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规定, 认真 忠实 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 客观 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 积极 主动 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运作, 并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优势 同时, 我们高度重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 2014 年度相关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 一 ) 个人工作履历 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沈坤荣先生,1963 年生, 经济学博士,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后,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价格协会理事 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 江苏省交通经济研究会会长, 兼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惠而浦 ( 中国 )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 年 1 月 2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启明先生,1963 年生,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现任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系主任 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全国高等教育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业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委员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 (FRICS)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理事和工程管理分会常务理事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 仲裁员等职, 兼任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 年 1 月 2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明燕女士,1956 年生, 经济学学士, 会计学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副院长, 曾任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副院长 2012 年 10 月 12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二 ) 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 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 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同时, 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等服务, 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 我们能够确保 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4 年, 我们依据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 为各次会议提供了充分的资料, 保证了 我们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2014 年, 我们参加了公司各次董事会, 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 并参与召集 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 1 次 同时,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 提 名和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 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 董事会参会情况 具体如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姓名董事会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数数 出席次数 沈坤荣 13 5 8 0 0 0 李启明 13 5 8 0 0 1 张明燕 13 5 8 0 0 1 报告期内, 凡需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我们都认真听取了公 司相关情况介绍, 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资料, 独立 客观 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同时, 针对公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 7 次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 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 因此,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提出异议 我们一直关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 持续了解公司经营管理 内部控制 董事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 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 就公司的重大投 融资决策 内控建设 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对公司的规范治 理 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我们定 2
期对项目现场进行深入考察, 并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 就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新动态, 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 切实有效地参与了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 ) 关联交易情况 2014 年 2 月 24 日, 我们同意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014 年 3 月 4 日召开 ),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3 月 24 日, 我们同意将 关于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014 年 3 月 31 日召开 ),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5 月 16 日, 我们同意将 减少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01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6 月 6 日, 我们同意将 关于全资子公司引进新股东增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014 年 6 月 12 日召开 ),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11 月 3 日, 我们同意将 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014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12 月 15 日, 我们同意将 向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014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 二 )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4 年 3 月 31 日, 我们就公司 2013 年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三 )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 年,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决策使用的情况 ( 四 )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4 年, 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五 )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3
2014 年 7 月 11 日, 为确保公司投资者及时知晓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披露了 2014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我们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核程序, 保证了披露数据的真实 准确 ( 六 )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4 年 3 月 31 日,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担任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 七 )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根据相关规定,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制度, 公司对 公司章程 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分红方案强调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关注与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沟通与交流, 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的同时, 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程序的审议程序 执行程序 监督机制做出了具体规定, 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和变更的条件及审议程序,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机制, 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4 年 6 月 18 日, 公司公布了 2013 年度分红实施公告, 以 2013 年末股份总数 10.5 亿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 ( 含税 ), 共计派发现金 105,000,000.00 元 截止报告期末, 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 八 )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4 年,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发行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2013 年 6 月 20 日至 2013 年 9 月 2 日期间, 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21,190,403 股,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 超出股份数为 190,403 股 其承诺 : 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后, 将违规增持的 190,403 股公司股票予以减持, 产生的收益将上缴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18 日,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卖出 190,403 股, 成交价格为 3.45 元 / 股, 所得收益共计 53,312.84 元, 并将该笔收益缴纳至公司账户 控股股东 4
承诺 :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并将继续认真履行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报告期末, 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 九 )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 年, 我们一如既往地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和证监会 上交所的监管要求以及 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真实 及时 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 十 )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4 年, 我们一直关注并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 优化管理流程, 严控经营风险, 不断提升公司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公司严格依照 内部控制工作制度 和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督促管理层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与风险防范, 以确保公司安全 规范 稳健的发展 ( 十一 )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 同时, 我们分别作为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席, 认真履行职责, 在职责范围内定期 不定期地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勤勉守信, 尽已所能, 促进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 分别审阅了相关的财务报表 ; 按照有关规程, 在 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履行了相关职责 ; 就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讨论,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评议和审查公司薪酬制度, 特别是董事 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确定与考核机制, 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提出了审核意见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认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 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年度内公司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 合理, 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 考核标准, 未有违反薪酬管理办法和与薪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报告期内, 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公司参与棕榈园林定向增发 投资设立海外全 5
资子公司 转让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等事项进行了论证, 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 公司具有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2014 年度经营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尽职尽责, 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2015 年, 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 : 沈坤荣李启明张明燕 2015 年 2 月 11 日 6