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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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以及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 项外,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 非公开发行 ) 的方案其他内容, 均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一 ) 修订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 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本公司 H 股股东 ( 江铜集团除外 ) 不得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除江铜集团外, 其他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一九年二月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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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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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怡球资源公告编号 :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 中国 )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16-***

( 二 ) 发行方式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将全部采取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 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将全部采取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 : 同意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 数的比例 (%)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 282,653,797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第四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指引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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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 计算方法为 : 发行股票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 除息的, 本次发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 顺利实施公司 入股施工一体化 项目, 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 四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 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 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3 人, 董事陈晓华先生 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证券代码:000911

发行底价为 P 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底价 为 P 1, 则 : 派息 :P 1 =P 0 -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1 =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 =(P 0 -D) (1+N) ( 二 )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 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

表决情况 : 同意 12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3 票, 反对 0 票 ; 表决结果 : 通过 ( 三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除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外, 其他发行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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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元 经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 二 ) 发行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经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 三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宝信软件 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请全体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电

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总数的 10%, 其他投资者认购其余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27,587,859 股 ( 含本数 ),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临时 ) 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 号楼一楼大会议室 6 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邹炳德先生 7 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4 人, 代表股份 230,404,19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公司部分董事 部分监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姚玉伦先生因外地出差而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监事肖千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董事郑军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 回避表决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元 表决结果 : 经表决,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包括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航旅游 ) 宁波杭州湾新区凯撒世嘉二期股权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Transcription:

13.10B (www.sse.com.cn) 2016 2016 A 2016 H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方式 :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日期及时间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 7666 号江铜国际广场公司会议室见证律师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一 宣布现场会议开始二 介绍现场会议出列席情况三 宣读现场会议议程四 宣读现场会议须知五 宣读议案 ( 一 )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如下议案, 其中议案 1 2 3 4 5 6 7 9 10 11 14 15 16 为特别决议案 ; 议案 24 25 26 为累积投票制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 2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6.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 ) 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9.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修订稿 ) 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 11. 关于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三年期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 )> 的议案 ; 12. 关于江铜集团就本次发行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13. 关于江铜集团申请清洗豁免之议案 ; 14. 关于特别交易的议案 ; 15.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6.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17. 关于刘方云先生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18. 关于甘成久先生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19. 关于施嘉良先生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20. 关于独立董事邓辉先生辞任的议案 ; 21. 关于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辞任的议案 ; 22. 关于吴金星监事辞任的议案 ; 3

23. 关于万素娟监事辞任的议案 ; 24. 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议案 ; 25.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6.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时, 向股东大会通报林金良先生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曾敏先生出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二 )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如下议案, 该等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 订稿 ) 的议案 ; 7.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修订稿 ) 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 9. 关于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三年期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 )> 的议案 ; 10. 关于特别交易的议案 六 股东讨论审议议案 4

七 通过现场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名单八 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书面表决投票九 休会 统计表决结果十 宣布表决结果及决议草案十一 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二 宣布会议结束 5

议案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 认为公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各项条件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议案二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事项 根据适用法律和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章程修正案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 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相关议案及说明具体汇报如下 : 一 议案说明 作为国内铜行业的领军企业, 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均保持行业领先 但受宏观经济下滑和行业景气程度下降的影响, 公司的资金压力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现金储备相对不足将削弱公司未来应对行业下行风险的能力, 也会制约公司在行业周期性低点时, 通过各种可行方式增加矿山资源的能力 因此, 公司希望能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获得资金用于支持日常生产经营及后续业务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将 (a) 约人民币 25 亿元用于矿山产能扩建及尾矿库建设 ; 及 (b)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即购买原材料 支付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 含工资 ), 详情如下所示 : 1. 约人民币 500 万元至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支付销售费用 ; 2. 约人民币 500 万元至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支付管理费用 ( 含工资 ); 及 3. 剩余约人民币 9.80 亿元至人民币 9.90 亿元用于购买原材料 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购买原材料 鉴于上述情况, 董事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和非公开发行 H 股有利于公司稳步扩大矿山产能规模, 提高原材料自给率, 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同时, 增加现金储备也有利于本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 改善资本结构, 优化财务状况, 减少财务费用, 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 7

二 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具体内容如下 : ( 一 )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 二 ) 发行方式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将全部采取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后的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 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将全部采取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 三 ) 发行对象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 以下简称 江铜集团 ) 在内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 ) 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 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本公司 H 股股东 ( 江铜集团除外 ) 不得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除江铜集团外, 其他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等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拟全部由江铜集团认购, 江铜集团亦可指定其全资子公司认购 ( 四 ) 认购方式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 五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 以 8

下简称 定价基准日 ) 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6 年 2 月 26 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 易总量 ) 的 90%( 即 11.73 元 / 股 ) 和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孰高值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在 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最 终发行价格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 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江铜集团将不 参与市场竞价过程, 并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 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 购价格相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日 ( 以下简称 董事会召开日, 即 2016 年 2 月 25 日 ) 前 20 个交易日 H 股股票 交易均价 ( 董事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 H 股股票交易均价 = 董事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 H 股股票交易总额 / 董事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 H 股股票交易总量 ), 即 7.87 港元 / 股 如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 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日 ( 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召开日 )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高于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 ( 即 8.45 港元 / 股 ),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在前述发行价 格的基础上按比例相应上调, 但上调比例不超过 5% 上调比例及调整后的发行 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 R = N 2 N 1 1 9

P 2 = P 1 (1 + R) R: 发行价格上调比例 P 1 : 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P 2 :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N 1 : 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N 2 :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如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不超过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即 8.45 港元 / 股 ),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不作调整 如公司在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 六 ) 发行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98,380,221 股, 其中, 江铜集团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的 10% 在上述发行范围内, 将由本公司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视市场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27,318,932 股, 拟全部由江铜集团认购, 江铜集团亦可指定其全资子公司认购 如公司在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 七 ) 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 江铜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其他投资者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 A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可在上交所交易 10

江铜集团承诺江铜集团及 / 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 ( 如适用 ) 自本次非公开 发行 H 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 ( 如适用 ) 转让所认购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 ( 八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5 亿元, 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亿元 ) ( 亿元 ) 1 城门山铜矿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28.67 14.34 2 银山矿业公司深部挖潜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14.78 4.35 3 德兴铜矿五号 ( 铁罗山 ) 尾矿库项目 31.23 6.32 4 补充流动资金 - 不超过 10.00 合计 不超过 35.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 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 金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50 亿港币或等值人民币, 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九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 十 )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关系 : 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与非公开发行 H 股互为条件, 互为条件是指非公开发行 A 股和非公 开发行 H 股任一项未获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江西省国资 委 ) 公司股东大会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等 其他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则另一项的实施将自动终止 11

( 十一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2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江铜集团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的认购协议 ; 公司与江铜集团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H 股股份的认购协议 前述协议的主要条款详见公司 2016 年 2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告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3

议案四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4

议案五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铜集团部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并由江铜集团全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 江铜集团亦可指定其全资子公司全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

议案六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授权 的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 开发行 H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 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 一 ) 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本次发行方案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 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 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 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 发行时机等 ( 二 )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审批 登记 备案 核准 同意等手续事宜, 制作 准备 修改 完善 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 以及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 协议和文件 ( 三 ) 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 如监管部门要求, 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有关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规定 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 四 )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 五 ) 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六 ) 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承担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作, 包 2

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要求制作 报送文件等, 并决定向其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 七 ) 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 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 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 :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 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 核准 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 全权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次序以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金额 ( 八 )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完成后, 办理有关的股份登记 股份锁定及上市等事宜并递交相关文件 ( 九 )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完成后, 修改 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应的境内外审批 登记 备案等手续, 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各项登记手续 ( 十 )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 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 十一 ) 上述第 ( 七 ) 至 ( 九 ) 项授权事宜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其他各项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 同意董事会再授权由任意两名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 决定 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议案七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 )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 )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议案八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2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议案九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修订稿 ) 的议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14]17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110 号 ) 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 ) 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修订稿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修订稿 )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议案十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14]17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110 号 ) 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 ) 的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江铜集团出具了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 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前述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修订稿 )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

议案十一 : 关于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三年期股东 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 )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 ) 的有关规定, 结合 公司章程, 特制订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三年期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 ), 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三年期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 )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议案十二 : 关于江铜集团就本次发行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江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目前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40.53% 本次 A 股和 H 股发行后, 江铜集团对本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将增加至约 45.72%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公司收购 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 的相关规定, 江铜集团存在触发向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可能 鉴于江铜集团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江铜集团不转让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 江铜集团及 / 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 ( 如适用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 ( 如适用 ) 转让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 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江铜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

议案十三 : 关于江铜集团申请清洗豁免之议案 江铜集团需根据香港 公司收购 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 规则 26 豁免注释 1 就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导致须就江铜集团或与江铜集团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之全部公司股份提出强制性全面要约之任何责任, 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豁免 ( 以下简称 清洗豁免 ) 待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执行董事的任何授权代表向江铜集团授出清洗豁免, 以及获授出之清洗豁免所附带之任何条件获达成后, 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清洗豁免 ; 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代表公司进行其可能认为属必需 适宜或权宜的情况下, 作出一切行动及事宜及签立有关文件 ( 包括于需要加盖公司印鉴的文件上加盖本公司的公司印鉴 ) 及采取一切步骤, 以进行与清洗豁免有关或就清洗豁免所作出之任何事宜或使其生效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

议案十四 : 关于特别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保荐人须于紧接发售期间开始日期发送邀请文件, 邀请目标合格投资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进行认购 该等目标合格投资者包括上市公司的前 20 名现有股东 每名有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投资者各自 ( 包括现有 A 股股东, 但沪港通安排下的沪股通投资者除外 ) 亦有权在董事会会议后向本公司表明其意向, 并提交认购新 A 股的意向书, 以收取邀请文件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 除非境外投资者为已获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境外战略投资者, 否则彼等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 为确保 H 股股东的独立性, 及经考虑适用中国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下目标认购人的范畴将不包括所有 H 股股东 上述目标认购人的范畴并不违反适用中国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 因此,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构成香港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 25 下的特别交易, 并不适用于所有股东且须获执行人员的同意, 而该同意 ( 倘获授予 ) 须待 (i)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特别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及 (ii) 独立股东于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 据此特别交易的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提呈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供独立股东审议及批准 江铜集团及其联系人与一致行动人及涉及或有意参与股份发行 认购事项 清洗豁免及 / 或特别交易人士将就提呈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的特别交易决议案放弃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适用的中国法规, 倘任何类别股份附有的权利变更, 一项特别交易须于股东大会上通过, 并由受影响类别股份持有人于另行召开的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 因此特别交易的决议案将于股东大会及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 11

决议案提呈, 供股东审议及批准 江铜集团及其联系人与一致行动人将就提呈股 东大会及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的特别交易决议案放弃投票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2

议案十五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 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 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

议案十六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国家法律 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公司债的发行方案拟定如下 : ( 一 ) 票面金额 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 含 100 亿元 ), 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 二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公众投资者或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三 ) 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5 年 ( 含 15 年 ),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 四 )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 在利率询价区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 14

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 五 ) 担保方式本次债券发行不提供担保 ( 六 )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选择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次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拟分期发行 ( 七 )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借款和 / 或补充流动资金 ( 八 ) 偿债保障措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 如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 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 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 九 ) 发行债券的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经监管部门批准, 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 十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 高效地进行,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 (1) 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 债券期限及品种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 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一次或分 15

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 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 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网上网下发行比例 信用评级安排 具体申购办法 还本付息 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 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 (2) 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 (3) 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 授权 签署 执行 修改 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上市协议和各种公告等, 并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 (4) 如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 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监管机构的意见 ( 如有 ) 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 (5) 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 同意董事会再授权由任意两名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 决定 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一切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十一 ) 本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16

议案十七 : 关于刘方云先生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方云先生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董事之职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

议案十八 : 关于甘成久先生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甘成久先生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董事之职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8

议案十九 : 关于施嘉良先生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施嘉良先生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董事之职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9

议案二十 : 关于独立董事邓辉先生辞任的议案 公司董事邓辉先生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董事之职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

议案二十一 : 关于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辞任的议案 公司董事邱冠周先生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董事之职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1

议案二十二 : 关于吴金星监事辞任的议案 公司监事吴金星先生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监事之职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

议案二十三 : 关于万素娟监事辞任的议案 公司监事万素娟女士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监事之职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3

议案二十四 : 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议案 鉴于刘方云先生 甘成久先生和施嘉良先生提出辞去执行董事, 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名汪波先生 吴金星先生 吴育能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2016 年 6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4

议案二十五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鉴于邓辉先生 邱冠周先生提出辞去独立董事, 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名孙传尧先生 刘二飞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2016 年 6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孙传尧先生 刘二飞先生的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5

议案二十六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吴金星先生 万素娟女士提出辞去监事, 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提名廖胜森先生 张建华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2016 年 6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公告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6

议案二十七 : 通报林金良先生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林金良先生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 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同意 该事项现通报公司股东大会 27

议案二十八 : 通报曾敏先生出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林金良先生的辞任, 为接替监事辞任的空缺, 经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联席会选举曾敏先生任公司监事 曾敏先生简历详见 2016 年 6 月 2 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公告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事项现通报公司股东大会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