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輯要 0 證券管理法規 0 金融保險管理法規 0 稅務法規 07 投資管理法規 中國稅法 會計審計資訊 財稅行事曆 7 稅務工作行事曆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 證券管理法規 修正 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 要求股本達新臺幣五十億元以上未達一百億元之上市公司, 自民國 06 年起, 申報前一年度 (05 年 ) 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其年度決算有累積虧損者, 得自民國 08 年適用 (04.0.9 臺證治理字第 0400 號 ) 申請股票上市櫃及第一上市櫃應於章程載明, 其董事 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04.0.5 臺證上一字第 04000898 號 ;04.0.6 證櫃審字第 040094 號 ) 上市公司需擬訂 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 並按季將計畫書執行結果列入內部控制追蹤項目, 及將執行情形表提報董事會控管 (04.0.5 臺證上一字第 048047 號 ) 證期局預告修正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部分條文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九條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04.0. 金管證發字第 04009979 號 ) 櫃買中心修正 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申報案件規定 相關文件 (04.9. 證櫃審字第 04006785 號 ) 自 04 年 月 日起, 申請上 ( 興 ) 櫃之申請書及附件改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04.9.5 證櫃監字第 04006848 號 ) 櫃買中心修正 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及 審查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作業程序 (04.9.5 證櫃審字第 0400747 號 ) 修正 審查認購 ( 售 ) 權證作業程序 (04.0. 臺證上二字第 0400055 號 ;04.0.6 證櫃交字第 04008460 號 ) 證券 期貨 投信 投顧 修正組合型基金經理人得同時管理其他組合型基金規定 (04.09. 金管證投字第 0400569 號 ) 修正 槓桿交易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04.9.0 證櫃輔字第 04007496 號 ) 修正期貨商自有資金運用範圍暨內部控制制度等規定 (04.0.5 金管證期字第 0400908 號 ) 上市及上櫃有價證券之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由 0% 調整為 90%(04.0.5 金管證投字第 04004489 號 ) 櫃買中心修正 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 證券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 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規則 及 槓桿交易商辦理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 (04.0.6 證櫃債字第 040097 號 ) 修正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 (04.0. 金管證投字第 0400976 號 ) 發布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所稱對增進我國資產管理業務有符合本會規定之具體貢獻項目 (04.0.5 金管證投字第 04009765 號 ) 公告境外基金總代理人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應編具月報之格式及內容 (04.0.5 金管證投字第 040040486 號 ) 預告修正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及 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04.0.6 金管證投字第 0400440 號 ) 預告修正 證券商管理規則 部分條文 (04.0. 金管證字第 0400408 號 )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 金融保險管理法規 審計部 ( 以下函令之資料來源摘錄自 : 銀行局 http://law.banking.gov.tw/chi/default.asp) 公告銀行業變更為商業銀行時, 設立分支機構之規定 (04.0.6 金管銀國字第 04000490 號 ) ( 以下函令之資料來源摘錄自 : 保險局 http://www.ib.gov.tw/ch/home.jsp?id=7&parentpath=0,) 修正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時收益認定標準及原則 (04.9.4 金管保財字第 04000849 號 ) 將投資金融科技事業列為保險法規定之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04.0.7 金管保財字第 04050758 號 ) 新增台灣地區保險業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之資格 設立與申報規定 (04.0.7 金管保綜字第 040094796 號 ) 稅務法規 04 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令彙編發行後相關釋示函令之適用原則 ( 財政部 040 台財稅字第 040404450 號令 ) 一 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 04 年 6 月 0 日以前發布之遺產及贈與稅釋示函令, 凡未編入 04 年版 遺 產及贈與稅法令彙編 者, 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 解釋者外, 自 05 年 月 日起, 非經本部重 行核定, 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二 凡經收錄於上開 04 年版彙編而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及前臺灣省稅務局發布之釋示函令, 可 繼續援引適用 補充核釋申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應檢附文件 ( 財政部 0405 台財稅字第 040468970 號令 ) 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項第 款第 目之 4 規定申報本人 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應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 如未依規定檢附前開證明文件, 僅提示醫師 ( 院 ) 診斷或鑑定證明書者, 尚不得列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惟如其嗣後基於與前檢附之診斷或鑑定證明書所載相同事由, 經鑑定後取得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除有其他事證得認定身心障礙之事實係於課稅年度後始發生者外, 准依稅捐稽徵法第 8 條規定申請退稅 銷售因廢止徵收而發還之原被徵收土地計算特銷稅持期間之規定 ( 財政部 0405 台財稅字第 04040740 號令 ) 所有權人銷售因廢止徵收而發還之原被徵收土地,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條第 項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時, 以被徵收前原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算 核定適用 確屬非短期投機 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案件類型, 自 04 年 月 9 日生效 ( 財政部 040 台財稅字第 04040540 號令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規定 確屬非短期投機, 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九日生效 : 如需連結法規之相關網頁, 請至勤業眾信首頁 www.deloitte.com.tw 下載全彩完整電子版通訊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4 一 所有權人銷售自二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 且該贈與人係因繼承取得該不動產者 二 直系親屬間交換不動產, 且交換後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均逾二年者 三 所有權人銷售因繼承信託利益請求權而取得之不動產 四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取具保護令之所有權人為躲避施暴者, 銷售其名下僅有一戶且確供自住使用之房地 五 所有權人銷售持有逾二年之房地, 併同銷售之共有設施及基地應有部分 六 所有權人為興建慈善事業使用之房舍所購買之土地, 已取具建造執照, 因通行權糾紛無法動工, 且經調解無效果而銷售該土地 七 所有權人銷售於取得土地前遭鄰居占用供車輛出入等非建築使用部分之土地與該占有人, 且以相當於其購入成本銷售 八 所有權人購入房地後, 始知該房屋之氯離子或輻射含量逾國家檢測標準值, 經法院訴訟 和解或調解委員會調解解除契約未成立, 且以相當於其購入成本銷售該房地 九 債權人經向法院聲明承受取得債務人之持分房地, 嗣經法院訴訟 和解或調解委員會調解, 且以相當於原承受價格銷售與其他共有人 十 所有權人經向法院聲明承受不動產並繳清差額價金, 因債務人提起異議之訴, 致二年後始取得權利移轉證書, 嗣訂約銷售該不動產 十一 扶養義務人為履行其扶養義務依法院和解移轉持有已逾二年之不動產與受讓人, 受讓人亦依該和解內容銷售該不動產者 十二 所有權人以持有逾二年之自住房屋及地上權與營業人合建分屋, 嗣取得未達一戶之持分房地, 並與共有之營業人併同銷售 核釋所得稅法第 條之 4 規定有關綜合所得稅之處理原則 ( 財政部 04008 台財稅字第 0404599400 號令 ) 一 自本令發布日起, 個人簽訂孳息他益之股票信託契約, 依本部 00 年 5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 000007660 號令規定, 認定該孳息仍屬委託人之所得, 應於所得發生年度依法課徵委託人之綜合所得稅者, 稽徵機關就委託人未申報或短漏報之前開孳息計算委託人應補稅額及漏稅額時, 應將該所得及相對應之扣繳或可扣抵稅額自受益人轉正歸戶委託人, 據以發單補徵, 並依所得稅法第 0 條規定辦理 ; 轉正後各受益人溢繳稅款或溢退稅款之補退作業, 分別由其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 二 本部 00 年 5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 000007660 號令第二點 ( 一 ) 綜合所得稅之處理原則,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運用科學技術研發成果取得之股票撥入科發基金等不課徵證券交易稅 ( 財政部 04008 台財稅字第 040404660 號令 ) 公立學校 公立研究機關 ( 構 ) 公營事業 法人或團體等執行研究發展單位依據 科學技術基本法 及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規定接受政府機關 ( 構 ) 補助 委託或出資, 執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 並就其管理及運用研究發展成果取得之股票中, 應歸屬補助 委託或出資之政府機關 ( 構 ) 部分, 撥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或科學研究基金保管運用者, 非屬有價證券之買賣, 不發生課徵證券交易稅問題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5 外國營利事業收取製造業技術服務業及發電業之權利金及技術服務報酬免稅案件審查原則 一 為審查外國營利事業收取製造業 技術服務業與發電業之權利金及技術服務報酬申請免稅案件, 特訂定本原則 二 (0..9. 修正 ) 本原則用詞, 定義如下 : ( 一 ) 營利事業 : 指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二項之營利事業及同條第四項之教育 文化 公益 慈善機關或團體, 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者 ( 二 ) 外國營利事業 : 指總機構在中華民國 ( 以下簡稱我國 ) 境外之營利事業及教育 文化 公益 慈善機關或團體, 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者 三 (0..9. 修正 ) 本原則所稱技術合作, 指外國營利事業提供專利權予營利事業, 對該營利事業之產品或勞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之合作 : ( 一 ) 能生產或製造新產品 ( 二 ) 能增加產量 改良品質或減低生產成本 ( 三 ) 能提供新生產技術 外國營利事業以其所有之專利權讓與營利事業所取得之對價, 為財產交易所得, 不適用本原則之規定 四 (0..9. 修正 ) 技術合作產品銷售市場, 不以我國管轄區域為限 五 (0..9. 修正 ) 外國營利事業以其所有之專利權, 在其專利權有效期間內, 以技術合作方式授權第三項規定之產業實施, 並經經濟部工業局專案核准確有實質技術引進, 且屬關鍵技術而國內無法提供, 或國內可提供, 惟其效能無法滿足營利事業產品規格要求者, 其因而取得之權利金, 得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前項外國營利事業所屬之國家, 應以與我國有相互承認優先權或其屬世界貿易組織會員者為限 第一項專利權以提供符合下列產業使用為範圍 : ( 一 ) 精密機械及智慧型自動化產業 ( 二 ) 車輛產業 ( 三 ) 高值化金屬材料產業 ( 四 ) 風力發電產業 ( 五 ) 太陽能產業 ( 六 ) 新世代通訊及智慧手持裝置產業 ( 七 ) 智慧電子及零組件產業 ( 八 ) 顯示器產業 如需連結法規之相關網頁, 請至勤業眾信首頁 www.deloitte.com.tw 下載全彩完整電子版通訊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6 ( 九 )LED 照明產業 ( 十 ) 智慧生活產業 ( 十一 ) 雲端運算產業 ( 十二 ) 高值化石化產業 ( 十三 ) 高值化紡織產業 ( 十四 ) 光電電子用化學材料產業 ( 十五 ) 保健食品產業 ( 十六 ) 生技產業 ( 十七 ) 資源再生產業 ( 十八 ) 水再生利用產業 ( 十九 ) 資訊服務產業 ( 二十 ) 設計產業 第一項所稱國內, 指我國政府機關 ( 構 ) 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及教育 文化 公益 慈善機關或團體 六 外國營利事業以其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有案之商標, 在其商標權有效期間內, 授權屬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技術合作廠商使用, 並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登記之, 且與我國技術合作廠商之商標併列於商品 服務或其有關之物件者, 得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專案核准, 其因而取得之權利金, 得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七 (0..9. 修正 ) 外國營利事業以其依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享有著作權之電腦程式著作, 在其著作權存續期間內, 以技術合作方式授權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利用, 並經經濟部工業局專案核准者, 其因而取得之權利金, 得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八 (04.9.5. 修正 ) 第五點至前點規定之專利權 商標權及電腦程式著作權, 以提供營利事業自行使用者為限 前項權利申請專案核定, 應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提出申請 九 (0..9. 修正 ) 經經濟部工業局專案核定符合第五點第三項第一款至第十八款產業之股份有限公司者, 於工廠開工以前洽請外國營利事業提供建廠所需之生產方法 製程設計 工程所需基本設計或細部設計及機器設備設計之技術服務, 經經濟部工業局專案核准者, 該外國營利事業因而取得之技術服務報酬, 得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十 (0..9. 修正 ) 發電業屬於股份有限公司者, 於電廠開工以前洽請外國營利事業提供建廠所需之規劃 工程基本設計或細部設計及機器設備設計之技術服務, 經經濟部能源局專案核准者, 該外國營利事業因而取得之技術服務報酬, 得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前項所稱發電業, 指生產電能之發電業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7 十一 (0..9. 修正 ) 營利事業支付其外國關係企業之權利金或技術服務報酬經核准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者, 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評估其所列報之成本或費用金額是否符合常規 ; 其經評估不符合常規, 且有規避或減少我國納稅義務者, 應自行按常規調整, 其超過常規部分之金額, 不得列為成本或費用 十一之一 (04.9.5. 增訂 ) 營利事業支付外國營利事業之權利金或技術服務報酬經核准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者, 核准免稅適用期間, 以三年為限 但申請授權或建廠期間較短者, 以該期間為準 前項核准免稅適用期間屆滿前, 得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再提出申請 本點中華民國 04 年 09 月 5 日修正生效前已申請而尚未核定之案件, 亦適用之 行政執行機關核發執行憑證之稅捐案件仍屬已移送尚未結案之情形 ( 財政部 04095 台財稅字第 04006400 號令 ) 一 自本令發布日起, 取得行政執行機關核發執行憑證之稅捐案件, 不生執行程序終結之效果, 仍屬稅捐稽徵法第 條第 項但書所稱已移送執行尚未結案之情形 二 廢止本部 66 年 月 4 日台財稅第 000 號函及 0 年 0 月 5 日台財稅字第 000660 號函 投資管理法規 經濟部令 公司法第 5 之 條有關員工酬勞疑義一 依公司法第 5 條之 第 項規定 : 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 分派員工酬勞 比率訂定方式, 選擇以固定數 ( 例如 : 百分之二 ) 一定區間( 例如 : 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 ) 或下限 ( 例如 : 百分之二以上 不低於百分之二 ) 三種方式之一, 均屬可行 ( 本部 04.6. 經商字第 0404890 號函釋 ) 員工酬勞分派比率, 選擇以一定區間或下限之方式記載於公司章程者, 當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 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二 依公司法第 5 條之 第 項規定 : 前二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 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並報告股東會 此次修法增訂第 5 條之 係為獎勵員工, 要求企業分享獲利, 明定員工酬勞之決議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已屬法定最高董事會決議成數, 自不得以章程訂定更高董事會決議成數, 以符合保障員工之立法本旨 三 倘公司於 05 年股東常會方進行修正章程議案, 基於此次修法情形特殊, 倘公司採發行新股方式發放員工酬勞且須修正章程增加資本額者, 就 04 年度員工酬勞, 董事會得以附條件 倘股東會同意通過修正章程增加資本額者, 員工酬勞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否則以現金方式為之 之方式決議之 如需連結法規之相關網頁, 請至勤業眾信首頁 www.deloitte.com.tw 下載全彩完整電子版通訊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8 四 依公司法第 5 條之 第 項規定 : 前二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 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在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即可發放 惟倘員工酬勞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且涉及須修正章程提高資本額時, 因須股東會決議, 自應於股東會決議後依規定程序發放之 五 公司法第 5 條之 之立法本旨在獎勵公司所有員工, 合理分配公司利益, 以激勵員工士氣 員工酬勞之分派, 自應由公司本於公平原則訂定發放標準並據以辦理 六 依第 5 條之 第 項規定 : 前二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 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放方式以股票或現金為之, 係專屬董事會特別決議之事項, 倘擬於章程規定限以現金發放, 自不可行 七 公司法第 5 條之 第 5 項規定 : 本條規定, 於有限公司準用之 有限公司員工酬勞分派程序, 應依公司法第 0 條規定程序分送各股東 八 倘公司於 05 年股東常會方進行修正章程議案, 基於此次修法情形特殊,04 年度員工酬勞, 依新章程規定辦理 (04.6. 經商字第 0404890 號函釋 ) 如 05 年股東常會就員工酬勞進行修正章程, 亦同時就專屬股東之盈餘分派修正章程, 則股東之盈餘分派亦以此次新章程為據 除此之外, 股東之盈餘分派事宜, 則以編造時已生效章程 ( 本部 89.4.0 經商字第 890749 號函釋 ) 為據 九 依本部 04.06. 經商字第 0404890 號函 : 公司仍得於章程訂定依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董監事酬勞 董監事酬勞之發放僅能以現金為之, 公司是否發放董監事酬勞係屬章程規範範疇, 公司如擬發放董監事酬勞, 自應於章程中明文規定董監事酬勞發放金額之定額或比率 倘章程未明定董監事酬勞發放金額之定額或比率, 即認定為公司不發放董監事酬勞, 尚不得以股東會決議之方式代替章程 十 章程董監事酬勞比率訂定方式, 限以上限之方式為之 但公司自公司法第 5 條之 公布施行後至本解釋發布前, 就董監事酬勞比率, 已以固定數 區間或下限之方式完成修正章程變更登記者, 不在此限 十一 章程董監事酬勞比率訂定方式, 限以上限之方式為之 當年度董監事酬勞發放比率之決定, 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至於設有薪酬委員會之上市櫃及興櫃公司, 則由薪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送董事會決議 (04.0.5 經商字第 04047800 號 ) 修正 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 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第六條條文第 6 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十七類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第十八類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 第十九類化學製品製造業工廠, 於核准登記或變更登記時, 主管機關應附加以下負擔 :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9 一 製造流程圖 ( 含製程 原料 機器設備及產品 ) 變更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二 未經核准作為食品添加物使用之產品, 不得販售予食品製造工廠作為品添加物使用 ; 除附表所列產品外, 應於外包裝明顯處標示 禁止用於食品 或 禁止添加於食品 之字樣 前項工廠如製造食品添加物上游化工原料之產品, 於核准登記或變更登記時, 主管機關應另附加 在未經核准作為食品添加物上游化工原料使用之前, 不得販售予食品添加物工廠作為製造加工食品添加物之原料用 之負擔 (04.0.0 經工字第 0404604560 號 ) 修正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修正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 格式 依據 : 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條第 4 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修正後之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 自 04 年 0 月 日起開始使用, 原舊格式自 04 年 0 月 日起不再使用 二 前項申請表單用紙之規格如下 : ( 一 ) 表單大小採用 A4 尺寸, 以直式橫書方式書寫 ( 二 ) 表單格線顏色及文字均為黑色 (04.09.0 經商字第 0404660 號 ) 交通部令 修正 交通部觀光局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及變更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第五點 第二點附件一及第四點附件三, 並自即日生效 第五點 ( 刪除 ) 附件一觀光遊樂業 ( 籌設 變更 ) 申請書 備註 : 註 : 變更申請案件如係擴大原核定興辦事業計畫面積者, 應以累計後面積提出申請 註 : 觀光遊樂設施及餐飲住宿設施等分區面積之計算方式, 應扣除不可開發區及保育區等面積, 以實際配置之分區計算之 註 : 餐飲住宿設施面積不得超過基地可開發面積百分之三十 如需連結法規之相關網頁, 請至勤業眾信首頁 www.deloitte.com.tw 下載全彩完整電子版通訊
勤業眾信通訊附件三 觀光遊樂業 ( 籌設 變更 ) 申請案件應備文件查核表 0 法規輯要(04.0.4 觀旅字第 04500094 號 )
法規輯要勤業眾信通訊 中國稅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制管理改革的通知 文號 : 發改外資 05 年 044 號有效性 : 現行有效發佈日期 :05-0- http://www.gochina.com.tw/focus_page.php?id=9050&class=&class=&class=0&class4=6 國務院關於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 文號 : 國發 05 年 55 號有效性 : 現行有效發佈日期 :05-0-9 http://www.gochina.com.tw/focus_page.php?id=9060&class=&class=&class=&class4=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財產行為稅部分稅種申報表的通知 文號 : 稅總發 05 年 4 號有效性 : 現行有效發佈日期 :05-0- http://www.gochina.com.tw/focus_page.php?id=9049&class=&class=9&class=7&class4=57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境外所得適用簡易徵收和饒讓抵免的核准事項取消後有關後續管理問題的公告 文號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05 年 70 號有效性 : 現行有效發佈日期 :05-0-6 http://www.gochina.com.tw/focus_page.php?id=9057&class=&class=7&class=0&class4=5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動物屍體降解處理機 蔬菜清洗機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 文號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05 年 7 號 有效性 : 尚未生效 發佈日期 :05-0-5 生效日 :05--0 http://www.gochina.com.tw/focus_page.php?id=906&class=&class=6&class=7&class4=45 中國稅法完整內容請參考勤業眾信躍馬中原 Go China 網站 http://www.gochina.com.tw/e-paper.php 如需連結法規之相關網頁, 請至勤業眾信首頁 www.deloitte.com.tw 下載全彩完整電子版通訊
勤業眾信通訊會計審計資訊 最新發布 IFRS 問答集 ( 資料來源 : 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網站 http://www.ardf.org.tw/tifrs4.html; 詳細內容請至基金會網站查詢 ) 04/0/ IFRS 企業併購之會計處理 最新發布企業會計準則公報 ( 資料來源 : 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網站 http://www.ardf.org.tw/ardf.html ; 詳細內容請至基金會網站查詢 ) 第一號財務報導之觀念架構 第三號現金流量表 第四號會計政策 估計與錯誤 第五號存貨 第八號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第九號負債準備 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 第十一號借款成本 第十三號報導期間後事項 第十四號關係人揭露 第十七號生物資產 第十八號無形資產 第二十一號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 法規輯要
財稅行事曆勤業眾信通訊 月財稅行事曆 ( 國內上市公司適用 ) 日 星期 5 四 項次 申報事項 每月 5 日前申報所發行之國內海外有價證券 ( 含轉換 ( 附認股權 交換 ) 公司債 特別股 新股 ( 認購 ) 權利證書 股款繳納憑證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員工認股權憑證等 ) 之前月異動情形及辦理上市普通股股數維護 海外股票流通情形或海外存託憑證申請兌回股票或海外公司債申請轉換或行使認股權之關係人及累計申請兌回 轉換或認股股數超過該次海外有價證券發行總額達 0% 以上股東之姓名 國籍及兌回 轉換或認股股數等資料 註 : 每月 5 日前申報上月底之資料 (). 每月 0 日前申報上月營業額資訊, 投控公司及金控公司尚須代符合標準之子公司申報月營業額資訊 (). 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 0 二 募集發行或私募國內公司債應於每月結束後 0 日內申報上月份異動情形 募集發行或私募公司債者於公司債到期日或債權人得要求賣回日前 6 個月內之存續期間, 應於每月 0 日內申報依公司法第 48 條第 項第 5 款規定申報償還公司債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式之支應償還款項來源及其具體說明 4 每月 0 日前申報上月份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資料 檢送第三季財務報告 註 : 每會計年度第三季終了後 45 日內 4 六 上市公司企業集團相關資料申報 : (). 應於 0/5 至 /4 間申報 關係企業持有有價證券 及 持有有價證券質借股數異動 (). 公司之關係企業有增加時, 應於異動 日內輸入異動資料, 若有減少時, 則函請本公司進行刪除 附註揭露相關事項輸入作業 赴大陸投資申報作業 投資海外子公司申報作業 公司產業分類基本資料申報作業 註 : 同財務報表申報時間 上市公司最大可買回本公司股份及金額彙總表 5 日 內部人股權異動申報作業 註 : 每月 5 日前申報上月份股權異動資料.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之主要現職 主要經歷及其兼任其他公司董監事之資訊. 全體董事 監察人出席董事會及進修情形 註 : 每月 5 日前申報上月份異動資訊 0 五 海外股票流通情形或海外存託憑證申請兌回股票或海外公司債申請轉換或行使認股權之關係人及累計申請兌回 轉換或認股股數超過該次海外有價證券發行總額達 0% 以上股東之姓名 國籍及兌回 轉換或認股股數等資料 註 : 每月 0 日前申報截至當月 5 日止之資料 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表 ( 自願性申報 ) 註 : 自願公告者應持續公告至當年度結束止 9 日 上市公司與關係人間重要交易資訊之當季申報數與會計師查核 ( 核閱 ) 數差異原因 : 上市公司每月底前申報與關係人間截至上月份止重要交易資訊, 若本年度第 季申報累計金額與會計師查核 ( 核閱 ) 數差異達 0% 且金額逾 5 仟萬元者, 應再申報各該季差異原因 0 一 上市公司與關係人間重要交易資訊 : 次月底前申報沖銷母子公司間交易後與關係人間取得或處分資產 進貨 銷貨 應收款項及應付款項等截至上月份之相關資訊 財務資料 每月底前申報上月份資料 募集發行或私募公司債者於公司債到期日或債權人得要求賣回日前 年內之存續期間, 應於每月底前申報上月份自結數資料 4 自結損益資訊 ( 自願性申報 ) 按月自願公告者應持續公告至當年度結束止
勤業眾信通訊( 國內上櫃公司適用 ) 日 星期 5 四 項次 申報事項 發行海外股票 存託憑證 公司債 ( 含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 申報至上月底之異動情形 註 : 每月 5 日前 每月 5 日前上網申報所發行之有價證券 ( 含國內 ( 海外 ) 轉換公司債 特別股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等 ) 之前月異動情形 申報每月營運情形 ( 含營業收入金額 背書保證金額 資金貸放金額及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 )( 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表採自願申報 ) 每月 0 日前申報上月份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限額及明細表 0 二 發行公司債應申報上月份異動情形 註 : 每月 0 日前 4 發行國內外各類公司債 ( 含金融債券及私募債券 ) 公司定期申報之債信資訊 公司債支應償債款項資訊 - 發行公司債者應於距公司債到期日前或債權人得要求賣回日前 6 個月內之存續期間, 於每月 0 日內申報依公司法第 48 條第 項第 5 款規定申報償還公司債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式之支應償還款項來源及其具體說明 ( 例在 04 / / 0 日輸入之申報年月為 04) 檢送第三季財務報告 註 : 每會計年度第三季終了後 45 日內 4 六 上櫃公司企業集團相關資料申報 : 應於每年 0/5 至 /4 間申報 關係企業持有有價證券 及 持有有價證券質借股數異動 公司之關係企業有增加時, 應於異動二日內輸入異動資料, 若有減少時, 則函請本中心進行刪除 附註揭露相關事項輸入作業 赴大陸投資申報作業 投資海外子公司申報作業 公司產業分類基本資料申報作業 公司前十大進銷貨客戶資料申報作業 ( 自願式申報 ) 註 : 同財務報表申報時間 4 申報債信專區最近一季財務資訊實際數 註 : 同財務報表申報期限 5 日 內部人及其關係人股權異動申報作業 註 : 每月 5 日前申報上月份股權異動資料 ( 內部人之關係人包含內部人之配偶 未成年子女及受內部人利用其名義持有股票者 ) 獨立董監事之現職 主要經歷及其兼任其他公司董監事之異動資料暨全體董事 監察人出席董事會及進修情形 每月 5 日前申報前一月份異動資訊 上櫃公司最大可買回本公司股份及金額彙總表 註 : 每季財報申報截止後一日內輸入 0 五 9 日 發行海外股票 存託憑證 公司債 ( 含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 申報至當月 5 日之異動情形 註 : 每月 0 日前 上櫃公司與關係人間重要交易資訊之當季申報數與會計師查核 ( 核閱 ) 數差異原因 : 上櫃公司每月底前申報與關係人間截至上月份止重要交易資訊, 若本年度第 季申報累計金額與會計師查核 ( 核閱 ) 數差異達 0% 且金額逾一仟萬元者, 應再申報各該季差異原因 註 : 每季財報申報截止後 5 日內輸入 4 財稅行事曆0 一 財務資料申報作業 每月底前申報上月份資料 發行國內外各類公司債 ( 含金融債券及私募債券 ) 公司定期申報之財務資訊 公司債財務資訊 - 於公司債到期日或債權人得要求贖回日前年內之存續期間, 另應於每月底前申報上月份自結數資料 ( 例在 04 // 0 日輸入之申報年月為 040, 其內容為 04 年 0 月底之自結財務數據資訊 ) 上櫃公司與關係人間重要交易資訊 : 每月底前申報上櫃公司與關係人間沖銷母子公司間交易後取得或處分資產 進貨 銷貨 應收款項及應付款項等截至上月份之相關資訊
財稅行事曆勤業眾信通訊5 ( 國內興櫃公司適用 ) 日 星期 5 四 項次 申報事項 發行海外股票 存託憑證 公司債 ( 含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 申報至上月底之異動情形 註 : 每月 5 日前 發行國內海外有價證券 ( 含國內 ( 海外 ) 轉換公司債 特別股等 ) 申報至上月底之異動情形 註 : 每月 5 日前 申報每月營運情形 ( 含每月營業收入金額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及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 ) 註 : 每月 0 日前申報上月份資訊 發行公司債 ( 含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 應申報上月份異動情形 註 : 每月 0 日前 0 二 發行國內外各類公司債 ( 含金融債券及私募債券 ) 應定期申報財務及債信資訊 註 : 公司債財務資訊 - 於公司債到期日或債權人得要求贖回日前 年內之存續期間, 應於每月 0 日前申報上月份自結數資料 公司債支應償債款項資訊 - 發行公司債者應於距公司債到期日前或債權人得要求賣回日前六個月內之存續期間, 於每月 0 日前申報依公司法第 48 條第 項第 5 款規定申報償還公司債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式之支應償還款項來源及其具體說明 4 六 5 日 0 五 檢送第 季財務報告 ( 申請股票上櫃或上市之興櫃公司, 於申請送件後至掛牌前之期間內 ) 每會計年度第 季終了後 45 日內 內部人及其關係人股權異動申報作業 註 : 每月 5 日前申報上月份股權異動資料 ( 內部人之關係人包含內部人之配偶 未成年子女及受內部人利用其名義持有股票者 ) 發行海外股票 存託憑證 公司債 ( 含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 申報至本月 5 日之異動情形 註 : 每月 0 日前 ( 國內公開發行公司適用 ) 日 星期 項次 5 四 申報事項 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海外股票 海外存託憑證 海外公司債者, 應於發行後每月終了 5 日內將流通餘額報表等輸入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並向中央銀行申報 0 二 每月營業額一 金融保險事業 : 營業收入額 營業費用額 二 其餘各公開發行公司 開立發票金額 ( 採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 得免申報開立發票金額 ) 營業收入額 ( 採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 將改為申報合併營業收入 ) 每月背書保證金額 每月資金貸放金額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金額 5 日 0 五 公開發行公司公司債 ( 含私募公司債 ) 於募集完成後 日內向金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傳輸相關資訊, 並按月於每月 0 日前輸入 公司債券發行 償還及餘額資料表 視為已依規定完成公告申報 股權 質權變動公司董監事 經理人及持股超過 0% 股東 ( 簡稱公司內部人 ) 之持股變動情形與股票質權之設定及解除情形 ( 申報對象包括 : 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及持股超過 0% 之股東, 包括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 另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之代表人及金控子公司內部人, 包括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者亦適用 ) 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海外股票 海外存託憑證 海外公司債者, 應於發行後每月 0 日內將流通餘額報表等輸入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並向中央銀行申報
勤業眾信通訊( 外國企業來台申請第一上市 ( 櫃 ) 第二上市 ( 櫃 ) 外國興櫃公司適用 ) 日 星期 5 四 0 二 項次 4 5 6 申報事項 第一上市 ( 櫃 ) 第二上市 ( 櫃 ) 外國興櫃公司有發行海外之股票 存託憑證 公司債者, 應於每月結束後 5 日內申報截至上月底止之異動情形或流通餘額並向中央銀行申報 第一上市 ( 櫃 ) 及外國興櫃公司每月 5 日前上網申報所發行之有價證券 ( 含國內 ( 海外 ) 轉換公司債 特別股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員工認股權憑證等 ) 之前月異動情形. 每月 0 日前申報上月營運情形 :. 第一上市 ( 櫃 ) 外國興櫃公司應申報上月背書保證金額 資金貸放金額 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及上月份合併營業收入額. 第一上市 ( 櫃 ) 外國興櫃公司有 重要子公司 者尚應代其 重要子公司 申報上述營收 背書保證 資金貸放資訊 4. 第一上市 ( 櫃 ) 外國興櫃公司申報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限額及明細表 5. 第一上市 ( 櫃 ) 外國興櫃公司應代所有 未於國內公開發行之子公司 ( 含國內及海外子公司 ) 申報其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 第一上市 ( 櫃 ) 第二上市及外國興櫃公司每月終了 0 日內向中央銀行申報 外國發行人於國內股票流通情形月報表 外國發行人於國內債券流通情形月報表 ; 第二上市 ( 櫃 ) 每月終了 0 日內向中央銀行申報 臺灣存託憑證流通及兌回情形月報表, 並輸入金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 第一上市 ( 櫃 ) 公司及外國興櫃公司應於國內 ( 外 ) 之現金增資 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或募集公司債計畫變更時及嗣後洽請原主辦證券承銷商對資金執行進度 未支用資金用途合理性出具評估意見, 並輸入觀測站 但第二上市 ( 櫃 ) 公司以股東持有之已發行股份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者, 不在此限 第一上市 ( 櫃 ) 外國興櫃及第二上市 ( 櫃 ) 公司應於國內 ( 外 ) 之現金增資 募集公司債發行相關資料輸入觀測站 第二上市 ( 櫃 ) 公司於國內發行公司債者, 應於距公司債到期日前或債權人得要求賣回日前 6 個月內之存續期間, 於每月 0 日內申報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暨支應償債款項來源及其具體說明 私募有價證券者 ( 含私募公司債 ) 應於每月 0 日前定期向金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傳輸更新發行餘額相關資料 私募海外有價證券者, 尚應將前開輸入資料之畫面格式函報中央銀行外匯局 檢送第三季財務報告 註 : 每會計年度第三季終了後 45 日內 4 六 第一上市 ( 櫃 ) 公司企業集團相關資料申報 : 應於每年 0/5 至 /4 間申報 關係企業持有有價證券 及 持有有價證券質借股數異動 公司之關係企業有增加時, 應於異動二日內輸入異動資料, 若有減少時, 則函請本中心進行刪除 附註揭露相關事項輸入作業 赴大陸投資申報作業 投資海外子公司申報作業 公司產業分類基本資料申報作業 公司前十大進銷貨客戶資料申報作業 ( 自願式申報 ) 註 : 同財務報表申報時間 6 財稅行事曆5 日 0 五 9 日 0 一 第一上市 ( 櫃 ) 及外國興櫃公司每月 5 日前應輸入有關上月份之公司董監事 經理人及持股超過 0% 股東 [ 簡稱公司內部人 ( 包含其關係人 ( 註 ))] 之持股變動情形與股票質權之設定及解除情形 註 : 內部人之關係人包含內部人之配偶 未成年子女及受內部人利用其名義持有股票者 第一上市 ( 櫃 ) 第二上市 ( 櫃 ) 外國興櫃公司有發行海外股票 存託憑證 公司債者, 應於每月 0 日前申報截至當月 5 日止之流通及兌回情形流通餘額報表等, 並應向中央銀行申報其流通餘額 第一上市 ( 櫃 ) 公司與關係人間重要交易資訊之當季申報數與會計師查核 ( 核閱 ) 數差異原因 : 第一上市 ( 櫃 ) 公司每月底前申報與關係人間截至上月份止重要交易資訊, 若上年度第 季申報累計金額與會計師查核 ( 核閱 ) 數差異達 0% 且金額逾 5 仟萬元者, 應再申報各該季差異原因 第一上市 ( 櫃 ) 公司與關係人間重要交易資訊 : 次月底前申報沖銷母子公司間交易後與關係人間取得或處分資產 進貨 銷貨 應收款項及應付款項等截至上月份之相關資訊
財稅行事曆勤業眾信通訊7 日 星期 項次 申報事項 第一上市 ( 櫃 ) 公司財務資料 每月底前申報上月份資料 0 一 募集發行或私募公司債者於公司債到期日或債權人得要求賣回日前一年內之存續期間, 應於每月底前申報上月份自結數資料 註 : 請參考下列資料來源. 上市有價證券發行人應辦業務事項一覽表 04.9.7. 上櫃公司應辦事項一覽表 04.0.5. 興櫃公司應辦事項一覽表 04.6. 4. 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0.09.09 5.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公告及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0.0.06 6.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04.09.. 7.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04.0.0 8.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04.9.5 月稅務工作行事曆 應辦事項. 0 月份娛樂稅總繳 0 日截止. 0 月份各類所得扣繳稅款之報繳 0 日截止. 9 月及 0 月份統一發票明細表申報及營業稅報繳 5 日截止 4. 9 月及 0 月份印花稅總繳 5 日截止 5. 地價稅繳納期間 : 月 日至 月 0 日 日星期最近一個月內應辦稅務事項提要 日. 0 月份娛樂稅總繳本日開始. 0 月份各類所得扣繳稅款之報繳本日開始. 9 月及 0 月份統一發票明細表申報及營業稅報繳本日開始 4. 9 月及 0 月份印花稅總繳本日開始 5. 地價稅繳納本日開始 0 二 5 日. 0 月份娛樂稅總繳本日截止. 0 月份各類所得扣繳稅款之報繳本日截止. 9 月及 0 月份統一發票明細表申報及營業稅報繳本日截止 ( 遇假日順延至 月 6 日 ). 9 月及 0 月份印花稅總繳本日截止 ( 遇假日順延至 月 6 日 ) 0 一. 地價稅繳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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