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20.1 2008 瓶装饮用水 2008-7-22 发布 2008-1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饮用纯净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瓶装饮用水产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 术语和定义 企业规模划分 检验依据 抽样 检验要求 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1 120 120.1 分类名称 食品 饮料 瓶装饮用水 2.2 产品种类瓶装饮用水可分为饮用纯净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及其他饮用水 3 术语和定义饮用天然矿泉水 : 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 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 ; 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 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 ; 在通常情况下, 其化学成分 流量 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 :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 采用蒸馏法 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 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 密封于容器中, 不含任何添加物, 可直接饮用的水 其他饮用水 :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 经过滤 灭菌等工艺处理并装在密封的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4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瓶装饮用水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 生产企业规模以销售额划分为大 中 小型企业 见下表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 ( 万元 ) 2000 500 且 <2000 <500 5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明日期 1
的,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7718 GB8537 GB17323 GB17324 GB19298 GB10789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瓶 ( 桶 ) 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 ( 桶 ) 装饮用水卫生标准饮料通则 国家质检总局第 13 号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 样品的型号或规格不受限制 6.2 抽样方法 基数及数量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原则上每个企业抽取 1 种产品, 如果生产企业生产饮用纯净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及其他饮用水三类产品, 则分别抽取每类产品各 1 种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 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 100 件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按下表操作 : 规格 ( 净含量 )L 检验样品数 ( 件 ) 备用样品数 ( 件 ) 1 2 4 1 2 <2 15 4 在市场上抽样时, 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 抽取样品量要求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 6.3 样品处置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 如样品标签上标明特殊储存要求 ( 如冷藏等条件 ), 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 6.4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 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瓶装饮用水产品销售总额, 以万元计 ; 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 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 并加以注明 2
7 检验要求 7.1 及重要程度分类 7.1.1 瓶装饮用纯净水及重要程度分类 1 标签 GB7718 强制性 / 2 臭和味 GB17324 4.2 强制性 GB/T8538 3 肉眼可见物 GB17324 4.2 强制性 GB/T8538 4 色度 GB17324 4.2 强制性 GB/T8538 5 浊度 GB17324 4.2 强制性 GB/T8538 6 ph 值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7 电导率 GB17324 4.3 强制性 GB17323 5.3 8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9 氯化物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0 铅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1 总砷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2 铜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3 亚硝酸盐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4 四氯化碳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5 三氯甲烷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6 游离氯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7 氰化物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8 挥发性酚 ( 以苯酚计 ) GB17324 4.3 强制性 GB/T5750 19 菌落总数 GB17324 4.4 强制性 GB/T4789.21 20 大肠菌群 GB17324 4.4 强制性 GB/T4789.21 21 霉菌和酵母菌 GB17324 4.4 强制性 GB/T4789.21 22 沙门氏菌 GB17324 4.4 强制性 GB/T4789.21 23 志贺氏菌 GB17324 4.4 强制性 GB/T4789.21 24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17324 4.4 强制性 GB/T4789.21 备注 氰化物 挥发性酚 ( 以苯酚计 ) 为蒸馏水检测项目 7.1.2 瓶装饮用水及重要程度分类 1 标签 GB7718 强制性 / 2 臭和味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3 肉眼可见物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4 色度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3
5 混浊度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6 亚硝酸盐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7 耗氧量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8 铅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9 总砷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10 铜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11 镉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12 余氯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13 挥发性酚 ( 以苯酚计 ) GB19298 强制性 GB/T8538 14 三氯甲烷 GB19298 强制性 GB5750 15 菌落总数 GB19298 强制性 GB/T4789.21 16 大肠菌群 GB19298 强制性 GB/T4789.21 17 霉菌 GB19298 强制性 GB/T4789.21 18 酵母菌 GB19298 强制性 GB/T4789.21 19 沙门氏菌 GB19298 强制性 GB/T4789.21 20 志贺氏菌 GB19298 强制性 GB/T4789.21 21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19298 强制性 GB/T4789.21 7.1.3 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及重要程度分类 1 标签 GB7718 强制性 / 2 臭和味 GB8537 4.2.1 强制性 GB/T8538 3 肉眼可见物 GB8537 4.2.1 强制性 GB/T8538 4 色度 GB8537 4.2.1 强制性 GB/T8538 5 浑浊度 GB8537 4.2.1 强制性 GB/T8538 6 锂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7 锶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8 碘化物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9 锌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0 铜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1 钡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2 镉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3 六价铬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4 铅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5 汞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6 银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7 硼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4
18 硒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19 砷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20 氟化物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21 耗氧量 GB8537 4.2.2.2 强制性 GB/T8538 22 硝酸盐 GB8537 4.2.2.3 强制性 GB/T8538 23 挥发性酚 GB8537 4.2.2.3 强制性 GB/T8538 24 氰化物 GB8537 4.2.2.3 强制性 GB/T8538 25 亚硝酸盐 GB8537 4.2.2.3 强制性 GB/T8538 26 菌落总数 GB8537 4.2.2.4 强制性 GB/T8538 27 大肠菌群 GB8537 4.2.2.4 强制性 GB/T8538 28 PH 值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29 氯化物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30 硫酸盐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31 溶解性总固体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32 重碳酸根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33 钾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34 钠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35 钙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36 镁 标签明示值 强制性 GB/T8538 当锂 锶 锌 溴化物 碘化物 偏硅酸 硒 游离二氧化碳 溶解性总固体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作为 备注 特征性界限指标时, 按标签明示值判定 注 :A 类 极重要质量项目,B 类 重要质量项目 7.2 产品实物质量和标签质量检查项目产品实物质量包括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色度 浊度 ph 值 电导率 高锰酸钾消耗量 氯化物 铅 总砷 铜 镉 亚硝酸盐 四氯化碳 三氯甲烷 游离氯 氰化物 挥发性酚 ( 以苯酚计 )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霉菌和酵母菌 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锂 锶 碘化物 锌 钡 六价铬 汞 银 硼 硒 氟化物 硝酸盐 硫酸盐 溶解性总固体 重碳酸根 钾 钠 钙 镁 食品标签检查项目包括标签中的食品名称 配料清单 ( 配料表 ) 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日期标示 产品标准号 配料的定量标示 7.3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3.1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 记录样品的外观 状态 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 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5
7.3.2 若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严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应按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进行检验 ; 标签明示值严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 按标签明示值进行检验 7.3.3 若样品出现封样状态破坏或样品异常损坏的情况, 影响检验结果, 则停止对该样品的检验 8 判定原则 8.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经检验, 样品的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色度 浊度 ph 值 电导率 高锰酸钾消耗量 氯化物 铅 总砷 铜 镉 亚硝酸盐 四氯化碳 三氯甲烷 游离氯 氰化物 挥发性酚 ( 以苯酚计 )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霉菌和酵母菌 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锂 锶 碘化物 锌 钡 六价铬 汞 银 硼 硒 氟化物 硝酸盐 硫酸盐 溶解性总固体 重碳酸根 钾 钠 钙 镁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 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为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 属于严重不合格 ; 当产品仅有 B 类项目不合格时, 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反之, 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合格 8.2 标签判定原则所检食品标签存在以下六种严重情况中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的, 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 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 反之, 判定该批产品标签合格 1 无食品名称, 或者食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且存在欺骗性的 ; 2 无配料清单( 单一配料产品除外 ), 或者配料清单 ( 配料表 ) 中未按标准要求标注所使用甜味剂 防腐剂 着色剂等添加剂名称 ( 检测值低于 0.1 倍标准规定最大限值的除外 ); 3 未标注制造者 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4 未标注生产日期( 或包装日期 ) 和保质期, 或者生产日期 ( 或包装日期 ) 和保质期无法辨识的 ; 5 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 或者所标示的执行标准与产品实物属性严重不符 ; 6 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 或数种 ) 有价值 有特性的配料, 或者特别强调某种 ( 或数种 ) 配料含量较低时, 未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除上述情况外, 标签其他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 不作判定 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 包括食品添加剂检测值低于 0.1 倍标准规定最大限值而未标示添加剂名称的 ) 写入检验报告附页 ( 注明 : 仅进行检查, 提示更正, 不作综合判定 ) 8.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经检验, 所抽取样品实物质量和标签均合格时, 综合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反之, 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 属于严重不合格 ; 当产品仅有 B 类项目不合格时, 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6
9 异议处理复检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 按以下方式进行 : 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 能够以记录 ( 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 ) 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 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9.2 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 采用备用样检验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 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 当复检结果合格, 以复检结果为准 9.3 不进行复检情况 (1) 被检方提出复检时, 产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变质 ; (2) 产品微生物不合格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