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通脉强肾酒等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 [2009]688 号 2009 年 10 月 15 日发布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根据 药品管理法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有关规定以及药品标准变更等情况, 国家局决定对通脉强肾酒 柴胡滴丸 柴胡口服液和经前平颗粒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 ( 见附件 ) 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附件内容尽快完成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工作, 相关品种原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 ( 已生产的产品除外 ) 附件 : 通脉强肾酒等品种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 通脉强肾酒等品种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1. 通脉强肾酒 ( 每瓶装 135 毫升 ) 说明书标题通脉强肾酒说明书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正文 通用名称 : 通脉强肾酒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补肾填精, 活血通脉 适用于肾虚引起的腰膝酸软, 畏寒肢冷, 头晕耳鸣, 精神萎靡, 夜尿频多等症 ; 对心肾阳虚型冠心病也有辅助治疗作用 [ 规格 ] 每瓶装 135 毫升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 15~20 毫升, 一日 3 次 ( 饭前 30 分钟服 ) [ 不良反应 ] [ 禁忌 ] 儿童 孕妇禁用 ; 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1. 忌辛辣 生冷 油腻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 不胜酒者慎服 高血压患者慎服 3. 糖尿病 肝病 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冠心病患者如出现胸闷 胸痛或其他不适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 如病情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本品含乙醇 ( 酒精 )35~45%, 服药后不得驾驶机 ( 车 船 ) 从事高空作业 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服药 2 周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邮政编码 : 传真号码 : 2. 通脉强肾酒 ( 每瓶装 300 毫升 ) 说明书标题通脉强肾酒说明书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正文 通用名称 : 通脉强肾酒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补肾填精, 活血通脉 适用于肾虚引起的腰膝酸软, 畏寒肢冷, 头晕耳鸣, 精神萎靡, 夜尿频多等症 ; 对心肾阳虚型冠心病也有辅助治疗作用 [ 规格 ] 每瓶装 300 毫升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 15~20 毫升, 一日 3 次 ( 饭前 30 分钟服 ) [ 不良反应 ] [ 禁忌 ] 儿童 孕妇禁用 ; 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1. 忌辛辣 生冷 油腻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 不胜酒者慎服 高血压患者慎服 3. 糖尿病 肝病 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冠心病患者如出现胸闷 胸痛或其他不适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 如病情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本品含乙醇 ( 酒精 )35~45%, 服药后不得驾驶机 ( 车 船 ) 从事高空作业 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服药 2 周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邮政编码 : 传真号码 : 3. 柴胡滴丸 说明书标题柴胡滴丸说明书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正文 通用名称 : 柴胡滴丸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解表退热 用于外感发热, 症见身热面赤 头痛身楚 口干而渴 [ 规格 ] 每袋装 0.525 克
[ 用法用量 ] 含服, 每次 1 袋, 一日 3 次 [ 不良反应 ] [ 禁忌 ] 1. 忌烟 酒及辛辣 生冷 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 孕妇 哺乳期妇女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发热体温超过 38.5 的患者, 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 3 天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邮政编码 : 传真号码 : 4. 柴胡滴丸 ( 薄膜衣 ) 说明书标题柴胡滴丸 ( 薄膜衣 ) 说明书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正文 通用名称 : 柴胡滴丸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解表退热 用于外感发热, 症见身热面赤 头痛身楚 口干而渴 [ 规格 ] 每袋装 0.551 克 [ 用法用量 ] 含服, 每次 1 袋, 一日 3 次 [ 不良反应 ] [ 禁忌 ] 1. 忌烟 酒及辛辣 生冷 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 孕妇 哺乳期妇女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发热体温超过 38.5 的患者, 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 3 天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邮政编码 : 传真号码 : 5. 柴胡口服液 说明书标题柴胡口服液说明书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正文 通用名称 : 柴胡口服液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解表退热 用于外感发热, 症见身热面赤 头痛身楚 口干而渴 [ 规格 ] 每支装 10 毫升 ( 相当于原药材 10 克 )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 10~20 毫升, 一日 3 次 ; 小儿酌减 [ 不良反应 ] [ 禁忌 ] 1. 忌烟 酒及辛辣 生冷 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 孕妇 哺乳期妇女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发热体温超过 38.5 的患者, 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 3 天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邮政编码 : 传真号码 : 6. 经前平颗粒 说明书标题经前平颗粒说明书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正文 通用名称 : 经前平颗粒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疏肝理气, 除胀止痛, 佐以和胃 用于 (1) 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 症见 : 经前烦燥易怒, 乳房胀痛, 头痛, 失眠多梦, 小腹胀痛, 胃脘胀痛, 恶心呕吐等 (2) 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 症见 : 烘热喊出, 烦躁易怒, 失眠, 心悸, 肋痛, 健忘, 头晕耳鸣, 舌红苔薄黄, 脉弦或沉
[ 规格 ] 每袋装 4 克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 :(1) 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 一次 1 袋, 一日 3 次 月经来潮前 10 天开始服用, 连服 10 天, 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 ;(2) 更年期综合征患者, 一次 1 袋, 一日 3 次,8 周为一个疗程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 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 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 带下量多 浮肿, 研究者判断与本品 可能无关 [ 禁忌 ] 孕妇忌服 1. 忌食辛辣 生冷, 少进油腻食物 2. 经期不宜服用 3. 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 : 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 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 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 恶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 排除早孕 7. 平素月经正常, 突然出现月经过少, 或经期错后, 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 头痛伴呕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 应去医院就诊 9. 症状严重者, 应去医院就诊 10. 服药 1 个月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11. 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 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13.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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