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华中师范大学各类人才计划简介一 千人计划 长期项目 2008 年 12 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 简称 千人计划 ), 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 从 2008 年开始, 用 5 到 10 年, 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 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 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 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 发展高新产业 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 ( 来华 ) 创新创业 申报条件 1.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不超过 55 岁 ; 在海外知名高校 科研院所 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 ; 从事自然科学 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 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 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 近 5 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 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 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 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关系 外交学 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 ; 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 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 ( 或相当于 ) 职务 ; 为国际同行所公认, 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 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 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 3 年 4. 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 引进后每年回国工作 9 个月以上 申报程序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与国内高校 科研机构 企业 商业金融机构等用人单位达成明确的工作意向 按照国家申报时间及进度安排, 由用人单位协助提交申报材料 二 外专千人计划 为了吸引更多高层次外国专家参与我国现代化建设, 推动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 根据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实施 千人计划 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 ( 简称 外专千人计划, 特指非华裔外国专家 ) 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符合 千人计划 引才标准 ; 2. 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 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 65 岁 ; 3. 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 3 年 每年不少于 9 个月 申报程序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意向后,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申报时间及进度安排协助提交申报材料 三 青年 千人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根据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组织实施 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 简
称 青年千人计划 ) 引进对象和条件申请 青年千人计划 的人选, 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 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 2. 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 并有 3 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 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 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 5 年以上 ; 3. 在海外知名高校 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岗位 ; 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 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 4. 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 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 5.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 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 可以突破年龄 任职年限等限制, 破格引进 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程序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国内高校 科研机构 ( 含转制科研院所 ) 鼓励高校 科研机构将引进人才作为院士 千人计划 入选者等学术带头人领衔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和海外人才达成引进意向后,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申报时间及进度安排协助提交申报材料 四 千人计划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该项目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 艺术院校 申报条件 1. 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不超过 55 岁 ; 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 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2. 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 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申报长期项目的, 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 3 年 ; 申报短期项目的, 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 3 年, 每年不少于 2 个月 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3. 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国际著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 首席指挥 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 歌剧舞剧主演 舞蹈指导 高级舞美设计师 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 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 3 年以上, 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 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 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 近 5 年来策划 组织 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 在国际著名高校 科研机构 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 从事文物保护 图书馆学 舞台艺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 取得了较大成就, 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 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 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 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 创意独特, 影响广泛, 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申报程序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意向后,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申报时间及进度安排协助提交申报材料 五 千人计划 短期项目为支持不能全职回国 ( 来华 ) 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短期为国服务, 作为 千人计划 的重要补充, 特实施 千人计划 短期项目 申报条件
1. 申请短期项目须系国家科技 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 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 2.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不超过 55 岁 ; 3. 在海外知名高校 科研院所 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 ; 4. 从事自然科学 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 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 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 近 5 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 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5. 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 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 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6.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 3 年, 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 2 个月的工作合同, 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申报程序 千人计划 短期项目的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 科研机构 中央企业 用人单位物色人选并签订正式合同后, 按照国家申报时间及进度安排, 由用人单位协助提交申报材料 六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支持高等学校聘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讲座教授 实行岗位聘任制, 实行合同管理 长江学者岗位设置应当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 与实施国家教育 科技和人才规划结合, 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 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 与重点学科 重点实验室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 特聘教授聘期为 5 年, 讲座教授聘期为 3 年 由教育部授予 长江学者 称号, 在聘期内享受长江学者奖金 特聘教授奖金为每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 ; 讲座教授奖金为每人每月 3 万元人民币, 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特聘教授可实行年薪制, 特聘教授奖金可作为年薪的一部分 特聘教授申报条件 1. 申报当年 1 月 1 日, 自然科学类 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2.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 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 学术造诣高深,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 具有创新性 战略性思维, 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 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 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讲座教授申报条件 1. 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 学术造诣高深,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 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 诚实守信 学风严谨 乐于奉献 崇尚科学精神 4. 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 2 个月以上 申报程序用人单位物色人选并签订意向合同后, 按照国家申报时间及进度安排, 由用人单位协助提交申报材料
七 湖北省 百人计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北, 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的通知 ( 中办发 [2008]25 号 ) 和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中组发 [2008]28 号 ) 等文件精神, 特组织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百人计划 引才标准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 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 ), 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 诚实守信, 遵守法律法规, 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引进后每年在湖北省内工作不少于 6 个月,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国外高校 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 2. 在国际或所在国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 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能在湖北省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开发区 留学生创业园区等各类园区创办科技型企业,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符合湖北省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 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实施产业化的创业人才 ; 4. 湖北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项目及要求 1. 创新人才项目 申报人需符合上述引才基本标准 ; 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 回国 ( 来华 ) 时间应在一年内, 且不得在国内取薪兼职 ; 引进后全职在鄂工作不少于三年 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 2 次 2. 外专百人计划 项目 从 2014 年开始, 省 百人计划 设立 外专百人计划 项目, 入选外籍专家在出入境 居留 医疗 税收等方面享受省 百人计划 特定政策和待遇 申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 (1)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 符合省 百人计划 的引才标准 ;(2) 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 来华时间应在 2 年内 ;(3) 引进后应至少在鄂工作 3 年 每年不少于 6 个月 考虑到外国专家实际, 申报人选的年龄可放宽至 65 岁 申报程序用人单位应与申报人签订正式合同或达成初步意向, 按照项目申报时间及进度安排, 由用人单位协助提交申报材料 八 湖北省 楚天学者计划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吸引 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 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 专业带头人, 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湖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楚天学者计划, 支持高等学校聘任楚天学者 根据聘任条件与职责, 楚天学者分为讲座教授 特聘教授 ( 含主讲教授 ) 楚天学子三个层次, 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楚天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 坚持按需设岗 公开招聘 专家评审 择优聘任 合同管理, 实现设岗 选人和做事的有机统一 申报条件特聘教授 2.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年龄 45 周岁以下, 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 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
3. 国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 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 年以上 ; 4.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 5. 学术造诣高深,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 6. 具有发展潜力, 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 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 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 7. 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 管理 领导能力, 善于培养青年人才, 注重学术梯队建设, 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 8. 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 9 个月以上 主讲教授 1. 热心为聘任学校服务, 教书育人, 学风严谨, 为人正派, 富于合作精神 ; 2. 长期在高等学校从事本科专业教学工作, 承担过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主讲任务, 所讲课程受到师生和同行好评 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 3. 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 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5 年以上, 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或者曾担任过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 4. 能够保证在聘期内每学年在受聘高校系统讲授 1-2 门本科课程 楚天学子 2. 在世界排名前 100 位的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或在前述高等学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 1 学年以上并获得突出成果, 年龄在 40 岁以下 ; 3. 独立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 ; 4. 保证在受聘学校全职工作 讲座教授 2. 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 3. 学术造诣高深, 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 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 4. 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 2 个月以上 支持方式楚天学者资助标准 : 讲座教授资助经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1.5 万元 ; 特聘教授资助经费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 ; 主讲教授资助经费每人每年人民币 5 万元 ; 楚天学子资助经费每人每年人民币 3 万元 资助经费发放办法, 由高等学校制定 特聘教授 ( 主讲教授 ) 楚天学子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 保险 福利待遇 申报程序 楚天学者计划 原则上面向校外学者 ( 特别是海外学者 ) 若已回国工作者, 回国时间需在一年内 用人单位按照设置的岗位物色人选, 在与申报人签订正式合同或达成初步意向后, 于每年 4 月 15 日之前向湖北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