號碼及任何記號, 否則以零分計算 12. 答案卷上准考證號碼不准撕去 彌封不准弄破亦不得毀損答案卷, 否則以零分計算 13. 每節考試結束鈴聲響起, 應立即停筆靜坐 待監試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始可離開 ( 二 ) 個別考試 : 測驗科目及日程.. ㄧ 科目..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寫 視唱 主修 副修 二 日程.. 上 午 下 午 105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105 年 4 月 17 日 ( 星期日 ) 08:10 預備 08:10 預備 08:20 10:20 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寫 10:30 預備 10:40 12:00 分 組 測 驗 08:20 12:00 分 組 測 驗 13:10 預備 13:10 預備 13:20 17:00 分 組 測 驗 13:20 17:00 1. 出入各試場應主動出示准考證以便登記查驗, 考完後立即取回並妥善保管 2. 考生若需伴奏者, 請伴奏隨同考生進出考場 3. 主 副修及視唱之各項個別測驗, 考生必須依照排定之順序時間, 提前向 報到處 報到, 等候應考 唱號三次未報到, 視同 缺考 缺考 考生只得於該場次補考, 不得延至其它場次補考 若各項個別測驗時間或順序有所衝突, 考生立即向 術科測驗試務中心 報備, 以便更換順序或時間 ( 以當日該場次為限 ), 未報備者以 缺考 論 4. 弦樂組 與 管樂組 考生之樂器若需要預先調音, 可在叫號後至 調音室 先行調音, 進入試場應試不再調音 5. 主修項目考生, 應試順序為 (1) 抽考之音階及琶音 (2) 指定曲 (3) 自選曲 6. 視唱測驗共有三個試場, 請考生務必考完三個試場後才能離場, 否則一律以缺考論 7. 演奏 ( 唱 ) 樂曲, 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 均須背譜 8. 各場次考試時間得視實際情況延長之 二 考生注意事項 : ( 一 ) 考生憑准考證入場, 遺失或未帶准考證者, 經查核無誤後, 准先參加考試 遺失者須以原照片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 未帶准考證者須取來補驗 上午缺證者下午必須辦妥 ( 餘類推 ), 否則不准繼續參加考試 ( 二 ) 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 請於 105 年 4 月 15 日 ( 星期五 )15:00 至 17:00, 至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校區查看或網路查詢 ( 網址 http://music.kshs.kh.edu.tw/) 為了試務之公平性 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量, 試場不開放 ( 三 ) 考生應遵守本委員會所訂之一切考場規定, 如有違規情事發生, 依前述規定辦理 如遇臨時突發狀況, 則由術科測驗試務中心緊急處理 分 組 測 驗 11
附件三 音樂性向 ( 國中 ) 觀察推薦表 一 學生基本資料填表 : 年月日 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統一編號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高級中學國中部 應屆 非應屆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二 音樂優異能力觀察量表 ( 由推薦人勾選, 高低依次為 5 至 1, 請勾選適當選項 ) 觀察項目 5 4 3 2 1 1. 對音樂學習極為專注和執著, 且有強烈之動機 2. 具有優異的音感, 及辨識音色的能力 3. 具有良好讀譜能力, 能快速正確地學習新樂曲 4. 具有良好聽覺記憶, 能將聽過的樂曲正確迅速地唱奏或辨識紀錄之 5. 喜愛音樂, 具有相當程度之唱奏能力並能表達音樂內涵 6. 唱奏音樂時具有自然合韻之肢體語言 7. 具有音樂即興或創作能力, 能夠創作音樂作品或改編樂曲 8. 具備音樂鑑賞能力, 能評析樂曲, 並有獨到的見解或優秀詮釋能力 9. 喜愛參加音樂展演或競賽活動並有優異表現 10. 善於運用日常生活媒材來表現音樂, 或經常以音樂表現思維作為學習媒介 三 國中階段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 ( 由推薦人填寫 ) 申請條件一 : 音樂才能特質或表現之傑出具體事蹟 ( 專家學者 指導教師或家長之觀察推薦敘述, 請以簡明文字描述 ) 推薦人簽名 : 關係 : 專家學者 家長 指導教師 其他 ( 請說明 ) 12
附件四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學生 鑑定申請及審查表 注意事項 : 請勿填寫黑框內之內容 術科測驗准考證號碼 申請鑑定編號 姓名申請類別音樂類 基本資料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 原就讀 國中 身分證統一編號 縣 ( 市 ) ( 校名全銜 ) 監護人關係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管道 申請條件 審查結果 ( 含簽章 ) 初 一 專家學者 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 推薦 選 二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獲前三等獎項 ( 請參閱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簡章, 並於 105 年 3 月 24 日 ( 星期四 ) 至 3 月 30 日 ( 星期三 ) 辦理報名 ) 申請人簽名 : 申請日期 :105 年月日 複 評量工具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複選結果 : 核章 : 選 鑑輔會綜合研判 審查結果 審查日期 :105 年月日 13
附件五 ( 本及為參考用樣張, 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集體報名名冊 ( 樣張 ) 學校名稱 承辦人員 學校地址 聯絡電話 承辦人聯絡電話 傳真 承辦人 E-mail 郵政匯票號碼 編號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 是否為音樂班學生 身分別 備註 1 王小明 S122111999 男 否 1 2 *** ********** 女 否 1 3 *** ********** 男 否 2 4 *** ********** 女 否 3 5 *** ********** 男 否 1 6 *** ********** 女 否 1 7 *** ********** 男 否 1 8 *** ********** 女 否 1 9 *** ********** 男 否 1 10 *** ********** 女 否 1 合計 10 名, 免繳報名費共 2 名, 報名費共計, 元 繳費身分 :1. 一般生 2.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 全免 ) 3.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 全免 ) 欄位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並於頁間加蓋騎縫章 經辦人 : 單位主管 : 校長 : 14
附件六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性別 男 女 原就讀國中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國民中學高級中學國中部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或 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正反面影本 ( 浮貼 ) 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項目 : 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及佐證資料 / 方式 申請項目 試場 需求情形 延長作答時間 20 分鐘 ( 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 提早 5 分鐘入場 試卷 放大試卷 ( 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 輔具 其他特殊需求 ( 請詳填 ) 佐證資料 / 方式 檯燈 放大鏡 其他 ( 請說明 ): 原就讀學校 ( 國中 ) 之評量調整服務佐證資料 由原就讀學校 ( 國中 ) 之個管教師列席審查會議, 說明在校期間提供之評量調整服務內容 申請人簽名 : 監護人代簽 : ( 原因說明 ) (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 審查單位核章 : 15
附件七 一 西樂組 鋼琴 弦樂 管樂 敲擊樂 聲樂 主 副修測驗內容 主修 1. 音階及琶音 : 自全部大小調 和聲小音階 中, 抽考其一, 四個八度上下行音階 琶音及終止式, 以演奏 不反覆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副修自選曲一首 主修 1. 音階及琶音 : (1) 小提琴 大提琴 : 自全部大小調 曲調小音階 中, 抽考其一, 三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以演奏 不反覆 (2) 中提琴 : 五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 曲調小音階 中, 抽考其一, 三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以演奏 不反覆 (3) 低音提琴 : 四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 曲調小音階 中, 抽考其一, 兩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不反覆 (4) 豎琴 : 自全部大小調 曲調小音階, 升 g 與升 d 小調除外 中, 抽考其一, 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不反覆 (5) 古典吉他 : 自全部大小調 曲調小音階 中, 抽考其一, 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不反覆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副修自選曲一首 主修 1. 音階及琶音 (1) 木管 : 自全部大小調 和聲小音階 中, 抽考其一, 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 二個八度上下行吹奏二次, 一次圓滑奏 一次斷奏 ; 琶音亦同, 不限由主音開始 ), 以演奏 (2) 銅管 : 四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小調 和聲小音階 中, 抽考其一, 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 二個八度上下行吹奏二次, 一次圓滑奏 一次斷奏 ; 琶音亦同, 不限由主音開始 ), 以演奏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副修自選曲一首 1. 音階及琶音 : 自全部大小調 和聲小音階 中, 抽考其一, 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不反覆 主修 2. 指定曲一首 3. 定音鼓及小鼓自選曲各一首 ( 不須背譜 ) 4. 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 副修 1. 定音鼓及小鼓自選曲各一首 ( 不須背譜 ) 2. 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 主修 1. 指定曲一首 2. 自選曲 : 中外藝術歌曲各一首 ( 西洋歌劇選曲可代替外國藝術歌曲 ) 副修自選中外藝術歌曲或歌劇選曲一首 16
理論作曲 主修副修 1. 筆試 : (1) 和聲學 < 數字低音 高音曲調配和聲 > (2) 作曲 < 動機發展 > 2. 面試 : (1) 鍵盤和聲 < 數字低音含近系轉調 > (2) 筆試作品鋼琴彈奏 (3) 筆試作品 ( 繳交作品或作業並說明作曲理念與其他相關知識 ) 二 國樂組 : 1. 音階及琶音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 抽考其一, 二個八度上下行音階及琶音 不反覆 拉弦主修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彈撥擊弦 主修 1. 音階及琶音 (1) 古箏 : 與自選曲同調之二個八度上下行 不反覆 (2) 柳葉琴 : 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 抽考其一, 二個八度上下行 不反覆 (3) 其他樂器 : 三個升降記號以內之大調, 抽考其一, 三個八度上下行 不反覆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吹管主修 打擊主修 1. 音階及琶音 : (1) 中國笛 : 為兩個八度, 以曲笛 (D 調笛 ), 指法為全按 1.2.5.6.( 首調 Do Re Sol La), 抽考其一 不反覆 (2) 嗩吶及笙 : 為兩個八度 (36 簧笙 : 全部大調 嗩吶 傳統笙 : b B C D F G 五個大調 ), 抽考其一 不反覆 2. 指定曲一首 3. 自選曲一首 1. 指定曲一首 2. 傳統鑼鼓類 小軍鼓或定音鼓自選曲各一首 ( 不須背譜 ) 3. 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 指定曲將於 105 年 3 月 10 日 ( 星期四 ), 公布至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招生資訊 網站 (http://music.kshs.kh.edu.tw/) 17
附件八主 副修代碼對照表 西樂國樂 代碼組別中文名稱英文譯名代碼組別中文名稱 101 鋼琴組鋼琴 Piano 701 國樂組琵琶 201 弦樂組小提琴 Violin 702 國樂組柳葉琴 202 弦樂組中提琴 Viola 703 國樂組中阮 203 弦樂組大提琴 Cello 704 國樂組大阮 204 弦樂組低音提琴 Double Bass 705 國樂組古箏 205 弦樂組豎琴 Harp 707 國樂組高胡 206 弦樂組古典吉他 Guitar 708 國樂組二胡 ( 南胡 ) 301 管樂組長笛 Flute 709 國樂組中胡 302 管樂組雙簧管 Oboe 711 國樂組揚琴 303 管樂組單簧管 Clarinet 712 國樂組中國笛 304 管樂組低音管 Bassoon 713 國樂組笙 305 管樂組薩氏管 Saxophone 714 國樂組嗩吶 306 管樂組法國號 French Horn 715 國樂組簫 307 管樂組小號 Trumpet 716 國樂組打擊 308 管樂組長號 Trombone 309 管樂組低音號 Tuba 310 管樂組上低音號 Euphonium 401 敲擊樂組敲擊樂 Percussion 501 聲樂組聲樂 Voice 601 理論作曲組理論作曲 Composition 18
附件九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複查成績申請表 申請日期 105 年月日收件編號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准考證號碼 通訊地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測驗科目 需複查科目請打 v 術科測驗原始成績 複查後成績 主 副 聽 修 修 寫 樂理與基礎和聲 視唱 複查結果處理 考生注意事項 : 黑粗線框內欄位考生請勿填寫 一 申請日期 :105 年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前提出申請,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 本申請表之資料, 考生請以正楷親自填寫並簽名 務必在所欲複查之測驗科目欄內確實打 v, 否則不予受理 三 辦理方式 : 申請複查成績, 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否則不予受理 ( 一 ) 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 二 ) 填妥 複查成績申請表 ( 三 ) 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 ( 其中一聯, 影本恕不受理 ) ( 四 ) 自備貼足新台幣 42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 ( 須填寫考生之姓名 郵遞區號 地址 ) ( 五 ) 繳附複查費 ( 每科新臺幣 30 元 ) 之郵政匯票 ( 受款人為 :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 ) ( 六 ) 以限時掛號郵寄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 ( 地址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 並於信封註明 申請複查成績 字樣 ( 七 ) 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 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 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 其責任自負 四 複查以一次為限, 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 不得要求調閱 複製原卷及重閱,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申請人簽名 : - 19 -
附件十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申請日期 105 年月日收件編號 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性 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申請份數 份 准考證 ( 或身分證明 ) 正面影本黏貼處 ( 超過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向內摺齊 ) 影本需清晰, 否則不予受理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住家 ( ) 手機 考生注意事項 : 黑粗線框內欄位考生請勿填寫 一 申請日期 :105 年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前提出申請,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 本申請表之資料, 考生請以正楷親自填寫並簽名, 否則不予受理 三 辦理方式 : 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 應依下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 否則不予受理 ( 一 ) 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 二 ) 填妥 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 三 ) 檢附考生准考證 ( 或身分證明 ) 正面影本 ( 四 ) 自備貼足新台幣 42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 ( 須填寫考生之姓名 郵遞區號 地址 ) ( 五 ) 繳附工本費 ( 每份新臺幣 30 元 ) 之郵政匯票 ( 受款人為 :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 ) ( 六 ) 以限時掛號郵寄,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教務處音樂組 ( 地址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 ) 並於信封註明 申請成績單補發 字樣 ( 七 ) 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 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 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 其責任自負 申請人簽名 : 申請日期 :105 年月 日 - 20 -
附件十一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試場規則與考生注意事項一 試場規則 : ( 一 ) 筆試試場 : 1. 嚴禁攜帶行動電話 數位影音器材及其他電子產品等具有通訊 記憶等功能之非應考用具進入試場, 違反本項規定者, 扣該科測驗成績 6 分 2. 筆試 ( 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寫 理論作曲筆試等科 ) 測驗, 考生逾時 15 分鐘未進場者以棄權論 測驗時間未滿 50 分鐘, 不准出場 3. 參加樂理與基礎和聲 聽寫兩科之考生必須於考試當天 8:00 依序進入考場預備就座, 考試中間不休息 4. 筆試科目可使用黑色鉛筆 藍色原子筆或黑色原子筆書寫 5. 准考證置於桌子左上角, 以便查驗, 可用透明墊板, 墊板上不可有符號或文字 除准考證 文具外, 不准放置其他物件 6. 核對答案卷 座位上的號碼與准考證號碼是否相同 7. 每節考試鈴聲響起開始作答, 未響時不准動筆, 並不得翻閱答案卷與試題卷 考試結束鈴聲響時, 應立即停筆靜坐, 待監試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始可離場 8. 答案須寫在答案卷上, 否則不予計分 9. 作答時須先閱讀試卷上所列注意事項 10. 考試進行中, 除試卷印刷不明准予發問外, 其餘一概不得發問 11. 答案卷上不得書寫姓名 號碼及任何記號, 否則以零分計算 12. 答案卷上准考證號碼不准撕去 彌封不准弄破亦不得毀損答案卷, 否則以零分計算 13. 每節考試結束鈴聲響起, 應立即停筆靜坐 待監試人員收卷並清點無誤後始可離開 ( 二 ) 個別考試 : 1. 出入各試場應主動出示准考證以便登記查驗, 考完後立即取回並妥善保管 2. 考生若需伴奏者, 請伴奏隨同考生進出考場 3. 主 副修及視唱之各項個別測驗, 考生必須依照排定之順序時間, 提前向 報到處 報到, 等候應考 唱號三次未報到, 視同 缺考 缺考 考生只得於該場次補考, 不得延至其它場次補考 若各項個別測驗時間或順序有所衝突, 考生應立即向 術科測驗試務中心 報備, 以便更換順序或時間 ( 以當日該場次為限 ), 未報備者以 缺考 論 4. 弦樂組 與 管樂組 考生之樂器若需要預先調音, 可在叫號後至 調音室 先行調音, 進入試場應試不再調音 5. 主修項目考生, 應試順序為 (1) 抽考之音階及琶音 (2) 指定曲 (3) 自選曲 6. 視唱測驗共有三個試場, 請考生務必考完三個試場後才能離場, 否則一律以缺考論 7. 演奏 ( 唱 ) 樂曲, 除敲擊樂組鼓類項目, 均須背譜 8. 各場次考試時間得視實際情況延長之 二 考生注意事項 : ( 一 ) 考生憑准考證入場, 遺失或未帶准考證者, 經查核無誤後, 准先參加考試 遺失者須以原照片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 未帶准考證者須取來補驗 上午缺證者下午必須辦妥 ( 餘類推 ), 否則不准繼續參加考試 ( 二 ) 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 請於 105 年 4 月 15 日 ( 星期五 )15:00 至 17:00, 至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校區查看或網路查詢 ( 網址 http://music.kshs.kh.edu.tw/) 為了試務之公平性 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量, 試場不開放 - 21 -
( 三 ) 考生應遵守本委員會所訂之一切考場規定, 如有違規情事發生, 依前述規定辦理 如遇 臨時突發狀況, 則由術科測驗試務中心緊急處理 - 22 -
附圖 : 臺灣南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交通位置圖地址 :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 50 號電話 :(07)2862550 轉 123 ( 教務處音樂組 ) 交通路線 : 大眾運輸 1. 捷運紅線 R11( 高雄車站 ), 步行約 5 分鐘 2. 乘台鐵火車至高雄站, 步行約 5 分鐘 3. 台汽客運至高雄站, 步行約 5 分鐘 4. 高雄客運至火車站, 步行約 5 分鐘 5. 市公車 12 26 28 69 83 88 100 218 301 至火車站, 步行約 5 分鐘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