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介紹 國立馬公高中大學多元入學宣導團隊製作 2014.09
大學多元入學架構
學科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
大學多元入學考試介紹 一 學科能力測驗二 術科考試三 指定科目考試四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一 學科能力測驗簡介 1 測驗目標 : 學科能力測驗主要在檢測考生是否具備各考科的一般知能, 也就是是否具備就讀大學所需要的基本學科能力, 考試的範圍較小, 難度較低 2 測驗科目 : 包含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五科, 考生五科都必須應考
一 學科能力測驗簡介 ( 續 ) 3 測驗範圍 : 包含高一 高二兩學年的必修課程 國文 : 高一國文 高二國文 英文 : 高一英文 高二英文 數學 : 高一數學 高二數學 社會 : 高一歷史 地理 公民與社會, 高二歷史 地理 公民與社會 ( 社會考科中的歷史 地理 公民與社會三科試題所佔比例相當 ) 自然 : 高一基礎物理 基礎化學 基礎生物 基礎地球科學, 高二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與環境 ( 自然考科的試題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份以高一必修課程為主要範圍, 考生必須全部作答 第二部份以高二課程為範圍, 考生只要答對一定題數, 這部分即為滿分 )
一 學科能力測驗簡介 ( 續 ) 考科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 測驗範圍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 高二必修科目國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 高二必修科目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 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A 版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 必修科目地理 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高二必修科目歷史 必修科目地理 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 ( 一 )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 (1) 必修科目基礎地球科學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 A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 ( 二 ) 註 :1. 以簡章公告為主 2. 自然考科之測驗範圍皆屬於高一 高二必修課程
一 學科能力測驗簡介 ( 續 ) 4 報名及測驗時間 : 簡章發售日期 :103 年 10 月 12 日 報名日期 :103 年 11 月 12-15 日 報名時間為高三上學期 ( 在校生統一由教務處註冊組報名 ), 測驗時間為高三寒假期間 測驗時間 :104 年 2 月 1 2 日
一 學科能力測驗簡介 ( 續 ) 5 104 學年度考試日程 ( 以簡章公告為準 ) 第一天 (2/1) 第二天 (2/2) 上午 9:20~11:20 國文 9:20~11:00 英文 下午 13:00~14:40 數學 13:00~14:40 自然 15:20~17:00 社會 -
一 學科能力測驗簡介 ( 續 ) 6 成績計算 : 選擇題計分方式為單選題答錯不倒扣, 多選題答對選項數多於答錯選項數, 得部分分數, 意即各單題最低分是 0 分 各科成績採 (15) 級分制 7 考試題型 : 以電腦可讀的題型為主, 國文與英文兩考科有需人工閱卷的非選擇題 ; 國文為語文表達能力測驗題型, 考察學生運用文字統整資料 改寫文章 判讀圖表訊息等表達能力 英文則包含句子合併 中譯英 英文寫作等
一 學科能力測驗簡介 ( 續 ) 8 成績檢定 : 依各科全體到考考生成績計算, 學科及總級分各分為五種標準, 由校系自訂通過之標準 : 頂標 : 成績位於第 88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前標 : 成績位於第 75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均標 : 成績位於第 50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後標 : 成績位於第 25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底標 : 成績位於第 12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一 學科能力測驗簡介 ( 續 ) 9 用途 : 可供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 入學 考試入學 ( 僅供檢定 不採計 成績 )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保送甄試 ( 澎保 ) 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 醫保 ) 師範及教育大聯合保送甄試 ( 師保 ) 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 中央警察大學申請入學 軍校甄選 入學 進修學士班 部分國外大學 等招生管道使用
二 術科考試 音樂 美術 體育三項術科考試由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負責統一辦理 舞蹈 戲劇 國樂 國劇與運動競技等術科考試, 由相關校系自行辦理
二 術科考試 ( 續 ) 1 測驗目標 : 藉由術科考試測驗學生程度, 作為招生依據 2 測驗科目 : 科目 考試項目 音樂主修 副修 樂理 聽寫 視唱 美術素描 彩繪技法 創意表現 水墨書畫 美術鑑賞 體育 60 公尺立姿快跑 20 秒反覆側步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立定連續三次跳 1600 公尺跑走
二 術科考試 ( 續 ) 其中音樂主 副修可從鋼琴 聲樂 絃樂 管樂 擊樂 理論與作曲 傳統樂器等七個項目中任選兩樣應考, 副修不能與主修相同 ) 音樂五項及美術五項考生可自由選考, 體育則需全部項目應考 各科考試試務規定與時程請參閱當年度術科考試簡章
二 術科考試 ( 續 ) 3 報名及測驗時間 : 十二月報名, 隔年二月考試 ( 詳見當年度大 考中心術科簡章 ) 美術 2/9 10; 音樂 2/5-9; 體育 2/11-13 4 評分方式 : 美術及音樂五個分項個別計分, 體育術科只給一個總分
二 術科考試 ( 續 ) 5 成績檢定 : 依各科全體到考考生成績計算, 各科及各項目分為五種標準, 由校系自訂通過之標準 : 頂標 : 該項目 ( 考科 ) 成績位於第 88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前標 : 該項目 ( 考科 ) 成績位於第 75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均標 : 該項目 ( 考科 ) 成績位於第 50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後標 : 該項目 ( 考科 ) 成績位於第 25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底標 : 該項目 ( 考科 ) 成績位於第 12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二 術科考試 ( 續 ) 6 用途 : 術科考試一試多用, 可供大學繁星 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入 學及部分大學校系單招使用
三 指定科目考試 1 測驗目標 : 指定科目考試主要在仔細篩選學生, 範圍較大 難度較高 2 測驗科目 : 包含國文 英文 數學甲 數學乙 化學 物理 生物 歷史 地理 公民與社會 10 科, 大學校系可以依據發展特色及需要採計某些指定考科 (3-5 科 ), 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 能力以及志願校系自行選考考科
三 指定科目考試 ( 續 ) 3 測驗範圍 : 包含高中三學年的必修及選修課程 國文 : 高一國文 高二國文 高三國文英文 : 高一英文 高二英文 高三英文數學甲 : 高一數學 高二數學 B 高三選修數學甲 (Ⅰ)(Ⅱ) 數學乙 : 高一數學 高二數學 A 高三選修數學乙 (Ⅰ)(Ⅱ) 歷史 : 高一歷史 高二歷史 高三選修歷史地理 : 高一地理 高二地理 高三選修地理公民與社會 : 高一公民與社會 高二公民與社會 高三選修公民與社會物理 : 高一基礎物理 高二物理 高三選修物理化學 : 高一基礎化學 高二化學 高三選修化學生物 : 高一基礎生物 高二生物 高三選修生物
三 指定科目考試 ( 續 ) 4 報名及測驗時間 : 每年五月間報名,7 月 1 2 3 日考試 5 考試日程 :( 以大考中心及簡章公布之日程為準 ) 時間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上午 8:40~10:00 物理數學乙歷史 10:50~12:10 化學國文地理 下午 14:00~15:20 生物英文公民與社會 16:10~17:30 數學甲
三 指定科目考試 ( 續 ) 6 成績計算 : 選擇題計分方式為單選題, 答錯不倒扣, 多選題答對選項數多於答錯選項數, 得部分分數, 意即各單題最低分是 0 分 各科分數滿分為 100 分 7 考試題型 : 有選擇 選填題與非選擇題, 各題型的比重, 依各考科需要組卷 8 用途 : 作為考試入學 進修學士班分發之依據
四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1 測驗目標: (1) 依據高中英文課程綱要, 評量高中生英語聽力學習之成效 (2) 落實高中英文課程綱要聽 說 讀 寫能力並重之內涵 (3) 評量學生日常生活及課堂學習相關英語之聽解能力 (4) 提供各大學校院招生選才之參考
四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 續 ) 2 測驗時間 : 共 60 分鐘 ( 含說明時間 ) 3 測驗範圍 : 涵蓋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 英文 課程綱要所訂之第一至第四學期必修課程 4 題型與題數 : 所有試題皆為選擇題, 整卷共 40 題, 依據測驗目標設計, 評量考生對詞彙 句子 對話 篇章的聽解能力, 共含四大題 : 看圖辨義 對答 簡短對話 與 短文聽解, 除 看圖辨義 包括部分多選題外, 其餘皆為單選題
四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 續 ) 5 測驗內容: 涵蓋生活化 實用性之主題, 情境包括家庭 校園 公共場所 社交場合等 詞彙範圍以高中英文常用 4500 字詞為主, 可參考大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第四級 (http://www.ceec. edu.tw/research/paper_doc/ce37/ce37.htm)
四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 續 ) 6 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 高中教材開放編輯, 在 一綱多本 的情形下, 本聽力測驗遵循課程綱要所列之能力指標, 訂定測驗目標以作為試題編製之依據 7 用途: 測驗成績由大學校系自訂是否設為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及 考試入學 之招生檢定項目或納為 個人申請入學 審查資料之一 各招生管道使用本測驗成績之方式, 依各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
四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 續 ) 103.08.26 聯招會第 1 次公告 檢定科目採計 大 學入學考試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 之校系 一覽表,11.04 第 2 次公告新增之學系 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第 6 屆常務委員會第 3 次會議決議, 審核通過之中度及重度聽障生, 於報名繁星推薦或個人申請時, 所報名之校系如有設定英聽檢定標準時, 英聽項目之檢定一律視為 通過
第一次測驗日期 :103.11.01 第二次測驗日期 :104.02.03 澎湖考區測驗地點 :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多元入學招生管道 各類的招生管道介紹
繁星推薦 在學成績校排 % 個人申請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第一階段倍率篩選 術科考試 考試入學 指定科目考試 術科考試 學科能力測驗
104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生重要變更 (1) 變革之一 :103 學年度各大學全面實施線上書面資料審查 (2) 變革之二 : 自 104 學年度起, 將英語聽力 測驗成績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及 考試入學 之招生檢定項目或納為 個人申請入學 審查資料之一
104 學年度入學管道介紹 大學入學管道分為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及 考試入學 三大管道, 各大學可依其特色訂定招生條件, 招收適才適性之學生入學
繳費 報名 (3/9~3/11) 公告錄取名單 (3/17) 最早放榜 ( 第 1-7 類學群, 第 8 類學群通過篩選名單 )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截止 (3/25) ( 第 1-7 類學群 )
104 學年度繁星推薦簡介 一 辦理精神 : 大學依學系之性質分學群招生, 由高中向大學依學群推薦符合推薦條件之應屆畢業學生 除第八類學群 ( 醫學系 ) 外, 不辦理第二階段甄試 二 大學各學群分類原則如下 : 第一類學群 : 文 法 商 社會科學 教育 管理等學系 ( 學程 ) 第二類學群 : 理 工等學系 ( 學程 ) 第三類學群 : 醫藥衛生 ( 醫學系除外 ) 生命科學 農等學系 ( 學程 ) 第四類學群 : 音樂相關學系 ( 學程 ) 第五類學群 : 美術相關學系 ( 學程 ) 第六類學群 : 舞蹈相關學系 ( 學程 ) 第七類學群 : 體育相關學系 ( 學程 ) 第八類學群 : 醫學系
104 學年度繁星推薦簡介 ( 續 ) 三 推薦條件 : 1. 符合繁星推薦資格之高級中等學校, 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 修滿高一 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 且高中前四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 ( 校排百分比前 20% 30% 40% 50%) 2.10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術科成績通過校系之檢定標準 3.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 2 名, 如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 1 名學生時, 必須排定其學生推薦順序,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分發 / 篩選時即依高中排定的推薦順序分發 / 篩選
104 學年度繁星推薦簡介 ( 續 ) 三 推薦條件 ( 續 ): 4. 推薦學校如於普通科設有依特殊教育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並經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音樂班 美術班 舞蹈班等藝術才能班 ( 以下稱藝才班 ) 及體育班, 其計算 在校學業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不列入普通科學生成績, 另分別就藝才班及體育班計算出音樂班 美術班 舞蹈班 體育班之 在校學業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 5. 藝才班及體育班之學生僅限被推薦至大學第四 ~ 第七類與學生在校所學相關之學群 6. 每名考生僅能被推薦至 1 校 1 學群, 選填志願數依大學之規定 7. 學生如獲推薦至 A 校醫學系, 並通過第 1 階段篩選, 不得再於個人申請報名 A 校醫學系 8.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 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生身分擇一參加本招生
104 學年度繁星推薦簡介 ( 續 ) 四 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分發錄取 :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依各大學校系所訂之學測成績檢定標準 術科考試成績檢定標準 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分發比序項目進行第一輪分發作業, 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以一名為限
104 學年度繁星推薦簡介 ( 續 ) 四 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分發錄取 :( 續 ) 校系於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就缺額校系依前項分發作業原則進行第二輪分發
104 學年度繁星推薦簡介 ( 續 ) 五 第八類學群甄試錄取 : 1. 面試人數由各校系自訂, 至多為招生名額之 3 倍率或 50 人 2. 第一階段篩選 : 由甄選會依大學校系所訂學測成績檢定標準 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比序項目進行篩選 ( 第一輪 ), 通過篩選學生各校至多 1 名 ; 第一輪篩選後如未達校系預定面試人數, 再依前述原則進行第二輪篩選, 以達預定面試人數
104 學年度繁星推薦簡介 ( 續 ) 五 第八類學群甄試錄取 :( 續 ) 3. 繁星推薦公告第一類 ~ 第七類學群錄取名單時, 同時公告第八類學群通過篩選名單 4. 第二階段面試 : 通過篩選學生參加面試需另繳交面試費用 面試內容由各校自訂, 併同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辦理 5. 錄取 : 依面試成績決定錄取結果, 不列備取
104 學年度繁星推薦簡介 ( 續 ) 六 錄取生限制 : 1. 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錄取生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亦不得參加該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2. 第八類學群錄取生於個人申請所有錄取校系視同無效, 不得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登記 3. 繁星推薦錄取生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 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繳費 (3/17~3/20) 報名 (3/17~3/20) 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 (3/26) 寄發指定項目甄試通知 繳交甄試費用 ( 大學自訂 ) 指定項目甄試 (4/2~4/26 期間之週五 六 日 ) 寄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 ( 暫訂 4/16) 大學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 (5/1 前 ) 正備取生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5/5~5/6) 公告統一分發結果 (5/11)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截止 (5/14)
101 學年度起個人申請招生重要變更 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 泛稱師保 ) 行政院衛福部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新生甄試 ( 泛稱醫保 ) 確定納入個人申請 師保新增學測檢定標準 ~ 國文 數學兩科至少要達到均標 104 學年澎保校系約 135 校系 (386 35%), 待教育部核定後會立即公告 103 學年度全面實施線上書審
104 學年度個人申請簡介 一 辦理原則 : 採用兩階段考試, 第一階段 依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進行檢定及篩選, 第二階段考試的方式則較為多元, 含口 試 筆試 資料審查及實作等 符合大學校系報名資格之學生, 每人以申 請 6 校系為限 ( 含一般及澎保校系, 但不含 師保及醫保 ) 自 101 學年度起, 經保送錄取後, 不論是否放棄, 均不得再享有保送機會
104 學年度個人申請簡介 ( 續 ) 二 篩選 : 由甄選入學委員會進行第一階段篩選, 並公告通過篩選之級分資料 三 甄試時間 : 大學校系約於 3 4 月之週五 六 日擇期自辦指定項目甄試 四 分發錄取 : 各校系之正備取錄取生於規定時間內至 甄選入學委員會 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 1 校系為限 ( 即就算一般大學 澎保 師保 醫保都正取, 最後只會有一個落點 ) 五 放棄 : 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 不得報名大學考試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審查資料項目 書面審查電子化作業, 可上傳文件項目 ( 最多 6 項, 全部文件大小以 10MB 為限 ) 序號項目名稱審查目的序號項目名稱審查目的 1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是否具備足夠能力學習專業課程 9 證照證明 2 自傳 ( 學生自述 ) 學生性向才能與學系特性是否相符 10 社會服務證明 人文素養 社會關懷及多元發展潛質 3 讀書計畫 ( 含申請動機 ) 學習認知 生涯規劃及適性發展 11 個人資料表 4 成果作品 12 學習檔案 5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培育特殊 傑出之多元發展人才 13 健康檢查表 醫學相關領域之課業及臨床實習具特殊性 6 社團參與證明 多元發展及領導才能之具體表現 14 小論文 ( 短文 ) 表達能力及對未來認知程度是否清晰正確 7 學生幹部證明 參與公共事務之熱忱及能力 15 學習心得 8 英語或數理能力檢定證明 16 其他
備審資料的重要性 項目內容 面試的基礎 觀察考生 自我表現 的能力 觀察考生 自我證明 的能力 觀察考生的報考動機與校系的認同度 面試雖然是最常用的甄試方式, 校系多將備審資料做為面試的基礎, 在面試前先予評分, 面試的目的則設定在 l 確認資料的內容 2 澄清資料與面試結果的吻合度 3 以此歸納出接受或拒絕應試者進入該系就讀的理由許多校系除列舉必繳資料外, 都會加上 選繳資料, 其目的在於觀察學生 自我表現 的能力 並藉此觀察學生是否具凡事積極主動爭取的精神 從學生是否能提供與就讀動機 領域興趣有關連性之資料 ( 諸如 : 相關之創作 活動參與紀錄, 與該系領域有關之生活體驗 ), 藉此觀察學生自我證明的能力 所謂動機, 主要在系領域的興趣 ; 而所謂的認同度, 指的是 同樣的校系那麼多, 為何選擇報考本系 等類問題的論證, 從備審資料的整理可看出學生 爭取錄取本系的態度 是認真的, 還是抱著姑且一試的想法而已
注意事項 Ⅰ 1. 審查資料上傳須依各校系要求之項目, 分項製作成 PDF 格式檔案後再逐一上傳, 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 5MB 為限, 每一校系所有審查資料項目之上傳檔案總容量以 10MB 為限 2. 考生需先於個人電腦內完成編輯並將資料檔案轉成 PDF 格式檔後, 再行至上傳系統內執行上傳動作 3. 考生須於繳交資料上傳截止日前, 完成審查資料上傳作業並完成確認, 若逾上傳截止日,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即關閉上傳功能 4. 上傳之審查資料於確認前皆可重複上傳, 亦即考生若欲修改資料內容時, 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 惟上傳之審查資料一經確認後, 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確認 51
注意事項 Ⅱ 5. 考生完成確認後,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會主動於各審查項目前加入書籤 ( 封面 ), 並將所有審查項目整合為一個 PDF 檔再轉交給大學 6. 有關各校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 繳費等相關資訊, 仍須詳閱簡章 貳 分則 各校系規定, 並依其規定向該大學完成報名 繳費等相關作業 7. 考生僅上傳審查資料而未確認時, 甄選委員會逕於繳交截止日後, 將已上傳之審查資料整合為一個 PDF 檔並轉送各大學 考生得否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依各大學規定辦理, 考生不得異議 52
注意事項 Ⅲ 8. 甄選委員會於本會網站上提供有操作影音教學檔及各式相關教學說明, 請轉知考生多加利用 53
100/101/102/10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五標 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總級分 頂標 前標 均標 13/14/13/13 14/14/14/14 13/13/12/13 13/14/14/14 13/14/13/13 64/65/63/63 12 /13/12/12 13/12 /13/12 11 /11/10/11 12/13/13 /13 12/12/11/11 58/59/57 /59 11 /11/11/11 10/10 /10/10 7/7 /7/8 10/11 /11/11 9/9 /9/9 48/49 /47/49 後標 9 /9/9/9 6/6 /6/6 4/4 /4/5 8/9 /9/9 7/6 /6/6 37/37 /36/37 底標 8 /7/7/7 4/4/4 /4 3/3/3/3 7/8/7 /8 6/5/5 /5 28/28 /27/28
指定科目考試報名 ( 暫訂 4/30~5/15) 發售 104 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相關資訊 ( 暫訂 5/1) 寄發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單 ( 暫訂 7/17) 公布考科組合成績人數累計表及最低登記標準 ( 暫訂 7/17) 繳交登記費 ( 暫訂 7/17~7/27) 網路登記分發志願 ( 暫訂 7/24~7/28) 考試入學錄取公告 ( 暫訂 8/7)
二 考試入學 簡介 依考生志願序及校系採計之考科組合成績分發錄取, 由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統一受理考生登記 辦理方式 : 大學校系可訂定至多學科能力測驗 2 科作為檢定標準, 並採計指定考試科目 3 ~5 科 ( 含術科考試 ) 選才, 並依其招生需求對採計之科目依 1.25 1.50 1.75 2.00 之方式加重計分
二 考試入學 簡介 ( 續 ) 考生須至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網站登記志願, 每位考生選填之志願數不得超過 100 個 考生之各考科組合總分未通過最低登記標準者不得登記分發 已錄取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入學資格者, 不得參與考試入學
參考資料來源 104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高中種子教師研習手冊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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