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 免附 ) ( 請 份正本, 餘影 本繳交即可 ) 4 參考著作 3 前項說明 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 有百分比版本 ) 使用 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 僅可一人送審, 送審教師以外他 人須放棄以該著作作為代表著作送審之權利 ( 但得作為 參考著作 ) 送審教師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之部份 比例並由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4D F736F F D20ADD7A5BFAAA92D D28AAFEA5F3A44029B1D0AE76B8EAAEE6B065BC66C0B3B3C6A4E5A5F3AAED2E646F63>

Microsoft PowerPoint 教師升等說明會

教師升等作業說明

附件二、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第二款 第三款, 第十七條第一款, 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送審者, 其最高學歷未經審定時, 仍應依前款學位送審規定繳交有關文件 7 相關服務年資及成績證明文件 相關表件填寫要領 : ( 一 )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一式二種分別為甲式及乙式 ( 如附件一 ): 1 身分證字號應詳實填寫, 以利電腦化作業,

學術倫理之責任.key

第 5 條依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申請副教授資格審定者, 應填具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並繳交下列書件 : 一 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送審者 : 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 相關服務年資證明及專門著作 二 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送審者 : 助理教授證書 相關服務年資與成績證明及專門著作 第 6 條依

三、銘傳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Microsoft PowerPoint - 審定辦法修正重點簡報

<4D F736F F D20B37BA5D2A46ABEC7B1D0AE76B8EAAEE6BC66AC64A740B77EAC49A6E6B7C7AB682D2D B1F8A4E52E646F63>


任, 其資格另訂之 第六條教師初聘之申請, 須檢附下列各款資料或證件 : 一 擬聘教師申請表 二 履歷表 三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 四 教師資格證書 五 專門著作 ( 含學位論文 ) 六 服務證明書 七 其他足資證明資格之文件 八 未具教師證書之初聘教師應檢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成績單 國外學歷者,


國立中央大學八十五學年度臨時校務會議提案用紙


輔仁大學處理教師著作抄襲及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辦法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

外學校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一 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編印之國外大專校院參考名冊 ( 以下簡稱參考名冊 ) 所列之學校 ; 非參考名冊所列之學校, 應經本部審查認定 二 本部公告之大陸地區 香港及澳門大專校院認可名冊 ( 以下簡稱認可名冊 ) 所列之學校 本條例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所定擔任研

心 ) 會議初審通過後, 簽會教務處及人事室分別就課程及資格條件審查無誤後提院課程委員會複審, 並於十一月十日 ( 六月一日 ) 前提校教評會審議, 陳請校長核定 二 人事室於每年十一月二十日 ( 六月十日 ) 前依核定結果於傳播媒體或學術刊物公告徵聘資訊 三 各系 ( 所 中心 ) 受理初聘教師申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4D F736F F D20B67DAB6EA46ABEC7B1D0AE76B875A5F4A4CEA4C9B5A5BC66AC64BFECAA6B E30362E32362E646F63>


<4D F736F F D A4A4A5BFA46ABEC7B1D0AE76B8EAAEE6BC66AC64BC69BEFAAAEDB6F1BC67AA60B74EA8C6B6B528A7F3B773AAA929>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46AB14DAED5B07CB1D0AE76B8EAAEE6BC66AC64AA6BB357BB50B9EAB0C8205BB0DFC5AA5D205BACDBAE65BCD2A6A15D>

untitled

( )... 5 ( ) ( )

第七條系級 院級教評會應就送審教師之品德操守及自取得前一等級後之產學合作績效項目及教學 輔導與服務項目進行實質審查與評核, 並由主席就通過者加註其相關應行考慮事項之評語 ; 對研究項目進行形式審查 ( 包含審查代表作是否為碩 博士論文之一部分, 或同一著作以不同語文發表是否分列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中,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 實務研討會

33期.indd

專業刊物發表 二 送審之著作為專書, 須已經出版社或圖書公司出版公開發行, 並於版權頁載明作者 出版者 發行人 發行日期 地點 定價 國際標準書號 (ISBN) 及出版品預行編目等相關資料, 自行出版或未符合上開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 送審之著作為研討會論文, 須已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 並檢附該論文集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餐飲系教師升等審查作業要點 民國 98 年 9 月 29 日系務會議通過民國 98 年 10 月 6 日院教評會議通過民國 99 年 09 月 23 日教育部台技 ( 一 ) 字第 A 號函核定更名民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系務會議通過民國 101 年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 實務研討會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國立陽明大學教師資格審查提送生科院教評會文件檢視一覽表

二 教學實務升等定義教師以教學實務作為研究內涵, 以各教育階段別的教學場域及受教者作為研究對象, 進行學生學習成效之應用性研究 其主題內容可包括 撰寫教學專用書, 創新課程設計, 研發教材教具 教學策略與方法 班級經營策略 學習評量方式, 或 科技融入教學 等, 經實施後能有效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對

Microsoft Word - 1-封面-104A.doc

者, 得合併為代表著 曉該外文之審查人選 及第四款未修正 作 代表著作並應非為曾以其為代表著作送審者 五 代表著作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五年內之著作 ; 參考著作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七年內之著作 但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 得申請延長前述年限二年 前項

Microsoft Word - cgit_b.doc

第五條 第六條 三 校審 : 複審通過後, 本院應檢送擬聘教師聘任有關證件資料 著作外審成績及會議紀錄, 簽會教務處 人事室, 陳請校長核示後提校教評會審議 四 著作 ( 博士論文 ) 外審程序 : ( 一 ) 系 所 ( 中心 ) 外審 : 外審時由系所教評會建議外審審查人名單至少十二名 ( 藝術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Microsoft Word - 09後抓OEg

第一章  緒論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4D F736F F F696E74202D B1D0A87CB3A1B1D0AE76B8EAAEE6BC66AC BACDBAE65BCD2A6A15D>

<4D F736F F D20C2E5BEC7A874B1D0AE76B875A5F4A4CEA4C9B5A5BC66AC64BFECAA6B2D AED5AAF8AED6A977AAA92E646F63>

Microsoft PowerPoint - 學術及專業倫理Nancy [相容模式]

一 採 學術研究 升等者 1. 先參照本院升等著作基本要求有關論文分類之規範, 將其甲 乙類著作合計點數除以升等門檻再乘以 70 換算為百分制, 分數超過 100 者以百分計 2. 排序時先參考研究著作成績, 若為同分, 則再依教學與服務併計之成績評定序位 二 採 技術應用 升等者 1. 先依本校技

圖次 圖 1 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目標. 1 圖 2 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之組織架構.2 圖 3 升等作業流程圖.4 圖 4 教師評鑑作業流程圖...11 表次 表 1 教師多元升等行政服務窗口. 2 表 2 多元升等途徑重點整理表.3 表 3 學術研究升等人文社會類審查基準與配分.5 表 4 學術

目 錄 釋義 董事會函件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決審會議紀錄輯陸 年金類 入圍第十八屆臺北文學獎得獎作品集 RUNAWAY RUNAWAY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B ( 2 A ) ( ) 4 9 B ( 2 A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師升等評審暨推薦作業要點


<4D F736F F D20B14DACECA548A457BEC7AED5B1D0AE76B8EAAEE6BC66A977BFECAA6B2DA4BDA5AC2D E646F6378>

一 國家品質 5 10 象 : 8 7 ~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

( ) (1) (2) (3) (4) 2

CONTENTS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heepwoh-cover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DIY香草植物乾燥

國立台中師範學院數理教育學系教師升等審議準則

六 公 告 名 單 : 暫 定 於 105 年 5 月 27 日 ( 星 期 五 ), 在 本 校 網 頁 校 園 消 息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後 續 書 面 通 知 繳 費 七 開 班 日 期 :105 年 7 月 4 日 至 106 年 6 月 30 日 八 上 課 地 點 : 國 立 臺



完全照護手冊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870A5DFA46AB14DAED5B07CA448A8C6A544BADEB77CC4B32DB14DC344BA74C1BF32205BB0DFC5AA5D205BACDBAE65BCD2A6A15D>

Microsoft Word

目錄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目錄


LCIDC01_ doc

Microsoft Word 人事服務簡訊.doc


東華人文學報 第二期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2. 學校教師評鑑應與升等多元制度相結合, 評鑑指標因應教師專長類型有 不同指標項目, 完整規劃教師職涯升等及專長成長制度, 確保教師專業 能力 二 實施策略建立教師多元升等制度, 其目的為回歸正常大學自主特色發展環境, 然大學自主係指有機制 課責與管理的自我發展權責, 經由各校皆全面性建立自主教師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DLC Asia Limited GEM 200,000, ,000,000 60,000, % %0.005%

untitled

東吳大學教師評審辦法

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示範學校暨全面授權自審方案

教師聘任、升等及服務辦法 發布全文.doc

中國文哲研究通訊第二十四卷 第三期 書目文獻 1 2 二 獨著 / 編譯書目述評 (Auguste Comte, )

<4D F736F F D B2C43138A6B8A6E6AC46B77CC4B3ACF6BFFD2DA765BD5A>

中山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實施要點


Transcription:

大葉大學教師升等申請繳交資料一覽表 04 年 2 月 6 日修正 本表謹供本校教師作為升等資料準備時之參考, 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教育部與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項次資料名稱份數說明 教師升等申請表 2 代表著作 3 前項說明 3 請至人事室網站 檔案下載 四之 項下載空白表 ( 以 A4 大小印出 ) 教師升等申請表之日期請以國曆記載 電子檔請交院部轉寄人事室承辦人 最近 5 年內及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出版或公開發 表之代表著作 本校教師升等之代表著作或參考著作, 除學位論文及 專書外, 至少應有一篇以本校名義發表, 代表著作倘 為合著, 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送審人其送審著作, 應符合各學院研究項審查細則最 低標準 代表著作係屬數人合著者, 僅得由其中一人送審 ; 送 審時, 送審人以外他人須放棄以該著作作為代表著作 送審之權利 送審人應以書面具體說明其參與部分, 並由合著人簽章證明之 ( 含本人與合著人參與部份與 比例, 若為獨立完成者, 免附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 藝術作品請繳一式 4 份. 教師送審應注意其送審著作 :(0.5.24 大葉人書函字第 0000062 號 ) () 於其送著作中, 不得附有送審人個人資料 (2) 教師升等之代表著作或參考著作, 除學位論文及專書外, 至少應有一篇以 本校名義發表, 代表著作倘為合著, 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並於送審時檢 附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3) 教師申請升等之代表著作應與任教科目性質相關 ( 由教評會認定 ), 且為其取 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五年內之著作 ; 參考著作應為其取得前一等級 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七年內之著作 但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 得申請延長前述年限二年 (4) 送審人自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 至本次申請升等期間, 所有個人在專業或 學術上之成果 ( 如委託研究計畫 專業調查報告 教材研製等 ), 均得自行列 表於著作目錄一覽表中, 作為送審之參考資料, 惟毋須檢附送審 教評會如發 現於送審著作中附有參考資料, 應請其修正 2. 另依教育部 00 年 9 月 8 日臺陸字第 00064032 號函說明一規定, 為維護國家 主權, 關於國內學者發表於國際或大陸地區學術期刊之論文, 必須掛名 Taiwan 或 R.O.C, 如掛名 China 或 Taiwan,China, 一概不承認, 亦無法用於 升等申請等事宜 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 若為獨立完成 4 請至本校人事室網業檔案下載 四 升等 9. 教育部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 或 教育部網站表格下載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 / 5

者, 免附 ) ( 請 份正本, 餘影 本繳交即可 ) 4 參考著作 3 前項說明 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 有百分比版本 ) 使用 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 僅可一人送審, 送審教師以外他 人須放棄以該著作作為代表著作送審之權利 ( 但得作為 參考著作 ) 送審教師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之部份 比例並由合著者簽章證明 但下列情形, 得免繳交合 著者簽章證明 : ( 一 ) 送審者為中央研究院院士 ( 二 ) 送審者為第一作者或通信 ( 訊 ) 作者, 其國外合著 者簽章證明部分 以藝術作品送審者, 應檢送一式 5 份 參考著作不限冊數, 期刊發表之參考著作應檢送抽印 本 如為專書著作至多檢送 3 冊 最近 7 年內及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出版或公開發 表參考著作 藝術作品請繳一式 4 份 以二種以上著作送審者, 應自行擇定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 其屬一系列之相關研究 者, 得合併為代表著作 教師升等之代表著作或參考著作, 除學位論文及專書外, 至少應有一篇以本校名義 發表, 代表著作倘為合著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送審著作性質應與任教科目相關 ( 由教評會認定 ) 教師申請升等之著作, 須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及送審前 ( 代表著作 5 年內, 參考著作 7 年內 ) 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 或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 或經 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 或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 成冊出版公開發行 若為接受將定期發表之著作, 應於 年內發表 請院部於封面標示清楚著作之種類 ( 代表著作 參考著作 理工醫農 等類科 或 人文社會等類科 和送審教師級別 審查教授資格 審查副教 授資格 審查助理教授資格 ) 參考著作並請依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內 參考著作 一欄之編號次序排列 接受函 ( 已為接受將定期發表論文 ): 以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接受將定期發表之證明送審者, 其代表著作應自該刊物出 具證明所載日期起 年內發表, 並自發表之日起 2 個月內, 將該專門著作送交學校 查核並存檔 有關學術研討會發表之論文應於會後集結成冊且出版發行 ( 含以光碟發行 ), 並於送審時檢附該論文集之發行出版頁 ( 含出版者 發行人 發行日期... 等 ) 影本 送審著作 - 送審著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 有送審教師個人之原創性 以整理 增刪 組合或編排他人著作而成之編著或其他 非學術性著作或非屬具個人原創性之學術性著作 ( 如編著 翻譯 教材研製及詩詞 散文 小說等文學創作 ) 不得送審 送審之專門著作若為學術性刊物發表之論文抽印本必須載明發表之學術性刊物名 稱 卷期及時間, 如未載明, 應附具原刊封面及目錄之影印本 ; 學術研討會發表之 論文, 應檢附該論文集之出版頁 ( 含出版者 發行人 發行日期 等 ) 影本 出版 2 / 5

公開發行係指著作應經由出版社或圖書公司印製出版發行, 載有作者 出版者 發行人 出版時間 定價等等相關資料, 自行出版或未符合上開規定者不予受理 代表作非為學位論文之一部份 但未曾以該學位論文送審或屬學位論文延續性研究者, 經送審人主動提出說明, 並經專業審查認定代表作具相當程度創新者, 不在此限 需於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正確勾選 其他系 ( 所 中心 室 部 ) 院相關規定 以作品送審應附整體作品之創作或展演報告, 送審如通過, 送審人應將創作或展演報告正式出版 5 6 7 參考資料 : 教師自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至下次提出申請升等期間之教學或研究成果, 如屬 委託研究計畫 專業調查報告 教材研製等, 所有個人在專業或學術上之成果, 得列為參考資料, 僅載明於著作目錄一覽表內, 毋須送教評會 ( 請填入 著作目 錄一覽表 及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內參考資料一欄即可, 請勿送件 ) 著作目錄一覽表 代表著作中文摘要 著作目錄包含一代表著作 二參考著作 三參考資料三 部分, 惟參考資料之期刊 著作等實體, 僅於著作目錄 一覽表載明即可 應以 A4 紙繕打 如有迴避審查名單, 請至教育部網站表格下載 著 8 著作 作品審查迴避參考名單 2 作 作品審查迴避參考名單 使用 迴避名單 ( 最多 3 名 ) :不宜不具體 ( 例如寫 上次給不 及格者 ) 或 4 人以上 以著作 ( 技術報告 作品 體育成就 ) 送審表件請至人 9 本校辦理以著作 ( 技術報告 作品 體育成就 教學實務成果或產業實務應用成果 ) 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 事室網站 檔案下載 四 升等 第 5 項下載 以文憑送審送審表件請至人事室網站 檔案下載 四 升等 4. 大葉大學辦理以學位或文憑送審教師資 格查核表 以教學實務成果或產業實務應用成果送審表件請至 人事室網站 檔案下載 四 升等 3. 或 4. 大葉 大學辦理以著作 ( 教學實務成果或產業實務應用成 果 ) 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 0 大葉大學教師升等教學 輔導及服務評分表 ( 即採計最近一次教師評鑑教學輔導及服務項換算後成績 ) 依本校 教師教學 輔導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 3 條之 規定, 本校教師申請升等, 在教學 輔導及服務項均採最近一次教師評鑑中之教學 輔導及服務項換算後成績, 前項審查分數需達七十五分為及格, 各項評分以總分一百分為滿分換算作為其申請升等中之教學 輔導及服務成績 請檢附院所開立之送審人最近一次教師評鑑證明 份 ( 需載明送審人其教學 輔導及服務項核定後分項得分及該分項系內單項最高得分 ) 3 / 5

2 ( 本項由院準備 ) 3 4 現職之教師證書 現職聘書及足資證明之文件 符合升等年資之聘書 最高學歷證書 ( 以 文憑送審者, 請加附 歷年成績單 ) 其他必要之證明文件 院教評會會議紀錄影本 系教評會會議紀錄影本 院級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表 其他院 系教評會規定應檢附之資料文件 切結書 ( 兼任教師適用 ) 請自行依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上 法令依據暨繳 驗證件 勾選之項目繳交教師證書 聘書 或專門職 務 ( 與任教職務相關 ) 等證件 所繳正本經系所查驗無訛於影印後, 退還升等申請 人 ; 所送影本請系所加蓋單位戳章或 與正本相符 章 聘書 : 專任教師至少繳交最近 3 年, 兼任教師至少繳 交最近 6 年 ; 其他必要之證明文件, 例如 : 因計算年 資需要, 檢附在他校之服務或離職證明書或專門職務 證件等 系教評會會議紀錄 院教評會會議紀錄 : 請蓋單位戳章, 紀錄上應載明應出席及實際出席人 數, 升等相關議案之決議並應敘明有資格表決之人數 及該案同意 不同意 棄權數 ( 另遇有迴避時亦需載 明清楚 ) 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表原件影本 ( 外審請打字, 務請匿 名後送校教評會 ) 請洽院 系 ( 份數請送審人依院 系教評會規定辦理 ) 本校教師升等辦法第 9 條規定 : 兼任教師未在其它大 專院校專任者, 亦得比照專任教師申請升等, 惟限以 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證書後, 於本校任教滿 6 年以上始 得提出申請 兼任教師送審教師資格其教學 輔導及服務成績考評 比照專任教師辦理 兼任教師申請在本校升等時, 應以書面聲明並未同時 由其他兼任學校送審 ( 表件請至人事室網站 檔案下 載 四升等之 6 項下載 ) 經校教評會通過後, 人事室將通知送審人再行繳交以下資料 ( 報部用 ) 以作品送審, 送審如通過, 送審人應將創作或展演報告正式出版 以教學實務成果或產業實務應用成果送審, 送審如通過, 送審人應將成果報告正式出版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 請至教育部學審會網頁填寫印出甲式 ) 2 請至教育部 https://www.schprs.edu.tw/index.jsp 填寫 履歷表存成之檔案列印出書面資料, 甲式 3 可貼照片 後影印共 2 份使用, 但分別在 2 份表格左下方送審人 欄位親自簽名及蓋私章, 請注意此欄不可影印 大專以上學歷 : 應詳實填寫專科或大學以上各學歷, 持國外學歷者, 學校名稱 系所 學位名稱均應同時 以中文及外文填寫, 學位名稱及授予學位年月, 應與 學歷證件所載者同, 肄業起訖年月及授予學位年月均 以國曆記載 2 二吋脫帽正面 請在背面書寫姓名, 附在升等案內 ( 貼教師證書使用 ) 4 / 5

大頭照片常見違反學術倫理的類型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00 年度師資格審查業務實務研討會教育部學審會簡報節錄 ): 研究數據造假或假造不實內容 ( 含修改數據 圖片 ): 屬最嚴重的犯規, 誤導他人研究方向, 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浪費無法想像 抄襲 ( 整段或整句 ) 移植 複製 ( 含剪貼網路圖片 ) 或引用他人著作卻未註明出處 : 剽竊他人研究成果 未適當引用他人著作 ( 含直接翻譯他人文章或引用他人數據 ): 違反研究倫理 一稿多投或小幅度修改論文而重複投稿 : 一魚多吃 重複投稿的違規行為 研究掛名 未正確載明合著人, 並經合著人同意發表 ( 或升等 ): 將所有成果攬為己有及掛名行為, 違反學術誠信原則 虛報 浮報計畫經費詐領補助款, 或挪用研究經費 : 違反學術清廉原則且涉及刑法詐欺罪 未遵守利益迴避及保密原則 : 利害關係人未迴避 外審委員名單洩漏, 影響審查公正性 未遵循醫學倫理進行人體試驗 : 違反人倫之不正當學術研究或不當洩漏受試者名單 人身測驗隱私等資料 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 37 條 : 履歷表 合著人登載不實 (-3 年 ), 其他違反學術倫理 (-5 年 )( 如一稿多投或未引註前發表之著作 ), 著作 作品或技術報告抄襲 剽竊 舞弊 (5-7 年 ), 學 經歷證件 成就證明 合著人證明偽造 變造等 (7-0 年 ), 處一定年限不受理教師資格審查之處分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