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壹 感染控制作業指引一 目的 : 預防機構內感染, 並及早發現機構內發生感染個案及群聚事件, 同 時使工作人員能即時妥適處理及採取必要感染管制措施 二 適用對象 : 機構內之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 ( 含流動工作人員 ) 三 一般原則 ( 一 ) 機構內感染之個案, 由受過感染管制訓練之護理人員, 負責監測並採取 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 ( 二 ) 辦理護理人員 教保人員及住民感染管制相關教育訓練 ( 三 ) 規劃獨立或隔離空間, 供發燒個案或有疑似感染傳染病的服務對象暫留觀 察使用 ( 四 ) 依 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 辦理院內服務對象結核病防治工作事項, 若發 現結核病確診個案, 應轉呼吸道隔離病房治療, 或採適當隔離措施 ; 另配 合地方衛方主管機關檢驗診斷 調查及處置, 辦理接觸者通知 ( 不具行為 能力者通知其家屬或法定代理人 ) 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四 人員管理 : ( 一 ) 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 1. 任用前需作健康檢查 ; 不可有任何接觸性或呼吸道之活動性傳染性疾病, 如 : 開放性肺結核 疥瘡 桿菌性痢疾 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感染等疾病, 應隔離治療或採取適當的感染控制措施至無傳染他人之虞 ( 桿菌性痢疾 頁 1
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須附檢驗陰性書面報告 ), 並備有記錄 2. 每年需作胸部 X 光檢查 3. 若有發燒 上呼吸道感染等傳染性疾病徵兆之工作人員應主動向單位主管報告 戴口罩, 並採取適當的治療及防護措施, 有傳染之虞者應安排休假 治療, 至無傳染性時方可恢復上班 ( 二 ) 工作規範 : 1. 遵守洗手的時機與原則, 工作前後應依正確的步驟洗手, 以減少交互感染的機會 2. 正確使用手套, 不可戴手套處理文書工作 接聽電話 3. 工作人員清洗物品時需戴上手套, 除保護自己外, 並可避免傳播細菌 4. 預防針扎 : 使用後的針頭不須回套, 直接置入耐穿刺之針頭收集容器, 以減少扎傷的機會 5. 規劃 訂定集體發燒處理流程及群聚處理流程, 並確認每位工作同仁熟知, 並定期演練 ( 三 ) 服務對象 : 1. 入住時需作健康評估 : (1) 入住時應有最近三個月內 X 光檢驗報告, 如正在使用抗肺結核藥物治療者, 則至少需治療 14 天以上且需有最近一次至少 2 套痰塗片陰性的檢驗報告 頁 2
(2) 新進服務對象應提供入院前一週內桿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及寄生蟲感染檢驗陰性等書面報告 未提出書面報告者, 得安排區隔一週, 觀察有無腸道傳染病疑似症狀, 經採檢確認無虞後, 始能進住分配之組別 ; 檢驗方式為採檢糞便檢驗 (3) 入住時需作健康評估, 不宜收住具有接觸性或呼吸道之活動性傳染性疾病之個案 2. 入住後之健康狀況如經評估患有須隔離治療之傳染性疾病, 必要時得轉至其他醫院接受治療 3. 依循 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 為服務對象每年安排胸部 X 光檢查 4. 服務對象建議接受下列疫苗注射 : 流感 ( 每年注射 ) 5. 發現法定傳染病, 應主動通知轄區衛生主管機關, 必要時得轉至其他醫院接受治療, 並立即就生活區採取必要之消毒措施 6. 如有需送醫治療或轉送其他機構照護之服務對象, 如患有傳染病或具有多重抗藥性微生物感染之情況, 於送醫或轉送其他機構時, 應明確告知載運服務對象之工作人員與將收治之醫院 / 機構, 提醒其採行適當的防護措施, 避免交互感染發生 7. 服務對象之外出應做成紀錄, 並將紀錄保存 每週至少測量體溫一次, 當社區或機構內出現群聚時, 應每日測量 8. 服務對象健康狀況資料 ( 含基本資料 健康檢查紀錄 病歷 就醫紀錄及 頁 3
護理照護計畫 ) 應建檔完善並至少保存 7 年 ( 四 ) 訪客 : ( 疫情發生時列入管制措施 ) 1. 訂有返家及探視管理規範 2. 進入探視服務對象前後均應洗手 3. 訪客應做成紀錄, 並將紀錄保存 五 疑似群聚感染事件之處理 ( 一 ) 依 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 相關規定辦理通報 ( 二 ) 發現疑似傳染病群聚事件時, 應立即通報轄區衛生主管機關, 並辦理以下處置 : 1. 將疑似個案安排就醫, 或移至獨立或隔離空間, 啟動必要的感染防護措施及動線管制 2. 對疑似受到傳染性物質污染的區域及物品, 採取適當的清潔消毒措施 3. 所有服務對象 工作人員名單, 實施初步的疫情調查, 確認群聚的主要症狀及影響的範圍 4. 遵照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 依據疑似感染的部位 疑似個案的分布, 採集適當的人員與環境檢體送驗 六 環境 ( 一 ) 地板 : 應保持地板清潔, 避免以掃帚掃地揚起灰塵 ( 二 ) 護理站 : 頁 4
1. 桌面應保持整潔 2. 遭血液或體液污染應立即以 500 ppm 漂白水擦拭乾淨 3. 應有足夠的洗手設備 消毒性洗手劑 消毒液 4. 護理站應規劃為 清潔區 工作人員未經脫除手套 洗手及脫除隔離衣不得進入清潔區 ( 三 ) 廁所及浴室 : 1. 隨時保持廁所之清潔, 每日定期清潔 2. 若沾有血液 引流物 體液等, 則以 500 ppm 漂白水隨時擦洗 ( 四 ) 病床及床旁桌椅 1. 使用後以清潔液或清水擦拭 2. 若沾有血跡 引流物 體液等, 則以 500 ppm 漂白水隨時擦洗 3. 轉出隔離房時, 病床及床旁桌徹底的使用 500 ppm 漂白水清潔 ( 五 ) 會客室 : 1. 每天以清潔液或清水擦拭桌椅 2. 隨時保持環境整齊清潔 ( 六 ) 器械處理槽 : 1. 器械清洗後需以 500 ppm 之漂白水消毒器械處理槽 2. 隨時保持處理槽周邊之台面的清潔及乾燥 ( 七 ) 污物間 : ( 院內均含之 ) 頁 5
1. 隨時保持清潔及檯面之乾燥 2. 污物桶應加蓋並作適當的分類 ( 八 ) 儲藏室 : 1. 隨時保持置物櫥櫃及檯面之清潔乾燥 2. 儲藏室應與污物室作適當的區隔 ( 九 ) 洗手檯 : 隨時保持清潔及檯面之乾燥 ( 十 ) 清潔用具 : 1. 清潔區與污染區之清潔用具應分開使用 2. 洗器械用之水桶與清洗拖把等之水桶分開 3. 清潔用具使用後, 經洗淨消毒後, 置於固定之位置晾乾 七 器材及物品 ( 一 ) 醫療用品 : 1. 無菌物品應存放於清潔乾燥處並依有效日期排定使用順序, 過期未用則須重新滅菌方可使用 2. 可重覆使用之醫材用後應先清洗再滅菌處理 3. 清潔物品與污染物品應分開放置且有明顯區隔 4. 依規定進行滅菌鍋之滅菌品質監測作業 ( 二 ) 換藥車 : 1. 換藥車應每日整理並檢視車上無菌敷料及器械之有效期限, 若有過期應丟 頁 6
棄或重新滅菌處理 2. 無菌敷料罐 泡鑷罐應每 7 日更換 滅菌 1 次 泡鑷罐內不須放置任何消毒液 3. 取用換藥車上敷料罐內之無菌敷料須以無菌鑷子夾取 4. 換藥車上之無菌物品若有污染, 應即丟棄或經滅菌處理後方可使用 5. 取出而未用完之敷料, 不可再放回無菌敷料罐內 6. 已倒出而未用完之無菌溶液, 不可再倒回原溶液瓶中 7. 換藥車上或附近應備有蓋之感染性垃圾桶並定期清理 ( 三 ) 儀器 : 1. 經常檢查並維持儀器表面的清潔乾燥 2. 用過之儀器或傳導線應以 75% 酒精或 500 ppm 漂白水等適當之消毒劑消毒後, 方可供其他服務對象使用 3. 遭血液 體液 引流液或大量嘔吐物污染時, 應立即以 500 ppm 漂白水消毒擦拭 ( 三 ) 衣物及布單 : 1. 有髒污應隨時更換 2. 污染之衣物及布單應置於污衣車內 3. 遭傳染性物質污染之衣物及布單應另行裝袋 封口, 並標示 感染物品 再送洗衣房 頁 7
4. 避免使用更換下之衣物 被單 包布代替拖把或抹布, 擦拭地面或桌面 ( 五 ) 其他器材 : 1. 聽診器 : 每次使用前 後以 75% 酒精擦拭 2. 便盆 尿壺 : 不同個案間不宜共用, 並應經常維持清潔乾燥 用後須經消 毒方可供其他個案使用 3. 推車 推床 輪椅和點滴架 : 應隨時保持清潔, 有污染之虞時應以 100 ppm 漂白水擦拭 推床用床罩 被單應定期更換, 如有髒污或疑似感染個案 使用後應即更換 4. 空調應定期維護及濾網 出風口之清潔 5. 廢棄物處理 : 依廢棄物分類處理規定辦理 6. 個人防護器具 : 疫情發生時依院內感染控制之需, 儲備足量之防疫物資 註 1: 發燒個案係指耳溫量測超過 38 者 ( 若為慢性疾病個案或長期臥床 者, 則指耳溫量測超過 37.5 者 ) 註 2: 腹瀉症狀導因若為確定因素 ( 如服用藥物 患有腸道慢性病導致腹瀉 及原慢性腹瀉等 ) 或經醫師排除法定腸道傳染病者, 則不須通知衛生局及社 會局 註 3:100 ppm 漂白水即 0.01% 濃度, 市售漂白水 5.25% 稀釋 500 倍 500 ppm 漂白水即 0.05% 濃度, 市售漂白水 5.25% 稀釋 100 倍 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13/07/23 訂定之人口密集機構感染控制措施指引 頁 8
貳 感染控制之人員管理一 目的 : 有效監測機構內工作人員健康情形, 於第一時間進行隔離措施 ; 降低各種互相感染的機會 二 範圍 : 工作前之健康檢查, 不可有任何接觸性或呼吸道之活動性傳染性疾病 ( 桿 菌性痢疾 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須附檢驗陰性書面報告 ), 並備有記錄 每年定期胸部 X 光與健康檢查 ;( 當國內有疑似 SARS 案例出現時 ) 凡院內 之工作同仁其耳溫超過 38 應主動報告並採取治療與適當防護措施 三 體溫監測實施辦法 : ( 一 ) 每日上班時監測員工體溫如有發燒情形, 該員工請就醫並在家休息, 單 位主管請通知保健科列管 ( 二 ) 不同工作單位, 相同 10 天內有 3 人或以上發燒原因不確定, 且其中一人 有肺炎現象 ( 三 ) 同一工作單位, 相同 10 天內有 2 人或以上之員工發燒, 且發燒原因不確 定 ( 四 ) 如遇國內有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病例出現時, 須通知轄區主管機關及 衛生局之情形時, 將統一由應變小組召集人視實際情況處理之 ( 五 ) 符合發燒監視作業通報條件時, 並立即電話或傳真通知轄區衛生局, 由 衛生局立即轉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頁 9
( 六 ) 單位主管除確實監測員工體溫外, 更應宣導並加強員工自我健康管理 ( 七 ) 各單位若有異常發燒個案未通報造成疫情擴大者, 將呈報院方列入考核辦理 ( 八 ) 院內緊急應變聯絡窗口 1. 召集人 : 秘書 2. 行政處理 : 行政室室主任 教保科科長 人事管理員 主計機構主任 社工科科長 3. 感染控制執行 : 保健科科長傳染病業務承辦人 ( 九 ) 員工發燒處理流程 員工發燒處理流程圖 員工立即戴上外科口罩 至醫院看診, 照攝胸部 X 光 診斷結果通知單位主管 通知保健科科長, 彙整所有罹病資料 視情況通報召集人, 建議如何有效採 取行政措施 頁 10
交由各相關科室執行各科內傳染病防 治業務 頁 11
參 院內疑似疫情或群聚感染事件之處理一 目的 : 預防機構內感染並及早發現機構內群聚感染事件, 並使工作人員能即時妥適處理及採取必要防疫措施 二 一般原則 ( 一 ) 由受過感染管制訓練之護理人員負責監測並採取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 ( 二 ) 辦理護理人員及教保人員感染管制相關教育訓練 ( 三 ) 規劃獨立或隔離空間, 供發燒個案或有疑似感染傳染病的服務對象暫留觀察使用 三 内部人員管理 ( 一 ) 工作人員請依 感染控制之人員管理 方式辦理 ( 二 ) 如有服務對象罹病, 其具轉院之必要時, 辦理轉診作業時應明確告知教保人員, 俾採行適宜防護措施, 避免交互感染發生 四 訪客列管 ( 一 ) 進入探視院內其他服務對象前後均應洗手 ( 二 ) 訪客進入時應作成記錄 五 符合通知衛生局及社會處條件 ( 一 ) 通報 : 依 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 相關規定辦理 ( 二 ) 發現疑似傳染病事件應辦理以下處置 : 1. 將疑似個案移至獨立或隔離空間, 啟動必要的感染防護措施 頁 12
2. 對疑似受到傳染性物質污染的區域及物品, 採取適當的消毒措施 3. 收集相關接觸疫情人員的名單, 實施初步的疫情調查, 確認群聚的主要症狀及影響的範圍 4. 疑似個案的分布, 採集適當的人員與環境檢體送驗, 必要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人員, 協助採集及運送檢體 5. 隔離空間動線管制 六 疫區消毒 ( 一 ) 傳染病個案私人物品或衣物, 以 5% 來舒消毒液浸泡 10 分鐘後送洗或晾乾 ( 二 ) 組內環境與使用器具用 1% 來舒消毒液浸泡 10 分鐘後洗淨晾乾 ( 三 ) 室內空間以紫消燈消毒 30 分鐘至 1 小時, 視面積而定 ( 四 ) 污染的衣物或布單可依 500ppm 漂白水即 0.05% 濃度, 也就是市售漂白水稀釋 100 倍, 浸泡後洗滌 七 通報標準 : 個案符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通報標準, 標準如下 ( 一 ) 發燒且有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症狀 咳嗽 喉嚨痛 呼吸急促 流鼻涕 咳嗽持續 3 週 ( 二 ) 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a. 突然發病, 有發燒 ( 耳溫超過 38 ) 及呼吸道感染 ; b. 具有肌肉酸痛 頭痛 極度倦怠感其中一種症狀者 ;c. 須排除單純性流鼻水 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 頁 13
( 三 ) 一天內有腹瀉三次 ( 含三次 ) 以上 ( 四 ) 一天內有嘔吐或腹瀉二次以上, 且伴有腹痛或發燒 ( 五 ) 出現帶有血絲的腹瀉 ( 六 ) 同一日內有三人或以上出現不明原因發燒症狀八 服務對象發燒之處理流程 : 請教保人員協助外診護士填寫 疑似傳染病患或群聚感染報告會診單 ( 附件 1) 服務對象 護士 司機均戴外科口罩 至醫療院所看診 出示 疑似傳染病患或群聚感染報告會診單 請醫師判斷是否須通報, 若要通報連同工作日誌附上 疑似傳染病患或群聚感染報告會診單, 經院長批示後, 由傳染病通報人員負責通報 若不須通報, 請組護密切注意病況後續變化 九 外診後確定感染個案之處置 : ( 一 ) 將疑似個案移至獨立空間, 照顧者戴上外科口罩並在某些身體接觸時須戴手套 頁 14
( 二 ) 獨立空間須離門邊最近之處, 最好能有進出之單獨門 此為最佳動線管制 ( 三 ) 活動空間任何物件須以 100ppm 漂白水擦拭, 若沾有血跡或分泌物則以 500ppm 浸泡衣物後送洗 ( 四 ) 若確診個案人數超過保健科所能隔離人數時, 另外在各組規畫管制動線區, 以區分感染與非感染個案之居住場所 ( 五 ) 實施初步的疫情調查, 確認群聚的主要症狀及影響的範圍 ( 六 ) 採集適當的人員與環境檢體送驗 頁 15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 疫情處理附件 ) 疑似傳染病或群聚感染報告會診單 100.2.17. 修定 102.11.03 修訂 基本資料第組姓名 : 房號 : 床號 : 外診日期 : 年月日就診醫院 : 診斷 : 疾病原因科別症狀類別臨床症狀及產生影響 個 類流感 突然發病有發燒 ( 耳溫超過 38 ) 案 呼吸道傳染病 ( 須同時符合右列二項條件 ) 咳嗽持續三週 及呼吸道感染 肌肉酸痛或頭痛或極度厭倦 咳嗽持續三週 符 每日腹瀉三次 發燒 腸道傳染病 ( 含 ) 以上, 且 嘔吐 合 合併右列任何一 黏液狀或血絲 項以上症狀 水瀉 症 耳溫超過 38 不明原因發燒 不明原因發燒 長期臥床或慢性病患耳溫超過 37.5 狀 其他 傳染病 有人的關聯性 有時的關聯性 因應群聚事件 有地的關聯性 有擴散之虞 會診結果 醫師通報 續觀察醫師 : 醫師 外診護士保健科科長教保科科長秘書院長 頁 16
肆 環境清潔一 適用範圍 : 凡環境清潔作業之一般原則 人員 服務對象 觀察室 看診室 復健治療空間 牙科診療室 換藥車 戶外區域及服務對象居住環境等均依本作業規範辦理 二 一般原則 ( 一 ) 凡院內環境應定期施行清潔工作 ( 二 ) 環境的管理以清潔為基礎, 必要時於定點或面再輔以消毒即可 ( 三 ) 設備器材可藉由物理性擦拭以去除附著於物品表面的微生物 ( 四 ) 當醫護人員在執行治療或侵入性檢查時, 禁止同時於該處進行打掃工作 ( 五 ) 環境清潔時應避免塵埃飛揚, 應用乾淨的濕抹布, 清潔順序由上而下, 由內至外, 由高處往低處擦拭, 並避免抖動有灰塵的抹布 ( 六 ) 外草地 水溝每 3 個月定期噴灑消毒劑一次, 以防蚊蠅滋生, 定期提供漂白水供組內環境消毒使用 ( 七 ) 餐廳四週應隨時維持乾淨, 每餐餐後倒完廚餘, 廚餘不可外露並安排工作人員整理乾淨 三 工作人員 ( 一 ) 作任何清潔工作均應戴手套 ( 二 ) 所有新進人員應接受職前教育, 並加強感染管制教育 頁 17
( 三 ) 工作前後洗手步驟 : 1. 先將手上的飾物取下 2. 再以清水濕潤雙手後抹洗手溶液 3-5ml 於雙手 3. 用力搓洗至泡沫產生, 應特別注意指間 指縫 拇指及手背處, 搓揉時間大約為 10-15 秒 4. 用流動自來水沖淨手上的洗手溶液 5. 使用擦手紙或其他替代方式將手部擦乾 四 服務對象 ( 一 ) 作任何清潔工作均應戴手套 ( 二 ) 服務對象執行清潔工作時, 教保人員需在旁協助, 並注意服務對象安全 ( 三 ) 工作後 用餐前 排便後均應洗手 五 地面清洗 ( 一 ) 觀察室 看診間 換藥處公共區域之地面, 一律使用低濃度漂白水清潔地面, 必要時再以清水擦拭 ( 二 ) 行政辦公室只要使用清水濕拖地面即可 六 隔離室之清潔與定期消毒 ( 一 ) 隔離室應使用紫消燈消毒 40 分鐘後, 以酒精噴灑各個接觸面 ( 二 ) 感染性床罩與被單應避免抖動, 並以捲摺方式放入塑膠帶, 須印有醫療事業廢棄物標誌的紅色塑膠袋包裝好再送洗 頁 18
七 戶外環境定期修剪花草 樹木, 以防颱風來襲時發生危險或滋生蚊蠅 八 服務對象居住環境 ( 一 ) 生活用品 : 1. 服務對象個人毛巾, 每日沐浴完統一以 100ppm 漂白水浸泡, 市售漂白水稀釋 500 倍, 約 10 分鐘後送洗, 將昨日送洗乾淨毛巾重新給服務對象使用 2. 個人牙杯 水杯隨時保持乾淨 3. 被褥應定期清洗或有不潔情形隨時洗滌 ( 二 ) 大廳 : (1) 每日至少拖地一次, 將垃圾掃乾淨後用 100ppm 漂白水拖地 (2) 遇有不潔的血液或分泌物時以 5% 來舒消毒液或 500ppm 漂白水刷洗 (3) 桌椅每日需用 100ppm 漂白水抹布擦拭 頁 19
伍 器材及物品一 適用範圍 : 含括醫療用品 無菌醫療用品 儀器 衣物及布單 其他因病需使用之相關器物均屬之 二 一般原則 : ( 一 ) 無菌使用之醫療器械每周定期消毒 1 次或須重新使用時 ( 二 ) 汙染物品須先以 500ppm 漂白水消毒後始可清洗以免汙染其他區域 ( 三 ) 有汙染之衣物或布單須隨時更換處理, 且消毒後始可清洗 ( 四 ) 感染性廢棄物與一般垃圾須分開放置, 且感染性廢棄物須置於有蓋垃圾桶並依廢棄物分類妥善處理 ( 五 ) 於入口處或各診間設置乾洗手液或洗手檯 三 換藥車 : 不得置放非規定內之物品 ( 一 ) 各種器械 敷料罐 鑷子每週消毒一次, 消毒後須註明有效期間與變色試紙帶 ( 二 ) 75% 酒精 0.9% 生理食鹽水 筆燈 各類藥膏 ( 需註明使用日期 ) 壓舌板 優碘 鑷子 剪刀 血糖機 空針 廢棄物回收筒等, 其他雜物不得放置 ( 三 ) 每天必須更換廢棄物垃圾至垃圾收集筒 ( 四 ) 所放置各項醫療用品不得凌亂 頁 20
( 五 ) 所有之醫療設備, 如病床 床旁桌椅 換藥車等, 應予濕擦乾淨, 服務對象之雜物須整理乾淨 四 復健室器材 ( 一 ) 治療床上之枕套應保持清潔, 每週至少換一次, 如遇污染應立即更換 ( 二 ) 濕熱敷用之毛巾應於每位服務對象使用過後更換之 ( 三 ) 使用表淺之熱敷包及類似器材時, 應注意溫度及操作注意事項 ( 四 ) 復健器材的維護與清潔應依各設備 器材之操作規範定期執行之 五 水療槽之清潔 ( 一 ) 水槽 : 個別病患水療結束後, 水療池應更換用水, 並於每天最後一位服務對象治療結束後, 徹底用消毒劑刷洗水療槽內側, 並以清水沖洗乾淨, 消毒劑可用 5% 之漂白水稀釋 100 倍 ( 二 ) 攪拌器 agitator 及噴射口 jet : 應與水槽一起清洗消毒, 並且於每天治療結束後再使用消毒水通過攪拌器及噴射口的方式循環運作 15 分鐘 ( 三 ) 執行局部浸泡治療時, 其溫度應維持在攝氏 40-42 度, 每次治療時間以 15 分鐘為宜 ( 四 ) 工作人員於執行評估服務對象是否合適做水療與否時, 以不直接接觸服務對象為原則 ( 五 ) 身上有傷口, 患有皮膚病或傳染病之病患, 應避免施行水療 頁 21
陸 感染性廢棄物之處理 ( 一 ) 感染性廢棄物種類及範圍感染性的紗布 血液廢棄物 廢棄之尖銳器具含注射針頭 注射筒 輸液導管 刀片或曾與感染性物質接觸之破裂玻璃器皿等 二 盛裝廢棄物容器之設置 ( 一 ) 應用廢棄物具相容性之有蓋盛裝容器, 且容器表面需標示 感染性事業廢棄物 標誌 ( 二 ) 盛裝容器應置於便利丟棄廢棄物之處, 並應保持容器周圍環境之整潔 ( 三 ) 置放針頭及針筒之容器應以堅固耐用 不透水 不易取出為原則 ( 四 ) 盛裝廢棄物容器發生損壞或滲漏時, 應立即更換 三 感染性廢棄物之貯存 ( 一 ) 各種感染性廢棄物應以感染性可燃紅色不易穿透容器, 其表面表示 感染性事業廢棄物 標誌密封貯存, 常溫下貯存以 7 日為限 ( 二 ) 容器裝八分滿時, 應即將垃圾捆紮, 若未達八分滿時, 則每日至少清除一次 ( 三 ) 運送廢棄物前應將其捆綁好, 以免散落, 運送過程不可壓縮及任意打開, 以防止廢棄物飛散 外漏, 以免造成環境汙染及接觸人體 ( 四 ) 交專責醫療廢棄物公司處理, 每星期清運一次 ( 五 ) 感染性廢棄物之處理方法 - 均依合約規定處理 頁 22
陸 各項傳染病隔離作業原則一 皮膚性傳染病 - 疥瘡 ( 一 ) 定義非屬法定 報告傳染病, 對人體的危害只有皮膚症狀, 但因它的潛伏期長 2-6 週, 易導致群聚發生, 若對此疾病延誤診斷, 護理人員未採適當防護措施, 不小心連醫護人員皆成為傳播者, 故不可不加小心診斷防範 ( 二 ) 病原體疥蟲寄生於皮膚所致, 外型白色半球狀 0.4*0.3mm 大小, 治療時需連蟲卵敷化時間, 才能有效根治 ( 三 ) 傳染途徑 主要藉由人與人密切接觸所引起, 而病人所使用之衣物 床單及床褥亦為一間接傳染源, 本院多發生在新服務對象或服務對象從家裡回院時發現, 若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很易造成傳播 ( 四 ) 院內感染管制措施 1. 接觸隔離 : 立即隔離病患, 隔離期間至有效治療後 24 小時, 有效治療指皮 膚之括除物顯示無疥瘡 2. 感染物 : 病灶 3. 隔離病室 : 病患衛生習慣不好時需要 4. 隔離衣 : 密切接觸時需要 5. 手套 : 密切接觸時需要 6. 洗手 : 接觸病患前後請洗手 7. 衣物 床單處理 : 凡病患所使用之衣物 床單需與一般病患分開處理, 泡在 攝氏 52 度燙水中 5-10 分鐘, 再送洗衣房洗滌 因疥蟲在攝氏 52 度即可被 殺死 需 14 天特別處理 頁 23
8. 若發現皮疹疑似疥瘡時, 應緊急照會皮膚科醫師, 或是立即採取隔離措施 9. 病患每晚洗完澡使用藥水全身塗抹 2 週或依其他醫師處方時間治療 10. 疥瘡的傳染與環境並非有直接關係, 故採用一般之清潔方式即可 11. 若工作人員受感染, 在有效治療 2 週後才可接觸服務對象 12. 塗抹範圍自頸部以下塗抹, 塗抹前應先用香皂或藥皂洗澡 頁 24
二 呼吸道傳染病 ( 一 ) 疑似肺結核病患處理 1. 定義法定第三類傳染病, 在初感染時, 大約 95% 的人會因自身的免疫力而未發病, 但會有終身再活化 (Reactivation) 的潛在危險, 只有 5% 的人在初感染後結核菌會經由血行或淋巴液之散播造成肺內或肺外結核 2. 病原體 - 由結核桿菌感染所造成 3. 傳染途徑 這些飛沫在塵埃中, 乾燥後飛沫殘核飛揚飄浮在空中, 直徑小於 5 μ 的飛沫殘核便可經由呼吸道到達正常的肺泡, 造成感染 近年來常常使用空氣傳染 (Air-born infection) 一詞, 強調即使離開感染源甚遠, 也可能受到感染 4. 院內感染管制措施 (1) 隔離 : 傳染性 ( 痰陽性 ) 結核確診個案在發病後 2 週內住進負壓隔離病房, 避免傳染給其他健康之人, 並依醫囑按時服藥 2 週後傳染力即降得很低 (2) 感染物 : 病灶 (3) 結核病接觸者檢查 : 指標個案 ( 痰塗片或痰培養陽性或胸部 X 光有空洞 之確診結核病個案 ) 確診後才執行接觸者檢查, 接觸者檢查對象如下 : 甲 與指標個案共同居住者 乙 與指標個案一天內接觸 8 小時以上之接觸者 丙 其他有必要進行接觸者檢查之個案另行專案處理 (4) 當指標個案被通報為多重抗藥性肺結核 (MDRTB) 個案時, 自被通報 MDRTB 頁 25
日 1 個月內, 其接觸者應再次完成胸部 X 光檢查, 日後每隔半年進行乙 次追蹤檢查, 且持續追蹤 2 年 (5) 胸部 X 光檢查 : ( 甲 ) 持 TB 接觸者就醫轉介單至中央健康保險局之特約醫療院所之結核專科 門診就醫檢查, 其部分負擔之費用由疾病管制署支付 ( 乙 ) 30 人以上團體可連繫疾病管制署該管分局, 協調日程派 X 光巡迴車到 院檢查 如無法於短期內排定日程或 30 人以下及特殊狀況則由疾病管制署該 管分局自行考量是否配合辦理或由地方衛生機關轉介 (6) 隔離病室 : 衛生習慣不好時需要 (7) 隔離衣 : 不需要 (8) 手套 : 密切接觸時需要 (9) 洗手 : 接觸病患前後請洗手 (10) 衣物 床單處理 : 凡病患所使用之衣物 床單需與一般病患分開處理 4. 服務對象處理流程 : 服務對象經醫師診斷疑似或確認為肺結核 依據臨床症狀 胸部 X 光 痰液檢查及培養 病理報告 病患戴外科口罩病患戴外科口罩, 醫護人員戴, 醫護人員戴外科口罩 N95 頁 26
送至醫院治療, 確認評估是開放性或非開放性肺結核 開放性 : 服務對象送至負壓隔離病房接受治療 轉床期間開窗關 空調 非開放性 : 聯絡家長帶回隔離, 結核病治癒始能回院接受養護或已服藥 2 周, 且痰液培養為陰性 聯絡衛生所安排同組別之服務對象及教保人員至醫院照胸部 X 光 ; 並請工作人員用消毒殺菌液 消毒個案物品及環境, 衣物洗滌 後還要曝曬, 紫消燈消毒寢室 上呈傳染病處理報告 最速件 給保健科科長 教保科科長 秘書 院長 須於 24 小時內完成 5. 員工處理流程 : 員工若罹患開放性肺結核, 經醫師開立診斷書後影印通知保健科, 以作為日後列管追蹤之依據 須住負壓隔離病房接受治療 2 週, 在家服用藥物 2 個月, 經 PCR 檢驗呈陰性反應始可回院工作 員工若罹患非開放性肺結核, 經醫師開立診斷書後影印通知保健科, 以作為日後列管追蹤之依據 須請假在家休養服藥 2 個月後, 持確已服藥 2 個月經醫師診斷書證明影本送至保健科始可恢復上班 附註 :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4 條第 10 款, 公務人員因罹患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以外之法定傳染病, 主管機關認定應強制隔離者可給予公假, 但因可規責於當事人事由而罹病者不在此限 ; 至於當事人之事由之認定由人事單位依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頁 27
( 二 ) H7N9 流感病毒 簡介傳播方式潛伏期發病症狀預防方法 中國大陸自 2013 年 3 月 31 日起陸續公佈人類感染 H7N9 流感病毒病例, 病例臨床表現多為早期出現發燒 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 而後發展為嚴重肺炎和呼吸困難等嚴重病徵, 近期陸續出現輕症個案 上海傳出可能的家庭群聚, 不排除為侷限性的人傳人事件, 目前無證據顯示有持續性人傳人現象 禽流感病毒會存在於受感染禽鳥的呼吸道飛沫顆粒及排泄物中, 人類主要是透過吸入及接觸禽流感病毒顆粒或受污染的物體與環境等途徑而感染 H7N9 流感病毒之傳染途徑目前仍在調查中 H7N9 流感之潛伏期, 依現有人類病例之流行病學研究結果, 推估可長達 14 日 (2013.05.31) 更新感染流感後主要症狀為發燒 頭痛 肌肉痛 疲倦 流鼻涕 喉嚨痛及咳嗽等, 部分患者伴有腹瀉 嘔吐等症狀 (2013.04.25) 更新 1. 勤洗手, 雙手避免任意碰觸眼 鼻 口等黏膜 2. 保持空氣流通, 咳嗽 打噴嚏需遮掩口鼻, 若出現發燒 咳嗽 喉嚨痛等呼吸道症狀, 應戴口罩並就醫, 儘量不上班 不上課 3. 避免接觸禽鳥及其分泌物, 若不慎接觸, 應馬上以肥皂徹底清潔雙手 4. 禽肉及蛋類徹底煮熟 5. 料理生鮮禽畜肉品及蛋類後立即洗手, 刀具 砧板也要徹底清洗後才能再度使用 備註 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五類傳染病 頁 28
治療方法 院內隔離 原則 1. 有若有發燒 (38 度 以上 ) 咳嗽等疑似症狀, 且發病前 14 日內曾至中國大陸 H7N9 流感病例發生地區之旅客, 請主動告知機場 ( 港口 ) 檢疫站, 檢疫人員將協助後送至醫院就醫, 進行診療 (2013.05.31) 更新 2. 出現發燒 咳嗽 流鼻水 打噴嚏 肌肉酸痛 頭痛或極度倦怠感等類流感症狀, 應立即配戴口罩就醫 3. 可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使用 1. 有疑似症狀出現後戴口罩送醫治療 2. 發燒時須在空氣流通之個人房安住休養或通知案家接回照顧, 以不上班不上課服藥治療原則, 至症狀緩解後 24 小時便可恢復正常作息 頁 29
( 三 )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 2003 年 4 月 16 日世界衛生組織 (WHO) 正式宣布,SARS 簡介的致病原為新發現的冠狀病毒, 並被正式命名為 SARS 病毒 廣東的非典型肺炎就是現在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統計資料 ( 資料期間 :2002 年 11 月 1 日至 2003 年 7 月 31 日 ) 顯示, 全球共發現 8,096 例 SARS 可能病例, 且造成 774 例死亡, 其中主要受感染的有中國 (5,327 例 ) 香港(1,755 例 ) 臺灣 (346 例 ) 加拿大(251 例 ) 及新加坡 (238 例 ) 等國家 傳播方式 SARS 是近距離傳染, 主要經由 親密接觸 從一個人傳染給另一個人 需接觸到患者呼吸道分泌物 體液及排泄物狀況下才可能遭受感染, 其傳染途徑包括 : ( 一 ) 可能是吸入或黏膜接觸病人的飛沫或體液而傳染 ( 二 ) 接觸到感染者分泌物或帶菌的體液, 這裡所說的接觸也包括以曾碰過被感染者體液的手去揉鼻子 揉眼睛或是拿東西吃等等 至於要多少量的致病原才會導致感染, 目前並不清楚 SARS 潛伏期從 2~7 天不等, 最長可達 10 天以潛伏期上 發燒是 SARS 病人會不會傳染給他人最重要的指標, 在尚未發燒時,SARS 病毒是不會傳染給他人 臨床症狀 ( 以下條件需皆符合 ): 發病症狀 (1) 發燒 (38 ) (2) 一種或以上的下呼吸道症狀 ( 咳嗽 呼吸困難 呼吸短促 ) (3) 放射線診斷學上有與肺炎或呼吸窘迫症候群一致的肺浸潤證據或者屍體解剖的發現與肺炎或呼吸窘迫症候群的病理學一致而無 備註 SARS 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一類傳染病, 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當地衛生機關 頁 30
預防方法 治療方法 其他可確定的致病因 1. 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尤其是勤洗手及打噴嚏或咳嗽要掩口鼻 2. 鼓勵需要時為服務對象經常量體溫之健康行為 3. 保持機構內良好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4. 每日篩檢評估服務對象健康情形 5. 避免到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 6. 流感期發燒 >=38, 應戴口罩, 依醫師指示在家休息或至醫院就醫 SARS 確診個案應安置在隔離病房, 並在照護時使用呼吸道及黏膜防護措施, 應安置在獨立的病房內 ; 醫護人員及訪客與病人有密切接觸時, 應戴上具過濾效果的口罩 護目鏡 長袍 頭套及手套 流感期防 SARS 政策為 不發燒 不隔離 頁 31
( 四 ) H5N1 流感 H5N1 流感病毒 (H5N1 influenza virus) 簡介 H5N1 流感病毒通常並不會感染人類, 但自 2003 年底開始, 世界衛生組織 (WHO) 陸續接獲人類 H5N1 流感之病例報告 病例以孩童及少年為多, 且多數曾直接或密切接觸感染 H5N1 的病禽, 或曾處於受病毒污染的環境 一般而言, 感染者通常也很難將病毒傳播給其他人, 僅有少數有限性人傳人之家庭聚集案例 傳播方式 ( 一 ) 禽傳人 : 主要藉由接觸感染 H5N1 流感病毒之動物或其排遺, 致吸入或接觸眼鼻黏膜而感染 ( 二 ) 有限人傳人 : 自泰國 印尼等國所發生之數起家庭聚集事件顯示, 倘無適當防護而與發病期病例有極為密切之接觸, 亦有感染的風險 備註 2007 年 5 月 30 日公告為第一類傳染病 潛伏期 發病症狀 預防方法 以現有的病例資料分析, 潛伏期多為 2~8 天 染病初期多有類流感症狀, 如 : 發燒 ( 耳溫 38 以上 ) 喉嚨痛 咳嗽 肌肉酸痛 頭痛 全身倦怠等, 部分患者有嘔吐 腹瀉和腹痛等症狀 患者可能在發病數天後, 發生呼吸困難等下呼吸道症狀 依現有經驗, 許多病人出現嚴重的臨床症狀, 導致快速惡化或死亡, 致死率高達五成以上 1. 勤洗手, 雙手避免任意碰觸眼 鼻 口等黏膜 2. 保持空氣流通, 咳嗽 打噴嚏需遮掩口鼻, 若出現發燒 咳嗽 喉嚨痛等呼吸道症狀, 應戴口罩並就醫, 儘量不上班 不上課 3. 避免接觸禽鳥及其分泌物, 若不慎接觸, 應馬上以肥皂澈底清潔雙手 頁 32
4. 禽肉及蛋類澈底煮熟 治療方法 院內治療 原則 5. 料理生鮮禽畜肉品及蛋類後立即洗手, 刀具 砧板也要澈底清洗後才能再度使用 4. 應立即配戴口罩就醫 5. 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使用 通報及處置 (1) 通報時限 :24 小時內 (2) 配合隔離 : 地方主管機關應對於 H5N1 流感 疑似病例 可能病例及確定病例即時安排至醫院隔離治療 (3) 治療 : 症狀出現之 48 小時內, 投以流感抗病毒藥劑, 可減輕症狀及呼吸道分泌物中之病毒量 (4) 配合疫情調查以追查感染源, 並找出密切接觸者 2 接觸者之處置 (1) 投予抗病毒藥劑預防性用藥 (2) 實施 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於家中作息與活動, 每日量體溫 注意是否出現發燒 咳嗽等類流感症狀, 記錄活動史 ( 三 ) 大流行之措施 - 停止上課分區規劃活動 頁 33
三 腸胃道傳染病 ( 一 )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 本節所述之腸病毒群為除小兒麻痺病毒以簡介外之其他腸病毒 ( 一 ) 腸病毒臨床上可以引起多種疾病, 其中很多是無症狀, 有些則只有發燒或類似一般感冒症狀, 但有些則會出現特殊的臨床表現, 如手足口病 (hand-foot-mouth disease) 疱疹性咽峽炎 (herpangina) 無菌性腦膜炎 病毒性腦炎 肢體麻痺症候群 急性出血性結膜炎 (acute hemorrhagic conjunctivitis) 嬰兒急性心肌炎及成人心包膜炎 流行性肌肋痛 急性淋巴結性咽炎 (acute lymphonodular pharynfgitis) 發燒合併皮疹 (febrile illness with rash) 備註 2007 年 5 月 30 日公告為第三類傳染病 ( 二 ) 疱疹性咽峽炎 : 由 A 族克沙奇病毒引起 特徵為突發性發燒 嘔吐及咽峽部出現小水泡或潰瘍, 病程為 4~6 天 病例多數輕微無併發症, 少數併發無菌性腦膜炎 ( 三 ) 手足口病 : 為 A 族克沙奇病毒及腸病毒 71 型 (EV71) 引起, 特徵為發燒及身體出現小水泡, 主要分布於口腔黏膜及舌頭, 其次為軟顎 牙齦和嘴唇, 四肢則是手掌及腳掌 手指及腳趾 常因口腔潰瘍而無法進食, 病程為 7~10 天 傳播方式 腸病毒屬於小 RNA 病毒科 (Picornaviridae), 為一群病毒的總稱, 在 1997 年以前, 已知而被分類的腸病毒共有小兒麻痺病毒 (Poliovirus) 共 3 型 (1 至 3 型 ) 分為人類腸病毒 A B C D(Human 頁 34
潛伏期 發病症狀 預防方法 enterovirus A B C D) 型, 其中腸病毒 71 型被歸類於人類腸病毒 A 型 傳染的途徑為糞 - 口傳染, 上呼吸道 口咽 (oropharynx) 亦是腸病毒進入的孔道, 發病時在喉嚨與腸道 糞便都可檢出病毒, 在發病後的 1 週內傳染力最高, 其腸道的病毒排出可以持續數週之久 潛伏期 2~10 天, 平均 3~5 天 腸病毒感染較常見的疾病 臨床症狀 (1) 疱疹性咽峽炎突發性發燒 厭食 嘔吐, 咽峽部出現小水泡或潰瘍 ; 病程 4~6 天 ; 腸病毒 71 型 (2) 手足口病發燒 手腳 口腔及臀部周圍出現稍微隆起的紅疹, 其頂端大多有小水泡, 主要分布於口腔黏膜及舌頭, 其次為軟顎 牙齦, 四肢則見於手掌 腳掌 手指及腳趾間 ; 病程 7~10 天, 常因口腔潰瘍而無法進食, 有些需要住院給予點滴 腸病毒 71 型流行性肌肋痛胸部突發性陣痛, 持續數分鐘至數小時, 合併發燒 頭痛 短暫噁心 嘔吐及腹瀉 ; 病程約 7 天 開始可能誤以為肺炎, 接著會有明顯心跳過速, 快速演變成心衰竭 休克, 甚至死亡, 發燒合併皮疹發燒 皮疹, 通常為斑丘疹狀, 有些會出現 (3) 急性出血性結膜炎眼睛發紅出血 有異物或疼痛感 畏光 眼皮腫脹 分泌物增加, 通常一眼先發炎, 數小時內擴散到另一眼 ; 病程約 10 天 1. 腸病毒感染症並無特效藥, 只能採取支持療法 且由於病毒型別很多, 無法因得過 1 次就終身免疫, 而且除小兒麻痺病毒外無疫苗可資使用, 又可經由口 飛沫 接觸之途徑傳染, 控制不易, 因此只能採一般性的事前預防措施 如加強個人衛生 注意環境衛生 避免接觸感染者 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 於流行期避免出入公共場所等方法, 以減少感染之機會 頁 35
治療方法 院內治療 原則 2. 疾病管制署委託地方之檢驗機構負責監測及早期診斷腸病毒疫情, 一旦發現疫情應即實施住院隔離, 污染的衣物需即時消毒, 通常病例發生時接觸者已被感染, 因此應早期發現第一病例, 以防止流行 1. 應立即配戴口罩就醫 2. 無特殊治療藥可使用, 只能症狀治療 (1) 一般環境消毒, 建議使用 500ppm 濃度之漂白水 (2) 針對生病之服務對象分泌物 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 建議使用 1000ppm 之漂白水 (3) 環境消毒重點 : 常接觸物體表面 ( 門把 課桌椅 餐桌 樓梯扶把 ) 做重點性消毒, 頁 36
( 二 ) 桿菌性痢疾起因於小腸末端及大腸之急性細菌性感簡介染 典型患者糞便中有血跡 黏液及細菌群落形成之膿, 約三分之一患者有水樣下痢 病程平均 4~7 天或數週不等 傳播方式 潛伏期 發病症狀 預防方法 因直接或間接攝食被病人或帶菌者糞便污染的東西而感染 即使只吃入極少數 (10~ 100 個 ) 病菌亦可能發生感染 受傳染者主要是因接觸帶菌者糞便沒有洗手或沒有清洗指甲間縫隙, 帶菌者因和人握手或間接由食品之污染而傳染給別人 蒼蠅可能散播病菌到食品 潛伏期為 12~96 小時 ( 通常 1~3 天 ), 有時長達 1 週 腹瀉 伴隨發燒 噁心 ; 或有毒血症 嘔吐 腹部絞痛及裏急後重 (tenesmus) 飯前便後洗手 備註 2007 年 5 月 30 日公告為第二類傳染病 治療方法 院內防治 原則 一般說來, 吃入少量病菌就會生病 孩童 老人 切除膽囊者 營養不良者, 感染後病情較嚴重 死亡率也高 目前沒有疫苗可應用 1. 有嚴重腹瀉個案時立即送醫治療 2. 服務對象生活區加強環境消毒及服務對象分泌物 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 建議使用 500ppm 之漂白水 頁 37
( 三 ) 阿米巴性痢疾 簡介 痢疾阿米巴原蟲所引起的傳 備註 公告為第二類傳 染病 染病 傳播方式 由口糞途徑傳播 吃入受糞便汙 染的水或未煮 熟的食物 潛伏期 2-4 日 最長可達數月 或數年 發病症狀 慢性腹瀉程度不等 糞便帶黏液及 血絲 腹痛 裏 急後重 噁心 嘔吐 發燒 預防方法 飲用水徹底煮沸 食物充份 煮熟 飯前便後洗手 治療方法 目前有組織性殺菌劑與腸道 內殺菌濟的特效藥 院內防治原則 衛生的飲用水 手部衛生原則 頁 38
四 其他動物引起的傳染病 ( 一 ) 登革熱 (Dengue Fever) 簡介是一種由登革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 備註 : 公 告為第二 類傳染病 傳播方式 經由蚊子傳播給人類 埃及斑蚊和白線斑蚊 潛伏期 3-8 天最長可 達 14 天 發病症狀 預防方法 治療方法 院內防治原則 突發性的高燒 雞肉骨頭關節劇痛 轉動眼球時後眼窩會特別痛 皮膚出疹會搔癢和疼痛出血性登革熱會導致休克症狀, 出血性登革熱未及時就醫死亡率達 50% 避免被病媒蚊叮咬 家中裝設紗窗紗門, 戶外勿有積水容器 清除孳生源 - 巡 倒 清 刷 目前沒有特效藥物治療 依醫囑休養, 感染後 2 週可自行痊癒 戶外勿有積水容器 裝設紗窗紗門 體溫超過 38 安排看診, 給予症狀支持照顧, 嚴重時通知案家 頁 39
( 二 ) 狂犬病簡介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種急性病毒性腦脊備註 : 髓炎, 一旦發病後, 致死率高達 100%, 但如能在動物咬傷後, 及時就醫, 接受狂犬病第一類暴露後預防接種, 可以有效的降低發病的風法定傳險 染病傳播方式 1. 患有狂犬病之動物, 其唾液中含有病毒, 感染動物的唾液中隨著抓 咬而進入人體 故被感染狂犬病的動物的爪子抓傷也是危險的, 其原因是動物會舔牠們的腳 2 人類患者之唾液也有病毒, 理論上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傳染是有可能的, 但至今尚無病例報告 亦曾發生死於中樞神經疾病病患, 經角膜捐贈, 傳染狂犬病至受贈者 蝙蝠群居的山洞或實驗室有可能經空氣傳染 拉丁美洲常發生吸血蝙蝠傳染至家畜 幾乎所有的哺乳動物對本病都有感受性, 但與病毒株別有關 3~8 週, 偶而短於 9 天或長於 7 年以上 ; 視潛伏期傷害程度 傷口部位神經分佈的多寡 與腦的距離 病毒株別 病毒量 衣服的保護程度及其他因素等而定 也有青春期病患有很長的潛伏期 發病症狀狂犬病初期症狀包括發熱 喉嚨痛 發冷 不適 厭食 嘔吐 呼吸困難 咳嗽 虛弱 焦慮 頭痛等, 咬傷部位會出現異樣感的症狀, 持續數天後, 病患會出現興奮及恐懼的現象, 然後發展到麻痺 吞嚥困難, 咽喉部肌肉之痙攣, 引起恐水之症狀 ( 所以又稱為恐水症 ), 隨後會發生精神錯亂及抽搐 預防方法為預防境外移入人類狂犬病病例發生, 疾病管制局定期自國外專案進口儲備人用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 提供疑似可能感染狂犬病毒, 並已在國外開始疫苗注射時程, 回國後繼續未完成劑次個案接種之需 上述民眾可直接前往國際預防接種委外試辦醫 頁 40
院, 經醫師診斷確定並開立診斷證明書後提供接種服務治療方法動物咬傷後預防措施 : 第一步必須 : 立即清潔及沖洗傷口 ( 急救 ): 就是立即及徹底地以肥皂及大量水清洗傷口 15 分鐘, 然後以 70 % 酒精或優碘消毒 除非萬不得已, 不要縫合傷口 縫合傷口前, 以免疫血清浸潤局部傷口 ; 縫合儘可能地寬鬆, 不可影響血液或其他分泌物順暢地流出 院內防治原則 特殊免疫措施 : 被患有狂犬病之動物咬傷後, 儘快地將人類免疫球蛋白 (HRIG) 浸潤於傷口 ( 傷口嚴重者 ), 以中和病毒, 並於另一不同部位, 接種疫苗, 引發其自動免疫力 於國內其他地區遭受野生哺乳類動物 ( 不含流浪犬貓 ) 抓咬傷或皮膚傷口 黏膜接觸其唾液等分泌物, 建議立即就醫並接種疫苗 減低感染狂犬病風險, 請服務對象避免接觸或豢養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 頁 41
五 性病 ( 一 )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 簡介傳播方式潛伏期發病症狀預防方法治療方法 愛滋病是由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所引起的疾病, 就是指因為身體免疫力降低, 導致得到各種疾病的症狀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1. 性行為傳染 : 發生口腔 肛門 陰道的性接觸 2. 血液傳染 : 共用針頭或受到污染的血液傳染 3. 母子垂直感染 : 婦女懷孕生產, 可能會在她懷孕 生產或哺乳時將病毒傳給嬰兒 半年至 10 年或更久, 但空窗期有 6-12 週之久, 空窗期時, 病患感染者體內的愛滋病毒數量多, 傳染力強, 可以傳染愛滋病給其他的人 發病症狀變化極大, 隨著感染者的免疫力好壞, 會有不同的發病症狀 ( 一 ) 安全性行為 ( 二 ) 不要共用注射針頭 ( 三 ) 愛滋病患懷孕時, 懷孕期間就要開始接受預防性用藥 目前仍沒有方法治癒愛滋病毒感染, 目前台灣採用雞尾酒是混和療法藥物, 可以有效控制病情 備註公告為第三類傳染病 院內防治原則每年定期篩檢, 並防範不當之性 頁 42
行為發生 ( 二 ) 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體所引起的簡介性傳染疾病 梅毒是全球普遍存在的性傳染疾病, 病患多半是 15~59 歲性活躍期的男性與女性 如果婦女懷孕時感染梅毒, 嚴重還會引起死產或胎兒死亡 傳播方式 1. 性交及其他性行為之緊密接觸為傳染之主要途徑 傷口直接接觸到皮膚或黏膜病灶之分泌物 體液及其他分泌物 ( 如唾液 精液 血液 陰道分泌物 ), 最具傳染性 2 血液傳染: 經由輸血 共用針頭 針具等方式傳染 3 母子垂直感染: 懷孕初期未接受適當治療, 會透過胎盤傳染給胎兒, 造成新生兒感染先天性梅毒, 嚴重甚至會導致死產或死亡 潛伏期 10 至 90 天, 通常約為 3 週 發病症狀早期梅毒 : 指感染後兩年內之時期, 傳染性較強 ; 感染後在接觸處出現無痛性潰瘍與硬性下疳, 傳染性極高, 容易發生在男性陰莖任何部位, 女性則是在陰道 早期梅毒如果沒有接受治療, 經過數週後, 硬性下疳也會自動癒合消失, 但病情會越來越嚴重 會出現全身性症狀, 包括頭痛 倦怠 噁心 發燒 體重減輕, 或有肌肉及關節疼痛的現象 備註公告為第三類傳染病 頁 43
預防方法 治療方法 院內防治原則 把梅毒血清檢查列為每年健檢項目 一期 二期或早期隱性梅毒適用長效盤尼西林,1 次注射完成治療 ; 對不能每天接受注射, 以及合作程度不好的病人最適宜 預防服務對象不適當之性行為 頁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